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七期科技创新债券基础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

本期发行金额: -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

联席主承销商(如有): -

发行期限: -

担保情况: -

信用评级结果: -

发行人: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

声明与承诺

本次注册采用“常发行计划”模式。本募集说明书是发行人按照M表及产品、行业等子表格信息披露要求编制。在本期基础募集说明书年报有效期内,发行人再次注册或发行时,本募集说明书自动构成后续注册和发行时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组成部分,与续发募集说明书共同构成发行人当期债项完整的募集说明书要件,其中不一致的地方,以续发募集说明书为准。投资人应将基础募集说明书、续发募集说明书及发行相关披露文件合并阅读使用。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基础募集说明书年报有效期内,再次注册发行时,将根据发行人最新情况、基础募集说明书差错更正等方面,编制续发募集说明书,对基础募集说明书进行更新、补充或修改,及时披露企业变化情况。

本公司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本公司或本公司授权的机构已就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重要提示..........................................................................................................................5

一、核心风险提示..........................................................................................................5

二、情形提示..................................................................................................................5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6

第一章 释义..................................................................................................................9

一、常用名词释义..........................................................................................................9

二、专业名词释义........................................................................................................10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12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风险............................................................................12

二、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2

第三章 发行条款........................................................................................................17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18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19

一、发行人概况............................................................................................................19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19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21

四、发行人独立性........................................................................................................22

五、发行人子公司及重要权益投资情况....................................................................22

六、发行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30

七、发行人员工基本情况............................................................................................41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状况....................................................................................46

九、发行人主要在建及拟建工程.................................................................................64

十、发行人发展战略目标............................................................................................64

十一、发行人所处行业及竞争状况............................................................................64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74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基本情况....................................................................................74

二、重大会计科目分析(合并口径)........................................................................89

三、发行人有息债务及其偿付情况..........................................................................109

四、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121

五、或有事项..............................................................................................................127

六、受限资产情况......................................................................................................128

七、衍生产品情况......................................................................................................130

八、重大投资理财产品..............................................................................................130

九、海外投资..............................................................................................................131

十、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31

第七章 发行人资信情况..........................................................................................132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授信情况..............................................................................132

二、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132

二、发行人已发行债券情况......................................................................................132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135

第九章税项................................................................................................................136

一、增值税..................................................................................................................136

二、所得税..................................................................................................................136

三、印花税..................................................................................................................136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137

一、置换......................................................................................................................137

二、同意征集机制......................................................................................................137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140

第十二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143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143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143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143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145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146

六、其他......................................................................................................................147

第十三章投资人保护条款........................................................................................149

第十四章受托管理机制............................................................................................150

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51

一、构成债务融资工具违约事件..............................................................................151

二、违约责任..............................................................................................................151

三、发行人义务..........................................................................................................151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151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52

六、处置措施..............................................................................................................152

七、不可抗力..............................................................................................................152

八、争议解决机制......................................................................................................153

九、弃权......................................................................................................................153

第十六章 发行有关机构..........................................................................................154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155

一、备查文件..............................................................................................................155

二、查询地址..............................................................................................................155

第十八章 附录..........................................................................................................156

附录1: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156

重要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基础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核心风险提示

1、存货跌价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70,781.13万元、99,659.10万元和91,644.60万元,发行人的存货主要由锅炉设备在产品和钢材、煤炭等原材料构成,价格容易受宏观经济和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而出现波动。虽然发行人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已经锁定销售价格,但仍存在因客户项目停滞、取消等原因导致销售合同无法执行而增加库存成本。同时,可能因市场价格波动、滞销及管理不善导致毁损等状况出现跌价损失,对发行人生产成本及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2、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6,085.73万元、39,371.04万元和102,844.85万元。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相对稳定,2024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幅161.22%,主要是由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出有所降低。发行人的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受经济形势和行业政策波动影响较大,进而影响发行人整体现金流状况,可能对发行人未来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3、短期偿债压力较大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805,911.20万元、1,023,407.55万元和1,079,300.0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6.94%、64.42%和69.58%。尽管发行人近三年流动负债整体较为稳定,但仍在负债总额中占据较高比例,发行人存在较大的短期偿债压力。

二、情形提示

近一年以来公司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涉及MQ.7(重要事项)的情形如下:

1、发行人发生MQ.7情况如下:

(1)注册资本变更:2024年6月28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将对34人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77,389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将减少777,389股,公司股本将由 943,663,118股减少至 942,885,729股,注册资本由94,366.3118万元人民币减少至 94,288.5729万元人民币。2024年9月,发行人已向150名激励对象发行限制性股票13,08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75.4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1,308.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8,567.40万元。各激励对象均以货币出资。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94,288.5729万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94,288.5729万元。截至 2024年9月6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596.5729万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95,596.5729万元。

(2)中介机构处罚:2024年10月12日,证监会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0号】,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一、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132,075.47元,并处以2,264,150.94元罚款;二、对王震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三、对王雨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四、对张飞云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2025年3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5〕54号】,鉴于当事人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审核规则》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通报批评,对夏正曙、姜铭予以6个月内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震、王雨、张飞云,而发行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孟银、单旭汶,上述2名签字会计师执业时间长、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近年来没有任何违规事项,未受到任何处罚。

同时,签字注册会计师承诺在本次审计中已经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有关要求充分履行了各项审计程序,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反映了发行人的相关情况,并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承诺,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没有重大遗漏,严格执行了质量控制制度和程序,不存在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业务。

综上,上述处罚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注册发行构成不利影响或法律障碍。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关于持有人会议相关约定的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包括基础募集说明书、补充募集说明书等,以下简称“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关于受托管理机制的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聘任受托管理人。

(三)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四)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章“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五)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设置投资人保护条款。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一、常用名词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 指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超短期融资券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270天以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募集说明书 指 本公司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而制作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七期科技创新债券基础募集说明书》

集中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 承销团成员为本次发行共同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工作日 指 指中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近三年 指 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

近三年末 指 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末

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

近三年及一期末 指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

二、专业名词释义

国联集团 指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公司 指 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华光工锅 指 无锡华光工业锅炉有限公司

国联环科 指 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光电站 指 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院/市政设计院 指 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惠联垃圾 指 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

公主岭德联 指 公主岭德联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江西乐联 指 江西乐联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友联热电 指 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惠联热电 指 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

蓝天热电 指 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新联热力 指 无锡新联热力有限公司

世纪天源 指 天津世纪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锡联 指 常州锡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晋联 指 山西晋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宁高燃机 指 南京宁高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中设国联 指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资源再生 指 无锡惠联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惠联固废 指 无锡惠联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新联热力 指 无锡新联热力有限公司

华光电燃 指 无锡华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淮安环保 指 淮安国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环保 指 南京江宁国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惠联绿色 指 无锡惠联绿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华昕设计 指 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景德中设 指 景德镇中设国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濮院环保 指 桐乡濮院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汕头益鑫 指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EPC/工程总包 指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MW 指 兆瓦,1MW=1000kw,电站功率常用数据单位

装机容量 指 发电设备的额定功率之和

上网电价 指 发电厂销售给电网的单位电力价格

集中供热 指 以热水或蒸汽作为热媒,由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其中某些区域热用户供应热能的方式

循环流化床锅炉 指 以热水或蒸汽作为热媒,由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其中某些区域热用户供应热能的方式

煤粉锅炉 指 把煤磨成细粉用空气送入炉中在悬浮状态下燃烧产生蒸汽的设备。

垃圾焚烧锅炉 指 焚烧生活垃圾的设备,从技术上分为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和炉排炉两种。

生物质锅炉 指 以生物质能源作为燃料的锅炉,用途以发电锅炉和各种容量的生活用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为主。

烟气脱硝 指 将锅炉燃烧产生的烟尘气体中的氮氧化物从烟气中排除,从而减少对大气污染的一种技术。

热电联产 指 既生产电能又提供热能,是一种热、电同时生产、高效能的能源利用形式,能源利用效率比单纯发电提高一倍以上。

超低排放 指 火电厂燃煤锅炉采用多种污染物高效协同脱除集成系统技术,使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符合燃气机组排放限值,即二氧化硫不超过35mg/m³、氮氧化物不超过50mg/m³、烟尘不超过10mg/m³。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应特别认真的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影响,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市场利率有波动的可能,这将使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收益水平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在转让时存在着无法找到交易对手而难以转让和临时性变现的交易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设担保,按期足额兑付完全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期间,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进而造成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按期、按时足额支付本息。

二、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存货跌价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70,781.13万元、99,659.10万元和91,644.60万元,发行人的存货主要由锅炉设备在产品和钢材、煤炭等原材料构成,价格容易受宏观经济和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而出现波动。虽然发行人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已经锁定销售价格,但仍存在因客户项目停滞、取消等原因导致销售合同无法执行而增加库存成本。同时,可能因市场价格波动、滞销及管理不善导致毁损等状况出现跌价损失,对发行人生产成本及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198,827.53万元、210,415.06万元和241,815.1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1.64%、19.97%和24.18%。虽然发行人按会计政策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但因发行人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如因下游客户经营出现问题,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收回,将对发行人经营状况产生一定影响。

3、未来资本支出较大且项目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发行人近年来陆续投资了宁高燃机、江西乐联、太原污水、惠联电厂提标、蓝藻工程等多个环保项目运营业务,资本支出压力较大。虽然发行人采取了谨慎的投资策略,对每个投资项目都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实施前进行报批核准,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国家产业政策等因素有可能发生较大变化,使项目的实施进度、产能、收益等有可能达不到预期,发行人未来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4、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6,085.73万元、39,371.04万元和102,844.85万元。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相对稳定,2024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幅161.22%,主要是由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出有所降低。发行人的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受经济形势和行业政策波动影响较大,进而影响发行人整体现金流状况,可能对发行人未来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5、短期债务占比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805,911.20万元、1,023,407.55万元和1,079,300.0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6.94%、64.42%和69.58%。尽管近三年发行人流动负债占比保持稳定,但仍在负债总额中占据较高比例,发行人存在较大的短期偿债压力。

6、债务规模持续增长的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分别为533,379.00万元、788,768.43万元和823,987.03万元,随着发行人项目相继建设投产,长期借款逐步增多,发行人债务规模逐年上升。较高的负债水平会给发行人带来一定的偿债压力,可能导致发行人资金周转不畅,从而对发行人偿还债务造成负面影响。

7、原材料成本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日常经营所需的钢材、煤炭等原材料价格容易受宏观经济和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而出现波动。虽然发行人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已经锁定销售价格,但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仍会对发行人生产成本及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发行人存在原料成本波动的风险。

8、海外订单受疫情影响的风险

发行人工程服务板块业务涉及海外传统电站总包工程项目,随着“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快速推进,发行人海外尤其在东南亚地区的订单量近年来不断增加。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的影响,各类工程施工进度和海外拓展情况均受限,订单承揽情况未达预期,发行人存在海外订单受疫情影响的风险。

9、各主营业务板块收入波动较大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装备制造板块收入分别为191,602.41万元、144,917.07万元、174,155.11万元,工程与服务板块收入分别为340,360.74万元、435,350.50万元和198,452.56万元,项目运营管理板块收入分别为342,694.96万元、458,408.91万元和523,771.56万元。尽管发行人营业总收入近几年整体波动不大,但各主营业务板块收入有较大的起伏,发行人存在各主营业务板块收入波动较大风险。

10、未来盈利能力可持续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87,479.00万元、93,667.82万元和92,674.80万元,波动上涨。考虑到发行人主营业务板块涉及环境保护、光伏电站等行业,受相关政策影响较大,一旦有较大的政策变动,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影响。发行人存在未来盈利能力是否可持续的风险。

11、工程与服务业务回款较慢风险

发行人工程与服务业务主要以EPC总包模式为主,在收到预付款后,需根据施工进度进行回款。由于EPC总包项目整体规模大,工程周期长,故而项目回款周期也相对较长。发行人工程与服务业务存在回款较慢风险。

12、所有者权益结构不稳定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总额分别为908,646.32万元、1,025,908.87万元和1,082,862.95万元,主要系控股收购热电主体形成的新增少数股东权益。随着少数股东权益的增加,所有者权益结构发生一定的变化,发行人存在所有者权益结构不稳定风险。

(二)经营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所处行业与经济周期的相关性较高,如果未来经济放缓甚至出现衰退,发行人主营业务涉及领域的市场竞争可能加剧,从而对发行人整体的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在能源结构调整、传统煤电新增投资增速持续降低的背景下,公司主要传统煤电产品的市场竞争愈加激烈,未来如果相关政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可能面临市场需求持续下降和竞争加剧所带来的市场占有率降低和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市政环保业务方面,随着更多的民间资本和其他行业资本战略调整进入市政环保领域,行业内市场竞争主体变多、竞争将更加激烈;市政环保行业存在一定地域垄断性、公益性的特征,对外拓展在一定程度上易受行政壁垒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随着国家去杠杆、去产能、去库存以及供给侧改革政策的推出实施,钢材、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加大。具体如下:

(1)钢材价格波动风险。钢材是发行人电力设备制造板块的主要采购原材料。钢材市场价格受到国内外经济气候、市场供求关系和原材料、能源价格波动等多方面的影响,近年来各类钢材价格呈现震荡走势,导致发行人电力设备制造板块的原材料采购成本出现较大波动。

(2)煤炭价格波动风险。发行人拥有无锡地区八家热电厂中的六家,煤炭及运输成本是其生产经营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虽然我国煤炭储量丰富,长期看煤炭供应有基本保证,但由于阶段性生产能力不足、国家煤炭产业政策的调整或铁路煤炭运力不足,都可能影响煤炭的有效供应,从而造成煤价大幅波动。

4、垃圾焚烧技术风险

垃圾焚烧发电在技术上仍没有达到对有毒废气排放的绝对控制,发行人的垃圾焚烧技术虽然目前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各项排放指标均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但如果国家标准发生变化或者发行人在技术处理上发生偏差,都会产生环境污染方面的风险。

5、环保风险

发行人下属热电企业在发电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容易造成环境污染。虽然发行人制定了严格的环保管理制度,相关企业也采用了环保型锅炉和除尘设备,以确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满足国家和当地排放标准要求。但是,如果在整个电力生产环保监督管理、各类环保设施及设备的技术监督过程中出现疏漏或操作不当,发行人仍可能面临环境保护方面的风险。

6、国际政治风险

发行人近年来加快了国际化战略的实施步伐,结合国家“一带一路”的战略布局,发行人加大了在东南亚等海外市场的开发力度和投资力度。由于针对海外国家的国际业务存在着政治、战争和政策变化等诸多风险因素,发行人的海外业务及投资具有较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7、项目安全生产的风险

发行人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但依然不能排除配套设施不完善、部分设施落后老化、关键技术创新不足、自然灾害及其他原因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一旦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则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关联方众多且涉及主营业务板块较多,由于行业特点和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发行人与各关联方存在一定规模的关联交易。尽管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但若发行人未来在关联交易中出现不合理的定价或关联方经营出现恶化,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对子公司管理控制难度较大风险

发行人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数量较多,且涉及多个行业,对发行人管理能力要求较高。如果发行人在管理制度、资金、人员等方面的管理能力不能相应提高,将面临一定程度的管理风险。

3、安全生产管理风险

发行人从事生产经营的子公司较多,安全生产是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也是取得经济效益的重要保障,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众多,包括人为因素、设备因素、技术因素以及自然灾害因素等,如果子公司发生安全生产突发事件,这将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带来潜在不利影响。

4、人力资源风险

随着发行人生产规模的扩大,对各类管理技术人才、专业型人才需求不断增加,优秀人才是发行人业务迅速发展的重要条件。如果发行人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改进滞后于各项业务的发展,将难以吸引优秀人才和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可能会对业务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四)政策风险

1、产业政策调整风险

随着国家产业政策、能源政策、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政策等强制性政策的陆续出台,发行人下属锅炉生产企业的部分锅炉产品可能将淘汰出局,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导致发行人存在产品结构调整的风险。

2、环保政策风险

随着政府提出低碳经济的目标,对环境整治力度的加大,发行人将面临一定的环保政策风险。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如垃圾发电、热电联产等都属于对环保要求标准较高的行业,大量的业务营运需要政府审批。具体而言,发行人的持续经营必须遵守适用的环保、健康与安全、防火及其他法规。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将不断提高,这些法律、法规的批准范围或应用范围的任何改变,将会限制发行人生产能力或增加成本,并可能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财政补贴风险

发行人营业收入中有财政支付的垃圾补贴款、财政技改拨款等,如果政府的补贴政策发生变化或者补贴资金到账周期加长,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情况造成一定的风险。

第三章发行条款

具体参见各期续发募集说明书。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具体参见各期续发募集说明书。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志坚

注册资本:95,596.5729万元

实缴资本:95,596.5729万元

成立日期:2000-12-2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20584462Q

注册地址:无锡市城南路3号

邮政编码:214028

电话:0510-85215556

传真:86-510-82833962

经营范围:电站锅炉、工业锅炉、锅炉辅机、水处理设备、压力容器的设计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制造、销售;利用自有资金对环保行业、能源行业、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及相关产业进行投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成套发电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销售;烟气脱硫脱硝成套设备的设计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制造、销售、安装;金属材料、机械配件的销售;环保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I级锅炉(参数不限)安装、改造、维修;房屋租赁;起重机械安装、维修(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煤炭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0)241号文批复同意,由无锡水星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其他五家社会法人共同发起设立。国联环保以其下属的全资企业无锡锅炉厂的经营性净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11,242.75万元人民币)经江苏省财政厅苏财办【2000】161、173号文批准,折为国有法人股8,940万股,其他五家社会法人出资人民币1,333.03万元折为社会法人股1,060万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于2000年12月26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68号文核准,2003年7月,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每股4.92元。2003年7月21日,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475”,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2005年7月,发行人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股份,转增后股本总额为256,000,000股。根据2006年5月15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8股对价以获取流通权。

2017年3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5号《关于核准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发行人向国联环保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以吸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成为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资产、负债、权利、义务、业务、责任等。发行人向国联集团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3,403,598股,每股面值1元,购买资产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84元;同时,发行人将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本115,504,522.00元予以注销,注销后股本总额为543,899,076股。

2017年6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5号《关于核准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发行人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493,135.00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84元,发行完成后股本总额为559,392,211股。

2020年6月,发行人为提升市场认知和品牌形象,更名为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亦变更为“华光环能”。

2021年5月,发行人回购注销3名离职员工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5,0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559,392,211股变更为559,097,211股。2021年6月,公司完成年度权益分派送股,公司股份总数由559,097,211股增加至726,826,374股,注册资本变更为72,682.6374万元。

2022年5月,发行人完成年度权益分派送股,公司股份总数由726,826,374股增加至944,874,286股,注册资本变更为94,487.4286万元。

2022年8月,发行人回购注销5名离职员工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80,2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944,874,286股变更为943,894,086股,注册资本变更为94,389.4086万元。

2023年8月,发行人回购注销6名离职员工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0,968股。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完成了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43,894,086股变更为943,663,118股,注册资本变更为94,366.3118万元。

2024年6月,发行人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定拟回购注销34名离职员工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77,389股,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43,663,118股减少至 942,885,729股,注册资本变更为94,288.5729万元人民币。

2024年9月,发行人已向150名激励对象发行限制性股票13,08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75.4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1,308.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8,567.40万元。各激励对象均以货币出资。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94,288.5729万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94,288.5729万元。截至 2024年9月6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596.5729万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95,596.5729万元。截止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完成工商登记。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注册资本95,596.5729万元,实收资本95,596.5729万元。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一)股权结构

图表5-1:发行人股权结构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95,596.5729万元,实收资本为95,596.5729万元,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950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发行人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16日,是无锡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和授权经营试点国企集团,注册资本83.9111亿元,主要从事资本、资产经营;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贸易咨询;企业管理服务。

截至2024年末,国联集团总资产2,221.14亿元,净资产596.7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3.14%。2024年度国联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65.52亿元,利润总额42.53亿元,净利润35.09亿元,净资产收益率6.73%。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四、发行人独立性

发行人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实际控制人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运营的能力。

1、资产独立情况

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楚,拥有独立的运营系统,与股东之间的资产产权界定明确,对各项财产拥有独立处置权,未发生控股股东挪用发行人资金问题,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担保事项。发行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部门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所有员工均经过规范的人事聘用程序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公司工资制度。

3、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各机构均独立运作,发行人拥有独立的职能管理部门。发行人部门间权责范围明晰,依照相关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各自职权。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在机构方面已经分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合署办公的情况。

4、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与股东的财务核算体系没有业务、人员上的重叠。发行人对各业务部、各项目实行严格统一的财务内控制度,发行人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共享银行账户的情况。发行人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发行人独立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独立纳税。发行人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自主决定资金使用事项,不存在股东干预发行人资金使用的情况。

5、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自主经营的能力,依法自主经营。发行人设置了业务经营和管理部门,配备了专业经营和管理人员,独立开展经营业务活动。发行人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公司自主开展业务活动,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主营业务独立,与控股股东没有发生同业竞争现象,对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实行公允、合理、规范的运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发行人子公司及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共计62家,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图表5-2: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控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无锡华光工业锅炉有限公司 5,000.00 江苏无锡 锅炉制造 92.77 -- 设立

无锡华光锅炉运业有限公司 170.00 江苏无锡 货运服务 100 -- 设立

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 5,000.00 江苏无锡 电站工程安装及总承包 9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华光环保能源(西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00.00 陕西西安 电站工程安装及总承包 3.33 87.003 同一控制下合并

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江苏无锡 热电联产 9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公主岭德联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14,000.00 吉林公主岭 垃圾焚烧发电 100 -- 设立

江西乐联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0,800.00 江西乐平 垃圾焚烧发电 100 -- 设立

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 25,000.00 江苏无锡 垃圾焚烧发电 92.5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无锡惠联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1,000.00 江苏无锡 垃圾飞灰处置 -- 100 设立

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 15,000.00 江苏无锡 热电联产 92.5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947.09 江苏无锡 污泥处理 58.44 -- 同一控制下合并

南京江宁国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江苏南京 污泥处理 -- 55 同一控制下合并

常州锡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000.00 江苏常州 污泥处理 -- 1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淮安国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50.00 江苏淮安 污泥处理 -- 1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山西晋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0,340.00 山西太原 污泥处理 -- 81.1412 设立

无锡惠联绿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8,360.00 江苏无锡 市政污水污泥处置 -- 100 设立

无锡新联热力有限公司 10,000.00 江苏无锡 城镇供热服务 65 -- 同一控制下合并

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3,800.00 江苏无锡 市政工程设计及总承包 50.1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0.00 江苏无锡 环境治理工程设计及总承包 -- 1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江苏华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000.00 江苏无锡 市政工程设计及总承包 -- 100 设立

江苏华晞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江苏无锡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 100 设立

无锡惠联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18,400.00 江苏无锡 固体废物处置、环保工程服务 100 -- 设立

南京宁高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22,000.00 江苏南京 燃气发电、供热 49.85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天津世纪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592.00 天津 地热能源开发、运营 51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天津铭海康澄科技与发展有限公司 500.00 天津 商业批发 -- 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天津世纪华源地环科技有限公司 500.00 天津 钻井工程服务 -- 6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天津世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0.00 天津 地热能源运营 -- 51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河北国联世纪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100.00 河北 新能源技术服务 -- 80 设立

滨州世纪天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500.00 山东 新能源技术服务 -- 51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无锡华光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3,000.00 江苏 物资供应 100 -- 设立

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28,000.00 江苏 燃气发电 55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47,899.83 江苏 光伏发电 58.25 -- 同一控制下合并

广州市兆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广东 光伏发电 -- 80 同一控制下合并

单县宏昌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650.00 山东 光伏发电 -- 79 同一控制下合并

济南中联国开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 山东 光伏发电 -- 60 同一控制下合并

无锡联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792.00 江苏 光伏发电 -- 1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景德镇中设国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11,900.00 江西 光伏发电 -- 1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连云港中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5,847.10 江苏 光伏发电 -- 1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无锡市中惠新能源有限公司 1,896.00 江苏 光伏发电 -- 1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无锡市联普新能源有限公司 1,820.00 江苏 光伏发电 -- 1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中设国联无锡光伏电站运维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江苏 光伏发电运行维护 -- 1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南京联汽新能源有限公司 646.00 江苏 光伏发电 -- 1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宁波兴胜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00.00 浙江 光伏发电 -- 95 同一控制下合并

宁波泰联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000.00 浙江 光伏发电 -- 1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宁波中设国联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000.00 浙江 光伏发电 -- 1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合肥晶绿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3,600.00 安徽 光伏发电 -- 82 同一控制下合并

于都县中设国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6,000.00 江西 光伏发电 -- 80 同一控制下合并

无锡国联华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2,000.00 江苏 光伏发电 -- 75 同一控制下合并

瑞金市城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5,700.00 江西 光伏发电 -- 60 同一控制下合并

