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公司名称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额度 人民币10亿元
主体评级 AAA
评级机构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担保情况 无担保
发行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
声明
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投资风险。
董事会(或具有同等职责的部门)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企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本募集说明书索引内容,投资人可通过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查阅募集说明书、存续期信息披露等文件,相关文件链接已在对应章节进行披露。索引内容也是募集说明书的组成部分,企业、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当对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声明..................................................................... 1
重要提示................................................................. 5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5
二、持有人会议机制................................................... 7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8
四、主动债务管理..................................................... 8
第一章释义..............................................................10
一、一般释义........................................................10
二、专用技术词语释义................................................12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3
一、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投资风险................................13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13
第三章发行条款..........................................................20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21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21
二、发行人承诺......................................................21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22
一、发行人概况......................................................22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22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27
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30
五、发行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35
六、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基本情况..........................51
七、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状况............................................56
八、公司主要在建工程和未来三年投资计划..............................77
九、公司发展战略与目标..............................................78
十、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80
第六章发行人财务状况....................................................87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87
二、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内容及原因......................................89
三、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90
四、公司财务分析....................................................97
五、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117
六、有息债务情况................................................... 119
七、公司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120
八、公司或有事项情况............................................... 125
九、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和其他限制用途情况.........................125
十、衍生产品情况...................................................126
十一、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126
十二、直接融资债务计划............................................. 126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 126
十四、海外投资情况................................................. 126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127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127
二、债务违约记录................................................... 127
三、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偿还情况..................................... 128
四、其他资信重要事项说明........................................... 128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130
第九章税项.............................................................131
第十章信息披露安排.....................................................133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133
二、信息披露安排................................................... 133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38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138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138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139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142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144
六、其他........................................................... 145
第十二章主动债务管理...................................................147
一、置换........................................................... 147
二、同意征集机制................................................... 147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52
一、违约事件....................................................... 152
二、违约责任....................................................... 152
三、发行人义务..................................................... 152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153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153
六、处置措施....................................................... 153
七、不可抗力....................................................... 154
八、争议解决机制................................................... 155
九、弃权........................................................... 155
第十四章发行有关机构...................................................156
一、发行人......................................................... 156
二、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 156
三、托管人......................................................... 156
四、审计机构....................................................... 156
五、发行人法律顾问................................................. 157
六、评级机构....................................................... 157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157
八、存续期管理机构................................................. 157
九、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158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159
一、备查文件....................................................... 159
二、文件查询地址................................................... 159
附录一: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161
重要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财务风险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96,530.83万元、99,835.15万元、127,622.49万元及177,368.51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13.91%、15.46%、18.79%及24.32%,应收账款金额以及占流动资产的比例逐年提高,主要原因为订单量持续扩大,直接带动应收账款同步增加。2023年-2025年发行人坏账计提比例分别为20.46%、14.76%以及12.03%,计提比例略高,但随着历史应收账款逐步回收,坏账计提比例有所下降。发行人虽然严格控制赊销政策,有着良好的应收账款管理能力,但若未来下游客户因经济周期波动不能按时付款,可能面临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从而对发行人的流动性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2、经营风险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818,748.77万元、757,328.68万元、793,153.02万元及240,272.16万元。2024年发行人因将安泰环境(现钢研华普)剥离公司体系,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但公司实际的主营业务销售收入以及归母净利润情况稳定。市场方面,当前国内外市场环境需求不及预期的风险仍然存在。2026年全球经济弱复苏,直接制约市场需求扩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测全年经济增速仅3.3%,处于历史较低水平。国内外消费信心修复滞后,储蓄意愿普遍增强;产业链冲击与人工智能替代导致中间品需求收缩,形成需求恶性循环。多重因素叠加使国内外市场呈现“总量不足、结构分化”特征,预计将给公司经营发展带来持续的压力与潜在风险。此外,原材料方面,2026年全球小金属领域供给冲击风险凸显。稀土、钨等战略性小金属供给高度集中,开采配额收紧、扩产周期拉长,供给刚性加强。战略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又进一步推动需求爆发式增长,形成显著的供需缺口,原材料价格存在高位震荡的风险。地缘博弈将进一步加剧供应扰动,出口管制与地缘冲突进一步压缩供给空间,行业供给稳定性受严重冲击。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占比较高,进而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3、行业风险
金属新材料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新质生产力重点培育领域,持续受到国家政策扶持,《“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等政策,持续鼓励高端金属功能材料、特种合金、稀土新材料等领域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发展,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但新材料行业政策具备动态调整特征,若未来国家产业扶持方向调整、行业准入标准收紧、高端产业补贴政策退坡,或稀土、钨钼等战略金属资源开采、配额及管控政策进一步收紧,将可能影响公司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及市场拓展节奏,导致行业发展景气度下降,对公司经营业绩和业务布局产生不利影响。
(二)情形提示
发行人近一年以来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涉及MQ.7表(重要事项)情形如下:
1、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5年10月28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5年11月14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2025年12月29日,发行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198,7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1,050,718,097股变更为1,050,519,397股,减少198,700股,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189%。
本次回购注销系发行人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过程中的股份回购注销事项,涉及股份数量及减资比例较小,不涉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中介机构处罚情况
2024年12月31日至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行政处罚共计三笔:第一笔为2024年12月广东证监局针对华铁股份2019至2021年年报审计未勤勉尽责事项作出处罚,责令事务所整改,没收审计业务收入452.83万元,并处905.66万元罚款,同时对该项目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第二笔为2025年2月21日证监会〔2025〕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相关企业非公开发行及2020年年报审计存在执业缺陷,没收事务所业务收入89.62万元、罚款173.21万元,对签字会计师朴仁花予以警告并罚款80万元、刘生刚警告并罚款30万元、樊小刚警告并罚款50万元;第三笔为2025年12月30日北京证监局出具处罚文书,针对合纵科技2022年年报审计存在重大遗漏问题,没收事务所审计收入70.75万元、等额罚款70.75万元,对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廖家河、刘青春分别给予警告,各罚款25万元。
2025年1月1日至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存在证监会监管体系出具的行政处罚,其中重大行政处罚共两笔:一是2025年11月28日安徽证监局出具〔202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所在中科视界2023至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对事务所罚款250万元,对该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涛、杨保战分别给予警告并各罚款60万元。二是2026年6月22日新疆证监局出具〔2026〕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所在八一钢铁2022至2024年年报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审计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责令事务所改正,没收审计业务收入240.57万元并等额罚款240.57万元,合计罚没481.13万元,对该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田志刚、王瀚峣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40万元、30万元。
经核查,发行人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统一注册所引用的2023年度至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与上述自律处分事项无关,签字注册会计师未曾受到行业协会惩戒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相关事务所也未被停止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其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合法有效,具备独立性。
二、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提议召开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调整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等,调整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条款等、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
亦可选择适用“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四、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发行人/公司/安泰科技 指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一次性或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招商银行 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指 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开展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业务的机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聘任受托管理人
存续期管理机构 指 担任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管理工作的机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 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指 牵头主承销商与联席主承销商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订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簿记管理人 指 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由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工作日 指 北京市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节假日 指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2023-2025年度 指 资产负债表中指: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中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
2026年一季度 指 资产负债表中指:2026年3月末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中指:2026年1-3月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一季度 指 资产负债表中指: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中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评级机构 指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3年、2024年、2025年及2026年1-3月
近三年 指 2023年、2024年、2025年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国钢研 指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钢研高纳 指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钢研纳克 指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自天正 指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河冶科技 指 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泰非晶 指 安泰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安泰超硬 指 北京安泰钢研超硬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三英焊业 指 天津三英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泰天龙 指 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
安泰创投 指 安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安泰国际 指 安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安泰特粉 指 安泰(霸州)特种粉业有限公司
技术中心 指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专用技术词语释义
金属新材料 指 具有特殊物理性能的新金属材料,如非晶态合金和形状记忆合金。
特种合金 指 指适配高温、强腐蚀、高压极端共况,依靠特殊力学、耐蚀、高温持久性能实现应用的合金材料
非晶带材 指 利用快速冷凝技术将液态金属迅速冷却形成的固体薄带。具有优异的磁性、耐蚀性、耐磨性、高硬度、高强度、高电阻率等特点,非晶铁芯能大幅降低变压器的空载损耗,是一种高效、节能的新型功能材料。
纳米晶带材 指 一种具有超细尺寸晶粒的软磁合金带材。根据生产工艺的不同,非晶合金经过适当的晶化退火处理后,获得了一种具有超细尺寸晶粒(~10nm)的软磁合金材料,经工艺处理后成为纳米晶带材。
磁性材料 指 电能与动能转换过程中重要的功能材料,按应用功能主要分为软磁及硬磁(永磁)。磁化后不容易去磁的物质为硬磁(永磁)材料,容易去掉磁性的物质为软磁材料。
难熔材料及制品 指 以难熔金属或其化合物为基体,添加其他元素形成的合金。具有良好的高温性能和其它一系列独特性能的材料,难熔金属合金最重要的特性是具有良好的高温强度、对熔融碱金属和蒸汽有良好的耐蚀性能。
粉末材料及制品 指 粉末材料及制品主要涵盖高品质软磁合金粉末,注射成型用粉末,金刚石工具胎体粉末,高速钢粉末及合金粉末等
人造金刚石工具 指 人造金刚石工具是一种新型的高效切割工具,广泛应用于石材加工、房地产施工及有色金属切割等领域
高速钢及工具 指 高速钢是一种具有高硬度、高耐磨性和高耐热性的工具钢,又称高速工具钢或锋钢,高速钢的工艺性能好、强度和韧性配合好,因此主要用来制造复杂的薄刃和耐冲击的金属切削刀具,也可制造高温轴承和冷挤压模具等。
焊接材料及制品 指 发行人焊接材料及制品主要包括药芯焊丝、新型焊接材料和钎焊材料等。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期间,如果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经济政策、资本市场状况和国内外相关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以及本公司自身风险因素发生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次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流通,受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充裕度及投资者偏好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从而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转让和变现时出现困难。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业务所属行业为金属新材料行业,为制造业,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较长,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支持。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9,835.85万元、-50,633.85万元、-30,050.25万元、-5,272.2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底,公司主要在建项目2个,预计总投资8,480.50万元,已完成投资4,189.63万元,2024-2025年分别投资活动现金流出53,763.66万元和39,632.91万元。发行人后续投资支出金额可能较大,存在一定负债规模继续增加和偿债能力减弱的风险。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截至2023-2025年末及2026年1-3月,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96,530.83万元、99,835.15万元、127,622.49万元及177,368.51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13.91%、15.46%、18.79%及24.32%,应收账款金额以及占流动资产的比例逐年提高,主要原因为订单量持续扩大,直接带动应收账款同步增加。2023年-2025年发行人坏账计提比例分别为20.46%、14.76%以及12.03%,计提比例略高,但随着历史应收账款逐步回收,坏账计提比例有所下降。发行人虽然严格控制赊销政策,有着良好的应收账款管理能力,但若未来下游客户因经济周期波动不能按时付款,可能面临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从而对发行人的流动性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3、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存在一定规模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与关联方之间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等。其中2023-2025年发行人与中国钢研及其下属子公司购买商品、接受的劳务金额为4,300.12万元、5,314.91万元以及8,303.45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金额为3,593.08万元、6,519.86万元及4,244.43万元,发行人关联交易规模均在公告获批的交易额度之内。如果未来公司关联方受到其他因素影响不能按时付款,可能使公司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虽然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但若发行人在关联交易中出现不合理定价或关联方经营出现恶化,有可能会给发行人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4、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波动风险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发行人经营性现金净额分别为78,601.79万元、76,967.25万元、79,762.61万元和-43,576.9万元。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年度数据较为稳定,呈现小幅波动状况,主要受营业收入、税收支出等多重因素的影响。2026年一季度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下降较多,同比下降215.85%。主要受到当季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支付原材料采购款同比增加所致。
5、存货跌价风险
截至2023-2025年末及2026年1-3月,发行人存货价值分别为246,729.80万元、208,406.36万元、234,770.78万元和276,473.61万元,分别占流动资产的35.54%、32.27%、34.56%和37.91%。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及库存商品等,其中以库存商品为主。2023-2025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比例分别为2.21%、2.55%、2.24%,计提比例较低,但考虑到近年来金属新材料产品受到上下游影响价格波动较大,公司存在一定的存货跌价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环境风险
2026年全球经济弱复苏,直接制约市场需求扩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测全年经济增速仅3.3%,处于历史较低水平。国内外消费信心修复滞后,储蓄意愿普遍增强;产业链冲击与人工智能替代导致中间品需求收缩,形成需求恶性循环。多重因素叠加使国内外市场呈现“总量不足、结构分化”特征,预计将给公司经营发展带来持续的压力与潜在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2026年,全球小金属领域供给冲击风险凸显。稀土、钨等战略性小金属供给高度集中,开采配额收紧、扩产周期拉长,供给刚性加强。战略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又进一步推动需求爆发式增长,形成显著的供需缺口,原材料价格存在高位震荡的风险。地缘博弈将进一步加剧供应扰动,出口管制与地缘冲突进一步压缩供给空间,行业供给稳定性受严重冲击。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占比较高,进而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3、国际贸易环境风险
公司出口业务核心市场覆盖欧美、印度、日韩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公司海外收入在“十五五”期间预计将保持增长态势,其中欧美发达国家仍作为公司重要的海外市场。当前,美国频繁调整关税政策,15%临时关税叠加政策存在高度不确定性,全球货物贸易增速预期仅0.5%,多边贸易体系承压。
4、汇率波动的风险
2026年,随着地缘冲突的加剧可能导致美联储暂缓降息推升美元指数,人民币可能呈现“强韧性下的双向波动”,存在结汇收益缩水、关税成本增加的风险,汇兑损益的波动亦将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5、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由于金属新材料及制品的生产技术集成度高、工艺流程复杂,属于技术和人才密集型产业,其研发和生产离不开核心技术人员。作为我国金属新材料行业的领先企业,源技术和技术覆盖面全、核心力量突出的研发技术人才梯队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虽然公司的核心技术由公司技术研发队伍整体掌握,并不依赖于某个技术人员,公司也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严密的技术保密制度,如保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等,以防止核心技术外泄。同时,近年来公司一直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发展战略,从科研经费、科研环境等方面入手,改善科研人员的研究开发条件,激发科技人员的事业进取心和成就荣誉感,通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措施不断建立完善人员薪酬、福利制度,保证了多年来研发技术队伍的稳定。但如果发生研发技术队伍整体流失或技术泄密现象,使得同行业竞争对手得以迅速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工艺水平,削弱本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将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6、海外投资及海外业务风险
发行人在泰国阿美达工业园区注册成立子公司安泰超硬金刚石工具(泰国)有限公司,为北京安泰钢研超硬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泰超硬”)全资子公司。发行人将出口美国的业务转至泰国子公司,以对抗美国反倾销政策。海外投资及海外业务受国内国际政治、经济等政策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风险。
7、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的国内外政局动荡、公司治理结构发生变化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临时不能履行职责等,突发事件具有偶发性和严重性,往往会对企业的公司治理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决策带来不利影响,虽然公司为上市公司,有一套完善的体系应对突发事件,但仍需要关注突发事件对企业产生的不利影响。
8、采购销售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主营产品集中于高科技领域,产品种类繁杂,技术门槛高,多以销定产,具有原材料采购和销售集中度较高的特点。发行人会根据客户偿债能力、信用资质、资产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且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风险防控措施,防范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但发行人若未能有效的根据市场变化调整重要供应商和客户的份额,可能给发行人的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三)管理风险
1、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已经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但是如果发生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安全生产事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故无法履行职责等,可能造成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对发行人的管理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2、安全生产的风险
发行人虽为高科技企业,但若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风险辨识能力不足等现象,仍可能出现安全生产问题,对发行人的管理可能造成不利影响。尽管发行人建立了一系列安全生产与综合治理相关管理制度,并在从事业务活动时已经严格遵守必要的安全规定和标准,但基层生产活动仍会使发行人面临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
3、环境保护的风险
发行人建立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环保责任、环境监测、环保宣传培训、事故处理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但近年随着国家环保政策和要求的不断加强,企业仍存在一定的环保风险。
4、跨区域管理风险
经过多年布局,发行人已在北京、天津、包头、淄博、深圳等多个城市实现业务布局。发行人跨区域的经营,使其在信息传达、资金运作、税务筹划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虽然发行人目前已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生产经营稳定,但随着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发行人在跨区域管理、经营决策、运作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难度也将进一步增加。
5、子公司管理风险
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共有并表子公司14家,主营业务涉及先进功能材料及器件、特种粉末冶金材料及制品以及高品质特钢及焊接材料板块,发行人控股和参股的企业数量众多且涉及领域广泛。对发行人的决策水平、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投资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提出了越来越多的要求。虽然发行人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子公司管理制度,但是如果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出现问题,将可能造成子公司经营效率的下降及经营风险的增加,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和未来发展。
(四)政策风险
1、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金属新材料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新质生产力重点培育领域,持续受到国家政策扶持,《“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等政策,持续鼓励高端金属功能材料、特种合金、稀土新材料等领域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发展,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但新材料行业政策具备动态调整特征,若未来国家产业扶持方向调整、行业准入标准收紧、高端产业补贴政策退坡,或稀土、钨钼等战略金属资源开采、配额及管控政策进一步收紧,将可能影响公司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及市场拓展节奏,导致行业发展景气度下降,对公司经营业绩和业务布局产生不利影响。
2、环保与低碳政策变化风险
当前国内生态环保及双碳监管政策持续趋严,国家持续推进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深化有色金属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能耗双控、碳排放管控等监管要求,环保合规、节能降碳成为制造业企业常态化经营要求。公司主营金属新材料的冶炼、加工生产环节属于环保重点监管范畴,随着环保标准、碳排放管控、清洁生产要求持续升级,公司需持续投入资金开展环保设备升级、节能技术改造及碳排放治理,将直接增加生产运营成本。若公司未能及时适配最新环保及双碳政策要求,可能面临整改、限产、行政处罚等情形,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长期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有效降低了公司整体税负,助力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实行三年复审制度,且近年高新认定核查标准、研发指标、营收指标监管持续收紧。若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调整,相关优惠税率、研发加计扣除比例缩减或取消,或公司后续无法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将导致公司税负上升、利润空间压缩,对公司经营成果及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4、国际贸易及出口管制政策风险
当前全球贸易环境复杂多变,地缘政治及贸易保护主义持续影响进出口贸易秩序,同时国内针对稀土、钨钼等战略金属及高端新材料制品的出口管制政策持续规范化、严格化。公司部分产品存在海外出口业务,若后续海外贸易壁垒、关税限制持续增加,或国内相关产品出口许可、配额管理进一步收紧,将提升公司海外经营成本、限制产品出口规模,同时高端材料领域国际技术合作、设备引进渠道受限,也会一定程度制约公司技术迭代与海外业务发展,将给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第三章发行条款
