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 51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声明:发行人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5,200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全部为发行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20,8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发行人股东新海星投资、南通联力承诺:(1)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8 年 8 月 14 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发行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5,6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5,2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0,800万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本公司控股股东新海星投资及股东南通联力承诺:(1)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严季新、施克俭承诺:(1)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了维护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二)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三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股价稳定预案,与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

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降低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将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完成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时,公司应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9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10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50%。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控股股东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2”完成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9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股份公司分得的现金股利。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3”完成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3”时,公司时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或未来新选聘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现金分红和税后薪酬额的20%,有义务增持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触发之日起10个交易内,就其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并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9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

(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三、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本次发行前,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新海星投资及南通联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其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公司股票。上述主体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新海星投资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东新海星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4,11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0.50%,其在发行人上市后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

1、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本企业承诺:公司限售期满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上市公司减持股份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对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依法进行减持。

3、本企业承诺: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满足上市公司减持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前提下,本企业对持有股份的减持作如下确认: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本企业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和第二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0%。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参考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5)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①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③因本企业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收益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④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南通联力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东南通联力持有公司股份 1,48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50%,其在发行人上市后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1、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本企业承诺:公司限售期满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上市公司减持股份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对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依法进行减持。

3、本企业承诺: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满足上市公司减持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前提下,本企业对持有股份的减持作如下确认: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参考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5)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①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③因本企业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收益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④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新海星投资全体自然人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严季新、施克俭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持有新海星投资的股权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新海星投资 89 名股东针对其持有新海星投资股份的锁定及减持承诺如下:

股份锁定承诺:(1)自海星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持有新海星投资的股份,也不由新海星投资回购该等股份;(2)海星股份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新海星投资的股份锁定期限相应自动延长 6 个月。

股份减持承诺:(1)将按照海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新海星投资股份;(2)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上市公司减持股份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新海星投资股份:①因本人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②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3)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造成的损失由本人予以承担,获得的转让收益应上缴新海星投资,由新海星投资全体股东享有。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公司启动回购措施的时点及回购价格: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控股股东新海星投资、实际控制人严季新、施克俭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与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与本企业/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及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及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的金额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确定。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就公司本次发行涉及的每股收益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填补回报措施等有关事项作出如下确认及承诺:

1、将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将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讨论及拟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制度和规定、严格遵守及执行公司该等制度及规定等。

3、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规定和规则、以及公司制度规章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坚决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定或修订薪酬制度时,将相关薪酬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5、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若上述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明确规定不符或未能满足相关规定的,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定及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则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六、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机制

(一)发行人关于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就相关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如下: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二)发行人股东关于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股东新海星投资、南通联力就相关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如下:

1、本企业将依法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2、如果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因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在本企业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4、在新海星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企业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承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于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严季新、施克俭就相关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如下: 1、本人将依法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2、如果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因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4、在本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公司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如下: 1、本人将依法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2、如果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因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4、在本人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公司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一)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本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1)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期间间隔

①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包括:公司当年或中期实现盈利;且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5,000 万元。

②现金分红期间间隔: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前提下,原则上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主要以现金分红为主,但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③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单一年度如实施现金分红,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因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或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现金分红低于章程规定比例的,董事会应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专项说明须在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披露。

(3)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预案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调整的原因。

(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加强股东回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需要、公司外部融资环境、社会资金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未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单一年度如实施现金分红,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3)股东回报规划决策机制: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合理提出分红建议和预案,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4)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公司上市后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5)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扩大现有业务规模,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八、主要风险因素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并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相关资料。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本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各品种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的销售。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达到73,816.80万元、75,600.25万元、95,956.80万元和51,700.25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达到6,552.74万元、5,340.27万元、8,186.02万元和6,469.4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经营业绩波动的情形。目前,公司通过对内优化产供销流程、继续推进精益管理、提高现有产品附加值,对外深入挖掘市场机会、拓展新客户和产品应用新领域,以实现未来经营业绩的增长。但是,如果未来公司未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则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可能面临持续波动或者下滑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风险

电极箔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尽管公司抓住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速发展的契机,依托节能照明、消费电子、通讯、汽车工业、工业机电等国民经济关键行业的持续发展,与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在电极箔行业积累起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但仍面临部分行业内先进电极箔制造商的竞争。

如果公司不能继续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实现产品技术与规模的升级,持续提高在电极箔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可能会在行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三)国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本公司及子公司海一电子系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子公司中雅科技、海力电子分别位于四川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0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亦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报告期内,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企业所得税优惠 744.55 946.91 871.37 552.49

净利润 7,069.33 9,082.91 7,853.28 7,712.70

企业所得税优惠占净利润比例 10.53% 10.43% 11.10% 7.16%

如果优惠期限届满后公司及子公司不能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或者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和西部大开发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及子公司将可能不能继续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从而将对公司净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四)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28,045.08万元、20,924.82万元、21,241.29万元和6,736.69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7.99%、27.68%、22.14%和13.03%。公司外销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汇率的变动对公司以外币结算的销售业务存在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存在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的风险。

(五)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的总股本规模将扩大,净资产规模及每股净资产水平都将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实现需要一定周期,效益实现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业绩未能按预期完全达标,公司未来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可能存在一定幅度的下滑,因此公司的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

目    录

本次发行概况 ...............................................................................................................1

发行人声明 ...................................................................................................................3

重大事项提示 ...............................................................................................................4

一、发行人发行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4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5

三、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8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13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14

六、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机制..............................................................15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17

八、主要风险因素..................................................................................................21

目    录 .........................................................................................................................23

第一节    释义 .............................................................................................................27

第二节    概览 .............................................................................................................30

一、发行人简介......................................................................................................30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31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33

四、本次发行情况..................................................................................................35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35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37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37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38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40

四、预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40

第四节    风险因素 .....................................................................................................41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41

二、市场竞争风险..................................................................................................41

三、国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动风险..............................................................41

四、汇率波动风险..................................................................................................42

五、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42

六、原辅材料、能源价格波动风险......................................................................43

七、持续技术创新风险..........................................................................................43

八、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产品产能扩大带来的市场消化风险..................43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固定资产折旧将大幅增加的风险......................43

十、宏观经济波动风险..........................................................................................44

十一、国家产业政策变化风险..............................................................................44

十二、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44

十三、供应商相对集中的风险..............................................................................45

十四、产品质量控制风险......................................................................................45

十五、技术人才流失及核心技术失密风险..........................................................45

十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46

十七、经营管理风险..............................................................................................46

十八、其他风险......................................................................................................47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4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48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48

三、公司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50

四、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70

五、公司组织结构..................................................................................................70

六、发行人子公司基本情况..................................................................................73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76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81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情况..................................................................................83

十、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等情况..................................................................................................................83

十一、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92

十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95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97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97

二、行业基本情况..................................................................................................98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118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123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146

六、发行人特许经营权........................................................................................151

七、发行人技术及研发情况................................................................................156

八、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162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65

一、发行人的独立性............................................................................................165

二、同业竞争........................................................................................................166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168

四、关联交易........................................................................................................171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174

六、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报告期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意见................................17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179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179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情况........................................................................................................185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186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187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188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存在的亲属关系................189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与发行人签订协议和作出的承诺........................................................................................................................189

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190

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190

第九节    公司治理 ...................................................................................................192

一、公司治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192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204

三、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205

四、关于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207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209

一、报告期内财务报表........................................................................................209

二、审计意见........................................................................................................216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216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18

五、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及税收优惠................................................236

六、分部信息........................................................................................................237

七、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237

八、经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38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238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239

十一、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242

十二、报告期内现金流情况................................................................................244

十三、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244

十四、主要财务指标............................................................................................244

十五、资产评估情况............................................................................................247

十六、历次验资情况............................................................................................247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48

一、财务状况分析................................................................................................248

二、盈利能力分析................................................................................................278

三、现金流量分析................................................................................................321

四、资本性支出情况分析....................................................................................324

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325

六、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发行人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说明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326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330

一、公司发展规划................................................................................................330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334

三、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334

四、公司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335

五、本次募集资金对上述业务发展目标的作用................................................335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336

一、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336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说明........................................................................337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338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可行性分析意见................................341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342

六、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356

七、固定资产投入与产能之间的匹配关系........................................................357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357

九、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358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360

一、报告期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股利分配情况................................................360

二、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361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364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364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365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相关情况................................................................365

二、重大合同........................................................................................................365

三、对外担保情况................................................................................................367

四、诉讼或仲裁事项............................................................................................367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369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369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370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372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374

五、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375

六、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376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377

一、备查文件........................................................................................................377

二、查阅地点、时间............................................................................................37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词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海星股份 指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海星有限 指 南通海星电子有限公司

新海星投资 指 公司控股股东,南通新海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联力 指 公司股东,南通联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松禾成长 指 公司原股东,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瑞盈丰华 指 公司原股东,深圳市瑞盈丰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联科技 指 南通中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中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联集团 指 江苏中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海一电子 指 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

联力企业 指 联力企业有限公司

海悦电子 指 南通海悦电子有限公司

中雅科技 指 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

海力电子 指 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

海星日本 指 海星日本株式会社

海川投资 指 石嘴山海川投资有限公司

中兴电子 指 南通中兴电子有限公司,已注销

中元机电 指 南通中元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已注销

恒威贸易 指 香港恒威贸易公司

江海电极箔 指 南通江海电极箔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南通联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南通联信 指 南通联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Uniway 指 Uniway Enterprise Limited,已注销

Bestford 指 Bestford International Limited,已注销

Viewland 指 Viewland Investment Limited,已注销

意大利 BECROMAL 指 Becromal S.p.A.,成立于 1955 年,意大利化成箔制造企业

法国 SATMA 指 Satma PPC,成立于 1945 年,法国化成箔制造企业

日本 JCC 指 日本蓄电器工业株式会社(Japan Capacitor Industrial Co., LTD),设立于 1959 年,日本电极箔生产企业

日本 NCC 指 日 本 贵 弥 功 株 式 会 社 ( NIPPON CHEMI-CON CORPORATION),创立于 1931 年,日本铝电解电容器及电极箔生产企业

ALCONIX 指 日商有色金属贸易公司(ALCONIX CORPORATION),设立于 1981 年,系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营有色金属、稀有金属、稀土等的进出口销售业务

河南科源 指 河南科源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主营电子铝箔、坯料(精铝)及延伸产品生产、加工、销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承销商、保荐人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

A 股 指 每股面值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电子元器件 指 电子元件和电子器件的总称

电子元件、无源器件、被动电子元器件 指 在工厂生产加工时不改变分子成分的成品,如电阻器、电容器、电感器,因为它本身不产生电子,它对电压、电流无控制和变换作用,所以又称无源器件、被动电子元器件

电容器 指 一种电子元件,由两个彼此接近且相互绝缘,通常以电解质分开的电极构成。通过充、放电,电容器可存储及变换能量;作为电子电路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被广泛应用于各类消费类电子、工业控制设备、通信设备、汽车电子等产品中

铝电解电容器 指 铝电解电容器在电子线路中的基本作用一般概括为:通交流、阻直流,具有滤波、旁路、耦合和快速充放电的功能,并具有体积小、储存电量大、性价比高的特性。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与电容器性能的不断提高,铝电解电容器已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通信产品、电脑及周边产品、新能源、自动化控制、汽车工业、光电产品、高速铁路与航空及军事装备等

光箔、电子光箔、电子 铝箔 指 通过对高纯铝锭进行一连串特殊精炼、压延、清洗及切割工序等加工而成的未经腐蚀和化成的铝箔,在电容器行业中称之为铝箔、铝光箔、铝素箔等

电极箔 指 铝箔在特定介质中进行侵蚀、阳极氧化后用于铝电解电容器中的电极用箔

腐蚀箔 指 经过侵蚀工艺加工的铝箔,通过电化学腐蚀方法使得光箔形成腐蚀坑洞,大大增加其表面积,从而使铝电解电容器具有高电容,腐蚀箔可用作铝电解电容器的阴极或进一步加工为化成箔

化成箔 指 经过电化学作用在腐蚀箔表面形成一层氧化膜(三氧化二铝)后的产物

阴极箔 指 直接用作铝电解电容器负极的腐蚀箔,相对于用于继续加工阳极箔的腐蚀箔而言,阴极箔通常对光箔的纯度要求较低、工艺简单、附加值较低

阳极箔 指 用作铝电解电容器阳极的化成箔,通过其氧化膜介质特性对铝电解电容器的电容量、耐压值等关键性能指标起决定作用;所用光箔纯度在 99.98%以上

腐蚀工序 指 扩大光箔表面面积的电化学腐蚀作业过程

化成工序 指 在腐蚀箔表面形成氧化膜(作为电介质)的作业过程

比容 指 电极箔单位面积的静电容量,通常单位以微法拉每平方厘米(μF/cm2)表示

漏电流 指 施加电压后,由于化成箔表面的氧化膜(电介质)存在缺陷、杂质而形成的电子电流和离子电流,单位以 mA、μA 表示

SMD 指 Surface Mounted Devices  的缩写,意为表面贴装器件

ISO9001 指 国际标准化组织 9000  族质量管理体系

ISO14001 指 国际标准化组织 14001  族环境管理体系

F、μF 指 法拉、微法,为衡量电容大小的单位,1F=1000000μF

Vf 指 氧化膜额定耐压,指化成箔氧化膜耐压的额定值

滤波 指 将信号中特定波段频率滤除的操作,是抑制和防止干扰的一项重要措施

旁路 指 电容器能够将输入信号中的高频成分作为滤除对象,把前级携带的高频杂波滤除的功能

耦合 指 电容器将电路中本级信号传输到下一级电路中去的功能

六西格玛 指 一种品质管理方法,对企业的流程进行改善和优化,旨在防范产品责任风险,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

TQM 指 即 Total Quality Management(全面质量管理),是指企业以产品质量为核心,以全员参与为基础,为最终实现顾客满意而建立起一套科学严密高效的质量体系。TQM 是改善企业运营效率的一种重要方法

水合处理 指 腐蚀箔化成前施加高温纯水处理,形成水合氧化膜的过程

去离子水 指 是指除去了呈离子形式杂质后的纯水

本招股说明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尾数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antong Haixing Electronics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00608363096C

公司住所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 518 号

成立时间 1998 年 1 月 8 日(2013 年 7 月 1 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健

注册资本 15,600 万元

经营范围 电极箔(化成箔、腐蚀箔)、电极箔生产设备及配件生产、销售;实业投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南通海星电子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7 月整体变更设立。海星有限以经审计的 2013 年 4 月 30 日净资产 298,088,167.53 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13]5558 号《审计报告》),折股为 15,600万股,折股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13 年 6 月 17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健验[2013]196 号《验资报告》对此次整体变更的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2013年 7 月 1 日,股份公司在江苏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设立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 32068340000380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铝电解电容器用全系列低压、中高压电极箔。

电子信息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支柱产业,是我国制造业战略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力量。电极箔作为电容器核心材料,系电子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行业规模以及技术创新水平对于电子信息产业及其广泛的下游领域的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陆续制定了《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等重要文件,大力支持电极箔等电子元件的发展。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于 2016 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中对“供给侧改革”作出重大部署,鼓励创新发展理念,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海星股份作为技术水平较高、具有一定行业地位的电极箔制造企业,也因此迎来良好的发展契机。

公司是经江苏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建有经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五部委联合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并建有江苏省电子元件功能材料与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凭借行业领先的竞争优势,公司承担并实施了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 5 项、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 1 项、江苏省火炬计划项目 3 项、江苏省科技支撑计划 2 项,拥有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4 项,主要产品曾荣获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南通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江苏名牌产品等各类奖项。

公司生产的电极箔产品广泛应用于节能照明、消费电子、通讯电子、工业机电等各领域用铝电解电容器当中。公司凭借严格的质量控制、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有效的品牌建设,在行业内建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并先后与日本贵弥功(NCC)、尼吉康(Nichicon)、韩国三莹(Samyoung)、艾华集团(603989)、江海股份(002484)、立隆电子(Lelon)等全球排名前十的电容器企业以及韩国三和(Samwha)、台湾智宝(Teapo)、丰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等知名电容器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还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起草了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团体标准(编号 T/CECA22-2017),业已发布实施。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发行前总股本 15,600 万股,其中新海星投资持有公司 90.5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新海星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南通新海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00056616795H

住        所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 316 号

法定代表人 严季新

注册资本 1,242 万元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严季新持股 13.69%、施克俭持股 5.23%、蔡金荣持股 4.83%、高志华持股 4.03%、其他 85 名股东持股 72.22%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严季新、施克俭合计持有新海星投资 18.92%的股份,通过表决权委托合计拥有新海星投资 77.13%的表决权,能够对新海星投资实施共同控制。而新海星投资持有海星股份 90.5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严季新、施克俭能够通过新海星投资对公司实施共同控制,并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因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为保持公司经营管理的连续性、稳定性,2012年 11 月,高建良等新海星投资 62 名股东、徐国萍等新海星投资 9 名股东分别与严季新、施克俭签订《授权委托书》,约定上述委托人将其所持新海星投资股份表决权委托给严季新、施克俭,2016 年 11 月,因新海星投资股权变动事宜,李美云等新海星投资 4 名股东与施克俭签订《授权委托书》,约定上述委托人将其所持新海星投资股份表决权委托给施克俭,委托期限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满三年。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新海星投资股东表决权委托情况如下:

序号 新海星投资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其他股东表决权委托情况 合计持有 表决权情况

1 严季新 13.69% 高建良等新海星投资 62 名股东将其 47.95%

持有的 34.26%表决权委托给严季新

2 施克俭 5.23% 徐国萍等新海星投资 13 名股东将其持有的 23.96%表决权委托给施克俭 29.19%

3 蔡金荣 4.83% 陶国建等新海星投资 2 名股东将其持有的 2.42%表决权委托给蔡金荣 7.25%

4 王广祥 3.82% 黄银建等新海星投资 4 名股东将其持有的 4.63%表决权委托给王广祥 8.45%

5 王建林 3.34% 严忠等新海星投资2名股东将其持有的 0.81%表决权委托给王建林 4.15%

6 王建中 3.02% - 3.02%

合计 33.93% 66.07% 100.00%

严季新、施克俭基本情况如下:

严季新,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20624196507******,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

施克俭,男,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20113196705******,住所为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

严季新先生、施克俭先生的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资产 69,167.56 65,012.57 58,366.03 53,617.49

非流动资产 31,472.88 29,457.11 30,160.19 33,787.85

资产总计 100,640.44 94,469.68 88,526.22 87,405.34

流动负债 28,023.64 22,386.13 19,509.84 24,098.83

非流动负债 957.36 1,065.08 1,082.88 1,572.11

负债总计 28,981.00 23,451.20 20,592.72 25,670.94

股东权益 71,659.44 71,018.48 67,933.50 61,734.40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 70,021.64 69,542.14 66,029.69 58,234.40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总收入 52,221.82 96,024.31 75,623.26 73,841.58

营业利润 8,069.52 10,591.61 8,285.08 8,315.30

利润总额 8,052.94 10,579.28 9,433.42 9,317.26

净利润 7,069.33 9,082.91 7,853.28 7,712.70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07.88 9,010.22 7,769.47 7,352.7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07.33 13,759.00 8,730.17 5,148.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88.40 -2,460.32 -306.94 -1,193.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90.49 -1,456.27 -5,958.35 1,536.72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55.61 -1,319.12 821.52 424.8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84.05 8,523.29 3,286.40 5,917.01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2.47 2.90 2.99 2.22

速动比率(倍) 2.25 2.64 2.52 1.8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9.55 33.65 30.44 40.03

每股净资产(元) 4.49 4.46 4.23 3.73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0.04 0.04 0.05 0.07

项  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注 4.79 4.76 3.81 3.96

存货周转率(次)注 12.56 9.46 6.38 6.4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0,004.03 14,511.90 13,727.58 13,448.85

利息保障倍数(倍) 185.10 108.61 39.18 38.6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69 0.88 0.56 0.3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8 0.55 0.21 0.38

注:2018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系年化后数据。

四、本次发行情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数量:不超过5,2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确定。

(四)发行价格:【】元/股

(五)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六)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七)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备案核准文号

1 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 中雅科技 10,608.00 川投资备[2017-511803-41 -03-216230]JXQB-0170 号

2 高性能中高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 中雅科技 15,100.00 川投资备[2018-511850-41 -03-264288]JXQB-0008 号

3 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 海一电子 13,220.00 通行审技备外[2017]5 号

4 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 海星股份 8,024.00 通行审技备[2017]115 号

合计 46,952.00 -

募集资金最终数额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发行人将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自筹解决。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自有资金。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数量:不超过 5,200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确定。

本次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四)发行价格: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定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五)发行市盈率:【】倍(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六)发行前每股净资产:4.49 元(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以 2018 年 6 月 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发行后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市净率:【】倍(以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值计算)

(八)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九)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十一)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十二)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十三)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十四)发行费用概算:

发行费用主要包括:(1)保荐承销费【】万元;(2)审计及验资费【】万元;(3)律师费用【】万元;(4)发行手续费用【】万元;(5)路演推介及信息披露费用【】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antong Haixing Electronics Co., Ltd.

法定代表人:陈健

住所: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 518 号

邮政编码:226361

联系电话:0513-86726111

传真:0513-86572618

互联网址:http://www.haistar.com.cn/

电子信箱:gyf@haistar.com.cn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事务部

负责人:葛艳锋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电话:021-35082763

传真:021-35082966

保荐代表人:王耀、田士超

项目协办人:庄林

项目经办人:顾元钦、尹泽文、郑旭、李毳、彭国峻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 23-25 层

负责人:李强

联系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433320

经办律师:李强、李辰、陈昱申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负责人:吕苏阳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经办会计师:朱国刚、徐文生

(五)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教工路 18 号世贸丽晶城 A 座欧美中心 C 区 1105 室

法定代表人:俞华开

联系电话:0571-87719313

传真:0571-88216968

经办评估师:周越、柴铭闽

(六)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负责人:吕苏阳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经办会计师:闾力华、朱国刚

(七)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联系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754185

(八)收款银行

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户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九)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预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一)询价推介时间:【】年【】月【】日

(二)定价公告刊登日期:【】年【】月【】日

(三)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四)股票上市日期: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敬请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逐项仔细阅读。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本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各品种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的销售。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达到73,816.80万元、75,600.25万元、95,956.80万元和51,700.25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达到6,552.74万元、5,340.27万元、8,186.02万元和6,469.4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经营业绩波动的情形。目前,公司通过对内优化产供销流程、继续推进精益管理、提高现有产品附加值,对外深入挖掘市场机会、拓展新客户和产品应用新领域,以实现未来经营业绩的增长。但是,如果未来公司未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则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可能面临持续波动或者下滑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风险

电极箔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尽管公司抓住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速发展的契机,依托节能照明、消费电子、通讯、汽车工业、工业机电等国民经济关键行业的持续发展,与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在电极箔行业积累起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但仍面临部分行业内先进电极箔制造商的竞争。

如果公司不能继续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实现产品技术与规模的升级,持续提高在电极箔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可能会在行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三、国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本公司及子公司海一电子系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子公司中雅科技、海力电子分别位于四川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0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亦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报告期内,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企业所得税优惠 744.55 946.91 871.37 552.49

净利润 7,069.33 9,082.91 7,853.28 7,712.70

企业所得税优惠占净利润比例 10.53% 10.43% 11.10% 7.16%

如果优惠期限届满后公司及子公司不能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或者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和西部大开发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及子公司将可能不能继续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从而将对公司净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四、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28,045.08万元、20,924.82万元、21,241.29万元和6,736.69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7.99%、27.68%、22.14%和13.03%。公司外销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汇率的变动对公司以外币结算的销售业务存在一定的影响。因而,公司存在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的风险。

五、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投资项目回报的实现需要一定周期。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预计短期内净利润增长幅度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预计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六、原辅材料、能源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电子光箔,主要辅助材料为酸类化学制剂等,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电力。虽然公司积极通过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制定相对比较灵活的销售定价策略以及持续改进生产工艺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产品成本的影响,但是,如果上游原辅料、能源的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仍将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七、持续技术创新风险

持续技术创新是公司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电极箔厂商的核心要素。公司长期专注于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的研发,已形成集自主工艺研发、高效生产线研发设计以及控制系统研发为一体的系统性研发体系,在产品电解液配方、工艺参数控制、生产设备研制、控制系统的研发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行业竞争力。在长期自主研发和创新的过程中,公司积累了丰厚的成果。

但是,随着电极箔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和研发、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如果公司不能保持持续创新的能力,把握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发展趋势,将削弱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八、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产品产能扩大带来的市场消化风险

经过多年积累与发展,公司已经具备了1,720万平方米化成箔的年生产能力。

本次发行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系电极箔生产能力的扩充,其建成投产后,公司将新增化成箔产能1,100万平方米,产能增加明显。

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市场前景良好,公司已经储备了良好的客户资源,并不断努力开拓国内外新客户。但是,由于产能规模增加较大,一旦市场发生不利变化,公司销售能力若不能完全消化新增产能,将会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固定资产折旧将大幅增加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按照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新增固定资产每年将产生折旧费用约2,756.00万元。目前公司电极箔产品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但如果未来市场发生不利变化,或市场拓展力度不够,导致相应的生产能力不能充分发挥,新增折旧费用将对公司经营带来较大压力,从而导致公司存在业绩下降的风险。

十、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节能照明、消费电子、通讯电子、汽车工业、工业机电等各领域用铝电解电容器之中,产品应用领域广、市场容量大、行业增长速度较快。公司产品下游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增长水平的相关性较高,宏观经济的周期性变化会对该等行业产生影响,在国民经济或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减缓的期间,下游行业和本行业的市场需求会受到短期影响,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十一、国家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行业是我国电子基础产业之一,属于国家重点发展和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国各部委推出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等电子元件材料行业的发展。相关产业政策主要包括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支持领域等方面的政策及法规。公司主要产品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属于上述支持领域的新材料,但国家产业政策与时俱进,会根据各方面因素的实时变化而不断调整。如果未来宏观经济持续恶化或者产业政策产生不利变化,而公司又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应对,公司的未来业绩将会产生不利变化。

十二、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对前五大客户实现的销售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99%、45.19%、40.24%和42.20%,占比相对较大。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尼吉康(Nichicon)、韩国三和(Samwha)、韩国三莹(Samyoung)、台湾智宝(Teapo)、日本贵弥功(NCC)、艾华集团(603989)、丰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等国内外知名企业。若公司主要客户由于经营战略调整、产品线变更、经营状况恶化等因素减少对公司电极箔产品的采购,同时,公司未能及时开拓更多优质客户,可能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十三、供应商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生产电极箔的主要原材料为电子铝箔,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电力。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虽然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50%的情况,但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8.89%、63.21%、60.11%和60.85%,采购集中度较高。如果未来公司主要供应商的经营环境、生产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

十四、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电极箔作为生产铝电解电容器的核心材料,其质量影响着铝电解电容器的容量、漏电流、损耗、可靠性、体积大小等关键技术指标。公司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运行的要求进行质量管理,并积极推进绩效管理体系,将全面质量管理理念覆盖至从市场调查、制造、仓储、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2008国际质量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等管理体系认证,被尼吉康(Nichicon)、韩国三和(Samwha)、韩国三莹(Samyoung)、台湾智宝(Teapo)、丰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艾华集团(603989)等国内外知名电容器厂商长期列入合格供应商体系。但是,如果公司未能继续保持强有力的质量控制水平,或者出现重大的产品质量问题,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信誉和业务发展。

十五、技术人才流失及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公司历来重视人才队伍的持续成长和技术与产品创新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包括薪酬、福利等一系列激励措施,最大限度地改善科研环境和提供科研资源保障。

同时,大部分优秀核心员工持有公司股份,使得员工能够充分分享企业发展带来的成果。但是,随着电极箔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具有丰富技术经验和研发能力的人才日益成为行业竞争的焦点,如果公司长期积累的专有技术秘密泄露或技术人员流失,将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

公司所拥有的生产工艺、专有技术、生产设备、自动控制等核心技术是企业得以生存发展并赢得市场领先地位的基础和关键。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规模持续增长,这得益于公司自主拥有的核心技术。公司多项自有技术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请专利权,并且在技术保密、人才激励等方面做出了制度安排,但仍然无法避免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如果核心技术失密,将会对公司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十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本次股票发行之前,公司总股本为15,600万股,控股股东新海星投资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100%的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严季新先生和施克俭先生,其合计持有新海星投资18.92%的 股权,通过表决权委托实际支配新海星投资77.13%的表决权,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二人能够对新海星投资及海星股份实施共同控制。

本次发行完成后,严季新先生、施克俭先生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具有直接影响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能力,可以凭借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对公司重大资本支出、关联交易、人事任免、公司战略等重大事项施加影响。如果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将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控股地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十七、经营管理风险

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资产和经营规模将出现大幅增长。尽管公司已经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和完善的治理结构,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及内部管理制度,但随着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规模将持续扩大,对公司经营管理、资源整合、持续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难度进一步增加,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及控制经营风险的能力将面临更大考验。

如果公司管理团队的人员配备和管理水平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经营管理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不能对关键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公司的日常运营及资产安全将面临经营管理风险。

十八、其他风险

1、本招股说明书所引用的行业数据主要来自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行业协会的统计资料及公开刊物、研究报告等公开资料,已尽可能地保证了其可靠性,但仍可能存在由于数据来源渠道不同而导致统计口径存在不一致的问题。

2、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股票供需关系、国家宏观经济状况、政治经济政策、行业产业政策、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其他不可预料因素的影响。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认识股票市场的风险,在投资公司股票时,应综合考虑影响股票价格的各种因素,以免造成损失。

3、公司主要生产基地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四川省雅安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诸如地震、台风、战争、疫病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antong Haixing Electronics Co., Ltd.

注册资本 15,6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健

成立日期 1998 年 1 月 8 日(2013 年 7 月 1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 518 号

联系人 葛艳锋

邮政编码 226361

联系电话 0513-86718818

传真 0513-86572618

互联网网址 http://www.haistar.com.cn/

电子信箱 gyf@haistar.com.cn

经营范围 电极箔(化成箔、腐蚀箔)、电极箔生产设备及配件生产、销售;实业投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公司系根据海星有限截至 2013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196 号),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5,600 万元。

2013 年 7 月 1 日,公司取得南通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683400003804)。

本公司现持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600608363096C。

(二)发起人

公司的发起人为新海星投资、松禾成长和瑞盈丰华。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新海星投资 14,118.00 90.50

2 松禾成长 1,092.00 7.00

3 瑞盈丰华 390.00 2.50

合计 15,600.00 100.00

本公司主要发起人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

发行人设立时发起人为新海星投资、松禾成长和瑞盈丰华,上述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在公司改制前后未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人改制设立前,本公司的发起人新海星投资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本公司前身海星有限 90.50%的股权。松禾成长和瑞盈丰华均为专业投资机构,主要业务为投资管理等。

(四)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系由海星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在设立时整体承继了海星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及相关业务,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经营所需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变更前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均为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发行人系由海星有限整体变更而来,设立前后业务流程没有发生变化。具体的业务流程参见“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六)发行人设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发行人设立以来,业务和资产完整,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除股权关系及本招股说明书已披露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外,在生产经营方面与发起人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也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本公司由海星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海星有限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并合法拥有相关商标、专利、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权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的主要商标、专利、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的权利人名称变更已完成。

三、公司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变化情况

序号 时间 事项 注册资本(万元) 股东构成

1 1998 年 1月 海星有限成立,注册资本 214.00 万元 214.00 南 通 电 极 箔 厂 持 股50.00%,恒威贸易持股50.00%

2 1998 年12 月 海星有限第一次增资:中联科技以每单位出资额 1.00 元的价格共增资162.80 万元 376.80 中联科技持股 43.20%,南 通 电 极 箔 厂 持 股28.40%,恒威贸易持股28.40%

3 2000 年 8月 海星有限第二次增资:海星有限以企业发展基金、企业储备基金及应付股利转增注册资本共计 632.20 万元 1,000.00 中联集团持股43.20%,江 海 电 极 箔 持 股28.40%,恒威贸易持股28.40%

4 2004 年11 月 海星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恒威贸易将其所持 18.91%、9.49%的股权分别以 33.30 万港元、16.70 万港元的价格转让给 Bestford 和 Viewland 1,000.00 中联集团持股43.20%,江 海 电 极 箔 持 股28.40%, Bestford持股18.91%,Viewland持股9.49%

5 2004 年12 月 海星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中联集团和江海电极箔将其所持 43.20%、28.40%的股权分别以77.11万美元、 1,000.00 Uniway持股100.00%

50.70 万 美 元 的 价 格 转 让 给Uniway,Uniway 以每股面值 0.01美元向 Bestford 和 Viewland 发行666 股及 334 股的新股,作为受让其持有海星有限 18.91%、9.49%股权的对价

6 2010 年 4月 海星有限第三次增资:Uniway 以每单位出资额 1.00 元的价格共增资1,000.00 万元 2,000.00 Uniway持股100.00%

7 2012 年11 月 海星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Uniway以每单位出资额 1.00 元的价格将100.00%股权转让给新海星投资 2,000.00 新 海 星 投 资 持 股100.00%

8 2013 年 4月 海星有限第四次增资:松禾成长、瑞盈丰华分别以 7,000 万元、2,500万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154.70 万元和 55.24 万元 2,209.94 新 海 星 投 资 持 股90.50%,松禾成长持股7.00%,瑞盈丰华持股2.50%

9 2013 年 7月 海星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15,600.00 股权结构不变

10 2015 年 8月 海星股份第一次股权转让:松禾成长、瑞盈丰华分别以 8,695.00 万元、3,105.00 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南通联力 15,600.00 新 海 星 投 资 持 股90.50%,南通联力持股9.50%

1、设立海星有限(1998 年 1 月,注册资本 214.00 万元)

1998 年 1 月 4 日,南通电极箔厂与恒威贸易共同签署《南通海星电子有限公司合同》和《南通海星电子有限公司章程》,约定由双方共同出资 214.00 万元设立海星有限。通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局、江苏省人民政府分别出具了《关于同意〈南通海星电子有限公司〉合同、章程及董事会组成人员的批复》(通外经[1998]00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1998]28766 号),对海星有限的设立事项予以批准。

1998 年 1 月 8 日,海星有限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苏通总副字第 002986 号),注册资本为214.00 万元。

1998 年 2 月 10 日,南通苏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通瑞会民验(1998)6 号),确认截至 1998 年 2 月 10 日,海星有限注册资本 214.00 万元已足额缴纳,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海星有限设立时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万元) 实缴出资 (万元) 出资比例(%)

1 南通电极箔厂 107.00 107.00 50.00

2 恒威贸易 107.00 107.00 50.00

合计 214.00 214.00 100

2、第一次增资(1998 年 12 月,注册资本 376.80 万元)

1998 年 12 月 15 日,海星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中联科技以现金形式向公司增资 162.80 万元。本次增资事宜分别经通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南通海星有限有限公司增加新合营方、增资、新签合同、章程及调整董事会组成人员的批复》(通外经[1998]147 号)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1998]28766 号)予以批准。

1998 年 12 月 22 日,海星有限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苏通总副字第 002986 号),注册资本为 376.80 万元。

1998 年 12 月 24 日,江苏通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苏通正会验字[1998]第 123号),确认截至 1998年 12月 24 日,海星有限新增注册资本162.80万元已足额缴纳,由中联科技以现金出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海星有限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万元) 实缴出资 (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联科技 162.80 162.80 43.20

2 南通电极箔厂 107.00 107.00 28.40

3 恒威贸易 107.00 107.00 28.40

合计 376.80 376.80 100.00

3、第二次增资(2000 年 8 月,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2000 年 6 月 30 日,海星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以企业发展基金、企业储备基金及应付股利转增注册资本共计 632.2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 万元。

同时,因股东改制及公司名称变更等原因,公司原股东中联科技变更为中联集团,南通电极箔厂变更为江海电极箔。上述增资及股东变更事宜已经通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南通海星电子有限公司变更投资中方名称、再次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以及重新签署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通外经[2000]094 号)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1998]28766 号)予以批准。

2000 年 7 月 19 日,南通市恒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通恒昇验[2000]136 号),确认截至 2000 年 7 月 19 日,海星有限新增注册资本623.20 万元已足额到位,各股东同比例增资。

2000 年 8 月 16 日,海星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苏通总副字第 002986 号)。

本次增资完成后,海星有限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万元) 实缴出资 (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联集团 432.00 432.00 43.20

2 江海电极箔 284.00 284.00 28.40

3 恒威贸易 284.00 284.00 28.40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00

4、搭建红筹架构及海星有限股权转让(2004 年 11 月,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2004 年,公司拟采用红筹模式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同年在境外设立了 Uniway、Bestford 及 Viewland 等特殊目的公司,搭建了外资架构,具体过程如下:

(1)特殊目的公司设立

2004 年 8 月 5 日、8 月 9 日、8 月 9 日,Uniway、Bestford 和 Viewland 分别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注册成立,设立时各公司被授权发行的最大股份数量为 50,000 股,每股面值为 1 美元。

(2)特殊目的公司股权设置情况

2004 年 9 月 3 日,Bestford 和 Viewland 分别对外发行 1 股股份,均由严季新认购;Uniway 公司对外发行 2 股股份,由 Bestford 公司和 Viewland 公司各认购 1 股。2004 年 9 月 20 日,Bestford、Viewland 和 Uniway 均将授权发行的最大股份数量由 50,000 股拆分为 5,000,000 股,每股面值变更为 0.01 美元。股份拆分完成后,严季新持有 Bestford 公司和 Viewland 公司各 100 股,而 Bestford 公司和 Viewland 公司各持有 Uniway 公司 100 股。

2004 年 11 月 19 日,Bestford 公司向严季新等 8 人发行 9,900 股;Viewland公司向严季新发行 9,900 股。同日,严季新等 8 人与陈霞等 29 人分别签署《信托协议》(Declaration of Trust),确认严季新等 8 人所持 Bestford 公司全部股权归严季新等 8 位受托方及陈霞等 29 位委托方共同持有;严季新与钟树清等 52 人签署《信托协议》(Declaration of Trust),确认严季新所持 Viewland 全部股权归 52位委托人所有。

2004 年 11 月 19 日,Uniway 公司分别向 Bestford 和 Viewland 发行 566 股和234 股。本次股份发行完成后,Uniway 的已发行股份为 1,000 股,其中 Bestford持有 666 股,Viewland 持有 334 股。

2004 年 11 月 23 日,Bestford 公司和 Viewland 公司分别向各自股东同比例发行 10,000 股。根据相关《信托协议》(Declaration of Trust),该等新发行的股份由实际权益所有人按原持股比例所有。本次股份发行完成后,Bestford 公司和Viewland 公司的已发行股份均为 20,000 股。

Uniway 公司、Bestford 公司及 Viewland 公司的实际权益结构如下:

序号 姓  名 Bestford 公司 Viewland 公司 归属 Uniway 公司权益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严季新 3,608 18.04% - - 12.01%

2 施克俭 1,062 5.31% - - 3.54%

3 蔡金荣 1,062 5.31% - - 3.54%

4 高志华 1,062 5.31% - - 3.54%

5 徐国萍 1,062 5.31% - - 3.54%

6 张台华 1,062 5.31% - - 3.54%

7 王立生 1,062 5.31% - - 3.54%

8 李志华 848 4.24% - - 2.82%

9 王广祥 794 3.97% - - 2.64%

10 葛美英 584 2.92% - - 1.94%

11 黄银建 584 2.92% - - 1.94%

12 王建中 584 2.92% - - 1.94%

13 王建林 584 2.92% - - 1.94%

14 陆    庆 424 2.12% - - 1.41%

15 凌建明 424 2.12% - - 1.41%

16 陶国建 424 2.12% - - 1.41%

17 姚淑娟 424 2.12% - - 1.41%

18 朱    珩 424 2.12% - - 1.41%

19 陈    霞 318 1.59% - - 1.06%

20 陆红燕 318 1.59% - - 1.06%

21 周    轶 318 1.59% - - 1.06%

22 余建华 318 1.59% - - 1.06%

23 袁    栋 212 1.06% - - 0.71%

24 丁祖霞 212 1.06% - - 0.71%

25 吴    浩 212 1.06% - - 0.71%

26 顾世林 212 1.06% - - 0.71%

27 周永林 212 1.06% - - 0.71%

28 朱    圣 212 1.06% - - 0.71%

29 唐海燕 212 1.06% - - 0.71%

30 汤金荣 212 1.06% - - 0.71%

31 金文慧 212 1.06% - - 0.71%

32 左惠娟 212 1.06% - - 0.71%

33 金志刚 106 0.53% - - 0.35%

34 丰德华 106 0.53% - - 0.35%

35 邱亦榕 106 0.53% - - 0.35%

36 刘    荣 106 0.53% - - 0.35%

37 严    忠 106 0.53% - - 0.35%

38 高建良 - - 954 4.77% 1.59%

39 何    杰 - - 846 4.23% 1.41%

40 陈永新 - - 846 4.23% 1.41%

41 陈祖建 - - 846 4.23% 1.41%

42 钱拥军 - - 846 4.23% 1.41%

43 胡广军 - - 632 3.16% 1.06%

44 吴晓峰 - - 630 3.15% 1.05%

45 袁鼎托 - - 630 3.15% 1.05%

46 万建兵 - - 630 3.15% 1.05%

47 戴俊仁 - - 630 3.15% 1.05%

48 郭    建 - - 426 2.13% 0.71%

49 钟树清 - - 424 2.12% 0.71%

50 陆永辉 - - 424 2.12% 0.71%

51 张传超 - - 424 2.12% 0.71%

52 林秋华 - - 424 2.12% 0.71%

53 徐宝余 - - 424 2.12% 0.71%

54 陈国新 - - 424 2.12% 0.71%

55 丁向荣 - - 424 2.12% 0.71%

56 江素华 - - 424 2.12% 0.71%

57 黄征宇 - - 424 2.12% 0.71%

58 顾秀梅 - - 424 2.12% 0.71%

59 丰小平 - - 424 2.12% 0.71%

60 李世丹 - - 424 2.12% 0.71%

61 刘贤奎 - - 424 2.12% 0.71%

62 戴    震 - - 424 2.12% 0.71%

63 朱    仪 - - 424 2.12% 0.71%

64 张国剑 - - 424 2.12% 0.71%

65 陶志华 - - 212 1.06% 0.35%

66 朱锦华 - - 212 1.06% 0.35%

67 王    建 - - 212 1.06% 0.35%

68 邱    华 - - 212 1.06% 0.35%

69 左志军 - - 212 1.06% 0.35%

70 肖继红 - - 212 1.06% 0.35%

71 曹建军 - - 212 1.06% 0.35%

72 朱均炎 - - 212 1.06% 0.35%

73 杨继东 - - 212 1.06% 0.35%

74 王汉圣 - - 212 1.06% 0.35%

75 顾明新 - - 212 1.06% 0.35%

76 季    进 - - 212 1.06% 0.35%

77 徐建峰 - - 212 1.06% 0.35%

78 陈加军 - - 212 1.06% 0.35%

79 徐宏兰 - - 212 1.06% 0.35%

80 缪    伟 - - 212 1.06% 0.35%

81 朱金星 - - 212 1.06% 0.35%

82 金    建 - - 212 1.06% 0.35%

83 缪建军 - - 212 1.06% 0.35%

84 顾欣荣 - - 212 1.06% 0.35%

85 张宏彬 - - 212 1.06% 0.35%

86 李立新 - - 212 1.06% 0.35%

87 李世南 - - 212 1.06% 0.35%

88 钱德林 - - 212 1.06% 0.35%

89 倪中华 - - 212 1.06% 0.35%

合计 20,000 100.00% 20,000 100.00 100.00%

(3)海星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2004 年 11 月,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2004 年 9 月 21 日,海星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恒威贸易将其所持 18.91%、9.49%的股权分别以 33.30 万港元、16.70 万港元的价格转让给 Bestford 和Viewland。同日,转让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已经通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南通海星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法定地址、调整董事会组成人员及修改合同章程的批复》(通外经[2004]0702 号)及省政府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1998]28766 号)予以批准。

2004 年 11 月 23 日,海星有限完成工商变更并取得江苏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苏通总副字第 002986 号),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海星有限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万元) 实缴出资 (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联集团 432.00 432.00 43.20

2 江海电极箔 284.00 284.00 28.40

3 Bestford 189.10 189.10 18.91

4 Viewland 94.90 94.90 9.49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00

(4)海星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2004 年 12 月,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2004 年12 月9 日,海星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中联集团、江海电极箔、Bestford公司、Viewland 分别将其所持股权全部转让给 Uniway。其中:Uniway 分别向中联集团和江海电极箔支付 77.11 万美元、50.70 万美元,作为受让海星有限43.20%、28.40%股权的对价;分别向 Bestford、Viewland 以每股面值 0.01 美元发行及配发666 股、334 股 Uniway 股本作为股权转让对价。同日,转让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经通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同意南通海星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企业类型、调整董事会组成人员及修改章程的批复》(通外经[2004]0770 号)及省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1998]28766 号)予以批准。

2004 年 12 月 17 日,海星有限完成工商变更取得江苏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独苏通总字第 002986 号)。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海星有限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万元) 实缴出资 (万元) 出资比例(%)

1 Uniway 1,000.00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00

5、海星有限第三次增资(2010 年 4 月,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2009 年 11 月 26 日,海星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由 Uniway 以现金认缴。上述增资事宜已经南通市通州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南通海星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及修改章程的批复》(通外资[2010]29 号)及省政府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字[1998]28766 号)予以批准。

2010 年 4 月 12 日,南通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通中天会外资验[2010]12 号):截至 2010 年 4 月 8 日,海星有限新增注册资本 1,000万元已足额缴纳。

2010 年 4 月 16 日,海星有限完成工商变更并取得南通市通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683400003804 号)。

本次增资完成后,海星有限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万元) 实缴出资 (万元) 出资比例(%)

1 Uniway 2,000.00 2,000.00 100.00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00

6、海星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2012 年 11 月,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由于公司主要业务集中于境内,在国内发行上市有助于提升公司品牌形象、促进公司业务扩展,且国内资本市场亦已进入持续健康发展的新阶段,公司及时调整上市地点选择,拟在境内申请发行股票,从而对海星有限的股权结构进行了调整。通过股权转让,将海星有限股东由境外特殊目的公司 Uniway 变更为新海星投资。新海星投资系 Uniway 全部 88 位最终权益所有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新海星投资的详细情况参见“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情况”。

2012 年 11 月 6 日,海星有限作出股东决议,同意 Uniway 将其所持海星有限 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2,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海星投资。同日,转让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已经南通市通州区商务局出具《关于同意南通海星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通商外资[2012]146 号)予以批准。

2012 年 11 月 12 日,海星有限完成工商变更并取得南通市通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683400003804 号)。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后,海星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注:经数次股权转让后,Bestford 公司及 Viewland 公司的股东人数变更为 37 人、56 人,其中严季新、施克俭、徐宏兰、苏美丽、陈建炎等 5 人在 Bestford 公司和 Viewland 公司均持有股份,Uniway 公司最终拥有权益的人数为 88 人,具体变动情况详见“九、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人数超过二百人的情形”之“(二)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海星有限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万元) 实缴出资 (万元) 出资比例(%)

1 新海星投资 2,000.00 2,000.00 100.00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00

7、海星有限第四次增资(2013 年 4 月,注册资本 2,209.94 万元)

2013 年 3 月 22 日,海星有限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松禾成长、瑞盈丰华分别以 7,000 万元、2,500 万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154.70 万元和 55.24 万元。

2013 年 4 月 19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92 号),确认截至 2013年 4 月 18 日,海星有限新增注册资本209.94万元已足额缴纳。

2013 年 4 月 24 日,海星有限完成工商变更并取得南通市通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683400003804)。

本次增资完成后,海星有限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万元) 实缴出资 (万元) 出资比例(%)

1 新海星投资 2,000.00 2,000.00 90.50

2 松禾成长 154.70 154.70 7.00

3 瑞盈丰华 55.24 55.24 2.50

合计 2,209.94 2,209.94 100.00

8、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7 月,注册资本 15,600 万元)

2013 年 5 月 15 日,海星有限各股东共同签署《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13 年 6 月 6 日,海星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以海星有限截至 2013 年 4 月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29,808.82 万元为基础,按 1:0.5233 的比例折为 15,600 万股,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6 月 17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196 号):截至 2013 年 6 月 14 日,海星股份注册资本 15,600 万元已足额缴纳。

2013 年 7 月 1 日,海星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南通市通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683400003804)。

海星股份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新海星投资 14,118.00 90.50

2 松禾成长 1,092.00 7.00

3 瑞盈丰华 390.00 2.50

合计 15,600.00 100.00

9、海星股份第一次股权转让(2015 年 8 月,注册资本 15,600 万元)

2015 年 8 月 19 日,松禾成长将其所持公司 7.00%的股权以 8,695 万元的价格、瑞盈丰华将其所持公司 2.50%的股权以 3,10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南通联力,转让各方就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在计划上市初期考虑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拟引进两家创投公司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深圳市瑞盈精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家创投公司与严季新、施克俭及发行人签订的《关于南通海星电子有限公司之投资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框架协议》”)约定,如果在 2014年 12 月 31 日前未能完成上市工作,投资方有权要求严季新、施克俭回购其持有的南通海星电子有限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回购价格以本次投资总额为基础,并按照 10%的年投资收益(按单利计算)支付给投资方。2013 年 3 月 22 日,新海星投资、松禾成长、瑞盈丰华(系深圳市瑞盈精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出资的有限合伙企业,两家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孙慧)及海星有限签订《增资协议》,经海星有限股东一致同意,松禾成长和瑞盈丰华分别以 7,000万元和 2,500 万元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154.70 万元和 55.24 万元,本次增资后,松禾成长和瑞盈丰华对海星有限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7.00%和 2.50%。

由于发行人未能按照《投资框架协议》约定的时间完成首发上市工作,两家创投公司于 2015 年决定退出投资。根据《投资框架协议》约定,退出股份的定价系参考其初始投资额及 10%的年投资收益确定,2015 年 8 月,松禾成长、瑞盈丰华分别以 8,695.00 万元、3,105.00 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海星股份股权转让给南通联力,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具有合理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海星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股权比例(%)

1 新海星投资 14,118.00 90.50

2 南通联力 1,482.00 9.50

合计 15,60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后至今,发行人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10、省政府对公司及公司原股东南通电极箔厂、江海电极箔历史沿革的确认

2016 年 6 月 27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苏政办函[2016]41 号《关于确认南通电极箔厂及南通江海电极箔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等事项合规性的函》,对公司原股东南通电极箔厂、南通江海电极箔有限公司及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项确认如下:

“南通电极箔厂及南通江海电极箔有限公司、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及改制等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当时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历次股权变动对公司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的股本变化没有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没有导致报告期内的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没有导致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历次增资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促进了公司业务的增长。

(三)公司设立以来的主要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发生的资产重组主要为向四川中力电子有限公司受让中雅科技 80%的股权、向 Uniway 受让联力企业 100%的股权、向中联集团受让海一电子 74.95%的股权、海一电子吸收合并中兴电子与中元机电、与海川投资之间关于海力电子股权的交易。

1、2008 年 5 月,海星有限受让中雅科技 80%股权

中雅科技成立于 2007 年 8 月,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4,000 万元,第一期出资实收资本为 1,000 万元。截至本次被收购前,中雅科技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 年 08 月 08 日

注册地址 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 严季新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公司股东 四川中力电子有限公司认缴 80%,第一期出资 200 万元; 中兴电子认缴 20%,第一期出资 800 万元。

主营业务 电极箔的生产、销售

2008 年 4 月 7 日,中雅科技召开股东会,同意由海星电子以 200 万元的价格受让四川中力电子有限公司所持中雅科技 80%股权,四川中力电子有限公司剩余认缴资本 3,000 万元由海星电子缴纳。同日,转让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四川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于 2008 年 5 月 8 日、2008 年 5 月 27 日、2008 年 5 月 29 日出具的川华康验字[2008]第 019 号、川华康验字(2008)023号、川华康验字(2008)024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8 年 5 月 29 日,中雅科技注册资本 4,000 万元已足额缴纳。

中雅科技股权转让及出资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海星有限 3,200.00 80.00

2 中兴电子 800.00 20.00

合计 4,000.00 100.00

2008 年 5 月 30 日,中雅科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此后,因中雅科技股东海星有限整体变更为海星股份,中兴电子被海一电子吸收合并,因而中雅科技的股东变更为海星股份和海一电子,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中雅科技股东名称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海星股份 3,200.00 80.00

2 海一电子 800.00 20.00

合计 4,000.00 100.00

2、2012 年 12 月,海星有限受让联力企业 100%股权

联力企业成立于 2001 年 2 月,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1 万港元。2001 年 3 月,股本增加至 100 万港元,截至本次被收购前,联力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联力企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1 年 2 月 9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港元

公司住所 香港西九龙海辉道 11 号维港湾 1 座 2 楼 C 室

公司股东 Uniway 持股 100%

主营业务 投资、贸易等

2012 年 12 月 3 日,联力企业召开董事会,同意 Uniway 将其所持联力企业100%的股权以 500 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海星有限。同日,Uniway 与海星有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Uniway 将其持有的联力企业股权转让给海星有限。2012年 12 月 19 日,联力企业完成上述股东变更登记。本次收购后,联力企业成为海星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3、2011 年 12 月,海星有限受让海一电子 74.95%股权

海一电子成立于 2003 年 3 月,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1,000 万元。后历经 2006 年 4 月、2008 年 9 月的两次增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增加至 5,380 万元。截至本次被收购前,海一电子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3 年 03 月 21 日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 519 号

法定代表人 施克俭

注册资本 5,380 万元

实收资本 5,380 万元

公司股东 中联集团持股 74.95%、Lipper Limited 持股 25.05%

主营业务 电极箔的生产、销售

2011 年 12 月 13 日,海一电子召开董事会,同意中联集团将其所持 74.95%的股权以 4,032.31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海星有限,Lipper Limited 将其所持25.05%的股权以 209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1,347.69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联力企业。

同日,转让各方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经南通市通州区商务局《关于同意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修改合同章程的批复》(通商外资[2011]149 号)以及省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3]45888 号)批准。2011 年 12 月 23 日,海一电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海一电子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海星有限 4,032.55 74.95

2 联力企业 1,347.45 25.05

合计 5,380.00 100.00

4、2014 年 5 月,海一电子吸收合并中兴电子

中兴电子成立于 2001 年 5 月,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1,000 万元。截至本次吸收合并前,中兴电子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南通中兴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1 年 05 月 08 日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 316 号

法定代表人 严季新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公司股东 联力企业持股 100.00%

