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募集说明书

本期发行基础产品 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金额 人民币5亿元

注册金额 人民币15亿元

发行期限 270天

担保情况 无担保

发行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声明与承诺

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企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本募集说明书属于补充募集说明书,投资人可通过发行人在相关平台披露的募集说明书查阅历史信息,相关信息详见“第十五章备查文件”。

重要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宏观经济风险: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全球经济面临着众多不确定性,公司将加速国际化的步伐,加快全球化战略布局。强化本地化运营与服务能力,确保公司在国际化进程中稳健前行。不断完善全球化的创新、销售、信息中心建设,建立多元化创新链、供应链和客户群,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2、行业与市场竞争风险:公司在国内和国际市场均面临着同行业的竞争,竞争对手新技术、新工艺的出现都将给市场带来一定的冲击,也会对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带来挑战。未来公司将不断提升研发创新能力,不断改进工艺,加强成本控制,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

(二)情形提示

发行人近一年以来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表(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相关情形。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提议召开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表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受托管理人机制

无。

(三)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1、置换机制

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2、同意征集机制

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

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四)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

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二章“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

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五)投资人保护条款

无。

三、科技创新债券相关提示

本期计划发行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发行人为高新技术企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2月8日认定发行人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333009429,证书有效期三年。符合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型企业情形一。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目录

重要提示.............................................................................................................................................4

第一章释义.....................................................................................................................................10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2

一、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投资风险........................................................................12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2

第三章发行条款.............................................................................................................................15

一、主要发行条款................................................................................................................15

二、集中簿记建档安排........................................................................................................16

三、分销安排........................................................................................................................17

四、缴款和结算安排............................................................................................................17

五、登记托管安排................................................................................................................18

六、上市流通安排................................................................................................................18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19

一、募集资金主要用途........................................................................................................19

二、本次发行符合科技创新债券的情况说明......................................................................19

三、发行人承诺......................................................................................................................20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保障措施..............................................................................20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24

一、发行人概况....................................................................................................................24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25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和独立运行情况................................................................................31

四、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35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36

六、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46

七、发行人经营范围及经营情况........................................................................................50

八、发行人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62

九、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状况........................................................................................65

十、发行人行业优势地位....................................................................................................69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73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编制、审计情况及合并范围变化情况....................................73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会计数据............................................................................75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83

四、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84

五、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96

六、所有者权益分析..........................................................................................................101

七、盈利能力分析..............................................................................................................102

八、现金流量分析..............................................................................................................105

九、偿债能力分析..............................................................................................................108

十、资产运营效率分析......................................................................................................109

十一、短期流动性分析......................................................................................................109

十二、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109

十三、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111

十四、或有事项...................................................................................................................115

十五、受限资产情况...........................................................................................................117

十六、衍生产品情况...........................................................................................................118

十七、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118

十八、海外投资情况...........................................................................................................118

十九、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19

二十、其他重要事项...........................................................................................................119

第七章发行人的资信状况..........................................................................................................120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120

二、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120

三、发行人近三年发行及偿付债券情况..........................................................................120

第八章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担保情况......................................................................................121

第九章税项...................................................................................................................................122

一、增值税...........................................................................................................................122

二、所得税...........................................................................................................................122

三、印花税...........................................................................................................................122

第十章发行人信息披露工作安排..............................................................................................123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123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结果信息披露........................................................................124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124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125

五、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126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28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128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128

三、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128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131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133

六、其他.................................................................................................................................134

第十二章主动债务管理..............................................................................................................136

一、置换.................................................................................................................................136

二、同意征集机制................................................................................................................136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41

一、违约事件......................................................................................................................141

二、违约责任......................................................................................................................141

三、发行人义务....................................................................................................................141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142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42

六、处置措施........................................................................................................................142

七、不可抗力........................................................................................................................143

八、争议解决机制................................................................................................................144

九、弃权.................................................................................................................................144

第十四章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有关机构..........................................................................145

一、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的联系方式..................................................................................145

二、发行人同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146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147

一、备查文件......................................................................................................................147

二、查询地址......................................................................................................................147

附录: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148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本企业/企业/新和成股份 指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 指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超短期融资券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270天以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注册总额度 指 发行人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1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额度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指 发行金额5亿元,期限为270天的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向投资者披露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信息而制作的《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文件 指 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

簿记管理人 指 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期间由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集中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指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本期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签订的《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 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为本次发行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 指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节假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近三年 指 【2022】年、【2023】年、【2024】年

近一年/一年 指 【2024】年

近一期/半年 指 【2025】年【1】月-【6】月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VE 指 维生素E

VA 指 维生素A

PPS 指 聚苯硫醚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能否如期兑付取决于发行人信用,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

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都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利率波动的可能性对存续期内的超短期融资券的价值及对投资者投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收益会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后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但在转让时存在一定流动性风险,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及活跃性。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汇率及贸易风险

发行人为全球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当前因全球地缘政治风险不确定性增加,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不稳定性带来的政治风险、贸易障碍以及汇率波动,均会对发行人销售收入和盈利能力带来一定影响。未来发行人将采取针对性措施积极应对国际市场变化,努力稳固国际市场地位并积极开拓新的经济增长点,以保持发行人业绩的稳步增长。

2.盈利能力波动的风险

近三年及半年,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36.94%、32.98%、41.78%和45.89%。发行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受市场供求环境、生产成本等因素影响,如果市场行情出现大幅波动,产品成本增加、价格下降,将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及正常生产经营。

3.无形资产减值风险

近三年及半年,发行人无形资产余额分别为173,850.62万元、240,756.08万元、248,290.00万元和254,379.7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20%、8.99%、9.53%和9.99%。发行人的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软件及非专利技术等构成。如果未来出现市场环境变化、产业变革、技术更新迭代等导致发行人产品市场需求下降的情形,则可能有继续产生无形资产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发行人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行业与市场竞争风险

发行人在国内和国际市场均面临着同行业的竞争,竞争对手新技术、新工艺的出现都将给市场带来一定的冲击,也会对发行人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带来挑战。未来发行人将不断提升研发创新能力,不断改进工艺,加强成本控制,提高发行人在行业内的竞争力。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由于发行人原材料成本占总成本比例较高,原材料供需失衡导致的价格波动将会对发行人效益产生影响。未来发行人将通过加强市场研判、与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提高原材料利用率等方式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发行人带来的不利影响。

3.安全生产风险

发行人所在医药化工行业涉及到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由于危险化学品在研发、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发行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构建双重预防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同时发行人引进国际知名的壳牌公司,并结合公司实际,探索形成了HSE管理体系,通过HSE体系建设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发行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件。

(三)管理风险

1.质量管理风险

发行人产品涉及人类营养品、动物营养品、香精香料和高分子材料。随着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和化妆品安全的要求不断提高,产品是否安全、可靠,将直接影响到发行人的品牌与市场。发行人已建立完备的产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对产品从采购、生产、运输和销售全流程进行质量管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突发事件引发的管理风险

若发生突发事件,将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公司治理结构、决策机制带来不利影响,进而引发经营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风险,发行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影响生产经营。

(四)政策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

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全球经济面临着众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加速国际化的步伐,加快全球化战略布局。强化本地化运营与服务能力,确保发行人在国际化进程中稳健前行。不断完善全球化的创新、销售、信息中心建设,建立多元化创新链、供应链和客户群,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2.环境保护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所处的化学医药制造行业,随着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同时在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及“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推动下,节能减排、安全环保方面的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发行人将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探索更加环境友好型的生产方式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1.债务融资工具名称: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2.发行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3.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存续期管理机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超短期融资券形式:本期超短期融资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统一在上海清算所登记托管。

6.待偿还债券余额: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待偿还债券余额为0。

7.接受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市协注[ ]SCP号。

8.注册金额:人民币拾伍亿元(RMB1,500,000,000元)。

9.发行规模:人民币伍亿元(RMB500,000,000元)。

10.超短期融资券面值:人民币壹佰元(RMB100元)。

11.超短期融资券期限:270天。

12.计息年度天数:闰年为366天,非闰年为365天。

13.发行价格:本期超短期融资券采用面值发行。

14.发行利率:采用固定利率计息;发行利率采用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

15.票面利率: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16.发行对象: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7.承销方式:组织承销团,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超短期融资券。

18.发行方式: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19.公告日:2025年 月

日。

20.簿记建档日:2025年 月 日。

21.发行日:2025年 月

22.缴款日:2025年 月

日。

日。

23.债权债务登记日:2025年 月 日。

24.起息日:2025年 月

日。

25.上市流通日:2025年 月

日。

26.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7.兑付/付息日:2026年 月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8.兑付方式: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认可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按照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完成付息兑付工作;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29.兑付价格:按超短期融资券面值兑付,即人民币壹佰元/每百元面值。

30.超短期融资券担保: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不设担保。

31.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托管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32.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北金所。

3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4.适用法律:本期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5.清偿顺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和利息在发行人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其他同类型品种的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

二、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簿记管理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承销团成员须在2025年 月

日上午9:00至2025年 月

日下午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晚于18:30。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本机构承诺延长前会预先进行充分披露。各承销商请详细阅读《申购说明》。

三、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四、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5年 月 日17:00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2025年 月

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浙江

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超短期融资券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7: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账号:3371020000192230990017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316337100011

汇款用途: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承销款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束后,超短期融资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转让、质押。

五、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超短期融资券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六、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5年 月

日),

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发行人本次科技创新债券注册金额15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创新领域的项目建设、研发投入、偿还有息负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

首期发行金额5亿元,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二、本次发行符合科技创新债券的情况说明

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型企业主体范围中,第一类要求为“至少具备一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称号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以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

发行人于2023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发行人最新相关科技创新称号或证书情况具体如下:

发行人为高新技术企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2月8日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333009429,证书有效期三年。

1、认定机构: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授予对象: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3、有效期:2023.12.8-2026.12.8

4、申请形式:发行人申请并经认定机构认定

5、认定文件: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发行人自主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2月8日审定发行人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333009429,证书有效期三年。

三、发行人承诺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和保障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或归还金融机构到期借款、兑付到期债券),不用于长期投资、房地产开发(含土地一级开发及支付土地出让金)、土地储备及金融业等相关业务。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若募集资金用途发生变更,将提前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保障措施

(一)具体偿债计划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监控、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超短期融资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1.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还本付息工作,自成立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2.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自身的特征,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营运所产生的现金流。

3.加强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

发行人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条款,加强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各期利息及本金还款来源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时有足够的资金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

(二)具体偿债保障措施

1.货币资金

近三年及半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534,385.20万元、454,336.11万元、793,650.48万元和655,422.96万元,发行人现金资产较为充裕,可有力保障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偿付。

2.稳定的营业收入

近三年及半年末,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1,593,398.44万元、1,511,653.70万元、2,160,959.22万元和1,110,063.28万元,能为偿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息提供较好的保障。

3.资金使用计划明确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的投放计划使用资金,充分提高募集资金的营运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经营效益。同时发行人将继续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提高现金的自我调剂能力,有效增加非经营活动的资金来源,降低债务偿还的压力,为债务融资工具的还本付息提供保障。

4.加强经营管理,提升偿债能力

发行人将继续积极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确保超短期融资券的到期偿付。具体措施包括:

(1)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效能

发行人将积极完善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效能。在质量管理上,狠抓制度落实,制定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在成本管理上,全面推行预算管理,节支降耗,千方百计提高管理效能;在生产管理上,充分运用现代管理技术,科学合理安排生产及相关配套环节。

(2)加强销售管理,提高回款质量

发行人将结合市场形势,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巩固老用户,开辟新市场,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发行人还将继续加强应收应付账款管理,保障回款足额及时,提高收入质量。

5.合理安排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点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决策,并负责公司的投融资安排、运营资金及实物资产的管理和日常事务。发行人根据《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准则》、《财务会计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将结合自身业务需求,合理安排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尽量避开不同品种的债券在同一时段到期,减小阶段性偿债压力。

6.若发行人在极端情况下现金流紧缺,将通过以下渠道筹集资金偿还本期债券本息:

(1)可变现流动资产规模较大,能够进一步保障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还本付息

发行人注重对资产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2025年半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655,422.96万元,应收账款余额为357,930.24万元,应收票据(包括应收账款融资)余额为89,637.41万元,存货余额为454,969.78万元,四项合计为1,557,960.39万元,发行人可变现流动资产规模较大。

(2)通过未使用授信补充营运资金以保证偿债资金充足

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与工、农、中、建等二十余家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固的信贷关系。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是发行人超短期融资券按期偿付的有力后盾。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授信总额2,855,107.62万元,已用授信894,094.82万元,未用授信额度1,961,012.80万元。目前除项目贷款外,发行人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额度期限按各大银行惯例定期续授信,在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近年来发行人授信额度较为稳定,按目前发行人与各银行的合作关系来看,可用授信额度能够支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兑付。若发行人在极端情况下不能偿还本期债券本息,其银行授信额度将优先用于补充偿还债券所需流动资金需求,保证债券本息的资金充足。

(3)减少未来投资计划

在极端不利情况下,发行人还可通过缩减未来投资计划等方式节省现金流,将原计划用于投资的现金优先支付债券本息。

综上,如果发行人出现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等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息兑付时,发行人将采取暂缓重大在建项目的实施、变现公司优良资产等措施来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兑付,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注册名称: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柏藩

注册资本:3,073,421,68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2560575G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1999年4月5日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418号

邮政编码:312500

联系人:陈雪飞

联系电话:0575-86121529

传真号码:0575-8612537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兽药生产;兽药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危险废物经营;农药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保健食品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生物农药生产;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化学物质生产;新化学物质进口;检验检测服务;兴奋剂检测;药用辅料生产;药用辅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饲料研发;保健用品(非食品)生产;工业酶制剂研发;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肥料销售;化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进出口代理;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上市前发展情况

1、1999年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于1999年2月10日出具的“浙政委[1999]9号”《关于同意设立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4月5日,发行人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30000100556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载明,发行人的住所地为浙江省新昌县城关镇江北路4号,注册资本人民币8,402万元,法定代表人胡柏藩,经营范围:有机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以新昌县合成化工厂的名义从事进出口业务(按照国家外经贸部核准的商品目录)。发起人认购股份情况如下:

表5-1发起人出资情况

发起人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新昌县合成化工厂 7,878 93.77

张平一 120 1.43

袁益中 100 1.19

石程 100 1.19

胡柏剡 63 0.75

石观群 48.2 0.57

王学闻 44.3 0.53

石三夫 22 0.26

崔欣荣 14.5 0.17

王旭林 12 0.14

合计 8,402 100

新昌会计师事务所于1998年12月31日出具了“新会验字(98)第126号”《验资报告》,截至1998年12月31日止,发行人已收到其股东投入的资本8,402万元。

2、2004年发行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60号”文核准,发行人于2004年6月2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11,402万股。

天健于2004年6月9日出具了“浙天会验[2004]第42号”《验资报告》,并于2004年10月12日出具了“浙天会验[2004]101号”《验资报告》复验,经审验,截至2004年10月12日止,发行人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应募集资金总额为40,23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71.116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8,358.8837万元。其中计入股本3,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5,358.8837万元。本次变更后,发行人累计实收资本金额为11,402万元。

就该次发行上市事宜,发行人已获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浙上市[2004]71号”《关于同意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批准,并于2004年10月12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经深交所“深证上[2004]29号”文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于2004年6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新和成”,证券代码002001。

(二)上市后的历次主要变更

1、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

发行人于2005年8月12日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全部非流通股股东按其各自持股比例向流通股股东于股份变更登记日所持流通股股票数量的35%支付股票以换取流通权利。该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发行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为7,352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为4,050万股,该次股权分置改革未导致发行人的股本数量发生增减变动。

就该次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发行人已于2005年12月26日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股[2005]95号”《关于同意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本结构和增资扩股的批复》批准。

2、2005年半年度送红股

发行人于2005年10月10日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中期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发行人按2005年6月30日股本11,402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合计转增5,701万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额变更为17,103万股,其中,发行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为11,028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为6,075万股。

天健于2005年11月1日出具了“浙天会验[2005]第7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5年11月1日止,发行人已将资本公积5,701万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17,103万元。

就该次股本增加事宜,发行人已于2005年12月26日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股[2005]95号”《关于同意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本结构和增资扩股的批复》批准,并于2005年12月31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2005年度送红股

发行人于2006年5月27日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发行人按2005年12月31日股本17,103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合计转增17,103万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额变更为34,206万股。

天健于2006年7月17日出具了“浙天会验[2006]第6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6年6月30日止,发行人已将资本公积17,103万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34,206万元。

就该次股本增加事宜,发行人已于2006年8月24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截至2007年末,发行人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为新昌县合成化工厂,持有发行人60.46%的股份。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为胡柏藩、胡柏剡兄弟。胡柏藩、胡柏剡兄弟合计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新昌县合成化工厂41.09%的股份,胡柏剡并直接持有发行人0.48%的股份。

4、2008年发行人控股股东更名

2008年12月16日,发行人改制更名为新昌县新和成控股有限公司(原名新昌县合成化工厂)。截至2008年末,持有发行人60.46%的股份,法定代表人胡柏藩,注册资本12,000万元。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2009年发行人控股股东更名

2009年11月27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更名为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新昌县新和成控股有限公司)。截至2009年末持有发行人60.46%股份,在发行人于2010年2月23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持有发行人56.36%的股份。

6、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

发行人于2009年7月1日召开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与新和成控股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意发行人向包括新昌县新和成控股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不超过4,600万股,全部以现金认购。

2010年1月2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0]110号”《关于核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600万股。

天健于2010年2月10日出具了“天健验[2010]3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0年2月9日止,发行人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3,022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8.05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14,987.1万元,减除发行费用5,541.473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9,445.6263万元,其中计入股本3,02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106,423.6263万元。变更后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37,228万元。

2010年3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注册资本变更为37,228万元。

就该次股本增加事宜,发行人已于2010年3月18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7、2009年度送红股

发行人于2010年4月22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行人以2010年5月14日股本37,228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合计转增11,168.4万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额变更为48,396.4万股。

2010年5月15日,天健出具了“天健验[2010]13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0年5月14日,发行人已将资本公积11,168.4万元转增实收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48,396.4万元。

就该次股本增加事宜,发行人已于2010年7月1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8、2010年半年度送红股

发行人于2010年9月14日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行人按2010年10月15日股本48,396.4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合计转增24,198.2万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额变更为72,594.6万股。

2010年10月21日,天健出具了“天健验[2010]345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0年10月20日,发行人已将资本公积24,198.2万元转增实收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72,594.6万元。

就该次股本增加事宜,发行人已于2010年11月30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9、2013年度送红股

发行人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行人按2014年5月15日股本72,594.6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合计转增36,297.3万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额变更为108,891.9万股。

