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20亿元

基础品种 中期票据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10亿元

发行期限 3+N(3)年,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担保情况 无担保

本期中期票据信用等级 无

发行人: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兼存续期管理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六年六月

1

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本公司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本公司或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本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本募集说明书属于补充募集说明书,投资人可通过发行人在相关平台披露的募集说明书查阅历史信息。相关链接详见“第十五章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 录

声明与承诺..............................................................................................................................................2

重要提示..................................................................................................................................................5

一、核心风险提示..........................................................................................................................5

二、情形提示..................................................................................................................................5

三、发行条款提示..........................................................................................................................5

四、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6

第一章释义........................................................................................................................................9

一、常用名词释义..........................................................................................................................9

二、机构地名、专业名词释义....................................................................................................10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1

一、与本期中期票据相关的投资风险........................................................................................11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11

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18

第三章发行条款..................................................................................................................................19

一、主要发行条款........................................................................................................................19

二、发行安排................................................................................................................................21

第四章募集资金用途..........................................................................................................................24

一、募集资金用途........................................................................................................................24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24

三、偿债保障措施........................................................................................................................24

四、发行人承诺............................................................................................................................25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2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26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以及现状....................................................................................................26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30

四、发行人经营独立性情况........................................................................................................32

五、发行人子公司情况..............................................................................................................33

六、发行人治理情况..................................................................................................................35

七、发行人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51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及发展目标.....................................................................................58

九、发行人发展战略规划..........................................................................................................79

十、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80

十一、发行人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86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87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89

一、发行人财务概况....................................................................................................................89

二、公司合并报表财务状况分析..............................................................................................101

三、有息债务情况......................................................................................................................128

四、关联交易情况......................................................................................................................131

五、或有事项..............................................................................................................................141

六、受限资产..............................................................................................................................142

七、其他事项..............................................................................................................................144

第七章发行人的资信状况..............................................................................................................148

一、发行人授信情况..................................................................................................................148

二、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148

三、发行人债券发行情况..........................................................................................................148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151

第九章税项........................................................................................................................................152

一、增值税..................................................................................................................................152

二、所得税..................................................................................................................................152

三、印花税..................................................................................................................................152

四、声明......................................................................................................................................152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154

一、置换......................................................................................................................................154

二、同意征集机制......................................................................................................................154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158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158

二、信息披露安排......................................................................................................................158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62

一、会议的目的与效力..............................................................................................................162

二、会议的权限与议案..............................................................................................................162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162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164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166

六、其他......................................................................................................................................167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68

一、违约事件..............................................................................................................................168

二、违约责任..............................................................................................................................168

三、发行人义务..........................................................................................................................168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168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69

六、处置措施..............................................................................................................................169

七、不可抗力..............................................................................................................................169

八、争议解决机制......................................................................................................................170

九、弃权......................................................................................................................................170

第十四章发行的有关机构................................................................................................................171

一、发行人..................................................................................................................................171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171

三、律师事务所..........................................................................................................................171

四、会计师事务所......................................................................................................................171

五、托管人..................................................................................................................................171

六、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172

七、存续期管理机构..................................................................................................................172

八、信息事务制度负责人..........................................................................................................172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173

一、备查文件..............................................................................................................................173

二、查询地址..............................................................................................................................173

附录: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174

重要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核心风险提示

(一)财务风险

1、长期债务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1.96%、73.96%和71.66%,公司近三年资产负债率较为稳定。发行人近三年末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3,243,199.42万元、3,479,293.06万元和3,269,034.84万元,其中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815,061.44万元、2,950,575.66万元和2,826,453.08万元,占有息负债余额的比例分别为83.53%、85.38%%和85.38%。保持较高水平。总体上,发行人有一定的长期债务偿债压力。

2、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554,800.12万元、3,082,546.61万元和3,234,464.09万元,在发行人当期总资产中占比分别为17.80%、19.86%和19.43%,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167,721.68万元、201,494.79万元和229,166.88万元。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通过销售风机产生,随着销售收入的增加,应收账款也随之增长。如果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对公司资产质量以及财务状况可能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3、投资支出压力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1,108,049.36万元、1,189,872.52万元和1,589,052.75万元。发行人近年为加大风电设备的生产和研发力度,扩大自身在我国风电市场上的市场份额,风电场投资开发业务不断拓展,对外投资额度较大,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带来一定的压力。

(二)经营风险

1、上游采购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2023-2025年,发行人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的比重分别为35.48%、31.58%、32.93%和33.57%,发行人供应商集中度较高。若发行人前五名供应商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与发行人合作中断,则可能对发行人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情形提示

1、公司取消监事会

根据发行人2025年5月30日公告的《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新公司章程中取消监事会。

本次发行人取消监事会属于发行人正常的公司治理调整,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条款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础品种为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普通债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发行人在会计初始确认时拟将本期中期票据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期中期票据存在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在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1、发行人按照赎回条款进行赎回:每个赎回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2、会计政策变动的提前赎回选择权:若未来因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等政策因素变动引致发行人将此类中期票据由权益重分类为金融负债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赎回。发行人有权在该中期票据由权益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之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

本期中期票据存在发行人利息递延支付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构成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

若发行人选择行使上述赎回选择权或利息递延支付权,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支付时间不确定性或者提前赎回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四、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表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二章“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名词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金风科技 指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员公司 指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注册额度 指发行人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最高待偿余额为20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

本期中期票据、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指发行人本期发行的金额10亿元3+N(3)年期的“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中期票据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期发行 指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行为

本募集说明书 指发行人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范文件,为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而制作的《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文件 指发行人为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必需的文件、材料、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报告期/近三年 指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

交易商协会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 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市场 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北金所 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 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 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机构

承销协议 指主承销商与发行人签订的《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按照《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中期票据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簿记建档/集中簿记建档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 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簿记管理人 指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间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管理办法 指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工作日 指国内商业银行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 指中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二、机构地名、专业名词释义

新疆、全疆、自治区 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金风科技、发行人、公司 指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所有限公司 指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A股 指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股票

H股 指获准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港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股票

kW、千瓦 功率单位,1kW=1,000W

MW、兆瓦 功率单位,1MW=1,000 kW

GW、吉瓦 功率单位,1GW=1,000 MW

混塔 由下部预应力混凝土段和上部钢制段组成的用于支撑风电机组的结构

可再生能源 来自大自然的能源,例如太阳能、风力、潮汐能、地热能等,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是相对于会穷尽的不可再生能源的一种能源

永磁发电机 指在发电机转子上使用永磁体的同步发电机

直驱永磁风力发电机组 利用叶轮直接驱动发电机转子的传动方式,在发电机转子上利用永磁材料体产生电流,无齿轮箱的风力发电设备

中速永磁风力发电机组 利用叶轮连接中速齿轮箱(传动比10~70)驱动发电机转子的传动方式,在发电机转子上利用永磁材料体产生电流

并网 风力发电机组接入电网并输电

平均利用小时数 表示发电厂发电设备利用程度的指标。它是一定时期内平均发电设备容量在满负荷运行条件下的运行小时数

装机容量 实际安装的发电机组额定功率之和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认真评估,自担风险。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应特别认真的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中期票据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流通,受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充裕度及投资者偏好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无法保证本期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从而可能影响本期中期票据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中期票据转让和变现时出现困难。

(三)偿付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不设担保,如发行人未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或行使赎回选择权,按期足额兑付完全取决于公司的信用。在本期中期票据的存续期间,如果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经济政策、资本市场状况和国内外相关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以及本公司自身风险因素发生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次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长期债务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1.96%、73.96%和71.66%,公司近三年资产负债率较为稳定。发行人近三年末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3,243,199.42万元、3,479,293.06万元和3,269,034.84万元,其中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815,061.44万元、2,950,575.66万元和2,826,453.08万元,占有息负债余额的比例分别为83.53%、85.38%和85.38%。保持较高水平。总体上,发行人有一定的长期债务偿债压力。

2、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554,800.12万元、3,082,546.61万元和3,234,464.09万元,在发行人当期总资产中占比分别为17.80%、19.86%和19.43%,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167,721.68万元、201,494.79万元和229,166.88万元。发行人应收账款主

要通过销售风机产生,随着销售收入的增加,应收账款也随之增长。如果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对公司资产质量以及财务状况可能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3、盈利能力波动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152,220.23万元、185,639.42万元和302,456.77万元,近三年发行人净利润呈增长态势,2025年海外业务顺利推进并取得重要进展,收入及利润均得到大幅上升。但由于发行人所处的电力行业属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与国民经济的景气程度有很强的相关性。随着电力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竞争环境的改变以及风电行业设备招标价格持续波动等原因,可能导致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波动。

4、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224,562.13万元、196,206.52万元和72,745.38万元,占发行人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9.14%、93.26%和18.24%。发行人未来投资收益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盈利能力,可能对发行人的业务稳定运行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5、投资支出压力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1,108,049.36万元、1,189,872.52万元和1,589,052.75万元。发行人近年为加大风电设备的生产和研发力度,扩大自身在我国风电市场上的市场份额,风电场投资开发业务不断拓展,对外投资额度较大,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带来一定的压力。

6、经营性现金流波动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分别为185,404.12万元、231,584.58万元和354,347.85万元,呈增长趋势。后续受发行人业务量增长、风电行业设备招标价格持续波动等原因影响,可能出现一定程度波动。若未来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出现较大波动,可能对发行人未来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7、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的存货主要为风力发电机组整机、零部件、电站产品和备品备件,近三年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1,525,724.19万元、1,482,763.24万元和1,687,884.3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63%、9.55%和10.14%,近年发行人存货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呈波动趋势,且其总量较大,如未来出现价格大幅波动周转承压的情况,可能对发行人未来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8、汇率波动风险

发行人的大部分销售收入来自国内,但随着发行人“两海战略”的实施,即发展海上风电、拓展海外风电市场,其海外收支可能增加,发行人可能面临汇率波动的风险。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对发行人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如果人民币汇率上升,发行人在境外市场的销售价格提升,市场竞争力将会下降;如果人民币汇率下降,将造成发行人进口零部件成本升高。因此,若人民币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可能会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9、受限资产额度较高的风险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共计2,487,705.28万元,占总资产的14.94%、占净资产的52.73%。近年发行人风电场投资板块规模不断扩大,下属风电场项目的建设在获取银行借款等融资时以货币资金、电费收费权、应收账款等为质押,并以风电场项目建设形成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为抵押导致受限资产额度较大,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10、短期债务波动的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38,610.17万元、157,616.38万元和71,351.72万元,在流动负债中占比分别为0.61%、2.19%和0.91%。近三年,发行人短期债务有所波动,虽然总金额不大,一旦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同时银行信贷规模收紧,公司短期偿债压力或将进一步增大。

11、融资租赁款回款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融资租赁款分别为374,969.18万元、321,737.84万元和282,294.84万元,在发行人当期总资产中占比分别为2.61%、2.07%和1.70%,近年来随着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的不断发展,应收融资租赁款金额较大,如果应收融资租赁款不能及时收回,对公司资产质量以及财务状况可能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12、期间费用占比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期间费用分别为608,642.74万元、688,036.46万元和697,212.69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06%、12.13%和9.55%,近年发行人期间费用在营业总收入中的占比呈波动趋势,由于总量较大,如不加强期间费用的管理,可能对发行人未来营业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13、金融衍生品业务风险

随着发行人国内外市场的不断开拓,为了规避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不良的影响,发行人开展汇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发行人制定并执行了统一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以锁定风险为目的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发行人金融衍生品业务基本实现平稳运营,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操作风险等。

14、年报审计意见中,被注会提及关键审计事项

在发行人2023年至2025年的审计报告中,会计师事务所均提出了关键审计事项,主要是部分科目的减值、预提准备是由企业管理层判断、估算,审计单位对对应事项进行了应对核实,故请投资人高度关注该类注会认为对当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风力发电市场竞争不再以价格为单一导向,而是转向产品质量、技术及综合服务能力的竞争,2025年发行人国内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达25.9GW,国内市场份额占比21%,连续十五年排名全国第一;全球新增装机容量29.3GW,全球市场份额17.3%,连续四年全球排名第一位。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风电市场,在多重政策因素的影响下,制造企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及挑战,上述因素或将对公司市场份额造成影响。

2、风电并网消纳的风险

在我国政府政策的支持下,制约风电发展的弃风限电问题虽得到有效缓解,但仍存在新能源的消纳市场有待进一步明确、电力送出消纳条件有待进一步落实、配套电网和调峰电源的匹配及跨区输送通道的建设等工作亟待提速等问题。在上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之前,其对风电发展造成的影响依然存在。

3、主要零部件、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发行人成本的风险

风力发电机组所需零部件种类繁多,发行人主要专注于电控系统等核心零部件的生产以及风电机组整机设计、研发和生产,大部分其他零部件采用外购方式取得,主要包括叶片、发电机、轴承、齿轮箱等。这些材料的价格和可获得性受到许多因素影响,例如此类材料的供求关系、宏观经济环境、政府的价格控制措施等。如果发行人不能锁定合适的采购价格,或不能将这些原材料及零部件上升的价格完全或部分转嫁给客户,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可能对发行人的生产成本、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零部件供应风险

发行人大部分零部件均从中国国内采购,尽管发行人早在2017年在行业内率先提出了“绿色供应链”理念,并在风电行业建立了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搭建并整合了供应链信息管理平台,与大部分供应商签订了长期协议,保持了稳定的关系,但是,倘若现有供应商大幅减少或停止向发行人供货,而发行人又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获得符合质量标准和要求的零部件,发行人的业务运营和财务表现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5、客户需求变化风险

发行人客户包括大中型电力公司和风电场投资者,如果发行人客户的业务出现不利变化、或调整其投资战略、或放慢对风力发电的投资增长速度,发行人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遭受不利影响。

6、技术研发风险

风力发电机组的技术发展迅速,单机容量正在逐渐增大,且其运行性能有所提高,投资商也需要经济效益更好的风力发电机组。为了维持发行人的市场领导地位,发行人需要迅速且持续地设计和开发新型的、改进的风力发电机组。这些风力发电机组需适应技术发展和不断变化的客户标准,以满足客户不断提高的要求。如果发行人在技术开发方面出现延迟,未能成功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要求或将开发中的产品成功实现商业化,而发行人的竞争对手比发行人更快作出回应,发行人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7、季节性风险

由于我国风电场建设的周期大多是年初开工、年内建设,风力发电机组的生产周期及销售收入的取得基本上也与风电场建设周期保持一致,风力发电机组产品基本上是年初开始进行生产安排,年内进行生产制造,年底前交付业主使用,取得销售收入。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销售收入及货款回收主要集中在每年的第四季度,存在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鉴于发行人的收入受季节性因素影响,故发行人必须谨慎控制营运资金,以便为业务提供足够的现金支付营运需求。但如果发行人收入的季节性波动超过发行人的预期,发行人的收入和财务状况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8、风电项目运营风险

公司风电项目的商业可行性及盈利能力需高度依赖合适的风资源及相关天气条件。风电项目的发电量及营业收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当地的气候条件,特别是风资源条件会随季节和地理位置的变化出现很大差异,难以完全准确预测。在达到一定的风速条件时,风机才可以开始运转;在超过某风速上限时,为避免机器受损亦必须停止风机运转。公司对每个风电项目的投资决定是基于对开始建设施工前的实地项目可行性研究结果。然而,项目场址的实际气候条件尤其是风资源可能会与可行性研究结果不一致,因此,公司的风电项目未必会达到预期的生产水平,从而可能对预测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9、风电项目转让不确定性的风险

发行人凭借高效的项目开发团队、卓越的工程管理能力和丰富的风电场运维经验,已成为我国优秀的风电开发投资企业之一。为加快资产周转,改善自身现金流量,发行人依靠自身在风电项目上丰富的开发经验,通过全部和部分股权转让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我国风电资源的开发。但由于风电项目的转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发行人发展规划的实现带来了挑战。

10、突发事件引起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如遇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公司管理层无法履行职责等事项,可能造成公司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行等,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11、上游采购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2023-2025年,发行人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的比重分别为35.48%、31.58%、32.93%和33.57%,发行人供应商集中度较高。若发行人前五名供应商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与发行人合作中断,则可能对发行人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2、发行人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风电行业的下游行业为国内各类风电投资商和大型电力集团。这些风电投资商和大型电力集团往往既投资风电,又投资火电、水电等其他发电方式,2025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为29.27%,近三年平均为30.96%,受行业发展及政策等因素影响,如果公司客户的业务出现不利变化、或调整其投资战略、或放慢对风力发电的投资增长速度,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13、业务转型风险

发行人除风电机组销售外,积极开拓风电场开发、风电服务业务等业务模式,通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公司盈利的重要来源。发行人积极参与电力改革的探索尝试,进行商业模式的探索。如果发行人业务转型过程中出现不利情况,则可能对发行人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14、销售模式转变风险

发行人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加快信息化建设及数字化转型,深入推动风机业务从主机产品销售向全系统解决方案销售的转型,将产品营销从风电场设计扩展到风电场全生命周期的综合解决方案,提高产品研发效率,扩大后服务市场规模,推进服务增值产品的市场化进程。如果发行人销售模式转变过程中出现不利情况,则可能对发行人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15、诉讼及仲裁风险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被诉或被申请仲裁的诉讼共56起,涉案金额286,619.53万元;发行人起诉或申请仲裁的诉讼共计43起,涉案金额138,999.83万元。诉讼及仲裁的后期进展情况,可能对发行人声誉、正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1、股权分散及实际控制人变化的风险

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股本总额为4,223,788,647万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比例为50.1%,董事长武钢个人持股1.48%,位列第六,公司股权比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在股权较为分散的情况下,不排除未来恶意收购所带来的控制人变更的可能性。

2、业务规模扩张的风险

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发展和对外投资的增加,企业规模扩大化、组织结构复杂化、业务种类多元化会导致发行人管理下属公司的难度大大提高。同时,外部监管对上市公司规范化的要求日益提高和深化。目前发行人在充分考虑下属公司业务特征、人力资源、管理特点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子公司管理,从而确保实现企业整体的健康、有序发展。但是,如果发行人对自身和子公司的管理水平无法适应业务发展及监管环境的变化,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人力资源相关风险

由于中国对合格风电人才的需求迅速增长,因此,对该类人员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倘若发行人无法留用或聘用合格人才,发行人可能难以开发新产品、应用新技术、扩大产能、保持产品质量或向发行人的客户提供售后服务,进而可能对发行人的业务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4、跨境管理风险

发行人在海外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但由于国外社会环境及法律环境各不相同,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文化差异和社会背景不同等问题,以致影响到公司的日常运行,或者需要额外的成本和时间来沟通和管理,这可能对发行人经营和业绩造成影响。

5、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采购材料、提供劳务等。2025年,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244,570.21万元,采购商品127,489.15万元。如关联交易出现违反公平、公正、合理的情况,将会降低发行人的竞争能力和独立性,增加运营风险,损害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6、子公司较多管理难度较大的风险

目前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直接控股附属公司38家,部分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发行人对部分子公司的管理力度尚需加强,如果发行人不能及时提高对子公司的战略协同、财务协同、技术协同、市场协同的管控能力,将使发行人的经营和发展产生一定的潜在风险。

7、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本次债券投资者不参与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发行人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但如遇突发事件,造成其部分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可能导致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董事会不能顺利运行,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行业管控政策变化风险

202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中国经济展现出强劲的发展韧性,呈现稳中有进、向新向优的良好态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1,401,879亿元,同比增长5.0%。新质生产力稳步成长,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纵深推进能源改革和法治建设,推出促进清洁能源开发、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促进绿色电力消费等方面的政策,加快构建适应新型能源体系。

在国家政策导向的大背景下,公司作为目前国内风电行业的龙头企业,采用直驱永磁及中速永磁技术,不断完善和细化产品路线。同时,持续开展技术创新,优化产业生态,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推出智能风机,并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技术发展。基于独特的地缘优势和既有的竞争力,公司将不断巩固风电整机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业务优势,并加快向更具发展增值空间的成熟风电价值链环节渗透,为客户提供包括风电整机、风电服务、风电场开发等在内的风电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完全遵从国家政策导向,但随着产业技术升级,政策导向也会适应产业升级的要求发生相应调整,若产业政策导向未来发生与公司发展战略不相匹配的变化,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五)特有风险

1、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没有固定到期日,发行条款约定发行人在特定时点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赎回权时没有行权,会使投资人投资期限变长,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2、利息递延支付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条款约定,发行人有权递延支付利息,如果发行人决定利息递延支付,则会使投资人获取利息的时间推迟甚至中短期内无法获取利息,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3、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计入所有者权益,可以有效降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对财务报表具有一定的调整功能。近三年,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1.96%、73.96%和71.66%,呈波动趋势。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2025年末下降幅度大约为1.02%。如果发行人在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时行权,则会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及后续赎回会加大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4、会计政策变动的风险

目前,依据《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以及《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19〕2号),通过发行条款的设计,发行的中期票据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若后续会计政策、标准发生变化,可能使得已发行的中期票据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从而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

5、投资收益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的期限于发行人按条款约定赎回前长期存续,但发行人可于本期中期票据每个赎回日和其后每个付息日,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若发行人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的本金将提前兑付,届时投资者可能难以获得与本期中期票据投资收益水平相当的投资机会。

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诸如地震、台风、战争、疫病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给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第三章 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全称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为人民币30亿元

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6】MTN【】号

注册金额 人民币贰拾亿元(RMB2,000,000,000.00)

本期发行规模 人民币10亿元(RMB1,000,000,000.00)

本期中期票据期限 3+N(3)年,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赎回权 (一)赎回日 每个票面利率重置日为赎回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二)赎回选择权 每个赎回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发行人在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1、发行人按照赎回条款进行赎回:每个赎回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2、会计政策变动的提前赎回选择权:若未来因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等政策因素变动引致发行人将此类中期票据由权益重分类为金融负债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赎回。发行人有权在该中期票据由权益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之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 (三)赎回方式 如发行人选择赎回,则于赎回日前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提前赎回公告》;如发行人选择不赎回,则于付息日前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债券票面利率以及幅度调整的公告》。

本期中期票据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RMB100.00元)。

发行价格 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100元。

发行范围及对象 全国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中期票据。

发行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发行对象 本期中期票据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

托管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实名记账,统一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登记托管。

偿付顺序 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的普通债务。

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固定利率计息: (一)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确定,在前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 (二)票面利率重置日 第3个计息年度末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自第4个计息年度起,每3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票面利率重置日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起每满3年的对应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三)基准利率确定方式 初始基准利率为集中簿记建档日前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四)票面利率跃升方式 如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4个计息年度开始,每3年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票面利率公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在之后的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

最低认购金额 认购人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金额应当是人民币1,000万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公告日 2026年【】月【】日

发行日 2026年【】月【】日

缴款日 2026年【】月【】日

起息日 2026年【】月【】日

债权登记日 2026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2026年【】月【】日

计息年度天数 平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

付息日 自发行日起,存续期内每年的【】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 为2029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票面利率重置日 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起每3年的【】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利息递延支付权 (一)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 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 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构成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如发行人选择利息递延支付,则于付息日前1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利息递延支付公告》。 (二)利息递延支付下的限制事项 发行人(母公司)有利息递延支付的情形时,在已递延利息及其孳息全部清偿完毕之前,不得从事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三)强制付息事件 在本期中期票据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应当在事项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及时披露,明确该事件已触发强制付息条件,且发行人(母公司)不得递延支付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发行人承诺不存在隐性强制分红情况。

还本付息方式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付息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每个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付息公告》,并在付息日按票面利率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付息工作;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在付息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持有人救济条款 如果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时发行人仍未付息,或发行人违反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召集持有人会议,由持有人会议达成相关决议。

会计处理 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在会计初始确认时拟将本期中期票据计入所有者权益。

信用增进情况 本期中期票据不设担保。

信用评级机构及评级结果 无。

登记和托管机构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上海清算所为中期票据的登记、托管机构。

簿记建档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所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适用法律 本期中期票据所涉及的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管理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成员须在2026年【】月【】日9:00至18:00整,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00万元的必须是500.00万元的整数倍。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6年【】月【】日16:00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2026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本期中期票据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2026年【】月【】日16: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资金开户行:招商银行

资金账号:910051040159917010

户名:招商银行

人行支付系统号:308584000013(电子联行号:082000)

汇款用途: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承销款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中期票据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6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用途

(一)注册额度

本次拟注册20亿元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清洁低碳新能源领域,具体用于金风科技向上游供应商采购风电机组大部件及零配件,包括发电机、叶片、轮毂、齿轮箱、变流器等,金风科技制造组装成整机后全部出售给下游风力发电场投资开发商,用于风力发电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深入实施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实施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动。有助于加力建设新型能源基础设施行业的发展。

(二)本期发行规模及用途

本期发行规模为10亿元,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清洁低碳新能源领域,具体用于金风科技向上游供应商采购风电机组大部件及零配件,包括发电机、叶片、轮毂、齿轮箱、变流器等,金风科技制造组装成整机后全部出售给下游风力发电场投资开发商,用于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发行人集团财务中心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建立详细的账务管理并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且将不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三、偿债保障措施

(一)自身稳定的经营收入

发行人经营各项业务进展顺利、经营业绩稳步提升、在手订单持续增长,市场占有率连续十五年国内排名第一,目前已进入营业收入稳定时期。发行人2023-2025年营业收入分别为5,045,718.91万元、5,669,916.28万元和7,302,347.77

万元,稳定的营业收入对有息债务的偿还起到了有力的保障作用。

(二)充足的经营性现金流

发行人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5,404.12万元、231,584.58万元和354,347.85万元,有充足的经营性现金流,是发行人有息债务能够按时、足额偿付的保障。

(三)其他融资渠道

凭借在行业的地位和影响、持续良好的经营和发展能力,发行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着较好的合作共赢关系,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业务合作,在多家银行拥有较高的授信额度。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在各银行获得授信约2,806.71亿元,尚有1,574.07亿元授信未使用,反映出发行人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四)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集团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负责管理本期中期票据偿付工作。在发行人未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或行使赎回选择权情况下,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五)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六)加强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

对于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发行人将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合规、合理、有效使用。公司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次中期票据的相关条款,加强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四、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将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发行人将加强募集资金管控,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发行人承诺,本期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将不会用于房地产、金融理财、股权投资以及转借非并表范围内企业使用,不用于长期投资,仅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募集资金不用于归还金融子公司的有息负债、对金融子公司出资;不用于参股公司、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等。

如果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募集资金用途发生变更,发行人将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提前进行公告。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法定中文名称: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名称:GOLDWIND SCIENCE&TECHNOLOGYCO.,LTD.

