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统一注册金额: 60亿元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信用评级机构: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主体信用等级: AAA
发行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
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或授权职能部门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本公司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本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公司发行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本公司承诺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声明与承诺...................................................................................................................1
重要提示.......................................................................................................................5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5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7
第一章释义...............................................................................................................10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6
一、投资风险...................................................................................................16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6
第三章发行条款.......................................................................................................23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24
一、募集资金用途...........................................................................................24
二、发行人承诺...............................................................................................24
三、偿债保障计划及偿债保障措施...............................................................24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2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26
二、历史沿革...................................................................................................26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34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35
五、重要权益投资...........................................................................................36
六、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44
七、企业人员基本情况...................................................................................67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72
九、在建项目及拟建项目.............................................................................86
十、发展战略...................................................................................................92
十一、行业状况...............................................................................................95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114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114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115
三、主要财务指标分析.................................................................................124
四、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141
五、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144
六、发行人运营效率指标.............................................................................145
七、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146
八、发行人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147
九、重大或有事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150
十、受限资产情况.........................................................................................151
十一、金融衍生产品投资情况.....................................................................151
十二、重大投资理财产品.............................................................................151
十三、海外投资情况.....................................................................................152
十四、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53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154
一、银行授信情况.........................................................................................154
二、债务违约记录.........................................................................................154
三、近三年直接债务融资偿还情况.............................................................154
第八章信用增进安排.............................................................................................155
第九章税项.............................................................................................................156
一、增值税.....................................................................................................156
二、所得税.....................................................................................................156
三、印花税.....................................................................................................156
四、税项抵销.................................................................................................157
第十章信息披露.....................................................................................................158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158
二、信息披露安排.........................................................................................159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62
一、会议的目的与效力.................................................................................162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162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163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166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168
六、其他.........................................................................................................170
第十二章主动债务管理.........................................................................................172
一、置换.........................................................................................................172
二、同意征集机制.........................................................................................172
第十三章投资人保护条款.....................................................................................177
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78
一、违约事件.................................................................................................178
二、违约责任.................................................................................................178
三、发行人义务.............................................................................................178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179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79
六、处置措施.................................................................................................179
七、不可抗力.................................................................................................180
八、争议解决机制.........................................................................................180
九、弃权.........................................................................................................180
第十五章发行有关机构.........................................................................................182
一、发行人.....................................................................................................182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182
三、存续期管理机构.....................................................................................182
四、信用评级机构.........................................................................................183
五、审计机构.................................................................................................183
六、发行人律师.............................................................................................183
七、登记、结算、托管机构.........................................................................184
八、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184
第十六章备查文件和查询地址.............................................................................185
一、备查文件.................................................................................................185
二、查询地址.................................................................................................185
附录1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187
重要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锂价格市场波动的风险
有色金属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受多种因素变化的影响,锂产品价格呈现波动性,当前以及预期的供求变动都可能影响锂产品的当前及预期价格。锂价格下降均可能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伍德麦肯兹报告,其他可能影响锂价格的因素包括全球经济增长、供需动力、生产成本变动(包括能源、原材料及劳动力成本)、运输成本变动、汇率变动、商品库存以及技术发展。公司无法保证锂的价格将不会下跌。2020年三季度,锂化工产品价格已上涨至历史新高。2023年起,全球锂化工产品价格快速回落,较峰值下跌约80%,但仍高于2019年周期底部。未来锂产品的销量有望继续受益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储能、无人机等行业市场需求的驱动增长。但如果未来锂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可能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应收账款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31,618.77万元、53,463.58万元和84,992.48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5.89%、0.78%及1.18%;截至2024年末及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位欠款方欠款合计分别占应收账款总额的50.30%与55.42%,其中第一名欠款方分别占应收账款总额18.76%与21.61%,存在一定应收账款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3、存货跌价风险
发行人近三年末存货余额分别为315,050.02万元、228,904.68万元和240,648.60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4.30%、3.33%和3.34%。若存货资产较长时间未能实现销售,形成长时间的积压,则将可能会对存货价值形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近年来锂矿以及锂盐产品的价格波动较大,受宏观经济增长和未来下游需求的变化,不能排除其存货有跌价的风险。
(二)情形提示
近一年以来发行人没有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或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近一年以来,发行人存在涉及MQ.7表(重要事项)的情形,具体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动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变更经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股份回购专户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股份注销相关手续。
2025年10月2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办理完成。公司本次注销的部分回购股份数量为26,600股,占注销前总股本的0.0016%。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41,221,583股减少至1,641,194,983股。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注册资本由1,641,221,583元人民币减少至1,641,194,983元人民币,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于2026年2月3日(H股交易时间后)与配售代理签订新H股《配售协议》,于2026年2月4日与配售代理订立经修订及重列的《配售协议》。公司拟按每股配售价格45.05港元(以下简称“配售价”)向符合条件的独立投资者(以下简称“承配人”)配售公司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新增发行的H股股份65,050,000股(以下简称“本次H股配售”)。配售代理已于2026年2月11日根据经修订及重列的《配售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以每股H股45.05港元的配售价格向不少于六名承配人配售合计65,050,000股新H股。公司已就配售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及买卖取得批准;公司总股本将由1,641,194,983股增加至1,706,244,983股。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尚未就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值要求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计113,113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股份注销相关手续。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尚未就本次股票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2、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新《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新《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3、公司1/3以上董事发生变动
发行人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包括:蒋安琪女士(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夏浚诚先生、邹兆麟先生、李越冬女士、张延庆先生,其中邹兆麟先生、李越冬女士、张延庆先生为独立董事。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向川先生、唐国琼女士、黄玮女士、吴昌华女士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除以上重大事项外,发行人近一年不存在其他经营、财务、资信状况方面的重大不利变化。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提议召开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50%以上】,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50%以上】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90%以上】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特别议案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设置了含权债的特别表决机制,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的请求权不同的,可以分别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表决比例单独计算。有效表决结果对持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均具有约束力。
(二)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50%】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受托管理人机制
不涉及。
(四)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二章“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50%以上】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五)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设置投资人保护条款。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天齐锂业 指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 指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指 指本期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本公司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向投资者披露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信息而制作的《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 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 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簿记建档 指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天齐锂业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 承销团成员为本次发行共同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债务融资工具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实名记账式 指 采用上海清算所的登记托管系统以记账方式登记和托管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近三年/近三年末 指 2023年、2024年及2025年/ 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末
工作日 指 每周一至周五及可能正常营业的周六、周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省国资委 指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东会、股东大会 指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破产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天齐集团、控股股东 指 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天齐 指 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苏天齐、江苏碳酸锂基地 指 天齐锂业(江苏)有限公司,成都天齐之全资子公司
天齐资源 指 天齐锂业资源循环技术研发(江苏)有限公司,江苏天齐之全资子公司,于2025年7月注销
TLH 指 英文名:Tianqi Lithium Holdings Pty Ltd,成都天齐之全资子公司
重庆天齐、重庆基地 指 重庆天齐锂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天齐之控股子公司
天齐锂业香港、TLHK 指 英文名:Tianqi Lithium HKCo.,Limited,天齐锂业香港有限公司,成都天齐之全资子公司
遂宁天齐、安居基地 指 遂宁天齐锂业有限公司,成都天齐之全资子公司
天齐创锂 指 天齐创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固锂 指 天齐卫蓝固锂新材料(深圳)有限公司,天齐创锂之控股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通过天齐创锂持股58.5%,参股公司北京卫蓝持股41.5%
湖州固锂 指 天齐卫蓝固锂新材料(湖州)有限公司,深圳固锂之全资子公司
射洪天齐、射洪基地 指 天齐锂业(射洪)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天齐雅江 指 天齐(雅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盛合锂业 指 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持股39.2%、射洪天齐持股40.8%,紫金锂业(海南)有限公司持股20%
重庆锂电 指 重庆天齐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成都天齐之全资子公司
天齐鑫隆 指 天齐鑫隆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盐亭新锂、盐亭基地 指 天齐新锂新材料(盐亭)有限公司,天齐鑫隆之全资子公司
天齐私募 指 成都天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齐鑫隆之全资子公司
眉山天齐 指 天齐锂业新能源技术研究(眉山)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天齐特锂 指 天齐特锂新材料(眉山)有限公司,射洪天齐之全资子公司
苏州天齐、江苏氢氧 指 天齐锂业新能源材料(苏州)有限公司,2023年4月25日成立,原为成都天齐
化锂基地 之控股子公司,现已变更为成都天齐之全资子公司
天齐香港新能源 指 英文名:Tianqi New Energy(HongKong)Co.,Limited,天齐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天齐锂业香港之全资子公司
天齐芬可 指 英文名:Tianqi FincoCo.,Limited,天齐芬可有限公司,天齐锂业香港之全资子公司,于2025年5月注销
TLCS 指 英文名:Tianqi Lithium Chile SpA,成都天齐之全资子公司
TLAI2/SPV2 指 英文名: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Investments2 PtyLtd.,天齐鑫隆之全资子公司
亚马逊锂业 指 英文名:Amazon Lithium Ltda,亚马逊锂业有限责任公司,天齐锂业香港之全资子公司,于2025年7月注销
新加坡天齐 指 英文名:Tianqi Lithium SingaporeCo.,Pte.Ltd,天齐锂业新加坡有限公司,天齐香港新能源之全资子公司
TLAI1/SPV1 指 英文名: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Investments1 PtyLtd.,原为TLAI2之全资子公司,已变更为TLAI2持股97.557%,TLH持股2.443%
天齐智利/ITS 指 英文名:Inversiones TLC SpA,TLAI1之全资子公司
TGVE 指 英文名:Tianqi Grand Vision Energy Limited,公司全资子公司
天齐资管 指 英文名:Tianqi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天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TGVE之全资子公司
TLEA 指 原名:Tianqi UK Limited,2020年12月6日更名为Tianqi Lithium Energy Australia Pty Ltd,原公司全资子公司,2021年7月变更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IGO Limited持股49%
TLA 指 英文名: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Pty Ltd,原为TLH之全资子公司,2021年6月变更为TLEA之全资子公司
TLK、奎纳纳基地 指 原名: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Pty Ltd,2018年2月更名为Tianqi Lithium Kwinana Pty Ltd,TLA之全资子公司
文菲尔德 指 英文名:Windfield Holdings Pty Ltd,文菲尔德控股私人有限公司,TLEA之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51%
文菲尔德芬可 指 英文名:Windfield Finco Pty Ltd,文菲尔德芬可私人有限公司,文菲尔德之全资子公司
泰利森 指 英文名:Talison Lithium Pty Ltd,泰利森锂业私人有限公司,文菲尔德之全资子公司
泰利森矿业 指 英文名:Talison Minerals Pty Ltd,泰利森矿业私人有限公司,泰利森之全资子公司
泰利森锂业(加拿大)/Salares 指 泰利森锂业(加拿大)公司,原Salares Lithium Inc公司,泰利森之全资子公司
SLI 指 英文名:Inversiones SLI Chile Limitada,因弗申SLI智利公司,泰利森之全资子公司
SALA 指 英文名:Salares de Atacama Sociedad Contractual Minera,SLI持有其50%股权
San Antonio Sociedad Contractual Minera 指 SALA股东之一,持有SALA50%股权
泰利森服务 指 英文名:Talison Services Pty Ltd,泰利森服务私人有限公司,泰利森矿业之全资子公司
泰利森锂业(澳大利亚)/泰利森锂业澳大利亚 指 英文名:Talison Lithium Australia Pty Ltd,泰利森锂业澳大利亚私人有限公司,泰利森矿业之全资子公司
泰利森锂业(MCP) 指 英文名:Talison Lithium(MCP)Pty Ltd,泰利森锂业(MCP)私人有限公司,泰利森锂业(澳大利亚)之全资子公司
SQM 指 智利化工矿业公司(Sociedad Químicay Minera de ChileS.A.),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和智利圣地亚哥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全球重要的钾、锂等产品生产企业,公司参股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齐锂业香港持股0.20%,天齐智利持股21.90%)
航天电源/SAPT 指 上海航天电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参股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持股比例9.91%
日喀则扎布耶 指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持股比例20%
SES 指 SES HoldingsPte.Ltd,天齐锂业香港参股公司,2022年2月其与IVANHOE Capital AcquisitionCorp.业务合并后更名为SES AI Corporation。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持股比例为6.0586%
北京卫蓝 指 北京卫蓝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成都天齐持股比例2.9121%
厦钨新能源 指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股票代码:688778),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持股比例为1.3088%
四川能投发展 指 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齐锂业香港持股7.2136%
中创新航 指 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齐锂业香港持股1.141%
smart 指 smart MobilityPte.Ltd.,公司参股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齐锂业香港持股2.6237%
慕云泽矿业 指 四川慕云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盛合锂业持股60%
天盛时代 指 四川天盛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盛合锂业持股33.33%
淼威水务 指 四川淼威水务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盛合锂业持股40%
雅保 指 英文名:Albemarle Corporation,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其透过RT Lithium.com持有文菲尔德49%的股权,系全球重要的锂产品生产企业之一
伍德麦肯兹 指 Wood Mackenzie(AsiaPacific)Pty.Ltd.
IGO 指 英文名:IGO Limited,于澳洲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限公司(股票代码:IGO),其透过全资子公司IGO Lithium Holdings Pty Ltd持有TLEA49%的股权
IGO Lithium 指 英文名:IGO Lithium Holdings Pty Ltd,为IGO的全资子公司并持有TLEA49%的股权
锂 指 一种金属化学元素,元素符号为Li,原子编号为3
碳酸锂 指 一种常见的锂化合物,分子式为Li2CO3,为白色单斜晶体或粉末,微溶于水,溶于稀酸;密度2.11g/cm3,熔点723℃,沸点1,230℃。根据品质不同,碳酸锂分为工业级碳酸锂和电池级碳酸锂两种类型。碳酸锂是用量最大、应用范围最广的锂产品。
工业级碳酸锂 指 质量达到GB11075-2003标准的碳酸锂,品质相对较低,广泛应用于电解铝、纺织、制冷剂等行业,并用于氯化锂、氢氧化锂等其他锂产品的生产
电池级碳酸锂 指 质量达到YS/T582-2006标准的碳酸锂,分为99.5%和99.9%两个等级,99.5%规格产品是市场容量最大的电池级碳酸锂产品,主要用于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生产
氯化锂 指 一种常见的锂化合物,分子式为LiCl,主要应用于制取金属锂、高分子材料、分子筛、医药、食品等行业
无水氯化锂 指 不含结晶水的氯化锂,为无色立方晶体,具有潮解性,味咸;密度2.07g/cm3,熔点605℃,沸点1,382℃,目前市场上所使用的氯化锂大多为无水氯化锂
氢氧化锂 指 一种常见的锂化合物,分子式为LiOH,为白色晶体,溶于水,微溶于乙醇;相对密度为1.46g/cm3,熔点为470℃,942℃分解。
单水氢氧化锂 指 一种常见的锂化合物,分子式为LiOH·H2O,是锂产品市场的主要氢氧化锂产品,行业内习惯简称氢氧化锂,主要应用于润滑剂、净化剂、催化剂等行业
金属锂 指 单质锂金属,主要用于锂合金、核工业、电池、航空航天工业制造等行业
锂辉石 指 一种含锂元素的矿石,化学式为LiAl[Si2O6],主要应用于碳酸锂的制取及玻璃、陶瓷工业的添加剂等领域
锂精矿 指 锂辉石经过浮选、沉淀等处理后的精矿
技术级锂精矿 指 技术级锂精矿含有5.0%-7.2%的氧化锂和少量铁成分,技术级锂精矿通常直接用于玻璃和陶瓷的制造
化学级锂精矿 指 化学级锂精矿含有6%的氧化锂,并含有比技术级锂精矿更高含量和更大颗粒的铁。化学级锂精矿主要用于进一步生产碳酸锂和氢氧化锂等锂盐产品
SC 指 一种说明锂辉石中氧化锂含量的规格简称,如SC6.0即指氧化锂含量为6.0%的锂辉石
锂盐 指 锂行业对碳酸锂、氯化锂、氢氧化锂等锂化合物的通称
矿石提锂 指 用锂辉石矿、锂云母矿等固体锂精矿生产碳酸锂和其他锂产品
盐湖卤水提锂 指 用含锂的盐湖卤水生产碳酸锂和其他锂产品
碳酸锂当量(LCE) 指 碳酸锂当量(Lithium Carbonate Equivalent),指固/液锂精矿中能够实际生产的碳酸锂约合量
品位 指 矿石(或选矿产品)中有用成分或有用矿物的含量
tpa、Mtpa 指 吨/年、百万吨/年
Ppm 指 一种计量单位,百万分之一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相关风险因素:
一、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进行流通,但本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在转让时可能由于无法找到交易对手而难以将债务融资工具变现,存在一定的交易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设担保,按期足额兑付完全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期内,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进而造成本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按时足额支付。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存货跌价风险
发行人近三年末存货余额分别为315,050.02万元、228,904.68万元和240,648.60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4.30%、3.33%和3.34%。若存货资产较长时间未能实现销售,形成长时间的积压,则将可能会对存货价值形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近年来锂矿以及锂盐产品的价格波动较大,受宏观经济增长和将来下游需求的变化,仍然不能排除其存货有跌价的风险。
2、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31,618.77万元、53,463.58万元和84,992.48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5.89%、0.78%及1.18%;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18,166.80万元、5,327.76万元和31,089.5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25%、
0.08%及0.43%。虽然随着公司信用政策的收紧、获现能力不断提高,但如果公司客户资信状况、经营状况出现恶化,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约及时全额收回,将可能给公司带来呆坏账风险。
3、受限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净值合计2,358,705.31万元人民币,主要为:1.抵押的文菲尔德在澳大利亚的资产,受限原因是汇丰银团贷款,对应的债务余额为11.3亿美元;2.质押的TLHK持有的smartA类普通股,受限原因是平安银行贷款。如果公司经营状况出现恶化,抵质押资产被用于偿还债务,将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应收账款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31,618.77万元、53,463.58万元和84,992.48万元,截至2024年末及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位欠款方欠款合计分别占应收账款总额的50.30%与55.42%,存在一定应收账款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5、其他综合收益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其他综合收益余额为7,645.65万元、53,016.14万元和48,405.07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0.14%、1.08%和0.93%。近三年末,发行人的其他综合收益余额变动较大,主要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及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所致,其他综合收益存在波动较大风险。
(二)经营风险
1、锂化工产品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新能源汽车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锂化工产品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的原材料之一,在2021-2022年期间价格不断攀升,吸引了众多企业和资本涌入,产能快速增长态势显现,锂化工产品市场竞争加剧,进而可能对公司锂化工产品市场份额、利润等造成影响。
2、锂价格市场波动的风险
有色金属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受多种因素变化的影响,锂产品价格呈现波动性,当前以及预期的供求变动都可能影响锂产品的当前及预期价格。锂价格的下降均可能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伍德麦肯兹报告,其他可能影响锂价格的因素包括全球经济增长、供需动力、生产成本变动(包括能源、原材料及劳动力成本)、运输成本变动、汇率变动、商品库存以及技术发展。公司无法保证锂的价格将不会下跌。2020年三季度,锂化工产品价格已上涨至历史新高。2023年起,全球锂化工产品价格快速回落,较峰值下跌约80%,但仍高于2019年周期底部。2025年上半年价格持续低位运行,下半年受供需关系改善等因素影响有所回升。如果未来锂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可能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产能爬坡进度不达预期,导致项目收益延缓,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公司奎纳纳一期氢氧化锂项目自2022年12月实现商业化生产,至今处于产能爬坡阶段。2025年7月30日,江苏张家港年产3万吨氢氧化锂项目(可柔性调剂生产碳酸锂产品)已竣工,并经过反复调试和优化,已于2025年10月17日确认所有参数达到电池级氢氧化锂标准;此外,该项目已实现柔性生产电池级碳酸锂的能力,目前处于产质量爬坡阶段。项目达产之前还需要按照逐步提高负荷率进行产能爬坡;在产能爬坡过程中,如出现对质量和产量有影响的问题,还需要进行局部工艺优化和技术改造并投入资金,以逐步达到设计产能。如果锂价格下跌叠加上述各步骤的实现时间不达预期,将延缓项目收益的实现,并将在一定时间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公司在相关项目上已投入资本性支出,投入成本的增加可能会导致投资回报不如预期,同时会增加相应的资金成本、转固后的折旧费用以及其他运营成本。
4、IGO交易可能存在的潜在税务风险
2021年,公司原全资子公司TLEA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澳大利亚上市公司IGO;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TLEA注册资本的51%,IGO的全资子公司IGO Lithium持有TLEA注册资本的49%。该交易已于2021年实施完成。目前澳大利亚税务局(以下简称“ATO”)仍在就上述交易的交易结构(包括内部重组的实施步骤)可能产生的税务影响进行审查和评估。如果ATO的审查意见认为该交易结构未实质性符合澳大利亚《所得税法案-1936》一般反避税条款,由此可能导致包括但不限于内部重组涉及的TLA股权转让不予适用同一合并纳税集团下的资本利得税豁免,同时可能产生应付税款总额25%-100%的罚款、利息等。
2025年8月8日,公司子公司TLH收到ATO就相关事项发来的初步意见沟通函。
ATO在初步意见沟通函中表示基于当前所获信息,反避税的适用可能存在几种不同的情形,对应不同金额的纳税义务,需要公司进一步反馈对于初步意见沟通函所述内容的不同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事实情况、法律适用、金额计算等,或者公司认为还有其他ATO需要考虑的情况。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6日向ATO提交了相关回复和材料,详细回复并论述了对于初步意见沟通函各列示情形下的不同意见。截至目前,公司暂未收到澳大利亚税务局的进一步结论意见。
由于目前收到的ATO的初步意见沟通函各种情形的适用与否取决于ATO对公司提交回复材料的进一步评估,同时参考独立第三方税务律师基于对相关进展情况的评估出具的最新专业意见后,公司认为该税务事项可能导致的潜在税款总额约为1.7亿澳元(按澳大利亚税务局初步意见沟通函中金额列示,不包括税务滞纳金及罚款),但履行该纳税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不超过50%,因此本集团未确认与该税务事项相关的预计负债。由于各种情形的适用与否取决于澳大利亚税务局后续的评估,因此暂无法据此评估其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5、地缘因素及逆全球化风险
在全球清洁能源转型的背景下,各国逐渐意识到锂作为能源金属的战略意义,相继明确关键金属保护计划。智利、墨西哥等国开始提出锂资源国有化。2024年5月31日,发行人参股公司SQM与Corporación Nacional delCobre de Chile(智利国家铜业公司,以下简称“Codelco”)签署了Partnership Agreement(《合伙协议》),拟通过将Codelco之子公司并入SQM子公司的方式,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以开发SQM阿塔卡马盐湖地区及生产锂、钾及其他产品的活动和后续销售。目前,SQM拥有其在智利的锂业务的控制权。按照SQM的公开信息,《合伙协议》相关先决条件达成,SQM与Codelco的合作伙伴关系生效;虽然SQM在阿塔卡马盐湖锂业务的开采经营权拟从2030年到期延期至2060年,且2025年至2030年间在阿塔卡马盐湖开采锂的授权生产配额拟增加,但自《合伙协议》生效起阿塔卡马盐湖的核心锂业务将由Codelco对合营公司持有多数股权,并将由Codelco自2031年起合并报表。未来,预计从2031年开始,SQM不再拥有其智利阿塔卡马核心锂业务的控制权,SQM未来收益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发行人在SQM的投资收益及分红,同时发行人作为其第二大股东的权益可能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全球主要资源国家更加倾向于推动本土锂产业链的上下游一体化建设,进一步享受锂资源生产环节的附加值。部分国家开始转向贸易保护主义,一定程度上希望通过以补贴、高额关税等方式能扶持本土企业发展。澳大利亚锂矿企业普遍推出了本地的锂化工产品冶炼产能建设规划;加拿大通过修订其外国投资法,对外国投资者在特定领域(如:关键矿物、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投资加大审查权力;美国特朗普政府多次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商品额外加征关税;津巴布韦于2026年2月宣布立即暂停所有锂原矿和锂精矿出口(含在途货物)等。我国锂电产业链公司可能会面临来自国际市场的挑战,对发行人的长期战略布局、应对策略和适应能力等提出了较高要求。
6、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面临与汇率波动相关的风险。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澳元有关,存在因美元、澳元汇率波动引致的业绩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可能会增加以人民币计量的海外业务成本或减少公司以人民币计价的海外业务收入,或影响公司出口产品的价格以及公司进口设备及材料的价格。由于外汇汇率波动而导致的任何成本增加或收入减少均可能对公司的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因汇率波动引起的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的减少或增加也可能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在中国境外存在重大股权投资,随着公司海外业务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外汇计量资产及负债预计也将增加。由于记账本位币的不同,公司存在由于外币折算影响财务报表的风险。
7、SQM控制权变化及投资收益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参股公司SQM于2024年5月31日与Codelco签署《合伙协议》,拟通过将Codelco之子公司并入SQM子公司的方式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自《合伙协议》生效起阿塔卡马盐湖的核心锂业务将由Codelco对合营公司持有多数股权,并将由Codelco自2031年起合并报表。未来预计从2031年开始,SQM不再拥有其智利阿塔卡马核心锂业务的控制权,SQM未来收益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发行人在SQM的投资收益及分红。此外,SQM作为全球重要的锂产品生产企业,其经营业绩受锂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2024年度SQM因税务诉讼裁决事项确认了约11亿美元的所得税费用,导致发行人确认的投资收益大幅下降;2025年度SQM业绩同比大幅增长,发行人确认的投资收益相应大幅增长。SQM经营业绩的波动将对发行人的投资收益产生直接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子公司的管理风险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较多,分布各地及境外,涉及行业也有一定差异,发行人的管理能力以及经营层的经营能力等都面临更高的要求,如果发行人内部管理体系不能正常运作或者效率降低,或者下属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不高,可能对下属企业开展业务和提高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进而损害发行人的利益。
目前,发行人对下属子公司有两种管控方式,即针对全资子公司实行全面集中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资金、人员、物资、项目),全资子公司的管理人员由总部委派任命,财务人员及资金筹措使用统一由总部财务部门直接管理;对控股子公司(主要为文菲尔德、TLEA等)实行董事会决策控制和预算管理的方式实现有效的离岸管理。
2、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着一定的关联交易,而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以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定价,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开展相关业务,且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但如果未来关联交易未能按规及时结算,可能会对发行人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产生关联交易风险。