2014年5月23日,天健出具了“天健验[2014]9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4年5月21日,发行人已将资本公积36,297.3万元转增实收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108,891.9万元。

就该次股本增加事宜,发行人已于2014年6月4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10、2017年非公开

2017年1月1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同意发行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募集不超过269,378,779股(含269,378,779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发行人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00元,共计募集资金49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87,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汇入发行人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和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462.26万元(不含税)后,并考虑已由主承销商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69.8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6,707.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7年12月8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03号),发行人申请通过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75,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63,919,000.00元。发行人控股股东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比例由56.36%被动稀释至48.55%。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就该次股本增加事宜,发行人已于2017年12月28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11、2017年度送红股

发行人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行人按当时总股本126,391.9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7股的比例合计转增88,474.33万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额变更为214,866.23万股。

2018年6月7日,天健出具了“天健验[2018]17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5月31日,发行人已将资本公积88,474.33万元转增实收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214,866.23万元。

就该次股本增加事宜,发行人已于2018年6月22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12、2020年度送红股

发行人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行人按当时总股本214,866.23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合计转增42,973.246万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额变更为257,839.476万股。

2021年5月20日,天健出具了“天健验[2021]23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1年5月19日,发行人已将资本公积42,973.246万元转增实收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257,839.476万元。

就该次股本增加事宜,发行人已于2021年5月28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13、2021年度送红股

发行人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行人按当时总股本257,839.476万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583.1776万股后的256,256.2984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合计转增51,251.2596万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额变更为309,090.7356万股。

2022年5月26日,天健出具了“天健验[2022]23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2年5月25日,发行人已将资本公积51,251.2596万元转增实收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309,090.7356万元。

就该次股本增加事宜,发行人已于2022年6月10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14、2024年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发行人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变更2021年8月18日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发行人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7,485,676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发行人注册资本17,485,676元。2024年12月13日,发行人注销已回购股份17,485,676股,注销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3,090,907,356股变更为3,073,421,680股。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和独立运行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股本结构为:

表5-2股份结构情况表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6,559,752 1.19%

1、其他内资持股 36,559,752 1.19%

其中:境内自然人持股 36,559,752 1.1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036,861,928 98.81%

1、人民币普通股 3,036,861,928 98.81%

三、股份总数 3,073,421,680 100.00%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如下:

表5-3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表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质押或冻结情 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 数量(股

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39,232,431 50.08% 不适用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91,901,175 6.24% 不适用 0 境外法人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30,999,980 1.01% 不适用 0 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7,443,541 0.89% 不适用 0 其他

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战略汇智基金 26,930,663 0.88% 不适用 0 其他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5,187,882 0.82% 不适用 0 其他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9,506,431 0.63% 不适用 0 其他

MORGAN STANLEY&CO. INTERNATIONALPLC. 19,230,181 0.63% 不适用 0 其他

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战略才智基金 19,150,780 0.62% 不适用 0 其他

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重阳战略聚智基金 15,096,694 0.49% 不适用 0 其他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6月末,持有发行人股票1,539,232,431股,持股比例50.08%。其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表5-4发行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4146424869T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胡柏藩

设立日期 1989年2月14日

经营期限 2028年12月31日

注册资本 1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和悦广场5幢2201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生产销售:化工产品、医药中间体、化工原料(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品、监控化学品)。

2.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胡柏藩,胡柏剡与胡柏藩为兄弟关系,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如下:

表5-5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实际控制人姓名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胡柏藩 本人 中国 否

胡柏剡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中国 否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胡柏藩,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绍兴师范专科学院化学系专科毕业,浙江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结业,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在新昌县大市聚职业中学任教。1999年2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兼任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绍兴越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和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胡柏藩个人对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010万元,占总注册资金41.75%,为发行人最大股东,而胡柏藩依其可支配的股份表决权可对发行人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除新和成控股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参股公司外,胡柏藩先生无其他重大投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胡柏藩为中国国籍,未获得国外居留权。

发行人控股股东胡柏藩与另一股东胡柏剡系兄弟关系,为一致行动人。除与股东胡柏剡为兄弟关系外,控股股东胡柏藩与其他股东无关系。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股东所持发行人股权无被质押情况。

(四)发行人的独立运行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方面做到了完全分开,发行人生产经营稳定,内部机构完善,能够独立规范运作。

1、发行人的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业务结构完整,自主独立经营,与控股股东之间无同业竞争,控股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干预发行人经营运作的情形。

2、发行人的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完全独立,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制定了严格的聘用、考核、晋升、培训等劳动用工制度,所有员工均在发行人领薪。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发行人专职工作,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兼任任何行政职务。

3、发行人的资产独立情况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及配套设施,拥有独立的工业产权、商标、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4、发行人的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发行人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

5、发行人的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发行人设立了较为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已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设置了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财务部、证券部、总裁办、人力资源部、生产运营部、HSE管理部、工程装备部、采购部、营销管理部、信息技术部、研究院等职能部门。前述机构及职能部门均独立运作,不存在控股股东的机构代行发行人职权的情形。

四、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如下:

表5-6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表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与发行人的关系 业务范围

1 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 100% 59,000 重要子公司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等

2 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 100% 110,000 重要子公司 饲料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农药生产等

3 山东新和成精化科技有限公司 100% 90,000 重要子公司 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等

发行人重要子公司情况:

1.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

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9日,注册地为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区央子街道珠江西三街02999号,注册资本1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正江。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从事【饲料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农药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农药登记试验;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业务。

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194,132.57】万元,净资产【1,072,873.51】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48,338.98】万元,净利润【226,709.23】万元。2025年6月末,该公司总资产【1,354,409.75】万元,净资产【1,217,345.37】万元,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75,807.33】万元,净利润【143,821.92】万元。

2.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11日,注册地为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区央子街道香江西二街01999号,注册资本59,000万元。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计量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业务。

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497,174.72】万元,净资产【418,860.86】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94,630.94】万元,净利润【136,208.22】万元。2025年6月末,该公司总资产【592,532.39】万元,净资产【504,400.71】万元,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14,778.69】万元,净利润【85,056.46】万元。

3.山东新和成精化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新和成精化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25日,注册地为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区龙威支路00268号,注册资本90,000万元。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从事【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热力生产和供应;供电业务;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业务。

2025年山东新和成精化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和成维生素有限公司成为发行人重要子公司之一。2025年6月末,该公司总资产【592,077.39】万元,净资产【342,196.56】万元,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08,508.34】万元,净利润【120,925.14】万元。

五、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

发行人经营决策体系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组成。股东会是发行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发行人的决策机构,由11人组成,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主要负有监督职责,由5人组成;发行人设总裁(总经理本公司称总裁,下同)1名,副总裁3名,实行董事会授权委托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负责发行人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发行人治理结构如下图:

图5-8: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图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本章程;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1)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常设业务决策机构,行使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向其报告工作,并接受其领导和制约。

(2)董事会主要职权: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证券及上市方案;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或者,决定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决议的回购股票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制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1)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负责检查公司财务,保护公司资产安全,降低公司经营和财务风险,维护股东权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2)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一)公司的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设立了较为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已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设置了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财务部、证券部、总裁办、人力资源部、生产运营部、HSE管理部、工程装备管理部、采购部、营销服务部、总工办、设计所、科技合作部、知识产权部、研究院等职能部门。前述机构及职能部门均独立运作,不存在控股股东的机构代行公司职权的情形。

(二)发行人的内控制度

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建立了涉及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投融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制度、突发事件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运作,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和效率,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遵循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该制度包括内部控制的原则、内部控制的内容。

2、内部审计制度

为规范并保障公司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该制度规定了内部审计的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管理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及解释权限,适用于公司内部审计(包括但不限于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职能部门的审计)。

3、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维护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该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发行人本级及所属分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据此制定制度并通过内部决策程序审批后执行;参股公司参照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在对公司范围内财务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导的基础上,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内容包括财务管理体系、会计政策、账务处理程序、利润分配、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会计档案管理等内容。

4、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强化内部管理和控制,根据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事业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遵照执行,参股公司参照执行。全面预算是通过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分析,在预测与决策基础上,调配相应的资源,对企业未来一定时期的经营、投资和财务做出一系列具体计划。预算以战略规划目标为导向,既是决策的具体化,又是控制经营和财务活动的依据。预算是计划的数字化、表格化、明细化的表达。董事会是公司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实施预算管理的执行机构,总裁全面负责公司预算管理的日常执行。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编制预算、执行和协调等日常事务,是预算执行的考评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预算管理的最高监督机构。审计部负责对预算编制和组织情况进行监督,提出独立意见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包括常规和特定事项的审查;对各预算单位提交的反馈报告进行审计验证;对预算监控系统的质量和有效性进行评估。该制度主要内容包括管理职责、管理内容、计划与预算的编制、计划与预算的执行与分析、控制等几个方面。

5、筹资管理制度

为公司的筹资活动,减少筹资风险,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筹资管理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筹资行为。公司证券部是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股票的承办部门,负责联络中介机构、拟定发行公司债券或股票筹资方案和相关文件的准备、起草、归集、协助申报,并负责相关筹资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公司资金部是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有关的筹资活动的承办部门,负责统一办理公司银行借款、还款等资金筹措工作的组织、管理,并负责相关筹资文件的收集、整理、保管、归档。该制度主要包括筹资管理、筹资计划的编制与核准、筹资的监督等几个方面。

6、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的有效执行,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总裁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该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对外投资的管理机构、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对外投资的管理程序、对外投资的转让与收回、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等几个方面。对外投资同时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遵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对外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则上应当要求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该制度主要包括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对外担保的管理、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相关人员责任等几个方面。

8、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关联关系的实质进行判断,而不仅仅是基于关联方的法律形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该制度主要包括关联人、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关联交易的程序与披露、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几个方面。

9、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具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募集资金运用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保证该子公司或被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该制度主要包括募集资金存储、募集资金运用、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几个方面。

10、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理财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降低汇率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不得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公司应当具有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年度外汇套期保值计划应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对外披露,独立董事应当发表专项意见。资金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办部门,其职责是: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日常联系与管理工作。公司销售部门、物流部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础业务协作部门,负责提供与未来收付汇相关的资金计划、基础业务信息和资料。财务部负责对每月套期保值操作进行核算、监督。审计部门负责审查和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及制度执行情况等,对存在的风险或操作管理问题提出管控方案和处罚意见。董事会秘书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总裁负责在决策机构授权范围内审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在出现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讨论、决策。该制度主要包括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准则、审批权限、内部管理与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隔离措施等几个方面。

1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制度主要包括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信息传递、审核及披露程序,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职责,信息披露报告、审议和职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和保管制度,信息保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信息沟通制度,公司部门和下属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的报告、申报和监督制度,收到证券监管部门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文件的报告制度,责任追究机制以及对违规人员的处理措施等几个方面。

12、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需遵守充分披露信息原则、合规披露信息原则、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诚实守信原则、高效低耗原则和互动沟通原则。该制度主要包括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与工作内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部门设置等几个方面。

1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具体执行负责人,证券部作为日常工作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做好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等工作。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证券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该制度主要包括内幕信息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内幕信息保密管理、责任追究等几个方面。

14、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该制度旨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责任追究与处罚。

15、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和企业稳定,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公司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甚至无法继续经营,公司财产、人员以及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失,造成区域性甚至全国性影响,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风险事件。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公司将成立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管理以及处置工作,其中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裁、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组员由公司副总裁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突发事件要做好情况上报工作、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做好事件处理工作、做好后期处置工作和做好善后事宜工作。该制度主要包括突发事件范围、组织体系及职责、预警、预防机制、突发事件的处理、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工作等几个方面。

16、对下属公司的管理控制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对子公司的运作管理、战略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审计监督、考核奖惩等,子公司董事、监事等人员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范。母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对子公司进行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子公司在母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的运作企业法人财产。上述制度体系强化了公司对子公司的整体管控能力与风险控制水平。

17、对下属公司的财务控制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并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公司实行统一财务管理,执行统一会计政策、统一会计核算体系。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总裁对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向公司董事会报告财务工作,组织落实董事会相关财务决议,完善各项财务制度。在总裁领导下,财务总监具体分管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的投融资管理、资金与资产运营、会计核算、税务管理及财务报告编制等事务。发行人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各项经济业务活动实施全面的财务监督与控制。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实体,均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并统一执行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六、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员工数量及教育程度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共有在职员工11,369人,其中生产人员7,205人,销售人员167人,技术人员2,867人,财务人员99人,行政人员1,031人。按教育程度分,博士研究生85人,硕士研究生1,252人,本科3,727人,大专4,056人,高中、中专及以下2,249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5-9员工按专业及教育程度划分结构情况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7,205

销售人员 167

技术人员 2,867

财务人员 99

行政人员 1,031

合计 11,369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博士及以上 85

硕士 1,252

本科 3,727

大专 4,056

高中、中专及以下 2,249

合计 11,369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表5-10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胡柏藩 男 63 董事长 1999年02月26日 2026年09月19日

胡柏剡 男 58 副董事长、总裁 1999年02月26日 2026年09月19日

石观群 男 54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 1999年02月26日 2026年09月19日

务总监

王学闻 男 56 董事、副总裁 1999年02月26日 2026年09月19日

王正江 男 56 董事 2008年04月12日 2026年09月19日

周贵阳 男 50 董事 2011年04月20日 2026年09月19日

俞宏伟 男 54 董事 2023年09月19日 2026年09月19日

季建阳 男 46 独立董事 2020年09月15日 2026年09月19日

沈玉平 男 68 独立董事 2023年09月19日 2026年09月19日

万峰 男 49 独立董事 2023年09月19日 2026年09月19日

王洋 男 46 独立董事 2023年09月19日 2026年09月19日

吕国锋 男 53 监事会主席 2020年09月15日 2026年09月19日

赵嘉 女 44 监事 2023年09月19日 2026年09月19日

王晓碧 女 43 监事 2023年09月19日 2026年09月19日

严宏岳 男 55 监事 2020年09月15日 2026年09月19日

李华锋 男 42 监事 2023年09月19日 2026年09月19日

张丽英 女 48 副总裁 2023年09月19日 2026年09月19日

1、胡柏藩:董事长

胡柏藩,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绍兴师范专科学院化学系专科毕业,浙江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结业,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在新昌县大市聚职业中学任教。1999年2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兼任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绍兴越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和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2、胡柏剡:副董事长、总裁

胡柏剡,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精细化工专业专科,浙江大学EMBA,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发行人副总裁,1999年2月起任发行人董事,2005年4月至2014年4月任发行人董事、总裁,现任发行人副董事长、董事、总裁。兼任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越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3、石观群: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石观群,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会计系大专毕业,会计师,中共党员。1999年2月至2010年3月任发行人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2010年3月起任发行人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兼任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越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德力装备有限公司、新昌县和成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和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4、王学闻:董事、副总裁

王学闻,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纺织大学企业管理专业专科。1999年2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副总裁。兼任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5、王正江:董事

王正江,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2008年4月起任发行人董事,2004年至2013年4月任上虞新和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6月起任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总经理。

6、周贵阳:董事

周贵阳,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中共党员。2011年4月起任发行人董事,2008年至2013年4月任上虞新和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新材料事业部总经理、浙江新和成尼龙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新和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上虞基地总经理、浙江新和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7、俞宏伟:董事

俞宏伟,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1992年参加工作,历任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级工程师;浙江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工艺副总工程师;现任山东新和成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新和成山东产业园总经理、山东新和成精化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8、季建阳:独立董事

季建阳,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2014年至今任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浙江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金固股份(002488)、丰立智能(301368)独立董事。

9、沈玉平:独立董事

沈玉平,男,经济学博士,独立董事,历任浙江财经大学教授、院长,现任浙江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省教学名师,注册税务师,“151人才工程”人才。兼任弘讯科技(603015)、杭州园林(300649)独立董事。

10、万峰:独立董事

万峰,男,管理学博士,独立董事,历任美国甲骨文软件公司(中国)资深软件工程师、北京师范大学工商和管理学院助理教授、University of East Anglia副教授等职。2021年至今任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副教授。

11、王洋:独立董事

王洋,男,会计学博士,独立董事,历任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北京工作组高级经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关村创新创业企业上市培育基地高级经理等职。2018年至今任北京智明浩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合规风控负责人。

12、吕国锋:监事会主席

吕国锋,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发行人监事会主席,现任黑龙江新和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香料事业部总经理、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营养品事业部上虞生产区总经理。

13、赵嘉:监事

赵嘉,女,硕士,发行人监事,现任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控部部长。兼任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绍兴越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璟实置业有限公司、绍兴和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监事等职。曾任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福元药业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察部部长。

14、王晓碧:监事

王晓碧,女,本科,高级会计师,发行人监事,现任公司副总裁助理兼证券部部长,兼任山东新和成控股有限公司、黑龙江新和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浙江赛亚化工有限公司监事等职。曾任发行人资金部负责人、财务部部长。

15、严宏岳:职工监事

严宏岳,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职工监事,现任新昌基地总经理。曾任山东新和成维生素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人类营养品经营事业部总经理。

16、李华锋:职工监事

李华锋,男,硕士,职工监事,现任发行人副总裁助理兼动物营养品事业部副总经理。曾任香料事业部香料销售科科长、总经理助理兼销售部经理、香料事业部副总经理兼销售部经理、营养品事业部副总经理兼市场部经理。

17、张丽英:副总裁

张丽英,女,本科,高级经济师,现任发行人副总裁,曾任发行人质管科副科长、发行人认证办主任、企管部部长助理、总裁办主任助理、企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人力资源部部长、副总裁助理。

发行人对董事、高管人员、监事的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七、发行人经营范围及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

发行人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兽药生产;兽药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危险废物经营;农药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保健食品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生物农药生产;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化学物质生产;新化学物质进口;检验检测服务;兴奋剂检测;药用辅料生产;药用辅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饲料研发;保健用品(非食品)生产;工业酶制剂研发;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肥料销售;化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进出口代理;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1.近三年及半年主要业务的构成

(1)营业收入分产品类别构成

表5-11营业收入分产品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销售额 比例 销售额 比例 销售额 比例 销售额 比例

营养品 719,972.07 64.86 1,505,450.76 69.67 986,682.26 65.27 1,095,182.80 68.73

香精香料 210,456.06 18.96 391,622.22 18.12 327,394.84 21.66 296,708.07 18.62

新材料 103,820.74 9.35 167,620.63 7.76 120,150.92 7.95 116,609.99 7.32

其他 75,814.41 6.83 96,265.61 4.45 77,425.68 5.12 84,897.58 5.33

合计 1,110,063.28 100 2,160,959.22 100 1,511,653.70 100 1,593,398.44 100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业务发展迅速,营业收入逐年增长。

发行人2022年营业收入为1,593,398.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1,688.29万元,增幅6.82%,主要系香精香料、新材料板块业务增长所致。