主营业务 电极箔的生产、销售

2013 年 12 月 10 日,海一电子召开董事会,同意海一电子吸收合并中兴电子,合并后海一电子作为存续公司,中兴电子依法注销。上述企业合并事宜经南通市通州区商务局《关于同意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与南通中兴电子有限公司合并为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的批复》(通商外资[2014]20 号)及省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3]45888 号)批准。

2014 年 5 月 6 日,中兴电子取得江苏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06240052)外商投资公司注销登记[2014]第 05060001 号《外商投资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2014 年 5 月 8 日,海一电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海一电子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6,380 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海星股份 4,032.55 63.21

联力企业 2,347.45 36.79

合计 6,380.00 100.00

5、2016 年 4 月,海一电子吸收合并中元机电

中元机电成立于 1997 年 7 月,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 50 万元。后历经 1998 年 11 月、1998 年 12 月、2003 年 10 月的三次增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增加至 100 万美元。截至本次吸收合并前,中元机电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南通中元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7 年 07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 158 号

法定代表人 严季新

注册资本 100 万美元

实收资本 100 万美元

公司股东 联力企业持股 100.00%

主营业务 机电设备等的生产、销售

2015 年 9 月 28 日,海一电子召开董事会,同意海一电子吸收合并中元机电,合并后海一电子作为存续公司,中元机电依法注销。上述企业合并事宜经南通市通州区商务局《关于同意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与南通中元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合并为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的批复》(通商外资[2015]113 号)及省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3]45888 号)批准。

2016 年 4 月 5 日,中元机电取得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06249009)外商投资公司注销登记[2016]第 04010001 号《外商投资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2016 年 4 月 5 日,海一电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海一电子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7,206.42 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海星股份 4,032.55 55.96

联力企业 3,173.87 44.04

合计 7,206.42 100.00

6、与海川投资之间关于海力电子股权的交易

海力电子成立于 2006 年 8 月,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截至海星股份与海川投资的股权交易前,海力电子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6 年 08 月 18 日

注册地址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城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 施克俭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公司股东 海星股份持股 30%、联力企业持股 30%、海川投资持股 40%

主营业务 电极箔的生产、销售

2015 年 6 月 15 日,海星股份与海川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海星股份将其所持海力电子 30%的股权以 1,82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海川投资。2015 年 6月 16 日,海力电子董事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上述双方股权转让事宜经石嘴山市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关于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申请股权变更的批复》(石商发[2015]75 号)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宁字[2006]0014 号)批准。2015 年 6 月 17 日,海力电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海力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海川投资 3,500.00 70.00

2 联力企业 1,500.00 30.00

合计 5,000.00 100.00

2016 年 3 月 16 日,海星股份与海川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海川投资将其所持海力电子 30%的股权以 1,82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海星股份。同日,海力电子董事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上述双方股权转让事宜经石嘴山市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申请股权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批复》(石商发[2016]49 号)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宁字[2006]0014 号)批准。2016 年5 月 11 日,海力电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海力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海川投资 2,000.00 40.00

2 海星股份 1,500.00 30.00

3 联力企业 1,500.00 30.00

合计 5,000.00 100.00

2017 年 8 月 5 日,海星股份与海川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海川投资将其所持海力电子 10%的股权以 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海星股份。同日,海力电子董事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上述双方股权转让事宜经石嘴山市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石商务资备 201700005 号)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宁字[2006]0014 号)批准。2017 年 11 月 15 日,海力电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海力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海星股份 2,000.00 40.00

2 联力企业 1,500.00 30.00

3 海川投资 1,500.00 30.00

合计 5,000.00 100.00

四、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发行人共进行过 6 次验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验资事项 验资报告编号 报告出具日期 验资机构 出资方式

1 海星有限设立 通瑞会民验 [1998]6 号 1998 年 2 月 10日 南通苏瑞会计师事务所 货币资金

2 海星有限增资 至 376.80 万元 苏通正会验字 [1998]第 123 号 1998 年 12 月24 日 江苏通正会计师事务所 货币资金

3 海星有限增资 至 1,000 万元 通恒昇验 [2000]136 号 2000 年 7 月 19日 南通市恒昇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发展基金、储备基金及应付股利

4 海星有限增资至2,000 万元 通中天会外资验[2010]12 号 2010 年 4 月 12日 南通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货币资金

5 海星有限增资至2,209.94 万元 天健验[2013]92号 2013 年 4 月 19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货币资金

6 整体变更 为股份公司 天健验[2013]196 号 2013 年 6 月 17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净资产折股

(二)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公司系由海星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海星有限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13]5558 号《审计报告》确认的截至 2013年 4 月 30 日净资产298,088,167.53元为基础,折合股份 15,600 万股,折股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时,公司未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调账,故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为历史成本。

五、公司组织结构

(一)公司股权结构

(二)公司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各主要职能部门情况如下表:

序号 职能部门名称 主要职责

1 证券事务部 负责公司证券事务方面的工作,协助董事会秘书筹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收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相关的信息,

根据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和媒体进行沟通联络。

2 技术中心 负责行业前沿技术的跟踪与研究;负责企业产学研合作和专家委员会、技术委员会的管理;负责制定公司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规划,组织实施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及新材料的研发工作;负责建立公司技术工艺标准、工艺管理制度与流程;负责组织开展公司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技术论证。

3 装备部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和关键部件、材料的研发、制造、选型、改造,负责公司重大技改项目中设备部分的论证和实施。

4 品保部 负责公司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维护、改进、提高,并保持其有效性、完整性;按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文件的要求,负责从原材料入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的进货检验、工序检验、成品检验工作以及客户投诉的处理。

5 计划供应部 负责公司供应链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负责编制公司生产计划和物料供应计划;负责组织原辅材料的市场调研、制定采购计划、组织实施原辅材料的采购;对供应商进行评估、选择;负责公司的物流管理。

6 财务部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工作;负责对公司生产经营进行财务核算与分析;负责公司预算编制与管理;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税收管理、库存管理等各项财务管理活动;对公司从事的投资决策、经营决策、融资决策等提供财务分析与支持。

7 市场营销部 负责进行市场调研与供求分析,制定并实施公司市场战略、品牌战略和销售计划;负责建立与维护客户关系,实施产品销售,控制贸易风险;负责搜集应用信息,提出新品开发需求,提供产品应用的技术支持与售前售后服务。

8 生产部 负责公司主营产品的生产和制造,通过各生产要素的合理利用,确保产量、质量、成本、交期达标;负责生产系统的人员、设备及现场管理;负责生产系统的安全、消防、环保管理工作,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9 技术研究部 负责中高压腐蚀的新产品生产工艺验证、试验和日常生产工艺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负责中高压腐蚀的供配液、工艺参数及产品质量管理,确保产品的品质稳定;负责中高压腐蚀生产作业计划、原辅材料需求的编制。

10 办公室 负责公司企业文化的建设与宣传;负责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组织开展人员招聘、培训、薪酬与绩效管理、后备梯队建设等人力资源工作;负责开展公司信息化系统的建设与运维,组织信息平台搭建、应用软件开发、硬件项目建设等;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及大型活动的组织。

11 工会 负责组织职工参与公司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职工文体协会的日常管理和活动组织;负责组织职工慰问及困难救助活动。

12 内审部 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进行审计,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执行其它专项审计工作。

六、发行人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 6 家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

海一电子主要从事低压电极箔的生产和销售,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12747300415D

成立时间 2003 年 03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7,206.42 万元

实收资本 7,206.42 万元

公司住所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 519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健

公司股东 海星股份持股 55.96%、联力企业持股 44.04%

经营范围 生产电极箔、专用电源、机电设备、电控装置;装卸服务;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健审计)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27,173.87 22,167.11 3,556.95

2018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6 月 30,275.37 24,379.23 2,292.94

(二)南通海悦电子有限公司

海悦电子主要从事中高压电极箔的生产和销售,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南通海悦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1279455475XD

成立时间 2006 年 12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美元

实收资本 500 万美元

公司住所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 518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健

公司股东 海星股份持股 60%、联力企业持股 40%

经营范围 生产电极箔;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健审计)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5,623.67 5,138.56 107.68

2018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6 月 5,478.34 5,272.25 133.70

(三)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

中雅科技主要从事中高压电极箔的生产和销售,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803665361003G

成立时间 2007 年 08 月 08 日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实收资本 4,000 万元

公司住所 四川雅安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 陈健

公司股东 海星股份持股 80%、海一电子持股 20%

经营范围 电子铝箔及其生产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和进出口;投资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健审计)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15,877.23 12,482.37 2,811.61

2018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6 月 17,365.57 14,239.29 1,756.91

(四)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

海力电子主要从事中高压电极箔的生产和销售,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0007150519791

成立时间 2006 年 08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公司住所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城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健

公司股东 海星股份持股 40%、联力企业持股 30%、海川投资持股 30%

经营范围 电极箔及相关电子材料、机电设备及备件的生产和销售;新技术开发。(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健审计)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16,172.74 5,843.37 161.61

2018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6 月 15,711.09 6,381.56 538.19

(五)联力企业有限公司

联力企业主营业务为投资、贸易等,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联力企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1 年 2 月 9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港元

公司住所 香港西九龙海辉道 11 号维港湾 1 座 2 楼 C 室

公司股东 海星股份持股 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健审计)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20,448.08 20,335.30 1,931.02

2018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6 月 21,849.53 21,549.21 1,142.05

(六)海星日本株式会社

海星日本主营业务为电极箔相关业务的拓展及服务,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海星日本株式会社

成立时间 2018 年 1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9,000 万日元

公司住所 大阪市平野区加美东三丁目 7 番 19 号

法定代表人 严季新

公司股东 联力企业持股 100%

经营范围 1.销售及进出口电子机器,电子零件及其他原材料、零件、设备 2.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市场营销研究、提供信息及咨询业务 3.与前述各项相关的一切业务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健审计)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6 月 5,799.11 505.38 -33.24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持股5%以上股东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新海星投资直接持有本公司 14,118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90.50%。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海星投资简要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南通新海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00056616795H

住所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 316 号

成立时间 2012 年 11 月 05 日

法定代表人 严季新

认缴出资额 1,242 万元

实缴出资额 1,242 万元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日/2017 年度 14,465.20 11,868.16 4,482.32

2018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6 月 18,812.63 17,768.04 5,899.88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海星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份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份额 持股比例

1 严季新 170.00 13.69% 46 袁    栋 10.00 0.81%

2 施克俭 65.00 5.23% 47 朱    仪 10.00 0.81%

3 蔡金荣 60.00 4.83% 48 苏美丽 6.00 0.48%

4 高志华 50.00 4.03% 49 陈建炎 6.00 0.48%

5 徐国萍 50.00 4.03% 50 葛艳锋 5.00 0.40%

6 王广祥 47.50 3.82% 51 朱建东 5.00 0.40%

7 王建林 41.50 3.34% 52 王建峰 5.00 0.40%

8 王建中 37.50 3.02% 53 丰德华 5.00 0.40%

9 李美云注 30.00 2.42% 54 严    忠 5.00 0.40%

10 王    啸注 30.00 2.42% 55 朱锦华 5.00 0.40%

11 葛美英 27.50 2.21% 56 王    建 5.00 0.40%

12 黄银建 27.50 2.21% 57 肖继红 5.00 0.40%

13 高建良 22.50 1.81% 58 曹建军 5.00 0.40%

14 陆    庆 20.00 1.61% 59 朱均炎 5.00 0.40%

15 朱    珩 20.00 1.61% 60 顾明新 5.00 0.40%

16 何    杰 20.00 1.61% 61 季    进 5.00 0.40%

17 陶国建 20.00 1.61% 62 徐建峰 5.00 0.40%

18 陈永新 20.00 1.61% 63 金志刚 5.00 0.40%

19 凌建明 20.00 1.61% 64 缪    伟 5.00 0.40%

20 陈    健 15.00 1.21% 65 朱金星 5.00 0.40%

21 周小兵 15.00 1.21% 66 缪建军 5.00 0.40%

22 徐宏兰 11.00 0.89% 67 顾新荣 5.00 0.40%

23 胡广军 15.00 1.21% 68 李立新 5.00 0.40%

24 袁鼎托 15.00 1.21% 69 李世南 5.00 0.40%

25 陈    霞 15.00 1.21% 70 于    永 1.00 0.08%

26 万建兵 15.00 1.21% 71 周红炎 1.00 0.08%

27 戴俊仁 15.00 1.21% 72 魏国强 1.00 0.08%

28 陆红燕 15.00 1.21% 73 金    锋 1.00 0.08%

29 周    轶 15.00 1.21% 74 徐昕耀 1.00 0.08%

30 吴晓峰 15.00 1.21% 75 周常江 1.00 0.08%

31 李    华 10.00 0.81% 76 王玉麟 1.00 0.08%

32 孙新明 10.00 0.81% 77 曹    潮 1.00 0.08%

33 陈国新 10.00 0.81% 78 朱振华 1.00 0.08%

34 汤金荣 10.00 0.81% 79 严俐华 1.00 0.08%

35 周永林 10.00 0.81% 80 顾    钿 1.00 0.08%

36 朱    圣 10.00 0.81% 81 陆新建 1.00 0.08%

37 丁祖霞 10.00 0.81% 82 朱    炎 1.00 0.08%

38 金文慧 10.00 0.81% 83 姚海峰 1.00 0.08%

39 左惠娟 10.00 0.81% 84 崔益华 1.00 0.08%

40 钟树清 10.00 0.81% 85 张松涛 1.00 0.08%

41 林秋华 10.00 0.81% 86 李德金 1.00 0.08%

42 黄征宇 10.00 0.81% 87 郭    崎 1.00 0.08%

43 刘贤奎 10.00 0.81% 88 马晓光 1.00 0.08%

44 戴    震 10.00 0.81% 89 徐中均 1.00 0.08%

45 徐宝余 10.00 0.81% 合  计 1,242.00 100.00%

王立生

注:新海星投资发起人

将其股权分别转让给其配偶李美云及儿子王啸,其余股

东均为新海星投资发起人。

2、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情况

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为南通联力,其持有公司 9.50%的股份。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南通联力的简要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南通联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12346462608W

住所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 316 号

成立时间 2015 年 8 月 7 日

法定代表人 严季新

认缴出资额 500 万元

实缴出资额 500 万元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实业投资。

股东构成 新海星投资持股 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11,800.71 968.71 475.00

2018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6 月 11,800.80 1,586.30 617.59

(二)实际控制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1、实际控制人情况

严季新、施克俭合计持有新海星投资 18.92%的股份,通过表决权委托合计拥有新海星投资 77.13%的表决权,能够对新海星投资实施共同控制。而新海星投资持有海星股份 90.5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严季新、施克俭能够通过新海星投资对公司实施共同控制,并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因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为保持公司经营管理的连续性、稳定性,2012年 11 月,高建良等新海星投资 62 名股东、徐国萍等新海星投资 9 名股东分别与严季新、施克俭签订《授权委托书》,约定上述委托人将其所持新海星投资股份表决权委托给严季新、施克俭,2016 年 11 月,因新海星投资股权变动事宜,李美云等新海星投资 4 名股东与施克俭签订《授权委托书》,约定上述委托人将其所持新海星投资股份表决权委托给施克俭,委托期限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满三年。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新海星投资股东表决权委托情况如下:

序号 新海星投资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其他股东表决权委托情况 合计持有 表决权情况

1 严季新 13.69% 高建良等新海星投资 62 名股东将其持有的 34.26%表决权委托给严季新 47.95%

2 施克俭 5.23% 徐国萍等新海星投资 13 名股东将其持有的 23.96%表决权委托给施克俭 29.19%

3 蔡金荣 4.83% 陶国建等新海星投资 2 名股东将其持有的 2.42%表决权委托给蔡金荣 7.25%

4 王广祥 3.82% 黄银建等新海星投资 4 名股东将其持有的 4.63%表决权委托给王广祥 8.45%

5 王建林 3.34% 严忠等新海星投资 2 名股东将其持有的 0.81%表决权委托给王建林 4.15%

6 王建中 3.02% - 3.02%

合计 33.93% 66.07% 100.00%

严季新、施克俭基本情况如下:

严季新,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20624196507******,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

施克俭,男,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20113196705******,住所为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

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1)中联集团

企业名称 江苏中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127037709410

住所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 316 号

成立时间 1999 年 01 月 06 日

法定代表人 严季新

认缴出资额 5,000 万元

实缴出资额 5,000 万元

经营范围 机电设备及配件研发、制造、销售及自营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新海星投资持股 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13,708.83 5,726.41 -435.10

2018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6 月 13,391.89 5,433.49 -292.92

(2)南通联信

企业名称 南通联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12723504325X

住所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 79 号

成立时间 2000 年 06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 严季新

认缴出资额 3,200 万元

实缴出资额 3,200 万元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中联集团持股 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时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4,899.75 4,770.02 -2.56

2018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6 月 4,898.50 4,768.78 -1.24

(三)公司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15,600万股,本次发行5,200万股新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份数(万股) 比例 股份数(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其中:新海星投资 14,118.00 90.50% 14,118.00 67.88%

南通联力 1,482.00 9.50% 1,482.00 7.12%

二、本次发行股份

社会公众股股东 - - 5,200.00 25.00%

合  计 15,600.00 100.00% 20,800.00 100.00%

(二)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新海星投资 14,118.00 90.50

2 南通联力 1,482.00 9.50

合计 15,600.00 100.00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不存在自然人股东。

(四)本次发行前国有或外资股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无国有或外资股股东持股情况。

(五)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

本次发行前公司无战略投资者。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南通联力为新海星投资的全资子公司。

(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新海星投资及股东南通联力承诺:(1)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没有发行过内部职工股。

十、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等情况

(一)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及信托持股情况。

(二)委托持股情况

2004年,海星有限拟进行境外上市融资。海星有限股东以其在中联集团实际权益份额为基础,在境外设立了Bestford、Viewland。为提高公司决策的效率、维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海星有限原境外股东Bestford及Viewland存在委托持股情形。

截至Bestford及Viewland设立之时,中联集团实际权益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  名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姓  名 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严季新注 600.705 12.01% 46 丰小平 35.335 0.71%

2 施克俭 176.680 3.53% 47 顾秀梅 35.335 0.71%

3 王立生 176.680 3.53% 48 郭    建 35.335 0.71%

4 高志华 176.680 3.53% 49 黄征宇 35.335 0.71%

5 蔡金荣 176.680 3.53% 50 江素华 35.335 0.71%

6 徐国萍 176.680 3.53% 51 李世丹 35.335 0.71%

7 张台华 176.680 3.53% 52 林秋华 35.335 0.71%

8 李志华 141.345 2.83% 53 刘贤奎 35.335 0.71%

9 王广祥 132.510 2.65% 54 陆永辉 35.335 0.71%

10 葛美英 97.175 1.94% 55 徐宝余 35.335 0.71%

11 王建中 97.175 1.94% 56 张传超 35.335 0.71%

12 王建林 97.175 1.94% 57 张国剑 35.335 0.71%

13 黄银建 97.175 1.94% 58 钟树清 35.335 0.71%

14 高建良 79.505 1.59% 59 朱    仪 35.335 0.71%

15 凌建明 70.670 1.41% 60 严    忠 17.670 0.35%

16 朱    珩 70.670 1.41% 61 金志刚 17.670 0.35%

17 陆    庆 70.670 1.41% 62 邱亦榕 17.670 0.35%

18 陶国建 70.670 1.41% 63 丰德华 17.670 0.35%

19 姚淑娟 70.670 1.41% 64 刘    荣 17.670 0.35%

20 陈永新 70.670 1.41% 65 曹建军 17.670 0.35%

21 陈祖建 70.670 1.41% 66 陈加军 17.670 0.35%

22 何    杰 70.670 1.41% 67 顾明新 17.670 0.35%

23 钱拥军 70.605 1.41% 68 顾欣荣 17.670 0.35%

24 陆红燕 53.005 1.06% 69 季    进 17.670 0.35%

25 陈    霞 53.005 1.06% 70 金    建 17.670 0.35%

26 余建华 53.005 1.06% 71 李立新 17.670 0.35%

27 周    轶 53.005 1.06% 72 李世南 17.670 0.35%

28 戴俊仁 53.005 1.06% 73 缪    伟 17.670 0.35%

29 胡广军 53.005 1.06% 74 缪建军 17.670 0.35%

30 万建兵 53.005 1.06% 75 倪中华 17.670 0.35%

31 吴晓峰 53.005 1.06% 76 钱德林 17.670 0.35%

32 袁鼎托 53.005 1.06% 77 邱    华 17.670 0.35%

33 汤金荣 35.335 0.71% 78 陶志华 17.670 0.35%

34 唐海燕 35.335 0.71% 79 王    建 17.670 0.35%

35 金文慧 35.335 0.71% 80 王汉圣 17.670 0.35%

36 袁    栋 35.335 0.71% 81 肖继红 17.670 0.35%

37 朱    圣 35.335 0.71% 82 徐宏兰 17.670 0.35%

38 吴    浩 35.335 0.71% 83 徐建峰 17.670 0.35%

39 丁祖霞 35.335 0.71% 84 杨继东 17.670 0.35%

40 顾世林 35.335 0.71% 85 张宏彬 17.670 0.35%

41 左惠娟 35.335 0.71% 86 朱金星 17.670 0.35%

42 周永林 35.335 0.71% 87 朱锦华 17.670 0.35%

43 陈国新 35.335 0.71% 88 朱均炎 17.670 0.35%

44 戴    震 35.335 0.71% 89 左志军 17.670 0.35%

45 丁向荣 35.335 0.71% 合计 5,000.00 100.00%

注:1、2004 年,中联集团工商登记中股东为严季新等 37 人,但根据各方于 2004 年 9月签署的《中联科技信托权益确认书》,中联集团股权实际权益由上述 89 人共同持有。

2、严季新所持 12.01%的股权中,7.07%的股权为其自身持有,4.95%的股权为暂存于严季新名下,拟后续分配给核心员工的股份。

关于 Bestford 及 Viewland 公司的设立情况详见本节“三、公司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变化情况”之“4、搭建红筹架构及股权转让”。

1、Bestford 公司委托持股形成及变化情况

(1)委托持股的形成

2004年,Bestford公司注册文件中登记的股东为严季新等8人,但根据《信托协议》(Declaration of Trust),Bestford的股权实际由37位自然人共同持有,具体如下:

受托方 委托方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严季新 4,350 21.75% 严季新 2,124 10.62%

严季新* 1,484 7.42%

陈    霞 318 1.59%

袁    栋 212 1.06%

丁祖霞 212 1.06%

施克俭 3,290 16.45% 施克俭 1,062 5.31%

陆    庆 424 2.12%

周    轶 318 1.59%

高志华 1,062 5.31%

凌建明 424 2.12%

张台华 3,238 16.19% 张台华 1,062 5.31%

徐国萍 1,062 5.31%

金志刚 106 0.53%

丰德华 106 0.53%

陆红燕 318 1.59%

葛美英 584 2.92%

蔡金荣 2,228 11.14% 蔡金荣 1,062 5.31%

陶国建 424 2.12%

吴    浩 212 1.06%

顾世林 212 1.06%

周永林 212 1.06%

邱亦榕 106 0.53%

王立生 2,228 11.14% 王立生 1,062 5.31%

姚淑娟 424 2.12%

朱    圣 212 1.06%

刘    荣 106 0.53%

朱    珩 424 2.12%

王广祥 2,226 11.13% 王广祥 794 3.97%

唐海燕 212 1.06%

黄银建 584 2.92%

汤金荣 212 1.06%

金文慧 212 1.06%

左惠娟 212 1.06%

王建中 1,432 7.16% 王建中 584 2.92%

李志华 848 4.24%

王建林 1,008 5.04% 王建林 584 2.92%

严    忠 106 0.53%

余建华 318 1.59%

合计 20,000 100.00% 合计 20,000 100.00%

王立生

注:严季新持有的 1,484 股系持有待后续分配至其他员工,上表中加注“*”以作区分。

(2)实际权益人变化情况

自 Bestford 公司设立以来,部分持股员工因退休、离职等退出其所持股权,部分核心员工增持股权等原因,Bestford 公司实际权益股东发生相应变动,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时间 转让方 股份数(股) 受让方

2007 年 12 月 28 日 姚淑娟 424 王立生*

2007 年 12 月 30 日 王立生 * 424 施克俭*

2008 年 1 月 8 日 余建华 318 王建林*

2008 年 1 月 28 日 刘    荣 106 王立生*

2008 年 12 月 30 日 王建林* 318 施克俭*

王立生 * 106

2009 年 1 月 20 日 李志华 848 王建中*

2009 年 1 月 20 日 唐海燕 212 王广祥*

2009 年 4 月 1 日 顾世林 212 蔡金荣*

2009 年 12 月 30 日 王建中* 848 施克俭*

王广祥* 212

蔡金荣* 212

2010 年 4 月 29 日 施克俭* 424 严季新

212 蔡金荣

212 王建林

212 王立生

212 王建中

212 王广祥

2010 年 8 月 20 日 张台华 1,062 施克俭*

2010 年 8 月 26 日 施克俭* 1,062 严季新

2012 年 8 月 3 日 施克俭* 106 陈健

106 周小兵

106 苏美丽

106 陈建炎

106 王建峰

106 朱建东

2012 年 8 月 3 日 严季新* 212 陈健

212 周小兵

212 孙新明

212 李华

212 徐宏兰

2012 年 11 月 16 日 吴    浩 212 施克俭*

2012 年 11 月 25 日 邱亦榕 106 施克俭*

注:部分实际权益股东股权退出后暂时将其记入原被委托方或严季新、施克俭等人名下,待后续分配至其他员工,该等人员不具有该部分退出股权的受益权,上表中加注“*”以作区分。

(3)Bestford 公司注销前的股权结构

2014 年 11 月 24 日,Bestford 公司完成注销手续。Bestford 公司注销前的实际权益结构如下: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严季新 3,608.00 18.04% 19 陈健 318.00 1.59%

严季新* 426.00 2.13% 20 周小兵 318.00 1.59%

2 施克俭 1,062.00 5.31% 21 袁    栋 212.00 1.06%

施克俭* 318.00 1.59% 22 丁祖霞 212.00 1.06%

3 蔡金荣 1,274.00 6.37% 23 周永林 212.00 1.06%

4 王立生 1,274.00 6.37% 24 朱    圣 212.00 1.06%

5 徐国萍 1,062.00 5.31% 25 汤金荣 212.00 1.06%

6 高志华 1,062.00 5.31% 26 金文慧 212.00 1.06%

7 王广祥 1,006.00 5.03% 27 左惠娟 212.00 1.06%

8 王建中 796.00 3.98% 28 孙新明 212.00 1.06%

9 王建林 796.00 3.98% 29 李华 212.00 1.06%

10 葛美英 584.00 2.92% 30 徐宏兰 212.00 1.06%

11 黄银建 584.00 2.92% 31 金志刚 106.00 0.53%

12 陆    庆 424.00 2.12% 32 丰德华 106.00 0.53%

13 凌建明 424.00 2.12% 33 严    忠 106.00 0.53%

14 陶国建 424.00 2.12% 34 苏美丽 106.00 0.53%

15 朱    珩 424.00 2.12% 35 陈建炎 106.00 0.53%

16 陈    霞 318.00 1.59% 36 王建峰 106.00 0.53%

17 陆红燕 318.00 1.59% 37 朱建东 106.00 0.53%

18 周    轶 318.00 1.59% 合计 20,000.00 100.00%

2、Viewland 公司委托持股形成及变化情况

(1)委托持股的形成

2004 年,Viewland 公司注册文件中登记的股东为严季新 1 人,但根据《信托协议》(Declaration of Trust),Viewland 公司的股权实际由 52 位自然人共同持有,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钟树清 424 2.12% 27 顾秀梅 424 2.12%

2 陶志华 212 1.06% 28 丰小平 424 2.12%

3 陆永辉 424 2.12% 29 李世丹 424 2.12%

4 胡广军 632 3.16% 30 刘贤奎 424 2.12%

5 郭    建 426 2.13% 31 朱均炎 212 1.06%

6 张传超 424 2.12% 32 杨继东 212 1.06%

7 林秋华 424 2.12% 33 王汉圣 212 1.06%

8 朱锦华 212 1.06% 34 顾明新 212 1.06%

9 王    建 212 1.06% 35 季    进 212 1.06%

10 徐宝余 424 2.12% 36 钱拥军 846 4.23%

11 邱    华 212 1.06% 37 徐建峰 212 1.06%

12 何    杰 846 4.23% 38 戴    震 424 2.12%

13 吴晓峰 630 3.15% 39 朱    仪 424 2.12%

14 陈国新 424 2.12% 40 陈加军 212 1.06%

15 左志军 212 1.06% 41 徐宏兰 212 1.06%

16 高建良 954 4.77% 42 缪    伟 212 1.06%

17 袁鼎托 630 3.15% 43 朱金星 212 1.06%

18 陈永新 846 4.23% 44 金    建 212 1.06%

19 陈祖建 846 4.23% 45 缪建军 212 1.06%

20 万建兵 630 3.15% 46 张国剑 424 2.12%

21 肖继红 212 1.06% 47 顾欣荣 212 1.06%

22 丁向荣 424 2.12% 48 张宏彬 212 1.06%

23 戴俊仁 630 3.15% 49 李立新 212 1.06%

24 江素华 424 2.12% 50 李世南 212 1.06%

25 黄征宇 424 2.12% 51 钱德林 212 1.06%

26 曹建军 212 1.06% 52 倪中华 212 1.06%

合计 20,000 100.00%

(2)实际权益人变化情况

自 Viewland 公司设立以来,部分持股员工因退休、离职等退出其所持股权,部分核心员工增持股权等原因,Viewland 公司实际权益股东发生相应变动,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时间 转让方 股份数(股) 受让方

2006 年 4 月 10 日 陈加军 212 严季新*

2006 年 8 月 18 日 陈祖建 846 严季新*

2006 年 12 月 28 日 钱拥军 846 严季新*

2006 年 12 月 30 日 丁向荣 424 严季新*

2008 年 1 月 28 日 陶志华 212 严季新*

2008 年 2 月 28 日 邱    华 212 严季新*

2008 年 5 月 20 日 钱德林 212 严季新*

2009 年 1 月 20 日 江素华 424 严季新*

2009 年 3 月 18 日 金    建 212 严季新*

2009 年 4 月 6 日 王汉圣 212 严季新*

2009 年 4 月 28 日 顾秀梅 424 严季新*

2009 年 6 月 25 日 张宏彬 212 严季新*

2009 年 7 月 10 日 杨继东 212 严季新*

2009 年 8 月 24 日 丰小平 424 严季新*

2010 年 4 月 29 日 严季新* 630 施克俭

2012 年 8 月 3 日 严季新* 212 葛艳锋

42 苏美丽

42 陈建炎

42 于    永

42 魏国强

42 金    锋

42 徐中均

42 徐昕耀

42 周常江

42 马晓光

42 王玉麟

42 郭    崎

42 张松涛

42 李德金

42 曹    潮

42 朱振华

42 周红炎

42 严俐华

42 顾    钿

42 陆新建

42 朱    炎

42 姚海峰

42 崔益华

时间 转让方 股份数(股) 受让方

2012 年 11 月 25 日 陆永辉 424 施克俭*

2012 年 12 月 30 日 张国剑 424 施克俭*

2013 年 1 月 30 日 郭    建 426 施克俭*

张传超 424

左志军 212

李世丹 424

倪中华 212

注:部分实际权益股东股权退出后暂时将其记入原被委托方或严季新、施克俭等人名下,待后续分配至其他员工,该等人员不具有该部分退出股权的受益权,上表中加注“*”以作区分。

(3)Viewland 公司注销前的股权结构

2014 年 11 月 24 日,Viewland 公司完成注销手续。Viewland 公司注销前的实际权益结构如下:

序号 姓名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序号 姓名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严季新* 3,318.00 16.59% 29 朱金星 212.00 1.06%

2 施克俭* 2,546.00 12.73% 30 缪建军 212.00 1.06%

施克俭 630.00 3.15% 31 顾欣荣 212.00 1.06%

3 高建良 954.00 4.77% 32 李立新 212.00 1.06%

4 何  杰 846.00 4.23% 33 李世南 212.00 1.06%

5 陈永新 846.00 4.23% 34 葛艳锋 212.00 1.06%

6 胡广军 632.00 3.16% 35 苏美丽 42.00 0.21%

7 吴晓峰 630.00 3.15% 36 陈建炎 42.00 0.21%

8 袁鼎托 630.00 3.15% 37 于    永 42.00 0.21%

9 万建兵 630.00 3.15% 38 魏国强 42.00 0.21%

10 戴俊仁 630.00 3.15% 39 金    锋 42.00 0.21%

11 钟树清 424.00 2.12% 40 徐中均 42.00 0.21%

12 林秋华 424.00 2.12% 41 徐昕耀 42.00 0.21%

13 徐宝余 424.00 2.12% 42 周常江 42.00 0.21%

14 陈国新 424.00 2.12% 43 马晓光 42.00 0.21%

15 黄征宇 424.00 2.12% 44 王玉麟 42.00 0.21%

16 刘贤奎 424.00 2.12% 45 郭    崎 42.00 0.21%

17 戴  震 424.00 2.12% 46 张松涛 42.00 0.21%

18 朱  仪 424.00 2.12% 47 李德金 42.00 0.21%

19 朱锦华 212.00 1.06% 48 曹    潮 42.00 0.21%

20 王  建 212.00 1.06% 49 朱振华 42.00 0.21%

21 肖继红 212.00 1.06% 50 周红炎 42.00 0.21%

22 曹建军 212.00 1.06% 51 严俐华 42.00 0.21%

23 朱均炎 212.00 1.06% 52 顾    钿 42.00 0.21%

24 顾明新 212.00 1.06% 53 陆新建 42.00 0.21%

25 季    进 212.00 1.06% 54 朱    炎 42.00 0.21%

26 徐建峰 212.00 1.06% 55 姚海峰 42.00 0.21%

27 徐宏兰 212.00 1.06% 56 崔益华 42.00 0.21%

28 缪  伟 212.00 1.06% 合计 20,000.00 100.00%

3、委托持股清理情况

2012 年 11 月,Bestford 公司及 Viewland 公司原 88 位最终权益人以其间接拥有的海星有限权益份额为基础,共同发起设立新海星投资,并由新海星投资受让 Uniway 公司持有的海星有限 100%股权。

2014 年 11 月 24 日,Bestford 公司、Viewland 公司以及 Uniway 公司已完成注销手续。

十一、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发行人职工人数和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总数基本稳定,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员工总数分别为 659 人、652 人、660 人和 682 人。截至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员工专业结构、受教育程度及年龄分布如下:

1、按员工专业结构划分

专业分工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管理人员 105 15.40

技术人员 97 14.22

销售人员 45 6.60

专业分工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生产人员 419 61.44

财务人员 16 2.35

合计 682 100.00

2、按员工受教育程度划分

学历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本科及以上 107 15.69

大专 173 25.37

中专 236 34.60

高中 103 15.10

其他 63 9.24

合计 682 100.00

3、按员工年龄结构划分

年龄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50 岁及以上 88 12.90

40~50 岁 107 15.69

30~40 岁 314 46.04

30 岁以下 173 25.37

合计 682 100.00

(二)发行人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情况

1、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员工人数合计 682 人,已按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中:651 名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占比 95.45%;650 名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占比 95.31%,未缴纳的主要原因为新入职员工尚待办理缴存手续、退休返聘员工及非全日制用工等无需缴纳。

2、主管机关证明

2017 年 7 月 24 日、2018 年 2 月 2 日及 2018 年 7 月 16 日,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出具证明,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海一电子、海悦电子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能够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及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落实劳动保护措施,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及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2017 年 7 月 20 日、2018 年 1 月 10 日及 2018年 7 月 3 日,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雅安市名山区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分别出具证明,证明中雅科技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一直依法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并为员工办理并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金,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地方有关劳动、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2017 年 7 月 20 日、2018年 3 月 7 日及 2018 年 7 月 4 日,石嘴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分别出具证明,证明海力电子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一直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不存在违反国家地方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2017 年 7 月 27 日、2018 年 2 月 2 日及 2018 年 7 月 16 日,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州管理部分别出具证明,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海一电子、海悦电子自 2014 年 1 月至今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2017 年 7 月 20 日、2018 年 1 月 10 日及 2018 年 7月 3 日,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名山区管理部分别出具证明,证明中雅科技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存在拖欠应缴纳的各项费用的情形,不存在由于违反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2017 年 7 月 20 日、2018 年 1 月 9 日及 2018 年 7 月 3 日,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出具证明,证明海力电子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存在拖欠应缴纳的各项费用的情形,不存在由于违反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新海星投资、实际控制人严季新、施克俭承诺:如果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有关社保主管部门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任何期间内应缴的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种基本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或处以罚款,其将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发行人补缴并支付罚款,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发行人股东均出具了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请参见本节之“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二)稳定股价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

(三)关于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四)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六、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机制”。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六)其他承诺事项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同业竞争”之“(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1)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本人/公司及本人/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未因关联关系损及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如存在损及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债权人利益的情况,本人愿意以拥有的除公司外的个人财产优先承担全部损失;(2)本人/公司及本人/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严格遵循公司的制度规定,不要求公司为本人/公司及本人/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或代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承担成本或其他支出;(3)本人/公司及本人/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严格遵循公司的制度规定,不占用公司资源、资金或从事其他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4)本人/公司及本人/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严格遵循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其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确定的决策程序、权限进行相应决策;(5)本人/公司及本人/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在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将执行以下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按市场化原则办理;没有市场价格的,按成本加成定价;当交易的商品没有市场价格时,且无法或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计算的,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6)公司上市后,本人/公司及本人/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确保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允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规范并按规则披露本人/公司及本人/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与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7)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本人/公司为公司股东的期间内持续有效,本承诺在有效期内构成对本人/公司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违反本承诺,本人/公司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3、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发行人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说明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铝电解电容器用全系列电极箔,产品广泛应用于节能照明、消费电子、汽车工业、通讯电子、工业机电、航空航天等各领域所用的铝电解电容器之中。

公司是国内规模领先、技术领先的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生产企业,为国内少数具备铝电解电容器用低压、中高压全系列电极箔生产能力,产品规格较全、技术水平较高的企业之一。公司建有经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五部委联合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并建有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的研发平台,凭借行业领先的竞争优势,公司承担并实施了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 5 项、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1 项、江苏省火炬计划项目 3 项、江苏省科技支撑计划 2 项,拥有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 4 项,主要产品曾荣获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南通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各类奖项。凭借严格的质量控制、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有效的品牌建设,公司在行业内建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先后与日本贵弥功(NCC)、尼吉康(Nichicon)、韩国三莹(Samyoung)、艾华集团(603989)、江海股份(002484)、立隆电子(Lelon)等全球排名前十的电容器企业以及韩国三和(Samwha)、台湾智宝(Teapo)、丰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等知名电容器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还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起草了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团体标准(编号 T/CECA22-2017),业已发布实施。

公司主要产品为中高压化成箔、低压化成箔等,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公司上述主要产品的收入及其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中高压化成箔 39,568.10 75.77 73,981.60 77.04 57,001.77 75.38 55,828.04 75.61

低压化成箔 12,031.09 23.04 21,520.62 22.41 17,851.41 23.61 17,277.20 23.40

腐蚀箔 101.05 0.19 454.58 0.47 747.08 0.99 711.56 0.96

合计 51,700.25 99.00 95,956.80 99.93 75,600.25 99.97 73,816.80 99.97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均达到 99%以上。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以电极箔为核心的专业化经营,主营业务未发生过重大变化。

二、行业基本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之“C3971 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根据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一)电极箔行业简介

1、行业产业链简介

电极箔是制造铝电解电容器所需的关键性材料,主要用于储存电荷,有铝电解电容器 CPU 之称。而铝电解电容器在电路中具有调谐、滤波、耦合、旁路和能量转换等作用,在电子信息产业等诸多产业领域均有广泛的应用。

电极箔行业的上游主要涉及高纯铝、光箔等铝材加工行业、化学制剂行业以及电力行业。电极箔以光箔为主要材料,经腐蚀、化成等一系列工序加工而成,行业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2、电极箔简介、分类

(1)电极箔简介

电极箔是以光箔为主要材料,经腐蚀、化成等一系列工序加工而成,其生产过程融合了机械、电子、化学、金属材料等多种学科和技术,对生产加工技术要求较高。

电极箔的生产主要利用电化学扩面腐蚀技术,即在通电的情况下,使光箔与酸类化学制剂进行接触,进行腐蚀处理,形成致密的微观坑洞,得到中间产品腐蚀箔;而后对腐蚀箔进行化成工序处理,即在特定电解液中施加电压,使得腐蚀箔与特定电解液接触时,其表面坑洞上形成由氧化铝(γ-Al2O3 或 γ’-Al2O3)构成的氧化膜,得到化成箔。化成箔因其表面覆盖有氧化膜而使得其储电性能大幅提升。光箔、腐蚀箔、化成箔的切面微观构造如下图所示:

(2)电极箔分类

电极箔按其在电容器中的作用、加工工序、工作电压的不同,可以作如下分类:

序号 分类依据 名称 简介

1 在电容器中的作用 阴极箔 阴极箔在铝电解电容器中起到负极作用,一般使用厚度为20μm 至 50μm 的电子光箔进行腐蚀,腐蚀后的产品即为产成品,直接作为铝电解电容器的负极材料使用。

阳极箔 阳极箔在铝电解电容器中起阳极作用,使用厚度一般为100μm 左右的电子光箔进行腐蚀,通过电化学腐蚀扩大其表面积,完成腐蚀阶段后的半成品称为腐蚀箔,再进行化成工序后,形成阳极箔。与阴极箔相比,阳极箔对光箔的纯度

要求更高、工艺更复杂、附加值更高。

2 加工程序 腐蚀箔 腐蚀过程是以高纯度光箔为原材料,通过电化学方法对其进行扩面腐蚀加工所得,其表面形成无数直径仅为为微米级的孔洞,从而增加光箔的表面积,以提高其比容。腐蚀工序的技术水平决定了比容高低,比容越高,铝电解电容器储存电荷能力越强,制作电容器时需使用的铝箔越少,电容器体积也就越小。

化成箔 对腐蚀箔施以化成工序处理,根据对阳极箔耐压值要求的不同,采用不同的阳极氧化电压,在其表面生成氧化薄膜,即为化成箔。化成技术决定了产品的耐压、比容、漏电流、寿命等大多数性能。

3 工作电压 低压 电极箔 低压(7.7Vf≤Vf<170Vf)电极箔主要用在产品耐压较低的铝电解电容器上,该类电容器绝大部分用于消费类电子产品中。

中高压 电极箔 中高压(170Vf≤Vf<800Vf)电极箔用于生产对电压要求较高的电容器,用于节能灯、工业控制、变频技术等领域。

超高压 电极箔 超高压(800Vf≤Vf<1100Vf)电极箔用于生产对电压要求超高的电容器,通常应用于变频器、逆变器、通信电源、特种电源储能线路、汽车电子的自动控制、加油系统、风力发电等领域。

铝电解电容器的工作电压与电极箔的性能关系密切,因此,将电极箔分为低压电极箔及中高压电极箔是目前市场上较为通用的分类方法。低压电极箔与中高压电极箔的差异如下:

项目 低压电极箔 中高压电极箔

原箔材质 软态、硬态光箔 软态光箔

腐蚀技术 交流电腐蚀;腐蚀槽液以盐酸为主 直流电腐蚀;腐蚀槽液以硫酸、盐酸、硝酸为主

孔洞结构 海绵层状 隧道孔状

化成技术 阳极氧化;以己二酸铵、磷酸二氢铵等为主要介质 阳极氧化;进行高温纯水预处理;化成液以硼酸、壬二酸等为主

3、铝电解电容器简介

电容器是一种由两片接近并相互绝缘的导体制成的储存电荷的电子元件,在电路中具有调谐、滤波、耦合、旁路和能量转换等功能。电容器系三大基础电子元件之一,对各电子相关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铝电解电容器是以阳极箔、阴极箔为主要原材料,在其中间使用电解纸卷绕后,再浸渍工作电解液,然后密封在铝壳中而制成的电容器,其基本结构图如下:

铝电解电容器在电子线路中的基本作用可概括为:通交流、阻直流,能够实现滤波、旁路、耦合和快速充放电的功能,并具有体积小、储存电量大、性价比高的特性。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及电子相关产业的不断创新发展,铝电解电容器已广泛应用于节能照明、消费电子、汽车工业、通讯电子、机电设备、航空航天等领域。

(二)行业管理情况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

公司所生产的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产品属于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业,该行业的管理体制为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控下,遵循市场化发展模式的市场调节管理体制,采取政府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发改委为公司所处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研究制定行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总体规划,指导技术改造,以及审批和管理投资项目等;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拟定公司所处行业的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新兴产业发展等。

(2)行业协会

公司所处行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为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其主要负责:协助政府开展行业管理工作,向政府部门提供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法律法规等建议;倡导行业自律,诚信经营,规范会员行为,培育维护良好的电子元件产业市场环境;发挥政府、会员、市场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和本行业的合法权益;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国内外产业合作,提升电子元件行业国际影响力,促进电子元件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组织行业新产品、科技成果评价;参与电子元件产业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和质量监督等工作,并促进标准的贯彻和实施。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公司所处行业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立法及修订时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 年 11 月(2014 年 8 月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1993 年 9 月(2009 年 8 月修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 年 12 月(2014 年 4 月修订)

(2)产业政策

电子信息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而电子元件材料的质量和技术水平间接决定了电子信息产业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因此,电子元件材料制造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之一,其长远发展对优化我国产业结构,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加速我国信息化、工业化、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电极箔是生产铝电解电容器产品的核心材料,电极箔的产业发展水平直接决定了铝电解电容器产业的发展水平。由于铝电解电容器广泛应用于节能照明、消费电子、汽车工业、通讯电子、机电设备、航空航天等领域,电极箔行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甚至决定着上述产业的发展与进步,因此电极箔行业对于国内产业结构升级、国民经济水平持续增长及国防建设都有着重要意义。电极箔产业作为国家关键的基础材料产业,受到国家的大力扶持。目前,电极箔及其上下游行业的主要产业政策包括:

序号 主要政策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相关政策内容

1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国家发改委 2017 年1 月 将电容器铝箔列为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具体类目为“新材料”之“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

2 信息产业发展规划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 2013 年5 月 推进电子元器件产业转型升级。面向信息网络升级和整机换代需求,加快电子元器件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从规模优势向技术产品优势转变。

3 电子基础材料和关键元器件“十二五”规划 工信部 2012 年3 月 紧紧围绕电子信息产品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以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为主线,以创新主导价值提升,以优化产品性能、降低成本为动力,提高电子材料和元器件产业竞争力;以量大面广的产品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市场前景广、带动作用强、发展基础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材料和元器件产业化发展。

4 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 科技部 2012 年1 月 重点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升级和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加快钢铁、有色、石化、纺织、轻工、建材等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重点突破一批在设计技术、制造工艺、基础零部件和电子元器件、大型铸锻件、仪器仪表等方面的关键技术,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5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 2011 年10 月 将新型元器件列为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

6 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国务院 2009 年4 月 加快电子元器件产品升级。充分发挥整机需求的导向作用,围绕国内整机配套调整元器件产品结构,提高片式元器件、.. 的研发生产能力,初步形成完整配套、相互支撑的电子元器件产业体系。

7 2006-2020 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2006 年5 月 加强政府引导,突破集成电路、软件、关键电子元器件、关键工艺装备等基础产业的发展瓶颈,提高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逐步形成技术领先、基础雄厚、自主发展能力强的信息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具有核心能力的大公司和拥有技术专长的中小企业,建立竞争优势。

(三)行业发展概况及前景

1、电子元件行业发展概况

电子元件是电子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下游应用领域极为广泛,几乎涉及到国民经济各个工业部门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既包括电力、机械、矿冶、交通、化工、轻纺等传统工业,也涵盖航天、激光、通信、高速轨道交通、机器人、电动汽车、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子元件对现代工业、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电子元件行业发展的快慢、行业技术水平的高低,不仅直接影响着整个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而且对发展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现代化装备水平,促进科技进步都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已进入产业升级与结构性转型的关键时期,电子元件制造业为技术含量较高、具有战略意义的国家重点扶持行业,也随之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我国众多门类的电子元件产量迅速提升,诸如铝电解电容器、扬声器、印制电路板、半导体分立器件等电子元器件的产量位居全球前列。同时,国内外大量新兴产业的蓬勃发展,也推动了电子元件行业技术水平的持续提高。我国电子元件制造业高技术产业近年来的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全球电极箔行业市场概况

电极箔及其下游产品铝电解电容器系电子信息产业、电子元件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球电子信息产业随着经济不断复苏、新产业的崛起、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涌现,迎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这为电极箔行业带来了大量的市场需求,全球电极箔行业技术不断革新、规模不断扩张,行业总体呈现稳步发展的态势。

(1)电极箔市场规模

电极箔行业与铝电解电容器行业的发展高度相关。随着全球产业结构升级进程的不断深入,全球和国内铝电解电容器及其下游应用行业的发展日新月异,极大带动了电极箔行业的发展。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发布的《2017年版中国铝电解电容器用化成箔市场竞争研究报告》,2016 年全球化成箔市场稳步发展,当年需求量约为 23,870 万平方米,同比增加 5.25%。预计 2017 年至 2021年,全球化成箔需求量仍将保持增长趋势。其中,至 2021 年,全球化成箔需求量预计将达 26,610 万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2017 年版中国铝电解电容器用化成箔市场竞争研究报告》(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

伴随着全球化成箔需求量的增长,化成箔行业的全球市场规模也相应进入稳步增长的轨道。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发布的《2017 年版中国铝电解电容器用化成箔市场竞争研究报告》,2016 年全球化成箔市场规模为 18.90亿美元,较 2015 年增长 2.16%。预计 2017 年至 2021 年,全球化成箔市场规模仍将保持增长趋势。其中,至 2021 年,全球化成箔市场规模将达 20.80 亿美元,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2017 年版中国铝电解电容器用化成箔市场竞争研究报告》(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

受益于全球经济的逐步复苏,最近几年,电极箔行业下游铝电解电容器的市场需求整体呈上升趋势。未来,随着全球电子产品中新技术的应用、新能源汽车、机器人等新兴产业的发展,产品换代的步伐将加快,产品需求逐步增加,为铝电解电容器行业带来了广阔市场空间。

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发布的《2017 年版中国铝电解电容器用化成箔市场竞争研究报告》,2016 年全球铝电解电容器市场规模约为 60.30 亿美元,同比增长 1.86%。预计 2017 年至 2021 年,全球铝电解电容器行业的市场规模仍将保持增长趋势。其中,至 2021 年,全球铝电解电容器的市场规模将达

63.30 亿美元,具体情况如下图:

数据来源:《2017 年版中国铝电解电容器用化成箔市场竞争研究报告》(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

电极箔是生产铝电解电容器的核心材料,有铝电解电容器 CPU 之称。铝电解电容器市场的持续稳定增长、下游新兴产业的不断创新,会推动电容器之核心材料电极箔的技术进步并为其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从而有效促进该行业的发展。

(2)全球电极箔产业格局

目前,全球化成箔的生产制造主要集中在中国、日本两国,此外,韩国、中国台湾、欧洲等地也有部分化成箔生产企业。中国大陆的化成箔厂商众多,在长期经营过程中实现了技术的快速发展,缩小了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且近年来中国的宏观经济依旧实现了较快增长,加之国内的人工、电力等成本相较日本等地仍较低,使得中国大陆化成箔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发布的《2017 年版中国铝电解电容器用化成箔市场竞争研究报告》,中国大陆企业的化成箔的整体销量在全球消费总量中占比达 52.8%。而以日本NCC、日本 JCC 等为首的日本企业长期占据全球化成箔高端市场的主导地位,但在中国大陆企业的冲击之下,其市场份额已从 21 世纪初期的 80%左右下降至2016 年的 33%。2016 年全球化成箔销量格局的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2017 年版中国铝电解电容器用化成箔市场竞争研究报告》(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

3、中国电极箔行业市场概况

在中国经济转型不断深入、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的背景下,国内宏观经济面临着全新的机遇与挑战,中国经济增速受累于全球经济增长乏力等因素而逐步放缓。另一方面,我国目前正处于产业升级、结构转型的重要时刻,消费电子、汽车工业、通讯电子、机电设备等大量行业的技术不断取得突破,产品持续推陈出新,这一趋势产生了对铝电解电容器及其主要材料电极箔的大量需求。与此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于 2016 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中对“供给侧改革”作出重大部署,鼓励创新发展理念,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电极箔行业作为技术含量较高、产业战略地位较为重要的细分行业,也将因此迎来良好的发展契机。

(1)国内市场发展进程

上世纪九十年代,由于我国电子电器行业对铝电解电容器的需求迅猛增长,国内铝电解电容器制造业开始蓬勃发展,旺盛的下游需求吸引了大量资金投入到国内化成箔行业,行业进入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东阳光科、海星股份、新疆众和等电极箔生产制造企业开始迅速成长,艾华集团、江海股份等铝电解电容器制造企业也开始将产业延伸至其上游的电极箔领域。与此同时,日本、台湾等地的铝电解电容器和电极箔生产企业纷纷开始在大陆投资设厂,大陆的化成箔产销规模得以迅速增长。

金融危机之后,全球宏观经济增长乏力,我国经济受其影响增速放缓,电子信息产业及其下游行业均出现增速放缓情形,进而对铝电解电容器及电极箔行业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但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逐渐复苏,以及国内消费电子、汽车工业、通讯电子等行业的发展创新,国内电极箔行业开始稳步健康发展。

(2)国内电极箔市场规模

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的数据,2016 年,中国化成箔产量约为 16,400 万平米,同比上涨 7.89%。预计 2017 年至 2021 年,中国化成箔产量规模仍将保持增长趋势。其中,至 2021 年,中国化成箔产量将达 19,010 万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图:

数据来源:《2017 年版中国电容器用铝箔市场竞争研究报告》(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

近年来化成箔产销规模的不断提高,且行业下游领域增长较为迅速,为化成箔行业的持续走高创造了有利条件。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的数据,2016 年,中国化成箔行业产值达 80.50 亿元,同比上涨 5.23%。预计 2017年至 2021 年,中国化成箔市场规模仍将保持增长趋势。其中,至 2021 年,中国化成箔市场规模将达 91.00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图:

数据来源:《2017 年版中国铝电解电容器用化成箔市场竞争研究报告》(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

(3)国内市场技术发展情况

随着电子工业飞速发展,铝电解容器的使用更加广泛,小型化、长寿命、高可靠性的要求日益迫切,促使化成箔技术向高比容、高强度方向发展。近十年来,高纯度、高性能铝箔材料的采用,腐蚀技术和化成工艺的突破,使得电极箔性能大大改善,低、中、高压化成箔的比容、强度均实现了大幅提高,漏电流大大降低,为缩小电容器体积、降低成本创造了条件。而化成箔强度的提高则为电容器扁平化、整机薄型化创造了条件。