于都县振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3,473.00 江西 光伏发电 -- 51 同一控制下合并

肥城华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31,000.00 山东 光伏发电 -- 92.42 增资设立

肥城国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0.00 山东 光伏发电 -- 100 增资设立

肥城联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 山东 光伏发电 -- 100 增资设立

重庆中设国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500.00 重庆 光伏发电 -- 100 设立

桐乡濮院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1,660.00(美元) 浙江 热电联产 52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20,000.00 广东 燃气发电 49.5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无锡华光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 江苏 碳 100 -- 设立

丰县徐联热电有限公司 10,000.00 江苏 热电联产 51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丰县丰联热电有限公司 4,600.00 江苏 热电联产 -- 8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南京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6,000.00(美元) 江苏 燃气发电 35 16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无锡华光售电有限公司 7,003.00 江苏 供电业务 100 -- 设立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 江苏 科技推广与应用 100 -- 设立

注:(1)根据交易相关方达成的约定,公司以0元受让汕头益鑫股东广州君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汕头益鑫49.5%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9,900万元,实缴人民币0元,不附带权益负担)。同时,公司与汕头益鑫的少数股东广东锦驰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锦驰”)签署了《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锦驰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在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股东会一致行动的协议》(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广东锦驰持有汕头益鑫3%股权。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广东锦驰在汕头益鑫的股东会各项决策中与公司保持一致行动,公司对汕头益鑫表决权比例达到52.5%,纳入合并范围。

(2)公司出资设立华光碳中和,华光碳中和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本期,华昕设计出资设立华昕建设,华昕建设注册资本2,500万元,华昕设计持股比例100%;华昕设计出资设立华晞科技,华晞科技注册资本1,000万元,华昕设计持股比例100%,公司通过华昕设计控制华昕建设和华晞科技。本期,中设国联以增资方式取得肥城华鑫92.42%的股权,公司通过肥城华鑫间接持有肥城国鑫100%的股权。

(3)公司与宁高燃机的少数股东南京鑫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鑫高”)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南京鑫高持有宁高燃机 1.35%股权,协议约定,南京鑫高在宁高燃机股东会/董事会的相关决策机制上与本公司保持一致行动,公司对宁高燃机表决权达到51.2%,纳入合并范围。

发行人主要并表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4日,注册资本为47,899.83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项目投资和管理;新能源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和施工;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的安装、销售;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中设国联资产总额216,607.64万元,负债总额129,148.63万

元,所有者权益为87,459.01万元。2024年度,中设国联实现营业收入26,954.57万元,净利润为8,306.30万元。

2、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

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16日,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电站工程总承包(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电站工程设备成套;电站的设计咨询、技术开发、改造服务、备品备件、运维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电厂水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专用环保设备、压力容器、电站辅机的设计及销售;节能技术的推广及应用;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的设计与开发;新能源、新材料的研究与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华光电站资产总额234,755.62元,负债总额216,845.2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7,910.37万元。2024年度,华光电站实现营业收入104,442.92万元,净利润为-7,107.23万元,主要原因为市场竞争激烈、收入减少所致。

3、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

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19日,注册资本为15,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港口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友联热电资产总额74,123.73万元,负债总额14,029.9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0,093.82万元。2024年度,惠联热电实现营业收入61,870.28万元,净利润为11,298.07万元。

4、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3日,注册资本为28,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燃气发电、供热、供冷;分布式能源工程的设计、建设、技术服务;售电业务;能源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蓝天热电资产总额108,175.48万元,负债总额65,645.8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2,529.59万元。2024年度,蓝天热电实现营业收入103,932.64万元,净利润为6,275.07万元。

5、无锡新联热力有限公司

无锡新联热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27日,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城镇供热服务;分布式热电冷联供;供热管网工程的设计、安装;供热新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利用自有资金对热电

行业进行投资、管理;售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陆地管道运输;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新联热力资产总额46,080.30万元,负债总额23,641.5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2,438.71万元。2024年度,新联热力实现营业收入53,873.85万元,净利润为4,898.97万元。

6、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9月18日,注册资本为13,8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公路、建筑、风景园林、环境工程、环保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照明工程的勘察、设计、技术咨询、建设工程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测量(按《测绘资质证书》所列项目经营);城乡规划编制;自有房屋出租;对外承包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4年末,华昕设计资产总额192,876.27万元,负债总额145,577.0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7,299.21万元。2024年度,华昕设计实现营业收入131,432.89万元,净利润为7,711.35万元。

7、南京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南京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27日,注册资本为6,000万美元。公司经营范围:燃气发电、供热、供冷;分布式能源工程的设计、建设、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技术服务;电力供应;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售电业务;销售电气机械、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4年末,南京燃机热电资产总额118,306.58万元,负债总额77,913.6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0,392.97万元。2024年度,南京燃机热电实现营业收入111,503.67万元,净利润为7,462.55万元。

8、丰县徐联热电有限公司

丰县徐联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6日,注册资本为10,000万美元。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力、热力以及附属产品,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截至2024年末,丰县徐联热电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9,950.42万元,负债总额13,171.0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6,779.42万元。2024年度,丰县徐联热电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255.65万元,净利润为5,028.80万元。

(二)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参股企业共计5家,具体如下所示:

图表5-3: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参股企业情况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控股比例

直接 间接

江阴热电有限公司 59,133.055 江苏江阴 电力、热力生产;热力供应 50.00 -

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 115,526.50 江苏无锡 电力、热力生产;热力供应 8.74 -

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51,900.00 江苏江阴 电力、热力生产;热力供应 8.74 -

约克(无锡)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 4,300万美元 江苏无锡 空调设备和工业冷冻设备的设计制造 20.00 -

华润协鑫(北京)热电有限公司 24,710.00 北京 电力、热力生产;热力供应 49.00 -

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介绍:

1、江阴热电有限公司

江阴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9月26日,注册资本为59,133.06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船舶港口服务;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江阴热电资产总额442,968.65万元,负债总额261,775.7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81,192.90万元。2024年度,江阴热电实现营业收入196,257.24万元,净利润为16,348.59万元。

2、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

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1月11日,注册资本为115,526.5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江苏利港资产总额442,455.29万元,负债总额224,053.1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18,402.18万元。2024年度,江苏利港实现营业收入338,031.16万元,净利润为15,446.99万元。

3、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20日,注册资本为251,9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江阴利港资产总额662,797.79万元,负债总额250,497.8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12,299.90万元。2024年度,江阴利港实现营业收入716,833.93万元,净利润为60,922.16万元。

4、约克(无锡)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

约克(无锡)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为4,300万美元。公司经营范围:设计制造空调设备和工业冷冻设备;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提供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约克空调资产总额159,572.69万元,负债总额69,249.8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6,049.12万元。2024年度,约克空调实现营业收入280,934.42万元,净利润为25,884.32万元。

5、华润华光(北京)热电有限公司

华润华光(北京)热电有限公司(曾用名“华润协鑫(北京)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9日,注册资本为24,71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天然气联合循环热电厂,提供供电、供汽服务;维护服务、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华润华光资产总额37,548.58万元,负债总额7,020.5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0,851.16万元。2024年度,华润华光实现营业收入48,962.70万元,净利润为2,842.08万元。

六、发行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一)发行人治理结构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并制定了《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决策层、监督层、经营管理层按照工作规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17)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7-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9)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1)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2)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4)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5)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6)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7)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和提议撤换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议案;

(18)审议需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并形成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决定除须经股东大会审批之外的公司对外担保;

(1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列席董事会会议;

(8)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9)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1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9)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1)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2)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

(3)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4)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5)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发行人内部机构设置

表5-4:发行人内部机构设置图

公司党委下设党委办公室,公司下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法律风控部等部门,具体如下:

1、党委办公室

(1)负责集团党建工作,包括主题活动、制度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等相关工作,指导和检查集团子企业上述工作;

(2)负责集团纪检、党风和廉洁自律建设工作,指导和检查集团子企业做好上述工作;

(3)负责集团干部组织工作,包括集团管理的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任免(推荐)和青年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等相关工作;

(4)负责集团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文体娱乐活动;

(5)负责集团新闻宣传归口工作,包括集团网站、微信信息更新发布,组织协调集团及子企业做好集团信息和党政信息上报工作;

(6)负责集团党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7)负责集团管理干部出国(境)审批工作;

(8)负责集团及各基层党组织“一党委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创建活动;

(9)负责集团及各基层党组织党建标准化建设;

(10)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装备事业部

装备事业部为发行人的经营主体,负责发行人本部各项业务的具体实施。

3、市政环境事业部

(1)制定市政环境业务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固废处置、市政供热及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市政环境板块市场拓展、调研、商务谈判、投标等工作;

(3)负责项目投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投标文件等编制;

(4)跟踪相关领域技术的发展,负责技术方案、技术工艺、行业技术分析等

(5)负责所实施项目目标和计划的制定;

(6)负责项目预算、采购、技术、进度及质量的把控;

(7)负责项目管理体系构建和团队建设、管理工作;

(8)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投资管理部

(1)负责集团公司投资发展战略的研究和编制,参与集团整体中长期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研究与编制,指导和督促子企业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各阶段重点工作目标;

(2)围绕集团发展战略,积极寻求投资发展机会,做好股权投资的项目开发、项目调研、项目立项、项目评审等投资业务相关工作;

(3)负责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子企业的资本运作工作;

(4)承担集团投资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集团本部和子企业的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审批工作;

(5)加强集团下属子企业基础管理,服务企业发展,全面掌握集团下属子企业的经营绩效、公司治理、业务发展、风险防范、团队建设等经营管理情况,及时掌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期向集团报告集团下属子企业经济运行情况;

(6)会同集团人力资源部建立集团下属子企业的薪酬、绩效、激励与约束机制,组织集团下属子企业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委派工作,参与相关考核考评工作;

(7)负责组织集团下属子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案和决议内容的审核工作,衔接子企业相关决议的签署工作,并负责对委派人员的日常履职监督和年度述职工作;

(8)负责集团下属子企业股权投资、权益监管和收益的及时足额收缴;

(9)负责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子企业资产的处置、重组、兼并、收购、经营、退出等资产管理工作;

(10)负责集团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与上报,做好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和后评价工作;

(11)负责协调集团下属子企业之间的合作经营关系和投资业务上的内部协同工作;

(12)负责集团公司的“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事务工作;

(13)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管理下属子企业证券事务相关工作;

(14)负责投资者关系的维护;

(15)负责集团市值管理工作;

(16)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运营管理部

(1)根据集团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重点工作安排,指导各子企业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并参与对子企业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2)加强对子企业运营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运行指标细化管理,督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流程;

(3)负责统计子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并定期编制分析报告,协调解决子企业生产运营中的问题和困难;

(4)负责集团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集团及各子企业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5)负责集团环保归口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集团子企业达标排放;

(6)组织对子企业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论证,为集团公司审批上述项目提供依据和建议;

(7)协调集团范围内热力资源的平衡与调度,发挥子企业的最大效能(率);

(8)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公司办公室

(1)负责集团各类文件的核稿、印发和收文传阅、整理、归档等工作;

(2)负责集团印鉴使用、管理工作;

(3)负责集团档案归口管理工作,指导和检查集团资企业做好上述工作;

(4)负责集团对外联络、牵头协调公共关系等工作;

(5)负责集团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保障工作;

(6)负责集团物品的购置、审核各类行政、办公费用,增收节支,有效控制行政费用支出;

(7)建立健全公司行政规章制度,指导和检查子公司行政规章制度建设以及落实情况;

(8)负责集团本部人员出国(境)具体手续的办理工作;

(9)负责集团本部公车管理及安排工作;

(10)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人力资源部

(1)负责集团战略宣贯、沟通工作,建立、优化集团战略执行体系;

(2)根据集团发展战略,负责集团及所属企业资源协同、市场策划工作;

(3)拟订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保障战略实施和业务发展、持续优化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和员工队伍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4)拟订并持续优化、完善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5)会同相关部门设计公司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职责、人员编制,指导编制岗位说明书;根据编制和人员空缺情况招聘、调配员工;

(6)制定并组织实施员工职系职级体系和培训培养体系,提升员工专业能力和管理人员的领导力;

(7)完善绩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集团各部门/子企业的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监督各部门/子企业的员工绩效管理;

(8)制定并组织实施符合公司价值理念和业务特点的薪酬福利方案;

(9)进行关键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建立后备人才梯队,为骨干员工提供特别的培训培养、薪酬激励方案;

(10)管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管理员工信息;防范、处理法律风险与劳动争议;组织员工活动,提供员工帮助;建立维护员工沟通渠道;

(11)指导和管控子企业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12)负责集团企业文化体系建设工作;

(13)负责集团及所属企业信息化管理工作;

(14)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财务管理部

(1)负责编报集团及各子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加强财务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完善财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3)指导、检查和监督子企业各项财务工作和财务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定期编制集团合并报表,编写月度、季度财务分析,按照主管部门要求编报各类统计报表;

(5)负责集团及各子企业资金管理工作,及时筹措、合理调度和有计划安排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筹资成本;

(6)负责审核并办理集团范围内企业经济担保事项,建立、健全监督控制体系,切实防范财务风险;

(7)负责集团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单项固定资产购置会审工作;

(8)负责集团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增收节支活动开展及检查工作;

(9)负责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内的项目工程概算工作;

(10)参与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分析工作;

(11)依法办理有关税务事项,负责与税务部门的协调、沟通;

(12)负责办理集团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为集团公司及子企业协调沟通与各金融机构的关系;

(13)完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归档等管理工作,指导和检查子公司的上述工作;

(14)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审计监察部

(1)牵头负责集团公司及子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稽查、监督子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2)负责集团公司及子企业的内审工作,开展各类内审业务,包括对集团及各子企业的经济效益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内控制度审计、风险审计、重大项目和重要业务的专项审计、投资项目后评价等,提出审计建议,完成各类审计报告;

(3)负责审计子企业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风险情况,监督其合法、合规性,判断其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检查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有效性;会同有关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后评价;

(4)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与完善工作;

(5)负责制定招投标管理制度,做好实施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集团公司效能监察工作,指导和检查子企业做好上述工作;

(7)建立健全内控内审工作机制,开展内控内审人员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业务素质、能力和职业操守;

(8)指导和检查子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归口子企业各类对外委托审计业务;

(9)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法律风控部

(1)协助公司领导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2)参与起草、修改公司重要规章制度,并就其合法性进行审查;

(3)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公司规范合同文本的统一制定;

(4)负责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事务咨询;

(5)负责整个公司合同事务管理,并就合同签订的审批程序和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公司及子企业的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

(7)统一管理公司诉讼、仲裁及其执行案件等法律纠纷;

(8)维护更新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流程,协助建立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9)办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11、工程管理部

(1)负责集团工程管理标准体系及相关制度的编制、修订与完善,监督、检查集团投资重点项目工程管理标准体系的执行、落实;

(2)组织子企业在集团公司工程管理标准体系下建立、健全适合自身企业工程管理特点的工程管理制度,监督子企业工程管理制度的建设及执行;

(3)制定集团年度工程管理工作计划并落实执行;

(4)对重点项目工期、进度、安全、质量、投资、竣工验收等全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管理,逐步通过信息化手段推进集团范围内投资项目建设过程监督全覆盖;

(5)提供项目立项的专业支持,在可研阶段、投资决策阶段提出工程技术专业意见;

(6)组织集团投资新开重点项目的工程管理策划工作,组建项目工程建设组织,指导项目全景计划制订;

(7)组织新开工项目的工程管理策划工作,协助组建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指挥部,并负责组织签订《工程建设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后期里程碑节点的确认工作;

(8)监管项目公司、工程咨询服务单位的履职行为;

(9)组织集团重点投资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优化评审,配合、协助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共同实施集团投资重点项目的合同评审;

(10)配合、协助集团其他职能部门督查集团投资重点项目的投资、纪检监察、审计等方面;

(11)搜集掌握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信息,并对子企业进行宣贯;

(12)推动工程项目典型设计、工程造价信息库累计工作;

(13)组织举办各类工程设计、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及经典案例培训;

(14)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技术创新中心

(1)制定、编制集团创新开发计划,搜集和整理国家和地方重要产业信息和动态,组织研究集团所属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编制相关产业的技术调研报告;

(2)广泛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与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合作企业等共建研发创新平台,并进行管理与维护;

(3)在全集团内引导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产品的谋划、立项、论证、开发、应用研究、成果鉴定及推广应用等技术创新工作,督导子企业制定公司研发创新计划,对重点创新项目实施管理;

(4)负责集团技术购买、转让、出售等相应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对下属子企业的相应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5)对以集团为第一合作方的对外技术合作项目进行管理;组织对集团立项的项目进行技术评审、对特别重要或新技术复杂技术进行技术论证,配合对投后项目进行技术评价;

(6)审批与督导子企业重大技术攻关、重点技术创新项目,以实现企业年度经营目标中的关键核心技术;

(7)负责研发经费管理,组织企业研发绩效评价,开展人员、项目、经费、成果和目标等报表数据的统计评价,组织年度研发相关奖励评定等工作;

(8)负责技术创新中心信息平台建设,开展行业信息收集展示,管理实验检测数据;

(9)对政府项目申请和奖项申报、商标、研发成果、技术文档等进行归口管理,管控管理流程的规范性;

(10)对集团技术专利和知识产权分析与利用,根据集团战略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技术研究工作,开发储备专利技术;

(11)企业专家库选聘、维护,组织专家评审内外部专家邀请;通过业务指导和培训等多种形式培养人才,促进专业水平的整体提升和人才队伍建设;

(12)建立内部技术交流平台,开展集团内部技术培训;

(13)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发行人结合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在财务管理、投资管理、担保管理、子公司管理和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以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

1、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发行人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发挥财务在经营活动过程中的反映、控制、监督和参与作用,全面揭示经济活动的发生和结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参照《国联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费用支出、公务卡、筹资、全面预算、利润及其分配、财务报告、经济担保业务、财务印章、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财务管理系统运行等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

2、投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投资管理,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公司权益,根据《国联集团投资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该制度对投资分类分级管理、投资计划管理、投资事前管理、投资事中管理、投资事后管理、投资信息化和项目档案管理、责任追究、子企业投资工作考核评价等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

3、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及子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无锡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无锡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发行人制定了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对产权转让管理、增减资管理、资产转让管理、资产租赁管理、资产评估管理等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

4、融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融资行为,明确发行人及各子公司融资权限和责任,充分利用集团规模优势,降低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发行人制定了《融资管理制度》,在集团和全资子公司内执行,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该制度对发行人为满足日常经营和投资发展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筹措资金的行为做出明确管理规定。发行人对融资实行预算管理,发行人财务管理部是融资的归口管理部门。

5、预算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公司应建立以公司负责人为首的,包括财务负责人在内的内部资金管理组织;明确了预算种类,即月度资金预算、季度资金预算和年度资金预算三类;明确了资金预算的要求,在实施过程中要掌握和检查预算的进度,在预算期结束通报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规范了资金预算流程,对当期资金预算进行统筹安排保持横向资金平衡,并对上期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分析,保证预算的准确性。

6、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方面,发行人根据自身实际状况制定了《担保管理制度》,原则上公司不对外提供担保,因业务确实需要对外提供担保时,必须要了解并审查债务人的经营能力、资信、财务与风险,履行内部报批手续,详细审阅担保文件,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时公司会对被担保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以控制或有风险。

7、子公司管理制度

发行人通过对委派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子公司加强管理和控制,并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及下属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金预算、投资资金、融资资金、营运资金管理及监督的原则、程序和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子公司在经营运作、风险管理、人事、财务、资金、担保、投资、内审、信息等事项上,履行公司报告流程和审议程序,及时向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同时定期向公司上报财务和经营情况书面资料。公司职能部门共同负责对子公司进行绩效考核和管理,从而保证了对子公司日常营运和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通过建立重大经营及财务数据报告等制度,及时准确掌握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经营动态,并由公司定期考核。

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为提高发行人信息披露水平和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自律规则,发行人制定了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部作为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9、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规范自身关联交易行为,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披露程序等作了详尽的规定,明确以市场价格为主旨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关联交易定价方法,确保了关联交易在“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的条件下进行,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强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各子公司的经营业务,努力减少关联交易。

10、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为应对突然发生的,已经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资产安全、员工健康、以及对公司社会声誉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发行人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从突发事件的适用范围、预警和预防机制、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体系和职责、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后期处置、应对突发事件的宣传、培训和演练、突发事件信息披露制度、公司管理层的应急选举方案和其他应急处置方案、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11、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发行人建立了资金计划协调制度,下属各子公司在资金运营方面也保持相对独立,公司为了应对突发的短期资金需求,制定了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要求公司及下属企业保持适当的资金储备,确保紧急情况下有一定的资金可供应急。

七、发行人员工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情况如下:

图表5-5: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情况表

机构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份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是否公务员兼职

董事会 蒋志坚 董事长 男 1967年 2022年5月 2025年5月 否

缪强 董事、总经理 男 1971年 2022年5月 2025年5月 否

吴卫华 董事 男 1978年 2022年12月 2025年5月 否

毛军华 董事、副总经理 男 1967年 2022年5月 2025年5月 否

耿成轩 独立董事 女 1965年 2022年5月 2025年5月 否

李激 独立董事 女 1970年 2022年5月 2025年5月 否

陈晓平 独立董事 男 1967年 2022年5月 2025年5月 否

孙大鹏 非独立董事 男 1984年 2024年2月 2025年5月 否

谈笑 非独立董事 女 1988年 2024年4月 2025年5月 否

监事会 余恺 监事会主席 男 1982年 2022年12月 2025年5月 否

宋政平 监事 男 1970年 2022年5月 2025年5月 否

徐立新 职工监事 男 1966年 2022年5月 2025年5月 否

高管层 徐辉 副总经理 男 1971年 2022年5月 2025年5月 否

朱俊中 副总经理 男 1981年 2023年8月 2025年5月 否

黄毅 副总经理 男 1980年 2024年4月 2025年5月 否

周建伟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男 1971年 2022年5月 2025年5月 否

舒婷婷 董事会秘书 女 1986年 2024年5月 2025年5月 否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简历

1、蒋志坚:男,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缪强:男,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江苏兴中会计师事务所张家港所代所长,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科员,资产经营管理部经理助理,实业资产管理部经理,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3、吴卫华:男,197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历任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助理、副经理(主持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金融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综合金融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毛军华:男,1967年6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兼任总工程师,装备事业部副总经理兼任总工程师,装备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兼任总工程师。现任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装备事业部总经理。

5、耿成轩:女,196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曾任兰州财经大学(原兰州商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会计学系主任。现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所长,会计学科带头人,校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第一届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航空工业产学研用管理创新联盟专家委员会委员。兼任华光环能,徐工机械,焦点科技,南京港,龙蟠科技独立董事。

6、李激,女,197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无锡排水管理处副处长,无锡市排水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全国市政协会给排水专业委员会委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安全与防灾减灾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水环境与水生态分会委员,中国城市污水处理概念厂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高等院校工程应用技术教师大赛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专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评审专家等。

7、陈晓平:男,1967年生,博士,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全国电力行业CFB机组技术交流服务协作网理事,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锅炉分技术委员会洁净燃料锅炉工作组委员和《燃烧科学与技术》编委会委员。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1992年4月至今在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工作,研究方向包括:流化床燃烧及锅炉技术,固废与高浓度有机废液焚烧及能源化利用,CO2减排技术,燃煤污染防治,加压密相气力输送,先后负责承担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863”课题,国家“973”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子课题和国家支撑计划子课题等在内的国家和省部级项目10余项,以及40多项企业委托项目。获教育部自然科学奖二等奖3项,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和二等奖各1项,江苏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和三等奖各1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30余项;以第一作者或联系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30余篇,其中SCI收录50余篇,EI收录90余篇。

8、孙大鹏,男,1984年11月生,群众,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德邦星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高级投资总监,德邦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现任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

9、谈笑,女,1988年8月生,中共党员,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会计与金融硕士学位,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CPA)、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资格。历任Rockley Group投资部分析师,洛克利(北京)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北京淳信宏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副总裁。现任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三部总监,兼任中铁科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沐曦集成电路(上海)有限公司监事。

10、余恺:男,198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委派法务经理、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助理、风控法务部副总经理;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任法务部副经理、经理。现任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11、宋政平:男,1970年11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二级律师。历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江苏金汇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主任,无锡市律师协会会长,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兼任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2、徐立新:男,1966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无锡市双河尖热电厂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厂长,无锡益多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泰国宁朗项目副总经理。现就任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部,担任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13、徐辉:男,1971年3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本科在读,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历任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物流部经理,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物流部经理,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无锡协联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无锡新联热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总经理。现任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4、朱俊中,男,1981年8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助理经济师。历任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制造部副部长、容器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助理。现任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装备事业部副总经理,兼任江阴华西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

