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人民币10亿元(RMB1,000,000,000.00)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5亿元(RMB500,000,000.00)

基础品种: 中期票据

发行期限: 5年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信用评级情况: 无评级

信用评级机构: 无评级

发行人: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

声明与承诺

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企业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企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本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重要提示...................................................................................................................................6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6

二、发行条款提示............................................................................................................8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8

四、关于科技创新债券的提示......................................................................................11

第一章释义............................................................................................................................16

一、常用术语释义..........................................................................................................16

二、其他释义..................................................................................................................17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8

一、投资风险..................................................................................................................18

二、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8

第三章发行条款....................................................................................................................28

一、本期中期票据主要条款..........................................................................................28

二、发行安排..................................................................................................................29

第四章募集资金的运用........................................................................................................31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31

二、募集资金用于科创领域的情况..............................................................................32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36

四、发行人承诺..............................................................................................................37

五、发行人的偿债保障能力及偿债保障措施..............................................................37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39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39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39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47

四、公司的独立性..........................................................................................................48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50

六、公司治理情况..........................................................................................................55

七、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76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和业务发展..........................................................................80

九、发行人在建工程及拟建工程情况........................................................................101

十、战略定位及发展规划............................................................................................102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行业政策及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103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116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116

二、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122

三、财务状况分析........................................................................................................130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150

五、发行人近年有息债务及其偿付情况...................................................................152

六、发行人近三年关联交易情况................................................................................154

七、发行人主要或有事项............................................................................................160

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160

九、发行人海外金融资产、权益性投资等境外投资情况........................................161

十、发行人大宗商品期货、金融衍生产品、重大理财产品投资情况....................161

十一、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61

十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161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161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情况......................................................................................................163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163

二、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债券发行情况........................................................163

第八章税项..........................................................................................................................165

一、增值税....................................................................................................................165

二、所得税....................................................................................................................165

三、印花税....................................................................................................................165

第九章主动债务管理..........................................................................................................167

一、置换........................................................................................................................167

二、同意征集机制........................................................................................................167

第十章信息披露安排..........................................................................................................173

一、信息披露管理机制及负责部门............................................................................173

二、发行人信息披露安排............................................................................................173

三、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174

四、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174

五、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175

六、本息兑付事项........................................................................................................177

七、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178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80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180

二、会议权限及议案...................................................................................................180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181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184

五、持有人会议的表决和决议...................................................................................186

六、其他.......................................................................................................................188

第十二章受托管理人机制..................................................................................................190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91

一、构成债务融资工具违约事件................................................................................191

二、违约责任................................................................................................................192

三、偿付风险................................................................................................................192

四、发行人义务............................................................................................................192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192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93

七、处置措施................................................................................................................193

八、不可抗力................................................................................................................194

九、争议解决................................................................................................................195

十、弃权........................................................................................................................195

第十四章与本期中期票据相关的机构..............................................................................196

一、发行人....................................................................................................................196

二、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196

三、存续期管理机构....................................................................................................196

四、审计机构................................................................................................................197

五、发行人法律顾问....................................................................................................198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199

七、技术支持机构........................................................................................................199

第十六章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201

一、备查文件................................................................................................................201

二、查询地址................................................................................................................201

第十七章附录..................................................................................................................203

重要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主营业务依赖子公司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378,898.08万元、334,789.32万元、337,861.01万元和165,174.56万元,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依赖子公司。发行人主营业务公司主要包括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鲁银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和山东鲁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依赖下属子公司经营,如果发行人子公司经营出现重大变化,会导致发行人业绩不确定性加大。

2、技术创新风险

受行业技术水平持续提升、技术替代升级等因素影响,发行人可能面临技术落后的风险。若研发创新及产品商业化的进度延缓,可能造成发行人新产品无法及时投入市场,对发行人未来的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将积极推进产品、技术及工艺创新,加强技术人才配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

3、主营业务板块宏观风险

(1)盐业板块

“十四五”时期是盐业行业继续落实盐业体制改革精神,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践行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的关键期。国内外需求仍然面临着较多不确定性,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仍未消散,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企业转型升级压力较大。海盐生产与天气条件密切相关,如突发性、灾害性等极端天气现象增多,将对公司盐业板块海盐产量产生较大影响。

(2)新材料板块

公司新材料板块下游客户主要为汽车、家电的零部件生产厂商,汽车、家电作为可选消费品具有明显的周期性,下游行业周期性变化可能影响新材料板块的客户订单数量、销售价格、毛利率。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伴随着钢铁、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变化,若钢铁、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由于政策变动或市场供求等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则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和营业利润带来不利影响。受行业技术水平继续提升、技术替代升级等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技术落后的风险。

(二)情形提示

发行人近一年以来未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涉及MQ.7表(重要事项)的情形如下:

1、发行人1/3以上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

发行人于2024年11月19日发布《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的公告》,发行人董事会于2024年8月21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赵希玉先生、董事张星贵先生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唐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并提名李传明先生、张连钵先生为发行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024年9月2日发行人召开了董事会,并审议通过:聘任王昌东先生、黄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发行人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股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李传明先生、张连钵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发行人董事会于2025年5月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李普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普明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发行人监事会于2025年5月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彭馨弘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彭馨弘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

发行人于2025年8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因工作原因,刘惠萍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董事会选举唐国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发行人于2025年8月7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发行人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总部职工大会,大会表决通过张丽丽女士为发行人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发行人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股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王新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本次发行人人员变动属于发行人经营过程中的正常现象,不会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人员变动对董事会及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议决策有效性无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人员变更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最新公司章程规定。相关人员不存在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情形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2、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下降

2024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295.42万元,较2023年度减少29,838.88万元,降幅57.23%,主要系发行人2023年上年同期大额应收款项融资到期托收增加导致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金额较大所致。以上事项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及偿债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近一年以来未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8表(股权委托管理)及MQ.7表(重要事项)的其他情形。

二、发行条款提示

无。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10.发行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上述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表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3.聘请、解聘、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受托管理人机制

不涉及。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中关于违约事件的约定,对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情形设置了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对本条所述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宽限期内应按照票面利率上浮50BP计算并支付利息。

2、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之“二、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四)投资人保护条款

不涉及。

(五)主动债务管理方式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四、关于科技创新债券的提示

(一)发行人所属科技创新债券主体类别和对应情形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为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人子公司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具备“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称号,发行人子公司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和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均具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称号,上述称号均在有效期内。本次中期票据拟注册金额10亿元,其中募集资金用于上述四家科技型子公司发展的金额为5亿元,不低于本次注册金额的50%,满足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型企业发行主体范围中第五类相关条件。

(二)子公司科技创新称号及科研情况

发行人子公司相关科技称号情况如下:

1、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1)相关科创称号及证书情况

1)制造业单项冠军

认定机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工业经济联合会

授予对象: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申报形式:自主申报

认定日期:2023年11月15日

有效期限:2023年11月15日-2026年11月15日

认定文件:根据2023年11月15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印发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第七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及通过复核的第一、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的通知》(鲁工信产〔2023〕238号),发行人子公司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名列其中。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认定机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授予对象: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申报形式:自主申报

认定日期:2023年5月9日

有效期限:2023年5月9日-2026年12月31日

认定文件:根据2023年5月9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印发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鲁工信创〔2023〕78号),发行人子公司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名列其中。

(2)公司科研情况

公司着力打造“技术+管理”双创新体系,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目前拥有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4项、外观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专利4项,先后荣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山东省轻纺行业全员创新优胜企业”、“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等荣誉称号。2021年,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产品涵盖食用、工业、饲料添加剂、医药、生活等五大系列50多个品种,畅销国内市场并出口日韩、东盟、非洲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备受市场青睐。公司先后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标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国际HALAL(清真)等多体系认证,荣获“山东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荣誉称号。

2、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相关科创称号及证书情况

称号名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认定机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授予对象: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申报形式:自主申报

认定日期:2024年6月6日

有效期限:2024年-2027年

认定文件:2024年6月6日,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关于公布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了山东省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示名单,公司名列其中。

(2)公司科研情况

公司拥有山东省粉末冶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粉末冶金重点实验室、山东省粉末冶金材料工程实验室、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四个省级研发平台。科研开发力量雄厚检(试)验设备主要有红外碳硫分析仪、直读光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体式显微镜氢损仪、万能材料试验机、冲击试验机、硬度试验机等,公司技术装备配置齐全,达到了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公司先后承担并完成了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火炬计划、山东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项等计划项目。

截至目前,公司共荣获国家进步二等奖一项,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两项,中国冶金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一项。

以公司为主起草制定了四项国家标准,并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实施。公司现拥有国家专利技术46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39项,发明专利7项,具有钢铁粉末生产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

3、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

(1)相关科创称号及证书情况

称号名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认定机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授予对象: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

申报形式:自主申报

认定日期:2023年5月9日

有效期限:2023年5月9日-2026年12月31日

认定文件:根据2023年5月9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印发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鲁工信创〔2023〕78号),发行人子公司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名列其中。

(2)公司科研情况

公司注重科技创新,加快技术改造,盐及盐化工产业快速发展,现已形成“以原盐为基础、食盐为主导、溴素为支撑、高端化工为开发重点”的产业新格局,其中原盐年产能力38万吨,食盐29万吨,溴素1000吨。企业先后通过食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四位一体”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自主进出口权,产品畅销国内几十个省市,并出口欧美、日韩、印巴、东盟、非洲、港台等国家和地区。

公司积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与国内多个科研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先后获得了20多项自主知识产权,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主导产品均获国家专利,产品先后获得“中国绿色食品”、“中国名特优产品”、“山东省旅游商品十佳品牌”、“山东省质量奖”、“山东名牌”、“山东省著名商标”等荣誉。企业先后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0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得“全国海盐生产示范企业”、国家级“绿色矿山”企业等荣誉称号。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可能存在发行人上述子公司科创称号超过有效期限的风险,发行人目前每年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年营业收入的3%,研发投入力度较大,且发行人子公司科创称号到期前,发行人将按照相关流程申请科创称号的续期,从而争取确保存续期内子公司科创称号的有效性,前述情况不会对本次发行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4、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1)相关科创称号及证书情况

称号名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认定机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授予对象: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申报形式:自主申报

认定日期:2024年6月6日

有效期限:2024年6月6日-2027年12月31日

认定文件:根据2024年6月6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公布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发行人子公司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名列其中。

(2)公司科研情况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建成投产,历经十年发展,生产规模由年产30万吨提升为120万吨,实现了新旧动能转换,公司生产设备采用钛材、钛镍合金等耐腐材质,部分引进美国、日本、瑞士等进口设备,DCS数字控制,现有真空制盐生产线1条、食盐分装生产线28条,年产能达140万吨,采用标码合一追溯系统,使产品流向可查询、质量可追溯。公司生产的“鲁晶”、“东岳”牌精制盐经国家海湖盐检测中心、省盐产品监督检测站的抽检,各项指标均超过国标中的优级品标准,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

近年来,公司紧紧抓住盐业体制改的新机遇,加强校企合作,在三大系列30余个品种的基础上,先后研发了绿色食品精制盐、绿色低钠盐、海藻系列盐、弱碱性食用盐、生活用盐及中高档洗化用品等产品,其中,弱碱性食用盐、复合盐藻食用盐获得国家专利,绿色食品精制盐获得第18届绿色食品博览会金奖;海藻碘盐为2018年上合组织青岛峰会指定用盐。通过产学研联合,在天然深井盐基础上,又新研发推出富锗盐、富硒盐、银耳雪梨盐、植物低钠盐,目前,已形成以食盐为主、非盐产业为辅、多品种食盐扩宽市场、低中高多档产品投放市场的产品格局,产品覆盖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术语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鲁银投资集团 指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期中期票据 指 发行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的、期限为5年的“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中期票据/债务融资工具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

本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指 本公司为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牵头主承销商/存续期管理机构/簿记管理人/青岛银行 指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指 簿记管理人指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间由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联席主承销商 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 指主承销商在本募集说明书所规定的承销期结束后,将未售出的本期中期票据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公司章程》、《章程》 指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管理办法》 指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文件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同业拆借中心 指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集中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 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近三年 指 2022年、2023年、2024年

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6月

近三年度 指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近三年末 指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

近三年及一期末 指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有特殊说明情况的除外)

二、其他释义

鲁盐集团 指 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

豪杰矿业 指 青岛豪杰矿业有限公司

岱岳制盐 指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肥城制盐 指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菜央子盐场 指 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

鲁银新材/鲁银新材料 指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禹城羊绒 指 鲁银集团禹城羊绒纺织有限公司

禹城新材料 指 禹城市鲁银新材料产业有限公司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购买本期中期票据,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中期票据时,应特别认真的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资金供求关系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可能跨越多个利率调整周期,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投资者持有债券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流通,但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和临时性变现时面临困难。

(三)偿付风险

发行人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稳健。若在本期中期票据的存续期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不可预见或不能控制的客观因素,以及发行人自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的不确定性,将可能导致发行人自身的盈利及获现能力减弱无法按期支付本息,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二、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短期偿债压力较大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65,524.77万元、53,562.65万元、63,547.49万元和63,054.09万元,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占全部负债比重分别为27.51%、23.89%、28.17%和25.50%。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短期借款整体规模较为稳定,但占比均在20%以上,短期偿债压力较大,或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偿债压力。

2、资产负债率较高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5.47%、41.74%、39.46%和41.07%,近三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水平呈现逐年降低的趋势。近三年,发行人通过定向增发偿还部分有息负债等方式,使得资产负债率逐年降低。未来随着发行人主营业务规模逐渐扩大,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随之扩大,将可能对发行人未来的发展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的影响。

3、资产受限风险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合计33,136.6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5.50%,占净资产比例为9.34%,主要为票据池质押及用于办理各类金融机构贷款抵质押等。发行人受限制资产规模较大,但发行人经营状况稳定,总体在可控范围内。如果未来发行人经营情况恶化,无法偿还上述银行贷款等,上述抵质押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将会受到影响,从而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4、内部担保的风险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为其下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7,500.00万元,金额较大,如果下属公司经营出现问题从而造成还款困难,发行人面临履行担保责任风险从而使代偿风险增加。

5、关联交易的风险

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执行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市场规则,没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存在。发行人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子公司提供借款、设立产业基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等。发行人目前关联方交易都遵循市场化和一般商业原则,风险较小。公司已建立了多种制度以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且对相关关联交易已出具核查报告。但如果未来发行人关联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偏差,将对发行人的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对发行人经营造成一定风险。

6、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占比较高及跌价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63,985.58万元、82,041.32万元、77,758.92万元和99,963.08万元,长期投资基本稳定,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2.22%、15.27%、13.60%和16.60%,主要是公司近年来实行战略投资,股权投资比重均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但投资绝对额较高,可能带来投资风险及存在跌价准备风险。

7、应收账款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2,667.91万元、19,147.01万元、29,942.16万元和35,079.21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4.33%、3.56%、5.24%和5.83%。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位合计占比15.03%,集中度较高,虽然发行人不能收回应收账款的风险较小,资产质量较有保障,但不排除未来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存在大幅提高的风险。

8、主营业务依赖子公司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378,898.08万元、334,789.32万元、337,861.01万元和165,174.56万元,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依赖子公司。发行人主营业务公司主要包括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鲁银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和山东鲁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依赖下属子公司经营,如果发行人子公司经营出现重大变化,会导致发行人业绩不确定性加大。

9、资产流动性较低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356,629.86万元、380,246.20万元、388,125.26万元和414,759.86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重为68.09%、70.79%、67.90%和68.88%,均处于较高水平。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以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主,变现能力较弱,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使得发行人资产总体处于流动性较低的水平,这可能会给发行人在未来经营中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将对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10、未来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规模不断扩大,承担了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投资建设120万吨精制盐项目、肥城制盐投资建设鲁银储能建穴配套制盐项目等多个项目工程,未来资金需求较大,存在一定的资金压力。为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发行人将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新增利润、银行借款、资本市场筹资等多种方式解决资金来源问题。但因发行人的融资能力取决于未来公司的财务状况、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变化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若发行人的融资要求不能被满足或融资成本大幅提高,将对发行人发展战略的实现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11、未来项目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发行人目前承担的工程项目较多,项目的未来收益受到国家宏观政策、行业竞争、技术进步、市场需求等因素均可能发生不利变化,导致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发生变化,对新建项目造成不利影响,因而可能导致发行人未来项目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12、非经常性损益占比较高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净收益分别为7,859.91万元、8,239.83万元、2,539.23万元和2,707.95万元,营业利润分别为38,827.61万元、34,314.23万元、37,855.53万元和16,435.32万元,投资净收益占当期营业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0.24%、24.01%、6.71%和16.48%。发行人的投资收益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所取得,如果发行人未来投资收益不及预期,可能会导致营业利润出现下滑。

13、营业利润下降的风险

2025年1-6月,发行人营业利润为16,435.32万元,同比减少4,651.29万元,降幅22.06%。2025年1-6月,发行人营业利润较同期有所下降,主要系受市场变化影响,发行人盐业板块产品价格下滑,营业收入同比下降所致所致。未来若市场继续发生变化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板块产品价格波动,可能会导致发行人营业利润出现波动,进而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粉末冶金板块原材料主要为氧化铁皮、废钢、兰炭,公司盐业板块的原材料主要为包装物、煤炭。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伴随着钢铁、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变化,未来若钢铁、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由于政策变动或市场供求等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则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和营业利润,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天气变化影响海盐产量的风险

海盐生产与天气条件密切相关,海盐生产主要依靠光、热等作用,利用自然蒸发,浓缩海水使饱和卤水结晶析盐。气温高低影响蒸发量大小,降水次数和降水量的大小影响盐田设施及卤水浓度,上述天气变化对海盐产量影响较大,如突发性、灾害性等极端天气现象增多,将对公司盐业板块海盐产量产生较大影响。

3、经营周期风险

公司盐业板块的盈利能力与经济周期的相关性比较强,且这些业务对公司整体业绩影响较大。受关税政策和长期以来易受全球经济危机蔓延影响,国内房地产市场出现不景气的情况,导致房地产行业上游国内氯碱化工(两碱、PVC)、工业盐产品销售竞争加剧、价格不稳定。

4、新项目投资风险

近年来,公司积极进行资产扩张,承担了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精制盐项目、肥城制盐投资建设鲁银储能建穴配套制盐项目等多个在建项目工程,在建项目可能会因监管批准及许可、市场环境、环保政策等方面的因素延迟或者受到重大影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发展前景带来一定影响。

5、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本募集中特指的突发事件的情形为如下三类:公司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公司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个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严重疾病、突然死亡或失踪等;公司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公司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个人涉嫌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或已被执行司法程序;其他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偿付的、需要立即处置的重大事件。上述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公司盈利水平变化、预期收益无法实现的经营风险。

6、环境污染风险

公司所处的制盐行业是国家环保重点监控的污染物排放行业之一,制盐生产过程中将排放废气、废水和废渣等污染物,一旦出现环境污染事故,将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社会形象。

7、技术创新风险

受行业技术水平持续提升、技术替代升级等因素影响,发行人可能面临技术落后的风险。若研发创新及产品商业化的进度延缓,可能造成发行人新产品无法及时投入市场,对发行人未来的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将积极推进产品、技术及工艺创新,加强技术人才配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

8、主营业务板块宏观风险

(1)盐业板块

“十四五”时期是盐业行业继续落实盐业体制改革精神,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践行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的关键期。国内外需求仍然面临着较多不确定性,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仍未消散,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企业转型升级压力较大。海盐生产与天气条件密切相关,如突发性、灾害性等极端天气现象增多,将对公司盐业板块海盐产量产生较大影响。

(2)新材料板块

公司新材料板块下游客户主要为汽车、家电的零部件生产厂商,汽车、家电作为可选消费品具有明显的周期性,下游行业周期性变化可能影响新材料板块的客户订单数量、销售价格、毛利率。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伴随着钢铁、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变化,若钢铁、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由于政策变动或市场供求等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则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和营业利润带来不利影响。受行业技术水平继续提升、技术替代升级等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技术落后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1、下属子公司数量较多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这对母公司管理控制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对子公司的管控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子公司为独立法人,独立开展业务,独立核算,母公司如疏于对其管理和控制将可能产生一定的管理风险。母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派出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建设,努力将管理风险降至最低。

2、控股型架构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存在不利影响的风险

发行人为控股型架构的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活动由子公司负责,母公司仅负责集团的管理性工作及少量贸易业务。发行人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虽然发行人母公司对其核心业务子公司的经营及决策有较强控制权,但仍不排除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因宏观经济情况、子公司分红政策、母公司财务结构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子公司分红不及预期,可能为本次债券的偿付带来一定的风险。

3、管理层变动风险

报告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一定变动,管理层变动及公司治理机制可能对发行人产生一定影响。发行人系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东背景良好,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依照相关制度运转良好。报告期内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未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运营活动与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发行人的本次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

4、人才储备风险

发行人要保持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必须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随着公司业务的迅猛发展,公司对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大。公司不可避免的在研发、营销、技术等方面存在人才短缺。因此发行人如果不能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人才,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发行人的未来发展,存在一定的人才储备风险。

5、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目前已制定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对关联方的认定、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类型、关联交易的核对、关联交易的统计和披露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尽管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规范关联交易,但未来若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且出现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等情形,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6、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如发生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生产安全事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被执行强制措施或因故无法履行职责等,造成其部分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可能造成发行人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董事会不能顺利运行,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食盐体制改革风险

2016年国务院发布了《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工信部、发改委围绕《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相继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改革过渡期间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食盐流通销售领域和食盐批发企业开展跨区经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食盐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改革过渡期间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政策文件,盐业体制改革继续稳步推进,市场化进程加速。《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可依照新的规定申请许可,根据许可范围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食盐行业相关政策变化值得关注,将关系到盐业改革是否削弱包含发行人在内的企业垄断利润的持续性以及行业利润是否重新分配的问题。作为国家指定的食盐专营主体,发行人相关业务经营会受到国家针对盐业体制改革进程的影响。

随着盐业体制改革进程的推进,行业相关的监管政策将不断调整和完善,如果发行人盐业板块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盐业体制改革带来的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宏观调控政策对公司业务产生影响

国家关于财政和税收政策、产业政策、行业管理政策、环保政策的限制或变化等可能对发行人各项业务的经营带来潜在的风险。发行人需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适应政策的变化,把握发展趋势,调整经营思路,降低经营成本,尽可能规避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3、信贷政策风险

发行人未来在建、拟建项目资金可能部分来自于银行信贷。如果未来国家信贷政策收紧,而发行人对银行融资需求持续保持较高的水平,则可能面临随之而来的融资困难及融资成本上升等风险。

4、环保政策风险

制盐与盐化工产业是对环境资源消耗较高、属于占用土地面积较大行业之一,且新材料生产过程中也将产生一定的污染物排放。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发行人的发展构成政策约束,包括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和碳中和等日益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对企业构成考验。为达到国家和地方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发行人需要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增加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投入,将在一定程度上侵蚀发行人利润。同时,若出现环境污染事故,将给发行人带来经济损失和社会声誉损失。

(四)特有风险

1、科技创新称号有效性风险

根据2023年5月9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印发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鲁工信创〔2023〕78号),发行人子公司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名列其中,称号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根据2023年11月15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印发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第七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及通过复核的第一、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的通知》(鲁工信产〔2023〕238号),发行人子公司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在公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名单中,称号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5日。

2024年6月6日,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关于公布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了山东省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示名单,发行人子公司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名列其中,称号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根据2023年5月9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印发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鲁工信创〔2023〕78号),发行人子公司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名列其中,称号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根据2024年6月6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公布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发行人子公司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名列其中,称号有

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如果未来发行人子公司技术水平下降,或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对认定政策发生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可能存在发行人上述子公司科创称号超过有效期限的风险,发行人目前每年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年营业收入的3%,研发投入力度较大且发行人子公司科创称号到期前,发行人将按照相关流程申请科创称号的续期,从而争取确保存续期内子公司科创称号的有效性。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本期中期票据主要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发行人全称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存续直接债务融资余额为人民币3.00亿元,其中中期票据3.00亿元。

接受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X〕MTNXXX号

注册发行金额 人民币拾亿元(RMB1,000,000,000.00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伍亿元(RMB500,000,000.00元)

本期中期票据期限 5年

计息年度天数 平年365天、闰年366天

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RMB100.00元)

发行价格或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按面值发行,票面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结果确定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票面利率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按面值发行,票面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结果确定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方式 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牵头主承销商 由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簿记管理人 由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联席主承销商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登记和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实名制记账式,统一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托管

受托管理人 无

存续期管理机构 由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公告日 【】年【】月【】日-【】年【】月【】日

发行日 【】年【】月【】日

集中簿记建档日 【】年【】月【】日

起息日 【】年【】月【】日

缴款日 【】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年【】月【】日

交易市场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付息日 【】年至【】年每年的【】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兑付日 【】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本金不另计利息

付息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每次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付息公告》,并在付息日按票面利率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付息工作

兑付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兑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兑付工作

兑付价格 按面值兑付,按票面利率付息

偿付顺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所有其他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 无

担保情况 无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适用法律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涉及的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管理人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成员须在【】年【】月【】日9:00至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万元(含1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簿记截止日18:00。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18:30。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年【】月【】日16:00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科技创新债券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6:00之前,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专户

