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9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5亿元
发行期限 5年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主承销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无
主体信用等级 无
债券信用等级 无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
声明与承诺
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投资风险。
企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 录
重要提示.......................................................................................................................4
一、核心风险提示................................................................................................4
二、情形提示........................................................................................................4
第一章释义...............................................................................................................10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3
一、中期票据的投资风险..................................................................................13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3
第三章发行条款.......................................................................................................21
一、主要发行条款..............................................................................................21
二、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安排..............................................................................22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25
一、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途......................................................................25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25
三、偿债保障措施及偿债计划..........................................................................25
四、发行人关于本期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27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2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28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28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36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38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39
六、发行人治理情况..........................................................................................41
七、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50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55
九、发行人在建工程及未来投资计划..............................................................92
十、发行人发展战略..........................................................................................93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及发行人行业地位..............................................93
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105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105
二、发行人近年会计制度、会计政策变更以及会计追溯调整....................105
三、发行人近三年及2026年一季度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106
四、发行人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107
五、重大会计科目及重要财务指标................................................................115
六、有息债务情况............................................................................................146
七、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148
八、重大或有事项............................................................................................158
九、受限资产情况............................................................................................160
十、衍生产品情况............................................................................................160
十一、重大投资理财产品................................................................................160
十二、海外投资................................................................................................161
十三、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61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情况................................................................................161
第七章企业资信状况.............................................................................................164
一、授信情况....................................................................................................164
二、债务违约情况............................................................................................165
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历史兑付情况............................................................165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166
第九章税项.............................................................................................................167
一、增值税........................................................................................................167
二、所得税........................................................................................................167
三、印花税........................................................................................................167
四、税项抵消....................................................................................................168
第十章信息披露安排.............................................................................................169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169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170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170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171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73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173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173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173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176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178
六、其他............................................................................................................179
第十二章受托管理人机制.....................................................................................181
第十三章主动债务管理.........................................................................................182
一、置换............................................................................................................182
二、同意征集机制............................................................................................182
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86
一、违约事件....................................................................................................186
二、违约责任....................................................................................................186
三、发行人义务................................................................................................187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187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87
六、处置措施....................................................................................................188
七、不可抗力....................................................................................................188
八、争议解决机制............................................................................................189
九、弃权............................................................................................................189
第十五章发行有关机构.........................................................................................190
一、发行人........................................................................................................190
二、主承销商兼簿记管理人............................................................................190
三、律师事务所................................................................................................190
四、会计师事务所............................................................................................190
五、登记、托管、结算机构............................................................................191
六、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191
七、存续期管理机构........................................................................................192
第十六章备查文件.................................................................................................193
一、备查文件....................................................................................................193
二、查询地址....................................................................................................193
重要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核心风险提示
1.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公司所在风机行业下游的钢铁、冶金、石化等领域往往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宏观经济的调整和波动会影响下游行业的发展,进而影响对固定资产投资的需求,可能对风机行业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应收款项占比较大的风险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总额分别为375,709.27万元、410,452.72万元、359,727.41万元和345,522.9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75%、16.25%、14.91%和14.53%。发行人应收款项余额占总资产的比重较高。若未来公司应收款项回款出现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债务期限结构不合理的风险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合计分别为25.05亿元、33.42亿元、18.53亿元和15.05亿元;长期借款金额分别为9.72亿元、6.41亿元、10.39亿元和14.69亿元,公司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占比较大,公司面临一定的债务期限结构不合理的风险。
二、情形提示
1.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事项
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任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选举任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刘海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同意聘任刘海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苗福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杜国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会议,选举张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前期收到独立董事王喆先生的辞职报告,王喆先生因在公司连续任职满六年,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田俊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田俊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人事变动主要由于工作需要进行的人事变动,相关人员变动不会对企业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等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性造成影响。本次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仍然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2.发行人取消监事会事项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本事项已于2025年7月25日经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注册资本变更事项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24,541股,2025年6月17日注销实施完毕。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注册资本由1,725,599,033元变更为1,723,474,492元。2025年7月25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和备案新章程事项,发行人已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
除以上事项外,发行人近一年以来不涉及其他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表(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三、发行条款提示
无。
四、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包括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中期票据未聘请受托管理人。
(三)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四)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1.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中关于违约事件的约定,对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情形设置了【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对本条所述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宽限期内应按照票面利率上浮【10】BP计算并支付利息。
2.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三章“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术语 释义
发行人/陕鼓动力/公司/本公司 指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指发行人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最高待偿还余额为9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中期票据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中期票据 指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本期发行 指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发行人为本期中期票据制作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人民银行 指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 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金所 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银行间市场 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主承销商/存续期管理机构 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承销协议 指发行方与主承销方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签订的,明确发行方与主承销方之间在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即《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主承销方按照“承销协议”约定在募集说明书载明的缴款日,按发行利率/价格将本方包销额度内未售出的债务融资工具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集中簿记建档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簿记管理人 指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间由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担任
承销团 指主承销方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而与承销商组成的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队
工作日 指北京市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2023年、2024年、2025年及2026年1-3月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 指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
工投集团 指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陕鼓集团 指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秦风气体 指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渭南气体 指渭南陕鼓气体有限公司
铜陵气体 指铜陵秦风气体有限公司
章丘气体 指章丘秦风气体有限公司
六安气体 指六安秦风气体有限公司
扬州气体 指扬州秦风气体有限公司
长青租赁 指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EKOL公司 指捷克EKOL spols.r.o
西安市国资委 指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轴流压缩机 指气体的流动方向平行于轴线的压缩机。气流沿着动叶与静叶的间隙流动,气体压力的提高是靠旋转的叶片组对气体的压缩实现的,流量越来越小,压力越来越高。
能量回收透平 指用来回收高炉煤气、流程中的烟气、尾气能量的透平膨胀机。
离心压缩机 指气体流动方向垂直于轴线的压缩机。该类型风机利用旋转的叶轮(离心力)对气体进行压缩,使气体压力提高。流量越来越小,压力越来越高。
高炉能量回收透平(TRT) 指高炉煤气余压透平发电装置(Blast Furnace Top Gas Recovery Turbine Unit)。
工业流程能量回收透平 指用来回收工业流程中余压、余热能量的透平膨胀机。
工业流程能量回收装置 指是将流程工业中产生的具有一定压力和温度的废气的能量转换成机械能进行发电的一种节能装置。包括透平、发电机、联轴器、润滑油系统、阀门组、控制系统等机器或系统的集成。
空分压缩机 指应用于空气分离流程装置的压缩机。
等温离心压缩机 指在压缩过程中对介质进行级间冷却以减少功耗的离心压缩机。
硝酸四合一机组 指用于双加压法硝酸装置的核心设备,主要由空气压缩机、氧化氮压缩机、尾气透平膨胀机、汽轮机组成。
BCRT 指汽电同驱高炉鼓风机与能量回收透平同轴机组(Blast Furnace Co-Drive Energy Recovery Train)。
BPRT 指煤气透平膨胀机与高炉鼓风机同轴的高炉能量回收机组(Blast Furnace Power Recovery Turbine)。
CCS 指碳捕获与封存(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简称CCS)技术是指将CO2从工业或相关排放源中分离出来,输送到封存地点,并长期与大气隔离的过程。
CCUS 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arbon Capture,Utilization and Storage,简称CCUS),是指将CO2从工业过程、能源利用或大气中分离出来,直接加以利用或注入地层以实现CO2永久减排的过程。
EPC 指工程总承包,是 Engineering(工程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缩写。
LNG用制冷压缩机组 指天然气液化工艺中制冷循环用的压缩机。
烧结余热能量回收机组(SHRT) 指SHRT(S-烧结,H-Heat,R-Recovery,T-Turbine)机组,是烧结余热能量回收与电动机联合驱动烧结主抽风机的新型能量回收机组,具体由烧结余热汽轮机、变速离合器、烧结主抽风机、同步电动机组成。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购买本期中期票据,应当在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中期票据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中期票据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中期票据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进行交易,在转让时可能由于无法及时找到交易对手而难以将中期票据变现,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中期票据的存续期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足额支付本期中期票据本息,可能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短期偿付压力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的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规模相对较高,截至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的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金额分别为965,452.75万元、1,009,131.52万元、828,822.49万元和733,489.0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9.79%、64.26%、57.46%和52.94%,发行人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2.应收款项占比较大的风险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总额分别为375,709.27万元、410,452.72万元、359,727.41万元和345,522.9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75%、16.25%、14.91%和14.53%。发行人应收款项余额占总资产的比重较高。若未来公司应收款项回款出现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跌价的风险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25,105.22万元、155,415.04万元、186,285.22万元和160,920.5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83%、6.15%、7.72%和6.77%,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发行人已按规定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2023-2025年末,发行人分别计提跌价准备16,163.89万元、13,247.95万元、14,056.54万元,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6.70%、7.85%、7.02%。由于未来市场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发行人可能存在存货跌价的风险。
4.资产周转较慢的风险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38、0.41、0.38和0.1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81、2.65、2.47和0.74,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41、4.19、4.43和1.17。报告期内,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整体偏低,发行人存在资产周转较慢的风险。
5.汇率风险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分别实现海外业务收入98,675.86万元、106,309.80万元、100,681.21万元和43,969.34万元,在营业收入中占比分别为9.73%、10.34%、10.69%和16.99%。由于发行人部分业务以外币结算,人民币的汇率波动和出口退税等政策的调整存在不确定性,进出口仍存在一定的汇率风险,未来汇率波动可能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6.债务期限结构不合理的风险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合计分别为25.05亿元、33.42亿元、18.53亿元和15.05亿元;长期借款金额分别为9.72亿元、6.41亿元、10.39亿元和14.69亿元,公司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占比较大,公司面临一定的债务期限结构不合理的风险。
7.受限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为34,592.06万元,占发行人同期末总资产的比重为1.43%,占同期末净资产的比重为3.57%。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较大,如果未来发行人出现债务偿还等问题导致受限资产被处置,可能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公司所在风机行业下游的钢铁、冶金、石化等领域往往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宏观经济的调整和波动会影响下游行业的发展,进而影响对固定资产投资的需求,可能对风机行业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风机行业的竞争格局主要分为重大技术装备类风机市场和一般功能性风机市场两个层次。重大技术装备类风机市场是风机产品的高端市场。由于重大技术装备类风机技术含量高、结构复杂、制造精度要求高、设计制造难度大,因此目前重大技术装备类风机市场主要以德国曼透平公司、日本三井物产公司、GE公司、西门子股份公司、陕鼓集团和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鼓集团”)为主。国内其他企业在该市场所占的份额很小。作为国内风机龙头企业,发行人凭借技术和价格优势在国内市场享有较高知名度和产品竞争实力。
一般功能性风机市场是风机产品的中低端市场。中端市场产品主要包括中低速离心压缩机、鼓风机、大型及特种用途通风机。这些产品的研发与生产要求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目前该市场主要企业有陕鼓集团、沈鼓集团、重庆通用工业(集团)公司、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等。国内部分从事气体分离机械、航空发动机行业的企业也逐渐向该市场拓展业务,但由于该类市场的产品技术更新快且营销渠道壁垒较高,新进入者未能改变市场竞争格局。低端市场产品主要为技术含量低的中小型工业通风机。由于产品供给趋于饱和、同质化严重、进入壁垒较低,因此生产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且盈利能力较弱。
上述这些企业与发行人相互之间直接竞争的产品领域有增加的趋势,如果不能较好地应对日渐激烈的市场竞争,将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构成不利影响。
