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壹拾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伍亿元
发行期限: 5年
担保情况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发行人: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
声明与承诺
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发行人董事会(或具有同等职责的部门)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自愿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人,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声明与承诺...................................................................................................................1
重要提示........................................................................................................................5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5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6
第一章 释义.............................................................................................................9
一、常用术语................................................................................................................9
二、技术术语..............................................................................................................11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13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13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3
第三章 发行条款和发行安排.................................................................................22
一、发行条款..............................................................................................................22
二、发行安排..............................................................................................................23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26
一、募集资金用途......................................................................................................26
二、发行人承诺..........................................................................................................26
三、发行人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26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2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28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28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37
四、发行人独立性......................................................................................................42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43
六、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47
七、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56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59
九、发行人在建、拟建工程......................................................................................88
十、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90
十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91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111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111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分析................................................................................122
三、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150
四、关联交易............................................................................................................155
五、或有事项............................................................................................................170
六、重大事项说明....................................................................................................170
七、受限资产情况....................................................................................................172
八、发行人各类金融衍生品情况............................................................................175
九、发行人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175
十、发行人海外投资情况........................................................................................175
十一、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76
第七章 发行人资信情况.......................................................................................177
一、发行人授信情况................................................................................................177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债务履约情况................................................................177
三、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债券存续及偿还情况....................................178
第八章 信用增进安排...........................................................................................179
一、关于本期中期票据的担保................................................................................179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181
三、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237
四、担保人资信状况................................................................................................287
第九章 税项...........................................................................................................292
一、增值税................................................................................................................292
二、所得税................................................................................................................292
三、印花税................................................................................................................292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294
一、置换....................................................................................................................294
二、同意征集机制....................................................................................................294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安排.......................................................................................298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298
二、信息披露安排....................................................................................................298
第十二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302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302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302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302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305
五、会议的表决和决议............................................................................................307
六、其他....................................................................................................................308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310
一、违约事件............................................................................................................310
二、违约责任............................................................................................................310
三、发行人义务........................................................................................................310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310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311
六、处置措施............................................................................................................311
七、不可抗力............................................................................................................312
八、争议解决机制....................................................................................................312
九、弃权....................................................................................................................312
第十四章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机构...............................................314
一、发行人................................................................................................................314
二、承销团成员........................................................................................................314
三、承担存续期管理的机构....................................................................................314
四、律师事务所........................................................................................................315
五、会计师事务所....................................................................................................315
六、信用增进机构....................................................................................................315
七、登记、托管、结算机构....................................................................................315
八、集中簿记建档系统............................................................................................316
第十五章 备查文件和查询地址...........................................................................317
一、备查文件............................................................................................................317
二、文件查询地址....................................................................................................317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来水量波动风险
发行人经营电力板块中水电占比较高,水电项目集中在黄河上游干流及支流和长江流域的白龙江,长江和黄河上游来水量的长期变化具有明显的丰枯交替特征,年度间来水量也存在不平衡的情况,因此来水丰沛程度对公司水力发电量将产生一定影响。
2、电价调整风险
目前,我国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包括输配电量及电能质量、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的确定、新输配电项目的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国家未来出台各项电力市场的政策和法规可能会对发行人的业务和运营造成负面影响,对发行人在现有市场和目标市场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二)情形提示
1、发行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发行人于2024年3月6日发布公告,发行人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投集团”)持有的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乐公司”)66.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4年11月22日,常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电投集团持有的常乐公司66.00%股权已全部过户登记至发行人名下,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常乐公司成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发行人向电投集团发行的1,308,202,206股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于2024年1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交易发行人向电投集团发行股份后,发行人增加股本1,308,202,206.00元,公司的总股本将由1,600,540,535股增加至2,908,742,741股,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024年12月13日,发行人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5,097,001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2,908,742,741股增加至3,243,839,742股。本次发行完成后,电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为2,051,014,485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63.23%。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电投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甘肃省国资委,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全部交易对价已支付。发行人本次交易新发股份合计1,643,299,20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600,540,535.00元增至3,243,839,742.00元,已于2025年5月1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发行人注册资本发生变动
发行人因购买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6.00%的股权,向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了1,308,202,206股股份,已于2024年1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向特定对象发行了335,097,001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已于2024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合计新发股份1,643,299,207股,发行人注册资本由1,600,540,535.00元增至3,243,839,742.00元,发行人已于2025年5月1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不会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发行人本期债券注册发行的有权机构决议构成实质性障碍。
3、发行人终止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
发行人根据总体规划及业务需求,经与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友好协商后,发行人决定终止与中诚信国际合作。中诚信国际已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中诚信国际关于终止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自2025年6月18日起,中诚信国际终止对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及存续债项“22甘肃电投GN001”、“23甘肃电投GN001”、“24甘肃电投MTN001”、“25甘肃电投MTN001”的债项信用评级。
发行人因总体规划及业务需求提出终止中诚信国际对本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存续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兑付安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近一年以来未发生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包括基础募集说明书、补充募集说明书等,以下简称“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提议召开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特别议案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术语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甘肃电投 指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总额度 指 发行人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总计为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的最高待偿额度
本期中期票据 指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总额为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中期票据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发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发行 指 本期5亿元中期票据的发行行为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为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并向投资者披露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相关信息而制作的《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牵头主承销商 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共同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商在本募集说明书所规定的承销期结束后,将未售出的本期中期票据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簿记管理人 指 指根据“承销协议”约定受发行人委托负责簿记建档具 体运作的主承销商
工作日 指 国内非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 指 中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发行人近三年 指 2022年、2023年、2024年
报告期 指 2022年-2024年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甘肃省国资委 指 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甘肃能源 指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电投集团/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 指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常乐公司 指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容公司 指 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炳灵公司 指 甘肃电投炳灵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九甸峡公司 指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河西公司 指 甘肃电投河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酒汇公司 指 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润能公司 指 甘肃电投润能(武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民勤公司 指 甘肃电投民勤新能源有限公司
西兴公司 指 甘肃西兴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双冠公司 指 甘肃双冠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水泊峡公司 指 甘肃电投大容迭部水泊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龙汇公司 指 张掖市龙汇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安北公司 指 甘肃汇能安北风电有限公司
鑫汇公司 指 甘肃鑫汇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高台汇能公司 指 甘肃高台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庆阳新能源公司 指 甘肃电投庆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辰旭高台公司 指 甘肃电投辰旭高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永昌新能源公司 指 甘肃电投永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鼎新公司 指 甘肃电投鼎新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玉门公司 指 甘肃玉门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武威汇能公司 指 甘肃武威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小三峡公司 指 国投甘肃小三峡发电有限公司
财务公司 指 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国投酒一 指 国投酒泉第一风电有限公司
陇能物业 指 甘肃陇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陇能大酒店 指 甘肃陇能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凉州公司 指 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碳资产管理公司 指 甘肃电投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紫金云公司 指 甘肃紫金云大数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陇原电力 指 甘肃电投陇原电力有限公司
甘肃大剧院 指 甘肃大剧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云天酒店 指 甘肃投资集团云天酒店有限公司
煤炭物流 指 甘肃省陇能煤炭物流有限公司
金昌公司 指 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电力 指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新能源 指 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西北院 指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船海装 指 中船海装风电有限公司
中能建建筑集团 指 中能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二、技术术语
节能减排 指 减少能源浪费和降低废气排放
权益装机容量 指 按照权益比例所占的装机容量
控股装机容量 指 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的全部装机容量
清洁能源 指 泛指水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
控股发电量 指 发行人控股发电公司的发电量
CDM 指 清洁发展机制
千瓦时/KW.h 指 千瓦时或千瓦小时(符号:KW.h,俗称:度)指一个能量量度单位,表示一件功率为一千瓦的电器在使用一小时之后所消耗的能量
平均利用小时 指 发电厂发电设备利用程度的指标。它是一定时期内平均发电设备容量在满负荷运行条件下的运行小时数
t/a 指 吨/年,年排放量的单位
弃风限电 指 由于当地电网接纳能力不足、风电场建设工期不匹配和风电不稳定等自身特点导致的部分风电场风机暂 停的现象。
发电量 指 发电机组经过对一次能源的加工转换而生产出的有功电能数量,即发电机实际发出的有功功率与发电机实际运行时间的乘积
上网电量 指 电厂发出并接入电网连接点的计量电量,也称销售电量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中期票据时,请特别认真地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经济周期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中期票据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其投资价值将随利率变化而变动。利率的变动将会给投资者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流通,但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从而可能影响其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本期中期票据转让和临时性变现时面临困难,存在一定的交易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在存续期内,如遇自然灾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市场等宏观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或资金周转困难,从而可能影响本期中期票据的足额按时偿付。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波动风险
2022-2024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分别为128,661.76万元、334,048.41万元和391,359.21万元。未来几年,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和经济周期变化,社会用电量需求仍有可能发生较大变化,进而对发行人的售电量及收入产生影响,发行人面临现金净流量波动的风险。
2、应收账款集中度过高的风险
2022-2024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159,530.14万元、268,668.15万元和293,944.12万元。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占应收账款比例为65.33%,集中度过高。虽然公司可再生能源补贴可靠性较高,但未来若出现回款周期延长,回款不及时的情况,将会对发行人日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3、盈利能力波动风险
2022-2024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04,642.24万元、696,811.32万元和869,537.17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4,713.96万元、157,267.63万元和229,334.19万元。由于目前我国的电价水平缺乏全面反映市场供需变化及合理成本补偿的定价机制,近年来电力需求的波动将导致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波动,进而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4、受限资产规模较大风险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合计265,530.64万元,占净资产比例为16.03%,其中抵押受限资产100,969.14万元、质押受限资产161,586.02万元、其他限制用途安排受限2,975.49万元。发行人受限资产基本是以发行人下属公司的房屋建筑物、工程设施和大坝等建筑物做抵押及电费收费权做质押。由于抵质押债务为可抵抗第三人的优先级债务,一旦发生违约事件,发行人受限资产的所有权可能发生转移,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转,并可能进一步影响本期中期票据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5、资产流动性风险
2022-2024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82.40%、84.49%和83.79%,固定资产在总资产的占比分别为66.46%、76.55%和68.91%,因行业特点,发行人属资本密集型的重资产行业,其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资产流动性较弱,存在一定的资产流动性风险。
6、资产负债率较高风险
2022-2024年末,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7.07%、59.58%和53.84%,虽然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处于行业中等平均水平且近三年呈波动变化趋势。但未来随着新项目建设投产,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可能转而上升,或对公司未来融资造成一定影响。
7、财务费用占比较大风险
财务费用是发行人费用支出的主要方面,2022-2024年,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40,779.13万元、52,951.34万元和56,425.94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19.93%、7.60%和6.49%,财务费用占营业成本比重较高,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8、净利润波动风险
2022-2024年,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34,713.96万元、157,267.63万元和229,334.19万元,近三年,受新建新能源项目投产等因素影响,发行人净利润呈增长趋势。未来,发行人可能因丰水或枯水期的来水量不同以及风光电上网电量变化而导致净利润发生波动。
9、重大资产重组可能引起的相关风险
发行人于2024年3月6日发布公告,发行人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投集团”)持有的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乐公司”)66.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全部交易对价已支付。发行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引起的主要风险如下:
(1)重组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前,发行人主要从事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本次交易后,发行人主营业务将新增火力发电业务,使得发行人经营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扩大,但对发行人整合集团资源,提高集团资产运行效率提出了较高要求。标的公司在控制权转移前,公司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经营管理方面与发行人存在一定差异。如发行人未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相应企业的资产整合,则可能导致重组后公司的资产利用效率降低,无法发挥资产重组的协同效益。
(2)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不存在商誉。本次交易系同一控制下收购,本次交易不新增商誉,对发行人商誉不产生影响。
(3)业绩承诺补偿履行风险
2024年5月31日,发行人与交易对方电投集团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协议约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实施完成当年起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实施完毕当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已于2025年内实施完毕,业绩承诺期为2025年度、2026年度和2027年度。标的公司在盈利补偿期间内的每一会计年度预测净利润以天健兴业出具的并经甘肃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4)第0794号)及相应评估说明所载明的同期预测净利润为准。根据前述《评估报告》及相应评估说明,常乐公司在2025年至2027年期间各年度预测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年度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预测净利润(万元) 117,251.53 119,872.32 113,778.52
承诺净利润数同上表所列示的预测净利润数。
在业绩承诺期间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由发行人决定并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常乐公司的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差异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如电投集团当年度需向甘肃能源支付补偿的,则先以电投集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取得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由电投集团以现金补偿。
如未来标的资产出现如发电利用小时数、电力价格下降、煤炭价格上升等经营未达预期情况,可能导致承诺业绩无法实现,届时电投集团需向发行人支付业绩承诺补偿,可能存在业绩承诺补偿履行风险。
(4)未决诉讼风险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常乐公司不存在500万元以上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5)标的资产经营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电力的生产和销售,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若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下行,或国家宏观政策出现较大变化,可能致使下游企业用电需求出现收缩和调整,进而间接影响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从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新的电力市场交易格局的构建和电价机制的形成,相关产业政策的变化也将对标的公司未来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燃料成本是火电企业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由于煤价的变动可能无法完全传导至下游用电客户,煤炭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标的公司的盈利水平。若未来出现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的极端行情,则可能导致标的公司煤炭采购成本增加,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环境与行业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的电力生产和销售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有着较强的相关性。2024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8%,增速比2023年提高0.1个百分点。未来宏观经济形势仍然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另外电力企业的盈利水平与经济周期波动的相关性较高,下游重工业和制造业的用电需求和发电企业自身的上网电量是决定发电企业盈利的重要因素。如果未来经济发展放缓或出现衰退,电力需求相应减少,则可能对本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2、来水量波动风险
截至2024年末,公司水电机组已发电权益装机容量为163.43万千瓦,占公司已发电权益装机容量的26.67%,是公司电力业务的重要电源。水力发电量除受市场需求的影响外,还受来水情况影响。发行人的水电项目集中在黄河上游干流及支流,黄河上游来水量的变化具有明显的丰枯交替特征,丰水期主要集中在夏秋两季,来水量的波动将对发行人水电板块经营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3、风电和光伏分布集中的风险
从项目发电量来看,发行人风电项目主要集中在酒泉、瓜州等地;光伏发电项目主要集中在武威、凉州、酒泉金塔等地。若以上地区的气候条件、行业政策等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发行人的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安全生产风险
电力企业属于高危生产企业,其安全生产不容忽视。尽管发行人具备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规避潜在的风险,但实际生产经营中执行不力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机器设备损坏,进而对公司经营造成较大损失。
5、风电机组脱网事故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风电装机快速增加,风电对电网的影响逐渐扩大,风电机组脱网事故发生的隐患加大,随着风电并网容量增大,较小故障就可能引发电网电压的较大波动,造成大规模风电机组脱网,直接影响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对电网安全运行构成威胁。
6、风资源变化的风险
截至2024年末,公司风电机组已发电权益装机容量为111.81万千瓦,占公司已发电权益装机容量的18.24%。风力发电企业发电量除受市场需求的影响外,还受当地的风资源条件影响。若风电项目所处地区出现过大的季节差异波动、气候异常或强风极端天气,将使得公司风电项目经营效率及发电量下降,从而对公司的风电业务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7、新能源业务风险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的需要,发行人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业务得到了大力发展。截至2024年末,公司风电机组和光伏机组已发电权益装机容量分别为111.81万千瓦和73.60万千瓦,占公司已发电权益装机容量的18.24%和12.01%。由于新能源发电的不稳定性对电网的安全平稳运行易造成较大影响,出于安全考虑,电网公司会根据线网的承载能力随时对新能源发电企业进行调度,导致产能利用率较低。因此,包括风电及光伏发电在内的新能源业务可能存在一定的产能过剩风险。
8、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电力行业实施的“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政策,容易导致各发电企业为争夺有限的电网电量而进行激烈的竞争,从而使行业利润率下降。同时,省内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正式开启,跨省跨区交易频次增加,交易方式更加多样,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考核启动实施。虽然发行人在当地的优势地位较为突出,但仍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如未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将有可能导致发行人盈利能力的下降。
9、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如遇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公司高管层无法履行职责等事项,可能造成公司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行等,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10、产能过剩风险
根据《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甘肃省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率4.94%,甘肃省发电装机年均增长率为17.67%,其中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年均增长率分别为22.92%、33.97%,发电装机增速尤其是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增速远高于用电需求增速,发电装机增速高于用电需求增速部分依赖于电力外送消纳。同时,《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陇东至山东±800千伏特高压输电工程建设,推进河西第二条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十四五”开工建设。但外送通道建设可能存在与装机增速不同步的情形,导致出现新的电力消纳困难及“弃光”、“弃风”现象,并可能对公司的业绩带来负面影响。同时,发行人受电网统一调度,电网调度中心为了确保地区内供电稳定,对各发电企业进行发电计划安排并对各地区进行调剂,故发行人可能存在产能未充分利用的情况。
11、政府补贴不到位及补贴波动风险
受可再生能源补贴征收存在缺口及补贴发放流程较为复杂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有资金缺口、存在补贴款不能及时到位的情况,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基金192,022.74万元,发行人一定程度上存在政府补贴不到位及补贴波动风险。
12、风机设备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
风机设备的采购成本占风电场全部投资的比重大,约为65%至80%,因此风机设备价格的变动将直接影响公司风电场的建设成本及未来的营业成本。目前来看,风机设备价格总体保持稳定,但是如果未来风机设备价格大幅度上升,将导致公司新建项目的投资成本大幅增加,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可能造成较大影响。
13、光伏组件及硅片价格变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光伏电站投资中,光伏组件的采购成本所占比重最大,故光伏组件价格对电站的建设成本及未来的营业成本影响较大。近年来,光伏组件价格波动较大,若未来光伏组件及硅片价格持续上涨,将导致公司新建项目的投资成本大幅增加,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可能造成较大影响。
(三)管理风险
1、下属子公司管理风险
截止2024年末,发行人直接控股子公司8家,纳入合并范围内子公司18家,虽然发行人建立了《子公司管理制度》,有效发挥了战略决策、资本运营、财务控制和人力资源的配置等职能。但若发行人未能有效管理下属公司、较好整合相关公司资源,未能建立规范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子公司没有足够的控制能力,未能形成协同效应、发挥规模优势,可能对发行人未来经营带来潜在管理风险。
2、水电站生态破坏风险
水电站的建设一般会涉及居民拆迁,且水坝建设可能对水流量、生物的自然迁徙及多样性造成一定影响,从而造成生态系统不平衡的问题。随着我国的环境保护及生态保护政策不断完善,水电站生态破坏风险对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发行人各建设项目按照环评批复、水保批复及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扎实开展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生态监测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处理危险废弃物,认真落实生产生活废污水处理、生活垃圾管理、绿化美化等环保水保措施;但若未来发行人水电项目相关措施落实不当,可能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3、安全管理风险
电力生产安全主要取决于电力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如因操作或维护不当、技术设备等因素而发生运行事故,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对发行人的整体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突发事件引发的公司经营风险
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公共事件可能会对发行人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洪涝、持续干旱、雪灾等异常天气对发行人电站发电量存在重大影响,对电力设施存在破坏风险。
此类不可抗力的发生可能会给发行人增加额外成本,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5、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的关联方主要为参股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发行人基于业务发展需求与关联方开展相关业务,交易金额较少,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业务依赖,也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影响,同时,发行人专门制定了《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和定价进行了明确规定,截至目前,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定价公平合理,但若发行人关联方生产经营出现重大调整,且发行人未能及时充分披露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则存在对发行人的声誉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
(四)政策风险
1、宏观经济政策和电力产业政策风险
电力是国家重点支持的基础产业,但在上网电价、税收、环境保护等方面,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电力产业政策有可能随着形势的变化而进行调整,这将会对公司的经济效益构成一定风险。
2、电价波动风险
国家为保障合理的电力供应可能对电价作出适当调整,市场化业务的开展使得大用户直供电价、跨省交易电价波动性较大,发行人的上网电价可能存在波动性,从而可能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3、风电、光伏政策风险
光伏产业历来对宏观政策扶持的依赖程度较大,光伏产业在过去十年的迅速发展有赖于国家和地方的大力补贴。近年来,随着光伏产业技术不断迭代,总体成本不断下降,光伏产业已经具备“平价上网”的条件。然而,除了资金补贴,新能源产业的细分领域发展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受相关政策调整的影响,政策指导将有可能影响光伏项目的审批、开发以及运营情况。
风力发电行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国家对可再生能源行业,尤其是风电行业在上网电价保护、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的大力支持。近年来国家先后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鼓励可再生能源行业建设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如果未来风电行业的相关支持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风电项目的业绩不达预期,进而影响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4、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对水电业发展影响的风险
水电工程的开发建设对自然环境及生态环境均有一定的影响,政府和环境保护部门对此非常重视,要求相关单位在水电开发过程中要不断提高生态环保意识,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随着社会发展对自然及生态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国家有可能出台更为严格的水利生态环保政策,使发行人目前的自然生态环保水平、资金投入和环保措施仍无法满足更严格的要求,从而使发行人可能面临增加水利环保投入的风险。
5、库区移民政策风险
发行人目前建设的水电站已进入收尾阶段,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已基本完毕。但如果发行人未来继续开发建设新的水电项目,新增项目的相关移民安置费用可能受国家对移民安置政策的影响进一步提高,这会导致新增项目建设成本的增加,进而影响到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五)特有风险
1、与本期中期票据信用增进相关的特有风险
发行人本期中期票据由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未来担保人出现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问题导致信用提升能力下降,将削弱本次债券增信力度。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其他特有风险。
第三章发行条款和发行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为实名记账式债券,其托管、兑付与交易须按照交易商协会有关自律规则及上海清算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协调。
一、发行条款
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无
簿记管理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担存续期管理的机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待偿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20亿元,其中:绿色中期票据10亿元;普通中期票据10亿元。
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5〕MTN【】号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 人民币壹拾亿元(即1,000,000,000.00RMB)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伍亿元(即500,000,000.00RMB)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期限 5年
年度计息天数 闰年366天、非闰年365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或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按面值发行,利率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发行方式 通过面向承销团成员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托管方式 由上海清算所托管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票面利率 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公告日期 【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
发行日期 【2025】年【】月【】日
起息日期 【2025】年【】月【】日
缴款日 【2025】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2025】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2025】年【】月【】日
付息日 自发行日起,存续期内每年的【】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价格 按面值兑付
兑付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兑付日期 【2028】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偿付顺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的普通债务
债项评级机构及评级结果 无
担保情况及其他增进措施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
登记和托管机构 上海清算所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金所
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2025】年【】月【】日 9:00至【2025】年【】月【】日 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00万元的整数倍。
3、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本机构承诺延长前会预先进行充分披露,延长时间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晚于18:30。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5】年【】月【】日12:00点前。
2、簿记管理人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2: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指定账户。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结束后,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5】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其上市流通将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拟注册10亿元中期票据,拟全部用于归还发行人到期债务融资工具。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有息负债余额为1,718,937.36万元,其中:短期借款 22,014.87万元;应付债券102,395.75万元;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188,491.74万元;长期借款1,388,161.10万元;长期应付款15,262.46万元;租赁负债2,611.43万元。
发行人本期拟发行5亿元中期票据,拟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到期债务融资工具。
二、发行人承诺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和保障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承诺:本次发行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用于套利、脱实向虚;不用于长期投资、股权投资,不用于项目资本金、偿还信托贷款、房地产、金融及理财业务;不直接或以资金拆借、委托贷款等任何形式用于房地产相关业务;不用于并购或收购资产。
发行人举借该期债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办发〔2018〕101号文等文件支持的相关领域,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不会增加政府债务或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不会用于非经营性资产,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该笔债务。发行人募集资金投向不用于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不用于金融投资、土地一级开发,不用于普通商品房建设或偿还普通商品房项目贷款,不用于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或偿还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
发行人承诺,不存在隐性强制分红情况。
发行人承诺,募集资金不用于并购或收购资产。
公司承诺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若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公司将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中国货币网或其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提前披露有关信息。
三、发行人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
发行人将按照相关决定,凭借自身生产经营和融资能力,以良好的经营业务和规范运作,履行按时还本付息的义务,充分维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利益。
1、公司营业收入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增长稳定
发行人2022-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04,642.24万元、696,811.32万元和869,537.17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8,661.76万元、334,048.41万元和391,359.21万元。发行人主营业务优势明显,资产盈利能力较好,经营发展稳健,经营活动现金流基本保持稳定,具备较强的偿债保障能力,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偿还奠定了基础。
图表4-1:发行人2022-2024年经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869,537.17 696,811.32 204,642.24
利润总额 257,015.96 184,252.92 39,850.11
净利润 229,334.19 157,267.63 34,713.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 963,178.71 760,005.64 219,223.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 571,819.50 425,957.23 90,561.73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391,359.21 334,048.41 128,661.76
2、发行人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目前,发行人与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获得银行授信362.05亿元,已使用授信185.56亿元,尚未使用的授信176.49亿元。发行人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本息偿付提供了保障。本期中期票据性质为公司的一般负债,本息清偿顺序与公司未设定财产担保的其他一般负债相同,本期中期票据主要为优化融资结构,归还公司本部的到期债务。未来公司可根据营运资金情况,动态调整负债结构,加上充裕的银行授信支持,保障本期中期票据按时足额兑付。
另外,发行人作为A股上市公司,资本市场融资渠道畅通。
3、发行人其他还款来源支持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23.96亿元;应收账款余额29.39亿元,主要为可再生能源补贴。发行人持有的上述变现能力较强的资产可成为支撑其足额偿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有效补充,进一步提升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EPIC Energy DevelopmentCo.,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甘肃能源
股票代码:000791
法定代表人:卢继卿
注册资本:人民币3,243,839,742.00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3,243,839,742.00元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1997年9月23日
工商登记号:916200002243725832
法定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69号甘肃投资集团大厦
邮政编码:730046
联系人:戴博文
电话:0931-8378559
传真:0931-8378560
互联网网址:http://www.gepiced.com/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煤炭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1、西北化工设立、上市及股本变动情况
发行人前身为成立于1997年的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北化工”),西北化工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函〔1997〕36号文批准设立、由西北油漆厂作为唯一发起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417号及418号文件批准、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化工成立时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600.00万元,股本结构如下所示:
图表5-1: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
单位:万股
项目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权性质
一、尚未流通部分 6,550.00 61.79%
1、发起人股份 6,100.00 57.55% 国有法人股
2、内部职工股 450 4.25% 内部职工股
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4,050.00 38.21% 流通A股
三、股份总数 10,600.00 100.00%
1997年10月14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发〔1997〕330号文件批准,西北化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西北化工”,公司股票交易代码:000791。
1997年,经股东大会决定,西北化工以1997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10股送2(含税)股进行股利分配,同时向全体股东以10股转增6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分配方案实施后,股本结构变为:总股本189,000,000股,其中:国有股109,800,000股、社会公众股79,200,000股。
2006年6月12日,西北化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对价安排2.9股股票。股权分置改革后,西北油漆厂持股8,683.20万股,持股比例为45.94%,社会公众持股10,216.80万股,持股比例为54.06%。
2、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经《关于将西北油漆厂持有的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无偿划转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持有的批复》(甘国资发产权[2011]337号)、《关于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1]1349号)批准同意,2012年,西北永新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化工与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现已更名为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电投集团”)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西北油漆厂将持有西北化工的74,221,905股权(占总股本的39.27%)无偿划转至电投集团,同时电投集团以所持的水电资产与西北化工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置换,置换后剩余的水电资产由西北化工向电投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
2012年3月12日,西北化工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方案。
2012年7月31日,证监会以《关于核准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92号)文件核准,电投集团以所持大容公司100%的股权、洮河公司100%的股权、炳灵公司90%的股权、九甸峡公司90%的股权、河西公司96.62%的股权与西北化工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置换,置换后剩余资产由西北化工向电投集团非公开发行533,157,900股股份购买。
2012年9月1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权划转完成过户登记。
2012年10月24日,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国浩验字[2012]704A170号验资报告。
2012年12月28日,本次增发股份登记到账,电投集团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该次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72,215.79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图表5-2: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后公司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07,389,784 84.11%
其中:国有法人持股 607,379,805 84.11%
高管持股 9,979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4,768,116 15.89%
人民币普通股 114,768,116 15.89%
三、股本总额 722,157,900 100.00%
2012年12月21日,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公司中文名称由“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NORTHWEST YONGXIN CHEMICAL INDUSTRYCO.,LTD.”变更为“GEPIC Energy DevelopmentCo.,Ltd.”。公司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2年12月27日,公司证券简称由“西北化工”变更为“甘肃电投”,股票代码仍为“000791”。
3、第一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4年9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2014年12月16日,甘肃省国资委下发《省政府国资委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甘国资发产权【2014】350号),批复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2014年12月26日,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2015年12月9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70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2,675,586股新股。
2016年1月25日,公司向173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出《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2016年1月28日公司共收到18份有效《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并按照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及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了5名合格投资者,分别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5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6]62040002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80,999.9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76,699.95万元。
此次非公开股票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97,112.62万股,股本结构为:
图表5-3: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后公司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249,002,050 25.64%
二、非限售流通股 722,124,150 74.36%
三、总股本 971,126,200 100.00%
4、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9年4月9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71,126,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本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971,126,2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59,576,680股。发行人本次注册资本变动已于2019年10月14日完成的工商变更。
5、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2月21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年3月29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年4月18日,甘肃省国资委下发《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同意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批复》(甘国资发资本〔2022〕53号),批复同意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2022年4月21日,发行人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年11月17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关于核准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41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7,873,004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发行数量,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2年12月29日,大信出具《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9-00008号),截至2022年12月28日止,发行人实际
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96.385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7.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和发行人自行支付的中介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632,984.7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92,367,013.1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40,963,855.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951,403,158.14元。
2023年5月16日,发行人完成了注册资本增加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由1,359,576,680.00元增加至1,600,540,535.00元。
6、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4年3月18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024年3月27日,常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电投集团将常乐公司66.00%股权转让给甘肃能源,华润电力放弃优先购买权。
2024年5月28日,电投集团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方案、协议等相关议案,同意将电投集团所持常乐公司66.00%股权转让给甘肃能源。
2024年5月31日,甘肃省国资委对本次交易所涉《评估报告》予以备案。
2024年5月31日,甘肃能源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由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整体方案等有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同意本次交易。
2024年6月12日,甘肃省国资委下发《省政府国资委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甘国资发资本〔2024〕68号),批复同意甘肃能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电投集团所持常乐公司66.00%股权并配套募资不超过19亿元暨关联交易方案。
2024年6月19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并同意电投集团免于发出要约。
2024年10月14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5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深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对甘肃能源本次交易的申请进行了审议,会议审议结果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4年11月21日,甘肃能源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11号),同意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
2024年11月22日,常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电投集团持有的常乐公司66.00%股权已全部过户登记至发行人名下,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常乐公司成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发行人向电投集团发行的1,308,202,206股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于2024年1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交易发行人向电投集团发行股份后,发行人增加股本1,308,202,206.00元,公司的总股本将由1,600,540,535股增加至2,908,742,741股,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024年12月13日,发行人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5,097,001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2,908,742,741股增加至3,243,839,742股。本次发行完成后,电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为2,051,014,485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63.23%。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电投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甘肃省国资委,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总股本为3,243,839,742股,前十大股东明细如下:
图表5-4:截至2024年末公司前十大股东明细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本性质
1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51,014,485 63.23 限售流通A股,A股流通股
2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06,908,091 12.54 限售流通A股,A股流通股
3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52,910,052 1.63 限售流通A股
4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52,910,052 1.63 限售流通A股
5 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7,212,486 0.53 A股流通股
6 叶飞 15,090,000 0.47 A股流通股
7 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532,466 0.36 A股流通股
8 国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滁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582,010 0.33 限售流通A股
9 苏贵敏 10,251,075 0.32 限售流通A股,A股流通股
10 钱唐鑫成大海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700,176 0.30 限售流通A股
合 计 2,638,110,893 81.34
7、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资产重组方案
发行人于2024年3月6日发布公告,发行人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投集团”)持有的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乐公司”)66.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电投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详见发行人于2024年11月2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修订)》(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草案))。
(2)所处的阶段及已履行的法律程序
2024年3月18日,甘肃能源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由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整体方案等有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同意本次交易。
2024年3月27日,常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电投集团将常乐公司66.00%股权转让给甘肃能源,华润电力放弃优先购买权。
2024年5月28日,电投集团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方案、协议等相关议案,同意将电投集团所持常乐公司66.00%股权转让给甘肃能源。
2024年5月31日,甘肃省国资委对本次交易所涉《评估报告》予以备案。
2024年5月31日,甘肃能源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由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整体方案等有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同意本次交易。
2024年6月12日,甘肃省国资委下发《省政府国资委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甘国资发资本〔2024〕68号),批复同意甘肃能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电投集团所持常乐公司66.00%股权并配套募资不超过19亿元暨关联交易方案。
2024年6月19日,甘肃能源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并同意电投集团免于发出要约。
2024年10月14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5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深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对甘肃能源本次交易的申请进行了审议,会议审议结果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4年11月21日,甘肃能源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11号),同意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
2024年11月22日,常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电投集团持有的常乐公司66.00%股权已全部过户登记至发行人名下,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常乐公司成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发行人向电投集团发行的1,308,202,206股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于2024年1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交易发行人向电投集团发行股份后,发行人增加股本1,308,202,206.00元,公司的总股本将由1,600,540,535股增加至2,908,742,741股,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024年12月13日,发行人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5,097,001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2,908,742,741股增加至3,243,839,742股。本次发行完成后,电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为2,051,014,485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63.23%。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电投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甘肃省国资委,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全部交易对价已支付。发行人本次交易新发股份合计1,643,299,207股,公司注
册资本由1,600,540,535.00元增至3,243,839,742.00元,发行人已于2025年5月1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重组涉及的合规性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会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国家相关政策、《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发行人内部流程的有关规定。
(4)对发行人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主体资格及其决议有效性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对发行人本次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主体资格及其已生效有权机构决议的有效性产生影响。
(5)披露信息是否涉及保密事项
发行人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不涉及保密事项。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承诺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持续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的重大进展或变化情况,并在发生可能对投资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时及时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投资人的意见或建议。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总股本3,243,839,742股,控股股东为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总额为3,243,839,742.00元,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5-5: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股权结构表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3.23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2.54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1.63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1.63
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0.53
叶飞 0.47
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36
国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滁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33
苏贵敏 0.32
钱唐鑫成大海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0.3
其他流通股股东 18.66
合计 100.0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图表5-6: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68.42%
84.00%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00% 31.58%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3.23%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发行人63.23%的股权,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甘肃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电投集团”)。
电投集团前身为甘肃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成立于1988年,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甘政办发[1988]32号批准设立、经甘肃省政府授权依法管理电力建设基金的筹集、使用和保值增值的省属独立经济实体。电投集团成立之初由甘肃省电力工业局拨款2亿元并挂靠在甘肃省电力工业局行使相关职责,电投集团成立时注册资本为2亿元,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咨询事务所于1989年出具了验证字204号《注册资金验证报告》。1993年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甘政发[1993]251号),电投集团改为甘肃省政府直属的正地级单位,依法独立经营、施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不再挂靠甘肃省电力工业局。
根据甘肃茂源审计事务所出具的甘茂审验字(1996)03号《资金验证报告》,截至1996年3月25日,电投集团所有者权益经多年发展已增至223,577万元。1996年4月4日,电投集团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16亿元。
2005年7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甘肃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组建为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通知》(甘政发[2005]49号)批准,甘肃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组建为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电投集团注册资本变更为36亿元,增加的20亿元注册资本由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转增,甘肃合盛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此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甘合会验报字(2005)第020号《验资报告》。
2009年5月,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省属企业国有股权划转问题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80号)和《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将部分省属企业国有股权划转至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甘国资产权[2009]135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甘肃省国资委”)将持有的甘电投100%的股权划无偿转给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5月22日,电投集团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投资人(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
2009年12月22日,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09年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通知》(甘财企[2009]169号),甘肃省财政厅拨付电投集团2,000万元作为省政府持有的国家资本金,电投集团实收资本增至362,000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电投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为84,623.9267股,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4,200万股,占电投集团持有公司全部股份数量的比例为16.7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44%。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10月16日,甘肃电投披露《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9):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电投集团的通知,电投集团因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需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42,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其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该部分股份划转至电投集团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质押专户“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预备用于为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担保。上述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2021年10月15日至本次债券到期日止。
2021年11月25日,甘肃电投披露《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0):2021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电投集团通知,电投集团以其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已发行完成。债券简称为“21甘电E1”,债券代码为“117192.SZ”,募集资金金额为6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初始换股价格5.88元/股,票面利率为0.01%。换股期限自本次可交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交债到期日前一日止(如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2022年5月19日,甘肃电投披露《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32):2022年5月18日,公司收到电投集团通知,根据有关规定和《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1甘电E1”将于2022年5月25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为2022年5月25日起至2024年11月23日止。同时,根据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1甘电E1”的换股价格自2022年5月19日起由5.88元/股调整为5.84元/股。2023年1月10日,甘肃电投披露《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4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0,963,855股,目前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新增股份登记,并将于2023年1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有关规定和《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1甘电E1”的换股价格自2023年1月11日起由5.84元/股调整为5.71元/股。2023年5月25日,根据《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1甘电E1”的换股价格自2023年6月1日起由5.71元/股调整为5.65元/股。换股期间,电投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可能会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2024年3月31日,电投集团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的债券面额为5,465万元,累计转股占发行总额6亿元的比例为9.11%。
截至2024年末,电投集团总资产为8,863,271.03万元、净资产为4,134,211.8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344,970.32万元、实现净利润151,895.09万元。
截至2025年3月末,电投集团总资产为8,975,250.40万元、净资产为4,142,380.27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88,544.27万元、实现净利润3,826.66万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电投集团实收资本362,000万元,注册资本360,000万元1。除上述情形之外,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甘肃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甘肃省国资委”)。
甘肃省国资委作为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根据省政府授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实行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依法对省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甘肃省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2)代表省人民政府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3)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对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4)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并组织考核;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实有资金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时,应持资金信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因2009年电投集团增资后的实收资本变化未超过20%,故仅对2009年的增资仅进行了实收资本的确认,未在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5)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起草和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6)依法对省辖市、自治州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7)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发行人独立性
(一)资产独立性
公司拥有开展经营管理所必备的独立完整的资产,不存在控股股东等股东单位占用公司资产以及损害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依法独立经营管理公司资产,拥有经营管理所需的土地、房产、经营设备等,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等股东单位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晰,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公司资产完整且独立于控股股东。
