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2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8亿元
发行期限: 不超过5年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主体评级结果: AA+
基础品种: 中期票据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6年3月20日
发行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
声明与承诺
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发行人董事会(或具有同等职责的部门)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部门)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发行人应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自愿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人,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 录
声明与承诺...................................................................................................................2
重要提示.......................................................................................................................7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7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8
三、2025年度经营情况提示............................................................................10
第一章释义...............................................................................................................11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6
一、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投资风险.....................................................16
二、与公司相关的风险.....................................................................................16
第三章发行条款.......................................................................................................27
一、主要发行条款.............................................................................................27
二、发行安排.....................................................................................................28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30
一、募集资金用途.............................................................................................3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30
三、发行人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30
四、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30
五、偿债应急保障方案.....................................................................................31
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33
一、基本情况.....................................................................................................33
二、历史沿革.....................................................................................................34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60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65
六、公司治理情况与组织结构.........................................................................71
七、公司人员基本情况.....................................................................................88
八、业务范围、主营业务情况.........................................................................92
九、发行人主要在建及拟建工程情况...........................................................119
十、发行人发展规划.......................................................................................120
十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现状和发展分析.......................................................125
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135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135
二、发行人近年主要财务数据.......................................................................138
三、发行人财务分析.......................................................................................145
四、有息债务...................................................................................................175
五、关联交易情况...........................................................................................178
六、或有事项...................................................................................................185
七、受限资产情况...........................................................................................186
八、衍生产品情况...........................................................................................187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187
十、海外投资...................................................................................................187
十一、直接债务融资发行计划.......................................................................188
第七章企业资信情况.............................................................................................189
一、授信情况...................................................................................................189
二、违约记录...................................................................................................189
三、企业及主要子公司境内外债券存续及偿还情况...................................190
第八章发行人2025年半年度及1-9月末主要财务状况....................................191
一、发行人2025年半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191
二、发行人202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情况.....................................................191
三、发行人2025年1-9月份财务报表..........................................................213
四、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220
五、发行人2025年1-9月其他重要事项......................................................220
第九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221
第十章税项.............................................................................................................222
一、增值税.......................................................................................................222
二、所得税.......................................................................................................222
三、印花税.......................................................................................................222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224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224
二、信息披露安排...........................................................................................225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228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228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228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229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231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233
六、其他...........................................................................................................234
第十三章受托管理人机制.....................................................................................236
第十四章主动债务管理.........................................................................................237
一、置换...........................................................................................................237
二、同意征集机制...........................................................................................237
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242
一、违约事件...................................................................................................242
二、违约责任...................................................................................................243
三、偿付风险...................................................................................................243
四、发行人义务...............................................................................................243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243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244
七、处置措施...................................................................................................244
八、不可抗力...................................................................................................244
九、争议解决机制...........................................................................................245
十、弃权...........................................................................................................245
第十六章发行有关机构.........................................................................................246
一、发行人.......................................................................................................246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246
三、存续期管理机构.......................................................................................246
四、信用评级机构...........................................................................................247
五、律师事务所...............................................................................................247
六、审计机构...................................................................................................247
七、登记、托管、结算机构...........................................................................248
八、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248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250
一、备查文件...................................................................................................250
二、文件查询地址...........................................................................................250
附录: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252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行业竞争风险
国内快递行业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较为激烈。虽然申通快递对快递业务定位和发展已做好长期发展战略和运营计划,但仍将面对快递市场的激烈竞争。另外,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日趋激烈的竞争,导致消费者对与其相关的快递服务品质要求日益提高。部分大型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自建物流体系的方式降低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依赖,一方面可以更好地满足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在其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的其他企业提供相应的快递服务。因此,申通快递在相关领域面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近三年,申通快递市场份额分别为11.71%、13.26%和12.98%1,如申通快递不能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目前的市场竞争格局,将面临市场份额增长放缓的风险。
(二)情形提示
1、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
根据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于2024年11月16日披露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为充分保障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要求,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改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审计机构处罚情况
1 2024年国家邮政局调整部分邮政快递企业快递业务口径,行业业务量基数变大,2024年市场份额按照新口径进行计算。
2026年1月19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证监会分局处罚,对会所及顾嵛平、马甜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发行人董监高变更事项
2026年2月6日,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文彬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王文彬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聘韩永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4、发行人取消监事会暨全体监事离任事项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调整的相关要求,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规定,发行人决定取消监事会,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职位,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顾利娟、金建云、王超群不再担任发行人监事。上述事项已获公司有权机构批准,并同步修订了《公司章程》。以上人员变动为公司正常的组织调整,已履行所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
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近一年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8表(股权委托管理)及MQ.7表(重要事项)中其他情形。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三、(四)”所列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表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中关于违约事件的约定,对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情形设置了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对本条所述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宽限期内应按照票面利率上浮【5】BP计算并支付利息。
2、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四章“主动债务管理”之二“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三、2025年度经营情况提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财务、资信状况基本保持稳定,预计2025年度无重大不利变化,实际情况请以最终披露的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本企业/企业/申通快递/申通 指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指陈德军、陈小英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期中期票据 指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 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发行人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范文件,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而制作,并在发行文件中披露的说明文件,即《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簿记建档/集中簿记建档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承销协议 指发行方与主承销方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签订的,明确发行方与主承销方之间在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即《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主承销方为与其他承销商共同承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而签署的用于明确各方在承销活动中的相关权利、义务、责任和工作安排等内容的书面协议,即《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
主承销商 指具备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资质,并已在“承销协议”中被发行人委任的承销机构
主承销方 指与发行人签署“承销协议”并接受发行人委任负责承销“承销协议”项下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若有)/副主承销商(若有)
承销商 指具备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质并已经签署“承销团协议”,接受主承销方的邀请,共同参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销的承销机构
簿记管理人 指根据“承销协议”约定受发行人委托负责簿记建档具体运作的主承销商
承销团 指主承销方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而与承销商组成的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队
余额包销 指主承销方按照“承销协议”约定在募集说明书载明的缴款日,按发行利率/价格将本方包销额度内未售出的债务融资工具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人民银行 指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北金所 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海清算所/上清所 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注册金额 指经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承销协议”项下债务融资工具金额,该金额在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确定
注册有效期 指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核定的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有效期
工作日 指北京市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近三年 指【2022】年、【2023】年、【2024】年
近一年/一年 指【2024】年
近一期/一期 指【2025】年【1】月-【3】月
元、万元、亿元 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中诚信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股东会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艾迪西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前身)
德殷控股 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德殷德润 上海德殷德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德峨 上海德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德润二 上海德润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恭之润 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磐耀通享3号 上海磐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磐耀通享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菜鸟供应链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泓石投资 南通泓石投资有限公司
梧桐一号 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勰投资梧桐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申通有限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上海申雪 上海申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阿里网络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VI标准 企业视觉识别,包括企业名称、企业标志、企业标准字、标准色彩、象征图案、组合应用和企业标语口号等
我国、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物流 《物流术语》国家标准(GB/T18354-2006)中定义的物流,为物品从供应地向接受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回收、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
快递 兼有邮递功能的门对门物流活动,即指快递公司通过铁路、公路、空运和航运等交通工具,对客户货物进行快速投递。根据《快递服务第1部分:基本术语》(GB/T27917.1-2011),快递服务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服务”
寄递 《邮政法》中定义的寄递,为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快件 《邮政法》中定义的快件,为快递企业递送的信件、包裹、印刷品等;国家邮政局颁布的《快递服务》行业标准(YZ/T0128-2007)中定义的快件,为快递服务组织依法收寄并封装完好的信件和包裹等寄递物品的统称
仓储配送、仓配 为商贸流通企业、生产企业等客户提供仓储、运输、配送等一体化的供应链解决方案和整体物流服务
增值服务 在完成物流基本功能基础上,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的各种延伸业务活动
中转场地/转运中心 对快件进行集散,并完成生产过程中的拆包、分拣、建包、封发、转运等环节的场地
快递网络 快件收寄、分拣、封发、运输、投递、查询等依托的实体网络和信息网络的总称
揽收 在快件收寄环节,提供快件的受理以及与其相配套的服务
分拣 将快件按寄达地址信息进行分类的过程
中转 快件从始发地到目的地,经过一个或多个地点利用汽车、飞机、高铁等运输工具运输到目的地过程
面单 用于记录快件原始收集信息及服务约定的单据
电子面单 使用不干胶热敏纸按规定设置的格式打印客户收派信息的面单
路由 为快件点到点交换、运输而建立的采用某种交通工具实现的运输路径
网购 网络购物,就是通过互联网检索商品信息,并通过电子订购单发出购物请求,按约定方式付款,厂商通过邮购或快递公司送货上门
国内快递 根据《快递服务第1部分:基本术语》(GB/T27917.1-2011),国内快递是指“从收寄到投递的全过程均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快递业务”
同城快递 根据《快递服务第1部分:基本术语》(GB/T27917.1-2011),同城快递是指“寄件地和收件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一城市的快递业务”
国际快递 根据《快递服务第1部分:基本术语》(GB/T27917.1-2011),国际快递是指“寄件地和收件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和其他国家或地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地区除外)的快递业务,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间用户相互寄递但通过中国境内经转的快递业务”
代收货款 根据《快递服务第1部分:基本术语》(GB/T27917.1-2011),代收货款是指“快递服务组织接受委托,在投递快件的同时,向收件人收取货款的业务”
B2C Business-to-Customer的缩写,简称为“商对客”,是电子商务的一种模式,也就是通常说的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商业的零售模式
仓配一体 按照存货人的要求,为存货人提供物品的存储、包装、分拣、派送等,并由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服务
到付件 寄件方所寄快件运费由收件方支付的服务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投资者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银行间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上市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发行人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二、与公司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固定资产规模较大及减值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的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735,700.55万元、942,170.51万元和1,036,205.75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6.18%、41.41%和40.94%。发行人的固定资产在总资产中占比较高,主要由自有房屋及建筑物、机器与快递运输设备构成。固定资产规模较大且占比较高,未来若出现资产闲置、重大技术迭代等情况,将会伴随一定减值风险。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0,035.94万元、335,821.27万元和394,414.44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2022年度增加75,785.34万元,增幅29.14%;2024年度发行人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2023年度增加58,593.16万元,增幅17.45%,主要系2024年度较2023年度快递业务量同比增长29.83%以及盈利能力同比提升,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加快所致。
3、收入构成单一且主要来源于子公司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367,069.33万元、4,092,363.85万元和4,716,949.33万元,其中快递服务收入占比均在95%以上,主要由发行人下属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运营管理。近三年,发行人母公司口径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5,930.80万元、31,691.97万元和4,493.39万元。快递行业竞争激烈,若公司经营不善,或受到行业出台限制性政策的约束,子公司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对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93,527.48万元、84,152.62万元和109,527.16万元,占公司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60%、3.70%和4.33%。虽然发行人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加强销售合同的管理及应收账款的回收管理,但如果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对发行人资产质量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发行人存在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9,587.29万元、-293,956.44万元和-368,398.64万元。由于发行人持续产能投入带来的资本开支,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
6、应付账款占比较大导致的短期偿债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326,107.92万元、344,147.34万元和380,130.12万元,占公司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6.90%、24.70%和24.52%。发行人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工程款与设备款和应付加盟商的派送费,账龄主要为一年以内。
7、发行人股票质押比例较高的风险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德军和陈小英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质押3.21亿股,质押股数占其持有的发行人股数的比例为58.59%,存在质押比例较高的风险。后续如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质押比例进一步上升,可能会降低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从而对企业经营产生影响。
8、未分配利润占比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419,734.11万元、453,706.60万元和582,954.20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51.14%、51.45%和59.44%,占比较高。较高的未分配利润对发行人所有者权益结构的稳定性带来一定风险,若未来出现较大规模分红,可能导致发行人净资产的减少,进一步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9、商誉减值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的商誉余额分别为79,199.09万元、79,199.09万元和79,199.09万元,占公司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90%、3.48%和3.13%。发行人商誉主要为收购转运中心经营权产生,发行人至少每年对于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如若发行人商誉价值明显下滑,可能会造成发行人的资产损失。
10、负债规模扩张较快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总负债分别为1,212,465.50万元、1,393,089.14万元和1,550,427.76万元,负债总额逐年提升。如果将来发行人未能合理管理现金流,发行人存在一定的债务规模较大导致的偿债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导致的风险
国内快递行业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已较为激烈。虽然申通快递对快递业务定位和发展已做好长期发展战略和运营计划,但仍将面对快递市场的激烈竞争。另外,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日趋激烈的竞争,导致消费者对与其相关的快递服务品质要求日益提高。部分大型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自建物流体系的方式降低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依赖,一方面可以更好地满足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在其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的其他企业提供相应的快递服务。因此,申通快递在相关领域面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如申通快递不能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目前的市场竞争格局,将面临业务增长放缓及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2、租赁场地的经营模式及部分租赁房产权属尚不完善的风险
在业务快速发展阶段,为加快资金运转效率,申通快递的部分转运中心采取租赁的形式取得。由于申通快递对该等租赁场地并不拥有所有权,因此存在租赁协议到期后无法与出租方继续签订租赁协议的风险。鉴于此,申通快递已根据其经营的实际情况,按照各区域转运中心的重要程度并考虑业务开展的灵活性,与不同的转运中心出租方签订了期限不等的租赁协议或者购买部分转运中心相关的土地和房产。同时,对于转运中心的租赁,申通快递一直遵循适度超前的原则,以动态规划的形式进行,一方面通过持续优化网络布局从而促进转运中心利用效率,另一方面,也积极与大型的物流地产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以保证业务发展的需求。近三年,申通快递未发生因无法与出租方续签租赁协议导致申通快递正常经营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另外,由于部分转运中心租赁的房产权属不完善,第三方可能因此提出异议并可能致使申通快递不能按照相应租赁合同之约定继续使用该等房屋,或可能导致申通快递遭受损失。申通快递一方面就上述租赁房屋的产权瑕疵问题与出租方持续沟通,督促出租方最大可能完善房屋产权手续,并由出租方出具承诺约定,若因出租方存在产权方面的瑕疵导致申通快递发生损失的情况下,出租方将承担相应损失。另一方面,申通快递通过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租赁房屋产权存在瑕疵的转运中心的比例,从而降低其对申通快递经营业绩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鉴于申通快递已与场地出租方签订了租赁协议,根据中国法律及协议的约定,若出租方因该等房屋权属存在瑕疵的原因导致其违反与申通快递签订的租赁协议,则申通快递有权就因此遭受的损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要求。
3、车辆运营安全事故可能带来的风险
申通快递的主营业务为快递业务,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是申通快递面临的难以完全避免的重大风险之一。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可能导致申通快递面临赔偿、车辆损毁及受到交通主管部门的处罚等风险。即使申通快递为运输经营车辆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相应的保险,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赔偿支出,但当保险赔付金额无法完全满足事故赔偿支出时,将导致申通快递发生额外的费用从而对申通快递的声誉、客户关系及经营业绩方面产生一定的影响。
4、服务质量控制可能引发的风险
申通快递的快递收派、中转等各业务环节均存在一定的质量控制风险。尽管申通快递在日常运营中建立并严格遵守相应的服务质量控制制度,但仍可能发生意外事故,从而造成承运物品的延误、损毁或丢失,也有可能由于人为因素发生延误、损毁或丢失承运物品的情况。如因意外事故或人为因素给客户造成损失,将可能遭受客户或第三方的索赔。尽管申通快递在业务合同中加入了责任限制条款,仍可能难以为申通快递提供充足的保障,并可能导致申通快递涉入仲裁或诉讼。上述情况均可能对申通快递的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并影响申通快递的声誉以及与客户的关系。
5、信息系统潜在的风险
申通快递现有的信息系统已基本实现对业务流程及内部管理各个环节的全面覆盖,并存储了大量的客户、业务及管理相关的信息数据。随着申通快递业务量的持续快速增长,申通快递开展业务运营、提供服务客户及实现申通快递管控对信息系统的依赖程度也日渐提高。但是由于原有设备及系统承载能力有限,或尚未完成优化改进,根据申通快递信息技术部门的统计,申通快递在以往发生过局部、短暂的网络系统故障,虽未影响申通快递业务的正常运营,但在一定程度上对申通快递内部信息收集汇总的及时性产生了不利影响。
6、成本上升的风险
快递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在揽件、分拣、转运、投递等各个操作环节均有较大的人工需求。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人力成本存在一定的上升压力。如果未来申通快递不能获得足够的业务量或无法有效地管控成本,将可能对未来的业绩增长带来一定的压力。
7、燃油价格波动的风险
运输成本是快递行业的主要成本,而燃油成本又是运输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燃油价格的波动将会对快递企业的利润水平造成一定影响。若未来燃油价格大幅上涨,申通快递将存在一定的成本上升压力。一方面申通快递通过大宗商品采购锁定一定时间油价,减少油价波动带来的成本波动,另一方面申通快递将通过进一步优化线路规划的科学性、提高线路装载率,通过提升资源使用效率来降低燃油价格波动可能产生的风险。
8、不可抗力的风险
申通快递的快递业务主要依靠各类车辆进行公路运输,因此不可避免的受到天气和道路运输条件的影响。由于我国各地区的自然环境及气候条件不同,因此随着申通快递业务网络在全国范围的覆盖程度不断提高,将不可避免的面临更多诸如台风、暴雨、地震及各类自然灾难的影响。类似的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均可能妨碍申通快递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当年的经营业绩。即使申通快递已经建立了较为系统、完备的灾害应急机制,可以在灾害期间快速响应、恢复生产,但由于申通快递业务网络分布较广,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难以完全避免在局部地区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
9、安全运营的风险
快递寄递安全是快递服务质量的核心,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和监管。由于个别寄件人法规及安全意识不强以及寄递物品安全性不确定等因素的存在,给快递企业的安全管理增加了难度。公司已成立安全与风险治理中心,并制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等相关制度。公司将持续加大安全管理投入,加强收寄验视、快件安检、寄送实名等安全管控措施的推行,保证快件寄递及生产运营的安全与时效。
10、电商平台经营下滑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的快递行业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电商行业的快速发展。作为目前快递行业增长重要推动因素的电商,如果发展进入瓶颈,经营下滑,将导致快递行业的经营业绩有所放缓,可能对申通快递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11、加盟模式经营的风险
申通快递的营业网点采用加盟模式,该模式有利于申通快递借助加盟商的优势进行快递网络的布局和营销网络的扩张,同时也有利于申通快递节约资金投入,降低投资风险。现阶段加盟营业网点在申通快递业务量及创利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如果申通快递的重要加盟商发生变动,将会对申通快递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申通快递通过与营业网点加盟商签订加盟合同的方式,对加盟营业网点日常运营的各个方面进行规范,近三年,申通快递加盟营业网点业务开展情况良好,且申通快递在多年经营中一直注重同加盟商保持良好关系。尽管申通快递对加盟营业网点在品牌、价格、收派区域、面单信息、店铺装修等方面进行较为严格的管理,但加盟营业网点的人、财、物均独立于申通快递,经营计划也根据其业务目标和风险偏好自主确定。若因加盟商严重违反加盟合同或因其在人、财、物投入和经营管理等方面无法达到申通快递的要求或经营活动有悖于申通快递的品牌经营宗旨,申通快递将解除或不与其续签加盟合同,从而影响到申通快递的业务收入或使得申通快递的品牌形象受到损害。
公司将继续加强加盟商的管理,引导其规范经营,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制定加盟管理办法,对各加盟商收取一定比例的押金,以防止加盟商严重违反加盟合同或因其在人、财、物投入和经营管理等方面无法达到申通快递的要求或经营活动有悖于申通快递品牌经营宗旨的情况发生时,赔偿公司相应损失。
12、服务时效性无法满足客户需求的风险
随着互联网与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居民日常消费模式发生了较大变化,网购平台成为国民日常购物的重要渠道。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带动了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但同时也对快递业务的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运营能力、服务态度及便利性等方面。随着国民网购消费的不断升温,个别网购大规模促销期间单日的快递业务量陡增,易导致相应期间局部地域快递服务质量受到影响。
13、关联交易的风险
公司开展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尽管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以规范关联交易,但如出现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等情形,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子公司管理的风险
截至2024年末,申通快递主要子公司合计134家。申通快递自成立以来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资产、收入规模稳步增长,下属分支机构的数量也随之增多。由于各子公司在地理位置分布上相对分散,信息的传递反馈环节较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等要求较高。可能出现对控股子公司控制不力引发的管理和控制风险,从而导致公司战略难以如期顺利实施。随着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的日趋复杂,当子公司发生经营、财务等风险时,申通快递存在一定的权益投资方面的管理风险。
2、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2019年8月1日,申通快递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署购股权协议的公告》,申通快递控股股东德殷控股、申通快递实际控制人陈德军和陈小英与阿里网络已签署《购股权协议》(以下简称“原《购股权协议》”或“原协议”)。原协议约定,阿里网络(“投资人”)或其指定第三方(申通快递竞争对手除外)自2019年12月28日起三年内(“行权期”),有权向德殷控股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购买:(1)德殷德润51.00%的股权;以及(2)恭之润100.00%的股权或恭之润届时持有的16.10%的申通快递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的权利(“购股权”)。阿里网络或其指定第三方(申通快递竞争对手除外)有权在行权期内一次性或分批行使全部或部分购股权。
2020年9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德殷控股与德殷德润、阿里网络签署了关于德殷德润的《分立协议》,同时,德殷控股、实际控制人陈德军和陈小英与阿里网络签署了《经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以下简称“新《购股权协议》”)和《关于上海德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分立协议》,2020年11月24日,德殷德润已完成工商注销和新设分立程序,分立后的存续主体分别为上海德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德峨”)及上海德润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暂以下简称“德润二”)。分立完成后,(1)阿里网络持有上海德峨58.60%的股权、德殷控股持有上海德峨的41.40%的股权;上海德峨持有公司的382,700,542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2)德殷控股持有德润二100.00%的股权,德润二持有公司75,009,306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0%。
根据约定,新《购股权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在德殷德润分立完成日已生效。新《购股权协议》生效之日至2022年12月27日,德殷控股授予阿里网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购股权,以购买:(1)德殷控股持有的上海德峨的41.40%股权;(2)德殷控股持有的德润二的100.00%股权或德润二届时持有的4.90%的公司股份;(3)德殷控股持有的恭之润100.00%的股权或恭之润届时持有的16.10%的公司股份。
基于新《购股权协议》的约定,2021年2月7日,公司收到德殷控股的通知,获悉德殷控股已经将其持有的上海德峨的41.40%股权转让给阿里网络并已经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阿里网络成为持有上海德峨100.00%股权的股东,通过上海德峨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5.00%。
2022年12月27日,德殷控股、陈德军、陈小英与阿里网络签署了《经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之延期协议》(以下简称“《购股权延期协议》”)。根据《购股权延期协议》约定,阿里网络或其指定第三方有权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至2025年12月27日(含当日)期间(“行权期”)向德殷控股和陈德军、陈小英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购买:(1)德润二100.00%的股权或德润二届时持有的4.90%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以及(2)恭之润100.00%的股权或恭之润届时持有的16.10%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
2025年11月17日,德殷控股与陈德军、陈小英及阿里网络签署了《经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之延期协议二》,约定阿里网络有权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12月27日期间,向德殷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购买:(1)德润二100%的股权或德润二届时持有的4.9%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以及(2)恭之润100%的股权或恭之润届时持有的16.1%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
《购股权延期协议二》项下的股权/股份转让尚未发生且未来阿里网络是否继续行权、拟行权的比例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若阿里网络继续行使新《购股权协议二》并完成相应股权/股份转让,阿里网络将间接通过德润二持有或直接持有公司4.90%的股份,通过恭之润持有或直接持有公司16.10%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6.00%的股份,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四)政策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快递行业总体上与宏观经济增长速度呈现较强的正相关关系,经济要素的变动将会影响快递行业的服务总量进而影响行业内公司的经营业绩。在经济处于扩张时期,货物运输供求增加,快递行业繁荣;反之,在经济处于紧缩时期,货物运输供求减少,快递行业也萧条冷淡,上述宏观经济的波动情况,将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对我国快递行业的整体发展以及申通快递未来业务增长情况产生一定影响。
2、相关行业监管法规及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申通快递的快递业务属于许可经营项目,受《邮政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服务》与《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等法律规范、行政规章的监管与行业标准的约束。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产业政策的变化和调整,可能直接影响申通快递所在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并影响申通快递的经营业绩。
3、国家环保及节能减排相关政策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快递服务,各种类型及型号的机动车辆为快递公司运输工具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环保及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力度的日益加大,可能导致快递行业的公司在环保及节能减排等相关方面的费用支出增加,继而对发行人的未来业绩产生影响。此外,快递行业普遍存在着过度包装、循环利用率低等问题,有些包装物甚至会产生大量污染,给环境带来巨大压力和沉重负担。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社会对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要求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土保持法》、《节约能源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不符合环保要求、不利于生态保护的行为,采取严厉的措施予以处罚。因此,若国家环保标准或节能减排标准提高,将会增加公司在环保及节能减排方面的投入,从而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
4、市场结构调整带来的风险
随着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推动,未来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城市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制造业等部分产业往中西部内陆地区迁移的趋势愈加明显,相关快递市场也将向中西部扩展。市场结构的调整对申通快递的网络布局及市场和客户的拓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根据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推行情况,积极推进落实“向西、向下”工程,逐步提高中西部地区的网络辐射能力。若申通快递未能及时进行相适应的布局,则可能面临失去新增市场发展机遇的风险。
5、劳工政策变动的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快递服务,若社会保障制度等劳工政策发生变动,导致发行人用工成本增长,将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带来一定影响。
第三章发行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为实名记账式债券,其托管、兑付与交易须按照交易商协会有关自律规则及上海清算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协调。
一、主要发行条款
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担存续期管理的机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7.00亿元,其中中期票据(科创债)7.00亿元。
《接受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6〕MTN【 】号
注册金额 人民币20.00亿元(即2,000,000,000.00RMB)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 人民币8亿元(即800,000,000.00RMB)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期限 不超过5年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或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按面值发行,利率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发行方式 通过面向承销团成员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托管方式 由上海清算所托管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票面利率 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公告日期 【】年【】月【】日
发行日期 【】年【】月【】日
起息日期 【】年【】月【】日
缴款日 【】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年【】月【】日
付息日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付息日为每年的【】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付息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披露《付息公告》,并于付息日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付息工作
兑付价格 按面值兑付
兑付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披露《兑付公告》,并在到期日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本金兑付工作
兑付日期 【】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偿付顺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的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主体评级结果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引用自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引用已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书面确认)
担保情况及其他增进措施(如有) 无
登记和托管机构 上海清算所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金所
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管理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成员须在2026年【】月【】日10:00至【】年【】月【】日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00万元的必须是500.00万元的整数倍。
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本机构承诺延长前会预先进行充分披露,延长时间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晚于20:00。若发行主体是民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将最晚截标时间延长至当日20时。
(二)分销安排
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缴款时间:【 】年【 】月【 】日17:00前。
簿记管理人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7: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指定账户。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结束后,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其上市流通将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本次注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子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及购买设备等;首期发行金额不超过8亿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发行人及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
本次募集资金如有暂时闲置将用于投资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银行保本型产品。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
发行人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制定了严格的制度及风控管理措施。对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承诺本期募集资金使用与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用途保持一致,不擅自挪作他用。
三、发行人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变更资金用途前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募集的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用于长期投资,不用于支付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相关用途,不用于购买银行理财等金融投资。
四、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将按照发行条款的约定,根据自身目前经营情况,并结合对未来业务发展情况的预测,拟定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偿债保障措施和计划并履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到期还本付息义务,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利益。具体偿债保障措施及偿债计划如下: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所持的现金、未来年度子公司申通有限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入。
近三年,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216,623.14万元、243,288.63万元和200,100.3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65%、10.69%和7.91%;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367,069.33万元、4,092,363.85万元和4,716,949.33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3,644,349.21万元、4,483,140.56万元和5,255,890.1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7,360.17万元、33,335.26万元和102,635.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8,771.85万元、34,069.65万元和103,995.26万元。充沛的货币资金及良好的盈利能力是发行人偿还本次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有力保障。