3.生产及人工成本上升的风险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014,291.66万元、1,027,707.99万元、942,161.76万元和258,782.89万元,营业成本分别为796,289.75万元、796,380.81万元、756,219.93万元和203,548.28万元,发行人生产成本相对较高。若未来发行人生产和人工成本继续增加,致使公司成本上升,可能导致利润水平存在下滑的风险。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风机行业采购原材料主要包括套件、外协外扩、工程类采购等,主要包括汽轮机、自电控系统、通风机、阀门、电机、空分装置、大型储罐和冷却塔等。发行人的原材料采购成本与钢铁等金属材料价格在一定程度上正相关。若未来钢铁等金属材料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发行人原材料价格也存在波动风险。
5.新技术与新产品开发的风险
由于发行人的重大技术装备与普通产品相比在新技术、新产品开发、试制方面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因素,新技术与新产品从实验室研究到小试、中试阶段,到最终实现产业化、规模化生产,往往需要一个较长研发周期。在此过程中,可能因为选题方向错误、技术难题无法逾越、人才流失、先进的科研设备无法获得等原因无果而终,也可能因竞争对手开发出更先进、更有成本优势的技术而被迫放弃。这不仅会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也会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6.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突发事件具有偶发性和严重性,发行人如遇突发事件,往往可能使得发行人人员、财产受到危害,影响公司社会公众形象,公司治理和正常的经营和决策易受到不利影响。
7.部分固定资产权证未办理风险
发行人固定资产中存在部分房屋建筑物尚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情形。截至2025年末,固定资产中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合计5.65亿元,主要原因系部分房屋建筑物所在土地为租赁土地,无土地使用证因而无法办理产权证书,发行人存在部分固定资产权证未办理的风险。
8.海外投资风险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出于市场和技术原因,在海外有投资和收购国外公司。由于海外投资企业在境外经营发展,面临政治、经济、法律等一系列不确定性因素,若投资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发行人对当地政策法规缺乏必要了解等,将使发行人的海外投资面临一定风险。
9.投资控股型构架相关风险
发行人为控股型企业,具体业务经营大部分由下属子公司负责,发行人对下属子公司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如若未来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分红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无法满足分红条件,或者内部治理结构发生变化,将对发行人的偿付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10.合同履约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包括能量转换设备制造、工业服务、能源基础设施运营。在业务实际运营过程中,虽然有相关的合同进行约束,但若发生交易对手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可能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11.能源基础设施运营业务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能源基础设施运营板块中气体运营业务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57.67%、58.16%、61.94%和56.53%,报告期内气体运营业务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虽保持较为平稳,但集中度较高,发行人存在能源基础设施运营业务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如果上述主要供应商发生重大经营等问题,可能会对公司能源基础设施运营业务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2.未决诉讼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部分未决诉讼。虽然发行人及子公司多作为诉讼原告方,且金额占比较小,但若诉讼结果对发行人不利,或者发行人胜诉但执行情况不理想,仍可能对发行人经营或财务情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子公司的管理风险
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展和对外投资的增加,发行人子公司将逐步增多。企业规模扩大化、组织结构复杂化使得发行人管理子公司的难度增大。发行人虽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管理制度,但对各种资源的整合及配置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2.人力资源风险
随着发行人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各类管理、营销、技术人才是发行人开拓进取的根本保证,如发行人内部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健全,将不能有效地吸引人才、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势必影响发行人未来的发展。
3.法律风险
随着发行人业务领域的拓展、经营活动的深化,发行人所属各子公司在实际经营活动中需与国内外交易对手签订大量的经济合同,由于客户资信、商品质量、款项支付、交货期等原因可能产生合同纠纷,从而给发行人的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4.多业务领域经营风险
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业务涉及制造业、工程承包、气体运营等多个行业和领域,上述行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互补性,有利于发行人发挥集团的整体优势和协同效应,但也存在发行人不能有效整合内部资源,造成内部效率偏低、管理成本上升等风险。
5.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与部分关联方存在关联交易。虽然发行人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行为、定价原则进行了规定,但由于发行人下属及参股公司众多,如各级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对关联交易控制体系的理解出现偏差,出现未严格执行有关制度的情况,可能会给发行人带来一定的关联交易风险。
6.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治理结构,但若发生突发事件导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可能对公司治理机制的运行带来一定的影响,从而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7.安全生产的风险
近年来国内工业生产的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国家对于生产安全的约束要求日趋严格,这使得企业对于安全生产建设的投入大幅增加。发行人近年来不断加大安全生产建设投入,积极提高生产设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度,不断改进和完善各种安全预防措施,但突发安全事件出现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一旦防范措施执行不到位,出现突发安全事件将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减少企业销售收入和利润。
(四)政策风险
1.宏观政策风险
2022年以来国际经济金融环境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俄乌冲突持续、中美大国博弈仍存,全球政经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叠加全球经济走弱压力加大,外部不确定性、不稳定性持续存在,国内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面临下行压力。随着中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宏观经济政策制订与执行等方面面临新的挑战与困难。经济新常态下,发行人相关业务可能会不同程度地受到政策变化的影响。
2.行业监管政策变动风险
发行人所在的行业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政策与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对行业发展产生影响。发行人需要及时对宏观经济政策、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进行跟踪研究并及时调整自身的发展战略,以适应新的政策和市场环境。
3.环保风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条例的规定,国家对各种污染物质收取基本排放费,并对超过环保标准排放的污染物质按超出量分级收费,对违反环保法规的企业处以罚款等。由于发行人从事风机行业,生产过程中会排放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渣和噪声等污染。虽然发行人目前已经达到国内同行业同类型企业先进水平,但未来随着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新的环保法规,提高环保标准,可能导致发行人环保费用上升,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效益。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西安陕鼓通风设备有限公司符合该税收优惠条件并享受了税收优惠。
(2)企业所得税
A、本公司2023年11月29日取得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颁发的复审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61000813,有效期:三年。2025年度,本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B、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及子公司西安陕鼓数智化技术有限公司、西安陕鼓通风设备有限公司、渭南陕鼓气体有限公司相关产业已经包括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目录,报告期执行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C、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文件有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陕鼓(榆林)能源动力再制造公司、扬州秦风特气新材料有限公司适用该项优惠政策。
D、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文件有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陕鼓(榆林)能源动力再制造公司适用该项优惠政策。
以上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发行人的相关经营活动,若政策出现调整,发行人可能无法继续获得上述税收优惠,这将增加发行人运营成本,影响公司业绩。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1.本期中期票据名称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发行人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3.主承销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簿记管理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存续期管理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发行人待偿还债券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待偿还债券余额为0亿元。
7.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6]MTN【】号
8.注册金额 人民币玖亿元(RMB900,000,000.00元)
9.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伍亿元(RMB500,000,000.00元)
10.本期中期票据期限 5年期
11.计息年度天数 平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
12.本期中期票据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整(RMB100.00元)
13.发行价格 本期中期票据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壹佰元(RMB100.00元)
14.发行方式 通过面向承销团成员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15.托管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实名制记账式,统一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托管
16.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7.本期中期票据票面利率 采用固定利率方式付息,票面利率按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保持不变
18.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19.公告日 【2026】年【】月【】日
20.簿记建档日 【2026】年【】月【】日
21.发行日 【2026】年【】月【】日
22.起息日 【2026】年【】月【】日
23.缴款日 【2026】年【】月【】日
24.债权债务登记日 【2026】年【】月【】日
25.上市流通日 【2026】年【】月【】日
26.付息日 付息日为【】年至【】年每年的【】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7.兑付价格 到期按面值兑付
28.还本付息方式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兑付)
29.兑付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付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付息兑付公告》,并在付息兑付日按票面利率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付息兑付工作
30.兑付日 【】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31.偿付顺序 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32.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 无
33.担保情况 本期中期票据不设担保
34.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35.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36.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7.适用法律 本期中期票据所涉及的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2026】年【】月【】日9时00分至【2026】年【】月【】日18时00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3.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簿记截止日18:00。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18:30。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托管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6】年【】月【】日12:00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2026】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份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2: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收款人名称: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暂收款项
收款人账号:7110010127304001101
开户行:中信银行总行管理部
开户行行号:302100011000
汇款用途: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承销款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中期票据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6】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9亿元,拟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有息债务。其中首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5亿元,用途为偿还发行人有息债务。
发行人将根据公司整体财务情况对到期借款偿还进行安排,以实现优化财务结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改善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和优化融资结构。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的相关制度,对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如因经营需要确须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事项进行披露。
三、偿债保障措施及偿债计划
(一)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落实本期中期票据本金及利息还款来源,以保障到期时有足够的资金偿付本期中期票据本息。
1.稳健的经营情况
本期中期票据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营业收入资金的回笼。根据合并报表口径,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14,291.66万元、1,027,707.99万元、942,161.76万元和258,782.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02,028.06万元、104,158.84万元、74,795.87万元和19,169.41万元,发行人盈利能力良好,同时其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将对到期债务偿付提供合理保障。
2.流动资产变现
发行人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流动资产余额为1,918,566.22万元,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存货,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
3.融资渠道畅通
发行人与多家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在金融机构授信总额为343.56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39.12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304.44亿元。发行人间接融资渠道畅通。同时,发行人也在积极开展新的融资方式,不断拓展融资渠道。
4.其他偿债措施安排
发行人将继续保持良好的财务结构和资本结构,有效安排偿债时间。同时公司还将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努力降低融资成本,改善债务结构,优化财务状况。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财务风险控制能力,为本期中期票据偿还提供强大的制度保障。
(二)偿债计划
发行人将统筹安排资金,落实本期中期票据本金及利息还款来源,以保障到期足额偿付本期中期票据。本期中期票据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营业收入资金的回笼。
1.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资金中心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加强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发行人将根据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本期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门管理,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并由公司资金中心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的使用去向及本期中期票据各期还本付息还款来源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足额偿付本期中期票据本息。
3.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合法、准确、清晰的信息披露原则,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接受中期票据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综上所述,发行人制定了具体、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采取了多项有效的偿债保障措施,为本期中期票据本息的及时足额偿付提供了足够的保障,能够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四、发行人关于本期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不用于证券、期货市场、土地、房地产、固定资产及股本权益性投资等国家规定禁入领域,不用于房地产的土地储备、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偿还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等与房地产相关的业务;不用于归还金融子公司的有息负债、对金融子公司出资;不直接用于参股公司、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等。
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内,若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在变更前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AN SHAANGU POWER CO.,LTD
法定代表人:任矿
注册资本:172347.4492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172347.449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6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628001738N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
电话:029-81392800
传真:029-88225321
邮政编码:710075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
发行人系经西安市政府于1999年4月26日作出的《关于同意发起设立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市政函[1999]19号)批准,由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集团”)为主发起人,联合西安市蓝溪控制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秦宝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西安市秦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巨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港湾工贸实业总公司4家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于1999年6月30日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1998年11月1日西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发起设立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立项的批复》(市体改批字[1998]057号)、1998年11月2日西安市国资局《关于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股份公司资产重组的批复》(市国资企发[1998]228号)、1998年12月15日西安市国资局《关于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设置及管理的批复》(市国资企发[1998]230号)、1999年4月26日西安市政府《关于同意发起设立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市政函[1999]19号)批准,发行人是以陕鼓集团为主发起人,联合其他四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45,535,700元。1999年6月30日,发行人在西安市工商局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62800173-8-1。
1.本公司设立时的股本形成
根据西安市国资局《关于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设置及管理的批复》(市国资企发[1998]230号)和西安市政府《关于同意发起设立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市政函[1999]19号),陕鼓集团以其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其他四位发起人以现金作为出资,发起设立本公司。全部发起人出资按1:1的比例折股,总股本为145,535,700元。改制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正衡评估公司对陕鼓集团投入本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1998年10月31日,并于1998年12月出具了《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资产评估(汇总)报告书》(西正衡评字(1998)118号),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标准、现行市价标准、并运用与之相匹配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经评估的本公司总资产为382,180,017.28元,负债总额238,644,282.66元,净资产为143,535,734.62元。该评估结果已经过西安市国资局于1998年12月14日出具的《资产评估结果确认通知书》(编号:(1998)102)确认。
根据西安市国资局市国资企发[1998]230号文件,本公司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及股权性质如下:
股东名称 所持股份(股) 持股比例(%) 股权性质
陕鼓集团(SS) 143,535,700 98.624 国家股
蓝溪公司 500,000 0.344 法人股
秦宝公司 500,000 0.344 法人股
巨川公司 500,000 0.344 法人股
港湾公司 500,000 0.344 法人股
合计 145,535,700 100.00 -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于1999年6月29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希会验资[1999]第392号),截至1999年6月29日,本公司已收到其发起人投入的资本145,535,700元,占总股本的100%。根据该《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各发起人已认缴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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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根据西安市国资局1998年11月2日作出的《关于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股份公司资产重组的批复》(市国资企发[1998]228号),陕鼓集团拥有的79处房产属于其投入本公司的出资资产的范围。本公司设立后即占有并使用该等房产,但该等房产并未办理过户手续。2007年9月24日,该等房产办理完过户,本公司取得了西安市房屋管理局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西安市国资局1998年11月2日作出的《关于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股份公司资产重组的批复》(市国资企发[1998]228号),陕鼓集团全资所有的陕鼓工程(当时名称为陕西透平机械研究所)属于其投入本公司的出资资产的范围。陕鼓工程作为陕鼓集团出资的一部分投入本公司后,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07年10月10日本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决定以截至2007年6月30日陕西透平机械研究所的净资产出资,将该企业改制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履行资产评估和验资程序之后,2007年11月9日,经西安市工商局临潼分局核准,陕鼓工程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程序,名称变更为“陕西透平机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出资人由陕鼓集团变更为本公司,企业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2009年6月10日,陕西透平机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陕鼓工程。
(二)发行人的股本变动情况及重要事件
2005年3月5日,巨川公司与骊秦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巨川公司向骊秦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0.344%的股份,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每股1.6元。同日,港湾公司与保升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港湾公司向保升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0.344%的股份,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每股1.3元。
2006年12月22日,保升公司与天怡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保升公司向天怡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0.344%的股份,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每股2.8元。
2007年4月10日,天怡公司与荣瑞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先期协议书》;2007年4月30日,天怡公司与荣瑞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天怡公司向荣瑞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0.344%的股份,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每股2.8元。
2007年4月20日,经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145,535,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8股,共计送红股116,428,560股。2007年9月25日,经希格玛会计师审验,本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116,428,560元已足额缴纳,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61,964,260元。
2007年9月19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现有股东按同比例进行增资扩股,增加注册资本15,922,447元(按截止2007年6月30日的公司每股净资产3.209元折股),其中陕鼓集团以土地使用权出资15,703,635元,其他股东以应付股利出资218,812元。西安市国资委、工业公司分别对本次增资事宜作出了批复。土地使用权于2007年9月20日过户至公司名下。西安正衡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选用了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根据该评估结果,该土地位于西安市临潼区代王镇街道南侧,以2007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41.5年,土地总面积269,481.1平方米(折合404.22亩),单位面积地价:187元/平方米(折合12.47万元/亩),总地价:5,039.2966万元。就陕鼓集团以土地使用权增资事宜,陕西正衡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8月31日出具了《土地估价报告》(陕正衡土估字(2007)034号)并已在工业公司完成了资产评估备案。2007年9月29日,经希格玛会计师审验,本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15,922,447元已足额缴纳,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77,886,707元。
