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63亿元人民币
首期发行金额: 3亿元人民币
期限: 3年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主体信用评级及评级展望: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AAA/稳定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八月
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公司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声明与承诺.......................................................................................................................2
第一章释义...................................................................................................................11
第二章风险提示与说明...............................................................................................15
一、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15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投资风险...............................................................................15
第三章发行条款...........................................................................................................23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24
一、募集资金用途...................................................................................................24
二、发行人承诺.......................................................................................................25
三、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26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28
一、发行人概述.......................................................................................................28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29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情况...............................................................34
四、发行人独立运作情况.......................................................................................36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36
六、发行人治理情况...............................................................................................43
七、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55
八、发行人经营范围、业务发展目标及经营情况...............................................58
九、在建项目及未来投资情况...............................................................................83
十、发行人业务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84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行业地位及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86
第六章公司主要财务状况...........................................................................................92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92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96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104
四、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126
五、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130
六、或有事项.........................................................................................................142
七、发行人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144
八、金融衍生品交易、大宗商品期货及重大投资理财产品.............................145
九、发行人海外投资情况.....................................................................................146
十、发行人重大(重要)事项.............................................................................147
十一、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47
第七章公司的资信状况.............................................................................................148
一、发行人授信情况.............................................................................................148
二、近三年债务违约记录.....................................................................................149
三、债券发行及偿付情况.....................................................................................149
第八章税项.................................................................................................................151
一、增值税.............................................................................................................151
二、所得税.............................................................................................................151
三、印花税.............................................................................................................151
第九章信息披露安排.................................................................................................153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153
二、发行前的信息披露安排.................................................................................153
三、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154
四、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154
五、本息兑付的信息披露.....................................................................................155
第十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57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157
二、持有人会议权限与议案.................................................................................157
三、持有人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157
四、持有人会议召集与召开.................................................................................160
五、持有人会议表决和决议.................................................................................161
六、其他.................................................................................................................163
第十一章 主动债务管理...........................................................................................164
一、置换.................................................................................................................164
二、同意征集机制.................................................................................................164
第十二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68
一、违约事件.........................................................................................................168
二、违约责任.........................................................................................................168
三、发行人义务.....................................................................................................168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168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69
六、处置措施.........................................................................................................169
七、不可抗力.........................................................................................................169
八、争议解决机制.................................................................................................170
九、弃权.................................................................................................................170
第十三章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有关机构........................................................171
一、发行人.............................................................................................................171
二、主承销商、簿记建档人兼存续期管理机构.................................................171
三、发行人律师.....................................................................................................171
四、审计机构.........................................................................................................171
五、信用评级机构.................................................................................................172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172
七、技术支持机构.................................................................................................172
八、关联关系说明.................................................................................................173
第十四章备查文件.....................................................................................................174
一、备查文件.........................................................................................................174
二、查询地址.........................................................................................................174
附录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176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营业收入较为集中的风险
发行人营业板块主要由燃气能源和环境物流业务组成,其中燃气销售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近三年,公司燃气销售收入占营业总收入比例分别为83.65%、83.35%和84.08%。若未来因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燃气销售收入下降,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的影响。
2、海外投资和汇率波动风险
海外投资风险是指一定时期内,在海外投资环境中,客观存在的,但事先难以确定的可能导致对外投资损失的风险,包括政治风险、文化风险、市场风险等。受国内外经济、政治形势和货币供求关系的影响,未来人民币汇率可能产生较大变动,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共拥有九家海外子公司,可能会因为多种海外风险和汇率波动因素影响对外投资收益,造成资产的损失。
3、股权分散的风险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大众企管,截至2025年末,大众企管对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为18.23%,公司前十大股东对发行人的持股比例合计为42.54%。发行人股东中无一持股比例超过50.00%,发行人股权相对分散,如果股东之间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发展等重大问题出现较大分歧,或者发行人股权被收购,导致控股股东变化,将可能对发行人产生一定的影响,存在潜在的风险。
(二)情形提示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的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措施
2025年7月1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2025】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简称“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在为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的违法行为。对立信所的违法行为,没收思尔芯科创板IPO审计业务收入1,547,169.81元,并处以3,094,339.62元罚款;对思尔芯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斌、唐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万元罚款。2026年1月30日,财政部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6〕1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思尔芯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成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5年12月3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下发的津证监措施〔2025〕49号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王健、朱晶、李凤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年报审计项目的执业过程中未保持应有职业怀疑、未形成恰当的职业判断,导致未能发现盟固利2023年三季报、2023年年报、2024年年报存在会计差错,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立信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健、朱晶、李凤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2025年12月3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271号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蔡晓丽、陶国恒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执业中存在股份支付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存货跌价准备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及审计工作底稿记录不完善问题,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立信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蔡晓丽、陶国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2026年4月2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2026〕44号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宋明华、王萌、葛伟俊、徐立群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中未恰当评价相关业务采用会计政策的合理性,未识别出收入确认存在错报,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立信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宋明华、王萌、葛伟俊、徐立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上述行政处罚涉及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参与过发行人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发行人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遵守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发行人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报告期间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上述行政处罚对发行人使用上述审计报告进行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备案、发行不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不构成法律障碍。
除以上事项外,近一年以来无其他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第十章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第十二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三)主动债券管理相关提示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本企业/企业/大众公用 指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部 指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次债务融资工具 指 注册金额为63亿元人民币的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范文件,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而制作,并在发行文件中披露的说明文件,即《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簿记建档/集中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承销协议 指 发行方与主承销方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签订的,明确发行方与主承销方之间在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即《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 主承销方为与其他承销商共同承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而签署的用于明确各方在承销活动中的相关权利、义务、责任和工作安排等内容的书面协议,即《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
主承销商 指 具备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资质,并已在“承销协议”中被发行人委任的承销机构,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间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主承销方 指 与发行人签署“承销协议”并接受发行人委任负责承销“承销协议”项下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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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若有)/副主承销商(若有)
承销商 指 指具备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质并已经签署“承销团协议”,接受主承销方的邀请,共同参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销的承销机构
簿记管理人 指 指根据“承销协议”约定受发行人委托负责簿记建档具体运作的主承销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间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承销团 指 主承销方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而与承销商组成的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队
余额包销 指 指主承销方按照“承销协议”约定在募集说明书载明的缴款日,按发行利率/价格将本方包销额度内未售出的债务融资工具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指 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注册金额 指 经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承销协议”项下债务融资工具金额,该金额在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确定
注册有效期 指 指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核定的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有效期
工作日 指 中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大众企管 指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职工持股会 指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
上海燃气 指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燃气 指 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大众交通 指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创投 指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大众燃气投资 指 上海大众燃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南通大众燃气 指 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江苏大众 指 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翔殷路隧道 指 上海翔殷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萧山污水 指 杭州萧山钱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大众嘉定污水 指 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大众环境 指 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大众香港 指 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大众融资租赁 指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大众运行物流 指 上海大众运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苏创燃气 指 苏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华璨基金 指 上海华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大众资管 指 上海大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BT 指 BUILD-TRANSFER的简称,即“建设-移交”。一般来说,是政府同投资人签订合同,由投资人筹资和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待基础设施项目完工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向政府移交
BOT 指 BUILD-OPERATE-TRANSFER的简称,即“建设-经营-移交”。一般来说,是政府同投资人签订合同,由投资人筹资和建设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人在协议期内拥有、运营和维护这项设施,并通过收取使用费或服务费用,回收投资并取得合理的利润。协议期满后,这项设施的所有权移交给政府
LPG 指 Liquefied-Petroleum-Gas的简称,即“液化石油气”,是在提炼原油时生产出来的,或从石油或天然气开采过程挥发出的气体,是丙烷和丁烷的混合物,通常伴有少量的丙烯和丁烯
CNG 指 Compressed-Natural-Gas的简称,即“压缩天然气”,是低压力天然气通过增压设备加压到25MPa的高压天然气,并以气态储存在容器中
A2O 指 Anaerobic-Anoxic-Oxic的简称,即“厌氧-缺氧-好氧法”,是一种常用的二级污水处理工艺,可用于二级污水处理或三级污水处理,以及中水回用,具有良好的脱氮除磷效果
近三年 指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
近三年末 指 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末
近三年及一期/近三年及一期末 指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
近一期 指 2026年1月-3月/2026年3月末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风险提示与说明
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投资者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银行间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上市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发行人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市场融资成本变动风险
发行人的银行借款以短期借款为主。2023-2025年末,发行人的短期借款分别为284,533.04万元、301,924.50万元和247,563.32万元。自2010年开始,人民银行通过多种方式调节市场融资利率和银行融资规模,对发行人的融资成本有一定的影响,若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可能会使发行人的融资成本和盈利水平产生一定的波动。
2、营业收入较为集中的风险
发行人营业板块主要由燃气能源和环境物流业务组成,其中燃气销售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近三年,公司燃气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3.65%、83.35%和84.08%。若未来因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燃气销售收入下降,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的影响。
3、有息债务金额较大,短期偿债能力较低风险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金额727,514.55万元,其中短期借款247,563.32万元,占比34.03%;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8,522.72万元,占比2.55%;长期借款64,551.07万元,占比8.87%;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136,427.00万元,占比18.75%;应付债券249,670.21万元,占比34.32%;应付票据10,780.22万元,占比1.48%。发行人有息债务主要为银行借款、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应付票据。发行人近三年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0.64、0.70及0.67和0.60、0.66及0.64,均小于1。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最近一期末有息债务构成以短期债务为主,到期的本息可能增加公司刚性债务支出的压力,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
4、经营性净现金流波动风险
发行人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8,983.27万元、40,552.17万元和108,734.95万元。2024年较2023年减少28,431.10万元,降幅41.21%,主要系2024年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销售、购买商品及劳务的净现金流较上年同期减少。2025年较2024年增加68,182.78万元,增幅168.14%,主要系主要系公司支付采购款项的现金流较上年同期减少。
5、关联方交易的风险
公司关联方之间存在较大量的资金往来,2025年末公司从主要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278,728.76万元,占营业成本53.93%。如后期公司占用关联方资金持续增加,将有可能对公司财务指标造成一定影响。尽管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专门的内控制度和定价原则,防范关联交易可能带来的风险,但如果关联交易协议或定价原则不能严格执行或不能按照公允的价格执行或政府调价不及时,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或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6、金融资产价格波动风险
在流动资产方面,发行人近三年末的金融资产合计分别为11,696.21万元、11,109.39万元和11,789.70万元,均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586.82万元,降幅5.02%。2025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680.31
万元,增幅6.12%。
金融市场价格的波动与发行人持有的金融资产的价值存在紧密的联动关系,将影响发行人金融资产的变现规模和变现能力,可能给发行人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
在非流动资产方面,发行人近三年末的金融资产合计分别为319,407.35万元、274,459.23万元和242,991.32万元,公司主要的非流动金融资产为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近三年,发行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34,148.34万元、2,453.48万元和-23,237.84万元。2024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转正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所致。2025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负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价值下降所致。金融资产的价值变动受到金融市场价格及外部环境的影响,若未来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将导致发行人当期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下降,可能给发行人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
7、投资收益占比较高及波动风险
发行人近三年的投资收益分别为66,091.99万元、29,236.77万元和71,951.03万元。发行人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大众交通、深创投等合营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对发行人利润影响较大。如果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不景气,将影响公司投资收益的增长,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8、控股股东股权变动风险
截至2025年末,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为538,321,859股,持股比例达到18.23%,其中197,000,000股已质押。若控股股东由于经营管理原因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可能导致该部分股权被冻结,对公司带来负面影响。
9、未分配利润较大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336,783.66万元、347,589.96万元和374,462.94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34.59%、34.62%和35.88%,占比均较高。若未来发行人大量分配利润,将减少公司的净资产,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发行人存在未分配利润较大风险。
10、受限资产较大风险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共计35,111.18万元人民币,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95%,主要为货币资金、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款等。若因承租人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或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发行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银行借款或其他债务,有可能导致受限资产被银行冻结甚至处置,将对发行人声誉及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1、应付账款规模较大且集中的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141,275.60万元、172,097.86万元和225,619.53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10.79%、13.29%和17.59%。发行人应付账款规模较大,可能增加公司在短时间内债务支出的压力,影响公司偿债水平,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
12、燃气能源板块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为燃气能源板块。近三年末,燃气能源板块实现毛利率分别为10.64%、10.40%和10.53%,公司燃气能源板块毛利率有所波动,主要为受到采购成本波动、居民用气及非居民用气定价受政府调控因素影响而致。未来受宏观市场波动影响,若未来采购成本进一步上升,公司燃气能源板块的毛利率可能会产生一定波动,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13、期间费用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的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92,673.73万元、87,091.49万元和84,626.0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4.70%、13.94%和14.05%。期间费用主要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及财务费用。期间费用较高是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合理现象,公司将严格进行费用管理,将期间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未来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继续增长,将会给发行人的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二)经营风险
1、金融信贷风险
公司的自营金融服务(融资租赁业务)面对的是个人和企业客户,倘若个人和企业客户主观或客观上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或责任,可能给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带来不利的影响。
2、海外投资和汇率波动风险
海外投资风险是指一定时期内,在海外投资环境中,客观存在的,但事先难以确定的可能导致对外投资损失的风险,包括政治风险、文化风险、市场风险等。受国内外经济、政治形势和货币供求关系的影响,未来人民币汇率可能产生较大变动,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发行人在海外拥有子公司,在未来日益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中,发行人可能会因为海外多种风险和汇率波动因素影响对外投资收益,造成资产的损失。
3、BT/BOT项目回购风险以及运营期提前终止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以BT/BOT形式投资于污水处理、市政项目建设等领域,均需与当地人民政府相关机构签署BT、BOT合同,规定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投资金额、费用支付、资金回报等明细内容。由于BT项目具有投资金额大、投资时间长的特点,因此回购主体的偿付能力十分重要,BT项目回购主体的政府信誉和财政实力的下降可能给公司带来回购风险,如政府无法按合同进行回款,将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由于BOT项目具有运营周期长的特点,在运营过程中也可能出现各种因素进而导致政府提前终止运营授权的风险。
4、创投投资业务投资风险
公司秉承“公用事业和金融创投双轮驱动”的公司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创投投资板块业务。由于创投业务自身具有的高风险特质,公司在创投投资板块的投资可能存在收益波动,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
5、业务地域集中度较高
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上海地区,2025年上海地区主营收入占比达68.33%。因此公司业务易受上海地区经济发展形势、规划和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业务地域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6、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属于公用事业类企业,在燃气能源、环境物流等板块对原材料消耗较大,原材料成本是公司业务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发行人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气源、药剂、电力等,该等原材料的供应量和供应价格受到国内外市场的行情和政府相关部门定价政策等方面的影响,如市场出现波动或政策发生改变,将会导致发行人成本上升。又或发行人未在合同中与供应商锁定原材料价格,原材料价格在合同签订后上涨,将可能使发行人承担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毛利下降的风险。
7、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从事的燃气销售、燃气管道施工和市政隧道运营、养护,易受到众多不确定因素影响。近年来,随着燃气管道运营和施工安全标准的不断提高,公司面临一定的安全供应的压力。
8、环境保护相关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之一为污水处理业务,该业务在环境保护方面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等的严格规定,发行人存在发生环境相关事故的可能性,且可能会受到相关处罚,会对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9、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突发事件具有偶发性和严重性,往往对企业的公司治理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决策带来不利影响,突发事件的本质在于事件本身无法预知且发生后实质影响短期内难以量化和控制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会对公司短期经营或业绩构成影响,在市场尚未充分消化事件风险时股价可能会出现短期波动。事件风险也不只有负面的事件,还包括可能刺激股价短期上涨的正面事件,如国家颁布有利于公司所在行业发展的政策,但由于其不可预知性,同样也会成为经营上的风险。
10、合同履约风险
在从事业务过程中,公司需要签订多种合同,如原材料采购、建设移交、专营权等,合同按约定履行是公司业务顺利开展的保证。与此同时,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例如原材料价格变动、原材料短缺、政策变更等,这些因素会对诸多合同能否如约履行带来相当的不确定性,公司对这种不确定性如果不能及时控制或者控制不当,也将会造成履约风险。
11、燃气业务对现有供应商依赖较大的风险
公司燃气能源板块的主要经营主体包括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和大众燃气投资旗下的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业务区域主要集中在上海浦西南部地区和江苏南通市。近三年,上海燃气有限公司为上海大众燃气唯一的燃气供应商,南通大众燃气90%以上的燃气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提供。公司燃气业务对现有供应商依赖较大,若未来发生突发事件导致供应商不能及时供气,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可能造成一定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公司内部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燃气能源、环境物流、融租资管、创投投资四大板块主营业务快速发展,公司规模的逐年扩大,形成一个跨地域、跨行业经营的综合性企业。截至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共50家,经营地址遍布上海、江苏、海南、香港和越南。这对于发行人运营、财务控制、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若发行人的管理模式和相关制度无法适应不断扩大的经营规模,将影响到公司的健康发展,可能导致管理整合风险。发行人已经针对未来发展制定了多项内控制度,规避日常经营中可能产生的管理风险。
2、股权分散的风险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大众企管,截至2025年末,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538,321,859股股份,(其中:495,143,859股A股股份、43,178,000股H股股份),占截至2025年末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8.23%。公司前十大股东对发行人的持股比例合计为42.54%,考虑到发行人股东中无一持股比例超过50.00%,发行人股权相对分散,如果今后股东之间出现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发展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或者发行人股权被收购,导致控股股东变化,将可能对发行人产生一定的影响,存在潜在的风险。
3、BT/BOT项目间接管理风险
公司通过组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市政基础设施BT/BOT项目,工程建设和运营由项目公司行使投资、建设和运营的管理职责,项目公司是否规范运作将对项目进度和质量产生影响,因而公司通过项目公司对BT/BOT项目进行间接管理而可能存在运作管理风险。
4、跨行业风险
发行人的经营业务主要由燃气能源、环境物流、融租资管和创投投资构成,以上各个业态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对发行人整体管控、专业技术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若发行人整体管理水平或专业技术能力不能适应跨行业发展的要求或者各个行业的系统性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整体运营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已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互相协作、互相制衡、各司其职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但如遇突发事件,造成其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可能造成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董事会不能顺利运行,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定价政策风险
燃气能源和环境物流均属于公用事业,具有经济效益性和社会公益性的双重特征,这些业务的发展程度和盈利水平都将面临一定的政策风险。政府对于燃气价格和污水处理价格的定价模式和定价机制,都可能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2、政府补贴政策调整风险
发行人受到上海、南通等经营地区财政政策的支持,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补贴扶持。但如果政府支持力度下降或者取消支持,将会对发行人造成一定影响,存在政府补助政策调整风险。
3、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目前,国家大力推动环境保护与治理,对环保产业及其相关企业在税收方面予以税收政策倾斜。公司下属部分污水处理行业企业曾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以及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随着公司子公司经营年限增加,该等税收政策可能逐步减弱或取消,公司的利润空间可能受到一定的挤压。
4、创投投资政策风险
近年来国内创投行业发展迅速,政府也给予了大量支持。2024年,国务院常务会议三个月内两次提出聚焦创投发展的论述,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均强调疏通“募投管退”各环节,特别是改善退出机制,支持并购、股转发展。同时,各类金融机构要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创新和灵活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加大对各类企业的投资。然而随着创投行业不断得发展成熟,优惠政策可能会减弱或者暂停,给公司金融创投板块收益造成不确定的风险。
5、环保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从事的污水处理业务涉及遵守包括《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水污染防治法》等各项法律法规规定。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环保政策的执行力度,制定了城市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加大治理环境的力度,对于发行人的环保管理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若将来因国家环保政策变化原因,导致发行人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调整,将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压力。
第三章发行条款
基础层企业统一注册模式下注册阶段无发行条款。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63亿元,用于归还发行人存量有息负债63亿元,其中27.00亿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36.00亿元用于归还存量债券。本次注册的63.0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将于注册有效期内分次发行。
1、归还银行借款
发行人本次注册债务融资工具中27.00亿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具体明细如下:
图表4-1:发行人注册额度项下用于归还银行借款1部分的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融资主体 贷款银行 借款余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担保方式
1 上海大众 工商银行 13,000.00 13,000.00 2025/9/19 2026/9/18 信用
2 上海大众 工商银行 15,000.00 15,000.00 2025/10/14 2026/10/13 信用
3 上海大众 工商银行 8,500.00 8,500.00 2026/5/25 2027/5/24 信用
4 上海大众 中国银行 18,000.00 18,000.00 2025/11/19 2026/11/19 信用
5 上海大众 中国银行 11,000.00 11,000.00 2026/5/12 2027/5/12 信用
6 上海大众 汇丰银行 10,000.00 10,000.00 2025/11/25 2026/11/24 信用
7 上海大众 上海银行 13,000.00 13,000.00 2025/11/18 2026/11/18 信用
8 上海大众 上海银行 15,000.00 15,000.00 2026/3/17 2027/3/17 信用
9 上海大众 农商行 20,000.00 20,000.00 2025/12/17 2026/12/16 信用
10 上海大众 民生银行 10,000.00 10,000.00 2025/10/28 2026/10/27 信用
11 上海大众 民生银行 14,500.00 14,500.00 2026/3/11 2027/3/10 信用
12 上海大众 江苏银行 20,000.00 20,000.00 2026/2/11 2027/1/31 信用
13 上海大众 江苏银行 10,000.00 10,000.00 2026/6/23 2027/6/22 信用
14 上海大众 宁波银行 13,000.00 13,000.00 2026/2/11 2027/2/11 信用
15 上海大众 交通银行 15,500.00 15,500.00 2025/8/11 2026/8/10 信用
16 上海大众燃气 国家开发银行 14,000.00 14,000.00 2023/11/30 2043/11/30 信用
17 上海大众燃气 国家开发银行 3,412.04 3,400.00 2024/3/27 2043/11/30 信用
18 上海大众燃气 国家开发银行 5,623.39 5,600.00 2024/4/30 2043/11/30 信用
19 上海大众燃气 国家开发银行 2,312.76 2,300.00 2024/7/22 2043/11/30 信用
20 上海大众燃气 国家开发银行 4,204.62 4,200.00 2024/11/29 2043/11/30 信用
21 上海大众燃气 国家开发银行 2,648.79 2,600.00 2025/1/2 2043/11/30 信用
22 上海大众燃气 国家开发银行 1,311.95 1,300.00 2025/3/25 2043/11/30 信用
1到期日在2028年8月之后的银行借款,可以提前偿还。
23 上海大众燃气 国家开发银行 2,035.20 2,000.00 2025/5/30 2043/11/30 信用
24 上海大众燃气 国家开发银行 3,084.07 3,000.00 2025/6/30 2043/11/30 信用
25 上海大众燃气 国家开发银行 3,860.02 3,800.00 2025/7/30 2043/11/30 信用
26 上海大众燃气 国家开发银行 1,436.31 1,400.00 2025/8/28 2043/11/30 信用
27 上海大众燃气 国家开发银行 1,543.55 1,500.00 2025/9/28 2043/11/30 信用
28 上海大众燃气 国家开发银行 1,863.68 1,850.00 2025/10/29 2043/11/30 信用
29 上海大众燃气 国家开发银行 1,689.01 1,650.00 2025/11/26 2043/11/30 信用
30 上海大众燃气 国家开发银行 4,941.20 4,900.00 2025/12/23 2043/11/30 信用
31 上海大众燃气 国家开发银行 3,621.26 3,600.00 2026/1/27 2043/11/30 信用
32 连云港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426.05 1,400.00 2023/8/21 2036/11/20 保证、质押
33 大众嘉定污水 中国银行 1,000.00 1,000.00 2026/1/4 2027/1/3 保证
34 大众嘉定污水 中国银行 1,000.00 1,000.00 2026/3/4 2027/3/3 保证
35 大众嘉定污水 中国银行 1,000.00 1,000.00 2026/4/16 2027/4/15 保证
36 大众嘉定污水 中国银行 1,000.00 1,000.00 2026/6/15 2027/6/14 保证
37 大众嘉定污水 建设银行 1,000.00 1,000.00 2026/6/29 2027/6/28 保证
合计 270,513.90 270,000.00
2、归还存量债券
发行人本次注册债务融资工具中36.00亿元用于归还存量债券,具体明细如下:
图表4-2:发行人注册额度项下用于归还存量债券部分的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融资主体 债券简称 债券余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募集资金用途
1 大众公用 26公用01 80,000.00 80,000.00 2026/1/26 2028/1/26 偿还到期的债券
2 大众公用 24公用01 90,000.00 90,000.00 2024/2/1 2027/2/1 偿还到期的债券
3 大众公用 24上海大众MTN001 30,000.00 30,000.00 2024/8/30 2027/8/30 偿还到期的债券
4 大众公用 24上海大众MTN002 30,000.00 30,000.00 2024/11/11 2026/11/11 偿还到期的债券
5 大众公用 25上海大众MTN001 50,000.00 50,000.00 2025/4/24 2028/4/24 偿还到期的债券
6 大众公用 25上海大众MTN002 40,000.00 40,000.00 2025/8/4 2028/8/4 偿还到期的债券
7 大众公用 25上海大众MTN003 40,000.00 40,000.00 2025/11/21 2027/11/21 偿还到期的债券
合计 - - 360,000.00 360,000.00 - - -
经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人将于注册有效期内根据发行计划发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36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
二、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所募集的资金将应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发行人募集资金投向不用于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不用于金融投资、金融理财、股权投资、土地一级开发,不用于普通商品房建设或偿还普通商品房项目贷款,不用于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或偿还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不用于偿还外币借款;募集资金不用于融资租赁、资管等金融业务板块。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不用于支付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相关用途,不用于购买银行理财等金融投资,仅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在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内,若出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发行人将提前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有关信息。
三、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
作为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法定偿债主体,发行人的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营业收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投资收益等,可以为发行人偿还到期债务提供保障支持。
(一)设立专门的偿付小组
发行人指定计划财务部负责协调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工作,并通过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财务预算中落实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资金,保证本息如期偿付,保证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利益。发行人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本息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组成人员包括发行人计划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保证本息偿付。
(二)偿债资金来源安排
发行人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下列几个方面:
1、较为稳定的营业收入及经营性现金流入提供偿债保障
发行人2023-2025年度,营业总收入分别达到640,495.71万元、633,581.04万元和611,337.63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入分别达到720,545.66万元、673,728.03万元和674,351.44万元;投资收益分别为66,091.99万元、29,236.77万元和71,951.03万元,较为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和盈利能力可为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偿还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2、银行授信有力支持业务发展,增强发行人自身偿债能力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各大商业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授信品种涉及流动资金贷款等多种形式。截至2025年末,公司在金融机构的授信总额度约为人民币1,266,974.31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约339,782.56万元,尚余授信额度约927,191.75万元。发行人的合作银行较多,剩余授信额度充足,有利于支持发行人业务发展,增强发行人自身偿债能力。未来,发行人将继续巩固并扩大与银行的良好合作关系,稳步增长在银行的授信额度。
(三)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务融资工具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四)加强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
发行人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条款,加强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各期利息及本金还款来源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时有足够的资金偿付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本息。
(五)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
发行人根据国家政策和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安排使用募集资金。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由公司制定其内部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核查。确保募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安排人员专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公司已要求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和到期偿还。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述
注册名称: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Dazhong PublicUtilities(Group)Co.,Ltd.