基础层企业统一注册模式下注册阶段无发行条款。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发行人本次拟注册金额为10亿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补充运营资金、项目建设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二、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将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变更资金用途前发行人将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不用于归还金融子公司的有息负债、对金融子公司出资;不直接用于参股公司、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投资。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办发〔2018〕101号文等文件支持的相关领域,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不会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不涉及虚假化解或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会用于非经营性资产,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该笔债务。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向不用于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不用于金融投资、土地一级开发,不用于普通商品房建设或偿还普通商品房项目贷款,不用于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或偿还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不用于房地产开发及土地储备等与房地产相关的业务,不用于信托贷款及委托理财等金融类业务。
发行人承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涉及重复匡算资金用途的情况。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注册名称: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军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5,078.8097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105,051.9397万元
公司成立日期:1998年12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7153487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2180969
传真:010-62182695
经营范围:生产新材料;新材料及制品、新工艺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新材料、制品及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电子元器件及仪器仪表、医疗器械I类;计算机系统服务;设备租赁;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工程和技术研究与实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经贸企改【1998】854号)及《国家冶金工业局关于同意设立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冶体【1998】320号)文件,由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国家级大型科研院所钢铁研究总院)为主要发起人,联合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现更名为“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泰珂科技发展中心、冶钢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北京金基业工贸集团共6家发起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8年12月30日注册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9,260.00万元,是国家科技部及中科院联合认定的国家高技术企业,也是被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骨干高新技术企业。
1、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2000年4月24日至5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0】51号文批准,发行人以向法人投资者配售和上网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5,26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6,000万股社会公众股于2000年5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安泰科技,股票代码为000969。
2、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1)2000年度利润分配导致股本变化
根据公司2001年3月31日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0年末总股本15,260万股为基数,向2001年4月10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红股1股、每10股公积金转增5股。上述送股及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24,416万股。注册资本为24,416万元。
(2)2004年度利润分配导致股本变化
根据公司2005年2月27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4年末总股本24,416万股为基数,向2005年4月21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股。上述送股及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31,740.8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为31,740.80万元。
(3)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导致股权变化
根据公司2005年11月25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5年12月2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3.2股对价股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本总额仍为31,740.8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为31,740.80万元。
(4)2005年度利润分配导致股本变化
根据公司2006年4月22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5年末总股本31,740.8万股为基数,向2006年5月29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34,914.88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为34,914.88万元。
(5)2006年非公开发行导致股本变化
2006年11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98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0家特定投资者发行5,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上市日为2006年11月22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0,114.88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为40,114.88万元。
(6)2007年度利润分配导致股本变化
根据公司2008年4月19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7年末总股本40,114.88万股为基数,向2008年5月29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本次送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44,126.368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为44,126.368万元。
(7)2010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2009年度利润分配导致股本变化
2009年9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12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7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5,000万元。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为6年,即自2009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16日;转股起止日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根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安泰科技2009年发行的7.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务自2010年3月1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流通股。截至2010年6月9日,安泰科技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转股数为5,569.551万股,其余可转债全部赎回。
根据公司2010年4月16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本次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10年4月27日收市时的公司总股本447,393,1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送股及转增357,914,558股。
经上述送股、转增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公司股本增加至85,487.3748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为85,487.3748万元。
(8)2011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导致股本变化
2011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95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共401.13万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行权价格为9.51元,由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4,011,300股A股股票。95名激励对象向公司足额缴纳了共计3,814.7464万元行权资金。
公司于2011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变动登记手续。本次行权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85,888.5048万股。
(9)2012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导致股本变化
2012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本次提出行权申请的93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共391.13万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行权价格为9.51元。
公司于2012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变动登记手续。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62,796,348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279.6348万元,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持股比例变为40.78%。
(10)2015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导致股本变化。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事宜包括安泰科技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安泰创投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刁其合等12名交易对方合法持有的天龙钨钼100%股权,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两部分。具体过程如下:
①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5]第016号),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天龙钨钼100%股权的资产评估值为105,127.59万元,经各方友好协商,交易标的天龙钨钼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03,588万元。其中现金对价1,000万元由安泰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安泰创投向天龙钨钼的股东苏国平支付,其余102,588万元对价由安泰科技非公开发行股份支付。本次交易完成后,安泰科技直接持有天龙钨钼99.03%的股权,并通过安泰创投间接持有天龙钨钼0.97%的股权。
2016年2月26日,公司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安泰科技对刁其合等12名交易对方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25,566,707股(其中限售流通股数量为125,566,707股),本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增发股份已于2016年3月16日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安泰科技总股本为988,363,055股。
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安泰科技计划向中国钢研、安泰振兴专户及华腾资管计划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募集资金总额30,756万元,其中1,000万元将用于支付收购天龙钨钼的现金对价、剩余资金用于标的资产天龙钨钼在建项目和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2016年4月10日,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天运[2016]验字第90039号),截至2016年4月1日止,安泰科技收到股东认缴款296,109,993.14元:其中股本37,645,042元,资本公积258,464,951.14元。2016年4月19日,公司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本次新增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11)2023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及后续回购注销导致股本变化
2023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先后完成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登记。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5日、2023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登记手续。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26,008,097股增加至 1,050,788,097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078.8097万元。
2024年12月,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050,788,097股变更为1,050,718,097股。
2025年12月,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8,7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050,718,097股变更为1,050,519,397股。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注册资本为105,078.8097万元,总股本为1,050,519,397股。除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及回购注销事项外,公司股本未发生其他变化。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
1、股本结构
表5-1: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股份类型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1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流通A股 34.68% 364,366,724
2 刁其合 自然人股东 流通A股 1.57% 16,443,700
3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赢制造升级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投资者 流通A股 1.23% 12,957,100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流通A股 0.83% 8,749,815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投资者 流通A股 0.80% 8,420,017
6 前海开源基金-农业银行-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流通A股 0.46% 4,844,905
7 郑刚 自然人股东 流通A股 0.45% 4,705,500
8 浙江佳润进出口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流通A股 0.37% 3,919,600
9 瞿龙辉 自然人股东 流通A股 0.31% 3,263,500
1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投资者 流通A股 0.28% 2,895,366
2、控股股东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研集团”),钢研集团成立于2000年3月,2006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由原钢铁研究总院(创建于1952年)更名组建,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创建于1973年)同期并入。钢研集团是我国冶金行业最大的综合性研究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机构,2009年5月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并进行董事会试点。钢研集团主要从事金属新材料及制品、冶金工程技术及装备、自动化系统、分析测试技术与仪器的研发及生产,是我国冶金行业重大关键与共性技术的创新基地、国家冶金分析测试技术的权威机构;截至目前,拥有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家A股上市公司控股权;下设先进钢铁材料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非晶微晶合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先进钢铁流程及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等7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及多个省部级研发平台;产业基地布局覆盖北京中关村永丰、丰台、昌平、空港,河北涿州新材料产业园、石家庄产业基地,并在天津、上海、山东、广东、四川、浙江等地建有研发与产业化基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钢研集团注册资本46亿元,资产总计337.65亿元,负债总计143.8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计193.76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62.39亿元,净利润10.02亿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无受限情况。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三)股权结构
表5-2: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00%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34.68% 65.32%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发行人独立性
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拥有充分的独立性。
1、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经营计划、财务核算、劳动人事、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等业务体系,并具有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领取报酬,未在控股股东单位领取报酬和担任重要行政职务。
3、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经营系统,工业产权、商标、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均由本公司拥有。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组织机构体系健全,内部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无从属关系并能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工作的开展。
5、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系统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拥有银行独立账户并独自纳税。
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一)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概况及简介
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末,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5-3:发行人重要控股子公司概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1 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053.00 河北 河北 生产 82.8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北京安泰钢研超硬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29,127.84 北京 北京 生产 95.00% 投资设立
3 安泰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1,000.00 河北 北京 生产 100.00% 投资设立
4 北京安泰中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637.26 北京 北京 生产 51.00% 投资设立
5 海美格磁石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11,373.53 深圳 深圳 生产 56.56%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 安泰三英焊接材料(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10,291.53 天津 天津 生产 59.19%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7 安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 公司 30,000.00 北京 深圳 投资 100.00% 投资设立
8 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0 天津,北京 天津 生产 99.68%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9 安泰(霸州)特种粉业有限公司 10,300.00 河北 河北 生产 50.00% 投资设立
10 安泰爱科科技有限公司 29,353.51 山东 山东 生产 58.47%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1 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 40,000.00 内蒙古 内蒙古 生产 51.00% 投资设立
12 北京钢研大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782.87 北京 北京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3 安泰新材料科技涿州有限公司 500.00 河北 河北 生产 100.00% 投资设立
14 安泰磁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1,000.00 江苏 江苏 专业技术服务业 51.00% 投资设立
注:根据安泰(霸州)特种粉业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四名,董事长由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担任,霸州市荣正实业有限公司推荐两名,还有1名职工董事。公司对安泰(霸州)特种粉业有限公司重大财务经营决策拥有实际控制权。
表5-4: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总负债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 金属新材料 30,000.00 252,223.42 118,889.00 133,334.41 203,815.25 12,553.96 12,075.34
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属新材料 23,053.00 166,647.73 71,424.85 95,222.87 161,793.55 7,978.29 6,834.75
北京安泰钢研超硬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金属新材料 29,127.84 63,368.34 16,128.09 47,240.25 45,891.87 3,377.17 3,135.93
安泰(霸州)特种粉业有限公司 金属新材料 10,300.00 26,382.03 7,808.90 18,573.13 25,529.61 4,701.05 4,263.67
安泰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金属新材料 51,000.00 72,766.14 28,668.71 44,097.43 71,045.02 6,004.74 6,006.34
海美格磁石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金属新材料 11,373.53 24,206.22 5,273.57 18,932.65 19,766.65 3,016.82 2,626.12
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 金属新材料 40,000.00 68,300.76 27,577.83 40,722.93 61,694.42 2,020.87 1,961.02
安泰爱科科技有限公司 金属新材料 29,353.51 67,749.39 35,384.78 32,364.61 46,001.15 1,657.67 1,590.88
1.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
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金30,0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100.00%(直接持股99.68%+间接持股0.32%)。安泰天龙业务包括金属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产品覆盖钨钼及钨钼合金、难熔金属制品等,广泛应用于半导体、光伏、航空航天等高端制造领域;同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金23,053.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82.85%。河冶科技业务包括金属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产品为高速工具钢、特种合金材料等,广泛应用于切削刀具、模具制造等领域;同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销售金属材料、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北京安泰钢研超硬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安泰钢研超硬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金29,127.84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95.00%。北京安泰钢研业务包括超硬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产品覆盖金刚石工具、立方氮化硼制品等,广泛应用于石材加工、机械加工、地质勘探等领域;同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销售五金交电、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安泰(霸州)特种粉业有限公司
安泰(霸州)特种粉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金10,3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50.00%。安泰(霸州)业务包括特种金属粉体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产品为高性能金属粉末制品,广泛应用于3D打印、粉末冶金等领域;同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销售金属材料、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安泰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安泰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金51,0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100.00%。安泰非晶业务包括生产非晶带材及制品、母合金(限分支机构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销售金属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海美格磁石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海美格磁石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金11,373.53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56.56%。海美格磁石业务包括磁性材料及磁石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产品为高性能永磁材料,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等领域;同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销售
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
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注册资金40,0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51.00%。安泰北方业务包括金属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产品覆盖高端特种金属材料制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高端装备等领域;同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销售金属材料、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安泰爱科科技有限公司
安泰爱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金29,353.51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58.47%。安泰爱科业务包括金属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产品为高性能磁性材料及制品,广泛应用于风电、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同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销售金属材料、电子元器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情况
表5-5:截至2025年12月末,发行人主要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情况表
序号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赣州江钨友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赣州 赣州 钨加工 20.00% 权益法
2 北京安泰生物医用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生产 26.55% 权益法
3 苏州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生产 17.72% 权益法
4 安泰核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 河北 生产 34.00% 权益法
5 深圳市启赋安泰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投资 30.00% 权益法
6 江苏集萃安泰创明先进能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常州 常州 生产 22.16% 权益法
7 钢研华普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生产 15.40% 权益法
8 合肥钢研稀土永磁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合肥 合肥 生产 10.00% 权益法
(三)公司对其他企业投资情况
表5-6:截至2025年12月末,发行人对其他企业投资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 西安增材制造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 卢秉恒 13,500.00 3.70%
2 黑旋风锯业股份有限公司 李仁德 8,521.78 10.11%
3 通化市启赋富勒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启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907.00 8.60%
五、发行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
(一)公司组织架构
表5-7:公司最新组织结构图
(二)主要职能部门职责
表5-8:主要部门职责
综合管理部职能
一级职能 二级职能 三级职能
行政管理 会议管理 1、制定并落实公司会议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各级会议管理。
2、组织或协助组织公司级会议(总经理会、总经理办公会、务虚会、工作会、年度表彰会等)和大型活动。
3、负责会议相关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督察督办重要事项,并及时报告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协助公司领导了解掌握全面情况。
公文档案 1、负责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日常管理:规范公司级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借阅、使用。
2、负责优化完善公文管理制度和公文处理,发布公司重要信息、通知、通告等。
3、负责建立和完善印章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日常管理。
4、负责公司授权书、介绍信、证明信管理。
行政文秘 1、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领导履职服务工作流程,为公司领导提供日常办公服务。
2、负责撰写综合性文稿。
后勤管理 1、负责建立市场化的后勤保障和服务体系,规范公司车辆、住房、接待、纪念品、值班等综合事务管理。
综合协调 公共关系 1、建立和维护公司层面的公共关系,负责组织协调与政府、重要上级部门、重要战略合作伙伴的联络。
信访、维稳 1、负责协调信访、维稳及应急工作。
部门协调 1、负责协调未纳入现有管理部门职能职责的重要事项。
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1、建立公司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等综合治理体系,落实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健全事故报告及处理机制。
2、监督、检查各经营单位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制度执行情况。
综合治理事故处理 1、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相关综合治理事故,落实奖惩措施,监督整改到位。
战略发展部职能
一级职能 二级职能 三级职能
战略管理及政策研究 管理体系建设 1、建立公司战略管理体系,包括制定战略管理办法、建立战略评价体系,提升公司战略管控能力。
行业研究 1、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对公司所处的产业、行业及竞争态势进行动态跟踪,为公司战略制定、外部资源获取、新业务拓展、投资决策提供支持,推动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战略制定及实施评价 1、制定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审核部门职能战略及各业务单元的战略规划,分析、评估阶段性战略实施效果,制定战略目 标、实施路径、资源匹配调整方案。
改革与专题研究 1、组织开展公司重大改革及重大问题所涉及相关事项的研究,提出改革改制政策建议。
投资管理 管理体系建设 1、建立投资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审核各业务单元的年度投资计划。
投资项目管理 1、组织投资项目的立项与审批,包括对外股权投资项目、内部建设项目、产业孵化项目及其他项目。
2、组织开展股权投资的尽职调查、项目谈判、协议起草、交割等工作。
3、实施建设投资项目的过程监控,组织重要进度节点事项、重大变更事项的评审工作。
4、负责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事项所需券商的招标选聘工作。
资源获取与开发 1、统筹协调与公司投资项目相关的对外接口和资源管理工作,为公司项目顺利实施营造有利外部环境。
2、跟踪研究国家、地方有关优惠政策,争取各类政府资源对投资项目的支持。
3、组织、策划、实施公司土地资源的有效开发与利用。
控参股公司管理 管理体系建设 1、建立控参股公司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2、协调控参股公司“三会”的召开、审查议案,控参股公司“三会”资料汇总与归档:
3、派出董监事履职管理。
股权管理 1、实施股权调整及优化管理,制定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方案。
产权管理 产权管理 1、负责控参股公司产权管理。
董事会事务 法人治理结构 1、建立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值管理,协调与证券媒体的关系。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1、组织筹备公司“三会”及相关会议的召开,并督办会议决议的落实。
2、董事的日常联络和服务工作。
证券监管 1、配合监管机构,完成上市公司监管任务。
证券事务 信息披露 1、编写、发布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社会责任报告等。
2、落实资本市场舆情监控,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的内部沟通机制。
投资者关系管理 1、接待机构投资者现场调研,解答投资者电话、网络咨询,编制投资者分析报告,维护外部信息与资源渠道,建立与投资者间的友好界面。
证券市场直接融资 1、研究证券市场各类融资方式,为公司直接融资提供方案建议,实施公司直接融资决策。
证券市场研究 1、研究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上市公司案例,跟踪国企改革方向,创新运用各类资本运作工具,服务于公司投资并购与中长期激励机制建立。
人力资源部职能
一级职能 二级职能 三级职能