2007年9月至11月,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经西安市国资委和工业公司批准,本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引入了新的投资人。2007年9月19日,本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决定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新股。为本次增资扩股之目的,正衡评估公司于2007年10月31日出具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西正衡评报字[2007]130号),2007年11月6日,西安市国资委对正衡评估公司出具的前述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了核准。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对本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在持续经营、公开市场假设前提下,本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2,297,660,000元人民币,按照发行人第三次增资前股份总数277,866,707股计算,每股价值为8.27元。参照该资产评估结果,并根据本公司与投资人谈判的情况,最终确定本次增资扩股的认购价格为8.8元/股。2007年11月 19日,本公司、陕鼓集团、蓝溪公司、秦宝公司、骊秦公司、荣瑞公司,与投资人标准集团、深圳衡远、联想控股、复星投资、中诚信、中能发展、陕西工研院及印建安等77名自然人签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私募投资协议》。2007年11月20日,本公司200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决议,批准了本次增资扩股的具体方案。2007年11月23日,经希格玛会计师审验,本公司因本次增资扩股增加的注册资本149,618,571元已足额缴纳,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27,505,278元。2007年11月28日,西安市国资委作出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批复》(市国资发[2007]349号),批准了发行人本次增资扩股,并重新核准了发行人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2009年2月13日,中能发展与陕鼓集团签署《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中能发展同意将其所持发行人1,500万股股份以132,000,000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陕鼓集团。协议生效条件为:(1)西安市国资委批准协议项下的股份转让事宜;(2)协议各方的权力机关批准协议项下的股份转让事宜;(3)陕鼓集团向中能发展支付完股份转让价款。2009年2月12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指定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中能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的议案》。2009年2月27日,发行人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指定陕鼓集团受让中能发展所持发行人1,500万股股份。2009年2月13日,中能发展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将所持1,500万股发行人股份以132,0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陕鼓集团。2009年6月3日,西安市国资委以市国资发[2009]74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鼓集团收购中能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批准陕鼓集团以132,000,000元的价格收购中能发展所持发行人1,500万股股份。2009年6月5日,陕鼓集团将132,000,000元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中能发展。同日,发行人就上述股东变更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09年6月24日,发行人经股东大会批准以427,505,278股为基数,向现有股东进行资本公积转增,每10股转增13股;2009年7月30日,发行人资本公积转增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的总股本自427,505,278元变更为983,262,140元。根据本公司2009年6月24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375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4月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9,251,349股,每股发行价格15.50元。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92,513,489股,其中陕鼓集团持股61.574%。公司已于2010年4月30日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股票于201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陕鼓动力”,股票代码“601369”。
根据2011年4月6日公司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92,513,4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共计派发546,256,744.50元;同时,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92,513,489股为基数,以截至2010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2,179,005,985.12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5股,合计转增股本546,256,74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638,770,233股。
2019年3月 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3月5日,向符合条件的528名激励对象授予3796万股限制性股票,2019年4月8日完成授予登记工作。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注册资本由1,638,770,233.00元变更为1,676,730,233.00元,股份总额由1,638,770,233股变更为1,676,730,233股。
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符合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授予160万股限制性股票,2019年10月24日完成授予登记工作。2019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9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岗位职级变动及绩效考核等原因,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7万股。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注册资本由1,676,730,233元变更为1,677,960,233元,股份总额由1,676,730,233股变更为1,677,960,233股。
2021年6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原股权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60,000股;73名激励对象因岗位职级变动及绩效考核等原因,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57,044股。回购注销的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17,044股。2021年9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符合条件的654名激励对象授予4,983万股限制性股票,2021年10月11日完成授予登记工作。2021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股权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均为首次授予部分)因其个人原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79,200股;原股权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为首次授予部分)因其退休离职,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9,600股;4名激励对象(均为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原因,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560股。回购注销的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7,360股。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注册资本由1,677,960,233元变更为1,726,625,829元,股份总额由1,677,960,233股变更为1,726,625,829股。
2022年7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向符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授予18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2年9月13日完成授予登记工作;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71,550股,2022年10月11日注销实施完毕。2022年10月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159,500股,2023年1月16日注销实施完毕。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注册资本由1,726,625,829元变更为1,727,594,779元,股份总额由1,726,625,829股变更为1,727,594,779股。
2023年7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3,562股,2023年10月10日注销实施完毕。上述股票注销后,本公司注册资本由1,727,594,779元变更为1,727,191,217元,股份总额由1,727,594,779股变更为1,727,191,217股。
2023年12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62,184股,2024年3月1日注销实施完毕。2024年2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30,000股,2024年5月7日注销实施完毕。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注册资本由1,727,191,217元变更为1,725,599,033元,股份总额由1,727,191,217股变更为1,725,599,033股。
2025年4月1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24,541股,2025年6月17日注销实施完毕。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注册资本由1,725,599,033元变更为1,723,474,492元,股份总额由1,725,599,033股变更为1,723,474,492股。
表5-1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前十大持股股东情况
单位:%
序号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股东性质
1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969,635,806 56.26 国有法人
2 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6,652,817 5.03 国有法人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1,665,286 3.58 其他
4 李太杰 16,052,000 0.93 境内自然人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2,203,720 0.71 其他
6 柴长茂 11,380,000 0.66 境内自然人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1,088,300 0.64 其他
8 杨迎军 10,000,000 0.58 境内自然人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金合信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9,844,900 0.57 其他
10 蒋丽春 7,961,679 0.46 境内自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56.62%股权,实际控制人为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图5-1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发行人控股股东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5月,注册资本人民币85996.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任矿,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分布式能源领域专业化及一体化的能源互联岛系统解决方案和系统服务;成套设备、
大型压缩机组、鼓风机组、汽轮机组、燃气轮机组、通风机组、各种透平机械、仪器仪表、工业缝纫机、智能化设备、自动化装备、及其他机电产品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售后与维修服务及再制造;工程项目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业全流程运维管理与服务、能量转换系统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节能项目诊断评估和能效分析、能量转换系统及节能环保工程设计及工程造价等业务;能源互联岛系统解决方案的系统服务,以及分布式能源领域面向用户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安装调试、检维修、备件服务、维保及智能化服务、绿色智能再制造等工业服务的系统解决方案;工业气体应用技术、设备的研发、成套、采购、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新兴能源技术研究、推广、应用;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以钢材、煤炭、化工产品、木材等大宗货物为主要经营产品的产销衔接、库存管理、智慧物流的供应链系统解决方案和系统服务;机电产品及原辅材料、工程设备、金属材料、劳保用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及元器件、五金交电、农副产品、木材及制品、矿产品、润滑油、化工产品及原材料(危险品除外)、煤炭及制品(不含仓储及现场交易)、日用百货的采购与销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数字化智能化系统的设计、集成、仿真、监测、评估、远程诊断、控制及流程优化,软件开发、技术咨询等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和解决方案的系统服务;国有资产经营;环境和服饰文明系统解决方案和系统服务;受本企业下属以及其关联企业的委托,为其提供管理服务、企业内部职(员)工培训;物业管理;水、电销售;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经营。许可项目:热电联产、区域集中供热、余热余压余气利用、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天然气三联供、工业零排、合成革废水处理、市政零碳水务、工业和市政园区及智慧城市、液化天然气、光伏发电、地热能利用、储能等综合能源一体化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服务;工业气体、稀有气体、特种气体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服务(限子公司经营);光伏发电应用(制氢)、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储能、高端化学品等技术及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及服务;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与租赁;期刊、杂志出版。(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截至2025年末,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365,518.93万元,
负债总额2,118,053.74万元,所有者权益1,247,465.19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10,145.59万元,利润总额32,634.65万元,净利润8,404.99万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未将发行人的股权用于质押。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和业务经营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在经营过程中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一)资产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与股东之间的资产产权界限清晰。公司拥有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土地、厂房、设备和其他各项资产,具备完全独立生产的能力,不依赖股东和其他第三方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二)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在人员方面完全分开,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依法定程序选举或聘任,公司建立了独立的招聘、培训、用工和绩效考核制度。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独立负责公司员工的聘用、考核和奖惩,并建立了独立的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
(三)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有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决策、监督及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运作正常有序,具有独立的决策能力,不存在股东和其他个人或单位干预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员招聘、绩效考核均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不受股东的干预。公司与股东之间不存在人员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况。
(四)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在财务方面已经分开,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控股股东未干预公司的会计活动,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独立纳税,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存在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被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五)业务经营独立情况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独立于股东,在研究开发、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等方面均拥有独立面向市场的经营能力,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重大或频繁的关联方交易,不存在其它需要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8家,具体情况如下:
表5-2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级次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享有的表决权比例(%) 取得方式
1 西安陕鼓数智化技术有限公司 1 陕西省西安市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西安陕鼓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1 陕西省西安市 设备制造 100 100 设立方式
3 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1 陕西省西安市 工业气体项目的开发建设 63.94 63.94 设立方式
4 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 陕西省西安市 融资租赁业务 100 100 设立方式
5 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 1 中国香港 贸易及投资 100 100 设立方式
6 陕鼓(榆林)能源动力再制造有限公司 1 陕西省榆林市 通用设备制造业 51 51 设立方式
7 陕鼓动力(印尼)有限公司 1 雅加达 电力、工业建设以及大额贸易采购 67 67 设立方式
8 榆林陕鼓气体有限公司 1 陕西省榆林市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80 80 设立方式
重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1.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建轩,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综合楼7层,注册资本为50,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工业气体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工业气体设备的研发、成套、采购及销售;气体应用技术的开发、销售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末,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资产总额为492,336.93万元,负债总额为289,345.3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02,991.62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5,149.93万元,净利润26,628.34万元。截至2026年3月末,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资产总额为488,171.44万元,负债总额为275,666.3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12,505.08万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12,991.34万元,净利润8,832.23万元。
(二)主要参股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末,公司主要的合营、联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表5-3截至2025年12月末公司主要的合营、联营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1 四川协同顺应新材料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200.00 四川省眉山市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33.22 合营
2 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50,000.00 陕西省西安市 融资租赁(金融租赁除外),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处理及维修业务,租赁交易咨询,经济咨询及担保,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租赁及维修等。 27.6008 联营
3 西安陕鼓汽轮机有限公司 1,000.00 陕西省西安市 汽轮机及其辅助设备、备品、配件设计、生产;批发、零售本公司产品,中小型发电设备成套销售;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等 40.00 联营
重要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1.四川协同顺应新材料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四川协同顺应新材料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2年9月22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眉山产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协同振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为60,2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场所为四川省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象大道4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末,四川协同顺应新材料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产总额为60,200.44万元,负债总额为80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9,400.44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95.78万元。2025年净利润为负主要原因是该公司目前处于初创期,2025年度暂未形成业务收入,导致净利润为负。
六、发行人治理情况
(一)发行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其他党内有关政策文件,发行人制定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设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发行人设董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公司经理层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7人。
1.股东会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8)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或者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9)修改本章程;
(10)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1)审议批准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2)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3)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4)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5)审议因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2.董事会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因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五)、(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9)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1)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等有关规定和程序,与经理层成员签订岗位聘任协议,授权董事长与经理层成员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或授权董事长与总经理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并授权总经理与其他经理层成员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提出薪酬、岗位调整等具体意见;
(12)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4)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5)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6)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经理层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部门设置与职能
发行人根据运作需要,设公司办公室、战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企业文化部、财务管理部、证券投资部、质量管理部等共计39个部门。发行人组织架构图如下:
图5-2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主要职能部门的职责如下:
1.公司办公室
主要负责公司印章、公文、会议等行政和公共事务、接待管理。
2.人力资源部
主要负责人力规划、招聘配置、薪酬、激励、培训、干部管理。
3.战略管理部
主要负责战略、公司管控、企业管理、流程再造、赛马体系、工商管理。
4.企业文化部
主要负责企业文化、品牌管理与宣传。
5.证券投资部
主要负责公司投融资管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三会管理、市值管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6.融资服务部
主要负责全公司金融方案的提供及其资源整合,融投资项目管理。
7.财务管理部
主要负责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融资销售/投资项目财务支持、资产价值管理。
8.会计核算部
主要负责成本核算、税务管理、项目结算、费用报销管理、报表管理、会计档案管理。
9.成本管理部
主要负责成本优化、成本对标、成本分析、降本增效、提供销售报价和目标采购价。
10.资金中心
主要负责公司资金结算、资金理财、资金投融资及授信等资金业务。
11.系统方案部
主要负责系统解决方案的策划、开发、集成和提供。
12.研发管理部
主要负责研发项目管理、技术标准及专利管理、技术资料与档案管理、商业秘密管理。
13.设计研发部
主要负责产品技术研究与设计、产品三化、技术准备、产品技术支持与服务。
14.工艺研发部
主要负责工艺研究、新产品技术准备、工艺技术支持与服务。
15.质量管理部
主要负责公司质量管理策划和规划、质量保证、质量改进。
16.质量检验部
主要负责公司全过程质量检验、质检技术管理、质量档案收集、计量管理、产品试验。
17.数字科技部
主要负责公司数智化顶层规划、数智化项目统管、数据治理、数字科技赋能产业、评估监督与安全管控。
18.培训中心
主要负责培训项目规划及管理、培训组织实施、线上学习平台管理。
19.经营管理部
主要负责经营计划管理、合同管理、货款管理、项目管理。
20.生产制造部
主要负责生产计划管理、项目执行管理、工艺协作管理、工具工装管理、精益管理、资产管理。
21.加工车间
主要负责组织设备生产与加工、设备维护与管理。
22.总装车间
主要负责组装、试车及性能测试、高速动平衡试验、包装设计、油漆包装管理。
23.物流中心
主要负责公司采购管理、物流管理、供应商管理。
24.安技环保部
主要负责公司安全、能源环境和现场管理、消防管理、职业健康管理。
25.市场部
主要负责市场研究与策划,内部市场协同、项目协调。
26.销售管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营销战略管理、销售计划和过程管理、销售回款管理、客户关系管理、提供销售支持。
27.审计监察室
主要负责风险与合规管控、审计、监察、法律事务。
28.客户服务部
主要负责售后服务的执行、产品外部质量管理、售后服务档案管理、三包业务管理、客户投诉与服务。
(三)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目前机构完备、职责清晰、管理科学,并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健全,运行机制日趋完善。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人员的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职责清晰、明确,在具体工作中实现了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和规范运作。
1.预算管理制度
为了建立健全陕鼓动力内部约束机制,优化企业资源配置,强化风险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支持公司分布式能源战略落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加强中央企业价值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对公司预算组织机构、预算内容编制及审批、预算执行与控制、预算调整、预算评价与监督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
2.财务管理制度
发行人的财务管理体制是与公司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相适应的。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制订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2023年修订)》、《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独立授信管理办法》等,明确公司财务工作边界,为陕鼓动力旗下各子公司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提供统一指导,提升陕鼓动力及各子公司财务制度之间的协同性。通过统一管理,集中运作,分级设置,垂直管理的基本原则进行管理:统一管理是指陕鼓动力负责统管境内外公司财务工作;陕鼓动力运作是指陕鼓动力发挥整体优势,按照财务规划,实现预算统筹、核算集成、税务统管、资产管控、财务人员统管等,同时对子公司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陕鼓动力资金中心是资金集中管理的日常管理和运作部门,对公司内部资金实施终极集中、调剂,并对子公司资金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分级设置,垂直管理是指境内外各子公司分别设立财务部,执行集团公司统一财务要求,负责本公司具体财务工作。