公司简称:大众公用
法定代表人:杨国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2,952,434,675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2,952,434,675元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1992年1月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8778G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新区商城路5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121号众腾大厦1号楼10楼
邮政编码:200232
联系人:赵飞
电话:021-64280679
传真:021-64288727
网址:http://www.dzug.cn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沪府办〔1991〕105号文批准,于1991年9月4日以募集方式设立;于1992年1月1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营业执照,号码为310000000008037。公司的发起人为: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煤气公司、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上海申华电工联合公司。公司1993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公用事业类。2016年12月5日,发行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截至2025年末,股本总数为2,952,434,675.00股。
公司主要的经营范围为:城市燃气管网、清洁能源、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的建设、经营及相关实业投资,国内商业(除专项审批规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及相关业务咨询,附设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末,大众公用总资产为2,326,220.66万元,所有者权益总计为1,043,740.52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888,797.44万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2,307.33万元,实现净利润50,237.95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517.11万元。
截至2026年3月末,大众公用合并口径总资产为2,348,463.07万元,所有者权益总计为1,049,654.05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888,796.75万元。2026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8,188.24万元,实现净利润10,524.66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82.53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系根据1991年9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的沪府办[1991]105号文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时名称为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1992年1月1日,股本总数为140万股,每股10元。其中,发起人上海大众出租汽车公司认购50万股,发起人上海市煤气公司、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及上海申华电工联合公司各认购10万股,其余为社会个人股48万股及内部职工股12万股。1993年3月4日,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浦东大众”,股票代码“600635”,所属行业为公用事业类。同日,发行人股本由每股10元拆细为每股1元,股本总数为1,400万股。
1993年3月15日,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对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配股请示的批复》(沪证办[1993]008号),同意发行人向老股东定向配售1,400万股,即每1股配1股。经配股后,股本总数扩大到2,700万股,其中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未参与此次配股,未参与配股总额为100万股。
1994年3月18日,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对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增资配股请示的批复》(沪证办[1994]022号),同意发行人向全体股东送1,890万股,即每10股送7股,在此基础上,再向全体股东配售1,377万股,即每10股配售3股,配股价为每股5.2元。经前述送、配股后,股本总数扩大到5,967万股。
1995年5月18日,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同意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增资配股方案的批复》(沪证办[1995]035号)和1995年6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关于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复审意见书》(证监发审字[1995]21号),同意发行人199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增资配股方案,即按上年末总股本数5,967万股的30%向全体股东配股,共配售1,790.10万股,配股价每股暂定4.8元。1995年9月1日,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核准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度分配方案和股本总额的通知》(沪证办[1995]104号),同意发行人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1股红股,共送股596.7万股。经前述送、配股后,发行人股本总数扩大到8,353.8万股。
1997年1月30日,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核准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六年中期分配方案的通知》(沪证司[1997]004号),同意发行人经合法程序通过的1996年中期分配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5股,共送红股2,088.45万股,经本次送股,以及九六年实际配股2,506.14万股,发行人股本总数增至12,948.39万股。
1997年5月22日,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核准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六年度利润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通知》(沪证司[1997]037号),同意发行人经合法程序通过的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188股,共送红股1,538.27万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按10:8.812的比例转增股本,共转增股本11,410.12万股,经本次利润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数增至25,896.78万股。
1998年5月12日,上海市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核准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七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通知》(沪证司[1998]013号),同意发行人经合法程序通过的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发行人1997年末总股本25,896.78万股为基数,按10:3.15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送红股,共送8,157.4857万股;以10:1.85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转增4,790.9043万股,经本次送股和转增股本方案后,发行人股本总数增至38,845.17万股。
1998年5月14日,上海市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同意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增资配股方案的意见》(沪证司[1998]014号),以及1998年8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证监上字[1998]102号),同意发行人向全体股东配售71,727,840股普通股。本次配股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数为46,017.95万股。
1999年6月18日,发行人更名为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大众科创”,股票代码不变。1999年12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定向发行股票吸收合并无锡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公司字[1999]143号),同意发行人向无锡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定向发行1,600万股普通股,折股比例为1.25:1。定向增发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数为47,617.95万股。
2002年10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13号),核准发行人配售7,000万股普通股。本次配股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数为54,618.17万股。
2003年5月19日,发行人更名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大众公用”,股票代码不变。
2005年10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核准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通知》(沪府发改核[2005]第022号),同意发行人经合法程序通过的200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发行人2004年末总股本546,181,666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发行人股本总数增至710,036,166股。
2006年4月3日,发行人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2005年末总股本710,036,1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转增股本213,010,850股。其中,全体非流通股股东获增84,584,418股全部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作为对价,由此获得非流通股股份的上市流通权。以转增后、执行对价安排前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55,651.45万股为基数计算,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52股对价股份。对价股份上市日为2006年4月17日。经上述股权分置改革后,发行人的股本总数由710,036,166股增至923,047,016股。
2007年6月5日,发行人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以2006年年末总股本923,047,016股计算,按10:1.5的比例派送红股、另按10:2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发行人本次利润分配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数为1,246,113,472股。
2008年4月28日,发行人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0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以2007年年末总股本1,246,113,472股为基数,按10:1的比例派送红股、另按10:1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发行人本次利润分配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数为1,495,336,166股。
2010年6月17日,发行人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0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以2009年末总股本149,533.62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红股1股,共计分配14,953.36万股。发行人本次利润分配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数为1,644,869,783股。
2015年5月12日,发行人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以2014年末总股本1,644,869,783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红股5股(含税)并分配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分配822,434,891.50股。发行人本次利润分配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数为2,467,304,675股。
2015年7月28日,发行人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发行人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2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50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人发行不超过500,717,713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完成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可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2016年12月5日,发行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H股股票中文简称“大众公用”,英文简称“DZUG”,H股股票代码为“1635”。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数478,940,000股,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435,400,000股H股和公司相关国有股东因国有股减持而转换为H股并同时出售的43,540,000股H股。本次国有股减持后,公司A股股数为2,423,764,675股,公司A股与H股合计总股数为2,902,704,675股。
后根据资本市场情况,相关主体于2016年12月28行使超额配售权,公司新增H股发行54,703,000股,包括公司配发及发行的49,730,000股H股和售股股东因履行国有股减持义务售出的4,973,000股H股。本次国有股减持后,公司A股股数为2,418,791,675股。至此,公司A股与H股合计总股数为2,952,434,675股,其中A股2,418,791,675股,占比81.93%,H股533,643,000股,占比18.07%,注册资本变更为2,952,434,675元。
图表5-1:发行人成立以来股本总数变化情况
单位:万股
时点 注册资本
1992年 140
1993年第一次 1,400
1993年第二次 2,700
1994年 5,967
1995年 8,353.80
1997年第一次 12,948.39
1997年第二次 25,896.78
1998年第一次 38,845.17
1998年第二次 46,017.95
1999年 47,617.95
2002年 54,618.17
2005年 71,003.62
2006年 92,304.70
2007年 124,611.34
2008年 149,533.61
2010年 164,486.97
2015年 246,730.47
2017年 295,243.47
2017年9月18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核准号:0000000220170912003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8778G),发行人的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2024年7月25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发行人的公司类型自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截至2025年末,公司注册资本为2,952,434,675元,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5-2:发行人2025年末前十大股东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 数量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533,579,750 18.07 - 未知 - 境外法人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495,143,859 16.77 - 质押 197,00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153,832,735 5.21 - 无 - 国有法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7,769,630 0.60 - 无 - 其他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3,626,723 0.46 - 无 - 境外法人
郑龙新 11,832,800 0.40 - 无 - 境内自然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1,214,700 0.38 - 无 - 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8,059,309 0.27 - 无 - 其他
丁秀敏 5,853,082 0.20 - 无 - 境内自然人
曹晓晖 5,277,300 0.18 - 无 - 境内自然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沪港通等方式持有公司43,178,000股H股,该股份数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538,321,859股股份(其中:495,143,859股A股股份、43,178,000股H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8.23%。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52,434,675元,实收
资本为人民币2,952,434,675元。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大众公用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表5-3: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表
职工持股会
90%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8.23%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8.23%的股权,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该公司成立于1995年3月10日,注册资本1.59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赵思渊,经营范围为出租汽车企业及相关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企业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室内装潢,经营出租车汽车业务,销售汽车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自报告期内年报披露大众企管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大众企管未将发行人纳入大众企管的合并报表范围系会计师所作出的合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众企管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5.14亿元,负债总额为7.74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7.41亿元;大众企管202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21亿元,净利润0.08亿元。
截至2025年末,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538,321,859股股份,其中:495,143,859股A股股份、43,178,000股H股股份。其中197,000,000股A股股数已质押冻结,占总股本的6.67%,占其持有的股份数的36.60%,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手续。2025年末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H股股份较2024年末减少18,000,000股,持有本公司的A股股份较2024年末未发生变化。
根据《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大众企管董事人员中有2名董事人员为大众公用现任董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8.07%的股份,均为流通H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无一致行动人、无合并占比超过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的情况。
截至2025年末,大众企管重要其他投资情况如下:
图表5-4:大众企管重要其他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业务
1 上海怡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6,000 100 园林绿化工程,景观设计,花卉、树木、盆景批发零售。
2 上海大众交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700 100 汽车销售,汽车零件,劳务服务,汽车装潢,机电产品。
3 上海大众交通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1,000 100 汽车修理,汽车零部件加工,销售汽车配件,商务咨询。
4 上海大众交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000 100 汽车国内贸易,汽车维护,汽车配件,车辆设备租赁,提供劳务。
5 上海大众交通新虹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3,000 100 别克品牌汽车销售,二类机动车维修,销售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二手车经销等。
6 上海大众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 500 100 汽车零部件测试、汽车整车测试、技术服务、机动车驾驶服务,电气仪表修理,汽车专业牵引,汽车租赁等。
7 上海大众交通市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800 100 汽车修理,汽车配件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8 上海大众河滨酒店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 100 酒店管理(除酒店经营),物业管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务服务;酒店设备,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办公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体用品,日用百货(销售);停车场(库)经营;小吃店(不含熟食卤味全部使用半成品加工仅限咖啡饮料蒸点)。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职工持股会持有大众企管90%的股权,认缴出资额14,310.00万元,较2024年末无增减变化。1997年3月24日,上海市建设委员会核发《关于同意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成立职工持股会的复函》(沪建经(97)第0259号),批准成立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成员包括(1)企业管理公司雇员,(2)大众公用雇员,(3)大众交通集团雇员。职工持股会会员个人不直接享有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
经核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大众企管职工持股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属于民营经济组织。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未有将公司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
四、发行人独立运作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不存在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一)业务方面独立情况
发行人在股东授权的范围内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发行人拥有完整的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拥有开展业务所必要的人员、资金和设备,能够独立自主地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具有独立面对市场并经营的能力。
(二)资产方面独立情况
发行人拥有完整的企业法人财产权,独立拥有与经营有关的主要办公设备、房产等资产,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占用、支配公司资产的情况。发行人的主要资产均有明确的资产权属,并具有相应的处置权。
(三)人员方面独立情况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产生。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并不在政府部门担任重要职务。发行人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设立了人事管理部门,独立履行人事职责。
(四)机构方面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发行人组织机构健全。发行人其他组织机构运作正常有序,能正常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出资人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财务方面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发行人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及相关法规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严格按照《会计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会计事项。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数量为50家,公司情况如下:
图表5-5:发行人2025年末子公司情况
单位:%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普陀区安远路706号 燃气供应 50.00 - 购买
2 上海大众燃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奉贤区金发路269号10幢1层105室 管道工程施工 - 100.00 设立
3 上海市南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奉贤区金发路269号10幢1层110室 工程施工 - 100.00 购买
4 上海煤气物资供销公司 上海 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98号1601室-2 商业 100.00 购买
5 上海大众燃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4层411-53室 燃气投资 100.00 - 设立
6 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江苏 南通市工农北路59号 燃气生产供应 - 50.00 设立
7 南通大众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 南通市唐家花行54号 商业 - 80.00 设立
8 南通大众燃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 南通市工农北路59号 工程施工 - 100.00 购买
9 如东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江苏 江苏省如东县掘港镇珠江路508号 燃气供应 - 70.00 设立
10 南通开发区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江苏 南通开发区上海路南、温州路西 燃气供应 - 100.00 设立
11 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上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公用设施 88.97 11.03 购买
12 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720号 污水处理 10.00 90.00 设立
13 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 徐州市乔家湖村三八河 污水处理 - 80.00 购买
14 沛县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江苏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东环路西侧、沿河大桥南 污水处理 - 100.00 购买
15 徐州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江苏 徐州市乔家湖村三八河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 - 100.00 设立
16 连云港西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江苏 连云港市东海县高新技术开发区光明路5号 污水处理 - 100.00 购买
17 邳州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江苏 江苏省邳州市运河镇镇东村东500米 污水处理 - 100.00 购买
18 徐州源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江苏 江苏省徐州工业园区内(310国道、206国道交叉处南100米) 污水处理 - 100.00 购买
19 徐州青山泉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江苏 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镇纺织工业园 污水处理 - 100.00 设立
20 徐州市贾汪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江苏 江苏徐州工业园区310国道与206国道交叉处南100米 污水处理 - 100.00 设立
21 连云港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江苏 连云港市东海县高新技术开发区光明路5号 污水处理 - 100.00 设立
22 江苏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江苏 徐州市云龙区乔家湖三八河污水处理厂 环境治理服务 100.00 - 设立
23 上海大众市政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综合能源 60.00 40.00 设立
24 上海翔殷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公用设施 87.16 12.84 设立
25 海南大众海洋产业有限公司 海南 海南省琼海市长坡镇沙老港 食品加工 100.00 - 设立
26 海南春茂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海南 海南省琼海市长坡镇沙老港场区办公楼 农业 - 100.00 设立
27 上海卫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浦东新区江东路1728号 食品加工 - 91.56 购买
28 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518号24A01室 投资管理 99.00 1.00 设立
29 上海大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515号1幢21楼2107室 资产管理 100.00 - 设立
30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26号108室 融资租赁 55.00 25.00 设立
31 上海众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24号1幢三层南部位301室 融资租赁 - 100.00 设立
32 上海众益同享供应链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1幢601室 融资租赁 - 100.00 设立
33 上海大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1幢110室 保理业务 100.00 - 设立
34 上海大众交通商务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515号1112室 商务服务 100.00 - 购买
35 上海众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宏海公路2050号(上海庙镇经济开发区) 商务服务 - 100.00 设立
36 上海众亿铸商贸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121号1号楼1层01部位109室 商务服务 - 100.00 设立
37 上海儒驭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三双公路1021号10幢G1016室 投资 99.00 1.00 购买
38 上海大众运行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 上海 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1幢102室 物流配送 及搬场 80.00 - 购买
39 上海大众运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普陀区绥德路889弄4号二层241室 物流配送及搬场 - 100.00 购买
40 上海大众运行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1幢101室 物流配送及搬场 - 100.00 设立
41 上海大众绿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青浦区盈顺路715号3幢1层 新能源 - 80.00 设立
42 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香港 九龙柯士甸道西1号环球贸易广场82号楼8204B室 投资 100.00 - 设立
43 Fretum Construction&Engineering Enterprise Limited 香港 九龙柯士甸道西1号环球贸易广场82号楼8204B室 投资 - 100.00 设立
44 GalaxyBuilding&Develo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香港 九龙柯士甸道西1号环球贸易广场82号楼8204B室 投资 - 100.00 设立
45 Ace Best Investing Manage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香港 九龙柯士甸道西1号环球贸易广场82号楼8204B室 投资 - 100.00 设立
46 Platinum Capital Invest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香港 Walkers Corporation Limited, 190 Elgin Avenue,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d, KY1-9008, Cayman Islands 投资 - 100.00 设立
47 Dazhong(VietNam)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 越南 No.23 Ninh Su Huynh Lien Street, Ward 10, Tan Binh District, Ho Chi Minh City,Vietnam. 投资 - 100.00 设立
48 Ultra Partner Limited 香港 Vistra(Cayman)Limited, Grand Pavilion, Hibiscus Way, 802 West Bay Road,P.O.Box 31119, Grand Cayman, KY1-1205, Cayman Islands 投资 - 100.00 设立
49 Century Charm Limited 香港 Vistra(Cayman)Limited, Grand Pavilion, Hibiscus Way, 802 West Bay Road,P.O.Box 31119, Grand Cayman, KY1-1205, Cayman Islands 投资 - 100.00 设立
50 Interstellar Capital Investment Co.,Limited 香港 九龙柯士甸道西1号环球贸易广场82号楼8204B室 投资 100.00 - 设立
1、持股比例低于或等于50%,但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持股比例低于或等于50%,但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股权占比50%)、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股权占比50%)。
其中,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的主要原因是大众公用前身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与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上海市政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合资合同》中约定“甲方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合并”、“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甲方推荐”、“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后依法承继上述约定,后经业务划分及剥离,由上海燃气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股权(原由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因此大众公用对上海大众燃气具有实际控制权,对上海大众燃气的财务报表进行合并。
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燃气投资和南通市燃气有限公司(简称“南通燃气公司”,由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持股)分别持股50%,南通大众燃气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的原因是南通大众燃气董事会6名成员中,大众燃气投资有3名董事席位,南通燃气公司有3名董事席位,但根据《合资合同》中约定,由乙方(大众燃气投资)提名一名董事担任董事长,并具有决定票权和对日常经营事宜的否定权,截至2025年末,南通大众燃气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汪宝平先生担任。
2、持股比例高于5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不存在持股比例高于5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二)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1、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于2001年1月3日设立,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瑞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031365453。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煤气、天然气、燃气表灶、燃气设备用具、燃气厨房设备、燃气输配、燃气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管道建设工程专业施工。
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燃气销售、输配和服务为一体的区域性城市燃气运营企业,股东方有: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比50%,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占比50%。截至2025年末,上海大众燃气拥有天然气管网长度约7,200公里,拥有燃气用户约200万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大众燃气总资产636,460.56万元,总负债
448,817.49万元,所有者权益187,643.07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1,924.55万元,净利润 2,217.94万元。
2、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设立,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伟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310524950H。大众公用持股80%,是大众公用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的首批公司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众融资租赁总资产146,797.98万元,总负债87,341.27万元,所有者权益59,456.71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259.81万元,净利润4,914.18万元。
3、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系由南通市燃气总公司与上海大众燃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1日合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4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刁振宇,公司主营:管道燃气生产、输配和供应;CNG的供应(另设分支机构);液化石油气供应;汽车货物运输(自货自运)(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燃气管道及相关设备的安装、维修、生产、销售,燃气器具的生产、销售和维修;金属材料、机电设备的销售;燃气工程设计;燃气业务信息咨询;汽车、机械设备、自有房屋的租赁。公司是南通市天然气利用项目业主单位,是集城市燃气输配、销售、设计、施工、监理、客户服务于一体的专业性城市公用企业。截至2025年末,南通大众燃气拥有天然气管网长度超过3,600公里,服务燃气用户超75万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南通大众燃气总资产153,258.47万元,总负债77,804.62万元,所有者权益75,453.85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3,953.82万元,净利润12,820.43万元。
(三)发行人主要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共有联营企业11家,合营企业1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5-6:发行人2025年末合营联营企业情况
单位:万元
合营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2025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
直接 间接
合营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2025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
直接 间接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公共设施服务 20.01 6.74 权益法 281,417.10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1) 深圳 深圳 创业投资机构 10.80 - 权益法 308,154.30
上海电科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智能交通工程 16.63 - 权益法 10,535.00
上海兴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创业投资机构 20.00 - 权益法 621.60
上海徐汇昂立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创业投资机构 20.00 2.71 权益法 456.73
苏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 开曼 燃气供应 - 19.31 权益法 47,768.55
上海华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2) 上海 上海 创业投资机构 42.17 - 权益法 28,440.68
上海慧冉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投资机构 49.00 - 权益法 56,723.31
Vietnam Investment SecuritiesCompany(IVS) 越南 越南 证券业务 - 3.94 权益法 3,359.8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赪汇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2) 浙江宁波 浙江宁波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50.00 - 权益法 897.48
江苏东能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江苏 江苏 天然气生产及供应 - 3.50 权益法 1,363.21
大成汇彩(深圳)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 深圳 创业投资机构 50.00 - 权益法 2,413.36
注1:发行人持有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80%股权,发行人向该公司委派两名董事,对其能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对该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
注2:上海华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赪汇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成汇彩(深圳)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有限合伙企业,公司在上述有限合伙企业中为有限合伙人,并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中享有一席位,基金日常事项需合伙人2/3以上表决通过才可执行,重大事项需全体合伙人表决通过,所以公司对上述公司具有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在公司报表项目“长期股权投资”列示,采用权益法计量。
1、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原大众出租汽车公司,1988年12月,大众出租汽车公司成立并运营。1992年大众出租汽车公司改制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A股和B股股票于1992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A股代码“600611”,B股代码“900903”。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山西路1515号12楼,注册资金为236,412.2864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国平,经营范围为:企业经营管理咨询、现代物流、交通运输(出租汽车、省际包车客运)、相关的车辆维修(限分公司经营)、洗车场、停车场、汽车旅馆业务(限分公司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限分公司经营);投资举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具体项目另行报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众交通总资产1,903,658.56万元,总负债862,262.76万元,所有者权益1,041,395.80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08,696.25万元,实现净利润9,830.98万元。2025年大众交通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房地产行业持续调整、其他产业受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相应收入减少。
2、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设立于1999年8月25日,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左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15226118E。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基金管理等。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持有深创投10.80%的股权。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资本规模最大、投资能力最强的本土创业投资机构之一。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深创投总资产5,125,278.79万元,所有者权益3,167,984.64万元,总负债1,957,294.14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4,525.75万元,净利润196,083.03万元。
六、发行人治理情况
(一)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了适合公司自身发展要求并且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股东会、董事会的决策权和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权得到有效实施,确保了经营班子高效开展经营管理工作,公司治理实际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公司的组织架构
截至目前,公司实行在股东会授权下的董事会垂直管理形式,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集团公司设立了行政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投资发展部、法务部、计划财务部、审计稽核部和董事会秘书办公室8个职能部门。
图表5-7:发行人组织架构图
2、公司基本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提高公司运作水平,通过健全内控制度,持续推进公司规范化、程序化管理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要求建立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监督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依法规范运作。
(1)股东与股东会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交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力。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份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2)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依法设董事会,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机构,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9-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非执行董事3-5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2人,可以设职工董事1人。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董事会会议可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大约每季一次),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前14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
1)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2)1/3以上董事联合提议时;
3)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4)经理提议时;
5)1/2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提议时;
6)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在有关证券监管部门临时提出董事会需做出某项决议时,董事长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