3、海外投资资金管理风险
发行人在海外投资多家公司,所处国家、地区的外汇管理政策不同,同时中国外汇管理政策对外汇资金流通也有一定的限制,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财务与资金的管理复杂程度较高。如果公司不熟悉所在国家法律法规或规划的资本结构及资金路径违反国际税收相关协定等,可能面临海外投资资金管理风险。
4、安全环保风险
作为锂矿开采和锂化工材料的生产企业,公司在采矿及项目建设中,可能从事若干具有固有风险及危害的活动,如高空作业、使用重型机械等,若出现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不到位、员工误操作或设备故障等情况,可能导致会影响生产或造成人身伤害的安全事故。同时,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辅料对人体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如防范措施不到位或出现有毒气体、强酸强碱等液体泄漏,将有可能导致生产中断、人员伤害、甚至产生法律责任从而影响公司的良好声誉和企业形象。另外,公司作为生产型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三废”,在环保设备出现故障或特定情况下,可能导致排放参数不达标而被主管部门处罚,故也存在一定的环保风险。
5、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变化的风险
突发事件的发生可能导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缺位的情形,或导致公司治理出现不良变化。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作为一家上司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化的管理制度以降低突发事件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但投资者仍需关注发行人因突发事件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变化的风险。
6、海外市场运营及管理业务整合风险
伴随着公司通过收购与自建实现的快速扩张,跨境整合复杂程度显著提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公司可能面临多重制度差异、运营协同低效、战略资源错配等风险,如境内外文化背景与法律体制冲突、人才梯队及管理体系分散、全球资源整合及市场开拓低效等。
(四)政策风险
1、受宏观经济影响的风险
当前主要经济体政策分化加剧,美联储已开启降息周期,而欧央行内部对政策路径存在分歧,但整体基调趋于谨慎宽松,美国扩张性财政政策可持续性受债务压力质疑,美国关税政策升级冲击。地缘冲突多极演化,中东局势升级推动原油波动率提升,叠加智利政府推动锂资源“准国有化”政策,触发资源民族主义忧虑,大宗商品市场进入结构性震荡阶段。锂电池产业受需求侧增速放缓、成本侧刚性等。全球宏观经济环境面临诸多挑战,以及可能导致的贸易脱钩深化、政策传导突变等冲击,均可能对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及终端市场乃至全球整体经济环境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境外投资政策风险
发行人在境外的投资与经营受到我国对外投资政策和投资地所属国家和地区投资准入及退出政策的深刻影响,一旦我国境外投资许可政策、外汇政策以及投资地所属国家和地区的投资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直接影响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虽然发行人为规避上述风险设计了较为完善的投资结构,但投资者仍应对发行人境外投资可能涉及的政策风险予以关注。
第三章发行条款
PDFI注册阶段暂无发行条款。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统一注册金额60亿元,拟用于偿还发行人及分、子公司存量债务,补充发行人及分子公司流动资金。
二、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将加强募集资金管控,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承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变更资金用途前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并承诺募集资金不用于房地产及金融领域投资等业务。
如因市场利率波动以及企业发展规划等特殊情况致使发行人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发行人承诺将在变更上述募集资金用途之前,配合存续期管理机构或主承销商核查拟变更用途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相关产品指引、通知和信息披露要求,报交易商协会备案,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及时披露变更公告。
三、偿债保障计划及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将按照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条款的约定,凭借自身的偿债能力和融资能力,筹措相应的偿还资金,同时亦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规范的运作,履行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利益。
(一)偿债保障计划
1、货币资金充足
发行人近三年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958,852.02万元、576,721.52万元和438,248.48万元,流动性充沛,是发行人偿债的有力保障,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能够被覆盖。
2、部分流动资产变现能力较强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除货币资金外的流动资产余额合计为749,993.47万元。假设发行人在日常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量不足,且货币资金同样不足或受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变现其他流动资产来获得必要的偿债资金支持。
3、授信渠道畅通及充足的授信
发行人在各家商业银行信用评级较高,得到了多家银行的授信。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获得银行授信敞口额度297.89亿元,其中,已使用敞口额度136.59亿元,未使用敞口额度161.3亿元。各银行为发行人提供了授信额度支持,发行人在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前提下,银行借款可以作为发行人在突发情况下偿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应急保障。
4、其他融资渠道丰富
发行人除在多家商业银行具有较为充足的授信外,由于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记录良好,发行人还可通过债市、股市进行直接融资,另外也通过与租赁公司等合作获取资金。丰富的融资渠道为发行人获取更多低成本资金提供了便利,也为到期债务的偿付提供了保证。
(二)偿债保障措施
1、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财务部负责协调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工作,并通过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财务预算中落实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资金,保证本息如期偿付,保证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利益。发行人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本息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组成人员包括发行人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保证本息偿付。
2、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务融资工具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3、加强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
公司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条款,加强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利息及本金还款来源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时有足够的资金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
4、其他保障措施
如果发行人出现了信用评级大幅度下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发行人将采取不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变现优良资产等措施来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兑付,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蒋安琪
注册资本 1,641,221,583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5年10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900206360802D
住所 四川省射洪县太和镇城北
邮政编码 629200
电话 028-85183501
企业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 主营:制造、销售:电池级碳酸锂、工业级碳酸锂及其锂系列产品、其他化工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 兼营: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的电池级碳酸锂、工业级碳酸锂及其锂系列产品的出口业务;矿石(不含煤炭、稀贵金属)及锂系列产品的加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1、发行人的设立
天齐锂业的前身为成立于1995年10月16日的四川省射洪锂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射洪锂业”)。
2007年12月18日,射洪锂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根据原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君和审字[2007]第6047号),以射洪锂业2007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75,477,974.59元按2.437:1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份总额72,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余103,477,974.59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
2007年12月19日,发起人天齐集团与自然人张静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书》。2007年12月20日,原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君和验字[2007]6010号),验证截至2007年11月30日,天齐锂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00万元,实收资本7,200万元,其中,天齐集团持有6,220.8万股,持股比例为86.4%;张静持有979.2万股,持股比例为13.6%。2007年12月20日,天齐锂业全体发起人股东召开创立大会。
2007年12月25日,天齐锂业取得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08年4月,第一次注册资本变更
2008年3月15日,天齐锂业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天齐锂业增加注册资本150万元,其中,深圳乾元投资有限公司以1,248.45万元认购123万股,天齐集团以274.05万元认购27万股。
2008年3月27日,原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天齐锂业本次增资出具了《验资报告》(君和验字[2008]第6004号)。本次增资完成后,天齐锂业总股本变更为7,350万股。
3、2010年11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0年8月9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062号),核准天齐锂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2,450万股。
2010年8月23日,信永中和就天齐锂业本次增资扩股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0CDA2012)。该次发行完成后,天齐锂业总股本变更为9,800万股。
4、2011年7月,第二次注册资本变更
2011年5月9日,天齐锂业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天齐锂业以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800万股为基数,向2011年5月23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以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
2011年6月20日,信永中和就天齐锂业该次增资扩股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0CDA2038-5号)。该次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天齐锂业总股本由9,800万股增加到14,700万股。
5、2014年3月,第三次注册资本变更
2014年1月24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9号)文件,核准天齐锂业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500万股新股。该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向8名特定对象合计发行11,17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2,928万元。
2014年2月28日,信永中和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3CDA2002)。该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天齐锂业的总股本变更为25,876万股。
6、2015年12月,第四次注册资本变更
2015年8月28日,天齐锂业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270.90万股。
天齐锂业于2015年9月29日完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根据信永中和于2015年9月22日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15CDA20167),天齐锂业变更后的总股本26,146.90万股。
7、2016年5月,发行人名称变更
2015年8月28日,天齐锂业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更名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中文名称由“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SichuanTianqiLithium Industries,Inc.”变更为“Tianqi Lithium Industries,Inc.”。天齐锂业于2016年5月11日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天齐锂业名称变更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8、2016年9月,第五次注册资本变更
2016年5月18日,天齐锂业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天齐锂业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6,146.9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8股,不送股。该次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天齐锂业总股本由26,146.9万股增加到99,358.22万股。
2016年6月28日,天齐锂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天齐锂业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天齐锂业董事会确定2016年6月28日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70.80万股,授予价格为22.30元/股。根据发行人于2016年8月1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该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实际为28人,实际授予股票68.80万股。
2016年7月25日,信永中和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6CDA20690),截至2016年7月21日,天齐锂业的总股本变更为99,427.02万股。
9、2016年10月,第六次注册资本变更
2016年8月25日,天齐锂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二批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6年8月25日为该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15.20万股,授予价格为19.63元/股。2016年9月9日,信永中和出具了编号为XYZH/2016CDA20711的《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9月5日,天齐锂业已收到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额298.376万元,天齐锂业增加股本15.20万元,283.176万元计入股本溢价,天齐锂业的总股本变更为99,442.22万股。
10、2017年11月,第七次注册资本变更
2017年6月19日,天齐锂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何轩勇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5,5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994,356,650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8月7日,信永中和出具了编号为XYZH/2017CDA20566的《验资报告》,对天齐锂业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本次回购注销后天齐锂业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本)由原来994,422,200元,减少至994,356,650元。2017年8月15日,天齐锂业发布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已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2017年11月8日,公司已完成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11、2018年1月,第八次注册资本变更
2017年5月10日,天齐锂业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17年10月26日,天齐锂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17年配股比例及数量的议案》,确定本次配股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94,356,65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1.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数量为149,153,497股。2017年12月5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99号)文件,核准天齐锂
业向原股东配售149,153,497股新股。
2017年12月26日,信永中和为天齐锂业出具了编号为XYZH/2017CDA20698的《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12月26日,天齐锂业实际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总数为147,696,201股,配售价格为11.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633,519,983.06元。
2018年1月2日,天齐锂业发布了编号为2018-001的《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对本次配股实际增加的股份、股价及新增股份上市时间等进行了公告。本次配股完成后,天齐锂业的总股本变更为1,142,052,851股。
2018年1月22日,公司已完成本次配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12、2019年6月,第九次注册资本变更
根据2015年8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2019年3月27日,天齐锂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天齐锂业于2019年3月29日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鉴于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黄健和Naizhen Cao于第三个解锁期内离职,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应予回购注销二人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4,906股限制性股票。”同日,天齐锂业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实施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4,906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由1,142,052,851股变更为1,141,987,945股。2019年6月4日,天齐锂业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已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2019年6月21日,公司已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13、2020年4月,第十次注册资本变更
2019年4月23日,天齐锂业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等。
2019年6月20日,天齐锂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2019年7月19日,天齐锂业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确定本次配股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若以公司截至《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修订稿)》出具日的总股本1,141,987,945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售股份数量为342,596,383股。
2019年10月14日,发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49号)文件,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342,596,383股新股。
2019年12月26日,信永中和为天齐锂业出具了编号为XYZH/2019CDA20622的《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12月26日,天齐锂业实际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总数为335,111,438股,配售价格为8.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32,225,082.50元。
2020年1月2日,天齐锂业发布了编号为2020-001的《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对本次配股实际增加的股份、股价及新增股份上市时间等进行了公告。本次配股完成后,天齐锂业的总股本变更为1,477,099,383股。
2020年4月10日,公司已完成本次配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14、2022年12月,第十一次注册资本变更
2021年9月14日,天齐锂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
2021年9月30日,天齐锂业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
2022年7月13日,天齐锂业发布了编号为2022-041的《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本次发行的164,122,2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行使超额配股权之前)于2022年7月13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公司H股股票中文简称为“天齊鋰業”,英文简称为“TIANQI LITHIUM”,股份代号为“9696”。
2022年10月18日,天齐锂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2022年12月26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15、2025年10月,第十二次注册资本变更
2025年8月29日,天齐锂业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等。
2025年9月22日,天齐锂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等,同意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股份注销相关手续。
2025年10月2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办理完成。公司本次注销的部分回购股份数量为26,600股,占注销前总股本的0.0016%。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41,221,583股减少至1,641,194,983股。
2025年12月8日,天齐锂业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2025年12月30日,天齐锂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注册资本由1,641,221,583元人民币减少至1,641,194,983元人民币,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16、2026年4月,第十三次注册资本变更
2025年3月26日,天齐锂业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发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等。
2025年5月21日,天齐锂业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发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等,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20%的本公司H股,或可转换成H股的证券,或可认购H股或前述可转换证券的期权、权证或类似权利。
2026年2月4日,天齐锂业发布《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新H股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确定按每股配售价格45.05港元向符合条件的独立投资者配售新增发行的H股股份65,050,000股。
2026年2月12日,天齐锂业发布《关于新H股配售完成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对本次配股实际增加的股份、股价及新增股份上市时间等进行了公告。本次配股完成后,天齐锂业的总股本变更为1,706,244,983股。
2026年4月10日,天齐锂业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2026年4月28日,天齐锂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注册资本由1,641,194,983元人民币增加至1,706,244,983元人民币,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17、2026年4月,第十四次注册资本变更
2026年4月27日,天齐锂业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13,11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包括 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5,231股以及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所对应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予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882股。
2026年4月28日,天齐锂业发布《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拟回购注销20名激励对象不予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882股以及4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5,231股,共计113,113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706,244,983股变更为1,706,131,870股。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图表: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天齐集团,持有发行人24.40%股权。而天齐集团的控股股东为蒋卫平先生,蒋卫平先生持有天齐集团90%的股权,其配偶张静女士持有发行人4.03%和天齐集团10%的股权,且张静女士是天齐集团的一致行动人,蒋卫平先生和张静女士直接及通过天齐集团合计控制发行人28.43%的股权,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蒋卫平先生。
(一)控股股东
天齐集团成立于2003年12月6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蒋卫平先生,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高朋东路10号2栋,经营范围: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石材、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家具、木制品、工艺品、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农副产品(不含粮、棉、油、生丝、蚕茧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精密零配件生产、制造(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内,在有效期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天齐集团的股东为蒋卫平先生和张静女士,蒋卫平先生持股90%,张静女士持股10%,蒋卫平先生与张静女士为夫妻关系。
2004年,发行人前身射洪锂业改制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由原射洪县县属国有企业明珠集团变更为天齐集团。其后,发行人历次股权变更及增资扩股,均未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未质押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齐集团总资产7,489,036.64万元人民币,总负债2,162,688.11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5,326,348.53万元人民币,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056,490.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96,280.82万元人民币。
(二)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蒋卫平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55年,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9月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认证为工程师。蒋卫平先生自2024年4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名誉主席,就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作出指导和决策支持。蒋卫平先生于锂行业拥有逾20年的经验,2007年12月至2024年4月担任公司董事长,于2003年成立天齐集团,并自成立起担任天齐集团董事长,2004年10月通过天齐集团收购射洪锂业(天齐锂业前身)。其于2011年8月至2012年12月兼任公司总经理,此后自2011年9月起担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锂业分会副会长。蒋卫平先生于2023年6月起兼任天齐集团总经理。
自2004年发行人前身射洪锂业改制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由原射洪县县属国有企业明珠集团变更为天齐集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蒋卫平先生。其后,发行人历次股权变更及增资扩股,均未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蒋卫平先生仅有一家对外投资,即天齐集团,持股比例90%。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蒋卫平先生与主要股东张静女士(持有发行人4.03%股权)为夫妻关系,与发行人其他主要股东(持股5%及其以上)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未质押发行人股权。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严格分开,相互独立,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具备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完整的供应、研发、生产和销售体系,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和决策、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未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干涉、控制。
(二)人员独立
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方面拥有独立完整的体系,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人员、业务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股东单位或其关联企业担任除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不存在股东、其他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超越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
(三)资产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的办公和生产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供应、销售体系及辅助配套设施,拥有独立的工业产权、商标、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不存在资产被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
公司已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需要的职能机构,各职能机构在人员、办公场所和管理制度等各方面均完全独立,不存在受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符合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独立开展财务工作;公司独立在银行开设账户,不与控股股东、关联企业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户;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履行缴纳义务,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混合纳税的情况。
五、重要权益投资
(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39家。
图表: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子公司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成都天齐 8,700,000,000.00 四川省成都市 四川省成都市 进出口贸易 100.00% 直接投资
2 射洪天齐 5,926,000,000.00 四川省射洪市 四川省射洪市 化工制造 100.00% 直接投资
3 盛合锂业 325,000,000.00 四川省雅江县 四川省雅江县 矿产资源采选 39.20% 40.80% 直接投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资
4 天齐鑫隆 17,234,700,000.00 四川省成都市 四川省成都市 销售、研发 100.00% 直接投资
5 江苏天齐 1,820,512,820.51 江苏省张家港市 江苏省张家港市 化工制造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 重庆天齐 156,894,067.25 重庆市铜梁区 重庆市铜梁区 化工制造 86.38% 直接投资
7 TLEA 3,505,528,927.31 澳大利亚 英国 投资、贸易 51.00% 直接投资
8 天齐锂业香港 2,562,115,169.00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投资、贸易 100.00% 直接投资
9 文菲尔德 3,497,692,723.03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投资控股 26.0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 泰利森 3,729,777,782.98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采矿业 26.0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1 文菲尔德芬可私人有限公司 4.69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投资 26.0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 泰利森矿业私人有限公司 173,229,516.92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矿产勘探、开发和开采 26.0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3 泰利森锂业(加拿大)公司 286,456,436.21 加拿大 加拿大 矿产勘探 26.0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4 泰利森服务私人有限公司 4.69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矿产勘探、开发和开采 26.0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5 泰利森锂业澳大利亚私人有限公司 4.69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矿产勘探、开发和开采 26.0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6 泰利森锂业(MCP)私人有限公司 4.69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矿产勘探、开发和开采 26.0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7 因弗申SLI智利公司 44,826,313.94 智利 智利 矿产勘探 26.0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8 TLH 2,852,276,663.60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投资 100.00% 直接投资
19 TLA 1,051,943,809.61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投资 51.00% 直接投资
20 TLK 1,037,581,778.65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化工制造 51.00% 直接投资
21 TLAI2 18,951,258,886.69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投资 100.00% 直接投资
22 TLAI1 21,740,374,272.41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投资 100.00% 直接投资
23 ITS 23,060,671,572.65 智利 智利 投资 100.00% 直接投资
24 遂宁天齐 2,421,009,300.00 四川省遂宁市 四川省遂宁市 化工制造 100.00% 直接投资
25 TGVE 42,934,100.00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投资、贸易 100.00% 直接投资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26 天齐创锂 18,160,000.00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深圳市 投资、贸易 100.00% 直接投资
27 深圳固锂 36,000,000.00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深圳市 研发 58.50% 直接投资
28 湖州固锂 22,300,000.00 浙江省湖州市 浙江省湖州市 研发 58.50% 直接投资
29 盐亭新锂 40,000,000.00 四川省绵阳市 四川省绵阳市 化工制造 100.00% 直接投资
30 重庆锂电 50,000,000.00 重庆市铜梁区 重庆市铜梁区 化工制造 100.00% 直接投资
31 眉山天齐 10,000,000.00 四川省眉山市 四川省眉山市 研发 100.00% 直接投资
32 苏州天齐 495,112,000.00 江苏省张家港市 江苏省张家港市 化工制造 100.00% 直接投资
33 天齐香港新能源 9,032.20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投资 100.00% 直接投资
34 新加坡天齐 7.03 新加坡 新加坡 投资 100.00% 直接投资
35 TLCS 7,028,800.00 智利 智利 投资 100.00% 直接投资
36 天齐私募 10,000,000.00 四川省成都市 四川省成都市 投资 100.00% 直接投资
37 天齐特锂 50,000,000.00 四川省眉山市 四川省眉山市 化工制造 100.00% 直接投资
38 天齐雅江 1,000,000.00 四川省雅江县 四川省雅江县 矿产资源采选 100.00% 直接投资
39 天齐资管 2,770,410.00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投资 100.00% 直接投资
注: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公司在IGO交易完成后间接持有文菲尔德26.01%的股份,但仍然通过控股子公司TLEA(公司持有TLEA51%的表决权)控制文菲尔德。TLEA直接持有文菲尔德51%的股份,有权任命文菲尔德的两名董事,其中包括董事长;另外两名董事由文菲尔德另一股东任命。在文菲尔德董事会出现表决平票的情况下,董事长拥有决定性的一票。经营管理层面,文菲尔德的CEO和CFO由TLEA任命。基于此,公司通过控制TLEA对文菲尔德实施控制。
(二)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分析
1、天齐锂业(射洪)有限公司
天齐锂业(射洪)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下属四个生产基地之一。2016年3月23日,发行人在射洪设立全资子公司射洪天齐,注册资本为592,6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范永澜,经营范围:主营:制造、销售:电池级碳酸锂、工业级碳酸锂及其锂系列产品、其他化工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兼营: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的电池级碳酸锂、工业级碳酸锂及其锂系列产品的出口业务;矿石(不含煤炭、稀贵金属)及锂系列产品的加工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射洪基地是公司最早的生产基地,主要加工由格林布什矿区生产的锂精矿,产品种类丰富,涵盖了碳酸锂、氢氧化锂、氯化锂多种类型,综合锂化工产品年产能约2.40万吨。
截至2025年末,天齐射洪总资产384,144.82万元人民币,总负债200,458.35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183,686.47万元人民币,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87,346.7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4,623.19万元人民币。亏损原因:受产品价格波动影响,产品销售毛利较低,未能覆盖期间费用。
2、天齐鑫隆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天齐鑫隆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3日,注册资本1,723,47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郭维,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红梁西一街166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分支机构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末,天齐鑫隆总资产1,908,773.52万元人民币,总负债103,230.87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1,805,542.64万元人民币,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6,372.52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
-5,688.59万元人民币。亏损原因:受产品价格波动影响,
产品销售毛利较低,未能覆盖期间费用。
3、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
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22日,注册资本87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夏浚诚,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高朋东路10号1栋,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非食用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5年末,成都天齐总资产1,469,453.68万元人民币,总负债453,553.42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1,015,900.26万元人民币,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
460,318.7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5,108.59万元人民币。亏损原因:受产品价格波动影响,产品销售毛利较低,未能覆盖期间费用。
4、天齐锂业(江苏)有限公司
成都天齐锂业直接持有天齐锂业(江苏)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成都天齐锂业在2015年4月完成了对天齐锂业国际的收购,并2015年6月1日起将天齐锂业国际的子公司天齐锂业(江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江苏天齐系全球首家采用全自动生产工艺进行矿石提锂的碳酸锂生产企业,成立于2010年2月10日,原是由澳大利亚银河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资源”,英文名:Galaxy Resources Limited)投资1.5亿美元建设的碳酸锂生产企业,设立时注册资本13,230万美元,目前注册资本为182,051.282051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炳元,注册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新路5号。经营范围:电子用高科技化学品的研发和生产(限碳酸锂、氢氧化锂,限按安全审查批准书许可范围经营),销售自产产品;危险化学品的批发(限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锂辉石、钽精矿、云母、碳酸锂、氯化锂、溴化锂、磷酸二氢锂、六氟磷酸锂、醋酸锂及草酸锂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张家港基地是全球首条在成熟运营中的全自动化电池级碳酸锂生产工厂,拥有高水准的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在成本控制和产品质量方面都被视为国内碳酸锂产品市场的标杆,现有年产能约2万吨。
截至2025年末,天齐锂业(江苏)总资产191,254.49万元人民币,总负债78,861.11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112,393.37万元人民币,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42,445.7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5,074.54万元人民币。
