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额度: 人民币2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20亿元

发行期限: 不超过10年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信用评级结果: 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主体评级:AAA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声明与承诺

本企业发行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因公开披露信息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声明与承诺.................................................................................................................... 1

重要提示........................................................................................................................ 5

一、核心风险提示........................................................................................................ 5

二、情形提示................................................................................................................ 5

三、关于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6

第一章 释义................................................................................................................ 8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 10

一、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投资风险.............................................................. 10

二、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0

第三章 发行条款...................................................................................................... 16

一、主要发行条款...................................................................................................... 16

二、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安排...................................................................................... 17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19

一、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途.............................................................................. 19

二、发行人承诺.......................................................................................................... 22

三、发行人偿债资金来源及措施.............................................................................. 23

四、募集资金流动性管理.......................................................................................... 25

第五章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26

一、发行人概况.......................................................................................................... 26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26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37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40

五、发行人重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41

六、发行人公司治理.................................................................................................. 42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1

八、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57

九、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 83

十、发行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情况...................................................................... 86

十一、发行人发展战略.............................................................................................. 88

十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 89

十三、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93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96

一、财务报告基本情况.............................................................................................. 96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100

三、重大会计科目分析(合并口径).................................................................... 109

四、发行人有息债务及其偿付情况........................................................................ 132

五、发行人关联方交易情况.................................................................................... 136

六、发行人或有事项................................................................................................ 146

七、受限资产情况.................................................................................................... 146

八、衍生产品情况.................................................................................................... 146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147

十、海外投资............................................................................................................ 147

十一、发行人其他直接融资安排............................................................................ 147

十二、其他关注事项说明........................................................................................ 147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147

第七章 发行人资信情况........................................................................................ 148

一、本次评级情况.................................................................................................... 148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信情况............................................................................ 149

三、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 149

四、发行人已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偿还情况............................................................ 149

第八章 本次中期票据担保情况............................................................................ 150

第九章 税项............................................................................................................ 151

一、增值税................................................................................................................ 151

二、所得税................................................................................................................ 151

三、印花税................................................................................................................ 151

第十章 信息披露安排............................................................................................ 153

一、信息披露机制.................................................................................................... 153

二、信息披露安排.................................................................................................... 153

三、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154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154

五、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156

第十一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 157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157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157

三、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157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160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162

六、其他.................................................................................................................... 163

第十二章 主动债务管理........................................................................................ 165

一、置换.................................................................................................................... 165

二、同意征集机制.................................................................................................... 165

第十三章 受托管理人机制.................................................................................... 170

第十四章 投资人保护条款.................................................................................... 171

第十五章 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172

一、违约事件............................................................................................................ 172

二、违约责任............................................................................................................ 173

三、偿付风险............................................................................................................ 173

四、发行人义务........................................................................................................ 173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173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173

七、处置措施............................................................................................................ 174

八、不可抗力............................................................................................................ 174

九、争议解决机制.................................................................................................... 175

十、弃权.................................................................................................................... 175

第十六章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机构............................................................ 176

一、发行人................................................................................................................ 176

二、主承销商............................................................................................................ 176

三、托管人................................................................................................................ 176

四、审计机构............................................................................................................ 176

五、发行人法律顾问................................................................................................ 177

六、信用评级机构.................................................................................................... 177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177

第十七章 本次中期票据备查文件........................................................................ 178

一、备查文件............................................................................................................ 178

二、查询地址............................................................................................................ 178

三、查询平台............................................................................................................ 178

附录: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179

重要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核心风险提示

(一)经营风险

发行人可能面临主营业务所处市场过于集中、供水价格调整受限或滞后、自来水制售业务的水质控制风险及电力供应风险、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垃圾量不足等经营风险,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二)财务风险

发行人主营的自来水制售业务及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均为重资产业务,存在前期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特点,对发行人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有较高要求。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资本性支出的提高,若无法持续通过合理的资金成本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将对发行人经营发展造成一定限制。

(三)投资风险

随着发行人业务的延伸发展,发行人在保障供水业务的固定资产投入的基础上,还将增加环保公用、新能源等领域的投资,该等投资项目受市场环境变化、地方经济发展状况、行业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导致项目收益低于预期,投资回收期延长,进而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一定影响。

二、情形提示

近一年以来发行人无涉及MQ.4(重大资产重组)、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发行人所涉及MQ.7(重要事项)的情形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受重大处罚的情况:

2024年8月2日,中国证监会对天职国际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8号),因天职国际在上市公司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奇信股份”)年报审计业务中未勤勉尽责,制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伪造、篡改、毁损审计工作底稿,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天职国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3,679,245.28元,处以23,396,226.40元罚款,并处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自2024年8月2日至2025年2月1日止)。

由于发行人与天职国际建立委托关系、天职国际为发行人实际提供审计服务以及相关审计报告出具的时间均在天职国际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之前,且发行人《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审计报告》和《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参与过上述行政处罚项目,亦未因此被处罚。据此,天职国际上述处罚事项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或法律障碍。

三、关于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包括基础募集说明书、补充募集说明书等,以下简称“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数额的【50】%,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过【50】%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过【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过【50】%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50】%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次中期票据未聘任受托管理人。

(四)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章“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超过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50】%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顺控发展 指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顺控集团 指 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沧州京投 指 沧州京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长顺基业 指 佛山市顺德区长顺基业投资管理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简称“债务融资工具”) 指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中期票据 指 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时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中期票据/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指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 指 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司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簿记建档 指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 承销团成员为本次发行共同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商 指 与主承销商签署承销团协议,接受承销团协议与本次发行有关文件约束,参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的多家机构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中期票据全部自行购入

持有人会议规程 指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日 指 国内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有特殊说明情况的除外)

近三年又/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6月份

近三年又/及一期末 指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指 指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文件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

一、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流通,受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充裕度及投资者偏好变化等因素影响,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从而可能影响本期中期票据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和临时性变现时面临困难。

(三)偿付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不设担保,按期足额兑付完全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在本期中期票据的存续期内,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进而造成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中期票据按时足额支付本息。

二、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发行人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对客户的赊销等行为形成了一定数额的应收账款。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2,790.36万元、10,716.49万元、27,342.84万元和64,743.23万元,其他应收款分别为3,089.29万元、4,600.80万元、7,023.19万元和6,951.65万元。最近一期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增加金额较大,主要是由于应收政府客户的垃圾处理费与污水处理费以及应收电网公司的发电收入增加的影响。若因外部不可控因素产生重大变化,相关客户无法如期清还其欠款,可能会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一定影响。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持续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2,636.03万元、-21,950.12万元、-31,137.38万元及-30,033.97万元。最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持续为负,主要系固定资产投资和产业整合投资支出较大所致。

若发行人投资未来无法取得预期收益、或遇到未来经济形势下行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可能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未来项目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3、经营收入及盈利主要依赖下属子公司风险

2021-2023年,发行人母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9,923.97万元、49,138.94万元和46,699.84万元,发行人母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14,428.29万元、12,077.92万元和 8,740.76万元,占合并报表营业利润比例分别为 32.90%、29.38%和20.93%,公司作为控股型公司,经营收入主要来源于下属子公司,发行人存在营业收入及盈利主要依赖下属子公司风险。

4、合并范围变化频繁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变化频繁。2023年,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2家,较2022年末新增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6家;2024年1-6月,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3家,较2023年末新增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11家。报告期内,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数量呈增长态势的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因业务需要设立或收购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发生较大变动可能对发行人业务发展、经营管理以及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5、再融资风险

发行人主营的自来水制售业务及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均为重资产业务,存在前期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特点,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逐渐扩大,为满足生产经营及项目开发资金需求,发行人可能存在持续融资需求。虽然发行人有众多的融资渠道可选,但未来若受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如市场资金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也可能面临再融资困难,进而影响其现金流状况。

6、有息负债规模较大且增长较快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分别为66,959.80万元、68,461.05万元、99,761.98万元及 190,666.49万元,在总负债中占比分别为42.30%、44.95%、51.26%及63.96%,规模较大且快速增加,主要系发行人因业务扩张,负债规模随资产规模相应增加,未来可能存在一定偿债压力。

7、资产减值的风险

截至2021-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别为141,212.43万元、150,245.80万元、160,437.09万元和161,387.26万元,主要为管道设备、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等资产;无形资产分别为162,998.77万元、154,608.72万元、

204,537.07万元和267,094.72万元,主要为特许经营权和土地使用权等。发行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规模较大,是发行人水务行业和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持续经营的核心。如外部经济、技术以及市场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上述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发行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可能存在一定的减值风险。

8、固定资产折旧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41,212.43万元、150,245.80万元、160,437.09万元和161,387.26万元。近三年,发行人固定资产规模持续增大、计提折旧金额相应增加。发行人固定资产按照会计准则计提折旧,可能存在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将会对发行人的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安全生产及水质变化风险

发行人主营为自来水业务和垃圾焚烧发电业务,企业垃圾焚烧发电操作系统比较复杂,如果管理不当,会造成生产环节的浪费,降低生产效率,更严重的是可能造成生产事故,会给发行人的经营造成损失。发行人经营的自来水业务,近年由于受自然条件变化和人为事故的影响,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严重的情况可能会发生,如果处理不当,在一定程度上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2、经营成本上涨风险

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营业总成本分别为89,658.89万元、92,583.59万元、104,830.68万元及62,917.30万元,营业成本总体随着营业收入增长呈上涨趋势,未来,受资产折旧摊销成本、其他运营成本以及国家环保政策要求变化等影响,发行人存在经营成本上涨风险。

3、主营业务过于集中的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自来水制售和垃圾焚烧发电业务。2021年-2023年,发行人自来水和垃圾焚烧发电业务营业收入合计分别为125,938.17万元、123,410.06万元和124,933.2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12%、93.52%及85.83%,占比较大。发行人可能面临主营业务所处市场过于集中、价格调整受限或滞后等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4、项目投资支出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2,636.03万元、-21,950.12万元、-31,137.38万元和-30,033.97万元。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均为负值,主要原因为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持续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和产业整合投资。较大规模的资本支出将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财务压力。未来几年,发行人拟建和在建项目主要为水厂扩建、供水管道建设等,由于市场、国家政策等方面的变化,这些项目投资有可能对发行人未来发展产生不确定性影响的风险。

5、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如遇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生产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高级管理人员因故无法履行职责等,可能造成发行人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发行人决策机制及内外部融资渠道受到影响,可能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三)管理风险

1、经营多元化引发的管理风险

公司近几年来大力推进相关多元化的经营战略,通过并购和项目投资等方式,公司在自来水供应、垃圾焚烧发电、污水处理、工程业务等领域同时推进。多元化可以分散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增加发行人的利润来源,但如果控制不当,也容易造成公司主业不清、投资混乱、管理不力等问题。

2、对下属子公司管理的风险

发行人成立于1992年,截至2024年6月末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23家。如果发行人未能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或是管理体系未能充分发挥作用,未能妥善解决各子公司之间存在的资源调配、内部协调发展问题,可能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效率。

3、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租赁等。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交易对象主要为广东顺控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和广东顺控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等。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的总体质量较好,且目前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但若未来交易额持续增加,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发行人的竞争能力和独立性。

(四)政策风险

1、供水价格调整受限的风险

我国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政策,由供水企业向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提出供水价格调整申请,履行政府审定、居民听证等法定程序后,方可正式实施。因此,供水价格调整的限制,将可能制约公司自来水制售业务的盈利水平及发展空间。

根据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签订的供水特许经营权协议,凡因物价水平上升而使公司供水成本上升,而不能达到公司合理利润水平,或根据相关法律、政策、制度可以对水价进行合理调整时,可由公司向顺德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水价调整申请,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政府相关部门须及时作出调整。上述水价调整原则及相关规定为公司供水业务的合理盈利提供了有力保障,但供水价格调整由于需履行政府审定、居民听证等法定程序而存在一定时滞及不确定性,进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

2、环保政策风险

随着国家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的提高,发行人经营的水、垃圾焚烧发电等行业环保压力进一步加大。如果发行人不能达到所在行业相关环保指标要求,将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税收政策风险

税收成本是水务行业和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重要成本,税费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颁发的相关公告,发行人及其部分子公司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政策的变化会影响发行人利润水平。

4、收费标准政策风险

发行人经营的水、垃圾焚烧发电属于公用产品,产品定价机制未完全市场化。垃圾焚烧发电业务上网电价由国家发改委定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 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65元(含税);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自来水供应业务价格由佛山市顺德区物价局管理,顺德区居民用水根据用水量不同水价区间调整为1.84-5.44元/吨,非居民用水调整为2.60元/吨,特种用水调整为4.60元/吨。如果出现成本上涨而政府相关部门没有及时相应调整价格,将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第三章 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待偿还债券余额为人民币0.00亿元。

注册额度: 人民币20亿元(RMB2,000,000,000.00元)

接受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4﹞MTN【】号

发行规模: 人民币20亿元(RMB2,000,000,000.00元)

中期票据期限: 不超过10年

计息年度天数: 闰年366天,非闰年365天

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RMB100元)

发行价格: 采用面值发行,发行利率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方式: 实名记账式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中期票据

票面利率: 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公告日: 2024年【】月【】日

集中簿记建档日: 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

发行日: 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

起息日: 2024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2024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2024年【】月【】日

付息日: 付息日为【2025】年至【2034】年的每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付息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单利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次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中期票据每个付息日 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付息公告》,并在付息日按票面利率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付息工作。

兑付价格: 按面值兑付

兑付日: 【2034】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到期一次性还本,由托管机构代理兑付。本期中期票据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中期票据的兑付,按照上清所的规定,由上清所代理完成,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交易市场: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偿付顺序: 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 经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报告(远东信评(2024)0271号)》),公司主体信用级别AAA,评级展望稳定。本募集使用上述评级报告已取得评级机构书面确认。本期中期票据无评级。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二、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安排

(一) 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次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2024年【】月【】日10:00时至2024年【】月【】日18:00时整,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00万元的整数倍。

(二) 分销安排

1、认购本次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 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4年【】月【】日15:00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 2024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 15: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庄胜广场支行

账号:345460582617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104100004917

汇款用途: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承销款。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中期票据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四) 登记托管安排

本次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次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次中期票据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 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中期票据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4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 其他

无。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20.00亿元,全部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一)偿还有息债务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12.78亿元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表:本期拟偿还银行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授信银行/债券简称 借款主体 借款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利率 担保方式 使用募集资金归还金额 借款用途 备注

1 工商银行佛山顺德支行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6,000.00 2024.1.25 2026.1.17 2.64% 信用 16,000.00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2 建设银行佛山分行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2024.2.7 2026.2.6 2.75% 信用 2,000.00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3 建设银行佛山分行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700.00 2024.6.28 2026.6.27 2.53% 信用 4,700.00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4 华夏银行佛山分行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9,700.00 2024.6.28 2026.6.28 2.48% 信用 9,700.00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5 华夏银行佛山分行 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 11,500.00 2024.3.6 2025.3.6 2.39% 信用 11,500.00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6 工商银行佛山顺德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 2,250.00 2024.3.7 2025.3.5 2.60% 信用 2,250.00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7 工商银行佛山顺德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 3,750.00 2024.3.29 2025.3.27 2.60% 信用 3,750.00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8 中国银行顺德陈村支行 广东顺控自华科技有限公司 500.00 2024.8.20 2025.8.19 3.10% 专利质押 500.00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9 中国银行顺德陈村支行 广东顺控自华科技有限公司 500.00 2024.6.6 2025.6.4 3.10% 专利质押 500.00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10 中信银行佛山分行 广东顺控自华科技有限公司 500.00 2024.4.24 2025.4.24 3.20% 信用 500.00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11 中信银行佛山分行 广东顺控自华科技有限公司 300.00 2024.6.24 2025.6.24 3.20% 信用 300.00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12 顺德农商银行 广东顺控自华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2024.8.14 2025.8.13 3.00% 信用 1,000.00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13 民生银行佛山分行 广东顺控自华科技有限公司 500.40 2024.11.26 2025.11.25 3.00% 信用 500.40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14 光大银行佛山分行 佛山市顺德区汇丰源环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4.82 2024.1.8 2025.1.7 3.40% 信用 34.82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15 光大银行佛山分行 佛山市顺德区汇丰源环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2.40 2024.2.1 2025.1.31 3.40% 信用 42.40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16 光大银行佛山分行 佛山市顺德区汇丰源环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7.10 2024.4.12 2025.4.11 3.40% 信用 27.10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17 光大银行佛山分行 佛山市顺德区汇丰源环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1.63 2024.8.13 2025.7.7 3.40% 信用 41.63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18 中国银行顺德北滘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汇丰源环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50.00 2024.11.22 2025.11.20 2.95% 信用 150.00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19 中信银行佛山分行 佛山市顺德区汇丰源环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0.00 2024.12.06 2025.12.6 3.35% 信用 50.00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20 顺德农商银行 佛山市顺德区汇丰源环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50.00 2024.12.5 2025.12.04 3.1% 信用 350.00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21 中信银行佛山分行 佛山市顺德区汇丰源环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0.00 2024.9.13 2025.9.13 3.35% 信用 200.00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22 中国银行顺德北滘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源溢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200.00 2024.9.30 2025.9.26 2.95% 信用 200.00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23 中国银行顺德北滘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华盈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500.00 2024.9.30 2025.9.26 2.95% 信用 500.00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24 中国银行顺德北滘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华博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100.00 2024.9.30 2025.9.26 2.95% 信用 100.00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25 中国银行顺德北滘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源润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500.00 2024.9.30 2025.9.26 2.95% 信用 500.00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26 华夏银行佛山分行 佛山市顺德区海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596.09 2024.12.27 2025.12.27 2.45% 信用 596.09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27 广发银行佛山分行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2024.3.6 2025.3.6 2.58% 信用 15000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28 中信银行佛山分行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1,300 2024.12.13 2025.12.13 2.9% 信用 11300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29 沧州银行河间支行 河间市佳欣水务有限公司 300.00 2024.8.22 2025.8.21 4% 信用 300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30 沧州银行河间支行 河间市佳欣水务有限公司 200.00 2024.7.4 2025.7.3 3.85% 抵押+担保 200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31 华夏银行佛山分行 佛山市顺德区海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344.27 2024.12.13 2025.12.13 2.45% 信用 344.27 经营周转 两年内到期

32 建设银行河间分行 沧州京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4,701.80 2021.12.24 2036.03.23 2.93% 应收账款质押 44,701.80 项目建设 可提前偿还

合计 127,838.51

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拟偿还债务涉及项目建设的用途穿透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授信银行/债券简称 借款主体 借款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利率 担保方式 使用募集资金归还金额 债务穿透用途

1 建设银行河间分行 沧州京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4,701.80 2021.12.24 2036.03.23 2.93% 应收账款质押 44,701.80 河间市垃圾综合处理发电项目

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途涉及的项目情况:

表: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途涉及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所在地区 项目实施主体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总投金额 项目状态 自有资本金 自有资本金比例 合规文件是否齐全

河间市垃圾综合处 河北省沧州河间市 沧州京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 2021年9月29日 64,875.00 已完工 19,595.00 30.00% 是

理发电项目

合计 64,875.00 19,595.00

表:项目开发建设合规情况表

项目名称 所在地区 项目实施主体 立项 环评 土地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河间市垃圾综合处理发电项目 河北省沧州河间市 沧州京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沧审批核(2019)101号 冀环审(2019)61号 冀2024河间市不动产权第0029020号、冀2024河间市不动产权 第0039590号、冀2024河间市不动产权 第0039589号 地字第130984201903605号 建字第130984202001987号 130984202008280302

河间市垃圾综合处理发电项目总投资64,875.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主厂房、员工宿舍楼、油泵房、综合水泵房、污水治理车间以及污水治理辅助车间。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年设计处理量达36.5万吨。配置2台500t/d的垃圾焚烧炉排炉、2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1台20MW凝汽式汽轮机和1台25MW发电机。设有日处理餐厨垃圾50吨的处理线一条,日处理市政污泥50吨的干化线一条,日处理城镇粪便50吨的预处理线一条。该项目于2021年9月正式投产运营。

(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 7.22亿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发行人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发行人未来可能调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金额和明细。

二、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配合存续期管理机构或主承销商核查拟变更用途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相关产品指引、通知和信息披露要求,报交易商协会备案,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及时披露变更公告。

发行人承诺,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募集资金不得进入土地、房地产、股权、股票、期货等领域,不用于理财投资等金融业务。若出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发行人将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中国货币网或其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提前披露有关信息。本次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将不用于房地产的土地储备或房屋开发以及环保违规项目的开发。

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不用于涉及非经营性项目的融资行为,不用于归还涉及非经营性项目的金融机构贷款,不投放于还款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投向合法合规,符合有关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不会增加政府债务规模,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所投放项目的本金及利息。

发行人承诺,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办发〔2018〕101号文等文件支持的相关领域,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不会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不涉及虚假化解或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会用于非经营性资产,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该笔债务。

发行人承诺,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投向不用于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不用于金融投资、土地一级开发,不用于普通商品房建设或偿还普通商品房项目贷款,不用于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或偿还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

发行人承诺,发行本次中期票据不涉及重复匡算资金用途的情况。

三、发行人偿债资金来源及措施

(一)偿债资金来源

发行人将按照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条款的约定,凭借自身盈利能力和较强支付能力、强大的融资能力和出色的财务管理水平、良好的信誉和按时兑付大额债券的还款记录,筹措相应的偿还资金,用以偿还本次中期票据。假如发行人未来生产经营出现流动性困难,还可以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偿债:

1、货币资金

发行人货币资金持有量较大,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82,638.37万元、97,210.23万元、83,782.89万元和83,586.48万元。作为流动性最强、支付最灵活的流动资产,发行人货币资金是本期债券及利息偿还最可靠、最直接的保障措施。

2、经营性现金流

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1-6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入分别为133,811.88万元、131,963.34万元、145,560.23万元和85,293.87万元。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1,883.14万元、61,208.31万元、56,260.14万元和22,946.33万元。发行人的营业总收入和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是本期债券及利息偿还的保障。

3、可变现资产

(1)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顺控发展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2,790.36万元、10,716.49万元、27,342.84万元和64,743.2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89%、2.33%、5.14%和10.14%。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具备较强的变现能力。

(2)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075.54万元、6,681.64万元、6,307.71万元和7,219.4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5%、1.45%、1.18%和1.13%。如发行人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可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变现,为本期债券提供还款保障。

4、较强的融资能力是偿债的有力保证

发行人与工、农、中、建、交等多家大中小型金融机构均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融资工具多样,直接融资渠道广泛,间接融资渠道通畅。截至 2024年6月末,在各家银行的授信额度30.98亿元,已用授信额度为17.47亿元,未用授信额度13.51亿元。可作为本期债券兑付充足的资金来源,提供一定偿付保障。

5、发行人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足额偿付,发行人将合理安排偿债资金、监控募集资金用途、加强财务管理,确保本期债券安全兑付。

(二)相关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次中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次中期票据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和制定管理措施、加强信息披露,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等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中期票据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1、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财务管理部负责协调本次中期票据的偿付工作,并在其财务预算中落实中期票据本息兑付资金,保证本息如期偿付,保证投资人利益。发行人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本息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组成人员包括发行人的资金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保证本息偿付。

2、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中期票据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3、加强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

发行人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次中期票据的相关条款,加强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中期票据各期利息及本金还款来源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时有足够的资金偿付本次中期票据本息。

4、其他保障措施

如果发行人出现了信用评级大幅度下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发行人将采取不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等项目的实施、变现优良资产等措施来保证本次中期票据本息的兑付,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四、募集资金流动性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等;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不用于购买高风险产品。

第五章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注册名称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海燕

注册资本 61,751.873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61,751.8730万元人民币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1992年9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6279985694J

住所(注册地)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1901-1905,20层

邮政编码 528300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危险废物经营;室内环境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电话及传真号码 0757-22317888;0757-22317889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职位与联系方式 陈海燕;董事长;0757-22317888

