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1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10亿元

期限 5年

担保情况 无担保

发行人: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

声明与承诺

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投资风险。

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企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声明与承诺.........................................................................................................................................1

重要提示.............................................................................................................................................1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1

二、发行条款提示....................................................................................................................1

三、持有人会议机制..............................................................................................................2

四、主动债务管理....................................................................................................................2

五、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3

六、投资人保护条款................................................................................................................3

第一章释义.........................................................................................................................................5

一、常用词语释义....................................................................................................................5

二、专业技术词语释义..........................................................................................................6

第二章投资风险提示及说明............................................................................................................7

一、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风险....................................................................................7

二、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7

第三章发行条款..............................................................................................................................12

一、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条款......................................................................................12

二、发行安排..........................................................................................................................13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16

一、募集资金用途..................................................................................................................16

二、募集资金用途承诺..........................................................................................................16

三、偿债资金来源和保障措施............................................................................................17

四、本次发行符合科技创新债券的情况说明....................................................................18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1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19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19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23

四、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25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26

六、发行人公司治理..............................................................................................................27

七、发行人董事、主要高管人员以及其他人员情况..........................................................36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42

九、发行人在建及拟建项目情况..........................................................................................62

十、发行人战略目标及发展规划..........................................................................................62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发展情况..........................................................................................63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71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72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情况......................................................................................................72

二、发行人近三年财务数据..................................................................................................73

三、发行人财务情况分析......................................................................................................80

四、有息债务..........................................................................................................................99

五、关联交易........................................................................................................................101

六、或有事项........................................................................................................................106

七、受限资产情况................................................................................................................108

八、其他财务相关的重大事项............................................................................................108

九、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10

十、其他重要事项................................................................................................................110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111

一、授信情况......................................................................................................................111

二、违约记录......................................................................................................................111

三、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历史情况..............................................................111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113

第九章税项....................................................................................................................................114

一、增值税............................................................................................................................114

二、所得税............................................................................................................................114

三、印花税............................................................................................................................114

四、税项抵消........................................................................................................................115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116

一、置换................................................................................................................................116

二、同意征集机制................................................................................................................116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122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122

二、发行前的信息披露........................................................................................................122

三、定期财务报告披露安排................................................................................................123

四、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安排........................................................123

五、本息兑付披露安排........................................................................................................125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27

一、会议的目的与效力........................................................................................................127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127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128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130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133

六、其他................................................................................................................................134

第十三章受托管理人机制............................................................................................................136

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137

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与处置................................................................................................138

一、违约事件........................................................................................................................138

二、违约责任........................................................................................................................138

三、发行人义务....................................................................................................................138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139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39

六、处置措施........................................................................................................................139

七、不可抗力........................................................................................................................140

八、争议解决机制................................................................................................................141

九、弃权................................................................................................................................141

第十六章发行有关机构................................................................................................................142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144

一、备查文件........................................................................................................................144

二、查询地址........................................................................................................................144

附录一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145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主要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目前部分原材料由公司从境内采购,供货商点价。在原材料到货未点价时,如果市场价格上涨,将出现成本倒挂情况;在原材料到货点价后到产品销售之间存在时间差,如果市场价格下跌,将造成亏损。属于上、下游均存在风险敞口的风险类型。

2、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白银、黄金采选、冶炼,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等业务板块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同时国际金价波动,原材料成本增加等行业特点决定其资金需求量较大。发行人近三年期末的资产负债率为60.63%、40.41%和48.01%,发行人面临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3、安全生产及环保风险

白银、电解铅、黄金、电积铜、银制品等有色金属及贵金属产品的冶炼主要是采矿、选矿和冶炼过程,伴随着大量废弃物,如尾矿、废水废气和废渣等。这都将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和破坏,须遵守国家环境法律法规,接受国家有关环保部门的检查,并取得环境保护相关许可证。随着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贯彻实施,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矿产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力度,提高了相应的污染治理标准和税收标准。

(二)情形提示

发行人近一年以来不涉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2020版)》MQ.7(重要事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2020版)》MQ.4表(重大资产重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2020版)》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二、发行条款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发行条款详见“第三章发行条款”。

三、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包括基础募集说明书、补充募集说明书等,以下简称“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提议召开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特别议案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四、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五、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三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一章主动债务管理”之“二、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六、投资人保护条款

无。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词语释义

发行人/公司 指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简称“债务融资工具”)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创新债券 指本期发行金额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的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本次发行 指本次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行为

募集说明书 指公司为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人民银行 指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 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金所 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期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各其他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2013版)

承销团协议 指承销团各方为本次发行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2013版)

余额包销 指主承销商在承销协议中所规定的承销期结束后,将未售出的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集中簿记建档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北金所 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管理办法》 指中国人民银行于2008年4月15日颁布施行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工作日 指国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 指人民币元

近三年 指2023年度/末、2024年度/末、2025年度/末

近一年/报告期 指2025年度/末

本公司、公司、湖南白银 指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金贵银业 指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曾用名)

湖南矿产集团(湖南有色集团) 指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宝山矿业 指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金和矿业 指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俊龙矿业 指西藏俊龙矿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金福银贵 指湖南金福银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子公司

贵诚检测 指郴州市贵诚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金贵置业 指郴州市金贵置业有限公司(曾用名:郴州市金贵物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湘银国际 指湖南湘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曾用名:郴州市尚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贵龙再生 指郴州市贵龙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子公司

金贵国际 指金贵银业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科金贵气体 指湖南中科金贵气体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合资公司(占股比例34%)

二、专业技术词语释义

阳极泥 指电解精炼时落于电解槽底的泥状细粒物质。主要由阳极粗金属中不溶于电解液的杂质和待精炼的金属组成。往往含有贵重和有价值的金属,可以回收作为提炼金、银等贵金属的原料

银精矿 指有色金属工业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品。银精矿质量标准尚未颁布,目前按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1988)中色财字第0596号文:暂定银大于3,000g/t的精矿为银精矿,含银1,000-3,000g/t的铜、铅精矿为银铜、银铅混合精矿

粗银 指含银量为30%-99.9%的矿银、冶炼初级银产品以及回收银

电解铅 指用电解方法加工粗铅生产的精铅

铅精矿 指经选矿后,金属铅成分达到45%以上的精矿

粗铅 指不符合国家商品铅标准、含有一定数量杂质的金属铅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投资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和利息按期足额支付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及偿债能力。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风险

(一)利率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进行流通,在转让时存在一定的交易流动性风险,可能由于无法找到交易对象而难于将债务融资工具变现。

(三)偿付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期限内,如果由于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发行人的现金流与预期有可能发生一定偏差,从而可能影响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偿付。

二、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短期偿债压力和流动性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0.63%、40.41%及48.01%,2025年较2024年末略有上升。未来随着发行人黄金、白银产业及业务的发展,融资需求增加,发行人负债规模可能会出现增长,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2、存货规模占比大及跌价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68,560.08万元、106,268.78万元及155,496.99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40.26%、19.25%及22.87%,虽然公司存货是正常生产经营形成的,但如果存货余额较大,占用了公司较多的资金,进而有可能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发行人的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在产品受黄金、白银、电解铅等价格波动的影响,容易受到价格波动的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如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则发行人需按两者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发行人虽已按照规定足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若未来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发行人有可能因计提大量的存货跌价准备而影响当期收益。

3、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同比大幅下降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239.97万元、69,804.34万元及65,467.85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是由存货、经营性应收项目和经营性应付项目波动导致,主要是受发行人的采购政策、安全库存的影响。若银价回调易引发存货减值,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大幅下滑,从而给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盈利能力波动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513,909.07万元、831,310.46万元及1,244,462.10万元,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9.21%、5.78%及9.92%,净利润分别为-16,068.76万元、16,976.72万元及34,018.53万元。近年来,发行人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未来仍存在由于宏观经济、行业变化及政策变动等原因引起的发行人盈利水平波动的风险。

5、未分配利润处于亏损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327,905.57万元、-310,928.85万元及-276,910.32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在之前年度的大额经营亏损导致,未来该情况如果持续,可能仍会对发行人的再融资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二)经营风险

1、白银价格波动风险

白银价格受全球通胀、美联储政策、地缘政治等影响,2025年以来伦敦银现货价格波动剧烈,公司产品定价与银价高度相关,而自身毛利率较低,后续如果银价大幅回调可能导致利润下滑,影响债务融资工具还款来源。

2、资源与供应链风险

公司上游铅锌银矿采选环节依赖外部供应,若矿产资源价格上涨或供应中断,将增加生产成本;同时,全球矿产白银产量下降,回收供给增幅有限,可能进一步推高原料成本,挤压盈利空间。

3、环保合规风险

公司所处冶炼行业面临严格的环保政策,包括环保税、碳排放交易、尾渣鉴别标准等持续收紧。若出现环保“踩线”,可能对生产经营与盈利造成重大冲击。

4、市场与行业风险

白银需求与光伏、电子等产业紧密相关,若宏观经济下行导致工业需求疲软,将影响产品销量与价格;行业竞争加剧可能导致加工费下降,进一步压缩本就微薄的利润空间,影响公司盈利能力与偿债能力。

(三)管理风险

1、安全生产风险

发行人子公司从事的矿山开采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可能出现人身伤害、业务中断、财产及设备损坏、污染及环境破坏事故,从而有可能影响工期、损害发行人的信誉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虽然发行人十分注重安全管理,根据多年的专业经验形成了完善的安全防范机制,但如果发行人管理制度未能贯彻或公司未能就上述任何原因导致的风险获得有效保障,可能会产生成本费用或导致损失;或者有可能损害发行人的信誉。

2、人才与技术风险

行业技术迭代快,公司虽组建创新联合体攻克部分技术难题,但绿色冶炼、多金属回收等关键技术仍需持续投入研发。若核心技术人才流失或技术研发滞后,将削弱公司竞争力,影响业务拓展与盈利能力。

3、突发事件风险

发行人已经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但如发生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安全生产事件,造成其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可能造成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对发行人的管理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4、关联交易风险

公司与参股公司存在一定的关联资金往来,虽然公司目前严控关联资金往来款金额,且公司对部分难以回收的应收款计提了足额的减值准备,但若应收单位的经营恶化,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坏账损失。此外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众多,且广泛分布于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下属子公司之间采购商品、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往来,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风险。

(四)政策风险

1、宏观经济政策及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白银、黄金兼具商品及金融工具双重属性,与国民经济的景气程度及国际环境稳定性有很强的相关性,当出现通货膨胀预期及动荡格局时,市场避险情绪上升,黄金金融属性中的保值增值能力凸显,金价通常会上涨,从而有利于黄金生产企业;当经济运行良好时,黄金的避险作用会有所下降,金价通常会出现回落,但仍有对黄金首饰、工业用金、医务用金、官方储备等方面的需求支撑金价。目前世界格局不确定性增加,经济复苏缓慢,黄金价格及需求不确定性大增,可能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以白银采选及冶炼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发行人面临来自国内和国际其他同类企业的竞争,且竞争日益激烈。由于白银生产企业的盈利能力对资源储量和先进的冶炼技术依赖较高,如果发行人无法长期拥有足够的资源储量,并随时推进冶炼技术的革新,将在行业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贸易环境及政策变化的风险

当前世界贸易环境呈现逆全球化趋势,区域贸易自由化及便利化开始成为各大经济体发力方向。发行人需从国外进口原材料,若国际贸易环境恶化或税收、进出口等政策变化,可能导致发行人原料采购成本上升,从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环保政策风险

白银生产主要是采矿、选矿和冶炼过程,伴随着大量废弃物,如尾矿、废水废气和废渣等。这都将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和破坏,须遵守国家环境法律法规,接受国家有关环保部门的检查,并取得环境保护相关许可证。随着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贯彻实施,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矿产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力度,提高了相应的污染治理标准和税收标准。

预计国家未来将采取更为严格的环保政策,公司的经营成本将面临进一步上升的风险。

政府实行自然保护区或禁止采矿区区划后,一些处于保护区内的矿权给企业带来了开采矿山的政策风险。矿业权证到期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以及特定项目建设未取得国家规定的批文而擅自实施,带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政策风险。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条款

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名称: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发行人全称: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待偿还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余额:无。

接受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市协注【】MTN【】号。

注册发行总额:人民币壹拾亿元(即RMB1,000,000,000.00元)。

首期发行金额:人民币壹拾亿元(即RMB1,000,000,000.00元)。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期限:5年。

面值:人民币壹佰元(RMB100.00元)。

发行价格:面值发行。

票面利率: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利率为固定利率;发行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的方式确定。科技创新债券利率在科技创新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不计算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发行范围及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用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托管方式:本期科技创新债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投资人认购的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在上海清算所开立的持有人账户中托管记载。

偿付顺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的普通债务。

公告日:【】年【】月【】日-【】年【】月【】日。

发行日:【】年【】月【】日。

缴款日:【】年【】月【】日。

起息日:【】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年【】月【】日。

兑付价格:按面值与利息合计兑付。

计息年度天数:非闰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

付息日: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存续期内每年【】月【】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日:【】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方式: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科技创新债券的兑付,按照上海清算所的规定,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偿付顺序: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所有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

信用评级机构及结果:无。

担保方式: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无担保。

认购和托管:本期科技创新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上海清算所为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登记、托管机构。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适用法律: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所有法律条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北金所。

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簿记管理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承销团成员须在【】年【】月【】日9:00至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时间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簿记管理人承诺延长前会预先进行充分披露,延长时长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晚于18:30。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12:00点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科技创新债券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2:00点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

账号:871010177599000105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309391000011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结束后,科技创新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科技创新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科技创新债券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人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流通。上市流通日为科技创新债券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年【】月【】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注册金额10亿元,所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其中不低于30%将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项目建设运营、研发投入、并购重组等科创用途。

二、募集资金用途承诺

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以及内部财务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和保障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承诺: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活动均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存续期间内,若出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发行人将提前五个工作日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中国货币网或其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发行人承诺,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所募集的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不将募集资金用于长期投资、商业性质的房地产及土地开发业务,且不用于股权投资及金融投资,购买理财、信托、金融衍生品等,不用于金融衍生品工具。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维护企业正常的经营决策和生产秩序。

发行人承诺,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办发〔2018〕101号文等文件支持的相关领域,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不会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不涉及虚假化解或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会用于非经营性资产,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该笔债务。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向不用于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不用于金融投资、土地一级开发,不用于普通商品房建设或偿还普通商品房项目贷款,不用于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或偿还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

三、偿债资金来源和保障措施

为了维护科技创新债券持有人的合法利益,发行人为本期科技创新债券资金的按时足额偿付制订了一整套工作计划,包括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并制定管理措施,加强信息披露等,以确保科技创新债券安全兑付。

(一)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1、良好的经营状况

发行人的日常经营成果是偿债资金的主要来源。发行人财务状况良好,发行人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净额等主要财务指标显示,发行人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2023-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513,909.07万元、831,310.46万元及1,244,462.10万元,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9.21%、5.78%及9.92%,净利润分别为-16,068.76万元、16,976.72万元及34,018.53万元。发行人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总体维持在较好的水平。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良好的经营状况,尤其是良好的经营性现金净流入状况为科技创新债券的到期清偿提供基础性现金流保障。

2、资金储备充裕

近三年,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9,074.02万元、57,174.03万元及127,665.55万元,公司充沛的货币资金储备将为偿还债券本息提供资金来源和切实保障。

(二)偿债保障措施

1、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科技创新债券偿付工作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本息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自发行日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2、加强本次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发行人将根据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门管理,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并由公司财务部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的使用去向及本次科技创新债券各期还本付息还款来源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足额偿付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本息。

3、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合法、准确、清晰的信息披露原则,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接受科技创新债券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4、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为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偿还提供制度保障

发行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断健全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了一套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管理制度。发行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为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偿还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发行人将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资本支出,尽可能地降低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兑付风险。

四、本次发行符合科技创新债券的情况说明

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型企业主体范围,除《关于推出科技创新债券构建债市“科技板”的通知》(中市协发〔2025〕86号文,以下简称“86号文”)明确的至少具备一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称号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以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七类称号以外,还支持由相关部委基于企业创新能力和水平评定的其他科创称号,包括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科改示范企业标杆企业、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或优秀场景)、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企业)、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创新型企业等六类称号。

根据2024年1月17日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结果的通知》(工信部科函〔2024〕7号),在公布的《通过2023年复核评价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发行人在列。

(1)认定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2)授予对象: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9日更名为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3)有效期:2024年1月17日至下次认定公布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核评价一次,对合格的示范企业予以确认,不合格的撤销称号)。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注册名称: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光梅

注册资本:28.23亿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28.23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08日

股票简称:湖南白银

股票代码:002716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0076801977X6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

邮政编码:423038

联系人:袁剑

电话:0735-2659812

传真:0735-2659812

公司网页:http://www.jingui-silver.com/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贵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银制品销售;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白银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

2004年11月8日,公司前身郴州市金贵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贵有限”)成立,由郴州市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曹永德、蔡练兵、张平西、许丽共同出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电解铅、高纯铋、高纯银、高纯硝酸银、银基纳米抗菌剂。

2004年11月8日,公司在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金贵有限成立时,各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郴州市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1,000.00 50.00 货币

许丽 980.00 49.00 货币

曹永德 10.00 0.50 货币

蔡练兵 5.00 0.25 货币

张平西 5.00 0.25 货币

合计 2,000.00 100.00 -

(二)发行人股东变更

1、2008年4月23日,金贵有限依法整体变更为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贵银业”)。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23日,由曹永贵、张蕾、曹永德、李楚南及其他29名自然人和深圳中银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起设立。

2008年4月23日,公司在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2、2020年重整计划

2019年,金贵银业(现为“湖南白银”)出现严重财务危机,资不抵债,股票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19年底,金贵银业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

2020年11月5日,郴州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重整各项工作。2020年11月30日,公司管理人与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签署了《重整案投资协议书》确定了本次重整的投资人。2020年12月14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信(郴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郴州市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国控”)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共同作为公司投资人参与公司重整。2020年12月28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控股股东由曹永贵变更为郴州国控。

根据重整计划,金贵银业采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形式引入投资人并清偿债务。2020年12月31日,金贵银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3、2024年资产重组,实控人再次变更

在湖南省政府、郴州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金贵银业抓住机遇实施重大重组。2022年9月,金贵银业首次发布公告,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湖南有色产投集团(现更名为“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矿产集团”)和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黄金”)购买宝山矿业100%股权。宝山矿业的交易对价由资产评估公司认定,价值为120,693.01万元。

2024年2月,作价12.07亿元的股权交易完成过户(核定2.51元/股),宝山矿业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时金贵银业向湖南矿产集团定增募资3.02亿元补充流动资金。

重组完成后,湖南有色集团(现更名为“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接替郴投产业公司,成为金贵银业控股股东,最新持股比例为14.91%。湖南有色集团旗下湖南黄金集团持有上市公司6.79%股份,为其第三大股东。湖南省国资委接棒郴州市国资委,成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2024年4月10日发行人完成股权及名称变更,正式由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接手企业运营管理。