(二)人员独立性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于公司工作、领取薪酬,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任除董事、监事之外职务及领取薪酬的情形。公司财务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形。
(三)机构独立性
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权力、决策、监督与执行机构。上述机构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公司及职能部门、生产经营场所和办公机构与控股股东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四)财务独立性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并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或者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共享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五)业务独立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了完整、独立的生产经营体系。发行人的业务独立开展、自主实施,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主营清洁能源发电业务。
综上,发行人拥有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机构,与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做到了资产独立、业务独立、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和财务独立,符合独立性的要求。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直接控股子公司8家,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如下:
图表5-7: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被参控公司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1 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77,834.00 水利、电力资源开发、电力生产、开发与水电相关的安装检修。
2 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256,092.00 开发、建设并经营风力项目、风力发电机组的调试和检修;备品备件销售;有关技术咨询和培训。
3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74.51 121,259.67 水电开发建设、发电、售电;开发与电力相关的节能、设备、材料;技术咨询等。
4 甘肃电投炳灵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5.43 104,456.07 电力项目的投资开发和生产经营。
5 甘肃电投河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96.62 23,600.00 水电开发建设、发电、售电;开发与电力相关的节能、设备、材料;技术咨询等。
6 甘肃电投润能(武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51.00 600,000.00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
7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6.00 418,000.00 火电能源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与火电相关的煤炭、高新技术、环保产品、副产品的开发与经营。
8 甘肃电投民勤新能源有限公司 70.00 76,000.00 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概况:
(1)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容公司”)
大容公司成立于1996年3月18日,注册资本为177,834.00万元,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69号,法定代表人为邢永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100296607601Y,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销售代理;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量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4年末,大容公司总资产为611,108.49万元,总负债327,339.82万元,净资产为283,768.67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为51,066.15万元,实现净利润为9,691.81万元。
(2)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汇公司”)
酒汇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13日,注册资本为256,092.00万元,注册地址为酒泉市瓜州县城北18公里处,法定代表人为王家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9226903677811,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4年末,酒汇公司总资产为849,844.71万元,总负债552,983.69万元,净资产为296,861.02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10,784.59万元,实现净利润为28,970.42万元。
(3)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甸峡公司”)
九甸峡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20日,注册资本为121,259.67万元,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69号(甘肃投资集团大厦20层),法定代表人为孙文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000750910409F,经营范围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电力生产、营销,绿色电力证书营销,水电工程安装、检修,房屋、设备设施租赁服务。
截至2024年末,九甸峡公司总资产为256,135.13万元,总负债62,098.83万元,净资产为194,036.30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为47,767.30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2,780.64万元。
(4)甘肃电投炳灵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炳灵公司”)
炳灵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3日,注册资本为104,456.07万元,注册地址为甘肃省临夏州永靖县黄河路60号,法定代表人为刘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2923767744451R,经营范围为水电开发建设、发电、售电、开发与电力相关的节能设备、材料、技术咨询。
截至2024年末,炳灵公司总资产为184,465.58万元,总负债54,007.99万元,
净资产为130,457.59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为33,881.90万元,实现净利润为8,103.19万元。
(5)甘肃电投河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西公司”)
河西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28日,注册资本为23,6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闫小淇,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玉关路39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0007102582333,经营范围为水力发电、趸售。
截至2024年末,河西公司总资产为64,079.27万元,总负债27,656.50万元,净资产为36,422.77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8,282.34万元、实现净利润为3,511.53万元。
(6)甘肃电投润能(武威)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能公司”)
润能公司成立于2024年7月23日,注册资本为60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崔建华,注册地址为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荣华街街道惠泽社区荣华北路64号附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600MADR3QAN4P,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润能公司总资产为1,540.10万元,总负债539.18万元,净资产为1,000.91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实现净利润为0.91万元。
(7)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乐公司”)
常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12日,注册资本为418,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马军,注册地址为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布隆吉乡柳沟工业园区常乐电厂路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922MA73PF0P47,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住宿服务;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特种设备出租;热力生产和供应(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4年末,常乐公司总资产为1,479,143.61万元,总负债928,471.57万元,净资产为550,672.04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为607,771.16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68,931.76万元。
(8)甘肃电投民勤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勤公司”)
民勤公司成立于2024年9月13日,注册资本为76,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寇世民,注册地址为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红砂岗镇周家井村廉政路11号116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621MAE05YAM6T,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民勤公司总资产为750.00万元,总负债0.00万元,净资产为750.00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实现净利润为0.00万元。
(二)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如下表,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对发行人的资产、收入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图表5-8: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
单位:万元
序号 被参控公司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1 国投甘肃小三峡发电有限公司 32.57% 86,000.00 水力发电
2 国投酒泉第一风电有限公司 35.00% 15,000.00 风力发电
3 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40.00% 50,000.00 金融
参股公司简介:
1、国投小三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小三峡”)
国投小三峡于1994年6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86,000.00万元。注册地为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敦煌路35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224346502C,经营范围为开发,建设并经营黄河流域大峡,小峡和乌金峡等及其他电力项目,根据有关合同生产并销售电力,开发经营与电力相关的项目。
截至2024年末,国投小三峡总资产219,545.54万元,总负债36,540.75万元,净资产183,004.80万元。2024年全年,国投小三峡实现营业收入88,349.08万元,净利润36,065.70万元。
2、国投酒泉第一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酒一”)
国投酒一成立于2008年7月21日,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酒泉市瓜州县火车站北五公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922675921430P,经营范围为开发、建设经营风力项目;电力销售;风力发电机组的调试和检修(所有前置凭有关许可证经营);有关技术咨询和培训。
截至2024年末,国投酒一总资32,593.74万元,总负债 21,939.82元,所有者权益10,653.93万元。2024年全年,国投酒一实现营业收入6,674.71万元,净利润770.85万元。
3、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成立于2016年03月25日,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69号甘肃投资大厦25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000MA72PLKH1T,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及除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4年末,财务公司总资产441,294.68万元,总负债329,055.95万元,所有者权益112,238.73万元。2024年全年,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06.25万元,净利润2,625.94万元。
六、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
(一)发行人公司治理
发行人设有《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于发行人的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发行、增减、回购和转让,股东和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章程修改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
1、股东会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类别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9)修改本章程;
(10)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1)审议批准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2)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13)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4)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5)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同时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制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决定经营计划及投资方案。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日常经营相关的投资事项及投资计划调整事项;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分公司的设立和撤销;
(10)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6)决定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及合规管理体系,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法律合规管理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
(1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发行人不设监事会,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4、重大资产重组对发行人治理可能产生的影响
发行人于2024年3月6日发布公告,发行人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投集团”)持有的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乐公司”)66.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发行人向电投集团发行的1,308,202,206股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于2024年1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人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5,097,001股股份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2024年9月30日,发行人总股本1,600,540,535股,发行人本次交易新发股份合计1,643,299,207股,发行人总股本增至3,243,839,742股。交易前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85,477,771 49.08%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51,014,485 63.23%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301,087,986 18.81%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06,908,091 12.54%
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7,212,486 1.08%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52,910,052 1.63%
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532,466 0.72%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52,910,052 1.63%
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897,569 0.49%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694,885 0.88%
支拴喜 7,761,360 0.4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075,837 0.6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418,655 0.46% 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7,212,486 0.53%
钟金生 6,451,515 0.40% 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532,466 0.36%
欧鹏 5,793,840 0.36% 国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滁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582,010 0.33%
闫修权 5,462,140 0.34% 叶飞 9,771,360 0.30%
其他股东 444,444,747 27.77% 其他股东 581,228,018 17.92%
合计 1,600,540,535 100.00% 合计 3,243,839,742 100.00%
注:根据截至2024年12月1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整理。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电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甘肃省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会对发行人的法人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设置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
图表5-9: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会 股东大会
董事会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纪委 提名委员会 工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经理层
审计委员会
(党委办办公 公室 、室纪 委办公室) (党人 委力 组资 织源 部部 ) 运营考核管理部 安全环保监管部 财 务( 与共 资享 产中 管心 理)部 审计合规部 (董证事 券会部 办公室)
发行人目前设有7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共享中心)、运营考核管理部、安全环保监管部、审计合规部。各部门职能如下: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负责公司对内对外统筹、综合、协调;负责行政事务统一管理;负责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管理及决策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撰写总结报告等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公文、档案、机要、保密、外事、公共关系、接待、车辆、后勤等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党委日常工作、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统筹协调公司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负责党的思想建设;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企业文化、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统战、团青、工会等工作;负责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公司纪委日常工作,协助公司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监督执纪工作。
2、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党委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负责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负责中级管理人员考察、考核、任免及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所属各子公司董监高人员的推荐、任免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规划、招聘、薪酬、绩效、培训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员工培训开发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负责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工作;负责中级管理人员及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
3、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日常事务,筹备董事会会议,与董事沟通信息,为董事履职提供服务;负责资本运营工作;负责股权管理工作;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资本市场舆情管理工作;负责与监管机构沟通等工作;负责外派董事、监事的日常联络及履职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ESG社会责任体系建设工作。
4、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共享中心)
负责公司财务管控体系建设;负责会计核算及财务报告编制;负责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负责年终财务决算的总体工作;负责公司间接融资管理工作;负责资金运营统筹调度;负责资产价值管理工作;负责税务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共享中心工作;负责资金结算中心工作;负责组织对所属子公司的财务检查等工作;负责公司本部日常财务管理相关工作。
5、运营考核管理部
负责公司经济运行统计、分析及业务协同,审核投资计划、生产经营计划并牵头负责考核评价工作,协调经营管理等工作;负责电力市场营销、物资采购的协同管理;建立健全供应商准入体系及管理制度;牵头开展对标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投资项目(包含技改项目)前期、基建项目(包含技改项目)管理、项目后评价等项目相关工作;负责牵头创新管理工作;负责设备、技术监管等工作;负责采购与合同管理等工作。负责政策、行业、产业和区域研究;牵头公司改革、战略规划相关工作;负责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
6、安全环保监管部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环境保护监督、职业健康监督、节能减排监督等工作;负责碳资产、绿证业务监管等工作;负责牵头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环境保护类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7、审计合规部
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牵头内控体系建设、制度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牵头全面风险防控工作;负责组织法治法务相关工作;负责合规管理等工作;负责外聘法律顾问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发行人内控制度体系
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其中包括《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办法》、《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内容涵盖预算管理、财务管理、重大投融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决策、安全生产和其他内部工作程序等,发行人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发行人聘请法律专业人员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有效保障公司合法经营和合法权益。
1、预算管理方面
发行人制定了《预算管理办法》,明确了预算管理体制以及各预算执行单位的职责权限、授权批准程序和工作协调机制。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由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归口管理,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子公司编制年度预算。报告期内,公司的预算管理平稳实施,实现了对各职能部门、子公司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控制,减少了预算的盲目性,增强了预算的可行性,预算的内部控制设计健全、合理,执行有效。
2、财务管理方面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内部会计核算体系,配备了专职人员。公司利用计算机系统来提高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实际应用于会计核算领域,并制定了相应的规程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对网络安全方面采取了必要的防卫措施。
公司的各项会计估计均依据管理层的讨论与分析或行业惯例确定,并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因客观环境、公司业务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的,均按既定的程序重新履行审批。因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对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时,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方法核算并在财务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将下属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编制母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与相应的会计报表附注。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实施。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
3、投融资方面
在筹资方面,发行人制定了《筹资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专职管理筹资业务,从事筹资业务的人员均接受过相关专业教育、具有金融、财会与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筹资业务已制订相关业务流程,业务流程中明确主要环节的责任人员、风险点及控制措施、控制要求、相关责任追究等事项,按照授权制度规定的权限由各级人员实施审批,重大筹资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后按筹资计划实施。
在对外投资方面,发行人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按照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投资计划实施。投资前开展可行性研究,依据研究结果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讨论决策。公司对各子公司的财务报告、经营业务、重大筹资活动等方面进行控制,统一所有单位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参与其年度预算的编制与审查、确定其业务开展范围与权限体系、对其重大投资与筹资进行专门审查等。所有对外投资的投资收益均由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统一核算,不存在未列入本公司财务报表的账外投资收益。
4、担保方面
为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发行人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所有担保事项按照决策权限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政策和风险控制措施,明确担保的对象与范围、方式与条件、审批程序、担保限额及禁止担保的情况并定期检查担保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在财务报告中详尽披露。
5、关联交易方面
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在关联交易的控制上,公司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及“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进行全方位管理和控制,明确划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合理确定交易价格并严格按照协议执行。
6、内部管理方面
发行人与其控股企业之间实行母子公司管理架构,是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关系。通过《子公司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办法》等一系列制度的制定,发行人本部发挥战略决策、资本运营、财务控制和人力资源的配置职能,审查批准下属子公司的资本变更、投资决策、利润分配;审议控股、参股公司的资本变更、利润分配及子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级别的高级人员任免等,对下属公司的人员具有较强的控制力。在资产管理方面,公司本部拟定子公司资产重组方案、审定子公司下属企业的资产重组事项、审批子公司产权占有、变动、转让和注销事项、审批子公司及下属企业对外担保、抵押、或有负债、捐赠和重大资产处置事项。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本部对资金资源进行整合与宏观调配、统一调度和送用,包括账户管理、余额控制、资金预算管理、资金调度及统一结算等工作。
同时,在绩效考核方面,发行人根据经营目标,分解到各控股企业,并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和模式,完善发行人所控制的企业内部资产经营考核体系,考核兑现到位,奖罚分明。
7、信息披露方面
为规范发行人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已按照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制定发布了《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相关信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8、安全生产方面
发行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各种应急预案,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考核办法》、《应急管理规定》和《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9、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发行人对人力资源的引进、开发、培训、升迁、调岗、薪酬、劳动纪律管理等实施统一管理。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公司通过《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岗位合同管理办法》、《绩效管理办法》、《休假及考勤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办法》、《岗位工作标准》、《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明确了岗位的任职条件,人员的胜任能力及评价标准、培训措施等,形成了有效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
10、资产管理方面
发行人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无形资产管理办法》和《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明确了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计价、登记、折旧、修理和技术改造、清查、出售、盘盈(亏)、毁损和报废处理等各方面的管理内容及相应的管理业务流程。所有的固定资产均编有识别编码,做到账、卡、物一致。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处置。每年底,设备管理部门和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公司完善了无形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无形资产的处置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11、成本控制方面
发行人制定了《成本费用管理办法》、《电力成本定额标准》、《差旅费管理办法》、《通讯费用管理办法》和《业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对电力成本、差旅费、业务接待费等成本费用的控制和实施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成本费用的预算、控制和调整流程。
七、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高管人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高管人员情况如下:
图表5-10:截至目前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成员类别 姓名 职务 出生年月 年龄 任期期限
董事会 卢继卿 董事长 1978年6月 47 2024年1月15日至今
寇世民 董事、总经理 1974年12月 51 2023年6月28日至今
李青标 董事 1965年9月 60 2022年9月16日至今
向涛 董事 1971年11月 54 2022年9月16日至今
李轶 董事 1975年8月 50 2025年2月14日至今
刘甜甜 董事 1988年4月 37 2023年4月21日至今
方文彬 独立董事 1965年8月 60 2019年9月17日至今
王栋 独立董事 1970年12月 55 2019年9月17日至今
曹斌 独立董事 1976年4月 49 2019年9月17日至今
经理层 寇世民 董事、总经理 1974年12月 51 2023年6月12日至今
牛澎 副总经理 1974年5月 51 2025年1月26日至今
吕庆年 财务总监 1984年12月 41 2025年1月15日至今
戴博文 董事会秘书 1992年5月 33 2023年8月08日至今
董事会成员简历:
卢继卿,男,1978年6月出生,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历任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祁牧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丝绸之路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3年1月-2024年1月挂职任中国移动政企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寇世民,男,1974年12月出生,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2013年6月至2023年8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公司子公司民勤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李青标,男,1965年9月出生,正高级会计师。历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财务总监。2012年11月至2021年8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向涛,男,1971年11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历任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李轶,男,1975年8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历任甘肃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处长、一级调研员,人事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现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本公司董事。
刘甜甜,女,1988年4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历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主任、市场投资中心副主任兼投资并购部副主任,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主任。现任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部主任兼风控合规部主任、本公司董事。
方文彬,男,1965年8月出生,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历任西北师范大学助教、兰州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现任兰州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兰州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甘肃省审计学会理事,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兰州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王栋,男,1970年12月出生,律师,税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历任甘肃经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甘肃金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甘肃中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北京市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股权合伙人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甘肃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甘肃政法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
曹斌,男,1976年4月出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甘肃榕信税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甘肃金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总部主管会计。现任甘肃天一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计划预算审查咨询专家。
高管简历:
寇世民,简历详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牛澎,男,1974年5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历任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兼财务管理部主任,甘肃省投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吕庆年,男,1984年12月出生,高级会计师。历任甘肃电投炳灵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一级主管,甘肃会展中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酒汇公司财务总监。
戴博文,男,1992年5月出生,经济师。历任本公司证券部副主任、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子公司酒汇公司、润能公司、民勤公司董事及河西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组织机构及议事规则合法合规,高管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中无公务员任职情况。
(二)员工构成及分布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拥有在职员工2,224人,公司人力资源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情况见下表。
图表5-11:公司员工专业及学历构成情况表
单位:人、%
项目 类别 人数 占比
按专业构成 生产人员 1,492 67.09
销售人员 24 1.08
技术人员 343 15.42
财务人员 60 2.70
行政人员 305 13.71
合计 2,224 100
按学历构成 硕士及以上 56 2.52
本科 1,585 71.27
大专 455 20.46
中专 66 2.97
中专以下 62 2.79
合计 2,224 100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煤炭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
2024年,发行人立足于综合能源电力发展思路,收购完成常乐公司66.00%股权,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由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拓展至新能源发电相关的调峰火电,业绩主要来源于发电收入,主营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99%。作为控股型公司,发行人本身并不直接从事电力生产,而是通过下属控股或参股公司从事电力生产,利润也主要来源于下属控股或参股电力企业。发行人下属电站发出的电力主要向电网公司销售,根据甘肃省发改委批复售电价与售电量计算电力销售收入,扣除发电以及生产经营的各项成本费用后获得利润。提取盈余公积和向股东分配股利后,留存收益用于投入下属电力企业,作为后续电站开发的资金投入,不断扩大装机容量,增加资产规模。公司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业务主要受河流流域来水、风力及太阳能资源波动等自然因素影响。近三年,水电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6.43%、20.25%、17.14%,火电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00%、62.06%、69.80%,风电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3.30%、12.86%、8.79%,光伏发电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36%、4.60%、3.78%。
图表5-12:发行人2022-2024年营业收入构成表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865,305.98 99.51% 695,203.94 99.77% 202,761.48 99.08%
-水电产品 149,009.09 17.14% 141,078.47 20.25% 135,939.75 66.43%
-火电产品 606,976.08 69.80% 432,407.47 62.06% - -
-风电产品 76,454.56 8.79% 89,634.33 12.86% 47,675.17 23.30%
-光伏产品 32,866.26 3.78% 32,083.69 4.60% 19,146.56 9.36%
其他业务收入 4,231.18 0.49% 1,607.38 0.23% 1,880.76 0.92%
-其他电力产品 0.00 0.00% 2.47 0.00% 9.41 0.00%
-其他产品 4,231.18 0.49% 1,604.91 0.23% 1,871.35 0.91%
合计 869,537.17 100.00% 696,811.32 100.00% 204,642.24 100.00%
注: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数据已追溯调整为合并常乐公司后的数据,下同。
2022-2024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总收入204,642.24万元、96,811.32万元和869,537.17万元,2023年较2022年增加492,169.08万元、增幅240.50%,2024年较2023年增加172,725.85万元,增幅24.79%。
2022-2024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02,761.48万元、695,203.94万元和865,305.98万元,占比分别为99.08%、99.77%和99.51%,是发行人的主要收入来源。2023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较2022年增加492,442.46万元,增幅242.87%,主要原因为合并常乐公司及受新建项目投产影响,公司所属风电全年发电量为20.5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6.99亿千瓦时所致;2024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较2023年增加170,102.04万元,增幅24.47%,主要原因为常乐公司3、4号机组于2023年11月、12月相继投产发电,2024年公司火电全年发电量增加所致。
2022-2024年,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1,880.76万元、1,607.38万元和4,231.18万元,占比分别为0.92%、0.23%和0.49%。
图表5-13:发行人2022-2024年营业成本构成表
单位:万元
营业成本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558,117.07 99.87% 458,702.41 99.89% 131,450.14 99.78%
-水电产品 102,168.25 18.28% 103,332.57 22.50% 92,396.16 70.14%
-火电产品 393,086.27 70.34% 300,694.31 65.48% - -
-风电产品 40,044.94 7.17% 38,826.90 8.45% 30,751.94 23.34%
-光伏产品 22,817.61 4.08% 15,848.64 3.45% 8,302.04 6.30%
其他业务成本 739.06 0.13% 519.58 0.11% 286.42 0.22%
-其他电力产品 0.00 0.00% 7.49 0.00% 39.55 0.03%
-其他产品 739.06 0.13% 512.09 0.11% 246.87 0.19%
合计 558,856.12 100.00% 459,221.99 100.00% 131,736.55 100.00%
2022-2024年,发行人营业总成本分别为131,736.55万元、459,221.99万元和558,856.12万元,2023年较2022年增加327,485.44万元、增幅248.59%,2024年较2023年增加99,634.13万元,增幅21.70%。
2022-2024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31,450.14万元、458,702.41万元和558,117.07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9.78%、99.89%和99.87%。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火电原材料费、折旧费、人工成本及其他各项费用,2023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较上年增加327,252.27万元,增幅248.96%,主要原因为:合并常乐公司;受水电机组修理费增加的影响,水电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1.84%;受新能源项目投产发电影响,固定资产折旧、人工成本增加以及存量项目修理费增加,风电产品营业成本较上期增加26.26%,光伏产品营业成本较上期增加90.90%。2024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较上年增长99,414.66万元,增幅21.67%,主要原因为:常乐公司3、4号机组于2023年11月、12月相继投产发电,2024年火电产品折旧费用、原材料费用等营业成本同比增加;公司光伏在建项目转固影响,光伏产品折旧费用同比增加69.53%。
2022-2024年,发行人其他业务成本分别为286.42万元、519.58万元和739.06万元,占比分别为0.22%、0.11%和0.13%。
图表5-14:发行人2022-2024年营业毛利润构成表
单位:万元
营业毛利润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润 307,188.91 98.88% 236,501.53 99.54% 71,311.35 97.81%
-水电产品 46,840.84 15.08% 37,745.90 15.89% 43,543.59 59.73%
-火电产品 213,889.81 68.85% 131,713.16 55.44% - -
-风电产品 36,409.62 11.72% 50,807.42 21.38% 16,923.24 23.21%
-光伏产品 10,048.65 3.23% 16,235.05 6.83% 10,844.52 14.87%
其他业务毛利润 3,492.13 1.12% 1,087.79 0.46% 1,594.34 2.19%
-其他电力产品 0.00 0.00% -5.02 0.00% -30.14 -0.04%
-其他产品 3,492.13 1.12% 1,092.81 0.46% 1,624.48 2.23%
合计 310,681.04 100.00% 237,589.33 100.00% 72,905.69 100.00%
2022-2024年,发行人营业毛利润分别为72,905.69万元、237,589.33万元和310,681.04万元。近两年,发行人营业毛利润呈增长趋势,其中:2023年较2022年增加164,683.64万元,增幅225.89%,主要系合并常乐公司及受新建项目投产影响,发行人风电发电量、光伏发电量较上年大幅增长所致;2024年较2023年增加73,091.72万元,增幅30.76%,主要系受常乐公司3、4号机组于2023年11月、12月相继投产发电所致。主营业务毛利润是发行人的主要利润来源,2022-2024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71,311.35万元、236,501.53万元
和307,188.91万元,占公司毛利润的比例分别为97.81%、99.54%和98.88%。
图表5-15:发行人2022-2024年毛利率情况表
毛利率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主营业务毛利率 35.50% 34.02% 35.17%
水电产品 31.43% 26.76% 32.03%
火电产品 35.24% 30.46% -
风电产品 47.62% 56.68% 35.50%
光伏产品 30.57% 50.60% 56.64%
其他业务毛利率 82.53% 67.68% 84.77%
-其他电力产品 - -203.38% -320.30%
-其他产品 82.53% 68.09% 86.81%
综合毛利率 35.73% 34.10% 35.63%
2022-2024年,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35.63%、34.10%和35.73%,其中,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5.17%、34.02%和35.50%,近三年,发行人盈利水平无较大波动。
2022-2024年发行人其他业务毛利率分别为84.77%、67.68%和82.53%。发行人其他业务主要为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充电等其他电力产品收入和碳排放权交易、租赁、托管等收入,毛利率水平较高。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板块分析
1、电力业务
2024年,发行人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常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新增火力发电业务。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火力发电、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未经营售电业务。主要产品为电力,业绩主要来源于发电收入。经营模式是在火电厂、水电站、风力发电场、光伏发电场(发电设备)及相关输变电设施设备建成之后,控制、维护、检修并将发电站(场)所发电量送入电网公司指定的配电网点,实现电量交割。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权益装机容量612.84万千瓦,已发电权益装机容量为612.84万千瓦时,其中:已发电水电权益装机容量163.43万千瓦;火电权益装机容量264.00万千瓦;风电装机和光伏已发电装机容量分别为111.81万千瓦、73.60万千瓦。可控装机容量753.97万千瓦,其中:可控水电装机容量170.02万千瓦,可控火电装机容量400.00万千瓦,可控风电装机110.35万千瓦,可控光伏发电装机73.60万千瓦。
图表5-16:发行人2022-2024年末装机容量情况表
单位:万千瓦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权益装机容量 612.84 348.84 348.84
已发电权益装机容量 612.84 348.84 283.84
其中:水电装机 163.43 163.43 163.43
火电装机 264.00 - -
风电装机 111.81 111.81 101.81
光电装机 73.60 73.60 18.60
可控装机容量 753.97 353.97 288.97
其中:水电装机 170.02 170.02 170.02
火电装机 400.00 - -
风电装机 110.35 110.35 100.35
光电装机 73.60 73.60 18.60
注:可控装机容量中不含在建项目。
2022-2024年,发行人电力业务实现收入分别为202,761.48万元、696,811.32万元和869,537.17万元,其中:水力发电收入分别为135,939.75万元、141,078.47万元和149,009.09万元;火力发电收入分别为0.00万元、432,407.47万元和606,976.08万元;风力发电收入分别为47,675.17万元、89,634.33万元和76,454.56万元;光伏发电收入分别为19,146.56万元、32,083.69万元和32,866.26万元。
图表5-17:发行人2022-2024年电力业务营收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运营主体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水电 洮河公司、河西公司、炳灵公司、九甸峡公司、大容公司 149,009.09 141,078.47 135,939.75
火电 常乐公司 606,976.08 432,407.47 -
风电 酒汇公司 76,454.56 89,634.33 47,675.17
光电 32,866.26 32,083.69 19,146.56
合计 149,009.09 141,078.47 202,761.48
(1)水力发电业务
①水电站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水力发电项目权益装机163.43万千瓦,主要分布在白龙江、黑河、大通河、洮河以及黄河干流流域,发行人目前全资拥有和控股的已发电的水电站明细如下:
图表5-18:2024年末发行人全资及控股水电站情况
运营主体 水电站名称 电源点分布 可控装机容量(万千瓦) 设计利用小时(小时) 设计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发电机组类型 发电机组功率(万千瓦) 标杆电价(元/千千瓦时)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九甸峡 甘南卓尼县 30 3313 99400 混流式 30 357.35
莲峰 定西临潭县 2 4550 9100 混流式 2 257.00
三甲 定西临洮县 3.15 4603 14500 轴流转浆式 3.15 265.00
海甸峡 定西临洮县 6 4513 27080 混流式 6 255.94
莲麓 临夏康乐县 6.6 3609 23820 轴流转浆式 6.6 262.70
峡城 定西渭源县 3.75 3805 14270 轴流转浆式 3.75 272.00
吉利 临夏康乐县 2 3604 7208 贯流转浆式 2 257.00
甘肃电投河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龙首 张掖甘州区 5.9 3220 19000 混流式 5.9 257.87/144.87
西流水 张掖肃南县 15.7 3363 52800 混流式 15.7 257.87/144.87
龙汇 张掖肃南县 1.3 4121 5357 混流式 1.3 232.00
甘肃电投炳灵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炳灵(寺沟峡) 临夏永靖县 24 4058 97400 贯流转浆式 24 249.08
河口 兰州西固区 7.4 5200 38500 贯流转 7.4 272.36
浆式
甘肃电投大容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天王沟 兰州永登县 5.1 4157 21200 混流式 5.1 246.57
朱岔峡 武威天祝县 3.4 4218 14340 混流式 3.4 255.30
水泊峡 甘南迭部县 5.7 4014 22880 混流式 5.7 262.70
大立节 甘南舟曲县 4.02 4075 16380 混流式 4.02 255.00
石门坪 甘南舟曲县 1.5 5459 8189 轴流定浆式 1.5 232.00
橙子沟 陇南武都县 11.5 4073 46838 混流式 11.5 293.61
杂木寺 武威凉州区 2.3 3435 7900 混流式 2.3 257.00
神树 武威天祝县 5.2 2654 13800 冲击式 5.2 262.70
三道湾 张掖肃南县 11.2 3554 39800 混流式 11.2 235.66
宝瓶 张掖肃南县 12.3 3364 41375 混流式 12.3 293.61
注:1、龙首一二级电站批复为阶梯电价,基数内电量为8.12亿千瓦时,超基数后电价为150元/千千瓦时;2、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19〕411号)自2019年7月1日起,因增值税税率降低到13%,省内水电非市场化交易电量含税上网电价相应同步降低。
水力发电受来水量影响较大,来水不同可能导致供水量、发电量的不同,在丰水年、枯水年或丰水期、枯水期的发电量会相差较大。近三年,发行人全资及控股水电站来水量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5-19:发行人全资及控股水电站近三年来水量情况
单位:亿m³
运营主体 水电站名称 2024年来水量(亿m³) 2023年来水量(亿m³) 2022年来水量(亿m³)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九甸峡 27.44 34.91 23.27
莲峰 3.88 3.90 3.77
三甲 31.03 34.13 23.27
海甸峡 30.97 34.09 23.30
莲麓 29.67 32.00 21.97
峡城 29.67 32.00 22.08
吉利 29.68 31.97 22.07
甘肃电投河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龙首 18.99 14.40 19.69
西流水 19.01 14.41 19.64
龙汇 18.991 14.40 19.69
甘肃电投炳灵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炳灵(寺沟峡) 242.69 203.44 209.60
河口 304.63 264.74 264.14
甘肃电投大容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天王沟 27.01 14.55 25.41
朱岔峡 24.32 12.46 22.35
水泊峡 13.00 14.88 12.29
大立节 14.38 16.57 13.00
石门坪 17.38 19.37 16.39
橙子沟 26.89 30.14 26.52
杂木寺 1.96 1.14 1.65
神树 2.14 1.22 1.71
三道湾 17.35 13.15 17.55
宝瓶 17.09 13.10 17.46
②水电业务经营模式及工艺流程
发行人水电业务经营模式是在水电站及相关输变电设施设备建成之后,控制、维护、检修并将发电站(场)所发电量送入电网公司指定的配电网点,实现电量交割。水力发电是《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可再生能源,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实行优先上网政策,电网企业优先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水电站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
水力发电生产工艺全过程如下:水轮机将经过大坝和水库集中和调节后的天然水能转换为机械能以驱动水轮机,再通过与水轮机直接连接的发电机将机械能转换为电能;水轮发电机组输出的电能经变压器升压后被送至电网,向用户供电。
上述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表5-20:发行人水力发电工艺流程
③发行人水电业务会计核算
发行人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发行人在建设项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借记“在建工程”、贷记“货币资金”或“应付账款”;发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长期借款”或“短期借款”;发行债券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付债券”;项目建成达到使用状态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在建工程”;采购原材料时,借记“存货”、贷记“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电力产品销售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销项税”,同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费-进项税”,贷记“库存商品”,相应的现金流记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等。
发行人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长期借款”或“短期借款”;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目前在建项目的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为4,125万元。
④上网电价
2022-2024年,发行人执行的上网电价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水电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商价〔2012〕184号)执行,水电上网电价具体执行标准为:
2009年11月20日以前投产发电的水电项目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232元;2009年11月20日之后投产的水电企业,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257元,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的上网电价为0.272元。其中:九甸峡公司九甸峡水电站上网电价按照每千瓦0.357元(含税)执行。
⑤水电业务经营情况
2022-2024年,发行人水电权益装机容量分别为163.43万千瓦、163.43万千瓦和163.43万千瓦,发电量分别为56.59亿千瓦时、58.15亿千瓦时和63.17亿千瓦时,上网电量分别为55.50亿千瓦时、56.99亿千瓦时和61.88亿千瓦时,平均上网电价分别为273.73元/千千瓦时、276.22元/千千瓦时和268.94元/千千瓦时,实现水电销售收入分别为135,939.75万元、141,078.47万元和149,009.09万元。
图表5-21:近三年发行人水电经营情况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权益装机容量(万千瓦) 163.43 163.43 163.43
可控装机容量(万千瓦) 170.02 170.02 170.02
发电量(亿千瓦时) 63.17 58.15 56.59
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小时) 3,715.17 3,420.11 3,328.25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61.88 56.99 55.50
平均上网电价(元/千千瓦时) 268.94 276.22 273.73
水电销售收入(万元) 149,009.09 141,078.47 135,939.75
发行人水力发电成本主要由折旧费、人工成本及其他各项费用构成,在成本项目中,固定成本折旧费占成本总额的比例在60%左右。
⑥水电业务蓄能调峰情况
发行人根据当地电网公司的调度指令进行调峰。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不涉及蓄能调峰情况。
⑦水电站移民政策情况
发行人水电站建设中严格遵循国务院发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在项目开工前,项目法人根据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与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市、县人民政府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签订协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市人民政府,可以与下一级有移民或者移民安置任务的人民政府签订移民安置协议;项目法人根据移民安置年度计划,按照移民安置实施进度将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支付给予其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的地方人民政府。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九甸峡移民安置款分别为739.18万元、591.23万元和591.23万元。
(2)火力发电业务
2024年,发行人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常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新增火力发电业务。
①火电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火电项目权益装机264.00万千瓦,控股装机400.00万千瓦。发行人已运营火电站情况如下:
图表5-22:2024年末发行人火电站情况
运营主体 项目 电源点分布 可控装机容量(万千瓦) 机组类型 功率(万千瓦)
常乐公司 1号机组 酒泉瓜州县 100.00 新能源调峰 100.00
2号机组 酒泉瓜州县 100.00 新能源调峰 100.00
3号机组 酒泉瓜州县 100.00 新能源调峰 100.00
4号机组 酒泉瓜州县 100.00 新能源调峰 100.00
合计 400.00 400.00
常乐公司一期4×1,000MW调峰火电项目是甘肃省“十三五”“十四五”重点项目,目前4台100万千瓦高参数、高效率、低排放的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已全部建成投产发电。常乐公司一期是国家电力调度中心直接调度的祁韶±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的配套调峰电源和保障能源安全的支撑电源。其4台机组同时运行年发电量可达200亿千瓦时,有利于实现“火电+新能源”的打捆稳定送出及大范围优化配置,对促进新能源大批量、跨区域外送与消纳以及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意义重大。
常乐公司在建的二期2×1,000MW扩建项目建成后,常乐公司总装机容量将达到6,000MW。常乐公司二期2台机组投产后,与大规模新能源打捆送往负荷中心,有利于满足甘肃电力负荷增长需求,保障负荷高峰时段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对推动地方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②火电业务经营模式及工艺流程
(1)采购模式
常乐公司主要从事火力发电业务,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燃煤。其根据年度发电计划编制燃煤采购计划,与供应商主要通过签订电煤年度采购合同,锁定供货量,当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时,协商调整价格并签订补充协议。燃煤的运输方式包括火车、汽车。除原材料煤炭外,报告期内常乐公司主要向供应商采购调峰火电项目的发电机组工程。对工程类采购,当预算金额超过招投标法规定限额的,依法进行招标。常乐公司编制招标文件,履行决策程序,招标活动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相关手续,进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招标。
(2)生产模式
常乐公司的主要生产流程为:燃煤初步破碎后通过输煤设备送至原煤斗,经磨煤机磨制成煤粉,通过风机产生的风力将煤粉送至锅炉燃烧,将水加热成水蒸汽驱动汽轮机旋转产生机械能,并利用电磁原理驱动发电机将机械能转换成电能,经变压器升压后送至电网。
(3)销售模式
常乐公司4×1,000MW发电机组为甘肃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祁韶直流输电工程配套调峰火电项目,绝大部分所产电力通过国家电网送至湖南省,少量电力供应甘肃省及周边省份。作为调峰电源,常乐公司的上网电量按照国家有权部门下达的当年跨省跨区优先消纳发电规模计划确定,具体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相关市场化交易结果为准。少量供应甘肃省及周边省份电力,采取双边协商的方式销售。双边协商指市场主体(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和发电企业)之间自主协商交易电量、电价,形成双边交易结果,具体主要依据甘肃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相关市场化交易结果。
(4)盈利模式
常乐公司主要通过燃煤发电以获取盈利。常乐公司4×1,000MW工程作为甘肃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800kV特高压祁韶直流输电工程的配套调峰火电项目,就近利用新疆哈密丰富的煤炭资源和当地的国有未利用土地资源,与当地的清洁能源基地相配合,并与西北750千伏电网建设相协调,对千万千瓦级风电及光电外送具有良好调峰和补偿作用,是甘肃省河西走廊750千伏电网的主要支撑电源,对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5)结算模式
常乐公司发电厂输出电力后,在国家电网指定的变电站上网。每月常乐公司和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甘肃电力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会同抄表确认上网电量,并由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甘肃电力交易中心等电力交易平台生成结算单。结算单经过常乐公司核对无误后,由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正式结算单作为结算依据。
(6)火力发电工艺流程
图表5-23:常乐电厂火力发电工艺流程图
③火电业务经营情况
发电用煤方面,公司火电厂的电煤供应主要依靠新疆方向动力煤炭供应,并配合周边区域2小矿煤作为掺配煤种。公司持续优化来煤结构,科学购煤、储煤、配煤掺烧,努力控制公司煤炭采购价格。新疆方向:各矿区产量大,煤质较好,价格相对稳定,作为主烧煤种,采用签订年度长协合同,通过按月兑现长协合同量,保障全年煤炭需求量,约占发行人电煤采购量的40.00%。地方煤矿:各矿区产量低,煤质较劣,价格受市场因素波动大,作为配烧煤种,采用按月签订煤
2主要指新疆、张掖市、武威市、内蒙古阿拉善右旗等地。
炭采购合同,确保采购价格低廉,降低燃料采购成本。
常乐公司火电机组全部位于河西走廊,煤炭运输较为便捷,相对具备一定的成本优势,主要运煤方式包括铁路和公路运输。
2022-2024年,常乐公司入厂标煤单价分别为806.67元/吨、557.29元/吨和471.83元/吨,2022年和2023年标煤单价主要是受煤炭价格快速上升并维持高位运行因素影响所致。2022-2024年,常乐公司入炉标煤单价分别为469.98元/吨、337.09元/吨和307.02元/吨,入厂与入炉标煤单价的差异分别为336.69元/吨、220.20元/吨和164.81元/吨,常乐公司2022年后入厂与入炉标煤单价价差较大,主要是发行人期初库存煤数量较大、煤炭价格变化所致。
图表5-24:2022-2024年常乐公司煤炭采购情况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采购量(万吨) 856.41 665.28 556.96
入厂标煤单价(元/吨) 471.83 557.29 806.67
入炉标煤单价(元/吨) 307.02 337.09 469.98
入厂与入炉标煤单价的差异 164.81 220.20 336.69
煤炭运费(元/吨) 74.05 0.98 一票制,未单独核算运费
注1:入厂标煤单价=入厂天然煤价/入厂热值*29307.6kJ/kg;其中,入厂天然煤价=入厂煤金额/入厂煤数量;
注2:入炉标煤单价=入炉天然煤价/入炉热值*29307.6kJ/kg;其中,入炉天然煤价=(期初库存煤金额+入厂煤金额)/(期初库存煤数量+入厂煤数量-水分差调整煤量);
注3:入厂与入炉标煤单价差是燃料场后管理的集成性指标。由煤价的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影响入厂与入炉标煤单价差的因素有三项,分别为入厂与入炉热值差、水分差调整煤量、期初库存煤的数量及金额。
注4:运费的高低取决于每年或每次签订形式,一票制形式无运输费。
图表5-25:2022-2024年常乐公司前五大煤炭采购情况
单位:万吨、元/吨、万元、%
2022年
序号 公司名称 煤炭采购规模 平均采购价格 采购总价款 采购总价款占比
1 瓜州广汇能源经销有限公司 209.43 472.27 98,284.24 47.03%
2 天津利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7.33 476.79 23,264.02 11.13%
3 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 105.48 185.95 19,128.11 9.15%
4 新疆国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55.66 306.44 12,509.01 5.99%
5 甘肃矿区恒发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33.11 168.99 5,289.62 2.53%
合计 451.01 158,475.00 75.83%
2023年
序号 公司名称 煤炭采购规模 平均采购价格 采购总价款 采购总价款占比
1 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25.95 453.73 54,908.99 22.29%
2 瓜州广汇能源经销有限公司 104.57 465.31 46,236.81 18.77%
3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57.84 501.89 27,745.96 11.26%
4 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 133.58 198.28 25,678.21 10.42%
5 甘肃省陇能煤炭物流有限公司 57.50 405.50 23,273.27 9.45%
合计 479.44 177,843.24 72.18%
2024年
序号 公司名称 煤炭采购规模 平均采购价格 采购总价款 采购总价款占比
1 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60.54 359.52 55,913.68 19.78%
2 甘肃省陇能煤炭物流有限公司 10.32 401.51 35,207.05 12.45%
3 瓜州广汇能源经销有限公司 81.19 304.58 26,088.48 9.23%
4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40.61 464.85 18,498.10 6.54%
5 北京新盛诚济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96.42 204.94 19,760.18 6.06%
合计 657.38 167,152.89 54.06%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常乐公司火电设备供电煤耗分别为299.71克/千瓦时、322.16克/千瓦时、294.82克/千瓦时和289.92克/千瓦时,公司供电煤耗呈现下降趋势,主要是受机组容量大、管道效率高及厂用电率下降因素影响所致。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常乐公司火电单位发电综合成本分别为234.78元/千千瓦时、219.84元/千千瓦时、201.93元/千千瓦时和168.21元/千千瓦时,其中2022年综合成本上升较快,主要系燃料成本大幅度提高。
图表5-26: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常乐公司煤耗情况(不含税)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供电煤耗(克/千瓦时) 289.92 294.82 322.16 299.71
单位发电综合成本(元/千千瓦时) 168.21 201.93 219.84 234.78
其中:燃料成本(元/千千瓦时) 129.20 148.53 176.04 199.44
燃料成本占比 76.80% 73.55% 80.07% 84.94%
环保改造方面,目前常乐公司已投产火电项目已全部完成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发行人火电脱硫率稳定。
图表5-27:2022-2024年度常乐公司火电脱硫率情况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脱硫率 98.00% 97.88% 98.55%
电量消纳方面,2023-2024年,公司火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分别为6,237.07小时和5,099.70小时;发电量分别为141.82亿千瓦时和203.99亿千瓦时;上网电量分别为135.05亿千瓦时和194.67亿千瓦时,呈增长趋势。
2023-2024年度,常乐公司的装机容量、发电量、上网电量、上网电价、销售收入及利用小时数的情况如下:
图表5-28:2023-2024年度常乐公司火电经营情况
项目 2024-12-31/2024年度 2023-12-31/2023年度
期末装机容量(万千瓦) 400 400
发电量(亿千瓦时) 203.99 141.82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194.67 135.05
平均上网电价或售电价(万元/亿千瓦时,含税) 3,523.35 3,618.09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606976.0775 432407.4681
发电利用小时数(小时) 5,099.70 6,237.07
注:发电利用小时数=发电量/加权平均装机容量,加权平均装机容量=已投产装机*(当年投产天数/全年总天数)
(3)风力发电业务
①风电站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共有风电站6座,其中: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地区4座;玉门市1座;张掖高台县1座。各风电站情况如下:
图表5-29:2024年末发行人风电站情况
运营主体 项目 电源点分布 可控装机容量(万千瓦) 设计利用小时(小时) 设计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标杆电价(元/千千瓦时)
甘肃酒泉汇能 北四风电场 酒泉瓜州县 20.10 2,436.00 48,964.00 520.60
干五风电场 酒泉瓜州县 20.10 2,158.00 43,378.00 520.60
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干六风电场 酒泉瓜州县 20.10 2,385.00 47,949.00 520.60
安北风电场 酒泉瓜州县 20.05 2,310.00 46,318.00 540.00
麻黄滩风电场 玉门市 20.00 3,001.00 60,501.20 307.80
盐池滩风电场 张掖高台县 10.00 2,603.00 26,672.48 307.80
②风电业务经营模式及工艺流程
发行人风力发电场及相关输变电设施设备建成之后,发行人生产管理的主要任务为控制、维护、检修并将发电场所发电量送入电网公司指定的配电网点,实现电量交割。产品的生产过程包括从电能的产生到将其卖给客户的整个过程,其主要生产流程如下:
风
终端用户
图表5-30:发行人风电工艺流程
叶片
发电机
电网公司
电流变换器
变压器
③发行人风电业务会计核算
发行人在建设项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借记“在建工程”、贷记“货币资金”或“应付账款”;发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长期借款”或“短期借款”;发行债券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付债券”;项目建成达到使用状态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在建工程”;采购原材料时,借记“存货”、贷记“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电力产品销售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销项税”,同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费-进项税”,贷记“库存商品”,相应的现金流记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等。
④上网电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按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相应制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其中,发行人所属的瓜州北大桥第四风电场、瓜州干河口第五风电场、瓜州安北第六风电场、瓜州干河口第六风电场均在甘肃酒泉市,属于Ⅱ类资源区,目前执行的电价为0.54元/KWH。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更好体现光伏发电、风电的绿色电力价值。
⑤风电业务经营情况
2022-2024年,发行人风电权益装机容量分别为101.81万千瓦、111.81万千瓦和111.81万千瓦,发电量分别为13.54亿千瓦时、20.53千瓦时和16.85亿千瓦时;上网电量分别为13.47亿千瓦时、20.37亿千瓦时和16.68亿千瓦时,平均上网电价分别为399.34元/千千瓦时、497.28元/千千瓦时和517.61元/千千瓦时,实现风电销售收入分别为47,675.17万元、89,634.33万元和76,454.56万元。
图表5-31:近三年发行人风电经营情况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权益装机容量(万千瓦) 111.81 111.81 101.81
可控装机容量(万千瓦) 110.35 110.35 100.35
发电量(亿千瓦时) 16.85 20.53 13.54
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小时) 1,527.41 1,950.86 1,654.35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16.68 20.37 13.47
平均上网电价(元/千千瓦时) 517.61 497.28 399.34
风电销售收入(万元) 76,454.56 89,634.33 47,675.17
2024年,全国风电利用率为95.9%,较2023年的97.3%下降了1.4个百分点。甘肃省2024年风电利用率94.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3)光伏发电业务
①光伏电站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共有光伏发电场7座,总装机容量736MW:
图表5-32:发行人光伏发电站情况
运营主体 项目 电源点分布 装机容量(万千瓦) 设计利用小时(小时) 设计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标杆电价(元/千千瓦时)
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玉门一期 酒泉玉门市 0.90 1,738.89 1,565.00 1,000.00
玉门二期 酒泉玉门市 0.90 1,583.33 1,425.00 1,000.00
玉门三期 酒泉玉门市 0.90 1,583.33 1,425.00 1,000.00
高台一期 张掖高台县 0.90 1,738.89 1,565.00 900.00
高台二期 张掖高台县 5.00 1,447.60 7,238.00 900.00
凉州一期 武威凉州区 1.00 1,380.00 1,380.00 1,150.00
凉州二期 武威凉州区 4.00 1,384.25 5,537.00 1,000.00
瓜州北大桥50兆瓦光伏项目 酒泉瓜州县 5.00 1,566.70 9,502.50 307.80
瓜州干河口200兆瓦光伏项目 酒泉瓜州县 20.00 1,960.43 39,208.54 307.80
永昌河清滩300兆瓦光伏项目 金昌市永昌县 30.00 1,650.67 62,295.60 307.80
凉州九墩滩50兆瓦光伏项目 武威凉州区 5.00 1,921.00 9,602.80 307.80
②光伏发电业务经营模式及工艺流程
发行人光伏发电场及相关输变电设施设备建成之后,发行人生产管理的主要任务为控制、维护、检修并将发电场所发电量送入电网公司指定的配电网点,实现电量交割。产品的生产过程包括从电能的产生到将其卖给客户的整个过程,其主要生产流程如下:
阳光
图表5-33:发行人光伏发电工艺流程
光伏电池板
终端用户
控制器
电网公司
逆变器
变压器
③发行人光电业务会计核算
发行人在建设项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借记“在建工程”、贷记“货币资金”或“应付账款”;发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长期借款”或“短期借款”;发行债券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付债券”;项目建成达到使用状态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在建工程”;采购原材料时,借记“存货”、贷记“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电力产品销售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销项税”,同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费-进项税”,贷记“库存商品”,相应的现金流记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等。
④上网电价
近年来,发行人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呈逐渐下降的趋势: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发行人所属玉门市东镇一期光伏电站、玉门市东镇二期光伏电站、玉门市东镇三期光伏电站、高台县9MWp光伏发电、高台县50MWp光伏发电为Ⅰ类资源区,2015年,发行人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为0.90元/千瓦时(含税)。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发行人所属玉门市东镇一期光伏电站、玉门市东镇二期光伏电站、玉门市东镇三期光伏电站、高台县9MWp光伏发电、高台县50MWp光伏发电为Ⅰ类资源区,2016年,发行人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为0.80元/千瓦时(含税)。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9号),发行人所属玉门市东镇一期光伏电站、玉门市东镇二期光伏电站、玉门市东镇三期光伏电站、高台县9MWp光伏发电、高台县50MWp光伏发电为Ⅰ类资源区,2017年,发行人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为0.65元/千瓦时(含税)。
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该通知对2018年5月31日后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
2021年6月,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指出:“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⑤光伏发电业务经营情况
2022-2024年,发行人光伏发电权益装机容量分别为18.60万千瓦、73.60万千瓦和73.60万千瓦,发电量分别为2.84亿千瓦时、7.66亿千瓦时和10.36亿千瓦时;上网电量分别为2.57亿千瓦时、7.57亿千瓦时和10.24亿千瓦时,平均上网电价分别为767.99元/千千瓦时、473.72元/千千瓦时、361.80元/千千瓦时,实现光伏发电销售收入分别为19,146.56万元、32,083.69万元和32,866.26万元。
图表5-34:近三年发行人光伏发电经营情况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权益装机容量(万千瓦) 73.6 73.6 18.6
可控装机容量(万千瓦) 73.6 73.6 18.6
发电量(亿千瓦时) 10.36 7.66 2.84
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小时) 1,408.07 1,726.08 1,792.15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10.24 7.57 2.57
平均上网电价(元/千千瓦时) 361.80 473.72 767.99
光电销售收入(万元) 32,866.26 32,083.69 19,146.56
2024年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6.8%,甘肃省光伏发电利用率91.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4)发行人电力业务成本及采购情况
2022-2024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31,450.14万元、458,702.41万元和558,117.07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9.78%、99.89%和99.87%。由于发行人所处行业为电力行业,折旧费、原材料费用、人工成本及其他费用是其主要成本。
图表5-35:发行人2022-2024年主营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费用类别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折旧费 143,522.91 25.68% 112,875.02 24.58% 77,005.72 58.45%
原材料费用 297,017.26 53.15% 251,950.45 54.86% - -
人工成本 69,269.68 12.39% 62,850.96 13.69% 32,352.35 24.56%
其他费用 48,307.21 8.64% 31,025.98 6.76% 22,092.06 16.77%
合计 558,117.07 99.87% 458,702.41 99.89% 131,450.14 99.78%
发行人在经营过程中,需采购部分原材料对水电站、风电场、光伏电厂进行维修及对环境进行治理和保护,火电主要采购煤炭作为一次能源。2022-2024年,发行人电力业务供应商前五大明细如下:
图表5-36:发行人2022-2024年供应商前五大明细
单位:万元
2022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是否关联方
1 甘肃昌汇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64.12 8.96% 否
2 甘肃晟联科技有限公司 44.01 6.15% 否
3 兰州天明电缆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41.29 5.77% 否
4 兰州安英联商贸有限公司 35.91 5.02% 否
5 瓜州县通盛机电设备商行 23.53 3.29% 否
合计 -- 208.87 29.18%
2023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是否关联方
1 甘肃晟联科技有限公司 188.68 17.61% 否
2 华研风电设备制造(大连)有限公司 121.55 11.34% 否
3 酒泉领越电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83.52 7.79% 否
4 兰州安英联商贸有限公司 51.40 4.80% 否
5 甘肃昌汇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46.02 4.29% 否
合计 -- 491.16 45.83%
2024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是否关联方
1 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71,858.63 24.19% 否
2 煤炭物流 43,569.48 14.67% 是
3 瓜州广汇能源经销有限公司 32,417.52 10.91% 否
4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5,125.19 8.46% 否
5 北京新盛诚济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20,969.63 7.06% 否
合计 -- 193,940.45 65.30%
注:发行人2022-2023年度供应商前五大明细不含常乐电厂数据。
(5)发行人电力业务销售情况
发行人火电主要销售给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水电、风电和光电生产出来之后,主要销售给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在国家电网指定的变电站上网,发行人经营部门和国家电网每月会同抄表确认上网电量,国家电网生成结算单后送达发行人经营部门审核,发行人经营部门将核实后的结算单移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结算单开具销售发票确认收入的实现,其结算方式主要是现金和银行承兑汇票,比例约为3:2。2022-2024年发行人电力销售前五大明细如下:
图表5-37:发行人2022-2024年销售客户前五大明细
单位:万元
2022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是否关联方
1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202,247.43 99.75% 否
2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武威供电公司 386.94 0.19% 否
3 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54.91 0.03% 否
4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19.03 0.01% 否
5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甘南供电公司 16.33 0.01% 否
合计 202,724.65 99.98%
2023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是否关联方
1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262,344.58 99.83% 否
2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武威供电公司 376.79 0.14% 否
3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甘南供电公司 15.10 0.01% 否
4 华润电力风能(瓜州)有限公司 6.00 0.00% 否
5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分公司 5.91 0.00% 否
合计 262,748.37 99.98%
2024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是否关联方
1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606,976.08 70.15% 否
2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256,799.14 29.68% 否
3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武威供电公司 331.14 0.04% 否
4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21.59 0.00% 否
5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甘南供电公司 13.91 0.00% 否
合计 864,141.87 99.87%
注:发行人2022-2023年度销售客户前五大明细不含常乐电厂数据。
(6)发行人安全生产情况
发行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结合项目多元化实际,提炼和总结安全文化,强化监督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注重规范化管理和过程管理,着力构建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以“零事故”为目标,积极培育“零失误、零违章、零缺陷”的本质安全文化理念。发行人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和管理流程,强化“预测、预警、预报、预控”措施,结合项目实际、季节性、系统性风险等因素,及时进行风险预测,制定预防措施,保证防汛度汛、机组检修等各项工作的安全,确保各项资产安全稳定运行。
近三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7)发行人环保情况
2017年1月16日,媒体报道了祁连山生态调查情况,包括甘肃省境内黑河流域水电站未下泄生态流量的情况,涉及发行人所属黑河流域的水电站。
2017年8月4日,发行人收到《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停止建设杂木河神树水电站项目的通知》(甘发改能源〔2017〕698号),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根据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水电站整改工作的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现要求公司即日起停止杂木河神树水电站建设。神树水电站即按通知要求停建。
2017年12月29日,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电站关停退出整治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203号),发行人的子公司双冠公司和神树公司,因宝瓶水电站和神树电站存在核准前开工建设、未批先建问题,由项目原核准部门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和《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17〕123号)的有关规定,按照项目总投资额5‰的罚款标准,预计需支付的行政处罚款共计10,381,967.49元。
2018年1月3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中国·甘肃”(www.gansu.gov.cn)公开发布《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电站关停退出整治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提到经组织专家评估论证,由于神树水电站枢纽和毛藏寺水库大坝合并建设,且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具备投产运行条件,工程继续建设利大于弊,对生态环境的进一步影响十分有限,可继续建设,但须尽快处理好多处扰动地表的植被恢复问题。公司所属神树电站等水电站涉及的相关事宜将按《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电站关停退出整治方案》的要求进行整改。
2018年1月4日,发行人收到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杂木河神树水电站恢复建设的通知》(甘发改能源函【2018】3号),神树水电站可以复建。
2018年3月27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部分水电站有关问题的通报》(甘发改能源函〔2018〕65号),文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电站关停退出整治方案》(甘政办发〔2017〕20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对宝瓶电站、神树电站给予通报批评,免予处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神树水电站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并于2021年10月29日并网发电。
公司主营水电、风电、光伏全部为清洁能源,发展清洁能源已成为我国优化能源结构、构筑能源安全、控制二氧化碳排放、保护生态环境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3060”碳达峰、碳中和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发行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维护电站周边环境,做好生态流量保障、水环境管理、绿化美化及废水、废气、固废、危废合规处置等工作。公司环保长效机制运转良好,管控体系日益完善,生态流量足额下泄、定期进行鱼类增殖放流、及时修复水毁河道、规范处置固废危废,生态环境治理得到持续改善,总体形势保持稳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除上述水电站环保问题已整改外,不存在其他因环保问题接受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处罚等情况。
2、其他业务
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充电等电力产品收入和碳排放权交易、租赁、托管等其他收入。2022-2024年,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2,114.61万元、1,607.38万元和4,231.18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92%、0.23%和0.48%,占比较低。