法定代表人:武钢

注册资本:人民币4,223,788,647.00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4,223,788,647.00元

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3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299937622W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7号

住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 8号

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人:张悦

联系电话:010-67511888

传真:010-67511982

网址:http://www.goldwind.com.cn

经营范围: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生产销售及技术引进与开发、应用;建设及运营中试型风力发电场;制造及销售风力发电机零部件;有关风机制造、风电场建设运营方面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零部件与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票已上市地及股票代码: A股: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代码:002202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H股代码:02208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以及现状

(一) 2001年发起设立

金风科技前身是新疆新风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3月26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2001〕29号文批准,由新疆新风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原股东(包括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原名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新疆风能研究所、新疆太阳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君合慧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7位自然人)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注册成立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五洲会字〔2001〕8-159号验资报告,整体变更时,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的净资产为3,234.35万元,其中股本3,230万元,资本公积4.35万元,总资产5,403.25万元,负债总额2,168.90万元。设立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3,230万元。

(二)2004年增资扩股至总股本7,000万股

2004年4月10日,公司与原股东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公司股本由3,230万股增加到7,000万股,增资股份按每股1.27元的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共募集资金4,787.90万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之后留存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此次增资经公司2004年5月18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新政函〔2004〕115号)文批准。其中国有法人股权的出资及比例经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新国资调〔2004〕43号文批复确认。

(三) 2005年增资扩股至总股本10,000万股

2005年9月16日,公司与原股东及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上海银利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投资管理公司、广东龙光(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约定:新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3,000万股股份,认购价格为每股5元人民币。此次增资已经公司2005年10月27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新政函〔2005〕192号)批准。其中国有法人股权的出资及比例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国资产权〔2005〕343号文批复确认。

(四) 2007年送红股及公积金转增至总股本45,000万股

2007年3月24日,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决议,同意按2006年末总股本10,000万股计算,以2006年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按10:18.6的比例派送红股;按10:13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10:3.4的比例用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2007年3月28日,金风科技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了送红股及公积金转增的变更登记手续。上述事项变更后,公司总股本由10,000万股增至45,000万股。

(五) 2007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453号文《关于核准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的核准,公司于2007年12月公开向社会发行5,000万股A股股票,并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该次上市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50,000万股。

(六) 2008年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至总股本100,000万股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金风科技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以2007年末总股本50,000万股为基数,按10:9的比例派送红股、按10:1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该次增资业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五洲审字〔2008〕8-176号)验证,截至2008年2月27日止,公司已将未分配利润45,000万元,资本公积金5,000万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公司于2008年3月3日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其股本由50,000万股增加到100,000万股。

(七) 2009年送红股增至总股本140,000万股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金风科技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2008年末总股本100,000万股为基数,按10:4的比例派送红股。公司该次增资已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五洲审字〔2009〕8-350号)验证,公司向全体股东实施了未分配利润送红股方案,截至2009年4月24日止,已将未分配利润40,000万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40,000万元。公司于2009年5月11日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送红股后,其股本由100,000万股增加到140,000万股。

(八) 2010年送红股增至总股本224,000万股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 2009年末总股本140,000万股为基数,按10:6的比例派送红股,每10股派1元(含税)现金。该方案已于2010年4月实施完毕,公司股本由140,000万股增至224,000万股。

(九) 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

根据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622号文,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45,458.82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于2010年10月完成H股发行并上市,发行H股共计454,588,000股,公司总股本由 224,000万股增至269,458.8万股。

根据国务院《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01)22号)的规定,公司国有股东按公开发行数量的10%,将其持有的金风科技部分国有股(A股)转为H股,共计45,458,800股,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十)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情况

2014年11月,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提交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2015年5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召开审核工作会议无条件通过,并于2015年6月23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32号)核准。本次发行数量为40,953,000股,募集资金总额346,871,910.00元。其中,公司高管王海波、曹志刚、霍常宝、马金儒、刘玮、周云志、吴凯各认购55万股,杨华认购40万股,海通资管作为管理人管理的海通金风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1,714万股、海通金风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1,956.30万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是对公司中高层领导采取的激励机制,对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2015年1月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1866号),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后续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4,095.3万股后,总股本由2,694,588,000股调整为2,735,541,000股。

(十一) 2017年送红股增至总股本355,620.33万股

公司2017年8月24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6年末总股本2,735,54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股3股(含税),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股本由2,735,541,000股增加至3,556,203,300股。

(十二) 2019年公司A+H股配股上市总股本增加至422,506.76万股

本次A股配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9]284号文”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A股配股共计配售545,352,788股人民币普通股,新增A股股份于2019年4月11日起上市。本次A股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A股总股本由2,906,142,460股增加至3,451,495,248股。

根据2019年4月4日披露的H股配股说明书,公司按照每10股配售1.9股的比例向H股股东配售股份,本次H股配股增加123,511,559股。本次H股配股发行已完成,公司H股总股本由650,060,840股增加至773,572,399股。

2019年10月,发行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注册资本由3,556,203,300元人民币变更为4,225,067,647元人民币。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股本总额为422,506.76万股,其中A股345,149.52万股,H股77,357.24万股。

(十三)公司名称变更

发行人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6月20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名称由“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XINJIANG GOLDWIND SCIENCE&TECHNOLOGY CO.,LTD.”变更为“GOLDWIND SCIENCE&TECHNOLOGYCO.,LTD.”。

(十四)2026年回购股份

发行人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及2025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5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已离职及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7.9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相应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6年2月26日,发行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4,225,067,647股变更为4,223,788,647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225,067,647元变更为4,223,788,647元。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股本总额为4,223,788,647股,其中前10名股东情况如下:

图表 5-1 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股东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本性质 质押或冻结股份数量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772,620,460 18.29 H股流通股 0

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497,510,186 11.78 A股流通股 3,261,700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79,084,943 8.97 A股流通股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90,127,906 4.50 A股流通股 0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其他 114,707,727 2.72 A股流通股 0

武钢 境内自然人 62,538,411 1.48 限售流通A股,A股流通股 0

上海飒露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飒露紫 550毛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45,000,000 1.07 A股流通股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24,478,453 0.58 A股流通股 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7,515,981 0.41 A股流通股 0

曹志刚 境内自然人 12,743,283 0.30 A股流通股 0

合计 2,116,327,350 50.10

注:上述股东中,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如下关联关系: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43.33%的股权。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股权分布比较分散,公司主要股东为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1.78%和8.97%的股份,均未能单方面对公司形成控制,无法对公司形成实质性控制,故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前5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图表5-2 2026年3月末发行人前5名股东持股情况

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29% 11.78% 8.97%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4.50% 2.72%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原新疆风能公司)成立于1988年,是中国最早建成亚洲最大、中国第一、自动化程度最高的风力发电场—达坂城风力发电场的新能源企业。主要致力于新能源建设管理、发电运行,技术培训、股权投资等。

经过近三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培养造就了大批新能源专业技术人才,获得多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拥有多项实用新型专利,率先在国内取得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被称为中国风电“人才摇篮”。1998年,为彻底改变中国不能生产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的历史,公司成立专业从事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研发、设计、制造与安装调试的新疆新风科工贸公司。2001年3月在新疆新风科工贸公司基础上,通过股份制改造成立金风科技,并于2007年成功上市,成为中国风机制造业第一个民族品牌,世界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制造龙头企业。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为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第一大股东。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新能源”)是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三峡集团为国有独资的大型企业集团,受国资委直接管理。三峡新能源成立于1985年,注册资本为286.25亿元,经营范围为风能、太阳能的开发、投资;清洁能源、水利、水电、电力、供水、清淤、滩涂围垦、环境工程、种植业、养殖业、旅游业的投资;投资咨询;资产托管、投资顾问;机械成套设备及配件的制造、销售;承包境内水利电力工程和国际招标工程;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作为国内最早进入风电领域的中央企业之一,三峡新能源抢抓国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机遇,加快风电场开发步伐,加大风电装备制造业的投资力度,着力推进风能产业链建设,在风电场开发和风电装备制造方面形成了较好的竞争基础和优势。2025年,公司新增装机容量461.53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5,237.41万千瓦。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2,443.26万千瓦,占全国风力发电行业市场份额的3.82%,其中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754.68万千瓦,占全国市场份额的16.06%;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2,678.05万千瓦,占全国太阳能发电行业市场份额的2.23%。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权中的3,261,700股对外提供了质押担保,占其持有金风科技全部股份比例的0.66%。

四、发行人经营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与股东严格分开的独立完整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体系,具有完备的公司治理结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发行人的独立性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资产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于出资人的资产,能够保持资产的完整性,不存在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被股东占有或权属不清的情况,资产方面与股东完全独立。

(二)人员独立

公司有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独立招聘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独立对员工进行绩效管理。

(三)机构独立

公司根据需要,组建了完整的组织机构,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四)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资产独立,财务负责人没有在股东单位兼职。公司在银行开设单独账户,与股东账户分开。公司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股东混合纳税的现象。公司财务决策独立,不存在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系统,具有自主经营能力,对大股东及关联企业不存在依赖关系。对于日常经营行为导致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按照现行制度进行,依照市场规则定价。

五、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一)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介绍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共有803家附属公司,包括52家直接控股附属公司及751家间接控股附属公司。另外,公司还有21家合营公司、39家联营公司及36家参股公司。发行人主要附属公司包括风机及零部件研发、制造及销售公司,风电场投资开发公司,风电服务公司,水务及融资租赁公司等。公司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图表 5-3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所处行业 主要产品或服务 注册资本 控股比例

1 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 风电场投资开发、建设运营 风电场投资开发、建设运营 555,000 100.00%

2 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子公司 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配件销售 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配件 104,400 100.00%

3 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子公司 投资管理、风电业务相关技术开发 投资管理、风电业务相关技术开发 100,000 100.00%

4 金风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子公司 风机销售、风电场投资开发及投资管理 风机销售、风电场投资开发及投资管理 63,520万美元 100.00%

5 北京金风慧能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 风电场技术服务、风机零配件维修与销售 风电场技术服务、风机零配件维修与销售 10,000 100.00%

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1、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11日,注册资本为555,000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发行人持股比例100%,经营范围风电场投资开发、建设运营、销售机械设备;截至2025年末总资产6,825,845.70万元,总负债5,071,476.29万元,净资产1,754,369.4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174,505.75

万元,净利润72,290.37万元。

2、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13日,注册资本为99,300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发行人持股比例100%,经营范围为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配件的生产、销售等;截至2025年末总资产1,392,098.84万元,总负债1,269,425.73万元,净资产122,673.1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779,133.64

万元,净利润32,232.38万元。

3、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2日,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发行人持股比例100%,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截至2025年末总资产511,614.52万元,总负债128,161.95万元,净资产383,452.57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612.15万元,净利润113,186.12万元。

4、金风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6日,注册资本为63,520万美元,注册地为香港,发行人持股比例100%,经营范围为风机销售、风电场投资开发及投资管理;截至2025年末总资产2,325,068.24万元,总负债1,631,296.91万元,净资产693,771.33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785,232.99

万元,净利润176,811.63万元。

5、北京金风慧能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5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市,发行人持股比例100%,经营范围主要为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润滑油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数据处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等;截至2025年末总资产435,918.15万元,总负债287,078.17万元,净资产148,839.98万元,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370,551.55万元,净利润37,294.54万元。

(二)主要参股公司情况介绍

图表 5-4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所处行业 主要产品或服务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 西安国水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制造业 风电设备及配套部件的研发、设计 36,000.00 4.37%

2 南京汽轮电机长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制造业 风力发电机组、发电设备、电动机的开发、生产、销售、修理及售后服务 20,000.00 5.00%

主要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1、西安国水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为36,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风电设备及配套部件的研发、设计;风电设备及通用机械设备制造及销售;风电开发技术的咨询、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钢结构工程施工;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施工;场地租赁。截至2025年末总资产68,960万元,总负债8,698万元,净资产60,26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6,816

万元,净利润-2,970万元。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持股4.37%。

2、南京汽轮电机长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机组、发电设备、电动机的开发、生产、销售、修理及售后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发电设备、电动机相关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截至2025年总资产150,864万元,总负债109,448万元,净资产41,41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03,399万元,净利润829万元。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持股5%。

六、发行人治理情况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经营层分权制衡的现代企业组织制度和企业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运作规范。

1、股东与股东会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

(1)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7)修改公司章程;

(8)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9)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7.03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0)审议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1)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要求公司股东会决定的关联交易事项;

(12)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3)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4)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及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第7.03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2、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含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但不应少于三分之一。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6)拟定公司的重大收购、回购公司股份或者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关联(连)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9)按照谨慎授权原则,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内对外投资金额、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事项,并可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授权董事长或控股子公司根据授权范围决定该类事宜;公司上市地交易所另有规定除外;

(10)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1)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首席执行官会同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首席财务官、副总裁、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2)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决定聘请保荐人;

(15)拟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16)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17)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8)决定公司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奖励计划;

(19)决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任免其有关人员;

(2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章程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作出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决议时,必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签字后方能生效。

3、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不设监事会。

4、相关利益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沟通和交流,努力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均衡,共同推进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

5、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投资者的来访和咨询,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并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借助电话、网络平台回答投资者咨询。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了与监管机构的经常性联系和主动沟通,积极向监管机构报告公司相关事项,确保公司信息披露更加规范。

(二)公司内部组织构架

图表 5-5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图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要求的治理结构,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2、公司组织架构

为助力集团加快实现未来三年战略目标,强化集团专业化分工,全面提升集团管理能力,公司设置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运营管理中心、战略管理中心、数字化中心,设置集团审计监察部、法务部、总工办、供应链中心、董秘办等职能部室。

集团财务中心负责财务战略管理、公司财务规范指引、核算共享、税务共享、资金管理、投资管理职能。集团运营管理中心负责运营管理、体系标准、

精益管理、安全环保、品牌管理、市场发展等职能。集团战略管理中心负责政策及行业研究、商业模式研究、管理创新研究、战略规划、战略实施;负责竞争情报体系优化、情报平台建设与运营、情报服务与价值输出、战略合作生态建设。集团数字化中心负责集团数字化战略规划,推动数字化规划、数字化标准、数字化项目和变革的落地和实施;管理金风数据资产,为业务提供数据服务,实现数据增值;负责数字化软、硬件的综合管理。负责集团数字化开发的技术架构规范、开发标准规范及开发管理规范的制定及推广;负责数字化开发技术平台的规划、建设及推广;承载数字化产品孵化职责,实现数字化产品对外盈利能力等。集团审计监察部负责内控及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监察、工程审计、投后评估、组织开展对内控自我评价职能。集团法务部负责法律支持、合同与诉讼管理、法律合规管理、法律团队建设职能。集团总工办负责技术规划和产权及标准管理体系建设、技术牵引、技术服务与赋能职能。供应链管理中心负责集团供应链战略规划、供应链采集平台建设、供应链信息化建设、供应链合规建设、情报体系建设、总部招采策划执行职能。董秘办负责合规管理、信息披露管理、三会事务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新闻事务管理、资本市场股权融资、社会责任管理职能。

3、人力资源

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力资源战略和规划,人力资源体系、机制和方案设计和实施,中高层管理者和新员工的培训实施,企业文化体系建设并履行人力资源共享服务和行政服务职能。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创造就业机会的同时,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关心员工衣食住行,不遗余力地提供全面的福利和保障,致力于为员工提供健康、安全、人性化的工作环境,创造多元、轻松的工作氛围,搭建学习和发展的机会和平台,实现员工自身价值的同时促进和推动公司的商业成功。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针对现行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优化,在人力资源保障、员工薪酬竞争力提升、奖惩机制的方案、员工多元化、职业发展通道建设、员工培训与发展、员工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关爱等方面重点进行了优化和适应性调整,满足了业务发展的需要,也有效提高了员工满意度和积极性,从人力资源角度提升了业务效率,并带来了业绩和创新度的提升。

4、企业文化

公司的企业文化是公司长期以来积淀的组织智慧结晶,也是推动公司稳步向前发展的内驱力。公司秉持“创造价值,成就人生”的理念,努力营造积极健康、奋发向上的组织氛围,激发每一位金风人在工作岗位发现价值和创造价值,为实现公司事业发展和个人发展不懈努力。

一直以来,公司以“为人类奉献碧水蓝天,给未来留下更多资源”为使命,努力成为全球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解决方案的领跑者。在20余年的积淀下,萃取出了“敬畏自然、成就客户、创新引领、合规守约、健康长久”五大核心价值观,以此作为推动公司持续卓越发展的内部驱动力。

(三)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持续完善子公司管控体系。通过制定并实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集团股权管理制度》、《外派董事、监事管理细则》、《重大信息报送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覆盖子公司治理、运营、投资、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的管控机制,有效实现了对各级子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和风险控制。

在具体执行层面,公司秉持“分层管理原则”、“特殊事项提级管理原则”,对下属子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外派人员履职管理、建立重大事项报告机制等方式,实施重点管控,实现对各级子公司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子公司依法合规运营,促进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对外投资风险管理职责。

(四)控制活动

公司作为首批全面执行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深圳、香港两地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执行均严格按照基本规范的要求进行,且每年根据业务变化情况对重要制度、流程的设计及执行进行梳理和优化,不断提升各项管理活动的效率、效果。经过多年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清晰、合理,主要经营活动相关的控制制度和程序齐全,公司管理层分层授权、职责分工明确,在收入、利润等各项财务指标和经营业绩方面均设定有清晰的目标,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管理和运作均能得到有效的监控,保证内部控制能在经营管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以及控制目标的实现。

1、标准化体系建设

公司为加强对生产及服务的管理,更好的促进公司产品、工艺及服务水平的提升,针对标准化体系的建设进行了深入的推广。公司现行标准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三类,是公司多年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企业内部统一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

经过时间的推进,公司已形成了内部统一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主要取得的成效包括:修订了《合同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了公司合同管理职责,并从合同条款上合理规避和防范风险;新增了《风力发电机组新产品上市流程(国内、陆上)》,规范了产品上市流程,保证了产品上市过程中各环节的顺畅;国际项目方面,为了提高国际服务的水平和效率,落实国际项目中内部交易合同的执行,规范风机零部件的验收和交付管理工作,

编制了《国际项目整机及零部件内部交付流程(试行)》,明确了国际项目建设过程中机组生产、物资采购、发货集港、项目建设、业主沟通等环节的职责及时间节点要求,大大提高了国际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执行效率;完善了公司《集团采购管理指导原则》,统一了集团的采购规范,加强了对集团下属各单位各类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建立了安全、稳定、优质和高效的采购渠道;修订了《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考核评价》,促进标准的实施,保证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的有效运行。通过这些标准化工作的实施,使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出了共同的业务活动规则。为公司进一步改进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创造交流和协作的便利,提升产品品质、提高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三标体系运行及维护

公司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自2009年建立、运行以来,公司的三标管理体系总体上保持了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公司能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品标准,依照公司的标准、流程和制度的要求规范工作,对公司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和服务过程进行了有效控制,产品质量不断提升,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得到了有效控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对外排放符合环境要求。体系的有效运行同时也强化了公司的管理机制,增强了市场的竞争能力和客户满意度,树立了良好的公司形象。

3、精益化管理

公司为更好应对当前资源环境成本约束明显放大的情况,在公司内部主要生产制造单位开展了精益生产培训,系统的策划了年度精益管理项目。在这一过程中通过建立全面且直观的精益规划展示,加上年末的精益改善案例总结性的展示,使得精益生产的理念深入人心。为更好落实精益化管理的实施,公司建立了相应的职能架构作为推进平台,从优化管理流程,组织绩效设计,生产履约率提升与质量管控入手,提出并实施了多项创新的精益管理项目,例如,通过质量QAMATRIX管理流程建立,对制造、供应链至现场售后所反馈的质量问题实现了全过程监控,最终以优先指标形式,将质量责任划分至各责任部门,这样对质量事故的追责和跟踪改善就起到关键性作用;在制造周期缩短精益管理中,相继从营销、产品设计、物料、制造各环节入手,优化了流程,定义了接口,有效提高了输入需求的准确性,降低研发技术文件差错率,物料齐套率也得到较大幅度提升,在高强度的生产压力下,交期履约率反而有所提升。通过推行精益生产,使公司内部部门之间的配合更加协同,生产工作更加细致、更加系统,由此促进了公司建立严谨的工作作风,使得公司管理文化更加深厚扎实,并最终实现经济效益的提升。

4、产品研究与开发

金风科技一直重视研发创新投入,坚持产品与技术创新,不断提升风机产品性能,丰富风机系列产品,并积极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在全球建立了“1+1+6”研发布局,拥有三千余名具备丰富行业经验的研发技术人员。金风科技通过把握更前端的技术趋势,不断开发和完善各产品平台,力求覆盖更广泛、多元的使用场景,保证了公司市场覆盖率。公司订单始终维持高位,证实公司产品品质的优越性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同时,也表明公司在可预期的将来,营业收入仍会得到有力保障。

公司设立了北京全球研发总部、新疆百鸟湖创新中心及6个全球研发基地,分布在无锡、温州、盐城、德国、丹麦及澳大利亚,负责生产经营技术支持、新产品开发、技术管理、试验管理等,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满足公司内部和行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研发实力,公司积极拓展与科研院所、高等学院、优秀企业的合作,倡导优势互补,共同开展技术攻关、成果推广等活动,搭建风电的全球创新网络。

5、信息系统建设

在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管理方面,公司在现有基础上根据实践不断的完善制度、规范,主要通过巡检、定检、抽检等方式,逐步由被动运维转变为主动预防,同时也加强了对用户、权限,不相容职责的定期检查,降低了信息安全风险,提高了信息系统可靠性和安全性。

通过多年的完善和优化,公司内部大量业务在信息系统中运行,避免了人为的不稳定因素对业务的影响,此外,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公司修订了《集团信息系统应急响应管理办法》,有效防范信息系统风险。

(五)信息与沟通

为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沟通控制程序》、《信息安全事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了《协同办公系统运行管理办法》,不断优化OA办公自动化交流平台,为保证信息与沟通渠道畅通积极创造条件,使公司内部各层级、各单位、各岗位的员工都能方便查阅和获得与其工作相关的文件和制度,获取相关工作信息,提高办公和沟通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在对外信息披露与沟通方面,公司不断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执行,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循深圳及香港两地的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披露信息及时、准确、完整,确保所有股东公平获得公司相关信息。为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公司通过网站、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投资者专线电话、投资者信箱等方式加强了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六)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

1、基本控制制度

(1)公司治理方面

发行人制定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集团决策委员会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

(2)财务管理方面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中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和ERP系统管理的要求制定了《集团财务报告管理制度》、《集团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调整及其他账务调整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

(3)人力资源方面

发行人制定了聘用、培训、考核、奖惩等一系列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制定《员工档案管理制度》、《招聘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目标与绩效管理办法》、《集团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

发行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遵循中国政府批准的有关国际公约及项目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奉行平等、非歧视的用工政策,公平公正地对待不同种族、肤色、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和文化背景的员工。公司依据中国和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建立合理并具有激励性的薪酬体系,并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定期调整薪酬,确保员工薪酬的合理性和竞争力;按时支付员工工资,为员工及时、足额缴纳五险一金,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公司积极招募各类人才,持续构建多元化和多样化的员工队伍,尊重员工个性、能力和成长经历的差异性,珍惜拥有不同背景、才能、见解、经验和技能的人才,努力创造开放包容的环境,让每位员工自由发挥出潜力,融入公司业务发展过程。

(4)信息系统方面

发行人建立并使用ERP资源管理软件、OA网上办公系统、专业应用软件等信息系统,设置了信息中心,对信息系统的软件、硬件、计算机管理、信息收集、综合统计等方面进行管理,同时对各子公司、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使用进行业务指导和业务管理。

2、业务控制制度

(1)采购供应管理方面

发行人为保障生产物资及时供应,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制定了一系列的采购方面的制度,包括《集团采购管理指导原则》、《集团采购管理制度》、《机械部件新供方开发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金风集团供应商准入制度及评审标准》等。

供应链中心为采购供应的执行部门,负责汇总、平衡、分配物资采购计划,对采购计划分类实施采购;建立供应商管理体系,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进行比质比价,签订采购合同;在采购物资入库环节,由质量检测部门进行质检后办理入库。

发行人对供应商实行入网许可管理,执行《金风集团供应商管理准入制度及评审标准》和《金风集团合格供应商评价制度》及相关细则,建立定期供应商评价机制(准入评价和年度评价等),要求采购部门应保证入选供应商数量和质量,每年开发适量新的供应商,同时条件允许时实行供应商末位淘汰制。

(2)生产方面

金风科技自公司成立以来,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建设,制定了多项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连续多年均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出现。

为规范生产管理,确保生产装置平稳高效运行,公司制定了完整的生产管理考核标准;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方面,公司制定了《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办法》、《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集团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确保公司有效控制不合格品的生产和质量事故。

(3)销售管理方面

发行人为扩大市场,加强客户服务,防范销售过程中的风险,制定了《市场调研管理制度》、《销售合同签订流程》、《国内风机销售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运维业务销售合同评审流程》、《风机业务单元国际项目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销售订单评审流程》等规章制度,在市场调查、产品发货、客户授信额度、客户关系维护、营销策略管理、贷款回收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3、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发行人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合理降低成本费用,确保经济效益。通过对下属子公司报表的收集、汇总,并向集团公司领导报告,按统一规定时限及时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

(1)发行人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

建立和完善符合发行人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发行人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建立财务预算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发行人资产的安全、完整;编制和执行财务资金收支计划,拟定资金筹措方案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发行人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发行人的内部会计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及相关具体规范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内部会计控制能够约束发行人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适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4、资产管理控制制度

发行人为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包括《集团重要资产管理办法》、《风电产业集团固定资产管理细则》等;在财务管理制度中专项规定了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发行人对货币资金收支建立了批准权限、批准程序等管理制度,设立了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确保了货币资金的安全。

对于固定资产管理,需遵循以下原则:产权明晰、分级管理、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同步、权责管理。由各使用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按台、按装置详细登记资产状况,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的有偿转让必须先签订合同,然后开具固定资产变更通知单,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办理。固定资产的报废要由使用部门填报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财务部等有关部门检查鉴定汇总,主管领导审批,报董事会研究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对于在建工程,项目的计划由项目主导部门编制项目计划,组织进行项目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制定项目费用概(预)算,报中心总经理审核批准,方可纳入财务年度预算;在建工程项目的验收,主要分为研发/管理类项目在建工程验收和基建在建工程项目验收。

发行人对资产采取了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了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投、融资制度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套期保值、资金管理、存货管理制度

(1)投、融资制度管理

在重大融资决策方面,发行人规定各级子公司融资需向集团公司报批或报备,由集团担保或抵押的重大融资,需由集团公司董事会通过,对集团和各级子公司进行融资管理。

发行人《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按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原则,就发行人对外的股票、债券等证券投资、公司兼并、合作经营和租赁经营等投资项目,和对内的重大技改项目、更新、基本建设、购置新设备、新产品开发等投资项目进行了规范。

①对外投资管理

对外投资主要是指: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部分或全部收购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经济实体;对现有或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土地、厂房投资以及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相关的其他固定资产类投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属于经营管理事项,由经营管理层决策。其他经有权机构批准的投资。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公司设立决策委员会,负责审批或审议各类投资业务,委员由董事长批准,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长担任。

主任委员在决策委员会权限内对投资议案拥有一票否决权。决策委员会的秘书机构为总裁办公室,负责议案征集、会议组织,负责决议督办、决策委员会反馈,各类文件的记录、存档。决策委员会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相关业务审批进行适度授权。

投资管理部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对外投资规划和年度对外投资计划,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委员会审议的对外投资项目进行预审,并对项目实施进行管理和风险控制。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公司年度投资预算管理、会计核算、项目预决算检查、项目监督及评价、资金筹措、担保行为判定、税收筹划和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审计监察部和法务部负责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法律指引、审计与监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公司上市地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投资议案确定审议机构。

②风险投资管理

风险投资主要是指: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是风险投资的评审及决策机构,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订和决定投资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持续跟踪投资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如出现投资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2)对外担保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相关细则,就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以下担保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①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②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③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④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⑤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⑥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3)关联交易制度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对关联交易做出了明确规定。

发行人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关联交易应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取费应采取市场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4)套期保值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发行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防范国际贸易业务中的汇率风险,保证汇率风险的可控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①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预测,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实际执行期间相匹配。

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进行;年度外汇套期保值计划预计累计交易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年度预计累计交易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资金管理

公司对资金使用项目进行严格的会计控制,为保障集团资金安全,确保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运行效率,特制订了《集团资金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有效实现了集团资金集中监控、预算管理、结算统筹管理和统一风险管理。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资金收支计划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结算管理以及资金及票据集中管理等方面的内容。集团资金管理主要采取“统一规划、统一计划、统一协调、统一调配”的集中管理办法。根据集团的实际情况,实现集团资金管理“聚而不死、分而不散、高效有序、动态平衡”的目标。

集团资金管理部负责集团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资金预算的编制、监督和考核;负责对集团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其中包括资金的统筹管理,对集团各成员单位的资金计划及资金支付通过资金跨行现金管理平台实现统一管理。集团财务公司按照外部监管规则公司化运作,负责集团及全体子公司的资金(票据)归集、内部资金拆借、受托结算付款等。集团所属分、子公司根据业务需求,负责本单元资金计划的制定,并完成资金支付的内部审批。应设专职资金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资金结算、资金预算、资金管理等工作。

集团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①集中性原则。集中性原则是指各成员单位的资金归集至集团,由集团对资金统一调度、管理、运用和监控。通过对资金的管理,实现集团范围内资金的整合和调控,充分盘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和资金风险。

②时效性原则。时效性原则指集团在资金投放和归集方面要高效、及时,要求资金投放、归集与战略发展或步骤相吻合。

③协同性原则。协同性原则指集团与各成员单位间保持良好的协同发展,合理配置资金。各成员单位对建设、经营资金要统一、合理的规划。集团内部各职能部门与业务部门的资金要进行合理调剂和分配。

④权变性原则。权变性原则是指集团资金管理方式应根据集团内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战略发展策略调整、成员单位发展阶段、管理水平等相关因素进行相应调整。

⑤效益最大化原则。效益最大化原则是指集团尽可能将资金投放到提高集团整体盈利能力强的项目。

(6)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公司对于流动资金的把控建立了管理机制,加强资金管理效率,严格控制资金流向,确保资金用途合理明确,防范流动性风险。在资金应急调度方面,发行人可基于资金集中管理的基础上,解决临时性的流动性需求。

(7)存货管理

①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和电站产品开发成本等。

②存货的初始计量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③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均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④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6、内部监督控制制度

发行人设立了审计监察部,该部门在发行人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由董事长直管,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情况,具有相对独立于管理层的地位,并制定了《审计手册》、《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制度》,对审计监察部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做出明确规定。主要职责如下:

(1)对发行人及所属业务单元、子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财务收支、预算内外资金合理使用情况、财务预决算以及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及公司财务规章制度情况和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

(2)对发行人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和计划的制定、执行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其完整性、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其缺陷和漏洞,分析造成偏差和失误的原因,揭示潜在的风险,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对发行人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以及与区内外经济组织合资、合作项目的审批程序以及合同执行情况、投入资金、财产的经营状况、效益以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为有关各方提供可靠的信息和依据。

(4)对发行人筹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等进行审计,同时对发行人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等重要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业绩快报进行审计。

(5)及时对发行人及所属单位发生重要的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履行审批程序以及合同的履行等进行审计。

(6)对发行人及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和大修理项目以及重大项目的预(决)算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在内部审计人员技术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7)对发行人各项决策、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作为内部控制执行的监督部门,审计督查部应当加强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对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执行有效性做出持续监控,而审计督查部本年实际执行的工作主要是对工程项目、技措、大修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和后勤部门(食堂等)的审计以及日常的合同评审工作,应当按照《内部审计督察工作规定》的职责范围开展工作,对公司经营活动以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评价和咨询,并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审计建议和意见。

7、发行人对下属子公司人、财、物的管理

发行人子公司均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建立了独立的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发行人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参加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按股份比例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发行人对所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的高管进行委派,参与下属子公司的企业年度及中长期经营计划、方案,负责组织年度预、决算方案、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负责资金使用与调度、办理融资;并对下属子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实现了对下属子公司的控制及管理。

8、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发行人下属部门董秘办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拟定和修订集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工作。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保证对外信息披露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确保对外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发行人依法披露信息,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公布当期发行文件。

9、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为提高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正确、有效、快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公司已制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应急预案适用于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包括安全责任事故、自然灾害、产业政策调整、意外事件及媒体负面报道等。

(1)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的适用范围

方案适用于发行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公司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个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严重疾病、突然死亡或失踪等;

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公司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个人涉嫌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或已被执行司法程序;

③其他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偿付的、需要立即处置的重大事件。

(2)公司应急选举方案和其他应急事件处置方案

①董事会层面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②高级管理层

若公司经理发生不能正常履职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将经董事长提名选举新的公司经理;

③其他应急事件处置方案

若公司发生其他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偿付的、需要立即处置的重大事件,将召开临时董事会予以处置。

(3)突发事件信息披露方案

公司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规则指引的规定,在存续期内做好信息披露的工作。

(4)责任追究

对于突发事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根据企业内突发事件的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企业和上级主管部门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发行人组织架构完备,业务运营合规,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七、发行人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下表

图表5-6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武钢 董事长 现任 男 68 2002年5月23日 2028年6月26日