互联网网址 http://www.gdskfz.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成立于1992年9月23日,原名佛山市顺德区供水总公司,2009年12月变更为由佛山市顺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原佛山市顺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顺德区公资办”或“顺德区国资办”)投资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85,000,000.00元。

(一)股份公司设立前的股本形成情况

1、2009年公司改制前的情况

1992年9月7日,顺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向顺德市市政建设局出具《关于成立“顺德市自来水公司”的批复》(顺编字[92]第 19号),同意成立顺德市自来水公司,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行政上隶属顺德市市政建设局领导。1992年9月22日,顺德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92)顺会良证字第235号”《验资证明书》,经审验,顺德市自来水公司已收到顺德市市政建设局投资款200万元人民币。1992年9月23日,顺德市自来水公司经核准成立。

1993年12月3日,顺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出具《关于更改企业称谓的批复》(顺编字[1993]70号),同意“顺德市自来水公司”改称为“顺德市供水总公司”,改名称后的隶属关系不变。1993年12月4日,中共顺德市市政建设局委员会批准同意上述更名事宜。1993年12月15日,顺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

1995年12月13日,顺德市人民政府发出《批转市公资委<关于设立市属资产运营公司及有关事项的请示>的通知》(顺府发[1995]72号),同意市公资委《关于设立市属资产运营公司及有关事项的请示》,同意设立长顺基业。1996年1月2日,长顺基业成立。2015年11月17日,顺德区国资办出具变更情况的说明,确认公司的主管部门于1996年1月由顺德市市政建设局变更为长顺基业。

2002年3月12日,长顺基业作出关于增加顺德市供水总公司注册资本的决定,顺德市供水总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 300万元,转增后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2002年4月8日,顺德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顺康会验字(2002)第1096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2002年5月22日,顺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

由于顺德撤市建区,2003年12月29日,顺德市供水总公司向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申请,申请将其名称变更为“佛山市顺德区供水总公司”。2004年1月6日,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

2009年 9月,供水总公司的主管部门由长顺基业变更为顺德区公资办。2009年9月18日,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

2009年9月30日,顺德区公资办出具《证明》,同意供水总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48,500万元,由顺德区公资办以货币增资48,000万元。2009年9月30日,佛山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佛康会验字(2009)第1209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2009年9月30日,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

2、2009年12月,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12月11日,供水总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同意供水总公司改制方案,并同意报呈顺德区公资办及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审批。

2009年12月16日,供水总公司第五届第五次全体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企业改制方案。

2009年12月18日,佛山市明科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供水总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并出具《佛山市顺德区供水总公司融资涉及的企业整体资产和负债资产评估报告书》(佛明资评报字[2009]274号)。根据该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09年10月31日,供水总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240,810,562.51元。

2009年12月25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向顺德区公资办下发《关于佛山市顺德区供水总公司改制及股权转让有关事宜的复函》(顺府办函[2009]908号),同意供水总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维持不变,名称变更为“佛山市顺德区供水有限公司”,顺德区公资办作为唯一股东。

2009年12月28日,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

本次改制完成后,供水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顺德区公资办 48,500.00 100.00

合计 48,500.00 100.00

上述供水有限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时,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的评估目的与改制不符,且评估结果未在有权部门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存在一定程序瑕疵。

经核查,鉴于供水有限本次改制已取得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批准,且改制前后均是顺德区公资办独资的国有企业;同时,佛山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5月9日出具《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变更情况的函》(佛府函[2019]41号),确认本次改制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因此,前述程序瑕疵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本次改制具有法律效力。

3、2010年1月,股权转让

2009年12月25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关于佛山市顺德区供水总公司改制及股权转让有关事宜的复函》(顺府办函[2009]908号),同意顺德区公资办将其所持供水有限35.70%股权以8.00亿元转让给粤财信托;同意顺德区公资办按照与粤财信托签订的《股权回购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回购粤财信托所持供水有限的股权。

2009年12月28日,顺德区公资办和粤财信托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前述股权转让事宜,受让价格参考供水有限截至2009年10月31日净资产的评估值确定,即8.00亿元。

同日,顺德区公资办与粤财信托签署《股权回购合同》,回购标的为粤财信托持有供水有限的全部股权,回购价款包括期间回购价款和期末回购价款,期间回购价款按季支付,为剩余信托本金x回购溢价率x本季度计算日距上季度计算日之间的实际天数÷360,其中回购溢价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至五年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1.74%”。同时,顺德区公资办以其持有供水有限的剩余股权为其回购义务承担质押担保。

2010年1月7日,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供水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顺德区公资办 31,185.50 64.30

粤财信托 17,314.50 35.70

合计 48,500.00 100.00

顺德区公资办与粤财信托之间股权转让和回购的定价是以佛山市明科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山市顺德区供水总公司融资涉及的企业整体资产和负债资产评估报告》(佛明资评报字[2009]274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同时,回购价款在原转让价款的基础上增加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至五年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1.74%”计算的收益。

佛山市明科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8日出具《佛山市顺德区供水总公司融资涉及的企业整体资产和负债资产评估报告》(佛明资评报字[2009]274号)。根据该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09年10月31日,供水总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240,810,562.51元。参照前述评估结果,顺德区公资办将其持有供水有限35.70%的股权以8亿元转让给粤财信托。

顺德区公资办与粤财信托签署的《股权回购合同》未约定具体回购期限,由于该次股权转让在2009年12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同时,签订了《股权回购合同》,实质上是顺德区公资办从粤财信托取得信托借款。回购溢价率选用三至五年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成的方式,为参考当时信托业务的市场通行利率水平和借款方资信情况,由双方谈判确定。同时,考虑到未来基准利率波动的情况,采取浮动利率方式。

2009年12月《股权回购合同》签订时适用的“三至五年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5.76%,加上1.74%后的实际回购溢价率为7.50%。经查询万得(Wind)数据库,2009年12月全国共新发行147只信托产品,平均预计收益率为7.56%。上述查询结果中的平均预计收益率指信托计划中列明的投资者预计年收益率的平均值,考虑到信托计划对外投资要求的收益率应当略高于投资者预计年收益率,但由于上述信托产品未披露其对外投资要求的收益率,故以2009年12月全国新发行信托产品的平均预计收益率作为参照对象进行比较,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此,《股权回购合同》约定的回购溢价率与同期我国信托市场平均利率基本相当。

实际执行过程中,股权转让后一年内,顺德区公资办及时筹措资金提前进行了股权回购。

回购价款的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允。因《股权回购合同》未约定具体回购期限,双方经协商谈判,回购溢价率选用三至五年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成的方式具有合理性。同时,该回购溢价率与同期我国信托市场平均利率水平基本相当,定价合理。该次股权转让和回购不存在利益输送或者其他利益安排。

4、2010年12月,股权转让

2010年12月14日,供水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粤财信托将所持供水有限35.70%的股权转让给顺德区公资办,并就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2010年12月16日,顺德区公资办和粤财信托根据《股权回购合同》签署了《佛山市顺德区供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前述股权转让事宜。截至2010年12月17日,顺德区公资办向粤财信托支付完毕回购价款。

2010年12月24日,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供水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顺德区公资办 48,500.00 100.00

合计 48,500.00 100.00

5、2012年10月,股东更名

2011年7月3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关于同意顺德区公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名称变更的复函》(顺府办函[2011]358号),同意将顺德区公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更名为顺德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顺德区国资办作为常设办事机构。

2012年10月8日,顺德区国资办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原股东顺德区公资办名称变更为顺德区国资办。

2012年10月25日,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核准本次变更。

本次变更登记后,供水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顺德区国资办 48,500.00 100.00

合计 48,500.00 100.00

6、2012年12月,股权无偿划转

2012年12月27日,顺德区国资办出具股东决定书,将其所持供水有限100%股权无偿划转给顺控集团。同日,顺德区国资办与顺控集团签订《关于佛山市顺德区供水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书》。

2012年12月28日,顺德区国资办出具《关于佛山市顺德区供水有限公司股东变更为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顺国资办复[2012]77号),同意将供水有限股东变更为顺控集团。

2012年12月31日,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本次股权划转后,供水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顺控集团 48,500.00 100.00

合计 48,500.00 100.00

7、2015年7月,增资

2015年7月24日,顺德区国资办出具《关于区供水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顺国资办复[2015]76号),同意《佛山市顺德区供水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由顺合公路对供水有限增资 2,000.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75.2175万元,其余1,324.78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根据《备考审计报告》(广会专字[2015]G14042620138号),截至2014年12月31日供水有限公司备考合并报表下净资产为1,436,574,162.96元。

2015年7月29日,供水有限股东作出决定,同意供水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49,175.2175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75.2175万元由顺合公路以货币方式认缴。

2019年8月6日,天职国际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9]33713号),对截至2015年7月30日供水有限收到的增资款进行了审验。

2015年7月30日,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供水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顺控集团 48,500.0000 98.63

顺合公路 675.2175 1.37

合计 49,175.2175 100.00

(二)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本形成情况

2015年8月28日,供水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由原股东作为发起人,将供水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根据“广会审字[2015]G15039000015号”《审计报告》,以截至2015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382,715,344.47元,按 1:0.35799的折股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份495,000,000股,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95,000,000元,剩余887,715,344.47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15年9月9日,顺德区国资办出具《顺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区供水有限公司改制暨登陆资本市场实施方案的批复》(顺国资办复[2015]86号),同意供水有限进行股份制改制。

2015年9月13日,供水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股份制改制方案。同日,顺控集团、顺合公路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

2015年9月28日,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供水有限本次股份制改制事宜出具“中联羊城评字[2015]第XHMPCo39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经评估,截至2015年7月31日供水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290,072.65万元。

2015年10月26日,顺德区国资办出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表》(核准编号2015009),对上述评估结果予以核准。

2015年9月30日,顺德区国资办出具《顺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顺德区供水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批复》(顺国资办复[2015]97号),批准同意供水有限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9年 8月 6日,天职国际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9]33133号),对本次整体变更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

2015年10月20日,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

股份公司成立后,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顺控集团 488,203,155 98.63

顺合公路 6,796,845 1.37

合计 495,000,000 100.00

(三)股份公司设立以后的股本变动及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1、2016年3月,新三板挂牌

2016年3月11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发行人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证券简称为顺控发展,股票代码为836242。

2、2018年6月,新三板终止挂牌

2018年6月15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2071号)。

2018年6月19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发行人股票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3、2018年9月,增资

(1)发行人引入外部投资者具体过程,公开进场交易方式具体内容及过程,增资方的确定标准及依据

2018年6月20日,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拟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广州产权交易所以公开征集意向投资方的方式选择确定战略投资者,以根据评估结果计算的3.47元/股作为挂牌底价,拟发行5,500万股至8,735万股。2018年7月5日,上述议案经发行人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6月6日,国众联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18)第2-0627号),对截至2017年12月31日顺控发展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国众联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最终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截至2017年12月31日,顺控发展净资产评估值为171,523.93万元。2018年6月29日,顺德区国资办对上述评估结果予以备案。

2018年7月4日,顺德区国资办出具《关于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引入战略投资者具体方案的批复》(顺国资办复(2018)69号),同意顺控发展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依法依规引入战略投资者。

2018年7月6日,发行人本次交易信息分别于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广州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告,增资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信息公告期 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8月30日

增资达成条件 信息公告期满,征集到至少一家符合资格的意向投资方并接受增资条件,认购股份达5,500万股且不高于8,735万股,且增资价格不小于 3.47元/股。增资终结条件:信息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募集资金用途 补充流动资金。

增资方的确定标准及依据 (1)意向投资方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认购。若意向投资方单独参与本次认购,其须为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公司;若意向投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认购,则牵头方须为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公司,且其他联合体成员须为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同时,当联合体其他成员未能履行认购义务时,由牵头方补充认购联合体该等成员承诺的认购股份。 (2)意向投资方(或组成联合体的意向投资方全体成员)若为公司制企业,则该意向投资方须为国有全资公司;若为有限合伙企业,则该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如无管理人,则指普通合伙人)须为国有全资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 (3)意向投资方(若以联合体的方式参与认购,仅指联合体的牵头方)或其控股股东主体2017年度信用评级为AAA级。 (4)意向投资方(若以联合体的方式参与认购,仅指联合体的牵头方)实缴出资额不低于100,000万元,主营业务需包含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产业园投资等,且截至2018年 5月31日,成立时间不少于20年。 (5)若以联合体的名义参与认购,则牵头方、与牵头方受同一母公司控股的其他企业直接或通过联合体其他成员间接认购的股份数量需超过联合体承诺认购股份数总和的50%。 (6)意向投资方(含同一控股股东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作为管理人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组成联合体的意向投资方成员之一)需累计投资不低于 5家企业在国内A股成功上市(包括被上市公司并购)。 (7)意向投资方(或组成联合体的意向投资方全体成员)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须在提出投资意向登记时出具资金来源合法声明(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 (8)意向投资方(或组成联合体的意向投资方全体成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投资者适当性的要求,且意向投资方及其股东或合伙人不得存在契约型基金、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计划。 (9)意向投资方(或组成联合体的意向投资方全体成员)不得单独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股东、合伙人等身份)控制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其他与标的公司提供同类产品、服务或与标的公司形成竞争关系的其他经营实体。

截至信息公告期届满日,经公司及广州产权交易所确认本次增资符合资格的意向投资方为广东科创、粤科路赢和粤科鑫泰。2018年9月12日,广东科创、粤科路赢、粤科鑫泰与发行人及其股东顺控集团、顺合公路签订《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广东科创、粤科路赢、粤科鑫泰以3.47元/股的价格分别认购发行人27,377,521股、20,172,910股和12,968,299股股份。2018年9月 25日,广州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交易编号:G62018GDO000008),确认上述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产权交易规则的规定。

2019年8月6日,天职国际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9]33127号),对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各股东本次增资均为货币出资。

2018年9月 25日,广州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交易编号:G62018GD0000008),确认上述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产权交易规则的规定。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33127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9月26日,公司已收到广东科创货币出资95,000,000元,其中27,377,521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67,622,479元作为资本溢价增加资本公积;收到粤科路赢货币出资70,000,000元,其中20,172,910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49,827,090元作为资本溢价增加资本公积;收到粤科鑫泰货币出资45,000,000元,其中12,968,299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32,031,701元作为资本溢价增加资本公积。

2018年9月28日,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

顺控发展本次增资完成后,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顺控集团 488,203,155 87.88

广东科创 27,377,521 4.93

粤科路赢 20,172,910 3.63

粤科鑫泰 12,968,299 2.33

顺合公路 6,796,845 1.22

股份总数 555,518,730 100.00

(2)增资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根据发行人、顺控集团、顺合公路与广东科创、粤科路赢、粤科鑫泰签署《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协议》,广东科创、粤科路赢、粤科鑫泰对发行人合计投资21,000万元,按照每股价格3.47元,合计认购发行人新增股份60,518,730股,增资完成后,合计持有发行人10.8941%的股份,即最终每股增资价格与挂牌价一致。

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所涉及的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18)第2-0627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顺控发展净资产评估值为171,523.93万元,对应每股净资产为3.47元。上述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于2018年6月29日在顺德区国资办予以备案。

发行人本次增资系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

(3)本次增资已履行了国资审批、备案等程序,不存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

2018年7月4日,顺德区国资办出具《关于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引入战略投资者具体方案的批复》(顺国资办复(2018)69号),同意顺控发展依法依规引入战略投资者。

2018年6月29日,顺德区国资办对本次增资的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予以备案。

本次增资价格系以发行人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评估的每股净资产作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

因此,本次增资已履行了相应的国资审批、备案等程序,增资定价公允,不存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

4、2021年2月,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2月5日《关于核准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3号)核准,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2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86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3,3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9,501,751.8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3,818,248.13元。其中,增加股本62,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51,818,248.13元。2021年3月,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开发行新股 6,200万股,股票代码为 003039.SZ。本次公开发行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5,518,73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17,518,730.00元。公司已于2021年4月23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截至 2024年 6月末,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7,518,730.00元。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图:

图表:顺控发展股权结构图

(二)前十大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总股本为617,518,730.00股,前十大股东如下所示:

表: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股份性质

1 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88,203,155.00 79.06 流通A股

2 广东粤科路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501,301.00 1.70 流通A股

3 佛山市顺德区顺合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6,796,845.00 1.10 流通A股

4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145,527.00 0.83 流通A股

5 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2,163,703.00 0.35 流通A股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 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720,900.00 0.12 流通A股

7 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717,100.00 0.12 流通A股

8 时玉连 630,000.00 0.10 流通A股

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601,000.00 0.10 流通A股

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58,100.00 0.09 流通A股

合计 516,037,631.00 83.57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颂泉

成立日期:2010年5月19日

注册资本:312,810.9283万元人民币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城区观绿路 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2109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对直接持有产权和授权持有产权以及委托管理的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对外投资;物业管理;市政建设及规划咨询;自有物业租赁。(经营范围不含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应经许可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控股股东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控集团”)主要从事公共事业板块业务、城市综合开发板块业务、产业投资板块业务。截至目前,顺控集团自来水供应业务主要由下属公司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且已取得顺德区的供水特许经营权,目前顺控集团水务综合服务已建成供水厂网一体化,供水管理运营经验超60年,建成并运营水厂8间,实际日供水产能160.8万立方米,供水范围覆盖区域806平方公里,服务人口超320万人,其在所经营的区域内不存在直接竞争对手。顺控集团将在现有规划及政策支持下,持续整合顺德区业务资源,进一步提高业务运营能力、服务范围及管理效率,从而促使主营业务规模、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截至2023年末,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53.54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54.43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43.16亿元,利润总额为3.91亿元,净利润为2.67亿元。

截至2024年6月末,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84.54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59.55亿元;2024年1-6月营业收入为20.23亿元,利润总额为1.88亿元,净利润为1.12亿元。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佛山市顺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区属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代表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未发生变化,也不存在股权质押、冻结或任何争议的情况。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水厂、供水管网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房产、设备和特许经营权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二)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选举或聘任产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同时,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以及考核、奖惩制度,建立了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公司人员独立。

(三)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并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并制定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能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在银行开立了独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

(四)机构独立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发行人设立股东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设置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设置监事会为监督机构,并完善了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有效。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独立、健全和完整的内部经营职能机构,不受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干预,与控股股东在机构设置、人员及办公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能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五、发行人重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一)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1、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共计23家,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1 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66,666.67 51.00 - 垃圾焚烧项目运营

2 佛山市顺合环保有限公司 30,000.00 100.00 - 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

3 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 27,500.00 100.00 - 自来水生产、销售

4 沧州京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5,856.22 49.78 16.93 垃圾焚烧项目运营

5 广东顺控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6 佛山市顺德区汇丰源环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600.00 95.00 -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

7 广东顺控绿色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 100.00 - 环保相关业务

8 佛山市顺德区海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 - 建筑工程施工

9 广东顺控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 - 环境监测

10 广东顺控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 - 环保咨询服务

11 广东顺控自华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62.80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12 阜南绿色东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8,750.00 - 100.00 垃圾焚烧项目运营

13 广东顺控顺水建设有限公司 4,080.00 - 100.00 建设工程施工

14 广东皓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008.00 - 62.80 建设工程施工

15 佛山市顺德区源溢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2,000.00 - 100.00 城市污水处理

16 佛山市顺德区华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1,200.00 - 100.00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17 佛山市顺德区源润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1,200.00 - 100.00 城市污水处理

18 广东顺控鼎维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500.00 - 62.80 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19 佛山市顺德区华博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100.00 - 100.00 工业废水处理

20 江门市金旭柒玖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 100.00 新能源设备

21 佛山市顺德区华盈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300.00 - 100.00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

22 广东顺控泓铖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 43.00 - 环保节能业务

23 广东浩易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008.00 100.00 - 机电工程施工、设备检修维护服务

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发行人持有广东顺控泓铖能源有限公司43.00%股权,为广东顺控泓铖能源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发行人与广东泓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创兴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兴弘公司”)的《股东合作协议》,创兴弘公司同意并承诺其持有的广东顺控泓铖能源有限公司17%股权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的、无偿让渡给发行人,日常经营决策与财务决策由发行人决定。

主要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彭丹红,注册资本6.67亿元,顺控发展持股51.00%,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垃圾焚烧项目运营。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67,804.20万元,所有者权益154,768.8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4,507.50万元,净利润20,247.82万元。

截至 2024年 6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171,348.98万元,所有者权益157,497.56万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3,649.45万元,净利润11,664.72万元。

六、发行人公司治理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公司各部门的主要岗位及职责情况如下列示:

1、董事会办公室

岗位 职能

主任/副主任 部门体系规划及制度建设,人员管理。

战略及实施分析 1、公司战略研究,负责中、长期战略规划的制订及实现路径分解、拟订年度经营计划。 2、统筹收集战略实施情况,结合业务及财务信息,编制相关分析报告。

制度流程统筹管理 1、统筹、优化公司法人治理层面的基本制度和规章;督促及协助子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2、统筹公司制度建设规划及优化,负责公司制度的审查组织。 3、公司及下属公司制度备案管理及收集。

资本运作及投资者关系 1、投资者关系建立、维护。 2、融资相关事宜统筹管理。

证券事务 1、三会运作。 2、信息披露。 3、内幕信息管理。

法务 1、负责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法律可行性研究。 2、负责公司总部及权限范围内的合同审核、法律纠纷处理。 3、指导下属公司的法务相关工作。

文秘 1、总部总经办与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间相关往来文书的处理。 2、总部收发文管理,公文拟定及相应档案的管理工作。 3、公司印章管理。

企划宣传 1、负责公司新闻、文化宣传相关工作。 2、与政府相关部门及外部媒体保持良性互动,进行公共关系维护,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2、投资发展部

岗位 职能

部长/副部长 部门体系规划及制度建设,人员管理。

产业研究及投资分析 1、产业研究,中、长期投资规划制订及实现路径分解。 2、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督办。 3、编制定期投资分析报告。 4、项目投前论证。

项目拓展 1、项目投资拓展。 2、项目管理:负责新拓项目的投前、投中、投后全流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开发、项目尽调、评估、审核、商务谈判、协议签订及项目落地运营等相关工作。

项目技术支持 1、项目投前技术论证及投后技术支持。 2、技术研发管理。

项目运营管理 投资项目的运营管理。

3、人力资源部

岗位 职能

部长/副部长 部门体系规划及制度建设,人员管理。

招聘培训 1、组织架构、定岗定编定员。 2、职级体系建设。 3、岗位说明书、任职资格体系及能力素质模型建设。 4、招聘计划、招聘实施及总部人事任免工作。 5、培训内部讲师体系、课程体系建设。 6、梯队人才建设规划、培训方案、培训实施。

薪酬绩效 1、薪酬体系、制度建设。 2、总部薪酬核算等相关事务。 3、组织绩效、个人绩效体系建设、年度方案及实施。 4、激励机制建设。

员工关系 1、劳动(劳务)合同相关流程事务。 2、人事流程事务。 3、人事档案、信息管理。

政策研究及数据分析 1、人力资源政策研究、内审分析及优化建议。 2、人力资源报表体系建设,定期数据分析。 3、人力资源外部数据收集、对标分析及优化建议。

4、财务管理部

岗位 职能

部长/副部长 部门体系规划及制度建设,人员管理。

会计核算 1、会计核算、报表编制、报表分析、预算管理与税务筹划。 2、统筹指导下属公司会计核算方面工作。

资金管理 统筹和规划融资及资金调配。建立资金运行监督制度,对资金使用进行跟踪管理。

财务管理 1、财务制度、流程建设。 2、编制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财务分析。 3、协助投资测算及投后数据统计、分析。 4、统筹指导下属公司财务管理方面工作。

5、综合管理部

岗位 职能

部长/副部长 部门体系规划及制度建设,人员管理。

党务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党委文件、报告、计划、总结及重要文字材料的起草; 3、公司党委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的筹备及会务工作; 4、党员发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管理。 5、党建活动组织等。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1、公司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规划与统筹管理。 2、根据公司信息化需求,制订解决方案。 3、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统筹管理。 4、网络安全与信息系统、设施设备运行维护。