图表5-38:发行人2022-2024年其他业务收入明细
单位:万元
收入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租赁业务 685.12 303.15 159.18
碳排放权交易业务 1,540.95 238.23 1,146.11
受托管理业务 377.36 470.44 452.83
其他业务 1,627.75 595.55 356.49
合计 4,231.18 1,607.38 2,114.61
(1)受托管理业务
按照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经发行人2019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控股股东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暂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股权,交予公司进行托管,股权受托管理事项每三年签订一次合同,发行人根据托管的股权收取股权托管费用,其中:
2019年-2021年,发行人受托控股股东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包括:卓尼县汇能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6.47%股权,迭部汇能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迭部汇能花园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9.20%股权,甘肃电投辰旭金塔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甘肃武威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甘肃汇能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瓜州县5兆瓦扶贫光伏项目。托管费用为单个托管股权每年80万元,2019年-2021年实际确认托管收入分别为452.83万元、452.83万元、452.83万元。
2022年-2024年,发行人受托控股股东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包括:卓尼县汇能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6.47%股权,迭部汇能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迭部汇能花园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9.20%股权,甘肃电投辰旭金塔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甘肃武威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甘肃汇能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其中卓尼水电股权于2023年10月转让,托管期限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托管费用为单个托管股权每年80万元,2022年-2024年实际确认托管收入分别为452.83万元、440.25万元和377.36万元。
(2)碳排放交易权业务收入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上线交易,该部分收入调整为碳排放权交易收入。近三年对应收入分别为1,146.11万元、1,146.11万元、238.23万元。
(3)租赁收入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河西公司、炳灵公司、九甸峡公司、洮河公司、大容公司将闲置房屋及设备分别予以出租,2022-2024年,分别实现租赁收入159.18万元、303.15万元和685.12万元。
(4)其他收入
发行人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咨询服务收入、废旧物资销售收入等。
2022-2024年,发行人实现其他收入分别为356.49万元、595.55万元和1,627.75万元。
(四)重大资产重组对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
发行人于2024年3月6日发布公告,发行人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投集团”)持有的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乐公司”)66.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前,发行人主要从事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本次交易后,发行人主营业务将新增火力发电业务,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及火力发电。本次交易有利于发行人向新能源发电相关的调峰火电业务领域扩展,将有效平衡发行人水电、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及调峰火电的布局,优化发行人电源结构,增强电力业务核心竞争力。
(五)标的资产近一年板块构成及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常乐公司主营业务为火电能源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等。
1、标的资产主营业务情况
本次交易前,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含火电,本次交易后,发行人主营业务新增火电业务。常乐公司近一年主营业务情况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的“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发行人火电业务相关介绍。
2、标的资产发电机组情况
截至2024年末,常乐公司一期已运营机组情况如下:
图表5-39:截至2024年末常乐公司已运营机组情况
单位:MW
项目 类别 装机容量
1号机组 火电 1000
2号机组 火电 1000
3号机组 火电 1000
4号机组 火电 1000
合计 - 4000
此外,常乐公司正建设二期2×1,000MW的5-6号机组,建成后常乐公司总装机容量将达到6,000MW。
常乐公司一期4×1,000MW调峰火电项目是甘肃省“十三五”“十四五”重点项目,目前4台100万千瓦高参数、高效率、低排放的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已全部建成投产发电。常乐公司一期是国家电力调度中心直接调度的祁韶±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的配套调峰电源和保障能源安全的支撑电源。其4台机组同时运行年发电量可达200亿千瓦时,有利于实现“火电+新能源”的打捆稳定送出及大范围优化配置,对促进新能源大批量、跨区域外送与消纳以及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意义重大。
常乐公司在建的二期2×1,000MW扩建项目建成后,常乐公司总装机容量将达到6,000MW。常乐公司二期2台机组投产后,与大规模新能源打捆送往负荷中心,有利于满足甘肃电力负荷增长需求,保障负荷高峰时段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对推动地方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标的资产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工艺流程
常乐公司火力发电业务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盈利模式、结算模式、火力发电工艺流程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的“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发行人火电业务相关介绍。
4、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产能、产量、销量、销售价格及销售收入情况
2023-2024年度,常乐公司的装机容量、发电量、上网电量、上网电价、销售收入及利用小时数的情况如下:
图表5-40:2023-2024年度常乐公司火电经营情况
项目 2024-12-31/2024年度 2023-12-31/2023年度
期末装机容量(万千瓦) 400 400
发电量(亿千瓦时) 203.99 141.82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194.67 135.05
平均上网电价或售电价(元/亿千瓦时,含税) 35,233,499.60 36,180,941.55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606,976.08 432,407.47
发电利用小时数(小时) 5,099.70 6,237.07
注:发电利用小时数=发电量/加权平均装机容量,加权平均装机容量=已投产装机*(当年投产天数/全年总天数)
(2)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
2022-2024年度,常乐公司所有上网发电全部销售给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占营业收入比例在99.90%以上,火电副产品等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是常乐公司主营业务的单一客户,具体如下:
图表5-41:2024年度常乐公司上网发电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2024年度
1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606,976.08 99.87%
其中: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606,976.08 99.87%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 -
合计 606,976.08 99.87%
2023年度
1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432,407.47 99.93%
其中: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381,884.48 88.25%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50,522.99 11.68%
合计 432,407.47 99.93%
2022年度
1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361,449.24 99.94%
其中: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304,177.89 84.10%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57,271.35 15.83%
合计 361,449.24 99.94%
(3)主要原材料和能源采购情况
2022-2024年度,常乐公司主要采购煤炭作为一次能源,煤炭采购情况如下:
图表5-42:2022-2024年度常乐公司煤炭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万吨、元/吨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煤炭采购金额 282,588.57 244,265.65 208,438.71
煤炭采购量 855.32 665.28 556.96
标煤采购单价(不含税) 488.85 576.21 625.39
2022-2024年度,常乐公司向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其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图表5-43:2022-2024年度常乐公司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
单位:万元、万吨、元/吨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2024年度
1 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71,858.63 24.19%
2 煤炭物流 43,569.48 14.67%
3 瓜州广汇能源经销有限公司 32,417.52 10.91%
4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5,125.19 8.46%
5 北京新盛诚济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20,969.63 7.06%
合计 193,940.45 65.30%
2023年度
1 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65,976.20 25.81%
2 瓜州广汇能源经销有限公司 46,242.55 18.09%
3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7,656.17 10.82%
4 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 25,680.81 10.04%
5 甘肃省陇能煤炭物流有限公司 23,123.88 9.04%
合计 188,679.62 73.80%
2022年度
1 瓜州广汇能源经销有限公司 98,281.68 45.64%
2 天津利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9,713.80 9.16%
3 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 19,126.01 8.88%
4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6,938.61 7.87%
5 新疆国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2,508.12 5.81%
合计 166,568.21 77.36%
5、标的资产行业地位
常乐公司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地处甘肃省酒泉市,报告期内所生产的电力主要外送湖南市场,少量供应甘肃省及周边省份。根据甘肃省统计局公布数据,截至2024年底,甘肃省全省发电装机容量为9,993.07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容量2,585.07万千瓦。2024年甘肃省全省累计发电量2,280.14亿千瓦时,其中火力发电量1,077.99亿千瓦时。截至2024年末,常乐公司总装机容量为400万千瓦,占甘肃省发电装机容量的4.00%,占甘肃省火电装机容量的15.47%。2024年常乐公司发电量为203.99亿千瓦时,占甘肃省全年累计发电量的8.95%,占甘肃省全年火力发电量的18.92%。常乐公司一期4×1,000MW调峰火电项目是甘肃省“十三五”“十四五”重点项目,是国家电力调度中心直接调度的祁韶±800kV特高压直流外送调峰电源和保障能源安全的支撑电源,有利于实现“火电+新能源”打捆稳定送出及大范围优化配置,对促进新能源大批量、跨区域外送与消纳以及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意义重大。2023年4月,常乐公司二期2×1,000MW的5-6号机组开工建设,建成后总装机容量将达到600万千瓦,其行业地位和影响力将进一步增强。
九、发行人在建、拟建工程
(一)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
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5-44: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已投资金额 2025年计划投资 建设周期 资金来源 资金到位情况 是否存在停建、缓建情况
常乐电厂2×1000MW调峰火电项目扩建工程(5、6号机组) 75.16 45.63 29.73 2022.12~2025.12 20%自有资金,80%银行贷款 已到位(投资总额等比例) 否
腾格里沙漠基地自用600万千瓦新能源凉州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目 108.61 0.04 9.77 2025.01~2026.12 20%自有资金,80%银行贷款 已到位(投资总额等比例) 否
合计 183.77 45.67 39.50 -
图表5-45: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资质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合规性证照
1 常 乐 电 厂2×1000MW调峰火电项目扩建工程(5、6号机组) 立项文件:甘发改能源〔2022〕577号 规划许可文件:地字第620922202300047号、建字第620922202300047号 用地批复:瓜自然资源函字[2022]333号、甘(2024)瓜州县不动产权第0000483号 环保批复:甘环审发[2023]6号、瓜水函[2022]27号接入意见:电规电网[2023]2300号
3 腾格里沙漠基地自用600万千瓦新能源凉州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目 环保批复:武环凉环评发〔2024〕27号 水保批复:武水发〔2024〕352号 项目信用备案证:武威市发改委能源与环资科备[2024]2438号用地预审:6206002024XS0021471
主要在建项目介绍:
1、常乐电厂2×1000MW调峰火电项目扩建工程(5、6号机组)常乐电厂2×1000MW燃煤机组扩建项目,是祁韶±800kV特高压直流外送调峰电源和国家能源安全的支持电源,总装机容量2×1000MW,总投资约75亿元,5、6号燃煤扩建机组于2023年4月开工,预计2025年12月投产发电。
2、腾格里沙漠基地自用600万千瓦新能源凉州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目:3.甘肃电投腾格里沙漠基地自用6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是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明确的“十四五”时期规划实施的重大项目。2023年9月,甘肃省发改委印发《关于腾格里沙漠基地自用6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发改能源函〔2023〕162号)》明确由甘肃电投集团负责开发建设腾格里沙漠基地自用6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项目规划建设300万千瓦光伏、300万千瓦风电,配套建设15%,4小时储能设施。规划三个场址,分别是武威市凉州区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民勤东湖200万千瓦风电项目、民勤南湖100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为300亿元,预计年发电能力120亿千瓦时,年工业总产值33亿元。项目建成后,对甘肃省推动“双碳”战略落地、全面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带动新能源产业链发展、改善修复区域生态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4年4月11日,甘肃电投控股的上市公司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能源”)与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出资协议及章程,在武威市注册成立合资公司,甘肃能源持股51%、华润电力持股49%,共同开发建设腾格里沙漠基地600万千瓦本地消纳新能源项目。
(二)发行人拟建工程情况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甘肃庆阳东数西算产业园区绿电聚合2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其中一期工程1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收口评审工作,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的批复(庆市能源发(2025)11号),目前全力推进开工前的各项筹备工作。
武威民勤100万千瓦风光电一体化基地项目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内部评审。
甘肃永昌河清滩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取得甘肃省投资项目信用备案证(金发改能源备[2024]2号),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收口评审工作,目前全力推进开工前的各项筹备工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在建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公司在建工程和未来重大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均进展顺利,未发生停建或缓建。
十、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
未来3-5年,发行人将致力于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电力项目的投资开发,依托现有的技术、资源及品牌优势,立足于清洁能源电力发展思路,紧抓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国企改革的机遇,通过投资建设相关项目或其他有效途径,扩大公司经营范围,提高抗风险能力和竞争能力,将公司发展成为资本市场上具有一定竞争力的综合性清洁能源上市公司。
发行人将积极推行精益生产及管理模式,最大限度降低发电成本,进一步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在不断完善内部产业布局的同时,注重发挥各项业务间的协同效应,形成资源共享,利益均摊的发展模式,实现产业链的整体高速发展;加强省内优质资产并购,实现业绩和市值的快速增长:一是并购母公司甘肃电投集团优质资产,按照满足上市条件的要求,培育甘肃电投集团剩余水电、光电业务资产,在相关资产符合上市条件时进行收购。对甘肃电投集团公司处于建设阶段的优质项目,持续开展后续并购,形成资产培育、资产成熟后上市、通过上市取得资金支持新项目建设的循环,二是其他符合上市条件的优质成熟资产也可通过装入股份公司的方式实现证券化,促进资产证券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进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将集团内部符合条件的电力业务装入上市公司平台,实现资产证券化,做好项目储备。
未来,发行人将紧跟国家政策,寻求合作机遇,延伸节能产业。以产业链布局为基础,不断探索新盈利模式,密切关注国家电改、油改等相关政策走势,积极开展与省政府、央企单位等的沟通,发展政策导向型业务;充分利用资源优势,进行多元化人才培训,开拓人才积累。公司的管理团队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凝聚力、向心力,提高专业化水平,加强外界最新知识的交流沟通,拓展视野。
“十四五”期间,公司将继续秉承高质量发展原则,以“做大、做强、做优”上市公司的方针,抢抓国家绿色能源发展战略机遇,践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计划。并将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优势,探索多种开发管理模式,打造风光水火储联动高效协同互补的一体化投资运营平台。通过持续提升水电运营效率及收益、积极布局新能源项目、大力发展抽水蓄能项目等措施,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清洁能源装机增长2.6倍,总装机规模达到713.9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达到170.02万千瓦,风电装机达到220.35万千瓦,光电装机达到323.6万千瓦)公司年发电量达到150.67亿千瓦时,实现年营业总收入41.54亿元,利润总额9.23亿元。资产负债率保持在62%左右,净资产收益率保持在6%左右,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良好。
十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
1、电力投资
2022年,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建设投资完成7,208亿元,同比增长22.8%。其中:水电863亿元,同比减少26.5%;火电909亿元,同比增长28.4%;核电677亿元,同比增长25.7%。
2023年,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完成投资9,675亿元,同比增长30.1%。其中:水电991亿元,同比增长13.7%;火电1,029亿元,同比增长15.0%;核电949亿元,同比增长20.8%。
2024年,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完成投资11,687亿元,同比增长12.1%。其中:水电1085亿元,同比增长9.5%;火电1588亿元,同比增长54.3%;核电1469亿元,同比增长54.8%。
2、电力基建新增及装机
2022年,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9,974万千瓦,同比增长11.5%,截至2022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56,405万千瓦、同比增长7.8%。其中,水电发电装机容量41,350万千瓦、同比增长5.8%;火电发电装机容量133,239万千瓦、同比增长2.7%;核电发电装机容量5,553万千瓦、同比增长4.3%;风电发电装机容量36,544万千瓦、同比增长11.2%;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39,261万千瓦、同比增长28.1%。
2023年末,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91,965万千瓦、同比增长13.9%。其中,水电发电装机容量42,154万千瓦、同比增长1.8%;火电发电装机容量139,032万千瓦、同比增长4.1%;核电发电装机容量5,691万千瓦、同比增长2.4%;风电发电装机容量44,134万千瓦、同比增长20.7%;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60,949万千瓦、同比增长55.2%。
2024年末,全国发电装机容量334862万千瓦、同比增长14.6%。其中,水电发电装机容量43595万千瓦、同比增长3.2%;火电发电装机容量144445万千瓦、同比增长3.8%;核电发电装机容量6083万千瓦、同比增长6.9%;风电发电装机容量52068万千瓦、同比增长18.0%;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88666万千瓦、同比增长45.2%。
3、电力生产
2022年,全国发电量88,48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其中,水电发电量13,52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火电发电量58,88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核电发电量4,17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风电发电量7,62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2%;太阳能发电量4,27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2%。
2023年,全国发电量94,56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其中,水电发电量12,858.5亿千瓦时、同比降低4.9%;火电发电量62,65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4%;核电发电量4,34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风电发电量8,85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2%;太阳能发电量5,84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7%。
2024年,全国发电量94,1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其中,水电发电量12,74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7%;火电发电量63,43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核电发电量4,4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风电发电量9,36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1%;太阳能发电量4,19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2%。
4、电力消费
2022年,全社会用电量86,3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1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4%;第二产业用电量57,0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第三产业用电量14,8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3,3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8%。
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92,2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2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第二产业用电量60,7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第三产业用电量16,6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3,5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9%。
2024年,全社会用电量985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为94181亿千瓦时。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3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第二产业用电量638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第三产业用电量183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49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6%。
(二)行业政策
2008年7月1日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电力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电〔2008〕207号)精神,国家发改委相继上调了华北电网、东北电网等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同时调整了部分用户的终端消费电价。2008年8月20日起,国家发改委再次将全国火力发电(含燃煤、燃油、燃气发电和热电联产)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各省(区、市)电网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价标准,依据该地区煤炭价格上涨情况确定。2008年11月,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标准,为直购电范围的进一步推广奠定了基础。国家电监会2009年电力监管工作会议上也明确提出,将在广东、吉林和四川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大用户直接交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业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准入及管理的政策规范,进一步深化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扩大交易范围和规模。
2008年11月,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标准,为直购电范围的进一步推广奠定了基础。国家电监会2009年电力监管工作会议上也明确提出,将在广东、吉林和四川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大用户直接交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业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准入及管理的政策规范,进一步深化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扩大交易范围和规模。
2009年11月20日,国家发改委将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8分钱。这次电价调整的主要内容:一是对上网电价做了有升有降的调整,陕西等10个省(区、市)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适当提高;浙江等7个省(区、市)适当下调。二是统筹解决2008年8月20日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上调对电网企业的影响。三是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四是适当疏导脱硫电价矛盾。在调整电价同时,对销售电价结构做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加快了城乡各类用电同价,工商业用电同价步伐,并按照公平负担的原则,适当调整了电压等级之间的差价。国家发改委于2010年10月9日出台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推行居民“阶梯式累进电价”。2011年4月,发改委上调了16省的上网电价,从0.4-2.6分/度不等。根据《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研究报告》的预测,2015年我国的平均销售电价将达到0.71元/千瓦时,2020年将突破0.8元/千瓦时,因此年均2-3分/度的销售电价上调在合理预期中。
国家发改委于2010年10月9日出台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推行居民“阶梯式累进电价”。2011年4月份发改委上调了16省的上网电价,0.4-2.6分/千瓦时不等。
201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燃煤发电机组试行脱硝电价政策,上网电价在现行基础上增加0.8分/千瓦时,用于补偿企业脱硝成本。
2012年8月6日,国务院正式印发的《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提出加强用能节能管理,健全节能环保法律和标准等一系列环保要求。随着环保标准的提出,有关部门对火电厂脱硫、脱硝及脱氮的要求进一步提高。
2012年12月28日,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扩大脱硝电价政策试点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4095号),文件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将脱硝电价试点范围扩大为全国,增加的脱硝资金暂由电网企业垫付。
2013年8月26日,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这次调整的主要内容:一是分资源区制定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相应确定了三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9元、0.95元和1.0元;二是制定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贴标准,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发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三是明确了相关配套规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发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基金和附加,以及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鼓励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和电量补贴标准20年;四是明确了政策适用范围。分区标杆上网电价政策适用于2013年9月1日以后备案(核准),以及今年9月1日前备案(核准)但于2014年1月1日及以后投运的光伏电站;电价补贴标准适用于除享受中央财政投资补贴以外的分布式光伏项目。
2013年8月27日,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51号),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将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的每千瓦时0.8分提高至1.5分;二是将燃煤发电企业脱硝电价补偿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提高至1分;三是对燃煤发电企业除尘成本予以适当补偿,除尘电价补偿标准为每千瓦时0.2分。
2014年以来,上游煤炭市场持续不景气,触发煤电联动机制,根据发改价格【2014】1908号,自2014年9月1日起,在保持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适当降低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全国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平均下降0.93分/千瓦时,电价空间重点用于对脱硝、除尘环保电价矛盾进行疏导。2015年4月19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决定自2015年4月20日起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2分钱;全国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1.8分钱。
2015年,发改委5月份发布了《关于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跨省跨区送电由送电、受电市场主体双方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协商或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确定送受电量、价格,并建立相应的价格调整机制。9月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分三个层次介绍了发展目标:中心城市(区)智能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大幅提高,供电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城镇地区供电能力和供电安全水平显著提升,有效提高供电可靠性;乡村地区电网薄弱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保障农业和民生用电。构建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配电网。
2016年以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密集出台省级电改方案,《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有序放开配电业务管理办法》、《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等核心配套文件相继落地。同时,各省级电力交易中心密集揭牌,随着相对独立的交易中心的组建及各类售电公司的建立及运行,发电及售电侧都会逐步放开,产业链的利益将进行再分配,逐步实现保底售电加竞争售电的供电结构。国家能源局要求,2016年力争直接交易电量比例达到本地工业用电量的30%,2018年实现工业用电量全部放开,2020年实现商业用电量的全部放开。
2016年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适当降低光伏电站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发改价格[2016]2729号),对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再次下调;规定2018年1月1日之后,一类至四类资源区新核准建设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40元、0.45元、0.49元、0.57元,比2016~2017年电价每千瓦时降低7分、5分、5分、3分。
2017年11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将完善可再生能源价格机制,根据技术进步和市场供求,实施风电标杆上网电价退坡机制,并再次明确2020年实现风电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相当的目标。此外,2017年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风电平价上网示范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首批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装机规模共70.7万千瓦,包括河北张家口40万千瓦、甘肃10.4万千瓦、新疆9.95万千瓦、黑龙江9.9万千瓦及宁夏0.45万千瓦。示范项目不受地区年度装机指标限制,上网电价按当地煤电标杆上网电价执行,相关发电量不核发绿色电力证书,且在本地电网范围内消纳。
2018年5月1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518新政”),称尚未印发2018年度风电建设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增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未确定投资主体的海上风电项目应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从2019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增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应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
2019年6月27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105号),进一步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国家发改委2019年11月22日发布了《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文件中称,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包括优先发电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两部分,对于设定保障性收购电量的地区,保障性收购电量之外的市场交易电量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参与市场竞争方式获得;未设定保障性收购电量的地区,电网企业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和消纳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项目上网电量。
2020年4月2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30年之后按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1年1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甘肃省鼓励类产业包括太阳能发电系统建设及运营;风力发电场建设及运营;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储备设施和系统建设及运营。
2021年3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锚定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
2021年3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工作方案》,重点对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发电企业落实清洁能源消纳目标任务、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并网接入、优化调度、跨省区交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等情况开展监管。
2021年5月1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要求抓紧组织开展保障性并网项目竞争性配置,组织核准(备案)一批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做好项目储备,推动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实现接续发展。同时还提到要统筹推进集中式和分布式储能电站建设,推进储能聚合、储能共享等新兴业态,最大化利用储能资源,充分发挥储能的调峰、调频和备用等多类效益。辅助消纳新能源,平抑新能源出力波动,减少对电网冲击。
2021年6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更好体现光伏发电、风电的绿色电力价值。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目标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到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
2021年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总计新能源补贴资金38.7亿元。其中,风电15.5亿元、光伏22.8亿元、生物质3824万元。
2021年12月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安全生产“十四五”行动计划》,基本形成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完善电力安全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以本质安全为目标的新技术应用覆盖率显著提高,面向新型电力系统的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安全文化核心理念实现全员渗透,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机制有效运转。
2021年12月2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的通知》,创新推动能源低碳转型,健全能源安全保供和应急机制,促进新能源加速发展,简化新能源项目核准(备案)手续,对于依法依规已履行行政许可手续的项目,不得针对项目开工建设、并网运行及竣工验收等环节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借鉴“标准地”改革方式,为新能源项目先行完成一些基础性评价、审批等工作,为项目打好前期基础,提高能源项目开工效率。对接入配电网就地消纳的新能源发电项目,电网企业要做好接网服务。
2022年1月12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2022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加强能源规划、政策、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监管。健全“十四五”能源规划实施机制,确保地方规划与国家规划有效衔接。依据“十四五”能源规划,跟踪关注重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及互联互通、大型煤矿、水电站、核电站、天然气储气设施等工程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发现项目推进中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2022年1月1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协同运行,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一体化设计、联合运营,跨省跨区资源市场化配置和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显著提高,有利于新能源、储能等发展的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初步形成;到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适应新型电力系统要求,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联合运行,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自主选择,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
2022年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到2030年基本建立完整的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基本制度和政策体系,形成非化石能源既基本满足能源需求增量又规模化替代化石能源存量、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全面增强的能源生产消费格局;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探索建立送受两端协同为新能源电力输送提供调节的机制,支持新能源电力能建尽建、能并尽并、能发尽发。
2022年3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增强供应保障能力,稳步推进结构转型,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7.3%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1800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2.2%左右。积极推进输电通道规划建设。推进重点输电通道配套的电网、电源工程建设,着力提升输电通道利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风电光伏,有序推进水电核电重大工程建设,积极发展能源新产业新模式。
2022年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加快西部清洁能源基地建设,要坚持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把发展重心转移到清洁能源产业,重点建设“风光水(储)”、“风光火(储)”等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持续整装开发条件、符合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的地区,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
2022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外交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共同印发《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部署了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3方面15项重点任务,概括为“三个统筹”。一是统筹推进绿色发展重点领域合作。包括加强绿色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绿色能源合作、绿色交通合作、绿色产业合作、绿色贸易合作、绿色金融合作、绿色科技合作、绿色标准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合作等9项重点任务。二是统筹推进境外项目绿色发展。包括规范企业境外环境行为、促进煤电等“两高”项目绿色发展等举措。三是统筹完善绿色发展支撑保障体系。包括资金、绿色发展合作平台、绿色发展能力建设、境外项目环境风险防控等支撑保障。
2022年10月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了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标准化、加强新型电力系统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技术标准、加快完善氢能技术标准、进一步提升能效相关标准、健全完善能源产业链碳减排标准六项重点任务。通知指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可有力支撑和引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标准体系,能源标准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标准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能源标准与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良好互动,有效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技术创新、产业链碳减排。通知明确,建立完善以光伏、风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研究建立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标准体系,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有力支撑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分布式能源等开发建设、并网运行和消纳利用;制定一批新兴技术和产业链碳减排相关技术标准,健全相关标准组织体系,实现能源领域碳达峰产业链相关环节标准全覆盖;修订一批常规能源生产转化和输送利用能效相关标准,提升标准要求和水平,助推和规范资源综合利用、能效提升。
2022年12月12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水利部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鼓励氢能、生物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能源在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的应用。统筹考虑产业基础、市场空间等条件,有序推动山西、内蒙古、河南、四川、陕西、宁夏等省、区绿氢生产,加快煤炭减量替代,稳慎有序布局氢能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推动宁东可再生能源制氢与现代煤化工产业耦合发展。提升工业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在黄河流域具备条件的行业和地区加快推广应用电窑炉、电锅炉、电动力等替代工艺技术装备。到2025年,电能占工业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支持青海、宁夏等风能、太阳能丰富地区发展屋顶光伏、智能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等,在河南等省、区开展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为黄河流域工业企业提供高品质清洁能源。《指导意见》还提出,推动山西、四川、陕西等省、区积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强化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溯源管理,积极推进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项目建设。提前布局退役光伏、风力发电装置等新兴固废综合利用。
2022年12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329号)同时废止。《办法》指出,500千伏及以上的光伏电站配套电力送出工程,由项目所在地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上报国家能源局,履行纳入规划程序;500千伏以下的光伏电站配套电力送出工程经项目所在地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审核确认后自动纳入相应电力规划。《办法》强调,除国家能源局规定的豁免情形外,光伏电站项目应当在并网后6个月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按规定公开行政许可信息。电网企业不得允许并网后6个月内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光伏电站项目发电上网。
2023年以来电力行业主要政策汇总如下:
时间 部门 政策名称 政策内容
2023年1月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关于印发《2023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的通知 扎实做好2023年电力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推动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023年1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针对制约扩大内需的主要因素,围绕“十四五”时期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主要目标,明确了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其中提到,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鼓励绿色电力交易,制定促进各类电力用户购买绿色电力的激励措施,推动高载能企业和行业优先使用绿色电力。
2023年1月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多发区电力生产和建设施工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政策提出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强化重点部位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监督。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防灾减灾工作,深刻汲取近期部分地区地质灾害造成水电站施工营地人员伤亡的事故教训,维护电力行业安全生产。
2023年1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 《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随着全球加快应对气候变化,“能源消费电力化、电力生产低碳化、生产消费信息化”正加速演进。加大新兴领域应用推广,促进数据中心等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促进能源电子产业智能制造和运维管理,能源电子关键信息技术产品供给能力提升行动,加强与现行能源电力系统标准衔接。政策推进电力产业智能制造发展,建设标准化体系建设。
2023年3月 国家能源局 《关于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意见》 电力企业要建立电力可靠性全过程管理机制,加强专业协同,形成覆盖电力生产供应各环节的可靠性全过程管理机制。发电企业要加强燃料、蓄水管控及风电、光伏发电等功率预测,强化涉网安全管理,科学实施机组深度调峰灵活性改造,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减少非计划停运。
2023年3月 国家能源局 《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政策提出落实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大坝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夯实大坝安全基础,增强大坝抵御灾害风险能力,政策的发布有助于保障水电生产与供应稳定。
2023年3月 国家能源局 《关于完善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分析制度强化电力系统运行安全风险管控的通知》 政策提出做好系统运行方式安排,加强系统运行安全风险分析,坚持系统思维完善顶层设计,完善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分析制度强化电力系统运行安全风险管控,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与稳定。
2023年3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 政策提出修订一批重点领域节能标准提升电机、风机、压缩机等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加快输配电关键设备相关节能技术标准研制,加强新能源、清洁能源利用,有助于提升电力设备行业节能减碳。
2023年3月 国家能源局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电力行业防 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政策提出切实做好2023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抓好防汛抗旱工作;缜密部署,压紧压实 防汛抗旱责任;突出重点,保障重要电力设备设施安全度汛;迅速响应,妥善应对处置各类灾害险情,减少天气等恶劣因素对电力行业的影响,促进电力生产稳定。
2023年4月 国家能源局 《关于加强新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电力系统稳定工作是以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目标,统筹发输供用储备环节的系统性全局性综合性工作,是电力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电力行业健康发展、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基础。
2023年4月 国家能源局 《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结构转型深入推进。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3%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1.9%左右,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5.3%。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电能替代。
2023年5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第三监管周期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分别核定第三监管周期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以及华北、华东、华中、东北、西北区域电网第三监管周期两部制输电价格。《通知》要求,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电价政策;用电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执行两部制电价。新电价表从2023年6月1日开始执行。
2023年5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指出,核定在运及2025年底前拟投运的48座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通知》要求,电网企业要统筹保障电力供应、确保电网安全、促进新能源消纳等,合理安排抽水蓄能电站运行;要与电站签订年度调度运行协议并对外公示,公平公开公正实施调整
度;要严格执行本通知核定的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按月及时结算电费,结算情况单独归集、单独反映,并于每年5月底前将上年度电价执行情况、可用率情况等报我委(价格司)和相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2023年5月 国家能源局 《关于开展电力系统调节性电源建设运营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监管范围包括抽水蓄能项目,及部分煤电、燃气发电、水电项目、新型储能项目。
2023年5月 国家能源局 《关于开展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在内蒙古、浙江、重庆、云南、甘肃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展电力领域综合监管。
2023年6月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关于开展海上风电施工安全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 针对海上风电施工中出现的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管控不严、应急能力建设比较薄弱等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海上风电施工安全专项监管,督促海上风电项目相关参建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023年6月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关于开展电力系统调节性电源建设运营综合监管工作的 国家能源局于2023年6月至9月在全国范围开展电力系统调节性电源建设运营综合监管工作。
公告
2023年6月 国家能源局 关于印发《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的通知 《办法》指出,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并网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风电场应当退役,经安全运行评估,符合安全运行条件可以继续运营。
2023年6月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关于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将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同时,综合考虑近年来分布式光伏装机增速、装机规模、光伏消纳利用情况等因素,选择山东、黑龙江、河南、浙江、广东、福建6个试点省份,每个省选取5-10个试点县(市)开展试点工作。
2023年6月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关于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本次示范工作以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产业化发展为目标,组织遴选一批典型应用场景下,在安全性、经济性等方面具有竞争潜力的各类新型储能技术示范项目。
2023年6月 国家能源局 关于印发《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的通知 《办法》指出,独立新型储能进入商业运营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签署项目启动验收交接书或鉴定书。(二)完成并网运行必需的试验项目,电力调度机构已确认接入系统设备(装置)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技术要求和调度管理要求。(三)签订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或高压供用电合同。
2023年7月 国家能源局 《关于修订印发火力发电、输变电、陆上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的通知》 对《火力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输变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陆上风力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光伏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进行了修订
2023年7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乡村振兴局 《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 到2035年,基本建成安全可靠、智能开放的现代化农村电网,农村地区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城乡电力服务基本实现均等化,全面承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就地消纳,农村地区电气化水平显著提升,电力自主保障能力大幅提高,有力支撑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2023年7月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关于印发《申请纳入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实施项目技术要求(暂行)》的通知 《技术要求(暂行)》明确,中长期规划外项目申请纳入规划重点实施项目、按每五年规划期明确的重点实施项目申请调整实施周期、规划储备项目申请调整为规划重点实施项目,以及上、下水库位置均发生明显变化或机组台数发生变化的重点实施项目,应在抽水蓄能发展需求研究论证基础上开展申请纳规工作,依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做深做实前期工作。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上报申请纳规报告,应附省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因素的文件,以及区域或省级电网公司的明确意见;利用已建水库或其他单位新建水库的项目应提供水库主管部门的支持性文件。
2023年8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 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约束性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此进行考核评估;2024年权重为预期性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此开展项目储备。
通知
2023年8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 《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 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制度,明确绿证适用范围,规范绿证核发,健全绿证交易,扩大绿电消费,完善绿证应用,实现绿证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全覆盖,进一步发挥绿证在构建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低碳环境价值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等方面的作用,为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应、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3年8月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醒认识保障电力安全对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当前电力安全严峻复杂形势,深刻汲取事故事件教训,举一反三查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作风态度不严不实、管理方法与生产实际不适应、工作成效不明显等典型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到位,并在更深层次上系统研究,不断改进电力安全管理思路模式,堵塞体制机制漏洞,补齐工作短板弱项,大力提升电力安全总体水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2023年8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 到2025年,集中式风电场、光伏发电站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基本建立,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相关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到2030年,风电、光伏设备全流程循环利用技术体系基本成熟,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更加健全,资源循环利用能力与退役规模有效匹配,标准规范更加完善,风电、光伏产业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
2023年9月 国家能源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规范运作的指导意见》 提出以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为目标,充分发挥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在电力市场建设过程中的议事协调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议事机制,充分体现市场各方意愿,为市场各方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建设提供平等的议事平台和机制保障,促进电力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2023年9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 《基本规则》明确,近期推进省间、省(区、市)/区域市场建设,以省间、省(区、市)/区域市场“统一市场、协同运行”起步;逐步推动省间、省(区、市)/区域市场融合。《基本规则》要求,电力现货市场应依序开展模拟试运行、结算试运行和正式运行,启动相关试运行和正式运行前按各省(区、市)/区域电力现货市场规则规定的程序开展相关市场运行工作。
2023年9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在一个配电区域内,只能有一家企业拥有该配电网运营权,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保底供电服务和无歧视提供配电服务义务,退出配电业务时履行配电网运营权移交义务,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2023年10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 《通知》作出进一步明确现货市场建设要求,进一步扩大经营主体范围,统筹做好各类市场机制衔接,提升电力现货市场运营保障能力等部署。
2023年10月 国家能源局 《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 《通知》提出,到2025年,组织实施一批技术先进、经济效益合理、具有较好推广应用前景的示范项目,推动形成一系列相对成熟完善的支持政策、技术标准、商业模式等,有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2023年11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关于开展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 组织开展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
2023年11月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公开征求《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规范新型储能并网接入管理,优化调度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新型储能作用,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2023年11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 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
2023年11月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关于加强发电侧电网侧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运行风险监测的通知 进一步加强电力行业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强化发电侧、电网侧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运行风险监测及预警
2023年11月 国家能源局 《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验收指南》 明确中央预算内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的申请条件和验收要求,为扎实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2024年1月 国家能源局 《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提出九方面二十七项工作措施,其中对清洁能源产业和绿色电力交易做出一系列部署安排,如保障新能源和新型主体接入电网、加快推进绿电市场建设等。
2024年2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 内容主要围绕优化调峰、健全调频、完善备用服务价格机制展开,能够较好发现辅助服务真实价格。此外,规范辅助服务价格传导,各方合理承担能源结构转型成本。
2024年2月 国家能源局 印发《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 从信息披露原则和方式、信息披露内容、披露信息调整、信息保密和封存、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全国电力市场信息 披露机制,规范信息披露工作。
2024年3月 国家能源局 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指出,持续夯实能源保障基础,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高质量发展。巩固扩大风电光伏良好发展态势。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序推动项目建成投产。统筹优化海上风电布局,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稳妥有序推动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发展。做好全国光热发电规划布局,持续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在条件具备地区组织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开展全国风能和太阳能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
2024年8月 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 其中提到,提高在运输电通道新能源电量占比。适应新能源快速发展需要,通过有序安排各类电源投产,同步加强送受端网架,提升送端功率调节能力,有效提高在运输电通道新能源电量占比。打造一批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整合源储资源、优化调度机制、完善市场规则,提升典型场景下风电、光伏电站的系统友好性能。改造升级一批已配置新型储能但未有效利用的新能源电站,建设一批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的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提高可靠出力水平,新能源置信出力提升至10%以上。实施一批算力与电力协同项目。统筹数据中心发展需求和新能源资源禀赋,科学整合源荷储资源,开展算力、电力基础设施协同规划布局。探索新能源就近供电、聚合交易、就地消纳的“绿电聚合供应”模式。整合调节资源,提升算力与电力协同运行水平,提高数据中心绿电占比,降低电网保障容量需求。探索光热发电与风电、光伏发电联营的绿电稳定供应模式。加强数据中心余热资源回收利用,满足周边地区用热需求。
2024年10月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电力企业要严格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规律,严格落实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严禁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要强化隧道、硐室、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坚决打击不按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等行为
2024年10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科学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加快可再生能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柔性直流输电、交直流混合配电网等先进技术迭代,加快建设数字化智能化电网。
2025年1月 国家能源局 《2025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要点》要求建立完善与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绿证、绿电和碳市场衔接,壮大培育绿证市场;加强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进展情况监管,推动项目按期并网;推动绿色电力交易融入电力中长期交易以及持续推进各省现货市场建设,2025年底前实现省级现货市场基本全覆盖。
2025年1月 国家能源局 《分布式光伏发电 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按照当前产业发展现状,确定了四种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 设类型,包括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明确了三类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2025年2月 国家能源局 《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2025年全国发电总装机目标较2024年的31.7亿千瓦大幅提升,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超2亿千瓦,风光、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占比达60%;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升至20%,较2024年的18.9%进一步提高,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加速;跨省输电与电力市场建设,特高压工程持续推进,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基本全覆盖,绿电交易与碳市场衔接机制明确。
总体看,目前我国电力行业政策总体上鼓励清洁能源发展。
(三)行业前景及发展趋势
经过近年持续的快速发展,中国国内的电力供需矛盾已经得到明显改善,电力行业由早先“硬短缺—电源短缺,发电能力不足”逐步转变为“软短缺—电网不足,电能输送受限”,电源扩张的紧迫性得到缓解。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先行行业,具有超前发展的特点,未来国内电力生产行业投资仍有望保持一定增速,但装机规模总体增速将有所放缓,同时电源建设将更多的侧重结构调整,火电新增装机规模将有所萎缩,核电、水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将获得更好的发展机遇。此外,电力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将有利于推动发电成本的降低。
“十四五”期间,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发电行业将面临更高的要求,即更高水平的能源消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效应,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电力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等,清洁转型是未来能源发展的必然方向与国际化趋势。我国将持续推动新能源大规模发展,扩大新能源布局,坚持集中与分布并举、陆上与海上并举、就地消纳与远距离外送并举、单品种开发与多品种协调并举、单一场景与综合场景并举的原则,探索新能源在荒漠、沙漠、戈壁等地区的开发布局,同时拓展太阳能多元化布局,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发展模式,加快构建清洁能源快速发展消纳和储能协调有序发展的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与“多能互补”,充分发挥负荷侧的调节能力,确保电源基地送电可持续性,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
(四)甘肃省电力行业发展现状及规划
1、甘肃省电力行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甘肃省国内生产总值保持稳定增长,2024年甘肃省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3,002.9亿元,同比增长5.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21.7亿元,同比增长6.6%;第二产业增加值4,436.4亿元,同比增长7.6%;第三产业增加值6,944.8亿元,同比增长6.4%。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12.5%,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4.1%,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3.4%。
甘肃省是中国重要的能源基地,甘肃省能源种类较多,除煤炭、石油、天然气外,还有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甘肃风能资源丰富,总储量为2.37亿kW,风力资源居全国第5位,可利用和季节可利用区的面积为17.66万平方千米,主要集中在河西走廊和省内部分山口地区,河西的瓜州素有“世界风库”之称;甘肃省年太阳总辐射值大约为480万~640万千焦耳/平方米,是我国太阳能最为丰富的三个区域之一。
电力供需方面,2024年全省全社会用电量1,746.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8%,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18.84亿千瓦时,占总量1.08%,同比增长6.05%;第二产业:用电量1,283.96亿千瓦时,占总量73.53%,同比增长6.34%;第三产业:用电量296.82亿千瓦时,占总量17.00%,同比增长5.70%;城乡居民生活用电:146.71亿千瓦时,占总量8.40%,同比增长5.78%。
截至2024年末,甘肃省发电装机容量9993.07万千瓦,同比增长15.52%。其中,水电971.41万千瓦,同比下降0.04%,占总装机比重(下同)为9.72%;火电2585.07万千瓦,同比增长3.40%,占25.87%;风电3214.76万千瓦,同比增长22.98%,占32.17%;太阳能3190.83万千瓦,同比增长25.63%,占31.93%。
2024年度甘肃省全年发电总量2,280.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2%,其中:水电:396.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03%,占比17.37%;火电:1,077.9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6%,占比47.28%;风电:457.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7%,占比20.08%;光电:337.0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54%,占比14.78%。
2、甘肃省电力行业发展规划
为深入推动能源革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根据《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甘政发〔2021〕18号)精神,结合实际,甘肃省人民政府制定了《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明确将重点打造四个重要能源基地,并协调推进三个区域的能源开发利用。
《规划》指出,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将立足西部、着眼全国,坚持大市场、大流通、大循环,全面提升能源生产、储备、运输能力,打造国家重要的现代能源综合生产基地、储备基地、输出基地和战略通道。将打造一个战略通道,即国家重要的油、气、煤、电跨区能源输送通道及能源中转枢纽;一个示范区,即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四个重要基地,即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陇东综合能源基地、石油化工基地、核燃料循环基地。
《规划》指出,将协调推进不同区域各具特色的能源开发、运输和加工利用,形成优势互补、输转通畅的能源发展格局,重点推进河西走廊新能源重点开发区、陇东和东南部多能互补综合能源开发利用区、中部和中南部能源融合创新区等三个区域。
《规划》明确,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目标,到2025年,以新能源为代表的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提升,陇东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立,全省能源生产和供应能力建设、煤电一体化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取得重大突破。全省能源自给有余,形成规模化电力和成品油外送发展格局。到2025年,全省能源生产总量达到12447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炭产量7000万吨、原油产量1140万吨、天然气产量20亿立方米;电力装机规模达到1268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电力总装机超过65%,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30%,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全社会用电量的60%左右。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50%以上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23%目标任务。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能耗强度持续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能源行业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工业用能效率不断提高,建筑交通节能全面推进,城乡居民用能水平明显改善。
(五)发行人所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1、行业地位
发电业务占发行人发电业务比重较大,所属火电是西北地区最大的调峰火电项目,所属水电装机在甘肃省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在甘肃电源市场具有较高的竞争力。
2、发行人竞争优势分析
(1)综合性清洁能源上市公司
公司为一家集火电、水电、风电、光伏为一体的综合性能源电力上市公司,形成了“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的电源结构。其中,所属火电是西北地区最大的调峰火电项目,同时也是国家“西电东送”战略重点工程祁韶±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的配套调峰电源;所属水电装机在甘肃省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在甘肃电源市场具有较高的竞争力,且相对其他发电业务而言,水力发电业务长期业绩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小,短期业绩受流域河流来水波动影响,长期看盈利能力较为稳定;所属光伏电站、风电场主要位于甘肃省河西地区,是我国太阳能和风能资源较丰富的地区,具备一定的区位优势。
(2)水电业务比重较大,权益水电装机具规模优势
水力发电业务占公司发电业务比重较大,公司权益水电装机在甘肃省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水力发电业务长期业绩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小,短期业绩受流域河流来水波动影响。
(3)区位资源优势
甘肃石油、煤炭、天然气、水能、风能、太阳能等能源种类齐全,资源丰富,在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国家重要的综合能源基地和陆上能源输送大通道。甘肃省属全国风能资源较丰富的省区,甘肃风能技术开发量位居全国第四。全省有效风能储量由西北向东南逐渐减少,风能丰富区为河西走廊北部区域,其间地势开阔,地形平坦,且地貌主要为戈壁滩,适合建设大型风力发电基地。
甘肃地区太阳辐射资源属于较丰富区,甘肃光伏技术开发量位居全国第五,自西北向东南逐渐减少。其中河西走廊为甘肃省太阳辐射丰富区,降水稀少,空气干燥,晴天多,开发利用前景广阔,适宜开发建设光伏电站。
(4)项目开发、运营及管理优势
公司以水电业务起家,逐步拓展为一家集水电、风电、光电为一体的综合性清洁能源上市公司。目前控股的已投产电站均保持安全可靠运行。公司在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及光伏发电行业具有较强的电站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能力,积累了丰富经验。多年来的运营管理,培养和锻炼了公司的管理团队和生产队伍,使其拥有先进的生产管理经验和成本控制能力,熟练掌握市场开拓、项目备案、工程管理、维护运营等关键环节,保障了项目实施的高效与安全,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保持着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5)业务互补的能源结构优势
公司目前运营及在建的电站有水电站、风电场和光伏电站,已形成了水、风、光有效互补的发电业务经营模式。从季节因素来看,风能资源的季节分布恰好与水能资源互补;从地域因素来看光能资源的区域性与水能资源互补;在雨季,风电和光伏发电出力减弱,水电则是发电高峰期。公司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结合当地气候特点和资源禀赋,采取有针对性的策略发展可再生能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提高公司总体设备使用率和能源利用率,大幅度提高了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可靠性和灵活性。
(6)股东背景优势
控股股东电投集团是甘肃省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和国有资产经营主体,是甘肃省新能源和数据信息“两个产业链”链主企业。电投集团作为甘肃省新能源产业链链主企业,依托在全省电力行业领域投资、管理、技术等方面的丰富经验,全力推动新能源产业链集群发展,重点推进酒泉瓜州和金昌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碳中和示范基地项目,全力推动河西特大型新能源基地布局,全力打造新能源产业链发、输(配)、储、用一体的综合产业体系。上市公司作为电投集团新能源承载主体,在甘肃省内相较同行业其他企业更能获得地方政府在项目核准、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有力支持。
(7)专业化团队优势
公司主要从事清洁能源生产,已形成包括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的多业务体系。截至2024年末公司已发电权益装机容量为612.84万千瓦,其中,已发电水电权益装机容量163.43万千瓦;已发火水电权益装机容量264.00万千瓦;已发电风力权益装机容量111.81万千瓦;已发电光伏权益装机容量73.60万千瓦,在风光电站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建立起了一支结构合理、技术精湛、团结合作,秉承高水平运营管理能力的管理团队。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员致力于水力、风力及光伏电力行业多年,对全球新能源行业的技术及业务发展路径、趋势有深刻理解。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实现装机容量不断提升、技术设备不断更新升级、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管理团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本章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除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公司2022-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024年,发行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电投集团持有的常乐公司66%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依据会计准则将常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并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重述。本章节发行人2023年度及2023年末合并会计报表数据已追溯调整为合并常乐公司后的数据,敬请投资人注意。
在阅读下述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审计报告全文(包括公司其他的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
(一)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发行人近三年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重大会计政策
1、2022年执行第15号、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本公司财务报表列报中将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收入净额,进行了追溯调整。 2023年3月29日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本公司将2022年1月1日起提前执行。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将首次施行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该项交易,进行了追溯调整。 2023年3月29日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执行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对2022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前2021年12月31日余额 影响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后2022年1月1日余额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8,370,825.75 617,896.95 8,988,722.70
固定资产 14,202,998,967.46 381,725.45 14,203,380,692.91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608,408.94 608,408.94
所有者权益:
未分配利润 1,697,464,036.06 391,213.46 1,697,855,249.52
单位:元
合并利润表项目 变更前2021年度金额 影响金额 变更后2021年度金额
营业收入 2,012,451,588.73 381,725.45 2,012,833,314.18
利润总额 376,918,885.30 381,725.45 377,300,610.75
所得税费用 59,667,847.16 -9,488.01 59,658,359.15
净利润 317,251,038.14 391,213.46 317,642,251.6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0,355,214.59 391,213.46 260,746,428.05
2、2023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度,发行人无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3、2024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2024年度,发行人无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三)会计估计变更
2022年,发行人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2023年,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如下:
单位:元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开始适用的时点 影响金额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考虑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回款周期、货币时间价值及公司实际融资成本等相关因素,基于对未来经济形势的判断,为了更加合理反映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2023年10月01日 62,429,386.74
失情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结合最新行业政策,对公司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重新核定,通过充分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对可再生能源补贴坏账准备的计提方式及平均计提比例,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再生能源补贴应收账款按照3.5%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对账面余额计提坏账准备,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前对可再生能源补贴应收账款。
2024年,发行人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四)会计报表的审计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合并及母公司2022-2024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大信审字[2023]第9-00035号、大信审字[2024]第9-00002号和大信审字[2025]第9-00047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
(五)合并报表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发行人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发行人母公司及全部子公司。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发行人将进行重新评估。
1、发行人2022年末较2021年末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2022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较2021年末减少1家。公司全资子公司酒汇公司以自有资金492.49万元收购公司控股股东电投集团旗下辰旭高台公司100%股权,辰旭高台公司主要负责投资建设高台县盐池滩100MW风电场项目,酒汇公司已经支付了全部股权价款并办理完成相关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将辰旭高台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电投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甘肃电投陇南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因破产,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为减少管理层级,公司控股子公司九甸峡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洮河公司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九甸峡公司为存续方,洮河公司注销,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不再将洮河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图表6-1:发行人2022年末较2021年末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序号 被合并方名称 业务性质 原控股比例 变更后控股比例 变动原因
1 甘肃电投旭辰高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0 100.00% 发行人子公司收购股权
2 甘肃电投陇南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新能源汽车租赁 65.00% 0 2022年4月25日,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22甘12破1号之一),宣告甘肃电投陇南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破产。
3 甘肃电投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水力发电 100.00% 0 发行人子公司收购股权