五、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一)流动资产变现
长期以来,发行人财务政策稳健,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余额为708,786.02万元,其中应收账款为109,527.16万元,其他流动资产为287,362.02万元。因此,在发行人现金流量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变现流动资产来获得必要的偿债资金支持。
(二)银行授信额度充足
发行人在国内银行间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长期与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从未发生过任何形式的违约行为。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共获得各金融机构主要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212.60亿元,其中,已使用额度63.02亿元,尚未使用额度149.58亿元。因此,充足的银行授信额度为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了充分的流动性支持,在本次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时,发行人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次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
发行人获得的银行流动性支持不具备强制执行性,该流动性支持不构成对本次债券的担保,当发行人面临长期性亏损而非流动性资金短缺时,银行有可能拒绝向发行人提供流动性支持。
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2001年11月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24299960
注册地址:浙江省玉环市机电工业园区
发行人联系人:郭林
联系电话:021-60376669
传真号码:021-60376600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317600
股票简称及股票代码:申通快递(002468.SZ)
注册资本:人民币153,080.2166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153,080.2166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凭许可证经营),普通货运(凭许可证经营),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纸制品、电子产品的销售,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为快递行业知名企业,主要业务为快递服务类。
截至2024年末,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资产总额为2,531,214.99万元,总负债1,550,427.76万元,所有者权益980,787.23万元。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16,949.33万元,利润总额130,356.82万元,净利润102,635.80万元。
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合并资产总额为2,625,873.12万元,总负债1,641,906.61万元,所有者权益983,966.51万元。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9,861.19万元,利润总额29,465.39万元,净利润23,560.35万元。
二、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
1、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于2001年11月1日设立。发行人设立时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公司名称为玉环艾迪讯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迪讯铜业”)。2001年8月29日,中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馀投资”)与玉环迅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玉环艾迪讯铜业有限公司合资合同》及《玉环艾迪讯铜业有限公司合资章程》。2001年10月25日,玉环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了《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章程批复》([2001]玉外经贸资一字09号),批准设立玉环艾迪讯铜业有限公司。同日,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资浙府字[2001]11739号)。艾迪讯铜业办理了工商设立登记,2001年11月1日,台州市工商局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合浙台总字第001062号)。住所:浙江省玉环市机电工业园区,注册资本:280.00万美元,各股东认缴出资额及实际出资额如下:
图表5-1:艾迪讯铜业设立时各股东认缴出资额及实际出资额
单位:万美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实际出资额
玉环讯达集团有限公司 140.00 140.00
中馀投资 140.00 84.00
合计 280.00 224.00
2、2004年第一次股权转让及出资补足
2004年2月23日,经艾迪讯铜业董事会决议,同意中馀投资将其持有的艾迪讯铜业50.00%股权(出资)以人民币926.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加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加企业”),未出资部分由中加企业以现汇出资;玉环讯达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艾迪讯铜业50.00%股权(出资)以人民币1,4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加企业。
2004年3月2日,玉环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了《关于同意中外合资玉环艾迪讯铜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的批复》(玉外经贸[2004]16号),同意变更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玉环艾迪讯铜业有限公司,出资方式为现汇出资280.00万美元。本次股权转让及出资补足后,艾迪讯铜业的股东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图表5-2:艾迪讯铜业第一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出资额及股权比例
单位:万美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股权比例
中加企业 280.00 100.00
合计 280.00 100.00
3、2004年公司名称变更、第一次增资
2004年5月31日,艾迪讯铜业通过了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玉环艾迪西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迪西铜业”)及增加注册资本。2004年7月23日,经玉环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同意玉环艾迪讯铜业有限公司增资的章程批复》(玉外经贸[2004]45号)批准,同意艾迪西铜业增加注册资本,投资总额由350.00万美元增加到485.00万美元,注册资本由280.00万美元增加到415.00万美元,出资方式为现汇出资280.6805万美元,实物出资134.3195万美元。本次增资后,艾迪西铜业的股东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图表5-3:艾迪西铜业第一次增资后股东出资额及股权比例
单位:万美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股权比例
中加企业 415.00 100.00
合计 415.00 100.00
4、2007年第二次增资
2007年5月11日,艾迪西铜业通过了董事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2007年5月14日,经玉环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同意“玉环艾迪西铜业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的批复》(玉外经贸[2007]38号)批准,中加企业增资480.00万美元,增资方式为现汇美元投入。本次增资后,艾迪西铜业投资总额变更为965.00万美元,注册资本变更为895.00万美元。本次增资后,艾迪西铜业的股东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图表5-4:艾迪西铜业第二次增资后股东出资额及股权比例
单位:万美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股权比例
中加企业 895.00 100.00
合计 895.00 100.00
5、2007年吸收合并玉环汉禹卫浴用品有限公司
2007年9月15日,艾迪西铜业通过了董事会决议,同意艾迪西铜业吸收合并玉环汉禹卫浴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禹卫浴”)。2007年11月13日,经玉环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玉环艾迪西铜业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玉环汉禹卫浴用品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玉环外贸[2007]99号)批准,艾迪西铜业吸收合并汉禹卫浴。吸收合并后企业名称为玉环艾迪西铜业有限公司,投资者为中加企业,投资总额1,000.00万美元,注册资本920.00万美元。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股东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图表5-5:艾迪西铜业吸收合并汉禹卫浴后股东出资额及股权比例
单位:万美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股权比例
中加企业 920.00 100.00
合计 920.00 100.00
6、2008年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8年3月18日,玉环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了《关于同意“玉环艾迪西铜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变更企业类型的批复》(玉外经贸[2008]16号),同意中加企业将所持有的艾迪西铜业40.6736%、8.8304%、4.30%和3.6667%的股权分别转让与高怡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怡国际”)、宁波市鸿辉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鸿辉”)、宁波市远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见”)和宁波高新区达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达人”)。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200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艾迪西铜业净资产值为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转让价格分别为人民币38,296,258.00元、8,314,270.00元、4,048,668.00元和3,452,384.00元。本次股权转让后,艾迪西铜业企业类型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图表5-6:艾迪西铜业第二次股权转让后股东出资额及股权比例
单位:万美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股权比例
中加企业 391.27 42.53
高怡国际 374.20 40.67
宁波鸿辉 81.24 8.83
宁波远见 39.56 4.30
宁波达人 33.73 3.67
合计 920.00 100.00
7、2008年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08年4月16日,艾迪西铜业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以艾迪西铜业原股东中加企业、高怡国际、宁波鸿辉、宁波远见、宁波达人为发起人,将艾迪西铜业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7月30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出具《商务部关于同意玉环艾迪西铜业有限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8]977号)同意,艾迪西铜业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迪西”)”,总股本为8,995.851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8,995.851万元人民币。
2008年8月22日,艾迪西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由艾迪西铜业原有股东作为发起人,以艾迪西铜业截至2008年3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额89,958,511.36元为基础,在留存1.36元的资本公积后,按1:1的比例折合89,958,510股,艾迪西铜业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08年9月5日,艾迪西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艾迪西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400001793),注册资本为89,958,510.00元。
股份公司成立时,股本结构如下:
图表5-7:艾迪西铜业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权性质
中加企业 38,259,355 42.53 境外法人股
高怡国际 36,586,126 40.67 境外法人股
宁波鸿辉 7,943,336 8.83 境内法人股
宁波远见 3,868,216 4.30 境内法人股
宁波达人 3,301,477 3.67 境内法人股
合计 89,958,510 100.00 -
8、2009年增资
2009年4月22日,艾迪西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公司2008年年末股本89,958,5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税后利润每10股转送3.3395股,将公司股本总额由89,958,510股增加至120,000,000股。2009年6月10日,浙江省商务厅出具了《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同意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浙商务外资函[2009]59号),同意上述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图表5-8:艾迪西2009年增资后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中加企业 51,036,000 42.53
高怡国际 48,804,000 40.67
宁波鸿辉 10,596,000 8.83
宁波远见 5,160,000 4.30
宁波达人 4,404,000 3.67
合计 120,000,000 100.00
9、2010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
2010年9月,经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10]993号)批准,艾迪西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2.50元,实际募集资金47,354.17万元;并经深交所“深证上[2010]286号”文同意,艾迪西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交所上市,股票简称“艾迪西”,股票代码“002468”。首次公开发行后,艾迪西注册资本变为16,000.0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图表5-9:艾迪西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后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一、发起人股 - -
中加企业 51,036,000 31.90
高怡国际 48,804,000 30.50
宁波鸿辉 10,596,000 6.62
宁波远见 5,160,000 3.23
宁波达人 4,404,000 2.75
二、社会公众股 40,000,000 25.00
合计 160,000,000 100.00
10、2011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1年3月28日,艾迪西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10年度公司以2010年末股份总数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经上述分配后,艾迪西总股本变更为192,000,000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0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9,200.00万元;实收资本由人民币16,0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9,200.00万元。该方案已于2011年4月7日顺利实施完毕。
2011年8月12日,艾迪西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5-10:艾迪西2011年股权结构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一、发起人股 - -
中加企业 61,243,200 31.90
高怡国际 58,564,800 30.50
宁波鸿辉 12,715,200 6.62
宁波远见 6,192,000 3.23
宁波达人 5,284,800 2.75
二、社会公众股 48,000,000 25.00
合计 192,000,000 100.00
11、2012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2年4月13日,艾迪西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19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经上述分配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30,400,000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2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3,040.00万元;实收资本由人民币19,2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3,040.00万元。
2012年8月16日,艾迪西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注册号为33000040000179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2013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3年4月23日,艾迪西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30,4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股本46,080,000股。经上述分配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76,480,000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04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7,648.00万元,实收资本由人民币23,04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7,648.00万元。
2013年8月8日,艾迪西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注册号为33000040000179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3、2014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4年5月13日,艾迪西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76,4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股本55,296,000股。经上述分配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31,776,000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7,648.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3,177.60万元,实收资本由人民币27,648.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3,177.60万元。
2014年7月16日,公司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注册号为33000040000179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4、2015年股权转让
2014年11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加企业分别与南通泓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石投资”)、自然人樊春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艾迪西26.976%股权转让给泓石投资、4.921%股权转让给樊春华;中加企业一致行动人高怡国际分别与达孜县欣新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杜佳林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艾迪西16.547%股权转让给达孜县欣新投资有限公司、13.956%股权转让给杜佳林。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泓石投资持有公司89,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976%,泓石投资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自然人郑永刚先生通过间接控股泓石投资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由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于2015年5月 26日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注册号为330000400001793的《营业执照》,公司的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15、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6年5月6日,艾迪西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预案。根据议案,艾迪西拟向Ultra Linkage Limited(以下简称“Ultra”)出售上市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所拥有的全部资产、负债,并拟向德殷控股、陈德军、陈小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申通快递有限公司100.00%股权,同时公司向自然人谢勇、上海磐石熠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磐石熠隆”)、宁波艾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艾缤投资”)、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投资”)、宁波旗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铭投资”)、财通证券资管通鼎青马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青马1号资管计划”)、上银基金财富65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上银资管计划”)、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置业”)、珠海市天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阔投资”)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募集配套资金。
2016年12月9日,经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61号)核准,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向新股东发行股票1,199,026,166股(其中:向德殷控股发行822,884,966股股份、向陈德军发行43,424,223股股份、向陈小英发行40,568,472股股份,合计发行906,877,661股股份购买申通快递有限公司88.17%的股权,同时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92,148,505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48.00亿元,其中20.00亿元用于购买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剩余11.83%的股权)。购买资产所发行的新股于2016年12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交易完成后,德殷控股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陈德军、陈小英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5-11:艾迪西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前后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变化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发行前 发行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发行前 发行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德殷控股 0 0.00 822,884,966 53.76
2 陈德军 0 0.00 43,424,223 2.84
3 陈小英 0 0.00 40,568,472 2.65
- 小计 0 0.00 906,877,661 59.25
4 泓石投资 89,500,000 26.98 89,500,000 5.85
5 艾缤投资 0 0.00 38,716,981 2.53
6 旗铭投资 0 0.00 30,668,289 2.00
- 小计 89,500,000 26.98 158,885,270 10.38
7 谢勇 0 0.00 44,430,919 2.90
8 太和投资 0 0.00 38,344,491 2.50
- 小计 0 0.00 82,775,410 5.40
9 达孜县欣新投资有限公司 54,900,000 16.55 54,900,000 3.59
10 杜佳林 24,699,974 7.44 24,699,974 1.61
11 磐石熠隆 0 0.00 39,561,777 2.58
12 青马1号资管计划 0 0.00 30,432,136 1.99
13 上银资管计划 0 0.00 30,432,136 1.99
14 平安置业 0 0.00 21,302,495 1.39
15 天阔投资 0 0.00 18,259,281 1.19
16 其他股东 162,676,026 49.03 162,676,026 10.63
小计 242,276,000 73.00 382,263,825 25.00
- 合计 331,776,000 100.00 1,530,802,166 100.00
16、2016年增资、变更上市公司名称、经营范围
2016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2016年12月29日,经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完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24299960)。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名称由“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Zhe jiang IDC Fluid ControlCo.,Ltd.”变更为 “STO Express Co.,Ltd.”。注册资本由 331,776,000.00元增加至1,530,802,166.00元。经营范围变更为: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普通货运(除危险化学品),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危险化学品),报关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
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2016年12月30日起由“艾迪西”变更为“申通快递”,公司证券代码“002468”不变。
17、2017年变更行业代码、经营范围
2017年5月4日,公司行业代码变更为6020:快递服务;经营范围变更为: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凭许可证经营),普通货运(凭许可证经营),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纸制品、电子产品的销售,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8、2019年7月,股权转让
2019年5月7日,德殷控股与德殷德润、恭之润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德殷控股同意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457,709,848股股票,作价人民币952,036.48万元转让给德殷德润,附属于股份的其他权利随股份的转让而转让,上述转股价款为含税价格。德殷控股同意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246,459,149股股票,作价人民币512,635.03万元转让给恭之润,附属于股份的其他权利随股份的转让而转让,上述转股价款为含税价格。
由于该次交易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德殷德润、恭之润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于2019年5月20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证监会对其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并于2019年6月6日获得了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德殷德润、恭之润要约收购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02号)。
2019年6月13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申请确认书》([2019]第146号),深交所同意德殷控股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457,709,848股(占申通快递总股本29.90%)股票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德殷德润。
2019年6月28日,公司收到德殷德润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德殷控股将其所持上市公司457,709,848股(占申通快递总股本29.90%)股份已过户至德殷德润。本次过户完成后,德殷控股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降至23.86%,德殷德润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为29.90%。
2019年7月9日,公司收到恭之润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德殷控股将其所持上市公司246,459,149股(占申通快递总股本16.10%)股份已过户至恭之润。本次过户完成后,德殷控股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降至7.76%,恭之润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为16.10%。至此,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德殷德润,实际控制人仍为陈德军与陈小英。
19、2020年11月,股东德殷德润分立及股权转让
2019年7月1日,德殷控股将其所持德殷德润49%股权转让给阿里网络。2020年11月24日,德殷德润完成工商注销和新设分立程序,分立后的存续主体分别为上海德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德峨”)及上海德润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二”)。
分立完成后,阿里网络持有上海德峨的58.60%的股权、德殷控股持有上海德峨的41.40%的股权;上海德峨持有公司的382,700,542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德殷控股持有德润二的100.00%的股权,德润二持有公司75,009,306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0%。
根据约定,新《购股权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在德殷德润分立完成日已生效,在行权期内,阿里网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有权购买:(1)德殷控股持有的上海德峨的41.40%股权;(2)德殷控股持有的德润二的100.00%股权或德润二届时持有的4.90%的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以及(3)德殷控股持有的恭之润100.00%的股权或恭之润届时持有的16.10%的公司股份。
2021年2月7日,公司收到德殷控股的通知,获悉德殷控股已经将其持有的上海德峨的41.40%股权转让给阿里网络并已经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阿里网络成为持有上海德峨100.00%股权的股东,通过上海德峨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5.00%。
20、2021年1月,股份回购
2020年9月14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1年1月15日,前述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份总数19,55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
21、2021年9月,控股股东变更
2021年9月24日,德殷控股与陈德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德殷控股将其所持恭之润100.00%股权转让给陈德军先生。
上述转让完成后,德殷控股直接及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由440,184,424股(持股比例28.76%)变更为193,725,275股(持股比例12.66%);陈德军、陈小英直接持有申通快递合计92,264,417股股份,持股比例6.03%,通过德殷控股、恭之润、德润二及磐耀通享3号间接持有申通快递456,368,352股股份,持股比例29.81%。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德军、陈小英可以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股份数额并无变更,依然是持有申通快递548,632,769股股份,持股比例35.84%,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德殷控股变更为陈德军先生和陈小英女士,实际控制人仍为陈德军先生和陈小英女士,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22、2022年3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2年3月4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的股份为1,955.99万股,其中1,435.64万股用于首次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剩余520.35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届时由人力资源部提出人选,经监事会核实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予。
2022年3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435.64万股公司股票已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94%。
23、2022年12月,回购股份
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5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本数)。截至2023年3月30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90.07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0.32%,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996.2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4、2023年6月,股权转让
公司于2023年6月5日接到公司股东上海德峨的通知,上海德峨与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鸟供应链”)签署了《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或“本协议”),上海德峨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菜鸟供应链转让其持有的申通快递382,700,542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申通快递总股本(截至2023年6月5日)的25.00%。
本次转让完成后,上海德峨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菜鸟供应链持有公司382,700,542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3年6月5日)的25.00%。上海德峨和菜鸟供应链均为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通过相关持股主体控股的公司,本次协议转让属于同一控制下不同主体的内部转让。
25、2023年6月,股权转让
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德军先生的《告知函》,其作为委托人通过受托人上海磐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磐耀通享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磐耀通享3号”)持有16,183,928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572%(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因个人资产规划需要,陈德军先生于2023年6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标的股票转让给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勰投资梧桐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梧桐一号”),转让前后标的股票的唯一实际所有人均为陈德军先生,同时陈德军先生与梧桐一号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双方形成一致行动关系。截止2023年6月14日,本次股份的内部转让已经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的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26、2023年8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520.35万份由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90名认购对象认购。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为520.35万份,2023年8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520.35万股公司股票已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数量为1,955.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
27、2024年3月,回购股份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含本数)。截至2024年4月29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59.11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3%,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09.3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8、2024年12月,回购股份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4,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本数)。截至2025年3月27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9,905,973股,占发行人目前总股本的1.30%,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19,975,985.14元(不含交易费用)。
29、2025年5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26日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后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后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5月26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39名激励对象授予2,500.763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353元/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陈德军先生与陈小英女士为兄妹关系,为一致行动人。陈德军先生直接持有申通快递51,675,345股股份,持股比例3.38%,通过恭之润和梧桐一号间接持有申通快递262,643,077股股份,持股比例17.16%;陈小英女士直接持有申通快递40,589,072股股份,持股比例2.65%;陈德军先生与陈小英女士通过德殷控股间接持有申通快递193,725,275股股份,持股比例12.66%。综上,陈德军先生与陈小英女士两人合计持有申通快递548,632,769股股份,持股比例35.84%,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二)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6年12月9日,证监会出《关于核准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61号),核准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借壳重组。
1、重大资产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1)重大资产出售;(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3)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1)重大资产出售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迪西”、“上市公司”)向Ultra Linkage Limited②出售上市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所拥有的全部资产、负债,Ultra Linkage Limited以现金方式收购。
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拟置出资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6]第0071号),截至评估基准日,拟置出资产的评估价值为72,935.39万元。根据上市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上市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33,177.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共计331.78万元。经上市公司与拟置出资产交易对方协商确定,参考拟置出资产的评估值及上市公司分红情况,该次拟置出资产的交易作价为72,603.61万元。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②Ultra Linkage Limited成立于2015年9月1日,注册地在香港,法定代表人为田正超,经营范围为一般贸易。
上市公司向德殷控股、陈德军、陈小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申通快递有限公司100.00%股权。
根据万隆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16)第1228号),截至评估基准日,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691,216.88万元。以该评估值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申通快递有限公司100.00%股权作价1,690,000.00万元,其中,股份支付金额为1,490,000.00万元,现金支付金额为200,000.00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与德殷控股、陈德军、陈小英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申通快递有限公司100.00%股权作价1,690,000.00万元,上市公司支付对价具体内容及发行股份数量如下:
图表5-12:艾迪西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拟支付对价
单位:万股、万元
序号 名称 发行股份数 股份支付金额 现金支付金额 支付对价合计
1 德殷控股 82,288.4966 1,352,000.00 0.00 1,352,000.00
2 陈德军 4,342.4223 71,346.00 103,400.00 174,746.00
3 陈小英 4,056.8472 66,654.00 96,600.00 163,254.00
合计 90,687.7661 1,490,000.00 200,000.00 1,690,000.00
(3)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向自然人谢勇、上海磐石熠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艾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旗铭投资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资管通鼎青马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上银基金财富65号资产管理计划、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市天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不超过480,000.00万元配套资金,且不超过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的100.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200,000.00万元将优先用于支付艾迪西拟购买申通快递有限公司100.00%股权的现金对价,剩余部分将用于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运输车辆购置项目”、“技改及设备购置项目”及“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等项目建设。
2、本次交易性质
(1)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拟置入资产的资产总额与交易金额孰高值为1,690,0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2015年末资产总额157,036.24万元的比例为1,076.18%,超过50.00%,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拟置入资产的净资产额与交易金额孰高值为1,690,0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2015年末净资产额72,805.25万元的比例为2,321.26%,超过50%,且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因此本次交易在净资产方面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本次交易中,拟置入资产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771,144.95万元,占上市公司2015年度营业收入144,663.99万元的比例为533.06%,超过50.00%,因此本次交易在营业收入方面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出售所拥有的全部资产、负债,拟置出资产的资产总额与交易金额孰高值占上市公司2015年末资产总额157,036.24万元的比例低于50.00%。
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净资产额与交易金额孰高值占上市公司2015年末净资产额72,805.25万元的比例不低于50.00%,且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因此本次交易在净资产方面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144,663.99万元,占上市公司2015年度营业收入144,663.99万元的比例为100.00%,超过50.00%,因此本次交易在营业收入方面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2)交易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中,拟置入资产的资产总额与交易金额孰高值为1,690,0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2015年末资产总额157,036.24万元的比例为1,076.18%,超过100.00%;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陈德军、陈小英。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
(3)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后,德殷控股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陈德军、陈小英成为上市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与潜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配套融资认购对象艾缤投资、旗铭投资均为上市公司目前实际控制人郑永刚控制的企业,因此,艾缤投资、旗铭投资认购本次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配套融资认购对象上银资管计划的认购人包含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因此上银资管计划认购本次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收购申通快递关联方桐庐安顺部分车辆,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构成关联交易。
3、交易履行的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情况
2015年11月24日,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德殷控股、陈德军、陈小英分别将持有的申通快递有限公司80.00%股权、10.34%股权、9.66%股权转让给艾迪西。
2015年11月24日,徳殷控股股东陈德军、陈小英做出股东决定,将徳殷控股持有的申通快递有限公司80.00%股权转让给艾迪西。
2015年11月28日,Ultra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收购上市公司全部资产、负债相关事项。
2015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
2016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及相关议案。
2016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及相关议案。
2016年5月6日,上市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其中本次交易关联股东南通泓石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016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陈德军、陈小英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016年9月10日,浙江省商务厅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浙商务外资许可[2016]89号),同意上市公司将台州艾迪西100.00%股权转让给Ultra。
201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陈德军、陈小英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2)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和授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6年10月24日召开的2016年第77次工作会议审核结果,艾迪西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有条件通过。2016年12月1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61号),核准艾迪西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92,148,505股新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4、本次交易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331,776,000股,泓石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郑永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1)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5-13: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影响交易前后股本结构变化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发行前 发行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德殷控股 0 0.00 822,884,966 66.43
2 陈德军 0 0.00 43,424,223 3.51
3 陈小英 0 0.00 40,568,472 3.28
小计 0 0.00 906,877,661 73.21
4 泓石投资 89,500,000 26.98 89,500,000 7.23
5 达孜县欣新投资有限公司 54,900,000 16.55 54,900,000 4.43
6 杜佳林 24,699,974 7.44 24,699,974 1.99
7 其他股东 162,676,026 49.03 162,676,026 13.13
小计 331,776,000 100.00 331,776,000 26.78
合计 331,776,000 100.00 1,238,653,661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德殷控股、陈德军、陈小英合计持有上市公司906,887,661股股份,占比约为73.21%,德殷控股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陈德军、陈小英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2)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5-14: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影响交易前后股本结构变化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发行前 发行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德殷控股 0 0.00 822,884,966 53.76
2 陈德军 0 0.00 43,424,223 2.84
3 陈小英 0 0.00 40,568,472 2.65
- 小计 0 0.00 906,877,661 59.24
4 泓石投资 89,500,000 26.98 89,500,000 5.85
5 艾缤投资 0 0.00 38,716,981 2.53
6 旗铭投资 0 0.00 30,668,289 2.00
- 小计 89,500,000 26.98 158,885,270 10.38
7 谢勇 0 0.00 44,430,919 2.90
8 太和投资 0 0.00 38,344,491 2.50
- 小计 0 0.00 82,775,410 5.41
9 达孜县欣新投资有限公司 54,900,000 16.55 54,900,000 3.59
10 杜佳林 24,699,974 7.44 24,699,974 1.61
11 磐石熠隆 0 0.00 39,561,777 2.58
12 青马1号资管计划 0 0.00 30,432,136 1.99
13 上银资管计划 0 0.00 30,432,136 1.99
14 平安置业 0 0.00 21,302,495 1.39
15 天阔投资 0 0.00 18,259,281 1.19
16 其他股东 162,676,026 49.03 162,676,026 10.63
小计 242,276,000 73.00 382,263,825 25.00
- 合计 331,776,000 100.00 1,530,802,166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德殷控股、陈德军、陈小英合计持有上市公司906,887,661股股份,占比约为59.24%,德殷控股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陈德军、陈小英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5、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合规性说明
(1)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出具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
1)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过程操作规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办理完毕;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相关协议及承诺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未发现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存在风险和障碍的迹象。
2)本次重组的发行过程、发行对象选择及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程序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
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艾迪西具备发行相关股票及相关股份上市的基本条件,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推荐艾迪西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法律顾问结论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于2016年12月26日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艾迪西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本次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已履行完毕的发行程序及结果均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重大资产重组对发行人公司治理产生的影响
(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中国证监会规定,本公司已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等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了与之相关的议事规则或工作细则,并予以执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保持上述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运作,继续执行相关的议事规则或工作细则。本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完善科学的决策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更加符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具体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依法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权益。本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股东顺利参加股东大会所需要的条件,在保证遵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召开股东大会的条件下,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的便利条件,保证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以及股东的参与性,尽量提高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保持和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并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切实履行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干预本公司的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
3)董事与董事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董事会的运作。督促本公司董事认真履行诚信和勤勉职责,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科学决策。尤其是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4)监事与监事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监事,并对其成员进行培训,确保监事继续履行监督职能,并保证为监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5)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按照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主动、及时的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同时注重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信息披露意识。