3.重大投资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规范投资决策和执行程序,防范和化解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投资决策科学化和经营管理制度化。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西安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公司投资目标与原则、投资管理机构与职责、投资项目审批、投资项目决策、财务投资、投资事中管理、投后管理、投后评价、投资考核及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4.融资决策内控制度
为提高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公司融资管理,使公司融资行为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持公司良好的资产负债结构,防范资金风险,根据《贷款通则》、《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管理办法》。办法中对融资业务遵循的基本原则、融资规模管理原则、融资管理机构及融资审批权限、融资业务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的方案拟定、审批、执行、贷后管理等),做了全面、细致的要求。
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防范担保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本制度仅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行为。公司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母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统一集中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及其子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合同、协议及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6.关联交易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本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关联人认定、关联交易审议与披露程序、日常关联交易特别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关联购买和出售资产、关联交易披露和决策程序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7.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质量,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从事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或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的信息披露、保密,适用该制度。为规范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本制度所称“信用类债券”包含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公开发行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及存续期信息披露适用本办法。公司非公开(含定向)发行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规则参照本制度执行。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信息披露负责人为财务总监,交易所发行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债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接受投资者问询,维护投资者关系。公司资金中心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具体进行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证券投资部为公司交易所发行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具体进行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8.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发行人依法建立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架构,确定控股子公司章程的主要条款,选任董事、监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协调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督促控股子公司据以制定相关业务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制定控股子公司的业绩考核与激励约束制度;制定母子公司业务竞争、关联交易等方面的政策及程序;制定《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办法》等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计划及预算、重大投资、收购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证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签订重大合同、海外控股子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等;定期取得控股子公司月度财务报告和管理报告,并根据相关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报告。
9.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区域安全”的原则,建立和强化各级安全责任制,做好集团大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人员和财产安全,公司制定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做了详细的规定。
七、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设有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及经理层的设置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5-4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基本情况表
姓名 现任公司职务 任职时间
任矿 董事长 2025年7月28日至2027年7月4日
刘海军 副董事长 2025年10月10日至2027年7月4日
总经理
王建轩 董事 2024年7月4日至2027年7月4日
周根标 董事 2024年7月4日至2027年7月4日
宁旻 董事 2008年7月1日至2027年7月4日
杨芳 独立董事 2024年7月4日至2027年7月4日
徐光华 独立董事 2024年7月4日至2027年7月4日
田俊 独立董事 2026年5月29日至2027年7月4日
张毅 职工董事 2026年4月9日至2027年7月4日
苗福源 副总经理 2025年12月3日至2027年7月4日
李付俊 副总经理 2016年6月3日至2027年7月4日
杜国栋 副总经理 2026年3月23日至2027年7月4日
刘忠 副总经理 2022年9月5日至2027年7月4日
总工程师
赵甲文 财务总监 2013年2月7日至2027年7月4日
柴进 董事会秘书 2019年5月13日至2027年7月4日
(二)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
任矿,男,汉族,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现任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工投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西安市莲湖区十九届人大代表,西安市十七届人大代表、西安市十七届人大财经委委员。西安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西安能源研究会副会长,陕西太阳能协会副会长。历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副部长,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综合能源事业部总经理,西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西安中创区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陕西分布式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部长,西安工投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长期从事质量技术、经营管理、技术改造、市场销售等工作,具有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
刘海军,男,197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西安交通大学动力工程专业工程硕士,西北工业大学EMBA。现任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EKOL公司董事长。199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党委办主任,行政机关支部书记,西安陕鼓通风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西安陕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总经理,西安陕鼓数智化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王建轩,男,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甘肃工业大学铸造专业本科毕业,西北大学MBA。现任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1998年6月参加工作,曾担任陕西鼓风机厂铸造车间技术员,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战略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周根标,男,1982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西安交通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硕士。现任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曾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研发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党支部书记,生产制造部部长、党支部书记、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西安陕鼓通风设备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长期从事技术体系建设、产品设计研发、生产经营组织与管理、战略规划、企业治理与管控等工作,熟悉公司的产品结构、工艺、生产流程、经营运作等。参与和主导的多个项目曾获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陕西省科学技术奖等荣誉。
宁旻,男,1969年9月出生,1997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颁发的经济学学士学位,2001年于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班毕业。现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91年加盟联想集团,自2000年起历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助理总裁兼企划办副主任、副总裁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执行董事。
杨芳,女,1975年3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复旦大学会计学博士,上海立信锐思信息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高级培训师、FIPA、FFA。内控及风险管理领域实务型专家,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企业联合会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职业发展委员会委员,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特聘讲师,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签约讲师、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签约讲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客座教授、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客座教授、社会导师。
徐光华,男,1964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国籍,现任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医学神经工程分会副主任委员。长期从事重大装备故障诊断与智能运维、生机电信号处理、脑机接口与康复技术研究。自2001年起主持国家十五攻关、十一五863目标导向、十二五863主题项目等,2015年主持国家基金委重大研究计划集成项目,获国际红点奖1项、省部级奖7项、授权发明专利60余项,发表SCI/EI高水平论文百余篇。
田俊,男,1961年1月出生,汉族,中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宝武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国设备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历任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部副部长、部长,第一能源总厂厂长、党委副书记,中国宝武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国设备协会副会长,中国钢协设备分会副会长等职务。
张毅,男,199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战略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曾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部长助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等职务,从事过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员工股权激励等方面工作。
2.高级管理人员
苗福源,男,198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西安理工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2007年4月参加工作,曾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煤化工及空分市场销售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化工市场销售一部部长、党支部书记、销售副总监等职务,长期从事营销及技术相关工作,曾获得多项技术及管理创新成果。
李付俊,男,1967年5月出生,1989年7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流体机械专业,天津大学MBA,正高级工程师。现任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89年进入河钢集团邯钢公司工作,曾任河钢集团邯钢公司热力厂主任工程师、邯钢设备动力部副部长、邯钢副总动力师,河钢集团邯钢邯宝公司董事、副总动力师,河钢集团宣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
杜国栋,男,1984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总质量师、质量管理部部长。201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研发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质量总监等职务。长期从事产品设计研发、质量管理、生产经营组织与管理等工作,熟悉公司的产品结构、工艺、生产流程等,参与和主导的多个项目曾荣获陕西省科技进步三等奖、西安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等荣誉。
刘忠,男,198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工过程机械专业,正高级工程师。现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设计研发部部长,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安陕鼓通风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曾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三化技术副总监、副总工程师,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质量总监等职务。长期从事产品模块化设计体系规划,技术研发体系建设,新市场、新技术开发等工作。曾荣获中国通用机械行业科技创新突出贡献奖,西安市优秀共产党员,西安市质量管理活动卓越领导者等荣誉。
赵甲文,男,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审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现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成本管理部部长,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主任会计师、财务处副处长、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审计处处长、财务管理处处长、财务副总监(主持工作),陕鼓动力(卢森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EKOL公司监事等职务。
柴进,男,197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审计师。现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资副总监,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安鑫源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0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北大方正集团总务部,财务部财务主管,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运营主管,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服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证券投资部部长,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投资副总监等职务。
(三)发行人员工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员工人数合计3,598人,从年龄结构来看,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30岁以下(含30岁)和30岁以上占比分别为19.43%和80.57%;从岗位构成来看,中层及以上人员、业务管理岗、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占比分别为6.11%、20.46%、33.27%和40.16%。
表5-5发行人员工构成情况表
年龄结构 占比 岗位构成 占比
30岁及以下 19.43% 中层及以上人员 6.11%
31-40岁 28.24% 业务管理 20.46%
41-50岁 27.07% 技术人员(技术+销售) 33.27%
50岁以上 25.26% 其他 40.16%
合计 100.00% 合计 100.00%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经营范围
发行人经营范围为:分布式能源一体化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环保工程、电力工程、冶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新能源工程的设计、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售后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售后服务;能源互联一体化成套设备、大型压缩机、鼓风机、通风机、智能化设备、自动化装备、汽轮机、燃气轮机及各种透平机械的开发、制造、销售、维修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润滑油销售及服务;各种通用(透平)机械设计、成套安装、调试;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货物、技术除外);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及服务;节能项目诊断评估、能效分析、设计、改造、运营、服务;节能机电产品采购、集成制造、销售及安装;能量转换系统及节能环保工程设计及技术咨询。1级锅炉安装、改造、维修;GB2(2)、GC2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业务范围涵盖储能、石油化工、煤化工、冶金、有色、电力、硝酸、发酵等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以及一带一路、智慧城市等诸多领域,构建了能量设备、能源服务以及能源运营为主的业务体系。
设备方面,公司持续强化关键技术创新,提升核心装备制造能力,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自主研发的轴流压缩机组、离心压缩机组、能量回收透平装置、乙烯三机、合成氨机组、空分机组、PTA配套机组、天然气管线及LNG机组、压缩空气储能机组、冶金余热余压能量回收机组、硝酸四合一机组、汽轮机等多项节能高效能量转换装备产品,为流程工业及低碳环保领域提供高效、节能、可靠、稳定的高端能源装备。
服务方面,公司拥有专业的工程设计及丰富经验的管理团队,可提供一站式工程项目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造价、节能诊断评估和能效分析、能量转换系统技术开发及服务等工程服务;拥有专业的工业服务团队,可提供安装调试、检修维修、专业维保、备件服务管家、能效诊断及提升改造、国产化替代、大型装备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智能远程监测诊断及预测性维修、工业服务、智慧运维支持等服务。
运营方面,面向“30·60双碳”目标、环保绿色发展等趋势,以及客户对能源系统降本增效、节能减排、安全高效等需求提升,开展能源基础设施运营服务,其中气体产业方面,公司在全国投资、建设、运营气体厂,为钢铁、煤化工、化肥、有色冶炼等行业提供各类工业用气,显著降低运营成本,为客户创造效益价值。
最近三年及2026年1-3月,公司业务收入、成本、毛利润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5-6近三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能量转换设备 102,412.90 39.57 306,566.51 32.54 449,636.86 43.75 433,060.73 42.70
工业服务 42,972.64 16.61 169,314.16 17.97 179,306.86 17.45 232,288.72 22.90
能源基础设施运营 112,810.77 43.59 464,582.84 49.31 396,214.28 38.55 346,419.03 34.15
其他 586.58 0.23 1,698.25 0.18 2,549.99 0.25 2,523.18 0.25
合计 258,782.89 100.00 942,161.76 100.00 1,027,707.99 100.00 1,014,291.66 100.00
表5-7近三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能量转换设备 74,395.22 36.55 228,197.55 30.18 316,002.37 39.68 308,181.32 38.70
工业服务 31,682.27 15.56 124,515.02 16.46 145,552.60 18.27 189,793.53 23.83
能源基础设施运营 97,172.24 47.74 402,745.66 53.26 333,983.23 41.94 296,090.63 37.18
其他 298.55 0.15 761.70 0.10 842.61 0.11 2,224.27 0.28
合计 203,548.28 100.00 756,219.93 100.00 796,380.81 100.00 796,289.75 100.00
表5-8近三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营业毛利润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毛利润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能量转换设备 28,017.68 50.72 78,368.96 42.15 133,634.49 57.77 124,879.41 57.28
工业服务 11,290.37 20.45 44,799.14 24.09 33,754.26 14.59 42,495.19 19.49
能源基础设施运营 15,638.53 28.31 61,837.18 33.26 62,231.05 26.90 50,328.40 23.09
其他 288.03 0.52 936.55 0.50 1,707.38 0.74 298.91 0.14
合计 55,234.61 100.00 185,941.83 100.00 231,327.18 100.00 218,001.91 100.00
表5-9近三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营业毛利率构成情况
单位:%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能量转换设备 27.36 25.56 29.72 28.84
工业服务 26.27 26.46 18.82 18.29
能源基础设施运营 13.86 13.31 15.71 14.53
其他 49.10 55.15 66.96 11.85
合计 21.34 19.74 22.51 21.49
从营业收入来看,发行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分别实现营业收1,014,291.66万元、1,027,707.99万元、942,161.76万元和258,782.89万元。能量转换设备制造、工业服务及能源基础设施运营板块是发行人的主要收入贡献板块,最近三年及2026年1-3月,收入合计占发行人营业收入99.75%、99.75%、99.82%和99.77%。
报告期内发行人能量转换设备制造板块收入保持稳定,2024年收入为449,636.86万元,较2023年增加16,576.13万元,增幅为3.83%;2025年收入为306,566.51万元,较2024年减少143,070.35万元,降幅为31.82%,主要系结合客户整体项目进度,公司部分订单执行延期所致;2026年1-3月,发行人能量转换设备制造板块收入为102,412.90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工业服务板块收入在2023年至2025年逐年减少。2024年收入为179,306.86万元,较2023年减少52,981.86万元,降幅为22.81%;2025年收入为169,314.16万元,较2024年减少9,992.70万元,降幅为5.57%,主要系结合客户整体项目进度,公司部分订单执行延期所致;2026年1-3月,发行人工业服务板块收入为42,972.64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能源基础设施运营收入逐年增加,2024年收入为396,214.28万元,较2023年增加49,795.25万元,增幅为14.37%。2025年收入为464,582.84万元,较2024年增加68,368.56万元,增幅为17.26%。2026年1-3月,发行人能源基础设施运营板块收入为112,810.77万元。
从营业成本来看,发行人营业成本与收入基本同向变化。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796,289.75万元、796,380.81万元、756,219.93万元和203,548.28万元。2025年度,能量转换设备制造、工业服务及能源基础设施运营板块成本分别占发行人营业成本的30.18%、16.46%和53.26%。
从毛利润来看,发行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的毛利润分别为218,001.91万元、231,327.18万元、185,941.83万元和55,234.61万元,近三年内呈波动态势。
从毛利率来看,发行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毛利率分别为21.49%、22.51%、19.74%和21.34%,2024年发行人毛利率较2023年有所增长,增幅为4.75%。2025年毛利率较2024年降幅12.31%。2026年一季度毛利率较2025年毛利率略有增长。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板块介绍
发行人主营业务包括能量转换设备制造、工业服务、能源基础设施运营三大板块。能量转换设备制造属于发行人传统业务领域,主要包括轴流压缩机组、离心压缩机组、工业流程能量回收透平装置、透平鼓风机组、通风机组、汽轮机等各类设备的设计开发、制造、生产与销售;工业服务主要包括工程总包服务;能源基础设施运营属于发行人产业链的延伸和开展,目前主要包括气体运营业务等。
1.能量转换设备制造板块
能量转换设备制造板块为发行人的重要业务组成部分,主要通过发行人本部开展。陕鼓动力生产的主要产品包括轴流压缩机、离心压缩机、能量回收透平膨胀机、汽轮机及各种同轴组合机组。作为国内大型压缩机的龙头生产企业,陕鼓动力核心产品轴流压缩机、工业流程能量回收装置市场占有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
(1)主要产品和用途介绍
能量转换设备典型产品包括:轴流压缩机、离心压缩机、能量回收透平膨胀机、汽轮机及各种组合机组。
①轴流压缩机
图5-3轴流压缩机
轴流压缩机是通过叶片旋转把机械能转化为气体压力能的一种透平机械,其内部的气流基本沿压缩机转子轴向流动。
陕鼓AV/A系列轴流压缩机在引进技术的基础上,消化、吸收及技术升级,形成一套高效、可靠的设计、研发体系。轴流压缩机产品主要分为静叶调节型和静叶固定型两大类并形成系列化,常规产品流量覆盖从1,000~25,000m³/min,最大压比为12,级数最大为30级。陕鼓已经设计制造了2,600余台套,产量居全球第一。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轴流压缩机提供商,市场占有率95%以上,涵盖冶金高炉鼓风、催化裂化、化肥、顺酐、丙烷脱氢、硫磺制酸、制药、风洞、压缩空气储能等多个领域,制造了宝钢与山钢、首钢最大国产5,000m³以上高炉、55MW级鼓风机组。陕鼓目前已经设计制造了世界上最大20,000m³/min流量的AV140工业用轴流压缩机,陕鼓建造了国内第一个3,200kW轴流压缩机技术研究实验平台,很多创新技术填补国内和世界空白。陕鼓近几年又开发了“高转速、高级压比、高功率密度、高性能、高可靠性”的全静叶可调、结构更小更紧凑的全系列高速轴流压缩机技术,已经在工厂圆满完成性能试验,并全部形成系列化及推向市场,成功运行。
②离心压缩机
图5-4离心压缩机
离心压缩机是一种透平式压缩机,其内部的气流沿压缩机径向方向流动,即流动方向大致与旋转轴相垂直,其工作原理是:利用叶轮和气体的相互作用来提高气体压力。离心压缩机适用的范围宽,运行平稳、高效、运行维护便利,可广泛用于各种工艺流程中,用来提高各种工业气体的压力。
陕鼓有23MPa排气压力流程气压缩机组的产品业绩,具备最高压力等级40MPa设计及生产能力;压缩机单缸最多级数10级,单缸最高压比空气介质为12、二氧化碳介质为25;具有全应用范围的基本级系列,满足国民经济全范围产品设计,技术能力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最大流量达50万Nm³/h,完全满足工艺流程的大型化的发展趋势。
离心压缩机广泛适用于石油、化工、煤化工、冶金、空分、制药、压缩空气储能等工业领域。离心压缩机有多种结构,对于机壳剖分形式而言,一般分为水平剖分和垂直剖分两大类,每类又包含单吸、双吸、单级单段、多级单段、多级多段、带有中间气体冷却器、中间抽补气等结构型式。压缩机本体通过变速器由电机驱动、直接由汽轮机或高速电机直联等驱动。广泛应用于各种场合。
③高炉煤气能量回收透平装置
图5-5高炉煤气能量回收透平装置
高炉煤气余压能量回收透平膨胀机(简称TRT),主要用于对高炉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高炉煤气)所具有的压力能和热能的回收,是钢铁企业一种很好的节能环保装置。TRT具有高效、节能、降噪、环保等优点,可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国家大力提倡和推广的一种节能环保装置。
目前陕鼓动力TRT已实现350m³~6000m³高炉全覆盖,流量范围8~100万Nm³/h,分为干式、湿式、干湿两用等多种类型。近年来通过持续技术攻关,对产品升级形成第三代TRT产品,实现了高效叶型、高可靠性结构及机组智能化精准控制等多项新技术突破,已成为全球最大的TRT提供商。第三代TRT技术水平全面超越行业同类型产品,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拥有80~85%市场占有率,设计制造了4000m³~6000m³高炉配套大型TRT 20余套,如宝钢湛江5050m³高炉TRT、韩国现代5250m³高炉TRT、山钢日照5100m³高炉TRT、俄罗斯北方钢铁5580m³高炉TRT、国内某钢铁集团4800m³高炉技术升级等配套的3G-TRT产品。
④空分用压缩机
图5-6空分用压缩机
空分机组广泛存在大型化工、煤化工空分单元装置中,为制氧、氮等气体提供原料。陕鼓动力空分系列机组涵盖空分装置规模2~15万等级。在内压缩工艺流程中,空分机组一般包含一台空压机和一台增压机,外压缩工艺流程仅需要一台空压机。
陕鼓动力空压机采用多轴离心式、等温内冷式及轴流+离心混流式系列机型,增压机采用单轴或者多轴离心系列机型,发行人已形成空分全领域全流程解决方案,涵盖2~15万Nm³/h制氧等级,空分机组既可以实现单层布置,又具备高效节能的特点,标志着发行人在空分领域总体技术实力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⑤各种组合机组及工艺气压缩机组
公司拥有多种同轴组合机组,包括高炉鼓风与能量回收同轴机组BPRT、烧结同轴机组SHRT、硝酸四合一机组等以及各种工艺气压缩机组如PTA装置压缩机组、天然气管线压缩机组、LNG冷剂压缩机组、丙烷脱氢压缩机组等十余种,各机组配套了完善的辅机系统,包括自控系统、低压电控系统、润滑调节油系统、密封充气系统、冷却水系统、叶轮清洗系统、凝结水排放系统等,为客户提供模块化的机组单元。
成熟的机组广泛应用于冶金工业、石油炼化、基础化工、煤化工、生物制药、余热发电、天然气管线等众多国民经济重要领域。
部分机组简介如下:
图5-7 BPRT机组
公司开发研制出的TRT和高炉鼓风机同轴系的高炉能量回收机组,简称BPRT。BPRT机组将TRT和鼓风机作为同一系统来设计,使TRT原有的发配电系统简化合并,取消发电机及发配电系统,整合了自控系统、润滑油系统、动力油系统等。
图5-8 PTA机组
公司研发了石化领域的首台套国产化及最大的PTA工艺空气压缩机组,该机组为工艺装置提供压缩空气,并回收富产蒸汽及高温尾气用于驱动,属于高效、节能机组产品,为重大装备国产化作出了贡献,并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图5-9硝酸四合一机组