总工程师 现任 男 68 2022年7月25日 2028年6月26日

曹志刚 副董事长 现任 男 51 2025年7月8日 2028年6月26日

董事 现任 男 51 2013年6月26日 2028年6月26日

总裁 现任 男 51 2019年7月11日 2028年6月26日

高建军 董事 现任 男 59 2017年3月1日 2028年6月26日

杨丽迎 董事 现任 女 44 2023年6月21日 2028年6月26日

张旭东 董事 现任 男 39 2024年2月28日 2028年6月26日

曾宪芬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65 2022年6月23日 2028年6月26日

刘登清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6 2025年6月27日 2028年6月26日

苗兆光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4 2025年6月27日 2028年6月26日

余宁 职工代表董事 现任 女 51 2025年6月27日 2028年6月26日

高金山 副总裁 现任 男 52 2019年8月9日 2028年6月26日

王宏岩 首席财务官 现任 男 55 2021年9月28日 2028年6月26日

马金儒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兼公司秘书 现任 女 60 2010年3月25日 2028年6月26日

翟恩地 总工程师 现任 男 63 2017年7月7日 2028年6月26日

吴凯 副总裁 现任 男 57 2011年1月24日 2028年6月26日

刘日新 副总裁 现任 男 53 2017年2月28日 2028年6月26日

陈秋华 副总裁 现任 男 44 2022年7月25日 2028年6月26日

发行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发行人现任董事人数为9人,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及议事规则,该等组织机构及议事规则合法合规。

图表5-7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高建军 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6年12月13日 - 否

高建军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4年01月20日 -- 是

杨丽迎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 2025年4月28日 - 是

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2025年6月4日 -

股权管理中心主任 2025年6月16日 -

张旭东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发展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任品牌宣传事业部总经理 2022年09月02日 - 是

图表5-8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曾宪芬 超逸创意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2004年01月01日 - 是

曾宪芬 屯门医院医院管治委员会-财务及基本工程附属委员会 附属委员会主席 2024年04月01日 - 否

曾宪芬 屯门医院医院管治委员 会 委员 2021年04月 01日 2024年03 月31日 否

曾宪芬 香港医院管理局 大会成员 2022年12月01日 2026年11月30日 否

曾宪芬 东区尤德夫人那打素医院医院管治委员会 委员 2024年04月01日 2026年03月31日 否

曾宪芬 屯门医院医院管治委员会-财务及基本工程附属委员会 附属委员会委员 2024年04月01日 - 否

曾宪芬 安宁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年01月19日 - 是

曾宪芬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年11月22日 - 是

刘登清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总裁兼CEO 2025年06月01日 - 是

刘登清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22年09月28日 - 否

刘登清 北京中企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董事 2005年01月01日 - 否

刘登清 百得利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年12月28日 - 是

苗兆光 北京华夏基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高级合伙人、副总裁、首席战略与组织专家 2011年01月01日 - 是

苗兆光 北京润禾恒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24年04月02日 - 是

陈秋华 金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长,董事 2024年03月27日 2025年03月03日 否

(二)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简历情况

武钢先生,68岁,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工程师,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83年至1997年,先后任新疆水电学校教研室主任、新疆风能公司风力发电场场长、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至2006年,担任金风科技总经理;2002年5月至今,担任金风科技董事长;2006年至2013年,兼任公司首席执行官;2012年3月至2013年1月,兼任公司总裁;2022年7月至今,兼任公司总工程师。

曹志刚先生,51岁,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9年3月加入公司,2002年5月至2006年2月,先后担任金风科技电控事业部主任、总工办主任、副总工程师;2006年3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副总裁、执行副总裁、总裁;2013年6月至2025年7月担任公司董事;2025年7月起,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高建军先生,59岁,现任公司董事,新疆煤炭专科学校毕业。2000年6月至2008年8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技术改造处副处长、投资与规划处处长、工业园区管理处处长(期间:2006.04—2006.10挂职任深圳市宝安区贸工局副局长)、副秘书长;2008年8月至2012年8月,任自治区机械电子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主任;2012年8月至2023年7月,任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2023年7月至2024年1月,任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8月至2024年4月,任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及董事长;2024年1月至今,任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7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杨丽迎女士,44岁,现任公司董事,硕士学位。自2008年7月至2023年3月,先后担任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枢纽管理局公共管理部助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枢纽管理局公共管理部助理、办公厅主办、法律事务部主办、法律事务部法律事务一处副处长;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合规部(企业管理部)主任;2023年3月至今,担任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购部主任兼投资并购中心主任;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担任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投资并购部主任、投资并购中心主任;2025年6月至今,担任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股权管理中心主任。2023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张旭东先生,39岁,现任公司董事,学士学位。2011年3月至2021年8月任福佳集团有限公司主管、经理、集团职能部门负责人;2021年8月至2022年9月,先后任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经理、机构发展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2年9月至今任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任机构发展部总经理、品牌宣传事业部总经理。2024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曾宪芬先生,65岁,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硕士学位,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FCPA)。现任香港超逸创意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83年至1992年,任容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现为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1992年至1994年,任联发制衣集团财务总监;1994年至1995年,任威的影视集团执行总监;1995年至1997年,任群思电子集团总经理(企业);1997年至1998年,任辉影国际集团财务董事;1999年,任华基泰集团替代董事及公司秘书;1999年至2000年,任惠记集团首席财务长(海外);2000年至2001年,任国中集团执行董事;2002年至2024年,任维德木业集团总经理(企业);2004年至今,任超逸创意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登清先生,56岁,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兼CEO。资产评估师(CPV)、房地产估价师、矿业权评估师、并购交易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首批资深会员、首批资产评估行业领军人才。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理事,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副会长,北京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第一届党委委员,北京资产评估协会理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主任委员、准则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惩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委员。财政部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工作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国资委资产评估项目审核专家,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持股行权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资产评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评审专家,兼任多所大学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1999年7月至今,于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历任首席评估师、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评估师,现任董事、总裁兼CEO;2009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9月至2019年5月,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2014年11月至2021年6月,任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6月至2021年8月,任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2023年4月,任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2024年6月,任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百得利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苗兆光先生,54岁,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博士学位。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任北京和君创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高级咨询师;2006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北京迈普生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年1月至2022年5月,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1月至今,任北京华夏基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副总裁、首席战略与组织专家;2024年4月至今,任北京润禾恒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余宁女士,51岁,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兼公司法务中心总经理,硕士学位。2012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董秘办法律主管、合规主管,审计法务部副部长,法务部副部长、部长,法务合规部部长、法务部部长等职;2025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2025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法务中心总经理。

高金山先生,52岁,现任公司副总裁,博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副处长。2010年3月至2022年3月,先后任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金风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金风科技资金总监、金融业务单元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22年11月,担任天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至2015年,兼任金风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20年12月至2023年10月,担任金风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9月至2024年2月,兼任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先后兼任公司西南大区总裁、新疆大区总裁;2013年至2019年8月,担任公司业务副总裁;2019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2025年9月至今,兼任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

王宏岩先生,55岁,现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硕士学位,北京大学访问学者,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导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软讯(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执行副总裁、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九共享企业孵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席总裁/首席财务官。2021年9月至今,担任金风科技首席财务官。

马金儒女士,60岁,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香港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士,中国科学院大学MBA导师。曾任大连港设计院经济师,大连港外经处合资合作科科长,大连港集装箱综合发展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大连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2010年3月至今,担任金风科技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

吴凯先生,57岁,现任公司副总裁,硕士学位。全国风力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球风能理事会理事。曾就职于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十三所、SKF中国有限公司。2008年至2011年,担任金风科技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经理、研发中心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9年8月,先后担任公司副总裁、执行副总裁;2019年2月至今,先后兼任金风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19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

刘日新先生,53岁,现任公司副总裁,学士学位。曾任华润电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新能源事业部副总经理、副总裁。2017年2月至今,担任金风科技副总裁;2022年4月至2024年2月,担任金风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并先后兼任公司北方大区总裁、华南大区总裁;2022年11月至今,兼任金风绿能化工总经理;2023年7月至2025年6月,担任公司董事。

陈秋华先生,44岁,现任公司副总裁,硕士学位。2007年4月加入金风科技,2017年2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风电产业集团国内营销中心副总经理、产品与解决方案中心总经理、风电产业集团副总经理兼产品与解决方案中心总经理、风电产业集团副总经理兼国内营销中心总经理、风电产业集团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21年3月至2022年9月,担任公司中央研究院副院长;2022年3月至2022年7月,担任公司业务副总裁;2022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

翟恩地先生(ENDI ZHAI先生),63岁,现任公司总工程师,博士后。目前担任国家风力发电技术创新中心常务副主任兼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海上风电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江苏省风电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等社会职务,并在华北电力大学、北京工业大学、河海大学、天津大学、重庆大学等高校任兼职教授。

曾任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水电局高级研究工程师、美国AECOM公司高级工程师、美国Group Delta Consultants, Inc高级工程师、美国HDR集团公司南加利福尼亚洲区域经理、美国Kleinfelder集团公司首席工程师、副总裁;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总工程师兼总工办主任。2017年7月至今,担任金风科技总工程师;2017年7月至2025年5月,兼任公司中央研究院院长;2022

年4月至今,先后兼任公司华东大区总裁、南方大区总裁。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其他人员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在职员工人数为11,890人,人员构成情况详见下表。

图表5-9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人员专业构成情况

员工类别 员工人数 占员工总人数比例

生产人员 1,237 10.40%

销售人员 1,398 11.76%

技术人员 3,563 29.97%

财务人员 398 3.35%

行政人员 2,487 20.92%

运维服务人员 2,807 23.61%

合计 11,890 100.00%

图表5-10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人员教育构成情况

员工类别 员工人数 占员工总人数比例

研究生及以上 2,460 20.69%

本科 6,595 55.47%

大专及以下 2,835 23.84%

合计 11,890 100.00%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及发展目标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

公司拥有风机制造、风电服务、风电场投资与开发三大主营业务以及水务等其他业务,为公司提供多元化盈利渠道。金风科技凭借在研发、制造风机及建设风电场所取得的丰富经验,不仅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风机产品,还开发出包括风电服务及风电场投资与开发的整体解决方案,能满足客户在风电行业价值链多个环节的需要。公司机组可适用于高温、低温、高海拔、低风速、海上等不同运行环境。在市场拓展方面,公司在巩固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拓展全球风电市场,发展足迹已遍布全球六大洲。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发行人经营情况

发行人2023年-2025年营业收入分别为5,045,718.91万元、5,669,916.28万元及7,302,347.77万元。营业利润分别为259,923.60万元、216,772.82万元及404,351.0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52,220.23万元、185,639.42万元及302,456.77万元。2023年营业利润较上年下降6.35%,2024年营业利润较上年下降16.60%,2025年营业利润较上年增加86.53%。近三年营业收入与利润情况如下:

图表5-11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收入与利润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7,302,347.77 5,669,916.28 5,045,718.91

营业成本 6,266,584.78 4,887,627.30 4,386,573.29

毛利润 1,035,762.99 782,288.98 659,145.62

销售费用 149,664.06 132,152.93 110,643.84

管理费用 225,008.76 217,494.35 195,814.47

研发费用 250,103.89 247,696.79 189,062.57

财务费用 72,435.98 90,692.39 113,121.86

营业利润 404,351.08 216,772.82 259,923.60

利润总额 398,899.18 210,378.57 251,922.60

净利润 302,456.77 185,639.42 152,220.23

发行人2023年-2025年,主营业务中风机及零部件销售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293,706.95万元、3,892,057.82万元及5,720,521.86万元,分别占营业总收入的65.28%、68.65%及78.34%。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5-12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金额 占营收比重 金额 占营收比重 金额 占营收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7,302,347.77 100.00 5,669,916.28 100.00 5,045,718.91 100.00

分行业

风电行业 7,161,465.70 98.08 5,528,113.07 97.50 4,909,396.60 97.30

其他 140,882.07 1.92 141,803.21 2.50 136,322.31 2.70

分产品

风机及零部件销售 5,720,521.86 78.34 3,892,057.82 68.65 3,293,706.95 65.28

风电服务 869,390.04 11.91 550,703.14 9.71 524,149.90 10.39

风电场开发 571,553.80 7.83 1,085,352.11 19.14 1,091,539.75 21.63

其他 140,882.07 1.92 141,803.21 2.5 136,322.31 2.70

分地区

国内销售 5,494,186.41 75.24 4,469,161.75 78.82 4,261,649.72 84.46

国际销售 1,808,161.36 24.76 1,200,754.53 21.18 784,069.20 15.54

分销售模式

直销 7,302,347.77 100.00 5,669,916.28 100.00 5,045,718.91 100.00

2023年-2025年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4,386,573.29万元、4,887,627.30万元及6,266,584.78万元,其中风机及零部件销售成本占较大比例,分别为3,288,429.01万元、3,695,561.99万元及5,208,526.53万元,分别占总成本74.97%、75.61%及83.12%。发行人各业务板块营业成本如下表所示:

图表5-13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成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营业成本合计 6,266,584.78 100.00 4,887,627.30 100.00 4,386,573.29 100.00

分行业

风电行业 6,157,843.03 98.26 4,778,980.91 97.78 4,283,869.67 97.66

其他 108,741.76 1.74 108,646.38 2.22 102,703.62 2.34

分产品

风机及零部件销售 5,208,526.53 83.12 3,695,561.99 75.61 3,288,429.01 74.97

风电服务 494,134.14 7.89 432,305.90 8.84 420,156.74 9.58

风电场开发 455,182.36 7.26 651,113.02 13.32 575,283.92 13.11

其他 108,741.76 1.74 108,646.38 2.22 102,703.62 2.34%

发行人2023年-2025年毛利润分别为659,145.62万元、782,288.98万元及1,035,762.99万元,其中风机及零部件销售板块毛利润分别为5,277.94万元、196,495.83万元及511,995.33万元,分别占总毛利润比例为0.80%、25.12%及49.43%,2023年度风机及零部件销售毛利润下降的主要为会计政策变动所致。

2025年毛利润较上年增加32.40%,主要是风机零部件销售及风险服务贡献。发行人各业务板块毛利润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5-14发行人近三年毛利润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金额 占毛利润比重 金额 占毛利润比重 金额 占毛利润比重

毛利润合计 1,035,762.99 100.00 782,288.98 100.00 659,145.62 100.00

分行业

风电行业 1,003,622.68 96.90 749,132.16 95.76 625,526.93 94.90

其他 32,140.32 3.10 33,156.83 4.24 33,618.69 5.10

分产品

风机及零部件销售 511,995.33 49.43 196,495.83 25.12 5,277.94 0.80

风电服务 375,255.90 36.23 118,397.24 15.13 103,993.16 15.78

风电场开发 116,371.44 11.24 434,239.09 55.51 516,255.83 78.32

其他 32,140.32 3.10 33,156.83 4.24 33,618.69 5.10

发行人2023年-2025年,总毛利率分别为13.06%、13.80%及14.18%,主营业务风机及零部件销售毛利润率分别为0.16%、5.05%及8.95%,毛利率呈上升趋势;风电服务毛利率较高,近三年分别为19.84%、21.50%及43.16%。发行人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图表5-15发行人近三年毛利率情况表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毛利率 14.18% 13.80% 13.06%

分行业

风电行业 14.01% 13.55% 12.74%

其他 22.81% 23.38% 24.66%

分产品

风机及零部件销售 8.95% 5.05% 0.16%

风电服务 20.36% 21.50% 19.84%

风电场开发 43.16% 40.01% 47.30%

其他 22.81% 23.38% 24.66%

2023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5,045,718.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2,033.92万元,增幅达8.66%,净利润152,220.2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1,467.28万元,降幅37.53%,发行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风电行业龙头优势进一步提升,国内、国际风机及零部件销售业务增长、风电场开发业务收入增加。受所得税费用增加的影响,净利润下降。

2024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5,669,916.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24,197.37万元,增幅达12.37%,净利润185,639.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419.19万元,

增幅21.95%,发行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司持续开拓海外业务,海外订单及销售规模大幅增加。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毛利额同比增加及所得税同比减少。

2025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7,302,347.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32,431.49万元,增幅达28.79%,从各板块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来看,风电服务、风机及零部件销售板块在总毛利润中占比较高,合计超51%以上;净利润302,456.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6,817.35万元,增幅62.93%,主要系风电服务、风机及零部件销售板块销售利润贡献增加所致。

总体来看,发行人整体经营状态良好,盈利能力稳定提升。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务风机制造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65%以上;主营业务中风电服务、风机及零部件销售板块合计占总毛利润比重51%以上,发行人盈利能力稳定,发展前景良好。

2、上下游情况

(1)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风电行业的下游行业为国内各类风电投资商和大型电力集团。这些风电投资商和大型电力集团往往既投资风电,又投资火电、水电等其他发电方式,投资方向和投资重点的调整直接影响本行业的市场需求。

2023年-2025年发行人主要销售客户较为集中,前五名销售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分别为1,595,255.68万元、1,813,235.63万元和2,137,612.95万元,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分别为31.62%、31.98%和29.27%。

图表5-16发行人2023年销售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是否有关联关系

1 客户一 467,821.62 9.27% 否

2 客户二 368,640.09 7.31% 否

3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316,595.47 6.27% 是

4 客户四 313,621.33 6.22% 否

5 客户五 128,577.18 2.55% 否

合计 1,595,255.68 31.62%

图表5-17发行人2024年销售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是否有关联关系

1 客户一 516,696.34 9.11% 否

2 客户二 361,371.53 6.37% 否

3 客户三 354,376.00 6.25% 否

4 客户四 316,217.90 5.58% 否

5 客户五 264,573.86 4.67% 否

合计 1,813,235.63 31.98%

图表5-18发行人2025年销售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是否有关联关系

1 客户一 525,226.65 7.19% 否

2 客户二 479,287.62 6.56% 否

3 客户三 434,264.30 5.95% 否

4 客户四 360,981.01 4.94% 否

5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337,853.38 4.63% 是

合计 2,137,612.95 29.27%

(2)主要供应商情况

发行人原材料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占比较高,2023年-2025年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1,394,335.93万元、1,232,989.06万元和1,809,061.62万元,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31.58%、32.93%和33.57%。

公司2023年-2025年度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5-19发行人2023年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构成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是否有关联关系

1 供应商一 628,907.43 14.24% 否

2 供应商二 356,127.72 8.07% 否

3 供应商三 170,571.49 3.86% 否

4 供应商四 151,875.79 3.44% 否

5 供应商五 86,853.50 1.97% 否

合计 1,394,335.93 31.58% -

图表5-20发行人2024年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构成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是否有关联关系

1 供应商一 394,204.65 10.53% 否

2 供应商二 335,765.85 8.97% 否

3 供应商三 196,117.59 5.24% 否

4 供应商四 183,246.27 4.89% 否

5 供应商五 123,654.70 3.30% 否

合计 1,232,989.06 32.93% -

图表5-21发行人2025年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构成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是否有关联关系

1 供应商一 628,985.96 11.67% 否

2 供应商二 407,225.11 7.56% 否

3 供应商三 318,367.51 5.91% 否

4 供应商四 230,122.66 4.27% 否

5 供应商五 224,360.39 4.16% 否

合计 1,809,061.62 33.57% -

3、各版块经营情况

(1)风力发电机组生产、研发与销售

1)主要经营模式

风力发电机组研发、制造及销售业务是公司最核心的业务板块,为响应市场和客户多样化需求,围绕产品与技术领先战略,公司不断优化升级现有产品平台,目前已形成GWHV11、GWHV12、GWHV15、GWHV17、GWHV20及GWHV21多平台系列化产品,拥有丰富的产品谱,可以覆盖陆上、海上、海外风电市场。在市场拓展方面,公司在巩固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拓展全球风电市场,发展足迹已遍布全球六大洲。公司主要通过直接销售,向中国和海外的大、中型发电公司及可再生能源投资者销售风力发电机组。

公司选择投标项目的基本标准包括:①公司的风力发电机组对项目区的环境及气候特点的适应性;②公司达成投标文件条款中的特定要求(例如施工期间、付款条款、保修及罚款)的能力;③招标商的财务状况及信誉;④招标商认可及接受公司及公司产品的程度。

2)生产情况

目前发行人已形成GWHV11、GWHV12、GWHV15、GWHV17、GWHV20及GWHV21多平台系列化产品。直驱永磁风力发电机组的生产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表5-22生产流程构成图

截至目前,发行人共15个在产总装基地,其中国内生产基地分别为新疆达坂城、河北邢台、江苏大丰、广东阳江等。

3)采购情况

①核心零部件采购情况

金风科技多年来对核心零部件的采购方面采取厂家直接采购方式。公司采购的核心零部件包括叶片、发电机、结构件等。公司大部分零部件采购自中国本地供货商,各零部件采购指定至少三至五位供货商。公司建立了内部管理系统,对采购物料的要求、报价、收货、检验、付款、供货商评估、订单维护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管理,在确保零部件采购质量的前提下控制成本。

②供应商情况

各供应商主要为发行人提供用于风机制造的零部件,包括叶片、发电机、铸件、主轴轴承、偏航变桨轴承、结构件和减速器等,供应商均为生产上述产品的制造业企业,同一供应商会提供多种原材料及零部件。

4)销售情况

发行人作为全球领先的风电行业企业,品质优异的机组是公司参与行业竞争的先决条件,针对国内风电发展趋势,推出系列化机组也促进了风电技术的升级及市场细分;另一方面,国际化战略的稳步推进也助力于公司全球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及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2023年公司国内新增装机容量达15.67GW,国内市场份额20%;全球新增装机容量16.4GW,全球市场份额13.90%。2024年公司国内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达18.67GW,国内市场份额占比22%;全球新增装机容量19.3GW,全球市场份额15.9%。2025年公司国内新增装机容量达25.9GW,国内市场份额占比21%,全球新增装机容量29.3GW,全球市场份额17.3%。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国内新增装机容量连续十五年排名全国第一,全球新增装机容量连续四年全球排名第一位。

2025年,发行人风机及零部件制造销售实现营业收入5,720,521.86万元,同比增长46.98%,实现利润511,995.33万元。

图表5-23发行人风电机组销售情况表

项目 单位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风机制造销售 销售量 MW 27,726.54 18,440.79 17,121.34

生产量 MW 29,356.76 18,835.24 17,497.15

库存量 MW 5,137.46 3,507.24 3,112.79

①销售模式

发行人核心业务是风力发电机组销售,一般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付款进度,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合同付款时间表大致如下:

图表5-24发行人风电机组销售模式情况表

项目 付款款项 付款比例

1 预付款 合同金额的10%至30%

2 进度款 合同金额的10%至30%

3 到货款 合同金额的30%至70%

4 预验收款 合同金额的5%至30%

5 质保金 合同金额的0%至10%

②合同完成情况

2023年末,公司外部待执行订单总量为20,708.51MW,公司外部中标未签订单9,075.21MW,在手外部订单共计29,783.72MW。外部待执行订单中,海外订单量为4,677.47MW。此外,公司内部订单617.40MW。公司在手订单总计30,401.12MW,同比增长12.13%。

2024年末,外部待执行订单总量为36,445.72MW,分别为:4MW以下机组593.12MW,4MW(含)-6MW机组7,921.45MW,6MW及以上机组27,931.15MW;公司外部中标未签订单为8,637.32MW,包括4MW(含)-6MW机组648.8MW,6MW及以上机组7,988.52MW;公司在手外部订单共计45,083.04MW,其中海外订单量为7,031.82MW;此外,公司另有内部订单2,320.87MW。公司在手订单总计47,403.91MW,同比增长55.93%。

2025年公司在手订单保持稳步增长。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外部待执行订单总量为39,480.34MW,分别为:6MW以下机组4,492.95MW,6MW(含)-10MW机组26,152.49MW,10MW及以上机组8,834.90MW;公司外部中标未签订单为11,011.56MW,包括6MW以下机组999.20MW,6MW(含)-10MW

机组7,740.76MW,10MW及以上机组2,271.60MW;公司在手外部订单共计

50,491.90MW,其中海外订单量为9,270.17MW;此外,公司另有内部订单

3,240.74MW。公司在手订单共计53,732.64MW,同比增长13.35%。

③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2025年度,公司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收入为5,720,521.86万元,同比增长46.98%,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78.34%;2025年机组对外销售容量26,626.37MW,同比上升65.87%。风电行业的机组大型化进程不断加速,2025年度公司4MW及以上机组成为公司的主力机型,销售占比88.26%。

发行人近两年产品销售情况见下表:

图表5-25发行人近两年产品销售明细表

单位:台/MW

机型 2025年 2024年 销售容量变动(%)

销售台数 销售容量 销售台数 销售容量

4MW以下 615 3,126.15 1,245 6,270.96 -50.15

4MW(含)-6MW 2,567 18,818.22 1,166 7,913.23 137.81

6MW及以上 443 4,682.00 157 1,868.80 150.54

合计 3,625 26,626.37 2,568 16,052.99 65.87

5)技术研发与产品认证

在全球能源结构转型与“双碳”目标驱动下,风电机组大型化进程持续加速。发行人顺应行业趋势,加大技术投入,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在机组单机容量、叶片长度、塔筒高度、使用场景等维度不断突破的同时,坚守价值导向,聚焦全生命周期收益提升,围绕客户和市场需求,不断开发和完善各产品平台,推动风电及周边产品解决方案的技术创新,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发行人设立了北京全球研发总部、新疆百鸟湖创新中心及6个全球研发基地,分布在无锡、温州、盐城、德国、丹麦及澳大利亚,形成了以北京为中心、辐射全球、全球化布局的研发管理体系。公司各大研发中心为公司在风电技术发展、产业技术合作方面提供持续动力,是公司技术创新的开放式引擎。公司不仅是国家科技部指定的国家风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也是国家发改委指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负责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重大课题的研发,推动中国风电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引领全球风电技术发展。

发行人拥有强大的技术团队,截至2025年末,公司拥有3,563名研发技术人员,占公司员工总数的29.97%。公司研发支出主要用于风力发电机组的优化升级、开发、测试等工作。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技术研发能力。2025年公司研发投入28.2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3.86%。

为响应市场和客户多样化需求,围绕产品与技术领先战略,公司不断优化升级现有产品平台,目前已形成GWHV11、GWHV12、GWHV15、GWHV17、GWHV20及GWHV21多平台系列化产品,拥有丰富的产品谱,可以覆盖陆上、海上、海外风电市场。

在国内陆上市场,GWHV12、GWHV17两大平台协同发挥优势。其中,GWHV12平台凭借成熟的模块化设计及长期市场验证积累的良好口碑,在云南、内蒙、新疆等核心区域的发电量持续领跑当地风电市场,产品生命周期持续延长。GWHV17平台聚焦技术迭代与交付效能双提升,实现低、中、高全风速场景的覆盖;GWH221-6.25MW机组获得2025年度“风电领跑者”最佳陆上机组奖,平台机组性能与适应性得到充分验证。

在国内海上市场,面对深远海、大型化的发展趋势,公司在多领域刷新行业纪录。联合三峡集团研发的20MW海上风电机组完成吊装,刷新了全球实际运行海上风电机组中单机容量及叶轮直径最大纪录。该机组实现关键部件100%国产化,并入选国家能源局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单。自主研发的GWH252-16MW漂浮式海上风电机组完成吊装,刷新全球漂浮式风电机组单机容量及叶轮直径纪录,并荣获2025年“风电领跑者”最佳海上机组奖。同时,GWHV21平台机组在我国离岸距离最远海上风电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充分验证了产品可靠性。

公司推出覆盖海陆全场景的新一代Ultra系列产品,推动核心理念从“度电成本”向“度电价值成本”跃升。陆上GWH204 Ultra旗舰产品主打“高性能、高可靠”,深度适配超低风速、乡村风电、山地及极限风速等多维复杂场景,并将机组设计寿命提升至25年。海上GWH266-14MW机型设计寿命达30年,凭借小叶轮设计使尾流损失较大叶轮机组降低5-6%,该机型获得2025年“风电领跑者”最佳海上机组奖。

针对海外差异化需求,公司持续优化GWHV12、GWHV15机组,并推出GWHV19平台系列机型,顺利通过国际电工委员会可再生能源设备认证互认体系(IECRE)风力发电机组型式认证和长寿命专项认证。

①产品认证

2023年,发行人共获得整机认证证书174张,包含130张整机开发证书,24张项目投标证书,20张技术认证以及安规认证等证书,其中国内认证132张、国际42张。

2024年,发行人共获得整机认证证书210张,其中国内认证159张、国际51张。公司整机开发证书覆盖了多个平台的多款机型,满足国内外各种市场需求。

2025年,金风科技共获得整机认证证书194张,其中国内认证134张、国际60张。公司整机开发证书覆盖了多个平台的多款机型,满足国内外各种市场需求。

②知识产权及标准制定

金风科技一直重视研发创新投入,并积极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核心技术,国内外专利申请数量逐步增长,专利申请结构不断优化。

截至2023年末,公司拥有国内专利申请5,980项,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566项,占比60%;国内授权专利4,301项,其中发明专利2,021项,占比47%,位居行业第一。公司拥有海外专利申请1,163项,海外授权专利593项。

截至2024年末,公司拥有国内专利申请6,173项,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740项,占比61%;国内授权专利4,541项,其中发明专利2,279项,占比50%,位居行业第一。公司拥有海外专利申请1,345项,海外授权专利811项。

截至2025年末,公司拥有国内专利申请5,915项,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744项,占比63%;国内授权专利4,370项,其中发明专利2,393项,占比55%,位居行业第一。海外专利申请1,420项,海外授权专利1,013项。

同时,公司积极参与国际及国内标准制修订,截至2025年末,金风科技共参与33项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制修订工作,其中牵头制定1项国际标准,参与21项IEA(国际能源署)标准化研究课题;主导和参与649项国内标准制修订工作(国家标准216项,行业标准218项,地方及团体标准215项),其中566项标准已经发布。

6)质量管理

发行人始终以“高可靠的产品,可信赖的金风”为质量愿景,坚持质量第一,持续打造差异化质量品牌。2025年,公司围绕风险源头防控、质量损失控制与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三大方向,系统推动质量管理,全面提升产品可靠性与品牌信任度。