(3)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控股股东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每届任期三年,经理连聘可以连任。经理应制订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二)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职权
1、股东会职权
根据《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7)修改本章程;
(8)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9)审议批准第四十八条2规定的担保事项;
(10)审议批准第四十九条3规定的财务资助事项;
(11)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2)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3)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4)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以上(含1%)的股东的提案;
(15)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2《章程》第四十八条: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二)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六)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股东会审议前述第(六)项担保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章程》第四十九条:公司发生财务资助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一)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二)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三)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者外,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可以免于适用前两款规定。
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证券上市地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职权
根据《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审议年度报告;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除了须由股东会审议的事项或授权经理决定的事项以外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财务资助等的其他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证券事务授权代表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权
根据《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理对董事
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制订公司的基本规章;
(7)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
(8)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9)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10)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含10%)的单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银行贷款、对外担保事项等,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含1%)的对外捐赠。但须按照公司制定的决策程序进行,且不包括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需要经股东会审议决定的的对外投资项目;
(11)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经理在董事会会议上没有表决权。
根据《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发行人主要职能部门
1、行政部
行政部在集团内部承担重要的参谋职能、沟通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是集团文秘管理、机要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资产管理、公共关系、党务管理、工会管理、行政保障等业务的主管部门,归口管理集团各部门、下属投资子公司行政、党群综合事务协调运行工作。
行政部的主要职责为:负责股东会、董事会及集团其他各类会议的组织和安排工作;编制相关会议纪要,编写集团宣传简介、大事记等;负责集团办公资产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立与维护集团与公众媒介、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等机构的公共关系,妥善处理各种对外事务;负责集团行政、党群工管理等日常工作。
2、信息部
信息部全面负责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集团信息化战略规划编制、信息化基础设施及平台建设、信息安全体系管理、信息化资产管理等业务工作,归口管理集团各部门、下属子公司信息化建设综合协调运行工作。
信息部的主要职责为:负责编制集团的信息化战略规划;负责编制集团年度信息化预算,建立并完善集团信息化相关技术标准、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负责建设集团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平台,建立信息化项目管理体系和信息安全体系;负责集团信息化资产管理以及集团内外网维护管理等。
3、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和任务,全面统筹规划企业的人力资源战略,开展人力资源制度建设、绩效管理、薪酬管理、招聘、培训、人才管理以及员工关系等各方面的工作,确保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及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最大限度地开发人力资源,从而促进集团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
人力资源部的主要职责为: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负责公司重要人士推荐、委派、聘任;负责员工绩效考核、薪酬、培训等体系建设;负责员工薪酬福利、招退工、调配、社保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员工劳动合同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4、投资发展部
投资发展部依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围绕公司的整体战略目标,制订企业发展规划、设计企业运作架构、优化企业管理制度;拓展投资空间、论证投资项目、实施投资决策;建立、健全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体系,并进行有效的日常管理;优选渠道择机完成项目的退出;完善作为集团公司的辅助决策和管理系统的功能。
投资发展部的主要职责为:制订企业的发展规划;汇总、分析企业所涉及投资领域的信息,筛选潜在的投资项目;负责对意向投资项目进行项目论证、可行性分析、组织尽职调查;参与对外谈判并负责完成投资、并购、重组等投资类性质的工作;负责对现有资产、项目的管理、处置和退出进行分析论证和实施;负责指导、帮助下属子公司进行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报备工作,对参股公司定期经济活动分析和各项投后管理工作等。
5、计划财务部
计划财务部的基本任务为维护集团公司范围内日常的会计核算秩序,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强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等各项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促使股东财富最大化。努力降低在投资、经营、制度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风险,最大限度地使集团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计划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为:制定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公司定期财务报告;核算公司的资产;依法实施会计监督;编制实施信贷计划、资金管理方案,沟通协调金融机构;编制公司预决算报告、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报表等;负责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指导集团所属子公司年度预决算工作,参与子公司的各项考核工作以及财务人员指导培养工作;参与合同审核;税务工作;协调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等。
6、审计稽核部
审计稽核部是执行审计稽核监督的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审计稽核监督,独立行使审计稽核职权,不受其他单位、团体和个人的影响。审计稽核部所作的并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集团公司总经理室批准的审计稽核结论和决定,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执行。审计结论涉及其他单位的,其他单位应当协助执行。
审计稽核部的主要职责为:根据公司发布的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制度开展审计稽核工作;对下属各子公司进行审计稽核监督;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组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负责对主要外派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或离任的审计;廉政专案审计稽核;重大项目审计稽核监督;制定公司内部审计稽核制度标准;就内控工作、审计稽核工作和重大专案审计工作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向审计对象出具审计稽核结论和决定。
7、法务部
法务部的基本任务为构建和完善公司运营法律支持体系和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为公司发展提供相对全面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支持;处理公司对外业务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代表公司参与涉诉事务的协商、调解、与委托律师共同参与诉讼及仲裁活动,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利益。
法务部的主要职责为:为公司战略规划提供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制定和落实法务管理制度,起草、审核重要规章制度;在募集、集采、招投标等项目中负责法务工作;对公司拟投项目组织法律尽职调查,提供法律意见、律师专项意见和风险提示;参与项目谈判并制作相关法律文件;负责诉讼及仲裁事务管理,负责日常合同审核管理、示范文本工作以及法律咨询等其他日常法律工作。
8、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属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负责公司在股东、股市、证券方面的服务及管理,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良好形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以及相关的保密工作;编制、披露公司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相关工作;负责与证券监管机构、交易所、投服、券商等相关机构沟通联络;负责公司再融资等证券事务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组织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监管培训;协助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负责公司证券事务相关文档资料的管理工作等。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为了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公司通过企业的各级管理层,协调经济行为,控制经济活动,利用企业内部分工而产生的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关系,形成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办法和程序,并使之成为一个严密的、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
1、财务管理制度
发行人为了规避资金使用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目标,制定了《财务总监工作细则》、《财务工作者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规定》等财务管理制度细则。明确了财务总监、财务工作者的职责与权限,并对一些重要科目的计量和财务报销、往来账等相关流程制定了详细的规则。
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事宜,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上市规则》及相关监管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决策机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公司的独立董事每年均须通过专门会议方式审核持续关联交易,并在年度报告及账目中确认,公司的审计师每年均须致函公司董事会,确认有关持续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的,应当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类型,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的有关内容。香港联交所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定价原则: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关联交易协议至少应包括合同主体、交易价格、支付方式、支付期限、过渡期安排、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合同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关联交易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按变更后的交易金额重新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如交易事项有政府定价的,按照政府定价政策执行;如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若交易标的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
决策程序:如某项交易既属于《上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也属于《香港上市规则》14A章下的关联交易,应该从其更严格者适用本制度的规定;如某项交易仅属于《上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或仅属于《香港上市规则》14A章下的关连交易,应该适用本制度与该等交易有关的规定。(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2)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由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对于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除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外,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符合《上交所上市规则》的关联交易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①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交易;②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4)除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外,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应当按照《上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披露审计报告或者评估报告,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5)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除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应当提供反担保。
3、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公司为提高公司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减少投资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精神以及《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定了《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就公司本部和所属控股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分类管理。该办法确定了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的原则,确定了办法的适用范围、重大投资的定义和标准,并对公司本部及子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的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司还制定有《对外投资决策实施管理办法》,规定了对外投资先期可行性报告的内容和制作流程、项目评审会议的组成和职责,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办公会议,并规定了投资发展部、计划财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实施阶段的职责。
4、融资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公司资金的规范使用,提高公司融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减少融资风险,公司结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就公司本部和所属控股子公司融资决策的实施做出了相关规定,制定了《融资管理办法》。该制度适用于集团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公司融资的原则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发挥集团整体优势,广开融资渠道,满足经营和发展资金需求,与集团战略和项目发展相匹配;科学选择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挖掘内部资金潜力,控制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防范融资风险,保障资金链条安全和信用安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行使重大融资决策权,计划财务部为融资主要责任部门,集团的资金筹措由集团计划财务部统一负责。公司财务部根据经营和发展战略的资金需要确定融资战略目标和规划,结合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安排,拟定筹资方案,明确筹资用途、规模、机构和方式等内容,对筹资成本和潜在风险做出充分评估;公司融资行为采取集中管理,集团所属各分公司、控股公司的银行贷款、银行授信额度和担保等业务需经集团统一审批,各分公司、控股公司每月根据资金计划上报融资计划,经集团计划财务部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计划财务部对债务融资相关档案资料进行管理,将每个项目每笔借款的电子或纸质资料分门别类的加以归档;计划财务部应定期对融资风险进行评价,应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等因素合理安排融资的偿还期限和资金来源,融资资金到期偿还的期限应尽量分散。
5、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订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明确了实事求是、可预见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基本要求。发行人确定了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批准原则、年度全面预算的编制应坚持一贯性原则和逐级考核原则,并对公司全面预算涉及部门、经营定位、具体经营发展计划、财务预算计划等进行了规定。
6、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公司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额,以避免工程项目的资金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公司在《内部控制制度》中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管理。该制度规定了公司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标、合同和工程审计的相关程序及负责部门。
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公司根据《公司法》、《上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监管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规定》。公司对被担保人的范围进行了限定,规定公司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原则上不得对外提供担保,若确有必要,应当逐级审核报公司,经公司按有关规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必须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审议批准,未经有效批准,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签订担保合同。相关制度明确了日常对外担保事项的职能部门,明确的职责分工与对外担保审批程序,并规定了担保风险控制手段。
8、下属子公司资产、人员、财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为切实保障公司在子公司的投资利益,促进子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特制定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管理规定》、《下属子公司经营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等制度。以上制度对公司下属子公司在绩效考评、制度建设、组织体系、管理控制、综合管理及子公司重大事项信息报告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
9、参股公司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集团收益,公司对参股公司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参股公司系指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司股权比例未达到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及没有重大影响的公司。该规定在参股公司定义、股权登记管理、股权变更、日常跟踪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说明,并规定了各事项所涉及的负责部门及相关流程。
10、内部控制制度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该制度包括了对审计工作的管理规定,明确了执行审计监督的职能部门、相关部门的主要任务和职权、审计工作程序、审计工作人员要求及罚则,并规定了聘请社会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该制度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对从立项、招标、合同到工程审计的各个环节进行了管理。
11、重大决策管理办法
为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防范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精神以及《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就公司本部、所属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各项重大决策的实施做出了规定。该办法规定了重大决策管理的原则、定义、制定了重大决策的程序。
12、信息披露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发行人制定了信息披露、市值管理和舆情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度规定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包括信息披露责任人与职责、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信息披露程序、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档与管理),信息披露责任的追究及处罚,保密措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与投资者、中介服务机构、媒体等信息沟通制度等。
13、突发事件应急制度
公司明确了突发事件定义,规定了应对突发事件应遵循的原则,制定了应急预案体系。突发事件一经确立,公司应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该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公司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生产经营建设的有效运行,切实有效地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和降低由于突发事件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14、安全管理制度
涉及安全生产的子公司制定了明确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该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职能,切实有效地防范安全生产风险。
15、资金运营内控制度
在资金运营内控制度方面: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确定了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会管理体制,设立独立的计划财务部实行独立核算,明确了公司各部门职能、资金平衡滚动预测要求及资金付款计划支付要求。
在资金管理模式方面:公司确立了以董事会为资金管理决策机构、以计划财务部为日常工作常设机构、以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为资金管理责任机构的分层管理及操作体系,以保障相关制度的顺利实施。公司为加强资金管理、明确职责权限、降低资金成本、控制资金运作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分业务板块实行资金管理,对所有资金账户实时监控。
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为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应对资金短缺的突发事件,保证短期资金调度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制定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成立短期资金应急调度领导小组,负责短期资金应急调度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应急调度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为短期资金应急调度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财务总监任副组长,组员包括财务经理、各子公司负责人。如遇资金调拨支付困难,公司可采用向成员单位调拨资金等方式紧急调配资金。另外公司自成立以来资信情况良好,与各商业银行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公司可能发生的短期资金应急需求提供有力支持。
七、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高管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公司高管人员不存在有公务员任职情况。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图表5-8:现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是否有境外居住权
杨国平 董事局主席 男 70 2026/6/17 2029/6/16 是 否
梁嘉玮 执行董事、总裁 男 53 2026/6/17 2029/6/16 否 否
汪宝平 执行董事 男 67 2026/6/17 2029/6/16 否 否
赵晔青 非执行董事 男 55 2026/6/17 2029/6/16 是 否
金永生 非执行董事 男 62 2026/6/17 2029/6/16 是 否
姜国芳 独立董事 男 69 2026/6/17 2029/6/16 否 否
李颖琦 独立董事 女 50 2026/6/17 2029/6/16 否 否
杨平 独立董事 男 57 2026/6/17 2029/6/16 否 是
郑伟 独立董事 男 72 2026/6/17 2029/6/16 否 否
李伟涛 副总裁 男 48 2026/6/17 2029/6/16 否 否
张荣峥 副总裁 女 51 2026/6/17 2029/6/16 否 否
胡军 财务总监 男 56 2026/6/17 2029/6/16 否 否
赵飞 董事会秘书 女 46 2026/6/17 2029/6/16 否 否
张乙珺 财务副总监 女 54 2026/6/17 2029/6/16 否 否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杨国平:男,1956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MBA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局主席,兼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CEO)、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副会长。
2、梁嘉玮,男,1973年出生,工商管理学硕士,经济师(金融)。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兼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大众燃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上市公司协会常务副会长(法人代表)、上海市股份公司联合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
3、汪宝平:男,1959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任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赵晔青:男,1971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现任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副总裁(主持工作),曾任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董事长。
5、金永生:男,1964年出生,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执业律师资格。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兼任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事务理事会理事长。
6、姜国芳:男,1957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兼任天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申万巴黎、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申万宏源集团副总经理、顾问。
7、李颖琦:女,1976年出生,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非执业)。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兼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杨平:男,1969年出生,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以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战略总监、中国资产管理 30人论坛理事。曾任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CEO兼总裁、香港赛领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上海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9、郑伟:男,1955年出生,德国帕桑大学法学博士,美国罗格斯大学高级访问学者。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002454)独立董事。
10、李伟涛,男,1978年出生,学士学位。现任本公司党总支书记、行政总监、工会主席,兼任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大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秘书长。
11、张荣峥,女,1974年出生,现任公司副总裁、兼任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大众运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常务理事。
12、胡军,男,1970年出生,会计专业硕士,注册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13、赵飞,女,1978年出生,法律硕士。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法务部总经理,上海电科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14、张乙珺,女,1972年出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任本公司财务副总监。
(四)发行人员工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本部和主要子公司共有员工2,721人,其中大学本科及
以上共936人,占员工总数的34.40%,专科535人,占员工总数的19.66%,大学专科以下1,250人,占员工总数的45.94%。公司人员的主要结构如下表所示:
图表5-9:公司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61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2,660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2,721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1,936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人数
生产人员 2,215
销售人员 92
技术人员 178
财务人员 75
行政人员 161
合计 2,721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人数
大学本科以上 936
大学专科 535
大学专科以下 1,250
合计 2,721
八、发行人经营范围、业务发展目标及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
公司主要的经营范围为:城市燃气管网、清洁能源、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的建设、经营及相关实业投资,国内商业(除专项审批规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及相关业务咨询,附设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经营总体情况
发行人成立最初主要从事交通运输行业,通过三十年的发展、整合,现已逐步发展成“公用事业、金融创投”业务双轮驱动的综合性上市集团,构成了公司主要利润来源。目前发行人主要经营四大板块:燃气能源、环境物流、融租资管、创投投资。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近年来,公司燃气能源及污水处理业务拥有稳定的区域服务范围及经营期限,市场环境与业务模式的波动风险较低,经营稳健。
1、营业板块
图表5-10: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分板块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行业名称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燃气能源板块 539,182.76 88.20 561,636.78 88.64 565,003.15 88.21
其中:燃气销售 514,000.57 84.08 528,077.84 83.35 535,782.19 83.65
施工业 25,182.19 4.12 33,558.94 5.30 29,220.96 4.56
环境物流板块 40,994.41 6.71 41,404.60 6.54 43,325.83 6.76
其中:污水处理业 29,336.25 4.80 29,998.55 4.73 31,228.48 4.88
运输业 11,658.16 1.91 11,406.05 1.80 12,097.35 1.89
融租资管板块 11,496.18 1.88 11,267.79 1.78 12,785.54 2.00
其中:融租资管 9,092.80 1.49 8,786.23 1.39 10,241.71 1.60
市政隧道运营 2,032.46 0.33 2,036.25 0.32 1,996.25 0.31
金融业 370.92 0.06 445.31 0.07 547.57 0.09
其他 19,664.28 3.21 19,271.87 3.04 19,381.20 3.03
合计 611,337.63 100.00 633,581.04 100.00 640,495.72 100.00
公司营业总收入包括燃气能源、环境物流、融租资管和其他四大板块,其中燃气能源板块为公司营业总收入的主要来源,主要分为公司燃气销售收入和施工业收入。2023-2025年,燃气能源板块收入分别为565,003.15万元、561,636.78万元和539,182.76万元,占营业总收入比重分别为88.21%、88.64%和88.20%。
2025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为611,337.63万元,从其构成情况来看,燃气能源板块收入为539,182.76万元,占比88.20%;环境物流板块收入为40,994.41万元,占比6.71%;融租资管板块收入为11,496.18万元,占比1.88%;其他板块收入为19,664.28万元,占比3.21%。
图表5-11:发行人营业成本分板块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行业名称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成本 占比 营业成本 占比 营业成本 占比
燃气能源板块 482,415.34 93.34 503,215.51 93.68 504,860.55 93.53
其中:燃气销售 462,243.10 89.44 475,114.33 88.44 480,424.60 89.00
施工业 20,172.24 3.90 28,101.18 5.23 24,435.95 4.53
环境物流板块 20,404.05 3.95 20,094.02 3.74 21,510.47 3.98
其中:污水处理业 11,376.80 2.20 11,476.82 2.14 11,965.19 2.22
运输业 9,027.25 1.75 8,617.19 1.60 9,545.28 1.77
融租资管板块 1,864.81 0.36 1,856.75 0.34 2,627.64 0.49
其中:融租资管 4.05 0.00 4.15 0.00 798.80 0.15
市政隧道运营 1,719.00 0.33 1,688.00 0.31 1,656.00 0.31
金融业 141.76 0.03 164.60 0.03 172.84 0.03
其他 12,134.27 2.35 12,023.33 2.24 10,812.00 2.00
合计 516,818.47 100.00 537,189.61 100.00 539,810.66 100.00
从营业成本情况来看,公司2023-2025年度营业成本分别为539,810.66万元、537,189.61万元和516,818.47万元。其中燃气能源板块营业成本分别为504,860.55万元、503,215.51万元和482,415.34万元,分别占比93.53%、93.68%和93.34%,基本维持在93%左右,而环境物流、融租资管和其他板块在营业成本中占比较少。
图表5-12:发行人营业毛利润分板块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毛利润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城市能源板块 56,767.42 60.06 58,421.27 60.61 60,142.60 59.73
其中:燃气销售 51,757.47 54.76 52,963.51 54.95 55,357.59 54.98
施工业 5,009.95 5.30 5,457.76 5.66 4,785.01 4.75
环境物流板块 20,590.36 21.78 21,310.58 22.11 21,815.36 21.67
其中:污水处理业 17,959.45 19.00 18,521.73 19.22 19,263.29 19.13
运输业 2,630.91 2.78 2,788.86 2.89 2,552.07 2.53
融租资管板块 9,631.37 10.19 9,411.04 9.76 10,157.90 10.09
其中:融租资管 9,088.75 9.62 8,782.08 9.11 9,442.91 9.38
市政隧道运营 313.46 0.33 348.25 0.36 340.25 0.34
金融业 229.16 0.24 280.71 0.29 374.73 0.37
其他 7,530.01 7.97 7,248.54 7.52 8,569.20 8.51
合计 94,519.16 100.00 96,391.43 100.00 100,685.06 100.00
从近三年整体情况来看,公司燃气能源板块贡献了公司较大部分的营业毛利润。2023-2025年度,公司营业毛利润分别为100,685.06万元、96,391.43万元和94,519.16万元,其中燃气能源板块毛利润分别为60,142.60万元、58,421.27万元和56,767.42万元,分别占同期业务毛利润总额的59.73%、60.61%和60.06%,为公司利润贡献最主要的板块;环境物流板块毛利润分别为21,815.36万元、21,310.58万元和 20,590.36万元,分别占同期业务毛利润总额的21.67%、22.11%和21.78%,为公司利润贡献第二重要的板块;融租资管及其他板块在公司营业利润中占比较小。
图表5-13: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板块构成情况
单位:%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城市能源板块 10.53 10.40 10.64
其中:燃气销售 10.07 10.03 10.33
施工业 19.89 16.26 16.38
环境物流板块 50.23 51.47 50.35
其中:污水处理业 61.22 61.74 61.69
运输业 22.57 24.45 21.10
融租资管板块 83.78 83.52 79.45
其中:融租资管 99.96 99.95 92.20
市政隧道运营 15.42 17.10 17.04
金融业 61.78 63.04 68.43
其他 38.29 37.61 44.21
合计 15.46 15.21 15.72
2023-2025年度,公司毛利率分别为15.72%、15.21%和15.46%。从各业务板块盈利能力来看,燃气能源板块实现毛利率分别为10.64%、10.40%和10.53%,是公司最主要的利润来源。环境物流板块实现毛利率分别为50.35%、51.47%和50.23%,近三年均维持在50%以上水平。融租资管板块实现毛利率分别为79.45%、83.52%和83.78%,毛利率较高;其他板块实现毛利率分别为44.21%、37.61%和38.29%。
2、投资收益板块
公司投资收益为营业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2025年度,发行人投资收益构成情况见下表:
图表5-14:发行人主要投资收益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板块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持有产生的投资收益
城市燃气 -2,544.15 -3.54 1,609.09 5.50 23,223.44 35.14
污水处理 959.93 1.33 1,046.84 3.58 1,124.85 1.70
城市交通 1,942.32 2.70 5,682.76 19.44 8,719.89 13.19
金融创投 71,577.42 99.48 17,833.97 61.00 32,409.25 49.04
其他 226.38 0.31 503.46 1.72 448.87 0.68
小计 72,161.90 100.29 26,676.13 91.24 65,926.30 99.75
(2)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
小计 -210.87 -0.29 2,560.64 8.76 165.70 0.25
合计 71,951.03 100.00 29,236.77 100.00 66,091.99 100.00
从近三年的整体情况来看,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66,091.99万元、29,236.77万元和71,951.03万元,主要分为城市燃气、污水处理、城市交通、及金融创投四个部分。
A.营业板块涉及投资收益的业务
公司营业板块涉及投资收益的业务主要包括城市燃气及污水处理。
(1)城市燃气
近三年,公司城市燃气业务的投资收益分别为23,223.44万元、1,609.09万元和 -2,544.15万元,占投资收益比重分别为35.14%、5.50%和-3.54%。其中参股苏
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为1,400万元。
苏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4日,注册资本5,000万港币,登记号码为ET-279259,注册地点为开曼群岛。公司经营范围:管道天然气的销售及输送以及管道天然气的建设及接入业务,苏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运营主体主要为境内子公司太仓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苏创燃气是江苏省太仓市最主要的城市燃气运营企业,且将业务范围扩展至昆山、常熟等地。截至2025年末,苏创燃气在太仓市的天然气管道网络全长985.01公里(高中压管道),日供气能力460万立方米;在太仓市的工商业用户数量为1408户,居民用户数量约为27.97万户,燃气市场占有率近98%。2024年,苏创燃气在太仓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12.63亿元,净利润1.05亿元;2025年,苏创燃气在太仓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13.33亿元,净利润0.98亿元,净资产收益率为6%。
(2)污水处理
近三年,公司污水处理业务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124.85万元、1,046.84万元和959.93万元,占投资收益比重分别为1.70%、3.58%和1.33%。公司污水处理业务的BOT/BT项目中,萧山污水处理项目(BT)收益计入投资收益。近三年,当地人民政府均按合同规定支付回报款。
图表5-15:发行人近三年环境市政板块投资收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萧山污水处理项目(BT) 959.93 1,046.84 1,124.85
合计 959.93 1,046.84 1,124.85
近三年,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投资收益涉及的经营主体: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会计核算方法:
a.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中“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
b.BOT业务所建造基础设施不应作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
c.根据上述,每年收到的专营补贴款为收回长期应收款本金、利息、收益及运营收入等科目核算。
B.创投投资板块
公司坚持公用事业和金融创投双轮驱动,其中创投投资业务近年来取得较为良好的发展,是公司重要业务板块和利润来源。发行人创投投资板块业务收入均来自于投资收益。
公司主要通过直接投资、参股专项基金及私募基金等多元化方式开展创投业务。公司全资创投平台为大众资本,重要参股投资平台分别为深创投、华璨基金和大成汇彩,投资板块还包括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参控股投资平台方面,公司通过创投平台进行项目筛选孵化,成熟后退出分红实现收益。截至2025年末,公司主要参股投资平台4家,包括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兴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大成汇彩(深圳)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0.80%、48.19%、20.00%和50.00%公司全资控股1家创投平台,为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此外,公司还有一定规模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持有的江阴天力燃气有限公司等公司股权,公司将上述资产纳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2025年以来公司投资的部分私募股权基金处置了部分投资项目,叠加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以及江阴天力燃气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比较法估值下降影响,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价值保持收缩态势。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拓宽公司投资方式和渠道,2026年3月,公司与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成立中保投智启宸(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私募股权基金,基金规模2.0亿元,公司持股95%,后续投资先进制造等国家战略新兴产业。
(1)城市交通
近三年,公司城市交通业务的投资收益分别为8,719.89万元、5,682.76万元和1,942.32万元,占投资收益比重分别为13.19%、19.44%和2.70%。
发行人的城市交通业务主要由联营企业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大众交通为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611),公司为大众交通的第一大股东,截至2025末,直接持有其20.01%的股权。
大众交通前身是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原大众出租汽车公司,1988年12月,为整顿和规范上海出租汽车市场、改善投资环境,在时任上海市市长的关心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大众出租汽车公司成立并运营。1992年大众出租汽车公司改制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A股和B股股票于92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A股代码“600611”,B股代码“900903”,96年首批入围“上证30指数”样板股,公司性质为股份制上市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山西路1515号12楼,注册资金为236,412.29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国平。
2025年发行人来自于大众交通的投资收益大幅减少,主要系大众交通2025年因房地产行业持续调整、其他产业受市场竞争加剧、叠加资本市场波动使得持有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等因素影响,公司确认来自大众交通的投资收益大幅下降。
(2)金融创投
近三年,公司金融创投业务的投资收益分别为32,409.25万元、17,833.97万元和71,577.42万元,占投资收益比重分别为49.04%、61.00%和99.48%。
图表5-16:发行人近三年金融创投板块投资收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投资平台类 68,770.27 14,221.04 27,528.06
其中:深创投 21,337.31 16,060.96 16,154.89
华璨基金 46,307.13 -475.78 6,269.21
大成汇彩 1,123.88 -1,306.19 5,128.61
兴烨投资 1.95 -57.95 -24.65
其他类 2,807.15 3,612.93 4,881.19
合计 71,577.42 17,833.97 32,409.25
1)金融创投业务决策及退出流程机制a.投资决策机制
a)风险控制政策及措施
严格的风险控制对公司审慎投资的原则至关重要。公司已建立一套风险控制系统,包括针对投资管理的内部控制手册,以管理公司金融投资的所有重大事项,例如投资决策、持续监察及投资组合公司风险评估、资金投放安排以及内部申报制度及权限分配。
公司董事会负责设计及优化整体风险控制系统、制定多项风险控制政策及监督政策的实施情况。在投资执行层面,主要由以下公司的部门或下属实体具体负责:
• 投资发展部:
(i)负责组织对意向投资项目进行项目论证及分析,并形成投资意见或分析报告,供管理层讨论;
(ii)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对外谈判,并负责完成投资、并购、重组等投资类性质的工作。
• 计划财务部:负责投资项目资金的筹措渠道和调配使用,对项目资金进行统筹规划;
• 投资平台:
(i)物色及筛选投资机会、投资立项申请、组织有关部门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股权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ii)投资企业经营状况和首次公开发售进展情况的持续监控工作等。
b)投资前的风险控制
图表5-36:公司实施的标准投资项目评估及批准流程图