我国电极箔产业在近年来不断取得技术突破,部分国内企业引进先进生产厂家的技术、设备,并进行消化吸收、技术改进,国产电极箔产品的性能指标逐渐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在国内市场被广泛使用,且远销日韩和欧美。这不仅大大提高了我国铝电解电容器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而且结束了我国对进口设备、技术和进口产品的长期依赖,使我国成为国际上少数几个能够生产高性能电极箔的国家之一。

当前,全球铝电解电容器制造技术仍在不断发展,与国外相比,我国企业生产的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仍存在性能参数一致性差、稳定性差等问题,制约了我国铝电解电容器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的提高,国内电极箔以中档产品为主,专有技术和高品质特色产品较少。由于长寿命照明产品、新能源等下游市场的发展,超大容量铝电解电容器的需求量大幅增长,因而配套于此类电容器的高端电极箔市场前景也十分光明,但目前国内大部分电极箔制造企业不能满足行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要求。在专用生产设备方面,国内电极箔行业内各企业的腐蚀、化成设备的开发较为成功,但自动化程度仍落后于国外先进水平。

(4)我国电极箔行业的发展特点

现阶段,我国电极箔行业体现出行业集中度偏低的特点。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目前已拥有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数十家化成箔骨干生产企业。由于化成工序需要消耗大量的电能,因此近年来,四川、青海、新疆、内蒙等中西部省份以其丰富的电力资源,大量接纳来自沿海一带转移及新增的化成箔工厂,造成我国化成箔行业的产能扩大,竞争日益激烈,高利润时代已不存在。尽管我国化成箔产能已经相对较大,但更多的企业聚集在中低端领域,高端产品仍需要大量进口。

相较于低压电极箔,国内中高压电极箔领域发展较快,行业内一些大规模企业,设备和技术均较为先进,生产的中高压电极箔已逐渐逼近国际一流水平。

4、电极箔行业发展前景

(1)电极箔行业市场需求将呈现稳定增长趋势

电极箔是技术含量较高的高附加值产品,有着巨大的市场和开发应用前景。

在现代生产和生活中,其直接制品铝电解电容器有着广阔的应用领域,如在消费类电子领域的传统家电以及节能新产品平板电视、变频空调,工业变频领域的开关电源、不间断电源、逆变器、监视器、数控设备等,在通讯、电源、电力设备领域和汽车电子、军事和铁路领域均有广泛的应用。未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基础建设领域,对应用于工业电源、电力电子、通讯设备等的电容器需求增加迅猛。在传统消费类领域,随着内需增加和新技术的出现,产品升级换代的频率加快,对铝电解电容器的需求稳定增加,也相应为电极箔行业带来了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

(2)信息技术及新材料、新能源领域的快速发展将进一步提高对高端电极箔及其制品的需求

随着全球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及资源的日趋紧张,信息技术及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的高新技术日益受到各国重视。作为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技术和新材料、新能源产业也成为我国得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并日趋成为国家经济增长点。2017 年 1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亦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的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由于电极箔及其制品铝电解电容器的性能直接影响电子产品、节能新产品、逆变器、工业用大型电源和数控设备等下游终端市场产品性能的改进,因此电极箔行业的技术水平一定程度上影响国家上述产业的战略规划。随着我国不断加强对信息技术及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的扶持力度,电极箔及其制品铝电解电容器未来将面临良好的发展契机。

另外,随着电子产品向轻、薄、短、小的方向发展,对铝电解电容器小型化和高性能化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从而需要大幅度提高电容器用铝箔的比容和强度。为实现电容器的体积缩小、扁平化和 SMD 化,近十年来,高纯度、高性能铝箔材料的采用,腐蚀技术和化成工艺的突破,使得电极箔性能大大改善,低、中、高压化成箔的比容、强度均实现了大幅提高,漏电流大大降低,为缩小电容器体积、降低成本创造了条件。而化成箔强度的提高则为电容器扁平化、整机薄型化创造了条件。未来,高比容、高强度依然是电极箔发展的技术趋势。

(3)高比容高性能电极箔行业壁垒日益突出

目前,国内企业在中高压电极箔领域技术与日本的差距较小,但低压腐蚀技术与日本差距仍较大。部分生产商由于技术或品质方面的原因,无法进入高端市场,技术壁垒阻止了低端厂商向高端厂商的升级,因而低端电极箔市场竞争激烈;而高端电极箔由于腐蚀与化成技术壁垒以及客户严格的供应商认证体系、规模效应等非技术壁垒,市场供不应求。此外,电容器及电极箔行业具有技术更新较快的特点,市场和下游客户会不断对电容器和电极箔提出新的要求。这对生产商能在短时间内根据客户要求确定工艺参数、进行快速试制,并最终提供成熟产品的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行业内企业不仅需要有较强的研发能力,还需要配备先进的研发和试制设备,而行业新进入企业往往缺乏具备丰富经验的研发人员,未形成足够的技术积累,因而难以进入高端市场。未来,随着行业内部集中度的不断提高,资源逐步向优势企业集中,由行业整合引致的高端产品壁垒将日益突出,研发能力较强、技术水平较高的专业电极箔生产企业将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4)国内竞争日趋激烈,行业领先企业将进一步引领行业发展方向

目前,国内电极箔市场逐渐形成了专有技术和高品质产品较少、中低档产品居多、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的特点。激烈的市场竞争也制约了我国行业内中小型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的提高,随着行业竞争秩序的进一步规范,行业内领先企业在研发技术水平、产品质量性能、产品结构和产品序列、生产规模以及品牌影响力等方面的优势将迅速提升,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不断增强,与国际一流厂商之间的差距逐渐缩小,在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方面的能力逐渐提高,将进一步引领行业发展方向。

(四)行业竞争分析

1、竞争格局及市场化程度

全球电极箔的生产主要集中在中国和日本。经过多年发展,欧美国家的中小型及非专业化电极箔生产企业逐步退出市场,目前仅存法国 SATMA 和意大利BECROMAL 等少数几家公司。日本电极箔生产厂商较为集中,在中高端市场具有较明显的竞争优势,并形成日本 JCC、日本 NCC 等行业巨头企业;然而受制于其国内较高的电力成本,加之相对技术优势的缩小,以及中国铝电解电容器及电极箔行业的不断崛起,全球铝电解电容器产业逐渐向中国大陆转移,日本电极箔产业在全球的比重逐渐降低。中国作为电子产品的新兴市场,对铝电解电容器以及电极箔的需求呈现稳定增长的趋势,逐步形成了以东阳光科、海星股份、新疆众和等公司为代表的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企业。

从国内市场来看,电极箔行业的市场集中度相较日本而言仍偏低,产能较大的几家公司包括东阳光科、新疆众和、江海股份、华锋股份等上市公司,以及海星股份等少数几家非上市公司。未来,随着电子产品提倡节能环保,节能产品需求将快速增加,铝电解电容器的需求会越来越大。由于电极箔是生产铝电解电容器核心材料,铝电解电容器市场的持续稳定增长极大地提高了对电极箔产品的需求,将有效促进该行业的发展。

就电极箔产品档次而言,目前日本在高端电极箔市场具有技术领先优势;国内企业在低端电极箔市场占据较强的竞争优势,高端领域仅少数几家大型企业具备规模化的生产能力。然而,随着国内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日本生产成本的不断上升,电极箔行业产业转移速度不断加快,国内具备一定技术水平和规模化生产能力的企业将受益于该产业转移趋势。

2、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研发和技术壁垒

电极箔行业是金属材料学、电化学、力学、机械学、环境工程学等多学科交叉的技术密集型行业,且不同终端应用领域对于铝电解电容器及电极箔性能需求各不相同,行业的专业化程度较高。随着铝电解电容器及其下游应用领域持续的技术升级和工艺改造,以及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领域市场需求的不断涌现,市场对电极箔生产企业的研发能力、工艺设计以及对新兴市场需求的响应速率等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这要求电极箔生产企业拥有优秀的研发团队和先进的研发、试制设备,能够在短时间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技术成熟的产品。而电极箔产品生产过程涉及腐蚀和化成两道关键工序,其中电解液配方、参数控制、电源控制、设备研制等均需要高水平研发团队进行长期的技术积累,对于新进入者而言,难以在短时间内拥有完善的研发体系和丰富的技术积累,其产品的品质难以保障,从而面临较高的研发和技术壁垒。

(2)质量和制造工艺壁垒

电极箔是铝电解电容器的核心材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铝电解电容器的容量、漏电流、损耗、寿命、可靠性、体积大小等关键技术指标,其产品质量和性能是下游客户在供应商遴选中重要考虑因素之一,这要求电极箔生产企业从研究设计、原材料材质、生产工艺控制、质量检测技术、质量控制体系等各个方面保证产品性能和质量的稳定性。其中,腐蚀和化成工艺的控制水平,如腐蚀工序中腐蚀孔洞尺寸、深度,化成工序中氧化膜的均匀性等均是影响电极箔产品性能的关键。因此,电极箔产品的优良性能有赖于企业在电解液配方、工艺参数控制以及高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等各个环节长期的研发积累,对于新进入者而言,较难在短期内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掌握成熟的制造工艺,来应对下游客户的较高要求。因此,本行业形成了较为明显的质量和制造工艺壁垒。

(3)客户认可和品牌壁垒

电极箔是铝电解电容器最核心的材料,因此国内外大型铝电解电容器生产商对电极箔的认证较为严格,尤其是对于以通信、开关电源、变频器为代表的高端需求,不仅要求产品技术参数满足需求,而且对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要求亦较为苛刻。为了保障所采购产品的品质,该等客户对供应商普遍采取较为严格的资质认证程序,认证周期通常达 1-3 年,产品测试时间在 5,000 小时以上,并且客户在认可该供应商、将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之后,一般会与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不轻易进行更换。新进入者难以突破行业下游客户与既有供应商之间已形成的信赖关系。同时,品牌是产品性能水平稳定性的综合体现,下游大型铝电解电容器生产企业对供应商进行初始遴选的时间及资金成本较高,选择市场知名的品牌有利于提高筛选效率。企业的品牌价值来源于其生产经验、产品品质、市场信誉方面的长期积淀,对新进入者而言将形成较高的进入壁垒。

(4)规模和资金壁垒

电极箔作为电子元件的基础原材料,目前已基本实现自动化作业生产,其生产过程需要大量的基础设施及设备投入,只有当产能达到一定的规模才能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实现规模化效应;另外,随着行业近年来的稳步发展,电极箔行业及其下游铝电解电容器行业的集中度均有所提高,这要求电极箔生产企业具备较强的配套能力以及丰富的产品序列,能够一次性满足客户对不同规格、型号的批量产品需求。因此,电极箔生产企业需拥有丰富的柔性生产设备用以生产多品类多规格产品,并保证资金投入规模和生产规模,有效控制成本并保证产品性能稳定。这对企业的资金实力和生产规模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对新进入者而言形成了较高的进入壁垒。

3、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1)市场供求状况分析

目前,全球及国内电极箔市场基本处于高端产品供不应求、低端产品产能过剩的局面。高端产品方面,由于市场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阻止了低端厂商向高端厂商的升级,产品供给相对紧张。目前国内高端电极箔产品,尤其是低压高比容电极箔仍主要依赖于进口;低端产品目前主要用于电子玩具、电话机、电视机、显示器、普通电子镇流器等低附加值产品用电容器,由于其技术门槛相对较低,小厂商分布广,市场总产能较高,产品供过于求,该市场主要围绕价格展开竞争。

(2)国内市场需求情况及变动原因

电极箔的下游产品铝电解电容器有着广阔的应用领域,如在消费类电子领域的传统家电以及节能新产品、平板电视、变频空调,工业变频领域的开关电源、不间断电源、逆变器、监视器、数控设备等,并在通讯、电源、电力设备领域和在汽车电子、军事和铁路领域均有广泛的应用。未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基础建设领域如工业电源、电力电子,通讯设备等细分行业对电容器的需求将迅速增加。

在传统消费类领域,随着内需增加和新技术的出现,产品升级换代的频率加快,对铝电解电容器亦会产生持续增加的需求,这些都为电极箔行业提供了充足的市场需求。

电极箔行业内企业主要集中于中国大陆、日本、欧洲等国家和地区。日本的电极箔企业以日本 JCC、日本 NCC 等行业巨头为代表,其产品主要供应日本国内,外销较少,基本自给自足;欧洲的主要厂商包括法国 SATMA 和意大利BECROMAL,其产品主要供应集团内企业;中国大陆的电极箔厂商较多,但各厂商在规模和产品品质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全球及国内电极箔生产企业数量的变动及规模的此消彼长直接影响市场供给情况。

4、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电极箔行业不同细分领域由于产品技术含量、性能指标、产品价格及市场需求各不相同而体现不同的利润水平和变动趋势。随着铝电解电容器及其下游应用领域持续的技术升级和工艺改造,以及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领域的不断涌现,下游市场对高端电极箔产品的需求将持续增长,高端电极箔产品仍将拥有较为稳定的利润空间;而低端产品市场由于竞争较为充分,其利润水平仍将维持在低位。未来,随着下游市场不断进行技术革新,电极箔的产品结构将持续升级,市场对高技术含量产品的需求仍将持续增长。对于行业内研发能力较强、技术水平较高的优势企业而言,其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

就国内市场而言,电极箔及其所处电子信息行业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由于我国正处于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发展期,国民经济在可预期的未来仍将保持持续稳定增长。而依托于国内外需求的长期拉动,节能照明、消费电子、通讯、汽车电子、工业机电等国民经济关键行业将随之实现持续发展。同时,随着“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发布,作为电子元器件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战略性新材料,电极箔行业将继续纳入国家重点鼓励与支持的行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电极箔行业总体仍将持续呈现健康发展的态势。

(2)下游市场空间持续释放

电极箔是铝电解电容器所必需的核心原材料,通常占到铝电解电容器总成本的 30%至 60%(随电容器规格不同而有差异),因而铝电解电容器的市场需求直接决定了电极箔的市场需求。目前铝电解电容器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工业电子、通讯、计算机及配件等众多领域,市场空间非常广阔。未来,随着工业节能降耗,汽车电子、消费电子升级以及新能源等产业的发展,铝电解电容器及电极箔的市场需求将保持稳定增长。

(3)产业结构转移带来发展契机

目前,电极箔生产主要集中在日本和中国等东亚地区,其中日本企业在电极箔行业深耕多年,在高性能电极箔生产领域具有较大的优势,并形成了以日本JCC、日本 NCC 等为代表的行业龙头企业。然而,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国内部分电极箔生产厂商经过不断的技术创新,低端需求已完全自给,高端需求也部分实现进口替代,日本企业的产品竞争力相对下降。另一方面,电力成本约占化成箔成本的 40%以上,日本电价较高,而中国中西部地区电价较为优惠,受高电价等成本因素的影响,日本电极箔生产企业的成本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其产品的竞争力。

近年来,日本电极箔企业纷纷通过合资或委托加工等方式将部分化成生产工序转移至中国,为国内企业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理念,以及大量海外市场资源。

另一方面,日本部分铝电解电容器生产企业基于成本、技术等因素考虑,亦不断加大对中国电极箔生产企业的采购,为具备技术、质量领先优势的国内电极箔生产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2、不利因素

(1)企业规模结构不合理对行业发展的制约

相较日本而言,我国电极箔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仍偏低,电极箔企业平均规模偏小,现代化电极箔制造企业与大批小企业并存,多数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粗放,生产工艺和装备落后,生产集约化程度不高,抗风险能力较弱。上述结构性矛盾的存在,容易引发企业间低端产品的过度竞争,行业整体难以获得生产和研发上的规模效益,不利于行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2)原材料及能源价格波动影响

电极箔的生产材料成本主要由电子光箔、化工材料组成,因此受铝、化工材料价格变动影响较大。另外,电极箔的生产需要经过腐蚀和化成两道工序,化成工序的主要作用是对腐蚀箔通电处理以形成氧化膜,因此需要消耗大量电能,故电价的变动对电极箔,尤其是中高压电极箔的生产成本有较大的影响。

(3)研发创新能力不足

国内电极箔行业存在科研基础薄弱、研发投入不足、高级技术人才匮乏等问题,对长期战略布局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关注不足。虽然近年来国内电极箔行业在自主研发创新能力上有了长足进步,部分优势企业抓住机会,在市场发展和竞争合作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我技术创新能力,但是,行业总体在自主研发的投入上仍有待进一步加大。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从事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国内最早从事电极箔生产的企业之一,在国内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领域竞争优势较为明显。公司建有经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五部委联合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并建有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的研发平台,凭借行业领先的竞争优势,公司承担并实施了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 5 项、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 1 项、江苏省火炬计划项目 3 项、江苏省科技支撑计划 2 项,拥有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4 项,主要产品曾荣获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南通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各类奖项,并相继通过 ISO14001:2004、ISO9001:2008 等管理体系认证。凭借严格的质量控制、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有效的品牌建设,公司先后与日本贵弥功(NCC)、尼吉康(Nichicon)、韩国三莹(Samyoung)、艾华集团(603989)、江海股份(002484)、立隆电子(Lelon)等全球排名前十的电容器企业以及韩国三和(Samwha)、台湾智宝(Teapo)、丰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等知名电容器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发布的研究报告,公司是规模优势领先的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主要生产企业之一,且在全球电极箔产业中建立了一定的行业地位。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发布的《2017 年版中国铝电解电容器用化成箔市场竞争研究报告》,2016 年,海星股份在全球化成箔的市场占有率达到约 7.0%,在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领域竞争优势较为明显。目前,公司中高压、低压系列产品以及电极箔自动化生产线技术较高,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备变频调速器、不间断电源、快速充电器、充电桩等产品用高比容高性能电极箔的生产企业之一。

(二)行业内相关企业基本情况

目前,国内外其他主要电极箔生产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区域 简要介绍

1 日本 JCC 日本 日本蓄电器工业株式会社(Japan Capacitor Industrial CO., LTD.),为铝电极箔的专业制造商,主要从事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的制造与销售,产品市场包括日本、韩国、台湾及中国大陆。

2 日本 NCC 日本 日 本 贵 弥 功 株 式 会 社 ( NIPPON CHEMI-CON CORPORATION),系日本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铝电解电容器及各种电容器的制造与销售,其铝电解电容器的全球市场占有率、电极箔的生产产量均位居世界前列,在海外的生产基地主要包括美国、韩国、台湾、中国、马

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公司拥有覆盖全球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制造和销售网络。

3 东阳光科 (600673) 广东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是集铝材深加工、电子元件、新材料及新能源为一体的大型上市公司,主要产品为铝制品、亲水箔、电子光箔、电极箔、电容器等,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电子光箔、亲水箔生产基地之一,公司产品主要出口日本及欧洲市场。

4 新疆众和 (600888) 新疆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是全球产量最大的高纯铝生产基地和最大的电子铝箔研发和生产企业之一,目前的主要产品为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箔,并初步形成了“能源-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箔”新材料产业链。公司产品销往台湾、香港、欧洲、美国、日本、韩国、印度等国家和地区,主要应用于航天、航空、信息设备、交通设备等领域。

5 江海股份 (002484) 南通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容器及其材料、配件的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公司,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容器及化成箔。

6 华锋股份 (002806) 广东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是一家主要生产经营电解电容器原材料腐蚀、化成铝箔的专业厂家,是国内起步最早的低压化成铝箔生产厂家之一,公司的主要产品为低压化成箔。

(三)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及竞争劣势

1、公司竞争优势

(1)研发和技术优势

公司是国内规模领先、技术领先的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生产企业,长期专注于以电极箔为核心的产品研发和技术升级。公司设有经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五部委联合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电子元件功能材料与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高规格、高水平的研发平台,并通过多年的人才培养,建立起一支由金属材料学、电化学、力学、机械学、电子工程学等学科优秀人才组成的稳定、高效的研发团队,形成了集自主工艺研发、高效生产线研发设计以及控制系统研发为一体的系统性研发体系,在产品电解液配方、工艺参数控制、生产设备研制、控制系统研发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为公司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

公司已建立起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体系和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拥有 75 项专利权,包括 16 项发明专利,掌握了扩面腐蚀隧道孔生长控制技术、腐蚀箔一致性技术、化成去极化技术等多项行业领先技术,自主开发的高容量、长寿命、强耐水性低压、中高压系列产品的技术指标居国内领先甚至国际先进水平。公司凭借行业领先的竞争优势,承担并实施了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 5 项、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 1 项、江苏省火炬计划项目3 项、江苏省科技支撑计划 2 项,拥有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 4 项,主要产品曾荣获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南通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各类奖项。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技术创新的投入,长期持续充足的研发投入为公司保持研发和技术领先地位提供了有力保障。

(2)质量和品质优势

电极箔作为铝电解电容器的核心材料,有铝电解电容器 CPU 之称,其性能影响着铝电解电容器的容量、漏电流、损耗、可靠性、体积大小等关键技术指标,因此下游客户对电极箔的质量和品质均有较高的要求。公司严格按照 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进行质量管理,将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覆盖从研究设计、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检测、仓储、销售和售后服务各个环节。公司在开发过程中即根据客户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研发,从工艺开发源头保证产品性能能够满足客户需求;在采购环节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评价管理体系,对供应商进行定时评价和动态管理,并由质量部门对原辅材料进行检验检测,有效保证原材料质量;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生产标准和工艺要求对生产过程的人、机、料、法、环、测进行全程管理和控制,确保了产品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在流通环节,公司质量部门负责成品的检测,严格防控不合格产品出厂。凭借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优良产品性能,公司主要产品多次获得各类奖项。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相比,公司具有较强的产品质量优势。

(3)规模和品类优势

铝电解电容器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各应用领域对铝电解电容器及其核心材料电极箔的电容量、适用电压、使用寿命、体积等各技术指标要求各不相同,这就要求电极箔生产厂商能够对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作出快速响应,并有效满足客户需求;同时,电极箔行业兼具技术密集与资金密集特征,在多品类多规格产品生产过程中,只有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才能保证资金投入规模和生产规模,确保产品性能稳定和成本有效控制。

公司专注于电极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走出了在专业化基础上实现规模化发展的道路。公司已发展成为行业内为数不多的完整掌握电极箔腐蚀和化成生产工艺,且具备中高压、低压全系列产品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客户提供全面、专业、性价比高的产品和服务。目前,公司拥有多序列、合计数百种型号的不同档次的全系列产品,可以充分满足不同层次客户对产品功能的需求,有利于客户统一采购,并形成明显的竞争优势。

(4)营销和服务优势

由于铝电解电容器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各应用领域对电极箔的工艺和技术指标要求各有不同,且公司电极箔产品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电容器生产企业,该等客户对电极箔的工艺、技术、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各方面均有较为严格的要求。

公司拥有一支营销经验与专业知识兼备的营销团队,市场开拓和服务能力强,能够及时把握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公司在华东、华南和华北等区域以及国外市场均建立了营销网络,并在广东、山东、湖南以及香港等地设立了销售机构,销售区域覆盖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国内经济发达地区以及中西部地区,并远销海外;公司建立了战略客户、重点客户管理体制,并推行项目负责制,各项目均由项目经理全程跟踪技术咨询、工艺设计、生产及售后服务各个环节,为客户提供全过程、个性化服务。

公司加强了客户的个性、积极和快速营销职能,一方面可以对客户的不同需求作出快速反应,另一方面,公司营销团队将公司的技术服务前移至客户的设计、试验、改进的全过程中,从成本、性能等各方面为客户提供超前和定制式服务,形成快速灵活的市场应变能力和机制,从而赢得了较高的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成为客户的长期合作伙伴。因此,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相比,公司有较强的营销服务及网络优势。

(5)品牌和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长期专业从事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过多年的经营,凭借优质的产品性能、不断提升的技术工艺水平、良好的企业信誉、健全的客户服务体系,海星牌中高压电极箔、海一牌低压电极箔已在电极箔行业和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及市场认知度,为公司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在同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在电极箔行业积累了较高知名度和品牌美誉度,并得到国内外知名客户的普遍认可。公司先后与日本贵弥功(NCC)、尼吉康(Nichicon)、韩国三莹(Samyoung)、艾华集团(603989)、江海股份(002484)、立隆电子(Lelon)等全球排名前十的电容器企业以及韩国三和(Samwha)、台湾智宝(Teapo)、丰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等知名电容器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产品的质量得到下游客户的普遍认可,在行业内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

2、公司竞争劣势

(1)产能相对不足

随着多年的发展,公司在行业中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产品知名度,市场占有率位居同行业前列,市场订单量保持持续稳定增长。但公司主要生产设备产能利用率较高,尤其是高端产品的生产基本保持满负荷生产状态,无法满足未来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高端产品的产能相对不足将成为公司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之一,难以将公司的品牌、管理、技术等优势进一步转化为经济效益。

(2)融资渠道较为单一

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主要依靠经营积累和银行贷款解决业务发展带来的资金需求,融资渠道较为单一。随着铝电解电容器及其下游应用领域市场需求持续稳定增长,以及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领域对高端电极箔及其制品需求的不断涌现和快速增长,公司亟需顺应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技术升级,并进一步提高工艺水平、优化产品结构、扩大生产能力,而由此将为公司带来较大的资金需求压力。目前公司的融资渠道难以满足快速增加的资金需求,限制了公司进一步扩大规模和长远发展。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铝电解电容器用低压电极箔、中高压电极箔等。

电容器为三大基础被动电子元器件(电阻、电容及电感器)之一,是电子线路中必不可少的元件,具有调谐、滤波、耦合、旁路和能量转换、控制等功能。

铝电解电容器较其他电容器具有电容量大、使用寿命长、可靠性高、温度特性好、高频、低阻抗等显著优点,广泛应用于消费类电子产品、通信产品、电脑周边产品、仪器工业、自动化控制、汽车工业、光电产品、高速铁路、飞机及军事装备以及工业变频节能、电动车、新能源(风电、太阳能)等新兴领域。公司具备低压、中高压电极箔全系列产品生产能力,能够覆盖各类铝电解电容器对电极箔电容量、寿命、使用电压、稳定性、弯折强度等性能的不同层次需求,产品终端应用情况如下: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以电极箔为核心的专业化经营,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公司将继续专注于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依托在核心产品上的技术优势,不断加强在节能照明、工业控制、变频技术、高铁、通信电源、特种电源储能线路、汽车工业等领域所需高电压、大容量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的研究开发力度,持续进行产品升级,优化产品结构,巩固市场地位。

(二)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公司电极箔的生产工艺主要包括腐蚀、化成两个阶段,其基本工艺流程举例示意如下:

1、腐蚀工艺

(1)前处理:在特定的介质条件下对铝箔进行表面处理,去除高纯铝箔上的氧化膜和油污以形成统一均匀的表面状态;

(2)水洗:对铝箔进行清洗,以洗去前一工序铝箔表面的残留物质,避免带入下一道工序;

(3)一次腐蚀:通过在特定的介质中使用电化学腐蚀的方法,在铝箔表面形成均匀分布的大量微小的蚀孔,为二次腐蚀扩孔打下基础,整个过程可称为“发孔”;

(4)二次腐蚀:通过在特定介质中使用电化学腐蚀的方法,在铝箔已经形成的孔洞上,进一步增加孔洞的直径和深度,从而进一步增加铝箔表面积,增加产品的比容,整个过程可称为“扩孔”;

(5)后处理:采用特定技术条件,洗净铝箔中的残留物质;

(6)烘干:在干燥炉中将腐蚀箔表面的水分烘干。

2、化成工艺

(1)前处理:在高温去离子水中,对腐蚀箔进行水合处理,使腐蚀箔表面生成水合氧化膜,以便在其后的化成工序中将水合氧化膜转化为结晶氧化膜;

(2)化成:在特定电解液条件下,通过直流电进行电化学处理,使铝箔表面发生阳极氧化,形成一定厚度的致密 Al2O3 氧化膜的过程。化成一般分为几个不同级的处理过程,不同级的化成对铝箔施加的电压不同;

(3)液体馈电:通过不溶性阳极作为电解槽的阳极,铝箔作为阴极,在特定的电解液条件下进行电化学反应,使得铝箔带电的过程;

(4)热处理:在热处理炉中对已形成介质氧化膜的铝箔进行高温处理,使其发生晶型转化,生成致密的 γ-Al2O3 或 γ´-Al2O3 氧化膜的过程。同时破坏氧化膜中薄弱处,使缺陷充分暴露;

(5)后化成:修补前一工序暴露的氧化膜缺陷,形成致密的氧化膜;

(6)中处理:在磷酸溶液中进行化学处理,使氧化膜表面生成一层耐水合的磷化层膜,提高产品的耐水性,同时还使氧化膜缺陷充分暴露;

(7)后处理:将铝箔在特定的化学溶液中,进行化学或者电化学处理,进一步修补氧化膜,改善皮膜特性;

(8)干燥:在干燥炉中将化成箔表面的水分烘干。

(三)发行人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严格执行《采购管理程序》等内部控制制度进行采购业务。公司各生产部门根据生产所需,结合库存量和材料价格波动趋势上报采购计划;公司计划供应部根据采购计划统一负责原料、辅料的采购供应。主要流程具体如下:

(1)制定采购计划:各用料部门按照原材料、备品备件、包装物、燃料等类别于本月底前申报使用计划,经分管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至计划供应部。

仓库管理员根据库存和日常消耗情况和生产情况,拟制常耗品的物料安全库存,编制物料安全库存表。仓库管理员根据物资最低库存标准及时将库存信息反馈到采购员,确保日常生产的需要。

(2)采购实施:计划供应部采购员根据 EAS 系统内审批完毕的采购申请单,联系合格供应商,协商价格、交期及其它交易条件,经审批后签订采购合同/订单,同时进行 EAS 系统申报。

计划供应部采购员根据已确认的采购合同进行开证、催货、装运、到厂等过程,并进行订单跟踪。

公司建立了《供应商管理程序》等内部控制制度,对供应商资料管理、开发与评估、合作管理、评价管理、考核规定等环节进行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基本情况、资信、质保能力、价格、供货期等进行跟踪记录并定期复核和综合评价。目前,公司已与 ALCONIX、新疆众和、东阳光科、河南科源等知名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采购模式既保证了公司优质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又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及原材料市场波动风险。

2、生产模式

公司实施按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并制定了《计划管理程序》等内部控制制度对生产环节进行管控,切实保障公司能够及时向客户交付产品,并有效控制库存规模。公司建立了生产部门、市场营销部、计划供应部、技术研究部、技术中心等多部门协调参与的生产体系,主要流程具体如下:(1)订单收集及原材料采购:公司市场营销部收集客户订单,内部评审后流转至计划供应部。

计划供应部将新规格产品订单提交给技术中心,由其确认客户计划所需的原材料。技术中心须及时安排好相应的原材料,并反馈至计划供应部;计划供应部根据订单规模进行采购,保证原材料满足生产所需。

(2)制定生产计划及实施:计划供应部根据客户订单的需求、腐蚀与化成生产部门的实际生产能力,合理将生产计划分解到各生产部门。各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及各机台的状况,由计划员制定具体的计划实施表,按交付时间分解到具体机台,制定每日生产计划,并领用相应的原材料,投入生产并完工入库。

此外,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公司产品近年来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由于公司低压化成箔产品腐蚀工序产能大于化成工序,仅依靠公司自身低压化成产能无法完全满足客户需求,公司针对低压化成箔产品的化成工序采取了少量委托加工的生产模式,由公司将半成品低压腐蚀箔送至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化成加工后,再行出售。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加工的数量、金额及成本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委外加工成本(万元) 500.14 1,302.32 720.17 266.09

加工数量(万平方米) 51.57 137.76 90.34 34.90

委外加工成本占生产成本比重 1.29% 1.89% 1.27% 0.47%

加工单价(元/平方米) 9.70 9.45 7.97 7.63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加工的价格系根据加工业务的难易程度,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公司委托加工的主要供应商为展成电机(东莞)有限公司、恒扬(韶关)工业有限公司等,上述外协加工商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约定。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自有品牌向下游客户直接销售的模式,减少了销售的中间环节,降低了公司销售费用,并且直销模式有利于公司与客户直接沟通、互动,有助于公司及时了解客户需求,调整销售策略,降低回款风险,并更好地进行售后服务。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已与国内外主要客户群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制定了《产品销售价格管理程序》、《订单评审和协调评审程序》等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销售活动进行了规范。公司销售的主要流程如下:

(1)接单及订单评审:公司市场人员接到订单后,由市场营销部按照一定标准和机制进行评审,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在订单管理软件中下达相关计划。

(2)生产进度跟踪:市场营销部跟踪产品入库情况,确保产品能够按计划交付客户。

(3)产品交付:销售人员根据客户订单下达发货通知给订单主管,订单主管按订单要求审核,包括财务上的审核,完毕后通知仓库主管和计划供应部的物流部门。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了从原辅材料采购到成品销售出库的产品链的全覆盖,以信息化建设带动了全系统流程的整合优化,大大提高了管理系统的运行效率。

(四)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销售的产品主要为中高压化成箔、低压化成箔,其中,中高压化成箔的比重较高。公司同时对外销售少量的腐蚀箔。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中高压化成箔 39,568.10 76.53 73,981.60 77.10 57,001.77 75.40 55,828.04 75.63

低压化成箔 12,031.09 23.27 21,520.62 22.43 17,851.41 23.61 17,277.20 23.41

腐蚀箔 101.05 0.20 454.58 0.47 747.08 0.99 711.56 0.96

合计 51,700.25 100.00 95,956.80 100.00 75,600.25 100.00 73,816.8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内销 44,963.56 86.97 74,715.52 77.86 54,675.43 72.32 45,771.72 62.01

外销 6,736.69 13.03 21,241.29 22.14 20,924.82 27.68 28,045.08 37.99

合计 51,700.25 100.00 95,956.80 100.00 75,600.25 100.00 73,816.80 100.00

公司的销售地域以国内市场为主。近年来,随着全球铝电解电容器等行业逐渐向中国聚集,世界知名厂商纷纷在中国设厂,为公司带来了大量的国内市场需求,公司的内销收入比重也呈现上升趋势。

2、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及产能利用率

随着国内产业转型升级的不断推进,节能照明、消费电子、汽车工业、通讯电子、机电设备、航空航天等领域均发展迅速,从而为电容器及其材料等相关行业带来了旺盛的市场需求,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呈现产销两旺的局面,具体情况如下:

(1)产能利用率

产品 期间 产能(万平方米) 产量(万平方米) 产能利用率

中高压化成箔 2018 年 1-6 月 580.00 575.70 99.26%

2017 年度 1,160.00 1,142.69 98.51%

2016 年度 1,100.00 923.09 83.92%

2015 年度 1,020.00 935.56 91.72%

低压化成箔 2018 年 1-6 月 310.00 308.22 99.43%

2017 年度 560.00 517.07 92.33%

2016 年度 560.00 470.20 83.96%

2015 年度 560.00 532.51 95.09%

(2)产销率

产品 期间 产量(万平方米) 销量(万平方米) 产销率

中高压化成箔 2018 年 1-6 月 575.70 596.50 103.61%

2017 年度 1,142.69 1,196.06 104.67%

2016 年度 923.09 944.84 102.36%

2015 年度 935.56 910.37 97.31%

低压化成箔 2018 年 1-6 月 359.56 358.53 99.71%

2017 年度 654.83 671.21 102.50%

2016 年度 560.54 584.52 104.28%

2015 年度 567.41 562.10 99.06%

注:公司因市场需求旺盛,报告期内存在委托加工情形,其产销率表格中的产量在自有产量基础上增加了委托加工的规模,以反映公司的综合产销率。

3、前五名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占销售收入比例(%) 销售内容

2018 年 1-6 月

1 台湾智宝(Teapo)注1 5,558.03 10.64 电极箔

2 韩国三和(Samwha)注2 5,177.17 9.91 电极箔

3 韩国三莹(Samyoung)注3 4,323.06 8.28 电极箔

4 艾华集团注4 3,664.52 7.02 电极箔、加工

5 日本贵弥功(NCC)注5 3,313.90 6.35 电极箔

合计 22,036.69 42.20 -

2017 年度

1 台湾智宝(Teapo) 11,165.32 11.63 电极箔

2 韩国三和(Samwha) 8,757.61 9.12 电极箔

3 丰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6,346.56 6.61 电极箔

4 金山电子注6 6,199.58 6.46 电极箔

5 艾华集团 6,170.32 6.43 电极箔

合计 38,639.39 40.24 -

2016 年度

1 台湾智宝(Teapo) 8,389.83 11.09 电极箔

2 尼吉康(Nichicon)注7 7,335.92 9.70 电极箔

3 韩国三和(Samwha) 6,417.82 8.49 电极箔

4 丰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6,034.82 7.98 电极箔

5 金山电子 5,998.01 7.93 电极箔

合计 34,176.40 45.19 -

2015 年度

1 尼吉康(Nichicon) 10,313.84 13.97 电极箔

2 台湾智宝(Teapo) 6,862.49 9.29 电极箔

3 金山电子 5,476.42 7.42 电极箔

4 台容电子注8 4,982.43 6.75 电极箔

5 韩国三莹(Samyoung) 4,845.77 6.56 电极箔

合计 32,480.95 43.99 -

注 1:公司与“台湾智宝(Teapo)”交易具体对象包括:智宝电子(东莞)有限公司、凯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凯美(Jamicon))。其中,台湾凯美(Jamicon)于 2016 年 5 月被台湾智宝(Teapo)收购,自 2016 年 6 月起其交易额合并至台湾智宝(Teapo)列示。公司与台湾凯美(Jamicon)交易具体对象包括:凯美电机(香港)有限公司、苏州凯美电子有限公司、凯美电机股份有限公司、Formosa Prosonic Electronics SDN.BHD、晶美康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新凯美电机(深圳)有限公司。

注 2:公司与“韩国三和(Samwha)”交易具体对象包括:韩国三和电机株式会社、天津三和电机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其交易额合并披露。

注 3:公司与“韩国三莹(Samyoung)”交易具体对象包括:韩国三莹电子工业株式会社、青岛三莹电子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其交易额合并披露。

注 4:公司与“艾华集团”交易具体对象包括: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绵阳高新区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四川艾华电子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其交易额合并披露。

注 5:公司与“日本贵弥功(NCC)”交易具体对象包括:贵弥功(无锡)有限公司、CHEMI-CON (MALAYSIA) SDN. BHD.,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其交易额合并披露。

注 6:公司与“金山电子”交易具体对象包括:广州金日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金立电子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其交易额合并披露。

注 7:公司与“尼吉康(Nichicon)”交易具体对象包括:尼吉康电子(无锡)有限公司、马来西亚尼吉康株式会社,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其交易额合并披露。

注 8:公司与“台容电子”交易具体对象包括:东莞台容电子有限公司、东莞谢岗台容电子厂、苏州台容电子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其交易额合并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销售客户销售比例超过总额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没有占有权益的情况。

4、公司主要客户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简介如下:

客户简称 客户简介

台湾智宝 (Teapo) 智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78 年,系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375。台湾智宝系台湾成立时间较早、规模较大且技术先进的电容器制造企业,通过 ISO9001 及 ISO14001 认证,产品销往全球 50 余个国家或地区。

公司与台湾智宝的交易对象主要包括其全资子公司智宝电子(东莞)有限公司及台湾凯美(Jamicon)。

韩国三和 (Samwha) 三和电机株式会社(SAMWHA ELECTRIC CO.,LTD),成立于 1973 年,系韩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9470。三和电机拥有铝电解电容器、片式电解电容器等多个事业部。其中,铝电解电容器月生产能力达6 亿只,系全球知名铝电解电容器生产企业之一。 公司与三和电机的交易对象主要包括三和电机株式会社及其控股子公司天津三和电机有限公司。

韩国三莹 (Samyoung) 韩国三莹电子工业株式会社(Samyoung Electronics Co., LTD),成立于 1968 年,系韩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5680。韩国三莹系全球知名铝电解电容器生产企业之一,在电容器领域深耕多年,拥有自己的研究所,产品获得 ISO 9001:2000 等多项认证。 公司与韩国三莹的交易对象主要包括韩国三莹电子工业株式会社及其全资子公司青岛三莹电子有限公司。

艾华集团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5 年,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3989)。艾华集团主营铝电解电容器、电极箔的生产与销售及电容器生产设备的制造,在国内外拥有较高的知名度,生产基地分布于四川、江苏及湖南等地,拥有员工 3,000 多人。 公司与艾华集团交易的对象主要包括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绵阳高新区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四川艾华电子有限公司。

日本贵弥功 (NCC) 日 本 贵 弥 功 株 式 会 社 ( NIPPON CHEMI-CON CORPORATION),系日本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铝电解电容器及各种电容器的制造与销售,在海外的生产基地主要包括美国、韩国、台湾、中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公司拥有覆盖全球 1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制造和销售网络。 公司与日本贵弥功的交易对象主要为其全资子公司贵弥功(无锡)有限公司、CHEMI-CON (MALAYSIA) SDN. BHD.。

台湾凯普松 (Capxon) 凯 普 松 国 际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 CAPXON INTERNATIONAL ELECTRONIC CO., LTD),成立于1980 年,系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469。凯普松产业链覆盖铝电解电容器及电极箔的生产,能够生产具备长寿命、高电容、低阻抗、耐高温、耐高压、阻燃等多项特性的产品,在行业内居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 公司与凯普松的交易对象主要包括其控股子公司丰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尼吉康 (Nichicon) NICHICON CORPORATION,成立于 1950 年 8 月 1 日,在东京以及大阪证券交易所二部、京都证券交易等多个交易所上市。尼吉康株式会社一直致力于开发、制造及销售各种电子设备中必不可少的电容器和电路产品,在美国、澳大利亚、香港、新加坡等全球十余个国家、地区均建有生产基地。 公司与尼吉康株式会社的交易对象主要包括其全资子公司马来西亚尼吉康株式会社以及尼吉康电子(无锡)有限公司。

台容电子 (Taicon) 台湾电容器制造厂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68 年,其前身系士林电机厂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1503)电容器事业制造部,引进日本Nichicon 先进技术,专门研究制造电解电容器,产品广泛应用于计算机主板、各类电源、通讯设备、电子仪器等多种电子领域。 公司与台容电子的交易对象主要包括东莞台容电子有限公司、东莞谢岗台容电子厂、苏州台容电子有限公司。

注:以上信息根据公开市场资料整理。

(五)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总采购额的具体构成及金额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万元) 比重 (%) 金额 (万元) 比重 (%) 金额 (万元) 比重 (%) 金额 (万元) 比重 (%)

中高压光箔 6,955.57 17.11 13,194.27 19.26 11,991.82 21.08 12,782.89 22.04

低压光箔 3,393.63 8.35 5,933.95 8.66 5,638.77 9.91 5,534.56 9.54

电费 16,149.46 39.73 28,892.73 42.18 24,486.54 43.04 26,056.79 44.93

辅助材料 3,473.46 8.54 6,218.39 9.08 4,677.70 8.22 5,407.05 9.32

外购腐蚀箔 1,733.15 4.26 2,491.15 3.64 1,850.02 3.25 21.69 0.04

委外加工费 500.14 1.23 1,302.32 1.90 720.17 1.27 219.73 0.38

其他 8,443.93 20.77 10,462.20 15.27 7,523.70 13.23 7,970.03 13.74

总采购额 40,649.34 100.00 68,495.01 100.00 56,888.72 100.00 57,992.7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总额以中高压光箔、低压光箔、电费为主,以上项目的采购占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76.52%、74.03%、70.11%和 65.19%,占比相对较高。中高压光箔、低压光箔是公司产品中高压化成箔、低压化成箔的主要原材料;电费是公司生产过程中腐蚀、化成加工工序消耗的主要能源。其中,公司主要采购项目的比重在 2018 年 1-6 月有所下降,主要是公司在当期开始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固定资产采购额较高所致。

1、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公司所生产的电极箔系以光箔为主要原材料,辅以酸类化学制剂进行腐蚀、化成等工序加工所得。其中,光箔的主要供应商包括东阳光科、新疆众和、ALCONIX、河南科源电子铝箔有限公司等国内外知名公司。对于酸类化学制剂,公司主要向长三角区域供应商进行采购。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均具有较为成熟的供应市场,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保证公司生产所需材料的稳定供应。

(1)原材料采购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中高压光箔、低压光箔的采购均价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中高压光箔(元/平方米) 12.41 12.13 12.34 12.73

低压光箔(元/平方米) 8.21 8.01 8.13 8.24

公司主要原材料中高压光箔、低压光箔的月度采购价格情况如下:

2015 年至 2017 年,公司中高压光箔、低压光箔的采购单价总体呈下降趋势。

公司所使用的光箔系铝材加工产业链上的产品,由原铝加工制成高纯铝,再经加工得到用以生产电极箔的光箔,生产电极箔所需的光箔(电子铝箔)仅属于铝锭加工所得铝箔的多种类型之一,其价格受市场供需因素的影响更大。光箔非大宗商品,从公开统计渠道无法获取其连续的市场价格。东阳光科系经营光箔业务的上市公司,其光箔产品各年销售均价如下:

注:以上资料根据公开市场信息整理,东阳光科 2018 年上半年的财务数据尚未披露。

2015 年至 2017 年,上市公司东阳光科销售光箔的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与公司采购光箔的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2018 年上半年,电极箔产业链整体需求向好,上游光箔原料的价格亦呈现了上涨趋势。

(2)中高压光箔、低压光箔的采购金额与业务规模变化的匹配关系

①中高压光箔采购金额的变动及其与业务规模变化的匹配性

公司采购中高压光箔,主要用于生产中高压化成箔;同时,近年来下游市场需求持续增加,为满足客户持续增长的需求,公司也存在采购中高压腐蚀箔、进行化成加工得到中高压化成箔的情形。公司中高压光箔、外购腐蚀箔的采购金额与中高压化成箔业务规模匹配情况如下:

项目 2018年 1-6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万元) 金额 (万元) 波动 (%) 金额 (万元) 波动 (%) 金额 (万元)

中高压光箔 6,955.57 13,194.27 10.03 11,991.82 -6.19 12,782.89

外购中高压腐蚀箔 1,648.35 2,374.26 52.65 1,555.37 - -

采购小计 8,603.91 15,568.53 14.92 13,547.20 5.98 12,782.89

中高压化成箔成本 29,178.08 56,514.04 26.40 44,711.35 5.16 42,515.44

报告期内,公司中高压化成箔营业成本保持上升趋势,其主要原材料中高压光箔、外购腐蚀箔的合计采购额也保持上升,与业务规模变动趋势相一致。

②低压光箔采购金额的变动及其与业务规模变化的匹配性

公司采购低压光箔,主要用于生产低压化成箔;同时,近年来下游市场需求持续增加,而公司低压产品的自有化成产能偏低,公司存在将自产的低压腐蚀箔委托第三方进行化成得到低压化成箔的情形,以满足下游的需求。公司低压光箔、委外加工费的采购金额与低压化成箔业务规模匹配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万元) 金额 (万元) 波动 (%) 金额 (万元) 波动 (%) 金额 (万元)

低压光箔 3,393.63 5,933.95 5.23 5,638.77 1.88 5,534.56

委外加工费 492.54 1,302.32 80.83 720.17 227.76 219.73

采购小计 3,886.18 7,236.27 13.80 6,358.94 10.51 5,754.29

低压化成箔成本 8,463.84 15,489.96 16.76 13,266.60 7.56 12,333.66

报告期内,公司低压化成箔营业成本保持上升趋势,其主要原材料低压光箔以及外购化成加工服务的采购额也保持上升,与业务规模变动趋势相一致。

2、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能源价格

公司生产耗用的主要能源是电力,由各生产基地向其所在地的供电公司采购,能够保障充足、稳定的供应。报告期内,公司能源采购均价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电力(元/度) 0.33 0.33 0.34 0.33

其中:南通 0.57 0.60 0.60 0.61

四川 0.29 0.30 0.32 0.31

宁夏 0.35 0.32 0.27 0.24

(2)电费成本与产量之间的匹配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电费总成本与各期产量之间的匹配关系如下: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波动(%) 2016 年度 波动(%) 2015 年度

电费采购(万元) 16,149.46 28,892.73 17.99 24,486.54 -6.03 26,056.79

主要产品自产产量(万平方米) 883.92 1,659.76 19.12 1,393.30 -5.09 1,468.07

注:主要产品产量为中高压化成箔、低压化成箔的产量。

2016 年度,公司电费采购及主要产品的自产产量均有所下滑,主要是由于在行业环保标准提高的背景下,公司 2016 年度集中进行了环保升级,在此过程中对公司生产造成了一定影响;2017 年度,电极箔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公司的电费采购与主要产品产量均显著提高;2018 年上半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公司电费采购与主要产品产量也实现了同比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的电费采购规模与业务规模相一致。

公司中高压光箔、低压光箔产品的产量与电力消耗量的匹配关系如下: ①自产中高压化成箔产量与电力消耗量的匹配关系

序号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① 生产耗电量(万度) 42,308.33 83,646.86 67,293.35 70,059.48

② 中高压化成箔自产产量(万平方米) 575.70 1,142.69 923.09 935.56

③=①÷② 单位耗能(度/平方米) 73.49 73.20 72.90 74.89

②自产低压化成箔产量与电力消耗量的匹配关系

序号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① 生产耗电量(万度) 2,913.75 4,762.94 4,285.70 4,862.38

② 低压化成箔产量(万平方米) 308.22 517.07 470.20 532.51

③=①÷② 单位耗能(度/平方米) 9.45 9.21 9.11 9.13

公司中高压化成箔单位产量所耗用的电量分别为 74.89 度、72.90 度、73.20度和 73.49 度,低压化成箔单位产量所耗用的电量分别为 9.13 度、9.11 度、9.21度和 9.45 度,相对稳定,存在小幅波动主要是产品结构变化等原因所致。

3、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占生产成本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占生产成本的比重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电力 15,916.11 41.20 28,628.17 41.47 23,978.04 42.35 24,599.39 43.07

中高压光箔 6,240.62 16.16 11,403.50 16.52 10,432.54 18.42 11,414.22 19.99

低压光箔 3,237.59 8.38 5,539.83 8.02 4,795.27 8.47 5,136.25 8.99

磷酸 547.58 1.42 1,131.09 1.64 860.96 1.52 1,054.05 1.85

硝酸 503.81 1.30 955.05 1.38 638.06 1.13 750.27 1.31

小计 26,445.71 68.46 47,657.63 69.04 40,704.87 71.89 42,954.18 75.21

4、前五名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万元)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采购内容

2018 年 1-6 月

1 国网四川雅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山区供电分公司注 1 9,270.37 22.81 电力

2 ALCONIX 注2 4,900.73 12.06 光箔

3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石嘴山供电公司 4,347.02 10.69 电力

4 河南科源电子铝箔有限公司 3,684.71 9.06 光箔

5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南通供电公司 2,532.08 6.23 电力

合计 24,734.90 60.85 -

2017 年度

1 国网四川雅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山区供电分公司 17,722.95 25.87 电力

2 ALCONIX 8,494.90 12.40 光箔

3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石嘴山供电公司 6,073.57 8.87 电力

4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南通供电公司 5,096.21 7.44 电力

5 河南科源电子铝箔有限公司 3,784.62 5.53 光箔

合计 41,172.24 60.11 -

2016年度

1 国网四川雅安市名山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14,477.19 25.45 电力

2 ALCONIX 8,650.24 15.21 光箔

3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4,805.40 8.45 光箔

4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南通供电公司 4,694.01 8.25 电力

5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石嘴山供电公司 3,330.99 5.86 电力

合计 35,957.83 63.21 -

2015年度

1 国网四川雅安市名山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16,045.61 27.67 电力

2 ALCONIX 8,353.94 14.41 光箔

3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5,491.65 9.47 光箔

4 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 5,037.07 8.69 电力、蒸汽

5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南通供电公司 5,024.32 8.66 电力

合计 39,952.59 68.89 -

注 1:中雅科技所在地的电力供应商——国网四川雅安市名山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因供电系统改制,于 2017 年 9 月变更为集团分公司,名称相应变更为国网四川雅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山区供电分公司。

注 2:公司与“ALCONIX”交易具体对象包括:ALCONIX CORPORATION、日商有色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其交易额合并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总额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没有占有权益的情况。

公司采购主要原材料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1)中高压光箔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中高压光箔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序号 供应商 采购金额 (万元) 占同类比重 (%) 采购内容

2018 年 1-6 月

1 ALCONIX 3,533.76 50.80 中高压光箔

2 河南科源电子铝箔有限公司 2,200.26 31.63 中高压光箔

3 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 696.05 10.01 中高压光箔

4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525.50 7.56 中高压光箔

合计 6,955.57 100.00

2017 年度

1 ALCONIX 6,476.72 49.09 中高压光箔

2 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 2,702.28 20.48 中高压光箔

3 河南科源电子铝箔有限公司 2,236.02 16.95 中高压光箔

4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1,530.29 11.60 中高压光箔

5 KYOEI SHOJI CO.,LTD. 248.96 1.89 中高压光箔

合计 13,194.27 100.00

2016 年度

1 ALCONIX 6,240.70 52.04 中高压光箔

2 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 2,820.29 23.52 中高压光箔

3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256.25 18.81 中高压光箔

4 河南科源电子铝箔有限公司 420.66 3.51 中高压光箔

5 KYOEI SHOJI CO.,LTD. 253.94 2.12 中高压光箔

合计 11,991.82 100.00

2015 年度

1 ALCONIX 6,231.41 48.75 中高压光箔

2 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 2,769.19 21.66 中高压光箔

3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755.94 21.56 中高压光箔

4 KYOEI SHOJI CO.,LTD. 1,026.36 8.03 中高压光箔

合计 12,782.89 100.00

(2)低压光箔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低压光箔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序号 供应商 采购金额 (万元) 占同类比重 (%) 采购内容

2018 年 1-6 月

1 河南科源电子铝箔有限公司 1,397.18 41.17 低压光箔

2 ALCONIX 1,364.63 40.21 低压光箔

3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533.29 15.71 低压光箔

4 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 98.54 2.90 低压光箔

合计 3,393.63 100.00

2017 年度

1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54.21 34.62 低压光箔

2 ALCONIX 2,000.11 33.71 低压光箔

3 河南科源电子铝箔有限公司 1,485.06 25.03 低压光箔

4 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 394.58 6.65 低压光箔

合计 5,933.95 100.00

2016 年度

1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485.63 44.08 低压光箔

2 ALCONIX 2,407.03 42.69 低压光箔

3 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 565.01 10.02 低压光箔

4 河南科源电子铝箔有限公司 181.09 3.21 低压光箔

合计 5,638.77 100.00

2015 年度

1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711.33 48.99 低压光箔

2 ALCONIX 2,122.53 38.35 低压光箔

3 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 700.70 12.66 低压光箔

合计 5,534.56 100.00

(六)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情况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铝电解电容器用全系列低压、中高压电极箔,不属于高危险、重污染行业。公司历来重视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工作,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环境保护制度。