综合行政 1、总部物资采购、档案管理、户籍管理、证照管理。 2、资产管理:负责总部固定资产管理,指导下属子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含车辆管理、房产证管理、房屋装修、租赁和处置等)。 3、会务管理。

招投标管理 1、制定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2、负责公司招投标相关工作。

6、风控监审部

岗位 职能

部长/副部长 部门体系规划及制度建设,人员管理。

审计 1、审计制度、流程的制订。 2、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统筹子公司、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

风险控制 1、通过专业的工具、方法,对公司运营情况进行定期监察及评估,事前规避经营风险。 2、出具风险事项整改意见,并跟进落实。

纪检监察 1、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具体负责企业日常监督,工作效能监察。 2、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信访举报和相关问题线索查处等纪检监察工作。 3、协助开展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教育工作。

7、安全生产管理部

岗位 职能

部长/副部长 部门体系规划及制度建设,人员管理。

安全管理 1、制定公司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安全管理台账。 2、组织实施安全考核。 3、安全培训及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技术 1、公司日常安全监督、项目安全监督。 2、安全事故处置

(二)公司治理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建立有序行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构建符合规范的法人治理构架,并保障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能到位,形成了依法分设、各司其职、各履其责、相互依存、相互制衡的管理体系。

1、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大会的主要职权有: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做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长期回报规划的修改或变更;

(17)审议公司超过授权董事会决策权限金额以上的重大购买、出售资产、股权等交易事项;

(18)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5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名),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除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外,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长期回报规划的修改方案;

(7)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8)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9)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1)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2)行使公司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决定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和执行报告;

(13)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4)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5)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6)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7)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8)讨论及评估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

(1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大会选举三名股东监事,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两名职工监事。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审议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和长期回报规划进行的修改或变更;

(7)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8)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9)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10)列席董事会会议;

(11)《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依法设立总经理一名。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协助总经理工作。

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内控制度

发行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不断完善集团及参、控股企业治理结构。发行人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包括子公司管理制度、投融资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

1、内部审计

公司制定了《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和监督的权限和程序。公司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和风控监审部。审计委员会监督和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等重大事项。风控监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负责内部审计及内部检查工作,并配备了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

2、人力资源

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明确由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已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员工聘用、考勤、奖惩、晋升、退休、离职等进行明确规定,确保相关人员能够胜任;制定并实施员工绩效管理规程,以确保经理层和全体员工能够有效履行职责。

3、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办法》《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细则》《印章管理办法》《资金支付审批权限的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对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相互制约,加强款项收付的稽核,确保公司资金活动的安全、完整、有效,保证公司正常组织资金活动,防控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人事管理

公司的职工薪酬与人事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公司的人力资源的聘用、考勤、奖惩、晋升、退休、离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劳动管理等实施统一管理。为了保证公司的长远利益、并匹配公司战略的规划与执行,公司制定了《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绩效管理办法(试行)》、《职级体系及岗位序列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对员工的录用、考勤、奖惩、晋升、退休、离职等方面进行全面规划,以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不断为公司注入新的活力,确保公司快速、健康发展。

5、投融资与担保管理

公司制定了《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办法》《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融资、对外担保的类别、对象及相应决策程序、职责权限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6、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方的定义、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与披露及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了关联交易在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7、项目管理

公司建立了《工程规划设计操作规程》《供水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程序》《供水管道工程项目代建管理程序》《工程项目管理操作规程》《工程造价管理操作规程》《工程资料收发管理操作规程》《工程档案管理操作规程》《承接二次供水业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涉及工程项目管理的制度,对工程规划设计、项目管理、竣工验收、工程造价、工程资料归档整理及职能分工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确保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8、工程质量管理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结合工程质量管理需要,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公司《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对各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职责分工、工程进度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变更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工程监督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9、财务管理

公司按照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详细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财务部门在《财务管理制度》的指引下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负责编制年度计划预算、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资金管理等工作。财务部门岗位设置贯彻了“责任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各岗位按照规章制度分工协作,有效的保证了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公司投资经营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会计管理工作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目标提供了保障。

10、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对信息披露的内容、标准、程序和管理进行明确规定,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1、对子公司的管理

公司制定了《管控方案》及《授权清单》,在法人治理、投融资管理、财务管理、重要交易管理、产权及资产管理、审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综合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加强对分、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分、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员工情况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的在岗员工为1,740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员工构成表

单位:%

项目 分类 人数 占比

专业结构 生产人员 627 36.03

销售人员 337 19.37

技术人员 499 28.68

财务人员 72 4.14

行政人员 205 11.78

合计 1,740 100.00

学历结构 研究生及以上 59 3.39

本科生 642 36.90

大专生 535 30.75

中专生 153 8.79

高中及以下 351 20.17

合计 1,740 100.00

年龄 30岁及以下(含30) 357 20.52

30-40岁(含40) 592 34.02

40-50岁(含50) 486 27.93

50岁以上 305 17.53

合计 1,740 100.00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会成员如下表:

表:公司董事会成员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开始时间 任职到期日

陈海燕 董事长、董事 男 59 2015年10月8日 2027年9月10日

蒋力 董事 男 46 2022年6月6日 2027年9月10日

张平 董事 男 60 2024年9月11日 2027年9月10日

李云晖 董事 男 40 2019年4月19日 2027年9月10日

彭丹红 职工董事 女 52 2024年9月11日 2027年9月10日

聂织锦 独立董事 女 56 2021年9月24日 2027年9月10日

王立章 独立董事 男 58 2021年9月24日 2027年9月10日

徐芳 独立董事 女 50 2022年5月9日 2027年9月10日

宋嘉雯 独立董事 女 34 2024年9月11日 2027年9月10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监事会成员如下表:

表:公司监事会成员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开始时间 任职到期日

张玉雪 监事会主席、监事 女 51 2024年9月11日 2027年9月10日

黄文庆 监事 男 45 2022年6月6日 2027年9月10日

何幸映 监事 女 28 2024年9月11日 2027年9月10日

马智勇 职工监事 男 35 2021年9月24日 2027年9月10日

毛伊飞 职工监事 女 39 2022年6月6日 2027年9月10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

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开始时间 任职到期日

蒋力 总经理 男 46 2022年5月19日 2027年9月10日

梁伟峰 副总经理 男 41 2021年5月10日 2027年9月10日

袁慧燕 副总经理 男 35 2021年1月24日 2027年9月10日

张长征 副总经理 男 47 2023年2月28日 2027年9月10日

梁朝华 副总经理 男 45 2021年7月29日 2027年9月10日

方朝晖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男 52 2024年9月23日 2027年9月10日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会成员

陈海燕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2011年10月至2023年7月,历任顺控集团副总裁、常务副总裁、董事;2015年4月至2020年9月,任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21年3月,任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0月至2022年5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20年11月,任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1月至今,任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因工作调整,蒋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因此,自2025年1月10日起,暂由董事长陈海燕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相关职责。

蒋力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8年6月出生,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应用数学专业双学位本科。2014年8月至2022年5月,历任广东顺德科创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兼总裁、董事长。2022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张平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7月出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二级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88年加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历任宏观经济室副主任、经济增长(原称资本理论)室主任、经济所所长助理、经济所副所长(2016年后不再担任),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二级研究员。2015年6月至今任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2018年 11月至今任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2024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李云晖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4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15年7月至今,历任广东粤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彭丹红女士:1971 年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工业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经济师。2016年12月至今,历任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董事长;2018年9月至2024年9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8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23年11月至今,任沧州京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董事。

聂织锦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2018年6月至2023年12月,历任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内控审计部负责人。2010年8月至今,任萍乡英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2.09至今,任广东雄峰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佛山市顺德区瑞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经理。

王立章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2016年2月至今,任北京易二零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合伙人、E20研究院执行院长、E20环境商学院院长;2018年1月至2023年8月,任北京正丰易科环保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0年1月至今,任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芳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4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12年10月至2022年5月,任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2022年5月至今,任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宋嘉雯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0年8月出生,经济学硕士。2013年7月至今,任北京市中伦文德(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年8月至今,任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2024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张玉雪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年1月出生,给排水工程师、注册二级建造师。近年主要任职经历如下:2019年9月至2021年8月,任本公司风控监审部部长;2021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4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黄文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9月生,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工程师。近年主要任职经历如下:2013年3月至2019年10月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部长;2019年10月至2022年6月任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2022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何幸映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12月生,硕士研究生,法学专业。近年主要任职经历如下: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任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法务,2021年 7月至今,任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法务。2024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马智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10月出生,本科,二级建造师、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自动化工程师。近年主要任职经历如下:2012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供水管理部设备管理员、技术管理室主任、分公司副经理、风控监审部副部长、部长。2021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职工监事。

毛伊飞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5月出生,国际经济与贸易及法学双学位本科,中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近年主要任职经历如下:2017年2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部主管、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22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蒋力先生:见董事介绍。

梁伟峰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12月出生,土木工程专业本科,路桥高级工程师。近年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20年7月至2023年3月,历任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21年3月至2023年3月,任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2022年11月,任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广东顺控自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广东顺控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佛山市顺合环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袁慧燕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年9月出生,本科。近年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18年9月至2021年1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9月至2022年5月,任广东顺控绿色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任广东顺控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 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广东顺控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佛山市顺德区海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张长征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9月出生,硕士,自动化高级工程师,二级建造师。近年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20年 11月至2021年2月,任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生技部经理;2021年3月至2023年2月,任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任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沧州京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顺控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梁朝华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近年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21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广东顺控绿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广东顺控泓铖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1月至今,任广东浩易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方朝晖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7月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工程师。近年主要工作经历如下:历任佛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广东潭洲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决咨委委员、首席财务执行官,广东顺控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顺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三家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东顺控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2022年6月,任广东顺控铁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2022年6月,任广东顺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2年8月任广东顺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6月至2024年9月,任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2024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要求。

八、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危险废物经营;室内环境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自来水制售业务和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同时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及配套提供市政工程、环境安装工程等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表: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自来水制售 38,315.46 44.92 80,878.53 55.56 81,467.93 61.74 84,592.65 63.22

污水处理业务 7,282.05 8.54 606.22 0.42 - - - -

工程业务 9,700.82 11.37 16,517.32 11.35 5,319.49 4.03 5,128.95 3.83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8,818.11 33.79 44,054.70 30.27 41,942.13 31.78 41,345.52 30.90

其他业务 1,177.44 1.38 3,503.46 2.41 3,233.79 2.45 2,744.76 2.05

合计 85,293.87 100.00 145,560.23 100.00 131,963.34 100.00 133,811.88 100.00

从主营业务收入来看,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33,811.88万元、131,963.34万元、145,560.23万元和85,293.87万元。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10.30%,主要由于工程业务增加所致。2023年自来水制售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合计收入124,933.23万元,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85.83%。

表: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自来水制售 24,066.01 49.02 50,676.50 60.86 49,885.18 68.93 48,989.43 70.78

污水处理业务 5,205.31 10.60 477.41 0.57 - - - -

工程业务 6,966.52 14.19 12,117.61 14.55 3,872.55 5.35 3,565.48 5.15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2,302.77 25.06 18,657.48 22.41 17,707.36 24.47 16,028.88 23.16

其他业务 548.96 1.12 1,331.90 1.60 906.15 1.25 628.20 0.91

合计 49,089.57 100.00 83,260.90 100.00 72,371.24 100.00 69,211.98 100.00

从主营业务成本来看,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为69,211.98万元、72,371.24万元、83,260.90万元和49,089.57万元。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变动与收入具有一致性,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较之于2022年增加15.05%,主要原因工程业务增加所致。2023年自来水制售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成本合计69,333.98万元,合计占主营业务成本的83.27%。

表: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毛利润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自来水制售 14,249.45 39.36 30,202.03 48.48 31,582.75 53.00 35,603.22 55.11

污水处理业务 2,076.74 5.74 128.81 0.21 - - - -

工程业务 2,734.30 7.55 4,399.71 7.06 1,446.94 2.43 1,563.47 2.42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6,515.33 45.62 25,397.22 40.77 24,234.77 40.67 25,316.64 39.19

其他业务 628.48 1.74 2,171.56 3.49 2,327.64 3.91 2,116.56 3.28

合计 36,204.30 100.00 62,299.33 100.00 59,592.10 100.00 64,599.90 100.00

表: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毛利率构成情况

单位:%

产品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自来水制售 37.19 37.34 38.77 42.09

污水处理业务 28.52 21.25 - -

工程业务 28.19 26.64 27.20 30.48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57.31 57.65 57.78 61.23

其他业务 53.38 61.98 71.98 77.11

合计 42.45 42.80 45.16 48.28

从主营毛利润和毛利率来看,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毛利润分为64,599.90万元、59,592.10万元、62,299.33万元和 36,204.30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8.28%、45.16%、42.80%和42.45%。报告期内自来水制售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公司毛利润的主要来源,其中自来水制售毛利润占公司毛利润比例分别为55.11%、53.00%、48.48%和39.36%,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占比分别为39.19%、40.67%、40.77%和45.62%。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分析

1、自来水制售业务

供水板块主要由发行人本部及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属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涵盖自来水供应销售、二次供水“建、管、养”一体化服务、优质水(目前处于在建状态)等领域。公司已实现“厂网一体化”运作模式,现投资运营 8间水厂,供水范围基本覆盖顺德区全域,设计产能160.8万立方米/日,服务人口超320万人,连续12年获评“中国水业最具社会责任投资运营企业”称号。

(1)供水业务经营模式

发行人拥有顺德区政府授予的在顺德区全域提供供水服务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45年12月31日。截至2024年6月末,顺控发展下辖自来水厂 8座,主要负责顺德区以及下辖的北滘、陈村、乐从、龙江、均安、杏坛等6个镇和大良、容桂、伦教、勒流等4个街道的自来水供应,总供水面积约 806平方公里,基本覆盖顺德区全域;同期末,发行人实际供水产能为160.8万立方米/日。2023年,发行人售水量为36,651.65万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小幅下滑0.36%,主要系房地产市场不景气造成临时基建用水有所减少。同期,受售水量下降影响,发行人实现自来水制售收入 8.09亿元,同比略有下降0.72%,仍系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

(2)供水业务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下辖自来水厂共8座,包括羊额水厂、龙江水厂、乐从水厂、北滘水厂、容奇水厂、桂洲水厂、右滩水厂、均安水厂,各水厂具体情况如下:

表:公司各水厂具体情况

序号 供水厂 取水水源 水厂主要设施情况 设计供水能力(万m³/日)

1 羊额水厂 北江伦教水道 取水泵房潜水泵、送水泵房高压离心水泵、净水剂投加计量泵、加氯机,20格滤池气动阀一批,反冲洗设备(鼓风机、反冲洗水泵),进口高低压配电设备,干式变压器,在线式水质仪表、流量计、压力计等一批,AB公司ControlLogixPLC工控系统。(PLC监控站)等。 40

2 右滩水厂 西江甘竹溪 取水泵房离心式水泵、送水泵房高压离心水泵、净水剂投加计量泵、加氯机,6格滤池阀门一批,反冲洗设备(鼓风机、反冲洗水泵)高低压配电系统一套,干式变压器,在线式水质仪表、流量计、压力计等一批,AB公司ControlLogix系列PLC工控系统(PLC监控站),污泥处理系统等。 18

3 容奇水厂 西江甘竹溪 取水泵房高压水泵,送水泵房高压、低压水泵,投加计量泵、壁挂式柜式加氯机,12格滤池阀门一批,反冲洗设备(变频鼓风机、反冲洗水泵)高低压配电系统一套,变压器,在线式水质仪表、流量计、压力计等一批,AB公司PLC工控系统(SLC、controllogix系列PLC监控站)。 20

4 桂洲水厂 西江甘竹溪 有新、旧两个源水泵房共取水泵,新、旧两个送水泵房高压、低压水泵,投药计量泵应急投加泵、次氯酸钠投加系统(计量泵流量计),高低压配电系统一套及变压器一台,在线式水质仪表、流量计、压力计等一批,AB公司PLC工控系统(PLC监控站)等。 6

5 龙江水厂 北江龙江水道 有新、旧两个源水泵房共取水泵,送水泵房高压、低压水泵,投药计量泵应急投加泵、次氯酸钠投加系统一套(计量泵流量计),高低压配电系统一套及变压器一台,在线式水质仪表、流量计、压力计等一批,AB公司PLC工控系统(PLC监控站)等。 19

6 北滘水厂 北江北滘水道 取水泵房离心泵,送水泵房、高压低压离心水泵,投药计量泵、次氯酸钠投加系统一套(计量泵流量计),14格所配滤池阀门一批,反冲洗设备(变频鼓风机、反冲洗水泵各),进口高低压配电设备,变压器,在线式水质仪表、流量计、压力计等一批,AB公司ControlLogixPLC工控系统。(PLC监控站) 25.4

7 乐从水厂 北江东平水道 取水泵房离心泵,送水泵房高压离心水泵,投药计量泵、次氯酸钠投加系统一套(计量泵流量计),10格所配滤池阀门一批,反冲洗设备(变频鼓风机、反冲洗水泵),进口高低压配电设备,变压器,在线式水质仪表、流量计、压力计等一批,AB公司ControlLogixPLC工控系统等。(PLC监控站) 20

8 均安水厂 西江东海水道 源水泵房取水泵,新、旧两个送水泵房低压水泵,投药计量泵、应急投加系统、壁挂式加氯机,低压配电系统及在线式水质仪表、流量计、压力计等,PLC工控系统监控站等。 12.4

表:发行人自来水供应业务运营情况

指标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服务面积(平方公里) 806 806 806 806

服务人口(万人次) 320 320 320 320

日供水能力(万立方米/日) 160.8 160.8 160.8 148.9

售水量(万立方米) 17,372.71 36,651.65 36,785.47 38,024.16

水质合格率(%) 100 100 100 100

供水结构方面,报告期内,非居民用户售水量占比持续小幅下滑,主要受房地产市场不景气造成临时基建用水有所减少等导致。

表:近年来公司供水结构情况(万立方米)

产品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收费水量 占比 收费水量 占比 收费水量 占比 收费水量 占比

居民用户 9,089.05 52.32% 18,878.43 51.51% 18,812.68 51.14% 18,682.22 49.13%

非居民用户 8,209.97 47.26% 17,623.93 48.08% 17,902.77 48.67% 19,317.65 50.81%

特种用户 73.68 0.42% 149.29 0.41% 70.02 0.19% 24.29 0.06%

合计 17,372.70 100.00% 36,651.65 100.00% 36,785.47 100.00% 38,024.16 100.00%

(3)自来水生产工艺

公司积极推进优质水、二次供水等综合性供水业务。顺控发展自来水供应业务工艺技术水平先进,自来水业务的工艺流程如下:

图:自来水业务的工艺流程

出厂水均能达到最新的国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公司运作规范,通过了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同时获得了中国供水服务4A评级。

图:深度处理工艺流程图

(4)供水成本构成、水价定价

根据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建城【2002】272号)“市政公用企业通过合法经营获得的合理回报应予保障”,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印发的《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制定城镇供水价格,以成本监审为基础,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先核定供水企业供水业务的准许收入,再以准许收入为基础分类核定用户用水价格。”供水企业根据实际的经营状况向物价部门提出调价申请,物价部门聘请中介机构根据发改委颁发的《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对企业的供水成本进行审计,物价局根据成本审计的结果提出调价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公司三年一期的供水成本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供水成本构成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折旧与摊销 8,521.33 35.41% 16,762.11 33.08% 15,477.19 31.03% 14,615.26 29.83%

水资源费 4,406.67 18.31% 9,252.17 18.26% 9,427.17 18.90% 10,162.56 20.74%

运营成本 11,138.01 46.28% 24,662.22 48.67% 24,980.82 50.08% 24,211.61 49.42%

合计 24,066.01 100.00% 50,676.50 100.00% 49,885.18 100.00% 48,989.43 100.00%

供水价格方面,发行人按照顺德区政府核定的供水价格执行,其中2017年,根据《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展改革统计)关于调整我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顺发统通[2017]75号文),顺德区将水价分类简化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三类,并且自2017年9月起,顺德区居民用水根据用水量不同水价区间调整为1.84~5.44元/吨,非居民用水调整为2.60元/吨,特种用水调整为4.60元/吨。此外,在收取自来水费的同时,顺控发展代政府一并收取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并以实收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为基础获取一定的代收手续费收入,其中代收污水处理费手续费率为1%,代收垃圾处理费手续费率为2%。代收标准上,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居民用水按 1.00元/吨、非居民用水按1.50元/吨收取;居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为0.55元/吨(以36吨/月为上限),非居民垃圾处理费按行业不同采用不同收费标准。报告期内,顺德区自来水供水价格未进行调整。

表:截至2024年6月发行人自来水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单位:元/立方米、

元/吨)

分类水价 水费标准 污水处理费

居民用水 ≤23m³/月 1.84 1.00

23m³/月≤用水量≤36m³/月 2.74 1.00

>36m³/月 5.44 1.00

非居民用水 按照实际用水量收取 2.60 1.50

特种用水 按照实际用水量收取 4.60 1.50

2、污水处理业务

2023年,发行人新增拓展污水处理业务。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下辖污水处理厂 4间,主要负责顺德区下辖的大良街道、容桂街道、北滘镇、均安镇4个镇街的污水处理;同期末,顺控发展污水处理规模约为33万吨/日。2023年和 2024年 1~6月,顺控发展实现污水处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606.22万元、7,282.05万元,其中2024年1-6月增幅较大主要系发行人2024年2月收购佛山市顺合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合环保”)使业务规模增加所致。根据顺控发展公告,2024年1月,顺控发展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佛山市顺合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暨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顺控发展以25,963.22万元收购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环境”)持有的顺合环保100%股权,同时在完成该股权交割后,顺合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需按照约定偿还盈峰环境及其关联方往来款本金不超过40,936.78万元及约定的利息、支付盈峰环境股东分红款 17,600万元,根据各方的交易安排,顺控发展将在不超过 6亿元的范围内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占顺控发展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顺合环保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处理及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收购顺合环保将提升顺控发展整体业务的经营效能和收益、以及顺控发展在公用环保板块业务的发展空间。2024年2月,该交易已完成交割,顺合环保纳入顺控发展合并报表范围。

(1)污水处理业务基本情况

顺德区存量生活污水处理厂13家,已建成部分合计处理能力为99.9万吨/天,公司共承接4家污水处理厂(含8000吨/天工业污水预处理,设计处理能力32.8万吨/日(实际处理量略超设计处理量),占据区内城镇污水运营处理业务量约三分之一。顺控发展立足顺德,不断在本地区及全国范围内扩展工业污水市场。截至2023年末,顺控发展下辖各污水厂具体情况如下:

表:公司主要污水处理厂情况(万吨、%)

污水厂 分期 处理范围 2023年处理能力(万m³/d) 提标改造后污水处理单价(元/m³) 合同到期日 目前运行负荷 出水水质

北滘污水厂 一期 北滘镇生活污水 9.8 3 1.433 2026-04-14 100% 出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18918-2002)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

二期一阶段 3 1.368 2030-04-14

二期二阶段 3 1.150 2030-04-14

北滘工业废水预处理站 0.8 1.220 20年(从计费起始日起算,不含建设期,签约时间2011-01-19)

容桂第一污水处理厂 一期(注) 上佳市居委会、南区居委会、容边居委会等18个居委会和容桂镇中心区的生活污水 8 4 1.513 2024-05-17 100%

二期 4 1.397 2029-04-30

大门污水处理厂 一期(注) 大良镇街生活污水 11 3 1.608 2024-04-03 100%

二期(注) 3

三期 5 1.269 2030-11-02

均安污水处理厂 一期 均安镇生活污水 4 1.509 2027-05-16 100%

二期 1.130 2041-05-31

注:容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大门污水处理厂一期及二期的特许经营权到期后,已由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单位接管项目设施,发行人不再按上述单价收取污水处理费。目前,接管单位已委托发行人提供前述污水处理厂的运维服务,运维服务暂定价为 0.5元/立方米,最终服务单价结合双方确认的运维方案予以核算。