风险源头防控方面,深入推进全链条差异化质量管理,并针对“两海”差异性环境与需求开展专项提升与验证测试,从源头保障产品可靠性;同时,深化新产品风险防控,开展大部件风险识别及规避,为公司核心业务稳步推进筑牢质量屏障。

质量损失控制方面,通过智能传感监测、无人机巡检等先进技术手段,对潜在质量隐患进行早期识别与主动防控,大力推广塔上更换、无主吊更换等高效维修技术方案。

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完善覆盖全组织的质量管理网络,压实各级质量责任,推动质量奖惩机制落地执行,持续提升全员质量意识与管理成熟度,为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风电服务

风电服务的业务范围包括风电场运营与运维服务等,上游是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在内的风电场设备及零配件采购,下游是风电产生的电力被输送、交易和消纳的环节。

风电装机的稳步增长,为风电后服务市场带来增长机遇。发行人服务深耕能源规划,基于覆盖全国的海量风能气象地理信息数据,与自主研发的数字化平台和工具连接,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为政府机构提供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清洁能源基地规划、能源-产业协同发展规划等咨询服务,实现资源集约高效开发利用,推动区域经济绿色转型与低碳发展;为能源投资商提供风电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技术尽调、源网荷储一体化解决方案等服务,科学制定项目建设方案,优化项目配置,提高成本收益,高效推动项目前期工作。下游客户为全球范围内的风电投资开发商。

服务的本质是价值的提升,发行人风电服务基于丰富经验、海量数据、前沿算法和全球领先的数字化能力,依托灵活先进的管理模式和专业高效的人才团队,与全产业链协同创新,为新能源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清洁能源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智慧运营等一体化、一站式服务,探索智慧能源时代的提质增效新模式,实现绿色能源的安全稳定供应和经济效益增长。

随着“136号文”的全面推行,风电行业从固定电价全面转向市场化竞争。金风科技精准把握市场变革趋势,围绕技术智能化、收益市场化和服务标准化进行战略布局,推动业务转型升级。在无人化智能运维方面,公司打造的行业内首座无人化风电场通过“人机协同”模式,减少场站整体巡检总工时,提升综合人效。在AI智能化方面,公司打造了覆盖前端资源预测、中端交易决策、末端机组运行的全链条AI技术体系,全面推动风电场运营向智能化和高收益方向升级。在工程技术创新方面,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无主吊更换方案,成功实现风机大部件无主吊更换,打破传统运维对大型吊装设备的高度依赖。在资产管理服务方面,公司聚焦新能源资产保值与增值,通过数智监控、精细化管理、AI电力交易,保障资产健康稳定,挖掘资产潜在价值,提升新能源资产在市场变化中的收益稳定性。

在售电服务方面,发行人以市场化电力交易为核心,通过中长期合约与现货交易优化组合,锁定电价优势,实现有竞争力的电力零售供给,助力用户降低用能成本、提升用电效率,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赋能企业绿色低碳与高质量发展。2025年发行人售电业务范围覆盖8个省份,依托金风绿色能源供给优势,为用户提供可靠性高、成本合理、使用便捷的绿色能源。

2023年公司售电业务执行电量约130亿kWh,国内外后服务业务在运项目容量接近31GW,同比增长11%,实现风电服务收入524,149.90万元,其中后服务收入302,731.32万元,同比增长22.91%。

2024年公司国内外后服务业务在运项目容量接近40GW,同比增长近30%,实现风电服务收入550,703.14万元,其中后服务收入391,297.04万元,同比增长29.26%。

2025年,公司售电业务执行电量约28.6亿kWh,占公司总销售电量的比重13.78%。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国内外后服务业务在运项目容量超过50GW,同比增长25.9%。2025年,公司实现风电服务收入人民币571,553.80万元,其中后服务收入人民币444,638.74万元,同比增长13.63%。

(3)风电场投资与开发

发行人风电场投资与开发业务是对风机制造业务的延伸。发行人自行或合资投资、建设风电场,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持有运营(取得风电场发电收入)或择机对外转让(取得风电场对外转让相关收益)。风电场投资开发业务包括了风电场前期开发、风电场建设、风电场运营和转让等环节,依托发行人子公司进行。

风电场投资与开发的上游产业链为风电场设备制造,尤其是风力发电机组制造。发行人投资建设的风电场全部采用发行人制造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同时,发行人具备EPC总承包能力,并结合公司的风机产品和风电场开发整体解决方案优势,充分发挥公司在风电产业链各领域的专业化优势,实现风电场投资开发收益。

2023年,发行人国内外自营风电场新增权益并网装机容量1,792.49MW,转让权益并网容量822.34MW,截至2023年末,全球累计权益并网装机容量7,289.04MW,权益在建风电场容量2,349.89MW。风电项目实现发电收入643,149.55万元,转让风电场项目股权投资收益为172,423.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07%。2023年末,发行人国内合并报表范围内风电资产已覆盖全国26个省份,国内外合并报表范围发电量149.47亿kWh,上网电量145.87亿kWh。国内机组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2,441小时,超全国风电机组平均水平216小时;国际机组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4,673小时。

2024年,发行人国内外自营风电场新增权益并网装机容量1,980.28MW,转让权益并网容量331.25MW,截至2024年末,全球累计权益并网装机容量8,042.85MW,权益在建风电场容量3,763.94MW。风电项目实现发电收入623,727.28万元,转让风电场项目股权投资收益为66,623.85万元。2024年末,发行人国内合并报表范围内风电项目已覆盖全国22个省份,国内外合并报表范围风电项目的发电量162.62亿kWh,上网电量156.43亿kWh。国内机组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2,340小时,超全国风电机组平均水平213小时;国际机组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4,566小时。

2025年,公司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发展战略,以资源储备的能级跃升和存量资产的精益运营为双引擎,持续增强内生增长动力。在增量拓展方面,一是抢占新兴赛道,在华北区域成功斩获重大风电制氢项目;二是推动火电转型,在华中区域通过挖掘煤电机组灵活调节潜力,成功获取多个改造升级配套新能源项目,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三是深耕用户侧,成功实现华中地区零碳园区项目“零突破”。在存量运营方面,实现资产规模与发电量“双突破”,绿电价值挖掘成效显著,绿证核发量与交易额屡创新高。

2025年,公司国内外自营风电场新增权益并网装机容量2,496.63MW,转让权益并网容量138.45MW,截至2025年末,全球累计权益并网装机容量9,951.03MW,权益在建风电场容量2,520.88MW。2025年,发行人风电项目实现风电场开发收入人民币869,390.04万元;转让风电场项目股权投资收益为人民币13,686.92万元。2025年末,公司国内合并报表范围内风电资产已覆盖全国21个省份,国内外合并报表范围风电项目的发电量183.30亿kWh,上网电量178.98亿kWh。2025年国内机组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2,290小时,超全国风电机组平均水平311小时;国际机组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4,625小时。

发行人始终围绕绿色能源投资价值链,以资产安全、可靠运营为基础,通过数字化、技术驱动和模式创新提升资产运营效率,通过售电侧业务布局提升风电项目消纳能力取得了良好成效,并以风电场业务精细化、标准化为基础保障,借助已有的数字化派单系统,不断提升EAM+集控运营模式的成熟度,实现风电场人员、设备、物料、业务各要素数据化、透明化以及前中后台的高效联动、协同配合。

在工程建设方面,发行人全力克服市场环境多变、洪涝灾害突发等多重不利影响,优化项目管理机制,通过设计方案前置、采购模式优化、风险管理强化及全过程成本管控、工程管理标准化等多种措施,大幅提升了项目建设完工效率和交付质量。

在生产管理方面,发行人加强并网验收,确保项目顺利投产且送电后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以提高设备可靠性和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做好关键指标分析,深化指标对标,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妥善解决。同时,积极开展技术数据分析应用、设备技术改造、低效机组治理等管理措施,有效提升风电场资产“应发尽发”能力,各项主要生产运营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图表5-26发行人2023-2025年度风电场投资与开发主要生产经营情况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国内项目

总装机容量(万千瓦) 951.78 760.96 682.61

新投产机组的装机容量(万千瓦) 249.66 198.03 179.25

核准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 683.03 471.33 628.7

在建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 252.09 376.99 234.99

发电量(亿千瓦时) 165.62 142.26 131.47

上网电量或售电量(亿千瓦时) 161.45 138.80 128.17

平均上网电价或售电价(元/亿千瓦时,含税) 34,512,135 41,650,000 44,710,000

发电厂平均用电率(%) 2.52% 2.43% 2.51%

发电厂利用小时数(小时) 2,290 2,340 2,441

国际项目

总装机容量(万千瓦) 43.33 43.33 46.3

新投产机组的装机容量(万千瓦) 0.00 0.00 0.00

在建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 0.00 0.00 0.00

发电量(亿千瓦时) 17.68 20.36 17.97

上网电量或售电量(亿千瓦时) 17.53 17.63 17.72

发电厂平均用电率(%) 0.80% 1.80% 1.40%

发电厂利用小时数(小时) 4,625 4,566 4,673

图表5-27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主要投资风电场情况

单位:万千瓦

序号 项目名称 地点 装机容量 实际权益 权益装机容量

1 达坂城整装 新疆 20.10 100.00% 20.10

2 哈密东南 新疆 20.00 100.00% 20.00

3 天青茫崖风电 青海 20.00 85.00% 17.00

4 长岭制氢 吉林 20.00 100.00% 20.00

5 阿克塞一期 甘肃 15.00 100.00% 15.00

6 濮阳顿丘 河南 14.00 100.00% 14.00

7 二连微网风电一期 内蒙古 13.20 100.00% 13.20

8 阿巴嘎旗一期 内蒙古 12.50 100.00% 12.50

9 濮阳清丰 河南 10.00 100.00% 10.00

10 延津新乡 河南 10.00 51.00% 5.10

11 临猗风电 山西 10.00 100.00% 10.00

12 平鲁下水头 山西 10.00 70.00% 7.00

13 安北二期 甘肃 10.00 100.00% 10.00

14 安北一期 甘肃 10.00 100.00% 10.00

15 攀枝花五期 四川 10.00 70.00% 7.00

16 全南天排山 江西 10.00 100.00% 10.00

17 尚义南壕堑 河北 10.00 100.00% 10.00

18 张北二台 河北 10.00 100.00% 10.00

19 太重阳曲 山西 8.20 50.00% 4.10

20 滑县一期 河南 8.00 100.00% 8.00

21 石堂山扩容 山西 7.20 100.00% 7.20

22 达坂城精细实验二期 新疆 6.60 100.00% 6.60

23 达坂城一期试验 新疆 5.00 100.00% 5.00

24 塔城托里一期 新疆 5.00 49.00% 2.45

25 滑县卫南坡 河南 5.00 100.00% 5.00

26 潞城黄牛蹄 山西 5.00 100.00% 5.00

27 阿巴嘎旗二期 内蒙古 5.00 100.00% 5.00

28 攀枝花四期 四川 5.00 70.00% 3.50

29 齐河楚家庄 山东 5.00 100.00% 5.00

30 商河一期 山东 5.00 70.00% 3.50

31 天等牛头岭 广西 5.00 100.00% 5.00

32 吴起二期 陕西 5.00 100.00% 5.00

33 吴起一期 陕西 5.00 100.00% 5.00

34 高登赛绥滨 黑龙江 5.00 100.00% 5.00

35 金寨一期 安徽 5.00 100.00% 5.00

(4)其他业务

发行人其他业务板块由水务、绿甲醇及混塔业务等组成。2025年,公司在持续发展风电装备、风电服务业务,并大力开发投资风电场的基础上,深耕水务环保产业链,并积极把握新兴成长型业务发展机遇,绿色甲醇、混塔、储能、能碳业务均获得突破。2023年-2025年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13.63亿元、14.18亿元及14.09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70%、2.50%及1.92%,占比较少。

在水务业务方面,金风科技以综合水务解决方案为支撑,积极开展市政污水、工业废水处理业务及水厂运营服务。2025年,公司积极推进水厂光伏建设与绿电应用,促进水厂绿色、低碳运行。截至2025年末,公司持有63家水务项目公司,覆盖全国13个省份,运营规模共计254.01万吨/日。2025年,公司实现水务运营收入人民币107,759.16万元,同比增长6.48%。

图表5-28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主要投资水厂情况

单位:万吨 /天

序号 项目名称 地点 设计规模 实际权益

1 抚州市绿色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中南 15 100%

2 诸暨市海东水处理有限公司 浙江 14 100%

3 沭阳凌志水务有限公司 苏皖 13 100%

4 诸城银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山东 10.6 100%

5 临朐荣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山东 10 100%

6 咸阳金芙蓉水务有限公司 陕西 8 95%

7 武汉景川天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中南 8 100%

8 阳谷县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 山东 8 99%

9 国电银河水务(滕州)有限公司 山东 8 100%

10 咸阳蓝清水务有限公司 陕西 8 99%

11 铜陵市西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苏皖 8 100%

12 龙游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浙江 8 100%

13 济宁银河水务有限公司 山东 6 100%

14 安陆市涢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南 6 100%

15 广水正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中南 5 100%

16 曲靖市西部水务有限公司 云贵 5 100%

17 金华金西海元水处理有限公司 浙江 5 100%

18 曹县晓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山东 5 100%

19 国电银河水务(德州)有限公司 山东 4 100%

20 柳城县广汇供水有限公司 云贵 4 51%

21 西部水务(福建)有限公司 浙江 4 100%

22 国电银河水务(单县)有限公司 山东 4 100%

23 临清市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 山东 4 94%

24 诸暨海元水处理有限公司 浙江 4 100%

25 荣成颐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山东 4 100%

26 宿松县泓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苏皖 4 100%

27 聊城市城南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 山东 3.5 100%

28 聊城市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 山东 3 99%

29 国电银河水务(青岛南村)有限公司 山东 3 100%

30 国电银河水务(昌乐)有限公司 山东 3 100%

31 常德集水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云贵 3 100%

32 桂林碧源环保有限公司 云贵 3 100%

33 国电银河水务(曹县)有限公司 山东 3 100%

34 聊城市高新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 山东 3 100%

35 银河水务(胶南)有限公司 山东 6 100%

36 龙泉海元水处理有限公司 浙江 2.8 100%

37 云南西部水务有限公司 云贵 2 100%

38 济宁银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山东 2 100%

39 西部水务(漳州)有限公司南靖靖城分公司 浙江 2 100%

40 南通市西部水务有限公司 苏皖 1.5 100%

41 诸暨枫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浙江 1.5 100%

42 西部水务(嘉兴)有限公司 浙江 1.5 100%

43 西部水务(漳州)有限公司 浙江 1.5 100%

44 西部水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黔西分公司 云贵 1.5 100%

45 诸暨次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浙江 1.2 100%

46 诸暨山下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浙江 1 100%

47 西部水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赫章分公司 云贵 1 100%

48 银河水务(滕州西岗)有限公司 山东 1 100%

49 西部水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镇远分公司 云贵 1 100%

50 乌鲁木齐金风建投水处理有限公司 新疆 1 65%

51 阳谷县城东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 山东 1 100%

52 安徽省城建花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苏皖 1 100%

53 银河水务(滕州大坞)有限公司 山东 1 100%

54 诸暨璜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浙江 0.43 100%

55 荆州市丰禾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云贵 0.01 85%

56 曲靖西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云贵 0.04 100%

57 武汉正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中南 2 100%

在绿色甲醇业务方面,公司依托风电资源优势实现绿电就地消纳,通过生物质气化耦合绿氢技术生产绿色甲醇,同时与国际航运巨头等客户签订长期协议,形成产能建设到市场消纳的良性循环。2025年公司绿色甲醇新签订单15万吨,在手订单超75万吨。兴安盟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于2025年9月一次开车成功,实现全球最大规模绿色甲醇项目的高效率建设、核心气化装置工艺验证、生产全流程打通。未来,公司将持续推动能源与化工的深度融合,以“自主开发+合作开发”双轮驱动模式,布局绿色甲醇及衍生品生产销售,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和交钥匙工程,致力于成为全球一流绿色燃料解决方案服务商。

在混塔业务方面,2025年公司国内混塔新签订单突破10GW,同比增长34%,市场占有率稳居行业第一,并获取国际项目3.37GW订单。2025年,国内交付量同比增长28%,累计交付突破17GW,实现全球混塔装机规模第一,进一步巩固了行业领先地位。公司185米超高钢混塔架凭借突出的技术创新实力与卓越的产品综合性能,荣获年度“风电领跑者”奖项。

在储能业务方面,2025年公司国内储能新增订单量同比增长12%,海外储能产品签单及出货均实现规模化突破。报告期内,常州储能检测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评审获得国家认可实验室资质。此外,金风科技储能系统售后服务能力获得NECAS五星级认证资质、售后服务体系获得CTEAS七星级认证证书,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在能碳业务方面,公司以轻资产服务转型为牵引,聚焦能源服务,建成“咨询规划、投资建设、交易服务、零碳运营”全链条服务能力。公司发布的绿洲能源调度产品成功落地应用,依托绿洲AI智能调度中枢,规模化聚合园区内分布式可调节资源,系统性提升新能源使用效率与经济效益;绿洲碳账户V2.0产品已正式上线。截至2025年末,能源调度和碳账户产品累计服务高耗能、出口型企业20家。

4、发行人在建和拟建工程情况

(1)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全球累计权益并网装机容量9,951.03MW;权益在建风电场容量2,520.88MW;2025年国内外自营风电场新增权益并网装机容量2,496.63MW,转让权益并网容量138.45MW,国内机组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为2,290小时,超全国风电机组平均水平311小时。

(2)在建工程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1,022,426.58万元,全部在建项目均已经取得核准、土地、环评、规划四项审批,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及产业政策。

图表5-29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数 已投金额 工程进度 建设计划 资金来源 资本金到位情况

1 金风科技国创中心塔城地区托里县80万千瓦实验风电场项目 333,583 235,314 71% 计划2027年工程完工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资本金与借款按工程进度同比例到位

2 内蒙古兴安盟绿甲醇基础建设项目 180,000 165,155 92% 计划2026年工程完工 自有资金 资本金已到位

3 金风科技国创中心昌吉州木垒县80万千瓦实验风电场项目 261,901 208,267 80% 计划2026年工程完工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资本金与借款按工程进度同比例到位

4 河北邢台润崧宁晋风电发储一体化项目(300MW) 156,859 129,786 83% 计划2026年工程完工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资本金与借款按工程进度同比例到位

5 新疆乌鲁木齐达坂城风力发电市场化并网(配套储能)项目(1000MW) 576,851 405,954 70% 计划2026年工程完工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资本金与借款按工程进度同比例到位

6 金风科技国创中心哈密巴里坤80万千瓦实验风电场项目 244,176 22,636 9% 计划2027年工程完工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资本金与借款按工程进度同比例到位

7 德州润津储能项目 26,484 19,056 72% 计划2026年工程完工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资本金与借款按工程进度同比例到位

8 平阳1号海上风电项目 616,548 10,170 2% 计划2028年工程完工 自有资金 资本金已到位

9 阿拉善盟润海吉泰风力发电项目 9,299 8,311 89% 计划2026年工程完工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资本金与借款按工程进度同比例到位

10 襄州襄北风储一体化风电场 36,236 35,115 97% 已并网 自有资金 资本金已到位

11 新疆白鸟湖基地项目 25,400 19,134 75% 计划2026年工程完工 自有资金 资本金已到位

12 秦皇岛海上总装厂 23,998 14,028 58% 计划2026年工程完工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资本金与借款按工程进度同比例到位

13 昌黎200MW保障项目 93,341 84,385 100% 已并网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资本金与借款按工程进度同比例到位

14 天润大丰6.95万千瓦风电场 42,603 33,196 78% 已并网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资本金与借款按工程进度同比例到位

合计 2,627,279 1,390,508

(3)拟建工程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共有19个主要拟建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为248.80亿元,预计2026年资金计划安排约为52.98亿元。拟建项目正在取得土地、环评、规划等审批手续中,项目本身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及相关法律政策。

图表5-30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拟建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资金安排

2026年 2027年

1 阿勒泰50万 16.25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13.00 3.25

2 塔城50万 17.50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14.00 3.50

3 武威民勤 5.00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4.00 1.00

4 兴安盟二期 12.50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10.00 2.50

5 兴安盟自发自用 2.80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2.24 0.56

6 兴安盟风电制氢三期 60.00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3.00 57.00

7 秦皇岛海上 50.00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2.50 47.50

8 勃利三期 6.00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0.30 5.70

9 山西芮城 4.00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0.20 3.80

10 聊城集中式 8.80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0.44 8.36

11 聊城冠县王曲村 0.80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0.04 0.76

12 聊城冠县贾曲村 0.80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0.04 0.76

13 乳山驭风行动一期 0.80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0.04 0.76

14 乳山驭风行动二期 0.80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0.04 0.76

15 亦庄分散式 1.25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0.06 1.19

16 上蔡 10.00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0.50 9.50

17 封丘 4.00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0.20 3.80

18 沐阳分散式 31.25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1.56 29.69

19 木垒50万 16.25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0.81 15.44

合计 248.80 52.98 195.82

5、其他经营重要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股东、特许经营权、重大合同无重大变动,在建工程无违法违规。2025年发行人有处置子公司股权情况,未触发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2025年,发行人以股权转让方式处置13家子公司股权,股权处置价款

59,226.33万元,均不再纳入2025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详见下表:

图表5-31 2025年发行人处置子公司股权情况表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吉木乃润加盈风电有限公司 306.00 51 股权转让 2025年1月1日 -443.26 0 0 0 0

木垒金风天润风电有限公司 34,888.88 100 股权转让 2025年4月30日 14,743.59 0 0 0 0

上海斛榕新能源有限公司 19.11 100 股权转让 2025年5月14日 14.15 0 0 0 0

格莱德精密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不适用 不适用 解除一致行动协议 2025年6月27日 0.00 32.73 1,373.31 1,373.31 0

太仓聚益创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20 100 股权转让 2025年6月30日 0.28 0 0 0 0

杭州金储嘉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11.00 100 股权转让 2025年7月1日 11.00 0 0 0 0

Windfarm Achter de Dijk Wieringermeer B.V. 3,211.49 100 股权转让 2025年7月25日 1,771.84 0 0 0 0

秦皇岛明奇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9.87 100 股权转让 2025年10月14日 109.87 0 0 0 0

内蒙古金风庆源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7,640.20 51 股权转让 2025年11月14日 -2,828.51 0 0 0 0

秦皇岛金风润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912.50 51 股权转让 2025年12月8日 5,218.44 0 0 0 0

成都奇慧风新能源科技有限 441.31 100 股权转让 2025年12月10 351.31 0 0 0 0

公司 日

绵竹金储嘉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38.99 100 股权转让 2025年12月17日 38.99 0 0 0 0

银河水务(滕州木石)有限公司 6,646.77 100 股权转让 2025年12月31日 -1,221.74 0 0 0 0

合计 59,226.33 17,765.98

九、发行人发展战略规划

(一)行业发展总体趋势

2025年,伴随“电力时代”全面到来,全球能源转型保持强劲势头。可再生能源是能源转型的核心,占据能源需求增量中的最大份额;尽管面临供应链和资金压力、电网整合挑战和政策不确定性等不利因素,全球可再生能源仍保持快速扩张态势。尤其在新兴经济体中,成本竞争力和政策支持加码正在推动可再生能源更快增长,多国政府相继推出新的招标计划并提高发展目标。根据国际能源署(IEA)发布的《2026年电力报告》,可再生能源与核能将成为供应主力,2030年两者合计占全球发电量的比例将达到50%。

第30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COP30)上,通过了《全球动员:团结协作应对气候变化挑战》总体协议,呼吁各国“主动”应对气候变化并加速气候行动。文件指出气候机构需分析国际贸易与气候行动的协调性,并强调发达国家自2035年起每年为发展中国家提供1,200亿美元气候财政援助,但在资金来源、分配标准、增资时间表以及执行路径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明确。国际能源署(IEA)在《2025年可再生能源报告—到2030年的分析与预测》中预测,相较于2019-2024年,2025-2030年间累计新增陆上风电装机容量将增长45%,达到732GW,累计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预计将达到140GW,较前五年期间的新增容量翻倍;报告同时指出,可再生能源在全球发电中的份额将从2024年的32%扩大到2030年的43%。

英国石油(BP)在《世界能源展望2025》中指出,按照现有政策和发展趋势,到2035年,80%以上的新增发电量需求将通过快速增长的风电与光伏发电量满足;到2050年,风能和太阳能发电量将占全球总发电量的半数以上。

(二)国内市场发展趋势

2025年,我国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有效提升,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截至2025年底,全年风电、光伏新增装机超过4.3亿千瓦、累计装机规模突破18亿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超过六成。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约4.0万亿千瓦时,超过欧盟27国用电量之和(约3.8万亿千瓦时)。2025年11月3日,中国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正式提交《2035年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报告》,这是中国对照《巴黎协定》及其相关决定要求、体现最大努力制定的目标举措,全面彰显了中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雄心和力度。

2026年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提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和电力市场体系建设需要,分类完善煤电、气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其中包括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结合放电时长和顶峰时贡献等因素确定容量电价标准。

伍德麦肯兹(Wood Mackenzie)发布《中国陆上风电市场展望2025》,预计未来十年,中国将新增1.1TW的风电装机容量。同时预计“十五五”期间,中国年均新增风电装机容量将达104GW,较“十四五”期间的年均新增风电装机容量增长44%,其中陆上风电将贡献五年新增装机容量的84%。

(三)发行人发展战略

金风科技以“为人类奉献碧水蓝天,给未来留下更多资源”为使命,致力于“成为全球可信赖的清洁能源战略合作伙伴”。“十五五”期间,公司继续注重高质量发展,以“敬畏自然、成就客户、创新引领、合规守约、健康长久”为价值观,以“创新引领、效率驱动、全球经营、高质量增长”为战略方针,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发行人经营计划和主要目标

2026年作为“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金风科技将锚定高质量发展航向,抢抓发展机遇,从规模驱动向价值驱动跃升,从能源装备制造向清洁能源服务和绿能应用延伸,从国际化业务向全球经营迈进,持续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推动全链条解决方案的价值变现。

十、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最新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2025年全球经济保持3.3%的韧性增速,预计2026年维持该水平,2027年微降至3.2%。一方面,地缘冲突加剧与贸易政策转变带来的不确定性持续对经济构成下行压力;

另一方面,人工智能相关投资、财政货币支持则为经济增长提供了重要支撑。多重因素相互对冲下,全球经济整体呈现“分化力量平衡下的平稳态势”。

202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中国经济展现出强劲的发展韧性,呈现稳中有进、向新向优的良好态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1,401,879亿元,同比增长5.0%。新质生产力稳步成长,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加速发展,装机规模与发电量稳步提升,成为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助力“双碳”目标落地、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我国电力需求持续增长,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5年,全社会用电量累计103,6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全国风电发电量1.1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从电源侧看,截至2025年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为38.91亿千瓦,同比增长16.1%。其中,风电累计装机容量约为6.40亿千瓦,同比增长22.9%。

(一)2025年风电行业主要政策回顾

2025年,在“双碳”战略目标引领下,我国新能源行业加快发展。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能源强国、新型能源体系的战略部署,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系统性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健全绿证市场顶层设计,持续激发能源高质量发展活力。

1、完善新能源市场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202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正式施行,提出完善能源开发利用政策,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和消费结构,积极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发展;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体系;依法规范能源市场秩序,平等保护能源市场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促进能源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2025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按照价格市场形成、责任公平承担、区分存量增量、政策统筹协调的总体思路,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区分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保持存量项目政策衔接,稳定增量项目收益预期。

2025年7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度中国电力市场发展报告》,提出2025年电力市场建设重点,包括: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将初步建成,基本实现现货市场全覆盖,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参与市场,建立电力市场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监管体系等。

2025年9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明确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项目的电源、负荷、储能等应作为整体与公共电网连接,电源应接入用户和公共电网产权分界点的用户侧,项目的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30%,2030年起新增项目不低于35%。对符合条件的就近消纳项目,公共电网应当按照规定提供接网、供电服务,并按接网容量保证可靠供电。

2、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助力新能源发展提质增效

2025年2月2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6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积极推进第二批、第三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科学谋划“十五五”“沙戈荒”新能源大基地布局方案,积极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统筹新能源与重点产业优化布局,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在工业、交通、建筑、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积极支持零碳园区建设和光伏建筑一体化,更好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

2025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成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参与广泛、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形成减排效果明显、规则体系健全、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2025年9月24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发表视频致辞,宣布中国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到2035年,中国全经济范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峰值下降7%—10%,力争做得更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30%以上,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020年的6倍以上、力争达到36亿千瓦,森林蓄积量达到240亿立方米以上,新能源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主要高排放行业,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

2025年11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碳达峰碳中和的中国行动》白皮书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中国站在对人类文明负责的高度,基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能源活动是碳排放的最主要来源,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中国立足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3、完善绿证绿电市场交易机制,提升可再生能源绿色价值

2025年3月1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绿证市场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色电力消费机制更加健全,绿色电力消费核算、认证、标识等制度基本建立。到2030年,绿证市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社会自主消费绿色电力需求显著提升,绿证市场高效有序运行,绿证国际应用有效实现。

2025年5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以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为目标。加强对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绿电直连项目的统筹规划,确保绿电直连模式有序发展。

2025年11月2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适用于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划转、核销及相关管理工作,构建体系完善、权责清晰的绿证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为可再生能源环境权益规范化运作提供制度支撑。

4、促进能源装备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能源新质生产力

2025年8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推进电源侧储能应用。推动沙漠、戈壁、荒漠等新能源基地合理规划建设新型储能。建设一批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促进新能源电站与配建新型储能联合运行,平滑新能源出力曲线,提高可靠出力水平,提供电网稳定支撑能力。积极创新绿电直连、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车网互动等应用模式,进一步发挥系统调节作用。

2025年9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人工智能+新能源”应用场景赋能,针对新能源出力波动性与间歇性的问题,加快在高精度功率预测、电力市场、场站智慧运营、新能源规划、项目后评价等方向的人工智能应用;持续推动新能源关键材料及产品不断迭代和创新;促进偏远地区新能源场站智能运维发展;打造“气象预测+功率预测+智慧交易+智能运维”一体化新能源智能生产模式,全力支撑新能源稳定供给。