1、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加强员工劳动保护和安全管理。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组建了由总经理担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下设的安全生产小组具体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推进各部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形成对人员安全、设备安全、操作安全等的有效监控。部门安全员以强化安全巡察、落实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为主要内容持续推进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公司不断深入开展安全意识教育工作,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应急预案演练。在办公和公共场所配备必备的消防设备、报警器和应急保护设施以及应急保护药品,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2、环境保护情况

(1)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公司倡导绿色制造、清洁生产理念,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持续完善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导入并实施了 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并严格有效执行。

公司及其从事生产制造业务的子公司均拥有齐备的环保设备,包括各类回收利用设施、废水治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在线监测设备等,按项目环评要求,与配套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发行人及其从事生产活动的子公司的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具体如下:

①相关建设项目依法办理了环评、环保验收手续

发行人的建设项目均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获得相应环保部门的批复,正式投产项目均履行了环保验收程序。发行人的建设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竣工建设验收等规定。

②生产经营活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因素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废水、废气及固废,公司采取了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符合环保相关要求和规定。主要污染物及其处理情况如下:

污染物类型 处理情况

噪声 主要采取隔音、减震等措施来进行噪音的衰减。公司项目建设时一是优先采购低耗低噪设备,二是把声源大的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布置,同时增加消音装置,确保公司厂界噪音符合环保要求,三是增加绿化面积,在公司区域内种植绿化带,以起到隔声和衰减噪声的作用。

废水 废水经管道进入废水收集池,采用物化、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合规排放,排放口均安装在线监控系统。

废气 生产过程中酸气采取密闭式风罩吸收汇集后送入废气吸收塔,通过多级碱液喷淋进行吸收后达标排放。

固废 生产废液:采用扩散渗析、树脂交换、膜分离等提纯技术和设备对废液进行提纯,并回用于生产,减少了生产及物料耗用,节约生产成本的同时,实现总量减排;其余废液按照环保管理的规范要求,采取转移联单的模式进行合规处置。 废水污泥:废水处理工艺中产生的污泥经浓缩压滤后,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合规处置。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给当地的环卫所进行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生产型子公司针对主要污染物均按照相关要求委托检测机构进行了检测。根据海星股份及各子公司的年度委托监测报告等第三方检测报告,公司各项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和厂界浓度均能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废水由厂区内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各厂区厂界噪声达标。

③环境污染处理设施运转有效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环保设施如下:

处理类型 设施名称 主要设备设施 数量 处理能力 运行情况

废气 废气处理系统 废气处理装置 16 套 68 万 m³/h 正常

废水 废水处理系统 废水处理系统、事故应急池、净化池、刮泥机及其他配套 8 套 18,550 吨/天 正常

固废 废酸回收系统 废酸提纯设备、废酸回收设备 28 套 717 吨/天 正常

污泥 污泥处理系统 压滤机 8 套 过滤面积1,253 ㎡ 正常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环保设施处理能力均大于相关污染物排放量,能够满足污染物的处理需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上述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对各项污染物的处理方式符合环保要求,各项污染因子和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处置。

④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的环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其出具的《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核查技术报告》:核查期间内,公司建立了环境保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落实;公司环保设施及环保投入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污染物相匹配,相关环保设施运转正常有效,公司不存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或禁止使用的高污染工艺及设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相关污染物均采取了相应的防治及处理措施;公司核查期间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2)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环保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直接材料支出 865.89 1,376.19 778.00 670.21

环保废料处置 961.78 641.85 272.81 271.01

环保设施支出 228.17 591.36 61.00 251.15

环保设施维护 90.29 300.81 93.69 30.09

合计 2,146.13 2,910.22 1,205.50 1,222.45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支出分别为 1,222.46 万元、1,205.50 万元、2,910.21 万元和 2,146.13 万元,环保支出总额保持上升趋势,是由于公司提高了污染物的处置标准,废料外送处置成本也持续上升,同时,公司也加大了对环保设备的投入。

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环保政策方面的变化,确保现有环保系统正常运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拟实施的四个募投项目,对环保设施的投入合计达 2,164 万元。此外,公司还将根据相关环保要求及业务开展情况投资建设新的环保设施并配套加大日常环保运行投入,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3、报告期内环保处罚情况

2016 年,海星股份及其子公司海一电子、海悦电子(生产基地均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存在被南通市通州区环保局处罚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处罚事项 处罚情况 整改情况

海星股份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铝箔废酸未按规定执行到位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 责令立即改正,并罚款6 万元 已积极整改,并与运输单位、接收单位均签署了《电子铝箔酸移交与运输单位及接受单位协议》;经整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铝箔废酸之转移已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

海一电子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铝箔废酸未按规定执行到位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 责令立即改正,并罚款6 万元

年产低压腐蚀箔 360万平方米项目未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义务,2013 年新增的 4 条高性能低压腐蚀箔生产线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责令相关生产线停止生产,并罚款人民币 6.4万元 积极整改基础上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编制完成《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高性能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环境现状评估报告》,该报告于 2016 年 12 月 31日取得南通市通州区环保主管部门同意备案的批复。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于2017 年 1 月 9 日发布的《江苏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状况(截止 12 月底)》,海一电子现有项目均已完善备案。海一电子前述相关项目均已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义务。

海悦电子 海悦电子年产高压电极箔 380 万平方米项目、年产中高压电极箔 600 万平方米项目未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义务 责令相关生产线停止生产,并罚款人民币 9.6万元 积极整改基础上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编制完成《南通海悦电子有限公司年产中高压电极箔980 万 m2 项目环境现状评估报告》,该报告于 2016 年 12 月31 日取得南通市通州区环保主管部门同意备案的批复。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于 2017 年 1 月 9 日发布的《江苏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状况(截止 12 月底)》,海悦电子现有项目均已完善备案。海悦电子前述相关项目均已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义务。

针对上述环保处罚涉及的不规范行为,海星股份、海一电子及海悦电子已充分认识到其在细节管理方面的不足,进一步提高了环保守法意识,并及时进行了整改。报告期内,除上述环保处罚事项外,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被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2017 年 9 月 14 日,南通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出具说明:海星股份、海一电子及海悦电子的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环保不规范行为情节轻微,不属于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违规事项。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除上述行政处罚外,上述公司不存在其他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而被行政处罚的情形。针对上述环保不规范行为,海星股份、海一电子及海悦电子已充分认识到其在细节管理方面的不足,进一步提高了环保守法意识,并已及时且有效地纠正上述行为,进行了全面整改,且相关行为未导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等不良后果。

海星股份、海一电子及海悦电子在以往的生产经营中能规范守法,环保守法意识增强,且一直贯彻清洁生产的经营理念,其环保投入及采取的措施是较到位的。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概览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64,185.40 万元,账面净值为25,392.94 万元,总体成新率 39.56%。公司各项固定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092.28 9,264.28 61.38

机械设备 46,225.28 15,082.84 32.63

运输工具 1,063.12 260.00 24.46

电子设备 586.49 151.70 25.87

其他设备 1,218.22 634.12 52.05

合计 64,185.40 25,392.94 39.56

2、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房屋建筑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号 位置 建筑面积(㎡) 用途 权利限制

1 海星 南通房权证字第 越江新村 22 幢 103.83 住宅 无

股份 130058556 号 503 室

2 海星 股份 南通房权证字第130058557 号 越江新村 22 幢506 室 103.83 住宅 无

3 海星 股份 南通房权证字第130058558 号 越江新村 22 幢306 室 103.83 住宅 无

4 海星 股份 南通房权证字第130058559 号 越江新村 22 幢204 室 103.83 住宅 无

5 海星 股份 南通房权证字第130058560 号 越江新村 22 幢504 室 103.83 住宅 无

6 海星 股份 南通房权证字第130058561 号 越江新村 22 幢406 室 103.83 住宅 无

7 海星 股份 南通房权证字第130058562 号 越江新村 22 幢205 室 103.83 住宅 无

8 海星 股份 南通房权证字第130058563 号 越江新村 22 幢505 室 103.83 住宅 无

9 海星 股份 南通房权证字第130058564 号 越江新村 22 幢206 室 103.83 住宅 无

10 海星 股份 通州房权证平潮字第1310117B 号 平潮镇云台山村三十八、三十九组 5 幢 3,033.91 工业 无

11 海星 股份 沪房地浦字(2013)第 081943 号 浦明路 99 弄 16号 9A 室 175.30 居住、特种用途 无

12 海星 股份 通州房权证平潮字第1310159B 号 平潮镇平小路 1号楼 1 幢 403 室 113.58 住宅 无

13 海星 股份 通州房权证平潮字第131060B 号 平潮镇平小路 1号楼 1 幢车库 10.00 车库 无

14 海星 股份 通州房权证平潮字第1310161B 号 平潮镇云台山村36、40 组 1 幢 63.14 非住宅 抵押

15 海星 股份 通州房权证平潮字第1310162B 号 平潮镇云台山村36、40 组 2 幢 1,587.36 非住宅 抵押

16 海星 股份 通州房权证平潮字第1310163B 号 平潮镇云台山村36、40 组 3 幢 2,676.96 非住宅 抵押

17 海星 股份 通州房权证平潮字第1310164B 号 平潮镇云台山村36、40 组 4 幢 2,314.04 非住宅 抵押

18 海星 股份 通州房权证平潮字第1310165B 号 平潮镇云台山村36、40 组 5 幢 1,980.16 非住宅 抵押

19 海星 股份 通州房权证平潮字第1310166B 号 平潮镇云台山村36、40 组 6 幢 2,082.36 非住宅 抵押

20 海星 股份 通州房权证平潮字第1310167B 号 平潮镇云台山村36、40 组 7 幢 3,906.36 非住宅 抵押

21 海星 通州房权证平潮字第 平潮镇云台山村 665.64 非住宅 抵押

股份 1310168B 号 36、40 组 8 幢

22 海星 股份 通州房权证平潮字第1310169B 号 平潮镇云台山村36、40 组 9 幢 2,283.40 非住宅 抵押

23 海星 股份 通州房权证平潮字第1310170B 号 平潮镇云台山村36、40 组 10 幢 1,675.30 非住宅 抵押

24 海星 股份 通州房权证平潮字第1310171B 号 平潮镇云台山村36、40 组 11 幢 705.28 非住宅 抵押

25 海一 电子 通州房权证平潮字第07-10085 号 平潮镇沈川村 21组 8,105.68 办公、库房 抵押

26 海一 电子 通州房权证平潮字第08-10505B 号 平潮镇沈川村十七、二十一组 6,931.24 工业、其他 抵押

27 海一 电子 通州房权证平潮字第11-10197 号 平潮镇云台山村40 组 1 幢 5,405.84 生产车间 抵押

28 海一 电子 通州房权证平潮字第14100158B 号 平潮镇云台山村38、39 组 1 幢 126.09 工业 无

29 海一 电子 通州房权证平潮字第14100159B 号 平潮镇云台山村38、39 组 2 幢 122.94 工业 无

30 海一 电子 通州房权证平潮字第14100160B 号 平潮镇云台山村38、39 组 3 幢 4,795.70 工业 无

31 海一 电子 通州房权证平潮字第14100161B 号 平潮镇云台山村38、39 组 4 幢 961.86 工业 无

32 海一 电子 通州房权证平潮字第14100162B 号 平潮镇云台山村38、39 组 6 幢 522.09 工业 无

33 海力 电子 宁(2016)石嘴山市不动产权第 D04269 号 大武口区长城路8-1 号和 8-1 号 13,178.85 车间 抵押

34 海力 电子 宁(2016)石嘴山市不动产权第 D04268 号 大武口区长城路8 号 7,804.90 工业 抵押

35 海悦 电子 通州房权证平潮字第08-10525 号 平潮镇沈川村十七、二十一组 2,495.10 厂房 抵押

36 海悦 电子 通州房权证平潮字第1210075 号 平潮镇通杨南路518 号 1 幢 2,186.40 车间 无

37 中雅 科技 川(2017)雅安市名山区不动产权第0002401 号 雅安市经开区创业路 2 号等 3 处 19,229.83 工业、其他 无

38 中雅 科技 川(2017)雅安市名山区不动产权第0002844 号 雅安市经开区大弓路 2 号等 7 处 13,044.65 工业、其他 无

39 海星日本 1206001235893 大阪市平野区加美东三丁目 10-72 107.11 住宅 无

40 海星日本 1510010020757 奈良县宇陀市室生向渕 5119-1 165.58 住宅 无

注:1、上述第 14-24 项房屋建筑物已用于为海星股份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之间自 2013 年 12 月 28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等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上述第 25-27 项房屋建筑物已用于为海一电子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上述第 33、34 项房屋建筑物已用于为海力电子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行在 2018年 1 月 9 日至 2019 年 1 月 8 日期间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等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上述第 35 项房屋建筑物已用于为海星股份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之间自 2014年5 月19日起至2021年 5 月 19 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等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2、上述第 33、34、37、38 项房屋建筑物列示的是海力电子、中雅科技所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中房屋部分的信息。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土地 12 宗,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使用权人 土地证号 座落 取得方式 用途 终止日期 面积(㎡) 他项权利

1 海星股份 通州国用(2013)第018018 号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云台山村三十八、三十九组 出让 工业 2050.5.17 6,376.00 无

2 海星股份 通州国用(2013)第018025 号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云台山村三十六、四十组 出让 工业 2052.12.30 39,508.00 抵押

3 海一电子 通州国用(2004)第 594号 通州市平潮镇沈川村二十一组、十七组 出让 工业 2053.6.25 60,082.00 抵押

4 海一电子 通州国用(2012)第018025 号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云台山村 出让 工业 2062.10.16 19,643.00 无

5 海一电子 通州国用(2014)第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云台山村三 出让 工业 2050.5.17 21,246.25 无

018005 号 十八、三十九组

6 海力电子 宁(2016)石嘴山市不动产权第 D04268 号和D04269 号 大武口区长城路8 号 出让 工业 2062.10.15 54,284.10 抵押

7 海悦电子 通州国用(2007)第 2298号 通州市平潮镇沈川村十七、二十一组 出让 工业 2052.12.30 8,610.00 抵押

8 海悦电子 通州国用(2011)第018017 号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云台山村三十六、四十组 出让 工业 2052.12.30 393.00 抵押

9 中雅科技 川(2017)雅安市名山区不动产权第 0002401号 雅安市经济开发区创业路2号等 3处 出让 工业 2058.6.25 78,522.73 无

10 中雅科技 川(2017)雅安市名山区不动产权第 0002844号 雅安市经开区大弓路 2 号等 7 处 出让 工业 2054.3.2 38,281.5 无

11 海星日本 1206001231030 大阪市平野区加美东三丁目10-72 购买 宅地 - 80.52 无

12 海星日本 1510000362729 奈良县宇陀市室生向渕 5119-1 购买 宅地 - 2,834.82 无

注:1、上述第 2 项土地使用权已用于为海星股份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之间自 2013 年 12 月 28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等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上述第 3 项土地使用权已用于为海一电子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上述第 6 项土地已用于为海力电子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行在 2018 年 1 月 9 日至 2019年 1 月 8 日期间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等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上述第 7、8 项土地使用权已用于为海星股份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之间自 2014 年 5 月 19 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等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2、上述第 6、9、10 项土地使用权列示的是海力电子、中雅科技所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中土地的信息。

2、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2 项注册商标,具体如下:

序号 所有权人 注册号 注册商标 注册类别 有效期

1 海星股份 1294502 6 2009.7.14 至2019.7.13

2 海一电子 18997842 6 2017.2.28 至2027.2.27

注:第 1 项注册号为 1294502 之项商标,于 1998 年 2 月 23 日申请注册,首次注册有效期限为 1999 年 7 月 14 日至 2009 年 7 月 13 日,经续展后有效期延长至 2019 年 7 月 13 日。

3、专利权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拥有的主要专利权如下: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期限

1 海星股份 提高低压化成箔耐水性的化成处理方法 发明专利 2013101781992 2013.05. 15 自申请日起算 20 年

2 海星股份、中雅科技 降低中高压化成箔漏电流的化成处理方法 发明专利 2013101782139 2013.05. 15 自申请日起算 20 年

3 海星股份 降低低压化成箔漏电流的化成处理方法 发明专利 2012102824736 2012.08. 10 自申请日起算 20 年

4 海一电子 低压低漏电流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的化 成方法 发明专利 2008101548573 2008.10. 24 自申请日起算 20 年

5 中雅科技 防止化成过程中电流跳变的电极箔制造方 法 发明专利 2010101585508 2010.04. 27 自申请日起算 20 年

6 中雅科技 中高压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的五级制造 方法 发明专利 2010101585495 2010.04. 27 自申请日起算 20 年

7 海星股份 高压长寿命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的制造 方法 发明专利 2005100387706 2005.04. 05 自申请日起算 20 年

8 海星股份 提高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比容的制造方 法 发明专利 2006100396998 2006.04. 05 自申请日起算 20 年

9 海力电子 降低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漏电流的化成 方法 发明专利 2006100397007 2006.04. 05 自申请日起算 20 年

10 海一电子 提高中高压化成箔耐水性的化成处理方法 发明专利 2012101729541 2012.05. 30 自申请日起算 20 年

11 海悦电子、海力电子 降低中高压化成箔幅宽收缩的化成处理方 法 发明专利 2013101782124 2013.05. 15 自申请日起算 20 年

12 海星股份、贵州大学、海一电子 一种制备铝电解电容器阳极材料的方法 发明专利 2013107181569 2013.12. 24 自申请日起算 20 年

13 海星股份、海一电子 一种 UPS 电源用电极箔的制造方法 发明专利 201610030428X 2016.01. 18 自申请日起算 20 年

14 海星股份、海一电子、海力电子 一种含复合介质膜低压化成箔的制造方法 发明专利 201510980823X 2015.12. 24 自申请日起算 20 年

15 海星股份、海一电子 一种中高压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的扩孔 工艺 发明专利 2016103731559 2016.05. 31 自申请日起算 20 年

16 海星股份、中雅科技、海力电子 中高压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的中处理方 法 发明专利 2016100300240 2016.01. 18 自申请日起算 20 年

17 海星股份、海一电子 一种新型石墨电极组 件 实用新型 2016213347842 2016.12. 07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18 海星股份、海一电子、海力电子 加电辊同步装置 实用新型 2016211571970 2016.11. 01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19 海星股份、海一电子、海力电子 电极箔生产用热处理 装置 实用新型 2016211571985 2016.11. 01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20 海星股份、海一电子、海力电子 双导向吸风罩 实用新型 2016211656790 2016.11. 02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21 海星股份、海一电子、中雅科技 腐蚀生产线用残液循环利用装置 实用新型 2016211581135 2016.11. 01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22 海星股份、海一电子、中雅科技 槽液循环装置 实用新型 2016211571449 2016.11. 01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23 海星股份、海一电子、中雅科技 逆向溢流自冷却槽 实用新型 2016211646905 2016.11. 02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24 海星股份、海一电子、中雅科技 处理槽 实用新型 2016211646394 2016.11. 02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25 海星股份、海一电子、海力电子 循环槽 实用新型 2016211656979 2016.11. 02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26 海星股份、海一电子、中雅科技 节能恒温烘箱 实用新型 2016210915088 2016.09. 29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27 海星股份、海一电子、中雅科技 中空模块化新型环保抗辐射门 实用新型 2016210910686 2016.09. 29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28 海星股份、中雅科技、海力电子 一种铝箔表面清洗装 置 实用新型 2015210239678 2015.12. 11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29 海星股份、海一电子 一种新型石墨电极 实用新型 2015210239413 2015.12. 11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30 海星股份、海一电子 一种光边装置 实用新型 2015210234689 2015.12. 11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31 海星股份、海一电子 一种新型腐蚀箔液体搅拌装置 实用新型 2015210239574 2015.12. 11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32 海星股份、海一电子 一种腐蚀箔配液处理 装置 实用新型 201521023459X 2015.12. 11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33 海星股份、中雅科技、海力电子 一种电极箔接箔装置 实用新型 2015210239748 2015.12. 11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34 海星股份、中雅科技、海力电子 新型收箔机 实用新型 201521023956X 2015.12. 11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35 海星股份、海一电子 一种腐蚀箔张力在线控制装置 实用新型 2015210239714 2015.12. 11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36 海星股份、中雅科技、海力电子 一种新型导电辊 实用新型 2015210239697 2015.12. 11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37 海星股份、海一电子 一种腐蚀箔生产线用的浮动底辊 实用新型 2015210234602 2015.12. 11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38 海星股份、中雅科技、海力电子 一种鼠笼辊 实用新型 2015210234621 2015.12. 11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39 海星股份、海一电子、海力电子 一种电流屏蔽板 实用新型 201521023949X 2015.12. 11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40 海星股份 输送铝箔辊筒 实用新型 2013202622448 2013.05. 15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41 海星股份、海一电子 一种电极箔的传动热处理装置 实用新型 2015201375071 2015.03. 11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42 海一电子、海星股份、中雅科技 电子铝箔生产线用带有吹吸式风罩的槽体 实用新型 2014200010935 2014.01. 02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43 海一电子、海星股份、中雅科技 一种气胀轴锁紧装置 实用新型 2014200011247 2014.01. 02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44 海一电子、海星股份、中雅科技 一种腐蚀箔生产线用异形弧形辊 实用新型 2014200008634 2014.01. 02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45 海一电子、海星股份、中雅科技 新型腐蚀箔生产线用加电辊馈电装置 实用新型 201420000862X 2014.01. 02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46 海一电子、海星股份、中雅科技 电子铝箔生产线用排齿式延时装置 实用新型 201420001094X 2014.01. 02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47 海一电子、海悦电子、海力电子 一种溢流式喷淋管 实用新型 2014200010329 2014.01. 02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48 海一电子、海悦电子、海力电子 一种化成高温传输辊 实用新型 2014200012428 2014.01. 02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49 海一电子、海悦 一种化成设备槽体的 实用 20142000 2014.01. 自申请日

电子、海力电子 内部循环机构 新型 10278 02 起算 10 年

50 中雅科技 化成箔接箔专用锤 实用新型 2013202788848 2013.05. 21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51 海星股份、海一电子 一种新型鼓型接箔器 实用新型 2016213390518 2016.12. 08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52 海星股份、海一电子 可快速维修的高温传 输辊 实用新型 2017206664240 2017.06. 09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53 海星股份、海一电子 新型人孔结构 实用新型 2017206666053 2017.06. 09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54 海力电子 电极箔接箔装置 实用新型 2017206868708 2017.06. 14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55 海力电子 新型铝箔化成用溢流式喷淋管 实用新型 2017206868943 2017.06. 14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56 海力电子 新型收箔机 实用新型 2017206868977 2017.06. 14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57 海力电子 防止槽液结晶污染的化成反应槽 实用新型 2017212602311 2017.09. 28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58 海力电子 防止槽内循环管道结晶腐蚀污染的化成反 应槽 实用新型 2017213888513 2017.10. 26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59 海力电子 电极箔表面清洗装置 实用新型 2017206868958 2017.06. 14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60 海力电子 可快速拆装的片式过 滤器 实用新型 2017209006464 2017.07. 24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61 海力电子 设置辊筒间隙检查卡板的电极 实用新型 2017209015675 2017.07. 24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62 海力电子 铝箔卷绕纠偏装置 实用新型 2017213888547 2017.10. 26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63 海力电子 传动辊自调平式化成 槽 实用新型 2017213888104 2017.10. 26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64 海力电子 设置反应时间调节器的铝箔用磷酸反应槽 实用新型 201721259351X 2017.09. 28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65 海力电子 槽液冷却过滤式化成 反应槽 实用新型 2017212593384 2017.09. 28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66 海力电子 电容器铝箔用多级淋 洗装置 实用新型 2017212593399 2017.09. 28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67 中雅科技 一种管道过滤系统 实用新型 2017207960557 2017.07. 03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68 中雅科技 一种化成加工的水资源再利用系统 实用新型 2017207959225 2017.07. 03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69 中雅科技 一种化成生产的喷淋 实用 20172079 2017.07. 自申请日

设备 新型 2168X 03 起算 10 年

70 中雅科技 一种化成生产的循环喷淋装置 实用新型 2017207960538 2017.07. 03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71 中雅科技 一种计数辊 实用新型 2017207959367 2017.07. 03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72 中雅科技 一种加电辊 实用新型 2017207919336 2017.07. 03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73 中雅科技 一种具有精确温度检测能力的温度测试仪 实用新型 2017207918348 2017.07. 03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74 中雅科技 一种生产车间的通风 系统 实用新型 2017207921675 2017.07. 03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75 海星股份、海一电子、海力电子 一种化成机传箔装置 实用新型 201721100539X 2017.08. 30 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

(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海一电子和海悦电子固定资产中有原值为 6,395.23 万元、净值为 2,210.56 万元的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无形资产中有原值为 700.89 万元、摊余价值为 476.66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为公司与中国银行港闸支行签订的自 2013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的不超过 3,780.45万元、自 2014 年 5 月 19 日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的不超过 3,405.20 万元的人民币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子公司海一电子固定资产中有原值为 2,285.35 万元、净值为 1,235.13万元的房屋建筑物,无形资产中有原值为 864.74 万元、摊余价值为 605.32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海一电子与交通银行南通分行签订的自 2018 年 5 月 14日至 2019年 5 月 13 日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授信业务合同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子公司海力电子固定资产中有原值为 2,545.51 万元、净值为 1,986.78万元的房屋建筑物,无形资产中有原值为 784.59 万元、摊余价值为 708.24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为海力电子与中国建设银行石嘴山分行签订的自 2018 年 1 月 9 日至 2019 年 1 月 8 日的不超过 6,926.73 万元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提供抵押担保。

截至2018年6月末,上述抵押项下发生的银行借款余额合计为5,750万元。

六、发行人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授权他人或被他人授权的特许经营权。

七、发行人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公司深耕电极箔领域多年,坚持以技术为先,承担并实施了多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公司一贯重视科技创新,培养自己的研发体系及研发人员,自成立至今已形成了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多项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 技术来源 所处生产阶段

1 扩面腐蚀隧道孔发生与生长控制技术 中高压腐蚀隧道孔深度、孔密度和孔径对产品容量及弯折性能的影响,针对不同耐压产品,寻求最佳隧道孔控制参数,达到特定的扩面效果,最大限度提高腐蚀箔容量。 自主研发 批量生产

2 腐蚀箔表面杂质去除技术 采用特有流程和技术通过化学处理及多道清洗手段进行表面处理,表面杂质去除完全,提高产品寿命。 自主研发 批量生产

3 腐蚀箔一致性技术 通过特有的装置及发孔、扩孔方式,使腐蚀箔孔洞保持高度的一致性,比容、弯折强度一致性好。 自主研发 批量生产

4 腐蚀光边控 制技术 为确保化成时必要的机械强度,在扩面腐蚀过程中对铝箔两边予以保护。减小波浪边,提高产品成品率。 自主研发 批量生产

5 化成去极化技术 通过特定的减极处理技术,使化成箔在阳极氧化过程中充分暴露缺陷部分,以便后续修补完善。 自主研发 批量生产

6 扩面腐蚀残芯层控制技术 通过控制加电条件、电解液状况等参数使腐蚀孔长度一致,残芯层均匀,获得高强度电极箔产品。 自主研发 批量生产

7 化成耐水性 工艺技术 通过独有的多次后处理、去极化模式,增强产品耐水性,便于储存,适用于含水率高的电容器。 自主研发 批量生产

8 自动化生产 控制技术 全程监控生产过程,自动完成参数控制,极大地提高腐蚀生产的稳定性和成品率。 自主研发 批量生产

(二)研究开发情况

1、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简介 进展情况

1 低压二期产品综合性能提升 项目产品是基于变频腐蚀技术开发的超高比容低压铝电解电容器用关键材料,主要应用于风力及太阳能发电、LED 照明等节能领域。 该项研究的主要目标如下: ①研发新型变频腐蚀技术,提高产品比容,满足电容器高容量、小型化的发展趋势。②开发低漏电流化成技术,有效支撑电容器产品寿命延长。③研制与生产工艺相配套的自动化生产专用装备,降低生产能耗,控制产品容量偏差≤5%。 小批量生产

2 HV22 高容量腐蚀箔量产 项目产品是基于直流扩面腐蚀技术开发的强耐水性高压铝电容器用关键材料,主要应用于变频空调、电力装备等领域所需的高水系铝电容器制造。 该项研究的主要目标如下: ①化成去极化技术,解决容量下降和耐水性差的问题,产品 520Vfe 容量达到 0.835μF/cm2,容量水平在国内大幅领先,同时耐水性≤20s,达到强耐水性要求。②中处理及后处理添加剂的应用,增加化成时氧化膜的绝缘性能,有效减小电极箔的漏电流、增强耐高温性能。 小批量生产

3 改善D型机产品综合性能偏差 目前 D 型设备存在中间容量高,两边容量低的情况,分别从加电结构、循环结构和张力控制方法等因素进行分析试验,查找导致容量偏差的主要因素,进行相应改造,提高 D 型设备腐蚀箔容量一致性;通过容量偏差的降低,提高低点容量,从而带动整体容量水平的提高。 小批量生产

4 工业类螺栓型电容器用HG 产品技术开发 项目产品是基于提高氧化膜致密性开发的长寿命电极箔,主要应用于电动汽车、变频器等领域。 该项研究的主要目标如下: 提高产品氧化膜质量,适用于螺栓型电容器的生产,螺栓型电容器寿命超过 5,000 小时。 设计验证

5 HG 改善品产品开发 项目产品为基于高度晶化氧化膜化成体系研究开发的高强度长寿命高压电极箔,主要应用于高端消费电子领域。 该项研究的主要目标如下: 在保证获得高容量、高强度的同时,改善化成工艺体系,提升氧化膜晶化程度、提高电极箔的寿命,使高 小批量生产

压电极箔同时具备高容量、高强度及长寿命三项优势,极大提高高压电极箔的适用性,成功克服高强度高容量产品寿命短的缺陷以及高容量长寿命产品强度差的缺陷。

6 新型自动化接箔设备自主开发 收集滚动压铆、超声波滚焊和电阻滚焊基础研究资料,制定适合公司实际的技术路线,设计开发半自动接箔装置进行小试和上机试验,量产并推广。 小试验证

7 HH 超高电压产品开发 项目产品为应用于电动汽车充电机、充电桩上的超高电压产品。 该项研究的主要目标如下: 光箔选型、腐蚀调试、化成试产、设备升级等工艺及设备创新。 小批量生产

8 低压 FV 产品技术开发 项目产品为适用于 V-CHIP 电容器制造的高强度高比容腐蚀箔。 该项研究的主要目标如下: ①基于对腐蚀工艺的优化,同时对生产过程管理进行相应改进,确保容量、弯折一致性,接触电阻等综合性能整体提升;②化成进行相关工艺流程改善,提高产品综合性能。 小批量生产

2、主要合作研发情况

(1)高校合作研发

公司在立足自身技术力量的同时,还积极整合外部研发资源,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

2017 年 2 月 26 日,公司与四川大学签订了《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用超高比容电极箔科研协议》,约定合作开发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用超高比容产品,四川大学进行小试及中试阶段研究,海星股份进行工程化及产业化研究,合同有效期为两年。

①关于研究成果的分配方案的约定:

A、四川大学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成果,其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双方所有,发表论文双方共同署名;B、海星股份利用四川大学提交的技术成果所独立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其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海星股份所有。

②关于保密措施的约定:

A、因本合同或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四川大学对因本项目所获得的资料及知识产权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海星股份书面同意,四川大学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B、未经海星股份书面同意,四川大学不得将海星股份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四川大学提交的工作成果应用于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活动;C、对四川大学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海星股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四川大学书面同意,海星股份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泄露,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企业间合作研发

公司与全球知名光箔生产厂商——日本昭和电工株式会社签署了技术合作协议,双方自 2016 年 5 月起开展技术合作。合作双方将开放各自实验室和科研仪器设备,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铝箔、扩面腐蚀技术的研究工作。

合作双方对于知识产权归属的部分约定如下:

A、双方合作取得的光箔技术成果归昭和电工株式会社所有,双方合作取得的腐蚀、化成技术成果归公司所有。B、双方合作的技术,若申请专利,需经双方协商确认权利人后再申报。

3、研发费用支出情况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研发费用(万元) 2,315.47 4,275.53 3,644.45 3,615.09

营业收入(万元) 52,221.82 96,024.31 75,623.26 73,841.58

占比 4.43% 4.45% 4.82% 4.90%

4、技术研究开发体系及研发模式

公司以技术中心为基础,以国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一批专家学者为依托,与四川大学等国内知名的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技术合作关系,从事基础理论和工程应用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极箔核心技术,通过产学研结合的方式提升了产品的竞争力。2018 年 7 月,公司技术中心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还建有江苏省电子元件功能材料与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研发平台,并凭借行业领先的竞争优势,承担并实施了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 5 项、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 1 项、江苏省火炬计划项目 3 项、江苏省科技支撑计划 2 项,拥有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 4 项,主要产品曾荣获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南通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各类奖项。

(1)研发机构设置

公司研发机构设置情况如下图所示:







其中,各研发部门的职能如下:

序号 部门 职能内容

1 技术委员会 是技术中心的决策管理机构。负责审议、制定技术中心的发展战略规划、科研经费年度预算、重点新产品开发方案、前沿技术研发方向等,同时对各项工作计划实施情况和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

2 专家委员会 是技术中心的外部专家团队。为技术中心发展战略规划、研发方向、重大科研项目技术方案及项目进展情况提供技术咨询,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并提供指导性意见。

3 综合管理部 协助技术中心主任进行日常管理,组织协调技术中心各部门的日常运作;收集和分析与公司科技发展有关的技术信息,为技术创新提供技术、专利等科技查新服务;组织专利审查、申报、评估、注销工作等。

4 基础研究部 负责相关基础研究与机理研究,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新技术的设计与开发。

5 中试开发部 负责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新技术开发过程中的小试及中试工作,保证产品开发的产业化验证及推进工作。

6 外协合作部 负责落实与高校院所、供应链相关企业的科技合作项目研究,充分整合多方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为产品研发提供必要支持。

(2)研发考核机制

公司建立了独具特色的“市场、科研、开发、产品、市场”的闭环管理考核激励机制,将技术中心整体目标与个人目标相结合,物质激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长期激励与短期激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公司很早就建立、实施并不断完善了《创新管理程序》,每年对技术创新项目进行考核和评比后,按研发产品创造的效益,对研发人员进行相应的物质激励;其次,建立包括股权安排、技术人员成长序列设计等在内的长效激励机制,倡导并实践“员工与企业一起成长”的理念;第三,根据创新项目奖励等级分别给予公开表彰、出国进修、带薪休假等方面的奖励,增强研发人员自我实现的成就感和自豪感。

(3)核心技术保护措施

为保持公司技术优势,避免技术流失,公司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技术保护的制度和措施,包括:(1)与接触或涉及技术保密信息的人员签订了《技术保密协议》,从法律上保证技术秘密的安全性;(2)完善技术文件、资料、软件、图纸的管理职责、流程、范围,由专人保管、严格审批和不定期抽查;(3)采取分段管理的方式,在不同工艺阶段由不同人员参与,规避系统性的技术流失的风险;

(4)申请专利权加以保护。

5、技术创新机制和技术创新能力

(1)技术创新机制

技术创新与进步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石,技术创新能力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而高效运行的技术创新机制为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提供了良好的制度支持。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富有特色的技术创新机制,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①高级管理人员和专家团队的直接参与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技术负责人与电极箔行业专家委员会团队建立了定期工作会议机制,分析和研究国内外行业前沿技术发展的新趋势和新特点,根据国内外行业技术发展动态,结合公司下游客户的实际需求,进行产品技术的战略分析和调整,确定未来技术发展的方向与重点,制订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计划,保障公司技术水平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②实施“市场、科研、开发、产品、市场”的闭环管理考核激励机制公司在多年研发与自主创新过程中,形成了高效独特的闭环管理考核机制,涵盖研发、生产和市场等不同职能部门,将技术创新动力内化在公司业务的各个环节,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协同运作,提升了技术创新的效率和效果。

③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长期合作

技术创新必须立足自身,开放视野,汇聚资源,整合要素。公司一贯重视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之间的技术交流和对外合作,建立了符合行业和公司实际情况的“产学研”相结合的合作研发体系,曾与四川大学等高校进行技术合作。通过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合作对方的人才、信息和科研优势,不断提高了技术骨干的专业素质,锻炼和提升了技术开发能力,并在合作项目中取得了可喜的技术成果。

④加强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实行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人才发展战略,公司建立了一支富有创新力的技术人才队伍,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制订了专门的培训计划,选拔优秀技术人员,选送至电极箔研究领域具有雄厚实力和广泛影响力的大学进行研修深造,以加强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此外,公司充分整合电极箔行业的专家团队资源,定期由行业专家对公司研发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授课,持续更新和丰富研发技术人员的知识储备,提升公司技术队伍的创新能力。

(2)技术创新能力

凭借高效富有活力的技术创新机制,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创新成果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依托公司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电子元件功能材料与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公司自身高规格、高水平的研发平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得发明专利 16 项,实用新型专利 59 项。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先后承担并实施了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 5 项、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 1 项、江苏省火炬计划项目 3 项、江苏省科技支撑计划 2 项,拥有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 4项,主要产品曾荣获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南通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各类奖项。

八、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1、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已逐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企业标准和企业制度,在产品设计开发、计划管理、生产、仓储和服务等过程中实施标准化管理和控制,并陆续通过了ISO9002:1994、ISO9001:2000、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此外,公司还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起草了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团体标准(编号 T/CECA22-2017),业已发布实施。

公司深耕电极箔行业多年,始终坚持客户至上,品质为重的理念,依托于严格的质量管理和控制,公司产品品质长期保持行业领先,主营的海星、海一品牌已成为行业中的知名品牌,在客户群中享有良好的口碑。公司曾多次荣获省级科学技术奖和国家级新产品称号,多次被评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已连续多年跻身于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行列,并曾荣获“中国首届电子质量百强”称号。

2、企业内控质量标准

在执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个性化和体系化的内部控制质量标准和制度,从产品设计、规格管理、库存管理、工艺验证等各个方面对公司产品质量进行管控,确保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

(二)质量控制措施

1、产品设计开发中的质量控制程序

公司建立了《产品设计开发控制程序》,对于产品设计开发的计划、预算费用的审批、产品开发方案的实施与协调、开发成果的动态试验、试生产等环节均制定了详细的内部控制程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市场营销部、品保部等人员和部门均参与相关环节的内部管理,相互配合与监督,共同实现产品开发过程中质量控制目标。

2、对原材料采购的质量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原材料采购控制程序,充分分析和论证不同原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针对不同原材料制定相应的采购技术条件、检验标准和检验程序,确保检验合格后入库。此外,公司建立了《供方评估考核程序》,对供应商供应的原材料质量、价格、供货及时性等进行评审,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品保部协同计划供应部制定了《供应商管理程序》,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

3、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工序质量控制

公司建立了《质量目标分解计划》、《过程质量控制程序》等内控制度,在对一般工序进行有效控制的同时,重点加强特殊、关键工序的管控,以保证所有工序处于受控状态。公司还运用 TQM、六西格玛等质量管理工具,分析、确立工序质量控制点和关键影响因素。公司编制了工艺规范、作业指导书、工艺工作令和检验规程,对人员、工装、设备、操作方法、生产环境、过程参数等明确了具体技术要求;生产、检验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首检、自检和互检、专检和抽检;此外,公司按要求定期对生产设备、检验及试验设备、工装器具、计量器具进行检验,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和受控状态。

4、营销过程的质量控制

公司每年制定年度客户拜访计划,由高层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客户的现场拜访,确保客户需求得到有效沟通和准确识别;每家客户由专职销售人员对接服务,订单需求录入自主开发的“订单生产管理系统”,订单主管和销售人员可以全程跟踪、协调、反馈。客户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发生产品、服务质量异常时,公司会在 48 小时内做出处理方案回复。当客户对产品、服务有新的临时需求时,公司将转化为内部产品及服务要求,以《临时技术通知单》的形式发放到各个部门执行,满足客户需求。多年来,公司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和专业、高效和细致的服务,在市场上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5、建立健全质量考核激励机制

为贯彻质量管理方针,实现质量管理目标,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性能和顾客满意度,激发全体员工树立“质量零缺陷”理念,公司根据质量管理的职责和绩效设立了相应的奖惩机制,激励员工参与企业管理和质量改进的积极性、创造性,推进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持续提升。

(三)质量纠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受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处罚,也未出现过重大质量纠纷。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系由海星有限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未进行资产和业务的剥离。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生产辅助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资产完整,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选举和聘任,不存在股东超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权限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行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股东单位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况,发行人财务人员专职在公司任职,未在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及规范、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存在公司股东支配公司资金使用或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财务人员均专职在公司任职,未在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开设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共享账户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混合纳税现象。

(四)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拥有自己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及管理机构,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况。公司依据《公司法》的要求,已经建立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以董事会为决策机构、以监事会为监督机构、以经营管理层为执行机构的组织架构体系,保证了公司的独立运营。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业务经营体系和人员,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或业务上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情况。

二、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海星投资持有公司 90.5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严季新、施克俭合计持有新海星投资 18.92%的股份,通过接受表决权委托合计拥有新海星投资 77.13%的表决权,严季新、施克俭能够通过新海星投资对公司实施共同控制,且二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主要从事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新海星投资的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未实质从事任何与公司相同、相似的业务或活动,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除发行人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

南通联力 新海星投资持有其100.00%的出资 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联集团 新海星投资持有其 100%的出资 机电设备及配件研发、制造、销售及自营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通联信 中联集团持有其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企

100.00%的出资 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通联力是以持有公司股权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除股权投资外,不从事其他任何经营活动,与公司业务不存在相同或者相似情形;中联集团主要从事实业投资业务,未实际开展其他经营活动,发行人主要从事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两者不存在业务相同或者相似情形;南通联信经营范围与公司无重叠,且目前未实际经营,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综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可能的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严季新、施克俭均已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中,没有与发行人的现有主要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或业务。

(2)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产品相同或相似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本人在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若发行人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发行人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发行人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4)如若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出现与发行人有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情况时,发行人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发行人经营。

(5)本人承诺不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的权益。

以上声明与承诺自本人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因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而导致发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人同意向发行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控股股东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可能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新海星投资已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并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并未拥有与发行人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出资份额等,或在任何发行人的竞争企业中有任何权益。

(2)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产品相同或相似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本公司在被法律法规认定为海星股份的控股股东期间,若发行人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发行人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发行人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4)如若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出现与海星股份有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情况时,发行人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发行人经营。

(5)本公司承诺不以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的权益。

以上声明与承诺自本公司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因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而导致发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公司同意向发行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新海星投资 直接持有公司 90.50%股权

严季新、施克俭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2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南通联力 持有公司 9.50%股权

3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联集团 控股股东新海星投资持有其 100.00%股权

南通联信 中联集团持有其 100.00%股权

4 发行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公司

联力企业 全资子公司

海一电子 全资子公司

海悦电子 全资子公司

中雅科技 全资子公司

海力电子 控股子公司

海星日本 全资子公司

中兴电子 联力企业全资子公司,已被海一电子吸收合并

中元机电 联力企业全资子公司,已被海一电子吸收合并

5 其他关联方

松禾成长 公司原股东、发起人

瑞盈丰华 公司原股东、发起人

海川投资 持有海力电子 30.00%的股权

石嘴山市海德清源纯净水有限公司 原海川投资之子公司

陈健、严季新、施克俭、周小兵、蔡金荣、王建中、陈良、薛求知、李澄、杨朝军、黄银建、葛美英、金文慧、孙新明、朱建东、葛艳锋、苏美丽、张云鹏、徐宏兰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关联法人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公司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关于公司其他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1)松禾成长

公司名称 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57262269X5

成立时间 2011 年 04 月 15 日

公司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 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 14 号楼 20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松禾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营业务 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2)瑞盈丰华

公司名称 深圳市瑞盈丰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78813024P

成立时间 2011 年 7 月 8 日

公司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耀华创建大厦第一栋 902-903 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 孙慧

主营业务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3)海川投资

公司名称 石嘴山海川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200788216893G

成立时间 2006 年 08 月 03 日

公司住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青山北路 479 号

法定代表人 穆强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 向电极箔项目、纯净水项目、电厂固体排放物综合利用项目投资;煤炭运销;五金交电、机械设备(不含汽车零配件)、机电产品、建材、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环保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石灰石、水的销售;场地、厂房及机电设备的租赁;水厂设备运行维护及技术服务。

(4)石嘴山市海德清源纯净水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石嘴山市海德清源纯净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202073828247P

成立时间 2013 年 09 月 04 日

公司住所 宁夏省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维电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 吴学成

注册资本 3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 饮用水、纯净水的制造、销售。

四、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的交易金额如下: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采购金额(万元) 306.69 598.76 558.03 667.97

采购数量(万吨) 28.92 63.69 64.97 77.76

采购单价(元/吨) 10.60 9.40 8.59 8.59

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0.75% 0.87% 0.98% 1.15%

采购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 0.80% 0.83% 0.95% 1.20%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海力电子向海川投资采购的内容主要为生产用纯水。海力电子在生产化成箔过程中,需要消耗高纯度的纯水。海力电子主要经营场所位于宁夏石嘴山市,在综合考虑纯水供应及时性、纯水质量稳定性等因素的基础上,与海川投资达成约定,向其采购纯水。上述交易价格系双方以当地自来水等的市场价格为参照,综合考虑生产成本等因素协商定价,交易价格公允。

2、关联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新海星投资于 2015 年至 2017 年向发行人子公司海一电子租赁其部分办公场所,具体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办公房屋租金 - 11.43 11.43 11.43

小    计 - 11.43 11.43 11.43

当期营业收入总额 52,221.82 96,024.31 75,623.26 73,841.58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 0.01% 0.02% 0.02%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海一电子与新海星投资的租赁协议已到期,为进一步加强发行人的独立性,切实减少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协议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租,新海星投资已另觅办公场所。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59.87 535.64 419.11 460.12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偶发性关联交易如下:

2015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2015 年 6 月 15 日,公司与海力电子少数股东海川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持有的海力电子 30%股权作价 1,820 万元转让予海川投资。

2016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2016 年 3 月 16 日,公司与海力电子少数股东海川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 2015 年已出售给海川投资持有的海力电子 30%股权以原转让价格 1,820 万元由本公司收回。

2017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2017 年 8 月 5 日,公司与海力电子少数股东海川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 500 万元的价格受让石嘴山海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力电子 10%股权。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批准程序

发行人《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于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出了详尽安排,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五、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所有关联交易均已经按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四)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应付款项的余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变化情况如下:

1、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预付账款 海川投资 - - - 232.22

其他应收款 海川投资 - - - 360.00

小    计 - - - 592.22

2015 年末,发行人对海川投资的预付账款为预付纯水采购费用;发行人对海川投资的其他应收款为应收股权转让款。

2、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应付账款 海川投资 38.11 14.10 41.79 -

应付股利 海川投资 - - - 180.00

其他应付款 关键管理人员 - - 18.10 34.29

小    计 38.11 14.10 59.89 214.29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对海川投资的应付账款均为应付纯水采购款,发行人对关键管理人员的其他应付款主要系应付关键管理人员报销款。

(五)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1、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力电子向其少数股东海川投资采购生产用纯水。发行人将努力通过技术改进、工艺优化等手段,逐步减少化成箔生产过程中对纯水的消耗,以减少关联交易金额。

2、公司目前拥有独立的产、供、销系统,不存在因依赖各关联方而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垄断公司业务渠道或干涉公司业务经营的行为。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于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而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合理定价,并对关联交易予以充分、及时披露。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严季新、施克俭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新海星投资、南通联力均已经出具了《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严季新、施克俭承诺:“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与股份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严格遵循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决策程序、权限进行相应决策。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在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将执行以下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按市场化原则办理;没有市场价格的,按成本加成定价;当交易的商品没有市场价格时,且无法或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计算的,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发行人控股股东新海星投资承诺:“如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与股份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时,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严格遵循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决策程序、权限进行相应决策。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在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将执行以下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按市场化原则办理;没有市场价格的,按成本加成定价;当交易的商品没有市场价格时,且无法或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计算的,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关联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透明性及合法性,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回避和表决程序等做了详尽的规定。

(一)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1、《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的关联交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但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及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但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的关联交易事项,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含同一标的或与同一关联人在 12 个月内达成的交易累计金额,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债务除外)在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1)股东大会: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的交易总额(含同一标的或与同一关联人在 12 个月内达成的交易累计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前款的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董事会: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但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及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但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的关联交易事项,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对关联交易事项(除董事长需要回避的情形外)的权限为: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的关联交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3)独立董事:公司拟与关联方达成的总额高于人民币 300 万元或者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 5%的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二)关联交易的回避和表决程序

1、《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是:在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其持股数不应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关联股东回避;如会议主持人需要回避的,会议主持人应主动回避,出席会议股东、无关联关系董事及监事均有权要求会议主持人回避。无须回避的任何股东均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1)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不论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关联董事均应在该交易事项发生之前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关联程度。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可以出席会议,在会上关联董事应当说明其关联关系并回避表决,关联董事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决议时,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不同,分别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投票,应由非关联股东代表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决议中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1、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总额在 30 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达成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独立董事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4)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6)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7)公司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报告期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意见

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有效,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未违反交易发生当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形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内容。相关交易是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平合理。基于上述,我们同意董事会对报告期内相关决议涉及事项的决定。”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

发行人现有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届任职期限

1 陈  健 董事长 2018 年 6 月 10 日至 2020 年 6 月 9 日

2 严季新 董事

3 施克俭 董事

4 周小兵 董事、总经理

5 蔡金荣 董事、副总经理

6 王建中 董事、副总经理

7 陈  良 独立董事

8 薛求知 独立董事

9 李  澄 独立董事

1、陈健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 EMBA,工程师,曾获江苏省科技企业家等荣誉。2000 年 7 月至 2003 年 7 月,担任海星有限企划部主管;2003 年 8 月至 2006 年 12 月,担任海星有限董事办主任;2007年 1 月至 2009 年 12 月,担任海力电子总经理;2010 年 1 月至 2011 年 1 月,担任海星有限副总经理;2011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担任海星有限/海星股份总经理;2012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2 月,担任海星有限/海星股份董事;2017 年 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目前还担任新海星投资董事、海一电子董事长、海悦电子董事长、海力电子董事长、中雅科技董事长。

2、严季新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复旦大学EMBA、上海交通大学金融 EMBA,高级工程师。曾获江苏省优秀民营企业家、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荣誉或奖励,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91 年 1月至 1993 年 2 月,担任南通电极箔厂副厂长;1993 年 3 月至 1998 年 1 月,担任南通电极箔厂厂长;1998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担任海星有限/海星股份董事长;2017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目前还担任新海星投资董事长兼总经理、南通联力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联集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通联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海悦电子董事、海一电子董事、联力企业董事、海星日本董事长。

3、施克俭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复旦大学EMBA,工程师。曾获南通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南通市“226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南通市劳动模范、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等荣誉或奖励。1991 年 1 月至 1998 年 12 月,担任南通电极箔厂设备科科长、厂办主任;1998 年 12 月至 2004 年 12 月,担任海星有限副总经理;2005 年 1 月至 2008年 9 月,担任海星有限执行总经理;2008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2 月,担任海星有限总经理;2011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担任海星有限/海星股份副董事长;2017年 1 月至今,担任海星股份董事。目前还担任新海星投资副董事长、联力企业董事、海悦电子董事、海一电子董事、海力电子董事。

4、周小兵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香港科技大学 EMBA。1999 年 10 月至 2002 年 12 月,担任海星有限贸易部综合科科长;2003年 1 月至 2007 年 7 月,担任海星有限市场营销部部长;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12 月,担任海一电子总经理;2008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2 月,担任海星有限副总经理;2013 年 1 月至 2016 年 10 月,担任海星有限/海星股份副总经理;2016 年1 月至今,担任海星股份董事;2017 年 1 月至今,担任海星股份总经理。目前还担任新海星投资董事、海一电子总经理、海悦电子总经理、海力电子董事兼总经理、中雅科技董事兼总经理。

5、蔡金荣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 EMBA。1991 年 1 月至 1998 年 12 月,历任南通电极箔厂车间主任、销售部部长、副厂长;1998 年 12 月至今,担任海星有限/海星股份副总经理;2012 年11 月至今,担任海星有限/海星股份董事。目前还担任新海星投资董事。

6、王建中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获江苏省优秀新产品开发设计奖、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江苏省经济技术创新能手、南通市 2017 年度科技兴市功臣等荣誉或奖励,同时为江苏省 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1993 年 7 月至 2000 年 8 月,担任南通电极箔厂开发部副部长;2000 年 9 月至 2003 年 10 月,担任海星有限技术中心主任;2003 年 11 月至 2008 年 11 月,担任海星有限技术总监;2008 年 12 月至今,担任海星有限/海星股份副总经理;2012 年 11 月至今,担任海星有限/海星股份董事。目前还担任新海星投资董事。

7、陈良先生,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1985 年 9 月至 2000 年 7 月,在南京经济学院财务会计系担任教师;2000 年 7月至 2015 年 9 月,在南京财经大学历任财务管理系系主任、红山学院副院长、会计学院副院长;2015 年 9 月至今,在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担任教师;2014年 12 月至今,担任海星股份独立董事。目前还担任常熟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薛求知先生,195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76 年 9 月至 1978 年 2 月,任延边财贸学校政治教研室教师;1978 年 3月至 1981 年 9 月,就读于武汉大学;1981 年 9 月至 1982 年 9 月,任武汉大学管理系教师;1982 年 9 月至 1988 年 4 月,就读于比利时布鲁塞尔大学;1988年 9 月至今,在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担任教师;2014 年 12 月至今,担任海星股份独立董事。

9、李澄先生,1959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1984 年 12 月至今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2017 年 10 月至今,担任海星股份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发行人现有监事 3 名,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届任职期限

1 黄银建 监事会主席 2016 年 6 月 10 日至 2019 年 6 月 9 日

2 葛美英 监事

3 金文慧 监事

1、黄银建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1991 年 1 月至 2001 年 12 月,历任南通电极箔厂车间主任、工程部副部长、生产四部副部长;2002 年 1 月至 2006 年 9 月,担任海星有限生产部长;2006 年10 月至 2007 年 10 月,担任海星有限运营部生产计划部长;2007 年 11 月至今,担任海星有限/海星股份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2013 年 6 月至今,担任海星股份监事会主席。目前还担任新海星投资监事会主席。