人力资源规划 规划和管理制度建设 1、制定公司人力资源中长期战略规划,组织战略实施、检查、评估与调整,指导、审核各经营单位人力资源中长期人才规划。
2、编制下达年度人才计划和预算(薪酬总额、人工总量、人工成本、招聘培训费用预算等),指导各经营单位编制人力资源年度工作计划,检查、监督、控制指标落实。
3、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架构和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各经营单位开展工作。
组织机构和岗位管理 1、优化公司组织结构、明晰总部各部门、总部与经营单位的管理职能界面,指导各经营单位内部机构设置、定位和主要职能。
2、建立公司岗位体系,组织公司总部的岗位设置、定岗定编等,指导、监督各经营单位规范岗位设置。
招聘与员工流动 招聘管理 1、组织开展公司人力资源需求分析,制定需求规划、年度招聘计划、关键核心人才引进计划及实施。
2、搭建共享的人才招聘渠道,建立共享人才库,建立内部人才市场化机制。
3、建立公司各级人才甄选的评价工具,统筹规划,组织各单位实施人才引进工作。
员工流动 1、办理并审批公司员工入职、离职、转正、内部调动、晋升、解聘等相关手续。
2、统筹协调公司各单位间人员调配,优化人员配置。
干部培养及管理 干部培养 1、建立和完善公司干部选拔、培养、考核及任用体系,制定干部管理制度及干部行为规范,指导和规范各单位的干部选拔、培养及考核工作。
2、干部人才梯队建设,制定后备人才及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并分级分类组织实施。
3、对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提出建议并组织实施推荐与考核。
干部管理 1、制定干部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干部年度及任期考核。
2、组织落实干部资格审查和干部事项申报等专项审查、建立和完善干部档案。
3、干部因私出国、请假等日常管理,因私护照借用管理。
培训与开发 职业发展管理 1、制定并统一规划公司职业发展通道,指导各单位组织落实。
2、组织编制公司任职资格体系,指导、监督各单位实施。
3、负责公司政府特贴等奖励申请、组织推进和申报工作。
4、组织公司技能评定、职称评定、各岗位序列职级评定工作。
培训管理 1、建立和完善公司培训管理体系,建立分级分类培训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员工职业能力要求,计划并组织开展各级干部、人才梯队及各级单位共性的培训,制定培训计划要求;统筹、策划、组织各重点或专项培训:指导、监督、并检查各部门及二级单位培训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
3、搭建公司共享的培训资源平台。
绩效考核管理 绩效考核管理 1、建立和完善公司全员绩效管理体系:制定公司管理部门、公司干部的绩效考核制度:推动、指导、检查经营单位绩效管理体系建设:指导、组织年度绩效目标的分解和落实。
2、负责全员绩效考核的实施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管理部门、公司干部的绩效考核:推动、指导、检查经营单位考核实施。
3、实施绩效结果的应用,建立绩效改善系统:推动、指导、检查经营单位考核结果的运用与改善。
薪酬福利管理 薪酬管理 1、搭建公司薪酬福利管理体系,制定公司层面的薪酬福利管理的基本政策和制度,指导各单位制定薪酬福利办法,并监督、检查各单位薪酬福利管理工作的执行。
2、制定公司核心团队、骨干人才的激励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3、搭建基于业绩贡献的工资总额管理体系,负责公司工资总额全年预算、核定、管控、调整。
4、统计分析各单位人工成本、工资总额、福利费用等的使用趋势,并向有关方面提供分析数据。
5、负责母公司工资发放、个税管理、申报等具体事宜。
福利管理 1、搭建公司福利体系,指导并监督各单位建立合法合规的福利制度并规范执行。
2、负责办理母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增补、核减、缴纳、基数核定等事项:各类待遇的申领:医疗费用、工伤津贴、生育津贴、伤亡支付、失业金领取等。
3、负责办理特殊工种备案及审批,负责退休手续办理:负责工伤申报。
员工关系及信息管理 员工关系管理 1、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合同范本和员工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各经营单位相关合同和协议管理的执行情况。
2、建立员工行为规范,组织编制公司员工手册,并组织和监督实施,明确公司与员工权利、义务关系,规范员工行为。
3、规范、指导、监督公司各经营单位考勤及休假管理:负责员工在职及收入证明、档案关系管理、生育证明等员工关系管理。
4、负责涉密人员转岗、脱密、出国审批及护照借用管理。
人力资源信息 1、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体系,指导、检查各经营单位实施。
2、建立人力资源管理报表体系,统计、分析人力资源信息和数据、编制内外报表,为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3、人力资源信息化的实施维护及上线运行等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外事管理 外事管理 1、承担公司因公出、回国(境)管理工作,包括团组审批、因公证照和签证(注)办理、外商来华邀请手续办理等。
计划财务部职能
一级职能 二级职能 三级职能
财务体系建设 财务规划和制度建设 1、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制定公司财务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与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评估与调整。
2、监督、检查各经营单位会计政策及制度的执行。
组织管理 1、完善公司财务组织架构,建立财务人员培训、交流、轮岗及考评体系。
2、委派财务负责人履职管理。
预、决算管理 预算管理 1、建立公司预算管理体系,并组织、指导预算编制及调整。
2、监督、检查、分析、反馈预算的执行情况。
决算管理 1、负责公司年度决算。
财务报表与分析 1、建立公司财务报表及分析体系,并组织实施。
2、编制、报送公司财务管理报表,撰写公司财务分析报告,并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
3、指导、监督、检查各经营单位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
核算管理 会计核算 1、制定公司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各经营单位的执行情况。
会计科目标准化 1、制定公司统一的1-3级会计科目,审批各经营单位4级及以下会计科目的设置。
资金管理 资金统筹管理 1、根据公司年度资金预算,多渠道筹措、调度资金,审核各经营单位月度资金平衡计划,检查、分析、考核计划的执行。
2、负责公司资金增值业务管理。
内部银行管理 1、建立内部银行管理制度,组织各经营单位内部银行的信用评级,落实信贷业务。
银企关系管理 1、建立公司与银行合作关系,配置合理的信用额度。
2、负责公司信用风险抵押、担保及信用评级管理。
税务管理 税务筹划 1、制定公司层面的税务筹划方案,指导各经营单位业务层面的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及实施。
2、汇总分析税收信息并对公司纳税风险进行评估。
税企关系管理 1、建立公司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渠道,管理公司纳税信用等级,配合税务机关的相关检查。
统计管理 统计分析 1、负责公司对外统计归口管理,包括公司统计报表编制、分析及报送。
2、指导、监督各经营单位对外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
财务信息化 1、建立公司财务信息化体系,指导、检查各经营单位财务业务一体化建设。
经营绩效管理 绩效考核 1、对接并统筹集团公司下达的经营绩效考核相关指标及重点任务,进行部署落实。
年报审计与资产评估 年报审计 1、负责对公司年报外部审计机构的协调与支撑服务。
审计与评估 1、负责投资、撤资、产权交易等事项所需审计、评估的中介机构的选聘、业务协调与支撑服务。
运营管理部职能
一级职能 二级职能 三级职能
EHS体系管理 安全生产 1、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事故处理、应急管理等工作。
3、组织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并监督对所发现隐患及问题的整改落实。
4、负责EHS管理办公室事务。
职业健康 1、制定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各级责任制。
2、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监督所发现隐患及问题的整改落实。
3、监督职业病体检、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等工作执行情况。
消防管理 1、负责公司消防管理工作。
运营管理 运营管理 1、制定公司经营绩效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各经营单位的年度经营任务,编制月度、年度分析报告,提出重要事项及改进建议。
3、完善两金管控体系建设,完善管控流程,优化两金质量,控制经营风险。
4、建立对标方案及体系,对标先进企业,推动管理模式改善,提升核心竞争力。
5、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管理,重点推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节能减排等公司层面的技术改造项目,规范各经营单位自立技改项目的管理。
6、制定生产设备管理办法,规范生产设备采购及处置的管理,并监督实施。
7、统筹协调集团、公司园区内经营用房及风、水、电、气等生产性资源。
8、负责公司营业执照变更、年度信息公示等相关事务。
9、组织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验收、转固。
一体化体系管理 1、组织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能源管理体系管理体系的认证、维护工作。
2、组织一体化体系内部审核、管理评审以及二方、三方审核,推动体系持续改进和融合。
3、组织精益管理活动,包括6S现场管理、QC小组活动、质量信得过班组活动、合理化建议等。
国军标体系及保密管理 体系管理 1、组织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维护工作,推动持续改进。
2、负责建立保密管理体系。
配套业务 1、组织军工保密认证、专用产品承制资格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认证、体系运行和维护等工作。
2、负责军工保密办公室事务及专用产品管理工作。
市场营销管理 营销管理 1、制定公司营销管理相关制度,规范销售合同管理,建立客户信用管理体系。
2、运营维护Emarkeiting平台,开展市场分析和协同营销活动。
3、组织协调公司重要客户关系维护。
4、统筹协调统一参展、参会等市场工作。
品牌管理 1、制定或修订公司商标管理办法,负责商标申请、商标维护相关工作。
2、规范公司广告宣传与产品包装等方面商标的使用,并监督实施。
采购管理 采购管理 1、制定采购管理相关制度,规范采购工作,落实采购合规管理。
2、优化维护电子采购平台,推动阳光采购,加强供应链管理,提升采购效率,落实降本增效。
3、组织公司战略性采购、集中采购的管理。
数字化转型与绿色发展部职能
一级职能 二级职能 三级职能
信息化管理 信息系统规划与建设 1、制定公司信息化建设规划和相关制度,规范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2、负责推进经营管理信息化,促进业务一体化管控和协同优化。
信息化基础建设 1、负责推进大带宽、高速稳定、低延时的工业现场网络设施基础建设,推进5G、IOT等先进技术应用。
2、负责公司OA、NC、网站等系统完善和维护工作。
网络安全 信息安全管理 1、负责信息安全体系的建立与审计,推动公司数据治理体系建设,建立信息安全制度、安全策略、配套技术手段,组织信息安全等级等保护测评。
2、监督、检查各经营单位网络、计算机系统运维,以及网络行为和信息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智能制造及数 智能制造管理 1、制定智能制造业务规划及智能制造相关制度,完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
2、组织推动生产数字化改造,推动工信部典型智能制造应用场景落地,推动公司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建设。
字化转型 3、负责公司数据标准化研究,推进集团主数据标准化、物料编码标准化、装备通讯协议标准化、工业软件数据传输标准化建 设,规范数据标准。
4、负责智能制造相关的评价考核工作。
绿色低碳管理 环境保护 1、将环境保护融入绿色制造、低碳管理,制定环境保护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各级责任制:
2、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的检查工作,并监督所发现隐患及问题的整改落实:
3、监督合规排放等工作执行情况。
能源低碳管理 1、落实国资委央企碳达峰、碳中和指导意见,制定节能相关制度,分解监控公司万元产值能耗、万元碳排放强度等能源控制指标。
2、开展能源审计,组织高耗能、淘汰落后设备设施的检查,并监督整改落实。
绿色制造管理 1、落实新发展理念,制定绿色发展规划和行动计划,推进绿色制造管体系建设,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
2、组织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认证、评价、维护工作。
3、负责绿色制造相关的考核评价工作。
碳排放管理 1、建立公司碳排放管理相关体系,制定碳排放核算方法和内部碳定价机制。
2、推动公司绿色能源建设:统筹公司煤电、绿电的电力市场化交易。
3、跟踪碳交易行情,制定碳交易方案,并组织实施,按时履约。
合规部职能
一级职能 二级职能 三级职能
全面风险及内部控制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 1、建立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2、监督、检查各经营单位全面风险管理的执行情况,并出具风险管理报告。
内控建设及缺陷整改 1、建立完整、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根据公司发展和环境变化,更新内控手册。
2、监督各经营单位内控制度的执行、内控缺陷的整改及内控手册修订。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 1、建立公司内控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2、监督、检查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做出评价。
3、负责内控年度审计,编制内控缺陷报告,提出缺陷整改建议,出具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审计及责任追究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 1、建立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并组织实施。
2、组织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营活动等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审计结果,提出处理建议,并监督检查建议的执行。
专项审计 1、组织专项审计工作,配合集团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联合审计。
2、定期检查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3、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业务上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
项目及股权后评价 1、组织对完成后的股权投资项目进行投资收益分析和有效性评估。
2、对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后的达产达效进行评价。
经济责任追究 1、违规经济责任追究。
合规及法律事务管理 法律风险防范 1、建立公司合规与法律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2、建立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制定公司各类合同范本,协助草拟、制订、审查、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公司制度体系管理。
4、参与公司重要经营管理活动、商务项目的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法律意见。
5、负责公司的商业秘密保护。
法律纠纷管理 1、根据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2、代表公司参加民事、刑事、行政等诉讼及仲裁活动。
3、建立和维护外协法律机构关系,负责外聘律师管理。
党群工作部职能
一级职能 二级职能 三级职能
党委办公室 党委会组织管理 1、负责建立和完善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表单)。
2、负责党委会会议筹备与组织工作,包括会议议案、会议纪要、决议、记录和会议其他材料的管理工作。
3、负责会议相关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督察督办重要事项,并及时报告党委书记、董事长。
党建工作 党建及党务管理 1、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集团党委和公司党委做出的各项部署。
2、组织开展党的建设工作(党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
3、起草公司党委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做好党委会及党委会决定和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工会事务管理 1、按照党建带工建的工作原则,指导工会学习、贯彻、落实集团工会和公司党委各项工作要求。
2、指导工会开展工会组织建设及工会会员的管理。
3、指导职代会的工作。
团委事务管理 1、按照党建带团建的工作原则,指导公司团委学习、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和集团团委各项工作要求。
2、指导团委开展团的组织建设及团员队伍的管理。
其他事务管理 1、指导开展公司妇联、统战、扶贫等工作。
企业文化建设 企业文化建设 1、负责公司企业文化体系的建设,并组织实施。
2、组织提炼、建立、维护公司的理念文化、行为文化,并组织企业文化宣贯和培训。
3、策划、组织公司企业文化活动。
4、开展文化交流活动,提升公司企业形象。
宣传工作 1、开展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宣传党的理论、路线和公司重要决策。
2、负责意识形态和舆情管理工作。
3、负责公司宣传工作的策划、组织、管理、实施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纪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职能
一级职能 二级职能 三级职能
纪检监察 纪委办公室 1、协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集团纪委和公司党委做出的各项部署。
2、负责公司纪检组织体系的建设,加强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落实监督执纪问责。
3、起草公司纪委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做好纪委会议记录、纪委会决定和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负责纪检系统信访举报及接待工作,协助做好巡视巡察工作,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5、负责上级纪委交办案件及公司举报案件的办理工作。
巡视巡察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1、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工作,做好巡察工作统筹协调与计划管理。
2、传达贯彻公司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及时报告工作,对领导小组决定
的事项进行督办。
3、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巡视、巡察组开展工作。
4、配合相关部门对巡视巡察及巡审联动工作人员开展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5、会同巡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统筹协调、督促纪检和组织部门对整改的日常监督。
6、完成上级单位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技术中心职能
一级职能 二级职能 三级职能
技术创新体系和规划管理 创新体系管理 1、建立公司技术创新体系,包括组织结构框架、职责分工、运行机制等。
2、建立公司技术创新绩效考核体系、技术创新成果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并组织实施。
3、制定工程化技术集成孵化项目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负责三体系、国军标、保密许可、武器科研生产等体系认证中有关设计开发、技术状态等管理。
规划管理 1、组织开展国家科技政策、重大工程等信息的调研,开展公司相关领域技术动态的研究。
2、组织各经营单位制定相关领域的产品发展战略、技术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公司技术创新规划,对规划落实进行动态管理。
3、组织制定公司年度科研计划、编制公司年度科研预算,发布年度科研任务,对年度科研计划的落实进行动态管理。
科技资源管理 资源统筹管理 1、建立公司内部科技资源信息平台。
2、协调公司技术创新资源,推动公司内部科技资源的共享、整合及优化配置。
合作与交流 1、负责政府科技平台开放课题的设立与管理,组织国内外技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组织引智项目。
平台管理 1、组织制定科技平台建设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申报国家、省部级科技平台资质与荣誉,监督规划及计划的实施。
2、建立公司科技平台管理制度,维护现有平台资质,组织开展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的建设、验收及考核。
资源及资质管理 1、负责公司科技研发计划人才的培养计划及实施。
2、负责重点科研设备的审批和一般科研设备档案管理,组织科技成果申报、鉴定、登记工作。
3、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复审,以及资质维护工作。
科研项目管理 政府科技(含军工)项目管理 1、制定公司政府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建立政府科研项目全流程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2、国家科技资源获取,分析政府科技计划,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组织政府科技项目申报和立项评审,获取政府科技资源。
自主研发项目管理 1、制定公司自主研发项目管理办法以及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2、组织开展公司技术创新项目和重点自立研发项目的立项评审,审查和确定实施方案、落实经费预算等工作。
3、负责自主研发项目的过程管理、后评估管理,各经营单位一般自立项目备案及规范化管理、项目成果管理。
新产品管理 1、制定新产品管理办法,规范新产品备案、统计和归集管理。
2、组织制定公司年度新产品开发计划,跟踪和推进开发进程,并组织新产品资质申报。
科技统计与成果管理 1、负责公司科技活动信息统计、检查和报送工作,以及研发项目加计扣除的组织申报。
2、公司及各经营单位年度科研情况及科技成果报告组织编写。
科研信息 科研信息化管理 1、建立科研信息化管理体系、科研信息报表体系,统计、分析科研信息和数据、编制内外报表,为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化及知识产权 2、科研信息化的实施维护及上线运行等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数字化研发 1、负责公司数字化研发的发展推进工作。
知识产权管理 1、组织编制公司及各领域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公司知识产权成果管理及相关专利价值评估,专利许可、专利成果转让以及专利成果引进的管理。
3、各类技术合同、协议等有关知识产权内容的审核和规范管理。
专利申请与维护 1、组织公司专利布局和专利申请,建设公司专利管理平台、数据服务平台。
2、负责授权专利的维护,并组织专利统计和国、内外专利状态分析。
分析测试管理(分析测试中心) 分析测试服务 1、负责公司内部研发分析测试服务保障,对外开展分析测试服务。
分析测试技术开发 1、围绕公司产业领域,开发并培育专业测试能力。
分析测试标准体系建设 1、负责分析测试标准体系的建设工作。
CNAS体系建设 1、负责CNAS体系建设与维护工作。
测试分析资源共享平台建设 1、负责搭建公司内部分析测试资源共享。
(三)公司治理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强化了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不断提高质量。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及经营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
1、股东会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9)修改本章程;
(10)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1)审议批准公司重大财务事项和重大会计政策、会计变更方案,以及本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2)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3)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4)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5)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它事项。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股东会授权由董事会决议,可以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执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外,上述股东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股东会加强对授权事项的评估管理,授权不免责。董事会行权不规范或者决策出现问题,股东会应当及时收回授权。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指由非公司员工的外部人员担任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关职务以外的其他职务,不负责执行层的事务)应占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包括不少于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至2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它证券及上市方案;
(8)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申请破产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9)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一定金额以上的融资方案、资产处置方案等事项;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分公司、子公司的设立或者撤销;
(11)根据授权,决定公司内部有关重大改革重组事项,或者对有关事项作出决议;
(12)选聘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规范任期管理、科学确定契约目标,决定其业绩考核、薪酬和奖惩事项;
(13)研究审定公司非董事的业绩考核、薪酬及奖惩方案;
(14)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决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上限;
(15)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法律合规管理体系等,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法律合规管理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
(16)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7)制订公司章程草案和修改方案;
(18)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9)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指导、检查和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的机制,审议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
(21)制订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22)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它职权;
(24)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3)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4)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4、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拟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
(3)拟订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并组织实施;
(4)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一定金额内的投资项目、其他融资方案、资产处置方案、对外捐赠或者赞助方案;
(5)拟订年度债券发行计划及一定金额以上的其他融资方案;
(6)拟订公司的担保方案;
(7)拟订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的资产处置方案、对外捐赠或者赞助方案;
(8)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9)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10)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以及分公司、子公司的设立或者撤销方案;
(11)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12)拟订公司的改革、重组方案;
(13)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
(14)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当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结合公司实际,决定其业绩考核、薪酬及奖惩;
(15)拟订公司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组织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合规管理体系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加强境外资产监管,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16)建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办公会或总经理会;
(17)协调、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工作;
(18)提出公司行使所出资企业股东权利所涉及重大事项的建议;
(1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本章程或者董事会授权行使的其他职权。
非董事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四)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发行人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该体系保证了发行人内部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职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从整体看,发行人的内部制度比较健全,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都处于受控状态,不存在由于重大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会计报表的现象,并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资产的安全。
1、预算管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发行人制定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制度》,制度约束和规范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和考核等预算管理全过程,以确保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公司资源使用效率,有效推行全面预算管理。
2、财务管理
为规范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有序调配,实现对资金的精益化管理,发行人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具体涵盖资金计划管理、预算管理、费用管理等方面,对公司财务管理的主要业务流程与控制措施进行了系统规范,保证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预防各项财务风险。
3、投融资管理
投资管理方面,为加强集团对投资项目的管理,发行人制定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版)》等,以提高公司对投融资及募集资金管理的质量和效益。
4、担保管理
为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降低风险,发行人制定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加强对担保事项的统一管理。
5、关联交易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管理,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与分工,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发行人建立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银行管理办法》等,规范发行人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协议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按公司相关业务管理流程,由公司相关部门向公司总裁或主管副总裁提出书面报告,就该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定价依据和对交易各方的影响做出说明,由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股东会按照审批权限履行相应程序。
6、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方面,发行人根据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职责与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审计档案管理、奖惩与违规处理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以加强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保证公司合法、合规运营,实现公司战略及管理提升。
7、人力资源管理
立足加快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公司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以岗定薪、以能定级、以绩定奖”的职位、薪酬、绩效三大管理体系。坚持一企一策、增量共享原则,系统修订绩效考核、工资总额、经理层薪酬、人员结构优化等系列制度,制定《增量激励办法》,推动考核激励走深走实。着眼长远发展,加快构建中长期激励格局,启动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印发《骨干员工中长期激励办法》,以多层次、长效化的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激活内生动力,全力保障公司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8、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制度
公司根据交易商协会的信息披露规则制定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制度》,明确规定了信息披露的范围和内容、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与实施、处罚等内容,确保公司定期信息披露和非定期信息披露工作及时进行。
9、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发行人制定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治理重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救援预案》以应对公司可能发生的综合治理重大突发事件,避免和降低因综合治理重大突发事件造成人员财产损失,保护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为公司生产经营、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10、子公司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参股公司管理办法》对控参股公司的管理,发行人依据业务规划和投资收益相结合原则,对控参股公司的股权、法人治理结构和业务结构实施管理;依据归口负责与专业分工原则,对控参股公司的业务运营、业绩考核等实施管理。
六、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基本情况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表5-9: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任职状态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李军风 男 60 董事长 现任 2018年1月18日 2027年10月8日
毕林生 男 59 董事、总经理 现任 董事:2019年05月21日; 总经理:2018年07月06日 2027年10月8日
曹爱军 男 56 董事 现任 2024年10月9日 2027年10月8日
胡杰 男 45 董事 现任 2024年10月9日 2027年10月8日
丁贺玮 男 44 董事 现任 2024年10月9日 2027年10月8日
王劲东 男 55 职工董事、总法律顾问 现任 职工董事:2026年01月05日; 总法律顾问:2021年10月 2027年10月8日
杨松令 男 61 独立董事 现任 2020年9月28日 2026年9月27日
李春龙 男 65 独立董事 现任 2023年5月11日 2027年10月8日
章林 男 46 独立董事 现任 2024年5月20日 2027年10月8日
陈哲 男 56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现任 副总经理:2018年12月10日; 董事会秘书:2019年08月29日 2027年10月8日
刘劲松 男 51 副总经理 现任 2021年8月25日 2027年10月8日
王琳琳 女 47 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现任 2025年12月2日 2027年10月8日
刘涛 男 48 副总经理 现任 2025年12月2日 2027年10月8日
发行人对高管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二)发行人董事基本情况
1、李军风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精细制品分公司副经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总裁助理,同时兼任粉末冶金事业部总经理,空港产业园总经理,空港新材分公司总经理,精细制品分公司总经理;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企划部主任兼信息化处处长、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主任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安泰科技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非晶节能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中国稀土协会副理事长、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副会长(副理事长)、北京市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专门委员会委员、内蒙古北方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毕林生先生: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曾任钢铁研究总院审计室科长,北京钢研金刚石制品公司财务部经理,北京安泰钢研超硬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安泰科技计划财务部部长、总裁助理、财务总监,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安泰科技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3、胡杰先生: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综合管理处副处长、处长、财务金融部副主任,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安泰科技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安泰科技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主任,兼任钢研华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钢研昊普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4、曹爱军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钢铁研究总院院务企划部产业投资科副科长、经营计划科科长、经营计划处处长、企划部副主任、企业管理部副主任,钢研大慧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安泰科技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规划管理部主任,兼任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丁贺玮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高级主管,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安泰科技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规部副主任。