发行人2023年营业收入为1,511,653.7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1,744.74万元,降幅5.13%。主要系维生素产品价格下行所致。发行人推进新投产项目的正常销售,实现香精香料板块和新材料板块营收稳健增长。

发行人2024年营业收入为2,160,959.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49,305.52万元,增幅42.95%,主要系发行人营养品业务板块主要产品的销售数量增长、市场

价格修复所致。

从最近三年的营业收入构成看,营养品和香精香料业务一直都是发行人最重要的收入来源。营养品主要包括维生素类、氨基酸类和色素类等产品,具体产品包括维生素E、维生素A、维生素C、蛋氨酸、维生素D3、生物素、辅酶Q10、类胡萝卜素、维生素B5、维生素B6、维生素B12、丝氨酸、胱氨酸、色氨酸等,主要应用于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营养保健等领域。发行人持续布局营养品业务,通过优化工艺路线、攻关重点课题,持续提升现有产品竞争力,新产品通过系列化、规模化、高附加值化布局,快速发展,行业地位不断巩固。除此之外,发行人充分内联外合、开放合作,积极布局前沿生物科技,打造“生物+”平台。

2024年度发行人原有产品精细化运营,新项目、新产品的开发建设有序进行。营养品板块,蛋氨酸项目产能得到释放,已实现30万吨/年产能达产,市场竞争力增强;发行人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建设18万吨/年液体蛋氨酸(折纯)项目基本建设完成;4,000吨/年胱氨酸稳定生产运行,草铵膦项目中试顺利。香精香料板块,系列醛项目、SA项目、香料产业园一期项目稳步推进。新材料板块,PPS新领域应用开发顺利;天津尼龙新材料项目顺利推进大生产审批;HA项目产品已正常生产、销售。原料药板块,氟烷、植物醇整合项目有序进展。

(2)营业成本分产品类别构成

表5-12营业成本分产品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成本 比例 成本 比例 成本 比例 成本 比例

营养品 375,916.04 62.59 855,421.92 67.99 691,566.69 68.26 694,468.31 69.11

香精香料 96,788.86 16.11 188,618.09 14.99 162,016.05 15.99 151,406.43 15.07

新材料 71,142.79 11.84 130,934.56 10.41 86,829.46 8.57 90,288.23 8.99

其他 56,789.05 9.46 83,225.49 6.61 72,736.84 7.18 68,667.12 6.83

合计 600,636.74 100 1,258,200.06 100 1,013,149.04 100 1,004,830.09 100

近三年及半年,随着销售增长,发行人成本也逐年增加。营养品、香精香料业务的成本比重占比最大,与收入基本保持同向变化。营业成本主要受市场需求及原料价格影响呈现波动。

2022年发行人营业成本为1,004,830.09万元,较上年增加174,875.59万元,增幅为21.07%,主要系各个主营业务销售增长导致成本也随之增加。

2023年发行人营业成本为1,013,149.04万元,较上年增加8,318.95万元,增幅为0.83%,营业成本基本稳定。

2024年发行人营业成本为1,258,200.06万元,较上年增加245,051.02万元,增幅为24.19%,主要系各个主营业务销售增长导致成本也随之增加。

(3)营业毛利分产品类别构成

表5-13营业收入毛利分产品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营业收入 毛利率 营业收入 毛利率 营业收入 毛利率 营业收入 毛利率

营养品 719,972.07 47.79 1,505,450.76 43.18 986,682.26 29.91 1,095,182.80 36.59

香精香料 210,456.06 54.01 391,622.22 51.84 327,394.84 50.51 296,708.07 48.97

发行人营养品业务经营稳健,2022年-2024年及2025年1-6月,营养品板块毛利率分别为36.59%、29.91%、43.18%以及47.79%,均接近或超过30%,2023年毛利率29.91%,毛利率下降主要系产品价格下降的影响。由于行业自身供需格局失衡(产能过剩遇上下游需求疲软)、激烈市场竞争以及高位库存难以消化共同作用,2023年营养品行业(特别是维生素等细分市场)产品价格整体下行。

2022年-2024年及2025年1-6月,香精香料板块毛利率分别为48.97%、50.51%、51.84%以及54.01%,呈现稳步增长的趋势且保持在较高水平,这是其独特的行业特性、商业模式和高壁垒共同作用的结果。香精香料行业通过极高的技术壁垒和研发驱动,将低成本的基础原料转化为高附加值的香精产品。

(4)营业收入分地区构成

表5-14营业收入分地区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销售额 比例 销售额 比例 销售额 比例 销售额 比例

内销 465,767.58 41.96 955,636.93 44.22 731,867.87 48.42 826,267.84 51.86

外销 644,295.70 58.04 1,205,322.29 55.78 779,785.83 51.58 767,130.60 48.14

合计 1,110,063.28 100 2,160,959.22 100 1,511,653.70 100 1,593,398.44 100

从发行人近三年的销售区域看,发行人国内外市场的销售占比一直较为稳定,除2022年外,境外销售均略高于国内销售。国内重点销售区域包括浙江、上海、广东等省;国外重点销售区域包括德国等欧洲国家,美国、巴西等美洲国家以及韩国、越南、土耳其等亚洲国家。

(三)发行人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用途

1、营养品板块

发行人持续做强做大营养品业务,以一体化、市场协同为基础,丰富维生素、氨基酸产品线等,是全球知名的维生素生产企业和国内大型的维生素类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在维生素、类胡萝卜素、氨基酸等领域填补多个产品国内空白,成功研发维生素E、维生素A、维生素D3、生物素和蛋氨酸等产品,持续稳定地为客户提供营养解决方案。同时利用绿色工艺,成功开发辅酶Q10、维生素C等生物发酵产品,为饲料、食品、饮料、膳食补充剂、营养补充剂和医药行业提供营养解决方案。

(1)主要产品及产品用途

主要产品:

①维生素A:是最早被发现的维生素。具有多种生理功能,对视力、生长、上皮组织及骨骼的发育和胎儿的生长发育都是必需的。

②维生素E:是一种机体重要的脂溶性维生素。具有抗氧化功能,为动物正常生长和生育所必需,在防治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糖尿病及其他并发症、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运动系统疾病、皮肤疾病等方面具有广泛的作用。

③维生素C:易溶于水,是高等灵长类动物与其他少数生物的必需营养素。在生物体内,维生素C是一种抗氧化剂,保护身体免于自由基的威胁,维生素C同时也是一种辅酶。

④蛋氨酸:是必需氨基酸之一。在饲料中添加蛋氨酸,能够提高动物生长及免疫性能、增加瘦肉量和缩短生长周期并有效提高蛋白质利用率。在禽用配合饲料添加蛋氨酸,可改善禽肉品质,提高产蛋率。具有操作简便、生物利用率高、可降低饲料成本等优势。

产品用途描述:

①人类营养与健康

营养补充剂:我们提供有助于改善健康、提升自身整体免疫力的维生素、类胡萝卜素、营养素等产品,以及一系列营养健康解决方案,与客户一起为人类创造更加健康美好的生活。

食品配料:我们通过在乳制品、烘焙、饮料、调味品中增加营养剂,帮助客户生产出口感更丰富、营养更健康,美味更安全的食物。

个人护理:我们在化妆品和个人护理领域通过创新成分和解决方案,帮助客户减少外在环境中的自由基对皮肤的破坏,让肌肤保持年轻状态。

②动物营养与养殖

家禽与畜牧:我们通过提供动物所需的各类营养成份和添加剂,帮助养殖户应对各种挑战。

水产:在水产养殖领域,我们提供创新的类胡萝卜素营养和健康解决方案,满足消费者对食品色泽需求的同时,帮助提高产量和生产率。

宠物:我们将丰富的营养和功能成分组合与预混料技术专业知识相结合,在动物配方和宠物健康行业上提供解决方案。

③医药健康

我们密切关注人类心脑血管及人体免疫健康,努力为医药行业提供维生素、类胡萝卜素和辅酶Q10的应用解决方案,为人类营养健康不断贡献价值。

(2)采购模式

在采购模式方面原辅材料是通过网上比价、招标方式、市场预测等多种手段控制成本;在积极开发新渠道增强渠道优势的同时加强与优质供应商的战略合作,通过签订年度框架供货协议的方式保证供货安全。在原材料采购的监管方面,发行人制定严格的质量标准和采购管理制度,采用严格供应商准入制,建立完善的供应商选择与开发程序,配置专业的供应链管理人员进行维护,在严控质量标准的基础上,通过供应商审计加强对供应商经营风险管控、产品质量以及成本控制等全方位的管理。此外,发行人内部已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与价格档案,便于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实行比质比价采购。发行人推行网上公开询比价和招标方式进行阳光采购,采购结算方面实行信用付款,在完成交易后,账款到期系统自动推送结账。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采用现汇、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国内信用证等方式支付货款。

(3)销售模式

发行人目前拥有一支专业的销售团队,负责国内和国际营养品销售业务,市场销售主要采用直接销售的模式。

2、香精香料板块

发行人现成为全球知名的合成香料生产和销售企业,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等高端科研创新平台,发行人生产的香料产品竞争力、市场占有率在行业中均处于领先地位。发行人生产的系列产品,打开了欧美日等发达国家高端市场,与全球十大香精香料公司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发行人持续以优质健康和绿色环保的工艺和产品不断改善人类生活品质。

(1)主要产品及产品用途

主要产品

A:芳樟醇系列:具有强烈的铃兰香气和薰衣草花香香气。其中芳樟醇又名沉香醇,是一种萜醇,是著名的香料化合物之一。无色油状液体,具有甜嫩新鲜的花香,似铃兰香气。易溶于乙醇、乙二醇和乙醚等有机溶剂中,不溶于水、甘油。容易发生异构化,但在碱中比较稳定。目前芳樟醇是香水香精,日化产品香精以及皂用香精的配方中作用频率最高的香料,也用于配制食用香精,并且还是合成维生素E的中间体。

B:柠檬醛系列:具有清新的柠檬果香及玫瑰花香。其中柠檬醛无色或微黄色液体,呈浓郁柠檬香味。溶于非挥发性油、挥发性油、丙二醇和乙醇,不溶于甘油和水。在碱性和强酸中不稳定。用途广泛,用于需要柠檬香气的各个方面,也是规定允许使用的食用香料,也是合成维生素A和紫罗兰酮的主要原料。另外柠檬醛衍生物香茅醇,香叶醇,香茅醛,橙花醇,乙酸香茅酯,乙酸香叶酯,乙酸橙花酯,四氢香叶醇等萜烯醇则具有强烈的玫瑰花香香气,广泛用于配制玫瑰型香精、皂用及化妆品香精等。

C:二氢茉莉酮酸甲酯:具有新鲜浓郁的茉莉花香气。为淡黄至黄色透明油状液体,几乎不溶于水,溶于乙醇和油类。目前最为流行,深受调香师欢迎的香料,高端香水配方中不可少,现也广泛用于化妆品香精和皂用香精配方。

产品用途描述

A:日用

发行人生产的香料产品可用于调配花香、果香、素心兰等香型的日化香精,广泛用于洗涤用品、香水、空气清新剂、熏香、化妆品、家居个人护理等日用产品中,芬芳馥郁,使消费者心情更加愉悦,难以忘怀。

B:食用

发行人生产的香料产品可用于调配食用香精,主要用于医药保健品、烟草、糖果、饮料、酒类等产品中,改善食物口感,提升人类生活品质,发行人将持续在应用方面为客户提供创新,可持续产品和解决方案。

(2)采购模式

在采购模式方面原辅材料是通过网上比价、招标方式、市场预测等多种手段控制成本;在积极开发新渠道增强渠道优势的同时加强与优质供应商的战略合作,通过签订年度框架供货协议的方式保证供货安全。在原材料采购的监管方面,发行人制定严格的质量标准和采购管理制度,采用严格供应商准入制,建立完善的供应商选择与开发程序,配置专业的供应链管理人员进行维护,在严控质量标准的基础上,通过供应商审计加强对供应商经营风险管控、产品质量以及成本控制等全方位的管理。此外,发行人内部已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与价格档案,便于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实行比质比价采购。发行人推行网上公开询比价和招标方式进行阳光采购,采购结算方面实行信用付款,在完成交易后,账款到期系统自动推送结账。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采用现汇、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国内信用证等方式支付货款。

(3)销售模式

发行人目前拥有一支专业的销售团队,负责国内和国际香精香料销售业务,市场销售主要采用直接销售的模式。

3、新材料板块

发行人聚焦于高性能树脂聚合的生产和应用加工的研究,目前已经开发出PPS和PPA高分子材料。新材料是发行人未来重点发展的战略产业,为交通、环保、电子、国防、航天等领域提供高性能特种材料和应用开发解决方案,为中国新材料工业发展做出贡献。

(1)主要产品及产品用途

PPS树脂经增强改性后使用温度高于200℃且在200℃以下不溶于任何溶剂,拥有优异的尺寸稳定性、耐化学性和天然阻燃,被广泛应用于汽车热管理系统、动力传动系统以及电力系统,如油轨、水泵叶轮、电刷支架、点火线圈、电动机线轴、传感器、雷达罩、绝缘子、控制阀等部件,以及优异的抗蠕变性、电气绝缘性、良好的流动性,可实现薄壁加工等优势,广泛应用于手机、笔记本、5G天线振子、相机模块、继电器、电容器、芯片抛光定位环等各种电子部件。

PPA树脂经增强改性后具有良好的耐乙二醇、水和汽油的性能,在汽车工作液中性能良好,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发动机和电子电气系统,如发电机冷却水泵、中冷器、传感器、汽车LED、照明插座、连接器等,以及优异的流动性能、加工性能以及耐热老化性能,强度和刚度较高、吸湿性低,广泛应用于手机中框、麦克风、LED支架、低压电器、电子连接器等。

由PPS纺丝生产出的纤维,做成的PPS针刺毡,利用其耐高温、耐酸碱的特性,可用于火力发电站、钢铁厂,火力供暖设备的烟气过滤,有效过滤PM2.5粉尘,改善空气环境。

(2)采购模式

在采购模式方面原辅材料是通过网上比价、招标方式、市场预测等多种手段控制成本;在积极开发新渠道增强渠道优势的同时加强与优质供应商的战略合作,通过签订年度框架供货协议的方式保证供货安全。在原材料采购的监管方面,发行人制定严格的质量标准和采购管理制度,采用严格供应商准入制,建立完善的供应商选择与开发程序,配置专业的供应链管理人员进行维护,在严控质量标准的基础上,通过供应商审计加强对供应商经营风险管控、产品质量以及成本控制等全方位的管理。此外,发行人内部已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与价格档案,便于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实行比质比价采购。发行人推行网上公开询比价和招标方式进行阳光采购,采购结算方面实行信用付款,在完成交易后,账款到期系统自动推送结账。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采用现汇、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国内信用证等方式支付货款。

(3)销售模式

发行人目前拥有一支专业的销售团队,负责国内和国际新材料销售业务,市场销售主要采用直接销售的模式。

4、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1)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拥有专业销售团队负责相应业务板块销售业务,主要的销

售方式为直销,面向客户直接进行销售。各期前五大客户如下:

表5-23最近三年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2024年 第一名 112,932.50 5.23%

第二名 47,634.04 2.20%

第三名 30,441.36 1.41%

第四名 27,129.40 1.25%

第五名 26,349.20 1.22%

合计 244,486.50 11.31%

2023年 第一名 75,080.05 4.97%

第二名 23,065.29 1.53%

第三名 20,283.65 1.34%

第四名 19,947.38 1.32%

第五名 16,634.45 1.10%

合计 155,010.82 10.26%

2022年 第一名 76,259.73 4.79%

第二名 31,006.66 1.95%

第三名 27,248.91 1.71%

第四名 23,916.19 1.50%

第五名 20,164.54 1.27%

合计 178,596.03 11.22%

(2)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发行人采用严格供应商准入制,建立完善的供应商选择与开发程序,推行网上公开询比价和招标方式进行阳光采购。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前五大供应商如下:

表5-24最近三年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2024年 供应商一 32,759.09 3.85%

供应商二 31,560.53 3.71%

供应商三 27,541.55 3.23%

供应商四 25,542.02 3.00%

供应商五 24,317.02 2.86%

合计 141,720.21 16.65%

2023年 供应商一 35,505.12 3.71%

供应商二 26,370.68 2.75%

供应商三 26,198.95 2.73%

供应商四 23,763.08 2.48%

供应商五 21,013.66 2.19%

合计 132,851.49 13.86%

2022年 供应商一 32,710.82 2.32%

供应商二 29,420.70 2.08%

供应商三 28,466.72 2.02%

供应商四 25,854.16 1.83%

供应商五 22,030.00 1.56%

合计 138,482.40 9.81%

5、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发行人安全管理遵循“基于风险”的管理原则,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与决策必须以“风险可控”为前提,持续做到《安全生产法》要求的“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具体做法为:一、以《安全生产法》及其他HSE相关法规标准为依据,通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属地责任、专业责任的层层落实,来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二、工艺技术及装备方面,发行人坚决淘汰落后工艺与设备,通过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资产完整性管理、HAZOP、LOPA、QRA等方法来识别和控制工艺过程风险;三、针对辨识的事故情景,均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设置了自动化控制、SIS、紧急停车等设施,重大危险源均完成了相关评价与备案,并根据情景模拟制定了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四、人员能力方面,除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外,发行人在总部专门成立了HSE管理部,通过统筹各子公司人才储备、制定人才长期发展计划、引入外部辅导资源、搭建跨子公司技术交流、人员能力认证形式提升公司员工能力,确保人员配置满足“风险管控”要求;五、通过引入行业HSE先进管理方法,通过建立量化评估、横向评比等的方式,以确保安全管理持续向好。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

八、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

表5-25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主要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预计总投资 合规文件 资金来源及资金到位情况 工程进度 截至2025年06月末累计投资 2025年6月以后预计投资额

615车间1500吨系列醛切换生产项目 2023.05 11,687.27 项目备案批复:2304-370772-89-01-475903 环评批复:潍环审字【2023】B54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 (潍国用(2014)第G096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3707032012BH0003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3707032017BH0241号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370707201801110201 全部为自有资金,已按项目 进度到位 90% 7,431.62 4,255.65

新材料产业链项目 2025.06 403,624.00 项目备案批复:2410-120316-89-01-984656 环评批复:津开环评书【2025】9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津(2025)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208754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25开发地证申字0015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25开发建证申字0040号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1203162025061902111 已投部分全部为自有资金,已按项目进度到位 5% 5,724.59 397,899.41

1500吨/年大茴香脑项目 2024.01 7,966.00 项目备案批复:2312-370772-89-01-948175 环评批复:潍滨环审字【2024】39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潍国用(2014)第G096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3707032012BH0003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3707032022BH0096号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 编 号370707202210200103 自有资金与项目贷款,其中自有资金占比82%,已按项目进度到位 100% 6,563.21 1,402.79