收款人账号:40603050003

开户银行名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313452060150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结束后,债务融资工具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其上市流通将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四章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

根据发行人自身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拟注册金额100,000.00万元,其中50,000.00万元用于支持发行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号的子公司发展,2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发行人及除上述科创子公司外子公司的流动资金,28,000.00万元用于偿还发行人及除上述科创子公司外子公司偿还有息借款。

具体来看,本次注册金额中用于科创领域的募集资金用途为:(1)用于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偿还有息借款8,000.00万元;(2)用于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偿还有息负债

4,000.00万元;(3)用于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4)用于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将用于采购原材料、支付职工薪酬等非偿还有息借款、非项目建设的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

发行人合并口径营运资金缺口测算如下: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2号),营运资金总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按照发行人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合并口径数据,销售收入以营业收入取值,销售成本以营业成本取值,测算如下:

(1)公司2024年销售收入为33.79亿元,2024年销售成本为25.07亿元;

(2)销售利润率=利润总额/销售收入*100%,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为3.87亿元,根据该公式计算出公司销售利润率为11.45%;

(3)按照发行人未来经营规划,预测未来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0.00%;

(4)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25.07/平均存货余额4.91亿,公司存货周转次数为5.11次,存货周转天数为70.45天。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33.79/平均应收账款余额3.25亿,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次数为10.40次,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34.62天。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25.07/平均应付账款余额2.66亿,公司应付账款周转次数为9.42次,应付账款周转天数为38.22天。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25.07/平均预付账款余额0.79,公司预付账款周转次数为31.73次,预付账款周转天数为11.35天。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公司预收账款周转次数为0次,预收账款周转天数为0天。

(5)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70.45+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4.62-应付账款周转天数38.22+预付账款周转天数11.35-预收账款周转天数0),根据该公式计算出公司营运资金周转次数为4.60次。

(6)营运资金总量=上年度销售收入33.79×(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1.45%)×(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20.00%)/营运资金周转次数4.60,根据该公式计算出公司营运资金共需7.81亿元。

自有资金=所有者权益-非流动资产=35.48-41.48=-6.00亿元。

(7)公司营运资金缺口=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7.81亿元-(-6.00)亿元-6.31亿元=7.50亿元。发行人拟将本期募集资金6亿元用于补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其中3.80亿元用于补充发行人具有科创称号的子公司的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用于科创领域的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中5.00亿元将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募集资金占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总额的50%,符合《关于推出科技创新债券构建债市“科技板”的通知》(中市协发〔2025〕86号)中“科技型企业发行主体范围”第5条的要求,即“科技型企业也可通过母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支持该公司发展,募集资金至少50%用于该科技型企业”。

(一)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1、相关科创称号及证书情况

(1)制造业单项冠军

认定机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工业经济联合会

授予对象: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申报形式:自主申报

认定日期:2023年11月15日

有效期限:2023年11月15日-2026年11月15日

认定文件:根据2023年11月15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印发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第七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及通过复核的第一、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的通知》(鲁工信产〔2023〕238号),发行人子公司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名列其中。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认定机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授予对象: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申报形式:自主申报

认定日期:2023年5月9日

有效期限:2023年5月9日-2026年12月31日

认定文件:根据2023年5月9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印发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鲁工信创〔2023〕78号),发行人子公司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名列其中。

2、公司科研情况

公司着力打造“技术+管理”双创新体系,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目前拥有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4项、外观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专利4项,先后荣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山东省轻纺行业全员创新优胜企业”、“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等荣誉称号。2021年,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产品涵盖食用、工业、饲料添加剂、医药、生活等五大系列50多个品种,畅销国内市场并出口日韩、东盟、非洲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备受市场青睐。公司先后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标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国际HALAL(清真)等多体系认证,荣获“山东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荣誉称号。

(二)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相关科创称号及证书情况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认定机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授予对象: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申报形式:自主申报

认定日期:2024年6月6日

有效期限:2024年-2027年

认定文件:2024年6月6日,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关于公布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了山东省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示名单,公司名列其中。

2、公司科研情况

公司拥有山东省粉末冶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粉末冶金重点实验室、山东省粉末冶金材料工程实验室、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四个省级研发平台。科研开发力量雄厚检(试)验设备主要有红外碳硫分析仪、直读光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体式显微镜氢损仪、万能材料试验机、冲击试验机、硬度试验机等,公司技术装备配置齐全,达到了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公司先后承担并完成了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火炬计划、山东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项等计划项目。

截至目前,公司共荣获国家进步二等奖一项,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两项,中国冶金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一项。

以公司为主起草制定了四项国家标准,并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实施。公司现拥有国家专利技术46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39项,发明专利7项,具有钢铁粉末生产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

(三)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

1、相关科创称号及证书情况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认定机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授予对象: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

申报形式:自主申报

认定日期:2023年5月9日

有效期限:2023年5月9日-2026年12月31日

认定文件:根据2023年5月9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印发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鲁工信创〔2023〕78号),发行人子公司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名列其中。

2、公司科研情况

公司注重科技创新,加快技术改造,盐及盐化工产业快速发展,现已形成“以原盐为基础、食盐为主导、溴素为支撑、高端化工为开发重点”的产业新格局,其中原盐年产能力38万吨,食盐29万吨,溴素1000吨。企业先后通过食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四位一体”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自主进出口权,产品畅销国内几十个省市,并出口欧美、日韩、印巴、东盟、非洲、港台等国家和地区。

公司积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与国内多个科研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先后获得了20多项自主知识产权,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主导产品均获国家专利,产品先后获得“中国绿色食品”、“中国名特优产品”、“山东省旅游商品十佳品牌”、“山东省质量奖”、“山东名牌”、“山东省著名商标”等荣誉。企业先后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0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得“全国海盐生产示范企业”、国家级“绿色矿山”企业等荣誉称号。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可能存在发行人上述子公司科创称号超过有效期限的风险,发行人目前每年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年营业收入的3%,研发投入力度较大,且发行人子公司科创称号到期前,发行人将按照相关流程申请科创称号的续期,从而争取确保存续期内子公司科创称号的有效性,前述情况不会对本次发行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四)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1、相关科创称号及证书情况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认定机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授予对象: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申报形式:自主申报

认定日期:2024年6月6日

有效期限:2024年6月6日-2027年12月31日

认定文件:根据2024年6月6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公布2024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发行人子公司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名列其中。

2、公司科研情况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建成投产,历经十年发展,生产规模由年产30万吨提升为120万吨,实现了新旧动能转换,公司生产设备采用钛材、钛镍合金等耐腐材质,部分引进美国、日本、瑞士等进口设备,DCS数字控制,现有真空制盐生产线1条、食盐分装生产线28条,年产能达140万吨,采用标码合一追溯系统,使产品流向可查询、质量可追溯。公司生产的“鲁晶”、“东岳”牌精制盐经国家海湖盐检测中心、省盐产品监督检测站的抽检,各项指标均超过国标中的优级品标准,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

近年来,公司紧紧抓住盐业体制改的新机遇,加强校企合作,在三大系列30余个品种的基础上,先后研发了绿色食品精制盐、绿色低钠盐、海藻系列盐、弱碱性食用盐、生活用盐及中高档洗化用品等产品,其中,弱碱性食用盐、复合盐藻食用盐获得国家专利,绿色食品精制盐获得第18届绿色食品博览会金奖;海藻碘盐为2018年上合组织青岛峰会指定用盐。通过产学研联合,在天然深井盐基础上,又新研发推出富锗盐、富硒盐、银耳雪梨盐、植物低钠盐,目前,已形成以食盐为主、非盐产业为辅、多品种食盐扩宽市场、低中高多档产品投放市场的产品格局,产品覆盖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可能存在发行人上述子公司科创称号超过有效期限的风险,发行人目前每年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年营业收入的3%,研发投入力度较大,且发行人子公司科创称号到期前,发行人将按照相关流程申请科创称号的续期,从而争取确保存续期内子公司科创称号的有效性,前述情况不会对本次发行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

对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发行人按照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关于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内部制度,对募集资金设立专户管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签订募集资金专项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

户名: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青岛银行江西路支行

账号:802050200686502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313452060393

发行人已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管理规程》的规定,与符合该《规程》的承销机构签署监管协议,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若因公司发展需要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提前进行公告。

四、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发行人举借该期债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办发〔2018〕101号文、中市协发〔2022〕90号文等文件支持的相关领域,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不会增加政府债务,不涉及虚假化解或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会用于非经营性资产,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该笔债务。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向不用于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不用于金融投资、土地一级开发,不用于普通商品房建设或偿还普通商品房项目贷款,不用于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或偿还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募集资金按实需原则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严禁用于套利、脱实向虚。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不用于房地产行业、金融行业,不用于购买高收益理财,不用于归还金融子公司的有息负债、对金融子公司出资,不直接用于参股公司、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等。

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涉及重复匡算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发行人的偿债保障能力及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将按照中期票据发行条款的约定,凭借自身的偿债能力和融资能力筹措相应的偿还资金,同时也将以更好的经营业绩、规范的市场运作,履行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一)发行人的偿债保障能力

1、发行人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资产状况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4,749.91万元、41,684.38万元、32,870.44万元和36,484.73万元,分别实现净利润33,493.27万元、28,338.23万元、

31,634.31万元和13,702.96万元。未来随着发行人盐业及新材料板块进一步拓展经营,将持续保证为本期中期票据本息的偿付提供充足的资金。

2、优良的资信和较强的融资能力

发行人经营运作规范、资产负债结构健康、资信优良,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并遵守结算纪律,按时归还本息,树立了良好的企业信用形象,实现了灵活高效调度运用资金,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随着未来发行人资产规模的进一步壮大、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未来可借贷的空间较大,在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发行人可以及时通过银行借贷资金予以解决。发行人优良的资信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将为本期中期票据按期偿付提供有力的保障。

3、较大的资产规模及较低的资产负债率

发行人资产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结构良好,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总计602,145.3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07%。发行人财务结构合理稳健,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发行人多元化的经营模式、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资产状况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本息按期偿付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发行人的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中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工作计划,包括指定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和制定管理措施,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信息披露等形成一套确保中期票据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1、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发行人已指定财务部负责本次中期票据的偿付工作,落实未来还款的资金来源,制订偿债计划并保证到期本息按时兑付。

2、严格的信息披露。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中期票据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3、加强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发行人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期中期票据的相关条款,设立专项账户并加强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以保障到期时有足够的资金偿付本期中期票据本息。

4、其他保障措施。如果发行人出现了信用评级大幅度下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发行人将采取不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等项目的实施、变现优良资产等措施来保证本期中期票据本息的兑付,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uyin Investment GroupCo.,Ltd.

法定代表人:杨耀东

注册资本:67,565.2277万元

实缴资本:67,565.2277万元

注册日期:1993年9月1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30684138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旅游路8777号国泰财智广场3号楼26层

邮政编码:250100

电话:0531-59596777

传真:0531-59596767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经营与管理;投资于高新材料、生物医药、网络技术等高科技产业;高科技项目的开发、转让;批准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羊绒制品的生产、销售;钢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焦炭、铁矿石、耐火材料、燃料油、机械、电子设备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运、货运代理、装卸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盐及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运输(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盐业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

鲁银投资的前身为鲁银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于1993年4月6日经山东省体改委鲁体改生字[1993]第110号文批准,以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后改为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山东省黄金工业总公司(后更名为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总厂、潍坊新立克(集团)公司、山东省高密县纺织总厂(后更名为山东省高密市纺织总厂)五家单位作为发起人,向社会法人和内部职工定向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

(二)历史沿革

1、1993年9月11日,发行人在山东省工商局正式注册成立

设立时发行人注册资本8,800万元,总股本8,800万股,其中发起人股2,420

万股,占27.5%;内部职工股6,380万股,占72.5%,所有股东均以现金(人民币)认购公司股份。

公司设立时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 747.50 8.49%

2 山东省黄金工业总公司 600.00 6.82%

3 莱芜钢铁总厂 600.00 6.82%

4 潍坊新立克(集团)公司 310.00 3.52%

5 山东省高密县纺织总厂 162.50 1.85%

6 内部职工股 6,380.00 72.50%

合计 8,800.00 100.00%

2、1996年7月,缩股

1996年7月1日,鲁银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199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截至1996年6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为基准按25%比例同比例缩股,缩股后股本总额变为6,600万股,其中发起人股份1,815万股,占比27.5%;内部职工股4,785万股,占比72.5%的缩股方案。

1996年11月1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鲁银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同比例缩股的函》(鲁政字[1996]227号),对公司的缩股方案予以确认。

3、1996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1996年12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6]370号文批复,公司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45万股。1996年12月25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1,000.45万股,和已发行的内部职工股中的1,100.55万股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其余内部职工股(共计3,684.45万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三年后上市流通。

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 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 560.63 7.38%

2 山东省黄金工业总公司 450.00 5.92%

3 莱芜钢铁总厂 450.00 5.92%

4 潍坊新立克(集团)公司 232.50 3.06%

5 山东省高密市纺织总厂 121.88 1.60%

6 内部职工股 3,684.45 48.48%

(二)已流通股份

7 社会公众股(含上市内部职工股) 2,101.00 27.64%

合计 7,600.45 100.00%

4、1997年7月至12月,送股及变更公司名称

1997年5月6日,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鲁银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度至一九九六年度利润及股利分配方案》及《关于将鲁银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该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7,600.4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8股,送股后股本总额增至13,680.81万股。1997年12月11日,山东省体改委以鲁体改企字[1997]288号文予以确认,同时核发了鲁政股增字[1997]20号《山东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证书》。

1997年7月16日,公司获核准变更公司名称为“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7年7月28日办理完毕名称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

1997年12月18日,公司变更完毕上述送股的工商变更登记。

5、1998年6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998年3月28日,公司召开199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20,521.22

万股。1998年4月16日,山东省体改委以鲁体改企字[1998]第58号文予以确认,同时核发了鲁政股增字[1998]11号《山东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证书》。

1998年6月30日,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工商变更登记。

6、2001年4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199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本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为22,573.35万股。2000年12月13日,山东省体改办以鲁体改秘字[2000]84号文予以确认,同时核发了鲁政股增字[2000]54号《山东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证书》。

2001年4月27日,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工商变更登记。

7、2001年,控股股东的变更

2000年2月6日,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和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公司5.92%股权(1,336.50万股)转让给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2.80元/股。

2001年3月9日,九洲泰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公司4.66%股权(1,052.49万股)转让给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2.90元/股。

该次股权转让后,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0.58%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该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 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1,665.06 7.38%

2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388.99 10.58%

3 九洲泰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336.50 5.92%

(二)已流通股份

4 社会公众股 17,182.80 76.12%

合计 22,573.35 100.00%

8、2003年7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2年6月2日,公司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该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为24,830.69万股。2003年3月12日,山东省体改办以鲁体改秘字[2003]16号文予以确认,同时核发了鲁政股增字[2003]4号《山东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证书》。

2003年7月3日,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工商变更登记。

9、2004年6月,国有股权划转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鲁政办字[2002]68号文,核准山东省国资办将持有的公司7.38%(1,831.56万股)国家股划转给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并将股权性质变更为国有法人股,本次股权划转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4]132号文批准同意。截至2004年6月30日,上述国有股权划转的相关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4,459.4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96%,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10、2006年5月,股权分置改革

公司于2006年5月22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006年5月16日,山东省国资委以《关于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产权函[2006]97号)正式批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006年6月,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股改后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动,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赠0.6股,非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1,134.06万股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606.56 14.52%

2 上海银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188.98 4.79%

(二)已流通股份

3 社会公众股 20,035.15 80.69%

合计 24,830.69 100.00%

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限售股股东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截至2011年6月7日,限售股股东已履行相关承诺,且限售期已满,限售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利。

11、2012年9月,可供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201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830.69万股为基数,以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送股后公司股本总额为49,661.37万股。

2012年9月3日,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可供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工商变更登记。

12、2014年2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2年12月30日,公司通过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议案,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相关资产与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相关资产进行置换,并向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置入资产价值超出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

2013年8月28日,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议案。

2013年12月18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00号),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71,564,10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2014年2月20日,公司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股本总额增至56,817.78万股。本次发行后,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4,369.5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5.29%。

2014年3月11日,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股份发行的工商变更登记。

13、2017年4月,控股股东的变更

2017年2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全部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回复》

(国资产权[2017]90号)文批复,同意山钢集团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莱钢集团所持公司20.31%股权,共计115,418,000股A股股份。

2017年4月,上述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至此山钢集团持有公司115,4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1%,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14、2018年9月,控股股东的变更

2018年4月26日,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集团”)与山东国惠签署《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之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山钢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15,4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1%)转让给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惠”,现已更名为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9日,山东省国资委下发《关于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协议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收益字[2018]48号),同意山钢集团将其所持鲁银投资115,418,000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山东国惠。

截至2018年9月10日,上述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山钢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山东国惠持有公司115,418,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31%,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15、2019年2月,控股股东增持股份

自2018年9月20日至2019年2月27日,山东国惠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95,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截至2019年2月27日收盘,山东国惠累计持有公司股份125,513,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9%。

16、2019年5月,控股股东增持股份

截至2019年5月20日,山东国惠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19,410,570股,增持金额100,000,467.39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山东国惠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34,828,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3%。

17、2022年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2月20日,发行人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1年2月26日,山东省国资委授权单位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批复》,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022年2月2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07,474,431股,其中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79,065,539股股票,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28,408,892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山东国惠共持股213,894,1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发行人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68,177,846.00元增资至人民币675,652,277.00元。

18、2025年7月,控股股东战略重组情况

2025年1月17日,发行人收到控股股东山东国惠的通知,获悉山东国惠与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发展”)正在筹备重组事宜。

2025年4月08日,发行人收到控股股东山东国惠的通知,获悉本次战略重组已经山东国惠股东决定和山东发展股东会审议通过,双方已签署《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根据该协议,本次战略重组方式为山东国惠对山东发展进行吸收合并,合并完成后,原山东发展注销,山东国惠作为合并后公司继续存续。本次合并完成后,

山东国惠更名为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国惠和山东发展均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际控制的企业。上述事项不会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亦不会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2025年7月16日,发行人收到控股股东山东国惠的通知,经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发行人控股股东名称由“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山东发展已办理完毕注销登记手续。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一)发行人主要股权结构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发行人主要股权结构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发展”),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人控股股东主要经营范围为:省国资委授权的国有产权的经营管理及不良资产处置;托管经营;资产管理;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企业重组、收购、兼并;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发展成立于2016年1月12日,注册资本447.50亿元。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山东发展营业收入为2,002,370.87万元、2,097,091.57万元、

2,336,912.29万元和2,129,405.95万元,近三年营业收入呈不断增长的趋势。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山东发展营业成本分别为1,570,520.88万元、

1,633,128.79万元、1,814,252.21万元和1,735,834.97万元,变化幅度与营业收入基本保持一致。截至2025年9月末,山东发展资产总额2,499.42亿元,负债总额1,023.54亿元,净资产1,475.8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0.95%。

(三)股权质押及其他争议说明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股权争议情况。

四、公司的独立性

发行人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各方面与股东严格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

(一)业务独立: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科学完整的职能部门架构,能够独立开展业务。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的重大关联交易。

(二)人员独立: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资产独立:

公司独立拥有经营所需的资产,能够以自己拥有的资产独立开展业务,独立运营;公司的资产与控股股东的资产严格分开,其权属完全归本公司所有;

不存在以资产为股东提供担保,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

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构,各机构均独立于公司股东,依法行使各自职权。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已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混合纳税的情况;公司建立了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对所拥有资产有完全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股东占用公司资产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公司共37家,其中:直接控股子公司19家,间接控股子公司18家。发行人对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力,对子公司的资金收支、人员任免、业务经营的管控情况良好。各子公司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一览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注册资金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山东鲁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 90.00 - 2,000.00 投资设立

2 山东鲁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服务 100.00 - 500.00 投资设立

3 鲁银投资集团德州实业有限公司 销售 100.00 - 230.00 投资设立

4 鲁银集团禹城羊绒纺织有限公司 羊绒制造 50.00 - 6,000.00 投资设立

5 鲁银集团禹城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 冶金制造 100.00 - 3,000.00 投资设立

6 山东鲁银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贸易 90.00 10.00 3,000.00 投资设立

7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粉末冶金材料 92.22 - 10,0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 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 盐产品销售 100.00 - 10,003.4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9 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 盐产品生产 - 100.00 5,066.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 山东寒亭第一盐场有限公司 盐产品生产 - 100.00 1,268.8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1 山东海晶盐业有限公司 生产销售工业盐 - 100.00 1,0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盐产品生产 100.00 - 14,766.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3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盐产品生产 100.00 - 16,7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4 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 卤水生产 100.00 - 594.9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5 山东鲁晶制盐科技有限公司 多品种盐生产 - 100.00 2,0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6 山东省鲁盐经贸有限公司 盐贸易 100.00 - 1,0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7 山东鲁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盐贸易 60.00 - 2,0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8 山东省鲁盐集团东方海盐有限公司 多品种盐生产 - 100.00 5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9 山东省鲁盐集团泰安有限公司 销售 - 65.00 200.00 投资设立

20 山东省鲁盐集团滕州有限公司 销售 - 51.00 200.00 投资设立

21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东有限公司 销售 - 60.00 200.00 投资设立

22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北有限公司 销售 - 51.00 200.00 投资设立

23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西有限公司 销售 - 51.00 200.00 投资设立

24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中有限公司 销售 - 51.00 200.00 投资设立

25 山东省鲁盐集团济南有限公司 销售 - 100.00 110.00 投资设立

26 山东省鲁盐集团新泰有限公司 销售 - 60.00 100.00 投资设立

27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南有限公司 销售 - 51.00 300.00 投资设立

28 山东省鲁盐集团济宁有限公司 销售 - 51.00 200.00 投资设立

29 山东省鲁盐集团五莲有限公司 销售 - 51.00 200.00 投资设立

30 鲁银(寿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兴能源技术 66.00 - 20,000.00 投资设立

31 山东鲁银盐穴储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咨询、服务 66.00 - 20,000.00 投资设立

32 禹城市鲁银新材料产业有限公司 新材料技术研发 100.00 - 4,481.06 投资设立

33 山东鲁银新材料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80.00 3,000.00 投资设立

34 鲁银(菏泽)盐业有限公司 非食用盐加工、销售 67.00 - 50,000.00 投资设立

35 山东鲁银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 26,000.00 投资设立

36 济南新艺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粉末冶金 55.00 - 1,01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7 济南市钢城区科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粉末冶金 - 55.00 1,34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1、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10,003.40万元,经营范围为:食盐批发;食盐批发;食盐、原盐、其他各类盐类产品及盐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开发、销售;原料药(氯化钠)、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热敷盐、生活用盐和工业盐生产、销售;粮油、调味品、预包装食品、水产品等食品的生产、销售;日用品、纸制品、工艺品、化妆品、厨房用品、包装材料、盐业专用设备、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盐业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广告经营、

交通运输、装卸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货运代理;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进出口业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溴素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24,572.65万元,负债总额70,366.12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70,366.1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54,980.47万元,净利润

6,324.09万元。

2、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14,766.00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食盐生产;食盐批发;调味品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用洗涤剂生产;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化妆品生产;消毒剂

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食用盐加工;非食用盐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69,058.75万元,负债总额13,581.27万元,所有者权益55,477.48万元,2024年度收入52,646.15万元,净利润11,362.57万元。

3、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16,700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食盐生产;食盐批发;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饲料添加剂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81,722.57万元,负债总额21,344.66万元,所有者权益60,377.91万元,2024年度收入55,508.90万元,净利润9,260.81万元。

4、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

成立于1989年,注册资本5,066.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非食用盐加工;非食用盐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

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危险化学品生产;食盐生产;食盐批发;调味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生产;化妆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51,414.07万元,负债总额11,936.61万元,所有者权益39,477.46万元,2024年度收入38,872.03万元,净利润4,260.63万元。

5、鲁银(寿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于2021年,注册资本为20,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62,278.09万元,负债总额37,930.33万元,所有者权益24,347.76万元,2024年度收入6,490.58万元,净利润1,475.90万元。

6、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前身为莱芜钢铁集团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公司始建于1987年8月,于2000年7月由山东莱芜粉末冶金厂整体改制而成,是多元持股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增材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3D打印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金属结构制造;模具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软磁复合材料销售;外卖递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制品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工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90,130.16万元,负债总额42,525.14万元,所有者权益47,605.02万元,2024年度收入131,294.37万元,净利润9,594.69万元。

7、山东寒亭第一盐场有限公司

成立于1958年,注册资本1,268.80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食盐生产;食盐批发;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食用盐销售;非食用盐加工;饲料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7,868.73万元,负债总额3,238.40万元,所有者权益24,630.33万元,2024年度收入14,116.84万元,净利润1,898.75万元。