(三)发行人上市时股本结构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45号文核准,湖南白银(原名:金贵银业)公开发行不超过5,87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股东可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3,432万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5,876万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4]71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股票简称“金贵银业”,股票代码“002716”;本次公开发行的5,719.2116万股股票将于2014年1月28日起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22,876.8462万股。

发行上市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单位:%

序号 股东 持股数 比例

1 曹永贵 76,875,338 33.60

2 李楚南 7,691,008 3.36

3 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7,623,100 3.33

4 张蕾 7,489,953 3.27

5 乌鲁木齐益丰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528,474 2.85

6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队分红 6,105,803 2.67

7 上海云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0,000 2.62

8 沈阳渤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0 2.62

9 湖南嘉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919,167 2.59

10 曹永德 5,432,849 2.37

(四)重整以来的股权结构变化

1、2020年重整程序

2020年11月5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郴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对本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2020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郴州中院送达的〔2020〕湘10破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重整计划中公司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以公司重整前总股本960,478,192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3.01436股的比例转增合计1,250,000,896股,转增后股数为2,210,479,088股,转增股票已于2020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登记。

2、202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变更实际控制人

2022年,公司筹划向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山矿业”)100%股权,同时拟向湖南矿产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4年,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号),2024年2月8日完成了资产过户,2024年2月29日股份完成划转(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湖南矿产集团、黄金集团分别持有公司289,204,302股股份、191,644,339股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份的10.75%和7.12%,合计持股比例为17.87%,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湖南矿产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4月15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成,新增股份于2024年4月16日上市,湖南矿产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14.91%,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6.79%(湖南黄金持股6.79%),合计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21.7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总股本为2,823,088,646股,控股股东为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股14.91%,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国资委。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1、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4.91 420,965,219 420,965,219 不适用 -

郴州市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99 197,333,944 - 不适用 -

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6.79 191,644,339 191,644,339 不适用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00 141,154,372 - 不适用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81 79,262,991 - 不适用 -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破 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0 62,136,097 - 不适用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融颐6号股票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 2.15 60,588,126 - 不适用 -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4 35,048,238 - 不适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 赢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其他 0.91 25,813,100 - 不适用 -

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6 24,212,512 - 不适用 -

2、股权结构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矿产集团”)持股比例为14.91%,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黄金”)持股6.79%(湖南矿产集团持股湖南黄金70.07%,为其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湖南省国资委”)。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控股股东

截至2025年末,湖南矿产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14.91%的股份,并通过湖南黄金集团间接持有6.79%股份,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花镇人民东路二段217号202、203、204室

成立日期 2022年7月8日

注册资本 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设计;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测绘服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安全评价业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危险废物经营;检验检测服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选矿;矿物洗选加工;再生资源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铸造;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固体废物治理;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离岸贸易经营;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计量技术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营业务

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矿产集团”)是湖南省国资委下属重要的矿产资源控制、储备省级平台和推动有色金属及黑金属产业发展的实施主体。主要从事有色金属的勘探、采选、冶炼、深加工及销售等业务,主要产品包括黄金、银、锑、钨、铅、锌等,其中黄金、白银和锑为主要产品且为发行人收入和毛利润的主要来源。

3、经营情况

截至2024年末,湖南矿产集团资产总额187.22亿元,负债总额72.76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14.46亿元;2024年度湖南矿产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40.70亿元、实现净利润8.76亿元。

4、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权无对外质押情况,对发行人的控制权不存在变更风险。

(三)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在人员方面,公司在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等方面进行独立管理。拥有独立的管理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及独立的人员考核评价体系。

2、在资产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确,产权清晰,资产完整。公司对所属资产具有所有权、控制、处置、收益等各项权利。

3、在财务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和财务人员,并建立了独立会计核算体系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单独纳税。

4、在机构方面,公司设立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地址和场所,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本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各自的机构独立运作,自成系统。

5、在业务方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供、产、销业务体系,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能力和自主决策能力。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9家,情况如下:

图表: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行业

1 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9,607.00 湖南桂阳县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有色金属采矿业

2 郴州市贵龙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9,000.00 郴州市 66.67 设立 贸易及制造

3 金贵银业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1,000.00(美元) 香港 100.00 设立 贸易

4 郴州市金贵置业有限公司 2,000.00 郴州市 100.00 设立 服务业

5 湖南金福银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4,800.00 郴州市 54.05 设立 商业

6 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 5,000.00 拉萨市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采矿业

7 西藏俊龙矿业有限公司 5,000.00 拉萨市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采矿业

8 湖南湘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0,000.00 郴州市 100.00 设立 贸易

9 郴州市贵诚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郴州市 100.00 设立 服务业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不存在将持股比例超过50%但未纳入合并报表子公司的情形,不存在持股比例低于50%但纳入合并报表子公司的情形。

近一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中,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任一指标占比超过35%以上的仅有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余子公司的财务指标占比均不构成重要子公司的认定。

1、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山矿业”)成立于2007年9月18日,注册资本2.96亿元,法定代表人赵雄飞。经营范围包括:黑色、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冶炼及贸易;机械加工;汽车运输;货场出租;货物储运;矿山测量、工程测量、土石方测量;修理、土石方施工、计量、化验、货物中转及运输代理服务、旅游服务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末,宝山矿业总资产为175,430.95万元,净资产为148,430.93万元;2025年度宝山矿业实现营业收入92,366.06万元、实现净利润32,864.61万元。

(二)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共2家,具体如下:

图表: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合营、联营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直接或通过子公司持股比例(%)

1 湖南金谐翼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34.00

2 湖南中科金贵气体有限公司 4,000.00 34.00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不存在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六、发行人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公司治理层各组织机构的规范运作。2024年发行人收购宝山矿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不会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已经建立起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董事及高管工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股东会、董事会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1、股东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5)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符合规定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7)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股东会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9)修改本章程;

(10)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1)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规定的事项;

(12)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3)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4)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5)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或者经本章程、股东会授权由董事会决议,可以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执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另有规定外,上述股东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3、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

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4、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二)发行人内部组织架构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1、党群综合部

主要职责:负责党建群团、企业文化、综合行政、品牌宣传及重要事务协调,保障公司日常运营有序开展。

2、纪检部

主要职责: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监督和廉洁风险防控,推动监督机制常态化运行。

3、审计部

主要职责:负责内部审计监督、经营活动检查和内控评价,促进公司规范管理和风险防范。

4、生产技术部

主要职责:负责生产组织、工艺管理、技术改进和质量控制,推动生产效率与技术水平持续提升。

5、安全环保部

主要职责: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管理,组织落实相关制度要求和风险防控措施。

6、证券法务部

主要职责:负责合规管理、法律事务、风险管控及信息披露等工作,保障公司依法合规运行和规范治理。

7、人力资源部

主要职责:负责人才引进、组织发展、薪酬绩效、培训培养等工作,支撑公司人才队伍建设。

8、财务管理部

主要职责:负责资金管理、预算管控、成本核算和财务分析等工作,提升公司财务管理水平。

9、原料部

主要职责:负责原料采购、供应保障、供应商管理及采购体系建设,确保生产经营物资稳定供应。

10、销售部

主要职责:负责产品销售、市场拓展、客户管理及销售策略执行,促进产品价值实现和经营目标达成。

(三)发行人内控体系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构建“三位一体”管理体系,实现风险全维度防控;制定重大事项决策清单,明确重大事项审议流程;持续推进现有制度修订与新增制度建设。公司不断深化内控、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的统筹整合与优化提升,由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内部控制日常运行工作。

1、预算管理制度

发行人已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暂行)》,能较好的完成各项基础工作,并明确了费用的开支标准。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对年度目标进行合理、有效的分解,结合全员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2、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发行人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对信息披露的范围及标准、流程、法律责任,重大信息内部沟通传递程序,保密措施、档案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3、财务管理制度

发行人财务管理岗位和会计核算岗位职责清晰,批准、执行及记账职能相互分离。发行人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开展内部审计行使检查、监督的职能。发行人建立了全面的财务管理体系,根据整体财务管理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暂行)》《资产管理制度(暂行)》《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资金集中管理实施方案》等制度和管理办法,以确保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有序进行,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发行人建立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投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暂行)》,在制度中对关联交易需遵循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以及关联交易认定、决策权限、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

6、预算管理制度

发行人已建立全面的预算体系,能较好的完成各项基础工作,并明确了费用的开支标准。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对年度目标进行合理、有效的分解,结合全员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公司的内审部门,针对公司运营情况,开展专项或全面的核查工作。

7、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发行人建立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暂行)》,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流程执行,并建立了风险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确保套期保值业务的合规性及风险可控性。

8、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发行人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建立了安全环保类制度,包括《安全环保目标考核管理办法(暂行)》《安全环保考核与责任追究办法(暂行)》,具体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暂行)》《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暂行)》《安全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管理制度(暂行)》等。针对生产经营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公司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积极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落实责任,严管重罚”的工作要求,充分调动公司全体员工抓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9、内部监督制度

为加强公司内部监督,公司已建立《内部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内部审计管理办法(暂行)》、《工程项目审计办法(暂行)》、《纪检工作规定(暂行)》、《纪检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办法(暂行)》、《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督办制度(暂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约谈工作制度(暂行)》、《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等。公司内部监督包括党委监督、纪检监督、董事会监督、职代会监督、内部审计监督等。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公司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及行使内部监督权,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能够确保进行成本效益的监控,促进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效率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保证内部管理报告和外部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可适用标准等得到遵守,进而保证经营的效果和效率。

10、内部控制制度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防范和化解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11、业务控制制度

发行人在日常业务经营过程中制订并实施相应的控制标准和控制措施,岗位权限和职责分工清晰,管理流程明确。发行人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涵盖了综合管理、人力资源、财务、采购、生产、设备管理、仓储、质检、销售、安全环保等各个方面,落实情况良好。

在采购销售方面,发行人制定了《原料采购管理办法(暂行)》《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销售管理办法》《物资仓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制度及流程,对物资、原料采购、入库、使用、储备及结算等管理活动进行有效的组织和控制,以降低生产成本、加快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

在生产方面,发行人制定并实施了《对内投资管理制度(暂行)》《金属平衡管理制度(暂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暂行)》《生产调度管理办法(暂行)》《工艺操作规程管理办法(暂行)》《工程项目管理规定(暂行)》《二道样管理规定(暂行)》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流程,明确了各生产管理单位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规范了各生产管理单位在生产活动中的职责、管理权限、协调程序,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提高了公司的生产效率及安全技术水平。

12、子公司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资产、资源等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制定了《参股公司管理办法(暂行)》。由公司委派并担任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外派人员”)及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根据参股公司章程等规定,通过外派人员以及授权股东代表参加参股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等形式,对参股公司行使管理、协调、监督等职能;通过公司职能管理部门对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管理。

13、融资决策制度

在重大融资管理制度方面,公司在《公司章程》、《决策事项清单》中进行了明确规定。重大投融资须经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等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并按审议程序进行审议并及时对外披露信息。

七、发行人董事、主要高管人员以及其他人员情况

(一)企业员工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职员工合计1,340名,具体结构如下:

图表: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员工构成情况表(按专业构成分类)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占比(%)

生产人员 849 63.36

销售人员 29 2.16

技术人员 241 17.99

财务人员 35 2.61

行政人员 186 13.88

合计 1,340 100.00

图表: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员工构成情况表(按教育程度分类)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占比(%)

博士 1 0.07

硕士 43 3.21

本科 387 28.88

大专 318 23.73

中专及以下 591 44.10

合计 1,340 100.00

(二)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为第六届董事会成员。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发行人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议事规则,发行人董事及高管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并经核实,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海外居留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1、董事会成员

图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会成员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任职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李光梅 女 42 董事长 2024年3月19日 2027年3月18日

郭庆锋 男 46 副董事长 2024年3月19日 2027年3月18日

康如龙 男 37 总经理、董事 2024年3月19日 2027年3月18日

赵雄飞 男 52 董事 2024年3月15日 2027年3月18日

杨阳 女 37 董事 2024年9月13日 2027年3月18日

财务总监 2025年3月11日 2027年3月18日

刘端 女 47 独立董事 2024年3月19日 2027年3月18日

王辉 男 63 独立董事 2024年3月19日 2027年3月18日

杨天足 男 67 独立董事 2024年5月16日 2027年3月18日

董事会成员简介:

(1)李光梅,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6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6年1月至2007年4月任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钨品厂副厂长;2007年4月至2009年9月任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钨品厂厂长;2009年9

月至2010年5月任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部长;2010年5月至2012年10月任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综合办主任、党群工作部部长(2010年6月);

2012年10月至2013年9月任湖南鼎堃贵金属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任湖南鼎堃贵金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9年1月任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任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迪项目筹建负责人;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锑都环保项目总协调;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任湖南黄金集团市场协调部部长;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任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协调部副部长;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任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协调部部长;2022年8月至2024年2月29日任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经营部部长;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郭庆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1998年11月至2000年7月任郴州市桂东县地方税务局第二分局专管员;2000年7月至2003年7月任郴州市桂东县地方税务局第二分局副分局长;2003年7月至2004年11月任郴州市桂东县地方税务局第三分局分局长;2004年11月至2009年3月任郴州市永兴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2009年3月至2011年7月任郴州市安仁县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1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郴州市桂阳县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6年11月至2021年1月任嘉禾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21年1月至2021年7月任嘉禾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任嘉禾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候选人;2021年9月至2021年10月任嘉禾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候选人,嘉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任嘉禾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嘉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21年12月至2024年2月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4年2月至今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5年5月至今任郴州市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6年2月至今任郴州市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3)康如龙,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1月生,硕士研究生。2013年7月至2016年8月先后在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任技术员,在湖北潘隆新矿业任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任湖南金水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机关第一分工会主席(2016年11月),综合办公室主任(2016年12月);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任湖南金水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综合办主任、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任湖南金水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综合办主任、选厂厂长兼支部书记,公司工会副主席(2018年9月);2019年1月至2019年11月任湖南金水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纪委副书记、综合办主任;2019年11月至2021年4月任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兼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2020年10月);2021年4月至2022年7月任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党支部书记(2022年3月)、副主任,兼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2022年7月至2022年8月任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党支部书记、主任,兼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2022年8月至2022年12月任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综合部部长;2022年12月至2024年2月29日任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综合部部长,兼湖南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4)赵雄飞,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07年1月至2009年6月任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发展部部长;2009年6月至2011年5月任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2011年5月至2014年1月任新邵辰鑫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任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90工区党支部书记、区长;2015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湖南辰州矿业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任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5)杨阳,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10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10年6月至2012年12月,在中南大学商学院国际贸易学专业学习,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经济学硕士学位;2012年7月通过“郴州市委、市政府高学历人才引进计划”分配到郴州市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工作;2012年7月至2019年1月先后借调至郴州市人才储备中心、郴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调度中心、中共郴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郴州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分工委工作、跟班学习;2019年2月在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划经营管理部工作;2019年3月-2021年7月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划经营管理部副部长;2021年7月-2024年3月任公司科技发展部部长;2024年3月至2024年7月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兼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郴州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2024年7月至2025年3月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兼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郴州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2024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5年3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6)刘端,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4月生,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教授、系党支部书记、副主任。曾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系讲师、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系副教授、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副教授、系副主任;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7)王辉,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株洲冶炼厂有色金属研究所副所长、所长、技术中心主任兼书记等职务,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顾问;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8)杨天足,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4月生,中南工业大学有色冶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南矿冶学院化学系教师、中南工业大学有色冶金系教授、贵金属研究室主任等职务、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重金属冶金与材料研究所所长等职务;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

图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任职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康如龙 男 37 总经理 2024年3月19日 2027年3月18日

杨阳 女 37 财务总监 2025年3月11日 2027年3月18日

袁志勇 男 54 副总经理 2024年3月19日 2027年3月18日

董事会秘书 2021年1月22日 2027年3月18日

扶建新 男 42 副总经理 2024年3月19日 2027年3月18日

张鑫 男 38 副总经理 2025年6月23日 2027年3月18日

薛丁华 男 42 副总经理 2025年8月26日 2027年3月18日

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康如龙:见董事会成员简介。

(2)杨阳:见董事会成员简介

(3)袁志勇,男,中国籍,无境外永居留权,1971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年8月至1994年11月先后在郴州市电力公司从事线路检修、变电运行、用电管理等工作;1994年11月至2000年1月任郴州市电力公司用电管理科副科长;2000年1月至2004年7月任郴电国际郴州分公司用电管理科科长、支部书记;2004年7月至2007年6月任郴电国际国际合作部经理(期间担任尼泊尔电力总包项目部经理);2007年7月至2011年2月任郴电国际董事会秘书;2011年2月至2014年8月任郴电国际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9年11月任郴电国际董事、董事会秘书;2020年6月至12

月任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圣达水电有限公司、四川圣达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2021年1月至2024年3月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4)扶建新,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生,大专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04年6月至2006年3月任郴汽集团汽车贸易服务中心IT技术员;2006年3月至2008年5月任郴州市金贵银业有限公司办公室IT管理员、宣传员,2008年5月至2012年4月任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经理、副主任;2012年5月至2016年6月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16年7月至2019年7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19年7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4年3月任公司职工监事;2021年7月至2024年8月任公司工会主席;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5)张鑫,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7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冶金高级工程师。2009年7月至2011年2月,任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湿法冶炼厂技术员,技术主管;2011年3月至2011年8月,任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技术主管;2011年9月至2012

年5月,任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湿法冶炼厂副厂长;2012年6月至2018年10月,任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技术主管;2018年10月至2024年3月,任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湿法冶炼厂副厂长(期间: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驻金贵银业工作组组员);2024年3月至2025年6月,任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4年5

月至今,任湖南中科金贵气体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6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6)薛丁华,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12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有色冶金专业,重金属冶金工程师。2005年7月至2006年12

月,任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钨品厂技术员;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措施主管;2010年1月至2011年1月,任怀化湘西金矿设计科研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1年2月至2012年5月,任甘肃辰州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12年6月至2016年2月,任湖南鼎堃贵金属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副部长;2016年3月至2021年1月,任湖南

黄金珠宝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21年2月至2023年7月,任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经营部采购主管助理、主管;2023年7月至2025年6月,任湖南黄金珠宝实业有限公司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湖南辰州黄金精炼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年6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2025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三)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如下:

图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高兼职情况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关联关系情况

郭庆锋 郴州市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 股东单位

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 其他单位

刘瑞 湖南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系支部书记,系副主任(兼),博士生导师 -

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免程序和内部人事聘用制度。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不存在公务员兼职领薪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行人董事及高管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涉及任何已决或未决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未涉及任何已决或未决的刑事诉讼和行政处罚。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生其他重大交易。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贵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银制品销售;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白银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发行人系湖南省重要的白银及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公司聚集以白银为主业,铅锌协同发展,主要业务涵盖了采选、冶炼、材料、贸易等领域,经过了近20年的市场探索和发展,公司已形成以白银为核心的“矿山资源—冶炼加工—综合回收—深加工”一体化产业体系,并建立了较为成熟的多金属综合回收技术体系。

