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续发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30亿元
发行金额 5亿元
发行期限 3年
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无担保
发行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一月
目录
声明与承诺、重要提示....................................................................................................................3
一、补充风险提示..................................................................................................................5
二、补充情形提示....................................................................................................................7
三、发行条款提示(投资人保护机制)................................................................................7
第一章发行条款.............................................................................................................................11
一、主要发行条款..................................................................................................................11
二、发行安排..........................................................................................................................12
第二章募集资金运用....................................................................................................................15
一、本期中期票据资金用途..................................................................................................15
二、发行人承诺......................................................................................................................15
三、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16
第三章对基础募集的差错与更正................................................................................................19
第四章更新部分............................................................................................................................34
第五章其他....................................................................................................................................55
一、发行前的信息披露..........................................................................................................55
二、持有人会议机制..............................................................................................................55
三、受托管理人机制..............................................................................................................55
四、发行有关机构..................................................................................................................56
五、备查文件..........................................................................................................................58
六、其他重要事项及风险因素..............................................................................................59
第六章基础募集说明书查询方式................................................................................................60
声明与承诺、重要提示
本续发募集说明书是在《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基础募集说明书》的基础上编制的,根据发行人最新情况、当期资金用途及基础募集说明书差错更正等方面,对其进行更新、补充或修改。续发募集说明书与基础募集说明书披露内容不同的,以续发募集说明书为准。投资人应将基础募集说明书、续发募集说明书及发行相关披露文件合并阅读使用。
主承销商、律师等中介机构按照协会有关中介机构自律规则独立对发行人本期发行的基础募集说明书、续发募集说明书履行中介机构义务,承担责任。后续发行涉及中介机构对基础募集中有关事项有异议或其他补充的,应在续发募集说明书中更正或补充,并对更正或补充事项承担责任。
各方均了解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代表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
本公司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自愿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人,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如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了解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风险特征和投资流程,具有承担该债务融资工具投资风险的意愿和能力,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同意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按照相关规则增加定向投资人,认可发行人信息披露标准和频率,了解、愿意并有能力承担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风险,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一、补充风险提示
(一)收入和现金流依赖型贸易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大宗供应链业务,近三年及2024年1-6月供应链集成服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8.70%、98.84%、99.14%和99.32%,发行人近三年及2024年1-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1,937.62亿元、2,087.92亿元、2,257.19亿元和1,151.61亿元,发行人主要从事大宗供应链业务,收入和现金流高度依赖于贸易业务的持续发展。然而,贸易业务面临着市场需求波动、价格竞争加剧、供应链中断等风险。基于大宗商品行业的特性,存在对上游供应商进行预付的情况,主要目的是用于锁定上游供应商优质资源;对长期合作的下游基本建设、生产制造类客户销售货物,允许有一定账期,主要目的是维护下游客商关系。预付款和应收款同时增加,导致存在一部分信用风险敞口。若未来发行人不能有效应对这些风险,可能会导致收入和现金流下降,从而影响发行人的财务表现和偿债能力。
(二)未来收入确认方式变动的风险
发行人近三年及2024年1-6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782.70亿元、1,936.05亿元、2,030.65亿元和987.61亿元。发行人目前采用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以此确定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核算方式。目前,发行人严格按照新收入准则执行,结合具体业务模式、合同条款、贸易确认收入。若未来由于贸易合同变化(价格、付款条件、交货时间等条款的变动)、确认时点变化、会计准则、监管要求等要素发生变化,导致发行人需要调整收入确认方式,影响发行人的确认收入方式变化,可能存在发行人营业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风险。
(三)德龙系应收、预收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发行人因买卖合同纠纷,将江苏德龙系公司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对江苏德龙系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全部债权总金额合计约26亿元。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响水龙拓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响水龙拓”)、溧阳宝润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宝润”)、溧阳德龙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德龙”)、溧阳龙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龙跃”)、江苏汇聚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汇聚”)、响水汇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响水汇鹏”)、响水汇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响水汇元”)及戴国芳、戴笠、黄荷琴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杭州中院已于2024年8月28日受理立案,共两起案件。
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德龙”)及关联公司(以下统称“江苏德龙系”)作为共同甲方,与浙商中拓及关联公司作为乙方,戴国芳、戴笠、黄荷琴作为丙方(担保人)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有关的一系列补充协议。其中,案件一系浙商中拓向江苏德龙关联公司响水龙拓采购钢材产品,并陆续签订六份《货物购销协议》。前述合同签订后,浙商中拓向响水龙拓累计支付货款15.2亿元。目前响水龙拓未交货。浙商中拓诉请解除合同,要求响水龙拓等7家公司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要求戴国芳等3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二系浙商中拓向江苏德龙关联公司江苏众拓采购钢材产品,并陆续签订二份《货物购销协议》。前述合同签订后,浙商中拓向江苏众拓累计支付货款5亿元。目前江苏众拓未交货。浙商中拓诉请共同债务人溧阳宝润等7家公司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要求戴国芳等3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江苏众拓为上述重大诉讼案件中的共同债务人之一。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收到兴化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兴化法院”)出具的(2024)苏1281破申82号《民事裁定书》,兴化法院裁定受理对江苏众拓的破产清算申请。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江苏德龙系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全部债权总金额合计约26亿元(包含临时公告2024-64《关于公司债务人重整的提示性公告》中披露的债权金额4.1亿元),上述债权金额应以有关法院裁判确认的金额为准。
目前江苏德龙系有关诉讼已进入一审阶段,相关案件正在法院正常审理中。响水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江苏德龙等28家发行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管理人做执行职务工作报告、管理人做债权核查报告、审计机构汇报审计工作进展、评估机构汇报评估工作进展。破产程序中的有关方案尚未出台,对发行人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有待根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存在债权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但发行人对上述债权具有一系列抵押、连带保证等担保措施,并将积极行使权利以化解风险。
发行人将密切跟进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保持与相关各方的沟通协调,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减少发行人损失,同时发行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补充情形提示
(一)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
2024年9月11日,发行人注册资本由69949.1979万元增加到70856.1679万元。本次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906.97万元,主要系因此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缴纳行权款导致公司股本增加,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本次注册资本变动已由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完成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二)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换届、变更
发行人于2024年6月18日公告,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袁京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袁京鹏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袁京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经发行人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经发行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次选举公司董事的事项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换届、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变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三)2024年半年度发行人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的净资产为945,298.54万元,借款余额为918,862.54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借款余额为1,724,242.09万元,较2023年末新增借款805,379.55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85.20%,超过2023年末净资产的20%。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具体新增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 2024年6月末借款余额 2024年上半年新增借款 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
银行贷款 795,876.92 1,305,522.05 509,645.13 53.91%
融资租赁借款 32,985.62 28,720.04 -4,265.58 -0.45%
债务融资及其他境内外债券 90,000.00 390,000.00 300,000.00 31.74%
合计 918,862.54 1,724,242.09 805,379.55 85.20%
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稳定,上述新增借款属于发行人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的正常融资行为,不会对发行人经营活动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已于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清算所及中国货币网就新增借款一事予以披露。
(四)会计科目变化幅度较大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存货净额为1,927,882.30万元,较2023年末发行人存货同比增长85.23%,主要系本期受大宗商品行情影响,产业链整体周转速度放缓,叠加公司新业务拓展投入导致存货占用增加。
(五)发行人2024年1-6月营业利润、净利润以及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同比大幅下降。