(二)主要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重要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末公司主要联营企业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合营及联营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业务范围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10.16 92,295.92 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环保材料、液晶材料、医药中间体、光电化学品、专项化学用品(不含危险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屋、设备的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7月5日,注册资本92,295.9225万元,注册地山东省烟台市,股票代码为002643.SZ,经营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环保材料、液晶材料、医药中间体、光电化学品、专项化学用品(不含危险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屋、设备的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59,092.86万元,总负债为281,878.7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77,214.12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69,325.9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627.80万元。

六、公司治理情况

(一)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公司章程,形成以股东大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为主体结构的管理体系。

1、股东会情况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7)修改公司章程;

(8)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9)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0)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1)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2)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3)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2、董事会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6)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2)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3)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4)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6)建立与股东会、党委会重大事项沟通机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董事会均合法规范,其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负贵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3)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4)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共他事项。

4、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8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或在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的情况下,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召集主持高级管理层会议;

(7)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9)董事会闭会期间,按照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有权决定公司拟发生的单项金额在2,000.00万元以下的交易或资产处置,并应在下一次董事会上报告有关情况;

(10)签署应由总经理签署的文件;

(11)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方案;

(12)列席董事会会议;

(13)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4)本章程或者董事会投子的其他职权。

(二)内部组织结构及其职能

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图

公司内部主要职能部门情况:

1、党委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活动安排、公文管理、督察督办、党委巡察、宣传和企业文化、机要保密、外联接待、优惠政策争取、会务组织、办公固定资产管理、协同办公、文书档案管理、印鉴管理、舆情管控、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党委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具体职能:

(1)负责协助领导处理公司运转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公司综合性工作计划;负责领导活动、公司层面活动的组织安排。

(2)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层面会议并整理印发会议纪要,整理会议记录。

(3)负责督查上级工作部署、公司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批办事项的落实。

(4)负责对接上级党委巡察相关工作。

(5)负责承办收文电和资料的登记、审核、拟办、运转、催办、保管等工作;负责发文稿的审核、制发等工作;负责文印管理。

(6)负责办公自动化(OA)系统、制度建设、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管理;负责安全保卫等工作。

(7)负责信息调研、对外宣传、舆情管控、门户网站维护和企业文化建设。

(8)负责办公设施、设备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值班、接待、车辆管理、物业管理、食堂管理、员工查体等后勤保障工作。

(9)负责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相关工作;负责公司接待、食堂管理等工作。

(10)牵头组织内控制度体系建设。

(11)负责公司对外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收集、研究、分析各类扶持政策,为公司争取各类奖励、补助、优惠提供信息和建议。

(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群工作部(工会)

主要负责公司党的思想建设、党建工作制度、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日常工作;负责公司信访维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工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等职能。具体职能:

(1)负责组织传达上级党组织和公司党委的文件、指示,做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建有关会议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开展党建主题活动。

(2)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党内主题/专题理论学习,组织落实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系列活动和党务教育培训工作;联合工会、团委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

(3)负责公司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组织落实公司党代会筹备工作及党委换届选举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公司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

(4)负责建立公司领导联系点制度,组织调研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跟踪、推动、检查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5)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和管理、发展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承担党建日常调度、党内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管理、党组织经费使用管理、“灯塔-党建”平台维护管理、党组织党员“双报到”工作、党建共建等相关工作;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体系,组织开展基层党建督导检查、考核工作。

(6)负责工会组织建设、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平等协商、劳动防护、职工教育、劳模管理、文体活动、女职工工作;负责筹备、组织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行使职代会常设机构职责,履行职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职能,贯彻职代会所通过的决议和议案;负责工会会费、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员工工会等相关福利发放及慰问、救助;负责指导下级工会开展工会工作。

(7)负责组织引导团员青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负责团员管理、团费收缴、换届改选、年度评优、各种演讲竞赛活动、青年文明号申报等日常工作。

(8)牵头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和权属企业工作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9)负责统一战线、关工委等工作;牵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0)负责公司信访工作,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批示、交办及授权处理的信访案件和网信件;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对权属企业信访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处理情况;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公司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主要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要求,承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董事会及股东会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管理等工作职能,协助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承担董事会办公室职能。具体职能:

(1)负责董事会、股东会运作。按照法定程序规范董事会、股东会运作,确保“两会一层”职责明确、协调运转;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的组织筹备工作。

(2)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做好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编制及披露工作。

(3)承担董事会办公室职能,负责董事会建设及董事选举工作,组织筹备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资料档案文件。

(4)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及上市公司相关舆情监测工作。

(5)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做好投资者问题答复及来访投资者的接待、洽谈工作。

(6)负责组织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证券事务学习培训工作。

(7)负责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工作。保存上市公司股东名册资料,办理股份变更登记等事项,披露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8)负责与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络,传达监管要求,完成监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纪委综合部

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具体职能:

(1)履行监督专责。负责日常监督工作,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督促检查重点工作落实。

(2)履行协助职责。协助公司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协助上级做好巡察工作。

(3)负责问题线索处置。处理信访举报、线索管理、案件审理及申诉等工作。

(4)负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管理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问责;负责案件管理系统报送、案件卷宗整理归档等工作。

(5)按照“三为主一报告”要求,加强对权属企业纪检机构领导、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监督责任。

(6)负责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及廉洁文化建设。

(7)完成上级纪委交办、督办的有关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及国家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单位有关指示、规定,制定、实施公司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及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承担公司干部人才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相关职能。具体职能:

(1)干部管理。负责按照公司党委工作要求做好干部的推荐、选拔、考核、任免等工作;负责权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权属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承担挂职、兼职、外派等干部的管理工作。

(2)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做好高端人才、专业人才的引进、使用、培养;指导权属企业职业经理人、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公司党委管理干部及总部员工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权属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等工作;负责公司集体户籍管理工作。

(3)领导班子履职管理。配合上级组织部门,做好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职尽责管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年度考核、出国出境、兼职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权属企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4)人力资源规划及机构岗位设置。负责人力资源供需分析及预测;负责总部机构设置、调整与职能职责管理;组织开展总部“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三定工作;指导权属企业开展人力资源供需分析、机构设置和岗位设置工作。

(5)员工招聘与调配。负责总部员工的招聘工作;指导、监督权属企业员工招聘工作;负责总部与各权属企业之间的人员交流与调配。

(6)劳动关系管理。组织实施总部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解除等;指导、监督权属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并定期对权属企业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合法合规性检查,做好人事用工风险防控;处理因公司改革、企业出清等原因造成的人员安置工作。

(7)绩效考核。负责总部及各权属企业考核方案的制定及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8)薪酬福利管理。负责人工成本预算工作;负责总部员工及权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管理工作;负责权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指导、检查权属企业薪酬福利管理;进行人工成本统计与分析;负责五险一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管理。

(9)员工教育培训。制定总部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总部员工教育培训;督促、指导权属单位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职称评审、技术人才评审、“鲁银工匠”评选等工作。

(10)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总部转任、内退人员管理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权属企业离休人员管理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人员政策性安置工作。

(11)负责外事管理相关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外事工作有关要求,登记、管理相应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照,做好员工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等工作。

(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财务部

主要负责会计核算、财务预算、财务决算、税收筹划与管理、财务分析、直接融资、间接融资、清产核资、财务监督、重大财务信息公开、财税金融政

策研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编制、财务风险管控等;负责制定资金预算、资金归集与管理、资金成本控制、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及筹措资金等工作。下设财务共享中心,承担系统硬件维护与更新,财务软件环境运维;财务共享与司库、数智化等业财系统的数据管理、衔接与维护,系统的管理权限设置与调配;各级权属企业费用报销的线上审核;司库系统维护,开展线上业务结算办理、结算复核、结算确认,权属公司付款申请的复核和付款确认;制定《会计核算手册》等业务操作规范与要求,搭建共享核算平台,完成会计核算工作及标准会计报表编制;财务共享业务流程建设与优化,保障各级企业的相关内控规范落地;基于系统的业财数据,支持权属企业的财务风险分析及内控评价;业财数据源管理、业财主数据标准化、业财主数据质量管控,建立健全业财数据治理体系;落实业财数据应用,支持权属企业数据应用需求;财务共享等线上数据的维护,保管权属企业的电子会计档案资料;服务与指导权属企业完成线上操作业务等职责。具体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2)负责会计核算及报表编制。负责财务报销及日常会计核算工作,设置会计账簿,处理和保管各类现金、银行、转账凭证,如实记载经济业务事项;负责资产账目处理工作,配合资产购置、盘点、调拨及处置等;负责组织中介机构进行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审核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编制月度、季度、半年、年度会计报告;负责财务印鉴的使用和保管,以及各种财务档案和文件的管理。

(3)负责财务预算管理。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并跟踪分析、监督执行工作,牵头组织经营预算编报等工作。

(4)负责税收管理。负责税务筹划与管理工作,以及各项税金计提、核算、申报及各种税务发票的管理工作。

(5)负责财务分析与统计。负责汇总与分析各职能管理部门、各权属企业管理报表,编制公司财务分析报告,为经营决策提供支持。

(6)负责财务监督与检查。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监督,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协议的签订,监督其执行情况;配合投资部门从财务角度提出项目专业意见;负责权属企业财务监督检查及财务重大事项监管。

(7)负责上市公司定期或临时重大财务信息编制及披露工作。

(8)负责公司融资及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及落实,监督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防范资金风险,保障公司筹融资及资金管理工作的规范、安全、有序和高效。

(9)负责制定公司融资计划,及时拟定资金筹措方案,筹划、组织、实施、完成具体的融资任务;负责银行账户管理、资金调拨、对外借款、担保等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发行债券及银行贷款等融资债务的台账建立、日常管理、按时付息、到期还贷及续作工作,保证按时偿还到期有息债务。

(10)负责编制审核资金预算,负责资金的归集、调拨与统筹,负责权属企业经营资金的上划下拨,负责经营资金的有效调配。

(11)负责公司资金效益管理,包括融资成本的控制与管理、资金内部核算与考核等工作,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12)负责对权属企业融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公司融资结构的管理、分析,控制好资产负债率;负责与各合作渠道建立和保持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

(13)负责财务人员管理。对委派到各权属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和其他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财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提升与培训管理。

(14)负责财务信息化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和使用。

(15)负责开办期等处于特殊时期权属企业的财务核算、资金管理、风险防控等工作。

(1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企业管理部

主要负责经营目标制定、运营管理与分析、固定资产管理、降本增效、改革改制、数字化转型及信息化建设等职能;负责大宗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价格体系建设与监督、招投标管理等工作。下设科技与数字化中心,承担科技创新、产品管理、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技术引进、技术应用、专利申报、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建设、质量管理、产品检测、品牌建设;为公司各部门数字化建设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引入数字化技术、自动化工具,协助各部门应用于常规经营业务;按照实际工作需求,配合各部门建设数据服务体系,协助进行数据收集、整理与存储分析;负责公司现行数字化操作系统、应用软件、数据库等软件及相关硬件设备的安装、升级、补丁更新和故障处理工作;执行公司软硬件设备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协助有关部门防范网络入侵、病毒攻击等安全风险,减少故障影响等职能。负责山东鲁银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管理工作。具体职能:

(1)负责权属企业运营情况调度及管理分析工作。

(2)负责推进降本增效工作。

(3)负责改革改制工作。

(4)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5)负责公司数字化转型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6)负责大宗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价格体系建设与监督。

(7)负责招标管理工作,负责招标工作成本控制。

(8)承担科技创新规划工作,负责科技创新、技术研发、技术攻关、技术引进、技术应用工作。

(9)负责产品管理、产品研发、产品检测、质量管理工作。

(10)负责品牌建设、专利申报、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投资与战略发展部(政策研究室)

履行股权类投资及投资管理、资本运营、战略规划、政策研究职能。主要负责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股权投资退出、资本运营、资本市场融资、股权投资项目审核、投资相关制度制定及投资管控体系建设、股权管理、权属企业法人治理等工作;组织有关产业基金的设立和运作;牵头组织公司资本项目的运作实施及推进公司资产证券化等工作;组织战略规划编制,开展产业、行业政策研究及调查分析工作等。具体职能:

(1)负责投资计划、资本运营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

(2)负责投资管理相关制度制定、修订及投资管控体系建设。

(3)承担投资管理工作职能,负责总部及权属企业相关投资项目评审、投资风险控制、投后股权管理以及退出管理等工作。

(4)组织实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配股、增发等重大资本运作。

(5)指导权属企业的重组改制、上市、投资、资产整合等工作。

(6)牵头组织资产证券化工作;组织有关产业基金的设立和运作。

(7)负责通过资本运作进行资本市场融资,降低融资成本。

(8)承担规范权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董事会运行工作,牵头确定权属企业董事职数及人选来源等公司治理和集团管控方面工作;承担权属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转让、注销等产权管理工作及公司章程制(修)订;承担参股公司的管理。

(9)根据要求开展战略规划编制、调整和实施工作,负责主营业务行业政策、经营资源和竞争力研究。

(10)负责经济、产业发展等宏观形势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和意见建议。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风控法务部

主要承担法律风险防控、法治体系建设、诉讼管理、合同风险管控、合同审核、合同监督执行、法律顾问管理等工作;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合法合规性评价;负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具体职能:

(1)根据项目需要,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合法合规性评价,配合业务部门或中介机构开展项目尽职调查,出具投资项目法律风险审查意见。

(2)负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3)负责法治体系建设,组织公司“法治鲁银”建设、普法宣传和法务培训工作。

(4)负责总部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及权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指导监督。

(5)负责总部法律顾问、公司律师与外聘律师管理。

(6)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7)负责总部合同及权属企业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合同风险管控、合同合规审核、合同监督执行。

(8)参与重大项目的合同谈判工作,负责重大决策、总部及权属企业重大投融资项目、建设项目等合规性评价及合同商务性条款的合规性审核。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审计部

承担内审工作,组织对公司及权属企业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负责对权属企业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

社会审计资源对公司开展专项审计;负责对评估报告、审计报告进行合规性审核;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及后评价工作;牵头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具体职能:

(1)负责风险审计职能战略、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负责内部审计相关制度、流程的建立健全。

(2)承担内部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年度绩效审计、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等工作,组织对公司及权属企业进行相关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负责对权属企业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3)协调政府审计、中介机构等对公司开展的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出具整改方案、整改报告等,检查督促落实整改和审计成果运用等。

(4)负责对项目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合规性进行审核。

(5)负责对权属企业审计工作的管理,组织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

(6)牵头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

(7)负责项目资料核查工作;根据项目需要,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配合业务部门开展项目尽职调查,并出具风险审查意见;根据管理需要,适时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安全生产管理部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下达的工作任务,承担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权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协调与上级相关单位的关系,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具体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运营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传达落实上级单位下达的相关文件。

(2)制订并落实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督促各权属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考核各权属企业安全工作,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权属企业重点安全隐患检查,并督促限期整改。

(3)指导各权属企业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落实安全宣传、安全培训、安全演练、应急预案,推广安全工作先进经验。

(4)负责与上级主管单位安全工作的沟通协调。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行人在内部控制制度上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和章程,包括安全管理、预算管理、财务制度、重大投融资管理和决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及对子公司的人、财、物的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

(三)发行人主要内控制度

1、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的财务管理行为,加强会计核算,控制财务风险,提高会计信息治理,保障公司投资、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进行,结合集团公司战略发债规划的管理要求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应财务状况和经营成功,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股东利益不受侵犯。

2、对外担保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发行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投资担保管理制度》,针对公司对外担保的范围、程序、管理及信息披露作出了明确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投资担保管理制度》执行对外担保事项。

3、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保障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依规、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等内部规章制度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内部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公司严格执行《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执行内部审计活动,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运行良好。

4、投资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投资行为的管理,保证投资行为依法合规、程序规范、风险可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出资企业(以下统称权属企业)的投资行为。本办法所称权属企业包括:集团公司全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以及未控股但通过股东协议、章程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经营决策的各级权属企业。参股企业的投资项目采用间接决策方式,通过集团公司委派的股东代表、董事在参股企业审议重大投资事项时,按照集团公司决策意见行使表决权。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集团公司及权属企业开展的股权投资,包括投资设立权属企业、收购兼并、合资合作、对权属企业追加投资等,涵盖从预算、前期调研、立项、论证、决策、实施、股权管理到退出投资整个股权投资行为过程。

5、关联交易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的关联交易的管理,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发行人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发生关联交易时,发行人相关部门应提出草案,草案就该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定价依据和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影响程度做出详细说明。

6、信息披露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在银行间市场及交易所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或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行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及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3版)》、《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等自律规则,制订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公司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

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

7、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预案)

为全面提高集团公司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最大程度地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活动,切实保护集团公司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经济秩序稳定,使集团公司面对重特大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反应和妥善处置,减少损失,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修复和重建损毁设施,特制定本预案。

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地信息披露,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

(1)公司的发展战略;

(2)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重大投资及其变化、重大重组、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诉讼、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层变动、管理模式及其变化、召开股东大会等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3)企业文化;

(4)投资者关心且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9、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被依法认定为国家秘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可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豁免披露。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10、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业务指引》,制定本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11、资金集中统一管理的制度

为加强对发行资金集中统一管理明确权责和要求,提高公司资金运作能力,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对公司资金进行统一管理,资金账户按用途分为收入账户,支出账户,融资账户和专用账户,资金账户应按用途严格区分,不得混用。资金预算管理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资金流入流出所做的具体安排,是财务预算管理、投资计划管理与资金结算管理的桥梁。

12、发行人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为促进发行人及各权属企业加强全面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分析与考核,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全面预算是按照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对未来环境预测,确定预算期内经营目标,逐层分解后下达公司各权属企业,以价值形式反映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计划安排。发行人总部各部门对预算管理工作分配主要职责。

13、发行人重大融资决策的管理制度

发行人财务部对债务融资业务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债务融资业务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规范,防范风险,从整体经济效益出发,本着合理、需要.节约原则,加强债务融资的预算控制和决策管理。合理配置公司整体信用资源,加强金融机构战略合作,优化融资结构,合理控制资产负债率,降低资金成本。

七、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

(一)企业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末,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员工共计2,601人。员工教育程度构成及专业技术构成情况如下:

发行人员工构成情况

类别 项目 人数 占比(%)

教育程度 研究生 79 3.04

本科 497 19.11

大专 789 30.33

大专以下 1,236 47.52

专业技术构成 生产人员 1,825 70.17

销售人员 141 5.42

技术人员 78 3.00

财务人员 38 1.46

行政人员 519 19.95

(二)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公务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姓名 职务 年龄 性别 任期起止日期 备注

杨耀东 董事长 55 男 2021年9月-2026年5月 无海外居留权

李传明 董事、总经理 50 男 2024年9月-2026年5月 无海外居留权

张连钵 董事、副总经理 42 男 2024年9月-2026年5月 无海外居留权

段修国 董事 43 男 2023年3月-2026年5月 无海外居留权

王新宇 董事 42 男 2025年11月-2026年5月 无海外居留权

唐国平 独立董事 61 男 2025年8月-2026年5月 无海外居留权

钟耕深 独立董事 64 男 2021年6月-2026年5月 无海外居留权

韩萌 独立董事 56 女 2021年6月-2026年5月 无海外居留权

张丽丽 职工董事 40 女 2025年11月-2026年5月 无海外居留权

黄伟 副总经理 43 男 2024年9月-2026年5月 无海外居留权

王昌东 副总经理 52 男 2024年9月-2026年5月 无海外居留权

李方 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44 女 2023年2月-2026年5月 无海外居留权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人员简历

杨耀东,男,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本科学历。历任淄博市周村区南阎镇团委书记,淄博市周村团区委工农青年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副书记,淄博市周村区彭阳乡党委副书记、王村镇党委副书记,山东省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科员、主任助理,山东省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山东省鲁青实业开发公司总经理,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山东泽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山东惠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等职。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李传明,男,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历任淄博市盐务局(盐业公司)办公室主任、局长(经理)助理、副局长(副经理)、党委委员,兼任沂源盐务局(盐业公司)局长(经理)、党总支书记,淄川区盐务局(盐业公司)局长(经理)、党总支书记,山东省盐业集团鲁盐经贸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东营市盐务局(盐业公司)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副经理)、纪委书记、局长(经理)、党委书记,山东海盐经营管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山东省盐业集团东方海盐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兼任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张连钵,男,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CFA持证人。历任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经理、投资发展部主管、投资发展部部长助理、投资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国惠(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青岛中海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泰租赁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

段修国,男,汉族,1982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临矿集团古城煤矿办公室科员、主任科员(副科级)、副科级秘书、正科级秘书,山东能源集团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管,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新宇,男,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历任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经理、办公室高级经理、战略规划部副部长,山东绿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总经理、董事长等职。现任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

唐国平,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会计硕士教育中心主任、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MBA学院院长,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先后荣获财政部会计名家,湖北名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等荣誉。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专职教授、博士生导师,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钟耕深,男,196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韩萌,女,1969年出生,无党派代表人士,法律硕士,国家一级律师。历任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常委,省第十二届政协常委,挂职担任济南市历城区副区长,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丽丽,女,汉族,1985年5月出生,山东临沂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学士学位,2008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审计部部长。

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黄伟,男,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历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山东省鲁盐集团泰安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山东省鲁盐集团鲁西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昌东,男,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历任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山东鲁银新材料技术研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方,女,汉族,1981年出生,注册会计师,管理学硕士。历任国泰租赁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机构业务部部门经理,风险管理部部门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风险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风险审计部总经理,国泰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四)发行人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人员没有公务员兼职、领薪情况,无海外永久居留权,符合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公务员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和业务发展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

发行人许可经营项目包括:股权投资、经营与管理;投资于高新材料、生物医药、网络技术等高科技产业;高科技项目的开发、转让;批准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羊绒制品的生产、销售;钢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焦炭、铁矿石、耐火材料、燃料油、机械、电子设备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运、货运代理、装卸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盐及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运输(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盐业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板块构成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可分为两大板块:盐业板块和新材料板块粉末冶金板块。

盐业主要产品及用途:主要产品为食盐、工业盐、生活用盐和溴素,食盐主要用于食用和食品加工,工业盐主要用于两碱化工用盐、印染和制革等,生活用盐主要用于热敷保健、洗浴、果蔬洗涤等方面,溴素主要用于阻燃剂、灭火剂、制冷剂、感光材料、医药、农药、石油等行业。

盐业板块经营模式:实施集采购、生产、营销、管控为一体的集团化运营模式。发挥规模优势,大宗货资采取集中招标,降低物料成本;生产环节按照“订单统筹、计划生产”的模式,根据订单情况、市场行情、存货储备等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食盐业务开展体系改革,推行代理商模式,开展市场策划、新品推广、品牌建设等营销管理工作;工业盐主要通过自主开拓市场,与客户建立直接联系,签订供货合同,开展销售业务。

新材料板块主要产品及用途:主要产品为还原系列、水雾化系列钢铁粉末及高性能合金特种粉末材料,产品主要用于汽车粉末冶金零部件、家电零部件、电动工具、热敷材料、脱氧剂、焊接材料、化工添加剂、注射成形、激光熔覆、软磁材料、金刚石工具等行业。

新材料板块经营模式:实行一体化产供销规范化管控,按照公司物资需要编制采购计划,采取招标的方式严格执行采购预算;采取直销销售,对重点客户、重点产品分类管理,直接与终端客户签订合同。

公司发展战略定位为“产业+投资”,即:以产业为本,做大做强盐产业和粉末冶金新材料双主业,实现主业运营质量、经营效益双提升;以金融为器,通过战略投资助推实体主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业,逐步清退其他业务,公司贸易及其他业务收入持续降低。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业务分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盐及盐制品 81,677.75 49.45 191,920.03 56.80 190,957.87 57.04 201,183.26 53.10

粉末冶金及制品 78,551.33 47.56 132,868.78 39.33 111,376.07 33.27 121,045.00 31.95

新能源板块 2,877.35 1.74 6,490.58 1.92 6,655.05 1.99 0.00 0.00

其他 2,068.13 1.25 6,581.62 1.95 25,800.32 7.71 56,669.81 14.96

合计 165,174.56 100.00 337,861.01 100.00 334,789.32 100.00 378,898.08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营业成本 2025年度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业务分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盐及盐制品 55,590.25 44.80 127,289.80 50.78 128,574.86 50.73 140,635.37 46.81

粉末冶金及制品 64,638.35 52.09 113,746.40 45.38 97,385.52 38.42 103,063.91 34.30

新能源板块 1,547.76 1.25 3,381.60 1.35 2,256.97 0.89 0.00 0.00

其他 2,305.21 1.86 6,252.07 2.49 25,248.89 9.96 56,752.64 18.89

合计 124,081.57 100.00 250,669.87 100.00 253,466.24 100.00 300,451.92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毛利润 2025年度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盐及盐制品 26,087.50 63.48 64,630.23 74.12 62,383.02 76.71 60,547.89 77.18

粉末冶金及制品 13,912.98 33.86 19,122.38 21.93 13,990.56 17.20 17,981.09 22.92

新能源板块 1,329.59 3.24 3,108.98 3.57 4,398.08 5.41 0.00 0.00

其他 -237.08 -0.58 329.55 0.38 551.43 0.68 -82.83 -0.11

合计 41,092.99 100.00 87,191.14 100.00 81,323.08 100.00 78,446.16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单位:%

毛利率 2025年度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盐及盐制品 31.94 33.68 32.67 30.10