硝酸“四合一”机组是世界上先进的双加压法硝酸生产工艺中向系统提供能量和从系统回收能量的核心设备,主要由轴流压缩机、NOx压缩机、硝酸尾气透平膨胀机和汽轮机组成。它集空气压缩机、NOx压缩机和驱动设备蒸汽透平、尾气透平膨胀机于一体,是关系到硝酸装置能否长期稳定、可靠运行,达产达标的关键。公司运用技术优势自主开发研制,并替代进口机组,为用户提供年产10万吨、15万吨、27万吨、36万吨、45万吨硝酸装置,已有100余台套业绩,国内市场占有率接近100%。
(2)主要经营模式
①采购模式
陕鼓动力生产的主要产品包括轴流压缩机、离心压缩机、能量回收透平膨胀机、汽轮机及各种同轴组合机组等,对外采购主要包括配套件、外协外扩、工程采购等。其中,配套采购件主要包括汽轮机、自电控系统、通风机、阀门、电机等,外购工程设备主要包括空分装置、大型储罐和冷却塔等。陕鼓动力采购进口配套件为直接采购模式,一般使用信用证结算,对国内配套件、原辅材料等采取直接采购的模式,一般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发行人对外采购的主要产品如下:
表5-10报告期发行人能量转换设备制造板块采购的主要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原材料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电机 10,635.24 37,028.27 30,960.46 47,649.59
汽轮机 6,955.51 25,390.43 31,461.96 8,617.09
油站 6,652.30 18,215.61 21,384.42 23,139.61
变频器 6,340.09 10,468.17 24,184.38 19,870.80
阀门 4,354.53 18,588.93 17,580.30 17,921.63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发行人能量转换设备制造板块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该板块同期总采购金额的比重分别为15.09%、12.91%、15.45%和20.07%,具体情况如下:
表5-11报告期发行人能量转换设备制造板块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主要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该板块当期总采购额比例 是否关联方
2026年1-3月 1 第一名单位 3,533.21 5.92% 否
2 第二名单位 3,036.73 5.09% 否
3 第三名单位 2,070.37 3.47% 否
4 第四名单位 1,711.91 2.87% 否
5 第五名单位 1,627.50 2.73% 否
合计 11,979.72 20.07%
2025年 1 第一名单位 11,984.42 3.90% 否
2 第二名单位 11,723.20 3.82% 否
3 第三名单位 8,708.40 2.83% 否
4 第四名单位 8,123.46 2.64% 否
5 第五名单位 6,931.23 2.26% 否
合计 47,470.71 15.45%
2024年 1 第一名单位 11,922.81 3.17% 否
2 第二名单位 11,179.47 2.97% 否
3 第三名单位 9,793.30 2.60% 否
4 第四名单位 9,588.00 2.55% 否
5 第五名单位 6,147.45 1.63% 否
合计 48,631.03 12.91%
2023年 1 第一名单位 12,923.73 3.67% 否
2 第二名单位 10,412.00 2.96% 否
3 第三名单位 10,324.83 2.93% 否
4 第四名单位 10,165.08 2.89% 否
5 第五名单位 9,285.50 2.64% 否
合计 53,111.14 15.09%
②生产模式
发行人该业务板块生产产品主要为节能环保技术及装备、组合机组及仪器仪表等。其中,节能环保技术及装备为核心产品,主要包括轴流式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鼓风机、通风机等各类高效、节能的真实气体压缩设备,以及工业能量回收透平装置、工业汽轮机等高效、节能设备;组合机组产品也是发行人重点发展领域,主要包括硝酸三合一、硝酸四合一、催化三机组、BPRT、SHRT/BCRT等高效、节能组合机组等。
轴流压缩机为陕鼓动力传统优势产品,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国内市场占有率保持在90%以上。近年来,随着陕鼓动力AV100及以上大型轴流压缩机设计与制造能力的加强,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并已出口至印度、苏丹、巴西、土耳其、塞尔维亚、西班牙、越南、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老挝、韩国、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赞比亚、津巴布韦、尼日利亚等国家地区。轴流压缩机和工业流程能量回收透平装置主要应用于冶金行业市场,2024年和2025年受冶金行业市场波动的影响,部分项目受客户预期及资金等影响进展缓慢,部分项目根据用户需求,交货期进行调整,影响产量出现波动。
离心压缩机方面,近年来陕鼓动力加大了离心压缩机的研发和市场开拓力度,目前公司已为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煤化工、冶金、压缩空气储能等流程工业领域提供各类离心压缩机产品和检维修服务,离心压缩机产品整机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陕鼓动力拥有12万等级空分用压缩机的设计与制造能力,主要用于石油加工、煤炭深加工、化肥及冶金等行业。
公司能量回收透平装置主要包括硝酸三合一机组、硝酸四合一机组和高炉能量回收透平装置等,具有节能环保等特点,主要应用于化工和冶金等行业。其中,高炉煤气余压能量回收透平(TRT)设备主要用于冶金行业高炉煤气余压能量回收,发行人在5,000m³以上高炉的大型TRT产品领域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
生产模式方面,陕鼓动力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生产特点为多品种、单件小批量,产品平均生产周期为100~270天不等。目前,陕鼓动力已经将产品组装试车、离心转子制造、叶片精加工确定为核心制造环节,并通过利用外部协作资源,加大对非核心制造环节的整合力度,生产效率得到提升。陕鼓动力主要生产整机中的主机部分,配套件通过外部采购。
能量转换设备板块中,陕鼓动力主要产品在报告期内的产销量情况如下:
表5-12报告期陕鼓动力在能量转换设备板块的主要产品产销量情况
单位:台套
主要产品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产量 销量 产能 产能利用率 产量 销量 产能 产能利用率 产量 销量 产能 产能利用率 产量 销量 产能 产能利用
率
轴流压缩机 9 8 24 37.5% 60 64 95 63% 46 44 95 48.4% 76 79 95 80%
离心压缩机 24 26 25 96% 95 91 100 95% 93 95 100 93% 102 94 100 110%
空分用压缩机 1 0 6 16.7% 11 12 25 44% 9 9 25 36% 9 10 25 36%
工业流程能量回收透平装置 8 6 15 53% 24 25 60 40% 24 24 60 40% 27 26 60 45%
透平鼓风机组 3 12 50 6% 29 25 200 14.5% 60 56 200 30% 75 74 200 37.5%
注:由于陕鼓动力设备制造周期较长,因此产量和销量之间有一定时间差,造成部分不匹配情况。
③销售模式
发行人能量转换设备制造板块产品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冶金、制药、压缩空气储能等工业领域,主要客户包括石化企业、大型冶金企业、电力企业、环保企业、新能源企业、煤化工企业、设计院、制药企业、服装生产企业等。发行人是目前国内透平机组设备产品和技术能力最为完备的供应商,能量转换设备产品遍布各种流程工业,主要应用场景有:用于冶金炼钢、发电;用于石油炼化生产汽油、柴油、煤油;用于生产乙烯、丙烯;用于生产顺酐、苯酐;用于生产甲醇;用于合成氨进而生产尿素;用于生产液化天然气;用于生产稀硝酸、乙二醇、三聚氰胺等化工产品。
销量方面,由于单机价值较高,且多为非标准产品,因此销量的变化趋势基本与产量保持一致。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产品定制化程度的加深,产销量契合度不断提升。
目前,陕鼓动力的销售模式主要为直接销售方式,由陕鼓动力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在销售过程中,由销售人员负责,工程技术人员配合,与客户进行技术交流、合同洽谈与签订。客户根据合同的进展状况,按一定比例向公司支付预付款、进度款、提货款。能量转换设备的定价是根据市场定价原则,参照行业平均价格水平确定产品销售价格。
发行人能量转换设备制造业务板块销售产品遵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收入,企业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A.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B.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C.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D.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E.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会计处理方面,发行人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按照合同金额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合同金额计入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银行存款、应收票据等,并根据销项税金额计提增值税,并相应结转成本。
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银行存款/应收票据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存货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发行人能量转换设备制造板块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表5-13报告期发行人能量转换设备制造板块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主要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该板块当期销售总额比例 是否关联方
2026年1-3月 1 第一名单位 10,103.79 9.83% 否
2 第二名单位 8,859.94 8.62% 否
3 第三名单位 8,318.21 8.09% 否
4 第四名单位 7,079.65 6.89% 否
5 第五名单位 6,978.46 6.79% 否
合计 41,340.05 40.21%
2025年 1 第一名单位 19,274.34 6.26% 否
2 第二名单位 16,723.58 5.44% 否
3 第三名单位 14,983.96 4.87% 否
4 第四名单位 14,983.25 4.87% 否
5 第五名单位 13,939.64 4.53% 否
合计 79,904.77 25.97%
2024年 1 第一名单位 34,173.45 7.57% 否
2 第二名单位 20,252.21 4.49% 否
3 第三名单位 20,153.80 4.47% 否
4 第四名单位 19,986.90 4.43% 否
5 第五名单位 14,005.31 3.10% 否
合计 108,571.68 24.06%
2023年 1 第一名单位 36,300.95 8.34% 否
2 第二名单位 26,096.14 6.00% 否
3 第三名单位 25,046.16 5.76% 否
4 第四名单位 16,921.51 3.89% 否
5 第五名单位 15,680.18 3.60% 否
合计 120,044.94 27.59%
销量方面,由于单机价值较高,且多为非标准产品,因此销量的变化趋势基本与产量保持一致。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产品定制化程度的加深,产销量契合度不断提升。
目前,陕鼓动力的销售模式主要为直接销售方式,由陕鼓动力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在销售过程中,由销售人员负责,工程技术人员配合,与客户进行技术交流、合同洽谈与签订。客户根据合同的进展状况,按一定比例向公司支付预付款、进度款、提货款。能量转换设备的定价是根据市场定价原则,参照行业平均价格水平确定产品销售价格。
市场拓展方面,2025年公司新签订多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项目。在传统市场,签订国内单线规模最大甲醇制烯烃项目配套机组;实现公司AV100机组在生物发酵领域的首次应用,也是国内发酵行业最大的轴流压缩机;签订全球产能规模最大的天然碱开发利用项目碱加工装置配套热泵压缩机组;实现公司首个最大功率、最高压力等级电驱支线管线压缩机组订货;签订全球首台套费托合成尾气制LNG工艺流程示范项目配套机组;实现公司反动式汽轮机首次进入热电领域;在新市场,签订3x350MW全球装机容量与储能规模最大的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实现国内首个拥有100%自主知识产权的全流程“液态阳光”二氧化碳加绿氢制甲醇工业化示范项目的供货,成为公司在绿醇市场的重大突破;签订公司在绿色甲醇领域首套空分机组;签订国内首套油田碳捕集项目CCUS装置领域用高压力CO2压缩机组。国际市场,实现公司富气压缩机组、循环气机组首次进入西亚市场;实现公司首个锅炉业务EPC工程突破;签订海外汽拖水泵及汽电双拖风机项目汽轮机,是公司汽轮机首次落单西亚地区;签订印度最大型号多轴压缩机,同时实现了公司在印度纺织行业空压机市场突破。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能量转换设备制造板块新签订单金额分别为45.41亿元、31.89亿元、29.33亿元和10.11亿元。
表5-14能量转换设备制造板块新签订单情况
单位:亿元
板块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能量转换设备制造 10.11 29.33 31.89 45.41
海外业务方面,发行人自2014年开始进入海外市场,近年来海外业务收入规模不断提升。近年来,发行人为加大开拓海外市场力度,设立了陕鼓欧洲服务中心、陕鼓EKOL公司(捷克)、陕鼓印度公司、印尼工程代表处、莫斯科代表处等多个海外公司和服务机构。目前,发行人已形成了以印度、越南、印尼、捷克等新兴市场为主的海外布局。未来,随着国际化发展战略的推进,发行人将与国内的设计院及重点冶金、化工企业合作,进一步拓展海外业务规模。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分别实现海外业务收入98,675.86万元、106,309.80万元、100,681.21万元和43,969.34万元,在营业收入中占比分别为9.73%、10.34%、10.69%和16.99%。
2.工业服务板块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深入,重大装备的生产制造不断向大型化、系统化和复杂化发展,发行人凭借在能量转换设备制造领域的核心技术、品牌优势和客户资源,积极调整业务结构,拓展工业服务业务,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不断扩大市场领域。发行人工业服务板块主要包括工程总包服务。
(1)工程总包服务
①工程总包服务主要介绍公司以主导产品为核心,以成套技术为纽带,运用现代项目管理方法,将主导产品与工程项目有机结合,发挥成套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的整体优势,向用户提供完善的工程成套项目总承包(EPC)服务——交钥匙工程,包含从主机产品延伸到机组、辅机系统、管路系统、配电系统、厂房基础等项目的设计(自行设计及委托设计),以及设备制造、配套、采购、土建施工、安装、调试、运行、验收交工等全部及流程装置总包项目,为用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和系统服务。
公司EPC工程总包主要业务流程图如下:
图5-11 EPC工程总包主要业务流程
公司工程总包服务主要通过发行人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下设工程技术分公司为工程总承包提供服务和支持。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七项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拥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含核电站常规岛设计)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药物制剂专业乙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十项工程设计资质。涉及机电工程、石油化工、环保工程、市政公用、建筑工程、冶金工程、电力工程等多个领域。
陕鼓动力开展工程总包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a.负责商务方案制定、配合设计院制定技术方案;
b.工程成本报价及项目执行阶段的技术管理支持工作,进行项目设计、采购、质量及其他专业管理工作;
c.拟定设计合同条款、采购合同条款、施工分包合同条款,参与合同谈判;
d.公司合同、协议管理工作,包括二次合同转签、合同评审、合同履约、合同归档等管理工作;
e.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组织机构并发布,协助项目经理做好项目人员配备;
f.对供应商、施工分承包方做出评价,协助经营管理部建立合格供方名录并定期更新;
g.对采购物资的样品、说明书、试验结果、产品合格证、地方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鉴定书(必要时)进行验证;对供方、分承包方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明情况进行评价;
h.总包合同包括产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要求、检定标准、供货期限、供货方式等;分包合同应包括项目、分包范围、人员资质要求、工程质量要求、工期要求、成本要求、所带机械设备要求、环保要求、安全要求等,进场时,应对其上述要求的满足程度进行验证和检查;
i.所有对外分包工程的供方验证和监视由项目部负责,验证内容包括:质量意识、质量水平、人员素质及资格、工期、服务效果等,项目部将验证记录在工程结束后送交“集团公司采购事业部”;
j.施工生产准备阶段:施工、生产依据和文件,包括承包合同、施工图纸和其它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或质量计划、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合格供方名录、工程建设标准、规程规范、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等;
k.施工生产阶段: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规定对进货物资、施工过程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未经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不得投入使用和转序。合理使用机械设备、监视和测量装置,保证生产过程的正常运作;
l.工程交验阶段:项目部按照集团公司与顾客签订的承包合同办理交付手续。向顾客提交交工报告,填写“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并经设计方、顾客、监理、政府有关部门签章后,向顾客提供交竣工资料。并做好工程、产品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m.回访保修阶段:项目部要做好产品交付前的防护和服务。交付后的工程回访保修,由项目部所在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陕鼓动力具备工业流程领域、节能环保等工程的大型能量转换装备及其流程技术的科研开发、工程设计、工程技术咨询、能效分析、技术支持和工程总承包能力。同时支持多种合作模式,如PC(采购-施工)、EPC(设计+采购+施工+调试)、EPC+F(设计+采购+施工+资金)、BOO(建设-经营-拥有)、BOT(建设-经营-移交)等,为客户提供交钥匙工程和系统解决方案。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陕鼓动力现已拥有一支专业的工程设计和管理团队,运用现代化项目管理手段,以PC、EPC、BOO、BOT等多种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从咨询、融资、厂区公用工程、流程工艺、节能减排、设备、辅机系统、管路系统、自动化系统、厂房基础等全方位的系统解决方案。至今已为冶金、煤化工、市政、环保、园区综合能源服务等领域的用户提供了420余套工程总承包项目。
图5-12发行人部分工程总包服务项目
注:上图依次为HF36万吨/年硝酸四合一机组运行现场、印尼OSS发电项目机组运行现场、印尼OSS空分项目建成现场、JSNY焦化升级改造52,000Nm³/h空分项目现场。
②主要经营模式
发行人工程总包主要服务于国内外化工、冶金、能源环保、建材、石油天然气、制药、工业气体、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生物质发电、热电联产、城建市政、智慧城市、军工等行业。
运营模式方面,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承接设计、设备生产与采购、工程施工,主要是由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负责开展。其中主机设计由陕鼓动力设计研发部根据设计要求进行设计,工程设计由工程公司设计院负责;设备生产采购部分由陕鼓动力负责主机生产,其他设备部分由工程技术分公司根据公司采购流程向公司合格供方采购;工程施工部分由工程技术分公司根据采购流程选择合格分包施工单位,工程技术分公司成立项目部进行现场统一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工程进度收取工程款后,并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向分包人支付合同进度款。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委派监理单位对公司实施监督,监理单位负责监督管理总承包商设计、采购、施工的各个环节。
项目完工后,发包人在接到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后,组织竣工验收,在验收通过、工程移交且结算审计后向公司支付竣工结算尾款。EPC项目在竣工验收后通常有一年的质量保修期,质保金在保修期后返还。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发行人工程总包业务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表5-15报告期发行人工程总包业务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主要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该板块当期总采购额比例 是否关联方
2026年1-3月 1 第一名单位 13,700.00 54% 否
2 第二名单位 3,235.00 13% 否
3 第三名单位 1,629.00 6% 否
4 第四名单位 1,599.00 6% 否
5 第五名单位 968.00 4% 否
合计 21,131.00 84%
2025 1 第一名单位 10,000.00 14% 否
2 第二名单位 6,245.00 9% 否
3 第三名单位 4,115.99 6% 否
4 第四名单位 3,900.00 6% 否
5 第五名单位 3,265.84 5% 否
合计 27,526.84 40% -
2024年 1 第一名单位 28,080.00 21.86% 否
2 第二名单位 17,650.00 13.74% 否
3 第三名单位 6,717.00 5.23% 否
4 第四名单位 6,665.99 5.19% 否
5 第五名单位 6,126.00 4.77% 否
合计 65,238.99 50.79%
2023年 1 第一名单位 10,457.60 8.85% 否
2 第二名单位 5,597.54 4.74% 否
3 第三名单位 4,833.00 4.09% 否
4 第四名单位 3,682.00 3.12% 否
5 第五名单位 3,328.50 2.82% 否
合计 27,898.64 23.61%
2022年 1 第一名单位 14,901.86 5.95% 否
2 第二名单位 14,438.83 5.77% 否
3 第三名单位 11,901.91 4.75% 否
4 第四名单位 11,346.17 4.53% 否
5 第五名单位 7,934.60 3.17% 否
合计 60,523.37 24.17%
销售方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采用直接销售模式或工程总包模式。直接销售模式指销售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制定营销计划、协调计划执行,并进行客户管理,长期跟踪客户的动态,最终通过投标的方式获取客户订单,由生产部门组织生产,履行合同。工程总包模式是指以工程服务的形式实现产品销售,根据用户的需求,利用土地、设备、功能、运营集约的综合能力,由系统方案中心与工程技术分公司共同为用户指定完整的系统解决方案,最终通过投标方式获取客户订单,发行人主要运用EPC模式,对项目进行管理。
盈利模式方面,发行人工程总包业务利润主要来自于项目的设计和工程建设费用,通过工程项目设计和建设收入扣除相关成本后获得利润。
在会计处理方面,根据工程总包项目的建设进度,以相关合同、工程款支付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为依据作为工程建设成本核算,列入会计科目“库存商品-外购商品(外购商品)/合同履约成本(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工程进度向分包商等单位支付的工程相关款项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现金流科目
进行核算。建设期间根据合同约定按工程实际进度分阶段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关项目成本。发包人支付项目款项时,将收到的回款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现金流科目进行核算。具体情况如下:
A.收到预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B.项目建设阶段:
借:库存商品-外购商品(外购商品)/合同履约成本(合同履约成本)贷: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C.项目建设期间按工程实际进度分阶段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借:合同资产/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外购商品(外购商品)/合同履约成本(合同履约成本)冲抵分录:
借:预收账款
贷:合同资产
D.收到发包方(业主单位)支付的回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结算方面,发行人根据合同约定的设计、设备和工程的合同价格来结算,各项合同价格公司参照历史成本及各项目具体情况进行造价预算,协商一致后签订销售合同和分包合同,由于各项目实际情况不同,结算比例不尽相同。
在业务领域上,包括为用户提供全生命周期一体化综合能源解决方案,提供冷、热、电、风、水、废、消、安等统一规划和管理,实现资源集约化的智慧城市;为工业领域、市政、城镇供热等用户提供燃气型的热电联产以及热电冷联产;
为各行各业用户提供各种发电系统解决方案,包括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余热发电、煤气发电等;为用户提供年产10万吨、15万吨、27万吨、36万吨等系列化硝酸硝铵园区EPC服务。设计能力上,可为用户提供压缩机组管道三维设计,同时依托国内外先进的压缩机工程服务平台,提供最具市场竞争力的单元工程服务方案;具备空分典型工艺流程计算及空分设备配置能力,可为用户提供10万等级以下所有系列空分系统解决方案。
③合同签订及完成情况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工程总包业务新签合同个数分别为28个、36个、33个和8个;新签合同金额分别为85.36亿元、40.12亿元、20.57亿元和4.24亿元。
表5-16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总包业务合同签订及完成情况
单位:个、亿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 2024年 2023年度
新签合同个数 8 33 36 28
新签合同金额 4.24 20.57 40.12 85.36
当期完成金额 3.32 20.45 27.83 34.48
在手未完工合同金额 15.71 23.25 29.69 40.94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发行人新签合同金额地区分布如下:
表5-17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总包业务新签合同金额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亿元
业务区域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东北地区 - 2.09 3.16 1.45
西南地区 0.43 1.73 0.39 7.47
西北地区 2.3 2.47 13.48 17.77
华东地区 0.23 2.09 0.73 3.73
华中地区 0.11 - 1.34
华南地区 1.86 - -
华北地区 1.22 0.61 16.24 14.96
海外 0.06 9.61 6.13 38.65
合计 4.24 20.57 40.12 85.37
发行人工程总包主要服务于化工、冶金、能源环保、建材、石油天然气、制药、工业气体、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生物质发电、热电联产、城建市政、智慧城市、军工等行业,涉及的行业较多,下游客户较为分散,集中度较低。发行人开展相关业务时会与客户签订合同,下游客户按照合同约定付款,付款节点一般为按工程完成进度分阶段支付,并预留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一般为10%左右)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期后支付,不同的项目约定的付款时点会有差异,客户总体回款情况良好。
④已完工项目及在建项目情况
发行人工程承包方式一般采用EPC工程总包模式,通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承包范围及方式。发行人一般承担项目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制造、设备材料采购及供应、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性能考核、工程验收、达产达标、培训、技术服务等内容。在项目验收完毕后,会约定一定的质保期,并预留一定比例(一般为10%左右)的合同价款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且双方无质量异议及其他遗留问题再进行支付。
发行人在工程总承包方面已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公司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编制了《质量手册》和相关程序文件,明确了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组织结构、管理职责和主要过程的控制要求等一系列内容。公司工程项目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工程竣工质量均通过监理单位检查,项目后期运行良好,至今未出现过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表5-18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已完工工程总包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方所在行业 项目所在地 工程总包合同金额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经营模式 结算方式
1 TJTC空分项目 钢铁 河北省邯郸市 25,785.12 2020年12月 2024年8月 2020年12月 总承包 按工程进度结算
2 FJLG煤气发电项目 钢铁 福建省漳平市 17,850.06 2021年12月 2024年10月 2021年11月 总承包 按工程进度结算
3 CFZJ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化工 内蒙古赤峰 67,385 2020年11月 2024年1月 2020年9月 总承包 按工程进度结算
4 ALSM空分项目 化工 内蒙古阿拉善 5,375 2021年9月 2025年3月 2021年8月 总承包 按工程进度结算
5 YN印尼空分项目 钢铁 印尼 53,382.52 2018年2月 2023年9月 2018年3月 总承包 按工程进度结算
6 WAYH空分项目 钢铁 河北省邯郸市 15,525.5 2020年10月 2023年8月 2020年8月 总承包 按工程进度结算
7 YNLK煤气 发电项目 化工 云南省曲 靖市 19,518.21 2020年 10月 2023年4 月 2020年8 月 总承包 按工程进 度结算
8 JNGT二期煤气发电项目 钢铁 河北省邯郸市 17,832 2021年5月 2022年4月 2021年2月 总承包 按工程进度结算
9 LNLG3.2万空分项目 钢铁 辽宁凌源 13,100 2024年11月 2025年9月 2024年11月 总承包 按工程进度结算
10 CFZT煤气发电项目 煤气发电 内蒙古赤峰 22,006.24 2024年6月 2025年8月 2024年4月 总承包 按工程进度结算
11 XJZHHZ6万空分项目 制造业 新疆哈密 19,330.00 2023年10月 2025年6月 2023年4月 总承包 按工程进度结算
合计 - - - 277,089.65 - - - - -
表5-19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总包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方所在行业 项目所在地 合同金额(工程部分) 开工时间 预计完工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经营模式 结算方式
1 TJGT3.2万空分项目 钢铁 天津 16,172.34 2024年12月 2026年5月 2024年10月 总承包 按工程进度结算
2 JNGTSHRT项目(三期) 钢铁 河北邯郸 6,563.60 2023年6月 等待用户通知 2023年5月 总承包 按工程进度结算
3 SDHB5.5万空分项目 钢铁 山东烟台 15,187.74 2023年9月 2026年11月 2023年9月 总承包 按工程进度结算
4 HNJK合成气项目 气化 河南开封 52,917.00 2024年7月 2026年10月 2024年4月 总承包 按工程进度结算
5 XTG光伏一期项目 新能源 天津 8,088.65 2023年8月 2026年6月 2023年8月 总承包 按工程进度结算
6 TSGT余热发电项目 钢铁 唐山 35,970.01 2021年3月 2027年4月 2020年6月 总承包 按工程进度结算
7 LYGYX空分项目 钢铁 连云港 19,300.00 2026年4月 2027年6月 2025年12月 总承包 按工程进度结算
8 SXYX空分项目 钢铁 临汾 16,000.00 2026年4月 2027年6月 2025年12月 总承包 按工程进度结算
9 GZLG硝酸项目 化工 黔南 7,344.00 2026年3月 2027年2月 2025年4月 总承包 按工程进度结算
10 FJLX空分项目 化工 漳州 35,783.00 2025年12月 2027年5月 2025年12月 总承包 按工程进度结算
11 BHSY项目 化工 北海 150,000.00 2021年3月 2026年12月 2021年3月 总承包 按工程进度结算
合计 - - - 363,326.34 - - - - -
(2)其他
除上述工程总包服务外,发行人工业服务还涉及系统服务和财资服务等。
①系统服务
系统服务主要包括备件服务、检维修及远程在线服务和节能服务,经营主体为陕鼓动力。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发展包括备件服务、检维修及远程在线服务和节能服务在内的服务型制造产业。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发行人系统服务业务实现收入分别为9.37亿元、9.00亿元、9.03亿元和1.99亿元。业务经营方面,报告期内,陕鼓动力为客户提供的主要服务及在运营项目情况如下:
表5-20系统服务主要在运营项目情况
单位:个
业务类型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备件服务 184 530 527 592