15、黄毅,男,1980年9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16、周建伟:男,197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会计师。历任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委派财务经理,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17、舒婷婷,女,1986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历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场外市场部下属资本市场部总经理、综合业务部总经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业务总监,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现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兼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图表5-6: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股东单位职务

吴卫华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部总经理

余恺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

谈笑 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三部总监

孙大鹏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图表5-7: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蒋志坚 江阴热电有限公司 董事

蒋志坚 江阴热电益达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

蒋志坚 江阴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董事

蒋志坚 国联江森自控绿色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董事

蒋志坚 约克(无锡)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 董事

蒋志坚 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 董事

蒋志坚 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缪强 高佳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毛军华 华光环保能源(西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董事

钟文俊 江阴热电有限公司 董事

钟文俊 江阴热电益达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

钟文俊 江阴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董事

钟文俊 江阴周北热电有限公司 董事

钟文俊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钟文俊 国联江森自控绿色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董事

徐辉 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 董事长

徐辉 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 董事长

徐辉 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徐辉 无锡新联热力有限公司 董事长

徐辉 无锡华光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徐辉 无锡益多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董事长

徐辉 无锡协联热电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徐辉 公主岭德联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徐辉 江西乐联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徐辉 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董事长

徐辉 丰县徐联热电有限公司 董事长

徐辉 丰县丰联热电有限公司 董事长

徐辉 桐乡濮院联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董事长

徐辉 南京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董事长

徐辉 华润华光(北京)热电有限公司 董事

徐辉 无锡锡东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

徐辉 南京宁高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董事长

周建伟 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周建伟 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周建伟 天津世纪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周建伟 江阴热电有限公司 董事

周建伟 江阴热电益达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

周建伟 江阴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董事

周建伟 国联江森自控绿色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董事

周建伟 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朱俊中 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朱俊中 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朱俊中 无锡惠联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黄毅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黄毅 国联江森自控绿色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董事长

黄毅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长

黄毅 江阴热电有限公司 董事

黄毅 江阴热电益达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

黄毅 江阴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董事

黄毅 江阴周北热电有限公司 董事

耿成轩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耿成轩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激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陈晓平 江苏峰业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陈晓平 南京扬子江生态环境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固废处置研究所所长

宋政平 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谈笑 中铁科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谈笑 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

谈笑 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谈笑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有限公司监事 监事

根据《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根据上表,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中不存在公务员兼职情况,发行人高管不在政府机构中担任任何职务、获取任何报酬,符合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公务员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

(四)发行人员工构成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在职员工数量为1,128人,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数量为2,891人,合计4,019人。详细情况如图所示:

图表5-8: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员工构成情况

单位:人、%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人数 占比

生产人员 1,746 43.44

销售人员 156 3.88

技术人员 1,008 25.08

财务人员 107 2.66

行政人员 404 10.05

其他 598 14.88

合计 4,019 100.00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人数 占比

博士 12 0.30

硕士 341 8.48

大学本科 1,678 41.75

大专及以下 1,988 49.47

合计 4,019 100.00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状况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电站锅炉、工业锅炉、锅炉辅机、水处理设备、压力容器的设计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制造、销售;利用自有资金对环保行业、能源行业、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及相关产业进行投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成套发电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销售;烟气脱硫脱硝成套设备的设计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制造、销售、安装;金属材料、机械配件的销售;环保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I级锅炉(参数不限)安装、改造、维修;房屋租赁;起重机械安装、维修(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煤炭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聚焦能源与环保两大领域,业务经营主要以装备制造、工程与服务和运营管理为主。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毛利润及毛利率的结构如下表所示:

图表5-9:发行人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板块 细分业务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装备制造 环保装备 76,251.22 8.72 88,130.71 8.48 106,727.20 11.91

节能高效发电设备 115,351.19 13.19 56,786.36 5.47 67,427.91 7.52

工程与服务 市政环保工程与服务 186,773.11 21.35 209,882.14 20.21 130,985.73 14.61

电站工程与服务 153,587.63 17.56 225,468.36 21.71 67,466.83 7.53

项目运营管理 环保运营服务 63,903.39 7.31 60,507.93 5.83 63,838.48 7.12

热电及光伏发电运营服务 278,791.57 31.87 397,900.98 38.31 459,933.08 51.31

合计 874,658.11 100.00 1,038,676.48 100.00 896,379.24 100.00

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74,658.11万元、1,038,676.48万元以及896,379.24万元。2024年度,受市场影响,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有所下降。

图表5-10:发行人近三年主营业务成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板块 细分业务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装备制造 环保装备 58,938.37 8.37 75,322.92 8.84 99,467.71 13.66

节能高效发电设备 90,072.58 12.79 45,008.89 5.28 56,868.14 7.81

工程与服务 市政环保工程与服 161,150.81 22.89 183,707.57 21.57 106,708.21 14.66

板块 细分业务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站工程与服务 131,001.39 18.61 195,862.68 22.99 57,254.15 7.86

项目运营管理 环保运营服务 38,518.45 5.47 41,660.40 4.89 45,040.40 6.19

热电及光伏发电运营服务 224,412.73 31.87 310,227.93 36.42 362,762.86 49.82

合计 704,094.33 100.00 851,790.39 100.00 728,101.47 100.00

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704,094.33万元、851,790.39万元以及728,101.47万元。2024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较上年降低123,688.92万元,主要系发行人营业收入降低,相应减少营业成本所致。

图表5-11:发行人近三年主营产品毛利润占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板块 细分业务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装备制造 环保装备 17,312.85 10.15 12,807.79 6.85 7,259.49 4.31

节能高效发电设备 25,278.61 14.82 11,777.47 6.30 10,559.77 6.28

工程与服务 市政环保工程与服务 25,622.30 15.02 26,174.57 14.01 24,277.52 14.43

电站工程与服务 22,586.24 13.24 29,605.68 15.84 10,212.68 6.07

项目运营管理 环保运营服务 25,384.94 14.88 18,847.53 10.09 18,798.08 11.17

热电及光伏发电运营服务 54,378.84 31.88 87,673.05 46.91 97,170.22 57.74

合计 170,563.78 100.00 186,886.09 100.00 168,277.76 100.00

近三年,发行人毛利润分别为170,563.78万元、186,886.09万元以及168,277.77万元,2024年度,发行人毛利润有所下降。随着环保设备产销量增加逐年增长,热电及光伏发电运营服务成为了发行人主要的利润来源。

图表5-12:发行人近三年主营产品毛利率情况表

单位:%

板块 细分业务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装备制造 环保装备 22.71 14.53 6.80

节能高效发电设备 21.91 20.74 15.66

工程与服务 市政环保工程与服务 13.72 12.47 18.53

电站工程与服务 14.71 13.13 15.14

项目运营管理 环保运营服务 39.72 31.15 29.45

热电及光伏发电运营服务 19.51 22.03 21.13

合计 19.50 17.99 18.77

近三年,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19.50%、17.99%以及18.77%,毛利率水平相对稳定,其中环保运营服务是发行人毛利率水平最高的业务板块。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板块情况

1、装备制造板块

公司装备制造板块经营主体为公司本部,主要产品涉及以生活垃圾焚烧炉、垃圾炉排、生物质炉为主的环保设备和以循环流化床锅炉、煤粉锅炉为主的节能高效发电设备两大系列,经营模式主要是依据客户的需求进行订单式设计、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与安装调试。

(1)采购情况

发行人装备制造板块详细的采购流程如下:

I、对于非通用原料采购,公司采购部根据技术部门提供的材料清单(牌号、规格、数量、技术要求等)实施采购。

II、对于大型、复杂或特殊物资的采购洽谈和签约时需组织设计、工艺、财务、检验人员参加,并在技术协议或采购合同中附上相关技术、质量条款。

III、对于通用原料采购,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全年框架协议、定价表、采购合同,合同除应明确有关标准及内容外,还必须明确质量条款。

IV、材料到货后,根据国家标准、技术要求、采购规范等入库报检,并跟踪到材料合格入库。

公司一般采用货到付款的结算方式,每月末公司财务部门制作应付账款余额清单交给采购部门,采购部门结合合同约定编制付款申请。对于信誉良好,长期稳定的供应商,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预付其一部分货款;对于资质一般供应商,大多采取即时结算,货到款清的结算方式。

原材料采购方面,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各类钢材产品,以高压管、板材、型钢和合金管等为主。但由于新签订单从签订到实际采购、投产周期时间较长,近年来公司原材料采购量整体有所下降。公司供应商主要为无锡市当地民企,2024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合计26,105.8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14.80%。采购价格方面,受钢材市场行情变化影响,近年来各类钢材产品价格有所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能力提出了一定挑战。

图表5-13:近三年发行人装备制造板块采购情况

单位:万吨、元/吨

采购量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高压管 1.89 2.32 2.06

合金管 0.55 0.60 0.68

板材 1.00 1.36 1.15

型钢 0.52 1.02 0.83

采购均价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高压管 6,102 5,357 5,175

合金管 10,682 10,925 11,593

板材 5,347 4,798 4,785

型钢 5,831 5,085 5,053

图表5-14:发行人2024年末装备制造板块前五大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占比 是否关联方

A供应商 钢结构 8,287.05 4.70 否

B供应商 钢材 4,725.84 2.68 否

C供应商 工程 4,710.59 2.67 是

D供应商 钢结构 4,202.11 2.38 是

E供应商 钢材 4,180.25 2.37 否

合计 26,105.85 14.80

(2)生产情况

1)生产模式

为控制运营环节资金压力、并适度缩短产品的交货周期,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和“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即对于常用型号产品的成品和半成品设定高库存量和低库存量。若库存量接近或低于设定的低库存,生产部门可以自行组织生产,补充库存;库存量达到设定的高库存量水平,则暂停生产,具体如下:

生产部根据公司销售部门提供的订单,下达生产任务。采购部根据生产任务通知单做相关材料的采购和供应,质保部负责原材料的进厂检验和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生产分厂根据生产任务进行生产安排,合理组织公司产品的生产。

2)生产工艺

发行人装备制造板块关键技术工艺包括锅筒卷板、自动弯管线以及膜式壁拼排焊接,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I、锅筒卷板工艺流程

厚板火焰切割下料,开焊接坡口,加热炉加热,大型卷板机预弯、去预弯余量、筒体合拢,焊接纵缝,校圆,环缝对接,3T探伤,划线排孔钻孔开孔,装焊预埋件,装焊下降管,两端封头焊接,3T探伤,装焊管接头,热处理,水压实验,装焊内部装置,油漆包装。

图表5-15:锅筒卷板工艺流程

II、自动弯管线工艺流程

小口径钢管涡流探伤,打坡口,氩弧焊对接,工业电视探伤,自动线弯管,热处理,装焊防磨罩、管夹等附件,水压实验,油漆包装。

图表5-16:自动弯管线工艺流程

III、膜式壁拼排焊接工艺流程

图表5-17:膜式壁拼排焊接工艺流程

3)生产流程

发行人环保设备及节能高效发电设备生产所涉及的物资包括阀门、工业仪表、脱硝装置、点火装置、回转式空预器、辅机装置、钢结构、平台扶梯、门类、固定装置等。具体生产流程如下:

图表5-18:发行人装备制造板块生产流程

(3)产销情况

发行人装备制造板块的生产制造主要集中在无锡及周边地区,产品主要销往国内各省市热电厂、燃机电厂、垃圾焚烧热电厂、自备电厂等;国外主要销往东南亚地区。装备制造业务收入下降主要由于受宏观经济景气度、节能降碳等政策因素影响,传统中小型火电投建速度及规模下降,下游客户投资放缓,循环流化床、煤粉炉等传统锅炉市场需求下降较为明显,部分项目交付周期延长。公司近年重点拓展燃机余热炉等环保锅炉的国内外市场,余热炉订单及营收保持了较好增长。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公司本部 16.26 5.98 13.67 4.67 16.09 5.62

合计 16.26 5.98 13.67 4.67 16.09 5.62

图表5-20:近年来公司装备制造板块新签订单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环保设备 13.67 14.42 11.10

节能高效发电设备 7.53 6.81 15.29

设备更新改造及备件 - - 4.05

合计 21.20 21.23 30.44

从订单情况来看,2024年装备制造板块新签订单共计30.44亿元,其中环保设备中新签订单11.10亿元,占当年公司装备制造新签订单总额的36.47%。

公司锅炉设备生产采用以销定产模式,依据客户需求进行订单式设计、原材料采购和产品的生产与安装调试,近年来各类产品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均为100%。截至2024年年末,公司拥有累计授权专利 1169项,其中发明专利 221项。在锅炉设备制造方面具备一定的技术优势。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国企和央企,2024年度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额占销售总额比重为26.64%。

图表5-21:近三年发行人装备制造板块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蒸吨、万元、万元/蒸吨

年份 产品 产能 产量 销量 销售额 销售均价

2022年度 垃圾焚烧锅炉 781.27 781.27 781.27 32,123.80 41.12

余热锅炉 841.00 841.00 841.00 15,660.17 18.62

垃圾炉排 25(台) 2(台) 2(台) 1,123.89 561.95

循环流化床锅炉 6,209.45 6,209.45 6,209.45 59,779.84 9.63

煤粉锅炉 2,072.00 2,072.00 2,072.00 19,196.06 9.26

生物质锅炉 280.00 280.00 280.00 5,285.40 18.88

热水炉 480.00 480.00 480.00 3,612.21 7.53

技改备件 / / / 7,011.05 /

2023年度 循环流化床锅炉 4,315.2 4,315.2 4,315.2 43,892.04 10.17

煤粉锅炉 425.1 425.1 425.1 4,250.75 10.00

热水炉 255.7 255.7 255.7 1,652.87 6.46

垃圾焚烧锅炉 932.4 932.4 932.4 24,045.51 25.79

余热锅炉 1,799.1 1,799.1 1,799.1 33,381.46 18.56

燃气炉 806.6 806.6 806.6 8,120.33 10.07

生物质锅炉 415.0 415.0 415.0 7,220.11 17.40

垃圾炉排 / / / -2.39 /

技改备件 / / / 11,483.06 /

2024年度 循环流化床锅炉 4291.05 4291.05 4291.05 54986.15 12.81

煤粉锅炉 728.87 728.87 728.87 9774.82 13.41

热水炉 720 720 720 3866.64 5.37

垃圾焚烧锅炉 928.6 928.6 928.6 21,388.89 23.03

余热锅炉 2464.2 2646.2 2646.2 47,301.28 17.88

燃气炉 / / / 393.77 /

生物质锅炉 205 205 205 2,899.12 14.14

垃圾炉排 / / / 605.54 /

技改备件 / / / 15,203.75 /

图表5-22:2024年度发行人装备制造板块前五大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产品名称 销售金额 销售占比 是否关联方

A客户 锅炉 15,516.90 7.81 否

B客户 锅炉 13,093.89 6.59 否

C客户 锅炉 11,440.27 5.76 否

D客户 锅炉 7,538.05 3.79 否

E客户 锅炉 5,347.04 2.69 否

合计 52,936.16 26.64

(4)行业地位

公司环保装备以垃圾焚烧炉、燃机余热锅炉为主。除华光环能外,主要设备厂商还包括西子洁能(杭锅股份)以及三大动力上锅、东锅、哈锅三厂等。公司的垃圾焚烧锅炉设备(500t/d及以上),在同类产品中市场占有率行业排名第一。燃机余热锅炉市场占有率排名前三。

国内有超过20家企业具备制造电站锅炉资质和规模化制造能力,并形成三大梯队。第一梯队是三大动力上锅、东锅、哈锅三厂,具备为600MW及以上机组配套超超临界电站锅炉制造能力的锅炉制造企业。第二梯队是华光环能、华西能源、西子洁能等,属中大型电站锅炉制造企业。第三梯队是地方中小型电站锅炉厂。公司在第二梯队中排名前列。在节能高效发电设备领域,公司在中大型电站锅炉制造企业中产销量排名前列。随着国家能源结构转型、环保要求不断提高,公司以垃圾焚烧锅炉为主的环保设备销售额持续增长,环保设备投产产量亦整体呈上升趋势。结算方面,公司对回款要求较为严格,客户在订单最后一批零部件发货前付款70%,装备试运行合格后付款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留存1~2年。确认收入时,具体是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以及“增值税销项税”科目。

公司与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征收补偿协议》。政府拟征收公司位于“城南路3号”的锅炉装备生产基地厂房等建筑物及土地,公司将在无锡市新吴区梅育路投资新建装备智能制造生产基地,新基地建设完成后,目前城南路3号的锅炉装备生产基地将整体搬迁至梅育路新址。伴随新智能化生产基地的建设和搬迁,公司将进一步调整生产组织结构、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提高生产数字化、绿色化、高端化属性;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从而进一步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2、工程与服务板块

公司工程与服务板块实现了从单一传统电站向市政环保工程业务拓展,目前承揽业务包括传统火电及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固废处置(包括生活垃圾、污水污泥、餐厨垃圾、蓝藻藻泥等)和烟气治理(脱硫脱硝)等项目的工程设计和施工,经营主体主要为子公司华光电站和华昕设计,其中华昕设计拥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华光电站控股子公司西安大唐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拥有多项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资质,能够为公司承揽国内外的工程总承包业务提供较好支持。

图表5-23:发行人工程与服务板块运营主体财务情况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华光电站 16.11 0.59 20.95 0.76 10.44 -0.71

华昕设计 18.35 0.84 25.77 0.79 13.14 0.77

合计 34.46 1.43 46.71 1.56 23.58 0.06

(1)电站工程与服务

公司电站工程业务在充分发挥自有电力设计院的优化设计能力、依托自有电厂的人才资源和运营经验的基础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实力,并积极参与国际市场开拓。公司电力设计研究院在无锡设立技术中心,在西安、南京、济南等地设立了分院,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包括结构、电气、土建、光伏新能源、机务、化水、输煤除灰、总图等。

2024年度,公司电站工程业务收入实现收入6.75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0.08%,主要受累于公司电站工程中光伏电站EPC业务收入下滑较为明显。光伏电站工程业务因光伏组件价格波动剧烈,新能源消纳和项目收益不确定性增加等问题,装机速度和装机量下降。另外,传统电站工程受市场竞争激烈影响,收入也有所下降。2024年末,公司电站工程在手订单总金额11亿元,主要为传统电站工程。

2024年度,公司市政环保工程与服务实现收入13.10亿元,同比下降37.59%。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市政环保工程业务逐步向毛利较高的业务转型,减少部分低毛利业务,提高了勘察设计业务比例,整体毛利有所提升。2024年度,市政环保工程签署订单21.12亿元,应收账款综合回笼率92.92%,保持较好水平。

1)经营模式

发行人电站工程与服务板块主要产品为传统火电及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业务,经营主体为发行人子公司华光电站及下属华光(西安)设计院(拥有电力行业乙级资质),该板块业务的主要经营模式为EPC,包括对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和维护。

图表5-24:EPC承包模式建设流程图

2)会计处理方式

电站工程与服务在开具设备和施工销售发票后确认收入,具体需要收到到货验收单或者施工单位完工进度节点等附件后确认,借记“应收账款-客商-共工程项目”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客商-工程项目”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结转设备和施工成本时,根据设备供应商的发票以及施工单位发票确认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工程项目”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物料基本分类-工程项目”科目。

3)采购情况

发行人电站工程与服务板块主要是根据EPC总包合同及工程施工情况确认需要采购的物资,主要包括锅炉、光伏组件等。该板块所需锅炉均从华光环能进行采购,光伏组件则通过国内大型光伏组件公司进行采购。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85,895.11万元,合计采购金额占该板块总采购金额的75.42%。

图表5-25:发行人2022-2024年度电站工程与服务板块采购情况表

单位:万元

采购金额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锅炉 14,882.46 4,891.88 9,351.93

光伏组件 16,194.49 44,725.58 5,691.64

合计 31,076.95 49,617.46 15,043.57

图表5-26:发行人2024年末电站工程与服务板块前五大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占比 是否关联方

南京君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设备、施工 31,165.51 27.37 否

杭州汽轮新能源有限公司 汽轮机 28,800.00 25.29 否

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 9,873.05 8.67 否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装备事业部 锅炉 8,469.93 7.44 是

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 7,586.62 6.66 否

合计 85,895.11 75.42

4)订单情况

近年来受国家对光伏行业补贴政策变化影响,以光伏电站为主的电站工程项目承揽规模波动较大。

截至2024年末,公司电站工程在手储备订单为11.00亿元,较上年度降幅较大,主要为传统电站工程。光伏电站工程业务因光伏组件价格波动剧烈,新能源消纳和项目收益不确定性增加等问题,装机速度和装机量下降。

图表5-27:近三年发行人电站工程与服务板块新签订单情况

单位:亿元

板块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电站工程与服务 26.10 32.15 11.00

5)销售情况

2024年度发行人电站工程与服务板块实现销售收入6.75亿元,以国内电站项目收入为主,其中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项目金额较大,为53,845.75万元,占该板块销售收入的比重为51.56%。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为

79,197.59万元,占该板块销售收入的比重为75.84%。

图表5-28:2024年发行人电站工程服务板块前五大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产品名称 销售金额 销售占比 是否关联方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传统总包 53,845.75 51.56 是

江西乐联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光伏总包 8,989.50 8.61 是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装备事业部 传统总包 6,648.70 6.37 是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光伏总包 5,537.59 5.30 否

无锡能达热电有限公司 传统总包 4,176.05 4.00 否

合计 79,197.59 75.84

(2)市政环保工程与服务

1)经营模式

发行人市政环保工程与服务板块主要产品为固废处置工程及系统集成服务(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水、污泥、蓝藻藻泥等)、烟气治理(脱硫脱硝)工程等工程服务,经营主体为发行人子公司华昕设计(拥有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及国联环科,该板块主要经营模式分为市政环保工程设计以及EPC总包两个模块。

市政环保工程设计业务由华昕设计参与投标,中标后为客户进行设计并出具施工图。施工图出具后客户支付30%-60%的设计费,待项目施工完成并出具竣工报告后支付剩余款项。

EPC总包业务则由经营主体单位承担EPC总包职责,一般由华昕设计先为客户设计,施工图出具后客户支付30%的设计费,然后工程建设阶段根据施工进度进行付款,办理竣工结算后留存5%-10%左右的质保金。

2)会计处理方式

设计业务方面,在勘察设计收入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收入确认依据如下:

I、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完工进度并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总额;

II、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劳务收入。

III、重大设计项目的收入可按照项目中标提交初步方案、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提交最终设计成果、设计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四个重要节点结合合同约定的收款进度确认收入。

具体结转收入成本时,借记“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勘察设计收入”以及“销项税金/待转销项税”科目,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勘察设计成EPC模式方面,在建造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时,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完工百分比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方法。

完工进度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作为完工进度的确认依据,以工程进度中客户或第三方监理对工程工作量清单进行确认为参考。

EPC项目结转收入成本时,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EPC/设备成套”、“主营业务收入/EPC/设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EPC/建筑安装收入”三个科目;借记“主营业务成本/EPC项目成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工程成本/工程服务”、“工程施工/工程成本/人工成本”、“工程施工/工程成本/设计成本”、“工程施工/工程成本/其他”科目。

3)采购情况

发行人市政环保工程与服务板块主要是根据EPC总包合同及工程施工情况确认需要采购的物资,主要是相关的设备。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41,174.71万元,合计采购金额占该板块总采购金额的26.41%。

图表5-29:发行人2024年末市政环保工程及服务板块前五大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占比 是否关联方

宜兴市公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劳务 10,801.69 6.93 是

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劳务 9,745.79 6.25 否

无锡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劳务 8,327.87 5.34 否

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劳务 6,749.69 4.33 是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施工劳务 5,549.67 3.56 否

合计 41,174.71 26.41

4)销售情况

发行人市政环保工程与服务板块2024年度EPC总包项目收入主要以无锡本地项目为主,项目以污水处理项目居多。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前五大客户收入占该板块总收入的38.66%。

图表5-30:2024年度发行人市政环保工程与服务前五大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收入金额 收入占比 是否关联方

江阴市凝秀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劳务 16,417.86 12.49 否

无锡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施工劳务 11,916.34 9.07 否

扬州通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施工劳务 8,544.80 6.50 否

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劳务 7,544.22 5.74 否

江阴水韵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劳务 6,386.23 4.86 否

合计 50,809.45 38.66

3、项目运营管理

公司项目运营管理业务主要为热电及光伏发电运营服务和环保服务。公司在无锡惠山区打造了具备自身业务特色的“城市综合固废处置中心”,以热电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为核心,配置了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蓝藻藻泥处置、飞灰填埋等综合处置设施。在提供能源供给的同时,实现固废多项目百分百协同处理和资源化高效利用,为公司市政环保项目跨区域复制夯实了经验基础。公司的固废处置园区获得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核准的“无锡惠山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公司业务载体主要是垃圾处置子企业惠联垃圾热电、公主岭德联、江西乐联,餐厨垃圾处置子企业惠联资源再生,污泥处置子企业国联环科及国联环科控股的藻泥处置孙公司绿色生态科技,飞灰填埋处置孙公司惠联固废以及光伏运营子公司中设国联。