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部分陆续转固,导致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与累计已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上述项目均合法合规、项目获取相关手续均齐全,自有资金已按工程投入进度比例到位。

(1)615车间1500吨系列醛切换生产项目

项目经营主体为公司子公司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项目于2023年6月开工,尚未转固,项目预计总投资近1.17亿元,累计已完成投资0.74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建设进度已达90%。

(2)新材料产业链项目

项目经营主体为公司子公司天津新和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于2025年6月开工,项目预计总投资近40.36亿元,累计已完成投资0.57亿元。本项目第一阶段拟建设10万吨/年己二腈生产装置、10万吨/年己二胺生产装置、14万吨/年尼龙生产装置以及配套辅助设施。

(3)1500吨/年大茴香脑项目

项目经营主体为公司子公司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项目于2024年4月开工,项目预计总投资近0.80亿元,累计已完成投资0.66亿元。截至24年12月31日大茴香脑项目已顺利打通路线。

九、发行人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

(一)发行人发展战略

发行人将一以贯之坚持一体化、系列化、协同化的发展战略,坚持“化工+”和“生物+”的战略主航道,提升应用研究和应用服务能力,专注于营养品、香精香料、高分子新材料和原料药业务,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各类功能性化学品,加强技术平台和产业平台的建设,加强先进装备的引进和合作,依托浙江新昌、浙江上虞、山东潍坊、黑龙江绥化等四个现代化生产基地,实现产业链的延伸,推动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同时积极关注并培育植保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和信息产业等战略新兴产业相关的功能化学品机遇。

(1)持续做大做强做专营养品业务。以一体化、市场协同为基础,精益运营,不断提升现有产品综合竞争力;同时快速发展战略产品,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实施,不断丰富产品品类,提高产品的综合竞争力;持续深化全球营销网络布局,提升产品应用服务能力。

(2)做宽做深香精香料业务。“以客户为中心,创新驱动做大做强做深做优香精香料系列产品,拓展功能性化学品应用,提升产品价值创造”为指导思想,从目前以柠檬醛系列、芳樟醇系列、叶醇系列为主的产品结构,逐步多元化,推动新项目落地,不断推出一体化、系列化、协同化的香料新品种,实现产品的功能化和差异化,通过内联外合、技改研发、精益管理,持续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

(3)做好做快新材料,发行人以成本领先为导向,坚持一体化、系列化发展思路。整合资源、开放合作,聚焦高分子聚合物及关键中间体,做成做好大产品,协同发展下游应用。立足“化工+、生物+”,把新材料产业打造成公司重要的支柱产业,成为新材料行业的生力军。

(4)做特做精原料药,“以创新技术、创新服务为中心,以大产品为导向,差异化开发,做特做精。”为指导思想,利用发行人现有产业配套优势,整合资源,规划建设形成专业基地,加大对原料药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研究与应用,积极推动现有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提升与新兴市场拓展。

(二)经营计划

2025年,发行人明确了“加快出海拓市场、增强创新谋发展、提升能力强管理、稳健经营防风险”的经营指导思想。发行人将坚持“化工+”和“生物+”战略主航道,锚定“世界新和成”目标,以加快出海和增强创新为工作主线,以强化专业能力和基础管理为重要支撑,着力推进战略项目建设、提升协同能力、防范经营风险,全力以赴打好“十四五”规划收官战,为“十五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工作:

(1)谋篇布局,强化战略引领。基于自身优势,深入分析市场和行业趋势,制定符合实际且具有前瞻性的战略。合理配置资源,确保战略项目稳健推进。一要完善战略规划,谋划发展蓝图。总结经验做好“十四五”战略复盘,科学制定“十五五”战略规划。完善战略管理机制,推动战略落地。二要强化项目管控,以“达产、达标、达效、达销”为目标。

(2)聚力协同,加快市场拓展。以销售为龙头,以客户为中心,将开拓市场、满足客户需求作为全公司的共同目标;通过建立和完善协同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与协作流程,加强内部沟通与交流,形成合力。一要创新营销策略,激发市场增量。根据市场形势变化,科学制定销售策略。把握市场机遇,加快新产品市场推进速度,提升“四新”市场开拓效率。二要做好销售支撑,助力市场开拓。关注国际贸易政策动态,灵活调整市场策略。产供销研要形成合力,实现产品成本、质量、服务各要素全面提升。

(3)加快出海,深化国际布局。开放思想、对标先进,加快全球布局。一要拓宽国际业务,优化全球资源配置。强化本地化运营与服务能力,确保发行人在国际化进程中稳健前行。积极布局海外子公司,深耕本地化服务,优化服务质量。利用已有海外研发机构整合创新资源。二要完善国际化管理,提升全球运营效能。做好国际化人才储备,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和跨文化培训。

(4)创新驱动,积蓄发展动能。创新是新和成发展的根本动力。要紧抓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绿色化学等创新机遇,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研发有效性。一要锚定需求导向,做精做深新老产品。结合市场需求与资源优势,科学选择研发方向,加快新产品落地和产业化进程。突破核心技术,优化工艺流程,提升自动化水平,拓展产品应用,提高现有产品竞争力。二要践行内联外合,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强化平台,构建技术矩阵,突破关键技术,完善标准化,提升技术服务。深化内联,协同作战,强化资源共享与信息联动,推动工艺与装备融合,研发与市场协作。开放合作,对接高校、科研机构与龙头企业,引进专家与技术,布局前沿与基础研究,抓住颠覆性技术机遇。

(5)专业提升,赋能高效管理。坚持问题导向,正视管理水平、专业能力与世界一流企业和国际化要求的差距,坚持对标先进、持续学习,通过岗位锻炼与实践经验积累,打造人才高地。一要完善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效能。优化智能制造体系。强化质量与能源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完善推广设备完整性体系。健全发行人市值管理工作机制。二要实施能力提升专项,打造专业人才队伍。完善培训体系,加快引进紧缺人才,优化绩效评价机制。三要落实文化理念,发挥软实力作用。固化管理经验,加强员工心理关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6)稳健经营,筑牢发展根基

以全局思维审视风险,加强内部控制,健全预警机制,提升风险应对能力,为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保驾护航。一要守牢安环底线红线。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提升环保标准,确保可持续发展。二要推动业财深度融合。完善信用管理,防范财务风险,优化海外资金管控,保障企业稳健运营。三要加强法务合规管理。加强法律风险防控,强化海外业务合规管理,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十、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状况

(一)行业管理体制

发行人主要从事的业务属于精细化工行业范畴,主要业务板块包括营养品、香精香料、新材料等业务板块。精细化工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中国对精细化工行业采取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精细化工行业的宏观调控职能主要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其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国家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拟订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以及行业标准的审批发布,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等。行业自律组织主要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等部门。其中,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作为具有服务和一定管理职能的全国性、综合性的社会中介组织,承担行业引导和服务职能,包括开展行业调查工作、参与行业规划、参与制定或修订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等职能。

(二)行业发展现状

发行人立足于精细化工行业,以“化工+”、“生物+”为核心技术平台,围绕营养品、香精香料、新材料、原料药生产各种功能性化学品。

1、营养品行业

全球总体人口增长的趋势不变,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在人们对健康生命与品质生活的追求下,保健品、药品、婴幼健康等大健康领域产品需求将始终维持并保持增长。联合国、PRB等预测,2050年全球人口接近百亿1,非洲人口爆发增长达全球人口60%,全球预期寿命由72.8岁增长至77.2岁,发达国家地区面临人口老龄化加深。

1https://www.prb.org/articles/highlights-from-the-2023-world-population-data-sheet/

维生素、蛋氨酸是营养品市场的重要典型代表。维生素是人和动物生长必须摄取的微量有机物质,市场需求主要来自于其下游的饲料、食品、医药等领域,总体需求平稳低速增长,供给集中度高,市场价格长期呈现周期性波动。中国作为维生素的最大生产国,2024年中国维生素产量约为42万吨,占全球产量的85.9%。2024年维生素价格走出底部区间,多数产品重回盈利。维生素企业的盈利能力大幅改观,除个别企业外,多数企业的利润转正并实现同比增长。海外企业因资金、原料供给、战略调整等因素影响,产量下降,其中巴斯夫德国工厂爆炸更是带来连锁反应。海外企业产能调整令维生素供应进一步向中国集中,如维生素K3、维生素B6、维生素A和E等产品2。

蛋氨酸是必需氨基酸中唯一含硫的氨基酸,是禽类、高产奶牛和鱼类第一限制氨基酸。工业生产蛋氨酸主要用于饲料添加剂,具有经济性和易得性两大优点。目前蛋氨酸生产工艺主要为化学合成法,生产工艺与工程复杂,具有较高的资金壁垒和技术壁垒。据博亚和讯初步统计,预计2024年全球蛋氨酸(折99%含量,液蛋×0.8,下同)产能224.9万吨,同比减少4.6%,中国蛋氨酸产能73.6万吨,同比减少5.2%,2024年全球蛋氨酸产量同比增加,国内总供应量至47.1万吨。2024年中国出口38万吨,同比增加25.8%,进口15.6万吨,同比减少8.8%。2024年国内产量明显增加,进口减量,在出口的大幅增长带动下,全年固蛋价格高位后窄幅调整运行。蛋氨酸2024年全球需求约170万吨,同比增加6.3%;国内蛋禽养殖整体保持盈利,饲料中蛋氨酸需求略有增量,国内需求约45.0万吨,同比增加4.7%3。

2、香精香料行业

香精香料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配套性产业,独立自主的高水平香精香料产业对独立自主的高水平食品产业、烟草产业、日化产业至关重要。香精香料包括香料(合成香料、天然香料)和香精(日化香精、食用香精、烟用香精等),应用于个人护理、家庭护理、食品、饮料等各种日常生活场景。根据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发表的《香料香精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预计到2025年,我国香料香精行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亿元。

目前,我国香精香料已成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文化交流、贸易往

2博亚和讯《2024年维生素市场年度分析报告》

3博亚和讯《2024年氨基酸市场年度分析报告》

来及经济合作的重要桥梁和主要出口创汇产业。2023年我国香精香料产品约有1/3出口,其中香料产品约有2/3出口,香兰素、芳樟醇、麦芽酚出口量均占全球供应量的50%左右4。

3、新材料行业

新材料产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产业,也是衡量经济、科技实力的重要标志。《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加快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等领域,这些领域对新材料有巨大需求。高分子材料包括通用塑料、工程塑料和特种工程塑料,下游加工形态包括改性复合材料、薄膜、纤维、泡沫、涂料等,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电器等传统领域,也越来越多地应用到新能源、5G通讯、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伴随着消费升级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高分子材料行业未来市场增长空间巨大5。

特种工程塑料包括高性能聚酰胺、聚苯硫醚、聚酰亚胺以及聚砜四类需求较大的产品。目前已形成PPA、PPS、PSU等十余种具有应用价值、并实现产业化的品种,被广泛应用于电子、汽车、航空航天、精密器械等高新技术行业。特种工程塑料由于产品价格较高,消费规模(价值)占比约为1.8%。2022年,全球特种工程塑料市场需求约55万吨,市场规模85亿美元。分地区看,特种工程塑料的消费主要集中在中国、欧洲、美国和日本地区。

2023年,中国PPS、PSF、PEEK、LCP、PPA、PI共6类主要的特种工程塑料总消费量约为17.4万吨。中国化工信息中心预测未来,中国特种工程塑料的市场需求仍将保持高速增长,2023-2028年年复合增速约为7.2%,2028年消费量将24.6万吨。主要依靠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医疗器械等高速发展领域驱动6。

(三)行业竞争情况

1、营养品行业

维生素行业:中国维生素产业处于供应商数量增加,产量增长的阶段,竞争压力加大。在维生素行业集中度趋于分散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布局多个

4新华网报道2023年12月《芳香产业飘香四海》

http://www.news.cn/fashion/20231215/b4fbb01c61c549cb9fdaf10c9fb21754/c.html

5《浙江省新材料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6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jM5NDgxMTI0NA==&mid=2651074843&idx=1&sn=ef7960e3284552ed62dcd70454b5691d&chksm=bca1356a8e993c40242f8e9bcbba3346e3b336c43069d3ad93eb6a6e76beb2b63e917c368ede#rd《中国特种工程塑料发展现状及趋势》

品种,通过优化与丰富维生素产品类型与结构,避免单一产品价格波动对发行人业绩带来的影响,这进一步加剧了市场供应的波动性,也会拉长产业整合的时间。竞争要素也从简单的价格竞争,向原料供应、生产技术、经营模式、销售渠道等价值链的各个领域延伸,在未来几年里,除了生产技术的进步和产品质量保障,上游关键中间体的整合、下游渠道的掌控将成为产业链竞争的核心要素。

氨基酸行业:蛋氨酸作为非谷类蛋白第一限制性氨基酸,对禽类、奶牛、猪、水产养殖具备较大的经济性。近五年中国蛋氨酸行业发展提速,产能和供应持续向国内倾斜。全球蛋氨酸增量主要来自中国。中国厂家蛋氨酸产量预计保持增长,全球市场供应过剩的情况有所缓解,厂家话语权提高。随着全球经济的持续复苏和新兴国家的经济快速发展,对肉类的需求稳步增长,全球饲料产量稳步增长,对蛋氨酸的需求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中国蛋氨酸产能持续增长,厂家产能稳定释放,进口无反倾销压制,市场供应将维持宽松格局。

2、香精香料行业:

全球香精香料的销售额主要集中在前十大公司,公司主要集中在欧洲、美国以及日本。从全球前十大香精香料公司的销售数据看,1999年总销售额为129亿美元,占全球总销售额的64.6%;至2017年,该比例达到77.2%。尤其奇华顿、芬美意、IFF和德之馨四家公司,近年来合计市场份额均保持在50%以上。全球香精香料市场行业集中度较高的态势短期很难改变。目前,我国有香精香料企业1000余家,年销售额亿元以上企业30余家,占比较低,香精香料市场呈现高度分散。世界前十大香精香料公司目前均在国内设厂生产,国内公司与跨国公司直接竞争。

3、新材料行业:

在全球范围,日本和北美聚苯硫醚市场已经相对成熟,未来增长空间较少。除日本以外的亚太地区由于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对于聚苯硫醚需求较高,未来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四)进入本行业的障碍

1、营养品行业

维生素行业:维生素行业进入壁垒较高。维生素生产涉及工艺复杂,未掌握技术的企业难以完全复制工艺及产线。维生素行业是资金密集行业,新进入者进入较难且较难形成有效规模效应。为保证产品质量,下游企业与维生素行业中优势制造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非本行业企业通常较难以进入维生素行业。

氨基酸行业:发行人生产的氨基酸品种为蛋氨酸。蛋氨酸生产项目的投资规模较大、生产工艺复杂。全球蛋氨酸生产主要集中在赢创、安迪苏、诺伟司及住友等几大传统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手中。我国虽然很早就开始关注这个产品,一些科研机构也积极投入研发,但是一直未取得突破。直至2010年国内厂商才实现蛋氨酸国产项目的正式试产,从而打破了国内蛋氨酸市场基本全部依靠进口的局面。较高的资金壁垒和技术壁垒阻碍了其他企业进入。

2、香精香料行业

香精香料应用于日化产品与食品,对使用者身体健康能产生直接影响,下游厂商对供应商的选择制定了严格的标准。全球香精香料行业市场主要集中在知名跨国公司中,进入全球供应商体系关系到国内厂商的长远发展。香精香料主要指标是产品质量和香气,通过定量指标进行香气的标准化和量化难度较大。配方、原材料、工艺等方面的微小差异导致的产品质量和香气的变化将影响下游香精产品的质量,为进入该行业设置了技术壁垒。在资质认证方面,我国对食用香精香料有着严格的生产许可制度。食用香精香料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3、新材料行业

从全球看,新材料产业垄断加剧,高端材料技术壁垒日趋显现。大型跨国公司凭借技术研发、资金、人才等优势,以技术、专利等作为壁垒,已在大多数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新材料产品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化工新材料是电子信息、新能源、航空航天和生物医药等战略产业发展的基石和先导,是各个产业链中最上游的部分,技术壁垒高,也是我国产业发展的短板。发行人生产主要新材料产品聚苯硫醚生产技术门槛较高,当前全球仅有中国、美国、日本、德国等少数国家能够实现生产,生产的牌号约有十几种。除日本以外的亚太地区由于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对于聚苯硫醚需求较高,未来市场发展潜力巨大。聚苯硫醚合成技术难度大,进入壁垒高,后续产品开发,认证周期长,现有企业具有明显的优势,对新进入企业具有极为明显的挤压,潜在进入者威胁较小。

十一、发行人行业优势地位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便专注于精细化工,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逐渐形成了以营养品、香精香料、高分子新材料、原料药等产品为主营业务的产业发展体系,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世界前列。发行人在文化、研发、管理、人才、品牌等方面具有较大竞争优势。

(一)企业文化优势

发行人秉承“创造财富、成就员工、造福社会”的企业宗旨,“创新、人和、竞成”的价值观,“创富、均衡、永续”的经营哲学,以及“求实、求新、求质、求效”的企业精神,创新经营,持续改进管理,保证了企业的稳健发展。

“贤者为师,能者为师,谦虚做人,精心育人”的老师文化,是学习文化、自律文化、担当文化,也是精心育人文化。发行人与时俱进的文化引领发展,深入人心,点点滴滴如春雨润物,贯穿于企业每个角落。发行人在“老师文化”的引领下,追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创造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为员工提供发展和实现人生价值的平台和机会,为社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共享发展作出贡献。

(二)研发创新优势

发行人坚持“需求导向、内联外合”的研发理念,连续多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5%,搭建了从基础研究、工程化开发、工艺流程优化到产品应用开发的创新研发体系,以化工行业共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开发为重点,开发和掌握一批对经济发展具有战略影响的关键技术,促进产业的转型升级。发行人与浙江大学、中科院、天津大学、江南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丹麦CysBio生物技术公司等国内外著名研究院所及高校开展密切合作,组织、利用全球基础科学研究资源,共同开展化学前瞻性和应用领域研究。发行人研究院作为企业技术创新核心,设有生物医药实验室、超临界反应实验室、工程装备研究中心等实验室,配备600M带超低温探头核磁共振仪等世界先进的科研仪器设备,掌握了超临界反应,高真空精馏,高压加氢连续化,过氧化和连续结晶等国内外领先技术,被评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模范院士专家工作站。报告期内,《清香型系列香料产品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获2024年度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一种重组微生物、其制备方法及其在生产辅酶Q10中的应用》和《一种聚苯硫醚树脂的制备方法,及由其制备得到的聚苯硫醚树脂》获第25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高品质D,L-蛋氨酸绿色合成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入选山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三)生产管理优势