2024年1-6月,发行人营业利润53,475.24万元,净利润40,847.51万元,较2023年1-6月营业利润85,732.2万元,净利润67,238.94万元同比分别下降37.63%及39.25%,主要系钢贸行业整体市场需求下滑、价格下行所致。2024年1-6月,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净额-773,336.83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92,280.65万元,降幅102.9%,系大宗商品行业的特性,需通过增加营运资产的投入带来相应的产出。
(六)与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等德龙系公司的重大诉讼
发行人因买卖合同纠纷,将江苏德龙系公司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对江苏德龙系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全部债权总金额合计约26亿元。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响水龙拓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响水龙拓”)、溧阳宝润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宝润”)、溧阳德龙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德龙”)、溧阳龙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龙跃”)、江苏汇聚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汇聚”)、响水汇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响水汇鹏”)、响水汇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响水汇元”)及戴国芳、戴笠、黄荷琴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杭州中院已于2024年8月28日受理立案,共两起案件。
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德龙”)及关联公司(以下统称“江苏德龙系”)作为共同甲方,与浙商中拓及关联公司作为乙方,戴国芳、戴笠、黄荷琴作为丙方(担保人)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有关的一系列补充协议。其中,案件一系浙商中拓向江苏德龙关联公司响水龙拓采购钢材产品,并陆续签订六份《货物购销协议》。前述合同签订后,浙商中拓向响水龙拓累计支付货款15.2亿元。目前响水龙拓未交货。浙商中拓诉请解除合同,要求响水龙拓等7家公司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要求戴国芳等3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二系浙商中拓向江苏德龙关联公司江苏众拓采购钢材产品,并陆续签订二份《货物购销协议》。前述合同签订后,浙商中拓向江苏众拓累计支付货款5亿元。目前江苏众拓未交货。浙商中拓诉请共同债务人溧阳宝润等7家公司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要求戴国芳等3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江苏众拓为上述重大诉讼案件中的共同债务人之一。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收到兴化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兴化法院”)出具的(2024)苏1281破申82号《民事裁定书》,兴化法院裁定受理对江苏众拓的破产清算申请。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江苏德龙系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全部债权总金额合计约26亿元(包含临时公告2024-64《关于公司债务人重整的提示性公告》中披露的债权金额4.1亿元),上述债权金额应以有关法院裁判确认的金额为准。
目前江苏德龙系有关诉讼已进入一审阶段,相关案件正在法院正常审理中。响水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江苏德龙等28家发行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管理人做执行职务工作报告、管理人做债权核查报告、审计机构汇报审计工作进展、评估机构汇报评估工作进展。破产程序中的有关方案尚未出台,对发行人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有待根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存在债权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但发行人对上述债权具有一系列抵押、连带保证等担保措施,并将积极行使权利以化解风险。
发行人将密切跟进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保持与相关各方的沟通协调,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减少发行人损失,同时发行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事项外,无新增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重要事项)和MQ.8表(股权委托管理)表中重大事项等相关情况需进行提示的情形。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三、发行条款提示(投资人保护机制)
无。
第一章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全称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待偿还直接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为45.5亿元(永续中期票据10.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35.5亿元)
《接受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5】MTNXXX号
注册金额 人民币叁拾亿元整(RMB3,000,000,000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伍亿元整(RMB500,000,000元)
本期发行期限 3年
计息年度天数 非闰年365天,闰年366天
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RMB100元)
发行价格 按面值发行
利率确定方式 采用固定利率方式,发行利率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发行方式 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托管形式 实名记账式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机构投资人
票面利率 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协商一致后确定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中期票据
公告日期 2025年XX月XX日
发行日期 2025年XX月XX日至2025年XX月XX日
起息日期 2025年XX月XX日
缴款日 2025年XX月XX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2025年XX月XX日
上市流通日 2025年XX月XX日
付息兑付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付息日 自发行日起,存续期内每年的XX月XX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付息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每次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付息公告》,并在付息日按票面利率,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付息工作
兑付价格 按面值兑付
兑付日期 2028年XX月XX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兑付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并在到期日按面值加利息兑付,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兑付工作
偿付顺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的普通债务
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 无担保
登记和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金所”)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适用法律 本期中期票据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发行安排
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注册,发行人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对象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投资者在认购时无需缴纳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时则需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2025年XX月XX日14:00至17:00点,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3、申购时间截止后,簿记管理人将全部合规申购单按申购利率由低到高逐一排列,取最终实际发行金额所对应的申购利率作为最终发行利率。
4、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18:30。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5年XX月XX日16:00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2025年XX月XX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6: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江苏银行资金系统往来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99010159060000001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313301099999
汇款用途: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承销款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中期票据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5年XX月XX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二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一)本次注册中期票据资金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30亿元,将主要用于偿还发行人和下属子公司有息债务本息。
(二)本期中期票据资金用途
发行人本期发行中期票据5亿元,拟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和下属子公司即将到期的有息债务本息,具体如下:
表2-1:本期发行拟偿还的有息债务情况
单位:亿元
借款主体 债券简称 发行日 到期日 融资余额 拟偿还金额 债务品种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中拓SCP007 2024/6/4 2025/2/26 5.00 5.00 超短期融资券
合计 - - - 5.00 -
注:该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最终用于贸易。募集资金底层用途投向穿透后不涉及房地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非经营性项目建设运营、两高一剩等行业领域。
二、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所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发行人将加强募集资金管控,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资金用途不违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规定,募集资金不用于房地产项目、土地储备、金融、长期股权投资、资金拆借和委托贷款。发行人承诺相关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后,原则上不得变更该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若发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发行人将提前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和中国货币网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发行人承诺举借该期债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办发〔2018〕101号文等文件支持的相关领域,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不会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不涉及虚假化解或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会用于非经营性资产,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该笔债务。
发行人承诺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投向不用于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并且募集资金不用于金融投资、土地一级开发,不用于普通商品房建设或偿还普通商品房项目贷款,不用于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或偿还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
三、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
(一)偿债资金来源
公司将按照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条款的约定,凭借自身的偿债能力,筹措相应的偿还资金,同时亦将以未来的经营业绩、规范的运作,履行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中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具体偿债保障措施如下:
1、主营业务产生的现金流
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的现金流量是按时还本付息的主要还款来源。近几年公司财务状况表现良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近三年及2024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7,827,015.88万元、19,360,475.54万元、20,306,450.21万元和4,460,576.88万元,近三年及2024年1-6月,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规模分别为19,376,196.24万元、20,879,204.15万元、22,571,896.58万元和5,402,161.40万元。公司未来业务运营中获取的稳定现金流量是按时偿付本期中期票据本息的主要还款来源。
2、货币资金
截至近三年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622,593.14万元、529,827.33万元、625,450.16万元和567,828.46万元,占发行人资产总额的26.96%、20.32%、18.14%和12.10%,剔除作为承兑汇票、信用证以及保函保证金等的受限货币资金外,可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3、可变现资产
发行人资产结构以流动资产为主,截至近三年及2024年6月末,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90.27%、90.89%、91.49%和93.78%;流动资产中可变现资产合计(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存货)分别为1,405,794.81万元、1,738,132.19万元、2,411,780.28万元和3,657,685.14万元。发行人可变现资产规模较大,可以充分覆盖本次中期票据的本息。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中期票据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中期票据到期能够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本期中期票据到期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1、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
发行人根据国家政策和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安排使用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依据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由发行人指定其内部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核查,确保募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安排人员专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发行人已要求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和到期偿还。