建议投资项目须由投资风控联席委员会审阅及批准,该委员会由多个部门的管理人员参加,包括建议投资项目经理、投资发展部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
此外,根据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如建议投资目标公司的资产、价格、收益或利润超过公司截至前一财政年度末/期间的相应指标的10%,或规定金额,该建议投资被视为重大投资。除了所有评估及批准程序,重大投资必须得到董事会的批准。此外,根据《公司章程》,对于金额超过公司总资产30%的重大投资,须经股东会批准。
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主导的投资项目评估及批准程序包括:
1
2
3
4
5
6
7
子公司或相关部门寻求并进行投资机会初步筛选;
如投资机会通过初步筛选,将提交获授权投资人员进行初审;
为项目成立的可行性研究小组进行尽职调查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由法务部、投资发展部和计划财务部进行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投资风控联席委员会审批;
投资项目获批准以后,法务部拟定投资合同文本并交由投资发展部进行审批;及由发起项目的子公司或相关部门实施投资方案。
投资后风险控制及持续评估
一旦做出投资,法务部、投资发展部和计划财务部分别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包括取得及审阅目标公司的季度及年度财务报告。
投资发展部负责出售或退出被投资公司。在评估适当的出售或退出时间及策略时,及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拟退出项目开展资产评估工作,资产评估机构需对项目的价值和可转让价格做出专业评估。同时公司密切监控投资项目的市值。当投资发展部认为出售或退出可取时,该部门将联合财务部向总经理提交投资出售方案以作批准。出售重大投资必须取得董事会批准。在投资获出售以后,所有投资相关数据必须归档备查。
b.资金来源、盈利模式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盈利来源为:投资项目的分红、IPO退出和大股东回购实现投资收益。
c.退出机制
对投资项目的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被投资企业在二级市场上市、被投资企业大股东回购股份及公司将股份出售给第三方等情况。
投资发展部负责出售或退出被投资公司。在评估适当的出售或退出时间及策略时,及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拟退出项目开展资产评估工作,资产评估机构需对项目的价值和可转让价格做出专业评估。同时公司密切监控投资项目的市值。当投资发展部认为出售或退出可取时,该部门将联合财务部向总经理提交投资出售方案以作批准。出售重大投资必须取得董事会批准。在投资获出售以后,所有投资相关数据必须归档备查。
2)投资平台①深创投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999年由深圳市政府出资并引导社会资本出资设立,公司以发现并成就伟大企业为使命,致力于做创新价值的发掘者和培育者,已发展成为以创业投资为核心的综合性投资集团,现注册资本100亿元,累计管理各类资产总规模超过5,600亿元。深创投集团以风险投资为主业,管理风投基金、母基金、S基金、并购基金等股权投资类基金。2007年,深创投集团与苏州市政府合作设立全国首只政府引导子基金——苏州国发基金,开创了国内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管理模式先河。自2016年起受托管理深圳市引导基金以来,集团至今共管理湖北引导基金、宝安区引导基金等多只政府引导基金。同时,集团下设国内首家创投系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公募基金合计24只,资产合计超300亿元。对于资产证券化,集团下设深创投红土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现发行产品3只,规模35亿元。围绕不动产业务,深创投不动产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是深创投集团旗下专注于不动产投融资的业务主体,聚焦投资基础设施领域重点区域的优质资产,现管理规模近510亿元,已投物业面积超580万平方米。
目前深创投投资的企业数量和投资企业上市数量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2025年投资业绩仍在行业内表现较优,净利润同比增长较多,为公司投资收益的主要来源。
②华璨基金
上海华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6年11月10日,系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为上海华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包括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注册资本16.6亿元人民币。2017年,本公司将尚未出资的3亿元认缴出资份额转让给大众企管。华璨基金主要持有世纪华通、千方科技以及太和水股票,2025年由于世纪华通凭借游戏出海的强大优势,盈利呈现爆发式增长带动市值大幅上升,进而使得该基金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③大成汇彩
2019年9月4日,大众公用与北京联信汇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海签署《份额转让协议》、《合伙协议》,公司以人民币900万元受让联信汇业在大成汇彩(深圳)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大成汇彩基金”)的全部认缴出资额3,000万元及其所占全部财产份额;人民币1,040万受让天赪投资在大成汇彩基金的部分认缴出资额2,000万元及其所占部分财产份额的方式入伙大成汇彩基金,成为大成汇彩基金新的有限合伙人,占首期募集规模的50%。本次投资是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借助投资平台的专业优势提升公司的投资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近三年,大成汇彩已投资项目包括华海清科、江阴润玛、奥威科技、隐冠科技,现该基金投资的项目已全部退出。
3)其他类
发行人金融创投业务的其他类投资收益主要包括理财收益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收益。2023-2025年度,其他类投资收益分别为4,881.19万元、3,612.93万元和2,807.15万元。
(三)发行人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燃气能源板块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城市燃气业务,聚焦天然气下游需求端,业务覆盖居民用气与非居民用气两大核心场景,主要业务板块包含燃气销售与燃气安装工程服务。公司经营模式为向上游供应商购买气源后,通过自建城市管网销售给终端客户并提供相关输配服务。公司燃气能源板块业务经营范围集中于长三角,主要经营主体包括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和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在上海市以及长三角地区较有影响力。其中上海大众燃气为上海市浦西南部地区唯一的管道燃气供应商,在上海城市燃气市场占有率近40%,具体供气范围包括黄浦区、静安区、青浦区、长宁区、徐汇区、闵行区以及普陀区的一部分,并通过参股上海松江燃气有限公司和上海海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松江区和奉贤区的燃气供应项目。南通大众燃气是南通市市区唯一的管道燃气供应商,在南通市区燃气市场占有率超过99%。公司城市燃气业务覆盖区域以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地区为主,区位优势明显,并通过特许经营模式在供气区域保持较优的市场地位,具有排他性。此外,公司还通过参股苏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等城市燃气运营企业拓展其他区域燃气业务。苏创燃气是江苏省太仓市最主要的城市燃气运营企业,且将业务范围扩展至昆山、常熟等地。
上海大众燃气主要业务包括煤气、天然气、燃气表灶、燃气设备用具、燃气厨房设备、燃气输配、燃气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管道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南通大众燃气主要业务包括管道燃气生产、输配和供应;CNG的供应(另设分支机构);液化石油气供应;汽车货物运输(自货自运);燃气管道及相关设备的安装、维修、生产、销售,燃气器具的生产、销售和维修;金属材料、机电设备的销售;燃气工程设计;燃气业务信息咨询。上海大众燃气和南通大众燃气获得了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和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分别为2032年4月20日和2028年7月14日。
图表5-17:燃气能源板块近三年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管道燃气(天然气) 514,000.57 528,077.83 535,782.19
燃气管道施工 25,182.19 33,558.94 29,220.96
合计 539,182.76 561,636.78 565,003.15
近三年,公司燃气能源板块营业收入分别为565,003.15万元、561,636.78万元和539,182.76万元,占营业总收入比重分别为88.21%、88.64%和88.20%,主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及南通大众燃气的管道燃气(天然气)销售和燃气管道施工收入,构成了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部分。近三年,该板块收入整体保持平稳。
上海大众燃气拥有天然气管网长度约7,200公里,服务燃气用户约200万户;南通大众燃气拥有天然气管网长度超过3,600公里,服务燃气用户超75万户。
图表5-18:燃气能源板块近三年营业收入分地区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地区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上海浦西南部地区 368,448.88 396,705.10 408,999.00
江苏南通地区 170,733.88 164,931.68 156,004.15
合计 539,182.76 561,636.78 565,003.15
近三年,上海地区燃气业务收入分别为408,999.00万元、396,705.10万元和368,448.88万元,占比分别为72.39%、70.63%和68.33%;南通地区燃气业务收入分别为156,004.15万元、164,931.68万元和170,733.88万元,占比分别为27.61%、29.37%和31.67%。
68
(1)管道燃气(天然气)业务情况
近三年,公司的天然气业务收入分别为535,782.19万元、528,077.83万元和514,000.57万元,收入略有下滑,但整体经营稳健,这主要由于公司气源保障力较强、居民用户和商业用户用气量较为稳定。天然气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于稳定的天然气和极少量液化气销售收入,以及对新接或增加燃气管网建设设备配套服务费用等,其成本主要为外购气源、外购动力、工资福利、资产折旧、管理费用和制造费用等。
1
天然气供销情况
城市燃气行业,售气量和供气范围是影响燃气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的重要因素。公司服务区域的燃气市场受多方面影响,商业及工业用气占比增速虽有所趋缓,但城市燃气行业总体维持稳定。下游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参与主体众多,但格局较为稳定,近年通过向综合能源服务方向发展,以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政府政策监管和成本规制的约束力度愈发增强,经营成本上涨压力加大,延伸销售增收仍有待开拓。稳步推进的居民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为燃气运营企业良好运营提供了内生动力。
2014年,上海大众燃气经过十余年的努力,实现了上海市浦西南部地区管道燃气的全天然气化,南通大众燃气自2012年末已实现南通地区管道燃气的全天然气化。
近三年,上海大众燃气天然气采购数量分别为11.06亿立方、11.17亿立方米和10.62亿立方米,销售量分别为10.20亿立方米、10.33亿立方米和9.88亿立方米;而南通大众燃气天然气采购数量分别为3.90亿立方米、4.24亿立方米和4.54亿立方米,销售量分别为3.80亿立方米、4.18亿立方米和4.47亿立方米。
2025年,公司燃气销售量和燃气收入分别为14.35亿立方米和51.40亿元,随市场需求(工业用户外迁及供热企业份额抢占)及价格波动,较上年略有下降,整体经营稳健,公司供气量、燃气销售收入及购销价差均处于行业中上水平。
在原材料采购方面,上海大众燃气为保证城市燃气供应,向上海燃气有限公司进行天然气采购。上海燃气需确保天然气持续供应,并每月向上海大众燃气提供结算单,注明每月用气量,双方核定数据后,上海大众燃气暂按上一年度实际用气结构及对应分类价格、按账期进行采购款支付。第二年年初,双方共同核定上年实际用气结构及对应分类价格,对上年采购金额进行清算,对少付部分进行补足,多付部分将于第二年采购款中进行扣除。上海大众燃气交易定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政府主管部门指导的原则确定。
为保证城市燃气供应,南通大众燃气每年暂按上一年度实际用气结构及对应分类价格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签订天然气采购协议。中石油需确保天然气持续供应,每月向南通大众燃气提供结算单,注明每月用气量,双方核定数据后,南通大众燃气暂按上一年度实际用气结构及对应分类价格、按账期进行采购款支付。第二年年初,双方共同核定上年实际用气结构及对应分类价格,对上年采购金额进行清算,对少付部分进行补足,多付部分将于第二年采购款中进行扣除。南通大众燃气交易定价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执行。
图表5-19:近三年上海大众燃气天然气供销数量及价格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采购量(亿立方米) 10.62 11.17 11.06
采购均价(元/立方米) 2.60 2.64 2.91
销售量(亿立方米) 9.88 10.33 10.20
销售均价(元/立方米) 3.46 3.50 3.70
图表5-20:近三年南通大众燃气天然气供销数量及价格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采购量(亿立方米) 4.54 4.24 3.90
采购均价(元/立方米) 2.70 2.80 2.92
销售量(亿立方米) 4.47 4.18 3.80
销售均价(元/立方米) 3.45 3.49 3.59
产销差的主要原因:1、上下游结算计量的偏差(计量表具因素、计量交接因素等);2、管网泄漏(管道老旧、管道改造等);3、进户燃气压力波动(管道压力调整、天气所致的燃气损失等);4、非法用气现象(终端用户偷用燃气等);5、抄表(用户实际用量与抄表用量的差异);6、其他损耗。
2
天然气定价情况与结算模式
上海大众燃气业务现执行如下收费标准:
图表5-21:上海地区燃气业务收费标准
业务名称 年用量(立方米) 收费标准(元) 收费依据
一户一表管道天然气 0-310(含) 3.00 市价格主管部门
310-520(含) 3.30
520以上 4.20
非居民用户(学校、福利机构、养老院等) 3.05
城市燃气公司供应的工业用户 500万以上 3.85 沪发改价管〔2025〕17号
120-500万 4.28
120万以下 4.32
城市燃气公司供应的营事团用户 500万以上 3.85
120-500万 4.28
120万以下 4.32
上海大众燃气根据上海市发改委制定的燃气销售价格与用户进行结算。结算方式为“先用气后付款”,抄表人员定期上门抄表或使用远程无线抄表方式抄录用户的燃气表指数,计算用户使用的燃气量,三日后寄送账单,逾期交费将缴纳滞纳金。
南通市燃气业务现执行如下收费标准:
图表5-22:南通地区燃气业务收费标准
业务名称 年用量(立方米) 收费标准(元) 收费依据
居民用户 0-400 2.98 通发改价格〔2023〕526号
400-1000 3.43
1000以上 4.17
学校、幼儿园、养老福利、社区公共设施 - 2.98 通发改价格〔2023〕526号
燃煤锅炉改造用天然气 - 3.98 通发改〔2022〕588号
非居用户 - 4.24
南通大众燃气根据南通市物价局制定的燃气销售价格与用户进行结算。结算方式为“先用气后付款”,由抄表人员定期上门抄表、有线脉冲抄表或远程无线抄表方式抄录用户的燃气表指数,计算用户使用的燃气量,十五日内寄送账单,逾期交费将缴纳滞纳金。
(2)燃气管道施工
发行人燃气能源板块还有部分燃气设施费、燃气配套费和工程排管收入,以及燃气灶具等其他收入。城市燃气管网是燃气供应企业经营的基础,发行人修建城市天然气管网的主干管网及支线管网,将天然气管道疏通至终端用户,并收取安装费等相关费用。
近三年,公司燃气管道施工业务实现收入29,220.96万元、33,558.94万元和25,182.19万元。
1
燃气管道施工业务流程
发行人燃气管道施工业务主要经营范围为上海浦西南部地区及南通地区。上海浦西南部地区由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作为经营主体,南通地区主要由下属子公司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作为经营主体。
一般的燃气管道工程基于终端用户需求或政府市政规划而进行管道建设。经营主体接到用户或政府相关申请或通知后对进行现场勘察评估,对于符合安装条件的,将聘请专业管道设计公司进行燃气管道安装的设计及预算,设计图纸或材料表及预算文件完成后,经营主体与申请方签订管道安装合同,由施工企业进行管道安装施工,工程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
图表5-23:燃气工程施工业务流程表
用户申请 现场勘察 方案设计 施工设计图
工程概算 合同签订 工程施工
财务核算 工程决算 验收通气
2 燃气管道施工业务原材料供应及施工成本构成
发行人燃气管道施工业务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PE管及PE配件、调压箱、气表、流量计、阀门及管件等。在资金结算方面,一般采购原材料当月入库,上海地区三个月后、南通地区次月支付货款。
为保证原材料供应质量,降低综合采购成本,业务经营主体通过招投标制确定定点供应商,对主要的燃气设备、设施的采购实行计划申报、集中采购、统一管理、统一配送。
图表5-24:近一年上海地区燃气施工业务原材料采购前五名供应商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2025年 1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4,314.07 17.11
2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992.39 11.87
3 上海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940.84 7.70
4 宁波忻杰燃气用具实业有限公司 1,838.03 7.29
5 青岛优派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02.24 6.75
合计 12,787.56 50.73
图表5-25:近一年南通地区燃气施工业务原材料采购前五名供应商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2025年 1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43.68 13.80
2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85.63 12.40
3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450.02 11.50
4 淮安市金洲管道销售有限公司 269.79 6.90
5 南通蓓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58.13 4.00
合计 1,907.25 48.60
发行人燃气管道施工业务的成本主要由原材料采购费、施工成本、设计费用、安装费、相接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3
管道燃气网络建设
A.南通大众燃气管网项目分为中高压管网项目和中低压管网项目:
a.高压管网项目
为南通大众燃气自筹项目,主要为主干道管网建设。南通大众燃气高压管网项目取得了江苏省发改委下发的工程项目核准通知,并办理了所需批准文件后进行施工。
b.中低压管网项目
属于开发商、市政项目等的配套工程项目。该类项目由开发商、市政部门等负责进行立项等相关工作并获取相关批文,南通大众燃气凭批准文件进行施工。
截至2025年末,南通大众燃气共拥有超过3,600公里的天然气管网,服务燃气用户超75万户。
B.上海大众燃气管网项目分为非居民用户管网工程和居民用户管网工程:a.非居民户管网工程
主要为上海大众燃气自筹的道路与管线工程,该类工程无需立项,在上海大众燃气与施工单位(上海煤气第一管线工程有限公司或上海煤气第二管线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后,由施工单位取得相关批准文件后进行管网工程施工。
b.居民用户管网工程
属于开发商项目的配套工程项目。该类项目由开发商负责进行立项等相关工作并获取相关批文。上海大众燃气在获得开发商提供的施工许可文件后委托施工单位进行管网工程施工。
截至2025年末,公司在上海地区拥有约7,200公里天然气管网,服务燃气用户约200万户。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燃气管道施工业务在建工程不存在BT、BOT、PPP等特殊形式承接工程的情况。
4会计核算方法A.居民用户
一般经营主体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管道安装合同。施工前,房地产开发商先支付50%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通气前,房地产开发商将剩余50%工程款支付给经营主体,所收款项均计入递延收益科目,竣工决算后按10年进行摊销转入营业收入4。
B.非居民用户
经营主体与用户签订管道安装合同后,客户将全部工程款支付给经营主体,计入合同负债,待工程竣工决算后转入营业收入。
(3)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从事的燃气销售和燃气管道施工,易受到众多不确定因素影响。近年来,随着燃气管道运营和施工安全标准的不断提高,公司面临相当的安全供应的压力。
发行人在实际工作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控制风险、综合治理”的理念,通过每年从董事长到一线员工都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方式,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以细化到各流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方式,明确日常业务操作中的安全生产要求;制定了燃气事故报告程序及范围和安全生产事故综合预案,以预防突发情况的发生。
上海大众燃气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通过全面提升安全水平,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及责任制考核体系,建立了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上海大众燃气切实防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完成市区重点隐患管网改造任务,启动燃气压力管道检测与评估,全面清理燃气占压管,实现服务区域零占压,完成所有用户两年一度的入户安全检查,上海大众燃气还顺利实现“危化二级达标”并完成复评,安全生产连续实现“六无一控制”,近几年均未发生职工安全生产死亡事故。近三年,上海大众燃气未发生有责安全生产事故。
南通大众燃气狠抓安全管理,加大投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外管巡检、户内安检。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推进老旧燃气设施改造。燃气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建成,为运行安全提供有力保障。近三年,南通大众燃气加强各类安全宣传与检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各类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优化相关操作规程,充实专业管理运行部门;进一步完善各类专项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各项安全基础性工作;做好各项安全基础性工作,确保管网及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近三年,南通大众燃气未发生有责安全生产事故。
2、环境物流板块
近三年,发行人环境物流板块营业收入分别为43,325.83万元、41,404.60万元和40,994.41万元,在营业总收入中占比分别为6.76%、6.54%和6.71%,毛利率分别为50.35%、51.47%和50.23%。其中污水处理收入分别为31,228.48万元、29,998.55万元和29,336.25万元。
图表5-26:环境物流板块近三年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4居民用户的相关管网施工收入为燃气公司为了后续向居民用户提供燃气销售而进行的一次性服务,因此该收入最终分类计入燃气销售收入。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污水处理业 29,336.25 29,998.55 31,228.48
运输业 11,658.16 11,406.05 12,097.35
合计 40,994.41 41,404.60 43,325.83
发行人环境物流板块中70%以上的收益来源为污水处理收入、投资收益(回报款),其成本主要人工、药剂、电费、污泥处理费等;污水处理收入减去各类成本费用后所得,上缴各项税金(流转税、企业所得税等)后即为企业的利润;污水处理费的结算方式为与政府水务部门按月结算,超过污水厂实际规模的部分年底一次性结算。发行人环境物流板块中28%左右的收入来自于运输业。
(1)污水处理业务
近三年,发行人污水处理业务的收入分别为31,228.48万元、29,998.55万元和29,336.25万元,占发行人环境物流板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2.08%、72.45%和71.56%。
①污水处理模式及污水处理工艺
A.BOT污水项目操作流程
a.项目确定:通过公开信息网站获得项目信息,综合分析项目特点,上报领导层确定投资项目;
b.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c.中标:中标后组建项目公司,按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实施整个项目。
B.污水处理工艺
发行人主要采用污水处理工艺如下:
图表5-27:大众嘉定污水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图
(上图为大众嘉定污水倒置式A2O工艺流程图)
图表5-28:江苏大众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图
(上图为江苏大众工艺流程图)
②经营主体介绍
公司污水处理业务聚焦城市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由子公司大众嘉定、江苏大众分别负责运营管理。目前公司在上海、江苏两地共运营9家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达46.5万吨/日。
其中,大众嘉定污水厂日处理能力20万吨,出水标准为上海市最高污水排放标准的一级A+;江苏大众的业务覆盖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贾汪区、沛县、邳州市及连云港东海县五地,总日处理能力26.5万吨。污水处理业务通过与地方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核定水量与单价后定期结算,处理流程涵盖污水收集、物理化学及生化处理等环节,确保出水达标排放。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且无重大事项发生。
图表5-29:发行人近三年污水处理业务收入表
单位:万元
子公司 项目公司 污水处理厂名称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大众环境 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嘉定污水处理厂 22,783.56 23,280.17 24,535.33
江苏大众 徐州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三八河污水处理厂 2,268.34 2,283.66 2,272.64
沛县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沛县污水处理厂 2,048.21 2,050.98 2,045.38
邳州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邳州污水处理厂 1,685.47 1,676.03 1,678.92
连云港西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东海污水处理厂(一期) 1,033.02 1,035.85 1,033.02
连云港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东海污水处理厂(二期) 1,128.24 1,115.04 1,066.41
徐州源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贾汪污水处理厂(一期) 798.87 801.06 892.88
徐州市贾汪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贾汪污水处理厂(二期) 1,213.40 1,201.58 1,198.30
徐州青山泉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青山泉污水处理厂 847.08 849.40 847.08
图表5-30:发行人2025年末污水处理厂情况表
名称 服务面积(平方公里) 服务人口(万人) 总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 实际处理量(万立方米/日) 污水处理价格(元/立方米) 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污水处理类型
大众嘉定污水处理厂(第一、二期及三期) 155 60 20 18.71 3.75 一级A+标准 生活污水加部分工业废水
三八河污水处理厂 48.2 40 7 6.72 1.00 一级A标准 城市污水
沛县污水处理厂 16 30 5.5 5.43 1.08 一级A标准 城市污水
东海污水处理厂一期 12.88 12 2 1.96 1.5 一级A标准 城市污水
东海污水处理厂二期 2 1.87 1.545 一级A标准 城镇污水
贾汪污水处理厂(一期) 19 10 2 1.56 1.16 一级A标准 城市污水
贾汪污水处理厂(二期) 3 2.78 1.16 一级A标准 城市污水
邳州污水处理厂 7.94 9 4 3.88 1.21 一级A标准 城市污水
青山泉污水处理厂 6 5 1 0.57 2.46 一级A标准 城镇污水
注: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A标准和B标准。部分一类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指出水标准达到一级A+。其中,氨氮和总磷执行地表水Ⅳ类水标准,即氨氮1.5mg/L(水温>12℃)和3.0mg/L(水温≤12℃),总磷0.3mg/L,其余参照一级A标准。污水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市环保局和技术质量监督局颁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82-2016)。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地表水三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海水二类功能水域和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地表水四、五类功能水域或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A.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持有其90%的股份,运营上海嘉定地区污水处理。上海嘉定污水处理项目当前日处理能力为20万立方米。截至2025年末拥有三期污水处理厂项目并进行了整体提标改造,服务面积达到155平方公里,服务人口达到60万人,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均为一级A+标准,经处理后的清水排入新练祁河。截至2025年末,嘉定污水处理厂日均处理量18.71万立方米/日。嘉定污水处理厂主要负责嘉定新城、嘉定城区、马陆、徐行镇、华亭镇等地区的城市污水处理。近三年,嘉定污水收入总额分别为24,535.33万元、23,280.17万元和22,783.56万元。
B.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末,江苏大众有8家污水处理厂,分别为三八河污水处理厂、沛县污水处理厂、东海污水处理厂(一期与二期,二期从2021年12月1日进入商业运营)、贾汪污水处理厂(一期与二期)、邳州污水处理厂和青山泉污水处理厂。
三八河污水处理厂由江苏大众徐州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作为经营主体运营。截至2025年末,三八河污水处理厂服务面积约48.2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40万人,覆盖津浦铁路以东的徐州东部城区,工程总规模为日处理城市污水7万立方米,经处理后的尾水排入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截污导流排海通道,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为一级A标准。截至2025年末,三八河污水处理厂已基本实现满负荷运行,最高污水日处理量达到6.72万立方米。
沛县污水处理厂由沛县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作为运营主体进行运营。截至2025年末,沛县污水处理厂服务面积16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30万人,服务范围为沿河上游汇水区及整个沛县城区,工程总规模为日处理城市污水5.5万立方米,经处理后的尾水排入徐州尾水导流工程管网,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一级A标准。截至2025年末,沛县污水处理厂已基本实现满负荷运行,最高污水处理量达到5.43万立方米。
东海污水处理厂一期由连云港西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作为运营主体进行运营。一期工程总规模为日处理城市污水2万立方米,东海污水处理厂二期由连云港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作为运营主体进行运营,二期工程规模为日处理城市污水2万立方米,一、二期工程总规模为日处理城市污水4万立方米。截至2025年末,东海污水处理厂服务面积12.88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12万人,服务范围为西起S464,东至牛山路和幸福路,北起湖南路和玉带河,南至东海县建设用地边线,服务范围内共分为三块,分别为老城区服务范围、高新区铁北服务范围和铁南服务范围。经处理后的尾水排入导海通道,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一级A标准。截至2025年末,东海污水处理厂已基本实现满负荷运行。
邳州污水处理厂由邳州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作为运营主体进行运营。截至2025年末,邳州污水处理厂服务面积7.94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9万人,服务范围为邳州市东南部老城区,工程总规模为日处理城市污水4万立方米,经处理后的尾水排入徐州尾水导流工程管网,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一级A标准,已基本实现满负荷运行。
贾汪污水处理厂一期由徐州源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作为运营主体进行运营,一期工程总规模为日处理城市污水2万立方米;贾汪污水处理厂二期由徐州市贾汪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作为运营主体进行运营,二期工程总规模为日处理城市污水3万立方米,一、二期工程总规模为日处理城市污水5万立方米。截至2025年末,贾汪污水处理厂服务面积19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10万人,服务范围为贾汪老城区、工业园区,经处理后的水直接排入不牢河,回用于工农业生产或作为城市生活杂用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一级A标准。
青山泉镇污水处理厂由徐州青山泉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作为运营主体进行运营。截至2025年末,污水处理服务面积6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5万人,服务范围为:青山泉镇区,工程总规模为日处理城镇污水1万立方米,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一级A标准。
③原材料采购模式
大众嘉定污水处理业务中涉及的主要原材料为药剂与电力,发行人采购管理体系主要由总经理办公室、工艺运营部、财务部等部门构成。
根据不同的采购对象,公司采购采用集中采购方式:
a.由总经理办公室牵头,会同技术运营部门,采购人员,财务部对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打分,选出性价比最高的企业签订供应或服务合同。
b.每年制定预算,确定药剂基本用量,作为控制目标。
c.技术运行部按照库存消耗情况,填报药剂采购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d.到货后按照入库、领用等手续进行。
江苏大众污水处理业务中涉及的主要原材料为药剂与电力,发行人采购管理体系主要是技术部。
电力方面,公司与当地电力公司签订协议,每月月初先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电力公司预付电费,月底电力公司寄送发票,根据实际情况结算,余额转结到下月,如预付电费不够,电力公司会及时通知公司补缴;在药剂方面,公司先公开招标寻找供应商,再公开评选,确定同等条件下价格低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每月结算一次,按约定价格电汇给供应商。
图表5-31:大众嘉定污水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絮凝剂、液碱等 542 19.55 587 18.46 740 21.35
修理费 459 16.56 801 25.19 631 18.21
电力 1,771 63.89 1,792 56.35 2,095 60.44
合计 2,772 100.00 3,180 100.00 3,466 100.00
2024年,嘉定污水原材料采购成本较2023年下降8.25%。2025年,嘉定污水原材料采购成本较2024年下降12.83%。
图表5-32:江苏大众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 1,143 81.41 1,299 82.11 1,301 79.67
聚丙烯酰胺等 261 18.59 283 17.89 332 20.33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1,404 100.00 1,582 100.00 1,633 100.00
2024年,江苏大众原材料采购成本较2023年下降3.12%。2025年,江苏大众原材料采购成本较2023年下降11.25%。
图表5-33:大众嘉定污水原材料采购商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供应商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采购内容
2025年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非关联方 1,147 39.00 电力
上海浦东华电新能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00 20.40 电力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37 14.86 燃气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06 13.81 设备维修
上海卫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51 11.93 次氯酸钠、硫酸铝等
合计 2,941 100.00
2024年 国家电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嘉定供电公司 非关联方 1,792 58.47 电力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96 12.92 燃气
上海高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26 10.64 次氯酸钠、硫酸铝等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24 10.57 设备维修
上海雷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27 7.40 检测系统维保等
合计 3,065 100.00
2023年 上海卫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10 11.03 药剂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52 9.75 燃气
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82 8.26 污泥处置
上海皇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84 8.30 污泥运输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12 6.73 滤布
合计 2,040 44.07
图表5-34:江苏大众前五大原材料采购商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采购内容
2025年 1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143 86.85 电力
2 江苏图邦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75 5.70 液体醋酸钠
3 济宁市圣聚化工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0 3.04 次氯酸钠
4 无锡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8 2.89 聚丙烯酰胺
5 徐州美利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0 1.52 聚合硫酸铁
合计 1,316 100.00
2024年 1 江苏图邦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96.91 6.13 聚丙烯酰胺、醋酸
钠、硫酸铝
2 山东源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1.92 3.28 醋酸钠
3 徐州美利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9.04 3.10 聚合硫酸铁
4 安徽集立精细达化工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0.68 1.94 次氯酸钠
5 济宁市圣聚化工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2.76 1.44 次氯酸钠
合计 251.31 15.89
2023年 1 常州市宏丰化工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00.17 6.14 液体醋酸钠
2 济宁市圣聚化工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8.87 3.61 次氯酸钠
3 马鞍山巴斯夫化工产品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7.03 2.88 聚丙烯酰胺
4 徐州美利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5.87 2.81 液体聚合硫酸铁
5 山东源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7.65 2.31 液体醋酸钠
合计 289.59 17.75
④污水处理收费情况
大众嘉定污水所有污水处理运营主体均与嘉定区水务局(经嘉定区人民政府授权)签订污水处理合同,按合同中规定区域负责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完毕、达标排放至指定地点。合同中规定基本水量和超额水量,政府定期按照基本水量支付污水处理费,超额水量累计另行一次性结算费用。
江苏大众所有污水处理运营主体均与当地人民政府签订BOT合同,按合同中规定区域负责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完毕、达标排放至指定地点。合同中规定基本水量和超额水量,政府定期按照基本水量支付污水处理费,超额水量累计另行一次性结算费用。近三年,当地人民政府均按合同规定支付污水处理费。
图表5-35:发行人污水处理厂现行收费情况表
单位:万立方米/日、元/立方米、万元
名称 总处理能力 污水处理价格 污水处理业务收入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大众嘉定污水处理厂(第一、二期及三期) 20 3.75 22,783.56 23,280.17 24,535.33
三八河污水处理厂 7 1.16 2,268.34 2,283.66 2,272.64
沛县污水处理厂 5.5 1.08 2,048.21 2,050.98 2,045.38
邳州污水处理厂 4 1.21 1,685.47 1,676.03 1,678.92
东海污水处理厂(一期) 2 1.5 1,033.02 1,035.85 1,033.02
东海污水处理厂(二期) 2 1.545 1,128.24 1,115.04 1,066.41
贾汪污水处理厂(一期) 2 1.16 798.87 801.06 892.88
贾汪污水处理厂(二期) 3 1.16 1,213.40 1,201.58 1,198.30
青山泉污水处理厂 1 2.46 847.08 849.40 847.08
(2)运输业
发行人运输业(即物流业务)的核心经营主体为上海大众运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为货物运输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服务企业,拥有上海市危险品运输(第二、三类易燃气体及第九类杂项危险品物质和物品)资质,是上海市最大的第三方专业LPG配送物流公司,为管道燃气销售业务提供重要补充。同时,公司积极布局充电场站业务,目前已有多家场站投入实际使用。
运输业主要通过稳固传统业务并拓展延伸业务,切入中高端市场,开拓多元配送业务;布局新能源物流车辆的运营,多措并举提升充电场站经营效能,搭建信息化平台,赋能业务推广,持续提高服务质量。
近三年,发行人运输业的收入分别为12,097.35万元、11,406.05万元和11,658.16万元,占发行人环境物流板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7.92%、27.55%和28.44%,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均不到2%。
3、融租资管板块
近三年,发行人融租资管板块营业收入分别为12,785.54万元、11,267.79万元和 11,496.18万元,在营业总收入中占比分别为2.00%、1.78%和1.88%,毛利率分别为79.45%、83.52%和83.78%。发行人融租资管板块主要包括融租业务、资管业务。
(1)融资租赁业务
发行人融租业务由控股子公司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运营。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19日,注册地点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发行人持有其80%的股权。
大众融资租赁坚持聚焦“消费金融、平台金融”细分市场,坚定不移推进业务模式转型。报告期内,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迅速,保理业务稳步推进,平台金融取得突破。
截至2025年末,大众融资租赁总资产为146,797.98万元,净资产59,456.71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259.81万元,净利润4,914.18万元。截至2025年底,大众融资租赁累计租赁项目134笔,合同金额1,348,750万元,其中直租业务15笔、合同金额53,660万元;回租业务119笔,合同金额1,295,090万元。截至2025年末,大众融资租赁租赁项目放款余额为139,616万元,不良贷款率1.75%。
(2)资管业务
发行人资管业务由上海大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大众资管以资管业务稳步投放为主要目标,开展各类不动产基础管理服务,积极拓展酒店、车位等多样化资产管理品种。发行人市政隧道运营业务现纳入资管板块统筹管理,近三年,发行人市政隧道运营业务的收入分别为1,996.25万元、2,036.25万元和2,032.46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总收入的比重较小。近三年,公司计入营业收入的市政隧道运营项目仅上海市翔殷路隧道BOT工程。
大众资管投资运营的上海翔殷路隧道项目,采用BOT模式投资、建设及运营。翔殷路隧道是上海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东连五洲大道,西接翔殷路、中环线并与沪嘉高速公路相接;作为中环线跨越浦江的快速道路,其交通功能是其他道路设施无可替代的。翔殷路隧道为全封闭、双向四车道的城市快速路,每条车道宽3.75米,通行净高4.5米,设计车速每小时80公里。整个隧道南线总长2,606米,北线总长2,597米。公司投资建设翔殷路隧道,并获得25
年的专营权,该项目剩余专营权为5年,目前即将进入移交准备期。隧道自2005年12月31日正式通车后,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车流量与日俱增,2023年度2,250万辆次,2024年度2,355.07万辆次,2025年度近2500万辆次。上海翔殷路隧道日常运行安全畅通,运营养护管理规范有序,各项大修工作有序开展。
①公司BOT项目投资运作主体
公司下属上海翔殷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市政隧道运营板块项目的运作主体。
②会计核算方法
上海市翔殷路隧道BOT工程项目已于2006年进入运营期,运营收入来自于上海财政收入。公司投资建设翔殷路隧道,并获得25年的专营权。上海市交通委每年支付运营收入8,741万元(分五次支付,分别为每年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支付2,185.25万元;每年12月20日1,456.83万元;次年的1月20日支付728.42万元),其中2022年该项目收款83,785.42万元,确认收入1,812万元,投资收益0万元。上海市交通委已于2022年提前支付上海翔殷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至专营期末专营补贴,相关项目的政府支出责任即刻解除。
(四)环保及安全生产情况
发行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环保手续,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九、在建项目及未来投资情况
(一)在建项目情况
目前,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在建工程主要为排管工程。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主要情况如下表:
图表5-37: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主要内容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排管工程 26,855.97 - 26,855.97
信息化工程 660.87 - 660.87
电力设施工程 537.26 - 537.26
项目 2025年末余额
合计 28,054.10 - 28,054.10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为28,054.10万元,主要为排管工程、信息化工程项目和电力设施工程,其中排管工程规模占比95.73%,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图表5-38: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燃气管网主要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 资本金 截至2025年末已投资金额 工程进度 资金来源 未来三年投资计划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1 上海大众燃气老化管道改造 26.82 3.41 11.05 41.20% 自有、专项贷款及其他 5.25 5.25 5.27
2 南通燃气管网项目 1.49 1.49 0.50 33.56% 自筹 1.10 0.26 0.21
上海大众燃气老化管道改造范围包括黄浦、静安、徐汇、长宁、闵行、普陀和青浦徐泾镇7个区,预计总投资26.82亿元,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投资11.05亿元,目前工程进度为41.20%。
南通燃气管网项目预计总投资1.49亿元,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投资0.50亿元,目前工程进度为33.56%。
发行人燃气项目已按流程完成立项备案与规划选址审批,符合区域燃气专项规划及产业政策;环评手续办结并取得环保批复,严格落实污染防控与生态防护措施,执行环保制度;项目均已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编制安全专篇、应急预案,完成特种设备审验与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依规办理施工许可、燃气经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全部法定批文。发行人燃气项目全流程审批文件齐全,手续合法完备,建设运营全过程合规受控。
(二)拟建项目情况
发行人暂无拟建项目。
十、发行人业务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
2026年作为我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将秉持“稳中求进、稳健发展”的经营理念,推动公用事业、金融创投两大板块实现稳健增长、健康发展。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化手段赋能经营发展,充分发挥总部集中管控与专业业务支撑能力,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通过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经营目标。
(二)经营计划
1.把握科技革命与政策红利,赋能公用事业智慧发展
公司将立足国家智慧城市与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政策导向,抓牢科技革命与政策红利双重机遇,积极探索智慧升级赋能传统公用事业高质量发展路径,重点探索人工智能、数字技术等在燃气智能调度、管网巡检、污水智能曝气与加药等核心场景的应用落地,探索部署智能设备、搭建智慧运营平台,完善安全治理体系,持续推动传统公用事业向智慧发展。
2.持续提升ESG综合管理水平,稳步推动公用事业绿色低碳发展
公司将紧扣国家“双碳”绿色转型核心目标,积极探索清洁能源布局与公用事业低碳运营融合的新型路径,通过完善ESG治理架构、强化低碳技术投入与场景应用、深化全产业链绿色管控,持续提升ESG综合管理水平,稳步推动公用事业绿色化升级,构建可持续发展竞争力。
3.筑牢安全生产红线,保障供应稳定畅通
公司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压实全流程安全责任,以“主动安全管理”常态化,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与人员安全教育,从源头防范安全风险,以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为根本,全力保障供应稳定。
4.强化内控管理,切实防范风险
公司将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打造内控、风控、合规三位一体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及内部控制流程,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紧盯“现金流、资产负债率”两条红线,推进现金流精细化管理、压实资产负债率管控,强化内控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5.加强人才培养,提升团队建设
公司将持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始终将人才发展作为提升企业创新优势、产业优势的重要支撑,开展分层分类专业培训与员工轮岗,夯实员工专业能力基础,丰富岗位实践经验,多维度赋能员工发展,打造高素质综合专业队伍,为公司发展注入持续人才动力。