发行人以世界级制造为目标,以质量保障、绿色低碳、安全环保等体系运行为抓手,为可持续发展做支撑保障。始终坚持以“产销协同、高效运行、质量卓越、成本领先”为原则的生产经营策略及“安全第一、绿色发展、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HSE方针,以计划为目标,以成本管理为主线,以发行人效益最大化为原则优化配置资源,通过精益管理,强化运营过程的计划、组织、实施和控制的循环运转,不断强化成本控制水平,同时稳步推动数字化转型及智能工厂建设,提升整体数字化、智能化水平,通过流程变革,实现高效管理、智慧运营,推动管理效能的不断提升。此外,发行人致力于发展绿色化工,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7S现场管理,采取一手抓源头控制,一手抓末尾处理的环境治理模式,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四)工艺装备优势

发行人注重工艺与装备的有效结合,设有工艺装备研究所,与国内外著名的工程公司、科研院所合作,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法,全面提升公司工艺装备水平。发行人在工艺装备研发上致力于设备的大型化、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的改造,意在节能减排,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增加生产流程的本质安全,降低生产成本,提升自动化水平。目前,针对特定的工艺,发行人已经开发连续反应、高真空精馏、连续萃取、连续结晶、高效过滤、模拟移动床分离、微通道及微界面反应等多种高效反应及分离平台,通过对大生产装备持续改进提升,反应连续化改造、气液固多相反应、对空气敏感性及热敏性物料的分离等工艺已取得显著成效。

(五)人才优势

发行人始终坚持“规范高效”的管理理念,“德才兼备、人岗匹配”的用人理念,以“打造人才高地、激发组织活力、提升组织绩效”的指导思想,塑造了一支开拓创新、务实高效的人才队伍和长期稳定、具有高度责任感的优秀管理团队,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发行人持续强化人才供应链建设,不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管理人才、技能型人才、国际化人才、核心技术人才、领导人才”培养,系统培养储备大学生,引进各项专业人才,持续推进远航班、启程班等后备干部的培养,推动之字型跨序列轮岗培养,促进管理与专业能力提升,打造人才结构均衡队伍。报告期内,发行人荣获猎聘2024年度华东区“人力资源卓越贡献奖”。

(六)品牌优势

发行人坚持“诚信为本”,多年来始终坚持服务客户、与客户共创行业价值作为企业追求的目标。发行人通过技术创新,不断地为客户提供安全优质的产品和高效满意的服务。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发行人在全球精细化工行业中,获得中国十大饲料添加剂品牌之一,全国大型的维生素类饲料添加剂企业之一等多项荣誉称号,荣登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500强(综合类)和中国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百强企业榜单,良好的市场口碑为发行人健康长久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外,发行人多次荣获浙江省最佳内控30强、主流媒体上市公司“最佳投资者关系奖”等奖项,广受市场和投资者青睐。

(七)全球化布局优势

发行人面向全球,先后在香港、新加坡、德国、墨西哥、巴西、日本、越南等地区或国家设立海外子公司,在新加坡、日本建有海外研究所,连接全球创新资源,为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在营养健康、日化护理、交通、环保、能源等领域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努力实现国内外资源优化配置,助力海外市场开拓和本土化服务,不断向“世界新和成”迈进。

(八)智能智造优势

发行人建立“一总部多基地”管控模式,构建具有新和成特色的大中台技术路线,通过搭建业务中台、数据中台、技术中台,强化数据管理意识及管理平台支撑体系,实现总部及生产基地管理流程通畅,经营数据同源,支撑企业高效经营决策。发行人不断推动自动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努力打造新和成特色智能制造体系,建成智能工厂,推进智能运营管理,实现高效、灵活、准时、精益生产优质产品,更好地满足和服务客户,塑造产业竞争新优势。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编制、审计情况及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适用的会计制度及审计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数据来自于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年度发行人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表,以及2025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发行人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表。

发行人2022年、2023年以及2024年财务报表均依据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的新会计准则编制。在此期间,企业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如下:

1.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

2.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5.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6.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7.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

8.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对2021年1月1日之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9.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发行人审计机构,分别对发行人2022年、2023年和2024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天健审〔2023〕2898号、天健审〔2024〕2809号和天健审〔2025〕4218号,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在阅读下面财务数据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发行人的其它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它部分对于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二)发行人近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1. 2022年末合并报表范围较2021年末的变化

表6-1 2022年末与2021年末合并报表范围比较

项目 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原因

新增 NHU/Chr.OlesenLatinAmericaA/S 2022年1月6日收购51%股权

五牛(山东)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3日设立

2. 2023年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较2022年末的变化

表6-2 2023年末与2022年末合并报表范围比较

项目 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原因

新增 山东新双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0日收购100%股权

3. 2024年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较2023年末的变化

表6-3 2024年末与2023年末合并报表范围比较

项目 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原因

新增 天津新和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6月7日设立

NHU Life Science GmbH 2024年10月31日设立

Cong Ty Tnhh NHU Vietnam 2024年10月7日设立

NHU Japan株式会社 2024年11月8日设立

减少 琼海博鳌丽都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1日出售100%股权

4. 2025年6月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较2024年末的变化

表6-4 2025年6月末与2024年末合并报表范围比较

项目 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原因

新增 NHU North America LLC 2025年1月2日设立

NHU BESLENME GIDA SANAYi VE TiCARET LiMiTED SIRKETI 2025年1月17日设立

浙江新和成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设立

减少 山东新和成维生素有限公司 被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和成精化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会计数据

(一)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表6-5发行人近三年及半年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55,422.96 793,650.48 454,336.11 534,385.2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5,081.43 74.58 17,305.61 72,031.46

应收票据 28,046.02 29,256.21 11,612.53 37,264.18

应收账款 357,930.24 365,367.61 248,326.70 247,626.90

应收款项融资 61,591.39 52,391.31 33,163.41 37,921.76

预付款项 20,566.40 16,321.65 20,927.46 22,233.68

其他应收款 50,178.82 22,551.62 14,206.07 26,956.76

存货 454,969.78 409,009.69 431,887.89 414,455.77

其他流动资产 2,556.12 3,596.96 6,823.27 18,244.30

流动资产合计 1,826,343.16 1,692,220.11 1,238,589.05 1,411,120.01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87,565.74 86,526.21 69,714.52 43,250.3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779.01 1,949.81 2,299.81 2,299.81

固定资产 2,113,984.40 2,191,598.48 2,186,008.26 1,652,386.79

在建工程 56,865.82 57,161.06 162,188.25 508,923.39

使用权资产 1,137.66 1,322.29 660.36 283.01

无形资产 254,379.77 248,290.00 240,756.08 173,850.62

商誉 362.27 362.27 362.27 362.27

长期待摊费用 2,625.49 3,305.96 1,169.80 1,317.99

递延所得税资产 521.81 210.61 65.01 4,983.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320.87 15,966.45 13,811.28 27,987.05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46,542.84 2,606,693.14 2,677,035.64 2,415,644.49

资产总计 4,372,886.00 4,298,913.25 3,915,624.69 3,826,764.5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3,042.46 116,251.22 123,568.81 184,637.34

交易性金融负债 7,133.41 1,115.13

应付票据 13,204.37 15,916.48 34,934.75 62,743.87

应付账款 147,271.41 168,597.92 193,095.86 217,545.84

合同负债 30,971.21 23,701.37 25,100.82 6,066.09

应付职工薪酬 30,196.29 47,310.71 41,827.32 38,639.19

应交税费 59,407.61 53,890.39 30,179.41 20,819.90

其他应付款 10,027.40 12,242.41 5,367.18 6,735.1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61,260.71 246,537.89 156,439.24 259,168.77

其他流动负债 3,241.40 5,356.43 1,726.01 497.83

流动负债合计 765,756.27 690,919.95 612,239.40 796,854.0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20,466.82 532,724.37 682,164.32 527,363.75

租赁负债 271.98 358.48 524.01 282.24

递延收益 97,043.30 102,583.46 106,558.63 108,315.92

递延所得税负债 27,023.71 27,771.96 22,167.51 27,731.67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4,805.81 663,438.27 811,414.47 663,693.58

负债合计 1,310,562.08 1,354,358.22 1,423,653.87 1,460,547.5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07,342.17 307,342.17 309,090.74 309,090.74

资本公积 313,253.16 313,252.00 361,334.55 361,309.75

减:库存股 30,913.49 0.00 50,005.97 50,005.97

其他综合收益 7,292.80 9,151.33 10,392.07 7,657.75

专项储备 14,155.66 10,634.88 6,086.08 2,619.69

盈余公积 154,545.37 154,545.37 154,545.36 144,441.49

未分配利润 2,282,830.28 2,137,574.02 1,689,023.40 1,582,374.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048,505.95 2,932,499.77 2,480,466.23 2,357,487.93

少数股东权益 13,817.97 12,055.26 11,504.59 8,728.9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62,323.92 2,944,555.03 2,491,970.82 2,366,216.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372,886.00 4,298,913.25 3,915,624.69 3,826,764.50

表6-6 发行人近三年及半年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一、营业总收入 1,110,063.28 2,160,959.22 1,511,653.70 1,593,398.44

其中:营业收入 1,110,063.28 2,160,959.22 1,511,653.70 1,593,398.44

二、营业总成本 687,535.17 1,483,314.87 1,196,086.15 1,170,548.87

其中:营业成本 600,636.74 1,258,200.06 1,013,149.04 1,004,830.09

税金及附加 12,613.86 25,074.57 16,673.00 12,690.83

销售费用 8,860.24 19,029.83 15,831.68 12,225.76

管理费用 30,961.84 59,589.46 55,107.23 50,467.47

研发费用 52,272.36 103,616.17 88,780.15 85,894.54

财务费用 -17,809.87 17,804.78 6,545.05 4,440.18

其中:利息费用 11,261.57 28,218.05 31,990.62 32,924.38

利息收入 3,962.05 12,604.15 13,314.58 15,344.94

加:其他收益 12,176.51 26,805.70 20,208.85 17,686.36

投资收益 1,823.79 7,727.44 8,305.43 12,869.5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463.29 5,385.15 4,413.09 9,561.6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0,686.04 -1,360.05 2,993.25 -6,632.18

信用减值损失 761.32 -5,500.99 355.16 516.56

资产减值损失 -3,327.24 -8,195.79 -23,060.05 -16,297.43

资产处置收益 -158.21 139.32 1,640.42 272.66

三、营业利润 423,118.24 697,259.98 326,010.61 431,265.04

加:营业外收入 121.86 547.24 793.11 498.52

减:营业外支出 299.87 3,449.10 1,450.27 7,953.27

四、利润总额 422,940.23 694,358.12 325,353.45 423,810.29

减:所得税费用 60,790.68 104,671.10 52,812.56 59,982.58

五、净利润 362,149.55 589,687.02 272,540.89 363,827.7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0,332.40 586,854.60 270,423.88 362,028.06

少数股东损益 1,817.15 2,832.42 2,117.01 1,799.6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912.97 -2,141.71 3,392.91 8,142.53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858.53 -1,240.74 2,734.32 7,819.1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4.44 -900.97 658.59 323.36

七、综合收益总额 360,236.58 587,545.31 275,933.80 371,970.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58,473.86 585,613.86 273,158.19 369,847.2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762.72 1,931.45 2,775.61 2,123.01

表6-7 发行人近三年及半年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26,609.75 1,905,364.39 1,511,430.30 1,530,656.83

收到的税费返还 46,006.00 45,884.80 80,945.25 102,718.4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483.05 31,765.72 34,038.35 37,824.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83,098.80 1,983,014.91 1,626,413.90 1,671,200.1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65,692.68 875,145.71 819,901.09 932,396.1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6,047.27 204,507.68 185,788.36 171,961.8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4,472.44 158,915.86 77,213.71 101,707.4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613.63 37,139.24 31,573.65 28,986.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8,826.02 1,275,708.49 1,114,476.81 1,235,052.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4,272.78 707,306.42 511,937.09 436,148.1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70.80 350.00 0.00 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614.93 4,301.41 8,010.43 6,332.4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2.08 7,322.42 3,948.60 3,597.6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0.00 8,092.69 0.00 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5,000.00 14,500.00 83,075.30 182,061.7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7,797.81 34,566.52 95,034.33 191,991.8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3,434.28 159,979.93 444,552.17 493,189.19

投资支付的现金 0.00 15,567.20 23,750.80 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5,195.00 236,405.66 14,500.00 82,744.0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8,629.28 411,952.79 482,802.97 575,933.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831.47 -377,386.27 -387,768.64 -383,941.3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194.12 0.00 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194.12 0.00 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73,709.25 433,059.22 599,631.87 684,396.9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10,875.03 0.00 1,118.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3,709.25 444,128.37 599,631.87 685,515.8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0,562.48 499,688.87 619,851.62 580,717.3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27,619.89 167,755.19 183,342.66 213,296.2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0.00 1,414.27 0.00 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938.02 2,986.01 1,738.70 18,501.7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9,120.39 670,430.07 804,932.98 812,515.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411.14 -226,301.70 -205,301.11 -126,999.4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699.08 3,869.78 10,605.51 18,523.1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70.75 107,488.23 -70,527.15 -56,269.5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52,145.27 444,657.04 515,184.19 571,453.7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50,874.52 552,145.27 444,657.04 515,184.19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表6-8 发行人近三年及半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91,728.19 381,071.73 294,407.32 420,245.84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000.00 0.00 0.00 20,000.00

应收票据 28,046.02 29,256.21 11,665.76 33,398.98

应收账款 113,981.74 145,508.97 62,664.41 50,058.94

预付款项 411.61 209.98 414.38 390.62

其他应收款 107,278.37 100,808.59 290,805.05 249,611.21

存货 43,815.16 40,083.05 29,510.24 38,386.16

其他流动资产 136.67 304.97 192.54 398.10

流动资产合计 635,397.76 697,243.50 689,659.70 812,489.8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120,345.67 1,148,813.77 1,067,823.61 938,604.6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5,779.01 6,949.81 7,299.81 7,299.81

固定资产 73,576.95 75,754.59 61,270.07 62,562.53

在建工程 3,055.05 2,581.38 7,133.20 270.14

使用权资产 238.92 246.97 263.08 279.19

无形资产 14,739.75 14,694.74 14,561.32 14,444.84

长期待摊费用 17.71 38.95 116.54 261.43

递延所得税资产 0.00 60.52 1,079.45 2,613.8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968.37 5,540.02 2,916.60 2,101.8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88,721.44 1,254,680.75 1,162,463.68 1,028,438.24

资产总计 1,924,119.20 1,951,924.25 1,852,123.38 1,840,928.0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912.33 30,405.63 49,676.04 50,152.54

应付票据 0.00 6,293.80 10,951.92 22,601.16

应付账款 11,113.36 15,631.19 11,559.01 10,747.62

合同负债 657.22 772.07 383.67 429.64

应付职工薪酬 5,617.57 8,994.04 7,433.07 7,534.27

应交税费 4,549.18 2,142.22 1,360.83 763.20

其他应付款 2,116.31 2,044.32 1,687.68 2,893.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64,506.43 181,769.59 68,727.78 120,830.60

其他流动负债 49.08 624.44 49.48 55.85

流动负债合计 308,521.47 248,677.30 151,829.48 216,008.4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46,354.93 302,044.80 435,048.83 333,630.42

租赁负债 242.80 260.37 271.56 282.24

递延收益 2,070.25 1,817.19 1,106.78 1,188.77

递延所得税负债 460.00 0.00 0.00 1,908.05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9,127.98 304,122.36 436,427.17 337,009.47

负债合计 557,649.45 552,799.66 588,256.65 553,017.9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07,342.17 307,342.17 309,090.74 309,090.74

资本公积 287,124.32 287,123.16 335,367.58 335,342.78

减:库存股 30,913.49 0.00 50,005.97 50,005.97

其他综合收益 50.70 50.70 50.70 50.70

专项储备 2,526.40 1,947.85 1,058.33 0.00

盈余公积 154,545.37 154,545.37 154,545.37 144,441.39

未分配利润 645,794.28 648,115.34 513,759.98 548,990.4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66,469.75 1,399,124.59 1,263,866.73 1,287,910.1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924,119.20 1,951,924.25 1,852,123.38 1,840,928.09

表6-9 发行人近三年及半年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一、营业收入 228,891.04 444,398.57 280,097.40 347,637.92

减:营业成本 162,135.12 342,259.19 251,655.01 282,919.16

税金及附加 1,723.65 1,590.28 1,790.06 1,957.44

销售费用 2,110.35 4,344.52 3,668.82 2,814.86

管理费用 8,915.25 16,992.88 16,861.53 16,180.73

研发费用 12,453.28 22,454.15 24,916.97 23,736.93

财务费用 4,572.09 7,683.82 7,481.19 4,575.92

其中:利息费用 6,562.14 15,866.02 16,827.37 18,125.86

利息收入 1,982.39 8,352.31 9,506.77 13,557.24

加:其他收益 2,042.45 3,335.53 3,454.23 3,700.25

投资收益 179,328.68 217,475.95 154,938.21 135,826.5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730.73 3,404.03 2,443.40 4,728.31

信用减值损失 1,085.21 5,807.98 -3,343.05 4,460.54

资产减值损失 -1,546.06 -982.19 -2,277.11 -1,731.60

资产处置收益 -64.38 20.12 1,408.57 -107.75

二、营业利润 217,827.20 274,731.12 127,904.67 157,600.91

加:营业外收入 20.29 72.21 272.95 8.85

减:营业外支出 21.51 401.58 73.56 97.22

三、利润总额 217,825.98 274,401.75 128,104.06 157,512.54

减:所得税费用 5,070.92 1,742.41 -438.51 2,295.02

四、净利润 212,755.06 272,659.34 128,542.57 155,217.52

五、综合收益总额 212,755.06 272,659.34 128,542.57 155,217.52

表6-10 发行人近三年及半年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61,260.58 352,108.63 298,688.12 424,491.92

收到的税费返还 8,758.58 8,870.64 9,505.37 7,039.6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79.64 12,134.65 14,103.42 18,460.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5,298.80 373,113.92 322,296.91 449,992.1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82,262.88 362,267.58 254,291.98 308,146.5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3,532.60 36,219.77 34,631.08 33,919.83

支付的各项税费 3,778.37 1,762.91 1,341.80 10,330.9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996.41 11,875.41 14,945.77 13,680.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6,570.26 412,125.67 305,210.63 366,077.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728.54 -39,011.75 17,086.28 83,914.1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70.80 8,629.10 0.00 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76,621.94 207,592.00 143,810.90 122,672.6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2.08 1,894.92 3,069.61 614.0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1,785.00 241,226.56 126,074.86 205,996.5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8,589.82 459,342.58 272,955.37 329,283.2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723.01 21,076.35 14,428.55 6,257.17