5、重庆天齐锂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天齐持有重庆天齐锂业有限责任公司86.38%的股权。重庆天齐成立于2017年2月13日,注册资本17,859.838473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本常,经营范围:次氯酸钠溶液(有效氯约10.5%)产品的生产(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锂产品的生产、研究、开发、销售;金属材料冶炼工艺技术的研究、开发及咨询;金属制品加工及销售;销售: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均不含化学危险品)、机器设备、五金交电、日用百货;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重庆铜梁基地是公司金属锂生产项目,虽然目前金属锂占整个锂产业市场份额较小,但随着固态电池技术的逐渐成熟和应用普及,未来预计市场对金属锂的需求会继续增加。目前,铜梁工厂金属锂年产能为600吨。
截至2025年末,重庆天齐总资产34,833.11万元人民币,总负债5,006.25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29,826.86万元人民币,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4,436.8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583.02万元人民币。亏损原因:受产品价格波动影响,产品销售毛利较低,未能覆盖期间费用。
6、遂宁天齐锂业有限公司
遂宁天齐锂业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持股100%。遂宁天齐成立于2018年1月3日,注册资本242,100.93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江虎成,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电池级碳酸锂、工业级碳酸锂及其锂系列产品、其他化工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兼营: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的电池级碳酸锂、工业级碳酸锂及其锂系列产品的出口业务;矿石(不含煤炭、稀贵金属)及锂系列产品(不含金属锂)的加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在遂宁安居区启动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工厂的建设工作。该项目实施主体为遂宁天齐,项目内容为建设一个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的工厂;项目建设地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工业集中区安东大道化工产业园;项目建设目标为实现遂宁天齐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目标产能。遂宁安居基地为公司首个自建的全球电池级碳酸锂自动化工厂,现有2.30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产能。截至目前,遂宁安居基地产品已对外销售,且已具有2.3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建成产能,并拥有稳定的优质客户群;安居项目现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24年8月进行了预转固。
截至2025年末,遂宁天齐总资产223,456.34万元人民币,总负债133,645.03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89,811.30万元人民币,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66,967.6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844.84万元人民币。
7、Tianqi Lithium Energy Australia Pty Ltd
Tianqi Lithium Energy Australia Pty Ltd,成立于2014年3月26日,原名:Tianqi UK Limited,2020年12月6日更名为Tianqi Lithium Energy Australia Pty Ltd,原公司全资子公司,2021年7月变更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IGO Limited持股49%。TLEA持有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Pty Ltd(以下简称“TLA”)100%股权和文菲尔德控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菲尔德”,英文名:Windfield Holdings Pty Ltd)51%的股权,而文菲尔德持有泰利森锂业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利森”,英文名:Talison Lithium Pty Ltd)100%的股权。
(1)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Pty Ltd
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Pty Ltd,原为Tianqi Lithium Holdings Pty Ltd(以下简称“TLH”)之全资子公司,2021年6月变更为TLEA之全资子公司,TLA及其下属子公司Tianqi Lithium Kwinana Pty Ltd(以下简称“TLK”)是发行人下属位于澳大利亚的生产基地。TLA注册资本折合人民币约105,194.38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锂化工产品。注册地位于西澳大利亚州奎纳纳市。该公司为公司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一期项目实施主体。
澳洲奎纳纳一期项目作为全球首个投入运营的全自动化电池级氢氧化锂工厂,是公司海外加工业务扩张的重要标志。项目一期已建成铭牌年产能为2.4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产线,2022年5月项目生产出的首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经过内部实验室检测通过,并于2022年11月通过中国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符合GB/T26008-2020标准。TLK已陆续将相关氢氧化锂产品样品分发给潜在的承购方进行客户认证,这一流程预计需要4至8个月的时间。此外,TLK分别于2022年12月、2023年1月和9月将产品分发给潜在承购方进行认证;截至目前,公司分发给SK OnCo.Ltd的氢氧化锂样品已获其认证通过,并于2024年1月开始发货。奎纳纳一期目前处于产能爬坡阶段。
截至2025年末,TLA总资产623,524.55万元人民币,总负债 973,747.27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350,222.72万元人民币,年实现营业收入 58,776.1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1,966.25万元人民币,TLA净利润为负的主要原因:产能爬坡阶段产生的经营亏损。
(2)文菲尔德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文菲尔德控股私人有限公司设立日期是2012年9月21日,注册资本43,316.75万澳元,注册地是澳大利亚珀斯市乔治特勒斯街250号QV.1楼37层,其澳大利亚商业编号为“160456164”。TLEA持有文菲尔德51%的股权,文菲尔德另外49%的股权由美国雅保公司(NYSE:ALB,于2015年3月收购了文菲尔德原股东洛克伍德控股公司,英文名:Rockwood Holdings,Inc,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全球盐湖锂矿和锂产品巨头之一,以下简称“洛克伍德”)所持有。发行人间接持有文菲尔德26.01%的股权。
截至2025年末,文菲尔德总资产2,237,669.66万元人民币,总负债1,266,420.72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971,248.94万元人民币,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775,821.2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86,787.19万元人民币。
(3)泰利森
泰利森是根据澳大利亚公司法于2009年10月22日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22.44万澳元,并于2010年9月22日曾在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多伦多证交所上市代码:TLH),系文菲尔德的全资子公司。泰利森注册地址为澳大利亚西澳州珀斯市圣乔治台街37号4层,主要从事澳大利亚矿产的探矿、开发、开采、加工以及销售和智利矿产的勘探,所持资产主要包括西澳的格林布什锂精矿,占全球锂资源供应约40%的市场份额,是全球重要锂矿资源的控制者,也是发行人锂精矿的主要供应商。发行人间接持有泰利森26.01%的股份。
自2013年3月26日起,泰利森纳入文菲尔德合并范围,泰利森在文菲尔德层面汇总纳税,故在泰利森层面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发行人通过澳洲控股子公司文菲尔德拥有全球储量最大、品位最高的在产锂矿格林布什锂辉石矿项目。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利森拥有世界产量最大在产锂辉石矿项目——格林布什锂辉石矿的采矿权。根据伍德麦肯兹2025年第四季度数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利森运营的格林布什锂辉石矿是2025年全球产量最大的硬岩锂矿项目,其产量占全球所有锂资源项目2025年总产量的9.3%。
(三)发行人联营、合营公司情况
图表:截至2025年发行人主要联营公司情况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
SQM 智利 智利 钾、锂产品生产 / 22.16% 权益法核算
1、智利化工矿业公司(SQM)
智利化工矿业公司(Sociedad Químicay Minerade ChileS.A.),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和智利圣地亚哥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全球重要的钾、锂等产品生产企业,公司参股公司,公司通过天齐智利持有SQM21.90%的股权。SQM主要从事特种植物肥料、钾肥、锂及其衍生物、碘及其衍生物和工业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是全球最大的碘和硝酸钾生产企业和领先的碳酸锂和氢氧化锂生产商,其总部位于智利首都圣地亚哥,并在美国、比利时、西班牙、墨西哥、意大利、德国、泰国、中国及南非等20多个国家设有分支机构。SQM的股本构成包括A类股和B类股,合计股份数量为285,638,456股,其中A类股为142,819,552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0.00%,B类股为142,818,904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0.00%。
SQM 2025年度营业收入折合人民币3,253,054.59万元、净利润418,083.78万元、总资产10,195,246.28万元。
六、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到香港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作补充修改的意见的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并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相关的制度。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精神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形成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股东会、董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和执行权。董事会设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ESG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一)公司治理结构
1、股东会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发行公司债券、其他证券及上市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7)修改本章程;
(8)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9)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0)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11)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12)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的关联交易(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13)审议批准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除本条第(十)项以外的其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购买、出售、置换的事项;
(14)审议批准一年内发生的除日常经营活动之外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下列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交易包括购买资产、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价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4
5
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45
6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15)审议批准以下情形的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
(16)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7)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8)审议批准以下情形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1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2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3
4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19)审议批准以下情形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1
2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
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
2、董事会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当占三分之一以上且不少于3名,并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6)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审议批准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的关联交易及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过30万元的关联交易;
(8)审议批准公司发生的除日常经营活动之外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下列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另有规定外,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交易包括购买资产、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以上、低于5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价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以上、低于50%,且绝对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以上、低于50%,且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4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以上、低于50%,且绝对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以上,低于50%,且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6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以上、低于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但上述交易为财务资助、对外担保时,则无论绝对金额为多少,都应按本条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9)审议批准股东会权限范围之外的对外担保、资产抵押、金融衍生品交易(含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投资等事项;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10)决定设立相应的董事会工作机构,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1)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2)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4)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5)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6)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7)当发生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公司资产或资金的情形时,按照法律的规定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通过变现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等办法偿还控股股东所侵占的公司资产或资金;
(18)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19)负责构建公司战略和企业文化以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重大事项应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应当明确授权的原则和具体内容,法定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长、总经理等代为行使。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审议批准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按照前述规定需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长审批的除外);
(7)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公司负责管理人员;
(9)拟定关于公司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的制度及办法;
(10)决定除应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的中介机构的聘用或解聘;
(11)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公司治理情况
1、股东与股东会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召集、召开股东会程序,聘请律师对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等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进一步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并在股东会合法、有效的程序中行使表决权,确保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2、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股东会依法做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没有超越公司股东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没有发生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公司为其担保或为他人担保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实行“五独立”,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的人数、人员构成、选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积极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职责。公司设有独立董事4名,按照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对公司决策事项、日常经营活动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4、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机制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并监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激励、奖励机制的建立及实施。2025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高管绩效考核成效,结合公司发展现状,以公司经营目标责任为基础、实际工作业绩为依据,遵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讨论并优化调整了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促进提升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效果,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战略的实现。
6、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高度重视利益相关方诉求,采用双向、透明、定期沟通机制帮助公司有效了解并回应各利益相关方的期望及诉求。基于利用相关方权利—利益模型,与主要利益相关方群体搭建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股东、员工、供应商、客户、社区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坚持以负责任的方式提升运营效率与公司竞争力,以保障股东权益、提升企业价值、维护员工权益、关注环境保护、推进“精准扶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教育慈善事业,共同推动公司及所在地区的持续、健康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开,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或提前透露非公开信息的情形。同时,公司明确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日常事务。公司指定《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地获得公司相关信息。
8、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监察审计部配备了14名专职人员,部门负责人由董事会直接聘任或解聘,确保其独立性。监察审计部依法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与督查工作,在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领导下,按照《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和经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定期例行审计、专项审计或专项调查等业务。
内部审计方面,坚持风险导向,将周期性内控检查与专项审计有机结合,持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进行独立评价,及时识别和预警潜在风险,推动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优化。对于审计或调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监察审计部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分别向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事会或管理层报告,并将整改完成情况纳入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确保整改措施有效落实,形成“发现-报告-整改-考核”的闭环管理机制。同时,定期对部门制度和流程进行适应性评估与效率分析,及时修订完善,保障内部审计系统的高效稳健运行。同期,还对主要在建工程实施常态化巡检,加强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的过程控制,并在项目建设关键阶段对高风险事项进行抽查复核,提出整改建议,有效减少和规避项目风险。
9、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明确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董事会办公室为专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执行工作。近年来,公司持续通过多语言版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中英文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公司公众号、资本市场相关平台公司官方号等公司自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投关活动、更新公司资讯、展示重要信息;为方便境内外多地投资者同步获取公司相关讯息,公司在官网中英双语版投资者关系专栏的基础上新增西语版,拓宽公司官方投关信息和资讯的触达面。同时,公司还通过认真接听并耐心回应投资者热线的来电、回复投资者邮件问题与互动平台疑问、组织或参与各类会议等畅通高效的沟通途径,积极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及时解答投资者疑问、收集投资者建议、回应投资者诉求。此外,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三)组织结构
图表:发行人组织架构图
公司职能部门由董事会办公室、法务、风控及合规部、监察审计部、成本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研发创新中心、销售中心、期货部、战略发展部、行政部、ESG与可持续发展部、群团工作部、公共关系部、信息管理部、采购部、项目管理部、运营管理部、工艺技术部、仓储物流部、环境健康安全部、财务部、各分子基地等部门组成。公司各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1、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开展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誉主席办的运作管理,负责公司A+H股的信息披露管理和证券市场合规管理工作;
持续监测公司资本市场证券价格波动并分析,负责公司的证券发行、上市和后续管理,负责公司资本市场股权融资、股权管理、权益分配及市值管理相关工作;
参与和支持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组织和协调董事会成员的培训和发展计划,提升董事会成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负责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和资本市场舆情管理,维护并管理与证券监管机构、专业协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介机构、证券研究机构等的对外关系;
负责协助公司委派到境内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董事开展治理相关工作。
2、监察审计部:
对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高风险业务流程进行深入调查,例如基建、对外投资、招采、销售、财务等业务;
根据投诉举报和其他线索,联合审计人员开展调查取证、人员约谈、收集并固定证据等工作,必要时启动司法调查程序,追究涉嫌违法犯罪人员的法律责任;
对员工进行廉洁教育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特别是关键敏感岗位员工的思想认识,从而自觉抵制腐败行为;对企业内部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和监控,调查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
关注公司商业信息保密义务的落实,防止保密信息被恶意泄露;建立公司廉洁诚信档案,为公司管理人员晋升、调任、绩效等提供参考;加强与外部监管机构、司法机关的沟通交流,协调和配合外部机构工作,积极推动公司响应国家反腐败工作号召。
3、财务部:
负责制定并执行符合相关管理部门与公司要求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
组织公司会计核算与财务报表编制,配合外部监管部门、中介机构对公司的财务检查工作和外部审计工作;
组织和实施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业务财务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提供财务建议并履行财务监督职能;
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工作及债务融资工作,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维护良好的融资渠道和资源,提高抗风险能力;
负责财务共享中心的有效运行,不断优化财务运营流程,提高精准度;
负责税务风险管理,统筹各分子公司税务申报、缴纳及汇算清缴工作;
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配合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完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财务信息披露工作;
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开展行业分析及市场调研,并提供销售价格指引;
4、战略发展部:
战略规划:协助管理层制定公司年度发展战略规划,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和管理层提供支持,建立健全企业战略管理制度。统筹与战略相关的商务支持工作,推动资源整合与价值提升;
投资管理:结合公司战略指引、外部宏观环境、锂产业链发展趋势识别和评估对外战略投资与合作机会。统筹和执行对外股权类投资投前、投中以及投后管理工作;
产业基金:发起设立产业基金并对接潜在投资人、政府、外部机构等,负责基金具体运营工作,并以基金为载体布局产业链优质项目,挖掘新兴领域战略和财务投资机会。
5、销售中心:
销售预算:根据公司发展目标,结合市场情况制定长期和短期的销售策略和计划。并在批准后制定销售策略和规划,分解目标,督导实施;
销售措施:跟进销售预算分解任务,制定正确的营销措施,达成销售目标。掌握产品市场动态,分析销售动态,存在问题,市场竞争发展现状,提出制定因周期、市场和竞争环境变化的销售应对策略;
销售执行:与客户达成长短期销售合同;与生产、仓储物流、法务与风险控制等部门协调,确保销售合同正常、合规签署并顺利执行;
渠道管理:拓展、管理和优化销售渠道;优化客户结构,提升公司行业地位,知名度;参与公司营销推广活动,提升品牌知名度;
业务拓展:挖掘新客户、开拓新市场,侧重新产品、新市场和新模式。构建合作伙伴分级管理体系,探索多维合作模式;
优化资源: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协调内部资源;与外部合作伙伴建立良好关系,拓展业务资源;
客情维护:维护客户关系,拓展销售渠道;提供优质服务,处理客户反馈和投诉,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对大客户实施关键客户管理措施;
市场调研:组织市场调研,分析需求与竞争;主导新业务模式、新产品线开发及新市场进入策略;
业绩分析:定期分析销售数据并呈现销售报告,评估销售策略效果,优化销售方案。
6、行政部:
围绕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建立多元高效的行政后勤服务体系,打造行政支持服务中心,为快速发展的战略和业务提供服务支持;
聚焦集团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实现境内外公司行政工作统领,上下管理思路统揽、制度执行标准统一,用专业行政管理体系为公司发展营造良好内环境;
紧密贴近公司业务实际,联合相关部门对接整合商会/协会资源,高效利用商协会的渠道优势和资源优势,促进公司更好发展;
紧跟产业政策动向,开展资金项目申报,评定企业资质荣誉,为公司转型升级发展助力。
7、ESG与可持续发展部:
积极推进ESG理念不断融入企业战略文化及生产运营,开展ESG能力建设和意识提升;管理公司重大ESG议题,不断提升ESG绩效;牵头或参与国内外ESG相关标准制定,推进ESG相关指数工作,开展ESG产学研平台建设及ESG学术研究,组织或参与ESG相关论坛/倡议/发声,助力公司开展负责任商业行为,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影响力,创建全球责任品牌;
环境责任管理:负责公司环境议题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积极推进公司系统性碳排放管理、碳资产管理、全生命周期环境足迹分析和研究等;联动相关部门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固废高值化利用,助力循环经济、可再生能源利用及低碳领域应用研究工作;
社会责任管理:负责公司社会议题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价值链尽责管理、工商业人权管理、社会贡献及社区融合;积极推进公司战略慈善公益项目,开展天齐品牌志愿服务,协同推进Li科学馆公益运营;联动相关部门开展公司项目的社会影响力评估及改进计划,回应下游客户ESG尽职调研,开展企业人权尽责管理,助力在地社区融合和建设;
ESG治理及共建:负责公司ESG治理议题管理,系统性开展ESG信息披露体系管理、ESG评级体系管理,ESG指标体系管理、利益相关方数据库管理、COC能力建设等;从可持续发展角度支持公司治理,支持可持续发展融资的ESG指标挂钩和落地,联动相关部门对公司重要被投实体和资产开展ESG尽职调研,识别和减缓ESG风险,开展ESG协同治理及共建。
8、法务、风控及合规部:
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合同管理、商务谈判、外部律师管理、法律咨询、风险控制等法律事务的管理;
投融资、公司重组、资产处置、债权债务、知识产权、招标投标等领域涉及的法律事务;
公司与外部主体之间产生的其他民事、行政、刑事法律关系而发生的法律事务的管理;
对外接待司法机关,以及行政机关、新闻媒体、中介等涉及法律问题的沟通与交流。
9、群团工作部:
支持并配合公司党委和工会开展工作,负责内外部的沟通协调,资源的组织和统筹工作,以创造和谐的内外环境;
带领公司各级基层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助力企业文化建设,凝聚人心、增强员工归属感和责任感。
10、采购部:
建立健全采购制度及相关规范标准;
统筹管理公司供应商,对现有合格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估并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评估认证;
根据各部门的采购需求,依照采购流程实施采购,对异常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11、项目管理部:
负责公司建设项目管理体系搭建及流程制定、修订和执行;
负责对公司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过程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负责公司建设项目组织架构规划、项目团队组建及项目团队管理。
12、研发创新中心:
负责研发实验室、研发平台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研发管理制度;
负责公司的新产品新技术研发项目,并对生产技术提供研发支持;
更新和完善现有知识产权体系,开展专利申请、专利维护及专利保护等工作;
进行产业及技术发展方向研究,为公司技术发展提供支持;
寻找公司战略、研发、对外合作的良好协同模式,筛选出的符合公司发展的应用技术项目,进行有序整合,同时保障项目筛选及发展流程合规,让科创成果更好的助力公司发展。
13、信息管理部:
紧密围绕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目标,营造公司的数字化文化氛围,推动公司数字化战略规划的顶层设计与建设落地;
深度聚焦公司的总部管控、基地智能、数据共享、安全可控,统筹规划、管理公司数字化项目与系统、IT基础设施、信息安全技术的建设、推广及运维工作,保障公司数字化战略规划执行到位;
强化完善公司的数字化标准和合规管理,建立适合公司经营管理特点的专业化IT治理体系;
积极响应公司全球化经营的办公场景需求,推动、维护数字化办公工具的应用,在全球范围内提升内部用户的智能办公体验;
持续加强公司的信息安全意识培训与相关制度、能力的建设,提升公司的数据安全保护力度,降低公司的商业机密安全风险。
14、人力资源部: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目标,制定并实施组织与人才发展战略;
搭建全球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制定与优化各项人力资源制度与流程,规划、统筹与监控人力资本使用;
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与支持,包括招聘、培训、薪酬福利、绩效管理、员工关系、人才管理、组织发展、企业文化建设等;
推进人力资源合规与内控管理,保证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符合业务所在国家、地区的劳动相关法律、法规等。
15、运营管理部:
负责各个生产基地年度运营相关预算的初步审核、评估,日常预算变更的评估及审核;
统筹生产基地运营类项目立项审核、项目效果验收及目标达成评估;
组织和协调跨国内外生产基地、跨公司及职能部门之间运营相关工作;
通过数据收集监督各生产基地运行情况,发现分析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策划和搭建公司总体体系及流程管理框架,引入新体系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实施体系及流程监督审查,促进贯彻实施和寻求不断持续改进的机会。
16、运营管理部(海外):
在遵守海外实体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执行公司治理要求、实现对海外实体在运营管理上的一体化方针;
贯彻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并结合海外实体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方案和措施来闭环公司对海外业务的指示和要求;同时,为公司的海外业务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撑;
构建并维系海外实体以及各业务相关方与公司各层级各业务条线的双向沟通渠道,完善多功能多维度沟通机制。
17、仓储物流部:
建立健全公司仓储、物流管理制度及相关规范标准;
负责物资的出入库及日常仓储管理;
负责监督、平衡各类物资库存情况,及时盘点库存并跟踪反馈处理异常情况;
负责跟进完成生产物资的全程物流工作,负责跟进产成品销售环节物流发运全流程工作,协调处理各类物流异常情况。
18、工艺技术部:
统筹总部与分子基地工艺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总体标准、要求与管理程序;
监控各分子基地工艺、质量关键目标、指标达成情况及工艺、质量管理运行情况,推进各生产基地持续改进;
从工艺、质量角度,主导或支持各类重大项目的开展;
持续收集信息,了解行业与下游市场产品需求,保持公司产品优势地位、促进顾客满意度提升;
促进内部各分子基地和各部门之间的技术交流,加强公司的对外技术沟通,引进并开发新型技术,实现技术创新;
统筹公司标准工作开展,组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项目申报、编制、参与,参加国家有色金属标委会、TC333锂国际标准委员会相关工作推进。
19、公共关系部:
通过内引外联、和谐沟通明确传播公司的核心主张;运用沟通传播、信息管理、咨询建议、宣传推广、协调关系、处理危机等手段来管理优化外部营商环境,维护和谐生产关系,进一步提升企业品牌美誉度;
紧紧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建立与政府部门良好的亲清政企关系,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政策支撑;
紧紧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与政府部门、使领馆、行业协会等建立良好的关系网络,积极争取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支持政策,助力公司重大项目落地,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政策支撑;
建立全球一体化的媒体沟通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媒体宣传网络,以积极、一致和可信的方式向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传播公司的使命、理念和优秀实践,维护和提升公司的公众形象;
以全面深入展现公司核心价值观和企业风采为工作方向,与合作方深入互动,着力提升员工的国际视野与职业素养,助力公司凝聚力的升华;
以Li科学馆为桥梁,高效链接各类公共资源,推动馆的优化,促进科普的共享和传播,增加品牌影响力。
20、环境健康安全部:
统筹公司EHS管理监督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公司EHS规章制度,确保EHS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组织落实公司及各生产基地的EHS法定职责;
负责组织公司EHS法律法规的辨识,评估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生产基地合规管理,确保潜在导致业务中断EHS合规风险得到控制;
组织制定公司EHS工作计划和目标绩效,对各生产基地的EHS工作实施考核、检查、表彰和处罚;
负责组织公司EHS培训管理体系搭建,建立培训资料库并整体策划公司EHS培训活动,培养EHS团队和人才;
负责建立完善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管控体系,监督生产基地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检查安全隐患并督促跟进整改,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负责组织和支持公司及各生产基地应急救援演练、事故救援,管理EHS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并跟进预防措施的执行;
负责监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检查三废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与完好状态;
负责监督公司职业健康和工业卫生管理,控制职业病危害风险;
加强与安全、环保主管部门的沟通及协调,创建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外部监管环境。
21、成本管理部:
负责成本管控制度、流程的建立,对各项目的成本管理工作提供支撑、指导;负责开发项目各阶段成本测算、目标成本编制及报批,并根据批准的目标成本下达成本控制指标;负责对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工作;参与工程类合同的招采及合同审核工作;
负责动态成本的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材料及设备限价的编制;负责设计变更测算、工程经济签证审核、认质认价管理;负责审核工程类合同进度产值;负责工程类合同结算审核工作;负责提供项目后评估中成本管理意见。
22、期货部:
负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日常管理;负责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市场行情分析、并在批准并授权后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操作。
(四)内控制度
发行人的基本管理制度主要由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媒体信息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突发事件管理制度、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管理控制制度组成,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内部控制的目标、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内控制度覆盖的范围、风险评估、各控制活动释义、信息与沟通、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和披露等。
2、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行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有效地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的各项具体财务核算及其管理工作制度化,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以保护公司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国际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财务组织体系,会计核算内容和程序,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核销及披露,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预计负债的确认和审批,财务报告及财务分析,子公司财务管理,财务信息系统管理,会计电算化管理,会计档案管理,财务人员交接管理,财务人员培训。
3、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为规范并保障公司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际,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总体要求、内部审计机构的权力、内部审计工作的具体实施、信息披露、对部门和个人的奖励和惩罚。
4、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公司制定了《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管理制度》。
5、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营运效率,监督和控制使用资金,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供给,创造资金效益最大化,控制公司财务风险,保障企业资金安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制度具体包括货币资金业务管理的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控制、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关联资金往来和内部资金调拨。
6、投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及分子公司投资活动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依据《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公司对外投资的投资决策和执行、对外投资管理、重大事项报告、信息披露及保密措施以及投资失误责任追究,对发行人对外投资企业、固定资产等进行管理,为投资项目的安全有序进行提供了保障。
7、融资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提高资金的调控和使用水平,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融资管理制度》。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融资应遵循的原则、融资的申请及审批、融资的监督检查等。
8、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具体制定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方面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规定、募集资金投向变更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9、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和审核工作,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维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担保合同的订立、对外担保的管理、对外担保信息的披露、责任人责任。
10、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制度明确了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并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并规定了关联交易与关联人的范围、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等内容。
11、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及《公司条例》、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的《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购回守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布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境内外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该办法规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的内容及披露标准,并规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机构、职责分工以及工作流程。
12、媒体信息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强化公司对媒体信息的快速反应及排查,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健全公司维稳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媒体信息管理制度》。
1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内幕信息的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内幕信息流转及登记备案程序、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及法律责任。
14、合同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降低或避免因合同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的评审、审批和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纠纷的处理。