(2)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德殷控股、陈德军、陈小英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上市公司实施规范化管理,合法合规地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并具体承诺如下: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德殷控股、陈德军、陈小英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7、业绩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交易各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置入资产申通有限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17,000.00万元、140,000.00万元和160,000.00万元。如果置入资产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的,则业绩承诺人将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规定先以股份的方式进行补偿,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申通有限实际实现合并报表范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8,285.07万元、145,196.04万元、168,617.26万元。因此,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均完成了业绩承诺,累计业绩承诺完成率103.62%。
针对上述业绩承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7]第31-00010号、大信专审字[2018]第31-00044号、大信专审字[2019]第31-00028号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审核报告》。
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原持续督导顾问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后续持续督导顾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发表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30,802,166元,前十大股东明细如下:
图表5-15: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明细
单位:万股
排名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股本性质
1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5.00% 38,270.05 A股流通股
2 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6.10% 24,645.91 A股流通股
3 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76% 11,871.60 A股流通股
4 上海德润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90% 7,500.93 A股流通股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94% 6,030.38 A股流通股
6 陈德军 3.38% 5,167.53 限售流通A股,A股流通股
7 陈小英 2.65% 4,058.91 A股流通股
8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1.28% 1,955.99 A股流通股
9 珠海市天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9% 1,825.93 A股流通股
10 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勰投资梧桐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6% 1,618.39 A股流通股
合计 67.26% 102,945.62 A股流通股
截至2024年末,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图表5-16:截至2024年末公司股权结构图:
上述前十大股东中,恭之润、德殷控股、德润二、陈德军、陈小英、梧桐一号为一致行动关系。
2025年11月17日,德殷控股与陈德军、陈小英及阿里网络签署了《经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之延期协议二》,约定阿里网络有权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12月27日期间,向德殷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购买:(1)德润二100%的股权或德润二届时持有的4.9%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以及(2)恭之润100%的股权或恭之润届时持有的16.1%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
《购股权延期协议二》项下的股权/股份转让尚未发生且未来阿里网络是否继续行权、拟行权的比例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若阿里网络继续行使新《购股权协议二》并完成相应股权/股份转让,阿里网络将间接通过德润二持有或直接持有公司4.90%的股份,通过恭之润持有或直接持有公司16.10%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6.00%的股份,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陈德军先生与陈小英女士为兄妹关系,为一致行动人。陈德军直接持有申通快递51,675,345股股份,持股比例3.38%,通过恭之润和梧桐一号间接持有申通快递262,643,077股股份,持股比例17.16%;陈小英女士直接持有申通快递40,589,072股股份,持股比例2.65%;陈德军先生与陈小英女士通过德殷控股间接持有申通快递193,725,275股股份,持股比例12.66%。综上,陈德军先生与陈小英女士合计持有申通快递548,632,769股股份,持股比例35.84%,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情况
陈德军先生的简历请参照下文“现任董事”介绍。
陈小英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2021年任职于申通快递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9月27日担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实际控制人情况
同“控股股东情况”。
2、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德军、陈小英及其一致行动人德殷控股、德润二、恭之润、梧桐一号的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股份及质押情况如下所示:
图表5-17: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 持股占比 质押股数 质押股数占其持有股比例
恭之润 246,459,149 16.10 246,459,149 100.00
德润二 75,009,306 4.90 75,009,306 100.00
德殷控股 118,715,969 7.76 - -
陈德军 51,675,345 3.38 - -
陈小英 40,589,072 2.65 - -
梧桐一号 16,183,928 1.06 - -
合计 548,632,769 35.84 321,468,455 58.59
3、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其他企业的主要投资情况
公司名称 职务 持股比例
恭之润 陈德军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陈小英任监事 陈德军持股100%
德殷控股 陈德军任董事、财务负责人,陈小英任监事 陈德军持股51.7%,陈小英持股48.3%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具有独立的业务与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法律禁止的交叉任职现象。
(一)人员独立情况
申通快递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申通快递专职工作,并在申通快递领取薪酬,除申通快递董事长陈德军先生在申通快递原控股股东德殷控股担任执行董事之外,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亦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申通快递的财务人员均在申通快递专职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二)资产独立情况
申通快递主要从事快递业务,具有与经营快递有关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业务的能力。申通快递合法拥有或使用与经营有关的资质、机器设备、房屋建筑和土地等资产。
(三)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系统,能够独立进行核算、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与控股股东的财务核算体系无业务、人员上的重叠,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为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强化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先后制订了多项资产管理制度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较为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
(四)机构独立情况
申通快递已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等较为完备的法人治理结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申通快递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独立、完整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申通快递的快递业务主要由货物流和信息流两部分组成。货物的流转主要包括揽收、中转和派送三个环节。信息的流转则从快递员收件扫描后进入申通快递信息系统,伴随货物的流转而生成和跟进。申通快递主要通过自有的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货物流转产生的信息流,对货物流转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并基于此信息流为快递业务终端客户提供快递查询、售后等后续服务。
目前,申通快递的揽收和派送环节主要由品牌内的加盟商提供。作为“申通快递”的品牌持有方和管理方,申通快递制定全国加盟业务发展规划,并细化各区域战略布局,规范和完善加盟业务流程、政策与制度,为品牌网络内的业务拓展工作提供明确的方向指导和可靠的服务保障。中转环节主要由转运中心分拣、中转运输等环节构成。转运中心提供的中转服务主要包括打包、称重、分拣等操作,并根据发件方与收件方所在位置确定中转路由及运送方式。中转运输根据运送时效等不同要求,又进一步分为陆运件和航空件,陆运件由转运中心之间的运输车队运送,航空件则由航空部通过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安排货机舱位和航线时间。
2016年1月申通快递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杭州申瑞快递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3月起申通快递中转环节中的汽车运输服务主要由杭州申瑞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
申通快递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业务的能力,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概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合计134家,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5-18: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全资、控股子公司情况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申通有限 上海市 快递 100 - 反向购买
2 上海昌彤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市 物流 - 1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3 浙江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快递、货运 - 1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4 浙江申通瑞盛快递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快递、货运 - 100 设立
5 浙江申通瑞丰快递有限公司 浙江温州 货运、货运代理 - 100 设立
6 湖北申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湖北孝感 项目投资 - 100 设立
7 江苏申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江苏江阴 快递、运输代理 - 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8 陕西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陕西西安 快递、装卸服务 - 100 设立
9 长春灵通物流有限公司 吉林长春 快递、货运 - 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10 STO Express KoreaCo.,Ltd 韩国 快递、货运 - 66 设立
11 STO Express Investment Holding Pte.Ltd. 新加坡 投资 - 100 设立
12 辽宁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辽宁沈阳 快递、物流 - 100 设立
13 浙江正邦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金华 货运、装卸服务 - 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14 淮安高德快运有限公司 江苏淮安 货运、货物仓储 - 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15 漯河瑞德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河南漯河 货物仓储、装卸、运输代理 - 100 设立
16 上海申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上海市 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 100 设立
17 上海申通易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市 货运代理、仓储 - 58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18 河北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河北邯郸 国内快递项目筹建 - 100 设立
19 申通投资管理(舟山)有限公司 浙江舟山 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100 - 设立
20 上海申通岑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 供应链管理 70 - 设立
21 四川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 快递、仓储服务 - 100 设立
22 山西瑞华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山西太原 快递筹建项目、货运仓储服务 - 100 设立
23 云南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云南昆明 货运代理 - 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24 上海前店后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 电子商务 - 100 设立
25 山东申邦快递有限公司 山东潍坊 快递 - 100 设立
26 安徽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安徽合肥 快递、仓储服务 - 100 设立
27 江西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江西南昌 快递、货运、仓储 - 100 设立
28 江苏瑞德快递有限公司 江苏江阴 快递、仓储服务 - 100 设立
29 河南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河南郑州 快递、仓储服务 - 100 设立
30 河北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河北石家庄 快递、仓储服务 - 100 设立
31 上海申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 计算机科技、物联网科技、信息科技、技术服务 - 100 设立
32 砀山申雪冷链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安徽宿州 供应链管理、货物专用运输、运输代理 - 73 设立
33 杭州申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杭州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 100 设立
34 杭州申瑞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快递、货运 - 100 设立
35 浙江宸瑞运输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货运、汽车租赁 - 100 设立
36 四川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 货运、汽车租赁 - 100 设立
37 重庆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 货运、汽车租赁 - 100 设立
38 上海润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 货运、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汽车租赁 - 100 设立
39 山东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济南 货运、汽车租赁 - 100 设立
40 北京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 货运、汽车租赁 - 100 设立
41 辽宁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辽宁盘锦 货运、汽车租赁 - 100 设立
42 安徽省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合肥 货运、汽车租赁 - 100 设立
43 江西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江西南昌 货运、汽车租赁 - 100 设立
44 江苏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江阴 货运、汽车租赁 - 100 设立
45 湖南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湖南长沙 货运、汽车租赁 - 100 设立
46 湖北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湖北武汉 货运、汽车租赁 - 100 设立
47 河南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郑州 货运、汽车租赁 - 100 设立
48 河北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河北石家庄 货运、汽车租赁 - 100 设立
49 广东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广州 快递、货运、汽车 - 100 设立
50 深圳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深圳 货运、汽车租赁 - 100 设立
51 福建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泉州 货运、汽车租赁 - 100 设立
52 北京瑞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市 咨询服务 - 100 设立
53 内蒙古满安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内蒙古呼和浩特 快递、仓储服务 - 100 设立
54 广西得泽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广西 快递、仓储服务 - 100 设立
55 常州市智网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常州 道路货运经营 - 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56 上海喵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 智能、信息技术、计算机、大数据技术 - 100 设立
57 辽宁瑞德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辽宁沈阳 快递、仓储服务 - 100 设立
58 广东得泽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广东广州 仓储业 - 100 设立
59 贵州得泽快递有限公司 贵州龙里 快递、仓储服务 - 100 设立
60 湖南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湖南长沙 快递、仓储服务 - 100 设立
61 福建瑞丰快递有限公司 福建晋江 快递、仓储服务 - 100 设立
62 荆门得泽快递有限公司 湖北荆州 快递、仓储服务 - 100 设立
63 佰荔物流 上海市 快递、仓储服务 - 100 设立
64 盐城申通得泽快递有限公司 江苏盐城 快递、仓储服务 - 100 设立
65 申彻供应链 上海市 供应链管理 100 - 设立
66 浙江舟山申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浙江舟山 汽油、乙醇汽油、甲醇汽油销售 - 100 设立
67 天津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天津市 快递、仓储服务 - 100 设立
68 四川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 国内快递 - 100 设立
69 长沙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长沙 供应链管理与服务 - 100 设立
70 南宁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 供应链管理服务 - 100 设立
71 广州增城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广东广州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 100 设立
72 公主岭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吉林公主岭 道路货物运输 - 100 设立
73 兰州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甘肃兰州 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 100 设立
74 天津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 货运、汽车租赁 - 100 设立
75 陕西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陕西西安 货运、汽车租赁 - 100 设立
76 泰州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泰州 道路货物运输 - 100 设立
77 浙江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嘉兴 道路货物运输 - 100 设立
78 常熟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常熟 道路运输业 - 100 设立
79 上海隋勤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 100 设立
80 揭阳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广东揭阳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 100 设立
81 石家庄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河北石家庄 道路运输业 - 100 设立
82 蚌埠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安徽蚌埠 道路运输业 - 100 设立
83 内蒙古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内蒙古呼和浩特 道路运输业 - 100 设立
84 桐庐常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商务服务业 - 100 设立
85 芜湖茗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安徽芜湖 商务服务业 - 100 设立
86 上海卿柯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市 道路运输业 - 100 设立
87 简阳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 道路运输业 - 100 设立
88 漯河润郦运输有限公司 河南漯河 道路运输业 - 100 设立
89 宿迁茗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江苏宿迁 人力资源服务 - 100 设立
90 北京申瑞伟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 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 100 设立
91 湖北申通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湖北孝感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 100 设立
92 山西申通得泽快递有限公司 山西太原 快递服务 - 100 设立
93 辽宁省德泽物流有限公司 辽宁沈阳 道路运输业 - 100 设立
94 云南德赐物流有限公司 云南昆明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 100 设立
95 黑龙江申通物流有限公司 黑龙江哈尔滨 其他仓储业 - 100 设立
96 句容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镇江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 100 设立
97 天津申安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 其他技术推广服务 - 100 设立
98 湖南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湖南长沙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 100 设立
99 安徽坤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芜湖 智能研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 - 100 设立
100 湖北省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湖北孝感 货运、汽车租赁 - 100 设立
101 上海达滕申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 智能研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 - 100 设立
102 淮安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淮安 道路运输业 - 100 设立
103 江西申雪江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江西吉安 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 - 100 设立
104 重庆市德赐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 道路运输业 - 100 设立
105 陕西德泽申通物流有限公司 陕西咸阳 道路运输业 - 100 设立
106 甘肃子淳申通物流有限公司 甘肃兰州 道路运输业 - 100 设立
107 河北宸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河北廊坊 货运、汽车租赁 - 100 设立
108 淮安沣鑫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淮安 道路运输业 - 100 设立
109 河北申邦北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河北廊坊 道路运输业 - 100 设立
110 西安茗柏鸿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咸阳 人力资源服务 - 100 设立
111 蚌埠申瑞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安徽蚌埠 货运、汽车租赁 - 100 设立
112 哈尔滨麒锐印务有限公司 黑龙江哈尔滨 货运、仓储服务 - 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113 重庆瑞重快递有限公司 重庆市 快递、仓储服务 - 100 设立
114 南京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南京 货物仓储、装卸、运输代理 - 100 设立
115 天津申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 汽油、乙醇汽油、甲醇汽油销售 - 100 设立
116 济宁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济宁 道路运输业 - 100 设立
117 杭州通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道路运输业 - 100 设立
118 金华瑞彤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金华 道路运输业 - 100 设立
119 杭州德泽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道路运输业 - 100 设立
120 杭州盛彤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道路运输业 - 100 设立
121 长春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吉林长春 货物仓储、装卸、运输代理 - 100 设立
122 辽宁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辽宁沈阳 货物仓储、装卸、运输代理 - 100 设立
123 杭州得临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货物仓储、装卸、运输代理 - 100 设立
124 金华子淳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金华 道路运输业 - 100 设立
125 杭州翔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道路运输业 - 100 设立
126 杭州沣鑫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道路运输业 - 100 设立
127 杭州子淳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道路运输业 - 100 设立
128 山东沣鑫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枣庄 道路运输业 - 100 设立
129 临沂通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临沂 道路运输业 - 100 设立
130 安徽润郦运输有限公司 安徽合肥 货物仓储、装卸、运输代理 - 100 设立
131 浙江得越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其他仓储业 - 100 设立
132 浙江申睿通达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金华 道路运输业 - 100 设立
133 深圳得泽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深圳 道路运输业 - 100 设立
134 河北雄安德泽物流有限公司 河北保定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 100 设立
(二)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介绍
1、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175,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重达路58、218号8幢1层,法定代表人陈德军。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快递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市场营销策划;纸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软件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总资产3,240,516.18万元,净资产575,386.49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166,737.96万元,净利润22,383.55万元。
2、上海申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申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15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韩永彦,主要业务是计算机科技;物联网科技;信息科技;技术服务等。
截至2024年末,上海申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795,345.33万元,净资产150,028.25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30,505.12万元,净利润46,704.06万元。
(三)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5-19: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蜂网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投资咨询 0.00 20.00
1、蜂网投资有限公司
蜂网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6日,注册资本25,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桐庐经济开发区梅林路699号B幢512室,法定代表人喻会蛟。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速递网络软件的研发、设计与制作,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会展服务、展览展示、商务信息咨询。
截至2024年末,蜂网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22,333,11万元,总负债2,254,58万元,净资产20,078,53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99,01万元,净利润-701,92万元。
六、公司治理情况与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
发行人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为规范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制定了公司章程,形成了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在内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进行公司治理。
1、股东会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7)修改公司章程;
(8)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9)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事项;
(10)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11)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2)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3)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外,上述股东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其中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委托理财、关联交易、资产抵押、对外捐赠、对外担保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决定因公司章程规定情形的公司股份收购方案;
(1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董事会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3)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4)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3、经营管理层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三名,财务负责人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二)组织结构
作为上市公司,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设置公司组织结构。发行人下设机构包括运营管理中心、网络管理中心等多个部门。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图表5-20: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图
(三)主要部门职能
1、廉正合规(审计)中心
(1)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及其有关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实施审计监督,预防、揭露、纠正、查处经营管理中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保障本公司依法、合规、稳健经营。
(2)对公司内出现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等组织调查并进行处理。
(3)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各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监控,不断优化运营流程、规范操作。
2、品牌管理中心
通过对内外系统的品牌管理,深化和打造良好的上市企业品牌形象,创建并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和价值,并通过立体化的传播和沟通手段使公司品牌理念及文化内涵为公司员工、目标消费者、广大投资者和股民所感知和认同。
3、招采中心
通过拟定并完善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及招投标工作流程,建立和维护一个可靠的供应商网络,确保公司采购活动的规范化和高效化。同时降低采购成本,为公司开源节流,使公司经营顺利开展。
4、客户服务中心
通过组织、受理和实现客户、网点公司需求,搭建全网客服一体化体系,制定标准化统一服务模式,规范有效开展售后咨询、投诉、理赔服务及客户关系管理,推进公司与省公司、网点公司、客户之间的沟通、深化合作,不断加强客户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提高申通品牌形象。
5、产品技术中心
负责信息系统的全面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功能项目的规划与管理工作;负责软件系统的规划、开发、维护,以及测试、培训工作;负责公司网站、网络、系统、数据、账号的安全防范、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国内外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了解、参考行业的信息化建设思路、政策、措施、技术等。
6、法律合规证务中心
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及印章证照档案管理,为总部各条线及地区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确保各项业务合规经营;负责处理全网诉讼案件,保障集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开展法律培训活动,提升全员法律意识。
7、安全与风险治理中心
坚决遏制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寄递渠道安全畅通,及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全面实现。
8、人资综合中心
(1)全面负责规划与实施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人才招聘、人才发展、组织发展、企业文化、薪酬福利、行政管理等工作,促使人力资源工作能够更好的支撑与服务公司战略落地。
(2)全面主持公司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与对外联络工作,保证企业行政管理各项经营业务得到有序开展。
9、财务管理和投融资中心
(1)全面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工作,包括财务结算、核算、税务筹划、预算和分析、资金资产管理等工作,并从财务角度支持公司业务战略的落地。
(2)负责公司战略投资、并购或能给企业创造盈利点的直接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境内外拟投资企业投资分析等,形成自己的投资矩阵。
10、总裁办公室
(1)负责为集团管理者提供决策支持,通过对内部经营和外部市场的数据分析和洞察,让业务更清晰和高效。
(2)负责公司商旅、会务、高管支持及官方消息触达体系的搭建和完善,助力公司业务,解决公司管理痛点等问题。
11、市场管理中心
全面负责公司市场项目推进、大客户开发与维护、电商新业务发展及客户服务中心等事项,促进公司整体服务质量提升,以增加客户粘性,提升客户体验度。
12、运营服务中心
负责全网路由线路的规划和产品的设计,提升路由效率;负责中转体系布局、模式的规划;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公司的转运中心基础建设,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长远发展;并有效监控转运中心操作效率,操作成本,保障操作安全、提升操作质量。
13、置业资管中心
全面负责公司产能提升、工程管理等事项:
(1)确保全国转运中心的中转能力达到业务需求,全力推进公司需求的各新建、改扩建项目。
(2)全面提升公司中转场地的基础设施硬件水平,降低中转拥堵的情况,降低中转所需时间,提升中转的容量和效率。
(3)负责公司土地购置、物业管理等事项。
(4)负责全网资产管理、验收盘点、处置结算。
14、网络服务中心
负责公司网络政策,通过严格、有效的监控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公司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定位于为全国网络提供优质服务,通过科学的费制管控,激发网络活力,促进公司市场占有率的提升。
15、董事长办公室
负责协助董事长进行工作安排落地记录、传达和有关事项跟踪。负责协助董事长进行会议日程安排,协调处理各类事项等工作。
16、董事会办公室
作为负责上市公司合规治理及规范运作的部门,主要在于做好公司三会治理、信息披露、资本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舆情监测等相关工作。
17、公共事务中心
拓展和维护与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为集团持续发展提供政府公共关系支持与保障。
18、丹鸟速递
主要从事国内品质快递及逆向物流服务。通过全国自营网络为天猫、天猫超市、淘宝等电商平台及消费者提供上门揽收、中转配送、逆向退货等一站式快速、可靠的快递等相关服务,并实现送货上门。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编制发布了一系列的公司治理文件,其中主要包括财务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1、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部门依法承担财务报告的会计责任,财务信息的披露责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保证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真实、准确、完整地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对公司财务制度适时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2、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除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交易事项外,公司对外进行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由股东会批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0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0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00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0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00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0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0万元;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0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00万元;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0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除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交易事项外,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以下对外投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0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00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0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00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0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0万元;
(5)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00万元;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0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除上述由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其他对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负责审批。
3、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00%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由公司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除外),应当及时披露。公司与关联法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0%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除外),应当及时披露。
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1)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00%以上的关联交易;若交易金额达到该等标准的,应当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还应当披露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的审计报告或者评估报告。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时,可以免于审计或者评估:1)本制度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2)与关联人等各方均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各方在所投资主体的权益比例;3)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应当提供反担保。
公司为持股5.00%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的,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有权批准以下关联交易:1)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交易金额(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在30.0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2)公司拟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达成的交易金额(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在30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0%以上的关联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审批。董事长可以授权总经理审批其权限范围内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和规范信息披露程序,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及《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承担直接责任。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并为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提供工作便利,董事会和公司经营层应当建立有效机制,确保董事会秘书能够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公平性和完整性。
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股东会决议和记录、董事会决议和记录等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证券部应当予以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为10年,公司、深交所及证券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5、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为规范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本制度。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组织和协调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接受投资者问询,维护投资者关系;公司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为本部门、分公司、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第一责任人。
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该制度。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批。
下列对外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0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0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0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6)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00%的担保;
(7)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其中,对于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00%担保的,应当由股东会做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对外担保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条的规定,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及时对外披露。
7、网络管理制度
为加强申通网络规范化管理,促进网络健康、稳步、和谐发展,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申通快递加盟合作合同》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经网络建设部审核、考察后,确认满足开设条件的,方与加盟商签订《申通快递加盟合作合同》,颁发《申通商标授权书》,在签订《申通快递加盟合作合同》时,加盟商必须向总公司交纳保证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加盟网点必须具备经营快递业务的证照和资质,必须具备工作需要的办公设备、场地、车辆等,确保业务正常开展;加盟网点的场地、车辆形象必须符合总公司VI标准要求。
加盟网点转让经营权的,必须向所属省区网络部提出书面转让申请,由省区网络部初步审核,经省区网络部认定符合转让条件的,逐级上报至总部网络部。网点严禁私自转让或变相转让,一经发现,总部有权解除原《申通快递加盟合作合同》,同时根据《申通快递加盟合作合同》相关条款追究该网点法律责任,没收押金并另行授权第三方经营。
各网点对其承包区负有监督、管理义务,在保证承包区经营资质合规的同时,应及时向其承包区传达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对承包区经营承担连带责任,不得无故收回承包区经营权;对于到达承包区的快件查询、投诉等必须无条件落实,不得以承包区为由进行推诿;对承包区收取各项费用必须明确区分,物料费用按总公司要求单独结算。
8、资金运营内控制度
发行人为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特制定了货币相关管理制度及细则,加强了公司、直属子、分公司及所属转运中心的货币资金管理。货币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及细则从支付程序、银行存款管理、有价证券、票据及印章的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上述制度将加强发行人对内部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降低用资成本,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作。
9、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为了规范应急管理、保障发行人安全正常经营,保证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制定了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建立短期流动资金突发紧张的预警机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应对短期流动性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公司损失。
10、安全管理制度
快件寄递安全是快递服务质量的核心,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和监管。发行人已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安全与风险治理中心,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培训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预案。发行人将持续加大安全管理投入,加强收寄验视、快件安检、快件实名等安全管控措施的推行,保证快件寄递及生产运营的安全与时效。
11、员工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践行公司经营目的和观念,规范员工行为,确保公司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在充分认识快递行业特点并兼顾其他行业要求的基础上,发行人制定了员工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员工考勤制度》、《员工着装规定》、《场地规范》、《员工绩效考核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和《员工招聘制定》等。
同时设置申通快递培养体系,推动开展新员工类、管理类、通用类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新员工入职培训、安全培训、业务技能提升培训以及相关国家快递政策法制法规的宣贯培训等。发行人通过自建的培训体系,根据培训项目主要包括快件安全、政策规范、时效标准、服务管控、系统操作等,对加盟网点负责人或其他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或远程培训,以保证安全运营、规范操作。
12、资金管理模式
发行人通过设置不同的岗位及对应的职责来实现资金管理。
资金部:制定货币资金管理细则,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规范,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资金部总监:完善和细化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对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出纳人员:负有保管现金、有价证券、票据、空白票据和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的责任,根据复核无误的符合规定的支付申请和有关凭据办理支付手续,并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票据登记簿。
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审核人、批准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付款审批。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提出支付申请、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13、预算管理制度
在预算管理方面,发行人旨在落实公司整体的战略规划、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营运绩效,强化风险控制,推动公司战略规划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会计基本指引》等,制定本制度。制度规定了公司预算管理的原则、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预算内容、预算编制的程序、预算的执行与控制以及分析考核。
七、公司人员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图表5-21: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职位 姓名 职位 任职期限
董事 陈德军 董事长 2016年12月28日 2026年12月28日
王文彬 副董事长 2021年2月1日 2026年12月28日
韩永彦 董事兼总经理 2021年2月1日 2026年12月28日
路遥 董事 2022年10月17日 2026年12月28日
杨芳 独立董事 2022年12月27日 2026年12月28日
郝振江 独立董事 2022年12月27日 2026年12月28日
李路 独立董事 2022年12月27日 2026年12月28日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梁波 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2021年7月28日 2026年12月28日
唐锦 副总经理 2017年1月20日 2026年12月28日
江鑫勇 副总经理 2023年12月29日 2026年12月28日
郭林 董事会秘书 2021年7月28日 2026年12月28日
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董事
(1)陈德军
陈德军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07年以来一直任职于申通快递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8日至2019年4月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王文彬
王文彬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台湾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早期其在美国硅谷从事计算机领域的研发工作,2003年至2007年担任美国红帽公司业务与技术推广负责人;2007年至2019年期间分别担任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淘宝及天猫技术产品负责人、商家事业部负责人、阿里云总裁;2015年至2020年担任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CTO兼快递事业部总经理;2019年至2020年兼任阿里巴巴集团CEO新零售特别助理;2019年9月至2021年1月任浙江心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2月至2026年2月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6年2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3)韩永彦
韩永彦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至2019年任德邦物流有限公司轮值CEO兼高级副总裁;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任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运输部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1年11月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运营副总裁,2021年7月至今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21年2月至2026年2月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26年2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4)路遥
路遥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至2018年,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监;2018年至2021年,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川藏省区总经理;2021年至今,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广东省区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杨芳
杨芳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会计学博士,IPA&IFA,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兼职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上海立信锐思信息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郝振江
郝振江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政法大学博士,深圳国际仲裁院、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上海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仲裁员。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李路
李路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教授。现任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金融贸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7年11月至2023年11月任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上海阀门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梁波