2、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人员专门负责管理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工作。自发行日起至兑付期限结束,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3、及时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4、保持公司资产流动性
发行人货币资金存量较为充裕,流动资产可变现能力较强。发行人将根据自身经营的特性,凭借自身较强的经营能力,保持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增加现金净流入,保障对本期中期票据的偿付能力。
(1)确保主业稳定发展,加快推进商贸流通业升级转型
发行人致力于成为行业领先的生产资料供应链服务集成商,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搭建集成服务平台,以“让产业链更集约更高效”为使命,以产业电商为抓手,提供资源分销、代理采购、定制加工、配送运输、货物仓储、供应链金融管理与服务、价格管理等服务,深入推进产融一体、贸工一体、内外一体,能为客户提供多层次、全方位、个性化的解决方案,服务网点范围广,协同效应明显,具有强大的大宗商品供应链集成服务能力。
(2)合理规划发行人未来现金流,确保到期偿付能力
发行人近年来收入利润及现金流稳定,近三年及2024年1-6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7,827,015.88万元、19,360,475.54万元、20,306,450.21万元和9,876,061.3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00,478.55万元、128,442.98万元、114,860.95万元和40,847.51万元,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逐年上升。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19,376,196.24万元、20,879,204.15万元、22,571,896.58万元和11,516,104.70
万元。随着发展战略的推进,发行人的经济效益将稳步增长,发行人的现金流入量将更加充沛,届时发行人将有较为充裕的现金支付中期票据的本息。
(3)公司优良的资信情况
从公司获得授信支持来看,公司多年来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浙商银行、法国巴黎银行、渣打银行、瑞穗银行等国内外30多家金融机构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在银行界拥有优良的信用记录,获得较为充足的银行综合授信,间接融资渠道通畅。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获得各银行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4,943,356.00万元,其中尚未使用授信额度1,996,243.77万元。公司与各大商业银行形成的良好的合作关系对本期债券的顺利偿付具有一定的保障作用。充足的银行授信保证了公司未来稳步发展。此外,一旦公司出现暂时性经营和财务困难,也可以通过采取不分配利润和暂缓重大对外投资等方式保障投资人的利益。
5、其他保障措施
如果发行人出现了信用评级大幅度下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发行人将采取暂缓重大对外投资等项目的实施、变现优良资产等措施来保障本期中期票据本息的兑付。
第三章对基础募集的差错与更正
关于基础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八、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三)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1、商业板块”的补充更正内容如下:
1、商业板块
发行人的商业板块业务目前主要集中于本部及下属核心子公司:湖北中拓、重庆中拓、广东中拓、浙江中拓、湖南中拓、上海中拓、海南中拓、中拓电力等。
发行人贸易业务分为国内贸易及国外贸易,以国内贸易为主,重点区域包括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中西部等。报告期内,发行人国内贸易与国外贸易收入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2024年1-6月国内贸易与国外贸易收入情况表
单位:亿元
业务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国内贸易 851.04 86.17% 1,823.20 89.78% 1,756.44 90.72% 1,659.74 93.10%
国际贸易 199.68 20.22% 293.66 14.46% 291.57 15.06% 240.77 13.51%
分部间抵消 -63.11 -6.39% -86.22 -4.24% -111.97 -5.78% -117.81 -6.61%
合计 987.61 100.00% 2,030.65 100.00% 1,936.05 100.00% 1,782.70 100.00%
(1)商业板块生产经营情况
发行人贸易业务主要经营品种包括钢材、铁合金、锰矿、焦炭及烟煤、镍矿、铁矿砂、水泥、甲醇、油品等,发行人产品中建筑用材和工业用材等均为钢材,占比超50%,是公司最主要产品。近三年发行人各产品经营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近三年各产品经营情况表
单位:亿元
2021年度
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润 毛利润率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建筑用材 316.75 17.77% 310.46 17.69% 6.3 22.40% 1.99%
工业用材 608.87 34.15% 603.73 34.41% 5.14 18.29% 0.84%
钢坯 145.88 8.18% 145.26 8.28% 0.62 2.20% 0.42%
铁合金 63.49 3.56% 61.91 3.53% 1.58 5.61% 2.48%
矿石 118 6.62% 116.46 6.64% 1.55 5.51% 1.31%
废钢 202.19 11.34% 200.09 11.40% 2.11 7.49% 1.04%
有色金属 26.5 1.49% 26.54 1.51% -0.03 -0.11% -0.12%
煤炭 127.26 7.14% 121.43 6.92% 5.83 20.75% 4.58%
化工 34.69 1.95% 34.66 1.98% 0.03 0.10% 0.08%
水泥 14.61 0.82% 13.95 0.79% 0.66 2.34% 4.51%
油品 9.12 0.51% 8.32 0.47% 0.8 2.85% 8.80%
整车 12.45 0.70% 12.35 0.70% 0.1 0.37% 0.84%
汽车后服务 1.85 0.10% 1.17 0.07% 0.68 2.42% 36.74%
汽车租赁 0.24 0.01% - 0.00% 0.24 0.86% 100.00%
仓储及物流 9.59 0.54% 9.13 0.52% 0.46 1.64% 4.82%
生铁 31.94 1.79% 31.21 1.78% 0.73 2.59% 2.28%
机电产品 49.69 2.79% 48.68 2.77% 1.01 3.58% 2.03%
其他 10.93 0.61% 10.41 0.59% 0.52 1.85% 4.75%
不同产品间抵消 -1.36 -0.08% -1.14 -0.07% -0.21 -0.76% 15.79%
合计 1,782.70 100.00% 1,754.59 100.00% 28.11 100.00% 1.58%
2022年度
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润 毛利润率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建筑用材 294.52 15.21% 289.87 15.19% 4.64 16.95% 1.58%
工业用材 622.39 32.15% 618.28 32.39% 4.12 15.02% 0.66%
钢坯 141.25 7.30% 138.45 7.25% 2.8 10.23% 1.98%
铁合金 97.02 5.01% 93.54 4.90% 3.48 12.69% 3.59%
矿石 199.79 10.32% 198.49 10.40% 1.3 4.75% 0.65%
废钢 104.97 5.42% 102.64 5.38% 2.32 8.48% 2.21%
有色金属 27.07 1.40% 26.9 1.41% 0.17 0.63% 0.63%
煤炭 162.65 8.40% 157.56 8.26% 5.09 18.59% 3.13%
化工 43.54 2.25% 43.4 2.27% 0.14 0.52% 0.33%
水泥 10.03 0.52% 9.4 0.49% 0.64 2.32% 6.34%
油品 56.5 2.92% 56.52 2.96% -0.02 -0.08% -0.04%
整车 10.32 0.53% 10.39 0.54% -0.08 -0.28% -0.74%
汽车后服务 1.56 0.08% 1 0.05% 0.56 2.04% 35.73%
汽车租赁 0.21 0.01% - 0.00% 0.21 0.76% 100.00%
仓储及物流 11.9 0.61% 10.94 0.57% 0.96 3.51% 8.07%
生铁 15.24 0.79% 15.31 0.80% -0.07 -0.26% -0.47%
机电产品 130.89 6.76% 129.99 6.81% 0.9 3.29% 0.69%
其他 8.44 0.44% 8.08 0.42% 0.36 1.31% 4.26%
不同产品间抵消 -2.23 -0.12% -2.1 -0.11% -0.13 -0.48% 5.85%
合计 1,936.05 100.00% 1,908.65 100.00% 27.4 100.00% 1.42%
2023年度
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润 毛利润率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建筑用材 325.72 16.04% 319.98 16.01% 5.74 17.81% 1.76%
工业用材 645.85 31.81% 636.15 31.84% 9.7 30.12% 1.50%
钢坯 128.09 6.31% 123.6 6.19% 4.49 13.94% 3.51%
铁合金 104.17 5.13% 104.15 5.21% 0.02 0.06% 0.02%
矿石 198.61 9.78% 193.82 9.70% 4.79 14.87% 2.41%
废钢 153.79 7.57% 152.07 7.61% 1.72 5.35% 1.12%
有色金属 22.98 1.13% 22.62 1.13% 0.36 1.11% 1.56%
煤炭 157.87 7.78% 156.44 7.83% 1.43 4.44% 0.91%
化工 124.65 6.14% 124.14 6.21% 0.51 1.58% 0.41%
水泥 11.24 0.55% 10.83 0.54% 0.41 1.27% 3.65%
油品 46.66 2.30% 47.13 2.36% -0.47 -1.44% -1.00%
整车 5.67 0.28% 5.89 0.29% -0.22 -0.67% -3.83%
汽车后服务 1.06 0.05% 0.68 0.03% 0.37 1.16% 35.33%
汽车租赁 0.24 0.01% 0 0.00% 0.24 0.73% 100.00%
仓储及物流 11.79 0.58% 10.72 0.54% 1.07 3.31% 9.06%
生铁 6.46 0.32% 6.45 0.32% 0.02 0.05% 0.25%
机电产品 76.74 3.78% 75.17 3.76% 1.58 4.89% 2.05%
其他 10.71 0.53% 10.09 0.50% 0.63 1.95% 5.87%
不同产品间抵消 -1.93 -0.09% -1.75 -0.09% -0.18 -0.55% 9.13%
合计 2,030.38 100.00% 1,998.16 100.00% 32.21 100.00% 1.59%
注: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重分类因素的影响导致贸易品种收入合计数与商业板块收入存在略微差异
(2)商业板块贸易经营、盈利和融资模式
钢材(建筑用材、工业用材)贸易为发行人的传统优势产业,2021年至2023年末,发行人实现钢材销售分别为2,213.06万吨、2,226.32万吨和2,833.99万吨,实现钢材营业收入分别为 925.63亿元、916.91亿元和984.26亿元,平均价格(含税)为0.42万元/吨、0.41万元/吨和0.35万元/吨,2023年主要受市场价格影响,导致钢材收入有所下降。
公司商业板块贸易模式为以销定采和自营相结合,以销定采模式及自营模式大约各占业务总量的50%。
其中,自营模式主要分为库存自营和自营进口:
①库存自营。发行人向合作供应商采购贸易商品入库后根据市场行情按照低买高卖赚取贸易价差并嵌入套期保值管理。该类业务模式下发行人上游批量采购货物成本低、部分上游供应商可提供季度返利、营销补贴。该模式下涉及贸易品种主要以钢材、铁矿、煤炭、废钢和镍矿为主。
②自营进口。发行人从国外进口货物,运至中国境内后采取库供销售或定向销售给国内客户,期间价格风险和货物风险由发行人自行承担。该业务模式通过贸易品种的境内外价差赚取利润。自营进口作为跨境贸易业务主要涉及境外出货风险、到港货物品种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风险以及汇率风险。该模式下涉及贸易品种主要以钢材、铁矿和煤炭为主。
上述两类自营模式主要通过贸易价差获取利润。
以销定采模式主要分为代理采购、代理进口和配工配送模式:
①代理采购。发行人向下游客户收取货物订购金额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后,由客户指定品种、规格、数量的钢材等贸易品种,可由客户指定供应商或由发行人自营采购渠道及自营库存出货。货物入库后下游客户支付尾后提货。该模式下涉及贸易品种主要以钢材、铁矿和废钢为主。
②代理进口。国内加工制造企业或贸易商委托发行人境外采购指定钢材品种,并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发行人境外采购指定货物后向委托方销售。该模式下涉及贸易品种主要以铁矿、煤炭和镍矿为主。
③配工配送。发行人直接与工程施工方对接,根据工程项目所需物资的需求,与上游供应商接洽采购合适的钢材、水泥等产品向项目施工方进行配供服务。该模式下涉及贸易品种主要以钢材和水泥为主。
上述代理模式主要通过上下游贸易价差赚取利润,部分代理采购和代理进口业务由下游客户承担存货跌价风险,发行人仅根据客户指定确认采购规模与产品类别,并按照一定的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该种经营模式大大降低了公司的价格风险和库存风险。
除了上述传统的贸易商业模式外,发行人积极推广“电子商务”和“钢企转型”相结合,打造公司钢铁贸易电子商务的销售平台。该销售平台面向发行人所有钢铁业务和部分钢厂现货资源开展网上洽谈、网上交易、网上结算、网上开单、网下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子商务服务。2021年,“中拓钢铁网”线上交易量为697.97万吨,线上订单数78,872笔,平台累计会员数达到21,622家。2022年,“中拓钢铁网”线上交易量为491.90万吨,线上订单数61,580笔,新增交易会员(173家,平台累计会员数达到21,796家,累计注册会员27,900家。自2022年主干道上线,中拓钢铁网模块全部并入主干道系统。
发行人贸易业务主要融资模式为信用证融资、流贷融资及银票融资。公司贸
易业务主要融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近三年贸易业务主要融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信用证融资 782,385.04 749,830.10 845,020.55
流贷融资 240,157.95 14,296.04 69,339.91
银票融资 735,586.31 454,090.90 521,262.87
合计 1,758,129.30 1,218,217.04 1,435,623.33
(3)定价方式
发行人贸易业务涉及的各类产品主要参考市场定价,其中主要的大宗商品焦煤、铁矿石、钢材的具体定价方式如下:
焦煤定价:焦煤分国产焦煤和进口焦煤。国产焦煤定价方式主要是季度长协和市场竞拍,长协价由大钢企与主要焦煤企业每季度商议签订,市场竞拍价每日由买卖双方确定最终价格。进口焦煤中,蒙煤定价方式主要是长协定价和电子竞拍。长协模式主要以坑口价出售煤炭,买家与矿方签订长协合同,每季度进行一次调价。电子竞拍是指通过交易所交易煤炭,交货周期一般一到两个月,实际交货时长根据具体情况定。
海运煤多数情况下定价方式为一单一议,买卖双方主要参考普氏指数(普氏能源咨询机构汇编每日市场询价及成交价形成),根据市场变化进行撮合。海运煤市场也有少量采取长协定价,长协时间长度由买卖双方决定,参考该时间段内普氏均价,再根据自身煤品牌及指标调整溢价。
铁矿石定价:当前铁矿石定价模式的特征是指数化、短期化,定价机制非常灵活。根据结算方式分为美金市场和人民币市场。美金市场交易的是尚未装运或者尚未到港的海漂铁矿,分为浮动定价和固定价。固定价在铁矿经纪商平台上经过买方竞价达成。浮动定价以指数为基础,指数普遍采取普氏、MB、mysteel和argus。以普氏指数为例,普氏指数是普氏能源资讯通过电话问询等方式,向矿商、钢厂及钢铁交易商采集当天的价格数据,其估价的主要依据是一定船期内的最高买方询价和最低的卖方报价,得出65%、62%、58%三个指标的指数数据。矿山的长协价格以月度或到港前后某一时间段内的指数均值为基础,加溢价/折扣计算,溢价/折扣由矿山每月公布。
人民币市场又分为现货市场和远期市场,现货市场即港口现货价格,日内跟随买卖双方情绪和成交情况频繁波动,远期市场买卖双方定量不定价,约定未来一段时间内交割固定数量、固定品质和固定升贴水的货物,在双方约定周期内,买方在期货盘面进行点价作为基准价格,或以约定周期内的人民币指数均值为基准价格。
钢材定价:钢材采用两种定价模式,一种是和钢铁企业签订长协,另一种是市场采购。长协是一种合同形式,钢铁企业和钢贸商之间达成协议,固定了价格和供货期限,该协议保证钢铁企业稳定地销售大量钢材,钢贸商也可以获得数量和价格上的保障,并得到一定的优惠条件。市场采购模式下,当预计未来钢材价格会上涨,或者客户未来会增加钢材订单需求,钢贸商就可以提前在市场上,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采购一定数量的钢材,以便在未来销售。
(4)贸易采购模式
钢铁业务
发行人国内钢材贸易以销定采模式约占50%,主要是接受下游二级代理商或客户的采购委托,并与其商定销售价格,公司再向钢厂采购相应数量的钢材,公司从中赚取贸易价差或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公司与上游供应商的结算主要是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方式。
发行人国内钢材贸易自营模式约占50%,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和下游需求情况,确认合适的库存,先行采购钢材,再向合作的下游客户进行销售,从中赚取买卖差价。公司与上游供应商的结算主要是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方式。在控制价格风险方面,公司凭借其与钢厂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除每年与钢厂签订一次框架协议外,钢厂还通过延长给公司的报价时间,以及降价补偿等优惠措施,尽量弥补公司在钢材跌价上的损失。