近年来,白银正从“贵金属配角”向“工业金属主角”转型。在供需缺口持续扩大、工业需求结构性增长及金银比修复的多重驱动下,白银具备长期配置价值。随着全球光伏装机量增长,推动光伏用银量显著提升,未来白银深加工产品的市场发展空间广阔。

(二)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

图表: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收入构成表

单位:万元、%

划分类型 业务板块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1,244,462.10 100.00 831,310.46 100.00 513,909.07 100.00

按产品划分 白银 732,711.28 58.88 452,916.66 54.48 267,113.46 51.98

银深加工产品 75,350.14 6.05 40,348.61 4.85 26,397.04 5.14

黄金 234,223.39 18.82 154,489.64 18.58 90,322.39 17.58

电铅 80,074.78 6.43 94,237.89 11.34 93,832.18 18.26

综合回收产品 41,407.22 3.33 48,855.54 5.88 35,336.08 6.88

矿产品 62,836.87 5.05 31,552.66 3.80 - -

其他 17,858.42 1.44 8,909.46 1.07 907.92 0.18

按销售区域划分 境内 1,173,201.09 88.70 756,730.42 91.03 513,909.07 100.00

境外 71,261.01 11.30 74,580.04 8.97 - -

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13,909.07万元、831,310.46万元及1,244,462.10万元。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加317,401.39万元,增幅为61.76%;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加413,151.64万元,增幅为49.70%,主要系白银、深加工银产品、黄金等板块业务收入同比分别增加61.78%、86.75%、51.61%所致。

从业务结构来看,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白银、黄金及电铅等产品。其中,白银业务为公司最主要收入来源,报告期内白银收入占比分别为51.98%、54.48%和58.88%,占比持续提升;黄金业务为公司第二大收入来源,报告期内黄金收入占比分别为17.58%、18.58%和18.82%,占比相对稳定;电铅业务为公司第三大收入来源,报告期内电铅收入占比分别为18.26%、11.34%和6.43%,占比逐年下降。此外,公司依托多金属综合回收技术,对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进行回收利用,形成综合回收产品收入,对营业收入形成有效补充。2025年,公司新增矿产品收入,主要系2024年度完成对宝山矿业的并购后,上游矿山资源逐步释放所致。总体来看,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是黄金冶炼业务量价齐升及有色金属贸易规模增长拉动。

从销售区域来看,发行人产品销售以国内市场为主,主要客户包括国内有色金属贸易商、贵金属加工企业及相关冶炼企业等。整体来看,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国内市场,销售区域结构较为稳定。

2、营业成本分析

图表: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成本构成表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白银 697,743.89 60.05 430,645.39 55.43 262,256.97 51.92

银深加工产品 70,488.33 6.07 38,455.07 4.95 25,243.90 5.00

黄金 223,189.86 19.21 145,828.43 18.77 88,084.68 17.44

电铅 94,134.05 8.10 104,902.79 13.50 102,294.83 20.25

综合回收产品 32,802.75 2.82 34,850.27 4.49 26,187.01 5.18

矿产品 26,788.71 2.31 14,795.52 1.90 - -

其他 16,818.05 1.45 7,454.03 0.96 1,029.89 0.20

合计 1,161,965.64 100.00 776,931.50 100.00 505,097.28 100.00

3、营业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505,097.28万元、776,931.50万元及1,161,965.64万元。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较2023年度增加271,834.22万元,增幅为53.82%;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较2024年度增加 385,034.14万元,增幅为49.56%,主要系白银、深加工银产品、黄金等板块业务成本增加所致。总体来看,销售收入增加的同时相应产品销售成本同步增长,营业成本的增长趋势与营业收入保持一致。

图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毛利润构成表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白银 34,967.40 42.39 22,271.27 40.96 4,856.49 55.11

银深加工产品 4,861.80 5.89 1,893.54 3.48 1,153.14 13.09

黄金 11,033.53 13.37 8,661.21 15.93 2,237.71 25.39

电铅 -14,059.27 -17.04 -10,664.90 -19.61 -8,462.65 -96.04

综合回收产品 8,604.47 10.43 14,005.27 25.75 9,149.07 103.83

矿产品 36,048.16 43.70 16,757.14 30.81 - -

其他 1,040.37 1.26 1,455.43 2.68 -121.97 -1.38

合计 82,496.46 100.00 54,378.96 100.00 8,811.79 100.00

近三年,发行人业务毛利润分别为8,811.79万元、54,378.96万元及82,496.46万元。从产品结构来看,白银、黄金是发行人近三年整体毛利润的主要来源,白银业务毛利占比分别为55.11%、40.96%及42.39%,黄金业务毛利占比分别为25.39%、15.93%及13.37%。上述两项业务毛利及毛利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发行人整体毛利和毛利率的变化。2024年因收购子公司宝山矿业的原因,增加了矿产品的收入。

图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毛利率情况表

单位:%

业务板块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白银 4.77 4.92 1.82

银深加工产品 6.45 4.69 4.37

黄金 4.71 5.61 2.48

电铅 -17.56 -11.32 -9.02

综合回收产品 20.78 28.67 25.89

矿产品 57.37 61.63 -

其他 5.83 16.34 -13.43

合计 6.63 6.54 1.71

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71%、6.54%及6.63%,主营业务毛利率逐年提升,主要系近年在其他业务板块毛利率有所提高,且收购矿山资源,冶炼用原材料加工后进行销售,其毛利率大大提高。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主要来源于外部采购,部分来源于自有矿山。公司通过国内矿山、贸易商及国外进口的方式获取原材料,同时子公司宝山矿业为公司供应部分原材料。

公司设立了专门的采购部门负责采购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公司采购流程如下图所示:

(1)原材料采购价格确定过程

采购人员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首先对原料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在具备良好履约能力供应商中进行选取,再进行报价对比在洽谈过程中,形成记录结合市场行情及生产情况,经上报领导确认签署后再进行合同签约。

(2)主要原材料的订价机制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铅精矿、粗铅、含银物料、粗银等,通过国内、国际市场采购。

原料定价基本原则主要按照基准价和相应金属元素加工费扣减确定。基准价以上海有色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中国白银网等金属交易平台相应规格金属价格为基础,根据原料品种与品位、市场价格、市场整体供求分析、测算原料盈利情况与实际生产需求确定加工费,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对加工费在符合整体市场行情的条件下进行相应扣减,若市场活跃价格变动较快,那么加工费的调整频率相应提高。

(3)主要原材料采购定价的详细标准

发行人主要采购原料为铅精矿、粗铅、含银物料及粗银。原材料的同期市场价格,是以当期对应金属基准价为基础,对相应金属进行加工费扣减或计价扣除率,其加工费受市场情况、价格情况、采购时点及原料品位等因素影响随之在符合市场行情的条件下变动。

①铅精矿

A、铅精矿中的铅价格按照定价日上海有色金属网1#铅结算平均价扣减x加工费后结算;

B、铅精矿中的银价格按照定价日中国白银网2#银结算平均价计算扣减x加工费后结算;

C、铅精矿中的金价格按照定价日金为定价日上海黄金交易所金9995加权平均价扣减x加工费后结算;若定价当日无上海黄金交易所金9995加权平均价,则按定价当日上海有色金属网金9995加权平均价扣减x加工费后结算;

D、铅精矿中铜为定价日上海有色金属网1#铜结算平均价乘以计价x扣除率后结算;

E、铅精矿中铋为定价日上海有色金属网精铋结算平均价乘以计价x扣除率后结算;

F、铅精矿中锌为定价日上海有色金属网1#锌结算平均价扣减x加工费后结算;

G、铅精矿中锑按上海有色网1#锑结算平均价乘以计价x扣除率后结算;

②粗铅

A、粗铅中的铅价格按照定价日上海有色金属网1#铅结算平均价扣减x加工费后结算;

B、粗铅中的银价格按照定价日中国白银网2#银结算平均价计算扣减x加工费后结算;

C、粗铅中的金价格按照定价日金为定价日上海黄金交易所金9995加权平均价扣减x加工费后结算;若定价当日无上海黄金交易所金9995加权平均价,则按定价当日上海有色金属网金9995加权平均价扣减x加工费后结算;

D、粗铅中铜为定价日上海有色金属网1#铜结算平均价乘以计价x扣除率后结算;

E、粗铅中铋为定价日上海有色金属网精铋结算平均价乘以计价x扣除率后结算;

F、粗铅中锑按上海有色网1#锑结算平均价扣减乘以计价x扣除率后结算;

③含银物料

A、含银物料中银为定价日中国白银网1#银结算平均价扣减x加工费后结算;

B、含银物料中金为定价日上海黄金交易所9995加权平均价扣减x加工费后结算;

C、含银物料中铋为定价日上海有色金属网精铋结算平均价乘以计价x扣除率后结算;

D、含银物料中锑为定价日上海有色金属网1#锑锭结算平均价乘以计价x扣除率后结算。

④粗银

A、粗银中银为定价日上海黄金交易所白银T+D实时点价后加权平均价扣减x加工费后结算,或按定价日上海黄金交易所白银9999加权平均价扣减x加工费后结算、或按定价日上海黄金交易所白银9995加权平均价扣减x加工费后结算;

B、粗银中钯为定价日上海有色网加权平均价扣减x加工费后结算;

C、粗银中金为定价日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T+D实时点价后加权平均价扣减x加工费后结算,或按定价日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9999加权平均价扣减x加工费后结算、或按定价日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9995加权平均价扣减x加工费后结算。

2、生产模式

公司的采选、冶炼、材料、贸易以白银为核心,依托铅精矿及铅冶炼废渣废液等原料,通过综合回收技术提取白银、铅、金、铋、锑、锌、铜、铟、钯等多种有价金属。公司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宝山矿业、金和矿业、金福银贵开展铅锌银矿的规模化开采与资源整合及白银深加工产品销售,构建“矿产资源探采选—冶炼—深加的全产业链布局。

公司生产环节的控制主要由各生产单位来执行。公司通过原料加工冶炼产出精铅成品,同时对冶炼副产品中的有价元素进行回收,提高资源有效利用,形成黄金、白银、硫酸、锌、铜、锑、铋等有价金属和有价元素的综合回收生产利用。

公司按流程和冶炼特点设置生产单位,分别承担金属冶炼、半成品精炼、贵金属回收、综合回收等相对应的产品任务。生产任务由公司生产部按年、季、月分解落实计划,根据资源配套条件、动态平衡调整,实现整个系统的连续、满负荷、平衡生产,有相应的技术、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有成本计划、材料计划、备件计划、检修计划等配套的计划管理体系,各生产单位按计划具体分解,依据相关作业文件和制度具体实现各生产环节的实时控制,从而保证生产运行的有序、有效组织。

3、销售模式

公司白银以现货直销模式为主,兼顾期货市场交割与贸易商分销。公司生产的“金贵”牌银锭为上海期货交易所注册交割可直接用于期货合约履约,市场流动性较强;电解铅、锌精矿、硫精矿以现货销售为主。公司银深加工产品硝酸银等工业材料以订单直销为主,银制工艺品通过“白银城”工业旅游项目及电商平台推广,打造消费级品牌。

(1)基本程序

合同洽谈——合同签订——客户汇款——部门开具《提货通知书》、《货物放行单》进行审批——交车间发货——门卫放行——开具发票。

(2)市场销售

公司国内业务主要销售客户为贸易商,目前国内银冶炼厂的销售客户群体大都为现货贸易商,因为国内银锭终端厂商大部分为银制品加工厂和硝酸银厂,冶炼厂要求款到发货,终端厂商要求货到付款,而且双方都要求点价权,高价位时冶炼厂希望大量出货,但终端厂商除生产必须外接货意愿不强,反之亦然。所以贸易商在生产和需求中间扮演了居间调和的重要角色。

公司及时了解客户对产品的质量、结构层次以及服务质量的要求,根据客户的需求不断调整和变化销售策略。同时,公司注重强强联合,与国内知名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签订长期合同,拓宽销售渠道,增加市场占有率。

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参考上海有色网、上海黄金交易所等发布的铅、金、银价作为基准价。在海外销售方面,公司通常采用点价交易模式,即以原材料检测出的银含量为成本基础,加上加工费及合理利润,并结合LME等国际市场价格综合确定销售价格。

(3)结算方式

公司国内销售一般按照销售时点实时市场价格结算;国外销售通常采取点价交易模式确定价格。公司国内外销售均采取款到发货为主的结算方式。

(4)销售对象

销售对象覆盖了工业、期货、贸易、消费等多个领域,境内市场为主要销售区域。白银、电解铅、锌精矿、硫精矿等主要产品以现货直销模式为主,直接面向终端客户;“金贵”牌银锭为上海期货交易所注册交割品牌,可直接用于期货合约履约,销售对象包括期货市场参与者;通过贸易商进行分销,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尤其是针对电解铅、锌精矿等大宗商品;公司银深加工产品硝酸银等工业材料以订单直销为主,主要销售给电子、化工等行业的工业客户;银制工艺品通过“白银城”工业旅游项目及电商平台推广,面向消费者市场,打造消费级品牌。

(四)主要业务板块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白银、电解铅、黄金、电积铜、银制品等有色金属及贵金属产品的冶炼和销售;子公司宝山矿业作为核心矿山资产,拥有湖南省桂阳县宝山铅锌银矿的采矿权,以生产铅精矿、锌精矿、硫精矿为主,产品富含金、银等贵重金属;子公司金和矿业积极推进西藏金和矿业探矿增储,确定未来矿山开发路径;子公司金福银贵积极拓展银制品销售渠道,深化文旅融合。近三年,发行人主要业务板块生产经营情况介绍如下:

1、白银

(1)产品内容及业务定位

白银业务为发行人最核心业务板块。发行人白银主要由铅阳极泥、含银物料及废渣等经冶炼、综合回收和提纯后形成,部分产品进一步深加工形成银深加工产品。公司生产的“金贵”牌银锭为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双合格交割品牌,具备一定品牌优势和市场流动性。

白银兼具工业原料属性和贵金属投资属性,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主要包括电子电气、光伏产业、化工催化、银制品制造以及贵金属投资等领域。随着新能源、新材料及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白银在工业领域的应用需求持续增长。2024年以来,受地缘政治冲突升级、美联储启动降息周期及央行持续购金等多重因素共同推动下,白银价格强势上涨。国际白银年内涨幅超21%,并且创出近10年来新高,全年均价继2011年之后再次站上7,000元/kg。

(2)生产及销售情况

近三年,发行人白银收入、产销量、平均售价及平均成本情况如下:

图表:发行人近三年白银销售情况表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 732,711.28 452,916.66 267,113.46

销售量(吨) 868.13 699.87 536.08

生产量(吨) 965.46 761.08 592.99

销售率(%) 84.74 91.96 90.40

平均售价(万元/吨) 895.59 647.14 498.27

平均成本(万元/吨) 722.71 565.83 442.26

平均毛利(万元/吨) 172.89 81.31 56.01

近三年,发行人白银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67,113.46万元、452,916.66万元及732,711.28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88.46%、69.56%及61.78%,呈逐年增长态势;白银的销售量分别为536.08吨、699.87吨及868.13吨,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75.82%、30.55%及24.04%;白银的生产量分别为592.99吨、761.08吨及965.46吨,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06.58%、28.35%及26.85%;白银的平均售价分别为498.27万元/吨、647.14万元/吨及895.59万元/吨,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7.19%、29.88%及38.39%;白银的平均成本分别为442.26万元/吨、565.83万元/吨及722.71万元/吨,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1.04%、27.94%及27.72%;白银的平均毛利润分别为56.01万元/吨、81.31万元/吨及172.89万元/吨,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73.38%、45.17%及112.63%。白银毛利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24年以来白银价格涨幅较大,毛利率有所增长。

2、黄金

(1)产品内容及业务定位

公司黄金主要来源于铅锌冶炼及综合回收过程中伴生含金物料的提取,通过“冶炼—富集—精炼”等工序实现黄金回收,产品形态以标准金锭或工业用金为主。黄金业务是发行人多金属综合回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黄金兼具金融属性和商品属性,下游主要应用于黄金投资、珠宝首饰加工、金融储备以及部分高端工业领域。

(2)生产及销售情况

近三年,发行人黄金收入、产销量、平均售价及平均成本情况如下:

图表:发行人近三年黄金销售情况表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 234,223.39 154,489.64 90,322.39

销售量(千克) 2,938.39 2,814.65 2,018.54

生产量(千克) 2,947.37 2,683.28 1,979.99

销售率(%) 99.70 104.90 101.95

平均售价(万元/千克) 79.71 54.89 44.75

平均成本(万元/千克) 75.73 54.35 44.49

平均毛利(万元/千克) 3.99 0.54 0.26

近三年,发行人黄金的销售收入分别为90,322.39万元、154,489.64万元及234,223.39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32.12%、71.04%及51.61%;黄金的销售量分别为2,018.54公斤、2,814.65公斤及2,938.39公斤,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96.42%、39.44%及4.40%;黄金的生产量分别为1,979.99公斤、2,683.28公斤及2,947.37公斤,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92.67%、35.52%及9.84%;黄金的平均售价分别为44.75万元/公斤、54.89万元/公斤及79.71万元/公斤,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8.17%、22.66%及45.22%;黄金的平均成本分别为44.49万元/公斤、54.35万元/公斤及75.73万元/公斤;黄金的平均毛利润分别为0.26万元/公斤、0.54万元/公斤及3.99万元/公斤。近三年,发行人黄金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48%、5.61%及4.71%,2024年以来黄金价格涨幅大,黄金平均售价大幅增加,使得黄金的毛利率大幅提高。2025年,黄金价格涨幅大,黄金平均售价大幅增加,使得黄金的毛利率大幅提高。

3、电铅

(1)产品内容及业务定位

电铅系发行人在铅精矿冶炼及贵铅电解过程中形成的重要产品,为公司冶炼体系的重要副产品。电铅下游主要用于铅酸蓄电池制造,广泛应用于汽车起动电池、电动车蓄电池、通信备用电源及UPS系统等领域,并可用于电缆护套、辐射防护材料等行业。

(2)生产及销售情况

近三年,发行人电铅收入、产销量、平均售价及平均成本情况如下:

图表:发行人近三年电铅销售情况表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 80,074.78 94,237.89 93,832.18