梁波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梁波先生早期主要在国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财务工作;2010年至2015年任职于阿里巴巴集团,担任高级财务专家职务,期间重点参与B2B业务及农村淘宝等业务;2015年至2017年任职于蚂蚁金服,担任高级财务专家职务,期间重点参与支付宝业务;2017年至2021年任职于浙江菜鸟,担任资深财务专家职务;2017年至2021年任职于浙江丹鸟,担任副CFO职务;2021年7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2)唐锦
唐锦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07年开始在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工作,现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山东省区总经理,负责山东省区日常经营工作;2017年1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3)江鑫勇
江鑫勇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10年开始在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至2020年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浙江省区副总经理;2020年至2022年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浙江省区总经理;2022年 11月至今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江苏省区总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郭林
郭林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至2016年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2016年至2017年任职于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2017年至2021年任职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高级专家、投资者关系高级专家职务;2021年7月至今,担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三)公司员工情况
图表5-22: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员工构成
类别 2024年末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7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9,286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9,293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9,293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7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7,638
销售人员 302
技术人员 461
财务人员 304
行政人员 588
合计 9,293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博士 1
硕士 258
本科 2,247
大专 1,867
高中及以下 4,920
合计 9,293
八、业务范围、主营业务情况
(一)业务范围
发行人主要从事以快递业务为核心的综合物流服务,母公司为投资控股型企业,具体业务主要由旗下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开展,为表述方便,本节统称为“申通快递”。
“申通快递”品牌成立于1993年,随着中国快递市场的发展,申通快递在提供传统快递服务的同时,不断积极开拓新兴业务,为客户提供仓储、配送、系统、客服等B2C一站式物流服务、代收货款等服务,在国内建立了市场开发、物流配送、快件收派等业务机构。
经过三十年的持续发展,目前申通快递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完善、流畅的自营快递网络。截至2024年末,公司拥有直属转运中心70个,其中东北6个、华北8个、华东25个、华南10个、华中12个、西北3个、西南6个。截至2024年末,公司全网独立网点达到5,025家,同比增长0.5%;地市级网络覆盖率达100%,区县级网络覆盖率达99.7%,全网服务站点及门店达7.9万余家,常态快递员数量约20.22万人,已经形成了覆盖率较为全面的快递服务网络。在获得快速发展的同时,公司陆续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中国品牌价值百强物流企业”、“上海名牌”、“快递社会责任奖”、“中国物流技术装备金智奖”、“物流行业数字化转型先进企业”、“快递数智化管理奖”、“浙江省服务业百强企业”、“中国物流企业50强”、“中国企业慈善公益500强”、“ESG综合治理标杆企业”、“中国ESG 50最值得关注榜 2025领军企业”、“2024金责奖 -最佳公司治理(G)责任奖”、“2024年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案例”、“ESG新标杆企业奖”等奖项,充分表明公司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塑造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具备了知名的快递品牌优势。
未来,公司将继续专注经济型快递主赛道,坚持秉承“正道经营、长期主义”的发展理念,做好快递业务规模、成本、质量的平衡,最终回归市场价值;奉行长期主义发展战略,保持足够的耐心和定力;坚持练好内功、运营降本、品质稳定以及业务创新,建立公司在行业内具有品质稳定且运营高效的服务优势。
(二)业务概述
公司目前主要的业务为快递业务。传统的快递业务的产品分为三类,一是标准快递业务产品:陆运快递产品、航空快递产品;二是增值服务产品:包括代收货款、预售下沉等产品;三是快递辅料产品,主要提供信封、文件袋、纸箱等快递包装物。
除上述快递业务以外,公司还经营C2M、网格仓、集运仓等新兴业务。
(三)业务经营模式
1、业务模式概述
公司主要采用“中转直营、网点加盟”的经营模式。
中转直营:主要指核心转运中心实行直营化,由于转运中心在区域上处于核心的枢纽位置,在业务流程上也处于关键的环节,因此转运中心的运营管理对公司的全链路快递服务而言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公司加大对转运中心等基础设施方面投入,扩大转运中心产能,优化转运网络布局,提升直营中心比例,进一步完善中转运营体系建设。
网点加盟:主要指末端网点采用加盟模式,加盟模式有利于网络快速布局,并以此不断提升公司业务的区域覆盖率,总部在平衡网点利益分配的基础上因城因地施策,充分调动末端网点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有效提升公司的业务量及服务质量。
总部负责网络建设、运营和中转相关业务,包括分拣、干线运输等,加盟网点负责收派件和支线运输。结算方面,总部对所有费用进行统一结算,寄件方所在的加盟网点向总部支付面单费、物料费、中转费和收件地的派送费等费用,并由总部向派件方所在的加盟网点支付派送费。
(1)申通快递作为“申通快递”的品牌持有方和管理方,制定全国加盟业务发展规划,并细化各区域战略布局,规范和完善加盟业务流程、政策与制度,为全球业务拓展工作提供明确的方向指导和可靠的服务支持,管理申通快递体系内的骨干运输网络及其与各营业网点的业务交接、财务结算。
(2)加盟商在与申通快递签订加盟合作合同后,取得所在区域“申通快递”的特许经营权,负责在授权区域建立“申通快递”服务网点,依照和申通快递签订的加盟合作合同自负盈亏从事快递的揽收,并接受申通快递委托从事异地至本地快递的派送。
2、快递服务流程
申通快递的快递服务业务主要分为揽收、中转和派送三个环节,以及全流程的快件信息服务。
图表5-23:快递服务流程
(1)揽收服务
快递揽收服务指由快递业务人员接到用户信息或者快递系统指令,按照《快递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揽收,各网点公司将揽收后的快递按时运送至快递公司转运中心,从而完成网点公司的揽收服务流程。
1)上门揽收
用户可以通过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公众号、小程序及合作电商平台以及末端代收渠道等多种方式向快递公司发出寄递订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快递暂行条例》规定,用户填写快递运单前,公司业务人员或者线上渠道会提醒其阅读快递服务合同条款、遵守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物品的有关规定,告知相关保价规则和保险服务项目。同时,公司将根据规定对用户进行实名制身份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快递公司系统接收到寄递订单指令后,分配至用户所在区域的快递服务网点公司,并由网点公司安排业务人员前往收取快递。
2)运送至转运中心
公司业务人员完成快递揽收流程后,将会按照规定及时将快递信息录入系统,并将快递汇集至所在网点公司,由网点公司根据时效要求及时将快递运送至所在区域的转运中心。
(2)中转服务
快递中转服务指用户的快递到达快递公司转运中心后,转运中心通过自动化分拣系统进行分拣、称重、扫描并转运至用户寄送目的地所属转运中心的过程。
1)分拣作业
转运中心收取网点公司揽收的快件后,将根据快件目的地,依照同城、异地确定中转路由,并通过自动化分拣系统进行分拣、称重、扫描、打包等操作,逐步将各路由快递进行整理打包并进行装车。
2)中转运输
转运中心将确定路由的打包异地快件交由快递公司运输车队或航空代理公司,通过陆运或航空渠道运送至目的地转运中心。如为同一转运中心所辖地的快件,转运中心将交由本地网点公司运输车辆运送至目的地网点。
(3)派送服务
快递派送服务指加盟商网点公司从转运中心接收到到达件,并安排快递业务人员负责将快递派送至用户并做相应的交接和结算的过程。
1)从转运中心接收快递
网点公司会在规定的时间内抵达转运中心接收用户的快递,统一运送至网点公司并进行后续派送。
2)派送至用户
网点公司的快递业务人员将根据用户的需求提供派送至快递柜、驿站等末端服务场所或进行送货上门等服务,并做好相应的交接、结算及签收信息上传工作。
(4)信息服务业务
快递信息服务主要是由快递公司通过快递面单等识别客户信息后,经快递电子信息系统提供全流程的定位和查询服务,用户寄出快递后通过快递单号获得对应的信息查询服务。用户交寄快递、填写快递信息后,公司的快递电子信息系统会生成一个快递面单号,在该快递的揽收、中转、派送环节,面单条码被依次扫描登记,用户可以根据快递单号通过网站、公众号及小程序等途径查询快递的实时状态。
3、加盟商的管理模式
(1)加盟商的筛选与准入
申通快递根据《邮政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加盟网点场地配置、资金实力、人员配置、车辆配置、场地配置和负责人均设定了准入条件和要求,以保证加盟商的服务能力与服务质量。对意向加盟商经申通快递甄选与考查通过后签署《申通快递加盟合作合同》。具体来说,主要标准和流程如下:
1)加盟主要标准:加盟商应认可申通企业文化,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管理能力和经营能力,具备快递相关行业从业经历者优先考虑;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快递行业经营许可资质;办理企业对公账户,满足税务登记、开票等要求;具备快递业务经营需要的从业人员、办公设备、场地、车辆等软硬件设施,支持快递运输、派送、网点日常运作;网点的场地、车辆形象必须符合总公司VI标准要求。
经省区、网络部审核后,确认满足开设条件的,由总部网络建设部代表总部与加盟商签订《申通快递加盟合作合同》,颁发《申通商标授权书》。在签订《申通快递加盟合作合同》时,加盟商必须向总公司交纳相关网络建设费、加盟保证金;签约后加盟人即为申通网络成员,在规定日期内开业,受《申通快递加盟合作合同》条款约束,按照总部要求经营快递业务。
2)加盟流程
主要加盟流程为:加盟申通网络的公司和个人必须事先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总部网络建设部咨询;在确认欲加盟城市无申通网点后,加盟公司或个人再向申通省区网络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经省区网络建设部审核、考察后,确认满足开设条件的,由省区网络提交入网审批流向总部报批,流程经总部网络、财务、法务等业务部门审批通过后,总部方与加盟商签订《申通快递加盟合作合同》,颁发《申通商标授权书》;在签订《申通快递加盟合作合同》前,加盟商必须向总部交纳加盟保证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合法合规的申请快递经营许可资质;新加盟网点按照合同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开业。
(2)加盟商日常管理
1)制度规范与指引
申通快递通过《申通快递网络经营资质管理制度》、《申通快递网络质量考核管理制度》、《申通快递网点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申通快递服务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制度和规范,通过信息系统对加盟网点进行管理与考核,通过和加盟网点签订《申通快递加盟合作合同》从而明确与加盟网点之间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关系。
2)日常数据实时监控
通过申通快递信息技术平台和管控平台对加盟网点业务信息和服务信息进行日常监控,主要包括业务量、当天签收率、及时揽收率、交货滞留率、出仓率进港投诉率等一系列数据指标。当某项数据低于目标值,采取主动告知、专人跟进、培训指导、约谈等措施,并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督促加盟网点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
申通快递一直以来重视快递服务质量的管理和控制,并制定了《申通快递服务管理条例》对遗失、破损、延误、客户投诉等明确服务规范及制度以加强公司快递服务质量控制。
3)加盟网点培训
申通快递重点打造末端业务能力体系,总部与省区强强协同和联动,通过省区种子讲师建设,实现从加盟商老板到网点各职能专业队伍的全面提升。一方面针对加盟商老板统筹开展培训和赋能,围绕网点业务痛点和经营难点,协同总部业务部门开发系列专题课程,提升网点管理能力和经营能力,并全国范围分省区开展培训;另一方面联动总部业务部门打造网点各职能条线专业班课程,赋能省区种子讲师,并推动省区种子讲师定期针对网点各专业条线人员(财务、质量、客服、市场、系统)开展落地培训。
(3)加盟商退出与转让
当加盟网点出现《申通快递加盟合作合同》约定的“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情形时,申通快递将终止加盟关系,并重新甄选加盟商。如加盟网点转让经营权,必须按照网点公司转让流程,采取“事先申请——提交资质——办理手续”,期间必须确保快件正常运转和服务正常。
(4)加盟商考核与淘汰
因网点自身管理问题导致下属承包区无法正常营业的,经总部同意,可责令承包区进行停业整顿,同时根据相关服务标准进行考核;因网点自身管理问题,导致本网点短期内无法正常营业或因严重违反总部规定,由总部责令其停业整顿的,总部将根据相关服务标准进行考核,待整顿完毕后,需重新开通的,将额外收取重新开通费用。
网点因以下原因之一导致无法经营的,由总部将对其关停,取消其经营资格:1)符合《申通快递加盟合作合同》相关约定情形的;2)符合《网络管理制度》相关取消经营资格规定情形的;3)因网点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经停业整顿后仍无法继续经营的。网点负责人因自身原因自愿退出申通网络的,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报告,由总部批复;关停以总部公告或关停流程为准,网点须另安排人员处理公告发布日或流程完结日后7日内到达快件的派送。
(5)防范加盟流失风险及保证快递业务服务质量的主要措施
近三年,申通快递加盟商数量持续增长,未有规模流失情形。申通快递通过不断完善转运网络和服务质量管控体系,加强客户、加盟商与总部的品牌粘性与忠诚度。申通快递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与加盟商结成互惠共赢、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1)中转直营有助于优化转运网络布局
截至2024年末,公司拥有直属转运中心70个,除此以外也有少部分加盟商运营的转运及集散中心。转运中心作为连接快递服务的枢纽,是快递服务各网络节点实现互联互通的中心环节,申通快递可根据全网络的业务量情况、快件时效、运营成本等情况进行全网协调,持续优化转运中心规划布局、中转路由等,保证对网络的总体管控和协调能力,是其服务网络多年来始终保持稳定的重要原因之一。
2)区域加盟利于提高加盟商的抗风险能力和调控能力
申通快递在同一城市主要采取区域加盟模式,保障加盟商有足够的能力抵抗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同时加盟商可以根据授权区域内的市场特点,灵活调控,通过综合实力保证良好的经营秩序。
3)不断拓展网络覆盖深度和广度
截至2024年末,公司独立网点数量到5,025家,同比增长0.5%。从目前公司的产能、服务质量及网点经营管理能力等多方面来看,末端网点的经营活力相比以往得到显著提升。地市级网络覆盖率达100%,区县级网络覆盖率达99.7%,全网服务站点及门店达7.9万余家,常态快递员数量约20.22万人,已经形成了覆盖率较为全面的快递服务网络。公司同时持续深入推进“快递下乡”、“西进”工程,先后推行“千乡万镇”覆盖、部分省份试点乡镇全覆盖等措施,不断推进三级、四级行政区域网络覆盖。
4)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模式
申通快递标准化管理模式,高度重视管理的标准化。操作流程、服务时效、VI建设等标准化,保障了快递服务网络的高效有序运转;通过领先的互联网信息化平台,实现对快件业务全流程,以及转运中心、运输车辆、加盟商、快递员等网络主要节点即人员、车辆、场地、设备的管理和监控,为加盟商提供良好便捷的业务平台。
5)品牌效应和准确的产品定位
申通快递是国内成立最早的一批民营快递企业之一,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快递行业,通过不断发展和完善服务质量、产品以及准确的市场定位,赢得了众多客户的满意和信赖。
6)不断完善快递服务质量考核
申通快递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服务质量考核体系,建立了一套相对科学的服务质量考核体系,通过常规服务质量考核、派费激励以及推行的星级管理制度,不断促进网点公司提升服务质量,通过一系列培训、学习,互相借鉴学习先进经验,在内部形成了“比、学、赶、超、帮”的良好氛围。
申通快递制定的各项服务标准、考核标准和奖惩标准为网络运营的标准化和服务的规范化奠定了基础,为加盟商提升服务质量指明了方向,同时对约束各项不规范行为设置了红线。
7)申通快递通过完善的制度保证加盟商平稳更替
在开展快递业务过程中,会出现各种终止加盟合作关系的情形,为避免在更替期间出现服务质量波动,申通快递通过经营权转让管理制度,实现转让双方在经营上的无缝衔接,保证快递业务的正常开展。
申通快递致力于搭建与加盟商和谐共生、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从而保证网络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4、加盟商的结算模式
申通快递与加盟商主要采用日结方式,结算申通快递应收取的快递收入及支付给指定加盟商的派件费用。
(1)面单采购款
加盟商根据面单采购数量向申通快递支付面单采购款;面单采购采用预付款方式,申通快递在收到面单采购款后向加盟商提供电子面单。
(2)中转费
揽件加盟商揽收快件后将快件运至始发地转运中心并由始发地转运中心运至目的地转运中心时,需向始发地转运中心支付中转费;中转费根据中转快件的重量、运输距离和运输工具等计算,通常按日出具账单并推送账单,账单通过网点预付款完成扣付。
(3)揽收派送费
派件加盟商将快件从目的地转运中心运至自己负责的区域并完成派送的过程需要向揽件加盟商收取派送费,派送费的结算由申通快递统一制定标准、统一向揽件加盟商收取,结算后支付给派件加盟商。揽件加盟商在购买面单的同时预付基础派送费首付款,快递签收后申通快递根据揽件加盟商的出港派费标准,对预收派费进行多退少补,按日推送账单。派送费支出根据派件加盟商每日派送快件的数量计算,按日出具账单并推送。
(4)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厘定其承诺的性质是否为一项其自行提供指定商品或服务的履约义务(即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或安排由另一方提供该等商品或服务(即本公司为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提供综合物流服务前能够控制该服务或由本公司直接提供服务,因此,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
(5)申通快递与加盟商的支付结算安排及财务管理和控制
申通快递的面单销售采用预付款制度,先付款后发货。申通快递与加盟商之间除面单采购款以外的快递服务收入的结算主要采取日结的方式。各加盟商原则上需于账单出具后结清账单款项。申通快递要求各加盟商根据规定结清账单款项之前,不得采购面单。
(6)申通快递对加盟商管理的信息系统情况
申通快递与各加盟商之间的结算账单均通过梧桐系统推送给各加盟商,网点在梧桐系统开设预付款账号并通过充值增加账户余额,梧桐系统推送的账单可直接对预付款余额进行扣付,每月出具确认账单,网点有异议可以处理存疑账单,超时系统自动默认确认。
申通快递与加盟商的非面单款支付结算通过梧桐系统统一进行账单管理。对面单发放的控制是资金管理的重要手段,账单款不按时结清原则上不发放面单。面单的销售采用付款后发货的方式。通过上述制度安排,申通快递能够及时收回应收账款,有效控制住了资金的回收风险。
近三年,申通快递通过加盟模式获得了迅猛的发展,加盟商作为申通快递揽收方及派送服务的供应商,有效填充了申通快递物流网络的空隙,提升了“申通快递”品牌经营能力和市场影响力,使“申通快递”在近年来保持了高速发展,连续多年快递派送件数量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随着申通快递资金实力的提升和用户对派送效率、网络管控能力的要求逐渐提高,申通快递将继续提升网络覆盖面,增加自营业务投入,从而继续提升服务标准化水平和消费者满意度。
5、终止加盟关系或转让网点经营权时积压快递的处理方式
申通快递已制定严格的《申通快递网络经营资质管理制度》,保障网络经营权转让更替期间的网点日常业务经营平稳过渡及快递服务质量的稳定性,一般不会出现快递积压和丢件的情况。
(1)严格的网点经营权转让制度和网络管理制度确保更替期间业务稳定
根据《申通快递网络经营资质管理制度》,申通快递网络经营权转让时需经申通快递审批,并由申通快递网络建设部派人对签订过程及文本内容予以监督,并在转让后进行持续的监督和重新评估,确保保障更替期间服务网络正常运行和新旧加盟商无缝衔接以及快递业务的平稳交接过渡,避免出现大规模快递积压情况。
网点经营权转让制度具体要求主要如下:
转让网点需事先向申通省区网络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受让方资质。经省区网络部审核、考察后,由省区网络提交转让审批流向总部报批,流程需经总部网络、财务、法务等业务部门审批通过,转让、受让双方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受让方必须接受《申通快递加盟合作合同》和申通快递相关制度的规定;
2)转让方必须提交双方转让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转让方需结清与总公司的全部相关费用,或明确相关费用的承接责任方;
4)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基础上,经总公司流程同意,在与受让方签订《申通快递加盟合作合同》,下发《商标使用授权书》后,由受让方取得经营资质。
部分网点公司因经营困难或其他非正常原因终止加盟关系的,申通快递会立即发布停业整顿通知,对进入暂停区域的快件进行拦截。对已到达暂停区域的快件同样以该地的经营权价值作为约束,要求此网点必须做好快件善后工作,同时申通快递会派驻专门人员对快件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此外申通快递采取的是区域特许形式,当该加盟商的部分区域出现快件积压时,因面临延误责任和处罚,此类网点都会积极处理,同时总公司也会视情况决定是否派驻人员对处理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综上所述,申通快递针对终止加盟关系或转让网点经营权过渡期间运营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机制以确保过渡期间网点运营稳定,一般不会出现丢件情形。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介绍
1、业务情况概述
2024年,公司继续秉承“正道经营、长期主义”的发展理念,聚焦“打造中国体验领先的经济型快递”的战略目标,构建“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新型加盟网络文化,通过持续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深耕网络末端服务能力,升级定制化产品体系等重要战略举措,顺利实现了“规模、体验、利润”三驾马车的持续增长。
2024年,公司完成快递业务量227.29亿件,同比增长29.83%;市场占有率为12.98%③,按照可比口径同比上升0.83个百分点;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1.6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5.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1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99.55%。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坚实运营底盘
1)坚持强化枢纽建设,持续提升全网产能
2024年,公司顺利完成三年百亿产能提升计划,三年来累计实施179个产能提升项目,全网处理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内,公司顺利完成42个工程,涵盖杭州、长沙、合肥、南京、吉安、成都等城市。上述项目顺利竣工投产,推动公司常态吞吐产能突破日均7,500万单,并具备了高峰期处理亿级包裹的能力。随着单量的快速增长以及产能利用率维持高位,公司将继续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司产能再上新台阶,预计2025年内常态吞吐产能将提升至日均9,000万单以上。
2)持续投放智能设备,助力打造智慧物流中心
2024年,公司持续增加在新型自动化分拣设备方面的投入,同时不断加强转运中心的标准化建设、精细化管理,促进转运中心的人效、时效、坪效进一步提升。一是公司持续投入新型超高速交叉带分拣设备,搭配自研的电控系统和操作系统,实现设备运行中能耗分配的极致高效;通过自主研发的气动格口,实现格口挡板的智能自动切换,灵活调整包裹的运行轨迹,降低高峰期包裹分拣压力,实现分拣效率提升30%,同时能耗降低50%;二是为适应行业轻小件化趋势,2024年公司新增投入67套小件侧滑式分拣机,较大地提升了小件及异形件的分拣效率,降低了破损率;三是2024年,公司新增投入上百套矩阵窄带分拣机和装车窄带分拣机,有力推动了进出港装卸降本增效。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拥有424套自动化分拣设备。
(2)优化运力供给结构,打造数智化运输车队
1)扩充自有运力规模,降低干线运输成本
③ 2024年国家邮政局调整部分邮政快递企业快递业务口径,2024年及可比口径市场份额按照新口径进行计算。
为进一步提升全网快件时效降低运输成本,公司综合区域业务量、转运中心布局、运力平衡等多重因素,对干线路由进行了深度的优化调整。公司制定了全新的路由规划标准,重点推进“线路开通”、“多节点优化”、“外租单边下降”等核心任务,并根据行业发展的增速预期,进行了前瞻性的战略部署,新开通了超过110条线路。截至2024年末,全网直达路由数量达3,496条,同比提升12.2%,路由直通率86.9%,同比提升3.7个百分点。同时,公司加大自有运力投放及高运力车辆使用,持续提升自有车辆运能占比。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拥有干线车辆7,412辆,同比增长23.7%,整体运能得到较大提升。2024年,公司通过陆运方式完成的业务重量占比为99.78%;通过航空等其他方式完成的业务重量占比为0.22%。
2)扩大智能产品覆盖,不断提高运输效率
2024年,公司重点围绕“数智化车队”的运营管理,加大智能调度系统投入及运输车辆的智能设备覆盖,大幅提升运输安全性和运输效率。
在运输安全方面:一是围绕人防,公司聚焦司机这一关键群体,升级“申行者.司机版”2.0版本,通过搭建司机智能培训和考试系统,提升司机安全意识。同时,引入OCR识别技术,实现司机证照数智化管理,有效识别潜在风险。二是围绕车防,公司全面推广安装AEBS防碰撞设备,配套T-EBS系统以防急刹制动,同时实现对胎温胎压的实时监控;加强行车检查,及时甄别车辆可能存在的事故风险。三是搭建安全监控平台,对事故进行全链路周期管理,构建全方位安全防护体系。
在运输时效方面:通过“全链路时效监控工作台”在发车提醒、在途预警、到车计时三大环节,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进行干预,实现事后监控向事中监控的管理前移,同时,依据时效延误的具体情况,实施风险等级划分管理,确保风险能够即时被发现,从而降低因司机个人原因导致的在途延误。
在装载率方面:提升装载率的核心策略是将管理细化到任务层面,从单次任务及单票成本的视角出发管控,并配套实施装载率激励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每个班次和个人。通过实施装载率激励措施,严格管控加班线路,制定加班车辆发车标准等方式,实现装载率较2023年提升约6.7个百分点。
在自动驾驶技术应用方面:通过与合作伙伴联合运营测试,验证了智能辅助驾驶车辆在500-1,000公里快递线路上的适用性,目前已拥有368台智驾汽车。在上述特定场景中,智能辅助驾驶车辆可以实现双驾驶员模式变为单驾驶员模式,并可以根据实时路况和车辆状态调整行驶策略,实现智能节油,提高运输效率,减少交通事故率。未来,公司将扩大数智化车队规模,并在1,000公里以上线路等新场景试点运营。
(3)赋能末端加盟网点,提升网络经营活力
1)优化末端网点结构,保障网络稳定高效运营
末端网点是客户服务窗口,也是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与末端网点始终保持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2024年,公司持续深化网点结构优化战略,继续推进网点星级评价机制。一方面,综合考量服务质量、收益能力、发展潜力及资本实力等多方面指标,构建科学明确的评价体系,对落后网点进行帮扶、对持续落后网点实施汰换,促进全网同步发展;另一方面,有序推进末端网点的扁平化管理改革,激发网点发展活力,确保网络稳定与运营效率。截至2024年末,公司全网独立网点达到5,025家,同比增长0.5%;地市级网络覆盖率达100%,区县级网络覆盖率达99.7%,全网服务站点及门店达7.9万余家,常态快递员数量约20.22万人,已经形成了覆盖率较为全面的快递服务网络。
图表5-24:2024年前十名加盟商情况
序号 加盟商 城市 发件量(票) 签收量(票) 员工数量(人)
1 第一名 金华市 1,005,565,648 124,483,932 2,554
2 第二名 临沂市 342,382,212 71,111,270 669
3 第三名 汕头市 387,544,409 10,784,621 380
4 第四名 广州市 336,561,886 11,355,628 109
5 第五名 揭阳市 250,185,818 34,468,310 682
6 第六名 汕头市 319,106,510 26,618,250 480
7 第七名 绍兴市 304,170,320 3,627,214 362
8 第八名 揭阳市 223,062,105 21,054,790 287
9 第九名 佛山市 300,138,391 28,927,535 496
10 第十名 广州市 234,790,563 21,156,693 214
2)加强网点培训和赋能,促进网络生态稳健发展
公司逐步加大对网点的赋能力度,助力网点提高其经营管理能力,形成“经营改善—服务优质—网点稳定”的正向循环,共同应对外部市场挑战。根据双壹咨询出具的《申通快递基层网络生存现状暨景气指数研究报告》的统计结果,随着公司业务量增长,业务量景气度指数提升2.3至72.4,网点的投资景气度得分提升1.0至77.3,网点的投资意愿强烈。
网络扶持:公司与网点在资本开支上保持同频共振,公司亦从多方面为网点提供支持,一是升级网点普惠金融方案“申意金”,升级后的“申意金2.0”能够为网点提供门槛更低、额度更高、利率更优的融资方案;二是成立设备项目支持部,针对网点自动化设备应用场景,通过综合评估网点的场地资源、工艺布局等因素,制定设备标准,确保网点设备的稳定性。同时,基于各设备厂商规模及行业案例,制定集采策略,推荐多家头部设备厂商供网点选择;三是提供配套政策鼓励规模化网点投入自动化分拣设备,提升生产经营效率。2024年网点新增投入自动化设备554套,投入资金总额约4.6亿元,网点自动化率大幅提升。
培训赋能:成立网络培训部,积极调动总部、省区、网点三级资源,从网点星级、收入政策、网点管理、运营、客服、省区专项等六方面积极开展网点培训帮扶工作。2024年,公司累计开展线上培训109场,在网点侧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申二代”培养:公司倾力打造“申二代”项目,旨在将网点接班人培育成为精通网点运营管理的职业化管理人才,为网点管理能力的持续提升注入强劲动力。首届“申二代”培训覆盖全国24个网点,其中13位优秀毕业生已经加入本公司,成为储备省区干部。
(4)拥抱人工智能技术,推动数智化转型升级
1)申通AI助手-智能驱动网点运营与服务升级
为深化“数智化转型”战略布局,赋能网点智慧化升级,公司正式推出自主研发的AI智能助手。该平台依托先进的大模型技术,深度融合实时物流大数据,构建起“数据感知-智能分析-策略生成-闭环验证”的全链路决策引擎。在日常运营管理方面,申通AI助手以其卓越的分析能力,实现了对运营全流程的实时监控,能够迅速响应并解决各种运营难题,极大地提升了网点的运营效率和客户的体验。为了适应不同网点运营模式和业务需求的差异性,申通AI助手提供了高度灵活的个性化配置选项,网点管理者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由定制功能模块与分析指标,确保每一次应用都能精准满足自身需求。申通AI助手的成功应用标志着公司在“数智化转型”道路上又迈出了关键一步。展望未来,我们将持续加大技术投入,不断巩固和强化AI助手在公司数智化生态体系中的核心地位,致力于将其打造成为每个网点的智能助手,共同推进快递物流行业的智能化变革。
2)“申音”沟通平台-助力客户服务高效链接
“申音”是公司精心打造的一款专注于解决运单问题的实时沟通平台,实现了公众号、小程序、申行者、微信、钉钉等多元化渠道的互通,满足了客服与消费者、商家、快递员等多角色间的在线高效沟通需求。通过将沟通能力组件化,深度嵌入ASR+大模型语音识别技术,实现了客服沟通与单据处理的无缝连接。凭借多平台互通、沟通能力组件化和快捷处理三大核心优势,“申音”有效地解决了客服常见的沟通痛点,实现了客服在线沟通无障碍,同时引入智能外呼系统及智能工单质检技术,大幅提升了信息流转效率,优化了客服服务体验。
3)建立消费者体验评价体系,驱动客户服务升级
公司构建了一套全面科学的消费者体验评价体系,立足于消费者视角,深度融合了内部运单全链路的数据诊断分析,打造物流服务体验指标模型。管理者能够精确捕捉到消费者的真实反馈,真诚聆听消费者声音,并通过持续反馈与优化,推动公司从传统的以一线履约考核为主的运营模式向以客户体验为核心的模式转型升级。
(5)夯实差异化服务能力,市场客户高质量增长
大客户服务方面,公司秉承“让客户先赢”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支持客户高质量增长,聚焦引入高端品质客户作为业务拓展的关键方向。通过商务、运营、产技、售后等全方位协同,打造差异化拓客的能力,2024年公司大客户业务规模同比增长260%。未来,公司将持续深化与各行业领导品牌的合作伙伴关系,致力于成为他们信赖的物流服务提供商。
散单服务方面,积极推动散单业务的体系化发展,通过优化组织结构、完善分单系统、提升申行者APP的揽收功能以及改进散单运营流程等多项措施,提高了实时调度的精准度和揽件的效能,有效地增强了散单业务的整体实力。在平台合作方面,公司不仅承接了多个主流电商平台的逆向退货业务,同时与快递柜、驿站等多个散单寄件平台合作,公司的交付能力与服务口碑位居行业前列。
集运服务方面,公司与各大电商平台深度协同,陆续在新疆、西藏、甘肃、青海、宁夏、内蒙古等地开通了集运服务,携手平台共同破解了偏远地区长期存在的“不包邮”、“取件不便”、“退换货繁琐”等行业难题。2024年全年处理量超过1亿件,包裹平均运费降低了80%,运输时效提升了20%,极大地激发了偏远地区的消费活力,释放了内需潜力。此外,集运仓储网络的多点布局与联动互补,也为偏远地区消费者提供了更为稳定可靠的包裹配送服务。
构建服务能力方面,公司持续孵化务实、高效、智能的快递服务能力,相继推出了申通仓盟、生鲜尊享、申咚咚等一系列创新服务产品,赢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其中,申通仓盟通过仓配一体、上仓下配的服务模式,有效地帮助商家解决了物流衔接难、时效不稳定、异常响应慢等痛点,目前申通已在全国范围内协助开仓超过100个,覆盖27个省市自治区,79个地级市,为超过1,200家商家提供了卓越的服务体验。
(6)聚焦时效质量优化,夯实“好快省”品牌心智
时效质量方面,公司围绕“发申通,好快省”的品牌战略,持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加大时效和质量投入,提升客户的服务体验。
1)制定专项优化方案,持续提升全链路时效
一是优化升级路由,持续改善全链路时效。2024年,公司持续增加干线投入,新开通超过110条战略线路,加速了干线融合。同时,全新升级了支线路由系统,优化网点交货时间和频次,实现更好与中心出港操作衔接,进一步提升时效;二是优化末端环节,提升末端时效。2024年,公司针对超过900家网点的回货时间和中心操作衔接环节进行全新优化,提升末端时效;三是专项改善落后区域,缩小时效差距。2024年,公司针对重点省份的落后线路通过交货衔接、发车调整、线路优化等措施进行专项改善,履约速度逐步超越部分同行。2024年,公司月度揽签时效最快缩短至44小时以内,在多家电商平台的物流指数排名同比显著提升。2024年第四季度国家邮政局快递服务时限测试中,公司在全链路时效、72小时准时率两大核心指标均排名行业九大品牌前三。
2)实施多项举措,持续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聚焦平台侧体验提升,通过关注履约时效、客户体验、信息质量、消费者收货偏好等关键指标,持续优化整体物流体系,提升服务质量,2024年,淘天物流指数和抖音物流指数公司排名位于行业第一梯队;二是数智化赋能,提升理赔效率,一方面应用“智能视觉平台系统”,可做到对交叉带实时监控、实时预警,防止因交叉带分拣落格和上件时的堵塞而造成的包裹错分,降低包裹的错分率,同时结合AI算法实现了包裹全链路追踪,为遗失问题件的追踪和售后理赔举证等提供有力支撑,另一方面应用“智能遗失系统”,实现理赔线上化,针对末端异常包裹,主动前置协商理赔,大大缩短赔付时长,提升客户的服务体验;三是聚焦破损改善,通过实施中心设备的技术升级改造,增设破损件拦截机制,改善运输环境,对违规操作进行整改等一系列措施,有效降低了破损率。
3)持续推进智能客服建设,持续改善客户服务体验
持续强化托管客户服务能力,助力网点服务质量提升。一是扩大智能客服中心规模,增加托管服务内容,目前南宁和吉安智能客户服务中心人员增加至900余人,托管服务内容扩展至19项,服务网点超4,000家,托管后网点的服务质量指标显著提升;二是优化系统功能,通过引入可视化看板、微信版智能客服、强托服务功能,以及自动化账单推送,提升服务监控和管理效率;三是灵活配置服务内容,通过优化托管申请流程,调整业务报价模式,提供多样化计费方式和定制服务,加强与网点的合作;四是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设立专人专岗对接需求,做好接管业务的质检与复核,定期复盘指标数据,提升服务质量同时降低成本。
服务通道多重升级,全面提升大网客服服务质量。一是持续优化协作任务工具,通过完善工单被投诉网点的路由逻辑,减少不合理工单下发,提升协作任务的处理质量,同时,采用结构化回复、精简任务类型、限制发起条件等方式使每日协作任务处理量减少20%,显著提高网点服务质量和效率;二是优化智能服务机制,包括改善语音导航系统、预警处理重复投诉、灵活调配电话资源、智能化处理简单需求,以及优化话术模型等,提高问题处理效率和减少沟通成本,从而提升全网接听率和客户服务体验;三是搭建质检系统平台,启用质检功能,规范全网客服沟通标准,使服务过程及结果得到有效监控,促进大网客服服务质量全面改善与提升。
发展主动服务及大客户增值服务,提升市场议价能力。一是开发客服沟通平台“申音”;二是优化服务兜底机制,升级重复客诉至总部处理,打通线上理赔链路,上线先行理赔功能,实现快速理赔,提高客诉处理时效和质量;三是增加工单处理指引功能,缩短新员工培训周期,增加信息集成功能,辅助人员快速了解包裹信息,节省繁琐的核实环节,提升工作效率,降低人力成本;四是完善有效电联判断机制,拓展多渠道外呼调研,确保客诉真实有效解决,持续提升工单处理质量;五是推行大客户增值服务,包括新客回访和老客户维护,主动跟进全链路异常单,如生鲜产品滞留环节做到提前干预,减少被动投诉,提升客户服务体验和市场竞争力。
2、资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公司快递业务的收费模式是根据快递发出和配送的区域,设定不同的首重和续重价格。如客户订购了增值服务,则在原计费基础上增加相应增值服务的费用。不同地区实行差异化的定价策略。
3、营业收入构成
图表5-25:近三年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快递服务 4,665,247.96 98.90 3,909,745.16 95.54 3,257,671.43 96.75
其他业务 51,701.37 1.10 182,618.69 4.46 109,397.90 3.25
合计 4,716,949.33 100.00 4,092,363.85 100.00 3,367,069.33 100
近三年,申通快递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快递服务,快递服务收入分别为3,257,671.43万元、3,909,745.16万元、4,665,247.9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6.75%、95.54%、98.90%。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21年度增长33.32%,该年度公司完成快递业务量129.47亿件,同比增长16.89%,故营收增加。2023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同比增长21.54%,该年度公司完成快递业务量175.07亿件,同比增长35.23%,故营收增加。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同比增长15.26%,该年度公司完成快递业务量227.29亿件,同比增长29.83%,故营收增加。
图表5-26:近三年营业收入分产品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信息服务 204,650.68 4.34 190,402.08 4.65 264,380.01 7.85
有偿派送 2,733,436.85 57.94 2,316,588.28 56.61 2,037,301.04 60.51
中转收入 1,727,160.43 36.62 1,402,754.81 34.28 955,990.38 28.39
其他收入 51,701.37 1.10 182,618.69 4.46 109,397.91 3.25
合计 4,716,949.33 100.00 4,092,363.85 100.00 3,367,069.33 100.00
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从产品分类角度,可以分为信息服务、有偿派送、中转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其中,有偿派送收入占比最大,近三年快递业务的有偿派送收入分别为2,037,301.04万元、2,316,588.28万元和2,733,436.85万元,占比分别为60.51%、56.61%、57.94%,近三年占比波动中下降;近三年快递业务的中转收入分别为955,990.38万元、1,402,754.81万元和1,727,160.43万元,占比分别为28.39%、34.28%、36.62%,占比上升;近三年快递业务的信息服务收入分别为264,380.01万元、190,402.08万元和204,650.68万元,占比分别为7.85%、4.65%和4.34%,占比下降。
图表5-27:近三年营业收入分区域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华东 1,614,387.03 34.23 1,453,262.49 35.51 1,319,511.64 39.18
华南 1,376,908.35 29.19 1,273,814.30 31.13 1,044,964.61 31.03
华北 495,622.22 10.51 413,511.75 10.10 310,274.02 9.21
华中 616,941.57 13.08 490,350.72 11.98 376,624.65 11.19
西南 306,282.80 6.49 221,319.21 5.41 146,402.99 4.35
东北 195,307.96 4.14 170,095.76 4.16 122,057.10 3.63
西北 110,410.61 2.34 69,067.98 1.69 46,713.59 1.39
海外 1,088.79 0.02 941.65 0.02 520.74 0.02
合计 4,716,949.33 100.00 4,092,363.85 100.00 3,367,069.33 100.00
近三年,快递业务量情况如下:
图表5-28:近三年快递业务量情况
单位:亿件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快递业务量 227.29 175.07 129.47
4、营业成本构成
图表5-29:近三年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快递服务 4,405,269.70 99.37 3,756,934.17 95.80 3,119,695.62 96.90
其他业务 28,480.17 0.63 164,460.99 4.20 99,898.85 3.10
营业成本合计 4,433,749.87 100.00 3,921,395.17 100.00 3,219,594.47 100.00
近三年,申通快递的营业成本主要来源于快递服务业务,分别为3,119,695.62万元、3,756,934.17万元和4,405,269.70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96.90%、95.80%和99.37%,营业成本随快递业务量增长逐年上升。
图表5-30:近三年营业成本产品分类构成
单位:万元,%
产品分类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快递业务 面单成本 34,044.28 0.77 27,248.89 0.69 20,326.34 0.63
快递业务 派送成本 2,777,684.38 62.65 2,368,275.96 60.39 1,946,998.34 60.48
快递业务 运输成本 845,781.54 19.08 716,899.64 18.28 605,331.30 18.8
快递业务 职工薪酬 387,385.51 8.74 346,707.77 8.84 312,173.63 9.7
快递业务 折旧摊销 177,211.48 4.00 151,290.79 3.86 111,790.96 3.47
快递业务 其他中转成本 183,162.51 4.13 146,511.14 3.74 123,075.04 3.82
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成本 28,480.17 0.63 164,460.99 4.2 99,898.85 3.10
合计 4,433,749.87 100 3,921,395.17 100 3,219,594.47 100
近三年,公司营业成本从产品分类角度,可以分为面单成本、派送成本、运输成本、职工薪酬(人力成本)等。其中,派送成本占比最大,近三年快递业务的派送成本分别为1,946,998.34万元、2,368,275.96万元和2,777,684.38万元,占比分别为60.48%、60.39%、62.65%,近三年占比出现小幅度波动;近三年快递业务的运输成本分别为605,331.30万元、716,899.64万元和845,781.54万元,占比分别为18.80%、18.28%和19.08%,占比基本保持稳定;近三年快递业务的职工薪酬成本分别为312,173.63万元、346,707.77万元和387,385.51万元,占比分别为9.70%、8.84%和8.74%,占比有所下降。
5、毛利润构成与毛利率
图表5-31:近三年公司毛利润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快递服务 259,978.26 91.80 152,810.99 89.38 137,975.81 93.56
其他业务 23,221.20 8.20 18,157.70 10.62 9,499.05 6.44
毛利润合计 283,199.46 100.00 170,968.68 100.00 147,474.86 100.00
图表5-32:近三年公司毛利率
单位:%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快递服务 5.57 3.91 4.24
其他业务 44.91 9.94 8.68
综合毛利率 6.00 4.18 4.38
近三年,公司的毛利润主要来源于快递服务业务,分别为137,975.81万元、152,810.99万元和259,978.26万元。近三年,公司的各业务板块的毛利率差异较大。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38%、4.18%和6.00%。公司2024年全年实现快递业务量 227.29亿件,同比增长29.83%,市场占有率为12.98%,同比提升0.83个百分点。公司显著好转的定价能力及快速增长的业务量使得公司规模效益逐步释放。
近三年,单票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情况如下:
图表5-33:单票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情况
单位:元/票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单票收入 2.05 2.23 2.52
其中:单票信息服务收入 0.09 0.11 0.20
单票中转收入 0.76 0.80 0.74
单票有偿派送收入 1.20 1.32 1.57
单票成本 1.94 2.15 2.41
其中:单票面单成本 0.01 0.02 0.02
单票中转成本 0.70 0.78 0.89
单票有偿派送成本 1.22 1.35 1.50
单票毛利 0.11 0.09 0.11
注: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单票收入=快递服务收入/快递服务业务量
(2)单票信息服务收入=信息服务收入/快递服务业务量
(3)单票有偿派送收入=有偿派送收入/快递服务业务量
(4)单票中转收入=中转收入/快递服务业务量
(5)单票成本=快递服务成本/快递服务业务量
(6)单票面单成本=面单成本/快递服务业务量
(7)单票有偿派送成本=派送成本/快递服务业务量
(8)单票中转成本=(运输成本+职工薪酬+折旧摊销+其他中转成本)/快递服务业务量
6、快递网络发展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拥有直属转运中心70个,其中东北6个、华北8个、华东25个、华南10个、华中12个、西北3个、西南6个;拥有全网独立网点达到5,025家,同比增长0.5%,地市级网络覆盖率达100%,区县级网络覆盖率达99.7%,全网服务站点及门店达7.9万余家,常态快递员数量约20.22万人,已经形成了覆盖率较为全面的快递服务网络。
(1)境内转运中心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拥有直属转运中心70个,主要负责承接跨区域快递中转服务。
(2)境内分支网络建设情况
近三年,随着申通快递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全国网点布局的深入,申通快递加盟商数量逐期增加。近三年末,申通快递全国范围内独立网点家数分别为4,851家、5,000家和5,025家,逐步趋于稳定。
(五)上下游产业链基本情况
1、近三年主要加盟商情况
近三年,申通快递国内加盟商数量按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图表5-34:国内加盟商数量按区域分布情况
单位:家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华东地区 1,545 30.75% 1,552 31.04% 1,536 31.66%
华南地区 679 13.51% 677 13.54% 662 13.65%
华北地区 740 14.73% 726 14.52% 704 14.51%
华中地区 613 12.20% 610 12.20% 606 12.49%
西南地区 618 12.30% 616 12.32% 600 12.37%
东北地区 492 9.79% 492 9.84% 479 9.87%
西北地区 338 6.73% 327 6.54% 264 5.44%
合计 5,025 100.00% 5,000 100.00% 4,851 100.00%
近三年,申通快递国内加盟商数量分别为4,851家、5,000家和5,025家。近年来,随着我国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申通快递业务规模及收入规模稳定快速发展,公司加盟商数量及覆盖区域趋于稳定。
2、近三年前五大客户情况
近三年,申通快递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具体如下:
图表5-35:近三年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 销售客户 销售金额 占销售总额比例
2022年度 客户1 433,347.24 12.87
客户2 123,343.72 3.66
客户3 38,663.97 1.15
客户4 29,641.40 0.88
客户5 29,157.18 0.87
合计 654,153.50 19.43
2023年度 客户1 397,229.82 9.71
客户2 128,068.24 3.13
客户3 45,118.33 1.10
客户4 44,994.67 1.10
客户5 41,868.30 1.02
合计 657,279.36 16.06
2024年度 客户1 192,525.53 4.08
客户2 145,942.65 3.10
客户3 70,777.82 1.50
客户4 50,210.24 1.06
客户5 45,264.73 0.96
合计 504,720.98 10.70
近三年,申通快递前五大客户占比趋于分散。近三年,申通快递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43%、16.06%和10.70%。申通快递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超过当期营业收入50.00%的情况,亦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形。
加盟商作为申通快递的主要客户,在其选择上,申通快递根据《邮政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加盟网点场地配置、资金实力、人员配置、车辆配置、场地配置和负责人均设定了严格的准入条件和要求,以保证加盟商的服务能力与服务质量,同时后续管理中,对加盟营业网点建立了完善的加盟商业务管理控制体系,在品牌、价格、收派区域、面单信息、店铺装修等方面进行较为严格的管理,经过多年加盟商的开拓及积累,申通快递与加盟商之间的客户关系稳定。
3、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申通快递主要采购内容包括汽运服务、面单物料及加盟商提供的有偿派送服务等。近三年,申通快递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图表5-36:近三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2022年度 供应商1 103,540.75 2.95
供应商2 96,002.18 2.74
供应商3 71,423.85 2.04
供应商4 60,706.73 1.73
供应商5 37,665.32 1.07
合计 369,338.83 10.53
2023年度 供应商1 87,853.68 2.11
供应商2 78,663.47 1.89
供应商3 63,386.79 1.52
供应商4 60,010.02 1.44
供应商5 57,102.94 1.37
合计 347,016.90 8.33
2024年度 供应商1 90,093.60 1.80
供应商2 87,281.10 1.74
供应商3 67,338.17 1.34
供应商4 65,165.76 1.30
供应商5 61,997.36 1.24
合计 371,876.00 7.42
近三年,申通快递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53%、8.33%和7.42%,占比逐年下降。申通快递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超过营业成本50.00%的情况,亦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申通快递主要供应商中,部分为其加盟商,遵循申通快递针对加盟商建立的严格的准入与管理制度。除此之外的主要供应商,均为申通快递在其发展历程中,为满足其自身开展快递业务所需而经过严格筛选后确定,且在后续业务往来中一直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
(六)业务资质情况
图表5-37:发行人主要业务资质情况
序号 子公司名称 股东及持股情况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证书编号 有效期限截止日 证书编号 有效期限截止日
1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发行人持股100.00% 沪交青字310118005203号 2027.02.14 国邮20100213A 2030.09.28
九、发行人主要在建及拟建工程情况
(一)在建工程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5-38: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在建项目名称 总投资 2024年末在建工程余额 预计完工时间 未来三年投资计划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1 申通快递西北地区转运中心二期项目 12,042.62 7,029.81 2025/6/30 2,168.00 874.18 262.25
2 申通快递温州智慧物流产业园改扩建 项目 14,987.51 3,788.96 2026/4/26 4,963.50 4,065.65 980.00
3 申通(淮安)智慧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 24,514.66 3,629.36 2026/4/29 6,642.78 6,488.92 1,311.54
4 申通(盘锦)智慧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 16,513.76 5,157.26 2025/11/14 4,874.75 4,856.86 1,050.00
- 合计 68,058.55 19,605.39 - 18,649.03 16,285.61 3,603.79
注:此处未来三年投资计划数据为现金流口径。
发行人重要在建工程合规文件如下表所示:
图表5-39:发行人重要在建工程合规文件
序号 在建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立项文件 环评批复/备案文号 对应土地使用权证号
1 申通快递西北地区转运中心二期项目 陕西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陕空港经发[2016]2号 陕空港环批复[2016]3号 陕(2016)咸阳市不动产权第0000112号
2 申通快递温州智慧物流产业园改扩建项目 浙江申通瑞丰快递有限公司 温资规湾新批[2023]15号 无需环评 陕(2016)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21019号
3 申通(淮安)智慧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 淮安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淮经开备[2024]210号 无需环评 苏(2024)淮安区不动产权第0023890号
4 申通(盘锦)智慧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 辽宁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盘县行备[2023]75号 无需环评 辽(2017)盘山县不动产权第0002203号
注:根据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3月印发的《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加强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关系民生且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相关行业,以及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业等10大类30小类行业的项目,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上述在建工程项目项目2,项目3和项目4,均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颁布后开工建设的仓储、物流行业投资项目,无需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二)拟建工程
截止2024年末,发行人无重大拟建项目。
十、发行人发展规划
(一)公司的未来经营发展战略
公司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要求,积极响应国家邮政局《“十四五”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中期部署,立足“数智化、绿色化、融合化”新阶段,继续秉承“正道经营、长期主义”的发展理念,奉行长期主义的发展战略,保持足够的耐心和定力,踏踏实实做好企业经营;坚持精益管理、提振产能、科技赋能、优化时效、维护网络生态稳定、丰富差异化服务产品、全方位提升用户体验,将公司打造成中国体验领先的经济型快递品牌。
1、聚焦经济型快递主业,构建多元化竞争能力
公司将在经济型快递主业持续发力,夯实经济型快递网络建设,提升单量质量,聚焦服务体验,单量和体验保持在行业第一梯队。对内分战区建立竞争机制,不断推动省区形成重视经营与考核结果的理念;对外积极拓展增量合作渠道,建立多元化业务发展规划,提升多元化的业务渗透率,最终实现以快递为主业、多元化业务协同发展的宏伟蓝图。
2、实施产能提升战略,构建坚实且强大的运营底盘
公司基于“立足当下,着眼长远”的理念实施产能提升战略,一方面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的件量规模合理安排产能提升计划,提升中转运营效率,另一方面着眼长远建设多元化业务协同的智慧物流中心,为公司多元化业务协同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其中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公司将对全网中转运营场地进行科学选址、超前规划及合理布局,建立起强大且高效的中转运营体系;在智能设备投入上,公司将采取自主研发与引入先进装备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增加自动化分拣设备的投入,提升整体的分拣操作效率。
3、推出差异化服务产品,提升客户体验及满意度
公司将围绕以客户体验为先的终极目标,加强对省区、加盟商的培训力度,搭建全面的履约监控产品体系。公司将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及其需求全面升级高端定制服务-头等舱、按需配送产品-申咚咚、仓储产品-惠选仓&优选仓、基于多模态和AI的智能客服等差异化服务产品,全面提升客户体验及满意度。未来,申通将继续秉持让客户先赢的市场服务理念,持续提升专业化、智能化、质价比的客户服务能力,全心全意支持客户高质量增长。
4、落实数智化转型战略,科技赋能高质量发展
快递行业已经从数字化迈向数智化时代,快递网络“实时、智能、自动化+”特征显著,快递包裹的全链路跟踪过程显得尤为重要。公司高度重视自身数智化能力的建设,积极引进高端技术人才、优化数智化架构,搭建了一套覆盖快递全链路,具备设计、研发、预警、管理及决策功能的智慧运营体系。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内部自主研发实力,深度融合AI技术于自动化装备和智能算法模型之中,推动全场景智能运营的深度升级。展望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数智化生态,释放科技红利,以智能驱动高质量发展。
5、深化“共享”理念,推动全网协同发展
从总部、省区、网点“三位一体”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申通快递不断诠释加盟制网络的“共享”理念,推动全网协同发展。快递员作为快递生态圈中不可或缺的生力军,他们穿梭于城市乡村,服务着各行各业,为畅通经济循环、便捷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公司高度重视维护快递员合法权益,提升快递员职业技能,不断增强快递员的幸福感。未来,公司将围绕“提服务、降投诉、优体验”三大核心目标,强化快递员日常管理体系,优化末端操作标准,完善揽派考核机制,同时加强快递员荣誉宣传和权益激励,切实提升快递员的获得感和职业认同感。
(二)2025年经营计划
公司将学习贯彻2025年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坚守主业,加强创新,履行社会责任,为推动拉动经济、服务民生、促进就业贡献申通力量。
2025年,公司将继续聚焦经济型快递主业,坚持“稳定存量,拓展增量”的经营思路,全面拥抱人工智能,在做深做优电商快递大盘业务的同时,不断发掘新场景、新商机,实现公司规模增长继续超过行业的目标。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产能再上新台阶
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合作伙伴的定制开发项目,并与主流物流地产商、产业互联网平台、区域性龙头企业等合作伙伴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等,提升重要中心节点产能供给,预计2025年内常态吞吐产能将提升至日均9,000万单以上。
2、深化精细化管理,推动全网降本增效
一是在全链路环节投入数智化产品的基础上,通过数据分析挖掘降本空间,分环节细颗粒度管控成本;二是深度击穿现场,管理从办公室支持向现场管理赋能,通过区域效率管理,不断提高各区域操作人效,同时通过持续投入设备改造升级、优化计件模式责任到人,精准快速提升人效、时效以及坪效;三是通过继续提高自有车辆和大运力车辆占比,扩大新能源车辆的投入规模,持续优化运力结构,优化干线运输成本,同时在运输端通过装载考核方案激励到人,提升装车积极性及车辆装载率,提升运营端竞争力。
3、全方位提升客户体验,持续增强客户满意度
2025年,公司将继续聚焦全链路时效提升以及服务质量改善,以客户为中心,紧跟技术趋势,升级服务能力;深化客户需求沟通与语义识别技术的创新研究,借助智能化服务全方位升级,打造更加高效、便捷、贴心的客户体验,确保每位顾客的诉求都能获得精准而迅速的响应,进一步增强品牌的客户粘性。
在时效提升方面,一是通过场地的新建及改扩建、自动化设备投入以及推行班组计件制,提升产能,提高吞吐效率;二是持续优化各环节标准衔接,提高网点二派比例、边远地区时效全面提升。在服务体验方面,公司持续聚焦消费者端、商家端体验,重点针对物流停滞考核、破损改善、商家物流分等关键举措点,力求全方位提升客户体验,持续增强客户满意度。在客户服务方面,一是公司将根据客服托管中心的扩建规划,新增240个席位,同时,加大托管工单及出港业务占比,进一步增强全网服务质量;二是通过推进客服沟通平台-申音的升级,提升客服响应率和服务质量,同时,通过优化星级客服管理体系,升级主动服务客户的能力,完善先行理赔机制,持续提升客户体验,增强市场竞争力与议价能力。
4、深化网格化管理,赋能末端网点
2025年,公司将继续深化网格化管理模式,片区管家的工作聚焦在调研和问题改善方面,及时掌握一线网点的服务需求、经营痛点以及市场动向,并及时反馈给总部,总部及时组建问题反馈小组,充分协调资源,帮助末端网点解决经营堵点。另外,公司继续推进“申意金”网点普惠金融项目,该项目具备授信高、到账快、还款灵活等优势,切实帮助网点解决融资痛点,支持网点高质量发展。
此外,公司还将聚焦末端常态化运营体系升级与代收服务品质提升,通过行业资源整合、品牌矩阵优化及数字化管理多维协同,建立合作驿站和快递柜的星级化管理机制。同时,通过提升自有站点包裹渗透率,积极推动网络自建代收站点,打造稳定可靠的自有代收网络,推广驿站直送合作,帮助网点实现结构化降本、提质、增效,助力申通网络健康可持续性发展。
5、拥抱人工智能战略,构筑科技硬实力
2025年,公司将继续深化数智化转型,全链路各环节积极拥抱人工智能,全方位优化快递网络运营管理体系,着力提高派送效率,优化客户服务体验,引领行业标准的进一步提升。一是持续优化“派件效率模型”,赋能网点的派件精细化管理。公司将从网点管理视角切入,利用模型使用者的即时反馈,精准地发现问题,对派件效率模型进行持续和深入的优化。同时,我们致力于提高数据精准度,推动网点内部运营向数智化方向迈进,实现管理上的全面提升。二是升级“自动化+”系统,赋能网点的精细化运营。“自动化+”系统是一款面向网点现场管理打造的高效工具,该系统集成了“昨日诊断”、“实时异常”、“视觉AI”、“设备学堂”四大核心模块,支持对设备运行质量、运行效率等数据的实时监控与事后分析。借助“自动化+”系统,网点的现场监控与管理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三是以提升消费者体验为核心目标,构建全方位升级的消费者体验体系。首先,公司将精准锁定消费者的痛点,通过深度挖掘反馈信息,精确提炼关键问题,并借助精细化的分析工具,对问题进行清晰而准确的界定,确保敏锐地洞察并响应消费者的核心诉求。其次,公司将借助数智化工具穿透现有考核环境下的复杂表象,全面排查一线可能出现的虚假履约现象。通过系统性的改进措施,优化运营流程,保障消费者权益,从而实现服务质量的持续稳步提升。2025年,公司将继续强化自主研发能力,依托AI技术、自动化设备和智能算法模型,推动运营效率变革,释放科技红利,为行业树立更高的服务标准。