检维修及远程在线服务 160 707 628 692
节能服务 30 102 99 64
报告期内陕鼓动力开展备件服务、检维修及远程在线服务、节能服务在运营项目数量呈现稳定增长趋势。2023年,陕鼓动力开展的备件服务、检维修及远程在线服务、节能服务在运营项目数量分别为592个、692个和64个;2024年,陕鼓动力开展的备件服务、检维修及远程在线服务、节能服务在运营项目数量分别为527个、628个和99个;2025年,陕鼓动力开展的备件服务、检维修及远程在线服务、节能服务在运营项目数量分别为530个、707个和102个。2026年1-3月末,陕鼓动力开展的备件服务、检维修及远程在线服务、节能服务在运营项目数量分别为184个、160个和30个。
陕鼓动力系统服务的客户群体主要为发行人能量转换设备制造板块、工业服务的工程总包业务以及能源基础设施运营板块的客户,陕鼓动力为上述业务板块的客户提供持续的后续服务。开展系统服务业务既存在与客户统一签订合同的情形,即与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等环节统一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系统服务等各类综合服务开展范围及收费标准等内容;也存在单独与客户签订安装检修合同的情形。单独与客户签订安装检修合同的情况下,一般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价格和付款方式及时点等内容,并根据安装检修进度分阶段(主要时间节点包括签订合同后、达到某一进度、安装检修完成并验收后及质保期到期后)进行结算和收取合同价款。
②财资服务
财资服务主要是面临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周期性波动的局势,陕鼓动力贯彻发展战略,立足核心主业,把握投资机会,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核心能力为目标,不断创新财资方案,完善财资配套服务系统,搭建资本化平台,实现产业资源、财资资源和资本市场的有效对接,积极稳妥的开展资本运营,提升分布式能源系统解决方案的核心竞争力,助力分布式能源市场开拓。
A.主要运营模式
陕鼓动力财资服务体系是以产融合作为切入点,通过整合内外部资源,聚集市场需求,为客户提供投资运营、融资租赁、买方信贷等个性化、专业化的财资解决方案。
B.经营情况
近年来,公司投资成立了租赁公司,为客户开展直接租赁等业务。通过开展产品销售财资合作,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并加快货款回收,但也可能给公司带来由于客户违约而承担回购责任的风险。报告期内未发生客户违约而令发行人支付担保款的事项。
表5-21发行人下属持有金融牌照主要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机构类型 持股比例
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 融资租赁 100%
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为陕鼓动力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客户多元需求,为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长青租赁主要采用直租模式,向陕鼓动力采购设备,租赁给客户使用,客户向长青租赁支付租金、手续费等。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长青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实现收入分别为7,488.18万元、5,054.79万元、4019.04万元和851.49万元。长青租赁开展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如下:
Ⅰ.采购设备时: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
Ⅱ.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时:
借:融资租赁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预付账款
借:长期应收款
贷:融资租赁资产
长期应收款-未确认融资收益
Ⅲ.回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Ⅳ.确认收入时:
借:长期应收款-未确认融资收益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
3.能源基础设施运营板块
能源基础设施运营属于发行人产业链的延伸和开展,目前主要为气体运营业务。
(1)气体运营业务
①主要业务介绍
发行人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对气体工业流程技术进行研究,为用户提供工业气体的项目咨询、工程设计、工厂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全过程、高品质的一体化服务。发行人子公司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风气体”)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和养护维修。项目建成投产后,作为其投资建设的子公司,以独立机构(独立法人)形式运营。
发行人气体行业客户的经营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由工业企业自建所需的工业气体生产和供应设施,二是由第三方提供工业气体。公司的气体运营业务是作为第三方给钢铁厂、石化厂等工业企业提供工业气体,实现“一体化生产、区域化供应”。过去我国大部分工业气体都是由钢铁厂、石化厂等下游企业自建气体厂为自身生产制造提供所需气体。随着专业化生产的加强,目前逐渐趋于通用的经营模式是第三方提供工业气体。发行人作为专业的第三方,投资建设并运营园区的工业气体生产和供应设施,通过与园区内或区域内下游企业签订长期供销合同的方式,集中生产和供给某一区域内所有企业需要的全部或大部分种类的工业气体,同时回收该区域内不同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气体,进行回收再利用。
2025年,秦风气体营业收入创业绩之最,供气总规模创历史新高。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秦风气体营业收入分别为346,954.65万元、397,180.83万元、465,149.93万元和112,991.34万元。
图5-15供气方式示意图
②主要经营模式
发行人通过现场管道供气、工业园区供气、槽车气瓶供气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供气服务。发行人气体运营的客户群体主要为冶金、化工、焊接、电子、医疗等行业。下游客户目前主要包括山东晋煤明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金石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恒润海洋重工有限公司等。按项目进展情况,一般气体运营项目建设周期约1-2年,运营周期10-20年不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气体运营业务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表5-22报告期发行人气体运营业务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主要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气体运营业务当期总采购额比例 是否关联方
2026年1-3月 1 第一名单位 12,557.78 15.09% 否
2 第二名单位 12,516.94 15.05% 否
3 第三名单位 7,901.18 9.50% 否
4 第四名单位 7,253.09 8.72% 否
5 第五名单位 6,801.31 8.18% 否
合计 47,030.31 56.53%
2025年 1 第一名单位 53,918.88 15.46% 否
2 第二名单位 51,492.54 14.77% 否
3 第三名单位 46,920.10 13.46% 否
4 第四名单位 35,803.70 10.27% 否
5 第五名单位 27,855.88 7.99% 否
合计 215,991.09 61.94% -
2024年 1 第一名单位 48,069.16 17.02% 否
2 第二名单位 35,884.48 12.70% 否
3 第三名单位 32,560.44 11.53% 否
4 第四名单位 24,389.13 8.63% 否
5 第五名单位 23,377.40 8.28% 否
合计 164,280.61 58.16% -
2023年 1 第一名单位 53,047.80 18.40% 否
2 第二名单位 39,129.12 13.57% 否
3 第三名单位 25,601.27 8.88% 否
4 第四名单位 25,188.74 8.74% 否
5 第五名单位 23,279.91 8.08% 否
合计 166,246.84 57.67%
报告期内,发行人气体运营业务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表5-23报告期发行人气体运营业务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主要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气体运营业务当期销售总额比例 是否关联方
2026年1-3月 1 第一名单位 18,866.14 16.70% 否
2 第二名单位 14,551.42 12.88% 否
3 第三名单位 10,598.18 9.38% 否
4 第四名单位 9,163.03 8.11% 否
5 第五名单位 6,300.84 5.58% 否
合计 59,479.62 52.64% -
2025年 1 第一名单位 79,086.31 17.00% 否
2 第二名单位 59,226.07 12.73% 否
3 第三名单位 47,214.67 10.15% 否
4 第四名单位 46,139.47 9.92% 否
5 第五名单位 37,302.76 8.02% 否
合计 268,969.28 57.82% -
2024年 1 第一名单位 57,886.92 14.57% 否
2 第二名单位 55,844.67 14.06% 否
3 第三名单位 48,010.87 12.09% 否
4 第四名单位 33,812.01 8.51% 否
5 第五名单位 26,441.23 6.66% 否
合计 221,995.70 55.89% -
2023年 1 第一名单位 56,177.87 16.19% 否
2 第二名单位 47,410.85 13.66% 否
3 第三名单位 31,819.46 9.17% 否
4 第四名单位 26,203.46 7.55% 否
5 第五名单位 26,183.92 7.55% 否
合计 187,795.57 54.13%
产能方面,发行人已分别在徐州、石家庄、渭南、开封、扬州等十一省十九市投资组建了19家气体公司,客户主要涉及冶金、化肥两大领域,拥有项目设计生产能力合计为100.66万Nm³/h。
销售方面,发行人主要为冶金、化肥、石化及有色等领域的客户提供工业气体的生产、研发及销售。发行人和客户签订长期合作合约,合约中一般包括客户向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水、电、气等原料的价格,客户向公司购买的最低气体用气量、气体销售价格定价、结算方式等,其中气体销售价格一般基于公司对未来项目经营成本的预测加上一定的利润,并根据成本变动做相应调整。发行人与客户每月按照实际供气量结算和付款,能产生较为稳定的现金流。
发行人生产的工业气体(氧气、氮气、氩气、仪表空气等)通过管道输送给客户,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发行人生产的工业液体采取分销和终端销售两种方式:分销即中间商客户的液体槽车到各气体公司现场充装液体并支付液体费用给气体公司的销售方式;终端销售即各气体公司利用槽车现场充装液体后送至液体终端客户现场,终端客户直接支付费用给气体公司。
在会计处理方面,发行人根据水电气结算单、发票等原始凭证为依据作为生产成本核算,列入会计科目“生产成本-水电蒸汽”,根据日常经营向供应商购买的备品备件支付的款项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现金流科目进行核算。每月根据向客户销售的气体发票金额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关项目成本。
客户支付气体款项时,将收到的回款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现金流科目进行核算。具体情况如下:
A.购买水电气时:
借:生产成本(水电蒸汽)
贷:应付账款
B.销售气体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C.收到客户支付的回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在结算方面,发行人与客户签订供气合同,按照变动收费或固定收费两种模式定价,约定各种气体的单价或每月固定收取费用。变动收费即根据合同约定的气体产品的初始价格和变动价格调整公式确定产品价格。每月末进行气体产品供应量抄表,双方对结算单进行确认、签字,并根据供应量及价格,测算气费;固定收费即根据合同约定每月固定费用,不管客户每月的用气量多少,都应向气体公司支付运行期间的基本产品供应费。
气体运营业务作为公司产业转型背景下的基础性业务,在第三板块业务中占有重要地位。公司气体项目投资及运营情况如下:
表5-24发行人已运营气体项目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合同签订日期 经营权期限 计划投资额 已投资额 投产日期
石家庄气体项目(含二期待建) 2009年8月 20年 42,175 25,909 2015年1月
徐州气体项目 2010年1月 20年 66,817 62,468 2012年6月
章丘气体项目 2014年7月 20年 49,080 44,746 2018年5月
渭南气体项目 2009年6月 20年 51,070 56,378 2013年7月
开封气体项目 2011年10月 20年 31,500 31,500 2013年7月
扬州气体项目 2012年10月 20年 37,080 44,857 2016年4月
鼎承气体项目 2014年11月 20年 20,010 21,704 2017年11月
铜陵气体项目 2016年9月 15年 13,757 15,751 2018年7月
六安气体项目 2018年12月 20年 49,061 44,678 2019年12月
唐山气体项目 2020年8月 15年 22,053 21,742 2022年2月
赤峰气体项目(中唐项目) 2020年8月 15年 43,050 41,135 2022年5月
赤峰气体项目(中骥项目) 2020年12月 15年 93,651 78,489 2023年11月
呼和浩特气体项目 2021年4月 15年 18,372 17,902 2023年5月
临汾气体项目 2021年12月 20年 19,530 17,894 2023年9月
龙岩气体项目 2021年5月 20年 24,103 21,295 2024年10月
凌源气体项目 2024年3月 20年 19,555 17,694 2025年10月
合计 - - 600,864 564,142 -
表5-25发行人已运营气体项目供气量及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已拥有合同供气量(Nm³/h) 已运营合同供气量(Nm³/h) 运营收入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1-3月
石家庄气体项目(含二期待建) 80,000.00 40,000.00 15,874.92 17,584.88 16,442.22 4,393.03
徐州气体项目 90,000.00 90,000.00 31,284.13 28,751.80 54,441.65 7,983.91
章丘气体项目 70,000.00 70,000.00 28,817.49 29,996.12 31,047.61 8,059.72
渭南气体项目 80,000.00 80,000.00 58,643.68 58,040.20 61,355.12 15,252.22
开封气体项目 64,000.00 64,000.00 29,016.86 28,542.41 24,098.90 6,662.86
扬州气体项目 45,000.00 45,000.00 32,117.44 31,362.69 31,458.86 7,043.33
鼎承气体项目 30,500.00 30,500.00 12,084.82 11,998.99 12,259.41 3,047.56
铜陵气体项目 25,600.00 25,600.00 11,094.53 11,699.61 11,378.38 2,832.23
六安气体项目 75,000.00 75,000.00 47,410.85 48,323.21 47,214.67 10,653.08
唐山气体项目 40,000.00 40,000.00 20,027.59 19,078.67 18,172.82 3,791.36
赤峰气体项目(中唐项目) 80,000.00 80,000.00 47,717.80 91,698.93 116,516.61 28,029.17
赤峰气体项目(中骥项目) 100,000.00 100,000.00
呼和浩特气体项目 35,000.00 35,000.00 9,188.13 13,974.87 13,917.61 3,414.83
临汾气体项目 40,000.00 40,000.00 3,475.34 3,679.56 10,081.47 3,596.56
龙岩气体项目 42,000.00 42,000.00 - 2,054.35 13,548.97 4,704.63
凌源气体项目 30,000.00 30,000.00 - - 3,185.58 3,521.15
合计 927,100 887,100 346,753.58 396,786.29 465,119.88 112,985.63
主要项目具体介绍如下:
A.扬州气体项目
扬州气体项目是为扬州恒润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技改项目配套新建的45,000Nm³/h空分装置制氧项目,一期30,000Nm³/h氧气生产线于2016年4月1日投产。二期15,000Nm³/h氧气生产线于2017年2月启动建设,2018年3月20日正式向扬州恒润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供气。扬州项目主要产品为氧气、氮气、氩气和液氧、液氮、液氩。一期产能为氧气30,000Nm³/h、氮气33,000Nm³/h、氩气200Nm³/h;液氧1,000Nm³/h、液氮700Nm³/h、液氩1,050Nm³/h。二期产能为氧气15,000Nm³/h、氮气12,000Nm³/h、氩气310Nm³/h;液氧800Nm³/h、液氮500Nm³/h、液氩100Nm³/h。其中气体产品通过管道供应至扬州恒润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液体产品通过槽罐车运输方式供应给周边船舶等重工企业。
B.六安气体项目
六安秦风气体有限公司是秦风气体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属独立法人企业。厂址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霍邱经济开发区。现有三套25000Nm³/h共计75000Nm³/h空分装置,是为客户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霍邱铁矿深加工项目配套装置,用于霍邱铁矿深加工这一循环经济建设项目中,制铁、制钢、冷(热)轧等工艺的节能环保生产,也将成为皖西钢铁新城的生态发展一个重要环节。首矿大昌设计规模为年产钢材300万吨、配套2×65孔5.5米捣固焦炉、2×1,780m³高炉、2×120T转炉,主要产品为建筑用线材和棒材。
C.渭南气体项目
渭南陕鼓气体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瓜坡镇陕化工业园区,项目总投资5.64亿元,拥有两套40,000Nm³/h空分装置,是陕西陕化煤化工有限公司节能减排技改项目的配套项目。主要新建压缩机厂房和电气室、控制室等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安装空气透平压缩机组、空气预冷系统、纯化系统、制冷系统、精馏系统等12台套主要设备,利用新一代全低压大型空分分离技术,形成年生产能力氧气5.2亿m³、氮气5.8亿m³。公司主要从事各种工业气体的生产、研发和销售;气体应用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主要产品为:氧气、氮气、氩气及其液态产品。主要应用于化工厂气化炉用氧、合成氨用氮。
D.章丘气体项目
章丘秦风气体有限公司是秦风气体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属独立法人企业。是为客户山东晋煤明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采用洁净煤气化技术实现企业转型升级项目配套新建的2×35,000Nm³/h空分装置制氧项目,公司装置主要任务是为项目气化及硫回收装置连续稳定地提供氧气,并为煤气化、甲醇合成装置、变换装置、送储煤、热电装置等生产工艺提供所需要的各种规格的氮气、仪表气及压缩空气。项目建成后每小时制氧量达70,000Nm³,年液体供应量达到24,000吨液氧、24,000吨液氮、18,000吨液氩,不仅能够满足明水化工的用气需求,而且可为周边客户提供符合其需要的合格的工业气态产品和液态产品。
E.徐州气体项目
徐州陕鼓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是首个投产运营的气体项目,是秦风气体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属独立法人企业。公司位于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马山钢铁城,拥有1套30,000Nm³/h和1套60,000Nm³/h的空分装置,是为江苏徐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1,280m³、1×2,120m³高炉配套建设的专业制氧企业。江苏徐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是一个年产400万吨钢铁,产值160亿元的生产企业。徐州陕鼓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主要为江苏徐钢钢铁集团提供不同压力等级的氧气、氮气产品。年生产能力为氧气714,000KNm³;氮气924,000KNm³。气体产品通过管网供给用户,中压氧气用于转炉炼钢;低压氧气用于炼铁富氧;中压氮气用于炼钢溅渣护炉;低压氮气用于全厂仪表气、保护气;氩气用于钢水搅拌保护气。液氧、液氮、液氩产品分别进入3,000m³氧储槽、3,000m³氮储槽、1,000m³氩储槽,由公司销售部对外销售。每月氧氮氩液体产品产量16,853T左右。
发行人业务经营合法合规,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4.发行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及实施情况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和强化各级安全责任制,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人员和财产安全,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相关的管理制度,包括《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环保节能责任制管理办法》、《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应急预案及演练管理办法》及《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等,对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做了详细的规定。
发行人安全生产管理主要措施如下:
(1)加强公司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
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履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立安委会办公室,按照法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月组织召开安全会议,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
(2)推进制度体系完善,持续强化应急管理
持续完善公司安全制度体系,建立完善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相关方管理制度、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急预案与演练管理制度等安全制度,制定并持续完善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全员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定期考评;制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应急物资。
(3)加强隐患源头治理,深化隐患排查体系建设
公司定期组织综合性安全检查,定期组织开展了劳动防护用品、用电、消防、汛期、特种设备等专项检查,预防事故隐患,提升现场安全水平。公司按照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并落实运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对公司各生产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并分级,制定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和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对风险实施分级管控;制定隐患排查项目清单针对各岗位风险进行隐患排查,确保风险管控措施完好有效。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安全能力意识
公司每年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按计划开展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转岗复工安全培训教育、“四新”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等,同时邀请安全领域专家,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开展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培训教育,持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与安全能力水平。
(5)公司近一年以来在外施工项目发生一起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2025年10月18日,在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制氧工序中,陕鼓动力工程技术分公司分包单位员工擅自违规开展作业,发生一起安全事故。该事故尚在调查中,目前未对陕鼓动力作出行政处罚。
九、发行人在建工程及未来投资计划
(一)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表5-26截至2025年12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已投资金额 预计完工时间 是否签订合同或协议 是否合法合规 未来三年投资计划 所属板块 自有资本金占比 资本金到位情况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1 新疆中和 30,081 21,932.36 2026年10月 是 是 5,399 - - 能源基础设施运营 20% 已到位
2 晋开三期 58,082 20,906.65 2026年12月 是 是 20,000 17,357 - 能源基础设施运营 20% 部分到位
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情况如下:
1.新疆中和项目
新疆中和项目,位于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装置设备包含设备成套供货、安装工程、设备调试,直至施工完毕、安装调试完成;工程总包包括: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装置调试服务、技术服务。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0,08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末已投资21,932.36万元,预计2026年10月投产运营。
2.晋开三期项目
晋开三期项目,位于河南省开封市。装置设备包含设备成套供货、安装工程、设备调试,直至施工完毕、安装调试完成;工程总包包括: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装置调试服务、技术服务。项目总投资金额为58,082万元,预计2026年12月完工。
(二)发行人主要拟建工程
表5-27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拟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计划建设时间 未来投资计划 所属板块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1 FJZZLXHY10万空分BOO项目 53,174 2026年-2027年 25,000 24,749 - 能源基础设施运营
2 YZQFTQXCLYXGS特气项目 14,500 2027年-2028年 - 10,150 4,350 能源基础设施运营
十、发行人发展战略
陕鼓动力作为世界一流能源装备系统方案服务商,始终聚焦为客户创造价值,立足装备制造主业,持续深化服务型制造转型,践行“从单一产品制造向能源装备系统方案服务商转变、从产品经营向客户经营、品牌经营和产业运营转变”两个转变战略路径,以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双轮驱动高质量发展。
十五五期间,公司将全面构建“1+3+N+X”产业新格局:以能源装备系统解决方案为核心,迭代升级“产品+服务”一体化方案的专业化、高端化水平;做强能量转换装备制造、能源基础设施运营、工业服务三大主业,巩固冶金领域优势、深耕化工与海外市场,推动气体业务提质增量,打造专业化高端化工业服务体系;培育碳捕集、储能、高端仪表、工业智能设备等新增长极;前瞻布局氢能、核聚变能、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
同时,公司将持续锻造市场认知开拓、技术创新驱动、核心制造服务、产业整合运营四大核心竞争力,构建敏捷市场洞察体系、迭代技术研发体系、智能制造与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全周期产业投资运营体系,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格局,夯实世界一流能源装备系统方案服务商的核心地位,为客户、股东及社会创造持续价值。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及发行人行业地位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1.风机行业
(1)行业概况
风机行业是通用机械制造业的重要子行业之一,风机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所生产的压缩机、鼓风机、通风机等应用在各个领域,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风机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冶金、石化、电力、环保、制药等经济领域,包括在矿井、地下工程、地下发电厂通风,锅炉的通风和引风,化工厂高温腐蚀气体的排送,车间空调和原子防护设备的通风等方面。按气体流动方向与风机轴线的相对位置,风机可分为离心风机、轴流风机、斜流风机或混流风机。根据其出口压力的高低,风机可分为透平式通风机、透平式鼓风机和透平式压缩机。其中离心压缩机和轴流压缩机是风机中的高端产品,在风机中属于科技含量高、加工难度大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离心压缩机和轴流压缩机二者最大的不同在于气体的流动方向。离心压缩机中气体沿径向流动,轴流压缩机中气体沿轴向流动。气体流动的不同,导致了离心压缩机和轴流压缩机在流量范围、使用压比以及应用行业等方面的差异。
表5-28轴流压缩机、离心压缩机特点比较
项目 离心压缩机 轴流压缩机
流量范围 相对较小 相对较大
适用压比 中高压比 中低压比
等温性能 较好 较差
稳定工况 相对宽 相对窄
等压调范围 较窄 较宽
最大进气量 相对较小 相对较大
最高压力 相对较大 相对较小
最高多变效率 中高水平 效率高
能耗 较高 较低
适用范围 中小流量和中高压场合 中大流量和中低压场合
适用介质 各种气体,包括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等特殊气体 主要是空气、氮气等安全气体
适用行业 石化、煤化工、冶金气体动力装置等 冶金高炉装置、炼油厂催化裂化装置等
公司所处行业水平 国际一流,国内领先 国际领先,行业龙头
风机行业的竞争格局主要分为重大技术装备类风机市场和一般功能性风机市场两个层次。重大技术装备类风机市场是风机产品的高端市场。由于重大技术装备类风机技术含量高、结构复杂、制造精度要求高、设计制造难度大,因此目前重大技术装备类风机市场主要以德国曼透平公司、日本三井物产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西门子股份公司、陕鼓集团和沈鼓集团为主。国内其他企业在该市场所占的份额很小。作为国内风机龙头企业,陕鼓集团凭借技术和价格优势在国内市场享有较高知名度和产品竞争实力。
一般功能性风机市场是风机产品的中低端市场。中端市场产品主要包括中低速离心压缩机、鼓风机、大型及特种用途通风机。这些产品的研发与生产要求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目前该市场主要企业有陕鼓集团、沈鼓集团、重庆通用工业(集团)公司、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等。国内部分从事气体分离机械、航空发动机行业的企业也逐渐向该市场拓展业务,但由于该类市场的产品技术更新快且营销渠道壁垒较高,新进入者未能改变市场竞争格局。低端市场产品主要为技术含量低的中小型工业通风机。由于产品供给趋于饱和、同质化严重、进入壁垒较低,因此生产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且盈利能力较弱。
(2)我国风机行业现状及未来规划
风机产品属于通用机械,下游需求行业众多,包括石油、电力、化工、纺织、轨道交通行业等。这些下游行业大多都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增多,设备更新加快,这都给风机行业带来很大的发展空间。
近年来,我国各类风机的设计制造水平得到了飞速发展,风机行业经过不断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国产化水平有了跨越式的提高,部分产品已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风机市场的需求导向特征明显,国内市场仍然是风机制造商的首要选择,现有风机产品基本上可以满足我国重大装备配套的需求,然而随着国内风机技术水平和制造经验的提升以及行业市场的逐步完善,国际市场逐渐打开,国内风机制造商越来越重视海外市场的开拓,形成国内与海外并重的发展路线,目前国内风机产品出口已遍布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
2.工程承包(EPC)行业
(1)行业概况
工程总承包逐步成为发达国家工程建设管理主流模式之一。我国EPC的比例也在逐年增加,在化工、石化等领域已取得不俗的成绩。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新形势的必然要求。
工程总承包是国际上公认的、最有效的项目实施方式。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可以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其优势如下:
①工程总承包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工程总承包一般为固定总价合同,除政策性因素或业主要求变更引起的费用调整外,其他一律不得调整合同额。因设计深度不够,施工组织不当等引起的其他所有费用调整,都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额外索取要求变更增加合同费用。这样业主从根本上规避了总承包单位通过各种手段变更增加费用的风险,保证工程投资可控。
②工程总承包模式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工程总承包方发挥整合和协调的作用,通过对设计、物资设备采购、施工的统筹安排,能够使工作效率显著提高,从而缩短建设工期。初步设计审查后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可提前组织施工单位进场开展三通一平等施工准备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组织安排,保障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有序衔接,缩短建设工期。