粉末冶金及制品 17.71 14.39 12.56 14.85

新能源板块 46.21 47.90 66.09 0.00

其他 -11.46 5.01 2.14 0.00

合计 24.88 25.81 24.29 20.70

营业收入方面,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78,898.08万元、334,789.32万元、337,861.01万元和165,174.56万元。2023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较2022年下降44,108.76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本期受制造行业的影响,公司产品工业盐和钢铁粉末单价同比降低,导致收入规模同比减少;二是公司聚焦主业发展,商贸类业务规模同比减少。

从收入构成情况来看,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盐及盐制品板块分别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3.10%、57.04%、56.80%和49.45%。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粉末冶金板块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1.95%、33.27%、39.33%和47.56%,占比逐年上升,主要系发行人2024年度收购济南新艺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后,粉末冶金制品销售规模增加。自2023年起,发行人新增新能源板块,光伏发电项目成效显著。鲁银新能源公司依托盐田资源,投资建设鲁银1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2023年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全年累计发电1.93亿度,实现营业收入6,655万元、毛利润4,398.08万元;2024年全年累计发电2.09亿度,实现营业收入6,490.58万元、毛利润3,108.98万元;2025年1-6月,新能源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877.35万元、毛利润1,329.59万元,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菜央子盐场投资建设的全国首例盐田柔性支架光伏项目——1兆瓦柔性光伏示范项目,于2023年顺利并网发电,对后续盐田综合开发利用模式的进一步探索具有积极示范意义。储气储能项目稳步推进。鲁银储能公司先后完成三维地震勘探、岩心分析等相关试验,目前正加快推进盐穴利用相关研究论证工作。产业规模延展加快构建。抢抓机遇,设立鲁银(菏泽)盐业有限公司,积极推进菏泽地区制盐及盐穴储气储能项目。

毛利率方面,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20.70%、24.29%、25.81%和24.88%,整体呈上升趋势。分板块来看,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盐业板块毛利率分别为30.10%、32.67%、33.68%和31.94%,受益于发行人降本增效措施逐渐成效,盐业板块毛利率整体呈现上升趋势;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粉末冶金及制品板块毛利率分别为14.85%、12.56%、14.39%和17.71%,整体呈波动上升趋势,主要系毛利率较高的合金特种粉末销量有所提升,并且2024年收购的济南新艺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毛利率较高,综合带动发行人粉末冶金制品板块毛利率上升;2023年起,发行人新增新能源板块,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6月,发行人新能源板块毛利率分别为66.09%、47.90%和46.21%,2024年毛利率较2023年下降18.19%,主要系2024年4月鲁银新能源公司接到国家电网通知,自2023年4月起10%电量必须参与市场化结算,导致2024年平均结算电费降低,降低发行人新能源板块毛利率水平。

(三)发行人盐业板块经营情况

1、基本情况

发行人盐业板块运营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盐集团”),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所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6家,鲁盐集团及6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拥有全国食盐定点批发资质,可以面向全国开展业务。

发行人盐业板块的会计核算方式:盐业板块主要为盐产品制造类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生产环节的主要投入为卤水等原料、能源动力、职工薪酬、资产折旧、其他制造费用,通过生产成本科目进行归集和分配,最终完工产品进入库存商品。销售环节日常主要以开发票确认收入,根据产品种类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并根据产品种类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年底前,按照收入确认原则,合理确认全年收入;正常因生产经营、管理等发生的期间费用据实列示。

发行人盐业板块上下游结算均以电汇和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发行人盐业板块产品主要包含:(1)食用盐和食品加工用盐,产品涵盖高中低各个档次,有袋装、罐装、瓶装等多种包装形式,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2)工业盐主要用于两碱工业用盐、印染、制革等行业;(3)溴素,主要用于阻燃剂、灭火剂、制冷剂、感光材料、医药、农药、油田等行业;(4)原料药氯化钠,主要用于药品制造行业;(5)畜牧盐主要用于饲料加工、水产养殖等行业。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所辖生产企业位于渤海湾地下卤水富裕区域和盐矿资源丰富的大汶口地区,盐资源储量丰富,目前具备年产360万吨产能。投资扩建的年产120万吨精制盐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完成后将大幅提高公司原盐生产能力。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主要盐矿资源储备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盐矿资源储备

单位:万亩、万吨

盐矿项目 矿种 面积 可采储量

岱岳盐矿 岩盐 0.23 719.93

肥城盐矿 岩盐 0.12 619.69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盐及副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盐及副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单位:万吨

产品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 2023 2022

食用盐 产量 63.00 136.29 146.54 127.17

销量 65.28 136.30 147.13 130.40

工业盐 产量 107.90 214.89 204.59 186.86

销量 109.12 214.59 204.95 189.76

溴素 产量 0.11 0.27 0.29 0.22

销量 011 0.27 0.28 0.22

注:上表主要列示盐业板块主要产品,公司盐业板块产品中,有原料药氯化钠的生产和销售,2022年销量为2.57万吨,2023年销量为2.90万吨,2024年销量为3.53万吨,2025年1-6月销量为1.88万吨,因产销量较少,故未单独列示;畜牧盐属于特殊门类,产销较少,故并入大包食用盐、精工盐范围内。

2、采购情况

(1)采购模式

盐业板块采取“集中招标、分散采购”的模式。大宗物资的采购采用公司集中招标的方式进行,各生产公司按各自生产计划分别向供应商采购,发挥现有集群优势,降低生产物料成本。严格按照采购招标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考核考察,促使供应商和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和配合,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2)采购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盐业板块原材料(不含运输服务)采购情况如下: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盐业板块原材料(不含运输服务)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 原材料名称 金额 占比

2025年 能源 19,755.12 59.86%

1-6月 包装 3,808.29 11.54%

原盐 4,315.13 13.08%

其他 5,122.26 15.52%

合计 33,000.80 100.00%

2024年度 能源 39,170.84 47.64%

包装 8,882.66 10.80%

原盐 24,155.39 29.38%

其他 10,005.90 12.17%

合计 82,214.79 100.00%

2023年度 能源 37,788.03 44.48%

包装 11,721.22 13.80%

原盐 10,580.37 12.45%

其他 24,867.12 29.27%

合计 84,956.74 100.00%

2022年度 能源 41,390.26 48.87%

包装 9,079.54 10.72%

原盐 9,225.63 10.89%

其他 24,997.98 29.52%

合计 84,693.41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供应商及采购占比如下: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盐业板块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2025年1-6月 希汉集团有限公司 5,776.16 3.82%

肥城华营煤炭有限公司 1,513.76 1.00%

四川惊雷压力容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1,456.57 0.96%

烟台联佳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1,350.97 0.89%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泰安供电公司 1,296.15 0.86%

合计 11,393.61 7.54%

2024年度 山东国福化工有限公司 5,706.79 2.28%

淄博吉舟商贸有限公司 4,725.15 1.89%

江西海洱能源有限公司 3,240.50 1.29%

济宁市济盐盐业有限公司 3,065.36 1.22%

潍坊海润铖化工有限公司 3,010.85 1.20%

合计 19,748.65 7.88%

2023年度 山东长鑫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5,452.62 2.15%

寿光市宜博盐业有限公司 3,487.64 1.38%

泰安供电公司 3,128.71 1.23%

河南合泰经贸有限公司 2,932.59 1.16%

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536.56 1.00%

合计 17,538.12 6.92%

2022年度 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6,065.02 2.02%

寿光市宜博盐业有限公司 4,800.30 1.60%

临邑县世纪通经贸有限公司 4,411.49 1.47%

山东长鑫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4,377.44 1.46%

山东国福化工有限公司 3,817.53 1.27%

合计 23,471.78 7.81%

报告期内,发行人盐业板块主要供应商为煤炭贸易商、物流公司、电力公司等。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稳定,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盐业板块制定了严格的采购制度,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评定采购材料质量的品质手册,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程序。同时,制定了合格的供应商考核程序,保持良好的沟通和配合,让供应商充分了解公司对质量的要求,进而提供符合要求的原材料,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肥城精制盐厂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

3、生产情况

(1)生产模式

发行人盐业板块采取“统一计划、订单生产”的模式。各生产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历史销售、存货储备及销售订单情况提交生产计划,经公司生产部门、营销部门综合平衡后下达生产经营计划,各生产公司依据计划组织生产。各生产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生产成本控制措施,生产部门对生产运行情况进行整体督导及管控。

(2)产销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盐业板块产能情况如下: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盐业板块产能情况

单位:万吨

产品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6月

食盐及工业盐 产能 360.00 360.00 360.00 380.00

溴素 产能 0.25 0.25 0.25 0.25

(3)生产工艺流程图

报告期内,矿盐板块(肥城精制盐厂、岱岳制盐、东岳盐业)工业盐生产工艺与食盐基本相同,肥城精制盐厂所采用的热泵制盐生产技术生产流程如下图所示:

岱岳制盐所采用的六效真空蒸发制盐技术的生产流程图如下:

海盐板块(鲁盐集团)原盐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海盐板块食用盐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海盐板块制溴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4)生产经营资质

公司盐业板块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采矿许可证等。公司盐业板块取得的资质证书如下:

近三年发行人盐业板块取得的资质证书情况

公司名称 生产资质 有效期

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2023年12月26日-2028年12月31日

山东省鲁盐集团东方海盐有限公司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2023年12月26日-2028年12月31日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 2023年12月26日-2028年12月31日

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2023年12月26日-2028年12月31日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 2023年12月26日-2028年12月31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3年3月20日-2027年9月22日

山东寒亭第一盐场有限公司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2025年4月16日-2028年12月31日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 2023年12月26日-2028年12月31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2年6月29日—2027年6月28日

食品生产许可证 2025年4月29日-2030年4月28日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2025年11月4日-2030年11月3日

药品生产许可证 2025年5月9日-2030年5月8日

采矿许可证 2019年4月29日-2034年4月29日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2023年12月26日-2028年12月31日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 2023年12月26日-2028年12月31日

食品生产许可证 2025年3月28日-2030年3月27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1年3月23日-2026年3月22日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2023年12月26日-2028年12月31日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 2023年12月26日-2028年12月31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1年12月06日-2026年12月05日

山东鲁晶制盐科技有限公司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2023年12月26日-2028年12月31日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 2023年12月26日-2028年12月31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3年5月17日-2028年5月16日

注:发行人上述生产经营资质到期前将按照规范流程重新办理。

4、盐业板块销售情况

(1)销售模式

发行人盐业板块采取差异化营销策略,结合不同类型营销渠道特点,打造经营新业态,构建利益共同体。发行人严格采取自建物流配送或者委托第三方物流配送的方式,开展销售经营。发行人对大型连锁超市、区域性中型超市采取集中谈判、一店一策、自主直营的模式,突出展示产品形象、提高销售利润,参与食品加工用盐企业采购招标,巩固市场份额,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加强线上营销力度。发行人在省外食盐市场拓展过程中已与20余个省级盐业集团或市县级盐业公司合作,逐步增加全国市场占有率。

(2)销售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盐类产品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盐业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 产品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2025年1-6月 食盐 29,527.39 49.48%

工业盐 27,808.57 46.6%

溴素 2,343.00 3.93%

合计 59,679.44 100.00%

2024年度 食盐 89,169.72 50.37%

工业盐 83,053.39 46.92%

溴素 4,802.73 2.71%

合计 177,025.84 100.00

2023年度 食盐 102,084.61 55.71%

工业盐 75,430.35 41.16%

溴素 5,729.35 3.13%

合计 183,244.31 100.00%

2022年度 食盐 95,268.53 49.80%

工业盐 85,816.35 44.86%

溴素 10,227.64 5.35%

合计 191,312.52 100.00%

注:2022年度工业盐销售金额85,816.35万元,其中包含药用盐3,974.70万元;2023年度工业盐销售金额75,430.35万元,其中包含药用盐4,244.54万元,2024年度工业盐销售金额83,053.39万元,其中包含药用盐4,845.05万元,2025年1-6月工业盐销售金额27,808.57万元,其中包含药用盐2,536.43万元。

公司盐业板块的主要产品为食盐、工业盐和溴素,2022年工业盐销售占比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大销售力度,工业盐订单增加,从而将部分制盐产能用于生产毛利率较高的食用盐,从而导致销售占比增加。2023年盐业板块销售收入下降,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受制造行业的影响,公司产品工业盐单价同比降低,导致收入规模同比减少。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盐类产品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盐业板块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2025年1-6月 泰安长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4,869.04 2.95%

寿光市海玉盐业有限公司 2,850.38 1.73%

广东省广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51.08 1.48%

寿光盐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50.67 0.70%

黄骅市顺诚商贸有限公司 1,096.89 0.66%

合计 12,418.06 7.52%

2024年度 泰安长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10,994.78 3.25%

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7,400.01 2.19%

寿光市海玉盐业有限公司 7,194.99 2.13%

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940.06 2.05%

广东省广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104.08 2.10%

合计 39,633.92 11.73%

2023年度 广东省广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096.99 3.31%

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7,178.09 2.14%

泰安长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5,752.84 1.72%

寿光市海玉盐业有限公司 5,223.27 1.56%

山东鲁泰化学有限公司 4,443.69 1.33%

合计 33,694.88 10.06%

2022年度 山东鲁泰化学有限公司 9,726.21 2.57%

广东省广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633.51 2.54%

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9,567.47 2.53%

寿光市海玉盐业有限公司 8,600.93 2.27%

青岛广联六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590.82 1.48%

合计 43,118.94 11.38%

5、发行人盐业板块在同行业中的地位

发行人盐业板块实行“统一经营、集中营销”模式,建立规范统一的营销策略、商业模式和营销队伍,构建食盐产销研一体的集团化运营模式。发行人目前具备年产360万吨产能,其中海盐100万吨、矿盐260万吨,是全国最大的海盐食盐生产基地和全省唯一的矿盐食盐生产基地。海盐生产基地位于潍坊市和滨州市,属渤海湾地下卤水富裕区域,盐资源蕴藏丰富,现已建成优质海盐生产基地32平方公里;根据盐改政策,盐改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减不增,食盐定点生产资质具有稀缺性。

发行人制盐技术先进,工艺管理严格,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所生产的“鲁晶”品牌食盐惠及全省消费者大1亿人,覆盖全国20余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远销欧美、日韩、印巴、东盟、非洲等国家和地区,备受市场青睐。山东肥城精制盐厂年产3万吨药用氯化钠产品,通过GMP认证,销往全国各地。目前山东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共11家,公司所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占6家,食盐产能占全省80%以上。

鲁盐集团主要二级生产公司座落潍坊市、泰安市和滨州市,盐资源储量十分丰富,水陆交通极为便利,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其海盐生产基地位于中国海盐主产区——山东半岛黄、渤海之间的潍坊市和滨州市,盐资源蕴藏丰富,现已建成优质海盐生产基地32万平方公里,拥有海水制盐和卤水制盐双工艺,精制海盐、雪花盐等产品生产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产品具有纯天然、零添加、味道鲜和富含微量元素等特点。矿盐生产基地坐落于“五岳之首”泰山脚下的泰安市内,采用国内最先进的六效真空蒸发、机械压缩热泵制盐工艺,拥有我国北方第一条DCS数字控制真空制盐生产线。产品原料来自泰山大汶口地下盐矿,总面积36平方公里,为全省唯一开采利用的大型陆地岩盐矿床。所生产的精制盐纯度高、杂质少、无污染,含有丰富的矿物质。

(四)发行人粉末冶金板块经营情况

1、基本情况

发行人粉末冶金板块的经营主体为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银新材”)。

发行人粉末冶金板块产品主要包含:还原铁粉系列,广泛应用于汽车、摩托车、家电、焊接及热敷材料、摩擦材料、磁性材料等行业;雾化铁粉系列,适用于汽车行业发动机齿毂、减震器、定转子、链轮、连杆等,空调压缩机平衡块、法兰盘及军工精密零部件的生产;高性能合金特种粉末材料。其中多项产品被评为“国家级重点新产品”“山东省优秀新产品”。粉末冶金公司目前为国内规模最大拥有还原制粉、雾化制粉和合金特种粉末三条生产线的生产基地,产品质量稳定,客户认可度较高,具备良好的品牌形象,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截至2025年6月末,鲁银新材具备年产22万吨钢铁粉末生产能力,铁基粉末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30%。发行人与上游供应商合作模式主要是采用招投标方式签订合同契约,货款的结算主要方式是80%的银行承兑,20%的电汇,账期根据合同约定,一般是30-40天左右。公司与下游客户合作模式主要是合同契约,货款的结算方式是银行承兑和电汇,账期根据合同订单双方约定,一般有款到发货和30天月结。

2、采购情况

(1)采购模式

发行人生产部门提出每月物资需求计划,采购部门接到采购计划后,根据采购计划落实仓库库存,确定采购物资数量和采购方式。根据采购方式与供应商按程序进行招标或竞价、议标洽谈,审批后执行采购合同。采购部门根据合同要求跟踪货物运送过程,进行质量检验并入库。

(2)采购情况

公司粉末冶金产品在产业链中属于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对上游行业废弃物(钢铁氧化物、铁屑、氧化铁皮、废钢等废弃资源)采用经还原、冶炼、雾化、后处理等加工后,制备出的高性能铁基金属粉末,实现废旧钢铁、铁屑等废弃

资源的再利用。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粉末冶金板块主要原料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吨

时间 原材料名称 金额 数量

2025年1-6月 氧化铁皮 6,954.87 60,100.00

废钢 12,867.23 54,900.00

生铁 7,770.90 31,000.00

焦末/兰炭 1,698.28 24,200.00

2024年度 氧化铁皮 13,738.54 114,700.00

废钢 27,373.08 105,000.00

生铁 12,477.04 44,000.00

焦末/兰炭 4,764.22 54,900.00

2023年度 氧化铁皮 13,060.72 116,300.00

废钢 26,122.85 95,700.00

生铁 7,174.46 24,000.00

焦末/兰炭 5,182.31 51,100.00

2022年度 氧化铁皮 12,956.96 116,900.00

废钢 17,723.65 54,600.00

生铁 15,790.86 46,700.00

焦末/兰炭 7,359.11 50,500.00

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在选择供应商时,公司制定评分标准、考核措施,在资质审核后确定供方资源是否满足公司需求,评价对方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能力,并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归档整理。

报告期内,公司粉末冶金板块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粉末冶金板块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 供应商名称 金额(万元) 是否为关联方(采购当年)

2025年1-6月 供应商1 3,948.98 否

供应商2 3,943.89 是

供应商3 3,324.26 否

供应商4 3,220.37 否

供应商5 2,790.43 否

合计 17,227.93 -

2024年度 供应商1 10,580.26 是

供应商2 8,364.49 否

供应商3 8,302.85 否

供应商4 7,408.26 否

供应商5 6,700.41 否

合计 41,356.27 -

2023年度 供应商1 8,796.33 否

供应商2 4,946.74 否

供应商3 4,055.99 否

供应商4 3,838.67 否

供应商5 3,617.93 否

合计 25,255.66 -

2022年度 供应商1 12,957.53 否

供应商2 10,976.47 否

供应商3 6,315.65 否

供应商4 3,374.24 否

供应商5 3,176.52 否

合计 36,800.40 -

3、生产情况

(1)生产模式

发行人根据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生产,生产部对日产量、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度。销售业务人员在公司ERP系统内提交合同,合同审批后,通知生产计划人员下达生产作业计划,组织车间生产。

(2)产销情况

发行人现已成为具备年产20万吨钢铁粉末生产能力,是目前亚洲规模排名第一、品种齐全、质量前茅、工艺先进、装备精良且同时拥有还原制粉、水雾化制粉、高性能合金特种粉末材料生产线的钢铁粉末生产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粉末冶金板块产能、产量、销量情况如下: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粉末冶金板块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

单位:万吨

产品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还原铁粉 产能 5.00 9.00 9.00 9.00

产量 4.73 9.48 8.58 8.80

销售量 4.78 9.83 8.43 8.96

雾化铁粉 产能 6.00 10.00 10.00 10.00

产量 6.25 11.01 9.07 8.35

销售量 5.89 11.81 9.38 8.81

合金特种粉末 产能 1.00 1.00 1.00 1.00

产量 0.28 0.36 0.28 0.21

销售量 0.27 0.38 0.27 0.23

(3)生产工艺及流程图

还原工艺一次粉生产工艺流程图

雾化工艺生粉生产工艺流程图

成品粉生产工艺流程图

(4)生产经营资质

粉末冶金板块生产经营资质

序号 名称 颁发单位 编号 发证时间 有效期

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北京国金衡信认证有限公司 02220E3024R0M 2023年6月28日 至2026年6月27日

注:上述生产经营资质到期前按照规范流程重新办理。

4、销售情况

(1)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直接与终端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合同多为一年一签。销售人员进行区域化管理,分片区销售。销售货到后按月结算。

(2)销售情况

发行人粉末冶金产品主要用于汽车、摩托车、家电、化工、航空航天、能源、电动工具、医疗器械、精密机械零件、电气电子元件、磁性材料、食品等十多个行业。还原铁粉市场需求平稳,以农机、家电、纺织机、机械零部件为主。雾化铁粉市场需求持续上升,以结构件为主,涉及家电、机床等。混合粉产品替代了部分外国制粉厂,目前针对国内中高端制品厂,市场需求量逐步上升。报告期内,公司粉末冶金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粉末冶金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 产品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2025年1-6月 还原类 20,868.28 27.02%

雾化类 32,786.17 42.46%

混合粉类 14,483.18 18.76%

制品及其他 9,083.72 11.76%

合计 77,221.35 100.00%

2024年度 还原类 43,950.86 34.12%

雾化类 57,150.16 44.36%

混合粉类 26,142.54 20.29%

制品及其他 1,582.39 1.23%

合计 128,825.95 100.00%

2023年度 还原类 39,545.07 36.39%

雾化类 48,344.61 44.49%

混合粉类 19,085.66 17.56%

制品及其他 1,694.95 1.56%

合计 108,670.29 100.00%

2022年度 还原类 45,595.60 39.89%

雾化类 50,873.21 44.51%

混合粉类 14,896.03 13.03%

制品及其他 2,926.86 2.56%

合计 114,291.70 100.00%

公司的主要客户多集中在山东胶东地区、江浙沪地区、西南地区及广东省,客户较为分散,不存在对单一客户有重大依赖的情形。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合作时间普遍较早,长期维持稳定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近三年发行人粉末冶金板块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 客户名称 金额 是否为关联方

2025年1-6月 第一名 3,258.69 否

第二名 2,519.13 否

第三名 2,517.22 否

第四名 1,808.02 否

第五名 1,620.06 否

合计 11,723.13 -

2024年度 第一名 5,160.70 否

第二名 4,906.30 否

第三名 3,072.68 否

第四名 2,939.56 否

第五名 2,699.16 否

合计 18,778.40 -

2023年度 第一名 4,913.04 否

第二名 4,503.69 否

第三名 2,871.46 否

第四名 2,543.59 否

第五名 2,021.22 否

合计 16,853.00 -

2022年度 第一名 7,039.21 否

第二名 3,224.60 否

第三名 2,027.91 否

第四名 1,895.79 否

第五名 1,699.39 否

合计 15,886.90 -

5、行业地位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始建于1987年。经过近三十年的建设、改革和发展,现已成为工艺先进、装备精良、制度健全、极具发展后劲和实力的现代化大型钢铁粉末生产企业。公司是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国家新材料产业化基地骨干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

公司是目前国内规模较大、品种齐全且同时拥有还原制粉和雾化制粉生产线的钢铁粉末生产企业。公司主要产品有还原铁粉、水雾化系列钢铁粉末和无偏析混合粉等。莱钢牌还原铁粉和水雾化钢铁粉末荣获“山东名牌”称号。公司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摩托车、家电、航空航天、焊接、热敷材料等行业,产品畅销国内25个省、市、区,并出口日本、韩国、泰国、德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公司曾先后完成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项目两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一项,其中,《轿车用高性能水雾化粉末材料的规模化生产技术》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高性能钢铁粉末材料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公司现拥有国家专利技术30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23项,发明专利7项,具有钢铁粉末生产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科研开发力量雄厚。

公司现已成为具备年产20万吨钢铁粉末生产能力,国内规模最大、品种齐全,具有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的钢铁粉末领军企业。粉末冶金公司是国家新材料产业化基地骨干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山东明星企业、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山东新材料产业50强企业、山东省钢铁粉末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单位、中国粉末冶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国钢结构协会粉末冶金分会理事长单位,是粉末冶金用水雾化纯铁粉、合金钢粉,金属粉末压坯的拉托拉试验,金属粉末(不包括硬质合金粉末)在单轴压制中压缩性的测定,粉末冶金用粉末取样方法,粉末冶金用还原铁粉等多项国家或行业标准制订者,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誉和话语权。

九、发行人在建工程及拟建工程情况

(一)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

截至2025年6末主要在建项目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总投资 已投资 资本金到位情况 投资计划