图表5-31:发行人项目运营管理板块运营主体财务情况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营业总收入 净利润 营业总收入 净利润 营业总收入 净利润

惠联热电 6.83 0.71 6.79 0.90 6.19 1.13

友联热电 5.45 0.15 5.01 0.25 4.91 0.32

新联热力 6.07 0.40 5.81 0.45 5.39 0.49

国联环科 3.47 0.34 2.85 0.12 4.17 0.25

中设国联 2.37 0.66 2.46 0.67 2.70 0.83

合计 24.19 2.26 22.92 2.39 23.36 3.02

(1)运营情况

目前公司地方热力供应业务覆盖区域以无锡市为主,实际运营蒸汽管网长度近500公里,单根管线供热距离达到35公里,热用户近700家,占无锡市区热电联产供热市场70%以上的份额。2021年,公司完成了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的控股权收购,成功将其纳入无锡大热网统一调度范畴,进一步扩大了公司供热调度空间,有利于各热源点的产能释放、提升能源利用率。2023年,公司完成对桐乡濮院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丰县徐联热电有限公司的控股权收购。公司控股热电联产项目装机量近1.3GW,其中燃煤热电联产装机量182MW,天然气热电联产装机量1104MW。

供热价格采用煤热联动机制,由无锡市物价部门每季度根据煤价调整,供热费按月实际使用量每月一次性结算。公司电力供应通过与江苏省电力公司签订供电合同,并入华东电网,电力销售按照上网时升压站变电器输出侧计量的电量确定,每月末按规定电价全部以现金方式结算。上网电价方面,燃煤发电厂执行江苏省火电燃煤机组标杆电价,垃圾发电厂执行国家发改委垃圾发电标杆电价。

近年,公司不断加大对清洁能源天然气热电联产的布局。公司目前体系内控股的天然气热电联产装机已达1.1GW。其中,无锡蓝天建设规模为2×2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年发电能力20亿KWh,年供热量能力 140万吨以上。南京宁高燃机建设规模2×100MW,为公司自建设自运营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于2023年上半年投入运营。在建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澄海益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一期,规模2×75MW,预计于2024年完成建设,项目建成后,将作为汕头市澄海溪南供热片区主力集中热源点,负责汕头澄海区溪南供热片区热负荷供应,对外供汽能力可达 120t/h,年上网电量约7.5亿kwh,年销售蒸汽量约73万吨,年总节煤量约20.9万吨。2024年,在中电联全国性燃机对标中,公司无锡蓝天 2号机组凭借良好的经济性及先进的技术指标,获全国180MW“E”级燃气供热机组能效水平对标活动"AAAAA级"称号,成为国内仅有的两家该类型机组最高评级企业。

公司控股的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拥有光伏开发运营能力,能够提供专业的光伏发电服务和系统解决方案,截至报告期末,开发运营有325MW光伏项目,区域覆盖江苏、安徽、山东、浙江、江西、广东等多省市地区。2024年内,中设国联完工投运 20.1MW分布式光伏项目,另有山东肥城王瓜店110MW农光互补项目获批山东省市场化并网项目指标,并于四季度开工建设,计划于2025年底前并网发电,预计建成后年均发电量 12463.78万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煤 50353.67吨/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131926.68吨/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427.92吨/年。

公司下属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的热电企业有7家,分别为惠联热电、友联热电、濮院热电、徐联热电、无锡蓝天、南京燃机、宁高燃机,其中 3家燃气电厂属于全国碳市场“履约豁免”单位。

图表5-32:2024年度发行人热电板块企业运营情况

单位:万元、万吨、万千瓦时、元/千瓦时

年份 类别 友联热电 惠联热电 鑫源热电 濮院热电 蓝天燃机 宁高热电 南京热电 新联热力

2024年 售热收入 30,279.23 52,416.31 41,012.91 26,639.15 4,886.78 3,604.61 21,901.06 48,782.09

售电收入 6,635.87 6,726.94 3,016.64 3,798.78 88,312.66 11,611.21 83,186.30 0.00

售热量 120.85 217.32 225.08 107.89 19.85 11.67 69.96 198.71

发电量 20,293.56 24,749.66 10,461.46 11,785.09 135,918.93 3,042.27 128,497.26 0.00

售电量 15,909.63 16,218.58 7,426.23 8,334.87 133,305.53 2,938.83 125,741.37 0.00

上网电价 0.42 0.41 0.41 0.46 0.66 3.95 0.66 0.00

环保服务主要系固废处置,公司通过获取特许经营权从事生活垃圾焚烧、污泥、藻泥、餐厨垃圾等固废处置业务。2024年度垃圾处置量约为 98.85万吨、餐厨垃圾处置量约为 19.8万吨,污泥处置量约为 80.63万吨、收运垃圾 10.03万吨。

具体来看,污泥处置运营主体为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上游为污水处理,下游为污泥资源化处理后的产品销售和利用,公司现已具备“污泥深度脱水+干化焚烧”的核心技术,公司污泥处置能力和规模处于国内行业前列。公司污泥处置能力和规模处于国内行业前列,目前已投运项目的处置能力为2640吨/日。2024年,公司完成污泥处置80.63万吨,通过项目提效,处置量较去年同期小幅提升。

公司污泥处置拥有2条核心技术路线,分别为“污泥调质深度脱水+干化+自持焚烧”和“污泥碱热水解蛋白提取+资源化利用”。2024年,国联环科主编的团体标准《污泥深度脱水干化自持焚烧处理规范》,经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批准正式发布,填补了行业内有关污泥深度脱水干化自持焚烧指导性文件的空白。同时,公司持续推进与山西农科院关于污泥水解多肽浓缩液、多肽螯合钙有机水溶肥的合作研究,2024年,通过“污泥处理+资源化利用”技术实现污泥处理17.2万吨,产生资源化利用产品蛋白浓缩液9000余吨。

公司已建立起垃圾焚烧发电全产业链平台,具备投资、建设、运营垃圾发电项目的能力、资源和业绩。报告期内,公司投建运营的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日处理能力为3,300吨/日。2024年公司垃圾处置量98.85万吨,收运垃圾10.03万吨,焚烧发电量28,130.22万千瓦时。2024年9月,公司下属惠联垃圾热电以高分获评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AAA级生活垃圾焚烧厂”评定,系全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的最高等级。

公司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路线为“预处理+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公司打造了高标准的餐厨垃圾处置项目,惠联资源再生的餐厨项目(一期)处理能力为440吨/日,已进入满负荷运营,厨余垃圾处置项目(二期)处理能力725吨/日于报告期内完成竣工并投入运营。2024年,伴随二期项目投运,惠联资源再生处理餐厨易腐垃圾19.8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近30%,处理量持续提升,同时,大气污染物各指标均低于排放标准。公司通过餐厨垃圾提油,开展资源化利用,2024年,提油产出在5,086吨,较去年同期增涨超10%,实现资源化产品销售收入2,890万元。

图表5-33:2024年发行人环保服务明细情况表

项目 单位 惠联垃圾热电 江西乐联 公主岭德联

垃圾收运量 万吨 - 10.03 -

垃圾处置量 万吨 54.72 18.46 25.68

发电量 万千瓦时 14,889.28 5,895.58 7,345.37

上网售电量 万千瓦时 11,462.22 4,648.54 5,472.48

垃圾处置收入 万元 2,922.44 1,358.17 868.11

发电收入 万元 6,593.31 2,646.75 3,153.65

(2)盈利模式

热电板块具体以原煤为燃料,进入锅炉燃烧产生蒸汽,产生的蒸汽进入汽轮机供热和发电,热供给区域内用热企业,电供给国家电网。供热方面利用蒸汽销售价格与蒸汽的燃煤成本价差盈利,供电方面利用上网标杆电价与燃煤成本价差盈利。

收入确认方面,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电力供应”或“主营业务收入-热力供应”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成本核算方面,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电力供应”或“主营业务成本-热力供应”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电力”或者“库存商品-热力”科目

环保服务板块主要采用的是特许经营模式,一般年限20-30年,由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给业主的形式,按月或按季收取特许经营服务费。

会计分录方面,发行人投资形成无形资产,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发行人进行原材料采购,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货币资金”,采购后领用相应药剂进行工艺处理,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公司按月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收费收入形成应收收入,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营业收入”。

光伏电站运营板块盈利主要来源于发电的收入,收入确认方面,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收到回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光伏电站运营板块的成本主要是固定资产的折旧和运营维护的费用。

(3)采购情况

发行人该板块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是发电用煤,近三年,公司煤炭采购总量分别为68.76万吨、77.08万吨和108.16万吨,采购均价分别为1,223.06元/吨、895.59元/吨和830.00元/吨,采购量相对稳定,采购均价也符合市场波动情况。煤的采购集中在两家供应商,全年采购金额为89,772.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5-34:发行人近三年煤炭采购情况

单位:万吨、元/吨

指标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煤炭采购总量 68.76 77.08 108.16

煤炭采购均价 1,223.06 895.59 830.00

图表5-35:发行人2024年末热电运营板块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占比 是否关联方

枣矿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煤炭 52,601.90 61.27 否

中煤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煤炭 22,734.84 26.48 否

合计 75,336.74 87.75

整体来看,近年来公司项目运营管理收入稳步增长,能够与装备制造、工程与服务板块形成较好的协同效应。此外,多元化发展的业务结构有利于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的提升。

九、发行人主要在建及拟建工程

(一)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重要在建工程有1个,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5-36:截至2024年末主要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计划总投资 已投资金额 特许经营权期限 产能 投产期 资金来源 资本金到位情况 批文情况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11.80 7.75 不涉及 年供热量73.10万吨,年发电量76,300kwh 2025年 自筹+借款 已到位 施工许可证:440515202312290101

合计 11.80 7.75

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导向,项目手续齐全,合法合规。

(二)发行人主要拟建工程

发行人暂无重要拟建项目。

十、发行人发展战略目标

“十四五”时期,公司将顺应国家“双碳”政策导向,秉承“共建清洁低碳生活”的企业使命,以成为“中国领先的环保能源综合服务商”为发展愿景,持续聚焦能源、环保两大主业,持续深化两个转型,提升“绿色”含量及“数智化”水平。一方面,强化创新研发和技术引领,打磨拳头产品和标杆示范项目,深入服务清洁低碳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和企业发展质量;另一方面,在稳固基本盘的基础上,开拓增量,通过外延式投资新建和并购,加快走出去步伐,推动规模效益增长。

十一、发行人所处行业及竞争状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1、环保综合服务(环保设备、市政环保工程与服务、环保项目运营)

(1)行业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以及政府在市政环保工程建设方面的固定资产投资不断增长,市政环保业务的需求将继续增加,以及需求持续旺盛带来的前端环保装备业务的增长。

针对环保投资的财政政策积极,环保行业投资持续加码。财政部印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制定财政政策总体目标:到2025年,财政政策工具不断丰富,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初步建立,有力支持各地区各行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2030年前,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推动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2060年前,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成熟健全,推动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对低碳零碳负碳、节能环保等绿色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企业和地区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攻关,以及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财政政策的持续出台,为低碳环保行业注入发展动力。

(2)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环保装备市场前景广阔。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目标推动 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到 2025年,“无废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工作方案》拟定了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加强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保障能力等主要任务。

2024年 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快“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到 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到 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东部省份率先全域建成“无废城市”。静脉产业园模式一方面能够实现各类固体废物的协同处置,解决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垃圾围城“现象;另一方面合理布局的集中处置方式,减少污染排放,节约土地资源,同时“资源——产品——再生”的闭环模式,能够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对于项目运营,静脉产业园模式有助于项目的精细化管理,降低项目整体的运营成本,助力“无废城市”建设。

环保装备制造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绿色锅炉。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强调环保装备制造业是绿色环保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要求全面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绿色低碳转型的保障能力。到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产值力争达到1.3万亿元。

2024年6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快推动特种设备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推动锅炉更新。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在地方政府统一部署下,对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固定炉排燃煤锅炉、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等列入淘汰类的锅炉,及时注销使用登记证。对达不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燃煤锅炉、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固定炉排式生物质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区域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等列入限制类的锅炉,支持使用单位开展更新改造,鼓励采用各类热泵机组进行替代。对超过使用寿命的燃煤锅炉和换热器,鼓励使用单位更新改造;无法立即更新改造的,督促使用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安全评估。对运行效率低于《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TSG91—2021)能效限定值和《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500—2020)能效2级的工业锅炉,支持使用单位开展更新改造,一体化提升安全节能环保水平。

固废处理行业高景气度仍然持续。《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指出,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强化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加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大力推进垃圾分类,优化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方式,加强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建设。减少有机垃圾填埋,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恶臭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推动垃圾填埋场填埋气收集和利用设施建设。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

(3)发行人行业地位

在环保电力装备中,公司的垃圾焚烧锅炉设备在市场上有较大优势和影响力,是国内最早实现“炉排+余热锅炉”双炉型一体化供货的厂家,也是目前市场极少数可一体化供货的厂商,产品覆盖24个国家、地区,品牌影响力深入东南亚地区。

高效节能锅炉方面,国内已有超过 20家企业具备制造电站锅炉资质和规模化制造能力,并形成三大梯队。第一梯队是上锅、东锅、哈锅三厂,具备为600MW及以上机组

配套超超临界电站锅炉制造能力的锅炉制造企业。第二梯队是华光环能、西子洁能等,属中大型电站锅炉制造企业。第三梯队是中小型锅炉厂。公司在第二梯队中排名前列。

报告期内,公司签订了广州增城旺隆气电2×460MW(F级)余热锅炉、大唐金华2×741MW(H级)余热锅炉、无锡能达3×27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江苏恒泰新能源盐城高纺区供热中心3×75t/h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岛等订单,循环流化床等高效节能炉市场较往期回暖。

在双碳目标下,我国进一步提出推动煤电“三改联动”,降低度电煤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承担更多的供热负荷、提升负荷调节能力,同时,设备更新等政策推动了对传统锅炉环保化、清洁化、高效低碳化的改造,为公司带来了一定机遇和增长空间。

同时,作为对国内市场的有效补充,十四五期间,公司积极布局海外市场,海外订单金额及占比不断提升。2024年以来,公司加强开拓中亚市场腹地,成功签约哈萨克斯坦2号电站环保现代化改造项目7台燃气锅炉岛总成套、土耳其BAREM燃煤发电厂项目,是继乌兹别克斯坦后再次“叩”开中亚市场大门。其中哈萨克斯坦2号电站环保现代化改造项目将新建600兆瓦燃机联合循环热电联供机组,是哈萨克斯坦节能减排的重大民生项目。报告期内,公司还突破性开拓了非洲市场,中标科特迪瓦松贡372MW联合循环燃气电站工程项目两台9E余热锅炉,签约位于非洲几内亚博凯的能源项目,为其提供4台24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产品首次进入非洲科特迪瓦、几内亚市场。

2024年公司获得中国机械500强、无锡市465现代产业集群发展优秀企业等荣誉。公司“多元工业固废低碳燃烧关键技术及应用”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江苏省行业领域(环境能源领域)十大科技进展,公司产品燃用固体废弃物的流化床锅炉入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24年版)。

2、能源装备及服务(节能高效发电设备、电站工程与服务、地方热电运营)

(1)行业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能源结构转型,绿色环保要求越来越高。煤电投资继续下滑,向清洁电源及环保装备行业转型是火电设备的趋势。同时,产品的复杂性在逐渐增加,服务在制造过程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

2024年 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国能发规划〔2024〕22号),坚持把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放在首位,持续巩固“电力稳定可靠、油气底线可保、煤炭压舱兜底、新能源高质量跃升”良好态势。坚持积极有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深入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落实双碳目标,把握好节奏和力度,着力加强供需协同,强化系统消纳,保持清洁能源高质量较快发展势头。坚持依靠科技创新增强发展新动能。深入实施能源技术装备补短板、锻长板、拓新板,加强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强化优势能源产业国际竞争力。加强科研成果转化运用,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坚持以深化改革开放激发发展活力。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深化油气市场体系改革,不断提高能源治理效能。务实推进能源国际合作,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

(2)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随着国家节能减排和环保执行力度的加大,近年来我国电源结构正逐渐发生变化,发电装机绿色转型持续推进。针对传统能源:推动煤炭、煤电一体化联营,合理布局支撑性调节性煤电,加快电力供应压力较大省份已纳规煤电项目建设,力争尽早投产。推动退役机组按需合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在气源有保障、气价可承受、调峰需求大的地区合理规划建设调峰气电。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强化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行的政策措施。

新能源发展: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印发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并落实到重点行业企业,以消纳责任权重为底线,以合理利用率为上限,推动风电光伏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绿证全覆盖和应用拓展,加强绿证与国内碳市场的衔接和国际认可,进一步提高绿证影响力。修订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持续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提升试点工作。研究光伏电站升级改造和退役有关政策。

针对能源转型:促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持续向好发展,因地制宜推进超低排放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和地热、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逐步发展电力、工业余热、核能供暖等多种清洁供暖方式,推动具备条件的清洁供暖项目稳妥有序实施。推进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以点带面加快农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修订天然气利用政策,推动天然气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发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集》,通过典型示范带动转型发展。继续实施煤电“三改联动”,稳妥有序淘汰落后产能。深入探索火电掺烧氢、氨技术,强化试点示范。

能源技术创新:推进煤炭、油气行业与新能源融合发展,降低单位产品生产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支持煤制油气项目与新能源耦合发展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规模化示范应用。加快能源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组织实施科技创新2030—“智能电网”重大项目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氢能技术”等能源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促进能源新技术应用示范。组织开展能源数字化智能化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总结全国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成效,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推进智能化煤矿建设。实施首批国家能源核电数字化转型技术示范项目。探索推广虚拟电厂、新能源可靠替代、先进煤电、新型储能多元化应用等新技术。

有序推进清洁能源产业链国际合作:构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共赢新模式,深化新能源科技创新国际合作,加强中欧在风电、智慧能源、储能等重点领域合作,推动一批中欧能源技术创新合作示范项目落地实施。开展中国―东盟清洁能源能力建设计划项目交流,推动成立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合作中心。推进与沙特、阿联酋等国共同筹建中阿清洁能源合作中心,加强在氢能领域的务实合作。

发电生产情况: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约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8.9亿千瓦,同比增长45.2%;风电装机容量约5.2亿千瓦,同比增长18.0%。从新增装机量来看,火电新增装机5413万千瓦,2024年1-12月光伏新增装机2.77亿千瓦,同比增加28%。从分类型投资、发电装机增速及结构变化等情况看,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趋势持续推进。

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及电力投资情况:2024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3442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157小时;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完成投资11687亿元,同比增长12.1%;电网工程完成投资6083亿元,同比增长15.3%。

(3)发行人行业地位

1)环保综合服务

公司的垃圾焚烧锅炉设备在市场上有较大优势和影响力,是国内最早实现“炉排+余热锅炉”双炉型一体化供货的厂家,也是目前市场极少数可一体化供货的厂商,产品覆盖24个国家、地区,品牌影响力深入东南亚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垃圾焚烧炉在手订单1.38亿元。公司自2019年开始实施小型化垃圾焚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形成了日处理量400吨以下系列小型化垃圾炉排和垃圾余热锅炉产品。公司小型化垃圾焚烧技术结合了公司近三十年在垃圾焚烧技术领域的经验,具有燃料适应性强,安全可靠、排放优、重量轻、占地面积小的特点,尤其适用于我国县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伴随垃圾焚烧处置县域化进程的推进,公司小型化垃圾炉的销售有所提升。

华光环能固废炉具备高参数、运行稳定以及经济环保等特性,在国内固废炉研制领域占据重要的先导创新地位,自2018年承接首个纯烧固废炉项目至今,已分别在浙江、江苏、湖北、安徽等地区以及东南亚布局了华光固废炉品牌。另外,公司燃机余热锅炉在市场占有率排名前三,是国内唯一一家同时拥有卧式、立式自然循环技术的HRSG供应商,技术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2024年末,公司余热锅炉在手订单5.33亿元,实现稳步提升。

2024年,公司在新能源、节能降碳领域开展了多项技术改革与布局。

碱性电解水制氢设备方面:公司与大连理工大学、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等,就制氢设备开展产学研合作,与江苏省特检院、中能建氢能源有限公司、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

2023年4月,公司1500Nm3/h碱性电解槽产品正式下线。2024年,公司在新投产的智能制造基地中,建设完成首期500MW规模的制氢设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已具备500Nm3/h以下、500-1000Nm3/h,1000-2000Nm3/h,多个系列碱性电解水制氢设备的批量化生产交付能力。

公司1500Nm3/h的碱性电解槽,在产氢压力方面,达到了行业的最高水平,可实现产氢压力3.2MPa,填补国内千方级高压电解槽空白。报告期内,公司对大标方电解槽的性能不断进行优化,在能耗、波动性、可靠性、热管理、氧气利用等方面实施了技术攻关,加强密封性能防止泄漏,易于实施安装紧固,与合作高校就电解槽密封优化、低负荷运行控制策略等课题开展了系列联合研究,并开展厂内试验,验证新技术性能。

2024年,公司签订了上海联风2×100Nm³/h订单,并中标目前全球最大体量的绿色氢氨醇一体化项目中能建松原氢能产业园总承包项目中部分制氢设备及系统,实现了大标方制氢设备及系统订单落地。公司持续入围中能建2025年制氢项目短名单,同时也获得了中国能建2024年度“优秀供应链合作伙伴”称号,并成为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氢能装备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碳捕集(CCUS)方面:公司与大连理工大学合作开发的高效可逆捕集低浓度CO2的功能化离子液体吸收剂已经完成所有实验中试装置的评测,各项性能指标均满足设计要求,特别是解析能耗达到国内同行领先水平。目前,公司正在建设一套电厂尾气CO2捕集中试装置,用于测试离子液吸收剂工业化应用性能,担保也可应用于后期将开发的相变吸收剂性能测试工作,预计2025年上半年完成评测实验。

公司CCUS采用离子液吸收法,吸收CO2量是传统30%MEA吸收剂的二倍;再生能量消耗可从3.58GJ/tCO2下降至2.37GJ/tCO2,减少能耗约34%。为进一步降低CO2捕集系统能耗,公司CCUS技术在节能工艺,包括强化吸收、强化再生、系统热量整合等方面进行了优化,涉及烟气余热回收、吸收塔级间冷却、及考虑利用热泵技术,实现热整合和工艺优化。

飞灰高温熔融方面:公司与南京工业大学进行产学研合作,开发污泥-飞灰高温气化熔融技术,用于实现污泥与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危废)的协同处理。该系统在1500-1600℃的高温下实施飞灰与有机污泥的高温气化熔融,熔融产物为合成气和玻璃态的渣。净化后的合成气(主要干气成分CO、H2和CO2)部分用作输送气(与处理后的飞灰-有机污泥)去气固混合输送器,剩余合成气经活性炭吸附后可用于制纯氢、高纯甲烷、燃气发电、产蒸汽或用于垃圾发电厂工艺等用途,实现资源化利用;玻璃体的渣可作为建筑材料。该系统在1500-1600℃的高温下实现了二噁英的高温热阻断,且气化为还原性气氛,加上合成气经激冷处理,可有效杜绝二噁英合成。此外该系统不直接对外排烟,可实现三废超净排放,达到相关国家标准,是一种安全、高效、环保的飞灰处置工艺。

2024年,经江苏省科技局验收,该项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该项目获得专利1件(一种平板陶瓷膜片安装结构2023204819952),公司参编团体标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高温熔融处置成套装备(20212020-CECS-66)。

2)能源装备及服务

高效节能锅炉方面,国内已有超过 20家企业具备制造电站锅炉资质和规模化制造能力,并形成三大梯队。第一梯队是上锅、东锅、哈锅三厂,具备为600MW及以上机组配套超超临界电站锅炉制造能力的锅炉制造企业。第二梯队是华光环能、西子洁能等,属中大型电站锅炉制造企业。第三梯队是中小型锅炉厂。公司在第二梯队中排名前列。

报告期内,公司签订了广州增城旺隆气电 2×460MW(F级)余热锅炉、大唐金华 2×741MW(H级)余热锅炉、无锡能达 3×270t/h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江苏恒泰新能源盐城高纺区供热中心 3×75t/h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岛等订单,循环流化床等高效节能炉市场较往期回暖。

在双碳目标下,我国进一步提出推动煤电“三改联动”,降低度电煤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承担更多的供热负荷、提升负荷调节能力,同时,设备更新等政策推动了对传统锅炉环保化、清洁化、高效低碳化的改造,为公司带来了一定机遇和增长空间。