销售量(吨) 53,549.13 61,942.70 68,011.59

生产量(吨) 53,938.11 62,452.46 68,318.35

销售率(%) 99.28 99.18 99.55

平均售价(万元/吨) 1.49 1.52 1.38

平均成本(万元/吨) 4.14 1.68 1.50

平均毛利 -2.64 -0.16 -0.12

近三年,发行人电铅的销售收入分别为93,832.18万元、94,237.89万元及80,074.78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12.38%、-0.43%及15.03%;电铅的销售量分别为68,011.59吨、61,942.70吨及53,549.13吨,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15.32%、8.92%及13.55%;电铅的生产量分别为68,318.35吨、62,452.46吨及53,938.11吨,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5.14%、-8.59%及-13.63%;电铅的平均售价分别为1.38万元/吨、1.52万元/吨及1.49万元/吨,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3.47%、10.27%及-1.62%;电铅的平均成本分别为1.50万元/吨、1.68万元/吨及4.14万元/吨;电铅的平均毛利润分别为-0.12万元/吨、-0.16万元/吨及-2.64万元/吨。发行人电铅业务毛利率分别为-9.02%、-11.32%及-17.56%,受2022年及2023年受国内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公司采购国内铅精矿等主要原料供应十分紧张,原料采购价格呈现波动上升的趋势,国内矿含铅扣减的加工费已经由2021年2,400元降至600-800元/金属吨,2022年以来铅精矿的加工费大幅下降使得公司电铅产品金属成本大幅提高,造成公司电铅毛利为负。

4、银深加工产品

(1)产品内容及业务定位

银深加工产品系发行人在白银冶炼及综合回收基础上,通过进一步精炼及材料加工形成的高附加值产品,是公司白银产业链向下游延伸的重要业务板块。公司依托贵金属冶炼技术及银材料加工能力,对白银进行深度加工,逐步形成涵盖银基材料及银制品等多类型产品体系。

在工业材料领域,公司通过子公司开展银基材料深加工业务,主要产品包括高纯银、硝酸银、银粉及银基纳米抗菌材料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光伏电子、电子材料、新能源汽车及医疗卫生等领域。通过发展银基材料产品,公司在原有贵金属冶炼基础上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

在银制品领域,公司通过子公司郴州市金贵置业有限公司开展银制工艺品设计、生产及销售业务,并结合工业旅游项目拓展银制品展示及销售渠道。公司建设运营的“金贵白银城”工业旅游项目位于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是集白银冶炼工艺展示、白银文化展示及银制品展示销售于一体的工业旅游示范项目。

(2)生产及销售情况

近三年,发行人银深加工产品销售收入、产销量、平均售价及平均成本情况如下:

图表:发行人近三年银深加工产品销售情况表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 75,350.14 40,348.61 26,397.04

销售量(公斤) 139,832.20 98,075.00 83,993.00

生产量(公斤) 140,822.90 98,250.59 80,972

平均售价(万元/公斤) 0.54 0.41 0.314

平均成本(万元/公斤) 0.50 0.36 0.312

平均毛利(万元/公斤) 0.04 0.05 0.002

近三年,发行人银深加工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6,397.04万元、40,348.61万元及75,350.14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30.80%、52.85%及86.75%;银深加工产品的销售量分别为83,993.00公斤、98,075.00公斤及139,832.20公斤,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95.13%、16.77%及42.58%;银深加工产品的生产量分别为80,972公斤、98,250.59公斤及140,822.90公斤,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42.88%、21.34%及43.33%;银深加工产品的平均售价分别为0.314万元/公斤、0.41万元/公斤及0.54万元/公斤,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6.40%、30.46%及24.39%;银深加工产品的平均成本分别为0.312万元/公斤、0.36万元/公斤及0.50万元/公斤;银深加工产品的平均毛利润分别为0.002万元/公斤、0.05万元/公斤及0.04万元/公斤。近三年,发行人银深加工产品毛利率分别为4.37%、4.69%及6.45%。

5、综合回收产品

近三年,发行人综合回收产品销售收入、产销量、平均售价及平均成本情况如下:

图表:发行人最近三年综合回收产品销售情况表

单位:万元、吨、万元/吨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 41,407.22 48,855.54 35,336.08

销售量(公斤) 92,016.04 169,314.15 182,425.28

平均售价(万元/公斤) 0.45 0.29 0.19

近三年,发行人综合回收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5,336.08万元、48,855.54万元及 41,407.22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30.80%、38.26%及-15.25%;综合回收产品的销售量分别为182,425.28公斤、169,314.15公斤及92,016.04公斤,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6.93%、-7.19%及-45.65%;综合回收产品的平均售价分别为0.19万元/公斤、0.29万元/公斤及0.45万元/公斤,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5.00%、52.63%及55.17%。

(五)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公司属于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主要经营活动为高纯银及银深加工产品、黄金、电铅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高纯银及银制品、高纯硝酸银、电解铅、粗铅等。

产品名称 主要用途

白银 广泛应用于电子计算机、胶片、工艺品、电话、供电、电视机、电冰箱、雷达、制镜、热水瓶胆等制造领域。银粉用作电器设备的防腐蚀涂料。微粒银具有很强的杀菌作用,除能医治伤口外,在太空船上可用作净水剂。货币属性保值增值。

电铅 主要用于制造铅酸蓄电池、电缆包衣、氧化铅和铅材。另外,电解铅还用作设备内衬、轴承合金、低熔合金、焊料、活字合金、放射性和射线的防护层等。

黄金 广泛应用于电子电器工业、航空航天、装饰、医药等领域。货币属性保值增值。

硝酸银 主要用于制造导电粘合剂、新型气体净化剂、A8x分子筛、镀银均压服和带电作业的手套、电影胶片和照相胶片等的感光材料或用作杀菌剂、腐蚀剂。

精铋 主要用于制造易熔合金、铸造印刷铅字和高精度铸型,在消防和电气工业上,用作自动灭火系统和电器保险丝、焊锡。

碲锭 主要用于白口铸铁中的碳化物稳定剂、石油裂解催化剂的添加剂以及制取乙二醇的催化剂。

锑白 主要用于制造耐火材料、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俗称玻璃钢)工业中聚酯树脂的添加剂、减摩合金(例如巴比特合金),子弹、铅弹、网线外套、铅字合金(例如Linotype排字机)、焊料(一些无铅焊接剂含有5%的锑)、铅锡锑合金、以及硬化制作管风琴的含锡较少的合金。

氧化锌 主要用于白色颜料,橡胶硫化活性剂、有机合成催化剂、脱硫剂、静电复印、制药、静电湿法复印、干法转印、激光传真通讯、电子计算机的静电记录及静电制版档。

公司拥有全国领先的白银清洁冶金生产系统,其综合回收品种、产能、产品综合回收率居全国同类企业前列,简要工艺流程描述如下:

(1)公司以特选铅精矿(副含银、铋、锑、铜等金属)配以少量含银物料和辅料,送富氧底吹炉熔炼后,产出高银铅渣、冰铜、烟气。

(2)高银铅渣进入还原炉吹炼得到粗铅和火渣。

(3)烟气回收后制成硫酸出售。

(4)火渣在烟化炉吹炼后得到氧化锌和水淬渣(建材)。

(5)粗铅熔析除铜产出冰铜经过提炼后得到粗铜出售。

(6)铅阳极板电解精炼后得到阳极泥和铅锭。

(7)阳极泥经分段精炼后得到粗银,并综合回收产品精铋、锑白、碲锭等产品。

(8)粗银经电解精炼后得到白银、黄金、铂钯产品。白银可选择进行深加工,制成银合金、银制品、硝酸银。

公司白银清洁冶炼工业体系如图所示:

(六)主要原材料和能源

1、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特选铅精矿(含铅、金、银、铜、锑、铋、锌等金属)配以少量银精矿、粗铅、含银物料、粗银等,主要通过向郴州及其周边省份矿产企业及贸易商采购或通过进口方式取得。

图表:近三年公司主要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万元

产品分类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白银 697,743.89 60.05% 430,645.39 55.43% 262,256.97 51.93%

银深加工产品 70,488.33 6.07% 38,455.07 4.95% 25,243.90 5.00%

黄金 223,189.86 19.21% 145,828.43 18.77% 88,084.68 17.44%

电铅 94,134.05 8.10% 104,902.79 13.50% 102,294.83 20.25%

综合回收产品 32,802.75 2.82% 34,850.27 4.49% 26,187.01 5.18%

矿产品 26,788.71 2.31% 14,795.52 1.90% - -

其他 16,818.05 1.45% 7,454.03 0.96% 1,029.89 0.20%

2、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工艺流程向上游延伸变化情况及对原材料构成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开展“三联炉升级改造项目”,铅精矿采购量有小幅下降,粗铅采购量小幅上升,同时为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运行,扩能增量,粗银的采购量也相应提升。

2025年度,公司“三联炉升级改造项目”顺利落地,投料量有提升,直接影响铅精矿的采购量明显增加,同时由于三联炉升级后存在磨合期,生产连续性受到影响,导致其下游工艺粗铅采购量增加,又受到公司危废证方面的影响,导致公司无法采购含银物料,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粗银采购量急剧增加。

图表: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费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铅精矿 210,488.30 18.03% 157,545.11 23.09% 141,682.18 27.08%

含银物料 35,367.29 3.03% 123,113.13 18.04% 163,479.14 31.25%

粗银 713,553.30 61.13% 228,090.44 33.43% 73,208.78 13.99%

粗铅 82,052.73 7.03% 61,741.29 9.05% 43,930.45 8.4%

合质金 37,875.85 3.24% - - - -

贵铅 5,827.49 0.50% 26,257.27 3.85% 91,002.13 17.4%

焙砂 8,121.63 0.70% 7,311.67 1.07% 7,076.28 1.35%

白银 54,723.58 4.69% 60,987.84 8.94% - -

黄金 9,944.89 0.85% 12,559.60 1.84% - -

硫精矿 599.84 0.05% - - - -

合计 1,158,554.90 99.25% 677,606.35 99.31% 520,378.98 99.48%

图表: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年度 主要原材料 采购情况

数量 平均单价 金额

2025年度 铅精矿含铅(吨) 39,293.33 1.46 57,171.83

铅精矿含银(千克) 119,203.55 0.78 93,453.00

铅精矿含金(千克) 771.11 71.56 55,184.18

铅精矿含锑(吨) 351.85 6.34 2,230.81

铅精矿含铋(吨) 92.91 8.73 811.45

铅精矿含铜(吨) 289.99 2.22 642.53

铅精矿含锌(吨) 2,275.37 0.44 994.50

小计 210,488.30

含银物料含银(千克) 39,507.87 0.71 28,152.15

含银物料含金(千克) 92.98 66.90 6,219.95

含银物料含铋(吨) 46.92 4.40 206.28

含银物料含锑(吨) 114.49 6.89 788.91

小计 35,367.29

粗银含银(千克) 755,382.09 0.82 622,102.54

粗银含金(千克) 1,156.19 79.06 91,410.58

粗银含钯(千克) 2,316.58 0.02 40.19

小计 713,553.30

粗铅含铅(吨) 18,456.15 1.50 27,735.62

粗铅含银(千克) 22,331.87 0.79 17,746.67

粗铅含金(千克) 430.60 72.46 31,202.98

粗铅含铋(吨) 189.03 5.60 1,058.64

粗铅含铜(吨) 132.47 2.88 381.42

粗铅含锑(吨) 482.60 8.14 3,927.39

小计 82,052.73

贵铅含铅(吨) 20.95 1.42 29.66

贵铅含银(千克) 37.39 1.08 40.41

贵铅含金(千克) 71.21 80.23 5,713.00

贵铅含锑(吨) 4.86 8.66 42.08

贵铅含铜(吨) 1.66 1.41 2.34

小计 5,827.49

硫精矿含硫(吨) 1,608.53 0.02 27.24

硫精矿含银(千克) 194.02 0.23 44.61

硫精矿含金(千克) 10.41 50.71 527.99

小计 599.84

焙砂含银(千克) 23.35 0.84 19.59

焙砂含金(千克) 105.61 76.71 8,102.04

小计 8,121.63

合质金含金(千克) 488.42 77.55 37,875.85

白银(千克) 70,872.45 0.77 54,723.58

黄金(千克) 99.54 99.91 9,944.89

小计 102,544.32

合计 1,158,554.90

2024年度 铅精矿含铅(吨) 49,101.680 1.52 74,676.36

铅精矿含银(千克) 86,474.923 0.58 49,821.81

铅精矿含金(千克) 523.584 49.12 25,720.62

铅精矿含锑(吨) 190.485 4.89 931.53

铅精矿含铋(吨) 145.099 3.06 443.73

铅精矿含铜(吨) 777.679 5.31 4,125.75

铅精矿含锌(吨) 3,417.347 0.53 1,825.32

小计 157,545.11

粗铅含铅(吨) 15,609.459 1.53 23,913.37

粗铅含银(千克) 38,353.282 0.60 23,065.36

粗铅含金(千克) 242.700 54.98 13,344.57

粗铅含铋(吨) 183.197 2.63 481.89

粗铅含铜(吨) 48.775 2.04 99.43

粗铅含锑(吨) 178.351 4.69 836.67

小计 61,741.29

粗银含银(千克) 286,523.669 0.66 189,814.92

粗银含金(千克) 665.648 57.48 38,264.65

粗银含钯(千克) 901.002 0.01 10.87

小计 228,090.44

含银物料含银(千克) 148,243.644 0.64 94,916.42

含银物料含金(千克) 443.719 56.32 24,991.96

含银物料含铋(吨) 182.487 4.01 731.47

含银物料含锑(吨) 435.977 5.67 2,473.28

小计 123,113.13

贵铅含铅(吨) 89.236 1.25 111.41

贵铅含银(千克) 23,171.441 0.58 13,425.71

贵铅含金(千克) 211.090 52.77 11,138.38

贵铅含铋(吨) 375.772 4.21 1,581.78

小计 26,257.27

焙砂含金(千克) 150.846 48.47 7,311.67

小计 7,311.67

白银(千克) 95,110.000 0.64 60,987.84

黄金(千克) 228.290 55.02 12,559.60

小计 73,538.44

合计 677,606.35

2023年 铅精矿含铅(吨) 46,126.901 1.33 61,525.78

铅精矿含银(千克) 129,202.491 0.46 59,248.85

铅精矿含金(千克) 374.096 41.26 15,433.95

铅精矿含锑(吨) 251.835 2.99 752.70

铅精矿含铋(吨) 247.922 2.78 688.70

铅精矿含铜(吨) 741.356 4.26 3,157.72

铅精矿含锌(吨) 2,351.949 0.37 874.48

小计 141,682.18

粗铅含铅(吨) 15,192.274 1.34 20,344.27

粗铅含银(千克) 32,211.161 0.48 15,505.25

粗铅含金(千克) 163.823 43.82 7,178.64

粗铅含铋(吨) 201.248 2.06 415.54

粗铅含铜(吨) 29.291 2.31 67.76

粗铅含锑(吨) 146.063 2.87 418.99

小计 43,930.45

粗银含银(千克) 108,840.969 0.50 54,408.22

粗银含金(千克) 418.662 44.87 18,783.94

粗银含钯(千克) 0.915 18.18 16.63

小计 73,208.78

含银物料含铅(吨) 58.951 1.06 62.60

含银物料含银(千克) 276,080.128 0.48 133,612.91

含银物料含金(千克) 535.609 44.25 23,701.63

含银物料含铋(吨) 932.831 2.91 2,718.11

含银物料含锑(吨) 943.410 3.59 3,383.89

小计 163,479.14

贵铅含铅(吨) 196.109 0.98 191.45

贵铅含银(千克) 107,205.213 0.52 55,341.72

贵铅含金(千克) 682.787 45.58 31,120.14

贵铅含铋(吨) 782.134 4.39 3,435.74

贵铅含锑(吨) 61.130 4.73 288.91

贵铅含铜(吨) 29.647 3.03 89.71

贵铅含碲(吨) 28.472 18.77 534.47

小计 91,002.13

废渣含铅(吨) 470.263 1.01 475.86

焙砂含金(千克) 162.209 40.69 6,600.43

小计 7,076.28

合计 520,378.98

图表: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原材料采购情况表

项目 主要原材料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主要原料的采购量和耗用量(含铅) 本期采购含铅量(吨):

粗铅含铅 18,456.154 49,101.68 15,192.27

铅精矿含铅 39,293.332 15,609.46 46,126.90

贵铅含铅 20.947 89.24 196.11

废渣含铅 470.26

含银物料含铅 58.95

小计 57,770.433 64,800.38 62,044.50

项目 主要原材料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主要原料的采购量及耗用量 本期采购含银量(千克):

粗银含银 755,382.089 286,523.67 108,840.97

(含银) 粗铅含银 22,331.865 38,353.28 32,211.16

含银物料含银 39,507.870 148,243.64 276,080.13

铅精矿含银 119,203.551 86,474.92 129,202.49

贵铅含银 37.391 107,205.21

小计 936,462.767 559,595.518 653,539.961

3、公司供应商情况

图表:近三年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万元

期间 前五名供应商名称 具体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比例

2025年度 第一名 铅精矿、粗银、粗铅 545,577.74 46.74%

第二名 粗银 160,692.64 13.77%

第三名 含银物料 41,351.35 3.54%

第四名 粗铅 35,365.09 3.03%

第五名 粗银 27,041.05 2.32%

合计 810,027.87 69.40%

2024年度 第一名 铅精矿、粗银、粗铅 353,607 51.82%

第二名 含银物料 115,553 16.94%

第三名 粗银 46,217 6.77%

第四名 贵铅、粗银 13,544 1.98%

第五名 粗银 13,435 1.97%

合计 542,356.23 79.48%

2023年度 第一名 铅精矿、含银物料、粗铅、粗银 241,234.25 46.12%

第二名 含银物料 109,491.02 20.93%

第三名 铅精矿、粗银 26,701.29 5.10%

第四名 含银物料 22,934.77 4.38%

第五名 铅精矿、硫精矿 21,079.07 4.03%

合计 421,440.39 80.56%

九、发行人在建及拟建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不存在对企业经营影响重大的在建工程或拟建工程。

十、发行人战略目标及发展规划

公司实施"白银为主,双轮驱动,三条路径,四大板块”的发展战略,简称"1234"发展战略。“1”是指聚焦白银主业,铅锌协同发展,构建“白银产业链+”发展格局;"2"指"实业发展+资本运营"双轮驱动;"3"指"上拓资源、中扩规模、下延产业链"三条发展路径;"4"指"采选、冶炼、材料、贸易"四个业务板块。

公司发展规划如下:

第一,2024-2025年为管理整固期。主要任务是装备升级,流程优化,管理提升,达产达标,提质增效,解决关键安全环保问题,夯实发展基础。第二,2026-2027年为延链扩能期。主要任务是扩大铅冶炼产能,实现"原生+再生"铅资源综合利用,有序推动初级产品精炼升级、优势产品精深加工,开展白银产品第三方贸易。第三,2028-2030年为新格局奠定期。主要任务是做大银铅锌资源,扩大铅冶炼产能,并从单一铅治炼向铅锌联合冶炼转型,资源循环绿色发展,拓展银精深加工和稀贵金属材料,金银产量翻番,白银贸易量快速增长,白银产量和贸易量步入第一梯队,银基材料初具规模。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发展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发展现状