表:公司污水厂运营指标情况

指标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日污水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 34.4 3.7

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 32.8 4.0

污水回收率(%) 0 0

产能利用率(%) 104.88% 92.50%

污水厂数量(个) 4 1

表:公司污水处理结构占比

指标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居民生活类污水处理量占比 97.21% 100.00%

非居民生活类污水处理量占比 2.79% 0.00%

特种行业污水处理量占比 0.00% 0.00%

合计 100.00% 100.00%

(2)污水处理生产工艺

公司下属生活污水处理厂采用AAO或CAST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工艺运行成熟,产水水质稳定。其中,均安生活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如下:

图:一期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图:二期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出厂水均能稳定达到最新的国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臭气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污染物指标 PH CODCr BOD5 SS NH3-N TN TP 粪大肠杆菌

单位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个

排放标准 6~9 40 10 10 5 15 0.5 1,000

表:截至2023年末均安生活污水厂污水处理单价

类别 单位 污水处理费(元/吨)

一期单价 元/立方 1.509

二期单价 元/立方 1.130

(3)污水处理结算情况

公司根据每月实际污水处理量,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经客户确认时确认收入。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了保底水量,如当月实际处理污水量未达到保底水量按照保底水量和协议约定的价格确认收入;超过保底水量,按照实际处理量和协议约定的价格等确认收入。

特许经营合同约定:按月支付污水处理费,本月支付上月费用。2024年以来,公司收取污水处理费的账期有所延长,截至2024年6月,相关应收款账龄在2年以内,其中1年以内的应收款占比为81.84%,污水处理费的支付单位为当地政府部门或单位,信誉良好。

表:公司污水处理实际结算情况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当期实际结算量(万立方米) 5,279.89 444.80

当期实际结算总额(万元) 7,282.05 606.22

当期实际结算单价(元/立方米) 1.38 1.36

表:北滘污水处理厂实际结算情况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当期实际结算量(万立方米) 1,616.91 -

当期实际结算总额(万元) 2,113.89 -

当期实际结算单价(元/立方米) 1.31 -

表:容桂污水处理厂实际结算情况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当期实际结算量(万立方米) 1,241.83 -

当期实际结算总额(万元) 1,620.82 -

当期实际结算单价(元/立方米) 1.31 -

表:大门污水处理厂实际结算情况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当期实际结算量(万立方米) 1,661.00 -

当期实际结算总额(万元) 2,524.37 -

当期实际结算单价(元/立方米) 1.52 -

表:均安污水处理厂实际结算情况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当期实际结算量(万立方米) 760.15 444.80

当期实际结算总额(万元) 1,022.97 606.22

当期实际结算单价(元/立方米) 1.35 1.36

注1:2023年公司污水处理量统计口径仅为均安污水厂9-12月结算量。

注2:北滘、容桂、大门污水厂为2024年2月因并购顺合环保后新增,因此数据统计期间为2024年2-6月。

(4)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成本构成

污水处理收费主体为地方政府,公司污水处理费由政府支付,具体收费标准依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镇污水厂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费单价的复函》(顺府办函〔2018〕178号),顺德区内的污水处理单价从1.175~1.608元/吨(含建设成本分摊),属于正常收费水平。

公司近年来污水处理成本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表:公司污水处理成本(单位:元/吨)

项目名称 2024年1-6月 2023年9-12月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动力费用 832.82 16.00% 107.50 22.52%

折旧与摊销 3,577.06 68.72% 169.46 35.50%

其他成本 795.43 15.28% 200.45 41.98%

成本合计(万元) 5,205.31 100.00% 477.41 100.00%

污水处理量(万立方米) 5,279.89 - 444.80 -

单位成本(元/立方米) 0.99 - 1.07 -

注1:汇丰源公司2023年9月起并表,2023年只包括汇丰源公司9-12月数据。顺合环保公司2024年2月起并表,2024年1-6月含顺合环保公司2-6月数据,以及汇丰源公司1-6月数据。

注2:2024年1-6月折旧与摊销部分包含了新收购的三家污水厂评估增减值对应的折旧与摊销。

注3:本处污水处理量以及单位成本的计算基数用的是结算量的数据。

3、工程业务

发行人以水务业务为依托,配套提供市政工程、环境安装工程等工程服务,主要由佛山市顺德区海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市政”)、广东顺控自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控自华”)和广东顺控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控环保”)负责运营。海德市政主要负责供排水管网及相关配套市政工程建设,是集施工管理、设计管理、造价管理职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市政环保工程企业。海德市政及下属子公司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施工劳务资质、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资质;顺控自华主要负责农村污水综合治理、养殖废水处理、工业园区废水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和生态修复等业务,业务范围覆盖项目投资、项目设计、项目施工、项目运维等全产业链服务,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环境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市政工程总承包二级、环境工程专业二级等资质;顺控环保主要负责环保工程、环保管家服务和土壤调查等业务,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1)业务模式

公司市政工程业务主要围绕自来水制售业务向房地产开发商、村镇政府等客户提供给排水管网建设等工程施工和管网维护、水表安装、二次供水工程等工程服务;环境安装工程业务以养殖池塘尾水处理工程业务为主,向村镇政府及基层村居组织等单位提供与鱼塘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关的服务,包括:池塘改造提升、进排水管网建设、生态景观建设、尾水中水回用等。

发行人一般通过市场招投标及直接接受委托的方式取得项目。发行人与业主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项目内容、项目工期、合同价格。发行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服务,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分期收取工程款。

(2)会计处理方式

对于工程业务,发行人对施工工程收入、成本的确认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建造合同准则及财政部下发的施工企业会计实务执行。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工程进度统计表,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和计量当期的合同收入和成本。对于当期完成的,按照累计完成的合同收入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累计发生的实际成本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成本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成本。

具体会计分录为:

①成本归集

借: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暂估工程施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专项储备-使用(如有)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②提取专项储备(如有)

借: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

贷:专项储备-提取

③过程结算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④结转收入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贷:主营业务收入

⑤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合同履约成本-暂估工程施工

⑥确认税费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3)工程业务具体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的工程收入分别为 5,128.95万元、5,319.49万元、16,517.32万元、9,700.82万元,2023年业务收入增幅明显,较上年同期增长约211%,主要系拓展二次供水相关工程、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污水管网工程和推广技术在水治理中的工程化应用等。

1)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工程业务运营情况及新签合同情况

表: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工程业务运营情况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新签合同额(亿元) 1.13 1.90 1.45 0.40

新签合同个数(个) 71 144 94 72

在手未完工合同额(亿元) 2.85 2.51 1.42 0.27

当期完工合同额(亿元) 0.79 0.82 0.30 0.32

注:由于工程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因此上表的当期完工合同额与各期确认的收入存在一定差异。

表: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工程业务新签合同分地区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佛山市 1.00 1.90 1.45 0.40

中山市 0.13 - - -

2)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工程业务主要项目情况

表:截至2024年6月末,工程业务主要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区 业主单位 工程类别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开工时间 项目状态 合同金额(含税) 已确认收入金额(含税) 已投金额(不含税) 累计回款1(含税) 回款率(回款/收入) 结算方式

1 中建顺控云熙悦城管道工程 佛山市 佛山星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供排水管网工程 2022/7/25 2022/8/9 在建 785.44 629.73 391.26 532.72 85% 按工程进度付款

2 江境芸翠华府管道工程 佛山市 佛山市源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供排水管网工程 2023/6/1 2023/12/8 在建 848.17 664.20 433.41 561.39 85% 按工程进度付款

3 龙江镇SD-B(LJ)-04-03-04-09地块(信业尚上名庭一、二期) 佛山市 佛山市钰宏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供排水管网工程 2023/7/12 2023/9/8 在建 598.03 448.70 286.62 455.01 101% 按工程进度付款

1 部分项目回款金额大于确认收入金额是由于预收工程款大于按工程进度确认的收入

4 2023年顺德区杏坛镇马宁村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 佛山市 广东顺控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鱼塘尾水工程 2024/3/14 2024/3/21 在建 767.32 528.15 297.09 186.07 35% 按工程进度付款

5 麦村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和尾水治理工程(一期) 佛山市 广东顺控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鱼塘尾水工程 2023/3/31 2023/7/8 在建 1,038.12 156.19 113.79 311.44 199% 按工程进度付款

6 —勒北村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和尾水治理工程(一期) 佛山市 广东顺控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鱼塘尾水工程 2023/5/31 2023/6/30 在建 1,254.98 1,154.58 999.80 600.59 52% 按工程进度付款

7 2023年顺德区杏坛镇马宁村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 佛山市 广东顺控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鱼塘尾水工程 2024/1/16 2024/3/8 在建 755.32 22.73 17.80 226.60 997% 按工程进度付款

8 2023年顺德区乐从镇大闸村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和尾水治理工程(二期) 佛山市 广东顺控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鱼塘尾水工程 2024/1/5 2024/3/16 在建 640.35 179.80 125.72 192.11 107% 按工程进度付款

9 2023年顺德区均安镇星槎村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二期) 佛山市 广东顺控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鱼塘尾水工程 2024/2/22 2024/3/9 在建 517.68 269.95 234.61 155.30 58% 按工程进度付款

合计 7,205.41 4,054.03 2,900.10 3,221.23

表:截至2024年6月末,工程业务主要已完工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区 业主单位 工程类别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竣工时间 项目状态 合同金额(含税) 已确认收入金额(含税) 结算方式 累计回款金额(含税) 回款率(回款/收入) 是否符合工程质量标准 是否存在行政处罚情况

1 顺德区大良勒流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光大社区河涌一期) 佛山市 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供排水管网工程 2022/9/7 2023/3/26 已完工 356.78 356.78 按工程进度付款 285.43 80% 是 否

2 顺德区大良勒流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众涌环村涌一期) 佛山市 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供排水管网工程 2022/9/7 2023/3/26 已完工 352.78 352.78 按工程进度付款 282.22 80% 是 否

3 顺德区容桂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扁滘片区主管网工程) 佛山市 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供排水管网工程 2022/11/28 2024/1/18 已完工 3,787.84 3,112.04 按工程进度付款 2,316.43 74% 是 否

4 三华社区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和尾水治理工程(一期) 佛山市 广东顺控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鱼塘尾水工程 2023/2/28 2024/6/13 已完工 291.26 291.26 按工程进度付款 233.01 80% 是 否

5 君耀广场给水设施安装工程(管道、水表组、泵房) 佛山市 顺德区怡创房地产有限公司 供排水管网工程 2023/5/31 2023/12/6 已完工 1,005.12 1,005.12 按工程进度付款 679.83 68% 是 否

6 陈村星盛花园A区给水工程 佛山市 佛山锦宏置业有限公司 供排水管网工程 2023/2/2 2023/12/28 已完工 829.43 829.42 按工程进度付款 829.43 100% 是 否

7 佛山杨柳俊园项目一二期远传水表组安装工程、佛山杨柳俊园项目1号、2号生活给水泵房设备安装工程 佛山市 佛山杨柳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供排水管网工程 2021/12/17 泵房:2023/9/15水表:一期2022/5/12二期2023/6/20 已完工 650.61 644.21 一次性付款 644.21 100% 是 否

合计 7,273.82 6,591.61 5,270.56

注:部分完工项目已确认收入金额(含税)与合同金额不一致,是由于实际工程与合同工程存在差异,发行人根据报告期末已发生工程量、完工进度等确认收入。

(4)主要客户情况

发行人工程业务下游客户主要为佛山市内市政投资企业、水务投资企业及房地产企业,其中主要为地方国有企业,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对广东顺控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及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工程业务销售金额合计占比超50%,集中度较高。

表: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工程业务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2023年度 2024年1-6月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当期工程业务收入比例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当期工程业务收入比例

广东顺控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5,828.84 35.29% 广东顺控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5,641.93 58.16%

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3,135.62 18.98% 佛山市源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73.87 5.92%

佛山市顺德区怡创房地产有限公司 884.13 5.35% 佛山市钰宏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362.30 3.73%

佛山锦宏置业有限公司 878.72 5.32% 佛山市顺德区南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67.10 2.75%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653.37 3.96% 佛山东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48.32 2.56%

合计 11,380.67 68.90% 合计 7,093.52 73.12%

4、垃圾焚烧发电业务

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由子公司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沧州京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阜南绿色东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顺控环投”、“沧州京投”、“阜南绿东”)负责运营。顺控环投建设运营的环投热电项目为顺德区重点项目,总投资18.10亿元,在同一主厂房内集成生活垃圾焚烧系统、污泥干化系统和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实现了资源的共享以及三大系统的高效协同运营管理,可日处理生活垃圾3,000吨、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400吨、餐厨垃圾 300吨。沧州京投拥有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垃圾综合发电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该项目可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粪便、市政污泥、餐厨垃圾各50吨,渗滤液 500吨。阜南绿东拥有阜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该项目一期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日500吨,终期可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

(1)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以BOT模式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运营业务。垃圾焚烧发电BOT模式是指政府许可企业在特定范围内投资、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授予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拥有该项目独占的特许经营权。企业在特许经营期限内通过对该项目的运营获得垃圾处置费及发电收入,从而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得一定收益。在特许经营期限到期后,该项目资产将无偿移交给当地政府。公司通过投标或股权收购等方式获得项目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

表: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已运营或在建固废处理业务BOT项目明细表

序号 公司 项目名称 运营方式 项目状态 合同对方 签订时间 特许经营期

1 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顺控环投热电项目 BOT 运营中 佛山市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7/11/21 30年

2 沧州京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垃圾综合发电项目 BOT 运营中 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9/1 30年

3 阜南绿色东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阜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BOT 运营中 阜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1/3/15 30年

表:发行人近三年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成本构成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特许经营权摊销 3,752.40 30.50% 5,770.64 30.93% 5,530.36 31.23% 5,342.67 33.33%

维护与修理 1,581.68 12.86% 5,437.41 29.14% 5,505.30 31.09% 3,639.36 22.71%

运营成本 6,968.69 56.64% 7,449.42 39.93% 6,671.69 37.68% 7,046.85 43.96%

合计 12,302.77 100.00% 18,657.48 100.00% 17,707.36 100.00% 16,028.88 100.00%

表: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千瓦时

焚烧发电厂 垃圾处理能力 发电量

生活垃圾 厨余垃圾 其他垃圾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1-6月

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3000t/d 300t/d 400t/d 52,804.00 53,818.40 56,202.80 29,449.20

沧州京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0t/d 50t/d 100t/d / / 674.60 5,997.10

阜南绿色东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500t/d / / / / / 3,304.18

注:沧州京投自2023年12月起纳入合并报表,上述数据自2023年12月起统计;阜南绿东自2024年2月起纳入合并报表,上述数据自2024年2月起统计。

表:发行人合并口径发电情况

序号 项目 2024年6月末/2024年1-6月 2023年12月末/2023年1-12月 2022年12月末/2022年1-12月 2021年12月末/2021年1-12月

1 权益装机容量(万千瓦) 6.24 5.24 3.57 3.57

2 可控装机容量(万千瓦) 10.50 9.50 7.00 7.00

3 已投产的发电机组类型及功率(万千瓦) 10.50 9.50 7.00 7.00

4 发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h) 顺控环投:4,207.03沧州京投:2,398.84阜南绿东:3,304.18 顺控环投:8,028.8 沧州京投:269.84 顺控环投:7,688.40 顺控环投:7,543.09

5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顺控环投:26,086.72沧州京投:5,042.39阜南绿东:2,763.38 顺控环投:49,569.52沧州京投:555.37 顺控环投:47,091.44 顺控环投:45,478.33

6 平均上网电价(元/千瓦时) 顺控环投:0.53沧州京投:0.58阜南绿东:0.57 顺控环投:0.53沧州京投:0.58 顺控环投:0.53 顺控环投:0.53

注:1、权益装机容量(万千瓦):公司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按权益比例折算的装机容量之和;可控装机容量(万千瓦):指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内合并的子公司的总装机容量;发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h):发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h)=实际发电量(kWh)/额定装机容量(kW);平均上网电价(元/千瓦时):发电收入(含补贴,不含税)/上网电量

2、沧州京投、阜南绿东的数据从合并报表开始计算,因此上述数据沧州京投是 2023年12月份起,阜南绿东是2024年2月份起;2023年12月份,沧州京投垃圾较少,因此沧州京投该月份的发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较低。

表:公司主要客户用电量情况(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13,845.44 26,217.02 25,007.11 24,242.11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2,900.49 360.02 - -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阜阳供电公司 1,568.06 - - -

公司主要采取招投标、询价比价、谈判议价、比选竞价等方式确定供应商。垃圾发电厂接收垃圾后,通过焚烧炉充分燃烧,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高温烟气通过烟道与余热锅炉进行热交换,产生过热蒸汽用于发电或供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和销售电力。垃圾处理服务对象为当地政府部门,电力主要销售给当地电网公司。

表: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垃圾焚烧发电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焚烧发电厂 电力销售区域和主要客户情况 结算模式

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电网电费根据电网公司通知按月结算,补贴电费根据规定的相关攻策通知结算。

沧州京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沧州市河间市/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电网电费根据电网公司通知按月结算,补贴电费根据规定的相关攻策通知结算。

阜南绿色东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阜阳市阜南县/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电网电费根据电网公司通知按月结算,补贴电费根据规定的相关攻策通知结算。

(2)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流程

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流程示意图

a.垃圾接收储存

城市生活垃圾经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后,由专用垃圾车运入厂区,经检视合格后进行过磅称重,确认垃圾重量,称重后进入卸料大厅将垃圾卸入垃圾储坑。为防止垃圾产生的有害气体扩散至大气,卸料大厅和垃圾储坑采用封闭式设计。卸料大厅进出口设有电动卷帘门和空气幕墙,垃圾储坑进料处设有卸料门。同时,垃圾储坑上部设有焚烧炉一次风机的吸风口,从垃圾储坑中抽取空气送入焚烧炉中用于助燃,从而使得垃圾储坑中处于负压状态。垃圾储坑有效容积按5-7天额定垃圾处理量确定。

b.垃圾焚烧垃圾

在储坑内进行3-5天的发酵脱水后,由储坑上部的垃圾抓斗起重机抓取并投入垃圾给料斗,经推料器推入炉膛。垃圾在自身重力及炉排片的倾斜往复运动作用下,不断翻滚、搅拌,使垃圾与助燃空气充分接触,完成干燥、着火、燃烧、燃烬。垃圾燃烬后产生的灰渣进入除渣机处理。垃圾焚烧系统采用国际通行的“3T+E”工艺,确保烟气在燃烧室内 850℃以上温度环境下停留 2秒以上,从而有效抑制二噁英等有害物质的产生。

c.余热回收利用

垃圾焚烧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热量,焚烧炉内的烟气温度高达 850℃- 1,100℃。高温烟气与给水进行热交换,产生过热蒸汽。过热蒸汽进入汽轮发电机组做功产生电能,产生的电能除垃圾发电厂自用外,大部分销售给当地电网公司。

d.烟气净化处理

垃圾焚烧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包括二噁英类、氮氧化物、酸性气体、重金属、粉尘等有害物质,需要对烟气进行严格处理且达标后才能排放。公司主要采取“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硝(SNCR)+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的工艺,确保烟气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中依次向经过高温处理后的烟气中喷入尿素溶液、Ca(OH)2溶液以及活性炭,将烟气中的氮氧化物还原为N2和H2O,并利用酸碱中和反应及活性炭的吸附功能分别实现对烟气中酸性气体的有效去除和重金属的高效捕集。经上述工艺处理后的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去除粉尘类物质,同时利用滤袋上的碱性滤饼层及活性炭进一步脱除其中的酸性气体、二噁英类物质和重金属,从而实现烟气的达标排放。

e.固废处理

垃圾焚烧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炉渣和飞灰,其中炉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经检测合格后可以资源化利用,如用于制砖、铺路等。飞灰主要来源于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含有二噁英类、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需按照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置。公司一般采用螯合剂稳定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飞灰经检测满足相关标准后进行填埋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处理。

f.垃圾渗滤液处理

公司垃圾渗滤液处理采用“UASB+MBR+一级STRO膜处理+二级卷式RO膜处理”工艺技术。垃圾储坑中产生的渗滤液经统一收集并预处理后依次送入UASB厌氧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MBR),利用厌氧反应和生化反应去除渗滤液中大部分生化有机物和含氮化合物,并大幅降低COD、BOD、氨氮含量、重金属含量、悬浮物等指标。然后,再利用网管式反渗透膜(STRO)技术对渗滤液进行深度处理,有效去除难以生化降解的有机物,确保处理后的垃圾渗滤液各项指标满足规定的排放要求。

(3)价格

a.垃圾处理价格

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垃圾处理价格根据各项目运营单位与当地政府部门签署的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

b.上网电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则进一步规范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 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65元(含税,下同);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收费方式为按照公司与购电方确认的《电费结算单》,公司向购电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后进行结算,购电方收到发票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相关电费支付予公司。

c.结算模式

BOT项目运营收入为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收入,主要包括发电收入、垃圾处理服务收入和污泥处理收入。项目运营期间,公司按照下述原则分别确认发电收入、垃圾处理服务收入和污泥处理收入:(1)公司按实际上网电量、政府价格管理部门批复及购售电合同等约定的单价确认发电收入。(2)公司按实际垃圾处理量及BOT协议约定的单价确认垃圾处理服务收入。(3)公司按实际污泥处理量及BOT协议、合同等约定的单价确认污泥处理服务收入。

(4)电力行业政策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国家一直持鼓励发展垃圾焚烧发电,尤其是在2019年开始,一系列鼓励垃圾焚烧产业发展的政策密集出台,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也随之取得了较大发展,2021年10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2022年8月3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13.5万吨/日左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12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60%,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重达到80%以上。”2023年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要全面提升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电力产业政策的调整,仍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环境产生影响。目前,发行人以垃圾发电为主,垃圾焚烧发电板块是发行人主要业务板块之一,发行人售电量相对稳定,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但发行人售电电量上网电价受国家制定及实施的电力市场化交易等政策制度影响,政府调控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对发行人经营情况会造成一定影响,但随着行业发展和体制改革的进行,政府将不断完善现有监管政策或增加新的监管政策,从发行人所处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长期来看,电力体制改革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5、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新能源板块业务、环保咨询及检测服务业务、代收污水及垃圾处理费手续费、材料及油脂销售等。

九、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

(一)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介绍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截至2024年6月末已投资 未来计划投资金额 建设起止时间 所属业务板块 资金来源

2024年7-12月 2025年 2026年

1 右滩水厂二期扩建工程 2.93 0.54 暂未确定 暂未确定 暂未确定 2021.3-2025.12 供水板块 企业自筹

2 乐从水厂5万吨/日优质水工程 1.16 0.14 0.79 0.23 - 2024.1-2025.1 供水板块 企业自筹

3 容桂桂洲大道(泰安酒店至碧桂路)DN1000给水管道工程 0.80 0.08 0.72 - - 2024.4-2024.12 供水板块 企业自筹

合计 4.89 0.76 1.51 0.23 - - - -

1、右滩水厂二期扩建工程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制水能力18万立方米/日(包含规模18万立方米/日常规处理工艺,规模 27万立方米/日深度处理工艺及对应的污泥处理设施)。项目总投资估算值为29,304.67万元。

其中,该项目第一阶段建设(即9万立方米/日常规处理工艺)已于2021年3月开工建设、并于2022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工程概算约0.91亿元。该项目第一阶段投入使用后,顺控发展在顺德区中、东部的供水能力得到了一定提升,同时为缓解顺德北部片区、三龙湾高新区供水压力,顺控发展于2022年8月正式投入使用乐从水厂制水系统改造提升工程(新增供水能力 5万立方米/日),顺控发展供水能力现阶段能够保障区域供水。考虑到目前经济大环境对供水需求的影响,为合理有效配置资源,经顺控发展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缓建顺德右滩水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剩余建设内容,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乐从水厂5万吨/日优质水工程