6、加强人才激励和培养,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为了凝聚核心骨干、增强员工信心、加强公司目标与个人目标绑定以及推动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22年推出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取得了积极成效。2025年公司完成新一轮股份回购,主要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重点激励优秀人才,调动其积极性,促进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达成,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在人才激励的同时,公司也高度重视核心人才的培养,公司将持续深化核心岗位人才储备机制;启动“申一代”培养,提升资深网点管理者经营能力;持续开展“申二代”培训,通过经营、管理、网络等全方位课程,培养申通网点经营管理的职业化经理人;继续开展“活水”项目,推动岗位轮换和人才流动,加强总部省区业务交流,进一步提升公司关键干部作战能力;借助“武备堂”平台,我们致力于提升全网员工的业务能力,并针对中层管理干部开展专项培训,以增强其领导力与执行力。
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校招生培训体系,提升新申力量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并通过全网范围内的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整体综合素质,优化关键岗位的人才结构,确保公司的发展步伐与人才储备同步前行。我们还将优化晋升机制,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更多机遇,以此为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十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现状和发展分析
(一)行业类别、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1、行业类别
《邮政法》第九章对快递的定义是:“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的寄递活动”。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快递行业为“G60邮政业”大类下的“G6020快递服务”类别,快递服务又包括国内快递服务和国外快递服务。
2、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1)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国家邮政局负责全国快递市场的监管工作,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邮政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快递市场的监督工作。此外,涉及国际快递业务的,还受到海关等部门的监督管理。经营快递业务需取得国家邮政局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2)行业协会
中国快递协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章程规定,行使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及加强行业自律的职能。
(二)法律法规与行业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发行人的快递业务属于许可经营项目,受《邮政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服务》(GB/T27917)与《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等法律规范、行政规章的监管与行业标准的约束。
2、2024年主要行业政策
2024年3月1日,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发布实施,重点在加强快递服务行为规制、强化市场秩序管理要求、严格快递运单及码号管理规定等七个方面作出调整。其中规定,保障快件安全,防止快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不得抛扔、踩踏快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等。
2024年5月31日,交通运输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该行动方案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在主要邮件快件处理场所,淘汰老旧分拣设备,配置使用全自动智能分拣成套设备;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淘汰更新一批运输和末端配送车辆,鼓励企业在符合要求地区大规模使用新能源无人配送车,提升邮件快件中转效率。
2024年7月12日,国家邮政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国家邮政快递枢纽布局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初步建成30个左右国家邮政快递枢纽;到2035年要在全国布局80个左右国家邮政快递枢纽,包括15个左右全球性国际邮政快递枢纽、20个左右区域性国际邮政快递枢纽、45个左右全国性邮政快递枢纽,每个枢纽可因地制宜布局建设1-3个国家邮政快递枢纽功能区。
(三)行业现状
1、宏观经济复苏叠加新业态驱动,行业规模持续增长
2024年,随着全球经济复苏动能增强,国内供应链体系进一步优化,快递行业依托智能化干线网络、数字化技术应用及服务网络下沉,呈现“规模稳增、结构升级、质效提升”的高质量发展态势。根据国家邮政局数据,2024年我国快递业务量1,750.8亿件,快递业务收入1.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5%、13.6%,我国快递业务量规模已连续11年稳居世界第一。
(1)数字基建深化与消费场景重构,释放市场潜力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5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从1997年的62万人增长至2024年的11.08亿人,互联网普及率升至78.6%;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9.74亿人,较2023年12月增长5,945万,占网民整体的87.9%。2024年我国互联网基础资源持续发展,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延续较快增势,同时数字乡村建设有序推进,让更多农村和偏远地区老百姓用得上、用得好网络。截至2024年12月,我国农村网民规模达3.13亿人,占网民整体的28.2%。
在政策推动、模式创新等多重因素影响下,数字消费、文旅消费和健康消费等新模式新场景持续涌现,推动线上消费成交额大幅增长。数字基建下沉与消费场景重构并行发展,将推动网络购物释放出更大的增长动能。
(2)实物电商规模再创新高,新业态贡献核心增量
2024年,在全面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电商平台创新性调整促销周期策略等因素的影响下,消费市场潜能加速释放,带动相关商品销售保持增长,电商平台销售额表现亮眼。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4年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为130,816亿元,同比增长6.5%,中国网购规模持续稳定增长,已连续12年成为全球最大网络零售市场。
此外,随着短视频和直播带货等新兴电商模式的迅速发展,消费者网上购物表现出即时性、碎片化和下沉化的趋势。CNNIC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8.33亿人,较2023年12月增长1,737万人,占网民整体的75.2%。新兴的电商模式不仅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购物习惯,也成为拉动网络消费的强大动力。据第三方平台星图数据监测显示,2024年“双11”期间,综合电商平台、直播电商平台累积销售额为14,418亿元,同比增长26.6%;其中,直播电商平台销售额为3,325亿元,同比增长54.6%,较传统综合电商平台呈现出显著的增长优势。
当前电商发展正呈现“双螺旋”上升态势,一方面,传统电商通过供应链优化与品类拓展夯实基本盘;另一方面,新兴电商依托技术创新与模式迭代开辟新渠道。
(3)基础物流设施下沉深化,中西部成新增长极
2024年,国家邮政局深入实施“一村一站”工程,推动邮政企业加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根据国家邮政局统计数据,2024年共建成邮件处理中心县级1,273处、乡镇级6,841处,累计开通交邮联运邮路5,248条,合作场站达到3.4万处,建制村投递汽车化率提高至66%。全国已有七成的建制村每周投递5次及以上;9个省份的3,357个边境自然村基本实现每周至少3次投递,邮政村级站点服务提质升级,农村地区基本实现快递服务全覆盖。目前,全国已建成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34.6万个。
受益于农村地区基础物流设施的不断完善,“寄递+农村电商+农特产品”模式广泛推广,农村电商蓬勃发展。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7万亿元,同比增长4.3%,增速高于城镇0.9个百分点;商务大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6.4%,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15.8%。物流网络的持续下沉,让消费品下乡进村、农产品出村进城更加畅通,也为快递行业的持续增长注入强大动力。根据国家邮政局数据,2024年中、西部地区快递单量在全国占比分别提升1.2个和0.9个百分点,业务量增速远超全国平均水平。
2、科技赋能重塑行业竞争力,智能化应用加速行业提质增效
近年来,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浪潮下,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正推动中国快递行业从传统人力驱动向科技驱动全面转型。从仓储分拣到干线运输,从客户交互到战略决策,科技赋能的触角已深度融合至行业全链条。例如,在分拣环节,智能分拣系统通过AI视觉识别实现包裹精准分类和高速流转;在末端派送环节,智能快递柜、无人车等创新末端配送方式推动配送效率与可靠性双提升;在客服环节,智能客服系统基于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建立客户需求预测模型,将服务响应速度压缩至秒级;在运营环节,大数据平台对企业运行状态实时监控与动态预测,使企业能够精准把控节奏,将“经验驱动”升级为“数据驱动”,为全链条的降本增效奠定基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不仅实现了快递企业运营效率和能力的提升,更推动行业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3、质量与服务稳步提升,行业转向高质量发展
我国快递业在业务量飞速增长的同时,对服务质量与水平的要求亦日益增高。重视快递服务时效、服务质量及客户体验的快递品牌将优先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和选择,势必推动快递企业由价格竞争转向服务竞争、价值竞争、产品力竞争,快递企业将更加聚焦提升服务品质、改善客户体验。2024年,行业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快件全程时效持续改善。
此外,国家邮政局提出,坚决防止恶性竞争。快递企业应推动开展差异化竞争,促进市场竞争良性发展。整个行业需将发展的重心转向提升质量和效益,实现快递服务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的转变,用优质服务推动高质量的发展。快递企业要不断增强服务质量第一意识,不断创新服务内容和形式,全方位多层次提升快递服务品质。展望未来,国内主流快递服务商将在市场需求和政策双重激励下,更加注重产品的差异化和服务的卓越性,从而塑造更强大的品牌竞争力与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四)行业前景分析
1、行业竞争格局持续改善,龙头效应进一步凸显
近年来,我国消费模式不断向线上转移,电子商务、新兴社交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模式蓬勃发展,网购渗透率进一步提高,居民消费潜力持续释放,作为重要物流载体的快递行业稳定增长,头部快递服务企业不断加大转运中心建设、布局自动化分拣设备、投入干线运输车辆、优化信息技术平台、加强精细化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运营成本不断下行,规模效应凸显。根据国家邮政局数据显示,2024年快递与服务品牌集中度指数CR8为85.2,市场集中度较高。头部快递企业凭借人才、科技、资本的优势,服务质量和客户体验明显提升,品牌效应逐步增强,优势资源正在向头部加速集聚,二三线快递企业产能已基本出清,强者恒强的“马太效应”更加凸显。
2、消费潜力持续释放,行业发展空间广阔
随着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加快形成,网络零售不断培育消费市场新动能,通过助力消费“质”、“量”双升级,推动消费“双循环”。在国内消费循环方面,网络零售激活城乡消费循环,快递作为国内消费的重要环节,将迎来重要的发展契机。互联网用户与网购用户数量持续增长。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11.08亿,较2023年12月增长约1.2%,互联网普及率达78.60%,较2021年12月提升1.10个百分点。根据CNNIC及商务部相关统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8.33亿人,较2023年12月增长1,737万人,占网民整体的75.20%,其中电商直播用户规模已达5.97亿,占网民整体的54.70%,电商与直播的结合,已经成为刺激网络消费增长的新动能,电商直播具备较大发展空间,贡献了大批增量快递寄递需求。
3、电商平台多元化发展贡献快递增量
随着互联网融入社会百态,电商行业发展迅速,覆盖领域逐渐增加,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新冠疫情的催化使得终端消费者加速向线上消费转移,线上消费已成为国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商品线上渗透率持续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实物网上零售额从2015年的3.24万亿提升至2024年的13.08万亿,电商规模逐步提升,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零售总额比例从2015年的10.80%逐步提升至2024年的26.8%。在疫情的催化、互联网技术设施建设、移动终端设备普及以及政府红利政策等因素积极推动下,我国终端消费者加速向线上转移,我国网购用户连续多年保持增长态势。
后疫情时代,伴随消费结构升级转型,电商市场下沉,二类电商、直播电商等新型电商形态的兴起,贡献了大批增量快件寄递需求。随着抖音、快手、哔哩哔哩等视频平台娱乐流量的有效转化,粉丝经济、网红经济、直播经济爆炸式发展,公/私域流量下的直播带货已经成为高度产业化的“现象级”营销模式,并开启了电商与直播、短视频内容提供商的深度融合,实现商品在全渠道、全客群的分层式、精准式营销。尤其是疫情期间,“宅经济”普及,网络直播全面走向日常生活,实现了蓬勃发展。根据CNNIC及商务部相关统计数据:伴随消费结构升级转型,二类电商、直播电商等新型电商形态兴起,刺激网络消费进一步增长。
4、“两进一出”工程释放消费潜力
我国快递行业区域性明显,东部地区作为中国重要的产业基地、经济发展核心区和人口聚集区,占据全国快递业务量近八成。随着东部地区发展增量逐步趋缓,中部地区承接东部产业迁入、分仓前置的效果显现,中西部地区市场潜能被进一步激发。
(五)发行人竞争优势
1、高效的中转运营体系与细颗粒度的末端网点布局
公司围绕“中转直营、网点加盟”的经营模式,不断加大在核心中转枢纽的资本投入,致力于提升中转分拣的效率,着力增强枢纽的吞吐能力。与此同时,公司结合数智化运营系统,全面评估中转布局、中转时效以及中转频次,针对中转频次较高的区域,通过裁撤或者搬迁转运中心的方式拉直中转分拨路由;针对业务量增长快且产能支撑不足的区域,通过新建以及改扩建部分转运中心的方式解决产能供给不平衡的问题,确保业务运行的顺畅与高效。截至2024年末,公司拥有直属转运中心70个,其中东北6个、华北8个、华东25个、华南10个、华中12个、西北3个、西南6个。
除了高效的中转运营体系,公司也高度重视加盟网点的管理层级、经营表现以及覆盖纵深情况,精准实施网点扁平化改革、赋能网点降本增收以及精细化管理等重要举措,目前公司在细化末端网点布局上取得了积极进展,已经形成了覆盖率高且响应迅速的全国快递服务网络。
2、标准化的运营体系与高性价比的服务体验
标准化的运营体系建设是申通快递实现内部协同发展战略的关键一环,也是建立健全申通快递管理生态体系的必备环节。在业务运营方面,公司建立了一整套规范的业务标准化流程、统一的操作标准与规范指引,从而使得标准化流程与实际日常操作能够互相匹配,最终通过业务运营体系的标准化推进公司真正成为快递行业中的典范;在客户服务方面,公司高度重视客服体系标准化项目与智能化工程,通过积极投入新型的移动互联网工具以及智能化功能模块,形成了标准化的客户服务流程以及人性化的处理机制,让客户与消费者不仅能够快速有效地解决诉求,还能享受高品质的快递服务体验;在企业形象标准化方面,公司更新了企业标识(logo),并升级了统一的品牌形象识别系统(VI),让企业的服务理念、质量方针、价值观以及企业文化都能得到充分展示和有效地传递。
3、强大的数智化能力与精细化的管理体系
随着物流基建的不断完善和自动化智能设备的普及,网络信息平台、自动化智能设备与业务已实现深度融合。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快递企业管理进入精细化管理阶段,通过核心运营系统的数智化建设在降低运营成本的同时提高快递服务效率。公司已搭建完成一整套自上而下的数智化系统和产品,在总部决策层面,通过数据参谋、经营损益分析等平台,实现了对单量、时效、服务质量以及损益等方面的决策分析;在运营管控方面,智能运营平台-昆仑系统持续升级,实现了产能诊断、件量预测、网络规划以及成本管控;在快递全链路层面,相关产品已经全面覆盖揽派、运输、中转等实操场景,实现了对快件及时、准确、完整的状态感知,让快件的履约过程可计划和可监控,做到亿级包裹端上即时干预等技术手段,实现物流的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
4、稳定高效的管理团队与“简单信任、说到做到”的组织文化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人才资源对企业发展所起到的突出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形成综合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及核心管理层具有丰富的互联网以及物流快递领域的履职经历,对快递行业的战略规划、数智运营、财务管控以及资本运作等方面具有深度感知,是一支能够帮助公司实现未来发展转变的职业经理人管理团队。
基于“简单信任、说到做到”的组织文化,公司着重培养员工在工作中保持简单的态度,认真工作踏实做事;保持积极的心态与热情,持续进步,自我成长;以结果为导向,看到过程,拿到结果。在具体文化理念的透传方面,一是公司深耕钉钉、申行者等员工日常使用的工具,借助钉钉“文化君”服务窗、掌上申通“申通家园”等特定平台,打造了“申故事”、“申网点”、“申标杆”、“大申说”等在全网具有广泛传播效应的宣传栏目,将全网的正能量故事、标杆人物事迹、公司重大文化活动等进行宣导,2024年共宣发“申故事”64篇,“申网点”14篇,“申标杆”22篇,“大申说”12篇,其他宣传文稿32篇,总宣发量146篇,总阅读量超31万;二是系统性开展公司荣誉标杆评选,让标杆引领员工、带动员工,最大限度激发员工爱企业爱岗位的热情,并持续开展具有申通特色的文化活动,透传公司理念和价值观,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5、坚守长期主义的发展理念与知名的快递企业品牌形象
坚守长期主义是一条行稳致远的道路,公司要做好持久战的准备,团队要保持耐心和定力。坚守长期主义是一种格局,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核心竞争理念,公司将在“长期主义”理念的引领下,努力践行“让客户享受快递新生活,让员工实现个人价值,让企业担当社会责任”的使命,拒绝狭隘的零和竞争,并在不断创新、不断创造价值的发展历程中,重塑企业的动态护城河。
坚守长期主义不仅是文化理念和价值观的体现,也是企业品牌和业内口碑的良好塑造。“申通快递”品牌最早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民营快递第一家,长期引领着我国民营快递企业的高速发展,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申通快递已经形成了广泛的用户认知度和强大的市场影响力,公司陆续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中国品牌价值百强物流企业”、“上海名牌”、“快递社会责任奖”、中国物流技术装备“金智奖”、“物流行业数字化转型先进企业”、“快递数智化管理奖”、“浙江省服务业百强企业”、“中国物流企业50强”、“中国企业慈善公益500强”、“ESG综合治理标杆企业”、“中国ESG50最值得关注榜2025领军企业”、“2024金责奖-最佳公司治理(G)责任奖”、“2024年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案例”、“ESG新标杆企业奖”等奖项,充分表明公司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塑造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具备了知名的快递品牌优势。
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
本募集说明书中发行人的财务数据来源于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2025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或总数与财务报告相关数据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造成。投资者在阅读发行人的相关财务信息时,应当同时查阅发行人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发行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二)审计情况
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要求,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2024年公司拟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对发行人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分别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310Z0302号)、《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310Z0063号)、《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5)第P05188号)。
如无特殊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涉及的2022年-2024年财务信息均为合并口径与母公司的财务数据。其中,2022年、2023年及2024年财务信息分别引自《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310Z0302号)、《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310Z0063号)、《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5)第P05188号)。
(三)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分别于2023年10月25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解释第17号规范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仅适用于未选择2023年度提前执行该规定的上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第18号规范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执行解释17、18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2024年的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3、重大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近三年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4、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四)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1、2022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范围较2021年的变更情况如下所示:
图表6-1:公司2022年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宿迁茗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江苏省 - 100.00% 设立
天津申安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 - 100.00% 设立
北京申瑞伟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 - 100.00% 设立
湖北申通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湖北省 - 100.00% 设立
山西申通得泽快递有限公司 山西省 - 100.00% 设立
湖南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湖南省 - 100.00% 设立
辽宁省德泽物流有限公司 辽宁省 - 100.00% 设立
云南德赐物流有限公司 云南省 - 100.00% 设立
黑龙江申通物流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 - 100.00% 设立
句容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省 - 100.00% 设立
昆山申益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江苏省 - 58.00% 设立
浙江申通瑞德快递有限公司 - - - 股权转让
衡阳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 - - 注销
2、2023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范围较2022年的变更情况如下所示:
图表6-2:公司2023年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安徽坤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芜湖 - 100.00% 设立
河北申邦北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河北廊坊 - 100.00% 设立
淮安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淮安 - 100.00% 设立
淮安沣鑫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淮安 - 100.00% 设立
河北联戚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河北廊坊 - 100.00% 设立
江西申雪江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江西吉安 - 100.00% 设立
西安茗柏鸿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咸阳 - 100.00% 设立
河北宸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河北廊坊 - 100.00% 设立
蚌埠申瑞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安徽蚌埠 - 100.00% 设立
重庆市德赐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 - 100.00% 设立
湖北省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湖北孝感 - 100.00% 设立
陕西德泽申通物流有限公司 陕西咸阳 - 100.00% 设立
甘肃子淳申通物流有限公司 甘肃兰州 - 100.00% 设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上海达滕申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 - 100.00% 设立
东莞市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 - 注销
3、2024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范围较2023年的变更情况如下所示:
图表6-3:公司2024年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南京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南京 - 100.00% 设立
长春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吉林长春 - 100.00% 设立
杭州得临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 100.00% 设立
天津申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 - 100.00% 设立
济宁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济宁 - 100.00% 设立
杭州通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 100.00% 设立
金华瑞彤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金华 - 100.00% 设立
杭州德泽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 100.00% 设立
杭州盛彤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 100.00% 设立
杭州子淳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 100.00% 设立
金华子淳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金华 - 100.00% 设立
临沂通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临沂 - 100.00% 设立
杭州翔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 100.00% 设立
杭州沣鑫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 100.00% 设立
山东沣鑫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枣庄 - 100.00% 设立
深圳得泽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深圳 - 100.00% 设立
安徽润郦运输有限公司 安徽合肥 - 100.00% 设立
浙江得越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 100.00% 设立
浙江申睿通达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金华 - 100.00% 设立
辽宁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辽宁沈阳 - 100.00% 设立
河北雄安德泽物流有限公司 河北保定 - 100.00% 设立
河北联戚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 - - 股权转让
昆山申益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 - - 注销
二、发行人近年主要财务数据
(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图表6-4: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5,297.49 200,100.37 243,288.63 216,623.14
交易性金融资产 90,895.59 43,071.20 43,281.32 5,873.53
应收账款 127,983.58 109,527.16 84,152.62 93,527.48
预付款项 33,095.63 33,262.85 28,997.61 30,383.93
其他应收款 24,616.39 24,557.41 21,135.57 21,684.46
存货 9,600.30 8,457.80 8,779.73 4,358.0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602.82 2,447.21 594.83 0.00
其他流动资产 303,127.94 287,362.02 193,377.07 147,872.16
流动资产合计 757,219.74 708,786.02 623,607.39 520,322.74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1,385.02 1,530.79 2,118.42 0.00
长期股权投资 2,507.09 2,507.09 4,253.96 9,413.8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5,812.74 25,812.74 76,703.36 47,172.7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0,259.82 30,259.82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14,843.76 15,008.59 0.00 0.00
固定资产 1,022,122.06 1,036,205.75 942,170.51 735,700.55
在建工程 55,590.10 40,764.73 22,649.70 124,681.11
使用权资产 302,874.09 270,117.87 264,525.69 272,178.72
无形资产 165,211.55 161,337.40 155,370.23 153,627.66
开发支出 5,582.98 7,894.61 6,938.44 3,224.73
商誉 88,587.66 79,199.09 79,199.09 79,199.09
长期待摊费用 59,794.05 63,841.92 43,775.78 39,536.7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402.36 22,210.49 17,435.29 17,743.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68,680.09 65,738.07 36,219.14 30,413.3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68,653.38 1,822,428.97 1,651,359.60 1,512,891.80
资产总计 2,625,873.12 2,531,214.99 2,274,967.00 2,033,214.5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39,165.33 365,407.75 299,836.97 190,888.77
应付账款 373,668.54 380,130.12 344,147.34 326,107.92
预收款项 3,403.97 5,442.98 3,028.31 2,253.04
合同负债 150,267.30 153,908.69 131,880.66 112,604.85
应付职工薪酬 14,767.37 20,140.73 19,931.57 23,368.73
应交税费 33,818.28 32,617.66 24,514.54 12,633.92
其他应付款 110,768.59 126,980.31 82,707.06 58,400.3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2,262.21 69,849.81 69,568.64 164,501.58
其他流动负债 14,811.20 15,268.27 32,055.92 11,506.39
流动负债合计 1,212,932.78 1,169,746.30 1,007,671.02 902,265.5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41,344.21 132,020.07 149,453.23 72,868.99
租赁负债 267,848.03 233,159.09 223,799.09 225,039.32
长期应付款 0.00 14.83 178.01 869.74
预计负债 1,928.52 2,052.39 3,429.24 3,753.24
递延收益 16,679.98 12,222.13 7,525.69 6,483.1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73.09 1,212.95 1,032.85 1,185.51
非流动负债合计 428,973.83 380,681.46 385,418.12 310,199.93
负债合计 1,641,906.61 1,550,427.76 1,393,089.14 1,212,465.5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2,201.22 42,201.22 42,201.22 42,201.22
资本公积 306,420.45 305,450.91 301,758.39 304,065.03
减:库存股 31,962.68 9,962.20 6,952.22 7,711.37
其他综合收益 1,256.94 1,331.09 29,290.86 372.53
专项储备 1,569.21 1,261.20 1,402.25 977.78
盈余公积 57,431.69 57,431.69 57,396.20 57,300.53
未分配利润 606,557.63 582,954.20 453,706.60 419,734.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83,474.46 980,668.10 878,803.29 816,939.83
少数股东权益 492.05 119.13 3,074.57 3,809.20
所有者权益合计 983,966.51 980,787.23 881,877.86 820,749.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25,873.12 2,531,214.99 2,274,967.00 2,033,214.54
图表6-5: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总收入 1,199,861.19 4,716,949.33 4,092,363.85 3,367,069.33
营业收入 1,199,861.19 4,716,949.33 4,092,363.85 3,367,069.33
营业总成本 1,170,637.45 4,586,161.80 4,060,912.28 3,343,403.84
营业成本 1,131,784.76 4,433,749.87 3,921,395.17 3,219,594.47
税金及附加 2,301.99 8,397.63 7,779.49 5,861.24
销售费用 3,521.63 13,480.51 16,834.45 17,819.95
管理费用 22,492.23 88,903.77 80,090.41 68,531.09
研发费用 4,558.08 17,819.69 16,707.46 12,391.53
财务费用 5,978.76 23,810.32 18,105.30 19,205.56
其中:利息费用(注) 6,506.26 27,840.02 24,819.55 28,066.44
利息收入 640.98 4,496.28 7,063.04 9,205.13
加:其他收益 740.92 5,977.23 21,492.35 33,279.89
投资收益 254.16 3,331.24 1,411.47 10,384.8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0.00 -120.76 -155.60 -218.8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5.62 3,134.51 211.09 -1,178.34
资产减值损失 0.00 -5,241.25 -5,150.12 -7,339.38
信用减值损失 -1,323.05 -3,334.61 -1,787.35 -7,763.49
资产处置收益 1,072.65 908.34 -1,609.15 -2,363.81
营业利润 29,862.80 135,563.00 46,019.87 48,685.24
加:营业外收入 1,163.86 1,600.93 2,287.75 3,234.76
减:营业外支出 1,561.28 6,807.10 6,497.52 15,598.09
利润总额 29,465.39 130,356.82 41,810.10 36,321.90
减:所得税 5,905.04 27,721.03 8,474.84 8,961.73
净利润 23,560.35 102,635.80 33,335.26 27,360.17
持续经营净利润 23,560.35 102,635.80 33,335.26 27,387.64
终止经营净利润 0.00 0.00 0.00 -27.47
少数股东损益 -43.08 -1,359.46 -734.40 -1,411.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603.43 103,995.26 34,069.65 28,771.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3,073.66 101,681.44 33,945.07 30,899.04
加:其他综合收益 -74.20 372.83 28,918.10 2,483.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74.15 372.67 28,918.33 2,172.6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0.06 0.16 -0.23 310.32
综合收益总额 23,486.15 103,008.63 62,253.36 29,843.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3,529.28 104,367.93 62,987.98 30,944.5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3.14 -1,359.30 -734.63 -1,101.36
注:表中利息费用金额包含金融机构借款利息和当年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图表6-6: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60,065.88 5,222,675.76 4,404,267.12 3,578,100.69
收到的税费返还 846.05 2,129.28 10,912.03 11,883.0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486.20 31,085.16 67,961.42 54,365.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68,398.13 5,255,890.19 4,483,140.56 3,644,349.2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45,144.46 4,617,144.39 3,795,012.87 3,113,474.9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5,498.41 157,070.20 267,133.47 177,473.28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519.91 46,524.50 31,705.46 18,544.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140.49 40,736.66 53,467.49 74,820.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34,303.27 4,861,475.76 4,147,319.29 3,384,313.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094.87 394,414.44 335,821.27 260,035.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6,015.33 569,498.05 281,374.70 906,991.6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242.88 2,765.68 1,028.34 48.3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513.94 7,064.35 4,768.76 5,095.2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0.00 0.50 0.00 5,932.6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51 63.64 24.65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7,785.66 579,392.22 287,196.44 918,067.8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0,572.96 325,405.56 285,652.88 359,165.80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4,474.34 622,385.30 295,500.00 638,489.3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0,952.38 0.00 0.00 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95.27 0.00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8,194.95 947,790.86 581,152.88 997,655.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409.29 -368,398.64 -293,956.44 -79,587.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8,258.66 569,664.06 536,656.40 454,082.8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8.66 520.35 3,423.6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8,258.66 569,782.72 537,176.75 457,506.5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3,115.82 540,576.62 424,488.36 566,194.2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856.45 16,087.55 12,601.53 18,992.1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787.67 80,856.23 73,863.84 51,088.3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6,759.94 637,520.40 510,953.73 636,274.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498.72 -67,737.68 26,223.02 -178,768.12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0.58 -0.32 185.44 502.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816.29 -41,722.21 68,273.29 2,182.65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4,214.44 235,936.65 167,663.36 165,480.7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9,398.15 194,214.44 235,936.65 167,663.36
(二)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母公司财务报表
图表6-7: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24.16 50,594.59 21,067.95 375.58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10,532.03 10,160.00 0.00
应收账款 5,352.63 4,142.53 0.00 0.00
预付款项 16.16 25.22 51.90 62.63
其他应收款 187,618.95 144,593.46 158,200.51 318,140.85
存货 1.22 1.22 0.00 828.40
其他流动资产 2,093.78 255.94 177.88 256.98
流动资产合计 198,106.90 210,144.99 189,658.24 319,664.45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862,000.00 1,865,500.00 1,865,500.00 1,849,504.24
固定资产 0.00 0.00 4.22 4.87
使用权资产 0.34 0.40 0.62 0.85
无形资产 251.25 270.33 346.65 422.98
长期待摊费用 2.10 4.20 5.86 10.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5,212.76 4,721.70 4,783.56 5,168.3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67,466.45 1,870,496.63 1,870,640.91 1,855,111.59
资产总计 2,065,573.34 2,080,641.62 2,060,299.15 2,174,776.04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 10,000.00 0.00 0.00 30,000.00
应付账款 681.71 663.88 1,155.82 4,610.75
合同负债 0.00 2.88 0.00 0.00
应付职工薪酬 17.20 34.22 24.54 29.63
应交税费 317.73 268.81 107.12 272.40
其他应付款 31,131.57 53,506.47 10,742.34 9,509.3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9.80 0.00 0.00 101,567.61
其他流动负债 0.00 0.17 20,096.67 0.00
流动负债合计 42,358.01 54,476.43 32,126.49 145,989.73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0.00 1.70 2.00 26.33
长期借款 19,602.00 0.00 0.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602.00 1.70 2.00 26.33
负债合计 61,960.01 54,478.13 32,128.49 146,016.0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53,080.22 153,080.22 153,080.22 153,080.22
资本公积 1,850,275.51 1,849,305.96 1,845,613.44 1,847,920.09
减:库存股 31,962.68 9,962.20 6,952.22 7,711.37
盈余公积 18,329.02 18,329.02 18,293.52 18,197.71
未分配利润 13,891.27 15,410.49 18,135.69 17,273.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003,613.33 2,026,163.49 2,028,170.66 2,028,759.98
股东权益合计 2,003,613.33 2,026,163.49 2,028,170.66 2,028,759.98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2,065,573.34 2,080,641.62 2,060,299.15 2,174,776.04
图表6-8: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总收入 1,135.27 4,493.39 31,691.97 25,930.80
营业收入 1,135.27 4,493.39 31,691.97 25,930.80
营业总成本 1,122.40 4,441.32 30,487.45 28,367.77
营业成本 -3.39 412.08 26,515.45 24,386.38
税金及附加 3.05 8.65 109.51 10.25
销售费用 51.83 197.41 183.42 119.37
管理费用 1,194.55 4,695.90 4,434.05 3,787.23
财务费用 -123.64 -872.72 -754.98 64.54
其中:利息费用 57.87 149.23 1,030.66 3,807.29
利息收入 181.63 1,025.15 1,787.04 3,744.00
加:其他收益 31.44 25.24 -770.50 250.69
投资收益 -1,513.82 0.00 1,013.89 2,454.0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0.00 0.00 0.00 -53.7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32.03 372.03 160.00 -3.76
信用减值损失 37.00 -28.00 1.00 -9.95
营业利润 -1,964.53 421.34 1,608.91 254.09
加:营业外收入 0.00 0.00 1.47 11.40
减:营业外支出 45.75 4.57 267.37 4.75
利润总额 -2,010.28 416.77 1,343.01 260.74
减:所得税 -491.06 61.86 384.83 -793.61
净利润 -1,519.23 354.91 958.18 1,054.35
持续经营净利润 -1,519.23 354.91 958.18 1,054.35
综合收益总额 -1,519.23 354.91 958.18 1,054.35
图表6-9: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0.00 653.98 35,770.89 29,300.2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4.95 1,160.78 162,863.54 22,349.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4.95 1,814.76 198,634.43 51,649.4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0.00 659.06 62,978.03 28,795.4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5.40 167.76 185.50 220.18
支付的各项税费 396.83 59.06 1,186.63 14.7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4.08 1,337.47 1,211.44 21,136.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6.32 2,223.35 65,561.59 50,166.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1.36 -408.59 133,072.85 1,483.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0.00 13,499.05 3,074.70 1,017.2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39.29 0.00 2,500.00 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0.00 0.03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539.29 13,499.08 5,574.70 1,017.2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0.00 10.69 0.00 13.54
投资支付的现金 0.00 0.00 31,000.00 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998.49 0.00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998.49 10.69 31,000.00 13.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459.20 13,488.38 -25,425.30 1,003.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800.00 0.00 19,989.00 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42,756.09 520.35 1,435.6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800.00 42,756.09 20,509.35 1,435.6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0.00 20,000.00 99,970.11 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6.07 3,276.85 2,520.50 3,74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4,373.80 3,009.98 4,996.23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419.86 26,286.83 107,486.84 3,74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19.86 16,469.26 -86,977.49 -2,304.36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0.00 0.00 -0.10 -0.6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7,570.43 29,549.05 20,669.96 181.74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0,594.59 21,045.54 375.58 193.8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24.16 50,594.59 21,045.54 375.58
三、发行人财务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图表6-10: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资产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合计 757,219.74 28.84 708,786.02 28.00 623,607.39 27.41 520,322.74 25.5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68,653.38 71.16 1,822,428.97 72.00 1,651,359.60 72.59 1,512,891.80 74.41
资产总额 2,625,873.12 100.00 2,531,214.99 100.00 2,274,967.00 100.00 2,033,214.54 100.00
1、资产总体情况
图表6-11: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资产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5,297.49 6.29 200,100.37 7.91 243,288.63 10.69 216,623.14 10.65
交易性金融资产 90,895.59 3.46 43,071.20 1.70 43,281.32 1.90 5,873.53 0.29
应收账款 127,983.58 4.87 109,527.16 4.33 84,152.62 3.70 93,527.48 4.60
预付款项 33,095.63 1.26 33,262.85 1.31 28,997.61 1.27 30,383.93 1.49
其他应收款 24,616.39 0.94 24,557.41 0.97 21,135.57 0.93 21,684.46 1.07
存货 9,600.30 0.37 8,457.80 0.33 8,779.73 0.39 4,358.06 0.2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602.82 0.10 2,447.21 0.10 594.83 0.03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303,127.94 11.54 287,362.02 11.35 193,377.07 8.50 147,872.16 7.27
流动资产合计 757,219.74 28.84 708,786.02 28.00 623,607.39 27.41 520,322.74 25.59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1,385.02 0.05 1,530.79 0.06 2,118.42 0.09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2,507.09 0.10 2,507.09 0.10 4,253.96 0.19 9,413.80 0.4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5,812.74 0.98 25,812.74 1.02 76,703.36 3.37 47,172.76 2.3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0,259.82 1.15 30,259.82 1.20 0.00 0.00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14,843.76 0.57 15,008.59 0.59 0.00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1,022,122.06 38.93 1,036,205.75 40.94 942,170.51 41.41 735,700.55 36.18
在建工程 55,590.10 2.12 40,764.73 1.61 22,649.70 1.00 124,681.11 6.13
使用权资产 302,874.09 11.53 270,117.87 10.67 264,525.69 11.63 272,178.72 13.39
无形资产 165,211.55 6.29 161,337.40 6.37 155,370.23 6.83 153,627.66 7.56
开发支出 5,582.98 0.21 7,894.61 0.31 6,938.44 0.30 3,224.73 0.16
商誉 88,587.66 3.37 79,199.09 3.13 79,199.09 3.48 79,199.09 3.90
长期待摊费用 59,794.05 2.28 63,841.92 2.52 43,775.78 1.92 39,536.71 1.9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402.36 0.97 22,210.49 0.88 17,435.29 0.77 17,743.30 0.87
其他非流动资产 68,680.09 2.62 65,738.07 2.60 36,219.14 1.59 30,413.38 1.5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68,653.38 71.16 1,822,428.97 72.00 1,651,359.60 72.59 1,512,891.80 74.41
资产总计 2,625,873.12 100.00 2,531,214.99 100.00 2,274,967.00 100.00 2,033,214.54 100.00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2,033,214.54万元、2,274,967.00万元和2,531,214.99万元,整体呈上升态势,主要系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持续增加所致。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22年末增长241,752.46万元,增幅为11.89%。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23年末增长256,247.99万元,增幅为11.26%。
2、流动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流动资产分别为520,322.74万元、623,607.39万元和708,786.02万元,占公司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59%、27.41%和28.00%。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和其他流动资产等。
(1)货币资金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货币资金分别为216,623.14万元、243,288.63万元和200,100.37万元,分别占当年总资产的10.65%、10.69%和7.91%。截至2023年末,公司的货币资金较2022年末增加26,665.49万元,增幅为12.31%,主要系银行存款增加所致。截至2024年末,公司的货币资金较2023年末减少43,188.26万元,降幅为17.75%。
图表6-12:公司近三年货币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库存现金 0.76 8.83 16.86
银行存款-人民币 198,702.22 240,391.77 214,437.29
其他货币资金 1,397.39 2,888.03 2,168.99
合计 200,100.37 243,288.63 216,623.14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5,873.53万元、43,281.32万元和43,071.20万元,占公司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9%、1.90%和1.70%。2022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较2021年末下降242,375.03万元,降幅为97.63%,主要系2022年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减少了银行理财产品的持有量所致。2023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37,407.79万元,增幅为636.89%,主要系根据资金使用计划购买理财产品所致。2024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较2023年末下降210.12万元,降幅为0.49%。
(3)应收账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应收账款分别为93,527.48万元、84,152.62万元和109,527.16万元;占公司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60%、3.70%和4.33%。截至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8,455.64万元,增幅为9.94%,无重大变化。截至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9,374.86万元,降幅为10.02%。截至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25,374.54万元,增幅为30.15%,主要系公司大客户业务增长所致。
图表6-13: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万元