发行人国际贸易采购主要依托下属5家境外子公司,分别为锋睿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中冠国际、益光国际、浙商中拓印尼金属矿产资源有限公司和浙商中拓集团(泰国)有限公司开展。进口业务方面,发行人基本以代理进口为主,委托进口方均为境内大型实体冶炼企业,业务模式均为以销定采,合同签订后委托进口方即支付20%左右保证金给发行人,发行人主要通过国际信用证支付方式完成货物结算。针对国际采购涉及的进口货代公司发行人实行资质准入制度,一般选用以国有背景为主的货代公司,货物报关进口后基本均存放在国内主要港口码头,最大化降低国际贸易涉及的出货风险。
矿石和煤炭等其他贸易商品
矿石和煤炭等其他贸易商品贸易模式分为国内贸易和进口贸易,其中内贸部分和钢材业务贸易模式相同。进口贸易模式如下:
自营进口:通过寻找履约能力强、行业口碑较好的境外矿山和有竞争优势的资源,签订外矿采购合同,以国际信用证方式付款,再根据意向销售客户,确定卸货口岸,完成通关手续后进行国内销售。公司与上游供应商的结算方式主要为国际信用证。
以销定采进口:通过与下游客户签订购销合同,并且与下游客户指定外商签订进口合同进行采购,以国际信用证方式付款,外商发货后再确定卸货港和对应卸货港货代。公司从中收取一定的代理费,客户于提货并结算时即结清代理费,不存在账期。
(5)贸易业务运输责任
大宗商品物流服务是发行人核心的业务板块,发行人已形成联通海外、辐射全国的物流体系,包括公路运输网络、铁路运输网络以及立足国内主要口岸的水路运输网络。针对业务项下的物流运输,公司根据运输方式明确运输责任,具体如下:
公路汽运方面,明确交运货物的货权归属,严格审查运输方的运输资质及相关违约责任,严格按照发行人指令进行发运;铁路运输方面,运输单证随同货物一起发运到目的站,铁路大票收货人为发行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及时通知发行人政策性停装、限装等相关信息,运输方明确指定站办理货损事宜;水路水运方面,明确承运方运输过程中的管货责任等。
(6)贸易销售模式
发行人目前已成立工程物资事业部、板带事业部、再生资源事业部等十三个事业部以及湖北中拓、贵州中拓、云南中拓等八个区域子公司。发行人通过“事业部+区域子公司”模式在全国范围内搭建销售网络。2023年度,发行人合并口径共有活跃客户数约超14,000家,其中终端、次终端用户比例占比约一半,主要包括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
在销售管理方面,发行人设立客户管理部负责公司客户管理政策的制定,建立健全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对客户信息的建档、数据维护,以及对客户进行风险和信用额度评估,针对不同资质的下游客户确认销售政策。发行人自营模式下对应的下游客户以现金结算为主,以销定采模式下公司一般先收取一定比例的客户保证金,然后客户款到账即可提货;如果是终端工地配送业务,考虑到下游客户多以央企国企为主且资质较好,发行人一般采取赊销政策,平均账期是1-3个月。
在货物销售配送方面,发行人贸易运输根据客户要求,可由公司组织运输,运费包含在销售价格中由买方支付;也可由客户自行提货后组织运输,运费由买方支付。
(7)会计处理方式和依据
上下游贸易结算模式及会计处理方式如下:
a.上游供应商结算模式:
发行人与上游供应商的结算,以电汇(现金)、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结算方式为主。内贸业务中,电汇(现金)和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合计占比超过80%,信用证结算占比约20%。
发行人信用证融资资金真实用于基于信用证项下的贸易往来,近三年发行人贸易及信用证业务不涉及重大负面新闻,信用证业务方面无重大诉讼。
公司信用证的账务处理方式如下:
1)开立信用证
①向供应商开立信用证不作账务处理;
②供应商发货交单;公司承兑,银行向供应商付款:
即期信用证的账务处理。公司收货时,借:存货;贷:应付账款。即期付款,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短期借款(银行融资)。
远期信用证的账务处理。公司收货时,借:存货;贷:应付账款。信用证到期付款: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短期借款(银行融资)。
如有银行融资,则融资到期账务处理,借:短期借款和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贷:银行存款。
2)收取信用证
①收到客户开立的信用证不作账务处理;
②公司发货交单;客户承兑,银行付款:
即期信用证的账务处理。公司发货时,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即期付款,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远期信用证的账务处理。公司发货时,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信用证到期付款,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如利用信用证融资,则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贷:短期借款。
如有银行融资,则融资到期账务处理,借:短期借款和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贷:应收账款。
b.下游客户结算模式
发行人下游客户的结算主要以现金和承兑汇票为主,上述结算方式占业务结算总规模的90%以上。其中,发行人开展配供配送业务涉及的央企国企等资质较好的下游客户,通常采取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等结算方式。
发行人贸易业务会计处理方式严格依照最新《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8)主要供应商和客户情况
公司上游供应商相对较为分散,2021、2022、2023年以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供应链集成服务板块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277.86亿元、247.44亿元、244.02亿元和124.87亿元,占同期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15.84%、12.96%、12.21%和12.68%。具体如下:
表:发行人2021年度商业板块前五名供应商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主要产品 占比 与发行人关系
1 供应商一 722,989.67 钢材、炉料等 4.12 非关联方
2 供应商二 604,896.50 钢材、炉料等 3.45 非关联方
3 供应商三 536,182.68 钢材、炉料等 3.06 非关联方
4 供应商四 496,961.58 钢材、炉料等 2.83 非关联方
5 供应商五 417,556.02 钢材、炉料等 2.38 非关联方
合计 2,778,586.45 - 15.84 -
表:发行人2022年度商业板块前五名供应商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主要产品 占比 与发行人关系
1 供应商一 653,839.75 钢材、炉料等 3.43 非关联方
2 供应商二 538,812.06 钢材、炉料等 2.82 非关联方
3 供应商三 468,539.94 钢材、炉料等 2.45 非关联方
4 供应商四 440,588.72 钢材、炉料等 2.31 非关联方
5 供应商五 372,625.83 钢材、炉料等 1.95 非关联方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主要产品 占比 与发行人关系
合计 2,474,406.31 - 12.96 -
表:发行人2023年度商业板块前五名供应商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主要产品 占比 与发行人关系
1 供应商一 611,048.53 钢材、炉料等 3.06 关联
2 供应商二 518,008.59 钢材、炉料等 2.59 非关联
3 供应商三 469,098.70 钢材、炉料等 2.35 非关联
4 供应商四 466,590.62 钢材、炉料等 2.33 非关联
5 供应商五 375,442.74 钢材、炉料等 1.88 非关联
合计 2,440,189.18 - 12.21 -
表:发行人2024年1-6月商业板块前五名供应商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主要产品 占比 与发行人关系
1 供应商一 372,664.74 钢材、炉料等 3.78% 非关联
2 供应商二 275,907.49 钢材、炉料等 2.80% 非关联
3 供应商三 230,803.36 钢材、炉料等 2.34% 非关联
4 供应商四 199,042.26 煤炭等 2.02% 非关联
5 供应商五 170,369.54 钢材、炉料等 1.73% 非关联
合计 1248787.40 - 12.68 -
从下游情况看,发行人下游客户相对较为分散。2021、2022、2023年以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供应链集成服务板块前五大客户分别实现销售收入164.49亿元、144.51亿元、144.51亿元和60.76亿元,占同期年度销售总额比例分别为9.23%、7.46%、6.41%和6.15%。具体如下:
表:发行人2021年度商业板块销售前五名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主要产品 占比 与发行人关系
1 客户一 506,797.96 钢材、炉料等 2.84 非关联方
2 客户二 421,841.03 钢材、炉料等 2.37 非关联方
3 客户三 288,575.90 钢材、炉料等 1.62 非关联方
4 客户四 229,111.28 钢材、炉料等 1.29 非关联方
5 客户五 198,595.36 钢材、炉料等 1.11 非关联方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主要产品 占比 与发行人关系
合计 1,644,921.52 - 9.23 -
表:发行人2022年度商业板块销售前五名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主要产品 占比 与发行人关系
1 客户一 394,565.77 钢材、炉料等 2.04 非关联方
2 客户二 328,401.15 钢材、炉料等 1.7 非关联方
3 客户三 246,134.68 钢材、炉料等 1.27 非关联方
4 客户四 243,209.19 钢材、炉料等 1.26 非关联方
5 客户五 232,771.82 钢材、炉料等 1.2 非关联方
合计 1,445,082.61 - 7.46 -
表:发行人2023年度商业板块销售前五名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主要产品 占比 与发行人关系
1 客户一 418,696.95 钢材、炉料等 2.06 非关联方
2 客户二 313,357.42 钢材、炉料等 1.54 非关联方
3 客户三 218,581.75 钢材、炉料等 1.08 非关联方
4 客户四 178,116.63 钢材、炉料等 0.88 非关联方
5 客户五 171,754.50 钢材、炉料等 0.85 非关联方
合计 1,300,507.26 - 6.41 -
表:发行人2024年1-6月度商业板块销售前五名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主要产品 占比 与发行人关系
1 客户一 140,324.27 钢材、炉料等 1.42% 非关联方
2 客户二 139,986.12 钢材、炉料等 1.42% 非关联方
3 客户三 128,174.98 钢材、炉料等 1.30% 非关联方
4 客户四 108,938.48 钢材、炉料等 1.10% 非关联方
5 客户五 90,262.41 钢材、炉料等 0.91% 非关联方
合计 607,686.26 - 6.15% -
(9)商业板块风险控制情况
a.存货跌价风险控制
在存货跌价风险控制方面,为规避日常经营中现货库存带来的跌价风险,公司在库存管理策略方面采取快进快出的运作模式,缩短库存周转期,降低跌价风险。此外,公司利用期货套期保值工具在金融市场进行风险对冲,以锁定经营中的合理利润,防范跌价风险。
表:发行人套期保值业务开仓、持仓条件及业务准则
发行人套期保值业务开仓及持仓条件:
卖出套期保值开仓及持仓条件 买入套期保值开仓及持仓条件
日常经营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现货库存超出正常水平 日常经营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现货库存低于正常水平
现货价格水平使得全行业处于较高盈利状态 现货价格水平使得全行业处于亏损较严重状态
可比期货与现货的基差即期货价格-现货价格≥0 可比期货与现货的基差即期货价格-现货价格≤0
- 项目配供销售合同为锁价模式
发行人套期保值业务准则:
套期保值数量范围 期货卖出开仓及持仓数量:均须以现货库存(含在途资源)的实际总量的80%为最高限 买入卖出开仓及持仓数量: 以大型配送项目合同的未执行数量为最高限,且公司卖出与买入套保头寸合计不得超过公司总开(持)仓最高额度
期限基差套利 期限基差满足套利条件时:公司买入现货,卖出期货 期现价差回归后: 期现平仓赚取回归价差。
要求:期现头寸必须为品种相关,数量相等
套期保值目的 ①规避价格风险; ②避免存货出现大幅减值; ③保持公司利润稳健性,避免出现暴涨暴跌;
注:持仓覆盖比例=持仓合约金量/现货规模
目前发行人建立了严格的期货合作方准入机制,中国期货业协会评级在AA及以上的期货公司才可作为发行人的期货业务合作方。目前合作的期货机构包括永安期货、华泰期货等。
b.仓储管理制度
近三年,截至近三年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存货净额为509,700.84万元、524,735.57万元、1,040,777.39万元和1,927,882.30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为22.07%、20.13%、30.18%和40.31%。存货资产占比较大。发行人存货品种主要包括钢材、铁合金、铁矿砂、焦炭及烟煤、锰矿、镍矿、水泥等。
发行人针对存货仓储物流流程制订了严格的仓储管理制度,以防范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①优选、严选优质物流、仓储供应商,实施名单制管理,严控货权;
②基于物联网及移动互联技术,结合移动APP、视频监控系统、计重系统、门岗识别系统、物流GPS系统打造智慧仓储物流模式,在杭州搭建视频监控中心,实时监控存货状态;
③各仓库、港口由公司物流管理部定期现场盘点,检查出入库单据和流程,现场考察和了解仓库、港口动态,自营仓库由公司物流公司派团队经营管理,严格办理出入库手续,确保货物安全有序;
④完善物流仓储风控体系,不断优化公司制度流程,诸如《库存盘点管理办法》、《物流类合同指导性意见》、《物流供应商管理办法》等。
仓储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①注册资金500万以上(含);
②仓储单位经营范围须具有仓储服务项目;
③对于注册资金不满足要求的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合作,若业务单位确有需要,仓储单位需提供有实力的第三方进行担保;
④仓储单位净资产覆盖存储货值。
c.下游结算管理
根据发行人内部制定的销售政策,针对资质较弱的下游客户,要求按照“付款提货”模式进行存货结转,或采用资产抵押和其他有效担保手段,以降低合作商的信用风险。发行人配工配送业务涉及的下游基建类客户以央企国企客户为主,该类客户发行人内部评分较高,允许设定合理的赊销政策。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为配供配送业务的下游央企国企客户,账龄均在一年以内,整体回款风险控制良好。另外公司对小部分境外赊销客户原则上要求投保中信保,以严格控制境外应收款的回收风险。
d.业务操作风险管理
发行人加大对合同真实性的把关,大额交易原则上要求取得合同对方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避免由合同相对方的业务负责人或业务员代签代办,避免通过第三方转交合同,要对合同上的印章认真核对,保证与工商局备案的印章一致。在支付方式方面,发行人对外支付原则上采用电汇方式,直接支付到交易方账户,避免委托方或第三方支付。在仓储控制方面,货权交接要求取得交接凭证并由交易对象签字盖章,原则上要求由发行人选择指定仓库,并适时盘点库存。
e.国际贸易业务风险管理制度
发行人国际贸易主要依托下属5家境外子公司,分别为锋睿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中冠国际、益光国际、浙商中拓印尼金属矿产资源有限公司和浙商中拓集团(泰国)有限公司开展。发行人海外业务受国际宏观经济状况、经营所在地区政治、经济因素等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针对国际贸易风险,发行人制定了以下风险管理措施:
进口业务:基本以代理进口为主,委托进口方均为境内大型实体冶炼企业,业务模式均为以销定采,合同签订后委托进口方即支付20%左右保证金给发行人,防范价格波动风险,主要使用国际信用证结算。对于进口货代公司施行资质准入,一般选用以国有背景为主的有实力的货代公司,货物报关进口后基本均存放在国内主要港口码头,因此整体风险可控。
出口业务:主要为钢铁产成品的出口,出口地区为东南亚、中东、南美、非洲等,出口业务总量在公司整体营收占比较低,目前不超过5%,基本为以销定采,先接到出口订单再组织货源采购。
发行人已建立了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事前严格执行客户资信准入及五级评级制度,把关合作客户质量;事中强化货权管控、加强单据管理,注重检查核实客户经营生产情况,实时了解客户最新动态;事后及时处置以及进行内部培训教育,将防范风险嵌入业务发展和管理全过程。
(10)商业板块创新模式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发行人主动调整经营模式以适应新环境下的市场挑战,逐步推进的供应链集成服务转型升级也将进一步提升其经营效应。
供应链方面,发行人将由传统的贸易商向基于移动互联技术的供应链服务集成商转型升级作为指导思想,以“让产业链更集约更高效”为使命,以产业电商为抓手,提供资源分销、代理采购、定制加工、配送运输、货物仓储、供应链金融管理与服务、价格管理等服务,深入推进产融一体、贸工一体、内外一体,能为客户提供多层次、全方位、个性化的解决方案,服务网点范围广,协同效应明显,具有强大的大宗商品供应链集成服务能力。
电子商务方面,公司线上自建“中拓钢铁网”(www.zt906.com)和手机客户端APP,为核心业务提供配套支撑,同时不断完善配供配送、价格风险管理(PRM)、智慧仓储系统(WMS)、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等系统,并与公司内部SAP、OA等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互动,将公司打造成为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信息化管理专家。目前,公司积极推动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应用,为公司打造新型商业模式提供技术支撑。
(11)商业板块的合法合规性
发行人商业板块运行情况良好,且设立有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重大财务信息虚假记载、不存在虚增贸易业务收入美化报表行为以及不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风险管控能力是公司重点打造的核心竞争能力之一。“经营企业就是经营风险”,公司始终坚持“风控第一,效益第二,规模第三”的经营理念和“全员、全面、全程、全体系”的指导思想,持续优化和完善风控体系,注重业务的合法合规:
