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執行副總經理
電話:(07)337-1111
傳真:(07)537-3570
職稱:財務副總經理
電話:(07)337-1023
傳真:(07)537-2720
電子郵件信箱:csccontact@mail.csc.com.tw 電子郵件信箱:f1000@mail.csc.com.tw股東服務免費專線電話:(0800)746-006
辦事處名稱
總公司及工廠所在地 中鋼集團總部大樓
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1號 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88號
電話:(07)802-1111 電話:(07)337-1111
網際網路位址:https://www.csc.com.tw 傳真:(07)537-3570
台北聯絡處
地址:110台北市信義路五段7號 101大樓28樓A室電話:(02)8758-0000傳真:(02)8758-0007
大阪代表處
地址:1F, Osaka U2 Building, 4-7 Uchihonmachi 2-Chome, Chuoku, Osaka 540-0026, Japan電話:(81)6-6910-0888傳真:(81)6-6910-0887
辦理股票過戶機構
名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網際網路位址:https://www.kgi.com.tw/zh-tw
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
姓名:許瑞軒會計師、柯志賢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地址:1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電話:(02)2725-9988
網際網路位址:https://www2.deloitte.com/tw/tc.html
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盧森堡證券交易所查詢海外有價證券資訊之方式:請上網至
https://citiadr.factsetdigitalsolutions.com/stocks/profile.idms?pageId=15&subpageID=151&cusip=Y15041125 查詢
壹、致股東報告書················································································· 4
貳、公司治理報告················································································10
一、董事及經理人資料 ································································10
二、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24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32
四、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 126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 126六、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或經理人是否於最近一年內曾任
職於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等資訊 ··················· 126七、董事、經理人及大股東持股資料 ······································· 126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之關係資料 ··········· 127九、轉投資事業之綜合持股比例 ·············································· 128
參、募資情形 ····················································································· 129
一、公司資本及股份 ·································································· 129
二、公司債、特別股、海外存託憑證、員工認股權憑證、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併購(包括合併、收購及分割)
之辦理情形暨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 135
肆、營運概況 ····················································································· 141
一、業務內容·············································································· 141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 148
三、人力資源概況 ······································································ 155
四、環境管理措施及環保支出資訊··········································· 156
五、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的保護措施 ······························· 164
六、勞資關係·············································································· 167
七、資通安全管理 ······································································ 172
八、重要契約·············································································· 178
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 183
一、財務狀況·············································································· 183
二、財務績效·············································································· 185
三、現金流量·············································································· 187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 189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獲利或虧損主要原因、改善計
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 192六、風險管理·············································································· 193
七、其他重要事項 ······································································ 214
陸、特別記載事項·············································································· 215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 215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215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 215
柒、發生證交法第36條第3項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
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 216
壹、致股東報告書
各位股東女士/先生:
113年在鋼鐵供過於求且市場競爭加劇的困境下,全球鋼鐵業者皆面臨嚴峻挑戰。113年初,延續112年底樂觀氛圍,市場需求回溫,帶動鋼價短暫上揚;然而,隨著中國大陸房地產行業持續疲軟、歐洲製造業低迷不振,儘管美國經濟維持穩定成長,全球經濟成長率仍不及前一年,鋼鐵需求也因此連續第3年下滑。成本方面,煤、鐵礦價格逐季走跌,雖使鋼鐵廠下半年成本壓力有所緩解,但在中國大陸低價鋼品大量於國際市場流竄的競爭環境下,鋼價及用鋼需求疲弱,經營環境依然相當艱困。
面對鋼鐵業重重逆境與挑戰,中鋼積極推動變革突破,戮力提升高獲利能力之精緻鋼品銷售配比,113年精緻鋼品銷量占比達11.1%,毛利占比達75.2%,以高技術含量及產業效益之產品創造獲利;此外,因應全球鋼鐵供給過剩及碳中和趨勢,中鋼進行最適產能規劃,整併稼動率較低及久齡之產線,由以往追求「量」的提升,轉向聚焦「質」的精進,將資源集中於高價值產品,提升生產效率並降低成本。在全體同仁堅守崗位全力打拼下,113年個體及合併獲利皆較112年小幅增長。
近年在全球低碳轉型之浪潮下,各國接連實行碳管制政策,我國環境部於113年8月公告《碳費收費辦法》等3項碳費子法,預計自115年起依前一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申報繳費,中鋼將積極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以適用優惠費率,減緩碳費衝擊。因應碳有價時代的來臨,中鋼除持續研發導入低碳技術外,在經營策略上亦從以往的「以銷領產」調整為「以碳領銷」,以排碳量決定產銷計畫,透過於銷售策略中考量碳費支出,並規劃最低排碳生產路徑等措施,追求獲利極大化。
為邁向淨零碳排,中鋼自110年起陸續推出高再生材料用比之鋼品並取得UL再生料含量驗證,近年廢鋼比重12%及20%鋼材銷售量大幅增長,由112年約2.6萬公噸成長至113年約4.9萬公噸,展現綠色鋼材需求潛力。113年中鋼更結合中龍電爐製程,開發出廢鋼比重60%以上之鍍鋅鋼品並取得認證,有望擴大綠色鋼材供應範圍。
中鋼集團鋼鐵產品營收占合併營收近八成,全球總體經濟情勢及鋼鐵市況變化影響集團整體營運甚鉅,爰本報告書以鋼鐵產業為分析主軸。
一、113年度營業暨財務情形
(一)營業狀況及獲利能力分析
113年度,由於國際鋼鐵需求復甦不如預期,上半年售價雖有提升,惟原料成本仍處高檔,獲利未能擴張;第三季屬傳統淡季,歐洲暑休、中國大陸內需及投資不振,鋼市需求降至谷底,成本雖逐月下降,但售價下跌幅度更大,壓縮獲利;第四季鋼價觸底反彈,且受惠於中能離岸風場併網發電挹注獲利,營運逐步回升。全年度合併稅後淨利達38.76億元,個體稅後淨利為19.78億元,分別較前一年增長10%及18%。
合併及個體相關財務資訊列表如下:
1.合併財務報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萬公噸
年度 項目 113年度 112年度 變動
營業收入 3,605.36 3,633.26 (27.90) (1%)
營業毛利 150.61 167.73 (17.12) (10%)
營業利益 17.92 35.86 (17.94) (5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27.86 10.04 17.82 177%
稅前淨利 45.78 45.90 (0.12) 0%
本期淨利 38.76 35.31 3.45 10%
鋼品銷售量 1,185 1,213 (28) (2%)
2.個體財務報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萬公噸
年度 項目 113年度 112年度 變動
營業收入 1,935.46 1,971.49 (36.03) (2%)
營業毛利 109.38 70.55 38.83 55%
營業利益 34.65 (2.39) 37.04 155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6.15) 23.46 (29.61) (126%)
稅前淨利 28.50 21.07 7.43 35%
本期淨利 19.78 16.82 2.96 18%
鋼品銷售量 759 775 (16) (2%)
(二)研發情形
中鋼113年研發成果豐碩,共完成30件新產品開發,其中17件屬於精緻鋼品,精緻鋼品及高品級鋼銷售比率分別達11%及52%,持續提升差異化競爭優勢。中鋼研發策略係依循「高值化精緻鋼廠」及「發展綠能產業」經營發展雙主軸,以及數位、低碳、供應鏈三大轉型重點,培植專精強的核心能力。重大項目說明如下:
1.精緻鋼品開發
(1)高值手工具鋼:運用微合金元素鈮的細晶增韌效應,提升一般手工具抗扭力及耐疲勞特性,並強化高階手工具用鋼強韌特性與提升疲勞壽命。
(2)高功能結構鋼:因應「高橋墩、大跨距、深基礎」橋梁設計建造趨勢,開發高功能橋梁用鋼,具有更高的強度與韌性,產品採低碳成分設計並擁有優異的銲接性,已成功應用於國內指標性工程。
(3)綠色能源及家電用鋼:為滿足電腦及伺服機殼品牌廠對高再生鋼材之需求,中鋼建立有別以往的轉爐增用廢鋼生產技術,成功開發出再生料占比超過60%的鍍鋅鋼品,並順利通過再生料含量驗證。
(4)先進合金碳鋼:因應機械五金、手工具與汽機車零部件之高質化產品需求,除透過提高鋼材碳含量與硬化合金等輔助,提升熱處理性與硬化能外,為滿足客戶更易加工成形之需求,已積極開發低硬度、高球化率與高尺寸精度產品,引領產業升級並拓展商機。
(5)跨世代車用鋼:開發一系列先進超高強度汽車用鋼,具有更高強度
、更高擴孔及延展性,滿足汽車輕量化及安全性要求。
(6)超能效電磁鋼:建立關鍵技術,不斷精進低鐵損、高磁通、高強度之極薄尺寸電磁鋼,提高馬達運轉效能,已成功導入電動車大廠,在電動車馬達用電磁鋼供料方面持續扮演關鍵角色。
2.智慧生產技術
(1)鋼帶智慧板形檢測系統:提供人員即時板形變化值,以調控製程參
數,後續將結合AI預測模型及回饋控制模組,實現動態調控。
(2)鋼捲身分智慧檢核系統:有效攔截產品混料異況,確保產品品質。
(3)電磁鋼胚澆鑄寬度智慧控制模型:提供最佳模寬建議,優化胚寬控制能力,提高胚寬命中率,節省頂規電磁鋼切邊量。
(4)室內儲區天車遠程操控系統:透過遠端操控,提升工作環境安全。
3.節能減碳及環保技術
(1)高爐低碳煉鐵技術:113年完成高爐低碳鐵源球結礦添加測試,透過配渣計算與佈料研究,嘗試預先混合球結礦與燒結礦,避免高爐內反應不均勻造成爐況異常。
(2)副產氣捕碳及高值化利用技術:建立鋼化聯產先導線製程節能操作技術,降低CO生產能耗11%,並研究提純CO2至99%。
(3)低能耗碳捕捉與利用技術:完成煙氣捕碳先導工場建置及性能驗收,建立燒結礦低溫熱回收技術及應用。
(4)工業爐混氫混氨燃燒技術開發與示範應用計畫:執行天然氣混氫
40%及天然氣混氨10%示範應用、示範噴吹60%氫(氨)混燒技術。
(5)氮壓機智慧操作指引系統:利用AI演算法建立,整合產線生產資訊,可預測下游的中、高壓氮氣需求量,並據以提供最低能耗的機組取出量及所需壓縮機數量與組合之建議。
(6)板狀中低溫脫硝觸媒:開發國內唯一板狀中低溫脫硝觸媒,使環保脫硝溫度從高溫降至中低溫,已完成關鍵配方、小型產品及模場驗證,即將正式量產商用品,並應用於中鋼集團,實現減碳效益,後續將推展至國內水泥、玻璃、焚化爐等行業。
二、114年度營業計畫概要與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展望114年,受惠於通膨趨緩與各國寬鬆政策的延續,投資、消費動能可期;俄烏和談有望降低地緣政治風險,支撐經濟復甦;中國大陸兩會宣示強化就業與消費刺激政策,提振經濟動能;雖然美國關稅政策之不確定性及貿易局勢緊張恐抑制全球經濟成長,國際貨幣基金(IMF)
預估114年全球經濟成長率仍將維持溫和增長;而臺灣雖亦受美國對等關稅風險及匯率波動影響,受惠於投資、消費成長動能穩健,主計總處預估今年臺灣經濟亦將維持成長態勢。
產業方面,市場不利因素逐漸消退,相對寬鬆的金融環境有望帶動用鋼需求回溫,而俄烏和談亦可能進一步釋放重建需求。此外,113年起多國相繼對中國大陸鋼品啟動反傾銷措施,各地鋼價有望邁向合理化,而中鋼亦對中國大陸熱軋鋼品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並於114年3月獲財政部關務署立案,4月經濟部初判認定國內產業遭受實質損害;中國大陸於兩會期間提出114年將推動鋼鐵產業減量重組,有助調整產業結構,使供需趨向平衡。114年中鋼產銷預計將呈溫和復甦態勢,惟美國總統川普上任後關稅政策反覆,升高全球貿易保護主義風險,並牽動全球經貿秩序及供應鏈重組,為全球鋼市復甦增添不確定性,中鋼將密切關注相關發展,並採取適切因應對策。
中鋼致力於實踐環境永續、社會參與及公司治理,113年入選道瓊永續指數(DJSI)世界指數及新興市場指數成分股,於DJSI之「經濟與治理、環境、社會」三大面向評比皆獲高度肯定,總評分數榮登全球鋼鐵業榜首,顯示中鋼致力推動ESG的績效成果比肩國際頂尖企業。鑒於近年經營環境變化劇烈及碳中和的重大挑戰,中鋼在「智慧創新、綠能減碳、價值共創,成為永續成長的卓越企業」之願景引領下,擬定114~123年十年經營發展策略,積極推動「二軸三轉」:高值化精緻鋼廠
、發展綠能產業兩大主軸;數位轉型、低碳轉型、供應鏈轉型三大轉型,並擬定四大經營績效目標、十項主軸策略及各項行動方案;主要重點有:
1.持續推動精緻鋼品開發,培育潛力精緻鋼品,並與相關單位合作,精進製程改善,以提升準精緻鋼品獲利率。
2.持續增建光電案場,總設置目標達120MW以上;中能離岸風場已於
113年完成併網發電,年發電量預估約11億度,減碳潛力達55萬公噸
CO2e/年。
3.推動資料驅動基礎建設、建立鋼鐵專用AI大模型、作業流程導入AI,
提升生產力,作為支持低碳轉型及供應鏈轉型之基礎。
4.為務實推動低碳轉型,除設定長期碳中和目標外,亦使用再生能源及加大力度提升能源效率,期於114年達成以107年為基準減碳7%短期目標,並開發高爐添加低碳鐵源、高爐噴吹富氫氣體、鋼化聯產、增用廢鋼等創新前瞻製程技術,於119年達成減碳25%中期目標。
5.提升內銷直供戶訂單比例、加速低碳產品開發、提升銷售通路黏著度
,並透過早期供應商參與(Early Vendor Involvement, EVI)技術行銷方式與客戶合作積極展開產品雙價(價值、價格)提升行動方案,幫客戶創造價值,為中鋼創造價格。
展望未來,中鋼將透過低碳轉型與發展綠能產業,因應未來碳中和挑戰;持續精進研發與產銷,全力開拓具高毛利、低取代性之高競爭力鋼品,達到高值化精緻鋼廠與供應鏈轉型相輔相成,同時透過數位轉型、改善作業效率等工作,降減成本,追求最大化獲利與價值、最小化成本及排碳量,並秉持快速改變、大膽嘗試、彈性思考的理念,全方位提升中鋼集團競爭力。
敬祝
各位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董事長
總經理
貳、公司治理報告
一、董事及經理人資料
(一)董事資料
職稱 國籍 姓 名 性別 年齡 選任日期 任期 初次選任日 期 選任時持有股數 現在持有股數 配偶、未成年子女 現在持有股份
股 數 持股比率( % ) 股 數 持股比率( % ) 股 數 持股比率 ( % )
董事長 中華民國 經濟部 -- 111.06.17 3年 60.12.03 3,154,709,357 20 3,154,709,357 20 不適用 不適用
中華民國 代表人:黃建智 (註1) 男 65歲 111.06.17 3年 108.09.30上任日期 33,233 0 33,233 0 0 0
董事 中華民國 經濟部 -- 111.06.17 3年 60.12.03 3,154,709,357 20 3,154,709,357 20 不適用 不適用
中華民國 代表人:賴建信 (註2) 男 57歲 114.03.24上任日期 3年 114.03.24上任日期 781 0 781 0 0 0
董事 中華民國 經濟部 -- 111.06.17 3年 60.12.03 3,154,709,357 20 3,154,709,357 20 不適用 不適用
中華民國 代表人:胡文中 (註3) 男 62歲 113.09.10上任日期 3年 113.09.10上任日期 0 0 0 0 0 0
董事 中華民國 高瑞投資(股)公司 -- 111.06.17 3年 86.12.30選任日期87.05.26上任日期 1,493,318 0.01 1,493,318 0.01 不適用 不適用
中華民國 代表人:陳守道 男 63歲 112.08.04上任日期 3年 112.08.04上任日期 91,064 0 91,064 0 1,275 0
董事 中華民國 景裕國際(股)公司 -- 111.06.17 3年 93.06.17 4,226,265 0.03 4,226,265 0.03 不適用 不適用
中華民國 代表人:鄭際昭 (註4) 男 63歲 113.09.10上任日期 3年 113.09.10上任日期 50,348 0 50,348 0 0 0
董事 中華民國 鴻高投資開發 (股)公司 -- 111.06.17 3年 99.06.23 1,003,980 0.01 1,003,980 0.01 不適用 不適用
中華民國 代表人:翁政義 (註5) 男 80歲 111.06.17 3年 90.05.31 9,000 0 9,000 0 0 0
董事 中華民國 群裕投資(股)公司 -- 111.06.17 3年 86.12.30選任日期87.05.26上任日期 1,623,289 0.01 1,623,289 0.01 不適用 不適用
中華民國 代表人:陳冠富 (註6) 男 55歲 113.09.10上任日期 3年 113.09.10上任日期 57,613 0 57,613 0 11,078 0
董事 中華民國 高雄市中國鋼鐵 (股)公司企業工會 -- 111.06.17 3年 90.05.31 7,221,487 0.05 7,221,487 0.05 不適用 不適用
中華民國 代表人:陳春生 男 63歲 111.06.17 3年 107.01.05上任日期 19,743 0 0 0 0 0
114年3月31日
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 股份 主 要 經 (學 ) 歷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備註(註7)
股 數 持股比 率(%)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 適 用
0 0 東海大學經濟學系學士 中國鋼鐵(股)公司執行副總經理兼資訊安全長兼公司治理主管 中鋼碳素化學(股)公司董事長、台灣高速鐵路(股)公司董事、中宇環保工程(股)公司董事、中龍鋼鐵(股)公司董事、中貿國際(股)公司董事、中盈投資開發(股)公司董事 無 無 無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0 0 國立中興大學水土保持博士經濟部水利署署長 經濟部常務次長台灣國際造船(股)公司董事 無 無 無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0 0 美國紐約雪城大學麥斯威爾公共事務學院社會科學學程博士 經濟部國營事業管理司副司長代理司長 經濟部國營事業管理司司長 無 無 無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0 0 國立清華大學動力機械學系學士中國鋼鐵(股)公司生產副總經理 中國鋼鐵(股)公司總經理、中鋼機械(股)公司董事長、中鴻鋼鐵(股)公司董事、中宇環保工程(股)公司董事、中龍鋼鐵(股)公司董事、中盈投資開發(股)公司董事 無 無 無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0 0 德國克勞斯塔工科大學選礦工程博士中國鋼鐵(股)公司技術副總經理 中國鋼鐵(股)公司執行副總經理兼資訊安全長、運鴻投資(股)公司董事長、中國鋼鐵結構(股)公司董事、中龍鋼鐵(股)公司董事、中鋼運通(股)公司董事、中盈投資開發(股)公司董事、Formosa Ha Tinh(Cayman) Limited董事、Formosa Ha Tinh Steel Corporation董事 無 無 無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0 0 美國羅徹斯特大學機械工程博士國立成功大學校長、佛光大學校長 崑山科技大學兼任講座教授國立成功大學機械工程學系榮譽教授 無 無 無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0 0 英國薩里大學管理碩士 中國鋼鐵(股)公司企劃助理副總經理 中國鋼鐵(股)公司企劃副總經理兼公司治理主管、啟航貳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長、高雄捷運(股)公司董事、中鋼機械(股)公司董事、中發控股(股)公司董事、中能發電(股)公司董事、Formosa Ha Tinh(Cayman) Limited董事、Formosa Ha Tinh Steel Corporation董事 無 無 無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0 0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電工科畢中國鋼鐵(股)公司技術員 高雄市中國鋼鐵(股)公司企業工會理事長鋼福育樂(股)公司董事 無 無 無
職稱 國籍 姓 名 性別 年齡 選任日期 任期 初次選任日 期 選任時持有股數 現在持有股數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股 數 持股比率( % ) 股 數 持股比率( % ) 股 數 持股比率( % )
獨立 董事 中華民國 張學斌 男 76歲 111.06.17 3年 105.06.23 0 0 0 0 0 0
獨立 董事 中華民國 洪敏雄 男 81歲 111.06.17 3年 105.06.23 0 0 0 0 5,000 0
獨立 董事 中華民國 高蘭芬 女 59歲 111.06.17 3年 105.06.23 4,216 0 4,216 0 1,000 0
註1: 經濟部改派代表人王錫欽接替翁朝棟,於113年5月18日生效;後改派黃建智接替王錫欽,於113年9月10日生效;黃建智於108年9月30日初次擔任本公司董事至今,惟期間所代表之法人有所變動。註2: 經濟部改派代表人連錦漳接替曾文生,於113年8月5日生效;後改派代表人賴建信接替連錦漳,於114年3月24日生效。
註3: 經濟部改派代表人胡文中接替劉明忠,於113年9月10日生效。
註4: 景裕國際(股)公司改派代表人鄭際昭接替黃建智,於113年9月10日生效。
註5: 翁政義於90年5月31日初次選任為本公司董事,持續擔任本公司董事至今,惟期間所代表之法人有所變動。
註6: 王錫欽自113年5月18日起辭任群裕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職務;群裕投資(股)公司指派陳冠富為其代表人,於113年9月10日生效。
註7: 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最高經理人)為同一人、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者,應說明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例如增加獨立董事席次,並應有過半數董事未兼任員工或經理人等方式)之相關資訊。
114年3月31日
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 股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備註(註7)
股 數 持股比 率(%)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0 0 美國康乃爾大學機械航空工程博士、高苑科技大學榮譽教授/講座教授兼副校長、行政院國防科技產業發展審議會委員、行政院科技會報兼任研究員/首席評議專家、華錫鈞航空基金會董事、南翔創新顧問(股)公司董事長、亞洲航空(股)公司董事、聯合船舶中心常務董事、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監察人、華擎機械工業(股)公司監察人、經濟部技術處科技顧問、國際渦輪引擎公司資深副總裁、航發中心/漢翔航空工業(股)公司總工程師 大銀微系統(股)公司獨立董事 明安國際企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無 無 無 不 適 用
0 0 美國北卡羅萊納州立大學材料工程博士、大葉大學校長、國立成功大學材料科學及工程學系教授、中國材料科學學會理事長、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董事、佳邦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國立成功大學材料科學及工程學系名譽講座教授 無 無 無
0 0 國立成功大學會計學博士、國立高雄大學金融管理學系系主任、經濟部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計畫專業審查會委員、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審議委員會外部審議委員 國立高雄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原金融管理學系)教授 無 無 無
法人股東名稱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高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中鋼碳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40%、中聯資源股份有限公司35%、超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5%
景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中鋼碳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100%
鴻高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中鴻鋼鐵股份有限公司100%
群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中宇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40%、中國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35%、超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5%
表二:表一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114年3月31日
法人名稱 法 人 之 主 要 股 東
中鋼碳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29.04%、國際中橡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4.96%、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3.93%、景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2.01%、志成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46%、凱基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10%、昕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01%、先進總合國際股票指數基金投資專戶0.96%、長庚醫療財團法人0.93%、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受託信託財產專戶-中碳0.84%
中聯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19.83%、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2.15%、中國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9.33%、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17%、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6.85%、中鋼碳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6.04%、東南水泥股份有限公司5.26%、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受託信託財產專戶-中聯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員工持股信託2.69%、德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94%、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72%
超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中盈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00%
中鴻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40.59%、美商摩根大通託管梵加德集團新興市場基金投資專戶0.63%、美商摩根大通託管先進星光先進總合國際股票指數0.49%、美商摩根大通託管先進信託股票指數II投資專戶0.42%、全球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0.28%、美商摩根大通銀行台北分行受託保管新興市場0.21%、匯豐(台灣)託管梵加德之FTSE全球-不含美國小型股指數基金0.20%、劉振雄0.20%、賴春田0.18%、新制勞工退休基金0.17%
法人名稱 法 人 之 主 要 股 東
中宇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44.76%、華榮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9.57%、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受託信託財產專戶-中宇環保4.86%、弘博鋼鐵股份有限公司3.20%、金合發鋼鐵股份有限公司2.92%、百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43%、春源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2.42%、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2.33%、豪豪股份有限公司0.96%、任亭麗0.38%
中國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33.24%、友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2.50%、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7.17%、日商株式會社IHI 5.53%、柏林股份有限公司4.52%、永記造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2.50%、吳賴惠珍2.19%、中龍鋼鐵股份有限公司2.11%、吳昭宜2.03%、弘博鋼鐵股份有限公司1.95%
註:表二中屬上市公司者,其主要股東為年報刊印日前最近一次停止過戶日之資料。
(二)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
114年3月31日
條件姓名 專 業 資 格 與 經 驗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董事長 黃建智 專長:相關行業經驗(鋼鐵/物流貿易);行銷專業學歷:東海大學經濟學系學士 其他主要職務:中鋼碳素化學(股)公司董事長、台灣鋼鐵工業同業公會第二十三屆理事長 過往經驗:中國鋼鐵(股)公司執行副總經理兼資訊安全長兼公司治理主管、中國鋼鐵(股)公司業務副總經理、中龍鋼鐵(股)公司董事長、中貿國際(股)公司董事長、中國鋼鐵(股)公司日本代表處代表兼中貿國際日本株式會社社長、China Steel and Nippon Steel Vietnam Joint Stock Company業務副總經理、高雄國際鋼鐵經營協會第二十一屆理事、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第六屆理事、台灣鋼鐵工業同業公會第二十二屆常務理事 0
董 事 賴建信 專長:永續發展;能源轉型;碳管理學歷:國立中興大學水土保持博士 其他主要職務:經濟部常務次長、台灣國際造船(股)公司董事 過往經驗:經濟部水利署署長 0
條件 姓名 專 業 資 格 與 經 驗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董 事 胡文中 專長:公共行政 學歷:美國紐約雪城大學麥斯威爾公共事務學院社會科學學程博士 其他主要職務:經濟部國營事業管理司司長 過往經驗:經濟部國營事業管理司副司長代理司長 0
董 事 陳守道 專長:相關行業經驗(鋼鐵);企業行政專業學歷:國立清華大學動力機械學系學士 其他主要職務:中國鋼鐵(股)公司總經理、中鋼機械(股)公司董事長、台灣鋼鐵工業同業公會第二十三屆常務理事 過往經驗:中國鋼鐵(股)公司生產副總經理 0
董 事 鄭際昭 專長:相關行業經驗(鋼鐵);人工智慧;減碳技術學歷:德國克勞斯塔工科大學選礦工程博士 其他主要職務:中國鋼鐵(股)公司執行副總經理兼資訊安全長、運鴻投資(股)公司董事長、台灣鋼鐵工業同業公會第二十三屆常務理事 過往經驗:中國鋼鐵(股)公司技術副總經理、社團法人中國鑛冶工程學會第六十一屆理事長 0
董 事 翁政義 專長:相關行業經驗(鋼鐵/機械);機械製造系統、逆向問題、分子動力學模擬專業 學歷:美國羅徹斯特大學機械工程博士 其他主要職務:崑山科技大學兼任講座教授、國立成功大學機械工程學系榮譽教授 過往經驗:國立成功大學校長、佛光大學校長、工業技術研究院董事長、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台灣機械(股)公司董事長 0
董 事 陳冠富 專長:相關行業經驗(鋼鐵);企業管理;公司治理學歷:英國薩里大學管理碩士 其他主要職務:中國鋼鐵(股)公司企劃副總經理兼公司治理主管、啟航貳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長、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第七屆理事 過往經驗:中國鋼鐵(股)公司企劃助理副總經理 0
董 事 陳春生 專長:工會事務、勞權專業 學歷:國立臺東專科學校電工科畢 其他主要職務:高雄市中國鋼鐵(股)公司企業工會理事長過往經驗:中國鋼鐵(股)公司技術員 0
條件姓名 專 業 資 格 與 經 驗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獨 立董 事 張學斌 專長:航空工業、機電專業;其他上市公司董事會學歷:美國康乃爾大學機械航空工程博士 其他主要職務: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研產業化平台委員、經濟部電動大客車國產化與技術及達成度評估專家審查會議召集人、大銀微系統(股)公司獨立董事、明安國際企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過往經驗:高苑科技大學榮譽教授/講座教授兼副校長、行政院國防科技產業發展審議會委員、行政院科技會報兼任研究員/首席評議專家、華錫鈞航空基金會董事、南翔創新顧問(股)公司董事長、亞洲航空(股)公司董事、聯合船舶中心常務董事、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監察人、華擎機械工業(股)公司監察人、經濟部技術處科技顧問、國際渦輪引擎公司資深副總裁、航發中心/漢翔航空工業(股)公司總工程師 2
獨 立董 事 洪敏雄 專長:材料專業 學歷:美國北卡羅萊納州立大學材料工程博士 其他主要職務:國立成功大學材料科學及工程學系名譽講座教授 過往經驗:大葉大學校長、國立成功大學材料科學及工程學系教授、中國材料科學學會理事長、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董事、佳邦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0
獨 立董 事 高蘭芬 專長:會計/財務管理專業;公司治理學歷:國立成功大學會計學博士 其他主要職務:國立高雄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原金融管理學系)教授、高雄市市區汽車客運審議會委員 過往經驗:國立高雄大學金融管理學系系主任、經濟部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計畫專業審查會委員、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審議委員會外部審議委員 0
本公司董事(包含獨立董事)皆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條件 姓名 獨 立 性 情 形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非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最近2年未有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
董事長 黃建智
董 事 賴建信
董 事 胡文中
董 事 陳守道
董 事 鄭際昭
董 事 翁政義
董 事 陳冠富
董 事 陳春生
獨 立董 事 張學斌 本人:0股(0%)配偶:0股(0%) 其他二親等以內親屬:0股(0%)
獨 立董 事 洪敏雄 本人:0股(0%)配偶:5,000股(0%)其他二親等以內親屬:25,000股(0%)
獨 立董 事 高蘭芬 本人:4,216股(0%)配偶:1,000股(0%)其他二親等以內親屬:0股(0%)
張學斌、洪敏雄、高蘭芬獨立董事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皆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所規定之資格要件,且獨立董事皆已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賦予充分參與決策及表示意見之權力,據以獨立執行相關職權。
(三)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
1.董事會多元化:
本公司依據證交所發布之董事選任程序參考範例,將多元化理念納入董事選舉辦法中,董事之選任應考量基本條件與價值以及專業知識技能(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等二大面向,並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亦明訂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考量董事會整體配置,具體目標為董事應由不同性別、年齡、專業知識及背景組成,至少1名具有財務會計專業背景、至少1名有鋼鐵領域相關管理實務經驗,以及至少包含1名女性董事。目前本公司董事會共有11席董事(包括3席獨立董事),其中含1名女性成員、1席由本公司工會推薦之勞工董事代表以及3席經理人兼任之董事,其所具備之專業知識技能涵蓋:鋼鐵、經濟、水土保持、社會科學、機械、選礦工程、企業管理、電機、航太、材料、財會等不同領域,現任董事中具財會專業者有2名,具鋼鐵管理實務經驗者有4名,充分落實董事會成員多元化目標,對於本公司推動「二軸三轉」,包含「高值化精緻鋼廠」、「發展綠能產業」經營發展雙主軸,及「數位轉型」、「低碳轉型」、「供應鏈轉型」三大轉型行動助益良多。
本公司董事之選任以建立健全的董事會為基礎,須考量董事具備多元化專業知識及背景,並符合公司未來經營發展之需求,由於具備鋼鐵產業營運相關背景及知識之專家或從業人員以男性居多,女性董事候選人相對有限,故本公司董事會組成目前女性董事比例尚未達1/3(11席董事中1席為女性董事)。本公司將持續擴大董事候選人範圍,積極尋找具備財務、法律、行銷、科技或管理專業之優秀人才,並向股東傳達於董事改選提名時,可將性別多元化目標納入考量。
2.董事會獨立性:
本公司董事會共有11席董事,其中3席為獨立董事(占比27%)。所有獨立董事於執行業務時皆保持獨立性,未與本公司有直接或間接之利害關係,並擔任審計委員會委員,針對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相關法令及規則之遵循、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等項目執行監督之責。
全體董事(包含獨立董事)之間皆不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且董事長與總經理由不同人擔任。此外,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第20條第1項明定「董事對於會議之事項,如有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本公司全體董事均依前述規定辦理,確保董事會運作之獨立性。
(四)主要經理人資料
職 稱 國籍 姓 名 性別 就任日期 持 有 股 份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股 數 持股比率(%) 股 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總經理 中華民國 陳守道 男 113.09.10 91,064 0 1,275 0 0 0
執行副總經理兼資訊安全長 中華民國 鄭際昭 男 113.09.10 50,348 0 0 0 0 0
行政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黃一中 男 110.09.24 168,827 0 13,952 0 0 0
業務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李家丞 男 114.02.01 0 0 0 0 0 0
財務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楊岳崑 男 107.07.01 32,427 0 599 0 0 0
企劃副總經理兼公司治理主管 中華民國 陳冠富 男 112.08.04(註1) 57,613 0 11,078 0 0 0
技術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劉宏義 男 113.09.10 8,304 0 0 0 0 0
工程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曾貴松 男 113.09.10 415,501 0 1,000 0 0 0
生產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周文賢 男 113.09.10 49,623 0 1,000 0 0 0
財務處長 中華民國 陳世新 男 108.07.01 306 0 0 0 0 0
會計處長 中華民國 李佩瑜 女 112.03.01 0 0 0 0 0 0
註1:113年9月10日董事會通過公司治理主管任命案,由企劃副總經理陳冠富兼任。註2: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最高經理人)與董事長為同一人、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時,應揭露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例如增加獨立董事席次,並應有過半數董事未兼任員工或經理人等方式)之相關資訊。
主 要 經 (學 ) 歷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等親以內關係之經理人 備註(註2)
職稱 姓名 關係
國立清華大學動力機械學系學士中國鋼鐵(股)公司生產副總經理 中鋼機械(股)公司董事長中鴻鋼鐵(股)公司董事中宇環保工程(股)公司董事中龍鋼鐵(股)公司董事中盈投資開發(股)公司董事 無 無 無 不適用
德國克勞斯塔工科大學選礦工程博士中國鋼鐵(股)公司技術副總經理 運鴻投資(股)公司董事長中國鋼鐵結構(股)公司董事中龍鋼鐵(股)公司董事中鋼運通(股)公司董事中盈投資開發(股)公司董事 Formosa Ha Tinh (Cayman) Limited董事Formosa Ha Tinh Steel Corporation董事 無 無 無
中國文化大學勞工碩士 中國鋼鐵(股)公司行政助理副總經理 中鋼運通(股)公司董事中鋼保全(股)公司董事漢威巨蛋開發(股)公司董事中龍鋼鐵(股)公司監察人 無 無 無
國立清華大學動力機械工程學系學士中國鋼鐵(股)公司業務助理副總經理 中貿國際(股)公司董事長 China Steel and Nippon Steel Vietnam Joint Stock Company董事長 無 無 無
國立中山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中國鋼鐵(股)公司財務助理副總經理 高雄捷運(股)公司董事長中鋼鋁業(股)公司董事 無 無 無
英國薩里大學管理碩士 中國鋼鐵(股)公司企劃助理副總經理 啟航貳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長高雄捷運(股)公司董事中鋼機械(股)公司董事中發控股(股)公司董事中能發電(股)公司董事 Formosa Ha Tinh (Cayman) Limited董事Formosa Ha Tinh Steel Corporation董事 無 無 無
國立成功大學材料科學及工程博士中國鋼鐵(股)公司技術助理副總經理 中鋼碳素化學(股)公司董事中冠資訊(股)公司董事中發控股(股)公司董事中能發電(股)公司董事瑞智精密(股)公司董事 無 無 無
國立成功大學造船及船舶機械工程學系學士 中鴻鋼鐵(股)公司總經理 中鴻鋼鐵(股)公司董事長高雄捷運(股)公司董事 無 無 無
實踐大學高階經營管理碩士 中國鋼鐵(股)公司生產助理副總經理 中鋼運通(股)公司董事中冠資訊(股)公司董事唐榮鐵工廠(股)公司董事 無 無 無
國立政治大學財務管理碩士 中龍鋼鐵(股)公司財務助理副總經理 無錫東元電機有限公司監察人 無 無 無
國立政治大學財政碩士 中國鋼鐵(股)公司會計處集團會計組代理組長 高科磁技(股)公司董事 無 無 無
(一)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酬金
職 稱 姓 名 董 事 酬 金
報 酬(A) 退職退休金(B) 董事酬勞(C) 業務執行費用(D)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董事長 翁朝棟(註1) (經濟部代表人) 1,382 2,777 0 0 0 0 1,338 1,772
黃建智(註2) (經濟部代表人)
董事 經濟部
群裕投資(股)公司
景裕國際(股)公司
高瑞投資(股)公司
鴻高投資開發(股)公司
高雄市中國鋼鐵(股)公司企業工會
曾文生(註3) (經濟部代表人)
連錦漳 (註3) (經濟部代表人)
劉明忠 (註3) (經濟部代表人)
胡文中(註3) (經濟部代表人)
王錫欽 (註1、2) (群裕投資公司、經濟部代表人)
黃建智(註4) (景裕國際公司代表人)
陳守道(高瑞投資公司代表人)
鄭際昭(註4) (景裕國際公司代表人)
翁政義(鴻高投資開發公司代表人)
陳冠富 (註5) (群裕投資公司代表人)
陳春生 (高雄市中國鋼鐵公司企業工會代表人)
獨立董事 張學斌 2,160 2,160 0 0 0 0 881 881
洪敏雄
高蘭芬