6、王劲东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具有国家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曾任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总裁办公室主任,安泰科技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北京安泰钢研超硬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安泰科技职工代表董事、总法律顾问、合规部主任、公司工会主席。
(三)发行人独立董事基本信息
1、李春龙先生: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包钢(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技术中心主任,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稀土学会理事长,安泰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兼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人民政协第九届、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科协副主席,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南大学、东北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兼职教授。现任安泰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中国稀土学会战略咨询委员会主任、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领军科学家。
2、杨松令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澳大利亚大学(UWA)会计与财务系访问学者,曾任安泰科技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安泰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兼任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3、章林先生: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科技大学新材料技术研究所副教授、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核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访问学者,安泰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安泰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北京科技大学新材料技术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粉末冶金研究所所长,兼任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四)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
1、毕林生先生: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曾任钢铁研究总院审计室科长,北京钢研金刚石制品公司财务部经理,北京安泰钢研超硬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安泰科技计划财务部部长、总裁助理、财务总监,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安泰科技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2、陈哲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钢研金刚石制品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北京安泰钢研超硬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安泰科技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安泰科技总裁助理,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秘书,兼任中国超硬材料学会副主任委员,中共北京市昌平区政协第四、五届政协委员。现任安泰科技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钢研华普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3、刘劲松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安泰科技难熔材料分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负责人,北京安泰钢研超硬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财务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安泰科技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兼财务负责人。现任安泰科技副总经理,兼任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钢研大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4、王劲东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具有国家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曾任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总裁办公室主任,安泰科技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北京安泰钢研超硬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安泰科技职工代表董事、总法律顾问、合规部主任、公司工会主席。
5、刘涛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安泰科技功能材料事业部副总经理、安泰爱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安泰科技总经理助理。现任安泰科技副总经理,兼任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功能材料事业部副总经理、空港新材分公司副总经理、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6、王琳琳女士: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曾任云南金自绿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钢研新冶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中国钢研工程事业部财经部部长,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财务办公室主任、财经部副部长、部长、财务总监。现任安泰科技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五)发行人员工结构
表5-1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员工总数为4,836人,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数量(人)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数量 726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数量 4,110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数量合计 4,836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 4,836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0
专业构成类别 人数(人)
生产人员 3,049
销售人员 436
技术人员 816
财务人员 152
行政人员 383
合计 4,836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博士 35
硕士 326
本科 1,018
大专 965
高中及以下 2,492
合计 4,836
七、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状况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
发行人经营范围包括:生产新材料;新材料及制品、新工艺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新材料、制品及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电子元器件及仪器仪表、医疗器械I类;计算机系统服务;设备租赁;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工程和技术研究与实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状况
表5-11: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分板块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主营收入 占比 主营收入 占比 主营收入 占比 主营收入 占比
先进功能材料及器件 86,512.05 36.01% 309,607.83 39.04% 280,258.72 37.01% 311,010.18 37.98%
特种粉末冶金材料及制品 97,355.68 40.52% 297,670.94 37.53% 296,155.36 39.10% 284,850.75 34.79%
高品质特钢及焊接材料 56,404.43 23.48% 185,874.24 23.43% 165,094.94 21.80% 157,486.48 19.24%
环保与高端科技服务业 / / / / 15,819.66 2.09% 65,401.35 7.99%
合计 240,272.16 100.00% 793,153.02 100.00% 757,328.68 100.00% 818,748.77 100.00%
表5-12: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成本分板块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主营成本 占比 主营成本 占比 主营成本 占比 主营成本 占比
先进功能材料及器件 73,176.39 36.75% 254,981.44 38.82% 232,268.78 37.19% 257,662.84 38.18%
特种粉末冶金材料及制品 78,649.92 39.50% 240,222.28 36.57% 236,746.99 37.91% 233,385.23 34.58%
高品质特钢及焊接材料 47,288.95 23.75% 161,603.23 24.60% 144,833.21 23.19% 138,869.30 20.58%
环保与高端科技服务业 / / / / 10,638.29 1.70% 45,023.20 6.67%
合计 199,115.26 100.00% 656,806.95 100.00% 624,487.27 100.00% 674,940.56 100.00%
表5-13: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毛利润分板块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毛利润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先进功能材料及器件 13,335.66 32.40% 54,626.39 40.06% 47,989.94 36.13% 53,347.34 37.10%
特种粉末冶金材料及制品 18,705.76 45.45% 57,448.66 42.13% 59,408.37 44.72% 51,465.52 35.79%
高品质特钢及焊接材料 9,115.48 22.15% 24,271.01 17.80% 20,261.73 15.25% 18,617.19 12.95%
环保与高端科技服务业 / / 0.00 0.00% 5,181.37 3.90% 20,378.16 14.17%
合计 41,156.90 100% 136,346.06 100.00% 132,841.41 100.00% 143,808.21 100.00%
表5-14: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板块情况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先进功能材料及器件 15.41% 17.64% 17.12% 17.15%
特种粉末冶金材料及制品 19.21% 19.30% 20.06% 18.07%
高品质特钢及焊接材料 16.16% 13.06% 12.27% 11.82%
环保与高端科技服务业 / 0.00% 32.75% 31.16%
合计 17.13% 17.19% 17.54% 17.56%
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先进功能材料及器件、特种粉末冶金材料及制品以及高品质特钢及焊接材料三大业务板块,其中前两大板块合计贡献超七成营收。产品方面,公司主营稀土永磁、非晶材料、钨钼难熔金属、高端工模具钢等,上述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半导体、医疗影像、航空航天等领域。发行人业务市场以国内为主,海外营收占比约四分之一,外销主要覆盖欧美、东南亚地区,供货侧重医疗与半导体相关领域。
2023-2025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实现818,748.77万元、757,328.68万元和793,153.02万元。其中,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略有下降,同比减少7.50%,下降的核心原因为安泰环境(现钢研华普)不再纳入并表范围,即环保与高端科技服务业板块受到影响,公司的三大支柱业务稳步增长。2025年,发行人营收总体较上年增长35,824.34万元,增幅4.7%,其中高品质特钢及焊接材料板块收入18.59亿元,同比增长12.59%,增速最快;先进功能材料及器件板块收入30.96亿元,同比增长10.47%,为第二增长来源;特种粉末冶金材料及制品板块收入29.77亿元,同比微增0.51%。从收入构成来看,公司主要产品在细分领域综合竞争力强,业务结构稳定,先进功能材料及器件板块和特种粉末冶金材料及制品板块对公司的业务收入贡献最大,两大板块贡献的收入体量共占发行人主营收入的76%左右;高品质特钢及焊接材料板块收入贡献占比在24%左右。2026年1-3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240,272.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2,066.34万元,增幅34.83%,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受原材料涨价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售价同步上涨,同时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带动营收高速增长。
2023-2025年,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674,940.56万元、624,487.27万元和656,806.95万元,2024年较2023年营业成本同比减少7.48%,下降的原因主要为安泰环境(现钢研华普)调出并表范围。2025年营业成本较上年增长32,319.68万元,增幅5.20%,主要原因为公司收入规模增长,带动成本上升。从近三年成本构成来看,特种粉末冶金材料及制品板块、先进功能材料及器件板块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较大,占比分别为主营业务成本的34%至39%;高品质特钢及焊接材料板块成本占比在20%至25%左右。2026年1-3月,发行人营业成本
199,115.26万元,较2025年同期增长50,469.57万元。
2023-2025年,发行人毛利润分别为143,808.21万元、132,841.41万元、136,346.06万元。2024年毛利润较上年同期略微下滑原因为安泰环境(现钢研华普)不再纳入并表范围,对应板块利润剥离。2025年,发行人毛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3,504.65万元,增幅2.63%,核心原因为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同时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所致。从利润构成来看,特种粉末冶金材料及制品板块毛利润贡献度最大,近三年贡献毛利润分别为51,465.52万元、59,408.37万元和 57,448.66万元,分别占发行人总毛利润的35.79%、44.72%和42.13%。2023-2025年,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17.56%、17.54%和17.19%,毛利率整体较为稳定,波动较小。综合来看,公司近三年的核心业务利润稳中有增。2026年1-3月,发行人营业利润为13,304.02万元,毛利率17.13%,利润指标未出现重大波动。
(三)发行人业务板块情况
发行人是中国钢研旗下核心金属新材料产业平台和科技创新主力军,是我国最早的科研院所转制上市企业之一。公司应改革而生,因创新而兴,根植于中国钢研70余年深厚的科研底蕴和技术积淀,始终坚持“科技精英、材料专家、创新典范、产业先锋”的企业定位,积极践行“创新驱动科技进步,材料改善人类生活”的企业使命,历经二十余年行业与市场洗礼,成为我国先进金属新材料领域的领军企业之一。
目前,发行人以“先进粉末冶金技术”、“快速凝固工艺技术”、“增材制造工艺技术”、“CIP/HIP等静压成形技术”、“先进冶金过程工艺技术”等一系列核心材料制备技术为“根技术”,建立从材料到制品、器件以及系统集成开发的完整工艺技术产业平台体系,在金属材料及关键部件领域为全球高端用户提供全生命周期一体化解决方案,形成高端粉末冶金材料及制品产业、先进功能材料及器件产业、高品质特钢及焊接材料产业三大业务板块。其中,高端粉末冶金材料及制品产业板块主要包括难熔钨钼精深加工及制品业务、超硬及硬质金属材料业务、特种雾化制粉业务、金属注射成型业务;先进功能材料及器件产业主要包括稀土永磁材料及其制品业务、非晶纳米晶材料及器件业务、特种合金业务;高品质特钢产业主要为高品质高速钢材料和高性能焊接材料业务。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核电、生物医疗、信息技术产业、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船舶、轨道交通等领域,重点服务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自主研发实力强,在多个细分市场地位显著。
表5-15:发行人业务板块主要产品情况
产品类别 主要产品 产品图片 应用领域 经营主体
高端粉末冶金材料及制品产业 难熔钨钼精深加工制品业务 钨钼烧结制品 发挥钨钼材料的耐高温、低污染特性,广泛用于晶体生长的坩埚、高温炉、MOCVD加热器相关配件,应用于半导体、光伏等领域。 安泰天龙
高比重合金制品 钨基高比重合金具有密度高、吸收高能射线能力强、热膨胀系数低、塑性好等特性。可加工成射线屏蔽防护材料、配重材料,应用于核医疗设备、航空航天、核电等领域。
半导体用热沉基板 钨铜材料综合了钨(钼)和铜的性能优点,具有耐高温、耐烧蚀、强度高、传导性好等特性,制备功率电子器件和电路中起到散热作用的关键产品,应用于半导体、电子电力、航空航天等领域。
钼溅射靶材 钼涂层是显示屏幕薄膜晶体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其瞬间控制个体图像点,确保图像质量清晰。溅射类靶材产品主要应用于半导体、显示面板、光伏等领域。
钨铜复合组件、钨钽复合件、靶体插件、钨串型限制器、第一壁包层部件 开发核聚变及其它核工业领域用高性能难熔复合材料,广泛服务于CFETR/EAST/BEST/ITER/WEST等大科学工程项目。
超硬及硬质金属材料业务 金刚石常规工具、专业工具及工业工具产品、金刚石复合热管理材料及高性能硬质合金材料 金刚石工具广泛应用于建筑、建材、石油、地质、冶金、机械、电子、陶瓷、木材、汽车及医疗、航天等工业加工领域。硬质合金材料可用于高端装备制造、核能及机械加工领域。 安泰超硬
特种雾化制粉业务 金属软磁粉末,金属注射成形粉末,多孔过滤材料粉末,高合金粉末,金刚石工具胎体粉等 采用雾化法制备高性能特种合金粉末,主要应用电子信息、汽车/车载电子、能源石化等领域。 安泰特粉
金属注射成型业务 金属注射成形制品 金属粉末注射成形(MIM)是一种金属近终成形工艺,适用于形状复杂、尺寸精密、高性能小微零部件的批量化生产。产品用于3C消费电子、汽车、医疗、五金工具、机械仪器、机器人等领域。 安泰海美格
先进功能材料及器件产业 稀土永磁材料及其制品业务 钕铁硼磁体及制品 钕铁硼永磁材料是由钕、铁、硼和其他微量元素形成的合金磁体,具有体积小、重量轻、磁性强等特点,广泛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声、工业电机、仪器仪表、核磁共振、磁悬浮等领域。 安泰功能、安泰海美格
非晶、纳米晶材料及器件业务 非晶、纳米晶带材及制品 非晶软磁合金是一种新型节能材料,由熔融金属以每秒约百万度的速率快速冷却制成。非晶合金具有高磁导率、低损耗特点,广泛应用于配电变压器、电感元件、电机定子和传感器领域,可显著提高器件效率、降低电磁装备能耗。 安泰非晶
特种合金业务 精密合金、特种合金带材、电子级精密合金带材 特种合金是具有特定物理、化学或力学性能的金属材料,精密合金具备精确控制的物理性能,通过精密变形加工,可应用于泛半导体、核电能源、通讯信息、磁电空间、航空航天及汽车涡轮增压等诸多领域。 安泰功能精细
高品质特钢产业 高品质高速钢材料 高性能高速钢、粉末冶金工模具钢、喷射钢 工模具钢产品广泛应用于高端装备、汽车、高铁、航空航天、5G通讯等领域。 安泰河冶
高性能焊接材料业务 高性能药芯焊丝、特种实芯焊丝、特种电焊条、焊带、埋弧焊丝及焊剂 主要应用于船舶制造、海洋工程、桥梁建设、大型钢结构、压力容器及高端机械装备等领域。 安泰三英
1、高端粉末冶金材料及制品产业
发行人高端粉末冶金材料及制品产业主要包括:难熔钨钼精深加工制品业务、超硬及硬质金属材料业务以及金属注射成型业务。钨钼材料主要由安泰天龙负责,安泰天龙主要生产附加值较高的钨钼精深加工产品,是行业龙头企业,围绕钨钼制品应用积极拓展新兴市场。超硬材料主要为金刚石工具,由安泰超硬负责生产,安泰超硬是国内最早通过欧盟OSA认证的金刚石工具生产企业,为国内最大的金刚石工具的制造与出口企业之一,产品主要销往欧美高端市场,金刚石工具产品欧美市场占其出口总量的一半以上。2023年-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高端粉末冶金板块营业收入和成本均呈现逐年增长趋势,营业收入分别为284,850.75万元、296,155.36万元、297,670.94万元以及97,355.68万元;营业成本分别为233,385.23万元、236,746.99万元、240,222.28万元以及78,649.92万元。该板块毛利率情况较好,毛利率分别为18.07%、20.06%、19.30%以及19.21%。
(1)主要产品及生产工艺流程
①难熔材料及制品
难熔材料及制品是以难熔金属或其化合物为基体,添加其他元素形成的合金。具有良好的高温性能和其它一系列独特性能的材料,难熔金属合金最重要的特性是具有良好的高温强度、对熔融碱金属和蒸汽有良好的耐蚀性能。耐1093℃以上高温的结构材料所使用的难熔金属主要是钨、钼、钽和铌。发行人难熔材料制品包括钨、钼、钽和铌粉及各类配比的难熔合金制品,主导产品包括钨钼合金制品、钨基高比重合金制品、渗透复合材料制品和变形态合金制品等,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电子、核工业、汽车、半导体照明、机械加工、高温设备、稀土冶炼、放射性医疗、薄膜技术、钢铁冶金、金刚石合成、有色金属加工模具等领域。
发行人是国内最早从事难熔金属材料研究的单位之一,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具有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行业地位,钨钼铼精深加工制品产业规模和工艺技术水平处于国内第一、国际前三的行业地位。在难熔金属材料的研究和推广应用、生产工艺开发和专用设备研制等方面取得丰硕的成果,有效提升了我国相关产业的技术水平,使我国钨钼材料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产品跻身国际前列,服务全球高端市场,数十项新技术和新产品在国防军工和国民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2016年1季度,发行人完成对北京天龙钨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收购,天龙钨钼是国内外知名的中国钨钼材精深加工领域的企业、全球最大的蓝宝石长晶炉用钨钼制品生产商之一和全球最大的钨电极材料生产商。在国家多重利好政策和下游旺盛需求的推动下,钨钼高端制品产业迎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经营规模逐年扩张。
烧结钨钼合金制品工艺流程如下:
步骤一:配料:将钨粉、钼粉及计算好的其他辅料按照要求的比例称量备用。
步骤二:混粉:称量好的各类粉末通过对应的混料设备进行混合,制成钨/钼合金粉末。
步骤三:压制成型:根据产品形状、性能等要求,将上述混合完成的钨/钼合金粉末或者纯钨、纯钼粉末填装进选定的模具,采用对应冷静静压或者模压工艺压制成特定形状的压坯;部分产品需要对压坯进行机床整形(整形后产生的回收粉末可以再利用),后续需要进一步变形加工的坯料无需整形。
步骤四:烧结:该工序目的是将压制成型的产品进行烧结成型,烧结可以消除压坯内部孔隙,提升坯料的致密度和强度等性能。根据产品类别,分别使用对应的中频感应烧结炉或者连续式推舟烧结炉在不同的温度下进行烧结,制成各种形状的钨/钼及其合金材料,烧结工序的最高温度范围为1400℃-2300℃,烧结坯料的相对密度>95%。
步骤五:变形加工:部分领域需要的难熔金属及其合金材料对致密度以及强度等关键性能要求更高,需要对烧结坯料进行变形加工,以进一步提升材料综合性能。变形加工主要方式为锻造、轧制、挤压等。棒材类难熔金属及其合金主要通过挤压机、电液锤等设备进行挤压、锻压处理,板材类难熔金属及其合金主要通过轧机进行轧制变形。变形加工后的坯料致密度基本达到100%,材料塑性、强度等性能大幅提升,加工性能也有明显提升。
步骤六:机械加工:根据客户合同订单要求的具体形状尺寸及公差等精度要求,对上述钨钼合金材料进行机械加工,最终制成满足客户需求的难熔金属及其合金制品。
②粉末材料及制品
发行人粉末材料及制品主要涵盖高品质软磁合金粉末,注射成型用粉末,金刚石工具胎体粉末,高速钢粉末及合金粉末等,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零件、消费电子、医疗器械、大众消费、机械零件、过滤器件、新能源燃料电池、3D打印等领域。发行人是国内最早从事粉末冶金领域研究的单位之一。在雾化制粉领域具有50多年的历史和多年的产业化经验,在国内处于领先行列。
合金粉末工艺流程:
使用中频感应炉将金属原料熔炼为成分合格的合金液体,然后将其注入位于雾化喷盘之上的中间包内,合金液体由中间包底部漏眼流出通过喷盘时与高速气流或水流相遇被雾化为细小液滴,雾化液滴在封闭的雾化筒内快速凝固成合金粉末。
③人造金刚石工具
金刚石由于具有硬度高、耐磨性好、导热率高、电绝缘性好、透光性和耐腐蚀性等特点,在工业领域广泛应用于切削、磨削、钻探和电子工业等。人造金刚石工具作为一种新型的不可替代的高效切割工具,市场容量正快速增长,广泛应用于石材加工、房地产施工及有色金属切割等领域。安泰科技以超硬材料合成与制品研究开发、制造销售为核心领域,以金刚石工具为主导业务,以国际市场为主导市场,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金刚石工具出口企业,产品应用于建筑和石材业、航空航天、汽车、精密磨削、精密加工、油气钻探、电子封装等领域。安泰科技为中国金刚石工具产业的先驱,研发实力强,产品技术国内领先,80%以上出口欧美市场,国内第一家获得欧盟OSA认证资质的企业。
人造金刚石工艺流程:
金刚石工具主要采用粉末冶金工艺,将金属粉末与金刚石混合压制形成的金刚石工具刀头,采用烧结工艺或焊接工艺将刀头与金刚石工具基体连接,形成金刚石工具。
(2)产销模式及构成
采购模式:
发行人高端粉末冶金材料及制品板块主要原材料涉及冷热压烧结基体、激光高频焊接基体、钻头基体、磨轮基体、金刚石、金属粉末、钢模等;辅助材料包括石墨、水性漆、变径环、磨料、包装物、石墨模具等,上述材料占总采购额的90%以上,无原料自给情况。供应商的选择基本采用询比价方式进行遴选,部分原材料由于性质特殊,为单一来源采购;绝大部分供应商采用货到(发票到)60天内付款,主要结算方式为银行承兑、云信以及电汇。
表5-16: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原材料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钨粉 采购量(T) 668.44 2,263.87 2,125.03 2,915.01
采购均价(元/T) 831,920.78 329,289.49 259,993.11 237,459.22
钼粉 采购量(T) 428.12 1,130.90 1,029.43 857.49
采购均价(元/T) 405,659.79 374,700.23 378,609.31 405,006.45
电解镍 采购量(T) 128.50 506.34 480.43 465.38
采购均价(元/T) 124,623.26 111,392.74 121,786.79 160,370.41
金属粉末 采购量(公斤) 149,495.65 584,990.30 640,329.32 586,990.00
采购均价(元/公斤) 132.37 93.77 82.69 80.19
激光焊接基体 采购量(件) 235,236.00 985,901.00 936,691.00 663,653.00
采购均价(元/件) 20.16 21.25 20.97 22.49
表5-17:2025年度公司产品采购上游供应商前五名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产品名称 金额 占本业务采购总额比 是否关联方
公司一 钨钼材料、粉末 23513.57 9.79% 否
公司二 钨钼材料、粉末 18665.58 7.77% 否
公司三 钨钼材料、粉末 18352.02 7.64% 否
公司四 钨钼材料、粉末 13374.62 5.57% 否
公司五 钨钼材料、粉末 7152.03 2.98% 否
下游销售模式:
发行人该板块业务的销售模式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其中,粉末业务主要采取国内直销模式,同时依托企业资源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目前粉末国内业务的市场占有率持续上升,某些产品在相关领域市场占有率已达到40~60%。产品综合原材料、人工及运营费用核算,形成标准化定价体系,对客户采用现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结算,产品主要销往华东,西南,东北,华北各地,账期通常为3个月。
超硬材料制品主要采用经销商渠道模式销售,当前行业市场占有率约5%。产品定价以生产成本为基础,叠加合理利润空间确定售价;结算可采用美元、欧元、人民币多种币种,销售市场覆盖国内及欧美地区厂商。
表5-18:2025年度公司产品销售下游客户前五名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产品名称 销售额 占本业务销售总额比 是否关联方
公司一 超硬材料及金刚石制品 21103.52 7.09% 否
公司二 难熔金属及制品 9695.93 3.26% 否
公司三 难熔金属及制品 7689.56 2.58% 否
公司四 难熔金属及制品 5786.82 1.94% 否
公司五 难熔金属及制品 5526.96 1.86% 否
表5-19: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公司特种粉末冶金材料及制品业务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难熔材料及制品(类1) 期末产能(吨/年) 3,100.00 3,100.00 3,100.00 3,100.00
产量(吨) 730.17 2,756.57 2,673.99 3,056.45
产能利用率(%) 94.21 88.92 86.26 98.60
销量(吨) 710.70 2,662.00 2,645.66 3,075.49
产销率(%) 97.33 96.57 98.94 100.62
粉末材料及制品(类1) 期末产能(吨/年) 6,000.00 5,400.00 5,000.00 4,900.00
产量(吨) 1,228.10 4,562.11 4,059.57 3,064.27
产能利用率(%) 81.87 84.48 81.19 62.53
销量(吨) 1,262.76 4,458.50 4,101.73 3,124.71
产销率(%) 102.82 97.73 101.04 101.97
超硬及硬质金属材料 产能(万件/年) 1,049.40 1,034.72 1,024.72 1,010.82
产量(万件) 242.83 922.06 1,021.19 901.28
产能利用率(%) 92.56 89.11 99.66 89.16
销量(万件) 255.33 984.05 986.15 929.98
产销率(%) 105.15 106.72 96.57 103.18
(3)行业地位
全球市场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钨合金多叶光栅产品获评国家级单项冠军产品;为半导体关键装备领域龙头企业配套供应蓝宝石长晶炉、MOCVD、离子注入机等核心钨钼材料及器件;同时为全球第三代核电主泵推力盘、核聚变钨铜复合偏滤器部件核心供应商。超硬材料领域,子公司安泰超硬是
国内最大的金刚石工具出口企业,产品90%以上出口,是中国首片激光焊接
金刚石锯片生产企业,率先通过欧盟OSA认证进入欧美高端市场,技术水平
对标日本旭金刚石、德国Komet等国际巨头,在泰国建有海外生产基地;新兴的CVD金刚石散热材料业务正稳步推进,瞄准AI算力芯片散热方向,目前处于产业化早期。
2、先进功能材料及器件产业
发行人先进功能材料及器件产业主要包括非晶、纳米晶材料及器件、稀土永磁材料及其制品和特种合金业务。其中,稀土永磁材料及其制品为先进功能材料及器件板块最主要营业收入来源。2023年-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该板块营业收入增长趋势较好,分别为311,010.18万元、280,258.72万元、309,607.83万元以及86,512.05万元;营业成本分别为257,662.84万元、232,268.78万元、254,981.44万元以及73,176.39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7.15%、17.12%、17.64%以及15.41%。
(1)主要产品及生产工艺流程
①稀土永磁材料及其制品
稀土永磁业务是发行人核心主业之一,公司依托内部功能材料事业部,以及安泰爱科科技有限公司、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等专业主体统筹推进业务布局,现已构建研发、制造、市场全链条一体化的完整产业体系,整体技术实力、产业规模与市场竞争力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技术研发与资质认证方面,发行人具备行业顶尖的创新实力与智能制造水平,拥有国家级研发平台,深度联动中国钢研李卫院士领衔的稀土永磁专业科研团队,核心产业化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牵头搭建多元产学研创新平台,联合清华大学成立“稀土新材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携手中国稀土学会设立“稀土产业联合创新中心”,与科研院所共建稀土永磁产学研基地,同时作为国家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单位、参股全国稀土永磁材料重点实验室,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技术创新生态。旗下“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智能工厂”成功入选工信部首批智能工厂及智能制造标杆工厂,引领行业智能化升级。核心生产主体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是稀土永磁行业内唯一实现全流程智能化生产的企业,先后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AAA级认证、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三级认证两项行业最高级别认证,并于2025年获评内蒙古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先进性、生产智能化水平稳居行业头部。
发行人在全球高端稀土钕铁硼永磁材料及制品市场中,是公认的头部供应商。其钕铁硼永磁材料产业化技术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还是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磁性材料分会的副会长单位,在行业内拥有很强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功能稀土材料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步骤一:配料:将金属钕、金属铁、硼铁合金及少量添加元素按照具体产品性能要求的配方比例精确称量备用。
步骤二:熔炼甩片:将上述称量好的原料装入真空熔炼炉中,使原料充分熔融并混合均匀。熔融后的合金液浇注到冷却辊上,快速冷却凝固成厚度均匀的速凝薄片。
步骤三:氢碎与制粉:将上述制成的速凝薄片装入氢碎炉中,在氢气环境下使合金片膨胀碎裂成毫米级的粗粉。随后将粗粉送入气流磨中,利用气体带动粉末颗粒加速并相互碰撞,将其进一步研磨成超细粉末。
步骤四:取向压型:将上述制成的超细粉末填入模具中,在磁场作用下进行压制成型,使粉末颗粒的易磁化方向沿磁场方向排列。随后将压制产品装入等静压设备中,通过各向均等的超高压介质进一步增加压坯密度。
步骤五:烧结与时效:使用真空烧结炉进行烧结,将压制成型的压坯在高温真空环境中进行烧结,使粉末颗粒之间相互扩散、结合,达到致密化。烧结后的毛坯经过时效工艺,优化内部微观结构,获得最佳的磁性能
步骤六:机械加工与表面处理:根据客户要求的具体形状尺寸,采用线切割、无心磨、双面磨等加工方式,加工成所需尺寸和形状。加工后进行表面处理,以提高产品的耐腐蚀性能。
步骤七:充磁与检测:将上述处理完成的钕铁硼制品通过脉冲电流产生磁场,使磁体内部的磁畴排列一致,从而获得永磁特性。最后对产品的磁性能、尺寸公差、耐腐蚀性等进行全面检测,合格后包装入库。
②非晶、纳米晶材料及器件业务
发行人非晶带材及制品业务主要产品为非晶合金带材、各类非晶合金变压器铁芯和变压器等磁性器件,同时也可以提供配套产品设计服务。其中,非晶带材可以直接作为单独产品销售,也可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后续加工销售,如制备成铁芯产品,然后进行绕铜线后续器件加工,最终产品以磁性器件的形式用于电力电子设备中;或者按照客户需求直接加工成铁芯或需要绕线成变压器等磁性器件后出售。非晶带材及制品在电力领域广泛应用于配电变压器、箱式变电站、路灯变压器、铁路信号变压器、风电并网变压器,同时可应用于电子行业,如各种高频电源中的变压器、逆变器、电抗器等。
与非晶带材不同,纳米晶带材是一种具有超细尺寸晶粒的软磁合金带材,根据生产工艺的不同,非晶合金经过适当的晶化退火处理后,获得了一种具有超细尺寸晶粒(~10nm)的软磁合金材料,经工艺处理后成为纳米晶带材。此类新型金属功能材料的显著特点是:生产制造流程短、一步成型、节约能耗;并且通过调整合金成分,可以使其磁致伸缩趋近于零,具备了更为优异的软磁特性。其突出优点在于兼备了高饱和磁感应强度、高磁导率和低损耗,能够很好地满足高频低损耗的性能要求,并且成本低廉。由于纳米晶带材尺寸较小,产业化比较困难,因此目前国内该产品生产商数量较少,发行人是国内规模最大、技术水平最高的纳米晶带材生产企业。
生产工艺流程:
步骤一:冶金:将配料经过一个短流程的冶金过程冶炼成合金钢锭。
步骤二:铸带:将合金钢锭分批次小容量的熔化后进行压力喷带,一步形成厚度20微米左右的非晶合金带材。
步骤三:材料技术、卷曲技术:材料技术:按照客户需求对非晶带材材料进行深加工,如制成片状材料,可直接作为屏蔽材料等;卷曲技术:根据客户需求卷绕成不同形状的铁芯,经过磁场热处理后,封装成不同性能的铁芯产品;或者绕线后制作成磁性元器件产品。
(2)产销模式及构成
采购模式:
发行人采用一体化协同管理、以客户为中心的全球化供应模式,实现上下游全环节高效联动。上游原材料保障方面,公司虽不直接从事稀土原料生产,但通过与核心稀土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合资共建等多元化合作方式,筑牢稳定、可持续的原材料供应保障体系,为规模化生产提供坚实支撑。中游生产制造方面,公司实施全国化多点产能布局,已在北京、山东、内蒙古建成三大专业化生产基地,实现跨区域协同生产、产能互补,目前稀土永磁产品总产能已突破1万吨,规模化制造优势显著。采购方面,发行人所涉及的原材料主要为镨钕金属,占钕铁硼合金重量占比的30%左右;镨钕金属采购模式以与供应商签署战略长协采购、市场询价采购两种方式为主;长协采购采取月均价结算形式定价,月结+承兑形式付款;市场询价采购以供应商报价最低价定价,结算为月结+承兑形式付款。
表5-20: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原材料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原材料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镨钕 采购量(吨) 209.00 972.75 1,069.46 1,446.22
采购均价(元/公斤) 734.56 516.92 435.41 580.75
铌铁 采购量(T) 206.00 474.00 764.00 511.00
采购均价(万元/T) 25.23 24.82 21.10 21.82
纯铁 采购量(T) 8,369.00 25,167.00 29,227.00 14,726.00
采购均价(元/T) 3,949.00 4,113.00 4,532.00 4,849.00
硼铁 采购量(T) 1,645.00 4,886.00 5,981.00 3,641.00
采购均价(元/T) 20,498.00 19,374.00 22,528.00 27,259.00
电解镍 采购量(吨) 179.26 677.56 592.51 567.91
采购均价(元/公斤) 130.32 114.49 123.07 166.84
表5-21:2025年公司产品采购上游供应商前五名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产品名称 金额 占本业务采购总额比 是否关联方
公司一 稀土永磁材料及配套稀土金属 32805.02 12.87% 是
公司二 稀土永磁材料及配套稀土金属 14060.64 5.51% 否
公司三 稀土永磁材料及配套稀土金属 13448.03 5.27% 否
公司四 稀土永磁材料及配套稀土金属 10269.16 4.03% 否
公司五 稀土永磁材料及配套稀土金属 12151.46 4.77% 否
下游销售模式:
发行人在全球高端稀土钕铁硼永磁材料及制品市场中,是公认的头部供应商。其钕铁硼永磁材料产业化技术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还是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磁性材料分会的副会长单位,在行业内拥有很强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因为产品属于工业定制化产品而非标准件,销售模式主要以个性化定制销售方式为主,即发行人根据客户订单情况组织生产销售。发行人目标客户较分散,产品主要销往国内,集中于江苏、浙江等省份,也有少量非晶/纳米晶带材及制品销往国外。客户类型主要以制造业企业为主,信用账期根据客户信用情况及合作时间长短确定,一般为1-2个月不等,回款方式主要为电汇及承兑汇票,预收比例一般在10%-30%。
表5-22:2025年公司产品下游客户前五名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产品名称 销售额 占本业务销售总额比 是否关联方