15、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境内外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特制定《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公司A股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公司H股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
16、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制度明确了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准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实施原则和信息披露。
17、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防范因生产经营活动中原材料和成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制度明确了公司及子公司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实施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风险管理、信息披露。
18、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风险投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投资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公司从事风险投资过程中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决策及控制程序、决策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
19、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明确职责和程序,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突发事件管理制度》,对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的分类、应对组织体系、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保障及奖惩办法进行规定与管理。
20、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妥善处理公司法律事务,促进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加强对公司资产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建立规范的管理机制,为公司未来全球化和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法律事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与职责。
21、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为促进和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与诚信形象,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上市公司信息,防止出现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原则与目的、管理范围与方式、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能、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包括信息披露、股东会、对外接待投资者及投资机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提供必要信息、投资者说明会及路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新闻媒体等)进行了有效规范。
22、子公司管理制度
发行人按照组织构架分类对生产经营、风险管控、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各方面相关部门制定了各类管理制度、行为规范、实施细则及操作手册等指导性、实施性文件。并以上述各类文件为基础采取总部决策、集中管理、各子公司落实职责的方式集中管控下属的各分子公司。财务管理方面:发行人以《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为基础,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模式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全面预算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规范》《税务管理规范》《资金统一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以发行人财务部为管理实施核心,对子公司财务工作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统一管控,并以此强化对子公司财务会计事务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约束子公司的经济行为;人员管理方面:发行人以其人力资源部门为管理实施核心,以《员工手册管理规范》《培训管理办法》《绩效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为依据对子公司的人力资源和社保管理工作进行统筹指导、工作安排、合规性监督和履职检查;资产管理方面:发行人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资产减值管理规范》等制度文件,以发行人财务部、监察审计部等相关部门为管理实施核心对子公司资产实施集中管理。
七、企业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对董事及高管人员的任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图表:发行人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蒋安琪 女 董事长 2026年4月28日 2029年4月27日
蒋卫平 男 董事、董事会名誉主席 2026年4月28日 2029年4月27日
邹兆麟 男 独立董事 2026年4月28日 2029年4月27日
夏浚诚 男 董事、总经理 2026年4月28日 2029年4月27日
李越冬 女 独立董事 2026年4月28日 2029年4月27日
张延庆 男 独立董事 2026年4月28日 2029年4月27日
郭维 男 副总经理 2026年4月28日 2029年4月27日
熊万渝 女 副总经理 2026年4月28日 2029年4月27日
张文宇 男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026年4月28日 2029年4月27日
朱辉 男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2026年4月28日 2029年4月27日
1、董事
公司董事会成员6名,包括3名独立董事,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蒋安琪女士,董事长,中国国籍,生于1987年,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蒋安琪女士自2017年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于2024年4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主要负责公司全面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以及作出主要战略决策。蒋安琪女士于锂行业拥有逾10年的经验,其于2022年4月至2024年4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自2016年2月及2018年7月起分别担任天齐集团副总经理及董事,于2021年8月至2023年6月担任总经理,目前于天齐集团及其多家附属公司担任董事。此外,蒋安琪女士自2021年7月起担任公司多家子公司董事职务。
蒋卫平先生,董事、董事会名誉主席,中国国籍,生于1955年,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9月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认证为工程师。蒋卫平先生自2024年4月起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名誉主席,就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作出指导和决策支持。蒋卫平先生于锂行业拥有逾20年的经验,2007年12月至2024年4月担任公司董事长,于2003年成立天齐集团,并自成立起担任天齐集团董事长,2004年10月通过天齐集团收购射洪锂业(天齐锂业前身)。其于2011年8月至2012年12月兼任公司总经理,此后自2011年9月起担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锂业分会副会长。蒋卫平先生于2023年6月起兼任天齐集团总经理。
夏浚诚先生,董事、总经理,中国香港籍,生于1972年,澳洲悉尼科技大学工程管理硕士,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MBA/EMBA,奥地利因茨布鲁克管理中心核心商业管理专业研究生;在读企业管理博士;夏浚诚先生于2021年1月15日起担任公司总经理,于2021年2月1日起担任公司董事,其主要负责本公司全面及日常管理。在加入公司前,夏浚诚先生于1997年8月至2002年5月任职于Olip Italia S.p.A及施华洛世奇(奥地利)工具制造公司。其亦于2011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职于奥地利斯太尔公司,其中2018年11月至2019年8月担任奥地利斯太尔CEO兼董事总经理,并于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奥地利斯太尔亚太区负责人。此外,夏浚诚先生目前担任公司多家子公司董事职务。
邹兆麟先生,独立董事,中国香港籍,1964年出生,具有香港、英格兰及威尔士律师资格、公认反洗钱师资格及澳洲资深注册会计师资格。邹兆麟先生为北京仲裁委员会及北京国际仲裁院仲裁员,香港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士,获授予特许秘书及公司治理师资格。邹兆麟先生自2026年4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年1月起至今担任香港公司治理公会理事,于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担任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副会长,并自2026年1月起担任香港公司治理公会会长。邹兆麟先生于1987年毕业于香港大学,获荣誉文学士学位,1994年取得香港大学法律专业文凭。邹兆麟先生于1997年加入英国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于2006年成为该所合伙人,并于2011年至2022年11月任该所北京代表处主管合伙人及首席代表;现为海问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的合伙人。邹兆麟先生主要从事和擅长的业务领域包括中国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后续股本及债务融资、并购、重组及分拆、企业管治、ESG披露、上市公司合规及反洗钱等,曾牵头负责ESG尽职调查、风险管控及信息披露等关键工作。邹兆麟先生自2023年6月起担任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601633.SH、02333.HK)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4年8月起担任奥克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2080.HK)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5年11月起担任南顺(香港)有限公司(00411.HK)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越冬女士,独立董事,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美国CPA,澳洲CPA。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首批财政部国际高端会计人才,法国里昂商学院DBA校外导师,中国会计学会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审计学会副秘书长,四川省会计学会审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其研究领域包括审计与风险防控、ESG鉴证与信息披露。曾是审计署审计科研所与北京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研究员,连续两届审计署境外司联合国项目审计专家(参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审计)。李越冬女士自2026年4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于多家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和监事,包括:于2015年6月至2021年6月担任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2422.SZ)独立董事、于2015年5月至2022年6月担任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0628.SZ)独立董事、于2021年7月至2024年4月担任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02651.SZ)独立董事、于2022年11月至2025年11月担任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88636.SH)独立董事;于2020年1月至2023年2月担任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担任四川凤生纸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2019年12月至2021年3月担任成都成保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23年12月至2025年11月担任四川北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外部监事。此外,李越冬女士自2022年9月起担任雅安百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年9月起担任上市公司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709.SH)独立董事、自2022年11月起担任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301233.SZ)独立董事、自2023年7月起担任四川科伦博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06990.HK)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4年6月起担任宏华集团有限公司(00196.HK)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延庆先生,独立董事,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储量评估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1982年毕业于黑龙江矿业学院煤田地质与勘探专业。张延庆先生自2026年4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曾担任东北煤田地质局108地质勘探队煤炭部地质总局地质处工程师;中国煤田地质总局北京中煤大地技术开发公司副总经理;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项目部研究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山西煤层气有限公司董事;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储量室主任;国土资源部储量司储量处处长;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副所长、地矿经济研究员;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产资源储量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现担任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特聘专家、自然资源部本级储量评审专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专家。张延庆先生高度重视ESG评级体系加速统一,在矿山的绿色建设、智能化升级、“双碳”目标的落地升级等方面取得显著工作进展,并自2023年12月起担任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603132.SH)独立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5名,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夏浚诚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主要工作经历见董事介绍。
郭维先生,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籍,生于1970年,大学学历,2006年8月获遂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工程师职称。郭维先生于2004年9月加入本公司,其于2004年9月至2006年11月担任公司供应部部长、于2006年11月至2009年5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并自2009年5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现全面负责公司的运营、项目、采购及供应链、工艺技术及分子基地的运营和管理等事宜。郭维先生于锂行业拥有逾20年经验,其曾任职于成都市机械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成都天齐机械五矿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及天齐集团,并于该等公司担任多项职务。
熊万渝女士,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籍,生于1975年,法国南特高等商学院硕士研究生。熊万渝女士于2008年4月至2014年8月任职于成都天齐进出口公司及成都天齐机械五矿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随后,其于2014年8月加入公司,并担任行政部部长、总监等至2021年2月。熊万渝女士自2021年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公共关系、品牌建设、数字化管理、ESG及可持续发展、行政管理及群团事务管理等事宜,现任成都市十八届人大代表,十二届成都市双流区政协委员,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中国机械冶金建材工会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2024年10月18日,受聘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
张文宇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国国籍,生于1978年,硕士研究生学历,于2021年12月加入公司,现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及H港股联席公司秘书,兼任澳洲控股子公司文菲尔德的董事长及盛合锂业的董事。其主要负责董事会运作、公司治理、市值管理、A+H证券和信息披露、国内外投资者关系管理、资本市场声誉和法披证券媒体管理、股权融资、法务风控和合规等事务。在加入本公司前,其曾担任其他国内外公司/事务所的有关职务,至今累计有20多年的相关工作经验。张文宇先生获中上协2025年董秘履职评价5A评级,已被列入新浪财经的金麒麟董秘名人堂,于2023年-2025年连续被评为新财富金牌董秘/新财富杂志最佳董秘,及获国际公司秘书协会CSIA颁发的2025年度治理专家TOP3奖,并入围2026 ALB China的Starrise年度公司法务奖。张文宇先生取得美国西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美国纽约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中山大学MBA学位以及华南理工大学的法律与文学双学士学位。其所持专业资格/证书有: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及可持续投资证书和气候风险、评估和投资证书);美国纽约州律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及战略竞争分析师CSCA证书);澳洲资深注册会计师FCPA(Aust.);香港地区和英国特许治理专家CGP和特许秘书CS(及ESG披露证书和ALM/CFL证书);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矿业权评估师资格;律师资格(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非执业);期货投资分析资格;高级并购交易师;首席合规官/CCO一级资格;电池制造工程师(高级)、高级新材料技术与应用工程师和人工智能应用工程师(高级)的职业技术证书;六西格玛绿带;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亦持中矿评协的第一期胜任人队伍建设研修结业证书和深交所的ETF策略师结业证书。其为澳大拉西亚矿业及冶金学会的会员MAusIMM、香港公司治理公会HKCGI的资深会员Fellow、香港董事学会HKIoD的资深会员Fellow以及全美律师协会ABA的会员等。
朱辉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8年,清华大学会计硕士。朱辉先生于2025年12月30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主要负责本公司财务、会计、税务及战略发展等事宜。在加入公司前,朱辉先生于2025年2月至2025年12月于大连融科储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首席财务官,于2019年2月至2025年2月于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担任金风国际首席财务官,于2018年7月至2019年2月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美国财务总监,于2003年6月至2018年7月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欧非终端财务商务总监。
(二)员工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末,公司在册员工总数为3,451人,公司员工结构具体如下所示:
图表:2025年末公司员工结构图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283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3,168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3,451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3,902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1,784
销售人员 27
技术人员 1,023
财务人员 114
行政人员 503
合计 3,451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 226
本科 916
大专 614
中专 675
高中及以下 1,020
合计 3,451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一)主营业务结构
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锂精矿的开采、加工、销售(即锂矿板块)和锂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即锂化合物及衍生品板块)及其他收入三部分。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小,平均维持在1%以下。发行人最近三年锂矿板块收入规模、锂化合物及衍生品板块占总营业收入比例均呈波动趋势;主要由于2023年以来,锂产品的市场价格整体呈现大幅下滑趋势。
1、收入结构
图表: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结构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锂矿 2,720,389.19 67.16% 497,818.37 38.11% 462,917.88 44.74%
锂化合物及衍生品 1,328,951.93 32.82% 807,456.47 61.81% 569,680.90 55.06%
其他 1,005.09 0.02% 1,072.86 0.08% 2,037.67 0.20%
合计 4,050,346.21 100.00% 1,306,347.70 100.00% 1,034,636.46 100.00%
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050,346.21万元、1,306,347.70万元、1,034,636.46万元,主要因为近年来,受到全球锂产品市场波动的影响,锂产品的市场价格整体呈现大幅下滑趋势,公司锂产品销售价格及毛利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发行人最近三年,锂矿板块收入波动较大,分别为2,720,389.19万元、497,818.37万元、462,917.88万元,锂矿板块收入占比分别为67.16%、38.11%、44.74%。最近三年,发行人锂化合物及衍生品板块的营业收入持续下降,分别为1,328,951.93万元、807,456.47万元和569,680.90万元,占总营业收入分别为32.82%、61.81%和55.06%,波动较大。
2、成本结构
图表: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成本结构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锂矿 259,975.55 42.75% 180,636.52 25.64% 218,118.91 34.83%
锂化合物及衍生品 347,573.73 57.15% 523,150.37 74.26% 406,833.47 64.97%
其他 601.86 0.10% 669.22 0.10% 1,278.54 0.20%
合计 608,151.14 100.00% 704,456.11 100.00% 626,230.92 100.00%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营业成本分别为608,151.14万元、704,456.11万元、626,230.92万元。2023年发行人营业成本608,151.14万元,其中锂矿成本占比42.75%,锂化合物及衍生品占比57.15%;2024年,发行人营业成本704,456.11万元,其中锂矿成本占比25.64%,锂化合物及衍生品成本占比为74.26%;2025年发行人营业成本626,230.92万元,其中锂矿成本占比34.83%,锂化合物及衍生品占比64.97%。2025年锂化合物及衍生品营业成本较2024年有所减少,原因是受销量下降影响,营业成本有所下降。
3、利润结构
图表: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毛利润结构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毛利润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锂矿 2,460,413.64 71.48% 317,181.85 52.70% 244,798.97 59.94%
锂化合物及衍生品 981,378.20 28.51% 284,306.10 47.24% 162,847.43 39.87%
其他 403.23 0.01% 403.64 0.07% 759.13 0.19%
合计 3,442,195.07 100.00% 601,891.59 100.00% 408,405.54 100.00%
近三年,发行人的毛利润分别为3,442,195.07万元、601,891.59万元、408,405.54万元,2025年毛利润较2024年大幅度下降。
近三年,发行人锂矿的毛利润分别为2,460,413.64万元、317,181.85万元、244,798.97万元,2024年起,由于受供给过剩影响,锂化工产品价格持续下行,进而导致锂精矿价格大幅回落,为应对这一局面,海外锂矿企业纷纷采取减产或停产措施,以缓解市场供给压力,价量齐降,毛利润大幅度下降。
近三年,发行人锂化合物及衍生品的毛利润分别为981,378.20万元、284,306.10万元、162,847.43万元,自2025年以来,锂化合物及衍生品受到锂产品市场波动的影响,市场价格整体呈现大幅下滑趋势,发行人锂化合物及衍生品销售价格及毛利逐年下降。
图表: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业务板块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锂矿 90.44% 63.71% 52.88%
锂化合物及衍生品 73.85% 35.21% 28.59%
其他 40.12% 37.62% 37.25%
合计 84.99% 46.07% 39.47%
发行人近三年毛利率分别为84.99%、46.07%、39.47%,呈大幅下降趋势,该趋势主要由于近年来锂精矿及锂化合物及衍生品价格下降所致。锂矿板块最近三年的毛利率分别为90.44%、63.71%、52.88%,锂化合物及衍生品板块最近三年的毛利率分别为73.85%、35.21%、28.59%。锂矿和锂化合物及衍生品板块毛利润及毛利率近年来在逐年下降,主要由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受到锂产品市场波动的影响,锂产品的市场价格整体呈现大幅下滑趋势,发行人锂产品销售价格及毛利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二)主营业务板块
1、锂矿板块
发行人使用和销售的锂精矿来自于控股子公司泰利森开发的澳大利亚格林布什矿山,主要产品为化学级锂精矿和技术级锂精矿。
(1)生产工艺
泰利森通过以下步骤在格林布什矿场将锂辉石加工成锂精矿:①开采的粗矿通过多级破碎循环进行尺寸减小;②破碎的矿石通过筛网区分尺寸,用重介质分离法使锂矿物与多密度矿物分离,将粗糙的碎矿进行浓缩,从而得到粗糙的锂精矿;③使用筛网或液压尺寸测定方法进行分类,以将剩余的矿流按照不同尺寸分成不同的组别;④使用再研磨球磨改善所含锂矿物的释放;⑤采用湿式高强度磁选去除潜在的污染矿物质;⑥进行浮选从而得到精细的锂精矿;⑦进行增稠及过滤以生产化学级或技术级锂精矿。
图表:锂精矿生产工艺流程图
(2)锂矿储量
发行人同时布局优质的硬岩型锂矿和盐湖卤水资源,以位于澳大利亚的控股子公司文菲尔德之全资子公司泰利森所拥有的格林布什锂辉石矿和公司控股子公司盛合锂业所拥有的中国四川雅江措拉矿为资源基地,并通过投资SQM和日喀则扎布耶的部分股权,进一步扩大了对境内外优质盐湖锂矿资源的布局。凭借优质且多维度的锂资源布局,公司已实现锂资源100%自给自足。
1)格林布什矿
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利森拥有世界产量最大在产锂辉石矿项目——格林布什锂辉石矿的采矿权。根据伍德麦肯兹2025年第四季度数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利森运营的格林布什锂辉石矿是2025年全球产量最大的硬岩锂矿项目,其产量占全球所有锂资源项目2025年总产量的9.3%。该锂辉石矿目前处于开采状态,其中中央矿脉区是目前锂矿石开采的主要来源;卡潘加矿区为矿区资源基地,暂处于勘探状态。
2025年度,格林布什锂辉石矿采矿作业总量达1,831万立方米,开采化学级和技术级锂辉石矿共计608万吨;采矿作业营运支出约为3.096亿澳元(其中包括递延废石剥离成本1.5839亿澳元),采矿作业总资本支出约为206万澳元。
同时,格林布什锂辉石矿持续开展勘探等活动。2025年度,格林布什一号尾矿库北区1台声波取芯钻机共完成6次钻孔取芯活动,平均钻孔大小114mm,累计钻井深度182米,有助于格林布什锂储量的进一步增加。2025年度,格林布什锂辉石矿采矿的矿产勘探资本开支为50万澳元。
2025年度,格林布什锂辉石矿项目共有两个主要在建项目,分别为化学级锂精矿三号加工厂和四号尾矿库,资本开支总计约5.15亿澳元。
格林布什锂辉石矿目前共有五个在产的锂精矿选矿厂,锂精矿建成产能合计约214万吨/年。2025年度,泰利森各项生产运营有序进行,共生产锂精矿135万吨,其中化学级锂精矿130万吨、技术级锂精矿5万吨。经过初步调试,化学级锂精矿三号工厂于2026年1月30日生产出首批符合标准的化学级锂精矿产品,并计划于2026年内完成产能爬坡。
2)措拉矿
公司控股子公司盛合锂业拥有雅江县措拉锂辉石矿采矿权。该锂辉石矿项目位于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木绒乡新卫村甲基卡锂矿区,是亚洲最大的伟晶岩型锂辉石矿区甲基卡矿区的一部分。根据2011年9月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〇八地质队出具的《四川省雅江县措拉锂辉石矿区勘探地质报告》,雅江措拉锂辉石矿拥有63.24万吨碳酸锂当量的锂资源,资源品位为1.30%。
2025年度,雅江措拉锂辉石矿项目未进行任何开采活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开展了雅江措拉锂辉石矿采矿权证内的增储工作,累计已施工钻孔98孔,孔深34.5米-575.7米,终孔孔径介于75毫米-127毫米,钻探总进尺20,689米,增储规模可达中到大型;2025年度,共计施工钻孔19孔,孔深34.5米-575.7米,终孔孔径介于75毫米-127毫米,钻探总进尺2,996米。截至2025年12月31日,雅江措拉锂辉石矿的矿产勘探累计的资本开支约为3,017万元人民币;报告期内资本开支为115.25万元人民币。
同时,公司积极推进雅江措拉锂辉石矿基建项目的开展,包括雅江县措拉锂辉石矿采选工程、雅江县措拉锂辉石矿、尾矿库工程、甘孜雅江锂矿供电工程。截至本报告期末,雅江县措拉锂辉石矿采选工程项目已完成建设用地和供电工程初步设计,将继续推进雅江县措拉锂辉石矿尾矿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设等相关设计工作,并推进相应公辅配套项目及开工准备。
该项目未来建成后将成为公司国内锂精矿供给来源,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源保障能力,提升公司生产原料供应链(尤其是国内锂化工产品生产原料供应)的稳定性,与澳大利亚格林布什锂辉石矿一同成为公司现有及未来规划锂化合物产能的双重资源保障,从而助力公司未来实现国内国外锂矿锂化合物一体化供应双循环体系。
3)其他
公司是全球少数同时布局优质锂矿山和盐湖卤水矿资源的企业之一。
2018年12月,公司通过购买SQM的23.77%股权,成为其第二大股东。截至目前,公司持有SQM合计约21.90%的股权。SQM拥有全球储量最大的锂盐湖智利阿塔卡马盐湖的采矿经营权。阿塔卡马盐湖含锂浓度高、储量大、开采条件成熟、经营成本低,是全球范围内禀赋十分优越的盐湖资源,为全球锂产品重要的产区之一。
2014年8月,公司完成了对日喀则扎布耶20%股权的收购,实现了对国内锂盐湖资源西藏扎布耶盐湖的战略布局。日喀则扎布耶拥有西藏扎布耶盐湖的独家开采权。根据日喀则扎布耶控股股东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西藏扎布耶盐湖是世界第三大、亚洲第一大锂矿盐湖。该盐湖是富含锂、硼、钾,固、液并存的特种综合性大型盐湖矿床,其卤水含锂浓度仅次于智利阿塔卡马盐湖,含锂品位居世界第二。西藏扎布耶盐湖具有碳酸锂储量规模较大、品位高、镁锂比低等优势。
(3)锂矿产量
近年来,随着产能的逐步释放,公司锂精矿产量呈整体上升趋势,也为公司锂化合物产品生产提供了较为有力的资源储备支持。近三年发行人锂矿采选冶炼产量如下表所示:
图表:近三年发行人锂矿采选冶炼产量
单位:吨
产品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锂矿采选冶炼行业 1,522,296.86 1,410,453.70 1,352,686.87
(4)销售情况
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销售锂精矿和锂化工产品,并全部由专门的销售团队负责。该团队专注于业务发展、客户服务及行业覆盖,并设有专门的小组分别负责中国及海外市场的销售,职责包括售前咨询、产品销售、客户维护、订单跟踪、产品管理与开发及售后服务等。销售团队对现有客户动态和市场趋势进行专业分析,调整销售策略,以获取客户及订单,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销售团队会定期与现有和潜在客户保持沟通,交流当前的产品供给和开发计划,并收集客户对公司产品的反馈,帮助公司了解和响应客户对产品的需求,从而持续优化产品和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与市场竞争力。
公司销售的锂精矿产品主要为技术级锂精矿和化学级锂精矿,锂精矿来源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TLEA通过其控股子公司文菲尔德之全资子公司泰利森锂业(澳大利亚)运营的格林布什锂辉石矿。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TLEA与雅保控股子公司RT Lithium Limited(以下简称“RT Lithium”)分别持有文菲尔德已发行股份的51%及49%,根据联合投资安排,文菲尔德股东同意各股东有权采购格林布什锂辉石矿的实际年产量的50%。泰利森锂业(澳大利亚)分别与公司和RTLithium签署了《采购协议》《分销协议》,以载列就泰利森锂业(澳大利亚)向文菲尔德股东分销产自格林布什矿的锂精矿产品有关的条款及条件。2025年度,公司通过泰利森锂业(澳大利亚)销售给雅保的锂精矿总量744,630吨,销售金额约44.35亿元人民币。
图表:近三年发行人锂矿销售情况
单位:吨、元/吨
产品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销量 平均售价 销量 平均售价 销量 平均售价
锂矿 811,214.09 5,706 739,137.80 6,735 844,730.45 32,204
2、锂化合物及衍生品板块
发行人生产的锂化合物及其衍生物产品包括电池级和工业级氢氧化锂、电池级和工业级碳酸锂、氯化锂和金属锂,产品广泛应用于多个终端市场,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储能系统、飞机、陶瓷和玻璃等。
(1)产品用途及生产工艺
1)工业级碳酸锂
工业级碳酸锂为质量达到GB11075-2003标准的碳酸锂,品质相对较低,按品质由高到低分为0级、1级、2级三个等级,其主要用途如下:
①在电解铝行业,添加碳酸锂可以降低电解质的挥发性、粘性、密度和熔化温度,提高电解质的导电性,从而减少热损失,提高电流效率,节省电能,降低阳极原材料的消耗,延长电解槽的使用寿命;
②合成制冷剂溴化锂的原料;
③用于制备金属锂的原料氯化锂;
④用于制备特殊钢材保护渣;
⑤制备高纯碳酸锂和药用碳酸锂的原料及其他锂盐生产的原料等。
图表:工业级碳酸锂生产工艺流程图
2)电池级碳酸锂
电池级碳酸锂为质量达到YS/T582-2006标准的碳酸锂,分为99.5%和99.9%两个等级,99.5%规格产品是市场容量最大的电池级碳酸锂产品,其主要用途如下:
①合成钴酸锂、磷酸铁锂、锰酸锂等锂电池正极材料,应用于手机、摄像机、笔记本电脑等手持电子设备、电动车辆、储能设备、电动工具以及军事等领域;
②合成六氟磷酸锂等锂电解质材料;
③合成磷酸二氢锂、高纯碳酸锂等高质量锂产品的原料等。
图表:电池级碳酸锂生产工艺流程图
3)单水氢氧化锂
单水氢氧化锂为一种常见的锂化合物,是锂产品市场的主要氢氧化锂产品,行业内习惯简称氢氧化锂,其主要用途如下:
①制造电池材料;
②制造高级锂基润滑脂,适用温度范围宽(-50℃~+300℃)、防火性能好、难氧化、多次加热—冷却—加热循环时性能稳定,使用寿命长,抗水性强;
③作为离子交换树脂可以吸收放射性同位素,可用作核反应堆的热载体和金属表面的保护剂;
④用于潜水艇中空气净化、飞行员呼吸罩;
⑤可作为水净化剂、生产多孔混凝土的乳化剂、特种光学玻璃原料以及合成维生素A和其他很多锂盐产品的原料等。
图表:单水氢氧化锂生产工艺流程图
4)无水氯化锂
无水氯化锂为不含结晶水的氯化锂,为无色立方晶体,具有潮解性,味咸;密度2.07g/cm3,熔点605℃,沸点1,382℃,目前市场上所使用的氯化锂大多为无水氯化锂,其主要用途如下:
①作为熔盐电解生产金属锂的原料;
②在新材料领域,作为高分子材料聚苯硫醚等产品的催化剂、甲壳素的生产等;
③用于空调除湿剂、漂白剂、杀虫剂、合成纤维、锂电池、太阳能电池、金属合金焊接剂或助焊剂;
④用于锂A分子筛的生产,用以气体净化;
⑤在医药上用于治疗糖尿病、遗传研究;
⑥在生物学中用于分离提取RNA及少量DNA的提取和纯化;
⑦作为诱发剂,应用于食品(啤酒)、医药、环保等行业选育优质菌种,培育高产菌株、合成医药中间体,对菌种进行遗传改造;
⑧在有机结构分析方面,氯化锂是一种重要的阳离子添加剂;
⑨氯化锂及其衍生产品在受控核聚变反应、铝锂合金、锂电池、光通信中的非线性光学材料等行业的需求大幅增长等。
图表:无水氯化锂生产工艺流程图
发行人深耕锂化工产品加工行业多年,在中国和澳大利亚均设有加工厂。发行人在中国的五家工厂分别位于:四川射洪、四川安居、江苏张家港、重庆铜梁和四川盐亭。同时,西澳大利亚奎纳纳氢氧化锂生产基地也同国内工厂一起,为下游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发行人生产的锂化工产品销售至全球,通过长期与下游生产企业的合作,发行人已逐步与全球各大电池材料制造商、跨国电池公司、新能源整车企业和玻璃玻纤及陶瓷生产商等下游企业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可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形成互惠互利的商业共同体。
发行人目前已建成锂化工产品产能约12.16万吨/年,其中:1)射洪工厂碳酸锂产能1.45万吨/年、氢氧化锂年产能5,000吨/年、氯化锂年产能4,500吨/年;2)张家港碳酸锂工厂是全球首条正在成熟运营中的全自动化电池级碳酸锂工厂,现有2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产能;3)重庆天齐现有600吨/年金属锂产能;4)澳大利亚奎纳纳工厂(一期氢氧化锂项目)是全球首个投入运营的全自动化电池级氢氧化锂工厂,目前建成电池级氢氧化锂产能2.4万吨/年,一期项目尚处于产能爬坡期;5)遂宁安居工厂现有碳酸锂年产能2.3万吨/年;6)张家港氢氧化锂项目(该项目为柔性生产线,可调剂为碳酸锂产品)于2025年10月17日确认所有参数达到电池级氢氧化锂标准,建成产能为3万吨/年;此外,公司已启动重庆锂电1,000吨金属锂项目。
(2)采购模式
公司已建立起全面的供应链管理体系,该体系涵盖了七大关键部分:负责任矿产供应链、供应商管理、采购管理、委外加工管理、招标管理、项目采购管理和采购应急管理。为了确保各采购环节的有效运作,公司制定并实施《供应商管理规范》《采购管理规范》《招标管理规范》等供应商管理制度与标准化流程,对采购行为、供应商评估体系行为、供应商改善与优化行为以及招标采购行为进行集中化管控,针对不同类型的供应商、采购标的、采购行为背景分别采取对应的管理策略,优化公司供应链结构和供应质量,持续完善供应链体系。公司对供应商严格实施系统化的筛选、准入、考核等全环节管理流程,纳入环保、员工权益、反腐败、职业健康、社会责任履行等多维度因素,持续加强可持续供应链风险管理。
目前,公司国内外各锂化工产品生产基地所需锂精矿通过海运由澳大利亚到达国内港口,再分别转运至公司位于四川射洪、江苏张家港(其中包括碳酸锂和氢氧化锂两个基地)和四川遂宁安居的锂化工产品生产基地。
公司围绕锂化工产品加工业务布局,在国内核心生产区域构建了完善的仓储网络。公司在四川射洪、江苏张家港和四川遂宁等生产基地均配套建设了大型专业化仓库,形成“生产基地+仓储中心”的协同布局。其中,原材料仓库专注于保障生产原料的集中储备与高效调度,确保锂化工生产环节的原料供应稳定性;成品仓库则针对各类锂化工产品的存储需求,采用分区管理模式,实现成品从生产下线到客户交付的全流程规范存储,为产品快速发运至客户手中提供坚实支撑。
公司采用先进的库存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各仓库的库存动态。在锂矿采选业务中,根据矿山开采进度、服务采购周期以及市场对锂精矿的需求预测,设定合理的安全库存水平。对于锂化工产品加工业务,结合生产计划、锂精矿供应周期以及客户订单情况,精准调控锂精矿及成品的库存数量。
为提升仓储物流效率与管理水平,公司积极推进智能化仓储物流建设。在仓库引入智能仓储管理系统,通过自动化设备实现货物的自动存储、检索与分拣,提高了货物出入库的效率与准确性,同时降低了人工成本与劳动强度。此外,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仓储物流数据进行深度挖掘,优化库存管理策略与运输路线规划,进一步提升公司供应链的整体运作效率。
(3)生产模式
公司的锂化工产品包括碳酸锂、氢氧化锂、氯化锂及金属锂。公司产品的生产模式具体如下:
目前公司国内外锂化工产品主要由公司六大生产基地负责生产和运营,生产基地分别位于四川射洪、江苏张家港、重庆铜梁、四川遂宁和澳大利亚奎纳纳。
公司根据对市场需求的预测和客户订单情况,采用计划和订单相结合的生产模式。生产部门根据产品的市场需求状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月制定生产计划,统一调度并安排生产。
公司国内外锂化工产品生产基地通过以下步骤,将锂精矿加工成碳酸锂、氢氧化锂、氯化锂及金属锂:①对锂精矿进行煅烧、磨细和酸化;②加入碳酸钙并进行调浆、浸取、过滤,将锂精矿转化为硫酸锂溶液;③通过对硫酸锂溶液进行纯化处理,然后分别加入碳酸钠、氢氧化钠或氯化钙制成成品碳酸锂、氢氧化锂或氯化锂;④通过电解和蒸馏的方法使用氯化锂生产金属锂。
(4)销售模式
1)销售情况
公司销售的锂化工产品种类多样,包括电池级碳酸锂、电池级氢氧化锂、工业级碳酸锂、金属锂、氯化锂等,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三类电子产品、玻璃陶瓷等终端领域。公司采用“全球布局、精准对接”的销售模式,并发展全球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合作模式,客户覆盖中国、日本、韩国、意大利、德国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中国市场为主要市场。国内客户以正极材料、电芯和新能源汽车等行业企业为主,海外客户主要为日本、韩国等地区的正极材料和动力电池厂商,出口产品以电池级碳酸锂和电池级氢氧化锂为主。
公司采用“长期战略合约为主、零单为辅”的销售模式,优先与行业头部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夯实销售基本盘;同时通过零单方式拓展新客户与新市场,争取更高价值订单。近年来,公司已与全球多家锂电材料、锂电池制造企业、新能源整车企业等下游头部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签订长期供货协议,加强产业链上下游的紧密联动,保障销售业绩的稳定性。公司根据行业周期变化、市场供需格局及客户需求特点,持续优化销售策略,形成了“稳健且灵活”的销售运营体系。在定价策略上,随行就市调整产品价格,有效管理价格波动风险,减弱定价周期错配带来的影响。
图表:近三年主要锂化合物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售情况
单位:吨、万元
产品 类型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碳酸锂 产能 54,500 57,500 57,500
产量 36,678 52,405 62,401
产能利用率 67.30% 91.14% 108.52%
销量 44,594 85,029 63,817(不含期现销售)
产销率 121.58% 162.25% 102.27%
氢氧化锂 产能 29,000 29,000 29,000
产量 7,874 11,482 19,113
产能利用率 27.15% 39.59% 65.91%
销量 10,911 13,842 18,702
产销率 138.21% 120.56% 97.85%
注:以上数据包含委外加工及期现销售。
2)销售价格
发行人主要锂化合物产品平均价格近年来呈现下降趋势,2023年以来,锂化合物产品供需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供给大幅度增加,锂化合物价格大幅度波动下滑,2024年碳酸锂的价格较2023年降幅62.14%,氢氧化锂的价格较2023年降幅达77.51%,2025年碳酸锂的价格较2024年降幅14.33%,氢氧化锂的价格较2024年降幅达16.61%。
图表:近三年主要锂盐产品平均售价变化
单位:元/吨
产品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碳酸锂 200,363.00 75,865.00 64,992.22
氢氧化锂 308,889.00 69,477.00 57,938.01
3、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1)发行人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2025年度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695,755.32万元,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全年销售总额比例为67.25%,前五大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0%,具体情况如下表:
图表:2025年发行人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Albemarle Corporation 407,002.13 39.34%
2 第二名 123,107.35 11.90%
3 第三名 67,614.11 6.54%
4 第四名 52,403.67 5.06%
5 第五名 45,628.06 4.41%
合计 - 695,755.32 67.25%
(2)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2025年末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255,067.85万元,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31.38%,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0%,具体情况如下表:
图表:截至2025年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97,477.70 11.99%
2 第二名 62,959.53 7.75%
3 第三名 40,734.11 5.01%
4 第四名 28,320.24 3.48%
5 第五名 25,576.27 3.15%
合计 - 255,067.85 31.38%
(三)安全生产与环保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环保问题,不存在因严重违反安全生产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发行人将继续坚持“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的项目建设、管理方针,在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设计时依照最新监管标准,对安全环保风险因素进行充分论证,并优先关注和前瞻性设计;加紧对现有产线进行全自动化改造,增加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尽量减少人工操作环节,减少安全环保风险点;新建项目将全部采购一流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性、环保节能、效率最高的生产设备,生产线实现全自动化、智能化、互联网化,实时监测、预警、传输、反馈,及时排除隐患;同时,继续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加强全员安全生产和清洁生产方面的培训和考核,重视员工生产操作的规范性,坚持对安全环保预案的持续完善和员工预防性演练,从根本上尽量避免安全、环保问题。发行人高度关注生产运营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坚持绿色生产理念。公司各生产基地均已依据环境管理体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将废水、废气及废弃物管理列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内容,从源头控制污染物产生,实施总量控制。
九、在建项目及拟建项目
(一)在建项目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主要的在建项目有格林布什化学级锂精矿工厂三期、
雅江锂辉石矿采选一期工程、苏州年产3万吨氢氧化锂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图表: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建设期 计划投资 自筹占比 自筹备注 截至2025年末已投资额 合规性 未来三年投资计划 项目建设计划 项目当前进展 项目投资进度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格林布什化学级锂精矿工厂三期 泰利森 2018-2025 512382 100% 由实施主体自筹 499,937.2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泰利森,主要内容是在澳洲格林布什建造第三个独立的、专用的大型化学级锂精矿生产设施和新的矿石破碎设施。涉及相关合规性文件如下: 土地情况:西澳大利亚政府核发的土地权利相关文件Tenement Summary Report。 0 0 0 项目拟于2025年建成并试运行 本项目已竣工 97.47%
雅江锂辉石矿采选一期工程 盛合锂业 2022-2028 39,873 80% 由实施主体自筹 22,690 目前项目已获得采矿权等基础证照 暂无 暂无据 暂无 计划建设周期2022-2028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雅江措拉锂辉石矿基建项目的开展,包括雅江县措拉锂辉石矿采选工程、雅江县措拉锂辉石矿、尾矿库工程、甘孜雅江锂矿供电工 56.91%
程。截至本报告期末,雅江县措拉锂辉石矿采选工程项目已完成建设用地和供电工程初步设计,将继续推进雅江县措拉锂辉石矿尾矿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设等相关设计工作,并推进相应公辅配套项目及开工准备.