1.請敘明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擔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
(1)獨立董事酬勞採固定報酬,每人每月為新臺幣6萬元,不另支領公司章程第6條所訂之董事酬勞金,本公司盈虧不影響獨立董事固定報酬。
(2)獨立董事應參與董事會,車馬費由本公司給付。
(3)獨立董事如擔任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成員,參與功能性委員會會議,本公司依其實際出席情形給付出席費。
2.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提供服務(如擔任母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轉投資事業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董事陳冠富於113年董事在任期間擔任子公司中盈投資開發(股)公司投資審議委員會委員支領出席費2千元。
單位:新臺幣千元,113年12月31日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 退職退休金(F) 員工酬勞(G)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2,7200.137% 4,5490.230% 18,881 18,881 531 531 14 0 14 0 22,1461.119% 23,9751.212% 0
3,0410.154% 3,0410.154% 0 0 0 0 0 0 0 0 3,0410.154% 3,0410.154% 0
註:1.113年5月18日董事長翁朝棟退休卸任,經濟部改派代表人王錫欽接替翁朝棟,王錫欽辭任群裕投資公司代表人職務。
2.經濟部改派代表人黃建智接替王錫欽,於113年9月10日生效,同日董事會推選黃建智擔任董事長。
3.經濟部改派代表人連錦漳接替曾文生,於113年8月5日生效;後改派代表人胡文中接替劉明忠,於113年9月10日生效。
4.景裕國際公司改派代表人鄭際昭接替黃建智,於113年9月10日生效。
5.群裕投資公司指派陳冠富為其代表人,於113年9月10日生效。
6.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酬金僅計算該法人董事及其代表人於113年擔任董事期間所領取之酬金。
7.本公司董事酬勞金全數由法人董事支領,經濟部車馬費由法人及代表人依約定比例分攤領取,中鋼工會車馬費由法人領取。
8.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惟法人董事屬於財務報告內之公司者,其所領取之各項酬金若由該法人領取應於「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項下予以沖銷。
9.本公司董事(法人及代表人)退職退休並無領取或提撥退職退休金,而法人董事之代表人兼任員工者,113年度依法提撥之退職退休金金額為531千元。
酬金級距表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董 事
前四項酬金總額 (A+B+C+D)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低於1,000,000元 翁朝棟、黃建智、曾文生、連錦漳、劉明忠、胡文中、陳守道、鄭際昭、翁政義、陳冠富、陳春生、經濟部、群裕投資公司、景裕國際公司、高瑞投資公司、鴻高投資開發公司、高雄市中國鋼鐵公司企業工會 翁朝棟、黃建智、曾文生、連錦漳、劉明忠、胡文中、陳守道、鄭際昭、翁政義、陳冠富、陳春生、經濟部、群裕投資公司、景裕國際公司、高瑞投資公司、鴻高投資開發公司、高雄市中國鋼鐵公司企業工會
1,000,000元(含)~2,000,000元(不含) 王錫欽、張學斌、洪敏雄、高蘭芬 張學斌、洪敏雄、高蘭芬
2,000,000元(含)~3,500,000元(不含) 無 王錫欽
3,5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無 無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無 無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無 無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無 無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無 無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無 無
100,000,000元以上 無 無
總 計(各級距人數) 21 21
註:本公司董事酬勞金全數由法人董事支領,法人董事之代表人兼任員工者尚包括薪資、員工酬勞等。
姓 名
前七項酬金總額 (A+B+C+D+E+F+G)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曾文生、連錦漳、劉明忠、胡文中、翁政義、經濟部、群裕投資公司、景裕國際公司、高瑞投資公司、鴻高投資開發公司、高雄市中國鋼鐵公司企業工會 曾文生、連錦漳、劉明忠、胡文中、翁政義、經濟部、群裕投資公司、景裕國際公司、高瑞投資公司、鴻高投資開發公司、高雄市中國鋼鐵公司企業工會
王錫欽、鄭際昭、陳冠富、陳春生、張學斌、洪敏雄、高蘭芬 鄭際昭、陳冠富、陳春生、張學斌、洪敏雄、高蘭芬
翁朝棟 翁朝棟
無 王錫欽
黃建智、陳守道 黃建智、陳守道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21 21
職 稱 姓 名 薪 資(A) 退職退休金(B) 獎金及特支費等(C)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經 理 人 總 經 理 王錫欽(註1) 30,672 30,672 1,482 1,482 8,175 10,835
陳守道(註2)
執行副總經理 黃建智(註3)
鄭際昭(註3)
副總經理 黃一中
劉敏雄(註4)
陳銘源(註4)
楊岳崑
陳冠富
鄭際昭(註3)
劉宏義(註3)
陳瑞騰(註5)
曾貴松(註5)
陳守道(註2)
周文賢(註2)
註:1.總經理王錫欽於111年5月31日屆齡退休,111年8月5日董事會通過王錫欽先生以法人董事代表身分兼任本公司總經理職務,至113年5月18日獲董事會推舉擔任代理董事長前,僅支領其法人機構之董事報酬,不支領本公司薪給、獎金與員工酬勞。
2.生產副總經理陳守道於113年9月10日升任總經理,周文賢升任生產副總經理。
3.113年9月10日董事會推選黃建智擔任董事長,技術副總經理鄭際昭升任執行副總經理,劉宏義升任技術副總經理。
4.業務副總經理劉敏雄於113年1月31日屆齡退休,113年2月1日陳銘源升任業務副總經理。
5.工程副總經理陳瑞騰於113年9月10日派任子公司,曾貴松升任工程副總經理。
6.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包含本公司。
7.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僅計算其於113年擔任該職位期間所領取之酬金。
員 工 酬 勞 金 額 (D)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43 0 43 0 40,3722.041% 43,0322.175% 48
酬金級距表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本公司 母公司及所有轉投資事業
低於1,000,000元 劉敏雄 劉敏雄
1,000,000元(含)~2,000,000元(不含) 王錫欽、劉宏義、曾貴松、周文賢 劉宏義、曾貴松、周文賢
2,000,000元(含)~3,500,000元(不含) 陳瑞騰 陳瑞騰
3,5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黃建智、鄭際昭、黃一中、陳銘源、楊岳崑、陳冠富 王錫欽、黃建智、鄭際昭、黃一中、陳銘源、楊岳崑、陳冠富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陳守道 陳守道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無 無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無 無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無 無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無 無
100,000,000元以上 無 無
總 計(各級距人數) 13 13
(三)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職 稱 姓 名 股票金額 現金金額 總 計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經 理 人 總經理 陳守道 0 44 44 0.002%
執行副總經理 黃建智
鄭際昭
副總經理 黃一中
劉敏雄
陳銘源
楊岳崑
陳冠富
鄭際昭
劉宏義
陳瑞騰
曾貴松
陳守道
周文賢
財務處長 陳世新
會計處長 李佩瑜
董事 工會理事長 陳春生
(四)最近兩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佔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1.113年度本公司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佔稅後純益之比例為
2.63%,112年度本公司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佔稅後純益之比例為3.23%。本公司之獨立董事僅領取固定酬金,而不參與董事酬勞金分派,其餘給付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之政策與標準,明列於公司章程第六條第一項「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千分之一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
派發放;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千分之一點五為董事酬勞金------」,及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第九條「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應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並將個別董事(不含獨立董事)績效評估結果作為訂定董事酬勞金分配之參考依據」。其中,有關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員工酬勞部份,係經董事會通過按員工酬勞總額提撥百分之一點五作分配;董事車馬費則參考同業水準訂定;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激勵獎金則按前一年度獲利提撥一定比例分派之。
2.本公司酬金給付之組合,依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所定,包括現金報酬、認股權、分紅入股、退休福利或離職給付、各項津貼及其他具有實質獎勵之措施,其範疇與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中有關董事及經理人酬金之規定一致。
3.本公司訂定酬金之程序,以「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適用經理人與員工之「績效考評辦法」作為評核依據,並與公司整體營運績效連結,給予合理報酬。其中,董事會績效評估包含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職責認知、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衡量項目,至於經理人評估項目包含財務性指標(如鋼品出貨量、鋼品訂單量、降減成本金額、資產報酬率等)及非財務性指標(如重大職災件數、資訊安全成效、智慧化生產及技術專案完成件數、工程案執行成果等ESG績效指標),董事酬金及經理人之員工酬勞與激勵獎金以績效評估結果作為發放之依據,且經理人之員工酬勞10%與本公司ESG績效指標連動。相關績效考核及薪酬之合理性,亦由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每年定期審議。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1.113年度第18屆董事會召開8次會議,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113.01.01~113.12.31)
職 稱 姓 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應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備 註
董事長 經濟部代表人 翁朝棟 2 0 2 100% 113.05.18代表人改為王錫欽,並於同日經董事會推舉代理董事長職務;113.09.10代表人改為黃建智,並於同日經董事會選任為董事長
王錫欽(代理董事長) 2 0 2 100%
黃建智 4 0 4 100%
董 事 經濟部代表人 曾文生 3 0 3 100% 113.08.05代表人改為連錦漳
連錦漳 5 0 5 100%
董 事 經濟部代表人 劉明忠 4 0 4 100% 113.09.10代表人改為胡文中
胡文中 4 0 4 100%
董 事 群裕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王錫欽 2 0 2 100% 113.05.18代表人王錫欽辭任,董事職務留缺;113.09.10由陳冠富任代表人
陳冠富 4 0 4 100%
董 事 景裕國際(股)公司代表人 黃建智 4 0 4 100% 113.09.10代表人改為鄭際昭
鄭際昭 4 0 4 100%
董 事 高瑞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陳守道 7 1 8 87.5% 無
董 事 鴻高投資開發(股)公司代表人 翁政義 7 1 8 87.5% 無
董 事 高雄市中國鋼鐵(股)公司企業工會代表人 陳春生 6 2 8 75% 無
獨立董事 張學斌 8 0 8 100% 無
獨立董事 洪敏雄 8 0 8 100% 無
獨立董事 高蘭芬 8 0 8 100% 無
1.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1) 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本公司已設置審計委員會,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不適用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規定,相關資料請參閱年報第38-41頁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之3.其他應記載事項。
(2) 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無。
2.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
本公司董事均依據「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第20條第1項及第2項之規定:「董事對於會議之事項,如有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董事之配偶、二親等內血親,或與董事具有控制從屬關係之公司,就會議之事項有利害關係者,視為董事就該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1)113年2月29日第18屆董事會第10次會議:擬具本公司資金貸與中鴻等5家子公司合計新臺幣16億元案:董事長翁朝棟依規定迴避。
(2)113年2月29日第18屆董事會第10次會議:112年度執行副總經理及各部門副總經理績效年末考評(1~12月)案:董事黃建智、董事陳守道依規定迴避。
(3)113年5月7日第18屆董事會第11次會議:委任經理人薪給待遇調整案:董事黃建智、董事陳守道依規定迴避。
(4)113年5月7日第18屆董事會第11次會議:本公司翁朝棟董事長退休卸任董事長職務後擬聘為榮譽顧問案:董事長翁朝棟依規定迴避。
(5)113年5月31日第18屆董事會第12次會議:本公司總經理人事案:代理董事長王錫欽依規定迴避。
(6)113年8月13日第18屆董事會第13次會議:113年度執行副總經理及各部門副總經理績效年中考評(1~6月)案:董事黃建智、董事陳守道依規定迴避。
(7)113年9月10日第18屆董事會第14次會議:本公司總經理人事案:董事陳守道、董事鄭際昭及董事陳冠富依規定迴避。
(8)113年9月10日第18屆董事會第14次會議:本公司執行副總經理人事案:董
事鄭際昭、董事陳冠富依規定迴避。
(9)113年9月10日第18屆董事會第14次會議: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任命案:董事陳冠富依規定迴避。
(10)113年9月10日第18屆董事會第14次會議:本公司資訊安全長任命案:董事鄭際昭依規定迴避。
3.上市上櫃公司應揭露董事會自我(或同儕)評鑑之評估週期及期間、評估範圍、方式及評估內容等資訊,並填列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本公司訂有經董事會通過之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明定每年執行內部績效評估,並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董事會評估之範圍,包括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
(1)外部評估:本公司於111年度委請外部專業獨立機構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執行110年度董事會外部績效評估,評估結果已提報111年5月6日董事會會議,並依外部評估機構所列之建議事項規劃辦理,強化公司治理。另外,本公司已於114年度委請外部專業獨立機構財團法人台北金融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113年度董事會外部績效評估,評估結果將提報最近一期董事會會議,並於公司網站揭露。
評估週期 評估期間 評估範圍 評 估 方 式 評 估 內 容
至少每三年執行一次 110.01.01~ 110.12.31 董事會、董事成員及董事會所屬功能性委員會 由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書面審閱本公司提供評估所需檢視之相關文件,並於111年3月8日委派3位評估專家至本公司進行實地訪評,訪談本公司董事長、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召集人、總經理、公司治理主管及主任稽核等人。 以董事會之組成、董事會之指導、董事會之授權、董事會之監督、董事會之溝通、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董事會之自律,以及其他如董事會會議、支援系統等八大構面,檢視本公司董事會運作情形。
(2)內部評估
評估週期 評估期間 評估範圍 評估方式 評 估 內 容
每年執行一次 113.01.01~ 113.12.31 董事會、董事成員及董事會所屬功能性委員會 問卷自評 (1) 董事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含下列五大面向: A.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B. 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C. 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D. 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E. 內部控制 (2) 董事成員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含下列六大面向: A. 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B. 董事職責認知 C.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D. 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E. 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F. 內部控制 (3)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含下列五大面向: A.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B. 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C. 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D.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E. 內部控制
113年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內部績效評估,每份20項自評指標,每項自評指標滿分5分。評估結果提報114年2月27日董事會會議,摘要如下:
自評類別 指標平均分數 問卷總平均分數
董事會 4.95 98.91
董事成員 4.94 98.73
審計委員會 5.00 100
薪資報酬委員會 5.00 100
公司治理暨永續委員會 4.99 99.80
A.董事會績效評估:各項指標均介於5分(非常滿意)至4分(滿意)區間。董事會
運作良好,符合公司治理要求及董事期待。
B.董事成員績效評估:各項指標均介於5分(非常滿意)至4分(滿意)區間。董事會運作良好,符合公司治理要求及董事期待。
C.各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各項指標均介於5分(非常滿意)至4分(滿意)區間。各功能性委員會運作績效良好,符合公司治理要求。
4.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與執行情形評估:
(1)為提升董事會在氣候變遷議題上的監督能力,增進公司在應對氣候風險時的決策效率及效果,除董事自行於外部機構進修相關課程外,本公司亦於113年11月開設「碳碳相連–談碳費、碳稅、碳權與碳交易」之董事進修課程,授課對象包含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各部門主管,以及本公司派任轉投資公司董事、監察人及子公司經理人。
(2)為協助新任董事了解公司營運狀況,於113年訂定「董事新任時應辦理事項作業標準」,規範本公司應提供相關宣導手冊、公司治理相關規章以及業務報告等資料予董事,並視需求安排各部門業務簡報,以增進董事職能及董事會運作效率。
(3)為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相關議題,瞭解其合理期望及需求,本公司由各部門分工負責利害關係人之溝通,並且不定期安排國內外投資人與董事會成員進行議合,113年8月由公司治理暨永續委員會將最近年度利害關係人議合成果向董事會報告,並於114年2月將113年度機構投資人關注之議題及建議精進事項彙整向董事會報告。
(4)本公司於公司網站公告董事會重要決議,並已為董事投保責任險。
5.公司治理暨永續委員會運作情形
(1)本公司於108年11月董事會通過設立公司治理暨永續委員會,由五位董事組成,成員中三位為獨立董事,分別具有機械、材料及財務會計等學術專業背景,另兩位分別為重視勞工權益之員工董事以及具有經理人管理實務經驗之董事,委員會成員符合本委員會所需之公司治理及永續發展專長。
(2)為落實永續經營政策之執行及完善風險之管控,本委員會職權包括:
(一)推行及強化公司治理組織和制度。
(二)宣導及落實誠信經營相關工作。
(三)推動及實踐永續發展政策及永續經營事項。
(四)執行及協助監督風險管理相關事項。
(五)規劃及推動節能減碳及碳中和相關事項。
(六)規劃及推動數位轉型相關事項。
(七)執行其他經董事會決議之相關辦理事項。
(3)執行情形
113年度第18屆董事會公司治理暨永續委員會召開2次會議,討論委員會組織規程之修訂以及永續發展事項執行情形。
(113.01.01~113.12.31)
職 稱 姓 名 實際出席次 數 委託出席次 數 實際出席率( % ) 備 註
獨立董事(召集人) 張學斌 2 0 100% 無
獨立董事 洪敏雄 2 0 100% 無
獨立董事 高蘭芬 2 0 100% 無
董 事 黃建智 2 0 100% 113.09.10黃建智經董事會選任為董事長;113.09.27董事會提名鄭際昭接任委員。
鄭際昭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董 事 陳春生 2 0 100% 無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本公司於105年6月23日設立審計委員會,113年度第18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召開6次會議,獨立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113.01.01~113.12.31)
職 稱 姓 名 實際出席次 數 委託出席次 數 實際出席率( % ) 備 註
獨立董事(召集人 ) 高蘭芬 6 0 100% 無
獨立董事 張學斌 6 0 100% 無
獨立董事 洪敏雄 6 0 100% 無
1.審計委員會成員專業資格與經驗:
職 稱 姓 名 專 業 資 格 與 經 驗
獨立董事 高蘭芬 專長:會計/財務管理專業;公司治理學歷:國立成功大學會計學博士
獨立董事 張學斌 專長:航空工業、機電專業;其他上市公司董事會學歷:美國康乃爾大學機械航空工程博士
獨立董事 洪敏雄 專長:材料專業 學歷:美國北卡羅萊納州立大學材料工程博士
獨立董事之經歷及目前兼任之其他職務請詳年報第12-13頁董事資料。
2.審計委員會年度工作重點:
(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查核,關注精緻鋼品等策略發展情形。
(2)計劃型資本支出計畫審查。
(3)泛官股售電公司投資案審查。
3.其他應記載事項:
(1)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召開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A.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審計委員會日期、期別 議案內容 獨立董事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113.02.23第18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第8次會議 討論事項第1案: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告。 建議事項: 對公司朝鋼品精緻化發展表示贊同。精緻鋼品銷售占比雖不高,但獲利占比高,建議公司在產品組合上應做相對應之調整;此外,企劃經營上亦須盤點其他子公司相關策略,以提升整體獲利狀況。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討論事項第3案:擬具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無。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審計委員會日期、期別 議案內容 獨立董事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討論事項第4案:擬具本公司資金貸與中鴻等5家子公司合計新臺幣16億元案。 無。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討論事項第5案:擬投資新臺幣6.41億元進行#23熱風爐汰舊換新計畫。 無。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討論事項第6案:擬投資新臺幣3.15億元進行「動力工場五號汽輪發電機汽輪機轉子汰舊換新計畫」。 無。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討論事項第7案:擬調整一二階煉焦爐汰舊換新計畫工程之第五、六、七階段工期及暫緩第八階段推動。 建議事項: 本案計畫規模龐大,其計畫管理、風險管控規劃發生劇烈變化,期許經營團隊對如此大案件之規劃、評估更加妥慎並有所精進。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討論事項第8案:擬具本公司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無。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討論事項第9案:擬具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手冊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無。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討論事項第11案: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張世宗將於113年2月29日屆齡退休,所留職缺擬由本公司派任中龍公司擔任財務部門副總經理之黃凱靖(派任前於本公司原任職位為會計處處長)自113年3月1日起擔任。 無。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113.05.03第18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第9次會議 討論事項第1案:本公司113年第1季財務報告。 無。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討論事項第2案:擬具本公司資金貸與中鴻鋼鐵等5家子公司合計新臺幣26億元案。 無。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討論事項第3案:為維護本公司投資權益,擬請許可黃董事建智兼任轉投資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職務。 無。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討論事項第4案:為維護本公司投資權益,擬請許可陳董事守道兼任轉投資中鋼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職務。 無。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審計委員會日期、期別 議案內容 獨立董事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113.08.02第18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第10次會議 討論事項第1案:本公司113年第2季財務報告。 無。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討論事項第2案:擬具本公司資金貸與高雄捷運及興達海基等2家子公司合計新臺幣16億元案。 無。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討論事項第3案:擬優先承買理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之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28萬6,063股。 無。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討論事項第4案:擬具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手冊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無。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113.09.26第18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第11次會議 討論事項第1案:擬投資新臺幣1,200萬元成立「泛官股售電公司」。 建議事項: 1.本案總投資金額不大,惟請中鋼審慎評估擔任該公司股東所需承擔之義務及風險。 2.本案須釐清合資協議、MOU等相關權利義務,作為後續增資檢核條件。3.中鋼跨足綠能產業雖是發展契機,惟仍請經營團隊善盡公司治理義務,維護所有股東權益。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113.11.01第18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第12次會議 討論事項第1案:本公司113年第3季財務報告。 建議事項: 1.進行設備更新時應納入自動化及人工智慧之評估,並積極探索新產品以應對挑戰,或可發展如特殊合金鋼材等領域。 2.建議可設立專案組織或召開定期會議,檢視市場、投資、獲利及設備更新等,以增加公司發展彈性應對外在環境變化;亦可引入外部專家意見提供新觀點。 3.中鋼在技術創新上仍須加強,研發創新產品,提升競爭力。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審計委員會日期、期別 議案內容 獨立董事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討論事項第2案:擬具本公司資金貸與高雄捷運等5家子公司合計新臺幣23億元案。 無。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討論事項第3案:擬投資新臺幣3.67億元進行煉鋼廠二階扁鋼胚機械燒除機汰舊換新計畫。 無。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討論事項第4案:擬投資24.1億元進行「動力工場9號、10號、12號鍋爐增設脫硝及脫硫系統計畫」。 建議事項: 獨立董事及外部董事等因無法直接參與相關工程進展,對相關重大投資之後續實際效益不易全面掌握。建議可於董事會會議中定期更新各項重大工程具體成果,如是否達成或超出預期,協助董事會掌握進展及成效。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113.12.24第18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第13次會議 擬具本公司永續資訊管理作業要點草案。 無。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上開議案均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相關建議事項均依照指示辦理。
B.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
(2)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
(3)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A.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除列席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外,亦定期就業務查核內容、所發現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與追蹤等稽核業務執行情形,以座談方式單獨與各獨立董事充分溝通。內部稽核單位除每月及每季提交書面稽核報告及異常事項改善追蹤報告予各獨立董事外,內部稽核主管亦視需要即時以電子郵件、電話或面談等方式,直接與各獨立董事溝通。
審計委員會日期、期別 議案內容 獨立董事意見 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113.02.23第18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第8次會議 擬具本公司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1.無表示意見。2.同意通過。 不適用。
獨立董事溝通座談日期、期別 溝通重點 獨立董事意見 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113.02.23113年第1次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溝通座談 112年10月至113年1月稽核業務執行情形。 無表示意見。 不適用。
113.05.03113年第2次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溝通座談 113年2月至3月稽核業務執行情形。 1. 由中鋼供料之工程合約,是否建立即時系統管制用料情形? 2. 內部控制循環近期似乎新增永續資訊之管理?該項目為主管機關新訂?或已納入查核循環中? 1.工程合約對包商領用工程物料之保管及使用已有規範與系統管理,工程部門於結算時,彙整剩餘料辦理情形,以達到管制目的。2.該項目為近期主管機關增訂,113年度稽核計畫尚未排入,依查核準則規定,應納入114年度稽核計畫中。
113.08.02113年第3次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溝通座談 113年4月至6月稽核業務執行情形。 1. 員工持股信託機制推行已久,系統上還存在離退員工,很不合理。 2.審計委員會第四案內控制度修正新增永續資訊之管理,與稽核相關工作實質內容為何? 1. 業務應建立例行性控制措施,員工離職時即應檢視;持股信託委員會已修訂相關規定,未來離退人員未辦理退會或未提供證券戶資料,可強制處分以及時處理。2.金管會係於113年4月修正處理準則並於近期(113年7月)公告適用期程,資本額100億元以上上市櫃公司須在115年適用永續揭露準則,明(114)年度於董事會逐季報告導入計畫及進度。因該函令剛公告不久,中鋼目前積極進行導入各項規劃,稽核工作將檢視公司導入之各項流程與內部執行狀況。
113.11.01 113年第4次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溝通座談 113年7月至9月稽核業務執行情形。 1. 針對永續資訊管理,中鋼公司目前由哪個部門負責主導? 2. 永續資訊管理是否成立專責單位? 1. 目前專責單位研議中,預計於第四季前完成,並提報董事會計畫進度,財務部門已洽會計師事務所擔任導入顧問並展開各項工作。 2.無論有無成立專責單位皆須依金管會規定時程辦理,亦可採跨部門專案小組形式合作,相關工作公司內部各單位均有涉及,目前往專責單位方向規劃。
B.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每季列席例行性審計委員會會議與董事會會議,就財務報告相關事項進行溝通與討論;本公司簽證會計師亦得依其專業判斷,透過審計委員會或與獨立董事單獨會面之會議進行溝通。
113年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互動情形如下:
董事會日期、期別 議案內容 獨立董事意見 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113.02.29第18屆董事會第10次會議 1. 簽證會計師與董事會之溝通報告。 2. 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相關之討論及溝通。 1. 無表示意見。2. 同意通過財務報告案。 不適用。
113.05.07第18屆董事會第11次會議 113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相關之討論及溝通。 1. 無表示意見。2. 同意通過財務報告案。 不適用。
113.08.13第18屆董事會第13次會議 1. 簽證會計師與董事會之溝通報告。 2. 113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相關之討論及溝通。 1. 無表示意見。2. 同意通過財務報告案。 不適用。
113.11.08第18屆董事會第16次會議 113年第3季合併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相關之討論及溝通。 1. 無表示意見。2. 同意通過財務報告案。 不適用。
審計委員會日期、期別 議案內容 獨立董事意見 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113.02.23第18屆董事會 1. 簽證會計師與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之溝通報告。 1. 提問與討論。2. 同意通過財務 答覆獨立董事之提問。
審計委員會第8次會議 2. 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相關之討論及溝通。 報告案。
113.05.03第18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第9次會議 113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相關之討論及溝通。 1. 提問與討論。2. 同意通過財務報告案。 答覆獨立董事之提問。
113.08.02第18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第10次會議 1. 簽證會計師與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之溝通報告。 2. 113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相關之討論及溝通。 1. 提問與討論。2. 同意通過財務報告案。 答覆獨立董事之提問。
113.11.01第18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第12次會議 113年第3季合併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相關之討論及溝通。 1. 提問與討論。2. 同意通過財務報告案。 答覆獨立董事之提問。
其他會議日期、期別 溝通重點 獨立董事意見 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113.08.02會計師與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溝通會議 113年第2季非確信服務彙總報告。 提問與討論。 簽證會計師答覆獨立董事之提問。
113.11.01會計師與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溝通會議 1. 113年第3季非確信服務彙總報告與114年度預計提供之例行性非確信服務。2. 國際會計準則永續揭露準則。 3. 修訂審計準則600號集團財務報表查核之特別考量。 提問與討論。 簽證會計師答覆獨立董事之提問。
4. 113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溝通。 提問與討論。 係簽證會計師與獨立董事單獨會面之會議,本公司未有代表出席。
113.11.08會計師與董事會溝通會議 113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溝通。 無表示意見。 不適用。
113.12.24會計師與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溝通會議 112年度審計品質指標報告。 提問與討論。 簽證會計師答覆獨立董事之提問。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是 否 摘要說明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是 本公司於106年3月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且於111年2月25日經董事會第三次修正通過生效,現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司網站。 集團上市子公司均已訂定並於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董事會通過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範無差異。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一)是 (二)是 (三)是 (四)是 (一)本公司及集團上市子公司分別訂有發言人制度等相關內部作業辦法,承辦業務人員可依循作業程序辦理。股東若有股務相關之建議或糾紛等向公司反應,皆設有專責人員及股務代理機構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 (二)本公司原為國營企業,於84年民營化後,經濟部持股逐步下降至目前的20%,而本公司董事長皆由經濟部指派,立法院曾決議政府應持續持有中鋼股份20%以上,是以經濟部仍持續為中鋼第一大股東。此外,本公司亦充分掌握其餘主要股東之名單。 集團上市子公司亦皆充分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名單,並由其股務代理機構協助辦理。 (三)本公司依據金管會「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四章規定,訂有監理子公司辦法,督促子公司訂定內部控制制度,定期分析檢討子公司經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範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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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績效,並設有專職單位負責轉投資事業之開發與管理,該單位定期監看轉投資公司營運及財務狀況,確保轉投資公司負責人善盡善良管理人之責,此外,亦負責協調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之運作等工作。 集團上市子公司訂有與關係企業之資金貸與、背書保證等往來交易相關辦法或關係人、特定公司及集團企業交易作業程序,並訂定對子公司監理之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辦法,以控管風險。中碳、中聯資源另設有專職單位負責轉投資事業之管理。 (四)本公司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十條規定,於111年8月5日制定「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除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外,亦明定股票交易控管措施,例如:於財報公告前之股票交易閉鎖期間,提醒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於閉鎖期間不得自行或以他人名義買賣本公司有價證券。 本公司另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程序暨設置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實施要點」,避免資訊不當洩漏。此外,本公司「董事道德行為準則」、「一級主管以上人員道德行為準則」(詳本年報第63-67頁)、「利益衝突迴避要點」等規章,均揭示禁止內線交易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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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摘要說明