2、发行人2023年末较2022年末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2023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较2022年末减少5家。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源汽车服务公司经营持续亏损,新能源汽车服务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完成注销;为减少管理层级,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容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杂木河公司、朱岔峡公司、神树公司、橙子沟公司实施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被吸收合并公司注销,大容公司为存续方,继承上述四家公司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不再将上述四家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图表6-2:发行人2023年末较2022年末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序号 被合并方名称 业务性质 原控股比例 变更后控股比例 变动原因
1 甘肃电投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充电桩充电服务、新能源汽车4S店、管理平台开发、投资新能源出 租车及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服务业务、广告制作、发布 100.00% 0 经营持续亏损,注销
2 甘肃电投大容杂木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项目投资开发和生产经营 100.00% 0 发行人子公司收购股权
3 甘肃电投大容朱岔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水电项目投资开发及生产 100.00% 0 发行人子公司收购股权
4 甘肃电投大容神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水电项目投资开发和生产 100.00% 0 发行人子公司收购股权
5 甘肃电投大容橙子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项目投资开发、电力生产经营 100.00% 0 发行人子公司收购股权
3、发行人2024年末较2023年末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2024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较2023年末增加1家。2024年,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电投集团持有的常乐公司66.00%股权,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将常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2024年,公司与华润新能源合作设立润能公司投资开发腾格里沙漠基地自用6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与西北院、中船海装、中能建建筑集团合作设立民勤公司投资开发武威民勤1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将润能公司与民勤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为减少管理层级,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容公司、酒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高台公司分别对大容公司全资子公司水泊峡公司、酒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辰旭高台公司实施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被吸收合并公司注销,大容公司、高台公司为存续方,继承被吸收合并公司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上述吸收合并事宜已完成。
(六)发行人合并口径财务报表
图表6-3:发行人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73,860.54 239,563.62 207,072.15 173,341.85
应收账款 276,542.90 293,944.12 268,668.15 159,530.14
应收款项融资 0.00 0.00 0.00 11,329.02
预付款项 941.39 560.63 3,076.72 211.65
其他应收款 3.13 19.05 39.61
存货 15,942.84 15,752.92 21,004.87 1,172.76
其他流动资产 36,850.12 32,026.27 26,350.94 38,796.08
流动资产合计 604,154.41 581,850.68 526,191.88 384,421.11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705.72 1,705.72 1,705.72 1,705.72
长期应收款 848.50 1,423.50 1,423.50 1,423.50
长期股权投资 110,756.37 106,219.04 99,025.18 78,490.31
投资性房地产 1,305.94 1,328.96 1,589.10 1,930.88
固定资产 2,438,167.36 2,473,253.12 2,596,957.80 1,451,617.36
在建工程 402,701.28 304,729.28 42,586.13 235,423.80
使用权资产 4,014.06 4,197.51 3,973.36 3,881.75
无形资产 25,778.13 25,960.87 26,467.87 20,244.58
商誉 1,812.16 1,812.16 1,812.16 1,812.16
长期待摊费用 33.45 34.69 39.64 74.9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29.10 1,763.36 1,662.19 1,699.78
其他非流动资产 69,728.16 84,924.70 89,061.27 1,577.29
非流动资产合计 3,058,680.24 3,007,352.92 2,866,303.93 1,799,882.06
资产总计 3,662,834.65 3,589,203.60 3,392,495.81 2,184,303.1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2,015.03 22,014.87 31,014.24 12,810.45
应付票据 14,535.46 11,912.63 29,285.91 11,803.79
应付账款 91,263.68 95,684.43 161,842.99 106,093.57
预收款项 6.64 7.39 38.65 3.59
合同负债 27.72 26.00 90.88 0.00
应付职工薪酬 5,088.43 10,339.57 8,647.40 4,840.80
应交税费 4,232.22 4,078.88 12,950.37 2,068.11
其他应付款(合计) 87,827.00 80,854.64 69,766.86 31,750.59
应付股利 631.84 6,139.84 231.19 294.48
其他应付款 74,714.80 69,535.67 31,456.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34,460.60 188,491.74 128,237.24 235,150.43
其他流动负债 7,130.36 9,390.52 9,008.73 217.91
流动负债合计 466,587.14 422,800.68 450,883.27 404,739.2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397,760.05 1,388,161.10 1,446,169.51 769,278.03
应付债券 50,933.70 102,395.75 101,887.40 50,129.45
租赁负债 2,867.24 2,611.43 2,564.96 2,304.05
长期应付款(合计) 14,952.47 15,755.12 19,039.14 19,637.05
长期应付款 - 15,262.46 18,734.15 19,272.17
专项应付款 - 492.66 304.99 364.88
递延所得税负债 657.31 629.63 596.00 601.13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206.50 206.50 0.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67,377.27 1,509,759.53 1,570,257.01 841,949.71
负债合计 1,933,964.41 1,932,560.21 2,021,140.28 1,246,688.9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324,383.97 324,383.97 160,054.05 160,054.05
资本公积金 606,401.72 606,404.86 643,088.41 449,460.38
其它综合收益 391.92 391.92 981.57 1,027.64
专项储备 4,683.91 3,239.82 2,245.45 240.21
盈余公积金 42,195.39 42,195.39 36,707.90 23,082.46
未分配利润 428,060.74 380,099.76 288,140.34 191,856.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406,117.66 1,356,715.73 1,131,217.73 825,721.03
少数股东权益 322,752.58 299,927.65 240,137.80 111,893.1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28,870.24 1,656,643.38 1,371,355.53 937,614.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662,834.65 3,589,203.60 3,392,495.81 2,184,303.17
图表6-4:发行人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23,839.62 869,537.17 696,811.32 204,642.24
营业收入 223,839.62 869,537.17 696,811.32 204,642.24
二、营业总成本 145,398.57 627,184.95 521,223.35 179,330.18
营业成本 132,827.94 558,856.12 459,221.99 131,736.55
税金及附加 585.30 6,438.17 4,954.58 3,310.22
管理费用 930.32 5,331.32 4,095.44 3,504.27
研发费用 0.00 133.39 0.00 0.00
财务费用 11,055.01 56,425.94 52,951.34 40,779.13
其中:利息费用 11,556.66 57,928.96 55,537.52 41,420.73
减:利息收入 503.62 1,515.13 2,611.58 645.10
加:其他收益 502.15 4,870.33 3,324.58 987.45
投资净收益 4,540.47 13,186.22 12,081.08 13,432.4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540.47 12,886.22 12,086.23 13,605.85
信用减值损失 -250.73 -716.63 -6,184.68 -11.06
资产处置收益 0.00 -0.76 33.99 56.54
三、营业利润 83,232.94 259,691.37 184,842.93 39,777.45
加:营业外收入 24.25 1,228.66 245.87 593.82
减:营业外支出 0.15 3,904.07 835.89 521.15
四、利润总额 83,257.04 257,015.96 184,252.92 39,850.11
减:所得税 12,956.40 27,681.77 26,985.29 5,136.15
五、净利润 70,300.64 229,334.19 157,267.63 34,713.96
持续经营净利润 70,300.64 229,334.19 157,312.32 34,784.41
终止经营净利润 0.00 0.00 -44.69 -70.44
减:少数股东损益 22,339.67 64,913.34 40,077.47 4,528.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7,960.98 164,420.85 117,190.16 30,185.53
加:其他综合收益 -589.65 -46.07 23.06
六、综合收益总额 70,300.64 228,744.54 157,221.56 34,737.02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2,339.67 64,913.34 40,077.47 4,528.44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47,960.98 163,831.20 117,144.09 30,208.59
图表6-5:发行人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69,683.90 952,943.30 728,383.04 210,85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424.33 4,144.29 25,256.75 3,561.6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12.24 6,091.13 6,365.85 4,811.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1,520.46 963,178.71 760,005.64 219,223.4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7,286.26 399,915.06 305,373.51 17,071.3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1,157.71 68,358.25 54,973.68 32,869.50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938.46 93,894.73 56,042.27 33,476.5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82.01 9,651.47 9,567.76 7,144.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0,264.44 571,819.50 425,957.23 90,561.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256.03 391,359.21 334,048.41 128,661.7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0.00 5,159.87 11,621.32 11,675.0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18 314.05 539.10 189.4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8 5,473.93 12,160.42 11,864.4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2,325.76 352,058.69 384,299.75 227,242.13
投资支付的现金 0.00 0.00 20,000.00 8,821.6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593.90 14.24 2.9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2,325.76 352,652.59 404,313.99 236,066.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324.59 -347,178.66 -392,153.56 -224,202.1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199,108.00 88,104.00 119,663.75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9,108.00 24,300.4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641.94 229,486.40 439,829.13 444,674.3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1,239.40 10,188.97 18,6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641.94 429,833.80 538,122.10 582,938.0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611.40 235,060.30 378,553.03 304,856.2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9,034.71 86,882.62 141,044.92 54,401.8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5,508.00 8,779.12 25,341.62 6,731.0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4.30 116,748.69 15,484.09 6,048.5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860.40 438,691.61 535,082.03 365,306.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18.46 -8,857.81 3,040.07 217,631.39
(七)发行人本部财务报表
图表6-6:发行人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8,747.26 137,992.28 31,359.03 128,607.01
应收账款 0.00 0.00 0.00 1.33
预付款项 144.17 61.15 98.60 1.52
其他应收款(合计) 0.00 10,692.00 7,036.92 8,032.92
应收股利 0.00 10,692.00 7,032.92 8,032.92
其他应收款 0.00 0.00 4.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129,783.44 104,417.22 68,882.27 146,307.51
流动资产合计 268,674.87 253,162.65 107,376.81 282,950.29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705.72 1,705.72 1,705.72 1,705.72
长期股权投资 1,207,326.39 1,207,326.39 849,454.69 790,920.69
固定资产 2,215.73 2,230.78 2,291.57 2,333.79
无形资产 3.11 3.39 3.25 2.8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2,191.28 149,368.19 170,272.08 136,159.3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43,442.22 1,360,634.46 1,023,727.31 931,122.41
资产总计 1,612,117.09 1,613,797.12 1,131,104.12 1,214,072.7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0.00 0.00 30,022.46 0.00
应付账款 2,508.62 2,681.80 146.12 122.88
应付职工薪酬 125.01 179.17 175.33 193.89
应交税费 10.77 493.35 14.48 56.61
其他应付款(合计) 23.44 23.38 17.53 16.5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2,885.22 62,242.32 12,113.41 163,541.25
流动负债合计 115,553.06 65,620.02 42,489.33 163,931.1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5,767.19 75,780.88 87,896.78 100,014.96
应付债券 50,933.70 102,395.75 101,887.40 50,129.4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6,700.89 178,176.63 189,784.18 150,144.41
负债合计 242,253.95 243,796.65 232,273.51 314,075.5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24,383.97 324,383.97 160,054.05 160,054.05
资本公积金 858,100.93 858,100.93 588,529.94 588,529.94
盈余公积金 29,754.95 29,754.95 24,267.46 23,423.79
未分配利润 157,623.28 157,760.61 125,979.16 127,989.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369,863.13 1,370,000.47 898,830.61 899,997.1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69,863.13 1,370,000.47 898,830.61 899,997.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12,117.09 1,613,797.12 1,131,104.12 1,214,072.70
图表6-7:发行人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0.00 2.59 7.54 4.72
营业收入 0.00 2.59 7.54 4.72
二、营业总成本 146.61 2,668.51 2,528.14 2,149.18
营业成本 0.00 0.00 0.71 0.59
税金及附加 1.40 524.43 30.63 77.14
管理费用 380.06 2,697.45 1,716.91 1,449.63
财务费用 -234.86 -553.38 779.89 621.82
其中:利息费用 1,871.30 8,177.23 12,558.61 11,158.16
减:利息收入 2,106.16 8,730.61 11,778.72 10,536.34
加:其他收益 9.28 9.55 3.18 15.48
投资净收益 0.00 57,530.97 10,954.10 26,515.28
三、营业利润 -137.33 54,874.59 8,436.68 24,386.30
加:营业外收入 0.00 0.30 0.00 0.00
四、利润总额 -137.33 54,874.89 8,436.68 24,386.30
五、净利润 -137.33 54,874.89 8,436.68 24,386.30
持续经营净利润 -137.33 54,874.89 8,436.68 24,386.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7.33 54,874.89 8,436.68 24,386.30
六、综合收益总额 -137.33 54,874.89 8,436.68 24,386.3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137.33 54,874.89 8,436.68 24,386.30
图表6-8:发行人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1.00 1,011.61 1,466.10 449.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1.00 1,011.61 1,466.10 449.6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7 12.05 13.02 12.2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97.14 1,319.98 1,323.02 925.21
支付的各项税费 492.95 135.26 113.77 128.9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1.18 1,138.44 648.71 588.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64.14 2,605.73 2,098.52 1,655.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3.14 -1,594.11 -632.42 -1,205.4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3,416.66 62,095.92 24,054.97 29,378.5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0.00 0.22 0.00 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000.00 94,875.00 134,400.00 94,4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8,416.66 156,971.14 158,454.97 123,778.5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0.02 1.84 24.47 1.20
投资支付的现金 0.00 112,192.00 58,534.00 59,165.0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000.00 109,140.00 92,581.00 153,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000.02 221,333.84 151,139.47 212,166.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16.64 -64,362.70 7,315.50 -88,387.6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190,000.00 0.00 119,320.7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0.00 50,000.00 80,000.00 156,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00 240,000.00 80,000.00 275,320.7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0.00 42,100.00 162,100.00 51,5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704.14 25,071.07 21,714.25 16,289.2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4.00 233.51 122.45 4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18.14 67,404.58 183,936.70 67,829.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18.14 172,595.42 -103,936.70 207,491.49
(八)发行人近三年重大前期差错更正情况
发行人2022-2024年审计报告均无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一)基本财务数据
图表6-9:发行人2022-2024年度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末 2023年度/末 2022年度/末
资产总额 3,589,203.60 3,392,495.81 2,184,303.17
其中:流动资产 581,850.68 526,191.88 384,421.11
负债总额 1,932,560.21 2,021,140.28 1,246,688.96
其中:流动负债 422,800.68 450,883.27 404,739.25
所有者权益总额 1,656,643.38 1,371,355.53 937,614.20
其中:少数股东所有者权益 299,927.65 240,137.80 111,893.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391,359.21 334,048.41 128,661.76
营业收入 869,537.17 696,811.32 204,642.24
利润总额 257,015.96 184,252.92 39,850.11
净利润 229,334.19 157,267.63 34,713.96
近几年来,发行人发展速度较快,同时作为甘肃省最大的综合性清洁能源上市公司,结合近年来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支持新能源行业发展的政策,发行人行业前景整体向好,发行人债务规模总体呈减少趋势、结构进一步优化,总资产规模小幅波动变化。2022-2024年末,发行人总资产分别为2,184,303.17万元、3,392,495.81万元和3,589,203.60万元。
随着发行人在建项目不断投产、项目产能释放及债务到期偿付,近三年,资产负债率总体呈下降趋势,偿债能力逐年上升。2022-2024年末,发行人总负债分别为1,246,688.96万元、2,021,140.28万元和1,932,560.21万元。
2022-2024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04,642.24万元、696,811.32万元和869,537.17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原因:2023年合并常乐公司及受新建项目投产影响,公司所属风电全年发电量为20.5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6.99亿千瓦时,营业收入同比增加88.01%;所属光伏全年发电量为7.6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4.82亿千瓦时,营业收入同比增加67.57%。2024年主要因常乐公司3-4号机组投产后,发电量增加,发电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2022-2024年,发行人经营性净现金流分别为128,661.76万元、334,048.41万元和391,359.21万元。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性净现金流逐年增加。
(二)发行人资产构成分析
图表6-10:发行人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资产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73,860.54 7.48% 239,563.62 6.67% 207,072.15 6.10% 173,341.85 7.94%
应收账款 276,542.90 7.55% 293,944.12 8.19% 268,668.15 7.92% 159,530.14 7.30%
应收款项融资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329.02 0.52%
预付款项 941.39 0.03% 560.63 0.02% 3,076.72 0.09% 211.65 0.01%
其他应收款 0.00% 3.13 0.00% 19.05 0.00% 39.61 0.00%
存货 15,942.84 0.44% 15,752.92 0.44% 21,004.87 0.62% 1,172.76 0.05%
其他流动资产 36,850.12 1.01% 32,026.27 0.89% 26,350.94 0.78% 38,796.08 1.78%
流动资产合计 604,154.41 16.49% 581,850.68 16.21% 526,191.88 15.51% 384,421.11 17.60%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705.72 0.05% 1,705.72 0.05% 1,705.72 0.05% 1,705.72 0.08%
长期应收款 848.50 0.02% 1,423.50 0.04% 1,423.50 0.04% 1,423.50 0.07%
长期股权投资 110,756.37 3.02% 106,219.04 2.96% 99,025.18 2.92% 78,490.31 3.59%
投资性房地产 1,305.94 0.04% 1,328.96 0.04% 1,589.10 0.05% 1,930.88 0.09%
固定资产 2,438,167.36 66.57% 2,473,253.12 68.91% 2,596,957.80 76.55% 1,451,617.36 66.46%
在建工程 402,701.28 10.99% 304,729.28 8.49% 42,586.13 1.26% 235,423.80 10.78%
使用权资产 4,014.06 0.11% 4,197.51 0.12% 3,973.36 0.12% 3,881.75 0.18%
无形资产 25,778.13 0.70% 25,960.87 0.72% 26,467.87 0.78% 20,244.58 0.93%
商誉 1,812.16 0.05% 1,812.16 0.05% 1,812.16 0.05% 1,812.16 0.08%
长期待摊费用 33.45 0.00% 34.69 0.00% 39.64 0.00% 74.93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29.10 0.05% 1,763.36 0.05% 1,662.19 0.05% 1,699.78 0.08%
其他非流动资产 69,728.16 1.90% 84,924.70 2.37% 89,061.27 2.63% 1,577.29 0.07%
非流动资产合计 3,058,680.24 83.51% 3,007,352.92 83.79% 2,866,303.93 84.49% 1,799,882.06 82.40%
资产总计 3,662,834.65 100.00% 3,589,203.60 100.00% 3,392,495.81 100.00% 2,184,303.17 100.00%
2022-2024年末,发行人总资产规模分别为2,184,303.17万元、3,392,495.81万元和3,589,203.60万元。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1,208,192.64万元,增幅55.31%,主要为合并常乐公司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196,707.79万元,增幅5.80%。流动资产分别为384,421.11万元、526,191.88万元和581,850.6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7.60%、15.51%和16.21%,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799,882.06万元、2,866,303.93万元和3,007,352.9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82.40%、84.49%和83.79%。发行人资产流动性较弱、固定资产占比较大,其中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66.46%、76.55%和68.91%,与电力企业的资
产特点相符。
1、流动资产
发行人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为主。2022-2024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384,421.11万元、526,191.88万元和581,850.68万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17.60%、15.51%和16.21%,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141,770.77万元,增幅36.88%;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55,658.80万元,增幅10.58%。
(1)货币资金
2022-2024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173,341.85万元、207,072.15万元和239,563.6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7.94%、6.10%和6.67%。其中;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33,730.30万元,增幅19.46%,主要是发行人合并常乐公司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32,491.47万元,增幅15.69%,主要是发行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致。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受限的货币资金。
图表6-11:发行人2022-2024年末货币资金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银行存款 200,966.53 134,482.22 147,566.01
其他货币资金 3,009.90 5,841.16 518.21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35,587.20 66,748.77 25,257.63
合计 239,563.62 207,072.15 173,341.85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0.00 0.00 0.00
(2)应收款项融资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11,329.02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52%、0.00%和0.00%。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主要为国家电网结算电费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视日常资金管理需要,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或背书,部分持有至到期,基于出售的频繁程度、金额以及内部管理情况,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自2021年起发行人持有的应收票据计入应收款项融资进行列报。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11,329.02万元,降幅100%,主要系发行人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已全部到期解付所致,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0.00万元。
(3)应收账款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159,530.14万元、268,668.15万元和293,944.12万元,其中: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109,138.01万元,增幅68.41%;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25,275.97万元,增幅9.41%。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加,主要系发行人的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增加所致。
发行人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账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A.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B.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C.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应收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信用风险较低。
组合2:关联方组合—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其他关联方的应收款项,信用风险较低。
组合3:低风险组合—可再生能源补贴基金等,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及能源局于2012年3月联合颁布的财建(2012)102号通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辅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款项由中央财政提供资金,有政府信用为其背书保证,信用风险较低。
组合4:一般组合—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账款,主要是应收电费。
对于划分为组合4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共计提坏账准备为7,020.73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图表6-12:发行人2024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提取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8.26 0.01% 18.26 100.00% 0.0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00,946.59 99.99% 7,002.48 2.33% 293,944.12
其中:
低风险组合 198,987.29 66.12% 6,964.56 3.50% 192,022.74
一般组合 101,959.30 33.88% 37.92 0.04% 101,921.38
合计 300,964.85 100.00% 7,020.73 2.33% 293,944.12
图表6-13:发行人2024年末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名称 2024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嘉峪关市鑫天源物资有限公司 14.70 14.7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瓜州县豪东贸易有限公司 3.55 3.55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18.26 18.26 - -
图表6-14:发行人2024年末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低风险组合)情况
单位:万元
名称 2024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可再生能源补贴基金 198,987.29 6,964.56 3.50%
合计 198,987.29 6,964.56
图表6-15:发行人2024年末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一般组合)情况
单位:万元
名称 2024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应收电费 101,959.30 37.92 0.04%
合计 101,959.30 37.92
图表6-16:发行人2024年末根据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
单位:万元
2024年末
账龄 期末余额 占比
1年以内(含1年) 137,220.33 45.59%
其中:6个月以内 116,992.21 38.87%
7-12个月 20,228.12 6.72%
1至2年 40,938.21 13.60%
2至3年 18,438.26 6.13%
3年以上 104,368.05 34.68%
3至4年 46,219.97 15.36%
4至5年 45,312.13 15.06%
5年以上 12,835.94 4.26%
合计 300,964.85 100.00%
图表6-17: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金额 在应收账款中占比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是否关联方
1 可再生能源补贴基金 198,987.29 66.12% 6,964.56 否
2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81,534.49 27.09% 0.00 否
3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20,224.28 6.72% 28.50 否
4 金昌丝路网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55.00 0.02% 0.00 否
5 金昌润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55.00 0.02% 0.00 否
合计 300,856.06 99.97% 6,993.06
(4)预付款项
发行人预付款项主要是按照合同预付给设备制造厂家的设备款和施工方的工程款及各类押金。
2022-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分别为211.65万元、3,076.72万元和560.63万元,其中: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2,865.07万元,增幅1353.68%,主要系合并常乐公司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2,516.09万元,降幅81.78%,主要系在建项目部分预付款项完成结算所致。
图表6-18:发行人2024年末预付款项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404.65 72.18% 2,913.59 94.70%
1至2年 154.36 27.53% 161.48 5.25%
2至3年 0.00 0.00% 1.65 0.05%
3年以上 1.62 0.29% 0.00 0.00%
合计 560.63 100.00% 3,076.72 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公司预付账款中账龄超过一年的金额为按照合同预付给施工单位的款项以及预付的各类押金,均未到结算期。
图表6-19: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是否关联方 预付款项金额 在预付款项中占比
1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酒泉供电公司 否 220.99 39.42%
2 河北怀瑾风禾科技有限公司 否 62.16 11.09%
3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所 否 55.00 9.81%
4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否 51.41 9.17%
5 兰州铁道设计院有限公司 否 49.00 8.74%
合计 438.55 78.23%
(5)其他应收款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核算垫付工程项目的前期费用。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39.61万元、19.05万元和3.13万元,其中:2023年较2022年减少20.56万元,降幅51.91%;2024年较2023年减少15.92万元,降幅83.57%,2024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减少主要系发行人代垫款项减少所致。
图表6-20: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代垫款项 102.06 408.42
押金及保证金 3.40 21.94
减:坏账准备 -102.33 -411.31
合计 3.13 19.05
发行人对其他应收款的坏账计提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将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A.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B.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C.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发行人在计量其他应收款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A.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的显著变化。B.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的显著变化。C.对借款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下调。D.预期将导致借款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外部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E.借款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的显著变化。F.同一借款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G.借款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的显著不利变化。H.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的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I.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的显著变化。J.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K.借款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的显著变化。L.企业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的变化。M.逾期信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1:代垫款项、保证金、押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关联方款项—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其他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较低。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图表6-21: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4年1月1日余额 6.08 0.00 405.23 411.31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0.00 0.00 0.00 0.00
2024年计提 0.17 0.00 0.00 0.17
2024年转回 6.02 0.00 303.13 309.15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0.23 0.00 102.10 102.33
图表6-22: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是否关联方
1 代垫土地费 代垫款项 53.36 3年以上 50.60% 53.36 否
2 待建用地 代垫款项 35.35 3年以上 33.52% 35.35 否
3 甘州区电业公司 代垫款项 8.76 3年以上 8.31% 8.76 是
4 张掖市宝隆机械化施工有限责任公司 代垫款项 3.99 3年以上 3.78% 3.99 否
5 甘肃武威园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押金及保证金 1.70 1年以内 1.61% 0.17 否
合计 103.16 97.82% 101.63
(6)存货
发行人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和周转材料等。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1,172.76万元、21,004.87万元和15,752.92万元,其中:2023年较2022年增加19,832.11万元,增幅1691.06%,主要原因为合并常乐公司所致;2024年较2023年减少5,251.95万元,降幅为25.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末库存燃煤较年初减少。
发行人对于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如下: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图表6-23: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5,752.92 0.00 15,752.92 21,001.69 0.00 21,001.69
周转材料 0.00 0.00 0.00 3.18 0.00 3.18
合计 15,752.92 0.00 15,752.92 21,004.87 0.00 21,004.87
(7)其他流动资产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38,796.08万元、26,350.94万元和32,026.27万元,其中:2023年末较2022年末减少12,445.14万元,降幅32.08%,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减少所致;2024年较2023年增加5,675.33万元,增幅21.54%,主要原因为2024年末于一年内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年初增加。
图表6-24: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抵扣进项税 27,364.25 26,270.21
待认证进项税 133.02 32.02
预缴税金 4,528.99 48.71
合计 32,026.27 26,350.94
2、非流动资产
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以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及在建工程为主。2022-2024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799,882.06万元、2,866,303.93万元和3,007,352.92万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82.40%、84.49%和83.79%。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与电力企业的资产特点相符。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持有的甘肃省电力交易中心的股权。2022-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均为1,705.72万元。
(2)长期应收款
2022-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均为1,423.50万元,保持不变,为发行人新增融资租赁款押金所致。
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图表6-25: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融资租赁款 1,423.50 1,423.50 1,423.50 1,423.50
合计 1,423.50 1,423.50 1,423.50 1,423.50
(3)长期股权投资
2022-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78,490.31万元、99,025.18万元和106,219.0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59%、2.92%和2.96%,其中:2023年较2022年增加20,534.87万元,增幅26.16%,主要系发行人对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追加20,000.00万元投资所致;2024年较2023年增加7,193.86万元,增幅7.26%,主要系参股公司的权益变动所致
初始投资成本确定: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图表6-26: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变动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国投甘肃小三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1,542.25 0.00 0.00 11,566.05 -589.65 27.17 4,912.33 0.00 0.00 57,633.50 0.00
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44,029.82 0.00 0.00 1,050.38 0.00 0.00 247.55 0.00 0.00 44,832.65 0.00
国投酒泉第一风电有限公司 3,453.11 0.00 0.00 269.80 0.00 29.98 0.00 0.00 0.00 3,752.89 0.00
小计 99,025.18 0.00 0.00 12,886.22 -589.65 57.16 5,159.87 0.00 0.00 106,219.04 0.00
合计 99,025.18 0.00 0.00 12,886.22 -589.65 57.16 5,159.87 0.00 0.00 106,219.04 0.00
(4)固定资产
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是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其他设备。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451,617.36万元、2,596,957.80万元和2,473,253.12万元,其中:2023年较2022年增加1,145,340.44万元,增幅78.90%,主要原因为合并常乐公司及高台县盐池滩100MW风电场项目、瓜州干河口200MW光伏项目、凉州九墩滩50MW光伏项目、永昌河清滩300MW光伏发电项目完工转固所致;2024年较2023年减少123,704.68万元,降幅4.76%。
图表6-27: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比例
1 房屋及建筑物 1,143,508.11 46.23%
2 机器设备 1,326,237.12 53.62%
3 电子设备 307.68 0.01%
4 运输设备 1,610.42 0.07%
5 其他设备 1,589.79 0.06%
合计 2,473,253.12 100.00%
图表6-28: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2,044.07
合计 2,044.07
图表6-29:2024年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588,850.52 2,127,367.21 1,285.43 5,303.26 3,891.64 3,726,698.06
2.本期增加金额 9,613.82 23,009.84 129.82 432.33 361.12 33,546.92
(1)购置 1,438.39 28.03 432.33 277.59 2,176.34
(2)在建工程转入 3,272.72 15,495.72 101.79 0.00 0.00 18,870.22
(3)企业合并增加
(4)其他 6,341.10 6,075.73 83.53 12,500.36
3.本期减少金额 6,226.87 9,490.80 135.41 274.94 155.65 16,283.67
(1)处置或报废 19.74 3,044.57 127.99 274.12 139.22 3,605.64
(2)其他 6,207.12 6,446.24 7.42 0.82 16.42 12,678.02
4.期末余额 1,592,237.47 2,140,886.25 1,279.83 5,460.66 4,097.11 3,743,961.3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412,321.84 710,455.86 829.53 3,810.32 2,322.71 1,129,740.26
2.本期增加金额 36,459.76 106,743.39 270.49 300.77 319.93 144,094.34
(1)计提 36,459.76 106,693.10 270.49 300.77 296.52 144,020.64
(2)其他 50.29 23.41 73.70
3.本期减少金额 52.24 2,550.13 127.87 260.85 135.31 3,126.40
(1)处置或报废 3.93 2,527.42 127.17 260.85 133.33 3,052.70
(2)其他 48.31 22.71 0.70 0.00 1.98 73.70
4.期末余额 448,729.36 814,649.13 972.15 3,850.24 2,507.33 1,270,708.2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本期增加金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计提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本期减少金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处置或报废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期末余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143,508.11 1,326,237.12 307.68 1,610.42 1,589.79 2,473,253.12
2.期初账面价值 1,176,528.69 1,416,911.35 455.89 1,492.95 1,568.93 2,596,957.80
(5)在建工程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235,423.80万元、42,586.13万元和304,729.28万元;其中:2023年较2022年末减少192,837.67万元,减幅81.91%,主要原因为发行人新建的新能源项目完工转固。2024年较2023年增加262,143.15万元,增幅为615.56%,主要原因为常乐公司5-6号机组的基建支出增加。
图表6-30: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 303,594.65 41,431.52
工程物资 1,134.64 1,154.61
合计 304,729.28 42,586.13
图表6-31: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减值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5、6号机组项目 298,068.20 0.00 298,068.20 37,922.75 0.00 37,922.75
龙首二级生态放流设施重大隐患整治项目 1,663.88 0.00 1,663.88 56.72 0.00 56.72
九墩滩3000MW光伏 430.64 0.00 430.64 0.00 0.00 0.00
尾工及其他工程 3,431.93 0.00 3,431.93 3,452.05 0.00 3,452.05
合计 303,594.65 0.00 303,594.65 41,431.52 0.00 41,431.52
图表6-32:2024年发行人重要在建工程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工程进度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5、6号机组项目 751,591.00 37,922.75 260,145.45 0.00 0.00 298,068.20 52.27% 57.00% 4,590.49 4,201.63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3、4号机组项目 595,466.00 0.00 7,143.84 7,143.84 0.00 0.00 85.17% 100.00% 17,231.48 0.00
龙首二级生态放流设施重大 4,751.00 56.72 1,607.16 0.00 0.00 1,663.88 35.02% 35.02% 10.07 10.07
隐患整治项目
九墩滩3000MW光伏 1,096,922.25 0.00 430.64 0.00 0.00 430.64 0.04% 0.04% 0.00 0.00
合计 2,448,730.25 37,979.47 269,327.08 7,143.84 0.00 300,162.72 21,832.04 4,211.70
图表6-33: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工程物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专用设备 887.70 0.00 887.70 827.80 0.00 827.80
专用材料 77.54 0.00 77.54 113.31 0.00 113.31
工器具 169.39 0.00 169.39 213.51 0.00 213.51
合计 1,134.64 0.00 1,134.64 1,154.61 0.00 1,154.61
(6)无形资产
2022-202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20,244.58万元、26,467.87万元和25,960.87万元;其中:2023年较2022年末增加6,223.29万元,增幅30.74%,主要为合并常乐公司所致;2024年较2023年减少507.00万元,降幅1.92%。
图表6-34: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比例
1 土地使用权 25,880.79 97.78%
2 专利权 1.21 0.00%
3 软件使用权 585.87 2.21%
合计 26,467.87 100.00%
注:发行人土地使用权以实际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入账,借记“无形资产”,贷记“货币资金”。
(7)商誉
公司商誉系收购西兴公司、双冠公司的股权,构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而形成,收购股权溢价确认为商誉。
发行人2022-2024年末,发行人的商誉均为1,812.16万元,占发行人资产总额的比重为0.05%左右。
图表6-35: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商誉明细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企业合并形 处置 期末余额
成的
甘肃西兴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078.00 - - 1,078.00
甘肃双冠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734.16 - - 734.16
合计 1,812.16 - - 1,812.16
(8)其他非流动资产
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是预缴所得税、待抵扣进项税和预付设备款。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577.29万元、89,061.27万元和84,924.70万元;其中:2023年较2022年末增加87,483.98万元,增幅5546.47%,主要因合并常乐公司所致;2024年较2023年减少4,136.57万元,降幅4.64%。
图表6-36: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84,888.39 0.00 84,888.39 89,061.27 0.00 89,061.27
待抵扣进项税 36.31 0.00 36.31 0.00 0.00 0.00
合计 84,924.70 0.00 84,924.70 89,061.27 0.00 89,061.27
(三)发行人负债构成分析
图表6-37:发行人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负债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2,015.03 1.14% 22,014.87 1.14% 31,014.24 1.53% 12,810.45 1.03%
应付票据 14,535.46 0.75% 11,912.63 0.62% 29,285.91 1.45% 11,803.79 0.95%
应付账款 91,263.68 4.72% 95,684.43 4.95% 161,842.99 8.01% 106,093.57 8.51%
预收款项 6.64 0.00% 7.39 0.00% 38.65 0.00% 3.59 0.00%
合同负债 27.72 0.00% 26.00 0.00% 90.88 0.00% 0.00 0.00%
应付职工薪酬 5,088.43 0.26% 10,339.57 0.54% 8,647.40 0.43% 4,840.80 0.39%
应交税费 4,232.22 0.22% 4,078.88 0.21% 12,950.37 0.64% 2,068.11 0.17%
其他应付款(合计) 87,827.00 4.54% 80,854.64 4.18% 69,766.86 3.45% 31,750.59 2.55%
应付股利 631.84 0.03% 6,139.84 0.32% 231.19 0.01% 294.48 0.02%
其他应付款 0.00% 74,714.80 3.87% 69,535.67 3.44% 31,456.11 2.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34,460.60 12.12% 188,491.74 9.75% 128,237.24 6.34% 235,150.43 18.86%
其他流动负债 7,130.36 0.37% 9,390.52 0.49% 9,008.73 0.45% 217.91 0.02%
流动负债合计 466,587.14 24.13% 422,800.68 21.88% 450,883.27 22.31% 404,739.25 32.4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397,760.05 72.27% 1,388,161.10 71.83% 1,446,169.51 71.55% 769,278.03 61.71%
应付债券 50,933.70 2.63% 102,395.75 5.30% 101,887.40 5.04% 50,129.45 4.02%
租赁负债 2,867.24 0.15% 2,611.43 0.14% 2,564.96 0.13% 2,304.05 0.18%
长期应付款(合计) 14,952.47 0.77% 15,755.12 0.82% 19,039.14 0.94% 19,637.05 1.58%
长期应付款 0.00 0.00% 15,262.46 0.79% 18,734.15 0.93% 19,272.17 1.55%
专项应付款 0.00 0.00% 492.66 0.03% 304.99 0.02% 364.88 0.03%
递延所得税负债 657.31 0.03% 629.63 0.03% 596.00 0.03% 601.13 0.05%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206.50 0.01% 206.50 0.01% 0.00 0.00% 0.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67,377.27 75.87% 1,509,759.53 78.12% 1,570,257.01 77.69% 841,949.71 67.53%
负债合计 1,933,964.41 100.00% 1,932,560.21 100.00% 2,021,140.28 100.00% 1,246,688.96 100.00%
2022-2024年末,发行人总负债分别为1,246,688.96万元、2,021,140.28万元和1,932,560.21万元,因新能源项目建设增加项目融资等原因,发行人负债规模整体呈增长趋势。负债结构方面,2022-2024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404,739.25万元、450,883.27万元和422,800.68万元,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32.47%、22.31%、21.88%,呈现下降趋势;非流动负债分别为841,949.71万元、1,570,257.01万元和1,509,759.53万元,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67.53%、77.69%、78.12%。发行人负债结构较为合理,符合电力企业的基本特征。
1、流动负债
发行人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以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主。2022-2024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404,739.25万元、450,883.27万元和422,800.68万元,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32.47%、22.31%、21.88%。其中:2023年末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增加46,144.02万元,增幅11.40%,主要是合并常乐公司所致;2024年较2023年减少28,082.59万元,降幅6.23%。
(1)短期借款
2022-2024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12,810.45万元、31,014.24万元和22,014.87万元,其中:2023年较2022年增加18,203.79万元,增幅142.10%,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因经营周转需要向财务公司新增3亿元短期借款;2024年较2023年减少8,999.37万元,降幅29.02%,主要为偿还了关联财务公司部分借款所致。
图表6-38:发行人2024年末短期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 22,000.00 30,990.87
未到期应付利息 14.87 23.37
合计 22,014.87 31,014.24
(2)应付票据
发行人应付票据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分别为11,803.79万元、29,285.91万元和11,912.63万元。其中:2023年较2022年增加17,482.12万元,增幅为148.11%,主要是合并常乐公司所致;2024年较2023年减少17,373.28万元,减幅为59.32%,主要是发行人本年开立的票据减少。
(3)应付账款
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是应付的材料款、设备款、工程款、费用款以及暂估款。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106,093.57万元、161,842.99万元和95,684.43万元,其中:2023年较2022年增加55,749.42万元,增幅为52.55%,主要原因为合并常乐公司所致;2024年较2023年减少66,158.56万元,降幅40.88%,主要原因为发行人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和设备款。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列示如下:
图表6-39:发行人2024年末应付账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余额 占比
应付燃料款 3,341.49 3.49%
应付材料款 2,559.41 2.67%
应付设备款 20,761.46 21.70%
应付工程款 17,043.68 17.81%
应付费用款 11,712.48 12.24%
应付服务款 3.90 0.00%
应付暂估费 40,262.01 42.08%
合计 95,684.43 100.00%
图表6-40: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是否关联方 应付账款金额 在应付账款中占比 形成原因
1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 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否 8,789.10 9.19% 未到结算期
2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否 8,292.60 8.67% 未到结算期
3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否 1,473.98 1.54% 未到结算期
4 中船风电(高台)新能源有限公司 否 1,098.00 1.15% 未到结算期
5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否 971.16 1.01% 未到结算期
合计 20,624.84 21.56%
(4)预收款项
2022-2024年末,发行人预收款项分别为3.59万元、38.65万元和7.39万元。近三年,发行人预收款项占发行人流动负债比重较低。
(5)其他应付款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31,456.11万元、69,535.67万元和74,714.80万元,其中:2023年较2022年增加38,079.56万元,增幅为121.06%,主要原因为合并常乐公司所致;2024年较2023年增加5,179.13万元,增幅为7.45%。
图表6-41:发行人2024年末其他应付款按款项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质保金 69,861.29 93.50%
水资源费 765.62 1.02%
库区基金 418.12 0.56%
应付其他款项 3,669.77 4.91%
合计 74,714.80 100.00%
图表6-42:发行人2024年末账龄超过1年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是否关联方 其他应付账款金额 在其他应付账款中占比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1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否 24,658.55 33.00% 未到结算期
2 中能建建筑集团 否 6,500.24 8.70% 未到结算期
3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否 5,794.00 7.75% 未到结算期
合计 36,952.79 49.46%
(6)应交税费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分别为2,068.11万元、12,950.37万元和4,078.88万元。2024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较2023年末减少8,871.49万元,降幅68.50%,主要因2024年末未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较年初减少。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2-2024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235,150.43万元、128,237.24万元和188,491.74万元。其中:2023年较2022年减少106,913.19万元,降幅为45.47%,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偿付“20甘电债”和“20甘肃电投GN001”所致;2024年较2023年增加60,254.50万元,增幅为46.99%,主要是于一年内到期的中期票据较年初增加。
图表6-43:发行人2024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余额 占比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34,122.39 71.16%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50,000.00 26.53%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3,465.35 1.84%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632.15 0.34%
未到期的应付利息 271.85 0.14%
合计 188,491.74 100.00%
2、非流动负债
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以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为主。
2022-2024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分别为841,949.71万元、1,570,257.01万元和1,509,759.53万元,分别占负债总额的67.53%、77.69%、78.12%。
(1)长期借款
2022-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769,278.03万元、1,446,169.51万元和1,388,161.10万元,其中:2023年较2022年增加676,891.48万元,增幅为87.99%,主要原因是合并常乐公司所致;2024年较2023年减少58,008.41万元,降幅为4.01%。
图表6-44:发行人2024年末长期借款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比
1 质押借款 379,551.32 27.34%
2 抵押借款 16,528.00 1.19%
3 保证借款 772,076.25 55.62%
4 信用借款 218,638.59 15.75%
5 未到期应付利息 1,366.94 0.10%
合计 1,388,161.10 100.00%
(2)应付债券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分别为50,129.45万元、101,887.40万元和102,395.75万元,其中:2023年较2022年增加51,757.95万元,增幅为103.25%,主要是2023年发行人发行5亿元“23甘肃电投GN001”所致;2024年较2023年增加508.35万元,增幅为0.50%。
图表6-45:发行人2024年末应付债券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22甘肃电投GN001 50,000.00 2022-12-1 3年
23甘肃电投GN001 50,000.00 2023-2-22 3年
24甘肃电投MTN001 50,000.00 2024-6-19 3年
未到期应付利息 2,525.21 - -
减: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0,129.45 - -
合计 102,395.75 - -
(3)长期应付款
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均为应付融资租赁费。
2022-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分别为19,272.17万元、18,734.15万元和15,262.46万元,其中:2023年较2022年末减少538.02万元,降幅2.79%;2024年较2023年减少3,471.69万元,降幅18.53%。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为售后回租款,主要系发行人所属的凉州公司、河西公司、橙子沟公司、水泊峡公司将其部分固定资产作为标的物,与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款项。
图表6-46:发行人2024年末长期应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租赁付款额 3,969.62 3,530.92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726.03 -689.98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632.15 -275.97
(4)专项应付款
发行人的专项应付款系下属子公司的风电机组维修专项应付款。
2022-2024年末,发行人专项应付款分别为364.88万元、304.99万元和492.66万元,其中:2023年较2022年末减少59.89万元,减幅16.41%,发行人专项应付款减少主要系支付鼎新风电机组维修费用所致;2024年较2023年末增加187.67万元,增幅61.53%。
(四)发行人所有者权益构成分析
图表6-47:发行人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所有者权益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股本 324,383.97 8.86% 324,383.97 9.04% 160,054.05 4.72% 160,054.05 7.33%
资本公积金 606,401.72 16.56% 606,404.86 16.90% 643,088.41 18.96% 449,460.38 20.58%
其它综合收益 391.92 0.01% 391.92 0.01% 981.57 0.03% 1,027.64 0.05%
专项储备 4,683.91 0.13% 3,239.82 0.09% 2,245.45 0.07% 240.21 0.01%
盈余公积金 42,195.39 1.15% 42,195.39 1.18% 36,707.90 1.08% 23,082.46 1.06%
未分配利润 428,060.74 11.69% 380,099.76 10.59% 288,140.34 8.49% 191,856.29 8.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406,117.66 38.39% 1,356,715.73 37.80% 1,131,217.73 33.34% 825,721.03 37.80%
少数股东权益 322,752.58 8.81% 299,927.65 8.36% 240,137.80 7.08% 111,893.17 5.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28,870.24 47.20% 1,656,643.38 46.16% 1,371,355.53 40.42% 937,614.20 42.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662,834.65 100.00% 3,589,203.60 100.00% 3,392,495.81 100.00% 2,184,303.17 100.00%
发行人所有者权益主要由资本公积、实收资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组成。2022-2024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937,614.20万元、1,371,355.53万元和1,656,643.38万元,其中:2023年较2022年增加433,741.33万元,增幅为46.26%,主要为合并常乐公司及2023年利润留存所致;2024年较2023年增加285,287.85万元,增幅为20.80%,主要为发行人2024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致;
1、股本
2022-2024年末,发行人股本分别为160,054.05万元、160,054.05万元和324,383.97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7.33%、4.72%和9.04%。发行人2024年末股本增加主要为发行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致。
2、资本公积
2022-2024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449,460.38万元、643,088.41万元和606,404.86万元,其中:2023年较2022年增加449,460.38万元,增幅20.58%,主要为合并常乐公司所致;2024年较2023年增加606,404.86万元,增幅为16.90%。
3、专项储备
2022-2024年末,发行人专项储备分别为240.21万元、2,245.45万元和3,239.82万元,2023年末,发行人专项储备较2022年末增加2,005.24万元,增幅834.79%,主要系发行人按照财政部、应急部于2022年11月21日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自2022年12月起计提的安全生产准备费所致,因此2021年不计提、2022年度计提一个月、2023年度全年计提;2024年末专项储备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994.37万元,增幅44.28%,主要为按照财政部要求所计提的安全生产准备费。
4、未分配利润
2022-2024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91,856.29万元、288,140.34万元和380,099.76万元,其中:2023年较2022年增加96,284.05万元,增幅为50.19%,主要为合并常乐公司及新能源项目投产所致;2024年较2023年增加91,959.42万元,增幅为31.91%,主要是发行人本年经营积累增加所致。
5、少数股东权益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111,893.17万元、240,137.80万元和299,927.65万元,其中:2022年末较2021年末减少15,515.01万元,降幅为12.18%,主要为发行人购买子公司九甸峡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所致;2023年较2022年增加128,244.63万元,增幅为114.61%,主要为合并常乐公司所致;2024年较2023年增加59,789.85万元,增幅为24.90%。
(五)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分析
图表6-48:发行人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1,520.46 963,178.71 760,005.64 219,223.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0,264.44 571,819.50 425,957.23 90,561.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256.03 391,359.21 334,048.41 128,661.7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8 5,473.93 12,160.42 11,864.4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2,325.76 352,652.59 404,313.99 236,066.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324.59 -347,178.66 -392,153.56 -224,202.1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641.94 429,833.80 538,122.10 582,938.0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860.40 438,691.61 535,082.03 365,306.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18.46 -8,857.81 3,040.07 217,631.39
1、经营性现金流分析
2022-2024年,发行人经营性净现金流分别为128,661.76万元、334,048.41万元和391,359.21万元,其中:2023年较2022年增加205,386.65万元,增幅为159.63%,主要是因为合并常乐公司及新能源项目投产所致;2024年较2023年增加57,310.80万元,增幅为17.16%,主要是因为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性现金流分析
2022-2024年,发行人投资性净现金流分别为-224,202.18万元、-392,153.56万元和-347,178.66万元,发行人投资性净现金流持续为负,主要由于近年来,发行人一直有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流出,且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较少且处于波动状态所导致的。其中:发行人2023年实现投资性现金流出较2022年增加167,951.38万元,增幅为74.91%;2024年较2023年减少44,974.90万元,降幅为11.47%。
3、筹资性现金流分析
2022-2024年,发行人筹资性净现金流分别为217,631.39万元、3,040.07万元和-8,857.81万元。发行人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减少214,591.32万元,降幅98.60%;发行人2024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减少11,897.88万元,降幅391.37%,主要原因为发行人2024年从各类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六)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图表6-49:发行人2022-2024年度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2024年度/末 2023年度/末 2022年度/末
短期偿债能力指标
流动比率 1.38 1.17 0.95
速动比率 1.34 1.12 0.95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8.03 4.33 3.46
长期偿债能力指标
资产负债率(%) 53.84 59.58 57.07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7.41 5.22 3.89
产权比率 1.17 1.47 1.33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2022-2024年,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95、1.17和1.38,速动比率分别为0.95、1.12和1.34,现金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46、4.33和8.03,整体呈现向好变化;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89、5.22和7.41,呈现上升态势,利息保证倍数较高。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2022-2024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7.07%、59.58%和53.84%,产权比率分别为1.33、1.47和1.17,2022-2024年,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89、5.22和7.41,长期偿债能力有所提升。
整体来看,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发行人在建项目的投产和产能逐步释放将对长期债务提供有力保障。
(七)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图表6-50:发行人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盈利能力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23,839.62 869,537.17 696,811.32 204,642.24
营业收入 223,839.62 869,537.17 696,811.32 204,642.24
二、营业总成本 145,398.57 627,184.95 521,223.35 179,330.18
营业成本 132,827.94 558,856.12 459,221.99 131,736.55
税金及附加 585.30 6,438.17 4,954.58 3,310.22
管理费用 930.32 5,331.32 4,095.44 3,504.27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0.42% 0.61% 0.59% 1.71%
研发费用 0.00 133.39 0.00 0.00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0.00% 0.02% 0.00% 0.00%
财务费用 11,055.01 56,425.94 52,951.34 40,779.13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4.94% 6.49% 7.60% 19.93%
减:利息收入 503.62 1,515.13 2,611.58 645.10
加:其他收益 502.15 4,870.33 3,324.58 987.45
投资净收益 4,540.47 13,186.22 12,081.08 13,432.4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4,540.47 12,886.22 12,086.23 13,605.85
投资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 -250.73 -716.63 -6,184.68 -11.06
资产处置收益 0.00 -0.76 33.99 56.54
三、营业利润 83,232.94 259,691.37 184,842.93 39,777.45
四、利润总额 83,257.04 257,015.96 184,252.92 39,850.11
五、净利润 70,300.64 229,334.19 157,267.63 34,713.96
1、收入、成本分析
2022年-2024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04,642.24万元、696,811.32万元和869,537.17万元,其中:2023年较2022年增加492,169.08万元,增幅为240.50%,主要原因为合并常乐公司及受新建项目投产影响,公司所属风电全年发电量为20.5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6.99亿千瓦时,营业收入同比增加88.01%;所属光伏全年发电量为7.6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4.82亿千瓦时,营业收入同比增加67.57%;2024年较2023年增加172,725.85万元,增幅为24.79%,主要因常乐公司3-4号机组投产后,发电量增加,发电收入同比增加。
2022年-2024年,发行人营业总成本分别为131,736.55万元、459,221.99万元和558,856.12万元,其中2023年较2022年增加327,485.44万元,增幅为248.59%,主要原因为合并常乐公司及受水电机组修理费增加的影响,水电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1.84%;受新能源项目投产发电影响,固定资产折旧、人工成本增加以及存量项目修理费增加,风电产品营业成本较上期增加26.26%,光伏产品营业成本较上期增加90.90%;2024年较2023年增加99,634.13万元,增幅为21.70%,主要因常乐公司3-4号机组投产后采购的燃料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未来几年内,发行人发电结构将进一步优化,主营业务收入有望进一步增加,同时发电结构的不断优化也将带来利润率一定幅度的提升。
2、费用分析
(1)管理费用
近年来,随着发行人生产经营扩大,及新能源项目投产,发行人管理费用呈现增长趋势。2022年-2024年,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3,504.27万元、4,095.44万元和5,331.32万元。其中:2023年较2022年增加591.17万元,增幅为16.87%;2024年较2023年增加1,235.88万元,增幅为30.18%,主要因本年收购常乐公司66%股权而增加的财务顾问费、评估、审计等中介费用。
(2)财务费用
2022-2024年,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40,779.13万元、52,951.34万元和56,425.94万元,其中:2023年较2022年增加12,172.21万元,增幅为29.85%;
2024年较2023年增加3,474.60万元,增幅为6.56%,主要因常乐公司3-4号机组于2023年11、12月投产发电转固,利息支出停止资本化,导致本年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3、投资收益
2022-2024年,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13,432.45万元、12,081.08万元和13,186.22万元,其中:2023年较2022年减少1,351.37万元,降幅为10.06%,主要因参股公司利润情况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2024年较2023年增加1,105.14万元,增幅为9.15%。
4、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分析
2022-2024年,发行人利润总额分别为39,850.11万元、184,252.92万元和257,015.96万元。近年来发行人利润总额及净利润整体呈增长趋势。其中:2023年较2022年增加144,402.81万元,增幅为362.36%;2024年较2023年增加72,763.04万元,增幅39.49%。
2022-2024年,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34,713.96万元、157,267.63万元和229,334.19万元,其中2023年较2022年增加122,553.67万元,增幅为353.04%;2024年净利润较2023年增加72,066.56万元,增幅为45.82%。
(八)发行人运营效率分析
图表6-51:发行人2022-2024年度运营效率指标
单位:次/年
运营能力指标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 0.31 0.12 0.10
流动资产周转率 2.00 0.78 0.68
应收账款周转率 3.59 1.51 1.36
存货周转率 67.78 166.00 120.03
2022-2024年,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10、0.12和0.31,基本稳定;流动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68、0.78和2.00;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36、1.51和1.36。
(九)重大资产重组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向新能源发电相关的调峰火电业务领域扩展,将有效平衡公司水电、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及调峰火电的布局,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增强电力业务核心竞争力。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由2023年末的206.36亿元(未收购常乐公司前)增加至2024年末的358.92亿元,归母净利润由2023年的5.21亿元(未收购常乐公司前)增加至2024年的16.44亿元,资产负债率由2023年末(未收购常乐公司前)的52.35%上升至2024年末的53.84%。
(十)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财务状况
标的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已采用追溯调整法反映在发行人经审计的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告中,并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重述。
三、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一)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为1,719,430.02万元,其中,信用方式有息负债余额269,930.91万元,保证方式有息负债余额993,580.75万元,抵押方式有息负债余额41,648.47万元,质押方式有息负债余额410,220.47万元。
图表6-52:截至2024年发行人有息债务担保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信用 保证 抵押 质押 未到期应付利息 合计
短期借款 22,000.00 - - - 14.88 22,014.88
应付债券 - 100,000.00 - - 2,395.75 102,395.75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26,680.89 121,504.50 9,365.35 30,669.15 271.85 188,491.74
长期借款 218,638.59 772,076.25 16,528.00 379,551.32 1,366.94 1,388,161.10
长期应付款 - - 15,755.12 - - 15,755.12
租赁负债 2,611.43 - - - - 2,611.43
合计 269,930.91 993,580.75 41,648.47 410,220.47 4,049.42 1,719,430.02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有息借款余额为1,719,430.02万元,其中,一年及以内负债余额215,957.74万元,1-3年(含)负债余额333,734.51万元,3-5年(含)负债余额158,975.30万元,5年以上负债余额267,013.77万元,具体分类见下表:
图表6-53: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1年及以内 1-3年(含) 3-5年(含) 5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22,014.87 22,014.87
应付债券 2,395.75 100,000.00 102,395.75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188,491.74 188,491.74
长期借款 1,333.11 225,232.44 154,449.01 263,701.28 1,388,161.10
长期应付款 1,722.26 7,847.92 4,335.64 1,849.29 15,755.12
租赁负债 0.00 654.15 190.66 1,463.19 2,611.43
合计 215,957.74 333,734.51 158,975.30 267,013.77 1,719,430.02
图表6-54: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有息债务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人 借款机构 发放日 到期日 年利率 贷款余额
1 甘肃电投鼎新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银行 2011.01.14 2026.01.14 3.80% 5,250.00
2 甘肃电投鼎新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银行 2023.11.24 2030.11.24 2.90% 8,410.00
3 甘肃电投鼎新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2010.5.18 2027.05.17 3.30% 9,889.00
4 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2013.6.27 2029.05.20 3.85% 8,600.00
5 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2012.1.18 2032.01.17 3.85% 5,970.00
6 甘肃高台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2014.12.80 2029.12.7 3.85% 6,150.00
7 甘肃汇能安北风电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2014.10.29 2029.10.28 3.25% 6,000.00
8 甘肃汇能安北风电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2021.11.18 2031.11.17 3.05% 14,450.00
9 甘肃汇能安北风电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2019.5.20 2028.6.30 3.35% 22,428.00
10 甘肃鑫汇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202212.22 2032.12.21 2.90% 8,000.00