2025年9月15日,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关于推进能源装备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提升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等可再生能源装备质效水平,同步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及海洋能等其他清洁能源发电和综合利用装备。突破高性能长寿命海上风电叶片、高功率齿轮箱、超高混塔塔架、高可靠低成本漂浮式基础等关键装备,开展复杂恶劣环境下高性能宽域运行风电机组关键技术装备攻关,提升沙戈荒、深远海等复杂场景下风电机组运行可靠性。

2025年11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提升新能源多品种互补开发水平,探索建设以新型储能等为调节电源,带动周边风光大规模高质量开发的新型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强化新能源开发空间集约复合利用,加强“沙戈荒”、水风光等新能源大基地集约化选址;深化推进农村能源革命,在严格落实用地政策的前提下,依托新模式新业态整合农村分散式风电等资源。积极推动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着力提升风光氢储协同发展水平,支持“沙戈荒”、水风光大基地开展绿色氢氨醇规模化制备。

(二)行业发展回顾

1、风电新增并网规模实现历史性突破,装机占比稳步提升

根据国家能源局及中电联统计数据,2025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超4.3亿千瓦,累计装机占比接近一半,历史性超过火电。风电新增装机容量1.2

亿千瓦,较2024年同比增长51%,其中陆上风电新增1.1亿千瓦,海上风电新增659万千瓦。从新增装机分布看,“三北”地区占全国新增装机的79%。截至2025年底,全国累计风电装机容量约6.4亿千瓦,同比增长22.9%,其中陆上风电5.9亿千瓦,海上风电4,739万千瓦。2025年,全国风电发电量1.1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4%;2025年全国并网风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979小时。

2、风电整机公开招标规模保持高位

2025年,国内市场招标总量达121.24GW,仍保持较高规模,其中陆上招标量112.10GW,海上招标量9.14GW。其中北方区域招标容量占比超过70%。风机大型化持续发展,6MW及以上机型招标量占比持续有所提升。

3、市场化改革重塑竞争格局,中国风机制造商加速价值导向转型

根据伍德麦肯锡的报告,在行业自律公约和政策引导下,2025年中国陆上风机价格竞争得到缓解,预计2026年陆上风机价格企稳。同时,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引导产业链从成本端竞争转向收益端竞争,促使中国风机制造商将战略重心进一步转向提供涵盖项目开发、风光储综合能源解决方案及AI电力交易平台的全链条解决方案,并通过与开发商、政府和供应链协同合作,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强风电相较于其他可再生能源的竞争力。

4、供需两侧协同开拓绿色能源发展空间

2025年,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出台系列政策促进新能源供需两侧的高质量发展。供给侧方面,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新能源迈入市场化发展新阶段;需求侧方面,出台绿电直连政策,推动数据中心、芯片制造、生物制药、电解铝产业以及工业园区、零碳园区等项目加快落地。同时,推动建立绿色能源消费制度体系,支持绿电制氢氨醇等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拓展绿证使用场景,激发全社会绿色用电需求。

(三)竞争格局

发行人是国内最早进入风力发电设备制造领域的企业,经二十年发展逐步成长为国内领军和全球领先的风电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机组采用直驱永磁与中速永磁“双轮驱动”技术路线,包括GWHV11、GWHV12、GWHV15、GWHV17、GWHV20及GWHV21多平台系列,可适用于高温、低温、高海拔、低风速、沿海等不同运行环境。在市场拓展方面,公司在巩固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拓展全球风电市场,发展足迹已遍布全球六大洲。

1、国内、国际风电装机市场前景分析

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发布的《全球风能报告2026》,报告强调,风能正日益成为现代电力系统的关键技术,是兼具规模化、可靠性与地域适配性的清洁能源,可支撑电网运行、满足不断增长的工业用电需求,同时保障能源安全。在电力需求攀升、数字化加速以及产业竞争亟需清洁可靠能源的经济体中,风能已发挥上述作用。

2025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达到创纪录的164.6GW,比2024年增长40%。其中,全球陆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达到创纪录的155.3GW,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为9.3GW。2025年,全球风电累计装机容量突破1,299 GW,比2024年增长14%。

2025年,亚太地区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占全球新增装机容量的80%,进一步巩固其在风电发展方面的领先地位;得益于德国和土耳其风电的强劲增长,欧洲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为19.3GW,比2024年增长16%;北美洲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与累计装机容量仍稳居全球第三位;拉丁美洲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位列全球第四位,但区域市场份额同比下降24%;非洲及中东地区风电新增装机同比增长32%,但该区域仍是全球风电规模最小的市场。

2025年,中国、美国、德国、巴西和印度仍是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排名前五的市场,其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合计占全球新增装机容量的86%。中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达到近120 GW,占全球新增装机容量的73%。

报告预测,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在2026年将达到178 GW,2026-2030年的复合年均增长率将达到5.2%。到2030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预计将达到969 GW,即平均每年新增装机容量为194 GW。

随着装机规模的不断扩大,风能在电力系统转型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核心作用。更广泛的输电网络、更智能的电网调度以及储能、需求响应和混合可再生能源项目等灵活资源,对于整合更大规模的可变可再生能源发电至关重要。

2025年表现最佳的风电市场,并未因外部压力放缓步伐,而是将发展雄心转化为实际行动,制定适配本土的风电发展方案:稳定的政策框架、高效的审批流程、协调一致的电网规划以及更广泛的基础设施规划。

风能不再只是环保解决方案,更是兼具经济、产业与能源安全价值的战略基础设施。当前正是维持发展势头、释放风能全部潜力的关键时期,以推动电力系统转型与能源系统变革。

2、风电整机市场竞争情况

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发布的年度《供应侧数据报告》,2025年全球风电整机制造商共安装了28,395台新风电机组,同比增长23%。

丹麦风机制造商Vestas继续保持全球累计装机量第一的排名,并在2025年年底成为首家累计装机突破200GW的整机制造商(达到201GW)。金风科技全球累计装机排名升至第二位(163GW),随后分别是Siemens Gamesa(148GW)和GE Vernova(125GW)。远景能源成为最新加入“100GW俱乐部”的整机制造商,截至2025年底累计装机达到103GW。

GWEC首席执行官Ben Backwell表示:“尽管过去几年行业面临严峻的商业挑战和供应链扰动,但风电行业依然实现了令人瞩目的增长。这证明了,在国际油气市场动荡加剧的时期,风电作为一种可靠、本土化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正在不断提升。”

目前已有五家整机企业全球累计装机突破100GW,这足以为全球许多大型经济体提供电力。但这仅仅是开始,2025年风电满足了全球9.5%的电力需求,我们认为,来自各地区的风机制造商仍具备巨大的增长潜力,可继续在现有市场和新兴市场扩大业务布局。

GWEC的供应侧数据报告显示,2025年全球按新增装机排名前五的整机供应商首次全部来自中国,这反映出中国国内风电需求的持续增长。其中,金风科技以29.7GW位居第一,其后分别是:远景能源(21.8GW),运达股份(19.8GW),明阳智能(18.6GW)和三一重能(15.1GW)。

十一、发行人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市场地位

金风科技是国内最早进入风力发电设备制造领域的企业之一,经过二十余年发展,逐步成长为国内领军和全球领先的风电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风力发电机组,依托先进的技术、产品及多年的风力发电机组研发制造经验优势,国内新增风电装机连续15年排名第一,全球新增风电装机连续四年排名第一。

(二)竞争优势

发行人竞争优势除了领先的市场地位之外,还主要有以下竞争优势:

1、先进的产品及技术

公司始终将研发创新作为发展的核心,通过持续投入提升风机性能、丰富产品系列,并建立起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以巩固自身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依托全球“1+1+6”研发布局与三千余名资深研发人员,公司精准把握技术前沿,推动产品平台的持续迭代,从而覆盖更为多元的应用场景,保障了市场覆盖率。研发实力的领先最终转化为市场的高度认可,公司持续高位的订单量,不仅印证了产品的卓越品质,也为未来营业收入的稳健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2、卓越的产品质量

公司始终将风机产品质量置于首位,坚定不移地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依托二十余年的研发与制造积淀,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全生命周期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的高稳定性与高可靠性,从而有效帮助客户降低度电成本。凭借领先的技术、卓越的发电效率、优质的售后服务以及强大的整体解决方案能力,公司历经多年的行业积淀,已建立起卓越的市场口碑与深厚的行业影响力,并赢得了政府、客户、合作伙伴及投资者等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3、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公司已构建起以风电为核心、多元协同的业务生态,在核心主业上,依托二十余年风电开发、建设与运维的经验积淀,公司从机组销售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为客户提供风电场服务及整体解决方案,满足产业链多环节需求,显著提升了综合竞争力。在节能环保领域,持续培育智慧水务整体解决方案能力,致力于成为国际化的清洁能源与节能环保领跑者。在新兴赛道上,公司积极布局绿色甲醇、混塔、储能、能碳等领域,深挖发展潜力,为风能资源的高效开发与利用拓展新边界。多元业务的协同并进,不仅巩固了公司的特色竞争优势,更以切实行动引领产业链均衡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4、全球化的布局

作为中国风电“走出去”的先行者,公司始终秉持“以本土化推进国际化”的战略宗旨,通过持续创新与全球布局,深度参与全球能源转型进程。公司构建起全球化的运营体系:在研发端,形成“1+1+6”的协同创新网络;在业务端,布局7大区域中心、6个全球解决方案工厂及3个国际生产基地,逐步实现资本、市场、技术、人才与管理的全方位国际化。历经多年深耕,公司业务已拓展至全球六大洲、49个国家,在亚洲(除中国)、南美洲、大洋洲装机量均突破2GW,在北美洲、非洲、欧洲装机量均超过1GW,具备了为全球客户提供稳健可靠可再生能源解决方案的综合实力。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金风科技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及2025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5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已离职及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7.9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相应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6年2月26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225,067,647股变更为4,223,788,64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225,067,647元变更为4,223,788,647元。

本次回购导致注册资本变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报告。

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公司经审计及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公司历史财务数据的说明。除非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所涉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财务数据表述口径均为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发行人财务概况

(一)财务报告编制基础、适用的会计制度及会计政策变更

1、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发行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基于相关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编制财务报表。

2、财务报告适用的会计制度

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2023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明确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范围进行了修订,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可以提前执行。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

公司认为采用该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交易进行了追溯调整并重述了相关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2)2024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财政部分别于2023年10月25日和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

解释第17号规范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经评估,公司认为解释第17号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解释第18号规范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提前执行了该规定,分别对2023年合并报表保证类质量保证2,058,312,926.77元、母公司报表保证类质量保证1,115,712,707.21元进行了追溯调整,由“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

具体影响列示如下:

图表6-1 执行解释18号的影响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集团

2023年度 调整 2023年度(已重述)

营业成本 41,807,419,990.32 2,058,312,926.77 43,865,732,917.09

销售费用 3,164,751,357.91 -2,058,312,926.77 1,106,438,431.14

项目 母公司

2023年度 调整 2023年度(已重述)

营业成本 25,543,881,803.50 1,115,712,707.21 26,659,594,510.71

销售费用 1,381,654,780.25 -1,115,712,707.21 265,942,073.04

(3)2025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5年无会计政策变更。

(二)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审)字(24)第P00002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审)字(25)第P00001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审)字(26)第P02565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

(三)关键审计事项情况

发行人2023年至2025年的审计报告中,会计师事务所均提出了关键审计事项,主要是应收账款的减值及产品质量保证金的预提准备。

1、应收账款的减值

发行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规定的减值方法,基于历史信用损失,应用债务人和经济环境的特定前瞻性因素调整,建立信用损失矩阵,考虑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和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基于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对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确定应收账款损失准备的金额涉及发行人管理层重大判断估计。

审计应对:测试与应收账款的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复核和评价管理层使用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适当性和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同时评价管理层对于前瞻性信息评估的合理性;复核管理层对于长账龄应收账款是否出现特殊风险导致减值迹象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对于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做出估计的依据及合理性;对于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对同一账龄组合中的客户是否具有共同的信用风险特征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并检查应收账款账龄的准确性。

2、产品质量保证金的预提准备

发行人产品质量保证金主要包含发行人就其所交付的风力发电机组产品的性能在2至5年的质量保证期内向其客户提供的各种质量保证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发行人须提供免费维修及更换零部件服务,以保证产品质量。该保证服务相关的成本由管理层根据风力发电机组产品的销售数量和保修费率估计。若该项估计发生变化,会对财务报表中的产品质量保证金余额以及质保费用产生重大影响。

审计应对:测试与产品质量保证金的预提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估发行人产品质量保证金计提方法的合理性,通过对比历史数据来评估发行人用于确定产品质量保证金所使用的假设的合理性;通过检查相关销售合同中的质量保证条款来验证管理层在计算中使用数据的适当性;检查质量保证金计提的算数正确性;测试当年年度产品质量保证金的实际消耗情况,并复核由质量保证金到期后未消耗而被冲回的产品质量保证金金额。

(四)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1、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截至2025年末,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图表6-2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104,400.00 北京市 制造 100.00% 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2 Goldwind Windenergy GmbH 35万欧元 德国汉堡市 投资 100.00% 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3 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 555,000.00 北京市 投资 100.00% 0.00% 通过设立或投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公司(“北京天润”) 资等方式取得

4 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 北京市 服务 100.00% 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5 甘肃金风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8,860.00 甘肃酒泉市 制造 100.00% 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6 北京天诚同创电气有限公司(“北京天诚”) 10,000.00 北京市 制造 100.00% 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7 乌鲁木齐金风天翼风电有限公司 42,606.01 新疆乌鲁木齐市 风力发电 100.00% 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8 北京金风天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00.00 北京市 贸易 100.00% 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9 江苏金风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金风”) 126,453.38 江苏大丰市 制造 60.07% 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10 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金风投资”) 100,000.00 北京市 投资 100.00% 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11 哈密金风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1,000.00 新疆哈密市 制造 100.00% 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12 江苏金风天泽风电有限公司 5,200.00 江苏省大丰市 风力发电 100.00% 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13 Goldwind New Energy(HK)Investment Limited 50,100万港元 香港 投资 100.00% 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14 Goldwind International Holdings(HK)Limited 63,519.68万美元 香港 投资 100.00% 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15 金风环保有限公司 274,194.43 北京市 水务 72.94% 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16 锡林郭勒盟金风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制造 100.00% 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17 广东金风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金风”) 10,000.00 广东省阳江市 制造 100.00% 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18 天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3,000万美元 浙江宁波市 融资租赁 0.00%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19 哈密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2,580.00 新疆哈密市 风力发电 0.00%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20 塔城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6,700.00 新疆塔城市 风力发电 0.00%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21 平陆天润风电有限公司 3,200.00 山西平陆县 风力发电 0.00%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22 哈密烟墩天润风电有限公司 3,100.00 新疆哈密市 风力发电 0.00%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23 哈密天润太阳能有限公司 4,400.00 新疆哈密市 光能发电 0.00%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24 Goldwind USA,Inc. 360万美元 美国特拉华州 贸易及风电场开发 0.00%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25 Goldwind Australia Pty Ltd 15,909.26万澳大利亚元 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 贸易及风电场开发 0.00%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26 PARQUEEÓLICO LOMA BLANCA IS.A 3,420万阿根廷比索 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 风力发电 0.00%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27 PARQUEEÓLICO LOMA BLANCA II S.A. 4,410万阿根廷比索 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 风力发电 0.00%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28 PARQUEEÓLICO LOMA BLANCA III S.A. 2,630万阿根廷比索 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 风力发电 0.00%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29 PARQUEEÓLICO LOMA BLANCA VI S.A. 3,610万阿根廷比索 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 风力发电 0.00%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30 PARQUESEÓLICOSMIRAMARS.A. 3,610万阿根廷比索 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 风力发电 0.00%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31 Western Water Corporation 500万美元 萨摩亚阿皮亚 水务 0.00%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32 国电银河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山东省 水务 0.00%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33 金风绿色能源化工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56,000.00 江苏省无锡市 技术服务 100.00% 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34 北京金风慧能技术有限公司 10,000.00 北京市 服务 100.00% 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35 北京金风零碳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0 北京市 发电、储能 100.00% 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36 武威金风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甘肃省 制造 100.00% 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37 金风天泓(天津)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天津市 投资 100.00% 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38 金风数字能源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5,000.00 海南省 风力发电 100.00% 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2、最近三年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1)2025年合并报表范围主要变化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减少合并公司13家,分别为吉木乃润加盈风电有限公司、木垒金风天润风电有限公司、上海斛榕新能源有限公司、格莱德精密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太仓聚益创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金储嘉源新能源有限公司、Windfarm Achter de Dijk WieringermeerB.V.、秦皇岛明奇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金风庆源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秦皇岛金风润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奇慧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绵竹金储嘉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银河水务(滕州木石)有限公司。

(2)2024年末合并报表范围主要变化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3家,分别为泰州润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润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山东润乾新能源有限公司,取得方式均为现金收购;减少合并公司17家,分别为山东壹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衢州泽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南县天润新能风电有限公司、无锡天诚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无锡泽通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翁牛特旗天汇风电有限公司、菏泽蓝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潍坊普炎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抚州市东乡区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国电银河水务(寿光)有限公司、固原风润风电有限公司、福氏工业、湖州润兴新能源有限公司、Wild Cattle Hill、固原清源风电有限公司、山东省成武盈源实业有限公司、贵溪市瑞天佑新能源有限公司,处置方式均为股权转让。

(3)2023年末合并报表范围主要变化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4家,分别为七台河润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润正新能源有限公司、湛江中科荣标科技有限公司、绥滨县水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取得方式均为现金收购;减少合并公司8家,

分别为张北县天润风电有限公司、张北县天汇风电有限公司、夏县天润风电有

限公司、上海润汉白新能源有限公司、喀左翔冀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禄丰市天润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承德润弘启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沿河天沿风电有限公司,处置方式均为股权转让。

(五)发行人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1、最近三年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图表6-3 发行人近三年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32,253.68 1,161,940.41 1,424,518.3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000.00 100,000.00 7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5,411.41 3,645.23 6,708.04

应收账款 3,234,464.09 3,082,546.61 2,554,800.12

应收款项融资 78,879.17 243,711.16 95,451.04

预付款项 191,619.74 131,365.91 94,312.05

其他应收款(合计) 155,611.86 247,302.58 213,701.91

应收股利 93,487.60 68,460.10 41,887.10

应收利息 1,106.95 495.27 329.05

其他应收款 61,017.31 178,347.22 171,485.77

存货 1,687,884.31 1,482,763.24 1,525,724.19

合同资产 38,766.78 124,185.95 135,293.2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0.00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60,183.90 80,481.38 74,775.43

其他流动资产 531,380.63 202,146.29 187,663.30

流动资产合计 7,116,455.57 6,860,088.75 6,382,947.71

非流动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0.00 93.04 0.00

债权投资 15,075.11 20,034.51 51,513.9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1,718.12 16,499.56 22,309.0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03,474.85 356,201.64 199,917.30

长期应收款 296,808.15 331,864.70 392,546.75

长期股权投资 389,010.68 449,334.43 485,439.34

投资性房地产 869.94 897.61 925.27

固定资产 4,182,304.97 3,534,788.42 3,401,066.93

在建工程 1,022,426.58 1,062,599.08 779,466.22

使用权资产 340,799.75 197,691.18 247,305.36

无形资产 773,774.48 770,594.00 697,708.57

开发支出 24,829.78 10,845.99 43,852.29

商誉 5,666.58 5,676.49 10,736.90

长期待摊费用 27,282.92 20,184.27 9,148.58

递延所得税资产 686,490.18 613,649.41 442,406.4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42,482.20 1,271,385.46 1,182,169.27

非流动资产合计 9,533,064.82 8,662,339.80 7,966,512.25

资产总计 16,649,520.39 15,522,428.55 14,349,459.9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1,351.72 157,616.38 38,610.17

衍生金融负债 6,554.10 3,090.03 14,886.52

应付票据 1,262,194.11 1,030,461.27 1,414,357.32

应付账款 3,163,233.54 3,047,425.62 2,750,115.03

预收款项 629.94 970.50 1,935.40

合同负债 2,106,032.17 1,818,118.85 1,017,914.78

应付职工薪酬 115,012.82 101,537.19 99,881.42

应交税费 199,808.92 199,786.88 150,049.66

其他应付款(合计) 121,025.59 130,523.18 115,150.45

应付利息 8.26 76.35 18.20

应付股利 5,895.45 8,874.37 8,144.05

其他应付款 115,121.88 121,572.45 106,988.21

预计负债 366,326.65 271,891.51 267,369.5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12,482.03 424,049.64 429,925.39

其他流动负债 1,126.53 1,922.94 1,764.65

流动负债合计 7,825,778.12 7,187,393.99 6,301,960.36

非流动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1,956.29 2,148.87 52.42

长期借款 2,826,453.08 2,950,575.66 2,815,061.44

租赁负债 333,832.27 421,611.52 496,677.65

长期应付款 315,028.76 325,017.44 214,657.50

预计负债 400,875.45 386,633.90 300,193.4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7,213.39 158,203.63 152,204.17

递延收益 31,124.77 25,214.74 23,170.22

其他非流动负债 39,183.90 22,920.67 22,591.44

非流动负债合计 4,105,667.92 4,292,326.43 4,024,608.27

负债合计 11,931,446.04 11,479,720.42 10,326,568.6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22,506.76 422,506.76 422,506.76

其它权益工具 464,300.00 200,000.00 204,981.82

其中:优先股 0.00 0.00 0.00

永续债 464,300.00 200,000.00 204,981.82

资本公积金 1,212,365.82 1,203,731.74 1,215,666.46

其它综合收益 -16,043.25 -24,956.73 -16,868.49

盈余公积金 193,728.81 186,802.00 180,640.81

未分配利润 2,084,313.22 1,883,924.72 1,754,062.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343,645.52 3,852,930.60 3,760,989.90

少数股东权益 374,428.82 189,777.53 261,901.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18,074.34 4,042,708.13 4,022,891.3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649,520.39 15,522,428.55 14,349,459.97

图表6-4 发行人近三年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总收入 7,302,347.77 5,669,916.28 5,045,718.91

营业收入 7,302,347.77 5,669,916.28 5,045,718.91

营业总成本 6,994,973.70 5,603,886.33 5,018,305.85

营业成本 6,266,584.78 4,887,627.30 4,386,573.29

税金及附加 31,176.23 28,222.58 23,089.82

销售费用 149,664.06 132,152.93 110,643.84

管理费用 225,008.76 217,494.35 195,814.47

研发费用 250,103.89 247,696.79 189,062.57

财务费用 72,435.98 90,692.39 113,121.86

其中:利息费用 105,683.02 121,655.09 137,397.65

减:利息收入 41,322.08 46,453.77 61,479.83

加:其他收益 61,539.64 59,259.27 49,949.23

投资净收益 72,745.38 196,206.52 224,562.1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6,408.13 13,666.83 24,965.3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0.00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8,221.20 15,526.06 34,870.1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08,491.67 -85,912.89 -44,835.4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5,322.19 -29,076.94 -26,217.83

资产处置收益 -11,715.35 -5,259.14 -5,817.70

营业利润 404,351.08 216,772.82 259,923.60

加:营业外收入 7,658.71 2,506.78 1,143.58

减:营业外支出 13,110.61 8,901.04 9,144.58

利润总额 398,899.18 210,378.57 251,922.60

减:所得税 96,442.41 24,739.15 99,702.37

净利润 302,456.77 185,639.42 152,220.23

图表6-5 发行人近三年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900,077.08 6,649,419.50 5,898,915.11

收到的税费返还 67,007.60 90,505.89 92,341.2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1,053.18 195,470.65 217,720.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138,137.86 6,935,396.04 6,208,976.5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401,774.36 5,268,866.80 4,689,210.4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44,957.31 426,955.95 375,480.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9,266.28 416,398.29 310,047.4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7,792.06 591,590.41 648,834.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83,790.01 6,703,811.46 6,023,572.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4,347.85 231,584.58 185,404.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68,407.44 426,877.09 594,599.2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0,665.07 17,846.37 58,838.9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3,833.64 1,777.04 2,960.3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73,039.72 150,547.79 165,969.2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484.62 20,419.06 103,311.2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59,430.50 617,467.35 925,679.1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47,864.60 767,053.00 677,583.87

投资支付的现金 535,654.03 335,134.38 395,140.5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149.44 3,292.20 14,919.1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4,384.69 84,392.93 20,405.7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89,052.75 1,189,872.52 1,108,049.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9,622.25 -572,405.17 -182,370.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18,566.19 169,345.18 75,684.27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204,266.19 19,345.18 20,702.4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98,202.39 1,211,957.65 998,073.4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4,075.23 146,395.52 58,859.9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0.00 199,912.29 74,972.2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80,843.81 1,727,610.65 1,207,589.9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81,596.99 991,123.42 992,951.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96,414.48 187,368.56 205,749.6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15,859.56 9,996.92 12,625.2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5,873.52 384,090.95 208,204.8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43,884.99 1,562,582.93 1,406,905.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958.82 165,027.72 -199,315.5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6,630.44 15,399.16 -24,579.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4,946.02 -160,393.71 -220,860.79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03,027.60 1,263,421.31 1,484,282.1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58,081.58 1,103,027.60 1,263,421.31

2、最近三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图表6-6 发行人近三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94,321.55 347,102.25 586,603.76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000.00 100,000.00 7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3,632.75 45.03 3,424.98

应收账款 1,585,661.26 1,293,303.60 1,163,212.11

应收款项融资 17,129.51 100,000.06 57,771.14

预付款项 345,648.30 289,520.05 49,790.99

其他应收款(合计) 2,234,682.97 1,953,084.10 1,837,662.88

应收股利 555,083.59 444,000.00 290,980.00

应收利息 9.90 45.48 43.44

其他应收款 1,679,589.48 1,509,038.62 1,546,639.43

存货 444,610.00 201,797.38 192,281.5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92,818.34 295,496.24 272,606.56

其他流动资产 83,996.01 10,787.73 25,344.94

流动资产合计 5,702,500.69 4,591,136.44 4,258,698.9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0.00 0.00 19,764.8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0.00 1,543.95 2,008.4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4,538.43 13,457.40 2,924.82

长期应收款 144,643.37 381,496.54 308,811.94

长期股权投资 2,134,120.11 2,099,536.97 2,102,888.75

固定资产 35,647.03 22,205.34 23,968.87

在建工程 1,196.69 10,653.20 6,438.23

使用权资产 485.47 815.41 1,141.59

无形资产 143,713.54 159,736.72 155,112.81

开发支出 24,079.90 16,001.82 17,010.20

长期待摊费用 8,539.69 456.58 127.3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1,516.98 212,212.40 185,526.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377,599.42 284,479.03 332,145.23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26,320.63 3,202,595.36 3,157,869.19

资产总计 8,828,821.32 7,793,731.80 7,416,568.0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57.15 4,386.08 69,678.13

衍生金融负债 900.19 382.82 9,284.90

应付票据 1,386,886.43 1,071,569.54 1,768,004.67

应付账款 1,741,903.16 1,649,623.75 1,286,675.86

合同负债 1,105,277.41 1,023,351.96 587,964.55

应付职工薪酬 26,295.26 28,033.46 33,038.23

应交税费 369.21 7,494.42 2,619.61

其他应付款(合计) 1,110,744.64 852,082.76 599,041.61

预计负债 155,653.17 149,266.94 137,477.3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65,458.24 123,738.39 178,934.17

其他流动负债 0.00 365.51 312.57

流动负债合计 5,694,944.86 4,910,295.61 4,673,031.69

非流动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0.00 1,331.97 0.00

长期借款 498,560.56 537,803.53 352,948.41

应付债券 0.00 0.00 0.00

租赁负债 191.66 354.79 639.22

长期应付款(合计) 10,877.23 13,628.70 30,538.64

预计负债 144,659.70 133,198.27 127,287.41

递延收益 8,587.17 7,205.75 8,889.55

非流动负债合计 662,876.33 693,523.02 520,303.23

负债合计 6,357,821.18 5,603,818.64 5,193,334.9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22,506.76 422,506.76 422,506.76

其它权益工具 464,300.00 200,000.00 204,981.82

其中:优先股 0.00 0.00 0.00

永续债 464,300.00 200,000.00 204,981.82

资本公积金 1,215,180.30 1,202,589.62 1,222,346.19

减:库存股 17,525.84 19,077.91 0.00

其它综合收益 4,379.99 883.43 1,804.78

盈余公积金 193,834.47 186,907.66 180,746.47

未分配利润 188,324.44 196,103.59 190,847.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71,000.14 2,189,913.17 2,223,233.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828,821.32 7,793,731.80 7,416,568.09

图表6-7 发行人近三年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总收入 3,399,944.19 2,092,483.15 2,559,014.78

营业收入 3,399,944.19 2,092,483.15 2,559,014.78

营业总成本 3,534,181.45 2,236,746.78 2,819,850.60

营业成本 3,372,349.35 2,071,589.14 2,665,959.45

税金及附加 3,590.79 3,472.20 2,153.17

销售费用 28,812.79 31,293.16 26,594.21

管理费用 22,545.90 20,746.15 44,600.34

研发费用 123,206.64 127,765.02 95,706.57

财务费用 -16,324.03 -18,118.89 -15,163.14

其中:利息费用 21,036.17 27,927.37 30,068.97

减:利息收入 42,221.98 57,684.05 57,894.06

加:其他收益 16,811.43 20,368.11 18,832.96

投资净收益 172,472.72 188,979.63 302,818.3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333.67 -4,701.91 1,170.2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0.00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108.76 -4,949.91 -5,912.18

资产减值损失 -1,630.67 -4,410.07 -12,398.14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 -2,990.39 -18,245.23 -10,935.45

资产处置收益 0.89 8.27 -89.58

营业利润 50,535.48 37,487.17 31,480.12

加:营业外收入 241.65 1,032.13 359.15

减:营业外支出 1,240.72 3,466.47 877.04

利润总额 49,536.41 35,052.83 30,962.23

减:所得税 -19,731.61 -26,559.12 -52,067.10

净利润 69,268.03 61,611.95 83,029.33

图表6-8 发行人近三年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046,841.83 2,617,442.66 3,154,285.38