乐从水厂5万吨/日优质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乐从水厂新增5万吨/日深度处理设施,采用“臭氧活性炭+浸没式超滤膜”的深度处理工艺,其土建规模按10万吨/日一次性建成,以及相应的变配电系统、自控系统和净水厂总平面布置等,核准立项总投资为11,608.8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482.66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由发行人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通过申请银行贷款解决,该项目已于2024年1月中旬开工。

3、容桂桂洲大道(泰安酒店至碧桂路)DN1000给水管道工程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管道工程起点接容桂泰安酒店现状DN1000给水管道,工程终点接轻轨站附近现状DN600管,沿桂洲大道新建DN1000给水管道长约5.6公里。核准立项总投资为8,002.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6,580.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29.93万元,预备费592.79万元,由发行人以自有资金出资。

(二)发行人主要拟建项目介绍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拟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拟建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未来计划投资金额 建设起止时间 所属业务板块 资金来源

2024年7-12月 2025年 2026年

1 乐从至北滘DN800给水管道连通工程 0.75 0.10 0.50 0.15 2024.10-2026.6 供水板块 企业自筹

2 大良红岗公园至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新院区)DN1600给水管道工程 0.15 0.15 - - 2024.7-2024.12 供水板块 企业自筹

3 乐从大道DN600给水管道工程 0.13 0.04 0.09 - 2024.10-2025.3 供水板块 企业自筹

合计 1.03 0.29 0.59 0.15 - - -

1、乐从至北滘DN800给水管道连通工程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乐从至北滘DN800给水管道,起点位于荷岳路(华阳路口),终点位于黄涌工业区内,管道总长度约7925米,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和钢管。项目核准总投资为7,478.5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7,478.54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100%,由发行人以自有资金出资。

2、大良红岗公园至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新院区)DN1600给水管道工程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大良红岗公园至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新院区)DN1600给水主干管及管道附属构筑物,新建管段长约776米,主要沿京珠线最西侧机动车行道敷设。项目核准总投资为 1,519.5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519.57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100%,由发行人以自有资金出资。

3、乐从大道DN600给水管道工程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DN600市政给水管,管道长约3078.3米,管材以球墨铸铁管为主,建设配合给水主管铺设所需的管道附件及管道附属构筑物,修复开挖道路等。项目起点以西连接至禅城南庄的规划DN600给水管网中,项目终点以东连接到乐从大道现状DN600给水管。项目核准总投资为1,319.9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319.98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100%,由发行人以自有资金出资。

十、发行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情况

(一)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报告期内,子公司顺控环投、沧州京投、阜南绿东、汇丰源、华清源、华盈环保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其中:①顺控环投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44/26-2001)。②沧州京投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DB13/5325-2021)、《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3/2322-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③阜南绿东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④汇丰源、华清源、华盈环保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极限值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2、对污染物的处理

(1)顺控环投、沧州京投、阜南绿东

顺控环投、阜南绿东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硝(SNCR)+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处理工艺,沧州京投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硝(SNCR)+PNCR高分子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处理工艺,分别去除烟气中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二噁英、重金属以及颗粒物等,经过处理的烟气各项烟气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在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炉渣和飞灰。飞灰经布袋除尘器捕集后输送至飞灰粉仓,加入螯合剂稳定固化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关标准后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适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填埋。炉渣经冷渣系统冷却后存于炉渣储存坑,适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综合利用。

在废水治理方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低浓度废水分别通过高浓度污水处理系统、低浓度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进行回用,循环冷却水等清下水经澄清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排污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或回用。

在噪声治理方面,对噪声源较大的生产场所进行集中布局、采用隔音的建筑结构,对噪声源较大的生产设备通过安装消声器、阻尼器、噪音隔离罩等,控制噪声的传播。

在固废治理方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危废,如:废布袋除尘器滤袋、废弃膜元件、废矿物油等,与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签订合同,委托其统一处置。

(2)汇丰源、华清源、华盈环保

采用AAO或CAST处理工艺,去除废水中COD、氨氮、总磷、总氮、油类和重金属等,经过处理的废水各项指标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极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过脱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下属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并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在稳定工况下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其监测结果均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并在当地政府指定的网站、平台公布了监测信息。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下属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均根据各项业务类型要求分别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结合各自业务管理需要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如:危险废物泄漏应急处理演练、火灾事故演练、特种设备事故演练、防洪演练、工业废水冲击系统应急处理演练等对应急体系进行评价与完善。

5、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没有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二条有关规定,免予征收环境保护税。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安全生产

发行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制度安排,全年未发生各类安全事故,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指标和工作任务。

发行人编制《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保证各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事故风险,提升安全生产的管理规范化。

公司依法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司其职、全面协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在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方面均未收到过行政处罚。

十一、发行人发展战略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以“为环境、为民生、为未来”为理念,以成为国内优秀的城市环境综合服务提供商为愿景,坚持服务为民的经营理念,通过进一步整合公司的资源,为城市升级提供生态环境服务解决方案。

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是:做好业务组合的加法,挖掘顺德需求、结合细分市场机会点和自身基础,进一步实现业务多元化;借力投资并购做乘法,坚持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并购的发展思路,突破内生式增长的局限;强化投、研、建、运一体化能力,逐步形成集投融资、研发、建设和运营为一体的能力体系;

加强配套机制保障建设,建立市场化薪酬体系并优化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并留住人才,支撑发展;深耕顺德、走向全国。

(二)经营计划

2024年,公司将以“双百行动”为抓手,按照“拓市场、增规模;强管理、提效益”的工作主线,铆足干劲、加快发展。

业务延伸布局方面,公司将围绕水务行业,在二次供水、优质水供应等方面寻求突破,积极布局水环境治理业务、拓展污水处理业务;围绕环保行业,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政策,试点开展新能源项目的投资运营,强化检测、环保工程与咨询业务,重点关注固废全产业链相关业务。致力提升公司业务辐射能力,推动业务的外向拓展,为城市提供优质的环境综合服务。

管理方面,公司将持续激发组织内生动力,逐步搭建“投资并购、整合管理、创新发展、联动合作、延链强链”的良性发展循环,培育“内生驱动与外延拓展”有机结合的新质生产力。

十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

(一)宏观经济环境

2023年,中国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经济总体回升向好,国内生产总值(GDP)比上年增长5.2%,季度经济增长的波动性较前三年明显减小。从拉动经济增长的动力来看,最终消费实现了较快增长,叠加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下降,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提升;房地产投资下降幅度较大,制造业投资具有一定韧性,与基建投资共同托举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由正转负,但随着上年基数下降,8月份以来外贸进出口同比降幅收窄。

2024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实现开门红。消费保持平稳增长,构成经济复苏韧性的强大基本盘;制造业投资对经济增长形成上拉效应,高质量发展转型取得成效;基础设施投资高速增长,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外贸开局有力,出口平稳增长。但也要看到,在外部不稳定不确定性上升、世界经济复苏动能不足的大背景下,经济稳定向好基础尚不牢固。接下来,要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深化消费投资相互促进的认识,多措并举扩大内需,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二)区域经济环境

1、佛山市经济状况

佛山市位于广东省中部,珠三角腹地,毗邻港澳、东接广州、南邻中山,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广佛肇经济圈”、“珠江―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佛山市现辖顺德、南海、禅城、高明、三水五区,行政区划面积3,797.72平方千米。截至202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961.54万人。

近年来佛山市围绕“粤港澳大湾区极点城市、全省地级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面向全球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发展目标,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等重大历史机遇,经济实力不断增强。2021-2023年,佛山市分别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156.54亿元、12,698.39亿元和13,276.1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30%、2.10%和5.00%。2021年增速回升,佛山市经济发展呈现修复态势。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10.55亿元,增长9.5%;第二产业增加值 6,806.95亿元,增长9.3%;第三产业增加值 5,139.04亿元,增长7.0%。2022年,佛山市第一产业增加值221.13亿元,增长6.3%;第二产业增加值7,129.80亿元,增长2.8%;第三产业增加值5,347.46亿元,增长1.0%。2023年,佛山市第一产业增加值228.78亿元,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7,513.72亿元,增长6.2%;第三产业增加值5,533.64亿元,增长3.3%。

随着经济实力不断增强,2021年佛山市固定资产投资亦持续向好,增速为7.6%,其中第一产业投资增长2.7%,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3.0%,第三产业投资增长3.4%。2021年佛山市工业投资增长强劲,增速为23.0%,但受调控政策及上年基数双重影响,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2.3%,房地产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较上年同期降低2.8个百分点。2022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下降3.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下降7.6%;第二产业投资增长8.1%;第三产业投资下降7.4%。分领域来看,项目投资占比提升,工业技改投资快速增长。项目投资增长11.8%,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52.8%,较去年同期上升7.3个百分点。全市各方面积极支持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强化投资要素保障。全年工业投资增长8.0%,其中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4.7%,同比提高5.3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投资稳步增长,民生投资增势良好。全市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0.6%,增速比全市总投资高14.2个百分点。2023年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下降9.9%,其中项目投资增长12.4%,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34.8%。基础设施投资增长5.4%,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比重19.7%。民间投资下降16.2%,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比重67.0%。

2023年佛山市财政实力平稳增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0.46亿元,同步增长0.4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小幅下降3.77%,为982.73亿元;同期,佛山市财政平衡能力亦保持较高水平,为81.45%。

表:近年来佛山市经济财政情况

单位:亿元、%

主要指标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GDP 13,276.14 12,698.39 12,156.54

GDP增速 5.00 2.10 8.30

人均GDP(元) 144,738.51 132,935.42 126,464.64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800.46 796.94 806.71

税收收入 464.26 448.63 545.58

转移性收入 - 207.41 132.39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982.73 1,021.22 1,039.85

政府性基金收入 477.03 557.12 1,163.50

地方政府债务余额 2,750.72 2,277.81 1,856.58

财政平衡率 81.45 78.04 77.58

2、佛山市顺德区经济情况

顺德区是佛山市五个行政辖区之一,位于广东省的南部,珠江三角洲平原中部,是佛山市与广州市联系的重要核心区域之一。顺德区面积 806.57平方公里,辖10个镇街,205个村(社区)。2023年,顺德区常住人口数323.78万人,城镇化率为98.63%。

2023年顺德区地区生产总值稳步增加,财政实力保持增强,财政平衡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在佛山市五个辖区中仍处于领先地位。

2023年以来,顺德区经济及财政实力稳步增强。经佛山市统计局统一核算,2023年顺德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为4,317.01亿元,比上年增长4.5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3.71亿元,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2,626.24亿元,增长7.1%;第三产业增加值1,617.05亿元,增长0.7%。三次产业结构为1.7:60.8:37.5。产业方面,作为以制造业为主的民营经济大区,顺德区是全国最大的空调器、电冰箱、热水器、消毒碗柜生产基地之一,全球最大的电饭煲、微波炉供应基地,拥有“中国家电之都”、“中国燃气具之都”、“中国涂料之乡”等28个国家级品牌;顺德区培育了家用电器、机械装备两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崛起了美的、碧桂园2家世界500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方面,2023年,顺德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下降14.50%。

财政收支方面,2023年,顺德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8.78亿元,较上年增长1.20%;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5.94亿元,下降1.3%。其中,教育支出61.51亿元,增长4.0%;卫生健康支出34.79亿元,下降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9亿元,增长8.9%,顺德区财政平衡率为101.07%,财政自给能力很强。

(三)水务行业

根据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通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精神,要求供水供电供气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配套建设的供水供电供气管线及配套设施投入使用后,可依法依规移交给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实行专业化运营管理,相关运行维护等费用纳入企业经营成本。该等政策的实施将可能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对供水企业的盈利水平形成不利影响。

202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提出,到 2025年,我国环境基础设施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00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 4.5万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000万立方米/日。该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将为水务行业带来发展机遇。

(四)垃圾焚烧发电行业

我国目前无害化垃圾处理主要包括卫生填埋方式和焚烧处理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需达到80万吨/日左右,而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能力已达到80.47万吨/日,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经过“十二五”、“十三五”十年快速发展时期,一二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市场已趋近饱和,未来,市场将逐渐下沉,转向三四线城市甚至县城,向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转移。同时,随着环保标准的不断提升以及社会对环保设施的不断关注,老旧焚烧设施的提标技改或改造市场不断扩大。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

“十四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将进入高质量跃升发展新阶段,随着双碳战略及无废城市建设的推进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垃圾填埋率的下降,促进固废领域的协同处置、资源化利用,助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垃圾焚烧行业带来发展机遇及挑战。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将逐步转为运营管理驱动的“精耕细作”,提质、降本、增效,不断提升项目运营能力将是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实现内生增长、保持盈利能力的核心要素。

十三、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行业地位

公司自来水制售业务、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在现行服务区域内不存在直接竞争对手。公司连续12年荣获“水业最具社会责任投资运营企业”;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的顺控环投热电项目被评为E20“双百跨越”垃圾焚烧标杆厂、广东省生活垃圾焚烧厂无害化等级评价AAA级,运营管理水平、排放指标等达到行内先进水平,公司主营业务具备较好行业地位。

1、供水板块

公司享有对顺德区全境的供水特许经营权,拥有丰富的供水运营管理经验,现投资运营自来水厂8间,设计日供水能力达160.8万立方米,供水范围覆盖顺德全区806平方公里,服务人口超过320万人,公司结合顺德区域的水源特征、地质特征、用户分布特征等因素,对区域内供水设施进行升级或扩建,建立和持续完善顺德区“双水源取水、管网互联互通”的供水格局。

2、水治理板块

顺德区存量生活污水处理厂13家,已建成部分合计处理能力为99.9万吨/天,公司现有污水处理厂4间(设计规模为工业污水预处理8000吨/天、生活污水处理32万吨/天),均集中在佛山市顺德区,占区内城镇生活污水运营处理业务量约三分之一。同时,公司积极拓展排水管网运维服务,现时负责运维的排水管网长度约77公里。

3、固废板块

公司根据特许经营合同以BOT模式开展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投资运营,现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个,分别是顺德区顺控环投热电项目、河北省河间市垃圾综合发电项目、安徽省阜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述三个项目处理总规模:生活垃圾4500吨/日、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450吨/日、餐厨垃圾350吨/日、粪便 50吨/日。同时,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复/备案文件,顺德区顺控环投热电项目可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 450吨/日,河间市垃圾综合发电项目可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400吨/日。

(二)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

1、运营管理优势

历经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在水务、固废处理领域拥有较强的投资运营管理能力,具体包括不限于:

①公司及下属主要子公司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相关规范,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并分别通过ISO9001、ISO14001及ISO45001等管理体系认证;

②公司在生产管理方面大力推行信息化、自动化管理,根据不同的业务建立相应的生产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同时专注生产运营管理的持续优化,重视以技术促生产,通过加强专利储备、技术改造、人才储备等举措,持续提升企业“硬实力”和“软实力”。

③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的顺德区顺控环投热电项目在同一主厂房内集成生活垃圾焚烧系统、污泥干化系统和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实现了资源的共享以及三大系统的高效协同运营管理,该项目通过广东省无害化等级评价AAA级,运营管理水平、排放指标等达到行内先进水平。

2024年 6月,公司在国务院国资委对地方“双百企业”专项评估中获评“双百标杆企业”,公司改革发展成效获认可。

2、区域竞争优势

公司业务属于公用事业范畴,且立足于佛山市顺德区,顺德区位于珠三角腹地,现常住人口超 320万。顺德区作为以制造业为主的经济大区,是全国最大的空调器、电冰箱、热水器、消毒碗柜生产基地之一,被誉为“中国家电之都”、“中国燃气具之都”、“中国涂料之乡”。根据《佛山市顺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地方规划,顺德区将通过开放合作、协同推进、优化产业结构、加大技术研究投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措施,使“人城产文”深度融合,城市更加宜居宜业。该等规划的制定及逐步落实,为公司业务的巩固及进一步扩张提供有力保障。

3、综合服务优势

公司秉持“为环境、为民生、为未来”的理念,专注深耕公用事业,业务涵盖水务综合服务、固废处理综合服务、市政工程与环境工程建设、环境检测与环保咨询、新能源等多个领域。公司通过资源整合、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等多种途径,运用多项成功的精品项目经验,为城市升级提供生态环境服务解决方案,具有良好的综合服务能力。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财务报告基本情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发行人2021年度、2022年度以及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1年度、2022年度以及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2833号、天职业字[2023]1240号和天职业字[2024]642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以下财务数据摘自或源于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末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末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二)财务报告执行的会计政策

发行人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之后修订及新增的会计准则(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三)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

发行人2021年会计政策变更如下: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调增使用权资产50,237,645.61元,调增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033,913.79元,调增租赁负债45,203,731.82元;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调增使用权资产39,421,281.39元,调增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989,602.33元,调增租赁负债35,431,679.06元。

2022年会计政策变更如下:

①本公司自 2022年 1月 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财会〔2021〕3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由于本公司目前未开展相关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②本公司自 2022年 1月 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由于本公司目前未开展相关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023年会计政策变更如下: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因执行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至2023年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2023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金额10,428,892.19元,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9,947,597.45元,增加盈余公积列示金额22,658.65元,增加未分配利润列示金额458,636.09元;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减少所得税费用列示金额282,111.96元;2023年1月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金额5,164,173.12元,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金额4,937,586.60元,增加盈余公积列示金额 22,658.65元,增加未分配利润列示金额 203,927.87元;2022年度母公司利润表减少所得税费用列示金额136,467.01元。

2024年1-6月会计政策变更如下: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发行人2021年会计估计变更如下:

无。

发行人2022年会计估计变更如下:

本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对垃圾焚烧项目运营业务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以便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1)会计估计变更日期:本次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从2022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2)会计估计变更原因:目前,公司的垃圾焚烧项目运营业务主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控环投”)负责运营的顺控环投热电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并网发电。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顺控环投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以下简称“佛山供电局”)签署的《购售电合同》约定,在顺控环投热电项目纳入可再生能源目录后,佛山供电局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后按照各项目补贴需求等比例进行转付项目补贴资金。根据2021年10月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网公司”)发布的《关于属地区域内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项目清单(第十阶段)的公告》显示:顺控环投热电项目己通过电网公司初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确认、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复核,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项目。2021年末,顺控环投已收到了第一笔由佛山供电局转付的国补资金。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垃圾焚烧项目运营业务应收账款组合的风险特征已发生变化,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基于共同风险信用特征,对垃圾发电业务应收账款的客户类型进行细分,并参考同行业可比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业务近三年坏账计提水平确定本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①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垃圾焚烧项目运营业务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 5.00%

1至2年 10.00%

2至3年 20.00%

3至4年 50.00%

4至5年 80.00%

5年以上 100.00%

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垃圾焚烧项目运营业务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一般客户及其他客户组合 电网类客户

1年以内 5.00% 3.00%

1至2年 10.00% 5.00%

2至3年 20.00% 10.00%

3至4年 50.00% 20.00%

4至5年 80.00% 5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经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22年度经营成果的主要影响为:营业收入不产生影响,信用减值损失减少 123.00万元、归母净利润增加54.89万元,分别占2022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归母净资产的0.23%、0.0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导致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发行人2023年会计估计变更如下:

无。

发行人2024年1-6月会计估计变更如下:

无。

(四)财务报告前期差错更正情况

1、2021年发行人重要前期差错更正

无。

2、2022年发行人重要前期差错更正

无。

3、2023年发行人重要前期差错更正

无。

4、2024年1-6月发行人重要前期差错更正

无。

(五)发行人近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1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2022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2023年度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序号 名称 持股比例 变更原因

1 广东顺控自华科技有限公司 62.80% 收购的控股子公司

2 佛山市顺德区汇丰源环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95.00% 收购的控股子公司

3 江门市金旭柒玖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收购的控股子公司

4 沧州京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6.71% 收购的控股子公司

5 广东顺控泓铖能源有限公司 43.00% 发行人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

6 广东顺控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100.00% 发行人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

2024年1-6月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序号 名称 持股比例 变更原因

1 佛山市顺合环保有限公司 100.00% 收购的控股子公司

2 阜南绿色东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收购的控股子公司

3 广东顺控顺水建设有限公司 100.00% 收购的控股子公司

4 广东皓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2.80% 收购的控股子公司

5 佛山市顺德区源溢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100.00% 收购的控股子公司

6 佛山市顺德区华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100.00% 收购的控股子公司

7 佛山市顺德区源润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100.00% 收购的控股子公司

8 广东顺控鼎维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62.80% 发行人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

9 佛山市顺德区华博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100.00% 收购的控股子公司

10 佛山市顺德区华盈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100.00% 收购的控股子公司

11 广东浩易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0.00% 收购的控股子公司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一)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9月末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2,523.20 83,586.48 83,782.89 97,210.23 82,638.3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应收票据 - - - - -

应收账款 74,026.29 64,743.23 27,342.84 10,716.49 12,790.36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预付款项 685.84 453.85 96.15 - -

其他应收款 6,176.57 6,951.65 7,023.19 4,600.80 3,089.29

存货 6,778.11 7,219.45 6,307.71 6,681.64 5,075.54

合同资产 6,574.96 4,700.86 5,862.50 2,436.21 947.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6,285.58 5,770.50 5,247.97 1,598.70 4,120.80

流动资产合计 173,050.56 173,426.03 135,663.25 123,244.06 108,661.36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989.49 985.29 1,011.86 987.36 946.43

长期应收款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1,798.72 1,939.53 1,926.06 1,109.68 287.17

投资性房地产 710.84 724.53 751.90 807.99 587.17

固定资产 159,483.16 161,387.26 160,437.09 150,245.80 141,212.43

在建工程 16,658.82 13,721.99 11,375.76 15,209.96 12,711.40

使用权资产 3,024.08 3,207.60 3,493.16 3,979.04 4,641.65

无形资产 264,130.79 267,094.72 204,537.07 154,608.72 162,998.77

开发支出 72.40 66.04 64.36 - -

商誉 5,738.20 5,738.20 4,807.96 3,749.06 3,749.06

长期待摊费用 940.28 1,063.76 1,120.22 1,254.11 1,423.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8,058.49 6,960.43 5,985.21 4,199.51 4,258.1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59.68 1,886.24 1,162.75 423.44 754.42

非流动资产合计 463,164.94 464,775.58 396,673.40 336,574.66 333,570.02

资产总计 636,215.50 638,201.61 532,336.65 459,818.73 442,231.38

短期借款 24,795.78 23,042.11 22,261.48 20,023.92 17,516.55

应付票据 - - - - -

应付账款 12,232.08 11,757.72 8,970.92 7,442.39 4,487.10

预收款项 - - - - -

合同负债 2,404.68 2,150.26 2,372.57 2,297.84 1,550.60

应付职工薪酬 3,737.59 3,751.34 5,055.78 4,526.88 4,064.57

应交税费 7,266.30 5,503.73 4,602.18 3,058.30 2,343.46

其他应付款 49,242.82 48,957.66 48,275.98 46,468.06 59,793.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149.40 27,633.41 19,892.99 12,037.98 11,569.51

其他流动负债 4,333.39 3,985.27 3,549.17 2,003.51 1,483.69

流动负债合计 119,162.03 126,781.50 114,981.07 97,858.88 102,808.6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37,027.42 142,466.09 60,233.81 37,000.00 38,430.66

应付债券 - - - - -

租赁负债 2,583.63 2,766.30 3,089.50 3,570.71 4,168.00

长期应付款 - - - - -

预计负债 1,403.45 1,106.22 533.60 1,793.10 2,588.22

递延所得税负债 49.95 10,666.10 1,611.05 96.84 86.61

递延收益 10,340.44 53.30 60.89 76.05 89.18

其他非流动负债 13,986.26 14,253.57 14,115.15 11,894.68 10,140.9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5,391.14 171,311.58 79,644.00 54,431.38 55,503.66

负债总计 284,553.17 298,093.08 194,625.07 152,290.26 158,312.31

股本 61,751.87 61,751.87 61,751.87 61,751.87 61,751.87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资本公积 54,948.88 54,948.88 54,948.05 54,948.05 54,948.05