2、葛美英女士,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1991 年 1 月至 1997 年 12 月,历任南通电极箔厂化成检验员、化成车间主任;1998 年 1 月至 2003 年 12 月,担任海星有限生产二、三部副部长;2004 年 1 月至 2006 年 9 月,担任海星有限生产计划部部长;2006 年 10 月至 2007 年 12 月,担任海星有限运营部部长;2007 年 12 月至今,任海星股份品保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13 年 6 月至今,担任海星股份监事。目前还担任新海星投资监事、海一电子监事、海悦电子监事、中雅科技监事。

3、金文慧女士,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5 年 7 月至 1998 年 6 月,担任南通宇泰电子有限公司进出口业务主管;1998年 7 月至今,历任海星有限/海星股份市场部关务主管、销售片区主管;2013 年6 月至今,担任海星股份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现有高级管理人员 7 名,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届任职期限

1 周小兵 董事、总经理 2018 年 6 月 10 日至 2020 年 6 月 9 日

2 蔡金荣 董事、副总经理

3 王建中 董事、副总经理

4 孙新明 副总经理

5 朱建东 副总经理

6 葛艳锋 董事会秘书

7 苏美丽 财务总监

1、周小兵先生,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

2、蔡金荣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

3、王建中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

4、孙新明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复旦大学EMBA。2000 年 8 月至 2001 年 11 月,担任海星有限项目经理;2001 年 12 月至2003 年 3 月,担任中兴电子化成车间主任;2003 年 3 月至 2005 年 9 月,担任中力电子副总经理;2005 年 10 月至 2007 年 12 月,担任海星有限运营部部长;2007年 12 月至 2010 年 1 月,担任海星有限化成中心主任;2010 年 1 月至今,担任海星有限/海星股份副总经理。目前还担任新海星投资董事、中雅科技董事。

5、朱建东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1 年 1 月至 2003 年 5 月,历任海星有限上海办事处办事员、管理科长;2003年 6 月至 2016 年 12 月,历任海星有限/海星股份中高压腐蚀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2017 年 1 月至今,担任海星股份副总经理。

6、葛艳锋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2005 年 1 月至 2008 年 7 月,担任海星有限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 8 月至 2011 年 12 月,担任海星有限办公室主任;2012 年 1 月至 2013 年 5 月,担任海星有限总经理助理;2013 年 6 月至今,担任海星股份董事会秘书。

7、苏美丽女士,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0 年 7 月至 2016 年 6 月,历任海星有限/海星股份财务部主管会计、财务管理科科长、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2016 年 6 月至今,担任海星股份财务总监。

(四)核心技术人员

发行人现有核心技术人员 6 名,主要情况如下:

1、严季新先生,简历详见“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

2、王建中先生,简历详见“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

3、胡广军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工程师。曾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江苏省优秀新产品金牛奖、南通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南通市第三届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等奖励。1990 年 1 月至 2005 年 3 月,历任海星有限检测中心组长、研究所工艺员、运营部技术科长;2005 年 4 月至今,任海星有限/海星股份技术研究部部长。

4、徐中均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获绵阳市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雅安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雅安市优秀企业家等奖励。1999 年 2 月至 2003 年 1 月,任海星有限生产车间生产主管;2003年 2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中兴电子生产车间车间主任;2004 年 5 月至 2007 年 1月,任四川中力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7 年 2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中雅科技副总经理;2013 年 1 月至今,任中雅科技常务副总经理;2018 年 2 月至今,任海星股份总经理助理。

5、王建峰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获南通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南通市通州区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奖励。2004 年 2月至 2012 年 1 月,历任中元机电技术科机械设计师、设备副科长、设备科长、副主任工程师;2012 年 1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海星有限/海星股份生产部副部长;2018 年 2 月至今,任海星股份总经理助理兼装备部部长。

6、周红炎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助理工程师。2000 年 4 月至 2007 年 5 月,历任海星有限技术研究部工艺员、工艺科科长;2007 年 6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海一电子车间主任;2012 年 1 月至今,任海一电子生产部副部长。

(五)董事、监事的提名和上述人员的选聘情况

1、现任董事的选聘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陈健、严季新、施克俭、蔡金荣、王建中、周小兵、陈良、薛求知、李澄均由发行人控股股东新海星投资提名,并经 2018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现任监事的选聘情况

公司现任监事黄银建、葛美英均由海星股份第一届监事会提名,并经 2016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现任监事金文慧由201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黄银建、葛美英共同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通过新海星投资及其全资子公司南通联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所持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报告期内的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姓  名 职务或亲属关系 报告期各期末持股新海星投资的比例

2018 年 6 月30 日 2017 年 12月 31 日 2016 年 12月 31 日 2015 年 12月 31 日

陈    健 董事长 1.21% 1.21% 1.21% 1.21%

严季新 董事 13.69% 13.69% 13.69% 13.69%

施克俭 董事 5.23% 5.23% 5.23% 5.23%

周小兵 董事兼总经理 1.21% 1.21% 1.21% 1.21%

严俐华 周小兵的配偶 0.08% 0.08% 0.08% 0.08%

蔡金荣 董事兼副总经理 4.83% 4.83% 4.83% 4.83%

王建中 董事兼副总经理 3.02% 3.02% 3.02% 3.02%

黄银建 监事会主席兼工会主席 2.21% 2.21% 2.21% 2.21%

葛美英 监事兼品保部部长 2.21% 2.21% 2.21% 2.21%

金文慧 职工监事 0.81% 0.81% 0.81% 0.81%

孙新明 副总经理 0.81% 0.81% 0.81% 0.81%

李    华 孙新明的配偶 0.81% 0.81% 0.81% 0.81%

朱建东 副总经理 0.40% 0.40% 0.40% 0.40%

葛艳锋 董事会秘书 0.40% 0.40% 0.40% 0.40%

苏美丽 财务总监 0.48% 0.48% 0.48% 0.48%

胡广军 技术研究部部长 1.21% 1.21% 1.21% 1.21%

徐中均 总经理助理兼中雅科技常务副总经理 0.08% 0.08% 0.08% 0.08%

王建峰 总经理助理兼装备部部长 0.40% 0.40% 0.40% 0.40%

周红炎 生产部副部长 0.08% 0.08% 0.08% 0.08%

除上述列示的情形,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  名 目前公司任职情况 对外投资 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或出资总额(万元) 持股比例

陈    健 董事长 新海星投资 1,242 1.21%

严季新 董事 新海星投资 1,242 13.69%

施克俭 董事 新海星投资 1,242 5.23%

周小兵 董事兼总经理 新海星投资 1,242 1.21%

蔡金荣 董事兼副总经理 新海星投资 1,242 4.83%

王建中 董事兼副总经理 新海星投资 1,242 3.02%

陈    良 独立董事 - - -

薛求知 独立董事 - - -

李    澄 独立董事 - - -

黄银建 监事主席兼工会主席 新海星投资 1,242 2.21%

葛美英 监事兼品保部部长 新海星投资 1,242 2.21%

金文慧 职工监事 新海星投资 1,242 0.81%

孙新明 副总经理 新海星投资 1,242 0.81%

朱建东 副总经理 新海星投资 1,242 0.40%

葛艳锋 董事会秘书 新海星投资 1,242 0.40%

苏美丽 财务总监 新海星投资 1,242 0.48%

胡广军 技术研究部部长 新海星投资 1,242 1.21%

徐中均 总经理助理兼中雅科技常务副总经理 新海星投资 1,242 0.08%

王建峰 总经理助理兼装备部部长 新海星投资 1,242 0.40%

周红炎 生产部副部长 新海星投资 1,242 0.08%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上述对外投资行为与公司均不存在利益冲突。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17 年度在公司(包括子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表:

姓名 目前公司任职情况 2017 年度薪酬(万元) 在公司关联方领取薪酬(万元) 是否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

陈    健 董事长 50.51 - 否

严季新 董事 88.53 否

施克俭 董事 45.71 - 否

周小兵 董事、总经理 44.85 - 否

蔡金荣 董事、副总经理 39.59 - 否

王建中 董事、副总经理 43.82 - 否

陈    良 独立董事 6.00 - 否

薛求知 独立董事 6.00 - 否

李    澄 独立董事 1.00 - 否

黄银建 监事会主席 25.86 - 否

葛美英 监事 27.31 - 否

金文慧 监事 21.60 - 否

孙新明 副总经理 40.22 - 否

朱建东 副总经理 36.64 - 否

葛艳锋 董事会秘书 26.73 - 否

苏美丽 财务总监 26.29 - 否

胡广军 技术研究部部长 30.59 - 否

徐中均 总经理助理兼中雅科技常务副总经理 31.20 - 否

王建峰 总经理助理兼装备部部长 28.54 - 否

周红炎 生产部副部长 24.43 - 否

注:1、以上薪酬包括税前工资和奖金。

2、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公司依法为其办理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独立董事李澄自 2017 年 10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及其关联方处不存在领取其他收入及享受其他待遇或退休金计划的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姓名 在本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与 发行人的关系 兼职职务

陈    健 董事长 新海星投资 控股股东 董事

海一电子 全资子公司 董事长

海悦电子 全资子公司 董事长

海力电子 控股子公司 董事长

中雅科技 全资子公司 董事长

严季新 董事 新海星投资 控股股东 董事长兼总经理

南通联力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中联集团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南通联信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海一电子 全资子公司 董事

海悦电子 全资子公司 董事

联力企业 全资子公司 董事

海星日本 全资子公司 董事长

施克俭 董事 新海星投资 控股股东 副董事长

海一电子 全资子公司 董事

海悦电子 全资子公司 董事

海力电子 控股子公司 董事

联力企业 全资子公司 董事

周小兵 董事兼总经理 新海星投资 控股股东 董事

海一电子 全资子公司 总经理

海悦电子 全资子公司 总经理

海力电子 控股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中雅科技 全资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蔡金荣 董事兼副总经理 新海星投资 控股股东 董事

王建中 董事兼副总经理 新海星投资 控股股东 董事

薛求知 独立董事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 无关联关系 教师

陈    良 独立董事 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无关联关系 教师

常熟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李    澄 独立董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无关联关系 教师

黄银建 监事会主席 新海星投资 控股股东 监事会主席

葛美英 监事 新海星投资 控股股东 监事

海一电子 全资子公司 监事

海悦电子 全资子公司 监事

中雅科技 全资子公司 监事

孙新明 副总经理 新海星投资 控股股东 董事

中雅科技 全资子公司 董事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存在的亲属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朱建东与财务总监苏美丽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与发行人签订协议和作出的承诺

(一)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签订的协议

在发行人任职并专职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与发行人均签有《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对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守商业机密及重大知识产权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重要承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严季新、施克俭向发行人作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和公司上市后锁定所持股份的承诺等,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及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承诺履行情况良好。

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

(一)董事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期初,公司董事会成员共九人,分别为陈健、严季新、施克俭、蔡金荣、王建中、张云鹏、陈良、薛求知、杨朝军,其中,严季新担任董事长、施克俭担任副董事长。

2016 年 1 月 27 日,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张云鹏辞去公司董事一职,同时选举周小兵为公司董事。

2016 年 10 月 23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严季新辞去董事长职务、施克俭辞去副董事长职务,选举陈健担任公司董事长,上述任职变化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2017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杨朝军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同时选举李澄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期初,公司监事会成员共三人,分别为黄银建、葛美英和金文慧。报告期内,公司监事未发生变化。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期初,公司总经理为陈健,副总经理为蔡金荣、王建中、周小兵、孙新明,葛艳锋为董事会秘书,徐宏兰为财务总监。

2016 年 6 月 1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苏美丽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2016 年 10 月 23 日,因公司内部职务调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陈健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周小兵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朱建东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任职变化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报告期内,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系正常变动,公司核心管理层始终保持稳定。上述人员变动对公司日常管理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于 2013 年 6 月 8 日召开了创立大会暨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会成员及监事会成员,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制度,股东大会规范运行。此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改了上述文件。

1、股东权利和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5)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是发行人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以下担保事项:①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②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③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④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⑤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股东大会的召开

(1)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少于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确定的其他地点。

4、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1)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5、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①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②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③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④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⑤公司年度报告;

⑥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3)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①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②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③公司章程的修改;

④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的;

⑤股权激励计划;

⑥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而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4)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依法征集股东投票权。

6、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自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共召开 13 次股东大会。报告期内,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均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决议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股东大会、股东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发行人于 2013 年 6 月 8 日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并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 6 名董事,任期均为 3 年;2014 年 12 月 22 日,发行人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了上述规定,并选举产生 3 名独立董事;2016 年 6 月 10 日,发行人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 9 名董事;2016 年 11 月 21 日,发行人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董事任期调整为 2 年;2018 年 6 月 9 日,发行人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 9 名董事。

2、董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长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3)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董事会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1)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监事等相关人员。

(2)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3)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五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5、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1)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者投票表决。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3)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6、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自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共召开 18 次董事会。报告期内,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历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均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决议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董事会、董事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监事会构成

发行人于 2013 年 6 月 8 日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并选举 2 名股东代表监事,与海星股份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一届监事会。2016 年 6 月 10 日,发行人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 3 名监事。

2、监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会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1)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2)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②事由及议题;

③发出通知的日期。

4、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监事会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对事项进行逐项审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5、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自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共召开 13 次监事会。报告期,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历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均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决议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监事会、监事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设置情况

2014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良、薛求知、杨朝军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此后,上述 3 人于 2016 年 6 月 10日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7 年 9 月,杨朝军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17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人数符合规定,其中陈良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的提名与任职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列的基本条件。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征得了被提名人的同意,充分了解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了意见。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6 年。

2、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制度安排

2015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独立董事还享有以下特别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时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书面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5)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6)《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7)股权激励计划;

(8)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9)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3、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仔细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董事会有关文件资料,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发挥了在财务、法律及战略决策等方面的专业特长,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完善和规范治理结构起到了积极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六、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报告期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意见”。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情况

2013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决定聘任葛艳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 年 6 月 10 日及 2018 年 6 月 9 日,葛艳锋先生分别被公司第二届及第三届董事会续聘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规定发行人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上市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保证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2)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3)筹备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

(4)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5)列席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公司在作出重大决定之前,应当从信息披露角度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

(6)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管机构报告;

(7)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文件和记录;

(8)做好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管理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9)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公司董事会印章,保管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

(10)帮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11)帮助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违反法律、法规作出决议时及时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应当把情况记录在会议记录上,必要时,提交公司监事会或向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及有关部门反映;

(12)负责处理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相关事务及股东之间的相关事务;

(13)为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支持;

(14)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规定及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3、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自建立伊始,始终保持规范、有序运行,保障了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发行人于 2015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等议案,从而在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由三名董事组成,除战略委员会的主任是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外,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且独立董事占多数。

1、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目前,公司战略委员会成员为严季新、陈健和李澄(独立董事),由陈健担任主任。

2、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协助制定和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组织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目前,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陈良(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李澄(独立董事)和施克俭,由陈良担任主任。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针对考核对象的业绩考核标准、建立完善的考核体系并进行有效考核;负责制定、审查考核对象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及拟定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并按规定实施考核。目前,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薛求知(独立董事)、李澄(独立董事)和严季新,由薛求知任主任。

4、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为李澄(独立董事)、薛求知(独立董事)和严季新,由李澄任主任。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一)受到环保处罚的情况

1、基本情况

2016 年,海星股份及其子公司海一电子、海悦电子(生产基地均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存在被南通市通州区环保局处罚的事项,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六)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情况”。

针对上述环保处罚涉及的不规范行为,海星股份、海一电子及海悦电子已充分认识到其在细节管理方面的不足,进一步提高了环保守法意识,并及时进行了整改。报告期内,除上述环保处罚事项外,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被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2、主管机关的相关意见

2017 年 9 月 14 日,南通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出具说明:海星股份、海一电子及海悦电子的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环保不规范行为情节轻微,不属于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违规事项。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除上述行政处罚外,上述公司不存在其他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而被行政处罚的情形。针对上述环保不规范行为,海星股份、海一电子及海悦电子已充分认识到其在细节管理方面的不足,进一步提高了环保守法意识,并已及时且有效地纠正上述行为,进行了全面整改,且相关行为未导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等不良后果。

海星股份、海一电子及海悦电子在以往的生产经营中能规范守法,环保守法意识增强,且一直贯彻清洁生产的经营理念,其环保投入及采取的措施是较到位的。

(二)受到税务处罚的情况

1、基本情况

2015 年 8 月 20 日至 2015 年 9 月 16 日,石嘴山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发行人子公司海力电子 2012 年至 2014 年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2015 年 10 月 15日,石嘴山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纳税检查情况对海力电子作出《石嘴山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石地税稽罚[2015]026 号)。经查发现:海力电子 2012 年至 2014 年少缴纳车船税 1,071,00 元、少缴纳印花税 2,448.40元。石嘴山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海力电子罚款人民币 3,519.40 元。

2、主管机关的相关意见

2017 年 12 月 1 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地税局出具涉税信息结果告知书:海力电子已根据上述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缴纳全部罚款和滞纳金,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且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报告期内,其他方面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除上述行政处罚事项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任何主管机关的处罚。

三、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一)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

公司已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并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等在制度层面对资金占用进行了严格的限定。

1、《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下述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2、《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017 年 9 月 16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规定:

(1)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①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③委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④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⑤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新海星投资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形式占用股份公司资金,不与股份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与股份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需在持有股份公司 1%以上的股东要求时立即返还资金,并赔偿公司相当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四倍的资金占用费。”

公司实际控制人严季新、施克俭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形式占用股份公司资金,不与股份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如果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与股份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需在持有股份公司 1%以上的股东要求时立即返还资金,并赔偿公司相当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四倍的资金占用费。”

(二)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的情况。

公司的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四、关于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深化完善和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步建立起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的制定使经济业务的开展有章可循,有明确的授权和审核程序。目前公司的内控制度比较完整、合理,较好地满足了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并且这些制度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管理层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查和评估后认为:

1、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组织结构,各组织机构能够按公司制定的议事规则或工作程序规范运作,能够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2、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与财务负责人,直接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设置了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并配备专职审计人员,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另外,公司建立了有效的业务控制、稽核流程和体系,形成了相互制衡机制,以保证各部门、各工作岗位均能在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并做到每项业务活动有真实凭证或记录可查。

3、公司已建立健全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包括:公司对包括资金活动、供销、资产管理等在内的各项具体业务活动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予以实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了详实的会计工作组织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设置了专门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并严格规定了财务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定了各项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引进了财务自动化系统,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综上所述,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确保公司所属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及披露信息。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自制定以来,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随着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公司的内控制度还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并将在实际中得以有效的执行和实施。

(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发行人出具了天健审[2018]7469 号《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其结论意见如下:海星股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8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天健审[2018]7468 号《审计报告》。

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均为合并口径。

一、报告期内财务报表

(一)合并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1,756,913.19 285,956,291.48 200,812,840.73 181,983,471.46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318,949,569.56 299,924,735.78 280,146,573.03 250,683,414.88

预付款项 3,166,659.34 1,176,216.37 2,326,752.89 3,608,633.98

其他应收款 3,822,097.42 1,537,522.65 2,326,420.91 4,825,283.18

存货 60,480,923.36 59,573,305.54 91,641,367.79 89,190,431.24

其他流动资产 3,499,387.90 1,957,636.06 6,406,334.74 5,883,650.24

流动资产合计 691,675,550.77 650,125,707.88 583,660,290.09 536,174,884.98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253,929,410.81 236,524,366.95 261,714,620.82 290,672,925.50

在建工程 18,753,633.84 18,416,155.13 2,318,636.42 6,186,720.07

无形资产 38,407,556.02 36,987,430.12 34,628,898.46 36,635,922.65

长期待摊费用 - - - 138,566.7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638,234.39 2,643,131.36 2,939,775.16 4,244,356.23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4,728,835.06 294,571,083.56 301,601,930.86 337,878,491.16

资产总计 1,006,404,385.83 944,696,791.44 885,262,220.95 874,053,376.1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7,500,000.00 58,000,000.00 20,000,000.00 73,500,0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59,029,463.49 132,319,952.11 142,944,108.29 133,204,069.14

预收款项 817,770.59 1,033,001.54 471,072.29 617,860.05

应付职工薪酬 19,621,434.66 24,746,685.91 22,789,368.83 19,975,052.43

应交税费 12,318,322.09 6,491,971.18 6,926,743.36 8,966,873.34

其他应付款 30,949,373.68 1,269,662.38 1,967,113.74 4,724,450.28

流动负债合计 280,236,364.51 223,861,273.12 195,098,406.51 240,988,305.2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递延收益 8,573,632.15 9,650,751.73 9,828,833.33 14,721,072.21

非流动负债合计 9,573,632.15 10,650,751.73 10,828,833.33 15,721,072.21

负债合计 289,809,996.66 234,512,024.85 205,927,239.84 256,709,377.4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56,000,000.00 156,000,000.00 156,000,000.00 156,000,000.00

资本公积 37,498,320.60 37,498,320.60 37,496,776.83 40,696,776.83

其他综合收益 2,321,356.15 1,605,066.24 6,584,362.32 3,126,137.63

盈余公积 22,381,644.74 22,381,644.74 19,635,889.86 17,201,182.32

未分配利润 482,015,125.57 477,936,363.38 440,579,912.40 365,319,901.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00,216,447.06 695,421,394.96 660,296,941.41 582,343,998.69

少数股东权益 16,377,942.11 14,763,371.63 19,038,039.70 35,00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6,594,389.17 710,184,766.59 679,334,981.11 617,343,998.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06,404,385.83 944,696,791.44 885,262,220.95 874,053,376.1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22,218,219.13 960,243,092.09 756,232,633.05 738,415,773.07

其中:营业收入 522,218,219.13 960,243,092.09 756,232,633.05 738,415,773.07

二、营业总成本 446,791,952.08 863,450,694.24 691,585,057.98 655,028,961.39

其中:营业成本 381,923,284.35 725,333,394.79 586,917,576.48 554,722,891.55

税金及附加 4,363,222.78 7,912,691.03 6,215,656.76 3,123,013.99

销售费用 18,207,588.61 32,522,247.83 23,819,804.41 22,597,668.11

管理费用 24,323,734.57 45,163,626.08 39,346,335.77 39,415,165.68

研发费用 23,154,726.54 42,755,298.45 36,444,527.92 36,150,896.94

财务费用 -7,106,369.88 8,703,007.04 -3,712,535.63 -3,463,942.48

其中:利息费用 437,416.68 983,154.58 2,470,837.21 2,472,751.77

利息收入 7,223,537.90 1,716,888.56 701,749.60 1,304,935.20

资产减值损失 1,925,765.11 1,060,429.02 2,553,692.27 2,483,267.60

加:其他收益 5,218,215.11 8,706,274.2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2,437.5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0,713.48 417,383.96 18,203,222.24 -236,238.99

三、营业利润 80,695,195.64 105,916,056.07 82,850,797.31 83,153,010.21

加:营业外收入 35,175.58 154,756.04 11,951,527.35 10,466,715.82

减:营业外支出 200,965.82 278,052.44 468,148.36 447,090.70

四、利润总额 80,529,405.40 105,792,759.67 94,334,176.30 93,172,635.33

减:所得税费用 9,836,072.73 14,963,678.11 15,801,418.57 16,045,633.54

五、净利润 70,693,332.67 90,829,081.56 78,532,757.73 77,127,001.7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0,693,332.67 90,829,081.56 78,532,757.73 77,127,001.79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9,078,762.19 90,102,205.86 77,694,718.03 73,527,001.79

少数股东损益 1,614,570.48 726,875.70 838,039.70 3,600,000.0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716,289.91 -4,979,296.08 3,458,224.69 1,683,672.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716,289.91 -4,979,296.08 3,458,224.69 1,683,672.9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71,409,622.58 85,849,785.48 81,990,982.42 78,810,674.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69,795,052.10 85,122,909.78 81,152,942.72 75,210,674.7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614,570.48 726,875.70 838,039.70 3,600,000.0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4 0.58 0.50 0.4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4 0.58 0.50 0.47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84,836,416.01 717,504,874.98 561,891,433.98 517,257,100.25

收到的税费返还 3,924,126.55 9,851,223.19 10,509,853.20 20,741,209.6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134,411.70 10,596,533.89 20,754,987.58 8,119,864.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6,894,954.26 737,952,632.06 593,156,274.76 546,118,174.6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22,035,937.25 429,477,307.68 361,234,516.39 370,366,626.4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5,919,829.25 74,554,033.34 64,962,553.84 59,985,893.52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750,192.26 48,993,692.34 44,426,483.57 31,099,638.7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115,672.38 47,337,583.68 35,231,058.25 33,179,088.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9,821,631.14 600,362,617.04 505,854,612.05 494,631,247.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073,323.12 137,590,015.02 87,301,662.71 51,486,927.2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4,6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16,326.12 875,221.46 21,555,486.84 578,243.7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24,600.00 110,000.00 6,73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6,326.12 2,299,821.46 21,665,486.84 21,908,243.7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7,200,346.67 21,902,995.28 10,134,879.69 33,840,776.67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0 14,6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200,346.67 26,902,995.28 24,734,879.69 33,840,776.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884,020.55 -24,603,173.82 -3,069,392.85 -11,932,532.8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7,500,000.00 58,000,000.00 42,000,000.00 123,5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500,000.00 58,000,000.00 42,000,000.00 123,5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8,000,000.00 20,000,000.00 95,500,000.00 102,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6,224,887.51 52,562,687.86 6,083,524.71 6,132,776.3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3,600,000.00 3,60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80,00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7,404,887.51 72,562,687.86 101,583,524.71 108,132,776.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904,887.51 -14,562,687.86 -59,583,524.71 15,367,223.6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556,108.54 -13,191,246.13 8,215,247.77 4,248,454.0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840,523.60 85,232,907.21 32,863,992.92 59,170,072.0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3,733,791.43 198,500,884.22 165,636,891.30 106,466,819.2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5,574,315.03 283,733,791.43 198,500,884.22 165,636,891.30

(二)母公司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0,967,592.72 160,957,377.12 110,459,742.12 123,464,564.66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09,965,584.51 183,278,188.91 170,467,469.09 174,615,381.59

预付款项 224,952.85 203,969.27 227,336.54 124,173.10

其他应收款 19,811,450.87 30,601,131.59 79,758,442.18 146,904,598.78

存货 26,655,369.84 28,639,274.72 45,445,058.64 49,346,900.59

其他流动资产 798,613.32 968,685.63 2,916,046.21 2,160,728.64

流动资产合计 418,423,564.11 404,648,627.24 409,274,094.78 496,616,347.36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254,246,879.63 254,246,879.63 249,246,879.63 231,046,879.63

固定资产 39,001,001.62 46,081,387.45 44,912,564.03 48,866,763.19

在建工程 1,035,100.00 101,250.00 1,023,547.86 118,800.00

无形资产 5,094,810.13 5,199,109.99 5,407,709.71 5,616,309.43

长期待摊费用 - - - 138,566.7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64,095.71 1,011,160.45 912,119.99 1,491,601.54

非流动资产合计 300,541,887.09 306,639,787.52 301,502,821.22 287,278,920.50

资产总计 718,965,451.20 711,288,414.76 710,776,916.00 783,895,267.8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60,000,0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17,587,161.75 197,273,912.29 177,726,458.93 220,663,708.61

预收款项 642,890.78 845,979.73 452,328.71 7,198,381.29

应付职工薪酬 11,182,410.60 14,295,409.68 12,984,828.25 12,891,100.06

应交税费 6,211,325.00 2,471,954.85 1,017,256.73 4,515,741.19

其他应付款 25,217,416.94 700,083.33 661,477.33 875,440.50

流动负债合计 280,841,205.07 235,587,339.88 212,842,349.95 306,144,371.65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3,527,230.01 3,796,460.01 3,487,500.00 7,650,905.55

非流动负债合计 3,527,230.01 3,796,460.01 3,487,500.00 7,650,905.55

负债合计 284,368,435.08 239,383,799.89 216,329,849.95 313,795,277.2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56,000,000.00 156,000,000.00 156,000,000.00 156,000,000.00

资本公积 142,088,167.53 142,088,167.53 142,088,167.53 142,088,167.53

盈余公积 22,381,644.74 22,381,644.74 19,635,889.86 17,201,182.32

未分配利润 114,127,203.85 151,434,802.60 176,723,008.66 154,810,640.81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4,597,016.12 471,904,614.87 494,447,066.05 470,099,990.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18,965,451.20 711,288,414.76 710,776,916.00 783,895,267.86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60,331,511.98 686,208,947.14 536,473,822.56 540,937,753.33

减:营业成本 294,878,909.35 577,050,697.16 459,114,094.96 464,432,229.86

税金及附加 1,715,387.08 2,577,891.68 2,418,443.02 833,285.22

销售费用 12,865,250.70 22,412,561.20 17,011,699.34 14,470,723.58

管理费用 13,513,628.52 27,365,270.40 22,721,593.07 20,828,600.53

研发费用 12,671,929.37 23,828,557.28 19,019,399.82 22,182,444.41

财务费用 -6,844,841.70 5,554,796.46 -5,131,790.54 -4,776,272.54

其中:利息费用 437,416.68 874,833.35 907,579.18 928,564.57

利息收入 7,126,539.70 2,421,016.45 1,280,617.92 2,808,072.42

资产减值损失 1,154,888.95 965,618.11 460,244.18 1,703,650.41

加:其他收益 1,250,230.00 4,054,149.9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67,900.00 2,887,000.00 124,826,240.0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93,556.39 417,383.96 -181.21 -10,154.83

二、营业利润 31,920,146.10 31,792,988.80 23,746,957.50 146,079,177.06

加:营业外收入 31,283.94 64,966.99 5,115,560.39 5,465,488.50

减:营业外支出 42,450.19 9,902.86 103,355.73 273,516.27

三、利润总额 31,908,979.85 31,848,052.93 28,759,162.16 151,271,149.29

减:所得税费用 4,216,578.60 4,390,504.11 4,412,086.77 6,316,715.66

四、净利润 27,692,401.25 27,457,548.82 24,347,075.39 144,954,433.63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7,692,401.25 27,457,548.82 24,347,075.39 144,954,433.63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7,692,401.25 27,457,548.82 24,347,075.39 144,954,433.63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44,040,759.38 449,801,508.04 412,075,636.37 400,572,525.82

收到的税费返还 477,244.76 3,105,803.72 5,089,083.10 12,575,734.5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3,312,913.30 4,197,745.97 5,737,179.09 16,560,793.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7,830,917.44 457,105,057.73 422,901,898.56 429,709,053.8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3,817,204.93 316,792,283.40 384,238,925.16 386,755,800.1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1,897,157.66 34,235,479.30 29,615,916.44 26,770,761.2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980,935.77 13,699,933.67 16,308,815.41 5,149,376.5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228,325.90 26,367,851.68 19,602,924.48 15,141,727.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2,923,624.26 391,095,548.05 449,766,581.49 433,817,665.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907,293.18 66,009,509.68 -26,864,682.93 -4,108,612.0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4,6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867,900.00 125,936,431.74 1,834,133.9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9,000.00 643,404.36 46,087.39 485,443.7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6,939,772.66 61,848,274.72 1,132,250.02 77,615,700.2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6,988,772.66 63,359,579.08 127,114,769.15 94,535,278.0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573,648.57 6,656,272.39 15,231,517.57 10,333,839.32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0 14,6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1,800,000.00 10,000,000.00 41,500,000.00 64,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373,648.57 21,656,272.39 71,331,517.57 74,833,839.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15,124.09 41,703,306.69 55,783,251.58 19,701,438.7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 20,000,000.00 10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00,000.00 20,000,000.00 10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0 60,000,000.00 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5,439,833.35 50,874,833.35 918,635.43 913,674.9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80,00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619,833.35 70,874,833.35 60,918,635.43 50,913,674.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619,833.35 -50,874,833.35 -40,918,635.43 49,086,325.0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42,631.68 -6,920,348.02 3,333,744.24 1,785,963.7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54,784.40 49,917,635.00 -8,666,322.54 66,465,115.4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0,377,377.12 110,459,742.12 119,126,064.66 52,660,949.2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9,722,592.72 160,377,377.12 110,459,742.12 119,126,064.66

二、审计意见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18]7468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海星电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海星电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范围包括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的财务报表。控制是指公司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拥有权益比例 纳入合并范围时间

海悦电子 500 万美元 100% 2006 年 12 月

中雅科技 4,000 万元 100% 2008 年 5 月

海一电子 7,206.42 万元 100% 2011 年 12 月

海力电子 5,000 万元 70% 2006 年 8 月

联力企业 100 万港元 100% 2012 年 12 月

海星日本 9,000 万日元 100% 2018 年 1 月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15 年度拥有权益比例变化情况

2015 年 6 月 15 日,海力电子召开董事会,同意海星股份将其所持海力电子30%的股权以 1,82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海川投资。同日,转让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上述双方股权转让事宜经石嘴山市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关于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申请股权变更的批复》(石商发[2015]75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宁字[2006]0014 号)批准。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拥有海力电子权益比例下降至 30%,但根据公司、联力企业及海川投资于 2013 年度签订的三方《合作协议书》,公司与联力企业仍能通过承包经营海力电子公司方式控制其生产经营权及财务管理权,故公司2015 年度仍将海力电子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2016 年度拥有权益比例变化情况

2016 年 3 月 16 日,海力电子召开董事会,同意海川投资将其所持海力电子30%的股权以 1,82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海星股份。同日,转让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上述双方股权转让事宜经石嘴山市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申请股权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批复》(石商发[2016]4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石商发字[2016]0049 号)批准。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拥有海力电子权益比例恢复至 60%,能够继续对海力电子实施控制。

2015 年 9 月 28 日,海一电子召开董事会,同意海一电子吸收合并中元机电,合并后海一电子作为存续公司,中元机电依法注销,同日,双方签订了《吸收合并协议》。上述企业合并事宜经南通市通州区商务局《关于同意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与南通中元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合并为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的批复》(通商外资[2015]113 号)及省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3]45888 号)批准。2016 年 4 月 5 日,中元机电取得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06249009)外商投资公司注销登记[2016]第 04010001号《外商投资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中元机电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2017 年度拥有权益比例变化情况

2017 年 8 月 5 日,海星股份与海川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 500万元的价格受让其持有的海力电子 10%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拥有海力电子权益比例上升至 70%,继续对海力电子实施控制。

(4)2018 年 1-6 月拥有权益比例变化情况

2017 年 12 月 13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联力企业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在日本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该议案,联力企业于日本投资 9,000 万日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海星日本株式会社。2018 年 1 月 10 日,海星日本办妥工商登记手续,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四)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五)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2)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①  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

③  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  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  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2)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20%(含 20%)但尚未达到 50%的,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6 个月(含 6 个月)但未超过 12 个月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六)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10%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包括在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如下: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组合 对于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对该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后,未发生减值,则不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分析法具体提取比例为: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2 年(含 2 年) 10% 10%

2-3 年(含 3 年) 20% 20%

3-4 年(含 4 年) 50% 50%

4-5 年(含 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包括在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七)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八)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①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九)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10 4.50-4.75

机械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10 9.00-19.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5 5-10 18.00-23.75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10 18.00-31.67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10 18.00-31.67

(十)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

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十一)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二)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50

软件 10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三)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五)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六)预计负债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十七)收入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完工作的测量/已经提供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国内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和时点

对于零库存国内客户: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发货至客户仓库,每月末根据客户实际使用产品的数量及规格,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确认为当月应结算产品销售收入。公司相关产品经客户自其仓库实际领出使用并取得双方确认无误的当期产品领用清单即可视作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且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同时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对于其他国内客户: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发货,产品出库时开具产品出库单,购货方收货后签署签收单据。公司相关产品已交货并取得对方签收单据即可视作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且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同时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出口销售确认原则和时点

公司产品经报关出口并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货运提单后可视作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且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同时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十八)政府补助

1、2017 年度-2018 年 1-6 月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和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冲减相关成本。

(3)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2015 年度-2016 年度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二十)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五、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及税收优惠

(一)流转税及附加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17%、16%

房产税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1.2%、12%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5%、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16.5%、25%

(二)企业所得税税率变动情况

公司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海星股份 15% 15% 15% 25%

海一电子 15% 15% 15% 15%

中雅科技 15% 15% 15% 15%

海力电子 15% 15% 15% 15%

海悦电子 25% 25% 25% 25%

联力企业 16.50% 16.50% 16.50% 16.50%

(三)税收优惠及批文

1、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公示江苏省 2016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2016 年至 2018 年),故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的税率计缴。

2、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文件《关于公示江苏省2014 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之子公司海一电子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2014 年至 2016 年),故海一电子 2015 年度至 2016 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的税率计缴;

3、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示江苏省2017 年第三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海一电子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2017 年至 2019 年),故海一电子 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月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的税率计缴。

4、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058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2号),公司之子公司中雅科技和海力电子在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的税率计缴。

六、分部信息

(一)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划分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划分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中高压化成箔 39,568.10 76.53 73,981.60 77.10 57,001.77 75.40 55,828.04 75.63

低压化成箔 12,031.09 23.27 21,520.62 22.43 17,851.41 23.61 17,277.20 23.41

腐蚀箔 101.05 0.20 454.58 0.47 747.08 0.99 711.56 0.96

合计 51,700.25 100.00 95,956.80 100.00 75,600.25 100.00 73,816.80 100.00

(二)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划分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划分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内销 44,963.56 86.97 74,715.52 77.86 54,675.43 72.32 45,771.72 62.01

外销 6,736.69 13.03 21,241.29 22.14 20,924.82 27.68 28,045.08 37.99

合计 51,700.25 100.00 95,956.80 100.00 75,600.25 100.00 73,816.80 100.00

七、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发行人最近一年内不存在超过收购前公司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或净利润20%的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的情况。

八、经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07 41.74 1,820.32 -23.6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00.26 1,033.63 1,113.58 1,023.5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0.2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56 0.55 45.05 16.83

小计 595.77 1,075.92 2,978.95 1,017.01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91.12 163.58 500.89 217.05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504.65 912.34 2,478.06 799.96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66.21 88.14 48.8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38.44 824.20 2,429.20 799.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07.88 9,010.22 7,769.47 7,352.7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6.35% 9.15% 31.27% 10.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69.43 8,186.02 5,340.27 6,552.74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

(一)应收账款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1 年以内 23,405.12 5.00% 1,170.26 22,234.87

合计 23,405.12 5.00% 1,170.26 22,234.87

(二)存货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及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净值

原材料 706.96 59.19 647.77

库存商品 1,760.74 12.70 1,748.03

发出商品 1,480.59 - 1,480.59

半成品 2,077.87 7.43 2,070.44

在产品 1.02 - 1.02

委托加工物资 100.24 - 100.24

合计 6,127.42 79.33 6,048.09

(三)固定资产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折旧年限(年)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20 15,092.28 5,828.00 - 9,264.28

机器设备 5-10 46,225.28 30,994.44 148.00 15,082.84

运输设备 4-5 1,063.12 803.12 - 260.00

电子设备 3-5 586.49 434.79 - 151.70

其他设备 3-5 1,218.22 584.11 - 634.12

合计 64,185.40 38,644.46 148.00 25,392.94

(四)无形资产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主要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类别 取得方式 初始金额 (万元) 摊销年限(年) 摊销依据 摊余价值 (万元)

土地使用权 出让 4,657.66 50 注 土地出让年限 3,813.93

软件 购买 59.62 10 受益期 26.83

合计 - 4,717.28 - 3,840.76

注:本公司之子公司海星日本于日本所购之土地为永久产权,故未对其进行摊销。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

(一)短期借款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借款类别 金额(万元)

抵押、保证借款 5,750.00

合计 5,750.00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无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二)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应付票据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为 3,177.76 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2、应付账款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应付货款 11,721.21

应付设备款 1,003.98

合计 12,725.18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材料采购款,期末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三)应交税费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交税费明细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增值税 342.88

企业所得税 758.32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5.69

城市维护建设税 29.90

教育费附加 17.94

地方教育附加 11.96

房产税 22.49

土地使用税 17.48

印花税 5.05

其他 10.10

合计 1,231.83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无逾期未缴的税项。

(四)其他应付款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3,094.94 万元,主要系主要客户台湾智宝(Teapo)向本公司支付的供货保证金。

(五)长期应付款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余额为 100.00 万元,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补助。

(六)递延收益

发行人递延收益主要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尚未确认收益的余额,截至2018 年 6 月末其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超高比容低压电极箔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经费 281.25

政府基础设施奖励 218.20

2014 年度第一批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104.00

2011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资金 47.60

超高容量低压腐蚀箔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45.90

N34 技改补助 37.50

N35 技改补助 33.97

高压高性能长寿命电极箔的研究与开发项目补助 33.33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款 25.65

中高压腐蚀改造项目补助 6.40

HGS 高压电极箔产业化项目财政贴息资金 23.56

合计 857.36

(七)对内部人员和关联方的负债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对内部人员的负债主要为应付职工薪酬 1,962.14万元(其中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808.74 万元),对关联方的负债主要为子公司海力电子对其少数股东海川投资的应付能源采购款 38.11 万元。

(八)主要合同承诺的债务、或有负债和逾期未偿还负债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主要合同承诺的债务和逾期未偿还负债的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本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 12,964.84 万元。

十一、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各项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股本 15,600.00 15,600.00 15,600.00 15,600.00

资本公积 3,749.83 3,749.83 3,749.68 4,069.68

其他综合收益 232.14 160.51 658.44 312.61

盈余公积 2,238.16 2,238.16 1,963.59 1,720.12

未分配利润 48,201.51 47,793.64 44,057.99 36,531.9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70,021.64 69,542.14 66,029.69 58,234.40

少数股东权益 1,637.79 1,476.34 1,903.80 3,5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659.44 71,018.48 67,933.50 61,734.40

(一)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动。公司历史沿革相关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股本演变概况”。

(二)资本公积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本公积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股本溢价 3,672.08 3,672.08 3,671.92 3,991.92

其他资本公积 77.76 77.76 77.76 77.76

合计 3,749.83 3,749.83 3,749.68 4,069.68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主要变动说明如下:

1、2016 年度

本期股本溢价减少系 2016 年 3 月 16 日公司与海川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 2015 年已出售给海川投资持有的海力电子 30%股权以原转让价格1,820 万元由本公司收回,原确认的转让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 320万元从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出。

2、2017 年度

本期股本溢价增加系 2017 年 8 月 5 日公司与海川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 500 万元的价格受让其持有的海力电子 10%股权,公司将股权转让款与海川投资持有的相应股权比例应享有的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0.1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三)其他综合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32.14 160.51 658.44 312.61

合计 232.14 160.51 658.44 312.61

(四)盈余公积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盈余公积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法定盈余公积 2,238.16 2,238.16 1,963.59 1,720.12

合计 2,238.16 2,238.16 1,963.59 1,720.12

报告期内,盈余公积增加均系发行人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

(五)未分配利润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上年年末余额 47,793.64 44,057.99 36,531.99 30,628.83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907.88 9,010.22 7,769.47 7,352.7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74.58 243.47 1,449.54

应付普通股股利 6,500.00 5,00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48,201.51 47,793.64 44,057.99 36,531.99

根据 2017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中的 5,000.00 万元进行分配,其中分配给股东新海星投资4,525.00 万元,分配给股东南通联力 475.00 万元,相关分红款已及时支付。

根据 2018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中的 6,500.00 万元进行分配,其中分配给股东新海星投资5,882.50 万元,分配给股东南通联力 617.50 万元,相关分红款已及时支付。

十二、报告期内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07.33 13,759.00 8,730.17 5,148.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88.40 -2,460.32 -306.94 -1,193.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90.49 -1,456.27 -5,958.35 1,536.72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55.61 -1,319.12 821.52 424.8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84.05 8,523.29 3,286.40 5,917.01

十三、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期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发行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发行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事项。

十四、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比率(倍) 2.47 2.90 2.99 2.22

速动比率(倍) 2.25 2.64 2.52 1.8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9.55 33.65 30.44 40.03

每股净资产(元) 4.49 4.46 4.23 3.73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0.04 0.04 0.05 0.07

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项  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注 4.79 4.76 3.81 3.96

存货周转率(次)注 12.56 9.46 6.38 6.4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0,004.03 14,511.90 13,727.58 13,448.85

利息保障倍数(倍) 185.10 108.61 39.18 38.6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69 0.88 0.56 0.3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8 0.55 0.21 0.38

注:2018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系年化后数据。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税前利润+利息支出+折旧支出+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发行人加权平均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基本 稀释

2018 年 1-6 月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90 0.44 0.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9.27 0.41 0.41

2017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46 0.58 0.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12.23 0.52 0.52

2016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52 0.50 0.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8.61 0.34 0.34

2015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54 0.47 0.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12.07 0.42 0.42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相同。

十五、资产评估情况

本公司在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3年 4 月 30 日作为基准日对公司整体资产和负债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南通海星电子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该公司相关资产及负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3]185 号)。本次评估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账面净值(万元) 评估值(万元) 评估增值率(%) 评估方法

流动资产 33,189.03 33,212.41 0.07 资产基础法

非流动资产 30,016.73 51,077.59 70.16

资产合计 63,205.75 84,289.99 33.36

流动负债 33,396.94 33,396.94 -

负债合计 33,396.94 33,396.94 -

净资产 29,808.82 50,893.06 70.73

本次资产评估仅作为净资产折股参考,公司未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账务处理。

十六、历次验资情况

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的有关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根据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管理层作出以下讨论与分析。公司管理层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与分析应结合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报表附注以及本招股说明书揭示的其他信息一并阅读。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均为合并口径。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主要资产的构成及分析

1、资产构成及变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货币资金 30,175.69 29.98 28,595.63 30.27 20,081.28 22.68 18,198.35 20.8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31,894.96 31.69 29,992.47 31.75 28,014.66 31.64 25,068.34 28.68

预付款项 316.67 0.31 117.62 0.12 232.68 0.26 360.86 0.41

其他应收款 382.21 0.38 153.75 0.16 232.64 0.26 482.53 0.55

存货 6,048.09 6.01 5,957.33 6.31 9,164.14 10.35 8,919.04 10.20

其他流动资产 349.94 0.35 195.76 0.21 640.63 0.72 588.37 0.67

流动资产合计 69,167.56 68.73 65,012.57 68.82 58,366.03 65.93 53,617.49 61.34

固定资产 25,392.94 25.23 23,652.44 25.04 26,171.46 29.56 29,067.29 33.26

在建工程 1,875.36 1.86 1,841.62 1.95 231.86 0.26 618.67 0.71

无形资产 3,840.76 3.82 3,698.74 3.92 3,462.89 3.91 3,663.59 4.19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 13.86 0.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363.82 0.36 264.31 0.28 293.98 0.33 424.44 0.49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472.88 31.27 29,457.11 31.18 30,160.19 34.07 33,787.85 38.66

资产总计 100,640.44 100.00 94,469.68 100.00 88,526.22 100.00 87,405.34 100.00

(1)资产规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87,405.34 万元、88,526.22 万元、94,469.68 万元和 100,640.44 万元,资产规模持续扩大,主要原因在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盈利质量良好,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主要流动资产余额呈持续上升趋势,导致公司总资产持续增加。

(2)资产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1.34%、65.93%、68.82%和 68.73%,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8.66%、34.07%、31.18%和 31.27%,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呈持续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盈利质量及回款情况良好,流动资产规模稳步提升。公司资产结构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一般状况。

2、流动资产分析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为公司必需的经营性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货币资金 30,175.69 43.63 28,595.63 43.98 20,081.28 34.41 18,198.35 33.94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31,894.96 46.11 29,992.47 46.13 28,014.66 48.00 25,068.34 46.75

预付款项 316.67 0.46 117.62 0.18 232.68 0.40 360.86 0.67

其他应收款 382.21 0.55 153.75 0.24 232.64 0.40 482.53 0.90

存货 6,048.09 8.74 5,957.33 9.16 9,164.14 15.70 8,919.04 16.63

其他流动资产 349.94 0.51 195.76 0.30 640.63 1.10 588.37 1.10

流动资产合计 69,167.56 100.00 65,012.57 100.00 58,366.03 100.00 53,617.49 100.0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明细情况如下: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现金 9.33 0.03 12.11 0.04 13.38 0.07 11.58 0.06

银行存款 29,548.10 97.92 28,361.27 99.18 19,836.71 98.78 16,552.10 90.95

其他货币资金 618.26 2.05 222.25 0.78 231.20 1.15 1,634.66 8.98

合计 30,175.69 100.00 28,595.63 100.00 20,081.28 100.00 18,198.35 100.0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5,985.42 19.84 6,302.93 22.04 6,883.30 34.28 2,914.19 16.01

其中,其他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信用证保证金 487.51 158.00 224.95 554.97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24.50 58.00 - 1,079.69

保函保证金 6.25 6.25 6.25 -

合计 618.26 222.25 231.20 1,634.6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达到 33.94%、34.41%、43.98%和 43.63%。公司保持较多货币资金的主要原因在于原材料及能源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为保证正常生产所需原材料及能源的稳定供应,公司需维持充足的流动资金储备,以便及时支付原材料及能源采购款。此外,货币资金较多还得益于公司严格的应收货款控制和良好的销售回款。报告期各期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148.69 万元、8,730.17 万元、13,759.00 万元和 10,707.33 万元。

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信用证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2016 年末,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余额比 2015 年末减少 1,403.46 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当年末公司票据全部以房产、土地抵押担保的形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归于零。

(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①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银行承兑汇票 9,660.09 10,808.83 8,855.24 6,581.96

合计 9,660.09 10,808.83 8,855.24 6,581.96

公司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期限均为 6 个月,承兑银行多为信誉良好、资本金充足的国有商业银行。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不存在因无法顺利承兑而导致款项回收困难的重大风险,不存在减值迹象。

根据流动资金实时状况和具体需求,公司对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方式包括到期承兑以及背书给供应商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总体呈上升趋势,与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的趋势相一致。

②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净值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应收账款余额 23,405.12 20,193.31 20,167.83 19,511.35

坏账准备 1,170.26 1,009.67 1,008.42 1,024.98

应收账款净值 22,234.87 19,183.64 19,159.41 18,486.37

A、应收账款的分类、账龄结构及坏账准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分类情况如下: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万元)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万元)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3,405.12 100.00 1,170.26 20,193.31 100.00 1,009.67

合计 23,405.12 100.00 1,170.26 20,193.31 100.00 1,009.67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万元)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万元)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67.83 100.00 1,008.42 19,511.35 100.00 1,024.98

合计 20,167.83 100.00 1,008.42 19,511.35 100.00 1,024.98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大多为一年以内,账龄较短,无法收回风险较小,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对其计提坏账准备,不存在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或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万元)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万元)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1 年以内 23,405.12 100.00 1,170.26 20,193.31 100.00 1,009.67

合计 23,405.12 100.00 1,170.26 20,193.31 100.00 1,009.67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万元)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万元)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1 年以内 20,167.36 100.00 1,008.37 19,459.46 99.73 973.08

1-2 年 0.47 0.00 0.05 - - -

5 年以上 - - - 51.89 0.27 51.89

合计 20,167.83 100.00 1,008.42 19,511.35 100.00 1,024.98

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账龄 东阳光科 新疆众和 华锋股份 江海股份 发行人

6 个月以内 1% 5% - 1% 5%

7-12 个月 1% 5% 10% 1% 5%

1-2 年 10% 10% 30% 10% 10%

2-3 年 30% 20% 50% 30% 20%

3-4 年 50% 30% 100% 50% 50%

4-5 年 80% 40% 100%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100%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一年以内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致,一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虽略有不同,但公司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非常小。总体上来说,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谨慎、充分。

B、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主要系电极箔销售所形成。公司销售策略较为灵活,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客户信用情况、既往订单的履约情况等信息,对不同的产品、客户采取了不同的信用政策。公司主要客户为铝电解电容器制造企业,信用期通常为2-3个月。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值分别为18,486.37万元、19,159.41万元、19,183.64万元和22,234.87万元,随着业务规模扩大而小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季度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应收账款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第一季度 20,859.57 666.26 3.30 22,823.03 2,655.20 13.17

第二季度 23,405.12 2,545.55 12.20 22,809.56 -13.47 -0.06

第三季度 - - - 21,745.57 -1,063.99 -4.66

第四季度 - - - 20,193.31 -1,552.26 -7.14

季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应收账款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第一季度 19,135.65 -375.70 -1.93 16,078.49 - -

第二季度 20,900.81 1,765.16 9.22 17,827.02 1,748.53 10.87

第三季度 18,907.13 -1,993.68 -9.54 17,856.61 29.59 0.17

第四季度 20,167.83 1,260.70 6.67 19,511.35 1,654.74 9.27

报告期内,公司各个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各季度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季度营业收入比例(以下简称“应收账款率”)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季度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 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 应收账款 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

(含税) (含税)

第一季度 20,859.57 27,484.74 75.90 22,823.03 25,569.09 89.26

第二季度 23,405.12 31,698.47 73.84 22,809.56 28,164.81 80.99

第三季度 - - - 21,745.57 28,064.46 77.48

第四季度 - - - 20,193.31 26,860.08 75.18

季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 主营业务收入 (含税) 占比(%) 应收账款 主营业务收入 (含税) 占比(%)

第一季度 19,135.65 19,146.15 99.95 16,078.49 18,888.97 85.12

第二季度 20,900.81 22,124.21 94.47 17,827.02 22,514.67 79.18

第三季度 18,907.13 20,374.50 92.80 17,856.61 19,129.74 93.34

第四季度 20,167.83 23,250.23 86.74 19,511.35 21,064.61 92.63

总体而言,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良好,其中,2015 年度至 2016 年度,除个别季度外,应收账款率基本维持稳定,在 85%-95%之间波动,2017 年度及 2018 年1-6 月,公司各季度末应收账款率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由 89.26%下降至 73.8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名称 2017.12.31/ 2017 年度 2016.12.31/ 2016 年度 2015.12.31/ 2015 年度

东阳光科 31.54% 30.40% 32.62%

新疆众和 26.26% 26.28% 15.69%

华锋股份 48.17% 53.59% 49.87%

江海股份 40.19% 44.40% 40.96%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36.54% 38.67% 34.79%

海星股份 32.29% 38.38% 35.34%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同行业上市公司2018年1-6月财务数据尚未披露。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致,不存在异常状况。2017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显著下降,主要是由于:当年电极箔市场需求旺盛,市场整体处于供不应求状态,下游客户回款速度有所提升。

C、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余额 (万元)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账龄 与发行人关系