一是健全风控体系。建立项目制管理机制,举公司之力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和重大业务过程管理。做好风控会、“四新”会议等重要环节的决策权限管控与优化,强化事前设计、事中帮扶、事后检查。
二是强化客户管理。严把客户准入关,推动客户资信准入与商务模式相匹配,优化客户评级制度,把关合作客户质量,从源头上管控客户合作风险。按月对重点客户进行现场走访,全面摸排经营质量和风险隐患,遇客户异常及时启动预警机制。全面推进客户资信年审,对客户资信、商务模式、合作质量进行年度审核,及时发现并化解风险隐患。
三是强化宏观和行业趋势研判。报告期内,组建宏观研究队伍,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及政策分析研究;加强大宗商品产业周期及能源结构趋势研究,助力业务前瞻发展。
公司对业务全过程进行360度审视,充分发挥物流地网、数字天网的优势,强化货权管控、加强单据管理,注重检查核实客户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并开展持续的动态跟踪,严格把控业务合规;事后及时处置以及进行内部培训教育,将防范风险嵌入业务发展和管理全过程。同时,公司积极探索智能风控,通过嵌入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风控水平。
第四章更新部分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关于基础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中“七、公司人员基本情况”和“八、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下“(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总体情况”的更新:
(一)公司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高管人员基本情况更新如下:
表:公司高管人员名单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袁仁军 董事长 现任 男 52 2019年08月20日 2025年11月23日
杨威 副董事长 现任 男 44 2024年07月03日 2025年11月23日
李文明 董事、总经理 现任 男 51 2024年2月24日 2025年11月23日
王飞 董事 现任 男 41 2022年05月13日 2025年11月23日
黄邦启 董事 现任 男 52 2022年11月24日 2025年11月23日
黄锐 董事 现任 男 50 2024年05月15日 2025年11月23日
许永斌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61 2019年08月20日 2025年11月23日
童列春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5 2024年01月10日 2025年11月23日
韩洪灵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48 2024年02月02日 2025年11月23日
杨安成 监事会主席 现任 男 52 2024年02月02日 2025年11月23日
邱海 监事 现任 男 44 2019年08月20日 2025年11月23日
崔俊昌 监事 现任 男 43 2022年6月21日 2025年11月23日
汪丽 职工监事 现任 女 45 2022年11月24日 2025年11月23日
戴雯 职工监事 现任 女 35 2022年11月24日 2025年11月23日
魏勇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52 2019年08月20日 2025年11月23日
梁靓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50 2019年08月20日 2025年11月23日
邓朱明 财务总监 现任 男 53 2019年08月20日 2025年11月23日
雷邦景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现任 男 43 2020年11月30日 2025年11月23日
徐剑楠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35 2024年2月24日 2025年11月23日
1、董事会成员
袁仁军: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配送部责任人,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浙金公司总经理兼湖南博长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浙商中拓党委书记、董事长。
杨威:男,汉族,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中级经济师(金融)。2003年参加工作,历任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宁波保税区杭钢外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富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旭石(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省商务厅法规处处长、开发区处处长、自由贸易区处处长,现任浙商中拓党委委员、董事。
李文明:男,汉族,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经济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浙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经营部经理助理、法务部副经理,浙江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内控法务部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与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061)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监事,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总经理。
王飞:男,出生于1982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学学士。历任唐山鑫诚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唐山鑫杭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唐山市德龙钢铁有限公司行政副总经理,德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海南德昂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德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唐山市丰润区光华商贸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恩玛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恩韵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德龙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监事,河北自贸区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聚达贸易(洋浦)有限公司监事,浙商中拓董事。
黄邦启: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湖南汽车城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董事;现任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湖南汽车城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湖南新城汽车有限公司董事。
黄锐:男,汉族,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在线频道部主任助理,杭州市委市政府办公信息处理中心、杭州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科长、副主任,杭州市电子政务办公室、杭州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浙江交通集团信息技术总监、科技数据部总经理,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临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
许永斌: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会计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历任杭州商学院讲师、副教授,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院长。许永斌先生入选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人才、浙江省“五个一批”人才。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宁波舟山港(601018)、永太科技(002326)、三美股份(603379)、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中拓(000906)独立董事,同时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浙江省会计学会副会长、浙江省审计学会副会长。
童列春:男,汉族,出生于1968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博士研究生,法学教授,取得律师资格证,浙江省高校民商法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人大地方立法专家。童列春先生历任武汉水运工程学院、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辅导员、团总支书记、助教、讲师、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后、教授,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律制度研究会副会长。
2、监事会成员
杨成安,男,汉族,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主任助理、资产经营部总经理助理、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浙江杭甬复线宁波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交投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综合监督部)部长,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邱海:男,汉族,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会计师。历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杭绍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浙商中拓监事。
崔俊昌:男,汉族,198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建会员,硕士学历。历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财税管理、资金税收室副主任,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与改革工作部副部长、风险控制部副部长;现任湖南同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湖南长元人造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湘潭城市综合运营有限公司监事,湖南汽车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湖南福兴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福兴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浙商中拓监事。
汪丽:女,汉族,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经济师。历任杭州网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行政秘书,中国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单证员,浙江顺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经理助理,浙江万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会计,浙江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税务主管;现任浙商中拓财务资产管理部税务主管。
戴雯:女,汉族,198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预备党员,本科学历。历任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核算会计;现任浙商中拓审计部(综合监督部)审计主管。
3、高级管理人员
李文明:男,汉族,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经济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浙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经营部经理助理、法务部副经理,浙江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内控法务部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与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监事,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总经理。现任浙商中拓党委委员、总经理。
魏勇:男,汉族,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历任东方汽轮机厂主机一分厂技术员,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供应链工程师,东方汽轮机厂工艺处工程师,上海瀚资软件咨询有限公司咨询实施部应用顾问、项目经理、咨询经理,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信息部信息总监,浙江物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商中拓副总经理。
梁靓: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营销师。历任浙江省金属材料公司业务员,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经理助理,江苏中创金属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物产金属薄板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北中拓博升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浙商中拓总经理助理。现任浙商中拓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邓朱明:男,汉族,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财务处会计、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浙江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财务结算中心主任兼会计主管、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财务部经理、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杭绍甬高速公路公司监事。现任浙商中拓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雷邦景:男,苗族,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经理、客户管理部经理、商务模式研究中心主任、职工监事。现任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MRO事业部总经理、经营管理部、客户管理部、数字科技部经理、中拓研究院责任人。
徐剑楠:男,汉族,1989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事业部总经理,浙商中拓集团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浙商中拓光盈(杭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商中拓协能(浙江)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浙商中拓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总体情况
表:公司近三年及2024年1-6月营业收入结构及占比表
单位:亿元
业务板块 2024年1-6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供应链集成服务 980.87 99.32% 2,013.20 99.14% 1,913.68 98.84% 1,759.49 98.70%
其他行业 7.28 0.74% 19.46 0.96% 24.69 1.28% 24.57 1.38%
分部间抵消 -0.54 -0.06% -2.01 -0.10% -2.32 -0.12% -1.36 -0.08%
合计 987.61 100.00% 2,030.65 100.00% 1,936.05 100.00% 1,782.70 100.00%
2、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近三年及2024年1-6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754.59亿元、1908.65亿元、1,998.28亿元和975.21亿元,公司主要业务成本结构基本与收入结构保持一致,营业成本与收入基本保持同步增长。近三年及2024年1-6月,供应链集成服务收入成本占比分别为98.77%、98.93%、99.14%和99.37%,占比相对稳定。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2024年1-6月营业成本构成及占比表