收到的税费返还 6,449.23 3,864.35 37,741.2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62,071.59 2,028,675.98 1,113,426.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15,362.64 4,649,982.99 4,305,453.0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693,033.48 4,461,464.91 3,707,427.6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6,032.23 30,325.28 31,670.5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656.47 44,204.09 3,655.8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46,786.16 403,135.94 610,184.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82,508.34 4,939,130.22 4,352,938.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145.70 -289,147.23 -47,485.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81,239.21 381,921.40 284,570.5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1,055.83 32,715.49 311,305.5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57.94 512.86 1,262.0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0.00 0.00 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74,874.17 544,486.44 666,981.6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87,527.15 959,636.18 1,264,119.7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9,312.27 12,382.91 11,408.75

投资支付的现金 558,610.00 325,538.50 417,150.2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0.00 0.00 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6,156.73 418,909.56 312,065.7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74,079.00 756,830.97 740,624.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551.85 202,805.21 523,494.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14,300.00 150,000.00 54,981.8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50,539.96 535,453.84 414,527.1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16,114.60 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117.13 199,912.29 74,972.2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65,957.09 901,480.73 544,481.2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70,202.78 673,678.74 980,374.8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8,311.44 73,540.46 95,853.8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361.29 199,361.99 150,27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8,875.51 946,581.19 1,226,498.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7,081.59 -45,100.47 -682,017.3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793.08 -4,905.03 -544.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4,177.12 -136,347.50 -206,551.86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6,952.36 473,299.87 679,851.7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1,129.48 336,952.36 473,299.87

二、公司合并报表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图表6-9发行人近三年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32,253.68 6.20 1,161,940.41 7.49 1,424,518.38 9.93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000.00 0.60 100,000.00 0.64 70,000.00 0.49

应收账款 3,234,464.09 19.43 3,082,546.61 19.86 2,554,800.12 17.80

应收款项融资 78,879.17 0.47 243,711.16 1.57 95,451.04 0.67

预付款项 191,619.74 1.15 131,365.91 0.85 94,312.05 0.66

其他应收款(合计) 155,611.86 0.93 247,302.58 1.59 213,701.91 1.49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存货 1,687,884.31 10.14 1,482,763.24 9.55 1,525,724.19 10.63

合同资产 38,766.78 0.23 124,185.95 0.80 135,293.25 0.9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60,183.90 0.36 80,481.38 0.52 74,775.43 0.52

其他流动资产 531,380.63 3.19 202,146.29 1.30 187,663.30 1.31

流动资产合计 7,116,455.57 42.74 6,860,088.75 44.19 6,382,947.71 44.4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15,075.11 0.09 20,034.51 0.13 51,513.98 0.3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1,718.12 0.13 16,499.56 0.11 22,309.01 0.1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03,474.85 1.82 356,201.64 2.29 199,917.30 1.39

长期应收款 296,808.15 1.78 331,864.70 2.14 392,546.75 2.74

长期股权投资 389,010.68 2.34 449,334.43 2.89 485,439.34 3.38

固定资产 4,182,304.97 25.12 3,534,788.42 22.77 3,401,066.93 23.70

在建工程 1,022,426.58 6.14 1,062,599.08 6.85 779,466.22 5.43

使用权资产 340,799.75 2.05 197,691.18 1.27 247,305.36 1.72

无形资产 773,774.48 4.65 770,594.00 4.96 697,708.57 4.86

开发支出 24,829.78 0.15 10,845.99 0.07 43,852.29 0.31

商誉 5,666.58 0.03 5,676.49 0.04 10,736.90 0.07

长期待摊费用 27,282.92 0.16 20,184.27 0.13 9,148.58 0.06

递延所得税资产 686,490.18 4.12 613,649.41 3.95 442,406.48 3.0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42,482.20 8.66 1,271,385.46 8.19 1,182,169.27 8.24

非流动资产合计 9,533,064.82 57.26 8,662,339.80 55.81 7,966,512.25 55.52

资产总计 16,649,520.39 100.00 15,522,428.55 100.00 14,349,459.97 100.00

近三年,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14,349,459.97万元、15,522,428.55万元及16,649,520.39万元,资产总额呈增长态势。

2024年末,发行人总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1,172,968.58万元,增幅8.17%,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账款、在建工程等增加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总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127,091.84万元,增幅7.26%,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应收账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固定资产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相应增加。从资产规模看,近年来公司风电场的陆续投建以及海外业务发展带动资产总额稳步增加。

从资产结构看,发行人资产结构较为稳定。2023年-2025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6,382,947.71万元、6,860,088.75万元及7,116,455.5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4.48%、44.19%及42.74%;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7,966,512.25万元、8,662,339.80万元及9,533,064.8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5.52%、55.81%及57.26%。

1、流动资产分析

(1)货币资金

近三年,发行人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分别为 1,424,518.38万元、1,161,940.41万元及1,032,253.68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9.93%、7.49%及6.20%,报告期内呈波动趋势。2024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23年末减少262,577.97万元,降幅18.43%,主要系资金使用效率提升、银行存款减少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129,686.73万元,降幅11.16%。

2023-2025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图表6-10发行人近三年末货币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库存现金 3.44 4.73 16.33

银行存款 910,997.38 1,113,285.66 1,369,374.49

其他货币资金 121,252.86 48,650.02 55,127.55

合计 1,032,253.68 1,161,940.41 1,424,518.38

(2)应收账款

发行人近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554,800.12万元、3,082,546.61万元及3,234,464.09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7.80%、19.86%及19.43%,应收账款余额呈波动态势。

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通过销售风机产生,并按有关交易合同制定的条款结算,销售产品形成应收款项的信用期通常不超过3个月。有关销售风机的应收质保金通常于风机完成试运行后一至三年内到期。销售时点至到期日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列入长期应收款核算,应收账款并不计息。发行人近三年应收账款情况如下表:

图表6-11按坏账计提方法列示发行人近三年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2025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56,383.97 4.52 126,689.25 81.01 29,694.7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307,247.00 95.48 102,477.63 3.10 3,204,769.37

合计 3,463,630.97 100.00 229,166.88 6.62 3,234,464.09

类别 2024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56,790.56 4.77 119,940.16 76.50 36,850.4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127,250.84 95.23 81,554.64 2.61 3,045,696.20

合计 3,284,041.40 100.00 201,494.79 6.14 3,082,546.61

类别 2023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11,883.44 4.11 105,745.44 94.51 6,138.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610,638.37 95.89 61,976.24 2.37 2,548,662.12

合计 2,722,521.80 100.00 167,721.68 6.16 2,554,800.12

图表6-12按账龄列示发行人近三年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2,074,634.82 59.90 1,875,209.91 57.10 1,576,121.68 57.89

1年至2年(含2年) 609,888.39 17.61 657,534.37 20.02 575,300.57 21.13

2年至3年(含3年) 365,494.65 10.55 320,657.41 9.76 271,045.48 9.96

3年至4年(含4年) 224,543.04 6.48 187,565.49 5.71 176,672.27 6.49

4年至5年(含5年) 92,522.52 2.67 143,928.14 4.38 34,340.42 1.26

5年以上 96,547.54 2.79 99,146.08 3.02 89,041.37 3.27

合计 3,463,630.97 100.00 3,284,041.40 100.00 2,722,521.80 100.00

图表6-13 2025年末按欠款方归集的前五名应收账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单位一 72,813.93 31,627.84 104,441.77 2.26%

单位二 63,663.64 37,023.71 100,687.36 2.18%

单位三 49,535.65 40,102.01 89,637.66 1.94%

单位四 84,816.14 0.00 84,816.14 1.84%

单位五 54,977.47 25,546.57 80,524.04 1.75%

合计 325,806.84 134,300.13 460,106.97 9.97%

(3)应收款项融资

发行人近三年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95,451.04万元、243,711.16万元及78,879.17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67%、1.57%及0.47%,余额呈波动态势。

2024年末,应收款项融资较2023年末增加148,260.12万元,增幅155.33%,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2025年末,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下降164,831.99万元,降幅67.63%,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图表6-14发行人近三年应收款项融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银行承兑票据 72,716.35 239,782.07 93,484.38

商业承兑票据 6,162.82 3,929.10 1,966.66

合计 78,879.17 243,711.16 95,451.04

(4)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主要为发行人下属企业为保证生产原材料及设备的供应,向上游供应商支付的预付款项。发行人近三年末,预付款项分别为94,312.05万元、131,365.91万元及191,619.74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66%、0.85%及1.15%,占比较小。

2024年末预付款项较2023年末增加37,053.86万元,增幅39.29%,2025年末预付款项较2024年末增加60,253.83万元,增幅45.87%,近三年呈增长趋势,主要系随业务增长预付款增加。

图表6-15按账龄列示发行人近三年预付款项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81,341.54 94.63 112,710.93 85.81 78,851.98 83.61

1至2年 3,728.56 1.95 7,178.14 5.46 8,843.73 9.38

2至3年 611.04 0.32 4,932.78 3.75 4,581.02 4.86

3年以上 5,938.61 3.10 6,544.06 4.98 2,035.31 2.16

合计 191,619.74 100.00 131,365.91 100.00 94,312.05 100.00

图表6-16按预付对象列示发行人2025年末前五名预付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预付款项余额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单位一 第三方 20,103.80 10.49

单位二 第三方 14,149.39 7.38

单位三 第三方 10,012.39 5.23

单位四 第三方 7,618.54 3.98

单位五 第三方 6,101.36 3.18

合计 57,985.48 30.26

(5)其他应收款(合计)

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账款合计分别为213,701.91万元、247,302.59万元及155,611.86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49%、1.59%及0.93%。

图表6-17发行人近三年其他应收款(合计)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收利息 1,106.95 0.71 495.27 0.20 329.05 0.15

应收股利 93,487.60 60.08 68,460.10 27.68 41,887.10 19.60

其他应收款 61,017.31 39.21 178,347.22 72.12 171,485.77 80.25

合计 155,611.86 100.00 247,302.59 100.00 213,701.91 100.00

①应收股利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股利分别为41,887.10万元、68,460.10万元及93,487.60万元。2024年末应收股利较2023年末增加26,573.00万元,增幅63.44%,主要系应收达茂旗天润风电有限公司、固原风润风电有限公司、固原清源风电有限公司等公司股利增加所致;2025年末应收股利较2024年末增加25,027.50万元,增幅36.56%,主要系应收朔州市平鲁区斯能风电有限公司、巧家天巧风电有限公司、南阳润唐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公司股利增加所致。

②其他应收款

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171,485.77万元、178,347.22万元及61,017.31万元。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较2023年末增加6,861.45万元,增幅4%,变动不大;2025年末其他应收款较2024年末下降117,329.91万元,降幅65.79%,主要系应收股权及业务转让款减少所致。

图表6-18按性质列示发行人近三年其他应收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应收股权及业务转让款 15,150.33 94,499.82 52,768.05

保证金及押品 40,400.20 49,499.45 51,722.37

与第三方往来款 24,431.55 56,379.54 92,838.01

备用金及其他 708.88 3,908.57 2,857.08

小计 80,690.96 204,287.38 200,185.51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9,673.65 25,940.15 28,699.74

合计 61,017.31 178,347.23 171,485.77

图表6-19 按账龄列示发行人近三年其他应收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末账面余额 2024年末账面余额 2023年末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45,702.39 56.64 97,707.11 47.83 96,954.64 48.43

1至2年 10,794.92 13.38 55,661.67 27.25 73,297.20 36.61

2至3年 9,892.05 12.26 27,925.31 13.67 14,851.14 7.42

3年以上 14,301.60 17.72 22,993.28 11.26 15,082.53 7.53

合计 80,690.96 100.00 204,287.37 100.00 200,185.51 100.00

图表6-20按欠款方列示发行人2025年末前五名其他应收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山东滕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应收股权转让款 5,982.09 3个月以内 7.41 0.00

山西电投百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应收股权转让款 3,506.25 2-3年 4.35 0.00

广西兴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金及押金 3,000.00 1-2年 3.72 270.00

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金及押金 3,000.00 2-3年 3.72 450.00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保证金及押金 2,300.00 5年以上 2.85 2,070.00

合计 17,788.34 22.05 2,790.00

(6)存货

发行人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电站产品开发成本。近三年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1,525,724.19万元、1,482,763.24万元及1,687,884.31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10.63%、9.55%及10.14%。

2024年末,存货较2023年末减少42,960.95万元,降幅2.82%,变动不大;2025年末,存货较上年末增加205,121.07万元,增幅13.83%,主要是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图表6-21发行人近三年存货种类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 800,599.76 20,536.97 780,062.79 46.22

在产品 134,196.43 15,844.02 118,352.41 7.01

库存商品 719,289.46 6,959.03 712,330.43 42.20

周转材料 2,073.25 0.00 2,073.25 0.12

电站产品开发成本 75,065.43 0.00 75,065.43 4.45

合计 1,731,224.34 43,340.02 1,687,884.31 100.00

项目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 482,010.42 16,999.57 465,010.85 31.36

在产品 53,567.76 18,941.48 34,626.28 2.34

库存商品 425,466.83 4,828.29 420,638.54 28.37

周转材料 1,240.79 - 1,240.79 0.08

电站产品开发成本 561,246.77 - 561,246.77 37.85

合计 1,523,532.57 40,769.34 1,482,763.23 100.00

项目 2023年末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 448,041.67 17,958.39 430,083.28 28.19

在产品 161,899.59 15,409.35 146,490.23 9.6

库存商品 265,373.64 3,168.12 262,205.51 17.18

周转材料 2,776.34 - 2,776.34 0.18

电站产品开发成本 684,168.82 - 684,168.82 44.84

合计 1,562,260.06 36,535.87 1,525,724.19 100.00

(7)合同资产

近三年末,发行人合同资产分别为135,293.25万元、124,185.95万元及38,766.78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94%、0.80%及0.23%,呈下降趋势。2024年末较2023年末,发行人合同资产下降11,107.30万元,降幅8.21%,主要系工程承包服务合同相关的资产下降所致;2025年末较上年末减少85,419.17万元,降幅68.78%,主要是工程承包服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所致。

图表6-22发行人2025年末合同资产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工程承包服务合同相关 28,011.95 3,725.02 24,286.93 114,625.07 4,081.09 110,543.97

一年内到期的服务特许权安排下的应收款 14,815.95 336.11 14,479.85 13,977.24 335.27 13,641.97

合计 42,827.90 4,061.12 38,766.78 128,602.31 4,416.36 124,185.95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近三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74,775.43万元、80,481.38万元及60,183.90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52%、0.52%及0.36%,占比较小,近三年变化不大。

图表6-23发行人2025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余额 2024年末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161.31 442.81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应收质量保证金 34,918.93 55,961.19

一年内到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不含税) 22,204.86 21,289.59

一年内到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应计增值税 2,898.80 2,787.79

合计 60,183.90 80,481.38

(9)其他流动资产

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187,663.30万元、202,146.29万元及531,380.6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31%、1.30%及3.19%。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预缴企业所得税及其他。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14,482.99万元,增幅7.72%,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329,234.34万元,增幅162.87%,主要是待抵扣进项税额、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款及同业存单增加。

图表6-24发行人近三年其他流动资产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待摊费用 7,730.49 1.45 8,541.10 4.23 9,074.90 4.84

待抵扣进项税额 310,219.57 58.38 169,905.70 84.05 156,071.86 83.17

待认证进项税额 157.13 0.03 1,078.55 0.53 654.23 0.35

预缴企业所得税及其他 13,300.00 2.50 22,620.94 11.19 21,862.32 11.6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款 99,977.50 18.81 - - - -

同业存单 99,995.93 18.82 - - - -

合计 531,380.63 100.00 202,146.29 100.00 187,663.30 100.00

2、非流动资产分析

近三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7,966,512.25万元、8,662,339.80万元及9,533,064.8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5.52%、55.81%及57.26%。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应收款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详细情况如下:

(1)长期应收款

近三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分别为392,546.75万元、331,864.70万元及296,808.15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2.74%、2.14%及1.78%,近三年呈下降趋势。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较2023年末减少60,682.05万元,降幅15.46%,主要系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少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较2024年末减少35,056.55万元,降幅10.56%,变化不大。

(2)长期股权投资

近三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485,439.34万元、449,334.43万元及389,010.6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38%、2.89%及2.34%,呈下降趋势。

图表6-25发行人2025年末长期股权投资结构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本期追加投资 本期减少投资 本期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本期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本期其他权益变动 本期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一、合营企业

平鲁天润 46,614.84 0.00 0.00 1,124.35 0.00 0.00 3,206.82 0.00 0.00 44,532.36 46,614.84

朔州市平鲁区天石风电有限公司 28,772.92 0.00 0.00 1,890.10 0.00 0.00 1,473.50 0.00 0.00 29,189.52 28,772.92

绛县天润 22,408.24 1,081.07 0.00 3,180.48 0.00 0.00 4,061.97 0.00 0.00 22,607.81 22,408.24

濮阳天润 20,150.69 2,012.04 0.00 2,750.99 0.00 0.00 2,425.55 0.00 0.00 22,488.16 20,150.69

平鲁斯能 39,928.04 0.00 0.00 2,586.88 0.00 0.00 20,767.64 0.00 0.00 21,747.27 39,928.04

平鲁天汇 14,498.36 0.00 0.00 2,892.42 0.00 0.00 3,152.34 0.00 0.00 14,238.44 14,498.36

巧家天巧 21,935.50 0.00 0.00 1,371.49 0.00 0.00 12,016.67 0.00 0.00 11,290.32 21,935.50

南阳润唐 28,983.09 0.00 0.00 -8,432.89 0.00 0.00 10,438.40 0.00 0.00 10,111.79 28,983.09

淄博托普威 11,030.29 0.00 0.00 629.04 0.00 0.00 821.31 0.00 0.00 10,838.02 11,030.29

淄博润川新能源有限公司 15,311.10 0.00 0.00 1,340.56 0.00 0.00 6,741.65 0.00 0.00 9,910.01 15,311.10

大丰润龙风电有限公司 9,273.29 0.00 0.00 684.31 0.00 0.00 793.21 0.00 0.00 9,164.39 9,273.29

荆州天楚 7,423.08 0.00 0.00 519.40 0.00 0.00 953.77 0.00 0.00 6,988.71 7,423.08

达茂旗天润 6,547.05 0.00 0.00 1,142.32 0.00 0.00 2,188.50 0.00 0.00 5,500.86 6,547.05

山东绿润零碳科技有限公司 5,050.00 0.00 5,05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050.00

汇创新能源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35.09 0.00 0.00 -35.09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5.09

其他 16,872.48 4,037.00 232.88 190.72 0.00 0.00 88.51 0.00 -49.44 20,729.37 16,872.48

小计 294,834.03 7,130.10 5,282.88 11,835.06 0.00 0.00 69,129.86 0.00 -49.44 239,337.02 294,834.03

二、联营企业

金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24,880.76 0.00 0.00 -942.92 0.00 0.00 0.00 0.00 0.00 23,937.85 24,880.76

天津远海金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15,577.47 0.00 0.00 1,504.80 0.00 0.00 0.00 0.00 0.00 17,082.28 15,577.47

福氏工业(北京)有限公司 13,781.09 0.00 1,336.13 80.30 0.00 0.00 0.00 0.00 0.00 12,525.26 13,781.09

欧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8,859.98 0.00 0.00 1,361.64 0.00 0.00 0.00 0.00 0.00 10,221.61 8,859.98

瓜州天润 6,851.50 0.00 0.00 16.17 0.00 0.00 0.00 0.00 0.00 6,867.68 6,851.50

南京牧镭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124.15 0.00 493.29 307.48 0.00 -109.23 0.00 0.00 0.00 5,829.10 6,124.15

株洲兴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4,933.69 0.00 0.00 91.52 0.00 0.00 0.00 0.00 0.00 5,025.21 4,933.69

河北金风电控设备有限公司 4,484.72 0.00 0.00 398.32 0.00 0.00 201.40 0.00 0.00 4,681.64 4,484.72

一重集团酒泉风电有限公司 8,960.83 0.00 0.00 -4,721.07 0.00 0.00 0.00 0.00 0.00 4,239.76 8,960.83

布尔津天润 2,990.37 0.00 0.00 1,183.67 0.00 0.00 0.00 0.00 0.00 4,174.04 2,990.37

吉林国兴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3,520.94 0.00 0.00 35.60 0.00 0.00 0.00 0.00 0.00 3,556.54 3,520.94

新疆天诺同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994.30 0.00 0.00 24.08 0.00 0.00 0.00 0.00 0.00 3,018.38 2,994.30

河南新电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492.26 0.00 0.00 -8.52 0.00 0.00 0.00 0.00 0.00 2,483.75 2,492.26

长沙众城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0.00 2,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00.00 0.00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616.70 0.00 12,725.02 175.90 0.00 0.00 67.58 0.00 0.00 0.00 12,616.70

其他 35,431.63 3,754.67 1.00 5,066.10 0.00 0.00 890.12 0.00 669.29 44,030.57 35,431.63

小计 154,500.40 5,754.67 14,555.44 4,573.07 0.00 -109.23 1,159.10 0.00 669.29 149,673.66 154,500.40

合计 449,334.43 12,884.78 19,838.32 16,408.13 0.00 -109.23 70,288.96 0.00 619.84 389,010.68 449,334.43

(3)固定资产

随着发行人发展战略的调整,风电开发及运营板块占比逐渐提高,发行人固定资产在其总资产中的占比也逐渐提高。近三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别为3,401,066.93万元、3,534,788.42万元及4,182,304.9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3.70%、22.77%及25.12%。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33,721.49万元,增幅3.93%,变化不大;2025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增加647,516.55万元,增幅18.32%,主要是新增购入机械设备所致。

图表6-26发行人2025年末固定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及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403,030.94 4,180,314.78 16,784.72 75,353.34 4,675,483.77

2.本期增加金额 57,923.37 1,060,860.26 4,679.36 9,463.88 1,132,926.86

(1)购置 10,704.44 76,248.57 4,036.00 8,256.42 99,245.43

(2)在建工程转入 45,641.48 984,611.69 40.12 212.60 1,030,505.89

(3)企业合并增加 0.00 0.00 0.00 0.00 0.00

(4)汇率变动 1,577.45 0.00 603.24 994.85 3,175.54

3.本期减少金额 8,443.81 159,905.36 334.90 4,001.09 172,685.16

(1)处置或报废 6,437.98 37,941.96 334.48 3,647.47 48,361.89

(2)处置子公司 2,005.83 115,267.38 0.42 353.62 117,627.25

(3)汇率变动 0.00 6,696.02 0.00 0.00 6,696.02

4.期末余额 452,510.49 5,081,269.68 21,129.17 80,816.13 5,635,725.4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04,002.86 891,305.23 7,142.21 46,801.14 1,049,251.43

2.本期增加金额 43,532.01 258,212.40 2,122.24 7,621.30 311,487.95

(1)计提 42,319.62 258,212.40 1,856.59 6,925.67 309,314.27

(2)汇率变动 1,212.39 0.00 265.65 695.63 2,173.67

3.本期减少金额 3,546.70 44,286.27 216.15 3,791.59 51,840.70

(1)处置或报废 3,154.35 15,224.47 215.73 3,590.36 22,184.92

(2)处置子公司 392.34 28,144.45 0.42 201.23 28,738.45

(3)汇率变动 0.00 917.34 0.00 0.00 917.34

4.期末余额 143,988.17 1,105,231.37 9,048.30 50,630.84 1,308,898.6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1,733.04 89,710.87 0.00 0.00 91,443.92

2.本期增加金额 0.00 53,854.76 0.00 0.00 53,854.76

(1)计提 0.00 53,854.76 0.00 0.00 53,854.76

(2)汇率变动 0.00 0.00 0.00 0.00 0.00

3.本期减少金额 0.00 776.86 0.00 0.00 776.86

(1)处置或报废 0.00 0.00 0.00 0.00 0.00

(2)汇率变动 0.00 776.86 0.00 0.00 776.86

4.期末余额 1,733.04 142,788.77 0.00 0.00 144,521.82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306,789.28 3,833,249.53 12,080.87 30,185.29 4,182,304.97

2.期初账面价值 297,295.04 3,199,298.67 9,642.51 28,552.21 3,534,788.42

(4)在建工程

近三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779,466.22万元、1,062,599.08万元及1,022,426.5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43%、6.85%及6.14%。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23年末增加283,132.86万元,增幅36.32%,主要系随存量项目建设推进投入增加,同时新建金风科技国创中心塔城地区托里县80万千瓦实验风电场项目等,导致在建工程余额增加;202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24年末下降40,172.50万元,降幅3.78%,变化不大。

图表6-27发行人2025年末在建工程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金风科技国创中心塔城地区托里县80万千瓦实验风电场项目 235,314.32 0.00 235,314.32 40,008.09 0.00 40,008.09

内蒙古兴安盟绿甲醇基础建设项目 165,155.22 0.00 165,155.22 29,380.71 0.00 29,380.71

金风科技国创中心昌吉州木垒县80万千瓦实验风电场项目 151,684.33 0.00 151,684.33 137,083.59 0.00 137,083.59

河北邢台润崧宁晋风电发储一体化项目(300MW) 111,100.09 0.00 111,100.09 18,736.23 0.00 18,736.23

新疆乌鲁木齐达坂城风力发电市场化并网(配套储能)项目(1000MW) 68,229.63 0.00 68,229.63 381,277.35 0.00 381,277.35

金风科技国创中心哈密巴里坤80万千瓦实验风电场项目 22,635.89 0.00 22,635.89 6,485.37 0.00 6,485.37

德州润津储能项目 19,056.34 0.00 19,056.34 12,239.62 0.00 12,239.62

平阳1号海上风电项目 10,170.36 0.00 10,170.36 6,088.27 0.00 6,088.27

阿拉善盟润海吉泰风力发电项目 8,310.81 0.00 8,310.81 8,081.38 0.00 8,081.38

襄州襄北风储一体化风电场 4,057.41 0.00 4,057.41 27,253.27 0.00 27,253.27

新疆白鸟湖基地项目 3,397.69 0.00 3,397.69 10,421.43 0.00 10,421.43

秦皇岛海上总装厂 0.00 0.00 0.00 9,044.47 0.00 9,044.47

昌黎200MW保障项目 0.00 0.00 0.00 79,374.39 0.00 79,374.39

天润大丰6.95万千瓦风电场 0.00 0.00 0.00 23,930.94 0.00 23,930.94

其他 242,637.56 19,323.05 223,314.51 288,335.01 15,141.05 273,193.96

合计 1,041,749.63 19,323.05 1,022,426.58 1,077,740.13 15,141.05 1,062,599.08

(5)无形资产

近三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697,708.57万元、770,594.00万元及773,774.4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86%、4.96%及4.65%。

202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上年末增加72,885.43万元,增幅10.45%;2025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上年末增加3,180.48万元,增幅0.41%,变化不大。

图表6-28发行人2025年末无形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软件 技术许可 特许经营权 风电项目许可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16,135.78 284,575.79 112,197.10 85.15 440,330.83 158,418.78 1,111,743.43

2.本期增加金额 27,180.72 13,161.67 11,335.14 0.00 38,023.08 5,684.90 95,385.51

(1)购置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内部研发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企业合并增加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本年增加 27,180.72 0.00 4,249.83 0.00 38,023.08 5,684.90 75,138.53

(5)开发支出转入 0.00 11,187.43 6,894.47 0.00 0.00 0.00 18,081.90

(6)汇率变动 0.00 1,974.24 190.84 0.00 0.00 0.00 2,165.08

3.本期减少金额 1,949.81 0.00 2,128.63 0.00 2,994.39 1,268.61 8,341.44

(1)处置 807.25 0.00 1,699.86 0.00 280.00 0.00 2,787.11

(2)处置子公司 1,142.56 0.00 428.77 0.00 2,701.88 0.00 4,273.21

(3)汇率变动 0.00 0.00 0.00 0.00 12.51 1,268.61 1,281.12

4.期末余额 141,366.69 297,737.46 121,403.61 85.15 475,359.51 162,835.07 1,198,787.49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10,773.50 103,629.09 44,992.85 85.15 98,036.54 14,062.23 271,579.36

2.本期增加金额 3,007.95 23,125.94 16,068.41 0.00 21,506.32 4,113.53 67,822.15

(1)计提 3,007.95 21,154.50 15,960.84 0.00 21,506.32 4,113.53 65,743.15

(2)汇率变动 0.00 1,971.43 107.56 0.00 0.00 0.00 2,079.00

3.本期减少金额 168.47 0.00 711.67 0.00 264.02 154.55 1,298.71

(1)处置 64.71 0.00 639.94 0.00 74.32 0.00 778.96

(2)处置子公司 103.77 0.00 71.74 0.00 187.95 0.00 363.46

(3)汇率变动 0.00 0.00 0.00 0.00 1.75 154.55 156.29

4.期末余额 13,612.97 126,755.03 60,349.58 85.15 119,278.84 18,021.22 338,102.7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0.00 20,799.94 0.00 0.00 31,706.66 17,063.46 69,570.07

2.本期增加金额 227.96 0.00 0.00 0.00 1,886.90 15,652.87 17,767.73

(1)计提 227.96 0.00 0.00 0.00 1,886.90 15,652.87 17,767.73

3.本期减少金额 0.00 0.00 0.00 0.00 0.00 427.57 427.57

(1)处置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汇率变动 0.00 0.00 0.00 0.00 0.00 427.57 427.57

4.期末余额 227.96 20,799.94 0.00 0.00 33,593.55 32,288.76 86,910.22

四、账面价值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期末账面价值 127,525.76 150,182.49 61,054.02 0.00 322,487.12 112,525.09 773,774.48

2.期初账面价值 105,362.28 160,146.76 67,204.25 0.00 310,587.63 127,293.08 770,594.00

(6)其他非流动资产

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1,182,169.27万元、1,271,385.46万元及1,442,482.2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8.24%、8.19%及8.66%。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长89,216.19万元,变化不大;2025年末较2024年末增长171,096.74万元,增幅13.46%,主要系待抵扣及待认证进项税额及长期应收质量保证金增加所致。