2018 年 6 月 30 日

智宝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2,822.35 12.06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广州金立电子有限公司 1,831.69 7.83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韩国三和电机株式会社 1,542.49 6.59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贵弥功(无锡)有限公司 1,328.56 5.68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25.57 5.66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合计 8,850.66 37.82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智宝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1,784.82 8.84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广州金立电子有限公司 1,612.00 7.98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深圳丰宾电子有限公司 1,346.56 6.67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贵弥功(无锡)有限公司 1,250.30 6.19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青岛三莹电子有限公司 1,071.29 5.31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合计 7,064.97 34.99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智宝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2,175.50 10.79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广州金日科技有限公司 1,755.20 8.70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尼吉康电子(无锡)有限公司 1,451.13 7.20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深圳丰宾电子有限公司 1,326.86 6.58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NICHICON (MALAYSIA) SDN. BHD 1,161.19 5.76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合计 7,869.88 39.03 -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智宝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2,493.53 12.78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广州金日科技有限公司 1,942.53 9.96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东莞冠坤电子有限公司 1,361.30 6.98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谢岗台容电子厂 850.82 4.36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常州华威电子有限公司 825.47 4.23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合计 7,473.64 38.30 - -

上述客户中无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亦无公司关联方。

(3)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360.86 万元、232.68 万元、117.62万元和 316.67 万元,主要为预付水电费及材料采购款。公司较少采用预付款项方式采购原材料,预付账款余额较低。

(4)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482.53万元、232.64万元、153.75万元和382.21万元,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出口退税款、备用金等,不存在重大异常项目。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大多为一年以内,账龄较短,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对其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分别为35.35万元、24.45万元、36.45万元和48.27万元。

(5)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金额 (万元) 占比 (%)

原材料 647.77 10.71 854.26 14.34 860.74 9.39 715.71 8.02

——中高压光箔 147.31 2.44 363.50 6.10 360.03 3.93 289.97 3.25

——低压光箔 62.45 1.03 53.26 0.89 256.35 2.80 140.94 1.58

——其他 438.01 7.24 437.51 7.34 244.35 2.67 284.81 3.19

库存商品 1,748.03 28.90 1,836.08 30.82 2,181.80 23.81 3,741.67 41.95

——中高压化成箔 1,288.78 21.31 1,539.20 25.84 1,972.09 21.52 3,117.50 34.95

——低压化成箔 459.25 7.59 296.88 4.98 209.70 2.29 624.17 7.00

发出商品 1,480.59 24.48 1,972.08 33.10 3,759.59 41.03 2,595.79 29.10

——中高压化成箔 1,122.43 18.56 1,527.76 25.65 3,038.16 33.15 1,851.43 20.76

——低压化成箔 358.16 5.92 444.32 7.46 721.43 7.87 744.35 8.35

半成品 2,070.44 34.23 1,056.93 17.74 2,238.07 24.42 1,763.39 19.77

——中高压腐蚀箔 1,594.16 26.36 872.35 14.64 1,817.52 19.83 1,409.01 15.80

——低压腐蚀箔 476.27 7.87 184.58 3.10 420.55 4.59 354.38 3.97

委托加工物资 100.24 1.66 237.98 3.99 122.98 1.34 97.27 1.09

在产品 1.02 0.02 - - 0.96 0.01 5.21 0.06

合计 6,048.09 100.00 5,957.33 100.00 9,164.14 100.00 8,919.04 100.00

①存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半成品组成,该等存货占存货总额的比例合计分别为 98.84%、98.65%、96.01%和 98.33%。原材料主要包括光箔、辅助材料等,库存商品主要为已完工入库的化成箔,发出商品主要为存放在客户处尚未领用的化成箔及少量在途产品,半成品主要为待进一步加工为化成箔的腐蚀箔。公司存货结构分布合理,符合公司业务特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8,919.04 万元、9,164.14 万元、5,957.33 万元和 6,048.09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63%、15.70%、9.16%和 8.74%,规模适中,与公司生产经营模式及行业生产特点相吻合。公司主要从事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采用以自有品牌向下游客户直接销售的模式,生产模式基本为按订单生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价值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 8.02%、9.39%、14.34%和 10.71%,相对较低,主要是由于公司采购体系较为成熟,备货周期较短。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占存货账面价值的占比较大,主要原因在于国内主要客户通常采取“零库存”的采购模式,其具体模式为:公司根据订单发货至客户仓库,每月末根据客户实际领用产品的数量,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确认为当月可结算数量并计算相应产品销售收入。公司相关产品经客户自其仓库实际领出使用并取得双方确认无误的当期产品领用清单可视作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下游客户上述采购模式导致公司需在客户处存放一定量的产品供其使用,在产品实际领用前,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仍作为公司的存货在发出商品中列示。

②存货增减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 8,919.04 万元、9,164.14 万元、5,957.33万元和 6,048.09 万元。公司 2016 年末存货余额较 2015 年度小幅增加 202.04 万元,涨幅 2.22%,相对稳定。公司 2017 年末存货余额较 2016 年末减少 3,206.81万元,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产能利用率已维持在较高水平,旺盛的下游需求使得公司库存去化速度加快,2017 年末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余额较上年末下降 2,133.23 万元,同时,公司半成品腐蚀箔的库存也下降 1,181.14 万元。2017年末,公司原材料余额较上年末保持稳定,未随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主要供应商自 2016 年下半年起陆续在公司生产基地周边设立了仓库,公司采购周期得以缩短,因此公司未提高备货规模。2018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余额较 2017 年末保持稳定。

③存货跌价准备分析

关于存货跌价准备的分析,请参见本节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主要资产的构成及分析”之“4、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④存货库龄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1 年以内比重

2018 年 6 月末

原材料 706.96 630.47 76.49 89.18%

半成品 2,077.87 2,077.87 - 100.00%

委托加工物资 100.24 100.24 - 100.00%

发出商品 1,480.59 1,480.59 - 100.00%

库存商品 1,760.74 1,751.94 8.80 99.50%

在产品 1.02 1.02 - 100.00%

合计 6,127.42 6,042.13 85.29 98.75%

2017 年末

原材料 919.02 821.10 97.92 89.35%

半成品 1,059.51 1,059.51 - 100.00%

委托加工物资 237.98 237.98 - 100.00%

发出商品 1,972.08 1,972.08 - 100.00%

库存商品 1,845.61 1,833.64 11.97 99.35%

合计 6,034.20 5,924.31 109.89 98.18%

2016 年末

原材料 947.89 849.42 98.47 89.61%

半成品 2,246.55 2,246.55 - 100.00%

委托加工物资 122.98 122.98 - 100.00%

发出商品 3,759.59 3,759.59 - 100.00%

库存商品 2,215.59 2,156.46 59.13 97.33%

在产品 0.96 0.96 - 100.00%

合计 9,293.56 9,135.96 157.60 98.30%

2015 年末

原材料 779.15 637.89 141.26 81.87%

半成品 1,765.17 1,765.17 - 100.00%

委托加工物资 97.27 97.27 - 100.00%

发出商品 2,595.78 2,595.78 - 100.00%

库存商品 3,848.94 3,793.45 173.59 95.49%

在产品 0.76 0.76 - 100.00%

合计 9,087.07 8,772.22 314.85 96.5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为 1 年以内的存货金额占比分别为96.54%、98.30%、98.18%和 98.75%,公司存货的库龄较短、周转速度较快。

⑤发出商品明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出商品的构成明细如下: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在途产品 317.06 21.41 543.21 27.54 924.12 24.58 512.87 19.76

存放客户仓库 1,163.53 78.59 1,428.87 72.46 2,835.47 75.42 2,082.91 80.24

合计 1,480.59 100.00 1,972.08 100.00 3,759.59 100.00 2,595.78 100.00

(6)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 588.37 万元、640.63 万元、195.76 万元和 349.94 万元,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额和预缴企业所得税,其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待抵扣进项税金 329.90 183.16 508.87 588.37

预缴企业所得税 20.03 12.61 131.76 -

合计 349.94 195.76 640.63 588.37

3、非流动资产分析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固定资产 25,392.94 80.68 23,652.44 80.29 26,171.46 86.77 29,067.29 86.03

在建工程 1,875.36 5.96 1,841.62 6.25 231.86 0.77 618.67 1.83

无形资产 3,840.76 12.20 3,698.74 12.56 3,462.89 11.48 3,663.59 10.84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 13.86 0.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363.82 1.16 264.31 0.90 293.98 0.97 424.44 1.26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472.88 100.00 29,457.11 100.00 30,160.19 100.00 33,787.8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33,787.85 万元、30,160.19 万元、29,457.11 万元和 31,472.88 万元,整体比较稳定,2015 年末至 2017 年末,非流动资产余额的变动主要系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所致,2018 年 6 月末,非流动资产余额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开始逐步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致。

(1)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的构成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为公司经营所必备的资产。公司已经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和维护体系,各类固定资产运行状况良好,综合成新率约为 39.56%,其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15,092.28 9,264.28 61.38

机器设备 5-10 46,225.28 15,082.84 32.63

运输设备 4-5 1,063.12 260.00 24.46

电子设备 3-5 586.49 151.70 25.87

其他设备 3-5 1,218.22 634.12 52.05

合计 - 64,185.40 25,392.94 39.56

②固定资产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15,092.28 13,636.00 13,592.13 14,140.55

机器设备 46,225.28 44,780.85 44,963.09 44,205.76

运输工具 1,063.12 1,076.49 1,130.95 1,061.54

电子设备 586.49 519.63 479.31 414.22

其他设备 1,218.22 1,069.60 700.51 556.08

合计 64,185.40 61,082.58 60,865.99 60,378.14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5,828.00 5,402.24 4,718.39 4,445.99

机器设备 30,994.44 30,044.66 28,119.76 25,253.04

运输工具 803.12 847.33 851.08 833.73

电子设备 434.79 411.62 379.92 351.79

其他设备 584.11 551.96 440.43 365.46

合计 38,644.46 37,257.80 34,509.59 31,250.02

减值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 - - - -

机器设备 148.00 172.34 184.94 60.83

运输工具 - - - -

电子设备 - - - -

其他设备 - - - -

合计 148.00 172.34 184.94 60.83

账面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9,264.28 8,233.76 8,873.74 9,694.56

机器设备 15,082.84 14,563.86 16,658.40 18,891.88

运输工具 260.00 229.16 279.86 227.81

电子设备 151.70 108 99.39 62.43

其他设备 634.12 517.65 260.07 190.62

合计 25,392.94 23,652.44 26,171.46 29,067.2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分别为 60,378.14 万元、60,865.99 万元、61,082.58 万元和 64,185.40 万元,其中,2018 年 6 月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较2017 年末增长 3,102.82 元,主要是由于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等募投项目所致。

关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分析,请参见本节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主要资产的构成及分析”之“4、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③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公司生产设备主要为中高压腐蚀机、低压腐蚀机、中高压化成机、低压化成机及其相关供电系统等。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原值大于 100 万元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设备名称 设备数量 单位 设备原值 设备净值 成新率 占机器设备原值比例

中高压化成机 81 台 13,662.61 2,973.26 21.76% 29.56%

中高压腐蚀机 19 台 4,588.09 2,135.31 46.54% 9.93%

低压腐蚀机 15 台 7,588.00 3,962.96 52.23% 16.41%

低压化成机 22 台 3,153.52 1,099.67 34.87% 6.82%

供电系统 8 套 4,323.12 1,225.65 28.35% 9.35%

废水处理系统 5 套 785.81 477.50 60.77% 1.70%

纯水处理设备 3 套 393.44 181.37 46.10% 0.85%

配液系统 1 套 240.32 88.59 36.86% 0.52%

合计 - - 34,734.91 12,144.31 34.96% 75.14%

上述项目中存在部分成新率相对较低的生产设备仍在正常使用,其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已建立了完整的固定资产维护体系,尽管出于谨慎性原则在其会计政策中对机器设备按 10 年计提折旧,导致部分设备的账面成新率不高,但公司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技术改造,使得上述成新率相对较低的机器设备能够有效使用且使用状态良好,能够支持生产经营活动,短期内不存在更换的需要。

④资产闲置、废弃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因技术淘汰而闲置的化成机及腐蚀机。于固定资产减值迹象发生当年,公司根据其未来可变现净值对上述机器设备计提了充分的减值准备。除上述资产外,公司不存在资产闲置、废弃的情况。

⑤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计提过程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的政策如下:

类别 折旧/摊销方法 折旧/摊销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摊销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10 4.50-4.75

机械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10 9.00-19.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5 5-10 18.00-23.75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10 18.00-31.67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10 18.00-31.67

土地使用权 年限平均法 50 - 2%

软件 年限平均法 10 - 10%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当期折旧费用=(固定资产原值*(1-残值率)-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当期应计提折旧的月份/应计提折旧总月份)

当期摊销费用=无形资产原值*(当期应计提摊销的月份/应计提摊销总月份) 其中,当期新增或处置的固定资产自次月开始或停止计提折旧,当月新增或处置的无形资产自当月开始或停止计提摊销。

⑥固定资产抵押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以账面价值为 5,432.47 万元的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向银行抵押贷款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占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21.39%。除此之外,公司其他固定资产不存在权利受限情形。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618.67 万元、231.86 万元、1,841.62万元和 1,875.36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83%、0.77%、6.25%和 5.96%,其中 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在建工程余额相对较高,主要是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开展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等募投项目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在建工程基本情况如下:

①2018 年 6 月末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预算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 期末余额 完工转固 时间 资金来源

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 10,608.00 1,634.23 1,763.36 2,020.93 1,376.66 2018.2、2018.3、2018.5 募集资金

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 13,220.00 155.25 507.47 397.36 265.36 2018.6 募集资金

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 8,024.00 - 120.91 - 120.91 - 募集资金

合计 - 1,789.48 2,391.74 2,418.29 1,762.93 - -

注:公司暂时以自有资金开展上述募投项目,待本次发行完成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

②2017 年末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预算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 期末余额 完工转固时间 资金来源

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 10,608.00 - 1,634.23 - 1,634.23 - 募集资金

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 13,220.00 - 155.25 - 155.25 - 募集资金

低压腐蚀机 130.00 126.51 0.31 126.82 - 2017.3 自有资金

中高压腐蚀机 480.00 102.35 398.09 500.44 - 2017.4 自有资金

提纯设备 248.00 - 252.12 252.12 - 2017.5、 2017.12 自有资金

压滤机项目 168.00 - 147.54 147.54 - 2017.12 自有资金

合计 - 228.86 2,587.54 1,026.92 1,789.48 - -

③2016 年末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预算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 期末余额 完工转固时间 资金来源

低压腐蚀机 130.00 - 126.51 - 126.51 - 自有资金

中高压腐蚀机 480.00 - 102.35 - 102.35 - 自有资金

中高压化成机 720.00 497.55 - 497.55 - 2016.3 自有资金

海力电子二期工程 4,367.00 93.42 34.93 128.35 - 2016.3 自有资金

合计 590.97 263.79 625.90 228.86

④2015 年末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预算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 期末余额 完工转固时间- 资金来源

中高压化成机 720.00 - 497.55 - 497.55 - 自有资金

海力电子二期工程 4,367.00 1,477.41 2,634.84 4,018.83 93.42 2015.7 自有资金

合计 1,477.41 3,132.39 4,018.83 590.97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土地使用权 3,813.93 3,668.93 3,427.12 3,621.86

软件 26.83 29.81 35.77 41.73

合计 3,840.76 3,698.74 3,462.89 3,663.59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以账面价值为 1,790.22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向银行抵押贷款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占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 46.61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无形资产不存在权利受限情形。

(4)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1,445.81 217.34 1,160.80 174.43 1,213.25 182.20 1,293.65 254.69

内部销售未实现利润 653.62 98.04 544.83 81.73 677.20 101.58 674.25 113.22

递延收益 47.60 7.14 54.40 8.16 68.00 10.20 376.80 56.52

可弥补亏损 275.28 41.30 - - - - - -

合计 2,422.31 363.82 1,760.04 264.31 1,958.45 293.98 2,344.70 424.44

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核算,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于相关资产实现或相关负债清偿当期所使用的所得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资产状况,按既定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形成了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并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记入递延收益,形成了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并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消母子公司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而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可弥补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未来期间可利用可弥补亏损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4、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的一般坏账准备,以及少量存货跌价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170.26 1,009.67 1,008.42 1,024.98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48.27 36.45 24.45 35.35

存货跌价准备 79.33 76.86 129.44 172.49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48.00 172.34 184.94 60.83

合计 1,445.86 1,295.32 1,347.25 1,293.65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170.26 1,009.67 1,008.42 1,024.98

应收账款余额 23,405.12 20,193.31 20,167.83 19,511.35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 5.00% 5.00% 5.00% 5.25%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稳健,坏账准备均系按照账龄计提的一般坏账准备,不存在特殊坏账准备,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主要资产的构成及分析”之“2、流动资产分析”之“(3)应收账款”。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公司资产质量实际状况相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48.27 36.45 24.45 35.35

其他应收款余额 430.48 190.20 257.09 517.88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重 11.21% 19.16% 9.51% 6.83%

从构成来看,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出口退税款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服务费等,单项金额均不重大,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均系按照账龄计提的一般坏账准备,不存在特殊坏账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销 其他

2015 年度 211.82 138.80 - 178.13 - 172.49

2016 年度 172.49 88.52 - 131.58 - 129.44

2017 年度 129.44 22.26 - 74.83 - 76.86

2018 年 1-6 月 76.86 20.16 - 17.69 - 79.33

①公司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和测算过程

公司已经制定了谨慎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对于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有合同价格约定的存货,公司以合同约定价格确定估计售价,在此基础上计算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金额。

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

公司对于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保持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跌价计提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东阳光科 存货原值 131,764.99 114,042.99 102,700.66

跌价准备 2,389.79 2,050.17 938.32

计提比例 1.81% 1.80% 0.91%

新疆众和 存货原值 108,065.27 86,332.15 107,766.09

跌价准备 1,320.49 1,217.35 2,805.70

计提比例 1.22% 1.41% 2.60%

江海股份 存货原值 32,585.63 27,950.85 25,566.22

跌价准备 897.77 981.81 879.67

计提比例 2.76% 3.51% 3.44%

华锋股份 存货原值 5,473.57 6,640.33 6,413.99

跌价准备 - - -

计提比例 0.00% 0.00% 0.00%

算数平均值 1.45% 1.68% 1.74%

海星股份 1.27% 1.39% 1.90%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同行业上市公司2018年1-6月财务数据尚未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相接近。

公司主要客户较为稳定、产品销售情况良好,且存货管理水平较高,报告期内不存在产品积压、滞销、毁损、报废等情况,公司存货跌价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机器设备 148.00 172.34 184.94 60.83

合计 148.00 172.34 184.94 60.83

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时,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主要针对部分因技术过时而闲置的机器设备而计提。公司暂未处置相关机器设备,计划未来择机对其进行升级改造,重新利用。

(5)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二)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情况如下表:

类别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注 4.79 4.76 3.81 3.96

存货周转率(次)注 12.56 9.46 6.38 6.41

注:2018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系年化后数据。

1、应收账款周转分析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96 次、3.81 次、4.76 次和 4.79次,得益于公司较为优质的客户群体和良好的销售回款管控,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稳定并保持在良好的水平。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名称 应收账款周转率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东阳光科 6.73 5.48 5.48

新疆众和 11.98 9.97 15.94

华锋股份 2.96 2.75 2.82

江海股份 3.33 3.05 3.15

算术平均值 6.25 5.31 6.85

公司 4.76 3.81 3.96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同行业上市公司2018年1-6月财务数据尚未披露。

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应收账款回收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2015至2017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新疆众和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高于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所致。新疆众和应收账款周转率远高于同行业,主要系其除经营电极箔业务外,还从事贸易业务、高纯铝、电子铝箔、空调箔及合金业务等,其电极箔业务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有限,故新疆众和在客户结构、主要客户特征、销售方式、结算方式等方面均与公司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其应收账款周转率水平较高。

2、存货周转分析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6.41、6.38、9.46 和 12.56。公司实施按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组织进行原材料采购及产品生产。得益于较为成熟的采购、生产流程管控,公司主要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的规模相对较小,存货周转速度较快。其中,公司 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存货周转速度提升明显,主要原因在于自 2017 年度以来,电极箔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公司产品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公司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去化速度显著提升。

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名称 存货周转率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东阳光科 4.79 3.85 3.84

新疆众和 5.43 5.22 6.18

华锋股份 5.97 4.68 3.84

江海股份 4.15 3.39 3.19

算术平均值 5.09 4.29 4.26

公司 9.46 6.38 6.41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同行业上市公司2018年1-6月财务数据尚未披露。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的存货周转速度优于行业内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是由于:(1)公司业务聚焦电极箔业务,原材料、产成品等存货类型较少,易于管理,安全库存容易控制。相比之下,同行业上市公司业务更加多元化,存货类型较多,安全库存相对更高,存货周转率更低;(2)业务种类不同使得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模式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一定差异。

(三)主要负债构成及偿债能力分析

1、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短期借款 5,750.00 19.84 5,800.00 24.73 2,000.00 9.71 7,350.00 28.63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5,902.95 54.87 13,232.00 56.42 14,294.42 69.41 13,320.41 51.89

预收款项 81.78 0.28 103.30 0.44 47.11 0.23 61.79 0.24

应付职工薪酬 1,962.14 6.77 2,474.67 10.55 2,278.94 11.07 1,997.51 7.78

应交税费 1,231.83 4.25 649.20 2.77 692.67 3.36 896.69 3.49

其他应付款 3,094.94 10.68 126.97 0.54 196.71 0.95 472.45 1.84

流动负债合计 28,023.64 96.70 22,386.13 95.46 19,509.84 94.74 24,098.83 93.88

长期应付款 100.00 0.35 100.00 0.43 100.00 0.49 100.00 0.39

递延收益 857.36 2.96 965.08 4.12 982.88 4.77 1,472.11 5.73

非流动负债合计 957.36 3.30 1,065.08 4.54 1,082.88 5.26 1,572.11 6.12

负债合计 28,981.00 100.00 23,451.20 100.00 20,592.72 100.00 25,670.9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25,670.94 万元、20,592.72 万元、23,451.20 万元和 28,981.00 万元,总体规模适中,其变化主要源于公司根据实时现金流情况做出的银行借款增减调整,以及因产销情况变化引致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的增减变化。

从结构上看,负债的构成主要为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主要系尚未摊销完毕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及少量专项应付款。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及其他应付款所构成。截至 2018 年 6月末,上述五项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合计为 96.41%。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抵押、保证借款 5,750.00 5,800.00 2,000.00 7,350.00

合计 5,750.00 5,800.00 2,000.00 7,350.00

报告期内,银行借款是公司主要的融资渠道。报告期各期末,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7,350.00 万元、2,000.00 万元、5,800.00 万元和 5,750.00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8.63%、9.71%、24.73%和 19.84%,均为流动资金借款。公司具有良好的信誉,经营发展形势较好,能够及时偿还贷款。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不存在逾期情形。

2016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 2015 年末下降明显,主要是因为公司当年销售款项回收较快,现金流状况良好,因而相应减少了银行借款。2017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 2016 年末增加 3,800.00 万元,主要是因为子公司海力电子根据自身实际经营资金需求增加部分银行借款所致。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①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4,984.70 万元、4,440.26 万元、3,300.54 万元和 3,177.76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9.42%、21.56%、14.07%和 10.96%。公司各期末应付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2017 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较 2016 年末下降 1,139.72 万元,主要系公司 2017 年减少自开银行承兑汇票的结算所致。

②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8,335.71万元、9,854.16万元、9,931.46万元和12,725.1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2.47%、47.85%、42.35%和43.91%。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稳步扩大,原材料采购需求逐步增加,再加之公司充分利用商业信用,使得应付账款余额随之呈现增长趋势。

(3)预收款项

公司预收款项主要为向客户预收的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61.79万元、47.11万元、103.30万元和81.7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24%、0.23%、0.44%和0.28%,比例较低。公司与客户的产品销售主要采取赊销方式,仅少量新客户以预收款方式销售。

(4)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尚未支付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系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规定计提,其中公司自 2012 年 11 月起不再具备外资企业身份,不再继续从每年税后利润中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子公司海一电子、海悦电子及海力电子已提取充足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自 2013 年起不再继续从每年税后利润中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未对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具体用途做出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从未实际使用该基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扣除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后分别为1,188.76 万元、1,470.20 万元、1,665.93 万元和 1,153.40 万元。受社会平均劳动成本上升及经营绩效持续提升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平均工资呈上升趋势,除2018 年 6 月末余额因仅含累计半年的绩效奖金而偏低外,报告期内各年末的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呈逐年提高趋势。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增值税 342.88 218.01 7.11 191.41

营业税 - - - 0.86

企业所得税 758.32 268.14 538.30 574.77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5.69 56.23 56.80 2.70

城市维护建设税 29.90 30.42 21.54 35.84

教育费附加 17.94 17.25 12.93 21.50

地方教育附加 11.96 11.50 8.62 14.33

房产税 22.49 22.38 25.13 24.94

土地使用税 17.48 17.48 17.46 20.96

印花税 5.05 4.39 3.64 5.12

其他 10.10 3.38 1.13 4.25

合计 1,231.83 649.20 692.67 896.6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896.69 万元、692.67 万元、649.20万元和 1,231.83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49%、3.36%、2.77%和 4.25%。

公司应交税费余额主要系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交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其余额变动均系日常经营活动结果,不存在异常项目。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均不存在任何逾期未缴税款。

报告期各期公司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期初应交税额、本期计提数、实际缴纳税额、期末应交税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增值税

期间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期初应交 34.85 -501.76 -396.96 -480.58

本期计提 1,525.01 3,033.39 1,795.58 1,203.49

本期实缴 1,546.88 2,496.78 1,900.38 1,119.87

期末应交 12.98 34.85 -501.76 -396.96

企业所得税

期间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期初应交 255.54 406.54 574.77 202.43

本期计提 1,083.12 1,466.70 1,619.28 1,736.08

本期实缴 600.37 1,617.71 1,787.52 1,363.74

期末应交 738.29 255.54 406.54 574.77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472.45万元、196.71万元、126.97万元和3,094.9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4%、0.95%、0.54%和10.68%。

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应付股利、押金保证金、尚未支付的员工报销款、应付未付的代理佣金以及应付利息等,不存在异常项目。2018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收到台湾智宝(Teapo)支付的供货保证金3,000万元所致。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有关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之“一、报告期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7)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投资计划资金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公司长期应付款主要为子公司海力电子收到的宁夏农业综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投资计划资金 100 万元。

(8)递延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收益主要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尚未确认收益的余额,其明细情况如下:

①2018 年 1-6 月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依据

超高比容低压电极箔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经费 303.75 - 22.50 - 281.25 注 1

政府基础设施奖励 233.60 - 15.40 - 218.20 注 2

2014 年度第一批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112.00 - 8.00 - 104.00 注 3

2011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促进资金 54.40 - 6.80 - 47.60 注 6

超高容量低压腐蚀箔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48.60 - 2.70 - 45.90 注 14

N34 技改补助 40.00 - 2.50 - 37.50 注 15

N35 技改补助 35.90 - 1.92 - 33.97 注 16

高压高性能长寿命电极箔的研究与开发项目补助 38.33 - 5.00 - 33.33 注 4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款 28.50 - 2.85 - 25.65 注 7

中高压腐蚀改造项目补助 8.00 - 1.60 - 6.40 注 8

电极箔生产线扩能项目贷款贴息资金 62.00 - 62.00 - - 注 17

HGS 高压电极箔产业化项目财政贴息资金 - 40.00 16.44 - 23.56 注 18

合计 965.08 40.00 147.71 - 857.36

②2017 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依据

超高比容低压电极箔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经费 348.75 - 45.00 - 303.75 注 1

政府基础设施奖励 264.40 - 30.80 - 233.60 注 2

2014 年度第一批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128.00 - 16.00 - 112.00 注 3

高压高性能长寿命电极箔的研究与开发项目补助 48.33 - 10.00 - 38.33 注 4

超级电容器用高性能石墨烯功能涂层铅箔集流体研制项目补助 80.00 - 80.00 - - 注 5

2011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促进资金 68.00 - 13.60 - 54.40 注 6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款 34.20 - 5.70 - 28.50 注 7

中高压腐蚀改造项目补助 11.20 - 3.20 - 8.00 注 8

超高容量低压腐蚀箔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 54.00 5.40 - 48.60 注 14

N34 技改补助 - 50.00 10.00 - 40.00 注 15

N35 技改补助 - 38.46 2.56 - 35.90 注 16

电极箔生产线扩能项目贷款贴息资金 - 225.00 163.00 - 62.00 注 17

合计 982.88 367.46 385.27 - 965.08

③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依据

超高比容低压电极箔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经费 535.09 - 186.34 - 348.75 注 1

政府基础设施奖励 295.20 - 30.80 - 264.40 注 2

2014 年第一批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144.00 - 16.00 - 128.00 注 3

高压高性能长寿命电极箔的研究与开发项目补助 51.92 11.00 14.58 - 48.33 注 4

超级电容器用高性能石墨烯功能涂层铅箔集流体研制项目补助 80.00 - - - 80.00 注 5

2011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促进资金 81.60 - 13.60 - 68.00 注 6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款 39.90 - 5.70 - 34.20 注 7

中高压腐蚀改造项目 14.40 - 3.20 - 11.20 注 8

2014 年度转型升级转型引 导资金 150.00 - 150.00 - - 注 9

第四批区科技专项经费 80.00 - 80.00 - - 注 10

合计 1,472.11 11.00 500.22 - 982.88

④2015 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依据

入金额

超高比容低压电极箔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经费 438.75 400.00 303.66 - 535.09 注 1

政府基础设施奖励 308.00 - 12.80 - 295.20 注 2

2014 年第一批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 160.00 16.00 - 144.00 注 3

高压高性能长寿命电极箔的研究与开发项目补助 38.27 - 5.60 - 32.67 注 4

13.67 - 2.00 - 11.67 注 4

- 13.00 5.42 - 7.58 注 4

超级电容器用高性能石墨烯功能涂层铅箔集流体研制项目补助 80.00 - - - 80.00 注 5

2011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促进资金 95.20 - 13.60 - 81.60 注 6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款 45.60 - 5.70 - 39.90 注 7

中高压腐蚀改造项目 58.40 - 44.00 - 14.40 注 8

2014 年度转型升级转型引 导资金 150.00 - - - 150.00 注 9

第四批区科技专项经费 80.00 - - - 80.00 注 10

超高比容高压腐蚀箔项目产业化经费 78.28 - 78.28 - - 注 11

高压倍增项目 24.01 - 24.01 - - 注 12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21.00 - 21.00 - - 注 13

合计 1,431.17 573.00 532.06 - 1,472.11

注 1: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 2014 年省级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苏财教〔2014〕148 号);南通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文件《关于下达 2014 年度第三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的通知》(通科计(2014)128号);南通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 年度第一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的通知》(通科计(2015)96 号);

注 2:根据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说明,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于 2014 年 3 月拨付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 308 万元;

注 3: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通市财政局文件《关于下达 2014 年度第一批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通经信投资〔2014〕39 号);

注 4: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 2012 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国科发技〔2012〕778 号);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南通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2 年度第四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省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匹配)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的通知》(通科计〔2012〕142 号,通财工贸〔2012〕85 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 2015 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2015〕136 号); 注 5: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4 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工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计发〔2014〕18 号)注 6:雅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1 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资金的通知》(雅财建〔2011〕173 号);

注 7: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文件《关于下达 2013 年度第一批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通经信投资〔2014〕1 号);

注 8: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关于拨付 2012 年度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苏财工贸〔2012〕119 号、苏经信综合〔2012〕769 号);

注 9: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4 年度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指标(第二批)的通知》(苏财工贸〔2014〕183 号、苏经信综合〔2014〕681号);

注 10: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 年第四批区科技专项经费的通知》(通科〔2014〕36 号、通财工贸〔2014〕20 号);

注 11: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超高”比容高压腐蚀箔项目产业化经费》(通财工贸〔2013〕32 号);

注 12: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通市财政局文件《关于下达 2012 年度第一批和2011 年部分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通经信投资〔2012〕59 号、通财工贸〔2012〕79 号);

注 13: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海力电子、宁夏科技厅签署《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项目合同》,由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资助 80 万元用于强耐水性高比容高压电极箔项目;

注 14: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通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6 年市区首台套、新接订单等工业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通经信发〔2017〕143 号);

注 15:南通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兑现 2016 年度全区工业经济考核奖励的通知》(通经信发〔2017〕41 号);

注 16:南通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7 年第一批区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通经信发〔2017〕78 号);

注 17: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7 年科技金融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企)指标〔2017〕141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7 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发展资金计划(第四批)的通知》(宁经信改发〔2017〕238 号)及石嘴山非公经济服务中心《关于兑现 2016 年度全市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的请示》(石非公经发〔2017〕65 号);

注 18: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8 年(第一批)科技金融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企)指标〔2018〕68 号)。

2、偿债能力分析

财务指标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比率 2.47 2.90 2.99 2.22

速动比率 2.25 2.64 2.52 1.8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9.55 33.65 30.44 40.03

资产负债率(合并,%) 28.80 24.82 23.26 29.37

财务指标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0,004.03 14,511.90 13,727.58 13,448.85

利息保障倍数 185.10 108.61 39.18 38.68

(1)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2.22、2.99、2.90 和 2.47,速动比率分别为 1.85、2.52、2.64 和 2.25。2016 年以来,电极箔市场行情较好,货款回收速度较快,公司根据现金流状况减少了流动资金借款,流动负债余额有所减少,使得 2016 年末及 2017 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提升较快;2018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均小幅下降,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分红款项 6,500.00 万元所致。

(2)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9.37%、23.26%、24.82%和 28.80%,总体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2016 年末及 2017 年末合并资产负债率水平出现下降,主要原因在于 2016 年以来,电极箔市场行情较好,货款回收速度较快,公司根据现金流状况减少了流动资金借款,流动负债余额有所减少;2018年 6 月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水平小幅上升,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分红款项6,500.00 万元所致。

公司资产负债率目前水平较为合理,营运资金能满足清偿到期债务的需要,因债务压力引起的财务风险较小。同时,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已与多家银行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公司将持续加大对主营业务的投入,这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若本次发行成功,将有利于公司迅速做大做强主业,实现规模效益,为投资者带来良好回报。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均保持在较高的水平,资产流动性以及短期偿债能力较强,面临的流动性风险较低。

除尚未到期的背书票据外,公司不存在或有负债事项,亦不存在资产证券化、创新金融工具等表外融资项目,不存在由此而带来的偿债风险。公司已与多家银行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拥有一定额度的银行授信和良好的银行信誉,长期偿债能力良好。

如果公司本次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改善公司资本结构,解决公司融资渠道单一问题,进一步提高偿债能力。

(4)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东阳光科 流动比率 0.85 0.79 0.79

速动比率 0.65 0.57 0.57

新疆众和 流动比率 1.26 1.34 1.38

速动比率 0.97 1.08 0.99

华锋股份 流动比率 1.44 2.07 1.41

速动比率 1.19 1.61 1.03

江海股份 流动比率 4.61 7.11 4.84

速动比率 4.05 6.37 3.86

算术平均值 流动比率 2.04 2.83 2.11

速动比率 1.72 2.41 1.61

发行人 流动比率 2.90 2.99 2.22

速动比率 2.64 2.52 1.85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8 年 1-6 月财务数据尚未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名称 资产负债率(合并,%)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东阳光科 64.14 62.37 60.70

新疆众和 66.02 66.15 63.66

华锋股份 40.24 33.88 48.31

江海股份 16.08 11.49 13.51

算术平均值 46.62 43.47 46.55

发行人 24.82 23.26 29.37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8 年 1-6 月财务数据尚未披露。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较,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总体处于相对良好的水平,其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之间的差异主要源于业务种类、盈利能力、债务融资额等多方面的差异。其中,江海股份偿债能力指标优于公司,主要是由于江海股份近年来盈利状况良好,负债规模较低;公司偿债能力指标优于东阳光科、新疆众和、华锋股份。其中,东阳光科及新疆众和向上延伸到了电子光箔、高纯铝、发电等业务领域,业务种类与海星股份存在差异,导致其资产负债结构与公司存在一定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保持良好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入,偿债能力良好。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产品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51,700.25 99.00 95,956.80 99.93 75,600.25 99.97 73,816.80 99.97

其他业务收入 521.57 1.00 67.51 0.07 23.01 0.03 24.78 0.03

合计 52,221.82 100.00 96,024.31 100.00 75,623.26 100.00 73,841.58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低压及中高压化成箔、腐蚀箔的销售,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各期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97%、99.97%、99.93%和 99.00%。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材料销售收入、废料销售收入及加工业务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很低,对公司盈利能力影响很小。

1、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分析

(1)按产品构成划分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划分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中高压化成箔 39,568.10 76.53 73,981.60 77.10 57,001.77 75.40 55,828.04 75.63

低压化成箔 12,031.09 23.27 21,520.62 22.43 17,851.41 23.61 17,277.20 23.41

腐蚀箔 101.05 0.20 454.58 0.47 747.08 0.99 711.56 0.96

合计 51,700.25 100.00 95,956.80 100.00 75,600.25 100.00 73,816.80 100.00

公司主要从事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中高压化成箔、低压化成箔的销售,上述两类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04%、99.01%、99.53%和99.80%。其他产品收入主要为腐蚀箔的销售收入;腐蚀箔系化成箔的中间产品,公司仅在腐蚀箔产量有富余时才会直接将其对外销售,报告期内其销售规模很小。

(2)按区域构成划分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划分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内销 44,963.56 86.97 74,715.52 77.86 54,675.43 72.32 45,771.72 62.01

外销 6,736.69 13.03 21,241.29 22.14 20,924.82 27.68 28,045.08 37.99

合计 51,700.25 100.00 95,956.80 100.00 75,600.25 100.00 73,816.80 100.00

公司的产品销售以内销为主。报告期各期间,公司内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2.01%、72.32%、77.86%和86.97%,占比相对较大且呈现逐步上升趋势。近年来,随着全球铝电解电容器等行业逐渐向中国聚集,世界知名厂商纷纷在中国设厂,为公司带来了大量的国内市场需求,公司的内销收入比重也呈现上升趋势。

公司主要通过自营出口方式进行销售,境外市场主要集中在亚太地区,主要销往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其中,韩国铝电解电容器行业较为发达,是全球重要的铝电解电容器生产基地,其电极箔主要由当地厂商供应,同时也辅之以采购包括海星股份在内的部分境外合格供应商的电极箔;尼吉康(Nichicon)等国际铝电解电容器生产企业在马来西亚设立生产工厂,因此马来西亚对电极箔的需求量也较大。

2、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变动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万元) 金额 (万元) 增幅(%) 金额 (万元) 增幅(%) 金额 (万元)

中高压化成箔 39,568.10 73,981.60 29.79 57,001.77 2.10 55,828.04

低压化成箔 12,031.09 21,520.62 20.55 17,851.41 3.32 17,277.20

腐蚀箔 101.05 454.58 -39.15 747.08 4.99 711.56

合计 51,700.25 95,956.80 26.93 75,600.25 2.42 73,816.8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整体呈增长趋势。2016年,受下游终端市场需求增长的影响,电极箔市场需求随之增加,公司凭借产品在技术和质量方面的优势,实现了销售收入的增长。2017年以来,电极箔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国内政府环保监管日益趋严,环境治理力度逐步加大,电极箔行业环保门槛提高,行业内众多小型企业因难以满足相关要求而停产或关闭,有效产能得以集中。供需两端共同作用,使得公司2017年主要产品销量增长显著,销售收入亦快速增长。此外,公司2018年1-6月的经营业绩也实现了同比增长。

(1)中高压化成箔

报告期内,公司中高压化成箔的销售收入、销售数量、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销量(万平方米) 596.50 1,196.06 944.84 910.37

平均售价(元/平方米) 66.33 61.85 60.33 61.32

销量变动率 - 26.59% 3.79% -

售价变动率 7.24% 2.52% -1.62% -

收入变动(万元) - 16,979.83 1,173.73 -

收入变动率 - 29.79% 2.10% -

按照因素分析法,对中高压化成箔产品销售收入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上半年较上年度同期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销售数量对销售收入的影响 -596.40 15,156.13 2,113.61

销售价格对销售收入的影响 3,229.83 1,823.71 -939.88

中高压化成箔销售收入变动 2,633.43 16,979.83 1,173.73

注:销售数量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本年度销售数量-上年度产品销售数量)×上年度销售单价;销售单价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本年度销售单价-上年度销售单价)×本年度销售数量;下同。

2016年度,受下游终端市场持续发展的影响,国内电极箔市场需求有所回升,中高压化成箔销量随之增长,但当期平均销售单价因具体产品结构变动而小幅下降。根据因素分析法测算,本年度公司中高压化成箔平均销售单价有所降低,使得销售收入降低939.88万元;而产品销量有所提高,使得销售收入增加2,113.61万元。

2017年度,国内电极箔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公司产品供不应求,中高压化成箔产品实现量价齐升。其中,根据因素分析法测算,2017年度销量及平均销售单价的提高分别导致营业收入增加15,156.13万元和1,823.71万元,增长明显。

2018年上半年,行业依旧保持供不应求态势,公司中高压化成箔销售单价显著提升,2018年上半年的中高压化成箔营业收入同比增加2,633.43万元。

(2)低压化成箔

报告期内,公司低压化成箔的销售收入、销售数量、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销量(万平方米) 358.53 671.21 584.52 562.11

平均售价(元/平方米) 33.56 32.06 30.54 30.74

销量变动率 - 14.83% 3.99% -

售价变动率 4.68% 4.98% -0.65% -

收入变动(万元) - 3,669.21 574.21 -

收入变动率 - 20.55% 3.32% -

报告期内,公司低压化成箔产品销售收入、销售单价及销量变动趋势与中高压化成箔总体上保持一致。

按照因素分析法,对低压化成箔产品销售收入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上半年较上年度同期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销售数量对收入的影响 850.16 2,647.31 688.99

销售价格对收入的影响 652.52 1,021.90 -114.78

低压化成箔销售收入变动 1,502.67 3,669.21 574.21

2016年度,国内电极箔市场需求有所回升,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及技术优势,公司低压化成箔产品销量继续增加。当年公司低压化成箔销售单价保持稳定,销量较2015年增加3.99%至584.52万平方米,使得2016年低压化成箔销售收入比2015年增加574.21万元,涨幅为3.32%。

2017年度,与中高压化成箔一致,公司低压化成箔销量增长亦非常明显,公司产品供不应求,低压化成箔产品实现量价齐升。其中,根据因素分析法测算,2017年度销量及平均销售单价的提高分别导致营业收入增加2,647.31万元和1,021.90万元,增长明显。

2018年上半年,行业依旧保持了高速发展态势,公司低压化成箔的销量及销售单价继续提升,两者共同作用使得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1,502.67万元。

(3)腐蚀箔

报告期内,公司腐蚀箔产品的销售收入规模较小,该产品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销量、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腐蚀箔销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数量 金额/数量 波动 金额/数量 波动 金额/数量

销售收入(万元) 101.05 454.58 -39.15% 747.08 4.99% 711.56

销量(万平方米) 6.57 27.71 -33.05% 41.38 18.32% 34.97

销售单价(元/平方米) 15.39 16.41 -9.11% 18.05 -11.27% 20.35

腐蚀箔主要用于进一步加工为化成箔。报告期内,公司腐蚀箔产品销售收入占公司的营业收入比重很小,主要来源于腐蚀箔产量富余时的对外销售及少量腐蚀箔处理品的销售收入。

腐蚀箔产品的销量主要受化成箔市场需求变动的影响。2017年度以来,化成箔市场需求增加显著,公司腐蚀箔产品对外销售明显减少。

3、加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受客户委托,代为加工电极箔的情形。公司受托加工的加工业务均为中高压电极箔化成阶段的加工服务,纳入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具体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江阴中威电子有限公司 147.83 54.33 - -

深圳江浩电子有限公司 182.10 - - -

上海永铭电子有限公司 70.78 - - -

南通星晨电子有限公司 62.25 - - -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7.36 - -

南通瑞泰电子有限公司 - 0.92 - -

合计 510.32 55.25 - -

2017 年度,电极箔行业的下游需求持续增加,电极箔行业存在供不应求的情形。公司当年度中高压电极箔化成阶段产能略高于腐蚀阶段产能,因而择时开展了少量化成阶段加工服务,以充分利用公司产能。

2018 年上半年,公司下游市场需求旺盛,随着客户需求的提高,公司受托加工业务规模有所扩大。

(二)利润的主要来源及可能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1、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主要利润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万元) 金额 (万元) 增幅(%) 金额 (万元) 增幅(%) 金额 (万元)

营业收入 52,221.82 96,024.31 26.98 75,623.26 2.41 73,841.58

营业成本 38,192.33 72,533.34 23.58 58,691.76 5.80 55,472.29

营业毛利 14,029.49 23,490.97 38.74 16,931.51 -7.83 18,369.29

营业利润 8,069.52 10,591.61 27.84 8,285.08 -0.36 8,315.30

利润总额 8,052.94 10,579.28 12.15 9,433.42 1.25 9,317.26

净利润 7,069.33 9,082.91 15.66 7,853.28 1.82 7,712.70

(1)营业毛利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营业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 13,946.81 99.41 23,482.04 99.96 16,920.45 99.93 18,354.00 99.92

其他业务毛利 82.68 0.59 8.92 0.04 11.06 0.07 15.29 0.08

合计 14,029.49 100.00 23,490.97 100.00 16,931.51 100.00 18,369.29 100.00

公司营业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报告期各期间,主营业务毛利占营业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99.92%、99.93%、99.96%和 99.41%。

(2)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中高压化成箔 10,390.03 74.50 17,467.56 74.39 12,290.42 72.64 13,312.60 72.53

低压化成箔 3,567.25 25.58 6,030.66 25.68 4,584.81 27.10 4,943.54 26.93

腐蚀箔 -10.46 -0.08 -16.18 -0.07 45.22 0.27 97.86 0.53

合计 13,946.81 100.00 23,482.04 100.00 16,920.45 100.00 18,354.00 100.00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毛利主要来源于中高压化成箔和低压化成箔,其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99.47%、99.73%、100.07%和 100.08%,是公司毛利的重要来源。其中,中高压化成箔的毛利贡献最大,报告期各期间其销售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达到 72.53%、72.64%、74.39%和 74.50%。低压化成箔贡献次之,报告期各期间其销售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26.93%、27.10%、25.68%和 25.58%。腐蚀箔主要为公司化成箔的中间产品,其销售不具有连续性,对于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影响亦微乎其微。

2、可能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公司行业竞争能力较强,下游铝电解电容器制造企业市场需求持续增加,盈利能力较强,目前已经具备了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公司未来盈利能力能否持续和稳定主要受以下因素的影响:

(1)市场需求变动的影响

电极箔产品市场需求变动直接影响产品的市场价格及销量,是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报告期内,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环保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影响,电极箔产品需求有所波动,行业内企业产能集中度得以提升。近一阶段,受电子科技行业发展推动及监管政策趋严影响,电极箔需求增长显著,推动产品价格逐步上升,电极箔生产企业运行质量和效益得到提升。

公司凭借技术研发、质量和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在市场需求减少时,能够有效减轻市场竞争加剧造成的影响。同时公司产品定价机制较为灵活,能够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实际生产成本等因素及时做出调整,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趋势。公司未来能否实现利润持续上升,很大程度上受到电极箔产品市场需求变动影响。

若市场需求减少,市场竞争加剧,不可避免地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影响。

此外,本次发行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系电极箔生产能力的扩充,其建成投产后,公司将新增化成箔产能 1,100 万平方米,产能增加明显。尽管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市场前景良好,但是,由于产能规模增加较大,一旦市场发生不利变化,公司销售能力若不能完全消化新增产能,将会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原辅材料、能源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电子光箔,主要辅助材料为酸类化学制剂等,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电力。虽然公司积极通过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制定相对比较灵活的采购定价策略以及持续改进生产工艺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产品成本的影响,但是,如果上游原辅料、能源的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仍将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3)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海一电子为高新技术企业,除公司 2015 年度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外,两公司均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报告期实际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如果后续上述公司不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将由 15%上升至 25%,继而会对公司利润水平造成一定影响。

公司子公司海力电子和中雅科技适用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税收优惠,报告期实际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如果后续相关政策不再实施,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将由 15%上升至 25%,继而会对公司利润水平造成一定影响。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固定资产折旧将大幅增加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按照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新增固定资产每年将产生折旧费用约2,756.00万元。目前公司电极箔产品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但如果未来市场发生不利变化,或市场拓展力度不够,导致相应的生产能力不能充分发挥,新增折旧费用将对公司经营带来较大压力,从而导致公司存在业绩下降的风险。

(5)经营管理风险

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资产和经营规模将出现大幅增长。尽管公司已经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和完善的治理结构,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及内部管理制度,但随着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规模将持续扩大,对公司经营管理、资源整合、持续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难度进一步增加,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及控制经营风险的能力将面临更大考验。

如果公司管理团队的人员配备和管理水平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经营管理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不能对关键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公司的日常运营及资产安全将面临经营管理风险。

(三)利润表项目逐项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简要利润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收入 52,221.82 96,024.31 75,623.26 73,841.58

减:营业成本 38,192.33 72,533.34 58,691.76 55,472.29

税金及附加 436.32 791.27 621.57 312.30

销售费用 1,820.76 3,252.22 2,381.98 2,259.77

管理费用 2,432.37 4,516.36 3,934.63 3,941.52

研发费用 2,315.47 4,275.53 3,644.45 3,615.09

财务费用 -710.64 870.30 -371.25 -346.39

其中:利息费用 43.74 98.32 247.08 247.28

利息收入 722.35 171.69 70.17 130.49

资产减值损失 192.58 106.04 255.37 248.33

加:其他收益 521.82 870.63 - -

投资收益 - - - 0.24

资产处置收益 5.07 41.74 1,820.32 -23.62

二、营业利润 8,069.52 10,591.61 8,285.08 8,315.30

加:营业外收入 3.52 15.48 1,195.15 1,046.67

减:营业外支出 20.10 27.81 46.81 44.71

三、利润总额 8,052.94 10,579.28 9,433.42 9,317.26

减:所得税费用 983.61 1,496.37 1,580.14 1,604.56

四、净利润 7,069.33 9,082.91 7,853.28 7,712.70

1、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552.74 万元、5,340.27 万元、8,186.02 万元和 6,469.43 万元,其变动原因如下:

(1)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变动原因

2016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340.27 万元,较 2015 年度减少 1,212.47 万元,降幅为 18.50%,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存在差异。2016 年度公司主要利润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数量 (万元/%) 变动 (万元/%) 变动幅度 (%) 金额 (万元/%)

营业收入 75,623.26 1,781.69 2.41 73,841.58

营业成本 58,691.76 3,219.47 5.80 55,472.29

毛利率(%) 22.39 -2.49 - 24.88

营业毛利 16,931.51 -1,437.78 -7.83 18,369.29

税金及附加 621.57 309.26 99.03 312.30

销售费用 2,381.98 122.21 5.41 2,259.77

管理费用 3,934.63 -6.88 -0.17 3,941.52

研发费用 3,644.45 29.36 0.81 3,615.09

财务费用 -371.25 -24.86 7.18 -346.39

期间费用率(%) 12.68 -0.14 - 12.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340.27 -1,212.47 -18.50 6,552.74

公司 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15 年度减少 1,212.47 万元,主要是由于:1)受具体产品结构有所变化等因素影响,当期平均单位售价小幅下降;2)公司进行环保升级,升级过程对公司生产效率造成一定影响,导致当年产品单位成本上升;3)公司子公司海力电子的电费成本有所上升;4)公司通过外购腐蚀箔的方式补充自身腐蚀工序的产能空缺。以上因素导致公司当期毛利率小幅降低 2.49 个百分点,进而使得公司营业毛利较2015 年度减少 1,437.78 万元;此外,受人员薪酬上涨、营业收入规模扩大等影响,公司当年度的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支出合计增加 429.10 万元。

(2)201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变动原因

2017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186.02 万元,较 2016 年度增加 2,845.75 万元,增幅为 53.29%,增长幅度高于营业收入。2017 年度公司主要利润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金额(万元) 变动(万元) 变动幅度(%) 金额(万元)

营业收入 96,024.31 20,401.05 26.98 75,623.26

营业成本 72,533.34 13,841.58 23.58 58,691.76

毛利率(%) 24.46 2.07 - 22.39

营业毛利 23,490.97 6,559.46 38.74 16,931.51

税金及附加 791.27 169.70 27.30 621.57

销售费用 3,252.22 870.24 36.53 2,381.98

管理费用 4,516.36 581.73 14.78 3,934.63

研发费用 4,275.53 631.08 17.32 3,644.45

财务费用 870.30 1,241.55 -334.42 -371.25

期间费用率(%) 13.45 0.77 - 12.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186.02 2,845.75 53.29 5,340.27

公司 201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16 年度增加 2,845.75 万元,主要是由于:1)2017 年度,下游终端领域迅速发展,电极箔市场需求增长显著,同时,受国家供给侧改革的影响,电极箔市场整体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公司业务规模显著提高,各类产品平均单价有不同幅度的提升,公司毛利率较 2016 年度提高 2.07 个百分点,而公司当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增长20,401.05 万元,使得营业毛利增加 6,559.46 万元;2)2017 年度,随着公司营业规模的显著提高,公司发生的员工薪酬、运输费、研发支出、业务招待费等支出有所增加,使得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发生额较上年度增长 2,083.05 万元;3)公司存在部分外销业务,受 2017 年度人民币持续升值影响,公司当年度发生较大额汇兑损失,使得财务费用较上年度增加 1,241.55 万元。

(3)2018 年 1-6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变动原因

公司 2018 年上半年经营状况良好,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达 6,469.43 万元,较上年度同期增加 2,845.75 万元,增幅为 53.87%,增长幅度高于营业收入。2018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利润表项目较上年度同期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1-6 月

金额(万元) 变动(万元) 变动幅度(%) 金额(万元)

营业收入 52,221.82 4,552.61 9.55 47,669.21

营业成本 38,192.33 1,878.04 5.17 36,314.29

毛利率(%) 26.87 3.04 - 23.82

营业毛利 14,029.49 2,674.57 23.55 11,354.93

税金及附加 436.32 96.73 28.49 339.59

销售费用 1,820.76 234.21 14.76 1,586.54

管理费用 2,432.37 478.05 24.46 1,954.32

研发费用 2,315.47 177.37 8.30 2,138.10

财务费用 -710.64 -1,035.33 -318.87 324.69

期间费用率(%) 11.22 -1.38 - 12.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469.43 2,264.88 53.87 4,204.56

