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楼6号院(100045)

Address:Building 6,No.1 Yutan South St.,Xicheng District,Beijing

电话/Tel:86 10 66539000 传真/Fax:86 10 66539100

网址/Web:www.nafmii.org.cn

关于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文件补充信息的函

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们报送的《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自律规则和指引,注册办公室对上述注册文件进行了预评,建议你们就以下问题对注册文件(含电子版)进行修改完善:

一、关于募集说明书

1、鉴于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披露不完善,建议根据表M-2-2和表MQ.4.2-1要求补充披露债务规模扩张较快风险、未来资本支出大幅增加风险、未来项目收益不确定风险、跨境诉讼风险。

2、鉴于募集说明书中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披露不完善,建议根据表MQ.4.2-2要求在M-5-2中补充披露重组涉及的合规性、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主体资格及其决议有效性的影响、披露信息是否涉及保密事项、境外标的资产表决权结构、发行人对境外标的资产形成控制的依据及具体管理措施等。

3、建议根据表MC.4-2要求补充披露组织架构完备性、业务运营合规性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

4、建议根据表MQ.4.2-2要求,在M-5-8中披露重组对发行人的经营情况产生的影响。在分析发行人完成重组当年/当期同比变动时,分别分析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原因对发行人产生的影响。

5、建议根据表MQ.4.2-3要求,在M-6-2中披露重组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的影响。分析发行人完成重组当年/当期同比变动时,分别分析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原因对发行人产生的影响。

6、鉴于募集说明书中受限资产披露不完善,建议根据表M-6-6补充披露受限资产抵押/质权人、期限等。

二、关于法律意见书

1、鉴于法律意见书对发行人或有事项核查意见不充分,建议根据表F-4-5补充发表意见。

联系人:邱晨 联系电话:010-66538365

电子邮件:qiuchen@nafmii.org.cn

交易商协会注册办公室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