图表6-29发行人2025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预付采购长期资产款 56,433.09 0.00 56,433.09 87,951.57 0.00 87,951.57

待抵扣及待认证进项税额 304,042.22 0.00 304,042.22 244,196.75 0.00 244,196.75

长期应收质量保证金 679,937.42 775.21 679,162.21 532,324.22 569.34 531,754.88

预付股权转让款 15,295.35 0.00 15,295.35 18,977.96 0.00 18,977.96

服务特许权安排下的应收款 393,171.63 5,622.29 387,549.33 394,126.63 5,622.34 388,504.30

合计 1,448,879.70 6,397.50 1,442,482.20 1,277,577.13 6,191.68 1,271,385.46

(二)负债结构分析

图表6-30 发行人近三年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1,351.72 0.60 157,616.38 1.37 38,610.17 0.37

衍生金融负债 6,554.10 0.05 3,090.03 0.03 14,886.52 0.14

应付票据 1,262,194.11 10.58 1,030,461.27 8.98 1,414,357.32 13.70

应付账款 3,163,233.54 26.51 3,047,425.62 26.55 2,750,115.03 26.63

预收款项 629.94 0.01 970.50 0.01 1,935.40 0.02

合同负债 2,106,032.17 17.65 1,818,118.85 15.84 1,017,914.78 9.86

应付职工薪酬 115,012.82 0.96 101,537.19 0.88 99,881.42 0.97

应交税费 199,808.92 1.67 199,786.88 1.74 150,049.66 1.45

其他应付款(合计) 121,025.59 1.01 130,523.18 1.14 115,150.45 1.12

预计负债 366,326.65 3.07 271,891.51 2.37 267,369.58 2.5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12,482.03 3.46 424,049.64 3.69 429,925.39 4.16

流动负债合计 7,825,778.12 65.59 7,187,393.99 62.61 6,301,960.36 61.0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826,453.08 23.69 2,950,575.66 25.70 2,815,061.44 27.26

租赁负债 333,832.27 2.80 421,611.52 3.67 496,677.65 4.81

长期应付款 315,028.76 2.64 325,017.44 2.83 214,657.50 2.08

预计负债 400,875.45 3.36 386,633.90 3.37 300,193.43 2.91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7,213.39 1.32 158,203.63 1.38 152,204.17 1.47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31,124.77 0.26 25,214.74 0.22 23,170.22 0.22

其他非流动负债 39,183.90 0.33 22,920.67 0.20 22,591.44 0.22

非流动负债合计 4,105,667.92 34.41 4,292,326.43 37.39 4,024,608.27 38.97

负债合计 11,931,446.04 100.00 11,479,720.42 100.00 10,326,568.62 100.00

近三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0,326,568.62万元、11,479,720.42万元及11,931,446.04万元,公司负债总额持续增加,除公司各项业务稳步增长带来各项负债自然增长因素外,主要系近年来公司风电场持续投建及对外投资增加使公司保有较大资金需求所致。

1、流动负债

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6,301,960.36万元、7,187,393.99万元及7,825,778.1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1.03%、62.61%及65.59%,呈增长趋势。具体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近三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38,610.17万元、157,616.38万元及71,351.72万元,呈波动趋势,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37%、1.37%及0.60%。其中2024年末短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加119,006.21万元,增幅308.23%,主要系子公司采购增加所致;2025年末短期借款较2024年末减

少86,264.66万元,降幅54.73%,主要是公司主动控制负债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图表6-31发行人近三年短期借款分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质押借款 0.00 0.00 0.00 0.00 60.00 0.16

信用借款 71,351.72 100.00 157,616.38 100.00 38,550.17 99.84

合计 71,351.72 100.00 157,616.38 100.00 38,610.17 100.00

(2)应付票据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分别为1,414,357.32万元、1,030,461.27万元及1,262,194.11万元,呈波动趋势,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3.70%、8.98%及10.58%。发行人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2024年末应付票据较2023年末下降383,896.05万元,降幅27.14%,主要系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付供应商款项所致;2025年末应付票据较2024年末增加231,732.84万元,增幅22.49%,主要是据业务开展情况,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3)应付账款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2,750,115.03万元、3,047,425.62万元及3,163,233.5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6.63%、26.55%及26.51%。2024年末应付账款较2023年末增加297,310.59万元,增幅10.81%;2025年末应付账款较2024年末增加115,807.92万元,增幅3.80%。公司作为核心企业的地位进一步突出,供应链协同能力进一步提高。

图表6-32发行人近三年应付账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1年以内(含1年) 2,506,554.00 79.24 2,154,569.09 70.70 2,223,696.67 80.86

1-2年(含2年) 320,253.38 10.12 526,552.29 17.28 321,212.86 11.68

2-3年(含3年) 204,641.90 6.47 189,956.97 6.23 188,618.50 6.86

3年以上 201,973.01 6.39 248,291.47 8.15 126,109.50 4.59

减:分类为非流动负债的部分 70,188.75 2.22 71,944.20 2.36 109,522.51 3.98

合计 3,163,233.54 100.00 3,047,425.62 100.00 2,750,115.03 100.00

(4)合同负债

近三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分别为1,017,914.78万元、1,818,118.85万元及2,106,032.17万元,呈增长趋势,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86%、15.84%及17.65%。2024年末合同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800,204.07万元,

增幅78.61%,主要系客户预付款增加所致;2025年末合同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287,913.32万元,增幅15.84%,主要系客户商品预付款增加。

图表6-33发行人近三年合同负债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商品销售合同相关 2,084,068.67 98.96 1,772,785.27 97.51 959,810.39 94.29

工程承包合同相关 5,950.74 0.28 16,939.97 0.93 46,533.85 4.57

其他服务合同相关 16,012.77 0.76 28,393.61 1.56 11,570.55 1.14

合计 2,106,032.17 100.00 1,818,118.85 100.00 1,017,914.78 100.00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近三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429,925.39万元、424,049.64万元及412,482.03万元,呈下降趋势,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16%、3.69%及3.46%。2024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下降5,875.75万元,降幅1.37%,变动不大;2025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减少11,567.61万元,降幅2.73%,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售后回租款减少所致。

2、非流动负债

发行人近三年末非流动负债分别为4,024,608.27万元、4,292,326.43万元及4,105,667.9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8.97%、37.39%及34.41%。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主要是由长期借款及预计负债构成的。

(1)长期借款

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主要是由长期借款构成,近三年末,长期借款分别为2,815,061.44万元、2,950,575.66万元及2,826,453.08万元,呈波动趋势,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7.26%、25.70%及23.69%。发行人长期借款中质押借款、信用借款、质押并且抵押借款占比较大,主要系发行人子公司的银行借款以货币资金、其风电场建成后的电费收费权、其项下全部收益形成的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为质押,并以风电场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全部固定资产为抵押。

图表6-34发行人近三年长期借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质押借款 1,133,824.27 40.11 1,210,219.36 41.02 1,099,313.70 39.05

信用借款 39,791.84 1.41 1,157,825.44 39.24 1,007,536.35 35.79

抵押借款 16,999.38 0.60 28,010.76 0.95 15,490.76 0.55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质押并且抵押借款 1,008,058.83 35.67 781,910.02 26.50 843,749.48 29.97

质押并且保证借款 975,470.09 34.51 103,492.96 3.51 165,185.53 5.86

保证借款 23,538.71 0.83 40,218.13 1.36 73,313.44 2.6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71,230.04 - 371,101.02 - 389,527.81 -

合计 2,826,453.08 100.00 2,950,575.65 100.00 2,815,061.44 100.00

(2)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主要是产品质量保证金。近三年末,发行人预计负债分别为300,193.43万元、386,633.90万元及400,875.45万元,呈增长趋势,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91%、3.37%及3.26%,整体占比较小,随着业务的发展,质量保证金呈增长趋势。

图表6-35发行人2025年末预计负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产品质量保证金 资产弃置费用 其他 合计

年初余额 630,706.87 16,004.26 11,814.29 658,525.41

本年增加 348,809.50 1,388.06 9,787.72 359,985.28

本年转回 38,924.50 0.00 0.00 38,924.50

本年消耗 209,644.84 0.00 2,219.21 211,864.05

汇率变动 -68.31 -376.78 -74.95 -520.05

小计 730,878.72 17,015.54 19,307.84 767,202.10

减:划分为流动负债的部分 359,916.20 0.00 6,410.44 366,326.65

合计 370,962.51 17,015.54 12,897.40 400,875.45

(3)长期应付款

近三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分别为214,657.50万元、325,017.44万元及315,028.76万元,呈波动趋势,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8%、2.83%及2.64%。长期应付款主要是应付质量保证金和融资租赁保证金。2024年末较上年末上升110,359.94万元,增幅51.41%,主要系应付售后回租款增加所致;2025年末较上年末减少9,988.68万元,降幅3.07%,变化不大。

(三)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图表6-36发行人近三年所有者权益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或股本) 422,506.76 8.96 422,506.76 10.45 422,506.76 10.50

其它权益工具 464,300.00 9.84 200,000.00 4.95 204,981.82 5.09

其中:永续债 464,300.00 9.84 200,000.00 4.95 204,981.82 5.09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资本公积金 1,212,365.82 25.70 1,203,731.74 29.78 1,215,666.46 30.22

其它综合收益 -16,043.25 -0.34 -24,956.73 -0.62 -16,868.49 -0.42

盈余公积金 193,728.81 4.11 186,802.00 4.62 180,640.81 4.49

未分配利润 2,084,313.22 44.18 1,883,924.72 46.60 1,754,062.54 43.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343,645.52 92.06 3,852,930.60 95.31 3,760,989.90 93.49

少数股东权益 374,428.82 7.94 189,777.53 4.69 261,901.45 6.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18,074.34 100.00 4,042,708.13 100.00 4,022,891.34 100.00

近三年末,发行人的所有者权益分别为4,022,891.34万元、4,042,708.13万元及4,718,074.34万元。发行人所有者权益主要由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构成。

1、实收资本

近三年末,发行人实收资本均为422,506.76万元,未发生变化,占所有者权益合计的比例分别为10.50%、10.45%及8.96%。

2、其他权益工具

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分别为204,981.82万元、200,000.00万元及464,300.00万元,占所有者权益合计的比例分别为5.10%、4.95%及9.84%,其他权益工具为可续期信托贷款及永续中票。

图表6-37发行人近三年末其他权益工具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账面价值 2024年末账面价值 2023年末账面价值

可续期信托贷款 214,300.00 200,000.00 204,981.82

绿色科技创新债券 250,000.00 - -

合计 464,300.00 200,000.00 204,981.82

3、其他综合收益

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分别为-16,868.49万元、-24,956.73万元及-16,043.25万元,占所有者权益合计的比例分别为-0.42%、-0.62%及-0.34%,其他综合收益主要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储备及套期成本。2024年末其他综合收益较2023年末下降8,088.24万元,主要系汇率变动导致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所致。

4、资本公积

近三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1,215,666.46万元、1,203,731.74万元及1,212,365.82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30.22%、29.78%及25.70%。近年变动幅度不大。

5、未分配利润

近三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754,062.54万元、1,883,924.72万元及2,084,313.22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43.60%、46.60%及44.18%。发行人未分配利润随着公司的经营和利润不断增加而增加。

图表6-38发行人近三年未分配利润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年初未分配利润 1,883,924.72 1,754,062.54 1,693,605.90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1,883,924.72 1,754,062.54 1,693,605.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7,435.67 186,044.62 133,099.8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926.80 6,161.20 8,302.93

应付普通股现金股利 59,082.93 42,250.68 50,700.81

应付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股利 11,037.45 8,682.70 11,449.4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0.00 912.14 364.03

收购少数股东股权 0.00 0.00 -2,553.99

年末未分配利润 2,084,313.22 1,883,924.72 1,754,062.54

6、少数股东权益

近三年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261,901.45万元、189,777.53万元及374,428.82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6.51%、4.69%及7.94%。2024年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较2023年末减少72,123.92万元,降幅27.54%,主要系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较2024年末增加184,651.29万元,增幅97.30%,主要系引入第三方增资所致。

(四)现金流量表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现金流量结构如下:

图表6-39发行人近三年现金流量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138,137.86 6,935,396.04 6,208,976.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83,790.01 6,703,811.46 6,023,572.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4,347.85 231,584.58 185,404.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59,430.50 617,467.35 925,679.1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89,052.75 1,189,872.52 1,108,049.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9,622.25 -572,405.17 -182,370.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80,843.81 1,727,610.65 1,207,589.9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43,884.99 1,562,582.93 1,406,905.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958.82 165,027.72 -199,315.5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6,630.44 15,399.16 -24,579.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4,946.02 -160,393.71 -220,860.7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58,081.58 1,103,027.60 1,263,421.31

近三年,发行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分别为1,263,421.31万元、1,103,027.60万元及858,081.58万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图表6-40发行人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900,077.08 6,649,419.50 5,898,915.11

收到的税费返还 67,007.60 90,505.89 92,341.2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1,053.18 195,470.65 217,720.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138,137.86 6,935,396.04 6,208,976.5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401,774.36 5,268,866.80 4,689,210.4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44,957.31 426,955.95 375,480.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9,266.28 416,398.29 310,047.4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7,792.06 591,590.41 648,834.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83,790.01 6,703,811.46 6,023,572.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4,347.85 231,584.58 185,404.12

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5,404.12万元、231,584.58万元及354,347.85万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维持在较大规模,近三年呈现增长趋势。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末增加46,180.46万元,增幅24.91%。202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长122,763.27万元,增幅53.01%,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回流款增加。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发行人将不断降本增效、优化产品结构,并推进各项业务稳步发展。金风科技始终将“质量领先”作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践行“高品质恒可靠”的质量理念,聚焦核心部件的全链条质量保障,持续促进客户体验的提升,实现以客户为中心的卓越质量。根植制造主业,以技术创新及产品升级作为发展重要引擎,不断推出质量更高、性能更优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发挥全产业链竞争优势,继续提升公司多元化盈利能力。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图表6-41发行人近三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68,407.44 426,877.09 594,599.2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0,665.07 17,846.37 58,838.9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3,833.64 1,777.04 2,960.3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73,039.72 150,547.79 165,969.2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484.62 20,419.06 103,311.2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59,430.50 617,467.35 925,679.1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47,864.60 767,053.00 677,583.87

投资支付的现金 535,654.03 335,134.38 395,140.5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149.44 3,292.20 14,919.1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4,384.69 84,392.93 20,405.7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89,052.75 1,189,872.52 1,108,049.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9,622.25 -572,405.17 -182,370.24

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2,370.24万元、-572,405.17万元及-629,622.25万元,年度数据均为负数且呈下降趋势。2024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为人民币572,405.17万元,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213.87%,主要由于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2025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为人民币629,622.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主要由于投资支出增加及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图表6-42发行人近三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18,566.19 169,345.18 75,684.27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204,266.19 19,345.18 20,702.4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98,202.39 1,211,957.65 998,073.4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4,075.23 146,395.52 58,859.9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0.00 199,912.29 74,972.2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80,843.81 1,727,610.65 1,207,589.9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81,596.99 991,123.42 992,951.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96,414.48 187,368.56 205,749.6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15,859.56 9,996.92 12,625.2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5,873.52 384,090.95 208,204.8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43,884.99 1,562,582.93 1,406,905.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958.82 165,027.72 -199,315.55

近三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9,315.55万元、165,027.72万元及36,958.82万元。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及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在投资活动净敞口同比

124

扩大的同时,外部融资需求上升,使得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同比增加。

2024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5,027.72万元,主要由于公司借款增加所致;2025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958.82万元,

主要由于公司借款减少以及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五)财务指标分析

1、盈利能力指标分析

图表6-43发行人近三年主要盈利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总收入 7,302,347.77 5,669,916.28 5,045,718.91

营业收入 7,302,347.77 5,669,916.28 5,045,718.91

营业总成本 6,994,973.70 5,603,886.33 5,018,305.85

营业成本 6,266,584.78 4,887,627.30 4,386,573.29

税金及附加 31,176.23 28,222.58 23,089.82

销售费用 149,664.06 132,152.93 110,643.84

管理费用 225,008.76 217,494.35 195,814.47

研发费用 250,103.89 247,696.79 189,062.57

财务费用 72,435.98 90,692.39 113,121.86

其中:利息费用 105,683.02 121,655.09 137,397.65

减:利息收入 41,322.08 46,453.77 61,479.83

加:其他收益 61,539.64 59,259.27 49,949.23

投资收益 72,745.38 196,206.52 224,562.13

营业利润 404,351.08 216,772.82 259,923.60

加:营业外收入 7,658.71 2,506.78 1,143.58

减:营业外支出 13,110.61 8,901.04 9,144.58

利润总额 398,899.18 210,378.57 251,922.60

减:所得税 96,442.41 24,739.15 99,702.37

净利润 302,456.77 185,639.42 152,220.23

毛利率(%) 14.18 13.80 13.06

净资产收益率(%) 6.90 4.60 3.78

总资产收益率(%) 1.88 1.32 1.09

(1)营业收入

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5,045,718.91万元、5,669,916.28万元及7,302,347.77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加624,197.37万元,增幅12.37%;2025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1,632,431.49万元,增幅28.79%,主要系2025年公司持续开拓国内及国际业务,国内及国际业务销售规模大幅增加,相应销售收入增加,风机及零部件销售收入增加。

(2)营业成本

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4,386,573.29万元、4,887,627.30万元及6,266,584.78万元。2024年发行人营业成本较上年增加501,054.01万元,增幅11.42%;2025年发行人营业成本较上年增加1,378,957.48万元,增幅28.21%,营业成本随收入的增加而增加。

(3)投资收益

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224,562.13万元、196,206.52万元及72,745.38万元,占发行人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9.14%、93.26%及18.24%。

图表6-44发行人近三年投资收益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6,408.13 13,666.83 24,965.37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509.41 1,143.11 708.46

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金融工具实现的投资收益 17,765.98 0.00 0.00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2,261.61 95,349.41 93,997.06

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615.72 1,011.07 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股利收入 1,645.06 15.45 1,000.00

处置联合营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 31,817.41 80,992.02 98,573.9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0.00 3,857.78 3,517.9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0.00 1,452.28 1,138.37

其他 1,722.05 -1,281.44 660.97

合计 72,745.38 196,206.52 224,562.13

(4)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

近三年,发行人营业利润分别为259,923.60万元、216,772.82万元及404,351.08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 251,922.60万元、210,378.57万元及398,899.1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52,220.23万元、185,639.42万元及302,456.77万元。

2023年营业利润较上年下降17,610.45万元,降幅6.35%;利润总额下降25,255.81万元,降幅9.11%;净利润下降91,467.28万元,降幅37.53%,主要是2023年全市场风电机组招投标价格下降,公司风机销售业务板块毛利下降所致。

2024年营业利润较上年下降43,150.78万元,降幅16.60%;利润总额下降41,544.03万元,降幅16.49%;净利润较上年增加33,419.19万元,增幅21.95%,主要是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加速两海布局,研发费用增加,所得税减少所致。

2025年营业利润较上年增加187,578.26万元,增幅86.53%;利润总额增加188,520.61万元,增幅89.61%;净利润增加116,817.35万元,增幅62.93%。

2023-2024年行业竞争加剧导致毛利率承压,2025年随着行业竞争格局改善、公司产品结构优化、两海业务占比提升,毛利率和盈利能力显著回升。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发行人将不断降本增效、优化产品结构,并推进各项业务稳步发展。未来,发行人将围绕客户需求,坚持技术、产品、管理、商业模式的创新投入,不断提高盈利能力,持续拓展海外业务,保持风电装备全球领先地位;紧握市场机遇,推动资源规模化开发、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及收益率;推动综合能源服务平台化、统一化,打造服务产品核心竞争力及品牌影响力。

(5)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

发行人近三年毛利润率分别为13.06%、13.80%及14.18%;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78%、4.60%及6.90%;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09%、1.32%及1.88%。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国内行业开始好转,且海外业务占比提升对毛利率有较大的贡献。

(6)期间费用分析

图表6-45发行人近三年期间费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销售费用 149,664.06 132,152.93 110,643.84

管理费用 225,008.76 217,494.35 195,814.47

研发费用 250,103.89 247,696.79 189,062.57

财务费用 72,435.98 90,692.39 113,121.86

合计 697,212.69 688,036.46 608,642.74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9.55% 12.13% 12.06%

发行人近三年期间费用分别为608,642.74万元、688,036.46万元及697,212.6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06%、12.13%及9.55%。

2024年发行人期间费用较上年增加79,393.72万元,增幅13.04%,主要系研发费用增加所致;2025年期间费用较上年增加9,176.23万元,增幅1.33%,变化不大。

2、偿债能力分析

图表6-46发行人近三年偿债能力指标表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流动比率 0.91 0.95 1.01

速动比率 0.69 0.67 0.69

资产负债率(%) 71.66 73.96 71.96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7.13 4.50 4.08

发行人近三年流动比率分别为1.01、0.95及0.91,速动比率分别为0.69、0.67及0.69。发行人由于具有供应链工具更高的应用效率,导致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有所降低。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行业地位,匹配调控上下游资金,逐步提升流动及速动比例。发行人偿债能力高、偿债风险低。

发行人近三年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1.96%、73.96%及71.66%,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年扩大,资产负债率维持在较高水平,符合行业状态,长期偿债能力保持稳定;2023-2025年,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4.08、4.50及7.13。EBITDA利息保障倍数近三年呈增长趋势。

3、营运能力指标分析

图表6-47发行人近三年营运能力指标表

指标名称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31 2.01 2.02

存货周转率(次) 3.95 2.99 2.91

固定资产周转率(次) 1.89 1.64 1.57

总资产周转率(次) 0.45 0.38 0.36

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风机设备款项、发电补贴款及污水处理款,应收账款周转率符合行业规律。近三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02、2.01及2.31。

发行人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电站产品开发成本,存货周转率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近三年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91、2.99及3.95。

发行人属于资本密集型企业,固定资产在总资产中占比较高,因此固定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相对较低。

(六)本期永续债券确认情况和影响分析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续期永续中票余额为30.00亿元,全部计入权益。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针对本期永续中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会计核算说明的专项说明》,本期中期票据在会计处理上符合确认为权益工具的条件。

2025年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718,074.3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66%。本期按发行10亿元永续中票,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影响不大。

三、有息债务情况

(一)有息债务余额情况

近三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3,243,199.42万元、3,479,293.06万元和3,269,034.84万元,其中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815,061.44万元、2,950,575.66万元和2,826,453.08万元,占有息负债余额的比例分别为83.53%、85.38%和85.38%。总体上,发行人有息债务结构以长期借款为主,短期偿债压力较小。发行人借款均能按期还本付息,无延迟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图表6-48发行人近三年末有息债务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短期借款 71,351.72 157,616.38 38,610.17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71,230.04 371,101.02 389,527.81

长期借款 2,826,453.08 2,950,575.66 2,815,061.44

合计 3,269,034.84 3,479,293.06 3,243,199.42

(二)银行借款情况

图表6-49发行人2025年银行借款担保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1,133,824.27 1,210,219.36

抵押借款 39,791.84 28,010.76

保证借款 16,999.38 40,218.13

信用借款 1,079,410.55 1,315,441.82

质押并且抵押借款 975,470.09 781,910.02

质押并且保证借款 23,538.71 103,492.96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71,230.04 371,101.02

合计 2,897,804.80 3,108,192.04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银行借款余额为289.78亿元,主要借款情况见下表:

图表 6-50发行人2025年末主要银行借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主体 币种 期末余额 年利率 合同开始日期 合同结束日期

1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36,268.78 1 年 期LPR-105BP 2024-4-26 2026-4-25

2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14,000.00 1 年 期LPR-70BP 2024-12-25 2026-12-25

3 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 人民币 17,311.86 1 年 期LPR-65BP 2025-6-26 2040-6-19

4 木垒金风天润国创实验风电有限公司 人民币 47,495.24 5 年 期LPR-119BP 2025-3-19 2039-7-31

5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翰润风力 发电有限公司 人民币 21,519.25 5 年 期LPR-119BP 2024-6-27 2039-1-1

6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48,500.00 出口卖方信贷利率 2024-1-2 2027-1-2

7 吴起风润风电有限公司 人民币 46,500.00 5年期以上LPR-80BP 2022-11-16 2036-12-28

8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24,500.00 出口卖方信贷利率 2024-6-4 2027-5-30

9 武宣润仙风电有限公司 人民币 43,797.68 5年期以上LPR-100BP 2021-6-15 2038-6-1

10 达茂旗越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人民币 136,316.95 5年期以上LPR-125BP 2022-11-15 2039-12-21

11 新疆达坂城金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 132,413.27 5年期以上LPR-160BP 2023-5-20 2042-6-21

12 茫崖天茫新能源有限公司 人民币 87,856.44 5年期以上LPR-105BP 2022-11-21 2039-8-1

13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3,200.00 出口卖方信贷利率 2023-3-17 2026-3-18

14 张北沐泽新能源有限公司 人民币 40,153.22 5年期以上LPR-125BP 2021-10-31 2036-6-20

15 南阳润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人民币 39,796.96 5年期以上LPR 2020-6-30 2035-12-21

16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50,000.00 出口卖方信贷利率 2023-6-9 2026-6-9

17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润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人民币 46,684.40 5年期以上LPR-153BP 2022-10-27 2038-6-20

18 长岭县长润风电有限公司 人民币 36,330.57 5年期以上LPR-140BP 2023-5-22 2035-3-20

19 延津县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人民币 43,007.53 5年期以上LPR-80BP 2021-9-14 2036-9-30

20 阿巴嘎旗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人民币 38,100.00 5年期以上LPR+25BP 2019-8-22 2035-8-22

21 青冈县未来光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人民币 42,166.33 5年期以上LPR-100BP 2022-4-27 2039-6-21

22 尚义县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人民币 38,242.84 5年期以上LPR-130BP 2021-6-11 2036-3-12

23 木垒金风天润国创实验风电有限公司 人民币 7,568.96 5 年 期LPR-119BP 2025-3-19 2039-7-31

24 木垒金风天润国创实验风电有限公司 人民币 59,270.83 5 年 期LPR-119BP 2025-3-19 2039-7-31

25 苏尼特右旗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人民币 38,762.00 5年期以上LPR-100BP 2021-3-7 2036-4-15

26 乌鲁木齐金风天润风电有限公司 人民币 27,597.20 5年期以上LPR-110BP 2015-6-29 2030-6-21

27 福建润峡新能源有限公司 人民币 38,489.64 5年期以上LPR-100BP 2020-12-31 2041-1-21

28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28,500.00 出口卖方信贷利率 2024-4-30 2027-4-30

29 木垒金风天润国创实验风电有限公司 人民币 27,783.35 5 年 期LPR-119BP 2025-3-19 2039-7-31

合计 1,262,133.30

(三)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等其他融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续期内的债券余额为人民币30亿元。

四、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情况

1、发行人母公司情况

发行人无最终控股股东。

2、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发行人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中“一、发行人财务概况”“(四)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1、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3、发行人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发行人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中“二、公司合并报表财务状况分析”“(一)资产结构分析”“2、非流动资产分析(2)长期股权投资”。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图表6-51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长江三峡")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注)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风能")(注)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三峡融资租赁")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的股东控制的企业

长江三峡(成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三峡电子商务")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的股东控制的企业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勘测研究院")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的股东控制的企业

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三峡绿洲")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的股东控制的企业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三峡国际招标")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的股东控制 的企业

三峡丰海盐城发电有限公司("三峡丰海")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的股东控制的企业

三峡金一发电(上海)有限公司("三峡金一")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的股东控制的企业

漳浦海峡发电有限公司("漳浦海峡")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三峡新能源融水发电有限公司("三峡融水")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三峡新能源发电(海城)有限公司("三峡海城")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重庆市巫山县青山头新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巫山青山头")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三峡新能源哈密风电有限公司("三峡哈密")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三峡新能源新疆达坂城风电有限公司("三峡达坂城")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三峡新能源(烟台牟平区)有限公司("三峡牟平")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内蒙古京能巴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京能巴音")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三峡新能源山东昌邑发电有限公司("三峡昌邑")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三峡新能源利通区五里坡发电有限公司("三峡五里坡")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三峡新能源阳江发电有限公司("三峡阳江")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三峡新能源金昌风电有限公司("三峡金昌")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无棣华运风电有限公司("无棣华运")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三峡新能源天峨发电有限公司("三峡天峨")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三峡新能源白城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三峡白城")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三峡新能源海上风电运维江苏有限公司("三峡海上运维江苏")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三峡新能源平南发电有限公司("三峡平南")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商都县天润风电有限公司("商都天润")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张家川天源风电有限公司("张家川天源")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福建三峡海上风电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三峡海上风电")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福州海峡发电有限公司("福州海峡")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三峡新能源大连发电有限公司("三峡大连")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三峡新能源发电(弥勒)有限责任公司("三峡弥勒")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开封平煤北控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封平煤")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三峡新能源康保发电有限公司("三峡康保")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三峡新能源红寺堡发电有限公司("三峡红寺堡")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三峡新能源(大柴旦)风扬发电有限公司("三峡风扬")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三峡新能源同心发电有限公司("三峡同心")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三峡新能源富裕风电有限公司("三峡富裕")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响水长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响水长江")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三峡新能源盐城大丰有限公司("三峡盐城")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三峡新能源大柴旦风电有限公司("三峡大柴旦")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国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国宏新能源")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三峡新能源米脂发电有限公司("三峡米脂")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三峡新能源发电(临泉)有限公司("三峡临泉")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武威光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武威光晟")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三峡新能源阳山发电有限公司("三峡阳山")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三峡新能源太阳山发电有限公司("三峡太阳山")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内蒙古三峡蒙能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三峡蒙能")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海峡发电")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三峡中泰新能源(吴忠)有限公司("三峡中泰吴忠")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三峡新能源发电(莘县)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莘县") 受三峡新能源控制企业

西安国水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国水") 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的关联企业