集團上市子公司分別訂有董事及高階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從業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要點、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及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辦法等規章,均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一)董事會是否擬訂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一)是 (二)是 (三)是 (四)是 (一)本公司依據證交所發布之董事選任程序參考範例,將多元化理念納入董事選舉辦法中,董事之選任應考量基本條件與價值以及專業知識技能(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等二大面向,並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亦明定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考量董事會整體配置,具體目標為董事應由不同性別、年齡、專業知識及背景組成,至少1名具有財務會計專業背景,另至少1名有鋼鐵領域相關管理實務經驗,以及至少包含1名女性董事;目前本公司董事會共有11席董事(包括3席獨立董事),其中含1名女性成員、1席由本公司工會推薦之勞工董事代表以及3席經理人兼任之董事,其所具備之專業知識技能涵蓋:鋼鐵、經濟、水土保持、社會科學、機械、選礦工程、企業管理、電機、航太、材料、財會等不同領域,現任董事中具財會專業者有2名,具鋼鐵管理實務經驗者有4名,充分落實董事會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範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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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多元化目標,對於未來本公司推動「二軸三轉」計畫,包含「高值化精緻鋼廠」、「發展綠能產業」經營發展雙主軸,及「低碳轉型」、「數位轉型」、「供應鏈轉型」三大轉型行動助益良多。 集團上市子公司均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中訂定多元化方針,現有董事會成員組成皆考量多元化,並各具不同專業背景、性別或工作領域,亦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強化董事會成員性別多元化,訂定增加女性董事占比或至少1名女性董事之目標,集團上市子公司多半已達成所設定之具體目標。 (二)本公司及集團上市子公司均依法設置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均由3名獨立董事組成)。此外,為推動公司治理並落實永續發展,本公司於108年設置「公司治理暨永續委員會」,由5名董事組成,其中3名為獨立董事;中碳、中聯資源亦分別於董事會下設置公司治理暨永續委員會及永續發展委員會;中鋼構、中宇則自願設置永續發展相關委員會。 (三)本公司訂有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定期進行績效評估。另為持續提升董事會績效評估之獨立性及有效性,於辦法中明定至少每三年應委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專家學者執行一次董事會外部績效評估(評估方式及內容詳細資料請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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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本年報第34頁)。 本公司於111年委由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執行110年董事會外部績效評估,評估結果提報111年5月董事會,並於公司網站揭露;113年董事會績效內部評估作業採用問卷方式進行自評,評鑑結果由本公司秘書處統整後提報114年2月27日董事會,作為檢討及改進之依據,績效評估結果請參閱本年報第35-36頁。另外,本公司已於114年委由財團法人台北金融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113年董事會外部績效評估,評估結果將提報最近一期董事會,並於公司網站揭露;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將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並將個別董事(不含獨立董事)績效評估結果作為未來訂定董事酬勞金分配之參考依據。 集團上市子公司皆已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且據以執行,並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評鑑結果將作為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依據,針對需改善項目,亦提出說明及改善方案。此外,集團上市子公司皆依其訂定之辦法每三年委託外部評鑑機構進行董事會外部績效評估,相關評估結果及建議與公司之改善計畫於網站或年報揭露。 (四)1.本公司為確保財務報告可信賴度,每年初提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審議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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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會計師獨立性評估問卷,並要求簽證會計師提供超然獨立聲明書,確認會計師與本公司除簽證及財稅案件之費用外,無其他財務利益及業務關係,簽證會計師家庭成員亦不違反獨立性要求,具體評估標準請參閱本年報第62頁。 2.本公司依金管會發布之審計品質指標(AQIs),就專業性、品質控管、獨立性、監督及創新能力等5大構面共13項指標,評估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內容涵蓋「事務所層級」及「審計個案層級」資訊,確認會計師及事務所在流動率、案件品質管制複核(EQCR)複核情形及品管支援能力等均優於同業平均水準。另最近3年持續導入雲端審計平台及數位工具,提升審計效率及品質。3.依據國際專業會計師職業道德準則規定,財報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及聯盟會員所提供之非審計服務皆事先向審計委員會溝通,以確保審計結果之獨立性。4.最近兩年度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結果分別於113年2月23日及114年2月25日提報審計委員會審查,並提報113年2月29日及114年2月27日之董事會討論通過。 5.集團上市子公司每年評估會計師獨立性,並提報董事會通過,確認會計師與各該子公司除簽證與財稅案件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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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確無其他財務利益及業務關係,簽證會計師及其配偶與受扶養親屬子女亦不違反獨立性要求;亦參考審計品質指標(AQIs),評估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並提報董事會。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是 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原由執行副總經理黃建智兼任(業於113年9月10日經董事會選任為董事長),113年9月10日董事會通過由企劃副總經理陳冠富兼任公司治理主管,其主要職掌為督導公司治理之運作。依據法務處、秘書處及財務處之權責,設置適任且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分別辦理公司治理事務,包括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及製作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以及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以及向董事會報告獨立董事提名人選與任職期間內資格檢視結果等,並定期向公司治理暨永續委員會報告;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請參閱本年報第60頁。 集團上市子公司皆設置公司治理主管,分別由副總經理及處長等高階主管兼任,主要職掌包含辦理股東會、董事會、董事相關公司治理事務,且皆依規定時數完成公司治理主管進修,並於網站或年報中揭露。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範無差異。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 是 本公司本於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辨識公司之利害關係人並透過適當溝通方式及利害關係人之參與,瞭解其合理期望及需求,並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範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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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由各部門分工負責利害關係人之溝通並每年由公司治理暨永續委員會將年度利害關係人溝通成果提報董事會,最近一次報告日期為113年8月13日:(一)股東/投資人 1.每年第二季召開股東會,議案採逐案表決,股東亦可透過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充分參與議案表決過程。 2.每年發行中、英文股東會年報,供投資人參閱。 3.每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與公司網站公告前月營收、各項產品業務營收統計表及自結盈餘表。 4.股東可透過免付費股東專線及電子郵件與本公司溝通。 5.接待國內外法人股東;不定期參加國內外券商舉辦之投資人說明會。 (二)員工 團體協約(每三年修訂)、勞資會議(每月)、廠(處)定期溝通會議(每二~三個月)、工會代表擔任董事、職工福利委員會(每二個月)、持股信託委員會(每半年)、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每二個月)、人力資源發展委員會(每年)、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每三個月)、獎懲評議委員會(不定期)。 (三)社區及地方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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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中鋼公共事務處、工會、中鋼集團教育基金會、中鋼社團與社區、地方團體、民意代表及意見領袖互訪與協商。(四)客戶 1.產銷聯誼會(每季)、客戶滿意度調查(每年)。 2.客戶說明會、研發聯盟、專業訓練、市場調查、客戶訪談等方式,獲取客戶回饋資訊。 3.e化供應鏈與電子銷售系統,提供客戶業務面整體配套服務。 4.集團行銷資源整合,擴大客戶服務。 5.強化技術服務,主動技術行銷,即時回應客戶需求,供應客製化規格。 6.重點性訪問客戶,深入瞭解客戶需求並協助客戶改善製程技術,解決用料及加工技術問題,提升產品與服務品質。 7.舉辦技術研討會及高階經營管理研討會,以增進臺灣鋼鐵產業鏈對趨勢之掌握與因應能力。 8.執行新產品需求與品質機能調查,展開產業別用料及品質趨勢調查。 除了上述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外,本公司於股東會年報及公司網站等經常性地揭露公司於公司治理、環境管理及致力社會和諧之相關資訊;公司網站亦設有利害關係人及ESG專區,且每年出版永續報告書、ESG Ins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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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為回應及訊息揭露的重要途徑。 集團上市子公司各業務單位依其權責範圍與利害關係人保持暢通之溝通管道,且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以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關切之重要議題,並將利害關係人溝通成果提報董事會。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是 本公司及集團上市子公司皆委託股務代理機構協助辦理股東會事務,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為凱基證券。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範無差異。
七、資訊公開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三)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一)是 (二)是 (三)是 (一)本公司及集團上市子公司各自於網站上設置「股東服務」、「客戶服務」與「公司治理」等相關專區,充分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本公司為強化資訊揭露,112年底於公司網站建置ESG專區,彙整環境、社會、治理等議題推動情形供外界即時暸解。 (二)本公司及集團上市子公司皆設有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資料放置公司網站: 1.本公司架設繁體、英文及簡體版網站,於發布訊息時皆同步更新,例如:每月份發布自結各項產品業務營收統計表及自結盈餘表時,網站皆同步更新,使國內外投資人皆能掌握最新消息。 2.本公司及集團上市子公司均已指定專人並按「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範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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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規定進行各項資料與重大訊息揭露作業。此外,亦設有發言人制度,投資人可利用發言人專屬電話、電子郵件或傳真等管道表達意見,藉此瞭解公司經營概況。 (三)為提升資訊揭露時效,本公司及集團上市子公司均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並於規定期限前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是 摘要說明請詳本年報第56-62頁。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範無差異。
(一)第十八屆董事進修情形
職稱 姓名 就任日期 進修日期 主辦單位 課程名稱 進修時數
起 迄
法人董事代表人 黃建智 111.06.17 113.09.30 113.09.30 臺灣證券交易所 壯大臺灣資本市場高峰會 3.0
113.08.20 113.08.20 TIRI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營業秘密及資訊安全實務與法律風險管理 3.0
113.04.19 113.04.19 社團法人中華財經發展協會 數位時代的經營策略 3.0
113.02.29 113.02.29 社團法人中華財經發展協會 危機處理策略 3.0
法人董事代表人 胡文中 113.09.10 114.03.24 114.03.24 財團法人台北金融研究發展基金會 公司治理-永續金融 3.0
114.02.17 114.02.17 財團法人台北金融研究發展基金會 公司治理-永續環境碳管理篇-低碳轉型路徑規劃-碳權與碳定價 3.0
113.11.22 113.11.22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113年度內部人股權交易法律遵循宣導說明會 3.0
113.08.29 113.08.29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董事會績效評估 3.0
113.08.07 113.08.07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碳權交易機制與碳管理應用 3.0
113.06.21 113.06.21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公司治理與證券法規 3.0
法人董事代表人 陳守道 112.08.04 113.11.05 113.11.05 TIRI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碳碳相連–談碳費、碳稅、碳權與碳交易 3.0
113.08.20 113.08.20 TIRI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營業秘密及資訊安全實務與法律風險管理 3.0
職稱 姓名 就任日期 進修日期 主辦單位 課程名稱 進修 時數
起 迄
法人董事代表人 鄭際昭 113.09.10 113.11.05 113.11.05 TIRI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碳碳相連–談碳費、碳稅、碳權與碳交易 3.0
113.08.20 113.08.20 TIRI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營業秘密及資訊安全實務與法律風險管理 3.0
113.05.07 113.05.07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零信任資安治理與誠信經營 3.0
法人董事代表人 陳冠富 113.09.10 113.12.13 113.12.13 TIRI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職場性騷擾防治 3.0
113.11.22 113.11.22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113年度內部人股權交易法律遵循宣導說明會 3.0
113.11.05 113.11.05 TIRI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碳碳相連–談碳費、碳稅、碳權與碳交易 3.0
113.10.18 113.10.18 TIRI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品牌溝通與利害關係人管理 3.0
113.10.04 113.10.04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113年度防範內線交易宣導會 3.0
113.08.20 113.08.20 TIRI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營業秘密及資訊安全實務與法律風險管理 3.0
法人董事代表人 翁政義 111.06.17 113.11.05 113.11.05 TIRI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碳碳相連–談碳費、碳稅、碳權與碳交易 3.0
113.08.20 113.08.20 TIRI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營業秘密及資訊安全實務與法律風險管理 3.0
法人董事代表人 陳春生 111.06.17 113.11.05 113.11.05 TIRI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碳碳相連–談碳費、碳稅、碳權與碳交易 3.0
113.10.24 113.10.25 勞動部 113年度推廣勞動教育研習會–工會暨勞工董事活動 9.0
113.06.12 113.06.12 社團法人中華財經發展協會 生成式AI對企業的風險及注意事項 3.0
職稱 姓名 就任日期 進修日期 主辦單位 課程名稱 進修時數
起 迄
獨立董事 張學斌 111.06.17 113.08.20 113.08.20 TIRI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營業秘密及資訊安全實務與法律風險管理 3.0
113.05.30 113.05.30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數位偵探:走向預防性稽核的未來之路 3.0
113.04.11 113.04.11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公司治理暨企業永續經營研習班 3.0
獨立董事 洪敏雄 111.06.17 113.11.05 113.11.05 TIRI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碳碳相連–談碳費、碳稅、碳權與碳交易 3.0
113.08.20 113.08.20 TIRI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營業秘密及資訊安全實務與法律風險管理 3.0
獨立董事 高蘭芬 111.06.17 113.11.05 113.11.05 TIRI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碳碳相連–談碳費、碳稅、碳權與碳交易 3.0
113.07.03 113.07.03 臺灣證券交易所 2024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 6.0
113.01.12 113.01.12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氣候變遷因應法通過後企業碳管理思維 3.0
僅揭露114年3月31日之現任董事於113年度至114年3月31日參與進修之課程。 有關董事參與之氣候變遷相關訓練與活動,請詳公司網站投資人關係公司治理董事進修情形董事參與氣候變遷相關訓練與活動。 (二)本公司及集團上市子公司均訂有董事道德行為準則,就董事忠實執行業務之義務內涵作更具體之規範,其範圍包含①與公司交易②利用公司資產、資訊及機會③與公司競爭。董事如欲豁免該義務之適用時,應向董事會充分揭露利害關係人或企業與各該法律行為之利害關係,及對公司並無不利益且符合營業常規之理由,並應經董事會決議許可。 (三)經理人參與公司治理有關之進修與訓練 1.課程名稱:營業秘密及資訊安全實務與法律風險管理(1)日期:113.08.20 (2)時數:3小時 (3)參與人員:本公司派任轉投資公司董事、監察人及子公司經理人,包括本公司高階經理人及各部門副總經理。
進修人員資訊如下:
姓 名 職 銜
王錫欽 總經理(113.09.10卸任)
黃建智 執行副總經理兼資訊安全長兼公司治理主管(113.09.10升任董事長,卸任資訊安全長及公司治理主管)
黃一中 行政部門副總經理
陳銘源 業務部門副總經理(114.01.31退休)
李文周 業務部門助理副總經理(113.10.31退休)
楊岳崑 財務部門副總經理
周鴻泰 財務部門助理副總經理
陳冠富 企劃部門副總經理(113.09.10兼任公司治理主管)
林瑞芳 企劃部門助理副總經理(113.11.30退休)
鄭際昭 技術部門副總經理(113.09.10升任執行副總經理兼資訊安全長)
劉宏義 技術部門助理副總經理(113.09.10升任技術部門副總經理)
謝榮淵 技術部門助理副總經理(113.11.30退休)
陳瑞騰 工程部門副總經理(113.09.10派任子公司)
楊 楨 工程部門助理副總經理
陳守道 生產部門副總經理(113.09.10升任總經理)
梁乃文 生產部門助理副總經理(113.12.01派任子公司)
周文賢 生產部門助理副總經理(113.09.10升任生產部門副總經理)
陳世新 財務處長
李佩瑜 會計處長
2.課程名稱:碳碳相連–談碳費、碳稅、碳權與碳交易(1)日期:113.11.05 (2)時數:3小時 (3)參與人員:本公司派任轉投資公司董事、監察人及子公司經理人,包括本公司高階經理人及各部門副總經理。
進修人員資訊如下:
姓 名 職 銜
陳守道 總經理
鄭際昭 執行副總經理兼資訊安全長
黃一中 行政部門副總經理
陳銘源 業務部門副總經理(114.01.31退休)
楊岳崑 財務部門副總經理
周鴻泰 財務部門助理副總經理
陳冠富 企劃部門副總經理兼公司治理主管
林瑞芳 企劃部門助理副總經理(113.11.30退休)
劉宏義 技術部門副總經理
謝榮淵 技術部門助理副總經理(113.11.30退休)
曾貴松 工程部門副總經理
楊 楨 工程部門助理副總經理
周文賢 生產部門副總經理
梁乃文 生產部門助理副總經理(113.12.01派任子公司)
黃崑濱 生產部門助理副總經理
吳榮輝 生產部門助理副總經理
陳世新 財務處長
李佩瑜 會計處長
(四)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
姓名 就任日期 進修日期 主辦單位 課程名稱 進修時數
陳冠富 113.09.10 113.12.13 TIRI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職場性騷擾防治 3.0
113.11.22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113年度內部人股權交易法律遵循宣導說明會 3.0
113.11.05 TIRI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碳碳相連–談碳費、碳稅、碳權與碳交易 3.0
113.10.18 TIRI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品牌溝通與利害關係人管理 3.0
113.10.04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113年度防範內線交易宣導會 3.0
黃建智 112.02.24(113.09.10卸任) 113.08.20 TIRI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營業秘密及資訊安全實務與法律風險管理 3.0
113.04.19 社團法人中華財經發展協會 數位時代的經營策略 3.0
113.02.29 社團法人中華財經發展協會 危機處理策略 3.0
僅揭露公司治理主管於113年度至114年3月31日任期內參與進修之課程。
(五)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及執行情形
1.董事會成員
本公司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每屆任期為三年。董事之選任,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辦理。
本公司董事之選任,應考量基本條件與價值(包含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專業知識技能(包含專業背景、專業技能及產業經驗)等多元面向。此外,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能力如下:一、營運判斷能力;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三、經營管理能力;四、危機處理能力;五、產業知識;六、國際市場觀;七、領導能力;八、決策能力。
本公司透過下列方式進行董事接班人選規劃:一、現任董事推薦適當之人選;
二、股東推薦之董事人選;三、依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作為提名董事續任之參考依據。
本公司為強化董事行使職能之效能,將與時俱進,隨時參考公司內外部環境條件變化及發展需求,安排年度進修課程,提升董事之專業知能。
2.重要管理階層
因應事業經營與人力資源發展需要,提升整體營運效能,本公司設有人力資源發展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檢討人力資源管理策略目標、組織發展及人力運用、重大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等事項。
另每年定期檢討接班人選規劃,規劃接班人選時,除考量是否具備優異的專業及管理能力外,其價值觀需與公司經營理念相符,且須具備誠信、正直及符合中鋼四大精神等人格特質。對於管理階層接班人的培訓內容,除了管理才能的內部訓練之外,亦結合職務輪調和外調集團公司等歷練,以綜合培養擔任高階主管的決策能力;在課程培訓方面,本公司與國內頂尖大學合作開辦經營管理研習班,113年度高階主管接班人選參訓率已達八成。
(六)集團上市子公司之公司治理其他重要資訊
1.董事會成員進修情形:請參閱各公司年報。
2.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請參閱各公司年報。
3.會計師獨立性與適任性評估標準:請參閱各公司年報。
4.財會、稽核及資訊安全人員取得相關證照情形:請參閱本年報第120頁。
(七)113年度會計師獨立性評估標準及結果
評估項目 評估結果 是否符合獨立性
(1)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有直接或重大間接財務利益關係。 否 是
(2)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或本公司董事有融資或保證行為。 否 是
(3)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有密切之商業關係及潛在僱傭關係。 否 是
(4)會計師及其審計小組成員於審計期間是否有在本公司擔任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工作有重大影響之職務。 否 是
(5)會計師是否有對本公司提供可能直接影響審計工作的非審計服務項目。 否 是
(6)會計師是否有仲介本公司所發行之股票或其他證券。 否 是
(7)會計師是否有擔任本公司之辯護人或代表本公司協調與其他第三人間發生的衝突。 否 是
(8)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案件有重大影響職務之人員有親屬關係。 否 是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未列入受評公司者無需填列) 針對113年4月發布之第十屆(112年度)公司治理評鑑結果提出改善情形如下:1.本公司: #2.7公司獨立董事席次是否達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以上? 本公司預計於114年董事改選時增加獨立董事席次,使獨立董事席次達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以上。 2.集團上市子公司: 已改善情形:1.集團上市子公司均建置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並導入資訊安全管理系統標準;2.集團上市子公司之永續報告書均參考SASB準則揭露相關ESG資訊;3.集團上市子公司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司網站上傳英文版永續報告書;4.集團上市子公司每年均召開至少兩次法人說明會。 另外,將持續推動改善項目如下:1.永續報告書取得第三方驗證;2.公司董事會成員至少包含一名女性董事;3.獨立董事席次達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以上。
民國94年12月20日訂定民國109年08月03日修正
第一章 總則
第 一 條 為促進董事誠實及道德之行為,健全公司治理,特訂定本準則。
第二章 道德行為準則
第 二 條 董事執行職務時應遵循下列基本原則:一、保障股東權益。
二、強化董事會職權。
三、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
四、提昇資訊透明度。
第 三 條 董事執行職務應以追求本公司整體利益為目標,不得為特定人或特定團體之利益而損及本公司之權益,並應於執行職務時,公平對待所有股東。
第 四 條 董事行使職權時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注重誠信、公平原則,秉持高度之自律並遵守法令、本公司章程及股東會決議。
第 五 條 董事應為全體股東之利益,忠實執行職務。如遇自身之利益與本公司之利益有所衝突時,應以本公司之利益為優先,並避免利用其董事之職權,而使下列人員或企業獲致不當利益:
一、自身、配偶、父母、子女或三親等以內之親屬。
二、前款人員直接或間接享有相當財務上利益之企業。
三、自身兼任董事長、執行業務董事或高階經理人之企業。
公司應特別注意與前項所列人員或企業之資金貸與、重大資產交易、進(銷)貨往來或為其提供保證之情事。
第 六 條 董事因執行職務所知悉之與本公司業務有關之採購、供應、合作、策略聯盟、合併收購或其他商業機會或可得獲利之機會,應優先提供給本公司以維護本公司之利益,且不得藉此為本人或第三人圖私利。
第 七 條 董事若從事與本公司競業之行為,應依公司法第二百零九條第一項規定事先向股東會報告並取得許可。
第 九 條 董事應確保股東權益,並應尊重往來銀行、債權人、從業人員、消費者、供應商、從屬公司及社區等利害關係人之權益。
第 十 條 董事應遵守防止內線交易相關法令,及關於股票交易暨營業秘密資訊處理之其他證券法令,如掌握重要未公開資訊時,不得從事相關證券交易。
第十一條 董事會所列議案如涉有董事本身或第五條、第六條所定利害關係致損及本公司利益之虞時,董事即應自行迴避,不得加入表決,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第三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法人股東董事所指定代表行使職務之自然人,應遵循本準則。
本準則之規定,於法人股東代表董事所代表之法人股東,準用之。
第十三條 董事如欲豁免第五條之適用時,應向董事會充分揭露第五條所列人員或企業與各該法律行為之利害關係,及對公司並無不利益且符合營業常規之理由,並應經董事會決議許可。但如屬於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三條所規範之董事與公司間法律行為,並應由審計委員會之召集人為公司之代表。
董事如欲豁免第六條之適用時,應向董事會說明該機會之具體內容,及與公司利益並無衝突或對公司利益並無影響之理由,並應經董事會決議許可。
董事會決議通過前二項豁免適用後,公司應即時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允許豁免人員之職稱、姓名、董事會通過豁免之日期、獨立董事之反對或保留意見、豁免適用之期間、豁免適用之原因及豁免適用之準則等資訊。
第十四條 本準則應於公司網站、年報、公開說明書及公開資訊網站揭露,修正時同。
第十五條 本準則經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並提股東會報告,修正時同。
民國 94年12月20日訂定民國108年03月25日修正
第一章 總則
第 一 條 為導引公司一級主管以上人員之行為符合道德標準,防止違法脫序之行為,並使公司之利害關係人更加瞭解公司道德標準,特訂定本準則。
第 二 條 本準則所稱一級主管以上人員,包括總經理、執行副總經理、各部門副總經理、總經理特別助理、助理副總經理、各單位一級主管及支薪顧問、高級專業工程師、高級專業管理師、資深高級研究員、高級研究員。
第二章 道德行為準則
第 三 條 誠實及道德之行為:
一級主管以上人員應以誠實無欺的態度及遵守符合專業標準之行為,履行其義務,包括以公正之方式處理個人與其職務事實上或明顯之利益衝突。
第 四 條 防止利益衝突:
一級主管以上人員應以客觀及有效率之方式處理業務,避免利用其在公司擔任之職務,而使下列人員或企業獲致不當利益:一、自身、配偶、父母、子女或三親等以內之親屬。
二、前款人員直接或間接享有相當財務上利益之企業。
三、自身兼任董事長、執行業務董事或高階經理人之企業。
公司應特別注意與前項所列人員或企業之資金貸與、重大資產交易、進(銷)貨往來或為其提供保證之情事。
第 五 條 避免圖私利之機會:
當公司有獲利機會時,一級主管以上人員有責任維護及增加公司所能獲取之正當合法利益,並應避免下列行為:
一、透過使用公司財產、資訊或藉由職務之便而有圖利自己或他人
之機會。
二、透過使用公司財產、資訊或藉由職務之便以獲取自己或他人之私利。
三、與公司競爭。
第 六 條 保守營業機密:
一級主管以上人員對於公司本身或其進(銷)貨客戶之未公開資訊,除經授權或法律規定公開外,應負保密義務。應保密的資訊包括所有可能被競爭對手利用,或洩漏之後對公司或客戶有損害之未公開資訊。
第 七 條 從事公平之交易:
公司係以卓越之經營、優良之產品與服務致力於市場競爭,不以使用非法或不道德之手段獲得成效。一級主管以上人員應公平對待公司進(銷)貨客戶、競爭對手及從業人員,不得透過操縱、隱匿、濫用其基於職務所獲悉之資訊、對重要事項做不實陳述或其他不公平之交易方式而獲取不當利益。
第 八 條 公司資產之保護及正當使用:
公司之資產應受保護並僅得基於公司之合法商業目的善加使用。一級主管以上人員均有責任保護公司資產,並確保其能有效合法地使用於業務上,避免因偷竊、疏忽或浪費等作為而直接影響到公司之獲利能力。
第 九 條 遵循法令規章:
一級主管以上人員應遵守並宣導證券交易法及其他規範公司活動之法令規章,不得故意違反任何法令,或有意圖誤導、操縱、或不公正地取得進(銷)貨客戶利益之行為,及對公司產品或服務為不實之陳述。
第 十 條 遵守防止內線交易相關法令:
一級主管以上人員應遵守防止內線交易相關法令,及關於股票交易暨營業秘密資訊處理之其他證券法令,如掌握重要未公開資訊時,不得從事相關證券交易。內線交易既非法亦不道德,公司將堅決介入處理。
第十一條 鼓勵陳報任何非法或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之行為:
公司內部應加強宣導道德觀念,並鼓勵從業人員於懷疑或發現有違反法令規章或道德行為準則之行為時,向主任稽核或其他適當人員陳報。公司應盡全力保密陳報者之身分並保護其安全,使陳報者免於遭受報復及威脅。
第三章 附則
第十二條 豁免適用之程序:
一級主管以上人員如欲豁免第四條之適用時,應向董事會充分揭露第四條所列人員或企業與各該法律行為之利害關係,及對公司並無不利益且符合營業常規之理由,並應經董事會決議許可。
一級主管以上人員如欲豁免第五條之適用時,應向董事會說明該機會、資訊或與公司競爭之具體內容,及與公司利益並無衝突或對公司利益並無影響之理由,並應經董事會決議許可。
董事會決議通過前二項豁免適用後,公司應即時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允許豁免人員之職稱、姓名、董事會通過豁免之日期、豁免適用之期間、豁免適用之原因及豁免適用之準則等資訊。
第十三條 懲戒措施:
一級主管以上人員如有違反本準則情事者,除情節重大者應提報董事會外,逕依人事管理制度第四編第二章所定獎懲規定,予以懲戒。
前項受懲戒人員如認公司處置不當,致其合法權益遭受侵害,得依人事管理制度第七編第四章所定申訴處理規定,循行政系統提出申訴,以資救濟。
第十四條 一級主管以上人員所應遵循之道德行為規範,除依本準則規定外,
適用本公司其他規章之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 本準則應於年報、公開說明書及公開資訊網站揭露,修正時同。第十六條 本準則經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並提股東會報告,修正時同。
(四)薪資報酬委員會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六第一項及「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於100年8月23日召開之第14屆第8次董事會通過訂定「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薪資報酬委員會職責主要為訂定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之政策、檢討各該人員績效表現、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經理人薪資報酬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1.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114.03.31)
身分別 條件姓名 專 業 資 格 與 經 驗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家 數
獨立董事(召集人) 洪敏雄 初次就任日期(年資):105年6月23日(9年)專長:材料專業 學歷:美國北卡羅萊納州立大學材料工程博士 0
獨立董事 張學斌 初次就任日期(年資):105年6月23日(9年) 專長:航空工業、機電專業;其他上市公司董事會學歷:美國康乃爾大學機械航空工程博士 2
獨立董事 高蘭芬 初次就任日期(年資):105年6月23日(9年)專長:會計/財務管理專業;公司治理學歷:國立成功大學會計學博士 0
獨立董事之經歷及目前兼任之其他職務請詳年報第12-13頁董事資料。
身分別 條件 姓名 獨 立 性 情 形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非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最近2年未有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
獨立董事(召集人) 洪敏雄 本人:0股(0%)配偶:5,000股(0%)其他二親等以內親屬:25,000股(0%)
獨立董事 張學斌 本人:0股(0%)配偶:0股(0%)其他二親等以內親屬:0股(0%)
貳
身分別 條件 姓名 獨 立 性 情 形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非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最近2年未有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
獨立董事 高蘭芬 本人:4,216股(0%)配偶:1,000股(0%)其他二親等以內親屬:0股(0%)
洪敏雄、張學斌、高蘭芬獨立董事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皆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所規定之資格要件,且獨立董事皆已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賦予充分參與決策及表示意見之權力,據以獨立執行相關職權。
2.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1)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
(2)第18屆董事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111年6月17日至114年6月16日,113年度董事會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5次,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備註
召集人 洪敏雄 5 0 100% 職權範圍:討論及議決有關本公司董事及各委任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相關事宜,並向董事會提案建議。
委 員 張學斌 5 0 100%
高蘭芬 5 0 100%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此情形。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此情形。
(3)年度工作重點:
A.董事酬勞金分派建議。
B.委任經理人年末及年中考評。
C.委任經理人薪給待遇調整事宜。
D.董事長、總經理、執行副總經理薪給標準調整案。
E.委任經理人員工酬勞分配制度修正。
形及原因;上市上櫃公司氣候相關資訊
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是 否 摘要說明
一、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 是 1.本公司於108年11月董事會通過設立「公司治理暨永續委員會」,負責推動永續發展及落實永續經營理念,並進行風險管理事項之督導。委員會一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職權如下: (1)推行及強化公司治理組織和制度。 (2)宣導及落實誠信經營相關工作。 (3)推動及實踐永續發展政策及永續經營事項。 (4)執行及協助監督風險管理相關事項。 (5)規劃及推動節能減碳及碳中和相關事項。 (6)規劃及推動數位轉型相關事項。 (7)執行其他經董事會決議之相關辦理事項。 為落實永續經營政策之執行及完善風險之管控,委員會下設有「公司治理」、「誠信經營」、「永續環境發展」、「員工關懷暨社會參與」及「風險管理」五個執行小組,由相關部門副總經理擔任各組負責人;另成立「中鋼節能減碳及碳中和推動小組」與「數位轉型推動小組」2個推動小組,分別由董事長與總經理擔任負責人,以因應氣候變遷並推動發展智慧鋼廠。各小組負責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規範無差異。
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是 否 摘要說明
相關事項之運作、推動及執行委員會決議事項,委員會將小組114年計畫及113年執行情形於114年2月27日提報董事會。 2.113年主要執行成果包括:(1)持續推動集團上市櫃子公司制定資安目標、(2)持續辦理員工關懷活動並投入鋼鐵及環保相關教育活動、(3)持續提升再生水使用率及採取空污減量措施、(4)與內外部利害關係人進行風險溝通和協商,以確保風險管理的有效運作、(5)推動「溫室氣體總量目標」及「排碳強度目標」雙管制目標,並制定「溫室氣體減量獎勵要點」,推動公司內部全員減碳、(6)持續發展遠端人機協作、數位雙生、混合雲、生成式AI等數位創新技術,提升生產營運效率,另推動AI相關教育訓練、數位轉型講座,強化員工數位技能。詳細執行成果揭露於公司網站「投資人關係」「公司治理」之「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公司治理暨永續委員會」專區。 3.委員會除將執行成果提報董事會,另報告ESG短期(114年)、中期(115~119年)及長期(120年後)目標之制定、與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以及公司對於投資人關切議題回應及其建議公司強化之方向。董事會定期檢視本公司策略與目標進
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是 否 摘要說明
展,並於必要時敦促公司調整方向以符合利害關係人期望,與國際接軌。 4.集團上市子公司皆設有推動企業永續發展之專職或兼職單位,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各項工作之推展與執行成果。中碳與中聯資源分別於董事會下成立公司治理暨永續委員會與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會由董事組成;中鴻、中鋼構及中宇則設有永續發展相關委員會並由董事長或總經理擔任主席,定期召開會議以及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
二、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 是 本公司與集團上市子公司皆依循《新版GRI通用準則2021》與利害關係人議合標準,建立重大主題分析流程,透過蒐集與檢視、排序與鑑別、確認等程序,鑑別出永續發展重大主題並擬定相關管理策略。本公司重大主題以財務重大性與衝擊重大性雙重重大性概念評估。 本公司永續報告書由隸屬公司治理暨永續委員會之永續環境發展小組負責編製,報告書揭露之重大議題風險評估,及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之邊界以本公司為主,重點摘要如下:1.環境面-氣候變遷: 本公司鑑別出氣候變遷風險,並評估氣候變遷之相關因應措施,如針對氣候變遷造成旱季缺水及夏季限電等實體風險,訂定用水及用電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規範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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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風險管理程序,包含全廠階段限水及供水中斷管理規定、緊急供電優先順序作業標準等;以及針對低碳技術之研發成本及碳費相關之營運成本提升等轉型風險,持續透過產學合作計畫研發低碳新興煉鋼技術,並拓展低碳鋼未來潛在銷售市場。 2.社會面-職業安全衛生: 本公司ISO 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及TOSHMS(臺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於113年均已通過英國標準協會(BSI)之追查驗證,證書有效期間至114年7月20日,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管理政策包含:透過教育訓練與宣導提升員工對安全衛生的心態、認知與能力;現場各級主管經常性檢視員工及協力人員之行為與作業環境,113年度主管安全觀察與稽查(含巡視)共計82,188次,並於114年重啟工安大執法活動,偕同工會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於各廠處實施稽查,加強稽查強度。 3.公司治理面-重大風險事件: 本公司依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由業務執行單位負責鑑別與評估風險因子,並制定相應之因應策略或措施。風險依其程度分為五個等級,以明確管理優先次序,並定期向公司治理暨永續委員會及董事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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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風險管理執行情形,以確保相關風險得到妥善控管。本公司亦建置新興風險管理制度,針對政策法令、外部環境變化且長期可能帶來重大衝擊之風險議題,由經理階層進行篩選與評估,再由相關單位針對重大新興風險提出具體因應措施。