(三)环保及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各项环境法律及法规,包括《中国环境保护法》、《中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中国水污染防治法》。近三年,公司并未发生任何重大环境相关事故,也未就环境问题受到相关部门高于人民币20万元的重大处罚。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持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包括提供足够的防护衣物及装备、提供安全教育及培训,并设有专门安全管理人员。公司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维修查核,以确保其设计、制造、安装及使用均符合适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完善的健康及安全控制措施,保障员工在任职期间从未涉及任何重大事故,并从未因员工健康及安全违规事件受到任何处罚。
2015年度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颁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完成公司与下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考核取证、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及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等各项工作。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行业地位及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
1、燃气能源行业
2025年,全球天然气市场在新增产能逐步释放、需求温和修复与地缘政治扰动交织影响下运行,国际气价整体回落至相对合理区间,但受极端天气及设施检修等因素影响,阶段性波动依然频繁。从国内层面看,我国天然气市场展现出极强的发展韧性与保供底气,呈现出与国际市场“不完全联动”的独立运行特征。一方面,国内天然气产量连续多年保持百亿立方米以上的稳步增长,进口气来源持续多元化,对外依存度回落至40%左右的安全区间;另一方面,随着国家管网集团“全国一张网”架构基本成型、运销分离与公平开放全面推进,以及储气调峰设施建设的加速,我国产供储销体系的协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总体而言,国内天然气市场供需结构持续向好,整体运行保持平稳态势。
2、环境物流行业
近年来,我国污水处理行业已全面告别以规模扩张为主的阶段,迈入以“提质增效”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成熟期。随着城镇污水处理率处于极高水平,行业发展重心已从增量建设转向存量设施的提标改造与系统优化。当前,行业竞争格局加速重塑,市场集中度持续提升。未来,在“双碳”目标与数字化转型的驱动下,行业将全面向“厂网一体化”系统治理、数智化精细运营以及低碳资源化利用方向演进。
在政策引导与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物流行业正加速向绿色化、智能化与协同化转型。一方面,危险品运输领域迈入规范化发展新阶段,《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于2025年正式落地实施,进一步压实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该规范明确要求以信息化手段赋能全流程安全管理,加速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行业整体安全水平跃升。另一方面,作为新能源汽车关键配套设施的充电桩迎来高速发展期,公共充电桩建设率先领跑并持续加密布局,已形成相对集中的高使用密度服务区域,为绿色物流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设施支撑。
3、融租资管行业
融资租赁行业作为连接实体经济与金融资源的重要纽带,近年来在宏观经济波动与监管政策调整的双重影响下,正经历深刻的业态重构。2025年,融资租赁行业盈利水平的下滑,凸显了传统依赖息差盈利模式的局限性。融资租赁行业在严监管与宏观经济转型的双重驱动下,加速迈入“减量提质”与“格局重塑”的关键期。监管层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确立了以“公司治理、资本管理、风险管理、专业能力、信息科技管理”为核心的五维评级体系,并实施差异化监管。在“回归本源”的政策导向下,行业正彻底摒弃依赖主体信用的“类信贷”模式,全面向“融资+融物”的本源业务转型。与此同时,地方金融监管局持续深化对“失联”“空壳”及不合规机构的清退工作,行业出清与规范进程全面提速。2025年以来,融资租赁行业分化加剧与头部效应凸显,资源加速向头部集中,同时行业正加快构建以租赁物为核心的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引入物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租后管理,并依托“平台+生态”模式,从单一的“资金融通”向深度嵌入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产业融合”战略升维。
4、创投投资行业
2025年,我国创投行业在顶层设计与政策组合拳的驱动下,全面迈入以“耐心资本”和“新质生产力”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政策端,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1号文”),为政府投资基金的“募投管退”全流程提供系统性指引;年末,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正式启动,以20年超长存续期立下耐心资本新标杆。同时,多地密集出台容错免责机制,探索建立亏损容忍机制,从制度土壤上保障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在市场表现上,中国创投行业终于走出持续两年的低谷,以“募投管退”全链条回暖的姿态向上回升,行业活力显著修复。系列政策举措推动行业生态从传统发展格局,向以硬科技为核心的全新发展范式转型。
(二)发行人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12月24日,原名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出租汽车行业中第一家股份制公司,也是浦东新区成立后的第一家上市公司。集团股票于1993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635)。2003年5月,集团更名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2月5日,集团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开始上市交易(股票代码:1635)。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集团从一个与上海浦东开发开放共同进步,在业内率先上市的交通运输企业,发展成为公用事业与金融创投双轮驱动的投资控股型企业。
集团上市以来,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主体信用连续多年保持AAA级别,入选中证1000成长指数。近年来,集团多次荣获“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奖”;“界面金勋章奖-年度价值企业”;“最具社会责任上市企业10强”;“港股上市公司最具社会责任奖”;在ESG领域获得多项重量级奖项,“中国卓越IR最佳案例奖”;获绿色企业最高等级“Ge-1级”;连续多年入选“上海民营百强企业”等。集团为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上海上市公司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法人代表)单位;上海市股份公司联合会理事会第八届副理事长单位。
1、发行人行业地位
(1)燃气能源
公司深耕天然气下游城市燃气领域,全面覆盖居民与非居民两大核心用气场景,主营业务涵盖燃气销售与燃气安装工程服务。在经营模式上,公司通过向上游采购气源,依托自建城市管网向终端用户提供燃气销售及输配综合服务。公司业务版图高度聚焦长三角区域,其中核心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与南通大众燃气分别作为上海浦西南部及江苏省南通市区的唯一管道燃气供应商,凭借区域独家经营权,在上海市及长三角地区确立了稳固的市场地位与显著的行业影响力。上海大众燃气拥有天然气管网长度约7,200公里,服务燃气用户约200万户;南通大众燃气拥有天然气管网长度超过3,600公里,服务燃气用户超75万户。报告期内上海大众燃气实现天然气销售量9.88亿立方米,同比下降4.36%;南通大众燃气实现天然气销售量4.4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94%。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上海浦西南部及江苏省南通市区区域独家特许经营;管网资产庞大,具备显著的规模与先发优势;业务场景全面覆盖,抗周期韧性强;积极拓展延伸服务,挖掘燃气保险等新业务增长点;推进老旧管网、设施改造,降低用气风险;借助智能化手段,赋能安全管理与运营效率提升。
(2)环境物流
在环境市政领域,公司确立了长三角区域领先的行业地位。污水处理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凭借46.5万吨/日的总处理能力,在上海及江苏两地形成了显著的规模壁垒。其中,子公司大众嘉定污水厂日处理量达20万吨,出水水质对标上海市最高排放标准(一级A+),树立了区域标杆;江苏大众则深耕淮海经济区,覆盖徐州、连云港等五地,总日处理能力达26.5万吨。依托与地方政府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公司在区域内享有排他性的特许经营权,构建了稳固的护城河与极强的抗风险能力。
在物流与新能源配套领域,公司同样占据核心竞争身位。旗下大众运行物流是上海市规模最大的第三方专业LPG配送物流企业,具备稀缺的危险品运输资质(涵盖第二、三类易燃气体及第九类杂项危险品),不仅构筑了较高的行业准入壁垒,更与公司管道燃气主业形成了深度协同的产业链闭环。此外,公司前瞻性布局新能源基础设施,积极抢占充电场站赛道,目前已有多家场站投入运营,为未来切入新能源物流与综合能源服务市场奠定了先发优势。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环境业务:坚守达标排放核心运营底线,保障污水处理全流程稳定合规;通过“污水+光伏”模式,优化能源成本,提升盈利能力;推进提标改造项目,积极搭建智慧水务、资产管理系统,通过硬件升级与数字化工具优化运营;区域排他性特许经营构筑极高准入壁垒;物流业务:稳固传统业务并拓展延伸业务,切入中高端市场,开拓多元配送业务;布局新能源物流车辆的运营,多措并举提升充电场站经营效能,搭建信息化平台,赋能业务推广,持续提高服务质量,抢占新能源先发优势。
(3)融租资管
在融租与资管领域,公司凭借差异化的战略定位与优质的底层资产,确立了独特的行业竞争身位。融租业务由控股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运营,公司精准卡位“消费金融、平台金融”细分赛道,坚定不移推进业务模式转型。报告期内,供应链金融、保理及平台金融均取得突破性进展,这种对细分市场的深耕与专业化运营能力,使公司在行业业态重构中成功摆脱传统息差依赖,构筑了稳健的业务护城河。资管业务由大众资管运营,以稳步投放为主要目标,紧跟政策导向积极布局现金流稳定的优质资产。其中,核心BOT项目上海翔殷路隧道作为区域交通大动脉,2025年年车流总量近2500万辆次,展现出卓越的资产盈利能力与极高的商业价值。该项目虽剩余5年专营权并即将进入移交准备期,但现纳入资产管理板块统筹管理,持续为公司的资管板块提供坚实且稳定的现金流支撑。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聚焦“消费金融、平台金融”核心方向,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布局消费分期业务;严格把控业务风险红线;积极拓展资产管理多元业务品类,紧跟上海政策方向,关注城市更新项目,寻找现金流稳定的资产。
(4)创投投资业务
在创投业务领域,公司构建了系统化、平台化的战略投资版图,确立了行业领先的竞争身位。公司通过直接投资、参股专项基金及私募基金等多元化渠道,打造了全资创投平台“大众资本”,绑定深创投、华璨基金、大成汇彩等重要参股投资平台。此外,公司还将联营企业大众交通纳入创投生态体系,形成了产业与资本深度融合的协同效应。这种前瞻性的战略布局不仅为公司锁定了丰富的优质项目资源,更彰显了其在创投领域的深厚底蕴与强大的资本运作能力。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依托优质投资平台开展直投与跟投业务,同时发挥公司产业资源禀赋,实现产业与资本的协同整合效应;建立专业投后管理团队,对被投企业进行持续跟踪和赋能,通过多渠道搭建资本与项目的高效沟通机制,提升项目退出成功率,提高投资资金使用效率,创造稳健的投资收益。
2、发行人竞争优势
(1)服务质量优势
依托高标准的服务品质,以及专业进取、精益求精的服务理念,公司树立起坚实的市场口碑。报告期内,公司再度荣登 “2025上海百强企业榜”。旗下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大众运行物流作为中国第八届进口博览会保供单位,秉持高度的责任与使命,将各项保供工作落细落实,以实干担当为国家经济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力量。
(2)行业区域性优势
上海大众燃气与南通大众燃气已形成布局明晰的燃气服务格局,其中上海大众燃气聚焦上海核心区域开展燃气供应服务,南通大众燃气则深耕南通市区,主营燃气管网建设、城市燃气输配、天然气销售及燃气器具销售等全链条燃气相关业务。大众嘉定、江苏大众运营的污水处理项目主要采用BOT模式,经营内容为区域性污水处理业务。公司拥有稳定的区域服务范围及经营期限,市场环境与业务模式的波动风险较低;随着区域内天然气需求及污水处理量的稳步增长,将为公司带来持续、稳定的收益回报。
(3)ESG治理优势
公司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领域的卓越表现,是将环境责任、卓越治理与主营业务的稳定性、成长性深度融合。公司在燃气业务中持续推动清洁能源使用、优化管网效率以降低排放;在污水处理中采用先进工艺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并降低合规风险。这些实践不仅带来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更使公司2025年ESG评级由A+上调至AA-,获评绿色企业评级最高等级Ge-1级,同时公司还斩获了“格隆汇·金格奖”之“ESG环境友好卓越企业”奖项、“2025年度上市公司最佳ESG实践奖”等多项ESG领域权威奖项,赢得了投资者和社会的高度认可。
(4)持续融资赋能优势
公司积极实践多渠道融资模式,连续获评AAA级信用评级和融资能力。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等多元金融工具,搭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融资体系。公司密切跟踪宏观政策导向与创新融资工具发展趋势,持续借力金融工具赋能经营发展,通过动态平衡并优化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结构、完善投融资布局,在有效降低融资风险、节约综合融资成本的基础上,切实助力公司主业提质增效、稳健发展。
(5)投资战略布局优势
公司在“公用事业与金融创投双轮驱动”战略框架下,创投板块坚守“安全为本,稳健投资”原则,通过直接投资及参与深创投、华璨基金、大成汇彩等投资平台,通过专业团队的管理运作和对优质潜力企业的持续培育,不仅成功分享了创新企业成长的丰厚回报,还能接触到前沿的科技和产业动态,为公司在智慧燃气、环保科技等领域的转型升级提供潜在机会,实现了与主业之间的深度协同。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
第六章公司主要财务状况
本章内的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23年、2024年和2025年经审计的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说明。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适用的会计制度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25年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本公司自2025年度起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2024年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明确: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2023年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图表6-1:会计政策变更对发行人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合并报表 影响金额-母公司报表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长期股权投资 417,307.43 310,914.45
号》 盈余公积 31,091.45 31,091.45
未分配利润 386,215.98 279,823.00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联营企业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的该项规定。本公司根据其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及年初留存收益。
(三)发行人近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2026年1-3月,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无变动。
2025年,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无变动。
2024年,发行人增加2家合并单位,为新设公司上海众益同享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绿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发行人增加2家合并单位,为新设公司上海大众运行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和上海众亿铸商贸服务有限公司。减少2家合并单位,为上海众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Allpay(International)Finance Service Corporation Limited。
图表6-3: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时间 变化范围 增加或减少 备注
2023年度 上海众亿铸商贸服务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立
上海大众运行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立
上海众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减少 清算注销
Allpay(International)Finance Service Corporation Limited 减少 清算注销
2024年度 上海众益同享供应链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立
上海大众绿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立
2025年度 无 无 无
2026年1-3月 无 无 无
(四)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审计了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2024年度和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738号、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518号和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518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图表6-4:发行人近三年及2026年一季度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30,537.15 299,185.83 341,187.67 321,630.63
交易性金融资产 55,921.00 11,789.70 11,109.39 11,696.21
应收票据 2.79 8.65 - 81.00
应收账款 65,157.38 56,095.75 61,299.70 44,850.83
预付款项 5,132.86 4,861.04 5,694.79 7,090.47
其他应收款 387.25 1,662.23 1,752.77 720.05
其中:应收股利 - - - -
存货 27,086.31 26,705.33 27,411.16 29,838.9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82,885.54 79,008.37 89,984.13 97,292.28
其他流动资产 48,747.39 49,271.59 36,072.81 30,387.75
流动资产合计 615,857.68 528,588.48 574,512.41 543,588.2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 1,900.70 19,117.08
其他债权投资 0.23 0.24 1.40 0.18
长期应收款 131,522.22 120,414.50 104,351.56 117,612.45
长期股权投资 717,584.25 794,018.45 740,769.92 724,444.2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722.06 12,067.27 9,736.13 5,802.9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28,773.63 230,923.81 262,821.00 294,487.17
投资性房地产 22,559.52 22,720.54 23,345.41 23,636.41
固定资产 569,719.90 562,509.42 521,780.96 513,446.61
在建工程 25,072.07 28,054.10 32,102.99 16,212.64
无形资产 14,322.05 14,544.39 17,602.20 18,600.80
使用权资产 2,370.86 2,439.49 2,614.21 1,014.92
商誉 - - 1,273.69 1,273.69
长期待摊费用 977.81 981.56 631.16 429.63
递延所得税资产 5,422.84 5,378.74 4,993.19 3,112.41
其他非流动资产 3,557.94 3,579.67 478.34 692.1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32,605.39 1,797,632.17 1,724,402.85 1,739,883.23
资产总计 2,348,463.07 2,326,220.66 2,298,915.26 2,283,471.4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53,091.66 247,563.32 301,924.50 284,533.04
应付票据 9,349.81 10,780.22 11,972.10 20,000.00
应付账款 230,416.15 225,619.53 172,097.86 141,275.60
预收款项 2,393.52 2,384.34 2,469.24 2,953.65
应付职工薪酬 14,531.77 20,601.46 15,610.71 13,202.51
应交税费 5,003.93 4,860.24 6,819.84 4,939.93
其他应付款 35,129.05 35,675.96 37,905.39 45,332.20
其中:应付股利 91.13 91.13 91.13 91.13
合同负债 81,924.08 71,338.93 77,980.81 83,287.6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4,292.64 161,974.13 192,128.55 248,816.80
其他流动负债 4,177.80 5,152.68 6,170.78 6,961.40
流动负债合计 790,310.42 785,950.82 825,079.80 851,302.7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85,455.53 64,551.07 39,314.72 33,739.42
应付债券 239,682.28 249,670.21 249,449.01 251,258.45
租赁负债 1,695.47 1,518.90 1,930.92 779.78
长期应付款 11,134.67 9,858.07 10,579.80 8,953.0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12,394.57 12,046.69 10,644.55 8,854.37
递延收益 111,912.10 111,859.38 121,766.32 127,307.46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578.26 15,929.86 15,935.51 16,384.95
其他非流动负债 30,645.71 31,095.15 20,168.32 11,223.58
非流动负债合计 508,498.61 496,529.32 469,789.15 458,501.10
负债合计 1,298,809.02 1,282,480.13 1,294,868.95 1,309,803.8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95,243.47 295,243.47 295,243.47 295,243.47
资本公积 126,694.80 126,670.98 127,899.45 127,605.95
其他综合收益 8,856.23 14,450.07 10,065.42 548.68
专项储备 1,029.26 542.45 546.91 476.87
盈余公积 77,405.98 77,405.98 73,391.12 71,216.79
一般风险准备 21.55 21.55 21.04 20.29
未分配利润 379,545.47 374,462.94 347,589.96 336,783.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88,796.75 888,797.44 854,757.37 831,895.70
少数股东权益 160,857.30 154,943.08 149,288.94 141,771.8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49,654.05 1,043,740.52 1,004,046.32 973,667.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2,348,463.07 2,326,220.66 2,298,915.26 2,283,471.43
图表6-5:发行人近三年及2026年一季度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10,824.35 611,337.63 633,581.04 640,495.71
其中:营业收入 208,188.24 602,307.33 624,833.60 630,254.00
利息收入 2,636.11 9,030.30 8,747.43 10,241.71
已赚保费 - - - -
二、营业总成本 197,125.19 603,727.41 626,682.58 634,852.71
其中:营业成本 178,669.13 516,818.47 537,189.61 539,810.66
税金及附加 648.69 2,282.88 2,401.48 2,368.32
销售费用 6,196.21 19,583.54 19,655.27 20,328.67
管理费用 7,266.96 47,502.28 51,118.89 51,650.62
研发费用 23.11 135.11 45.75 44.81
财务费用 4,321.08 17,405.13 16,271.58 20,649.63
资产减值损失 - -3,853.82 -5.31 -42.35
信用减值损失 46.41 507.93 -156.01 -2,754.11
加:其他收益 673.37 4,449.14 3,279.72 3,833.4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087.09 -23,237.84 2,453.48 -34,148.3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760.67 71,951.03 29,236.77 66,091.9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583.85 67,222.76 19,042.94 37,548.69
资产处置收益 -17.45 1,859.67 1,199.16 1,664.73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三、营业利润 15,075.07 59,286.33 42,906.26 40,288.35
加:营业外收入 73.05 285.31 1,337.01 140.57
减:营业外支出 51.05 514.46 771.77 140.9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097.07 59,057.18 43,471.49 40,287.94
减:所得税费用 4,572.41 8,819.23 10,628.86 9,924.4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524.66 50,237.95 32,842.63 30,363.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082.53 41,517.11 23,314.90 21,254.42
少数股东损益 5,442.13 8,720.84 9,527.72 9,109.0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624.87 4,579.65 9,957.15 -4,171.58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593.85 4,384.66 9,516.74 -4,130.89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095.61 5,339.65 9,119.33 -4,596.67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39.90 -78.75 -50.49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4,117.73 3,896.25 6,130.13 -3,233.94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977.88 1,403.50 3,067.95 -1,312.24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98.24 -954.99 397.40 465.78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41.98 -98.74 40.29 60.26
2.其他债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5 1.21 -2.22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
4.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
5.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0.01 0.01 -0.02
6.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
7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456.26 -855.09 355.89 407.77
8.其他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1.02 194.99 440.41 -40.69
七、综合收益总额 4,899.79 54,817.60 42,799.77 26,191.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511.32 45,901.77 32,831.64 17,123.5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411.12 8,915.84 9,968.13 9,068.38
图表6-6:发行人近三年及2026年一季度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25,062.75 651,061.57 646,284.59 690,297.21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410.89 11,116.60 10,769.95 10,259.50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540.69 12,173.27 16,673.49 19,988.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8,014.33 674,351.44 673,728.03 720,545.6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6,661.02 451,254.97 514,027.49 536,180.1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1,795.00 73,542.07 79,545.58 79,369.18
支付的各项税费 5,075.87 24,648.45 23,734.80 21,246.8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820.05 16,171.00 15,867.99 14,766.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1,351.94 565,616.49 633,175.86 651,562.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662.39 108,734.95 40,552.17 68,983.2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62,943.36 428,030.29 393,162.43 189,786.7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8,442.29 18,588.35 17,162.72 67,691.0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475.69 2,089.35 147.38 3,452.6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84.53 5,320.93 5,593.54 4,750.1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4,545.86 454,028.93 416,066.06 265,680.6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0,007.13 73,286.48 48,586.36 35,339.11
投资支付的现金 271,230.76 450,778.09 355,098.70 187,913.4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96.09 1,824.20 1,072.14 2,706.5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2,533.97 525,888.78 404,757.20 225,959.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88.11 -71,859.86 11,308.86 39,721.5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4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4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7,497.82 529,613.51 542,082.38 698,567.1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188.85 8,413.0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7,497.82 538,802.37 550,895.44 698,567.1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84,044.78 580,071.97 544,009.32 742,920.4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991.64 34,018.86 38,176.84 39,916.4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3,255.12 2,912.40 1,345.2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95.40 809.81 1,453.18 2,382.4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2,831.82 614,900.64 583,639.34 785,219.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66.00 -76,098.28 -32,743.90 -86,652.1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780.15 -2,722.24 1,461.25 1,509.4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560.14 -41,945.43 20,578.38 23,562.0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7,633.26 339,578.68 319,000.31 295,438.2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9,193.39 297,633.26 339,578.68 319,000.31
图表6-7:发行人近三年及2026年一季度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06,891.78 181,764.98 207,614.13 217,585.97
交易性金融资产 36,975.28 1,902.92 2,061.27 5,536.05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1,538.37 1,491.90 1,829.62 2,080.74
预付款项 23.85 41.57 61.89 9.09
其他应收款 33,674.85 38,233.88 48,083.64 51,307.02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4,448.42 - - -
存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229.93 1,001.21 898.55 806.42
其他流动资产 16,058.59 9,499.30 624.51 818.17
流动资产合计 296,392.65 233,935.76 261,173.62 278,143.45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7,006.63 7,006.63 8,007.84 8,906.39
长期股权投资 1,100,176.40 1,174,655.05 1,120,285.36 1,105,879.7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4,915.77 56,166.81 66,374.43 82,278.22
投资性房地产 19,371.63 19,497.04 19,979.49 20,480.71
固定资产 286.12 303.19 294.09 318.03
在建工程 729.34 644.33 293.88 11.73
使用权资产 259.81 345.23 340.68 505.53
无形资产 501.15 509.66 310.75 520.87
长期待摊费用 163.16 182.74 261.06 339.37
其他非流动资产 3,000.00 3,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86,410.00 1,262,310.68 1,216,147.57 1,219,240.58
资产总计 1,482,802.65 1,496,246.44 1,477,321.19 1,497,384.0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6,630.15 206,771.54 206,652.44 208,165.46
应付账款 - - - -
预收款项 233.57 88.69 - -
应付职工薪酬 11,141.93 13,083.61 7,163.89 6,001.67
应交税费 176.07 157.65 363.06 176.15
其他应付款 166,457.28 152,896.86 150,390.90 154,579.02
其中:应付股利 91.13 91.13 91.13 91.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3,225.43 136,836.53 157,613.73 188,312.42
其他流动负债 114.64 113.29 144.36 140.01
流动负债合计 507,979.08 509,948.16 522,328.40 557,374.7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239,682.28 249,670.21 249,449.01 249,547.18
租赁负债 - - 233.12 438.66
递延收益 38.28 52.64 110.06 167.4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91.77 1,061.20 1,155.76 1,847.05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0,812.33 250,784.05 250,947.94 252,000.36
负债合计 748,791.41 760,732.21 773,276.33 809,375.0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95,243.47 295,243.47 295,243.47 295,243.47
资本公积 133,531.82 133,525.93 134,406.64 134,434.12
其他综合收益 17,108.41 20,257.99 17,427.73 12,774.14
盈余公积 77,405.98 77,405.98 73,391.12 71,216.79
未分配利润 210,721.57 209,080.86 183,575.89 174,340.43
所有者权益合计 734,011.25 735,514.23 704,044.86 688,008.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1,482,802.65 1,496,246.44 1,477,321.19 1,497,384.03
图表6-8:发行人近三年及2026年一季度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 1,515.88 5,040.92 5,282.76 5,281.83
减:营业成本 125.41 506.85 501.23 501.23
税金及附加 87.09 300.10 327.88 337.13
销售费用 - - - -
管理费用 1,976.11 16,309.93 18,275.68 18,682.97
财务费用 3,645.72 14,483.33 10,815.94 14,342.60
资产减值损失 - -587.00 - -
信用减值损失 -0.47 3.41 57.34 -34.5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079.08 -6,362.63 2,043.01 7,483.5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7 - -
其他收益 59.85 1,303.87 188.46 70.2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012.51 72,355.39 43,391.18 39,097.9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480.80 65,445.81 15,362.34 33,286.6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674.38 40,156.14 21,042.03 18,034.06
加:营业外收入 0.01 - 10.00 77.50
减:营业外支出 3.10 102.11 - 15.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671.28 40,054.03 21,052.03 18,096.57
减:所得税费用 30.56 -94.55 -691.29 817.4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640.72 40,148.59 21,743.32 17,279.1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149.58 2,830.26 4,653.59 -2,364.55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067.91 2,902.89 4,567.25 -2,409.44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3,067.91 2,902.89 4,567.25 -2,409.44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81.68 -72.63 86.34 44.89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81.68 -72.63 86.34 44.89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 - - - -
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6.其他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508.87 42,978.85 26,396.91 14,914.56
图表6-9:发行人近三年及2026年一季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22.43 5,886.89 6,018.34 6,215.43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09.95 6,668.04 6,736.37 5,843.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32.37 12,554.93 12,754.72 12,058.7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69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214.59 6,813.01 13,250.24 14,967.35
支付的各项税费 78.40 322.02 353.91 352.5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32.72 3,867.69 3,156.26 2,898.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25.71 11,008.41 16,760.40 18,218.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6.66 1,546.52 -4,005.68 -6,159.6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5,160.36 158,519.36 169,295.87 31,310.1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8,132.89 18,518.81 38,128.67 32,627.4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98.56 806.42 723.7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3,293.25 177,936.72 208,230.96 64,661.3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78.90 982.78 354.21 446.05
投资支付的现金 52,867.75 156,745.72 148,434.55 39,017.7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046.65 157,728.50 148,788.76 39,463.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246.60 20,208.21 59,442.20 25,197.5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6,094.09 403,466.23 389,857.60 559,856.41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6,094.09 403,466.23 389,857.60 559,856.4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62,620.02 420,258.30 425,891.14 543,589.4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170.80 27,706.79 30,384.46 32,162.7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8.41 464.57 579.81 931.6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9,989.23 448,429.65 456,855.41 576,683.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895.13 -44,963.42 -66,997.81 -16,827.4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731.33 -2,640.47 1,589.46 1,472.0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126.80 -25,849.15 -9,971.84 3,682.4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1,764.98 207,614.13 217,585.97 213,903.5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6,891.78 181,764.98 207,614.13 217,585.97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图表6-10: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330,537.15 14.07% 299,185.83 12.86% 341,187.67 14.84% 321,630.63 14.09%
交易性金融资产 55,921.00 2.38% 11,789.70 0.51% 11,109.39 0.48% 11,696.21 0.5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65,160.17 2.77% 56,104.40 2.41% 61,299.70 2.67% 44,931.83 1.97%
其中:应收票据 2.79 0.00% 8.65 0.00% - - 81.00 0.00%
应收账款 65,157.38 2.77% 56,095.75 2.41% 61,299.70 2.67% 44,850.83 1.96%
预付款项 5,132.86 0.22% 4,861.04 0.21% 5,694.79 0.25% 7,090.47 0.31%
其他应收款 387.25 0.02% 1,662.23 0.07% 1,752.77 0.08% 720.05 0.03%
存货 27,086.31 1.15% 26,705.33 1.15% 27,411.16 1.19% 29,838.97 1.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82,885.54 3.53% 79,008.37 3.40% 89,984.13 3.91% 97,292.28 4.26%
其他流动资产 48,747.39 2.08% 49,271.59 2.12% 36,072.81 1.57% 30,387.75 1.33%
流动资产合计 615,857.68 26.22% 528,588.48 22.72% 574,512.41 24.99% 543,588.20 23.81%
债权投资 - - - - 1,900.70 0.08% 19,117.08 0.84%
其他债权投资 0.23 0.00% 0.24 0.00% 1.4 0.00% 0.18 0.00%
长期应收款 131,522.22 5.60% 120,414.50 5.18% 104,351.56 4.54% 117,612.45 5.15%
长期股权投资 717,584.25 30.56% 794,018.45 34.13% 740,769.92 32.22% 724,444.21 31.7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722.06 0.46% 12,067.27 0.52% 9,736.13 0.42% 5,802.92 0.2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28,773.63 9.74% 230,923.81 9.93% 262,821.00 11.43% 294,487.17 12.90%
投资性房地产 22,559.52 0.96% 22,720.54 0.98% 23,345.41 1.02% 23,636.41 1.04%
固定资产 569,719.90 24.26% 562,509.42 24.18% 521,780.96 22.70% 513,446.61 22.49%
在建工程 25,072.07 1.07% 28,054.10 1.21% 32,102.99 1.40% 16,212.64 0.71%
无形资产 14,322.05 0.61% 14,544.39 0.63% 17,602.20 0.77% 18,600.80 0.81%
使用权资产 2,370.86 0.10% 2,439.49 0.10% 2,614.21 0.11% 1,014.92 0.04%
商誉 - - - - 1,273.69 0.06% 1,273.69 0.06%
长期待摊费用 977.81 0.04% 981.56 0.04% 631.16 0.03% 429.63 0.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5,422.84 0.23% 5,378.74 0.23% 4,993.19 0.22% 3,112.41 0.14%
其他非流动资产 3,557.94 0.15% 3,579.67 0.15% 478.34 0.02% 692.12 0.0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32,605.39 73.78% 1,797,632.17 77.28% 1,724,402.85 75.01% 1,739,883.23 76.19%
科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资产总计 2,348,463.07 100.00% 2,326,220.66 100.00% 2,298,915.26 100.00% 2,283,471.43 100.00%
发行人近三年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283,471.43万元、2,298,915.26万元和2,326,220.66万元。2024年末资产总额较2023年末增加15,443.83万元,增幅0.68%。
2025年末资产总额较2024年末增加27,305.39万元,增幅1.19%。
发行人近三年末的流动资产分别为543,588.20万元、574,512.41万元和528,588.48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23.81%、24.99%和22.72%。其中,2024年末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30,924.21万元,增幅为5.69%。2025年末流动资产较2024年末减少45,923.93万元,降幅为7.99%。
发行人近三年末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739,883.23万元、1,724,402.85万元和1,797,632.17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76.19%、75.01%和77.28%。其中,2024年末非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15,480.38万元,降幅为0.89%。2025年末非流动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73,229.32万元,增幅为4.25%。
1、流动资产分析