11 甘肃鑫汇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银行 2022.12.22 2032.12.22 2.90% 13,600.00
12 甘肃玉门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发展银行 2022.6.27 2042.6.20 2.95%/2.85% 17,945.00
13 甘肃玉门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2022.9.23 2037.8.30 2.65% 7,920.00
14 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瓜州分公司 兴业银行 2022.4.18 2042.4.17 2.95% 7,667.50
15 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瓜州分公司 农业发展银行 2022.11.28 2042.11.22 2.35% 6,826.00
16 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瓜州分公司 中国银行 2022.9.19 2041.12.20 2.65% 5,790.00
17 甘肃电投永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 2022.12.16 2042.8.25 2.30% 7,935.00
18 甘肃电投永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2022.9.22 2045.9.21 2.60% 5,035.50
19 甘肃电投永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2022.9.29 2045.9.21 2.60% 16,691.75
20 甘肃电投永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2022.10.28 2045.9.21 2.35% 8,112.75
21 甘肃电投永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银行 2023.6.20 2043.2.24 2.15% 9,320.00
22 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2011.4.29 2028.11.26 3.85% 32,430.00
23 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2022.12.09 2045.4.28 2.95% 9,000.00
24 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2023.5.30 2045.4.28 2.65% 7,400.00
25 迭部汇能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银行 2017.07.24 2032.07.21 4.00% 10,200.00
26 迭部汇能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银行 2017.07.24 2032.07.21 4.00% 7,850.00
27 迭部汇能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银行 2024.05.30 2039.05.29 3.95% 12,900.00
28 迭部汇能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银行 2024.05.30 2039.05.29 3.95% 35,600.00
29 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神树电站) 招商银行 2014.3.31 2034.3.30 3.30% 7,300.00
30 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橙子沟电站) 中国银行 2011.4.27 2031.12.31 3.60% 25,569.00
31 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神树电站) 中国银行 2011.4.27 2031.12.31 3.60% 32,226.00
32 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天王沟电站) 工商银行 2022.5.26 2034.5.20 3.45% 6,550.00
33 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神树发电分公司 交通银行 2022.4.28 2035.5.16 3.6%/3.25% 20,044.00
34 甘肃电投炳灵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2012.2.29 2030.12.25 3.05% 10,000.00
35 甘肃电投炳灵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银行 2017.7.17 2027.7.17 3.05% 6,000.00
36 甘肃电投炳灵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银行 2017.6.5 2027.6.2 3.05% 6,750.00
37 甘肃电投炳灵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银行 2019.6.19 2029.6.17 3.05% 15,000.00
38 甘肃电投辰旭金塔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2012.2.8 2032.02.07 3.25% 6,580.00
39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银行 2016.11.25 2025.11.24 3.75% 18,580.00
40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2022.05.30 2032.05.29 3.50% 84,800.00
41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银行 2020.10.28 2035.6.5 3.20% 15,576.00
42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银行 2021.08.06 2035.6.5 3.20% 11,376.00
43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银行 2021.12.23 2039.12.5 3.80% 17,312.50
44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2021.12.24 2039.12.5 3.80% 25,250.00
45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2022.7.11 2039.12.5 3.80% 10,000.00
46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2023.12.26 2046.12.25 2.88% 80,000.00
47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2020.10.30 2035.6.5 3.20% 40,100.00
48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2020.12.23 2035.6.5 3.20% 9,360.00
49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2020.12.23 2035.6.5 3.20% 37,440.00
50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2022.3.7 2039.12.5 3.80% 12,900.00
51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2022.10.20 2039.12.5 3.80% 6,000.00
52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2023.1.1 2039.12.5 3.80% 8,000.00
53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2023.3.15 2039.12.5 3.80% 7,000.00
54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2023.09.26 2039.12.5 3.80% 7,000.00
55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进出口银行 2022.11.25 2039.12.5 3.80% 7,000.00
56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进出口银行 2020.10.29 2035.6.5 3.20% 12,300.00
57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进出口银行 2020.12.11 2035.6.5 3.20% 14,400.00
58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进出口银行 2023.7.21 2026.7.21 2.60% 29,850.00
59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银行 2019.6.21 2035.6.5 3.90% 146,000.00
60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 2020.10.28 2035.6.5 3.20% 8,704.00
61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 2021.12.24 2039.12.5 3.80% 16,468.00
62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 2023.11.29 2041.11.29 2.88% 20,000.00
63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银行 2022.11.28 2039.12.5 3.80% 7,560.00
64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银行 2022.3.10 2039.12.5 3.80% 7,978.75
65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银行 2023.5.19 2039.12.5 3.80% 6,000.00
66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发展银行 2024.06.15 2044.06.12 2.30% 20,000.00
67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发展银行 2024.07.12 2044.06.12 2.65% 10,000.00
68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2024.10.22 2026.10.21 2.40% 10,000.00
69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进出口银行 2024.11.21 2026.11.21 2.40% 10,000.00
70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 2024.12.6 2041.4.20 2.45% 10,000.00
71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银行 2024.12.10 2044.9.9 2.57% 6,000.00
72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进出口银行 2024.12.12 2026.12.12 2.40% 20,000.00
73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2022.12.5 2025.12.5 3.50% 50,000.00
74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2023.2.22 2026.2.22 4.10% 50,000.00
75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2024.6.21 2027.6.21 2.40% 50,000.00
76 甘肃电投大容迭部水泊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昆仑金租公司 2022.12.14 2032.12.14 4.10% 6,000.00
77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2024.08.19 2025.06.21 2.27% 20,000.00
合计 1,382,344.75
(二)直接债务融资情况
1、发行人母公司直接债务融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母公司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在存续期内的债务融资工具共71亿元,其中中期票据70.0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1.00亿元。
图表6-55:发行人母公司存续期内直接债务融资情况表
单位:亿元、%、年
主体 债券类别 证券名称 发行期限 票面利率 发行规模 余额 起息日 到期日
甘肃电投 中期票据 23甘电投MTN001 3 4.30 10 10 2023-03-16 2026-03-16
24甘电投MTN001 3 2.72 20 20 2024-04-29 2027-04-29
24甘电投MTN002 3 2.25 20 20 2024-07-22 2027-07-22
25甘电投MTN001 10 2.98 5 5 2025-01-15 2035-01-15
25甘电投MTN002 5 2.20 10 10 2025-04-22 2030-04-22
25甘电投MTN003 10 2.89 5 5 2025-05-28 2035-05-28
定向工具 17甘电投PPN001 10 6.00 9 1 2017-04-19 2027-04-19
合计 - - 79 71
2、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直接债务融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尚在存续期内的债务融资工具为20亿元,其中:绿色中期票据10亿元;普通中期票据20亿元。
图表6-56:发行人存续期内直接债务融资情况表
单位:亿元、%、年
债券类别 证券名称 发行期限 票面利率 发行规模 余额 起息日 到期日
中期票据 22甘肃电投GN001 3 3.50 5 5 2022-12-05 2025-12-05
23甘肃电投GN001 3 4.10 5 5 2023-02-22 2026-02-22
24甘肃电投MTN001 3 2.40 5 5 2024-06-21 2027-06-21
25甘肃电投MTN001 3 2.25 5 5 2025-04-18 2028-04-18
合计 - - 20 20
四、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最终控制方
发行人的母公司是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图表6-57:截至2024年末与发行人存在控制关系的母公司概况表
单位:万元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范围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兰州 服务全省能源产业发展和铁路基础设施建设,全省煤、电等基础性能源项目、新能源产业项目及酒店、会展、剧院、地产等服务业项目的投融资、控参股、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承担全省铁路项目的投融资;资本投资 360,000.00 63.23% 63.23%
2、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图表6-58:截至2024年末与发行人存在控制关系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河西公司 张掖市 张掖市 水力发电 96.62 投资设立
炳灵公司 临夏州 临夏州 水力发电 55.43 投资设立
大容公司 兰州市 兰州市 水力发电 100.00 投资设立
酒汇公司 酒泉市 酒泉市 风力发电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常乐公司 酒泉市 酒泉市 火力发电 66.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九甸峡公司 兰州市 兰州市 水力发电 74.51 投资设立
龙汇公司 张掖市 张掖市 水力发电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西兴公司 张掖市 张掖市 水力发电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双冠公司 张掖市 张掖市 水力发电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鼎新公司 酒泉市 酒泉市 风力发电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汇能安北公司 酒泉市 酒泉市 风力发电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玉门公司 玉门市 玉门市 光伏发电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高台公司 张掖市 张掖市 光伏发电、风力发电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鑫汇公司 酒泉市 酒泉市 风力发电 9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凉州公司 武威市 武威市 光伏发电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永昌新能源公司 金昌市 金昌市 光伏发电 100.00 投资设立
润能公司 武威市 武威市 光伏发电 51.00 投资设立
民勤公司 武威市 武威市 光伏发电 70.00 投资设立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图表6-59: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
序号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1 甘肃陇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陇能物业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
2 甘肃武威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威汇能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
3 甘肃陇能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陇能酒店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
4 甘肃电投陇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陇原电力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
5 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昌发电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
6 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张掖发电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
7 甘肃会展中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会展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
8 甘肃投资集团云天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天酒店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
9 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财务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
10 甘肃电投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碳资产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
11 甘肃省投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投置业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
12 甘肃紫金云大数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金云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
13 甘肃省陇能煤炭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陇能煤炭物流公司”) 控股股东子公司
14 甘肃大剧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大剧院”) 控股股东子公司
4、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图表6-60: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序号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
1 小三峡公司 兰州市 兰州市 水力发电 32.57% 权益法
2 国投酒一 酒泉市瓜州县 酒泉市瓜州县 风力发电 35.00% 权益法
3 财务公司 兰州市 兰州市 金融 40.00% 权益法
(二)关联交易原则及定价政策
根据《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发行人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关联关系指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如下:(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单次关联交易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或公司与不同关联法人就类别相关的交易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法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批准后实施;(二)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3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单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至5%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或公司与不同关联法人就类别相关的交易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法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至5%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由总经理办公会向董事会提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三)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单次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或公司与不同关联法人就类别相关的交易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法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发行人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价格即为关联交易价格,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应遵循原则如下:如该交易事项有国家价格的,直接适用此价格;如该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应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除实行国家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如交易事项无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交易定价应参考管理人与独立于管理人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既无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则应以合理的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按本行业的通常成本毛利率计算)作为定价的依据。
(三)关联方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图表6-61: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关联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上期发生额
陇能大酒店 住宿、餐饮、会议服务 31.90 63.50 否 21.61
陇能大酒店 住宿、餐饮、会议服务 1.09 2.00 否
陇能大酒店 住宿、餐饮、会议服务 5.25 否
陇能物业 物业管理服务 1,613.61 1,867.62 否 1,578.42
陇能物业 物业管理服务 701.59 否
紫金云公司 网络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私有云平台服务 207.84 495.78 否 22.64
紫金云公司 网络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私有云平台服务 91.51 否
甘肃大剧院 会议服务 1.07 10.00 否 2.48
云天酒店 住宿餐饮会议洗衣服务 6.05 11.00 否 3.34
云天酒店 住宿餐饮会议洗衣服务 1.12 1.50 否
云天酒店 住宿餐饮会议洗衣服务 11.03 否
碳资产管理公司 CDM项目转SDM咨询服务、国际自愿减排项目(VCS)开发服务费 75.47 125.00 否
碳资产管理公司 国际可再生能源电力证书 5.00 否 4.71
碳资产管理公司 碳资产管理咨询服务 67.92 否 40.28
陇原电力 绿电交易服务 30.00 否
陇原电力 新能源接入系统规划 否 8.44
金昌公司 住宿费 0.29 2.00 否 0.45
云天酒店 员工培训服务 30.73 58.85 否
紫金云公司 广域网固定资产采购 28.05 31.70 否
紫金云公 无人机巡检平台采购 44.07 49.80 否
司
紫金云公司 广域网升级服务 0.00 18.72 否
紫金云公司 恶意代码监测装置采购及服务 127.43 144.00 否
会展集团 综合保障服务 54.03 60.00 否
会展集团 标识更换 0.00 0.00 否 552.15
煤炭物流 人工成本(员工借调) 137.48 186.23 否
陇原电力 能降碳诊断及评估 54.72 40.00 否
煤炭物流 代购燃煤 8,664.42 否 23,123.88
煤炭物流 燃煤运输 30,775.85 否 149.39
煤炭物流 煤炭运输管理服务费 219.83 否 0.00
合计 42,952.35 3,202.70 25,507.79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图表6-62:截至2024年发行人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万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受托/承包起始日 受托/承包终止日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电投集团 酒汇公司 辰旭金塔 2022年01月01日 2024年12月31日 单个股权每年托管费80万元 75.47
电投集团 酒汇公司 武威汇能 2022年01月01日 2024年12月31日 单个股权每年托管费80万元 75.47
电投集团 酒汇公司 甘肃汇能 2022年01月01日 2024年12月31日 单个股权每年托管费80万元 75.47
电投集团 大容公司 迭部水电 2022年01月01日 2024年12月31日 单个股权每年托管费80万元 75.47
电投集团 大容公司 花园水电 2022年01月01日 2024年12月31日 单个股权每年托管费80万元 75.47
合计 377.36
按照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电投集团将持有的暂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股权,交予公司进行托管。上述托管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托管股权包括:迭部汇能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迭部汇能花园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9.20%股权,甘肃电投辰旭金塔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甘肃武威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甘肃汇能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托管费用为单个托管股权每年80万元,2024年实际确认托管收入
3,773,584.92元。
(3)关联租赁情况
图表6-63:2024年发行人本公司作为出租方的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陇原电力 车辆 2.59 7.54
紫金云公司 房屋 16.91 16.91
合计 19.50 24.45
图表6-64:2024年发行人本公司作为承租方的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支付的租金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电投集团及其子公司 房屋 11.77 190.72 190.72 18.34 5.34 536.12
合计 11.77 190.72 190.72 18.34 5.34 536.12
(4)关联担保情况
图表6-65:2024年发行人本公司作为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九甸峡公司 18,580.00 2016年11月25日 2025年11月24日 否
炳灵公司 12,750.00 2017年06月02日 2027年07月17日 否
炳灵公司 15,000.00 2019年06月19日 2029年06月17日 否
河西公司 4,560.00 2022年12月22日 2027年12月15日 否
酒汇公司 1,590.00 2019年02月27日 2025年12月27日 否
鑫汇公司 7,200.00 2022年12月22日 2032年12月22日 否
鑫汇公司 12,240.00 2022年12月22日 2032年12月22日 否
鼎新公司 11,150.00 2023年11月24日 2030年11月24日 否
大容公司 16,380.00 2022年04月28日 2035年05月16日 否
大容公司 8,787.50 2022年05月26日 2034年05月26日 否
大容公司 4,375.00 2023年08月29日 2031年08月29日 否
大容公司 3,664.00 2023年11月17日 2035年11月17日 否
大容公司 6,000.00 2022年12月13日 2030年12月13日 否
合计 122,276.50
图表6-66:2024年发行人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电投集团 146,000.00 2019年06月21日 2035年06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17,088.00 2020年10月28日 2035年06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8,704.00 2020年10月28日 2035年06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26,700.00 2020年10月29日 2035年06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69,520.00 2020年10月30日 2035年06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10,828.00 2020年10月30日 2035年06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6,552.00 2020年12月23日 2035年12月10日 否
电投集团 9,864.00 2021年08月06日 2035年06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16,468.00 2021年12月24日 2039年12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70,740.00 2021年12月24日 2039年12月24日 否
电投集团 25,250.00 2021年12月24日 2039年12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17,850.00 2021年12月23日 2039年12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2,520.00 2021年12月24日 2039年12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15,100.00 2022年03月07日 2039年12月22日 否
电投集团 4,160.00 2022年03月07日 2039年12月24日 否
电投集团 12,431.25 2022年03月10日 2039年12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10,000.00 2022年07月11日 2039年12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3,600.00 2022年11月21日 2039年12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7,560.00 2022年11月28日 2039年12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1,000.00 2023年01月12日 2039年12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1,657.50 2023年01月13日 2039年12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5,000.00 2023年02月24日 2039年12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4,143.75 2023年03月15日 2039年12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4,000.00 2023年03月15日 2039年12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4,200.00 2023年04月21日 2039年12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3,729.38 2023年04月27日 2039年12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4,972.50 2023年05月19日 2039年12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3,000.00 2023年05月19日 2039年12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4,143.75 2023年06月20日 2039年12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3,000.00 2023年07月24日 2039年12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1,680.00 2023年07月24日 2039年12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1,243.13 2023年07月24日 2039年12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1,657.50 2023年08月29日 2039年12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840.00 2023年09月26日 2039年12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1,680.00 2023年09月28日 2039年12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4,462.50 2023年12月22日 2039年12月05日 否
电投集团 4,750.00 2008年09月26日 2029年06月21日 否
电投集团 2,000.00 2010年11月22日 2029年09月28日 否
电投集团 1,000.00 2010年09月29日 2029年09月28日 否
电投集团 1,000.00 2009年10月21日 2025年12月15日 否
电投集团 1,000.00 2009年10月27日 2025年12月15日 否
电投集团 1,000.00 2009年08月11日 2026年06月26日 否
电投集团 1,000.00 2009年09月24日 2026年06月26日 否
电投集团 6,990.00 2009年07月13日 2030年07月07日 否
电投集团 2,780.00 2012年02月29日 2030年02月28日 否
电投集团 2,010.00 2011年01月11日 2030年07月07日 否
电投集团 2,600.00 2012年02月03日 2028年06月20日 否
电投集团 1,300.00 2011年06月30日 2028年06月30日 否
电投集团 780.00 2012年02月03日 2028年06月30日 否
电投集团 520.00 2011年09月29日 2028年06月30日 否
电投集团 3,750.00 2010年10月28日 2028年10月27日 否
电投集团 2,900.00 2012年02月02日 2028年10月27日 否
电投集团 1,200.00 2012年02月27日 2028年10月27日 否
电投集团 1,250.00 2010年10月28日 2028年10月28日 否
电投集团 3,285.00 2012年05月02日 3034年01月17日 否
电投集团 1,300.00 2012年08月31日 3034年01月17日 否
电投集团 1,000.00 2012年09月07日 3034年01月17日 否
电投集团 500.00 2012年11月23日 3034年01月17日 否
电投集团 3,700.00 2013年01月04日 3034年01月17日 否
电投集团 2,000.00 2011年05月18日 2027年05月17日 否
电投集团 2,000.00 2011年08月05日 2026年08月01日 否
电投集团 1,000.00 2012年11月27日 2025年11月25日 否
电投集团 1,000.00 2011年04月01日 2028年01月20日 否
电投集团 1,000.00 2011年10月17日 2028年10月13日 否
电投集团 1,000.00 2010年07月21日 2029年07月20日 否
电投集团 1,000.00 2010年08月11日 2029年08月10日 否
电投集团 900.00 2012年11月27日 2025年05月25日 否
电投集团 500.00 2012年11月27日 2026年11月25日 否
电投集团 500.00 2012年01月11日 2030年01月10日 否
电投集团 1,200.00 2011年07月05日 2029年07月04日 否
电投集团 1,000.00 2011年10月10日 2029年10月09日 否
电投集团 100.00 2012年04月11日 2029年04月10日 否
电投集团 6,900.00 2010年05月18日 2027年05月17日 否
电投集团 3,155.00 2010年05月18日 2027年05月18日 否
电投集团 2,125.00 2010年06月25日 2027年05月18日 否
电投集团 1,130.00 2010年05月31日 2027年05月18日 否
电投集团 424.00 2010年05月18日 2027年05月18日 否
电投集团 5,250.00 2011年01月14日 2026年01月14日 否
电投集团 2,470.00 2012年04月01日 2032年01月17日 否
电投集团 1,000.00 2012年05月02日 2032年01月17日 否
电投集团 1,000.00 2013年01月16日 2032年01月17日 否
电投集团 1,000.00 2012年11月16日 2032年01月17日 否
电投集团 500.00 2013年01月04日 2032年01月17日 否
电投集团 5,600.00 2014年04月02日 2029年06月26日 否
电投集团 3,000.00 2014年06月04日 2029年06月26日 否
电投集团 596.55 2017年12月18日 2025年12月18日 否
电投集团 799.31 2018年04月11日 2026年04月11日 否
电投集团 136.84 2017年12月27日 2025年12月27日 否
电投集团 4,900.00 2015年05月15日 2029年10月28日 否
电投集团 1,000.00 2015年06月29日 2029年10月28日 否
电投集团 100.00 2015年09月28日 2029年10月28日 否
电投集团 3,200.00 2014年04月02日 2030年06月02日 否
电投集团 2,900.00 2014年04月02日 2030年06月02日 否
电投集团 2,900.00 2014年04月02日 2030年06月02日 否
电投集团 100.00 2014年02月14日 2030年06月02日 否
电投集团 3,550.00 2015年11月30日 2029年12月07日 否
电投集团 2,100.00 2015年09月28日 2029年12月07日 否
电投集团 500.00 2015年07月14日 2029年12月07日 否
电投集团 1,700.00 2015年09月28日 2029年10月13日 否
电投集团 360.00 2015年05月12日 2019年10月12日 否
电投集团 800.00 2022年12月22日 2032年12月22日 否
电投集团 1,020.00 2022年12月22日 2032年12月22日 否
电投集团 340.00 2022年12月22日 2032年12月22日 否
电投集团 5,107.00 2014年04月14日 2030年12月20日 否
电投集团 537.00 2014年03月28日 2030年12月20日 否
电投集团 537.00 2014年03月18日 2030年12月20日 否
电投集团 4,014.00 2011年04月27日 2031年04月26日 否
电投集团 2,709.00 2012年03月27日 2031年04月26日 否
电投集团 2,442.00 2012年01月19日 2031年04月26日 否
电投集团 2,172.00 2012年01月19日 2031年04月26日 否
电投集团 1,847.00 2013年06月06日 2031年04月26日 否
电投集团 1,358.00 2011年07月15日 2031年04月26日 否
电投集团 1,358.00 2012年05月23日 2031年04月26日 否
电投集团 814.00 2011年12月14日 2031年04月26日 否
电投集团 814.00 2012年01月18日 2031年04月26日 否
电投集团 793.00 2013年03月18日 2031年04月26日 否
电投集团 540.00 2011年08月29日 2031年04月26日 否
电投集团 527.00 2013年04月19日 2031年04月26日 否
电投集团 11,720.00 2014年12月11日 2031年12月31日 否
电投集团 5,864.00 2014年06月13日 2031年12月31日 否
电投集团 5,864.00 2017年06月21日 2031年12月31日 否
电投集团 2,929.00 2014年08月28日 2031年12月31日 否
电投集团 1,752.00 2015年06月12日 2031年12月31日 否
电投集团 1,168.00 2016年03月25日 2031年12月31日 否
电投集团 1,168.00 2017年05月03日 2031年12月31日 否
电投集团 587.00 2016年07月06日 2031年12月31日 否
电投集团 587.00 2016年12月06日 2031年12月31日 否
电投集团 587.00 2016年12月14日 2031年12月31日 否
电投集团 14,250.00 2023年12月18日 2029年06月20日 否
电投集团 2,190.00 2014年03月31日 2034年03月30日 否
电投集团 7,300.00 2014年04月01日 2034年03月30日 否
电投集团 1,460.00 2014年12月25日 2034年03月30日 否
电投集团 1,460.00 2015年04月07日 2034年03月30日 否
电投集团 1,460.00 2016年08月22日 2034年03月30日 否
电投集团 730.00 2015年06月10日 2034年03月30日 否
合计 739,361.95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图表6-67:2024年发行人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财务公司 3,350.00 2024年05月15日 2031年05月28日 河西公司向财务公司借款
财务公司 2,000.00 2024年12月12日 2025年12月12日 九甸峡公司向财务公司借款
财务公司 33,456.00 2024年08月13日 2029年08月29日 大容公司向财务公司借款
财务公司 1,000.00 2024年11月15日 2026年11月15日 双冠公司向财务公司借款
小计 39,806.00
拆出
财务公司 35,587.20 2024年01月01日 2024年12月31日 各公司期末财务公司存款余额
小计 35,587.20
(6)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图表6-68:2024年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董、监、高报酬 310.15 421.22
(7)其他关联交易
①自关联方取得借款及利息支出
图表6-69:2024年发行人自关联方取得借款及利息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入方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本年利息支出 上年利息支出
财务公司 本公司 30,000.00 373.63 69.42
财务公司 大容公司 41,756.00 8,300.00 443.03 48.77
财务公司 河西公司 3,350.00 15.10 49.75
财务公司 九甸峡公司 2,000.00 1.48
财务公司 西兴公司 9.07
财务公司 双冠公司 1,000.00 2.48 10.48
财务公司 永昌新能源公司 87.26
财务公司 酒汇公司 59.70
合计 48,106.00 38,300.00 835.71 334.46
②关联方资金拆借
图表6-70:2024年发行人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入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备注
财务公司 河西公司 3,350.00 2024年5月15日 2031年5月28日 资金拆借
财务公司 九甸峡公司 2,000.00 2024年12月12日 2025年12月12日 资金拆借
财务公司 大容公司 33,456.00 2024年8月13日 2029年8月29日 资金拆借
财务公司 双冠公司 1,000.00 2024年11月15日 2026年11月15日 资金拆借
合计 39,806.00
③存放于关联方的存款及利息收入
图表6-71:2024年发行人存放于关联方的存款及利息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本年利息收入 上年利息收入
财务公司 35,587.20 66,748.77 981.24 1,242.33
④子公司于财务公司票据贴现
图表6-72:2024年发行人存放于关联方的存款及利息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贴现单位 关联方 本期贴现总额 上期贴现总额 本期贴现支出 上期贴现支出
大容公司 财务公司 833.82 0.00 4.97
九甸峡公司 财务公司 1,179.14 0.00 5.84
合计 2,012.96 0.00 10.81
⑤子公司于关联方开具的票据及手续费支出
图表6-73:2024年发行人子公司于关联方开具的票据及手续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开票单位 关联方 本期开具承兑汇票总额 上期开具承兑汇票总额 本期开票手续费支出 上期开票手续费支出
酒汇公司 财务公司 1,530.49 0.00 0.72
常乐公司 财务公司 1,981.94 0.00 0.93
合计 3,512.43 0.00 1.66
⑥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图表6-74:2024年发行人关联方应收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货币资金 财务公司 34.41 67.85
图表6-75:2024年发行人关联方应付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陇能物业 265.15 122.65
其他应付款 陇能物业 5.86 5.80
短期借款 财务公司 2,001.00 30,022.4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财务公司 16,664.14 0.00
长期借款 财务公司 29,469.88 8,306.72
其他应付款 会展集团 4.88 4.88
应付账款 煤炭物流 188.68 4,641.72
应付账款 碳资产管理公司 36.00 1.00
其他应付款 华润新能源 0.00 119.59
应付账款 紫金云 69.17 0.00
其他应付款 紫金云 12.56 0.00
预付账款 紫金云 100.31 0.00
应付账款 陇原电力 20.00 0.00
合计 48,837.64 43,224.82
五、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对外担保情况。
(二)未决诉讼及仲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重大事项说明
(一)发行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发行人于2024年3月6日发布公告,发行人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投集团”)持有的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乐公司”)66.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4年11月22日,常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电投集团持有的常乐公司66.00%股权已全部过户登记至发行人名下,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常乐公司成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发行人向电投集团发行的1,308,202,206股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于2024年1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交易发行人向电投集团发行股份后,发行人增加股本1,308,202,206.00元,公司的总股本将由1,600,540,535股增加至2,908,742,741股,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024年12月13日,发行人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5,097,001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2,908,742,741股增加至3,243,839,742股。本次发行完成后,电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为2,051,014,485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63.23%。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电投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甘肃省国资委,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全部交易对价已支付。发行人本次交易新发股份合计1,643,299,20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600,540,535.00元增至3,243,839,742.00元,发行人已于2025年5月1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可能引起的相关风险已在本募集说明书“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的“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的”9、重大资产重组可能引起的相关风险“部分披露。
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重组交易具体情况、资产重组所处的阶段及已履行的法律程序、重组交易实施情况、重组交易合规性、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主体资格及其决议有效性的影响等内容已分别在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的“二、发行人历史沿革”的“7、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部分披露。
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经营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等内容分别已在本募集说明书的“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的“六、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的“4、重大资产重组对发行人治理可能产生的影响”部分、“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的“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的“(四)重大资产重组对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部分披露。
标的资产近一年板块构成及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已在本募集说明书的“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的“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的“(五)标的资产近一年板块构成及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情况”部分披露。
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可能产生的影响已在本募集说明书的“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的“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分析”的“(九)重大资产重组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的影响”部分披露。
标的资产近一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情况已在本募集说明书的“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的“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分析”的“(十)标的资产财务状况”部分披露。
请投资人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时注意以上披露内容。
(二)发行人注册资本发生变动
发行人因购买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6.00%的股权,向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了1,308,202,206股股份,已于2024年1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向特定对
象发行了335,097,001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已于2024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合计新发股份1,643,299,207股,发行人注册资本由1,600,540,535.00元增至3,243,839,742.00元,发行人已于2025年5月1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不会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发行人本期债券注册发行的有权机构决议构成实质性障碍。
(三)发行人终止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
发行人根据总体规划及业务需求,经与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友好协商后,发行人决定终止与中诚信国际合作。中诚信国际已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中诚信国际关于终止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自2025年6月18日起,中诚信国际终止对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及存续债项“22甘肃电投GN001”、“23甘肃电投GN001”、“24甘肃电投MTN001”、“25甘肃电投MTN001”的债项信用评级。
发行人因总体规划及业务需求提出终止中诚信国际对本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存续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兑付安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合计265,530.64万元,占净资产比例为16.03%,其中抵押受限资产100,969.14万元、质押受限资产161,586.02万元、其他限制用途安排受限2,975.49万元。
(一)抵押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因资产抵押致100,969.14万元资产受限,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6-76: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资产抵押情况
单位:万元、年
借款类别 借款人 借款机构 借款期限 抵押物 抵押物账面价值 抵押到期日
固定资产借款 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 17 固定资产 41,905.85 2028.9.14
固定资产借款 甘肃汇能安北风电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酒泉肃州支行 15 固定资产 15,434.30 2028.10.24
固定资产借款 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平安融资租赁 10 固定资产 14,327.26 2026.4.11
固定资产借款 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橙子沟发电分公司 昆仑租赁租赁有限公司 8 固定资产 4,453.49 2031.8.29
固定资产借款 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水泊峡发电分公司 昆仑租赁租赁有限公司 8 固定资产 7,418.96 2030.12.13
固定资产借款 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水泊峡发电分公司 华电租赁租赁有限公司 8 固定资产 14,643.75 2030.12.23
固定资产借款 甘肃电投河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5 固定资产 2,785.52 2027.12.15
合计 100,969.14
(二)质押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因应收账款质押致161,736.08万元资产受限,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6-77: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资产质押情况
单位:万元、年
借款类别 借款人 借款机构 借款期限 质押物 质押物账面价值 质押到期日
固定资产借款 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水泊峡发电分公司 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8 电费收费权质押 191.02 2030.12.23
固定资产借款 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 17 电费收费权质押 27,636.20 2028.9.14
固定资产借款 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瓜州分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20 电费收费权质押 150.05 2042.4.17
固定资产借款 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瓜州分公司 中国银行酒泉盘旋路支行 19 电费收费权质押 745.13 2041.12.20
固定资产借款 甘肃汇能安北风电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 10 电费收费权质押 46,296.05 2031.11.17
固定资产借款 甘肃高台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 21 电费收费权质押 23,590.32 2044.5.20
固定资产借款 甘肃高台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行 18 2040.9.16
固定资产借款 甘肃高台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盘旋路支行 17 2039.12.20
固定资产借款 甘肃高台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高台县支行 20 2042.8.2
固定资产借款 甘肃高台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 10 2031.11.17
固定资产借款 甘肃电投鼎新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 10 电费收费权质押 23,313.96 2032.5.29
固定资产借款 甘肃玉门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 10 电费收费权质押 18,925.29 2032.5.29
固定资产借款 甘肃玉门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兰州七里河中心支行 18 2040.08.25
固定资产借款 甘肃玉门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银行兰州分行 15 2037.12.21
固定资产借款 甘肃玉门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兰州兰电支行 15 2037.8.30
固定资产借款 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 10 电费收费权质押 19822.44 2032.5.29
固定资产借款 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兰州分行 19 电费收费权质押 144.66 2042.11.09
固定资产借款 甘肃电投永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兰州七里河中心支行 20 电费收费权质押 920.96 2041.12.21
固定资产借款 甘肃电投永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 23 2045.09.21
固定资产借款 甘肃电投永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农发行永昌县支行 20 2042.8.14
固定资产借款 甘肃电投永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银行兰州分行 20 2041.11.20
合计 161,736.08
(三)留置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资产留置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除上述受限资产情况外,无其他资产受限情况,不存在其他可对抗第三人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八、发行人各类金融衍生品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金融衍生品。
九、发行人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十、发行人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海外投资情况。
十一、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除本期债券注册发行外,暂无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授信情况
银行对集团控股型公司的授信仅针对集团公司,再由集团公司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对下属子公司进行分配。发行人作为电投集团旗下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并未直接取得银行授信额度,而是根据需要通过电投集团间接获得银行授信。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通过电投集团间接3获得银行授信362.05亿元,已使用授信185.56亿元,尚未使用的授信176.49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7-1: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已使用 未使用
1 建设银行 80.49 40.93 39.56
2 工商银行 21.41 8.61 12.80
3 中国银行 44.40 19.64 24.76
4 农业银行 1.71 1.71 0.00
5 交通银行 16.62 14.48 2.14
6 招商银行 4.13 4.13 0.00
7 国家开发银行 61.48 41.38 20.10
8 浦发银行 13.76 2.66 11.10
9 中信银行 1.18 1.18 0.00
10 浙商银行 6.00 0.00 6.00
11 甘肃银行 2.00 2.00 0.00
12 兰州银行 2.00 0.90 1.10
13 农商银行 0.00 0.00 0.00
14 兴业银行 28.64 18.01 10.64
15 进出口银行 12.17 10.17 2.00
16 华夏银行 1.00 1.00 0.00
17 农业发展银行 28.30 7.30 21.00
18 民生银行 0.00 0.00 0.00
19 其他银行 36.78 11.49 25.29
合计 362.05 185.56 176.49
3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债务履约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债务履约情况良好,贷款偿还率和利
发行人通过电投集团获得的银行授信额度在集团授信额度获银行批准时即确定为专供发行人使用,电投集团不再另行调剂。
息偿付率均为100.00%,不存在逾期而未偿还的债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查询结果,发行人全部未还贷款五级分类均为正常。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债券存续及偿还情况
图表7-2: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债券存续及偿还情况
单位:亿元,%,年
发行主体 证券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期 发行规模 发行期限 当前余额 债项/主体评级 票面利率 证券类别 偿付情况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4甘肃电投MTN001 2024-06-21 2027-06-21 5 3 5 AAA/- 2.40 中期票据 尚在存续期
23甘肃电投GN001 2023-02-22 2026-02-22 5 3 5 AAA/AA 4.10 中期票据 尚在存续期
22甘肃电投GN001 2022-12-05 2025-12-05 5 3 5 AAA/AA 3.50 中期票据 尚在存续期
20甘电债 2020-12-16 2025-12-16 10 3+2 0 AA+/AA+ 4.50 公司债 全部回售兑付
20甘肃电投GN001 2020-3-20 2023-3-20 5 3 0 AAA/AA 3.87 中期票据 已按期兑付
19甘肃电投GN001 2019-12-18 2022-12-18 5 3 0 AAA/AA 3.99 中期票据 已按期兑付
15甘电债 2015-9-10 2020-9-10 7 5 0 AAA/AA 4.23 一般公司债 已按期兑付
合计 42 15
第八章 信用增进安排
一、关于本期中期票据的担保
本期中期票据由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电投集团”或“担保人”)出具担保协议和担保函,甘肃电投集团对本期票据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一)被担保的中期票据种类、数额
被担保的本次中期票据为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的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含5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二)中期票据的到期日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担保函项下的中期票据期限和还本付息方式依据发行人披露的《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载明的债券到期日和还本付息方式确定。发行人应在中期票据付息期限内和兑付期限内清偿全部债券本金和利息。
(三)保证方式
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人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且无需提供反担保。
(四)保证责任的承担
在担保函项下中期票据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全部兑付中期票据本息,担保人应主动承担担保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中期票据登记结算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中期票据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范围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次中期票据本金,以及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所有应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依据法律规定应由担保人支付的费用。
(六)保证期间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次中期票据存续期及到期日起两年。
如本次中期票据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本次中期票据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如本次中期票据存在分期履行的情形,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自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起两年。
债券持有人在此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七)财务信息披露
本次中期票据有关主管部门、中期票据持有人有权对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并要求担保人提供已披露的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
(八)中期票据的转让或出质
本次中期票据认购人或持有人依法将中期票据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的,无需告知并征得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仍在原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九)主债权的变更
经有权机构批准,本次中期票据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在不增加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前提下无需经过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继续承担本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十)加速到期
在担保函项下中期票据到期之前,担保人发生分立、合并、停产停业等足以影响中期票据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中期票据发行人应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新的保证,发行人不提供新的保证时,中期票据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担保人提前兑付中期票据本息。
(十一)担保函的生效
本担保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担保人对担保协议或本担保函进行修改、变更、解除或终止,应经过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同意。
(十二)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担保函的签署、履行及其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律)。
如果就本担保函的解释、执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该争议应提交担保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三)其他
本担保函所使用定义均与发行人披露的《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保持一致。
担保人同意发行人将本担保函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同上报监管机构,并随同其他文件一同提供给认购或持有本次中期票据的债券持有人查阅。
(十四)持续信息披露安排
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若担保人的资信发生重大变化,担保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及指引的相关规定,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和中国货币网向市场进行披露。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蒲培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亿元整;实缴资本1:人民币36.20亿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22433064XN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1990年7月16日
工商登记号:620000100003029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69号
邮政编码:730046
联系人:刘永翀
联系电话:0931-8378087
传真号码:0931-8378008
经营范围:服务全省能源产业发展和铁路基础设施建设,全省煤、电等基础性能源项目、新能源产业项目及酒店、会展、剧院、地产等服务业项目的投融资、控参股、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承担全省铁路项目的投融资;资本投资。
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作为出资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相关举借债务由担保人作为独立法人负责偿还。担保人将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机制,担保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自2015年1月1日起新增债务依法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
注1:担保人实收资本为362,000万元(含甘肃省财政厅拨付2,000万国家资本金),担保人实收资本大于注册资本,将尽快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二)担保人历史沿革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甘肃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电力建投公司”),成立于1988年5月23日,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甘政办发[1988]32号批准设立、经甘肃省政府授权依法管理电力建设基金的筹集、使用和保值增值的省属独立经济实体。甘肃电力建投公司成立之初注册资本为2.00亿元,由甘肃省电力工业局拨款(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咨询事务所于1989年出具了验证字204号《注册资金验证报告》),并挂靠在甘肃省电力工业局行使相关职责。
1990年6月,依照《关于对省电力局清理整顿公司撤并方案的批复》(甘清整领字(1990)第034号)要求,甘肃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为保留公司。据此,担保人重新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注册成立日期为1990年7月16日。
1993年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甘政发[1993]251号),甘肃电力建投公司改为甘肃省政府直属的正地级单位,依法独立经营、施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不再挂靠甘肃省电力工业局。
1996年3月28日,甘肃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向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呈报《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申请报告》(甘肃电投财发[1996]007号),申请将担保人注册资本从2.00亿元变更为16.00亿元。1996年4月4日,担保人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16.00亿元。甘肃茂源审计事务所出具了甘茂审验字[1996]03号验资报告。
2005年7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甘肃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组建为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通知》(甘政发[2005]49号)批准,甘肃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组建为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担保人注册资本变更为36.00亿元,其中,增加的20.00亿元注册资本由担保人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转增。甘肃合盛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此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甘合会验报字(2005)第020号《验资报告》。2005年8月22日,甘肃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公司名称及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2009年5月,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省属企业国有股权划转问题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80号)和《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将部分省属企业国有股权划转至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甘国资产权[2009]135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甘肃省国资委”)将持有的甘肃电投100.00%的股权划无偿转给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5月22日,担保人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投资人(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
2009年12月22日,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09年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通知》(甘财企[2009]169号),甘肃省财政厅拨付担保人
2,000.00万元作为省政府持有的国家资本金,担保人实收资本增至362,000.00万元。
2013年12月,根据甘肃省国资委《省政府国资委关于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有关事项的函》(甘国资函〔2013〕180号)文件要求,并经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担保人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人名称变更为“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调整为“服务全省能源产业发展和铁路基础设施建设,全省煤、电等基础性能源项目、新能源产业项目及酒店、会展、剧院、地产等服务业项目的投融资、控参股、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承担全省铁路项目的投融资以及资本投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保人注册资本为360,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362,000.00万元(含甘肃省财政厅拨付2,000.00万国家资本金)4,控股股东为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担保人股权结构情况
1、担保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保人控股股东为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保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图表8-1:担保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示意图
注:2013年5月,为推进甘肃国投资本战略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充分发挥甘肃国投国有资本管理职能,促进甘肃特色产业快速发展,经省政府国资委研究决定,由甘肃国投向酒钢集团投资60.00亿元。投资后,酒泉钢铁的注册资本由98.01亿元增加至143.95亿元,其中:甘肃省国资委出资98.01亿元,持股比例68.09%;甘肃国投出资45.94亿元,持股比例31.91%。同时,酒钢集团与甘肃国投长期以来保持资本运作方面的密切合作,为
4注:担保人实收资本大于注册资本,将尽快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有效支持酒钢集团优化投资结构,改善经营效益,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关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投资的批复》(甘国资发产权〔2013〕212号)文件精神,由酒钢集团向甘肃国投投资80.00亿元。投资后,甘肃国投的注册资本由100.00亿元增加至119.71亿元,其中:甘肃省国资委出资100.00亿元,持股比例83.54%,酒泉钢铁出资19.71亿元,持股比例16.46%。甘肃国投和酒钢集团均为省政府国资委的独资企业,双方交叉持股后,双方股东权利仍由省政府国资委行使,双方完全授权省政府国资委行使股东权利,双方公司治理结构保持不变。甘肃国投与酒钢集团之间的相互投资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实际支付了投资款,出资金额实缴到位,股权清晰。该交叉持股情形系因双方相互投资行为发生,不违反《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18年6月8日,根据甘肃省国资委《关于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加国有资本金的批复》(甘国资发产权﹝2018﹞304号),甘肃国投注册资本增加到人民币123.13亿元,其中:甘肃省国资委出资金额103.43亿元,占比84.00%;酒钢集团出资额19.71亿元,占比16.00%。
2019年6月28日,根据甘肃省国资委《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注入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甘国资发产权[2019]209号),甘肃省国资委将甘肃省财政拨付新增国有资金1.49亿元计入酒钢集团注册资本金,形成的股东权益由省政府国资委享有。增资后,酒钢集团的注册资本由143.95亿元增加至145.44亿元。其中:甘肃省国资委出资99.5亿元,占比68.42%;甘肃国投出资45.94亿元,占比31.58%。
随着甘肃国投被确定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企业,甘肃国投职能定位有所调整,为健全企业机制,使甘肃国投股权架构符合现行法律制度与改革目标、甘肃国投能够切实履行股东职责并体现股东身份,省政府国资委正在研究讨论甘肃国投与酒钢集团解除交叉持股的相关事项,计划未来在恰当时机解除甘肃国投与酒钢集团的交叉持股。
2、担保人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名称: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23日
注册资本:1,231,309.9881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6654372581
经营范围:开展融资业务,投资业务,国有股权运营管理,国有资本运营,受托管理业务;企业并购重组;基金投资和创投业务;业务咨询及财务顾问;有色金属材料及矿产品、黑色金属及矿产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产品、贵金属等贸易,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经省政府国资委授权的其他业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2007年11月23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名称为“甘肃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
2009年2月18日,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甘肃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增资对象,由甘肃省国资委负责完成更名、工商注册,以股权增资方式注入该公司。2009年4月14日,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根据甘肃省国资委《关于将甘肃省国有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甘国资产权[2009]324号)的规定,甘肃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9年5月31日,甘肃国投2009年第二次董事会议决议,决定将104.58元资本公积中的99.5亿元转增为公司资本。2009年5月31日,甘肃省国资委作出《省政府国资委关于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甘国资规划[2009]169号)。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资本公积转增公司资本事宜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五联方圆验字(2009)05005号的验资报告。2009年6月2日,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甘)登记内变字(2009)第0906000394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担保人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甘肃国投注册资本增至100.00亿元,实收资本99.60亿元。
2012年10月10日,经甘肃国投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依法将资本公积558,964,269.10元中的4,000.00万元转增为实收资本,转增后甘肃国投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一致,均为100亿元。2012年10月24日,甘肃省国资委以甘国资发产权[2012]290号文《省政府国资委关于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补足实收资本的批复》批复同意该事项。甘肃金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资本公积转增公司资本事宜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甘金华验字(2012)第149号验资报告。
2013年5月30日,甘肃省国资委以《省政府国资委关于省国投集团增加经营范围收储有色金属产品的批复》(甘国资发产权[2013]109号)批复同意经营范围增加“有色金属材料的批发和零售”。2013年5月31日甘肃国投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
2013年12月,根据甘肃省国资委《关于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引进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批复》(甘国资发产权[2013]211号),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向甘肃国投投资80.00亿元人民币,按照担保人经审计2012年度财务报告确定出资比例,即19.71亿元计入注册资本,60.29亿元计入资本公积。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增资事宜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3)第701A0004号验资报告。增资后,甘肃国投的注册资本由100亿元增加至119.71亿元,其中:甘肃省国资委出资100.00亿元,持股比例83.54%,酒钢集团出资19.71亿元,持股比例16.46%。
2018年6月8日,根据甘肃省国资委《关于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加国有资本金的批复》(甘国资发产权[2018]304号),甘肃国投注册资本增加到人民币123.13亿元,其中:甘肃省国资委出资金额103.43亿元,占比84.00%;酒钢集团出资额19.71亿元,占比16.00%。
截至2024年3月末,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123.13亿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甘肃省国资委。
甘肃国投是甘肃省进行国有资本经营管理的重要投资经营主体,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镍、铜、钴等有色金属的产销贸易)、农业产品(啤酒花、啤酒大麦、苜蓿草、马铃薯等生产和加工销售)和电力业务等。
2024年末,甘肃国投总资产为4,134.64亿元,总负债2,561.27亿元,净资产1,573.37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07.32亿元,净利润112.03亿元。
2025年3月末,甘肃国投总资产为4,131.10亿元,总负债2,526.82亿元,净资产1,604.28亿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283.65亿元,净利润26.14亿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甘肃国投持有担保人的股权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
3、担保人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保人实际控制人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甘肃省国资委作为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根据省政府授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实行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依法对省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甘肃省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1)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2)代表省人民政府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3)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对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4)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并组织考核;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5)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起草和制定有关规章制度。(6)依法对省辖市、自治州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7)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担保人独立性情况
担保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等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担保人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经营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运营的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独立情况
所有与担保人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均归担保人所有,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担保人对其资产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不存在其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有而损害担保人利益的情况。
2、人员独立情况
担保人在人事、劳动和薪酬管理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担保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和领薪。担保人的财务人员未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担保人按照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订了相关的劳动、人事、薪酬制度。担保人的员工身份、资格、合同关系、制订的劳动人事制度、社会统筹等事项与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相互独立。担保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3、机构独立情况
担保人的生产、销售、采购、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行政、综合等经营管理部门均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担保人拥有自己独立的日常办公场所,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在不同场所办公。担保人机构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机构均各自独立,不存在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4、财务独立情况
担保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并依法独立纳税。
5、业务独立情况
担保人在业务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具备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自主做出战略规划、对外投资等经营决策,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企业的依赖性。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重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4年末,担保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二级子公司共18家,具体如下:
图表8-2:截至2024年末合并报表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序号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实收资本 持股比例
1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水力、风力、光伏的发电业务 3,243,839,742.00 63.23
2 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1,223,203,870.97 66.32
3 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1,174,833,668.00 100
4 甘肃电投武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1,060,000,000.00 62.38
5 甘肃紫金云大数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互联网数据服务 234,200,000.00 80.53
6 迭部汇能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水力发电 74,600,600.00 100
7 甘肃省节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节能项目开发投资 532,402,680.00 100
8 甘肃汇能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新能源、可再生能源 59,273,550.60 100
9 甘肃电投陇原电力有限公司 电力供应 96,400,000.00 86.6
10 甘肃省投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200,000,000.00 100
11 甘肃投资集团云天酒店有限公司 酒店业 200,000,000.00 100
12 甘肃会展中心 会议及展览服务 1,098,160,000.00 100
13 甘肃省陇能煤炭物流有限公司 煤炭物流 20,000,000.00 100
14 甘肃电投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非金融机构服务 461,500,000.00 100
15 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财务公司服务 1,000,000,000.00 100
16 甘肃省投混改基金 基金投资 445,192,557.83 59.88
17 甘肃陇投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天然气储气 360,000,000.00 60
18 甘肃省投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天然气储气 8,300,000.00 40
注:根据甘肃省投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由担保人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虽由庆阳能化集团委派,但需担保人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任免人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担保人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研究决定任免人选;财务总监由担保人委派;担保人为最大股东,其他股东未签订一致合作协议,主要管理人员均由担保人委派,对该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实际参与并主导其经营及决策。
其中,担保人重要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即发行人,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五、六、七章。
(2)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张掖公司”)
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18日,注册资本为16.88亿元人民币,担保人持股66.32%。张掖发电经营范围为:电力、热力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与电力、热力生产相关的煤炭、高新技术、环保产品、石膏、灰渣等副产品、综合利用产品的开发、经营,煤炭批发、零售,货物装卸服务,购售电业务,物业管理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张掖发电总资产502,083.96万元,总负债324,502.23万元,所有者权益177,581.73万元。2024年度,张掖发电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2,588.29万元,净利润17,917.87万元。
截至2025年3月末,张掖发电总资产615,739.03万元,总负债398,324.40元,所有者权益217,414.63万元。2025年1-3月,张掖发电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397.23万元,净利润 8,845.85万元。
2、主要参股公司及对担保人有重要影响的关联方
截至2024年末,担保人参股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8-3:截至2024年末的参股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参股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股权比例
1 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11,666.96 41.00
2 甘肃省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0 40.00
3 华能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4,228.66 38.00
4 丝绸之路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36.00
5 国投酒泉第一风电有限公司 15,000.00 35.00
6 国投甘肃小三峡发电有限公司 86,000 32.57
7 甘肃丝绸之路交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20.00
8 甘肃洁源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50,502.00 16.40
9 敦煌文博投资有限公司 365337.13 10.13
10 华陇能创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15.00
11 北京金城高新创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00.00 15.00
12 甘肃金城新三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100.00 13.25
13 国家管网集团甘肃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400,000.00 8.75
14 甘肃公交建公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635,000.00 8.29
15 甘肃省煤炭资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36,600.00 7.61
16 北京国投协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80,808.00 6.19
17 甘肃煤炭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6.00
18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6,979.10 4.21
19 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745,776.50 3.47
20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33,519.45 2.57
21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69,569.72 1.85
22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94,654.47 1.67
23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57,600.00 1.20