公司一 稀土永磁体 14726.56 4.76% 否
公司二 稀土永磁体 11139.61 3.60% 否
公司三 稀土永磁体 10328.76 3.34% 否
公司四 特种合金产品 9490.12 3.07% 否
公司五 稀土永磁体 8560.88 2.77% 否
下游市场布局方面,公司聚焦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磁体核心产品,精准深耕新能源汽车、节能工业电机、高端消费电子三大核心赛道,同时积极拓展新兴高成长领域;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产品主要配套永磁同步驱动电机、车载音响、车载空调等关键核心部件;在高端消费电子领域,覆盖高端钕铁硼微电机、手机震动马达、摄像头音圈马达(VCM)等精密器件;在工业自动化、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重点供应伺服电机磁体产品,是人形机器人关节伺服电机的核心关键材料,应用场景持续拓宽。
表5-23: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公司先进功能材料及器件业务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磁性材料及制品(类1) 期末产能(吨/年) 11,000.00 10,000.00 10,000.00 7,500.00
产量(吨) 1,357.65 6,661.51 5,282.66 4,453.81
产能利用率(%) 49.37 66.62 52.83 59.38
销量(吨) 1,462.32 6,439.05 5,391.18 4,029.02
产销率(%) 107.71 96.66 102.05 90.46
非晶/纳米晶带材及制品 期末产能(吨/年) 60,500.00 60,500.00 49,500.00 39,500.00
产量(吨) 10,469.64 36,875.61 42,967.72 24,963.74
产能利用率(%) 69.22 60.95 86.80 63.20
销量(吨) 10,653.56 37,199.25 40,747.82 25,538.86
产销率(%) 101.76 100.88 94.83 102.3
(3)行业地位
发行人作为全球高端稀土钕铁硼永磁材料及制品的头部供应商,核心产业化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深度服务于高端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工业电机、智能机器人等战略新兴产业。公司磁材业务已构建起京、鲁、蒙、苏四地协同联动、相互支撑、纵深发展的产业格局,是国内稀土永磁行业唯一拥有2家国家级“卓越智能工厂”的企业,为全球高端用户提供产品和服务。发行人作为国内非晶/纳米晶材料领域技术开创者、国家非晶微晶合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及国家非晶节能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牵头企业,率先建成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万吨级非晶带材生产线,是全球最大高端纳米晶带材制造商;发行人在国内首创水气联合雾化制粉技术,在河北霸州建成高端特种金属粉末生产基地。
3、高品质特钢及焊接材料业务
发行人高品质特钢及焊接材料业务板块主要包括高品质高速钢和焊接材料业务。其中,高品质高速钢为该业务板块的主要营业收入来源,该部分业务主要由河冶科技负责。2021年,河冶科技克服石家庄地区疫情突发、原材料大幅上涨、出口退税取消等不利影响,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大力拓展高性能产品的市场,呈现了良好发展态势,实现了粉末钢锭国产化,河冶科技投资建设年产1000吨粉末冶金高速钢生产线项目,使得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安泰河冶连续5年订单量连续保持2万吨左右,高端高速钢产能稳步提升。
2023年-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高品质特钢及焊接业务收入呈逐年增长趋势,分别为157,486.48万元、165,094.94万元、185,874.24万元以及56,404.43万元;营业成本分别为138,869.3万元、144,833.21万元、161,603.2万元以及47228.95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1.82%、12.27%、13.06%以及16.16%。
(1)主要产品介绍及生产工艺流程
①高速工具钢
高速工具钢主要用于加工成各种刀具和工具,主导产品包括高速钢锻材、高速钢棒材、高速钢盘条、高速钢钢丝、高速钢扁钢,其主要应用领域包括机械机电(各类刀具、五金工具、汽车模具、航空、船舶、空调设备、液压机械及部件、通用零部件等)、石油化工(塑料橡胶加工机械)、交通运输(助力泵叶片)、冶金矿产(冶金轧辊)等。
发行人高品质高速钢为安泰科技核心特钢业务,由子公司河冶科技运营,为国内高速钢领域龙头,是一家集研发与生产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粉末工模具钢产线设计制造能力,是全球率先实现喷射成形工模具材料产业化的企业。产品覆盖高速钢、喷射钢、粉末钢等,其中“河冶”品牌高速钢为国内下游行业首选品牌,高端材料市场占有率近半。公司在纯净低偏高速钢制备、大盘重盘条开发及丝锥专用钢、高效滚刀和大截面拉刀专用钢等专用产品领域保持国内领先。依托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河北省高速工具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CNAS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司承担了包括国家863计划在内的多项重大科研项目,荣获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等称号。公司主持或参与起草国家标准3项、行业标准2项、团体标准11项,拥有授权发明专利49项(含国际专利2项),获科技进步奖等46项。现为中国特钢行业高速工具钢专业组组长单位、世界高速钢论坛国内唯一成员企业,在全球工模具材料领域具有重要话语权。
生产工艺流程:
河冶高品质高速钢主要生产工艺为凝固-锻造开坯-轧制成材。其中凝固工艺包括模铸、电渣、粉末和喷射,是世界上工模具材料生产企业中工艺最齐全的厂家。锻造工艺包括快锻和精锻,轧制工艺是一套轧机+棒线材连轧机组。
②焊接材料业务
发行人焊接材料业务主要由子公司安泰三英运营,为国内高端焊材领军企业。其制品主要包括药芯焊丝、新型焊接材料和钎焊材料等,其中,焊接类主要产品药芯焊丝(管状焊丝)主要通过调整药粉的合金成分种类和比例,设计出各种不同用途(耐磨,高强,耐热,耐蚀,耐高温等)的焊接材料,由于生产工艺和产品结构的特点,焊接时可产生较柔和且稳定的电弧以及显现低飞溅的特性,其主要产品主要应用于大型钢结构、桥梁、压力容器和造船业等。
安泰焊接是国内最早从事金属焊接的研究单位之一,在焊接领域获得国家及部级重大成果、科技进步奖以及国家发明专利上百项,多年来安泰焊接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将科研成果切实转化为生产力,主要包括药芯焊丝和特种焊材两大领域。其中在药芯焊丝领域,公司承担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工程药芯焊丝项目,引进了国际上最先进的药芯焊丝生产线及配套软件,技术、装备和产品质量均居国内领先,药芯焊丝年产能达到8万吨。发行人所生产的药芯焊丝一次通过挪威(DNV)、美国(ABS)、英国(LR)、德国(GL)、法国(BV)、中国(CCS)、日本(NK)、意大利(RINA)韩国(KR)等九国船级社3Y级认可。主要应用领域包括船舶、桥梁、大型钢结构、石化装备、机械装备和冶金设备制造等方面。发行人在特种焊材领域具有完整的产品系列,特种焊材年产能达到6000吨,广泛应用于核电、石化、舰船、冶金、电力和航空航天领域,大量替代进口材料,是国内最有影响力的特种焊材生产单位。
生产工艺流程:
原卷钢带经过纵剪工序裁剪成生产工艺要求钢带,收带成卷以备待用。按照药芯产品生产配方所需药粉领料,经过称重筛选配粉、高温烘烤、搅拌混合,混好的药粉再装入成型机。成型机将收带成卷的钢带经过轧辊轧制成U型管,把配好的药粉包裹起来合缝生产成药芯焊丝半成品,再经过拉丝机拉拔减径,层绕机密排层绕,检查、包装入库。
(2)产销模式及构成
采购模式:
发行人高品质特钢生产原材料以炉料为核心,占原材料总成本70%以上,主要分为合金原料、含合金废钢两类,其余为生产辅料、备品备件及炉用辅助材料。原材料采购严格遵循预算编制、下达生产任务、制定采购计划、落地采购执行的流程,根据年度生产规划制定炉料采购预算,结合实际订单需求匹配原料资源,依据匹配结果制定采购计划并开展动态采购。采购定价参照行业公开合金价格,结合企业内部核定采购目标价,依托安泰电子采购平台,采用询比价模式完成物资采购。结算模式通常为现金或者银行承兑汇票,辅以预付款及账期管控。
表5-24:2023年-2025年以及2026年1-3月原材料采购情况:
原材料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高速工具钢 采购量(T) 2,861.68 11,670.24 8,492.63 5,867.82
采购均价(元/T) 66,243.10 38,018.47 33,608.31 42,590.30
钨合金 采购量(T) 289.00 1,070.30 895.55 663.12
采购均价(元/T) 728,897.07 301,456.19 213,703.20 207,376.75
钼合金 采购量(T) 420.00 1,344.04 1,164.71 1,097.91
采购均价(元/T) 236,681.86 223,952.03 208,917.64 234,811.05
高工钢料 采购量(T) 691.89 2,910.74 4,020.11 3,701.98
采购均价(元/T) 40,961.13 34,403.63 26,241.64 30,214.64
金属钴 采购量(T) 104.20 244.12 350.17 265.00
采购均价(元/T) 382,176.04 191,766.80 166,571.94 233,574.05
表5-25:2025年公司产品采购上游供应商前五名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产品名称 金额 占本业务采购总额比 是否关联方
公司一 难熔金属及高端工模具材料 33559.47 20.77% 否
公司二 难熔金属及高端工模具材料 9958.02 6.16% 否
公司三 难熔金属及高端工模具材料 9257.07 5.73% 否
公司四 难熔金属及高端工模具材料 8854.70 5.48% 否
公司五 难熔金属及高端工模具材料 5557.30 3.44% 否
销售模式:
发行人该板块业务实行渠道化销售模式,通过搭建专属服务体系,分为直供、经销代理及自营出口三类。产品成交价由公司价格小组拟定目标售价,结合销售政策、市场行情以及上游铁合金价格走势综合确定。交易结算以现金、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同步执行预付款制度并严格管控账期。国内销售范围覆盖华东、华南、东北、华北、西北各区域,海外市场业务拓展至韩国、德国、俄罗斯等国家。
表5-26:2025年公司产品销售下游客户前五名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产品名称 销售额 占本业务销售总额比 是否关联方
公司一 高速工具钢 16,136.90 8.68% 否
公司二 高速工具钢 11,533.78 6.21% 否
公司三 高速工具钢 10,211.03 5.49% 否
公司四 高速工具钢 7,420.80 3.99% 否
公司五 高速工具钢 6,241.78 3.36% 否
(3)行业地位
特钢相对于普钢,其特点是专业性强,细分市场多,市场需求小品种、多批量,其中机械和汽车制造是中国特钢最主要的下游行业。特钢比普钢具有更高的强度和韧性,是重大装备制造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所需的关键材料,是钢铁材料中的高技术含量产品,其生产和应用代表了一个国家的工业化发展水平。近年来,在汽车工业和制造业发展的带动下,国内特钢需求增长较快。受下游需求、原料价格等因素影响,特钢价格走势与普钢基本一致,但波动幅度较小,有利于更好地保证盈利能力的稳定性。特钢消费增长滞后于普钢,且在城镇化进程放缓后进入消费高峰。目前,我国特钢产量占钢铁总产量比重约为10%,与工业发达国家20%~25%水平有较大差距。中国制造业的增长为国内特钢发展提供了空间,制造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特别是机械、汽车、机电、造船等行业,对优特钢的需求强劲,成为支撑优特钢市场的直接动力,特钢行业尚有较大发展空间。
发行人高速工具钢主导产品包括高速钢锻材、高速钢棒材、高速钢盘条、高速钢钢丝、高速钢扁钢,其主要应用领域包括机械机电(各类刀具、五金工具、汽车模具、航空、船舶、空调设备、液压机械及部件、通用零部件等)、石油化工(塑料橡胶加工机械)、交通运输(助力泵叶片)、冶金矿产(冶金轧辊)等。发行人高速钢及工具类产品业务由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河冶科技”)承担,该公司于2000年8月成立,经过十二五的建设和发展,河冶科技已经建成了较先进的高速钢生产线,高速钢产量全球第一,质量水平国内第一并进入世界前三名。目前河冶科技的高速钢为优势产品,为中国第一品牌。
八、公司主要在建工程和未来三年投资计划
(一)在建项目
发行人在建工程中重点项目如下:
表5-27:截至2025年12月末发行人重点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零星工程及技术改造 5991.21 / 5991.21 8,803.55 / 8,803.55
河冶科技25MN开坯产线建设项目 / / / 3,131.49 / 3,131.49
河冶工模具厂房建设项目 25.28 / 25.28 / / /
合计 6,016.50 / 6,016.50 11,935.04 / 11,935.04
表5-28:发行人2025年在建工程合规性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发改委立项/备案 土地证 环评报告
1 河冶科技25MN开坯产线建设项目 石开审投备[2021]115号 冀(2023)石经开不动产权第0001643号 石开审环批[2022]5号
2 河冶工模具厂房建设项目 石高行审投资备字〔2025〕213号 石高新国用(2015)第00040号1301081201500345138 /
1、河冶科技25MN开坯产线建设项目:
安泰科技控股子公司河冶科技25MN开坯产线建设项目,坐落于石家庄市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完成董事会审议及项目备案手续。河冶科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调整产品结构,强化核心能力建设,同时也面临开坯产能不足的问题。为满足市场需求,安泰河冶通过使用自有资金总投资4756.00万元,新建一条开坯产线,新增9000吨/年开坯能力。此举为安泰河冶增加高质量产品提供有力支撑,是提高市场占有率的重要保障,有助于强化关键程序自主可控,增强核心竞争力。本项目已于2025年6月完成项目验收。
2、河冶工模具厂房建设项目:
安泰科技控股子公司河冶科技工模具厂房建设项目,坐落于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320号,已完成董事会审议及项目备案手续。项目总投资3,684.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建筑面积4,320平方米的厂房,并配套公辅用房及辅助设备,项目建设工期13个月。目前项目已完成地质勘察、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审批。本项目主要是为进一步提高产品竞争力,把握市场新机遇,为“十五五”期间产能扩张和战略布局预留发展空间,项目实施不仅是满足河冶科技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的需要,也是保障河冶科技“十五五”产业规划落地、构筑长期竞争优势的关键战略举措。
(二)拟建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末,发行人目前暂无重点拟建项目。
九、公司发展战略与目标
(一)总体思路
在“十五五”战略期间,安泰科技将坚持“三个不变”战略定力:企业愿景不变——作为先进材料与技术的价值创造者,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先进材料技术的引领者、世界一流金属新材料企业;企业使命不变——以“创新驱动科技进步,材料改善人类生活”为使命,持续推动行业技术革新、引领产业发展;企业定位不变——坚守“科技精英、材料专家、产业先锋、创新典范”的战略定位。
公司以“建设世界一流金属新材料企业”为战略总目标,将“转型升级”作为贯穿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全周期的核心任务,以科技创新与结构调整为根本路径,以数字化、智能化为关键抓手,着力实现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产业结构战略性优化、核心能力系统性跃升,全面重构企业核心竞争力与发展新动能,构建适配新发展格局的能力体系,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业务发展计划
2026年是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将聚焦“十五五”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坚决落实董事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局定势,谱写新篇。主要工作计划包括:
1、深化市场战略布局,驱动业务单元精准突破
公司坚持"全球化、系统化、集约化"的营销战略,将通过深化市场战略地图研究优化业务布局,继续提升数字化营销能力,完善新媒体营销矩阵,推动各业务单元精准协同,耦合跨单位大客户资源,建立大客户共享平台,提升公司整体市场影响力。
公司将继续打造在各自所处细分领域具有独特优势或不可替代地位的企业集群。安泰功能完成投资项目达产,磁材业务市场占有率提升10%,实现产销量稳步增长;安泰天龙面对当前及今后下游应用领域迅速增长的需求,投资建设超大尺寸钨钼制品生产线,有效解决产能及设备瓶颈,把握市场机遇,拓展市场增量;同时继续聚焦靶材类产品、热沉材料等新产品实现销售突破;河冶科技将继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高性能钢及粉末工模具钢销量,启动粉末钢扩产项目的决策与实施;安泰非晶持续扩大带材产销规模及铁心产品市场份额,做好扩产项目的决策与实施;安泰粉末与安泰特粉稳固市场地位并实现销售增量,实现已投资项目的达产达效;安泰海美格、安泰三英及安泰中科将各自围绕细分领域实现重点突破,安泰三英等产业焕新改造项目启动决策与实施,形成多点支撑、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
2、锚定“十五五”战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公司紧扣"十五五"战略目标,加速布局战略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统筹推进存量业务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及新赛道增量业务孵化培育,积极构建第二增长曲线;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为支撑,双轮驱动产业转型升级。
2026年是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投资布局关键之年。公司将结合“十五五”投融资规划,建立重大投资项目库,提前筹划,助推投资项目高效决策落地。尽快启动公司新产业基地项目的决策及实施,为公司各产业单元“十五五”乃至未来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及空间发展基础。公司还将强化重大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已投资重点项目按里程碑节点达产达效;持续优化数字化采购平台,提升采购定价科学性,着力构建安全稳定、富有韧性的供应链体系。
(三)深化AI融合,强化绿色数智融合赋能
公司将继续以场景建设为抓手,自动化、信息化、精益化三化融合为方向,打造行业内领先的智能制造示范线、数字化车间及标杆工厂。深入实施人工智能专项行动,推动AI技术与研发、生产、管理等核心环节深度融合,依托大数据及智能算法驱动材料配方优化、工艺研发创新、产品开发升级及工程化应用转化;持续推进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及标杆工厂建设,全面提升生产自动化与智能化水平。
公司将强化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体系建设,构建纵深防御的安全保障机制;继续推进绿色节能项目实施,碳排放强度同比下降3%,坚持打造绿色低碳工厂,以绿色化、数智化、融合化转型赋能公司核心竞争力与运营效率的全面提升。
(四)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升细分行业话语权
公司将围绕“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布局,持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科技创新规划、科研诚信管理,重点开展重点专项任务、战略新产品及新材料领域探索型项目布局、落地,着力营造规范、严谨的创新产业新生态。
公司还将加强跨单位协同创新机制建设,搭建跨领域科技平台建设,探索科技资源共享,开展磁性材料、增材制造等创新平台协同建设,建立多元科研数据库,通过大数据和AI算法促进金属材料的科研研发和产业工程化,强化核心专利布局及先进标准制定工作,持续提升公司在金属新材料领域的行业话语权与影响力。
(五)加强党建与人才建设,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公司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深化"第一议题"制度及"三重一大"决策体系建设;系统化推进人才强企战略,制定实施"十五五"人才引进专项政策,重点引进技术领军人才、国际化经营人才及高层次青年博士人才;持续优化干部梯队建设,全面推行干部契约化管理,深入实施"青年干部研修班"等重点培养工程。同时,公司不断优化组织架构,明晰职能权责边界,为战略目标落地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与人才支撑。
十、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
(一)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新材料产业作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支撑,是国家大力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之一,也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产业方向。当前,“材料驱动”正在逐步改变人类社会“燃料驱动”的传统发展模式,成为推动人类社会飞速发展的重要引擎。近年来,我国新材料技术突飞猛进,产业规模快速增长,为我国推进新型工业化作出了突出贡献。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显示,我国新材料产业规模2025年实际产值已突破8.20万亿元,较2020年增长150%,年均增速超12%,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特种功能材料与高端金属结构材料占比显著提升。公司以先进金属新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业,重点面向人工智能、新能源、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及航空航天、核电等领域提供先进金属材料、关键部件及系统解决方案。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践行“创新驱动科技进步、材料改善人类生活”使命,安泰科技二十余年深耕金属新材料及部件行业,在难熔钨钼精深加工、特种金属粉末、非晶纳米晶材料及超硬金刚石材料等细分领域,引领我国新材料产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进口依赖到实现国产替代和走向国际化,成为中国金属新材料领域行业公认的头部创新引领企业之一。经过持续结构调整和聚焦深耕,公司旗下主要产业绿色化、数智化、融合化不断提速,已发展形成在各自细分领域具有独特优势或不可替代地位的产业集群。截至目前,公司拥有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3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家、“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1家、国家智能制造标杆工厂1家、国家级绿色工厂6家,以及省部级专精特新示范企业2家、省部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7家和省级绿色工厂2家,创新主体矩阵持续壮大。公司积极融入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和重点工程,依托高质量创新平台,初步构建起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协同高效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支撑作用与战略地位日益凸显。公司是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难熔金属材料及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钨、钼、钽、铌、铼等难熔金属及其合金的研发、应用开发与精深加工。公司自主研发的钨合金多叶光栅产品获评国家级单项冠军产品;为半导体关键装备领域龙头企业配套供应蓝宝石长晶炉、MOCVD、离子注入机等核心钨钼材料及器件;同时为全球第三代核电主泵推力盘、核聚变钨铜复合偏滤器部件核心供应商,有力支撑我国“人造太阳”实现亿度百秒级运行世界纪录。公司参与建设核能材料、医疗器械材料两大国家级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核心技术与产品持续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作为全球高端稀土钕铁硼永磁材料及制品的头部供应商,核心产业化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深度服务于高端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工业电机、智能机器人等战略新兴产业。公司磁材业务已构建起京、鲁、蒙、苏四地协同联动、相互支撑、纵深发展的产业格局,是国内稀土永磁行业唯一拥有2家国家级“卓越智能工厂”的企业,为全球高端用户提供产品和服务。
公司作为国内非晶/纳米晶材料领域技术开创者、国家非晶微晶合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及国家非晶节能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牵头企业,率先建成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万吨级非晶带材生产线,是全球最大高端纳米晶带材制造商;公司在国内首创水气联合雾化制粉技术,在河北霸州建成高端特种金属粉末生产基地;公司是我国高端金刚石工具领域产业化先行者与技术创新引领者,产品出口占比超90%,是国内最大出口基地,率先通过欧盟OSA认证,在泰国布局海外生产基地,并入选国资委“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国内率先开发成功金属注射成形相关技术,专注提供轻薄短小、形状复杂的高精度特异型制品解决方案,在长三角、珠三角布局生产基地,实现贴近市场服务;公司作为世界知名工模具钢制造商、国内高品质特钢一流品牌;建成国内首台套自主设计千吨级粉末高速钢生产线;公司是国内特种合金领域的技术先行者,在磁电空间、核电、半导体显示等高精尖领域实现应用突破,OLED显示屏用INVAR合金超平箔材填补国内空白。
公司产品和服务覆盖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安泰”品牌在行业内拥有良好的口碑和美誉度。公司深度参与新材料领域的行业生态建设,是70余个国家级及行业级协会的发起单位或核心会员,包括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磁性材料分会副会长单位、中国钨业协会主席团单位、中国特钢企业协会高速工具钢专业组组长单位、非晶产业联盟理事长单位、核能材料产业发展联盟副理事长单位、粉末冶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单位等。公司专家在相关协会中担任主任委员、专家委员等关键角色,牵头或主导制定国家及行业标准共计62项,有力推动了我国新材料领域技术规范体系建设与产业升级,在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引领性作用。
(三)主要服务领域
1、高端装备制造领域
(1)高端医疗装备
核医疗设备是医疗器械行业技术壁垒的“皇冠明珠”。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人口老龄化、慢性病增加和政府对医疗板块支出增长等因素的影响下,国内市场对高品质医学影像、放射治疗的设备需求相应快速增长。目前,我国PET/CT市场仍然处于发展早期,整体增长率高。根据灼识咨询数据,2025年中国PET/CT整体市场规模为26.5亿元,2030年预计中国PET/CT整体市场规模为53.4亿元,2020至2030年期间年化复合增长率将达到15.0%。PET/CT设备在临床诊断和治疗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对钨合金等高端材料的需求将持续增加,为相关企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机遇。基于钨合金对X射线具有强衰减能力,公司钨合金屏蔽、准直器、多叶光栅、CT球管等钨钼精深加工产品可应用于放射治疗、医学影像等高端医疗设备中各种放射性源的屏蔽元件或容器。
(2)航空航天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加快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国家航天局出台《推进商业航天高质量安全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设立商业航天司专职管理;超过20个省区市密集出台专项政策,北京、上海等产业园区形成集群效应。2025年,商业航天市场规模预计达2.83万亿元,同比增长21.7%,在宇航发射中商业发射占比近54%,商业卫星入轨311颗,占比84%,全产业链正在加速从试验探索迈入规模化增长期。在低空经济领域,低空经济政策落地正在推动无人机物流、短途运输场景商业化。公司钨/钼/钽基合金材料、钨铜复合材料及软磁合金、精密合金等相关产品已应用于航空航天领域;烧结钕铁硼磁体、非晶/纳米晶带材及铁芯可应用于低空经济飞行器电机与电控滤波器件。
2、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
(1)半导体
半导体是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以及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其技术水平和发展规模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产业竞争力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半导体行业在经历了周期性调整后,于2025年迎来全面复苏与繁荣,受AI算力芯片、存储及汽车电子需求驱动,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再创新高。根据Gartner发布的最新统计结果显示,2025年全球半导体行业总收入达到7,930亿美元,同比大幅增长21%。国产化替代进程加速推进,关键材料自主可控需求迫切。公司产品包括集成电路设备用发热体和结构件、集成电路及平面显示用钨钼溅射靶材、离子注入机用钨钼材料、蓝宝石长晶炉用钨钼材料、电子封装热沉材料、因瓦合金材料及精密金刚石工具等,主要服务于半导体设备与制造厂商。
(2)消费电子
随着大数据时代奔涌而至,消费电子终端将迎来新一轮爆发增长的机会,汽车电子化、智能家居、智能穿戴设备及医疗电子等应用场景蓬勃发展。根据IDC及商务部发布的2025年最新数据显示,在国家“以旧换新”政策的强力拉动下,中国消费电子市场“提质升级”趋势显著,2025年全年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零售额同比增长20.9%;根据国际半导体产业协会(SEMI)报告显示,SEMI预测2025年全球市场约1.12万亿美元,2030年市场规模预计达到1.4~1.8万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约4.8%~6.5%。公司高性能稀土永磁钕铁硼制品可应用于声学模组、摄像头马达及振动马达;纳米晶导磁片对接无线充电及快充需求;MIM精密部件广泛应用于SIM卡槽及智能穿戴设备。
3、节能环保领域
(1)输配电
非晶合金变压器凭借“空载损耗较传统硅钢变压器降低60%-80%”的核心优势,已成为输配电领域节能降碳的关键设备,广泛应用于城乡配电网改造及光伏、风电、储能等新能源并网场景,有力支撑“双碳”目标实现。2025年国内非晶变压器市场规模预计突破99亿元,新增装机容量达41.5GVA,占配电变压器新增容量的21.7%,市场前景广阔。2026年3月20日,工信部、发改委、国资委、能源局四部门联合印发《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将大容量高效非晶合金立体卷铁心变压器、大容量固态变压器(SST)等明确列入重点推广清单,要求到2028年,新增节能变压器占比超过75%,在役节能变压器占比达到15%。随着非晶电机、固态变压器、立体卷铁心变压器等前沿技术持续迭代,非晶合金带材应用场景正在加速拓展至数据中心、轨道交通、充电桩、高效工业动力、算力中心等广阔领域。公司非晶合金带材、立体卷绕铁芯及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常规非晶变压器、非晶合金立体卷铁心变压器;纳米晶带材可应用于纳米晶高频变压器。
(2)节能工业电机
2025年,全球能效标准正在全面升级,欧盟自2025年起将低压电机最低能效强制标准全面提升至IE4(超高效),并纳入ERP监管;美国也出台《DOE电机能效规则》明确2027年IE4强制要求,并给予IRA税收抵免,将进一步推动全球IE4+电机渗透率快速提升。国内方面,2025年起GB30253/54-2024等新国标开始实施;2026年3月,四部门印发《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明确提出2028年新增节能电机占比35.00%的目标。据《2025- 2030年中国电机行业市场深度研究与战略咨询分析报告》《2025-2030年中国电机行业市场分析及发展前景预测报告》等报告显示,2025年全球工业电机市场约3080亿美元,中国占比超30%,其中节能电机(IE3+)产值达2867亿元,同比增长24%;全球行业CAGR预计4.7-6.2%,智能电机(IoT+预测性维护)增速超30%,节能电机市场将迎来快速发展的市场空间。公司高端稀土永磁制品、非晶纳米晶软磁材料可应用于节能工业电机。
4、汽车交通领域
(1)新能源汽车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显示,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产销分别完成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汽车新车总销量的比例首次全年突破50%,标志着行业已跨越“油电分水岭”,成为汽车消费市场的主流选择。与此同时,中国汽车品牌凭借在全球领先的电动化与智能化产业链优势,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2025年新能源汽车出口量达261.5万辆,同比增长超100%。展望未来,随着高压快充普及、高阶智驾落地以及全球化布局的深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将迎来由“量增”向“质变”跃升的高质量发展机遇。公司高端稀土永磁制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永磁同步驱动电机及EPS系统;金属磁粉芯产品广泛应用于车载充电机(OBC)、车载直流变换器及48V控制系统;纳米晶磁环及器件可应用于车载OBC、DC-DC转换器及逆变器(Inverter)。
5、新能源领域
(1)光伏储能
2025年,光伏储能行业在经历深度调整与产能优胜劣汰后,供需关系逐步回归理性,行业逐步步入“量增质升”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根据国家能源局及相关行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规模达315GW,同比增长约13.6%,虽然增速较此前放缓,但累计装机容量正式突破10亿千瓦(1TW)大关,确立了其作为主力能源的地位。“光伏+储能+充电”的智能化与集成化的一体化项目将逐步成为城市基建标配,行业发展正在向技术高端化、应用场景多元化、市场全球化方向演进。公司纳米晶磁环及器件、软磁材料粉末等产品可应用于光伏发电产业链的光伏电站逆变器、单晶硅片生产、电能转换等多个应用场景。
(2)核电
2025年,全球传统核电行业呈现加速复苏态势,发电量创历史新高。根据国际能源署(IEA)预测及行业统计,全球核电发电量突破2,800太瓦时(约28万亿千瓦时),占全球总发电量的10%。中国大陆运行核电机组累计发电量达4,85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6%,占全国总发电量的4.6%。全国59台在运核电机组(不含台湾地区)全年实现发电量4,670.19亿千瓦时。核电作为清洁低碳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年相当于减少燃烧标准煤13,365.38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35,017.30万吨,为“双碳”目标实现提供了重要支撑。同时,核聚变项目也迎来了从“科学实验”向“工程验证”跨越的历史拐点。我国自主研发的“中国环流三号”(HL-3)在2025年面向全球开放并刷新了高约束模式运行纪录,全球最大的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CRAFT)在合肥全面建成运行,标志着我国已具备独立建设聚变堆核心部件的工程能力。与此同时,商业聚变资本市场空前活跃,以高温超导托卡马克为代表的紧凑型聚变装置加速迭代,加速对极端环境下关键材料的需求。公司开发的难熔钨钼、镍基特种合金带材等产品为“华龙一号”、AP1000、CAP1400等第三代压水堆核电技术提供配套产品。公司为核聚变装置提供包括钨铜偏滤器、包层第一壁、钨硼中子屏蔽材料等涉钨全系列专用部件。
6、人工智能领域
(1)数据中心
随着全球数字化转型的加速,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在经历新的快速发展阶段。算力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的核心,正日益推动着数据中心和超算中心的快速发展。2025年,全球数据中心市场规模已攀升至约3,860亿美元,预计未来十年将保持11%以上的复合增速,向万亿美元规模迈进。特别是AI驱动的数据运算需求的加速增长可能会导致数据中心的电力需求超出预期。公司纳米晶软磁合金材料、高性能软磁粉末可以用于数据中心电感元器件;纳米晶合金带材可以用于新一代数据中心用固态变压器(AIDC)。
(2)机器人制造
近年来,国家持续强化顶层设计,进一步聚焦具身智能与场景化落地,推动机器人从单一工业场景向养老、医疗及特种领域深度渗透。随着数字化转型的纵深推进,人工智能大模型与机器人技术的深度融合催生了“具身智能”的爆发,驱动产业发展进入快车道。根据Counterpoint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人形机器人装机量约为1.6万至1.8万台,其中中国市场贡献超过80%,中国工业机器人年销量突破30万套,连续12年稳居全球最大市场。IDC预测,到2029年全球机器人市场规模将突破4,000亿美元大关,中国市场将占据近半壁江山,复合增长率接近15%,为产业链上下游的高性能磁材及精密部件带来确定性的增长机遇。公司高性能钕铁硼制品可应用于机器人驱动电机、伺服电机及微特电机;软磁合金粉末可应用于电感元器件;电子封装热沉材料及软磁材料制品可应用于机器人控制系统;宽幅大功率纳米晶导磁片可应用于人形机器人无线充电模组。
第六章发行人财务状况
本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发行人2023年-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已公开披露但未经审计的2026年一季报。各期财务数据均使用对应年度和季度财务报表的期末数。
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说明。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
(一)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发行人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4]001100295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天健审〔2025〕174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天健审〔2026〕358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定期根据中国钢研科技集团财务管理要求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所选会计师事务所均为业内顶尖机构。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2026年1-3月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26年1-3月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026年1-3月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2025年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25年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025年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2024年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
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于公司报表项目未产生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024年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4、2023年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于2023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表6-1: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初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万元)
项目 变更前 累计影响金额 变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6,034.82 248.54 6,283.36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77.05 244.11 1,621.16
盈余公积 38,333.21 0.31 38,333.53
未分配利润 78,053.30 3.56 78,056.86
少数股东权益 130,166.89 0.56 130,167.45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中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由于不涉及此类业务,因此执行解释17号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023年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二、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内容及原因