发行人的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等组成。
(1)货币资金
图表6-11:发行人近三年末货币资金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库存现金 16.60 10.98 18.08
银行存款 296,418.84 337,988.39 311,544.17
其他货币资金 2,750.38 3,188.30 10,068.38
合计 299,185.83 341,187.67 321,630.63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10,354.70 14,173.87 1,292.39
发行人近三年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321,630.63万元、341,187.67万元和299,185.83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4.09%、14.84%和12.86%。2024年末货币资金较2023年末增加19,557.04万元,增幅6.08%。2025年末货币资金较2024年末减少42,001.84万元,降幅12.31%,主要系银行存款减少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发行人近三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11,696.21万元、11,109.39万元和11,789.70万元,占总资产比重为0.51%、0.48%和0.51%。2024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586.82万元,降幅5.02%。2025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680.31万元,增幅6.12%。
图表6-12:发行人近三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1,789.70 11,109.39 11,696.21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 -
权益工具投资 8,580.55 10,108.85 11,696.21
银行理财产品 3,209.16 1,000.53 -
合计 11,789.70 11,109.39 11,696.21
(3)应收账款
发行人近三年末应收账款分别为44,850.83万元、61,299.70万元和56,095.7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96%、2.67%和2.41%。2024年末应收账款较2023年末增加16,448.87万元,增幅36.67%,主要系燃气业务应收账款增加所致。2025年末应收账款较2024年末减少5,203.95万元,降幅8.49%。
图表6-13:发行人2025年末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构成
单位:万元、%
种类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51.39 0.59 351.39 100.00 -
其中:
单项计提 351.39 0.59 351.39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9,053.72 99.41 2,957.97 5.01 56,095.75
其中:
燃气业务信用组合 32,619.42 54.91 2,184.57 6.70 30,434.85
污水处理业务信用组合 23,313.48 39.25 563.46 2.42 22,750.02
其他业务信用组合 3,120.83 5.25 209.95 6.73 2,910.88
合计 59,405.11 100.00 3,309.36 / 56,095.75
图表6-14:发行人2025年末及年初按账龄法分析的应收账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年以内(含1年) 55,018.49 60,106.95
1至2年 1,885.79 1,784.07
2至3年 559.97 672.09
3至4年 323.03 324.09
4至5年 247.48 206.43
5年以上 1,370.35 1,341.85
减:坏账准备 3,309.36 3,135.78
合计 56,095.75 61,299.70
图表6-15:发行人2025年度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非关联方 17,354.91 29.21 281.14 污水处理
徐州市贾汪区水务局 非关联方 3,698.56 6.23 206.31 污水处理
上海东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370.85 2.31 13.71 房屋租赁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228.99 2.07 34.90 燃气销售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101.55 1.85 0.22 燃气销售
合计 24,754.86 41.67 536.27
(4)其他应收款
发行人近三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20.05万元、1,752.77万元和1,662.23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03%、0.08%和0.07%。2024年末较2023年末其他应收款增加1,032.72万元,增幅143.42%,主要系房屋动迁款增加所致。2025年末较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减少90.54万元,降幅5.17%。
图表6-19:发行人近三年末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1,662.23 1,752.77 720.05
合计 1,662.23 1,752.77 720.05
图表6-20:发行人2025年末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与发行人关系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房屋动迁款 非关联方 1,341.75 1年以内 62.52 12.12
上海葛西贸易有限公司 应收代垫、暂付款 非关联方 69.47 1-2年、3年以上 3.24 1.49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南通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押金、保证金 非关联方 61.67 3年以上 2.87 71.05
上海银行襄阳支行 应收代垫、暂付款 非关联方 40.45 3年以上 1.88 0.62
上海博物馆 押金、保证金 非关联方 22.70 1年以内 1.06 0.60
合计 1,536.04 71.57 85.88
图表6-21:发行人2025年末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员工借款及备用金 8.34
应收代垫、暂付款 524.44
押金、保证金 236.94
房屋拆迁款 1,341.75
其他 34.70
合计 2,146.18
(5)存货
近三年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29,838.97万元、27,411.16万元和26,705.33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31%、1.19%和1.15%。公司存货主要构成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合同履约成本等。2024年末存货相比2023年末减少2,427.81万元,降幅8.14%。2025年末存货相比2024年末减少705.83万元,降幅2.57%。
图表6-22:发行人近三年末存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371.58 53.05 1,318.53 1,291.92 37.37 1,254.54 1,322.93 73.17 1,249.76
库存商品 1,446.98 28.68 1,418.30 2,591.44 28.68 2,562.76 2,906.07 28.68 2,877.39
周转材料 21.63 21.63 - 21.63 21.63 - 21.63 21.63 -
合同履约成本 23,954.55 - 23,954.55 23,575.32 - 23,575.32 25,686.00 - 25,686.00
在途物资 - - - - - - - - -
其他 44.13 30.18 13.95 44.37 25.83 18.53 48.23 22.41 25.82
合计 26,838.86 133.53 26,705.33 27,524.68 113.51 27,411.16 29,984.85 145.88 29,838.97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发行人近三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97,292.28万元、89,984.13万元和79,008.37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4.26%、3.91%和3.40%。
图表6-23:发行人近三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5,576.04 20,109.54 39,538.36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5,418.99 5,388.34 5,098.62
一年内到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66,868.27 62,174.56 52,655.30
一年内到期的保理款 1,145.08 2,311.69 -
合计 79,008.37 89,984.13 97,292.28
(7)其他流动资产
发行人近三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30,387.75万元、36,072.81万元和49,271.59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33%、1.57%和2.12%。2025年末其他流动资产相比2024年末增加13,198.78万元,增幅36.59%,主要系报告期新增短期存款证投资。
2、非流动资产分析
公司主要的非流动资产为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长期应收款
发行人近三年末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17,612.45万元、104,351.56万元和120,414.50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5.15%、4.54%和5.18%。2024年末长期应收款较2023年末减少13,260.89万元,降幅11.28%。2025年末长期应收款较2024年末增加16,062.94万元,增幅15.39%。
图表6-24:发行人近三年末长期应收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账面价值) 2024年末(账面价值) 2023年末(账面价值)
融资租赁款 45,750.67 24,854.75 33,328.28
BOT、BT项目 73,369.53 78,785.66 84,284.17
保理款 1,294.29 711.16 -
合计 120,414.50 104,351.56 117,612.45
(2)长期股权投资
发行人近三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724,444.21万元、740,769.92万元和794,018.45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31.73%、32.22%和34.13%。2024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较2023年末增加16,325.71万元,增幅2.25%。2025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较2024年末增加53,248.53万元,增幅7.19%,主要系深创投、华璨基金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
主要被投资单位如下表所示:
图表6-25:发行人近三年末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一、合营企业
大成汇彩(深圳)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87.24 2,413.36 3,719.55
小计 2,087.24 2,413.36 3,719.55
二、联营企业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1,417.10 280,035.88 271,375.19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22,933.78 308,154.30 299,330.55
上海电科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10,614.21 10,535.00 10,026.62
上海兴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3.55 621.60 739.55
上海徐汇昂立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556.75 456.73 957.69
苏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49,005.52 47,768.55 45,290.59
上海华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4,747.81 28,440.68 28,916.46
上海慧冉投资有限公司 51,146.73 56,723.31 59,691.03
Vietnam Investment Securities Company(IVS) - 3,359.82 3,366.9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赪汇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97.48 1,030.05
江苏东能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1,425.77 1,363.21 -
小计 791,931.22 738,356.56 720,724.67
合计 794,018.45 740,769.92 724,444.21
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主要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固定资产
发行人近三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分别513,446.61万元、521,780.96万元和562,509.42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22.49%、22.70%和24.18%。公司固定资产主要是专用设备,近三年占固定资产比重分别为93.31%、93.50%和94.12%。
图表6-26:发行人近三年末固定资产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房屋及建筑物 账面原值 40,390.45 39,418.60 37,692.71
累计折旧 14,472.85 13,772.73 12,683.41
减值准备 580.49 580.49 580.49
账面价值 25,337.11 25,065.38 24,428.81
专用/机器设备 账面原值 1,028,909.73 958,733.03 919,930.71
累计折旧 499,460.01 470,887.00 440,856.44
减值准备 - - -
账面价值 529,449.72 487,846.03 479,074.27
运输工具 账面原值 15,198.32 17,346.41 17,611.50
累计折旧 10,359.81 11,226.82 10,765.31
减值准备 - - -
账面价值 4,838.51 6,119.59 6,846.19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通用/电子设备 账面原值 8,962.03 7,508.07 7,468.97
累计折旧 6,173.70 4,894.59 4,573.90
减值准备 7.39 7.39 7.39
账面价值 2,780.94 2,606.09 2,887.68
固定资产装修 账面原值 545.14 545.14 542.16
累计折旧 442.00 401.28 332.51
减值准备 - - -
账面价值 103.14 143.86 209.65
合计 账面原值 1,094,005.68 1,023,551.25 983,246.05
累计折旧 530,908.38 501,182.42 469,211.57
减值准备 587.88 587.88 587.88
账面价值 562,509.42 521,780.96 513,446.61
(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发行人近三年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分别为294,487.17万元、262,821.0万元和230,923.81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2.9%、11.43%和9.93%。2023年末较2022年末减少22,198.78万元,降幅7.01%。2024年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31,666.17万元,降幅10.75%。2025年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2024年末减少31,897.19万元,降幅12.14%。
图表6-27:公司近三年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30,923.81 262,821.00 294,487.17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230,923.81 262,821.00 294,487.17
债务工具投资 - - -
合计 230,923.81 262,821.00 294,487.17
(5)长期待摊费用
发行人近三年末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429.63万元、631.16万元和981.56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02%、0.03%和0.04%。2024年末长期待摊费用较2023年末增加201.53万元,增幅46.91%,主要系新增工程改良支出。2025年末长期待摊费用较2024年末增加350.40万元,增幅55.52%,主要系工程改良支出增加。
(6)其他非流动资产
发行人近三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692.12万元、478.34万元和3,579.67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03%、0.02%和0.15%。2024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213.78万元,降幅30.89%,主要系2024年末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较上年末减少。2025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3,101.33万元,增幅648.35%,主要系新增投资预付款。
(7)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货运出租汽车额度、特许经营权等。发行人近三年末无形资产分别为18,600.80万元、17,602.20万元和14,544.39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81%、0.77%和0.63%。2024年末无形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998.60万元,降幅5.37%。2025年末无形资产较2024年末减少3,057.81万元,降幅17.37%。
(二)负债结构分析
图表6-28: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负债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253,091.66 19.49% 247,563.32 19.30% 301,924.50 23.32% 284,533.04 21.72%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39,765.96 18.46% 236,399.75 18.43% 184,069.96 14.22% 161,275.60 12.31%
其中:应付票据 9,349.81 0.72% 10,780.22 0.84% 11,972.10 0.92% 20,000.00 1.53%
其中:应付账款 230,416.15 17.74% 225,619.53 17.59% 172,097.86 13.29% 141,275.60 10.79%
预收款项 2,393.52 0.18% 2,384.34 0.19% 2,469.24 0.19% 2,953.65 0.23%
应付职工薪酬 14,531.77 1.12% 20,601.46 1.61% 15,610.71 1.21% 13,202.51 1.01%
应交税费 5,003.93 0.39% 4,860.24 0.38% 6,819.84 0.53% 4,939.93 0.38%
其他应付款 35,129.05 2.70% 35,675.96 2.78% 37,905.39 2.93% 45,332.20 3.46%
其中:应付股利 91.13 0.01% 91.13 0.01% 91.13 0.01% 91.13 0.01%
合同负债 81,924.08 6.31% 71,338.93 5.56% 77,980.81 6.02% 83,287.65 6.3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4,292.64 11.88% 161,974.13 12.63% 192,128.55 14.84% 248,816.80 19.00%
其他流动负债 4,177.80 0.32% 5,152.68 0.40% 6,170.78 0.48% 6,961.40 0.53%
流动负债合计 790,310.42 60.85% 785,950.82 61.28% 825,079.80 63.72% 851,302.79 64.99%
长期借款 85,455.53 6.58% 64,551.07 5.03% 39,314.72 3.04% 33,739.42 2.58%
应付债券 239,682.28 18.45% 249,670.21 19.47% 249,449.01 19.26% 251,258.45 19.18%
租赁负债 1,695.47 0.13% 1,518.90 0.12% 1,930.92 0.15% 779.78 0.06%
长期应付款 11,134.67 0.86% 9,858.07 0.77% 10,579.80 0.82% 8,953.09 0.6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
预计负债 12,394.57 0.95% 12,046.69 0.94% 10,644.55 0.82% 8,854.37 0.68%
递延收益 111,912.10 8.62% 111,859.38 8.72% 121,766.32 9.40% 127,307.46 9.7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578.26 1.20% 15,929.86 1.24% 15,935.51 1.23% 16,384.95 1.25%
其他非流动负债 30,645.71 2.36% 31,095.15 2.42% 20,168.32 1.56% 11,223.58 0.86%
非流动负债合计 508,498.61 39.15% 496,529.32 38.72% 469,789.15 36.28% 458,501.10 35.01%
负债合计 1,298,809.02 100.00% 1,282,480.13 100.00% 1,294,868.95 100.00% 1,309,803.89 100.00%
发行人近三年末负债总额为 1,309,803.89万元、1,294,868.95万元和1,282,480.13万元。2024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减少14,934.94万元,降幅1.14%。
2025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减少12,388.82万元,降幅0.96%。
发行人近三年末流动负债分别为851,302.79万元、825,079.8万元和785,950.82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64.99%、63.72%和61.28%。2024年末流动负债与2023年末相比减少26,222.99万元,降幅3.08%。2025年末流动负债与2024年末相比减少39,128.98万元,降幅4.74%。
发行人近三年末非流动负债分别为458,501.1万元、469,789.15万元和496,529.32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35.01%、36.28%和38.72%。2024年末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11,288.05万元,增幅2.46%。2025年末非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26,740.17万元,增幅5.69%。
1、流动负债分析
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等。
(1)短期借款
图表6-29:发行人近三年末短期借款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质押借款 - - 979.14
抵押借款 - - -
保证借款 39,563.38 24,306.33 25,349.85
信用借款 206,771.54 276,707.42 258,204.05
保证质押借款 1,228.41 910.75 -
合计 247,563.32 301,924.50 284,533.04
发行人近三年末短期借款分别为284,533.04万元、301,924.5万元和247,563.32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21.72%、23.32%和19.3%。2024年末短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加17,391.46万元,增幅6.11%。2025年末短期借款较2024年末减少54,361.18万元,降幅18.0%。公司近三年末短期借款主要为信用借款,三年末占比分别为90.75%、91.65%和83.52%。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发行人近三年末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为161,275.6万元、184,069.96万元和236,399.75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12.31%、14.22%和18.43%。2024年末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2023年末增加了22,794.36万元,增幅为14.13%。2025年末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2024年末增加了52,329.79万元,增幅为28.43%,主要系应付采购款增加。
图表6-30:发行人2025年末及年初按账龄法分析的应付账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年以内(含1年) 205,197.79 154,222.21
1-2年(含2年) 6,106.47 9,486.62
2-3年(含3年) 6,427.05 2,663.50
3年以上 7,888.22 5,725.53
合计 225,619.53 172,097.86
(3)其他应付款
公司近三年末其他应付款账面金额分别为45,332.2万元、37,905.39万元和35,675.96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3.46%、2.93%和2.78%。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与2023年末相比减少7,426.81万元,降幅16.38%。2025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与2024年末相比减少2,229.43万元,降幅5.88%。
图表6-31:发行人近三年末其他应付款总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91.13 91.13 91.13
其他应付款 35,584.84 37,814.26 45,241.07
合计 35,675.96 37,905.39 45,332.20
图表6-32:发行人近三年末其他应付款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应付工程款 11,530.31 13,073.88 13,347.48
借款及往来款 1,718.70 1,190.50 2,149.11
预提费用 961.60 1,257.97 3,312.86
押金、保证金 4,038.67 3,640.65 3,667.73
应付代垫、暂收款 5,143.20 5,920.84 8,045.11
卡类备付金 2,296.50 2,660.94 3,902.87
翔殷路隧道大修理基金 6,908.39 7,892.70 7,867.07
其他 2,987.46 2,176.77 2,948.85
合计 35,584.84 37,814.26 45,241.07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发行人近三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248,816.80万元、192,128.55万元和161,974.13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19.00%、14.84%和12.63%。其中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2024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减少56,688.25万元,降幅22.78%,主要系偿还债券所致。2025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减少30,154.42万元,降幅15.69%,主要系偿还债券所致。
图表6-33:发行人近三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8,522.72 19,271.21 31,787.34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36,427.00 167,416.36 211,640.0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5,932.27 4,568.05 4,994.12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092.14 872.93 395.32
合计 161,974.13 192,128.55 248,816.80
(5)应付职工薪酬
发行人三年末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13,202.51万元、15,610.71万元和20,601.46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1.01%、1.21%和1.61%。2024年末应付职工薪酬较2023年末增加2,408.20万元,增幅18.24%。2025年末应付职工薪酬较2024年末增加4,990.75万元,增幅31.97%,主要系新增预提人力资源费用。
2、非流动负债分析
发行人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和递延收益。
(1)长期借款
发行人近三年末长期借款分别为33,739.42万元、39,314.72万元和64,551.07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2.58%、3.04%和5.03%。2024年末长期借款相比2023年末增加5,575.30万元,增幅16.52%。2025年末长期借款相比2024年末增加25,236.35万元,增幅64.19%,主要系老化管道设施改造项目贷款增加。
图表6-34:发行人近三年末长期借款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质押借款 - - -
保证借款 339.00 1,019.63 1,154.25
信用借款 52,126.39 29,573.41 14,012.32
保证质押借款 12,085.68 8,721.68 18,572.85
保证抵押借款 - - -
合计 64,551.07 39,314.72 33,739.42
(2)应付债券
发行人近三年末应付债券账面余额分别为251,258.45万元、249,449.01万元和249,670.21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19.18%、19.26%和19.47%。2024年末应付债券较2023年末减少1,809.44万元,降幅0.72%。2025年末应付债券较2024年末增加221.2万元,增幅0.09%。
(3)递延收益
发行人近三年末递延收益分别为127,307.46万元、121,766.32万元和111,859.38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9.72%、9.40%和8.72%。根据财政部财会[2003]16号《关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将公司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的入网费计入“递延收益”科目,并按合理的期限平均摊销,分期确认为收入。
收取“燃气设施费、管道排管费、煤气初装费”的金额及确定标准、确定的分摊期限:(1)上海地区: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公(2002)025号文批准,向申请新装管道煤气、天然气的居民用户收取燃气设施费,收费标准为每户730.00元(注: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管(2014)7号文,自2014年5月1日起燃气企业不再向申请新装的居民用户收取燃气设施费);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经(1998)第115号文批准,向房产开发商收取新建住宅街坊内燃气管道排管费,收费标准为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4.50元;自2019年11月1日起,根据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沪发改价管(2019)51号文件批准,向房产开发商收取新建住宅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管道排管费,收费标准变更为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7元。根据沪燃集(2005)第62号文“关于下发《住宅建设配套包干基地燃气项目收费办法》”向配套费用包干的建设开发单位收取红线外配套排管建设费用,收费标准为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2.40元收取燃气排管贴费,最高收取额不超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30元。根据沪发改价管(2021)7号文“关于开展清理规范本市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起停止向配套费用包干的建设单位、开发单位收取红线外配套排管建设费用。(2)南通地区:南通市区根据通发改价格(2021)272号文,住宅商品房燃气工程安装费为2,200元/户,自2021年7月26日起执行。如东县根据南通市如东县物价局东价(2012)59号文件批准,向申请安装管道燃气设施的普通住宅用户收取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费,每户2,800元;根据2019年12月31日东发改价(2019)222号文,住宅商品房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调整为2,200元/户,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2020年1月1日前,已签订管道燃气工程安装合同的新建住宅商品房和已通气点火的老旧小区住宅,仍按调整前收费政策执行。
图表6-35:发行人近三年末递延收益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一次性入网费 80,178.60 90,872.13 101,267.97
政府补助 31,680.77 30,894.19 26,039.49
其中:南通燃气总部控制中心专项补贴 918.65 937.50 970.01
污泥干化工程 4,837.76 5,305.93 5,774.10
房屋动迁补偿 - 3,744.11 3,857.28
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52.64 130.28 194.26
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53.59 62.91 72.23
市政公建配套设施资金 25,818.13 20,588.16 15,171.61
品牌建设专项资金 - - -
闵行燃气管改造项目 - 125.30 -
合计 111,859.38 121,766.32 127,307.46
(4)其他非流动负债
发行人近三年末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11,223.58万元、20,168.32万元和31,095.15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0.86%、1.56%和2.42%。2024年末其他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8,944.74万元,增幅79.69%,主要系新增燃气老化管道设施改造项目资金。2025年末其他非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10,926.83万元,增幅54.18%,主要系老化管道设施改造项目资金增加。
(三)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图表6-36:发行人近三年末所有者权益构成一览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股本 295,243.47 28.29% 295,243.47 29.41% 295,243.47 30.32%
资本公积 126,670.98 12.14% 127,899.45 12.74% 127,605.95 13.11%
其他综合收益 14,450.07 1.38% 10,065.42 1.00% 548.68 0.06%
专项储备 542.45 0.05% 546.91 0.05% 476.87 0.05%
盈余公积 77,405.98 7.42% 73,391.12 7.31% 71,216.79 7.31%
一般风险准备 21.55 0.00% 21.04 0.00% 20.29 0.00%
未分配利润 374,462.94 35.88% 347,589.96 34.62% 336,783.66 34.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88,797.44 85.16% 854,757.37 85.13% 831,895.70 85.44%
少数股东权益 154,943.08 14.84% 149,288.94 14.87% 141,771.84 14.5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43,740.52 100.00% 1,004,046.32 100.00% 973,667.54 100.00%
发行人近三年末所有者权益分别为973,667.54万元、1,004,046.32万元和1,043,740.52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分别为831,895.70万元、854,757.37万元和888,797.44万元,占比85.44%、85.13%和85.16%。2024年末相比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增加30,378.78万元,增幅3.12%,主要系其他综合收益和未分配利润增加。2025年末相比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增加39,694.2万元,增幅3.95%,主要系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增加。
发行人所有者权益主要由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组成。
(1)股本
发行人近三年末股本均为295,243.47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30.32%、29.41%和28.29%。2016年,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50号),并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发行478,94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于2016年12月5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开始上市交易,H股股票中文简称为“大众公用”,英文简称为“DZUG”,H股股票代码为“1635”。2017年1月9日,超额配售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952,434,675股,其中A股2,418,791,675股,占比81.93%,H股533,643,000股,占比18.07%。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为2,952,434,675股。
(2)资本公积
发行人近三年末资本公积分别为127,605.95万元、127,899.45万元和126,670.98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13.11%、12.74%和12.14%。2024年末相比2023年末资本公积增加293.50万元,增幅0.23%。2025年末相比2024年末资本公积减少1,228.47万元,降幅0.96%。
图表6-37:发行人近三年末资本公积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99,369.66 99,369.66 99,369.66
其他资本公积 27,301.32 28,529.79 28,236.29
合计 126,670.98 127,899.45 127,605.95
(3)其他综合收益
发行人近三年末其他综合收益为548.68万元、10,065.42万元和14,450.07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0.06%、1.00%和1.38%。2024年末其他综合收益相比2023年末增加9,516.74万元,增幅1,734.48%,主要系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2025年末其他综合收益相比2024年末增加4,384.65万元,增幅43.56%,主要系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
(4)盈余公积
发行人近三年末盈余公积分别为71,216.79万元、73,391.12万元和77,405.98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7.31%、7.31%和7.42%。2023年末公司盈余公积相比2022年末增加1,731.02万元,增幅为2.49%,主要由于法定盈余公积增加。2024年末公司盈余公积相比2023年末增加2,174.33万元,增幅为3.05%,主要由于法定盈余公积增加。2025年末公司盈余公积相比2024年末增加4,014.86万元,
增幅为5.47%。
图表6-38:发行人近三年末盈余公积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法定盈余公积 75,739.07 71,724.21 69,549.88
任意盈余公积 1,666.91 1,666.91 1,666.91
储备基金 - - -
企业发展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77,405.98 73,391.12 71,216.79
(5)未分配利润
发行人近三年末分配利润分别为336,783.66万元、347,589.96万元和374,462.94万元,占所有者权益分别为34.59%、34.62%和35.88%。2024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相比2023年末增加10,806.30万元,增幅为3.21%。2025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相比2024年末增加26,872.98万元,增幅为7.73%。
(四)损益情况分析
图表6-39: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10,824.35 611,337.63 633,581.04 640,495.71
其中:营业收入 208,188.24 602,307.33 624,833.60 630,254.00
利息收入 2,636.11 9,030.30 8,747.43 10,241.71
已赚保费 - - - -
二、营业总成本 197,125.19 603,727.41 626,682.58 634,852.71
其中:营业成本 178,669.13 516,818.47 537,189.61 539,810.66
税金及附加 648.69 2,282.88 2,401.48 2,368.32
销售费用 6,196.21 19,583.54 19,655.27 20,328.67
管理费用 7,266.96 47,502.28 51,118.89 51,650.62
研发费用 23.11 135.11 45.75 44.81
财务费用 4,321.08 17,405.13 16,271.58 20,649.63
资产减值损失 - -3,853.82 -5.31 -42.35
信用减值损失 46.41 507.93 -156.01 -2,754.11
加:其他收益 673.37 4,449.14 3,279.72 3,833.4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087.09 -23,237.84 2,453.48 -34,148.3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760.67 71,951.03 29,236.77 66,091.9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583.85 67,222.76 19,042.94 37,548.69
资产处置收益 -17.45 1,859.67 1,199.16 1,664.73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三、营业利润 15,075.07 59,286.33 42,906.26 40,288.35
加:营业外收入 73.05 285.31 1,337.01 140.5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
减:营业外支出 51.05 514.46 771.77 140.9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097.07 59,057.18 43,471.49 40,287.94
减:所得税费用 4,572.41 8,819.23 10,628.86 9,924.4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524.66 50,237.95 32,842.63 30,363.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082.53 41,517.11 23,314.90 21,254.42
少数股东损益 5,442.13 8,720.84 9,527.72 9,109.0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624.87 4,579.65 9,957.15 -4,171.58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593.85 4,384.66 9,516.74 -4,130.89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095.61 5,339.65 9,119.33 -4,596.67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39.90 -78.75 -50.49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4,117.73 3,896.25 6,130.13 -3,233.94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977.88 1,403.50 3,067.95 -1,312.24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98.24 -954.99 397.4 465.78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41.98 -98.74 40.29 60.26
2.其他债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5 1.21 -2.22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
4.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
5.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0.01 0.01 -0.02
6.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
7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456.26 -855.09 355.89 407.77
8.其他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1.02 194.99 440.41 -40.69
七、综合收益总额 4,899.79 54,817.60 42,799.77 26,191.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511.32 45,901.77 32,831.64 17,123.5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411.12 8,915.84 9,968.13 9,068.38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收入分别为630,254.0万元、624,833.6万元和602,307.33万元,营业收入稳定增长。从业务板块来看,燃气销售板块营业收入占比最高,近
三年该板块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85.01%、84.51%和86.29%。发行人主营业务还包括商业、施工业、市政隧道运营、污水处理业及运输业等。
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23年度减少5,420.40万元,降幅0.86%。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24年度减少22,526.27万元,降幅3.61%。
发行人近三年的营业成本分别为539,810.66万元、537,189.61万元和516,818.47万元,与同期营业收入变化幅度相匹配。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较2023年度减少2,621.05万元,降幅0.49%。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较2024年度减少20,371.14万元,降幅3.79%。
图表6-40:发行人近三年各行业的营业收入和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行业名称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1)商 业 12,926.29 10,357.05 13,276.82 10,619.24 11,610.29 10,286.64
(2)施工业 25,307.40 20,172.24 33,558.94 28,101.18 29,220.96 24,435.95
(3)市政隧道运营 2,032.46 1,719.00 2,036.25 1,688.00 1,996.25 1,656.00
(4)燃气销售 514,000.57 462,243.10 528,077.83 475,114.33 535,782.19 480,424.60
其中:一次性入网费摊销 17,760.99 - 19,633.02 - 21,183.60 -
(5)污水处理业 29,336.25 11,376.80 29,998.55 11,476.82 31,228.48 11,965.19
(6)商务卡服务手续费 370.92 141.76 445.31 164.60 547.57 172.84
(7)运输业 11,658.16 9,027.25 11,406.05 8,617.19 12,097.35 9,545.28
(8)其他 6,675.28 1,781.26 6,033.85 1,408.24 7,770.92 1,324.16
合计 602,307.33 516,818.47 624,833.60 537,189.61 630,254.00 539,810.66
2、期间费用
发行人近三年的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92,673.73万元、87,091.49万元和84,626.0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4.70%、13.94%和14.05%。
图表6-41:发行人近三年期间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销售费用 19,583.54 19,655.27 20,328.67
管理费用 47,502.28 51,118.89 51,650.62
研发费用 135.11 45.75 44.81
财务费用 17,405.13 16,271.58 20,649.63
期间费用合计 84,626.06 87,091.49 92,673.73
占营业收入比例 14.05% 13.94% 14.70%
发行人近三年销售费用分别为20,328.67万元、19,655.27万元和19,583.5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23%、3.15%和3.25%。2024年较2023年减少673.4万元,降幅3.31%。2025年较2024年减少71.73万元,降幅0.36%。
发行人近三年管理费用分别为51,650.62万元、51,118.89万元和47,502.2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20%、8.18%和7.89%。2024年较2023年减少531.73万元,降幅1.03%。2025年较2024年增加3,616.61万元,降幅7.07%。
发行人近三年研发费用分别为44.81万元、45.75万元和135.1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01%、0.01%和0.02%。2024年较2023年增加0.94万元,增幅2.10%。2025年较2024年增加89.35万元,增幅195.28%,主要系子公司项目研发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发行人近三年财务费用分别为20,649.63万元、16,271.58万元和17,405.1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01%、0.01%和0.01%。2024年较2023年减少4,378.05万元,降幅21.20%,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所致。2025年较2024年增加1,133.56万元,增幅6.97%。
3、投资收益
发行人近三年投资收益分别为66,091.99万元、29,236.77万元和71,951.03万元。2024年度发行人投资收益较2023年度减少36,855.22万元,降幅55.76%,主要系权益法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85亿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分红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75亿元。2025年度发行人投资收益较2024年度增加42,714.26万元,增幅146.10%,主要系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82亿元。其中,2025年度发行人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较2024年度增加 48,179.82万元,增幅253.01%,主要系权益法公司华璨基金的可享有收益较上年同期增4.68亿元。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发行人近三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34,148.34万元、2,453.48万元和-23,237.84万元。2025年度发行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2024年度下降25,691.32万元,降幅1,047.14%,主要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波动。
5、营业利润