其他综合收益 292.12 288.96 308.90 290.52 259.82

专项储备 535.43 507.25 767.96 861.74 767.11

盈余公积 9,537.35 9,383.44 8,745.48 8,074.35 7,181.08

未分配利润 139,974.34 131,763.90 130,989.18 114,111.50 99,019.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67,040.00 258,644.31 257,511.43 240,038.04 223,927.07

少数股东权益 84,622.33 81,464.22 80,200.15 67,490.43 59,992.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1,662.33 340,108.53 337,711.58 307,528.47 283,919.0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36,215.50 638,201.61 532,336.65 459,818.73 442,231.38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1-9月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33,431.37 85,293.87 145,560.23 131,963.34 133,811.88

其中:营业收入 133,431.37 85,293.87 145,560.23 131,963.34 133,811.88

二、营业总成本 95,978.99 62,917.30 104,830.68 92,583.59 89,658.89

其中:营业成本 74,353.79 49,089.57 83,260.89 72,371.24 69,211.98

税金及附加 1,475.94 979.01 1,571.48 1,379.18 1,343.31

销售费用 3,364.70 2,155.12 4,395.27 4,204.36 4,468.31

管理费用 10,325.53 6,818.64 12,669.43 11,099.43 11,276.40

研发费用 2,842.03 1,690.19 2,362.57 2,501.65 1,140.52

财务费用 3,616.99 2,184.76 571.04 1,027.73 2,218.36

其中:利息费用 4,086.14 2,897.22 2,582.85 2,885.63 3,588.70

利息收入 687.53 631.74 2,190.16 2,035.39 1,539.63

加:其他收益 4,144.27 2,664.10 2,550.16 1,359.15 1,020.47

投资收益 38.69 57.65 108.75 64.60 11.1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5.89 14.84 104.39 37.26 -12.83

资产减值损失 -3,944.03 22.11 -544.29 - -209.62

信用减值损失 -184.95 -2,525.33 -1,125.94 345.27 -1,101.26

资产处置收益 38.73 39.71 34.89 -45.86 -22.73

三、营业利润 37,545.09 22,634.81 41,753.13 41,102.90 43,851.01

加:营业外收入 204.11 122.41 471.99 503.23 431.88

减:营业外支出 17.78 5.61 228.94 359.65 377.49

四、利润总额 37,731.42 22,751.61 41,996.18 41,246.48 43,905.39

减:所得税费用 8,764.47 5,022.36 7,731.83 8,232.55 7,196.01

五、净利润 28,966.95 17,729.25 34,264.35 33,013.94 36,709.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460.12 12,095.76 24,355.13 23,828.13 27,335.06

少数股东损益 8,506.83 5,633.49 9,909.22 9,185.81 9,374.3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6.78 -19.93 18.38 30.70 27.51

七、综合收益总额 28,950.17 17,709.32 34,282.73 33,044.63 36,736.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0,443.34 12,075.83 24,373.50 23,858.82 27,362.5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8,506.83 5,633.49 9,909.22 9,185.81 9,374.32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1-9月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5,263.55 73,999.35 145,992.65 145,249.00 141,872.68

收到的税费返还 2,811.88 1,957.29 766.13 244.61 246.2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74.87 2,344.11 4,866.07 1,834.93 2,791.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0,150.30 78,300.75 151,624.84 147,328.54 144,910.46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 36,392.15 23,988.83 43,105.41 35,545.28 31,104.3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2,978.81 15,626.53 25,296.58 23,326.42 23,526.47

支付的各项税费 23,328.39 13,433.91 22,356.00 21,198.81 25,106.3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743.52 2,305.15 4,606.72 6,049.71 3,290.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442.87 55,354.42 95,364.71 86,120.23 83,027.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707.43 22,946.33 56,260.14 61,208.31 61,883.1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45.80 22.80 48.00 30.00 24.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103.15 102.84 34.21 156.70 87.3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835.51 10,102.67 6,961.63 15,819.76 2,185.9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84.46 10,228.31 7,043.84 16,006.46 2,297.3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0,998.83 15,050.59 29,984.08 37,171.34 48,498.33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730.00 785.25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25,211.68 25,211.68 7,467.14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26,435.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210.51 40,262.27 38,181.23 37,956.58 74,933.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126.05 -30,033.97 -31,137.38 -21,950.12 -72,636.0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28.00 - 57.00 - 36,332.00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14,947.95 111,905.87 21,371.75 35,007.78 17,5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5,175.95 111,905.87 21,428.75 35,007.78 53,832.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40,797.08 21,090.67 34,872.78 33,500.00 41,4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35,039.32 34,956.67 10,635.09 11,625.20 12,963.1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9,794.58 39,581.39 10,939.99 783.39 5,036.7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5,630.98 95,628.73 56,447.86 45,908.59 59,399.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5.03 16,277.14 -35,019.11 -10,900.80 -5,567.9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18 -0.06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73.83 9,189.45 -9,896.36 28,357.38 -16,320.8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4,197.03 74,197.03 84,093.39 55,736.01 72,056.8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2,323.20 83,386.48 74,197.03 84,093.39 55,736.01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9月末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810.81 29,790.65 34,302.98 46,793.65 44,533.32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应收票据 -

应收账款 2,260.44 1,924.29 1,762.69 1,309.30 1,066.53

应收款项融资 -

预付款项 -

其他应收款 62,348.75 61,291.86 7,418.87 5,653.24 4,732.07

存货 1,006.34 1,128.56 971.19 875.53 866.09

合同资产 138.30 193.79 419.05 399.22 317.9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149.61 135.34 165.46 162.05 124.07

流动资产合计 81,714.25 94,464.49 45,040.24 55,192.99 51,640.03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85.29 1,011.86 987.36 946.43

长期应收款 115,444.04

长期股权投资 989.49 115,062.85 87,950.16 67,977.78 67,155.27

投资性房地产 278.38 284.73 297.42 322.81 115.17

固定资产 112,069.32 115,998.19 118,473.38 107,054.49 96,367.30

在建工程 4,656.39 3,864.20 2,526.32 11,286.71 6,247.80

使用权资产 1,406.87 1,488.04 1,650.37 1,975.03 2,299.70

无形资产 8,267.52 8,357.42 8,452.02 8,777.77 8,906.01

开发支出 -

商誉 992.43 992.43 992.43 992.43 992.43

长期待摊费用 578.49 644.89 626.35 743.73 896.79

递延所得税资产 977.87 928.82 846.98 396.37 307.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76.15 302.31 262.63 146.35 362.7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5,736.95 248,909.17 223,089.94 200,660.84 184,596.89

资产总计 327,451.20 343,373.66 268,130.18 255,853.83 236,236.92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3,860.84 13,694.82 12,650.63 13,732.63 11,383.18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329.35 140.22 254.95 317.16 860.10

应付职工薪酬 1,074.44 1,348.95 1,957.90 1,730.51 1,443.91

应交税费 1,954.72 2,076.01 1,703.13 1,415.03 1,068.83

其他应付款 46,092.16 45,834.92 55,869.86 41,859.03 39,661.0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705.84 24,456.98 17,329.74 2,910.96 2,470.81

其他流动负债 239.45 249.36 293.70 276.94 216.47

流动负债合计 75,256.79 87,801.25 90,059.92 62,242.25 57,104.3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3,644.00 98,238.00 16,200.00 33,200.00 20,806.93

应付债券 -

租赁负债 1,219.42 1,302.76 1,466.40 1,776.24 2,065.67

长期应付款 -

预计负债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68.33 515.56 96.84 86.61

递延收益 449.09

其他非流动负债 9,239.02 9,462.73 9,464.37 7,989.74 6,745.48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4,551.54 109,471.82 27,646.33 43,062.82 29,704.69

负债总计 179,808.33 197,273.07 117,706.25 105,305.07 86,809.08

股本 61,751.87 61,751.87 61,751.87 61,751.87 61,751.87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46,864.57 46,864.57 46,864.57 46,864.57 46,864.57

其他综合收益 292.12 288.96 308.90 290.52 259.82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9,537.35 9,383.44 8,745.48 8,074.35 7,181.08

未分配利润 29,196.95 27,811.74 32,753.12 33,567.45 33,370.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47,642.87 146,100.59 150,423.93 150,548.76 149,427.85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7,642.87 146,100.59 150,423.93 150,548.76 149,427.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27,451.20 343,373.66 268,130.18 255,853.83 236,236.92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1-9月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5,254.07 22,170.22 46,699.84 49,138.94 49,923.97

其中:营业收入 35,254.07 22,170.22 46,699.84 49,138.94 49,923.97

二、营业总成本 30,244.82 19,869.34 40,324.80 39,457.53 38,500.35

其中:营业成本 22,360.64 14,990.45 31,324.16 31,477.94 30,035.64

税金及附加 335.82 227.98 413.06 432.84 436.46

销售费用 2,055.28 1,352.34 2,746.20 2,747.28 2,914.99

管理费用 4,450.19 2,907.90 5,705.86 5,282.42 5,069.04

研发费用 -

财务费用 1,042.89 390.67 135.52 -482.94 44.22

其中:利息费用 1,676.29 1,001.76 772.27 570.37 751.56

利息收入 713.94 665.73 741.04 1,154.02 814.02

加:其他收益 711.67 486.15 950.24 778.70 642.33

投资收益 4,665.33 4,683.14 1,855.32 1,823.51 2,586.2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35 13.47 104.39 37.26 -12.83

资产减值损失 -765.94 16.13 -62.43 -209.62

信用减值损失 7.78 -496.53 -373.32 -212.12 13.64

资产处置收益 -0.62 -4.09 6.42 -27.95

三、营业利润 9,627.47 6,989.76 8,740.76 12,077.92 14,428.29

加:营业外收入 38.44 23.48 93.28 129.13 106.65

减:营业外支出 13.71 4.33 48.70 60.85 243.67

四、利润总额 9,652.21 7,008.91 8,785.33 12,146.19 14,291.27

减:所得税费用 1,733.42 629.25 2,096.74 3,213.49 2,991.08

五、净利润 7,918.79 6,379.66 6,688.60 8,932.70 11,300.19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1-9月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6,112.79 22,706.48 47,986.75 50,173.95 52,356.86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0.38 63.08 127.43 127.58 127.5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90.95 -8,880.74 12,224.39 2,803.59 29,491.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304.11 13,888.82 60,338.56 53,105.12 81,975.95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 7,037.05 4,604.86 13,647.95 12,401.93 14,994.9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403.72 5,030.47 8,852.18 7,607.68 7,624.01

支付的各项税费 6,800.78 3,717.10 8,644.95 10,163.61 5,421.9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4,544.56 54,919.78 2,276.22 2,903.74 1,658.7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786.10 68,272.20 33,421.30 33,076.95 29,699.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481.99 -54,383.39 26,917.26 20,028.17 52,276.2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792.67 4,669.67 1,768.93 1,786.25 2,599.0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0.15 15.98 85.26 65.2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 - 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134.02 5,035.18 6,180.56 15,765.13 1,044.9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926.84 9,704.86 7,965.47 17,636.64 3,709.2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8,123.37 5,645.15 13,119.08 24,797.79 21,001.35

投资支付的现金 27,621.22 27,099.22 19,886.00 785.25 7,5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22,035.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744.59 32,744.37 33,005.07 25,583.03 50,536.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817.75 -23,039.51 -25,039.60 -7,946.40 -46,827.0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6,332.00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90,500.00 90,500.00 0.00 15,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0,500.00 90,500.00 0.00 15,000.00 36,332.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8,744.00 1,400.00 2,600.00 2,200.00 27,8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2,249.76 11,588.25 7,533.57 8,290.56 8,309.9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2.48 194.99 384.21 378.52 4,653.6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286.24 13,183.23 10,517.78 10,869.08 40,763.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213.76 77,316.77 -10,517.78 4,130.92 -4,431.5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085.98 -106.13 -8,640.12 16,212.69 1,017.6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896.79 29,896.79 38,536.91 22,324.21 21,306.5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810.81 29,790.65 29,896.79 38,536.91 22,324.21

三、重大会计科目分析(合并口径)

(一)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40630/2024年1-6月 20231231/2023年度 20221231/2022年度 20211231/2021年度

总资产(亿元) 63.82 53.23 45.98 44.22

总负债(亿元) 29.81 19.46 15.23 15.83

全部债务(亿元) 19.31 10.24 6.91 6.75

所有者权益(亿元) 34.01 33.77 30.75 28.39

营业总收入(亿元) 8.53 14.56 13.20 13.38

利润总额(亿元) 2.28 4.20 4.12 4.39

净利润(亿元) 1.77 3.43 3.30 3.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 1.21 2.44 2.38 2.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2.29 5.63 6.12 6.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3.00 -3.11 -2.20 -7.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1.63 -3.50 -1.09 -0.56

流动比率(倍) 1.37 1.18 1.26 1.06

速动比率(倍) 1.31 1.13 1.19 1.01

资产负债率(%) 46.71 36.56 33.12 35.80

营业毛利率(%) 42.45 42.80 45.16 48.28

平均总资产报酬率(%/年) 4.34 8.98 9.78 11.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 4.59 9.79 10.27 13.25

EBITDA(亿元) 4.29 6.92 6.68 6.91

EBITDA全部债务比(倍/年) 0.22 0.68 0.97 1.02

EBITDA利息倍数(倍) 16.03 26.79 23.15 19.2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85 7.65 11.23 11.64

存货周转率(次/年) 7.26 12.82 12.31 14.66

注:

1) 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5) 平均总资产报酬率(%/年)=(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100%;

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7)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 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9)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10)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11)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二)资产结构分析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资产结构一览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83,586.48 13.10 83,782.89 15.74 97,210.23 21.14 82,638.37 18.69

应收账款 64,743.23 10.14 27,342.84 5.14 10,716.49 2.33 12,790.36 2.89

预付款项 453.85 0.07 96.15 0.02 - - - -

其他应收款 6,951.65 1.09 7,023.19 1.32 4,600.80 1.00 3,089.29 0.70

存货 7,219.45 1.13 6,307.71 1.18 6,681.64 1.45 5,075.54 1.15

合同资产 4,700.86 0.74 5,862.50 1.10 2,436.21 0.53 947 0.21

其他流动资产 5,770.50 0.90 5,247.97 0.99 1,598.70 0.35 4,120.80 0.93

流动资产合计 173,426.03 27.17 135,663.25 25.48 123,244.06 26.80 108,661.36 24.57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985.29 0.15 1,011.86 0.19 987.36 0.21 946.43 0.21

长期股权投资 1,939.53 0.30 1,926.06 0.36 1,109.68 0.24 287.17 0.06

投资性房地产 724.53 0.11 751.9 0.14 807.99 0.18 587.17 0.13

固定资产 161,387.26 25.29 160,437.09 30.14 150,245.80 32.68 141,212.43 31.93

在建工程 13,721.99 2.15 11,375.76 2.14 15,209.96 3.31 12,711.40 2.87

使用权资产 3,207.60 0.50 3,493.16 0.66 3,979.04 0.87 4,641.65 1.05

无形资产 267,094.72 41.85 204,537.07 38.42 154,608.72 33.62 162,998.77 36.86

开发支出 66.04 0.01 64.36 0.01 0.00 -

商誉 5,738.20 0.90 4,807.96 0.90 3,749.06 0.82 3,749.06 0.85

长期待摊费用 1,063.76 0.17 1,120.22 0.21 1,254.11 0.27 1,423.39 0.32

递延所得税资产 6,960.43 1.09 5,985.21 1.12 4,199.51 0.91 4,258.14 0.9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86.24 0.30 1,162.75 0.22 423.44 0.09 754.42 0.17

非流动资产合计 464,775.58 72.83 396,673.40 74.52 336,574.66 73.20 333,570.02 75.43

资产总计 638,201.61 100.00 532,336.65 100.00 459,818.73 100.00 442,231.38 100.00

注:上表中“占比”为其占总资产的比例。

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规模分别为442,231.38万元、459,818.73万元、532,336.65万元和638,201.61万元,呈增长的趋势。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72,517.92万元,增幅15.77%,主要系应收账款、无形资产增加所致。

从结构上看,发行人资产结构以非流动资产为主,2021-2023年末及 2024

年 6月末,发行人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333,570.02万元、336,574.66万元、396,673.40万元和464,775.5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5.43%、73.20%、74.52%和72.83%,基本保持稳定。

1、流动资产项目分析

(1)货币资金

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82,638.37万元、97,210.23万元、83,782.89万元和83,586.48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6.05%、78.88%、61.76%和48.20%,占比较高。为维持较快的业务增长速度,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量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

2022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为97,210.23万元,较年初增加14,571.86万元,增幅为17.63%,主要银行存款增加所致。2023年末货币资金余额83,782.89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13,427.34万元,降幅为13.81%,主要系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减少所致。

从具体构成看,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大额存单与履约保证金。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表: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库存现金 0.22 0.08 - -

银行存款 83,386.26 74,196.95 84,093.39 55,736.01

其他货币资金 200.00 9,585.85 13,116.84 26,902.36

合计 83,586.48 83,782.89 97,210.23 82,638.37

(2)应收账款

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12,790.36万元、10,716.49万元、27,342.84万元和64,743.23万元,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77%、8.70%、20.15%和37.33%。2022年末应收账款较2021年末减少了16.21%,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发电收入中的国家补贴部分收回金额增加较大所致;2023年末应收账款较2022年末增长了155.1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新增非同一控制子公司而增加应收账款,同时受经济环境影响部分应收款账期同比有所延长所致;2024年6月末应收账款较2023年末增长了136.78%,主要系对佛山市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应收增加所致。

表:2023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名的债务人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 计提的坏账准备 是否为关联方 账龄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6,706.42 22.64 244.14 否 1年以内、1-2年

佛山市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6,391.66 21.58 329.73 否 1年以内、1-2年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3,173.01 10.71 95.19 否 1年以内

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911.31 9.83 197.21 否 1年以内、1-2年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1,687.24 5.70 84.36 否 1年以内

合计 20,869.64 70.45 950.63 - -

表:2024年6月末按账龄披露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24年6月末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51,223.79 73.28

1至2年 14,519.48 20.77

2至3年 3,042.05 4.35

3至4年 879.26 1.26

4至5年 54.55 0.08

5年以上 184.26 0.26

合计 69,903.40 100.00

表:2024年6月末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05.71 0.15 105.71 100.00 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9,797.69 99.85 5,054.46 7.24 64,743.23

合计 69,903.40 100.00 5,160.17 7.38 64,743.23

表:2024年6月末应收账款前五名的债务人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 计提的坏账准备 是否为关联方 账龄

佛山市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2,254.33 17.53 688.17 否 1年以内、1-2年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9,370.92 13.41 596.41 否 1年以内、1-2年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7,978.56 11.41 312.11 否 1年以内、1-2年、2-3年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6,429.22 9.20 329.28 否 1年以内、1-2年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5,486.62 7.85 332.96 否 1年以内、1-2年

合计 41,519.65 59.40 2,258.92 - -

(3)预付账款

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预付账款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96.15万元和453.8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0%、0.00%、0.07%和0.26%。2024年6月末公司预付账款较2023年末增长了372.02%,主要系预付货款同比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

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089.29万元、4,600.80万元、7,023.19万元和6,951.6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4%、3.73%、5.18%和4.01%,主要为管道迁改补偿款。2022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较2021年末增幅48.93%,主要系报告期末应收管道迁改补偿款余额增加所致。2023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较2022年末增幅52.65%,主要系报告期末应收增值税退税款及代垫飞灰填埋费用增加所致。从账龄结构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 1年期以内。报告期内,发行人无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情况。

表:2024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末

管道迁改补偿款 5,811.52

保证金、押金、备用金 308.03

政府补助 712.11

代垫飞灰填埋费用 2,205.88

其他 244.38

合计 9,281.92

表:2024年6月末按账龄披露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24年6月末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4,243.48 45.72

1至2年 2,460.84 26.51

2至3年 1,838.89 19.81

3至4年 220.37 2.37

4至5年 57.19 0.62

5年以上 461.14 4.97

合计 9,281.92 100.00

表:2024年6月末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6.65 0.07 6.65 100.00 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9,275.28 99.93 2,323.63 25.05 6,951.65

合计 9,281.92 100.00 2,330.28 25.11 6,951.65

表:2024年6月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大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205.88 1年以内、1-2年、2-3年 23.77 否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1,433.08 1年以内、1-2年、2-3年 15.44 否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1,082.19 1年以内、1-2年、2-3年 11.66 否

中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697.26 1年以内、2-3年、3-4年 7.51 否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腾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669.44 1-2年 7.21 否

合计 6,087.85 65.59 -

(5)存货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存货分别为5,075.54万元、6,681.64万元、6,307.71万元和7,219.45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67%、5.42%、4.65%和4.16%。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存货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原材料 6,781.01 93.93 5,936.84 94.12 6,376.64 95.44 4,901.17 96.56

在产品 379.61 5.26 339.28 5.38 304.99 4.56 155.16 3.06

库存商品 58.83 0.81 31.59 0.50 - - - -

低值易耗品 - - - - - - 19.22 0.38

合计 7,219.45 100.00 6,307.71 100.00 6,681.64 100.00 5,075.54 100.00

(6)合同资产

2021-2023年末及 2024年 6月末,公司合同资产分别为 947.00万元、2,436.21万元、5,862.50万元和4,700.8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87%、1.98%、4.32%和2.71%。2022年末发行人合同资产较2021年末增加了157.26%,主要系建设合同增加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合同资产较 2022年末增加了140.64%,主要系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

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4,120.80万元、1,598.70万元、5,247.97万元和5,770.5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79%、1.30%、3.87%和 3.33%。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较 2022年末增加了228.26%,主要系因并购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报告期待抵扣进项税大幅增加所致。

2、非流动资产项目分析

(1)长期股权投资

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分别为287.17万元、1,109.68万元、1,926.06万元和1,939.5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09%、0.33%、0.49%和0.42%,变化幅度不大。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金额较2022年末增加了73.57%,主要系报告期内增加参股企业所致。

(2)固定资产

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净额分别为141,212.43万元、150,245.80万元、160,437.09万元和161,387.2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2.33%、44.64%、40.45%和34.72%。公司固定资产规模较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管道设备、办公及其他设备等。

2022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净额较2021年末增加9,033.37万元,固定资产增幅为6.40%,主要系发行人在建管道设备完工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2023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净额较2022年末增加10,191.29万元,固定资产增幅为6.78%,主要系发行人在建管道设备完工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表:发行人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一、固定资产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60,181.34 58,002.93 56,218.46 53,375.75

机器设备 60,799.33 60,592.23 59,136.54 58,197.05

运输工具 2,229.61 2,028.08 1,910.57 1,821.86

管道设备 268,705.47 262,168.03 239,919.69 222,862.07

办公及其他设备 7,943.76 7,543.87 6,905.64 6,281.51

合计 399,859.50 390,335.14 364,090.91 342,538.24

二、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33,181.71 32,164.02 30,263.00 28,885.31

机器设备 48,640.28 47,801.12 46,234.12 45,678.83

运输工具 1,913.89 1,733.23 1,637.73 1,605.10

管道设备 146,065.49 139,952.90 128,067.27 117,848.20

办公及其他设备 6,216.08 5,792.00 5,187.57 4,819.18

合计 236,017.46 227,443.27 211,389.68 198,836.63

三、减值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 1,869.80 1,869.80 1,869.80 1,869.80

机器设备 579.45 579.45 580.09 613.86

运输工具 - - - -

管道设备 1.97 1.97 1.97 1.97

办公及其他设备 3.56 3.56 3.56 3.56

合计 2,454.78 2,454.78 2,455.42 2,489.19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总额:

房屋及建筑物 25,129.83 23,969.12 24,085.66 22,620.64

机器设备 11,579.60 12,211.66 12,322.33 11,904.37

运输工具 315.72 294.85 272.84 216.76

管道设备 122,638.01 122,213.16 111,850.45 105,011.90

办公及其他设备 1,724.11 1,748.31 1,714.52 1,458.76

合计 161,387.26 160,437.09 150,245.80 141,212.43

(3)在建工程

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12,711.40万元、15,209.96万元、11,375.76万元和13,721.9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81%、4.52%、2.87%和2.95%。