三、環境議題 (一)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二)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三)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相關之因應措施? (四)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 (一)是 (二)是 (三)是 (四)是 (一)本公司自85年建立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即以環境考量面鑑別作業查驗所有活動及作業環境可能產生之環境衝擊因子。 113年本公司環境管理系統ISO14001:2015順利通過英國標準協會台灣分公司之追查,證書有效期間至114年7月20日,ISO14001範圍涵蓋鋼板、條鋼、線材、熱軋鋼捲、冷軋鋼捲、商用鋼胚、生鐵之研發與製造。另對環境衝擊類別與影響程度中屬中高度風險者研擬因應對策予以執行,並以PDCA流程持續改善之模式,降低環境衝擊;積極參與環保法規研擬及修訂相關會議,提供主管機關增修訂意見,掌握法規修法趨勢,使公司能先行研擬因應對策,達到有效控管環境風險之目的。 此外,本公司於95年起即依據國際標準ISO 14064執行第1次溫室氣體盤查作業,110年起依新版ISO 14064-1:2018內容執行溫室氣體盤查,並逐年委託公正第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規範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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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查驗機構對本公司盤查資料進行查證,取得查證聲明書,並將相關資料登錄於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 集團上市子公司均成立專責單位協助環保業務的推動、規劃與執行,建立完善的環境管理制度並通過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驗證,年報刊印日止驗證均維持有效;中鴻另有成立環境能源管理委員會,定期向總經理報告環境能源管理績效。 (二)1.本公司為維持能源平衡並達到最有效利用,導入ISO50001能源管理系統,113年ISO 50001:2018順利通過英國標準協會台灣分公司之追查,證書有效期間至114年7月7日。另設有跨廠處的「能源節省委員會」,負責推動廠內節能減碳相關工作,並定期召開會議檢討能源目標達成情形。目前本公司正進行第四期(110~114年)節能行動計畫,110~113年共節能6,839,767千兆焦耳,目標達成率259%。此外,本公司亦設有節電率目標,104~113年平均年節電率達2.14%,超過經濟部能源局規定之「能源用戶104~113年平均年節電率應達1%以上」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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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為降低營運對環境所造成之負荷,依循鋼鐵生命週期之概念,致力開發各種資源化技術應用於製程所產生之廢棄物,同步整合臨海工業區內外資源化鏈結,將工業廢棄物妥善資源化。經過多年來的努力以及與學術界密切合作,本公司在製程殘餘物減量、廠內回收、廠外資源化等工作成效顯著。113年製程副產品461.1萬噸(濕基),其中廠內回收佔總產生量的12%、廠外資源化佔總產生量的88%。另配合政府循環經濟政策,穩定推廣轉爐石細粉料及礦物細料作為水泥生料使用,113年供應水泥廠應用總計逾40萬噸,達成所設定之36.6萬噸目標值,可替代石灰石及鐵渣,減少水泥業開採天然礦石所造成之環境負荷。113年亦積極辦理轉爐石填海造地作業,應用約162萬噸轉爐石於臺北港商流倉儲區,持續穩定應用於公共工程,並落實循環經濟政策。高爐石經水淬後作為生產爐石粉原料,或氣冷後作為各類工程材料,113年資源化量共計約261.2萬噸。 3.集團上市子公司皆致力於降低環境負荷,採行方法如: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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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廢棄物管理措施、設定節電率目標並持續降低生產過程耗用之能資源、提升資源再利用比率、優先採購具綠色環保標章產品、生產綠色產品及研發對環境友善之技術等。此外本公司亦要求集團相關企業通過ISO 50001驗證,以確保中鋼集團的節能績效。 (三)本公司依循氣候變遷相關財務揭露(Task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 TCFD)之架構,透過跨部門討論,盤點氣候變遷相關風險與機會,並參考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提出之極高排放情境(Shared Socioeconomic Pathway 5-8.5, SSP5-8.5)與中間排放情境(SSP2-4.5)、國際能源署(IEA)所研究之宣告政策情境(Announced Pledges Scenarios, APS)與淨零排放情境(Net Zero Emissions, NZE)等4種情境以檢視不同情境下各項氣候風險與機會事件之影響,包含辨識出因極端氣候導致之實體風險(如缺水、極端天氣導致原料供應受阻)及因法規政策或市場需求等變動所致之轉型風險(如碳費徵收、低碳轉型導致成本增加),以及提供低碳商品、綠能產業、電動車產業相關材料之機會等,依據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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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結果研擬因應方案,包含持續進行溫室氣體減量措施、著手研發新型低碳製程與低碳鋼品等。集團上市子公司均依TCFD建議架構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亦針對氣候相關議題規劃因應措施。 (四)1.中鋼集團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及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劃與減量目標達成情形請參閱本年報第102-103頁。 2.溫室氣體排放統計及管理政策: (1)本公司逐年執行溫室氣體盤查,範疇一及範疇二盤查範圍涵蓋本公司所轄之國內廠區及國外辦事處,並委託環境部認可公正第三方查驗機構查證,取得查證聲明書,相關資訊亦登錄於環境部氣候變遷署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符合現行法規規範;此外,本公司主動執行範疇三之盤查作業,並依佐證資料之強度選取「商務旅行」、「營運產生的廢棄物處理」、「上游運輸與貨物配送」以及「燃料與能源相關活動」共四項目委託公正第三方查驗機構查證,取得查證聲明書,將持續精進盤查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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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112年及113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說明如下:‧112年範疇一及範疇二排放量分別為16,810及1,249千公噸CO2e,總排放量共計18,059千公噸CO2e,排放強度為2.326公噸CO2e/公噸鋼胚;範疇三排放量為11,318千公噸CO2e。 ‧113年範疇一及範疇二排放量分別為17,587及1,166千公噸CO2e,總排放量共計18,753千公噸CO2e,排放強度為2.372公噸CO2e/公噸鋼胚;範疇三排放量為11,037千公噸CO2e。 (3)本公司承諾針對氣候變遷採取行動,並以107年為基準年(範疇1:20,806千公噸CO2e;範疇2:1,295千公噸CO2e)設定短、中及長期溫室氣體減量目標,114年(短期)及119年(中期)排放量分別較基準年減少7%與25%,並以139年(長期)達成碳中和為努力目標。本公司113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相較基準年107年度減少15.1%,其中107年至113年共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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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1件減碳行動方案,減碳量151.57萬公噸/年(範疇一及範疇二,不隨電力係數調整),較基準年107年減幅達6.86%,達成碳中和路徑規劃目標,113年減碳行動方案包含持續推動熱軋廠高壓除銹水泵節能案及優化爐溫自動控制模組、四號高爐操作技術精進等。3.用水量統計及管理政策 (1)本公司於101年確定多元水源之用水策略,並積極配合政府開發都污再生水回收再利用政策,內政部營建署、經濟部水利署和工業局極力牽線促成全國首例公共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鳳山溪再生水廠,由臨海工業區中鋼公司、中鋁公司配合導入再生水作為製程工業用水。 都污再生水回收示範計畫:自107年8月起開始導入鳳山溪再生水,每日導入約4.1萬噸再生水;另於110年12月正式導入臨海都污再生水每日2萬噸;並配合高雄市政府和發產業園區再生水替代履行方案於113年5月起每日增加約9,700噸再生水導入原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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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2及113年度總用水量分別為4,096及4,221萬噸(單位鋼胚用水量分別為5.04及5.10噸水/噸鋼胚),其中自來水使用量分別為1,862及1,798萬噸、都污再生水使用量分別為2,234及2,423萬噸,再生水約佔整體用水量的54.5%及57.4%。 本公司用水量數據資料以本公司工廠所在地-小港廠區為主,於本公司永續報告書中揭露,並取得英國標準協會(BSI)第三方查證。 (3)與106年尚未導入再生水時之總用水量13萬噸/日為基準相比,近年導入鳳山溪及臨海再生水,並透過製程用水回收及節水努力,113年本公司總用水量已降至11.5萬噸/日,其中新水使用量已大幅下降為約4.9萬噸/日,113年耗用新水量達成較106年基準年降低54.4%之目標,並且較去年再減少約3.4%。 4.廢棄物統計及管理政策 本公司針對廢棄物管理目標為資源化比例達90%以上,且零固化掩埋。 本公司廢棄物數據資料以本公司工廠所在地-小港廠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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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於本公司永續報告書中揭露,並取得英國標準協會(BSI)第三方查證。 112及113年度產出之廢棄物處理量分別為517,164及505,171噸,每公噸鋼胚廢棄物產量分別為66.6及63.9公斤。其中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量112及113年度分別為517,131及505,158噸,資源化率為94.9%及94.8%;有害事業廢棄物處理量分別為34及13噸,資源化率均為100%。 5.集團上市子公司均完成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之統計,並制定各項管理方案,有效提升能源績效,並落實資源再利用及減少廢棄。集團上市子公司亦均設定短、中、長期減碳目標,並通過溫室氣體排放數據之查證。
四、社會議題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二)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一)是 (二)是 (一)本公司及集團上市子公司皆遵循《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聯合國全球盟約》,以及國際勞工組織《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等國際人權公約所揭櫫之原則與精神,公平且有尊嚴地對待及尊重現職員工及協力廠商人員,杜絕任何侵犯及違反人權之行為,具體作為包含訂定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規範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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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四)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五)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等議題,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六)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其實施情形? (三)是 (四)是 (五)是 (六)是 人權政策,或將保障人權相關政策與管理方案訂定於人事管理制度、協力廠商安全衛生管理要點、協力廠商環境保護管理等規章中,並透過教育訓練加強員工對人權保障之認識。相關政策及執行情形如下: 1.依照政府勞動相關法令制訂勞動條件。 2.依照就業服務法令提供平等的工作機會給所有求職者,113年聘用員工未發生違反人權或歧視事件。 3.依據「獎懲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員工受到公司重大獎懲時,設有獎懲評議委員會辦理評議。 4.為營造優質職場,提供免於性騷擾之工作與服務環境,建立性騷擾事件申訴管道,並採取適當之預防、糾正、懲處及補救等措施,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三條、「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第三條、「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及「性騷擾防治準則」,訂有「工作場所及一般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定。本公司另依據「申訴處理要點」,設有申訴管道以保障員工人權,提供員工在合法權益遭受侵害或不當處置且無法合理解決時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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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所有新進人員於新進人員訓練中皆接受人權相關訓練,資深員工亦曾接受人權相關訓練,113年本公司人權相關訓練(涵蓋新進人員性騷擾防治及申訴管道宣導、反歧視與職場不法侵害防治等)時數6,035小時,共計1,491人次受訓;另辦理相關溝通及宣導會議,共計10,486小時。 6.113年進行全公司「人權盡職調查」,針對本公司從業人員調查杜絕不法歧視以確保工作機會均等、禁用童工、禁止強迫勞動、結社自由及集體協商權、提供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等五大議題;針對承攬商調查是否違反勞動條件等議題,並依據調查結果提出改善措施,以期減少人權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7.集團上市子公司113年聘用員工均未發生違反人權或歧視事件;另中鴻、中聯資源進行員工人權盡職調查或人權風險評估調查,持續提升人權相關議題之管理。 (二)1.本公司於「人事管理制度」中訂有「薪給管理」章節,說明薪給採職務責任給與制度,參照薪資市況、公司財務狀況、組織結構,訂定員工薪給標準,相同職位、職等之女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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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基本薪資比例為1:1。由於本公司薪給與年資有所關聯,各職別薪酬比例之差距係因年資、績效不同所致,如單純考量同職別且同年資員工,則其薪酬並不因性別而有所差異。本公司持續努力打造多元化職場,並設定119年女性員工占比≧4.10%之目標;113年底本公司女性員工占比為3.70%;非生產單位員工(包含行政、財務、企劃等)共393人,其中女性員工即有117人,占比29.77%;女性主管占主管人數(包含經理部門人員)比率為1.75%。 2.員工薪酬的主要項目包括基本薪給(含本薪、伙食津貼、特殊環境津貼/特別維護津貼/轉爐天車特別津貼三項)、年終獎金及產銷盈餘獎金。 3.另訂有員工酬勞及激勵獎金辦法,將本公司當年度經營績效及成果,反映於員工薪資報酬上,並與員工個人考評相互連結。 4.打造福利優渥的工作環境,強化同仁福祉,設置職工福利社、福利餐廳、集團會館、單身宿舍、健身館、幼兒園等福利設施滿足員工福利需求,並每年舉辦自強活動、廠慶等活動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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繫員眷情感,提升員工向心力。另訂有多項優於勞動基準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之請假規定,如婚假、產假、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等,強調工作與生活平衡,請參閱本年報肆、營運概況之六、勞資關係。 5.集團上市子公司各自訂有規範員工薪酬之辦法及員工福利措施,或於章程中載明如有獲利時員工酬勞之提撥比率等,以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三)1.本公司取得ISO 45001驗證,範圍涵蓋鋼板、條鋼、線材、熱軋鋼捲、冷軋鋼捲、商用鋼胚、生鐵之研發與製造,每年進行年度追查,且每三年重新驗證,證書有效期間至114年7月20日。本公司每年宣導職場安全,持續辦理各項安衛教育訓練,並已建立電腦化的安全衛生訓練管理系統,可即時更新安衛訓練資料並提供查詢;定期為員工舉辦相關的工安訓練,亦不定期邀請醫療專業人員為員工講述相關健康議題。員工安全與健康工作環境相關詳細資訊,請參閱本年報肆、營運概況之五、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的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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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3年度有2起協力人員重大職災,本公司已針對相關事故研擬預防改善對策,增設相關安全防護設備及標示,並加強安全工作程序(SJP)教育訓練,確保作業正確執行以保障安全;另113年度人員失能傷害(暫離工作一天以上)計有2件,人數2人,占113年底員工總人數0.02%,失能傷害頻率為0.10,低於失能傷害頻率≦0.18之管制值並且低於同業平均2.40(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最新110~112年統計數據),針對該2名員工給予健康關懷及妥適照護,目前已回歸工作崗位。針對工安本公司仍將持續精進落實,經自我檢視及檢討後提出多項安衛管理措施,並於114年重啟工安大執法加強稽查,期望持續強化廠區作業安全,亦提升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建立良好工安文化,達成零災害之終極目標。 3.113年共發生6起火警,均為無人員傷亡之輕微火警,並已加強各單位防災作為。 4.集團上市子公司皆取得ISO45001驗證,每年進行年度追查,且每三年重新驗證,以符合勞安法令或高於法令之標準,提供員工安全及健康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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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環境,每年實施安全、衛生及健康教育訓練,並每年實施員工定期健康檢查及特殊健康檢查;此外113年度集團上市子公司均未發生火災事故。 (四)員工持續成長及精進是推動公司成長的重要基石,為強化人才培育,中鋼集團公司皆依據業務方向、未來策略發展等,規劃完善職能訓練,包含對新進員工、專業人員及主管分別安排合適課程,提升員工職涯專業技能及企業競爭力,其中,本公司規劃6大項目模組化教育與訓練內容,建構「中鋼人才培育發展架構」,積極推動相關人才培育發展工作,包括新進同仁培訓、管理人才培訓、派外人員培訓、通識教育及一般訓練、專業技術訓練、品管及環安衛、語文、AI等相關訓練。113年本公司總訓練時數264,685小時,平均每位員工訓練27.8小時。 此外,本公司每半年於辦理員工績效考核時,併同檢討每位員工職涯發展計劃,各項職位亦均設定相關職能訓練,藉由培訓計劃之實施,有效地使員工發展其在目前職位上及未來職涯路徑上的專業能力。 (五)1.本公司訂有完整之價格系統,內銷新盤價訂定後,於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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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公佈漲跌情形,充份對客戶揭露價格資訊以確保價格取得之公平性。為保障客戶權益,本公司設有冶金技術服務組專責提供客戶售前、售中、售後之技術諮詢及品質申訴服務;並訂有客戶技術服務規定,提供客戶回饋之資訊予廠內據以改善,每月及年度檢討績效指標,以提升客戶滿意度;另客戶亦可透過客戶服務信箱、專線電話、產銷聯誼會、滿意度調查等管道確保權益。如收到案件,業務部門會在收到客戶訊息後2個工作天內向客戶確認狀況,並依案件性質轉知適當單位處理,通常於5~7個工作天初步回覆客戶,並持續追蹤相關案件處理進度。此外,本公司透過集團行銷資源整合,擴大客戶服務。 2.本公司每年委託學術機構對國內外客戶進行滿意度調查,對客戶不滿意事項進行鑑別與改進修正,以維持高水準的服務品質。 3.本公司恪遵《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針對個人資料有下列保護政策或措施: (1)本公司訂有「從業人員人事資料管理要點」,由人力資源處統籌規範各單位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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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以及依職掌所需使用從業人員人事資料應遵循之原則。 (2)本公司嚴格要求員工善盡保護營業秘密的責任,並尊重客戶隱私權,提供之產品與服務均以合約保障客戶權益,亦保護客戶隱私不致外洩,業務部門設有以下管控措施: A.公司所有電腦設備皆安裝合法防毒軟體,防止電子商務系統遭散播電腦病毒。 B.電子商務資料查詢與作業皆須連線帳號及密碼,非客戶或身分經認證者,無法查詢相關內容,同時採用SSL加密技術,確保資料傳送安全。 C.訂有電子商務系統數位憑證管理規定,憑證到期時需更新或展延方可再使用。 113年未接獲違反客戶隱私之申訴案件。 (3)為增進同仁對於個人資料保護之認識及應用能力,人力資源處每年辦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個資檔案安全維護」講座,優先邀請負責管理及運用從業人員、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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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供應商及客戶等利害關係人之個資且尚未受訓之二、三級主管或師級人員參訓。113年共計68人參訓,訓練時數為204人時。 4.本公司主要銷售產品為鋼板、條鋼、線材、熱軋鋼品、冷軋鋼品、電鍍鋅鋼品、熱浸鍍鋅鋼品及電磁鋼捲等,在產品設計開發與製造過程均遵循相關國際產品規範(如CNS、JIS、ASTM、EN…等)或客我雙方協議規格進行檢驗、包裝、標示,此外,銷售之鋼品亦符合歐盟EU RoHS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REACH- SVHCs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包裝法規(Regulation of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德國AfPS GS PAHs(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加州65法案(Proposition 65 list)、蒙特婁議定書(Montreal Protocol on Substances that Deplete the Ozone Layer)、全球汽車申報物質清單(Global Automotive Declarable Substance List, GADSL)、美國毒性物質控制法(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 TSCA)及持久性有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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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 POPs)等國際環保法規及公約要求,均可提供產品品質證明書與無有害物質(HSF)證明書等,供客戶後續運用。產品規格及客戶溝通等相關規定亦規範於「營業銷售處業務基本規定」中,作為銷售標準作業程序。 5.集團上市子公司皆訂有相關程序保護消費者權益以及客戶隱私,例如:設立專門之申訴窗口、定期進行客戶滿意度調查及建立嚴謹的隱私權防護措施等。此外,集團鋼鐵子公司之產品皆遵循相關國際產品規格,並依規定標示。 (六)1.本公司與煤、鐵原料供應商所訂定之採購合約中,均要求供應商遵守ESG相關之條款。另訂定「供應商行為準則」,作為供應商依循之準則,內容涵蓋:道德規範、勞工與人權、健康與安全、環境標準及管理制度五大標準,期能攜手供應商實踐環境永續、尊重勞動人權及遵守道德規範等永續目標。本公司並挑選原料供應商,透過問卷或訪談方式進行永續現況調查,評估供應商是否符合公司之供應商行為準則,針對列為高風險之廠商,將追蹤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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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效或對該廠商實地訪查,協助其改善;若持續無法降低風險,將停止向該廠商詢價。 2.為落實本公司所訂之環安衛政策,對可能造成安全衛生、環境污染及節能減碳方面問題之原物料、設備等採購與發包作業以及外包作業等,制定「採購、發包與外包作業安全衛生及污染預防管理規定」進行管理。此外,對廠內的協力廠商皆定期稽核,若發現有涉及違反工安、環境或人權等情事,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或解除契約之處分。本公司另依據「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工事及環保協力廠商管理要點」對協力廠商進行評鑑與考核,年度績效考核分數未達標者,則不得參與下一期契約之承攬,亦每年進行協力廠商勞動條件查核。同時,本公司不定期舉辦教育訓練、工安宣導會、年度健康檢查等活動,以確保協力人員安全與健康。3.集團上市子公司依其業務性質訂有相關供應商管理辦法或於合約、詢價單等訂定相關條款。例如,中碳訂有供應商行為準則,並將環保、勞動條件、人權、社會議題列為供應商核心評選項目,強化供應鏈
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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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鴻、中聯資源及中宇之採購契約或詢價單、訂價單訂有供應商、承攬商如涉及違反企業社會責任或永續發展政策,且對環境與社會有顯著影響時,公司可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除在合約中明定條款外,中聯資源另請供應商簽署企業社會責任承諾書。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是 本公司113年8月董事會通過出版112年永續報告書,其依循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之GRI準則編撰,並通過獨立第三方英國標準協會(BSI)依AA1000保證標準v3第1應用類型查證,部分數據(廢棄物及副產物、空氣污染物、水資源、職業安全衛生、能源主題)採第2應用類型查證。 集團上市子公司及主要子公司之永續報告書均依循GRI準則編製,且上市子公司最近一期永續報告書均提報董事會通過後出版;另中鴻、中宇、中聯資源、中龍之最近期報告書通過英國標準協會(BSI)查證;中鋁、中運以及中碳之最近期報告書分別通過艾法諾國際(Afnor Asia)查證、英商勞盛公司(LRQA)查證及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確信。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規範無差異。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已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規範,訂定「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司網站上揭露,實務執行上皆符合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規範。
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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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有助於瞭解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 (一)開發低碳鋼品: 本公司持續開發高品級、高強度、低碳排之綠色鋼材,提供給相關用鋼產業,以降低鋼鐵製品的碳足跡。例如為符合國際科技業大廠相繼要求供應商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率之需求,本公司自110年起陸續開發廢鋼比重12%、20%、40%以上之鍍鋅鋼品並取得UL 2809證書,113年結合集團子公司中龍鋼鐵,以電爐添加鐵水方式,成功開發廢鋼使用比重60%以上之鍍鋅鋼品且取得證書,本公司藉由技術領先創造差異化競爭優勢,力助客戶開闢低碳藍海新市場。 (二)環保節能: 113年中鋼集團節能設備及綠能產業投資項目如下:
項目 投資金額(新臺幣百萬元) 投資之內容及具體效益(量化數據)
一二階煉焦爐汰舊換新計畫 4,957 各階段工程逐步完成後,經由回收生產過程之廢熱作為發電能源,每年可增加發電量2.73億度,另每年將可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比例)73公噸(約65%)、減少粒狀物排放41公噸(約56%)、減少單位能耗214百萬卡/公噸焦炭(約10%),以及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3.9萬公噸。
動力一場鍋爐汽輪發電機汰舊換新計畫 1,803 動力一場一、二階鍋爐汽輪發電機組因設備老舊已近汰換年限,汰換後機組效率提升,發電量預計將增加32.8MW,可提升自發電比例及生產穩定度。
節能專案 1,386 113年中鋼總共完成193項節能專案,共節能140.8萬GJ,並減少11.8萬公噸CO2e之排放,及節省能源成本4.87億元,主要項目包括軋鋼三廠「開發智慧燃燒監控系統」等。
中鋼光能公司 (中鋼直接間接持股100%) 中鋼光能資本支出:242 於集團廠房屋頂建置太陽能發電及儲能設備,113年新增太陽光電裝置容量2.7MW,截至113年底集團太陽光電設備總建置量達100.6MW,年發電量達1.1億度。
中能發電公司(中鋼間接持股51%) 中能發電資本支出:17,712 彰化外海之中能(#29)離岸風場,已於113年完成31座風機安裝並併網發電,未來每年總發電量預計可達11億度。
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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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區參與及社會公益: 1.協助小港區學校更新教學設備及校園綠美化。 2.設置小港區學校績優獎學金,發放小港區低收入戶三節慰問金、低收入戶獎助學金,舉辦小港區「孝親楷模表揚及績優獎學金頒獎典禮」,慶祝母親節並弘揚孝道美德。 3.舉辦小港區國小應屆畢業生「鋼鐵之旅」活動,以提升學生之環境與科學素養,並協助小港區學校舉辦各項教學活動。 4.參與並協助地方辦理各項敬老、農、漁民節慶、三節民俗慶典、慈善公益活動、社團公益性聯誼活動及自強活動。 5.長期配合市府舉辦各項文化、藝術等相關活動,為港都高雄提升國際能見度貢獻心力。 (四)教育基金會: 本公司為進一步擴展與落實企業公民社會責任,提升集團企業整體國際形象,乃於95年第12屆第11次董事會通過成立「財團法人中鋼集團教育基金會」,屬於全國性非營利組織(NPO),以促進鋼鐵相關領域之教育及人才培育,關懷生態保育,提升人文精神,追求永續發展為宗旨。基金會於96年1月1日開始運作,其運作經費由基金會自身孳息、中鋼公司及集團子公司共同分攤;其行政架構設執行長一人,現由中鋼公司行政副總經理兼任,並設副執行長、執行秘書及會計各一人。 113年中鋼集團基金會推動業務如下:1.鋼鐵教育:共9,335參與人次。 辦理鋼鐵人才培育,舉辦鋼鐵及環保相關技術研討會,提升國內鋼鐵產業技術水準;提供鋼鐵人才獎學金,於大學開設鋼鐵製程特論課程;自然科技領域女性培育工作;辦理鋼鐵科普活動,如:鋼鐵之旅、教師研習、循環經濟研習等。 2.生態環境永續:共3,112參與人次。 推動環境教育,舉辦生態營隊、認養綠地推動環境綠化工作;將中鋼集團在環境上的貢獻製作成教具,以「環境教育巡迴車」與設置「環境教室」等方式向社會大眾分享成果。 3.人文藝術:共9,700參與人次。 (1)與音樂相關團體合作辦理公益音樂會,如輪椅族音樂會、監獄音樂會、高捷公益音樂會及市民音樂會等活動;同時協助臺灣本土音樂保存,贊助國內音樂活動,與高雄市愛樂交響樂團、國樂團、巴洛克獨奏家樂團、弦外之音團等藝文團隊合作,於衛武營音樂廳、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呈現《浮士德狂響》、《音樂覺旅》等藝術演出;邀請集團員眷前往賞析,共同提升藝文素養,每年受益人數超過5,000位。 (2)辦理人文系列講座,如:校園講座、鋼都文人匯活動、市民講座。推動傳統文化保存工作,如:皮影戲、絲竹樂、客家蒔農體驗等活動。
貳
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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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消費者權益: 1.客戶服務優質化 本公司於售前、售中、售後採多層次服務,適質、適量、適時供應鋼料,妥善運用對外服務人力、廠內技術支援以及研究領域的專家,實現客戶需求,協助客戶解決用料與技術等問題,以促進用鋼產業成長。 冶金技術處冶金技術服務組負責執行客戶技術服務業務,以「贏得客戶感動和信賴,協助客戶成功」為願景,並以「協助客戶提升技術,促進鋼鐵產業升級」為宗旨,定位上對內代表客戶,推動開發滿足客戶需求的產品;對外代表公司,提供產品應用知識,解決客戶用料問題。 (1)強化與落實客戶服務:冶金技術服務組針對相關技術服務業務均訂有明確管理目標,並逐月檢討成效。 (2)113年本公司客戶服務實績: ‧提出市場品質回饋13件;拜訪重點客戶進行技術交流102次;協助改善製程技術140件,其中有18件與產品安全相關; ‧完成9項產業別用料及趨勢調查,及5項新產品需求調查與品質機能展開; ‧拓展汽車用鋼,完成4項汽車鋼料驗證,累計取得27家車廠、279項驗證,取得鋼品導入車廠使用之必要門檻條件。 2.客戶滿意度 本公司每年委託學術單位對內、外銷客戶進行「滿意度調查」,調查包括數量與帳務、產品價格、產品研發、品質、訴賠處理、客戶服務、溝通、交貨期、運輸、電子商務服務等要素,針對客戶所重視之問題進行檢討改進,作為擬訂營業方針之參考。 同時根據內外銷客戶滿意度最低三項以及反映之問題請權責單位擬定矯正措施計畫並適切執行後,將執行狀況述明於「客戶滿意度調查客戶建議改善報告」,於「鋼品系統管理審查會議」中討論,追蹤進度與成效;客戶在滿意度調查問卷所提的意見,於電子商務系統公告相關單位改善結果、政策說明資料後,另隨同下年度的問卷一併寄送客戶,以此回饋措施表達對客戶的重視與尊重,消除客戶的疑慮,提升客我雙方共識與互信。此外,本公司設有客服信箱,供客戶即時反應問題,接收問題後將盡速派請專門人員回應並處理。 (六)營造健康綠色生活: 1.鼓勵搭乘大眾運輸系統,提供交通車、TPASS高雄市區399通勤月票補助,力行綠色生活。 113年TPASS高雄市區399通勤月票總計儲值人數7,295人次,捷運紅線R3往返接駁人數每月平均6,415人次。
執行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推動項目 是 否 摘要說明
2.呼應公司「節能減碳 循環永續」的經營方針,提高外租油電轎車比例,113年外租油電轎車占比達100%。 3.持續推動綠美化植樹暨養護作業,營造生態多樣性環境。113年綠美化固定養護費用約55,104千元,補植/移植/修剪費用約13,166千元,共計68,270千元;另外於小港廠區的第二行政大樓北側設置誘蝶生態景觀面積206.8平方公尺,維持約5,100株誘蝶之食草與蜜源植物。 4.鼓勵員工訂購蔬食便當、選購在地食材。113年員工蔬食便當訂購量為236,559個,約占便當訂購總量12.08%。 未來,中鋼集團仍將秉持「取之社會,用之社會」之理念,從環境保護、社區關懷服務、公益活動舉辦等不同面向,持續對社會、社區及弱勢團體,付出真誠的關心與實際的行動。獲取更詳細永續發展運作情形資訊,請參閱本公司永續報告書或公司網站之ESG專區;集團上市子公司及中龍、中運、中鋁、中機、中冠、高磁、中保、鑫科、中馬、中越、中印、中貿、興達海基及高捷之永續發展運作情形資訊,請參閱各公司之企業社會責任/永續報告書或企業社會責任/永續專區網頁。
註:中鋼集團資訊揭露範圍除涵蓋中鋼個體外,基於與核心業務的相關性及對永續發展的影響程度,以上市子公司為主要揭露對象。
上市上櫃公司氣候相關資訊
1.氣候相關資訊執行情形
項目 執行情形
1.敘明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 (1)董事會為氣候治理最高監督單位,其轄下設置「公司治理暨永續委員會」協助董事會監督公司在氣候議題管理情形,該委員會下設有「永續環境發展」與「風險管理」執行小組,各司本公司所面臨之氣候變遷議題,並定期於公司治理暨永續委員會報告推動成果。 (2)為因應碳中和議題,「公司治理暨永續委員會」下另設置「中鋼節能減碳及碳中和推動小組」,主責碳管理以及碳中和議題,由董事長擔任負責人,並監督氣候變遷議題,定期向公司治理暨永續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執行計畫與執行成果。 (3)本公司內部另設置「能源節省委員會」,由生產副總經理擔任主任委員,其下設置工作小組負責推動廠內節能減碳相關工作,並定期召開會議檢討能源目標達成情形。
項目 執行情形
(4)集團上市子公司皆以董事會為氣候治理最高監督單位,部分子公司另設有永續發展委員會監督氣候變遷風險,並透過成立風險管理小組或永續環境小組定期將氣候相關風險管理呈報至董事會。
2.敘明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短期、中期、長期)。 (1)本公司透過跨部門討論,鑑別短(1年)、中(2~6年)、長(7年以上)期之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以四種情境分析檢視各項氣候風險與機會事件對於營運、策略及財務等之影響,並研擬因應策略。例如短、中期可能面臨因國內碳費徵收、國際碳邊境調整機制等法規變動所產生之轉型風險,進而增加營運成本。本公司設定短、中、長期減碳目標以實現碳中和,並持續投入研發製程減排及低碳煉鐵技術,以減緩本公司與下游客戶受碳費衝擊之影響。 (2)集團上市子公司均透過跨部門討論,鑑別短、中、長期可能發生之風險與機會,進行不同情境分析,評估潛在財務與營運衝擊。
3.敘明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1)本公司已辨識出受極端氣候影響的實體風險,包括缺水以及因颱風、洪水等極端氣候事件所導致的原料供應中斷,進而影響本公司生產運作。為減緩實體風險衝擊,本公司已採取水源多元化政策、提高再生水使用比例,及選擇受氣候影響較輕微的地點作為原料中轉基地等因應措施。 (2)轉型風險下,低碳經濟轉型可能需面臨廣泛的法規政策、技術及市場變化,例如碳費機制實施、再生能源需求及低碳原料需求增加等,可能使營業成本或資本支出增加。本公司將持續開發低碳排技術,並提供低碳商品,把握低碳轉型可能產生之機會,例如順應電動車市場長期發展趨勢,本公司開發並生產薄頂規電磁鋼,且持續精進技術,成功跨足電動車供應鏈,提升營運績效。 (3)集團上市子公司均已辨識極端氣候帶來之實體風險,例如颱風、洪水等極端氣候事件嚴重程度提高,可能導致廠房或設備受損;亦已辨識低碳轉型之風險與機會,例如國際減碳趨勢可能使低碳產品需求增加,或是藉由進入儲能市場,帶動營收成長。
4.敘明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流程如何整合於整體風險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集團上市子公司已將氣候相關風險納入公司整體風險管理架構中,並透過辨識、評估等風險管理流程建置氣候風險辨別機制,藉由風險與機會矩陣圖鑑別重大議題,並訂定因應策略。
項目 執行情形
5.若使用情境分析評估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韌性,應說明所使用之情境、參數、假設、分析因子及主要財務影響。 (1)為分析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對業務策略之影響,本公司參考國際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以及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所提出之研究報告,於考量自身營運特性與外在市場變化等轉型因子後,分別採取IEA之淨零排放情境(Net Zero Emissions, NZE)、宣告政策情境(Announced Pledges Scenarios, APS)、IPCC中間排放情境(SSP2-4.5)及極高排放情境(SSP5-8.5)四種情境進行模擬分析。 (2)上述四種情境分別以基於21世紀末溫度上升1.4、1.7、2.7與4.4°C之假設,分析各項氣候風險與機會事件對財務之影響,例如在2.7與4.4°C情境下,可能因極端天氣發生頻率與嚴重度提升,衝擊原料供應穩定性,進而使成本提升並影響生產運作。 (3)集團上市子公司亦參考IPCC之暖化減緩情境(RCP2.6)與溫室氣體高度排放情境(RCP8.5)以及IEA之承諾政策情境(Stated Policies Scenario, STEPS)、宣告政策情境(Announced Pledges Scenarios, APS)與淨零排放情境(Net Zero Emissions, NZE)等不同情境分析各項氣候風險與機會事件對財務之影響,其中,中聯資源引用SBTi科學基礎減量目標設定工具中之IEA ETP 2017 B2DS (Beyond 2 degree scenario as defined in IEA Energy Technology Perspectives 2017)情境,並選用水泥行業(Cement)進行評估。
6.若有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說明該計畫內容,及用於辨識及管理實體風險及轉型風險之指標與目標。 (1)本公司承諾針對氣候變遷採取行動,以107年為基準年,設定114年(短期)及119年(中期)排放量分別較基準年減少7%與25%、139年(長期)達成碳中和之目標,並規劃碳中和路徑圖,短期以「增加再生能源使用」、「加大力度提升能源效率」為主;中、長期規劃先低碳再零碳,中期主要透過「高爐添加低碳鐵源」、「高爐噴氫取代煤」、「鋼化聯產」、「增用廢鋼」達到減碳25%之目標,119年之後邁向碳中和的長程規劃則有「設備電力化」、「無碳燃料」、「碳捕捉利用與封存(CCUS)」、「全氫能冶煉製程」等4個主要方略,共10個減碳策略以積極務實地推動減碳工作。
項目 執行情形
(2)集團上市子公司均訂定溫室氣體短、中、長期減碳目標;中鴻、中聯資源、中碳與中鋼構另設定節電率或使用/購買再生能源之目標。集團上市子公司持續透過製程改善、汰換老舊設備以提升能源效率及增用綠色能源等方式積極推動節能減碳行動方案。
7.若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應說明價格制定基礎。 113年起,本公司參照環境部《碳費收費辦法》訂定每公噸300元之內部碳定價(ICP)作為企業減碳的治理工具,供相關單位運用於計算排碳相關成本、評估減碳相關資本支出或研發投資之效益,藉以控管公司整體排碳量,並促進推動更低碳的生產流程及研發技術,有利於持續改善及提升內部減碳成效;集團上市子公司除中碳外,其餘公司因考量產業特性等因素,尚未規劃內部碳定價或仍在研議中。
8.若有設定氣候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涵蓋之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範疇、規劃期程,每年達成進度等資訊;若使用碳抵換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以達成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抵換之減碳額度來源及數量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數量。 (1)中鋼集團各公司依其產業特性與營運規劃,選定合適之基準年,其中集團主要排碳公司以107年為基準年,中鋼集團依據集團各基準年之合併排放量,設定114與119年減碳目標,有關集團溫室氣體排放範疇、減量目標、策略、具體行動計畫與目標達成情形,請參閱本章節1-2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中鋼個體溫室氣體排放範疇、每年減碳進度等相關詳細資訊,請參閱本年報第78-80頁之溫室氣體排放統計及管理政策。 (2)中鋼集團響應政府綠能政策,於105年成立中鋼光能公司,利用集團公司廠房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裝置,截至113年底已完成100.6MW裝置容量,累計發電量達6.51億度,並取得綠電及再生能源憑證113,622張供集團公司使用。 (3)本公司自發自用太陽能發電系統設置量共529kW,113年自發自用綠電量共39萬度,並取得再生能源憑證23張;另113年透過子公司中鋼光能取得綠電量共3,386萬度、再生能源憑證共33,861張。
9.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與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另填於1-1及1-2)。 詳以下1-1及1-2。
1-1-1 溫室氣體盤查資訊
敘明溫室氣體最近兩年度之排放量(公噸CO2e)、密集度(公噸CO2e/百萬元)及資料涵蓋範圍:
113年度:
直接排放量(範疇一) 總排放量(公噸CO2e) 密集度(公噸CO2e/百萬元) 盤查標準 資料涵蓋範圍
中鋼 17,587,087 90.87 ISO 14064-1/ GHG Protocol 中鋼集團:採營運控制權法下組織邊界內之場址。
子公司 9,626,748 不適用
合計 27,213,835 75.48
能源間接排放量(範疇二) 總排放量(公噸CO2e) 密集度(公噸CO2e/百萬元) 盤查標準 資料涵蓋範圍
中鋼 1,166,325 6.03 ISO 14064-1/ GHG Protocol 中鋼集團:採營運控制權法下組織邊界內之場址。
子公司 819,561 不適用
合計 1,985,886 5.51
其他間接排放量(範疇三) 11,036,798(中鋼個體)
112年度:
直接排放量(範疇一) 總排放量(公噸CO2e) 密集度(公噸CO2e/百萬元) 盤查標準 資料涵蓋範圍
中鋼 16,809,455 85.26 ISO 14064-1 中鋼公司:採營運控制權法下組織邊界內之場址。
子公司 不適用
合計 16,809,455 85.26
能源間接排放量(範疇二) 總排放量(公噸CO2e) 密集度(公噸CO2e/百萬元) 盤查標準 資料涵蓋範圍
中鋼 1,249,102 6.34 ISO 14064-1 中鋼公司:採營運控制權法下組織邊界內之場址。
子公司 不適用
合計 1,249,102 6.34
其他間接排放量(範疇三) 11,317,609(中鋼個體)
敘明截至年報刊印日之最近兩年度確信情形說明,包括確信範圍、確信機構、確信準則及確信意見:
113年度 112年度
確信範圍 中鋼公司 中鋼公司
確信機構 立恩威(DNV)國際驗證股份有限公司 立恩威(DNV)國際驗證股份有限公司
確信準則 ISO 14066:2011, ISO 14065:2020, ISO 14064-3:2019 ISO 14066:2011, ISO 14065:2020, ISO 14064-3:2019
確信意見 本公司揭露範疇一及範疇二溫室氣體總排放量18,753,412公噸CO2e,涵蓋100%總排放量,並經DNV查證,取得合理保證等級之聲明書。 本公司揭露範疇一及範疇二溫室氣體總排放量18,058,557公噸CO2e,涵蓋100%總排放量,並經DNV查證,取得合理保證等級之聲明書。
1-2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敘明溫室氣體減量基準年及其數據、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與減量目標達成情形:
中鋼集團業務範圍涵蓋鋼鐵、工程、工業材料、物流投資以及綠能五大事業群,營運面向多元,各公司依其產業特性與營運規劃,選定合適之基準年,集團各基準年之合併排放量共計35,417,943公噸(範疇一及範疇二),其中集團主要排碳公司以107年為基準年。
為應對氣候變遷,中鋼集團訂定明確之減碳目標:短期(114年)減碳7%、中期(119年)減碳25%,短期聚焦提升能源效率及使用再生能源;中期持續採取強化能源效率、擴大使用再生能源、優化製程等策略,藉由以下具體行動計畫降低碳排放,以達成減碳目標。
(1)短期行動計畫:「耗能設備之改善及汰換」、「降低運具排碳」、「使用綠電」。
(2)中期行動計畫:「推動廢熱回收與汽電共生」、「使用低排碳運具」、「提升綠電使用比率」、「高爐添加低碳鐵源」、「高爐噴吹富氫氣體取代煤」、「鋼化聯產」、「增用再生料」、「製程設備汰舊換新」、「運具加裝節能裝置」。
(六)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評 估 項 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是 否 摘要說明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一)是 (二)是 (三)是 (一) 1.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訂定「誠信經營守則」,並依該守則制訂「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具體規範本公司及集團企業全體同仁於執行業務時應注意之事項。 2.透過內部刊物,宣導品德操守、遵守紀律及公司相關規定,落實團隊、企業、踏實、求新等企業文化觀念及做法;促使從業人員慎言篤行,樹立廉潔風氣。另持續通過台灣智慧財產管理制度(TIPS)驗證,證書有效期間至115年12月31日,並推動新進及在職同仁簽署「從業人員行為準則聲明暨承諾書」,使本公司從業人員了解並承諾於執行職務之過程中,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收受、承諾或要求任何不正當利益,或從事其他違反誠信、不法或違背受託義務之行為。 3.於公司網站、文宣或對外活動上宣示誠信經營政策,使經理人、員工、供應商、客戶或其他業務相關機構與人員均能瞭解本公司誠信經營理念與規範。 4.定期進行法規鑑別,藉由盤點外部法令最新修正情形,檢視相關內規有無規範落差,113年法規即時鑑別率為99.9%。 5.集團上市子公司均訂有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規範無差異。
貳
評 估 項 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是 否 摘要說明