类别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1,027.41 8.91 11,027.41 100.00 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12,682.87 91.09 3,155.71 2.80 109,527.16
其中:组合1:快递行业 112,477.18 90.92 3,063.64 2.72 109,413.55
组合2:非快递行业 205.68 0.17 92.07 44.76 113.61
合计 123,710.28 100.00 14,183.12 11.46 109,527.16
图表6-14: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快递行业)
单位:万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109,500.21 634.20 0.58
1至2年 1,095.08 547.54 50.00
2至3年 839.34 839.34 100.00
3年以上 1,042.55 1,042.55 100.00
合计 112,477.18 3,063.64 2.72
图表6-15: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非快递行业)
单位:万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67.34 3.37 5.00
1至2年 99.28 49.64 50.00
2至3年 14.93 14.93 100.00
3年以上 24.13 24.13 100.00
合计 205.68 92.07 44.76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90.41%,应收账款账龄较短,还款能力及还款意愿均较强,历史坏账率极低,应收账款整体质量较好。
图表6-16: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应收账款 占比
1年以内 111,850.24 90.41
1至2年 4,956.16 4.01
2至3年 2,082.61 1.68
3年以上 4,821.27 3.90
合计 123,710.28 100.00
图表6-17: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前五名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2024年末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一 40,828.52 33.00 204.14
客户二 27,016.39 21.84 174.47
客户三 4,147.96 3.35 20.74
客户四 3,131.51 2.53 15.66
客户五 2,372.11 1.92 11.86
合计 77,496.50 62.64 426.87
(4)预付款项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30,383.93万元、28,997.61万元和33,262.85万元,占公司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9%、1.27%和1.31%。公司的预付款主要为油卡充值、车辆保险费以及预付的过路费等经营类款项。2022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5,784.50万元,增幅为23.51%,主要系预付购油款等经营类款项增加所致。2023年末,公司预付款项较2022年末减少1,386.32万元,降幅为4.56%,无重大变化。2024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4,265.24万元,增幅为14.71%。
图表6-18:公司近三年按账龄划分的预付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年以内 31,835.73 95.71 27,376.62 94.41 29,520.31 97.16
1至2年 1,020.86 3.07 1,333.98 4.60 671.01 2.21
2至3年 299.86 0.90 206.81 0.71 113.11 0.37
3年以上 106.41 0.32 80.20 0.28 79.50 0.26
合计 33,262.85 100.00 28,997.61 100.00 30,383.93 100.00
图表6-19: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2024年末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供应商一 5,885.78 17.69
供应商二 3,179.85 9.56
供应商三 2,279.82 6.85
供应商四 1,303.46 3.92
供应商五 1,140.25 3.43
合计 13,789.16 41.45
(5)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分别为21,684.46万元、21,135.57万元和24,557.41万元,占公司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7%、0.93%和0.97%。2022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3,062.23万元,增幅为16.44%,主要系押金保证金增加所致。2023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548.89万元,降幅为2.53%。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3,421.84万元,增幅为16.19%,主要系处置Cainiao Smart Logistics Network Limited股权所致。
图表6-20:截至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期末余额
1年以内 14,803.58
1至2年 3,116.19
2至3年 4,549.84
3年以上 4,483.90
小计 26,953.52
减:坏账准备 2,396.11
合计 24,557.41
图表6-21:截至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2024年末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Ali CN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Ali CN”) 处置Cainiao Smart Logistics股权款 5,084.96 1年以内 18.87 254.25
客户二 押金及保证金 2,658.00 2至3年 9.86 132.90
客户三 押金及保证金 1,589.64 1年以内 5.90 79.48
客户四 押金及保证金 940.00 1年以内 3.49 47.00
客户五 押金及保证金 634.00 1至2年、2至3年 2.35 31.70
合计 10,906.59 40.47 545.33
(6)其他流动资产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是待认证/留抵增值税和预缴企业所得税。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147,872.16万元、193,377.07万元和287,362.02万元,占公司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27%、8.50%和11.35%。2022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43,462.60万元,增幅41.63%,主要系2022年设备采购增加较多导致期末待抵扣进项税增加影响所致。2023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45,504.91万元,增幅30.77%,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2024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93,984.95万元,增幅48.60%,主要系定期存款、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图表6-22:公司近三年其他流动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待认证/留抵增值税 233,513.17 191,868.43 147,418.60
预缴企业所得税 1,646.89 504.85 28.12
预缴其他税费 45.14 81.20 0.00
定期存款 51,959.59 0.00 0.00
其他 197.22 922.61 425.44
合计 287,362.02 193,377.07 147,872.16
3、非流动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512,891.80万元、1,651,359.60万元和1,822,428.97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4.41%、72.59%和72.00%。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和商誉等。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为47,172.76万元、76,703.36万元和25,812.74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2%、3.37%和1.02%。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8,095.51万元,主要系2022年增加了对杭州溪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增加金额为人民币6,285.00万元,其他变动为由境外子公司STO Express Investment HoldingPte.Ltd.持股的Cainiao Smart Logistics Network Limited列报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22年汇率变动影响金额1,810.51万元。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29,530.60万元,增幅为62.60%,主要系境外子公司STO Express Investment HoldingPte.Ltd.持股的Cainiao Smart Logistics Network Limited列报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50,890.62万元,降幅为66.35%,主要系公司处置Cainiao Smart Logistics Network Limited股权所致。于2024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STO Express Investment HoldingPte.Ltd.与Ali CN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Ali CN”)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STO Express Investment HoldingPte. Ltd.以每股0.62美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Cainiao Smart Logistics Network Limited 114,094,165股普通股股份转让给Ali CN,交易总对价为70,738,382.30美元,上述股权交割已于2024年6月完成。
(2)固定资产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固定资产分别为735,700.55万元、942,170.51万元和1,036,205.75万元,占公司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6.18%、41.41%和40.94%。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及电子设备。截至2022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较2021年末增加169,428.48万元,增幅为29.92%,主要系2022年购置车辆、分拣设备以及在建工程转固所致。截至2023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增加206,469.96万元,增幅为28.06%,主要系产能提升项目完工转固定资产所致。截至2024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增加94,035.24万元,增幅为9.98%,无重大变化。
图表6-23:公司近三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房屋及建筑物 401,019.84 423,484.90 323,909.51
机器设备 486,839.56 386,527.37 293,798.98
运输设备 133,481.58 119,165.52 105,693.70
办公设备及电子设备 14,864.76 12,992.73 12,288.29
固定资产清理 0.00 0.00 10.07
合计 1,036,205.75 942,170.51 735,700.55
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及电子设备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的相关政策如下:
图表6-24: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20 5.00 4.75-9.50
机器设备 5-10 5.00 9.50-19.00
运输设备 4-5 5.00 19.00-23.75
办公设备及电子设备 3-5 5.00 19.00-31.67
(3)在建工程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124,681.11万元、22,649.70万元和40,764.73万元,占公司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13%、1.00%和1.61%。截至2022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2021年末增加51,965.99万元,增幅为71.47%,主要系公司根据产能提升计划进行转运中心建设投资影响所致。截至2023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2022年末减少102,031.41万元,降幅为81.83%,主要系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截至2024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2023年末增加18,115.03万元,增幅为79.98%。主要系公司根据资本开支计划投建转运中心所致。
图表6-25:公司截至2024年末重要在建工程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末
申通快递西北地区转运中心二期项目 7,029.81
申通快递温州智慧物流产业园改扩建项目 3,788.96
申通(淮安)智慧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 3,629.36
申通(盘锦)智慧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 5,157.26
合计 19,605.39
(4)无形资产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无形资产分别为153,627.66万元、155,370.23万元和161,337.40万元,占公司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56%、6.83%和6.37%。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均用于自建转运中心、办公楼和仓库,以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
截至2022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较2021年末增加8,651.31万元,增幅5.97%,主要系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截至2023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1,742.57万元,增幅为1.13%,主要系软件增加所致。截至2024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5,967.17万元,增幅为3.84%,主要系软件和数据资源增加所致。
图表6-26:公司近三年无形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土地使用权 135,595.34 138,204.35 141,677.16
软件 25,545.49 17,165.88 11,950.50
数据资源 196.58 0.00 0.00
专利权 0.00 0.00 0.00
合计 161,337.40 155,370.23 153,627.66
(5)商誉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商誉分别为79,199.09万元、79,199.09万元和79,199.09万元,占公司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90%、3.48%和3.13%。发行人的商誉主要为其收购转运中心产生。截至2022年末,公司商誉较2021年末减少1,362.81万元,降幅为1.69%,其中转运中心商誉账面原值增加848.73万元,2022年对收购上海申通易物流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211.54万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商誉较2022年末维持不变。
图表6-27:公司近三年商誉净值明细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转运中心 77,233.76 77,233.76 77,233.76
上海申通易物流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浙江正邦物流有限公司 1,149.61 1,149.61 1,149.61
云南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388.80 388.80 388.80
哈尔滨麒锐印务有限公司 426.92 426.92 426.92
合计 79,199.09 79,199.09 79,199.09
(6)开发支出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开发支出分别为3,224.73万元、6,938.44万元和7,894.61万元,占公司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6%、0.30%和0.31%。2022年末开发支出较2021年末增加1,397.79万元,增幅为76.51%,主要系公司为提升数智化能力增加研发投入影响所致。2023年末开发支出较2022年末增加3,713.71万元,增幅为115.16%,主要为提升数智化能力增加研发投入所致。2024年末开发支出较2023年末增加956.17万元,增幅为13.78%。
(7)使用权资产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使用权资产分别为272,178.72万元、264,525.69万元和270,117.87万元,占公司资产的比例分别13.39%、11.63%和10.67%。2022年末使用权资产较2021年末增加96,898.67万元,增幅为55.28%,主要系公司根据产能提升计划增加经营场地租赁投入所致。2023年末使用权资产较2022年末减少7,653.03万元,降幅为2.81%,主要系使用权资产折旧所致。2024年末使用权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5,592.18万元,增幅为2.11%。
(8)长期待摊费用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39,536.71万元、43,775.78万元和63,841.92万元,占公司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4%、1.92%和2.52%。2022年末长期待摊费用较2021年末增加5,213.35万元,增幅为15.19%,主要系场地装修改造增加所致。2023年末长期待摊费用较2022年末增加4,239.07万元,增幅为10.72%。2024年末长期待摊费用较2023年末增加20,066.14万元,增幅为45.84%,主要系转运中心场地装修改造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30,413.38万元、36,219.14万元和65,738.07万元,占公司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0%、1.59%和2.60%。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设备工程款。截至2022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1年末增加15,794.05万元,增幅为108.04%,主要系预付设备工程款增加所致。截至2023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5,805.76万元,增幅为19.09%,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截至2024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29,518.93万元,增幅为81.50%,主要系长期租赁押金及定期存款增加所致。
(二)负债结构分析
图表6-28: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负债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1,212,932.78 73.87 1,169,746.30 75.45 1,007,671.02 72.33 902,265.57 74.42
非流动负债 428,973.83 26.13 380,681.46 24.55 385,418.12 27.67 310,199.93 25.58
负债总额 1,641,906.61 100.00 1,550,427.76 100.00 1,393,089.14 100.00 1,212,465.50 100.00
1、负债总体情况
图表6-29: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负债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39,165.33 26.75 365,407.75 23.57 299,836.97 21.52 190,888.77 15.74
应付账款 373,668.54 22.76 380,130.12 24.52 344,147.34 24.70 326,107.92 26.90
预收款项 3,403.97 0.21 5,442.98 0.35 3,028.31 0.22 2,253.04 0.19
合同负债 150,267.30 9.15 153,908.69 9.93 131,880.66 9.47 112,604.85 9.29
应付职工薪酬 14,767.37 0.90 20,140.73 1.30 19,931.57 1.43 23,368.73 1.93
应交税费 33,818.28 2.06 32,617.66 2.10 24,514.54 1.76 12,633.92 1.04
其他应付款 110,768.59 6.75 126,980.31 8.19 82,707.06 5.94 58,400.36 4.82
其他流动负债 14,811.20 0.90 15,268.27 0.98 32,055.92 2.30 11,506.39 0.9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2,262.21 4.40 69,849.81 4.51 69,568.64 4.99 164,501.58 13.57
流动负债合计 1,212,932.78 73.87 1,169,746.30 75.45 1,007,671.02 72.33 902,265.57 74.4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41,344.21 8.61 132,020.07 8.52 149,453.23 10.73 72,868.99 6.01
长期应付款 0.00 0.00 14.83 0.00 178.01 0.01 869.74 0.07
预计负债 1,928.52 0.12 2,052.39 0.13 3,429.24 0.25 3,753.24 0.31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73.09 0.07 1,212.95 0.08 1,032.85 0.07 1,185.51 0.10
递延收益 16,679.98 1.02 12,222.13 0.79 7,525.69 0.54 6,483.14 0.53
租赁负债 267,848.03 16.31 233,159.09 15.04 223,799.09 16.06 225,039.32 18.56
非流动负债合计 428,973.83 26.13 380,681.46 24.55 385,418.12 27.67 310,199.93 25.58
负债合计 1,641,906.61 100.00 1,550,427.76 100.00 1,393,089.14 100.00 1,212,465.50 100.00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总负债分别为1,212,465.50万元、1,393,089.14万元和1,550,427.76万元;近三年,公司总负债水平逐步上升,发行人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近三年,公司负债中流动负债的占比相对较高,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4.42%、72.33%和75.45%。
2、流动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流动负债分别为902,265.57万元、1,007,671.02万元和1,169,746.3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4.42%、72.33%和75.45%。发行人的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与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为主。
(1)短期借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90,888.77万元、299,836.97万元和365,407.75万元,占公司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5.74%、21.52%和23.57%。公司短期借款主要系信用借款。截至2022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21年末减少176,300.06万元,降幅为48.01%,主要系本期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归还部分短期借款所致。截至2023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22年末增加108,948.20万元,增幅为57.07%,主要系本期末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增加了银行短期借款影响所致。截至2024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加65,570.78万元,增幅为21.87%,主要系本期末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增加了银行短期借款影响所致。
图表6-30:公司近三年短期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信用借款 365,407.75 299,708.21 190,760.03
应计利息(注) 0.00 128.76 128.74
合计 365,407.75 299,836.97 190,888.77
注:自2024年起,应计利息并入信用借款披露。
(2)应付账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326,107.92万元、344,147.34万元和380,130.12万元,占公司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6.90%、24.70%和24.52%。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工程款与设备款和应付加盟商的派送费。截至2022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2021年末增加74,775.63万元,增幅29.75%,主要系应付经营类款项增加37,614.11万元,应付设备款增加13,330.58万元,应付工程款增加23,830.94万元所致。截至2023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2022年末增加18,039.42万元,增幅5.53%,主要系应付经营类款项和应付设备款增加所致。截至2024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2023年末增加35,982.78万元,增幅10.46%,主要系应付经营类款项和应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图表6-31:公司近三年应付账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1年以内(含1年) 356,118.96 334,437.00 317,127.52
1年以上 24,011.16 9,710.34 8,980.40
合计 380,130.12 344,147.34 326,107.92
图表6-32:截至2024年末公司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应付工程款 15,514.24 未到结算期
应付设备款 2,500.48 未到结算期
合计 18,014.72 -
(3)预收款项与合同负债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预收款项余额为2,253.04万元、3,028.31万元和5,442.98万元,占公司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19%、0.22%和0.35%。发行人的预收款项主要为预收资产处置款。截至2022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为2,253.04万元,2022年末预收账款较2021年末增加1,935.34万元,增幅为609.17%,主要系预收资产处置款增加。截至2023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为3,028.31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775.27万元,增幅为34.41%。截至2024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为5,442.98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2,414.67万元,增幅为79.74%,主要系预收资产处置款增加。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合同负债余额为112,604.85万元、131,880.66万元和153,908.69万元,占公司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29%、9.47%和9.93%。2022年末合同负债余额为112,604.85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22,073.31
万元,增幅为24.38%,主要为预收加盟商的面单款及派费增加所致。2023年末合同负债余额为131,880.66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19,275.81万元,增幅为17.12%,主要为预收加盟商的面单款及派费增加所致。截至2024年末合同负债余额为153,908.69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22,028.03万元,增幅为16.70%,主要为预收加盟商的面单款及派费增加所致。
(4)应交税费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应交税费分别为12,633.92万元、24,514.54万元和32,617.66万元,占公司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4%、1.76%和2.10%。截至2022年末,公司应交税费较2021年末增加1,015.86万元,增幅8.74%,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增加。截至2023年末,公司应交税费较2022年末增加11,880.62万元,增幅94.04%,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加。截至2024年末,公司应交税费较2023年末增加8,103.12万元,增幅33.05%,主要系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5)其他应付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分别为58,400.36万元、82,707.06万元和126,980.31万元,占公司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82%、5.94%和8.19%。发行人的其他应付款主要是往来款、保证金及押金款、代付款项、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等,其中保证金主要为加盟网点网络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承包车保证金,以及公司相关项目招标收到的保证金。截至2022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2021年末增加15,672.62万元,增幅为36.68%。截至2023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2022年末增加24,306.70万元,增幅为41.62%。截至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2023年末增加44,273.25万元,增幅为53.53%。近三年余额增加主要系保证金及押金款和未结算款项增加所致。
图表6-33:公司近三年其他应付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往来款 11,756.21 4,813.04 4,837.39
保证金及押金款 45,949.30 38,379.49 33,250.13
代付款项 63,369.04 34,231.91 13,035.30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1,955.99 1,955.99 1,435.64
其他 3,949.77 3,326.64 5,841.90
合计 126,980.31 82,707.06 58,400.36
图表6-34:截至2024年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某单位 4,647.08 未到结算期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1,955.99 未到结算期
合计 6,603.07 -
(6)其他流动负债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11,506.39万元、32,055.92万元和15,268.27万元,占公司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95%、2.30%和0.98%。截至2022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较2021年末增加560.27万元,主要系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截至2023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增加20,549.53万元,主要系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所致。截至2024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减少16,787.65万元,主要系超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64,501.58万元、69,568.64万元和69,849.81万元,占公司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3.57%、4.99%和4.51%。2022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1年末增加122,585.68万元,增幅为292.46%,主要系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债券于2023年到期将其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所致。2023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减少94,932.94万元,降幅为57.71%,主要系本期偿还公司债券所致。2024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281.17万元,增幅为0.40%,无重大变化。
3、非流动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310,199.93万元、385,418.12万元和380,681.46万元,占公司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5.58%、27.67%和24.55%。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递延收益、长期借款和租赁负债等。
(1)递延收益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6,483.14万元、7,525.69万元和12,222.13万元,占公司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53%、0.54%和0.79%,公司递延收益主要为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占比较小。
(2)长期借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长期借款分别为72,868.99万元、149,453.23万元和132,020.07万元,占公司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01%、10.73%和8.52%。2022年末长期借款较2021年末增加57,878.12万元,增幅为386.09%,主要系2022年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增加了向银行的长期借款所致。2023年末长期借款较2022年末增加76,584.24万元,增幅为105.10%,主要系2023年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增加了银行长期借款影响所致。2024年末长期借款较2023年末减少17,433.16万元,降幅为11.66%,无重大变化。
(3)租赁负债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租赁负债分别为225,039.32万元、223,799.09万元和233,159.09万元,占公司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8.56%、16.06%和15.04%。2022年末公司租赁负债较2021年末增加94,401.08万元,增幅为72.26%,主要系公司根据产能提升计划增加了经营场地租赁投入所致。2023年末公司租赁负债较2022年末减少1,240.23万元,降幅为0.55%,无重大变化。2024年末租赁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9,360.00万元,增幅为4.18%,主要系租赁付款额增加所致。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图表6-35: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所有者权益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实收资本(或股本) 42,201.22 42,201.22 42,201.22 42,201.22
资本公积 306,420.45 305,450.91 301,758.39 304,065.03
减:库存股 31,962.68 9,962.20 6,952.22 7,711.37
其他综合收益 1,256.94 1,331.09 29,290.86 372.53
专项储备 1,569.21 1,261.20 1,402.25 977.78
盈余公积 57,431.69 57,431.69 57,396.20 57,300.53
未分配利润 606,557.63 582,954.20 453,706.60 419,734.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83,474.46 980,668.10 878,803.29 816,939.83
少数股东权益 492.05 119.13 3,074.57 3,809.20
所有者权益合计 983,966.51 980,787.23 881,877.86 820,749.03
1、实收资本
近三年,发行人实收资本分别为42,201.22万元、42,201.22万元和42,201.22万元,实收资本保持不变。
2、资本公积
近三年,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304,065.03万元、301,758.39万元和305,450.91万元,2022年末资本公积较2021年末减少13,639.33万元,降幅为4.29%,主要系其他资本公积增加2,253.20万元,股本溢价减少15,892.53万元,股本溢价减少系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3月4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份额1,435.64万股由符合条件的认购对象认购,授予价格为1.00元/股。),根据授予的库存股金额17,328.17万元与收到员工缴纳价款1,435.64万元之间的差额15,892.53万元冲减资本公积所致。2023年末资本公积较2022年末减少2,306.64万元,降幅为0.76%,主要系股本溢价减少5,755.38万元,股本溢价减少系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8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520.35万股由符合条件的认购对象认购,授予价格为1.00元/股。),根据授予的库存股金额6,275.73万元与收到员工缴纳价款520.35万元之间的差额5,755.38万元冲减资本公积所致;其他资本公积增加3,448.73万元,系公司实施上述员工持股计划,分期摊销确认股份支付费用3,448.73万元所致。2024年末资本公积较2023年末增加3,692.52万元,增幅为1.22%,主要系公司实施上述员工持股计划,分期摊销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导致其他资本公积增加3,692.52万元所致。
3、其他综合收益
近三年,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分别为372.53万元、29,290.86万元和1,331.09万元。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一般由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等明细构成。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较2021年末增加2,172.68万元,主要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较2022年末增加28,918.33万元,增幅为7762.68%,主要系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较2023年末减少27,959.77万元,降幅为95.46%,主要系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所致。
4、未分配利润
近三年,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419,734.11万元、453,706.60万元和582,954.20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51.14%、51.45%和59.44%,整体占比均保持较高水平。
(四)损益情况分析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损益情况如下:
图表6-36: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1,199,861.19 4,716,949.33 4,092,363.85 3,367,069.33
营业成本 1,131,784.76 4,433,749.87 3,921,395.17 3,219,594.47
毛利润 68,076.43 283,199.46 170,968.68 147,474.86
税金及附加 2,301.99 8,397.63 7,779.49 5,861.24
销售费用 3,521.63 13,480.51 16,834.45 17,819.95
管理费用 22,492.23 88,903.77 80,090.41 68,531.09
研发费用 4,558.08 17,819.69 16,707.46 12,391.53
财务费用 5,978.76 23,810.32 18,105.30 19,205.56
期间费用合计 36,550.70 144,014.29 131,737.62 117,948.13
资产减值损失 0.00 -5,241.25 -5,150.12 -7,339.38
其他收益 740.92 5,977.23 21,492.35 33,279.89
投资收益 254.16 3,331.24 1,411.47 10,384.87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5.62 3,134.51 211.09 -1,178.34
信用减值损失 -1,323.05 -3,334.61 -1,787.35 -7,763.49
资产处置收益 1,072.65 908.34 -1,609.15 -2,363.81
营业利润 29,862.80 135,563.00 46,019.87 48,685.24
营业外收入 1,163.86 1,600.93 2,287.75 3,234.76
营业外支出 1,561.28 6,807.10 6,497.52 15,598.09
利润总额 29,465.39 130,356.82 41,810.10 36,321.90
净利润 23,560.35 102,635.80 33,335.26 27,360.17
近三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367,069.33万元、4,092,363.85万元和4,716,949.33万元,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主要得益于快递业务量持续提升。
1、营业收入分析
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图表6-37:近三年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快递服务 4,665,247.96 98.90 3,909,745.16 95.54 3,257,671.43 96.75
其他业务 51,701.37 1.10 182,618.69 4.46 109,397.90 3.25
营业收入合计 4,716,949.33 100.00 4,092,363.85 100.00 3,367,069.33 100.00
公司秉承“正道经营、长期主义”的发展理念,坚定“打造中国体验领先的经济型快递”的战略目标,坚持“用心服务、成就你我”的服务理念,持续深化“数智化运营、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推动公司经营向好、服务向优,努力打造“好快省”的快递服务和中国快递业转型升级的标杆。近三年,申通快递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快递服务,快递服务收入分别为3,257,671.43万元、3,909,745.16万元和4,665,247.9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6.75%、95.54%和98.90%。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21年度增长33.32%,2022年度公司完成快递业务量129.47亿件,同比增长16.89%,故营收增加。2023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同比增长21.54%,2023年公司完成快递业务量175.07亿件,同比增长35.23%,故营收增加。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同比增长15.26%,2024年公司完成快递业务量227.29亿件,同比增长29.83%,故营收增加。
2、营业成本构成
图表6-38:近三年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快递服务 4,405,269.70 99.37 3,756,934.17 95.80 3,119,695.62 96.90
其他业务 28,480.17 0.63 164,460.99 4.20 99,898.85 3.10
营业成本合计 4,433,749.87 100.00 3,921,395.17 100.00 3,219,594.47 100.00
近三年,申通快递的营业成本主要来源于快递服务业务,分别为3,119,695.62万元、3,756,934.17万元和4,405,269.70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96.90%、95.80%和99.37%,2022年-2024年营业成本随快递业务量增长逐年上升。
3、毛利润与毛利率构成
图表6-39:近三年公司毛利润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快递服务 259,978.26 91.80 152,810.99 89.38 137,975.81 93.56
其他业务 23,221.20 8.20 18,157.70 10.62 9,499.05 6.44
毛利润合计 283,199.46 100.00 170,968.68 100.00 147,474.86 100.00
近三年,公司的毛利润主要来源于快递服务业务,分别为137,975.81万元、152,810.99万元和259,978.26万元。近三年,快递服务对利润的贡献均占总毛利润的89.00%以上。
图表6-40:近三年公司毛利率构成
单位:%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快递服务 5.57 3.91 4.24
其他业务 44.91 9.94 8.68
综合毛利率 6.00 4.18 4.38
近三年,公司的各业务板块的毛利率差异较大,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38%、4.18%和6.00%。2022年度,公司快递服务的毛利率较2021年上升2.05
个百分点,主要得益于快递服务单票价格于2021年四季度整体回暖以及快递业务量同比增长16.89%;2023年,公司快递服务的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0.33
个百分点,主要系2023年公司主动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轻量化小件占比提升,同时随着宏观经济复苏、供应链恢复通畅,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了与网点的结算政策,快递服务单票收入2.23元/票,同比下降0.28元/票;与此同时,公司采取多种措施降本增效,快递服务单票成本2.15元/票,同比下降0.26元/票。2024年,公司快递服务的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加1.66个百分点,公司通过持续深化数智运营体系、全面落实精细化管理、单量持续稳定增长带来明显的规模效应,取得了显著的降本增效成果,使得盈利能力大幅增长。
4、期间费用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图表6-41: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期间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3,521.63 9.63 13,480.51 9.36 16,834.45 12.78 17,819.95 15.11
管理费用 22,492.23 61.54 88,903.77 61.73 80,090.41 60.80 68,531.09 58.10
研发费用 4,558.08 12.47 17,819.69 12.37 16,707.46 12.68 12,391.53 10.51
财务费用 5,978.76 16.36 23,810.32 16.53 18,105.30 13.74 19,205.56 16.28
合计 36,550.70 100.00 144,014.29 100.00 131,737.62 100.00 117,948.13 100.00
期间费用率 3.05 3.05 3.22 3.50
注: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期间费用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营业收入。
近三年,发行人的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117,948.13万元、131,737.62万元和144,014.29万元;期间费用率(期间费用合计在当期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3.50%、3.22%和3.05%。近三年,虽然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但由于公司提高了管理水平,加强了内部控制,因此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逐年下降。若从期间费用的构成上来看,期间费用中占比较高的为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其中管理费用近年来表现出了逐渐上升的趋势,主要系公司随着业务量的增加,精细化管理程度提升及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激励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
近三年,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7,339.38万元、-5,150.12万元和-5,241.25万元。2023年,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较2022年减少2,189.26万元。2024年,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较2023年增加91.13万元。
6、其他收益
近三年,发行人其他收益分别为33,279.89万元、21,492.35万元和5,977.23万元。发行人其他收益主要为进项税加计抵减、与收益和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及手续费返还等。2022年度发行人其他收益较2021年度增加11,987.99万元,主要系进项税加计抵减额增加所致。2023年发行人其他收益较2022年减少11,787.54万元,主要系进项税加计抵减额减少所致。2024年发行人其他收益较2023年减少15,515.12万元,主要系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政策到期所致。
7、投资收益
近三年,发行人分别实现投资收益10,384.87万元、1,411.47万元和3,331.24万元。2022年投资收益主要是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以及处置子公司形成的投资收益。2023年投资收益为1,411.47万元,主要是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2024年投资收益为3,331.24万元,主要是定期存款利息。
公司近三年的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图表6-42:公司近三年的投资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定期存款利息 2,478.42 0.00 0.0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20.76 -155.60 -218.8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0.00 1,013.89 4,176.92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0.00 40.43 48.38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973.58 782.84 6,604.60
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损益 0.00 -270.09 -226.19
合计 3,331.24 1,411.47 10,384.87
8、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近三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外收入3,234.76万元、2,287.75万元和1,600.93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营业外收入的主要来源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保险赔款等。
公司近三年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图表6-43:公司近三年营业外收入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政府补助 0.00 0.00 74.42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 673.49 695.63 821.00
保险赔款 28.88 111.10 17.11
其他 898.56 1,481.02 2,322.24
合计 1,600.93 2,287.75 3,234.76
近三年,发行人分别产生营业外支出15,598.09万元、6,497.52万元和6,807.10万元。营业外支出的主要来源为非流动资产损毁报废损失、诉讼及事故赔偿、罚款支出等。
公司近三年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图表6-44:公司近三年营业外支出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4,366.73 3,133.85 5,301.32
罚款支出 1,870.13 1,725.12 4,567.97
诉讼及事故赔偿 282.73 1,322.12 3,343.24
捐赠及赞助支出 168.21 179.21 73.73
其他 119.31 137.21 2,311.84
合计 6,807.10 6,497.52 15,598.09
9、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
图表6-45: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利润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利润 29,862.80 135,563.00 46,019.87 48,685.24
利润总额 29,465.39 130,356.82 41,810.10 36,321.90
净利润 23,560.35 102,635.80 33,335.26 27,360.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603.43 103,995.26 34,069.65 28,771.85
近三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利润48,685.24万元、46,019.87万元和135,563.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6,321.90万元、41,810.10万元和130,356.82万元;实现净利润27,360.17万元、33,335.26万元和102,635.80万元。
2022年,发行人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771.85万元,同比增长131.64%,同比扭亏为盈。发行人2022年实现扭亏为盈主要体现在:公司业务量实现较大规模提升。公司完成快递业务量129.47亿票,同比增长16.89%;快递服务单票收入2.52元/票,同比提升0.30元/票,定价能力显著好转。2023年,发行人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069.65万元,同比增长18.41%。主要得益于业务量上涨带来的规模效应,2023年公司完成快递业务量175.07亿件,同比增长35.23%。2024年,发行人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995.26万元,同比增长205.24%。公司通过持续深化数智运营体系、全面落实精细化管理、单量持续稳定增长带来明显的规模效应,取得了显著的降本增效成果,使得盈利能力大幅增长。
(五)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图表6-46: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68,398.13 5,255,890.19 4,483,140.56 3,644,349.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34,303.27 4,861,475.76 4,147,319.29 3,384,313.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094.87 394,414.44 335,821.27 260,035.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7,785.66 579,392.22 287,196.44 918,067.8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8,194.95 947,790.86 581,152.88 997,655.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409.29 -368,398.64 -293,956.44 -79,587.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8,258.66 569,782.72 537,176.75 457,506.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6,759.94 637,520.40 510,953.73 636,274.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498.72 -67,737.68 26,223.02 -178,768.12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0.58 -0.32 185.44 502.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816.29 -41,722.21 68,273.29 2,182.65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近三年,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3,644,349.21万元、4,483,140.56万元和5,255,890.19万元。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22-2024年度呈现递增的趋势,主要系随着快递行业的发展,业务量呈上升趋势和集中趋势,发行人业务规模逐渐扩大所致。2022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额为3,644,349.21万元,较2021年度增加880,960.54万元,增幅31.88%;2023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额为4,483,140.56万元,较2022年度增加838,791.35万元,增幅23.02%;2024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额为5,255,890.19万元,较2023年度增加772,749.63万元,增幅17.24%。经营性现金流入的不断增加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使得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流入增加。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3,384,313.28万元、4,147,319.29万元和4,861,475.76万元,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等日常经营流出。
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0,035.94万元、335,821.27万元和394,414.44万元。2022年度发行人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2021年度增加68,010.85万元,增幅为35.42%,主要系2022年度较2021
年度快递业务量同比增长16.89%以及盈利能力同比提升,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加快所致。2023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度增加75,785.33万元,增幅为29.14%,主要系2023年公司快递业务件量同比增长35.23%所致。2024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度增加58,593.17万元,增幅为17.45%,主要系公司盈利能力显著提升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918,067.81万元、287,196.44万元和579,392.22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997,655.10万元、581,152.88万元和947,790.86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9,587.29万元、-293,956.44万元和-368,398.64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近年来,公司加大了中转场地建设、自动化设备以及车辆等项目投资,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大幅度增加,综合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持续为负值。
2022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幅78.47%,主要系公司赎回理财产品所致。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69.35%。主要系2022年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赎回银行理财产品后未继续投资所致。2024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5.32%。主要系公司资本开支以及根据资金使用计划购买的理财和定期存款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近三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457,506.53万元、537,176.75万元和569,782.72万元;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636,274.65万元、510,953.73万元和637,520.40万元,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和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近三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8,768.12万元、26,223.02万元和-67,737.68万元。2022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17.04%,主要是本年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2023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204,991.14万元,同比增加114.67%,主要系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取得银行借款净流入增加所致。2024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58.31%,主要系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取得银行借款净流入减少所致。