1、有色金属行业基本概况 ​

有色金属是重要的基础材料,被广泛应用于机械、建筑、电子、汽车、冶金、国防和高科技等重要领域,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目前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已成为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力的、有发展优势的产业,在工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占据着工业经济较大市场份额。随着“工业4.0”、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国家“一带一路”进程推进和“供给侧改革”启动等因素影响,产业整合趋势明显,规模增长的同时,企业数量减少。目前国内宏观经济稳中向好,生产恢复加快,需求保持回升态势。投资增幅持续增长,基建表现延续改善,制造业稳步回升。

从资源储量看,我国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储量丰富,但禀赋差异较大。其中铜、铝、镍等资源相对匮乏,资源储量分别占全球的3.1%、3.3%和3.1%。铅、锌位居全球资源储量第二位,资源储量分别占全球的21%和19%。而在我国的优势资源中,钨、钼、锡、锑、碲等资源储量均位居世界第一,钨、锑在全球供给中占有80%以上市场份额,锡、钼也占有全球供给40%左右的市场份额,均在世界供给体系中具有重要影响。铟、锗、镓等稀散金属主要伴生于锌、褐煤、铝等矿产资源当中,资源储量同样位居世界前列。

从国内生产供给情况来看,产量增长,增速放缓,产能扩张态势有所控制。2022年,我国十种有色金属产量6,794万吨,同比增长5.3%。2023年,我国十种有色金属产量7,469万吨,同比增长9.9%。2024年,我国十种有色金属产量7,919万吨,同比增长4.3%。2025年,我国十种有色金属产量8,175万吨,同比增长3.9%。

图表:2014-2025年中国十种有色金属产量统计

日期 产量(万吨) 同比增长(%)

2014年 4,417 7.2

2015年 5,090 5.8

2016年 5,283 2.5

2017年 5,378 3.0

2018年 5,688 6.0

2019年 5,866 4.6

2020年 6,168 5.5

2021年 6,454 7.4

2022年 6,794 5.3

2023年 7,469 9.9

2024年 7,919 4.3

2025年 8,175 3.9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智研咨询

从竞争情况来看,在行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兼并重组步伐加快的背景下,近几年我国有色金属工业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占据更加重要的地位。一方面,中国铝业、江西铜业、中国五矿、中国黄金等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加速整合,以提升我国有色企业在全球的经济竞争力与拿矿能力、保障我国的资源安全,增加我国国有有色企业资产价值、扩大资本功能;另一方面,民营企业迅速扩张,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

2、白银行业

(1)白银概况

白银的化学符号为Ag,高纯度白银外观为白色,质软,且有金属光泽,掺杂杂质后变硬,颜色呈灰、红色。白银兼具金融和商品属性,历史上曾与黄金一样为重要的货币支付手段,如今为关键的工业金属。白银由于具有优良的电热传导特性、较高的感光性和发光性,广泛应用于电子电器、化学化工、医疗卫生和感光材料等领域。同时,高反射率使得白银色泽明亮,化学稳定性使其易于保存,白银被广泛用于制作首饰、银器、奖章和纪念币等。

(2)白银的供应情况

白银供应主要包括矿产银和回收银两种,矿产银是白银供应的主要来源。

1)矿产银

白银在自然界中主要以伴生矿存在,其产量变化与铅锌铜金等金属紧密相关。根据世界白银协会数据,2023年全球矿产银中,铅锌伴生矿占比达到30.8%,铜伴生矿占比26.7%,黄金伴生矿占比13.7%,而独立银矿比例仅约为28.3%,主金属产量的变动在一定程度上约束着白银供应增长。

储量方面,全球白银储量集中度较高,增长弹性主要来源于伴生矿。根据USGS数据,2023年全球白银储量合计61万吨,储量前五的国家为秘鲁、澳大利亚、俄罗斯、中国和波兰,储量占比分别为18%、15%、15%、12%和10%,CR5达到71%。2019-2023年间,全球白银储量由56万吨增加至61万吨,变动幅度较小。我国银矿资源分布广泛但储量集中,资源禀赋较差以小矿与伴生矿为主。我国银矿数量众多,全国绝大多数省区均有分布,但储量集中度较高,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云南、江西等地,三省区储量合计占比超60%。我国银矿以伴生矿为主,但贫矿多、富矿少,储量在1,000吨以上的大型银矿数量占比只有3.5%,银品位大于50g/t的富伴生银矿只占伴生银矿储量的四分之一左右。

产出方面,2019-2023年间全球矿产银产量由2019年的26,040吨降至2023年的25,831吨,期间CAGR为-0.20%,一方面系受到矿石品位下跌以及公共卫生事件、大型罢工等扰动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智利与玻利维亚的矿产银产量提升使得品位下降与扰动带来的产量损失得到一定弥补,总体显示出白银矿端供给极为刚性。同时,全球矿产银供给区域集中度较高,2023年全球白银矿端供给CR5及CR10分别为52%及83%,其中墨西哥(6290吨,占比25%)、中国(3399吨,占比13%)、秘鲁(3331吨,占比13%)、智利(1617吨,占比6%)和玻利维亚(1326吨,占比5%)为全球前五大银矿供给国。

生产成本方面,矿石品位下降叠加全球通胀带来的劳动力、能源等成本上升,导致近年来矿产白银生产成本有所上涨。2022年现金总成本上涨至5.19美元/盎司,2023年进一步上涨61%至8.38美元/盎司;2022年总维持成本上涨至13.76美元/盎司,2023年上涨25%至17.18美元/盎司。与此同时,由于白银通常作为伴生金属,其成本计算也受到主金属价格影响,主金属价格上涨会摊薄副产品现金成本。2024年以来,金属行业呈现高景气度,白银的常见伴生金属铜、黄金、铅、锌的现货价格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使得白银生产成本中的副产品抵免提升,预计2024年白银生产成本略有下滑,但仍或处于近十年中相对高位。

图:2015-2025年全球银矿生产成本情况

单位:美元/盎司

数据来源:AISC

2)回收银

回收银主要从含银固体废弃物如有价废渣、废件等,以及废液如贵金属表面处理的镀液、照相行业的定影液和显影液中回收。2019-2023年间,回收银产量与占比持续提升,在矿端供应收缩的背景下,回收银产量CAGR达4.8%,由2019年的4,610吨增长至2023年的5,555吨,占白银供应比例由15%增长至18%,回收增量主要来自于工业用途的增长。全球回收银产量区域集中度较高,2023年产量最高的三个国家为美国、中国与印度,产量占比分别为22.3%、22.0%和9.5%,CR3达53.8%。

中国成为全球回收银产量增长的主要动力。2019-2023年间,中国回收银产量由2019年的738吨增长至2023年的1,221吨,CAGR高达13.4%,约为全球同期增速的三倍,中国期间产量占比则从16%提升至22%。中国回收银行业发展一是受银价持续增长的市场推动,二是得益于政府规划下回收银产业的集群发展。在政府政策引导下,通过产业整合与科技创新,中国白银回收行业有望持续稳定发展。

总体而言,白银矿端供应或延续刚性特征,回收银产量的提升短期内难以抵消矿端供应增速缓慢的影响,预计未来几年白银总供应量仍将维持较低增速。

(3)白银的需求情况

白银因其优良的物理化学性质用途广泛。白银需求主要由工业需求、实物投资需求、首饰业需求、银器需求和摄影业需求构成。

图:2015-2025年全球白银需求情况

单位:吨

数据来源:AISC

工业需求为白银需求的主要构成,实物投资与银饰需求次之。2023年全球白银需求量为37,169吨,其中工业用银需求为20,354吨,占比高达55%;实物投资与银饰需求分别为7,561吨和6,317吨,占比分别为20%和17%。

工业用银为白银需求增长的主要驱动力。2019-2023年间,全球白银需求量由2019年的31,243吨增长至2023年的37,169吨,总计增长5,925吨,期间CAGR达到4%;工业用银同期由16,283吨增长至20,354吨,总计增长4,071吨,占同期白银需求总增长量比例为69%。工业用银以电子电气领域为需求主体,2023年电子电气白银需求占工业白银需求比例达68%,电子电气领域主要由光伏、汽车与其他行业构成,其中又以光伏产业需求为首。光伏银浆是光伏电池的重要原材料,N型电池替换叠加光伏装机持续进行,预计光伏用银需求仍将继续增长。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也有望为白银需求提供新增量。

(二)发行人所在行业发展前景

1、行业整体格局:战略属性凸显,产业集中度提升

白银已从传统贵金属升级为支撑新能源、人工智能、高端制造的战略资源,2025年全球工业用途占比达58%,远超首饰(28%)与投资(14%)用途。中国将白银纳入稀土同级战略物资管理,2026年1月1日起实施“一单一审”出口管制新政,标志着行业进入“资源控制+技术升级”双驱动阶段。市场规模扩张:2025年全球白银需求总量达3.6亿盎司(约10,900吨),其中中国市场需求8,567吨,占全球近80%;国内白银行业营收规模突破3,000亿元,湖南作为“有色金属之乡”,白银产量占全国四分之一(郴州为核心产区),形成千亿级产业集群基础。 ​

行业呈现“采选—冶炼—深加工”全链条整合趋势,头部企业主导格局。国内精炼企业占据全球60%-70%产能,新政后仅44家企业拥有出口资质,行业集中度显著提升,毛利率有望提升5-8个百分点。 ​

2、供需基本面:紧平衡格局持续,需求结构重构 ​

(1)供应端:刚性约束凸显,国内保障增强 ​

全球供应短缺:2025年全球矿产白银产量降至8.2亿盎司(约25,500吨),较2020年峰值下降12%;墨西哥产量下滑、秘鲁银矿停产加剧供应紧张,回收银供给仅增长1.2%至1.97亿盎司,难以弥补缺口。 ​

国内产能优势:中国为全球最大白银生产国,2024年产量3,400吨,其中湖南白银2024年产银761吨,占全国22.4%,依托“矿产资源探采选—冶炼—深加工”全产业链布局,形成2,000吨/年精炼产能。 ​

资源保障强化:湖南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成效显著,平江万古金矿田远景储量超1000吨,永州祁零盆地锰矿储量达2亿吨以上,伴生银资源为湖南白银提供稳定原料供给。 ​

(2)需求端:工业需求爆发,增长动力多元 ​

核心需求驱动: ​

光伏产业:2025年全球用银量达7,560吨,较2022年翻番,占全球总需求55%,每1GW光伏电站需银20吨,国内光伏企业银浆采购需求年增15%以上; ​

新能源汽车:单辆电动车用银量较传统燃油车高70%,2025年行业用银量达2,566吨,增速超12%; ​

AI与电子:AI算力服务器用银量为传统设备3倍,5G基站建设带动高频通信

设备需求,电子封装领域用银保持稳定增长。 ​

区域需求特征:湖南本地新能源电池材料、储能产业集群形成旺盛需求,2025年省内光伏、电子行业白银消费量同比增长15%以上,为湖南白银提供稳定内需市场。 ​

3、政策环境:强监管+强支持,利好头部企业 ​

国家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将白银列为紧缺战略性矿产,湖南组建矿产资源集团统筹资源勘探开发,目标打造10个千亿矿业产业集群;政策鼓励多金属复杂伴生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对拥有核心专利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与项目支持。新政下国内市场供应相对充足,头部企业议价能力提升。 ​

4、竞争态势:头部企业主导,技术与产业链成核心壁垒 ​

湖南有色金属行业形成“湖南黄金+湖南白银+株冶集团”三足鼎立格局,2025年上半年三家企业净利润均实现增长:湖南黄金净利润6.56亿元(+49.66%),株冶集团5.85亿元(+57.83%),湖南白银6,219.69万元(+7.01%),其中扣非净利润增长367.41%,盈利能力显著改善。 ​

湖南白银依托铅精矿及冶炼废渣废液综合回收技术,提取银、金、铋等多种有价金属,抗风险能力强于单一矿产企业;公司专利覆盖高效分离提纯、多金属综合利用等关键领域,光伏银浆等深加工产品溢价显著;从资源储备转向“资源+技术+深加工”综合实力比拼,高纯度白银、银粉/银浆等中间产品成为竞争核心领域,行业平均净利润增速预计达30%-50%。 ​

5、未来趋势:高景气延续,结构升级成主线 ​

全球供需缺口持续扩大至8,000吨以上,国际投行预测2026年白银价格中枢60-70美元/盎司,不排除触及65-100美元/盎司的可能,将直接增厚企业盈利。​

光伏、新能源汽车、AI三大领域需求年增速维持12%-15%,高纯度白银、银浆等产品需求增速达15%-20%,推动行业产品结构向高附加值升级。 ​

替代材料研发(光伏铜浆/铝浆、电子合金材料)与白银减量技术成为行业热点,同时回收体系加速建设,城市“移动矿山”将成为未来供应重要补充。 ​

湖南打造万亿矿业集群,依托平江金矿、永州锰矿等资源突破,叠加储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优势,为湖南白银提供原料保障与下游市场双重支撑。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1、发行人行业地位分析

报告期内,白银行业整体保持较高发展水平。受全球经济环境变化、贵金属投资需求及工业需求共同影响,国内外白银市场价格维持在相对较高区间运行,全年波动幅度明显加大。行业供给端方面,全球白银矿产资源增量有限,国内原生银及伴生银产量增长空间受限,原料供应整体保持偏紧状态。

从需求结构看,白银消费继续呈现“工业需求为主、投资需求并存”的特征。工业领域方面,光伏、新能源、电力电子等行业保持较快发展,对白银的消耗量持续增加,工业用银占比进一步提升;投资和保值需求方面,白银作为贵金属品种之一,市场活跃度维持在较高水平,对行业价格形成一定支撑。整体来看,工业需求的稳定增长成为支撑行业运行的重要基础。

在行业运行环境方面,白银行业对企业综合能力的要求不断提高。一是价格波动加大,对原料采购、库存管理和风险控制提出更高要求;二是环保、安全生产和能耗管理标准持续趋严,行业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下游客户对产品质量、稳定供货和深加工能力的要求不断增强。行业竞争逐步由单一规模竞争,向成本控制、技术水平和产业链协同能力竞争转变。

2、发行人竞争优势

(1)国资背景赋能与集团战略协同优势

公司控股股东为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在融资渠道、政府资源对接及重大项目申报方面具备制度性保障。省属国有控股的背景为公司提供了稳健的信用背书,有利于在贵金属贸易及大宗原材料采购中获得更优的商业资源。此外,公司通过与控股股东在矿产资源开发、安全生产管理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深度协同,提升了整体抗风险能力与规范化运作水平。公司旗下宝山矿业成功认定2025年度湖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进一步夯实了技术创新平台与研发实力。

(2)多金属综合回收与联产工艺优势

公司拥有以“富氧底吹熔炼+粗铅电解+阳极泥综合回收”为核心的生产工艺流程。通过“10万吨/年铅电解系统”和“2000吨/年银电解系统”的集成应用,公司具备了处理铅精矿、含铅废渣、阳极泥及外购高含银物料等多种复杂物料的能力。

该工艺流程能够实现白银、黄金、电解铅、电积铜及硫酸等多种产品的联产,实现了对复杂原材料中各金属组分的高效提取。

(3)全产业链发展与品牌市场认可度优势

公司聚集白银主业,铅锌协同发展,形成了采选、冶炼、材料、贸易全产业链发展格局。“湖南白银”在有色金属行业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公司银锭、铅锭、硝酸银等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贵金属行业标准及LBMA、上期所双重认证要求,生产的“金贵”牌银锭为上海期货交易所注册交割品牌,市场流动性良好,并获评2025年度全国用户最喜爱品牌。在质量专项检查中,公司核心产品内在质量一次检验合格率、深加工产品外观质量一次交检合格率均达到100%;银锭、金锭、铅锭、阴极铜、硫酸、硝酸银等多类产品经国家、省、市各级检验机构监督抽查,合格率均为100%。旗下高纯银、高纯铅产品荣获“湖南名牌产品”称号,品牌影响力与市场认可度持续提升。在此基础上,公司通过子公司金福银贵积极拓展银制品销售渠道,将白银加工与文旅消费场景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宽了产品利润空间与市场应用领域。

(4)“中国银都”的区位配套与政策聚集优势

公司总部及核心生产基地位于被誉为“中国银都”的湖南省郴州市,该地区是有色金属产业聚集区,拥有完善的铅锌银产业供应链配套。公司受益于当地针对白银产业的专项规划支持,在原材料就近采购、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技术人才引进方面形成了天然的半径优势。依托郴州作为国家有色金属转型升级基地的政策环境,公司能够更高效地获取区域内产出的含银物料和粗银资源,降低了物流成本与信息沟通成本。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

无。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本部分内容所涉及发行人2023年、2024年、2025年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相应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3-2024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天健审【2023】2-180号、天健审【2024】2-307号和天健审【2025】2-201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5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职业字【2026】13360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审计报告附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情况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发行人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1、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

(3)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发行人近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1、2022年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较2021年末的变化

2022年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较2021年末新增1家,减少1家,合并范围增加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股权取得方式 股权取得时点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郴州市尚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新设 2022-02-17 10,000.00 100.00

合并范围减少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股权处置方式 股权取得时点

郴州福贵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销 2022-06-01

2、2023年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较2022年末的变化

2023年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较2022年末没有发生变化。

3、2024年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较2023年末的变化

2024年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较2023年末新增1家,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2025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较2024年末的变化

2025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较2024年末没有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近三年财务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图表:发行人2023-2025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7,665.55 57,174.03 9,074.02

衍生金融资产 0.00 - 57.81

应收账款 1,054.00 779.54 178.24

预付款项 11,996.56 2,270.91 4,646.33

其他应收款 3,654.23 2,761.38 2,826.89

存货 155,496.99 106,268.78 168,560.08

其他流动资产 1,618.90 1,432.45 5,869.02

流动资产合计 301,486.22 170,687.09 191,212.38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0.00 570.69 -

长期股权投资 1,553.28 607.84 -

投资性房地产 16,497.07 17,222.09 11,156.84

固定资产 145,951.51 144,708.54 95,043.13

在建工程 1,793.57 3,376.06 329.92

使用权资产 2,601.32 2,673.19 1,468.89

无形资产 198,825.45 205,961.50 114,664.47

长期待摊费用 9,047.69 4,419.96 4,804.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993.21 743.14 0.1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35.94 1,101.18

非流动资产合计 378,499.04 381,384.19 227,467.57

资产合计 679,985.26 552,071.29 418,679.9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1,535.13 - -