2025年7-12月 2026年 2027年

1 采卤站及配套设施 9,309.90 4,848.36 已到位 1,787.31 2,674.23 -

2 肥城制盐投资建设鲁银储能建穴配套制盐项目 57,187.80 9,373.30 已到位 20,926.70 26,887.80 -

3 禹城新材软磁材料生产线及粉末制品扩能项目 5,649.61 2,920.39 已到位 1,003.41 1,060.81 -

合计 - 72,228.31 17,142.05 - 23,717.42 30,622.84 -

上述项目符合生产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资产占比较低,属于专项在建和零星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均已按照流程完成审批。

(二)发行人主要拟建工程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暂无拟建项目。

十、战略定位及发展规划

1、发行人近期的发展目标

做强做优做大实体主业,提高经营性利润占比;强化投资职能,发挥服务产业和增厚效益双重作用;优化资产质量,为战略实施拓展空间。

盐产业板块通过抢占矿盐资源,扩大原盐产能;打造以食盐、工业盐、盐衍生品产销融合为主要的盐业产销综合体;综合利用产业链资源,打造产业链延伸综合体。

新材料板块通过资本运作引进战略投资等手段,提升现有产线生产能力,实现高端化发展;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以及粉末冶金产业发展需求,完善研发体系,提升产品附加值;通过全力加强市场营销工作,强化市场营销,提升品牌战略;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为引领,积极拓展海外业务,抢占新兴市场。

2、发行人远期发展目标

以产业为本,做大做强盐产业和新材料产业,培育新能源产业,实现主业运营质量、经营效益双提升;以金融为器,通过投资和资本运作助推实体主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构建产融互补、产融协同的发展格局。

3、发行人最终发展目标

综合实力、盈利能力跻身全省上市公司前列,打造成为主业突出、竞争力强、业绩优良、市值持续增长的上市公司。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行业政策及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公司属于综合行业,主要业务分为盐业及粉末冶金两大板块。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食盐行业属于“制造业”中的“食品制造业(C14)”,两碱工业盐和小工业盐属于“制造业”中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采盐行业属于“非金属矿采选业”中的“采盐(1030)”;食盐行业属于“食品制造业”中的“盐加工(C1494)”;两碱工业盐和小工业盐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C2619)”;食盐销售行业属于“批发零售业”中的“盐及调味品批发(F5125)”。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粉末冶金板块属于“金属制品业”的“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C3393)”。

国家发改委发挥宏观管理职能,负责各产业政策的制订;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指导技术改造;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等。

工信部负责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主管全国盐业及粉末冶金业工作,负责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确保行业发展稳定。

中国盐业协会是我国制盐行业的自律性组织,系由与盐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教育、勘察设计单位及个人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旨在充分发挥行业中介组织的作用,贯彻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反映企业要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并发挥协调、服务和监督作用。

中国机协粉末冶金专业协会是我国从事粉末冶金机械零件、含油轴承、烧结摩擦材料、金属粉末、专用设备制造和销售的工业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相关单位自愿参加组成的全国性行业组织,主要负责行业标准的定制。

(一)所在行业运行状况

1、盐业行业

盐行业属于资源性行业,关系着国计民生,是一个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基础工业之一。我国盐矿资源丰富,分布较广,具有明显的盐矿资源优势。盐是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关系着国计民生,同时也是重要的化工原料,与盐有关的产品达1.4万种之多,用于生产烧碱、纯碱、金属钠等各类基础化工产品,食品、化工、冶炼、陶瓷、玻璃、医药等工业均与制盐工业密切相关。因此盐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1)中国盐业资源情况和特点

我国是全球原盐产能和产量最大的国家,盐矿资源丰富,已探明的盐矿储量超过4,000亿吨。按照盐矿资源的不同,可分为海盐、湖盐和井矿盐。国内23个省、市、区均有丰富的海盐、湖盐和井矿盐矿产资源。在海盐资源分布方面,我国大陆海岸线全长18,000公里,盐滩滩涂占地面积2,900平方公里,海洋水盐度一般3-3.5%。由于海岸线类型和气象条件不同,我国大致分为南、北方海盐区。北方海盐区重要分布在辽宁、河北、天津、山东和江苏(部分地区)。上述地区的气候和滩涂条件较好,适合大规模生产海盐。我国目前现有四大海盐生产基地,其中三个分布在渤海湾沿岸,产能约占全国海盐的70%左右。

我国井矿盐矿产分布广泛,生产历史悠久(始于秦代)。目前,已查明的氯化钠储量大于100亿吨的岩盐矿床10余个。井矿盐属于工厂化生产,可现产现用,生产安排较为灵活,库存少,是近几年国内原盐行业产能扩张的主力。目前,江苏地区已由传统海盐产区转为井矿盐占主导,山东、河南等地井矿盐产量也明显增长。我国湖盐资源较为丰富,经正式地质勘探,已查明储量535亿吨。其中,青海、新疆、内蒙古和西藏是我国湖盐分布最集中的省份。近年来,作为西北地区的主要用盐品种,湖盐生产发展较快,产能达到1,200多万吨。

(2)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盐行业上游行业为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制盐所需能源在盐产品成本结构中占比较大,因此能源价格的波动对制盐成本产生较大影响。能源行业属周期性行业,其发展状况直接取决于经济周期的变动。

工业盐的主要下游企业为两碱化工企业,其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盐行业的市场需求情况。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步入下行周期,两碱化工行业亦陷入低迷期,制盐行业同样受到一定负面影响。

食盐的主要下游企业包括食盐转(代)批商、商场超市、食品生产企业等。在盐业改革之前,食盐生产及批发企业对于下游客户有着较强的议价能力;随着盐业改革方案的推进,食盐生产及批发企业对下游的议价能力有所减弱。

总体来看,盐行业的上游能源行业及下游两碱化工行业的发展均与宏观经济情况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经济周期性,因而导致盐行业的市场状况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

根据《全国制盐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进入新世纪后,在下游两碱工业的迅速发展带动下,我国制盐行业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引进新工艺新技术,加大大型装置设备的投入,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提高盐资源综合利用率,盐产能、产量得到飞速发展,原盐产量居世界第一位。

我国是全球原盐产能和产量最大的国家。近年来,我国盐业供给能力及水平发展稳定。据百川盈孚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中国原盐产能达11,682万吨,约占全球产能的28%;实际产量达9,699万吨,产能利用率约为83%。

区域分布方面,我国原盐生产的区域集中度较高,我国原盐产量主要集中在华东、华中、西南三大地区,我国已形成了东部沿海地区生产海盐、中部和西南地区生产井矿盐以及西北地区生产湖盐的布局结构。近几年我国原盐行业各盐种的供应结构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其中井矿盐和湖盐产量稳步提高,自2011年起井矿盐产量已经超过海盐,占据原盐行业的主导地位。

按用途分类,盐可分为食盐、小工业盐和两碱用盐等。两碱用盐是两碱行业的主要原材料,主要用于烧碱、纯碱的生产制造。小工业盐是除两碱用盐以外的工业盐,主要用于印染等行业。我国原盐消费结构,与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两碱工业耗盐占比较高。我国已形成以纯碱行业和氯碱行业为龙头、下游产品快速发展的盐化工产业格局。

盐化工方面,中国90%以上的原盐用于盐化工。盐化工产业具有产业链长、关联度大、技术密集等特点,产业带动能力强。两碱行业(纯碱、氯碱)是工业盐的主要消费方向,两碱用盐占中国工业盐行业需求的90%以上。截至2024年底,中国纯碱产能为4,345万吨,较上年底增长4.32%,CR5占比约61%;产量为3,620万吨,较上年增长21.42%,整体开工率约83.38%,供给端保持较快增长速度。需求端方面,2024年传统领域承压,新兴需求支撑增长,纯碱表观消费量为3,596万吨,同比增长23.94%,实际消费量3,486.69万吨,同比增长20.18%,整体看,受光伏玻璃需求增长影响,纯碱需求整体增速较高,但存在产能过剩的情况,根据化工在线数据,纯碱(轻质)价格由2024年初的2,700元/吨下行至年末的1,590元/吨。同时,纯碱是碳酸锂和钠离子电池等新能源产品的关键原料,新能源汽车与相关储能产业的快速发展有望带动大量的纯碱需求,并推动纯碱产业链价值链向中高端延伸。政策方面,2023年12月,国家发改委进一步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明确新建纯碱(除井下循环制碱、天然碱工艺外)、烧碱(除40%以上采用工业废盐的离子膜烧碱装置外)均被划为限制类产业,未来新增产能受限,推动产能向西部资源富集区转移。

2、粉末冶金

(1)行业介绍

粉末冶金是以金属粉末为原料,通过成形、烧结等加工方法,制造高精度、高强度金属材料、复合材料以及各种类型制品的工艺技术。粉末冶金可通过较少切割工艺直接制成多孔、致密或全致密材料,能够生产难以用其他方法制造的零部件,如钨钼硬质合金、含油轴承、过滤器和多种磁性材料等,还能够生产替代铸件和锻件的零部件,如汽车离合器片、凸轮轴等。相比于传统熔铸技术,粉末冶金工艺在材料利用率、能源消耗量、生产产品形状复杂性等方面更具优势,被公认为最具发展活力的绿色技术,已被广泛应用于交通、机械、电子等领域。

(2)行业分类

根据粉末冶金制品分类:

①铁基结构件:以铁粉或合金钢粉为主要原料,采用粉末冶金工艺制造的结构零件,包括碳钢和低合金粉末、铁-铬-硅系合金粉末、铁-铬-硼-硅系合金粉末,具有高致密性、耐磨性和结合强度,可取代镍基合金粉末,广泛应用于汽车行业;

②铜基结构件:采用铜基材料烧结后的冶金品,由烧结的黄铜、铜镍合金、青铜材质构成,具有抗腐蚀性、无磁性干扰等特征,适用于电工器件、机械零件制造等领域;

③难熔金属材料:包括合金复合式材料、难熔性金属等,其熔点、强度与硬度高,采用粉末冶金制法制成的合金材料成分均匀、能耗低且晶粒尺寸小,主要用于航空航天、能源、国防等领域;

④硬质合金:由难熔金属硬质化合物和粘结金属通过粉末冶金工艺制成的一种合金材料,强度高,具有耐磨性、耐腐蚀性和抗氧化性,适用于砂轮磨削、电加工等工业切削领域;

⑤摩擦材料:具有摩擦磨损性的材料,适用于摩擦离合器制作以及制动器摩擦部分,以实现元件动力阻断、传递。摩擦材料由基本、辅助单元组成,基本组元主要保证耐磨性、热稳定性及承载能力,辅助组元主要完善基本性能;

⑥减摩材料:由金属或非金属材质与金属基体、减摩润滑剂制成,是制动或传动装置上关键性部件,主要功能是通过摩擦来吸收或传递动力,粉末冶金技术可改善材料基体,调整减摩成分,以达到自润滑性能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塑料减摩材料、铸造金属等领域。

(3)行业发展状况

粉末冶金产品是一个多领域的全球性市场,据统计,全世界粉末冶金生产企业已超过3000家。我国粉末冶金行业已经经过了近10年的高速发展,我国铜、铜合金粉与镍粉等有色金属粉末生产得到了高速的发展。但中国粉末冶金行业相较于西方国家起步较晚,产能结构性过剩明显,低端市场竞争激烈、市场趋于饱和。不具备自主研发能力的企业竞争力会逐渐下降、发展空间不断缩小;掌握先进技术、产品质量高的企业市场占有率将逐步提升。

随着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涌现,粉末冶金零部件应用领域迅速扩大,汽车行业、机械制造、电子家电及高科技行业飞速发展,为粉末冶金行业提供了强劲的发展动力。

(4)行业产业链情况

中国粉末冶金行业产业链分为三部分:产业链上游参与者为铁粉及铜粉原材料供应商,产业链中游主体为粉末冶金零部件生产商,产业链下游应用领域为运输机械(汽车、摩托车)、电工机械(家电、电动工具)、工业机械(农机)及其他(工程机械、其他)等行业。

①上游行业

粉末冶金行业产业链上游参与者主要为铁粉和铜粉原材料供应商。

铁粉为机械制造工业不可缺少的金属原料,用于生产粉末冶金零部件,具有流动性、成形性、颗粒形状等物理特性。采用铁粉制造的粉末冶金零部件应用广泛,具有良好经济效益。中国铁粉制造企业具有生产规模小、集中度低的特点,与发达国家在技术水平和设备工艺方面存在差距,国产铁粉主要为一般性铁粉,在质量和性能上表现较差,高端铁粉如超纯铁精粉、特殊用途铁粉等产品则需要进口。

在粉末冶金原材料中,铜粉用量仅次于铁,主要用于生产粉末冶金零部件、金刚石工具、合金工具等,在工业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中国铜粉制造企业与国外优秀企业相比,在规模、产能、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很大差距,产品主要集中在低端领域,盈利能力受限,高端铜粉多来自进口。

由于中国粉末冶金原材料供应商规模小、技术水平低,产品多应用于低端领域,高端粉末冶金零部件所用的原材料仍然由国外企业提供,高端产品原材料进口依赖程度高。

②中游分析

粉末冶金行业产业链中游参与者主要为粉末冶金零部件生产商,其中大部分为中小规模企业,市场集中度较低。

中国粉末冶金行业呈现中国内外厂商并存以及两极分化明显的市场格局:低端粉末冶金市场进入壁垒较低,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参与者主要为中国中小企业;高端粉末冶金市场具有产品质量要求高、技术壁垒高的特点,产品供不应求,市场参与者主要为国外先进企业及中国少数领先企业。中国粉末冶金行业产能结构性过剩明显,低端市场竞争激烈、市场趋于饱和,不具备自主研发能力的企业竞争力会逐渐下降、发展空间不断缩小。掌握先进技术、产品质量高的企业市场占有率将逐步提升。落后企业退出,行业集中度提高,龙头企业强者恒强的局面会趋向稳定,未来中国粉末冶金行业将迎来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产品转型升级的重要优化发展期。

③下游分析

粉末冶金行业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运输机械、电工机械、工业机械及其他工程机械等。中国机协粉末冶金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在粉末冶金零部件产量的组成中,运输机械(汽车、摩托车)占比为50%,电工机械(家电、电动工具)占比为24%、工业机械(农机)占比为2%,其他(工程机械、其他)占比为24%。

汽车行业是粉末冶金零部件最主要应用领域,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中国汽车产量从2014年的2,372.30万辆增长至2024年的3,128.30万辆,年复合增长率为2.81%,由于汽车中60%以上零部件都要使用粉末冶金零部件,因此汽车行业的需求增长大幅度加快了粉末冶金行业的发展。

粉末冶金技术具有节能省材、绿色环保的特点,对传统工艺具有很强的替代性,随着技术不断进步,粉末冶金下游应用领域将拓展至新能源、医疗、航空航天等行业,应用领域扩展将为粉末冶金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二)发行人行业景气程度

1、盐业

制盐即制作食盐或工业用盐的过程,制盐行业主要包括采盐、盐加工以及无机盐制造行业,采盐指通过以海水(含沿海浅层地下卤水)为原料晒制,或以钻井汲取地下卤水,或注水溶解地下岩盐为原料,经真空蒸发干燥,以及从盐湖中采掘制成的以氯化钠为主要成分的盐产品的开采、粉碎和筛选。盐加工指以原盐为原料,经过化卤、蒸发、洗涤、粉碎、干燥、脱水、筛分等工序,或在其中添加碘酸钾及调味品等加工制成盐产品的生产活动。无机盐制造主要包括融雪盐、工业盐等无机盐产品的制造。

根据盐产品的原料来源,可分为海盐、湖盐和井矿盐;按照用途可将其分为食用盐、两碱工业盐和小工业盐

(1)食用盐

我国的盐资源丰富,是世界上最大的盐生产国和消费国,我国食盐采取按需生产,产量足够满足市场需求,此外,我国实行盐业专营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根据中国盐业协会数据,我国食用盐的生产能力是5,000万吨,每年食用盐的产量基本约1200万吨左右。2022-2024年,中国食盐产量保持稳定,围绕1200万吨上下波动。

近年来,我国食盐市场供过于求,食盐产品的对外贸易以出口为主,2024年,中国食用盐进出口分别为7.83万吨和74.07万吨。2022-2024年,我国食盐消费量约保持在1200万吨的水平,与食盐产量基本平衡。

(2)工业盐

工业盐,是化学工业的最基本原料之一,主要成分有氯化钠、亚硝酸钠等,被称为“化学工业之母”。基本化学工业主要产品中的盐酸、烧碱、纯碱、氯化铵、氯气等主要是用工业盐为原料生产的。食用盐为居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产销量相对稳定,无明显周期性;工业用盐的发展主要取决于两碱化工等下游行业的运行情况,受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较大,具有较强的周期性。我国盐业生产技术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我国原盐产业在改革开放之后,尤其在“两碱”工业强劲需求的拉动下飞速发展。

我国原盐资源丰富,有海盐、四川自贡的井盐,青海茶卡的湖盐,贵州、云南的岩盐。世界各国根据本国的资源情况生产原盐,原盐生产技术主要为以下四类:用露天开采法或地下溶浸法开采岩盐;由盐湖开采自沉积湖盐;海水和盐湖水经盐田日晒制取海盐和湖盐;用人工熬煮或真空蒸法从天然卤水中制取。

工业盐产业链上游为能源煤炭等,下游主要为纯碱、烧碱、印染、制药等行业。工业盐主要应用于用于肥皂制造、陶瓷、玻璃生产、日用化工、石油钻探、钻井工作液、完井液、石油化工脱水液、建筑行业早强剂、生产涂料的凝固剂、橡胶行业乳胶凝结剂、造纸工业、化学工业的无机化工原料及硫酸根脱除剂,褐藻酸钠的凝固剂、防治小麦、苹果、白菜等腐烂及食品防腐剂、制取金属钠及其他钠化合物、钢铁热处理介质等。在水处理、公路除雪、制冷冷藏等方面,盐也有广泛的用途。

工业盐是我国重要化工原料,是构成具有国民经济特征的基本原料之一,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工业盐行业在针对我国重大发展战略的支持下,通过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通信化多元的发展形式,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深远的作用。

2、粉末冶金业

汽车行业为粉末冶金主要应用领域,其行业发展潜力是带动粉末冶金行业发展的核心动力。近年来,我国汽车工业总体上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中高端汽车零部件市场需求旺盛,行业内保持平稳的利润率。近年来,通过不断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自主开发创新相结合,中国粉末冶金产业和技术都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是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行业中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2024年我国粉末冶金零件市场规模超过160亿元。

(三)行业政策分析

1、盐业

食盐是维持人们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不可缺少的调味品,不存在有效的替代品,求弹性相对较小。通过向食盐中添加碘是我国防治碘缺乏病的有效方式,因此,我国实行食盐专营制度,以保证人们碘元素的摄入量。近年来国家通过颁布《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食盐价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完善我国的食盐专营制度。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核心”和“三个措施”,其中“两个核心”即计划管理、食盐定价;“三个措施”包括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管理、食盐批发许可证管理、食盐准运证管理。这些规定将食盐生产、产销量、价格、批发和运输等环节作了全面限制,即生产需要定点,产销量应按计划指令,价格需要核准,运输应有专门资质要求,销售则需有专营资格等。2016年5月推出《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了食盐专营制度,强调尊重市场,助推行业活力的提升。

2003年3月国家机构改革后,国家发改委为国务院授权的国家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盐业管理办公室是具体办事机构,负责管理全国食盐专营工作,确保合格碘盐供应;负责审核、确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发放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负责编制、下达并组织实施食盐年度生产计划;参与研究食盐分配调拨计划;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发放食盐批发许可证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根据食盐分配调拨计划发放食盐运输准运证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近年我国对食盐专营制度部分内容进行了改革,2014年4月21日,国家发改委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下放至省府盐业主管部门。

2015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宣布取消食盐生产限额年度计划审批。2016年5月5日,国务院印发了《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对于食盐专营制度做出了重大调整。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制度,强调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生产和批发企业;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取消食盐生产和批发的区域限制;改革食盐政府定价机制,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

2017年12月26日,国务院颁布《食盐专营办法》,明确食盐价格由经营者自主确定,取消食盐产、运、销等环节的计划管理,取消食盐产销隔离、区域限制制度,坚持和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定点批发制度。新《办法》明确省级盐业主管部门可以审批确定食盐定点生产、定点批发企业。

近对于工业盐而言,《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对工业盐的储运、销售、定价进行了明确规定,取消各地自行设立的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取消对小工业盐及盐产品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促进了工业盐市场的规范性和健康发展。

2023年12月,国家发改委进一步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明确新建纯碱(除井下循环制碱、天然碱工艺外)、烧碱(除40%以上采用工业废盐的离子膜烧碱装置外)均被划为限制类产业,未来新增产能受限,推动产能向西部资源富集区转移。

2、粉末冶金业

2015年5月,中国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2025》,粉末冶金技术符合产业高端化趋势,该规划的颁布,为中国粉末冶金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对行业及企业的发展具有显著促进作用。2016年7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提出大力推进制造业向绿色化方向发展,粉末冶金行业作为绿色环保的新材料制造技术,该规划的颁布,为中国粉末冶金行业发展提供了动力支持。

2023年5月,国家统计局发布《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将“粉末冶金轻量化材料”纳入汽车轻量化应用鼓励类,推动其在新能源汽车电机、变速箱等关键部件的替代应用。

2023年12月,工信部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将“3D打印用合金粉末、热等静压用高性能钛合金粉末、粉末冶金超高性能特种合金”列为前沿材料,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攻关。

2024年10月,国家工信部、发改委引发《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指南(2024—2027年)》明确将将“先进粉末冶金技术”列为有色金属领域的重点关键共性技术,引导资金、人才等资源投入中试平台建设。

2025年9月,八部门联合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方案提出的“强化产业科技创新”(如攻关硬质合金等高端产品)、“推动绿色化升级”、“开展‘人工智能+有色金属’行动”等举措,全面覆盖了粉末冶金行业升级的核心诉求。

(三)发行人的市场竞争状况分析

1、盐业

《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后,我国食用盐市场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1)取消食盐产销去限制,食用盐市场竞争加剧。2017年1月1日前,区域市场内不存在直接竞争,因此食用盐市场相对平稳;随着专营改革的推进,各省级批发企业可以开展跨省经营,从而使竞争加剧。

(2)盐行业产业集中度会逐步提高,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改革方案要求加快国有盐业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转换经营机制,盘活企业资产,增强生机和活力。鼓励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兼并重组,允许各类财务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向优势企业增加资本投入,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或公开上市等方式融资,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引领行业发展。因此食盐行业产业集中度会逐步提高。

(3)为增强竞争力,食盐品种日趋丰富。因同质化产品会导致价格低迷,企业为增强市场竞争力,逐步细分目标市场,增强产品多样性。

(4)盐业体制改革期间食盐零售价格稳定,食盐批发价格降后稳中有升食盐价格放开后,因各盐业公司为扩大自身的市场份额,在批发环节食盐价格会有所下滑。当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竞争,逐步形成占市场主导地位的区域性大公司后,食盐价格可能会有所回升。

由于此前盐业领域长期存在的专营政策,盐业企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我国盐业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占据了相当大的市场份额,除了龙头企业中国盐业总公司之外,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都在本地具有绝对的竞争优势。

2、粉末冶金业

中国粉末冶金行业市场竞争两极分化明显。多数粉末冶金中小企业聚集在低端市场,造成低端市场产能过剩和恶性竞争严重,随着粉末冶金零部件下游应用领域愈加广泛,特别是进入全球高端生产供应链后,高端粉末冶金市场进入门槛逐渐提高。在高端产品市场,主要参与者为美国和日本的国际领先企业,主要为英国GKN公司(以下简称“GKN”)、日本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住友”)、日本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以下简称“日本日立”)。国际龙头企业凭借领先的核心技术和稳定的产品质量占据包括中国市场在内的全球粉末冶金市场的主导地位,中国只有少数企业能够在高端市场与国外企业竞争,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为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保来得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江苏鹰球集团有限公司、华孚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本部分内容所涉及的发行人2022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相应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2025年1-6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的说明。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适用的会计制度

发行人的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及2025年1-6月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编制。

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情况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文号为大信审字[2023]第3-00207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文号为大信审字[2024]第3-00219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文号为上会师报字(2025)第4161号。

2025年1-6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除非特殊说明,本章财务状况和财务指标分析中的财务数据,均引自发行人2022-2024年度经审计和2025年1-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本章可能存在的数据误差,均因在计算过程中进行四舍五入近似处理而造成。

发行人2024年更换审计机构,系因原审计机构合同服务期达到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发行人根据招标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重新选聘审计机构。上述审计机构变更为发行人正常业务及审计工作需要,已经过发行人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发行人经营产生影响。

(二)发行人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22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发行人根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发行人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公司执行新准则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 1,044.85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负债 1,013.77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 35.74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合并资产负债表-少数股东权益 -4.66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合并资产负债表-所得税费用 -33.38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所得税费用 -19.29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所得税费用 1,044.85

(3)2024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无。

(4)2025年1-6月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发行人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发行人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发行人财务报表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3、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三)发行人近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33家,与2021年相比新增2家,其中新增的子公司为:禹城市鲁银新材料产业有限公司和山东鲁银新材料技术研发有限公司。其中:直接控股子公司16家,间接控股子公司17家。各子公司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山东鲁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90 - 投资设立