单位:亿元
业务板块 2024年1-6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供应链集成服务 969.05 99.37% 1,982.41 99.21% 1,888.24 98.93% 1,732.93 98.77%
其他行业 6.58 0.67% 17.65 0.88% 22.51 1.18% 22.8 1.30%
分部间抵消 -0.43 -0.04% -1.77 -0.09% -2.10 -0.11% -1.14 -0.07%
合计 975.21 100.00% 1,998.28 100.00% 1,908.65 100.00% 1,754.59 100.00%
3、主营业务毛利润分析
近三年及2024年1-6月,发行人营业毛利润分别为28.11亿元、27.40亿元、32.36亿元和12.40亿元,供应链集成服务是发行人最主要的利润来源,截至2023年末,供应链集成服务利润占比超90%。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2024年1-6月营业毛利润构成及占比表
单位:亿元
业务板块 2024年1-6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供应链集成服务 11.82 95.29% 30.80 95.16% 25.44 92.86% 26.56 94.47%
其他行业 0.70 5.64% 1.80 5.57% 2.17 7.93% 1.77 6.30%
分部间抵消 -0.11 -0.92% -0.24 -0.74% -0.22 -0.79% -0.21 -0.76%
合计 12.40 100.00% 32.36 100.00% 27.40 100.00% 28.11 100.00%
4、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近三年及2024年1-6月,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1.58%、1.42%、1.59%和1.26%,2021-2023年度毛利率有所波动,主要系受市场需求变化及价格波动影响,导致2022年毛利率下降,2023年发行人毛利率已提升至1.59%。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2024年1-6月营业毛利率变化情况表
业务板块 2024年1-6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供应链集成服务 1.20% 1.53% 1.33% 1.51%
其他行业 9.54% 9.27% 8.81% 7.20%
合计 1.26% 1.59% 1.42% 1.58%
面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复杂局面,发行人坚持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和采购渠道,深度挖掘客户需求,加大与生产企业的合作力度,因企制宜开展集采分销、虚拟工厂等模式的相关业务;同时,大力发展海外贸易、新能源市场,积极开展废钢采销、两轮换电、户用光伏等绿色特色业务,重点发展新能源、化工等重点行业的龙头企业、优势企业,与一批单位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后续将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有效提升盈利来源。
除上述更新外,基础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中已披露。
二、 财务情况
关于基础募集说明书“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的更新:
(一)发行人近三年审计报告及三季度财务报表
1、发行人近三年及2024年1-9月合并财务报表
表:公司近三年及2024年9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9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84,565.87 625,450.16 529,827.33 622,593.14
交易性金融资产 32,255.69 15,857.13 40,690.32 10,976.17
应收票据 5,655.11 25,761.64 4294.50 32,206.00
应收账款 570,977.69 561,132.22 375,280.48 405,593.21
应收款项融资 8,324.43 24,505.82 12,722.76 11,385.59
预付款项 1,221,553.38 784,109.03 833,821.65 458,294.76
其他应收款 33,657.25 25,693.14 28,053.63 26,730.83
存货 2,088,387.66 1,040,777.39 524,735.57 509,700.84
其他流动资产 115,955.16 51,613.13 20,248.75 7,332.29
流动资产合计 4,661,332.26 3,154,899.66 2,369,674.98 2,084,812.82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31,661.02 35,642.51 32,674.53 81,640.71
投资性房地产 4,210.58 4,357.04 4,552.31 4,355.58
固定资产 118,190.18 118,671.27 54,352.22 42,704.63
在建工程 7,517.26 7,569.77 38,140.92 11,729.52
使用权资产 30,881.99 32,816.79 28,859.07 16,313.31
无形资产 45,202.48 44,864.25 37,101.97 36,546.61
开发支出 454.73 599.91 184.41 350.59
商誉 753.28 753.28 753.28 753.28
长期待摊费用 1,260.19 960.67 1,067.96 1,040.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52,972.56 44,869.17 36,739.08 27,996.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2,480.05 3,038.43 1,167.4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3,104.27 293,584.73 237,464.20 224,598.70
资产总计 4,954,436.53 3,448,484.39 2,607,139.18 2,309,411.5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65,575.01 793,990.34 642,509.96 322,610.91
交易性金融负债 65,772.47 30,841.20 43,106.52 17,094.42
应付票据 874,147.04 735,586.31 454,090.90 521,262.87
应付账款 399,717.55 274,164.72 194,893.19 326,410.19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809,607.38 370,484.70 294,693.71 285,108.13
应付职工薪酬 22,559.37 21,202.34 23,862.40 16,862.69
应交税费 16,825.02 48,637.65 63,106.58 62,608.66
其他应付款 47,082.07 41,656.15 35,570.52 36,994.4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818.27 7,116.82 6,352.06 4,882.46
其他流动负债 565,593.96 139,833.50 38,592.53 51,733.53
流动负债合计 3,971,698.15 2,463,513.73 1,796,778.37 1,645,568.3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0.00 184.30 1,884.30 8,585.71
租赁负债 26,340.04 27,571.07 24,373.35 12,457.59
预计负债 0.00 145.97 7.95 7.9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015.66 10,862.28 6,552.15 3,899.57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892.96 908.51 929.23 949.96
非流动负债合计 44,248.66 39,672.13 33,739.04 25,900.79
负债合计 4,015,946.80 2,503,185.85 1,830,517.41 1,671,469.1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70,856.17 69,949.20 68,823.30 67,420.08
其他权益工具 100,000.00 125,000.00 100,000.00 100,000.00
永续债 100,000.00 125,000.00 100,000.00 100,000.00
资本公积 84,705.17 81,426.99 77,444.33 72,520.86
减:库存股 - - - 1,301.28
其他综合收益 2,070.73 2,269.18 1,549.77 -336.83
盈余公积 34,299.82 34,299.82 28,752.98 18,374.27
未分配利润 289,764.10 276,779.68 251,658.69 195,248.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81,695.98 589,724.86 528,229.07 451,925.55
少数股东权益 356,793.75 355,573.68 248,392.70 186,016.85
所有者权益合计 938,489.73 945,298.54 776,621.77 637,942.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954,436.53 3,448,484.39 2,607,139.18 2,309,411.53
表:公司近三年及2024年1-9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9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4,721,044.70 20,306,450.21 19,360,475.54 17,827,015.88
其中:营业收入 14,721,044.70 20,306,450.21 19,360,475.54 17,827,015.88
二、营业总成本 14,698,223.46 20,152,667.00 19,258,421.64 17,704,730.88
其中:营业成本 14,558,310.81 19,982,845.98 19,086,473.67 17,545,891.53
税金及附加 19,707.75 18,988.83 15,303.51 12,240.56
销售费用 32,328.51 48,474.74 51,403.73 44,475.05
管理费用 38,483.78 56,056.20 58,109.65 46,014.17
研发费用 915.34 2,386.39 3075.199724 92.37
财务费用 48,477.27 43,914.86 44,055.88 56,017.21
其中:利息费用 35,586.20 33,993.62 - 58,963.95
减:利息收入 2,678.72 5,365.60 - 8,060.01
加:其他收益 25,958.10 26,731.11 8,986.83 7,957.42
投资净收益 18,628.76 -5,674.08 64,890.99 19,929.8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52.76 821.32 2,243.80 2,663.21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11,858.63 -10,197.81 4,563.66 -4,002.95
资产减值损失 -6,538.20 -7,859.15 -4,275.75 -4,846.16
信用减值损失 -3,509.99 -11,689.94 -6,704.79 -14,656.02
资产处置收益 6.26 92.05 159.722618 144.98
三、营业利润 69,224.80 145,185.39 169,674.55 126,812.06
加:营业外收入 883.93 6,768.25 4,099.80 2,887.39
减:营业外支出 1,301.06 570.38 1,762.10 1,055.34
四、利润总额 68,807.68 151,383.26 172,012.24 128,644.11
减:所得税 13,919.23 36,522.31 43,569.26 28,165.56
五、净利润 54,888.45 114,860.95 128,442.98 100,478.55
持续经营净利润 54,888.45 114,860.95 128,442.98 100,478.55
少数股东损益 13,071.81 43,782.21 28,190.05 18,564.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1,816.64 71,078.74 100,252.93 81,914.18
加:其他综合收益 20.83 443.93 1150.531782 100.1
六、综合收益总额 54,909.28 115,304.88 129,593.51 100,578.6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3,291.09 43,506.73 102,124.53 18,674.44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41,618.19 71,798.15 27,468.98 81,904.21
表:公司近三年及2024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9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044,302.74 22,436,385.87 20,698,999.49 19,238,414.4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2,827.63 135,510.71 180,204.66 137,781.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197,130.37 22,571,896.58 20,879,204.15 19,376,196.2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551,916.98 22,349,969.20 20,950,042.60 18,801,775.25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9,122.68 91,630.33 85,174.29 66,202.7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2,072.35 124,821.76 110,258.85 86,285.2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0,371.08 151,380.44 114,784.58 178,106.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933,483.09 22,717,801.72 21,260,260.33 19,132,369.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6,352.72 -145,905.14 -381,056.18 243,826.7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509,053.71 2,109,568.32 1,896,801.03 1,112,318.6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03.18 378.62 13,562.74 352.8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262.34 578.08 553.9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11,549.65 1,607.71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530.43 3,693.58 7,616.11 2,557.9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33,736.97 2,117,510.56 1,918,557.95 1,115,783.3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908.89 48,846.73 51,493.94 20,612.08
投资支付的现金 1,548,355.28 2,105,121.73 1,829,377.23 1,112,185.33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5.14 3,387.63 9,453.77 1,615.9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55,339.31 2,157,356.09 1,890,324.95 1,134,413.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602.35 -39,845.54 28,233.01 -18,630.0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4,516.26 134,274.40 52,797.20 114,28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900.00 79,335.00 46,300.00 39,28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961,618.92 5,143,289.26 4,185,622.36 3,942,842.4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 10,584.68 1,059.1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16,135.18 5,278,563.67 4,249,004.25 4,058,181.5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221,071.14 4,897,924.34 3,871,352.61 3,999,532.2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6,115.17 88,911.72 77,215.19 85,074.9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13,700.40 16,913.87 10,317.74 4,262.5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1,880.22 30,766.24 8,166.18 13,753.7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79,066.53 5,017,602.30 3,956,733.97 4,098,360.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7,068.65 260,961.37 292,270.27 -40,179.4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8,982.47 -5,521.15 -11,721.74 7,586.1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9,868.88 69,689.54 -72,274.64 192,603.4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15,494.51 345,804.96 418,079.61 225,476.1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5,625.62 415,494.51 345,804.96 418,079.61