发行人近三年营业利润分别为40,288.35万元、42,906.26万元和59,286.33万元。
2024年较2023年营业利润增加2,617.91万元,增幅6.50%,主要系:(1)
2024年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较2023年减少36,601.82万元,主要为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波动所致;(2)2024年信用减值损失较2023年减少2,598.10万元,主要为融资租赁款计提减值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025年较2024年营业利润增加16,380.07万元,增幅38.18%,主要系:(1)2025年度投资收益较2024年度增加42,714.26万元,主要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82亿元;(2)2025年度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较2024年增加25,691.32万元,主要为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波动。
(五)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近三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23,562.08万元、20,578.38万元和-41,945.43万元,近三年呈下降状态,主要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所致。
图表6-42:公司近三年现金流量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4,351.44 673,728.03 720,545.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5,616.49 633,175.86 651,562.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734.95 40,552.17 68,983.2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4,028.93 416,066.06 265,680.6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5,888.78 404,757.20 225,959.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859.86 11,308.86 39,721.5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8,802.37 550,895.44 698,567.1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4,900.64 583,639.34 785,219.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098.28 -32,743.90 -86,652.1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1,945.43 20,578.38 23,562.08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人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8,983.27万元、40,552.17万元和108,734.95万元。2024年较2023年减少28,431.10万元,降幅41.21%,主要系2024年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销售、购买商品及劳务的净现金流较上年同期减少。2025年较2024年增加68,182.78万元,增幅168.14%,主要系公司支付采购款项的现金流较上年同期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人近三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9,721.56万元、11,308.86万元和-71,859.86万元。2023年相比于2022年增加8,619.02万元,增幅27.71%,主要系公司项目投资投出的现金减少导致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2024年相比于2023年减少28,412.70万元,降幅71.53%,主要系2024年公司投资分红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2025年相比于2024年减少83,168.72万元,降幅735.43%,
主要系公司投资收回及支付的净现金流量较上年同期减少;燃气老化管道设施改造项目的投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人近三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6,652.16万元和、-32,743.90万元和-76,098.28万元。2023年相比2022年减少100,293.56万元,降幅735.21%,主要系2023年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借入资金减去偿还债务的净现金流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所致。2024年相比2023年增加53,908.26万元,增幅62.21%,主要系2024年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取得的筹资净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2025年相比2024年减少43,354.38万元,降幅132.40%,主要系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借入资金减去偿还债务的净现金流量较上年同期减少。
(六)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1、营运能力分析
图表6-43:发行人近三年营运能力指标
单位:次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10.26 11.77 14.19
存货周转率 19.10 18.77 17.10
总资产周转率 0.26 0.28 0.27
发行人近三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呈现波动趋势,2023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2022年增幅较大,主要系应收账款减少;2024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2023年有所下降,主要系应收账款有所增加;2025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2024年有所下降,主要系营业收入下降、应收账款减少。近三年存货周转率呈现小幅上升趋势,2023年存货周转率逐年上升主要系营业成本增加,2024年存货周转率小幅上升主要系存货减少,2025年存货周转率小幅上升主要系存货减少。发行人近三年总资产周转率保持基本平稳状态。
2、盈利能力分析
图表6-44:公司近三年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602,307.33 624,833.60 630,254.00
营业利润 59,286.33 42,906.26 40,288.35
利润总额 59,057.18 43,471.49 40,287.94
净利润(含少数股东权益) 50,237.95 32,842.63 30,363.49
营业毛利率 14.19 14.03 14.35
营业净利率 8.34 5.26 4.82
总资产报酬率 3.43 3.02 3.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6 2.76 2.57
发行人近三年的营业利润分别为40,288.35万元、42,906.26万元和59,286.33万元。2023年度营业利润由负转正,主要系公司对大众交通和华璨基金等企业的可享有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同时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2024年度公司营业利润较2023年度增加2,617.91万元,增幅6.50%。2025年度公司营业利润较2024年度增加16,380.07万元,增幅38.18%,主要系公司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发行人近三年的利润总额与净利润波动趋势与营业利润波动保持一致。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毛利率分别为14.35%、14.03%和14.19%。
发行人近三年营业净利率分别为4.82%、5.26%和8.34%。从资产获利能力来看,作为一家大型公用事业及金融创投企业,公司资产规模较大,长期股权投资及固定资产等科目涉及的资金量较大,故公司总资产报酬率处于合理水平,近三年公司总资产报酬率分别为3.01%、3.02%和3.43%。近三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57%、2.76%和4.76%。
3、偿债能力分析
图表6-45:公司近三年末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资产负债率(%) 55.13 56.33 57.36
流动比率 0.67 0.70 0.64
速动比率 0.64 0.66 0.60
EBITDA(亿元) 11.93 10.73 10.55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5.86 4.13 3.58
注: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7.36%、56.33%和55.13%,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为稳定,目前的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范围之内。
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64、0.70和0.67,速动比率为0.60、0.66和0.64,均处于较为合理的水平。
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末,公司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58、4.13和5.86。
总体而言,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好,能够确保各类流动负债的正常支付。此外公司具有多渠道的融资方式,公司整体偿债能力较高,偿债风险较低。
四、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一)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金额727,514.55万元,其中短期借款247,563.32万元,占比34.03%;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8,522.72万元,占比2.55%;长期借款64,551.07万元,占比8.87%;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136,427.00万元,占比18.75%;应付债券249,670.21万元,占比34.32%;应付票据10,780.22万元,占比1.48%。发行人有息债务主要为银行借款、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应付票据,不存在信托等其他债务融资。公司的负债与经营状况匹配。
图表6-46:发行人2025年末有息债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247,563.32 34.0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 18,522.72 2.55%
长期借款 64,551.07 8.8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债券 136,427.00 18.75%
应付债券 249,670.21 34.32%
应付票据 10,780.22 1.48%
合计 727,514.55 100.00%
(二)有息债务余额的期限结构
图表6-47: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表
单位:万元
期限 金额 占比
1年以内 413,293.26 56.81%
1-2年(含2年) 167,473.09 23.02%
2-5年(含5年) 94,621.80 13.01%
5年以上 52,126.39 7.16%
合计 727,514.55 100.00%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727,514.55万元,主要为1年以内的部分。期限1年以内的413,293.26万元,占比56.81%;期限1至2年(含2年)的167,473.09万元,占比23.02%;期限2至5年(含5年)的94,621.80万元,占比13.01%;期限5年以上的52,126.39万元,占比7.16%。
(三)有息债务余额的担保结构
图表6-48:发行人2025年末有息债务余额担保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保证 质押+保证 信用 合计
短期借款 39,563.38 1,228.41 206,771.54 247,563.3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4,439.21 12,220.22 1,863.29 18,522.72
长期借款 339.00 12,085.68 52,126.39 64,551.07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36,427.00 136,427.00
应付债券 - - 249,670.21 249,670.21
应付票据 - - 10,780.22 10,780.22
占比 6.09 3.51 90.40 100.00
合计 44,341.59 25,534.31 657,638.66 727,514.55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总余额727,514.55万元,其中主要为信用融资,共计657,638.66万元,占比90.40%;保证借款44,341.59万元,占比6.09%;质押保证借款25,534.31万元,占比3.51%。
(四)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总余额727,514.55万元,主要为金融机构借款、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等,具体情况如下:
1、金融机构借款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金融机构借款总额为329,962.33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图表6-49: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金融机构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用款单位 贷款机构 币种 本金余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借款利率 担保方式
公用本部 中国银行 CNY 13,000.00 2025/2/26 2026/2/26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公用本部 汇丰银行 CNY 20,000.00 2025/2/27 2026/2/26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公用本部 农业银行 CNY 15,000.00 2025/3/28 2026/3/19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公用本部 上海银行 CNY 14,500.00 2025/4/7 2026/3/13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公用本部 建设银行 CNY 11,000.00 2025/5/14 2026/5/14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公用本部 招商银行 CNY 8,500.00 2025/5/27 2026/5/26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公用本部 建设银行 CNY 10,000.00 2025/7/1 2026/6/25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公用本部 交通银行 CNY 15,500.00 2025/8/11 2026/8/10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公用本部 工商银行 CNY 13,000.00 2025/9/19 2026/9/18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公用本部 工商银行 CNY 15,000.00 2025/10/14 2026/10/13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公用本部 民生银行 CNY 10,000.00 2025/10/28 2026/10/27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公用本部 上海农商银行 CNY 20,000.00 2025/12/17 2026/12/17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公用本部 上海银行 CNY 13,000.00 2025/11/18 2026/11/18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公用本部 中国银行 CNY 18,000.00 2025/11/19 2026/11/19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公用本部 汇丰银行 CNY 10,000.00 2025/11/25 2026/11/24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嘉定污水 中国银行 CNY 1,000.00 2025/6/30 2026/6/29 LPR浮动利率 保证借款
青山泉大众 南京银行 CNY 57.75 2018/12/20 2026/11/28 LPR浮动利率 保证借款
青山泉大众 南京银行 CNY 46.88 2019/1/29 2026/11/28 LPR浮动利率 保证借款
青山泉大众 南京银行 CNY 33.75 2019/2/13 2026/11/28 LPR浮动利率 保证借款
青山泉大众 南京银行 CNY 86.25 2019/4/19 2026/11/28 LPR浮动利率 保证借款
连云港大众 工商银行 CNY 1.00 2021/12/16 2036/11/20 LPR浮动利率 保证、质押借款
连云港大众 工商银行 CNY 677.38 2022/2/24 2036/11/20 LPR浮动利率 保证、质押借款
连云港大众 工商银行 CNY 145.25 2022/11/28 2036/11/20 LPR浮动利率 保证、质押借款
连云港大众 工商银行 CNY 1,426.05 2023/8/21 2036/11/20 LPR浮动利率 保证、质押借款
大众燃气本部 国开行 CNY 14,000.00 2023/11/30 2043/11/30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大众燃气本部 国开行 CNY 3,412.04 2024/3/27 2043/11/30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大众燃气本部 国开行 CNY 5,623.39 2024/4/30 2043/11/30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大众燃气本部 国开行 CNY 2,312.76 2024/7/22 2043/11/30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大众燃气本部 国开行 CNY 4,204.62 2024/11/29 2043/11/30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大众燃气本部 国开行 CNY 2,648.79 2025/1/2 2043/11/30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大众燃气本部 国开行 CNY 1,311.95 2025/3/25 2043/11/30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大众燃气本部 国开行 CNY 2,035.20 2025/5/30 2043/11/30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大众燃气本部 国开行 CNY 3,084.07 2025/6/30 2043/11/30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大众燃气本部 国开行 CNY 3,860.02 2025/7/30 2043/11/30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大众燃气本部 国开行 CNY 1,436.31 2025/8/28 2043/11/30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大众燃气本部 国开行 CNY 1,543.55 2025/9/28 2043/11/30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大众燃气本部 国开行 CNY 1,863.68 2025/10/29 2043/11/30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大众燃气本部 国开行 CNY 1,689.01 2025/11/26 2043/11/30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大众燃气本部 国开行 CNY 4,941.20 2025/12/23 2043/11/30 LPR浮动利率 信用借款
大众保理 民生银行 CNY 2,998.00 2025/9/2 2026/9/2 LPR浮动利率 保证借款
大众保理 上海农商银行 CNY 668.00 2025/9/5 2026/9/4 LPR浮动利率 保证借款
大众保理 厦门国际银行 CNY 800.00 2025/10/28 2026/4/28 LPR浮动利率 保证借款
融资租赁 中国银行 CNY 250.00 2025/1/17 2026/1/17 LPR浮动利率 保证、质押
借款
融资租赁 浦发银行 CNY 960.08 2025/3/5 2026/1/21 LPR浮动利率 保证、质押借款
融资租赁 民生银行 CNY 1,130.00 2025/4/21 2026/4/20 LPR浮动利率 保证借款
融资租赁 民生银行 CNY 4,275.00 2025/7/2 2026/6/30 LPR浮动利率 保证借款
融资租赁 平安银行 CNY 2,900.00 2025/7/17 2026/7/17 LPR浮动利率 保证借款
融资租赁 平安银行 CNY 6,600.00 2025/8/14 2026/8/14 LPR浮动利率 保证借款
融资租赁 厦门国际银行 CNY 2,018.25 2025/10/30 2026/10/27 LPR浮动利率 保证借款
融资租赁 厦门国际银行 CNY 2,458.95 2025/10/30 2026/10/27 LPR浮动利率 保证借款
融资租赁 厦门国际银行 CNY 3,590.40 2025/11/4 2026/2/4 LPR浮动利率 保证借款
融资租赁 厦门国际银行 CNY 170.80 2025/11/12 2026/2/12 LPR浮动利率 保证借款
融资租赁 厦门国际银行 CNY 4,423.32 2025/11/13 2026/2/13 LPR浮动利率 保证借款
融资租赁 厦门国际银行 CNY 1,746.14 2025/11/18 2026/2/18 LPR浮动利率 保证借款
融资租赁 厦门国际银行 CNY 332.00 2025/11/20 2026/2/20 LPR浮动利率 保证借款
融资租赁 厦门国际银行 CNY 1,901.04 2025/11/25 2026/2/25 LPR浮动利率 保证借款
融资租赁 厦门国际银行 CNY 1,617.60 2025/12/11 2026/3/11 LPR浮动利率 保证借款
融资租赁 厦门国际银行 CNY 560.66 2025/12/12 2026/3/12 LPR浮动利率 保证借款
融资租赁 厦门国际银行 CNY 319.20 2025/12/18 2026/3/18 LPR浮动利率 保证借款
融资租赁 工商银行 CNY 472.00 2023/4/6 2026/4/2 LPR浮动利率 保证、质押借款
融资租赁 浦发银行 CNY 6,000.00 2024/4/29 2027/4/29 LPR浮动利率 保证、质押借款
融资租赁 农业银行 CNY 795.00 2024/9/27 2027/9/23 LPR浮动利率 保证借款
融资租赁 浦发银行 CNY 4,000.00 2025/7/28 2027/7/28 LPR浮动利率 保证、质押借款
融资租赁 上海农商银行 CNY 3,755.00 2025/9/12 2026/9/21 LPR浮动利率 保证借款
融资租赁 民生银行 CNY 6,710.00 2025/9/23 2028/9/23 LPR浮动利率 保证、质押借款
融资租赁 民生银行 CNY 4,570.00 2025/12/10 2028/12/9 LPR浮动利率 保证、质押借款
合计 329,962.33
注:上表金融机构借款明细合计数与金融机构借款总额的差额主要为利息。
2、其他融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续债券余额为36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6-50:发行人存续债券情况明细
单位:亿元
序号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到期日期 发行利率 发行金额 存续金额
1 24公用01 2024/2/1 2027/2/1 2.85% 9.00 9.00
2 24上海大众MTN001 2024/8/30 2027/8/30 2.32% 3.00 3.00
3 24上海大众MTN002 2024/11/11 2026/11/11 2.28% 3.00 3.00
4 25上海大众MTN001 2025/4/24 2028/4/24 2.00% 5.00 5.00
5 25上海大众MTN002 2025/8/4 2028/8/4 1.89% 4.00 4.00
6 25上海大众MTN003 2025/11/21 2027/11/21 1.80% 4.00 4.00
7 26公用01 2026/1/26 2028/1/26 1.78% 8.00 8.00
合计 36.00 36.00
五、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关联交易执行过程中,协议中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按变更后的交易金额重新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1、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应当公允,参照下列原则执行: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2、公司按照前条第(3)项、第(4)项或者第(5)项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可以视不同的关联交易情形采用下列定价方法:
(1)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的毛利定价。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资金融通等关联交易。
(2)再销售价格法,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公平成交价格。适用于再销售者未对商品进行改变外型、性能、结构或更换商标等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或单纯的购销业务。
(3)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定价。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关联交易。
(4)交易净利润法,以可比非关联交易的利润水平指标确定关联交易的净利润。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等关联交易。
(5)利润分割法,根据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润的贡献计算各自应该分配的利润额。适用于各参与方关联交易高度整合且难以单独评估各方交易结果的情况。
3、公司关联交易无法按上述原则和方法定价的,应当披露该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及其方法,并对该定价的公允性作出说明。
(二)关联方关系
1、发行人的母公司情况
发行人的母公司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3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赵思渊,主要经营范围为出租汽车企业及相关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企业管理,投资管理,物业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室内装潢,经营出租车汽车业务,销售汽车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图表6-51:发行人母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盈顺路715号3幢1层A区1940室 出租汽车及相关企业的经营管理、企业管理等 15,900.00 18.23 18.23
2、发行人的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共有50个控股子公司,业务范围涉及燃气能源、环境物流、融租资管、创投投资四大板块。经营地址遍布上海、江苏、浙江、海南、香港和越南。
图表6-52:发行人2025年末子公司情况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普陀区安远路706号 燃气供应 50.00 - 购买
2 上海大众燃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奉贤区金发路269号10幢1层105室 管道工程施工 - 100.00 设立
3 上海市南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奉贤区金发路269号10幢1层110室 工程施工 - 100.00 购买
4 上海煤气物资供销公司 上海 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98号1601室-2 商业 - 100.00 购买
5 上海大众燃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4层411-53室 燃气投资 100.00 - 设立
6 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江苏 南通市工农北路59号 燃气生产供应 - 50.00 设立
7 南通大众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 南通市唐家花行54号 商业 - 80.00 设立
8 南通大众燃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 南通市工农北路59号 工程施工 - 100.00 购买
9 如东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江苏 江苏省如东县掘港镇珠江路508号 燃气供应 - 70.00 设立
10 南通开发区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江苏 南通开发区上海路南、温州路西 燃气供应 - 100.00 设立
11 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上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公用设施 88.97 11.03 购买
12 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720号 污水处理 10.00 90.00 设立
13 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 徐州市乔家湖村三八河 污水处理 - 80.00 购买
14 沛县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江苏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东环路西侧、沿河大桥南 污水处理 - 100.00 购买
15 徐州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江苏 徐州市乔家湖村三八河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 - 100.00 设立
16 连云港西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江苏 连云港市东海县高新技术开发区光明路5号 污水处理 - 100.00 购买
17 邳州源泉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江苏 江苏省邳州市运河镇镇东村东500米 污水处理 - 100.00 购买
18 徐州源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江苏 江苏省徐州工业园区内(310国道、206国道交叉处南100米) 污水处理 - 100.00 购买
19 徐州青山泉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江苏 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镇纺织工业园 污水处理 - 100.00 设立
20 徐州市贾汪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江苏 江苏徐州工业园区310国道与206国道交叉处南100米 污水处理 - 100.00 设立
21 连云港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江苏 连云港市东海县高新技术开发区光明路5号 污水处理 - 100.00 设立
22 江苏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江苏 徐州市云龙区乔家湖三八河污水处理厂 环境治理服务 100.00 - 设立
23 上海大众市政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综合能源 60.00 40.00 设立
24 上海翔殷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公用设施 87.16 12.84 设立
25 海南大众海洋产业有限公司 海南 海南省琼海市长坡镇沙老港 食品加工 100.00 - 设立
26 海南春茂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海南 海南省琼海市长坡镇沙老港场区办公楼 农业 - 100.00 设立
27 上海卫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浦东新区江东路1728号 食品加工 - 91.56 购买
28 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518号24A01室 投资管理 99.00 1.00 设立
29 上海大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515号1幢21楼2107室 资产管理 100.00 设立
30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26号108室 融资租赁 55.00 25.00 设立
31 上海众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24号1幢三层南部位301室 融资租赁 - 100.00 设立
32 上海众益同享供应链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1幢601室 融资租赁 - 100.00 设立
33 上海大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1幢110室 保理业务 100.00 - 设立
34 上海大众交通商务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515号1112室 商务服务 100.00 - 购买
35 上海众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宏海公路2050号(上海庙镇经济开发区) 商务服务 - 100.00 设立
36 上海众亿铸商贸服务有限公 司 上海 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121号1号楼1层01部位109室 商务服务 - 100.00 设立
37 上海儒驭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三双公路1021号10幢G1016室 投资 99.00 1.00 购买
38 上海大众运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1幢102室 物流配送及搬场 80.00 - 购买
39 上海大众运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普陀区绥德路889弄4号二层241室 物流配送及搬场 - 100.00 购买
40 上海大众运行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1幢101室 物流配送及搬场 - 100.00 设立
41 上海大众绿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市青浦区盈顺路715号3幢1层 新能源 - 80.00 设立
42 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香港 九龙柯士甸道西1号环球贸易广场82号楼8204B室 投资 100.00 - 设立
43 Fretum Construction&Engineering Enterprise Limited 香港 九龙柯士甸道西1号环球贸易广场82号楼8204B室 投资 - 100.00 设立
44 GalaxyBuilding&Develo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香港 九龙柯士甸道西1号环球贸易广场82号楼8204B室 投资 - 100.00 设立
45 Ace Best Investing Manage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香港 九龙柯士甸道西1号环球贸易广场82号楼8204B室 投资 - 100.00 设立
46 Platinum Capital Invest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香港 Walkers Corporation Limited, 190 Elgin Avenue,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d, KY1-9008, Cayman Islands 投资 - 100.00 设立
47 Dazhong(VietNam)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 越南 No.23 Ninh Su Huynh Lien Street, Ward 10, Tan Binh District, Ho Chi Minh City,Vietnam. 投资 - 100.00 设立
48 Ultra Partner Limited 香港 Vistra(Cayman)Limited, Grand Pavilion, Hibiscus Way, 802 West Bay Road,P.O.Box 31119, Grand Cayman, KY1-1205, Cayman Islands 投资 - 100.00 设立
49 Century Charm Limited 香港 Vistra(Cayman)Limited, Grand Pavilion, Hibiscus Way, 802 West Bay Road,P.O.Box 31119, Grand Cayman, KY1-1205, Cayman Islands 投资 - 100.00 设立
50 Interstellar Capital Investment Co.,Limited 香港 九龙柯士甸道西1号环球贸易广场82号楼8204B室 投资 100.00 - 设立
3、发行人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情况
图表6-53:发行人2025年末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情况
单位:%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 上海市 公共设施服务 20.01 6.85 权益法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 深圳市 深圳市 创业投资机构 10.80 - 权益法
注:本公司持有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80%股权,本公司向该公司委派两名董事,对其能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对该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
本期与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图表6-54:发行人2025年末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情况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上海徐汇昂立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联营企业
江苏东能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本公司联营企业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联营企业
4、其他关联方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共有24家其他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6-55:发行人2025年末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子公司大众燃气股东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
上海大众河滨酒店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之子公司
上海大众万祥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之子公司
上海大众交通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之子公司
上海大众广告有限公司 大众交通之子公司
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 母公司联营企业
大众交通集团上海庙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母公司之子公司
上海大众交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母公司之子公司
上海大众交通市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母公司之子公司
上海世合实业有限公司 大众交通之子公司
上海数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大众交通之子公司
大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大众交通之子公司
上海大众科技有限公司 大众交通之子公司
上海奉贤大众众腾客运汽车有限公司 大众交通之子公司
上海大众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大众交通之子公司
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燃气之子公司
上海燃气浦东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燃气之子公司
上海青浦燃气综合经营有限公司 上海燃气之子公司
上海燃气崇明有限公司 上海燃气之子公司
上海青浦燃气有限公司 上海燃气之子公司
上海燃气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燃气之子公司
上海燃气信息经营有限公司 上海燃气之子公司
上海东方能源有限公司 燃气集团/上海燃气之子公司
注:上表中“上海东方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1-11月为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2025年12月至今为上海燃气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三)关联方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图表6-56:发行人2025年度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天然气采购 276,092.01 295,447.67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液化气采购 1.63 4.33
上海燃气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 994.03 1,064.69
上海燃气信息经营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 14.78 -
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 - 5.52
上海大众交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车辆采购 78.75 156.52
上海大众科技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 65.74 -
上海大众广告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2.06 1.83
上海世合实业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140.78 94.80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273.74 266.13
上海数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机房网络服务 188.17 199.70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299.31 303.19
大众交通集团上海庙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汽车维修 3.35 15.11
上海大众交通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汽车维修 106.94 133.74
江苏东能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天然气管输服务 427.01 127.06
上海大众河滨酒店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40.00 -
上海大众交通市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0.46 -
采购商品情况:
1)2025年度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从上海燃气有限公司采购天然气购气量为106,150.91万立方米,共应支付采购款300,505.04万元(含税)。
2)2025年度子公司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从上海燃气有限公司采购天然气购气量为99.18万立方米,共应支付采购款435.26万元(含税)。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图表6-57:发行人2025年度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运输服务 950.15 2,517.25
上海燃气崇明有限公司 运输服务 1,985.11 2,047.42
上海青浦燃气有限公司 运输服务 1,276.82 584.74
上海东方能源有限公司 运输服务 1,150.68 -
上海大众万祥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保理业务收入 173.40 237.39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拆装搬场业务 18.31 40.90
上海东方能源有限公司 拆装搬场业务 0.78 -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拆装搬场业务 3.67 -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拆装搬场业务 3.36 -
上海青浦燃气有限公司 拆装搬场业务 3.47 -
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 拆装搬场业务 395.09 -
上海青浦燃气有限公司 销售物资 0.91 -
上海青浦燃气综合经营有限公司 销售物资 - 30.98
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物资 - 12.23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费收入 9.43 -
上海燃气浦东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物资 - 6.77
(3)关联租赁情况
图表6-58:发行人2025年度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1)公司作为出租方:
经营租赁业务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 办公场地 94.58 189.69
上海大众河滨酒店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员工宿舍 205.79 205.23
大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办公场地 43.09 -
上海大众万祥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办公场地 3.30 -
上海奉贤大众众腾客运汽车有限公司 办公场地 7.95 -
融资租赁业务
入账单位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收入金额(不含税) 上期收入金额(不含税)
大众融资租赁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 531.17 647.93
2)公司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支付的租金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上海世合实业有限公司 办公场地 468.15 327.97 28.31 36.51 429.75 -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办公场地 - 455.05 63.48 79.55 - 2,045.27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仓储租赁 19.48 - 12.63 - 423.96 -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充电桩场地 0.28 - 0.16 - 28.76 -
上海大众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充电桩场地 0.55 - 0.51 - 9.23 -
2、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关联担保总规模195,460.59万元,占归母净资产比例为21.99%,具体关联担保明细如下:
图表6-59:发行人2025年末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6,618.57 2025/8/14 2026/8/14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426.43 2025/11/13 2026/2/13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278.10 2025/7/2 2026/6/30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757.64 2025/9/12 2026/9/11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592.92 2025/11/4 2026/2/4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914.33 2025/7/17 2026/7/17 否
上海大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000.09 2025/9/2 2026/9/2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460.68 2025/10/30 2026/10/27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19.67 2025/10/30 2026/10/27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747.37 2025/11/18 2026/2/18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618.74 2025/12/11 2026/3/11 否
连云港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1,426.05 2023/8/21 2036/11/20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902.37 2025/11/25 2026/2/25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130.82 2025/4/21 2026/4/20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6,198.60 2024/4/29 2027/4/29 否
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000.66 2025/6/30 2026/6/30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978.21 2025/3/5 2026/1/21 否
上海大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800.55 2025/10/28 2026/4/28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795.62 2024/9/27 2027/9/23 否
连云港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679.75 2022/2/24 2036/11/20 否
上海大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668.46 2025/9/5 2026/9/4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561.05 2025/12/12 2026/3/12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72.92 2023/4/6 2026/4/2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32.23 2025/11/20 2026/2/20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19.42 2025/12/18 2026/3/18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50.20 2025/1/17 2026/1/17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70.92 2025/11/12 2026/2/12 否
连云港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145.25 2022/11/28 2036/11/20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094.17 2025/7/28 2027/7/28 否
徐州青山泉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86.38 2019/4/19 2026/11/28 否
徐州青山泉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57.83 2018/12/20 2026/11/28 否
徐州青山泉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46.94 2019/1/29 2026/11/28 否
徐州青山泉大众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33.80 2019/2/13 2026/11/28 否