2025年和2026年1-3月发行人合并财务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2024年发行人转让持有安泰环境(现钢研华普)14%股权后,发行人持有安泰环境(现钢研华普)股权比例从32.07%下降至18.07%,发行人不再作为安泰环境(现钢研华普)第一大股东,丧失控制权,安泰环境(现钢研华普)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3年发行人新设立的安泰磁材于2023年1月11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发行人转让持有的安泰至高股权,2023年10月11日,安泰至高完成工商变更,发行人不再持有安泰至高股权。安泰至高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安泰环境(现钢研华普)转让持有宁波安泰的所有股权,2023年12月28日,宁波安泰完成工商变更,安泰环境(现钢研华普)不再持有宁波安泰股权。宁波安泰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三、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表6-2: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货币资金 203,215.49 253,183.80 275,888.77 284,255.03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89,615.14 145,583.54 115,126.32 114,272.18
其中:应收票据 12,246.63 17,961.05 15,291.16 17,741.35
其中:应收账款 177,368.51 127,622.49 99,835.15 96,530.83
应收款项融资 32,888.59 21,441.85 19,867.98 19,938.47
预付款项 15,860.49 14,375.98 15,417.53 14,143.97
其他应收款(含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 7,536.85 5,085.33 5,988.03 5,489.87
其中:应收股利 3,723.19 3,723.19 4,761.80 0.00
存货 276,473.61 234,770.78 208,406.36 246,729.80
合同资产 - - - 3,812.13
其他流动资产 3,693.84 4,836.15 5,210.14 5,515.14
流动资产合计 729,284.02 679,277.43 645,905.13 694,156.59
长期股权投资 22,952.74 22,952.76 21,984.51 3,570.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43.78 1,143.78 8,384.23 9,989.69
固定资产 319,751.55 319,576.51 303,153.61 287,071.74
在建工程 4,354.94 6,016.50 11,935.04 22,453.08
无形资产 31,630.44 32,140.97 34,322.69 38,246.95
使用权资产 2,120.26 2,397.69 3,264.63 4,233.64
开发支出 0.00 0.00 378.52 280.02
商誉 58,473.21 58,473.21 58,473.21 58,473.21
长期待摊费用 4,227.76 4,423.30 4,070.83 5,666.54
递延所得税资产 6,639.50 6,388.08 6,480.51 6,516.91
其他非流动资产 5,565.55 3,429.04 10,939.11 6,347.65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6,859.72 456,941.84 463,386.88 442,850.18
资产合计 1,186,143.74 1,136,219.27 1,109,292.00 1,137,006.77
短期借款 - - 10,006.61 13,930.86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58,353.37 320,082.18 272,510.99 265,962.54
其中:应付票据 162,070.37 156,244.71 115,743.55 132,713.89
其中:应付账款 196,283.00 163,837.47 156,767.44 133,248.65
合同负债 41,382.73 46,181.86 37,890.59 47,421.82
应付职工薪酬 18,765.69 19,325.32 19,859.70 19,115.94
应交税费 4,249.24 2,391.85 2,097.20 3,078.72
其他应付款(含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 15,495.14 15,237.60 18,262.90 24,964.89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其中:应付股利 11.84 300.78 686.00 5,882.4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1,045.56 41,045.56 2,882.92 989.74
其他流动负债 18,363.31 17,535.19 12,037.49 12,086.37
流动负债合计 497,655.03 461,799.56 375,548.41 387,550.88
长期借款 - - 73,049.65 65,049.65
租赁负债 1,068.71 1,286.13 2,185.42 3,420.50
长期应付款 8,867.64 - - 6,943.60
专项应付款 - 6,693.44 13,169.33 -
递延收益 7,633.28 7,319.30 7,912.03 5,027.83
递延所得税负债 34.75 34.75 1,633.36 1,941.82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604.38 15,333.62 97,949.79 82,383.40
负债合计 515,259.42 477,133.19 473,498.20 469,934.28
实收资本(或股本) 105,051.94 105,051.94 105,071.81 105,078.81
资本公积 304,090.53 303,503.59 300,207.56 290,099.53
减:库存股 6,429.80 6,429.80 10,188.82 10,713.12
其他综合收益 -134.58 454.61 -15.01 -259.50
专项储备 2,496.05 1,958.47 754.26 101.46
盈余公积 45,310.54 45,310.54 42,259.30 39,007.34
未分配利润 138,016.15 128,094.66 114,667.97 89,073.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88,400.83 577,944.01 552,757.07 512,388.39
少数股东权益 82,483.50 81,142.07 83,036.73 154,684.09
所有者权益合计 670,884.32 659,086.08 635,793.80 667,072.4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186,143.74 1,136,219.27 1,109,292.00 1,137,006.77
表6-3: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 240,272.16 793,153.02 757,328.68 818,748.77
减:营业成本 199,115.26 656,806.95 624,487.27 674,940.56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68.46 5,622.07 5,799.66 6,194.49
销售费用 3,145.75 11,613.89 12,369.72 13,090.70
管理费用 10,158.71 33,430.84 40,358.34 42,378.15
研发费用 13,650.58 51,890.23 51,859.64 51,565.21
财务费用 700.06 -210.87 -2,278.47 -2,469.23
其中:利息费用 249.90 1,367.81 1,950.44 2,333.58
其中:利息收入 319.12 2,434.32 2,731.68 2,840.37
加:其他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25.58 9,787.40 8,549.74 4,789.9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2 976.26 14,614.05 945.5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0.02 915.19 1,385.00 -754.3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89.91 -161.58 -115.16 -527.7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0.10 -808.31 -1,766.88 -552.3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5.14 -99.74 -1,497.38 -759.48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304.02 43,693.93 44,516.90 36,944.72
加:营业外收入 160.66 194.16 366.43 214.10
减:营业外支出 163.51 266.89 458.75 596.1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301.17 43,621.19 44,424.58 36,562.66
减:所得税费用 1,741.43 3,064.75 994.63 2,209.8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559.73 40,556.44 43,429.95 34,352.8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0.00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559.73 40,556.44 43,429.95 34,352.83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0.00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921.50 36,487.58 37,239.64 24,948.78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1,638.24 4,068.87 6,190.31 9,404.0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86.01 1,673.94 367.65 -788.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89.20 1,466.39 244.49 -894.21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96.76 0.00 -1,103.90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89.20 469.62 244.49 209.69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7.61 - -
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589.20 412.01 244.49 209.6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96.81 207.55 123.16 105.64
六、综合收益总额 10,673.72 42,230.38 43,797.60 33,564.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9,332.30 37,953.96 37,484.13 24,054.5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341.42 4,276.42 6,313.47 9,509.69
表6-4: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3,929.65 664,576.85 640,050.43 733,857.50
收到的税费返还 5,253.04 14,277.16 12,019.58 16,699.6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631.76 12,650.45 17,852.58 15,120.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4,814.45 691,504.45 669,922.60 765,677.5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87,181.03 485,607.58 450,735.23 536,883.0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6,585.56 92,855.67 107,571.77 113,092.09
支付的各项税费 5,360.94 19,561.01 19,675.36 27,869.9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263.83 13,717.58 14,972.99 9,230.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8,391.35 611,741.84 592,955.34 687,075.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576.90 79,762.61 76,967.25 78,601.79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249.86 1,502.07 1,158.6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955.11 1,255.70 215.1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76.14 2,377.70 372.04 284.1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11,642.0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6.14 9,582.66 3,129.81 13,299.9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548.42 37,093.70 43,572.20 23,135.83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39.21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0,191.4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48.42 39,632.91 53,763.66 23,135.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72.28 -30,050.25 -50,633.85 -9,835.85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33,203.12
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00.00 20,000.00 76,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556.52 20,797.38 47,058.25 74,813.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556.52 23,797.38 67,058.25 184,017.1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8,000.00 10,000.00 94,2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94.36 25,537.28 14,073.34 19,038.7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446.42 26,254.28 54,977.62 69,007.9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40.79 99,791.56 79,050.95 182,246.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15.74 -75,994.18 -11,992.71 1,770.42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272.51 8.82 1,393.83 1,418.1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4,605.95 -26,273.00 15,734.53 71,954.5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0,456.01 266,729.01 250,994.48 179,039.9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5,850.06 240,456.01 266,729.01 250,994.48
表6-5: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货币资金 55,689.78 57,418.92 109,363.65 83,588.56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18,269.72 88,994.47 64,376.80 52,475.35
其中:应收票据 10,701.26 3,793.68 3,215.74 5,114.55
其中:应收账款 107,568.47 85,200.78 61,161.07 47,360.80
应收款项融资 1,418.85 9,944.81 8,085.99 5,636.20
预付款项 4,289.70 4,242.72 5,370.38 2,665.51
其他应收款(含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 20,143.08 17,920.48 18,919.54 19,484.80
其中:应收股利 20,143.08 17,564.20 18,516.26 18,559.96
存货 46,539.97 58,390.48 47,582.52 42,129.72
其他流动资产 0.00 1,123.29 624.32 598.50
流动资产合计 246,351.10 238,035.17 254,323.21 206,578.63
长期股权投资 357,564.23 357,564.25 349,825.71 337,929.9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93.78 893.78 8,134.23 9,684.69
固定资产 104,029.72 104,593.58 91,849.86 92,852.97
在建工程 236.86 288.63 2,722.99 1,566.75
无形资产 8,966.04 9,066.61 9,514.24 10,089.33
使用权资产 265.98 354.65 709.29 1,063.94
开发支出 - - - 16.97
长期待摊费用 24.09 - 147.73 300.6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984.94 12,717.92 11,424.75 10,421.6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2.02 7,646.40 904.35
非流动资产合计 484,975.51 485,641.44 481,975.20 464,831.17
资产合计 731,326.61 723,676.60 736,298.41 671,409.80
短期借款 - - 10,006.61 16,432.48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34,065.70 124,484.18 115,053.20 94,041.97
其中:应付票据 65,842.24 60,545.42 37,377.35 37,412.78
其中:应付账款 68,223.46 63,938.76 77,675.85 56,629.19
合同负债 26,139.86 28,350.80 24,465.04 16,079.58
应付职工薪酬 9,263.04 9,557.28 10,409.21 10,032.32
应交税费 1,612.03 506.02 237.50 933.24
其他应付款(含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 35,350.01 35,437.79 37,973.41 38,799.6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0,403.99 381.40 381.40
其他流动负债 1,159.96 5,080.95 6,589.17 2,243.13
流动负债合计 207,590.59 243,821.00 205,115.55 178,943.76
长期借款 40,000.00 - 65,049.65 65,049.65
租赁负债 283.91 - 359.92 714.25
长期应付款 - 4,604.00 7,643.09 4,807.16
专项应付款 5,445.79 - - -
递延收益 2,481.96 2,351.74 2,807.65 1,737.02
递延所得税负债 53.20 - 106.39 159.59
非流动负债合计 48,264.86 6,955.75 75,966.70 72,467.66
负债合计 255,855.45 250,776.74 281,082.25 251,411.42
实收资本(或股本) 105,051.94 105,051.94 105,071.81 105,078.81
资本公积 291,962.49 291,375.55 287,286.65 278,442.30
减:库存股 6,429.80 6,429.80 10,188.82 10,713.12
其他综合收益 -376.29 -376.29 -425.00 -425.00
专项储备 750.73 578.51 277.57 -
盈余公积 45,310.54 45,310.54 42,259.30 39,007.34
未分配利润 39,201.57 37,389.41 30,934.66 8,608.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75,471.16 472,899.86 455,216.17 419,998.38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5,471.16 472,899.86 455,216.17 419,998.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731,326.61 723,676.60 736,298.41 671,409.80
表6-6: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 82,507.75 248,091.93 232,327.39 278,227.41
减:营业成本 71,098.26 205,319.95 196,449.60 235,515.33
营业税金及附加 820.82 2,151.19 2,087.61 2,526.58
销售费用 836.52 3,582.61 3,415.72 3,943.53
管理费用 4,751.75 15,212.47 18,096.20 17,441.39
研发费用 3,267.08 16,544.15 15,723.16 17,024.31
财务费用 129.73 705.46 1,241.07 1,608.42
其中:利息费用 - 1,965.02 3,503.69 3,700.62
其中:利息收入 - 1,411.97 2,364.28 2,307.15
加:其他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53.84 2,881.97 2,517.35 1,353.9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2 22,936.67 34,373.08 6,196.5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0.02 1,018.68 983.28 -441.1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16.74 68.29 311.54 425.6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28.96 -466.96 -393.4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2.53 -15.27 27.64 -688.56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73.20 29,918.81 32,076.68 7,062.00
加:营业外收入 - 61.25 124.86 44.77
减:营业外支出 34.38 117.55 158.23 238.9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38.81 29,862.51 32,043.31 6,867.82
减:所得税费用 -73.34 346.86 -476.27 129.6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12.15 29,515.64 32,519.57 6,738.1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12.15 29,515.64 32,519.57 6,738.14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12.15 29,515.64 32,519.57 6,738.1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45.47 - -425.00
六、综合收益总额 1,812.15 30,561.11 32,519.57 6,313.14
表6-7: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7,804.67 217,302.43 215,352.11 248,677.85
收到的税费返还 47.87 556.34 - 1,284.6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41.46 3,759.15 6,043.57 7,794.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194.00 221,617.93 221,395.67 257,756.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3,726.76 189,690.38 159,726.72 194,666.1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132.82 22,247.74 26,180.64 26,255.90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98.08 5,261.84 4,635.59 9,864.4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795.73 6,313.86 10,104.62 10,750.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953.39 223,513.82 200,647.58 241,537.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9.39 -1,895.89 20,748.09 16,219.77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249.86 15,502.07 8,837.5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3,725.47 23,055.59 10,549.9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48.04 190.40 86.40 176.7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2,274.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8.04 29,165.73 38,644.05 21,838.3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867.79 13,302.23 13,351.05 3,277.83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539.21 8,455.26 51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7.79 17,841.44 21,806.32 3,787.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9.75 11,324.29 16,837.73 18,050.48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0,713.12
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00.00 13,500.00 78,5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9,604.31 21,858.8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0.00 23,104.31 111,072.0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1,500.00 13,500.00 85,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50.00 22,376.14 10,368.06 14,859.3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6.98 2,425.48 13,539.9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0.00 64,373.13 26,293.54 113,399.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0.00 -61,373.13 -3,189.23 -2,327.3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29.14 -51,944.73 34,396.60 31,942.9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7,418.92 109,363.65 74,967.05 43,024.1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5,689.78 57,418.92 109,363.65 74,967.05
四、公司财务分析
(一)资产负债总体情况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变化,公司资产规模每年有所波动,分别为1,137,006.77万元、1,109,292.00万元、1,136,219.27万元和1,186,143.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例分别为61.05%、58.23%、59.78%和61.48%,非流动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例分别为38.95%、41.77%、40.22%和38.52%,流动资产在资产构成的占比稍高。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469,934.28万元、473,498.20万元、477,133.19万元和515,259.42万元,增长较为稳定,主要是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的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等增长所致。其中流动负债在总负债中的比例分别为82.47%、79.31%、96.79%和96.58%。非流动负债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17.53%、20.69%、3.21%和3.42%。流动负债在负债构成的占比稍高。
(二)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表6-8:发行人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03,215.49 17.13% 253,183.80 22.28% 275,888.77 24.87% 284,255.03 25.0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89,615.14 15.99% 145,583.54 12.81% 115,126.32 10.38% 114,272.18 10.05%
其中:应收票据 12,246.63 1.03% 17,961.05 1.58% 15,291.16 1.38% 17,741.35 1.56%
其中:应收账款 177,368.51 14.95% 127,622.49 11.23% 99,835.15 9.00% 96,530.83 8.49%
应收款项融资 32,888.59 2.77% 21,441.85 1.89% 19,867.98 1.79% 19,938.47 1.75%
预付款项 15,860.49 1.34% 14,375.98 1.27% 15,417.53 1.39% 14,143.97 1.24%
其他应收款(含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 7,536.85 0.64% 5,085.33 0.45% 5,988.03 0.54% 5,489.87 0.48%
其中:应收股利 3,723.19 0.31% 3,723.19 0.33% 4,761.80 0.43% 0.00 0.00%
存货 276,473.61 23.31% 234,770.78 20.66% 208,406.36 18.79% 246,729.80 21.70%
合同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812.13 0.34%
其他流动资产 3,693.84 0.31% 4,836.15 0.43% 5,210.14 0.47% 5,515.14 0.49%
流动资产合计 729,284.02 61.48% 679,277.43 59.78% 645,905.13 58.23% 694,156.59 61.05%
长期股权投资 22,952.74 1.94% 22,952.76 2.02% 21,984.51 1.98% 3,570.76 0.3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43.78 0.10% 1,143.78 0.10% 8,384.23 0.76% 9,989.69 0.88%
固定资产 319,751.55 26.96% 319,576.51 28.13% 303,153.61 27.33% 287,071.74 25.25%
在建工程 4,354.94 0.37% 6,016.50 0.53% 11,935.04 1.08% 22,453.08 1.97%
无形资产 31,630.44 2.67% 32,140.97 2.83% 34,322.69 3.09% 38,246.95 3.36%
使用权资产 2,120.26 0.18% 2,397.69 0.21% 3,264.63 0.29% 4,233.64 0.37%
开发支出 0.00 0.00% 0.00 0.00% 378.52 0.03% 280.02 0.02%
商誉 58,473.21 4.93% 58,473.21 5.15% 58,473.21 5.27% 58,473.21 5.14%
长期待摊费用 4,227.76 0.36% 4,423.30 0.39% 4,070.83 0.37% 5,666.54 0.50%
递延所得税资产 6,639.50 0.56% 6,388.08 0.56% 6,480.51 0.58% 6,516.91 0.57%
其他非流动资产 5,565.55 0.47% 3,429.04 0.30% 10,939.11 0.99% 6,347.65 0.56%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6,859.72 38.52% 456,941.84 40.22% 463,386.88 41.77% 442,850.18 38.95%
资产合计 1,186,143.74 100.00% 1,136,219.27 100.00% 1,109,292.00 100.00% 1,137,006.77 100.00%
1、流动资产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的流动资产分别为694,156.59万元、645,905.13万元、679,277.43万元和729,284.0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1.05%、58.23%、59.78%和61.48%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2025年末,上述三项分别占总资产的22.28%、11.23%、20.66%。
2.货币资金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284,255.03万元、275,888.77万元、253,183.80万元和203,215.4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5.00%、24.87%、22.28%和17.13%。2025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同比减少22,704.97万元,下降8.23%,主要是日常经营支出增加及归还短期借款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银行存款240,440.25万元,占货币资金的94.97%,其他货币资金余额为12,733.99万元,其中12,727.80万元为受限资金:12,719.82万元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7.98万元为保函保证金;6.19万元为非受限资金,为存放于证券交易账户中的资金。2026年3月末,发行人的货币资金余额为203,215.49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95,833.01万元,占货币资金的96.37%;其中7,376.29万元为受限资金:7,368.31万元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7.98万元为保函保证金。
3.应收票据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应收票据分别为17,741.35万元、15,291.16万元、17,961.05万元和12,246.63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1.56%、1.38%、1.58%和1.03%。发行人应收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2025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2024年末增加2,669.88万元,增加17.46%,主要是下游客户结算方式改变所致。2026年3月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2025年末减少5,714.41万元,主要是由于年初加大了票据结算力度以及承兑汇票解付增加,集中采购及票据贴现。
4.应收账款
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是应收货款、经营性债权等。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96,530.83万元、99,835.15万元、127,622.49万元和177,368.51万元,呈增长趋势,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49%、9.00%、11.23%和14.95%。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同比增加27,787.34万元,增长27.83%;2026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2025年增加49,746.01万元,增长38.98%。两期应收账款增加主要原因均为随收入规模增长,经营性应收款项相应增加。
表6-9: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组合 应收合并范围外款项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根据应收款项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款项损失情况及债务人经济状况预计可能存在的损失情况,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关联方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根据应收款项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款项损失情况及债务人经济状况预计可能存在的损失情况,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表6-10:信用风险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未逾期 0.30
逾期1-30日 1.00
逾期31-60日 1.50
逾期61-90日 2.00
逾期91-180日 3.50
逾期181日-1年 7.00
逾期1-2年 15.00
逾期2-3年 35.00
逾期3-4年 80.00
逾期4-5年 100.00
逾期5年以上 100.00
公司已按照上述计提方法足额计提坏账准备。2025年末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34,994.9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额7,372.41万元。从账龄结构来看,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大部分为逾期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未逾期及逾期一年的应收账款部分占比为93.79%。
表6-11:发行人2025年末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年以内 126,244.30 99,340.17
1-2年 2,054.60 974.71
2-3年 415.85 539.11
3-4年 504.48 410.81
4-5年 406.61 518.41
5年以上 15,442.03 15,345.79
账面余额合计 145,067.88 117,129.01
减:坏账准备 17,445.38 17,293.86
账面价值合计 127,622.49 99,835.15
2025年末发行人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3,196.76万元,均为长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表6-12:发行人2025年末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扬州国裕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828.57 828.57
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 633.46 633.46
大连万阳重工有限公司 594.74 594.74
南通大洋船务有限公司 591.50 591.50
宁波宝冠船舶工贸有限公司 548.49 548.49
小计 3,196.76 3,196.76
表6-13:发行人2025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名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一 7,577.46 5.22 70.35
公司二 6,101.51 4.21 19.78
公司三 6,094.67 4.20 18.28
公司四 4,412.01 3.04 13.24
公司五 2,910.62 2.01 16.60
小计 27,096.26 18.68 138.25
表6-14:发行人2026年3月末应收账款前五名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一 12,214.00 6.89 36.60
公司二 9,352.20 5.27 175.40
公司三 6,929.50 3.91 20.80