苏州年产3万吨氢氧化锂工厂项目 苏州天齐 2024-2025 171,252 100% 由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或苏州天齐自筹 117,890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天齐锂业新能源材料(苏州)有限公司,主要内容是在张家港修建一座年产三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可柔性调剂至碳酸锂)的工厂,涉及的合规性文件如下:1.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2.张家港市产业用地项目审核意见书。3.土地权证4.安全专篇批复 28,600 4,400 0 项目拟于2025年建成并试运行 本项目已竣工 68.88%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8.节能报告审查意见 9.其他涉及项目建设的合规性文件
1、格林布什化学级锂精矿年产52万吨工厂三期
2018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泰利森第三期锂精矿扩产计划的议案》,同意泰利森正式启动化学级锂精矿产能继续扩产的建设工作,建造一个独立的、专用的大型化学级锂精矿生产设施和新的矿石破碎设施,同时为后续扩产做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项目选址位于西澳大利亚州格林布什;项目总投资概算约5.16亿澳元,资金来源为泰利森自筹;扩产项目及配套工作实施完成后,预计公司将实现化学级锂精矿产能增加至186万吨/年的目标,原计划于2020年第四季度竣工并开始试生产。结合市场情况,2020年12月22日文菲尔德董事会决定该项目的试运行时间推迟到2025年;2021年6月文菲尔德董事会决定该项目试运行时间提前至2024年完成;2022年3月文菲尔德董事会根据该项目最新的前端工程设计研究报告,决定调整项目整体预算至6.268亿澳元,在原预算基础上增加了6,930万澳元,计划试运行时间延迟至2025年。本次调整预算总额的原因包括劳工成本增加、设备改良和营地建设成本增加、货物供应成本增加等。2022年9月,基于CGP2优化项目实施情况,文菲尔德管理层拟提升第三期项目原计划采购的部分设备性能,经文菲尔德董事会同意,决定调整项目整体预算至6.32亿澳元,在原预算基础上增加510万澳元,原计划的试运行时间维持不变。2024年7-10月,经回顾项目预算及项目进展情况,文菲尔德董事会拟将泰利森第三期化学级锂精矿扩产项目整体预算调整至8.813亿澳元。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泰利森第三期化学级锂精矿扩产计划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文菲尔德增加对泰利森第三期化学级锂精矿扩产项目的投资。2025年12月18日,泰利森第三期化学级锂精矿扩产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并正式投料试车,于2026年1月30日生产出首批符合标准的化学级锂精矿产品。建成投产后,格林布什锂精矿总产能达到214万吨/年。
2、雅江锂辉石矿采选一期工程
公司在国内控股的四川雅江措拉锂辉石矿是亚洲最大的硬岩甲基卡锂矿的一部分。根据2022年5月Behre Dolbear Austrilia Pty Limited出具的《合资格人士报告》计算,截至2021年12月31日,措拉锂辉石矿山拥有63.2万吨碳酸锂当量的锂资源,资源品位为1.3%。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盛合锂业已于2024年取得雅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措拉锂辉石矿特白沟尾矿库项目备案及雅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措拉锂辉石矿特白沟尾矿库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为规划建设特白沟尾矿库奠定基础。2025年公司已经开始推进项目的建设,截至2025年末,该项目累计投资22,691万元,投资已经达到80%。
3、苏州年产3万吨氢氧化锂项目
发行人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年产3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于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保税区建设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基地,并与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该项目拟通过成都天齐向苏州天齐增资,由苏州天齐具体实施的方式在张家港保税区进行投资。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0亿元人民币,一期项目为年产3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包括主产品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和副产品硫酸钠。一期项目总投资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购置土地及预留土地建设,以最终可行性研究报告金额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一期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2年。截至2025年末,该项目累计投资117,958万元。
(二)拟建项目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暂无拟建项目。
十、发展战略
1、继续夯实上游锂资源布局
资源保障是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石,公司将继续贯彻全球化产业布局的理念,继续不断加大对上游资源的布局,持开放合作的态度继续关注全球范围内优质的锂资源项目,不断夯实公司锂资源龙头地位,为公司长期稳定的资源自给能力提供更多保障。
2、稳步落实公司锂产品扩产计划
公司将延续既有的“垂直一体化整合”的商业模式,稳步落实基础锂盐产能扩张计划,进一步发挥产业链协同效应。公司将充分发挥和提升自动化生产的技术优势和经验,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持续引领全球锂盐工厂的自动化生产水平。
锂精矿产能建设方面,公司共有五个在产的锂精矿选矿厂,包括格林布什化学级锂精矿一号工厂、化学级锂精矿二号工厂、化学级锂精矿三号工厂、技术级锂精矿工厂和尾矿再处理厂。其中,化学级锂精矿三号工厂已于2025年12月18日建设完成,并于2026年1月30日生产出首批符合标准的化学级锂精矿产品。截至2025年末,公司格林布什锂辉石矿建成锂精矿产能从162万吨/年提升至214万吨/年。
锂化工产品产能建设方面,公司目前在全球有分别位于四川射洪、四川安居、江苏张家港(其中包括碳酸锂和氢氧化锂两个基地)、重庆铜梁和澳大利亚奎纳纳的六个锂化工产品生产基地。2025年7月30日,江苏张家港年产3万吨氢氧化锂项目(可柔性调剂生产碳酸锂产品)已竣工,并经过反复调试和优化,已于2025年10月17日确认所有参数达到电池级氢氧化锂标准。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建成锂化工产品产能约12.16万吨/年。
与此同时,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国内措拉锂辉石矿采选厂建设相关工作和重庆年产1,000吨金属锂及配套原料项目建设。
此外,为了加深公司与新材料、新能源产业链的合作,开展业务拓展新的触角和反馈,深化公司在践行垂直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同时探索产业链循环发展的机会,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于2025年10月22日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出资设立安徽隐山天齐双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拟投资新材料、新能源及相关领域。
3、与价值链上下游的头部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充分把握最新机遇
公司将高度关注产业链上下游的机会,持续优化公司投资组合,完善产业链布局,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价值增长点。上游资源方面,公司将继续寻求合作伙伴,以扩大对高质量锂矿资源的布局,持续推动战略合作,以及继续和全球领先的矿业企业合作探索新的锂资源开发机会,从而拓展高质量的锂矿资源布局。下游产业链方面,公司将继续战略布局新能源价值链上的新能源材料及包括固态电池在内的下一代电池技术厂家,并与之开展更深入的合作关系,例如在前驱体生产、电池回收等业务中进行合作,关注电动汽车和储能应用领域的投资机会,积极参与下游的投资布局,为更好利用锂在新型电池应用方面的未来趋势做好准备。
4、继续扩大公司全球业务布局,拓展全球客户群
公司作为全球锂行业的老牌领先企业,已建立起一流的客户群,并成为全球多个主要电池和电动汽车设备制造商供应链中的一名重要合作伙伴。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了与大多数客户的稳固关系,并计划与信誉良好的客户签订长期销售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通过持续满足客户的高质量和一致性要求,进一步发展和维持稳定的客户关系。同时,公司将结合全球经济发展、国际关系变化发展等,积极优化海外业务布局,打造海内外业务联动的新发展模式,推动海内外业务一体化发展。
5、加强研发能力,增强锂电池价值链的核心技术储备,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继续坚持向“技术转型”的发展方向,集中研发团队的中坚力量,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研发平台的未来发展目标,逐步完善公司研发管理制度、大力提升研发平台与研究队伍水平,引领世界锂资源绿色提取、资源综合利用与先进材料应用技术,助力锂电产业链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正在加速推进世界一流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并筹划建立天齐锂业创新实验研究院,提升公司应用技术创新研究和国际检测认证能力,并承载筑巢引凤、技术转化的功能。未来公司将借助“一中心一平台”,着力打造专业性强、综合素质过硬、结构优化的高水平研发队伍。后续,公司将继续推进下一代高性能锂电池用金属锂负极的应用科学研究工作,积极开展与下游企业的全方位战略合作,实现产品与技术的孵化落地;扩大硫化锂等特种锂盐制备实验研究成果,达到批次量级稳定制备高纯度产品的目标,并紧密围绕下游客户需求定制个性化产品;启动卤水提锂实验示范线建设,将模块化提锂技术集成并进行优化。未来,公司将全面提高高端锂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着力打造和提升技术成为公司未来增长的推动力。
6、优化治理体系,推进可持续发展,不断加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董事会将围绕“创建世界一流公司治理示范企业的目标”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持续规范和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保障董事会依法合规运行,从企业文化、独立性、多元化等方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丰富公司符合《企业管治守则》的维度,努力通过良好的公司治理、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和完善的投资者交流平台建设以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不断加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为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和加速公司低碳转型,天齐锂业已在推动一系列指标与目标设定工作,如减碳路径规划、产品碳足迹核算和范围三排放测算等。依托完善的ESG治理架构,天齐锂业设立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并搭建了可持续发展模型与可持续发展战略屋,引领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
十一、行业状况
锂是一种重要的金属元素,经加工后得到的锂化合物及其衍生物广泛应用于动力电池、消费电子、储能电池、玻璃陶瓷制品等领域。近年来,随着全球绿色转型趋势引发产业升级和创新动力,新能源汽车、储能已成为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领域,而锂作为重要原材料,其需求量呈现大幅增长。
1、政策环境分析
人类社会进入工业化时代以来,气候变化对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产生了破坏性的影响。因此,应对气候变化,减缓全球气候变暖,已成为全世界面临的共同挑战。据不完全统计,全球已有超过100个国家及地区提出了碳中和承诺,以应对日益严重的气候变化危机。为实现碳中和目标,全球主要国家或地区持续推出相关政策,以促进能源清洁转型,实现新能源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
(1)国内宏观政策持续鼓励锂电行业发展
近年来,国内陆续出台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文件,大力支持锂电产业及下游应用市场发展。新能源汽车方面,国内确立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陆续制定面向2020年和2035年产业发展规划,2024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45%;商务部、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了补贴范围和标准;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利好新能源汽车市场扩容;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以加大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支持力度。新能源汽车方面,受益于国家及各地政府“以旧换新”政策的共同发力,综合提振了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2025年国内锂电行业宏观政策围绕技术创新、规模化应用、产业链安全及高质量规范发展,构建全方位支持体系,明确其作为新型储能、新能源汽车与能源转型的核心支柱地位。八部门发布《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支持高安全、低成本锂电技术研发及资源保障;发改委、能源局印发《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推动锂电储能规模化应用。工信部引导布局固态电池等前沿技术,《电子信息制造业2025—2026年稳增长行动方案》支持先进锂电池发展;《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延续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114号文明确独立储能容量补偿电价,激活下游需求。新修订《矿产资源法》将锂列为战略性矿产,四部委整治行业低价竞争;58号公告对高比能锂电等实施出口许可,保护核心技术。
储能方面,截至2025年12月底,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CNESA)与中国能源研究会储能专委会联合发布的《2025储能政策全年盘点》,2025年全国共新增发布储能相关政策 869项。未来储能领域的快速发展,有望进一步拉动锂离子电池(储能电池)及锂资源的需求。
图表:2025年以来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
日期 印发部门 政策文件 重点内容
2025年1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提高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加强回收循环利用能力建设。推动资源回收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2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消防救援局 《关于印发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新型储能制造业是为新型储能提供能量存储、信息处理、安全控制等产品的制造业的总称,以新型电池等蓄能产品和各类新型储能技术为主要领域,也包括电源管理芯片、电力电子器件、热管理和能量控制系统等环节。新型储能制造业作为电子信息制造业的新兴领域,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快制造强国建设、推动新能源高效开发利用的基础支撑。为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新能源等增长引擎,推动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2025年3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工作要点的通知》 加强标准对行业的服务。强化重点领域标准工作顶层设计,扎实推进《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建立健全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云计算、智慧家庭、全固态电池、汽车碳足迹等标准体系,以高水平标准建设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优势产业标准建设。落实光伏、锂电池等产业标准体系,加快先进光伏、新型储能、高性能锂电池等重点产品分级分类标准制修订,加强智能光伏、锂电池回收利用、显示模块环境适应性等关键技术标准攻关,以高标准带动关键材料、技术、产品研发。开展稀土、超硬材料的关键工艺、面向重点应用的制品标准研 制。推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整车、关键部件、系统、智能网联关键技术和基础设施标准研制。开展风电装备产业标准体系研究。完善第五代移动通信(5G)标准体系,推动5G轻量化、5G毫米波、天通卫星功能等智能终端标准制定。
2025年5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 《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选取满足乡村地区使用需求、口碑好、质量可靠的新能源车型,开展展览展示、试乘驾驶等活动。组织新能源汽车售后维保服务企业,充换电服务企业,保险、信贷等金融服务企业协同下乡,持续优化乡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应用配套环境。推动车网互动技术在乡村地区应用,提升乡村绿色发展水平。落实车购税、车船税减免,汽车以旧换新,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等政策,鼓励车企丰富产品供给、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扩大新能源汽车乡村地区消费。
2025年6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深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持续完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加快电动自行车废锂离子蓄电池综合利用标准研究。加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产品标准供给,拓展标准适用产品种类和规格。加强重要机电产品再制造技术标准制修订。
2025年7月 商务部、科技部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公告2025年28号) 新增1项限制类技术条目,即电池正极材料制备技术,包括:新增电池用磷酸铁锂制备技术、电池用磷酸锰铁锂制备技术、磷酸盐正极原材料制备技术等3条控制要点。修改1项限制类技术条目,即有色金属冶金技术,包括:新增锂辉石提锂生产碳酸锂技术、锂辉石提锂生产氢氧化锂技术、金属锂(合金)及锂材制备技术、卤水提锂技术、含锂净化液制备技术等5条控制要点,修改提取金属镓技术控制要点。
2025年8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 《电力装备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 近年来,全球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加速推进,我国正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为电力装备行业带来旺盛需求,整体来看,电力装备行业稳增长形势良好。 2025—2026年主要目标是:传统电力装备年均营收增速保持6%左右,新能源装备营收稳中有升;发电装备产量保持在合理区间,供给得到有效保障,新能源装备出口量实现增长;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带动作用加强,电力装备领域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年均营收增速7%左右,龙头企业年均营收增速10%左右;推动一批标志性装备攻关突破和推广应用。
2026年1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 加强动力电池信息溯源管理、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管理以及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明确监督管理和法
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 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律责任。
(2)海外政策持续助力新能源产业链快速发展
欧洲方面,2023年2月14日,欧洲议会通过了《2035年欧洲新售燃油轿车和小货车零排放协议》(以下简称“禁燃法案”)。禁燃法案内容最初于2023年7月由欧盟在“fitfor55”一揽子减排方案中提出,其中“2035年禁售汽柴油新车”是12项减排方案之一。根据禁燃法案规定,2030年欧洲销售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二氧化碳排放量,相较2021年分别削减55%和50%。从2035年起,欧洲销售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须为零排放车型,即禁售燃油车。后在德国等多国压力下,欧盟委员会于2023年3月与德国就“2035年起禁售燃油车”计划的相关争议达成共识,如内燃机车辆只使用合成燃料,则可以在2035年后进行新车登记。由此可见,禁燃法案的实施将有效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发展。此外,2023年7月,欧洲理事会通过了《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以下简称“欧盟《新电池法》”),并于2023年8月17日正式生效。欧洲理事会称,欧盟《新电池法》将规范在欧盟销售的所有类型电池的全生命周期,包括生产、再利用和回收,以确保电池的安全、可持续和竞争性。根据欧盟《新电池法》规定,动力电池及工业电池须于2024年7月起申报产品碳足迹,到2026年须持有数字电池护照。此外,欧盟《新电池法》对废旧电池材料回收有具体要求,如2027年废旧电池中锂回收率达到50%,2031年达到80%。2024年,欧盟继续推进《净零工业法案》,旨在到2030年实现40%的清洁能源技术(包括电池)在欧盟本土生产。2024年12月3日,欧盟委员会与欧洲投资银行(EIB)宣布建立新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投资30亿欧元支持欧洲电池制造业。拨款30亿欧元用于欧洲电池联盟项目,促进本地电池生产能力提升。投入5亿欧元用于关键矿产(如锂、钴)的开采和加工,以减少对外部供应链的依赖。到2030年,欧盟创新基金预计支出约400亿欧元,支持欧洲向碳中和转型。
2025年,海外各国及地区持续出台多元化政策,聚焦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绿氢等核心领域,全方位助力新能源产业链快速发展。欧洲地区,欧盟加速电动化转型,德、法、英、西等国纷纷推出或延续电动车补贴,德国重启30亿欧元规模购车补贴,法国叠加欧洲本土电池车型额外补贴,英国启动6.5亿英镑补贴计划;西班牙出台《西班牙汽车2030计划》,加大充电设施与电池产业投资,欧盟还推出绿氢产业链补贴新规,强化绿氢战略地位。美洲方面,美国IRA法案持续发力,推动本土光伏组件、逆变器产能大幅扩张,储能市场需求旺盛,相关产品价格稳步上行。亚洲地区,韩国出台能源发展计划,明确203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目标,放宽光伏项目审批,推进“阳光收入村”项目,强制使用本土光伏组件,同时布局储能系统与新能源汽车领域。
2、锂资源供给
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2026年2月发布的统计数据,由于持续勘探,全球锂资源量大幅增加。截至2025年底,全球锂金属资源量总计约1.5亿吨,折合约8.0亿吨LCE,同比增长30.4%;锂金属储量3,700万吨,折合约2.0亿吨LCE,同比增长23.3%;这些资源主要集中在美国、阿根廷、玻利维亚、智利、澳大利亚、中国、加拿大等国家。
根据伍德麦肯兹2025年第四季度数据,按照资源端口径统计,2025年全球锂资源端供给量约176.7万吨LCE,同比增长20.1%;其中硬岩型锂资源供给120.5万吨LCE,同比增长20.7%,占总供给量约68.2%,持续占据主要地位。伍德麦肯兹预测,2025年至2030年全球锂资源端供应将以12%的年均复合增长率持续增长,2030年后增速放缓至6%。
3、锂化合物供给
目前,锂化合物的生产途径主要分两大类:一类是从锂盐湖中通过蒸发浓缩或直接提取等不同提锂工艺生成锂卤水浓缩物,从而进一步生成锂化合物;另一类是通过锂精矿进一步加工得到不同品种锂化工产品。随着新能源车行业及储能行业需求的不断增长,2025年全球碳酸锂供给依然保持高速增长势头。根据伍德麦肯兹2025年第四季度数据预测,2025年全球锂化工产品总供应量预计达到197.8万吨LCE,同比增长29.1%。从全球锂资源供应格局来看,中国仍占据主导地位。2025年中国锂化工产品产量达127.0万吨LCE,同比增长34.9%,占全球总供应量的64.2%。当前中国锂产业整体产能利用率52.1%。展望未来,随着新建项目的陆续投产和产能逐步释放,中国锂化工产品产量有望继续稳步增长。
根据伍德麦肯兹最新数据预测,未来锂盐加工将依然是生产锂化合物的主要来源,2025年这一数字预计为179.2万吨LCE,2030年预计达到264.5万吨LCE,2033年预计达到300万吨LCE。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建立自己的国内或区域供应体系,未来锂化合物来源将更加分散,但中国将依然是全球锂化合物的主要生产国,2023年和2025年中国锂盐加工总量预计占全球加工总量的89%和84%;未来长期而言,中国锂盐加工总量占全球锂盐加工总量比例将有所下降,2030年和2033年该比例预计为68%和66%。
根据伍德麦肯兹最新数据预测,未来锂电池回收占比也会越来越高,预计
2038年,锂电池回收所占全球锂化合物供应比例将超过智利和阿根廷锂盐湖供给综合占比;2043年,锂电池回收占全球锂化合物供应比例将达到27%。
4、市场环境分析
(1)锂矿及锂化合物市场价格
自 2023年以来,受供给过剩影响,锂化工产品价格持续下行,进而导致锂精矿价格大幅回落。为应对这一局面,海外锂矿企业纷纷采取减产或停产措施,以缓解市场供给压力。同时,部分新增产能的投放进度也有所推迟。根据东吴证券研究所数据,截至2024年底,澳大利亚已有8座锂矿不同程度地宣布停产、减产或下调产量预期。自2024年 9月起,同花顺iFind显示的锂精矿价格逐步企稳在 700-800美元/吨之间。2023年以来锂精矿价格具体走势如下图所示
2024年以来,广州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广期所”)碳酸锂期货价格波动区间整体收窄,2024年上半年碳酸锂期货交易价位基本在9-12万元/吨之间运行。2024年8月,受高库存压力影响,碳酸锂主力合约价格持续回落,最低跌至约7万元/吨。后续随着锂资源进口量的减少,“以旧换新”政策刺激新能源汽车消费,以及江西云母提锂企业部分停产等因素叠加,碳酸锂期货合约价格逐步趋于稳定。
碳酸锂价格走势呈现出明显的“先抑后扬”特征。 2025年上半年,在“以旧换新”政策阶段性提振及储能抢装出口带动下,备库需求在春节前短暂释放,价格于2025年1月触及阶段性高点后快速转入下行通道。随着非洲及国内新增产能持续超预期投放,叠加下游去库存压力,以及2025年4月美国对等关税政策对储能电芯出口和新能源汽车海外市场拓展形成扰动,市场情绪趋弱,价格持续承压,呈现“矿价—盐价”联动下探态势,电池级碳酸锂价格一度跌破6万元/吨。
进入2025年下半年,多重利好因素驱动市场景气度强劲回升。全球电化学储能需求的超预期爆发与动力电池排产回暖形成强劲共振,叠加国内锂资源开发监管态势部分矿山阶段性停产,供应端出现结构性收紧。在政策引导、贸易环境边际改善等宏观因素支持下,碳酸锂价格自2025年7月起明显回升。2025年第四季度,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引发阶段性“抢出口”行为,叠加产业链库存处于低位背景下的集中补库需求,进一步放大价格弹性,推动现货价格升至13万元/吨以上。2025年下半年累计涨幅超过100%,碳酸锂价格实现显著修复。
5、行业未来展望
(1)新能源汽车发展
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展现出强劲的增长韧性,新能源汽车已成为中国汽车市场的主导力量。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量和销量分别为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连续11年位居全球第一。其中,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销量分别为1,062.2万辆和586.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6%和14.0%。渗透率方面,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7.9%,较去年同期增长7%。此外,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测,2026年中国汽车产销规模有望达到3,475万辆,同比增长1%。其中,新能源汽车有望达到1,900万辆,同比增长15.2%。根据研究机构EVTank、伊维经济研究院联合中国电池产业研究院共同发布的《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白皮书(2026年)》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2,354.2万辆,同比增长29.1%;欧洲和美国的新能源汽车销量分别为377.0万辆和160.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为30.5%和1.72%。EVTank指出,美国市场受到联邦税收抵免政策终止等因素的影响,全年销量仅微增,其中2025年后三个月的销量由之前的单月接近20万辆腰斩至8万辆左右,全年美国电动车市场渗透率仅为9.6%。欧洲市场总体销量增速超预期,其中德国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强劲反弹,同比增速高达43.2%,英国2025年销量也突破70万辆,同比增长30%以上,整个欧洲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已经超过20%。除此之外,印度、印尼、韩国、泰国和马来西亚等国家2025年的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增速均在50%以上。
展望未来,EVTank预计2026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2,849.6万辆,其中中国将达到1,979.6万辆,2030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达到4,265.0万辆,总体市场渗透率将超过40%。储能行业发展情况研究机构EVTank联合伊维经济研究院共同发布的《中国储能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6年)》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达到651.5GWh,同比增长76.2%。此外,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的数据统计,2025年中国储能锂电池市场迎来爆发式增长,全年出货量达630GWh,同比增长85%,增速远超行业预期。2025年国内虽取消强制配储政策,但独立储能市场实现超预期增长,储能行业已进入有序推进市场化发展的新阶段;海外美国大储连续两年高增,欧洲大储和工商业储能装机量翻倍增长,及美国数据中心(AIDC)等新场景需求加速释放,有效拉动国内需求增长。展望2026年,EVTank预计全球储能电芯将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趋势,全球新型储能装机放量叠加数据中心储能需求激增将带动储能电池出货量超过900GWh,2030年全球储能电池需求量将超过2TWh(太瓦时)。
6、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全球范围内拥有多个资源禀赋优越的硬岩锂矿和锂盐湖资源
公司在澳大利亚控股的格林布什锂辉石矿是全球目前产量最大、成本极低的在产锂辉石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格林布什锂辉石矿总资源量4.57亿吨,氧化锂平均品位为1.6%,折合碳酸锂当量约1,800万吨;格林布什锂辉石矿储量合计增加至1.76亿吨,氧化锂平均品位为1.9%,折合碳酸锂当量约820万吨。与此同时,格林布什锂辉石矿还在不断优化露天开采方案,并对其地下以及周边区域潜在资源进一步勘探开发,持续对其资源量和储量模型进行定期更新。
公司参股的SQM在智利拥有阿塔卡马盐湖部分地区采矿权。阿塔卡马盐湖含锂浓度高、储量大、开采条件成熟、经营成本低,是全球范围内禀赋十分优越的盐湖资源。根据SQM 2025年披露的《阿塔卡马盐湖技术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SQM所拥有的部分阿塔卡马盐湖区域享有锂资源量(不包含储量)约1,080万吨金属锂当量;锂储量约27万吨金属锂当量,合144万吨碳酸锂当量。
根据伍德麦肯兹2025年第四季度数据,阿塔卡马盐湖和格林布什锂辉石矿分别是2025年全球产量最大的锂盐湖和硬岩锂矿项目,其年产量分别占全球所有锂资源项目2025年总产量的11%和9.3%。
同时,公司在国内控股的四川雅江措拉锂辉石矿是亚洲最大的硬岩甲基卡锂矿的一部分。根据2011年 9月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〇八地质队出具的《四川省雅江县措拉锂辉石矿区勘探地质报告》,雅江措拉锂辉石矿拥有63.24万吨碳酸锂当量的锂资源,资源品位为1.30%。该项目于2012年取得采矿许可证,期间暂停建设,后于2022年重新启动建设前期工作。目前,公司在加紧推进雅江措拉锂辉石矿项目建设和要件办理相关工作。该项目未来建成后将成为公司国内锂精矿供给来源。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天齐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雅江县上都布锂辉石、硅石矿探矿权和烧炭沟脉石英、锂辉石矿采矿权,其承诺2024年5月28日起的36个月内,在保证天齐锂业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的前提下,将上述矿权、相关公司股权及相关资产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出售,通过出售资产、转让股权及或其他切实可行的方案解决或处置给天齐锂业或无关联关系第三方。
(2)锂精矿和锂化工产品产能规模稳步提升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包括锂精矿和锂化工产品。公司目前生产的锂精矿产品主要来自于公司控股的澳大利亚格林布什锂辉石矿项目。该项目目前共建成有五个锂精矿选矿厂,包括化学级锂精矿一号工厂、化学级锂精矿二号工厂、化学级锂精矿三号工厂、技术级锂精矿工厂和尾矿再处理厂。其中化学级锂精矿三号工厂于2025年12月18日建设完成,2026年1月30日生产出首批符合标准的化学级锂精矿产品,该工厂计划于2026年内完成产能爬坡。截至2025年底,公司格林布什锂辉石矿项目已建成锂精矿产能从162万吨/年提升至214万吨/年。
报告期内,格林布什锂辉石矿共生产135万吨锂精矿,其中包括130万吨化学级锂精矿和5万吨技术级锂精矿。根据伍德麦肯兹2025年第四季度数据,格林布什锂辉石矿项目是2025年全球产量最大的硬岩锂矿项目,其2025产量占全球所有硬岩锂矿项目2025年总产量的18.9%。
公司目前在国内和海外均有锂化工产品生产基地,目前已建成投产的锂化工产品生产基地共六个,分别位于四川射洪、四川安居、重庆铜梁、江苏张家港(其中包括碳酸锂和氢氧化锂两个基地)、澳大利亚奎纳纳,目前已建成综合锂化工产品产能合计12.16万吨/年。同时,公司在重庆铜梁正在建设年产1,000吨金属锂及配套原料的扩建项目。上述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全球综合锂化工产品产能合计将达到12.26万吨/年。
报告期内,奎纳纳一期氢氧化锂项目仍处于爬坡阶段,团队持续致力于优化工厂生产效率,工厂产能爬坡稳步提升,技术改造要求和爬坡路径愈加清晰,当地技术团队逐渐成熟。江苏张家港3万吨氢氧化锂项目已于2025年7月30日竣工,目前正处在生产爬坡状态,该工厂产线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柔性调剂,生产氢氧化锂或碳酸锂产品,以帮助公司更快适应市场变化并进行相应调整。
另外,公司在四川绵阳设有一座从事大宗工业固废(锂渣)资源化综合再利用的工厂,该工厂拥有全球第一条自主知识产权年产3万吨硅铝微粉生产线,是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创新载体和孵化基地。
(3)依托资源禀赋和垂直一体化模式,构筑成本与运营效率优势
公司在澳大利亚控股的格林布什锂辉石矿项目凭借其优越的资源禀赋,始终在全球硬岩锂矿中保持较低的锂产品生产成本优势。报告期内,格林布什锂辉石矿总开采作业量1,831万BCM(立方米)。根据Project Blue 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格林布什锂辉石矿项目的现金生产成本和全部维持成本在全球硬岩锂辉石矿项目中均处于行业较低水平。与此同时,当地管理团队通过对该项目地质勘察、采矿、选矿加工以及尾矿处理等全流程战略开发设计方案的重新评估,不断优化各环节开发潜力,旨在进一步降低生产运营成本,使得该项目成本优势进一步得到凸显。
在锂化工产品加工方面,公司通过将低成本的格林布什锂精矿运送至在国内外的锂化合物生产基地,进行锂产品加工并销售。公司在四川射洪的锂盐生产基地始建于1992年,该基地作为公司第一个锂化工产品生产基地,帮助公司在后续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生产和管理经验;目前公司在国内外已建成六个锂化工产品生产基地。得益于垂直一体化优势,以及公司在锂精矿和锂化工产品端成熟稳定的生产运营经验,公司总体上实现了较低的锂化工产品一体化生产和加工成本。此外,公司高度先进的生产技术显著提高公司的营运效率,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公司电池级碳酸锂生产技术在生产过程中采用特殊的工艺控制指标和控制方法,以提供杂质含量更低的碳酸锂产品;同时,该技术直接利用锂辉石为原料生产电池级碳酸锂,无需经过其他繁琐的转化工序,锂回收率更高,生产成本较低。公司拥有的制备电池级氢氧化锂技术工艺较传统的氧化钙转化法流程更短、能耗更低、出产率更高,同时采用特殊的干燥设备,保持产品中关键杂质指标二氧化碳远低于行业标准。这大幅提高了公司以高效和兼具成本效益的方式满足主流电池材料制造商严格要求的能力。值得一提的是,通过持续推进工艺技术改革与设备优化升级,报告期内奎纳纳基地成本优化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生产成本较之前有了较为明显的下降,团队目前还在进一步推进工厂技改项目,以不断提高工厂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改善生产效益。
(4)研发与创新孵化双轮驱动,打造锂产业链循环经济品牌
研发与创新能力是公司发展的基石,也是维持业务稳健增长的坚实保障。公司研发创新中心经过30余年的发展,已形成以成都总部为管理中心,创新实验研究院作为中心研究院,射洪研发实验室、重庆研发实验室和江苏研发实验室三个基地实验室协同发展的格局。公司拥有一支学历结构合理、实践经验丰富的高水平科研队伍,现有科研及科研辅助人员98人,客座人员34人,高级职称以上37人。配备有行业内领先的科研仪器设备,例如透射电镜、场发射扫描电镜、电化学工作站、软包电池试验线等,能够满足材料微结构表征与宏观性能测试的全方位需求。
公司围绕“锂资源开发—基础锂电材料—下一代关键电池材料—电池回收—固废资源高值化综合回收利用”全生命周期不断深耕,打造并形成锂产业链循环经济品牌;构建了以市场为导向以研发项目为核心的研发管理体系,形成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新型提锂技术、下一代高性能锂电用新型锂材料、电池回收与资源回收四大研究方向。2025年,公司级立项项目共计23项,其中自研项目18项,对外合作项目5项,全部按既定计划完成,其中已有5项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完成结题验收工作。
同时,公司加强创新项目孵化,通过寻找公司战略、研发、对外合作的良好协同模式,遴选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应用技术项目,进行有序整合,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25年,公司与北京科技大学、四川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玄武岩纤维及复合材料省重点实验室、电子科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多家高校及科研机构新增15项合作项目,建立起科学研究及人才培养的合作模式,为锂电全产业链的技术创新与突破提供动力源泉。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授权专利313件,其中发明专利141件(其中国外专利9件),获得1项国家专利金奖;发表高水平论文86篇,其中SCI/EI收录56篇,承担国家级项目5项,省部级项目17项。“锂辉石冶炼渣高值化综合回收利用成套技术”先后入选工信部《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5年版)》和四川省《工业领域绿色低碳技术装备目录》,是我国工业固废锂冶炼渣领域首个同时入选国家级与省级权威目录的创新成套技术。“金属锂基复合负极材料及超薄负极卷对卷工艺开发”项目入选《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电池级硫化锂制备关键技术及应用”入选工信部产业基础创新成果;“超薄金属锂带”入选重庆市先进材料创新成果。
公司被评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镁锂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公司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盐湖资源绿色高值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创设了“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理工大学低碳资源综合开发与利用联合实验室”,从事盐湖资源绿色高效分离技术创新、锂资源分离提取和低碳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等研究;创设了“重庆天齐锂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安汽车产业创新综合体平台”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与电池系统开发与产业化应用攻关。
公司原“锂资源与锂材料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于2025年2月经四川省科技厅批准,重组更名为“锂资源综合利用与新型电池基础锂材料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省重点实验室”)。重组后的省重点实验室由公司与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重庆大学锂电及新材料遂宁研究院、成都理工大学三家单位共建。省重点实验室将继续立足四川、面向全国、瞄准前沿,以硬岩型锂矿资源高效绿色开发与新能源产业链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以锂资源与锂材料开发专业人才汇聚培养为牵引,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驱动,建设“理论创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科教融合”四位一体的新型省重点实验室。
(5)卓越工艺技术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作为锂行业价值链的上游、锂盐行业的引领者,专注于为下游市场提供满足客户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公司凭借高禀赋的资源、过硬的技术,在行业内拥有良好的口碑,并获得海内外客户的高度认可与持续信赖。
公司在技术创新、工艺改进、质量提升、管理优化、标准建设等方面持续深耕,拥有先进的生产工艺,并不断迭代创新,保证了生产高效运行、产品质量稳定。公司持续开展工艺技术创新课题研究,不断突破行业难题。2025年,公司完成了江苏张家港年产3万吨氢氧化锂项目(可柔性调剂生产碳酸锂产品)的建设及调试工作,产线可根据市场需求生产氢氧化锂或碳酸锂产品;射洪基地实施了连续浸出等工艺改进,提高了自动化水平、产品收率、锂盐产品质量;江苏碳酸锂基地实施了废水处理项目,可进一步提升锂收率;安居基地开展了水平衡的系统研究,进一步节约了自来水的消耗。2025年,公司从工艺技术改进和降低生产成本两个方向策划并系统实施了降本增效的措施,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公司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持续开展客户交流活动,积极响应客户要求,紧跟锂行业的发展趋势和需求,不断完善质量管理机制;公司持续践行管理创新,通过倡导使用六西格玛管理工具和理念,推动管理与思维革新;公司多年来持续积极推动锂业标准建设,在全球范围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未来,公司将继续利用深厚的技术积累,不断提升各基地工艺和质量关键指标,同时确保公司各个项目工艺技术的先进性。
(6)全球化客户体系与灵活销售策略
公司在锂行业深耕逾 30年,凭借高品质产品、稳定供应能力及优良品牌口碑,与全球行业头部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打造出优质、多元、高粘性的客户体系。公司已搭建覆盖亚洲、欧洲、美洲等地区的全球销售网络,核心客户囊括全球头部动力电池制造商、电池材料生产商、新能源汽车企业、跨国电子公司以及玻璃生产商等,并积极开拓储能、无人机、机器人等新兴终端市场客户。通过深化与下游客户的战略合作、布局新能源产业链下游,公司实现从“产品供应”向“产业链协同”升级,精准洞悉下游行业发展趋势,及时优化产品结构与销售策略,抢占市场先机。