表:2023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北滘出厂(三乐路至环镇西路)DN1200给水管道工程 917.76 - 917.76

管道工程 8,549.01 - 8,549.01

新能源工程 1,384.96 - 1,384.96

零星工程 524.02 - 524.02

其中:垃圾焚烧发电业务零星工程 - - -

其他业务零星工程 524.02 - 524.02

合计 11,375.76 - 11,375.76

表:2024年6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末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北滘出厂(三乐路至环镇西路)DN1200给水管道工程 - - -

管道工程 12,010.21 - 12,010.21

新能源工程 1,329.91 - 1,329.91

零星工程 381.87 - 381.87

其中:垃圾焚烧发电业务零星工程 299.46 - 299.46

其他业务零星工程 82.41 - 82.41

合计 13,721.99 - 13,721.99

(4)使用权资产

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使用权资产分别为4,641.65万元、3,979.04万元、3,493.16万元和3,207.60万元,在非流动资产中占比分别为1.39%、1.18%、0.88%和0.69%。发行人使用权资产主要为新增租赁和企业合并增加的房屋建筑物。

(5)无形资产

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无形资产分别为162,998.77万元、

154,608.72万元、204,537.07万元和267,094.72万元,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48.86%、45.94%、51.56%和57.47%。2023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2022年末增加了32.29%,主要系报告期内因并购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特许经营权同比增加所致。2024年6月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2023年末增加了30.58%,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非同一控制子公司,特许经营权同比增加所致。

表:发行人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一、账面原值 371,107.35 246,915.81 183,521.38 185,551.81

其中:土地使用权 28,623.63 28,623.63 28,623.63 28,714.68

专利权 2,459.13 345.55 - -

非专利技术 - - - -

软件 1,750.17 1,627.78 1,475.56 1,020.27

特许经营权 337,278.18 215,322.62 152,425.95 154,820.63

客户资源 996.24 996.24 996.24 996.24

二、累计摊销额 104,005.42 42,371.54 28,905.46 22,545.84

其中:土地使用权 7,020.65 6,744.96 6,193.58 5,645.09

专利权 174.19 34.49 - -

非专利技术 - - - -

软件 1,233.99 1,119.37 887.16 685.53

特许经营权 95,196.97 34,107.43 21,492.56 15,965.02

客户资源 379.63 365.29 332.17 250.19

三、减值准备金额 7.21 7.21 7.21 7.21

其中:土地使用权 7.21 7.21 7.21 7.21

专利权 - - - -

非专利技术 - - - -

软件 - - - -

特许经营权 - - - -

客户资源 - - - -

四、账面价值 267,094.72 204,537.07 154,608.72 162,998.77

其中:土地使用权 21,595.77 21,871.46 22,422.84 23,062.38

专利权 2,284.94 311.06 - -

非专利技术 - - - -

软件 516.18 508.40 588.41 334.73

特许经营权 242,081.22 181,215.19 130,933.40 138,855.61

客户资源 616.61 630.95 664.07 746.05

(6)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4,258.14万元、4,199.51万元、5,985.21万元和6,960.43万元,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1.28%、1.25%、1.51%和1.50%。2023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了42.52%,主要系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增加2023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金额1,042.89万元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754.42万元、423.44万元、1,162.75万元和1,886.24万元,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0.23%、0.13%、0.29%和0.41%。2023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了174.60%,主要系预付设备款与工程款项目余额同比增加所致。2024年6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了62.22%,主要系预付设备款项同比增加所致。

(三)负债结构分析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23,042.11 7.73 22,261.48 11.44 20,023.92 13.15 17,516.55 11.06

应付账款 11,757.72 3.94 8,970.92 4.61 7,442.39 4.89 4,487.10 2.83

合同负债 2,150.26 0.72 2,372.57 1.22 2,297.84 1.51 1,550.60 0.98

应付职工薪酬 3,751.34 1.26 5,055.78 2.60 4,526.88 2.97 4,064.57 2.57

应交税费 5,503.73 1.85 4,602.18 2.36 3,058.30 2.01 2,343.46 1.48

其他应付款 48,957.66 16.42 48,275.98 24.80 46,468.06 30.51 59,793.16 37.7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7,633.41 9.27 19,892.99 10.22 12,037.98 7.90 11,569.51 7.31

其他流动负债 3,985.27 1.34 3,549.17 1.82 2,003.51 1.32 1,483.69 0.94

流动负债合计 126,781.50 42.53 114,981.07 59.08 97,858.88 64.26 102,808.65 64.9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42,466.09 47.79 60,233.81 30.95 37,000.00 24.30 38,430.66 24.28

租赁负债 2,766.30 0.93 3,089.50 1.59 3,570.71 2.34 4,168.00 2.63

预计负债 1,106.22 0.37 533.6 0.27 1,793.10 1.18 2,588.22 1.6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666.10 3.58 1,611.05 0.83 96.84 0.06 86.61 0.05

递延收益 53.30 0.02 60.89 0.03 76.05 0.05 89.18 0.06

其他非流动负债 14,253.57 4.78 14,115.15 7.25 11,894.68 7.81 10,140.99 6.4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1,311.58 57.47 79,644.00 40.92 54,431.38 35.74 55,503.66 35.06

负债总计 298,093.08 100.00 194,625.07 100.00 152,290.26 100.00 158,312.31 100.00

注:上表中“占比”为其占总负债的比例。

截至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58,312.31万元、152,290.26万元、194,625.07万元和298,093.08万元,负债总额呈增长的趋势,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42,334.81万元,增幅为27.80%。2024年6月末较2023年末增加103,468.01万元,增幅为53.16%。

1、流动负债项目分析

(1)短期借款

截至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17,516.55万元、20,023.92万元、22,261.48万元和23,042.1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7.04%、20.46%、19.36%和18.17%。2022年末短期借款较 2021年末增加了2,507.37万元,同比增幅为14.31%,主要系发行人信用借款增加所致。2023年末短期借款较2022年末增加了2,237.56万元,同比增幅为11.17%,主要系发行人质押借款和信用借款增加所致。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短期借款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质押借款 1,000.00 500.00 - -

信用借款 22,030.14 21,747.61 20,007.78 -

应付利息 11.97 13.87 16.14 16.55

保证借款 - - - 17,500.00

合计 23,042.11 22,261.48 20,023.92 17,516.55

(2)应付账款

截至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4,487.10万元、7,442.39万元、8,970.92万元和11,757.7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4.36%、7.61%、7.80%和9.27%。从应付账款账龄来看,报告期内公司的应付账款以1年内为主。公司2022年末应付账款较2021年末增加了65.86%,主要系环投公司2022年开展了较多的中小维修及技改项目,相应的维修技改以及随着二次供水业务的拓展,导致应付账款增加。公司2023年末应付账款较2022年末增加了20.54%,主要系2023年并购自华、汇丰源及沧州京投公司,增加应付账款所致。公司2024年6月末应付账款较2023年末增加31.06%,主要系2024年并购顺合环保公司,应付采购款项增加所致。

表: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应付账款账龄分析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1年以内(含1年) 9,556.93 6,187.73 5,524.26 3,393.15

1-2年(含2年) 1,289.55 1,756.92 1,266.00 682.41

2-3年(含3年) 450.17 404.51 311.36 280.03

3-4年(含4年) 49.87 255.68 212.96 17.44

4-5年(含5年) 36.20 212.96 13.74 104.41

5年以上 375.00 153.11 114.07 9.65

合计 11,757.72 8,970.92 7,442.39 4,487.10

表:2024年6月末应付账款前五大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债权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付账款的比例 是否是关联方

1 河北鸿坤环保有限公司 929.92 7.91 否

2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830.49 7.06 否

3 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301.70 2.57 否

4 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213.98 1.82 否

5 佛山市灏淦五金交电有限公司 213.30 1.81 否

合计 2,489.39 21.17 -

(3)合同负债

截至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分别为1,550.60万

元、2,297.84万元、2,372.57万元和2,150.26万元。2022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金额为2,297.84万元,较年初增加747.24万元,增幅为48.19%,主要系工程款和未履行完毕的服务项目增加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金额为2,372.57万元,较年初增加74.73万元,增幅为3.25%,主要系工程款增加所致。

(4)应交税费

截至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应交税费分别为2,343.46万元、3,058.30万元、4,602.18万元和 5,503.7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2.28%、3.13%、4.00%和4.34%。2023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较2022年末增加了50.48%,主要系应交未交企业所得税同比增加所致。

(5)其他应付款

截至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59,793.16万元、46,468.06万元、48,275.98万元和48,957.6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58.16%、47.48%、41.99%和38.62%。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末其他应付款明细

单位:万元

种类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工程、设备款 39,003.58 38,764.92 39,729.03 50,598.77

代征污水和垃圾处理费 5,327.38 5,342.08 3,263.86 5,159.31

保证金、押金 3,228.21 3,120.72 2,580.73 2,408.22

资产转让款 - - 133.68 516.08

往来款 85.65 180.52 7.93 13.11

其他 1,312.84 867.75 752.82 1,097.67

合计 48,957.66 48,275.98 46,468.06 59,793.16

表:2024年6月末其他应付款前五大情况

单位:万元、%

债权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其他应付款的比例 是否关联方

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3,569.70 7.29 否

佛山市顺德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29.18 4.55 否

绿宝景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893.44 3.87 否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1,758.29 3.59 否

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 1,564.13 3.19 否

合计 11,014.74 22.50 -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1,569.51万元、12,037.98万元、19,892.99万元和27,633.41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11.25%、12.30%、17.30%和21.80%。2023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增长65.25%,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预计负债增加所致。2024年6月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增长38.91%,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大幅增加所致。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5,052.43 17,207.21 11,400.00 11,000.00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726.66 686.31 600.85 556.92

1年内到期的应付利息 105.85 59.47 37.13 12.60

1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 1,748.47 1,940.00 - -

合计 27,633.41 19,892.99 12,037.98 11,569.51

(7)其他流动负债

截至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1,483.69万元、2,003.51万元、3,549.17万元和3,985.2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44%、2.05%、3.09%和 3.14%。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金额为2,003.51万元,较2021年末增幅为35.04%,主要系报告期末待转销项税余额同比增加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金额为3,549.17万元,较2022年末增幅为77.15%,主要系报告期末待转销项税余额同比增加所致。

2、非流动负债项目分析

(1)长期借款

截至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38,430.66万元、37,000.00万元、60,233.81万元和142,466.09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69.24%、67.98%、75.63%和83.16%。2023年末长期借款较2022年末增加23,233.81万元,增幅为62.79%,主要系报告期内因并购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长期借款同比增加所致。2024年6月末长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加82,232.28万元,增幅136.52%,主要系报告期内长期融资规模随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增加所致。

表: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质押借款 57,828.09 60,233.81 22,400.00 38,400.00

信用借款 84,638.00 - 14,600.00 -

应付利息 - - - 30.66

合计 142,466.09 60,233.81 37,000.00 38,430.66

(2)预计负债

截至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预计负债分别为2,588.22万元、1,793.10万元、533.60万元和 1,106.22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为4.66%、3.29%、0.67%和0.65%。2023年末,发行人预计负债较2022年末减少1,259.50万元,降幅为70.24%,主要系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2024年6月末,发行人预计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572.62万元,增幅为107.31%,主要系报告期持续计提大修理费用以及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重分类金额较期初有所减少所致。

(3)递延所得税负债

截至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86.61万元、96.84万元、1,611.05万元和10,666.1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为0.16%、0.18%、2.02%和6.23%。2023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较2022年末增加了1,563.62%,主要系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增加2023年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金额994.76万元。2024年6月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了 562.06%,主要系报告期内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四)所有者权益构成情况分析

表: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构成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股本 61,751.87 18.16 61,751.87 18.29 61,751.87 20.08 61,751.87 21.75

资本公积 54,948.88 16.16 54,948.05 16.27 54,948.05 17.87 54,948.05 19.35

其他综合收益 288.96 0.08 308.9 0.09 290.52 0.09 259.82 0.09

专项储备 507.25 0.15 767.96 0.23 861.74 0.28 767.11 0.27

盈余公积 9,383.44 2.76 8,745.48 2.59 8,074.35 2.63 7,181.08 2.53

未分配利润 131,763.90 38.74 130,989.18 38.79 114,111.50 37.11 99,019.14 34.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58,644.31 76.05 257,511.43 76.25 240,038.04 78.05 223,927.07 78.87

少数股东权益 81,464.22 23.95 80,200.15 23.75 67,490.43 21.95 59,992.00 21.13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0,108.53 100.00 337,711.58 100.00 307,528.47 100.00 283,919.07 100.00

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为283,919.07万元、307,528.47万元、337,711.58万元和340,108.53万元。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主要由股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等构成。

2022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同比增加23,609.40万元,增幅为8.32%,主要系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东权益增加所致;2023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同比增加30,183.11万元,增幅为9.81%,主要系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东权益增加所致;2024年6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较上年末增加了2,396.95万元,增幅为0.71%,变动不大。

(1)股本

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股本均为61,751.87万元,未变化。

(2)资本公积

2021-2023年末,公司资本公积均为54,948.05万元,2024年6月末资本公积为54,948.88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子公司少数股东出资溢价,增加其他资本公积0.83万元所致。

(3)专项储备

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专项储备分别为767.11万元、861.74万元、767.96万元和507.25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0.27%、0.28%、0.23%和0.15%。公司专项储备均为安全生产费。

(4)盈余公积

2021-2023年末及 2024年 6月末,公司盈余公积分别为 7,181.08万元、8,074.35万元、8,745.48万元和9,383.44万元。

(5)未分配利润

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未分配利润分别为99,019.14万元、

114,111.50万元、130,989.18万元和131,763.90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34.88%、37.11%、38.79%和38.74%。

(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为223,927.07万元、240,038.04万元、257,511.43万元和258,644.31万元。近几年来公司经营效益较好,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逐年增加。

(7)少数股东权益

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59,992.00万元、67,490.43万元、80,200.15万元和 81,464.22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21.13%、21.95%、23.75%和23.95%。

(五)现金流量分析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表主要科目一览表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8,300.75 151,624.84 147,328.54 144,910.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354.42 95,364.71 86,120.23 83,027.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946.33 56,260.14 61,208.31 61,883.1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228.31 7,043.84 16,006.46 2,297.3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262.27 38,181.23 37,956.58 74,933.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033.97 -31,137.38 -21,950.12 -72,636.0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1,905.87 21,428.75 35,007.78 53,832.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5,628.73 56,447.86 45,908.59 59,399.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277.14 -35,019.11 -10,900.80 -5,567.9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189.45 -9,896.36 28,357.38 -16,320.84

1、经营性现金流

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1,883.14万元、61,208.31万元、56,260.14万元和22,946.33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等。

2、投资性现金流

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2,636.03万元、-21,950.12万元、-31,137.38万元和-30,033.97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和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公司2022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比2021年增加50,685.91万元,增幅为69.78%,主要系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购买不可提前支取但可转让的大额存单现金流出以及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现金)同比减少,且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收回大额存单、定期存款本金及利息)同比增加所致。2023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41.86%,主要系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所致。

3、筹资性现金流

2021-2023年度及 2024年 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53,832.00万元、35,007.78万元、21,428.75万元和111,905.87万元,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呈现波动趋势。

2021-2023年度及 2024年 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59,399.95万元、45,908.59万元、56,447.86万元和95,628.73万元。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呈现波动趋势。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38.79%,主要系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567.95万元、-10,900.80万元、-35,019.11万元和16,277.14万元。公司2022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比2021年减少主要系融入资金降幅大于偿还债务、利息现金流出降幅所致。公司2023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21.25%,主要是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以及新增子公司沧州京投偿还原控股股东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息约1亿元所致。

(六)盈利能力分析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盈利能力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营业收入 85,293.87 145,560.23 131,963.34 133,811.88

营业成本 49,089.57 83,260.89 72,371.24 69,211.98

销售费用 2,155.12 4,395.27 4,204.36 4,468.31

管理费用 6,818.64 12,669.43 11,099.43 11,276.40

研发费用 1,690.19 2,362.57 2,501.65 1,140.52

财务费用 2,184.76 571.04 1,027.73 2,218.36

营业利润 22,634.81 41,753.13 41,102.90 43,851.01

利润总额 22,751.61 41,996.18 41,246.48 43,905.39

净利润 17,729.25 34,264.35 33,013.94 36,709.38

1、营业收入分析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营业收入 85,293.87 145,560.23 131,963.34 133,811.88

营业成本 49,089.57 83,260.89 72,371.24 69,211.98

毛利额 36,204.30 62,299.34 59,592.10 64,599.90

毛利率 42.45% 42.80% 45.16% 48.28%

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33,811.88万元、131,963.34万元、145,560.23万元和85,293.87万元。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10.30%,主要由于工程业务增加所致。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实现毛利额分别为64,599.90万元、59,592.10万元、62,299.34万元和36,204.30万元,实现毛利率分别为48.28%、45.16%、42.80%和42.45%,呈下降趋势。

2、费用分析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期间费用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销售费用 2,155.12 2.53 4,395.27 3.02 4,204.36 3.19 4,468.31 3.34

管理费用 6,818.64 7.99 12,669.43 8.70 11,099.43 8.41 11,276.40 8.43

研发费用 1,690.19 1.98 2,362.57 1.62 2,501.65 1.90 1,140.52 0.85

财务费用 2,184.76 2.56 571.04 0.39 1,027.73 0.78 2,218.36 1.66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合计 12,848.71 15.06 19,998.31 13.74 18,833.17 14.27 19,103.59 14.28

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19,103.59万元、18,833.17万元、19,998.31万元和 12,848.7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4.28%、14.27%、13.74%和15.06%。

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期间费用中销售费用分别为4,468.31万元、4,204.36万元、4,395.27万元和 2,155.1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34%、3.19%、3.02%和2.53%。

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期间费用中管理费用分别为11,276.40万元、11,099.43万元、12,669.43万元和 6,818.6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8.43%、8.41%、8.70%和7.99%,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及劳务、折旧及摊销、办公及后勤费用等。

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期间费用中研发费用分别为1,140.52万元、2,501.65万元、2,362.57万元和 1,690.1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0.85%、1.90%、1.62%和1.98%,研发费用规模总体呈现上升趋势。

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期间费用中财务费用分别为2,218.36万元、1,027.73万元、571.04万元和2,184.7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66%、0.78%、0.39%和2.56%,呈现波动趋势。2022年财务费用较2021年下降53.67%,2023年财务费用较2022年下降44.44%,主要系利息支出减少所致。2024年1-6月财务费用较2023年度上涨282.59%,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融资规模、利息支出同比增加,同时受利率下行等影响,利息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3、重大投资收益

表:发行人2021-2023年及2024年1-6月利润表中其他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指标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投资收益 57.65 108.75 64.60 11.17

营业外收入 122.41 471.99 503.23 431.88

营业外支出 5.61 228.94 359.65 377.49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投资收益主要系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11.17万元、64.60万元、108.75万元和57.65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431.88万元、503.23万元、471.99万元和 122.41万元。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违约金及罚款收入、固定资产处置利得、管道迁改补偿款及其他。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明细如下:

表:发行人2021-2023年及2024年1-6月营业外收入构成表

单位:万元

指标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违约金、罚款收入 9.92 71.31 20.81 232.68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03.74 21.81

管道迁改补偿款 101.08 301.40 224.59 38.45

废旧物资处理收入 0.56 - - -

其他 10.85 99.28 154.09 138.94

合计 122.41 471.99 503.23 431.88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377.49万元、359.65万元、228.94万元和5.61万元。

(七)运营效率分析

表:发行人2021-2023年及2024年1-6月运营效率指标

指标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 0.15 0.29 0.29 0.32

流动资产周转率 0.55 1.12 1.14 1.30

应收账款周转率 1.85 7.65 11.23 11.64

存货周转率 7.26 12.82 12.31 14.66

2021-2023年,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较为稳定,流动资产周转率逐年减少,主要原因在于发行人流动资产的增长。2024年 1-6月,总资产周转率较去年同期,基本保持不变。

2021-2023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降,主要是因为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随合并规模扩大而增加,同时受经济环境影响部分应收款账期同比有所延长的影响。2024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较去年同期,变化较大。

2021-2023年发行人的存货周转率总体呈下降趋势。2024年1-6月,存货周转率较去年同期,略有提升。

(八)偿债能力分析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指标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流动比率 1.37 1.18 1.26 1.06

速动比率 1.31 1.13 1.19 1.01

EBITDA(亿元) 4.29 6.92 6.68 6.91

EBITDA利息倍数(倍) 16.03 26.79 23.15 19.24

资产负债率(%) 46.71 36.56 33.12 35.80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截至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06、1.26、1.18和1.37,速动比率分别为1.01、1.19、1.13和1.31。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高。2021-2023年及2024年1-6月,发行人EBITDA分别为6.91亿元、6.68亿元、6.92亿元及4.29亿元,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9.24、23.15、26.79和16.03,覆盖倍数较高,发行人偿债能力较强。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截至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5.80%、33.12%、36.56%和46.71%。报告期公司资产负债率不高。

从贷款偿还率来看,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始终按期偿还有关债务。发行人具有较强的发展能力,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行人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发行人的贷款到期均能按时偿付,从未出现逾期情况,具有良好的资信水平。公司已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建立了稳健自律的财务政策与良好的风险控制机制,根据自身发展状况有效控制负债规模,严格防范债务风险。公司信誉良好,融资渠道畅通。

四、发行人有息债务及其偿付情况

(一)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有息债务及其偿付情况

截至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66,959.80万元、68,461.05万元、99,761.98万元和190,666.49万元,主要由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以及长期借款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有息债务余额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末 2023年度末 2022年度末 2021年度末

短期借款 23,042.11 22,261.48 20,023.92 17,516.5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5,158.29 17,266.68 11,437.13 11,012.60

长期借款 142,466.09 60,233.81 37,000.00 38,430.66

合计 190,666.49 99,761.98 68,461.05 66,959.80

注:此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剔除“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与“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计算得出。

(二)有息债务期限结构及担保结构

1、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到期期限分布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期限 1年以内(含1年) 1-2年(含2年) 2-3年(含3年) 3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23,042.11 - - - 23,042.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5,158.29 - - - 25,158.29

长期借款 - 45,615.84 18,120.89 78,729.36 142,466.09

合计 48,200.40 45,615.84 18,120.89 78,729.36 190,666.49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为190,666.49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债务为48,200.40万元,占有息债务余额的25.28%,主要是短期借款和部分长期债务将在未来一年内偿还所致,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有息债务为142,466.09万元,占有息债务总余额的比例为74.72%。

2、有息债务担保结构

(1)短期借款

截至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类表如下:

表: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质押借款 1,000.00 500.00 - -

信用借款 22,030.14 21,747.61 20,007.78 -

应付利息 11.97 13.87 16.14 16.55

保证借款 - - 17,500.00

合计 23,042.11 22,261.48 20,023.92 17,516.55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短期借款明细表如下:

表: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短期借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贷款日期 金额 利率 还款日期 信用类型