同时,作为对国内市场的有效补充,十四五期间,公司积极布局海外市场,海外订单金额及占比不断提升。2024年以来,公司加强开拓中亚市场腹地,成功签约哈萨克斯坦 2号电站环保现代化改造项目 7台燃气锅炉岛总成套、土耳其BAREM燃煤发电厂项目,是继乌兹别克斯坦后再次“叩”开中亚市场大门。其中哈萨克斯坦 2号电站环保现代化改造项目将新建 600兆瓦燃机联合循环热电联供机组,是哈萨克斯坦节能减排的重大民生项目。报告期内,公司还突破性开拓了非洲市场,中标科特迪瓦松贡372MW联合循环燃气电站工程项目两台9E余热锅炉,签约位于非洲几内亚博凯的能源项目,为其提供 4台 24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产品首次进入非洲科特迪瓦、几内亚市场。

2024年公司获得中国机械 500强、无锡市 465现代产业集群发展优秀企业等荣誉。公司“多元工业固废低碳燃烧关键技术及应用”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江苏省行业领域(环境能源领域)十大科技进展,公司产品燃用固体废弃物的流化床锅炉入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24年版)。

火电灵活性改造进展: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签订了《技术开发合同书》,共同开发“灵活性低氮高效燃煤锅炉技术”和“灵活性低氮高效燃煤锅炉技术产品”。针对130t/h-1000t/h(不含 1000t/h)机组的热电联产及发电煤粉锅炉,华光环能获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独家技术授权,共同推动灵活性低氮高效燃煤锅炉技术的市场应用。

目前该技术及产品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惠联电厂进行试验,2024年,公司制定并实施了多次技术改造,同步进行运行调试。截至年底,项目已实现锅炉20%低负荷稳定运行,负荷0-110%灵活可调,NOx排放较改造前下降40%,排烟温度达到设计值。在此基础上,公司已与山东、陕西等地意向客户深度沟通接洽并完成了项目报价。

(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研发及技术优势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研发平台有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浙江大学—华光智慧能源系统联合研究中心、江苏省(华光)清洁燃烧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公司是国家能源行业生物质能发电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秘书长单位,主持制订及参与制订了多项国家行业标准,也是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单位、无锡氢能协会理事长单位。

报告期内,公司与大连理工、中科院、南京工业大学等高校及科研院所,在电解水制氢、CCUS、火电灵活性改造、飞灰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等多方面开展了深度技术合作及商业化开发。

截至2024年末,公司拥有累计授权专利1169项,其中发明专利221项。

2、项目运营成熟高效,贡献扎实稳定的利润及现金流

公司下属热电联产企业多年持续稳定运营,打造了国内供热距离最长的多热源、大规模蒸汽集中供热系统,在无锡市区热电联产供热市占率超过70%。同时,2024年,公司通过成熟项目并购,新增控股燃煤热电联产项目2个、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1个,新增参股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2个。报告期内,公司热电联产总装机量和业务布局实现了较大突破。运营板块是公司经营发展的压舱石,为公司贡献扎实稳定的利润及现金流。

公司热电运营核心优势有:(1)大热网统筹调度优势,一方面利用天然气价和煤炭价格的季节性差异来优化分配热力负荷,提高供热效率;另一方面,通过热力负荷调度,优化各热电厂的生产运营,提高能源效率和经济收益,使整体利益最大化;(2)成本控制力、供热议价能力强,公司煤炭采购渠道通畅,与中煤、山能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并签署了长协煤协议,拥有稳定的煤炭供应和价格;(3)精益管理,热力应收款回笼率近100%,管损可控制在6%以内,已达到行业最低水平,效率及经济性优良。

热网核心研发能力:公司与浙江大学联合开发“智慧热网调度辅助决策系统”。智慧热网通过建立蒸汽供热系统的GIS地理模型、水力计算模型和各类大数据分析,以模拟仿真技术,对长输蒸汽温度、压力等实现精准操控,以管损最低为目标条件,实现了典型工况下全网负荷分配运行方式寻优功能。公司“智慧热网”系统是我国大型城市智慧蒸汽管网的首次示范应用,项目“城市蒸汽供热系统智慧运行调度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经院士带领的中国机电工程学会鉴定,认定“项目成果总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创新业务引领,积极布局新能源、节能降碳领域

为响应国家“双碳政策”和市场减排需求,公司积极布局氢能领域,与大连理工大学合作开发碱性电解槽制氢设备,1500Nm3/h碱性电解槽产品已于2023年4月正式下线,并于2023年10月完成性能测试。公司产品在产氢压力方面,达到了行业的最高水平,可实现产氢压力3.2MPa,填补国内千方级高压电解槽空白;在单位能耗方面,标准状态下直流电耗:4.2kWh/m3,达到国标一级能效标准。2023年11月,公司参加中能建合格供方投标,并入围供应商名单。目前,公司已具备500Nm3/h以下、500-1000Nm3/h,1000-2000Nm3/h,多个系列碱性电解水制氢系统制造技术。

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签订了《技术开发合同书》,共同开发“灵活性低氮高效燃煤锅炉技术”和“灵活性低氮高效燃煤锅炉技术产品”。针对130t/h-1000t/h(不含1000t/h)机组的热电联产及发电煤粉锅炉,华光环能获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独家技术授权,共同推动灵活性低氮高效燃煤锅炉技术的市场应用。

公司注重在清洁能源领域布局,不断加大对天然气热电联产、光伏发电布局。2024年,公司自投自建宁高燃机项目投入运营,同时通过成熟项目并购,控股了南京燃机,参股了华润协鑫、高州燃机等3家优质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另有自投自建的澄海益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正在建设中。目前公司控股的在运营及在建燃机装机量为1.1GW,公司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装机占比已超过85%。

另外,公司在节能领域也加大布局,由公司主投与长期合作伙伴江森自控设立了合同能源管理平台国联江森自控绿色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国联江森聚焦于政府办公大楼、工业厂房、医院、商业综合体、星级酒店等建筑群,为既有和新建公共建筑、工业厂房、街区园区的机电系统提供综合能源服务,包含能源节约与能效提升、能源投资及运营服务及节能咨询与节能工程服务等。2024年,国联江森在新能源行业持续发展,以独特的高效机房优化和建设技术,开展了阿特斯阳光电力、顺义航天产业园、晶澳等多个冷热源能源托管、高效机房建设等项目。国联江森自有产品蒸发冷集成一体机、厂务监控系统等,在2024年成功开发了隆基集团、天合光能等重要客户项目,并于2024年成功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4、装备制造、工程总包业务能力全面

华光环能以装备制造起家,在大中型锅炉等电力设备的制造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市场,自1995年以来,累计销售锅炉1,700余台,产品遍布国内主要省市,及海外近40个国家地区。公司多年位列中国机械500强,积累的先进装备制造能力,为今后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落地提供了平台和有力支撑。

公司子企业华昕设计集团拥有市政及环境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综合实力稳居江苏省内前十,华光电站及下属华光(西安)设计院拥有电力行业乙级资质,各类人才储备雄厚。

公司凭借自身先进的装备制造技术开发和生产能力,配合全面工程施工建设资质和能力,能够承接从设计咨询、设备制造到工程总包建设,再到后期运营管理的一条龙、一体化业务。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审计报告和2024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2025年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经审计或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的说明。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说明

1、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适用的会计制度

发行人近三年财务报告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1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新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2022年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①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消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图表6-1:发行人2022年度财务报表受影响项目及金额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影响金额 2022年1月1日

无形资产 2,713,864,869.41 17,898,255.50 2,731,763,124.91

未分配利润 4,671,699,324.55 10,459,740.51 4,682,159,065.06

少数股东权益 1,225,639,836.75 7,438,514.99 1,233,078,351.74

母公司财务报表:

无。

②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约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科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①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定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2023年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尽管执行该规定对公司2023年1月1日财务报表各科目金额不产生影响,但

对2023年1月1日财务报表附注列示产生影响,具体如下: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影响金额 2023年1月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租赁负债 2,079,083.89 424,437.81 39,357,937.31 7,833,246.69 41,437,021.20 8,257,684.50

②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影响金额 2023年1月1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使用权资产 -- -- 39,357,937.31 7,833,246.69 39,357,937.31 7,833,246.69

③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影响金额 2023年1月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93,700,871.40 184,869,249.41 7,833,246.69 -- 101,534,118.09 184,869,249.41

递延所得税负债 93,700,871.40 172,322,611.35 7,833,246.69 -- 101,534,118.09 172,322,611.35

(3)2024年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1

解释第17号明确: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是,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2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无需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的中期报告中披露该规定要求的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3

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 2023年8月1日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明确以下两类数据资源的会计处理规则: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②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预期带来经济利益,但因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同时,该规定对数据资源在财务报表中的列示和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其中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解释第18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重述前金额 调整金额 重述后金额

营业成本 8,586,690,696.66 7,485,325.29 8,594,176,021.95

销售费用 91,180,304.46 -7,485,325.29 83,694,979.17

母公司财务报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重述前金额 调整金额 重述后金额

营业成本 1,103,833,684.33 3,346,175.30 1,107,179,859.63

销售费用 45,608,725.97 -3,346,175.30 42,262,550.67

(4)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022-2024年发行人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发行人近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1)2022年合并报表变化情况

2022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较上年度减少2家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表:

图表6-2:发行人2022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表

单位:%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1 天津世纪东湖地热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 地热环保工程建造及运营

2 天津世纪日月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 地热开发及运营

注:世纪东湖原为发行人之子公司世纪天源持股33.33%(投资成本20万元)的联营企业。2017年7月1日,世纪天源和另一持股33.33%的股东魏贵华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魏贵华愿意在对世纪东湖决策方面与世纪天源保持一致,世纪天源对世纪东湖表决权达到66.66%,纳入合并范围。2022年12月,世纪天源与魏贵华解除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世纪天源不再拥有对世纪东湖的控制权,世纪东湖及其子公司世纪日月自2022年12月31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2023年合并报表变化情况

2023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较上年度增加10家子公司,减少3家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表:

图表6-3:发行人202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表

单位:%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无锡华光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无锡 碳 100 -- 100 设立

2 江苏华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无锡 市政工程设计及总承包 -- 100 100 设立

3 江苏华晞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无锡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 100 100 设立

4 肥城华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泰安 光伏发电 -- 92.42 92.42 增资设立

5 肥城国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泰安 光伏发电 -- 100 100 增资设立

6 桐乡濮院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浙江嘉兴 热电联产 52 -- 52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7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广东汕头 燃气发电 49.5 -- 52.5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8 丰县徐联热电有限公司 江苏徐州 热电联产 51 -- 51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9 丰县丰联热电有限公司 江苏徐州 热电联产 -- 80 8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10 南京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江苏南京 燃气发电 35 16 51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注:(1)根据交易相关方达成的约定,公司以0元受让汕头益鑫股东广州君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汕头益鑫49.5%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9,900万元,实缴人民币0元,不附带权益负担)。同时,公司与汕头益鑫的少数股东广东锦驰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锦驰”)签署了《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锦驰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在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股东会一致行动的协议》(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广东锦驰持有汕头益鑫3%股权。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广东锦驰在汕头益鑫的股东会各项决策中与公司保持一致行动,公司对汕头益鑫表决权比例达到52.5%,纳入合并范围。(2)公司出资设立华光碳中和,华光碳中和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本期,华昕设计出资设立华昕建设,华昕建设注册资本2,500万元,华昕设计持股比例100%;华昕设计出资设立华晞科技,华晞科技注册资本1,000万元,华昕设计持股比例100%,公司通过华昕设计控制华昕建设和华晞科技。本期,中设国联以增资方式取得肥城华鑫92.42%的股权,公司通过肥城华鑫间接持有肥城国鑫100%的股权。

图表6-4:发行人202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表

单位:%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1 无锡华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江苏无锡 能源供应

2 无锡华光新动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无锡 环保设备制造

3 天津世纪天源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 咨询服务

(3)2024年合并报表变化情况

2024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较上年度增加4家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表:

图表6-5:发行人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表

单位:%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无锡华光售电有限公司 江苏无锡 供电业务 100 -- 100 设立

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无锡 科技推广和应用 -- 100 100 设立

3 山西国联水环境有限公司 山西太原 污水处理 0.45 64.45 54.90 设立

4 重庆中设国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重庆两江新区 光伏发电 -- 100 100 设立

注:本期公司出资设立华光售电和华光科创,其中华光售电注册资本为2,003.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华光科创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本期,华昕设计以0元对价取得净资产为0元以及无实际业务的华旸建设100%股权;公司通过华昕设计控制华旸建设。本期,国联环科、公司、华昕设计及其他外部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山西水环境,注册资本为3,099.304万元,国联环科、公司、华昕设计持股比例分别为64%、0.45%、0.45%。本期,中设国联出资设立重庆中设,重庆中设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中设国联持股比例为100%,公司通过中设国联控制重庆中设。

(二)发行人近三年合并报表

图表6-6: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37,295.73 251,136.48 278,716.49 258,735.19

交易性金融资产 66,762.09 47,074.87 52,598.87 44,400.63

应收票据 2,167.43 8,259.66 10,836.80 4,843.48

应收账款 248,394.10 241,815.13 210,415.06 198,827.53

应收款项融资 12,274.66 22,677.95 20,476.30 17,585.67

预付款项 35,320.73 28,897.86 23,430.44 20,991.47

其他应收款 14,555.80 15,219.80 15,845.22 12,038.93

存货 118,723.40 91,644.60 99,659.10 70,781.13

合同资产 190,277.21 244,059.32 304,319.93 259,891.95

其他流动资产 48,862.70 49,132.32 37,172.68 30,801.52

流动资产合计 1,074,633.86 999,918.01 1,053,470.88 918,897.49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75.00 75.00 1,25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65,986.06 265,986.06 241,226.98 225,384.34

长期股权投资 215,871.49 214,964.76 203,882.47 139,560.26

投资性房地产 513.49 521.35 241.56 548.90

固定资产 560,195.18 570,662.12 537,768.95 336,975.74

在建工程 96,158.95 87,971.92 79,360.68 104,915.23

使用权资产 16,552.48 16,855.27 7,456.14 6,961.30

无形资产 313,570.38 317,111.43 324,942.36 297,929.73

商誉 22,346.38 22,346.38 22,346.38 -

长期待摊费用 4,804.80 4,975.28 5,328.16 5,928.3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576.41 30,727.27 23,782.04 18,486.9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7,168.48 101,802.65 113,431.18 56,991.2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32,819.09 1,633,999.50 1,561,016.89 1,193,681.95

资产总计 2,707,452.95 2,633,917.50 2,614,487.77 2,112,579.4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7,197.91 147,427.48 141,762.99 96,551.02

应付票据 129,521.35 107,726.24 130,521.69 95,097.77

应付账款 330,207.13 388,488.88 420,105.35 353,972.29

预收款项 166.68 118.36 251.36 243.58

合同负债 114,877.06 84,034.41 67,102.51 67,941.65

应付职工薪酬 4,121.41 14,683.75 19,940.51 17,545.30

应交税费 12,596.27 14,710.25 14,992.15 10,525.29

其他应付款 25,764.21 26,211.41 27,358.83 30,013.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1,160.44 156,891.29 83,881.56 29,076.37

其他流动负债 172,331.20 139,008.00 117,490.59 104,944.63

流动负债合计 1,057,943.67 1,079,300.07 1,023,407.55 805,911.2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25,094.12 290,660.26 272,468.91 196,774.95

应付债券 130,000.00 90,000.00 190,000.00 120,000.00

租赁负债 13,530.45 12,899.94 3,726.08 3,338.28

长期应付款 18,013.27 18,608.33 47,304.46 32,405.4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395.70 618.18 - -

预计负债 628.96 629.41 - 70.68

递延所得税负债 28,148.29 28,304.53 22,647.92 17,232.26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20,903.85 21,143.27 19,737.70 19,555.72

其他非流动负债 10,470.65 8,890.55 9,286.28 8,644.61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7,185.28 471,754.49 565,171.34 398,021.92

负债合计 1,605,128.95 1,551,054.56 1,588,578.90 1,203,933.1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95,596.57 95,596.57 94,366.31 94,389.41

资本公积 26,716.07 26,613.05 19,088.73 18,595.22

减:库存股 9,869.46 9,869.46 2,520.48 5,760.32

其它综合收益 168,766.76 168,766.76 148,988.69 140,220.63

专项储备 1,606.55 920.70 679.06 122.01

盈余公积 49,447.73 49,447.73 47,662.80 42,991.18

未分配利润 563,223.30 550,320.64 524,326.29 487,910.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95,487.53 881,795.99 832,591.40 778,468.14

少数股东权益 206,836.47 201,066.96 193,317.47 130,178.1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02,324.00 1,082,862.95 1,025,908.87 908,646.3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07,452.95 2,633,917.50 2,614,487.77 2,112,579.44

图表6-7: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总收入 196,463.62 911,332.42 1,051,289.85 883,929.87

营业收入 196,463.62 911,332.42 1,051,289.85 883,929.87

营业总成本 156,497.83 736,517.63 980,580.58 807,878.79

营业成本 156,497.83 736,517.63 858,669.07 707,611.47

税金及附加 1,518.48 5,812.84 6,051.89 5,149.36

销售费用 1,816.67 9,649.16 9,118.03 8,120.70

管理费用 14,660.26 65,630.62 62,209.74 50,391.17

研发费用 4,741.23 22,177.78 25,811.67 24,368.96

财务费用 3,869.00 20,319.51 18,720.18 12,237.13

其中:利息费用 4,467.20 26,613.29 26,421.77 16,640.20

减:利息收入 1,202.04 6,447.07 4,497.61 3,848.27

加:其他收益 1,181.53 8,346.76 4,920.16 5,382.68

投资净收益 5,991.38 15,991.61 25,225.71 20,301.7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906.72 4,214.72 13,678.94 10,180.4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09.45 154.87 258.87 150.63

资产减值损失 3,548.31 -1,588.39 -9,786.62 -7,494.52

信用减值损失 -1,171.95 -1,289.53 -3,039.05 -1,381.27

资产处置收益 11.07 35,439.18 22,330.47 1,744.65

营业利润 23,029.94 108,279.38 110,618.81 94,755.03

加:营业外收入 712.89 2,833.35 2,341.30 8,350.35

减:营业外支出 31.95 171.66 701.90 794.10

利润总额 23,710.88 110,941.07 112,258.20 102,311.28

减:所得税 5,386.26 18,266.27 18,590.39 14,832.28

净利润 18,324.62 92,674.80 93,667.82 87,479.00

图表6-8: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75,031.76 951,596.45 922,705.97 770,158.34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54.08 914.20 8,023.88 20,495.3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539.19 38,355.02 19,960.75 18,533.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6,625.03 990,865.67 950,690.60 809,187.5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7,245.80 687,022.53 720,747.74 567,005.2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5,506.42 111,044.43 102,501.79 93,429.9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088.40 51,985.40 54,357.85 43,727.3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900.30 37,968.45 33,712.17 28,939.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3,740.92 888,020.82 911,319.56 733,101.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884.10 102,844.85 39,371.04 76,085.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4,767.36 310,340.00 408,761.69 457,542.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193.03 22,125.36 19,640.02 12,891.0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73.87 1,575.16 2,658.55 5,731.9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73 17,273.88 31,315.19 955.3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6,038.98 351,314.40 462,375.45 477,120.3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8,111.83 90,387.66 83,873.61 78,478.75

投资支付的现金 114,500.00 329,690.37 481,533.76 462,526.6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4,054.72 39,116.48 27,108.1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15 1,496.67 205.31 724.9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2,611.98 425,629.41 604,729.16 568,838.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572.99 -74,315.02 -142,353.71 -91,718.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87.86 9,889.60 1,6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087.86 14.20 1,6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6,258.67 385,819.49 331,344.00 153,606.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20,000.00 33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7 17,925.00 342,380.00 160,24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7,347.59 743,634.09 675,324.00 313,846.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45,429.66 696,931.10 434,870.45 198,402.9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714.65 84,056.55 76,558.75 60,864.3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4,875.46 21,189.41 11,790.4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5.94 18,357.89 63,216.35 3,753.6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1,280.25 799,345.54 574,645.54 263,021.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067.34 -55,711.45 100,678.46 50,825.0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77.54 27.66 31.1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2,378.45 -27,104.07 -2,276.55 35,223.78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4,129.04 221,233.12 223,509.67 188,285.8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6,507.49 194,129.04 221,233.12 223,509.67

(三)发行人近三年母公司报表

图表6-9:母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9,830.84 76,077.90 70,119.98 65,817.25

交易性金融资产 54,558.68 36,940.18 43,423.43 37,131.76

应收票据 - 3,143.36 1,487.13 85.53

应收账款 55,357.59 47,661.11 34,410.50 54,482.73

应收款项融资 4,230.71 11,462.14 5,361.30 9,801.73

预付款项 8,022.89 3,870.16 3,009.75 3,226.28

其他应收款 246,270.86 254,763.59 269,207.99 290,002.33

存货 51,318.27 45,399.81 46,582.31 29,512.43

合同资产 50,968.45 64,902.99 88,410.69 83,726.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1,603.25

其他流动资产 3,176.95 1,163.69 393.57 -

流动资产合计 593,735.25 545,384.94 562,406.65 575,389.4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65,736.72 265,736.72 240,977.64 225,135.00

长期股权投资 509,745.20 507,780.96 494,791.62 355,293.61

投资性房地产 5,429.45 5,501.15 5,786.61 6,062.06

固定资产 50,758.98 50,999.79 8,156.69 10,646.03

在建工程 1,376.47 1,190.47 41,569.16 1,742.45

使用权资产 1,569.83 1,720.79 646.95 1,431.13

无形资产 11,851.33 12,024.75 14,673.77 16,786.93

长期待摊费用 - - 12.74 29.72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2.43 667.41 149.53

非流动资产合计 846,467.98 845,097.08 807,282.59 617,276.47

资产总计 1,440,203.23 1,390,482.02 1,369,689.24 1,192,665.8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011.24 1,798.37 11,510.19 18,516.70

应付票据 41,857.01 46,874.12 42,942.08 43,317.28

应付账款 96,015.37 100,697.15 97,934.21 82,934.65

预收款项 167.25 11.48 0.00 3.81

合同负债 53,811.01 42,928.51 39,554.71 37,017.05

应付职工薪酬 466.47 3,867.05 4,920.36 4,580.96

应交税费 564.57 673.60 508.89 239.54

其他应付款 21,569.81 22,273.20 15,429.75 12,017.9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6,836.92 126,922.44 21,173.01 2,752.47

其他流动负债 160,962.43 124,859.25 103,412.31 94,545.25

流动负债合计 478,262.09 470,905.17 337,385.52 295,925.6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2,800.00 22,800.00 49,360.00 14,700.00

应付债券 130,000.00 90,000.00 190,000.00 120,000.00

租赁负债 999.79 1,084.11 - 691.8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395.70 618.18 - -

长期应付款 - - 29,412.87 26,635.42

递延所得税负债 23,642.19 23,642.19 17,563.15 15,626.21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4,634.26 4,634.26 3,784.23 3,260.5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2,471.93 142,778.74 290,120.25 180,914.02

负债合计 660,734.02 613,683.91 627,505.78 476,839.6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95,596.57 95,596.57 94,366.31 94,389.41

资本公积 250,575.29 250,457.39 243,009.39 242,414.23

减:库存股 9,869.46 9,869.46 2,520.48 5,760.32

其它综合收益 168,529.67 168,529.67 148,751.60 139,983.53

专项储备 169.84 87.89 97.41 -

盈余公积 47,798.29 47,798.29 46,013.35 41,341.74

未分配利润 226,669.02 224,197.77 212,465.87 203,457.61

所有者权益合计 779,469.21 776,798.11 742,183.46 715,826.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40,203.23 1,390,482.02 1,369,689.24 1,192,665.87

图表6-10:母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利润表主要数据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总收入 25,283.80 160,918.79 136,688.69 162,576.66

减:营业成本 21,696.27 143,374.75 110,383.37 121,274.75

税金及附加 63.17 751.39 829.35 1,438.19

销售费用 707.42 4,633.22 4,560.87 3,960.21

管理费用 5,136.09 27,233.13 23,762.30 15,998.21

研发费用 1,966.09 9,783.01 11,493.06 10,606.46

财务费用 98.63 2,113.77 -861.17 -3,906.70

其中:利息费用 2,155.04 10,947.43 10,433.40 6,243.62

减:利息收入 2,075.66 9,123.35 11,636.14 10,585.10

加:其他收益 3.69 3,339.56 536.55 498.98

投资净收益 5,989.35 36,082.62 37,653.63 47,130.4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906.72 3,906.01 13,283.15 10,027.0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7.83 140.18 223.43 131.76