依托垂直一体化布局带来的成本与供应优势,公司构建起灵活高效、适配行业周期的销售体系。公司采用“长期战略合约为主、零单为辅、期货配合”的组合策略,优先与行业头部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稳固销售基本盘;以零单模式拓展新客户与新市场,挖掘高价值订单;借助期货工具管控价格波动风险。灵活的销售策略保障了业务抗风险能力,有效对冲行业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压力。
(7)优秀的领导及管理团队
公司拥有一支具有国际化视野、行业经验丰富、专业背景多元且富有远见的领导及管理团队,对锂电行业发展有着敏锐且深刻的洞察。公司领导及管理团队充分发挥各专业领域的优势,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并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及时、针对性地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发展战略。在领导及管理团队的带领下,公司聚焦主业,积极布局全球锂电材料资源和加工产能,并持续关注产业链上下游的机会。目前,公司已开启产业链垂直一体化经营模式,通过经营、参股、战略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到锂产业链的上游、中游及下游。与此同时,公司凭借“求真务实、坚持奋斗、引领变化、创造独特价值、追求高效卓越、真诚对待利益相关者”为核心信条的企业文化,凝聚了大批全球优秀人才。相信在领导及管理团队的带领下,公司将不断突破,在行业波动中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8)公司治理及可持续发展
董事会构成方面,公司独立董事和女性成员占比均不低于50%。董事会成员具备多元化专业背景及行业经验,覆盖锂行业、公司治理、财务/会计、风险管理、ESG、战略等一项或多项领域,能够为公司长期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专业的决策支撑。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和ESG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作为辅助董事会行使权力的内部常设机构。五个专门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集人为财务领域专家。
公司治理规范有序,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公司根据A+H两地规则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公司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优化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稳健运营与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治理基础。凭借优秀的治理水平和最佳实践,公司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度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并获评《董事会》杂志第二十届“金圆桌奖”最佳董事会、2025年度上市公司水晶球奖最佳信息披露等奖项。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发展,保护公司及所有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监察职能岗位。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搭建相关内部制度、开展廉洁文化宣贯等举措,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公司致力于建立阳光、透明的供应链,在与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中设有反商业贿赂、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方面的条款,并在与供应商和承包商签署的合同中设有阳光采购承诺的条款。
可持续发展方面,凭借公司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优秀表现,公司2025年MSCI评级从BBB上升至A,并连续两年入选标普全球《可持续发展年鉴(中国版)》。根据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CDP)2025年初公布的2024年评级结果,公司在气候变化问卷和水安全问卷中均获评B级(管理良好)。
(9)资本市场认可度及品牌形象
公司入选2025胡润中国500强、2025四川民营企业100强、2025四川制造业民营企业100强等榜单,彰显公司全国竞争力与区域引领力。公司A股股票入选深证100指数、深证成份指数、中证A100指数、沪深300指数、MSCI中国指数,A股及H股股票连续三年入选“富时社会责任指数系列”(FTSE4Good Index Series),体现了资本市场对公司在市值规模、企业治理及行业代表性等方面的认可。得益于公司的优秀实践,公司获评第八届新财富最佳IR港股公司评选最佳IR港股公司(A+H股)、《中国证券报》2025年度(港股)公司治理金牛奖和2024年度金信披奖、《大公报》2025年度中国证券“金紫荆”奖评选卓越高质量发展上市公司、《香港商报》2025“金鲲鹏”中国财经价值榜最佳上市公司、《经济观察报》2024—2025年度受尊敬企业之新质生产力领航企业等奖项,并受邀代表锂电行业分别于2025年9月、11月参加“走进新加坡”路演活动和“投资中国新机遇”澳大利亚路演活动。此外,公司产品电池级碳酸锂拥有“天府名品”品牌标识授权(“天府名品”系四川省高端区域公共质量品牌),“天齐锂业”牌碳酸锂为广期所首个碳酸锂期货注册品牌,体现了市场对公司产品品质的权威肯定。
公司秉承创造独特价值、追求高效卓越及真诚对待利益相关者的核心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安全、优质、负责任的产品与服务;通过负责任的营销方式树立良好品牌形象,积极倾听并回应客户的需求与反馈,以出色的产品与服务品质引领市场。此外,公司深度参与和策划重要外事访问、国际展会、论坛峰会等活动,全面展示公司深入履行可持续发展承诺和社会责任,积极推动绿色生产,降低能耗和排放,参与当地的社区建设等核心价值观,树立了品牌国际适应性和全球知名度。
另外,公司凭借三十余年深耕锂业的丰富经验,成功打造全球首座以锂元素为主题的科普性综合展馆——Li科学馆,深入浅出地展示了锂元素的演变史、锂技术的推进史、锂产业的更迭史以及锂在塑造“零碳”地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所扮演的关键角色,为锂科学知识科普提供了教育平台,为锂产业交流与合作提供了沟通桥梁,打造极具天齐特色的中国锂电名片。凭借在科普教育、产业推广及国际交流等多方面的卓越表现,Li科学馆入选“四川天府新区首批共享科教基地”和“成都市科普基地”,并荣获“2025中国上市公司经典品牌案例”奖项。
(10)数智化转型纵深推进,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设立了数字化战略委员会。在该委员会的战略引领与统筹规划下,公司紧扣“精益价值链”与“强化管控协同”双轮驱动主线,锚定“智能制造、业财融合、信息安全”三大实施路径,深入践行“降本增效、自主创新”核心理念,稳步推进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升级。目前,公司已建成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为技术底座、总部业财管控平台为中枢的一体化数字架构,全面贯通研发、工艺、生产、质量、仓储、环境健康安全、采购、财务、资金、税务等核心业务环节,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数字化应用体系。依托持续沉淀的高质量数据资产,公司加速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设备预测性维护、工艺智能优化、经营精准预测等关键场景的深化应用与价值转化,切实提升运营效率与决策水平,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数智动能。
在智能制造领域,公司以精益管理为基石,系统构建覆盖新老生产基地的智能化升级体系:高标准推进新建工厂的数字化设计与智能产线建设,有序实施存量基地的针对性数字化改造。依托工业互联网技术贯通工艺管理、生产执行、质量管控、设备运维、物料调度、能耗监测及安全生产等全环节,公司实现对“人、机、料、法、环、测”六大要素的精细化、可视化、智能化管控,全面打造集数据驱动、流程协同、智能决策于一体的制造运营数字平台,持续提升生产效率、产品质量与运营韧性。
在经营管理领域,公司深度融合供应链、财务、资金、税务、ESG、风控管理体系,构建“业财资税供”一体化数字中枢。聚焦产供销高效协同、财务精益核算、预算精准管控、毛利动态预测等核心场景,通过流程闭环优化与高质量数据资产沉淀,建成贯通总部与各生产基地的智能经营管理体系,显著增强资源配置效能,提升经营决策的科学性与风险防控能力,为公司战略落地提供坚实支撑。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经审计的2023-2025年度审计报告。
发行人近三年财务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4041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7866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7076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投资者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审计报告附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公司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
(一)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发行人2023-2025年合并及母公司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并基于发行人的子公司Tianqi Lithium Energy Australia Pty Ltd及其下属公司、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Investments2 Pty Ltd及其下属公司、Tianqi Lithium Holdings Pty Ltd、Tianqi Lithium HKCo.,Ltd.及下属公司财务报表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情况,在编制发行人合并报表时依据中国会计准则进行调整(若存在差异),除前述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二)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近三年发行人未发生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三)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近三年发行人重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四)重要前期差错更正
近三年发行人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五)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图表:最近三年财务报告(表)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及原因
财务报告(表) 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 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发行人新设立子公司眉山天齐、苏州天齐、天齐香港新能源、新加坡天齐和亚马逊锂业。
2024年 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发行人新设立子公司天齐资管。
2025年 本年度发行人新设立子公司天齐雅江、天齐特锂、天齐私募,注销子公司天齐资源、天齐芬可、亚马逊锂业。
图表:发行人2023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眉山天齐 100.00% 直接投资
苏州天齐 100.00% 直接投资
天齐香港新能源 100.00% 直接投资
新加坡天齐 100.00% 直接投资
亚马逊锂业 100.00% 直接投资
图表:发行人2024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天齐资管 100.00% 直接投资
图表:发行人2025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天齐雅江 100.00% 直接投资
天齐特锂 100.00% 直接投资
天齐私募 100.00% 直接投资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一)合并报表数据
图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40,419.42 438,248.48 576,721.52 958,852.02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6,454.07 117,988.84 65,508.41 1,482.42
衍生金融资产 1,437.54
应收票据 20,474.32 22,379.08 25,574.57 6,580.51
应收账款 129,250.63 84,992.48 53,463.58 431,618.77
应收款项融资 260,383.32 62,807.30 147,770.25 8,069.73
预付款项 14,622.95 11,980.78 7,011.12 8,509.98
其他应收款 31,518.20 31,089.59 5,327.76 18,166.80
存货 284,951.95 240,648.60 228,904.68 315,050.02
其他流动资产 163,445.21 178,106.81 174,742.43 214,573.79
流动资产合计 1,902,957.61 1,188,241.95 1,285,024.32 1,962,904.05
非流动资产: -
长期股权投资 2,598,513.18 2,618,585.99 2,625,051.02 2,687,360.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71,837.92 288,411.06 272,973.95 158,317.40
固定资产 1,215,953.03 1,217,516.79 1,247,956.66 907,960.94
在建工程 907,574.41 858,661.37 513,723.05 728,717.23
使用权资产 97,233.83 100,137.23 109,161.97 127,054.24
无形资产 482,792.48 483,626.06 429,939.10 383,978.32
商誉 41,610.07 41,610.07 41,610.07 41,610.07
长期待摊费用 1,986.94 2,047.08 1,363.09 1,620.7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8,340.35 350,127.07 325,537.95 317,122.83
其他非流动资产 74,748.72 62,033.09 15,446.03 6,199.88
非流动资产合计 6,040,590.92 6,022,755.82 5,582,762.88 5,359,942.40
资产总计 7,943,548.54 7,210,997.77 6,867,787.20 7,322,846.4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3,197.70 129,931.92 131,354.49 33,737.23
衍生金融负债 8,344.38 5,509.20
应付票据 - - 8,200.00 20,898.17
应付账款 143,296.32 143,577.57 151,895.28 231,146.99
合同负债 1,739.39 1,373.31 1,198.55 3,744.83
应付职工薪酬 23,103.37 25,498.15 22,747.91 19,807.79
应交税费 70,036.90 14,637.10 22,774.48 239,364.38
其他应付款 2,761.08 2,762.52 13,066.86 37,970.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79,510.56 87,818.37 109,976.57 75,275.52
其他流动负债 265,703.02 15,860.52 42,913.11 4,041.06
流动负债合计 757,692.72 426,968.66 504,127.24 665,986.71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1,059,360.14 1,161,708.94 1,120,344.80 954,475.81
应付债券 59,889.58 59,878.02 - -
租赁负债 90,857.15 93,587.91 100,172.41 112,210.0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5,356.06 5,834.77 5,424.11 5,734.42
预计负债 55,944.93 55,057.10 62,147.98 32,397.53
递延收益 7,259.41 7,173.39 5,607.81 5,634.38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9,167.80 211,572.15 151,728.82 122,743.2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97,835.07 1,594,812.27 1,445,425.93 1,233,195.46
负债合计 2,255,527.79 2,021,780.94 1,949,553.17 1,899,182.1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70,624.50 164,119.50 164,122.16 164,122.16
其他权益工具 4,238.06 - - -
资本公积 2,616,546.73 2,362,840.46 2,376,940.15 2,373,678.88
减:库存股 2,959.03 2,582.43 19,998.50 19,998.50
其它综合收益 -8,676.03 48,405.07 53,016.14 7,645.65
专项储备 3,268.06 2,471.36 2,642.83 2,029.71
盈余公积 83,195.41 83,195.41 83,195.41 83,195.41
未分配利润 1,773,191.47 1,577,794.08 1,529,332.73 2,541,292.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639,429.16 4,236,243.45 4,189,250.90 5,151,965.81
少数股东权益 1,048,591.59 952,973.39 728,983.12 271,698.47
所有者权益合计 5,688,020.74 5,189,216.84 4,918,234.03 5,423,664.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943,548.54 7,210,997.77 6,867,787.20 7,322,846.44
图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一、营业总收入 512,804.76 1,034,636.46 1,306,347.70 4,050,346.21
营业收入 512,804.76 1,034,636.46 1,306,347.70 4,050,346.21
二、营业总成本 192,475.41 677,530.02 871,204.58 684,592.71
其中:营业成本 191,501.50 626,230.92 704,456.12 608,151.14
税金及附加 1,349.92 4,713.42 5,854.58 7,897.57
销售费用 208.22 1,017.25 1,631.62 3,377.17
管理费用 13,200.89 63,382.86 64,981.28 60,524.69
研发费用 1,288.44 4,759.33 4,362.07 3,037.49
财务费用 -15,073.56 -22,573.77 89,918.91 1,604.64
其中:利息费用 11,433.53 62,200.73 60,053.36 55,010.22
减:利息收入 2,982.85 19,802.36 26,503.36 35,591.59
加:其他收益 1,746.64 16,781.93 8,002.29 17,071.78
投资收益 47,493.68 54,749.33 -83,969.91 311,039.9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2,810.43 64,830.11 -80,947.03 311,733.2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370.08 867.07 507.83 -27.92
信用减值损失 -2,400.08 -1,286.74 -5,097.53 7,922.57
资产减值损失 11,419.50 -26,723.95 -211,428.52 -72,954.04
资产处置收益 338.87 172.41 - 802.61
三、营业利润 373,557.89 401,666.48 143,157.28 3,629,608.44
加:营业外收入 1,334.05 1,161.89 1,093.52 2,616.77
减:营业外支出 71.63 5,886.92 15,056.73 4,095.00
四、利润总额 374,820.31 396,941.45 129,194.07 3,628,130.21
减:所得税 90,708.62 96,677.98 132,118.30 1,061,819.50
五、净利润 284,111.69 300,263.47 -2,924.23 2,566,310.72
持续经营净利润 284,111.69 300,263.47 -2,924.23 2,566,310.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7,602.80 46,262.55 -790,458.03 729,731.50
少数股东损益 96,508.89 254,000.93 787,533.80 1,836,579.2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9,853.68 17,612.93 5,177.33 38,696.08
七、综合收益总额 234,258.01 317,876.40 2,253.10 2,605,006.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38,316.28 43,850.28 -745,087.54 752,647.5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95,941.73 274,026.11 747,340.65 1,852,359.29
图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56,212.01 996,957.21 1,403,230.79 4,595,992.72
收到的税费返还 21,135.27 68,722.06 76,223.48 108,438.9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960.27 39,639.34 49,325.86 57,061.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3,307.55 1,105,318.61 1,528,780.12 4,761,492.8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8,917.52 488,222.34 445,965.00 819,619.9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9,067.84 155,566.91 138,027.01 114,823.49
支付的各项税费 45,099.16 133,968.35 359,041.41 1,532,603.9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311.66 31,510.67 30,327.77 25,638.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7,396.18 809,268.27 973,361.18 2,492,685.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911.37 296,050.34 555,418.94 2,268,807.3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10,579.66 44,212.61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218.68 4,384.41 36,345.68 240,436.3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694.31 2,151.52 172.40 1,437.0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51.47 2,348.09 827.33 571.8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4,144.12 53,096.63 37,345.41 242,445.2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2,153.52 360,341.35 452,444.41 444,298.62
投资支付的现金 463,859.35 138,425.33 172,288.5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670.37 2,531.49 955.53 416.8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1,683.24 501,298.16 625,688.44 444,715.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7,539.12 -448,201.53 -588,343.03 -202,270.2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59,795.90 - 544.00 55,033.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544.00 55,033.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26,081.88 1,032,019.70 968,094.41 1,090,076.4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577.03 23,516.92 1,802.4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85,877.78 1,043,596.73 992,155.33 1,146,911.8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8,974.14 935,741.26 663,281.52 891,804.9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4,829.83 125,261.78 618,647.16 2,575,686.2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50,056.85 325,223.34 2,018,024.9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26.98 25,439.98 34,334.52 23,220.2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0,730.95 1,086,443.02 1,316,263.20 3,490,711.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5,146.83 -42,846.28 -324,107.87 -2,343,799.6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94.44 6,078.65 -12,503.25 -18,684.4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3,224.63 -188,918.83 -369,535.21 -295,946.8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74,593.92 563,512.75 933,047.95 1,228,994.8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17,818.55 374,593.92 563,512.75 933,047.95
图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20,707.31 4,475.50 56,855.92 155,816.6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5,072.60 85,371.49 45,036.73 -
应收票据 51.59 201.13 303.23 139.31
应收账款 685.16 692.70 666.62 2,458.66
应收款项融资 55.00 - 451.57 350.00
预付款项 336.83 301.71 207.74 175.38
其他应收款 232,365.58 216,922.78 163,304.17 219,965.88
存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142.92 56.33 258.41 521.29
流动资产合计 829,416.99 308,021.65 267,084.40 379,427.14
非流动资产: -
长期股权投资 3,490,385.86 3,484,285.26 3,484,097.84 3,477,559.3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9,384.33 51,106.22 36,167.54 31,412.82
固定资产 239.05 260.24 272.92 232.19
在建工程 924.51 841.09 969.05 580.08
无形资产 796.92 821.71 252.99 164.81
长期待摊费用 783.01 808.53 855.38 951.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8.40 9.50 53.44 56.32
非流动资产合计 3,532,522.08 3,538,132.55 3,522,669.16 3,510,956.87
资产总计 4,361,939.07 3,846,154.20 3,789,753.56 3,890,384.01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2,001.44 2,001.44 - -
应付账款 952.90 1,070.53 881.71 1,485.15
应付职工薪酬 2,980.40 4,835.10 3,973.91 3,960.67
应交税费 5,937.96 4,149.59 573.97 594.32
其他应付款 4,771.50 972.54 729.58 426.7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72.18 705.27 — —
其他流动负债 255,075.13 178.14 30,605.39 130.31
流动负债合计 272,791.50 13,912.61 36,764.57 6,597.15
非流动负债: -
应付债券 59,889.58 59,878.02 - -
递延收益 156.25 158.33 243.76 252.09
递延所得税负债 9,138.01 11,993.69 7,790.32 6,186.09
非流动负债合计 69,183.85 72,030.05 8,034.08 6,438.18
负债合计 341,975.35 85,942.66 44,798.65 13,035.33
所有者权益: -
股本 170,624.50 164,119.50 164,122.16 164,122.16
其他权益工具 4,238.06 - - -
资本公积 2,069,945.99 1,816,348.55 1,830,414.97 1,827,138.44
减:库存股 2,959.03 2,582.43 19,998.50 19,998.50
其它综合收益 27,359.59 35,702.45 23,343.42 19,777.38
盈余公积 82,061.08 82,061.08 82,061.08 82,061.08
未分配利润 1,668,693.53 1,664,562.40 1,665,011.78 1,804,248.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19,963.73 3,760,211.55 3,744,954.91 3,877,348.68
图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一、营业总收入 374.14 8,172.90 6,725.72 15,807.84
营业成本 3.03 58.34 153.57 9,958.03
税金及附加 126.25 96.74 2.80 146.72
销售费用 - - — —
管理费用 3,137.43 18,844.69 20,163.28 16,733.17
研发费用 49.99 302.20 106.28 132.07
财务费用 3,397.17 1,588.37 -3,066.40 -5,010.03
其中:利息费用 1,335.79 956.84 529.60 1,975.00
减:利息收入 412.26 720.40 2,358.13 10,711.19
加:其他收益 92.77 2,374.57 2,206.05 6,773.5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86.41 -177.04 90,699.32 658,072.1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097.39 -1,661.96 -566.16 12,096.9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84.10 1,300.40 36.73 —
信用减值损失 -8.50 -4.10 397.21 -1.97
资产减值损失 - - — —
二、营业利润 -4,584.95 -9,223.62 82,705.50 658,691.61
加:营业外收入 1,130.00 0.34 20.20 200.00
减:营业外支出 0.03 12.49 44.74 418.75
三、利润总额 -3,454.98 -9,235.77 82,680.96 658,472.86
减:所得税 -74.72 83.69 415.56 1,172.30
四、净利润 -3,380.26 -9,319.46 82,265.40 657,300.55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3,380.26 -9,319.46 82,265.40 657,300.5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31.47 21,229.11 3,566.04 -9,417.73
六、综合收益总额 -4,211.73 11,909.65 85,831.44 647,882.82
图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2.99 1,750.90 2,890.62 47,033.6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3,544.97 189,706.87 393,679.86 554,860.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3,567.95 191,457.77 396,570.48 601,893.8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39 8.28 25,912.4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032.70 12,109.89 12,534.81 10,238.33
支付的各项税费 743.95 748.97 8.88 16,719.1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4,272.76 209,137.33 331,796.61 575,728.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049.42 221,999.58 344,348.58 628,598.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481.46 -30,541.81 52,221.90 -26,704.2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1,151.72 14,117.08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15.54 1,620.98 90,740.03 1,494,529.8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 0.81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8.4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967.26 16,437.31 90,740.03 1,494,529.8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20.04 228.53 384.49 236.08
投资支付的现金 419,401.32 40,000.00 50,121.19 1,071,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856.00 — 4.1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9,521.36 100,084.53 50,505.68 1,071,240.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7,554.10 -83,647.22 40,234.35 423,289.5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1,826.00 29,97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8,488.97 737.52 33.07 6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8,284.88 92,563.52 30,003.07 6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000.00 — 6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75 727.72 221,501.74 494,338.5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37 — 74.5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75 30,728.09 221,501.74 554,413.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8,273.13 61,835.43 -191,498.67 -553,813.1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407.07 -26.82 114.78 -3,530.6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1,830.49 -52,380.42 -98,927.63 -160,758.3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75.50 56,855.92 155,783.55 316,541.9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6,305.99 4,475.50 56,855.92 155,783.55
三、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近三年末,发行人资产结构如下:
图表:发行人近三年末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38,248.48 6.08 576,721.52 8.40 958,852.02 13.0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7,988.84 1.64 65,508.41 0.95 1,482.42 0.02
应收票据 22,379.08 0.31 25,574.57 0.37 6,580.51 0.09
应收账款 84,992.48 1.18 53,463.58 0.78 431,618.77 5.89
应收款项融资 62,807.30 0.87 147,770.25 2.15 8,069.73 0.11
预付款项 11,980.78 0.17 7,011.12 0.10 8,509.98 0.12
其他应收款 31,089.59 0.43 5,327.76 0.08 18,166.80 0.25
存货 240,648.60 3.34 228,904.68 3.33 315,050.02 4.30
其他流动资产 178,106.81 2.47 174,742.43 2.54 214,573.79 2.93
流动资产合计 1,188,241.95 16.48 1,285,024.32 18.71 1,962,904.05 26.81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2,618,585.99 36.31 2,625,051.02 38.22 2,687,360.77 36.7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88,411.06 4.00 272,973.95 3.97 158,317.40 2.16
固定资产 1,217,516.79 16.88 1,247,956.66 18.17 907,960.94 12.40
在建工程 858,661.37 11.91 513,723.05 7.48 728,717.23 9.95
使用权资产 100,137.23 1.39 109,161.97 1.59 127,054.24 1.74
无形资产 483,626.06 6.71 429,939.10 6.26 383,978.32 5.24
商誉 41,610.07 0.58 41,610.07 0.61 41,610.07 0.57
长期待摊费用 2,047.08 0.03 1,363.09 0.02 1,620.71 0.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0,127.07 4.86 325,537.95 4.74 317,122.83 4.33
其他非流动资产 62,033.09 0.86 15,446.03 0.22 6,199.88 0.08
非流动资产合计 6,022,755.82 83.52 5,582,762.88 81.29 5,359,942.40 73.19
资产总计 7,210,997.77 100.00 6,867,787.20 100.00 7,322,846.44 100.00
近三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7,322,846.44万元、6,867,787.20万元及7,210,997.77万元,呈波动趋势。其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81%、18.71%和16.48%;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3.19%、81.29%及83.52%。
发行人资产总额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455,059.24万元,降幅6.21%,主要是因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减少677,879.73万元,降幅34.53%。同期,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增加222,820.48万元,主要是由于其他权益工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增加所致。发行人资产总额2025年末较2024年末增加343,210.58万元,增幅5.00%。
1、流动资产重要科目分析
(1)货币资金
图表:近三年末货币资金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库存现金 2.13 0.78 0.33
银行存款 933,045.82 563,511.97 433,593.58
其他货币资金 25,804.07 13,208.78 4,654.56
合计 958,852.02 576,721.52 438,248.48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382,074.44 279,494.02 297,623.50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25,804.07 13,208.78 4,654.56
注:相关数据合计若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发行人近三年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958,852.02万元、576,721.52万元和438,248.48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3.09%、8.40%及6.08%。
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382,130.50万元,降幅39.85%,主要系本年营业收入对应的回款下降、新增对smart的投资及结构性存款投资以及取得SQM的分红减少降低导致。
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2025年末较2024年末减少138,473.04万元,降幅24.01%,主要系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减少对应的回款下降,以及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及货币基金等理财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