衍生金融负债 0 5.80 -

应付账款 109,762.08 75,860.57 114,079.85

合同负债 7,386.63 7,032.10 7,885.69

应付职工薪酬 6,901.82 5,092.24 835.83

应交税费 4,180.18 3,134.95 814.48

其他应付款 20,761.59 17,308.66 32,225.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6,548.89 49,756.32 42,989.05

其他流动负债 960.21 914.12 1,025.14

流动负债合计 258,036.53 159,104.75 199,855.1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663.04 - 34,482.50

租赁负债 2,171.97 2,361.16 1,263.79

长期应付款 17,039.78 16,504.75 15,496.8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491.54 3,623.56 -

预计负债 35,346.66 35,331.66 125.2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344.03 4,128.95 12.54

递延收益 3,373.77 2,031.29 2,596.24

非流动负债合计 68,430.79 63,981.38 53,977.15

负债合计 326,467.33 223,086.13 253,832.2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82,308.86 282,308.86 221,047.91

资本公积金 333,165.25 337,976.23 250,607.64

减:库存股 5,198.48 432.58 432.58

其它综合收益 963.53 926.46 1,024.33

专项储备 4,671.64 4,617.59 5,988.49

盈余公积金 14,517.44 14,517.44 14,517.44

未分配利润 -276,910.32 -310,928.85 -327,905.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53,517.94 328,985.16 164,847.66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3,517.94 328,985.16 164,847.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79,985.26 552,071.29 418,679.96

(二)合并利润表

图表:发行人2023-2025年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总收入 1,244,462.10 831,310.46 513,909.07

其中:营业收入 1,244,462.10 831,310.46 513,909.07

营业总成本 1,203,172.31 815,512.53 527,529.78

营业成本 1,161,965.64 776,931.49 505,097.28

税金及附加 6,525.21 5,633.83 1,757.02

销售费用 980.87 705.59 514.68

管理费用 19,274.20 19,789.66 10,012.28

研发费用 5,582.90 4,137.37 455.32

财务费用 8,843.48 8,314.59 9,693.21

其中:利息费用 8,660.99 8,356.62 9,825.84

减:利息收入 208.19 248.05 188.95

加:其他收益 673.66 876.88 1,297.85

投资净收益 -128.52 264.53 226.0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86.75 126.45 -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6.00 -0.13 28.93

资产减值损失 -2,067.04 -969.18 -401.46

信用减值损失 -78.62 38.20 -2,198.71

资产处置收益 180.14 54.75 1.69

营业利润 39,863.43 16,062.98 -14,666.32

加:营业外收入 170.57 5,114.52 74.26

减:营业外支出 519 512.48 1,460.51

利润总额 39,515.00 20,665.01 -16,052.58

减:所得税 5,496.46 3,688.29 16.19

净利润 34,018.53 16,976.72 -16,068.76

持续经营净利润 34,018.53 16,976.72 -16,068.76

减:少数股东损益 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4,018.53 16,976.72 -16,068.76

加:其他综合收益 37.07 -97.87 475.67

综合收益总额 34,055.60 16,878.85 -15,593.09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0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34,055.60 16,878.85 -15,593.0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图表:发行人2023-2025年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78,777.28 917,349.21 575,209.23

收到的税费返还 0 0.30 612.9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07.72 2,544.67 1,752.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83,185.00 919,894.19 577,574.2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48,152.92 803,355.49 567,887.6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1,217.50 22,286.93 9,612.9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679.38 15,040.27 4,057.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667.35 9,407.16 2,256.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17,717.15 850,089.84 583,814.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467.85 69,804.34 -6,239.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27.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274.72 164.74 23.5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619.0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02.52 15,783.75 23.5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9,698.54 7,476.19 2,767.37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6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058.54 7,476.19 2,767.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556.02 8,307.56 -2,743.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0,173.25

取得借款收到的资金 79,616.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836.96 1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0,452.96 40,173.2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9,294.44 30,676.54 9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952.08 2,815.55 2,999.0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353.06 38,457.09 21,403.2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3,599.58 71,949.18 24,492.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853.38 -31,775.93 -24,492.3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44.43 70.20 1.6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2,720.78 46,406.17 -33,474.55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5,137.77 8,731.60 42,206.1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7,858.55 55,137.77 8,731.60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图表:发行人2023-2025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2,140.63 11,394.09 8,360.35

衍生金融资产 - - 57.81

应收账款 253.76 1,456.19 -

预付款项 5,943.64 1,670.10 4,606.59

其他应收款 23,459.93 16,719.59 13,684.25

存货 154,426.30 103,314.96 165,209.13

其他流动资产 1,115.78 555.35 5,473.36

流动资产合计 307,340.03 135,110.28 197,391.48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253,447.80 251,323.01 120,630.00

投资性房地产 4,289.50 4,415.58 4,539.43

固定资产 66,780.86 62,790.03 70,039.61

在建工程 1,481.59 3,291.02 329.92

使用权资产 1,210.34 1,324.67 1,417.55

无形资产 23,975.62 25,457.28 26,101.15

长期待摊费用 30.56 33.18 504.59

递延所得税资产 6.95 0.2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5.6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351,338.89 348,635.03 223,562.26

资产总计 658,678.92 483,745.31 420,953.7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5,082.63

衍生金融负债 - 5.80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09,330.71 66,369.14 107,245.46

合同负债 10,262.24 843.21 7,814.90

应付职工薪酬 4,034.67 2,524.93 767.89

应交税费 671.49 618.67 244.83

其他应付款 103,285.32 26,197.07 34,245.9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024.21 48,353.32 40,434.49

其他流动负债 1,334.09 109.62 1,015.94

流动负债合计 309,025.36 145,021.75 191,769.4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663.04 34,482.50

租赁负债 1,003.57 1,086.45 1,266.51

长期应付款 7,239.78 6,704.75 5,696.8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54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3,202.58 1,837.79 2,512.24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108.98 9,629.00 43,970.68

负债合计 325,134.34 154,650.75 235,740.1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82,308.86 282,308.86 221,047.91

减:库存股 4,765.90

资本公积金 325,421.06 330,232.04 242,863.45

其他综合收益 - -8.85 38.76

专项储备 4,671.64 4,527.65 5,898.55

盈余公积金 14,517.44 14,517.44 14,517.44

未分配利润 -288,608.53 -302,482.59 -299,152.53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3,544.58 329,094.56 185,213.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58,678.92 483,745.31 420,953.74

(五)母公司利润表

图表:发行人2023-2025年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总收入 1,132,900.79 721,182.82 514,550.10

营业收入 1,132,900.79 721,182.82 514,550.10

营业总成本 1,124,197.42 724,193.04 522,944.75

营业成本 1,102,776.28 704,084.74 504,377.45

税金及附加 2,350.22 2,684.58 1,686.55

销售费用 286.37 237.42 147.82

管理费用 7,756.02 7,046.53 7,701.87

研发费用 2,487.60 1,737.19 455.32

财务费用 8,540.92 8,402.58 8,575.74

其中:利息费用 8,509.95 8,469.70 8,741.56

减:利息收入 38.71 82.05 186.51

加:其他收益 416.57 679.40 1,291.24

投资净收益 6,682.90 -116.25 226.09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6.00 -0.13 28.93

资产减值损失 -2,067.04 -616.03 -401.46

信用减值损失 -7.66 5.41 78.34

资产处置收益 388.02 0.64 8.95

营业利润 14,110.16 -3,057.18 -7,162.57

加:营业外收入 7.66 94.73 53.80

减:营业外支出 253.39 364.55 1,443.56

利润总额 13,864.43 -3,327.00 -8,552.33

减:所得税费用 -9.63 3.06 -1.06

净利润 13,874.06 -3,330.06 -8,551.27

持续经营净利润 13,874.06 -3,330.06 -8,551.27

综合收益总额 13,882.91 -3,377.66 -8,064.76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图表:发行人2023-2025年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61,574.03 786,397.14 575,733.26

收到的税费返还 612.9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50.41 515.72 661.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64,124.44 786,912.85 577,007.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88,039.11 738,198.65 564,815.3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795.14 9,063.63 8,449.38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97.83 2,838.23 3,752.6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849.85 13,406.26 6,518.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11,981.94 763,506.78 583,536.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142.50 23,406.07 -6,528.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011.0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964.3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975.3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8,653.10 2,894.75 401.37

投资支付的现金 1,860.00 1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063.1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576.22 12,894.75 401.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00.87 -12,894.75 -401.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173.25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6,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3,989.11 3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9,989.11 60,173.2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2,130.94 30,676.54 9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054.58 2,815.55 2,999.0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161.90 35,843.34 21,320.1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347.42 69,335.42 24,409.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641.69 -9,162.17 -24,409.26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42.10 -0.41 0.5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5,141.23 1,348.74 -31,338.89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366.67 8,017.93 39,356.8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4,507.90 9,366.67 8,017.93

三、发行人财务情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图表:近三年末发行人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27,665.55 18.77 57,174.03 10.36 9,074.02 2.17

衍生金融资产 - - - - 57.81 0.01

应收账款 1,054.00 0.16 779.54 0.14 178.24 0.04

预付款项 11,996.56 1.76 2,270.91 0.41 4,646.33 1.11

其他应收款 3,654.23 0.54 2,761.38 0.50 2,826.89 0.68

存货 155,496.99 22.87 106,268.78 19.25 168,560.08 40.26

其他流动资产 1,618.90 0.24 1,432.45 0.26 5,869.02 1.40

流动资产合计 301,486.22 44.34 170,687.09 30.92 191,212.38 45.67

长期应收款 - - 570.69 0.10 - -

长期股权投资 1,553.28 0.23 607.84 0.11 - -

投资性房地产 16,497.07 2.43 17,222.09 3.12 11,156.84 2.66

固定资产 145,951.51 21.46 144,708.54 26.21 95,043.13 22.70

在建工程 1,793.57 0.26 3,376.06 0.61 329.92 0.08

使用权资产 2,601.32 0.38 2,673.19 0.48 1,468.89 0.35

无形资产 198,825.45 29.24 205,961.50 37.31 114,664.47 27.39

长期待摊费用 9,047.69 1.33 4,419.96 0.80 4,804.15 1.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993.21 0.15 743.14 0.13 0.17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35.94 0.18 1,101.18 0.2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78,499.04 55.66 381,384.19 69.08 227,467.57 54.33

资产合计 679,985.26 100.00 552,071.29 100.00 418,679.96 100.00

近三年,发行人资产总计分别为418,679.96万元、552,071.29万元及679,985.26万元,发行人的资产规模逐年提升。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总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133,391.33万元,增幅为31.86%,主要系非流动资产大幅增加所致;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总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127,913.97万元,增幅为23.17%。

近三年,发行人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191,212.38万元、170,687.09万元及301,486.22万元,分别占总资产合计的45.67%、30.92%及44.34%。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存货构成。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15,871.84万元,增幅为9.05%;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下降20,525.29万元,降幅为10.73%;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130,799.13万元,增幅为76.63%,主要系存货大幅增加所致。

近三年,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227,467.57万元、381,384.19万元及378,499.04万元,分别占总资产合计的54.33%、69.08%及55.66%。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构成。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减少8,426.08万元,降幅为3.57%;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153,916.62万元,增幅为67.67%,主要系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大幅增加所致;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较2024年末减少2,885.15万元,降幅为0.76%,变化不大。

1、货币资金

近三年,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9,074.02万元、57,174.03万元及127,665.5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17%、10.36%及18.77%。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23年末增加48,100.01万元,增幅为530.08%,主要系公司强化存货管理,又叠加年度检修和设备更新改造升级,存货变现能力加快,且本期并购宝山矿业增加其结存货币资金所致;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24年末增加70,491.52万元,增幅为123.29%,主要系报告期内盈利获取的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图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货币资金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0.04 0.01 0.17 0.00 0.16 0.00

银行存款 116,283.98 91.08 54,852.60 95.94 6,348.60 69.96

其他货币资金 11,381.13 8.91 2,321.25 4.06 2,725.25 30.03

合计 127,665.55 100.00 57,174.03 100.00 9,074.02 100.00

2、应收账款

近三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178.24万元、779.54万元及1,054.0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04%、0.14%及0.16%,发行人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比较小。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2023年末增加601.30万元,增幅为337.35%,主要系本期增加赊销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白银货款所致;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2024年末增加274.46万元,增幅为35.21%,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黄金产品预结算差异所致。

图表:发行人近一年及一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末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 1,072.47 32.17 781.21 23.44

1至2年 0.39 0.04

2至3年 0.39 0.08 26.76 5.35

3年以上 26.76 13.38 153.79 153.79

5年以上 153.79 153.79

小计 1,253.42 199.43 962.16 182.62

图表:发行人近一年及一期末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明细表

单位:万元、%

类别 2025年末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253.42 100.00 199.43 15.91 1,054.00 962.16 100.00 182.62 18.98 779.54

其中:

合计 1,253.42 100.00 199.43 15.91 1,054.00 962.16 100.00 182.62 18.98 779.54

图表: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 553.09 44.13 16.59

第二名 249.26 19.89 7.48

第三名 153.79 12.27 153.79

第四名 94.41 7.53 2.83

第五名 74.21 5.92 2.23

合计 1,124.75 89.74 182.92

图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 683.64 71.05 20.51

第二名 153.79 15.98 153.79

第三名 54.26 5.64 1.63

第四名 41.43 4.31 1.24

第五名 27.16 2.82 5.39

合计 960.28 99.80 182.56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应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关联往来款项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应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关联往来款项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 3.00 3.00

1-2年 10.00 10.00

2-3年 20.00 20.00

3-4年 50.00 50.00

4年以上 100.00 100.00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3、预付款项

近三年,发行人预付账款分别为4,646.33万元、2,270.91万元及11,996.5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11%、0.41%及1.76%。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

2023年末减少2,375.42万元,降幅为51.12%,主要系本期预付原料款减少所致;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2024年末增加9,725.65万元,增幅428.27%,主要系报告期原料采购规模增加导致预付的原料款增加所致。

图表:近一年及近一期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账龄明细表

单位:万元、%

期限 2025年末 2024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1,504.33 95.90 1,804.87 79.48

1-2年 26.18 0.22 463.64 20.42

2-3年 2.41 0.02 2.41 0.10

合计 11,996.56 100.00 2,270.91 100.00

图表: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前五名预付款项账龄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金额 占比

第一名 5,461.60 45.52

第二名 3,029.93 25.26

第三名 806.11 6.72

第四名 440.00 3.67

第五名 352.31 2.94

合计 10,089.94 84.11

图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前五名预付款项账龄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金额 占比

第一名 717.64 31.60

第二名 355.04 15.63

第三名 185.94 8.19

第四名 129.93 5.72

第五名 121.71 5.36

合计 1,510.26 66.50

4、其他应收款

近三年,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2,826.89万元、2,761.38万元及3,654.23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68%、0.50%及0.54%,发行人其他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比较小。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账款较2023年末减少65.51万元,减幅为2.32%;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账款较2024年末增加892.85万元,增幅为32.33%。

图表: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5年末账面余额 2024年末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 2,066.40 1,068.46

应收暂付款 6,065.78 6,195.42

往来款 5,473.53 5,683.76

其他 1,877.43 1,713.11

合计 15,483.14 14,660.76

图表: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明细表

单位:万元、%

类别 2025年末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0,674.01 68.94 10,674.01 100.00 0.00 10,841.57 73.95 10,841.57 100.00 0.0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809.14 31.06 1,154.90 24.01 3,654.23 3,819.19 26.05 1,057.81 27.70 2,761.38

其中:

合计 15,483.14 100.00 11828.91 - 3,654.23 14,660.76 100.00 11,899.38 81.16 2,761.38

图表: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按组合计提坏账的其他应收款账龄明细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末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2,731.15 81.93 2,560.49 76.81

1至2年 858.77 85.88 289.12 28.91

2至3年 289.12 57.82 3.61 0.72

3至4年 1.66 0.83 29.23 14.61

4至5年 28.23 28.23 0.64 0.64

5年以上 900.20 900.20 936.11 936.11

小计 4,809.13 1,154.90 3,819.19 1,057.81

图表: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2025年末 2024年末 计提比例 计提依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西藏墨竹工卡元泽选矿有限公司 4,608.12 4,608.12 4,608.12 4,608.12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LICHENG INTERNATIONAL INDUSTRY SRL 4,594.12 4,594.12 4,698.43 4,698.43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小计 9,202.24 9,202.24 9,306.55 9,306.55 100.00%

图表: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 应收暂付款 4,608.12 3-4、4-5年 29.76% 4,608.12

第二名 往来款 4,594.12 5年以上 29.67% 4,694.12

第三名 押金保证金 1,500.00 1年以内 9.69% 45.00

第四名 应收暂付款 1,138.64 1年以内、1-2年、2-3年 7.35% 114.86

第五名 应收暂付款 649.90 5年以上 4.20% 649.90

合计 12,490.78 80.67% 10,012.004

图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 往来款 4,698.43 5年以上 32.05% 4,698.43

第二名 应收暂付款 4,608.12 2-3年87.35万元,3-4年4,520.77万元 31.43% 4,608.12

第三名 应收暂付款 748.02 1年以内464.61万元、1-2年283.41万元 5.10% 42.28

第四名 应收暂付款 688.00 1年以内 4.69% 20.64

第五名 往来款 664.66 5年以上 4.53% 664.66

合计 11,407.23 77.80% 10,034.13

5、存货

近三年,发行人存货分别为168,560.08万元、106,268.78万元及155,496.99万

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26%、19.25%及22.87%。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较2023年末减少62,291.30万元,降幅为36.95%,主要系原材料减少所致;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存货较2024年末增加49,228.21万元,增幅46.32%,主要系(1)2024年12月初因技改及年度检修对部分生产流程进行了清理,流程中在产品大幅减少,报告期对清空的流程进行铺货,导致在产品增幅较大;(2)三连炉提质升级改造完成后,预计产能提升,积极备货组织生产,导致结存的原料增加;(3)报告期内有色金属及贵金属价格上涨。

图表: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原材料 66,465.87 42.42 32,534.16 30.27

在产品 75,415.92 48.13 51,582.52 47.99

库存商品 4,557.61 2.91 6,209.88 5.78

半成品 9,906.64 6.32 17,154.63 15.96

委托加工物资 1,332.38 0.85 0.06 0.00

合计 156,678.43 100.00 107,481.25 100.00

6、长期股权投资

近三年,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0万元、607.84万元及1,553.28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0.11%及0.23%。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2023年末增加607.84万元,主要系本期并购宝山矿业新增对湖南金谐翼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所致;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2024年末增加945.44万元,主要系追加对湖南中科金贵其他有限公司投资所致。

7、固定资产

近三年,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别为95,043.13万元、144,708.54万元及145,951.5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2.70%、26.21%及21.46%。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49,665.41万元,增幅为52.26%,主要系本期并购宝山矿业新增其固定资产所致;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1,242.97万元,增幅为0.86%,变化不大。

图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固定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 80,501.19 55.16 84,260.23 58.23 73,002.15 76.81