资产减值损失 696.73 4,239.06 -1,407.73 -114.79

信用减值损失 53.27 6,598.11 2,249.74 -1,723.23

资产处置收益 - 34,974.33 21,315.55 473.34

营业利润 2,407.01 58,403.37 47,092.10 59,602.05

加:营业外收入 64.23 737.40 55.72 1,914.11

减:营业外支出 0.00 0.36 32.88 42.32

利润总额 2,471.25 59,140.41 47,114.93 61,473.85

减:所得税 - 2,973.31 398.76 1,675.10

净利润 2,471.25 56,167.10 46,716.17 59,798.75

图表6-11:母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8,446.85 151,887.49 123,618.00 122,450.29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47.28 116.18 2,056.82 51.3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001.52 6,814.51 5,663.56 7,415.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7,495.66 158,818.18 131,338.38 129,917.6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1,501.62 92,323.88 91,867.46 86,094.9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555.50 36,828.89 32,803.16 29,961.35

支付的各项税费 2,689.15 2,434.08 3,395.85 10,797.4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891.85 12,590.87 11,988.84 11,186.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638.11 144,177.72 140,055.30 138,039.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57.54 14,640.46 -8,716.93 -8,122.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1,800.00 265,700.00 308,617.40 401,522.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59.47 41,053.37 41,055.88 30,236.8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909.30 549.09 124.04 0.1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5,000.00 172,477.52 221,065.60 107,611.5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7,968.77 479,779.97 570,862.92 539,370.5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125.39 13,393.94 18,353.78 13,936.90

投资支付的现金 110,500.00 288,253.47 450,357.49 447,414.7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1,500.00 140,605.89 170,805.31 152,75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8,125.39 442,253.30 639,516.58 614,101.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56.62 37,526.67 -68,653.66 -74,731.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6,000.00 56,498.12 75,000.00 43,5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20,000.00 33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00.00 330,000.00 16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6,000.00 403,373.52 405,000.00 203,5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0,000.00 396,500.00 280,300.00 94,9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895.67 54,006.93 42,252.71 30,276.5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91 1,477.62 1,230.52 1,380.2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919.58 451,984.55 323,783.22 126,606.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080.42 -48,611.03 81,216.78 76,893.2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20 25.98 31.1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9,781.34 3,554.91 3,872.17 -5,929.08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6,771.96 53,217.05 49,344.88 55,273.9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6,553.30 56,771.96 53,217.05 49,344.88

二、重大会计科目分析(合并口径)

(一)资产结构分析

图表6-12:发行人近三年末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合计 999,918.01 37.96 1,053,470.88 40.29 918,897.49 43.5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33,999.50 62.04 1,561,016.89 59.71 1,193,681.95 56.50

资产总计 2,633,917.50 100.00 2,614,487.77 100.00 2,112,579.44 100.00

从资产规模来看,近三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2,112,579.44万元、2,614,487.77万元和2,633,917.50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

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3.50%、40.29%和37.96%。近三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6.50%、59.71%和62.04%。

1、流动资产

图表6-13:发行人近三年末流动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51,136.48 25.12 278,716.49 26.46 258,735.19 28.16

交易性金融资产 47,074.87 4.71 52,598.87 4.99 44,400.63 4.83

应收票据 8,259.66 0.83 10,836.80 1.03 4,843.48 0.53

应收账款 241,815.13 24.18 210,415.06 19.97 198,827.53 21.64

应收款项融资 22,677.95 2.27 20,476.30 1.94 17,585.67 1.91

预付款项 28,897.86 2.89 23,430.44 2.22 20,991.47 2.28

其他应收款(合计) 15,219.80 1.52 15,845.22 1.50 12,038.93 1.31

存货 91,644.60 9.17 99,659.10 9.46 70,781.13 7.70

合同资产 244,059.32 24.41 304,319.93 28.89 259,891.95 28.28

其他流动资产 49,132.32 4.91 37,172.68 3.53 30,801.52 3.35

流动资产合计 999,918.01 100.00 1,053,470.88 100.00 918,897.49 100.00

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918,897.49万元、1,053,470.88万元和999,918.01万元,呈上升趋势。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及合同资产,具体如下:

(1)货币资金

近三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258,735.19万元、278,716.49万元和

251,136.4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8.16%、26.46%和25.12%。发行人拥有的货币资金较为充足,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和支付能力。

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近三年末,发行人银行存款余额分别为223,607.92万元、223,552.45万元和203,028.84万元,占货币资金的比例分别为86.42%、80.21%和80.84%。2023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19,981.30万元,增幅为7.72%,主要是因为2023年发行人银行存款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27,580.01万元,降幅为9.90%,主要是因为2024年发行人其他货币资金减少较多所致。

图表6-14:发行人近三年末货币资金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2.03 - 1.77 - 1.75 -

银行存款 203,028.84 80.84 223,552.45 80.21 223,607.92 86.42

数字货币 10.92 - 14.89 0.01 - -

其他货币资金 47,909.66 19.08 54,548.35 19.57 34,940.09 13.50

货币资金应收利息 185.03 0.07 599.02 0.21 185.43 0.07

合计 251,136.48 100.00 278,716.49 100.00 258,735.19 100.00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中受限制货币资金共计50,776.28万元,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保函保证金,占货币资金的比重较小。

(2)应收账款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198,827.53万元、210,415.06万元和241,815.1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1.64%、19.97%和24.18%。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来自装备制造及工程建造类业务,受行业特征影响,应收账款规模保持在较高水平。2023年末应收账款较2022年末增加11,587.53万元,增幅5.83%。2024年末应收账款较2023年末增加31,400.07万元,增幅14.92%。

图表6-15:发行人2022年末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908.55 1.20 2,908.55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39,000.57 98.80 40,173.04 16.81 198,827.53

合计 241,909.12 100.00 43,081.59 17.81 198,827.53

图表6-16:发行人2023年末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009.55 0.78 2,009.55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56,424.04 99.22 46,008.98 17.94 210,415.06

合计 258,433.59 100.00 48,018.53 18.58 210,415.06

图表6-17:发行人2024年末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8,694.38 100.00 434.72 5.00 8,259.66

合计 8,694.38 100.00 434.72 5.00 8,259.66

图表6-18: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前五名的债务人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1 45,216.11 -- 45,216.11 7.91 1,731.35

客户2 44,456.41 -- 44,456.41 7.78 45.05

客户3 9,616.25 16,868.75 26,485.00 4.63 2,648.50

客户4 3,789.25 17,787.02 21,576.26 3.78 2,157.63

客户5 -- 20,431.97 20,431.97 3.57 1,021.60

合计 103,078.01 55,087.74 158,165.74 27.67 7,604.12

(3)预付款项

近三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分别为20,991.47万元、23,430.44万元和28,897.8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28%、2.22%和2.89%。2023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2022年末增加2,438.97万元,增幅11.62%,主要是大额物资采购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2023年末增加5,467.42万元,增幅23.33%,主要是大额物资采购增加所致。

图表6-19:发行人2024年末预付款项账龄分布明细

单位:万元、%

账龄 期末余额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23,109.24 79.97

1-2年 4,385.43 15.18

2-3年 625.77 2.17

3年以上 777.42 2.69

合计 28,897.86 100.00

(4)存货

近三年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70,781.13万元、99,659.10万元和91,644.60万元,占发行人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7.70%、9.46%和9.17%。发行人的存货主要由锅炉设备在产品和钢材、煤炭等原材料构成。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较2023年末减少8,014.50万元,降幅8.04%,变动幅度较小。

图表6-20:发行人近三年存货构成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数额 占比 数额 占比 数额 占比

原材料 24,129.74 26.33 22,686.16 22.76 21,351.62 30.17

产成品(库存商品) 4,736.43 5.17 21,513.04 21.59 11,752.96 16.60

在产品 40,819.74 44.54 39,763.03 39.90 21,687.07 30.64

工程成本 21,958.69 23.96 15,696.87 15.75 15,989.48 22.59

合计 91,644.60 100.00 99,659.10 100.00 70,781.13 100.00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466.72万元,其中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993.00万元,产成品(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0.00万元,在产品计提跌价准备2,714.62万元,工程成本计提跌价准备1,759.10万元。

(4)合同资产

近三年末,发行人合同资产余额分别为259,891.95万元、304,319.93万元和244,059.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6-21:发行人2024年末合同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280,724.59 36,665.27 244,059.32

合计 280,724.59 36,665.27 244,059.32

(5)其他流动资产

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30,801.52万元、37,172.68万元和49,132.3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35%、3.53%和4.91%。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预缴税款、留抵增值税及待认证增值税和待摊费用。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6,371.16万元,增幅20.68%,主要是主要是留抵增值税及待认证增值税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11,959.64万元,增幅32.17%,主要是碳排放权资产增加所致。

2、非流动资产分析

图表6-22:发行人近三年非流动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应收款 75.00 - 1,250.00 0.0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65,986.06 16.28 241,226.98 15.45 225,384.34 18.88

长期股权投资 214,964.76 13.16 203,882.47 13.06 139,560.26 11.69

投资性房地产 521.35 0.03 241.56 0.02 548.90 0.05

固定资产 570,662.12 34.92 537,768.95 34.45 336,975.74 28.23

在建工程 87,971.92 5.38 79,360.68 5.08 104,915.23 8.79

使用权资产 16,855.27 1.03 7,456.14 0.48 6,961.30 0.58

无形资产 317,111.43 19.41 324,942.36 20.82 297,929.73 24.96

商誉 22,346.38 1.37 22,346.38 1.43 - -

长期待摊费用 4,975.28 0.30 5,328.16 0.34 5,928.32 0.5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727.27 1.88 23,782.04 1.52 18,486.92 1.5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1,802.65 6.23 113,431.18 7.27 56,991.22 4.7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33,999.50 100.00 1,561,016.89 100.00 1,193,681.95 100.00

近三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193,681.95万元、1,561,016.89万元和1,633,999.50万元,呈上升趋势。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构成。2024年末较2023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增加了4.68%,主要系固定资产增幅较大。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具体如下: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别为225,384.34万元、241,226.98万元和265,986.0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88%、15.45%和16.28%。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较2021年末减少2,157.40万元,降幅0.95%,变化不大。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较2022年末减少15,842.64万元,降幅7.03%,变化不大。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较2023年末增加24,759.08万元,增幅10.26%,主要系所持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图表6-23: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国联信托 96,810.00 74,190.00

利港电力 22,610.00 21,570.00

利港发电 42,960.00 40,560.00

约克空调 58,620.00 67,790.00

国联民生 39,356.72 31,555.24

华泰机械 - 62.40

锡东环保 5,380.00 5,250.00

琴韵小镇 236.84 236.84

富顺领源 12.50 12.50

合计 265,986.06 241,226.98

(2)长期股权投资

近三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139,560.26万元、203,882.47万元和214,964.7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69%、13.06%和13.16%,整体波动不大。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2023年末增加11,082.29万元,增幅5.44%,主要是系对江阴热电、世纪日月追加投所致。

图表6-24: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4年末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合营企业

江阴热电 85,859.87 -

江阴益达 5,953.17 -

小计 91,813.04 -

联营企业

高佳太阳能 42,308.82 -

国联财务 37,100.88 -

译氏照明 161.73 -

华创投资 - -

津新天源 293.90 -

中清源 2,308.77 -

国联绿色科技 11,738.10 -

京铁天源 396.44 -

世纪东湖 236.09 -

世纪日月 334.72 -

华润华光(北京) 28,443.54 -

高州燃机 2,299.24 -

小计 125,622.23 -

合计 217,435.26 -

(3)固定资产

近三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余额分别为336,975.74万元、537,768.95万元和570,662.1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23%、34.45%和34.92%,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2024年末较2023年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余额增加32,893.17万元,增幅6.12%,主要系智能制造基地转入所致。

图表6-25:发行人近三年固定资产净值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 107,498.12 18.84 88,227.55 16.41 56,060.02 16.64

机器设备 456,460.09 80.01 444,164.73 82.60 276,296.71 82.02

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 6,521.68 1.14 5,316.63 0.99 4,491.52 1.33

合计 570,479.89 100.00 537,708.91 100.00 336,848.25 100.00

(4)在建工程

近三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104,915.23万元、79,360.68万元和87,971.9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79%、5.08%和5.38%。2022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47,028.86万元,增幅81.24%,主要是在建项目公司投入增加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25,554.55万元,降幅24.36%,主要是宁高燃机工程在建项目公司无投入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8,611.24万元,增幅10.85%,主要系公司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图表6-26:发行人2024年末在建工程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金额 占比

零星工程 3,126.54 3.55

热网管线工程 553.51 0.63

友联热电安装工程 28.77 0.03

项目 2024年末

金额 占比

蓝天热电安装工程 275.55 0.31

光伏发电零星建安 1,857.59 2.11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77,548.86 88.15

南京燃机热电技改工程 110.77 0.13

连云港四期20MW光伏电站项目 3.85 0.00

山东肥城王瓜店100MW农光互补项目 2,040.19 2.32

山东肥城石横一期200MW农光互补项目 2,052.33 2.33

软件及系统安装调试 373.97 0.43

总计 87,971.92 100.00

(5)无形资产

近三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297,929.73万元、324,942.36万元和317,111.4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96%、20.82%和19.41%。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特许经营权。2022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上年末增加24,753.41万元,增幅为9.06%,主要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规定,公主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资源再生餐厨废弃物处置扩建项目转入无形资产。2023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上年末增加27,012.63万元,增幅为9.07%,变化不大。202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上年末减少了7830.93万元,降幅为2.41%,变化不大。

图表6-27:发行人近三年无形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土地使用权 49,832.78 15.71 53,876.04 16.58 38,259.94 12.84

软件 3,145.72 0.99 3,581.48 1.10 3,353.20 1.13

特许经营权 262,287.65 82.71 265,544.82 81.72 238,585.62 80.08

专利权 1,811.53 0.57 1,935.75 0.60 1,998.67 0.67

非专利技术 1.26 0.00 4.28 0.00 7.30 0.00

在建PPP项目 32.49 0.01 - - 15,725.01 5.28

合计 317,111.43 100.00 324,942.36 100.00 297,929.73 100.00

(6)其他非流动资产

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56,991.22万元、113,431.18万元和101,802.6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77%、7.27%和6.23%。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主要为预付工程款、飞灰填埋场项目以及合同资产。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11,628.53万元,降幅10.25%,主要是项

(二)负债结构分析

图表6-28:发行人近三年末负债结构一览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合计 1,079,300.07 69.58 1,023,407.55 64.42 805,911.20 66.94

非流动负债合计 471,754.49 30.42 565,171.34 35.58 398,021.92 33.06

负债合计 1,551,054.56 100.00 1,588,578.90 100.00 1,203,933.12 100.00

从负债规模看,近三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1,203,933.12万元、1,588,578.90万元和1,551,054.56万元,负债总额呈现逐年增加趋势。2022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较2021年末增加88,406.02万元,增幅7.92%,主要是其他流动负债和应付票据增长较多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较2022年末增加384,645.78万元,增幅31.95%,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增长较多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较2023年末减少37,524.34万元,降幅2.36%,变化幅度较小。

按负债结构分析,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6.94%、64.42%和69.58%,发行人流动负债占比逐渐降低。

发行人近年来负债总规模呈增长态势,负债的增加主要是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而产生的投资需求,发行人一方面通过传统银行融资方式获得资金支持,另一方面也拟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获得长期资金支持。

1、流动负债分析

图表6-29:发行人近三年末流动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47,427.48 13.66 141,762.99 13.85 96,551.02 11.98

应付票据 107,726.24 9.98 130,521.69 12.75 95,097.77 11.80

应付账款 388,488.88 35.99 420,105.35 41.05 353,972.29 43.92

预收款项 118.36 0.01 251.36 0.02 243.58 0.03

合同负债 84,034.41 7.79 67,102.51 6.56 67,941.65 8.43

应付职工薪酬 14,683.75 1.36 19,940.51 1.95 17,545.30 2.18

应交税费 14,710.25 1.36 14,992.15 1.46 10,525.29 1.31

其他应付款(合计) 26,211.41 2.43 27,358.83 2.67 30,013.32 3.7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6,891.29 14.54 83,881.56 8.20 29,076.37 3.61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流动负债 139,008.00 12.88 117,490.59 11.48 104,944.63 13.02

流动负债合计 1,079,300.07 100.00 1,023,407.55 100.00 805,911.20 100.00

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805,911.20万元、1,023,407.55万元和1,079,300.07万元,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及合同负债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1)短期借款

近三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96,551.02万元、141,762.99万元和147,427.4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1.98%、13.85%和13.66%,主要以信用借款为主。2022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2,087.52万元,增幅为2.21%,变化不大。2023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45,211.97万元,增幅为46.83%,主要是公司增加的短期贷款较多。2024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5,664.49万元,增幅为4.00%,变动幅度较小。

图表6-30:发行人短期借款分类表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信用借款 133,250.00 127,600.00 84,950.00

抵押借款 - - -

抵押保证借款 - - -

保证借款 - 5,000.00 7,200.00

质押借款 9,000.00 9,000.00 4,300.00

票据融资 5,078.42 - -

资金借款利息 99.05 162.99 101.02

合计 147,427.48 141,762.99 96,551.02

(2)应付票据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分别为95,097.77万元、130,521.69万元和107,726.2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1.80%、12.75%和9.98%。2022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增加20,707.43万元,增幅为27.84%,主要是用于票据结算的款项增加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增加35,423.92万元,增幅为37.25%,主要公司增加的应付银行承兑汇票。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减少22,795.45万元,降幅为17.46%,主要公司减少的应付银行承兑汇票。

图表6-31:发行人近三年末应付票据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种类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商业承兑汇票 3,969.75 6,333.95 5,883.33

银行承兑汇票 103,756.49 124,187.74 89,214.44

合计 107,726.24 130,521.69 95,097.77

(3)应付账款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353,972.29万元、420,105.35万元和388,488.8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43.92%、41.05%和35.99%。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以应付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款项及工程款以及购买管网资产款为主。2022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1年末增加19,145.96万元,增幅5.72%,变化不大。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2年末增加66,133.07万元,增幅18.68%,主要系应付劳务款项及工程款增长较多。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3年末减少31,616.47万元,降幅7.53%,主要系应付劳务款项及工程款减少所致。

付款周期方面,发行人预付款合同签订后立即支付预付款,货款一般在3个月内结清,钢材的质保金为1年,其他材料的质保金为2年。

(4)预收款项

近三年末,发行人预收款项分别为243.58万元、251.36万元和118.3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0.03%、0.02%和0.01%,变化不大。

(5)合同负债

近三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分别为67,941.65万元、67,102.51万元、84,034.4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8.43%、6.56%和7.78%。2024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16,931.90万元,增幅25.23%,主要系贷款及劳务款增加所致。

图表6-32:发行人2024年末合同负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货款及劳务款 84,034.41

合计 84,034.41

(6)其他应付款

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30,013.32万元、27,358.83万元和26,211.4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3.72%、2.67%和2.43%。其他应付款主要由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项构成,应付股利主要是惠联热电、华光工锅及中设国联的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项主要是保证金、押金、往来款、中设国联收购款以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款项等。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23年末减少1,147.42万元,降幅3.03%,变动幅度较小。

图表6-33:发行人近两年末其他应付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应付利息 - 0.85

应付股利 2,177.07 2,573.32

其他应付款项 24,034.34 24,784.67

合计 26,211.41 27,358.83

图表6-34:发行人近两年末其他应付款项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保证金、押金 6,981.26 6,035.67

代收代付款 427.12 212.84

华光新动力应支付给股东的投资款 - 532.00

股权收购款 3,000.00 8,462.81

其他应付款项 3,756.50 7,020.87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9,869.46 2,520.48

合计 24,034.34 24,784.67

(7)其他流动负债

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104,944.63万元、117,490.59万元以及139,008.0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3.02%、11.48%、12.88%,整体占比较小。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主要是预提费用、代转销项税、一次性入网费摊销和超短期票据及利息等。2022年末其他流动负债较2021年末增加89,453.90万元,主要是发行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利息增加所致。2023年末其他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增加12,545.96万元,主要是发行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利息增加所致。2024年末其他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21,517.41万元,主要是发行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利息增加所致。具体如下:

图表6-35:发行人近两年末其他流动负债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预提费用 - -

待转销项税 17,656.19 15,251.73

已背书/贴现的未到期票据 734.11 1,583.88

一次性入网费摊销 - -

超短期票据及利息 120,617.70 100,654.97

合计 139,008.00 117,490.59

2、非流动负债分析

近三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分别为398,021.92万元、565,171.34万元和471,136.2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3.06%、35.58%和30.42%。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递延收益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6-36:发行人近三年末非流动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290,660.26 61.69 272,468.91 48.21 196,774.95 49.44

应付债券 90,000.00 19.10 190,000.00 33.62 120,000.00 30.15

租赁负债 12,899.94 2.74 3,726.08 0.66 3,338.28 0.84

长期应付款 18,608.33 3.95 47,304.46 8.37 32,405.42 8.14

预计负债 629.41 0.13 - - 70.68 0.02

递延所得税负债 28,304.53 6.01 22,647.92 4.01 17,232.26 4.33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21,143.27 4.49 19,737.70 3.49 19,555.72 4.91

其他非流动负债 8,890.55 1.89 9,286.28 1.64 8,644.61 2.17

非流动负债合计 471,136.29 100.00 565,171.34 100.00 398,021.92 100.00

(1)长期借款

近三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196,774.95万元、272,468.91万元和290,660.26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49.44%、48.21%和61.61%。2022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1年末增加6,891.95万元,增幅为3.63%,主要系公司保证借款规模增加。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2年末增加75,693.96万元,增幅为38.47%,主要系公司收购增加合并范围主体后,抵押、保证质押等借款增加。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加18,191.35万元,增幅为6.68%,主要系公司增加合并范围主体后,抵押、保证质押等借款增加。

图表6-37:发行人近三年长期借款结构表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信用借款 50,376.99 71,258.00 33,200.00

保证借款 - - 66,730.00

质押借款 19,527.73 13,362.21 16,599.20

质押保证借款 39,912.30 58,987.30 47,410.00

抵押质押借款 117,910.84 68,616.40 32,835.75

保证质押抵押借款 62,932.40 60,245.00 -

合计 290,660.26 272,468.91 196,774.95

(2)应付债券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分别为120,000万元、190,000万元和90,00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30.15%、33.62%和19.08%。2022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为发行的“21华光环保MTN001”和“22华光环保MTN001(科创票据)”。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为发行的“21华光环保MTN001”、“22华光环保MTN001(科创票据)”、“23华光环保MTN001(绿色碳资产)”和“23华光环保MTN002”。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主要为发行的“22华光环保MTN001

(科创票据)”、“23华光环保MTN001(绿色碳资产)”和“23华光环保MTN002”、24华光环保MTN001(绿色)、24华光环保MTN002)。

图表6-38:发行人2023-2024年末应付债券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证券简称: 21华光环保MTN001) - 100,000.00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证券简称:22华光环保MTN001(科创票据)) 20,000.00 20,000.00

2023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碳资产)(证券简称:23华光环保MTN001(绿色碳资产)) 40,000.00 40,000.00

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证券简称:23华光环保MTN002) 30,000.00 30,000.00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证券简称:24华光环保MTN001(绿色)) 30,000.00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证券简称:24华光环保MTN002) 6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90,000.00 -

合计 90,000.00 190,000.00

(3)递延收益

近三年末,发行人递延收益分别为19,555.72万元、19,737.70万元和21,143.27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4.91%、3.49%和4.48%。发行人递延收益为收到的政府补助。

(4)其他非流动负债

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负债分别为8,644.61万元、9,286.28万元和8,890.55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2.17%、1.64%和1.88%。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主要为管网建设费用,根据审计要求,管网建设费用需按照16年进行摊销,每年确认部分进入其他业务收入,未摊销金额则计入其他非流动负债科目中。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4,821.50万元,增幅126.11%,主要是当期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641.67万元,增幅7.42%,主要是当期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395.73万元,降幅4.26%。变化幅度较小。

(三)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图表6-39:发行人近三年末所有者权益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或股本) 95,596.57 8.83 94,366.31 9.20 94,389.41 10.39

资本公积 26,613.05 2.46 19,088.73 1.86 18,595.22 2.05

减:库存股 9,869.46 0.91 2,520.48 0.25 5,760.32 0.63

其他综合收益 168,766.76 15.59 148,988.69 14.52 140,220.63 15.43

专项储备 920.70 0.09 679.06 0.07 122.01 0.01

盈余公积 49,447.73 4.57 47,662.80 4.65 42,991.18 4.73

未分配利润 550,320.64 50.82 524,326.29 51.11 487,910.01 53.70

少数股东权益 201,066.96 18.57 193,317.47 18.84 130,178.18 14.3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82,862.95 100.00 1,025,908.87 100.00 908,646.32 100.00

近三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总额分别为908,646.32万元、1,025,908.87万元和1,082,862.95万元。2022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较年初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实收资本及未分配利润增加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较2022年末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未分配利润及少数股东权益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较2023年末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资本公积及其他综合收益增加所致。