发行人最近三年末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6,580.51万元、25,574.57万元和22,379.08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09%、0.37%及0.31%,占比很小。
发行人应收票据余额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18,994.06万元,增幅288.64%,主要是本年末备付工程款所致,全部为银行承兑票据;2025年末较2024年末减少3,195.49万元,降幅12.49%,变动不大。
(3)应收账款
图表:2025年末应收账款前五位欠款方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集团关系 账面余额(万元)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减值准备余额(万元)
客户1 非关联方 20,500.36 21.61% 1,025.02
客户2 非关联方 13,098.83 13.81% 654.94
客户3 非关联方 8,839.48 9.32% 441.97
客户4 非关联方 5,101.04 5.38% 5,101.04
客户5 非关联方 5,030.77 5.30% 251.54
合计 52,570.48 55.42% 7,474.51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31,618.77万元、53,463.58万元和84,992.48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5.89%、0.78%及1.18%。
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378,155.19万元,降幅87.61%,主要是因为本年文菲尔德新增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将该保理业务下的应收账款调整至应收款项融资。
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2025年末较2024年末增加31,528.90万元,增幅58.97%,主要系本年末信用期内锂化合物销售均价较上年末同期增加所致。
截至2024年末及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位欠款方欠款合计分别占应收账款总额的50.30%与55.42%,应收账款集中度有所上升。
(4)应收款项融资
发行人近三年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8,069.73万元、147,770.25万元和62,807.30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11%、2.15%及0.87%,占比较小。
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余额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139,700.52万元,增幅1,731.17%,主要是本年文菲尔德新增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将该保理业务下的应收账款调整至应收款项融资导致。
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余额2025年末较2024年末减少84,962.95万元,降幅57.50%,主要系本年末文菲尔德对雅保的应收账款进行保理的金额较去年增加导致剩余应收账款下降,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5)其他应收款
图表:近三年末其他应收款(合计)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应收股利 9,840.92 0.00 27,160.66
其他应收款 8,325.88 5,327.76 3,928.93
合计 18,166.80 5,327.76 31,089.59
图表:截至2025年末其他应收款前五位欠款方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万元) 账龄 款项的性质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单位1 3,524.43 1年以内 代垫运费 78.14%
单位2 192.68 5年以上 其他往来 4.27%
单位3 131.68 1年以内 其他往来 2.92%
单位4 125.24 4-5年 保证金 2.78%
单位5 103.45 5年以上 保证金 2.29%
合计 4,077.49 90.40%
注:相关数据合计若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发行人最近三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8,325.88万元、5,327.76万元和3,928.93万元(不含应收股利),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11%、0.08%及0.05%,占比极低。
发行人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较2023年末减少2,998.12万元,减幅36.01%,主要是因为本期收回保证金及违约赔偿款。发行人2025年末其他应收款较2024年末减少1,398.83万元,减幅26.26%,变动不大。
2025年末应收股利余额为27,160.66万元,主要系应收参股公司SQM的股利所致。
(6)存货
图表:近三年末存货分类结构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原材料 68,438.55 21.72 35,861.78 15.67 51,015.26 21.20
在产品 75,061.43 23.83 71,338.84 31.17 70,601.61 29.34
库存商品 127,829.18 40.57 70,957.10 31.00 64,842.03 26.94
发出商品 2,010.95 0.64 76.31 0.03 428.32 0.18
低值易耗品 39,204.79 12.44 45,409.35 19.84 52,260.73 21.72
委托加工物资 2,505.12 0.80 5,261.31 2.30 1,500.63 0.62
合计 315,050.02 100.00 228,904.68 100.00 240,648.60 100.00
注:相关数据合计若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发行人近三年末存货余额分别为315,050.02万元、228,904.68万元和240,648.60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4.30%、3.33%和3.34%。发行人的存货以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和低值易耗品为主。
发行人2024年末存货较2023年末减少86,145.34万元,减幅27.34%,主要是因为本期销量增加,导致存货库存量减少所致。发行人2025年末存货较2024年末增加11,743.92万元,增幅5.13%,变动不大。
2、非流动资产重要科目分析
(1)长期股权投资
近三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分别为2,687,360.77万元、2,625,051.02万元和2,618,585.99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36.70%、38.22%和36.31%,占比较大。
发行人2024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较2023年末减少62,309.75万元,减幅2.32%,主要是因为权益法下确认的扎布耶锂业及SQM的投资损失较大。2025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较2024年末减少6,465.03万元,减幅0.25%,变动较小,变动不大。
图表:2025年末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SALA 645.39 - - - - - - - 25.96 671.35 -
四川天盛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688.54 1,500.00 - -44.14 - - - - - 2,144.40 -
四川淼威水务有限公司 - 400 - -7.58 - - - - - 392.42 -
小计 1,333.93 1,900.00 - -51.72 - - - - 25.96 3,208.17 -
二、联营企业
上海航天电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3,394.65 - - 99.73 - - - - - 3,494.38 -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 48,800.99 - - -1,761.69 - 46.85 - - - 47,086.15 3,779.47
SQM 2,571,521.46 - 7,032.55 66,543.78 18,708.09 - 27,160.66 - -57,782.84 2,564,797.28 454,562.95
小计 2,623,717.10 - 7,032.55 64,881.82 18,708.09 46.85 27,160.66 - -57,782.84 2,615,377.81 458,342.42
合计 2,625,051.02 1,900.00 7,032.55 64,830.11 18,708.09 46.85 27,160.66 - -57,756.88 2,618,585.99 458,342.42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发行人近三年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分别为158,317.40万元、272,973.95万元和288,411.06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2.16%、3.97%和4.00%,是发行人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因此发行人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发行人2024年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2023年末增长114,656.55万元,增幅72.42%,主要是因为新增smart MobilityPte.Ltd.战略投资。发行人2025年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2024年末增长15,437.11万元,增幅5.66%,主要系所持部分上市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3)固定资产
图表:近三年末固定资产分类结构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土地 7,564.90 0.83 12,943.14 1.04 12,493.21 1.03
房屋建筑物 383,096.72 42.19 614,397.45 49.23 603,828.78 49.60
机器设备 508,425.47 56.00 604,792.80 48.46 584,746.17 48.03
运输设备 1,130.01 0.12 791.46 0.06 589.78 0.05
电子设备及其他 7,743.84 0.85 15,031.82 1.20 15,858.85 1.30
合计 907,960.94 100.00 1,247,956.66 100.00 1,217,516.79 100.00
发行人近三年末固定资产余额分别为907,960.94万元、1,247,956.66万元和1,217,516.79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2.40%、18.17%和16.88%。
发行人2024年末固定资产较2023年末增长339,995.72万元,增幅37.45%,主要系当年在建工程转入。发行人2025年末固定资产较2024年末减少30,439.87万元,降幅2.44%,变动不大。
(4)在建工程
发行人近三年末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728,717.23万元、513,723.05万元和858,661.37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9.95%、7.48%和11.91%。
发行人2024年末在建工程较2023年末减少214,994.19万元,减幅29.50%,主要是因为安居2万吨碳酸锂工厂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及终止投资建设二期氢氧化锂项目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末在建工程较2024年末增加344,938.33万元,增幅67.14%,主要系格林布什化学级锂精矿工厂三期、苏州年产3万吨氢氧化锂项目等建设投入增加。
图表:2025年末重要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工程进度
格林布什化学级锂精矿工厂三期 332,252.59 167,684.64 - - 499,937.22 建设中
雅江锂辉石矿采选一期工程 19,236.55 3,453.88 - 1,973.68 20,716.74 建设中
苏州年产3万吨氢氧化锂项目 24,580.58 93,309.60 4,060.76 1,947.17 111,882.25 建设中
合计 376,069.72 264,448.12 4,060.76 3,920.85 632,536.21
备注:在综合审视奎纳纳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工厂二期项目(“二期氢氧化锂项目”)的前期投入和预计未来资本投入、未来运营费用、项目执行进度、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等情况后,发行人认为继续建设二期氢氧化锂项目不具备经济性。基于市场环境及项目最新的经济可行性分析,发行人决议终止投资建设二期氢氧化锂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二期氢氧化锂项目在建工程余额人民币1,340,454,780.42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5)无形资产
图表:近三年末无形资产的构成及变化情况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土地使用权 24,052.53 6.26 23,913.50 5.56 23,780.02 4.92
专利权 5,173.37 1.35 532.47 0.12 337.61 0.07
软件及其他 1,599.38 0.42 2,120.98 0.49 5,490.62 1.14
采矿权 353,153.04 91.97 403,372.15 93.82 454,017.80 93.88
合计 383,978.32 100.00 429,939.10 100.00 483,626.06 100.00
发行人最近三年末无形资产余额分别为383,978.32万元、429,939.10万元和483,626.06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5.24%、6.26%和6.71%,该部分资产占比较大,其主要构成包括采矿权、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软件及其他。其中,采矿权主要包括泰利森拥有的澳大利亚格林布什锂矿以及盛合锂业拥有的雅江县措拉锂辉石矿,相关采矿权权证及合规资质见下表泰利森拥有的格林布什锂矿相关权证及下表盛合锂业持有的雅江县措拉锂辉石矿采矿权证及相关批文。
泰利森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泰利森锂业(澳大利亚)在澳大利亚西澳州格林布什地区拥有22宗与矿权相关的权利证明,其中包含13份采矿权,以及4份通用目的许可证、1份勘探许可证、4份杂项许可证。截至2025年12月末,上述涉矿权证中部分已为汇丰银行银团贷款而设定了抵押。
盛合锂业于2012年4月6日获得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5100002012045210124005),地址:甘孜州雅江县;矿山名称: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雅江县措拉锂辉石矿;开采矿种:锂矿、铍矿、铌矿、钽矿;开采方式:露天/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20万吨/年;矿区面积:2.0696平方公里;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年,自2012年4月6日至2032年4月6日。
图表:泰利森拥有的格林布什锂矿相关权证
序号 矿区编号 状态 类别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面积(公顷)
1 M01/02 生效 采矿许可证 1984/12/28 2026/12/27 968.9
2 M01/03 生效 采矿许可证 1984/12/28 2026/12/27 999.6
3 M01/04 生效 采矿许可证 1984/12/28 2026/12/27 998.9
4 M01/05 生效 采矿许可证 1984/12/28 2026/12/27 999.4
5 M01/06 生效 采矿许可证 1984/12/28 2026/12/27 984.1
6 M01/07 生效 采矿许可证 1984/12/28 2026/12/27 997.1
7 M01/08 生效 采矿许可证 1984/12/28 2026/12/27 998.95
8 M01/09 生效 采矿许可证 1984/12/28 2026/12/27 997.25
9 M01/10 生效 采矿许可证 1984/12/28 2026/12/27 999.6
10 M01/11 生效 采矿许可证 1984/12/28 2026/12/27 998.9
11 M01/16 生效 采矿许可证 1986/6/6 2028/6/5 18.005
12 M01/18 生效 采矿许可证 1994/9/28 2036/9/27 3.0365
13 M70/765 生效 采矿许可证 1994/6/20 2036/6/19 70.385
14 L01/01 生效 其他许可证 1986/3/19 2026/12/27 9.3078
15 G01/01 生效 通用用途许可证 1986/11/17 2028/6/5 9.9955
16 E70/5540 生效 勘探许可证 2021/3/8 2026/3/7 2个区块
17 G01/04 生效 通用用途许可证 2022/04/21 2043/04/20 9.99
18 G70/267 生效 通用用途许可证 2022/11/28 2043/11/27 15.07706
19 G70/268 生效 通用用途许可证 2022/11/28 2043/11/27 32.04796
20 L70/232 生效 其他许可证 2022/04/21 2043/04/20 66.31127
21 L70/244 生效 其他许可证 2023/08/15 2044/08/15 1.03594
22 L70/246 生效 其他许可证 2023/11/15 2044/11/14 0.93581
图表:盛合锂业持有的雅江县措拉锂辉石矿采矿权证及相关批文
项目 采矿许可证 相关批文
颁发时间 2012年4月6日 1、2013年2月26日取得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雅江锂辉石矿采选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批[2013]132号); 2、2013年7月16日取得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雅江锂辉石矿采选一期工程项目的批复》(川发改产业[2013]788号); 3、2013年8月20日取得雅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雅江锂辉石矿采选一期工程项目的批复》的通知>的批复》; 4、2015年11月3日取得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雅江锂辉石矿采选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5]903号); 5、2017年12月已取得雅江县国土资源局颁布的“川(2017)雅江县不动产权第000279号、第000280号、第000281号”三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颁发机关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证号/文号 C5100002012045210124005
地址 甘孜州雅江县
矿山名称 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雅江县措拉锂辉石矿
开采矿种 锂矿、铍矿、铌矿、钽矿
开采方式 露天/地下开采
生产规模 120万吨/年
矿区面积 2.0696平方公里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 20年,自2012年4月6日至2032年4月6日
(二)负债结构分析
近三年末,发行人负债结构如下:
图表:近三年末发行人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9,931.92 6.43 131,354.49 6.74 33,737.23 1.78
衍生金融负债 5,509.20 0.27% - - - -
应付票据 - - 8,200.00 0.42 20,898.17 1.10
应付账款 143,577.57 7.10 151,895.28 7.79 231,146.99 12.17
合同负债 1,373.31 0.07 1,198.55 0.06 3,744.83 0.20
应付职工薪酬 25,498.15 1.26 22,747.91 1.17 19,807.79 1.04
应交税费 14,637.10 0.72 22,774.48 1.17 239,364.38 12.60
其他应付款 2,762.52 0.14 13,066.86 0.67 37,970.73 2.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7,818.37 4.34 109,976.57 5.64 75,275.52 3.96
其他流动负债 15,860.52 0.78 42,913.11 2.20 4,041.06 0.21
流动负债合计 426,968.66 21.12 504,127.24 25.86 665,986.71 35.0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161,708.94 57.46 1,120,344.80 57.47 954,475.81 50.26
应付债券 59,878.02 2.96 - - - -
租赁负债 93,587.91 4.63 100,172.41 5.14 112,210.03 5.9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5,834.77 0.29 5,424.11 0.28 5,734.42 0.30
预计负债 55,057.10 2.72 62,147.98 3.19 32,397.53 1.71
递延收益 7,173.39 0.35 5,607.81 0.29 5,634.38 0.3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1,572.15 10.46 151,728.82 7.78 122,743.29 6.46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94,812.27 78.88 1,445,425.93 74.14 1,233,195.46 64.93
负债合计 2,021,780.94 100.00 1,949,553.17 100.00 1,899,182.16 100.00
近三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1,899,182.16万元、1,949,553.17万元和2,021,780.94万元,逐年增长。其中,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5.07%、25.86%及21.12%;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4.93%、74.14%及78.88%。
发行人总负债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长50,371.01万元,增幅2.65%,其中流动负债有所减少,非流动负债增长较快,主要表现为长期借款、递延所得税负债及预计负债的增长。发行人总负债2025年末较2024年末增长72,227.77万元,增幅3.70%,变动较小。
1、流动负债重要科目分析
(1)短期借款
图表:近三年末短期借款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质押借款 912.23 18,620.93 4,686.02
保证借款 32,825.00 112,733.55 125,245.90
合计 33,737.23 131,354.49 129,931.92
注:相关数据合计若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发行人近三年末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3,737.23万元、131,354.49万元和129,931.92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1.78%、6.74%和6.43%。
发行人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长97,617.26万元,增幅289.35%,主要是本年文菲尔德新增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将以TLEA合并集团的自身信用作为担保进行融资的应收账款保理部分,确认为短期借款。发行人短期借款2025年末较2024年末减少1,422.57万元,降幅1.08%,变动不大。
(2)应付票据
发行人近三年末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20,898.17万元、8,200.00万元和0.00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1.10%、0.42%和0.00%,占比较小。
发行人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12,698.17万元,降幅60.76%,主要系本年采购额减少导致应付款项减少。发行人2025年末较2024年末减少8,200.00万元,降幅100.00%,主要系在票据“等分化”功能全面落地的背景下,公司充分利用票据可拆分支付的便利性,直接将持有的应收票据拆分后用于支付货款,优化支付结构所致。
(3)应付账款
图表:近三年末应付账款的账龄结构
账龄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1年以内 225,244.85 97.45 147,059.13 96.82 138,110.93 96.19
1到2年 2,390.35 1.03 3,390.58 2.23 4,202.64 2.93
2到3年 169.88 0.07 786.86 0.52 562.50 0.39
3年以上 3,341.92 1.45 658.71 0.43 701.51 0.49
合计 231,146.99 100.00 151,895.28 100.00 143,577.57 100.00
注:相关数据合计若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发行人近三年末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231,146.99万元、151,895.28万元和143,577.57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12.17%、7.79%和7.10%,应付账款余额逐年下降。
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79,251.71万元,降幅34.29%,主要系本年采购额减少导致应付款项减少。2025年末应付账款较2024年末减少8,317.71万元,降幅5.48%,变动不大。
(4)合同负债
发行人近三年末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3,744.83万元、1,198.55万元和1,373.31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0.20%、0.06%和0.07%,占比极小。2025年末,合同负债全部为预收货款。
发行人合同负债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2,546.28万元,降幅67.99%,主要是因为受市场需求影响导致预收账款减少所致。2025年末较2024年末增加174.76万元,增幅14.58%。
(5)其他应付款(不含应付股利)
图表:近两年末其他应付款(不含应付股利)结构
项目 2024年末 2025年末
预提费用 205.09 73.28
保证金及押金 1,298.43 1,396.98
代收应收账款保理款项 10,570.55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737.52
其他 874.31 436.25
合计 12,948.38 2,644.03
单位:万元
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不含应付股利)余额分别为3,104.31万元、12,948.38万元和2,644.03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0.16%、0.66%和0.13%。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长9,844.07万元,增幅317.11%,主要是因为本期末新增代收保理款余额(文菲尔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中保理机构于年末尚未划走的由文菲尔德代收款项)。2025年末较2024年末减少10,304.35万元,降幅79.58%,主要系上年末代收应收账款保理款项于本年支付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图表:近三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56,956.92 90,832.52 67,286.35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5,386.07 16,443.61 18,844.9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2,932.53 2,700.43 981.83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利息 - - 705.27
合计 75,275.52 109,976.57 87,818.37
近三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75,275.52万元、109,976.57万元和87,818.37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3.96%、5.64%和4.34%。
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长34,701.05万元,增幅46.10%,主要是因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大幅增长。2025年末较2024年末减少22,158.20万元,降幅20.15%,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7)其他流动负债
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4,041.06万元、42,913.11万元和15,860.52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0.21%、2.20%和0.78%。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长38,872.05万元,增幅961.93%,主要是因为发行人于2024年4月12日发行了3亿元1年期短期融资券。2025年末较2024年末减少27,052.59万元,降幅63.04%,主要系2024年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已于2025年4月到期兑付所致。
2、非流动负债重要科目分析
(1)长期借款
图表:近三年末长期借款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质押借款 240,962.12 - 97,900.29
抵押借款 613,388.70 808,892.30 880,713.66
保证借款 100,125.00 311,452.50 183,095.00
合计 954,475.81 1,120,344.80 1,161,708.94
近三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954,475.81万元、1,120,344.80万元和1,161,708.94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50.26%、57.47%和57.46%,占比较大且增长较快。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长165,868.99万元,增幅17.38%,主要是汇丰银行银团贷款增加提款金额补充在建项目资金所致。2025年末较2024年末增长41,364.14万元,增幅3.69%,变动不大。
(2)应付债券
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余额为59,878.02万元,占总负债比重为2.96%,系发行人于2025年7月11日发行的6亿元科技创新债券,发行利率为2.48%,期限为3年。2023年末及2024年末发行人无应付债券余额。
(3)租赁负债
近三年末,发行人租赁负债余额分别为112,210.03万元、100,172.41万元和93,587.91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5.91%、5.14%和4.63%。2024年末较2023年
末减少12,037.62万元,降幅10.73%,主要是租赁负债摊销及汇率变动影响所致。2025年末较2024年末减少6,584.50万元,降幅6.57%,变动不大。
(4)预计负债
近三年,预计负债余额分别为32,397.53万元、62,147.98万元和55,057.10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1.71%、3.19%和2.72%。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长29,750.45万元,增幅91.83%,主要原因均为复垦费增长。根据澳大利亚法律法规,泰利森和TLK对矿区有环境恢复义务,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一项复垦环保义务。预计负债金额由发行人管理层考虑现有的相关法规后,根据以往经验结合对未来支出的估计而确定,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折现率等因素的影响,对预期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确定。泰利森和TLK采用的折现利率为澳大利亚长期国债利率。2025年末较2024年末减少7,090.88万元,降幅11.41%,主要系复垦费调整所致。
(三)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近三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结构如下:
表6-30:发行人近三年末所有者权益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64,122.16 3.03 164,122.16 3.34 164,119.50 3.16
资本公积 2,373,678.88 43.77 2,376,940.15 48.33 2,362,840.46 45.53
减:库存股 19,998.50 0.37 19,998.50 0.41 2,582.43 0.05
其它综合收益 7,645.65 0.14 53,016.14 1.08 48,405.07 0.93
专项储备 2,029.71 0.04 2,642.83 0.05 2,471.36 0.05
盈余公积 83,195.41 1.53 83,195.41 1.69 83,195.41 1.60
未分配利润 2,541,292.50 46.86 1,529,332.73 31.10 1,577,794.08 30.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151,965.81 94.99 4,189,250.90 85.18 4,236,243.45 81.63
少数股东权益 271,698.47 5.01 728,983.12 14.82 952,973.39 18.36
所有者权益合计 5,423,664.28 100.00 4,918,234.03 100.00 5,189,216.84 100.00
1、股本
近三年末,发行人股本余额分别为164,122.16万元、164,122.16万元和164,119.50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3.03%、3.34%和3.16%。2025年度股本变动主要因公司注销库存股所致。
2、资本公积
图表:近三年末资本公积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2,368,997.51 2,368,997.51 2,360,709.41
其他资本公积 4,681.38 7,942.64 2,131.05
合计 2,373,678.88 2,376,940.15 2,362,840.46
近三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2,373,678.88万元、2,376,940.15万元和2,362,840.46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43.77%、48.33%和45.53%。资本公积包括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发行人资本公积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长3,261.27万元,增幅0.14%,变动很小。2025年末较2024年末减少14,099.69万元,降幅0.59%,主要系注销库存股及员工持股计划到期解锁所致。
3、未分配利润
近三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余额分别为2,541,292.50万元、1,529,332.73万元和1,577,794.08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46.86%、31.10%和30.41%。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1,011,959.77万元,降幅39.82%,主要是本年亏损所致。2025年末较2024年末增长48,461.35万元,增幅3.17%,主要系本年盈利所致。
4、少数股东权益
近三年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271,698.47万元、728,983.12万元和952,973.39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5.01%、14.82%和18.36%。
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长457,284.65万元,增幅168.31%,主要是本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增加所致。2025年末较2024年末增长223,990.27万元,增幅30.73%,主要系本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增加所致。
(四)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现金流量结构如下:
图表:发行人现金流量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61,492.82 1,528,780.12 1,105,318.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92,685.45 973,361.18 809,268.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8,807.37 555,418.94 296,050.3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2,445.23 37,345.41 53,096.6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4,715.47 625,688.44 501,298.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270.24 -588,343.03 -448,201.5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46,911.85 992,155.33 1,043,596.7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90,711.45 1,316,263.20 1,086,443.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3,799.60 -324,107.87 -42,846.2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8,684.42 -12,503.25 6,078.6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5,946.89 -369,535.21 -188,918.8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28,994.84 933,047.95 563,512.7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33,047.95 563,512.75 374,593.92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68,807.37万元、555,418.94万元和296,050.34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4年度较2023年度减少1,713,388.43万元,降幅75.52%,主要是因为发行人营业收入对应的回款及毛利额较上年大幅下降。2025年度较2024年度减少259,368.60万元,降幅46.70%,主要系2025年度营业收入对应的回款及毛利额较上年下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2,270.24万元、-588,343.03万元和-448,201.53万元。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4年度较2023年度减少386,072.79万元,降幅190.87%,主要是因为发行人投资支付的现金大幅增长且取得的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大幅下降。2025年度较2024年度增加140,141.50万元,增幅23.82%,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及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近三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43,799.60万元、-324,107.87万元和-42,846.28万元。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4年度较2023年度增长2,019,691.73万元,增幅86.17%,主要系发行人分配现金股利以及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较上年减少所致。2025年度较2024年度增长281,261.59万元,增幅86.78%,主要系分配现金股利以及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较上年减少所致。
四、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图表:发行人盈利能力指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营业收入 4,050,346.21 1,306,347.70 1,034,636.46
营业成本 608,151.14 704,456.12 626,230.92
销售费用 3,377.17 1,631.62 1,017.25
管理费用 60,524.69 64,981.28 63,382.86
研发费用 3,037.49 4,362.07 4,759.33
财务费用 1,604.64 89,918.91 -22,573.77
营业利润 3,629,608.44 143,157.28 401,666.48
利润总额 3,628,130.21 129,194.07 396,941.45
归母净利润 729,731.50 -790,458.03 46,262.55
营业毛利率(%) 84.99 46.07 39.47
归母净利率(%) 18.02 -60.51 4.47
(一)营业收入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4,050,346.21万元、1,306,347.70万元和1,034,636.46万元,呈下降趋势。2024年度较2023年度减少2,743,998.51万元,降幅67.75%,主要是因为受到锂产品市场波动的影响,2024年锂产品的市场价格整体呈现大幅下滑趋势,公司锂产品销售价格及毛利较上年大幅下降;2025年度较2024年度减少271,711.24万元,降幅20.80%,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锂产品的销售均价较上年下降所致。
(二)利润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利润总额分别为3,628,130.21万元、129,194.07万元和396,941.45万元。2024年度较2023年度减少3,498,936.14万元,降幅96.44%;2025年度较2024年度增加267,747.38万元,增幅207.24%。
近三年,发行人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29,731.50万元、-790,458.03万元和46,262.55万元。2024年度较2023年度减少1,520,189.53万元,降幅208.32%,同比转亏;2025年度较2024年度增加836,720.58万元,增幅105.85%,同比扭亏为盈。