③工程总承包模式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工程总承包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质量不稳定因素。设计、施工在总承包方内部进行,设计工程师、施工工程师可以随时相互沟通和对接,能有效地克服以往设计、施工分离从而造成的相互制约和脱节的矛盾,可以有效避免施工环节由于没有完全理解设计意图而造成错误和问题,同时,针对工程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主动组织项目设计人员、施工人员提前对接,施工人员的合理建议将纳入设计方案中,设计人员将对施工组织全过程进行配合和指导,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2)相关政策
2014年7月,住建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大工程总承包推行力度。倡导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有实力的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
2016年2月,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严格实施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之后,住建部、地方住建厅纷纷出台文件,努力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
2016年5月,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建设单位在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时,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2017年4月,住建部印发《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要发展行业的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培育一批具有先进管理技术和国际竞争力的总承包企业。
2017年12月,住建部印发《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进一步为工程总承包的发展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案。同年,住建部发布国家标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对总承包相关的承发包管理、合同和结算、参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随后又相继出台了针对总承包施工许可、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政策法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建部一系列文件精神,浙江、上海、福建、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四川、吉林、陕西等地启动了工程总承包试点,相继发布工程总承包的相关政策,重点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
继2019年5月住建部二次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后,住建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019年12月印发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并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管理办法鼓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互相申办资质,可以互认,强化大型项目的EPC模式,从设计、采购到施工全程管理,对促进我国工程总承包实践的规范化、促进工程总承包的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3)发展现状及前景
二十多年来,我国工程总承包有了很大发展。在石化、化工、冶金、纺织、电力、铁道、机械、电子等各个行业出现一批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这些项目的开展促使建筑企业加强管理、提升技术,使得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建筑企业得以产生。这些建筑企业在世界范围内承揽了一批重大EPC总承包工程,不仅提升了自身的发展空间,也带动了我国重大成套设备的出口。EPC承包模式日后在国内建筑市场上将愈加盛行。
(二)发行人行业地位及经营优势
1.发行人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国内大型压缩机的龙头生产企业,核心产品轴流压缩机、工业流程能量回收装置市场占有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轴流压缩机、高炉能量回收透平装置获评中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产量均居全球第一。
较大的研发投入使得发行人核心产品设计、制造技术已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陕鼓参与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新一代核电技术关键装备“立式干气密封氦气压缩机研制”,为国家能源战略安全与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陕鼓全新型10万Nm³/h等级空分装置配套压缩机组具有级数少、结构紧凑、可靠性高、整机运行效率优、体积和重量低等显著特点;陕鼓首创的“余热余压能量回收同轴机组应用技术”入选国际能效合作伙伴关系组织(IPEEC)国际“双十佳”最佳节能技术项目,并获世界制造业创新产品金奖。
发行人在能源技术前沿的布局上聚焦压缩空气储能与碳捕集两大核心赛道,凭借自主核心技术,在全球能源转型浪潮中抢占发展先机。在压缩空气储能这一新兴赛道,陕鼓深度参与全球首座300兆瓦级压缩空气储能示范工程“能储一号”的建设,全程提供核心压缩机组,该工程成功创造单机功率、储能规模和转换效率三项世界纪录,且实现关键核心装备与深地空间利用产品100%国产化,填补了行业技术空白。2025年,陕鼓持续发力,接连签订多个大型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其中就包括3×350MW全球装机容量与储能规模最大的相关项目,同时拿下国内单体规模和流量领先的350MW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配套机组订单。目前,陕鼓已形成10MW至660MW全工况覆盖的系统方案服务能力,其“大规模压缩空气储能透平压缩机组技术”和“二氧化碳离心压缩机技术”入选工信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标志着技术实力获得国家级认可。在碳捕集这一关键绿色赛道,陕鼓同样实现了突破性进展。其自主研制的国内首套15兆帕等级单轴离心式CO₂压缩机,在陕煤榆林化学40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CCS)示范项目先导试验中一次试车成功,顺利攻克高压环境下二氧化碳物理性质变化大、易导致机组振动等行业核心难题。目前,陕鼓已形成覆盖30万至100万吨/年流量、排气压力15兆帕以下的全系列CO₂压缩机产品及定制化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国家能源集团、中石油等企业的多个国家级CCUS示范工程,精准契合国家能源关键装备产业链供应链全面自主可控的政策导向。
发行人以“求真务实、知行合一 ”的文化理念统一思想、凝聚合力,以“价值创造 ”为中心持续为股东、为客户、为员工创造价值。公司塑造高起点全域传播矩阵,深度融合第三轮转型战略与市场开拓,多维度发力提升品牌专业度及行业影响力,参加第八届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管道展、汉诺威工业博览会等多项国际级、国家级各类展会,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其中,陕鼓AV140轴流压缩机及为某 50万吨/年CCUS项目提供的核心压缩机组成功入选工信部主办的“筑基强国路——中国制造‘十四五 ’成就展 ”,为公司赢得国家级高端展示平台。人民日报、中国新闻社、中国经济信息社、中国日报、中国化工报、中国冶金报等国家级及行业核心媒体多次宣传报道陕鼓高端装备服务冶金、化工、新能源等领域应用以及服务型制造转型成效,其中《人民日报》专题报道陕鼓服务型制造转型,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专业形象与行业影响力。
发行人曾被国务院评为“在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单位,并先后获得 “全国质量奖”“中国工业企业示范企业”“全国绿色工厂”“能源环境样板企业”“中国工业碳达峰‘领跑者’企业”“长时储能先锋企业大奖”“2025西部企业数字化建设成效卓越单位”;以及省、市、行业授予的多项荣誉。2025年,公司品牌建设与核心能力塑造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荣获多项国家级及行业级重要奖项:陕鼓动力入选“2024中国上市公司信用500强”、“2025科创企业创新力TOP500”、陕西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名单、中国新型储能压缩空气储能企业TOP10榜单等。秦风气体入选中国机械500强;陕鼓动力与秦风气体均荣获“2025西部企业数字化建设成效卓越单位”;陕鼓动力同时斩获“金牛上市公司分红回报奖”、2025“上证鹰·金质量”公司治理奖、第十六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回报天马奖、长时储能先锋企业大奖等多项荣誉。
多年来,陕鼓动力凭借着优质的服务和卓越的品质与下游客户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发行人拥有稳定的客户群,客户涉及煤炭、钢铁、化工、冶金、新能源等多个行业,涉及企业包括宝武集团、鞍钢集团、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海石油、中国能建、山东钢铁、延长石油、中冶集团等行业龙头企业。发行人突出的行业地位和稳定的客户群体为其在行业内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发行人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发行人是国内大型压缩机的龙头生产企业,核心产品轴流压缩机、工业流程能量回收装置市场占有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同时,较大的研发投入使得发行人核心产品设计、制造技术已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
发行人围绕“世界一流能源装备系统方案服务商”的战略定位,以市场策划为导向,持续推进能量转换高端装备产品及技术的研究,技术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技术研发工作平台化、软件化、数字化、智能化的特点日益突出,技术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持续催生一系列关键核心技术成果:陕鼓创新的大乙烯三机、大空分机组、压气储能、大型硝酸机组、大型PTA配套机组、顺酐市场领域等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为市场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与服务。陕鼓的轴流压缩机、高炉能量回收透平装置获评中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产量均居全球第一;陕鼓参与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新一代核电技术关键装备“立式干气密封氦气压缩机研制”,为国家能源战略安全与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陕鼓全新型10万Nm³/h等级空分装置配套压缩机组具有级数少、结构紧凑、可靠性高、整机运行效率优、体积和重量低等显著特点;陕鼓首创的“余热余压能量回收同轴机组应用技术”入选国际能效合作伙伴关系组织(IPEEC)国际“双十佳”最佳节能技术项目,并获世界制造业创新产品金奖。在压缩空气储能领域,陕鼓为世界首台(套)300MW级压气储能电站提供的双线四段八套大型压缩机组全部一次试车成功,顺利并网。陕鼓已完全具备从中温到高温、从小型10MW到大型660MW不同工况要求压缩空气储能核心设备设计制造能力,实现了大中小规模压缩空气储能领域的全覆盖,其中包括创造三项世界领先的湖北应城300MW压气储能示范电站项目、全球首台(套)300MW人工硐室压气储能项目、全球最大规模350MW盐穴压气储能项目等全球首台(套)突破项目。
面对国家双碳目标和新能源市场需求,陕鼓研发的技术和产品持续赋能客户,实现经济效益与环保效益双重提升,已累计为全球石油、化工、冶金、空分、电力、能源等领域用户提供陕鼓高效节能产品超15000套。
2023年,公司“能量回收透平耦合汽电同驱高炉鼓风机组节能技术研发及应用”与“高效高速高压大容量箱式三相异步电动机”2项科技成果均获得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汽电同驱高炉鼓风机与能量回收透平同轴机组(BCRT)项目荣获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第二届全国机械工业产品质量创新大赛金奖;“36万吨/年高效宽工况硝酸四合一机组”、“海上平台天然气压缩机机组国产化调试技术研究”分别荣获中石协2023年度石油石化装备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科技创新成果“杰出科技创新成果”奖及“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陕鼓能量回收透平装置TRT新型高效节能技术获评中国冶金报“钢铁产业链绿色低碳好技术”;“生物发酵汽电双驱供风及能量回收装置技术及应用”、“超大型多轴离心压缩机用高速多层齿轮箱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顺酐生产用节能型电机-汽轮机同轴联合驱动机组研发及应用”3项科技成果经鉴定,整体技术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获批建设高端压缩机及系统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4年,国家发改委第一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收录公司参与的中能建湖北应城300MW级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国家工信部将公司烧结余热能量回收驱动机组(SHRT)技术、硝酸装置蒸汽及尾气循环利用能量回收机组系统技术、煤气透平与电动机同轴驱动的高炉鼓风能量回收机组(BPRT技术)列入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典型案例;由国内某知名院校牵头,公司参与的“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两个课题通过了国家能源局验收;公司承建的“50万吨/年燃煤电厂低成本碳捕集成套装置”“300兆瓦压缩空气储能系统压缩机和膨胀机”两个项目荣获“2023年度能源行业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公司“复杂高酸多相环境下新一代宽幅高效TRT装置开发及应用”科技成果荣获2024年度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公司“正丁烷氧化法制顺酐用节能型汽电双驱同轴机组开发及应用”荣获中石协 2024年度石油石化装备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公司“超大型多轴离心压缩机用高速多层齿轮箱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荣获2024年度陕西省机械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公司“高耗能拖动装备汽电双驱余热回收机组节能调速技术开发及应用”经鉴定,总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中汽电双驱变频调速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公司《热回收焦炉余热发电机组技术创新与应用》《化学吸收法CCUS装置用二氧化碳压缩机组研发及应用》《智慧气体解决方案助力工业企业实现低碳高质量发展》三个案例成功入选“2024企业绿色低碳发展优秀实践案例”名单;公司“集成式大型空分压缩机”等8项新产品入选“2024年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目录”;公司“特大型高效节能高炉煤气余压回收透平发电装置MPG”产品荣获“陕西工业精品”称号;公司“特大型高效节能高炉煤气余压回收透平(TRT)技术”入选陕西省第一批工业领域碳达峰试点项目名单。
2025年,入选“2024中国上市公司信用500强”,中国企业评价协会“2025科创企业创新力TOP500”及陕西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名单,陕鼓动力荣获“2025西部企业数字化建设成效卓越单位”“金牛上市公司分红回报奖”、2025“上证鹰·金质量”公司治理奖、第十六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回报天马奖等多项荣誉。陕鼓动力“压缩空气储能用大型轴流离心耦合式压缩机组关键技术及应用”整体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CCUS用离心压缩机组技术及应用”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陕鼓动力自主研发的“固废资源化利用耦合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利用(CCUS)技术”“大规模压缩空气储能透平压缩机组技术”“二氧化碳离心压缩机技术”和承接的某50万吨/年CCUS示范项目入选国家部委推荐目录;《生物发酵汽电双驱供风及能量回收装置技术开发》《大型进口动力装备机组绿色再制造项目》《汽车工厂能源管理平台项目》入选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公布的“2025企业绿色低碳发展优秀实践案例”;“基于数字孪生的5G+工业物联网智能运维平台”入选中国企业评价协会TOP100“数实融合”企业榜单;“CCUS装置用离心压缩机组技术研究及开发”“高耗能拖动装备汽电双驱余热回收机组节能调速技术开发及应用”“压缩空气储能用压缩机组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生物发酵用节能集约型汽电双驱供风及能量回收机组技术及应用”“草酸酯法制乙二醇防爆抗腐蚀酯化循环气压缩机组技术研发与应用”“生物发酵用节能集约型汽电双驱供风及能量回收机组技术及应用”“新一代特大型高效节能高炉煤气余压回收透平(TRT)技术”“大型动力装备智能制造示范工厂”“1200吨/日双加压法硝酸装置”“智能巡检机器人在高危场景下的应用”“基于AI图像识别的工控网络高安全远程控制装置”等多项成果获国家及省级荣誉。
2026年1-3月,陕鼓动力承建的国家某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荣获中国科学院2025年度“质量管理之星”荣誉称号;陕鼓动力《生物发酵汽电双驱供风及能量回收装置技术开发》《大型进口动力装备机组绿色再制造项目》入选“2025企业绿色低碳发展优秀实践案例”;陕鼓动力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及装备创新团队入选2025年陕西省三秦英才特殊支持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全省一流团队”。
专利方面,2023年度,陕鼓动力授权专利132件,其中发明专利13件,实用新型专利115件,外观设计4件;2024年度,陕鼓动力授权专利127件,其中发明专利40件,实用新型专利80件,外观设计7件;2025年度,陕鼓动力授权专利101件,其中发明专利32件,实用新型专利66件,外观设计3件;2026年第一季度,陕鼓动力授权专利15件,其中发明专利8件,实用新型专利7件。
(2)行业地位优势
陕鼓品牌入选“2024中国上市公司信用500强”“2025科创企业创新力TOP500”;入选陕西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名单;中国新型储能压缩空气储能企业TOP10榜单等,品牌影响力逐年提升。企业曾被国务院评为“在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单位,并先后获得 “全国质量奖”“中国工业企业示范企业”“全国绿色工厂”“能源环境样板企业”“中国工业碳达峰‘领跑者’企业”“长时储能先锋企业大奖”“2025西部企业数字化建设成效卓越单位”;以及省、市、行业授予的多项荣誉。
多年来,陕鼓动力凭借着优质的服务和卓越的品质与下游客户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发行人拥有稳定的客户群,客户涉及煤炭、钢铁、化工、冶金、新能源等多个行业,涉及企业包括宝武集团、鞍钢集团、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海石油、中国能建、山东钢铁、延长石油、中冶集团等行业龙头企业。发行人突出的行业地位和稳定的客户群体为其在行业内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管理优势
发行人开展风机业务多年,具有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和行业经验,能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严谨规范的公司治理确保公司长期规范的运行秩序,发行人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明显的管理方面的优势。发行人历史悠久,具有丰富的生产经验,在生产工艺、销售管理、产品研发、管理制度、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积淀。
(4)人才储备优势
发行人拥有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6项,设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高端压缩机及系统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机械工业透平膨胀机与压缩机工程实验中心、陕西省透平机械工程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陕鼓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有省“流体力学专业”三秦学者特聘专家,有外聘技术专家、海外技术研发团队。近年来,公司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已经构建起了稳定的管理团队和骨干队伍,成为公司健康良性发展的保障。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近千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十四人,高级职称四百六十人,省、市级专家三十三人。此外,发行人还与西安交大等高校合作,拥有充裕的人才储备。
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23-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2026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4及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希会审字(2024)3145号”、“致同审字(2025)第110A013196号”和“致同审字(2026)第110A01235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若无特别说明,2023年财务数据引自发行人2023年审计报告的年末数,2024年财务数据引自发行人2024年审计报告的年末数,2025年财务数据引自发行人2025年审计报告的年末数,2026年1-3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投资者应通过查阅发行人上述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详细了解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会计政策。
二、发行人近年会计制度、会计政策变更以及会计追溯调整
发行人2023-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根据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财务报表。
(一)2023年度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情况
发行人2023年度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事项。
(二)2024年度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情况
发行人2024年度不存在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情况,存在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解释第18号)。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本公司自解释第18号印发之日起执行该规定,并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本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4年度) 影响金额(元)
销售费用 -7,342,315.63
营业成本 7,342,315.63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本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3年度) 调整前(元) 调整金额(元) 调整后(元)
销售费用 266,467,624.50 -8,684,847.58 257,782,776.92
营业成本 7,962,897,454.15 8,684,847.58 7,971,582,301.73
(三)2025年度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情况
发行人2025年度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事项。
三、发行人近三年及2026年一季度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2023年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发行人2023年度将哈密秦风气体有限公司、扬州秦风特气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纳入合并范围。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层级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1 哈密秦风气体有限公司 三级 新增纳入 气体业务拓展
2 扬州秦风特气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级 新增纳入 气体业务拓展
(二)发行人2024年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发行人2024年度将凌源秦风气体有限公司新增纳入合并范围。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层级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1 凌源秦风气体有限公司 三级 新增纳入 气体业务拓展
(三)发行人2025年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25日吸收合并唐山陕鼓气体有限公司;晋城陕鼓气体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1月3日完成工商注销。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层级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1 唐山陕鼓气体有限公司 三级 不再纳入 注销
2 晋城陕鼓气体有限公司 三级 不再纳入 注销
(四)发行人2026年1-3月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发行人2026年1-3月合并范围无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表6-1发行人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73,071.53 1,023,452.15 1,095,497.64 1,053,453.82
交易性金融资产 62,445.56 76,402.85 111,293.02 88,954.38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397,607.30 409,915.47 445,683.46 405,700.77
应收票据 56,374.74 53,586.42 39,254.03 35,693.26
应收账款 341,232.56 356,329.04 406,429.43 370,007.51
应收款项融资 6,512.77 10,427.21 10,548.88 8,047.98
预付款项 116,838.57 127,666.17 101,856.00 114,303.71
其他应收款(合计) 4,290.40 3,398.37 4,023.29 5,701.76
其他应收款 3,398.37 4,023.29 5,701.76
存货 160,920.53 186,285.22 155,415.04 225,105.22
合同资产 51,426.31 45,872.71 92,361.31 105,750.3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7,026.72 36,514.88 20,664.63 42,346.62
其他流动资产 18,426.52 26,884.53 24,693.47 20,814.93
流动资产合计 1,918,566.22 1,946,819.54 2,062,036.74 2,070,179.56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92.01 92.01 92.19 92.4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4,109.09 14,260.66 14,701.73 14,295.43
长期应收款 36,602.68 36,579.27 41,876.70 43,862.22
长期股权投资 19,735.86 19,736.80 20,233.51 22,245.93
固定资产(合计) 259,181.06 267,938.14 262,615.93 296,363.84
固定资产 257,195.90 265,952.98 260,383.74 290,656.19
固定资产清理 1,985.16 1,985.16 2,232.19 5,707.65
在建工程(合计) 50,280.60 47,026.77 45,669.91 22,883.14
在建工程 50,280.60 47,026.77 45,669.91 22,883.14
使用权资产 3,882.21 3,411.37 5,022.36 3,226.68
无形资产 13,078.19 13,297.06 14,235.18 15,612.05
商誉 2,773.50 2,965.50 4,748.32 5,832.63
长期待摊费用 948.88 1,204.54 1,116.43 2,230.59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118.89 45,491.15 43,369.80 41,302.4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270.95 13,518.17 10,722.81 9,895.64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9,073.91 465,521.43 464,404.87 477,843.03
资产总计 2,377,640.13 2,412,340.97 2,526,441.61 2,548,022.6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9,773.10 184,664.97 246,081.23 185,193.56
交易性金融负债 1.66 9.98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564,902.66 624,302.26 647,864.94 685,002.21
应付票据 123,822.29 138,689.36 91,384.50 112,150.28
应付账款 441,080.37 485,612.91 556,480.44 572,851.93
预收款项 206.93 292.48 684.64 12,164.48
合同负债 341,768.56 345,924.36 317,449.10 384,511.12
应付职工薪酬 26,663.08 33,222.09 32,839.55 32,028.53
应交税费 13,464.13 11,984.28 19,016.77 14,751.96
其他应付款(合计) 18,110.56 19,213.62 27,113.49 29,998.65
应付利息 0.00 0.00 0.00 0.00
应付股利 3,071.92 3,071.92 4,403.23 3,572.54
其他应付款 15,038.65 16,141.70 22,710.26 26,426.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02.76 641.63 88,071.86 65,258.33
其他流动负债 90,132.22 84,686.94 88,849.30 58,929.16
流动负债合计 1,205,724.01 1,304,932.64 1,467,972.54 1,467,847.9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46,909.47 103,869.65 64,075.77 97,232.75
租赁负债 3,161.65 2,716.38 3,950.06 2,743.14
长期应付款(合计) 10,750.31 10,750.31 12,406.48 22,364.64
长期应付款 6,147.13 6,147.13 7,803.30 17,761.46
专项应付款 4,603.18 4,603.18 4,603.18 4,603.1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474.39 475.12 542.07 581.80
预计负债 3,879.95 3,879.95 1,979.92 489.41
递延所得税负债 4,440.13 4,595.71 5,331.37 3,923.69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3,127.79 3,157.51 4,990.71 9,371.68
其他非流动负债 7,107.67 8,067.87 9,043.10 10,167.5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9,851.36 137,512.52 102,319.47 146,874.66
负债合计 1,385,575.37 1,442,445.16 1,570,292.01 1,614,722.6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72,347.45 172,347.45 172,559.90 172,719.12
资本公积金 259,228.55 259,212.91 259,114.22 254,220.31
减:库存股 5,818.20 5,818.20 11,521.49 13,953.50
其它综合收益 5,885.74 6,812.61 8,748.64 8,106.71
专项储备 8,794.39 8,361.42 8,716.28 9,004.93
盈余公积金 153,290.53 153,290.53 147,091.42 138,176.86
未分配利润 315,817.58 296,648.17 302,160.82 306,294.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09,546.05 890,854.91 886,869.79 874,569.39