程序及行為指南」,並於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另訂定如董事及高階主管道德行為準則、從業人員倫理規範等誠信經營相關之政策,並定期透過內部網站、會議或教育訓練方式進行誠信經營理念或品德操守之宣導。 (二)1.本公司規劃內部組織、編制職掌,對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設置相互監督制衡機制。 2.本公司訂定「處理受贈財物、飲宴應酬及請託關說作業要點」,以落實優質企業文化,維護公司形象,並使從業人員處理受贈財物、飲宴應酬及請託關說有所依據。遇有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贈與財物時,除另有規定之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無法退還時,應填報「處理受贈財物報告表」,簽報一級以上主管核備後,將受贈財物送交總務處處理。 3.本公司訂定「從業人員公務宴客要點」,凡本公司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發展對外關係,須宴請賓客者,悉依本要點辦理之。 4.集團上市子公司訂有從業人員倫理規範、董事或高階主管道德行為規範標準、利益衝突迴避要點以及處理受贈財物、飲宴應酬及請託關說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防範不誠信行為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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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並皆通過TIPS智財管理驗證,訂定相關管理辦法及程序,透過規範智慧財產管理、防範智慧財產侵害、洩漏等不法行為、培養員工保密意識,強化保障企業的誠信經營。 (三)1.本公司於公司治理暨永續委員會下設置「公司治理暨誠信經營小組」,每年至少召開兩次執行小組會議,討論誠信經營相關工作之執行狀況,例如:針對研發、業務拓展等可能發生不慎侵害他人智財權或誤觸公平交易紅線等較高風險之營業活動,加強盡職調查及觀念宣導,每半年提出執行成果報告、每年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並納入年度執行計畫,再由該委員會提報董事會進行檢討或修正。2.114年起本公司啟動ISO 37001反賄賂管理制度導入作業,以加強企業誠信經營之風險管理,另為配合ISO37001之導入,董事會於114年2月修訂公司治理暨永續委員會組織規程,將原「公司治理暨誠信經營小組」拆分成「公司治理小組」及「誠信經營小組」,以加強誠信經營業務之推動及管理效能。 3.本公司參考「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依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具體規範本公司人員於執行業務時應注意之事項,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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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示本公司人員應依其職銜確實遵守「董事道德行為準則」、「一級主管以上人員道德行為準則」(詳本年報第63-67頁)、「利益衝突迴避要點」及「機密維護要點」等規定;此外,於各項工程、採購及協力契約中明定杜絕行賄或收受回扣條款。本公司另設有申訴處理委員會及獎懲評議委員會,確保在符合程序正當性之前提下,對於違規個案給予適當之懲處。4.稽核室提出改善建議事項陳核後,皆鍵入本公司「稽核管理系統」中電腦化管控,持續追蹤改善進度,每一稽核項目適時完成改善措施後,皆依規定函報各獨立董事查閱,此係董事會監督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之重要機制。5.集團上市子公司對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皆訂有適當之管理辦法,另訂有申訴或懲戒辦法以防範不誠信行為之發生,並由稽核室定期稽核誠信經營落實情形並提報董事會。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定誠信行為條款?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 (一)是 (二)是 (一)1.本公司依據「採購處對違反誠信原則廠商處理要點」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以加強對往來廠商之管理;銷售契約之交易條款中訂有誠信條款,若往來客戶違約,有相關罰則規範,包括沒收保證貨款與取消享受折扣之規定,若情節重大,則考慮暫時停止供料;工程契約每季辦理最近三年內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規範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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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三)是 (四)是 (五)是 登錄合格廠商之票據信用調查;協力契約共通性條款內容均明列有關誠信條款。 2.廠商有下列情事之一,得由契約執行單位簽請權責主管核定,列為永久拒絕往來: (1)廠商違約造成本公司重大權益損失者。 (2)意圖使本公司從業人員或本公司受刑罰或行政罰,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 (3)廠商有操縱、串通圍標等不法行為,經查明屬實者。 (4)廠商對本公司之委任經理人、員工、兼職人員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或顧問、設計規劃廠商交付賄賂、餽贈、佣金、報酬、答謝或其他不正利益,經查明屬實者。 (5)拒絕或延遲不處理本公司所提出之索賠,致該項索賠經核定轉列呆帳者。 (6)發包工程在工程正式驗收後,由工程主辦單位辦理廠商績效考核,考核成績不合格者。 3.自101年3月本公司取得安全認證優質企業(AEO)認證後,凡往來協力廠商均納入稽核目標定期進行稽核,稽核內容廣泛包含誠信行為與違反即撤證之處罰規定。 4.本公司113年運輸業務未有往來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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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違反誠信條款遭受懲處;採購業務對2家違反誠信原則之廠商施以暫時停止往來之處置;工程業務無任何廠商票據信用異常,惟1家廠商因信用等級調降,調整發包金額上限。5.集團上市子公司皆將誠信紀錄列為篩選往來廠商之重要條件,相關作法截取如下列: (1)契約中訂有誠信行為條款。 (2)若查往來廠商中有違約或違反誠信等不法行為,經查明屬實,列為永久拒絕往來或請求支付懲罰性違約金。 (3)訂定「承攬商及供應商評鑑考核辦法」及「客戶授信管理辦法」等規範,並定期進行評鑑。 (二)本公司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於董事會下成立「公司治理暨永續委員會」,其職權事項之一即為宣導及落實誠信經營相關工作,並每年將年度誠信經營相關執行結果向董事會報告。該委員會下設之「公司治理暨誠信經營小組」於114年獨立出「誠信經營小組」,由法務處及人力資源處負責訂定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以及誠信經營相關工作之宣導及落實。此外,稽核室每年提送董事會通過之年度稽核計畫,已將各項營運活動之誠信經營遵循情形列為查核重點,除檢視各項業務設計之誠信經營防範措施是否有效運作、政策與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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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否依內外部環境變化適時修訂,亦就相關業務執行過程及結果評估其誠信經營遵循情形,向董事會報告。集團上市子公司均設有誠信經營推動單位,由行政或管理部門負責制定誠信經營相關規定以確保誠信經營政策之落實,並每年一次將誠信經營運作及執行情形提報董事會。 (三)1.本公司訂有下列規範: (1)董事道德行為準則(詳年報第63-64頁):行使職權應以全體股東利益為前提,忠實執行職務。其中第十一條明定:董事會所列議案如涉有董事本身或第五條、第六條所定利害關係致損及本公司利益之虞時,董事即應自行迴避,不得加入表決,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2)一級主管以上人員道德行為準則(詳年報第65-67頁):避免各單位一級以上主管至總經理等,利用擔任公司職務謀取不當利益。其中第四條明定防止利益衝突相關規定。 (3)人事管理制度第四編第六章-利益衝突迴避要點:禁絕從業人員利用職權或職務上之身分關係或消息,圖謀私人利益。 (4)處理受贈財物、飲宴應酬及請託關說作業要點:落實優質企業文化,維護公司形象,並使從業人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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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贈財物、飲宴應酬及請託關說有所依據。 (5)從業人員公務宴客要點:凡本公司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發展對外關係,須宴請賓客者,悉依本要點辦理之。 2.本公司規劃內部組織、編制與職掌,對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設置相互監督制衡機制;稽核室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查核及評估落實制衡防範措施是否有效運作,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評估遵循情形,並向董事會報告。 3.本公司分別就檢舉不法及員工權益保障設置適當舉報或陳述管道(路徑:公司網站「ESG」「Governance治理」「誠信經營」「舉報制度」),實際落實情形請參見此表格第三項「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4.本公司監理子公司辦法第十九條規定:「各子公司應於其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以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積極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之承諾,並於內部管理及外部商業活動中確實執行。」其中,利益衝突迴避亦屬於誠信經營政策之一環,因此本公司亦要求集團子公司落實利益衝突迴避相關政策。 此外,集團上市子公司另訂有從業人員倫理規範、董事或高階主管道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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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範標準等辦法,以及與申訴處理及檢舉違反誠信行為相關之辦法,由稽核單位受理陳述情事,並鼓勵陳報任何非法或違反道德行為規範之行為。113年中鴻有1件違反誠信經營規定之懲戒及申訴情事,經審慎查證後,由相關單位妥為辦理,查核結果無重大違反作業規定情事。此外,本公司及集團其他上市子公司均未接獲內、外部申訴有關違反利益衝突迴避事件。 (四)會計制度: 1.本公司會計制度之制定係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發布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處理準則及其他有關法令,參酌本公司經營政策、業務實際情形與發展及管理上實際需要,並配合資訊系統處理,期能充份發揮會計協助企業管理之功能,藉以提高本公司之經營效率,並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為公允之表達。 2.本公司會計制度包括普通會計、現金、票據及金融資產會計、材料會計、採權益法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資本支出會計、固定資產會計、長短期融資及權益會計、營運收入會計、營運費用會計、薪資會計、營利事業所得稅會計、合併財務報表會計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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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交易對帳共十三項事務處理程序;另編有成本制度。 3.本公司會計制度主要規範本公司會計事務之處理準則、程序、會計項目與科目、會計憑證、會計簿籍、會計報表之種類格式及其編製、使用方式,期能保障公司財產安全、防止錯誤與舞弊、明確工作程序與責任、提供攸關及客觀財務會計資訊、作為建立整體資訊系統之基礎、及與國際會計準則(IFRS會計準則)接軌;另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條第二項之規定:「前項會計制度之內容,應依發行人所營業務之性質,並因應編製合併財務報告之需要及發行人與其各子公司會計政策之一致性。」督導子公司訂定符合IFRS會計準則之會計制度。 4.本公司各部門會計事務之處理均遵照本會計制度之規定辦理,並經權責主管覆核。內部控制制度: 1.建立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 (1)本公司制訂「內部控制制度手冊」,經董事會通過後,作為公司各單位及人員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2)訂定「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程序」,據以執行內控自行評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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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每年1月底前,各一級單位應對前一年度之管理情形,執行自行審查,並提出廠處管理審查報告,陳所屬部門副總經理核閱後,送稽核室覆核。 2.確實執行內部稽核: (1)稽核室隸屬董事會,評估公司各項計畫、組織及督導程序能否有效達成公司目標事項,並查核各級主管是否訂定作業標準,以衡量人力、設備、材料等資源使用之經濟性與有效性,及是否對低效率人員、低使用率設備及材料分析原因,並採行改善措施。 (2)稽核室針對內部稽核訂定「113年度稽核計畫」經董事會通過後,據以執行內控制度查核工作,113年度共完成44件稽核報告,包括公司內部作業項目25件、集團子公司業務查核19件。前述報告中,針對缺失及異常事項,共提出383項改善建議。 (3)稽核報告改善建議事項陳核後,皆鍵入本公司「稽核管理系統」作電腦化管控,持續追蹤改善進度至改善為止,並依規定至少按季作成追蹤報告交付各獨立董事查閱。 此外,集團上市子公司均依商業會計法與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等規定,建立適切之會計制度,並按公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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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及落實執行,由稽核單位擬定稽核計畫並將內控查核情形提報各集團上市子公司董事會。 (五)1.本公司透過內部刊物,宣導品德操守、遵守紀律及公司相關規定,落實團隊、企業、踏實、求新等企業文化觀念及做法,促使從業人員慎言篤行,樹立廉潔風氣。 2.本公司新進人員訓練時皆辦理公司規章、企業文化、資訊安全及智慧財產等課程,並從「兼職」、「收受不當利益」、「資訊使用」、「營業秘密」等相關內容宣導從業人員誠信之重要性,113年度新進人員講習共計安排12場次,受訓人員達260人次。針對全體在職員工,持續舉辦與誠信經營相關之內部訓練(含企業文化、品質系統、智慧財產及內稽人員訓練等),113年度訓練課程參與情形共計2,522人次,合計13,987人時;並對中高階主管辦理1場次道德規範暨法遵(含營業秘密保護)議題專題演講。此外,為提升集團董監事專業知能與法律素養,每年定期舉辦至少2場次公司治理進修與訓練,對象除本公司經理階層外,亦邀請子公司相關人員參加。 3.集團上市子公司均定期辦理誠信經營相關教育訓練課程,使同仁充分瞭解並確實遵守誠信經營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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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一)是 (二)是 (三)是 (一)1.本公司「從業人員工作規則」及「中鋼集團公司從業人員倫理規範」訂定下列相關事項: (1)從業人員應和睦相處,互助互愛,但基於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對營私、舞弊之行為應有提出檢舉之責。 (2)檢舉人舉發不法情事,應循正當途徑,提供檢舉人姓名、聯絡方式及敘明具體事證,不得以誹謗、偽造或陷害他人為目的,意圖使他人受懲戒。 2.稽核室負責受理有關營私、舞弊、違背職務、收受不當利益、危害公司利益、違反公司規章等不當情事之檢舉案件查處並訂有檢舉制度,確保檢舉人及相關人之合法權益;另設有以下檢舉管道: (1)檢舉電話:07-8021111轉2191(小港廠區);07-3371111轉22191(總部大樓)或專線:07-3371296; (2)檢舉信箱:高雄郵政47-13信箱; (3)公司網站上設有中鋼公司檢舉系統。 3.採購詢價單(設於電子商務系統)之報價須知中亦註明上述檢舉管道,以供檢舉舞弊、索賄、詐欺情事之用。 4.稽核室指派人員負責受理檢舉,受理後皆立案並以系統方式管理及記錄舉報案件。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規範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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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3年度處理檢舉案件總計32件,均經審慎查證後,由相關單位妥為辦理,查核結果無重大違法事件。 6.集團上市子公司均訂定檢舉制度,並透過檢舉專線、電子信箱或公司網站舉報系統等建立暢通申訴管道,由稽核單位受理檢舉案件,部分公司另訂有對檢舉人予以適當獎勵等規定。 (二)1.本公司訂有檢舉制度,檢舉案處理流程: (1)稽核室人員接獲檢舉案後,於管理系統填報紀錄,經受理之檢舉案於審慎查證後,簽陳董事長或稽核主管核定;後續請相關單位妥為辦理,並彙總陳相關部門副總核閱。(2)稽核室定期彙總件數提報董事會。(3)檢舉案件若涉及董事或高階主管,應陳報審計委員會。 (4)處理檢舉或申訴案件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法對檢舉人及利害關係人之個人資料及隱私採取適當保護措施,並避免因檢舉行為,造成檢舉人及利害關係人權益受損。但不包含以誹謗、偽造或陷害他人為目的之檢舉行為。 2.集團子公司處理申訴案件時,相關檢舉資料全程以密件方式處理。 (三)本公司及集團子公司皆對於檢舉人身份絕對保密,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致不當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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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定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一)是 (一)1.本公司於公司網站www.csc.com.tw「投資人關係」「公司治理」「公司治理規章」以及公開資訊觀測站上,均揭露本公司誠信經營相關守則,包括「道德行為準則」、「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等;並於公司網站「ESG」「Governance治理」設置「誠信經營」專區,向從業人員宣導須遵守前述重要誠信經營相關規章,亦說明利益衝突迴避原則。 2.本公司由「公司治理暨永續委員會」定期向董事會報告誠信經營執行成果,相關運作情形亦揭露於公司網站「投資人關係」「公司治理」「誠信經營」專區;此外,稽核室負責監督查核並將結果定期向董事會報告,相關情形揭露於公司網站「投資人關係」「公司治理」「內部稽核之組織及運作」專區。 集團上市子公司誠信經營推動情形,分別揭露於其網站、公開資訊觀測站、年報或永續報告書中。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規範無差異。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定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守則」,公司所有董事、經理人、員工、受任人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均須遵守本守則及相關辦法規定,本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與規範內容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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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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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1.協力廠商一般罰則訂定: (1)協力廠商之經營者與本契約業務有關人員,有本公司委任經理人、員工、兼職人員等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或顧問、設計規劃廠商時,未以書面告知業務承辦單位。 (2)對本公司委任經理人、員工、兼職人員等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或顧問、設計規劃廠商交付賄賂、餽贈、佣金、報酬、答謝或其他不正利益。 (3)違反上述,本公司得以協力廠商違反擔保事項為理由,不待另行催告,解除或終止本合約之一部或全部,並請求賠償本公司所受一切損害。協力廠商違規情節嚴重者,本公司並得一併解除或終止與協力廠商簽訂之其他合約。 2.本公司國內採購買賣合約書訂有「賣方不得給予買方人員任何佣金或類似饋贈,如經買方查覺賣方違反本款規定,除將該佣金或類似之饋贈視同賣方給予買方等值之折讓予以追償,或由買方自應付賣方貨款中逕予扣抵外,違法部分另依法辦理。賣方如違反上項規定,即以違約論,買方得自發現之日起解除或終止合約,並得將賣方列為永遠拒絕往來戶,對根據本合約所訂購而尚未交貨之項目或數量取消訂購,同時買方尚得不待催告,無條件解除或終止與賣方所簽訂之其他訂購合約。」之規定;國外採購買賣合約書訂有相關內容如下:「TERMS AND CONDITIONS OF CONTRACT(WARRANTY AGAINST CONTINGENT FEES、OFFICIALS AND EMPLOYEES NOT TO BENEFIT)」。
(七)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本公司及集團主要子公司財會、稽核及資訊安全相關人員取得國內外相關證照情形:
公司名稱 取得證照與人數
中鋼 (1)國內證照:會計師26人、國際內部稽核師3人、證券分析師3人、ISO 27001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主導稽核員12人、iPAS經濟部產業人才能力鑑定初級資訊安全工程師8人。 (2)國外證照:美國會計師3人、美國特許財務分析師(CFA)1人、美國金融風險管理師(FRM)1人、澳洲會計師1人。
中龍 國內證照:會計師5人、ISO 27001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主導稽核員2人。
中鴻 國內證照:ISO 27001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主導稽核員2人。
中宇 國內證照:會計師1人、國際內部稽核師1人、ISO 27001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主導稽核員2人。
中碳 國內證照:會計師2人、ISO 27001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主導稽核員3人。
中聯資源 國內證照:會計師4人、國際內部稽核師2人、ISO 27001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主導稽核員2人。
中鋼構 國內證照:ISO 27001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主導稽核員3人。
(八)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1.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單一公司」「公司治理」「公司規章/內部控制」「內控聲明書公告」。
( 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06sg20 )
2.本公司並無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故無會計師審查報告。
◎董事會重要決議
●第十八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重要決議(114.02.27):
中鋼公司於114年2月27日上午召開第18屆董事會第18次會議,通過主要議案如下:
1.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建議113年度分配特別股股息每股現金1.4元及普通股紅利每股現金0.33元,提送114年股東常會承認。
2.114年股東常會日期、地點及受理股東提名暨提案時間及處所案
(1)中鋼公司114年股東常會
時間:114年6月19日(星期四)上午9時。
地點: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1號。
(2)受理股東提名暨提案時間及處所
時間:114年4月14日至114年4月23日。
處所:中鋼集團總部大樓(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88號)。
●第十八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重要決議(113.12.27):
中鋼公司於113年12月27日上午召開第18屆董事會第17次會議,通過業務副總經理任命案,由業務助理副總經理李家丞升任,自114年2月1日起生效。
●第十八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重要決議(113.11.08):
中鋼公司於113年11月8日下午召開第18屆董事會第16次會議,通過主要議案如下:
1.煉鋼廠二階扁鋼胚機械燒除機汰舊換新計畫
為使產線供料順利及穩定軋延品質,提升生產效率,通過投資新臺幣3.67億元進行煉鋼廠二階扁鋼胚機械燒除機汰舊換新計畫,計畫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6年6月30日止,為期2年6個月。
2.動力工場9號、10號、12號鍋爐增設脫硝及脫硫系統計畫
為持續進行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減量並改善空氣品質,通過投資新臺幣24.1億元進行動力工場9號、10號、12號鍋爐增設脫硝及脫硫系統計畫,計畫期間自114年1月2日起至118年12月31日止,為期5年。
●第十八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重要決議(113.09.27):
中鋼公司於113年9月27日上午召開第18屆董事會第15次會議,通過投資新臺幣1,200萬元成立「泛官股售電公司」。
●第十八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重要決議(113.09.10):
中鋼公司於113年9月10日上午召開第18屆董事會第14次會議,通過主要議案如下:
1.董事長選舉案
原任董事長翁朝棟退休,中鋼董事會推選執行副總經理黃建智擔任董事長。
2.總經理任命案
總經理王錫欽於113年9月10日卸任,所遺職缺由生產副總經理陳守道升任,自113年9月10日起生效。
3.執行副總經理任命案
執行副總經理職務由技術副總經理鄭際昭升任,自113年9月10日起生效。
4.調整部分經理人職務案
(1)技術副總經理任命案
技術副總經理鄭際昭升任執行副總經理,所遺職缺由技術助理副總經理劉宏義升任,自113年9月10日起生效。
(2)工程副總經理任命案
工程副總經理陳瑞騰另有任用,所遺職缺由前生產助理副總經理(現任中鴻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曾貴松升任,自113年9月10日起生效。
生產副總經理陳守道升任總經理,所遺職缺由生產助理副總經理周文賢升任,自113年9月10日起生效。
5.公司治理主管任命案
通過企劃副總經理陳冠富擔任公司治理主管,自113年9月10日起生效。
6.資訊安全長任命案
通過執行副總經理鄭際昭擔任資訊安全長,自113年9月10日起生效。
●第十八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重要決議(113.08.13):
中鋼公司於113年8月13日上午召開第18屆董事會第13次會議,通過112年度永續報告書核議案:
中鋼公司自民國91年起即出版環境報告書,其後歷年陸續出版之報告書名稱各有不同,範疇亦逐漸擴及至企業社會責任及永續發展等各面向,本次所出版112年度永續報告書係依照全球永續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之指引及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編製,涵蓋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相關營運系統與活動。
112年度永續報告書涵蓋「永續經營」、「氣候變遷因應與調適」、「環境及生態保護」、「企業承諾」、「社會責任」、「公司治理」及「價值創造及產業鏈提升」等7大主軸,收錄中鋼永續目標及重要執行成果,如:
112年度中鋼已達成減碳量35.8萬公噸、自發自用綠電共5萬8,554度、製程用水回收率達98.5%,獲得碳揭露專案(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 CDP)氣候變遷(Climate Change)領導等級、水安全(Water Security)管理等級之成績,期望以永續發展為本之競爭優勢,實踐永續發展之目標。
為持續提升永續資訊品質、展現落實推動ESG之承諾,本年度永續報告書首次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未來中鋼將秉持初心,回應利害關係人期許,並且作為臺灣鋼鐵業的領航者,帶動整體產業共創永續未來。
中鋼公司於113年5月31日上午召開第18屆董事會第12次會議,同意王錫欽總經理續以法人董事代表身分兼任本公司總經理職務。
●第十八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重要決議(113.05.07):
中鋼公司於113年5月7日上午召開第18屆董事會第11次會議,通過本公司資金貸與5家子公司合計新臺幣26億元案。
●第十八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重要決議(113.02.29):
中鋼公司於113年2月29日上午召開第18屆董事會第10次會議,通過主要議案如下:
1.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建議112年度分配特別股股息每股現金1.4元及普通股紅利每股現金0.35元,提送113年股東常會承認。
2.貳號高爐#23熱風爐汰舊換新計畫案
為穩定高爐運轉,維持產線生產順利,通過投資新臺幣6.41億元進行#23熱風爐汰舊換新計畫,計畫期間自113年1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止,為期3年2個月。
3.動力工場五號汽輪發電機汽輪機轉子汰舊換新計畫案
通過投資新臺幣3.15億元進行動力工場五號汽輪發電機汽輪機轉子汰舊換新計畫,本案完成後可確保五號汽輪發電機穩定運轉,以順利生產中壓蒸汽及發電。計畫期間自113年3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止,為期3年4個月。
4.通過與中鋼企業工會第6次團體協約締約條文,預定於3月15日簽訂新約
本公司與中鋼企業工會自112年7月7日展開雙方第6次團體協約協商,協商過程本於勞資一體理念,僅歷經5個多月共計7次協商會議後即凝聚共識,達成80條團體協約條文之定稿,並分別於112年12月21日中鋼企業工會第14屆第3次代表大會及113年2月29日中鋼公司
第18屆董事會第10次會議決議通過,113年3月15日互相締結新約。
本次團體協約簽訂主要係因應時空環境改變及相關勞動法令的變更下,中鋼公司與中鋼企業工會將協約條文內容與時俱進,不僅落實中鋼員工權益保障,亦兼顧公司永續發展,且整體協商過程充分展現雙方穩定和諧的勞資關係,彼此良性互動溝通下共創雙贏成果。
5.113年股東常會日期、地點及受理股東提案時間及處所案
(1)中鋼公司113年股東常會
時間:113年6月19日(星期三)上午9時。
地點: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1號。
(2)受理股東提案時間及處所
時間:113年4月15日至113年4月24日。
處所:中鋼集團總部大樓(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88號)。
◎股東會重要決議
●一一三年股東會重要決議(113.06.19):
1.票決承認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告案。
2.票決承認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1)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派,依本公司章程第六條規定分配。
(2)分配特別股股息每股現金1.4元及普通股紅利每股現金0.35元。
(3)本次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於股東會決議通過本盈餘分配案後,授權董事長決定。發放現金股利時,分派予個別股東之股利總額發放至「元」,尾數不足元者進位至元,差額以公司費用列支。
3.票決通過許可黃董事建智兼任轉投資台灣高速鐵路(股)公司董事。
4.票決通過許可陳董事守道兼任轉投資中鋼機械(股)公司、唐榮鐵工廠(股)公司董事。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
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四、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金額單位:新臺幣千元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會計師姓名 會計師查核期間 審計公費 非審計公費 合計 備註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許瑞軒 柯志賢 113.01~113.12 21,968 4,791 26,759 無
非審計公費服務內容主要為移轉訂價三層文據報告及稅務簽證等。
註:1.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給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應揭露更換前後審計公費金額及原因:無此情事。
2.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以上者,應揭露審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及原因:無此情事。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無(最近二年度無更換會計師)。
六、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或經理人是否於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等資訊:無。
七、董事、經理人及大股東持股資料
董事、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移轉情形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單一公司」「股權變動/證券發行」「股權轉讓資料查詢」「內部人持股異動事後申報表」。本公司股權變動均為普通股,移轉相對人均非關係人;且無股權質押情形。
(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query6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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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之關係資料
113年12月31日單位:股;%
姓 名 本人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合計持有股份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 備註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名 稱(或姓名) 關係
經濟部 3,154,709,357 20.00% 不適用 不適用 0 0% 無 無 無
兆豐商銀託管中國鋼鐵從業人員持股信託專戶 401,314,555 2.54% 不適用 不適用 0 0% 無 無 無
運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57,615,331 1.63% 不適用 不適用 0 0% 運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 無
運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鄭際昭 50,348 0.00% 0 0% 0 0% 無 無 無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189,550,000 1.20% 不適用 不適用 0 0% 無 無 無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國材 0 0.00% 0 0% 0 0% 無 無 無
舊制勞工退休基金 177,718,134 1.13% 不適用 不適用 0 0% 無 無 無
大通託管先進星光先進總合國際股票指數 160,702,247 1.02% 不適用 不適用 0 0% 無 無 無
運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60,506,339 1.02% 不適用 不適用 0 0% 運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兄弟公司 無
運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俊輝 120,095 0.00% 0 0% 0 0% 無 無 無
摩根銀行台北分行託管梵加德股票指數專戶 155,858,308 0.99% 不適用 不適用 0 0% 無 無 無
新制勞工退休基金 154,233,591 0.98% 不適用 不適用 0 0% 無 無 無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28,499,000 0.81% 不適用 不適用 0 0% 無 無 無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舒博 0 0.00% 0 0% 0 0% 無 無 無
九、轉投資事業之綜合持股比例
113年12月31日單位:股;%
轉投資事業 本公司投資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綜合投資
股數 持股比例 股數 持股比例 股數 持股比例
中鴻鋼鐵公司 582,673,153 40.59% 0 0.00% 582,673,153 40.59%
中鋼碳素化學公司 68,787,183 29.04% 948,440 0.40% 69,735,623 29.44%
中聯資源公司 49,289,597 19.83% 39,227,299 15.78% 88,516,896 35.61%
中國鋼鐵結構公司 66,487,844 33.24% 9,621,861 4.81% 76,109,705 38.05%
中宇環保工程公司 55,393,138 44.76% 723,521 0.59% 56,116,659 45.35%
中龍鋼鐵公司 8,612,586,123 100.00% 0 0.00% 8,612,586,123 100.00%
CSC Steel Australia Holdings Pty Ltd 594,638 100.00% 0 0.00% 594,638 100.00%
中鋼運通公司 422,545,250 100.00% 0 0.00% 422,545,250 100.00%
中盈投資開發公司 596,992,650 100.00% 0 0.00% 596,992,650 100.00%
中鋼鋁業公司 840,122,049 99.98% 0 0.00% 840,122,049 99.98%
中發控股公司(註) 670,089,000 51.00% 0 0.00% 670,089,000 51.00%
China Steel and Nippon Steel Vietnam Joint Stock Company 514,304,000 56.00% 0 0.00% 514,304,000 56.00%
中欣開發公司 509,802,912 100.00% 0 0.00% 509,802,912 100.00%
China Steel Asia Pacific Holdings Pte Ltd 116,996,967 100.00% 0 0.00% 116,996,967 100.00%
中貿國際公司 78,827,362 100.00% 0 0.00% 78,827,362 100.00%
高雄捷運公司 122,085,874 43.82% 21,443,595 7.70% 143,529,469 51.52%
中鋼光能公司 95,920,000 55.00% 78,480,000 45.00% 174,400,000 100.00%
中能資源公司 98,112,000 100.00% 0 0.00% 98,112,000 100.00%
CSCI Steel Corporation India Pvt. Ltd. 253,567,202 100.00% 0 0.00% 253,567,202 100.00%
中鋼機械公司 100,066,400 73.97% 35,204,170 26.02% 135,270,570 99.99%
中鋼保全公司 25,036,986 99.96% 0 0.00% 25,036,986 99.96%
中冠資訊公司 41,465,634 99.99% 0 0.00% 41,465,634 99.99%
高科磁技公司 27,815,765 69.49% 7,264,794 18.15% 35,080,559 87.64%
興達海洋基礎公司 122,695,000 46.71% 40,000,000 15.22% 162,695,000 61.93%
中鋼企管顧問公司 999,993 100.00% 0 0.00% 999,993 100.00%
中能發電公司(註) 10 0.00% 1,313,299,990 100.00% 1,313,300,000 100.00%
台灣車輛公司 95,527,811 47.76% 0 0.00% 95,527,811 47.76%
漢威巨蛋開發公司 45,000,000 18.00% 27,500,000 11.00% 72,500,000 29.00%
欣欣水泥企業公司 28,658,729 30.80% 9,298,583 10.00% 37,957,312 40.80%
宏利汽車部件公司 35,751,427 29.66% 18,676,688 15.50% 54,428,115 45.16%
啟航貳創業投資公司 19,500,000 46.25% 0 0.00% 19,500,000 46.25%
海外投資開發公司 5,000,000 5.56% 14,000,000 15.56% 19,000,000 21.12%
台安生物科技公司 1,666,700 16.67% 499,998 5.00% 2,166,698 21.67%
台灣智慧電能公司 1,000,000 50.00% 0 0.00% 1,000,000 50.00%
註:本公司對中發控股公司持股51%,中發控股公司(本公司之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對中能發電公司持股100%。
參、募資情形
一、公司資本及股份
(一)股本來源
114年3月31日
股 份種 類 核 定 股 本 備註
流通在外股份(註1) 未發行股份 合 計
特別股 38,267,999 無 38,267,999 無
普通股 15,734,860,997 1,226,871,004 16,961,732,001 註2
註1: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均屬上市股票。
註2: 流通在外普通股股份包含本公司已買回且尚未轉讓予員工股份150,000,000股。
年月 發行價格 核 定 股 本 實 收 股 本 備 註
股 數 (千股 ) 金 額(千元 ) 股 數(千股 ) 金 額(千元 ) 股本來源 以現金以外之 財產抵充股款者 其他
87.1 10 9,500,000 95,000,000 8,197,099 81,970,995 盈餘轉增資750,425,410股 無 無
88.6 10 9,900,000 99,000,000 8,610,902 86,109,028 盈餘轉增資413,803,375股 無 無
89.9 10 9,900,000 99,000,000 8,796,140 87,961,396 盈餘轉增資185,236,697股 無 無
90.7 10 10,600,000 106,000,000 9,108,936 91,089,364 盈餘轉增資312,796,806股 無 無
91.7 10 10,600,000 106,000,000 9,315,761 93,157,609 盈餘轉增資206,824,544股 無 無
92.7 10 10,600,000 106,000,000 9,500,086 95,000,858 盈餘轉增資184,324,830股 無 無
93.7 10 10,600,000 106,000,000 9,931,114 99,311,138 盈餘轉增資431,028,007股 無 無
94.8 10 10,600,000 106,000,000 10,586,672 105,866,716 盈餘轉增資655,557,824股 無 無
95.8 10 12,000,000 120,000,000 11,094,452 110,944,516 盈餘轉增資507,779,985股 無 無
96.8 10 12,000,000 120,000,000 11,535,291 115,352,910 盈餘轉增資440,839,437股 無 無
97.8 10 14,000,000 140,000,000 12,019,820 120,198,200 盈餘轉增資484,528,973股 無 無
97.10 10 14,000,000 140,000,000 12,595,811 125,958,111 中龍換股增資575,991,075股 無 無
98.8 10 14,000,000 140,000,000 13,132,787 131,327,869 盈餘轉增資536,975,875股 無 無
99.8 10 14,000,000 140,000,000 13,566,169 135,661,689 盈餘轉增資433,381,968股 無 無
100.7 10 17,000,000 170,000,000 14,244,477 142,444,774 盈餘轉增資678,308,445股 無 無
100.8 10 17,000,000 170,000,000 15,084,477 150,844,774 現金增資840,000,000股 無 無
101.8 10 17,000,000 170,000,000 15,310,745 153,107,445 盈餘轉增資226,267,160股 無 無
102.8 10 17,000,000 170,000,000 15,463,852 154,638,520 盈餘轉增資153,107,445股 無 無
103.8 10 17,000,000 170,000,000 15,773,129 157,731,290 盈餘轉增資309,277,039股 無 無
總括申報制度募集發行有價證券之相關資訊:不適用。
(二)主要股東名單
名次 戶 名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1 經濟部 3,154,709,357 20.00%
2 兆豐商銀託管中國鋼鐵從業人員持股信託專戶 401,314,555 2.54%
3 運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57,615,331 1.63%
4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189,550,000 1.20%
5 舊制勞工退休基金 177,718,134 1.13%
6 大通託管先進星光先進總合國際股票指數 160,702,247 1.02%
7 運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60,506,339 1.02%
8 摩根銀行台北分行託管梵加德股票指數專戶 155,858,308 0.99%
9 新制勞工退休基金 154,233,591 0.98%
10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28,499,000 0.81%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113年12月31日
法人股東名稱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運鴻投資(股)公司 中鋼運通(股)公司(48.28%)、中鴻鋼鐵(股)公司(39.59%)、中鋼碳素化學(股)公司(8.90%)、聯鋼營造工程(股)公司(3.23%)
中華郵政(股)公司 交通部(100%)
運盈投資(股)公司 中盈投資開發(股)公司(49.00%)、丸一鋼管株式會社(28.00%)、運鴻投資(股)公司(23.00%)
台灣人壽保險(股)公司 中國信託金融控股(股)公司(100%)
註1:為113年8月1日除息基準日資料。
註2:本公司法人股東中,除上述公司外,其餘股東皆為政府單位、基金專戶與信託專戶,並無主要股東。
1.股利政策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於完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後,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次按票面額百分之十四分派特別股股息,並至多按票面額百分之十四分派普通股紅利;如尚有可分派之盈餘,按各特別股及普通股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再分派紅利。本公司必要時,得經股東會決議,於分派特別股股息後,先酌提特別盈餘公積或酌予保留盈餘。如某一年度無盈餘,或盈餘不足分派特別股股息時,上述應優先分派而未分派之特別股股息,應累積於以後年度有盈餘時,儘先補足之。
每當分配年度盈餘時,得考量財務狀況及其他經營面之因素,在符合法令規定下,就各項公積,分派全部或一部分。
本公司企業生命期正值穩定成長階段,前項股息及股東紅利之分派,分配現金不低於百分之七十五,分配股票不高於百分之二十五。
特別股分派公司剩餘財產之順序及比例與普通股同。
特別股之股東無選舉董事之權,其他權利義務與普通股之股東同。
本公司發行之特別股,得收回之。
特別股股東得請求將特別股變更為普通股。
未來一年之股利政策將以上述股利政策為原則。
2.本次股東會擬議股利分派之情形
(1)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派,擬依本公司章程第六條規定分配如下表。
(2)擬分配特別股股息每股現金1.4元及普通股紅利每股現金0.33元。
(3)本次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擬於股東會決議通過本盈餘分配案後,授權董事長決定。發放現金股利時,分派予個別股東之股利總額發放至「元」,尾數不足元者進位至元,差額以公司費用列支。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113年度