投资支付的现金 28,800.00 85,567.20 126,750.80 135,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9,455.00 240,520.01 142,234.99 99,328.5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4,978.01 347,163.56 283,414.34 240,585.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3,611.81 112,179.02 -10,458.97 88,697.5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9,900.00 200,000.00 299,500.00 42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9,900.00 200,000.00 299,500.00 425,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2,900.00 239,400.00 250,700.00 396,581.7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22,063.12 153,925.80 170,446.23 197,436.3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923.17 140.55 169.03 18,140.1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5,886.29 393,466.35 421,315.26 612,158.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5,986.29 -193,466.35 -121,815.26 -187,158.2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1.43 1.64 84.85 795.0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395.49 -120,297.44 -115,103.11 -13,751.4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0,034.29 290,331.73 405,434.84 419,186.3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6,429.78 170,034.29 290,331.73 405,434.84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表6-11 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5年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流动比率 2.39 2.45 2.02 1.77

速动比率 1.76 1.83 1.28 1.22

资产负债率(%) 29.97 31.50 36.36 38.17

存货周转率(次) 1.39 2.99 2.39 2.7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07 7.04 6.10 6.09

毛利率(%) 45.89 41.78 32.98 36.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87 21.78 11.24 16.08

EBITDA(万元) 550,288.12 945,898.96 528,518.57 596,414.14

注:1、上述财务指标未经说明的,均指合并报表数据;

2、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

EBITDA=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逐年上升,且流动比率大于2,速动比率大于1,说明发行人可快速变现的资产对短期负债的覆盖能力增强,短期资金链风险低,短期偿债能力强。

发行人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且远低于60%的风险警戒线,对债务的依赖度下降,长期财务杠杆风险可控,财务结构稳健,长期偿债能力强。

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波动较小,且有上升趋势,说明发行人资产周转效率稳健,营运能力良好。

发行人毛利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EBITDA指标在2023年略有下降后,2024年大幅提升,表明发行人盈利能力显著提升。

四、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一)资产结构

表6-12 合并报表资产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流动资产 1,826,343.16 41.77 1,692,220.11 39.36 1,238,589.05 31.63 1,411,120.01 36.88

非流动资产 2,546,542.84 58.23 2,606,693.14 60.64 2,677,035.64 68.37 2,415,644.49 63.12

资产合计 4,372,886.00 100.00 4,298,913.25 100.00 3,915,624.69 100.00 3,826,764.50 100.00

(二)流动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及半年的流动资产结构如下表:

表6-13 流动资产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货币资金 655,422.96 35.89 793,650.48 46.90 454,336.11 36.68 534,385.20 37.87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5,081.43 10.68 74.58 0.00 17,305.61 1.40 72,031.46 5.10

应收票据 28,046.02 1.53 29,256.21 1.74 11,612.53 0.93 37,264.18 2.64

应收账款 357,930.24 19.60 365,367.61 21.59 248,326.70 20.05 247,626.90 17.55

应收款项融资 61,591.39 3.37 52,391.31 3.10 33,163.41 2.68 37,921.76 2.69

预付款项 20,566.40 1.13 16,321.65 0.96 20,927.46 1.69 22,233.68 1.58

其他应收款 50,178.82 2.75 22,551.62 1.33 14,206.07 1.15 26,956.76 1.91

存货 454,969.78 24.91 409,009.69 24.17 431,887.89 34.87 414,455.77 29.37

其他流动资产 2,556.12 0.14 3,596.96 0.21 6,823.27 0.55 18,244.30 1.29

流动资产合计 1,826,343.16 100.00 1,692,220.11 100.00 1,238,589.05 100.00 1,411,120.01 100.00

1.货币资金

在发行人流动资产构成中,货币资金占比较大,这与发行人的经营模式及经营规模相适应。

2025年6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655,422.96万元,较年初减少138,227.52万元,降幅17.42%。

2024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793,650.48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339,314.37万元,增幅74.68%,主要系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2023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454,336.11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80,049.08万元,降幅14.98%。

表6-14 发行人2022年至2025年6月末货币资金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库存现金 1.20 1.28 2.17 1.66

银行存款 616,604.70 788,045.38 444,504.68 515,181.69

其他货币资金 38,817.06 5,603.82 9,719.26 19,201.85

数字货币-人民币 110.00

合计 655,422.96 793,650.48 454,336.11 534,385.20

2.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72,031.46万元、17,305.61万元、74.58万元和195,081.43万元,波动较大的原因主要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的到期和新增。

表6-15 发行人2022年至2025年6月末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195,000.00 14,500.00 72,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81.43 74.58 2,805.61 31.46

合计 195,081.43 74.58 17,305.61 72,031.46

3.应收票据

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票据价值为28,046.02万元,较年初减少1,210.19万元,降幅4.14%。

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价值为29,256.21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17,643.68万元,增幅151.94%,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价值为11,612.53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25,651.66万元,降幅68.84%,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4.应收账款

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价值为357,930.24万元,较年初减少7,437.37万元,降幅2.04%。

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价值为365,367.61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117,040.92万元,增幅47.13%,主要系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价值为248,326.70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699.79万元,增幅0.28%。

目前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方法主要采用账龄分析法进行计提: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为5%;1-2年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为20%,2-3年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为80%,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为100%。发行人近三年及半年末,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所占比重一直保持在96%以上,表明应收账款质量良好。发行人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如下表:

表6-16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1年以内 375,879.89 99.63 382,025.85 99.14 254,037.29 96.60 257,368.56 98.42

1-2年 1,022.00 0.27 3,029.89 0.79 8,739.09 3.32 3,901.04 1.49

2-3年 133.72 0.04 95.68 0.02 29.70 0.01

3年以上 212.05 0.06 210.63 0.05 210.63 0.08 204.93 0.08

合计 377,247.66 100.00 385,362.05 100.00 262,987.01 100.00 261,504.23 100.00

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

表6-17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375,879.89 18,793.99 382,025.85 19,101.29 254,037.29 12,701.86 257,368.56 12,868.43

1-2年 1,022.00 204.40 3,029.89 605.98 8,739.09 1,747.82 3,901.04 780.21

2-3年 133.72 106.98 95.69 76.55 29.70 23.76

3年以上 212.05 212.05 210.63 210.63 210.63 210.63 204.93 204.93

合计 377,247.66 19,317.42 385,362.06 19,994.45 262,987.01 14,660.31 261,504.23 13,877.33

注:发行人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为5%;1-2年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为20%,2-3年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为80%,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为100%。

发行人2025年6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和2022年末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5名客户的欠款金额分别为68,957.57万元、110,096.72万元、60,376.13万元和76,667.98万元,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18.27%、28.57%、22.95%和29.31%。

表6-18 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末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第一名 29,443.26 7.80

第二名 20,016.11 5.31

第三名 7,334.12 1.94

第四名 6,834.00 1.81

第五名 5,330.08 1.41

合计 68,957.57 18.27

2024年末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第一名 54,019.25 14.02

第二名 36,823.99 9.56

第三名 7,600.29 1.97

第四名 6,406.93 1.66

第五名 5,246.26 1.36

合计 110,096.72 28.57

2023年末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第一名 25,862.74 9.83

第二名 15,390.00 5.85

第三名 8,555.70 3.25

第四名 5,701.57 2.17

第五名 4,866.12 1.85

合计 60,376.13 22.95

2022年末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第一名 35,655.49 13.63

第二名 21,608.80 8.26

第三名 9,102.53 3.48

第四名 5,380.74 2.06

第五名 4,920.42 1.88

合计 76,667.98 29.31

5.应收款项融资

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61,591.39万元,较年初增加9,200.07万元,增幅17.56%。

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52,391.31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19,227.90万元,增幅57.98%,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33,163.41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4,758.35万元,降幅12.55%。

6.预付款项

2025年6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余额为20,566.40万元,较年初增加4,244.75万元,增幅26.01%。

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余额为16,321.65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4,605.81万元,降幅22.01%。

2023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余额为20,927.46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1,306.22万元,降幅5.87%。

7.其他应收款

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价值为50,178.82万元,较年初增加27,627.21万元,增幅122.51%,主要系押金保证金增加所致。

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价值为22,551.62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8,345.54万元,增幅58.75%,主要系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价值为14,206.07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12,750.69万元,降幅47.30%,主要系押金保证金减少所致。

表6-19 发行人2022年至2025年6月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出口退税 9,546.52 15,551.08 5,999.99 6,276.38

押金保证金 33,214.54 2,801.61 2,622.33 12,012.34

可退还增值税 5,852.36 2,247.48 4,970.81 4,189.00

员工备用金 1,621.46 1,968.36 589.29 805.03

应收暂付款 534.52 510.55 383.92

专项注资款 369.86

其他 599.32 432.61 229.04 2,517.60

合计 51,368.72 23,371.00 14,922.01 26,184.27

8.存货

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025年6月末,发行人存货余额为454,969.78万元,较年初增加45,960.09万元,增幅11.24%。

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余额为 409,009.68万元,较 2023年末减少22,878.20万元,降幅5.30%。

2023年末,发行人存货余额为 431,887.89万元,较 2022年末增加17,432.12万元,增幅4.21%。

表6-20存货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原材料 43,462.54 9.22 44,272.88 10.43 52,762.41 11.60 51,208.84 11.92

在产品 102,331.47 21.72 112,164.75 26.43 117,829.42 25.91 125,989.70 29.32

库存商品 306,055.46 64.95 241,998.47 57.02 241,713.88 53.14 212,299.83 49.39

发出商品 11,603.10 2.46 10,092.10 2.38 10,818.06 2.38 9,614.12 2.24

开发成本 5,496.05 1.17 5,496.05 1.30 9,806.89 2.16 9,753.08 2.27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开发产品 12,256.30 2.69 12,190.28 2.84

委托加工物资 336.58 0.07 497.13 0.12 543.03 0.12 833.56 0.19

包装物 1,787.61 0.38 1,848.53 0.44 1,739.72 0.38 1,606.19 0.37

低值易耗品 125.83 0.03 7,958.39 1.88 7,346.71 1.62 6,255.23 1.46

合计 471,198.64 100.00 424,328.30 100.00 454,816.42 100.00 429,750.83 100.00

表6-21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原材料 43,462.54 624.84 44,272.88 646.07 52,762.41 629.33 51,208.84 137.10

在产品 102,331.47 74.76 112,164.75 651.91 117,829.42 651.90 125,989.70

库存商品 306,055.46 15,529.26 241,998.47 14,020.64 241,713.88 21,647.30 212,299.83 15,157.96

发出商品 11,603.10 10,092.10 10,818.06 9,614.12

开发成本 5,496.05 5,496.05 9,806.89 9,753.08

开发产品 12,256.30 12,190.28

委托加工物资 336.58 497.13 543.03 833.56

包装物 1,787.61 1,848.53 1,739.72 1,606.19

低值易耗品 125.83 7,958.39 7,346.71 6,255.23

合计 471,198.64 16,228.86 424,328.30 15,318.62 454,816.42 22,928.53 429,750.83 15,295.06

9.其他流动资产

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2,556.12万元,较年初减少1,040.84万元,降幅28.94%,主要系预缴的增值税或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减少所致。

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3,596.96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3,226.31万元,降幅47.28%,主要系预缴的增值税或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减少、待摊催化剂费用减少所致。

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6,823.27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11,421.03万元,降幅62.60%,主要系预缴的增值税或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减少、预缴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三)非流动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表6-22 非流动资产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长期股权投资 87,565.74 3.44 86,526.21 3.32 69,714.52 2.60 43,250.36 1.7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779.01 0.07 1,949.81 0.07 2,299.81 0.09 2,299.81 0.10

固定资产 2,113,984.40 83.03 2,191,598.48 84.08 2,186,008.26 81.67 1,652,386.79 68.40

在建工程 56,865.82 2.23 57,161.06 2.19 162,188.25 6.06 508,923.39 21.07

使用权资产 1,137.66 0.04 1,322.29 0.05 660.36 0.02 283.01 0.01

无形资产 254,379.77 9.99 248,290.00 9.53 240,756.08 8.99 173,850.62 7.20

商誉 362.27 0.01 362.27 0.01 362.27 0.01 362.27 0.01

长期待摊费用 2,625.49 0.10 3,305.96 0.13 1,169.80 0.04 1,317.99 0.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521.81 0.02 210.61 0.01 65.01 0.00 4,983.20 0.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320.87 1.07 15,966.45 0.61 13,811.28 0.52 27,987.05 1.16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46,542.84 100.00 2,606,693.14 100.00 2,677,035.64 100.00 2,415,644.49 100.00

1.长期股权投资

2025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87,565.74万元,较年初增加1,039.52万元,增幅1.20%。

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86,526.21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16,811.69万元,增幅24.12%,主要系追加投资宁波镇海炼化新和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69,714.52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26,464.16万元,增幅61.19%,主要系追加投资宁波镇海炼化新和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表6-23 截至2025年半年末长期股权投资明细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初余额 追加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其他 期末余额

宁波镇海炼化新和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5,864.49 - -1,507.63 34,356.86

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0,242.24 - 3,241.42 1.17 33,484.83

恩骅力新和成工程材料(浙江)有限公司 3,657.09 - 683.74 -178.71 4,162.12

浙江赛亚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12,980.37 - 153.85 1,225.00 -9.37 11,899.84

CysBio ApS 2,878.55 - -25.49 -11.84 2,841.22

山东滨安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402.26 - -79.54 322.72

安徽英纳威迅科技有限公司 501.21 - -3.06 498.15

合计 86,526.21 - 2,463.29 -11.84 1,225.00 -186.91 87,565.74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为1,779.01万元,较年初减少170.80万元,降幅8.76%。

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为1,949.81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350.00万元,降幅15.22%。

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为2,299.81万元,与2022年末持平。

3.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为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中占比最大的科目。2025年6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价值为2,113,984.40万元,较年初减少77,614.08万元,降幅3.54%。

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价值为2,191,598.48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5,590.22万元,增幅0.26%。

2023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价值为2,186,008.26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533,621.47万元,增幅32.29%,主要系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转入所致。

表6-24 2025年半年末固定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847,549.22 142,632.62 2,097.55 702,819.05

通用设备 28,161.54 19,934.57 0.71 8,226.26

专用设备 2,354,937.74 949,485.53 4,050.13 1,401,402.08

运输工具 3,003.72 1,466.71 0.00 1,537.01

合计 3,233,652.22 1,113,519.43 6,148.39 2,113,984.40

表6-25 2024年末固定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845,406.69 130,757.97 2,097.54 712,551.18

通用设备 26,462.98 18,422.64 0.72 8,039.62

专用设备 2,327,936.45 854,257.76 4,050.15 1,469,628.53

运输工具 2,846.22 1,467.09 0.00 1,379.14

合计 3,202,652.35 1,004,905.46 6,148.40 2,191,598.48

表6-26 2023年末固定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822,015.34 107,123.43 2,098.05 712,793.86

通用设备 24,650.81 15,641.55 0.71 9,008.55

专用设备 2,135,453.01 671,975.19 777.02 1,462,700.80

运输工具 3,196.32 1,691.27 - 1,505.05

合计 2,985,315.48 796,431.44 2,875.78 2,186,008.26

表6-27 2022年末固定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712,628.68 86,127.63 2,098.05 624,403.00

通用设备 21,727.80 12,334.82 0.74 9,392.23

专用设备 1,552,477.16 534,066.32 787.38 1,017,623.46

运输工具 2,726.15 1,756.43 1.63 968.09

合计 2,289,559.79 634,285.20 2,887.80 1,652,386.79

4.在建工程

2025年6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为56,865.82万元,较年初减少295.24万元,降幅0.52%。

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为57,161.06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105,027.19万元,降幅64.76%,主要系转入至固定资产所致。

2023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为162,188.25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346,735.14万元,降幅68.13%,主要系转入至固定资产所致。

表6-28 在建工程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账面余额 2024年末账面余额 2023年末账面余额 2022年末账面余额

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 238982.27

616联产项目 42698.49

山东工业园603项目二期 6740.82

山东产业园HA项目 60,155.24 9467.3

大明市生命健康产业项目 18,031.62

617车间西区项目 4,084.61

615车间1500吨系列醛切换生产项目 7,431.62 6,870.69 4,105.14

A4项目 23,279.87

年产300吨成酮技改扩产项目 3,014.12

年产20000吨草铵膦工艺及合法性项目 5,030.60 4,962.38 2,941.05

新材料产业链项目 5,724.59 2,453.40

1500吨/年大茴香脑项目 5,577.04

柠檬醛新工艺扩产项目 3,714.21

年产1000吨羟基蛋氨酸钙项目 3,426.07 3,394.46

520车间资产盘活项目 2,771.10 2,403.58

2024年薄荷醇扩产技改项目 2,157.05 1,685.44

311车间二期VA扩产项目 2,164.50

公共多功能生产性服务综合平台建设项目 3,734.55

年产30吨阿朴酯项目 4,328.73

多功能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6,587.51

上虞工业园PPS项目 55,955.48

大明市生命健康产业项目 2,606.54

NH酸项目 51,415.56

热电扩建项目 11,386.95

F5项目 9,197.97

年产500吨NBC及联产300吨CLA项目 12,058.15

其他零星工程 30,324.79 26,099.86 29,761.31 68,413.86

合计 56,865.82 57,161.06 162,188.25 508,923.39

5.使用权资产

2025年6月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价值为1,137.66万元,较年初减少184.63万元,降幅13.96%。

2024年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价值为1,322.29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661.92万元,增幅100.24%,主要系房屋及建筑物使用权资产增加所致。

2023年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价值为660.36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377.35万元,增幅133.33%,主要系房屋及建筑物使用权资产增加所致。

6.无形资产

2025年6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价值为254,379.77万元,较年初增加6,089.78万元,增幅2.45%。

202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价值为248,290.00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7,533.92万元,增幅3.13%。

2023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价值为240,756.08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66,905.45万元,增幅38.48%,主要系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

2025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余额为2,625.49万元,较年初减少680.47万元,降幅20.58%。

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余额为3,305.96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2,136.16万元,增幅182.61%,主要系催化剂费用增加所致。

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余额为1,169.80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148.19万元,降幅11.24%。

8.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27,320.87万元,较年初增加11,354.42万元,增幅71.11%,主要系预付长期资产款增加所致。

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15,966.45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2,155.17万元,增幅15.60%。

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13,811.28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14,175.77万元,降幅50.65%,主要系预付长期资产款减少所致。

表6-29 2025年半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账面余额 2024年末账面余额 2023年末账面余额 2022年末账面余额

排污交易权费 1,098.30 1,240.44 1,536.06 1,625.02

煤炭指标款 6,888.84 7,211.32 7,896.28 6,349.60

预付长期资产款 19,333.73 7,514.69 4,378.94 20,012.43

合计 27,320.87 15,966.45 13,811.28 27,987.05

五、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一)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及半年的负债结构如下表:

表6-30合并报表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流动负债 765,756.27 58.43 690,919.95 51.01 612,239.40 43.00 796,854.01 54.56

非流动负债 544,805.81 41.57 663,438.27 48.99 811,414.47 57.00 663,693.58 45.44

负债合计 1,310,562.08 100.00 1,354,358.22 100.00 1,423,653.87 100.00 1,460,547.59 100.00

(二)流动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及半年的流动负债结构如下表:

表6-31 流动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03,042.46 13.46 116,251.22 16.83 123,568.81 20.18 184,637.34 23.17

交易性金融负债 7,133.41 0.93 1,115.13 0.16

应付票据 13,204.37 1.72 15,916.48 2.30 34,934.75 5.71 62,743.87 7.87

应付账款 147,271.41 19.24 168,597.92 24.40 193,095.86 31.54 217,545.84 27.31

合同负债 30,971.21 4.04 23,701.37 3.43 25,100.82 4.10 6,066.09 0.76

应付职工薪酬 30,196.29 3.94 47,310.71 6.85 41,827.32 6.83 38,639.19 4.85

应交税费 59,407.61 7.76 53,890.39 7.80 30,179.41 4.93 20,819.90 2.61

其他应付款 10,027.40 1.31 12,242.41 1.77 5,367.18 0.88 6,735.18 0.8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61,260.71 47.18 246,537.89 35.68 156,439.24 25.55 259,168.77 32.52

其他流动负债 3,241.40 0.42 5,356.43 0.78 1,726.01 0.28 497.83 0.06

流动负债合计 765,756.27 100.00 690,919.95 100.00 612,239.40 100.00 796,854.01 100.00

1.短期借款

2025年6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为103,042.46万元,较年初减少13,208.76万元,降幅11.36%。

2024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为116,251.22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7,317.58万元,降幅5.92%。

2023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为123,568.81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61,068.53万元,降幅33.07%,主要系信用借款减少所致。

2.交易性金融负债

2025年6月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负债余额为7,133.41万元,较年初增加2,712.11万元,增幅17.04%,主要系衍生金融负债增加所致。

2024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负债余额为1,115.13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1,115.13万元,主要系衍生金融负债增加所致。

表6-32 交易性金融负债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交易性金融负债 7,133.41 1,115.13 0.00 0.00

其中:

衍生金融负债 7,133.41 1,115.13 0.00 0.00

合计 7,133.41 1,115.13 0.00 0.00

3.应付票据

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为13,204.37万元,较年初减少2,712.11万元,降幅17.04%。

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为15,916.48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19,018.27万元,降幅54.44%,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为34,934.75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27,809.12万元,降幅44.32%,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4.应付账款

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为147,271.41万元,较年初减少21,326.51万元,降幅12.65%。

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为168,597.92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24,497.94万元,降幅12.69%。

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为193,095.86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24,449.98万元,降幅11.24%。

5.合同负债

2025年6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余额为30,971.21万元,较年初增加7,269.84万元,增幅30.67%,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2024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余额为23,701.37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1,399.46万元,降幅5.58%。

2023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余额为25,100.82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19,034.73万元,增幅313.79%,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表6-33 合同负债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预收货款 30,971.21 23,701.37 25,100.82 6,066.09

合计 30,971.21 23,701.37 25,100.82 6,066.09

6.应付职工薪酬

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30,196.29万元,较年初减少17,114.42万元,降幅36.17%,主要系年终奖发放所致。

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47,310.71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5,483.39万元,增幅13.11%。

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41,827.32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3,188.13万元,增幅8.25%。

7.应交税费

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交税费余额为59,407.61万元,较年初增加5,517.21万元,增幅10.24%。

2024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余额为53,890.39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23,710.98万元,增幅78.57%,主要系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2023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余额为30,179.41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9,359.51万元,增幅44.95%,主要系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8.其他应付款

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为10,027.40万元,较年初减少2,215.01万元,降幅18.09%。

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为12,242.41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6,875.23万元,增幅128.10%,主要系应付未付费用增加所致。

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为5,367.18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1,368.00万元,降幅20.31%。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361,260.71万元,较年初增加114,722.82万元,增幅46.53%,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2024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246,537.89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90,098.65万元,增幅57.59%,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2023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156,439.24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102,729.53万元,降幅39.64%,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表6-3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61,079.03 246,386.69 156,273.03 259,155.89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81.69 151.20 166.21 12.88

合计 361,260.71 246,537.89 156,439.24 259,168.77

10.其他流动负债

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余额为3,241.40万元,较年初减少2,115.03万元,降幅39.49%,主要系预提返利减少所致。

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余额为5,356.43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3,630.42万元,增幅210.34%,主要系预提返利增加所致。

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余额为1,726.01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1,228.18万元,增幅246.71%,主要系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三)非流动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表6-35 非流动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长期借款 420,466.82 77.18 532,724.37 80.30 682,164.32 84.08 527,363.75 79.46

租赁负债 271.98 0.05 358.48 0.05 524.01 0.06 282.24 0.04

递延收益 97,043.30 17.81 102,583.46 15.46 106,558.63 13.13 108,315.92 16.32

递延所得税负债 27,023.71 4.96 27,771.96 4.19 22,167.51 2.73 27,731.67 4.18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4,805.81 100.00 663,438.27 100.00 811,414.47 100.00 663,693.58 100.00

1.长期借款

2025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为420,466.82万元,较年初减少112,257.55万元,降幅21.07%。

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为532,724.37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149,439.95万元,降幅21.91%。

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为682,164.32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154,800.57万元,增幅29.35%,主要系信用借款增加所致。

发行人长期借款的构成如下表:

表6-36 长期借款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信用借款 418,876.67 99.62 530,920.73 99.66 604,660.35 88.64 430,798.68 81.69

抵押借款 1,590.15 0.38 1,803.64 0.34 2,621.73 0.38 3,159.09 0.60

保证借款 74,882.24 10.98 93,405.98 17.71

合 计 420,466.82 100.00 532,724.37 100.00 682,164.32 100.00 527,363.75 100.00

2.递延收益

2025年6月末,发行人递延收益余额为97,043.30万元,较年初减少5,540.16万元,降幅5.40%。

2024年末,发行人递延收益余额为102,583.46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3,975.17万元,降幅3.73%。

2023年末,发行人递延收益余额为106,558.63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1,757.29万元,降幅1.62%。

3.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5年6月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27,023.71万元,较年初减少748.24万元,降幅2.69%。

2024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27,771.96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5,604.45万元,增幅25.28%。

2023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22,167.51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5,564.16万元,降幅20.06%。

六、所有者权益分析

表6-37 所有者权益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股本 307,342.17 10.04 307,342.17 10.44 309,090.74 12.40 309,090.74 13.06

资本公积 313,253.16 10.23 313,252.00 10.64 361,334.55 14.50 361,309.75 15.27

减:库存股 30,913.49 1.01 0.00 0.00 50,005.97 2.01 50,005.97 2.11

其他综合收益 7,292.80 0.24 9,151.33 0.31 10,392.07 0.42 7,657.75 0.32

专项储备 14,155.66 0.46 10,634.88 0.36 6,086.08 0.24 2,619.69 0.11

盈余公积 154,545.37 5.05 154,545.37 5.25 154,545.36 6.20 144,441.49 6.10

未分配利润 2,282,830.28 74.55 2,137,574.02 72.59 1,689,023.40 67.78 1,582,374.48 66.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048,505.95 99.55 2,932,499.77 99.59 2,480,466.23 99.54 2,357,487.93 99.63

少数股东权益 13,817.97 0.45 12,055.26 0.41 11,504.59 0.46 8,728.98 0.37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62,323.92 100.00 2,944,555.03 100.00 2,491,970.82 100.00 2,366,216.91 100.00

近三年及半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 2,366,216.91万元、2,491,970.82万元、2,944,555.03万元和3,062,323.92万元,逐年稳步上涨。

1.股本

2024年,发行人将库存股50,005.97万元减少,同时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7,485,676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1,748.57万元,减少资本溢价(股本溢价)48,257.40万元。

2.资本公积

2024年,发行人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减少48,257.40万元。其中增加160.63万元,系子公司NHU Performance Materials GmbH的少数股东增资导致公司享有净资产份额变动。

2024年,发行人其他资本公积增加12.98万元系公司联营企业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储备增加导致公司享有净资产份额变动、1.24万元系公司本期处置子公司琼海博鳌丽都置业有限公司转销资本公积。

七、盈利能力分析

表6-38 主要盈利数据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营业收入 1,110,063.28 2,160,959.22 1,511,653.70 1,593,398.44

营业成本 600,636.74 1,258,200.06 1,013,149.04 1,004,830.09

税金及附加 12,613.86 25,074.57 16,673.00 12,690.83

销售费用 8,860.24 19,029.83 15,831.68 12,225.76

管理费用 30,961.84 59,589.46 55,107.23 50,467.47

研发费用 52,272.36 103,616.17 88,780.15 85,894.54

财务费用 -17,809.87 17,804.78 6,545.05 4,440.18

其他收益 12,176.51 26,805.70 20,208.85 17,686.36

投资收益 1,823.79 7,727.44 8,305.43 12,869.5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0,686.04 -1,360.05 2,993.25 -6,632.18

信用减值损失 761.32 -5,500.99 355.16 516.56

资产减值损失 -3,327.24 -8,195.79 -23,060.05 -16,297.43

资产处置收益 -158.21 139.32 1,640.42 272.66

营业利润 423,118.24 697,259.98 326,010.61 431,265.04

营业外收入 121.86 547.24 793.11 498.52

营业外支出 299.87 3,449.10 1,450.27 7,953.27

利润总额 422,940.23 694,358.12 325,353.45 423,810.29

所得税费用 60,790.68 104,671.10 52,812.56 59,982.58

净利润 362,149.55 589,687.02 272,540.89 363,827.7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0,332.40 586,854.60 270,423.88 362,028.06

少数股东损益 1,817.15 2,832.42 2,117.01 1,799.65

毛利率 45.89% 41.78% 32.98% 36.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87% 21.78% 11.24% 16.08%

(一)盈利情况分析

1.营业收入

2024年,发行人营业收入为2,160,959.22万元,较2023年增加649,305.52万元,增幅42.95%,主要系营养品、香精香料、新材料等主营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2023年,发行人营业收入为1,511,653.70万元,较2022年减少81,744.74万元,降幅5.13%。

2.营业成本

2024年,发行人营业成本为1,258,200.06万元,较2023年增加245,051.02万元,增幅24.19%。

2023年,发行人营业成本为1,013,149.04万元,较2022年增加8,318.95万元,增幅0.83%。

3.投资收益

2024年,发行人投资收益为7,727.44万元,较2023年减少577.99万元,降幅6.96%。

2023年,发行人投资收益为8,305.43万元,较2022年减少4,564.08万元,降幅35.46%,主要系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4.其他收益

2024年,发行人其他收益为26,805.70万元,较2023年增加6,596.85万元,增幅32.64%,主要系增值税加计抵减增加所致。

2023年,发行人其他收益为20,208.85万元,较2022年增加2,522.49万元,增幅14.26%。

5.毛利率

近三年及半年,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36.94%、32.98%、41.78%和45.89%,毛利率在2023年略微下降后快速提升,盈利能力显著增强。

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近三年及半年,发行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6.08%、11.24%、21.78%和11.8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2023年下降后迅速提升。

(二)期间费用分析

表6-39 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销售费用 8,860.24 0.80 19,029.83 0.88 15,831.68 1.05 12,225.76 0.77

管理费用 30,961.84 2.79 59,589.46 2.76 55,107.23 3.65 50,467.47 3.17

研发费用 52,272.36 4.71 103,616.17 4.79 88,780.15 5.87 85,894.54 5.39

财务费用 -17,809.87 -1.60 17,804.78 0.82 6,545.05 0.43 4,440.18 0.28

合计 74,284.57 6.70 200,040.24 9.25 166,264.11 11.00 153,027.95 9.61

注:“占比”指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1.销售费用

2024年,发行人销售费用为19,029.83万元,较2023年增加3,198.15万元,增幅20.20%,主要系人员薪酬及销售佣金增加所致。

2023年,发行人销售费用为15,831.68万元,较2022年增加3,605.92万元,增幅29.49%,主要系人员薪酬、佣金及办公费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

2024年,发行人管理费用为59,589.46万元,较2023年增加4,482.22万元,增幅8.13%。

2023年,发行人管理费用为55,107.23万元,较2022年增加4,639.76万元,增幅9.19%。

3.研发费用

2024年,发行人研发费用为103,616.17万元,较2023年增加14,836.03万元,增幅16.71%。

2023年,发行人研发费用为88,780.15万元,较2022年增加2,885.61万元,增幅3.36%。

具体明细如下:

表6-40 研发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上半年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职工薪酬 24,336.97 45,780.17 40,041.59 41,680.57

直接投入 19,485.59 41,465.32 32,108.00 28,934.29

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 4,569.93 8,205.69 8,074.46 6,893.96

委外费用 780.12 4,536.58 5,586.99 4,265.51

办公费、差旅费 491.04 1,465.71 1,466.02 2,475.36

其他 2,608.71 2,162.70 1,503.09 1,644.85

合计 52,272.36 103,616.17 88,780.15 85,894.54

4.财务费用

2024年,发行人财务费用为17,804.78万元,较2023年增加11,259.73万元,增幅172.03%,主要系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收益下降所致。

2023年,发行人财务费用为6,545.05万元,较2022年增加2,104.87万元,增幅47.41%,主要系利息收入及汇兑收益减少所致。

八、现金流量分析

表6-41 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26,609.75 1,905,364.39 1,511,430.30 1,530,656.83

收到的税费返还 46,006.00 45,884.80 80,945.25 102,718.4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483.05 31,765.72 34,038.35 37,824.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83,098.80 1,983,014.91 1,626,413.90 1,671,200.1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65,692.68 875,145.71 819,901.09 932,396.1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6,047.27 204,507.68 185,788.36 171,961.8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4,472.44 158,915.86 77,213.71 101,707.4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613.63 37,139.24 31,573.65 28,986.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8,826.02 1,275,708.49 1,114,476.81 1,235,052.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4,272.78 707,306.42 511,937.09 436,148.1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70.80 350.00 0.00 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614.93 4,301.41 8,010.43 6,332.4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2.08 7,322.42 3,948.60 3,597.6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0.00 8,092.69 0.00 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5,000.00 14,500.00 83,075.30 182,061.7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7,797.81 34,566.52 95,034.33 191,991.8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3,434.28 159,979.93 444,552.17 493,189.19

投资支付的现金 0.00 15,567.20 23,750.80 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5,195.00 236,405.66 14,500.00 82,744.0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8,629.28 411,952.79 482,802.97 575,933.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831.47 -377,386.27 -387,768.64 -383,941.3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194.12 0.00 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194.12 0.00 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73,709.25 433,059.22 599,631.87 684,396.9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10,875.03 0.00 1,118.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3,709.25 444,128.37 599,631.87 685,515.8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0,562.48 499,688.87 619,851.62 580,717.3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27,619.89 167,755.19 183,342.66 213,296.2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0.00 1,414.27 0.00 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938.02 2,986.01 1,738.70 18,501.7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9,120.39 670,430.07 804,932.98 812,515.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411.14 -226,301.70 -205,301.11 -126,999.4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699.08 3,869.78 10,605.51 18,523.1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70.75 107,488.23 -70,527.15 -56,269.5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52,145.27 444,657.04 515,184.19 571,453.7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50,874.52 552,145.27 444,657.04 515,184.19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近三年及半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436,148.11万元、511,937.09万元、707,306.42万元和324,272.78万元。2024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增加195,369.33万元,增幅38.16%,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相应影响货款回笼增加所致。2023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增加75,788.98万元,增幅17.38%,主要系原料采购减少所致。

(二)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析

近三年及半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383,941.39万元、-387,768.64万元、-377,386.27万元和-110,831.47万元。2024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60,467.81万元,降幅63.63%,主要系赎回募集资金理财产品减少所致。2023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96,957.49万元,降幅50.50%,主要系赎回募集资金理财产品减少所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93,130.24万元,降幅16.17%,主要系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在建工程投入减少所致。

(三)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析

近三年及半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26,999.46万元、-205,301.11万元、-226,301.70万元和-215,411.14万元。2024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155,503.50万元,降幅25.93%,主要系新增借款减少所致。2023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减少78,301.65万元,降幅61.66%,主要系新增借款减少所致。

九、偿债能力分析

(一)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表6-42 长期偿债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总债务 898,246.35 911,788.45 997,631.13 1,034,195.97

长期债务 420,738.80 533,082.85 682,688.33 527,645.99

长期资本化率(%) 12.08 15.33 21.50 18.23

总资本化率(%) 22.68 23.64 28.59 30.41

资产负债率(%) 29.97 31.50 36.36 38.17

注:总债务=长期借款+租赁负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债务=长期借款+租赁负债

长期资本化率=长期债务/(长期债务+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

总资本化率=总债务/(总债务+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

2022年末-2025年6月末,发行人总债务呈逐年递减趋势,债务压力持续缓解。长期债务在2023年达到峰值,后持续下降。长期资本化率在2023年微增后连续大幅下降,表明发行人的股东权益对长期债务的支撑力度增强,长期债务的偿还更依赖自有资本而非外部融资,长期偿债的稳定性提升。总资本化率连续四期下降,表明发行人总资本对总债务的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整体财务结构的安全性显著提升。资产负债率连续四期下降,且处于行业较低水平,表明发行人资产对负债的覆盖能力显著增强。

(二)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表6-43 短期偿债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短期债务 477,507.55 378,705.60 314,942.80 506,549.98

经营性现金流净额 324,272.78 707,306.42 511,937.09 436,148.11

EBITDA 550,288.12 945,898.96 528,518.57 596,414.14

经营性现金流净额/短期债务 0.68 1.87 1.63 0.86

EBITDA/短期债务 1.15 2.50 1.68 1.18

注:短期债务=短期借款+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发行人的短期债务在2023年大幅下降,随后回升。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增长幅度大于短期债务增长幅度,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与短期债务的比值大于1,对短期债务的覆盖能力强。EBITDA与短期债务的比值大于1,在2024年末达到峰值2.50,核心盈利对短期债务有一定覆盖能力。

十、资产运营效率分析

表6-44 资产运营效率

项目 2025年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存货周转率(次) 1.39 2.99 2.39 2.7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07 7.04 6.10 6.09

从资产运营效率指标来看,发行人近三年及半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基本保持稳定,反映公司应收账款回收和存货周转相对稳定。

十一、短期流动性分析

表6-45 短期流动性

项目 2025年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流动比率 2.39 2.45 2.02 1.77