华夏银行佛山分行 2024.3.6 11,500.00 2.39% 2025.3.6 信用

工商银行佛山顺德支行 2024.3.7 2,250.00 2.60% 2025.3.5 信用

工商银行佛山顺德支行 2024.3.29 3,750.00 2.60% 2025.3.27 信用

中信银行佛山分行 2023.7.21 383.15 2.50% 2024.7.19 信用

中信银行佛山分行 2023.8.18 412.42 2.50% 2024.8.16 信用

中信银行佛山分行 2023.9.20 393.13 2.40% 2024.9.18 信用

中信银行佛山分行 2023.10.20 351.98 2.20% 2024.10.18 信用

中信银行佛山分行 2023.11.21 364.05 2% 2024.11.19 信用

中信银行佛山分行 2023.12.19 359.83 2.55% 2024.12.18 信用

中信银行佛山分行 2024.6.19 311.54 2.20% 2025.6.18 信用

光大银行佛山分行 2023.8.18 299.72 3.10% 2024.8.17 信用

光大银行佛山分行 2023.9.14 300.00 3.20% 2024.9.13 信用

中国银行顺德分行 2023.9.27 500.00 3.10% 2024.9.25 专利质押

中国银行顺德分行 2024.6.6 500.00 3.10% 2025.6.4 专利质押

中信银行佛山分行 2024.4.24 500.00 3.20% 2025.4.24 信用

中信银行佛山分行 2024.6.24 300.00 3.20% 2025.6.24 信用

光大银行佛山分行 2024.1.8 34.82 3.40% 2025.1.7 信用

光大银行佛山分行 2024.2.1 42.40 3.40% 2025.1.31 信用

光大银行佛山分行 2024.4.12 27.10 3.40% 2025.4.11 信用

中信银行佛山分行 2024.1.19 100.00 3.45% 2024.10.17 信用

中信银行佛山分行 2024.2.5 50.00 3.45% 2024.11.1 信用

中信银行佛山分行 2024.3.11 50.00 3.45% 2024.12.9 信用

中信银行佛山分行 2024.4.2 50.00 3.45% 2025.4.2 信用

中信银行佛山分行 2024.4.29 100.00 3.45% 2025.4.29 信用

中信银行佛山分行 2024.6.12 100.00 3.45% 2025.6.12 信用

合计 23,030.14

注:2024年6月末短期借款余额为23,042.11万元,与明细表总计差异为11.97万元,为计提未逾期的应付利息。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类表如下:

表: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5,052.43 17,207.21 11,400.00 11,000.00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726.66 686.31 600.85 556.92

1年内到期的应付利息 105.85 59.47 37.13 12.60

1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 1,748.47 1,940.00 - -

合计 27,633.41 19,892.99 12,037.98 11,569.51

(3)长期借款

截至2021-2023年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类表如下:

表: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质押借款 57,828.09 60,233.81 22,400.00 38,400.00

信用借款 84,638.00 - 14,600.00 -

应付利息 - - - 30.66

合计 142,466.09 60,233.81 37,000.00 38,430.66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长期借款明细表如下:

表: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长期借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借款主体 贷款银行 贷款日期 金额 到期日期 融资利率 信用类型

汇丰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2024.2.8 535.05 2028.2.6 浮动利率 质押

沧州京投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间支行 2021.12.24 42,693.04 2036.3.23 浮动利率 质押

顺控发展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 2016.3.7 7,400.00 2029.3.6 1.20% 质押

顺控发展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 2015.12.30 4,100.00 2028.12.29 1.20% 质押

顺控发展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 2015.12.30 3,100.00 2035.12.29 1.20% 质押

顺控发展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 2024.1.25 15,936.00 2026.1.17 浮动利率 信用

顺控发展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 2024.1.18 5,500.00 2029.1.17 浮动利率 信用

顺控发展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 2024.2.7 1,996.00 2026.2.6 浮动利率 信用

顺控发展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 2024.3.29 41,000.00 2029.3.28 浮动利率 信用

顺控发展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 2024.4.10 2,900.00 2029.3.28 浮动利率 信用

顺控发展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 2024.6.28 4,696.00 2026.6.27 浮动利率 信用

顺控发展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1.22 2,880.00 2029.1.18 浮动利率 信用

顺控发展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2024.6.28 8,730.00 2026.6.27 浮动利率 信用

顺控自华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 2024.6.28 1,000.00 2027.6.27 浮动利率 信用

合计 142,466.09

(三)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待偿还融资债券。

五、发行人关联方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的关联方及其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公司的子公司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有23家,具体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66,666.67 51.00%

2 佛山市顺合环保有限公司 30,000.00 100.00%

3 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 27,500.00 100.00%

4 沧州京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5,856.22 66.71%

5 广东顺控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

6 佛山市顺德区汇丰源环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600.00 95.00%

7 广东顺控绿色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 100.00%

8 佛山市顺德区海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

9 广东顺控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

10 广东顺控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

11 广东顺控自华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62.80%

12 阜南绿色东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8,750.00 100.00%

13 广东顺控顺水建设有限公司 4,080.00 100.00%

14 广东皓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008.00 62.80%

15 佛山市顺德区源溢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2,000.00 100.00%

16 佛山市顺德区华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1,200.00 100.00%

17 佛山市顺德区源润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1,200.00 100.00%

18 广东顺控鼎维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500.00 62.80%

19 佛山市顺德区华博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20 江门市金旭柒玖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21 佛山市顺德区华盈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300.00 100.00%

22 广东顺控泓铖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 43.00%

23 广东浩易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008.00 100.00%

3、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无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

本期与发行人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发行人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的关系

佛山市盈顺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广东天瑞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4、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表: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企业的关系

广东顺控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单位

广东顺控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德龙智造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单位

广东顺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单位

广东顺德科创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智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德为食品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慧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华桂园酒店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单位

广东琛悦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单位

广东顺高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单位

广东顺高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单位

佛山市优盟商务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品顺真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科德金叶贸易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单位

佛山顺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重要参股单位

广东顺恒律师事务所 控股股东董监高兼任董事/高管的单位

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注1 控股股东董监高曾兼任董事/高管的单位

广东顺控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注2 控股股东董监高曾兼任董事/高管的单位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3 控股股东董监高曾兼任董事/高管的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注4 控股股东董监高曾兼任董事/高管的单位

广东顺控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注5 控股股东曾控制单位

广东顺控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注6 控股股东曾控制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顺控桂畔海水系治理有限公司注7 控股股东曾控制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路桥养护有限公司注8 控股股东曾控制单位

北京易二零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监高担任董事/高管的单位

注1:控股股东的董监高于2022年5月离任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故关联关系直至2023年5月止。

注2:控股股东的董监高于2022年5月离任广东顺控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故关联关系直至2023年5月止。

注3:控股股东的董监高于2023年6月离任控股股东董事,故其兼任董事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直至2024年6月止。

注4:控股股东的董监高于2022年1月离任控股股东高管,故其兼任董事长、总经理的佛山市顺德区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直至2023年1月止。

注5:2023年11月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将股权转让至佛山市顺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故关联关系直至2024年11月止。

注6:2023年11月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将股权转让至佛山市顺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故关联关系直至2024年11月止。

注7:2023年11月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将股权转让至佛山市顺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故关联关系直至2024年11月止。

注8:2023年9月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将股权转让至佛山市顺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故关联关系直至2024年9月止。

(二)关联交易情况

发行人本部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以及其相互间的关联交易已在合并报表编制过程中按相关会计政策与制度对冲抵消。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关联方交易包括日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日常性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与关联方间存在诸多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6月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053.96 2.15 2,584.56 3.10 2,877.93 3.98 2,903.04 4.19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5,789.99 6.79 6,507.33 4.47 313.78 0.24 649.04 0.49

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发行人关联销售发生额分别为649.04万元、313.78万元、6,507.33万元和5,789.9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49%、0.24%、4.47%和 6.79%;关联采购发生额分别为 2,903.04万元、2,877.93万元、2,584.56万元和 1,053.96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4.19%、3.98%、3.10%和2.15%。报告期内,主要的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发生在发行人与佛山市顺德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及广东顺控市政投

资有限公司之间,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顺控集团及其控制企业

1.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7.69 -0.30注 50.68 150.75

2.佛山市顺德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731.22 1,538.39 1,419.09 1,471.35

3.佛山市顺德区华桂园酒店有限公司 0.18 4.44 0.80 1.61

4.佛山市顺德区科德金叶贸易有限公司 - 0.27 18.29 19.87

5.佛山市优盟商务有限公司 0.30 0.90 - -

6.广东顺控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35.98 172.73 133.20 -

7.广东顺控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4.52 1.59

8.佛山市顺德区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0.60 0.45 -

9.广东科融创孵化服务有限公司 - 5.23 10.00 -

10.广东琛悦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89.66 87.73 - -

11.佛山市顺德区顺汇置业有限公司 - - - 4.90

12.广东顺高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 4.97

13.广东顺高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3.69

14.佛山市顺德区品顺真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0.22

15.佛山顺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67

二、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392.07 1,127.99 1,252.97

三、北京易二零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13.00 16.00 20.00 -

四、广东顺恒律师事务所 9.10 17.60 11.64 -

五、广东天瑞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86.27 348.91 81.27 -

六、佛山市盈顺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0.02 - - -

合计 1,053.96 2,584.56 2,877.93 2,903.04

注:2023年与关联方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交易额为负数系按审定结算金额调整以前年度交易暂估金额。

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佛山市顺德区实德投资有限公司 - - 6.47 6.52

佛山市顺德区顺控桂畔海水系治理有限公司 - - 3.22 -

广东顺控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5.95 - 1.15 7.64

广东顺德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13.40 9.38

佛山市顺德区华桂园酒店有限公司 -2.76注1 -9.42注1 10.30 74.35

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3.46 -

佛山市顺德区德为食品有限公司 14.42 22.03 5.31 28.81

佛山市顺德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 18.64 13.92

佛山市顺德区顺控培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 9.25 -0.35注2

佛山市顺德区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 21.60 -

广东顺控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5,659.46 6,093.04 89.50 -

广东顺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 131.11 7.55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0.38 -

佛山市顺德区路桥养护有限公司 - 9.22 - 9.17

广东顺控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46.26 22.04 - 12.20

佛山市顺德区德容食品有限公司 - 0.33 - 2.63

广东顺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0.32 - -

广东顺控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15.30 - -

广东顺德科创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8.24 56.77 - -

佛山市顺德区慧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15.17 - -

广东顺控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5.84 186.93 - -

佛山市顺德区智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20 68.31 - -

佛山市顺德区德龙智造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34.38 27.29 - -

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 43.98

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10.82

佛山市顺德区顺控路桥投资有限公司 - - - 201.19

广东辰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209.00

佛山市顺德区容芯产业园有限公司 - - - 11.94

广东顺控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0.30

合计 5,789.99 6,507.33 313.78 649.04

注1:2024年1-6月及2023年与关联方佛山市顺德区华桂园酒店有限公司交易额为负数系按审定结算金额调整以前年度交易暂估金额。

注 2:2021年与关联方佛山市顺德区顺控培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交易额为负数系按审定结算金额调整以前年度交易暂估金额。

(2)关联租赁情况

发行人作为出租方: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佛山市盈顺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2.75 10.06 10.51 5.02

佛山市顺德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3.30 7.46 3.17 -

发行人作为承租方: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广东顺控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土地等 455.55 915.63 776.19 756.08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无关联托管、承包情况。

(2)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关联担保情况

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担保方,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3)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层面不存在与外部关联方的资金拆借。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况。

(4)关联方资产、股权、资产负债转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相关情况。

(5)关联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438.55 696.36 472.71 329.75

(6)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佛山市顺德区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管道迁改补偿款 - - 263.17 46.86

佛山市顺德区顺控桂畔海水系治理有限公司注1 管道迁改补偿款 - -3.26 27.75 27.56

佛山市顺德区恒顺交通投资管理公司注2 管道迁改补偿款 - - - -14.37

广东顺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管道迁改补偿款 - - - 253.03

广东辰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管道迁改补偿款 - - - 13.18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315.62 1,153.81 584.88 459.11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2.76 90.17 230.72 281.97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手续费及其他 53.63 111.84 92.65 111.60

合计 372.01 1,352.56 1,199.18 1,178.95

注 1:2023年与关联方佛山市顺德区顺控桂畔海水系治理有限公司交易额为负数系按审定结算金额调整以前年度交易暂估金额。

注 2:2021年与关联方佛山市顺德区恒顺交通投资管理公司交易额为负数系按审定结算金额调整以前年度交易暂估金额。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应收项目

1)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佛山市顺德区德龙智造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28.44 5.78

佛山市顺德区华桂园酒店有限公司 53.92 30.64 55.89 55.89

佛山市顺德区顺控桂畔海水系治理有限公司 1.53 1.53 1.53

佛山市盈顺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5.52

广东辰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14.00

广东顺德科创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2.62 5.32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6

广东顺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92.94

广东顺控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3,139.20 1,284.17 4.97

广东顺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7.94

广东顺控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6.31

广东顺控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42.45

广东顺控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49.04

合计 3,351.45 1,327.44 275.12 55.89

2)合同资产账面余额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佛山市顺德区德为食品有限公司 27.56 15.77 6.28

佛山市顺德区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21.60 0.09

佛山市顺德区华桂园酒店有限公司 1.64 58.10 81.41 78.41

佛山市顺德区慧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65 11.58

佛山市顺德区顺控路桥投资有限公司 130.69

佛山市顺德区智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3.39 77.03

广东辰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62.62

广东顺控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2,064.86 2,542.90 3.61

广东顺控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168.41 206.52

合计 2,347.51 2,911.89 106.62 378.10

3)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佛山市顺德区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348.05 304.36

佛山市顺德区顺控桂畔海水系治理有限公司 12.76 12.76

佛山市盈顺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0.35

广东辰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7.19 7.19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1.16 0.00 0.00

广东顺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55.66 78.89

合计 111.16 0.00 423.66 403.56

4)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余额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广东顺控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 2.39 2.39

5)应收利息账面余额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189.93 -

发行人作为顺控集团下属上市公司,财务独立于控股股东,不存在资金实时集中归集的情况。以账户资金余额为限,发行人可自由支取账户资金,无需顺控集团审批。因此,发行人对自有资金具有独立支配能力。

同时,发行人承诺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受股东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中归集、统一管理,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

(2)应付项目

1)合同负债账面余额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广东顺控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1,076.61 255.15 587.06

佛山市顺德区华桂园酒店有限公司 51.28

佛山市顺德区路桥养护有限公司 11.64

广东顺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6.92

合计 1,105.18 255.15 587.06 51.28

2)应付账款账面余额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佛山市顺德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76.23 235.64 191.15 187.32

广东顺控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17.73

广东顺控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44.49

广东顺控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78.34 53.34 93.18 54.25

广东天瑞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57.68 67.14

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6.93 6.20 29.37

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303.45 326.20

佛山市顺德区顺悦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46.96

佛山市顺德区路桥养护有限公司 91.24

合计 480.42 418.35 640.95 597.14

3)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广东顺控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50.02 27.50 27.50

广东天瑞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15.57 10.70

广东琛悦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0.11

合计 95.70 38.20 27.50 -

4)租赁负债账面余额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广东顺控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2,592.90 2,930.85 3,570.71 556.92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余额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4年6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广东顺控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662.02 639.86 600.85 4,168.00

六、发行人或有事项

(一)发行人担保事项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二)发行人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足以对本期中期票据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

(三)其他重大规范运作情况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及处罚情况。

(四)发行人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无其他重大事项情况。

(五)其他或有事项

发行人无其他需披露的或有事项。

七、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资产抵押、质押及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如下所示:

表:2024年6月末发行人受到限制的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00.00 履约保证金

无形资产 282.82 质押

应收账款 6,538.88 质押

合计 7,021.70

除以上受限资产外,发行人及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产不存在其他已依法设立并生效的资产抵押、质押、留置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以及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发行人及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上述资产受限情形不会对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八、衍生产品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大宗衍生产品投资事项。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大宗理财产品投资事项。

十、海外投资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需要披露的海外投资事项。

十一、发行人其他直接融资安排

除本次中期票据外,发行人无其他直接融资安排。

十二、其他关注事项说明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或处罚情况,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发行人委托管理子公司情况

无。

(三)会计师事务所受重大处罚的情况

2024年 8月 2日,中国证监会对天职国际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8号),因天职国际在上市公司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奇信股份”)年报审计业务中未勤勉尽责,制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伪造、篡改、毁损审计工作底稿,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天职国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3,679,245.28元,处以23,396,226.40元罚款,并处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自2024年8月2日至2025年2月1日止)。

由于发行人与天职国际建立委托关系、天职国际为发行人实际提供审计服务以及相关审计报告出具的时间均在天职国际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之前,且发行人《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审计报告》和《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参与过上述行政处罚项目,亦未因此被处罚。据此,天职国际上述处罚事项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或法律障碍。

十四、2024年度预披露情况

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财务、资信状况无重大不利变化。

第七章 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本次评级情况

(一)评级情况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未进行债项评级安排,主体评级使用的是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报告(远东信评(2024)0271号)主体评级相关信息,上述情况已与评级机构进行确认。

经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评级展望稳定。

(二)评级观点

远东资信对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评级,反映了公司作为佛山市顺德区域内唯一的自来水供应企业和重要的垃圾及污水处理企业,相关水务业务区域专营性很强,同时从事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等业务;近年来业务发展持续向好,资产和权益规模持续增长,经营获现能力较强。此外,佛山市顺德区产业基础良好,经济稳步增长,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远东资信同时关注到,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和污水处理业务回款存在一定的滞后、债务规模持续增长等因素可能对公司信用基本面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优势

1、良好的外部环境。顺德区是佛山市以制造业为主的工业经济大区,经济及财政综合实力较强,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业务区域专营性优势。公司为佛山市顺德区域内唯一的自来水供应企业和重要的垃圾及污水处理企业,相关水务业务区域专营性很强。

3、业务发展持续向好。近年来公司资产和权益持续增长,经营获现能力较强,业务发展持续向好。

关注

1、部分业务回款进度。公司垃圾处理费回收期相较以往有所延长,电费补贴和污水处理费回款存在一定滞后,上述业务回款进度需保持关注。

2、债务规模持续增长。近年来公司债务规模快速增长,财务杠杆水平有所上升。

3、关注公司对收购资产的管控能力。近年来公司通过收购成功拓展异地垃圾焚烧发电业务,需关注公司未来对相关收购资产的管控能力。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信情况

发行人与各银行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24年6月末,在各家银行的授信额度为30.98亿元,已用授信额度为17.47亿元,未用授信额度13.51亿元。发行人剩余授信额度保持较高水平,未发生重大变化,对本次中期票据的按时足额偿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表:发行人截至2024年6月末的银行授信明细表

单位:亿元

银行名称 授信总额 已使用额度 剩余额度

工商银行顺德支行 4.90 2.20 2.70

中国银行顺德分行 2.10 0.10 2.00

建设银行佛山分行 6.50 6.16 0.34

招商银行佛山分行 4.00 0.86 3.14

兴业银行佛山分行 3.10 0.10 3.00

华夏银行佛山分行 2.20 2.12 0.08

光大银行佛山分行 1.05 1.04 0.01

中信银行佛山分行 2.63 0.38 2.25

建设银行河间支行 4.50 4.50 -

合计 30.98 17.47 13.51

三、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无已到期但尚未偿还的有息债务。

四、发行人已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偿还情况

根据公开信息,公司前次发行的债券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单位:亿元、%

证券简称 债券类型 发行规模 当前余额 债券期限 发行日期 到期日期 票面利率(发行时)

12顺供水MTN2 中期票据 3.00 0.00 5.00 2012-05-03 2017-05-04 5.94

12顺供水MTN1 中期票据 3.00 0.00 5.00 2012-03-27 2017-03-28 6.2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存续债券。

第八章 本次中期票据担保情况

本次中期票据无担保。

第九章 税项

本次中期票据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这些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与本次中期票据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5月1日实施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企业中期票据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中期票据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期永续票据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即: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准予在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

对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中期票据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第十章 信息披露安排

一、信息披露机制

(一)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管理机制

为规范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3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制定了相关信息披露管理机制,就发行人重大信息披露进行规范。

(二)信息披露负责人

本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具体信息如下:

信息披露负责人:陈海燕

职务:董事长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1901-1905,20层

电话:0757-22317888

传真:0757-22317889

电子邮件:shunkongfazhan@sina.com

信息披露事务职责:

1、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融资债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并报告集团审议。

2、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涉及信息披露事宜所需的文件。

3、负责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公司未披露信息。

(三)信息披露负责部门

公司设立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实施。

二、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 2个工作日前,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当期募集说明书;

2、信用评级报告;

3、当期法律意见书;

4、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5、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三、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将向市场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一)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 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二)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 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三)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四)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名称变更;

(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三)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四)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六)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七)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八)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九)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十)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一)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十三)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十四)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十五)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十六)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八)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九)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十)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二十一)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二十三)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二十四)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五)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五、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 5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 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发行人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第十一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

【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

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王宇

联系方式:010-80927130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青海金融大厦

邮箱:wangyu_zq@chinastock.com.cn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3、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发行文件约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6、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发行人申请或被申请预重整;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wangyu_zq@chinastock.com.cn或寄送至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青海金融大厦、王宇(010-80927130)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2023版)》要求执行。

第十二章 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 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 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50】%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5.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的请求权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表决比例以享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单独计算。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方案的同意征集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 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设立受托管理人。

第十四章 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设置投资者保护条款。

第十五章 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发行人发生前款情形,并计划在宽限期内完成足额偿付的,应不晚于本息应付日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支付本金或利息的安排性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宽限期条款及计息情况、宽限期内偿付安排等内容。发行人发生前款情形,并预计无法在宽限期内完成足额偿付的,应不晚于本息应付日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无法在宽限期内支付资金的风险提示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宽限期条款及计息情况、无法在宽限期内完成偿付的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等内容。

发行人在宽限期内足额偿付了全部应付本金和利息(包括宽限期内产生的利息),则不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不晚于足额偿还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内完成资金偿付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及支付完成情况等,同时下一计息期(如有)起算日应从足额偿付的次一工作日开始起算,终止日不变。

若发行人在宽限期届满日仍未足额偿付本息,则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于宽限期届满后的1个工作日内,向市场披露企业关于未按约定在宽限期内支付本金或利息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在宽限期内支付的原因及相关工作安排。

2、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发行人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代为追索。

(二)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期发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券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如有)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公司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公司或主承销商应召集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中期票据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以下选项择其一,不可多选)

(由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均应提交________________(约定仲裁机构)根据申请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六章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机构

声明: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一、发行人

名称: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1901-1905,20层

法定代表人: 陈海燕

联系人: 刘彩苗

电话: 0757-22317888

传真: 0757-22317889

邮政编码: 528300

二、主承销商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三、托管人

四、审计机构

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法定代表人: 王晟

联系人: 王宇、孟凡浩、肖桐、辛欣、欧杨苓

电话: 010-80927275

传真: 010-80929023

邮政编码: 100073

名称: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 马贱阳

联系人: 发行岗

电话: 021-23198888

传真: 010-63326661

邮政编码: 200010

名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执行事务合伙人: 邱靖之

联系人: 颜艳飞、温永铭

电话: 010-88827799

传真: 010-88018737

邮政编码: 100089

五、发行人法律顾问

名称: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23楼整层

负责人: 胡铁军

联系人: 田国庆、张梦麟

电话: 020-28261688

传真: 020-28261666

邮政编码: 510623

六、信用评级机构

名称: 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622弄7号

负责人: 吕向东

联系人: 高扬、武潇潇

电话: 010-57277666

传真: /

邮政编码: 100007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名称: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 郭仌

联系人: 发行部

电话: 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 010-57896726

邮政编码: 100032

第十七章 本次中期票据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

(二)发行人2021-2023年经审计的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告、2024年1-6月未经审计的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表;

(三)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法律意见书。

(四)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五)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一)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1901-1905,20层

法定代表人:陈海燕

联系人:刘彩苗

电话:0757-22317888

传真:0757-22317889

(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法定代表人:王晟

联系人:王宇、孟凡浩、肖桐

电话:010-80927275

传真:010-80929023

三、查询平台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营业毛利率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营业净利率 净利润/营业收入

总资产报酬率 净利润/年末总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年末所有者权益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初年末平均应收账款金额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360/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年初年末平均存货金额

存货周转天数 360/存货周转率

营业周期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天数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末平均总资产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现金流动负债比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流动负债

现金负债总额比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负债总额

有形净值债务率 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无形资产净值)

EBIT 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

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利息支出

EBITDA 税、息、折旧及摊销前的收益(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债务保护倍数 EBITDA/(长期债务+短期债务)

短期债务 短期借款+应付融资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长期债务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销售现金比率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

全部资产现金回收率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年末资产总额

复合增长率 (期末数/期初数)^(1/期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