近三年,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分别为2,182.65万元、68,273.29万元和-41,722.21万元,近三年整体呈现较大波动,主要系经营、投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综合影响所致。
(六)财务指标分析
1、偿债能力分析
图表6-47: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倍、%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合计 757,219.74 708,786.02 623,607.39 520,322.74
资产总计 2,625,873.12 2,531,214.99 2,274,967.00 2,033,214.54
流动负债合计 1,212,932.78 1,169,746.30 1,007,671.02 902,265.57
负债合计 1,641,906.61 1,550,427.76 1,393,089.14 1,212,465.50
股东权益合计 983,966.51 980,787.23 881,877.86 820,749.03
流动比率 0.62 0.61 0.62 0.58
速动比率 0.34 0.32 0.39 0.37
EBITDA 93,668.06 375,391.46 247,202.17 216,048.27
利息保障倍数 5.47 5.63 2.58 2.24
资产负债率 62.53 61.25 61.24 59.63
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3、EBITDA,即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从短期偿债能力来看,近三年,公司的流动资产分别为520,322.74万元、623,607.39万元和708,786.02万元,流动资产充足;近三年,流动比率分别为0.58倍、0.62倍和0.61倍,发行人资产结构良好,流动比率开始回升。短期流动负债能够得到保障,短期偿债能力良好;近三年,速动比率分别0.37倍、0.39倍和0.32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强。
从长期偿债能力来看,近三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9.63%、61.24%和61.25%,呈上升态势;近三年,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24倍、2.58倍和5.63倍,偿债能力趋于向好。
2、运营能力分析
公司近三年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图表6-48:公司近三年运营能力指标
单位:次/年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48.71 46.06 37.71
存货周转率 514.43 596.96 656.26
流动资产周转率 7.08 7.15 5.47
固定资产周转率 4.77 4.88 5.17
总资产周转率 1.96 1.90 1.72
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3、流动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流动资产合计平均余额
4、固定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固定资产净额平均余额
5、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计平均余额
近年来,发行人资产运营效率不断提升。近三年,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1.72次/年、1.90次/年和1.96次/年,总资产周转率有所增长。近三年,发行人流动资产周转率分别为5.47次/年、7.15次/年和7.08次/年,流动资产周转率有所加快。近三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7.71次/年、46.06次/年和48.71次/年,应收账款的回收能力得到了有效提高。同时,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56.26次/年、596.96次/年和514.43次/年,存货周转率处于较高水平,主要得益于电子面单使用占比较高,导致平均存货余额较低。近三年,发行人固定资产周转率分别为5.17次/年、4.88次/年和4.77次/年,固定资产周转率呈现下降趋势,主要为公司固定资产规模扩张较快所致。
综上所述,发行人具有较强的资产周转能力,且资产周转效率的提升能够更好地为利润的实现服务,进一步推动发行人综合实力的增强。
3、盈利能力分析
图表6-49:公司近三年盈利能力指标
单位:%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总资产报酬率 6.58 3.09 3.29
净资产收益率 11.19 4.02 3.60
毛利率 6.00 4.18 4.38
净利率 2.18 0.81 0.81
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费用)/资产总计平均余额
2、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平均余额
3、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4、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近三年,发行人总资产报酬率分别为3.29%、3.09%和6.58%,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60%、4.02%和11.19%,净利率分别为0.81%、0.81%和2.18%,总体呈现向好趋势。发行人自2022年净利润整体扭亏为盈之后,盈利指标逐年趋向好转。
四、有息债务
(一)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为518,350.84万元,占发行人总资产比例为20.48%,占发行人净资产比例为52.85%。其中短期借款为365,407.75万元,占比70.49%;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余额为152,686.14万元,占比29.46%;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余额为256.96万元,占比0.05%。
图表6-50:截至2024年末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期限 借款金额 占有息债务总额的比例
短期借款 365,407.75 70.49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 152,686.14 29.46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 256.96 0.05
合计 518,350.84 100.00
图表6-51:截至2024年末有息债务(除租赁负债)担保结构
单位:万元,%
担保结构 借款金额 占有息债务总额的比例
抵押 26,685.40 5.15
抵押及保证 126,257.69 24.36
信用 365,407.75 70.49
质押 - -
合计 518,350.84 100.00
(二)主要有息债务情况
图表6-52: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有息债务情况
单位:万元
债务人 借款机构 金额(本金+2024年末应付利息) 起息日 到期日 利率区间(%)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2,001.39 2024年3月20日 2025年3月19日 2-3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18,012.49 2024年3月20日 2025年3月19日 2-3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20,013.87 2024年3月22日 2025年3月22日 2-3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10,008.43 2024年3月22日 2025年3月22日 2-3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20,012.78 2024年4月24日 2025年4月23日 2-3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20,014.06 2024年5月23日 2025年5月21日 2-3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3,069.67 2021年5月7日 2026年3月10日 3-4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917.39 2021年5月8日 2026年3月10日 3-4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356.08 2021年6月11日 2026年3月10日 3-4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496.05 2022年1月1日 2026年3月10日 3-4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233.35 2022年1月12日 2026年3月10日 3-4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861.96 2022年1月29日 2026年12月1日 2-3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028.10 2022年10月27日 2026年12月1日 2-3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309.31 2023年1月13日 2026年12月1日 2-3
浙江申通瑞盛快递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5,075.69 2022年1月21日 2027年1月20日 3-4
浙江申通瑞盛快递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1,007.05 2022年6月1日 2027年6月1日 3-4
重庆瑞重快递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935.23 2022年2月28日 2032年2月9日 2-3
重庆瑞重快递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935.55 2022年3月7日 2032年2月9日 2-3
重庆瑞重快递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502.81 2022年5月26日 2032年2月9日 2-3
重庆瑞重快递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503.08 2022年6月2日 2032年2月9日 2-3
重庆瑞重快递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418.50 2022年8月29日 2032年2月9日 2-3
重庆瑞重快递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418.35 2022年8月31日 2032年2月9日 2-3
重庆瑞重快递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483.17 2023年7月27日 2032年2月9日 2-3
重庆瑞重快递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483.17 2023年6月22日 2032年2月9日 2-3
长沙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1,062.24 2022年4月14日 2032年3月22日 2-3
长沙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1,021.25 2022年4月27日 2032年3月22日 2-3
长沙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1,295.20 2022年7月5日 2032年3月22日 2-3
长沙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1,451.72 2022年7月21日 2032年3月22日 2-3
长沙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1,936.86 2022年9月8日 2032年3月22日 2-3
长沙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2,164.79 2022年8月15日 2032年3月22日 2-3
长沙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3,340.02 2022年10月18日 2032年3月22日 2-3
长沙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3,365.93 2022年11月9日 2032年3月22日 2-3
长沙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1,723.74 2022年12月6日 2032年3月22日 2-3
长沙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1,183.56 2023年1月17日 2032年3月22日 2-3
长沙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1,335.20 2023年4月11日 2032年3月22日 2-3
长沙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1,206.24 2023年5月10日 2032年3月22日 2-3
长沙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2,701.62 2023年6月13日 2032年3月22日 2-3
长沙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1,041.53 2023年7月12日 2032年3月22日 2-3
长沙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3,248.33 2023年9月22日 2032年3月22日 2-3
长沙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1,406.55 2023年11月24日 2032年3月22日 2-3
常熟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4,354.39 2023年3月22日 2038年3月21日 3-4
常熟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4,354.39 2023年4月3日 2038年3月21日 3-4
常熟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776.09 2023年4月27日 2038年3月21日 3-4
常熟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143.95 2023年6月20日 2038年3月21日 3-4
常熟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731.74 2023年9月21日 2038年3月21日 3-4
常熟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731.74 2023年9月26日 2038年3月21日 3-4
常熟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8,893.68 2023年12月21日 2038年3月21日 3-4
南宁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15,447.07 2022年7月21日 2034年3月21日 2-3
南宁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2,970.56 2023年6月16日 2034年3月21日 2-3
南宁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1,064.93 2023年9月21日 2034年3月21日 2-3
南宁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1,609.40 2023年12月21日 2034年3月21日 2-3
陕西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10,408.99 2023年9月28日 2031年9月19日 3-4
湖北申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5,356.60 2023年12月26日 2037年11月17日 3-4
湖北申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9,219.32 2023年12月28日 2036年12月21日 2-3
浙江宸瑞运输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7,947.77 2024年4月25日 2025年4月24日 2-3
辽宁省德泽物流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9,135.68 2024年6月17日 2025年6月16日 1-2
简阳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8,838.10 2024年6月17日 2025年6月16日 1-2
江苏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7,181.58 2024年6月17日 2025年6月16日 1-2
福建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4,602.56 2024年6月18日 2025年6月16日 1-2
重庆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4,959.65 2024年6月21日 2025年6月16日 1-2
湖北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579.01 2024年6月24日 2025年6月16日 1-2
辽宁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4,364.48 2024年6月24日 2025年6月16日 1-2
浙江宸瑞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7,935.40 2024年6月25日 2025年6月16日 1-2
广东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 9,913.00 2024年6月27日 2025年6月24日 1-2
广州增城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17,852.70 2024年7月17日 2025年6月18日 1-2
河北宸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 11,901.80 2024年7月17日 2025年6月18日 1-2
广东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 4,949.64 2024年7月19日 2025年7月16日 1-2
辽宁省德泽物流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11,217.18 2024年8月15日 2025年6月17日 1-2
广东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8,636.23 2024年8月15日 2025年6月17日 1-2
浙江宸瑞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8,383.37 2024年8月21日 2025年2月21日 0-1
辽宁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1,596.83 2024年8月21日 2025年2月21日 0-1
浙江申通瑞盛快递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3,991.39 2024年9月19日 2025年3月18日 0-1
浙江申通瑞丰快递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1,008.09 2024年9月24日 2025年6月18日 1-2
浙江申通瑞盛快递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1,994.93 2024年9月25日 2025年3月25日 0-1
安徽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7,320.74 2024年9月29日 2025年9月22日 1-2
浙江宸瑞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4,155.01 2024年9月29日 2025年9月22日 1-2
重庆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8,310.03 2024年9月29日 2025年9月22日 1-2
山东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9,880.31 2024年9月29日 2025年9月29日 1-2
安徽省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 1,579.65 2024年10月21日 2025年10月16日 1-2
河北申邦北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 13,229.55 2024年10月21日 2025年10月16日 1-2
广东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4,818.01 2024年10月30日 2025年10月23日 1-2
陕西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2,988.40 2024年11月19日 2025年5月19日 0-1
浙江正邦物流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3,984.53 2024年11月19日 2025年5月19日 0-1
陕西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2,988.50 2024年11月20日 2025年5月19日 0-1
安徽省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 9,858.67 2024年11月22日 2025年11月17日 1-2
河南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 9,858.32 2024年11月29日 2025年11月26日 1-2
简阳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9,856.71 2024年12月13日 2025年12月11日 1-2
江苏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 10,819.84 2024年12月13日 2025年12月15日 1-2
山东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9,854.17 2024年12月17日 2025年12月17日 1-2
广州增城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 8,838.76 2024年12月24日 2025年12月15日 1-2
合计 496,975.75 - - -
(三)存续的直接债务融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7.00亿元,其中中期票据(科创债)7.00亿元。
五、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1、发行人的母公司
本公司无母公司。
2、主要子公司信息
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之“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概况”。
3、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之“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4、其他关联方情况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图表6-53:2024年末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与本企业关系
陈德军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陈小英 实际控制人
王文彬 董事兼总经理
韩永彦 董事兼副总经理
路遥 董事
杨芳 独立董事
郝振江 独立董事
李路 独立董事
梁波 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唐锦 副总经理
江鑫勇 副总经理
郭林 董事会秘书
顾利娟 监事会主席
王超群 监事
金建云 监事
申屠军升*(注1) 前董事兼副总经理
章武生*(注2) 前独立董事
俞乐平*(注2) 前独立董事
沈红波*(注2) 前独立董事
注1:原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申屠军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
注2:原公司独立董事章武生先生、俞乐平女士、沈红波先生因任职期满离任。
(2)发行人其他主要关联方
图表6-54: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主要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
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浙江心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深圳市北领科技物流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浙江菜鸟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杭州菜鸟橙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廊坊传祥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南昌传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郑州云祥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济南传祥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贵州新里物流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广州传云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深圳市递四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深圳市递四方速递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杭州游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浙江纬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注)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Ali CN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广州宁静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长沙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阿里巴巴(中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浙江爱橙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浙江天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杭州今日卖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济南传云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浙江阿里商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上海涓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合肥传泰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钉钉(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蚂蚁区块链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杭州传骄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南京云泰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阿里巴巴(杭州)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阿里巴巴云计算(北京)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北京长亭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高德软件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杭州橙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杭州淘天供应链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关联公司
注:浙江纬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1月清算。
5、关联交易管理及定价原则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诚实信用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正、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应当公允,参照下列原则执行: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公司按照上述第(3)项、第(4)项或者第(5)项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可以视不同的关联交易情形采用下列定价方法:
(1)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的毛利定价。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资金融通等关联交易;
(2)再销售价格法,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公平成交价格。适用于再销售者未对商品进行改变外型、性能、结构或更换商标等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或单纯的购销业务;
(3)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定价。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关联交易;
(4)交易净利润法,以可比非关联交易的利润水平指标确定关联交易的净利润。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等关联交易;
(5)利润分割法,根据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润的贡献计算各自应该分配的利润额。适用于各参与方关联交易高度整合且难以单独评估各方交易结果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事项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图表6-55:2024年度发行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2024年度发生额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信息技术、物流仓储服务及商品采购 87,281.10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商品采购 23,988.28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信息技术、物流仓储服务及商品采购 1,338.96
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信息技术、物流仓储服务及商品采购 238.99
合计 112,847.33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图表6-56:2024年度发行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2024年度发生额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快递、物流仓储及劳务服务 204,507.17
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快递、物流仓储及劳务服务 74,866.15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快递、物流仓储及劳务服务 7,172.20
浙江纬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快递、物流仓储服务 7,092.28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注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快递、物流仓储及劳务服务 3,212.04
杭州淘天供应链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快递、物流仓储及劳务服务 3,174.78
合计 300,024.63
注1: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心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关联交易及往来合并于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披露。
注2: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宁静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关联交易及往来合并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披露。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2024年,公司无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3、关联租赁情况
2024年,公司无重大关联租赁情况。
4、关联担保情况
2024年,除本章“六、或有事项”披露的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关联担保情况。
5、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2024年,公司无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6、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图表6-57:近三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总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181.77 1,827.66 1,886.30
7、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图表6-58:发行人2024年末关联方应收项目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应收账款 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40,828.52
应收账款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7,016.39
应收账款 杭州淘天供应链有限公司 2,372.11
应收账款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254.95
应收账款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163.82
其他应收款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5,315.34
其他应收款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1) 3,063.58
其他应收款 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1,589.64
其他应收款 杭州淘天供应链有限公司 300.00
其他应收款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6.00
预付款项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2) 9,381.93
预付款项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838.22
预付款项 杭州淘天供应链有限公司 60.55
预付款项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3) 38.06
预付款项 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23.08
注1:本集团对该公司年末其他应收款中含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的租赁押金人民币22,004,944.00元。
注2:本集团对该公司年末预付账款中含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预付设备款人民币83,426,283.77元。
注3:本集团对该公司年末预付账款中含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预付设备款人民币206,366.80元。
(2)应付项目
图表6-59:发行人2024年末关联方应付项目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3,921.50
应付账款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5,334.60
应付账款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925.22
其他应付款 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489.64
其他应付款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90.17
其他应付款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92.96
预收款项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0.13
合同负债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94.36
合同负债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61.47
合同负债 浙江纬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45.30
合同负债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8.28
六、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2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14,000万元,均为对加盟商或其法定代表人的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209,8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200,265.74万元。公司合计实际担保金额为214,265.74万元,占当期净资产的21.50%,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6-60:截至2025年6月末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明细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重庆瑞重快递有限公司 42,000.00 2022年2月9日 42,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长沙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 2022年3月23日 5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南宁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0 2023年3月31日 30,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常熟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36,000.00 2023年2月7日 36,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湖北申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5,660.00 2023年11月17日 25,636.31 连带责任保证
陕西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14,500.00 2023年9月20日 14,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重庆市德赐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600.00 / /
云南德赐物流有限公司 500.00 / /
黑龙江申通物流有限公司 900.00 / /
辽宁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680.00 2024年10月29日 674.13 连带责任保证
淮安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1,460.00 2024年11月27日 1,455.30 连带责任保证
辽宁瑞德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1,000.00 / /
广州增城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6,500.00 / /
合计 209,800.00 200,265.74
(二)未决诉讼事项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核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诉人与其他第三方发生的涉诉金额在500.00万元以上且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图表6-61: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关诉讼情况
序号 原告 被告 管辖法院 纠纷类型 涉及金额(元) 案件状态
1 江苏申通物流有限公司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仓储合同纠纷 10,000,000.00 待判决
2 淄博华创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承揽合同纠纷 27,143,832.00 待判决
3 淄博华创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淄博市人民法院 合同纠纷 6,002,459.20 待判决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案件2及案件3均已完结。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作为上述诉讼的被告涉诉金额占发行人近一期净资产比例较低,不存在因上述诉讼影响发行人本次发行偿付能力的情形。
(三)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七、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受限资产合计279,780.89万元,占发行人总资产比例为10.55%,占发行人净资产比例为28.08%。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图表6-62: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抵押/质权人 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期限(年)
货币资金 / 5,287.44 业务冻结/司法冻结 /
固定资产 银行 191,860.87 借款抵押 5-15
无形资产 银行 67,953.65 借款抵押 5-15
投资性房地产 银行 14,678.93 借款抵押 10
合计 279,780.89
除上述受限资产外,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无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八、衍生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存续中的衍生产品合约。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表:
图表6-63: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余额 产品类型 交易目的 盈亏情况
银行理财产品 103,145.88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盈利
信托理财产品 10,000.00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盈利
合计 113,145.88 - -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十、海外投资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海外投资为在韩国、新加坡分别设立孙公司STO Express KoreaCo.,Ltd和STO Express Investment HoldingPte.Ltd.。
图表6-64: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海外投资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子公司级数
直接 间接
1 STO Express KoreaCo.,Ltd 98.6035万美元 0.00% 66.00% 快递、货运 二级
2 STO Express Investment HoldingPte.Ltd. 1,588.3849万美元 0.00% 100.00% 投资 二级
公司目前主要聚焦国内,暂无明确的海外投资计划,STO Express Korea Co.,Ltd.主要在韩国从事于快递、货运业务;STO Express Investment Holding Pte.Ltd.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十一、直接债务融资发行计划
除本次注册中期票据外,发行人暂无其他直接融资计划。
第七章企业资信情况
一、授信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共获得各金融机构主要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2,126,000.00万元,其中,已使用额度630,178.11万元,尚未使用额度1,495,821.89万元。发行人获得的主要银行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表7-1: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授信机构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额度
建设银行 300,000.00 105,000.00 195,000.00
农业银行 200,000.00 97,008.00 102,992.00
工商银行 200,000.00 139,640.08 60,359.92
中国银行 70,000.00 30,000.00 40,000.00
交通银行 270,000.00 51,063.60 218,936.40
浦发银行 645,000.00 126,054.44 518,945.56
招商银行 64,000.00 10,800.00 53,200.00
华夏银行 55,000.00 - 55,000.00
民生银行 90,000.00 45,611.99 44,388.01
兴业银行 32,000.00 - 32,000.00
浙商银行 90,000.00 - 90,000.00
江苏银行 20,000.00 15,000.00 5,000.00
上海银行 20,000.00 - 20,000.00
宁波银行 30,000.00 - 30,000.00
平安银行 10,000.00 10,000.00 -
汇丰银行 30,000.00 - 30,000.00
合计 2,126,000.00 630,178.11 1,495,821.89
二、违约记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近三年,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未出现欠息、逾期未偿还银行贷款等情况,未出现已发行债券到期未偿付情形。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承诺严格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及时足额支付公司所有债务的本息。
三、企业及主要子公司境内外债券存续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全部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7.00亿元,其中中期票据(科创债)7.00亿元。
表7-2:发行人待偿还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年、%
发行人 证券名称 债券类型 发行日期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发行规模 当前余额 期限 票面利率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5申通快递MTN001(科创债) 中期票据 2025-08-25 2025-08-27 2028-08-27 7.00 7.00 3 2.08
合 计 7.00 7.00
第八章发行人2025年半年度及1-9月末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2025年半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杭州启文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 100.00% 设立
宁夏德泽物流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 - 100.00% 设立
济宁得泽供应链有限公司 山东济宁 - 100.00% 设立
杭州博明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 100.00% 设立
杭州启仁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 100.00% 设立
杭州启秀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 100.00% 设立
菏泽仁瀚运输有限公司 山东菏泽 - 100.00% 设立
上海申通岑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 清算
二、发行人202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2025年半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1、发行人2025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表8-1:发行人2025年6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5,908.19 200,100.37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555.00 43,071.20
应收账款 146,798.61 109,527.16
预付款项 32,382.20 33,262.85
其他应收款 27,387.42 24,557.41
存货 8,844.89 8,457.8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592.21 2,447.21
其他流动资产 310,594.58 287,362.02
流动资产合计 735,063.10 708,786.02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1,292.78 1,530.79
长期股权投资 2,507.09 2,507.0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5,812.74 25,812.7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0,694.07 30,259.82
投资性房地产 14,678.93 15,008.59
固定资产 1,038,610.27 1,036,205.75
在建工程 72,693.53 40,764.73
使用权资产 301,727.45 270,117.87
无形资产 166,526.37 161,337.40
开发支出 5,430.47 7,894.61
商誉 88,587.66 79,199.09
长期待摊费用 52,707.01 63,841.9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984.15 22,210.49
其他非流动资产 89,578.40 65,738.0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15,830.91 1,822,428.97
资产总计 2,650,894.02 2,531,214.9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50,972.39 365,407.75
应付账款 399,858.01 380,130.12
预收款项 4,494.01 5,442.98
合同负债 134,510.50 153,908.69
应付职工薪酬 16,837.84 20,140.73
应交税费 28,292.50 32,617.66
其他应付款 104,808.99 126,980.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3,915.46 69,849.81
其他流动负债 15,269.94 15,268.27
流动负债合计 1,228,959.64 1,169,746.3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39,562.50 132,020.07
租赁负债 267,451.48 233,159.09
长期应付款 0.00 14.83
预计负债 295.43 2,052.39
递延收益 16,300.02 12,222.1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52.77 1,212.95
非流动负债合计 425,062.21 380,681.46
负债合计 1,654,021.84 1,550,427.7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2,201.22 42,201.22
资本公积 293,681.11 305,450.91
减:库存股 17,818.88 9,962.20
其他综合收益 1,109.89 1,331.09
专项储备 1,571.10 1,261.20
盈余公积 57,431.69 57,431.69
未分配利润 618,215.64 582,954.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96,391.78 980,668.10
少数股东权益 480.40 119.13
所有者权益合计 996,872.17 980,787.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50,894.02 2,531,214.99
表8-2:发行人2025年1-6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1-6月
营业总收入 2,502,452.94 2,156,880.71
营业收入 2,502,452.94 2,156,880.71
营业总成本 2,445,624.68 2,102,522.80
营业成本 2,367,001.85 2,026,629.46
税金及附加 4,548.42 3,981.21
销售费用 7,183.13 7,938.25
管理费用 45,506.77 43,884.49
研发费用 9,100.34 8,849.36
财务费用 12,284.18 11,240.03
其中:利息费用 13,294.34 13,992.04
利息收入 1,234.35 2,994.19
加:其他收益 1,931.84 3,970.70
投资收益 2,382.58 1,130.6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0.00 -67.75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1.95 226.92
信用减值损失 -3,179.05 -2,552.28
资产处置收益 933.59 -2027.36
营业利润 58,885.27 55,106.56
加:营业外收入 1,709.98 850.23
减:营业外支出 2,703.68 1,763.68
利润总额 57,891.57 54,193.11
减:所得税 12,619.13 11,171.09
净利润 45,272.44 43,022.02
持续经营净利润 45,272.44 43,022.02
少数股东损益 -55.11 -675.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5,327.56 43,697.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3,630.86 43,706.98
加:其他综合收益 -220.87 1,210.3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221.19 1,209.8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0.32 0.45
综合收益总额 45,051.57 44,232.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5,106.36 44,906.9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4.79 -674.59
表8-3:发行人2025年1-6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1-6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616,463.27 2,403,059.14
收到的税费返还 1,968.59 669.5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349.30 24,088.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28,781.16 2,427,817.5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410,408.34 2,120,184.3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4,145.53 79,862.34
支付的各项税费 41,787.34 21,028.3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433.35 23,497.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54,774.56 2,244,572.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006.60 183,245.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51,544.34 165,373.6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77.93 645.7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784.84 8,105.8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0.00 0.5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06 33.7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6,333.17 174,159.5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38,946.41 152,751.06
投资支付的现金 153,994.83 289,369.21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0,952.38 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86.23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6,079.85 442,120.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9,746.68 -267,960.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45,590.14 362,594.2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299.90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8,890.04 362,594.2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52,448.55 292,730.5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3,463.73 11,058.6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678.49 45,477.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6,590.77 349,266.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299.27 13,327.4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52.89 0.8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3,593.70 -71,387.46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4,214.44 235,936.6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0,620.75 164,549.19
2、发行人母公司2025年1-6月财务报表
表8-4:发行人母公司2025年6月末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119.99 50,594.59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10,532.03
应收账款 6,553.39 4,142.53
预付款项 17.41 25.22
其他应收款 196,416.69 144,593.46
存货 1.22 1.22
其他流动资产 1,989.29 255.94
流动资产合计 222,098.00 210,144.9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862,000.00 1,865,500.00
使用权资产 0.28 0.40
无形资产 232.16 270.33
长期待摊费用 0.00 4.2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53.83 4,721.7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67,286.28 1,870,496.63
资产总计 2,089,384.27 2,080,641.62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 10,000.00 0.00
应付账款 492.80 663.88
合同负债 0.00 2.88
应付职工薪酬 15.52 34.22
应交税费 299.93 268.81
其他应付款 63,354.89 53,506.4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8.73 0.00
其他流动负债 0.00 0.17
流动负债合计 74,371.87 54,476.43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0.00 1.70
长期借款 19,602.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602.00 1.70
负债合计 93,973.87 54,478.1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53,080.22 153,080.22
资本公积 1,837,536.17 1,849,305.96
减:库存股 17,818.88 9,962.20
盈余公积 18,329.02 18,329.02
未分配利润 4,283.89 15,410.49
股东权益合计 1,995,410.41 2,026,163.49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2,089,384.27 2,080,641.62
表8-5:发行人母公司2025年1-6月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1-6月
营业总收入 2,270.57 588.05
营业收入 2,270.57 588.05
营业总成本 1,646.03 2,917.68
营业成本 1.47 413.15
税金及附加 3.12 8.41
销售费用 84.93 117.60
管理费用 1,710.40 2,613.05
财务费用 -153.89 -234.53
其中:利息费用 155.46 149.23
利息收入 314.30 386.83
加:其他收益 31.44 25.24
投资收益 -1,513.82 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32.03 185.00
信用减值损失 43.00 2.00
营业利润 -1,346.87 -2,117.40
加:营业外收入 0.00 0.00