2 山东鲁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 - 投资设立

3 鲁银投资集团德州实业有限公司 100 - 投资设立

4 鲁银集团禹城羊绒纺织有限公司 100 - 投资设立

5 鲁银集团禹城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 100 - 投资设立

6 山东鲁银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90 10.00 投资设立

7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0.57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 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9 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 山东寒亭第一盐场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1 山东潍坊海晶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3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4 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5 山东鲁晶制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6 山东省鲁盐经贸有限公司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7 山东鲁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8 山东省鲁盐集团东方海盐有限公司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9 山东省鲁盐集团泰安有限公司 - 65.00 投资设立

20 山东省鲁盐集团济南有限公司 - 100.00 投资设立

21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东有限公司 - 60.00 投资设立

22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北有限公司 - 51.00 投资设立

23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西有限公司 - 51.00 投资设立

24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中有限公司 - 51.00 投资设立

25 山东省鲁盐集团滕州有限公司 - 51.00 投资设立

26 山东省鲁盐集团新泰有限公司 - 60.00 投资设立

27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南有限公司 - 51.00 投资设立

28 山东省鲁盐集团济宁有限公司 - 51.00 投资设立

29 山东省鲁盐集团五莲有限公司 - 51.00 投资设立

30 鲁银(寿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66 - 投资设立

31 山东鲁银盐穴储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66 - 投资设立

32 禹城市鲁银新材料产业有限公司 100 - 投资设立

33 山东鲁银新材料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 80.00 投资设立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34家,与2023年相比新增1家,为鲁银(菏泽)盐业有限公司,其中:直接控股子公司17家,间接控股子公司17家,各子公司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山东鲁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90 - 投资设立

2 山东鲁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 - 投资设立

3 鲁银投资集团德州实业有限公司 100 - 投资设立

4 鲁银集团禹城羊绒纺织有限公司 50 - 投资设立

5 鲁银集团禹城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 100 - 投资设立

6 山东鲁银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90 10 投资设立

7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2.22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 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9 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 山东寒亭第一盐场有限公司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1 山东海晶盐业有限公司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3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4 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5 山东鲁晶制盐科技有限公司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6 山东省鲁盐经贸有限公司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7 山东鲁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8 山东省鲁盐集团东方海盐有限公司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9 山东省鲁盐集团泰安有限公司 - 65 投资设立

20 山东省鲁盐集团滕州有限公司 - 51 投资设立

21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东有限公司 - 60 投资设立

22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北有限公司 - 51 投资设立

23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西有限公司 - 51 投资设立

24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中有限公司 - 51 投资设立

25 山东省鲁盐集团济南有限公司 - 100 投资设立

26 山东省鲁盐集团新泰有限公司 - 60 投资设立

27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南有限公司 - 51 投资设立

28 山东省鲁盐集团济宁有限公司 - 51 投资设立

29 山东省鲁盐集团五莲有限公司 - 51 投资设立

30 鲁银(寿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66 - 投资设立

31 山东鲁银盐穴储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66 - 投资设立

32 禹城市鲁银新材料产业有限公司 100 - 投资设立

33 山东鲁银新材料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 80 投资设立

34 鲁银(菏泽)盐业有限公司 67 - 投资设立

截至2024年末,纳入鲁银投资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要子公司有37

家,与2023年末相比新增3家,为山东鲁银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济南新艺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和济南市钢城区科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中直接控股子公司19家,间接控股子公司18家。各子公司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单位:%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山东鲁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90 - 投资设立

2 山东鲁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 - 投资设立

3 鲁银投资集团德州实业有限公司 100 - 投资设立

4 鲁银集团禹城羊绒纺织有限公司 50 - 投资设立

5 鲁银集团禹城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 100 - 投资设立

6 山东鲁银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90 10 投资设立

7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2.22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 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9 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 山东寒亭第一盐场有限公司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1 山东海晶盐业有限公司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3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4 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5 山东省鲁盐经贸有限公司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6 山东鲁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7 山东鲁晶制盐科技有限公司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8 山东省鲁盐集团东方海盐有限公司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9 山东省鲁盐集团泰安有限公司 - 65 投资设立

20 山东省鲁盐集团滕州有限公司 - 51 投资设立

21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东有限公司 - 60 投资设立

22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北有限公司 - 51 投资设立

23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西有限公司 - 51 投资设立

24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中有限公司 - 54.84 投资设立

25 山东省鲁盐集团济南有限公司 - 100 投资设立

26 山东省鲁盐集团新泰有限公司 - 60 投资设立

27 山东省鲁盐集团鲁南有限公司 - 51 投资设立

28 山东省鲁盐集团济宁有限公司 - 51 投资设立

29 山东省鲁盐集团五莲有限公司 - 51 投资设立

30 鲁银(寿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66 - 投资设立

31 山东鲁银盐穴储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66 - 投资设立

32 禹城市鲁银新材料产业有限公司 100 - 投资设立

33 山东鲁银新材料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 80 投资设立

34 鲁银(菏泽)盐业有限公司 67 - 投资设立

35 山东鲁银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00 - 投资设立

36 济南新艺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5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7 济南市钢城区科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 5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2024年末相比无变化。

二、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

(一)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2022年-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货币资金 36,484.73 32,870.44 41,684.38 24,749.91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衍生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应收票据 20,471.94 12,508.37 17,097.21 18,364.28

应收账款 35,079.21 29,942.16 19,147.01 22,667.91

应收款项融资 21,573.27 38,387.75 28,001.34 41,863.47

预付款项 8,311.45 7,514.55 4,339.08 14,768.38

其他应收款 4,078.68 4,352.46 4,436.08 4,458.51

其中:应收利息 0.00 0.00 0.00 0.00

应收股利 0.00 0.00 0.00 0.00

存货 50,311.85 47,887.87 35,037.58 32,863.44

合同资产 0.00 0.00 0.00 0.00

持有待售资产 0.00 0.00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00 0.00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11,074.36 10,050.25 7,164.81 7,401.42

流动资产合计 187,385.48 183,513.84 156,907.50 167,137.32

债权投资 0.00 0.00 0.00 0.00

其他债权投资 0.00 0.00 0.00 0.00

长期应收款 0.00 0.00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99,963.08 77,758.92 82,041.32 63,985.5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0,268.85 40,269.86 40,420.85 41,299.6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188,823.35 197,317.78 196,442.14 148,638.46

在建工程 19,226.54 8,067.35 6,400.69 47,759.25

生产性生物资产 0.00 0.00 0.00 0.00

油气资产 0.00 0.00 0.00 0.00

使用权资产 4,820.98 5,047.85 4,203.89 4,332.90

无形资产 30,077.23 30,739.99 27,797.75 27,777.18

开发支出 0.00 0.00 0.00 0.00

商誉 1,802.12 1,802.12 1,802.12 1,802.12

长期待摊费用 1,377.93 1,390.21 1,701.94 1,759.26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70.77 2,071.60 2,542.81 2,340.0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229.03 23,659.56 16,892.69 16,935.34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4,759.86 388,125.26 380,246.20 356,629.86

122

资产总计 602,145.34 571,639.10 537,153.70 523,767.18

短期借款 63,054.09 63,547.49 53,562.65 65,524.77

交易性金融负债 0.00 0.00 0.00 1.82

应付票据 17,920.48 19,833.00 19,204.20 19,497.87

应付账款 23,270.89 29,868.24 30,879.46 30,621.46

预收款项 0.00 0.00 0.00 0.00

合同负债 7,094.28 4,935.53 5,033.80 5,878.36

应付职工薪酬 7,410.93 6,779.20 7,983.44 9,619.08

应交税费 3,207.81 4,239.03 2,959.86 4,928.02

其他应付款 16,961.21 14,622.88 9,610.22 11,628.02

其中:应付利息 0.00 0.00 0.00 0.00

应付股利 5,621.40 113.28 1.55 1.55

持有待售负债 0.00 0.00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412.28 4,915.91 45,237.73 4,311.74

其他流动负债 920.31 628.56 494.81 641.16

流动负债合计 150,252.28 149,369.84 174,966.15 152,652.30

保险合同准备金 0.00 0.00 0.00 0.00

长期借款 56,615.22 35,316.14 38,863.68 36,741.89

应付债券 29,269.46 29,264.63 0.00 39,847.27

其中:优先股 0.00 0.00 0.00 0.00

永续债 0.00 0.00 0.00 0.00

租赁负债 4,476.45 4,849.53 3,788.17 4,094.81

长期应付款 490.01 466.29 690.42 663.3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0.00 0.00 0.00 0.00

预计负债 0.00 0.00 0.00 0.00

递延收益 2,773.85 2,722.91 2,742.76 1,686.23

递延所得税负债 3,420.70 3,563.04 3,160.26 2,457.84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97,045.69 76,182.55 49,245.28 85,491.43

负债合计 247,297.97 225,552.40 224,211.44 238,143.73

实收资本(或股本) 67,565.23 67,565.23 67,565.23 67,565.23

其他权益工具 0.00 0.00 0.00 0.00

其中:优先股 0.00 0.00 0.00 0.00

永续债 0.00 0.00 0.00 0.00

资本公积 93,124.80 93,154.78 92,777.32 90,112.03

减:库存股 0.00 0.00 0.00 0.00

其他综合收益 -3,843.14 -4,297.71 -2,740.95 -2,957.64

专项储备 6,193.36 6,062.96 6,070.46 6,309.17

盈余公积 12,819.60 12,819.60 12,544.98 11,704.18

一般风险准备 0.00 0.00 0.00 0.00

未分配利润 147,539.17 139,074.00 113,262.23 90,903.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323,399.02 314,378.87 289,479.27 263,636.66

少数股东权益 31,448.35 31,707.84 23,462.99 21,986.7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354,847.36 346,086.71 312,942.27 285,623.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602,145.34 571,639.10 537,153.70 523,767.18

(二)发行人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2022年度至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发行人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65,174.56 337,861.01 334,789.32 378,898.08

其中:营业收入 165,174.56 337,861.01 334,789.32 378,898.08

二、营业总成本 152,435.22 304,179.98 310,221.66 351,795.33

其中:营业成本 124,081.57 250,669.87 253,466.24 300,451.92

利息支出 0.00 0.00 0.00 0.00

税金及附加 3,489.49 7,258.60 8,077.67 6,364.64

销售费用 3,393.55 6,829.25 8,748.63 6,777.37

管理费用 12,838.68 24,094.55 24,562.64 21,324.58

研发费用 6,626.91 11,442.43 10,563.99 11,703.39

财务费用 2,005.03 3,885.30 4,802.50 5,173.44

其中:利息费用 2,063.75 4,101.79 4,827.42 5,388.25

利息收入 144.28 276.50 123.40 253.64

加:其他收益 852.61 2,995.87 1,374.21 1,587.2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707.95 2,539.23 8,239.83 7,859.9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707.95 2,539.23 8,078.01 7,330.0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0.00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0.00 1.82 2,356.8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42.66 -1,594.67 -691.90 1,066.1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81.17 21.90 -498.47 -1,147.2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59.26 212.17 1,321.10 1.9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6,435.32 37,855.53 34,314.23 38,827.61

加:营业外收入 263.01 1,045.58 1,169.53 379.86

减:营业外支出 101.61 196.28 451.36 1,195.3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6,596.71 38,704.83 35,032.41 38,012.12

减:所得税费用 2,893.75 7,070.53 6,694.18 4,518.8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702.96 31,634.31 28,338.23 33,493.2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702.96 31,634.31 28,338.23 33,493.27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0.00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924.47 30,140.31 26,361.87 32,445.91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号填列) 778.49 1,494.00 1,976.36 1,047.3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61.61 -1,551.86 227.66 994.97

七、综合收益总额 14,164.57 30,082.45 28,565.89 34,488.2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3,379.04 28,583.55 26,578.56 33,404.45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85.53 1,498.90 1,987.33 1,083.79

(三)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2022年度至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4,056.47 227,300.08 276,535.40 234,872.18

收到的税费返还 31.78 63.23 0.00 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05.12 6,682.21 1,990.36 1,897.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5,393.37 234,045.52 278,525.77 236,769.6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2,634.65 132,232.40 135,543.77 134,633.4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0.00 0.00 0.00 0.00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0.00 0.00 0.00 0.00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0.00 0.00 0.00 0.00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0.00 0.00 0.00 0.00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0.00 0.00 0.00 0.00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0.00 0.00 0.00 0.00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1,173.66 40,092.87 41,248.93 33,431.62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766.9 24,215.98 24,788.10 18,985.1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474.51 15,208.84 24,810.67 21,135.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4,049.72 211,750.09 226,391.47 208,185.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343.64 22,295.42 52,134.30 28,583.9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3,574.80 1,697.27 219.1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59.38 5,383.70 2,011.38 2,121.0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541.13 327.24 1,390.99 7.5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0.00 0.00 0.00 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10.38 15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00.51 9,285.74 5,110.01 2,497.7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5,876.11 10,996.65 18,227.37 77,877.47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121.4 0.00 10,554.97 1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0.00 0.00 0.00 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3,232.93 3,848.32 0.00 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0.00 182.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230.43 14,844.97 28,782.34 78,159.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629.92 -5,559.23 -23,672.33 -75,661.7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48.00 50.00 57,431.79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48.00 50.00 12,4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4,233 138,692.32 81,443.65 129,890.8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81,493.65 4,972.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4,233 138,740.32 81,493.65 192,295.5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0,329.69 152,068.97 91,694.86 136,414.1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213.77 7,722.45 7,390.21 6,103.5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0.00 426.27 353.02 154.1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3.04 832.15 606.01 5,229.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2,066.51 160,623.57 99,691.08 147,747.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166.49 -21,883.25 -18,197.43 44,547.9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02 20.79 0.00 0.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880.24 -5,126.27 10,264.54 -2,529.9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766.14 29,892.40 19,627.86 22,157.7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646.38 24,766.14 29,892.40 19,627.86

(四)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2022年-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末

货币资金 17,846.51 12,426.68 14,925.26 27,462.09

应收票据 0.00 0.00 0.00 0.00

应收账款 0.00 0.00 5,400.00 432.25

应收款项融资 0.00 0.00 15,330.00 2,209.27

预付款项 295.38 292.38 326.07 325.61

其他应收款 46,227.72 34,129.07 46,034.39 34,954.57

其中:应收利息 0.00 0.00 0.00 0.00

应收股利 23,497.04 11,563.50 15,261.78 11,239.67

存货 714.25 714.25 714.25 714.25

合同资产 0.00 0.00 0.00 0.00

持有待售资产 0.00 0.00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00 0.00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2,258.81 2,195.67 1,894.43 2,116.12

流动资产合计 67,342.67 49,758.04 84,624.39 68,214.15

债权投资 0.00 0.00 0.00 0.00

其他债权投资 0.00 0.00 0.00 0.00

长期应收款 0.00 0.00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290,858.36 269,276.15 204,307.21 224,783.3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0,267.85 40,268.86 41,298.68 40,419.8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24,862.15 25,357.07 23,266.31 25,751.60

在建工程 183.30 0.00 0.00 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0.00 0.00 0.00 0.00

油气资产 0.00 0.00 0.00 0.00

使用权资产 0.00 0.00 0.00 0.00

无形资产 0.00 0.00 0.00 0.00

开发支出 0.00 0.00 0.00 0.00

商誉 0.00 0.00 0.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0.00 0.00 97.18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0.00 0.00 1,583.03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845.87 15,845.87 15,845.87 15,845.87

非流动资产合计 372,017.52 350,747.94 286,398.27 306,800.67

资产总计 439,360.19 400,505.99 371,022.66 375,014.82

短期借款 33,500.00 22,000.00 26,530.05 27,040.02

交易性金融负债 0.00 0.00 1.82 0.00

衍生金融负债 0.00 0.00 0.00 0.00

应付票据 0.00 0.00 0.00 0.00

应付账款 214.18 354.19 67.06 383.19

预收款项 0.00 0.00 0.00 0.00

合同负债 0.92 0.92 0.00 7.05

应付职工薪酬 1,121.54 913.99 1,000.02 1,123.79

应交税费 57.96 137.72 28.14 60.67

其他应付款 153,413.34 156,378.31 112,980.83 110,225.96

其中:应付利息 0.00 0.00 0.00 0.00

应付股利 4,459.31 0.00 0.00 0.00

持有待售负债 0.00 0.00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686.35 2,348.38 1,168.79 41,430.81

其他流动负债 0.08 0.08 0.00 0.63

流动负债合计 195,994.38 182,133.58 141,776.71 180,272.13

长期借款 25,300.00 5,428.94 8,699.59 7,714.73

应付债券 29,269.46 29,264.63 39,847.27 0.00

其中:优先股 0.00 0.00 0.00 0.00

永续债 0.00 0.00 0.00 0.00

租赁负债 0.00 0.00 0.00 0.00

长期应付款 0.00 0.00 0.00 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0.00 0.00 0.00 0.00

预计负债 0.00 0.00 0.00 0.00

递延收益 0.00 0.00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0 0.00 705.77 685.97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569.46 34,693.57 49,252.63 8,400.70

负债合计 250,563.84 216,827.15 191,029.34 188,672.83

实收资本(或股本) 67,565.23 67,565.23 67,565.23 67,565.23

其他权益工具 0.00 0.00 0.00 0.00

其中:优先股 0.00 0.00 0.00 0.00

永续债 0.00 0.00 0.00 0.00

资本公积 82,462.58 82,506.50 81,060.14 82,261.04

减:库存股 0.00 0.00 0.00 0.00

其他综合收益 -4,306.34 -4,697.58 -3,214.62 -3,096.67

专项储备 0.00 0.00 0.00 0.00

盈余公积 12,819.60 12,819.60 11,704.18 12,544.98

未分配利润 30,255.28 25,485.08 22,878.40 27,067.4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88,796.35 183,678.84 179,993.32 186,341.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439,360.19 400,505.99 371,022.66 375,014.82

(五)发行人母公司利润表主要数据

2022年度至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发行人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 0.00 14.74 2.28 0.00

减:营业成本 0.00 0.00 0.78 0.00

税金及附加 111.79 206.86 62.89 18.98

销售费用 0.00 0.00 0.00 0.00

管理费用 3,315.79 5,656.13 5,971.45 3,755.04

研发费用 0.00 0.00 0.00 0.00

财务费用 1,100.47 3,359.31 4,554.05 4,266.68

加:其他收益 2.12 18.00 28.66 106.0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751.80 11,222.87 20,082.05 19,542.05

12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0.00 5,179.66 4,588.51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0.00 1.82 2,356.8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0.16 -34.40 261.91 218.5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0.0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0.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225.72 1,998.89 9,787.55 14,182.83

加:营业外收入 3.78 61.97 24.14 60.18

减:营业外支出 0.00 0.62 0.14 20.4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229.50 2,060.24 9,811.55 14,222.59

减:所得税费用 0.00 -685.97 1,583.48 643.8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229.50 2,746.21 8,228.07 13,578.73

(六)发行人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2022年度至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发行人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0.00 0.00 16,983.42 4,397.02

收到的税费返还 0.00 0.00 0.00 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9.90 9,114.51 8,273.35 12,662.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9.90 9,114.51 25,256.78 17,059.5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0.00 0.00 0.00 0.00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90.10 3,479.12 3,719.39 4,195.54

支付的各项税费 237.44 209.94 622.57 21.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22.02 1,321.13 10,535.28 995.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49.56 5,010.19 14,877.25 5,212.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59.66 4,104.32 10,379.53 11,847.27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3,574.80 1,697.27 219.1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05.78 12,618.74 19,216.68 1,219.3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0.00 0.00 0.00 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0.00 0.00 0.00 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9.64 1,173.51 6,170.60 7,764.1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5.42 17,367.05 27,084.55 9,202.6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34.72 145.45 2,483.26 25,294.26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121.40 44,927.67 18,554.97 25,380.75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3,232.93 0.00 0.00 0.00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1,500.00 9,282.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589.04 45,073.13 22,538.23 59,957.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43.63 -27,706.07 4,546.31 -50,754.40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0.00 0.00 45,031.79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5,000.00 107,692.32 48,500.00 56,848.5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49,170.46 20,596.62 66,099.4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5,000.00 156,862.78 69,096.62 167,979.7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8,700.00 124,569.92 49,984.86 99,164.1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26.74 6,279.00 6,707.67 5,495.9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744.80 10,698.65 20,021.11 26,395.2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971.54 141,547.57 76,713.65 131,055.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028.46 15,315.20 -7,617.02 36,924.4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925.17 -8,286.55 7,308.82 -1,982.72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426.68 20,713.23 13,404.41 15,387.1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351.85 12,426.68 20,713.23 13,404.41

三、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资产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36,484.73 6.06 32,870.44 5.75 41,684.38 7.76 24,749.91 4.72

应收票据 20,471.94 3.40 12,508.37 2.19 17,097.21 3.18 18,364.28 3.50

应收账款 35,079.21 5.83 29,942.16 5.24 19,147.01 3.56 22,667.91 4.32

应收款项融资 21,573.27 3.58 38,387.75 6.72 28,001.34 5.21 41,863.47 7.98

预付款项 8,311.45 1.38 7,514.55 1.31 4,339.08 0.81 14,768.38 2.81

其他应收款 4,078.68 0.68 4,352.46 0.76 4,436.08 0.83 4,458.51 0.85

其中:应收利息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应收股利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存货 50,311.85 8.36 47,887.87 8.38 35,037.58 6.52 32,863.44 6.26

持有待售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11,074.36 1.84 10,050.25 1.76 7,164.81 1.33 7,401.42 1.41

流动资产合计 187,385.48 31.12 183,513.84 32.10 156,907.50 29.21 167,137.32 31.91

长期股权投资 99,963.08 16.60 77,758.92 13.60 82,041.32 15.27 63,985.58 12.1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0,268.85 6.69 40,269.86 7.04 40,420.85 7.53 41,299.68 7.8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188,823.35 31.36 197,317.78 34.52 196,442.14 36.57 148,638.46 28.32

130

在建工程 19,226.54 3.19 8,067.35 1.41 6,400.69 1.19 47,759.25 9.10

使用权资产 4,820.98 0.80 5,047.85 0.88 4,203.89 0.78 4,332.90 0.83

无形资产 30,077.23 5.00 30,739.99 5.38 27,797.75 5.18 27,777.18 5.29

开发支出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商誉 1,802.12 0.30 1,802.12 0.32 1,802.12 0.34 1,802.12 0.34

长期待摊费用 1,377.93 0.23 1,390.21 0.24 1,701.94 0.32 1,759.26 0.3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70.77 0.36 2,071.60 0.36 2,542.81 0.47 2,340.09 0.64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229.03 4.36 23,659.56 4.14 16,892.69 3.14 16,935.34 3.23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4,759.86 68.88 388,125.26 67.90 380,246.20 70.79 356,629.86 68.09

资产总计 602,145.34 100.00 571,639.10 100.00 537,153.70 100.00 523,767.18 100.00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资产总额分别为523,767.18万元、537,153.70万元、571,639.10万元和602,145.34万元,资产规模呈现稳定上升的趋势。从资产结构来看,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31.85%、29.21%、32.10%和31.12%,占比较为稳定。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68.09%、70.79%、67.90%和68.88%,占比较高,主要系发行人的行业性质决定了发行人的固定资产占比较高,且发行人对联营及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较高所致。

1、货币资金

发行人的货币资金主要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构成。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账面金额分别为24,749.91万元、41,684.38万元、32,870.44万元和36,484.73万元,分别占发行人总资产的4.72%、7.76%、5.75%和6.06%。2023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41,684.38万元,较2022年末增长68.42%,主要系公司增加资金储备,用于偿还2024年2月到期的可交换债券。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库存现金 27.92 21.65 161.68 25.88

银行存款 30,618.46 24,744.49 29,730.72 19,739.32

其他货币资金 5,838.36 8,104.31 11,791.98 4,984.71

合计 36,484.73 32,870.44 41,684.38 24,749.91

2、应收票据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18,364.28万元、17,097.21万元、12,508.37万元和20,471.9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50%、3.18%、2.19%和3.40%。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票据余额较2024年末增加7,963.57万元,增幅为63.67%,主要系发行人本期已质押银行承兑汇票规模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2,667.91万元、19,147.01万元、29,942.16万元和35,079.21万元,近三年及一期呈现整体上升的趋势。发行人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32%、3.56%、5.24%和5.83%。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为29,942.16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10,795.15万元,较上年末上升56.38%,主要系发行人新材料板块销售收入增加,导致未到期应收账款增加以及当期收购新艺粉末,新增子公司导致应收账款增加所致。2025年6月末较2024年末波动较小。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发行人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确认标准、计提方法为:(1)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2)公司将其他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度以账龄为信用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并按比例计提坏账准备;(3)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别为6,089.53万元、6,075.46

万元、7,135.06万元和7,350.13万元,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42,429.34 37,077.21 25,222.47 28,757.44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7,350.13 7,135.06 6,075.46 6,089.53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35,079.21 29,942.16 19,147.01 22,667.91

从账龄结构来看,发行人应收账款绝大部分为1年内到期的应收账款,说明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回收较为及时。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1年以内应收账款的占比分别为54.86%、69.44%、77.14%和80.60%,公司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年以内小计 34,197.40 80.60% 28,601.56 77.14% 17,515.09 69.44% 15,775.25 54.86%