主要参股公司介绍:
(1)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亭煤业”)
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24日,注册资本为311,666.96万元人民币,担保人持股41.00%。华亭煤业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钢压延加工;金属结构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煤炭开采;测绘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华亭煤业总资产为1,731,418.44万元,总负债为586,336.95万元,净资产为1,145,081.49万元;2024年度,华亭煤业实现营业收入843,867.23万元,净利润123,404.72万元。
(2)甘肃省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公司”)
甘肃省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25日,注册资本为3,000,000.00万元,担保人持股40.00%。铁路公司经营范围为:全省合资铁路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与合资铁路项目的投资、经营管理;铁路资产的资本运营;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经营);建筑材料、广告、物流仓储、房屋租赁、工矿产品、通用机械、机电设备(不含小轿车)、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等;省政府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4年末,铁路公司总资产9,903,081.72万元,总负债为3,608,038.83万元,所有者权益6,295,042.88万元;2024年度,铁路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387.92万元,净利润-66,003.73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系铁路公司投入的铁路建设项目回报期较长,近年来实现营业收入较少,导致净利润为负。
根据甘肃省政府《关于组建甘肃投资集团铁路公司的批复》(甘政函[2007]72号),2007年,担保人组建了铁路公司,以承担甘肃省政府铁路建设配套资金的管理任务,并代表甘肃省政府以参股方式参与地方铁路建设,担保人持有铁路公司100%的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为更好的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意图,加快全省铁路基础设施建设,甘肃省政府批复了铁路公司的重组方案,方案要点包括“现有铁路公司的存量资本由甘肃电投继续持有,后续注入的增量资本由省政府国资委持有,将铁路公司从甘肃电投分立出来,由省政府国资委直接监管铁路公司”、“将铁路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净资产中,由省财政先拨付给甘肃电投、再由甘肃电投拨付给铁路的升级配套资金233.56亿元,作为甘肃电投对铁路公司的出资”、“将铁路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亿元增加至250.00亿元,股权结构由甘肃电投持股100.00%,变为甘肃电投持股40.00%,省政府国资委持股60.00%”、“铁路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内部董事2名(1名董事任董事长,1名董事兼任总经理),外部董事4名(其中甘肃电投委派1名),职工董事1名。设董事长1名”等。2017年12月12日,甘肃省国资委下发《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做好重组设立甘肃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事宜的通知》(甘国资产权函〔2017〕331号),再次明确了铁路公司重组后,担保人持股40.00%,甘肃省国资委持股60.00%。根据上述甘肃省政府、甘肃省国资委的批复文件、铁路公司重组方案及铁路公司新的公司章程,在铁路公司重组之后,铁路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实际由甘肃省国资委直接管理和协调。据此,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担保人对铁路公司不再具有控制权,也不能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铁路公司为担保人的参股公司,不再纳入担保人的合并报表范围。
(六)担保人治理结构与内控制度
1、担保人公司治理结构
担保人制定了《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于担保人的经营宗旨和范围、组织机构、担保人本部与控参股企业的关系、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劳动人事制度、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章程修改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
(1)担保人不设股东会,由出资人依法单独行使以下职权:
1)审议批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及奖惩事项;任免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监督董事会、监事会行使职权;提名公司总经理。
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8)决定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具有债券性质的证券5。
9)决定公司出资转让、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事宜。
10)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11)按照省政府国资委投资监管有关规定,决定公司对外投资、资产处置、重大对外担保以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定公司省外、境外投资项目和非主业投资项目,其中省外、境外投资项目,由省政府国资委审核后报省政府决定。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调整部分出资人审批事项的通知》(甘国资法规发〔2016〕283号)下放由董事会自主决策的事项除外。
12)批准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内部改革重组、股份制改造方案、重要子公司重大事项。
13)决定聘任或解聘会计、审计中介机构,必要时决定对公司重要经济活动和重大财务事项进行审计。
52020年3月19日,甘肃省国资委向担保人下发《甘肃省政府国资委“一企一策”授权放权清单的通知》(甘国资发法规[2020]81号),明确授权放权事项,授权放权清单第11项规定:授权监管企业(指担保人)决定公司发行短期债券、中长期票据和所属企业发行各类债券等部分债券类融资事项。据此,担保人董事会对授权范围内的债券发行享有决策权。担保人后续将依据《关于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方案的批复》、《甘肃省政府国资委“一企一策”授权放权清单的通知》等文件修改《公司章程》。
14)决定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15)公司章程其他条款规定应当由出资人行使的职权。
(2)董事会
担保人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职工代表1名。董事由出资人委派,但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应包括由出资人委派的外部董事。外部董事人数应多于非外部董事人数。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向出资人报告工作。
2)执行出资人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出资人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借款总额、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根据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和程序,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确定对公司所投资企业重大事项的管理原则。
12)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4)管理公司信息公开事项。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对上述事项作出决定,属于担保人党委会参与决策、前置研究的重大事项,应当先提请担保人党委会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报省政府国资委批准(核准)或备案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报送。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可由董事兼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5)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
6)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7)决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录用和辞退。
8)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处理日常经营中的事务。
9)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在行使上述职权时,属于担保人党委会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事项范围的,应当先提请担保人党委会研究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4)监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约定,担保人设立监事会,但担保人结合《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精神和甘肃省有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相关规定,实际未设立监事会,由甘肃省监察委派驻监察专员履行相关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精神,2019年9月25日,甘肃省政府下发《关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甘政发〔2019〕43号),拟采取改组和新设两种方式设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担保人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之一。
根据甘肃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规定,在治理结构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不设股东会,由省政府或国资监管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省政府或国资监管机构可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部分职权。按照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要求,设立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纪检监察机关依照相关规定,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相应职责。在监督与约束机制上,结合纪检监察派驻改革,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强化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的监督,强化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使权力等的监督。
2019年11月1日,甘肃省国资委发布《甘肃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明确在法人治理结构上,两类公司(指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不设监事会。
2021年9月17日,中共甘肃省委下发《关于裴森林同志任职的通知》(甘任字[2021]416号),决定由裴森林同志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专员。
担保人不设监事会,由甘肃省监察委派驻监察专员,符合《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精神和甘肃省有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相关规定。担保人后续将依据甘肃省政府及甘肃省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相关文件修改《公司章程》。
2、担保人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保人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担保人目前设有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团委)、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战略发展部(改革办公室)、资本管理部(外派董监事管理中心)、财务与资产管理部、运营与考核评价部(信息中心)、安全环保监管部、审计风控部、法律合规部、工会办公室和综合室13个职能部门。
担保人各部门职能如下: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对内对外统筹、综合、协调;负责党委日常工作,董事会日常事务,行政事务统一管理;组织实施内部巡察工作;负责集团公司精准帮扶工作。
主要职能:负责对内对外统筹、综合、协调;负责集团公司党委日常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党委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统筹协调集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负责集团公司董事会日常事务以及行政事务的统一管理;负责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管理及决策事项的督查督办;起草撰写总结报告、领导讲话、重要文稿等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巡察工作;承担公文、档案、机要、保密、外事、信访维稳、接待、车辆等管理工作;牵头负责集团公司表彰奖励相关工作;统筹协调集团公司精准帮扶各项工作;负责集团公司本部后勤管理工作。
(2)党委宣传部(团委)
负责集团公司宣传思想、意识形态、企业文化、统战、团青等工作。
主要职能:负责党的思想建设;负责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等工作;负责新闻舆论工作,负责宣传阵地建设及日常运行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负责理想信念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等工作;负责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统战工作;负责共青团和青年工作。
(3)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集团公司人力资源规划、招聘、薪酬、绩效、培训等工作。
主要职能: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牵头开展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负责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负责子集团及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负责中级管理人员的培养、考察、考核、任免及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等工作;负责外派董监事的考察、任免等工作;负责人才工作;指导成员企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劳动关系管理;负责监管成员企业人员招聘、薪酬分配等工作;统筹协调员工培训开发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负责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工作;负责中级管理人员及本部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集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日常工作。
(4)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
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集团公司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执纪审理工作。
主要职能: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集团公司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监督等;负责审理公司纪检监察机构直接审查调查和各基层党委、纪委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监察对象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等。
(5)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负责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等工作,按照授权依法调查处置。
主要职能: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按照授权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各公司领导班子及集团党委管理人员遵守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履职、廉洁从业等方面的情况;承办反映党组织和人员有关问题线索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
(6)战略发展部(改革办公室)
负责集团公司战略管控,研究提出集团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重大改革举措并组织实施。
主要职能:开展政策、行业、产业和区域研究;制定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集团公司新业务发展方向和路径;负责业务调整、重大并购、重组及资本运作;负责投资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核准及核准前的所有工作)和决策事项调整;负责投资方案论证,并提出决策建议;统筹协调企业改革工作;指导权限内成员企业法人治理完善工作;负责集团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资本管理部(外派董监事管理中心)
负责集团公司资本管理、股权管理、产权管理、收益管理等工作;负责外派董事、监事的日常联络及履职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能:负责成员企业及参股企业增资、减资和投资收益管理等相关股权管理工作;负责集团公司所属产权管理工作;负责监控和分析所属股权、产权状况,编制年度股权、产权管理情况报告;负责集团公司行权管理工作,牵头对成员企业股东表决事项、董事授权范围外表决事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负责外派董事、监事的日常联络及履职管理等工作。
(8)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负责集团公司财务管控及融资、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资产价值管理等工作;负责外派财务总监业务管理;归口管理财务共享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负责集团公司财务管控体系建设;负责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及财务报告编制;负责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决算工作;负责集团公司融资工作;负责资金管理工作;负责资产价值管理工作;负责税务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共享中心管理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外派财务总监日常业务管理;负责集团公司本部日常财务管理相关工作。
(9)运营与考核评价部(信息中心)
负责集团公司经济运行统计、分析及业务协同;审核集团公司投资计划、经营计划并牵头负责考核评价工作;统筹协调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等工作。
主要职能:负责集团公司经济运行统计、分析及业务协同工作;对接落实省政府国资委经济运行管理、业绩考核工作;牵头组织与权限范围内的成员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实施业绩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审核集团公司投资计划、经营计划;负责投资项目初设审查及审核;负责对在建项目的质量、造价、进度、竣工验收进行监管;负责权限内小型基建、更新改造项目的立项,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管;负责组织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导开展对标管理工作;监督权限内成员企业招投标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科技创新和重大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统筹协调信息化、智能化工作。
(10)安全环保监管部
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监督、职业健康监督、节能减排监督和应急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能:负责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体系;负责监督安全环保投入的有效实施;对产业集团及专业公司的安全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服务;负责督促产业子集团进行安全环保重大隐患整改;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环境保护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1)审计风控部
负责集团公司审计监督工作;牵头负责集团公司风险防控工作。
主要职能:在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指导下,统筹集团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并负责对内部控制运行情况、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并提出建议;参与投融资及其他项目的立项、可研、决策;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组织开展对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企业进行财务收支、经营绩效、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核监督;指导监督成员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订监督计划、跟踪监督实施并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负责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风险控制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2)法律合规部
负责集团公司涉法事务、制度建设、合规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工作。
主要职能: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法治工作体系、合规管理工作体系及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体系;统筹协调集团公司制度建设工作,对集团公司制度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集团公司涉法事务,指导协调成员企业重大法律纠纷及案件处置;负责协助重大合同项目谈判、法律文书起草和审核;负责审查、修改、会签经济合同及协议,协助和督促成员企业对重大经济合同、协议的履行;负责协调法人治理结构中重大调整的法律事务;负责集团公司外聘法律顾问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和普法工作;负责集团公司本部合同审查工作。
(13)工会办公室
负责集团公司工会日常工作。
主要职能: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职代会、司务公开、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工作;负责劳动竞赛和技术比武、职工创新成果、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工作;负责工会宣传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等工作;负责女职工工作;负责工会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扶贫济困送温暖工作;负责职工特殊困难救助金管理工作;负责工会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及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工会日常工作。
3、担保人内部控制制度
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担保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其中包括《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内容涵盖预算管理、财务管理、重大投融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决策、安全生产和其他内部工作程序等。担保人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担保人聘请法律专业人员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有效保障担保人合法经营和合法权益。
(1)预算管理方面
担保人全面推行预算管理,确立全面预算管理作为担保人经营管理核心的管理方式。同时加强预算控制分析,通过组织全公司范围的季度、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财务管理方面
财务管理方面,担保人不断建立并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实施成本控制和财务监督,并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同时还积极参加项目可行性研究及投资管理,做好财务评估和创造降低工程造价的条件,在此基础上合理筹集资金,保证对外还本付息。
(3)投融资方面
担保人的投资遵循规范、合理、科学、优质、高效的原则,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担保人的经营发展战略。根据担保人资金管理委员会(由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议事规则和相关规定,担保人全部投融资方案或计划,无论额度大小,均须经担保人资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实施。在投融资管理的具体程序方面,担保人相关职能部门,由财务管理部统一牵头管理,将有关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报告,由总经理对该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并负责投资方案的前期拟定、可行性分析与评估等调研工作,提出具体的财务预案;总经理向资金管理委员会提交投资方案及方案的建议说明,待资金管理委员会专家评审通过后授权总经理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4)对外担保方面
担保人专门制定了《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管理办法》,其中对对外担保的权限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规定如下:
①担保范围原则为担保人参股、控股的企业,并由各股东方对其每笔融资按股权比例分别进行担保、分比例履行担保责任的担保事项。严禁为非公司投资的项目或单位提供担保。担保人对外提供担保,除对控股、参股公司在规定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外,特殊情况下对非控股、参股单位的担保,只能提供一年期以内的一般保证。
②担保人所属全资、控股单位一般不得对外提供担保。确需对外提供担保的,应经其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批准。控股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在其经股东会、董事会研究决策前,必须将有关事项及相关材料报担保人,按担保人担保决策程序审核批准。
③担保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不小于担保借款金额1.5倍的财产、物资或有价证券,为担保人的担保作抵押或者进行反担保,并与债务人签订反担保合同。对债务人提供的抵押物,除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外,一般应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非担保人所属控股、参股公司的担保事项,必须履行反担保。
(5)关联交易方面
担保人规定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不损害担保人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化定价,在市场公允的价格范围内,由双方协商确定。担保人还规定担保人及控股子公司相关责任人应仔细查阅关联方,审慎判断,并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6)对下属子公司内部管理方面
为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担保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实现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担保人依据产权关系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定子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发展目标纳入公司的发展规划,完成担保人要求的目标任务;担保人主要采取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包括通过子公司和公司章程,建立和完善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行使母公司的股东权利以控制投资规模和投资方向,建立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业绩的评价体系;担保人通过项目规划审批和审计等措施实施对子公司的有效控制;担保人按出资比例享有子公司资产经营收益权。
担保人与其控股企业之间实行母子公司管理架构,是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关系。担保人总部发挥战略决策、资本运营、财务控制和人力资源的配置职能,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批准下属子公司的资本变更、投资决策、利润分配;审议控股、参股公司的资本变更、利润分配及子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级别的高级人员任免等,对下属公司的人员具有较强的控制力。
(7)信息披露方面
担保人专门制定了《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了担保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负责人,并对信息披露的标准、对象、流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了相关责任及处罚措施。
(8)安全生产方面
担保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担保人所属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建立了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反应机制,同时按季对担保人安全生产经营数据进行综合统计及分析,以确保担保人生产运营的安全有序。
(9)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已经或者可能会对担保人经营、财务状况、资产安全、员工健康、以及对担保人社会声誉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为保障生产经营的安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担保人组织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内容包括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善后处理、调查评估和奖惩制度等方面。首先,由下属子公司与本部各部门梳理公司的危机隐患,汇编成册,传阅、学习;其次,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由总经理办公室牵头,本部各部门协同,成立危机处理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和级别,形成处理方案,上报组长进行决策;事后,对已发生事件进行分析和评估,并记录在案,以便日后同类事件发生时以作参考。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担保人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甘肃省国资委有关规定就重大事项向出资人进行报告和备案;担保人严格按照《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时、准确的披露事件信息及其影响情况。
(七)担保人人员基本情况
1、担保人员工情况
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共有在册员工5003人。公司员工的结构如下:
图表8-4:截至2024年3月末担保人员工情况
类别 人员分类 人数 比例
按专业分类 管理人员 526 10.51%
专业技术人员 2313 46.23%
生产技能人员 1864 37.26%
销售人员 120 2.40%
其他 180 3.60%
合计 5003 100.00%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本科及以上 3563 71.22%
大专 1045 20.89%
中专及以下 395 7.90%
合计 5003 100.00%
按年龄分类 30岁以下 1498 29.94%
30至50岁 2783 55.63%
50岁以上 722 14.43%
合计 5003 100.00%
2、担保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设置了符合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019年11月1日,甘肃省国资委发布《甘肃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明确在法人治理结构上,两类公司(指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不设监事会。2021年9月17日,中共甘肃省委下发《关于裴森林同志任职的通知》(甘任字[2021]416号),决定由裴森林同志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专员。
担保人不设监事会,由甘肃省监察委派驻监察专员,符合《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精神和甘肃省有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相关规定。担保人后续将依据甘肃省政府及甘肃省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相关文件修改《公司章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保人现任董事、监察专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图表8-5:公司董事、监察专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务 任期 是否在公司处领薪
蒲培文 男 1965.10 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7.09至今 是
卢继卿 男 1978.06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2023.11至今 是
赵社全 男 1970.05 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2021.09至今 是
张彦 男 1968.11 外部董事(专职) 2024.11至今 是
席斌 男 1966.07 外部董事(兼职) 2022.05至今 否
孟康荣 男 1978.10 外部董事(兼职) 2022.05至今 否
畅建明 男 1963.10 外部董事(兼职) 2022.05至今 否
韩侠 男 1980.11 外部董事(兼职) 2022.05至今 否
吴永刚 男 1976.03 职工董事 2022.09至今 是
李青标 男 1965.09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8.07至今 是
田红 男 1965.11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8.07至今 是
裴森林 男 1965.11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21.09至今 是
监察专员 2021.09至今 是
向涛 男 1971.11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21.10至今 是
李轶 男 1975.08 副总经理 2023.04至今 是
王东洲 男 1973.04 副总经理 2023.04至今 是
刘永翀 男 1965.10 财务总监 2020.04至今 是
闫虹 女 1972.05 董事会秘书 2024.08至今 是
3、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会成员简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有9名董事,简历如下:
蒲培文,男,1965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担保人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文档处办事员;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公交处副处长、调研员;甘肃省政府国资委产权管理处处长;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卢继卿,男,1978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工程硕士,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现任担保人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曾任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信息部科长、主任工程师,审计和信息化部主任工程师,信息中心主任助理,酒钢集团祁牧乳业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丝绸之路信息港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赵社全,男,1970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担保人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曾任宕昌县委机要室、县委办公室干部、办公室科员、宕昌县纪委副科级纪检监察员、办公室主任、甘肃省纪委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正科级干部、主任科员、政策法规研究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副主任、案件审理室副主任等职。
张彦,男,1968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担保人外部董事(专职)。曾任甘肃省省农垦中专助理讲师;甘肃农垦总公司劳资处科员;甘肃农垦集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主任科员、副部长;甘肃农垦集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信访办(维稳办公室)主任;甘肃农垦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甘肃农垦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等职。
席斌,男,1966年7月出生,工学硕士。现任担保人外部董事(兼职)。曾任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冶炼厂精炼车间副主任、综合利用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副厂长、厂长,白银有色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白银红鹭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经理,白银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主任、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孟康荣,男,1978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担保人外部董事(兼职)。曾任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综合管理部副部长、院长助理、工会主席、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甘肃省第七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甘肃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主任,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畅建明,男,196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现任担保人外部董事(兼职)。曾任山西省榆次市农业局科员,山西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科长,山西丝绸进出口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公司经营部主任,山西卓根众合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能源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山西能源产业集团科技公司董事长,山西阳涉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能源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韩侠,男,198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现任担保人外部董事(兼职)。曾任中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中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甘肃定西销售分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经理、党委副书记。
吴永刚,男,1976年3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现任担保人职工董事。曾任永昌发电厂团委书记、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助理,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党委工作部)党务秘书、工会副主席、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甘肃能源集团党委书记,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办公室(信息中心)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省投天然气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保人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李青标,男,1965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现任担保人党委委员、副总经理。1985年2月参加工作至1997年10月历任甘肃送变电工程公司财务科会计、副科长、科长等;1997年10月任省电力公司财务处专业组长;2001年11月任平凉发电公司总会计师;2003年3月至2013年12月,历任省电投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主任、财务管理部主任;2016年2月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管理部主任。
田红,男,1965年11月出生,工学硕士。现任担保人党委委员、副总经理。1982年9月在上海交通大学核动力工程专业本科学习;1986年7月在甘肃工业大学化工机械教研室任教;1992年1月任甘肃省电力试验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4年4月在甘肃省电力公司计划处工作;2001年6月起,历任甘肃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助理;甘肃省电力投资公司工程部副主任;甘肃省电力投资公司项目管理部副主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项目管理部主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主任。
裴森林,男,1965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现任担保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1983年9月在兰州商学院金融专业学习;1987年7月任甘肃省审计厅财政金融审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1年3月任甘肃省审计厅财政审计处副处长;2007年10月任甘肃省审计厅农业审计处处长;2013年6月任甘肃省审计厅企业审计处处长;2017年10月任甘肃省审计厅财政审计处处长;2018年10月任甘肃省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主任。
向涛,男,1971年11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担保人党委委员、副总经理。1991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5月任靖远第二发电公司技术支持部负责人、运行部副经理;2003年3月任张掖电厂筹建处工程技术部副主任;2003年10月任甘肃电投张掖发电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发电部主任、第四党支部书记;2006年8月任甘肃电投张掖发电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8年4月任甘肃电投张掖发电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2009年2月任甘肃电投张掖发电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4年8月任甘肃电投常乐电厂筹建处主任、支部书记;2016年7月任甘肃电投常乐发电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20年5月任甘肃电投常乐发电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1年8月任省电投公司副总工程师。
李轶,男,1975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现任担保人副总经理。曾任省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处副主任科员,省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组织员、副处长、正处级组织员,省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正处级组织员,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省委组织部人事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王东洲,男,1973年4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担保人副总经理。曾任靖远电厂发电部值长、总值长,甘肃电投张掖发电公司发电部值长组值长、发电部主任助理、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兼经营策划安监部主任,甘肃电投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副主任,甘肃电投金昌发电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甘肃电投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改革办公室)主任,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永翀,男,1965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担保人财务总监。曾任靖远矿务局教育处办公室副科级审计员,靖煤公司资产财务部副主任科员,靖煤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部长,会计管理中心主任,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靖远煤电集团财务总监等职。2007年4月被甘肃省发改委授予省工商领域评标专家,2007年5月当选甘肃省第十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9年8月当选省总工会第十一次会员代表,2011年11月当选政协白银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
闫虹,女,1972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担保人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内聘高管)、党委巡察办公室主任(兼)。曾任担保人党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等职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保人现任董事、监察专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无海外永久居留权,且不存在公务员兼职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担保人董事、监察专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无持有担保人股份/权和债券的情况。
担保人高管人员设置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二)担保人业务板块构成情况
担保人经营范围为:服务全省能源产业发展和铁路基础设施建设,全省煤、电等基础性能源项目、新能源产业项目及酒店、会展、剧院、地产等服务业项目的投融资、控参股、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承担全省铁路项目的投融资;资本投资。
1、业务板块构成
在“十四五”过程中担保人结合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收缩多元化业务,在现有业务布局分类基础上做较大调整,由电力热力、能源化工、数据信息、会展文创、产业置业、产业金融六大业务板块,调整为电力热力、数据信息、公益民生、产业金融、战略投资五大业务板块格局,并相应调整业务板块布局、定位与发展预期,形成对电力业务的有力补充。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16.92亿元、126.42亿元、134.50亿元和38.85亿元,最近三年呈逐年上升态势。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电力业务,近年来电力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均在90%以上,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电力业务收入分别为112.36亿元、120.68亿元、130.31亿元和37.37亿元;近年来,受社会用电需求上升、火电装机容量提升、新能源消纳改善等因素影响,公司发电量呈上升态势,使得公司电力业务收入逐年提升。
除电力业务外,担保人其他业务主要包括数据信息、公益民生、产业金融、战略投资板块,是对电力业务的有力补充。
图表8-6: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亿元,%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业务注 37.37 96.17 130.31 96.89 120.68 95.45 112.36 96.10
其中:火电 32.69 87.48 103.03 79.06 92.80 76.89 90.52 80.56
水电 2.67 7.14 15.70 12.04 15.13 12.54 14.50 12.90
风电 1.21 3.23 7.73 5.93 9.01 7.47 4.94 4.40
光伏 0.80 2.14 3.86 2.96 3.74 3.10 2.41 2.14
其他业务 1.49 3.83 4.18 3.11 5.75 4.55 4.56 3.90
合计 38.85 100 134.50 100 126.43 100 116.92 100
注:公司在运煤电热电联产机组,可提供一定的供热、供汽服务,包括居民供热、工业供汽等。担保人热力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甘肃省内。担保人的居民供热价格由地方政府制定,供热价格较低,供热收入规模较小。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担保人营业成本分别为97.24亿元、93.89亿元、97.76亿元和33.93亿元,其中:电力业务营业成本分别为93.41亿元、90.68亿元、93.90亿元和31.76亿元,占比分别为96.07%、96.58%、96.06%和93.61%,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的占比及趋势变动基本一致。其他业务成本分别为3.82亿元、3.21亿元、3.85亿元和2.17亿元,规模和占比相对较少。
图表8-7: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成本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业务 31.76 93.61 93.90 96.06 90.68 96.58 93.41 96.07
其中:火电 27.61 81.36 76.62 78.38 73.97 78.78 79.32 81.57
水电 2.58 7.62 10.76 11.00 10.99 11.71 9.93 10.22
风电 0.93 2.75 4.01 4.10 3.89 4.14 3.14 3.23
光电 0.64 1.89 2.53 2.59 1.83 1.95 1.02 1.05
其他业务 2.17 6.39 3.85 3.94 3.21 3.42 3.82 3.93
合计 33.93 100 97.76 100 93.89 100 97.24 100
毛利润及毛利率方面,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分别实现毛利润19.69亿元、32.54亿元、36.74亿元和4.92亿元,毛利率分别为16.84%、25.73%、27.32%和12.67%,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电力业务是最主要的利润来源,报告期内占比均在90%以上并逐年上升,毛利率分别为16.87%、24.86%、27.94%和14.99%,2024年度毛利润规模较高主要是受益于发电规模提升、火电毛利率大幅提升和风电发电效率的改善等因素。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其他业务板块分别实现毛利润0.74亿元、2.54亿元、0.33亿元和-0.68亿元,规模和占比相对较小。
图表8-8: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毛利润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业务 5.60 113.77 36.41 99.10 30.00 92.19 18.95 96.25
其中:火电 5.08 90.72 26.41 72.54 18.83 62.76 11.20 59.11
水电 0.09 1.53 4.94 13.57 4.14 13.80 4.56 24.08
风电 0.27 4.90 3.72 10.22 5.12 17.07 1.81 9.53
光伏 0.16 2.85 1.33 3.65 1.91 6.37 1.38 7.28
其他业务 -0.68 -13.77 0.33 0.90 2.54 7.81 0.74 3.75
毛利润 4.92 100 36.74 99.99 32.54 100 19.69 100
图表8-9: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毛利率情况
单位:%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电力业务 14.99 27.94 24.86 16.87
其中:火电 15.55 25.63 20.29 12.37
水电 3.20 31.47 27.37 31.47
风电 22.75 48.16 56.87 36.53
光伏 19.94 34.45 50.93 57.39
其他业务 -45.52 7.89 44.12 16.18
整体毛利率 12.67 27.32 25.73 16.84
注:上述毛利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综合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业务收入
2.分部毛利率=(分部营业收入-分部营业成本)/分部营业收入
2、主要业务板块情况
(1)担保人电力热力业务情况
担保人主要从事电力项目投资和电力生产。担保人2024年末控股装机容量为1033.57万千瓦,市场份额为10.34%,在甘肃省内排名第二;权益装机容量948.41万千瓦,市场份额为9.49%,在甘肃省内排名第二。电源结构方面,担保人在加快煤电低碳高效发展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新能源产业,目前已形成多种电源均衡稳定发展的业务局势。
图表8-10: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可控电力资产基本情况
单位:万千瓦
指标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期末控股装机容量 1033.57 1033.57 1033.57 771.57
其中:火电机组 667.00 667.00 667.00 467.00
水电机组 179.22 179.22 179.22 182.22
风电机组 110.35 110.35 110.35 100.35
光伏机组 77.00 77.00 77.00 22.00
期末权益装机容量 948.41 948.41 948.41 819.68
其中:火电机组 581.84 581.84 581.84 495.41
水电机组 172.19 172.19 172.19 194.88
风电机组 117.38 117.38 117.38 107.38
光伏机组 77.00 77.00 77.00 22.00
担保人下属电力公司生产的电量除必要的厂用电及用电损耗外全部通过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上网销售,因此电力板块的主要客户为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担保人与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次月中旬结算火电上网电费,结算方式一般采用银行转账及银行承兑汇票方式。
①火力发电业务
近年来,公司煤电装机容量保持稳定,截至2025年3月末,担保人火电项目权益装机581.84万千瓦,控股装机667万千瓦。从机组类型来看,公司在运煤电机组主要为热电联产机组,可通过供热、汽保障一定的机组利用效率,公司煤电机组具备一定竞争优势。
图表8-11:截至2025年3月末担保人控股火电企业情况
单位:万千瓦,台
企业名称 控股装机容量 机组类型 机组台数 功率 电站所在地 火电销售区域
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5.00 热电联产 2 2*32.50 甘肃张掖市甘州区 甘肃省内:80.72%甘肃省外:19.28%
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厂) 66.00 热电联产 2 2*33.00 甘肃金昌市河西堡镇 甘肃省内:78.03%甘肃省外:21.97%
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厂) 66.00 热电联产 2 2*33.00 甘肃金昌市金川区 甘肃省内:73.44%甘肃省外:26.56%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00.00 新能源调峰 4 4*100.00 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 甘肃省内:14.29%甘肃省外:85.71%
甘肃电投武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70.00 热电联产 2 2*35.00 甘肃省武威市 甘肃省内:74.59%甘肃省外:25.41%
合计 667.00 - 12 667.00 - -
注:火电省外销售区域主要为华中和华东地区,包括山东、湖南、湖北、河南、江西、西藏、四川等地区。
环保改造方面,目前公司已全部完成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担保人火电脱硫率稳定。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供电标准煤耗分别为307.15克/千瓦时、306.69克/千瓦时、296.60克/千瓦时和278.41克/千瓦时,呈现下降趋势。
受益于担保人常乐电厂2020年开始投产、近年用电需求回升以及外送消纳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担保人煤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均呈现逐年增长态势。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煤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分别为5,406小时、5,346小时、4,611小时和1,425小时;发电量分别为252.47亿千瓦时、264.3亿千瓦时、307.57亿千瓦时和95.06亿千瓦时;上网电量分别为236.03亿千瓦时、247.53亿千瓦时、290.23亿千瓦时和89.53亿千瓦时,随着装机规模的扩大,发电量和上网电量增长较快。
电量消纳方面,受甘肃省清洁能源、新能源优先上网以及市场化交易等综合因素影响,报告期内担保人存在火电机组未充分利用的情况。
上网电价方面,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含税平均上网电价分别为395.18元/千千瓦时、390元/千千瓦时、371.06元/千千瓦时和367.80元/千千瓦时。
图表8-12:担保人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火电企业经营情况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平均利用小时数(小时) 1,425 4,611 5,346 5,406
发电量(亿千瓦时) 95.06 307.57 264.30 252.47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89.53 290.23 247.53 236.03
平均上网电价(元/千千瓦时,含税) 367.80 371.06 390.00 395.18
发电用煤方面,公司火电厂的电煤供应主要依靠新疆方向动力煤炭供应,并配合周边区域6小矿煤作为掺配煤种。公司持续优化来煤结构,科学购煤、储煤、配煤掺烧,努力控制公司煤炭采购价格。新疆方向:各矿区产量大,煤质较好,价格相对稳定,作为主烧煤种,采用签订年度长协合同,通过按月兑现长协合同量,保障全年煤炭需求量,约占担保人电煤采购量的40.00%。地方煤矿:各矿区产量低,煤质较劣,价格受市场因素波动大,作为配烧煤种,采用按月签订煤炭采购合同,确保采购价格低廉,降低燃料采购成本。
公司煤电机组全部位于河西走廊,煤炭运输较为便捷,相对具备一定的成本优势,主要运煤方式包括铁路和公路运输。同时,公司于2018年11月牵头组建并参股了甘肃省陇能煤炭物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物流贸易业务,是担保人重要煤炭采购渠道之一。这有利于担保人统筹煤炭采购和保障煤炭供给,提升煤炭采购议价能力。
6主要指新疆、张掖市、武威市、内蒙古阿拉善右旗等地。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入厂标煤单价分别为738.20元/吨、632.34元/吨、520.09元/吨和467.11元/吨,2022年和2023年标煤单价主要是受煤炭价格快速上升并维持高位运行因素影响所致。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担保人入炉标煤单价分别为770.62元/吨、661.38元/吨、533.30元/吨和488.07元/吨,入厂与入炉标煤单价的差异分别为32.42元/吨、29.04元/吨、13.21元/吨和20.95元/吨,担保人2022年后入厂与入炉标煤单价价差较大,主要是担保人期初库存煤数量较大、煤炭价格变化所致。
图表8-13:担保人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煤炭采购情况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采购量(万吨) 409.14 1417.99 1381.72 1290.37
入厂标煤单价(元/吨) 467.11 520.09 632.34 738.20
入炉标煤单价(元/吨) 488.07 533.30 661.38 770.62
入厂与入炉标煤单价的差异 20.95 13.21 29.04 32.42
煤炭运费(元/吨) 35.86 23.20 0.03 4.77
注1:入厂标煤单价=入厂天然煤价/入厂热值*29271kJ/kg;其中,入厂天然煤价=入厂煤金额/入厂煤数量;
注2:入炉标煤单价=入炉天然煤价/入炉热值*29271kJ/kg;其中,入炉天然煤价=(期初库存煤金额+入厂煤金额)/(期初库存煤数量+入厂煤数量-水分差调整煤量);
注3:入厂与入炉标煤单价差是燃料场后管理的集成性指标。由煤价的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影响入厂与入炉标煤单价差的因素有三项,分别为入厂与入炉热值差、水分差调整煤量、期初库存煤的数量及金额。
注4:运费的高低取决于每年或每次签订形式,一票制形式无运输费。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火电设备供电煤耗分别为307.15克/千瓦时、306.69克/千瓦时、296.60克/千瓦时和278.41克/千瓦时,公司供电煤耗呈现下降趋势,主要是受2020年投产的常乐电厂机组容量大、管道效率高及厂用电率下降因素影响所致。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火电单位发电综合成本分别为314.16元/千千瓦时、278.21元/千千瓦时、281.48元/千千瓦时和175.70元/千千瓦时,其中2022年综合成本上升较快,主要系燃料成本大幅度提高。
图表8-14:担保人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火力发电企业煤耗情况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供电煤耗(克/千瓦时) 278.41 296.60 306.69 307.15
单位发电综合成本(元/千千瓦时) 175.70 281.48 278.21 314.16
其中:燃料成本(元/千千瓦时) 127.18 149.26 229.32 236.47
燃料成本占比 72.29% 65.65% 72.87% 75.27%
图表8-15:担保人2024年前五大煤炭采购情况
单位:万吨、元/吨、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煤炭采购规模 平均采购价格 采购总价款 采购总价款占比
1 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546.22 457 249,624 50.44
2 瓜州广汇能源经销有限公司 154.68 370.79 57,354 11.59
3 新疆天池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116.76 372.67 43,515 8.79
4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106.89 187.82 20,077 4.06
5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98.69 403.82 39,852 8.05
合计 1023.24 401.10 410,421 82.93
图表8-16:担保人2025年1-3月前五大煤炭采购情况
单位:万吨、元/吨、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煤炭采购规模 平均采购价格 采购总价款 采购总价款占比
1 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25.53 406.24 50,997 39.24
2 广汇煤(巴里坤广汇马朗矿业有限公司+瓜州广汇能源经销有限公司) 123.27 319.48 39,383 30.3
3 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 25.35 179.97 4,561 3.51
4 新疆能源(集团)哈密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19.79 429.58 8,500 6.54
5 新盛(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5.50 400.84 2,481 1.91
合计 309.44 342.30 105,922 81.51
②水电业务
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已建成的控股水电站24座,主要分布于甘肃省内白龙江、黑河、大通河、洮河以及黄河干流流域,水电控股装机容量为179.22万千瓦,水电权益装机容量172.19万千瓦。公司已投运的九甸峡水电站和即将投运的神树水电站具备年调节能力,其他水电站均为径流式电站。
图表8-17:截至2025年3月末担保人主要控股水电企业情况
单位:万千瓦、台
水电企业 控股装机容量 电源分布点 机组类型 机组台数 功率 所在流域 水电销售区域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 30 甘南卓尼县 混流 3 3*10 洮河 甘肃省内100%
限责任公司
甘肃电投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3.5 定西临潭县、定西临洮县、临夏康乐县、定西渭源县 轴流转浆、混流 14 14*1.68 洮河 甘肃省内100%
甘肃电投炳灵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1.40 临夏永靖县、兰州西固区 贯流转浆 9 9*3.49 黄河 甘肃省内100%
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38.72 甘南舟曲县、甘南迭部县、陇南武都县、兰州永登县、武威天祝县、武威凉州区、张掖肃南县 轴流定浆、混流 24 21*1.61 大通河、白龙江 甘肃省内100%
河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6.40 张掖甘州区、张掖肃南县 混流 17 17*2.73 黑河 甘肃省内100%
迭部汇能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9.20 甘南迭部县 混流 7 3*1.003*2.001*0.2 白龙江 甘肃省内100%
小计 179.22 - - 74 - -
从来水情况来看,公司主要水电机组所在的流域存在一定的波动性,黄河、洮河水电机组所在流域受到天气影响、来水量增减明显。
图表8-18:担保人水电机组所在流域的来水情况
单位:亿立方米
流域 黄河 洮河 黑河 大通河 白龙江 杂木河注
2022年 193.36 22.08 18.87 23.33 11.80 1.64
2023年 184.01 33.34 13.97 13.74 14.20 1.13
2024年 242.69 27.44 19.00 27.01 12.99 1.96
注:公司在建项目杂木河杂木寺二级(神树)水电站的所在流域为杂木河。
受来水量整体上升以及用电需求回升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担保人水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均呈现波动态势。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水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分别为3,290小时、3,426小时、3,673小时和454小时;发电量分别为59.81亿千瓦时、62.26亿千瓦时、65.82亿千瓦时和8.13亿千瓦时;上网电量分别为58.63亿千瓦时、61.06亿千瓦时、64.45亿千瓦时和7.92亿千瓦时,平均利用小时数、发电量和上网电量与来水量趋势基本一致。水电发电量受来水量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季节波动性,一般而言4-5月是小丰水期,主汛期在7-9月。
上网电价方面,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水电机组平均上网电价分别为272.7元/千千瓦时、274.75元/千千瓦时、268.29元/千千瓦时和383.49元/千千瓦时。2024年公司水电机组上网电价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2024年水电企业中长期曲线由甘肃省电力交易中心组织按照三年平均发电曲线进行摘牌,中长期电量曲线与实际发电曲线匹配度低,偏差电量按照甘肃省交易规则结算,造成结算电价下降。2025年1-3月水电上网电价有所增长,主要系2025年水电企业中长期电量进行市场化交易,电量曲线由发电企业按照需求从市场上签订,中长期曲线能更好的契合在现货市场获取收益,提升了结算电价。
担保人所在的甘肃省区域市场无水电标杆电价,担保人水电业务按照当地发改委对水电站的上网电价有关批复执行上网电价,以及竞争配置电价模式等形成上网电价。
图表8-19:担保人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水电企业经营情况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平均利用小时数(小时) 454 3673 3,426 3,290
发电量(亿千瓦时) 8.13 65.82 62.26 59.81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7.92 64.45 61.06 58.63
平均上网电价(元/千千瓦时,含税) 383.49 268.29 274.75 272.70
担保人水电业务涉及移民政策方面,九甸峡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近年已投产项目有三甲、海甸峡、吉利、峡城、莲麓、九甸峡、莲峰七个水电站,目前无在建项目水电站,以上项目共完成移民人口15,275人的搬迁安置,并通过截流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在实施上述项目的征地移民工作中,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严格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679号)的规定开展工作,在具体计算补偿、补助标准时,按照时间要求分别执行《甘肃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7年11月25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甘肃省基础设施建设征用土地办法》(2000年12月2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甘肃省引洮工程移民安置办法》(省政府第19号令)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炳灵水电站可研报告中三二家村设计淹没6户34人,实施阶段6户34人在防护工程范围内,采取货币补偿将原宅基地垫高重建房屋,炳灵水电站库区不存在移民搬迁人口,只有生产生活安置人口。并通过截流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和县级政府的自验、州政府的初验。2021年10月13日,甘肃省水利厅移民处组织召开了炳灵水电站(甘肃侧)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终验会议,专家组及各参会单位一致同意炳灵水电站(甘肃侧)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通过验收并对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终验报告提出修改意见。2022年2月,按照终验会议要求我公司已督促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监督评估单位完成报告的修编工作并已上报省水利厅移民处。积极协调甘肃省水利厅移民处推进验收工作,6月底前取得终验的批复文件。
河口水电站规划移民搬迁人口20户102人,在实施过程中对有影响的5户进行了货币补偿,其余15户由于在庄浪河右岸实施防护工程后无影响,已纳入河口古镇规划统一实施。根据甘肃省水利厅移民处在河口水电站调研的工作要求,现已完成现场地质勘查工作,下一步将规划报告调整变更后提交省水利厅移民处协商开展河口水电站库区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工作。在实施上述项目的征地移民工作中,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严格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679号)的规定开展工作。在具体计算补偿、补助标准时,按照时间要求分别执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报批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1999〕38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厅关于青海省黄河上游大中型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暂行标准的通知》(青政办〔2007〕4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征地补偿片区综合地价及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09〕88号)、《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黄河寺沟峡水电站进厂公路,施工便道征地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永政国土建字(2004)22号)、《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黄河水电站库区淹没征地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永政国土建字(2005)42号)、《兰州市国土局西固分局关于黄河河口水电站建设工程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的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近年已投产项目有10座水电站,目前在建项目有橙子沟水电站和杂木河神树水电站,以上项目共涉及移民搬迁人口92人。其中:a.橙子沟水电站移民搬迁共涉及28户92人,2013年12月完成搬迁安置14户38人,2023年11月完成剩余14户54人移民搬迁安置。目前,橙子沟电站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全部完成,下一步,继续加大与当地移民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尽快完成移民安置专项验收;b.由于杂木河神树水电站水库属于毛藏寺水库范围,按照协议由武威市人民政府负责筹资解决水库坝址范围内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工作,无需担保人出资且无需承担任何安置义务。在实施上述项目的征地移民工作中,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严格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679号)的规定开展工作。在具体计算补偿、补助标准时,按照时间要求橙子沟电站分别执行原甘肃省建设厅《关于公布兰渝铁路甘肃省境内房屋和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甘建重〔2008〕574号)、陇南市发改委、陇南市住建局《关于兰渝路武都区境内房屋和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征地补偿片区综合地价及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7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截至2025年3月末,担保人征地移民合计完成投资规模15.93亿元,具体如下:
图表8-20:截至2025年3月末担保人征地移民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截至2025年3月末征地移民完成投资
1 莲麓水电站 4,436.11
2 九甸峡水站 76,241.33
3 炳灵水电站 42,234.37
4 河口水电站 24,988.50
5 橙子沟水电站 11,425.97
合计 159,326.28
蓄能调峰方面,担保人根据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的调度指令进行调峰。报告期内,担保人不涉及蓄能调峰情况。
③风电业务
截至2025年3月末,担保人风电权益装机容量117.38万千瓦,风电控股装机容量110.35万千瓦。
图表8-21:截至2025年3月末担保人主要控股风电企业情况
单位:万千瓦、台
企业名称 控股装机容量 电源点分布 电机组类型 电机组台数 功率 电站所在地 风电销售区域
甘肃电投鼎新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20.10 酒泉 常规风电 134 134*0.15 甘肃酒泉市瓜州县 甘肃省内100%
甘肃汇能安北风电有限公司 20.05 酒泉 常规风电 117 67*0.15、50*0.2 甘肃酒泉市瓜州县 甘肃省内100%
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0 酒泉 常规风电 134 134*0.15 甘肃酒泉市瓜州县 甘肃省内100%
甘肃鑫汇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0 酒泉 常规风电 134 134*0.15 甘肃酒泉市瓜州县 甘肃省内100%
甘肃玉门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 酒泉 常规风电 50 50*0.4 甘肃酒泉玉门 甘肃省内100%
甘肃电投辰旭高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0 张掖 常规风电 30 10*0.3320*0.335 甘肃张掖高台县 甘肃省内100%
合计 110.35 599 -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风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分别1,648小时、1,951小时、1,572小时和368小时;发电量分别为13.54亿千瓦时、20.53亿千瓦时、16.85亿千瓦时和4.06亿千瓦时;上网电量分别为13.48亿千瓦时、20.37亿千瓦时、16.69亿千瓦时和4.02亿千瓦时,其中,市场化交易上网电量分别为11.89亿千瓦时、20.37亿千瓦时、16.69亿千瓦时和4.02亿千瓦时,市场化交易上网电量的规模呈现整体上升趋势。
上网电价方面,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风电上网电价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国网调升电价。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风电上网电价分别为399.34元/千千瓦时、497.28元/千千瓦时、517.61元/千千瓦时和336.27元/千千瓦时。
担保人所在的甘肃省区域,风电厂统购部分的上价电量执行国家发改委指导电价,采取的是标杆电价+定额补贴方式形成上网电价;市场部分的上网电价执行标杆电价+竞争配置电价模式形成上网电价。风电的标杆电价参照当地燃煤电力标杆电价。
图表8-22: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担保人风电企业经营情况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平均利用小时数(小时) 368 1,527 1,951 1,648
发电量(亿千瓦时) 4.06 16.85 20.53 13.54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4.02 16.69 20.37 13.48
其中:市场化交易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4.02 16.69 20.37 11.89
平均上网电价(元/千千瓦时,含税) 336.27 517.61 497.28 399.34
其中:市场化交易上网电价(元/千千瓦时,含税) 336.27 517.61 497.28 411.58
④光电业务
截至2025年3月末,担保人光电权益装机容量77.00万千瓦,光电控股装机容量77.00万千瓦。
图表8-23:截至2025年3月末担保人主要控股光电企业情况
单位:万千瓦、台
光伏企业名称 期末控股装机容量 电源点分布 电机组类型 电机组台数 平均功率 电站所在地 光电销售区域
甘肃高台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90 高台 常规光电 120 120*0.05 张掖市高台县高崖子滩 甘肃省内100%
甘肃玉门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70 玉门 常规光电 60 60*0.05 甘肃省玉门市玉门东镇 甘肃省内100%
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9.90 凉州、丰乐 常规光电 114 98*0.05、4*0.01、11*0.006、1*0.005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丰乐镇空心墩滩 甘肃省内100%
甘肃电投辰旭金塔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2.00 酒泉金塔县 常规光电 40 40*0.05 酒泉市金塔县红柳洼光电产业园区 甘肃省内100%
甘肃武威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0.90 武威民勤县 常规光电 20 20*0.05 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红沙岗镇 甘肃省内100%
甘肃汇能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0.50 酒泉市瓜州县 常规光电 13 8*0.063、5*0.006 酒泉市瓜州县城北18公里处 甘肃省内100%
甘肃电投永昌新能源有限公司 30.00 金昌河西堡 常规光电 784 512*0.0228224*0.019648*0.3125 金昌河西堡镇 甘肃省内100%
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瓜州分公司 25.00 酒泉瓜州 常规光电 612 40*0.3125、128*0.0196444*0.0225 酒泉市瓜州县城北18公里处 甘肃省内100%
合计 77.00 - - 1,763 17.00 - -
2021-2023年及2024年1-3月,公司光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分别为1,644小时、1,795小时、1,726小时和361小时;发电量分别为2.79亿千瓦时、3.45亿千瓦时、8.26亿千瓦时和2.78亿千瓦时;上网电量分别为2.75亿千瓦时、3.41亿千瓦时、8.16亿千瓦时和2.75亿千瓦时,近两年发电量和上网电量明显提升。
上网电价方面,公司光电上网电价整体呈波动下降态势,主要原因是光电市场交易电量占比提高以及市场交易电价整体下行,同时,光电上网结算价格需扣除火电调峰补偿费用。2021-2023年及2024年1-3月,光伏机组平均上网电价分别为854.44元/千千瓦时、808.93元/千千瓦时、517.22元/千千瓦时和418.52元/千千瓦时。
担保人所在的甘肃省区域,光电厂统购部分的上价电量执行国家发改委指导电价,采取的是标杆电价+定额补贴方式形成上网电价;市场部分的上网电价执行标杆电价+竞争配置电价模式形成上网电价。光电的标杆电价参照当地燃煤电力标杆电价。
图表8-24: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担保人光电企业经营情况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平均利用小时数(小时) 343 1408 1,726 1,795
发电量(亿千瓦时) 2.64 10.84 8.26 3.45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2.61 10.71 8.16 3.41
平均上网电价(元/千千瓦时,含税) 335.61 392.23 517.22 808.93
(2)担保人其他业务板块情况
除电力热力业务外,担保人其他业务主要包括产业置业、会展文创、产业金融、能源化工和数据信息板块,在“十四五”过程中担保人结合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收缩多元化业务,在现有业务布局分类基础上做较大调整,由电力热力、能源化工、数据信息、会展文创、产业置业、产业金融六大业务板块,调整为电力热力、数据信息、公益民生、产业金融、战略投资五大业务板块格局,并相应调整业务板块布局、定位与发展预期,形成对电力业务的有力补充。2022年-2024年及2025年1-3月,担保人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4.56亿元、5.75亿元、4.81亿元和1.49亿元,占比分别为3.90%、4.55%、3.11%和3.83%。
①数据信息板块
数据信息是集团公司重点培育的业务板块,对外作为集团公司发挥甘肃省数据信息产业链链主企业作用的平台,参与“新基建”、“东数西算”工程的平台,服务省上打造数据信息产业的平台。对内作为集团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的专业运营平台,服务集团公司数字化转型、信息化建设。
依托金昌紫金云大数据中心项目,秉承“算力为基、全链培育,运营数据、输出服务”发展理念,紧抓“东数西算”国家战略和企业数字化转型机遇,积极参与我省“上云用数赋智”行动,以“北斗导航”位置服务甘肃分中心项目落地为基础,加大与国内领先算力企业合作力度,打造多元融合的算力平台,以算力育产业,构建西部超算中心,不断丰富数据产品体系和提升核心技术竞争力。最终把紫金云建设成独具特色的数据中心,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创新发展。金昌紫金云大数据产业园项目是甘肃省“十三五”信息化产业重点建设项目,也是国家工信部确定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可提供数据应用+数据存储融合服务,全面支撑甘肃政务、重要企业互联网+转型数据中心需求。产业园总规划面积51.72万平方米,建设数据中心机楼24栋,形成50,000个机柜的服务能力,总投资约60亿元。项目总规划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是甘肃省两个云计算平台与大数据中心之一,分两部分进行建设,1.1期工程2,543个机柜于2019年末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1.2期工程2,388个机柜已于2022年3月开工建设。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及运行情况推进后续建设。
②公益民生板块
公益民生包括展览、会议和城市燃气业务,服务国家和省上战略,重点发挥“两个保障”作用:
会展剧院,作为集团公司服务保障全省重大政务、商务活动“金字招牌”,是集团公司对外宣传的窗口和资源整合平台,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在公益保障前提下,紧盯市场需求,积极开展相关业务增收创效,以品牌和服务为重点,积极外拓市场提高收益、内强管理降成本,全力增盈减亏。
公司与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合作设立甘肃陇投燃气有限责任公司7,由其开展天然气储运销业务,建设兰州天然气输配工程(调峰储气供气站)项目,该项目位于皋兰县九合镇瞿家尖村,占地面积156.00亩,建设内容包括2座3万水立方LNG双金属全容储罐、1套满足最大供气能力为6.00万立方米/小时的LNG增压、气化、外输设施以及LNG装卸车系统,配套连接管网约3.30公里,项目已于2021年末投产,承担全省3天约3,600.00万立方米天然气应急保障任务。2024年该项目销售天然气1,111.06万立方米,实现营业收入0.42亿元。
③产业金融板块
产业金融业务以保障集团公司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和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在现有业务规模基础上健康平稳发展,稳健经营。围绕集团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发展布局,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拓展融资租赁业务。
④战略投资板块
包括集团公司落实国家及甘肃省委省政府战略、发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功能所投资的23家参股企业,包括铁路、煤炭、证券、金融、燃气以及历史形成的华能系统的电力等参股业务。按照“依法合规、突出主业、强化管控、合作共赢”四项基本原则,在“投、管、退”三大环节对参股企业实施更加灵活高效的管理机制。
(3)担保人安全生产及环保情况
担保人高度重视安全、环保工作,近年来公司健全完善了安全、环保管理机构,明确了安全、环保管理职责,修订完善了安全、环保多项制度、预案,加强了安全、环保风险隐患管理,通过教育培训有效的提升了员工安全、环保的思想认识水平和专业技术素质。报告期内,担保人整体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形势稳定,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未因环保问题或安全生产问题受到重大处罚。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整改整治项目(不含新建环保设施、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项改造费用)情况为:2022年各公司环保整治、改造费用共18项,投入723.90万元;2023年实施环保整治、改造费用共10项,投入1,384.50万元;2024
7截至2024年3月末,公司与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甘肃陇投燃气有限责任公司60%和40%的股份。
年实施环保整治、改造项目共8项,投入2062.96万元。
(4)节能减排情况
根据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担保人近年来推进的主要节能减排举措如下:
①2017年和2018年完成了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共6台机组的超低排放(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工作。改造完成后正常运营期间机组按照年利用5,500小时计算,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进行了核算,核算结果为:颗粒物45t/a、SO2:225t/a、NOx:600t/a,超低排放改造后Nox年消减量约2,250余吨,SO2年消减量3,750余吨,粉尘年消减量750余吨,减排效果非常显著。
②2017年以来,对各电厂站生活区和生产区域污水处理系统进行了改造按照各项目环评要求,建设和完善了各电厂站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达标处理后用于绿化、降尘,真正做到了污水零排放。
③2017年以来,担保人新建和改建了各二级危废暂存间,满足了国家危废管理相关标准、规范和属地政府环保主管部门要求。
④2017年以来,担保人对各水电站生态流量设施设备进行了改造,主要通过闸门垫块、闸门开孔和虹吸管等方式实现不间断生态流量下泄,满足政府主管部门关于水电站分时段最小下泄流量的要求,实现了水电站脱水河段不断流,确保了流域生态环境用水,并已将生态放流信号上传至政府平台。
⑤2018年以来,担保人对金昌发电一厂、二厂贮灰场进行环保整治,满足了金昌发电项目环评和政府环保主管部门要求,以及金昌发电一厂、二厂灰渣堆存和环保要求。
⑥2018年和2019年,担保人新建了金昌发电厂的中水增压泵房,解决了金昌市武威污水处理厂离金昌发电二厂距离远,水量和压力不足的问题,有效减少了新鲜水使用量。
⑦2018年,担保人实施了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输煤区域粉尘综合治理项目,对输煤系统水浴除尘器、输煤系统、翻车机、汽车卸煤沟设施、输煤皮带导料槽和落煤管等设施设备进行了改造。改造后的湿式静电除尘器过滤能力强,维护工作量小,除尘、净化效果较好,除尘率能达到99.00%左右,内部结构相对简单,且用水量较小,约0.18m3/h;翻车机微雾抑尘及汽车卸煤沟喷雾抑尘设备投运后,粉尘抑尘率达到95.00%以上,减少汽车卸煤过程中粉尘向外部飘散,改善了周边环境;储煤场射雾器投运后,所覆盖区域的粉尘抑尘率达到85.00%以上,物料表面含水率≤0.30%,抑尘效果比较明显。
⑧2019年,担保人实施了甘肃电投武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废水蒸发项目,采用脱硫废水进间接空冷塔蒸发的方案,对机组脱硫废水进行蒸发处理。利用空冷塔内高温、低湿空气实现脱硫废水高效蒸发是对废热的充分利用,是国内外首创的脱硫废水处理新工艺,项目的投运也实现了火电厂废水“零排放”,电厂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率达100.00%。
⑨2019年,担保人完成了张掖电厂废水优化工程,进行了锅炉补给水系统增容改造;中水深度处理系统改造;新建了1座720m2预脱盐间,设置了超滤反渗透装置、淡水箱、超滤水箱;新建了一座144m3雨水收集池;对循环冷却废水排放口及其管线竖井进行了封堵,达到了废水零排放要求,并在属地生态环境局完成了备案工作。新系统投入运行后,每年减排废水约30万吨,减排环境效益、社会效益明显。
⑩2020年10月,担保人子公司张掖公司完成了2号机组低压缸零出力改造,本改造项目极大程度地提高了供热机组电-热能量解耦能力,改造后单台机组供热抽汽量可达620t/h,供热能力极大提升且有效的降低了其最小技术出力,机组调峰深度达到了30%左右,满足国家灵活性产业政策需求。单台机组低压缸零出力改造完成后,全年节约标煤总量达到9826吨;减少CO2排放25559吨;减少SO2排放减少383吨;减少NOX排放97吨;减少粉尘排放1966吨。提升的供热能力至少可以增加供热面积200万平米,加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民生供热需求的安全保障。
(九)担保人在建工程、拟建工程情况
1、担保人在建工程情况
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8-25: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已投资金额 2025年计划投资 建设周期 资金来源 资金到位情况 是否存在停建、缓建情况
常乐电厂2×1000MW调峰火电项目扩建工程(5、6号机组) 75.16 45.63 29.73 2022.12~2025.12 20%自有资金,80%银行贷款 已到位(投资总额等比例) 否
张掖电厂2×1000MW燃煤火电项目扩建工程 74.42 48.51 24.64 2022.12~2025.12 20%自有资金,80%银行贷款 已到位(投资总额等比例) 否
腾格里沙漠基地自用600万千瓦新能源凉州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目 108.61 0.04 9.77 2025.01~2026.12 20%自有资金,80%银行贷款 已到位(投资总额等比例) 否
合计 258.19 94.18 64.14 -
图表8-26: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资质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合规性证照
1 常乐电厂2×1000MW调峰火电项目扩建工程(5、6号机组) 立项文件:甘发改能源〔2022〕577号 规划许可文件:地字第620922202300047号、建字第620922202300047号用地批复:瓜自然资源函字[2022]333号、甘(2024)瓜州县不动产权第0000483号环保批复:甘环审发[2023]6号、瓜水函[2022]27号接入意见:电规电网[2023]2300号
2 张掖电厂2×1000MW燃煤火电项目扩建工程 立项文件:甘发改能源[2022]576号 用地批复:用字第620000202200069号环保批复:甘环审发〔2023〕5号 资源利用:甘水资源发〔2023〕45号 施工许可:区发改发〔2023〕53号 接入意见:电规电网〔2023〕2302号 用地审批:甘(2024)甘州区不动产权第0001254号
3 腾格里沙漠基地自用600万千瓦新能源凉州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目 环保批复:武环凉环评发〔2024〕27号 水保批复:武水发〔2024〕352号 项目信用备案证:武威市发改委能源与环资科备[2024]2438号用地预审:6206002024XS0021471
主要在建项目介绍:
(1)常乐电厂2×1000MW调峰火电项目扩建工程(5、6号机组)常乐电厂2×1000MW燃煤机组扩建项目,是祁韶±800kV特高压直流外送调峰电源和国家能源安全的支持电源,总装机容量2×1000MW,总投资约75亿元,5、6号燃煤扩建机组于2023年4月开工,预计2025年12月投产发电。
(2)甘肃电投张掖电厂2×1000兆瓦燃煤机组扩建工程项目:该项目位于张掖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内,建设规模为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设施、烟气脱硝及除尘装置,大气排放将达到超低排放水平。项目于2023年4月7日正式开工建设,计划2025年投产发电,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发电量约106亿千瓦时,实现工业产值31亿元。该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支撑甘肃省“十四五”中后期电力安全保障供应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对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腾格里沙漠基地自用600万千瓦新能源凉州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目:3.甘肃电投腾格里沙漠基地自用6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是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明确的“十四五”时期规划实施的重大项目。2023年9月,甘肃省发改委印发《关于腾格里沙漠基地自用6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发改能源函〔2023〕162号)》明确由甘肃电投集团负责开发建设腾格里沙漠基地自用6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项目规划建设300万千瓦光伏、300万千瓦风电,配套建设15%,4小时储能设施。规划三个场址,分别是武威市凉州区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民勤东湖200万千瓦风电项目、民勤南湖100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为300亿元,预计年发电能力120亿千瓦时,年工业总产值33亿元。项目建成后,对甘肃省推动“双碳”战略落地、全面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带动新能源产业链发展、改善修复区域生态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4年4月11日,甘肃电投控股的上市公司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能源”)与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出资协议及章程,在武威市注册成立合资公司,甘肃能源持股51%、华润电力持股49%,共同开发建设腾格里沙漠基地600万千瓦本地消纳新能源项目。
2、担保人拟建工程情况
截至2025年3月末,担保人全资子公司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甘肃庆阳东数西算产业园区绿电聚合2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其中一期工程1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收口评审工作,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的批复(庆市能源发(2025)11号),目前全力推进开工前的各项筹备工作。
武威民勤100万千瓦风光电一体化基地项目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内部评审。
甘肃永昌河清滩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取得甘肃省投资项目信用备案证(金发改能源备[2024]2号),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收口评审工作,目前全力推进开工前的各项筹备工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保人在建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公司在建工程和未来重大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均进展顺利,未发生停建或缓建。
(十)发展战略
2020年7月21日《省政府国资委关于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方案的批复》(甘国资发改革〔2020〕209号)明确了甘肃电投是甘肃省国资委授权范围内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能源及现代服务业领域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定位,按照落实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任务,在重大事项决策和生产经营方面给予甘肃电投充分的授权。
1、担保人“十四五”发展战略目标