井巷资产 38,267.10 26.22 38,345.50 26.50 8,616.67 9.07

机器设备 25,005.85 17.13 20,845.23 14.40 12,750.00 13.41

电子设备 1,371.84 0.94 254.52 0.18 242.65 0.26

运输工具 495.35 0.34 437.77 0.30 60.83 0.06

其他 310.19 0.21 565.29 0.39 370.84 0.39

合计 145,951.51 100.00 144,708.54 100.00 95,043.13 100.00

图表:截至2025年末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还原炉烟化炉车间 4,843.55 土地抵押,暂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6#栋能源中心大楼 2,244.06 尚在办理之中

锌电积车间 1,844.94 尚在办理之中

7#栋宿舍楼 1,740.73 尚在办理之中

浸出及浓密车间 1,684.51 尚在办理之中

浸出、破碎车间厂房 1,648.70 土地抵押,暂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电积车间厂房 1,437.05 尚在办理之中

8#栋宿舍楼 1,056.56 尚在办理之中

铸型车间 819.36 尚在办理之中

5#车间办公楼 741.01 土地抵押,暂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铅阳极泥高压碱浸工程 720.04 尚在办理之中

3#阳极泥熔炼厂房 685.46 土地抵押,暂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1#锑白、粗锑厂房 685.46 土地抵押,暂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砖头渣车间厂房 545.01 土地抵押,暂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2#原辅料库房 412.28 土地抵押,暂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其他(汇总) 3,888.09 土地抵押,暂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合计 24,996.82

8、在建工程

近三年,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329.92万元、3,376.06万元及1,793.5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08%、0.61%及0.26%。截至20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23年末增加3,046.14万元,增幅923.30%,主要系本期新增银冶炼二期等工程项目所致;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24年末减少1,582.49万元,降幅为46.87%,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三连炉装备提质升级项目、银冶炼二期尾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9、无形资产

近三年,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114,664.47万元、205,961.50万元及198,825.4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7.39%、37.31%及29.24%。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91,297.03万元,增幅为79.62%,主要系本期并购宝山矿业新增其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及软件所致;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2024年末减少7,136.05万元,减幅为3.46%,变化不大。

图表:发行人近三年无形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土地使用权 57,131.47 28.73 59,044.13 28.67 26,101.15 22.76

专利权 - - - - - -

非专利技术 - - - - - -

软件 353.08 0.18 353.88 0.17 - -

采矿权 70,534.77 35.48 75,757.37 36.78 53,083.96 46.30

探矿权 70,806.13 35.61 70,806.13 34.38 35,479.35 30.94

合计 198,825.45 100.00 205,961.50 100.00 114,664.47 100.00

(二)负债结构分析

图表:近三年末发行人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91,535.13 28.04 - - - -

衍生金融负债 0 0.00 5.80 0.00 - -

应付账款 109,762.08 33.62 75,860.57 34.01 114,079.85 44.94

合同负债 7,386.63 2.26 7,032.10 3.15 7,885.69 3.11

应付职工薪酬 6,901.82 2.11 5,092.24 2.28 835.83 0.33

应交税费 4,180.18 1.28 3,134.95 1.41 814.48 0.32

其他应付款 20,761.59 6.36 17,308.66 7.76 32,225.10 12.7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6,548.89 5.07 49,756.32 22.30 42,989.05 16.94

其他流动负债 960.21 0.29 914.12 0.41 1,025.14 0.40

流动负债合计 258,036.53 79.04 159,104.75 71.32 199,855.15 78.74

长期借款 4,663.04 1.43 - - 34,482.50 13.58

租赁负债 2,171.97 0.67 2,361.16 1.06 1,263.79 0.50

长期应付款 17,039.78 5.22 16,504.75 7.40 15,496.89 6.1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491.54 0.76 3,623.56 1.62 - -

预计负债 35,346.66 10.83 35,331.66 15.84 125.20 0.05

递延所得税负债 3,344.03 1.02 4,128.95 1.85 12.54 0.00

递延收益 3,373.77 1.03 2,031.29 0.91 2,596.24 1.02

非流动负债合计 68,430.79 20.96 63,981.38 28.68 53,977.15 21.26

负债合计 326,467.33 100.00 223,086.13 100.00 253,832.29 100.00

近三年,发行人负债总计分别为253,832.29万元、223,086.13万元及326,467.33万元,发行人负债规模总体呈上升趋势。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总负债较2023年末减少30,746.16万元,减幅为12.11%;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总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103,381.20万元,增幅为46.34%,主要系发行人流动负债大幅增加所致。

近三年,发行人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199,855.15万元、159,104.75万元及258,036.53万元,分别占总负债的比重为78.74%、71.32%及79.04%。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流动负债减少40,750.38万元,降幅为20.39%;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 98,931.78万元,增幅为62.18%,主要系发行人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大幅增加所致。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其他项目占流动负债比例较低。

近三年,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53,977.15万元、63,981.38万元及68,430.79万元,分别占总负债的比重为21.26%、28.68%及20.96%。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10,004.23万元,增幅为18.53%;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4,449.41万元,增幅为6.95%。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预计负债、长期应付款。

1、短期借款

近三年,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0万元、0万元及91,535.13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0%、0%及28.04%。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24年末增加91,535.13万元,主要系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图表:近一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信用借款 32,452.50 0.00

抵押借款 5,000.00 0.00

保证借款 18,000.00 0.00

信用证融资借款 36,082.63 0.00

合计 91,535.13 0.00

2、应付账款

近三年,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114,079.85万元、75,860.57万元及109,762.08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44.94%、34.01%及33.62%。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3年末减少38,219.28万元,降幅为33.50%,主要系应付货款减少所致;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4年末增加33,901.51万元,增幅为44.69%,主要系发行人业务规模增长导致应付货款大幅增加所致。

图表:近三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应付货款 100,721.52 66,390.44 107,064.65

应付工程款和设备款 9,040.56 9,470.13 7,015.20

合计 109,762.08 75,860.57 114,079.85

3、其他应付款

近三年,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32,225.10万元、17,308.66万元和20,761.59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2.70%、7.76%和6.36%。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23年末减少14,916.44万元,减幅为46.29%,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尚未支付的费用款、押金保证金等经营性往来款项进行结算,相关款项余额下降所致。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24年末增加3,452.93万元,增幅为19.95%。

从构成看,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尚未支付的费用款、往来款、股权收购款以及押金保证金等。其中,尚未支付的费用款主要为尚未结算的工程款及服务费用;往来款主要为与相关单位发生的经营往来款项;股权收购款为尚未支付的股权收购对价;押金保证金主要为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保证金。

图表: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尚未支付的费用款 5,865.29 7,966.19

往来款 4,799.60 2,682.76

股权收购款 3,336.96

押金保证金 2,098.55 2,110.31

股权收购款 1,933.55 1,933.55

其他 1,060.06 1,255.59

应付暂收款 993.59 569.55

债务重组现金补偿款 673.99 790.72

合计 20,761.59 17,308.66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为股权收购款1,933.55万元,主要系相关股权收购款尚未支付所致。

图表:截至2025年末账龄超过一年的主要其他应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2025年末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股权收购款 1,933.55 尚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

合计 1,933.55 -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近三年,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42,989.05万元、49,756.32万元及16,548.89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6.94%、22.30%及5.07%。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6,767.27万元,增幅为15.74%,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减少33,207.43万元,降幅66.74%,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图表: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8,550.00 38,343.98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6,239.62 9,775.83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467.21 344.45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292.06 1,292.06

合计 16,548.89 49,756.32

5、长期应付款

近三年,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分别为15,496.89万元、16,504.75万元和17,039.7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11%、7.40%和5.22%。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较2023年末增加1,007.86万元,增幅为6.50%,主要系增加上海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款6,704.75万元所致。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较2024年末增加 535.03万元,增幅为3.24%,主要系增加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款5,318.79万元所致。

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图表: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 9,800.00 9,800.00

上海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356.86 6,704.75

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882.92 -

合计 17,039.78 16,504.75

注: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基金)以优先股的形式对子公司湖南金福银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福银贵”)和郴州市贵龙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龙再生”)进行增资6,800.00万元及3,000.00万元。

6、预计负债

近三年,发行人预计负债分别为125.20万元、35,331.66万元和35,346.6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05%、15.84%和10.83%。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预计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35,206.47万元,增幅为28120.17%,主要系2024年度子公司宝山矿业根据相关政策及矿权安排,对探转采及采矿权涉及的矿产资源出让收益进行预提确认所致。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预计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15万元,变化不大。从构成来看,发行人预计负债主要为预计采矿权出让金及生态恢复保证金。

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预计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图表: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预计负债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生态恢复保证金 601.59 125.20

预计采矿权出让金 34,745.00 35,206.47

合计 35,346.66 35,331.66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图表:近三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或股本) 282,308.86 79.86 282,308.86 85.81 221,047.91 134.09

资本公积金 333,165.25 94.24 337,976.23 102.73 250,607.64 152.02

减:库存股 5198.48 1.47 432.58 0.13 432.58 0.26

其它综合收益 963.53 0.27 926.46 0.28 1,024.33 0.62

专项储备 4,671.64 1.32 4,617.59 1.40 5,988.49 3.63

盈余公积金 14,517.44 4.11 14,517.44 4.41 14,517.44 8.81

未分配利润 -276,910.32 -78.33 -310,928.85 -94.51 -327,905.57 -198.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53,517.94 100.00 328,985.16 100.00 164,847.66 1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3,517.94 100.00 328,985.16 100.00 164,847.66 100.00

近三年,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为164,847.66万元、328,985.16万元及353,517.94万元,发行人所有者权益规模总体呈上升趋势。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较较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增加164,137.50万元,增幅为99.57%,主要系公开发行股票所致;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较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增加24,532.78万元,增幅为7.46%。

1、股本

近三年,发行人股本合计分别为221,047.91万元、282,308.86万元及282,308.86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134.09%、85.81%及79.86%。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股本较2023年末增加61,260.95万元,增幅为27.71%;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股本较2024年末无变化。

2、资本公积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资本公积合计分别为250,607.64万元、337,976.23万元及333,165.25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152.02%、102.73%及94.24%。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较2023年末增加87,368.59万元,增幅为34.86%,主要系:1)公司发行股份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7,349.40万元。2)公司本期根据相关债权人补充债权申报,实施债转股新增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9.20万元。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较2024年末减少4,810.98万元,降幅为1.42%,主要为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认购

款33,369,600.00元与对应公司已回购股份回购价格91,711,851.91元的差额58,342,251.91元

3、专项储备

近三年,发行人专项储备合计分别为5,988.49万元、4,617.59万元及4,671.64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3.63%、1.40%及1.32%,发行人专项储备主要是安全生产费。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专项储备较2022年末减少3,610.36万元,降幅为37.61%,主要系安全生产费减少所致;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专项储备较2023年末减少1,370.90万元,降幅为22.89%;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专项储备较2024年末增加54.05万元,增幅为1.17%。

4、未分配利润

近三年,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合计分别为-327,905.57万元、-310,928.85万元及-276,910.32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198.91%、-94.51%及-78.33%。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较2023年末增加16,976.72万元,增幅5.18%;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较2024年末增加 34,018.53万元,增幅为10.94%。

(四)盈利能力分析

图表:近三年末发行人主要盈利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1,244,462.10 831,310.46 513,909.07

营业成本 1,161,965.64 776,931.49 505,097.28

税金及附加 6,525.21 5,633.83 1,757.02

销售费用 980.87 705.59 514.68

管理费用 19,274.20 19,789.66 10,012.28

研发费用 5,582.90 4,137.37 455.32

财务费用 8,843.48 8,314.59 9,693.21

其他收益 673.66 876.88 1,297.85

投资净收益 -128.525 264.53 226.09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5.99 -0.13 28.93

资产减值损失 -2,067.04 -969.18 -401.46

信用减值损失 -78.62 38.20 -2,198.71

资产处置收益 180.14 54.75 1.69

营业利润 39,863.43 16,062.98 -14,666.32

利润总额 39,514.99 20,665.01 -16,052.58

净利润 34,018.53 16,976.72 -16,068.76

净资产收益率 9.92 5.78 -9.21

总资产报酬率 5.52 3.50 -3.87

1、营业收入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513,909.07万元、831,310.46万元及1,244,462.10万元。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23年度增加317,401.39万元,增幅为61.76%;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24年度增加413,151.64万元,增幅49.70%,近两年由于银价及有色金属价格飙升,导致有色金属冶炼(金、银等)收入大幅增加。

公司聚集白银为主业,铅锌协同发展,主要业务涵盖了采选、冶炼、材料、贸易等领域,经过了近20年的市场探索和发展,形成了以白银为核心的“全产业链+”经营与综合回收的盈利模式。

2024年以来,受地缘政治冲突升级、美联储启动降息周期及央行持续购金及等多重因素共同推动下,白银价格强势上涨。国际白银年内涨幅超21%,并且创出近10年来新高,全年均价继2011年之后再次站上7,000元/kg。

近年来,白银正从“贵金属配角”向“工业金属主角”转型。在供需缺口持续扩大、工业需求结构性增长及金银比修复的多重驱动下,白银具备长期配置价值。随着全球光伏装机量增长,推动光伏用银量显著提升,未来白银深加工产品的市场发展空间广阔。

2、营业成本、费用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505,097.28万元、776,931.49万元及1,161,965.64万元。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较2023年度增加271,834.21万元,增幅为53.82%;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较2024年度增加385,034.15万元,增幅为49.56%,营业成本的增加与营业收入基本保持一致。

近三年,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514.68万元、705.59万元及980.87万元。2024年度,发行人销售费用较2023年度增加190.91万元,增幅为37.09%,主要系本期并购宝山矿业增加其销售费用所致。2025年度,发行人销售费用较2024年度增加275.28万元,增幅为39.01%。

近三年,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10,012.28万元、19,789.66万元及19,274.20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管理费用较2022年度减少546.05万元,降幅为5.17%;2024年度,发行人管理费用较2023年度增加9,777.38万元,增幅为97.65%,主要系本期并购宝山矿业增加其管理费用所致;2025年度,发行人管理费用较2024年度减少515.46万元,降幅为2.60%。

近三年,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455.32万元、4,137.37万元及5,582.90万元。2024年度,发行人研发费用较2023年度增加3,682.05万元,增幅为808.67%,主要系本期增加了研发费用的投入及并购宝山矿业增加其研发费用所致。2025年度,发行人研发费用较2024年度增加1,445.53万元,增幅为34.94%。

近三年,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9,693.21万元、8,314.59万元及8,843.48万元。2024年度,发行人财务费用较2023年度减少1,378.62万元,降幅为14.22%,主要系本期加强资金管理调度及偿还部分高息债务所致。2025年度,发行人较2024年度增加528.89万元,增幅为6.36%,主要系主要系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复垦费用在当期确认的利息费用

3、营业利润、净利润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营业利润分别为-14,666.32万元、16,062.98万元及39,863.43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营业利润较2022年度增加1,028.11万元,增幅6.55%;2024年度,发行营业利润较2023年度增加30,729.30万元,实现扭亏为盈,主要系营业收入大幅增加所致;2025年度,发行人较2024年度增加万元,增幅为148.17%。

近三年,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16,068.76万元、16,976.72万元及34,018.53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2024年度,发行人净利润较2023年度增加33,045.48万元,增幅为205.65%,主要系发行人营业收入及营业外收入大幅增加所致;2025年度,发行人净利润较2024年度增加17,041.81万元,增幅为100.38%。

(五)偿债能力力分析

图表:近三年发行人主要流动性和偿债能力指标

单位:倍、%

项目/时间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资产负债率 48.01 40.41 60.63

流动比率 1.17 1.07 0.96

速动比率 0.51 0.40 0.11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7.86 4.46 0.52

近三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0.63%、40.41%及48.01%;流动比率分别为0.96倍、1.07倍及1.17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11倍、0.40倍及0.51倍。

总体来看,由于企业主导产品为金银冶炼,产成品及在产品等主要流动资产变现能力较强。报告期内流动负债较大、速动比率较低等情况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仍在安全范围内,报告期内未出现过债务逾期偿还情况,也未出现过因偿债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六)营运能力分析

图表:近三年发行人资产营运效率指标

单位:倍

指标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应收账款周转率 1,357.45 1,735.92 2,975.99

存货周转率 8.88 5.65 3.54

总资产周转率 2.02 1.71 1.24

近三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975.99倍、1,735.92倍及1,357.45倍;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54倍、5.65倍及8.88倍;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1.24倍、1.71倍及2.02倍。总体来看发行人资产运营效率得到提高,资产运营效率较高。

(七)现金流量分析

图表:近三年发行人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1,383,185.00 919,894.19 577,574.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1,317,717.15 850,089.84 583,814.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467.85 69,804.34 -6,239.9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1502.52 15,783.75 23.5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21,058.54 7,476.19 2,767.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556.02 8,307.56 -2,743.8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90,452.96 40,173.25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73,599.58 71,949.18 24,492.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853.38 -31,775.93 -24,492.3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2,720.78 46,406.17 -33,474.55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5,137.77 8,731.60 42,206.1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7,858.55 55,137.77 8,731.60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577,574.25万元、919,894.19万元及1,383,185.00万元,现金流出分别为583,814.22万元、850,089.84万元及1,317,717.15万元,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239.97万元、69,804.34万元及65,467.85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是由存货、经营性应收项目和

经营性应付项目波动导致,主要是受发行人的采购政策、安全库存的影响。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23.52万元、15,783.75万元及1,502.52万元,现金流出分别为2,767.37万元、7,476.19万元及21,058.54万元,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43.85万元、8,307.56万元及-19,556.02万元。主要是发行人近年项目较多,且项目资金均来源于自营资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近三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0万元、40,173.25万元及90,452.96万元,现金流出分别为24,492.37万元、71,949.18万元及73,599.58万元,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492.37万元、-31,775.93万元及16,853.38万元。发行人主要通过短期借款进行融资,因此各期的“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和“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金额均比较大。

四、有息债务

(一)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128,027.57万元,其中短期借款占比较高。

图表: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91,535.13 71.50 -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8,550.00 6.68 38,343.98 59.33 34,564.87 37.26

长期借款 4,663.04 3.64 - - 34,482.50 37.18

长期应付款 17,039.78 13.31 16,504.75 25.54 15,496.89 16.7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6,239.62 4.87 9,775.83 15.13 8,210.50 8.85

合计 128,027.57 100.00 64,624.56 100.00 92,754.76 100.00

图表: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类别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信用借款 45,273.33 35.36

保证借款 50,924.84 39.78

抵押借款 21,604.52 16.87

其他 10,224.89 7.99

合计 128,027.58 100.00

图表: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期限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一年以内 100,085.13 78.17