2、发行人母公司近三年及2024年1-9月财务报表
表:母公司近三年及2024年9月末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9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8,053.04 152,375.27 115,943.65 130,591.16
交易性金融资产 6,730.27 2,796.54 21,848.35 4,144.18
应收票据 62,687.74 91,134.37 1,835.70 9,026.57
应收账款 183,182.32 169,568.20 106,878.32 140,379.70
应收款项融资 12,319.76 10,937.87 5,838.77 2,690.15
预付款项 559,320.38 292,767.41 275,192.63 205,234.86
应收股利 2,733.02 - - -
其他应收款 545,763.95 432,045.40 293,336.12 159,145.16
存货 603,604.90 265,310.60 136,694.13 159,417.44
其他流动资产 84,148.25 141,567.59 20,000.00 24,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2,228,543.63 1,558,503.25 977,567.68 834,629.2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555,311.47 564,063.61 - 512,931.39
投资性房地产 3,404.82 3,520.65 3,675.10 3,829.55
固定资产 52,811.10 54,833.64 11,485.78 11,755.04
在建工程 - - 22,360.15 11,138.84
使用权资产 4,024.07 4,599.15 321.60 1,237.16
无形资产 26,905.39 26,290.92 20,939.16 19,189.31
开发支出 205.33 - -
长期待摊费用 - - 42.7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634.06 13,961.13 16,325.89 17,631.74
非流动资产合计 660,090.91 667,474.43 594,549.59 577,755.79
资产总计 2,888,634.54 2,225,977.68 1,572,117.27 1,412,385.0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94,767.37 326,260.31 287,157.68 158,944.19
交易性金融负债 19,224.02 3,404.77 7,648.03 4,657.16
应付票据 243,385.67 155,584.39 108,715.75 188,194.64
应付账款 141,334.91 283,150.37 117,777.00 209,962.36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204,024.17 148,768.25 104,786.06 73,030.15
应付职工薪酬 8,569.33 6,087.40 4,878.57 4,258.10
应交税费 1,161.01 9,988.93 28,808.35 16,412.78
其他应付款(合计) 750,037.69 722,518.93 484,880.66 401,591.4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32.92 943.48 6.74 802.42
其他流动负债 498,797.26 111,739.70 15,522.19 11,925.75
流动负债合计 2,462,234.35 1,768,446.54 1,160,181.03 1,069,779.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4,094.36
租赁负债 1,894.60 2,843.18 12.8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5,553.12 1,195.89 3,604.37 2,058.18
非流动负债合计 7,447.72 4,039.07 3,617.24 6,152.54
负债合计 2,469,682.07 1,772,485.60 1,163,798.28 1,075,931.5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70,856.17 69,949.20 68,823.30 67,420.08
其它权益工具 100,000.00 125,000.00 100,000.00 100,000.00
永续债 100,000.00 125,000.00 - 100,000.00
资本公积金 86,508.24 84,263.64 100,000.00 78,013.81
减:库存股 - - 80,473.21 1,301.28
其它综合收益 - - - -15.00
盈余公积金 34,299.82 34,299.82 28,752.98 18,737.92
未分配利润 127,288.25 139,979.42 130,269.51 73,597.96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8,952.47 453,492.08 408,319.00 336,453.4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888,634.54 2,225,977.68 1,572,117.27 1,412,385.02
表:母公司近三年及2024年1-9月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9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 4,220,335.80 5,474,110.29 6,414,611.57 5,980,321.84
营业收入 4,220,335.80 5,474,110.29 6,414,611.57 5,980,321.84
营业成本 4,175,189.76 5,383,695.36 6,332,807.47 5,917,358.06
税金及附加 3,988.58 4,600.07 4,168.91 3,216.01
销售费用 14,471.16 16,647.91 10,248.88 8,803.63
管理费用 15,667.63 19,686.15 21,545.64 19,563.30
研发费用 587.00 2,198.46 2,789.09 -
财务费用 19,182.94 19,084.29 26,827.87 19,376.84
其中:利息费用 14,704.56 18,535.26 21,484.37 25,636.99
减:利息收入 633.84 1,932.88 3,576.80 3,762.48
加:其他收益 10,063.88 15,468.03 1,220.33 3,929.66
投资净收益 15,933.13 35,122.34 89,914.25 32,183.8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992.55 1,009.98 2,150.65 1,986.67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1,407.22 -10,797.96 15,768.09 -3,983.96
资产减值损失 172.22 -413.28 -720.84 -1,022.15
信用减值损失 -2,113.55 -5,565.70 -1,469.41 -4,708.94
资产处置收益 -84.80 -3.66 10.17 76.21
二、营业利润 16,626.82 62,007.81 120,946.31 38,478.69
加:营业外收入 165.74 408.41 2,532.79 1,976.13
减:营业外支出 625.39 26.81 208.51 691.52
三、利润总额 16,167.17 62,389.41 123,270.59 39,763.30
减:所得税 26.11 6,845.52 23,119.99 1,018.82
四、净利润 16,141.05 55,543.89 100,150.60 38,744.48
表:母公司近三年及2024年1-9月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9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754,268.88 5,896,646.39 6,789,121.78 6,273,621.7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933.83 62,367.1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96,202.70 5,959,013.48 6,858,893.63 6,336,092.7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289,515.75 5,869,453.17 6,854,964.32 6,223,693.0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6,785.43 24,554.01 20,378.94 14,353.02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931.75 35,091.60 22,122.84 19,153.9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831.87 27,448.03 35,431.64 74,690.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64,064.80 5,956,546.80 6,932,897.74 6,331,890.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7,862.09 2,466.68 -74,004.10 4,202.3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98,568.49 699,225.15 664,185.18 453,882.3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3,319.33 36,363.88 39,870.81 32,574.1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535.66 5.85 12.98 705.3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12,733.63 2,528.21 - 5,682.0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62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5,157.10 738,123.09 705,688.97 492,843.8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9,501.37 21,559.02 15,180.73 7,723.62
投资支付的现金 640,423.53 821,468.47 627,012.65 476,336.47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5,000.00 31,200.00 4,590.00 154,665.2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0,009.10 470.00 45,098.9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4,933.99 874,697.49 691,882.30 638,725.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776.89 -136,574.40 13,806.67 -145,881.4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3,616.26 54,939.40 6,497.20 75,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514,386.10 1,911,124.61 1,908,980.77 1,797,139.9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1,424.27 332.53 68,345.4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68,002.36 2,067,488.28 1,915,810.50 1,940,485.3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875,792.33 1,791,737.03 1,785,007.55 1,801,308.1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1,867.60 57,982.79 54,933.13 48,114.4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5,152.47 26,313.23 863.00 1,493.6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92,812.39 1,876,033.06 1,840,803.69 1,850,916.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5,189.96 191,455.22 -6,545.23 6,434.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532.22 -323.21 -6,545.23 6,434.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981.24 57,024.30 8,264.15 -45,676.1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2,695.54 55,671.25 47,407.10 93,083.2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6,714.31 112,695.54 55,671.25 47,407.10
(二)2024年1-9月合并报表发生重大变化的财务数据
项目名称 2024年9月末(万元) 2023年末(万元)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交易性金融资产 32,255.69 15,857.13 103.41 本期衍生品持仓增加及公允价值变动。
应收票据 5,655.11 25,761.64 -78.05 期初票据到期,本期新增较少。
应收款项融资 8,324.43 24,505.82 -66.03 期初票据已背书使用,本期新增较少。
预付款项 1,221,553.38 784,109.03 55.79 报告期内业务拓展投入增加,导致预付款项增加。
存货 2,088,387.66 1,040,777.39 100.66 受大宗商品行情影响,产业链整体周转速度放缓,叠加公司新业务拓展投入,导致存货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 115,955.16 51,613.13 124.66 本期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
短期借款 1,165,575.01 793,990.34 46.80 营运资金需求增加。
交易性金融负债 65,772.47 30,841.20 113.26 本期衍生品持仓增加及公允价值变动。
应付账款 399,717.55 274,164.72 45.79 本期国际业务增长明显,应付账款增加。
合同负债 809,607.38 370,484.70 118.53 本期预收账款模式的业务增长。
应交税费 16,825.02 48,637.65 -65.41 期初应交税金本期缴纳入库。
其他流动负债 565,593.96 139,833.50 304.48 本期待转销项税额及超短期融资券增加。
税金及附加 19,707.75 12,598.11 56.43 本期缴纳增值税增加导致附加税相应增长。
财务费用 48,477.27 26,658.13 81.85 本期公司融资规模扩大导致利息支出增加。
其他收益 25,958.10 15,005.44 72.99 本期确认的政府补助增加。
投资收益 18,628.76 14,283.07 30.43 主要为套期保值合约平仓收益增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1,858.63 -28,981.78 不适用 主要为套保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
所得税费用 13,919.23 26,960.16 -48.37 随利润总额关联变动。
科目 2024年1-9月(万元) 2023年1-9月(万元)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14,721,044.70 15,180,806.68 -3.03 主要系本期销售数量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 14,558,310.81 14,951,459.55 -2.63 主要系本期销售数量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 48,477.27 26,658.13 81.85 主要系本期发行人融资规模扩大利息支出所致
净利润 54,888.45 85,607.80 -35.88 主要系钢贸行业整体市场需求下滑、价格下行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6,352.72 -323,623.87 127.53 公司强化全产业链布局,业务拓展增加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存货,流动资金占用增加,会引起经营性现金流出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602.35 -70,900.20 -69.53 一方面是由于上年公司期货保证金增幅较大,导致本年收回保证金额增加,另一方面本年公司新增和处置子公司带来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7,068.65 278,724.11 128.57 本年公司融资规模扩大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