锦州远海金风寰宇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锦州远海寰宇") 联营公司的子公司

注:新疆风能、三峡新能源分别持有本公司11.78%、9.16%的股份。新疆风能与三峡新能源存在如下关联关系:三峡新能源持有新疆风能43.33%的股权

(二)关联交易事项

1、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销售和采购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提供资金等均依照市场公允价值定价,结算方式以现金和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关联交易在发行人业务中占比较低,对发行人无重大影响。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图表6-52 2025年发行人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年发生额 2024年发生额

欧伏电气 采购材料 41,808.53 33,240.89

南京牧镭 采购材料 28,037.29 20,714.57

酒泉一重 采购材料 12,890.72 0.00

福氏工业 采购材料 9,411.04 0.00

河北金风 采购材料 4,419.75 4,060.60

福爱帆布 采购材料 1,981.96 1,488.78

新疆风能 采购材料 6.76 185.92

西安国水 采购材料 0.00 630.29

其他 采购材料 1,193.41 1,116.58

河北金风 接受劳务及其他 26,448.43 15,304.73

金风海洋 接受劳务及其他 912.84 0.00

南京牧镭 接受劳务及其他 273.56 61.29

其他 接受劳务及其他 104.85 521.62

合计 127,489.15 77,325.27

3、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图表6-53 2025年发行人关联方出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年发生额 2024年发生额

三峡金一 出售商品 98,982.48 0.00

上海勘测研究院 出售商品 53,073.81 0.00

新疆风能 出售商品 12,980.97 1,012.65

三峡海城 出售商品 12,690.35 13,326.88

三峡融资租赁 出售商品 11,416.60 30,532.77

重庆巫山青山头 出售商品 7,824.18 3,424.78

三峡太阳山 出售商品 7,093.28 17.81

三峡天峨 出售商品 5,852.88 0.00

三峡阳山 出售商品 4,692.18 0.00

三峡电子商务 出售商品 2,501.46 3,646.77

漳浦海峡 出售商品 645.40 31,323.19

三峡融水 出售商品 149.44 15,653.98

天津远海 出售商品 133.45 2,372.99

达茂旗天润 出售商品 12.04 43.76

浦北华能 出售商品 0.00 10,329.77

其他 出售商品 1,155.28 2,895.83

Wild Cattle Hill 工程建造 0.00 4,131.63

White Rock 运行维护及其他 4,735.32 4,072.07

平鲁天润 运行维护及其他 1,929.08 1,944.55

平鲁天石 运行维护及其他 1,626.84 1,405.95

绛县天润 运行维护及其他 1,130.61 1,033.12

达茂旗天润 运行维护及其他 1,061.02 776.74

锡盟智汇运维 运行维护及其他 1,038.90 505.41

平鲁斯能 运行维护及其他 1,027.93 1,176.18

南阳润唐 运行维护及其他 868.12 651.70

荆州天楚 运行维护及其他 810.65 509.66

濮阳天润 运行维护及其他 796.79 538.98

大丰润龙 运行维护及其他 570.57 523.02

长江三峡 运行维护及其他 563.68 3,396.23

平鲁天汇 运行维护及其他 545.79 162.26

巧家天巧 运行维护及其他 521.37 478.37

淄博润川 运行维护及其他 518.84 477.28

淄博托普威 运行维护及其他 486.06 342.87

三峡海上运维江苏 运行维护及其他 458.88 339.57

商都天润 运行维护及其他 351.19 308.33

青海绿能 运行维护及其他 325.93 306.15

三峡哈密 运行维护及其他 317.50 318.27

三峡金昌 运行维护及其他 305.01 505.55

三峡白城 运行维护及其他 248.35 360.97

三峡平南 运行维护及其他 195.46 336.80

无棣华运 运行维护及其他 133.96 397.91

三峡天峨 运行维护及其他 123.76 393.79

上海勘测研究院 运行维护及其他 0.09 13.02

其他 运行维护及其他 4,674.73 5,081.07

合计 244,570.21 145,068.63

4、关联租赁情况

(1)发行人作为出租方

图表6-54 2025年发行人向关联方出租情况表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5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2024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河北金风 办公楼层 132.39 134.82

其他 办公楼层 0.00 3.67

合计 132.39 138.49

(2)发行人作为承租方

图表6-55 2025年关联方向发行人出租情况表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5年发生额 2024年发生额

三峡融资租赁 设备 4,200.81 0.00

三峡海上风电 厂房 1,256.04 1,005.86

其他 其他 70.68 40.74

合计 5,527.53 1,046.60

5、关联担保情况

图表6-56 2025年末发行人关联担保情况表(不含子公司)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White Rock 15,357.13 2018年05月28日 2028年07月20日 否

图表6-57 2025年末发行人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限 是否履行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滑县润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3日 41,169.84 2018年12月24日 18,805.23 一般保证 不超过120个月 否 否

PARQUE EOLICO LOMA BLANCA I、II、III、VIS.A.、PARQUES EOLICOS MIRAMARS.A.1 2021年6月29日 27,000.00 2022年2月10日 17,572.00 连带责任保证、质押 自《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至《贷款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为止 否 否

天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3日 19,600 2022年9月19日 11,771.21 - 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否 否

天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日 7,300 2023年9月4日 4,759.08 - 自《融资租赁保理业务补充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否

合计 95,069.84 52,907.52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2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风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国际”)、金风国际的全资子公司Goldwind International Janshan Limited(以下简称“金风Janshan”)二者共同持有(其中,金风国际持股98%,金风Janshan持股2%)的全资子公司PARQUE EOLICO LOMA BLANCAI、II、III、VIS.A.、PARQUES EOLICOS MIRAMARS.A.(以下简称“阿根廷风电项目公司”)与西班牙桑坦德银行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以及中国银行巴拿马分行牵头组成的银团(以下简称“银团”)签署《贷款合同》。金风科技与银团的代理行花旗国际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同时,金风国际及金风Janshan作为股东出质持有的阿根廷风电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分别为阿根廷风电项目公司在前述《贷款合同》项下贷款的偿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和质押担保。

6、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1)向关联方提供借款

图表6-58 2025年发行人向关联方提供借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5年发生额 2024年发生额

濮阳天润 3,160.00 3,950.00

锦州寰宇 0.00 461.00

合计 3,160.00 4,411.00

上述关联方借款利率区间为4.1-4.6%。

(2)吸收关联方存款

图表6-59 2025年发行人吸收关联方存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发生额 2024年发生额

平鲁天石 7,341.03 388.45

阳曲太重 6,638.45 2,465.13

达茂旗天润 5,402.97 154.34

淄博托普威 3,447.85 92.84

南阳润唐 3,221.19 4,340.09

平鲁天润 2,290.59 2,799.77

巧家天巧 1,468.65 1,915.67

平鲁斯能 1,379.26 9,436.82

平鲁天汇 834.63 496.67

绛县天润 478.11 54.35

淄博润川 430.63 16.84

荆州天楚 334.84 513

濮阳天润 68.87 22.57

天津远海 35.5 22.38

大丰润龙 2.72 19.94

锦州远海寰宇 0.02 1.53

合计 33,375.32 22,740.39

(3)采购固定资产、其他支出、其他收入

图表6-60 2025年发行人采购固定资产、其他支出、其他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发生额 2024年发生额

采购固定资产

河北金风 88.11 0.00

南京牧镭 0.00 175.22

合计 88.11 175.22

其他支出

河北金风 5,073.00 932.26

其他 3,646.60 3,069.07

合计 8,719.60 4,001.33

其他收入

三峡牟平 223.89 0.00

河北金风 112.31 47.42

其他 416.03 115.78

合计 752.23 163.20

7、关联方应收应付情况

(1)应收项目

图表6-61 2025年发行人关联应收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融资及应收账 上海勘测研究院 89,637.66 2,070.92 105,546.87 1,053.58

三峡融资租赁 80,524.04 2,379.41 85,300.70 2,706.82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款(含应收质保金及长期应收款) 三峡阳江 32,688.48 4,999.17 34,687.98 2,760.62

三峡金一 25,822.38 25.82 0.00 0.00

三峡牟平 19,631.07 1,360.20 30,695.40 1,017.16

漳浦海峡 14,376.87 566.54 14,158.08 212.37

三峡昌邑 10,867.38 1,525.89 11,764.51 435.07

三峡海城 9,190.17 9.19 3,812.17 3.81

福州海峡 6,102.72 1,830.82 7,586.99 1,138.05

三峡大连 5,918.11 6.70 5,918.11 6.31

三峡阳山 5,302.39 79.54 2.32 0.03

京能巴音 5,067.65 295.58 7,344.81 246.20

三峡弥勒 5,023.44 566.39 4,805.21 293.06

三峡融水 3,541.28 102.94 5,310.18 5.31

三峡太阳山 3,154.62 3.82 189.26 23.38

重庆巫山青山头 2,516.98 17.02 2,000.64 2.00

新疆风能 2,255.11 12.86 148.37 3.81

三峡风扬 2,100.00 70.54 2,100.00 36.21

三峡康保 2,000.00 2.00 3,740.00 42.48

三峡五里坡 1,910.67 152.79 2,125.20 113.88

三峡达坂城 1,078.80 84.05 1,203.80 56.10

三峡同心 999.83 15.14 999.83 7.52

绛县天润 977.07 0.00 527.68 239.30

三峡红寺堡 936.78 1.56 2,530.58 2.91

华电托里 922.50 138.38 922.71 73.80

张家川天源 781.97 62.05 1,994.55 118.01

三峡富裕 600.00 0.60 800.00 0.80

平鲁天石 586.02 0.97 32.44 0.00

平鲁天润 565.88 0.30 511.06 0.00

三峡平南 549.93 82.49 558.18 3.28

White Rock 533.75 0.53 489.25 0.84

荆州天楚 421.21 142.50 282.39 142.82

平鲁天汇 249.17 0.78 64.55 0.04

响水长江 249.12 32.64 298.02 30.74

淄博润川 238.25 0.71 97.45 0.00

三峡盐城 220.50 17.64 220.50 8.84

平鲁斯能 211.53 0.09 206.63 0.00

国宏新能源 162.62 13.38 17.70 11.86

大丰润龙 151.20 0.00 138.60 0.00

青海绿能 131.11 1.48 242.48 11.05

三峡大柴旦 62.70 7.79 35.17 4.04

三峡绿洲 56.05 8.41 125.79 10.06

阳曲太重 0.08 0.00 23.76 0.00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开封平煤 0.00 0.00 4,224.00 314.00

浦北华能 0.00 0.00 1,245.60 6.50

三峡米脂 0.00 0.00 0.51 0.08

其他 7,222.39 646.08 9,227.35 432.87

南京牧镭 6.09 0.00 133.46 0.00

福氏工业 0.00 0.00 714.40 0.00

预付款项 其他 61.00 0.00 128.80 0.00

达茂旗天润 23,404.70 0.00 21,501.35 0.00

平鲁天润 12,420.02 0.00 14,262.44 0.00

其他应收款 平鲁天汇 11,916.26 0.00 13,698.72 0.00

平鲁斯能 10,755.20 0.00 0.00 0.00

南阳润唐 10,438.40 0.00 0.29 0.00

巧家天巧 6,305.08 0.00 106.00 0.00

濮阳天润 2,425.55 0.00 2,440.70 0.00

绛县天润 2,474.26 0.00 3,068.76 0.00

哈密广恒 1,596.40 0.00 840.34 0.00

瓜州天润 328.07 0.00 887.70 0.00

三峡国际招标 58.88 46.33 858.78 0.00

布尔津天润 0.00 0.00 252.61 0.00

大丰润龙 0.00 0.00 1,386.59 0.00

平鲁天石 0.00 0.00 100.00 0.00

其他 2,370.51 8.41 2,958.95 0.00

合计 427,729.40 17,382.03 414,638.33 11,575.60

(2)应付项目

图表6-62 2025年发行人关联应付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含长期应付款) 三峡融资租赁 52,733.78 167,342.25

欧伏电气 22,912.36 26,970.34

南京牧镭 9,883.44 13,862.20

河北金风 4,408.60 21,865.96

酒泉一重 2,745.72 0.00

福氏工业 2,562.42 113.46

福爱帆布 750.37 780.21

长沙众城 269.43 0.00

濮阳天润 0.00 699.78

西安国水 0.00 558.36

其他 126.20 221.91

合同负债 三峡融资租赁 5,631.74 0.00

三峡天峨 589.03 0.00

三峡电子商务 254.10 0.00

天津远海 217.66 70.62

武威光晟 101.43 0.00

响水长江 97.65 1.68

三峡太阳山 84.01 1,202.99

新疆风能 30.18 0.00

三峡融水 21.19 21.19

三峡丰海 0.00 77,319.93

三峡临泉 0.00 5,355.00

其他 472.07 1,932.30

其他应付款 平鲁天润 520.00 520.00

绛县天润 300.00 300.00

其他 85.64 70.78

合计 104,796.99 319,208.96

发行人对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不计利息,与关联方之间的借款无抵押且有固定还款期;与关联方之间的贸易往来的还款期遵从贸易条款规定。

8、关联方承诺

图表6-63 2026年预计承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预计金额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内蒙古三峡蒙能 105,936.11

三峡临泉 30,413.45

海峡发电 27,754.51

三峡中泰吴忠 25,953.98

三峡天峨 21,160.40

三峡新能源莘县 12,228.98

三峡海上运维江苏 253.32

合计 223,700.76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达茂旗天润 301.89

平鲁斯能 200

南阳润唐 200

平鲁天汇 150.94

巧家天巧 100

淄博润川 100

绛县天润 70.75

平鲁天润 47.17

平鲁天石 47.17

荆州天楚 23.58

濮阳天润 23.58

淄博托普威 23.58

合计 1,288.68

自关联方接受服务

三峡海上风电 1,916.16

(三)发行人资金违规占用情况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被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的情况。

五、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

图表6-64 2025年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含对子公司的担保)

单位:万元

序号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反担保情况 担保期 是否履行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1 Mireasa Energies S.R.L 50,607.15 2015年11月23日 10,706.15 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方的股东质押股权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15年 否 否

2 White Rock Wind Farm Pty Ltd 18,756.80 2023年7月20日 15,357.13 连带责任保证 无 不超过64个月 否 否

注:1、2012年11月金风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与罗马尼亚业主Mireasa EnergiesS.R.L就MIREASA1项目签署机组供货协议,由金风科技向该项目提供20台GW2.5/100机组。2013年6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金风国际为Mireasa EnergiesS.R.L.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由金风国际作为担保方,为罗马尼亚ME公司MIREASA 1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同时Avantway Properties LTD将其所持有的项目公司ME100%股权质押给金风科技作为反担保。

2、2023年6月20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澳大利亚White Rock Wind Farm项目再融资按持股比例提供母公司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白石风电新控股有限公司就持股25%的参股公司White Rock Wind Farm Pty Ltd与银团签署的《融资协议》项下的履约义务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000万澳元(折合人民币约18,368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64个月,若项目实现退出,则担保解除。

(二)未决诉讼及仲裁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被诉或被申请仲裁的诉讼共56起,涉案金额286,619.53万元;发行人起诉或申请仲裁的诉讼共计43起,涉案金额138,999.83万元。

图表6-65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主要被诉案件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案件名称 立案时间 案件标的金额

1 河北骅嘉诉金风绿能化工、中石化工工程建设合同纠纷 2025-9-11 1,576

2 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天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5-1-9 1,305

3 陕西蓝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诉金风环保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 2024-11-5 1,266

4 江苏家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4-12-11 934

5 天津滨海新区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诉天津滨海新区风润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纠纷案 2025-11-7 513

(三)重要承诺事项及其他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图表6-66 近三年末发行人承诺事项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已签约但未确认的资本承诺 480,771.03 693,678.41 492,012.39

2、或有事项

图表6-67 近三年末发行人或有事项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出具的银行保函或履约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 2,981,043.92 2,453,786.87 2,063,498.93

为集团外单位借款提供的保证担保

--为联营企业 15,357.13 17,004.15 28,461.02

--为独立第三方 10,706.15 12,934.79 15,718.40

合计 3,007,107.20 2,483,725.81 2,107,678.35

六、受限资产

近三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983,557.34万元、2,346,186.71万元及2,487,705.28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3.82%、15.11%及14.94%,占净资产比重分别为49.31%、58.04%及57.27%。

图表6-68 近三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账面价值 2024年末账面价值 2023年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81,172.10 48,650.02 55,127.55

固定资产 1,295,616.08 1,086,496.20 1,085,251.66

无形资产 34,269.81 40,870.31 40,950.79

应收账款 544,475.99 693,095.20 564,148.89

在建工程 459,195.28 229,392.90 55,278.20

合同资产 2,384.08 5,459.72 5,305.55

其他非流动资产 70,591.93 182,133.93 177,494.71

存货 0.00 60,088.42 0.00

合计 2,487,705.28 2,346,186.71 1,983,557.34

图表6-69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主要抵质押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抵押人(或质押人) 抵押权人(或质押权人) 贷款种类 担保方式 抵质押物 担保债权合同余额

1 阿巴嘎旗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及抵押 收费收益权、固定资产 38,100.00

2 阿巴嘎旗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及抵押 收费收益权、固定资产 17,500.00

3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润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 收费收益权 46,684.40

4 安华吉林能源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 收费收益权 18,335.00

5 勃利县双星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及抵押 收费收益权、固定资产 19,200.00

6 福建润峡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 收费收益权 38,489.64

7 瓜州县润浩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 收费收益权 29,490.40

8 哈密烟墩天润风电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及抵押 收费收益权、固定资产 11,710.00

9 济南瑞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 收费收益权 17,512.54

10 灵璧润灵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及抵押 收费收益权、固定资产 23,405.37

11 茫崖天茫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及抵押 收费收益权、固定资产 87,856.44

12 茫崖天茫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及抵押 收费收益权、固定资产 31,780.28

13 南阳润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 收费收益权 39,796.96

14 攀枝花市仁和区瑞天佑新能源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及抵押 收费收益权、固定资产 52,800.00

15 攀枝花市仁和区天佑江峡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 收费收益权 15,160.00

16 平顶山新时代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 收费收益权 17,261.00

17 濮阳润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及抵押 收费收益权、固定资产 30,993.50

18 濮阳润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 收费收益权 10,800.54

19 青冈县未来光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 收费收益权 42,166.33

20 山东国电恒罡新能源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及抵押 收费收益权、固定资产 27,046.53

21 尚义县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 收费收益权 38,242.84

22 苏尼特右旗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及抵押 收费收益权、固定资产 38,762.00

23 苏尼特右旗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及抵押 收费收益权、固定资产 23,222.10

24 天等双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 收费收益权 30,894.31

25 天等天润风电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 收费收益权 22,349.79

26 天津武清区润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及抵押 收费收益权、固定资产 18,064.77

27 乌鲁木齐金风天润风电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 收费收益权 27,597.20

28 武宣润仙风电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及抵押 收费收益权、固定资产 43,797.68

29 延津县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 收费收益权 43,007.53

30 长岭县长润风电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长期借款 质押及抵押 收费收益权、固定资产 36,330.57

七、其他事项

1、衍生品投资情况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利率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是必要和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行人开展外汇、利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对衍生品投资建立了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包括适当人员进行交易的授权、审批、操作及记录,管理层定期进行相关风险因素的分析检查等。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衍生品投资金额总计-2,163.02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5,108.99万元。

图表6-70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 期初金额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购入金额 售出金额 2025年末金额 2025年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外汇远期合约 -168.66 -5,108.99 -1,713.40 0.00 0.00 -2,163.02 -0.05%

合计 -168.66 -5,108.99 -1,713.40 0.00 0.00 -2,163.02 -0.05%

2、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重大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3、海外投资

发行人在海外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形成公司的海外风机生产、运营主体,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Goldwind Windenergy GmbH(注册地与经营地均在德国汉堡,通过投资方式设立)、Vensys Energy AG(注册地与经营地均在德国萨尔布吕肯、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及Goldwind New Energy(HK)Investment Limited(注册地与经营地均在中国香港,通过投资方式设立)。

发行人海外权益性投资如下表所示:

图表6-71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海外权益性投资情况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Goldwind Windenergy GmbH 德国汉堡市 投资 35万欧元 100.00% 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2 Goldwind New Energy(HK) Investment Limited 香港 投资 50,100万港元 100.00% 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3 Goldwind International Holdings(HK) Limited 香港 投资及风机销售 63,519.68万美元 100.00% 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4 Goldwind USA, Inc. 美国特拉华州 贸易及风电场开发 360万美元 0.00%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5 Goldwind Australia Pty Ltd 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 贸易及风电场开发 15,909.26万澳大利亚元 0.00%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6 PARQUEEóLICO LOMA BLANCA I S.A 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 风力发电 3,420万阿根廷比索 0.00%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7 PARQUEEóLICO LOMA BLANCA II S.A 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 风力发电 4,410万阿根廷比索 0.00%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8 PARQUEEóLICO LOMA BLANCA III S.A 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 风力发电 2,630万阿根廷比索 0.00%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9 PARQUEEóLICO LOMA BLANCA VI S.A 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 风力发电 3,610万阿根廷比索 0.00%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10 PARQUEEÓLICOS MIRAMAR S.A 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 风力发电 3,610万阿根廷比索 0.00%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11 Western Water Corporation 萨摩亚阿皮亚 水务 500万美元 0.00%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以上海外权益性投资的公司目前均经营正常。除以上列示的海外权益性投资外,发行人近一年无其他海外直接投资内容及投资计划。

4、证券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证券投资期末余额129,408.63万元,盈利为108,107.68万元,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

图表6-72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最初投资成本 期初账面价值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本期购买金额 本期出售金额 报告期损益 期末账面价值 资金来源

境内外股票 603162 海通发展 0.00 19,794.82 -368.98 0.00 19,425.85 -199.66 0.00 自有资金

境内外股票 603270 金帝股份 2,035.48 7,215.00 1,761.40 0.00 4,894.87 1,828.60 4,081.53 自有资金

境内外股票 600821 金开新能 9,976.98 26,216.78 -209.80 0.00 11,432.73 528.19 14,574.25 自有资金

境内外股票 300748 金力永磁 304.94 118,594.91 80,703.53 0.00 140,869.99 81,882.65 58,428.46 自有资金

境内外股票 831428 数据堂 3,750.00 3,600.00 30.00 0.00 0.00 30.00 3,630.00 自有资金

境内外股票 603092 德力佳 20,000.00 0.00 24,037.91 10,000.00 0.00 24,037.91 48,694.40 自有资金

合计 36,067.40 175,421.52 105,954.07 10,000.00 176,623.44 108,107.68 129,408.63

5、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除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之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发行人暂无其他直接融资计划。

6、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第七章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授信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银行授信情况

公司与银行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截至2025年末,公司已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806.71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金额为人民币1,232.64亿元,未使用授信金额为1,574.07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7-1 2025年末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总额 已使用 未使用

1 中国银行 3,000,000 1,499,997 1,500,003

2 中国农业银行 3,204,600 1,908,109 1,296,491

3 中国建设银行 3,000,000 1,987,002 1,012,998

4 国家开发银行 1,960,000 818,900 1,141,100

5 兴业银行 1,300,000 661,888 638,112

6 中国工商银行 3,000,000 1,026,975 1,973,025

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1,100,000 402,129 697,871

8 交通银行 1,300,000 564,277 735,723

9 中国进出口银行 1,386,000 677,848 708,152

10 招商银行 1,100,000 420,615 679,385

11 其他银行 7,716,483 2,358,659 5,357,824

总计 28,067,083 12,326,397 15,740,686

(二)银行借款履约情况

发行人与各银行之间建立了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在金融机构中的信誉较好,与金融机构关系融洽,还本付息正常。

二、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已到期但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根据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的查询结果,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全部未还贷款五级分类均为正常。

三、发行人债券发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债券发行及兑付情况如下:

图表7-2 历史债券发行及兑付情况表

单位:亿元、%

发行日期 债券种类 发行金额 当前余额 发行利率 期限(年) 到期日/行权日 是否永续债 是否兑付本息

2012-02-23 一般公司债 30.00 0.00 6.63 3.00 2015-02-23 否 是

2018-12-24 一般中期票据 5.00 0.00 6.00 3.00 2021-12-26 是 是

2015-06-17 一般中期票据 5.00 0.00 4.98 3.00 2018-06-18 否 是

2016-09-01 一般中期票据 5.00 0.00 4.20 5.00 2021-09-05 是 是

2016-05-24 一般中期票据 10.00 0.00 5.00 5.00 2021-05-26 是 是

2019-02-25 超短期融资债券 5.00 0.00 3.70 0.73 2019-11-24 否 是

2015-07-24 海外债 3.00(美元) 0.00 2.50 3.00 2018-07-24 否 是

2016-08-03 证监会主管ABS 0.65 0.00 0.00 5.00 2021-08-03 否 是

2016-08-03 证监会主管ABS 2.85 0.00 4.50 5.00 2021-08-03 否 是

2016-08-03 证监会主管ABS 2.70 0.00 4.20 4.00 2020-08-03 否 是

2016-08-03 证监会主管ABS 2.50 0.00 3.90 3.00 2019-08-03 否 是

2016-08-03 证监会主管ABS 2.15 0.00 3.60 2.00 2018-08-03 否 是

2016-08-03 证监会主管ABS 1.90 0.00 3.40 1.00 2017-08-03 否 是

2020-08-26 一般中期票据 10.00 0.00 5.20 3.00 2023-08-28 是 是

2021-05-10 证监会主管ABS 4.75 0.00 4.40 2.75 2023-08-10 否 是

2021-05-10 证监会主管ABS 0.25 0.00 / 3.00 2024-01-16 否 是

2023-08-16 超短期融资券 7.50 0.00 2.29 0.3634 2024-12-29 否 是

2024-06-11 超短期融资券 5.00 0.00 2.08 0.5342 2024-12-25 否 是

2024-07-22 超短期融资券 7.50 0.00 2.03 0.4356 2024-12-30 否 是

2024-08-19 超短期融资券 7.50 0.00 2.00 0.3616 2024-12-31 否 是

2025-09-23 永续中票 5.00 5.00 2.60 3+N 2028-09-23 是 -

2025-10-30 永续中票 10.00 10.00 2.49 3+N 2028-10-30 是 -

2025-11-20 永续中票 10.00 10.00 2.46 3+N 2028-11-20 是 -

2026-4-3 永续中票 5.00 5.00 2.20 3+N 2029-4-3 是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续期债务融资工具4只,均为永续中票,存续规模30亿元。

图表7-3 发行人存续期永续性质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债券名称 债券类型 债券余额 发行利率 起息日 到期日/行权日 是否计入权益

1 26金风科技 MTN001(科创债) 永续中票 5.00 2.20 2026-04-03 2029-04-03 是

2 25金风科技 MTN003(科创债) 永续中票 10.00 2.46 2025-11-20 2028-11-20 是

3 25金风科技 永续中票 10.00 2.49 2025-10-30 2028-10-30 是

MTN002(科创债)

4 25金风科技 MTN001(科创债) 永续中票 5.00 2.60 2025-09-23 2028-09-23 是

合计 30.0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披露日,发行人未出现任何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及延期兑付现象。

第八章 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无信用增进措施。

第九章 税项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部分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部分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一、增值税

根据202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此法规定缴纳增值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的交易属于应税交易。投资人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并于2017年2月24日及2018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投资债务融资工具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务融资工具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第二条,本期中期票据适用债券利息企业所得税政策,即: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准予在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我国境内买卖(出售)、继承、赠与、互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应缴纳印花税。1988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将随《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施行同时废止。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四、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中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本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安排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信息披露要求,已制定《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信息披露事务,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并且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

职务:董事长

姓名:武钢

电话:010-67511888

传真:010-67511985

联系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8号

二、信息披露安排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公司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前1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发行相关的公告;

2、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3、关于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2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之法律意见书;

4、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经审计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报告;

5、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将向市场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1、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上述信息的披露时间应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债务融资工具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三)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发行人在出现以下情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履行上述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1)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时;

(2)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知道该重大事项发生时;

(4)收到相关主管部门关于重大事项的决定或通知时;

(5)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时。

重大事项出现泄露或市场传闻的,发行人将在出现该情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履行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重大进展或变化的,发行人将在进展或变化发生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如果存续期企业不再符合主体范围认定标准的,企业应进行专项披露。专项披露文件应就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进行说明。

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中期票据的应在存续期进行更正披露,就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进行说明。

(四)本息兑付事项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对于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将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对于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将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将在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将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发行人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将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的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罗雨欣

联系方式:0991-5575390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号招商银行大厦27层

邮箱:luoyuxin@cmbchina.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中期票据的,应提请召开持有人会议向投资人进行解释说明,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luoyuxin@cmbchina.com或寄送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号招商银行大厦27层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是否接受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69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四章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7号

法定代表人:武钢

电话:010-67511888

传真:010-67511985

联系人:张悦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16号深圳分行22楼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梁艺伟、罗雨欣

电话:0755-89278600、0991-5575390

传真:0755-83195057

邮政编码:100031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负责人:刘继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

电话:010-65890699

联系人:冯燕

传真:010-65176800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人代表:唐恋炯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电话:021-61418888

联系人:董欣、杨儒

传真:021-63350003

五、托管人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63323840

传真:021-63326661

邮政编码:200010

六、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名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七、存续期管理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16号深圳分行22楼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陈妮娜、罗雨欣

电话:0755-88026246、0991-5575390

传真:0755-83195057

邮政编码:100031

八、信息事务制度负责人

职务:董事长

姓名:武钢

联系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8号

邮编:100176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发行人同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

一、备查文件

(一)注册通知书;

(二)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三)发行人2023-202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

(四)关于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2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之法律意见书;

(五)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钢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7号

查询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8号

联系电话:010-67511888

传真:010-67511985

联系人:张悦

邮政编码:100176

(二)主承销商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16号深圳分行22楼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梁艺伟、罗雨欣

电话:0755-89278600、0991-5575390

传真:0755-83195057

邮政编码:100031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一)偿债能力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合同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二)盈利能力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净利率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 /平均所有者权益

(三)运营效率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 /平均存货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 /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 /平均资产总额

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