一年到三年(含) 17,717.55 13.84

三年到五年(含) - -

五年以上 10,224.89 7.99

合计 128,027.58 100.00

(二)主要有息负债明细情况

1、银行借款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银行借款104,748.17万元。

图表: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所属银行 合同金额 当前余额 借款日期 到期日期 贷款利率 担保方式

长沙银行郴州分行 9,000.00 8,550.00 2025/5/12 2026/6/12 3.80% 抵押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3,000.00 3,000.00 2025/3/21 2026/3/20 3.85% 担保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2,000.00 2,000.00 2025/3/25 2026/3/24 3.85% 担保

交通银行郴州分行 6,500.00 6,500.00 2025/2/21 2026/2/17 3.80% 担保

北京银行长沙芙蓉南路支行 2,000.00 2,000.00 2025/3/11 2026/3/11 3.60% 担保

北京银行长沙芙蓉南路支行 4,000.00 4,000.00 2025/4/2 2026/4/2 3.60% 担保

北京银行长沙芙蓉南路支行 4,000.00 4,000.00 2025/5/6 2026/5/6 3.60% 担保

湖南银行郴州分行 5,000.00 5,000.00 2025/7/23 2026/7/23 4.00% 信用

湖南银行郴州分行 17,000.00 16,761.80 2025/8/6 2026/8/4 2.40% 担保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8,000.00 4,663.04 2025/7/28 2028/7/27 2.00% 担保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3,000.00 3,000.00 2025/9/11 2026/9/10 3.85% 担保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19,159.68 18,832.33 2025/9/18 2026/9/15 2.56% 信用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500.00 488.50 2025/12/9 2026/12/8 2.45% 信用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6,000.00 6,000.00 2025/9/29 2026/9/28 3.75% 信用

恒丰银行长沙分行 5,000.00 5,000.00 2025/11/17 2026/11/16 3.00% 担保

工商银行郴州北湖支行 5,000.00 5,000.00 2025/12/31 2026/12/30 2.80% 信用

工商银行郴州北湖支行 750.36万美元 5,010.20 2025/9/26 2026/3/21 2.75% 信用

工商银行郴州北湖支行 248.7万美元 1,167.30 2025/12/22 2026/5/20 2.60% 信用

工商银行郴州北湖支行 578.77万美元 3,775.00 2025/12/29 2026/5/20 2.60% 信用

合计 104,748.17

2、非标融资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非银融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类型 项目名称 借款方 担保情况 借款余额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融资租赁 上海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湖南白银 抵押 6,704.25 2024/11/22 2027/11/21

融资租赁 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湖南白银 抵押 6,350.27 2025/4/30 2028/4/30

其他 工程留债 - - 424.89 - -

其他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 - - 9,800.00 - -

合计 23,279.40 - -

注: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基金”)以优先股的形式对子公司金福银贵和贵龙再生进行增资6,800.00万元及3,000.00万元。

五、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情况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 企业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 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湖南矿产集团 长沙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00亿元 21.70% 21.70%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为14.91%,通过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6.79%的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为21.70%。发行人最终控制方是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合营和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湖南金谐翼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联营企业

湖南中科金贵气体有限公司 母公司联营企业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郴州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郴州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新邵辰州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怀化辰州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湖南辰州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湖南黄金集团地质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湖南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湖南省分析测试中心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湖南黄金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湖南省冶金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桂阳县大坊矿业有限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湖南省中南锑钨工业贸易公司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郴州市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前控股股东,现持股5%以上股东

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投集团) 郴州市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郴州市国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郴投集团子公司

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宏发建设有限公司 郴投集团子公司

郴州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郴投集团子公司

郴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郴投集团子公司

郴州市国控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郴州市郴 郴投集团子公司

投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郴州市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曾用名: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郴投集团子公司

郴州郴心游智慧文旅科技有限公司 郴投集团子公司

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宏伟传媒有限公司 郴投集团子公司

郴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郴投集团子公司

郴州国控兴盛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郴州郴投兴盛能源有限公司) 郴投集团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二)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图表: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上期发生额

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郴州市国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原材料、商品,受托加工服务 545,577.74 600,000.00 否 353,607.26

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郴州市国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占用费 5,259.89 600,000.00 否 4,588.70

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 采购原材料 8,135.77 20,000.00 否 -

湖南省中南锑钨工业贸易有限公司 采购原材料、商品、委托加工服务 9,675.81 150,000.00 否 -

郴州郴投兴盛能源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郴州国控兴盛能源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24.36 100.00 是 87.04

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原材料 7,876.55 15,200.00 否 2,440.71

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原材料 3,022.68 8,600.00 否 579.78

湖南黄金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原材料 75.21 250,000.00 否 -

新邵辰州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原材料 18,405.61 24,000.00 否 2,916.12

郴州温德姆至尊豪廷 接受关联人提 0.00 100.00 1.21

大酒店有限公司 供劳务

怀化辰州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528.18 2,400.00 否 165.56

湖南金谐翼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520.59 800.00 否 620.22

湖南金水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原材料 1,655.13 6,000.00 否 -

湖南辰州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168.28 200.00 否 29.36

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郴州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原材料 7.69 0.00 是 8,470.50

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宏伟传媒有限公司 采购服务 0.00 0.00 0.26

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原材料、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686.32 0.00 是 658.82

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76.89 0.00 是 102.47

郴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0.00 0.00 -

湖南黄金集团地质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服务 0.00 0.00 18.87

湖南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服务 16.34 0.00 是 16.34

湖南省分析测试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服务 22.31 0.00 是 6.12

湖南中科金贵气体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5,829.95 0.00 是 -

图表:截至2025年末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湖南黄金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73,305.79 114,378.15

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郴州市国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加工费 9,310.30 2,942.79

湖南省冶金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0 44.42

郴州郴心游智慧文旅科技有限公司 银饰品 0.80 2.01

郴州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银用品 0.00 0.54

郴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银用品 0.00 0.04

湖南中科金贵气体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059.27 -

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35.30 -

湖南省中南锑钨工业贸易有限公司 加工费 299.65 -

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1.06 -

2、关联租赁情况

发行人作为出租方: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湖南中科金贵气体有限公司 土地租赁 324.35 44.25

湖南金谐翼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1.42 3.56

发行人作为承租方: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支付的租金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郴州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9.14 9.06 0.48 0.79 - -

桂阳县大坊矿业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0.55 0.00 0.11 0.09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图表: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关联方应收款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湖南中科金贵气体有限公司 249.26 7.48

郴州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0.20 0.00

预付款项 湖南金水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95

新邵辰州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15.48 99.90

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郴州有限责任公司 355.04

其他应收款 郴州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2.00 0.2 2.00 0.06

合计 287.68 7.68 457.14 0.07

2、应付项目

图表: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关联方应付款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郴州市国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86,001.99 52,554.47

应付账款 湖南辰州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121.33 25.33

应付账款 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55.97 36.78

应付账款 郴州国控兴盛能源有限公司 36.74 9.63

应付账款 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8.98 -

应付账款 郴州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0.69 0.69

应付账款 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宏发建设有限公司 0.15 0.15

应付账款 郴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0.00 198.37

应付账款 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 0.00 801.89

合同负债 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0.00 0.00

其他应付款 郴州市国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328.63 283.91

其他应付款 怀化辰州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118.98 -

其他应付款 湖南辰州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22.27 -

其他应付款 郴州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0.08 -

合同负债 湖南省冶金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0.00 0.00

其他应付款 桂阳县大坊矿业有限公司 0.00 0.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郴州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8.32 8.70

租赁负债 郴州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0.00 8.27

合计 90,714.14 53,928.64

六、或有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1)2023年10月26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北湖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北湖支行”)向郴州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上诉人工行北湖支行有权就西藏俊龙提供的抵押物(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笛给铅多金属详查探矿权T54120090602030860和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邦达铜矿普查探矿权T54120090502028467)、西藏金和提供的抵押物(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帮浦矿区东段铅锌矿采矿权C5400002009093220037811)在本公司欠原告的借款本息35,539.83万元(其中借款本金29,836.77万元及利息5,703.06万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11月5日,此后利息计算至实际清偿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等)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请求判令曹永贵、许丽对本公司欠原告的借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该诉讼事项一审判决曹永贵、许丽对工商银行北湖支行在金贵银业重整中未获偿还的355,398,251.84元债权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成立,其他诉讼请求不成立。工商银行北湖支行提出上诉,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该诉讼事项二审尚未判决。。

(2)2024年3月27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原告中金嘉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嘉禾”)因咨询顾问协议纠纷,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支付原告剩余咨询顾问费人民币13,509,433.96元,截至2023年12月17日逾期付款利息损失3,117,919.69元(自2023年12月18日,以13,509,433.96元为基数,按照同期LPR加计50%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原告申请了财产保全,根据2024年1月17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原告申请冻结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16,627,353.65元。2024年11月11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中金嘉禾要求继续付款的诉讼请求,驳回公司要求返还已付款项的反诉请求。案件受理费12,564.12元、保全费5,000元,由中金嘉禾负担,反诉受理费54,371.70元由公司负担。2025年2月11日二审开庭,法院驳回嘉禾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中金嘉禾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申诉: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京02民终1232号民事判决书;请求法院依法提审或指令再审,请求法院判决一审、二审、再审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16日受理并以(2025)京民申7090号案件进行申诉审查。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尚未判决。

(3)2024年4月10日,曹永德向苏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支付原告借款本息5,600.00万元(其中借款本金5,000.00万元及利息600.00万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二审判决驳回曹永德全部诉讼请求,曹永德再次上诉,诉请公司认定并偿还本息,2026年3月27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驳回曹永德的再审申请。

4、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单位:万元

被担保单位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湖南郴州出口加工区(湖南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3,000.00 2016年3月1日 2026年2月28日 否

6,800.00 2016年3月1日 2031年2月28日 否

合计 9,800.00

七、受限资产情况

图表:2025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 9,807.00 特定用途 特定用途

固定资产 53,374.99 抵押 抵押

无形资产 124,519.23 抵押 抵押

投资性房地产 8,718.97 抵押 抵押

合计 196,420.20 - -

八、其他财务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债务重组

1、公司作为债务人

2020年12月,公司实施司法重整,由于公司与部分债权人存在未决诉讼,是该部分债权人提供的申报资料不齐全等原因,尚有部分债权作为暂缓确认债权未进行债务重组处理。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由于公司与部分债权人存在未决诉讼,或是该部分债权人提供的申报资料不齐全等原因,尚有6,399.62万元的债权作为暂缓确认债权未进行债务重组处理,公司待与前述债权人协商一致或是相关法院判决双方无异议后另行处理。

(二)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与农发基金、湖南郴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合作

(1)本公司子公司贵龙再生与农发基金、湖南郴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和本公司合作,签订《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投资协议》,农发基金以人民币8,000.00万元对贵龙再生进行增资,投资期限为10年;投资完成后,贵龙再生注册资本由6,000.00万元变更为14,0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贵龙再生42.86%股权,农发基金持有贵龙再生57.14%股权,并按年化收益率1.2%向贵龙再生收取资金占用费,农发基金不向贵龙再生派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直接参与贵龙再生的日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期届满后,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有权选择以收购选择权、减资退出、市场化退出中任一方式实现投资收回;其中,按照收购选择权方式,农发基金有权要求管委会或本公司按每次退出股权对应实缴出资额支付股权转让对价。

2024年2月28日,贵龙再生对2,500万元基金本金进行回购,回购后,贵龙再生注册资本由11,500.00万元变更为9,0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贵龙再生66.67%股权,农发基金持有贵龙再生33.33%股权。

(2)本公司子公司金福银贵与农发基金、管委会和本公司合作,签订《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投资协议》,农发基金以人民币6,800.00万元对金福银贵进行增资,投资期限为15年;投资完成后,金福银贵注册资本由8,000.00万元变更为14,8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金福银贵54.05%股权,农发基金持有金福银贵45.95%股权,并按年化收益率1.2%向金福银贵收取资金占用费,农发基金不向金福银贵派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直接参与金福银贵的日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期届满后,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有权选择以收购选择权、减资退出、市场化退出中任一方式实现投资收回;其中,按照收购选择权方式,农发基金有权要求管委会或本公司按每次退出股权对应实缴出资额支付股权转让对价。

2、与北京中科富海低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

本公司与北京中科富海低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富海”)在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一号金贵白银城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约定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中科金贵,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中科富海以货币出资2,64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6%,本公司以货币出资1,36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4%。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科金贵于2024年2月19日在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登记注册,位于湖南省郴州市。

3、公司破产管理人账户提存公司股票进行公开处置

本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发布《关于公司管理人账户提存公司股票进行公开处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公告中说明截至2026年1月16日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下称“专用账户”)共持有公司股份

62,136,097股,根据《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管理人拟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分批处置专用账户中52,031,201股,处置变价后支付给湖南白银补充流动资金,2026年2月,管理人处置专用账户中股票28,000,000股,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处置对价339,654,672.34元已全部支付到湖南白银公司账户中。

九、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除本次科技创新债券注册发行计划之外,拟注册10亿元公司债。

十、其他重要事项

无。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均保持良好、稳定的授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发行人的债务性筹资渠道主要包括银行借款等。截至目前,发行人已按期归还各项债务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总额度为人民币37.45亿元,其中,敞口额度27.25亿元,已使用额度11.76亿元,尚未使用额度为25.69亿元,明细如下:

序号 授信机构 授信总额 已使用额度 未用额度

1 兴业银行 8.00 3.81 4.19

2 长沙银行 1.40 0.90 0.50

3 进出口银行 4.00 - 4.00

4 北京银行 1.00 1.00 0.00

5 交通银行 0.65 0.65 0.00

6 湖南银行 3.00 2.20 0.80

7 恒丰银行 4.00 0.50 3.50

8 广发银行 5.00 - 5.00

9 渤海银行 0.50 - 0.50

10 工商银行 7.20 1.94 5.25

11 中国银行 1.20 - 1.20

12 长江联合金租 1.50 0.75 0.75

合计 37.45 11.76 25.69

二、违约记录

发行人各项直接债务融资,有三只债券出现过违约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发生日期 证券简称 事项 本金逾期/偿付 利息逾期/偿付 债券余额

2020-12-14 17金贵01 未按时兑付本息 2.00 0.16 2.00

2020-04-27 18金贵01 未按时兑付回售款和利息 0.60 0.0957 1.10

2019-12-16 17金贵01 未按时兑付回售款和利息 1.20 0.16 2.00

2019-11-03 14金贵债 未按时兑付本息 6.85 0.517324 6.85

三、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历史情况

(一)直接债务融资发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年

序号 债券简称 起息日期 回售日期 到期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规模 发行利率 余额

1 18金贵01 2018-04-25 2019-04-25 2021-04-25 3 2.50 8.70 0

2 17金贵01 2017-12-14 -- 2020-12-14 3 2.00 8.00 0

3 16金贵02 2016-03-22 2018-03-22 2019-03-22 3 3.00 8.19 0

4 16金贵01 2016-01-29 2018-01-29 2019-01-29 3 3.00 8.20 0

5 14金贵债 2014-11-03 2017-11-03 2019-11-03 5 7.00 7.05 0

合计 - - - - 17.50 - 0

(二)直接债务融资偿付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各项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已完成兑付。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无。

第九章税项

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下列这些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本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

投资者所应缴纳的下列税项不与科技创新债券的各项支出构成抵销。

一、增值税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投资者从事有价证券业务应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投资者来源于企业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券利息计入企业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其中,应税凭证指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证券交易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依托凭证。

四、税项抵消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5.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的请求权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表决比例以享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单独计算。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方案的同意征集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设有选择权等条款,可能导致存续期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不同请求权。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分别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有效表决结果对持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均具有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

在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公司将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对于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登记托管机构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等信息披露服务平台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向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一)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公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有关信息披露的监管部门规章和协会的自律规则发生变化,公司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二)信息披露负责人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袁志勇

具体职务:董事会秘书

联系电话:13973511632

传真:/

电子邮箱:jinguizq@jingui-silver.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湖南白银

二、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日2个工作

日前,通过综合服务平台披露如下文件:

1、募集说明书;

2、法律意见书;

3、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三、定期财务报告披露安排

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向市场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二)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三)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四)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信息披露的时间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

债务融资工具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在境内同时披露。

四、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安排

发行人将在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存续期间,及时向市场披露可能影响其偿付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发行人在出现以下情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履行上述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董事会或者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时;

(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知道该重大事项发生时;

(四)收到相关主管部门关于重大事项的决定或通知时;

(五)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时。

重大事项出现泄露或市场传闻的,发行人将在出现该情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履行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重大进展或变化的,发行人将在进展或变化发生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五、本息兑付披露安排

发行人将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对于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对于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发行人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上述信息的披露时间应不晚于发行人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产生效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设有选择权等条款,可能导致存续期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不同请求权。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分别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有效表决结果对持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均具有约束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如有)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如有);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如下:

机构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叶熳莲

联系方式:0731-85329688-512681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兴业大厦13楼投行部

邮箱:yemanlian@cib.com.cn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如有);

3.受托管理人(如有);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如有)或受托管理人(如有)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如有)、发行人或增进机构(如有)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如有)、发行人或增进机构(如有)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如召集人书面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于书面回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出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如召集人不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书面回复不同意的理由。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如有)、发行人或增进机构(如有)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yemanlian@cib.com.cn或寄送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兴业大厦13楼投行部(收件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叶熳莲,0731-85329688-512681)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如有)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如有)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如有)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如有)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如有);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的请求权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表决比例以享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单独计算。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受托管理人机制

无。

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涉及投资人保护条款。

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与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如有)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如有)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本公司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六章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湖南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李光梅

联系人:袁剑

电话:0735-2659859

传真:/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联系人:赵欣乐、蒋娟娟、翦怿豪、甘源

联系电话:010-89926570、0731-85329136

传真:010-8992650

三、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伦文德(长沙)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华创国际广场A座24层

负责人:彭维汉

联系人:段优

电话:18670712335

传真:0731-84131118

四、会计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执行事务合伙人:邱靖之

联系人:刘云飞扬

电话:19313088062

传真:/

五、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63326662

传真:021-63326661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邮编:200002

六、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注册通知书;

2、募集说明书;

3、法律意见书;

4、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5、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1、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湖南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内)

联系人:袁剑

电话:0735-2659859

传真:/

邮政编码:423000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联系人:赵欣乐、蒋娟娟、翦怿豪、甘源

联系电话:010-89926570、0731-85329136

传真:010-8992650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cn)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一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盈利能力指标:

净利率 净利润/营业收入

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净资产期初余额+净资产期末余额)/2

总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总资产期初余额+总资产期末余额)/2

偿债能力指标: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存货)/流动负债合计

资产负债率 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

EBIT 利润总额+利息费用

EBITDA 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利息支出

EBITDA债务保护倍数 EBITDA/全部债务

全部债务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营运效率指标: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2/(存货期初余额+存货期末余额)

存货周转天数 360/存货周转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2/(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360/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周期 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2/(资产总计期初余额+资产总计期末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