盈餘分配表 單位:新臺幣元
項 目 金 額
期初未分配盈餘 13,970,282,176.48
本年度淨利 1,978,351,679.48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處分固定資產 確定福利之精算(損)益列入保留盈餘 長期股權投資影響變動數 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 依法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說明一)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分配特別股股息---特別股38,267,999股,每股1.4元(現金1.4元) 分配普通股紅利---普通股15,584,860,997股,每股0.33元(現金0.33元) 分配項目合計 期末未分配盈餘 1,403,980.00
685,648,450.00
492,295,166.00
3,157,699,275.48
(315,769,928.00)(2,431,769,646.00)
14,380,441,877.96
53,575,199.00
5,143,004,129.00
(5,196,579,328.00)
9,183,862,549.96
說明一:113.12.31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市價低於帳面價值之差額,依相關規定,按持股比例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董事長:
經理人:總經理:
財務
副總經理:
會計主管:
(四)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不適用。
1.公司章程所載員工及董事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千分之一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千分之一點五為董事酬勞金。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金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本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2.本期估列員工及董事酬勞金之估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本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分別以不低於0.1%及不高於0.15%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並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派發。113年度估列之員工及董事酬勞,係以此原則估列。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3.董事會通過之擬議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金等資訊(114.02.27):
(1)員工酬勞金額:新臺幣2,852,696元。
(2)董事酬勞金額:新臺幣0元。
(3)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
4.一一二年盈餘於一一三年實際分配情形
單位:新臺幣元
113年實際分配情形 112年帳列數 差異數
員工酬勞 117,131,900 117,131,900 0
董事酬勞 2,196,223 2,196,223 0
(六)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1.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已執行完畢者)
截至114年3月31日
買回期次 第一次(期) 第二次(期) 第三次(期) 第四次(期)
買回目的 轉讓予員工 轉讓予員工 轉讓予員工 轉讓予員工
買回期間 90.09.03~90.11.02 94.12.21~95.02.20 97.10.08~97.12.07 112.11.06~113.01.05
買回區間價格 8.4~19元 16.8~37.9元 21.18~52.67元 16.98~37.26元
已買回股份種類及數量 普通股150,000,000股 普通股1,600,000股 普通股108,000,000股 普通股150,000,000股
已買回股份金額 1,904,383,700元 39,525,000元 2,509,544,050元 3,898,319,552元
已買回數量占預定買回數量之比率(%) 100 0.8 36 100
已辦理銷除及轉讓之股份數量 150,000,000股 1,600,000股 108,000,000股 0股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 0股 0股 0股 150,000,000股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0 0 0 0.95
2.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尚在執行中者):無。
-134-
二、公司債、特別股、海外存託憑證、員工認股權憑證、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及併購(包括合併、收購及分割)之辦理情形暨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一)公司債辦理情形
1.公司債
截至114年3月31日
公 司 債 種 類 一○二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丙券 一○三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乙券 一○三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丙券 一○七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發 行 日 期 102年7月12日至117年7月12日 103年1月23日至113年1月23日 103年1月23日至118年1月23日 107年5月28日至114年5月28日
面 額 新臺幣100萬元一種 新臺幣100萬元一種 新臺幣100萬元一種 新臺幣100萬元一種
發 行 價 格 依票面利率發行 依票面利率發行 依票面利率發行 依票面利率發行
總 額 新臺幣36億元 新臺幣70億元 新臺幣90億元 新臺幣60億元
率 利 年息1.88% 年息1.95% 年息2.15% 年息0.95%
期 限 十五年 十年 十五年 七年
受 託 人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信託部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信託部 華南商業銀行
承 銷 機 構 無 無 無 群益金鼎證券等8家承銷商
簽 證 律 師 建業法律事務所 建業法律事務所 建業法律事務所 建業法律事務所
簽 證 會 計 師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償 還 方 法 自發行日起,每年依票面利率單利計、付息一次,屆滿第十三、十四、十五年底分別還本30%、30%、40% 自發行日起,每年依票面利率單利計、付息一次,屆滿第九、十年底分別還本二分之一 自發行日起,每年依票面利率單利計、付息一次,屆滿第十三、十四、十五年底分別還本30%、30%、40% 自發行日起,每年依票面利率單利計、付息一次,屆滿第六、七年底分別還本二分之一
未 償 還 本 金 新臺幣36億元 新臺幣0億元 新臺幣90億元 新臺幣30億元
贖回或提前清償之條款 無 無 無 無
限 制 條 款 無 無 無 無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評等日期、公司債評等結果 中華信用評等公司102年4月30日twAA- 中華信用評等公司102年8月27日twAA-(註1) 中華信用評等公司102年8月27日twAA-(註1) 中華信用評等公司107年4月26日twAA-惠譽國際信用評等公司106年12月18日AA-(twn)(註1、註2)
附其他權利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已轉換(交換或認股)普通股、海外存託憑證或其他有價證券之金額 無 無 無 無
發 行 及 轉 換(交換或認股)辦法 無 無 無 無
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股辦法、發行條件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及對現有股東權益影響 無 無 無 無
交換標的委託保管機構名稱 無 無 無 無
註1:本公司於公司債發行時最近一次取得之發行人評等,因應「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部分條文修正、取消對信用評等要求之規定,本公司得依新規定免提供債券信用評等報告。
註2:此為公司債發行時取得之評等,最新債券評等請至
https://www.taiwanratings.com/portal/front/listCorprate 或
https://www.fitchratings.com/entity/china-steel-corporation-96577857 查詢。
公 司 債 種 類 一○七年度第二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一○七年度第三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甲券 一○七年度第三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乙券 一○九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甲券
發 行 日 期 107年8月8日至117年8月8日 107年10月9日至114年10月9日 107年10月9日至117年10月9日 109年12月28日至114年12月28日
面 額 新臺幣100萬元一種 新臺幣100萬元一種 新臺幣100萬元一種 新臺幣100萬元一種
發 行 價 格 依票面利率發行 依票面利率發行 依票面利率發行 依票面利率發行
總 額 新臺幣56億元 新臺幣41.5億元 新臺幣22.5億元 新臺幣16億元
利 率 年息1.10% 年息0.90% 年息1.05% 年息0.39%
期 限 十年 七年 十年 五年
受 託 人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信託部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信託部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信託部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承 銷 機 構 凱基證券等12家承銷商 群益金鼎證券等11家承銷商 群益金鼎證券等8家承銷商 元大證券等4家承銷商
簽 證 律 師 建業法律事務所 建業法律事務所 建業法律事務所 建業法律事務所
簽 證 會 計 師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償 還 方 法 自發行日起,每年依票面利率單利計、付息一次,屆滿第九、十年底分別還本二分之一 自發行日起,每年依票面利率單利計、付息一次,屆滿第六、七年底分別還本25%、75% 自發行日起,每年依票面利率單利計、付息一次,屆滿第九、十年底分別還本二分之一 自發行日起,每年依票面利率單利計、付息一次,屆滿第四、五年底分別還本二分之一
未 償 還 本 金 新臺幣56億元 新臺幣31.125億元 新臺幣22.5億元 新臺幣8億元
贖回或提前清償之條款 無 無 無 無
限 制 條 款 無 無 無 無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評等日期、公司債評等結果 中華信用評等公司107年4月26日twAA-惠譽國際信用評等公司106年12月18日AA-(twn)(註1、註2) 中華信用評等公司107年4月26日twAA-惠譽國際信用評等公司106年12月18日AA-(twn)(註1、註2) 中華信用評等公司107年4月26日twAA-惠譽國際信用評等公司106年12月18日AA-(twn)(註1、註2) 中華信用評等公司109年4月16日twAA-惠譽國際信用評等公司108年12月5日AA-(twn)(註1、註2)
附其他權利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已轉換(交換或認股)普通股、海外存託憑證或其他有價證券之金額 無 無 無 無
發 行 及 轉 換(交換或認股)辦法 無 無 無 無
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股辦法、發行條件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及對現有股東權益影響 無 無 無 無
交換標的委託保管機構名稱 無 無 無 無
註1:本公司於公司債發行時最近一次取得之發行人評等,因應「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部分條文修正、取消對信用評等要求之規定,本公司得依新規定免提供債券信用評等報告。
註2:此為公司債發行時取得之評等,最新債券評等請至https://www.taiwanratings.com/portal/front/listCorprate 或
https://www.fitchratings.com/entity/china-steel-corporation-96577857 查詢。
公 司 債 種 類 一○九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乙券 一一二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甲券 一一二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乙券 一一三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發 行 日 期 109年12月28日至116年12月28日 112年7月5日至115年7月5日 112年7月5日至117年7月5日 113年5月28日至118年5月28日
面 額 新臺幣100萬元一種 新臺幣100萬元一種 新臺幣100萬元一種 新臺幣100萬元一種
發 行 價 格 依票面利率發行 依票面利率發行 依票面利率發行 依票面利率發行
總 額 新臺幣42億元 新臺幣72億元 新臺幣38億元 新臺幣15.7億元
利 率 年息0.43% 年息1.50% 年息1.57% 年息1.84%
期 限 七年 三年 五年 五年
受 託 人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
承 銷 機 構 元大證券等6家承銷商 凱基證券等13家承銷商 凱基證券等13家承銷商 元富證券等6家承銷商
簽 證 律 師 建業法律事務所 建業法律事務所 建業法律事務所 建業法律事務所
簽 證 會 計 師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償 還 方 法 自發行日起,每年依票面利率單利計、付息一次,屆滿第六、七年底分別還本70%、30% 自發行日起,每年依票面利率單利計、付息一次,屆滿到期日一次還本 自發行日起,每年依票面利率單利計、付息一次,屆滿第四、五年各還本50% 自發行日起,每年依票面利率單利計、付息一次,屆滿到期日一次還本
未 償 還 本 金 新臺幣42億元 新臺幣72億元 新臺幣38億元 新臺幣15.7億元
贖回或提前清償之條款 無 無 無 無
限 制 條 款 無 無 無 無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評等日期、公司債評等結果 中華信用評等公司109年4月16日twAA-惠譽國際信用評等公司108年12月5日AA-(twn)(註1、註2) 中華信用評等公司112年4月28日twAA-惠譽國際信用評等公司111年12月7日AA(twn)(註1) 中華信用評等公司112年4月28日twAA-惠譽國際信用評等公司111年12月7日AA(twn)(註1) 中華信用評等公司113年4月29日twAA-惠譽國際信用評等公司113年4月16日AA(twn)(註1)
附其他權利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已轉換(交換或認股)普通股、海外存託憑證或其他有價證券之金額 無 無 無 無
發 行 及 轉 換(交換或認股)辦法 無 無 無 無
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股辦法、發行條件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及對現有股東權益影響 無 無 無 無
交換標的委託保管機構名稱 無 無 無 無
註1:本公司於公司債發行時最近一次取得之發行人評等,因應「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部分條文修正、取消對信用評等要求之規定,本公司得依新規定免提供債券信用評等報告。
註2:此為公司債發行時取得之評等,最新債券評等請至
https://www.taiwanratings.com/portal/front/listCorprate 或
https://www.fitchratings.com/entity/china-steel-corporation-96577857 查詢。
2.公司債屬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或附認
股權公司債:無此情形。
(二)特別股辦理情形
發行日期 項目 63年11月18日 69年1月31日 69年11月30日 70年12月31日
面 額 10元 10元 10元 10元
發 行 價 格 10元 10元 10元 10元
股 數 50,000,000股 21,887,000股 797,000股 4,006,000股
總 額 500,000,000元 218,870,000元 7,970,000元 40,060,000元
權 利 義 務 事 項 股息及紅利之 分 派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於完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後,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次按票面額百分之十四分派特別股股息,並至多按票面額百分之十四分派普通股紅利;如尚有可分派之盈餘,按各特別股及普通股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再分派紅利。 如某一年度無盈餘,或盈餘不足分派特別股股息時,上述應優先分派而未分派之特別股股息,應累積於以後年度有盈餘時,儘先補足之。
剩餘財產之分派 與普通股相同。
表決權之行使 無選舉董事之權利。
其 他 其他權利及義務與普通股相同。
流 通在外特 別股 收回或轉換數額 0股(113年度及至114年3月31日止)
未 收 回 或轉 換 餘 額 38,267,999股(至114年3月31日止)
收 回 或轉 換 條 款 本公司發行之特別股得收回之。 特別股之股東得請求將特別股變更為普通股。
每 股 市 價 110年 最高 53.10
最低 50.40
平均 51.61
111年 最高 53.40
最低 44.10
平均 49.67
112年 最高 46.80
最低 43.45
平均 44.99
113年 最高 44.15
最低 40.80
平均 42.97
114年3月31日止 最高 40.90
最低 39.80
平均 40.16
附其他權利 截至 1 1 4年3月31日止已轉換或認股金額 0元
發行及轉換或認股辦法 本公司發行之特別股得收回之。 特別股之股東得請求將特別股變更為普通股。
發行條件對特別股股東權益影響、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及對現有股東權益影響 無
(三)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發行日期項 目 81年5月28日 86年2月10日 92年10月22日 100年8月1日
發行及交易地點 歐美亞洲主要地區 歐美亞洲主要地區 歐美亞洲主要地區 歐美亞洲主要地區
發 行 總 金 額 US$327,600,000 US$186,607,572.50 US$936,086,488 US$751,067,478
單位發行價格 US$18.2/1 unit US$18.35/1 unit US$15.56/1 unit US$19.67/1 unit
發行單位總數 18,000,000 units 10,169,350 units 60,159,800 units 38,183,400 units
表彰有價證券之來源 中鋼普通股 中鋼普通股 中鋼普通股 中鋼普通股
表彰有價證券之數額 360,000,000 203,387,000 1,203,196,000 763,668,000
存託憑證持有人之權利與義務 股利分配與本公司普通股相同,其他權利義務依據存託契約內容規定。
受 託 人 無 無 無 無
存 託 機 構 美商花旗銀行紐約分行 美商花旗銀行紐約分行 美商花旗銀行紐約分行 美商花旗銀行紐約分行
保 管 機 構 美商花旗銀行台北分行 美商花旗銀行台北分行 美商花旗銀行台北分行 美商花旗銀行台北分行
未 兌 回 餘 額 8,058,990股(114年3月31日)
發行及存續期間相關費用之分攤方式 發行費用由經濟部負擔 發行費用由經濟部負擔 發行費用由經濟部負擔 發行費用由公司負擔
存託契約及保管契約之重要約定事項 略 略 略 略
每單位市價 113年 最 高 US$ 17.52
最 低 US$ 11.98
平 均 US$ 14.54
當年度截至114年3月31日 最 高 US$ 15.01
最 低 US$ 10.93
平 均 US$ 13.18
(四)員工認股權憑證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無。
(五)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六)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單一公司」「股權變動/證券發行」「募資」「募資計畫執行」。
(https://mopsov.twse.com.tw/mops/web/bfhtm_q2)
肆、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一)業務範圍
1. CA01010 鋼鐵冶鍊業;
2. CA01030 鋼鐵鑄造業;
3. CA01020 鋼鐵軋延及擠型業;
4. CA01050 鋼材二次加工業;
5. CA02080 金屬鍛造業;
6. CA03010 熱處理業;
7. CA04010 表面處理業;
8. E103101 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9. E602011 冷凍空調工程業;
10. 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11. 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12. E604010 機械安裝業;
13.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公司目前之商品詳見第152頁,計畫開發之新商品詳見第198-203頁。
中鋼集團之主要業務範圍:
1.鋼鐵業-包括中鋼公司、中龍公司、中鴻公司、中鋼馬來西亞公司、中鋼日鐵越南公司及中鋼印度公司,主要從事鋼鐵製品之製造及銷售。
2.其餘集團業務範圍包括:煤化學及特用化學品、負極材料及碳材料製銷,環保機電工程與代營運,爐石粉及高爐水泥產銷、資源回收利用,鋼結構製銷,原料海運服務、船舶租賃,鋁、鈦、鎳製品及非鐵金屬之生產買賣,企業資訊系統整合服務,一般投資業務,鋼品仲介及買賣業務,土木營造業等工程之承攬與管理,金屬靶材、磁性材料、電子陶瓷、機械設備製銷,不動產開發租賃,大眾捷運系統運輸,太陽能發電,離岸風電水下基礎製造,離岸風力發電…等。
(二)近二年營業比重
中鋼個體
金額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113年度 112年度
金 額 % 金 額 %
商品銷貨收入 187,490,138 96.87 191,708,554 97.24
工程、勞務及其他收入 6,055,370 3.13 5,440,604 2.76
營業收入 193,545,508 100.00 197,149,158 100.00
中鋼合併 金額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113年度 112年度
金 額 % 金 額 %
商品銷貨收入 325,832,085 90.37 335,681,275 92.39
工程、勞務及其他收入 34,703,629 9.63 27,645,223 7.61
營業收入 360,535,714 100.00 363,326,498 100.00
(三)產業概況
113年鋼鐵產品營收占中鋼集團合併營收近八成,因此產業概況之相關敘述以鋼鐵業為主:
1.產業現況與發展
113年全球經濟仍面臨高通膨與高利率的衝擊,惟自下半年起,通膨壓力逐漸緩解,美國聯準會(Fed)啟動降息循環,全年累計降息幅度達1%,有助提振全球用鋼需求。臺灣方面,113年公共建設實際投入近新臺幣 7,400億元,公共投資維持高檔,加上內需市場回溫,推動經濟成長率達4.59%,其中基礎建設、製造業及汽車產業需求回穩,為鋼鐵市場注入成長動能,隨著鋼廠減產、下游客戶庫存去化,鋼鐵市場供需逐步恢復平衡。
展望未來,國際貨幣基金(IMF)預測114年及115年全球經濟仍將維持增長態勢;鋼鐵產業持續朝向高附加價值、低碳轉型與市場多元化方
向發展;然而,隨著美國政府調整關稅與貿易政策,全球貿易保護主
義持續升溫,對全球經濟復甦恐帶來挑戰。國內方面,臺灣政府啟動「兆元投資國家發展方案」,透過引導民間資本參與、鼓勵保險資金投資建設型私募基金及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等方式,預計將吸引逾兆元資金投入國家建設,帶動國內景氣及產業穩定向上發展。
2.產業上、中、下游關聯性
臺灣鋼鐵產業結構發展完備,擁有完整上、中、下游體系,煉鐵原料(如煤、鐵礦、廢鋼等)主要仰賴進口;中游軋鋼製程主要為單軋廠商,故依賴小鋼胚及扁鋼胚等半成品的進口;下游則為分工精細且為數眾多的金屬加工產業,分布於國內各地。
上游廠商依生產方式分為高爐及電弧爐:本公司及中龍為一貫作業高爐煉鋼廠,共有六座高爐,主原料為煤、鐵礦,由高爐煉鐵至轉爐煉鋼,最後軋延成各類鋼材(鋼板、棒線、熱軋、冷軋與鍍面等);電弧爐主力業者為豐興與中龍(一座電爐)等,原料為廢鋼,產品主要為建築用鋼。
中游廠商主要包含單軋廠與裁剪業者,購買上游廠商之鋼胚或熱軋鋼材,再加工成各類冷軋鋼品或長條類產品。
鋼鐵主要下游產業包括營建、鋼構、運輸工具(船舶、汽車、機車、自行車)、金屬製品(螺絲帽、手工具、小五金、家具)、機械設備、電氣及電機(家電、馬達、個人電腦、電子零件)、石油化工管線、通信伺服器等相關產業。
3.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臺灣鋼材市場胃納量有限,屬淺碟型市場,且進口自由度高,儘管上游生產廠家不多,惟除少數特殊材質之鋼品無法供應外,大多數鋼鐵產品供過於求現象明顯,市場競逐者眾,產業競爭激烈。
臺灣地理位置優越,具出口優勢,惟因位處東亞區域中心,易受中、日、韓、越南與印度等產鋼大國之外銷競爭壓力,面對全球一般品級鋼品市場競爭激烈,臺灣鋼鐵業朝向高品級/高附加價值之精緻鋼品發展,已是必然趨勢。
(四)技術與研發概況
113年度及114年第1季之研究發展支出金額分別為: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中鋼個體 中鋼合併
113年度 2,287,194 2,266,904
114年第1季 531,974 542,166
113年度研究發展狀況:
本公司113年研發成果豐碩,共完成30件新產品開發案,其中17件屬於精緻鋼品,而精緻鋼品與高品級鋼銷售比率分別達11.1%與51.8%,持續朝提升差異化競爭優勢努力。
本公司現階段研發策略,乃依據新願景「智慧創新、綠能減碳、價值共創,成為永續成長的卓越企業」,積極推動「二軸三轉」策略,落實「高值化精緻鋼廠」及「發展綠能產業」兩大主軸,以及「數位轉型」、「低碳轉型」、「供應鏈轉型」三大轉型,精進核心技術能力,包括高值化精緻鋼品開發、建立智慧生產技術、節能減碳及環保技術等,將研發資源聚焦於各項重點項目上,期能深耕技術,落實永續經營理念,且在113年創造出亮麗的研發成果。其中較重大項目說明如下:
1.精緻鋼品開發
(1)高值手工具鋼:針對高強韌鋼材的應用需求,本公司運用微合金元素鈮(Nb)的細晶增韌效應開發一系列新鋼種,提升一般手工具之抗扭能力及耐疲勞特性,並強化高階手工具用鋼的強韌特性與疲勞壽命。
(2)高功能結構鋼:因應「高橋墩、大跨距、深基礎」橋梁設計建造趨勢,本公司積極投入CNS與美規之高功能橋梁用鋼開發,相較傳統鋼料具有更高的強度與韌性,可促使橋梁輕量化,且產品皆採低碳成分設計,並擁有優異的銲接性以提供可靠之銲接品質,已成功應用於國內指標性工程。
鍍鋅電腦及伺服機殼品牌廠提出高再生鋼材需求,本公司透過冶煉技術提升,突破關鍵瓶頸,建立有別以往的轉爐增用廢鋼生產技術,成功開發出再生料占比超過60%的RC60鍍鋅鋼品,並順利取得UL2809證書。
(4)先進合金碳鋼:因應機械五金、手工具與汽機車零部件之高質化產品需求,本公司除透過提高鋼材碳含量與硬化合金等輔助,提升熱處理性與硬化能外,為滿足客戶更易加工成形之需求,已積極投入低硬度、高球化率與高尺寸精度之系列產品開發,持續引領產業升級並拓展商機。
(5)跨世代車用鋼:為滿足車體輕量化及安全性要求,先進高強度鋼已成為汽車結構件最重要的技術發展趨勢。本公司除已開發一系列功能型先進超高強度汽車用鋼,並邁向更高強度、更高擴孔、更高延性之精緻鋼品發展,持續補全產業鏈缺口,以因應車廠用料需求。
(6)超能效電磁鋼:因應電動車驅動馬達低損耗、高轉速之運轉效能需求,本公司透過關鍵技術的建立,開發出具更低鐵損、更高磁通、更高強度之極薄尺寸電磁鋼,且成功導入電動車大廠使用,成為重要的電磁鋼供應商。
2.智慧生產技術
(1)完成第二熱浸鍍鋅線鋼帶智慧板形檢測系統開發與應用,可提供即時之板形變化值,供操作人員參考進行製程參數調控,後續將結合AI預測模型及回饋控制模組,以實現板形動態調控之目標。
(2)完成鋼捲身分智慧檢核系統之開發與現場應用,可有效攔截混料異常狀況,除可避免錯誤產品外流導致客戶訴賠外,亦有助於確保產品品質,提升客戶信心。
(3)完成電磁鋼胚澆鑄寬度智慧控制模型,提供連鑄站最佳模寬建議,協助煉鋼廠優化胚寬控制能力,提高胚寬命中率,節省頂規電磁鋼切邊量。
行遠端操控,提升工作環境安全。
3.節能減碳及環保技術
(1)深化「高爐低碳煉鐵技術」開發,113年完成高爐低碳鐵源球結礦的添加測試,透過配渣計算與佈料研究,嘗試將球結礦與燒結礦預先混合再加入高爐,避免分布不均的鐵礦料種在爐內反應不均勻,造成爐況異常。
(2)持續開發「副產氣捕碳及高值化利用技術」,建立鋼化聯產先導線製程節能操作技術,降低CO生產能耗11%,並進行先導線製程提純CO2至99%之研究。
(3)持續執行經濟部產業技術司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低能耗碳捕捉與利用技術開發」,完成煙氣捕碳先導工場建置及性能驗收,並建立燒結礦低溫熱回收技術及應用。
(4)以「工業爐混氫混氨燃燒技術開發與示範應用計畫」申請經濟部能源署三年期業界能專計畫,執行:A.鋼捲退火爐使用天然氣混氫40%示範應用、B.鋼捲退火爐使用天然氣混氨10%示範應用、C.以中鋼實驗爐示範噴吹60%氫(氨)的混燒技術。
(5)利用AI演算法並整合產線生產資訊,建立「氮壓機智慧操作指引系統」,可預測下游的中、高壓氮氣需求量,避免供應過多或不足的問題,並據以提供最低能耗的機組取出量,以及最適化的壓縮機數量與組合之建議。
(6)因應國際節能減碳及環保趨勢,開發國內唯一板狀中低溫脫硝觸媒,使環保脫硝溫度從高溫(300°C)降至中低溫(220°C),已完成觸媒關鍵配方、小型板狀觸媒產品及模場驗證,即將正式量產商用品,並應用於中鋼集團燒結與煉焦工場,實現顯著的降減排碳效果,後續也將推展到國內水泥、玻璃、焚化爐等行業。
面對經營環境的挑戰,本公司將持續強化成本、產品創新、節能減碳及客戶服務之差異化優勢,提升公司整體競爭力,並結合產官學研之
研發能量,進行產品、低碳製程與下游應用技術開發,持續邁向永續成長目標。
(五)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以服務客戶為導向,確切瞭解客戶之需求狀況,於售前、售中、售後採多階段、多層次服務,以適時、適質、適量供應鋼料,並協助客戶解決用料與技術上之問題,以提升服務品質,由品質保證做到使用保證。」基於這些原則,本公司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約可歸納為:
1.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1)強化製程技術能力,提升產線競爭力,增產高品級及高附加價值鋼材。
(2)強化海外生產基地、裁剪中心及銷售據點之營銷能力,掌握銷售通路與國際市況變化。
(3)積極參與國際重要組織會議,掌握全球主要鋼廠脈動與策略思維。
(4)整合集團及轉投資資源,如本公司與中鴻、中龍等公司熱軋與扁鋼胚資源可相互支援,以持續擴大東南亞、歐美日等區域銷售基礎。
(5)增進環保節能,加速執行設備汰舊換新,並提升設備生產及能源效率。
(6)採取「以大帶小」原則,應用現有之產業服務團,輔導下游客戶因應碳中和,協助臺灣整體用鋼產業建立碳管理的能力。
2.長期業務發展計畫
(1)開發鋼鐵本業之周邊新事業,投入與鋼鐵本業具有業務、技術及製程關聯性的產業。
(2)運用累積豐厚之企業經營管理、建廠工程及資訊整合經驗與能力,提供用鋼產業技術諮詢服務。
(3)開發高附加價值及高競爭力產業之目標產品,提升用鋼產業競爭力。
(4)完善人才培育、技術與經驗傳承,達成基業長青的遠程目標。
(5)透過AI創新,推動智慧產銷與智慧製造,落實高值化精緻鋼廠及發展綠能產業雙主軸策略,並積極執行數位、低碳、供應鏈轉型。
(6)因應全球經貿區塊整併,適時調整海外產銷據點戰略佈局。
(7)因應碳中和趨勢,發展適合臺灣之次世代低碳冶煉技術,並以139
年達成碳中和為努力目標。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鋼品內外銷分佈統計
113年鋼品內外銷地區分佈-中鋼個體
銷售對象 數量(公噸) 百分比
臺 灣 4,352,177 57.37%
東 南 亞 968,424 12.77%
歐 洲 880,374 11.61%
日 本 566,192 7.46%
中國大陸(含香港) 257,349 3.39%
其 他 561,085 7.40%
合 計 7,585,601 100.00%
113年鋼品內外銷地區分佈-中鋼合併
銷售對象 數量(公噸) 百分比
臺 灣 6,473,415 54.63%
東 南 亞 1,734,322 14.64%
歐 洲 1,310,642 11.06%
日 本 865,326 7.30%
中國大陸(含香港) 281,660 2.38%
其 他 1,184,128 9.99%
合 計 11,849,493 100.00%
(二)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
展望114年,需求方面,隨著全球經濟復甦,特別是新興市場的成長動能增強,基礎建設和製造業之鋼材需求預期可持續提升;此外,各國政府加大公共建設與基礎設施投資,將為鋼鐵需求提供支撐;惟貿易摩擦加劇可能為復甦動能帶來變數。
供給方面,113年全球粗鋼產量達18.826億噸,較112年減少0.8%,全球鋼鐵供給維持緊縮態勢,中國大陸續行減產並暫停鋼鐵產能置換工作,113年中國大陸粗鋼產量為10.051億噸,較112年減少1.7%;展望未來,中國大陸於兩會期間提出政府將針對鋼鐵產業實施粗鋼產量調控、推動產業重組,預期將有助舒緩產業供過於求壓力。
113年本公司主要鋼材國內市場占有率分別為鋼板62%、棒線48%、熱軋鋼捲片22%、冷軋鋼捲片37%、電磁鋼63%、熱浸鍍鋅鋼片23%及電鍍鋅鋼片58%。(中鋼+中龍+中鴻熱軋鋼捲片市占率68%、中鋼+中鴻冷軋鋼捲片市占率45%)。
(三)營業目標
114年本公司規劃鋼品銷售總量為770萬噸,其中內銷475萬噸、外銷295萬噸;中鋼集團鋼鐵部門銷售量目標1,327萬噸,其中內銷854萬噸、外銷473萬噸。
未來本公司將持續研訂合理有效之彈性措施,快速爭取訂單,維持出貨順暢;強化客戶關係管理,扮演精緻鋼廠角色,推廣高品級與策略性鋼品;積極布建行銷通路,開拓海外商機,穩固內外銷供應鏈,達成銷售成長目標。
(四)發展遠景與有利及不利因素
1.發展遠景
展望114年,根據國際貨幣基金(IMF)預測,由於美國經濟表現穩健、新興市場成長相對強勁,加上中國大陸持續推出財政與貨幣政策支持,全球經濟有望保持溫和增長,然而美國實施高額關稅
政策引發全球貿易緊張局勢,可能抑制投資與消費成長動能,並使中國大陸等對出口高度依賴國家的經濟成長承受壓力。臺灣方面,雖然同樣受到美國對等關稅的風險影響,行政院主計總處預估114年出口、投資與民間消費的增長仍將推動經濟維持成長態勢。
本公司在上述內外環境趨勢下,以「高值化精緻鋼廠」以及「發展綠能產業」作為經營發展雙主軸,開發高技術含量與高值化鋼鐵本業產品,順應工業4.0的趨勢,結合智慧工廠、智慧製造、雲端運算、大數據等技術,提升生產效率、降低成本,進而縮短交期,運用AI技術最佳化運輸配置,以降低物流成本,提升對客戶整體服務,創造利基。此外,亦掌握全球減碳趨勢脈動,持續開發低碳之綠色鋼品及具有外部節能減碳效益之鋼材。本公司以提升客戶服務體驗為目標,未來除供應鋼材之外,盡力貼近客戶,滿足其潛在需求,更注重鋼鐵產業整體長遠的發展。
2.有利及不利因素有利因素:
(1)歐美、中國大陸、印度及東南亞等各國政府持續推動基建方案,帶動國際用鋼需求。
(2)中國大陸限產政策方向不變,持續穩定鋼鐵產能,擴大基礎建設、刺激消費與內需,並搭配實施降準降息,均利於亞洲鋼市量價穩健。
(3)臺灣政府持續強化公共建設投入與內需刺激政策,疊加台商回流與美中貿易戰轉單效應,將可帶動鋼鐵業穩步走升。
(4)產業鏈精緻化,下游國際競爭力強,且聚落密集度高,專業分工,應變快速,有利拓展海外市場。
(5)主要國家通膨持續降溫,有助其央行適時展開降息周期,貨幣政策轉趨寬鬆,民間投資及消費有望提升,進而挹注鋼材需求。
(1)美國川普政府重啟關稅戰,全球貿易保護主義持續升溫,壓抑外銷市場拓展空間。臺灣加入相關區域經濟合作組織受限於國際政經客觀條件,關稅障礙較競爭國家高。
(2)東南亞等地區之地緣政治多變,當鋼市面臨修正期時,須關注主要鋼材出口國產出外溢效應,即當地內銷需求無法完全去化既有產出時,少數鋼廠若低價向外拋售鋼材,將引發短期區域波動與營運風險。
(3)為因應碳中和相關新興法規(例如:臺灣《氣候變遷因應法》、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美國清潔競爭法案(CCA)等)需繳納碳費,以及為提升各項資產的能資源效率(例如:更換高效能設備等),進而增加營運成本。
(4)中國大陸房地產市場延續弱復甦走勢,衝擊其鋼材內需,113年中國大陸鋼材出口量為其歷史次高,波及亞洲鋼市;須持續關注該國政府推動提振房市措施之成效。
3.本公司因應對策
面對鋼鐵業的問題與挑戰,本公司的對策包括:(1)鞏固市場:因應低價傾銷進口不公平競爭提出反傾銷控訴;掌握關聯產業發展動態,擴充產品供應範圍;針對各國貿易障礙,將透過政府爭取排除或代以關稅配額方式執行,或與下游合作專案對應。(2)提升產品附加價值:積極開發精緻鋼品、高品級鋼等高附加價值新產品,提高精緻鋼品及高品級鋼之比率,並開發綠色減碳鋼材,以因應國際碳中和趨勢。(3)製程彈性化:開發冶金製程動態模式,以利提高品質、縮短交期、降低成本。(4)提高生產力:降低生產成本,包括精實組織、降低原物料成本、節約能源、簡化生產製程、提升合格率與生產效率。(5)加強供應鏈服務:提供客戶及供應商更有效率的產銷機制,提高彈性與應變能力。(6)銷售策略靈活應變:在鋼市結構性變遷下,即時貼近市場需求,藉多元銷售策略,快速爭取訂單,維持營運動能。
(五)主要產品之用途及產製過程
鋼 板:船舶、橋梁、鋼結構、油管、儲槽、鍋爐、壓力容器、卡車底盤、風電、一般構造件等。
棒 鋼:螺絲、螺帽、手工具、揚聲器零件、汽機車零件、機械零件等。
線 材:螺絲、螺帽、鋼線、鋼纜、手工具、銲材、輪胎鋼絲、傘骨、鏈條等。
熱軋鋼品:鋼管、車輛零件、貨櫃、壓力容器、千斤頂、冷軋及鍍面鋼品、輕型鋼及一般成型加工品等。
冷軋鋼品:鋼管、家具、家電製品、桶料、汽車鈑金、鍍面鋼品及一般五金件等。
電鍍鋅鋼品:電腦、家電、伺服器之外殼及零配件、汽車鈑金、建材、家具五金等。
熱浸鍍鋅鋼品:汽車與家電零組件、電腦伺服器機殼、烤漆鋼捲、建材等。
電 磁 鋼:馬達、變壓器、安定器等。
本公司產品之主要製造流程係由原料處理、煉鐵、煉鋼、軋鋼及表面處理所組成:
原料處理:將進口之煤、鐵礦砂及石灰石卸運至原料堆置場,再將煤輸送至煉焦工場製成焦炭,將鐵礦砂與石灰石輸送至燒結工場製成燒結礦。
煉 鐵:將鐵礦砂、燒結礦、球結礦、焦炭及助溶劑加入高爐,產生熔融鐵水,再利用魚雷車將鐵水運至轉爐煉鋼。
煉 鋼:高爐鐵水與廢鋼投入轉爐吹煉成鋼液,大部分再經二次精煉站處理,然後澆鑄成大鋼胚及扁鋼胚。
軋 鋼:大鋼胚製成小鋼胚後,軋製成棒鋼或再捲成盤元。扁鋼胚經過軋延,製成鋼板或由熱軋工場製成熱軋粗鋼捲。粗鋼捲可再經由精整工廠製成熱軋產品或經冷軋製程生產成冷軋產品。
表面處理:為提升冷軋鋼捲之特殊功能,在產品表面作特殊處理,以提
高產品性質,如電磁鋼表面上塗上薄薄的絕緣塗膜,以改善電磁性能。鍍鋅鋼片係在鋼捲上以熱浸或電鍍方式鍍上鋅層,以達到美觀與防蝕效果,甚至在鍍鋅板表面作抗指紋處理,以提升其耐蝕性及烤漆性質。
(六)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1.煤礦來源(113.01.01~113.12.31)
中鋼 中龍
國 別 數量(萬噸) 百分比 國 別 數量(萬噸) 百分比
澳洲 446 85.61% 澳洲 191 86.82%
加拿大 73 14.01% 加拿大 25 11.36%
其他 2 0.38% 其他 4 1.82%
合計 521 100.00% 合計 220 100.00%
2.鐵礦來源(113.01.01~113.12.31)
中鋼 中龍
國 別 數量(萬噸) 百分比 國 別 數量(萬噸) 百分比
澳洲 974 75.27% 澳洲 470 72.53%
巴西 253 19.55% 巴西 165 25.46%
加拿大 67 5.18% 加拿大 13 2.01%
合計 1,294 100.00% 合計 648 100.00%
3.石料來源(113.01.01~113.12.31)
中鋼 中龍
國 別 數量(萬噸) 百分比 國 別 數量(萬噸) 百分比
日本 162 61.36% 日本 81 62.31%
泰國 46 17.43% 泰國 17 13.08%
臺灣 21 7.96% 臺灣 12 9.23%
越南 14 5.30% 菲律賓 9 6.92%
菲律賓 13 4.92% 越南 8 6.15%
其他 8 3.03% 其他 3 2.31%
合計 264 100.00% 合計 130 100.00%
說明:中鋼集團以鋼鐵為本業,而集團公司中僅中鋼、中龍為一貫化作業鋼廠,因此提供其主要原料煤、鐵、石料之供應情形。
(七)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曾佔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客戶資訊:
1.本公司並無占個體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
2.占本公司個體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資料:
年 度 名 稱 金 額(千元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之關係
112年 A公司 15,547,041 12.79 供應商
其他 106,038,743 87.21 不適用
進貨淨額 121,585,784 100.00 不適用
113年 A公司 15,830,191 13.71 供應商
其他 99,665,862 86.29 不適用
進貨淨額 115,496,053 100.00 不適用
114年度截至前一季止 114年度年報刊印日前一季止之資料即為113年度資料,故資訊同上。
增減變動說明:A公司本年度較上年度進貨金額增加,主係採購單價減少但採購數量增加所致。
3.本公司與子公司並無占合併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
4.占本公司與子公司合併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資料:
年 度 名 稱 金 額(千元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之關係
112年 A公司 24,748,361 10.78 供應商
其他 204,751,341 89.22 不適用
進貨淨額 229,499,702 100.00 不適用
113年 A公司 22,965,015 10.35 供應商
其他 198,996,199 89.65 不適用
進貨淨額 221,961,214 100.00 不適用
114年度截至前一季止 114年度年報刊印日前一季止之資料即為113年度資料,故資訊同上。
增減變動說明:A公司本年度較上年度進貨金額減少,主係採購單價減少所致。
三、人力資源概況
(一)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114.03.31)中鋼個體員工人數、平均年齡、平均年資及學歷分布:
年 度 112年底 113年底 114.03.31
員 工 人 數 9,629 9,525 9,415
平 均 年 齡 42.44 42.67 42.75
平 均 年 資 12.87 13.24 13.35
學 歷 分 布 比 率 (% ) 博 士 2.18 2.17 2.20
碩 士 21.18 21.40 21.47
大 專 58.51 59.05 59.02
高 中 18.10 17.35 17.28
高中以下 0.03 0.03 0.03
註:服務年資自84年4月12日改制民營時,重新起算。
(二)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114.03.31)集團員工人數、平均年齡、平均年資及學歷分布:
年 度 112年底 113年底 114.03.31
員 工 人 數 27,359 27,209 27,118
平 均 年 齡 41.80 42.23 42.35
平 均 年 資 11.92 12.37 12.45
學 歷 分 布 比 率 (%) 博 士 0.95 0.93 0.94
碩 士 16.26 16.28 16.23
大 專 57.50 57.95 58.10
高 中 21.86 21.50 21.47
高中以下 3.43 3.34 3.26
113年度 中鋼個體 中鋼與中龍
粗鋼產量(公噸) 8,260,137 12,649,004
營業額(千元) 193,545,508 275,575,440
平均用人數-不含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 9,625 12,886
平均每人年粗鋼產量(公噸) 858 982
平均每人年營業額(千元) 20,109 21,386
每噸粗鋼耗用工時(小時/噸) 2.34 2.08
註:集團內僅中鋼、中龍為一貫化作業鋼廠,上表資料以中鋼、中龍之個體基礎提供。
四、環境管理措施及環保支出資訊
(一)環境管理措施
本公司自86年通過環境管理系統ISO 14001驗證並取得認可登錄後,持續每三年重新認證。環境管理系統2015年版已於113年接受英國標準協會(BSI)台灣分公司之外部稽核,確認無不符合事項,順利通過審查,證書有效期間至114年7月20日;本公司秉持環境管理系統ISO 14001持續改善精神,逐步提升各項環境管理績效,並每年進行內部及外部稽核,以確保各項作業皆符合ISO 14001之規範;亦藉由環安衛電腦化系統,持續推動環境保護相關業務。
1.環境生態保護:本公司續以「環境綠化」觀念加強全廠綠化;另於環境影響評估方面,依營運需求辦理各項環評書件及申報承諾事項,並進行環境負荷分析,以掌握計劃型投資案環境污染量之變化。
2.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本公司依法每月申報運作量及每年申報釋放量,另因應毒災預防及應變需求,制訂「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計畫」及「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並定期舉行毒災應變之演練;此外,對於製造或輸入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亦依法辦理登錄,並每年申報前一年相關數量資訊。
3.空氣污染管理:本公司依據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推動空氣污染物減量目標,導入最佳可行控制技術(BACT),逐年滾動式檢討,除強化法規遵循及管理作業,致力降低異常排放情形外,亦持續實施空污減量計畫,降低空污排放量及空污費,並配合政府空氣品質改善政策,規劃秋冬季空氣品質不良因應措施及中長期空污改善計畫,以低污染、綠色、永續鋼廠為目標。
本公司已確保各項環境監測設備(包含煙道廢氣排放連續自動監
測系統(CEMS)、環境狀況全天候監視系統(CCTV)、周界空氣品質監測系統(AAQMS))皆正常運轉,完成所有煙囪之粒狀物(Par.)、硫氧化物(SOx)、氮氧化物(NOx)、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戴奧辛(DXNs)等污染物之檢測與申報,依法辦理固定污染源許可證之新設、變更、異動及展延之申請,持續加強廠內稽查及檢討污染防制工作,並配合行政院規劃之「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及環境部《空氣污染防制法》作業,規劃減量改善對策。
4.溫室氣體管理:為妥善掌握溫室氣體排放情形並推動減量,本公司已完成112年組織型盤查(範疇一:16,809,455噸CO2e、範疇二:
1,249,102噸CO2e、總排放量:18,058,557噸CO2e)及113年組織型盤查(範疇一:17,587,087噸CO2e、範疇二:1,166,325噸CO2e、總排放量:18,753,412噸CO2e)作業,皆通過第三方查驗機構查證,並配合法規要求,逐年至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登錄本公司排放資訊;同時持續管理溫室氣體減量額度,包含先期專案及抵換專案減量額度等,至114年3月底結算尚餘4,488,637噸CO2e。
因應政府於113年8月公告之《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及《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三項碳費子法,以及113年10月公告之《碳費徵收費率》,本公司將積極推動各項減碳方案,並透過申請自主減量計畫以取得優惠費率,減緩碳費之衝擊。
5.水污染防治:本公司針對各料場及雨水道系統設置截流站與逕流廢水處理設施,將雨水回收處理並再利用,以降低排放之污染物含量,減少鄰近水體負荷。113年放流口廢水排放量平均約 4.59萬噸/日,污染物排放濃度皆符合放流水標準。
為掌握土壤及地下水品質,落實土壤、地下水污染預防工作,全
廠區設有13口地下水監測井定期進行採樣檢測。另本公司於土地
租賃或買賣前,辦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以確保無汙染糾紛,降低後續產生污染整治及負擔損害賠償責任之風險。
6.廢棄物管理:本公司依照環境部《廢棄物清理法》及相關規定,每年執行內部稽查,委託廠商清理廢棄物前,會對清理廠商進行資格評估,並於簽約後至環境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此外,本公司配合政府「零廢棄」政策,持續秉持「100%資源化」及「零固化掩埋」之原則,利用廠內既存之設備搭配適當技術,以適材適用的原則與優良的管理技術,將事業廢棄物轉變為工廠可用之原料,提升利用價值。
7.副產品應用:本公司自106年起依行政院指示之循序漸進推動原則,完成轉爐石及脫硫石相關使用手冊,並獲第三方公正單位審查通過。脫硫石應用於水泥廠作為水泥生料;轉爐石除廠內回收外,亦應用於道路瀝青混凝土、海事工程填海造地及水泥廠作為水泥生料,自 109年起開創轉爐石填築臺北港之應用,截至113年轉爐石累計填築量已達614萬噸,持續穩定應用於公共工程。
8.產業生態網:為協助集團公司事業廢棄物資源化,本公司持續再利用中碳公司
渣、中運公司船舶廢油、中鴻公司熱軋礦泥、中
鋁公司廢水油,以及中機與中鴻等公司製程所產生之廢酸洗液等副產品。