1至2年 1,308.35 3.08% 1,536.93 4.15% 1,952.67 7.74% 7,126.69 24.78%

2至3年 1,332.28 3.14% 1,503.84 4.06% 642.39 2.55% 1,060.70 3.69%

3至4年 342.32 0.81% 343.40 0.93% 528.46 2.10% 447.97 1.56%

4至5年 476.50 1.12% 484.15 1.31% 317.99 1.26% 509.20 1.77%

5年以上 4,772.49 11.25% 4,607.34 12.43% 4,265.88 16.91% 3,837.62 13.34%

合计 42,429.34 100.00% 37,077.21 100.00% 25,222.47 100.00% 28,757.44 100.00%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9,680.27万元,占比为26.11%;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6,378.77万元,占比为15.03%,客户集中度较2024年有所下降。

截至2024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名的客户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余额 占比 账龄 是否为关联方

第一名 5,263.32 14.20 1年以内 是

第二名 1,235.92 3.33 1年以内 否

第三名 1,210.45 3.26 1年以内 否

第四名 1,083.67 2.92 5年以上 否

第五名 886.91 2.39 5年以上 否

合计 9,680.27 26.11 - -

截至2025年6月末应收账款前五名的客户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余额 占比 账龄 是否为关联方

第一名 2,536.34 5.98% 1年以内 否

第二名 1,268.87 2.99% 1年以内 否

第三名 1,083.67 2.55% 5年以上 否

第四名 886.91 2.09% 5年以上 否

第五名 602.98 1.42% 1年以内 否

合计 6,378.77 15.03% - -

4、应收款项融资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融资余额分别为41,863.47万元、28,001.34万元、38,387.75万元和21,573.2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98%、5.21%、6.72%和3.58%。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融资余额为28,001.34万元,较2022年末下降13,862.13万元,主要系发行人2023年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到期托收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余额38,387.75万元,较2023年末增长37.09%,主要系发行人收回以票据结算业务款项增加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融资余额为21,573.27万元,较2024年末下降16,814.48万元,降幅为43.80%,主要系发行人本期增加银行承兑票据支付规模,同时存量票据到期托收所致。

5、预付款项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14,768.38万元、4,339.08万元、7,514.55万元和8,311.4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1%、0.81%、1.31%和1.38%。2023年末预付款项余额为4,339.08万元,较2022年末下降70.62%,主要系发行人的贸易类、能源材料类预付款减少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7,514.55万元,较2023年上涨73.18%,主要系采购生产原料及工程设备导致预付款增加所致。2025年6月末预付款项余额为8,311.45万元,较2024年末上升10.60%,变化不大。

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预付账款前五名的客户

单位:万元、%

截至2024年末

单位名称 余额 占比 是否为关联方

第一名 789.27 10.50 否

第二名 722.20 9.61 否

第三名 540.82 7.20 否

第四名 472.39 6.29 否

第五名 422.50 5.62 否

合计 2,947.18 39.22

截至2025年6月末

单位名称 余额 占比 是否为关联方

第一名 1,378.11 16.58 否

第二名 542.10 6.52 否

第三名 500.00 6.02 否

第四名 425.06 5.11 否

第五名 330.86 3.98 否

合计 3,176.12 38.21

6、存货

发行人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开发成本和其它。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净额分别为32,863.44万元、35,037.58万元、47,887.87万元和50,311.8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26%、6.52%、8.38%和8.36%。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较2023年末增加12,850.29万元,上涨36.68%,主要系当年收购新艺粉末,新增子公司导致存货增加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13,145.33 26.13 12,500.99 26.10 13,297.31 37.95 11,836.05 36.02

在产品 3,487.22 6.93 2,808.85 5.87 1,826.88 5.21 1,745.03 5.31

库存商品 32,053.20 63.71 30,296.13 63.26 17,897.35 51.08 16,930.34 51.52

周转材料 1,626.10 3.23 2,281.89 4.77 2,016.04 5.75 2,352.02 7.16

合计 50,311.85 100.00 47,887.87 100.00 35,037.58 100.00 32,863.44 100.00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存货余额 52,564.37 47,887.87 37,244.82 35,769.02

存货跌价准备 2,252.52 2,334.85 2,207.24 2,905.57

存货净额 50,311.85 47,887.87 35,037.58 32,863.44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分别为2,905.57万元、2,207.24万元、2,334.85万元和2,252.52万元。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7、长期股权投资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63,985.58万元、82,041.32万元、77,758.92万元和99,963.08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2.19%、15.27%、13.60%和16.60%。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整体有小幅度增长。

发行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确定: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债务重组准则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有关规定确定。

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99,963.08万元,其中除对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71,247.99万元、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6,367.77万元及上海汽车粉末冶金(莱芜)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143.17万元以外,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持有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8.33%的股份,持有的普通股数量为77,503,244股,发行人子公司山东鲁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对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80%,持有的普通股数量为35,360,000股。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初余额 追加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71,247.99 21,021.40 2,647.64 224.60 -28.43 1,059.38 93,153.81 -

德州市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450.00 - - - - - 4,450.00 4,450.00

鲁银实业集团潍坊分公司 500.00 - - - - - 500.00 500.00

青岛豪杰矿业有限公司 17,734.78 - - - - - 17,734.78 17,734.78

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367.77 - 0.12 238.02 - - 6,605.91 -

上海汽车粉末冶金(莱芜)有限公司 143.17 - 60.18 - - - 203.35 -

合计 100,443.71 21,021.40 2,707.95 462.62 -28.43 1,059.38 122,647.86 22,684.78

注:发行人对德州市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鲁银实业集团潍坊分公司及青岛豪杰矿业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如下:

1.德州市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该公司以撤销的德州信托的净资产为基础整体改制形成的,目前处于终止经营状态。发行人对该公司不具备控制能力,故未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发行人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鲁银实业集团潍坊分公司:该公司自2004年没有开展业务,故无经营收入。该公司目前处于吊销状态,无任何从业人员,该公司未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发行人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3.青岛豪杰矿业有限公司:为化解豪杰矿业采矿权损失的风险,发行人与自然人赖积豪签订《协议书》,约定2020年11月起赖积豪全面享有青岛豪杰矿业有限公司的经营权,发行人不干预赖积豪的经营行为。发行人已失去对豪杰矿业的控制权,并于2021年4月21日按照上交所要求对委托经营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公告-临2021-034)。目前豪杰矿业进入破产清算阶段,按照谨慎性原则,发行人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8、固定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48,638.46万元、196,442.14万元、197,317.78万元和188,823.3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8.38%、36.57%、34.52%和31.36%。2023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96,442.14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47,803.68万元,主要系鲁银新能源光伏项目完工转固定资产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97,317.78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875.64万元,增幅较小。2025年6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88,823.35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8,494.44万元,变动不大。

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光伏电站、其他设备;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公司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为0-5%,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如下:

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率情况表

类别 折旧方法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5-40 0%-5% 2.50%-6.67%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2 0%-5% 8.33%-2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8 0%-5% 12.50%-20%

光伏电站 年限平均法 25 5% 3.80%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20 0%-5% 4.85%-19.40%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137,642.80 142,258.81 152,278.14 152,294.20

机器设备 153,761.34 163,955.58 177,687.61 179,026.51

运输设备 4,773.93 4,686.76 4,972.80 4,945.63

光伏电站 0.00 48,303.97 48,303.97 48,303.97

其他设备 4,974.37 5,526.36 5,194.13 5,385.73

合计 301,152.43 364,731.48 388,436.65 389,956.06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45,690.36 49,827.29 57,265.24 60,697.01

机器设备 98,016.44 107,855.42 121,125.21 126,273.51

运输工具 0.00 3,908.55 4,493.64 4,736.84

光伏电站 0.00 918.74 2,756.22 3,674.00

其他设备 3,690.13 4,685.29 4,392.81 4,665.61

合计 150,995.66 167,195.28 190,033.12 200,046.97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518.47 1,094.05 1,085.74 1,085.74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148,638.46 196,442.14 197,317.78 188,823.35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中主要房屋及建筑物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房产明细 位置 购入/自建时间 账面原值 目前状态 房产/土地权属证号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制盐车间 肥城市边院镇 2016/12/29 2,759.25 自用 鲁(2018)肥城市不动产权第0008010号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包装仓储 肥城市边院镇 2016/12/29 2,484.45 自用 鲁(2018)肥城市不动产权第0008010号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办公楼 肥城市边院镇 2016/12/29 1,161.11 自用 鲁(2018)肥城市不动产权第0008010号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散湿盐库房 肥城市边院镇 2016/12/29 1,179.79 自用 鲁(2018)肥城市不动产权第0008010号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药用盐车间 肥城市边院镇 2016/12/29 2,477.99 自用 鲁(2019)肥城市不动产权第0000651号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制盐车间 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 2016/5/25 1,914.55 自用 鲁(2023)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65762号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质检中心 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 2016/5/25 1,892.22 自用 鲁(2023)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65850号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包装仓储车间 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 2016/5/25 4,187.16 自用 鲁(2023)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65856号

济南新艺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新艺一车间 济南市钢城区 2013/6/27 1,052.24 自用 鲁(2019)济南市不动产权第8011850号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还原及成品处理车间 济南市钢城区 2017/6/8 2,127.26 自用 鲁(2017)莱芜市不动产权第0000946号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新区办公楼 济南市钢城区 2020/9/1 1,292.44 自用 鲁(2017)莱芜市不动产权第0000946号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雾化炼钢厂房 济南市钢城区 2017/6/6 1,230.56 自用 鲁(2017)莱芜市不动产权第0000946号

合计 - - - 23,759.02 - -

9、在建工程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47,759.25万元、6,400.69万元、8,067.35万元和19,226.5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9.10%、1.19%、1.41%和3.19%。2023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为6,400.69万元,较上年末减少41,358.56万元,主要系鲁银新能源光伏项目完工转固定资产所致。2025年6月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为19,226.54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1,159.19万元,增幅为138.33%,主要系本期子公司肥城制盐投资建设鲁银储能建穴配套制盐项目所致。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明细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情况表

单位:万元

在建项目名称 2025年6月末余额

采卤站及配套设施 4,848.36

肥城制盐投资建设鲁银储能建穴配套制盐项目 9,373.30

禹城新材软磁材料生产线及粉末制品扩能项目 2,920.39

其他零星工程 2,084.50

合计 19,226.54

10、无形资产

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权、采矿权和商标权。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27,777.18万元、27,797.75万元、

30,739.99万元和30,077.2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29%、5.18%、5.38%和5.00%。报告期内波动较小。

发行人对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发行人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2)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

发行人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公司无形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摊销 净值

土地使用权 27,459.92 6,853.14 20,606.78

软件 661.80 525.82 135.98

专利权 366.66 285.32 81.34

采矿权 13,141.40 3,892.06 9,249.34

商标权 8.83 5.04 3.79

合计 41,638.61 11,561.38 30,077.23

12、其他非流动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6,935.34万元、16,892.69万元、23,659.56万元和26,229.0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23%、3.14%、4.14%和4.36%。2024年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6,766.87万元,增幅为40.06%,主要系子公司肥城制盐投资扩建年产120万吨精制盐项目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10,383.16 - 10,383.16 7,813.70 - 7,813.70

预付采矿权款 15,845.87 - 15,845.87 15,845.87 - 15,845.87

合计 26,229.03 - 26,229.03 23,659.56 - 23,659.56

(二)负债结构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报表负债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63,054.09 25.50 63,547.49 28.17 53,562.65 23.89 65,524.77 27.40

交易性金融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82 0.00

应付票据 17,920.48 7.25 19,833.00 8.79 19,204.20 8.57 19,497.87 8.15

应付账款 23,270.89 9.41 29,868.24 13.24 30,879.46 13.77 30,621.46 12.80

预收款项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同负债 7,094.28 2.87 4,935.53 2.19 5,033.80 2.25 5,878.36 2.46

应付职工薪酬 7,410.93 3.00 6,779.20 3.01 7,983.44 3.56 9,619.08 4.02

应交税费 3,207.81 1.30 4,239.03 1.88 2,959.86 1.32 4,928.02 2.06

其他应付款 16,961.21 6.86 14,622.88 6.48 9,610.22 4.29 11,628.02 4.86

其中:应付利息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应付股利 5,621.40 2.27 113.28 0.05 1.55 0.00 1.55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412.28 4.21 4,915.91 2.18 45,237.73 20.18 4,311.74 1.80

其他流动负债 920.31 0.37 628.56 0.28 494.81 0.22 641.16 0.27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合计 150,252.28 60.76 149,369.84 66.22 174,966.15 78.04 152,652.30 63.83

长期借款 56,615.22 22.89 35,316.14 15.66 38,863.68 17.33 36,741.89 15.36

应付债券 29,269.46 11.84 29,264.63 12.97 0.00 0.00 39,847.27 16.66

其中:优先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永续债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租赁负债 4,476.45 1.81 4,849.53 2.15 3,788.17 1.69 4,094.81 1.71

长期应付款 490.01 0.20 466.29 0.21 690.42 0.31 663.39 0.2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预计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递延收益 2,773.85 1.12 2,722.91 1.21 2,742.76 1.22 1,686.23 0.71

递延所得税负债 3,420.70 1.38 3,563.04 1.58 3,160.26 1.41 2,457.84 1.45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97,045.69 39.24 76,182.55 33.78 49,245.28 21.96 85,491.43 36.17

负债合计 247,297.97 100.00 225,552.40 100.00 224,211.44 100.00 238,143.73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238,143.73万元、224,211.44万元、225,552.40万元和247,297.97万元,波动较小。

从发行人的负债结构来看,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152,652.30万元、174,966.15万元、149,369.84万元和150,252.28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3.83%、78.04%、66.22%和60.76%。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2024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149,369.84万元,较2023年下降25,596.31万元,主要原因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下降幅度较大。2025年6月末,发行人流动负债150,252.28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882.44万元,变化不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分别为85,491.43万元、49,245.28万元、76,182.55万元、97,045.69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6.17%、21.96%、33.78%和39.24%,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构成。2024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合计76,182.55万元,较2023年末增长26,937.27万元,主要是应付债券增幅较大所致,该科目增幅较大主要系发行人发行中期票据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合计97,045.69万元,较2024年度增加20,863.14万元,主要系发行人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短期借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账面金额分别为65,524.77万元、

53,562.65万元、63,547.49万元和63,054.09万元,报告期内较为稳定,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7.40%、23.89%、28.17%和25.50%。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质押借款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0 1.53

保证借款 5,500.00 8.72 18,000.00 28.33 13,000.00 24.27 17,000.00 25.94

抵押借款 4,410.00 7.17 5,400.00 8.49 0.00 0.00 0.00 0.00

信用借款 53,090.00 84.20 40,090.00 63.09 14,000.00 26.14 4,960.00 7.57

抵押和保证借款 0.00 0.00 0.00 0.00 6,500.00 12.14 16,500.00 25.18

抵押、保证和质押借款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0 1.53

委托借款 0.00 0.00 0.00 0.00 20,000.00 37.34 20,000.00 30.52

质押和保证借款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000.00 7.63

借款利息 54.09 0.09 57.49 0.09 62.65 0.12 64.77 0.10

合计 63,054.09 100.00 63,547.49 100.00 53,562.65 100.00 65,524.77 100.00

2、应付票据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19,497.87万元、19,204.20万元、19,833.00万元和17,920.48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15%、8.57%、8.79%和7.25%。报告期内变动不大。

3、应付账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30,621.46万元、30,879.46万元、29,868.24万元和23,270.89万元,总体呈下降趋势,近三年及一期应付账款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2.80%、13.77%、13.24%和9.41%。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6月末

单位名称 金额 总应付账款占比 账龄 是否为关联方

第一名 2,095.84 9.01 一年以内 否

第二名 1,306.73 5.62 一年以内 否

第三名 1,263.97 5.43 一年以内 否

第四名 1,004.02 4.31 一年以内 否

第五名 680.04 2.92 一年以内 否

合计 6,350.59 27.29

截至2024年末

单位名称 金额 总应付账款占比 账龄 是否为关联方

第一名 3,279.19 10.98 一年以内 否

第二名 1,757.02 5.88 一年以内 否

第三名 1,248.83 4.18 一年以内 否

第四名 859.54 2.88 一年以内 否

第五名 720.03 2.41 一年以内 否

合计 7,864.59 26.33

截至2023年末

单位名称 金额 总应付账款占比 账龄 是否为关联方

第一名 2,471.30 8.00 一年以内 否

第二名 1,969.23 6.38 一年以内 否

第三名 804.27 2.60 一年以内 否

第四名 744.57 2.41 一年以内 否

第五名 729.67 2.36 一年以内 否

合计 6,719.04 21.76

截至2022年末

单位名称 金额 总应付账款占比 账龄 是否为关联方

第一名 1,499.74 4.90 一年以内 否

第二名 936.84 3.06 一年以内 否

第三名 725.25 2.37 一年以内 否

第四名 647.94 2.12 一年以内 否

第五名 472.72 1.54 一年以内 否

合计 4,282.49 13.99 - -

4、其他应付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1,628.02万元、9,610.22万元、14,622.88万元和16,961.21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86%、4.29%、6.48%和6.86%。其中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23年末增长5,012.66万元,增幅为52.16%,主要系发行人收购新艺粉末应付股权收购款所致。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前五名客户

单位:万元、%

单位 金额 占比 是否关联方

第一名 1,741.59 15.36 否

第二名 678.41 5.98 否

第三名 664.11 5.86 否

第四名 520.35 4.59 否

第五名 499.83 4.41 否

合计 4,104.29 36.19 -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4,311.74万元、45,237.73万元、4,915.91万元和10,412.28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80%、20.18%、2.18%和4.21%。2023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增长40,925.99万元,增幅为949.18%,主要系发行人可交债即将到期重分类至该科目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下降40,321.82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可交债到期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增长5,496.37万元,增幅为111.81%,主要系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6、长期借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6,741.89万元、38,863.68万元、35,316.14万元和56,615.22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5.36%、17.33%、15.66%和22.89%。2025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4年末增长21,299.08万元,增幅为60.31%,主要系发行人为增持万润股份股票专项贷款增加所致。

7、应付债券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余额为39,847.27万元、0.00万元、29,264.63万元及29,269.46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6.66%、0.00%、12.97%及11.84%。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余额为0.00,主要系公司可交换债券2024年2月到期,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余额为29,264.63万元,主要系发行中期票据所致。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所有者权益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股本 67,565.23 19.04 67,565.23 19.52 67,565.23 21.59 67,565.23 23.65

其他权益工具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资本公积 93,124.80 26.24 93,154.78 26.92 92,777.32 29.65 90,112.03 31.55

减:库存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综合收益 -3,843.14 -1.08 -4,297.71 -1.24 -2,740.95 -0.88 -2,957.64 -1.04

专项储备 6,193.36 1.75 6,062.96 1.75 6,070.46 1.94 6,309.17 2.21

盈余公积 12,819.60 3.61 12,819.60 3.70 12,544.98 4.01 11,704.18 4.10

未分配利润 147,539.17 41.58 139,074.00 40.18 113,262.23 36.19 90,903.69 31.82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323,399.02 91.14 314,378.87 90.84 289,479.27 92.50 263,636.66 92.30

少数股东权益: 31,448.35 8.86 31,707.84 9.16 23,462.99 7.50 21,986.79 7.70

股东权益合计 354,847.36 100.00 346,086.71 100.00 312,942.27 100.00 285,623.45 100.00

发行人由于行业特点和项目投入的因素,近几年融资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近几年发行人所有者权益保持了较快的增速。

1、资本公积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资本公积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67,815.11 72.82 67,815.11 72.80 67,815.11 74.35 66,996.50 73.09

其他资本公积 25,309.69 27.18 25,339.67 27.20 24,962.21 25.65 23,115.54 26.91

合计 93,124.80 100.00 93,154.78 100.00 92,777.32 100.00 90,112.03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本公积为90,112.03万元、92,777.32万元、93,154.78万元和93,124.80万元。报告期内变化不大。

(四)盈利情况分析

1、盈利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6月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营业总收入 378,898.08 334,789.32 337,861.01 165,174.56

营业总成本 351,795.33 310,221.66 304,179.98 152,435.22

投资收益 7,859.91 8,239.83 2,539.23 2,707.95

营业利润 38,827.61 34,314.23 37,855.53 16,435.32

营业外收入 379.86 1,169.53 1,045.58 263.01

营业外支出 1,195.35 451.36 196.28 101.61

利润总额 38,012.12 35,032.41 38,704.83 16,596.71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6月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净利润 33,493.27 28,338.23 31,634.31 13,702.96

营业利润率 19.02% 21.88% 23.66% 22.77%

营业毛利率 20.70% 24.29% 25.81% 24.88%

发行人以盐业、粉末冶金业务为基础,全方位发展,推进盐业产业链条的不断完善及快速扩张;通过调整客户资源和生产线结构,努力提高作业效率。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378,898.08万元、334,789.32万元、337,861.01万元和165,174.56万元。整体较为稳定。

营业总收入的变动导致了营业成本的相应变动。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300.451.92万元、253,466.24万元、250,669.87万元和124,081.57万元,发行人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波动而波动。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7,859.91万元、8,239.83万元、2,539.23万元和2,707.95万元。发行人投资收益占净利润比重保持在较高水平且波动较大,2024年投资收益2,539.23万元,较2023年下降5,700.60万元,主要是2024年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2、期间费用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度 2022年度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销售费用 3,393.55 6,829.25 8,748.63 6,777.37

管理费用 12,838.68 24,094.55 24,562.64 21,324.58

研发费用 6,626.91 11,442.43 10,563.99 11,703.39

财务费用 2,005.03 3,885.30 4,802.50 5,173.44

合计 24,864.16 46,251.52 48,677.76 44,978.77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44,978.77万元、48,677.76万元、46,251.52万元和24,864.16万元,其中管理费用占比较高。发行人管理费用核算内容主要包括人员职工薪酬、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中介机构服务费、安全生产费、租赁费、差旅费等,核算内容较多,金额较大。其中人员工资性支出占比约60-70%,包括集团及下属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工资性支出,由于管理人员相对较多,且办公设施及场所的折旧较大,从而造成管理费用相对较大。

2025年1-6月发行人期间费用24,864.16万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17.20%,主要原因是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的增长。发行人2025年1-6月销售费用3,393.55万元,同比增长25.75%,主要系公司新材料板块销售规模扩大,且本期新增子公司新艺粉末,导致销售服务费用增加。管理费用12,838.68万元,同比增长18.17%,主要系本期发行人经营业务板块整合,且本期新增子公司新艺粉末,导致薪酬等管理类费用增加。整体来看,发行人期间费用报告期内变动较小。

(五)现金流量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表主要科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343.64 22,295.42 52,134.30 28,583.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115,393.37 234,045.52 278,525.77 236,769.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94,049.72 211,750.09 226,391.47 208,185.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629.92 -5,559.23 -23,672.33 -75,661.7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1,600.51 9,285.74 5,110.01 2,497.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39,230.43 14,844.97 28,782.34 78,159.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166.49 -21,883.25 -18,197.43 44,547.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84,233.00 138,740.32 81,493.65 192,295.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62,066.51 160,623.57 99,691.08 147,747.6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880.24 -5,126.27 10,264.54 -2,529.91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8,583.93万元、52,134.30万元、22,295.42万元和21,343.64万元,近三年及一期来呈逐年上涨趋势。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构成来看,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近三年及一期分别为234,872.18万元、276,535.40万元、227,300.08万元和114,056.47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23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2,134.30万元,同比增长82.39%,主要系发行人大额应收款项融资到期托收增加经营现金流入所致。2025年1-6月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1,343.64万元,同比上升118.62%,主要系发行人本期使用现汇购买原辅材料规模减少,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出减少所致。

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自于投资收益和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2,497.70万元、5,110.01万元、9,285.74万元和1,600.51万元,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78,159.47万元、28,782.34万元、14,844.97万元和39,230.43万元,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75,661.78万元、-23,672.33万元、-5,559.23万元和-37,629.92万元。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因大量的项目建设导致投资活动的现金净额持续为负。2023年发行人实现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3,672.3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1,989.45万元,增幅为68.71%,主要系发行人上期建设新能源项目、购买办公楼和采矿权等资产投资类事项较当期增加。2024年发行人实现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559.2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8,113.10万元,增幅为76.52%,主要系当期购建固定资产和对外投资支付的现金规模减少所致。2025年1-6月发行人实现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7,629.92万元,较去年同期由正转负,主要系本期工程项目建设增加以及增持万润股份股票规模增加所致

从筹资活动现金流情况来看,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192,295.59万元、81,493.65万元、138,740.32万元和84,233.00万元,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147,747.62万元、99,691.08万元、160,623.57万元和62,066.51万元,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44,547.97万元、-18,197.43万元、-21,883.25万元和22,166.49万元。2023年及2024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持续为负主要系当年偿还银行借款及可交债所致,2025年1-6月,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由负转正,主要系本期增持万润股份股票增加专项贷款规模所致。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一)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资产负债率(%) 41.07 39.46 41.74 45.47