速动比率 1.76 1.83 1.28 1.22

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逐年上升,且流动比率大于2,速动比率大于1,说明发行人可快速变现的资产对短期负债的覆盖能力增强,短期资金链风险低,短期偿债能力强。

十二、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一)发行人2024年末有息债务结构情况

表6-46 发行人2024年末有息债务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余额 占比

短期借款 保证借款 1,662.68 0.19

信用借款 114,588.55 12.79

小计 116,251.23 12.9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46,386.69 27.50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51.20 0.02

小计 246,537.89 27.52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 358.48 0.04

长期借款 信用借款 530,920.73 59.26

抵押借款 1,803.64 0.20

小计 532,724.37 59.46

合计 895,871.97 100.00

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如下:

表6-47 发行人2024年末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折现合同金额 1年以内 1至3年 3年以上

银行借款 895,362.29 926,571.95 382,178.65 536,175.35 8,217.94

租赁负债 509.68 631.37 171.15 171.19 289.04

(二)截至2024年末借款明细情况

发行人与国内各大银行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信用良好。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金融机构借款明细如下,借款利率区间为1.18%-4.20%。

表6-48 截至2024年末主要借款明细

单位:元

借款人 担保方式 借款年份 到期年份 币种 本币贷款本金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担保 2021 2025 人民币 248,000,000.00

控股担保 2022 2025 人民币 850,000,000.00

信用 2022 2025 人民币 200,000,000.00

信用 2023 2025 人民币 1,500,000.00

信用 2023 2026 人民币 1,992,000,000.00

信用 2024 2025 人民币 815,500,000.00

信用 2024 2026 人民币 312,000,000.00

信用 2024 2027 人民币 715,000,000.00

浙江新和成进出口有限公司 股份担保 2024 2025 人民币 1,000,000.00

新昌新和成维生素有限公司 股份担保 2022 2025 人民币 82,840,000.00

股份担保 2022 2026 人民币 107,010,000.00

股份担保 2022 2027 人民币 28,582,363.07

浙江新和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信用 2022 2025 人民币 80,852,000.00

信用 2022 2026 人民币 81,549,000.00

信用 2023 2025 人民币 12,296,000.00

信用 2023 2026 人民币 212,402,000.00

上虞新和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信用 2023 2025 人民币 50,000,000.00

信用 2023 2026 人民币 100,000,000.00

信用 2024 2025 人民币 88,290,000.00

信用 2024 2027 人民币 500,000,000.00

浙江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 股份担保 2022 2025 人民币 2,000,000.00

股份担保 2022 2026 人民币 2,000,000.00

股份担保 2022 2027 人民币 232,000,000.00

股份担保 2023 2027 人民币 260,000,000.00

山东新和成精化科技有限公司 股份担保 2021 2025 人民币 238,107,783.30

股份担保 2022 2025 人民币 11,892,216.70

股份担保 2023 2025 人民币 30,900,000.00

股份担保 2023 2026 人民币 69,525,000.00

股份担保 2023 2027 人民币 123,600,000.00

股份担保 2023 2028 人民币 77,250,000.00

信用 2024 2025 人民币 57,000,000.00

黑龙江新和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股份担保 2021 2025 人民币 75,675,610.82

股份担保 2022 2025 人民币 32,861,600.00

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 信用 2023 2025 人民币 10,000,000.00

信用 2023 2026 人民币 80,000,000.00

信用 2024 2025 人民币 9,900,000.00

信用 2024 2026 人民币 105,984,715.80

信用 2024 2027 人民币 26,784,715.76

山东新和成维生素有限公司(债务归并至山东精化) 信用 2024 2025 人民币 689,052,583.34

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 信用 2023 2025 人民币 500,000.00

信用 2023 2026 人民币 199,000,000.00

信用 2024 2025 人民币 410,000.00

信用 2024 2026 人民币 81,180,000.00

NHU Europe GmbH 抵押 2019 2029 欧元 € 3,345,825.00

抵押 2017 2027 欧元 € 2,833,368.00

(三)截至2024年末应付债券明细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及下属公司待偿还债券余额为0。

十三、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情况

1.发行人母公司、子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母公司、子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详见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2.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

表6-49 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关系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浙江爱生药业有限公司 同受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浙江德力装备有限公司 同受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同受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潍坊和成置业有限公司 同受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琼海和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同受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琼海博鳌和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绍兴和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同受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浙江璟实置业有限公司 同受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绍兴越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同受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绍兴璟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绍兴上虞和成置业有限公司 同受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同受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长白山保护区和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同受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黑龙江昊天玉米开发有限公司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之分公司

绍兴和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虞分公司 绍兴和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之分公司

(二)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表6-50 发行人2024年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

黑龙江昊天玉米开发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1,260.34

琼海博鳌和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餐饮住宿服务 5.71

琼海和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服务 21.53

山东滨安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培训费 73.42

绍兴和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服务 19.96

绍兴和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虞分公司 物业管理服务 104.76

绍兴璟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餐饮住宿服务 161.38

绍兴越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5.16

浙江爱生药业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15.38

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蒸汽 10,418.87

接受劳务 60.19

浙江德力装备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10,197.11

接受劳务 127.70

浙江赛亚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26,279.80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餐饮住宿服务 0.30

绍兴上虞和成置业有限公司 维修基金 68.73

浙江璟实置业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4.79

CysBio ApS 咨询服务费 0.00

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22.69

长白山保护区和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餐饮住宿服务 1.73

合计 48,849.55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表6-51 发行人2024年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

恩骅力新和成工程材料(浙江)有限公司 水电费 168.36

危废处置费 2.01

新材料 13,182.62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医药中间体、检测费 124.78

山东滨安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管理服务费 22.64

浙江爱生药业有限公司 医药中间体、检测费 1.75

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医药中间体 13.63

浙江德力装备有限公司 新材料 22.09

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 医药中间体、检测费 0.56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设备 0.23

医药中间体、检测费 18.87

宁波镇海炼化新和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751.43

销售商品 37.52

设备 42.02

合计 15,388.51

2.关联租赁情况

(1)发行人作为出租方:

表6-52 发行人2024年关联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恩骅力新和成工程材料(浙江)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 106.26

琼海博鳌和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 31.20

浙江璟实置业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 32.62

浙江德力装备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 7.71

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 1.65

潍坊和成置业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 1.03

合计 180.47

(2)发行人作为承租方:

表6-53 发行人2024年关联承租情况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

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 68.46

3.关联担保情况

表6-54 2024年发行人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新和成控股集团有 24,800.00 2020年12月3日 2025年9月21日 否

限公司 20,000.00 2022年11月17日 2025年11月14日 否

合计 44,800.00

4.关联方资金拆借

表6-55 发行人2024年关联方拆借本金情况

单位:万元

资金拆入单位 本期借入 本期转出

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152.43 9,152.43

表6-56 发行人2024年关联方拆借利息情况

单位:万元

资金拆入单位 本期计提 本期转出

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63 7.63

子公司琼海博鳌丽都置业有限公司向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拆入资金,琼海博鳌丽都置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转让,该拆入资金余额随之转出。

5.其他

(1)子公司NHU EUROPE GMBH向客户二销售商品的金额为18,724.61万元,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4,969.18万元。

(2)发行人将子公司琼海博鳌丽都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人民币8,279.1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琼海博鳌丽都置业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4月30日的净资产,已经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价值为8,279.10万元,并由其于2024年6月13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坤元评报〔2024〕491号)。本次交易价格参照该评估价值确定。

6.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表6-57 发行人2024年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3,161.59

7.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表6-58 发行人2024年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恩骅力新和成工程材料(浙江)有限公司 3,381.46 169.07

其他应收款 宁波镇海炼化新和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0.00 10.00

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 0.10

表6-59 发行人2024年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金额

应付账款 浙江德力装备有限公司 1,142.11

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 0.64

黑龙江昊天玉米开发有限公司 85.27

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178.90

合同负债 浙江德力装备有限公司 1.30

宁波镇海炼化新和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1,921.97

其他应付款 浙江德力装备有限公司 0.42

宁波镇海炼化新和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0.17

其他流动负债 浙江德力装备有限公司 0.17

宁波镇海炼化新和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549.86

十四、或有事项

(一)重要承诺事项

1.远期结售汇合同

根据发行人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签订的《ISDA 2002 MASTER AGREEMENT》、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订的《ISDA 2002 MASTER AGREEMENT》、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的《环球资本市场交易》及相关交易申请表、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订的《NAFMII主协议》及补充协议(编号 Y161136),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未交割的远期结售汇合约具体情况如下:

币别 结售汇形式 名义金额 约定汇率 交割日期

USD 购汇 10,000,000.00 7.0542 2025-12-30

结汇 10,000,000.00 7.1534 2025-1-9

结汇 10,000,000.00 7.1506 2025-1-16

结汇 5,000,000.00 7.1442 2025-1-21

结汇 5,000,000.00 7.1441 2025-1-14

结汇 5,000,000.00 7.1588 2025-1-14

结汇 5,000,000.00 7.1695 2025-1-21

结汇 5,000,000.00 7.1785 2025-1-24

结汇 10,000,000.00 7.15 2025-1-23

结汇 10,000,000.00 7.2 2025-3-21

结汇 10,000,000.00 7.2 2025-4-23

结汇 10,000,000.00 7.2 2025-3-26

合计 95,000,000.00

2.已出具的未到期的保函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开具的各类未到期的保函如下:

开证银行 申请单位 保函类别 保函金额 开立条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发行人 履约保函 USD148,000.00 占用银行授信

履约保函 USD70,900.00 占用银行授信

履约保函 USD52,000.00 占用银行授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滨海支行 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 质量保函 CNY8,183,592.83 存入保证金8,183,592.83元

3.已出具的未到期的信用证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开具的未到期信用证如下:

开证银行 申请单位 信用证余额 开立条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发行人 JPY540,000,000.00 占用银行授信

USD167,824.80 占用银行授信

USD232,584.30 占用银行授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浙江新和成进出口有限公司 EUR185,500.00 存入保证金185,500.00欧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 浙江新和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JPY1,180,000.00 存入保证金62,000.00元

4.“票据池”业务

发行人及子公司上虞新和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绍兴裕辰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山东新和成维生素有限公司、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黑龙江新和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新和成精化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新昊热电有限公司、新昌新和成维生素有限公司、浙江维尔新动物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新和成进出口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发行人以资产池质押或票据池质押为担保方式,并开立票据池保证金账户,按一定比例缴纳保证金,具体未约定保证金金额。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135,550,145.14元,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入票据池保证金30,809,898.16元。

(二)或有事项

根据发行人及子公司向招商银行提交的《衍生产品交易委托书》,截至2024

年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交割的期权合约具体情况如下:

委托银行 申请单位 币种 或有交割金额 交割汇率 交割日期 开立条件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 浙江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 USD 2,000,000.00 7.65 2025-6-30 存入保证金1,000,000.00元

招商银行潍坊分行 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 USD 2,000,000.00 7.65 2025-6-30 存入保证金1,000,000.00元

招商银行潍坊分行 山东新和成精化科技有限公司 USD 2,000,000.00 7.65 2025-6-30 存入保证金1,000,000.00元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 黑龙江新和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USD 2,000,000.00 7.65 2025-6-30 存入保证金1,000,000.00元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 发行人 USD 2,000,000.00 7.76 2025-12-30 存入保证金1,200,000.00元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 上虞新和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USD 2,000,000.00 7.76 2025-12-30 存入保证金1,200,000.00元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 浙江新和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USD 2,000,000.00 7.76 2025-12-30 存入保证金1,200,000.00元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 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 USD 2,000,000.00 7.76 2025-12-30 存入保证金1,200,000.00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

无。

十五、受限资产情况

表6-60 发行人2024年末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 5,602.98 5,602.98 质押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

应收票据 9,951.16 9,951.16 质押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固定资产 9,327.31 7,513.78 抵押 为取得借款抵押给银行

无形资产 986.46 986.46 抵押 为取得借款抵押给银行

应收款项融资 3,603.86 3,603.86 质押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合计 29,471.76 27,658.23

十六、衍生产品情况

(一)购买金融衍生品情况

发行人衍生品投资均为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表6-61发行人2024年末金融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 初始投资金额 期初金额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期末金额 期末账面价值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远期合约 195,647.20 195,647.20 -1,438.24 0 637,907.70 801,353.35 32,201.55 1.09%

结构性远期合约 0 0 78.19 0 237,352.60 188,971.50 48,381.10 1.64%

合计 195,647.20 195,647.20 -1,360.05 0 875,260.30 990,324.85 80,582.65 2.73%

为减少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发行人按照出口业务的一定比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规模均在预计的销售业务规模内,2024年末衍生品实际损失为2,076.50万元。

(二)购买大宗商品期货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大宗商品期货投资。

十七、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2024年,发行人购买理财及结构性存款净收回14,500.00万元。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购买理财及结构性存款余额为0。

十八、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控股海外一级子公司共2家,具体情况如下:

1.新和成(香港)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位于香港,成立时间2006年08月18日,法定代表人胡少羿,投资总额240万美元,注册资本24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药品、保健品和机械设备等领域的进出口贸易。

2.NHU(SINGAPORE)PTE.LTD.系公司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位于新加坡,成立时间2021年11月06日,法定代表人胡少羿,投资总额200万美元,注册资本20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一般进出口业务、投融资业务。

2024年度外销收入120.53亿元、外销毛利率46.34%;2024年12月31日,海外总资产约66.88亿元,海外净资产14.04亿元。2025年1-6月外销收入64.43亿元、外销毛利率49.16%;2025年6月30日,海外总资产78.02亿元,海外净资产15.72亿元。

最新海外投资计划:无。

十九、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外,发行人计划继续发行中期票据。

二十、其他重要事项

无。

第七章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在各家银行授信情况如下:

表7-1 2024年末发行人在各家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银行 授信总额 已用授信额度 未用授信余额

银行1 57,501.60 - 57,501.60

银行2 220,000.00 - 220,000.00

银行3 308,150.07 134,568.34 173,581.73

银行4 30,000.00 30,000.00

银行5 218,600.00 54,652.50 163,947.50

银行6 51,032.67 51,032.67

银行7 40,000.00 40,000.00

银行8 40,000.00 40,000.00

银行9 111,877.00 - 111,877.00

银行10 50,000.00 - 50,000.00

银行11 650,000.00 359,280.48 290,719.52

银行12 80,000.00 9,500.00 70,500.00

银行13 375,900.00 194,600.00 181,300.00

银行14 79,064.70 79,064.70

银行15 18,000.00 7,858.24 10,141.76

银行16 71,877.00 25,000.00 46,877.00

银行17 161,000.00 65,000.00 96,000.00

银行18 274,985.00 38,985.00 236,000.00

银行19 - -

银行20 4,945.66 - 4,945.66

银行21 12,173.92 4,650.26 7,523.66

总额 2,855,107.62 894,094.82 1,961,012.80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授信总额2,855,107.62万元,已用授信894,094.82万元,未用授信额度1,961,012.80万元。

二、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

发行人近三年未有延迟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三、发行人近三年发行及偿付债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发行债券金额为0。

第八章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担保情况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

第九章税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以下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本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5月1日生效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收入及买卖价差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根据其按中国法律规定的所得税义务,就其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利息收入和转让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取得的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财产转让书据,均应缴纳印花税。

但对超短期融资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尚未列举对其征收印花税。因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超短期融资券而书立转让书据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投资者所应缴纳的上述税项不与超短期融资券的各项支出构成抵销。

第十章发行人信息披露工作安排

发行人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信息披露要求,已制定《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由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和协调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及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所有重大信息的披露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国货币网( 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并且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具体信息如下:

姓名:石观群;

职务:董事会秘书;

电话:0575-86017157;

传真:0575-86125377;

联系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418号;

电子信箱:sgq@cnhu.com。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前3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当期募集说明书;

2、当期法律意见书;

3、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结果信息披露

发行人或簿记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首日披露发行结果。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当期债券的实际发行规模、期限、价格等信息。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信息披露渠道向市场公告:

1、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5、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如发行人因失去科技创新称号等原因不再符合科技创新债券认定标准的,应进行专项披露。

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信息披露的时间应当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

债务融资工具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不再符合主体范围认定标准的企业应进行专项披露。专项披露文件应就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进行说明。

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应在存续期进行更正披露,就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进行说明。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名称变更;

(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三)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四)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六)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七)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八)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九)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十)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一)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十三)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十四)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十五)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十六)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八)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九)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十)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二十一)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二十三)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二十四)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五)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五、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发行人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信息披露作出调整。披露时间不晚于发行人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向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郑浩

联系方式:0575-81166015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金柯桥大道1418号永利大厦浙商银行绍兴分行

邮箱:zhenghao@czbank.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7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

7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

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如召集人书面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于书面回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出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如召集人不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书面回复不同意的理由。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zhenghao@czbank.com或寄送至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金柯桥大道1418号永利大厦浙商银行绍兴分行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和其他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八)【科技创新债券】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应提请召开持有人会议向投资人进行解释说明,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经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50】%的持有人同意后生效;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四章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的联系方式

发行人: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柏藩 注册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418号 联系人:陈雪飞 电话:0575-86121529邮编:312500



主承销商: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鸿宁路1788号法定代表人:陈海强(代为履职)联系人:郑浩 联系电话:0575-81166015邮编:312030



存续期管理机构: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鸿宁路1788号法定代表人:陈海强(代为履职)联系人:郑浩 联系电话:0575-81166015邮编:312030



法律顾问: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住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8楼 负责人:章靖忠 经办律师:周剑峰/张鸣 联系电话:0571-87901570 传真:0571-87902008 邮政编码:310007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址: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 法定代表人:钟建国 经办会计师:滕培彬、简艳会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邮政编码:310020



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23198888 传真:021-23198866 邮政编码:200010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二、发行人同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上述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 SCP 号);

(二)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法律意见书;

(四)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最新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五)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一)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418号

电话:0575-86121529

联系人:陈雪飞

(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鸿宁路1788号

法定代表人:陈海强(代为履职)

联系人:郑浩

联系电话:0575-81166015

邮编:312030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一、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00%

二、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三、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四、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净额/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五、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0/应收账款周转率

六、存货周转率=主营成本(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七、存货周转天数=360/存货周转率

八、流动资产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净额/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九、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净额/总资产平均余额

十、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总资产平均余额*100.00%

十一、EBIT(息税前盈余)=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十二、EBITDA(息税折旧摊销前盈余)=EBIT+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十三、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十四、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00%

十五、总资产利润率=净利润/资产总额*100.00%

十六、净资产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100.00%

十七、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P/E*100.00%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

十八、收入现金比=经营性现金流入/营业收入

十九、股东权益比率=所有者权益总额/资产总额*100.00%

二十、短期债务=短期借款+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中的超短期融资券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