本公司亦配合環境部及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政策,以過去所建立的廠外資源化鏈結為基礎,擴大與高雄臨海工業區及周邊產業之資源共享及循環網路,使產業間的廢棄物得以有效再利用。113年以本公司為核心的產業生態網共包含 34家企業,以傳統產業為主,資源化鏈結涵蓋水淬高爐石、氣冷高爐石、脫硫石、轉爐石、
礦泥拌合料、煤焦油、廢酸洗液、舊耐火材等。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污染環境所遭受之損失
113年度 114年1~3月
中 鋼 處分日期(違規日期) 113.08.27(113.07.08) 無
處分字號 裁處書字號第20-113-080039 無
違反法規條文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無
違反法規內容 焦碳製造/副產品程序,因焦爐油壓缸節流閥鋼管破漏,安排人員檢修,惟因作業疏失,致燃氣進料系統不穩定,瞬間燃氣過多,因燃燒不完全產生黑煙,由排放口排放造成污染,經判煙結果不透光率為55%,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所訂之20%。 無
處分內容 30萬元罰鍰及2小時環境講習 無
中 鋼 構 處分日期(違規日期) 113.06.19(113.03.11) 113.06.19(113.03.11) 無
處分字號 裁處書字號第20-113-060034 裁處書字號第20-113-060035 無
違反法規條文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無
違反法規內容 高雄廠噴塗、調漆作業未於表面塗裝區執行,致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 高雄廠金屬表面塗裝程序使用之原物料以及吸附設備活性碳之更換頻率與操作許可證不一致。 無
處分內容 30萬元罰鍰、限期改善及2小時環境講習 10萬元罰鍰、限期改善及2小時環境講習 無
處分日期(違規日期) 113.08.14(113.07.11) 無
處分字號 裁處書字號第20-113-080010 無
違反法規條文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無
違反法規內容 官田廠金屬噴磨(噴砂)處理程序之袋式集塵器濾袋更換紀錄,與操作許可證登載之每2年更換1次不符。 無
處分內容 10萬元罰鍰、限期改善及2小時環境講習 無
113年度 114年1~3月
中 聯 資 源 處分日期(違規日期) 113.02.16(112.12.27) 113.02.16(113.01.02) 114.03.17(113.10.15)
處分字號 裁處書字號第30-113-020004 裁處書字號第30-113-020003 裁處書字號第30-114-020002
違反法規條文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第12條第1項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高雄廠部分製程應為連續式操作,惟廢(污)水處理設施之加藥機、鼓風機與放流泵等開關顯示為停止狀態,且硫酸加藥槽內無硫酸;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未登載爐石堆置場設有斜坡洗車台與沉砂池,且使用回收水,不足部份再以自來水補充之事實,且未於廢(污)水處理設施前設置進流水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 臨海廠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容未登載水淬爐石進料地下坑道廢水收集陰井之廢水,沉砂池與pH調整池狀態與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容不符;111年回收至污染防治設備回收水使用量超過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量。 高雄廠北門陰井內有水流動且沿內部管線向外溢流。
處分內容 1.05萬元罰鍰、限期改善及2小時環境講習 1萬元罰鍰、限期改善及1小時環境講習 252萬元罰鍰、限期改善及4小時環境講習
處分日期(違規日期) 113.07.15(113.03.29) 113.07.22(113.06.21) 114.03.17(113.10.15)
處分字號 裁處書字號第30-113-070014 裁處書字號第40-113-070035 裁處書字號第30-114-030004
違反法規條文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反法規內容 高雄廠部分管線用途、管線流向、廢水pH值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容運作。 旗山區從事爐石清除作業之廢棄物貯存地點、設施未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名稱,亦無防止雨水、地表水流入之設備或措施。 高雄廠溢流未有效區隔、料場控制料盤加藥機為停止狀態。
處分內容 1.25萬元罰鍰、限期改善及2小時環境講習 1.8萬元罰鍰及2小時環境講習 3萬元罰鍰、限期改善及2小時環境講習
113年度 114年1~3月
中 聯 資 源 處分日期(違規日期) 113.10.07(113.07.02) 113.11.15(113.09.20)
處分字號 裁處書字號第30-113-100002 裁處書字號第20-113-110046
違反法規條文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臨海廠緊急排放口前溝渠水質溫度、地下陰井水質pH值、納管流量表累計量,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容運作。 臨海廠之排放口粒狀污染物排放濃度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排放標準值。
處分內容 1.25萬元罰鍰、限期改善及2小時環境講習 60萬元罰鍰、限期改善及2小時環境講習
處分日期(違規日期) 113.12.20(113.10.15)
處分字號 裁處書字號第30-113-120009
違反法規條文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反法規內容 臨海廠沉砂池及pH調整池廢(污)水pH值、洗車台水表累積值、雨水溝量測pH值,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容運作。
處分內容 2.25萬元罰鍰、限期改善及2小時環境講習
中 龍 處分日期(違規日期) 113.01.10(112.10.27) 113.09.04(113.06.21) 114.01.08(112.11.15)
處分字號 裁處書字號第20-113-010025 裁處書字號第20-113-090009 裁處書字號第20-114-010016
違反法規條文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反法規內容 部分煉鋼製程之主集塵洗滌器至其他廢氣燃燒塔間連接處產生大量煙塵逸散,顯示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 部分製程轉爐因鐵水矽含量過高,轉爐吹煉過程造成劇烈反應,大量煙塵自窺視孔逸散,導致製程集塵設備無法有效收集,致使污染物逸散於廠房外。 排放管道之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RATA)結果,監測項目氮氧化物相對準確度為22.64%,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規定。
處分內容 45萬元罰鍰及4小時環境講習 30萬元罰鍰及4小時環境講習 15萬元罰鍰及2小時環境講習
肆
113年度 114年1~3月
中 龍 處分日期(違規日期) 113.09.04(113.06.24) 113.10.01(113.05.20) 114.01.16(112.11.15)
處分字號 裁處書字號第20-113-090010 裁處書字號第20-113-100005 裁處書字號第20-114-010028
違反法規條文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反法規內容 二號高爐鐵水流動性不佳致出料不佳,造成異常噴濺及粉塵瀰漫。 部分煉焦程序推焦作業之脈動式袋式集塵器有多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缺失。 排放管道之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RATA)結果,監測項目二氧化硫相對準確度為32.12%,且檢測值與監測數據紀錄值之差值平均值為-6.12ppm,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規定。
處分內容 15萬元罰鍰及2小時環境講習 15萬元罰鍰及2小時環境講習 15萬元罰鍰及2小時環境講習
處分日期(違規日期) 113.12.05(113.10.04)
處分字號 裁處書字號第20-113-120010
違反法規條文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
違反法規內容 因灑水器故障未完成修復,室外廢鋼儲存場僅以灑水車針對裸露地灑水,未針對逸散性粒狀物(廢鋼土)堆置區灑水,且未依規提送故障報備。
處分內容 10萬元罰鍰及2小時環境講習
集團其他上市子公司(中鴻、中宇、中碳)於113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114.03.31)並無因污染環境而受罰之情事。
(三)因應對策
1.擬採行改善(1)改善計畫
中鋼集團歷年來在環保工作上竭盡所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及財力,期達到國際標竿水準。為妥善控管污染事件之發生,除要求各廠處加強自主管理以避免人為之失誤,並進行經濟可行之環境管理方案外,亦透過內部稽查,協助各廠處強化自主管控。此外,依據「環境管理獎懲要點」,對造成重大污染之人為疏失予以議處,並對表現優異之單位給予獎勵。
另本公司及子公司中鋼構、中聯資源及中龍皆已針對缺失項目立即採取改善措施如購置新設備、進行既有設備修復或汰換、加強設備巡檢、完成監測設施參數設定、修訂或制定相關工作標準並導入相關管理系統、辦理環保法令規章教育訓練等。
(2)未來二年內預計環保投資
為降低空氣污染排放,未來兩年內預計投資「三號燒結靜電集塵器B區翻修改造」等環保項目,114年及115年預計投資金額分別為6,686,840千元及1,535,399千元。
(3)改善後之影響
獲利方面:改善環保,降低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粒狀物等排放,避免環保違規裁罰,降低空污費徵收造成營運成本提升之衝擊。
競爭力方面:中鋼集團長年致力於空氣污染改善減量,成效顯著,已達國際先進鋼廠水準。未來將持續引進最佳可行控制技術,精進各製程防制措施,作為公司發展高值化精緻鋼廠的堅實基礎。
五、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的保護措施
本公司透過安全衛生規劃、執行、查核矯正與行動落實之管理循環進行持續改善,落實全方位的安全衛生管理,營造職場健康工作環境。
為有效研商解決實務問題,中鋼設有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由總經理兼任,副主任委員由執行副總經理兼任,企業工會亦派有十五名工會代表委員(工會代表委員佔全體委員人數三分之一以上);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每兩個月開會一次,並於股東會年報揭露年度安衛管理績效,供社會大眾檢驗。
(一)安全衛生管理重要工作
1.工安風險控管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運作是以風險管理為基礎,本公司ISO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及TOSHMS(臺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於111年均通過英國標準協會(BSI)之驗證,並每年通過追查,證書有效期間至114年7月20日。此外,本公司對所有製程或工程施工辦理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將評估結果分為輕度、低度、中度、高度及重大風險五個等級,屬中度以上風險者,應進一步採取措施降低風險;定期辦理緊急應變演習與人員訓練,提升對意外事故之緊急應變能力,避免事故造成之人員傷害、財物損失及環境衝擊。
2.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訓練為安全之本,透過訓練可使作業人員了解相關安全知識及意識,避免無知導致意外發生,113年規劃自辦安全衛生法規證照類在職訓練,共開設11種課程、71梯次,合計2,465人受訓;辦理工安體感訓練,共開設5種課程、82梯次,合計837人受訓;因應法規與時勢,並為提升人員工安知能,舉辦多項工安相關訓練課程與宣導會,包括局限空間作業危害預防教育訓練、工安及消防產品說明會、職場不法侵害危害預防與溝通技巧訓練、協力廠商高危害作業監督管理人員訓練等課程,亦加強安全工作程序(SJP)教育訓練。
(1)掌握人員作業環境實態與評估人員暴露實況,人員定期實施一般健康檢查及特殊健康檢查,依據檢查結果實施健康管理及健康保護,並進行分級管理及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臨場訪視。
其中針對特殊作業場所人員進行之特殊健康檢查,檢測項目包括高溫、噪音、輻射、鉛、粉塵、有機及特殊化學物質,合計共3,950人次接受檢查。噪音作業人員計有4位列入第四級管理,已召開會議檢討並進行改善措施,加強聽力防護具配戴訓練並定期追蹤人員聽力狀況,確認不需進行工作調整,其餘從事特殊作業場所人員均無列入第四級健康管理。
(2)113年度共辦理13項健康促進活動(健康講座、減重專案、營養諮詢、運動指導、流感疫苗注射、自費高階健檢、乳房攝影、子宮頸抹片檢查、女性乳房超音波檢查、婦科超音波檢查、體脂檢測、體適能檢測、頸動脈超音波等),參加人數合計4,663人次。
(3)113年度母性保護計畫共有26位母性健康保護個案,經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評估後,皆為一級管理,不需執行工作調整;過負荷預防計畫之所有高風險者皆完成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面談評估,並藉由健康管理系統定期追蹤。
4.工安強化措施
(1)強化預防性安全裝置
依照ISO 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進行風險評估及持續改善,進一步強化預防性安全裝置,例如於集塵器出口擋板處設置永久式安全柵欄,以避免捲夾意外;除既有之碰撞預警系統外,天車再加裝主動減速防碰撞保護系統;操作裝置螢幕增加警示標示並加強溝通確認,確保作業正確執行以保障安全。
(2)現場安全觀摩
本公司定期舉辦工安觀摩活動,由生產部門副總經理召集,帶
領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委員、廠處主管、工會代表進行觀摩與
討論。透過安全觀摩,激勵同仁製作工安亮點案例,經採用者予以獎勵,並鼓勵其他同仁閱讀,藉此強化工安管理積極之態度、建立工安亮點分享資料庫及形塑「工安就是防災」之氛圍。
113年共舉行5次觀摩活動,評選出10個二級單位為「工安管理優良單位」。
(二)勞工與設備管理稽查工作
1.危險性機械設備與工作場所檢查
危險性機械設備均依法令實施定期檢查合格,操作人員均取得專業執照並定期接受在職回訓。113年度實施危險性機械設備定期檢查1,021座、竣工及變更等檢查11座,已全數檢查完成;製程安全重新評估之丙類危險性工作場所5座依法每五年辦理工作場所危害風險評估,確認操作安全。
2.安全衛生稽查及工安大執法
制訂提升巡檢稽查有效性專案,由安全衛生處偕同工安外部稽核人力組成稽查小組,分組每日於重點廠處實施稽查,並由安全衛生處主管審查稽查結果,對廠區作業安全之維持有正面助益;另114年重啟工安大執法活動,偕同工會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提高巡視稽查強度,落實走動管理,並加強管理力道,貫徹懲處作為,以防範事故發生。
六、勞資關係
(一)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重要勞資協議及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1.員工福利措施
本公司為照顧同仁之日常生活,除提供符合安全與衛生的工作環境外,透過各項福利措施的推動及相關活動的舉辦,讓同仁於工作之餘,得以紓壓解勞、調劑身心,讓生活更加充實、舒適,並促進勞資關係之和諧。
本公司員工福利措施包括下列項目:
(1)四節代金、社團活動、會員子女教育補助、急難及災害救助、結婚津貼、國內外團體旅遊、彈性福利點數、新生兒祝賀禮金及生日禮金等補助。
(2)附設職工福利社,下設餐廳供應便當和團膳事宜,另於集團會館附設便利商店、美食街和健身房,充實生活機能。
(3)定期舉辦員眷大型自強活動、年終摸彩及廠慶系列慶祝活動。
(4)睦鄰電影欣賞、上下班交通補助及閱覽室書報借閱。
(5)福委會團體綜合保險。
(6)附設單身宿舍、健身館、集團會館及幼兒園。
(7)提供消費性貸款、應急無息貸款及婚喪喜慶致意用品之申請。
2.退休制度
依據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規定,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即退休:
(1)年滿六十五歲者。
(2)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者。
《勞工退休金條例》自94年7月1日起施行,從業人員得自該日起五年內依其意願選擇適用新舊制,94年7月1日起進用之人員則一律適用新制。迄至113年12月底適用新制人員計有7,880人,仍維持舊制者為1,638人。
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
依員工每月薪資6%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另國外子公司亦依當地法令規定提撥退休金。
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所適用我國《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乃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退休日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某一百分比提撥員工退休基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臺灣銀行之專戶。
本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另成立「退休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審議、監督及查核委任經理人員退休金之提撥、存儲及支用。此項退休金亦以該管理委員會名義存儲。本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另訂有撫卹及三節慰問辦法。
3.其他重要協議
(1)本公司為了促進勞資和諧,特依據團體協約法,與中鋼公司企業工會於86年2月14日簽訂一份自86年4月2日起,為期三年之團體協約。現行團體協約係第六度簽訂,自112年7月7日起開啟協商,至112年12月14日止,歷經7次團體協約協商會議,於113年3月15日締約,翌日生效,適用對象為全體工會會員(涵蓋100%具入會資格之全職人員),共計80條條文,內容包含總則、工會活動、人力資源、工作時間、休息與休假、工作報酬與獎金、人力發展、福利、職業安全衛生、勞資會議、團體交涉及勞資爭議之處理、附則共十章。第6次團體協約內容增加優於法令之勞動權益,包含產假增至60日、陪產檢及陪產假增加1日,呼應政府鼓勵生育政策並強化女性同仁照護;另為感謝員工對公司的貢獻,新增「久任服務假」,年資滿20年的同仁給假1日,後續每滿10年再給1日,並期許同仁善用該休假,於能力所及範圍內投入公益活動服務,退休後亦能加入長青志工行列,協助鋼鐵之旅、基金會環境教育
巡迴宣導、市民講座等公益活動之導覽及解說服務。期望雙方可以在穩固勞資關係的基礎下,共同營造友善和諧的工作環境,提升事業競爭力。
(2)為提高本公司從業人員對公司之向心力,養成員工亦是股東之經營夥伴意識,以增進勞資和諧,並期望從業人員之工作績效與公司成長相結合,使同仁退休後之生活獲得較佳保障,本公司於87年7月起實施從業人員持股信託制度,具參加資格人員涵蓋100%全職員工,所有全職員工皆可依據個人意願自由參加。
參加人員每月可在其基本薪給10%上限內,自由選擇提存基數,惟最高以12個基數為限,每一個基數為新臺幣壹仟元整,公司則依參加人員每月提存金額之20%提撥為獎勵金,全部提存資金則委託金融機構以專戶名義購買本公司股票並代為運用管理,參加人員於離退時領取該信託之股票。為提高招募人才及留才之吸引力,本公司持續優化從業人員持股信託制度,
113年起增設「持股信託獎勵金提撥率30%方案」及「激勵獎金交付信託」制度,期增進員工對公司參與感並凝聚向心力。
4.員工溝通
勞資會議依法每三個月須召開一次,本公司重視勞資關係,每月均舉行勞資會議(113年共召開12次)。另依據各廠(處)溝通座談會實施要點,各廠(處)每二至三個月安排與單位內同仁進行溝通座談會,加強內部意見交流,以凝聚同仁向心力,113年各廠(處)溝通座談會開會次數共計240場次(約4,527人次)。同仁意見除上述勞資會議、廠(處)溝通座談會外,亦可由以下幾個管道反映:
(1)工會:會員同仁可依訴求事項提案送工會依適當之管道處理。
(2)職工福利委員會:關於同仁之福利事項。
(3)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關於安全、衛生、環保等事項。
(4)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關於退休準備金存儲、運用、管
理等事項。
(5)申訴制度:同仁在公司內之合法權益遭受侵害、不當處置或冤抑,或在執行業務上遭到困難,經循行政系統仍無法獲得合理解決時,得透過寄送書面資料至專用郵政信箱提出申訴。
(6)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負責處理性騷擾申訴案件,提供免於性騷擾之工作與服務環境。
(7)職場不法侵害申訴信箱:同仁如遭受職場不法侵害,可利用公司內部設置之專用電子郵件信箱進行申訴。
5.員工行為及倫理守則
為提倡廉潔風氣,使員工執行職務均能自我要求、自動自發,落實團隊、企業、踏實、求新四大精神,本公司參酌行政院《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相關規定,於97年12月22日訂定「中鋼集團公司從業人員倫理規範」,要求所有同仁確實遵行,以傳承企業優質文化。本公司工作規則之「服務守則」專章以及公司規章「利益衝突迴避要點」,亦規範員工行為及倫理守則。
此外,本公司於110年(成立50週年)特別委請顧問公司進行「企業文化梳理」專案,透過與層峰、部門副總訪談,重塑「團隊、企業、踏實、求新」四大精神之定義與內涵,後續為能讓公司各級主管確實將企業文化內化於員工行為,形塑公司共同價值觀,於112年3月開始啟動企業文化落地專案,辦理「文化共識營種子講師」培訓及「文化共識營」,調訓對象為四級以上主管,統計至113年底共培訓1,104位主管,多數參訓主管表示更理解企業文化,公司同時鼓勵主管分享觀察到的企業文化事例,合計蒐集120則回饋影片,內容活潑,有利企業文化推廣成效。
6.員工訓練及人才培育
加強教育訓練及人才管理,推動優質企業文化,增進領導技能與技術傳承,一直為公司年度經營方針及標竿項目。近幾年除招募優秀新人加入中鋼團隊外,更重要的是將累積多年的鋼廠生產、
業文化與接班傳承等,是中鋼集團目前刻不容緩的重點工作。
本公司於人力資源處下設人力發展組,專責員工人力發展規章制度之訂定、訓練計畫及訓練預算之編訂與執行、管理才能發展、知識管理及e-Learning之規劃與推動等。
本公司為培育公司經營發展所需的人才,制定有「教育訓練手冊」和訓練進修辦法,以規範教育訓練體系及集團人才培訓與發展之架構,每年檢視業務現況制訂年度訓練計畫,以提升從業人員知識及技能。藉由人才培育制度,強化管理才能發展與技術知能,儲備各級管理及專業人才,同時鼓勵同仁自我進修。
本公司113年度教育訓練課程主要包括新進同仁培訓、管理人才培訓、派外人員培訓、通識教育及一般訓練、專業技術訓練、品管及環安衛、語文、AI等相關訓練,113年度人才培育訓練費共54,545千元,平均員工訓練時數27.8小時。其中,推動數位轉型是現階段重點政策之一,為強化AI人才培育,本公司於112年成立數位轉型推動小組,其下設有教育訓練分組,協助開設AI人才訓練相關課程,以多元化方式規劃整體AI訓練,針對不同培訓對象如領域專家、資料科學家及業務主管等,依各種人才所需職能辦理一系列AI人才培訓,包含培養領域專家了解數位轉型基本認知、培育資料工程師應用Python實作機器與深度學習、選派相關主管參與論壇並提供線上課程學習管道掌握AI最新趨勢等,113年度AI相關訓練共培訓597人次。除此之外,亦定期舉辦數位轉型專題講座,提升主管及同仁數位知能。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
中鋼、集團上市子公司(中鴻、中宇、中碳、中聯資源、中鋼構)及重要子公司(中龍)於 113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114.03.31)並無因勞資糾紛而受損失之情事。
七、資通安全管理
(一)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
1.資訊安全治理組織
本公司於109年12月成立「資訊安全委員會」,目前由執行副總經理鄭際昭擔任資訊安全長兼任召集人,財務助理副總經理及生產助理副總經理擔任副召集人,資訊系統處、電控處、人力資源處、法務處、綠能與系統整合研究發展處、公用設施處指派專家擔任委員會成員。委員會下設置資安技術與監控、資安查核與教育訓練及風險與合規三個小組以及執行秘書小組,每季召開會議,統籌資訊安全相關政策制定、執行、風險管理與遵循度查核,並檢視及決議資訊安全與資訊保護方針及政策,落實資訊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性。為強化資通安全之風險管理,每年定期透過公司治理暨永續委員會將資訊安全整體執行情形提報董事會,確保運作之適切性與有效性及落實資安監理。
2.本公司資訊安全委員會架構及陳報流程
(1)確保本公司業務相關資訊之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保障公司資訊安全。
(2) 提升資訊安全防護能力,達成業務持續運作之目標。
2.資訊安全策略
資訊安全委員會為有效落實資訊安全管理,依據規劃、執行、查核與行動(Plan-Do-Check-Act, PDCA)的管理循環機制,檢視資訊安全政策適用性與保護措施,策略如下:
(1)評估資訊作業安全需求,建立相關程序、發展策略、管理框架及標準,以確保資訊資產之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
(2) 建立本公司資訊安全組織及分工權責,俾利推行資訊安全作業。
(3) 制定本公司資訊安全事件等級評估準則,以執行各項應辦事項。
(4) 建立資訊安全事件通報應變機制,以確保資安事件儘速妥善回應、控制及處理,並降低事件影響範圍及災損。
(5) 定期提升員工資訊安全意識,以減少人為造成之資訊安全災害。
3.資訊安全架構
4.資訊安全風險管理與持續改善架構
(三)具體管理方案
多層次資安防護
網路安全 導入先進技術執行電腦掃描及系統與軟體更新。 強化網路防火牆與網路控管,防止電腦病毒擴散。 導入「流量清洗服務」,防止分散式阻斷攻擊(DDoS)。
裝置安全 導入DNS防禦機制,攔截可疑網站連線,確保公司電腦連網安全。 依電腦及業務類型建置端點防毒與端點偵測及回應(EDR)措施,強化惡意軟體行為偵測與防護。 新電腦設備均須於隔離區域完成防護系統安裝及掃毒後,才配發使用。
應用程式安全 建置網頁應用程式防火牆,阻擋網路威脅並保護網站安全。 建構應用程式安全檢測機制,並整合於開發流程及平台。
資料安全 USB儲存媒體管控。 郵件管控。
營運持續計劃(BCP) 每年執行資訊系統營運持續演練作業,以保護重要業務之運作流程,使本公司之資訊營運活動得以持續運作不受重大災難、人為破壞或設備故障影響。
第三方資訊安全風險管理 請購時對資訊供應商進行硬體資安風險評估,且得標商須遵守合約之保密及資通安全附加條款。 導入資安風險評級系統,對重要資訊供應商進行評級監控及持續改善要求。
檢討與持續改善
教育訓練 加強員工對郵件社交工程攻擊的警覺性,執行釣魚郵件防禦偵測。 定期舉辦員工資訊安全教育訓練,提升員工資安意識。
(四)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
113年資訊安全措施推動執行成果:
政策 認證
維護32個資安管理規定和作業標準,113年修訂19個項次。 111年通過ISO/IEC 27001:2022資訊安全管理系統審查,每年通過定期追查,113年通過重新認證審核,證書有效期間至117年1月5日。
訓練/宣導
1.辦理113年新進員工資訊安全教育訓練,共260人受訓,皆完成資訊安全教育訓練,並通過測驗考核。 2.113年完成ISO 27001:2022主導稽核員轉版訓練,合計共12人取得資格。 3.113年通過iPAS經濟部產業人才能力鑑定初級資訊安全工程師並取得證書者共8人。 1.每月執行1次資安宣導,共辦理12次,宣導內容包含資安新知、弱點修補資訊及重要資安宣導等。 2.每年辦理一次資安認知通識訓練,強化員工資安意識。 3.每季辦理一次集團資安聯防會議,內容包含資安宣導與主題式教育訓練。
資安檢測
1.113年第三方資安風險評級系統評核為A級,高於製造同業平均(B級) 2.172個站台滲透測試檢測與執行弱點掃描檢測。 3.執行4次電子郵件社交工程釣魚郵件演練,抽樣演練人數2,000人次。
(五)資訊技術安全之風險及管理措施
本公司參考美國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 NIST)訂定之網路安全框架(The NIST Cybersecurity Framework),制定五大項資訊安全管理措施:
1.辨識(Identify)
審視資訊環境及關鍵資源、系統與服務,建構符合日常營運的風險管理策略,包括資訊資產盤點及風險評鑑,並透過內部稽核及外部稽核以發現可能潛在之風險進而改善。
2.防禦措施(Protect)
建置相應的防禦措施,確保關鍵資源、系統與服務不受資安事件影響,包括身分與存取管理、端點/防毒防護與防火牆等。透過收集與分析威脅情資,並結合資安協作自動化應變(SOAR),快速辨識潛在風險,預測攻擊模式,以採取對應措施。
3.偵測威脅(Detect)
建置資安事件即時偵測與告警機制,包括垃圾郵件管理系統、入
侵偵測系統、資安監控中心(Security Operations Center, SOC)、資
安戰情中心。
4.事件應變(Respond)
制定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管理,當事件發生時期能迅速完成損害控制、復原作業或重大訊息發布,降低資通安全事件對本公司之衝擊影響。
5.災後復原(Recover)
建置高可用性架構並制定資料備援計劃,若遭遇資安事件,能在最短時間內回復正常營運。
(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所遭受之損
失、可能影響及因應措施
中鋼、集團上市子公司(中鴻、中宇、中碳、中聯資源、中鋼構)及重要子公司(中龍)於 113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114.03.31)並無因重大資通安全事件而受損失之情事。
八、重要契約
(一)中鋼
契約性質 當事人 契約起訖日期 主要內容 限制條款
採購契約 Vale S.A. (巴西) 112.04.01~115.03.31 鐵 礦 無
採購契約 BHP Billiton Marketing AG(澳洲) 110.04.01~113.03.31 鐵 礦 無
113.04.01~114.03.31
採購契約 Hamersley Iron Pty. Ltd. (澳洲) 111.04.01~114.03.31 鐵 礦 無
採購契約 Teck Coal Limited (加拿大) 110.04.01~113.03.31 原 料 煤 無
113.04.01~114.03.31
採購契約 BM Alliance Coal Marketing Pty Ltd (澳洲) 112.04.01~113.03.31 原 料 煤 無
113.04.01~114.03.31
採購契約 日本製鐵株式會社 109.04.01~114.06.30 供應扁鋼胚 無
採購契約 Paul Wurth Italia S.p.A.(義大利) 109.11.24~113.06.30 新一二階煉焦爐/煉焦車輛/煤化學設備 無
採購契約 Mitsubishi Power, Ltd.(日本) 111.06.20~114.01.28 動力一場新設#13.14鍋爐及其他附屬設備 無
採購契約 Primetals Technologies Japan, Ltd. (日本) 112.01.12~114.04.30 軋鋼三廠第二酸洗冷軋工場設備更新及軋延能力提升改造案 無
長期借款 三菱日聯銀行 112.10~115.09 台幣貸款,循環動用 無
長期借款 臺灣銀行 113.05~116.05 台幣貸款,循環動用 額度動用率
長期借款 彰化銀行 113.08~116.07 台幣貸款,循環動用 無
長期借款 合作金庫銀行 113.08~116.08 台幣貸款,循環動用 無
契約性質 當事人 契約起訖日期 主要內容 限制條款
長期借款 兆豐銀行 113.10~116.10 台幣貸款,循環動用 無
長期借款 第一銀行 114.02~117.01 台幣貸款,循環動用 無
長期借款 國泰世華銀行 111.12~115.12 台幣,免保證商業本票 額度動用率
長期借款 中華票券 113.03~116.03 台幣,免保證商業本票 額度動用率
長期借款 聯邦銀行 113.03~116.03 台幣,免保證商業本票 額度動用率
長期借款 兆豐票券 113.03~116.03 台幣,免保證商業本票 額度動用率
長期借款 大慶票券 113.04~116.04 台幣,免保證商業本票 額度動用率
長期借款 兆豐票券 113.11~117.11 台幣,免保證商業本票 額度動用率
長期借款 兆豐票券 113.12~117.12 台幣,免保證商業本票 額度動用率
長期借款 中華票券 113.12~118.12 台幣,免保證商業本票 額度動用率
長期借款 台新銀行 114.01~118.01 台幣,免保證商業本票 額度動用率
長期借款 台新銀行 114.03~118.03 台幣,免保證商業本票 額度動用率
工程契約 中宇環保工程(股)公司 111.10~113.12 一二階煉焦爐汰舊換新之煉焦爐築爐工程 無
工程契約 中宇環保工程(股)公司 111.10~115.03 動力工場TG-9/10擴建雜項採購及全場製裝工程 無
承攬契約 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105.10~114.12 高雄環狀輕軌捷運建設(第二階段)統包工程 無
承攬契約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106.05~113.07 安坑輕軌運輸系統計畫機電系統統包工程 無
契約 性質 當事人 契約起訖日期 主要內容 限制條款
承攬契約 台灣高速鐵路(股)公司 107.09~113.03 電車線維修工程車製造及供應 無
(二)中龍
契約性質 當事人 契約起訖日期 主要內容 限制條款
採購契約 臺灣港務(股)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臺中市政府 自正式營運開始日起15年屆滿 臺中市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放流水回收再利用用水契約 年保證用水量:中龍依日用水量乘以350日曆天(2,030萬立方公尺∕年)
採購契約 欣彰天然氣(股)公司 111.11.01~114.10.31 天然氣體採購合約 無
工程契約 中宇環保工程(股)公司 112.06~114.12 再生水廠興建工程 無
長期借款 瑞穗銀行 111.12~114.12 台幣貸款,循環動用 無
長期借款 臺灣銀行 112.09~114.09 台幣貸款,循環動用 無
長期借款 三井住友銀行 113.06~115.06 台幣貸款,循環動用 股東持股率
長期借款 合作金庫銀行 113.07~115.07 台幣貸款,循環動用 無
長期借款 瑞穗銀行 113.09~115.09 台幣貸款,循環動用 無
長期借款 國泰世華銀行 111.08~115.08 台幣,免保證商業本票 額度動用率
長期借款 兆豐票券 112.10~116.10 台幣,免保證商業本票 額度動用率
長期借款 中華票券 113.05~117.05 台幣,免保證商業本票 額度動用率
長期借款 兆豐票券 113.06~117.06 台幣,免保證商業本票 額度動用率
契約性質 當事人 契約起訖日期 主要內容 限制條款
長期借款 聯邦銀行 113.12~117.12 台幣,免保證商業本票 額度動用率
(三)中鴻
契約性質 當事人 契約起訖日期 主要內容 限制條款
採購契約 日本製鐵株式會社 109.04.01~114.06.30 供應扁鋼胚 無
採購契約 欣雄天然氣(股)公司 104.01.01~113.12.31 提供熱軋廠加熱爐生產使用之燃料 無
114.01.01~中止使用
長期借款 玉山銀行等9家銀行 113.03.15~118.03.15 聯合貸款 在合約存續期間內提供借款人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並承諾維持約定之財務比率
(四)中宇
契約性質 當事人 契約起訖日期 主要內容 限制條款
承攬契約 台灣寶理塑膠(股)公司 111.04~113.04 台灣寶理工業化液晶聚合物(LCP)工廠建廠案 無
承攬契約 中國鋼鐵(股)公司 111.10~113.12 一二階煉焦爐汰舊換新之煉焦爐築爐工程 無
承攬契約 中國鋼鐵(股)公司 111.10~115.03 動力工場TG-9/10擴建雜項採購及全場製裝工程 無
承攬契約 中龍鋼鐵(股)公司 112.06~114.12 再生水廠興建工程 無
承攬契約 台灣自來水(股)公司 114.02~119.02 澄清湖淨水場委外代操作與維護 無
契約性質 當事人 契約起訖日期 主要內容 限制條款
銷售契約 澳洲KCMC公司 107.01.01~116.12.31 85C軟瀝青銷售合約 無
採購契約 中國鋼鐵(股)公司 112.03.01~117.02.29 粗輕油採購合約 無
採購契約 中國鋼鐵(股)公司 108.04.01~113.03.31 煤焦油採購合約 無
113.04.01~118.09.30
(六)中聯資源
契約性質 當事人 契約起訖日期 主要內容 限制條款
工程契約 義力營造(股)公司 113.01.01~118.09.30 台北港專案運輸填築配合工程 無
(七)中鋼構
契約性質 當事人 契約起訖日期 主要內容 限制條款
承攬契約 韓商三星物產營造(股)公司、宏昇營造(股)公司 112.09~115.02 富邦凹子底工程(上部結構) 無
承攬契約 台北雙星(股)公司 112.11~116.03 臺北市西區門戶計畫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土地開發案新建工程 無
承攬契約 承優營造(股)公司 112.12~114.12 新北第二行政大樓工程 無
承攬契約 紹華營造(股)公司 113.01~114.07 東森電視台大樓工程 無
承攬契約 瑞助營造(股)公司 113.01~114.09 大同莊園三期新建工程 無
承攬契約 瑞安營造(股)公司 113.02~115.07 聯聚中維大廈新建工程 無
承攬契約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公司 114.01~114.03 台積電嘉科 AP7P1 FAB A廠房新建工程 無
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
(一)財務狀況比較分析表-合併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113年底 112年底 差 異
金 額 %
流動資產 192,898,503 197,360,430 (4,461,927) (2)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97,633,498 375,609,342 22,024,156 6
其他非流動資產 104,527,336 105,787,559 (1,260,223) (1)
資產總額 695,059,337 678,757,331 16,302,006 2
流動負債 146,943,284 167,724,439 (20,781,155) (12)
非流動負債 206,630,159 168,781,394 37,848,765 22 註1
負債總額 353,573,443 336,505,833 17,067,610 5
股本 157,731,290 157,731,290 - -
資本公積 41,082,914 40,688,818 394,096 1
保留盈餘 118,887,471 121,239,452 (2,351,981) (2)
其他權益 (3,478,031) (1,498,330) (1,979,701) (132) 註2
庫藏股票 (12,923,473) (12,394,740) (528,733) (4)
非控制權益 40,185,723 36,485,008 3,700,715 10
權益總額 341,485,894 342,251,498 (765,604) -
註:1.非流動負債較上年度增加37,848,765千元,主係銀行長期借款及長期應付票券增加所致。
2.其他權益較上年度減少1,979,701千元,主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不利所致。
(二)財務狀況比較分析表-個體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113年底 112年底 差 異
金 額 %
流動資產 78,633,329 84,364,908 (5,731,579) (7)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52,519,303 147,681,864 4,837,439 3
其他非流動資產 233,736,124 240,245,083 (6,508,959) (3)
資產總額 464,888,756 472,291,855 (7,403,099) (2)
流動負債 63,400,344 86,377,162 (22,976,818) (27) 註1
非流動負債 100,188,241 80,148,203 20,040,038 25 註2
負債總額 163,588,585 166,525,365 (2,936,780) (2)
股本 157,731,290 157,731,290 - -
資本公積 41,082,914 40,688,818 394,096 1
保留盈餘 118,887,471 121,239,452 (2,351,981) (2)
其他權益 (3,478,031) (1,498,330) (1,979,701) (132) 註3
庫藏股票 (12,923,473) (12,394,740) (528,733) (4)
權益總額 301,300,171 305,766,490 (4,466,319) (1)
註:1.流動負債較上年度減少22,976,818千元,主係調整借款結構由短期融資轉至中長期融資所致。
2.非流動負債較上年度增加20,040,038千元,原因詳1。
3.其他權益較上年度減少1,979,701千元,主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不利所致。
二、財務績效
(一)財務績效比較分析表-合併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113年度 112年度 增(減)金額 變動比例(%)
營業收入 360,535,714 363,326,498 (2,790,784) (1)
營業成本 345,474,550 346,553,753 (1,079,203) -
營業毛利 15,061,164 16,772,745 (1,711,581) (10)
營業費用 13,269,169 13,186,803 82,366 1
營業利益 1,791,995 3,585,942 (1,793,947) (50) 註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2,785,570 1,004,152 1,781,418 177 註2
稅前淨利 4,577,565 4,590,094 (12,529) -
所得稅費用 701,577 1,058,889 (357,312) (34) 註3
本年度淨利 3,875,988 3,531,205 344,783 1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714,062 3,600,775 (2,886,713) (80) 註4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4,590,050 7,131,980 (2,541,930) (36) 註5
註:1.營業利益較上年度減少1,793,947千元,主係鋼鐵業銷售數量減少所致。
2.營業外收入及支出較上年度有利1,781,418千元,主係礦業投資獲配股利增加所致。
3.所得稅費用較上年度減少357,312千元,主係課稅所得額減少所致。
4.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較上年度不利2,886,713千元,主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較上年度不利所致。
5.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較上年度不利2,541,930千元,原因詳4。
-185-
(二)財務績效比較分析-個體
年度 項目 113年度 112年度 增(減)金額 變動比例(%)
營業收入 193,545,508 197,149,158 (3,603,650) (2)
營業成本 182,607,617 190,093,873 (7,486,256) (4)
營業毛利 10,937,891 7,055,285 3,882,606 55 註1
未實現銷貨利益 (28,137) (34,951) 6,814 19
營業費用 7,445,226 7,259,043 186,183 3
營業利益(損失) 3,464,528 (238,709) 3,703,237 1,551 註2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614,685) 2,345,935 (2,960,620) (126) 註3
稅前淨利 2,849,843 2,107,226 742,617 35 註4
所得稅費用 871,491 425,547 445,944 105 註5
本年度淨利 1,978,352 1,681,679 296,673 18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558,172) 3,445,274 (4,003,446) (116) 註6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1,420,180 5,126,953 (3,706,773) (72) 註7
註:1.營業毛利較上年度增加3,882,606千元,主係鋼品單位銷售成本降幅大於銷售單價降幅致單位毛利上升,及營建工程毛利增加所致。
2.營業利益(損失)較上年度有利3,703,237千元,原因詳1。
3.營業外收入及支出較上年度減少2,960,620千元,主係本年度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份額減少所致。
4.稅前淨利較上年度增加742,617千元,原因詳2~3。
5.所得稅費用較上年度增加445,944千元,主係稅前淨利增加所致。
6.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較上年度不利4,003,446千元,主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較上年度不利所致。
7.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較上年度不利3,706,773千元,原因詳4~6。
(三)預期未來一年銷售數量及其依據
請參照本年報肆、營運概況營業目標之敘述(第149頁)。
三、現金流量
(一)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合併
1.本公司及子公司113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4,145,622千元(註),各項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如下:
(1)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42,286,497千元,主係本年度稅前淨利4,577,565千元、加回折舊費用32,146,850千元及存貨減少10,976,691千元;另支付所得稅2,352,364千元所致。
(2)投資活動:淨現金流出40,623,761千元,主係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42,768,491千元;另收取股利3,435,331千元所致。
(3)籌資活動:淨現金流入1,582,904千元,主係長短期融資淨增加13,645,255千元;另支付本公司業主股利5,505,817千元及支付利息5,233,505千元所致。
註: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變動含銀行透支。
2.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合併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期初現金餘額① 預計全年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② 預計全年投資活動淨現金流出③ 預計全年籌資活動淨現金流出④ 預計現金剩餘(不足)數額①+②-③-④ 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籌資計畫
114 150.65 560.11 202.10 362.65 146.01 -
114年度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1.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主係預估營運獲利所產生之現金淨流入所致。
2.投資活動淨現金流出主係預估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所致。
3.籌資活動淨現金流出主係預估償還短期融資及發放現金股利所致。
(二)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個體
1.本公司113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4,961,623千元(註),各項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如下:
(1)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24,364,065千元,主係本年度稅前淨利2,849,843千元,加回折舊費用13,443,993千元及存貨減少5,993,178千元所致。
(2)投資活動:淨現金流出10,791,122千元,主係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17,355,773千元;另收取股利5,842,980千元所致。
(3)籌資活動:淨現金流出8,611,320千元,主係發放現金股利5,505,817千元及取得子公司股權2,515,690千元所致。
註: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變動含銀行透支。
2.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個體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期初現金餘額① 預計全年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② 預計全年投資活動淨現金流出③ 預計全年籌資活動淨現金流出④ 預計現金剩餘(不足)數額①+②-③-④ 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籌資計畫