减:营业外支出 45.75 4.69
利润总额 -1,392.63 -2,122.09
减:所得税 -332.13 -577.94
净利润 -1,060.50 -1,544.15
持续经营净利润 -1,060.50 -1,544.15
综合收益总额 -1,060.50 -1,544.15
表8-6:发行人母公司2025年1-6月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1-6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0.00 653.9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0.27 8,573.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0.27 9,227.0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0.00 243.2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9.95 64.61
支付的各项税费 399.58 91.4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42.43 432.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81.96 831.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1.69 8,395.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0.00 2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39.29 149.2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0.00 0.0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539.29 20,149.2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0.00 9.81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805.23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805.23 9.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265.94 20,139.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800.00 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299.90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099.90 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0.00 2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0,210.85 3,276.8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256.01 3,009.9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466.86 26,286.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66.96 -26,286.83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0.00 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3,474.60 2,248.13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0,594.59 21,045.5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119.99 23,293.67
(二)发行人202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1、货币资金
表8-7:发行人2025年6月末货币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人民币 0.76 0.76
银行存款:
人民币 154,440.98 198,358.95
美元 280.10 288.08
新加坡元 3.45 3.58
韩元 35.91 51.61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1,146.98 1,397.39
合计: 155,908.19 200,100.37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319.46 343.27
2、交易性金融资产
表8-8:发行人2025年6月末交易性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理财产品 10,109.47 2,126.16
信托产品 0.00 10,532.03
结构性存款 40,445.53 30,413.01
合计: 50,555.00 43,071.20
3、应收账款
表8-9-1:发行人2025年6月末应收账款分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148,934.88 111,850.24
1至2年 5,974.79 4,956.16
2至3年 3,076.02 2,082.61
3年以上 5,858.90 4,821.27
合计: 163,844.59 123,710.28
表8-9-2:发行人2025年6月末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2,813.43 7.82 12,813.43 100.00 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51,031.15 92.18 4,232.55 2.80 146,798.61
其中:快递行业 150,825.66 92.05 4,097.31 2.72 146,728.34
非快递行业 205.50 0.13 135.23 65.81 70.26
合计: 163,844.59 100.00 17,045.98 10.40 146,798.61
4、预付款项
表8-10:发行人2025年6月末预付款项分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30,365.13 93.77 31,835.73 95.71
1至2年 1,289.49 3.98 1,020.86 3.07
2至3年 345.70 1.07 299.86 0.90
3年以上 381.88 1.18 106.41 0.32
合计: 32,382.20 100.00 33,262.85 100.00
5、存货
表8-11:发行人2025年6月末存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462.45 0.00 462.45 524.67 0.00 524.67
库存商品 1,056.37 0.00 1,056.37 703.50 0.00 703.50
周转材料 4,427.19 0.00 4,427.19 4,409.87 0.00 4,409.87
发出商品 2,898.88 0.00 2,898.88 2,819.75 0.00 2,819.75
合计: 8,844.89 0.00 8,844.89 8,457.80 0.00 8,457.80
6、其他流动资产
表8-12:发行人2025年6月末其他流动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认证进项税及留抵增值税 255,245.98 233,513.17
预缴企业所得税 5,844.29 1,646.89
预缴其他税费 76.75 45.14
定期存款 47,665.76 51,959.59
其他 1,761.80 197.22
合计: 310,594.58 287,362.02
7、长期股权投资
表8-13:发行人2025年6月末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计提减值准备
联营企业
蜂网投资有限公司 2,507.09 0.00 0.00 2,507.09 1,626.11
上海卓御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0.00 89.91
浙江东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2,507.09 0.00 0.00 2,507.09 1,716.03
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表8-14:发行人2025年6月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期末余额 累计利得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杭州溪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13,948.10 0.00 0.00 13,948.10 1,378.10 非交易性权益投资且本集团预计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出售
浙江驿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8,825.79 0.00 0.00 8,825.79 -1,174.21 非交易性权益投资且本集团预计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出售
中达通智慧物流(上海)有限公司 2,850.00 0.00 0.00 2,850.00 -150.00 非交易性权益投资且本集团预计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出售
快宝(上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67.55 0.00 0.00 167.55 -18.62 非交易性权益投资且本集团预计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出售
其他零星权益工具投资(共12家) 21.30 0.00 0.00 21.30 0.00 非交易性权益投资且本集团预计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出售
合计 25,812.74 0.00 0.00 25,812.74 35.27
9、投资性房地产
表8-15:发行人2025年6月末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期初及期末余额 12,241.24 3,892.99 16,134.24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775.28 350.37 1,125.65
2.本期增加金额 290.73 38.93 329.66
(1)计提或摊销 290.73 38.93 329.66
3.期末余额 1,066.01 389.30 1,455.31
三、减值准备
期初及期末余额 0.00 0.00 0.0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1,175.24 3,503.69 14,678.93
2.期初账面价值 11,465.96 3,542.62 15,008.59
10、固定资产
表8-16:发行人2025年6月末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及电子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493,701.08 672,121.87 310,654.50 52,735.50 1,529,212.95
2.本期增加金额 110.62 42,737.46 28,612.97 3,227.30 74,688.35
(1)购置 0.00 35,892.98 9,545.36 1,584.14 47,022.48
(2)在建工程转入 110.62 6,844.48 19,067.62 1,643.16 27,665.87
3.本期减少金额 0.00 11,994.92 14,816.09 580.97 27,391.98
(1)处置或报废 0.00 11,994.92 14,816.09 580.97 27,391.98
4.期末余额 493,811.70 702,864.41 324,451.38 55,381.83 1,576,509.33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89,711.85 180,224.13 177,172.49 37,785.47 484,893.93
2.本期增加金额 11,724.35 30,821.47 21,254.94 3,991.37 67,792.13
(1)计提 11,724.35 30,821.47 21,254.94 3,991.37 67,792.13
3.本期减少金额 0.00 7,351.77 14,074.42 497.43 21,923.63
(1)处置或报废 0.00 7,351.77 14,074.42 497.43 21,923.63
4.期末余额 101,436.20 203,693.82 184,353.01 41,279.41 530,762.4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969.40 5,058.18 0.43 85.27 8,113.28
2.本期减少金额 0.00 976.25 0.00 0.41 976.66
(1)处置或报废 0.00 976.25 0.00 0.41 976.66
3.期末余额 2,969.40 4,081.94 0.43 84.86 7,136.62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389,406.11 495,088.65 140,097.95 14,017.56 1,038,610.27
2.期初账面价值 401,019.84 486,839.56 133,481.58 14,864.76 1,036,205.75
11、在建工程
表8-17-1:发行人2025年6月末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转运中心建设项目 72,693.53 0.00 72,693.53 40,764.73 0.00 40,764.73
合计 72,693.53 0.00 72,693.53 40,764.73 0.00 40,764.73
表8-17-2:发行人2025年6月末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工程进度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资金来源
申通快递西北地区转运中心二期项目 14,104.30 7,029.81 2,353.24 0.00 0.00 9,383.05 90.52 90.52 390.72 144.68 3.18 专项借款及自有资金
申通快递温州智慧物流产业园改扩建项目 14,987.51 3,788.96 998.95 0.00 0.00 4,787.91 31.95 31.95 0.00 0.00 0.00 自有资金
申通(淮安)智慧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 24,514.66 3,629.36 5,218.84 0.00 0.00 8,848.20 36.09 36.09 0.00 0.00 0.00 自有资金
申通(盘锦)智慧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 16,513.76 5,157.26 3,165.20 0.00 0.00 8,322.46 50.4 50.4 0.00 0.00 0.00 自有资金
申通(孝感)智慧物流电商产业园(三期)项目 22,814.09 1,975.50 7,484.50 0.00 0.00 9,460.00 41.47 41.47 0.00 0.00 0.00 自有资金
合计 92,934.32 21,580.89 19,220.73 0.00 0.00 40,801.62 - - 390.72 144.68 -
12、使用权资产
表8-18:发行人2025年6月末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场地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358,359.21 29,911.49 388,270.70
2.本期增加金额 64,639.05 0.00 64,639.05
(1)新增租赁 64,639.05 0.00 64,639.05
3.本期减少金额 12,102.14 56.72 12,158.86
(1)处置 12,102.14 56.72 12,158.86
4.期末余额 410,896.12 29,854.77 440,750.90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08,787.37 9,365.46 118,152.83
2.本期增加金额 30,847.02 1,563.13 32,410.15
(1)计提 30,847.02 1,563.13 32,410.15
3.本期减少金额 11,539.53 0.00 11,539.53
(1)处置 11,539.53 0.00 11,539.53
4.期末余额 128,094.87 10,928.59 139,023.45
三、减值准备
期初及期末余额 0.00 0.00 0.0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82,801.26 18,926.19 301,727.45
2.期初账面价值 249,571.84 20,546.03 270,117.87
13、无形资产
表8-19:发行人2025年6月末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数据资源 专利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77,628.04 34,810.11 202.19 42.45 212,682.80
2.本期增加金额 0.00 9,232.97 0.00 0.00 9,232.97
(1)购置 0.00 153.69 0.00 0.00 153.69
(2)内部研发 0.00 9,079.29 0.00 0.00 9,079.29
3.期末余额 177,628.04 44,043.09 202.19 42.45 221,915.77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42,032.71 9,264.62 5.62 42.45 51,345.40
2.本期增加金额 1,743.87 2,266.44 33.70 0.00 4,044.01
(1)计提 1,743.87 2,266.44 33.70 0.00 4,044.01
3.期末余额 43,776.58 11,531.06 39.32 42.45 55,389.41
三、减值准备
期初及期末余额 0.00 0.00 0.00 0.00 0.0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33,851.46 32,512.03 162.88 0.00 166,526.37
2.期初账面价值 135,595.34 25,545.49 196.58 0.00 161,337.40
14、短期借款
表8-20:发行人2025年6月末短期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 450,972.39 365,407.75
合计 450,972.39 365,407.75
15、应付账款
表8-21:发行人2025年6月末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经营类款项 284,762.09 264,742.32
应付设备款 79,937.63 82,137.53
应付工程款 35,158.28 33,250.27
合计 399,858.01 380,130.12
16、预收款项
表8-22:发行人2025年6月末预收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资产处置款 3,499.34 4,329.33
其他 994.68 1,113.65
合计 4,494.01 5,442.98
17、合同负债
表8-23:发行人2025年6月末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面单款及派费 134,510.50 153,908.69
合计 134,510.50 153,908.69
18、其他应付款
表8-24:发行人2025年6月末其他应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金及押金款 49,369.32 45,949.30
往来款 12,740.14 11,756.21
代付款项 25,081.74 63,369.04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14,065.56 1,955.99
其他 3,552.24 3,949.77
合计 104,808.99 126,980.31
19、长期借款
表8-25:发行人2025年6月末长期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20,263.64 26,428.44
信用借款 19,810.73 0.00
抵押及保证借款 123,044.43 126,257.69
小计 163,118.80 152,686.14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3,556.29 20,666.07
合计 139,562.50 132,020.07
20、租赁负债
表8-26:发行人2025年6月末租赁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租赁付款额 401,804.88 359,670.47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83,994.23 77,569.76
小计 317,810.65 282,100.71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50,359.17 48,941.61
合计 267,451.48 233,159.09
21、长期应付款
表8-27:发行人2025年6月末长期应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 0.00 256.96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0.00 242.12
净额 0.00 14.83
22、预计负债
表8-28:发行人2025年6月末预计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
对外提供担保 104.46 98.50 财务担保
未决诉讼 190.97 1,953.88 尚未结案诉讼形成
合计 295.43 2,052.39
23、资本公积
表8-29:发行人2025年6月末资本公积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股本溢价 295,750.33 7,796.64 12,953.39 290,593.58
其他资本公积 9,700.57 1,183.60 7,796.64 3,087.54
合计 305,450.91 8,980.24 20,750.03 293,681.11
2025年5月26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向授予对象授予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并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2,484.57万股完成授予登记。
本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系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解锁,结转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人民币7,796.64万元至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减少系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授予的库存股金额人民币26,253.29万元与收到员工缴纳价款人民币13,299.90万元之间的差额人民币12,953.39万元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所致。
本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加系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期摊销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所致;减少系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解锁,结转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人民币7,796.64万元至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4、库存股
表8-30:发行人2025年6月末库存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股份回购 9,962.20 35,300.30 27,443.62 17,818.88
合计 9,962.20 35,300.30 27,443.62 17,818.88
本期库存股增加系:(1)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人民币22,000.40万元回购股份1,990.60万股,成交价格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约定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5.353元/股,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确认了回购义务,增加库存股金额人民币13,299.90万元。
本期库存股减少系:(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解锁,冲回授予股份产生的回购义务所确认的库存股金额人民币1,190.33万元;(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库存股金额人民币26,253.29万元。
2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表8-31:发行人2025年1-6月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469,816.22 2,349,030.65 2,137,324.83 2,014,383.41
其他业务 32,636.71 17,971.20 19,555.89 12,246.06
合计 2,502,452.94 2,367,001.85 2,156,880.71 2,026,629.46
截至2025年6月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34,510.50万元,其中134,510.50万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26、销售费用
表8-32:发行人2025年1-6月销售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5,839.89 4,842.20
95543热线费 295.89 310.85
广告宣传费 127.71 119.12
折旧与摊销 234.41 187.62
股份支付费用 84.93 117.60
其他 600.29 2,360.85
合计 7,183.13 7,938.25
27、管理费用
表8-33:发行人2025年1-6月管理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26,904.64 24,285.96
折旧与摊销 7,831.85 8,927.15
中介服务费 3,362.11 1,931.01
办公费 1,486.71 1,785.79
股份支付费用 1,098.67 2,083.23
差旅费 1,372.41 1,274.54
业务招待费 1,062.82 916.36
信息系统维护费 925.84 1,088.58
劳务费 529.95 640.77
租金 160.62 105.65
其他 771.14 845.44
合计 45,506.77 43,884.49
28、研发费用
表8-34:发行人2025年1-6月研发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4,633.17 4,121.34
系统委托研发支出与资源使用费 4,395.05 4,695.18
折旧与摊销 72.12 32.84
合计 9,100.34 8,849.36
29、财务费用
表8-35:发行人2025年1-6月财务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 13,294.34 13,992.04
减:利息收入 1,234.35 2,994.19
银行手续费 224.19 242.18
合计 12,284.18 11,240.03
30、投资收益
表8-36:发行人2025年1-6月投资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558.52 378.95
定期存款利息 1,248.51 819.4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657.84 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产生的投资收益 -1,082.29 0.0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0.00 -67.75
合计 2,382.58 1,130.67
31、营业外收入与支出
表8-37:发行人2025年1-6月营业外收入与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收入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 93.86 365.74 93.86
保险赔款 496.11 21.17 496.11
其他 1,120.01 463.32 1,120.01
合计 1,709.98 850.23 1,709.98
支出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2,648.59 1,372.95 2,648.59
捐赠及赞助支出 24.16 21.31 24.16
其他 30.94 369.43 30.94
合计 2,703.68 1,763.68 2,703.68
32、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表8-38-1:2025年1-6月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押金保证金及其他往来款 1,525.96 16,343.16
银行存款利息 1,208.29 2,882.24
政府补贴收入 5,998.92 4,378.98
营业外收入 1,616.12 484.49
合计 10,349.30 24,088.87
表8-38-2:2025年1-6月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期间费用及其他费用 16,391.15 22,389.17
手续费 224.19 242.18
营业外支出 1,818.01 866.12
合计 18,433.35 23,497.48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表8-38-3:2025年1-6月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分期收款利息款项 26.06 33.75
表8-38-4:2025年1-6月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2,186.23 0.00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表8-38-5:2025年1-6月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员工购买股权款项 13,299.90 0.00
表8-38-6:2025年1-6月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购买库存股 22,000.40 3,009.98
支付的与售后租回相关款项 257.41 357.09
租赁负债租赁款减少额 38,420.68 42,110.48
合计 60,678.49 45,477.55
表8-38-7:2025年1-6月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
短期借款 365,407.75 325,790.14 4,021.50 244,246.99 0.00 450,972.39
应付股利 0.00 0.00 10,066.11 10,066.11 0.00 0.00-
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1,955.99 13,299.90 0.00 0.00 1,190.33 14,065.56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 152,686.14 19,800.00 2,231.84 11,599.18 0.00 163,118.80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282,100.71 0.00 75,104.64 38,420.68 974.02 317,810.65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 256.96 0.00 0.46 257.41 0.00 0.00
合计 802,407.53 358,890.04 91,424.54 304,590.37 2,164.35 945,967.39
三、发行人2025年1-9月份财务报表
(一)发行人2025年1-9月合并财务报表
表8-39:发行人2025年9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4,127.30 200,100.37
交易性金融资产 90,296.95 43,071.20
应收账款 132,166.51 109,527.16
预付款项 44,609.84 33,262.85
其他应收款 27,004.38 24,557.41
存货 8,673.40 8,457.8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956.43 2,447.21
其他流动资产 315,840.16 287,362.02
流动资产合计 844,674.97 708,786.02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1,094.86 1,530.79
长期股权投资 2,507.09 2,507.0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5,812.74 25,812.7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0,694.07 30,259.82
投资性房地产 14,514.10 15,008.59
固定资产 1,055,307.94 1,036,205.75
在建工程 75,662.63 40,764.73
使用权资产 300,618.36 270,117.87
无形资产 170,559.06 161,337.40
开发支出 2,013.88 7,894.61
商誉 88,587.66 79,199.09
长期待摊费用 55,787.72 63,841.9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566.04 22,210.49
其他非流动资产 93,475.38 65,738.0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44,201.54 1,822,428.97
资产总计 2,788,876.52 2,531,214.9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78,913.30 365,407.75
应付账款 399,876.83 380,130.12
预收款项 4,973.71 5,442.98
合同负债 142,552.59 153,908.69
应付职工薪酬 19,525.64 20,140.73
应交税费 29,242.90 32,617.66
其他应付款 102,187.23 126,980.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3,917.01 69,849.81
其他流动负债 15,517.74 15,268.27
流动负债合计 1,266,706.96 1,169,746.3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32,840.76 132,020.07
应付债券 70,088.43 0.00
租赁负债 263,284.19 233,159.09
长期应付款 1,618.30 14.83
预计负债 442.24 2,052.39
递延收益 23,393.80 12,222.1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37.96 1,212.95
非流动负债合计 493,105.69 380,681.46
负债合计 1,759,812.65 1,550,427.7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2,201.22 42,201.22
资本公积 295,867.84 305,450.91
减:库存股 17,665.66 9,962.20
其他综合收益 714.51 1,331.09
专项储备 1,591.39 1,261.20
盈余公积 57,431.69 57,431.69
未分配利润 648,452.85 582,954.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28,593.84 980,668.10
少数股东权益 470.03 119.1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29,063.87 980,787.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88,876.52 2,531,214.99
表8-40:发行人2025年1-9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1-9月
营业总收入 3,857,033.31 3,349,092.04
营业收入 3,857,033.31 3,349,092.04
营业总成本 3,760,508.25 3,269,906.37
营业成本 3,637,836.18 3,154,021.50
税金及附加 7,089.28 5,986.99
销售费用 11,262.46 12,372.89
管理费用 71,716.16 66,537.85
研发费用 13,965.41 13,511.55
财务费用 18,638.76 17,475.59
其中:利息费用 20,368.48 20,887.84
利息收入 2,071.99 3,760.55
加:其他收益 2,659.54 4,677.24
投资收益 3,459.69 2,190.2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0.00 -69.45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70.01 546.81
资产减值损失 0.00 0.00
信用减值损失 -4,132.53 -2,760.48
资产处置收益 716.88 -268.24
营业利润 98,958.64 83,571.30
加:营业外收入 2,084.08 1,372.09
减:营业外支出 5,884.09 4,033.43
利润总额 95,158.63 80,909.95
减:所得税 19,659.26 16,866.71
净利润 75,499.37 64,043.24
持续经营净利润 75,499.37 64,043.24
少数股东损益 -65.39 -1,203.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5,564.76 65,246.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5,825.76 63,876.07
加:其他综合收益 -616.35 344.9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616.57 344.1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0.23 0.78
综合收益总额 74,883.02 64,388.1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4,948.19 65,590.6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5.16 -1,202.41
表8-41:发行人2025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105,202.13 3,596,909.30
收到的税费返还 2,768.50 1,744.0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793.60 42,54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29,764.23 3,641,193.3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733,172.90 3,186,730.7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3,735.68 117,294.65
支付的各项税费 53,100.39 31,281.6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963.27 36,060.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36,972.24 3,371,367.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2,791.98 269,825.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51,544.34 295,373.6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805.41 1,279.2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658.04 7,890.3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0.00 0.5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7.65 49.1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7,045.44 304,592.8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10,555.02 235,392.93
投资支付的现金 293,513.59 395,676.6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0,952.38 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95.27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7,216.26 631,069.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0,170.82 -326,476.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76,807.67 471,043.0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432.98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0,240.65 471,043.0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96,492.44 404,646.3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4,922.39 13,869.2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4,265.63 63,709.8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5,680.46 482,225.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560.19 -11,182.38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20.29 -4.6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161.07 -67,838.34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4,214.44 235,936.6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1,375.51 168,098.31
(二)发行人母公司2025年1-9月财务报表
表8-42:发行人母公司2025年9月末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5,070.37 50,594.59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10,532.03
应收账款 7,702.53 4,142.53
预付款项 37.00 25.22
其他应收款 336,336.94 144,593.46
存货 1.22 1.22
其他流动资产 1,992.18 255.94
流动资产合计 371,140.24 210,144.9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862,000.00 1,865,500.00
固定资产 0.00 0.00
使用权资产 0.23 0.40
无形资产 213.08 270.33
长期待摊费用 0.00 4.2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388.38 4,721.7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67,601.69 1,870,496.63
资产总计 2,238,741.93 2,080,641.62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 10,000.00 0.00
应付账款 683.29 663.88
合同负债 0.00 2.88
应付职工薪酬 18.40 34.22
应交税费 400.12 268.81
其他应付款 141,040.11 53,506.4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8.67 0.00
其他流动负债 0.00 0.17
流动负债合计 152,350.59 54,476.43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59.03 1.70
长期借款 19,503.00 0.00
应付债券 70,088.43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89,650.46 1.70
负债合计 242,001.05 54,478.1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53,080.22 153,080.22
资本公积 1,839,722.90 1,849,305.96
减:库存股 17,665.66 9,962.20
盈余公积 18,329.02 18,329.02
未分配利润 3,274.41 15,410.49
股东权益合计 1,996,740.88 2,026,163.49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2,238,741.93 2,080,641.62
表8-43:发行人母公司2025年1-9月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1-9月
营业总收入 3,405.46 603.28
营业收入 3,405.46 603.28
营业总成本 4,087.34 3,709.54
营业成本 1.51 412.08
税金及附加 11.09 8.48
销售费用 196.19 162.78
管理费用 4,127.17 3,736.37
财务费用 -248.62 -610.17
其中:利息费用 377.85 149.23
利息收入 631.48 -762.52
加:其他收益 31.44 25.24
投资收益 -1,496.41 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32.03 278.77
信用减值损失 47.00 13.00
营业利润 -2,631.88 -2,789.25
加:营业外收入 0.00 -0.50
减:营业外支出 104.78 4.07
利润总额 -2,736.66 -2,793.82
减:所得税 -666.68 -180.90
净利润 -2,069.97 -2,612.91
持续经营净利润 -2,069.97 -2,612.91
综合收益总额 -2,069.97 -2,612.91
表8-44:发行人母公司2025年1-9月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8.54 672.9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59.39 11,144.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7.92 11,817.7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1.76 740.0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9.86 133.09
支付的各项税费 451.70 585.9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82.19 15050.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75.51 16,509.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7.58 -4,691.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000.00 2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56.70 149.2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0.00 4.2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556.70 20,153.4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0.00 9.81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000.00 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1,731.29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1,731.29 9.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1,174.59 20,143.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70,000.00 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800.00 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9,002.98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8,802.98 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9.00 2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0,344.86 3,426.0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141.16 3,009.9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585.02 26,436.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6,217.96 -26,436.0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0.00 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524.22 -10,984.13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0,594.59 21,067.9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070.37 10,083.82
四、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
根据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发行人2025年1-9月未出现债务违约。
五、发行人2025年1-9月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经营重要事项
发行人 2025年 1-9月未发生《信息披露规则》所列重大事项,未发生注册资本变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化、重大在建工程违法违规、丧失重要子公司控制权等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近一期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其他财务重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未发生企业年度报表或季度报表总资产同比下降30%以上或净资产下降10%以上;未发生企业年度报表或季度报表新出现亏损或亏损同比持续扩大;除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外未发生企业年度报表或半年度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同比大幅下降;公司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未出现重大亏损或浮亏情况;未发生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变化等情况。
第九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信用增进措施。
第十章税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章的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章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下列说明仅供参考,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投资者应就有关税务事项咨询专业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202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此法规定缴纳增值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的交易属于应税交易。投资人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债务融资工具的利息收入应纳入企业纳税年度的应纳所得额,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其中,应税凭证指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证券交易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依托凭证。
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有关的具体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债务融资工具而书立转让书据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一)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制度》。
如有关信息披露的监管部门规章和协会的自律规则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二)信息披露管理机制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事宜:公司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姓名:陈德军
职位:董事长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
电话:021-60376669
传真:021-60376600
电子信箱:ir@sto.cn
二、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
(一)发行前的信息披露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前【2】个工作日,发行人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2、2025年度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
3、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2025年三季度合并及母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交易商协会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向市场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1、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三)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0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0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0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0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0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在存续期进行更正披露,就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进行说明。
(四)本息兑付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应当至少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本金兑付、付息事项。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发行人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上述信息的披露时间应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祝欢丽
联系方式:0571-87366199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129号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提议召开情形】【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提请召开持有人会议向投资人进行解释说明,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zhuhl7@spdb.com.cn或寄送至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129号(收件人:祝欢丽,联系电话:0571-87367041)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提请召开持有人会议向投资人进行解释说明,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章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受托管理人机制。
第十四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1.1宽限期条款
发行人在上述情形发生之后有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应以当期应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为计息基数、按照票面利率上浮【5.00】BP计算利息。
发行人发生前款情形,应不晚于本息应付日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支付本金或利息的安排性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宽限期条款及计息情况、宽限期内偿付安排等内容。
发行人在宽限期内足额偿付了全部应付本金和利息(包括宽限期内产生的利息),则不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不晚于足额偿还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内完成资金偿付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及支付完成情况等。
若发行人在宽限期届满日仍未足额偿付本息,则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于当日向市场披露企业关于未按约定在宽限期内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在宽限期内支付的原因及相关工作安排。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发行人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
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八、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六章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住所: 浙江省玉环市机电工业园区
联系人: 郭林
联系电话: 021-60376669
传真: 021-60376600
邮政编码: 201706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张为忠
联系人: 杨云
电话: 021-31882823
传真: 021-63604215
三、存续期管理机构
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张为忠
联系人:
祝欢丽
电话: 0571-87366199
传真: /
四、信用评级机构
名称: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岳志岗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1幢060101
联系人: 钟婷
联系电话: 027-87339288
传真: 010-66426100
邮政编码: 100010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叶乐磊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6层
联系人: 崔岩
联系电话: 021-38862288
传真: 021-38862288-1018
邮政编码: 200120
六、审计机构
(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肖厚发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联系人: 罗艳
电话: 010-66001391
传真: 010-66001391
(二)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付建超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联系人: 赵斌
电话: 021-61418888
传真: 021-61418888
七、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联系人: 发行岗
电话: 021-23198800
传真: 021-23198866
八、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名称: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仌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联系人: 发行部
电话: 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
010-57896726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
】号);
(二)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三)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5年三季度合并及母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四)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五)2025年度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
(六)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文件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查询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前述备查文件。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包括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网站(http://www.cfae.cn)、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cn)。
(一)发行人
名称: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注册地址:浙江省玉环市机电工业园区
查询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
联系电话:021-60376669
传真:021-60376600
联系人:郭林
邮编:201706
(二)主承销商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张为忠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909号浦发银行大厦8楼
联系人:杨云
电话:021-31882823
传真:021-63604215
附录: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销售净利率 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净资产收益率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平均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初年末平均应收账款金额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360/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年初年末平均存货金额
存货周转天数 360/存货周转率
营业周期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天数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初年末平均总资产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EBIT 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
利息保障倍数 EBIT/(费用化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EBITDA 税、息、折旧及摊销前的收益(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营业利润率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流动资产周转率 主营业务收入/年初年末平均流动资产
总资产报酬率 (利润总额+利息费用)/资产总计平均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