公司四 3,401.10 1.92 10.20
公司五 1,923.00 1.08 5.80
合计 33,819.80 19.07 248.80
5.预付款项
发行人的预付账款主要是交易预付款。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预付账款分别为14,143.97万元、15,417.53万元、14,375.98万元、15,860.4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24%、1.39%、1.27%、1.34%。2025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较上一年减少1,041.55万元,下降6.76%。2026年3月,发行人预付账款余额较2025年末增加1,484.51万元,增长10.32%,主要原因是钨钼、稀土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公司需要在原材料价格相对有利时锁定采购,形成预付款规模提升。
从账龄结构来看,公司的预付款项期限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占预付账款总额的94.98%。
表6-15:发行人2025年末预付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期末余额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3,654.35 94.98%
1至2年 684.41 4.76%
2至3年 10.31 0.07%
3年以上 26.91 0.19%
合计 14,375.98 100.00%
表6-16:发行人2026年3月末预付账款具体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期末余额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4,447.77 91.09%
1至2年 1,379.44 8.70%
2至3年 13.97 0.09%
3年以上 19.31 0.12%
合计 15,860.49 100.00%
6.存货
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等。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的存货余额为246,729.8万元、208,406.36万元、234,770.78万元、276,473.61万元,分别占当期总资产比例为21.7%、18.79%、20.66%、23.30%。存货规模近年呈现上升趋势,一方面受到原材料价格影响,另一方面与发行人经营规模扩大相关。2025年末,发行人存货余额较同期增加26,364.42万元,同比增幅12.65%;2026年3月末,存货余额较期初增加41,702.83万元,增幅17.76%。
表6-17:发行人2025年末存货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数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39,276.31 73.19 39,203.12
在产品 88,519.08 / 88,519.08
库存商品 103,026.95 5,147.22 97,879.73
委托加工物资 8,794.35 16.41 8,777.94
其他周转材料 414.53 23.63 390.90
合计 240,031.24 5,260.46 234,770.78
表6-18:发行人2026年3月末存货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数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62,173.93 74.06 62,099.87
在产品 111,475.69 / 111,475.69
库存商品 94,708.08 4,901.70 89,806.37
委托加工物资 12,990.82 261.14 12,729.68
其他周转材料 385.63 23.63 362.00
合计 281,734.14 5,260.53 276,473.61
7.其他流动资产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预缴税费和出口退税。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5,515.14万元、5,210.14万元、4,836.15和3,693.84万元。近年来,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呈下降趋势,2025年末较上年减少373.99万元;2026年3月末较2025年末减少1,142.31万元,减少由于待抵扣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表6-19:发行人2025年末其他流动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待抵扣进项税 2,133.71 / 2,133.71 2,092.10 / 2,092.10
预缴税费 1,472.45 / 1,472.45 2,044.00 / 2,044.00
出口退税 1,229.99 / 1,229.99 1,074.03 / 1,074.03
合计 4,836.15 / 4,836.15 5,210.14 / 5,210.13
8.非流动资产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442,850.18万元、463,386.88万元、456,941.84万元和456,859.7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8.95%、41.77%、40.22%和38.52%。发行人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等构成,近年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变动不大。
9.长期股权投资
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对联营企业投资。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3570.76万元、21,984.51万元、22,952.76万元和22,952.74万元,分别占总资产0.31%、1.98%、2.02%和1.94%。发行人2024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规模大幅增长核心原因为丧失对安泰环境控制权,不再纳入合并报表;同时新增对氢能、新材料领域联营企业追加投资。
表6-20:发行人2025年末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合营企业投资 / / / / / /
对联营企业投资 22,952.76 / 22,952.76 23,604.23 1,619.72 21,984.51
合计 22,952.76 / 22,952.76 23,604.23 1,619.72 21,984.51
表6-21:发行人2025年末长期股权投资明细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数 本期增减变动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联营企业 / / / / / /
苏州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290.90 / / / 695.56 /
赣州江钨友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832.77 / / / 27.38 /
北京宏福源科技有限公司 / 1,619.72 / 1,619.72 / /
安泰核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54.43 / / / 36.75 /
深圳市启赋安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25.10 / / / -192.83 /
江苏集萃安泰创明先进能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 / /
北京安泰生物医用材料有限公司 / / / / / /
钢研华普科技有限公司 17,681.30 / / / 355.62 57.61
合肥钢研稀土永磁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 50.00 / -7.29 /
合计 21,984.51 1,619.72 50.00 1,619.72 915.19 57.61
(续上表)
被投资单位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数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联营企业 / / / / / /
苏州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4.55 / / 2931.92 /
赣州江钨友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 860.15 /
北京宏福源科技有限公司 / / -1619.72 / / /
安泰核原新材料科技有限 / / / / 691.18 /
公司
深圳市启赋安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 332.27 /
江苏集萃安泰创明先进能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 / /
北京安泰生物医用材料有限公司 / / / / / /
钢研华普科技有限公司 / / / / 18,094.54 /
合肥钢研稀土永磁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 42.71 /
合计 / -54.55 -1619.72 / 22,952.76 /
10.固定资产
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工业炉窑、运输设备、动力设备、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等构成。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余额分别为287,071.74万元、303,153.61万元、319,576.51万元、319,751.55万元,分别占总资产比例为25.25%、27.33%、28.13%和26.96%。近三年及近期发行人固定资产规模较为稳定,未出现增幅超过10%的情况。2025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增加16,422.90万元,增幅5.42%。
11.在建工程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22,453.08万元、11,935.04万元、6016.50万元和4,354.94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1.97%、1.08%、0.53%和0.37%。202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同比减少5918.54万元,降幅49.60%,主要原因是河冶科技25MN开坯产线建设项目以及零星工程技术改造项目转固定资产所致。
表6-22:发行人202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零星工程及技术改造 5991.21 / 5991.21 8,803.55 / 8,803.55
河冶科技25MN开坯产线建设项目 / / / 3,131.49 / 3,131.49
河冶工模具厂房建设项目 25.28 / 25.28 / / /
合计 6,016.50 / 6,016.50 11,935.04 / 11,935.04
表6-23:发行人2026年3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零星工程及技术改造 4,354.94 / 4,354.94 5,991.21 / 5,991.21
河冶科技25MN开坯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河冶工模具厂房建设项目 / / / 25.28 / 25.28
合计 4,354.94 / 4,354.94 6,016.50 / 6,016.50
12.商誉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商誉余额分别为58,473.21万元、58,473.21万元、58,473.21万元和58,473.21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5.14%、5.27%、5.15%和4.93%。发行人近三年及近期商誉余额未发生改变,均为58,473.21万元。
发行人每年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具体测试方法如下:
(1)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或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可回收金额,按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孰低计提减值损失;(2)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可回收金额,按包括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孰低部分,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合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减值会计处理方法: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对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递减,应当作为各项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抵减后各项资产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公允价值净额、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配。
表6-24:发行人2025年末发行人商誉明细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末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海美格磁石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114.81 / 114.81
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0.05 / 80.05
安泰三英焊接材料(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3,853.64 3,853.64 /
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 57,818.21 / 57,818.21
安泰爱科科技有限公司 460.14 / 460.14
合计 62,326.84 3,853.64 58,473.21
表6-25:发行人2026年3月末发行人商誉明细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末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海美格磁石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114.81 / 114.81
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0.05 / 80.05
安泰三英焊接材料(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3,853.64 3,853.64 /
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 57,818.21 / 57,818.21
安泰爱科科技有限公司 460.14 / 460.14
合计 62,326.84 3,853.64 58,473.21
(三)负债构成分析
1、流动负债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387,550.88万元、375,548.41万元、461,799.56万元和497,655.03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占比分别为82.47%、79.31%、96.79%和96.58%,规模和比例均呈增长趋势。2025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同比增加86,251.15万元,增幅22.97%,主要是由于长期债务集中到期重分类后转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以及随着经营扩张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增加导致流动负债增速较快。
2、短期借款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13,930.86万元、10,006.61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分别占当期负债总额的2.96%、2.11%、0.00和0.00,近三年短期借款规模持续下降,2025年公司将全部短期借款结清,主要原因是由于近年发行人战略为压降短债、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负债结构,因此2025年集中偿还全部短期借款。
表6-26: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短期借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质押借款 / / / /
抵押借款 / / / /
保证借款 / / / /
信用借款 / / 10,006.61 13,930.86
合计 / / 10,006.61 13,930.86
3、应付账款
发行人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的材料款和设备款。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33,248.65万元、156,767.44万元、163,837.47万元和196,283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28.35%、33.11%、34.34%和38.09%。2026年3月末较2025年末增加32,445.53万元,增幅19.80%,主要原因是采购规模扩大导致。从账龄结构上看,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的期限。
表6-27:发行人2025年末应付账款按账龄划分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1年以内 160,223.63 153,011.26
1 -2年 1,261.72 1,712.52
2 -3年 959.97 581.76
3年以上 1,392.14 1,461.89
合计 163,837.47 156,767.44
表6-28:发行人2025年末应付账款前五名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债权单位 年末账面余额 占应付账款比例 是否关联方 款项用途
1 公司一 8,651.32 5.28% 否 材料款
2 公司二 6,179.59 3.77% 否 材料款
3 公司三 5,491.37 3.35% 否 材料款
4 公司四 3,503.04 2.14% 否 材料款
5 公司五 2,350.76 1.43% 否 材料款
表6-29:发行人2026年3月末应付账款前五名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债权单位 年末账面余额 占应付账款比例 是否关联方 款项用途
1 公司一 2,900.53 1.48% 否 材料款
2 公司二 4,087.77 2.08% 否 材料款
3 公司三 3,701.80 1.89% 否 材料款
4 公司四 4,097.67 2.09% 否 材料款
5 公司五 1,311.29 0.67% 否 材料款
4、应付票据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132,713.89万元、115,743.55万元、156,244.71万元和162,070.37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28.24%、24.44%、32.75%和31.45%。2025年末较2024年同比增长34.99%,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近两年发行人应付票据逐年递增主要原因是业务持续扩大,采购规模扩大,对上游供应商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因此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近年增长较快。
表6-30:发行人2023-2025年末以及2026年3月末应付票据明细
单位:万元
种类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商业承兑汇票 0.00 0.00 0.00 0.00
银行承兑汇票 162,070.37 156,244.71 115,743.55 132,713.89
合计 162,070.37 156,244.71 115,743.55 132,713.89
5.合同负债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47,421.82万元、37,890.59万元、46,181.86万元和41,382.73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10.09%、8.00%、9.68%和8.03%。2025年末较2024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余额同比增加21.88%,主要由于业务合同规模增加所致。
表6-31:发行人2025年末合同负债前五名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款项性质 是否关联 占合同负债比例
公司一 22,651.13 1年以内 货款 否 49.05%
公司二 1,912.00 1年以内 货款 否 4.14%
公司三 1,398.17 1年以内 货款 否 3.03%
公司四 528.00 1年以内 货款 否 1.14%
公司五 432.84 1年以内 货款 否 0.94%
合计 26,922.14 / / / 58.30%
表6-32:发行人2026年3月末合同负债前五名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款项性质 是否关联 占合同负债比例
公司一 18,890.30 1年以内 货款 否 45.65%
公司二 3,102.05 1年以内 货款 否 7.50%
公司三 1,912.00 1-2年 货款 否 4.62%
公司四 700.00 1年以内 货款 否 1.69%
公司五 432.84 1年以内 货款 否 1.05%
合计 25,037.19 / / / 60.51%
6.其他应付款
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利息、应付股利、押金等。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24,964.89万元、18,262.90万元、15,237.60万元和15,495.14万元,2025年末较2024年末减少3025.30万元,降幅16.57%,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规模近三年呈现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下降,叠加往来款等小幅变动导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989.74万元、2882.92万元、41,045.56万元和41,045.56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0.21%、0.61%、8.6%和7.97%。发行人2025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同期增幅1323.75%,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存量长期借款接近还款期限,报表项目重分类所致,因此该科目余额大幅上涨。
8.非流动负债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的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等。发行人三年又一期非流动负债分别为82,383.40万元、97,949.79万元、15,333.62万元和17,604.38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17.53%、20.69%、3.21%和3.42%。2025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较同期降幅84.35%,下降82,616.17万元,原因为发行人主动结清存量长期借款,压降长期有息负债。2026年3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14.81%,主要原因为期末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
9.长期借款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65,049.65万元、73,049.65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分别占当期负债总额的13.84%、15.43%、0.00和0.00。
10.长期应付款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分别为6943.60万元、0.00万元、0.00万元和8,867.64万元,分别占当期负债总额的1.48%、0.00%、0.00%和1.72%。
表6-33:发行人2026年3月末长期应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款项性质 是否关联 占长期应付款比例
课题拨款 8,867.64 1年以内 课题专项拨款 否 /
合计 8,867.64 / / / /
(四)所有者权益构成分析
表6-34:发行人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所有者权益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或股本) 105,051.94 15.66% 105,051.94 15.94% 105,071.81 16.53% 105,078.81 15.75%
资本公积金 304,090.53 45.33% 303,503.59 46.05% 300,207.56 47.22% 290,099.53 43.49%
其他综合收益 -134.58 -0.02% 454.61 0.07% -15.01 0.00% -259.5 -0.04%
盈余公积 45,310.54 6.75% 45,310.54 6.87% 42,259.30 6.65% 39,007.34 5.85%
未分配利润 138,016.15 20.57% 128,094.66 19.44% 114,667.97 18.04% 89,073.87 13.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88,400.83 87.71% 577,944.01 87.69% 552,757.07 86.94% 512,388.39 76.81%
少数股东权益 82,483.50 12.29% 81,142.07 12.31% 83,036.73 13.06% 154,684.09 23.19%
所有者权益合计 670,884.32 100.00% 659,086.08 100.00% 635,793.80 100.00% 667,072.48 100.00%
发行人2025年末所有者权益中实收资本、资本公积金、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东权益占比分别为15.94%、46.05%、0.07%、6.87%、19.44%和12.31%,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占所有者权益87.69%。2026
年3月末,上述各项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15.66%、45.33%、-0.02%、6.75%、20.57%和12.29%,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占所有者权益的87.71%。
1.实收资本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实收资本分别为105,078.81万元、105,071.81万元、105,051.94万元和105,051.94万元,2025年末较2024年末实收资本减少19.87万元。实收资本小幅下降的原因为:
发行人实施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致,依据《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发行人对因员工离职、绩效考核未达标等情形不符合激励解锁条件的198700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致使当期实收资本减少;此外上期已完成注销的激励对象身故对应股份事项亦体现在本期期初股本基数中,整体形成2025年度实收资本同比回落。
2.资本公积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290,099.53万元、300,207.56万元,303,503.59万元,304,090.53万元,资本公积近年小幅上涨。其中2025年末资本公积较上年同期增加3,296.03万元,增幅1.10%。2026年3月较期初增加586.94万元。
表6-35:发行人2025年末资本公积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股本溢价 277,832.62 / 858.49 276,974.12
其他资本公积 22,374.94 4154.52 / 26,529.47
合计 300,207.56 4154.52 858.49 303,503.59
(1)股本溢价变动
①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中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3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合格,根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予以回购注销,该股权回购事项导致的股本溢价减少655,710.00元;②本期收购子公司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少数股权,支付价款与按取得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减少资本公积7,526,091.21元;③本期向子公司安泰三英焊接材料(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增资款与增资后持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增加额之间的差额减少资本公积403,123.44元;
(2)其他资本公积增加
①本期计提股份支付费用导致其他资本公积增加23,195,322.75元;
②本期因激励股权公允价值变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导致其他资本公积增加18,349,411.82元;
③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比例与享有股权份额不一致导致增加资本公积512.89元。
3.未分配利润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89,073.87万元、114,667.97万元、128,094.66万元和138,016.15万元,呈稳步上涨趋势。
4.其他综合收益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分别为-259.50万元、-15.01万元,454.61万元、-134.58万元。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末提升469.62万元,主要原因为发行人所持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上升形成,以及境外经营主体外币折算产生正向折算差额所致。2026年3月末较上年末下降589.20万元,降低原因主要和人民币汇率波动有关。
(五)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表6-36:发行人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营业收入 240,272.16 793,153.02 757,328.68 818,748.77
营业成本 199,115.26 656,806.95 624,487.27 674,940.56
营业利润 13,304.02 43,693.93 44,516.90 36,944.72
利润总额 13,301.17 43,621.19 44,424.58 36,562.66
净利润 11,559.73 40,556.44 43,429.95 34,352.83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023-2025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实现818,748.77万元、757,328.68万元和793,153.02万元,营业成本分别为674,940.56万元、624,487.27万元和656,806.95万元。发行人2024年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较2023年大幅下降,下降原因为安泰环境(现钢研华普)不再纳入并表范围,企业核心主营业务实际没有变化,除安泰环境涉及板块外,其余业务板块收入规模稳步增长。2025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73%,营业成本同比增长5.18%,从经营层面来看,首先先进功能材料板块需求持续回暖,叠加稀土原料价格企稳回升,下游风电、新能源汽车领域订单稳步放量,该板块营收同比增幅显著,成为营收增长核心动力;其次高品质特钢及焊接材料业务依托新增产能顺利释放,高端工模具钢、风电专用钢材市场订单充足,业务营收同比大幅提升,有效拉动整体收入规模上行;同时特种粉末冶金业务深耕医疗装备、半导体等高端应用领域,优质客户订单持续落地,营收保持稳健增长。
2026年1-3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实现240,272.16万元,较2025年同期增长62,066.34万元,增幅34.83%;营业成本199,115.26万元,较2025年同期增长50,469.57万元。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原因为难熔钨钼业务放量,带动营收高速增长,同时带动成本大幅提升。
2、营业利润
发行人2023-2025年营业利润分别为36,944.72万元、44,516.90万元、43,693.93万元,2025年营业利润略微下滑原因为安泰环境(现钢研华普)不再纳入并表范围,对应板块利润剥离。发行人2026年1-3月营业利润为13304.02万元,较2025年同期增加3668.83万元,增长38.08%,增长原因为新能源板块销售情况大幅增加,对应营业利润增加。
3、期间费用
表6-37:发行人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销售费用 3,145.75 11,613.89 12,369.72 13,090.70
管理费用 10,158.71 33,430.84 40,358.34 42,378.15
研发费用 13,650.58 51,890.23 51,859.64 51,565.21
财务费用 700.06 -210.87 -2,278.47 -2,469.23
其中:利息费用 249.90 1,367.81 1,950.44 2,333.58
其中:利息收入 319.12 2,434.32 2,731.68 2,840.37
发行人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销售费用支出分别为13,090.70万元、12,369.72万元、11,613.89万元和3,145.75万元,发行人销售费用逐年降低,2025年发行人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比减少755.83万元,下降6.11%,下降原因为发行人精益管理,费用得到有效控制。2026年1-3月发行人销售费用3145.75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增加332.80万元,增加原因为销量增幅明显,对应销售费用支出提高。
发行人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管理费用支出分别42,378.15万元、40,358.34万元、33,430.8万元和10,158.71万元,发行人管理费用逐年降低,2025年发行人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比减少6927.50万元,下降17.16%,下降原因为发行人职工薪酬有所下降,同时股份支付费用减少。2026年1-3月发行人管理费用10,158.71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增加1794.05万元,增加原因为业务增长对应相关薪酬和费用支出提高。
发行人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研发费用支出分别51,565.21万元、51,859.64万元、51,890.23万元和13,650.58万元,发行人研发费用较为稳定,近3年浮动不超过1%。从费用结构来看,2025年发行人材料费用有所降低,测试化验加工费用增加明显,主要原因为内部研发规划有所调整。
表6-38:发行人2024、2025年研发费用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材料费 23,320.53 24,287.12
职工薪酬 8,446.31 10,189.07
测试化验加工费 6,072.42 3,425.80
折旧与摊销 2,542.07 2,539.34
委托研发费 690.01 357.81
其他 10,818.88 11,060.50
合计 51,890.23 51,859.64
发行人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财务费用分别为-2,469.23万元、-2,278.47万元、-210.87万元和700.06万元。2025年发行人财务费用较上年减少2,067.60万元,下降90.75%,发行人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略有减少,主要原因为归还银行借款及银行存款利率下降。汇兑损益由2024年收入1970.26万元变为2025年支出125.11万元,主要受外汇市场波动影响,人民币兑外币汇率升高所致。
4、净利润
发行人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净利润分别为34,352.83万元、43,429.95万元、40,556.44万元和11,559.73万元。2025年发行人净利润比2024年同期减少2,873.51万元,同比下降6.62%,净利润下降原因为2024年因转让安泰环境股权获得发行人1.31亿元一次性投资收益,而2025年无大额同类收益,导致净利润
有所下降,同比主营业务相关利润持续上升。
2026年1-3月发行人实现净利润11,559.73万元,同比增长30.48%,归母净利润9,921.50万元,同比增长20.19%。净利润情况增长良好,主要受以下因素驱动:首先,营收规模大幅扩张,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40,272.16万元,同比增长34.83%;利润总额1.33亿元,同比增长38.54%,经营杠杆效应得到释放。其次,主业盈利能力有所改善,扣非净利润增速为23.07%,高于归母净利润增速,综合毛利率从上年同期的16.59%升至17.13%。第三,费用管控发挥作用,销售、管理、财务三项费用合计占比5.83%,同比下降0.34个百分点。第四,前期订单储备充足,2025年全年新签合同91.90亿元,2025年末存货234,770.78万元,同比增长12.62%,为项目交付提供了支撑。
(六)发行人现金流量分析
表6-39:发行人2023-2025年及2026年一季度公司现金流一览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4,814.45 691,504.45 669,922.60 765,677.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8,391.35 611,741.84 592,955.34 687,075.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576.90 79,762.61 76,967.25 78,601.7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6.14 9,582.66 3,129.81 13,299.9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48.42 39,632.91 53,763.66 23,135.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72.28 -30,050.25 -50,633.85 -9,835.8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556.52 23,797.38 67,058.25 184,017.1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40.79 99,791.56 79,050.95 182,246.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15.74 -75,994.18 -11,992.71 1,770.42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入分别为765,677.53万元、669,922.6万元、691,504.45万元和184,814.45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出分别为687,075.74万元、592,955.34万元、611,741.84万元和228,391.35万元,经营现金净流量分别为78,601.79万元、76,967.25万元、79,762.61万元和-43,576.9万元。2025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同期增加2,795.36万元,同比增加3.63%。主要得益于:营收规模同比增长、高毛利产品占比提升,盈利质量改善;同时折旧摊销等非付现费用稳定,对经营现金流形成支撑;尽管应收账款、存货有所增加,但整体经营回款仍保持稳健,经营现金流对净利润覆盖能力较强(2025年经营现金流/净利润约1.97倍)。2026年1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43,576.9万元,主要因原材料涨价加大备货、采购付现增加,叠加营收同比增长34.83%带动应收账款阶段性上升,回款尚未充分体现。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35.85万元、-50,633.85万元、-30,050.25万元和-5,272.28万元。其中2025年度较2024年度支出规模明显下降。2024年集中进行非晶带材、高端特钢等产能建设及部分股权投资,支出水平较高;2025年新建项目陆续投产,资本开支节奏放缓,同时处置部分资产带来现金流入,使得投资净流出大幅回落。2026年1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5,272.28万元,整体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去年同期略有上升。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70.42万元、-11,992.71万元、-75,994.18万元和4,515.74万元。2025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规模增长,主要原因:发行人2025年集中偿还长期借款(长期借款由7.30亿元降至0.00),债务结构优化、财务杠杆下降;同时年度分红派息增加现金流出,导致筹资端呈现大额净流出。2026年1季度,发行人筹资端现金流整体净流入4,515.74万元,原因为外部融资流入。
五、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一)偿债能力分析