“十四五”时期,按照“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方针,聚焦主责主业,以创新赋能、以改革拓能、以管理激能,在发展速度上有新进位,在绿色转型上有大作为,在质量效益上有新突破,着力发挥全省新能源产业链、数据信息产业链链主作用和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专业平台功能,带动新能源产业链和数据信息产业链大发展。到“十四五”末,集团公司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投资及经营理念实现根本转变,商业模式从以“投、建、管、运”为主的实业运营向“能融、善投、会退”为核心的资本运作转型,管控模式从管经营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型,管理机制向规范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转型,体制机制更加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实现从传统电力企业向清洁能源企业转型,成为全省发电龙头企业。
2、担保人“十四五”产业布局
“十四五”期间,坚持“以电为基、多业并举、延链建链、转型升级”,通过开展产业培育和资本运作等,发挥投资引导和结构调整作用,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电力热力业务,聚焦主业,以电为基做大总量,大力实施“装机倍增、绿电过半、数智升级”三大行动,全面巩固提高电力主业核心竞争力。数据信息业务,依托紫金云数据中心,紧抓“东数西算”国家战略和企业数字化转型机遇,用好做强算力平台,以算力育产业,不断丰富数据产品体系和提升核心技术竞争力。民生公益业务,包括展览、会议和城市燃气业务,在公益保障前提下,紧盯市场需求,积极开展相关业务增收创效。产业金融业务,在现有规模基础上,健康平稳发展,稳健经营。资本赋能业务,包括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出资参股的铁路、煤炭、证券、金融、燃气等业务,在“投、管、退”三大环节对参股企业实施更加灵活高效的管理机制。
(1)电力热力
电力热力是集团公司的龙头业务板块,对外作为集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平台,服务省上打造国家综合能源基地、河西新能源基地的重要平台,对内作为集团业绩的“稳定器”和“压舱石”。充分发挥集团公司新能源产业链链主企业的带动作用,抢抓国家绿色能源发展战略机遇,践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3060”计划,优化电力结构,推动效率提升,大力实施“装机倍增、绿电过半、数智升级”三大行动,全面巩固提高电力主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从传统电力企业向清洁能源企业转型。
规划期内通过优化提升现有火电机组能耗、灵活性水平、数智化程度、持续提升水电运营效率及收益、大力发展新能源项目、积极布局抽水蓄能项目等措施,实现集团控股装机容量突破2200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突破1100万千瓦,控股装机占比由“十三五”末的37%提升至50%以上,实现从传统电力企业向清洁能源企业的转型,成为全省发电龙头企业。同时通过稳健扩大售电业务、统筹规划碳资产管理、预先谋划煤炭物流、开展电力检修、工业物业服务等措施,积极布局电力延伸业务。
(2)数据信息
数据信息是集团公司重点培育的业务板块,对外作为集团公司发挥甘肃省数据信息产业链链主企业作用的平台,参与“新基建”、“东数西算”工程的平台,服务省上打造数据信息产业的平台。对内作为集团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的专业运营平台,服务集团公司数字化转型、信息化建设。
依托金昌紫金云大数据中心项目,秉承“算力为基、全链培育,运营数据、输出服务”发展理念,紧抓“东数西算”国家战略和企业数字化转型机遇,积极参与我省“上云用数赋智”行动,以“北斗导航”位置服务甘肃分中心项目落地为基础,加大与国内领先算力企业合作力度,打造多元融合的算力平台,以算力育产业,构建西部超算中心,不断丰富数据产品体系和提升核心技术竞争力。最终把紫金云建设成独具特色的数据中心,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创新发展。
(3)民生公益
民生公益包括展览、会议和城市燃气业务,服务国家和省上战略,重点发挥“两个保障”作用:
会展剧院,作为集团公司服务保障全省重大政务、商务活动“金字招牌”,是集团公司对外宣传的窗口和资源整合平台,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在公益保障前提下,紧盯市场需求,积极开展相关业务增收创效,以品牌和服务为重点,积极外拓市场提高收益、内强管理降成本,全力增盈减亏。
陇投燃气LNG项目服务省上民生保障任务,进一步发挥应急储备功能,以安全保障民生供气为首要任务,加快拓展市场化销售业务。
(4)产业金融
产业金融业务以保障集团公司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和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在现有业务规模基础上健康平稳发展,稳健经营。围绕集团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发展布局,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拓展融资租赁业务。
(5)资本赋能
包括集团公司落实国家及甘肃省委省政府战略、发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功能所投资的25家参股企业,包括铁路、煤炭、证券、金融、燃气以及历史形成的华能系统的电力等参股业务。按照“依法合规、突出主业、强化管控、合作共赢”四项基本原则,在“投、管、退”三大环节对参股企业实施更加灵活高效的管理机制。
(十一)行业状况
1、电力行业概况
(1)全国电力装机容量情况
近年来,我国发电装机容量持续增长,风电、太阳能发电以及核电等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增速较快。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统计,截至2024年末,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0%。其中,分类型看,水电4.40亿千瓦(含抽水蓄能5,094.00万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13.13%;火电14.4亿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42.99%;核电6,083.00万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1.82%;并网风电5.20亿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15.52%;并网太阳能发电8.90亿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26.57%。
(2)全国电力生产情况
图表8-27:全国发电量及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情况
单位:亿千瓦时、小时
2024年 2023年度 2022年度
全国发电量 94,181 94,564 88,485
其中:水电 12,743 12,859 13,522
火电 63,438 62,657 58,887
核电 4,449 4,347 4,177
风电 9,361 8,859 7,626
太阳能发电 4,198 5,842 4,273
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 3,442 3,592 3,687
其中:水电 3,349 3,133 3,412
火电 4,400 4,466 4,594
核电 7,683 7,670 7,616
风电 2,127 2,225 2,221
太阳能发电 1,211 1,286 1,337
资料来源:公司汇总整理
(3)全国电力消费情况
图表8-28:2022年-2024年全社会用电情况
单位:亿千瓦时
2024年 2023年度 2022年度
全社会用电总计 98,521 92,200 86,372
第一产业 1,357 1,278 1,146
第二产业 63,874 60,745 57,001
第三产业 18,348 16,694 14,859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14,942 13,524 13,366
工业用电量 47,900 59,705 56,000
资料来源:公司汇总整理。
2022年第一产业用电量1,1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40%;第二产业用电量57,0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第三产业用电量14,8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0%;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3,3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80%。
2023年全国第一产业用电量1,2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0%;第二产业用电量60,7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0%;第三产业用电量16,6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0%;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3,5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90%。
2024年全国第一产业用电量1,3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8%;第二产业用电量63,8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5%;第三产业用电量18,3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4,9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49%。
(4)电力价格政策及变动
2013年下半年以来,火电上网电价进行多次下调。2013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下调上海、江苏、浙江和广东等27省(区、市)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幅度在0.9分/千瓦时至2.5分/千瓦时。2014年8月,根据《关于疏导环保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国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平均降低0.0093元/千瓦时,其中山西、蒙西、江苏、浙江、湖北、河南、江西、广东和海南等9省(区)降幅超过0.01元/千瓦时。该电价空间重点用于对脱硝、除尘环保电价矛盾进行疏导,2014年9月1日开始施行。2015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8号)规定,自2015年4月20日起,全国统一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2分钱,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的降价空间,除适当疏导部分地区天然气发电价格以及脱硝、除尘、超低排放环保电价等突出结构性矛盾,促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外,主要用于下调工商业用电价格。2016年1月发改委再次下调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约每度3分。火电上网电价的下调一定程度上压缩了企业的盈利空间,增加了运营压力,但行业整体盈利依然良好。
2016年三季度起,电煤价格开始快速上涨并高位运行,对火电企业的运营造成了较大压力。2017年6月16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各地专项基金征收标准不同,该政策实施相当于上调约1分钱的上网电价。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发改委、能源局密集出台省级电改方案,《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有序放开配电业务管理办法》、《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等核心配套文件相继落地,2016年以来各省份逐步放开了电力市场化交易。2019年全年市场化电量达到2.10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30%,比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进一步扩大。在火电行业产能过剩的背景下,发电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意愿不断增强,交易电量规模的扩大将对降低火电企业的发电成本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近年来,国家连年出台相关政策优化可再生能源结构,并不断下调上网电价以倒逼电力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推进补贴退坡。
2019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的有关要求和支持政策措施。此外,对于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除国家政策特殊支持的项目外,原则上均应采取市场化竞争方式确定建设项目和补贴标准。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于2020年1月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明确完善现行补贴方式及补贴退坡机制,并提出2021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配额制下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以下简称“绿证”),企业通过绿证交易获得收入相应替代财政补贴,有望缓解应收补贴款的资金占用问题。2020年10月,三部委对该意见进行了补充通知,首次以文件形式正式明确了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补贴年限和补贴额度;
并说明补贴到期退出后,绿证将成为增加项目收益的重要途径。
2020年3月12日,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国家不再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而由电网企业确定并定期公布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前七批补贴名录中的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审核后,直接纳入补贴清单;其他符合要求的存量项目将分批纳入补贴清单,其中首批清单涉及2019年12月底完成全部机组并网的风电项目、2017年7月底完成全部机组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光伏“领跑者”基地项目和2019年光伏竞价项目并网时间可延长至2019年12月底)以及2018年1月底完成全部机组并网的生物质发电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2020年,风电平价上网项目装机规模1139.67万千瓦,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装机规模3305.06万千瓦;除并网消纳受限原因以外,风电项目须于2022年底前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并网。2020年10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公布光伏竞价转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共有1,229个光伏竞价项目转平价,总装机规模799.89万千瓦,除并网消纳受限原因以外,这些项目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并网。
2、行业发展趋势
经过近年持续的快速发展,中国国内的电力供需矛盾已经得到明显改善,电力行业由早先“硬短缺—电源短缺,发电能力不足”逐步转变为“软短缺—电网不足,电能输送受限”,电源扩张的紧迫性得到缓解。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先行行业,具有超前发展的特点,未来国内电力生产行业投资仍有望保持一定增速,但装机规模总体增速将有所放缓,同时电源建设将更多的侧重结构调整,火电新增装机规模将有所萎缩,核电、水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将获得更好的发展机遇。此外,电力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将有利于推动发电成本的降低。
“十四五”期间,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发电行业将面临更高的要求,即更高水平的能源消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效应,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电力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等,清洁转型是未来能源发展的必然方向与国际化趋势。我国将持续推动新能源大规模发展,扩大新能源布局,坚持集中与分布并举、陆上与海上并举、就地消纳与远距离外送并举、单品种开发与多品种协调并举、单一场景与综合场景并举的原则,探索新能源在荒漠、沙漠、戈壁等地区的开发布局,同时拓展太阳能多元化布局,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发展模式,加快构建清洁能源快速发展消纳和储能协调有序发展的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与“多能互补”,充分发挥负荷侧的调节能力,确保电源基地送电可持续性,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
3、担保人所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1)甘肃省电力发展状况
近年来甘肃省国内生产总值保持稳定增长,2024年甘肃省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3,002.9亿元,同比增长5.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21.7亿元,同比增长6.6%;第二产业增加值4,436.4亿元,同比增长7.6%;第三产业增加值6,944.8亿元,同比增长6.4%。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12.5%,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4.1%,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3.4%。
甘肃省是中国重要的能源基地,甘肃省能源种类较多,除煤炭、石油、天然气外,还有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甘肃风能资源丰富,总储量为2.37亿kW,风力资源居全国第5位,可利用和季节可利用区的面积为17.66万平方千米,主要集中在河西走廊和省内部分山口地区,河西的瓜州素有“世界风库”之称;甘肃省年太阳总辐射值大约为480万~640万千焦耳/平方米,是我国太阳能最为丰富的三个区域之一。
电力供需方面,2024年全省全社会用电量1,746.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8%,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18.84亿千瓦时,占总量1.08%,同比增长6.05%;第二产业:用电量1,283.96亿千瓦时,占总量73.53%,同比增长6.34%;第三产业:用电量296.82亿千瓦时,占总量17.00%,同比增长5.70%;城乡居民生活用电:146.71亿千瓦时,占总量8.40%,同比增长5.78%。
截至2024年末,甘肃省发电装机容量9993.07万千瓦,同比增长15.52%。其中,水电971.41万千瓦,同比下降0.04%,占总装机比重(下同)为9.72%;火电2585.07万千瓦,同比增长3.40%,占25.87%;风电3214.76万千瓦,同比增长22.98%,占32.17%;太阳能3190.83万千瓦,同比增长25.63%,占31.93%。
2024年度甘肃省全年发电总量2,280.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2%,其中:水电:396.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03%,占比17.37%;火电:1,077.9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6%,占比47.28%;风电:457.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7%,占比20.08%;光电:337.0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54%,占比14.78%。
为促进新能源消纳,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开展了以下主要工作:
①扩大新能源与自备电厂发电权交易规模,采用新能源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等模式,扩大新能源与玉门水电厂、窑街电厂等自备电厂发电权交易替代规模,增加省内新能源消纳能力,创新开展酒钢自备电厂与新能源实时发电权现货交易模式,在日内新能源大发时段,压减自备电厂发电出力,达到了新能源与自备电厂发电权1:1置换,最大化消纳新能源。
②加强火电机组调度管理,挖掘省内火电机组调峰能力,通过市场化运营手段,体现辅助服务价值,激发电厂参与辅助服务积极性,全面开展火电“热电解耦”改造,深度挖掘火电机组调峰潜力。
③积极开展省内现货市场建设。通过广泛征求发电企业意见,不断修订省内现货市场相关规则,升级和完善现货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积极开展现货市场实时调度,于2019年6月14日进行了日前现货市场出清结果试调度,2019年7月17日开展实时市场试调度,2019年9月20日-26日、11月16-22日开展两次试运行。现货市场建设试点稳步推进,试运行期间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出清结果基本合理,系统电力平衡状况良好,备用预留满足安全运行要求,通过实战检验了技术支持系统和运行规则。
④在西北区域内开展跨省调峰、实时交易、甘新互济、电量库等多种交易手段促进新能源消纳。在西北电网内,利用西北跨省调整能力,积极开展跨省辅助服务及双边交易。在新能源大发期间,向外省送电;在新能源小发期间,回购电量。
⑤积极开展富裕新能源跨区现货交易
利用跨区调整能力,积极开展富裕新能源现货交易,扩大新能源消纳。根据电网实时运行情况及全网新能源预测信息,积极向国调发起现货交易申请。2020年,通过直流通道现货交易送出电量7.40亿千瓦时,电厂采购均价119.76元/兆瓦时,送电均价146.76元/兆瓦时,输电均价30.00元/兆瓦时,全部为新能源送出。
电量交易方面,2020年度,省内交易电量1,281.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1%。根据国家政策要求,2016年以来甘肃省稳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根据《甘肃省2017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市场公告》,火电企业电网约束和调峰调频电量全部参与,热电联产机组原则上按不少于核定供热电量20%参与;装机容量1.50万千瓦及以上水电企业电量原则上按不少于20.00%参与。根据《甘肃省2018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2018年甘肃火电企业电网约束和调峰调频以及预留电量全部参与市场化交易,热电联产机组原则上按不少于核定供热电量30.00%参与市场化交易,装机容量1.50万千瓦及以上水电企业(不含电网刘家峡水电厂)电量原则上按不少于30.00%参与市场化交易。甘肃省内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逐步提升;但目前甘肃省电力体制改革推进进度较为稳健,市场竞价相对较为理性。此外,甘肃省作为我国第一批新能源现货交易试点之一,2017年6月甘肃能源监管办出台了《甘肃富余新能源电力电量跨省跨区增量现货交易规则(试行)》。2020年,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电力运行调节工作的意见》,引导、组织新能源企业以“保量竞价”方式参与省内、省外市场化交易。2020年,跨区跨省外送电量520.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23%。电厂购电均价225.53元/兆瓦时,送电均价254.79元/兆瓦时,输电均价29.26元/兆瓦时。同时,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稳步推进。
(2)担保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①行业地位
担保人主要从事电力项目投资和电力生产。经多年发展,截至2024年末,公司控股装机容量为1033.57万千瓦,占同期末甘肃省发电装机容量的10.34%,担保人控股和权益市场份额均排在甘肃省内第二位,区位优势明显。
②竞争优势
1)政策优势
担保人作为甘肃省政府出资设立的政策性国有投资集团公司,自成立以来控股或参股了甘肃省绝大部分的电源点,电力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成为目前甘肃省最大的国有电力投资公司,较甘肃省其他同行相比更能获得地方政府在项目核准、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有力支持。
2)主业实力优势
担保人主业实力雄厚,构筑牢固根基。担保人电力主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在资产、人才、技术等各方面,均积累了雄厚的实力。在资产方面,截至2024年末装机容量控股市场份额为10.34%,权益市场份额为9.49%,担保人控股和权益市场份额均排在甘肃省内第二位,区位优势明显;在人才方面,在多年生产运营实践中,公司培养出了大量拥有实践经验的电力人才,并涌现出多名国家级、省级技术专家;在技术方面,公司始终保持着对尖端发电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开展大量技改项目。公司主业具备深厚的积累,为其进一步快速发展转型奠定了基础。
3)多元经营优势
多元业务共进,拓宽成长空间。近年来,担保人实施多元化战略,坚持效益优先,坚持在发展中优化产业结构,由单一的电力主业向多元化投资经营转变,形成了以电力项目投资及电力资产运营为主导的电力热力板块,以及房地产、会展、剧院、酒店等产业和金融业务。担保人各板块协同发展,多元化业务格局逐步成型、不断壮大。
4)融资优势
担保人在与地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拥有充足的银行授信额度。截至2025年3月末,担保人获得的银行授信总额为1,003.63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631.18亿元。同时,担保人自2006年发行第一支短期融资券以来,已成功发行多只债务融资工具,高效满足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此外,担保人并表子公司电投能源为深交所上市公司,融资渠道畅通。因此,担保人有较强的持续融资能力。
三、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提示: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担保人完整的财务报表以及本募集说明书附录部分对于担保人财务指标的解释。
(一)财务报告及会计报表编制基础、审计等情况
1、编制基础
(1)2022年度
担保人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担保人自对2022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2)2023年度
担保人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担保人自对2023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3)2024年度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本公司自对2024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2、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1)2022年度
①主要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担保人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在首次施行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经担保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决议通过,担保人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会计准则解释。
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担保人执行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对同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图表8-29:2022年会计政策变更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情况汇总
单位:万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前2021年12月31日余额 准则解释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后2022年1月1日余额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74.77 61.79 2,236.56
固定资产 3,075,605.16 38.17 3,075,643.34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60.84 60.84
所有者权益: 3,491,023.43 39.12 3,491,062.55
未分配利润 -316,412.63 24.47 -316,388.17
少数股东权益 629,110.91 14.65 629,125.56
图表8-30:2022年会计政策变更对利润表的影响情况汇总
单位:万元
合并利润表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前2021年度金额 准则解释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后2021年度金额
营业收入 926,802.69 38.17 926,840.86
利润总额 -40,374.34 38.17 -40,336.17
所得税费用 13,267.59 -0.95 13,266.64
净利润 -53,641.9333 39.12 -53,602.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8,498.08 24.47 -88,473.61
③主要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担保人本年度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④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担保人本年度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2023年度
①主要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担保人本年度无主要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②主要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担保人执行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及影响如下: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原因及适用时点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考虑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回款周期、货币时间价值及公司实际融资成本等相关因素,基于对未来经济形式的判断,为了更加合理反映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结合最新行业政策,对公司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重新核定,通过充分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对可再生能源补贴坏账准备的计提方式及平均计提比例,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再生能源补贴应收账款按照3.5%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对账面余额计提坏账准备,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前对可再生能源补贴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 应收账款 -68,479,402.44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36,690,326.03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集团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少数股东损益 -31,789,076.41
③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担保人本年度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3)2024年度
①主要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本公司本年度无主要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②主要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本公司本年度无会计估计变更。
③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公司本年度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3、审计情况
担保人的财务报表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3]第9-00062号、大信审字[2024]第9-00057号、大信审字[2025]第9-0051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担保人2025年1-3月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4、重要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1)2022年末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截至2022年末,担保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共计25家。本年度1户企业被吸收合并变更为分公司、2户企业注销、2户企业对外转让,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企业:敦煌国际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电投陇南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外转让企业:庆阳陇能置业有限公司、敦煌国际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吸收合并变更为分公司企业:甘肃电投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2023年末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截至2023年末,担保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共计21家。本年度4户企业被吸收合并变更为分公司、1户企业注销、4户企业对外转让,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企业:甘肃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外转让企业:甘肃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能源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卓尼县汇能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敦煌大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吸收合并变更为分公司企业:甘肃电投大容橙子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电投大容神树发电有限公司、甘肃电投大容杂木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电投大容朱岔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2024年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将持有的二级公司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注入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由二级公司变成三级公司,甘肃电投辰旭高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至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甘肃电投大容迭部水泊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被吸收合并至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煤炭运输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从二级公司无偿划转至甘肃省节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成三级公司,甘肃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注销,不再纳入合并。
(二)担保人近年主要财务数据
1、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合并财务报表
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图表8-31: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货币资金 585,123.84 626,280.26 809,977.24 580,991.34
应收票据 3,031.34 1,542.00 1,896.00 28,783.92
应收账款 390,522.95 394,844.90 349,620.81 288,437.18
应收款项融资 11,329.02
预付款项 3,164.62 2,481.16 5,820.73 7,691.82
其他应收款 29,036.65 20,456.79 120,634.27 4,039.46
存货 76,285.27 94,983.09 163,110.63 150,596.40
合同资产 10.88 9.58 7.62 305.6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3.8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106.53 1,176.53 1,339.03 8,516.67
其他流动资产 69,320.57 50,620.90 35,099.06 53,969.33
其他金融类流动资产 14,633.10
流动资产合计 1,157,602.66 1,192,399.01 1,502,138.48 1,134,660.84
发放贷款及垫款 811.88 785.83 114.64 3,086.0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04,932.63 2,404,932.63 2,402,283.41 2,422,330.4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06,414.07 406,414.07 347,702.18 325,474.87
长期应收款 1,939.47 2,494.47 5,237.07 7,181.67
长期股权投资 685,337.46 673,773.53 625,602.08 444,889.63
投资性房地产 18,014.00 17,492.32 10,019.03 11,060.46
固定资产 3,260,552.07 3,303,470.68 3,488,180.55 3,033,660.89
在建工程 826,389.88 587,032.33 114,458.01 618,791.39
使用权资产 3,656.64 3,840.10 3,437.24 3,702.82
无形资产 54,785.23 54,617.43 55,975.67 51,674.88
商誉 2,843.63 1,812.16 1,812.16 1,812.16
长期待摊费用 49.76 51.58 58.87 2,366.98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11.89 3,344.71 3,277.89 3,161.5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8,509.11 210,810.18 284,791.88 468,985.10
非流动资产合计 7,817,647.74 7,670,872.02 7,342,950.66 7,398,178.89
资产总计 8,975,250.40 8,863,271.03 8,845,089.14 8,532,839.72
短期借款 20,013.87 20,013.80 31,025.24 110,141.20
应付票据 14,553.46 11,931.70 41,915.02 105,904.21
应付账款 261,724.40 150,862.24 261,944.45 271,521.57
预收款项 245.61 478.59 393.25 299.80
合同负债 4,190.52 6,508.55 2,786.93 4,599.78
应付职工薪酬 15,162.14 25,014.65 23,448.21 20,718.68
应交税费 15,275.74 10,263.56 20,710.86 6,546.54
其他应付款 141,046.44 110,251.93 89,168.04 78,082.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72,742.33 497,336.51 823,618.98 422,818.68
其他流动负债 13,349.67 15,864.04 9,697.30 11,074.03
其他金融类流动负债 0.03 225.66 592.67 171.95
流动负债合计 858,304.21 848,751.24 1,305,300.96 1,031,879.05
长期借款 3,230,076.45 3,133,811.88 3,383,417.52 2,976,661.47
应付债券 629,547.54 629,885.72 325,785.09 739,621.96
租赁负债 2,681.93 2,426.13 2,200.83 2,269.82
长期应付款 31,229.86 32,090.08 35,455.19 36,413.06
预计负债 48,800.59 48,798.75 12.18
递延所得税负债 3,439.01 3,411.33 596.00 2,387.92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9,815.84 9,931.18 9,736.37 10,572.84
其他非流动负债 18,974.69 19,952.90 19,339.88 17,211.64
非流动负债合计 3,974,565.91 3,880,307.97 3,776,543.07 3,785,138.72
负债合计 4,832,870.12 4,729,059.21 5,081,844.03 4,817,017.78
实收资本(或股本) 362,000.00 362,000.00 362,000.00 362,000.00
其它权益工具 7,631.52 7,631.52
资本公积金 2,838,661.74 2,838,661.74 2,718,892.87 2,723,377.33
其它综合收益 -10,638.12 -10,638.12 -12,914.52 3,537.56
专项储备 3,956.21 2,277.35 2,550.63 603.94
盈余公积金 194,167.74 194,167.74 139,110.85 139,110.85
一般风险准备 9,436.35 9,436.35 9,173.88 7,714.68
未分配利润 -247,384.59 -174,386.61 -222,793.31 -362,801.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150,199.34 3,221,518.46 3,003,651.92 2,881,174.88
少数股东权益 992,180.93 912,693.37 759,593.19 834,647.06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42,380.27 4,134,211.83 3,763,245.11 3,715,821.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975,250.40 8,863,271.03 8,845,089.14 8,532,839.72
图表8-32: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营业总收入 388,544.27 1,344,970.32 1,264,278.90 1,169,232.06
营业收入 388,544.27 1,344,970.32 1,264,278.90 1,169,232.06
营业总成本 381,131.56 1,187,896.21 1,182,039.86 1,201,756.77
营业成本 339,304.05 977,548.38 938,924.23 972,354.27
税金及附加 2,044.67 14,112.45 28,108.84 9,402.16
销售费用 144.78 492.82 556.02 568.44
管理费用 6,293.69 30,446.48 27,230.66 25,477.59
研发费用 746.79 724.38 870.03
财务费用 33,344.37 164,549.28 186,495.73 193,084.29
加:其他收益 1,191.04 5,969.19 4,936.00 2,857.43
投资净收益 14,582.11 67,335.60 245,243.68 126,535.40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58,711.89 22,247.62 8,674.19
资产减值损失 7.38 -131,372.04 -46,324.09
信用减值损失 770.20 -99,043.68 9,712.86 -40,299.63
资产处置收益 2,394.11 90.88 76.19
营业利润 23,956.07 192,448.61 233,098.04 18,994.78
加:营业外收入 74.09 1,946.46 2,357.00 5,748.93
减:营业外支出 18.39 6,851.92 2,332.02 1,441.74
利润总额 24,011.77 187,543.15 233,123.02 23,301.98
减:所得税 20,185.11 35,648.06 31,545.63 17,176.20
净利润 3,826.66 151,895.09 201,577.39 6,125.78
减:少数股东损益 76,824.64 47,412.06 60,391.55 40,845.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2,997.98 104,483.02 141,185.84 -34,719.91
加:其他综合收益 2,258.07 -12,619.88 45,894.01
综合收益总额 3,826.66 154,153.16 188,957.51 52,019.78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6,824.64 47,393.73 64,223.76 43,751.56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72,997.98 106,759.43 124,733.75 8,268.22
图表8-33: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41,914.58 1,477,860.93 1,394,935.45 1,167,794.94
收到的税费返还 425.34 14,725.87 37,485.10 86,083.5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170.45 15,277.76 20,994.32 25,148.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融类) 7.62 -370.26 453.36 -5,534.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1,517.98 1,507,494.29 1,453,868.23 1,273,493.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3,295.86 757,015.69 778,858.86 646,496.8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6,012.79 147,793.25 121,716.55 104,821.67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817.56 129,944.28 104,172.24 77,189.3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804.02 28,308.40 17,540.68 23,623.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融类) 9,683.18 -13,697.54 1,282.74 2,102.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7,613.42 1,034,364.07 1,038,571.07 854,233.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904.56 473,130.22 415,297.17 419,259.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03.42 11,279.92 27,475.80 25,967.2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687.20 17,981.30 117,998.96 62,407.6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56.38 3,581.16 860.76 269.0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119,526.36 121,095.88 4,194.6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2,900.00 11.5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47.01 215,268.74 267,431.40 92,850.1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36,050.18 615,186.25 563,244.06 445,377.42
投资支付的现金 499.04 3.00 47,571.6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3.59 102.31 15.67 45.9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6,582.82 615,288.57 563,262.73 492,995.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035.81 -400,019.83 -295,831.33 -400,144.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99,108.00 24,300.48 145,782.27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0,739.82 981,778.44 1,007,042.72 1,026,399.3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00.00 33,246.51 30,873.6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0,739.82 1,182,386.44 1,064,589.71 1,203,055.3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35,826.20 1,201,893.30 694,789.03 780,344.7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8,090.97 205,039.14 219,604.93 222,728.4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31.74 14,992.84 22,287.06 47,230.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4,748.91 1,421,925.28 936,681.01 1,050,303.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009.09 -239,538.84 127,908.70 152,751.61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63.17 0.31 4.1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3,140.34 -166,491.61 247,374.85 171,870.40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13,040.14 779,531.75 532,156.90 360,286.5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59,899.80 613,040.14 779,531.75 532,156.90
2、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报表
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下:
图表8-34:近三年及一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货币资金 221,882.08 303,363.69 243,413.79 102,900.10
应收账款 85.57
预付款项 360.08 383.85 442.89 431.35
其他应收款 8,038.19 459.59 119,783.01 3,756.65
存货 2.59 2.5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0,006.11
其他流动资产 247.20 372.16 593.67 342.83
流动资产合计 230,615.72 314,587.99 364,233.36 107,430.9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03,226.91 2,403,226.91 2,400,577.69 2,420,575.2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87,502.31 287,502.31 347,702.18 325,474.87
长期股权投资 2,323,687.78 2,285,281.60 1,636,328.08 1,714,705.78
投资性房地产 11,732.67 11,794.27
固定资产 13,191.38 13,310.29 25,694.32 22,460.31
在建工程 1,784.23 1,784.23 1,507.14 320.19
无形资产 1,332.47 1,396.41 1,655.28 1,781.46
其他非流动资产 50,990.27 49,999.23 270,515.92 328,216.26
非流动资产合计 5,093,448.01 5,054,295.25 4,683,980.61 4,813,534.08
资产总计 5,324,063.73 5,368,883.25 5,048,213.97 4,920,965.02
短期借款 50,031.32 50,031.32 60,057.75 110,117.18
交易性金融负债 4,170.13 1,448.04
应付账款 19.85 31.59 4,902.20 624.63
预收款项 143.49 44.08 44.72 4.43
应付职工薪酬 940.59 1,574.71 1,259.40 1,212.82
应交税费 98.79 506.10 266.32 16.62
其他应付款 10,075.12 2,941.79 8,120.21 7,862.3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2,128.33 202,824.94 577,947.77 120,146.93
其他流动负债 4.31 19.19 6.45 6.41
流动负债合计 163,441.80 257,973.72 656,774.95 241,439.42
长期借款 906,913.31 900,090.48 1,086,251.54 988,747.05
应付债券 578,613.84 527,489.97 223,897.70 689,492.51
预计负债 48,721.13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100.00
非流动负债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48,821.1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34,348.29 1,476,401.58 1,310,149.24 1,678,239.57
负债合计 1,697,790.08 1,734,375.30 1,966,924.19 1,919,678.99
实收资本(或股本) 362,000.00 362,000.00 362,000.00 362,000.00
资本公积金 2,757,509.40 2,757,509.40 2,757,509.40 2,757,509.40
其它综合收益 -10,881.44 -10,881.44 -13,530.66 5,075.29
盈余公积金 194,167.74 194,167.74 139,110.85 139,110.85
未分配利润 323,477.94 331,712.24 -163,799.81 -262,409.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626,273.65 3,634,507.95 3,081,289.78 3,001,286.03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26,273.65 3,634,507.95 3,081,289.78 3,001,286.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324,063.73 5,368,883.25 5,048,213.97 4,920,965.02
图表8-35: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营业总收入 1,079.67 5,658.18 11,795.53 10,085.80
营业收入 1,079.67 5,658.18 11,795.53 10,085.80
营业总成本 20,013.53 103,686.95 109,335.71 119,174.58
营业成本 61.60 246.39
税金及附加 89.54 806.14 356.98 228.63
管理费用 1,844.83 10,228.75 9,483.11 8,360.69
财务费用 18,017.56 92,405.67 99,495.61 110,585.26
加:其他收益 504.90 46.96 90.08 44.09
投资净收益 10,209.80 662,702.94 180,682.22 156,846.20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34,528.49 19,340.05 14,549.89
资产减值损失 -1,445.30
信用减值损失 -48,614.29 -2,991.16 1,486.40
资产处置收益 0.11 -5.90
营业利润 -8,219.17 550,635.46 98,129.82 63,837.80
加:营业外收入 0.50 239.12
减:营业外支出 15.13 67.01 949.93 122.56
利润总额 -8,234.30 550,568.94 97,179.89 63,954.35
减:所得税
净利润 -8,234.30 550,568.94 97,179.89 63,954.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234.30 550,568.94 97,179.89 63,954.35
加:其他综合收益 2,649.23 -18,605.95 42,460.72
综合收益总额 -8,234.30 553,218.17 78,573.93 106,415.07
图表8-36: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71.06 5,426.00 11,622.07 9,760.11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7.2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14.27 9,395.89 6,212.98 32,754.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85.33 14,821.89 17,835.05 42,631.8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7.69 938.54 572.40 226.5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114.43 6,455.17 6,136.21 5,363.85
支付的各项税费 450.80 1,980.75 1,652.84 2,299.3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09.81 8,174.16 5,952.74 32,118.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12.73 17,548.62 14,314.19 40,007.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7.40 -2,726.73 3,520.86 2,624.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15,348.20 103,641.56 61,133.0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530.63 27,503.41 144,132.64 78,920.5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0.02 0.80 0.8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229,526.36 123,074.3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00.00 158,910.00 96,51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530.60 531,288.78 467,359.38 140,053.6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94 5,101.94 907.16 857.55
投资支付的现金 30,727.00 150,671.04 191,430.81 130,323.6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00.00 4,800.00 78,200.00 82,1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629.94 160,572.97 270,537.97 213,281.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099.34 370,715.80 196,821.41 -73,227.6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000.00 600,000.00 270,000.00 417,030.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0,000.00 600,000.00 270,000.00 417,030.0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0,000.00 814,048.00 240,310.00 245,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755.57 91,737.81 89,349.75 96,375.1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0.00 807.12 870.34 1,399.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2,155.57 906,592.93 330,530.09 342,774.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155.57 -306,592.93 -60,530.09 74,255.26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63.17 0.31 4.1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1,482.31 61,332.97 139,812.49 3,655.90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3,331.45 241,998.48 102,185.98 98,530.0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1,849.14 303,331.45 241,998.48 102,185.98
(三)担保人财务分析
1、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图表8-37: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口径资产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585,123.84 6.52 626,280.26 7.07 809,977.24 9.16 580,991.34 6.81
应收票据 3,031.34 0.03 1,542.00 0.02 1,896.00 0.02 28,783.92 0.34
应收账款 390,522.95 4.35 394,844.90 4.45 349,620.81 3.95 288,437.18 3.38
应收款项融资 0.00 0.00 0.00 11,329.02 0.13
预付款项 3,164.62 0.04 2,481.16 0.03 5,820.73 0.07 7,691.82 0.09
其他应收款 29,036.65 0.32 20,456.79 0.23 120,634.27 1.36 4,039.46 0.05
存货 76,285.27 0.85 94,983.09 1.07 163,110.63 1.84 150,596.40 1.76
合同资产 10.88 0.00 9.58 0.00 7.62 0.00 305.69 0.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0.00 3.81 0.00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106.53 0.01 1,176.53 0.01 1,339.03 0.02 8,516.67 0.10
其他流动资产 69,320.57 0.77 50,620.90 0.57 35,099.06 0.40 53,969.33 0.63
其他金融类流动资产 0.00 0.00 14,633.10 0.17 0.00
流动资产合计 1,157,602.66 12.90 1,192,399.01 13.45 1,502,138.48 16.98 1,134,660.84 13.30
发放贷款及垫款 811.88 0.01 785.83 0.01 114.64 0.00 3,086.08 0.0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04,932.63 26.80 2,404,932.63 27.13 2,402,283.41 27.16 2,422,330.41 28.3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06,414.07 4.53 406,414.07 4.59 347,702.18 3.93 325,474.87 3.81
长期应收款 1,939.47 0.02 2,494.47 0.03 5,237.07 0.06 7,181.67 0.08
长期股权投资 685,337.46 7.64 673,773.53 7.60 625,602.08 7.07 444,889.63 5.21
投资性房地产 18,014.00 0.20 17,492.32 0.20 10,019.03 0.11 11,060.46 0.13
固定资产 3,260,552.07 36.33 3,303,470.68 37.27 3,488,180.55 39.44 3,033,660.89 35.55
在建工程 826,389.88 9.21 587,032.33 6.62 114,458.01 1.29 618,791.39 7.25
使用权资产 3,656.64 0.04 3,840.10 0.04 3,437.24 0.04 3,702.82 0.04
无形资产 54,785.23 0.61 54,617.43 0.62 55,975.67 0.63 51,674.88 0.61
商誉 2,843.63 0.03 1,812.16 0.02 1,812.16 0.02 1,812.16 0.02
长期待摊费用 49.76 0.00 51.58 0.00 58.87 0.00 2,366.98 0.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11.89 0.04 3,344.71 0.04 3,277.89 0.04 3,161.54 0.0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8,509.11 1.65 210,810.18 2.38 284,791.88 3.22 468,985.10 5.50
非流动资产合计 7,817,647.74 87.10 7,670,872.02 86.55 7,342,950.66 83.02 7,398,178.89 86.70
资产总计 8,975,250.40 100.00 8,863,271.03 100.00 8,845,089.14 100.00 8,532,839.72 100.00
随着经营业务的不断扩大,近年来公司资产总额整体呈增长态势。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资产总额分别为8,532,839.72万元、8,845,089.14万元、8,863,271.03万元和8,975,250.40万元,2023年末及2024年末的资产总额分别较上年末增加312,249.42万元和18,181.89万元,增幅分别为3.66%和0.21%。2025年3月末担保人资产总额较2024年末增加111,979.37万元,增幅1.26%。
①流动资产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流动资产分别为1,134,660.84万元、1,502,138.48万元、1,192,399.01万元及1,157,602.6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13.3%、16.98%、13.45%和12.90%,担保人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等构成。
A.货币资金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580,991.34万元、809,977.24万元、626,280.26万元及585,123.8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6.81%、9.16%、7.07%和6.52%。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的货币资金总体呈现稳定态势。公司始终保持与经营规模及资产规模相匹配的货币资金,以保障正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2023年末,担保人货币资金较2022年末增加228,985.90万元,增幅39.41%,主要为当年债务规模增大所致。2024年末,担保人货币资金较2023年末减少183,696.98万元,减幅22.68%,主要系担保人减少银行借款融资。2025年3月末,担保人货币资金较2024年末减少41,156.42万元,减幅6.57%。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
图表8-38:近三年及一期末货币资金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5年末
未到期应收利息 119.85 113.01 310.52 142.94
库存现金 - - - 0.30
银行存款 580,991.24 619,034.49 800,572.27 546,321.38
其他货币资金 4,012.76 7,132.76 9,094.44 34,526.73
合计 585,123.84 626,280.26 809,977.23 580,991.34
B.应收票据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应收票据分别为28,783.92万元、1,896.00万元、1,542.00万元及3,031.3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0.34%、0.02%、0.02%和0.03%。2023年末,担保人应收票据较2022年末减少26,887.92万元,减幅93.41%,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当期结转所致。2024年末,担保人应收票据较2023年末减少354.00万元,减幅18.67%。2025年末3月末,担保人应收票据较2024年末增加1,489.34万元,增幅96.58%,主要系部分子公司应收热费以票据形式结算。
C.应收账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应收账款分别为288,437.18万元、349,620.81万元、394,844.90万元及390,522.9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3.38%、3.95%、4.45%和4.35%。近三年,担保人应收账款保持增长趋势,2023年末、2024年末分别增加21.21%和12.94%,主要是因为担保人业务扩张带来应收账款增加。2025年3月末,担保人应收账款较2024年末减少4,321.95万元,减幅1.09%,
担保人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经担保人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图表8-39: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411,642.76 415,694.00 368,639.15 299,607.45
减:坏账准备 21,119.81 20,849.10 19,018.34 11,170.26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390,522.95 394,844.90 349,620.81 288,437.18
图表8-40:担保人应收账款按种类计提坏账准备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种类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比 计提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占比 计提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45.98 0.08 345.98 100 -345.98 0.08 345.98 1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411,296.78 99.92 20,773.83 5.05 -415,348.02 99.92 20,503.12 4.94
应收账款
合计 411,642.76 100 21,119.81 5.13 -415,694.00 100 20,849.10 5.02
图表8-41:截至2024年末担保人应收账款前五大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 计提坏账准备
可再生能源补贴基金 非关联方 217,847.99 52.41 7,624.68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1,534.49 19.61 0.00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非关联方 66,485.80 15.99 28.50
武威市城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8,658.57 6.89 7,755.96
甘肃瓮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2,000.34 0.48 0.00
合计 - 396,527.19 95.38 15,409.14
图表8-42:截至2025年3月末担保人应收账款前五大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 计提坏账准备
可再生能源补贴基金 非关联方 225,639.80 54.81 7,895.39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1,881.89 15.03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非关联方 54,422.75 13.22 28.5
武威市城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5,642.24 8.66 7,755.96
金昌市城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5,488.43 1.33
合计 - 383,075.11 93.06 15,679.85
D.预付款项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预付款项分别为7,691.82万元、5,820.73万元、2,481.16万元及3,164.6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0.09%、0.07%、0.03%和0.04%。2023年末,担保人预付账款较2022年末减少1,871.09万元,减幅24.32%,主要系担保人结算燃料款,冲减预付燃料款;2024年末,担保人预付账款较2023年末减少3,339.57万元,减幅57.37%,主要系燃料款达到结算条件,冲减预付款。截至2025年3月末,担保人预付账款较2024年末增加683.46万元,增幅27.55%。
图表8-43:截至2024年末担保人预付账款五大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是否关联方 金额 占比 款项性质
1 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765.53 30.85 费用款
2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00.00 12.09 费用款
3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酒泉供电公司 非关联方 220.99 8.91 费用款
4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兰州供电公司 非关联方 150.85 6.08 费用款
5 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43.96 5.8 费用款
合计 - 1,581.33 63.73 -
图表8-44:截至2025年3月末末担保人预付账款五大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是否关联方 金额 占比 性质
1 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否 653.48 20.65 费用款
2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酒泉供电公司 否 364.18 11.51 费用款
3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否 300.00 9.48 费用款
4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否 152.86 4.83 费用款
5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兰州供电公司 否 120.34 3.80 费用款
合计 - 1,590.86 50.27
E.其他应收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4,039.46万元、120,634.27万元、20,456.79万元及29,036.6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0.05%、1.36%、0.23%和0.32%。报告期内,担保人其他应收款包括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2023年末较上年末增加116,594.81万元,增幅为2886.40%,主要系应收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款。2024年末较上年末减少100,177.48万元,减幅83.04%,主要系2024年收到股权转让款。2025年3月末较年初增加8,579.86万元,增幅为41.94%,主要系东岗项目尾工结算。
担保人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经担保人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图表8-45: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其他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263,822.05 255,414.29 273,011.14 156,572.32
减:坏账准备 234,785.40 234,957.50 152,376.86 152,532.86
其他应收款项账面价值 29,036.65 20,456.79 120,634.27 4,039.46
图表8-46:担保人其他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明细
单位:万元、%
种类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比 计提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占比 计提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229,225.29 86.89 209,564.86 91.42 229,393.29 89.81 209,732.86 91.43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34,596.76 13.11 25,220.54 72.90 26,021.00 10.19 25,224.64 96.94
合计 263,822.05 100 234,785.40 —— 255,414.29 100 234,957.50 ——
图表8-47: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项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 账龄 计提坏账准备 款项性质
置业公司-待摘牌投资商 非关联方 103,215.80 40.41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83,697.74 代垫款
甘肃省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方 64,485.89 25.25 3年以上 64,485.89 还本有偿债券
甘肃开拓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孙公司 33,836.91 13.25 2-3年、3年以上 33,836.91 内部往来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非关联方 29,388.00 11.51 3年以上 29,388.00 电建基金
新疆甘电投辰旭能源有限公司 孙公司 6,260.25 2.45 2-3年、3年以上 6,260.25 内部往来
合计 237,186.85 92.87 —— 217,668.79
图表8-48:截至2025年3月末担保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大往来方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 账龄 计提坏账准备 款项性质
置业公司-待摘牌投资商 非关联方 103,215.80 39.12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83,697.74 代垫款
甘肃省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方 64,485.89 24.44 3年以上 64,485.89 还本有偿债券
甘肃开拓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 33,836.91 12.83 2-3年、3年以上 33,836.91 内部往来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非关联方 29,388.00 11.14 3年以上 29,388.00 电建基金
新疆甘电投辰旭能源有限公司 关联方 6,260.25 2.37 2-3年、3年以上 6,260.25 内部往来
合计 237,186.85 89.90 217,668.79
2024年末和2025年3月末,担保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大往来方合计分别占担保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92.87%和89.90%。
F.存货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存货分别为150,596.40万元、163,110.63万元、94,983.09万元及76,285.2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1.76%、1.84%、1.07%和0.85%。担保人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及其他等。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存货规模呈波动趋势。2023年末较上年末增加12,514.23万元,增幅8.31%,主要系火电企业购买的电煤燃料增加所致。2024年末较上年末减少68,127.54万元,减幅41.77%,主要系置业公司存量房产及存货计提减值所致;2025年3月末较上年末减少18,697.82万元,减幅19.69%,主要系火电企业强化存货管理,优化存煤结构所致。
图表8-49: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存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7,007.77 140.52 26,867.24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46,858.41 14,486.95 32,371.46
库存商品(产成品) 17,043.12 - 17,043.12
其他 3.45 - 3.45
合计 90,912.74 14,627.47 76,285.27
(续)
项目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42,637.76 140.52 42,497.24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47,058.64 14,871.38 32,187.26
库存商品(产成品) 20,296.72 - 20,296.72
周转材料 1.87 - 1.87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109,994.99 15,011.90 94,983.09
(续)
项目 2023年末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57,120.18 140.62 56,979.56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142,178.57 39,994.26 102,184.31
库存商品(产成品) 142,178.57 39,994.26 102,184.31
周转材料 3,902.05 - 3,902.05
合同履约成本 4.67 - 4.67
发出商品 40.03 - 40.03
合计 203,245.51 40,134.88 163,110.63
(续)
项目 2022年末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52,648.45 257.57 52,390.88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123,337.25 34,728.99 88,608.26
库存商品(产成品) 7,337.78 0.00 7,337.78
周转材料 4.36 0.00 4.36
合同履约成本 2,255.12 0.00 2,255.12
发出商品 0.00 0.00 0.00
合计 185,582.97 34,986.57 150,596.40
截至2025年3月末,担保人存货中原材料账面价值为27,007.77万元,主要为火电企业购买的电煤燃料;库存商品(产成品)账面价值为17,043.12万元;存货中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账面价值为46,858.41万元。
G.其他流动资产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包括留待抵扣进项税、预缴税金和待认证进项税额等。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53,969.33万元、35,099.06万元、50,620.90万元及69,320.5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0.63%、0.40%、0.57%和0.77%。2023年末,担保人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减少18,597.27万元,减幅34.63%,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减少所致。
图表8-50: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其他流动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5年末
待抵扣进项税 53,249.11 42,959.03 32,263.87 49,313.59
预缴税金 1,372.24 7,331.86 2,745.55 4,507.11
待认证进项税额 14,593.83 158.11 34.86 148.62
其他 105.39 171.91 54.77 0.00
合计 69,320.57 50,620.90 35,099.06 53,969.33
②非流动资产分析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3月末,担保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7,398,178.89万元、7,342,950.66万元、7,670,872.02万元及7,817,647.7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86.70%、83.02%、86.55%和87.10%。担保人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等构成。
A.长期股权投资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444,889.63万元、625,602.08万元、673,773.53万元及685,337.4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5.21%、7.07%、7.60%和7.64%。2023年末,担保人长期股权投资较2022年增长180,712.44万元,主要系对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增加59,723.17万元所致。2024年末,担保人长期股权投资较2023年增长48,171.45万元,增幅7.70%。2025年3月末担保人长期股权投资较2023年末增加11,563.93万元,增幅1.72%。
图表8-51:担保人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主要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被投资企业 2025年3月末余额 2024年末余额
丝绸之路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35,376.86 35,376.86
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60,483.22 352,804.05
甘肃洁源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2,620.61 2,620.61
国投甘肃小三峡发电有限公司 40,827.29 36,440.76
国投酒泉第一风电有限公司 3,735.75 3,753.10
甘肃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2,293.73 242,293.73
合计 685,337.46 673,773.53
B.投资性房地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投资性房地产分别为11,060.46万元、10,019.03万元、
17,492.32万元及18,014.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0.13%、0.11%、0.20%和0.20%。占比较小。担保人的投资性房地产主要是房屋、建筑物。担保人2023年末投资性房地产较2022年末减少1,041.43万元,减幅9.42%。2024年末投资性房地产较2023年末增加7,473.29万元,增幅74.59%,主要系房屋、建筑物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投资性房地产较2024年末增加521.68万元,增幅2.98%。担保人2024年末投资房地产情况如下:
图表8-52:担保人2024年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账面原值合计 11,692.16 14,696.75 5,564.55 20,824.36
其中:房屋、建筑物 11,692.16 14,696.75 5,564.55 20,824.36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合计 1,673.13 1,753.03 94.12 3,332.04
其中:房屋、建筑物 1,673.13 1,753.03 94.12 3,332.04
三、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净值合计 10,019.03 - - 17,492.32
其中:房屋、建筑物 10,019.03 - - 17,492.32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累计合计 - - - -
其中:房屋、建筑物 10,019.03 - - 17,492.32
五、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合计 10,019.03 - - 17,492.32
其中:房屋、建筑物 11,692.16 14,696.75 5,564.55 20,824.36
C.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别为2,422,330.41万元、2,402,283.41万元、2,404,932.63万元及2,404,932.6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28.39%、27.16%、27.13%和26.80%。2023年末担保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2022年末减少20,047.01万元,减幅0.83%,主要系担保人对子公司的投资减少。2024年末担保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2023年末增加2,649.22万元,增幅0.11%%。2025年3月末,担保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2024年末变化不大。
图表8-53:担保人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被投资企业 2025年3月末余额 2024年末余额
国家管网集团甘肃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8,024.47 8,024.47
华陇能创股份有限公司 3,922.24 3,922.24
甘肃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531.93 531.93
甘肃丝绸之路交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00 200.00
甘肃金城新三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6.63 1,006.63
北京金城高新创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1.96 151.96
北京国投协力股权投资 237.44 237.44
甘肃省煤炭资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9,380.03 19,380.03
敦煌文博投资有限公司 24,081.53 24,081.53
甘肃省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335,600.00 2,335,600.00
甘肃公交建公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0,090.68 10,090.68
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705.72 1,705.72
合计 2,404,932.63 2,404,932.63
D.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清理。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固定资产分别为3,033,660.89万元、3,488,180.55万元、3,303,470.68万元及3,260,552.0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35.55%、39.44%、37.27%和36.33%。担保人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2023年末,担保人固定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454,519.66万元,增幅14.98%。2024年末,担保人固定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184,709.87万元,减幅5.30%。2025年3月末担保人固定资产较2024年末减少-42,918.61万元,减幅1.30%,主要系固定资产减值所致。
担保人的固定资产结构明细具体如下:
图表8-54: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固定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固定资产 3,260,424.70 3,303,470.68
固定资产清理 127.38 0.00
合计 3,260,552.07 3,303,470.68
图表8-55: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固定资产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账面余额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资产 447.79 0 0 447.79
房屋及建筑物 2,507,467.07 676,706.77 24,902.11 1,805,858.19
机器设备 2,954,401.91 1,396,749.97 109,426.70 1,448,225.24
运输设备 9,926.81 7,884.34 14.74 2,027.73
电子设备 2,310.94 1,849.29 73.74 387.90
办公设备 5,982.69 4,237.17 116.66 1,628.86
酒店业家具 9,517.92 8,819.06 0.00 698.86
其他 2,743.85 1,572.41 21.32 1,150.12
合计 5,492,798.97 2,097,819.00 134,555.28 3,260,424.70
项目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资产 447.79 0.00 0.00 447.79
房屋及建筑物 2,507,497.47 673,076.90 24,902.11 1,809,518.47
机器设备 2,954,240.06 1,357,487.20 109,426.70 1,487,326.16
运输设备 9,926.81 7,721.51 14.74 2,190.56
电子设备 2,322.54 1,836.48 73.74 412.31
办公设备 5,982.00 4,146.03 116.66 1,719.31
酒店业家具 9,536.90 8,830.94 0.00 705.96
其他 2,743.85 1,572.41 21.32 1,150.12
合计 5,492,697.42 2,054,671.47 134,555.28 3,303,470.68
担保人的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担保人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8—50年 0 12.5—2.0
机器设备 4—30年 0—3 25—3.23
运输工具 5—10年 0—5 20—9.7
电子设备 8—10年 3—5 12.12—9.7
办公设备 8 0 12.5
酒店业家具 8 5 11.875
其他 12 0 8.3
担保人固定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将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E.在建工程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在建工程分别为618,791.39万元、114,458.01万元、587,032.33万元及826,389.8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7.25%、1.29%、6.62%和9.21%。2023年末,担保人在建工程较2022年末减少504,333.38万元,减幅81.50%,主要系高台县盐池滩100MW风电场项目、瓜州干河口200MW光伏项目、永昌河清滩300MW光伏发电项目等新能源项目及常乐发电3、4号机组项目完工所致。2024年末,担保人在建工程较2023年末增加472,574.32万元,增幅412.88%。2025年3月末担保人在建工程较2024年末增加239,357.55万元,增幅40.77%。近一年及一期,公司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甘肃电投常乐发电5、6号机组项目、张掖发电2*1000MW燃煤机组扩建项目陆续投入资金。
图表8-56:截至2024年末担保人重要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价值
1.甘肃电投常乐发电5、6号机组项目 298,068.20 0.00 298,068.20
2.张掖发电2*1000MW燃煤机组扩建 279,664.72 0.00 279,664.72
3.张掖电厂#2公寓楼项目 974.62 0.00 974.62
4.张掖电厂二期前期项目 973.85 973.85 0.00
5.甘肃电投集团工业互联网平台(一期) 851.26 0.00 851.26
6.凉州九墩滩300万光伏项目 430.64 0.00 430.64
7.煤炭物流智慧物流平台建设项目 318.33 0.00 318.33
8.集团燃料供应链数智化管理系统(应用层)建设项目 168.69 0.00 168.69
9.其他项目 6,108.16 690.05 5,418.11
10.工程物资 1,137.75 0.00 1,137.75
合计 588,696.22 1,663.90 587,032.33
担保人在建工程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将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F.无形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无形资产分别为51,674.88万元、55,975.67万元、54,617.43万元及54,785.2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0.61%、0.63%、0.62%和0.61%。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软件等。担保人2023年末无形资产较上年末增加4,300.79万元,增幅为8.32%;担保人2024年末无形资产较上年末减少1,358.24万元,减幅为2.43%;担保人2025年3月末无形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167.80万元,增幅0.31%。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无形资产的规模保持相对稳定。
图表8-57: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无形资产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累计摊销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累计摊销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软件 8,922.06 4,481.69 667.21 3,773.16 8,922.06 4,302.49 667.21 3,952.36
土地使用权 63,145.76 12,137.06 0.00 51,008.70 62,145.76 11,484.09 0.00 50,661.68
专利权 3.48 0.12 0.00 3.36 3.48 0.09 0.00 3.39
合计 72,071.30 16,618.87 667.21 54,785.22 71,071.31 15,786.67 667.21 54,617.43
G.其他非流动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468,985.10万元、284,791.88万元、210,810.18万元及148,509.1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5.50%、3.22%、2.38%和1.65%。担保人2023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减少184,193.22万元,减幅39.27%,担保人2024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73,981.70万元,减幅25.98%。担保人2025年3月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4年末减少62,301.07万元,减幅39.55%。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其他非流动资产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减少所致。
图表8-58: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115,409.31 177,672.06