114 19.95 183.22 78.57 125.36 (0.76) 註
註:加計可使用之銀行透支後,預計資產負債表列示之現金餘額仍為正數。
114年度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1.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主係預估營運獲利所產生之現金淨流入所致。
2.投資活動淨現金流出主係預估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所致。
3.籌資活動淨現金流出主係預估發放現金股利、償還短期融資及應付公司債所致。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公司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包括新興產線、設備更新、產能或品質提升、節能環保、資源回收及其他一般項目。113年度合併財報購置不動產、廠房與設備金額428億元、個體財報174億元。目前中鋼集團進行中且計畫投資金額達20億以上之重大投資詳下表:
(一)重大資本支出之運用情形及資金來源
單位:新臺幣百萬元
計畫項目 具減碳效益(打) 資金來源 實際或預定完工日期 投資額 各年度資金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度
煉焦爐及CDQ建造第一期工程 自有資金70.48%長期借款29.52% 114年2月 9,429 1,519 1,707 2,631 2,282 529
動力一場鍋爐汽輪發電機汰舊換新計畫(BTG-9/10)第一期工程 自有資金70.48%長期借款29.52% 115年3月 5,909 526 699 1,548 1,199 1,254
煉焦爐及CDQ建造第二期工程 自有資金70.48%長期借款29.52% 114年10月 8,202 1,656 1,679 2,444 1,594 830
煉焦爐及CDQ建造第三期工程 自有資金70.48%長期借款29.52% 116年6月 8,032 2,204 2,085 1,677 1,081 588
動力一場鍋爐汽輪發電機汰舊換新計畫(BTG-9/10)第二期工程 自有資金70.48%長期借款29.52% 115年3月 3,277 - 294 679 604 1,073
新增條鋼二場直棒鋼精整線(Phase-C) 自有資金70.48%長期借款29.52% 114年10月 3,244 - 330 812 1,044 1,058
2PLCM(第二酸洗冷軋線)設備更新及軋延能力提升改造 自有資金70.48%長期借款29.52% 115年6月 5,489 - 36 770 2,558 1,724
動力工場9號、10號、12號鍋爐增設脫硝及脫硫系統計畫 自有資金70.48%長期借款29.52% 118年12月 2,411 - - - - 122
計畫項目 具減碳效益(打) 資金來源 實際或預定完工日期 投資額 各年度資金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度
中龍料場室內化增建 自有資金52.59%長期借款47.41% 114年6月 10,388 1,002 1,418 1,046 535 472
中龍再生水廠相關工程 自有資金56.90%長期借款43.10% 114年12月 2,146 - - 3 912 1,231
中龍壹號高爐汰舊換新 自有資金56.90%長期借款43.10% 114年12月 7,785 - - 209 2,142 5,434
中能離岸風場建置 自有資金25.00%長期借款75.00% 113年12月 56,127 2,110 11,834 14,110 17,712 1,387
(二)預期可產生收益
1.煉焦爐及CDQ建造工程
本公司一二階煉焦爐汰舊換新及CDQ建造工程,分為七個階段執行,目的為進行設備更新、改善環保,以加速降減二氧化碳、粒狀物等排放。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已完四個階段工程,其中第四階段之煉焦爐及CDQ建造第一期工程已於114年2月完工。
待各階段工程逐步完成後,經由回收生產過程之廢熱作為發電能源,每年可增加發電量2.73億度;另外,每年將可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比例)73公噸(約65%)、減少粒狀物排放41公噸(約56%)、減少單位能耗214百萬卡/公噸焦炭(約10%),以及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3.9萬公噸,為公司增加有形與無形效益。
2.動力一場鍋爐汽輪發電機汰舊換新計畫(BTG-9/10)
動力一場一、二階鍋爐汽輪發電機組因設備老舊已近汰換年限,現階段規劃汰換可降低未來鍋爐汽輪發電機組故障對本公司電力及中壓蒸汽供應中斷之風險。汰換後機組效率提升,發電量預計將增加32.8MW,可提升自發電比例及生產穩定度。
3.新增條鋼二場直棒鋼精整線(Phase-C)
為配合高值化精緻鋼廠之策略目標,發展更高值的精緻產品,並推動下游精密扣件、機械及汽機車等產業升級,於條鋼二場軋延
4.2PLCM(第二酸洗冷軋線)設備更新及軋延能力提升改造
第二酸洗冷軋線設備改造後,除可生產薄頂規電磁鋼外,另可擴大中高碳鋼薄板、超高強度汽車用鋼之生產能力,達到節能減碳、降低成本、增強接單能力等成效,以利本公司持續在電動車用薄頂規電磁鋼產品保持技術領先地位。
5.動力工場9號、10號、12號鍋爐增設脫硝及脫硫系統計畫
9號、10號、12號鍋爐增設脫硝及脫硫系統後,可取得氮氧化物與硫氧化物減量之成效,預計每年將減少氮氧化物排放16公噸、硫氧化物排放68公噸。
6.中龍料場室內化增建
維持一貫作業鋼廠生產順暢並符合法規要求,達到防塵、防雨、防噪音等功效,降低空氣污染源及空污排放量、污水排放量及機具噪音。
7.中龍再生水廠相關工程
將使用臺中市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之再生水取代自來水,以開發多元化水源、降低缺水風險,並將愈來愈珍貴缺稀之自來水留給社會大眾供民生用途,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8.中龍壹號高爐汰舊換新
中龍壹號高爐第一爐代自99年2月開爐,至114年2月完成第一爐代生產任務,須停爐進行更新工程,以恢復並改良提升原有設備功能,滿足第二爐代生產競爭力之需求。
9.中能離岸風場建置
中能發電公司與台電已簽署20年之購售電契約,並於113年如期如質完成中能風場300MW容量建置,每年發電量預計可達11億度,除可創造穩定發電收益外,也能提供約30萬戶家庭所需之潔淨能源,減碳潛力達56萬公噸,將是本公司發展綠能產業主軸下,繼太陽光電之後另一個重要的階段成果。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獲利或虧損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
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本公司轉投資政策主要係配合公司深耕鋼鐵本業、布局海外市場、掌握料源之經營策略,以提升產業競爭力為主軸,佐以關聯事業之專業分工,期發揮綜效,增加投資收益以增進股東權益。
113年度本公司個體財報權益法投資損失為10.31億元,較112年度不利30.89億元,主要係因113年全球鋼鐵需求疲軟,鋼鐵事業群獲利情況仍不佳所致,鋼鐵事業子公司中龍鋼鐵、中鴻鋼鐵、中鋼馬來西亞及中鋼印度營運績效均較112年衰退;工程及工業材料事業部份子公司營運亦呈現衰退情形,認列之投資收益較112年度減少。
113年度合併財報權益法投資收益為7.32億元,較112年度增加1.65億元,主要係因認列CSC Australia Holdings Pty Ltd投資之9404-5515 Québec Inc.投資收益增加及CSGT (Singapore) Pte. Ltd.投資之CSCD SA投資收益減少之綜合影響。
本公司未來將持續精進轉投資管理,落實績效評估制度,驅使轉投資公司增進營運績效以提升本公司投資收益,並發揮事業群業務綜效以強化競爭力,成為全球卓越鋼鐵企業。
未來本公司投資計劃仍以鋼鐵事業為核心,業務、技術及製程關聯性為主軸,將針對鋼材需求成長度較高之亞洲新興國家,依據各地區對鋼材需求差異,以及本公司較具市場優勢產品項目,從集團整體產銷布局及產線相互支援進行規劃,以拓展整體鋼鐵事業之經營版圖;另一方面,面對能源轉型的關鍵時代,亦將審度參與離岸風電等綠色產業鏈之推展,並利用集團經營綜效之優勢提升非鋼鐵事業之經營效能,達成中鋼集團穩健發展之目標。
註:最近年度投資金額無超過實收資本額5%者。
六、風險管理
(一)風險管理組織與運作
1.本公司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包括董事會、公司治理暨永續委員會、業務執行單位及稽核室,採全員全面風險控管,而非由單一部門控管,並依風險管理職能分為三道防線:第一道防線由業務執行單位(廠/處各一級單位)負起最初作業之風險發覺、評估及控制之責,並以一級為單位將所評估之風險等級和因應措施陳核經理階層後送風險管理小組進行彙整;第二道防線為公司治理暨永續委員會,公司治理暨永續委員會主要負責協助董事會執行其風險管理職責,負責審查風險管理小組提出之各項風險管理議題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第三道防線為稽核室,隸屬於董事會,具獨立性和客觀性的檢查、覆核前兩道防線及追蹤缺失改善進度,並定期向董事會和獨立董事報告,以維持有效適當之內部控制制度運作。
2.本公司為穩健經營與永續發展,訂有經董事會通過之「風險管理
政策與程序」,作為風險管理之最高指導原則。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明定風險範疇涵蓋營運風險、財務風險、資訊安全風險、環境風險、法遵風險等,由業務執行單位執行風險因子鑑別、評估及擬定因應策略或措施,並由風險管理執行小組定期向公司治理暨永續委員會/董事會報告半年度及年度之風險評估表,妥適監督及控管相關風險。
3.本公司亦建置新興風險管理制度,由風險管理小組定期彙整政策法令制定、自然環境變化、地緣政治影響等來自外部、長期並可能帶來重大衝擊之風險議題,由經理階層依據可能性及嚴重性進行評選,再由風險管理小組彙整評選前三高之重大新興風險後,交由相關單位進行衡量和提出具體因應措施,以減緩重大新興風險對本公司之衝擊。
4.本公司十年經營發展策略由秘書處主導,年度經營方針則由工業工程處主導,各作業層級之風險評估均納入各一級單位年度經營方針及目標之訂定與追蹤作業內。如為執行事項,亦經層層審議,並視需要組成跨單位專案小組,執行風險之發覺、評估與控制。平時由稽核室定期執行各營運循環作業項目之查核,期能及早發覺可能風險,導正及妥為防範。
5.每年初,各一級單位均由下而上,針對上年度執行狀況進行各作業項目之風險評估並作成管理審查(自行評估)報告,由稽核室覆核;各部門亦整體評估各營運循環風險,並依內部控制五大組成要素作成自行評估報告,陳總經理核閱後再併同稽核室書面報告,列為本公司出具內控聲明書之主要依據,送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審議。綜上所述,本公司作法十分嚴謹,致力降低可能風險,控管尚屬良好。
(二)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本公司損益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1.對本公司損益之影響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113年度
利息淨支出 1,284,092
淨外幣兌換利益 685,564
利息淨支出占營收淨額比率 0.66%
利息淨支出占稅前淨利比率 45.06%
淨外幣兌換利益占營收淨額比率 0.35%
淨外幣兌換利益占稅前淨利比率 24.06%
(1)利率變動
本公司同時以固定及浮動利率借入資金,因而產生利率暴險,本公司藉由維持一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組合來管理利率風險,降低資金成本以減緩未來利率波動造成之影響。若利率增加/減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113年度之稅前淨利將減少/增加6.26億元。展望114年,美國新政府帶來較高的經濟變數,加徵關稅與限縮移民等政策恐推升物價,增添通膨前景之不確定性,同時全球主要央行之貨幣政策立場分歧程度擴大;儘管如此,臺灣中央銀行評估114年國內利率仍將維持穩定,降息機率相對較低,整體而言利率風險仍在可控制範圍。
(2)匯率變動
本公司對日常營運的外匯淨收付主要係採收支互抵之自然避險,針對淨缺口或部位則順應匯率之走勢,適時結購或拋售,整體而言日常營運所產生的匯率波動風險尚屬可控制範圍。
(3)通貨膨脹
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資訊,臺灣113年消費者物價指數(CPI)
年增率為2.18%,國內相關物價溫和增長;本公司鋼品訂價策略得以機動反映市場變化,通貨膨脹對本公司盈餘所造成之風險不大。
2.未來因應措施
(1)利率變動之因應措施
針對現有採浮動利率計息的負債設有利率風險的容忍範圍,並定期評估發行中長期公司債之最佳時點,適時搭配銀行額度及各項金融工具運用,以減少利息支出。
(2)匯率變動之因應措施
為降低匯率波動風險,針對本公司外幣付款金額較大且付款天期較長的設備或工程購案,採分批伺機買入遠期外匯進行避險,以鎖定購案所需買入之外幣成本,避免未來支付外幣款項時因匯率波動導致購案臺幣成本拉升之情況。截至113年底,本公司為支應進口設備所預購之遠期外匯契約未到期餘額有美金31,318千元、歐元2,904千元,合計按公允價值衡量未實現利益約新臺幣125,122千元。
(3)通貨膨脹之因應措施
通貨膨脹對本公司盈餘所造成之風險不大。
(三)本公司政策以經營本業為主,並未從事高風險或高槓桿投資之交易活動;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僅以避險需求為限,113年底未到期之遠期外匯契約係為進口機器設備購案預購之避險交易。另本公司背書保證係為子公司,或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例對被投資公司背書保證,而資金貸與對象,以本公司之從屬公司且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為限,資金貸與期限每次不得超過一年,背書保證及資金貸與作業皆經審慎評估程序嚴加控管,致力降低可能風險。
(四)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集團公司損益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1.對集團公司損益之影響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113年度
利息淨支出 2,791,798
淨外幣兌換利益 1,114,974
利息淨支出占營收淨額比率 0.77%
利息淨支出占稅前淨利比率 60.99%
淨外幣兌換利益占營收淨額比率 0.31%
淨外幣兌換利益占稅前淨利比率 24.36%
(1)利率變動
本公司及子公司同時以固定及浮動利率借入資金,因而產生利率暴險,本公司及子公司藉由維持一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組合來管理利率風險,降低資金成本以減緩未來利率波動造成之影響。若利率增加/減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及子公司113年度之稅前淨利將減少/增加16.86億元。展望114年,美國新政府帶來較高的經濟變數,加徵關稅與限縮移民等政策恐推升物價,增添通膨前景之不確定性,同時全球主要央行之貨幣政策立場分歧程度擴大;儘管如此,臺灣中央銀行評估114年國內利率仍將維持穩定,降息機率相對較低,整體而言利率風險仍在可控制範圍。
(2)匯率變動
本公司及子公司對日常營運的外匯淨收付主要係採收支互抵之自然避險,針對淨缺口或部位則順應匯率之走勢,適時結購或拋售,整體而言日常營運所產生的匯率波動風險尚屬可控制範圍。
(3)通貨膨脹
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資訊,臺灣113年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為2.18%,國內相關物價溫和增長;通貨膨脹對本公司及子公司盈餘所造成之風險不大。
2.未來因應措施
(1)利率變動之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針對現有採浮動利率計息的負債設有利率風險的容忍範圍,並定期評估發行中長期公司債之最佳時點,適時搭配銀行額度及各項金融工具運用,以減少利息支出。
(2)匯率變動之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匯率暴險之管理係於政策許可之範圍內,利用從事遠期外匯合約,購入外幣存款或舉借外幣借款以管理匯率風險。
(3)通貨膨脹之因應措施
通貨膨脹對本公司及子公司盈餘所造成之風險不大。
(五)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1.中鋼
最近年度計畫 目前進度 應再投入之研發費用(萬元) 完成時間 未來研發得以成功之主要影響因素
降伏強度355等級低溫壓力容器用鋼開發 1.廠內目前已有降伏強度265百萬帕(MPa)等級之低溫壓力容器用鋼產品。 2.因應未來能源型態轉變有大量儲槽之需求,已規劃開發液氨及液態CO2儲槽用之降伏強度355百萬帕(MPa)等級低溫壓力容器用鋼產品。 3.已規劃建置低溫液態氨應力腐蝕之試驗設備與試驗方法。 1,000 114.12 1.掌握合金元素對液氨抗應力腐蝕之影響效應,並搭配最適熱軋與冷卻參數,以控制鋼板形成目標組織,並能滿足產品性能規格要求。 2.產出符合規格之產品將進行技術行銷,藉由工程顧問公司於儲槽設計端即導入中鋼產品,並與儲槽建置業者合作,拓展中鋼產品之供應機會。
抗拉強度1180等級超高強度高延伸汽車用鋼開發 1.透過成分與退火參數設計,已成功開發抗拉強度980百萬帕(MPa)等級且具高延伸率之汽車用鋼。 1,000 114.12 1.藉由合金效應與退火製程參數的調配,掌握冶金製程效應對組織之影響,目標使鋼帶形成可
最近年度計畫 目前進度 應再投入之研發費用(萬元) 完成時間 未來研發得以成功之主要影響因素
2.為發展更高強度、更高延性之精緻鋼品,已規劃朝1180百萬帕(MPa)超高強度等級且具高延伸率之汽車用鋼進行開發,以因應車廠用料需求。 兼具超高強度與高延伸率之組織。 2.產出成品需進一步完成各類成形技術、銲接性評估、延遲破壞等應用研究,以利爭取車廠導入及使用之機會。
轉爐底吹CO2煉鋼技術開發 第一轉爐工場1號轉爐已進行轉爐底吹CO2技術開發,將碳捕捉之CO2氣體循環再利用於轉爐煉鋼製程,發展利用CO2之煉鋼技術。 1,000 114.12 根據鋼液與底吹氣體CO2之間的反應熱力學,配合底吹攪拌之動力學和質能平衡,建立底吹CO2冶金運算和電腦模擬系統,並比對現場試驗數據,取得底吹CO2之製程關鍵技術,再改良精進。
焦爐氣高爐噴吹測試 1.完成單鼓風嘴富氫氣體噴吹自動連鎖安全控制機制。 2.完成單鼓風嘴天然氣噴吹測試,並調控測試風口溫度至合理操作範圍。 3.規劃完成焦爐氣壓縮機之安裝,並進行焦爐氣噴吹熱試車。 2,500 114.12 1.建立對應之數值模型,分析不同噴吹情境對於高爐風口溫度與氣體組成之影響,掌握穩定操作之關鍵技術。 2.噴吹風口溫度與爐氣量的平衡操作。
熱軋熱胚進爐效率提升 1.完成熱軋鋼帶工場排程規則優化,並降低電磁鋼出爐溫度。2.建立熱胚備料管理新措施,熱胚數量增幅達到20%,同時提升熱胚平均入爐溫度,節省加熱爐燃耗。 800 114.12 1.開發新一代板形自動調校演算法,提升冠高預測精度,進一步放寬熱軋排程限制。 2.開發排程選擇決策邏輯,建立煉軋排程協同規劃技術,進行動態排程優化調整。 3.進一步提升熱胚進爐佔比與溫度。
超高強度鋼汽車保險桿冷成形技術開發 1.建立精緻鋼品應用案例,對車身可應用部件建立落實節點。2.已完成1300百萬帕(MPa)汽車 2,000 114.12 1.鋼材品質穩定,有助於掌握成形參數,並對模具進行強化處理,降低
最近年度計畫 目前進度 應再投入之研發費用(萬元) 完成時間 未來研發得以成功之主要影響因素
保險桿內鐵冷衝壓成形,並通過合格汽車零件協會(CAPA)撞擊測試。 3.已成功試樣1500百萬帕(MPa)汽車保險桿內鐵,成形後可搭配14種鋼料銲接。 磨耗。 2.減少成形道次數以達節能效果,並以節能、高稼動率、高精度來達到製程減碳的成效。 3.拓展汽車售後服務維修(AM)市場,提升用鋼量,達成精緻鋼品獲利目標。
中低溫選擇性觸媒還原法(SCR)脫硝觸媒開發 完成觸媒單體量產設備(1,000L)驗收,將建立板狀觸媒產線銜接技術。完成雙脫觸媒試量產技術建立,雙脫效能為90%與耐水抗硫性能≧16小時,符合燒結用雙脫觸媒規範。另完成觸媒脫戴奧辛效能評價設備驗收,將建立脫戴奧辛評價關鍵技術。 313 115.04 1.建立觸媒單體1,000L量產銜接板狀觸媒產線技術,應用產製板狀中低溫單脫與雙脫觸媒產品。2.製備110cm×46cm板狀中低溫單/雙脫觸媒產品,須符合單/雙脫性能及抗壓強度等品管標準。3.完善現場高溫觸媒更替中低溫觸媒之過渡時期工作,以排除現場操作疑慮。
高爐護爐型耐材開發 1.護爐型堵泥材:開發高爐單邊出鐵配方,已完成部分高爐配方開發及現場60噸試用,結果符合現場出鐵需求。另為提升自主堵泥材產品競爭力,開發高性價比配方。 2.其它耐材品項:完成出鐵口澆注材配方開發,並於高爐出鐵口試用中;完成爐身灌補材開發,離線測試顯示施工性符合現場需求,待現場安排線上灌補作業測試。 536 114.11 1.引入實驗設計,並透過對耐材系統之瞭解,設計新分析方法,以加速配方及替代料源之篩選。2.進行現行用料逆向工程分析,了解其配方設計之優缺點,藉以優化自主配方。 3.與現場維持良好互動,隨時至現場了解其需求及自主配方使用情形,並進行必要之配方調整,量產後快速至現場試用,以加速產品開發。
高效節能型化學品技術之開發 1.新含矽型電解清洗劑於清洗溫度50°C之脫脂性能與現行操作溫度85°C相當。 3,600 116.11 1.建立各類型消泡劑對新電解清洗劑的泡沫抑制/消除效能之分析。
最近年度計畫 目前進度 應再投入之研發費用(萬元) 完成時間 未來研發得以成功之主要影響因素
2.新酸液純化劑之雜質去除性能優於現行市售藥劑,且於實驗室評估中,該藥劑對酸液霧化/燃燒行為的改變有利於酸液焙燒過程中減少使用天然氣,後續將與廢酸回收處理場商討合適的測試時間。 2.建立含矽型電解清洗劑對鋼材表面矽鍍覆量影響之分析。 3.現場積極配合試用及回饋,有助於提升配方調整方向精確度。
自黏鐵芯加工應用技術建立及示範方案開發 1.持續開發自黏電磁鋼加工應用技術,已規劃開發一套無人機內定子自動化量產示範線。 2.持續優化自黏鐵芯製程條件,建立治具設計指引,擴大且富化自黏鐵芯加工製程資料庫。3.已規劃開發一套自黏鐵芯散片自動收疊與成形之示範設備,完成後可供下游潛力廠商入廠觀摩見習。 4.開發自黏鐵芯非破壞檢測技術,以協助客戶在製程中實現全檢並節省後續製程之浪費,提高產品良率。 1,196 114.12 1.擴大與學界合作,導入有限分析模擬方法,節省不斷實驗之時間及成本,加速各種應用條件之製程資料庫建立。2.與國內優秀自動化、模具等廠商建立跨領域合作模式,研發創新且可行之關鍵製程模組、設備與實驗平台。 3.與國內外衝壓廠及馬達廠等客戶密切交流,確保技術方案可落實,提升國內產業技術與客戶競爭力。
鋼化聯產先導工場運維技術開發 1.藉由變壓吸附(PSA)-時序優化及轉動設備負載合理化,CO生產能耗降低11.4%(0.96降為0.85度/Nm3),達目標。 2.當進氣CO濃度大於30%時,藉由建立動態調整模式,CO產品生產能耗可再進一步降低至18.7%(0.96降至0.78度/Nm3)。 3.將修改先導線,建置CO2純化設備,發展CO/CO2聯產操作技術,創造更大減碳效益。 4.建立PSA吸附劑性能評價系統化流程,完成兩款具潛力之吸附劑案例分析。 6,000 115.12 1.已具備實驗室及先導線設備,可供技術開發所需之平台。 2.結合外界技術資源,提高技術開發成功機會。3.具有可穩定供應吸附劑料源之廠商。
最近年度計畫 目前進度 應再投入之研發費用(萬元) 完成時間 未來研發得以成功之主要影響因素
低能耗煙氣捕碳技術開發 1.完成500噸煙氣捕碳先導工場建置,並完成性能驗收。 2.目前正進行先導工場運轉特性分析。 3.設計低溫熱回收系統,並於燒結礦熱回收系統完成技術驗證。4.後續將透過操作優化、級間冷卻、冷富液分流等技術減少捕碳蒸氣用量,並提出降低捕碳再生能耗5%之操作模式。 5.後續將開發燒結礦熱回收系統整合設計技術以及低溫熱回收強化技術,分析燒結熱回收系統性能,完成基本熱設計方案,以提升蒸汽產量,減少捕碳製程之外購能源需求及成本,提升淨減碳率。 2,000 114.12 1.已具備先導工場基本操作能力,可依據實驗規畫進行現場試驗。 2.煙氣捕碳製程測試時間需求較長,後續將以模擬預先探討製程特性,增加掌控程度,減少無效測試次數,以確保計畫如期完成。 3.燒結低溫熱回收器須能與既有熱回收系統整合,將以盡量減少變更既有設備為原則設計低溫熱回收器。
混氫、混氨燃燒技術開發 1.已建構批次退火(BA)燃料轉換與混氫技術,並完成一座鐘罩式退火爐的天然氣轉換與天然氣混氫示範運轉,並將此技術之研發計畫擴展至混氨與燃料噴吹。 2.114年將進行混氫40%專燒爐,並建立報表追蹤能源耗用與產品合格率。此外,使用實驗爐進行混氨燃燒測試後,依據火焰外型、燃燒訊號、廢氣組成等資訊,搭配數值模型進行燃燒器修改,並於實驗爐完成測試。 12,548 116.08 1.已具備可進行燃燒實驗之實驗爐以及混氫燃燒的修改經驗,於實驗系統加裝氨氣管路可研究混氨燃燒的特性,並建立對應修改方案。 2.除實驗外,亦將同步建立模擬技術,加速混氨燃燒技術開發。
煉焦廢水生物處理之菌劑開發 1.液態除酚混菌菌劑已完成現場試用,並列為生化廢水場之異常用藥。 2.以冷凍乾燥保存技術製備除酚混菌菌粉,保存期限為12個月。 1,120 115.12 1.持續與學/研界合作,建立純菌試量產之標準流程。 2.以模場建立生化廢水場異常之藥劑/菌劑添加策
最近年度計畫 目前進度 應再投入之研發費用(萬元) 完成時間 未來研發得以成功之主要影響因素
3.已開發並試量產2組配方型除酚純菌菌粉,保存期限可達6個月以上。 4.已完成除硫氰純菌菌種鑑定,排除致病菌及功效最弱菌株各1株,並選出3個必選菌株與3個備選菌株,正培養足夠菌量以評選配方之菌株組合。 略,至集團之其他廢水生物處理系統測試推廣,並建立加料指引供產品行銷之用。
燒結煙氣脫硫除酸去白煙技術開發 1.完成冷試車與熱試車,確認風車抽引風量達到50立方公尺/分鐘(CMM),排煙脫硫(FGD)/複合式蜂巢板層塔(HWS)結合濕式靜電除塵(WEP)流速可符合>2.7和>3.85m/s需求。 2.完成複合式排煙脫硫(CFGD)板層間壓損測試,建立Dry mode和Wet mode兩種狀態之壓損資料,以利後續理論分析參考。 1,450 114.12 1.持續與學/研界合作,完成CFGD結合WEP製程參數研究。 2.建立CFGD壓損理論預測,以利複合式層板布置設計。 3.建立WEP之除塵效率推導模式,以評估控制參數之設計。 4.釐清CFGD結合WEP製程中SO2與SO3去除機制,以利燒結除酸流程規劃。
2.中碳
最近年度計畫 目前進度 應再投入之研發費用(萬元) 完成時間 未來研發得以成功之主要因素
小粒徑超高功率材料量產技術開發與客戶推廣 進行超微細化、表面改質均勻化、複合配方等量產技術開發及最佳化,並進行客戶推廣。 3,500 115.Q2 超高功率電池應用。
人造石墨量產設備建置及產品客戶推廣 已建立焦系原料研磨技術、表面處理技術,關鍵量產設備建置中,持續進行介相石墨複合配方開發及客戶推廣。 2,000 114.Q4 快充、高能量密度之儲能系統應用。
高電壓超電容先進碳材及量 已開發先進碳材料表面改質技術,相關產品已逐步推廣客戶,並 3,000 114.Q4 風力儲能、汽車停啟系統、電動巴士、輕軌電
最近年度計畫 目前進度 應再投入之研發費用(萬元) 完成時間 未來研發得以成功之主要因素
產技術開發 開發原料改質技術降低生產成本,持續規劃量產產線建置。 車、鉛碳電池、鋰電池、鋰離子電容之應用。
高純度大尺寸長晶坩堝產品開發 完成6~8吋坩堝產品開發及等方性石墨成型、碳化、石墨化設備、純化設備與機械加工設備建置。 5,000 114.Q4 高純度長晶用坩堝、高純石墨粉、模具、熱場用治具。
3.中聯資源
最近年度計畫 目前進度 應再投入之研發費用(萬元) 完成時間 未來研發得以成功之主要因素
鋼渣資源化與水泥膠結材技術再提升 持續參考國內外之多元方向進行研發(含技術開發及成效驗證),如以下: 1.瀝青混凝土(AC)2.蒸汽養生3.海事工程4.鋼渣微粉 5.轉爐石固碳礦化研究6.爐石殘鋼回收技術精進7.煉鋼澆鑄粉國產化評估研究8.石灰石粉應用於水泥及混凝土研究 2,300 114.12 1.消弭各界對於轉爐石使用之疑慮,並鼓勵其納入各縣市政府公共工程施工規範中。2.建立相關實績。 3.順應世界淨零排放趨勢,對於煉鋼副產物之減碳效益進行研究與評估,提升煉鋼副產物附加價值。
轉爐石應用於水泥生料 1.於108年1月啟動轉爐石用於水泥生料應用推廣計畫,分別於108年7月完成轉爐石應用於水泥生料使用手冊之撰寫,109年1月通過工業局之第三方審查後正式發行,113年轉爐石應用於水泥廠作為水泥生料供應量共計67,950噸,有效取代水泥生料達到節能減碳效益,此外,因應產能擴大進行製程優化研究,持續提升品質。 2.114年預計進行轉爐石添加於水泥旋窯尾段測試,提升旋窯利用效率。 200 114.12 1.持續維持品質穩定。2.定期委外檢測。 3.接洽顧客進行產品技術服務。
4.中鋼構
最近年度計畫 目前進度 應再投入之研發費用(萬元) 完成時間 未來研發得以成功之主要因素
國震中心-BOX內隔板銲接自動化技術第三期研發 建立銲接成果的AI模型(即虛擬銲機),將最佳化演算法或強化學習等技術與虛擬銲機整合,形成AI專家系統模組,並完成自動化銲接平台建設。 150 114.12 1.AI模型運算成果。2.自動化可行性評估。3.現場銲接操作人員教育訓練。
波型控制潛弧銲機之數位偏移波型製程開發 規劃國內各銲材供應商對於偏移波型製程之匹配性測試。 12 114.12 1.銲材與偏移波型製程匹配性。 2.試驗用及生產用銲接參數最佳化。 3.銲接程序建立。
協作機器手臂(Cobot)立銲姿勢之填角銲製程開發 規劃立銲姿勢適用的Cobot路徑及銲接方法設定。 10 114.12 1.機器手臂立銲姿勢路徑規劃。 2.可使用於生產線的最佳化立銲姿勢銲接參數。 3.機器手臂銲接程序建立。
5.中宇
最近年度計畫 目前進度 應再投入之研發費用(萬元) 完成時間 未來研發得以成功之主要因素
利用水中鈣離子濃度與煙道氣中二氧化碳之結合反應,進行碳捕捉之研發 利用鋼廠廢水中所含之鈣離子來捕捉煙道氣中的二氧化碳,達到減碳固碳的效果,預計114年第四季完成模廠並開始測試。 300 115.12 用於減碳固碳,以降低溫室氣體排放。
研發減碳技術 將已從煙道氣中捕捉的二氧化碳加壓進行液化,運送至轉爐進行底吹,測試其效果是否有利於煉鋼製程,相關系統目前規劃中,預計114年第三季開始進行工程設計,114年底完工,115年初開始進行測試。 200 115.12 用於減碳固碳,以降低溫室氣體排放。
最近年度計畫 目前進度 應再投入之研發費用(萬元) 完成時間 未來研發得以成功之主要因素
酸性氣體脫硫煙霧技術建立 針對處理酸性氣體 /煙霧(SO2, HCL, HF, SO3, PM2.5)之脫硫除白煙研究,以複合式蜂巢板層塔(HWS)結合溼式靜電除塵(WEP)於模場測試時,脫硫效率可達99%,PM2.5去除率可達95%。下一階段研究操作成本最少之性能最適化參數。 300 114.12 進行燒結脫硫實場規劃。
中低溫板狀脫硝觸媒研究 先導測試結果良好,觸媒試片於燒結場選擇性觸媒還原(SCR)中效率可達90%,計畫分次投入中鋼燒結場SCR中,並逐步降低SCR操作溫度,其過程收集溫度與效率等數據,由中宇建構數值模擬(CFD)分析,以了解數值模擬與脫硝實況之差異。 350 114.12 進行燒結脫硝與煉焦脫硝實場規劃。
展望未來,本公司及集團公司將持續開發具高技術含量、高獲利能力及高產業效益的精緻鋼品,致力於建立自主核心技術,並推動低碳綠色製程以及節能減碳技術開發。同時,結合國內用鋼產業成立研發聯盟,運作更多元的產業升級方案,以滿足下游產業的用料品質需求並促使下游終端產品高值化,提升鋼鐵上下游產業之國際競爭力,本公司亦整合集團行銷資源,提升對客戶之銷售及技術服務。
(六)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1.臺灣碳費三子法
臺灣於113年8月公告《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及《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三項碳費子法,環境部後續亦公告《碳費徵收費率》,根據法令規定,企業藉由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並設定指定目標,經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即可適用優惠費率,本公司將積極推動減碳方案,並透過申請自主減量計畫取得優惠費率,以降低碳費支出。
2. IFRS永續揭露準則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2年發布我國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藍圖,規範上市櫃公司依實收資本額分階段自116年起於年報永續資訊專章依IFRS永續揭露準則揭露相關資訊,以強化我國永續資訊報導品質及可比較性。臺灣證券交易所並於113年公布「○○公司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永續揭露準則導入計畫參考範例」,協助企業建立IFRS永續揭露準則導入計畫,且規範至少應按季提報董事會控管執行情形。依據準則,永續資訊之揭露應涵蓋所有合併財報範圍內子公司,並仰賴跨部門密切合作,本公司除設立專案小組共同推動外,另於113年底成立永續發展處,負責集團永續資訊之揭露並統籌專案小組運作,確保相關資訊能依照IFRS永續揭露準則,於時程內完成揭露。
3.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為基層員工調薪或分派酬勞
113年8月《證券交易法》第14條修正規定,上市櫃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促進公司盈餘與基層員工共享,進一步提升受僱員工薪資的合理性。本公司重視員工權益,公司章程第六條原已明訂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千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將於114年修訂公司章程,增加盈餘有一定比率與基層員工分享之內容,展現對基層員工的關懷與照顧。
(七)科技改變(包括資通安全風險)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
因應措施
科技日新月異,本公司面臨全球性跨產業競爭、地緣衝突頻傳、區域貿易協定障礙及低碳經濟發展趨勢等挑戰,為穩健有效支撐持續擴展的企業版圖以及機動且龐大的資金調度需求,必須提高資金流與財務預測的能見度並建構快速的財務決策支援工具,以利隨時掌握集團產業投資情勢。
本公司從自動化、智慧化與集團化等角度規劃永續發展藍圖,同時整合產官學研資源,結合智慧技術,推動集成創新,進行制度變革與業務流程改造,運用最新資訊技術打造高度整合且合規的財會成本系統,發揮集團經營之綜效,強化供應鏈夥伴關係,提升產品與服務價值,追求產銷智慧協同運作,以最低成本與有效作法滿足客戶的需求,促進關聯產業互動合作共創雙贏,帶動臺灣鋼鐵產業轉型,成為值得信賴的鋼鐵標竿企業。
因應資安議題日漸受到重視,本公司除導入外部專業資安顧問協助外,亦積極培育資安人才,113年共12位資安人員持有ISO 27001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主導稽核員證照、8位資安人員通過經濟部iPAS產業人才能力鑑定之初級資訊安全工程師能力鑑定。此外,本公司從網路到端點導入更全面完整的安全防護,持續強化資安事件偵測監控與通報機制,並以績效、風險及目標指標打造公司資安戰情儀表板,供高階經理人瞭解現況,作為決策依據。
本公司每季召開資訊安全委員會,針對各方關注之資安議題進行討論與因應,並已通過ISO 27001:2022資訊安全認證,證書有效期間至117年1月5日。同時為提高同仁資安意識,定期實施資安及防毒通報、發佈資安宣導、舉辦資安聯防會議、社交工程郵件演練及資安教育訓練等;採取內部強化防護、外部減少攻擊面、強化資安意識之策略,在更加嚴峻的網路威脅來臨之際,建立起有韌性的企業資訊安全。
(八)最近年度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長年以來致力於精進ESG環境永續、社會參與及公司治理,以公司網站、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發布重要訊息,每年編製年報、永續報告書、ESG Insight等刊物向國內外股東、投資人、新聞媒體、客戶等利害關係人傳達公司營運及ESG相關之重要資訊及進展,並持續透過法人說明會、股東服務專線、新聞聯繫專線等管道維持與所有利害關係人暢通之溝通,以確保資訊之透明公開並維持優良企業形象;另運用數位工具分析輿情,並設有通報機制及相關事項處理程序,妥適管理企業形象及相關風險。
(九)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及可能風險
鑫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2年5月5日第8屆第16次董事會通過向China Steel Asia Pacific Holdings Pte Ltd取得常州中鋼精密鍛材有限公司70%股權,並已於113年5月完成併購。本案係集團投資架構調整,可強化集團在靶材及特殊合金之上下游串接綜效,亦可拓展產品應用領域,提高整體營運績效及長期競爭力。
(十)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及可能風險
本公司與集團公司廠房之擴充已考量投資效益與可能風險,並經完整、審慎與專業的評估過程,重大資本支出亦須提報審計委員會審核及董事會核議。為降低市場變化風險,已加強風險敏感度分析,並落實執行效益實績考核。
(十一)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
1.進貨集中之風險(1)設備方面
本公司設備採購對象,向來均經廣泛調查後,邀請全球知名之廠商參與競標,以避免採購來源過度集中現象。惟鋼鐵生產設備屬高度專業,從事之廠家原已相當有限,而近年來,各國設備供應商透過合併、購併、策略聯盟等方式以達到業務整合的目的,致使可提供報價之廠家不多,在競爭態勢降低之情況下
(2)原料方面
集團公司僅中鋼、中龍為一貫化作業鋼廠,煉焦煤料源主要來自澳洲、少量來自加拿大,鐵礦料源主要來自澳洲及巴西、少量來自加拿大。本公司採取應變措施如下:①開發其他地區新料源。
②保留部份數量零購,彈性應變。
2.銷貨集中之風險
本公司與集團鋼鐵公司為分散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兼顧全球布局發展策略思惟,採取「內銷為主,外銷為輔」之銷售通路策略,並依市況變化調整。具體措施如:加大新產品推廣以創造新價值;
掌握關聯產業發展動態,擴充產品供應範圍;在具有開發潛力之海外市場設立裁剪中心或銷售據點,以快速回應客戶需求並建立長期穩固之策略夥伴關係,目前在中國大陸、東南亞、日本、義大利、墨西哥等地共設立10個裁剪中心及9個銷售據點,以分散個別區域經濟體景氣衰退之風險。
(十二)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10%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
113年至114年度年報刊印日(114.03.31)止未發生此種情形。
(十三)經營權改變對公司之影響及風險
113年至114年度年報刊印日(114.03.31)止未發生此種情形。
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已判決確定或尚在繫屬中之重大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揭露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處理情形。
從屬公司名稱 主要涉訟當事人 系爭事實 標的金額 訴訟開始日期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處理情形
中龍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龍) 原告:阮桃園、呂木蘭、江定鏞被告: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參加人:中龍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1.阮桃園等環團民眾因不服臺中市政府環保局106年7月31日中市環綜第1060083497號函附106年7月24日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47次會議決議,依法提起撤銷該行政處分之訴願,經臺中市政府訴願決定駁回,原告等人對訴願決定不服,依法提起本件行政訴訟。 2.因本件訴訟之判決結果對於中龍之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可能受到損害,故中龍於107年11月16日以獨立參加人身分參加訴訟。 無 107年7月26日 1.本件於109年3月25日經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如下:「1.臺中市政府107年6月28日府授法訴字第1070140424號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2.原告阮桃園及呂木蘭之訴均駁回。3.訴訟費用由原告阮桃園及呂木蘭負擔二分之一,餘由被告負擔。」 2.最高行政法院以109年度上字第576號判決「原判決除確定部份暨該部份訴訟費用外均廢棄,發回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3.臺中高等行政法院以111年訴更一字第10號判決「1.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2.第一審及發回前上訴審費用除確定部分外,均由被告負擔。」 4.目前已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由最高行政法院以112年度上字第869號審理中。
從屬公 司名稱 主要涉訟當事人 系爭事實 標的金額 訴訟開始日期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處理情形
中鋼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機) 竣達企業有限公司(下稱竣達) 1.竣達於工程合約履約進度落後,經中機再三催告,竣達仍未達成進度,甚至已嚴重落後。由於已無執行合約之誠信,因此中機於108年6月3日與竣達解除合約,轉與竣達原下包商比利時賽峰公司直接簽約以完成工程。 2.竣達認為中機應給付第三批價金剩餘之50%,然中機認為竣達未完成於會議中所承諾應完成之工作項目,拒絕給付。3.中機與竣達解除合約(108.06.03)並提起反訴,並以法律上解除合約的原則請求返還中機已給付之價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之1/2)及賠償中機所受之損害(動力系統整合式檢修測台工作站逾期違約金及若干懲罰性違約金)。 新臺幣1.01億元 108年11月20日第一審第一次開庭;110年12月10日第一審結案;111年4月14日第二審第一次開庭;112年11月29日第二審宣判;113年3月1日收到確定判決書。 1.竣達訴訟案(案件文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度重訴字第219號)110年11月10日辯論終結,110年12月10日第一審結案,摘要如下: (1)本訴(竣達告中機):竣達全部敗訴。 (2)反訴(中機告竣達):中機部分勝訴;部分敗訴。(3)中機得就勝訴部分提供2,361萬元向法院提存擔保後,對竣達進行假執行。 2.竣達提起上訴至第二審,法院於112年11月29日第二審宣判中機全部勝訴。 3.中機於113年3月1日收到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確定判決證明書,並於4月30日接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寄發之債權憑證,中機將每年定期查調竣達是否有可供扣押之財產,如有,將發文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命令。
中鋼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鋁) 遠東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遠東鋼鐵) 中鋁於109年3月30日收到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通知,檢送遠東鋼鐵之民事起訴狀,訴求中鋁違反雙方簽訂之鋁捲分條委託加工合約(編號101M210001及106-L7-A-0002),以102~108年間委託分條加工量不足合約保證量為由,請求中鋁給付補償金130,347,384元。 新臺幣1.30億元 109年3月30日 法院已於114年1月6日將中鋁提出之鑑定事項委託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下稱安永)進行鑑定,又於114年3月21日來文通知安永提出之鑑定方式及報價,中鋁將於114年4月7日前陳報法院所選定之鑑定方式。
從屬公司名稱 主要涉訟當事人 系爭事實 標的金額 訴訟開始日期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處理情形
聯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聯鋼營造) 瀚皇有限公司、博正國際醫院、阮蘭婷、阮馨嬅 聯鋼營造於108年7月1日、7月18日承攬博正國際醫院之機電、整修工程,嗣博正國際醫院於109年6月5日來函表示其須重新申請統一編號,要求改由瀚皇公司承擔契約、博正國際醫院及阮蘭婷則為瀚皇公司之連帶保證人。本案已完工驗收多時,瀚皇公司仍未給付工程款及追加工程款201,694,848元,經聯鋼營造多次催討未果,故而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被告等人給付工程款。起訴後,基於公司法第99條第2項規定「股東濫用公司之法人地位,致公司負擔特定債務且清償顯有困難,其情節重大而有必要者,該股東應負清償之責。」追加瀚皇公司之負責人阮馨嬅為被告。目前繫屬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一審案號:110年度建字第27號。 新臺幣2.02億元 110年1月27日原告向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遞交民事起訴狀。 因調解不成立,續行訴訟程序。法官裁示全案送鑑定,目前鑑定現勘已完成,鑑定報告彙整中。
聯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聯鋼營造)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聯鋼營造於103年11月24日承攬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淡海輕軌運輸系統計畫第一期統包工程」之土建部分,嗣於104年10月28日辦理機廠範圍調整案契約變更會勘,縮減機廠用地範圍及取消機廠土地開發,契約變更辦理多年後 新臺幣4.87億元 111年11月4日原告向臺灣新北地方法院遞交民事起訴狀。 本訴訟案業經雙方同意移付調解,並已於113年9月16日調解成立,調解成立金額為211,460,925元,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已於113年11月27日發函通知聯鋼營造開立發票辦理請款,本訴訟案已結案。
從屬公 司名稱 主要涉訟當事人 系爭事實 標的金額 訴訟開始日期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處理情形
雙方仍未能合意,然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逕行核定辦理減帳,致不當扣減金額達487,442,674元。本案已完工驗收多時,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仍未返還契約變更扣減之工程款,經聯鋼營造多次催討未果,故而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被告給付工程款。
中聯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聯資源)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114年2月中聯資源接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指述中聯資源儲運處相關人員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等案件,使中聯資源得以獲取短繳污水處理費等利益約1.16億元,並應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9條等規定科以罰金刑,依法提起公訴。 總計短繳費用約新臺幣1.16億元,並求處罰金。 114年2月27日接獲起訴書。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審理中。
(十五)其他重要風險:無。
七、其他重要事項:無。
陸、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一)一一三年度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無。
(二)一一三年度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單一公司」「電子文件下載」「關係企業三書表專區」。
( https://mopsov.twse.com.tw/mops/web/t57sb01_q10 )
(三)一一三年度關係報告書:無。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114.03.31)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無。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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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證交法第36條第3項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董事長、總經理發生變動
(一)本公司原任董事長翁朝棟於113年5月18日退休卸任,當日本公司董事會依經濟部民國80年6月12日經商字第214490號函釋,推舉王錫欽代理董事長職務。
113年9月10日董事會通過董事長選舉案,推選執行副總經理黃建智擔任董事長。
(二)113年9月10日董事會通過總經理任命案,原任總經理王錫欽卸任,由生產副總經理陳守道升任,於同日生效。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6/11)
(一)112年8月4日本公司法人董事高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來函通知改派代表人陳守道接替楊岳崑,於同日生效。
(二)113年5月2日本公司法人董事經濟部來函通知改派代表人王錫欽接替翁朝棟,並於同年5月18日生效;113年5月17日法人董事群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來函通知,王錫欽自113年5月18日起辭任其法人代表人董事職務。
(三)113年8月5日本公司法人董事經濟部來函通知改派代表人連錦漳接替曾文生,於同日生效。
(四)113年9月5日本公司法人董事經濟部來函通知改派代表人黃建智接替王錫欽、胡文中接替劉明忠;113年9月6日法人董事景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來函通知改派代表人鄭際昭接替黃建智;113年9月6日法人董事群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來函通知指派陳冠富為其代表人,
以上皆於同年9月10日生效。
(五)114年3月24日本公司法人董事經濟部來函通知改派代表人賴建信接
替連錦漳,於同日生效。
中 國 鋼 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