表6-40:发行人2023-2025年及2026年一季度公司偿债能力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流动比率 1.47 1.47 1.72 1.79
速动比率 0.91 0.96 1.16 1.15
现金比率(倍) 0.41 0.55 0.73 0.73
资产负债率 43.44% 41.99% 42.68% 41.33%
利息保障倍数 54.23 32.89 23.78 16.67
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则呈现小幅波动特征。2025年末两项指标同步回落,分别为1.47以及0.96。进入2026年3月末,受益于外部融资资金到位,流动比率维持1.47不变,速动比率下降至0.91。总体来看,发行人债务期限结构较为合理,非受限货币资金对短期债务覆盖程度较好,短期流动性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始终维持在41%-44%内,长期保持平稳、无大幅杠杆抬升的情况。发行人整体资本结构较为审慎、财务杠杆管控严格,整体负债结构维持稳健,低于制造业普遍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整体数值水平较好,短期呈波动趋势,盈利付息保障能力较强。近年及近期该指标倍数分别为16.67、23.78、32.89和54.23倍,经营性利润对利息支出的覆盖能力处于较强水平。
(二)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表6-41: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58 6.97 7.71 8.89
存货周转率(次) 0.78 2.96 2.74 2.65
注:2026年1-3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存货周转率未作年化处理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8.89、7.71、6.97及1.58,整体呈下降趋势;存货周转率为2.65、2.74、2.96和0.78。近两年应收账款周转率稳定在7左右,主要为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改善回款效率。存货周转率方面,报告期内年度存货周转率维持在2.6-3之间,存货消化速度近年变动不大。
(三)盈利能力分析
表6-42:发行人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盈利指标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销售毛利率 17.13% 17.19% 17.54% 17.56%
营业利润率 5.54% 5.51% 5.88% 4.51%
税前利润率 5.54% 5.50% 5.87% 4.47%
成本费用利润率 6.20% 6.17% 6.53% 4.98%
总资产收益率 1.00% 3.61% 3.87% 3.09%
净资产收益率 1.74% 6.26% 6.67% 5.32%
注:2026年1-3月总资产收益率与净资产收益率未作年化处理
发行人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销售毛利率水平稳定,分别为17.56%、17.54%、17.19%和17.13%,发行人业务板块布局成熟,营业成本控制较好。发行人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营业利润率分别为4.51%、5.88%、5.51%和5.54%,2024年较2023年有所增长,2025年及2026年1-3月维持稳定水平。发行人总资产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近三年较为稳定,2026年1-3月情况较上年同期也无明显不利变化。
六、有息债务情况
发行人有息债务主要由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构成。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为41,045.56万元;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为41,045.56万元。
表6-43:截至2023-2025年末以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0.00 / 0.00 / 10,006.61 11.64% 13,930.85 17.4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1,045.56 100.00% 41,045.56 100.00% 2,882.92 3.35% 989.74 1.24%
长期借款 0.00 / 0.00 / 73,049.65 85.00% 65,049.65 81.34%
应付债券 0.0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41,045.56 100.00% 41,045.56 100.00% 85,939.18 100.00% 79,970.24 100.00%
(一)有息负债情况
发行人的银行借款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从公司借款结构来看,信用借款占比例最高,截至2025年末,公司信用借款占公司银行借款的比例达100%,表明公司信誉良好,与国内各金融机构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间接融资能力较强。
1、发行人银行融资期限情况
表6-44:发行人2025年末银行借款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40,027.78 100.00%
长期借款 / /
合计 40,027.78 100.00%
2、发行人银行融资担保情况
表6-45:发行人2025年末银行借款担保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金额合计 占比
信用借款 / 40,027.78 40,027.78 100.00%
质押借款 / / / /
抵押借款 / / / /
保证借款 / / / /
年末不能终止确认的已贴现票据 / / / /
合计 / 40,027.78 40,027.78 100.00%
3、发行人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明细情况
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借款情况如下:
表6-46: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银行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贷款主体 贷款银行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执行利率
安泰科技 进出口银行 30,000.00 2023年11月24日 2026年11月23日 2.50%
安泰科技 进出口银行 10,000.00 2023年12月19日 2026年12月18日 2.50%
/ 贷款合计 40,000.00 / / /
注:本表为不含利息的口径
七、公司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情况详见“第五章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2、发行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详见“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一)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概况及简介”。
3、发行人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详见“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二)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情况”。
4、其他关联方
表6-47:截至2026年3月末关联方明细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钢研纳克江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纳克微束(北京)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青岛钢研纳克检测防护技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上海金自天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西安钢研高纳航空部件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新冶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达连铸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联先进钢铁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北京钢研柏苑出版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北京钢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北京钢研新冶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钢铁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钢研国际新材料创新中心(深圳)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钢研昊普科技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河北钢研科技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江苏钢研昊普科技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青岛钢研昊普科技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涿州钢研昊普科技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安泰创明(北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
安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其他
常州创明磁性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
北京安泰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
北京钢研新冶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山东黑旋风锯业有限公司 其他
涿州安泰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
国创新材(北京)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其他
内蒙古北方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有限公司 其他
(二)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表6-48:2025年度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12.35 37.41
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57.97 28.88
北京钢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734.23 896.82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12.12 211.01
钢铁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110.92 1,012.90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573.19 645.62
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7.73 0.41
北京钢研柏苑出版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4.36 7.15
钢研昊普科技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899.38 450.72
黑旋风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789.27 2,186.62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4.22 0.00
中联先进钢铁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452.82 499.34
钢研纳克江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38.06 3.17
山东黑旋风锯业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48.30 17.29
钢研华普科技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4,194.50 1,519.70
青岛钢研纳克检测防护技术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60 0.00
北京钢研新冶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0.00 1.81
合计 / 10,141.03 7,518.82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表6-49:2025年度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钢铁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445.61 1,959.93
涿州钢研昊普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342.00 477.00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75.20 503.27
钢研昊普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926.07 2,749.07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69.10 53.07
涿州安泰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31.50 178.97
安泰核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43.76 106.94
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91.23 70.75
北京安泰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25.17 0.00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09.48 97.14
江苏集萃安泰创明先进能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44.97 0.66
中达连铸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0.49 0.83
北京安泰生物医用材料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0.00 0.01
钢研国际新材料创新中心(深圳)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2.11 0.00
中联先进钢铁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29.27 0.85
苏州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8.44 11.36
钢研纳克江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0.42 0.00
纳克微束(北京)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0.37 0.00
河北钢研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0.00 0.68
北京钢研新冶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0.00 4.34
江苏钢研昊普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8.24 11.95
西安钢研高纳航空部件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0.00 6.12
钢研纳克江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0.00 9.29
钢研华普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825.88 568.16
青岛钢研昊普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98 7.40
常州创明磁性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0.42 0.00
内蒙古北方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316.99 0.00
合计 / 4,608.71 6,817.80
2.关联租赁情况
(1)公司出租情况
表6-50:2025年度关联方出租明细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年同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钢研华普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 2,371.91 1,415.83
涿州安泰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 216.66 177.28
北京安泰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 0.00 18.27
河北钢研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 161.94 155.68
钢铁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房屋 378.54 376.91
安泰核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 89.97 80.60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 35.00 35.29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 111.61 109.57
涿州钢研昊普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 166.35 166.27
安泰创明(北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 8.02 0.00
合计 / 3,539.99 2,535.70
(2)公司承租情况
表6-51:2025年度关联方承租明细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数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 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
支付的租金(不包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增加的租赁负债本金金额 确认的利息支出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 / 399.52 / 16.29
(续上表)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上年同期数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
支付的租金(不包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增加的租赁负债本金金额 确认的利息支出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房租 / 409.50 / 41.38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表6-52:2025年度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675.88 771.50
4.其他关联交易
表6-53:2025年度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交易类型 关联方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物业水电取暖垫款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9.53 79.66
八、公司或有事项情况
(一)公司对外担保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为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重大诉讼、仲裁和纠纷
不涉及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和纠纷。
九、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和其他限制用途情况
表6-54: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和其他限制用途情况
单位:万元
受限资产名称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原因
承兑保证金 7,368.31 保证金 保证金
保函保证金 7.98 保证金 保证金
应收票据 7,468.83 已背书未到期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合计 14,845.12 / /
十、衍生产品情况
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未参与衍生品交易等投资情况。
十一、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不存在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十二、直接融资债务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企业无其他直接融资计划。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
无。
十四、海外投资情况
表6-55: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海外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投资额 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总额 是否合并 合并方法
安泰超硬金刚石工具(泰国)有限责任公司 70.41% 2,721.29 19,996.29 14,462.92 是 合并时调整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共获得各家银行综合授信78.13亿元,融资余额23.97亿元,尚余54.16亿元未使用。其中主要授信银行为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进出口银行等,明细如下:
表7-1: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银行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剩余额度
工商银行 165,000.00 28,026.22 136,973.78
招商银行 120,000.00 48,439.03 71,560.97
兴业银行 85,000.00 / 85,000.00
中信银行 83,250.00 4,812.16 78,437.84
进出口银行 65,000.00 40,000.00 25,000.00
平安银行 60,000.00 54,434.10 5,565.90
北京银行 56,000.00 17,893.26 38,106.74
华夏银行 50,000.00 13,278.90 36,721.10
中国银行 33,000.00 12,839.97 20,160.03
光大银行 18,000.00 10,133.27 7,866.73
建设银行 15,000.00 / 15,000.00
农业银行 13,000.00 8,752.01 4,247.99
浙商银行 10,000.00 1,123.58 8,876.4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8,000.00 / 8,000.00
二、债务违约记录
发行人在金融机构中的信誉较好,与金融机构关系融洽,还本付息正常。在各金融机构的融资能力较强。银行授信资金能够按规定用途使用,偿还银行贷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生产经营性现金流及筹资性现金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记录显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不良信息。
三、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偿还情况
表7-2: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偿还情况
单位:亿元
债券简称 发行规模 利率 起息日 到期日 期限 偿付情况
16安泰科技MTN001 6.00 3.60% 2016-11-15 2019-11-15 3年 到期偿付
12安泰债 4.00 5.50% 2012-07-25 2017-07-25 5年 到期偿付
11安泰01 6.00 6.40% 2011-11-22 2016-11-22 5年 到期偿付
安泰转债 7.50 / 2009-09-16 2015-09-16 6年 转股/赎回
注1:因正股上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安泰转债(125969.SZ)于2010年6月10日起停止交易及转股,少量未转股部分现金赎回,并于2010年6月23日摘牌
四、其他资信重要事项说明
2024年12月31日至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行政处罚共计三笔:第一笔为2024年12月广东证监局针对华铁股份2019至2021年年报审计未勤勉尽责事项作出处罚,责令事务所整改,没收审计业务收入452.83万元,并处905.66万元罚款,同时对该项目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第二笔为2025年2月21日证监会〔2025〕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相关企业非公开发行及2020年年报审计存在执业缺陷,没收事务所业务收入89.62万元、罚款173.21万元,对签字会计师朴仁花予以警告并罚款80.00万元、刘生刚警告并罚款30万元、樊小刚警告并罚款50.00万元;第三笔为2025年12月30日北京证监局出具处罚文书,针对合纵科技2022年年报审计存在重大遗漏问题,没收事务所审计收入70.75万元、等额罚款70.75万元,对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廖家河、刘青春分别给予警告,各罚款25.00万元。
2025年1月1日至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存在证监会监管体系出具的行政处罚,其中重大行政处罚共两笔:一是2025年11月28日安徽证监局出具〔202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所在中科视界2023至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对事务所罚款250.00万元,对该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涛、杨保战分别给予警告并各罚款60.00万元。二是2026年6月22日新疆证监局出具〔2026〕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所在八一钢铁2022至2024年年报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审计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责令事务所改正,没收审计业务收入240.57万元并等额罚款240.57万元,合计罚没481.13万元,对该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田志刚、王瀚峣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40.00万元、30.00万元。发行人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统一注册所引用的2023年度至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与上述自律处分事项无关,签字注册会计师未曾受到行业协会惩戒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相关事务所也未被停止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其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合法有效,具备独立性。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事项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经办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及会计师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
第九章税项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部分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部分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一、增值税
根据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的,均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投资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并于2017年2月24日及2018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投资债务融资工具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务融资工具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四、税项抵销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五、声明
上述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本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十章信息披露安排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发行人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制定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信息披露管理机制,确定了信息披露的总体原则、职责分工、披露内容和管理要求。发行人由董事会负责管理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组织制定债券融资相关信息披露的管理规则,组织债券存续期间潜在内幕信息的评估、报批、披露;负责组织实施债券发行阶段的信息收集整合、报批、披露;组织实施债券存续期间面向债券融资利益相关方的持续信息披露;各信息来源部门设立专岗或指定专人,负责按债券融资项目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披露的信息。
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陈哲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电话:010-62188403
电子邮箱:chenzhe@atmcn.com
二、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实现其债务融资工具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场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一)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公司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前1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信息披露渠道向市场公告:
1.募集说明书;
2.法律意见书;
3.信用评级报告;
4.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三)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信息披露渠道向市场公告:
1.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信息披露的时间应当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
债务融资工具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四)本息兑付事项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信息披露渠道向市场公告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企业应当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企业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企业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企业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企业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
企业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其他特别议案(如有):无;
6.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
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王韬
联系方式:186-1148-8238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裙楼一层
邮箱:wangta21@cmbchina.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其他情形(如有):无;
6.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发行人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发行人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发行人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发行人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其他情形(如有):无。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召集人联络邮箱或寄送至召集人收件地址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发行人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发行人;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
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
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二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投资人保护条款”及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5.其他违约事件(如有):无。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发行人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3.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本发行人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本发行人应召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四章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法定代表人:李军风
联系人:李芹
联系电话:010-62180969-845
传真:/
二、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张连明
联系电话:0755-89278572
传真:0755-88026221
三、托管人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23198888
传真:021-23198866
邮政编码:200010
四、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钟建国
联系人:王景波
联系电话:0571-8821 6888
传真:0571-8821 6999
邮政编码:310020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晨辉
联系人:胡红康
联系电话:010-58350011
传真:010-58350006
邮政编码:100039
五、发行人法律顾问
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5层、9层、10层、13层、17层
负责人:颜克兵
联系人:张阳
联系电话:010-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邮政编码:100022
六、评级机构
名称: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
负责人:吕柏乐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8610)67413419
传真:/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名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联系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八、存续期管理机构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张连明
联系电话:0755-89278572
传真:0755-88026221
九、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姓名:陈哲
职位: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电话:010-62188403
电子信箱:chenzhe@atmcn.com
特别说明:发行人同本次发行有关的主承销商、审计机构以及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有权机构决议
(二)募集说明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信用评级报告;
(五)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六)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文件查询地址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发行人或簿记管理人。
(一)发行人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法定代表人:李军风
联系人:李芹
联系电话:010-62180969-845
传真:/
邮政编码:100081
(二)主承销商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张连明、左峰
联系电话:0755-89278572
传真:0755-88026221
投资人可以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和发行公告:
上海清算所:www.shclearing.com.cn
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或者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一: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1)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资产总额×100%
(2)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总额/期末流动负债总额×100%
(3)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总额-存货净额)/期末流动负债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值
(5)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5/应收账款周转率
(6)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平均值
(7)存货周转天数=365/存货周转率
(8)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平均资产总额
(9)净利润率=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100%
(10)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100%
(11)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
(12)EBITDA=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13)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14)流动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流动资产平均值
(15)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注:上述指标计算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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