(三)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24年6月末,除对子公司担保外,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四)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余额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316,435.70 保证金等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6,053.78 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或贴现未终止确认
存货(汽车合格证) 5,614.32 子公司湖南中拓瑞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湖南中拓瑞 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湖南中拓瑞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所购买品牌汽车相应汽车合格证作质押,共取得短期借款8,393,2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47,750,000.00元
固定资产 6,732.99 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浙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作抵押,取得长期借款6,843,000.00元,短期借款4,40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20,928,263.05元
无形资产 2,577.89
信用证项下货权 289,556.62 以信用证押汇取得短期借款
合计 626,971.29
(五)海外投资
除基础募集披露的四家海外子公司“锋睿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中冠国际”“益光国际”“浙商中拓印尼金属矿产资源有限公司”外,补充浙商中拓集团(泰国)有限公司情况:
浙商中拓集团(泰国)有限公司是发行人在泰国成立的子公司,于2024年1月设立,目前处于正式运营筹备阶段。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0%、锋睿国际持股5%、中冠国际持股5%。注册资本1.05亿泰铢,折合人民币约2100万元。Company No:0905567000156;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号码:境外投资证第N4600202400021号;地址位于泰国,446/5Moo.1Prik Sub-District, Sadao District, Songkhla Province。作为浙商中拓在泰国的供应链业务平台,主要经营天然橡胶品类。
除上述更新外,基础募集说明书“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中已披露。
三、 企业资信情况
关于基础募集说明书“第七章企业资信状况”已更新。
(一)发行人及子公司授信情况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获得各银行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4,943,356.00万元,其中尚未使用授信额度1,996,243.77万元。主要银行授信以及使用情况如下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授信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银行授信情况表
单位:万元
银行 已落地授信总额 已使用授信 未使用授信
建设银行 675,000.00 424,139.04 250,860.96
工商银行 507,526.80 271,578.47 235,948.33
中国银行 388,880.40 139,880.41 248,999.99
农业银行 162,000.00 133,876.21 28,123.79
进出口银行 398,000.00 270,098.76 127,901.24
财务公司 425,000.00 125,000.00 300,000.00
其他 2,386,948.80 1,582,539.34 804,409.46
合计 4,943,356.00 2,947,112.23 1,996,243.77
注:仅披露主要授信银行情况。
(二)债务违约记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债务均能到期还本按期付息,未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直接融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直接融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行人直接融资情况表
单位:%、年、亿元
债券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期 票面利率 发行期限 债券余额
23中拓MTN001 2023-12-26 2026-12-26 4.42 3+N 5
24中拓MTN001 2024-04-23 2027-04-23 3.3 3+N 5
24中拓SCP007 2024-06-05 2025-02-26 2.02 0.73 5
24中拓SCP008 2024-06-17 2025-03-13 2.01 0.74 5
24中拓SCP010 2024-06-26 2025-03-21 1.98 0.73 5
24中拓SCP012 2024-08-02 2025-04-24 2.04 0.72 3.5
24中拓SCP013 2024-08-19 2025-05-09 2.09 0.72 4.5
24中拓SCP014 2024-08-27 2025-05-15 2.13 0.71 5
24中拓SCP015 2024-09-27 2025-04-11 2.23 0.54 4
24中拓SCP016 2024-10-09 2025-06-05 2.42 0.65 3.5
合计 45.5
(四)发行人存续永续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续期永续债10.00亿元,相关信息如下:
表:发行人存续永续债情况表
单位:亿元、%、年
债券简称 余额 起息日 票面利率 期限 清偿顺序 利率调整机制 是否计入所有者权益
24中拓MTN001 5.00 2024/4/23 3.30 3+N 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的普通债券和其他普通债务 如果发行人选择不赎回该期中期票据,则从第4个计息年度开始,以后每3年重置票面利率以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300个基点确定。票面利率计算方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环境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票面利率将采用票面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确定。 是
23中拓MTN001 5.00 2023/12/26 4.42 3+N 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的普通债券和其他普通债务 如果发行人选择不赎回该期中期票据,则从第4个计息年度开始,以后每3年重置票面利率以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300个基点确定。票面利率计算方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环境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票面利率将采用票面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确定。 是
四、其他重大事项
与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等德龙系公司的重大诉讼
发行人因买卖合同纠纷,将江苏德龙系公司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对江苏德龙系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全部债权总金额合计约26亿元。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响水龙拓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响水龙拓”)、溧阳宝润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宝润”)、溧阳德龙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德龙”)、溧阳龙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龙跃”)、江苏汇聚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汇聚”)、响水汇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响水汇鹏”)、响水汇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响水汇元”)及戴国芳、戴笠、黄荷琴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杭州中院已于2024年8月28日受理立案,共两起案件。
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德龙”)及关联公司(以下统称“江苏德龙系”)作为共同甲方,与浙商中拓及关联公司作为乙方,戴国芳、戴笠、黄荷琴作为丙方(担保人)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有关的一系列补充协议。其中,案件一系浙商中拓向江苏德龙关联公司响水龙拓采购钢材产品,并陆续签订六份《货物购销协议》。前述合同签订后,浙商中拓向响水龙拓累计支付货款15.2亿元。目前响水龙拓未交货。浙商中拓诉请解除合同,要求响水龙拓等7家公司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要求戴国芳等3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二系浙商中拓向江苏德龙关联公司江苏众拓采购钢材产品,并陆续签订二份《货物购销协议》。前述合同签订后,浙商中拓向江苏众拓累计支付货款5亿元。目前江苏众拓未交货。浙商中拓诉请共同债务人溧阳宝润等7家公司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要求戴国芳等3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江苏众拓为上述重大诉讼案件中的共同债务人之一。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收到兴化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兴化法院”)出具的(2024)苏1281破申82号《民事裁定书》,兴化法院裁定受理对江苏众拓的破产清算申请。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江苏德龙系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全部债权总金额合计约26亿元(包含临时公告2024-64《关于公司债务人重整的提示性公告》中披露的债权金额4.1亿元),上述债权金额应以有关法院裁判确认的金额为准。
目前江苏德龙系有关诉讼已进入一审阶段,相关案件正在法院正常审理中。响水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江苏德龙等28家发行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管理人做执行职务工作报告、管理人做债权核查报告、审计机构汇报审计工作进展、评估机构汇报评估工作进展。破产程序中的有关方案尚未出台,对发行人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有待根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存在债权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但发行人对上述债权具有一系列抵押、连带保证等担保措施,并将积极行使权利以化解风险。
发行人将密切跟进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保持与相关各方的沟通协调,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减少发行人损失,同时发行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章其他
一、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正式发行前1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下列文件:
1、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续发募集说明书;
2、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3、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以及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9月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胡幽妍
联系方式:025-58587591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26号江苏银行总行大厦17楼
邮箱:huyouyan@jsbchina.cn
【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huyouyan@jsbchina.cn或寄送至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26号江苏银行总行大厦17楼;收件人:胡幽妍;联系电话:025-58587591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发送给召集人。
三、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聘请受托管理人。
四、发行有关机构
发行人: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博奥路1658号浙商中拓总部大楼27层 法定代表人:袁仁军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雷邦景 联系电话:0571-86850704 联系人:叶关炯
传真:0571-86850705
邮政编码:310000
主承销商兼簿记管理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葛仁余
联系人:钱怡
公司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025-58587321传真:-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邮政编码:210000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层1101 法定代表人:梁春 联系人:徐霖霖
电话:0571-85215035 传真:0571-85215010 邮编:310007
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23198800
传真:021-23198866
邮编:200002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存续期管理机构: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都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接受注册通知书;
2、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同意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决议;
3、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4、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基础募集说明书;
5、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续发募集说明书;
6、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7、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以及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9月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8、交易商协会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及网站
1、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博奥路1658号浙商中拓总部大楼27层
法定代表人:袁仁军
联系人:叶关炯
联系电话:0571-86850704
传真:0571-86850705
邮政编码:310000
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葛仁余
住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联系人:钱怡
联系电话:025-58587321
传真:-
邮政编码:210000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下载本
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六、其他重要事项及风险因素
无。
第六章基础募集说明书查询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下载《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基础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基础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查询地址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