发行人2024年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主要系:(1)尽管公司2024年度锂化合物及衍生品的产销量实现同比增长,但受到锂产品市场波动的影响, 2024年锂产品的市场价格整体呈现大幅下滑趋势,公司锂产品销售价格及毛利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同时,受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利森化学级锂精矿定价机制与公司锂化工产品销售定价机制存在时间周期的错配影响,2024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阶段性亏损。(2)公司重要的联营公司SQM于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报告中披露,智利圣地亚哥法院于2024年4月对其2017年和2018年税务年度的税务诉讼进行了裁决,撤销了税务和海关法庭在2022年11月7日对于该案件的裁决结论,导致其确认了约11亿美元的所得税费用,并相应减少其净利润约11亿美元。因此,公司在2024年确认的对该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较2023年度大幅下降。(3)在综合审视公司在澳大利亚的二期氢氧化锂项目的前期投入和预计未来资本投入、未来运营费用、项目执行进度、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等情况后,董事会认为继续建设二期氢氧化锂项目将不具备经济性。为避免进一步资源投入的浪费,减少潜在的经济损失,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审慎性原则,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终止二期氢氧化锂项目。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对澳大利亚二期氢氧化锂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对二期氢氧化锂项目的资产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因此,公司2024年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较2023年度增加。(4)2024年以来美元持续走强,2024年内澳元及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损失金额较2023年度增加。
发行人2025年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同比扭亏为盈,主要系:(1)尽管受锂产品市场波动的影响,2025年度公司锂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但得益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文菲尔德锂矿定价周期缩短,其全资子公司泰利森化学级锂精矿定价机制与公司锂化工产品销售定价机制在以前年度存在的时间周期错配的影响已大幅减弱,各锂化工产品生产基地生产成本中耗用的化学级锂精矿成本基本贴近最新采购价格;(2)参股公司SQM 2025年度业绩同比大幅增长,公司在2025年度确认的对该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较2024年度大幅增长;(3)公司在2025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较2024年度减少;(4)2025年以来澳元持续走强,2025年内澳元兑美元的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收益金额较2024年度增加。
(三)营业毛利率和净利率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84.99%、46.07%和39.47%,净利率分别为18.02%、-60.51%和4.47%。发行人近三年来营业毛利率持续下降,主要系受到锂产品市场波动的影响,锂产品的市场价格整体呈现大幅下滑趋势,公司锂产品销售价格及毛利大幅下降。2025年净利率回升至4.47%,主要系投资收益大幅增长及财务费用转为负值(汇兑收益)所致。
(四)期间费用分析
图表:发行人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销售费用 3,377.17 0.08 1,631.62 0.12 1,017.25 0.10
管理费用 60,524.69 1.49 64,981.28 4.97 63,382.86 6.13
研发费用 3,037.49 0.07 4,362.07 0.33 4,759.33 0.46
财务费用 1,604.64 0.04 89,918.91 6.88 -22,573.77 -2.18
近三年,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3,377.17万元、1,631.62万元和1,017.25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8%、0.12%和0.10%。
近三年,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60,524.69万元、64,981.28万元和63,382.86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9%、4.97%和6.13%。
近三年,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3,037.49万元、4,362.07万元和4,759.33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7%、0.33%和0.46%。
近三年,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1,604.64万元、89,918.91万元和-22,573.77万
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4%、6.88%和-2.18%。发行人2024年度较2023年度财务费用有较大增长,同比增加88,314.27万元,增幅为5,503.68%,主要系受汇率波动影响,2024年产生汇兑损失,而2023年产生汇兑收益。发行人2025年度财务费用较2024年减少112,492.68万元,降幅125.10%,主要系受汇率波动影响,2025年产生汇兑收益,而2024年产生汇兑损失。
(五)重大投资收益和政府补助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利润表其他项目情况如下:
图表:发行人近三年利润表其他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投资净收益 311,039.94 -83,969.91 54,749.3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11,733.21 -80,947.03 64,830.11
其他收益 17,071.78 8,002.29 16,781.93
1、投资收益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311,039.94万元、-83,969.91万元和54,749.33万元,主要系权益法核算参股公司收益。2024年同比大幅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重要的联营公司SQM于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报告中披露,智利圣地亚哥法院于2024年4月对其2017年和2018年税务年度的税务诉讼进行了裁决,撤销了税务和海关法庭在2022年11月7日对于该案件的裁决结论,导致其确认了约11亿美元的所得税费用,并相应减少其净利润约11亿美元。因此,公司在2024年确认的对该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较2023年度大幅下降。发行人2025年度投资收益较2024年度增加138,719.24万元,增幅165.20%,主要是SQM 2025年度业绩同比大幅增长,公司在2025年确认的对该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较2024年度大幅增长。
2、其他收益
近三年,发行人其他收益分别为17,071.78万元、8,002.29万元和16,781.93万元,主要系政府补助。
五、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图表: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表
项目 2023年末/2023年 2024年末/2024年 2025年末/2025年
资产负债率 25.94% 28.39% 28.04%
流动比率(倍) 2.95 2.55 2.78
速动比率(倍) 2.14 1.73 1.77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68.40 5.92 8.44
发行人近三年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5.94%、28.39%和28.04%,呈波动趋势,但维持在相对合理的水平。近三年有所波动反映了公司在行业周期调整中采取了一系列战略举措,包括资源扩张、产能爬坡、投资结构调整等,同时也受到锂价波动、联营公司业绩变化等外部因素的影响。
发行人近三年末流动比率分别为2.95倍、2.55倍和2.78倍,速动比率分别为2.14倍、1.73倍和1.77倍。2025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2024年末有所回升,主要系流动负债减少幅度大于流动资产减少幅度所致。
发行人近三年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68.40倍、5.92倍、8.44倍,发行人整体的偿债能力较强,但2024年有所恶化,主要受到锂价大幅下跌的影响,锂价的下跌直接压缩了公司的毛利率和净利率,导致EBITDA下降。2025年该指标回升至8.44倍,主要系EBITDA较2024年改善所致。
六、发行人运营效率指标
图表:发行人运营效率指标表
单位:次/年
项目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 6.93 5.39 14.95
存货周转率 2.30 2.59 2.67
总资产周转率 0.56 0.18 0.15
发行人近三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93、5.39和14.94,2025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回升,主要系2025年平均应收账款余额较2024年大幅下降所致。
发行人近三年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30、2.59和2.67,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呈波动上升趋势,公司库存周转能力有所改善。
发行人近三年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56、0.18和0.15,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发行人近两年营业收入下降,资产利用率不足。
七、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一)有息债务余额及债务期限结构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为1,443,520.33万元,包括短期借款47,814.3万元、长期借款1,174,831.83万元、应付债券60,000万元、租赁负债93,587.9万元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7,286.3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图表: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的期限结构
项目 2025年末
金额(万元) 占比(%)
短期借款 47,814.3 3.31
长期借款 1,174,831.83 81.39
应付债券 60,000 4.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7,286.3 4.66
租赁负债(含息) 93,587.9 6.48
合计 1,443,520.33 100
(二)有息债务担保结构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为1,443,520.33万元,其中保证借款278,185万元,质押借款110,814.3万元,抵押借款900,933.13万元,租赁负债(含息)93,587.9万元,应付债券60,000万元,分别占比为19.27%、7.68%、62.41%、6.48%、4.16%。
图表: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的担保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合计 占比
保证借款 278,185 19.27
质押借款 110,814.3 7.68
抵押借款 900,933.13 62.41
租赁负债(含息) 93,587.9 6.48
应付债券(含利息) 60,000 4.16
合计 1,443,520.33 100
(三)发行人主要有息债务情况
图表:2025年末发行人主要有息债务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借款人 贷款行 币种 本金金额 本金折合人民币 借款日期 还款日期 融资利率
TLHK 平安银行 人民币 100,000.00 100,000.00 2025/6/6 2027/6/4-2028/6/6 2.90%
成都天齐 兴业银行 人民币 35,990.00 35,990.00 2025/1/8-2025/4/30 2028/1/8-2028/4/29 1YLPR-45bps&1YLPR-47bp
成都天齐 中国银行 人民币 95,080.00 95,080.00 2024/1/5-2024/2/4 2027/1/5-2027/2/4 1YLPR-55bps
文菲尔德 汇丰银团 美元 120,000.00 832,432.82 2022/9/30 2027/9/30 SOFR+165bps
合计 1,063,502.82
(四)发行人待偿还直接债务融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发行尚未偿付的直接债务融资总额32.00亿元,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发行人合并范围内企业已发行尚未偿付的债券
单位:亿元、年、%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日期 到期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规模 票面利率 余额
1 25天齐锂业MTN001(科创债) 2025-7-11 2028-7-11 3 6.00 2.48 6.00
2 天齐锂业 0 20270209 2026-2-4 2027-2-9 1 26.00 0 26.00
合计 - - - 32.00 - 32.00
八、发行人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其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天齐集团,实际控制人为蒋卫平先生。
1发行人于2026年2月于香港交易所发行普通可转债(境外),发行金额26亿元人民币,期限1年,票面利率为0。
图表:2025年末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万元)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天齐集团 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 贸易;项目投资;投资咨询 5,000.00 25.37% 25.37%
2、其他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
无。
3、发行人子公司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之“五、(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4、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企业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图表:2025年末发行人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SALA 合营企业
四川天盛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四川淼威水务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上海航天电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SQM 联营企业
上述合营或联营企业均未与发行人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发行人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
5、发行人的关键管理人员及其管理密切的家庭成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关键管理人员包括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发行人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之“七、(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6、其他关联方情况
图表: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张静女士 最终控制方蒋卫平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一、股东
蒋安琪女士 最终控制方蒋卫平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一、本公司董事长
雅江县润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二)关联方交易情况
1、公司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2025年,发行人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2025年,发行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图表:2025年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雅江县润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服务收入 48.74 34.45
四川天盛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餐饮住宿 11.08
2、关联租赁
2025年,发行人关联租赁如下:
图表:2025年发行人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出租方 租赁资产种类 关联交易金额
发行人 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机动车 3.85
3、关联担保情况
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不存在为关联方进行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
4、关联方资金拆借
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及违规占用的情形。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不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事项。
5、关联方资产转让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不存在关联方资产转让事项。
6、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图表:近三年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3,935.48 3,624.91 3,931.34
7、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应收款项及应付款项如下:
图表:2025年末应收款项及应付款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天齐集团 0.82
九、重大或有事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担保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担保全部为母公司、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无对外担保。
(二)未决诉讼、仲裁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涉及金额在2,000万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图表: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及并表子公司其他诉讼情况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万元)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TLK与Primero Group Pty Ltd(Primero)的工程款项及违约金争议 5,430.1 否 2025年7月7日Primero依据2021年5月26日双方签署的《EPC及项目管理服务协议》,向西澳最高法院起诉TLK,要求支付合同进度款本金及利息约11,577,839.44澳元,另主张违约损害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救济。TLK已于7月17日提交出庭通知,目前正准备答辩及反诉,案件尚未进入正式审理阶段。 尚未进入审理阶段
(三)重大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及其他或有事项。
十、受限资产情况
图表:2025年末发行人所有权和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4,654.56 均系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土地保证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利息拨备保证金及其他
应收票据 3,685.20 已贴现未到期且尚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无形资产 6,778.74 系苏州天齐为借入交通银行贷款提供的土地抵押
文菲尔德资产 2,236,998.31 系文菲尔德及其子公司在澳大利亚境内的所有资产用于提供汇丰银行牵头的银团循环贷款抵押
公司通过TLHK间接持有的所有smartA类普通股 106,588.50 系TLHK为其借入平安银行贷款时提供的质押物
合计 2,358,705.31
十一、金融衍生产品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存在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主要情况如下:
图表:2025年末发行人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 初始投资金额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期末金额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2025年末净资产比例
外汇套期保值 2,474.48 -873.72 0 491,517.53 317,511.94 201,942.44 3.89%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7.09 169.05 0 73,774.90 63,572.25 9,142.09 0.18%
合计 2,481.57 -704.67 0 565,292.43 381,084.19 211,084.53 4.07%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金融衍生品投资情况。
十二、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存在委托理财,主要情况如下:
图表:2025年末发行人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447,633.99 117,542.52 0 0
合计 447,633.99 117,542.52 0 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十三、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共有22家海外子公司。发行人重要海外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主要业务范围、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之“五、(二)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分析”。
图表:2025年末主要境外经营实体情况
境外经营实体 主要经营地 记账本位币 选择依据
文菲尔德及下属公司 澳大利亚 澳元 主要投资、采购结算货币
TLA及下属公司 澳大利亚 美元 主要销售、采购结算货币
TLEA 澳大利亚 美元 主要销售、采购结算货币
TLH 澳大利亚 美元 主要投资、筹资结算货币
TLAI2、TLAI1 澳大利亚 美元 主要投资、筹资结算货币
ITS 智利 美元 主要投资、筹资结算货币
图表:2025年末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资产的具体内容 形成原因 资产规模 所在地 运营模式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收益状况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
文菲尔德 收购 2025年末,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折合人民币223.77亿元和97.12亿元。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为人民币25.26亿元 澳大利亚 投资性与矿石探测、开采、销售 对子公司的控制 2025年归属于本公司的净利润10.48亿元 5.96% 否
TLA 自建 2025年末,TLA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折合人民币62.35亿元和-35.02亿元。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为人民币-17.86亿元 澳大利亚 化工制造 对子公司的控制 2025年归属于本公司的净利润-3.58亿元 -4.22% 否
SQM 股权投资 2025年末,SQM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折合人民币1,019.52亿元和566.09亿元。 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为人民币88.42亿元 智利 钾、锂产品生产 已委派三名董事会成员,具有重大影响 2025年确认的投资收益6.65亿元 20.87% 否
十四、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外,发行人无其他直接债务融资发行计划。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获得银行授信敞口额度297.89亿元,其中,已使用敞口额度136.59亿元,未使用敞口额度161.3亿元。
图表:2025年末发行人主要授信情况表
单位:万元
融资主体 授信机构 币种 授信额度 已使用金额 未使用额度
天齐锂业及子公司 工商银行、兴业银行、 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汇丰银行等 人民币 1,889,500.00 522,507.19 1,366,992.81
美元 155,000.00 120,000.00 35,000.00
合计(折合人民币) 人民币 2,978,964.00 1,365,963.19 1,613,000.81
二、债务违约记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债务违约情况;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的相关记录,发行人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没有借款人逃废债信息,没有被起诉信息,没有借款人欠息信息,没有违规信息,没有不良负债信息,没有未结清信用证信息。
三、近三年直接债务融资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无待偿还直接债务融资。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直接债务融资历史发行情况如下:
图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直接债务融资历史发行情况
序号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到期日 债券期限 发行规模 发行利率 偿还情况
1 16天齐锂业CP001 2016-10-19 2017-10-19 1年 5亿元 3.19% 已兑付
2 16天齐锂业MTN001 2016-10-21 2019-10-21 3年 6亿元 3.5% 已兑付
3 18天齐01 2018-02-01 2023-02-01 5年 3亿元 6.3% 已兑付
4 天齐锂业3.75%N20221128 2017-11-18 2022-11-18 5年 3亿美元 3.75% 已兑付
5 24天齐锂业CP001 2024-04-12 2025-04-12 1年 3亿元 2.35% 已兑付
6 25天齐锂业MTN001(科创债) 2025-7-11 2028-7-11 3年 6亿元 2.48% 存续
7 天齐锂业 0 20270209 2026-2-4 2027-2-9 1年 26亿元 0.00% 存续
第八章信用增进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设置信用增进安排。
第九章税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投资者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根据36号文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收入及金融商品转让收入,投资者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2024年12月2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规定,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的)以及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金融商品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务融资工具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印花税。前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四、税项抵销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章信息披露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一)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发行人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该办法规定了债务融资工具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并规定了债务融资工具披露事务的管理机构、职责分工以及工作流程。
(二)信息披露管理机制及负责部门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常设机构,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及下属分子公司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为本部门、分公司、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第一责任人。
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董事会秘书根据相关规定,协调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等业务部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定期报告的有关规则、业务指引和公司财务报告及时编制公司定期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在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公司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当按照本制度及公司有关规定向董事会报告,并及时知会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在收到上述信息后及时进行分析和判断,对需予以及时披露的重大事项,指导董事会办公室提前做好信息披露文稿编制和披露有关工作。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具体信息如下: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红梁西一街166号
电话:028-85183501
传真:无
二、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存续和兑付期间,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发行前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1个工作日前,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2、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报告;
3、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法律意见书;
4、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
5、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一季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6、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定期披露以下信息:
1、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信息披露的时间应当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媒体上的时间。
(三)存续期内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及时向市场公开披露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投资人实现其债权的重大事项,包括: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四)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发行人应当至少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企业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企业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企业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本公司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银行间债券市场规则指引的规定,在存续期内做好信息披露的工作,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在存续期进行更正披露,就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进行说明。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如有)产生效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设有选择权等条款,可能导致存续期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不同请求权。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分别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有效表决结果对持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均具有约束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
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936号烟草兴业银行大厦
联系人:谢英明、吴岱卿
电话:028-62037639、028-85232743
传真:010-88395658
邮编:610000
电子邮箱:xie_yimmy@cib.com.cn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如有);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发行人申请或被申请预重整);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如召集人书面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于书面回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出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如召集人不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书面
回复不同意的理由。)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xie_yimmy@cib.com.cn或寄送至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936号烟草兴业大厦;收件人:谢英明;联系电话:
028-62037639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90%以上】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50%以上】,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50%以上】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90%以上】通过。
☑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的请求权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表决比例以享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单独计算。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和其他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二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50%】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5、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的请求权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表决比例以享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单独计算。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方案的同意征集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设有选择权等条款,可能导致存续期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不同请求权。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分别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有效表决结果对持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均具有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投资人保护条款
无。
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及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50%以上】通过;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五章发行有关机构
声明: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一、发行人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射洪县太和镇城北
法定代表人:蒋安琪
联系人:原家辉
联系电话:028-85146615-8060
传真号码:无
邮政编码:610299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联系人:吕馨、吴岱卿
联系电话:028-85232743
传真:010-88395658
邮政编码:100020
三、存续期管理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联系人:刘媛、谢英明
联系电话:010-89926522、028-86054301
传真号码:010-88395658
邮政编码:100020
四、信用评级机构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3号楼-5层至45层101内44层4401-1法定代表人:崔磊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商务区平安幸福中心A座45-47层
联系人:苏发玲
联系电话:010-62299800
传真号码:010-62299803
邮政编码:100073
五、审计机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法定代表人:邹俊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联系人:陈超
联系电话:028-86733833
传真号码:028-86733838
邮政编码:100738
六、发行人律师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天府新区隆和西巷299号1栋21层-33层
法定代表人:程守太
联系地址:成都天府新区隆和西巷299号泰和泰中心24层
联系人:许志远、舒明杰
联系电话:028-86625656
传真号码:028-85256335
邮政编码:610041
七、登记、结算、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33-34层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63326662
传真号码:021-63326661
邮政编码:200010
八、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联系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号码: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第十六章备查文件和查询地址
一、备查文件
(一)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PDFIxxx号);
(二)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机构决议;
(三)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四)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
(五)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一季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六)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法律意见书;
(七)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报告;
二、查询地址
(一)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射洪县太和镇城北
法定代表人:蒋安琪
联系人:原家辉
联系电话:028-85146615-8060
传真号码:无
邮政编码:610299
(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联系人:吴岱卿
联系电话:028-85232743
传真:010-88395658
邮政编码:100020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以下无正文)
附录1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归母净利率 归母净利润/营业收入
总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年初年(期)末平均总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年初年(期)末平均净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初年(期)末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年初年(期)末平均存货余额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初年(期)末平均总资产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EBITDA 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利息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