1、实收资本

近三年末,发行人实收资本分别为94,389.41万元、94,366.31万元和95,596.57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10.39%、9.20%和8.83%。2022年末发行人实收资本较2021年末增加21,706.77万元,主要系2022年5月公司完成年度权益分派送股,公司股份总数由726,826,374股增加至944,874,286股。2024年9月,发行人已向150名激励对象发行限制性股票13,08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75.4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1,308.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8,567.40万元。各激励对象均以货币出资。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94,288.5729万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94,288.5729万元。截至 2024年9月6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596.5729万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95,596.5729万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完成工商登记。

2、资本公积

近三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18,595.22万元、19,088.73万元和26,613.05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2.05%、1.86%和2.46%。2022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较2021年末增加1,073.81万元,增幅6.13%,主要系当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在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的股本溢价增加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较2022年末增加493.51万元,增幅2.65%,主要系当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在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的股本溢价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较2023年末增加7,524.32万元,增幅39.42%,主要系当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在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的股本溢价增加所致。

3、其他综合收益

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分别为140,220.63万元、148,988.69万元和168,766.76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15.43%、14.52%以及15.59%。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较2021年末减少1,761.76万元,降幅1.24%,主要系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减少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较2022年末增加8,768.06万元,增幅6.25%,主要系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较2023年末增加19,778.07万元,增幅13.27%,主要系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4、未分配利润

近三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487,910.01万元、524,326.29万元和550,320.64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53.70%、51.11%和50.82%。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自身经营的利润积累。

5、少数股东权益

近三年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130,178.18万元、193,317.47万元和201,066.96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14.33%、18.84%和18.57%。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规模扩张,收购子公司所致。

(四)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图表6-40:发行人近三年现金流量表主要科目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844.85 39,371.04 76,085.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990,865.67 950,690.60 809,187.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888,020.82 911,319.56 733,101.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315.02 -142,353.71 -91,718.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351,314.40 462,375.45 477,120.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425,629.41 604,729.16 568,838.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711.45 100,678.46 50,825.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743,634.09 675,324.00 313,846.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799,345.54 574,645.54 263,021.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104.07 -2,276.55 35,223.78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6,085.73万元、39,371.04万元和102,844.85万元,2022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1年减少18,951.72万元,降幅19.94%,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023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减少36,714.69万元,降幅48.25%,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2024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增加63,473.81万元,增幅161.22%,主要是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1,718.08万元、-142,353.71万元和-74,315.02万元,呈下降趋势。2022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1年减少71,642.59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的投资款增加以及上年收到了第一期拆迁补偿款。2023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减少50,635.63万元,主要系赎回理财收回现金减少,及现金收购5家热电企业股权现金净支出增加。2024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增加了万元,主要系68,038.69万元,主要2023年投资并购项目增加,2024年缩减投资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0,825.00万元、100,678.46万元和-55,711.45万元,呈增长趋势。2022年发行人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大幅增加,主要是有息负债增加所致。2023年发行人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大幅增加,主要是公司借款规模增加,取得现金增加。2024年发行人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大幅降低,主要是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大所致。

(五)重要财务指标分析

1、营运能力分析

图表6-41:发行人近三年主要营运效率指标一览表

单位:次/年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 4.03 5.14 4.64

存货周转率 1.99 2.34 2.28

总资产周转率 0.35 0.44 0.43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64、5.14和4.03,主要是由于会计政策变更,部分应收账款重新分类,导致应收账款大幅下降所致。

近三年末,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28、2.34和1.99,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是当年市场原因所致。

近三年末,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43、0.44和0.35,发行人的总资产周转率整体较低。

2、盈利能力分析

(1)盈利情况分析

图表6-42:发行人近三年主要盈利能力指标一览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911,332.42 1,051,289.85 883,929.87

营业成本 736,517.63 858,669.07 707,611.47

资产减值损失 -1,588.39 -9,786.62 -7,494.52

信用减值损失 -1,289.53 -3,039.05 -1,381.27

毛利润 168,277.77 186,886.09 170,563.78

利润总额 110,941.07 112,258.20 102,311.29

净利润 92,674.80 93,667.82 87,479.00

毛利率 19.18 18.32 19.95

净利率 10.17 8.91 9.90

近三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83,929.87万元、1,051,289.85万元和911,332.42万元,营收水平稳定增长。

近三年,发行人的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7,494.52万元、-9,786.62万元和-1,588.39万元。2022年末资产减值损失较2021年末增加842.46万元,变化幅度不大。2023年末资产减值损失较2022年末减少2,292.10万元,降幅30.58%,主要系合同资产规模扩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减少。2024年末资产减值损失较2023年末减少8,198.23万元,主要系公司加强对合同资产管理,余额规模降低,减值准备计提减少。

近三年,发行人的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1,381.27万元、-3,039.05万元和-1,289.53万元。2022年末信用减值损失较2021年末增加7,852.77万元,主要系应收账款信用减值计提增加。2023年末信用减值损失较2022年末减少1,657.79万元,主要系营收规模扩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规模增加,计提减值损失减少。2024年末信用减值损失较2023年末减少1,749.52万元,主要系主要系公司加强了对应收账款管理,应收票据余额降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减少。

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19.95%、18.32%和19.18%,近年来发行人毛利率稳定增长,盈利能力较强。

(2)期间费用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95,117.96万元、115,859.62万元和117,777.0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76%、11.02%、12.92%,具体情况如下表:

图表6-43:发行人近三年期间费用分析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9,649.16 8.19 9,118.03 7.87 8,120.70 8.54

科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管理费用 65,630.62 55.72 62,209.74 53.69 50,391.17 52.98

研发费用 22,177.78 18.83 25,811.67 22.28 24,368.96 25.62

财务费用 20,319.51 17.25 18,720.18 16.16 12,237.13 12.87

费用占比 12.92 11.02 10.76

合计 117,777.07 100.00 115,859.62 100.00 95,117.96 100.00

1 销售费用

近三年,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8,120.70万元、9,118.03万元和9,649.16万元,分别占同期期间费用的比重为8.54%、7.87%和8.19%,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92%、0.87%和1.06%。发行人销售费用主要为业务招待费、职工薪金及服务费,2022年发行人销售费用较2021年度增加713.98万元,主要是因为2022年度职工薪酬支付增加致使销售费用增加。2023年发行人销售费用较2022年度增加997.33万元,主要是因为2023年度职工薪酬支付增加致使销售费用增加。2024年发行人销售费用较2023年度增加531.13万元,主要是因为2024年度职工薪酬支付增加致使销售费用增加。

2

管理费用

近三年,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50,391.17万元、62,209.74万元和65,630.62万元,占同期期间费用的比例分别为52.98%、53.69%和55.72%,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70%、5.92%和7.20%。2022年度发行人管理费用较2021年度减少7,737.27万元,主要是因为2022年度职工薪酬支付减少致使管理费用减少。2023年度发行人管理费用较2022年度增加11,818.57万元,主要是因为2023年度职工薪酬支付增加致使管理费用增加。2024年度发行人管理费用较2023年度增加3,420.88万元,主要是因为2024年度职工薪酬支付增加致使管理费用增加。

3

研发费用

近三年,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24,368.96万元、25,811.67万元和22,177.78万元,占同期期间费用的比例分别为25.62%、22.28%和18.83%,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76%、2.46%和2.43%。2024年度发行人研发费用较2023年度减少3,633.89万元,主要系装备和工程板块研发项目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

4

近三年,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12,237.13万元、18,720.18万元和20,319.51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财务费用增幅52.98%,主要系发行人借款规模增加,对应利息支出增加。2024年度发行人财务费用增幅8.54%,主要系发行人借款规模增加,对应利息支出增加。

(3)投资收益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20,301.78万元、25,225.71万元和15,991.61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投资收益较2022年度增加4,923.93万元,主要系当期长期

股权投资收益及股利收入减少所致。2024年度发行人投资收益较2023年度减少9,234.10万元,主要系当期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图表6-44:发行人近三年投资收益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214.72 13,678.94 10,180.4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10,982.45 10,498.52 7,905.76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992.86 1,019.31 1,669.84

权益法核算转转控制产生的利得 - - -

其他 -198.41 28.94 545.76

合计 15,991.61 25,225.71 20,301.78

(4)营业外收入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8,350.35万元、2,341.30万元和2,833.35万元。2022年,发行人营业外收入较2021年增加4,564.65万元,主要系出售碳配额收益以及赔偿金收入增加所致。2023年,发行人营业外收入较2022年减少6,009.05万元,降幅71.96%,主要系不取得的违约金赔偿、无需支付的应付款、出售碳排放配额收入减少。2024年,发行人营业外收入较2023年增加492.05万元,增幅21.02%,主要系违约金及赔偿收入增加所致。

图表6-45:发行人近三年营业外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 0.00 0.00 0.58

违约金及赔偿收入 928.65 416.70 2,375.86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价差 - 0.34 -

不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594.47 207.24 3,552.76

出售无偿取得的碳排放配额收入 326.62 1,127.60 2,096.75

提前搬迁奖励 514.02 - -

其他 469.58 589.42 324.39

合计 2,833.35 2,341.30 8,350.35

3、偿债能力分析

图表6-46:公司近三年末主要偿债能力指标一览表

偿债能力指标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比率 0.93 1.03 1.14

速动比率 0.84 0.93 1.05

资产负债率(%) 58.89 60.76 56.99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6.90 5.31 7.46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从短期偿债能力来看,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14、1.03和0.93;速动比率分别1.05、0.93和0.84。发行人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相对稳定,短期偿债能力一般。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从长期偿债能力来看,发行人资产负债率相对较为稳定。近三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99%、60.76%和58.89%,资产负债率水平较好,发行人长期偿债能力稳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财务情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三、发行人有息债务及其偿付情况

(一)发行人近三年有息债务及其偿付情况

发行人有息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近三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合计数分别为533,379.00万元、788,768.43万元和823,987.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6-47:发行人近三年末有息债务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47,427.48 17.89 141,762.99 17.97 96,551.02 18.10

长期借款 290,660.26 35.27 272,468.91 34.54 196,774.95 36.89

应付债券 90,000.00 10.92 190,000.00 24.09 120,000.00 22.5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6,891.29 19.04 83,881.56 10.63 29,076.37 5.45

其他流动负债 139,008.00 16.87 100,654.97 12.76 90,976.66 17.06

合计 823,987.03 100.00 788,768.43 100.00 533,379.00 100.00

(二)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明细情况

图表6-48: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担保结构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信用 抵押 保证 质押 质押+保证 抵押+质押 抵押+质押+保证 票据融资 利息 合计

短期借款 133,250.00 - - 9,000.00 - - - 5,078.42 99.05 147,427.48

长期借款 50,376.99 - - 19,527.73 39,912.30 117,910.84 62,932.40 - - 290,660.26

应付债券 90,000.00 - - - - - - - - 9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9,808.09 - - 1,278.80 10,069.00 12,252.93 500.00 92,623.22 359.25 156,891.29

其他流动负债 46,384.78 - - - - - - 90,000.00 2,623.22 139,008.00

合计 359,819.86 - - 29,806.53 49,981.30 130,163.77 63,432.40 187,701.64 3,081.52 823,987.03

图表6-49: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银行借款明细一览表

单位:万元、%

借款单位 借款银行 借款金额 利率 借款日期 还款日期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19,360.00 3 2023/6/30 2025/6/29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7,040.00 2.9 2024/1/2 2025/6/29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30,000.00 2.6 2023/6/26 2025/6/25

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5,000.00 2.85 2024/10/28 2025/5/27

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10,000.00 2.85 2024/10/28 2025/10/27

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3,898.00 2.3 2023/12/8 2025/5/30

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2,249.00 2.3 2024/1/22 2025/5/30

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942 2.3 2024/6/28 2025/5/30

公主岭德联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9,000.00 2.85 2024/3/14 2025/3/14

公主岭德联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4,700.00 3.5 2023/3/21 2032/3/21

公主岭德联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500 3.5 2023/5/25 2032/3/21

公主岭德联 国联财务 1,000.00 3.5 2023/6/13 2032/3/21

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公主岭德联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1,000.00 3.5 2023/6/21 2032/3/21

公主岭德联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1,500.00 3.5 2023/7/25 2032/3/21

公主岭德联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500 3.5 2023/10/12 2032/3/21

公主岭德联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600 3.5 2023/10/25 2032/3/21

公主岭德联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500 3.5 2023/12/1 2032/3/21

公主岭德联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500 3.5 2023/12/20 2032/3/21

公主岭德联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1,000.00 3.5 2024/1/9 2032/3/21

公主岭德联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700 3.5 2024/2/5 2032/3/21

公主岭德联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500 3.5 2024/6/17 2032/3/21

公主岭德联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600 3.5 2024/6/26 2032/3/21

公主岭德联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300 3.5 2024/12/19 2032/3/21

江西乐联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10,961.00 3 2021/1/28 2025/6/20

江西乐联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7,039.00 3 2021/1/28 2027/6/20

丰县丰联热电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 1,500.00 3.1 2024/2/4 2025/2/4

丰县丰联热 丰县农商行 950 2.8 2024/3/26 2026/12/26

电有限公司

丰县丰联热电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1,000.00 3.1 2024/6/24 2025/6/23

丰县丰联热电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1,500.00 3.1 2024/8/14 2025/8/14

丰县徐联热电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2,000.00 3.1 2024/8/16 2025/8/15

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0,000.00 3.1 2024/2/2 2025/2/2

华光环保能源(西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 5,000.00 3.15 2024/9/6 2025/9/6

南京宁高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61,638.00 3.05 2024/9/27 2040/9/27

南京宁高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500 2.8 2024/11/27 2027/11/27

南京宁高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400 3 2024/9/25 2025/9/25

南京宁高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200 3 2024/1/30 2025/1/29

南京宁高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500 3 2024/12/10 2025/12/9

南京宁高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450 3 2024/3/11 2025/3/11

南京宁高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500 3 2024/3/28 2025/3/28

南京宁高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850 3 2024/4/29 2025/4/29

南京宁高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600 3 2024/5/29 2025/5/29

南京宁高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500 3 2024/7/5 2025/7/5

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3,500.00 2.8 2024/9/5 2025/8/28

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000.00 2.5 2024/12/11 2025/12/10

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 2,000.00 2.85 2024/6/28 2025/6/28

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 2,900.00 2.5 2024/11/27 2025/11/26

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 1,000.00 2.8 2024/9/19 2025/9/10

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3,000.00 3 2024/1/26 2025/1/25

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1,000.00 2.5 2024/9/30 2025/6/12

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 2,000.00 2.8 2024/2/19 2025/2/18

无锡惠联绿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 1,000.00 2.95 2024/10/18 2025/10/17

山西晋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1,720.00 4.05 2023/4/28 2038/1/15

山西晋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7,580.00 3.775 2023/4/3 2038/1/15

无锡惠联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5,256.25 3.67 2022/3/18 2025/6/30

无锡惠联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2,500.00 2.85 2024/12/10 2025/12/9

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15,500.00 3.05 2015/6/4 2025/5/5

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 建设银行 1,900.00 2.8 2024/7/24 2025/7/23

公司

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6,635.00 3.15 2021/12/14 2025/5/5

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2,500.00 2.8 2024/6/26 2025/6/26

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2,000.00 2.8 2024/8/12 2025/8/12

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 2,000.00 2.8 2024/1/29 2025/1/28

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 1,000.00 2.8 2024/4/25 2025/4/24

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2,000.00 2.8 2024/5/20 2025/5/19

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1,600.00 2.8 2024/6/11 2025/5/19

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000.00 2.8 2024/5/10 2025/5/9

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000.00 2.8 2024/3/5 2025/2/27

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3,000.00 2.8 2024/5/30 2025/5/30

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1,500.00 2.8 2024/4/22 2025/4/21

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2,200.00 2.8 2024/1/25 2025/1/17

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1,000.00 2.7 2024/9/6 2025/9/3

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 1,000.00 2.8 2024/3/28 2025/3/26

无锡蓝天燃 华夏银行 1,000.00 2.8 2024/6/28 2025/6/27

机热电有限公司

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 100 2.8 2024/6/24 2025/6/23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6,949.27 3.8 2024/2/1 2025/7/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684.04 3.55 2024/4/29 2025/7/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992.63 3.55 2024/6/12 2025/7/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635.74 3.55 2024/6/26 2025/7/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679.13 3.45 2024/7/31 2025/7/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523.86 3.45 2024/8/31 2025/7/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3,349.24 3.45 2024/9/27 2025/1/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800 3.2 2024/11/28 2025/7/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363.69 3.8 2024/2/8 2025/7/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499.93 3.8 2024/2/8 2025/7/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7,750.03 3.55 2024/3/8 2025/7/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00 3.8 2024/3/8 2025/7/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04.49 3.55 2024/3/22 2025/7/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4,745.04 3.55 2024/3/22 2025/7/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221.83 3.45 2024/9/6 2025/7/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459.8 3.45 2024/9/6 2025/7/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133.66 3.45 2024/9/27 2025/7/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00.76 3.45 2024/9/27 2025/7/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558.7 3.2 2024/12/10 2025/7/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6,355.97 3.55 2024/3/12 2025/7/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857.21 3.55 2024/5/6 2025/7/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149.31 3.55 2024/5/6 2025/7/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151.98 3.55 2024/6/13 2025/7/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220.26 3.55 2024/6/13 2025/7/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93.46 3.55 2024/7/1 2025/7/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144.94 3.55 2024/7/1 2025/7/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215.03 3.45 2024/8/1 2025/7/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 国联财务 789.64 3.45 2024/8/1 2025/7/26

源有限公司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385.49 3.45 2024/9/4 2025/7/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560.96 3.45 2024/9/4 2025/7/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1,255.96 3.45 2024/10/8 2025/7/26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300.37 3.2 2024/12/3 2025/7/26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300.00 4.1 2017/8/1 2025/6/25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100.00 4.1 2017/8/1 2025/12/25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600.00 3.95 2018/1/15 2025/6/25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000.00 4.1 2016/12/9 2025/1/10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000.00 4.1 2016/12/9 2025/7/10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000.00 4.1 2015/12/17 2025/5/26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500 4.1 2016/12/29 2025/5/26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500 4.1 2016/12/29 2025/5/26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500 4.1 2016/3/16 2025/1/28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 3,720.00 3.85 2018/12/5 2025/6/4

中设国联无 兴业银行 1,080.00 3.85 2019/3/27 2025/6/4

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国开行 3,200.00 3.95 2020/3/31 2025/6/10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284.21 3.45 2023/12/27 2025/6/26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228.32 3.45 2024/2/5 2025/6/26

南京联汽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233 3.4 2024/11/27 2025/10/27

南京联汽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618 3.4 2024/11/1 2025/10/27

无锡国联华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270 4.1 2022/6/2 2025/5/23

无锡市中惠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756 4.1 2022/6/2 2025/5/23

无锡市联普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864 4.1 2022/5/17 2025/5/19

瑞金市城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5,516.50 3.65 2023/3/29 2025/3/29

连云港中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1,876.00 2.9 2024/1/16 2025/7/15

连云港中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1,340.00 2.9 2024/1/19 2025/7/15

连云港中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1,000.00 2.9 2024/11/7 2025/7/15

重庆中设国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112.72 3.3 2024/11/20 2025/11/19

无锡联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288 4.1 2022/6/2 2025/5/23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 5,000.00 3.05 2024/12/24 2025/12/23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3,000.00 3.4 2024/3/18 2025/3/18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 3,000.00 3.5 2024/4/28 2025/4/27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 5,000.00 3.5 2024/4/19 2025/4/18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5,000.00 3.4 2024/10/21 2025/9/18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5,000.00 3.4 2024/10/21 2025/5/21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3,000.00 3.4 2024/6/19 2025/6/17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3,000.00 3.4 2024/10/25 2025/6/17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国联财务 2,000.00 3.4 2024/10/28 2025/6/17

无锡国联华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无锡农商行 1,000.00 3.5 2024/3/20 2025/3/19

无锡市中惠新能源有限公司 无锡农商行 1,000.00 3.5 2024/3/14 2025/3/12

无锡市联普新能源有限公司 无锡农商行 1,000.00 3.5 2024/3/20 2025/3/19

无锡联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无锡农商行 1,000.00 3.5 2024/3/20 2025/3/19

中设国联无锡光伏电站运维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 500 2.8 2024/6/28 2025/6/27

中设国联无 北京银行 1,000.00 3.45 2024/3/22 2025/3/22

锡光伏电站运维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37,799.32 3.05 2023/10/10 2033/10/10

南京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2,000.00 2.9 2024/6/24 2025/6/23

南京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 3,000.00 2.9 2024/6/26 2025/6/26

南京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2,000.00 3 2024/2/19 2025/2/19

桐乡濮院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桐乡农商行 1,000.00 2.8 2024/11/29 2025/11/29

合计 491,486.71

图表6-50: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续期债券明细一览表

单位:亿元、%

债券简称 票面利率 当前余额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25华光环保SCP005(科创票据) 1.83 1.00 2025-03-28 2025-11-04

25华光环保SCP006(科创票据) 1.83 2.00 2025-03-28 2025-11-04

25华光环保SCP004(科创票据) 1.83 1.00 2025-03-28 2025-11-04

25华光环保MTN001(绿色科创) 1.90 4.00 2025-03-25 2027-03-25

25华光环保SCP003(科创票据) 1.85 1.00 2025-02-24 2025-11-21

25华光环保SCP002(科创票据) 1.72 1.00 2025-01-17 2025-07-04

25华光环保SCP001(科创票据) 1.65 2.00 2025-01-10 2025-07-04

24华光环保MTN002 1.98 6.00 2024-08-22 2027-08-22

24华光环保SCP011 1.97 2.00 2024-08-22 2025-05-19

24华光环保SCP010(科创票据) 2.04 2.00 2024-08-20 2025-05-16

24华光环保MTN001(绿色) 2.20 3.00 2024-06-07 2027-06-07

23华光环保MTN002 2.96 3.00 2023-06-09 2025-06-09

22华光环保MTN001(科创票据) 3.25 2.00 2022-06-10 2025-06-10

合计 30.0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按时支付上述债券本息,未发生逾期未支付情况。

四、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方情况

(1)对发行人存在实际控制的关联方

发行人母公司为无锡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发行人全资及控股企业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全资及控股企业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部分内容。

(3)发行人参股企业、合营联营企业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参股企业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参股公司情况”部分内容。

(4)发行人其他关联方

图表6-51:截至2024年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明细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协联热电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益多热电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佳福楼宇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国联物业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天生物业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国联人寿 母公司联营企业

国联新城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厦门开发晶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江阴燃机 本公司合营企业控制的企业;关联自然人担任董监高的公司

远程电缆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云崖律所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监高的公司

锡东环保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监高的公司

无锡产交所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利港发电 本公司参股企业,持股8.74%;关联自然人担任董监高的公司

江苏利电航运 利港发电子公司

联合担保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约克空调 本公司参股企业,持股20%;关联自然人担任董监高的公司

长江精纺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华西钢铁集团 原关联自然人担任董监高的公司,原关联自然人2022年12月起不再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公司从严将与其担任董监高的公司2023年发生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2024年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华西钢铁 华西钢铁集团子公司

华西热电 华西钢铁集团孙公司

河北华西钢铁 华西钢铁集团子公司

无锡太工院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无锡外服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国联实业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关联自然人担任董监高的公司

一棉投资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无锡国际交流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无锡公佳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无锡人才集团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无锡人才市场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无锡友程国旅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中信江阴码头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监高的公司

赛诺咨询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新远程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无锡友服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世纪东湖 世纪天源联营企业

世纪日月 世纪天源联营企业

普瑞光电(厦门)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安徽英特美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无锡金匮档案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无锡对外友好中心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江苏资产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无锡市国联金属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南京汽轮电机集团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监高的公司

南京汽轮电机股份 南京汽轮电机集团子公司

南京汽轮技术服务 南京汽轮电机集团子公司

南京汽轮宁兴机械 南京汽轮电机集团子公司

无锡数据集团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监高的公司

无锡数据运营 无锡数据集团子公司

无锡数字安全 无锡数据集团子公司

太湖云计算 无锡数据集团子公司

国联民生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国联期货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国联信托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华英证券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上海虹鼎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上海锡信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太湖人才公寓 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江苏峰业集团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监高的公司

江苏万德环保 江苏峰业集团子公司

国鑫售电 原联营企业,公司2023年退出;公司从严将与其2024年发生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后续与其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情况

发行人根据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披露程序等作了详尽的规定,明确以市场价格为主旨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关联交易定价方法,确保了关联交易在“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的条件下进行,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发行人对关联方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或协议价确定,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重大关联方交易和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图表6-52: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关联方交易明细一览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国联物业 物资采购及物业管理服务等 530.57