公司 2018 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度同期增加 2,264.88 万元,主要是由于:1)2018 年上半年,电极箔行业的市场需求持续增长,电极箔市场整体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得益于优良的产品品质,公司各类产品平均单价有所提升;尽管公司产品的单位成本受原材料能源价格波动、人员薪酬上涨、环保处理标准提高等因素影响有所上升,公司毛利率依旧实现了同比提高,较上年度同期提高 3.04 个百分点。公司当期毛利率水平的提高以及营业收入的增长,使得营业毛利增加 2,674.57 万元,较上年度同期增长23.55%。2)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支出随着营业规模的扩大而有所提高;而公司的财务费用因实现汇兑收益、取得银行定期存款利息收入等原因而显著降低,因此公司的期间费用总额较上年度基本持平,未出现显著增加。公司营业毛利的显著增加,使得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度同期实现了快速增长。

2、营业成本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达 98%以上,具体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表:

产品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37,753.44 98.85 72,474.76 99.92 58,679.81 99.98 55,462.80 99.98

其他业务成本 438.89 1.15 58.58 0.08 11.95 0.02 9.49 0.02

合计 38,192.33 100.00 72,533.34 100.00 58,691.76 100.00 55,472.29 100.00

报告期各期间,主营业务成本的具体构成如下:

产品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直接材料 11,737.66 31.09 22,665.87 31.27 19,168.78 32.67 18,380.82 33.14

直接人工 1,579.99 4.19 3,154.17 4.35 2,870.10 4.89 2,542.80 4.58

制造费用 8,136.65 21.55 14,904.56 20.57 10,714.02 18.26 9,470.93 17.08

能源动力 16,299.14 43.17 31,750.16 43.81 25,926.91 44.18 25,068.25 45.20

合计 37,753.44 100.00 72,474.76 100.00 58,679.81 100.00 55,462.8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成本结构基本保持稳定,能源动力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分别为 45.20%、44.18%、43.81%和 43.17%,直接材料次之,分别为 33.14%、32.67%、31.27%和 31.09%。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万元) 金额 (万元) 增幅(%) 金额 (万元) 增幅(%) 金额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51,700.25 95,956.80 26.93 75,600.25 2.42 73,816.80

主营业务成本 37,753.44 72,474.76 23.51 58,679.81 5.80 55,462.80

2016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增加幅度高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加幅度,主要原因包括:2016 年度因具体产品结构有所变化等因素,导致当期平均单位售价小幅下降;公司在 2016 年进行环保升级,导致当年经营效率受到一定影响,单位固定成本有所上升;公司通过外购腐蚀箔的方式补充自身中高压产品腐蚀工序的产能空缺,成本相对较高。

2017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增加幅度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加幅度,主要是由于 2017 年电极箔市场需求持续旺盛,行业内产能集中度得以提升,公司各类产品销售价格均有不同幅度的上升。

3、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税金及附加的构成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营业税 - - - - 3.56 0.57 14.46 4.63

城市维护建设税 128.75 29.51 259.40 32.78 221.34 35.61 149.41 47.84

教育费附加 75.71 17.35 150.53 19.02 129.79 20.88 89.06 28.52

地方教育附加 50.47 11.57 100.36 12.68 86.53 13.92 59.37 19.01

房产税 70.38 16.13 111.99 14.15 74.64 12.01 - -

土地使用税 53.44 12.25 93.51 11.82 62.43 10.04 - -

印花税 27.44 6.29 50.69 6.41 28.21 4.54 - -

其他 30.13 6.91 24.79 3.13 15.07 2.42 - -

合计 436.32 100.00 791.27 100.00 621.57 100.00 312.30 100.00

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等,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随当期增值税缴纳金额变动而变动。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以及《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会计问题的解读》,自2016 年 5 月 1 日起,公司原计入管理费用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的发生额列报于“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 年 5 月之前的发生额仍列报于“管理费用”项目。

4、期间费用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期间费用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 1,820.76 3.49 3,252.22 3.39 2,381.98 3.15 2,259.77 3.06

管理费用 2,432.37 4.66 4,516.36 4.70 3,934.63 5.20 3,941.52 5.34

研发费用 2,315.47 4.43 4,275.53 4.45 3,644.45 4.82 3,615.09 4.90

财务费用 -710.64 -1.36 870.30 0.91 -371.25 -0.49 -346.39 -0.47

合计 5,857.96 11.22 12,914.41 13.45 9,589.82 12.68 9,469.99 12.82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82%、12.68%、13.45%和 11.22%,其中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05%、3.15%和 3.39%和 3.49%,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23%、10.02%、9.16%和 9.09%,总体保持稳定。受到汇兑损益变化的影响,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波动相对较大。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销售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职工薪酬 619.43 34.02 1,009.99 31.06 755.94 31.74 679.93 30.09

差旅费 147.43 8.10 262.19 8.06 181.81 7.63 182.30 8.07

业务招待费 202.15 11.10 322.90 9.93 205.14 8.61 197.56 8.74

广告、业务宣传费及展览费 135.75 7.46 256.77 7.90 174.53 7.33 204.14 9.03

佣金费用 98.60 5.42 182.30 5.61 116.57 4.89 99.00 4.38

运输费 499.28 27.42 900.53 27.69 714.15 29.98 668.09 29.56

办公费 67.00 3.68 125.94 3.87 88.04 3.70 101.34 4.48

代理费、仓储费 12.65 0.69 50.99 1.57 47.64 2.00 62.91 2.78

其他 38.47 2.11 140.61 4.32 98.17 4.12 64.50 2.85

合计 1,820.76 100.00 3,252.22 100.00 2,381.98 100.00 2,259.7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产品运费、职工薪酬等。报告期各期间,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2,259.77 万元、2,381.98 万元、3,252.22 万元和 1,820.7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06%、3.15%、3.39%和 3.49%,总体稳中有升。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变动主要受到运费及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变化的影响。报告期各期间,公司产品运费分别为 668.09 万元、714.15 万元、900.53 万元和 499.28 万元,2017 年度运费相对较高,主要系产品销量明显上升所致。公司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分别为 679.93 万元、755.94 万元、1,009.99 万元和 619.43万元,其中 2017 年度以来,电极箔市场需求旺盛,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明显且回款情况良好,销售人员薪酬水平亦相应提高。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职工薪酬 1,339.77 55.08 2,555.46 56.58 2,374.81 60.36 2,235.72 56.72

差旅费 95.41 3.92 158.90 3.52 141.17 3.59 126.64 3.21

业务招待费 92.87 3.82 178.24 3.95 189.95 4.83 178.25 4.52

税费 - - - - 106.10 2.70 274.57 6.97

汽车使用费 35.10 1.44 74.46 1.65 67.05 1.70 65.99 1.67

咨询费 224.03 9.21 326.03 7.22 145.24 3.69 129.11 3.28

办公费 162.85 6.70 208.37 4.61 153.65 3.91 101.03 2.56

折旧及摊销费 167.59 6.89 310.65 6.88 299.19 7.60 322.71 8.19

修理费 132.97 5.47 294.73 6.53 255.64 6.50 280.51 7.12

其他 181.79 7.47 409.52 9.07 201.84 5.13 226.98 5.76

合计 2,432.37 100.00 4,516.36 100.00 3,934.63 100.00 3,941.5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咨询费、折旧及摊销费等。报告期各期间,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3,941.52 万元、3,934.63 万元、4,516.36 万元和 2,432.3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34%、5.20%、4.70%和 4.66%。其中 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下降,主要原因在于,管理费用的变动与营业收入的相关性较弱,公司 2017 年度以来销售收入增长显著,规模效应增强,导致 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发生的管理费用虽有所增长,但管理费用率水平略有下降。

(3)研发费用

公司向来高度重视研发工作,报告期各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 4.90%、4.82%、4.45%和 4.43%,主要包括研发直接材料费、研发人员薪酬、研发设施折旧等,构成基本保持稳定。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系根据行业发展进行的新产品开发、工艺流程改进等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报告期内,因没有充分证据能够表明公司的相关费用支出能够满足研发费用资本化处理的条件,公司研发支出均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受到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和汇兑损益变化影响,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利息支出 43.74 98.32 247.08 247.28

利息收入 -722.35 -171.69 -70.17 -130.49

汇兑损益 -83.96 856.12 -631.48 -557.08

手续费 51.93 87.55 83.32 93.90

合计 -710.64 870.30 -371.25 -346.39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非银行机构拆借资金的情形。利息支出均为银行借款利息支出,随借款本金、利率及借款期限的变动而波动。报告期内,公司货款回收情况较好,现金流状况良好,不存在票据贴现相关的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分别为130.49 万元、70.17万元、171.69 万元和722.35万元。公司利息收入主要系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其中,2018 年 1-6 月,公司利息收入增幅较大,主要是由于当期收到五年期定期存款利息 475 万元所致,该笔利息收入系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 2,000 万存款按照存入日(2013 年 1 月 30 日)的人民币五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4.75%确认。

汇兑损益是造成公司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波动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外汇风险敞口美元的汇率变动较大,导致以相关货币结算的销售产生的汇兑损益较大,其中 2015 年、2016 年和 2018 年 1-6 月分别产生汇兑收益 557.08 万元、631.48 万元和 83.96 万元,2017 年产生汇兑损失 856.12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美元兑人民币折算汇率分别为 6.4936、6.9370、6.5342 和 6.6166。

①外币业务会计政策及汇兑损益的计算过程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币业务会计政策如下: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a.外币业务初始确认时

相关外币货币性资产、负债或损益的入账金额=外币原值*外币业务确认当日的中国人民银行折算汇率(以下简称“折算汇率”);

b.于资产负债表日

相关外币资产或负债金额=外币原值*资产负债表日的折算汇率;

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汇兑损益=外币原值*(资产负债表日的折算汇率-外币业务确认当日的折算汇率(当期发生的业务)或上一资产负债表日的折算汇率(以前年度发生的业务));

c.外币业务资产或负债结算时

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汇兑损益=外币原值*(业务结算日的折算汇率-外币业务确认当日的折算汇率(当期发生的业务)或上一资产负债表日的折算汇率(以前年度发生的业务))。

实务中,财会人员于外币业务发生时,于财务系统中输入当日的原币价值及折算汇率后,系统自动完成计算并入账。资产负债表日,财会人员于财务系统中输入当日的折算汇率后,系统自动计算出尚未结算的外币货币性资产或负债应确认的汇兑损益金额并入账;外币业务结算时,财会人员于系统中输入结算的外币原值及当日的折算汇率后,系统自动计算该结算在当期应确认的汇兑损益并入账。

②应对外汇风险的措施

针对外币汇率波动导致风险,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予以应对:a.对于以外币结算的销售订单,公司销售部门在每笔订单签署前,合理评估未来汇率波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的成本和风险后进行合理报价,从交易之初将部分外汇风险对外转移;b.密切关注外汇市场与汇率变化,加强与金融机构的业务交流,建立应对外汇风险管理的有效机制和策略,选择恰当时机进行结汇操作,以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c.随着下游客户需求的不断变化,报告期内,公司以外币结算的销售收入呈下降趋势,未来公司仍将以国内市场为主要市场,一定程度上减弱了汇率波动对公司可能造成的风险。

③汇兑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汇兑损益(“-”代表收益) -83.96 856.12 -631.48 -557.08

利润总额 8,052.94 10,579.28 9,433.42 9,317.26

汇兑损益占利润总额比例的绝对值 1.04% 8.09% 6.69% 5.98%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占净利润比例的绝对值分别为 5.98%、6.69%、8.09%和 1.04%,比例较小,未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汇兑损益主要源于外销收入产生的银行存款及应收账款。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持续下降,由 2015 年度的 37.99%下降至 2018 年1-6 月的 13.03%。外销收入占比的不断下降,降低了公司对美元等外币汇率波动的敏感程度,进一步减小汇兑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未通过套期保值业务、订立远期外汇买卖合约、外汇期货合约及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买卖合约等方式应对外汇风险。

5、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的构成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坏账损失 172.42 89.53 13.25 12.49 25.78 10.09 109.52 44.10

存货跌价损失 20.16 10.47 22.26 20.99 88.52 34.66 138.80 55.90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70.54 66.52 141.07 55.24 - -

合计 192.58 100.00 106.04 100.00 255.37 100.00 248.33 100.00

公司已经制定了稳健、完善的会计政策,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2015 年度坏账损失金额相对较大,主要是因为 201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增长所致。

公司已经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通过执行合理的采购计划和生产调度制度动态控制存货总量和结构。报告期内,公司电极箔产品总体销售情况良好,未出现产品滞销的情况,因此新增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较少。

公司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源于子公司中雅科技和海力电子部分因技术过时而闲置的机器设备。公司暂未处置相关机器设备,计划未来择机对其进行升级改造并重新利用。

6、其他收益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自 2017年起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其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核算。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 870.63 万元和 521.82 万元,对于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较大影响。具体明细请参见本节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五)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7、资产处置收益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财会[2017]30 号,公司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应当在“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示。报告期各期间,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23.62 万元、1,820.32 万元、41.74 万元和 5.07 万元。2016 年度资产处置收益金额较 2015 年度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海一电子实现拆迁补偿收益 1,821.02 万元所致,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五)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除上述拆迁补偿外,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均来源于正常经营活动过程中的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8、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营业外收支及净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助 - - 1,113.58 1,023.56

无需支付款项 - - 68.73 -

其他 3.52 15.48 12.84 23.11

合计 3.52 15.48 1,195.15 1,046.67

营业外支出

水利建设基金 7.02 12.88 10.29 38.43

罚款支出 - - 28.00 0.35

其他 13.08 14.92 8.52 5.93

合计 20.10 27.81 46.81 44.71

营业外收支净额

- -16.58 -12.33 1,148.34 1,001.96

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公司从政府部门取得的拆迁补偿收入及各项补助,具体请参见本节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五)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水利建设基金和偶发罚款支出等。关于报告期内公司罚款支出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九节  公司治理”之“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9、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所得税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1,083.12 1,466.70 1,449.68 1,726.90

递延所得税调整 -99.51 29.66 130.46 -122.34

合计 983.61 1,496.37 1,580.14 1,604.56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利润总额分别为 9,317.26 万元、9,433.42 万元、10,579.28万元和 8,052.94 万元,所得税费用分别为 1,604.56 万元、1,580.14 万元、1,496.37万元和 983.61 万元,其中当期所得税费用分别为 1,726.90 万元、1,449.68 万元、1,466.70 万元和 1,083.12 万元。2016 年以来当期所得税费用有所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为 15%所致。

(四)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主要产品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毛利 (万元) 毛利率(%) 毛利 (万元) 毛利率(%) 毛利 (万元) 毛利率(%) 毛利 (万元) 毛利率(%)

中高压化成箔 10,390.03 26.26 17,467.56 23.61 12,290.42 21.56 13,312.60 23.85

低压化成箔 3,567.25 29.65 6,030.66 28.02 4,584.81 25.68 4,943.54 28.61

1、分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毛利率 (%) 波动点数(%) 毛利率 (%) 波动点数(%) 毛利率(%) 波动点数(%) 毛利率(%)

中高压化成箔 26.26 2.65 23.61 2.05 21.56 -2.29 23.85

低压化成箔 29.65 1.63 28.02 2.34 25.68 -2.93 28.61

从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中高压化成箔和低压化成箔的毛利率总体比较稳定,其毛利率的变动主要源于产品销售价格及原材料和能源动力采购价格波动的影响。

(1)中高压化成箔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中高压化成箔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单位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元/平方米) 增长率 (%) 金额 (元/平方米) 增长率(%) 金额 (元/平方米) 增长率 (%) 金额 (元/平方米)

单位售价 66.33 7.24 61.85 2.52 60.33 -1.61 61.32

单位成本 48.92 3.53 47.25 -0.15 47.32 1.33 46.70

单位毛利 17.41 - 14.60 - 13.01 - 14.62

毛利率(%) 26.26 - 23.61 - 21.56 - 23.85

2016 年度,公司中高压化成箔产品的单位售价因具体产品结构变动等因素从 2015 年度的 61.32 元/平方米小幅下降至 60.33 元/平方米。同期,因南通基地进行环保升级,中高压腐蚀箔产能受到影响,公司通过外购腐蚀箔的方式补充自身腐蚀工序的产能空缺,成本相对较高;同时,公司子公司海力电子的电力采购成本有所上升,导致化成阶段成本上升。上述因素导致当期平均单位成本小幅上涨,毛利率因此下降。

2017 年度,电极箔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公司中高压化成箔产品销售价格均有不同幅度的上升,从 2016 年度的 60.33 元/平方米上升至 61.85 元/平方米;而同期中高压化成箔产品单位成本较 2016 年度保持稳定,因而当期公司中高压化成箔产品的毛利率比 2016 年度有所上升。

2018 年 1-6 月,电极箔市场持续保持供不应求的状态,公司中高压化成箔产品的销售价格进一步提升,产品单位售价上升至 66.33 元/平方米,涨幅约 7.24%;同时,受上游光箔采购价格上涨以及环保投入增加的影响,产品单位成本较上一年度上涨 3.53%。二者综合影响,使得当期公司中高压化成箔产品的毛利率较2017 年度小幅上升。

(2)低压化成箔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低压化成箔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单位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金额 (元/平方米) 增长率 (%) 金额 (元/平方米) 增长率(%) 金额 (元/平方米) 增长率 (%) 金额 (元/平方米)

单位售价 33.56 4.68 32.06 4.98 30.54 -0.65 30.74

单位成本 23.61 2.30 23.08 1.67 22.70 3.46 21.94

单位毛利 9.95 - 8.98 - 7.84 - 8.79

毛利率(%) 29.65 - 28.02 - 25.68 - 28.61

2016 年度,公司低压化成箔产品的单位售价与 2015 年相比总体保持稳定。

同期,公司的生产效率因环保升级受到影响,导致单位固定成本的上升,毛利率也因此略有下降。

2017 年度,电极箔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低压化成箔产品销售价格有所上升,从 2016 年度的 30.54 元/平方米上升至 32.06 元/平方米;而同期低压化成箔产品单位成本较 2016 年度变动不大,因而当期公司低压化成箔产品的毛利率比 2016年度有所上升。

2018 年 1-6 月,电极箔市场持续保持供不应求的状态,公司低压化成箔产品的销售价格进一步提升,产品单位售价上升至 33.56 元/平方米,涨幅约 4.68%;同时,受上游光箔采购价格上涨以及环保投入增加的影响,单位成本较上一年度上涨 2.30%。二者综合影响,使得当期公司低压化成箔产品的毛利率较 2017 年度小幅上升。

2、综合毛利率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中高压化成箔和低压化成箔,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变动也主要取决于中高压化成箔和低压化成箔毛利率的变动。

(1)各类细分产品的毛利率、毛利率贡献率及毛利率贡献率波动点数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各类细分产品的毛利率、毛利率贡献率及毛利率贡献率波动点数情况如下:

产品 类型 期间 毛利率 (%) 毛利率变动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 销售占比(%) 销售占比变动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 毛利率贡献率(%) 毛利率贡献率波动点数(%)

中高压化成箔 2018 年 1-6 月 26.26 2.04 76.53 -0.15 20.10 1.89

2017 年度 23.61 1.54 77.10 0.40 18.21 1.94

2016 年度 21.56 -1.72 75.40 -0.05 16.27 -1.77

2015 年度 23.85 75.63 18.04

低压化成箔 2018 年 1-6 月 29.65 0.37 23.27 0.25 6.90 0.62

2017 年度 28.02 0.55 22.43 -0.33 6.28 0.22

2016 年度 25.68 -0.69 23.61 0.06 6.06 -0.63

2015 年度 28.61 23.41 6.69

腐蚀箔 2018 年 1-6 月 -10.36 -0.03 0.20 0.03 -0.02 -

2017 年度 -3.56 -0.09 0.47 0.02 -0.02 -0.07

2016 年度 6.05 -0.08 0.99 0.00 0.05 -0.08

2015 年度 13.75 0.96 0.13

合计 2018 年 1-6 月 26.98 2.38 100.00 0.13 26.98 2.51

2017 年度 24.47 2.00 100.00 0.09 24.47 2.09

2016 年度 22.38 -2.49 100.00 0.01 22.38 -2.48

2015 年度 24.86 100.00 24.86

计算过程说明:①毛利率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本年度产品毛利率-上年度产品毛利率)×上年度该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②销售占比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本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占比-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本年度该产品的毛利率;③毛利率贡献率=产品毛利率×该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100;④毛利率贡献率波动=本年度产品毛利率贡献率-上年度产品毛利率贡献率

(2)毛利率贡献率及其变动率

期间 中高压化成箔 低压化成箔 腐蚀箔 合计

毛利率贡献率(%) 毛利率贡献率变动率(%) 毛利率贡献率(%) 毛利率贡献率变动率(%) 毛利率贡献率(%) 毛利率贡献率变动率(%) 毛利率(%) 毛利率变动率(%)

2018 年 1-6 月 20.10 10.38 6.90 9.87 -0.02 - 26.98 10.26

2017 年度 18.21 11.93 6.28 3.63 -0.02 -140.00 24.47 9.34

2016 年度 16.27 -9.82 6.06 -9.42 0.05 -61.54 22.38 -9.98

2015 年度 18.04 6.69 0.13 24.86

(3)主营业务中各类细分产品毛利率贡献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中高压化成箔和低压化成箔,其综合毛利率亦主要由中高压化成箔和低压化成箔贡献。

①中高压化成箔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分析

2016 年度,公司中高压化成箔产品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从 2015 年度的18.04%下降至 16.27%,下降 1.77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 2016 年度公司中高压化成箔毛利率下降所致。2016 年度中高压化成箔产品毛利率变动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为-1.72%。

2017 年度,公司中高压化成箔产品对综合毛利率的贡献率上升至 18.21%,上升了 1.94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①2017 年度公司中高压化成箔毛利率上升,其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为 1.54%;②中高压化成箔销售占比上升,其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为 0.40%。

2018 年 1-6 月,公司中高压化成箔产品对综合毛利率的贡献率上升至20.10%,上升 1.89 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当期中高压化成箔产品毛利率上升,其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为 2.04%。

②低压化成箔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分析

2016 年度,公司低压化成箔产品对综合毛利率的贡献率从2015 年度的6.69%下降至 6.06%,下降 0.63%,主要原因系 2016 年度公司低压化成箔毛利率下降所致。

2017 年度,公司低压化成箔产品对综合毛利率的贡献率上升至 6.28%,上升了 0.22%,主要原因系:①2017 年度公司低压化成箔毛利率上升,其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为 0.55%;②低压化成箔销售占比下降,其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为-0.33%。

2018 年 1-6 月,公司低压化成箔产品对综合毛利率的贡献率上升至 6.90%,上升 0.62 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①2017 年度公司低压化成箔毛利率上升,其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为 0.37%;②低压化成箔销售占比上升,其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为 0.25%。

③腐蚀箔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分析

2016 年度,公司腐蚀箔产品对综合毛利率的贡献率从 2015 年度的 0.13%下降至 0.05%,下降 0.08%,主要原因系 2016 年度腐蚀箔毛利率下降,其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为-0.08%。

2017 年度,公司腐蚀箔产品对综合毛利率的贡献率持续下降至-0.02%,下降 0.07%,主要系当期腐蚀箔残次品销售占比的增加导致毛利率下降至负数。

2017 年度腐蚀箔产品毛利率变动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为-0.09%。

2018 年 1-6 月,公司腐蚀箔产品对综合毛利率的贡献率未发生显著变化。

综上所述,2016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较 2015 年度下降 2.48%,主要系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影响,产品结构变动对综合毛利率的变化影响较小。2017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较 2016 年度上升 2.09%,其中产品毛利率的变动贡献了 2.00%,产品结构的变动贡献了 0.09%;2018 年 1-6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较 2017 年度上升2.51 个百分点,主要系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影响,产品结构变动对综合毛利率的变化影响较小。

3、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毛利率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东阳光科 26.65% 27.73% 24.81%

新疆众和 22.26% 24.40% 21.72%

华锋股份 18.19% 18.00% 19.40%

江海股份 26.50% 29.00% 28.70%

算术平均值 23.40% 24.78% 23.66%

发行人 24.47% 22.38% 24.86%

注:可比公司毛利率均选取其年报披露的电极箔产品毛利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8 年 1-6 月财务数据尚未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较为接近,产业链覆盖面差异、产品结构差异、客户群体差异、不同区域的能源成本差异等因素导致不同公司的电极箔产品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2016 年度,发行人毛利率变动趋势与行业平均的变动有所不同,主要是由于:(1)公司子公司海力电子的电费成本有所上升;(2)公司在 2016 年进行环保升级,导致当年经营效率受到一定影响,单位固定成本有所上升;(3)公司通过外购腐蚀箔的方式补充自身腐蚀工序的产能空缺,成本相对较高。上述原因导致 2016 年度产品单位成本上升,而单位售价相对稳定,毛利率有所下降。

(五)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07 41.74 1,820.32 -23.6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00.26 1,033.63 1,113.58 1,023.5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0.2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56 0.55 45.05 16.83

小计 595.77 1,075.92 2,978.95 1,017.01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91.12 163.58 500.89 217.05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504.65 912.34 2,478.06 799.96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66.21 88.14 48.8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38.44 824.20 2,429.20 799.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07.88 9,010.22 7,769.47 7,352.7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6.35% 9.15% 31.27% 10.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69.43 8,186.02 5,340.27 6,552.74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源于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报告期各期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0.88%、31.27%、9.15%和 6.35%,比例相对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2016 年度,公司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主要为收到的拆迁补偿收益。2016年 4 月,公司子公司海一电子与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签订《通州区非居住房屋征迁(搬迁)补偿协议》,拆迁补偿金额为 2,442.30 万元。海一电子于当月收到上述拆迁补偿款,并于 2016 年 8 月底完成整体拆迁,共计发生拆迁资产处置损失及相关拆迁费用 621.28 万元。拆迁补偿款扣除实际拆迁费用后的净额1,821.02 万元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说明

2018 年 1-6 月

1 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项目资金 1,220,000.00 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关于下达 2016 年度承接加工贸易转移专项资金的通知》(雅商粮外〔2018〕1 号)

2 2018 年第一批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000,0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8 年第一批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企)指标〔2018〕33 号)

3 2018 年自治区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资金 655,5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牧厅《关于下达 2018 年自治区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项目的通知》(宁科工字〔2018〕7 号)

4 电极箔生产线扩能项目贷款贴息资金 619,958.39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7 年科技金融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企)指标〔2017〕141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 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发展资金计划(第四批)的通知》(宁经信改发〔2017〕238 号)及石嘴山非公经济服务中心《关于兑现 2016 年度全市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的请示》(石非公经发〔2017〕65 号)

5 富余水电消纳补贴资 金 597,500.00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支持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发展有关建议的报告》(雅经信〔2018〕31 号)

6 2017 年度全区工业大企业应税销售增长奖励 580,000.00 南通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州区财政局《关于兑现 2017 年度全区工业大企业应税销售增长奖励的通知》(通发改〔2018〕52 号)

7 2017 年度区科技经济基础设施和科技合作 400,000.00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通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 年度区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合作计划等项目经费

计划等项目经费 的通知》(通科〔2017〕30 号、通财工贸〔2017〕20 号)

8 超高比容低压电极箔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经费 225,000.00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 2014 年省级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苏财教〔2014〕148 号);南通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 年度第三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的通知》(通科计(2014)128 号);南通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 年度第一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的通知》(通科计〔2015〕96 号)

9 HGS 高压电极箔产业化项目财政贴息资金 164,431.19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8 年(第一批)科技金融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企)指标〔2018〕68号)

10 政府基础设施奖励 154,000.00 根据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说明,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于 2014年3月拨付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 308 万元

11 2014 年度第一批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80,000.00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年度第一批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通经信投资〔2014〕39 号)

12 2011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资金 68,000.00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1 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资金的通知》(雅财建〔2011〕173 号)

13 高压高性能长寿命电极箔的研究与开发项目补助 50,000.00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 2012 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国科发技〔2012〕778 号);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南通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2 年度第四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省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匹配)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的通知》(通科计〔2012〕142 号,通财工贸〔2012〕85 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 2015 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2015〕136 号)

14 2017 年第二批工业发展激励资金 48,783.00 雅安市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7年第二批工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雅财建〔2017〕86 号)

15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款 28,500.00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3年度第一批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通经信投资〔2014〕1 号)

16 超高容量低压腐蚀箔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27,000.00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通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 年市区首台套、新接订单等工业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通经信发〔2017〕143 号)

17 N34 技改补助 25,000.00 南通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兑现 2016 年度全区工业经济考核奖励的通知》(通经信发〔2017〕41 号)

18 N35 技改补助 19,230.00 南通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7 年第一批区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通经信发〔2017〕78 号)

19 就业稳岗补贴 22,702.11 就业稳岗补贴

20 中高压腐蚀改造项目 补助 16,000.00 江苏省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拨付 2012年度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苏财工贸〔2012〕119 号、苏经信综合〔2012〕769号)

21 2017 年度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补贴 1,000.00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17 年度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16 号)

合计 6,002,604.69

2017 年度

1 2017 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金 2,000,000.00 根据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出具的说明,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于 2017 年12 月拨付公司 2017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金 2,000,000.00 元

2 贷款贴息 1,630,041.61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7 年科技金融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企)指标〔2017〕141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 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发展资金计划(第四批)的通知》(宁经信改发〔2017〕238 号)及石嘴山非公经济服务中心《关于兑现 2016 年度全市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的请示》(石非公经发〔2017〕65 号)

3 2016 年度承接加工贸易转移补助资金 1,600,000.00 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关于 2016 年度承接加工贸易转移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函》(雅商粮函〔2017〕630 号)

4 超级电容器高性能石墨烯功能涂层铝箔集流体研制的项目补助 800,000.00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4 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工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计发〔2014〕18 号)

5 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500,000.00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 2017 年省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苏财教〔2017〕146 号)

6 2017 年第四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补助资金 500,000.00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 2017 年第四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川科计〔2017〕46 号)

7 通州财政工业经济奖 480,000.00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通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 年市区首台套、新接订单等工业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通经信发〔2017〕143 号)

8 超高比容低压电极箔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经费 450,000.00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 2014 年省级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苏财教〔2014〕148 号);南通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 年度第三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的通知》(通科计(2014)128 号);南通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 年度第一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的通知》(通科计〔2015〕96 号)

9 “两创示范”第六批补助资金 415,700.00 石嘴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核拨 2017 年石嘴山市“两创示范”第六批资金的函》

10 政府基础设施奖励 308,000.00 根据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说明,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于 2014年3月拨付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 308 万元

11 2017 年科技发展专项计划补助资金 200,000.00 石嘴山市科学技术局、石嘴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石嘴山市 2017 年科技发展专项计划的通知》(石科发〔2017〕90 号)

12 2016 年度质量奖、名牌产品和技术标准奖励 200,000.00 南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通市财政局文件(通质技监发〔2017〕97 号)

13 2014 年度第一批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160,000.00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年度第一批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通经信投资〔2014〕39 号)

14 2011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资金 136,000.00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1 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资金的通知》(雅财建〔2011〕173 号)

15 超高容量低压腐蚀箔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54,000.00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通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 年市区首台套、新接订单等工业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通经信发〔2017〕143 号)

16 高压高性能长寿命电极箔的研究与开发项目补助 100,000.00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 2012 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国科发技〔2012〕778号);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南通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2年度第四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省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匹配)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的通知》(通科计〔2012〕142号,通财工贸〔2012〕85 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 2015 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2015〕136 号)

17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100,000.00 根据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出具的说明,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于 2017 年 12 月拨付公司“企业纳税一等奖”奖励 100,000.00 元

18 N34 技改补助 99,999.99 南通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兑现 2016 年度全区工业经济考核奖励的通知》(通经信发〔2017〕41 号)

19 就业稳岗补贴 99,839.17 就业稳岗补贴

20 通州区平潮镇纳税奖励 80,000.00 根据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说明,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于 2017 年 6 月拨付公司“企业纳税一等奖”奖励 80,000.00 元

21 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 75,4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关于下达2017 年自治区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项目的通知》(宁科工字〔2017〕 23 号)

22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款 57,000.00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3年度第一批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通经信投资〔2014〕1 号)

23 2016 年度省级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 40,000.00 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关于 2016 年度省级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分配方案的函》(雅商粮函(2017)219 号)

24 财政资助科技经费 40,000.00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6 年度第二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含分年度与省以上匹配)的通知》(通科计〔2016〕166 号)

25 品牌与标准建设奖励 40,000.00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通市财政局《关于兑现2016 年度全区工业经济考核奖励的通知》(通经信发〔2017〕41 号)

26 勘探电力信息销售增加奖励 40,000.00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兑现 2016 年度全区工业经济考核奖励的通知》(通经信发〔2017〕41 号)

27 2017 年第一批专利资助经费 35,100.00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7 年第一批专利资助经费的通知》(通科〔2017〕15 号、通财工贸〔2017〕12 号)

28 中高压腐蚀改造项目补助 32,000.00 江苏省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拨付 2012年度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苏财工贸〔2012〕119 号、苏经信综合〔2012〕769 号)

29 N35 技改项目补助 25,640.00 南通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7 年第一批区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通经信发〔2017〕78 号)

30 稳岗补贴 25,325.10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  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订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社发〔2015〕  3 号)

31 2017 年第二批专利资助经费 12,270.00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7 年第二批专利资助经费的通知》(通科〔2017〕23 号、通财工贸〔2017〕18 号)

合计 10,336,315.87

2016 年度

1 临时电价干预政策工业发展扶持资金 2,914,470.14 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拨付临时电价干预政策工业发展资金扶持部分的请示》(雅经信(2016)1 号)

2 超高比容低压电极箔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经费 1,863,405.55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 2014 年省级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苏财教〔2014〕148 号);南通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文件《关于下达 2014 年度第三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的通知》(通科计(2014)128 号);南通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 年度第一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的通知》(通科计(2015)96 号)

3 2014 年度转型升级转型引导资金 1,500,000.00 江苏省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4年度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指标(第

二批)的通知》(苏财工贸〔2014〕183 号、苏经信综合〔2014〕681 号)

4 第四批区科技专项经费 800,000.00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 年第四批区科技专项经费的通知》(通科〔2014〕36 号、通财工贸〔2014〕20 号)

5 政府支撑计划资金 575,0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4 年科技支撑计划(第三批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项目资金的通知》(宁财(企)指标〔2014〕972 号)

6 2015 年度技改项目补助 500,000.00 四川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 2015 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项目专项资金清算的通知》(川财建〔2015〕260 号)

7 南通市财政局财政结算中心补助 500,000.00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年度市区工业转型升级(特色产业基地、工业设计、技术中心、淘汰落后、特色产业基地平台)专项资金的通知》(通经信发〔2016〕22 号)

8 2016 年第三批新型工业发展资金 416,0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6 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第三批)的通知》(宁经信技改发〔2016〕177 号)

9 科技创新补助 415,7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牧厅《关于下达 2016 年自治区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项目的通知》(宁科工字〔2016〕8 号)

10 政府基础设施奖励 308,000.00 根据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说明,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于 2014年3月拨付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 308 万元

11 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奖励资金 270,000.00 石嘴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关于落实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奖励政策的请示》(石工信发(2016)212号)

12 2016 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240,0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6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企)指标〔2016〕308 号)

13 南通财政第四批科技补助款 200,000.00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 年度第四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含分年度与省以上匹配)的通知》(通科计〔2015〕134 号

14 2014 年第一批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160,000.00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年度第一批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通经信投资〔2014〕39 号)

15 高压高性能长寿命电极箔的研究与开发项目补助 145,833.33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 2012 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国科发技〔2012〕778号);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南通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2年度第四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省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匹配)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的通知》(通科计〔2012〕142号,通财工贸〔2012〕85 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 2015 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2015〕136 号)

16 2011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资金 136,000.00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1 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资金的通知》(雅财建〔2011〕173 号)

17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款 57,000.00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文件《关于下达2013 年度第一批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通经信投资〔2014〕1 号)

18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52,893.16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19 中高压腐蚀改造项目 32,000.00 江苏省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拨付 2012年度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苏财工贸〔2012〕119 号、苏经信综合〔2012〕769 号)

20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26,909.0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

社发〔2015〕126 号)

21 财政创新专项款 20,000.00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6 年第一批区科技专项经费的通知》(通科〔2016〕14 号、通财工贸〔2016〕9 号)

22 通州区科学技术局补助 2,600.00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6 年第一批专利资助经费的通知》(通科〔2016〕6 号、通财工贸〔2016〕6 号)

合计 11,135,811.18

2015 年度

1 超高比容低压电极箔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经费 3,036,594.45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 2014 年省级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苏财教〔2014〕148 号);南通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 年度第三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的通知》(通科计(2014)128 号);南通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 年度第一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的通知》(通科计(2015)96 号)

2 2014 年度外贸补助 1,600,000.00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对 2014 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行清算的通知》(川财建〔2014〕279 号)

3 HD 强耐水性高压电极箔 90 万、HV 高压腐蚀箔补助 1,020,000.00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 年度第二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的通知》(通科计(2015)116 号)

4 工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专项资金 1,000,000.00 石嘴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 年工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工信发(2015)175 号

5 超高比容高压腐蚀箔项目产业化经费 782,790.79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超高”比容高压腐蚀箔项目产业化经费》(通财工贸〔2013〕32 号)

6 南通市财政局财政结算中心补助 500,000.00 根据南通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出具的情况说明,南通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于 2015年 2月拨付公司企业上市工作经费补助 500,000.00 元

7 中高压腐蚀改造项目 440,000.01 江苏省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拨付 2012年度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苏财工贸〔2012〕119 号、苏经信综合〔2012〕769 号)

8 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2014 年度工业突出贡献奖 300,000.00 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关于转报外贸企业申报 2014 年度工业突出贡献奖的请示》(雅商粮发(2015)38 号)

9 高压倍增项目 240,083.33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2年度第一批和 2011 年部分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通经信发〔2012〕59 号、通财工贸〔2012〕79 号)

10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210,000.00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宁夏科技厅签署《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项目合同》,由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资助 80 万元用于强耐水性高比容高压电极箔项目

11 2014 年第一批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160,000.00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年度第一批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通经信投资〔2014〕39 号)

12 2011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资金 136,000.00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1 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资金的通知》(雅财建〔2011〕173 号)

13 高压高性能长寿命电极箔的研究与开发项目补助 130,166.67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 2012 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国科发技〔2012〕778号);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南通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2年度第四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省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匹

配)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的通知》(通科计〔2012〕142号,通财工贸〔2012〕85 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 2015 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2015〕136 号)

14 政府基础设施奖励 128,000.00 根据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说明,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于 2014 年拨付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 308 万元

15 铝电极箔与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助 100,000.00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通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 年第二批区科技专项经费的通知》(通科(2015)24 号、通财工贸〔2015〕15 号)

16 2014 年市区工业保增长政策补助 100,000.00 南通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兑现 2014 年市区工业保增长政策(鼓励企业扩规模项目)的函》

17 2015 年度第一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 100,000.00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 年度第一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含分年度与省级以上匹配)的通知》(通科计(2015)96 号)

18 就业稳岗补贴 64,016.98 就业稳岗补贴

19 2014 年度全区工业经济专项扶持资金 60,000.00 南通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通州区财政局《关于兑现 2014 年度全区工业经济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通经信发(2015)71 号

20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款 57,000.00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文件《关于下达2013 年度第一批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通经信投资〔2014〕1 号)

21 纳微孔结构强耐水性高压电极箔(国家星火、火炬项目奖励) 30,000.00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通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 年第一批区科技专项经费的通知》(通科〔2015〕17 号、通财工贸〔2015〕9 号)

22 政府激励扶持资金 20,769.00 雅安市经开区管委会财政局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5 年工业开局工作的意见》(雅办〔2015〕16 号)、《雅安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兑现一季度工业开局留电政策扶持资金的通知》(雅工业化办〔2015〕5 号),于 2015 年 12 月拨付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政府激励扶持资金 20,769.00 元

23 专利资助经费 8,000.00 根据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出具的情况说明,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于 2015年3月拨付子公司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资助 8,000.00 元

24 专利资助经费 7,200.00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6 年第一批专利资助经费的通知》(通科〔2015〕3 号、通财工贸〔2015〕2 号)

25 就业补助金 5,000.00 石嘴山市就业创业服务局《关于拨付 2014 年度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金资金的通知》

合计 10,235,621.23

报告期各期公司各项政府补助的明细情况、确认依据、补助单位及原因、款项来源和资金到账时间等情况如下:

1、计入递延收益核算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序号 补助项目 金额 文件 补助单位 补助原因 款项来源 收款日期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2015 年摊销数 2016 年摊销数 2017 年摊销数 2018 年1-6月摊销数 2018 年6 月末 余额

1 超高比容低压电极箔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经费 450.00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 2014 年省级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苏财教〔2014〕148 号);南通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 年度第三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的通知》(通科计(2014)128 号);南通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 年度第一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的通知》(通科计〔2015〕96 号)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超高比容低压电极箔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经费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2014/10/17 与资产相关 303.66 186.34 45.00 22.50 281.25

400.00 2015/1/28 与收益相关

2 政府基础设施奖励 308.00 根据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说明,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于 2014 年 3 月拨付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 308 万元 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政府基础设施奖励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2014/3/7 与资产相关 12.80 30.80 30.80 15.40 218.20

3 2014 年度第一批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160.00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 年度第一批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通经信投资〔2014〕39 号)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 2014年度第一批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2015/2/6 与资产相关 16.00 16.00 16.00 8.00 104.00

4 2011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资金 136.00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1 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资金的通知》(雅财建〔2011〕173 号) 雅安市财政局 2011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资金 四川雅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1/12/30 与资产相关 13.60 13.60 13.60 6.80 47.60

5 超高容量低压腐蚀箔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54.00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通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6 年市区首台套、新接订单等工业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通经信发〔2017〕143 号)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通市财政局 超高容量低压腐蚀箔技术改造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通州市支库 2017/11/10 与资产相关 - - 5.40 2.70 45.90

6 N34 技改补助 50.00 南通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兑现 2016 年度全区工业经济考核奖励的通知》(通经信发〔2017〕41 号) 南通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N34 技改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2017/8/17 与资产相关 - - 10.00 2.50 37.50

7 高压高性能长寿命电极箔的研究与开发项目补助 76.00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 2012 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国科发技〔2012〕778 号);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南通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2年度第四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省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匹配)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的通知》(通科计〔2012〕142 号,通财工贸〔2012〕85 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 2015 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2015〕136 号)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南通市财政局 高压高性能长寿命电极箔的研究与开发项目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2013/1/10 与资产相关 13.02 14.58 10.00 5.00 33.33

13.00 2015/12/7

11.00 2016/12/29

8 N35 技改补助 38.46 南通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7 年第一批区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通经信发〔2017〕78 号) 南通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N35 技改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2017/12/29 与资产相关 - - 2.56 1.92 33.97

9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款 57.00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3 年度第一批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通经信投资〔2014〕1 号)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2014/4/24 与资产相关 5.70 5.70 5.70 2.85 25.65

10 高压倍增项目补助 43.00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2 年度第一批和 2011 年部分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通经信发〔2012〕59 号、通财工贸〔2012〕79 号)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 高压倍增项目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通州市支库 2012/12/3 与资产相关 24.01 - - - -

11 中高压腐蚀改造项目补助 96.00 江苏省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拨付 2012 年度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苏财工贸〔2012〕119 号、苏经信综合〔2012〕769号) 江苏省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中高压腐蚀改造项目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2012/12/11 与资产相关 44.00 3.20 3.20 1.60 6.40

12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56.00 宁夏科技办公厅、财政办公厅《关于发放2013 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通知》(宁财企〔2013〕730 号) 宁夏科技办公厅、财政办公厅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石嘴山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2013/11/9 与资产相关 21.00 - - - -

13 超高比容高压腐蚀箔项目产业化经费 1,076.88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超高”比容高压腐蚀箔项目产业化经费》(通财工贸〔2013〕32 号)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超高比容高压腐蚀箔项目产业化经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通州市支库 2013/12/20 与收益相关 78.28 - - - -

14 超级电容器用高性能石墨烯功能涂层铅箔集流体研制项目补助 80.00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4 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工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计发〔2014〕18 号)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超级电容器用高性能石墨烯功能涂层铅箔集流体研制项目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2014/10/22 与收益相关 - - 80.00 - -

15 2014 年 度转型升级转型引导资金 150.00 江苏省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4 年度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指标(第二批)的通知》(苏财工贸〔2014〕183 号、苏经信综合〔2014〕681 号) 江苏省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度转型升级转型引导资金 江苏省财政厅 2014/12/24 与收益相关 - 150.00 - - -

16 第四批区科技专项经费 80.00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 年第四批区科技专项经费的通知》(通科〔2014〕36 号、通财工贸〔2014〕20 号)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财政局 第四批区科技专项经费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2014/12/30 与收益相关 - 80.00 - - -

17 电极箔生产线扩能项目贷款贴息资金 225.00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7 年科技金融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企)指标〔2017〕141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7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发展资金计划(第四批)的通知》(宁经信改发〔2017〕238 号)及石嘴山非公经济服务中心《关于兑现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电极箔生产线扩能项目贷款贴息资金 石嘴山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2017/8/4 财政贴息 - - 163.00 62.00 -

2016 年度全市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的请示》(石非公经发〔2017〕65 号)

18 HGS 高压电极箔产业化项目财政贴息资金 4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8 年(第一批)科技金融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企)指标〔2018〕68 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科技金融专项补助 石嘴山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2018/4/24 财政贴息 - - - 16.44 23.56

合计 3,560.34 532.06 500.22 385.27 147.71 857.36

2、直接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

(1)2018年1-6月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 金额 列报项目 文件 补助单位 补助原因 款项来源 收款日期

2017 年度区科技经济基础设施和科技合作计划等项目经费 40.00 其他收益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通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 年度区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合作计划等项目经费的通知》(通科〔2017〕30号、通财工贸〔2017〕20 号)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科技项目经费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2018/1/12

2017 年度全区工业大企业应税销售增长奖励 58.00 其他收益 南通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州区财政局《关于兑现 2017 年度全区工业大企业应税销售增长奖励的通知》(通发改〔2018〕52号) 南通市通州区发改委、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销售增长奖励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2018/4/20

2017 年度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补贴 0.10 其他收益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 年度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16 号)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见习补贴 江苏省财政厅 2018/6/11

自治区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项目 65.55 其他收益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牧厅《关于下达 2018 年自治区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项目的通知》(宁科工字〔2018〕7 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牧厅 自治 区企业科 技创新后补助项目 石嘴山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2018/5/23

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00.00 其他收益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8 年第一批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企)指标〔2018〕33 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 区高新技 术产业 发展专项 资金 石嘴山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2018/4/19

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项目资金 122.00 其他收益 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关于下达 2016 年度承接加工贸易转移专项资金的通知》(雅商粮外〔2018〕1 号) 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 2016 年度承接加工贸 易转移专 项资金 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2018/1/23

富余水电消纳补贴资金 59.75 其他收益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支持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发展有关建议的报告》(雅经信〔2018〕31 号)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富余 水电消纳 补贴资金 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2018/4/11

就业稳岗补贴 2.27 其他收益 -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稳岗补贴 雅安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基金 2018/5/10

2017 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激励资金 4.88 其他收益 雅安市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 年第二批工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雅财建〔2017〕86 号) 雅安市财政局、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 年第二批工业发展资金 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2018/6/11

小计 452.55

(2)2017年度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 金额 列报项目 文件 补助单位 补助原因 款项来源 收款日期

2017 年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金 200.00 其他收益 南通市财政结算中心2017 年第二批科技计划拨款 南通市财政局 2017 年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 南通市财政局 2017/12/29

2016 年度承接加工贸易转移补助资金 160.00 其他收益 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关于 2016 年度承接加工贸易转移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函》(雅商粮函〔2017〕630 号) 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 2016 年度承接加工贸易转移 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 2017/11/21

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50.00 其他收益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7 年省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苏财教〔2017〕146 号)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企业符合创新能力建设要求 南通市财政局 2017/12/20

2017 年第四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补助资金 50.00 其他收益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 2017 年第四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川科计〔2017〕46 号)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7 年第四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雅安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7/12/29

通州财政工业经济奖 48.00 其他收益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通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6 年市区首台套、新接订单等工业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通经信发〔2017〕143 号)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通市财政局 通州财政工业经济奖 南通市财政局 2017/10/25

“两创示范”第六批补助资金 41.57 其他收益 石嘴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核拨 2017 年石嘴山市“两创示范”第六批资金的函》 石嘴山市科学技术局 “两创示范”第六批 石嘴山市财政局 2017/10/27

2016 年度质量奖、名牌产品和技术标准奖励 20.00 其他收益 南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通市财政局文件(通质技监发〔2017〕97 号) 南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通市财政局 2016 年度质量奖、名牌产品和技术标准奖励 南通市财政局 2017/8/4

2017 年科技发展专项计划项目补助资金 20.00 其他收益 石嘴山市科学技术局、石嘴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石嘴山市2017 年科技发展专项计划的通知》(石科发〔2017〕90 号) 石嘴山市科学技术局、石嘴山市财政局 2017 年科技发展专项计划项目 石嘴山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2017/11/30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10.00 其他收益 根据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出具的说明,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于 2017 年 12 月拨付公司“企业纳税一等奖”奖励 100,000.00 元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南通市财政局 2017/12/14

通州区平潮镇纳税奖励 8.00 其他收益 根据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说明,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于 2017 年 6 月拨付公司“企业纳税一等奖”奖励 80,000.00 元 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 通州区平潮镇纳税奖励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财政收付中心 2017/6/20

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 7.54 其他收益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关于下达 2017 年自治区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项目的通知》(宁科工字〔2017〕23 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 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 石嘴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7/11/3

就业稳岗补贴 4.14 其他收益 雅安市地方稳岗补贴申报审核表 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就业稳岗补贴 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2017/11/16

财政资助科技经费 4.00 其他收益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6年度第二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含分年度与省以上匹配)的通知》(通科计〔2016〕166 号)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 财政资助科技经费 通州财政局 2017/2/16

品牌与标准建设奖励 4.00 其他收益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通市财政局《关于兑现2016 年度全区工业经济考核奖励的通知》(通经信发〔2017〕41 号)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通市财政局 品牌与标准建设 南通市财政局 2017/8/17

2016 年度省级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 4.00 其他收益 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关于 2016 年度省级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分配方案的函》(雅商粮函(2017)219 号) 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 2016 年度省级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 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 2017/6/2

勘探电力信息销售增加奖励 4.00 其他收益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兑现 2016 年度全区工业经济考核奖励的通知》(通经信发〔2017〕41 号)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勘探电力信息销售 南通市财政局 2017/8/30

2017 年第一批专利资助经费 3.51 其他收益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7 年第一批专利资助经费的通知》(通科〔2017〕15 号、通财工贸〔2017〕12 号)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财政局 2017 年第一批专利资助经费 南通市通州区科技局 2017/6/29

就业稳岗补贴 3.04 其他收益 雅安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审核表 雅安市名山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就业稳岗补贴 雅安市名山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7/9/6

就业稳岗补贴 2.80 其他收益 雅安市地方稳岗补贴申报审核表 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就业稳岗补贴 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2017/1/20

稳岗补贴 2.53 其他收益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订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社发〔2015〕3 号)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稳岗补贴 石嘴山市财政局社保资金 2017/10/12

2017 年第二批专利资助经费 1.23 其他收益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7 年第二批专利资助经费的通知》(通科〔2017〕23 号、通财工贸〔2017〕18 号)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2017 年第二批专利资助经费 南通市通州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2017/11/17

小计 648.36

(3)2016年度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 金额 列报项目 文件 补助单位 补助原因 款项来源 收款日期

临时电价干预政策工业发展扶持资金 291.45 营业外收入 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拨付临时电价干预政策工业发展资金扶持部分的请示》(雅经信〔2016〕1 号) 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临时电价干预政策工业发展扶持资金 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2016/7/12

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资金 57.50 营业外收入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4 年科技支撑计划(第三批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项目资金的通知》(宁财(企)指标〔2014〕972 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 厅 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资金 石嘴山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2016/2/5

2015 年度技改项目补助 50.00 营业外收入 四川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 2015 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项目专项资金清算的通知》(川财建〔2015〕260 号) 四川省财政厅、商务厅 2015 年度技改项目补助 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 2016/2/2

南通市财政局财政结算中心补助 50.00 营业外收入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 年度市区工业转型升级(特色产业基地、工业设计、技术中心、淘汰落后、特色产业基地平台)专项资金的通知》(通经信发〔2016〕22 号)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 南通市财政局财政结算中心补助 南通市财政局 2016/3/14

2016 年第三批新型工业发展资金 41.60 营业外收入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6 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第三批)的通知》(宁经信技改发〔2016〕177 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 2016 年第三批新型工业发展资金 石嘴山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2016/9/23

科技创新补助 41.57 营业外收入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牧厅《关于下达 2016 年自治区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项目的通知》(宁科工字〔2016〕8 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牧厅 科技创新补助 石嘴山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2016/10/19

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奖励资金 27.00 营业外收入 石嘴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关于落实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奖励政策的请示》(石工信发(2016)212 号) 石嘴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奖励资金 石嘴山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2016/12/20

2016 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24.00 营业外收入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6 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企)指标〔2016〕308 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 厅 2016 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石嘴山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2016/9/23

南通财政第四批科技补助款 20.00 营业外收入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年度第四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含分年度与省以上匹配)的通知》(通科计〔2015〕134 号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 南通财政第四批科技补助款 南通市财政局 2016/2/17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5.29 营业外收入 四川省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雅人社办〔2015〕107 号) 四川省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雅安市名山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6/9/23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2.69 营业外收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社发〔2015〕126 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石嘴山财政局社保资金 2016/6/20

财政创新专项款 2.00 营业外收入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第一批区科技专项经费的通知》(通科〔2016〕14 号、通财工贸〔2016〕9 号)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财政局 财政创新专项款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2016/5/17

通州区科学技术局补助 0.26 营业外收入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6 年第一批专利资助经费的通知》(通科〔2016〕6 号、通财工贸〔2016〕6 号)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财政局 通州区科学技术局补助 通州区科学技术局 2016/5/27

小计 613.36

(4)2015年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 金额 列报项目 文件 补助单位 补助原因 款项来源 收款日期

2014 年度外贸补助 160.00 营业外收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对 2014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行清算的通知》(川财建〔2014〕279 号)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 2014 年度外贸补助 雅安市商务局 2015/2/10

HD 强耐水性高压电极箔 90 万、HV 高压腐蚀箔补助 102.00 营业外收入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年度第二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的通知》(通科计(2015)116 号)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 HD 强耐水性高压电极箔 90 万、HV 高压腐蚀箔补助 南通市财政局 2015/12/29

工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专项资金 100.00 营业外收入 石嘴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工信发(2015)175 号) 石嘴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工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专项资金 石嘴山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2015/12/3