流动比率 1.25 1.23 0.90 1.09

速动比率 0.92 0.91 0.70 0.88

EBITDA利息倍数 14.61 14.02 11.37 12.22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5.47%、41.74%、39.46%和41.07%,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发行人偿债能力良好。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09、0.90、1.23和1.25,速动比率分别为0.88、0.70、0.91和0.92,波动较小,且均高于于行业平均水平呈逐年增长态势。近三年及一期的已获利息倍数分别为12.22、13.23、16.25和14.61,整体呈上升的趋势,表明发行人的偿债能力逐年提高。

目前发行人将有意识地调整融资结构,通过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偿还部分银行短期借款,以达到优化融资结构、减轻短期偿债压力、节约融资成本、降低财务费用的目的。

(二)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盈利指标情况

单位:%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利润率 22.77 23.66 21.88 19.02

净资产收益率 4.03 10.02 9.54 13.52

总资产收益率 3.15 7.67 7.49 9.07

发行人经营近年呈现稳步增长态势,但受宏观经济影响和行业特点影响,盈利水平出现一定的波动而且一致处于较低水平,发行人以多元经营发展理念为指导,夯实基础,挖潜增效,努力做强主营业务,通过引进战略合作伙伴,不断加大主营业务的延伸链条,提高经营指标。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利润率分别为19.02%、21.88%、23.66%和22.77%,净资产收益率分别是13.52%、9.54%、10.02%和4.03%,总资产收益率分别是9.07%、7.49%、7.67%和3.15%。2023年度,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较2022年度减少3.98%,总资产收益率较2022年度减少1.58%,主要系2023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2023年度减少所致,发行人2023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减少主要系一是本期受制造行业的影响,发行人产品工业盐和钢铁粉末单价同比降低,导致收入规模同比减少;二是发行人聚焦主业发展,商贸类业务规模同比减少。2025年1-9月,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及总资产收益率较2024年同期均下降,主要系受市场变化影响,发行人盐业板块产品价格下滑,导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下降所致。

(三)发行人营运能力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营运效率指标一览表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5.08 13.77 12.40 9.46

存货周转率(次/年) 2.41 5.73 6.94 8.18

流动资产周率(次/年) 0.89 1.99 2.07 2.38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28 0.61 0.63 0.80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9.46次/年、12.40次/年、13.77次/年和5.08次/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波动较大;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存货周转率分别为次8.18/年、6.94次/年、5.73次/年和2.41次/年,整体呈现下降的趋势;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流动资产周转率分别为2.38次/年、2.07次/年、1.99次/年和0.89次/年,发行人总体资金营运能力较弱;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8次/年、0.63次/年、0.61次/年和0.28次/年,总资产周转率总体偏低。

五、发行人近年有息债务及其偿付情况

(一)截至2025年6月末有息债务期限结构及担保结构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有息债务品种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63,000.00 39.78 63,490.00 48.19 53,500.00 39.12 65,524.77 44.7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有息部分) 9,506.01 6.00 3,668.24 2.78 44,403.45 32.47 4,311.74 2.94

短期有息负债 72,506.01 45.78 67,158.24 50.98 97,903.45 71.92 69,836.51 47.69

长期借款 56,615.22 35.74 35,316.14 26.81 38,863.68 28.42 36,741.89 25.09

应付债券 29,269.46 18.48 29,264.63 22.21 0.00 0.00 39,847.27 26.27

长期有息负债 85,884.68 54.22 64,580.77 49.02 38,863.68 28.42 76,589.16 52.31

有息负债合计 158,390.69 100.00 131,739.01 100.00 136,767.13 100.00 146,425.67 100.00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表

单位:万元、%

期限 规模 占比

1年以内 72,506.01 45.78

1年及以上 85,884.68 54.22

合计 158,390.69 100.00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担保结构表

单位:万元

借款性质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应付债券 合计

信用借款 53,090.00 54,037.51 8,634.10 - 115,761.61

保证借款 5,500.00 - 541.35 29,269.46 35,310.81

抵押借款 4,410.00 - 330.56 - 4,740.56

抵押和保证借款 - 2,577.71 - - 2,577.71

合计 63,000.00 56,615.22 9,506.01 29,269.46 158,390.69

(二)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明细表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银行贷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融资主体 金融机构 融资余额 利率 放款日期 到期日 担保情况

1 集团本部 广发银行济南山大路支行 3,000.00 2.80 2024-7-24 2025-7-23 信用

2 集团本部 招商银行济南分行 5,000.00 2.50 2025-1-15 2026-1-15 信用

3 集团本部 光大银行解放路支行 3,000.00 2.80 2025-1-15 2025-7-12 信用

4 集团本部 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 4,500.00 2.45 2025-1-21 2026-1-21 信用

5 集团本部 建设银行济南市中支行 5,000.00 2.25 2025-5-26 2026-5-25 信用

6 集团本部 民生银行济南分行 3,000.00 2.30 2025-6-20 2026-6-19 信用

7 集团本部 中国银行历城支行 5,000.00 2.01 2025-6-24 2025-9-22 信用

8 集团本部 民生银行济南分行 2,000.00 2.30 2025-6-26 2026-6-25 信用

9 集团本部 广发银行济南山大路支行 3,000.00 2.30 2025-6-27 2026-6-26 信用

10 集团本部 北京银行汉峪金谷支行 1,800.00 2.80 2024-7-26 2026-7-26 信用

11 集团本部 北京银行汉峪金谷支行 4,500.00 2.55 2024-12-20 2026-12-20 信用

12 集团本部 北京银行汉峪金谷支行 3,000.00 2.30 2025-5-27 2027-5-26 信用

13 集团本部 中国银行历城支行 10,000.00 1.95 2025-3-19 2028-2-21 信用

14 集团本部 中国银行历城支行 8,000.00 1.95 2025-4-9 2028-2-21 信用

15 集团本部 中国银行历城支行 4,500.00 1.95 2025-6-27 2028-2-21 信用

16 鲁盐集团 中国银行济南历城支行 5,000.00 2.50 2025-2-27 2026-2-27 信用

17 鲁银新材 中国银行钢城支行 1,000.00 2.85 2024-7-18 2025-7-18 信用

18 鲁银新材 交通银行莱芜分行 2,000.00 2.80 2024-9-13 2025-9-8 信用

19 鲁银新材 工商银行钢城支行 1,000.00 2.80 2024-9-14 2025-9-12 信用

20 鲁银新材 中信银行济南分行莱芜 支行 1,000.00 2.55 2024-12-6 2025-11-30 信用

21 鲁银新材 建设银行莱钢支行 2,000.00 2.55 2024-12-27 2025-12-25 信用

22 鲁银新材 农业银行钢城支行 1,000.00 2.55 2025-2-8 2026-2-8 信用

23 鲁银新材 工商银行钢城支行 1,000.00 2.45 2025-3-28 2026-3-23 信用

24 鲁银新材 光大银行济南历城支行 1,000.00 2.40 2025-5-13 2026-5-12 信用

25 鲁银新材 中国银行历城支行 31,036.89 3.00 2022-9-7 2038-7-25 信用

26 肥城制盐 中国银行肥城支行 2,500.00 2.40 2025-3-21 2026-3-21 集团担保

27 肥城制盐 建设银行肥城支行 2,000.00 2.40 2025-3-21 2026-3-21 集团担保

28 肥城制盐 肥城农商行 1,000.00 2.45 2025-3-27 2026-3-27 信用

29 岱岳制盐 青岛银行江西路支行 1,000.00 2.60 2024-12-30 2025-12-30 集团担保

30 东方海盐 中国银行无棣支行 500.00 2.70 2025-4-28 2026-4-28 信用

31 济南新艺 农商行黄庄分理处 1,500.00 3.00 2024-8-30 2025-8-29 抵押

32 济南新艺 农商行黄庄分理处 1,300.00 3.00 2024-10-6 2025-10-5 抵押

33 济南新艺 农商行黄庄分理处 110.00 3.00 2024-10-6 2025-10-5 抵押

34 济南新艺 中信银行济南分行莱芜支行 600.00 2.75 2024-11-8 2025-11-7 信用

35 济南新艺 农商行黄庄分理处 1,500.00 3.00 2024-12-16 2025-12-15 抵押

36 济南新艺 光大银行济南历城支行 1,000.00 2.50 2025-5-30 2026-5-30 信用

37 济南新艺 青岛银行莱芜分行 1,000.00 2.60 2025-6-18 2026-6-17 信用

38 济南新艺 工商银行莱芜钢城支行 490.00 2.60 2025-6-30 2026-6-25 信用

39 禹城新材料 中国银行禹城支行 1,000.00 2.71 2025-4-3 2032-12-15 抵押

40 禹城新材料 中国银行禹城支行 324.00 2.71 2025-4-17 2032-12-15 抵押

41 禹城新材料 中国银行禹城支行 770.00 2.71 2025-5-30 2032-12-15 抵押

42 禹城新材料 中国银行禹城支行 649.00 2.71 2025-6-26 2032-12-15 抵押

合计 128,579.89

(三)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续的直接债务融资如下: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仍存续的境内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年

债券简称 发行规模 债券余额 票面利率 期限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24鲁银投资MTN001(科创票据) 3.00 3.00 2.15 3+2 2024/07/31 2029/07/31

合计 3.00 3.00 - - - -

六、发行人近三年关联交易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东

发行人股东情况详见第五章“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二)纳入合并范围的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发行人子公司情况详见第五章“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三)公司的联营企业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重要的合营及联营企业如下: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主要联营企业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合营及联营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业务范围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12.13 92,295.92 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环保材料,液晶材料,医药中间体,光电化学品,专项化学用品(不含危险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屋,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方认定标准说明

公司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认定为关联方,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

(1)公司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2)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

(3)对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4)公司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5)公司及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6)公司及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2、关联方交易原则及定价政策

(1)公司在关联交易管理方面制定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企业经济利益或者操纵关联企业的利润。与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在集团编制合并报表的过程中完全对冲抵销,关联交易的存在并不影响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和当年损益的真实性、准确性。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2)关联交易价格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根据招投标结果确定中标方及合同金额。合同的签署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代购代销及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原则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3、产生原因、结算方式、交易影响

发行人内部关联交易主要是由于发行人采购原材料以及内部子公司之间的资源互相调剂而产生的,发行人通过集中采购有效降低了原材料的采购成本,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成本。

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主要有现金结算、内部核算抵扣这两种结算方式。

发行人的内部子公司间的关联交易由集团整体报表合并抵销。关联交易相对公司整体经营占比不大,所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整体经营并无大的影响,同时公司在关联交易中无资金占用情况。

4、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交易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勘察费 585.35 450.27

山东弘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费 332.79 146.50

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房屋维修费 337.10 706.88

济南立鸿羊绒纺织有限公司 原材料 455.56 277.15

山东国惠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费 228.83 66.36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商标使用费 34.00 32.04

济南四季春天置业有限公司 服务费 0.00 24.03

青岛中海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其他 0.00 5.83

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交易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 建材等 11,007.86 22,115.95

中海海洋(荣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海产品 2,680.05 0.75

中海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产品及其他 464.26 1.59

济南立鸿羊绒纺织有限公司 加工劳务费、材料等 315.63 435.31

山东国惠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盐及相关产品 3.77 1.56

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盐、钢材等 1.98 77.32

山东国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盐及相关产品 1.42 1.14

山东国泰大成科技有限公司 纺织品 1.18 4.52

山东弘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盐及相关产品 1.10 1.62

山东国泰实业有限公司 盐及相关产品 0.59 0.00

山东惠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盐及相关产品 0.39 0.00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盐及相关产品 0.35 0.80

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盐及相关产品 0.34 0.90

山东国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盐及相关产品 0.14 0.00

济南润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盐及相关产品 0.00 0.32

山东金富地新型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盐及相关产品 0.00 0.19

青岛中海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盐及相关产品 0.00 0.55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盐及相关产品 0.00 1.18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盐及相关产品 0.00 3.48

昆仑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盐及相关产品 0.00 0.28

2024年度公司作为出租方与关联方租赁情况表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山东金富地新型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仓库 52.99 25.52

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 0.00 0.23

济南立鸿羊绒纺织有限公司 房屋 0.00 0.25

2024年度公司作为承租方与关联方租赁情况表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支付的租金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 557.30 252.26

济南四季春天置业有限公司 房屋 36.35 11.01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 0.56 4.82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办公楼 0.00 252.26

(3)关联方应收项目情况

2024年发行人与关联方应收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 5,263.04 263.15 2,624.40 131.22

应收账款 山东金富地新型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5.64 3.28 27.82 1.39

应收账款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127.99 106.94 127.99 68.86

应收账款 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00 0.00 0.28 0.01

应收账款 山东国泰大成科技有限公司 0.00 0.00 0.26 0.01

应收账款 山东弘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0.00 0.00 0.61 0.03

应收账款 济南立鸿羊绒纺织有限公司 0.00 0.00 199.31 9.97

应收账款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0.01 0.00 0.00 0.00

其他应收款 德州市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50.13 248.71 250.13 248.53

其他应收款 济南四季春天置业有限公司 2.58 0.52 2.58 0.26

其他应收款 鲁银实业集团潍坊分公司 43.32 43.32 43.32 43.32

其他应收款 青岛豪杰矿业有限公司 1,081.89 693.85 1,633.37 636.80

其他应收款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541.96 80.59 500.36 63.37

预付款项 济南四季春天置业有限公司 284.11 0.00 280.32 0.00

预付款项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12.77 0.00 13.14 0.00

(4)关联方应付项目情况

2024年发行人与关联方应付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山东弘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0.25 0.25

应付账款 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 345.51 48.33

应付账款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 2.21

应付账款 济南立鸿羊绒纺织有限公司 0.00 92.25

应付账款 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85.65 229.25

其他应付款 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50.67 0.00

其他应付款 青岛豪杰矿业有限公司 0.00 0.35

其他应付款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121.54 178.84

其他应付款 济南四季春天置业有限公司 0.00 29.23

其他应付款 山东国惠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0.00 0.73

其他应付款 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 0.91 1.11

合同负债 济南立鸿羊绒纺织有限公司 60.21 0.00

合同负债 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 0.28 0.32

合同负债 山东弘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0.04 0.00

合同负债 山东国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0.04 0.00

6、关联方担保情况

2024年度公司作为担保方与关联方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 2023-2-28 2024-2-28 是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2023-7-19 2024-7-19 是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2023-8-9 2024-8-9 是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 2023-9-20 2024-9-20 是

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 2024-2-23 2025-2-23 否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2,000.00 2023-3-13 2024-3-13 是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2,500.00 2023-3-15 2024-3-15 是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2,000.00 2023-3-17 2024-3-17 是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4,000.00 2024-3-21 2025-3-21 否

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2,500.00 2024-8-30 2025-2-26 否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1,000.00 2023-12-29 2024-12-29 是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3,000.00 2024-3-18 2025-3-18 否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2,000.00 2024-3-25 2025-3-25 否

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1,000.00 2024-12-30 2025-12-30 否

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 5,000.00 2023-4-7 2024-4-7 是

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 5,000.00 2024-5-27 2025-5-27 否

山东鲁银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1,500.00 2024-10-23 2025-10-22 否

2024年度公司作为被担保方与关联方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024-2-27 2024-12-25 是

吕元之、黄会珍 1,000.00 2024-3-28 2025-3-15 否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 2024-7-31 2029-7-31 否

注:吕元之、黄会珍为公司新并购子公司济南新艺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借款1000万元提供担保。

7、其他关联交易

发行人2024年已偿还的借入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2亿元,确认利息费用410.22万元,支付利息费用410.22万元。

2024年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对共同出资设立的鲁银产业基金未实缴部分进行减资,发行人认缴出资额由20,000.00万元减少至10,654.97万元。

2024年发行人发行中期票据3亿元,由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3亿元,支付担保费用300万元。

七、发行人主要或有事项

(一)发行人对外担保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无对外担保。

(二)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暂无重大承诺事项。

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合计33,136.66万元,受限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抵/质押权利人 抵/质押起始日期 抵/质押到期日期

货币资金 223.96 矿产资源保证金 泰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6.12.15 长期

货币资金 5,119.73 银行承兑保证金 浙商银行、中信银行 2025.1.1 2025.12.31

货币资金 494.66 投出投资款 中国银行 2025.3.19 2028.2.21

应收票据 19,130.31 票据池质押 浙商银行、中信银行 2025.1.1 2025.12.31

固定资产 2,935.95 抵押借款 中国银行、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 2023.9.20 2032.12.15

无形资产 5,232.05 抵押借款 中国银行、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 2023.9.20 2032.12.15

合计 33,136.66 - - - -

目前发行人经营正常,具有充足的还款能力,受限资产不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管理。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因股权质押、未来收益权质押、因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导致资产或权利受限的情况。

九、发行人海外金融资产、权益性投资等境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无海外投资情况。

十、发行人大宗商品期货、金融衍生产品、重大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1、大宗商品期货业务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无大宗商品期货业务。

2、金融衍生产品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无金融衍生产品投资。

3、重大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无重大理财产品投资。

十一、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2025年6月末,除本期中期票据外,发行人暂无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十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

1、发行人1/3以上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

发行人于2024年11月19日发布《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的公告》,发行人董事会于2024年8月21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赵希玉先生、董事张星贵先生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唐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并提名李传明先生、张连钵先生为发行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024年9月2日发行人召开了董事会,并审议通过:聘任王昌东先生、黄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发行人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股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李传明先生、张连钵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本次发行人人员变动属于发行人经营过程中的正常现象,不会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人员变动对董事会及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议决策有效性无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人员变更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最新公司章程规定。相关人员不存在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情形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2、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下降

2024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295.42万元,较2023年度减少29,838.88万元,降幅57.23%,主要系发行人2023年上年同期大额应收款项融资到期托收增加导致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金额较大所致。以上事项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及偿债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近一年以来未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8表(股权委托管理)及MQ.7表(重要事项)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银行授信总额度为49.92亿元,已使用额度13.05亿元,剩余额度36.87亿元。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银行授信分类表

单位:亿元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剩余额度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98 7.22 12.76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0 0.25 2.95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0 0.90 2.70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0 0.10 1.30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5 0.65 0.40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6 0.16 2.50

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0.00 1.00

8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0 0.60 1.50

9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50 0.00 0.50

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 0.50 0.70

1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30 0.00 0.30

12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70 0.20 0.50

13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0.00 1.00

14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 0.50 0.60

15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 0.50 1.50

16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 1.23 0.44 0.79

1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 0.00 2.00

1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 0.93 0.57

19 南洋商业银行 3.00 0.00 3.00

20 肥城农商行 0.40 0.10 0.30

合计 49.92 13.05 36.87

二、发行人违约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及重要子公司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不存在债务违约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发行人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债券发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续债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债券简称 品种 发行金额 当前余额 起息日 到期日

24鲁银投资MTN001(科创票据) 中期票据 30,000.00 30,000.00 2024-7-31 2029-7-31

合计 - 30,000.00 30,000.00 - -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已披露信息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第八章税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与中期票据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本期中期票据持有人应根据其按中国法律规定的所得税义务,就其本期中期票据利息收入和转让本期中期票据取得的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其中,应税凭证指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证券交易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依托凭证。

但对本期中期票据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尚未列举对其征收印花税。公司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本期中期票据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九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5.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的请求权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表决比例以享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单独计算。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方案的同意征集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设有选择权等条款,可能导致存续期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不同请求权。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分别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有效表决结果对持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均具有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章信息披露安排

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国货币网( 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并且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债务融资工具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一、信息披露管理机制及负责部门

发行人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明确了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信息披露管理机制,确定了信息披露的总体原则、职责分工、披露内容标准和管理要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财务总监负责制,由财务部负责按交易商协会要求,按时披露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文件;负责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持续披露信息,并对可能影响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进行披露;各信息来源部门设立专岗或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披露的信息。

如有关信息披露的监管部门规章和协会的自律规则发生变化,公司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二、发行人信息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本期中期票据投资者实现其债务融资工具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场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三、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日2个工作日前,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2、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法律意见书;

3、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二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三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披露的其他材料。

四、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定期披露以下信息:

(一)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二)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三)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四)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五)如果存续期企业子公司因失去科技创新称号等原因,不再符合科技创新债券主体范围的,企业应进行专项披露,并说明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

五、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将向市场公开及时披露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名称变更;

(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三)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四)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六)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七)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八)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九)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十)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一)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十三)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十四)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十五)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十六)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八)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九)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十)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二十一)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二十三)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二十四)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五)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发行人将在出现以下情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履行规定的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1)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时;

(2)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知道该重大事项发生时;

(4)收到相关主管部门关于重大事项的决定或通知时;

(5)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时。

重大事项出现泄露或市场传闻的,发行人将在出现该情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履行规定的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重大进展或变化的,发行人将在进展或变化发生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六、本息兑付事项

企业应当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企业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企业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企业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企业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企业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做出调整。

七、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企业财务管理部部长担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接受投资者问询,维护投资者关系。

发行人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李方

职务:财务总监

联系电话:0531-59596766

传真:0531-59596767

电子邮箱:wangxiaoxia5566@126.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旅游路8777号国泰财智广场3号楼26层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接受投资者问询,维护投资者关系。

八、其他

债券存续期间,如发行人不再符合科技创新债券认定标准的,应进行专项披露,专项披露文件就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进行说明。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应在存续期进行更正披露,就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进行说明。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产生效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设有选择权等条款,可能导致存续期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不同请求权。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分别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有效表决结果对持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均具有约束力。

二、会议权限及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如有)及相关补充协议(如有)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张一洁

联系方式:13810554640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青银大厦

邮箱:zhangyijie@qdbankchina.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

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如有);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1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如有)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如有)、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

1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

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申请或被申请预重整;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如有)、发行人或增进机构(如有)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应提请召开持有人会议向投资人进行解释说明,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如有)、发行人或增进机构(如有)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zhangyijie@qdbankchina.com或寄送至召集人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如有)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如有)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如有)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如有)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持有人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如有);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的请求权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表决比例以享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单独计算。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二章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涉及受托管理人及受托管理机制。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构成债务融资工具违约事件

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1)宽限期条款

发行人在上述情形发生之后有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以当期应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为计息基数、按照票面利率上浮50BP计算利息。

发行人发生前款情形,应不晚于本息应付日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支付本金或利息的安排性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宽限期条款及计息情况、宽限期内偿付安排等内容。

发行人在宽限期内足额偿付了全部应付本金和利息(包括宽限期内产生的利息),则不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不晚于足额偿还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内完成资金偿付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及支付完成情况等,同时下一计息期(如有)起算日应从足额偿付的次一工作日开始起算,终止日不变。

若发行人在宽限期届满日仍未足额偿付本息,则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于当日向市场披露企业关于未按约定在宽限期内支付本金或利息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在宽限期内支付的原因及相关工作安排。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投资人保护条款”及其他条款的约定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发行人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

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

(二)违约金

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5‰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期发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券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经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50%的持有人同意后生效;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八、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本公司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中期票据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中期票据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本期中期票据投资者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中期票据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中期票据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合同履行地、持有人住所地等与相关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四章与本期中期票据相关的机构

一、发行人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旅游路8777号国泰财智广场3号楼26层

法定代表人:杨耀东

联系人:王晓霞

邮政编码:250000

电话:0531-59596767

传真:0531-59596797

二、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青银大厦

法定代表人:景在伦

联系人:张青松

电话:0532-81758223

传真:0532-81758487

三、存续期管理机构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青银大厦

联系人:张一洁

联系电话:17667820571

传真电话:0532-85709752

邮编:266061

四、联席主承销商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

法定代表人:朱健

联系人:雷磊、孟德敏、刘正雄、惠涛涛、孙汝豪、程纪源、俞超

电话:021-38672611

传真:021-5068871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张剑

联系人:杨雪、李广帅、吕黛妮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9955

五、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卫星、谢泽敏

联系人:栾贻磊

联系电话:0531-81283666

传真:0531-81283555

邮政编码:100089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巢序、张晓荣、江燕、朱清滨、耿磊、张健、杨滢

联系人:徐茂

联系电话:0531-88806998

传真:021-52921369

邮政编码:200000

六、发行人法律顾问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谷泰山广场1号楼11-13层

负责人:庞国栋

联系人:李庆新、辛欢

电话:0531—62323888

传真:/

邮编:250000

七、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8621-63323840/63325279

传真:8610-63326661

邮政编码:200010

八、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上述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六章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

一、备查文件

(一)关于发行人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X〕MTNXXX号;

(二)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法律意见书;

(四)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二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三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五)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一)发行人: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旅游路8777号国泰财智广场3号楼26层

法定代表人:杨耀东

联系人:王晓霞

邮政编码:250000

电话:0531-59596767

传真:0531-59596797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青银大厦

法定代表人:景在伦

联系人:张青松

电话:0532-81758223

传真:0532-81758487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第十七章附 录

本附录为募集说明书不可分割的组成

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营业利润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营业收入×100%

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利息费用)/(所有者权益+长期债务+短期债务)×100%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所有者权益×100%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流动比率(倍)=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速动比率(倍)=(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100%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EBITDA债务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全部债务

总资产周转率(倍)=主营业务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倍)=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倍)=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收入现金比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营业务收入×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