云崖律所 法律培训费 0.47

国联集团 员工餐费 92.72

国联集团 担保手续费 3.8

国联人寿 保险费 288.5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交易服务费 4.46

天生物业 物业管理等服务 145.03

远程电缆 货物 446.41

国联新城 停车费 23.77

无锡太工院 体检费会议费等 265.91

无锡外服 劳务费用 2,061.95

国联绿色科技 设备 313.05

利港发电 焚烧费 4,027.29

无锡公佳 劳务用工费 501.38

无锡人才集团 培训费 167.56

无锡人才市场 培训费 49.37

无锡友程国旅 活动服务费 37.27

中信江阴码头 运杂费 282.22

无锡友服 咨询服务费 0.83

普瑞光电(厦门) 货物 2.65

安徽英特美 货物 4.75

江苏利电航运 货物运输 63.85

无锡金匮档案 档案整理服务费 12.98

无锡产交所 项目交易服务费 99.21

无锡对外友好中心 设计制作服务费 --

华英证券 财务顾问费 16.98

上海锡信 水电及物业管理 23.8

太湖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费 38.41

南京汽轮宁兴机械 货物 0.61

南京汽轮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 27.95

无锡数据集团 智能章及网络安全保障服务 41.22

无锡数字安全 网络安全服务 46.4

无锡数据运营 技术服务 2.14

合计 9,623.52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华西钢铁 电站工程与服务 --

华西热电 电站工程与服务 --

益多热电 货物、污泥处置及电站工程与服务等 --

协联热电 技术服务 --

协联热电 工程设计服务 --

国联物业 货物 79.86

佳福楼宇 货物 20.08

约克空调 货物 184.81

高佳太阳能 热力及电力 573.51

国联新城 工程EPC 567.2

国鑫售电 技术服务 9.32

国鑫售电 污泥处置 2.15

长江精纺 电力 191.19

远程电缆 工程EPC 2864.48

新远程 电站工程与服务 --

国联集团 工程EPC 907.46

世纪东湖 技术服务 389.43

世纪日月 技术服务 --

江苏资产 工程EPC 615.52

无锡市国联金属 工程设计服务 18.4

南京汽轮电机股份 货物 204.86

安徽英特美 工程设计服务 --

锡东环保 技术服务 39.82

高州燃机 技术服务 69.34

国联绿色科技 货物 229.91

国联绿色科技 工程EPC 17.47

无锡外服 技术服务 0.15

无锡数据集团 工程EPC 1044.55

无锡数据集团 工程设计服务 274.73

国联期货 工程EPC 16.28

国联信托 工程EPC 110.55

国联民生 工程EPC 105.54

国联财务 工程EPC 232.87

太湖云计算 工程EPC 174.89

合计 8,944.37

(2)关联租赁情况

图表6-53: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关联租赁明细一览表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发生额

国联新城 房屋及设备 381.58

合计 381.58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图表6-54: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关联方应收款项一览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中清源 1,297,500.00 1,297,500.00

应收账款 约克空调 -- --

应收账款 高佳太阳能 364,568.94 18,228.45

应收账款 国联物业 -- --

应收账款 佳福楼宇 15,600.00 780

应收账款 长江精纺 30,415.77 1,520.79

应收账款 江苏资产 -- --

应收账款 南京汽轮电机股份 458,032.72 22,901.64

应收账款 华西钢铁 -- --

应收账款 锡东环保 13,500.00 675

应收账款 无锡外服 1,611.20 80.56

应收账款 世纪东湖 1,032,000.00 51,600.00

应收账款 国联财务 1,629,915.09 81,495.75

应收账款 国联信托 7,633.08 381.65

应收账款 国联新城 97,241.14 4,862.06

应收账款 无锡数据集团 2,542,339.19 127,116.96

应收账款 太湖云计算 878,610.79 43,930.54

合计 8,368,967.92 1,651,073.40

合同资产 江阴燃机 -- --

合同资产 国联新城 -- --

合同资产 华西钢铁 -- --

合同资产 河北华西钢铁 -- --

合同资产 新远程 -- --

合同资产 赛诺咨询 618,396.39 123,679.28

合同资产 国联集团 -- --

合同资产 远程电缆 21,119,053.56 1,055,952.68

合同资产 国联绿色科技 779,400.00 38,970.00

合同资产 太湖云计算 128,910.36 6,445.52

合计 22,645,760.31 1,225,047.48

预付款项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付款项 远程电缆 419,244.85 --

预付款项 国联人寿 256.98 --

预付款项 无锡公佳 387,216.13 --

预付款项 无锡产交所 113.21 --

预付款项 国联财务 27.58 --

预付款项 江苏万德环保 186,765.00 --

预付款项 南京汽轮宁兴机械 199,000.00 --

合计 1,192,623.75 0.00

其他应收款 中清源 43,609,812.81 43,609,812.81

其他应收款 国联物业 100,000.00 20,000.00

其他应收款 译氏照明 1,693,209.74 1,693,209.74

其他应收款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1,652.00 18,855.40

其他应收款 无锡产交所 88,944.00 4,447.20

合计 45,613,618.55 45,346,325.15

图表6-55: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关联方应付款项一览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短期借款 国联财务 490,471,604.16 452,396,898.62

合计 490,471,604.16 452,396,898.62

应付账款 国联物业 85,149.50 166,619.53

应付账款 译氏照明 64,649.62 64,649.62

应付账款 协联热电 76,427,497.45 116,427,497.45

应付账款 厦门开发晶 -- 5,782,622.00

应付账款 远程电缆 289,525.79 1,439,757.68

应付账款 无锡外服 1,220,256.82 1,252,872.32

应付账款 国联绿色科技 2,121,045.48 256,153.30

应付账款 普瑞光电(厦门) 5,944,953.55 1,002,363.55

应付账款 安徽英特美 144,258.04 225,330.46

应付账款 无锡对外友好中心 -- 29,618.52

应付账款 南京汽轮电机集团 -- 5,572,000.00

应付账款 利港发电 3,572,882.95 2,487,794.06

应付账款 无锡金匮档案 -- 40,606.80

应付账款 无锡数字安全 43,000.00 --

应付账款 南京汽轮技术服务 31,587.00 --

应付账款 无锡数据集团 82,620.00 --

应付账款 太湖云计算 1,879,827.20 --

应付账款 无锡太工院 1,005.00 --

应付账款 南京汽轮宁兴机械 1,875,800.00 --

合计 93,784,058.40 134,747,885.29

合同负债 高佳太阳能 384,114.00 262,082.02

合同负债 国联新城 585,772.14 5,672,035.83

合同负债 无锡产交所 248,711.93 --

合同负债 国联物业 94,238.53 --

合同负债 约克空调 202,310.37 --

合同负债 上海虹鼎 1,063,207.55 --

合同负债 国联集团 1,235,936.04 --

合同负债 无锡数据集团 1,576,089.50 --

合计 5,390,380.06 5,934,117.85

其他应付款 国联实业 30,000,000.00 30,000,000.00

其他应付款 一棉投资 1,542,500.00 1,542,500.00

其他应付款 无锡公佳 -- 78.02

其他应付款 无锡产交所 104,923.00 104,923.00

其他应付款 国联集团 360 69,426.00

其他应付款 无锡金匮档案 59,880.00 76,000.00

其他应付款 无锡外服 76,240.00 76,120.00

其他应付款 上海锡信 2,118.01 --

其他应付款 国联物业 18,238.10 --

其他应付款 无锡太工院 225,969.00 --

其他应付款 无锡数据集团 24,480.00 --

合计 32,054,708.11 31,869,047.0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国联财务 15,186,120.94 280,063,571.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高佳太阳能 22,427.44 55,875.0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江精纺 162,450.17 158,115.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上海虹鼎 3,185,658.87 --

合计 18,556,657.42 280,277,562.25

其他流动负债 高佳太阳能 34,570.26 23,587.38

其他流动负债 无锡产交所 22,384.07 --

其他流动负债 国联物业 8,481.47 --

其他流动负债 约克空调 18,207.93 --

其他流动负债 上海虹鼎 63,792.45 --

其他流动负债 太湖云计算 14,830.40 --

合计 162,266.58 23,587.38

长期借款 国联财务 305,295,857.44 265,410,000.00

合计 305,295,857.44 265,410,000.00

租赁负债 高佳太阳能 258,349.36 280,776.79

租赁负债 长江精纺 1,065,514.95 1,088,653.19

租赁负债 上海虹鼎 5,307,112.57 --

合计 6,630,976.88 266,779,429.98

(4)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方交易款项均为正常业务往来形成的应收应付款,不存在资金被关联方违法占用的情形。

五、或有事项

(一)发行人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为合并口径内子公司高州燃机项目建设期借款提供担保。除上述担保外无其他重大对外担保事项。具体明细如下:

图表6-56: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序号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1 高州协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19,844.30 2023/05/24 2034/10/28

合计 19,844.30

(二)发行人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公司向参股公司中清源提供8,000万元委托贷款。中清源未能全部偿还上述委托贷款,逾期未偿还金额为6,000万元。

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就该委贷事项提起诉讼,已于2019年2月15日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年12月24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如下:

1、中清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华光环能归还借款本金6,000万元,支付利息及违约金;

2、王睿华、郝炜、樊三星、杨海峰、孙存军、王松起对上述中清源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中清源上述第一项债务及本案的诉讼费用,华光环能有权以中清源名下国清环保的全部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股东所得款优先受偿;

4、驳回华光环能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1年1月,公司收到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寄送的应诉案件通知书(2020)苏民终1054号,上诉人(一审被告)樊三星、孙存军、王松起因委托贷款合同纠纷议案,不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2民初48号民事一审判决,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3年1月,公司收到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寄送的《民事判决书》(2020)苏民终1054号,判决结果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在本案一审诉讼过程中,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时对本案所涉及的应收款项已全部计提坏账准备。虽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已生效,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及执行结果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以会师事务所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目前该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截至2024年12与31日,委贷案件累计回款16,390,187.19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已决诉讼外,发行人不存在未决且对本次债券发行及偿还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及仲裁案件,也不存在对本期发行存在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其它或有负债。

(三)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重大承诺事项。

(四)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其他或有事项。

六、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合计389,845.77万元,占净资产的比重为36.00%,其中受限货币资金50,776.28万元,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以及保函保证金;受限应收票据2,415.76万元;受限应收账款101,663.02万元;受限其他非流动资产12,711.50万元;受限固定资产123,083.71万元;受限在建工程77,548.86万元;受限无形资产21,646.64万元,为房屋建筑物或土地抵押。2024年末受限资产较2023年末增长23,898.49万元,增幅6.53%,主要系受限应收账款和无形资产增长较多。

发行人资产受限具体情况如下表:

图表6-57: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36,547.96 其他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货币资金 11,328.70 其他 保函保证金

货币资金 1,128.78 其他 因法定代表人未及时变更无法取出的资金

货币资金 1,737.83 冻结 因账户久悬以及因子公司与合作方产生纠纷被申请保全而冻结的资金

货币资金 33.00 其他 碳排放交易平台保证金

合计 50,776.28

应收票据 2,415.76 其他 已背书及贴现未终止确认

合计 2,415.76

应收账款 6,652.38 质押 德联生物质为取得借款而提供的项目收费权质押

应收账款 14,351.92 质押 蓝天热电为取得借款而提供的市区线收费权质押

应收账款 55,285.79 质押 中设国联及其子公司瑞金城联、无锡中惠、无锡联普、无锡联鑫、华丰节能、景德镇中设、合肥晶绿源、于都中设、于都振联及连云港中联为取得借款而提供的部分光伏发电项目贷款存续期内电费收入质押

应收账款 3,980.62 质押 晋联环境为取得借款而提供的项目收费权质押

应收账款 3,081.18 质押 惠联资源为取得借款而提供的应收账款质押

应收账款 1,395.45 质押 宁高燃机为取得借款而提供的项目收费权质押

应收账款 16,915.67 质押 南京燃机热电为取得借款而提供的项目收费权质押

合计 101,663.0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711.50 质押 晋联环境为取得借款而提供的项目收费权质押

合计 12,711.50

固定资产 53,671.72 抵押 蓝天热电为取得借款而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及发电设备抵押

固定资产 24,857.48 抵押 中设国联子公司景德镇中设、连云港中联为取得借款而提供的光伏组件抵押

固定资产 38,406.75 抵押 宁高燃机为取得借款而提供的固定资产抵押

固定资产 6,147.76 抵押 南京燃机热电为取得借款而提供的房屋建筑物抵押

合计 123,083.71

在建工程 77,548.86 抵押 汕头益鑫为取得借款而提供的土地附属物抵押

合计 77,548.86

无形资产 4,906.02 抵押 蓝天热电为取得借款而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抵押

无形资产 6,064.74 抵押 惠联资源为取得借款而提供的特许经营权项下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抵押

无形资产 1,886.07 抵押 宁高燃机为取得借款而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抵押

无形资产 1,107.02 抵押 南京燃机热电为取得借款而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抵押

无形资产 7,682.79 抵押 汕头益鑫为取得借款而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抵押

合计 21,646.64

图表6-58: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所有权受限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账面价值 抵押人 质权人 抵押期限

应收账款 6,652.38 德联生物 国联财务公司 2019/01/01-2035/12/31

14,351.92 蓝天热电 农业银行 2016/06/28-2030/06/03

55,285.79 中设国联 国联财务公司、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国发行 2019/01/01-2039/01/15

3,980.62 晋联环境 工商银行 2023/01/10-2038/01/31

3,081.18 惠联资源 中国银行 2022/03/18-2030/03/17

1,395.45 宁高燃机 中国银行 2024/09/27-2040/9/21

16,915.67 南京燃机 中国银行 2023/10/10-2033/10/1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711.50 晋联环境 工商银行 2023/01/10-2038/01/31

固定资产 53,671.72 蓝天热电 农业银行 2016/06/28-2030/06/03

24,857.48 中设国联 工商银行、太平石化金融租赁 2023/11/28-2034/06/15

38,406.75 宁高燃机 中国银行 2024/09/27-2040/9/21

6,147.76 南京燃机 中国银行 2023/10/10-2033/10/10

在建工程 77,548.86 汕头益鑫 国联财务公司、工商银行 2024/01/21-2039/12/31

无形资产 4,906.02 蓝天热电 农业银行 2016/06/28-2030/06/03

6,064.74 惠联资源 中国银行 2022/03/18-2030/03/17

1,886.07 宁高燃机 中国银行 2024/09/27-2040/9/21

1,107.02 南京燃机 中国银行 2023/10/10-2033/10/10

7,682.79 汕头益鑫 国联财务公司、工商银行 2024/01/21-2039/12/31

合计 336,653.72

七、衍生产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参与衍生品交易情况。

八、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九、海外投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参与海外投资情况。

十、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之外,发行人暂无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授信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计获得银行授信166.19亿元,已使用49.15亿元,剩余117.05亿元。明细如下:

图表7-1:截至2024年末银行授信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授信额度

1 招商银行 60,000.00 15,170.74 44,829.26

2 中国银行 162,138.00 120,109.57 42,028.43

3 兴业银行 191,000.00 9,700.00 181,300.00

4 建设银行 127,500.00 59,989.00 67,511.00

5 农业银行 132,950.00 45,500.00 87,450.00

6 中信银行 58,000.00 7,500.00 50,500.00

7 浦发银行 100,000.00 100,000.00

8 工商银行 162,000.00 110,251.81 51,748.19

9 国开行 7,500.00 3,200.00 4,300.00

10 光大银行 53,000.00 3,000.00 50,000.00

11 交通银行 7,500.00 - 7,500.00

12 民生银行 30,000.00 7,000.00 23,000.00

13 邮储银行 60,000.00 - 60,000.00

14 宁波银行 20,000.00 - 20,000.00

15 华夏银行 10,000.00 10,000.00 -

16 江苏银行 25,800.00 10,100.00 15,700.00

17 南京银行 78,000.00 1,000.00 77,000.00

18 北京银行 41,000.00 1,000.00 40,000.00

19 平安银行 50,000.00 - 50,000.00

20 汇丰银行 3,600.00 - 3,600.00

21 无锡农商行 4,000.00 4,000.00 -

22 桐乡农商行 1,000.00 1,000.00 -

23 广发银行 20,000.00 1,000.00 19,000.00

24 丰县农商行 950.00 950.00 -

25 国联财务公司 256,000.00 81,015.59 174,984.41

合计 1,661,938.00 491,486.71 1,170,451.29

二、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重要子公司贷款均按时还本付息,未出现逾期未偿还银行贷款和延迟付息的情况。经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逾期借款或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二、发行人已发行债券情况

图表7-2: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债券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债券简称 利率 余额 发行规模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兑付情况

1 25华光环保SCP005(科创票据) 1.83 1.00 1.00 2025-03-28 2025-11-04 存续中

2 25华光环保SCP006(科创票据) 1.83 2.00 2.00 2025-03-28 2025-11-04 存续中

3 25华光环保SCP004(科创票据) 1.83 1.00 1.00 2025-03-28 2025-11-04 存续中

4 25华光环保MTN001(绿色科创) 1.90 4.00 4.00 2025-03-25 2027-03-25 存续中

5 25华光环保SCP003(科创票据) 1.85 1.00 1.00 2025-02-24 2025-11-21 存续中

6 25华光环保SCP002(科创票据) 1.72 1.00 1.00 2025-01-17 2025-07-04 存续中

7 25华光环保SCP001(科创票据) 1.65 2.00 2.00 2025-01-10 2025-07-04 存续中

8 24华光环保SCP015(科创票据) 1.99 0.00 2.00 2024-10-28 2025-04-02 已兑付

9 24华光环保SCP016(科创票据) 1.99 0.00 2.00 2024-10-28 2025-04-02 已兑付

10 24华光环保SCP014(科创票据) 1.97 0.00 1.00 2024-10-25 2025-01-23 已兑付

11 24华光环保SCP013(科创票据) 1.98 0.00 1.00 2024-10-25 2025-03-04 已兑付

12 24华光环保SCP012(科创票据) 2.05 0.00 2.00 2024-09-25 2025-01-17 已兑付

13 24华光环保SCP011 1.97 2.00 2.00 2024-08-22 2025-05-19 存续中

14 24华光环保MTN002 1.98 6.00 6.00 2024-08-22 2027-08-22 存续中

15 24华光环保SCP010(科创票据) 2.04 2.00 2.00 2024-08-20 2025-05-16 存续中

16 24华光环保MTN001(绿色) 2.20 3.00 3.00 2024-06-07 2027-06-07 存续中

17 24华光环保SCP007(科创票据) 2.28 0.00 1.00 2024-03-14 2024-10-30 已兑付

18 24华光环保SCP006(科创票据) 2.28 0.00 2.00 2024-03-13 2024-10-29 已兑付

19 24华光环保SCP008(科创票据) 2.27 0.00 1.00 2024-03-12 2024-09-27 已兑付

20 24华光环保SCP009(科创票据) 2.27 0.00 1.00 2024-03-12 2024-09-27 已兑付

21 24华光环保SCP004(科创票据) 2.45 0.00 2.00 2024-02-07 2024-11-01 已兑付

22 24华光环保SCP005(科创票据) 2.45 0.00 2.00 2024-02-07 2024-11-01 已兑付

23 24华光环保SCP002(科创票据) 2.56 0.00 1.00 2024-01-22 2024-03-22 已兑付

24 24华光环保SCP003(科创票据) 2.56 0.00 1.00 2024-01-22 2024-03-22 已兑付

25 24华光环保SCP001(科创票据) 2.56 0.00 1.00 2024-01-19 2024-03-19 已兑付

26 23华光环保SCP010(科创票据) 2.88 0.00 3.00 2023-12-06 2024-01-25 已兑付

27 23华光环保SCP009 2.55 0.00 5.00 2023-11-06 2024-01-05 已兑付

28 23华光环保MTN002 2.96 3.00 3.00 2023-06-09 2025-06-09 存续中

29 23华光环保SCP008(科创票据) 2.58 0.00 3.00 2023-05-12 2023-11-08 已兑付

30 23华光环保SCP007(科创票据) 2.69 0.00 2.00 2023-04-14 2023-10-11 已兑付

31 23华光环保SCP006(科创票据) 2.75 0.00 2.00 2023-04-12 2024-01-05 已兑付

32 23华光环保MTN001(绿色碳资产) 3.10 0.00 4.00 2023-03-27 2025-03-27 已兑付

33 23华光环保SCP005(科创票据) 2.84 0.00 2.00 2023-03-15 2023-12-08 已兑付

34 23华光环保SCP003(科创票据) 2.58 0.00 3.00 2023-02-15 2023-05-16 已兑付

35 23华光环保SCP004(转型碳资产) 2.77 0.00 2.00 2023-02-15 2023-11-10 已兑付

36 23华光环保SCP002(科创票据) 2.59 0.00 2.00 2023-01-18 2023-04-18 已兑付

37 23华光环保SCP001(科创票据) 2.56 0.00 2.00 2023-01-16 2023-04-16 已兑付

38 22华光环保SCP006(碳资产) 2.98 0.00 2.00 2022-12-22 2023-03-22 已兑付

39 22华光环保MTN001(科创票据) 3.25 2.00 2.00 2022-06-10 2025-06-10 存续中

40 22华光环保SCP005(科创票据) 2.05 0.00 3.00 2022-05-27 2023-02-21 已兑付

41 22华光环保SCP004 2.23 0.00 2.00 2022-05-05 2023-01-20 已兑付

42 22华光环保SCP003(高成长债) 2.25 0.00 2.00 2022-05-05 2023-01-30 已兑付

43 22华光环保SCP002 2.45 0.00 2.00 2022-03-29 2022-12-24 已兑付

44 22华光环保SCP001 2.73 0.00 3.00 2022-01-24 2022-10-21 已兑付

45 21华光环保MTN001 3.58 0.00 10.00 2021-08-25 2026-08-25 已兑付

46 G1华光01 5.20 0.00 0.79 2018-07-27 2019-03-22 已兑付

47 G1华光02 5.50 0.00 0.84 2018-07-27 2020-03-20 已兑付

48 G1华光03 5.60 0.00 0.88 2018-07-27 2021-03-19 已兑付

49 G1华光次 -- 0.00 0.15 2018-07-27 2021-03-19 已兑付

合计 30.00 106.66

截至本基础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已发行债券均按时兑付本息,没有出现延期支付本息和未付本息的情况。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设担保及其他信用增进措施。

第九章税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中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税务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6】23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16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现行缴纳营业税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将改为缴纳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投资人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印花税。前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但对债务融资工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尚未列举对其征收印花税。因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债务融资工具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第十章 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

本公司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了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信息披露管理机制,确定了信息披露的总体原则、职责分工、披露内容和标准和管理要求。财务管理部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部门,周建伟先生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实现其债务融资工具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

披露时间应当不晚于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部门为财务部,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周建伟先生担任,其负责组织和协调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接受投资者问询,维护投资者关系。

联系人:周建伟

职务:财务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0510-82833920

电子信箱:zhoujw@hghngroup.com

联系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15楼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公司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1个工作日前,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当期文件。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以下信息:

1、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公司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向市场披露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如有)、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以下信息:

1、企业应当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2、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企业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3、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企业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4、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企业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企业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企业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做出调整。

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信息披露的时间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债务融资工具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在境内同时披露。

第十二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主承销商【牵头主承销商名称】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

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1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其他情形。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

1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

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存续期管理机构联系人邮箱】或寄送至【存续期管理机构联系人地址及姓名】处(联系电话【存续期管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方式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涉及投资人保护条款。

第十四章受托管理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涉及受托管理机制。

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构成债务融资工具违约事件

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第十三章“投资人保护条款”及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六章发行有关机构

具体参见各期续发募集说明书。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具体参见各期续发募集说明书。

二、查询地址

(一)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城南路3号

法定代表人:蒋志坚

联系人:潘凯妮

联系电话:0510-85215556

传真号码:0510-85215556

邮政编码:214028

如对本基础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各期续发募集主承销商。

投资者可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第十八章 附录

附录1: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营业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营业净利率 净利润/营业收入

总资产报酬率 (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期初资产总计+期末资产总计)/2】×100%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2】×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初年末平均应收账款金额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360/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年初年末平均存货金额

存货周转天数 360/存货周转率

营业周期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天数

固定资产周转速度(次) 营业收入/【(期初固定资产余额+期末固定资产余额)/2】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计+期末资产总计)/2】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期末流动资产合计-期末存货余额)/期末流动负债合计×100%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现金流动负债比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流动负债

现金负债总额比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负债总额

有形净值债务率 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无形资产净值)

EBIT 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利息保障倍数 EBIT/(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EBITDA 税、息、折旧及摊销前的收益(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债务保护倍数 EBITDA/(长期债务+短期债务)

短期债务 短期借款+应付融资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长期债务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销售现金比率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

全部资产现金回收率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年末资产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