南通市财政局财政结算中心补助 50.00 营业外收入 根据南通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出具的情况说明,南通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于 2015年 2月拨付公司企业上市工作经费补助 500,000.00 元 南通市财政局 南通市财政局财政结算中心补助 南通市财政局财政结算中心 2015/2/2

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 2014 年度工业突出贡献奖 30.00 营业外收入 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关于转报外贸企业申报2014年度工业企业突出贡献奖的请示》(雅商粮外(2015)38 号) 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 2014 年度工业突出贡献奖 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 2015/4/23

铝电极箔与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助 10.00 营业外收入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通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 年第二批区科技专项经费的通知》(通科(2015)24 号、通财工贸〔2015〕15 号)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通州区财政局 铝电极箔与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助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2015/11/20

2014 年市区工业保增长政策补助 10.00 营业外收入 南通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兑现 2014 年市区工业保增长政策(鼓励企业扩规模项目)的函》 南通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 年市区工业保增长政策补助 南通市财政局 2015/8/20

2015 年度第一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 10.00 营业外收入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年度第一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含分年度与省级以上匹配)的通知》(通科计(2015)96 号)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 2015 年度第一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财政资助科技经费 南通市财政局 2015/12/9

就业稳岗补贴 6.40 营业外收入 雅安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审核表 雅安市名山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就业稳岗补贴 雅安市名山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5/11/10

2014 年度全区工业经济专项扶持资金 6.00 营业外收入 南通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通州区财政局《关于兑现 2014 年度全区工业经济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通经信发(2015)71号 南通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通州区财政局 2014 年度全区工业经济专项扶持资金 通州市财政局 2015/12/22

纳微孔结构强耐水性高压电极箔(国家星火、火炬项目奖励) 3.00 营业外收入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通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 年第一批区科技专项经费的通知》(通科〔2015〕17 号、通财工贸〔2015〕9 号)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通州区财政局 纳微孔结构强耐水性高压电极箔(国家星火、火炬项目奖励) 南通市通州区科技局 2015/9/9

政府激励扶持资金 2.08 营业外收入 雅安市经开区管委会财政局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5 年工业开局工作的意见》(雅办〔2015〕16 号)、《雅安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兑现一季度工业开局留电政策扶持资金的通知》(雅工业化办〔2015〕5 号),于 2015 年 12 月拨付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政府激励扶持资金20,769.00 元 雅安市经开区管委会、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激励扶持资金 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2015/12/10

专利资助经费 0.80 营业外收入 根据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出具的情况说明,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于 2015 年 3 月拨付子公司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资助 8,000.00 元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 专利资助经费 通州市财政局 2015/3/23

专利资助经费 0.72 营业外收入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6 年第一批专利资助经费的通知》(通科〔2015〕3 号、通财工贸〔2015〕2 号) 南通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局、财政局 专利资助经费 南通市通州区科技局 2015/3/18

就业补助金 0.50 营业外收入 石嘴山市就业创业服务局《关于拨付 2014 年度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金资金的通知》 石嘴山市就业创业服务局 就业补助金 石嘴山市财政局社保资金 2015/9/17

小计 491.50

3、报告期各期各项政府补助的确认依据说明

公司获取的政府补助系来源于政府且无需偿还的经济资源,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已收到相关补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报告期内各项政府补助进行确认。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现金流量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07.33 13,759.00 8,730.17 5,148.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88.40 -2,460.32 -306.94 -1,193.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90.49 -1,456.27 -5,958.35 1,536.72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55.61 -1,319.12 821.52 424.8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84.05 8,523.29 3,286.40 5,917.01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148.69 万元、8,730.17 万元、13,759.00 万元和 10,707.33 万元,其与净利润的配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07.33 13,759.00 8,730.17 5,148.69

净利润 7,069.33 9,082.91 7,853.28 7,712.70

差异 3,638.00 4,676.09 876.89 -2,564.01

公司净利润水平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具体调节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净利润 7,069.33 9,082.91 7,853.28 7,712.70

加:资产减值准备 192.58 106.04 255.37 248.33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856.36 3,739.17 3,939.58 3,767.96

无形资产摊销 50.98 95.14 93.64 94.8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13.86 21.5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5.07 -41.74 -1,820.32 23.62

固 定 资 产报废 损 失 ( 收益 以“-”号填列) 1.31 1.94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40.24 1,580.44 -574.44 -177.5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0.2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9.51 29.66 130.46 -122.3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10.92 3,184.55 -333.62 -1,059.2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872.75 -1,994.60 -2,391.44 -7,641.4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6,665.26 -2,024.52 1,563.80 2,280.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07.33 13,759.00 8,730.17 5,148.69

2015 年度,公司净利润为 7,712.70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48.69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净利润少 2,564.01 万元,主要原因在于:2015 年度电极箔市场需求及下游铝电解电容器市场需求均有所下降,下游客户回款速度略有放缓,并且公司减少了票据背书支付,导致期末经营性应收项目比 2014 年末增加 7,641.44 万元;存货比 2014 年末增加 1,059.25 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比 2014 年末增加 2,280.58 万元。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存货增加合计金额大于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经营活动非付现成本费用和非经营活动净损失合计金额,导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小于同期净利润。

2016 年度,公司净利润为 7,853.28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730.17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净利润多 876.89 万元,主要原因在于:2016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小幅增加,经营性应收项目比 2015 年末增长2,391.44 万元;期末公司存货余额比 2015 年末增加 333.62 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比 2015 年末增加 1,563.80 万元;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收入,导致本期处置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产生收益 1,820.32 万元。公司存货增加、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及非经营活动净收益合计金额小于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和经营活动非付现成本费用合计金额,导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于同期净利润。

2017 年度,公司净利润为 9,082.91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759.00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净利润多 4,676.09 万元,主要原因在于:2017 年度营业收入比 2016 年度增长显著,经营性应收项目比 2016年末增加 1,994.60 万元;同时经营性应付项目比 2016 年末减少 2,024.52 万元;由于电极箔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导致存货存量周转快速,存货余额比 2016 年末减少 3,184.55 万元。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和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合计金额小于存货余额减少、经营活动非付现成本费用和非经营活动净损失合计金额,导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于同期净利润。

2018 年 1-6 月,公司净利润为 7,069.33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707.33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净利润多 3,638.00 万元,主要原因在于:2018 年度 1-6 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显著增长,经营性应收项目比 2017 年末增加 4,872.75 万元;同时,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经营性应付项目较 2017 年末增加 6,665.26 万元。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金额小于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经营活动非付现成本费用和非经营活动净损失合计金额,导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于同期净利润。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460.00

处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1.63 87.52 2,155.55 57.8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2.46 11.00 673.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63 229.98 2,166.55 2,190.8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720.03 2,190.30 1,013.49 3,384.08

投资支付的资金 - 500.00 1,46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20.03 2,690.30 2,473.49 3,384.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88.40 -2,460.32 -306.94 -1,193.25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93.25 万元、-306.94 万元、-2,460.32 万元和-2,688.40 万元。报告期内,为新增和优化产能,公司持续购置机器设备,新建生产线并对既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报告期各期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3,384.08 万元、1,013.49 万元、2,190.30 万元和 2,720.03 万元。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750.00 5,800.00 4,200.00 12,35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50.00 5,800.00 4,200.00 12,35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800.00 2,000.00 9,550.00 10,2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622.49 5,256.27 608.35 613.2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360.00 36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8.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740.49 7,256.27 10,158.35 10,813.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90.49 -1,456.27 -5,958.35 1,536.72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归还借款、支付利息、分配现金股利而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536.72 万元、-5,958.35 万元、-1,456.27 万元和-6,990.49 万元。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主要系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增加或减少银行借款,以及分配利润所致。其中,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公司分别向股东分配利润 5,000.00 万元及 6,500.00 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情况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3,384.08 万元、1,013.49 万元、2,190.30 万元和 2,720.03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分别为 60,378.14 万元、60,865.99 万元、61,082.58 万元和 64,185.40 万元,无形资产原值分别为 4,346.17 万元、4,193.22 万元、4,524.29万元和 4,717.28 万元,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618.67 万元、231.86 万元、1,841.62万元和 1,875.36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为海力电子二期工程、  “中雅科技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等募投项目以及为优化产能而购建的机器设备等。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主要为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有关的投资,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外,公司根据市场和自身状况的新建、扩产、改造等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财务状况及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迅速扩张,净资产持续增长,资产负债结构合理。

资产中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等资产随业务规模增长而增长,从各项财务指标来看,公司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较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整体处于较高水平,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偿债能力较强;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具体业务范围及业务规模存在一定差异所致;存货周转率整体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且随着电极箔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而增长。

若本次发行成功,公司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资本结构将更加稳健,公司将在扩大业务规模、强化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保持合理的财务结构,将财务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为企业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二)盈利能力及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并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其中 2017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6 年度增长达到 26.93%;综合毛利率保持在 22%以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基本一致;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规模为100,640.44 万元,净资产为 71,659.44 万元。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 6,552.74 万元、5,340.27 万元、8,186.02 万元和6,469.43 万元,盈利能力良好且最近一年及一期呈快速增长趋势。公司逐步扩大的资产规模和稳步提升的盈利能力,辅以出色的技术研发能力、灵活的市场经营机制、先进的管理模式等优势,为公司的后续发展、融资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同时,随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六、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发行人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说明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 日和 2017 年 9 月 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即期回报摊薄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发行方案,公司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5,200 万股股票,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本增加至 20,800 万股,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产生效益尚需一定时间,因此在公司业绩保持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总股本的增加及募投项目产生的收益短期内不能实现将导致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稀释后的每股收益)短期内呈下降趋势,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销。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高性能中高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

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的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上,遵循行业特点、发展规律及发展前景,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制定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产品产能和产品类型、档次将进一步提升,以满足市场快速发展和变化的需求。公司设备和技术水平更为提高,公司的成长性和自主创新能力大幅度增强,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公司现有业务将能够有力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目前的品牌知名度、先进工艺技术、精细化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客户基础等都是在现有业务的拓展中稳步积累起来的,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三)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由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有所下降,为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持续回报股东的能力,公司将采取多项措施以保障本次发行后公司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并稳定经营,具体措施如下:

1、进一步提升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公司未来将充分利用优势资源,不断优化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发挥公司研发和品牌优势,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市场,扩大产品销售规模,实现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不断增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已对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趋势,有利于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管理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以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根据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制定的首发上市后分红规划,公司利润分配将非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时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章程(草案)》详细载明了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利润分配的形式、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各期现金分红最低比例等;明确规定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与程序,以及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并规定了具体措施保障决策机制与过程会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制定的首发上市后分红规划载明了公司上市后三年的股利分配计划,以及制定股利分配计划考虑的因素,明确规定了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等。

通过公司章程的修订以及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拟定,公司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通过制定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障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以下承诺:

1、将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将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讨论及拟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制度和规定、严格遵守及执行公司该等制度及规定等。

3、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规定和规则、以及公司制度规章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坚决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定及/或修订薪酬制度时,将相关薪酬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5、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若上述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明确规定不符或未能满足相关规定的,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定及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发展规划

(一)发展战略

公司将始终坚持以电极箔为核心的专业化发展道路,以行业发展趋势与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坚持高端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的战略,充分发挥公司在核心技术、产品质量、品牌效应、营销推广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不断改善治理结构,持续提升运营效益,致力于成为国际领先的电极箔产品可靠供应商,为全球铝电解电容器客户提供技术领先、品质稳定、价格合理、品类丰富的电极箔产品和专业、高效、细致的服务。

(二)整体经营目标和主要业务经营目标

1、整体经营目标

公司将继续深化以电极箔为核心业务的专业化布局,以本次发行新股和上市为契机,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持续改进现有产品,研发和扩大高比容、高强度、长寿命、超高压等高端产品系列,丰富和优化电极箔产品种类和结构,充分发挥技术、品牌、质量、管理等综合优势,提升各项管理能力,构建完整高效的研发、生产和运营体系,实现企业的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努力成为中国电极箔行业技术水平最高、产品结构最优、盈利能力最强的标杆企业。

2、主要业务经营目标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建成投产,公司将进一步扩大高性能电极箔的生产能力,紧抓市场发展机遇,扩大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整合营销资源,巩固和开发国内外市场,扩大市场优势,主营业务收入保持持续增长;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现有产品的性能和档次,扩大高端产品和新产品系列的产能和比重,产品主要技术性能保持国内领先,达到或接近世界领先水平;规范管理,提高运营质量和效益,公司盈利能力、人均效率和效益保持国内同行领先地位。

(三)发展计划

1、产品研发及创新计划

公司一直以来坚持用技术创新不断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推崇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坚持自主研发与外部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产、学、研一体,形成完整的技术创新链,已成功开发了高比容低压电极箔、高比容中高压电极箔、高强度中高压电极箔等一系列具有极高技术含量和市场占有率的产品。公司将持续加大新产品研究开发力度,走“立足自身、广泛合作、吸收创新”的道路,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与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为未来市场的竞争赢得优势地位。

(1)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的研发

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研究电解液组成、频率特性、高分子缓蚀剂、电子光箔对扩面率的影响,提高腐蚀比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继续研究腐蚀中处理、热处理条件对产品强度的影响规律,寻求最佳光箔轧制条件,提高产品机械强度;研究影响低漏电化成的组合影响因素,进一步降低产品的漏电流。

(2)HC11 超高比容中压电极箔开发

研究不同波形条件对发孔密度的影响规律,进一步提高隧道孔发生密度,提高电极箔比容;研究影响残芯层一致性和厚度的综合影响因素,提高机械性能;革新生产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满足产品一致性要求,进一步降低产品的纵向比容偏差。

(3)长寿命铝电极箔研究开发

研究优化化成液配比、电导率及 pH 值控制范围等参数,提高工艺控制稳定性;改进和优化去极化方法,不断降低产品漏电流;优化热处理设备及过程参数,提高 γ-Al2O3 的转化效率,从而延长产品寿命。

(4)复合氧化膜技术研究

重点研发通过高介电常数复合氧化膜的形成,来改善单纯铝阳极氧化膜的结构、增加比容。采用溶胶凝胶法制备含有高介电常数阀金属的稳定胶体,通过特定的技术手段将胶体附着到化成箔表面,通过热处理等方式生成高介电复合氧化膜;采用阀金属盐水解化学沉积成膜工艺,在经过电化学腐蚀扩面后的铝腐蚀箔微孔表面预生长一层高介电常数阀金属介质膜。

(5)粉末层压箔的研发

粉末层压箔具有生产工艺流程简洁、容量高等优点,无腐蚀过程,在能源节约及环保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重点研发铝颗粒粒径生产控制技术、树脂粘合剂配方、烧结工艺优化等关键技术,确保粉末层压箔高比容特性。研发粉末压延生产装备设计及产业化、化成槽液设计及循环装置等提高粉末层压箔的机械性能。

(6)关键配套设备和核心材料的研发

在工艺技术不断取得突破的同时,积极推进高性能化成箔和腐蚀箔自动化生产线的设计、制造、技术改良与升级换代,研究提升专用设备的技术水平和核心部件的性能指标,为满足大规模生产对批量产品的一致性、稳定性的要求提供装备保障。

2、市场开拓和营销网络建设

公司秉承双赢互利、共同发展的经营理念和“成为客户最可靠的铝箔供应商”的营销方针,将进一步完善现有营销体系,巩固现有市场,挖掘客户潜力,开拓新兴市场,推进策略合作,成为客户供应链和价值链上最可靠的环节,来提高客户满意度、依赖度和忠诚度,从而巩固和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1)强化营销组织建设,优化职能管理

深化市场营销的三位一体的分工协作功能,营销部策划销售方案、销售部落实销售计划、客户服务部提供全程支持,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与反馈,提升全方位营销和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加强人才培养,将优秀人员向销售部门倾斜,设立产品工程师岗位,组建多技能的顾问式销售团队,完善营销队伍的成长通道和职级序列;继续优化营销激励体系,侧重销售业绩回报和价值导向,在个人能力提升的同时,激励为公司创造更高的效益。

(2)继续提升营销能力,开拓新兴市场

紧扣国家各类产业发展政策,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电子、家用变频器等新产品的研发设计过程,配合客户开发新产品,建立更为密切的供需关系,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技术支持;借助在变频空调、LED 照明、电讯及电源等领域的高速发展,扩大业务。

(3)继续拓展销售渠道和营销网络

在巩固现有珠三角、长三角、渤海湾以及海外市场的客户资源和市场地位的同时,加强在日本、韩国等地的市场开拓,培养海外战略合作伙伴,建立海外销售渠道和稳定的客户群。

(4)强化品牌建设和形象提升

公司电极箔产品已在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做好产品和服务,并聘请专业形象设计公司打造公司对外形象,通过行业媒体宣传、专业化销售团队等途径,强化客户及市场对公司品牌的认同感。

3、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公司将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提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确定人力资源发展目标和规划,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等制度和流程,实现人力资源与公司业务发展的适应与匹配。

鉴于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的发展态势,公司将按照现有的“引人、育人、用人、留人”的人才政策,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和工作要求,并通过内部培养、外部招聘、竞争轮岗等等的多种方式,重点引进、培养和储备技术、管理、营销、生产等专业技术人才以及补充一定素质和专业特长的技术工人,形成一支业务精干、忠诚度高、学习力强的骨干队伍和一支训练有素、执行力强的员工队伍,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输送新鲜血液、提供创新动力。

公司将不断完善薪酬与绩效管理体系,通过倡导价值创造,提高人均效率,持续提升员工的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营造良好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倡导共赢企业文化来增强企业吸引力、凝聚力,确保员工队伍持续优化,实现人力资源的良性循环,践行“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的经营理念。

4、内部管理提升计划

在现有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公司将持续推进制度建设,实施管理提升工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标准,完善组织职能和机构设置,规范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优化管理流程,强化人力资源管理、投资管理、营销管理、企业文化建设,推行精益生产、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完善内控、审计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引进新的管理思想、理念和工具,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率,保持经营活力,为企业规模扩张、竞争能力提升提供组织、制度和管理保障。

5、融资计划

公司在完成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后,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充分利用募集资金做好募投项目的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给股东以丰厚的回报。同时,公司将保持形式多样的融资渠道,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保证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前提条件下,灵活地选择发行新股、债券等方式,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融资活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时,公司将重视股东的现金回报,形成融资与分红的良性循环。

6、收购兼并及扩充计划

在条件具备和时机成熟时,本公司将收购、兼并与公司主业发展相关的企业或资产,来实现扩张规模、降低成本;延长产业链和完善产品系列;优化市场布局、提高市场占有率;提高生产效率、做强做大企业,为股东提供最大化回报。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公司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主要假设条件主要为:

(一)国家宏观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环境,以及公司所在行业及相关领域的国家政策没有发生不利于公司经营活动的重大变化;

(二)国际宏观经济不会持续恶化,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环境不会出现重大变化;

(三)本次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能够成功,募集资金能够顺利到位;

(四)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能够按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收益;

(五)不会发生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突发性事件和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三、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在较大规模资金运用和公司业务进一步拓展的背景下,公司在发展战略、组织设计、机制建立、资源配制、运营管理,特别是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都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公司将从制度建设、人才引进、技术研发等方面不断加强投入,积极应对挑战。

四、公司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业务发展计划是在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上,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而制定的。发展计划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巩固、夯实、扩展和提升,公司发展规划实施后,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产品结构更为合理、品质得到提高,性能更为可靠,设备和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公司的成长性和自主创新能力大幅度增强,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五、本次募集资金对上述业务发展目标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将对上述业务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

(一)通过募集资金,公司将迅速扩大主营产品的生产能力,有效发挥公司技术优势与市场优势,使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和资本市场有机地结合起来。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战略目标的实现、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通过募集资金,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究成果转化能力,根据市场需求快速开发新产品并推广,完善公司的产品线和业务链条,抢先占领市场先机,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通过募集资金,公司将迅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变融资渠道单一所造成的局面,进一步转变和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四)通过募集资金,公司将依托资本市场的各种资源,加大投入,努力打造公众公司形象,吸引高素质人才,着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将切实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企业经营管理机制的持续升级。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投资项目

为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经公司 2017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17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公开发行 5,200 万股 A 股,募集资金将用于“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高性能中高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及“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海一电子、中雅科技负责实施,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1 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 中雅科技 10,608.00

2 高性能中高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 中雅科技 15,100.00

3 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 海一电子 13,220.00

4 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 海星股份 8,024.00

合计 - 46,952.00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发行人将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自筹解决。

在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自有资金。

(二)投资项目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取得项目备案批复、项目环评批复及节能评估批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文号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1 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 川投资备[2017-511803-41 -03-216230]JXQB-0170 号 雅环审批[2018]10 号

2 高性能中高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 川投资备[2018-511850-41 -03-264288]JXQB-0008 号 雅环审批[2017]38 号

3 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 通行审技备外[2017]5 号 通环建[2015]119 号

4 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 通行审技备[2017]115 号 通环建[2015]120 号

中雅科技拟投资建设的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高性能中高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分别取得了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就其投资项目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书,原则上同意通过相关项目的审查。海一电子、海星股份拟投资建设的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分别取得了南通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批复,对相关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予以通过。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说明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公司制订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于2017 年 9 月 1 日和 2017 年 9 月 16 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的规定如下: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五条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商业银行应当每月向公司提供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三)公司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四)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五)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违约责任。”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及时、完整地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规定时间内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从而确保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根据公司现有的技术水平、生产管理能力及采购、销售体系,公司有能力独立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保障项目投产后的有效运营和实现经济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使公司与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三)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取得了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设备案文件以及地方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公司已取得项目建设所需土地使用权。因此,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跨越产能不足瓶颈,实现规模效应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的进程之中,众多新兴行业的蓬勃发展为电子信息产业带来了广阔的市场需求,从而为电子元件行业及电极箔行业带来了难得的发展契机。在全球电子信息产业迅速发展、科技水平日新月异的环境下,公司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多样化的产品序列、较高的设备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丰富的客户资源等多重优势,建立了较高的市场地位。报告期内公司产销两旺,产能利用率一直处于高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中高压化成箔、低压化成箔的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中高压化成箔 99.26% 98.51% 83.92% 91.72%

低压化成箔 99.43% 92.33% 83.96% 95.09%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现有厂区设备的产能已经难以满足市场快速增长的需求,产能瓶颈已经成为制约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突破产能瓶颈制约,依托公司已逐步建立起来的市场地位和品牌优势,抓住全球电子信息产业蓬勃发展的历史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同时,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在扩大生产能力的同时将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实现规模效应以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丰富产品结构,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巩固和提高行业领先地位,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需要

近年来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市场的蓬勃发展进一步提高了对高端铝电解电容器的市场需求;同时,电子产品向轻、薄、短、小等方向的不断发展,对铝电解电容器小型化、扁平化、SMD 化的要求亦越来越迫切。由于电极箔的性能直接决定铝电解电容器的关键技术指标,因此迅速提高电极箔的性能指标,进行关键技术和工艺攻关并实现产业化,是加速开发新型、高端铝电解电容器,为新兴市场和高端市场提供高水平元器件的关键和前提。

电极箔属于高技术含量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也就不可避免的对公司生产设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企业只有拥有先进的生产技术装备,才能持续稳定生产高质量、有竞争力的产品。因此只有通过不断加大投资力度,采用一流生产装备,才能帮助企业紧跟行业的发展步伐,才能帮助企业走上持续快速发展的轨道。

经过多年的深入发展,公司的产品结构得到不断调整和优化,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不断提高,能够满足客户对电极箔产品的多元化需求。但公司多项固定资产投入生产的时间较早,截至 2018 年 6 月末的整体成新率为 39.56%,虽经持续维护和更新改造,公司固定资产运行情况仍然良好,但仍难以与公司致力成为全球领先的电极箔制造企业的战略目标相匹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生产和配套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和精度,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扩大产品竞争优势,推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大力支持电极箔行业的发展壮大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与 2013 年 5 月发布《信息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推进电子元器件产业转型升级。面向信息网络升级和整机换代需求,加快电子元器件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从规模优势向技术产品优势转变。国家发改委于 2017 年1 月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将电容器铝箔列为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具体类目为“新材料”之“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产品为低压化成箔及中高压化成箔,是铝电解电解容器的关键材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

2、下游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从而带动电极箔行业的市场需求

电极箔是铝电解电容器的关键原材料,属于国家鼓励和重点支持的电子元件功能材料领域的典型代表。电极箔的性能直接影响铝电解电容器的容量、漏电流、损耗、寿命、可靠性、体积大小等关键技术指标,在铝电解电容器生产成本中的占比也相对较高,因此铝电解电容器及其终端应用领域的市场需求直接影响电极箔产业的发展规模。

全球电子信息产业飞速发展,极大地带动了铝电解电容器及其下游行业的发展,应用于节能照明、消费电子、汽车工业、通讯电子、机电设备、航空航天等领域铝电解电容器的需求快速提升。电极箔作为铝电解电容器的关键原材料,其市场需求呈现持续增长的发展态势,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2016 年全球化成箔需求量达 23,870 万平方米,预计未来仍将保持增长趋势。其中,至 2021 年,全球市场对于化成箔的需求量将达 26,610 万平方米。而中国大陆企业借助不断精进的生产技术、相对低廉的成本等优势,在全球电极箔行业占的比重也越来越高。广阔的市场需求,能够充分消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新增的产能,使得公司借助行业稳步发展的契机,进一步巩固其行业领先地位。

3、新增募投项目具备实施的各项条件

公司作为国内规模领先、技术领先的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生产企业,在研发水平、生产经验、营销网络、管理制度等方面具备了实施募投项目的各项必备条件。在研发水平方面,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并建有高规格研发平台,形成了集自主工艺研发、高效生产线研发设计以及控制系统研发为一体的系统性研发体系,能够按照客户的要求快速开发新产品,并根据客户需求提供良好的服务。在生产经验方面,经过多年积累,公司现有生产线工艺流程成熟,岗位分工明确,生产、维修和技术人员稳定,新员工培训机制成熟,并制定了有效的质量控制程序和生产考核制度。在营销网络方面,公司建立了电极箔行业知识和营销经验兼备的销售团队,并凭借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过硬的产品质量、成熟的客户服务体系,与国内外众多知名电容器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管理制度方面,公司已建立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各岗位管理人员稳定,公司发展规划明确、目标清晰,为公司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因此,公司已具备项目实施的各项必要条件。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可行性分析意见

2017 年 9 月 16 日,发行人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可行性的议案》等议案。经分析、论证后,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具备较好的实施可行性,具体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较高,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扩大现有经营规模,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形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也将得到增长,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因此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在电极箔领域内深耕多年,形成了产品品质较高、技术水平较强、管理能力先进等竞争优势,在行业内已经建立起自身品牌优势。公司具备管理较大规模资产、组织较大规模生产活动的经验和综合能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全部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进行,通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产能将有所扩大,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公司主营业务情况提出,与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需投入资金 46,952.00 万元,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增加税后利润约 7,379.12 万元,并进一步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偿债能力,有利于解决公司融资渠道单一的局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财务状况相适应。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公司现有产品、技术、市场、管理为基础,将进一步发挥公司在电极箔行业的核心竞争优势,是公司围绕现有主营业务进行的扩张和升级,旨在通过集成和实现电极箔生产系统最新的研究成果,进一步提升公司制造水平和丰富产品序列,不会改变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与公司现有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由公司子公司中雅科技在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的厂区内实施,建成达产后将新增年产高性能低压化成箔 600 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新增13,045 平方米的生产厂房和辅助用房,新增各种生产及辅助设备 122 台(套)。

本项目总投资 10,608.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8,106.00 万元,流动资金2,502.00 万元,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项目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投资总额比重(%)

1 建筑工程费 1,710.00 16.12

2 设备购置费 6,396.00 60.29

3 流动资金 2,502.00 23.59

项目总投资 10,608.00 100.00

2、技术、工艺与设备

(1)技术水平与生产工艺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已经建立了从实验室工艺研究、生产线工艺试验、到大生产工艺改进及管理控制为一体的产品研发体系。公司先后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积累,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本项目高性能低压化成箔产品系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先进生产工艺,产品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该系列产品技术水平较高,性能质量稳定,具备了规模化生产的条件。

本项目主要产品将在现有工艺技术基础上进行优化提升,公司产品的基本工艺流程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二)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2)主要设备选择

本项目新增设备投资 6,396.00 万元,包括生产线、车间及检验检测用配套设备 4,879.00 万元,公用工程及配套设备 770.00 万元、电气工程及配套设备 747.00万元。拟购置的主要设备及设施清单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1 主机设备 24 套 195 4,680

2 环保处理系统 1 套 150 150

3 纯水与软化水供应系统 2 套 160 320

4 高压供配电系统 1 套 292 292

5 低压配电系统 1 套 125 125

3、主要原辅料及燃料动力供应情况

本项目主要原材料系低压腐蚀箔以及磷酸、磷酸二氢铵、己二酸铵等化工材料,主要从国内市场采购。本项目需要的主要能源系电力、水等。公司已有多年的化成箔生产经验,具备了较为稳定的供货渠道和一批合作良好的供应商,能够保证项目实施所需要的原辅材料及能源的供应。

4、项目选址、占用土地情况

本项目从交通运输便利、基础设施配套等多方面考虑,选址于中雅科技位于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的厂区内。

5、项目的环保情况

(1)本项目设计时遵守的环保标准

①废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②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③ 一 般 固 废 执 行 《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 处 置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01)及修改单;

④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本项目主要污染物

①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少量生产废气;

②废水、废液: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水为生产废水、检测废水及少量的冲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 PH、SS、COD、氨氮、总磷等;

③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废水处理所产生的石灰残渣和污泥等;

④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冷却塔、通风机组等机器设备产生的噪声。

(3)环境保护方案

①废水:本项目废水经内部循环回用后经管道进入废水收集池,采用物化、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合规排放。厂区的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全厂废水处理工程将规范设计,设污水接管口及清下水排放口(即雨水口)各 1个,污水排口处安装污水流量计及 COD 等在线监测仪,并在排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②固废:本项目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废水处理所产生的石灰残渣和污泥等,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后处理;其他固废均按照环境体系要求进行分类后分别提交有资质的单位合规处置;

③噪声:工艺设计上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尽量使所有设备的噪声均小于85dB(A)(设备外 1 米);在总平面布置中注意将噪声车间与厂界保持足够的距离,使噪声最大限度地随距离自然衰减;强噪声设备置于密闭室内,对噪声源添加隔声、减震、消声装置;增加绿化面积,在公司区域内种植绿化带,以便起到隔声和衰减噪声的作用;针对厂区运输车辆所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限制超载、定期保养车辆、放缓卸料速度,避免货物击地、厂区禁按喇叭等措施以降低交通噪声,以免运输过程中产生噪声扰民的现象。

6、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本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计算期为 10 年,其中建设期为 18 个月,预计项目建成后满负荷生产。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各项经济因素与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期相符的前提下,项目完全达产后,本项目正常经营年份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测算结果如下:

指标名称 指标值

销售收入(万元) 18,300.00

净利润(万元) 1,907.99

内部收益率(%)(税后) 27.80

投资回收期(年)(税后) 4.91

7、项目实施进度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专门成立项目领导组,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整个项目工作,领导组下设土建工程组、生产设备组、配套工程组,各组明确职责分工、质量要求、成本目标、时序进度,从方案论证、供应商选择、过程控制到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严格、科学、合理的展开各项具体工作,保证项目建设有序、高效、保质推进。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18 个月。具体进度如下:

序号 建设内容 双月进度

02 04 06 08 10 12 14 16 18

1 可行性研究

2 初步设计、施工设计

3 土建工程

4 设备购置

5 设备安装调试

6 人员培训

7 项目试运行

8 竣工验收

(二)高性能中高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由公司子公司中雅科技在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现有厂区内实施,建成达产后将新增年产高性能中高压化成箔 500 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新建 13,560 平方米的生产厂房和辅助用房,新增各种生产及辅助设备 148 台(套)。

本项目总投资 15,10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1,532.00 万元,流动资金3,568.00 万元,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项目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投资总额比重(%)

1 建筑工程费 2,106.00 13.95

2 设备购置费 9,426.00 62.42

3 流动资金 3,568.00 23.63

项目总投资 15,100.00 100.00

2、技术、工艺与设备

(1)技术水平与生产工艺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已经建立了从实验室工艺研究、生产线工艺试验、到大生产工艺改进及管理控制为一体的产品研发体系。公司先后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积累,自主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本项目高性能中高压化成箔产品系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先进生产工艺,关键性能和工艺参数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该系列技术水平较高,产品质量稳定,具备了规模化生产的条件。

本项目主要产品将在现有工艺技术基础上进行优化提升,公司产品的基本工艺流程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二)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2)主要设备选择

本项目新增设备投资 9,426.00 万元,包括生产线、车间及检验检测用配套设备 6,467.00 万元,公用工程及配套设备 1,025.00 万元、电气工程及配套设备1,934.00 万元。拟购置的主要设备及设施清单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1 主机设备 24 套 250 6,000

2 环保处理系统 1 套 150 150

3 循环利用系统 2 套 80 160

4 冷却循环系统 1 套 150 150

5 自动供配液系统 2 套 75 150

6 纯水与软化水系统 2 套 160 320

7 110KV 变电站所 1 座 1,150 1,150

8 供配电系统 1 套 150 150

3、主要原辅料及燃料动力供应情况

本项目主要原材料系中高压腐蚀箔、磷酸、硼酸、柠檬酸铵等,主要从国内市场采购。本项目需要的主要能源系电力、水等。公司已有多年的化成箔生产经验,具备了较为稳定的供货渠道和一批合作良好的供应商,能够保证项目实施所需要的原辅材料及能源的供应。

4、项目选址、占用土地情况

本项目从交通运输便利、基础设施配套等多方面考虑,选址于中雅科技位于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的现有厂区内。

5、项目的环保情况

(1)本项目设计时遵守的环保标准

①废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②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③ 一 般 固 废 执 行 《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 处 置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01)及修改单;

④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本项目主要污染物

①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少量生产废气;

②废水: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水为生产废水、检测废水及少量的冲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 PH、SS、COD、氨氮、总磷等;

③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废水处理站所产生的石灰残渣和污泥等;

④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冷却塔、通风机组等机器设备产生的噪声。

(3)环境保护方案

①废水:本项目采用膜分离技术、阶梯使用等方法降低水耗,减少排放总量。

废水最终经管道进入废水收集池,采用物化、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合规排放;厂区的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全厂废水处理工程将规范设计,设污水接管口及清下水排放口(即雨水口)各 1 个,污水排口处安装污水流量计及COD 等在线监测仪,并在排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②固废:本项目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废水处理所产生的石灰残渣和污泥等,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后处理;其他固废均按照环境体系要求进行分类后分别提交有资质的单位合规处置;

③噪声:工艺设计上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尽量使所有设备的噪声均小于85dB(A)(设备外 1 米);在总平面布置中注意将噪声车间与厂界保持足够的距离,使噪声最大限度地随距离自然衰减;强噪声设备置于密闭室内,对噪声源添加隔声、减震、消声装置;增加绿化面积,在公司区域内种植绿化带,以便起到隔声和衰减噪声的作用;针对厂区运输车辆所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限制超载、定期保养车辆、放缓卸料速度,避免货物击地、厂区禁按喇叭等措施以降低交通噪声,以免运输过程中产生噪声扰民的现象。

6、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本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计算期为 10 年,其中建设期为 18 个月,预计项目建成后满负荷生产。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各项经济因素与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期相符的前提下,项目完全达产后,本项目正常经营年份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测算结果如下:

指标名称 指标值

销售收入(万元) 30,115.00

净利润(万元) 2,848.33

内部收益率(%)(税后) 24.44

投资回收期(年)(税后) 5.33

7、项目实施进度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专门成立项目领导组,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整个项目工作,领导组下设土建工程组、生产设备组、配套工程组,各组明确职责分工、质量要求、成本目标、时序进度,从方案论证、供应商选择、过程控制到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严格、科学、合理的展开各项具体工作,保证项目建设有序、高效、保质推进。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18 个月。具体进度如下:

序号 建设内容 双月进度

02 04 06 08 10 12 14 16 18

1 可行性研究

2 初步设计、施工设计

3 土建工程

4 设备购置

5 设备安装调试

6 人员培训

7 项目试运行

8 竣工验收

(三)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由公司子公司海一电子在其现有厂区内实施,建成达产后将新增年产高性能低压腐蚀箔 650 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项目主要用于配套“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所需的低压腐蚀箔。本项目新建 6,550.00 平方米的生产厂房和辅助用房,新增各种生产及辅助设备 80 台(套)。

本项目总投资 13,22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0,537.00 万元,流动资金2,683.00 万元,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项目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投资总额比重(%)

1 建筑工程费 1,360.00 10.29

2 设备购置费 9,177.00 69.41

3 流动资金 2,683.00 20.30

项目总投资 13,220.00 100.00

2、技术、工艺与设备

(1)技术水平与生产工艺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已经建立了从实验室工艺研究、生产线工艺试验、到大生产工艺改进及管理控制为一体的产品研发体系。公司先后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积累,自主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本项目高性能低压腐蚀箔产品系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先进生产工艺,关键性能和工艺参数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该系列技术水平较高,产品质量稳定,具备了规模化生产的条件。

本项目主要产品将在现有工艺技术基础上进行优化提升,公司产品的基本工艺流程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二)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2)主要设备选择

本项目新增设备投资 9,177.00 万元,包括生产线、车间及检验检测用配套设备 6,990.00 万元,公用工程及配套设备 1,837.00 万元、电气工程及配套设备 350.00万元。拟购置的主要设备及设施清单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1 主机设备 8 套 850 6,800

2 环保处理系统 1 套 873 873

3 去离子水设备 2 套 110 220

4 冷却系统 1 套 294 294

5 35KV 供变电系统 1 套 206 206

6 380V 供电系统 1 套 128 128

3、主要原辅料及燃料动力供应情况

本项目主要原材料系低压光箔、盐酸等,主要从国内市场采购。本项目需要的主要能源系电力、水等。公司已有多年的腐蚀箔生产经验,具备了较为稳定的供货渠道和一批合作良好的供应商,能够保证项目实施所需要的原辅材料及能源的供应。

4、项目选址、占用土地情况

本项目拟于海一电子现有厂区内预留场地进行建设,有利于与企业现有厂区基础设施与功能配套衔接。

5、项目的环保情况

(1)本项目设计时遵守的环保标准

①废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②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③ 一 般 固 废 执 行 《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 处 置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01)及修改单;④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 ⑤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本项目主要污染物

①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废气;

②废水: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水为生产废水、检测废水及少量的冲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 PH、SS、COD 等;

③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酸及废水处理站所产生的石灰残渣和污泥等;

④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冷却塔、废气塔、通风机组等机器设备产生的噪声。

(3)环境保护方案

①废气:主设备采取密闭式风罩吸收废气,汇集后送废气吸收塔,废气吸收塔通过多级碱液喷淋吸收后达标排放;同时保持车间负压,减少无组织排放; ②废水:采用膜分离与浓缩、工段间阶梯使用等方法对生产废水进行回用,将大大减少生产及环保物料耗用,减少项目环保压力。废水处理主要采取物化工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设污水排水及清下水排放口(即雨水口)各一个,污水排口处安装流量计、PH 及 COD 在线监测仪;

③固废:本项目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酸及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等,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废酸及污泥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④噪声:工艺设计上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尽量使所有设备的噪声均小于85dB(A)(设备外 1 米);在总平面布置中注意将噪声车间与厂界保持足够的距离,使噪声最大限度地随距离自然衰减;强噪声设备置于密闭室内,对噪声源添加隔声、减震、消声装置;增加绿化面积,在公司区域内种植绿化带,以便起到隔声和衰减噪声的作用;针对厂区运输车辆所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限制超载、定期保养车辆、放缓卸料速度,避免货物击地、厂区禁按喇叭等措施以降低交通噪声,以免运输过程中产生噪声扰民的现象。

6、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本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计算期为 10 年,其中建设期为 18 个月,预计项目建成后满负荷生产。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各项经济因素与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期相符的前提下,项目完全达产后,本项目正常经营年份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测算结果如下:

指标名称 指标值

销售收入(万元) 11,856.00

净利润(万元) 1,306.70

内部收益率(%)(税后) 17.01

投资回收期(年)(税后) 6.32

7、项目实施进度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专门成立项目领导组,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整个项目工作,领导组下设土建工程组、生产设备组、配套工程组,各组明确职责分工、质量要求、成本目标、时序进度,从方案论证、供应商选择、过程控制到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严格、科学、合理的展开各项具体工作,保证项目建设有序、高效、保质推进。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18 个月。具体进度如下:

序号 建设内容 双月进度

02 04 06 08 10 12 14 16 18

1 可行性研究

2 初步设计、施工设计

3 土建工程

4 设备购置

5 设备安装调试

6 人员培训

7 项目试运行

8 竣工验收

(四)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由发行人在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 518 号的公司厂区内建设,建成达产后将新增年产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 520 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项目主要用于配套“高性能中高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所需的中高压腐蚀箔。本项目拟改建 7,010.00 平方米的生产厂房和辅助用房,新增各种生产及辅助设备 60 台(套)。

本项目总投资 8,024.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6,284.00 万元,流动资金 1,740.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项目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投资总额比重(%)

1 建筑工程费 890.00 11.09

2 设备购置费 5,394.00 67.22

3 流动资金 1,740.00 21.68

项目总投资 8,024.00 100.00

2、技术、工艺与设备

(1)技术水平与生产工艺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已经建立了从实验室工艺研究、生产线工艺试验、到大生产工艺改进及管理控制为一体的产品研发体系。公司先后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积累,自主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本项目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产品系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先进生产工艺,关键性能和工艺参数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该系列技术水平较高,产品质量稳定,具备了规模化生产的条件。

本项目主要产品将在现有工艺技术基础上进行优化提升,公司产品的基本工艺流程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二)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2)主要设备选择

本项目新增设备投资 5,394.00 万元,包括生产线、车间及检验检测用配套设备 3,450.00 万元,公用工程及配套设备 1,696.00 万元,配液、酸场设备 248.00万元。拟购置的主要设备及设施清单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1 主机设备 6 台 546 3,276

2 去离子水设备 1 套 120 120

3 冷却系统 1 套 176 176

4 环保处理系统 1 套 991 991

5 存储系统 1 套 120 120

6 调和系统 1 套 128 128

3、主要原辅料及燃料动力供应情况

本项目主要原材料系中高压光箔、硫酸、盐酸、硝酸等,主要从国内市场采购。本项目需要的主要能源系电力、水等。公司已有多年的腐蚀箔生产经验,具备了较为稳定的供货渠道和一批合作良好的供应商,能够保证项目实施所需要的原辅材料及能源的供应。

4、项目选址、占用土地情况

本项目拟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原有生产车间进行改造建设,有利于与企业现有厂区基础设施与功能配套衔接。

5、项目的环保情况

(1)本项目设计时遵守的环保标准

①废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②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③ 一 般 固 废 执 行 《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 处 置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01)及修改单;

④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 ⑤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本项目主要污染物

①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废气;

②废水: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水为生产废水、检测废水及少量的冲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 PH、SS、COD、氨氮等;

③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酸及废水处理站所产生的石灰残渣和污泥等;

④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冷却塔、冷冻机组、废气塔、空压机等机器设备产生的噪声。

(3)环境保护方案

①废气:主设备采取密闭式风罩吸收废气,汇集后送玻璃钢酸雾吸收塔,吸收塔通过多级碱液喷淋吸收后达标排放;同时保持车间负压,减少无组织排放; ②废水:采用树脂交换、浓缩、工段间阶梯使用等方法对生产废水进行回用,从源头减量,减少物料消耗及排放总量。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设污水排水及清下水排放口(即雨水口)各一个,污水排口处安装流量计、PH 等在线监测仪;

③固废:本项目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酸及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等,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废酸及污泥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④噪声:工艺设计上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尽量使所有设备的噪声均小于85dB(A)(设备外 1 米);在总平面布置中注意将噪声车间与厂界保持足够的距离,使噪声最大限度地随距离自然衰减;强噪声设备置于密闭室内,对噪声源添加隔声、减震、消声装置;增加绿化面积,在公司区域内种植绿化带,以便起到隔声和衰减噪声的作用;针对厂区运输车辆所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限制超载、定期保养车辆、放缓卸料速度,避免货物击地、厂区禁按喇叭等措施以降低交通噪声,以免运输过程中产生噪声扰民的现象。

6、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本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计算期为 10 年,其中建设期为 18 个月,预计项目建成后满负荷生产。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各项经济因素与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期相符的前提下,项目完全达产后,本项目正常经营年份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测算结果如下:

指标名称 指标值

销售收入(万元) 11,960.00

净利润(万元) 1,316.10

内部收益率(%)(税后) 27.39

投资回收期(年)(税后) 4.83

7、项目实施进度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专门成立项目领导组,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整个项目工作,领导组下设土建工程组、生产设备组、配套工程组,各组明确职责分工、质量要求、成本目标、时序进度,从方案论证、供应商选择、过程控制到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严格、科学、合理的展开各项具体工作,保证项目建设有序、高效、保质推进。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18 个月。具体进度如下:

序号 建设内容 双月进度

02 04 06 08 10 12 14 16 18

1 可行性研究

2 初步设计、施工设计

3 土建工程

4 设备购置

5 设备安装调试

6 人员培训

7 项目试运行

8 竣工验收

六、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有较大部分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以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按直线法计算折旧,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其他设备分别按 20 年、10 年、5 年的折旧年限,残值率为 5%。建成后各项目的新增年折旧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合计

投资额 年折旧 投资额 年折旧 投资额 年折旧

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 1,710.00 81.23 6,396.00 519.33 8,106.00 600.56

高性能中高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 2,106.00 100.04 9,426.00 765.36 11,532.00 865.39

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 1,360.00 64.60 9,177.00 745.14 10,537.00 809.74

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 890.00 42.28 5,394.00 437.97 6,284.00 480.25

合计 6,066.00 288.14 30,393.00 2,467.81 36,459.00 2,755.94

上述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每年增加的折旧费用合计为 2,755.94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平均为 24.65%(算数平均值),在公司生产经营环境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假设保守按 20.00%的综合毛利率计算,项目建成投产后新增营业收入约 13,779.71 万元即可消化新增折旧费用的影响,确保公司营业利润水平不下降。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3,841.58 万元、75,623.26 万元、96,024.31 万元和 52,221.82 万元,业绩水平较为稳定且呈上升趋势。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的成长情况看,公司有能力保障营业利润水平不因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下降。

七、固定资产投入与产能之间的匹配关系

公司主要产品为化成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生产的腐蚀箔亦主要用于公司内部领用继续生产化成箔所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前后的固定资产、产能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产能(万平方米) 产能比(元/平方米)

公司原有化成箔产能 43,929.91 1,720.00 25.54

募投新增化成箔产能 36,459.00 1,100.00 33.14

注:公司原有固定资产原值系公司于 2018年 6 月 30 日所拥有的生产用固定资产的原值;产能比=固定资产原值/产能。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新增化成箔产能合计 1,100 万平方米,较原有化成箔产能增加 63.95%。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较2018 年 6 月末原值增长 80.51%。

本次募集资金新增投资项目的产能比为 33.14,较公司现有项目有所提高,一方面是由于公司原有固定资产的购置时间较早,材料成本及安装调试成本在原有市场条件下较低,因而投资额相对较小;另一方面,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不仅是生产规模的简单扩大,而是工艺流程、设备部件等方面均要比原生产线更为优化,新设备的自动化程度以及运行的稳定性、一致性等性能将显著提高,因此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也相应增大。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

凭借多年的品牌积累、优异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公司目前已经培养并维护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客户数量已达百余家,且不乏世界知名企业。公司的主要客户均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既保证了公司产品销售的持续稳定,又能在市场上形成良好的带动效应,为公司市场份额的提升提供帮助。

未来,公司将继续强化营销组织建设,优化职能管理;提升营销能力,开拓新兴市场;拓展销售渠道和营销网络;强化品牌建设和形象提升。同时,公司将继续优化产品品质,以品质驱动销售,借助国内产业转型升级的契机,不断巩固自身市场地位,扩大业务规模及市场占有率,提高品牌知名度,为新增投资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有力支持。

九、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综合实力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是以现有主营业务为基础,结合未来市场需求扩大,增强自身规模实力的重大战略举措。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优势产品的产能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和核心竞争力。

(二)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70,021.64 万元,每股净资产为 4.49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明显下降。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将按进度购建房屋和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届时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将会下降,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则有所上升。

(三)对发行人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00%达产后,预计每年新增销售收入约 48,415.00万元,新增净利润约 7,379.12 万元,将显著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公司净资产值大幅度提高,因此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将有所下降。随着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将大幅度增长,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净资产收益率也将逐渐回升。

(四)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按照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募投项目将新增固定资产年折旧费用 2,755.94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抵御各类经营风险的能力得到增强,每年预计将新增税后利润 7,379.12 万元(已考虑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年折旧额的影响),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不会因本次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所增加的折旧费而受到不利影响。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报告期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一)报告期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现行的《公司章程》,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报告期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除每年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外,报告期内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2017年4月20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分配方案,公司决定2016年度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额为5,000万元,按各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2018年3月15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分配方案,公司决定2017年度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额为6,500万元,按各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二、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发行人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1)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期间间隔

①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包括:公司当年或中期实现盈利;且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5,000万元。

②现金分红期间间隔: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前提下,原则上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主要以现金分红为主,但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③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单一年度如实施现金分红,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因前述第(3)款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或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现金分红低于章程规定比例的,董事会应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专项说明须在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披露。

(3)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预案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调整的原因。

(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加强股东回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需要、公司外部融资环境、社会资金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未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单一年度如实施现金分红,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3)股东回报规划决策机制: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合理提出分红建议和预案,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4)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公司上市后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5)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扩大现有业务规模,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目前的《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分红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公司章程(草案)》及招股说明书中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相关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股利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效,并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有滚存利润由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相关情况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及披露信息,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的部门是董事会秘书管理下的证券事务部,主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葛艳锋

联系电话:0513-86726111

传真:0513-86572618

互联网址:http://www.haistar.com.cn/

电子信箱:gyf@haistar.com.cn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518号

邮政编码:226361

二、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中的重要合同(合同金额大于500万元或预计合同金额大于500万元的框架合同)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一)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执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 签订时间 买方 合同金额 合同期间 合同标的

1 2017/10/31 上海永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单价以报价单为准,具体数量及规格以订单为准 2017/10/31-2018/10/31 铝电解电容器用化成箔

2 2017/8/31 立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产品单价以报价单为准,具体数量及规格以订单为准 2017/8/31-2018/8/31 铝电解电容器用化成箔

3 2017/8/17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单价以报价单为准,具体数量及规格以订单为准 2017/8/17-2018/8/17 铝电解电容器用化成箔

4 2014/4/1 SAMWHA ELECTRIC CO., LTD 根据订单商定 合同长期有效,直至任一方提出终止合同。 铝电解电容器用化成箔

5 2013/8/1 尼吉康电子(无锡)有限公司 根据订单商定 合同有效期一年。期满一个月之前如没有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变更、解除合约的书面申请,则延长一年,其后也以此为例。 铝电解电容器用化成箔

(二)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执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签订时间 卖方 合同金额 合同期限 合同标的

1 高压供用电合同 2016/5/31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石嘴山供电公司 按用电人各用电类别结算电量乘以对应的电度电价 2016/6/1-2018/11/30 工业用电

2 高压供用电合同 2013/1/1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南通供电公司 按用电计量装置记录乘以电价管理有权部门批准的电价 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届满后,双方均未对合同效力提出异议或者双方对合同继续实际履行,合同仍然有效。 工业用电

3 产品购销合同 2018/2/28 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 以合同有效期内实际发生为准 2018/3/1-2019/3/31 低压、高压电子铝箔

4 电解电容器用铝箔销售合同 2018/4/1 河南科源电子铝箔有限公司 以合同有效期内实际发生为准 2018/4/1-2019/1/31 电解电容器阳极低压、高压用铝箔

5 产品销售合同 2018/5/11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以合同有效期内实际发生为准 2018/5/11 至双方货款两清,权利义务终结之日 电解电容器阳极低压、高压用铝箔

(三)银行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执行的重大银行借款合同如下:

序号 贷款人 贷款起始日 贷款到期日 贷款利率 贷款金额(万元)

1 海星股份 2017/10/23 起一个月内提款 2018/10/17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加 5 基点 2,000.00

2 海力电子 2018/1/9 2019/1/8 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础利率 3,750.00

(四)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执行的重大担保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签订时间 担保主债权截止日 担保金额 (万元) 担保形式

1 《最高额抵押合同》 发行人 发行人 中国银行南通港闸支行 2013/12/28 2020/12/28 3,780.45 自有房产土地最高额抵押

2 《最高额抵押合同》 海一电子 发行人 中国银行南通港闸支行 2014/5/19 2021/5/19 2,243.03 自有机器设备最高额抵押

3 《最高额保证合同》 海一电子 发行人 中国银行南通港闸支行 2018/5/22 2021/4/11 20,000.00 最高额保证

4 《最高额抵押合同》 海悦电子 发行人 中国银行南通港闸支行 2014/5/19 2021/5/19 1,162.17 自有房产土地机器设备最高额抵押

5 《最高额保证合同》 中雅科技 发行人 中国银行南通港闸支行 2018/5/22 2021/4/11 20,000.00 最高额保证

6 《最高额保证合同》 海一电子 发行人 兴业银行南通分行 2018/5/2 2019/5/1 4,000.00 最高额保证

7 《最高额抵押合同》 海一电子 海一电子 交通银行南通分行 2018/5/14 2019/5/3 2,400.00 自有房产土地抵押

8 《最高额保证合同》 中雅科技 海一电子 交通银行南通分行 2018/5/14 2019/5/3 2,880.00 最高额保证

9 《最高额保证合同》 发行人 海一电子 交通银行南通分行 2018/5/14 2019/5/3 2,880.00 最高额保证

10 《最高额抵押合同》 海力电子 海力电子 建设银行石嘴山分行 2018/1/9 2019/1/8 6,926.73 自有房产土地最高额抵押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四、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任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情况、未来发展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新海星投资、实际控制人严季新和施克俭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事项。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严季新                      施克俭           陈    健                        蔡金荣

王建中           周小兵                      陈    良                        薛求知

李    澄

全体监事签名:

黄银建                      葛美英           金文慧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周小兵                      蔡金荣           王建中           孙新明

朱建东                      葛艳锋           苏美丽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庄    林

保荐代表人:

王    耀    田士超

法定代表人:

王连志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

王连志

保荐机构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名:

王连志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李    强    李    辰    陈昱申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    强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年      月      日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7468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7469 号)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朱国刚    徐文生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吕苏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五、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周    越    柴铭闽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俞华开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六、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196 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闾力华    朱国刚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吕苏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时间

发行人: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518号

电话:0513-86726111

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6:00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国投大厦4层

电话:021-35082763

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