连云港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1.00 2021/12/16 2036/11/20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6,715.23 2025/9/23 2028/9/23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572.92 2025/12/10 2028/12/9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630.40 2025/11/17 2026/2/14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617.60 2025/10/20 2026/1/20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610.40 2025/11/13 2026/2/13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603.30 2025/10/27 2026/1/27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212.80 2025/10/16 2026/1/16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105.44 2025/10/27 2026/1/27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990.00 2025/12/22 2026/3/20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684.21 2025/11/25 2026/2/25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26.08 2025/11/5 2026/2/5 否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11.40 2022/7/1 2025/7/1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50.41 2022/9/30 2025/9/29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9,111.60 2022/9/26 2025/3/10 是
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560.36 2017/12/14 2025/3/20 是
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540.86 2019/10/29 2025/6/20 是
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22.90 2017/11/28 2025/6/20 是
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87.99 2018/8/29 2025/11/27 是
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30.18 2018/1/19 2025/11/27 是
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25.42 2017/11/30 2025/11/27 是
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53.48 2018/4/27 2025/11/27 是
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83.89 2018/6/21 2025/11/27 是
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62.80 2018/12/20 2025/11/27 是
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3.83 2018/9/19 2025/11/27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50.66 2023/2/22 2025/2/21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37.00 2023/3/22 2025/3/6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9,509.00 2024/8/22 2025/8/28 是
上海大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752.61 2024/9/27 2025/6/30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71.90 2024/6/26 2025/5/13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504.13 2024/10/14 2025/10/14 是
上海大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800.64 2024/11/27 2025/5/21 是
上海大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410.75 2024/7/3 2025/6/21 是
上海大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500.38 2024/12/10 2025/9/5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523.90 2024/10/16 2025/1/16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580.00 2024/11/13 2025/2/13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703.20 2024/11/18 2025/2/18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952.00 2024/11/25 2025/2/25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724.80 2024/11/27 2025/2/27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852.80 2024/11/27 2025/2/27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635.40 2024/12/16 2025/3/14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795.27 2023/4/25 2025/4/30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8,212.89 2024/1/25 2025/11/30 是
上海大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000.25 2025/6/27 2025/10/26 是
上海大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800.58 2025/5/21 2025/11/21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152.00 2025/1/15 2025/4/15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995.15 2025/4/22 2025/7/22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173.36 2025/4/24 2025/7/24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820.62 2025/4/28 2025/7/28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23.13 2025/7/28 2025/10/28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36.61 2025/8/27 2025/11/27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769.18 2025/8/28 2025/11/28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153.77 2025/9/3 2025/12/3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291.11 2025/9/5 2025/12/5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323.80 2025/9/5 2025/12/5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769.18 2025/9/12 2025/12/12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746.14 2025/9/19 2025/11/18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00.00 2025/9/26 2025/12/26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332.80 2025/1/13 2025/4/11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497.60 2025/2/25 2025/5/23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195.20 2025/3/4 2025/6/4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124.80 2025/3/25 2025/6/25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488.00 2025/3/25 2025/6/25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543.20 2025/3/26 2025/6/26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651.20 2025/4/10 2025/7/10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156.80 2025/4/14 2025/7/14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150.40 2025/4/21 2025/7/21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41.60 2025/4/22 2025/7/22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374.40 2025/4/24 2025/7/24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396.80 2025/6/4 2025/9/4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70.40 2025/7/9 2025/10/9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366.40 2025/7/9 2025/10/9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486.40 2025/7/15 2025/10/15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605.60 2025/7/16 2025/10/16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366.40 2025/8/6 2025/11/6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03.20 2025/8/14 2025/11/14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974.24 2025/8/14 2025/11/14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909.60 2025/8/26 2025/11/26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78.40 2025/9/17 2025/12/17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191.07 2025/9/22 2025/12/22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668.06 2024/6/26 2025/5/16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70.00 2025/5/13 2025/10/30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522.00 2025/5/15 2025/10/30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803.60 2025/1/9 2025/12/30 是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99.00 2025/1/13 2025/12/30 是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图表6-60:发行人2025年度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3,586.49 3,085.72
4、关联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图表6-61:发行人2025年末关联方应收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账款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229.83
应收账款 上海东方能源有限公司 189.82 -
应收账款 上海大众河滨酒店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84.85
应收账款 上海青浦燃气有限公司 186.79 118.88
应收账款 上海燃气崇明有限公司 180.45 199.43
应收账款 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 13.82 13.82
应收账款 大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83.46 46.97
应收账款 上海奉贤大众众腾客运汽车有限公司 1.93 -
应收账款 上海数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16 -
应收账款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3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4,918.48 4,642.01
其他流动资产 上海大众万祥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2,670.70 3,745.35
预付款项 上海大众交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51.12 4.52
预付款项 上海世合实业有限公司 3.88 2.89
预付款项 上海数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0.77 26.32
预付款项 江苏东能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34.96 3.02
其他应收款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0.06 0.06
长期应收款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568.04 7,486.52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上海大众交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1.73 -
(2)应付项目
图表6-62:发行人2025年末关联方应付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票据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 2,000.00
应付账款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139,827.83 41,552.57
应付账款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42.28 33.65
应付账款 上海燃气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257.53 128.78
应付账款 大众交通集团上海庙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5.33 -
应付账款 上海数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60
应付账款 上海世合实业有限公司 - 0.50
应付账款 上海大众科技有限公司 65.74 -
应付账款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29 -
应付账款 上海大众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0.28 -
其他应付款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1,714.27 1,714.27
其他应付款 上海徐汇昂立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160.00
其他应付款 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 - 10.00
其他应付款 上海大众河滨酒店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0.00
其他应付款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66.13
其他应付款 上海大众万祥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200.59 250.00
其他应付款 大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33.30 33.30
其他应付款 上海奉贤大众众腾客运汽车有限公司 1.15 -
其他应付款 上海大众科技有限公司 5.00 -
长期应付款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3,731.05 3,731.05
长期应付款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450.00 1,450.00
合同负债 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 189.30 -
合同负债 上海青浦燃气有限公司 489.49 489.49
租赁负债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07 -
租赁负债 上海大众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7.78 -
租赁负债 上海世合实业有限公司 - 387.33
租赁负债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521.74 -
租赁负债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910.09 1,365.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上海大众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0.8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上海世合实业有限公司 567.24 356.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2.7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455.05 455.05
六、或有事项
(一)发行人对内、外担保事项
1、对外担保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无对外担保。
2、对内担保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关联担保总规模195,460.59万元,担保余额合计80,656.12万元,占归母净资产比例为9.07%,具体关联担保明细详见本章“第五节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二)发行人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足以影响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和到期还本付息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
(三)重要承诺事项
1、对外重要承诺事项
(1)2017年3月10日,本公司与上海华麟、国盛资产、东方国际、华谊投资在上海签署《份额转让及入伙协议》、《合伙协议》,本公司通过受让9,000万元的认缴出资份额,并新增货币认缴出资91,000万元的方式入伙华璨基金,成为华璨基金新的有限合伙人,占首期募集规模的60.24%。2017年3月21日,公司支付首期投资款人民币50,000万元。2017年7月14日,本公司与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海签署《上海华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本公司将参股的华璨基金中尚未出资的人民币50,000万元中的30,000万元的认缴出资份额及其相应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已累计实际出资66,075.75万元。
(2)2020年4月,公司与其他投资方签署《红土君晟(广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红土君晟(广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已累计实际出资2,100万元。
(3)2019年11月,公司与其他投资方签订《深圳前海红土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协议》决定共同投资深圳前海红土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已累计实际出资1,600万元。
(4)2019年9月5日,公司与北京联信汇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海签署《份额转让协议》、《合伙协议》,以人民币900万元受让联信汇业在大成汇彩基金的全部认缴出资额3,000万元及其所占全部财产份额;人民币1,040万元受让天赪投资在大成汇彩基金的部分认缴出资额2,000万元及其所占部分财产份额的方式入伙大成汇彩基金,成为大成汇彩基金新的有限合伙人。2021年3月,公司与上海天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有限合伙协议》,公司认缴份额增加至30,000万元,占大成汇彩基金出资额的50%。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已累计实际出资4,095万元。
(5)与租赁相关的承诺
公司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预计未来年度现金流出的情况如下:
图表6-63:发行人2025年末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预计未来年度现金流出表
单位:万元
剩余租赁期 未折现租赁付款额
1年以内 1,812.90
1至2年 668.01
2至3年 652.17
3年以上 681.97
合计 3,815.05
2、质押事项
(1)子公司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其部分应收租赁款为质押,向银行取得借款。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质押的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1,533.01万元,已质押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26,140.12万元,其中12,427.58万元已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中列示。取得的短期借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1,228.41万元;取得长期借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22,053.84万元,其中11,817.84万元已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
(2)孙公司连云港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其污水处理收费权益质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支行取得长期借款。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质押的污水处理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07.03万元,已质押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5,498.92万元,其中128.98万元已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中列示。取得的长期借款余额为人民币2,252.06万元,其中402.37万元已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
七、发行人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余额为35,111.18万元,占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比例为3.95%。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情况如下:
1、公司受限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图表6-64:截至2025年末货币资金受限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备付金交存 1,330.92
风险准备金 21.55
保函保证金 200.00
履约保证金 0.10
资金冻结 -
合计 1,552.57
2、因发行人对外融资,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明细如下:
图表6-65: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出质人 抵押/质权人 资产名称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及期限
连云港大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应收账款 107.03 向工商银行融资并提供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期限截至2036年11月20日
长期应收款 5,369.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28.98
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工商银行等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2,427.58 因融资并提供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期限最晚截至2028年12月9日
其他流动资产 1,533.01
长期应收款 13,712.54
合计 33,279.08
八、金融衍生品交易、大宗商品期货及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一)委托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无委托贷款。
(二)投资理财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未到期投资理财金额合计3,178.93万元(含公允价值变动),明细如下:
图表6-66:2025年末发行人理财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投资类型 资金来源 签约方 交易目的 交易结构(按产品类型分类) 投资金额(名义本金)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未到期余额 盈亏情况
券商理财 自有资金 国泰海通 获取投资收益 固收+ 1,000.00 2025-9-26 未到期 1,000.00 7.1
银行理财 自有资金 汇丰私人银行 获取投资收益 固收类 2,178.93 2025-10-14 未到期 2,178.93 23.13
合计 3,178.93 3,178.93 30.23
(三)衍生品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无衍生品投资。
九、发行人海外投资情况
图表6-67:发行人2025年末海外子公司情况
单位:美元,%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FretumConstruction&Engineering Enterprise Limited 香港 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1号环球贸易广场82楼8204B室 投资 - 100.00 3,000,000.00 设立
GalaxyBuilding&Develo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香港 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1号环球贸易广场82楼8204B室 投资 - 100.00 3,000,000.00 设立
Ace Best Investing Manage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香港 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1号环球贸易广场82楼8204B室 投资 - 100.00 5,000,000.00 设立
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1号环球贸易广场82楼8204B室 投资 100.00 - 48,500,000.00 设立
Interstellar Capital Investment Co.,Limited 香港 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1号环球贸易广场82楼8204B室 投资 100.00 - 10,000,000.00 设立
Platinum Capital Invest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香港 WalkersCorporationLimited,190ElginAvenue,GeorgeTown,GrandCaymand,KY1-9001,CaymanIslands 投资 - 100.00 1.00 设立
Dazhong(VietNam)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 越南 No.23,NiSuHuynhLien,Ward10,TanBinhDistrict, HoChiMinhCity,Vietnam 投资 - 100.00 5,000,000.00 设立
Ultra Partner Limited 香港 开曼群岛 投资 - 100.00 100.00 设立
Century Charm Limited 香港 开曼群岛 投资 - 100.00 100.00 设立
1、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注册于2008年11月10日,英文名称为Dazhong(HongKong)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Limited,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香港,公司注册证书编号为1286143。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及兼并购,天然气设计施工及表灶,出租汽车及客货运服务等相关业务。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89,451.82万元,总负债65,046.20万元、所有者权益124,405.62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825.80万元。
2、Ace Best Investing Manage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Ace Best Investing Management Corporation Limited注册于2012年9月17日,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为大众香港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香港,公司注册证书编号为1801021。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98.26万美元,总负债0万元、所有者权益498.26万美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16万元。
3、FretumConstruction&EngineeringEnterprise Limited
FretumConstruction&EngineeringEnterprise Limited注册于2012年9月17日,注册资本300万美元,为大众香港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香港,公司注册证书编号为1801026。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343.79万美元,总负债9.00万美元、所有者权益4,334.79万美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0万美元、净利润62.77万美元。
十、发行人重大(重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其他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事项。
十一、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发行人正在注册63亿元债务融资工具额度,将分别用于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单项额度分别不超过35亿元,将根据额度注册情况在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第七章公司的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授信情况
公司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25年末,公司合并口径在银行的授信总额度约为人民币1,266,974.31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约339,782.56万元,尚余授信额度约 927,191.75万元。总体来说,公司具有很强的融资能力。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授信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图表7-1:截至2025年末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已用额度 未使用额度
工商银行 77,249.68 30,721.68 46,528.00
光大银行 61,500.00 40.00 61,460.00
汇丰银行 80,000.00 30,000.00 50,000.00
建设银行 70,000.00 21,000.00 49,000.00
交通银行 70,000.00 15,500.00 54,500.00
民生银行 75,000.00 29,683.00 45,317.00
南京银行 3,224.63 224.63 3,000.00
宁波银行 40,000.00 - 40,000.00
农业银行 100,000.00 15,795.00 84,205.00
平安银行 100,000.00 20,280.22 79,719.78
浦发银行 66,000.00 10,960.08 55,039.92
上海银行 65,000.00 27,500.00 37,500.00
邮储银行 60,000.00 - 60,000.00
招商银行 35,000.00 8,500.00 26,500.00
中国银行 80,000.00 31,250.00 48,750.00
中信银行 40,000.00 - 40,000.00
华夏银行 50,000.00 - 50,000.00
农商行 38,000.00 24,423.00 13,577.00
厦门国际银行 26,000.00 19,938.35 6,061.65
浙商银行 30,000.00 - 30,000.00
江苏银行 30,000.00 - 30,000.00
国开行 70,000.00 53,966.59 16,033.41
合计 1,266,974.31 339,782.56 927,191.75
二、近三年债务违约记录
经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未出现债务违约情况。
三、债券发行及偿付情况
图表7-2:发行人债券发行及偿付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到期日期 发行金额 存续状态
1 10沪大众CP02 2010/4/1 2010/12/27 5.00 已到期兑付
2 10沪大众CP01 2010/3/22 2011/3/22 6.00 已到期兑付
3 11沪大众CP02 2011/4/19 2012/1/14 6.00 已到期兑付
4 11沪大众CP01 2011/1/21 2012/1/21 5.00 已到期兑付
5 16上海大众SCP001 2016/9/23 2017/6/20 3.00 已到期兑付
6 17上海大众SCP001 2017/2/24 2017/8/23 5.00 已到期兑付
7 11沪大众 2012/1/6 2018/1/6 16.00 已到期兑付
8 17上海大众CP001 2017/8/16 2018/8/16 5.00 已到期兑付
9 17上海大众SCP002 2017/11/24 2018/8/21 5.00 已到期兑付
10 19上海大众SCP001 2019/12/10 2020/6/7 5.00 已到期兑付
11 17上海大众MTN001 2017/8/11 2020/8/11 6.00 已到期兑付
12 17上海大众MTN002 2017/8/18 2020/8/18 5.00 已到期兑付
13 20上海大众SCP001 2020/5/27 2020/11/23 5.00 已到期兑付
14 20上海大众SCP002 2020/7/30 2021/1/16 6.00 已到期兑付
15 20上海大众SCP003 2020/8/12 2021/1/29 5.00 已到期兑付
16 18公用01 2018/3/13 2023/3/13 5.00 已到期兑付
17 20上海大众SCP004 2020/11/16 2021/5/15 5.00 已到期兑付
18 21上海大众SCP001 2021/1/7 2021/7/6 6.00 已到期兑付
19 21上海大众SCP002 2021/1/25 2021/7/24 5.00 已到期兑付
20 18公用03 2018/7/18 2023/7/18 5.10 已到期兑付
21 19大众1A 2019/12/5 2021/7/30 2.76 已到期兑付
22 19大众1B 2019/12/5 2021/10/29 0.15 已到期兑付
23 20大众1A 2020/5/12 2022/3/31 7.66 已到期兑付
24 20大众1B 2020/5/12 2022/3/31 0.40 已到期兑付
25 大众5G1A 2021/3/18 2022/8/31 2.55 已到期兑付
26 大众5G1B 2021/3/18 2023/1/31 0.14 已到期兑付
27 22上海大众SCP001 2022/7/1 2022/08/30 5.00 已到期兑付
28 19沪众01 2019/9/25 2022/9/25 8.00 已到期兑付
29 22上海大众SCP002 2022/08/15 2022/10/14 5.00 已到期兑付
30 22上海大众SCP003 2022/10/10 2022/12/9 5.00 已到期兑付
31 21上海大众MTN001 2021/4/28 2023/4/28 6.00 已到期兑付
32 21上海大众MTN002 2021/6/4 2023/6/4 5.00 已到期兑付
33 21上海大众MTN003 2021/7/9 2023/7/9 5.00 已到期兑付
34 18公用04 2018/7/18 2023/7/18 6.80 已到期兑付
35 23上海大众SCP002 2023/7/13 2023/8/25 5.00 已到期兑付
36 23上海大众SCP001 2023/7/4 2023/9/19 5.00 已到期兑付
37 大众5G2A 2022/3/18 2023/10/31 2.71 已到期兑付
38 大众5G2B 2022/3/18 2025/1/31 0.14 已到期兑付
39 21公用01 2021/3/9 2024/3/9 10.00 已到期兑付
40 22上海大众MTN001 2022/5/9 2025/5/9 5.00 已到期兑付
41 大众5G3A 2022/8/17 2024/7/31 3.25 已到期兑付
42 大众5G3B 2022/8/17 2025/6/30 0.25 已到期兑付
43 22上海大众MTN002 2022/9/20 2024/9/20 3.00 已到期兑付
44 22上海大众MTN003 2022/12/8 2024/12/8 5.00 已到期兑付
45 23公用01 2023/3/14 2026/3/14 10.00 已到期兑付
46 23大众1A 2023/4/25 2025/4/30 4.00 已到期兑付
48 23大众1B 2023/4/25 2026/1/30 0.22 已到期兑付
49 23上海大众MTN001 2023/8/15 2025/8/15 5.00 已到期兑付
50 23上海大众MTN002 2023/9/12 2025/9/12 5.00 已到期兑付
51 23大众2A 2024/1/25 2025/11/28 2.36 已到期兑付
52 23大众2B 2024/1/25 2026/7/31 0.13 已到期兑付
53 24公用01 2024/2/1 2027/2/1 9.00 正常存续
54 24上海大众MTN001 2024/8/30 2027/8/30 3.00 正常存续
55 24上海大众MTN002 2024/11/11 2026/11/11 3.00 正常存续
56 25上海大众MTN001 2025/4/24 2028/4/24 5.00 正常存续
57 25上海大众MTN002 2025/8/4 2028/8/4 4.00 正常存续
58 25上海大众SCP001 2025/8/29 2025/11/27 4.00 已到期兑付
59 25上海大众MTN003 2025/11/21 2027/11/21 4.00 正常存续
60 26公用01 2026/1/26 2028/1/26 8.00 正常存续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未出现过已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到期未偿付情形。
第八章税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章的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章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下列说明仅供参考,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投资者应就有关税务事项咨询专业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均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根据以上规定,投资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根据其按中国法律规定的所得税义务,就其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收入和转让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取得的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中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个人或单位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印花税。前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
但对债务融资工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发行人目前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投资者所应缴纳的上述税项不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出构成抵销,上述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
第九章信息披露安排
本公司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了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信息披露管理机制,确定了信息披露的总体原则、职责分工、披露内容和标准和管理要求。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3版)》、《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22号)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3版)》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制定了《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负责人、信息披露对象及标准、信息披露流程、董监高职责、非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子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详尽的规定,确保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行之有效的实施和落实。
公司指定赵飞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具体信息如下: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赵飞
职务:董事会秘书
信息披露负责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121号众腾大厦1号楼10楼
电话:021-64280679
传真:021-64288727
电子信箱:dmbstock@dzug.cn
二、发行前的信息披露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前1个工作日,发行人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2、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信用评级报告;
3、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法律意见书;
4、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2026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5、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本公司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向市场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1、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将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四、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本公司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向市场披露,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五、本息兑付的信息披露
企业将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企业将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企业将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将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企业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将披露违约处置进展,企业将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企业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将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做出调整。
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信息披露的时间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2021版)》要求。债务融资工具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第十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持有人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持有人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
机构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姚金萍
联系方式:021-31916511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688号16楼
邮箱:yaojp@bosc.cn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和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5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召集人联络邮箱或寄送至召集人联系地址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持有人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持有人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和其他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 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二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2、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3、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公司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公司或主承销商应召集债权人大会磋商,决定是否终止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裁决。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三章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121号众腾大厦1号楼10楼
法定代表人:杨国平
联系人:曹菁、王华
电话:021-64281688-5611、021-64281688-5622
传真:021-64288727
二、主承销商、簿记建档人兼存续期管理机构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688号
法定代表人:顾建忠
联系人:姚金萍
电话:021-31916511
传真:021-68476101
三、发行人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13楼
法定代表人:沈琴
联系人:游广
电话:021-63872000
传真:021-63353272
四、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法定代表人:杨志国、朱建弟
联系人:饶海兵
电话:021-23281052
传真:021-63391429
五、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杆胡同2号银河SOHO5号楼
法定代表人:岳志岗
联系人:余璐、李转波
联系电话:010-66428877
传真:010-60330991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63326662
传真:021-63326661
七、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楼2层0201、3层0301、4层0401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联系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八、关联关系说明
发行人同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四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关于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PDFI【】号;
2、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3、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2026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4、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信用评级报告;
5、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法律意见书;
6、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发行人、主承销商查询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前述备查文件。投资者可通过发行人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的《接受注册通知书》项下的募集说明书查阅历史信息。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包括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网站(www.cfae.cn)、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
发行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121号众腾大厦1号楼10楼
法定代表人:杨国平
联系人:曹菁、王华
电话:021-64281688-5611、021-64281688-5622
传真:021-64288727
主承销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688号
法定代表人:顾建忠
联系人:姚金萍
电话:021-31916511
传真:021-68476101
附录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主营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
资产负债率 =总负债/总资产×100%
流动比率 =期末流动资产总额/期末流动负债总额×100%
速动比率 =(期末流动资产总额-存货净额)/期末流动负债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营业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总资产报酬率 =(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总资产×100%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EBITDA =EBIT+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