待抵扣进项税额 2,855.58 2,855.58
待认证进项税额 244.22 244.22
委贷本金 30,000.00 30,000.00
委贷利息 0.00 38.32
庆阳陇能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本利和 10,345.26 11,038.68
庆阳陇能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减值准备 -10,345.26 -11,038.68
进入破产程序子公司资金拆借 28,220.00 28,220.00
进入破产程序子公司资金拆借减值准备 -28,220.00 -28,220.00
抵债资产 0.0008 0.0008
合计 148,509.11 210,810.18
(2)负债结构分析
图表8-59: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口径负债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20,013.87 0.41 20,013.80 0.42 31,025.24 0.61 110,141.20 2.29
应付票据 14,553.46 0.30 11,931.70 0.25 41,915.02 0.82 105,904.21 2.20
应付账款 261,724.40 5.42 150,862.24 3.19 261,944.45 5.15 271,521.57 5.64
预收款项 245.61 0.01 478.59 0.01 393.25 0.01 299.80 0.01
合同负债 4,190.52 0.09 6,508.55 0.14 2,786.93 0.05 4,599.78 0.10
应付职工薪酬 15,162.14 0.31 25,014.65 0.53 23,448.21 0.46 20,718.68 0.43
应交税费 15,275.74 0.32 10,263.56 0.22 20,710.86 0.41 6,546.54 0.14
其他应付款 141,046.44 2.92 110,251.93 2.33 89,168.04 1.75 78,082.61 1.6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72,742.33 7.71 497,336.51 10.52 823,618.98 16.21 422,818.68 8.78
其他流动负债 13,349.67 0.28 15,864.04 0.34 9,697.30 0.19 11,074.03 0.23
其他金融类流动负债 0.03 0.00 225.66 0.00 592.67 0.01 171.95 0.00
流动负债合计 858,304.21 17.76 848,751.24 17.95 1,305,300.96 25.69 1,031,879.05 21.42
长期借款 3,230,076.45 66.84 3,133,811.88 66.27 3,383,417.52 66.58 2,976,661.47 61.79
应付债券 629,547.54 13.03 629,885.72 13.32 325,785.09 6.41 739,621.96 15.35
租赁负债 2,681.93 0.06 2,426.13 0.05 2,200.83 0.04 2,269.82 0.05
长期应付款 31,229.86 0.65 32,090.08 0.68 35,455.19 0.70 36,413.06 0.76
预计负债 48,800.59 1.01 48,798.75 1.03 12.18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439.01 0.07 3,411.33 0.07 596.00 0.01 2,387.92 0.05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9,815.84 0.20 9,931.18 0.21 9,736.37 0.19 10,572.84 0.22
其他非流动负债 18,974.69 0.39 19,952.90 0.42 19,339.88 0.38 17,211.64 0.36
非流动负债合计 3,974,565.91 82.24 3,880,307.97 82.05 3,776,543.07 74.31 3,785,138.72 78.58
负债合计 4,832,870.12 100.00 4,729,059.21 100.00 5,081,844.03 100.00 4,817,017.78 100.00
公司总负债呈现波动态势。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3月末,担保人负债合计分别为4,817,017.78万元、5,081,844.03万元、4,729,059.21万元和4,832,870.12万元。
①流动负债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流动负债分别为1,031,879.05万元、1,305,300.96万元、848,751.24万元及858,304.2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为21.42%、25.69%、17.95%和17.76%。担保人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
A.短期借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短期借款分别为110,141.20万元、31,025.24万元、20,013.80万元及20,013.8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为2.29%、0.61%、0.42%和0.41%。担保人2023年末短期借款较2022年末减少79,115.95万元,减幅71.83%。担保人2024年末短期借款较2023年末减少11,011.44万元,减幅35.49%。担保人2025年3月末短期借款较2024年末变动较小,随着经营业绩向好,担保人短期借款融资持续减少。
B.应付票据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应付票据分别为105,904.21万元、41,915.02万元、11,931.70万元及14,553.4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为2.20%、0.82%、0.25%和0.30%。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担保人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变化幅度分别为-60.42%、-71.53%和21.97%。近三年,担保人应付票据呈现减少趋势。
图表8-60: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应付票据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银行承兑汇票 14,553.46 11,931.70 41,915.02 105,904.21
商业承兑汇票 0.00 0.00 0.00 0.00
合计 14,553.46 11,931.70 41,915.02 105,904.21
C.应付账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应付账款分别为271,521.57万元、261,944.45万元、150,862.24万元及261,724.4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为5.64%、5.15%、3.19%和5.42%。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变化幅度分别为-3.53%、-42.41%及73.49%,2024年末应付账款减少主要系担保人结算部分应付账款所致。2025年末3月末担保人应付账款增加主要系部分账款未达付款条件。
图表8-61:担保人近一年一期末应付账款前五大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2025年3月末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期末余额 未结算原因 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1,212.99 未达付款条件 15.75%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9,403.40 未达付款条件 15.06%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非关联方 8,292.60 未达付款条件 3.17%
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4,110.00 未达付款条件 1.57%
巴里坤广汇马朗矿业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864.26 未达付款条件 1.48%
合计 96,883.25 37.02%
2024年末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期末余额 未结算原因 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5,855.41 未达付款条件 17.14%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4,152.62 未达付款条件 16.0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非关联方 11,287.75 未达付款条件 5.50%
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8,292.60 未达付款条件 4.92%
瓜州广汇能源经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7,428.96 未达付款条件 3.65%
合计 71,240.70 47.22%
D.其他应付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78,082.61万元、89,168.04万元、110,251.93万元及141,046.4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为1.62%、1.75%、2.33%和2.92%。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其他应付款变动幅度为14.20%、23.65%及27.93%,呈现上升趋势。
担保人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其中其他应付款项占比较大。担保人2024年末其他应付款结构如下:
图表8-62:担保人近一年一期其他应付款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应付利息 0.00 0.00% 0.00 0.00%
应付股利 631.84 0.45% 6,139.84 5.57%
其他应付款项 140,414.60 99.55% 104,112.10 94.43%
合计 141,046.44 100.00% 110,251.93 100.00%
图表8-63:担保人近一年一期担保人其他应付款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应付往来款 1,781.58 1.27% 1,781.58 1.71%
应付保证金及押金 3,823.21 2.72% 3,456.24 3.32%
质保金 116,856.65 83.22% 88,872.13 85.36%
库区基金 735.46 0.52% 924.39 0.89%
水资源费 99.90 0.07% 856.97 0.82%
住房维修基金 1,121.96 0.80% 1,155.91 1.11%
党组织工作经费 1,808.90 1.29% 1,814.55 1.74%
其他 14,186.94 10.10% 5,250.32 5.04%
合计 140,414.60 100.00% 104,112.10 100.00%
图表8-64:2024年末担保人账龄超过1年的前五大其他应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债权单位名称 余额 占比 未偿还原因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24,658.55 22.37% 未到结算期
中能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6,500.24 5.90% 未到结算期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5,794.00 5.26% 未到结算期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3,227.76 2.93% 未到结算期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3,212.63 2.91% 未到结算期
合计 110,251.93 39.36% --
E.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422,818.68万元、823,618.98万元、497,336.51万元及372,742.3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为8.78%、16.21%、10.52%和7.71%。
图表8-65:近三年一期末担保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65,867.65 340,592.26 240,946.37 233,243.75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201,691.54 151,652.04 576,536.21 181,462.9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4,791.14 4,638.49 6,032.42 7,384.17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392 453.72 103.98 727.78
合计 372,742.33 497,336.51 823,618.98 422,818.68
F.其他流动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11,074.03万元、9,697.30万元、15,864.04万元及13,349.6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为0.23%、0.19%、0.34%和0.28%。担保人2023年末其他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减少1,376.73万元,减幅12.43%,主要系担保人预收转让小贷公司股权款减少所致。担保人2024年末其他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6,166.74万元,,增幅63.59%,主要系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担保人2025年3月末其他流动负债较2027年末减少2,514.37万元,减幅15.85%。
②非流动负债分析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3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3,785,138.72万元、3,776,543.07万元、3,880,307.97万元及3,974,565.9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为78.58%、74.31%、82.05%和82.24%。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
A.长期借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长期借款分别为2,976,661.47万元、3,383,417.52万元、3,133,811.88万元及3,230,076.45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为61.79%、66.58%、66.27%和66.84%。2023年末担保人长期借款较2022年末增加406,756.04万元,增幅13.66%。2024年末担保人长期借款较2023年末减少249,605.64万元,减幅7.38%。2025年3月末担保人长期借款较2024年末增加96,264.57万元,增幅3.07%。
图表8-66:2024年末长期借款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质押借款 471,147.55 15.03%
抵押借款 152,310.13 4.86%
保证借款 2,048,916.77 65.38%
信用借款 461,437.43 14.72%
合计 3,133,811.88 100.00%
B.应付债券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应付债券分别为739,621.96万元、325,785.09万元、629,885.72万元及629,547.5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为15.35%、6.41%、13.32%和13.03%。
2023年末,担保人应付债券较2022年末减少413,836.87万元,减幅55.95%。主要原因为公司发行的企业债“14甘电投债”本金10亿元(人民币)、境外债“甘电投3.7%N20240929”本金3亿元(美元)、可交债“21甘电E1”本金6亿元(人民币)及对应利息即将在2024年进入回售期而分类至“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2024年末,担保人应付债券较2023年末增加304,100.63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发行了“24甘电投MTN001”及“24甘电投MTN002”,发行规模均为人民币20亿元。2025年3月末,担保人应付债券较2024年末减少338.18万元,减幅0.05%,
C.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包括长期应付款项和专项应付款,其中,长期应付款项主要是融资租赁应付款,专项应付款主要包括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长期应付款分别为36,413.06万元、35,455.19万元、32,090.08万元及31,229.8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为0.76%、0.70%、0.68%和0.65%。2023年末担保人长期应付款较2022年末减少957.87万元,减幅2.63%。2024年末担保人长期应付款较2023年末减少3,365.11元,减幅9.49%。2025年3月末担保人长期应付款较2024年末减少860.22万元,减幅2.68%。近三年一期长期应付款基本保持稳定。
图表8-67: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长期应付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长期应付款 17,018.96 17,874.28 21,943.20 22,584.74
专项应付款 14,210.90 14,215.80 13,511.99 13,828.32
合计 31,229.86 32,090.08 35,455.19 36,413.06
D.递延所得税负债
截至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3月末,担保人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60.84万元、2,387.92万元、596万元和646.92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01%、0.05%、0.01%和0.01%。担保人2022年末担保人递延所得税负债比2021年增加2,327.08万元,增幅3,824.92%。担保人2023年末担保人递延所得税负债比2022年减少1,791.92万元,减幅75.04%。2024年3月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与2023年末增加50.92万元,增幅8.54%。
E.其他非流动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2,387.92万元、596.00万元、3,411.33万元及3,439.0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为0.05%、0.01%、0.07%和0.07%。担保人2023年末其他非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增加2,128.24万元,增幅12.37%。担保人2024年末其他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2,815.33万元,增幅472.37%。2025年3月末其他非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27.68万元,增幅0.81%,其他非流动负债近三年及一期整体比重较小。
2、所有者权益分析
报告期内,担保人所有者权益情况具体如下:
图表8-68: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末所有者权益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或股本) 362,000.00 8.74 362,000.00 8.76 362,000.00 9.62 362,000.00 9.74
其它权益工具 - 0.00 - 0.00 7,631.52 0.20 7,631.52 0.21
资本公积金 2,838,661.74 68.53 2,838,661.74 68.66 2,718,892.87 72.25 2,723,377.33 73.29
其它综合收益 -10,638.12 -0.26 -10,638.12 -0.26 -12,914.52 -0.34 3,537.56 0.10
专项储备 3,956.21 0.10 2,277.35 0.06 2,550.63 0.07 603.94 0.02
盈余公积金 194,167.74 4.69 194,167.74 4.70 139,110.85 3.70 139,110.85 3.74
一般风险准备 9,436.35 0.23 9,436.35 0.23 9,173.88 0.24 7,714.68 0.21
未分配利润 -247,384.59 -5.97 -174,386.61 -4.22 -222,793.31 -5.92 -362,801.00 -9.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150,199.34 76.05 3,221,518.46 77.92 3,003,651.92 79.82 2,881,174.88 77.54
少数股东权益 992,180.93 23.95 912,693.37 22.08 759,593.19 20.18 834,647.06 22.46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42,380.27 100.00 4,134,211.83 100.00 3,763,245.11 100.00 3,715,821.95 100.00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3月末,担保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3,715,821.95万元、3,763,245.11万元、4,134,211.83万元和4,142,380.27万元,规模呈现稳定上升趋势。其中:
①实收资本: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实收资本均为362,000.00万元,保持稳定。
②资本公积: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资本公积分别为2,723,377.33万元、2,718,892.87万元、2,838,661.74万元和2,838,661.74万元,保持稳定。
③其他综合收益: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其他综合收益分别为3,537.56万元、-12,914.52万元、-10,638.12万元和-10,638.12万元。担保人2023年末其他综合收益较2022年末减少16,452.08万元,减幅465.07%;担保人2024年末其他综合收益较2023年末增加2,276.40万元,增幅17.63%;担保人2025年3月末其他综合收益较2024年末无变化。担保人近三年其他综合收益大幅度波动变化主要是房地产项目的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对联营和子公司投资的权益科目核算时的差额等。
④专项储备: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专项储备分别为603.94万元、2,550.63万元2,277.35万元和3,956.21万元。担保人的专项储备主要是安全生产费和维检费。担保人2023年末专项储备较2022年末增加1,946.69万元,主要是担保人进行安全设施改造维护等使用了安全生产费;担保人2024年末专项储备较2023年末减少273.28万元,减幅10.71%。2025年3月末专项储备较2024年末增加1,678.86万元,增幅73.72%。
⑤一般风险准备: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一般风险准备分别为7,714.68万元、9,173.88万元、9,436.35万元和9,436.35万元。担保人2023年末一般风险准备较2022年末增加1,459.2万元,增幅18.91%。2024年末一般风险准备较2023年末增加262.47万元,增幅2.86%。担保人2025年3月末一般风险准备与2024年末无变化。
⑥未分配利润: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362,801.00万元、-222,793.31万元、-174,386.61万元和-247,384.59万元。担保人未分配利润持续为负,主要是由于担保人2021年以来煤炭价格处于较高位置、财务费用增加、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投资收益下降等原因导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并转入未分配利润所致。
3、损益情况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收入、利润情况具体如下:
图表8-69: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收入、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营业收入 388,544.27 1,344,970.32 1,264,278.90 1,169,232.06
营业成本 339,304.05 977,548.38 938,924.23 972,354.27
税金及附加 2,044.67 14,112.45 28,108.84 9,402.16
销售费用 144.78 492.82 556.02 568.44
管理费用 6,293.69 30,446.48 27,230.66 25,477.59
研发费用 746.79 724.38 870.03
财务费用 33,344.37 164,549.28 186,495.73 193,084.29
加:其他收益 1,191.04 5,969.19 4,936.00 2,857.43
投资净收益 14,582.11 67,335.60 245,243.68 126,535.40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58,711.89 22,247.62 8,674.19
资产减值损失 7.38 -131,372.04 -46,324.09
信用减值损失 770.20 -99,043.68 9,712.86 -40,299.63
资产处置收益 2,394.11 90.88 76.19
营业利润 23,956.07 192,448.61 233,098.04 18,994.78
加:营业外收入 74.09 1,946.46 2,357.00 5,748.93
减:营业外支出 18.39 6,851.92 2,332.02 1,441.74
利润总额 24,011.77 187,543.15 233,123.02 23,301.98
减:所得税 20,185.11 35,648.06 31,545.63 17,176.20
净利润 3,826.66 151,895.09 201,577.39 6,125.78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
最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169,232.06万元、1,264,278.9万元1,344,970.32万元和388,544.27万元,最近三年呈逐年上升态势。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电力业务,近年来售电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均维持在90%以上。近年来,受用电需求上升、发电装机容量提升、来水偏丰和新能源消纳改善等因素影响,公司发电量呈上升态势,使得公司电力业务收入逐年提升。最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营业成本分别为972,354.27万元、938,924.23万元、977,548.38万元和339,304.05万元,与营业收入的增长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2022-2024年,担保人利润总额分别为23,301.98万元、233,123.02万元和187,543.15万元。2023年利润总额较2022年增加209,821.04万元,增幅900.44%,2024年利润总额较2023年减少45,579.87万元,减幅19.55%。2025年1-3月,担保人利润总额为24,011.77万元,较上年同期(15,628.16万元)增加8,383.61万元,增幅53.64%,主要是装机容量增加,使得发电量同比增长,同时煤炭价格回落、上网电价增长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0.66%,营业成本同比上涨3.09%。
2022-2024年,担保人净利润分别为6,125.78万元、201,577.39万元和151,895.09万元。2023年净利润较2022年增加195,451.61万元,增幅3,190.64%,2024年净利润较2023年减少-49,682.3万元,减幅24.65%。2025年1-3月,担保人净利润为3,826.66万元,较上年同期(1,941.50万元)增加1,885.16万元,增幅97.10%。
改善措施:①全力推进电力保量提价,有效缓解经营压力。一是火电企业在做好电煤保障工作的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全力做好直购电价上调工作,积极推进外送西藏、湖南上网电价上调工作,缓解燃料成本上涨带来的经营压力。二是水电企业持续优化机组经济运行,加强水情预测,有效提高水量利用率,尽最大可能增发电量。三是继续加强省内现货运行规则研究,优化运行策略,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与现行规则,做好超发电量的市场化交易,争取新能源效益最大化。
②全力以赴做好电煤保供,保障能源安全供应。一是全面拓展煤源,加大新疆市场煤炭采购力度,紧盯新疆区域煤炭市场变化,积极拓展煤炭增量市场,协调保障燃煤运力,确保新疆优质煤炭安全稳定供应。二是与地方煤矿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力争地方煤矿合同应签尽签、应供尽供。三是建立三级燃料供应紧缺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对迎峰度冬期间煤炭供应保障的影响。
③全面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着力增收节支。一是持续强化非电业务的营销,不断增强非电业务的盈利能力。二是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尽可能降低材料费、修理费等生产成本,严格控制非生产性费用,切实降低经营成本。三是加强资金计划管理,多措并举严抓资金预测、电费及应收款项催收、资金支付和资金筹措等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
(2)期间费用分析
图表8-70: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144.78 0.36 492.82 0.25 556.02 0.26 568.44 0.26
管理费用 6,293.69 15.82 30,446.48 15.52 27,230.66 12.67 25,477.59 11.58
财务费用 33,344.37 83.82 164,549.28 83.85 186,495.73 86.74 193,084.29 87.77
研发费用 0.00 746.79 0.38 724.38 0.34 870.03 0.40
合计 39,782.84 100.00 196,235.37 100.00 215,006.79 100.00 220,000.35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期间费用分别为220,000.35万元、215,006.79万元、196,235.37万元和39,782.84万元,整体呈波动趋势;期间费用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82%、17.00%、14.59%和10.24%,占比呈下降趋势。其中:
①财务费用: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财务费用分别为193,084.29万元、186,495.73万元、164,549.28万元和33,344.37万元。报告期内担保人财务费用占期间费用的比例最高,财务费用持续下降。
②销售费用: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销售费用分别为568.44万元、556.02万元、492.82万元和144.78万元,占比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内容为运输费、广告费、职工薪酬等。
③管理费用: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管理费用分别为25,477.59万元、27,230.66万元、30,446.48万元和6,293.69万元。担保人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差旅费、办公费、聘请中介机构费等。
④研发费用: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研发费用分别为870.03万元、724.38万元、746.79万元和0万元,占比整体呈波动态势,主要内容为工资薪金和技术服务费。
(3)投资收益
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投资收益分别126,535.40万元、245,243.68万元、67,335.6万元和14,582.11万元,担保人投资收益主要来自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2023年担保人投资收益较2022年增加118,708.28万元,增幅93.81%,主要系处置是因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增长所致。
图表8-71: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投资收益来源情况
单位:万元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2,051.49 53,616.27 39,713.85 102,402.3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0.00 0.00 196,590.47 7,525.08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0.00 0.00 5,819.34 0.0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0.00 0.00 3.08 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0.00 77.88 251.22 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528.00 9,032.45 0.00 9,796.77
债务重组产生的投资收益 0.00 301.38 1,475.66 7,000.00
其他 2,002.63 4,307.62 1,390.07 -188.78
合计 14,582.11 67,335.60 245,243.68 126,535.40
(4)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①资产减值损失
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46,324.09万元、-131,372.04万元7.38万元和0.00万元。担保人2023年度较2022年度减少85,047.95万元,减幅为183.59%,主要系子公司紫金云和金昌公司多年亏损,评估公司对两家子公司估值下降,计提减值准备。最近三年担保人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8-72:担保人近三年资产减值损失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坏账损失 0.00 0.00
存货跌价损失 -6,233.82 -34,687.48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7.38 -8.51 0.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0.00 0.00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97,846.15 -11,636.60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27,283.57 0.00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0.00 0.00
其他 0.00 0.00
合计 7.38 -131,372.04 -46,324.09
②信用减值损失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担保人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40,299.63万元、-9,712.86万元、99,043.68万元和-770.20万元。担保人2022年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子公司对其当年出售子公司借款计提损失;2024年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子公司待摘牌房产代垫款项计提损失。
4、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图表8-73: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904.56 473,130.22 415,297.17 419,259.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035.81 -400,019.83 -295,831.33 -400,144.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009.09 -239,538.84 127,908.70 152,751.6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53,140.34 -166,491.61 247,374.85 171,870.40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如下:
图表8-74: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1,517.98 1,507,494.29 1,453,868.23 1,273,493.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7,613.42 1,034,364.07 1,038,571.07 854,233.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904.56 473,130.22 415,297.17 419,259.44
最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1,273,493.35万元、1,453,868.23万元、1,507,494.29万元和451,517.98万元,近三年增长趋势与营业收入基本一致。最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854,233.91万元、1,038,571.07万元、1,034,364.07万元和297,613.42万元。2023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增加184,337.16万元,增幅21.58%。2024年与上年变动幅度较小。
担保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419,259.44万元、415,297.17万元和473,130.22万元。2025年1-3月,担保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153,904.56万元,较上年同期(31,979.13万元)增加121,925.43万元,增幅381.27%。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图表8-75: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47.01 215,268.74 267,431.40 92,850.1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6,582.82 615,288.57 563,262.73 492,995.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035.81 -400,019.83 -295,831.33 -400,144.84
近三年,担保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92,850.16万元、267,431.39万元和215,268.74万元。最近三年,担保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492,995万元、563,262.73万元和615,288.57万元,呈现增长趋势。最近三年,担保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00,144.84万元、-295,831.33万元和-400,019.83万元,其中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净额较2022年增加104,313.51万元,增幅26.07%,主要是取得投资收益的现金增加。
2025年1-3月,担保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33,035.81万元,较上年同期(-102,131.73万元)减少235167.54万元,减幅30.26%。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图表8-76: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0,739.82 1,182,386.44 1,064,589.71 1,203,055.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4,748.91 1,421,925.28 936,681.01 1,050,303.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009.09 -239,538.84 127,908.70 152,751.61
最近三年,担保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1,203,055.30万元、1,064,589.71万元和1,182,386.44万元。最近三年,担保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1,050,303.69万元、936,681.01万元和1,421,925.28万元。最近三年,担保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152,751.61万元、127,908.70万元和-239,538.84万元。2024年筹资活动净额为负,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流出增加所致。2025年1-3月,担保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009.09万元,较上年同期(-98,755.91万元)增加24,746.82万元,增幅25.06%。
5、财务指标分析
(1)运营能力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营运能力情况如下:
图表8-77: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主要营运能力指标
单位:次/年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0.99 3.61 3.96 4.52
存货周转率 3.96 7.57 5.99 5.05
总资产周转率 0.04 0.15 0.15 0.14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3.最近一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未经年化
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52、3.96、3.61和0.99,整体波动变化,主要原因系应收账款中可再生能源补贴基金回款较慢且规模不断增加。
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05、5.99、7.57和3.96,存货周转率有所增长,主要系营业成本增加,存货减少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14、0.15、0.15和0.04,整体较稳定,略有小幅上升,总资产周转率较低与担保人行业特点(主营业务的固定资产占比较大)相符。
(2)偿债能力分析
图表8-78:担保人近三年合并口径主要偿债指标
财务指标 2024年度/末 2023年度/末 2022年度/末
流动比率 1.40 1.15 1.10
速动比率 1.29 1.02 0.95
资产负债率(%) 53.36 57.45 56.45
EBITDA利息倍数 3.63 3.11 1.97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EBITDA利息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费用化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从流动性指标来看,近三年,担保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1、1.15和1.40,速动比率分别为0.95、1.02和1.29,基本处于合理区间,表明担保人短期偿债能力较好。
从资产负债率来看,近三年,担保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45%、57.45%和53.36%,担保人资产负债率在报告期内相对稳定,处于合理水平。
从EBITDA利息保障倍数来看,近三年,担保人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97、3.11和3.63,利息保障倍数持续提升,表明担保人的本息偿付能力持续增强。
(3)盈利能力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收入、利润情况具体如下:
图表8-79: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收入、利润情况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营业毛利率 12.67% 27.32% 25.73% 16.84%
销售净利率 6.17% 14.31% 18.44% 1.62%
净资产收益率 0.09% 3.85% 5.39% 0.17%
总资产报酬率 0.64% 3.91% 4.85% 2.77%
注:1.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2.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3.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0.5*(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100%
4.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0.5*(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100%
5.担保人2024年1-3月净资产收益率及总资产报酬率数据未经年化
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16.84%、25.73%、27.32%和12.67%,呈逐年上升趋势;担保人销售净利率分别为1.62%、18.44%、14.31%和6.17%;最近三年及一期,担保人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0.17%、5.39%、3.85%和0.09%;资产报酬率分别为2.77%、4.85%、3.91%和0.64%。
(四)有息债务
1、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2025年3月末,担保人有息债务余额 4,272,081.08万元,具体如下:
图表8-80:2025年3月末担保人有息债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短期借款 20,013.8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72,742.33
长期借款 3,230,076.45
应付债券 629,547.54
长期应付款(付息款项) 19,700.89
有息债务合计 4,272,081.08
图表8-81:2025年3月末担保人有息负债担保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短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部分) 金额合计
信用 20,013.87 122,977.29 429,597.03 568,613.34 1,141,201.53
抵押 - 9,768.06 190,220.94 199,989.00
质押 - 24,438.47 459,271.06 3,247.78 486,957.31
保证 - 215,558.51 2,150,987.42 60,934.20 16,453.11 2,443,933.24
合计 20,013.87 372,742.33 3,230,076.45 629,547.54 19,700.89 4,272,081.08
2、主要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2025年3月末,担保人合并口径下金融机构借款融资利率在2.05%-5.95%之间,主要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8-82:截至2025年3月末担保人合并口径主要金融机构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债务主体 贷款机构 担保状况 起息日 到期日 债务余额
迭部汇能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银行 保证 2017.07.24 2032.07.21 18,050.00
迭部汇能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银行 保证 2024.05.30 2039.05.29 48,500.00
甘肃电投炳灵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保证 2011.01.25 2030.12.25 11,780.00
甘肃电投炳灵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银行 保证 2009.8.11 2030.12.25 31,750.00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银行 保证 2020.10.28 2039.12.5 46,264.50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保证、质押 2021.12.24 2047.10.18 118,600.00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保证、信用 2020.10.30 2039.12.5 178,800.00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进出口银行 保证、信用 2020.10.29 2039.12.5 97,550.00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银行 保证 2019.6.21 2039.12.5 156,140.00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 保证、质押 2020.10.28 2041.11.29 59,972.00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银行 保证 2022.11.28 2039.12.5 7,020.00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浦发银行 保证 2022.11.21 2039.12.5 12,600.00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银行 保证 2022.3.10 2039.12.5 33,978.75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发展银行 信用 2024.06.15 2044.06.12 40,000.00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银行 质押 2024.12.10 2044.9.9 6,000.00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信用 2024.08.19 2025.06.21 20,000.00
甘肃电投辰旭金塔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保证 2012.2.8 2032.02.07 6,580.00
甘肃电投辰旭金塔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昆仑金租公司 质押 2024.9.29 2028.9.30 1,312.50
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保证 2012.1.18 2032.01.17 14,570.00
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 质押 2022.12.21 2042.11.09 4,618.42
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信用 2022.11.19 2042.11.23 11,740.00
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平安金租公司 保证 2017.12.19 2026.12.18 936.15
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昆仑金租公司 保证 2023.8.29 2031.8.29 4,312.50
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 保证、抵押 2011.4.27 2031.12.31 57,795.00
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保证 2014.3.31 2034.3.30 14,600.00
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银行 保证、抵押 2012.6.21 2030.9.29 14,250.00
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银行 保证 2022.4.28 2035.5.16 20,044.00
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银行 保证 2022.5.26 2034.5.20 8,787.50
甘肃电投大容迭部水泊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华电租赁公司 质押 2022.12.23 2030.12.23 2,250.00
甘肃电投大容迭部水泊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昆仑金租公司 保证 2022.12.14 2032.12.14 6,000.00
甘肃电投鼎新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银行 保证 2011.01.14 2030.11.24 16,400.00
甘肃电投鼎新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保证 2010.5.18 2027.05.17 13,734.00
甘肃电投河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交银金融租赁公司 保证 2022.12.22 2027.12.22 4,560.00
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银行 保证 2024.02.07 2027.02.06 12,140.00
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银行 保证 2010.02.11 2026.03.27 1,500.00
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保证 2013.12.17 2029.12.16 33,365.00
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保证 2016.12.09 2029.06.29 48,000.00
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进出口银行 保证 2024.7.25 2026.12.12 35,402.50
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 抵押 2013.11.29 2028.11.29 37,500.00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质押 2022.05.30 2032.05.29 84,800.00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 信用 2021.12.29 2026.12.28 3,000.00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保证 2024.6.21 2027.6.21 50,000.00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保证 2022.12.5 2026.2.22 100,000.00
甘肃电投武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保证 2016.8.8 2031.8.7 77,886.00
甘肃电投武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 保证 2017.8.4 2031.12.25 40,930.00
甘肃电投永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 质押、抵押 2022.8.25 2042.8.25 17,291.00
甘肃电投永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银行 质押、抵押 2022.5.18 2042.5.17 8,510.00
甘肃电投永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发展银行 质押、抵押 2022.8.26 2042.8.14 10,700.00
甘肃电投永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质押、抵押 2022.9.29 2045.9.21 37,300.00
甘肃电投永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银行 质押 2023.5.15 2043.2.24 15,513.45
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 质押 2023.11.30 2041.6.21 52,000.00
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质押 2023.12.26 2026.12.26 50,100.00
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行兰州电力支行 信用 2023.11.30 2043.11.20 90,000.00
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发展银行 信用 2024.6.24 2044.6.13 92,499.32
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银行 信用、质押 2025.3.21 2045.3.20 2,821.80
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 信用 2023.4.20 2026.4.19 29,900.00
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银行 质押 2024.12.19 2041.9.20 2,764.80
甘肃高台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 质押 2022.9.21 2040.9.16 9,063.00
甘肃高台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保证、质押 2014.12.80 2044.5.28 17,187.00
甘肃高台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银行 质押 2022.9.16 2040.9.16 9,600.00
甘肃高台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发展银行 质押 2022.9.21 2042.8.2 6,314.73
甘肃汇能安北风电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抵押 2019.5.20 2028.6.30 22,428.00
甘肃汇能安北风电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保证、质押 2014.10.29 2031.11.17 20,450.00
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瓜州分公司 中国银行 质押 2022.10.31 2041.12.21 17,475.36
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瓜州分公司 兴业银行 质押 2022.4.18 2042.4.17 7,667.50
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瓜州分公司 农业发展银行 质押 2022.11.28 2042.11.22 8,026.00
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瓜州分公司 交通银行 质押 2023.5.25 2043.1.12 6,385.35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保证、质押 2007.5.18 2026.5.20 4,750.00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银行 保证 2016.11.25 2025.11.24 18,580.00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银行 保证 2010.9.29 2029.9.28 3,000.00
甘肃会展中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银行 保证 2021.12.30 2026.12.30 7,700.00
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浦发银行 保证 2019.2.27 2025.12.27 1,590.00
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质押、抵押 2011.4.29 2045.4.28 68,930.00
甘肃陇投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信用 2021.5.18 2041.5.18 15,000.00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银行 信用 2024.7.22 2028.12.30 250,000.00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信用 2022.8.24 2032.8.24 9,680.00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保证 2018.5.25 2028.5.25 460,000.00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信用 2024.4.29 2027.4.29 200,000.00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银行 信用 2022.4.13 2027.4.13 30,000.00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浦发银行 保证 2022.6.6 2025.6.6 100,000.00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 2019.7.19 2027.7.18 350,000.00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信用 2025.1.15 2035.1.15 50,000.00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浙商银行 保证 2017.4.20 2026.3.16 110,000.00
甘肃省投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农业发展银行 保证 2019.5.22 2031.5.19 67,500.00
甘肃省投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兰州银行 抵押、保证 2023.11.24 2033.11.21 39,800.00
甘肃省投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银行 抵押、保证 2023.12.29 2028.12.22 19,600.00
甘肃双冠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保证 2010.07.21 2029.08.10 10,400.00
甘肃双冠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保证 2012.05.02 2034.01.17 9,785.00
甘肃双冠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保证 2010.10.28 2028.10.27 9,100.00
甘肃双冠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 保证 2012.01.11 2030.1.10 2,800.00
甘肃投资集团云天酒店有限公司 兰州银行 保证 2024.12.27 2034.12.27 96,050.00
甘肃武威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交银金租公司 保证 2023.5.17 2028.5.15 2,240.00
甘肃西兴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保证 2011.06.30 2029.06.28 5,200.00
甘肃鑫汇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信用 2022.12.22 2032.12.21 8,000.00
甘肃鑫汇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银行 保证 2022.12.22 2032.12.22 13,600.00
甘肃玉门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保证 2013.6.3 2030.6.2 9,100.00
甘肃玉门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发展银行 质押 2022.6.27 2042.6.20 17,945.00
甘肃玉门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银行 质押 2022.12.28 2037.12.21 1,799.60
甘肃玉门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质押 2022.9.23 2037.8.30 11,067.00
甘肃玉门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 质押 2022.8.26 2040.8.25 5,854.14
甘肃紫金云大数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银行 保证、质押 2023.12.31 2026.12.31 9,000.00
甘肃紫金云大数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发展银行 抵押、质押 2020.1.9 2043.5.14 70,653.59
3、存续的直接债务融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保人(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境内外发行的公司债券、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情况如下:
图表8-83:担保人及重要子公司存续中直接债务融资明细表
单位:亿元、%、年
主体 债券类别 证券名称 发行期限 票面利率 发行规模 余额 起息日 到期日
甘肃电投 中期票据 22甘电投MTN001 3 3.72 10 10 2022-06-06 2025-06-06
23甘电投MTN001 3 4.30 10 10 2023-03-16 2026-03-16
24甘电投MTN001 3 2.72 20 20 2024-04-29 2027-04-29
24甘电投MTN002 3 2.25 20 20 2024-07-22 2027-07-22
25甘电投MTN001 10 2.98 5 5 2025-01-15 2035-01-15
25甘电投MTN002 5 2.20 10 10 2025-04-22 2030-04-33
定向工具 17甘电投PPN001 10 6.00 9 1 2017-04-19 2027-04-19
电投能源 中期票据 22甘肃电投GN001 3 3.50 5 5 2022-12-05 2025-12-05
23甘肃电投GN001 3 4.10 5 5 2023-02-22 2026-02-22
24甘肃电投MTN001 3 2.40 5 5 2024-06-21 2027-06-21
25甘肃电投MTN001 3 2.25 5 5 2025-04-18 2028-04-18
合计 - - 104 96
(五)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担保人母公司的情况
担保人的股东为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担保人子公司情况
关于担保人子公司情况请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章第二条第(五)款“担保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第1项“担保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3)担保人合营和联营企业
关于担保人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请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五担保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二)担保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4)其他关联方
截至2024年末,担保人合营、联营企业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
图表8-84:与担保人相关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甘肃省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参股企业
甘肃电投辰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曾是本单位的三级公司(破产程序已完成)
甘肃开拓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曾是本单位的三级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甘肃辰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曾是本单位的三级公司(破产程序已完成)
甘肃电投日新应天科技有限公司 曾是本单位的三级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金昌镍都矿山实业有限公司 受最终同一方控制
韩国(株)LX商事兰州代表处 参股股东的外派机构
2、关联交易政策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及结合担保人实际情况,担保人的关联方仅包含担保人母公司、担保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担保人的联营企业、以及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担保人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担保人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担保人同关联企业之间代购代销及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3、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
图表8-85:2024年末担保人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类型 2024年金额
丝绸之路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72.50
甘肃省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89.27
丝绸之路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25.34
金昌镍都矿山实业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563.87
合计 - 850.98
(2)应收、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
截至2024年末,担保人应收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如下:
图表8-86:2024年末担保人应收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余额 2023年末余额 2022年末余额
应收账款:
甘肃省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2.64 4.18 55
丝绸之路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139.45 184.16 345.22
合计 232.09 188.34 400.22
其他应收款:
甘肃开拓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0.00 0 16.76
兰州奔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0.00 0 1,950.00
韩国(株)LX商事兰州代表处 0.00 0.03 0
合计 0.00 0.03 2,197.76
应付账款:
金昌镍都矿山实业有限公司 0.00 64.24 78.19
丝绸之路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60.00 16.75 0
合计 60.00 80.99 78.19
其他应付款:
甘肃开拓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0.10 2.38 21.22
甘肃省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2 1.42 1.42
金昌镍都矿山实业有限公司 45.92
合计 47.44 3.8 22.64
(3)关联方担保情况
担保人关联方担保主要为为集团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25年3月末,担保人关联方担保余额为1,494,050.86万元。
(六)或有事项
1、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25年3月末,担保人对外提供担保1,535.35万元,占担保人净资产余额比例为0.04%,目前被担保企业运转正常,尚未构成公司的代偿风险。
图表8-87: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式 担保余额 担保期限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35.35 1996-07-15至2037-12-15
合计 - - 1,535.35
2、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2025年3月末,担保人无重大未决诉讼。
3、重大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
截止2025年3月末,担保人无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作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及其他或有事项。
(七)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3月末,担保人受限资产明细如下所示:
图表8-88: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受限资产科目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元)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25,912,128.31 存放央行法定存款准备金、承兑汇票保证金、保证金
应收账款 1,782,233,665.29 取得借款所做的收费权质押、售后回租抵押
存货 6,749,150.89 借款抵押
固定资产 3,204,070,536.71 融资租赁及借款抵押质押、售后回租
无形资产 75,846,341.86 借款抵押
合计 5,294,811,823.06 -
图表8-89: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受限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受限资产科目 抵押人 质权人 账面价值 受限期限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央行 18,370.79 - 法定存款准备金
甘肃电投武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0.43 - ETC保证金
甘肃电投陇原电力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兰州分行 1,280.00 - 保函保证金
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06.79 - 履约保证金
甘肃投资集团云天酒店有限公司 - 100.94 - 保证金
甘肃电投地产武威陇能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67.467381 担保结束或者客户办理 保证金
甘肃电投地产武威陇能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9.79 担保结束或者客户办理 保证金
甘肃电投地产武威陇能开发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4.32 担保结束或者客户办理 保证金
甘肃电投地产武威陇能开发有限公司 兰州银行 57.24 担保结束或者客户办理 保证金
甘肃电投地产武威陇能开发有限公司 农商银行 68.4 担保结束或者客户办理 保证金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瓜州县自然资源局 580.02 2027年2月29日到期 土地复垦费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瓜州县自然资源局 12.94 2026年10月1日到期 土地复垦费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46.57 2025年4月23日到期兑 银行承兑汇票20%保证金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85.52 2025年6月12日到期兑 银行承兑汇票20%保证金
应收账款 甘肃资金云大数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昌 2,137.57 20年 项目贷款质押
甘肃电投辰旭金塔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 9,334.29 2024.09.27-2029.5.9 为取得借款所做的收费权质押
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金融机构 29,598.80 2022.4.18-2045.4.28 为取得借款所做的收费权质押
甘肃汇能安北风电有限公司 银行金融机构 47,869.03 2021.11.17-2031.11.17 为取得借款所做的收费权质押
甘肃电投鼎新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金融机构 24,351.33 2022.6.1-2032.5.29 为取得借款所做的收费权质押
甘肃电投永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金融机构 912.44 2022.09.22-2045.09.21 为取得借款所做的收费权质押
甘肃高台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金融机构 23,560.01 2015.12.7-2044.5.28 为取得借款所做的收费
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银行金融机构 20,957.41 2012.1.18-2032.1.17 为取得借款所做的收费权质押
甘肃玉门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金融机构 19,277.87 2014.6.2-2042.6.20 为取得借款所做的收费权质押
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水泊峡发电分 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24.61 2022-12-23至 为取得借款所做的收费权质押
固定资产 甘肃资金云大数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昌 31,459.61 20年 项目贷款抵押
甘肃武威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交银租赁有限公司 3,130.64 2023.05.17-2028.05.15 融资租赁资产
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9,851.61 2009-8-19至2028-11-29 项目贷款抵押
甘肃会展中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陇能租赁有限公司 9,913.18 2022/7/19至2027/7/19 融资租赁抵押
甘肃投资集团云天酒店有限公司 兰州银行 55,496.27 2024/12/25至 贷款抵押
甘肃省投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银行 3,898.91 2023-2028年 贷款抵押
甘肃省投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兰州银行 19,233.95 2023-2033年 贷款抵押
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 40399.45 2011.9.15-2028.9.14 固定资产抵押权质押
甘肃汇能安北风电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酒泉分行 15058.07 2019.5.20-2028.6.30 固定资产抵押
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 13114.85 2018.4.11-2025.12.27 为固定资产抵押
甘肃电投河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 2653.97 2023.6.15—2027.12.15 固定资产抵押
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水泊峡发电分 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 7339.32 2022-12-13至 固定资产抵押
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水泊峡发电分 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4518.81 2022-12-23至 固定资产抵押
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橙子沟发电分 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 4338.40 2023-8-29至2031-8-29 固定资产抵押
存货 甘肃省投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陇能融资租赁有限 674.92 2024-2027年 贷款抵押
无形资产 甘肃资金云大数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昌 1,177.65 20年 项目贷款抵押
甘肃投资集团云天酒店有限公司 兰州银行 6,406.98 2024/12/25至 贷款抵押
合计 529,481.18
(八)衍生产品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保人无衍生品投资需要说明的情况。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保人未投资相关理财产品。
(十)海外投资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保人无海外重大投资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一)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保人暂无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四、担保人资信状况
(一)授信情况
担保人资信优良,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自成立以来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并保持良好沟通,得到了这些金融机构不同程度的信贷支持。
截至2025年3月末,担保人获得的银行授信总额为1,003.63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631.18亿元。
图表8-90:担保人截至2025年3月末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授信机构名称 授信总额 已用授信 可用授信
国家开发银行 136.96 97.14 39.82
中国进出口银行 24.00 16.29 7.71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53.30 27.95 25.35
中国银行 68.31 32.76 35.55
农业银行 43.91 1.99 41.92
工商银行 57.35 14.65 42.70
建设银行 216.73 54.02 162.71
交通银行 30.00 14.19 15.8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00 0.00 2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51.32 1.42 49.90
招商银行 23.19 6.46 16.73
兴业银行 70.00 43.17 26.83
中信银行 32.50 5.20 27.30
中国光大银行 15.30 3.00 12.30
华夏银行 15.00 3.50 11.50
民生银行 4.00 2.00 2.00
平安银行 28.00 3.82 24.18
浙商银行 24.00 3.00 21.00
甘肃银行 54.01 20.22 33.79
兰州银行 35.75 21.67 14.09
合计 1,003.63 372.45 631.18
(二)违约记录
公司历年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公司近三年的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100.00%,不存在逾期而未偿还的债务。公司良好的还贷记录以及高信用等级表明公司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查询结果,担保人全部未还贷款五级分类均为正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保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无违约记录。
(三)担保人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境内外债券存续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保人直接债务融资情况如下:
图表8-91: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保人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偿付情况表
单位:亿元,年,%
发行主体 证券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期 发行规模 发行期限 当前余额 债项/主体评级 票面利率 证券类别 偿付情况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25甘电投MTN003 2025/05/28 2035/05/28 5 10 5 AAA/AAA 2.89 中期票据 尚在存续期
25甘电投MTN002 2025/04/22 2030/04/22 10 5 10 AAA/AAA 2.20 中期票据 尚在存续期
25甘电投MTN001 2025/01/15 2035/01/15 5 10 5 AAA/AAA 2.98 中期票据 尚在存续期
24甘电投 2024/07/22 2027/07/22 20 3 20 AAA/AAA 2.25 中期票 尚在存
司 MTN002 据 续期
24甘电投MTN001 2024/04/29 2027/04/29 20 3 20 AAA/AAA 2.72 中期票据 尚在存续期
23甘电投MTN001 2023/03/16 2026/03/16 10 3 10 AAA/AA+ 4.30 中期票据 尚在存续期
22甘电投MTN001 2022/06/06 2025/06/06 10 3 0 AAA/AA+ 3.72 中期票据 已按期兑付
21甘电E1 2021/11/24 2024/11/24 6 3 2.26 --/AA+ 0.01 可交换债 已按期兑付
甘电投3.7%N20240929 2021/09/29 2024/09/29 3亿美元 3 0 --/AA+ 3.70 海外债 已按期兑付
21甘电投MTN001 2021/07/06 2026/07/06 20 5 0 AAA/AA+ 4.39 一般中期票据 已按期兑付
甘肃电投6.25%B20211204 2018/12/04 2021/12/04 2亿美元 3 0 --/AA+ 6.25 海外债 已按期兑付
17甘肃电投PPN001 2017/04/20 2027/04/20 9 10 1 --/AA+ 6.00 定向工具 尚在存续期
16甘肃电投CP001 2016/09/05 2017/09/05 8 1 0 A-1/AA+ 2.98 短期融资券 已按期兑付
16甘肃电投MTN001 2016/03/07 2023/03/07 20 7 0 AAA/AA+ 3.88 中期票据 已按期兑付
16甘肃电投 2016/01/25 2023/01/25 10 7 0 AAA/AA+ 3.50 一般公司债 已按期兑付
15甘肃电投MTN002 2015/12/18 2022/12/18 20 7 0 AAA/AA+ 4.00 中期票据 已按期兑付
15甘肃电投SCP002 2015/11/23 2016/05/21 10 0.5 0 --/AA+ 3.66 超短期融资券 已按期兑付
15甘肃电投SCP001 2015/06/11 2015/12/08 5 0.5 0 --/AA+ 3.94 超短期融资券 已按期兑付
15甘肃电投CP001 2015/03/24 2016/03/24 8 1 0 A-1/AA+ 5.07 短期融资券 已按期兑付
15甘肃电投 2015/03/18 2022/03/18 5 7 0 AA+/AA+ 3.60 中期票 已按期
MTN001 据 兑付
14甘肃电投债 2014/08/05 2024/08/05 10 10 0 AAA/AA+ 6.40 企业债 已按期兑付
14甘肃电投CP001 2014/04/10 2015/04/10 8 1 0 A-1/AA+ 5.75 短期融资券 已按期兑付
13甘肃电投PPN001 2013/03/22 2016/03/22 20 3 0 --/AA+ 5.70 定向工具 已按期兑付
12甘肃电投CP001 2012/08/27 2013/08/27 8 1 0 A-1/AA+ 4.31 短期融资券 已按期兑付
12甘肃电投MTN1 2012/04/26 2019/04/26 14 7 0 AA+/AA+ 4.00 中期票据 已按期兑付
11甘肃电投CP01 2011/07/11 2012/07/11 8 1 0 A-1/AA+ 5.49 短期融资券 已按期兑付
11甘肃电投MTN1 2011/03/25 2018/03/25 15 7 0 AA+/AA+ 3.6 中期票据 已按期兑付
10甘肃电投CP01 2010/02/05 2011/02/05 8 1 0 A-1/AA+ 3.31 短期融资券 已按期兑付
09甘肃电投CP01 2009/01/08 2010/01/08 8 1 0 A-1/AA+ 3.79 短期融资券 已按期兑付
07甘肃电投CP01 2007/03/13 2008/03/12 9 1 0 A-1/AA+ 3.78 短期融资券 已按期兑付
06甘肃电投CP01 2006/03/21 2007/03/21 5 1 0 A-1/AA+ 3.21 短期融资券 已按期兑付
小计 314亿人民币+5亿美元 71亿人民币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5甘肃电投MTN001 2025/04/18 2028/04/18 5 3 5 AAA/AA 2.25 中期票据 尚在存续期
24甘肃电投MTN001 2024/06/21 2027/06/21 5 3 5 AAA/AA 2.40 中期票据 尚在存续期
23甘肃电投GN001 2023/02/22 2026/02/22 5 3 5 AAA/AA 4.10 中期票据 尚在存续期
22甘肃电投GN001 2022/12/05 2025/12/05 5 3 5 AAA/AA 3.50 中期票据 尚在存续期
20甘电债 2020/12/16 2025/12/16 10 5 0 AAA/AA 4.50 公司债 已按时兑付
20甘肃电投GN001 2020/3/20 2023/3/20 5 3 0 AAA/AA 3.87 中期票据 已按期兑付
19甘肃电投GN001 2019/12/18 2022/12/18 5 3 0 AAA/AA 3.99 中期票据 已按期兑付
15甘电债 2015/9/10 2020/9/10 7 5 0 AAA/AA 4.23 一般公司债 已按期兑付
小计 47 20
合计 361亿人民币+8亿美元 91亿人民币
(五)其他资信情况
无。
第九章 税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章的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章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下列说明仅供参考,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投资者应就有关税务事项咨询专业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债务融资工具的利息收入应纳入企业纳税年度的应纳所得额,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其中,应税凭证指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证券交易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依托凭证。
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有关的具体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债务融资工具而书立转让书据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安排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一)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
发行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22号)、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及《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有关信息披露的监管部门规章和协会的自律规则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二)信息披露负责部门
发行人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明确了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总体原则、职责分工、披露内容和标准和管理要求。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是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及对内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三)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姓名:吕庆年
职务:财务总监
电话:0931-8378528
电子邮箱:lvqn@gepic.cn
二、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
(一)发行前的信息披露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前【2】个工作日,发行人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2、担保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3、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4、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
5、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6、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向市场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1、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三)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四)本息兑付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应当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五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公布本金兑付、付息事项。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企业将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企业将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将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企业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将披露违约处置进展,企业将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企业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将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上述信息的披露时间应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第十二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吴坤民
联系方式:0931-8948781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号“鸿运·金茂”裙楼104室、B塔20、24至32层
邮箱:wukm@spdb.com.cn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⑧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⑧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发行人申请或被申请预重整);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寄送至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号“鸿运·金茂”裙楼104室、B塔20、24至32层,吴坤民,0931-8948781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存续期服务系统”)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和其他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存续期服务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存续期服务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存续期服务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存续期服务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投资人保护条款”(如有)及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本公司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四章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69号甘肃投资集团大厦
法定代表人:卢继卿
联系人:戴博文
联系电话:0931-8378559
传真:0931-8378560
二、承销团成员
(一)主承销商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张为忠
联系人:陈子贤
联系电话:021-31882623
传真:021-63604215
三、承担存续期管理的机构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张为忠
联系人:吴坤民
联系电话:0931-8948781
传真:0931-8948911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601号甘肃省商会大厦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杨栋
联系人:赵文通
联系电话:0931-8260111
传真:0931-8456612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601号甘肃省商会大厦A座12楼
法定代表人:张有全
联系人:李积庆
联系电话:010-82330558
传真:010-82327668
六、信用增进机构
名称: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北滨河东路 69号
法定代表人:蒲培文
联系人:刘永翀
联系电话:0931-8378078
传真:0931-8378008
七、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63326662
传真:021-63326661
八、集中簿记建档系统
技术支持机构: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和查询地址
一、备查文件
1、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号);
2、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
3、发行人2022-2024年审计报告;
4、《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5、《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二、文件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查询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前述备查文件。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包括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网站(www.cfae.cn)、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一)发行人
名称: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继卿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69号甘肃投资集团大厦
查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69号甘肃投资集团大厦
联系电话:0931-8378559
传真:0931-8378560
联系人:戴博文
邮编:730046
(二)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查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909号浦发银行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张为忠
联系电话:021-31882623
传真:021-63604215
联系人:陈子贤
附录: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销售净利率 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总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年初年末平均总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年初年末平均所有者权益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净额/年初年末平均应收账款金额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360/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年初年末平均存货金额
存货周转天数 360/存货周转率
营业周期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天数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初年末平均总资产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EBIT 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
利息保障倍数 EBIT/(费用化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EBITDA 税、息、折旧及摊销前的收益(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营业利润率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流动资产周转率 主营业务收入/年初年末平均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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