少数股东权益 82,518.71 79,040.90 69,279.80 58,730.57
所有者权益合计 992,064.76 969,895.81 956,149.60 933,299.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77,640.13 2,412,340.97 2,526,441.61 2,548,022.60
表6-2发行人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58,782.89 942,161.76 1,027,707.99 1,014,291.66
其中:营业收入 258,782.89 942,161.76 1,027,707.99 1,014,291.66
二、营业总成本 226,003.58 841,505.43 896,740.03 882,146.20
减:营业成本 203,548.28 756,219.93 796,380.81 796,289.75
税金及附加 1,566.26 6,129.61 6,005.95 5,716.11
销售费用 4,500.81 22,895.45 23,768.63 26,646.76
管理费用 11,897.45 49,696.52 54,858.93 56,973.09
研发费用 8,149.05 25,671.48 41,623.61 27,669.15
财务费用 -3,658.27 -19,107.56 -25,897.89 -31,148.66
其中:利息费用 1,346.67 8,866.69 13,246.18 10,719.64
:利息收入 5,888.70 29,873.40 40,449.49 38,488.11
加:其他收益 399.33 4,406.30 8,011.39 6,581.86
投资净收益 1,087.77 1,572.10 92.64 990.6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0.94 -496.71 -2,012.42 -2,302.5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455.30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484.55 2,789.25 3,333.09 553.27
资产减值损失 -897.04 387.25 -2,777.59 3,233.73
信用减值损失 -5,606.91 482.77 849.37 -9,828.23
资产处置收益 64.06 49.65 21.54 10.79
三、营业利润 28,311.06 110,343.66 140,498.41 133,687.55
加:营业外收入 53.91 123.96 691.47 2,951.19
减:营业外支出 6.76 919.70 286.57 992.61
四、利润总额 28,358.21 109,547.92 140,903.32 135,646.14
减:所得税 5,952.25 24,938.26 26,370.82 25,831.00
五、净利润 22,405.96 84,609.66 114,532.50 109,815.14
持续经营净利润 22,405.96 84,609.66 114,532.50 109,815.14
减:少数股东损益 3,236.54 9,813.79 10,373.67 7,787.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169.41 74,795.87 104,158.84 102,028.0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36.68 -1,892.90 -356.45 -589.38
七、综合收益总额 21,469.28 82,716.76 114,176.05 109,225.76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226.74 9,856.92 10,394.57 7,799.39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18,242.54 72,859.85 103,781.49 101,426.37
表6-3发行人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0,574.82 647,288.96 639,397.64 740,075.72
收到的税费返还 26.33 2,796.41 2.03 3,463.4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685.58 16,466.26 17,935.50 69,222.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5,286.73 666,551.63 657,335.17 812,762.1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9,146.67 364,407.21 346,534.34 463,848.1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1,031.77 94,737.39 99,849.26 97,256.2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057.78 72,623.64 60,111.10 76,658.1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207.41 40,634.92 36,027.36 39,828.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1,443.63 572,403.16 542,522.06 677,590.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843.10 94,148.47 114,813.10 135,171.1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59,900.00 985,896.02 653,100.00 232,611.8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81.22 2,845.72 4,029.57 2,321.2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75.87 187.87 170.16 11.3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108.53 36,928.91 42,316.60 13,269.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6,165.61 1,025,858.51 699,616.33 248,213.5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8,237.29 47,602.68 21,570.04 52,175.11
投资支付的现金 281,700.00 796,022.32 877,575.42 609,5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6,000.00 2,169.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9,937.29 843,625.00 905,145.46 663,844.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71.68 182,233.51 -205,529.13 -415,630.6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4,600.00 417,927.53 725,568.18 194,978.8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20.22 62,636.03 110,351.1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4,600.00 428,047.75 788,204.22 305,330.0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6,543.70 525,547.32 676,174.92 310,207.8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316.86 82,859.43 108,022.62 68,284.1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63.41 0.2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41 1,161.76 35,044.85 1,807.7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888.97 609,568.52 819,242.39 380,299.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11.03 -181,520.77 -31,038.17 -74,969.7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20.72 61.71 -834.51 890.8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803.17 94,922.92 -122,588.70 -354,538.34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7,349.01 153,324.08 275,912.79 630,451.1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4,152.18 248,247.00 153,324.08 275,912.79
表6-4发行人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52,275.47 989,887.34 1,050,160.37 1,007,738.50
交易性金融资产 62,269.21 76,232.90 105,633.48 88,787.17
应收票据 57,547.59 52,007.05 66,957.20 44,686.76
应收账款 317,136.38 326,888.72 370,000.81 340,083.02
应收款项融资 3,331.23 7,885.47 6,432.00 1,249.49
预付款项 137,186.92 144,399.95 118,367.80 134,609.74
其他应收款(合计) 4,958.31 4,184.37 3,488.85 3,558.59
其他应收款 4,958.31 4,184.37 3,488.85 3,558.59
存货 144,302.57 170,185.40 141,792.71 214,182.75
合同资产 52,096.77 46,361.90 91,097.97 103,439.9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1,908.13 11,908.13 - 10.72
其他流动资产 67,487.82 141,494.64 178,342.20 130,306.17
流动资产合计 1,910,500.41 1,971,435.87 2,132,273.39 2,068,652.85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15,017.51 18,022.55 11,912.77 11,913.0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3,778.97 13,915.51 14,331.79 13,885.81
长期股权投资 165,102.53 120,179.42 120,951.43 122,283.90
固定资产(合计) 16,622.57 16,284.55 17,358.95 18,313.34
在建工程(合计) 256.38 277.41 153.37 119.00
使用权资产 304.30 319.11 492.59 593.02
无形资产 12,267.02 12,466.51 13,289.51 14,218.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3,149.47 32,763.53 31,616.95 33,005.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8,421.04 9,359.19 3,685.25 1,500.67
非流动资产合计 264,919.79 223,587.78 213,792.63 215,832.05
资产总计 2,175,420.20 2,195,023.65 2,346,066.02 2,284,484.9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8,116.24 70,169.55 121,082.99 71,046.19
应付票据 125,882.26 136,394.73 97,470.89 105,199.78
应付账款 438,275.89 467,447.82 529,599.76 560,636.66
合同负债 343,601.31 347,692.64 337,264.82 399,193.54
应付职工薪酬 21,703.07 26,272.75 26,486.28 25,867.66
应交税费 7,670.84 5,876.32 13,349.73 9,760.30
其他应付款(合计) 164,068.08 150,763.92 177,798.14 147,256.12
应付股利 3,071.92 3,071.92 4,403.23 3,572.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6.75 5.85 75,857.88 128.11
其他流动负债 85,082.80 80,129.01 89,050.89 45,421.90
流动负债合计 1,254,457.23 1,284,752.59 1,467,961.38 1,364,510.2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9,749.92 79,849.99 40,075.77 77,957.97
租赁负债 252.82 299.94 746.13 761.07
长期应付款(合计) 4,843.96 4,843.96 4,841.18 4,831.6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474.39 475.12 542.07 581.80
预计负债 3,209.27 3,209.27 1,175.9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71.70 1,488.52 1,539.33 1,347.64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2,395.77 2,410.08 4,255.31 8,664.66
其他非流动负债 1,201.33 1,227.71 1,437.72 1,409.21
非流动负债合计 93,499.16 93,804.57 54,613.51 95,554.02
负债合计 1,347,956.39 1,378,557.16 1,522,574.89 1,460,064.3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72,347.45 172,347.45 172,559.90 172,719.12
资本公积金 258,781.71 258,766.08 258,697.60 253,661.59
减:库存股 5,818.20 5,818.20 11,521.49 13,953.50
其它综合收益 7,666.12 7,785.02 8,148.32 6,893.55
专项储备 2,156.37 2,148.58 2,250.96 2,530.45
盈余公积金 153,290.53 153,290.53 147,091.42 138,176.86
未分配利润 239,039.82 227,947.02 246,264.41 264,392.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27,463.81 816,466.49 823,491.13 824,420.60
所有者权益合计 827,463.81 816,466.49 823,491.13 824,420.6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75,420.20 2,195,023.65 2,346,066.02 2,284,484.90
表6-5发行人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33,605.45 449,809.52 594,400.23 647,367.31
营业收入 133,605.45 449,809.52 594,400.23 647,367.31
二、营业总成本 116,109.39 399,145.73 518,321.85 557,749.42
营业成本 99,496.78 338,534.80 443,447.63 501,622.72
税金及附加 1,133.73 3,891.17 3,647.52 3,388.73
销售费用 3,331.52 16,530.27 16,834.09 19,681.89
管理费用 8,003.86 33,005.27 37,229.46 36,711.73
研发费用 7,467.52 24,729.69 40,559.35 27,741.68
财务费用 -3,324.02 -17,545.47 -23,396.20 -31,397.34
其中:利息费用 1,153.18 7,053.10 10,787.30 7,179.35
利息收入 5,347.50 26,589.06 35,677.96 36,976.05
加:其他收益 316.37 3,935.67 7,555.73 5,582.92
投资净收益 1,804.87 11,184.95 11,838.92 15,186.0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0.94 -496.71 -2,012.42 -2,302.5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406.98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478.15 2,775.22 3,332.73 863.23
资产减值损失 -884.70 2,257.92 1,979.87 4,464.61
信用减值损失 -6,023.31 1,073.79 3,591.76 -16,841.12
资产处置收益 61.55 48.87 78.85 7.25
三、营业利润 13,249.00 71,940.21 104,456.25 98,880.86
加:营业外收入 14.42 43.39 399.40 1,830.89
减:营业外支出 0.47 58.15 93.19 910.47
四、利润总额 13,262.95 71,925.45 104,762.46 99,801.27
减:所得税 2,170.16 9,934.31 14,597.60 13,375.04
五、净利润 11,092.80 61,991.13 90,164.86 86,426.24
持续经营净利润 11,092.80 61,991.13 90,164.86 86,426.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092.80 61,991.13 90,164.86 86,426.2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18.90 -363.30 235.50 106.27
七、综合收益总额 10,973.89 61,627.83 90,400.37 86,532.51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10,973.89 61,627.83 90,400.37 86,532.51
表6-6发行人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4,750.14 460,851.06 454,611.69 588,917.49
收到的税费返还 24.94 208.7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890.74 13,807.50 14,648.42 58,239.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9,665.82 474,867.31 469,260.11 647,157.3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3,728.46 317,626.09 304,832.54 415,853.0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1,009.02 64,263.98 68,330.60 68,525.27
支付的各项税费 4,595.61 39,158.89 28,876.06 36,668.8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176.57 29,570.58 25,463.91 32,477.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6,509.66 450,619.54 427,503.11 553,525.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56.16 24,247.78 41,756.99 93,632.2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33,000.00 1,157,336.02 823,440.00 338,811.8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308.15 12,934.77 16,869.75 20,037.9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72.62 186.17 105.67 15.5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37.09 34,230.06 18,740.1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8,317.86 1,204,687.02 859,155.52 358,865.3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813.67 249.48 266.20 611.84
投资支付的现金 343,524.05 943,022.32 1,092,655.42 719,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4,337.73 943,271.80 1,092,921.61 719,611.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19.87 261,415.22 -233,766.09 -360,746.5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000.00 249,859.78 534,550.85 71,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7,910.17 351,441.64 552,156.25 608,286.7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7,910.17 601,301.42 1,086,707.10 679,286.7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2,136.97 332,509.91 438,999.20 139,247.5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16.23 80,340.97 104,250.39 65,106.2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4,812.95 365,819.21 478,016.35 565,515.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7,666.16 778,670.09 1,021,265.94 769,869.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44.01 -177,368.67 65,441.16 -90,582.9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02.50 -244.60 147.11 230.8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277.81 108,049.72 -126,420.84 -357,466.31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6,923.81 129,772.08 256,192.91 613,659.2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4,201.62 237,821.80 129,772.08 256,192.91
五、重大会计科目及重要财务指标
(一)资产结构分析
表6-7发行人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资产结构明细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073,071.53 45.13 1,023,452.15 42.43 1,095,497.64 43.36 1,053,453.82 41.34
交易性金融资产 62,445.56 2.63 76,402.85 3.17 111,293.02 4.41 88,954.38 3.49
应收票据 56,374.74 2.37 53,586.42 2.22 39,254.03 1.55 35,693.26 1.40
应收账款 341,232.56 14.35 356,329.04 14.77 406,429.43 16.09 370,007.51 14.52
应收款项融资 6,512.77 0.27 10,427.21 0.43 10,548.88 0.42 8,047.98 0.32
预付款项 116,838.57 4.91 127,666.17 5.29 101,856.00 4.03 114,303.71 4.49
其他应收款 4,290.40 0.18 3,398.37 0.14 4,023.29 0.16 5,701.76 0.22
存货 160,920.53 6.77 186,285.22 7.72 155,415.04 6.15 225,105.22 8.83
合同资产 51,426.31 2.16 45,872.71 1.90 92,361.31 3.66 105,750.39 4.1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7,026.72 1.14 36,514.88 1.51 20,664.63 0.82 42,346.62 1.66
其他流动资产 18,426.52 0.77 26,884.53 1.11 24,693.47 0.98 20,814.93 0.82
流动资产合计 1,918,566.22 80.69 1,946,819.54 80.70 2,062,036.74 81.62 2,070,179.56 81.25
债权投资 92.01 0.00 92.01 0.00 92.19 0.00 92.44 0.00
长期应收款 36,602.68 1.54 36,579.27 1.52 41,876.70 1.66 43,862.22 1.72
长期股权投资 19,735.86 0.83 19,736.80 0.82 20,233.51 0.80 22,245.93 0.8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4,109.09 0.59 14,260.66 0.59 14,701.73 0.58 14,295.43 0.5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固定资产 259,181.06 10.90 267,938.14 11.11 262,615.93 10.39 296,363.84 11.63
在建工程 50,280.60 2.11 47,026.77 1.95 45,669.91 1.81 22,883.14 0.90
使用权资产 3,882.21 0.16 3,411.37 0.14 5,022.36 0.20 3,226.68 0.13
无形资产 13,078.19 0.55 13,297.06 0.55 14,235.18 0.56 15,612.05 0.61
开发支出 - - - - - - - -
商誉 2,773.50 0.12 2,965.50 0.12 4,748.32 0.19 5,832.63 0.23
长期待摊费用 948.88 0.04 1,204.54 0.05 1,116.43 0.04 2,230.59 0.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118.89 1.90 45,491.15 1.89 43,369.80 1.72 41,302.45 1.6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270.95 0.56 13,518.17 0.56 10,722.81 0.42 9,895.64 0.39
科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9,073.91 19.31 465,521.43 19.30 464,404.87 18.38 477,843.03 18.75
资产总计 2,377,640.13 100.00 2,412,340.97 100.00 2,526,441.61 100.00 2,548,022.60 100.00
发行人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2,548,022.60万元、2,526,441.61万元、2,412,340.97万元和2,377,640.13万元。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2,070,179.56万元、2,062,036.74万元、1,946,819.54万元和1,918,566.2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25%、81.62%、80.70%和80.69%,近三年占比未出现明显变化。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477,843.03万元、464,404.87万元、465,521.43万元和459,073.9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75%、18.38%、19.30%和19.31%。
1.流动资产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2,070,179.56万元、2,062,036.74万元、1,946,819.54万元和1,918,566.2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25%、81.62%、80.70%和80.69%,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资产未出现明显变化。2024年末流动资产总额较2023年末减少8,142.82万元,降幅为0.39%。2025年末流动资产总额较2024年末减少115,217.20万元,降幅5.59%。主要系发行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减少所致。发行人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存货为主,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1,053,453.82万元、1,095,497.64万元、1,023,452.15万元和1,073,071.5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1.34%、43.36%、42.43%和45.13%。2024年末货币资金较2023年末增加42,043.82万元,增幅3.99%;2025年末货币资金较2024年末下降72,045.49万元,降幅6.58%。
表6-8发行人近三年及2026年3月末货币资金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现金 77.91 67.54 41.67 93.93
银行存款 1,061,558.94 1,011,603.80 1,076,036.74 993,468.30
其他货币资金 11,434.68 11,780.81 19,419.23 59,891.59
合计 1,073,071.53 1,023,452.15 1,095,497.64 1,053,453.82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18,229.65 9,820.95 22,488.45 9,207.13
其中2025年受限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期末余额
保函保证金 11,495.13
融资销售保证金 91.02
借款保证金 0.00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94.66
诉讼冻结资金 14,684.26
合计 26,465.06
(2)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88,954.38万元、111,293.02万元、76,402.85万元和62,445.5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9%、4.41%、3.17%和2.63%。其中,2024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22,338.64万元,增幅25.11%。2025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较2024年末减少34,890.17万元,降幅31.35%,主要原因系公司适应性调整理财结构,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用于偿还外部借款所致。
表6-9发行人近三年末及2026年3月末交易性金融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62,445.56 76,402.85 111,293.02 88,954.38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665.09 672.46 629.94 645.63
衍生工具投资 - - - -
理财产品 61,780.47 75,730.39 110,663.08 88,308.76
合计 62,445.56 76,402.85 111,293.02 88,954.38
(3)应收票据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分别为35,693.26万元、39,254.03万元、53,586.42万元和56,374.7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0%、1.55%、2.22%和2.37%。2024年末应收票据较2023年末增加3,560.77万元,增幅9.98%。2025年末应收票据较2024年末增加14,332.39万元,增幅36.51%,主要由于公司加强货款回收管理,截至期末未到期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表6-10发行人近三年及2026年3月末应收票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银行承兑汇票 49,522.20 46,794.97 36,090.43 32,716.20
商业承兑汇票 7,697.05 8,595.71 8,349.87 4,346.43
减:坏账准备 844.51 1,804.27 5,186.27 1,369.37
合计 56,374.74 53,586.42 39,254.03 35,693.26
(4)应收账款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370,007.51万元、406,429.43万元、356,329.04万元和341,232.5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52%、16.09%、14.77%和14.35%,主要为应收货款。2024年末应收账款较2023年末增加36,421.92万元,增幅9.84%,主要原因系发行人收入规模增长带来应收货款增长。2025年末应收账款较2024年末减少50,100.38万元,降幅12.33%。
表6-11发行人近三年应收账款账龄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末账面余额 2024年末账面余额 2023年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185,961.35 231,302.67 204,204.59
1至2年 118,106.1 116,583.12 169,077.74
2至3年 74,237.53 113,761.39 52,422.34
3至4年 61,375.08 23,832.75 15,746.49
4至5年 15,514.38 9,608.63 19,857.73
5年以上 31,435.31 39,177.49 41,313.67
合计 486,629.74 534,266.06 502,622.55
表6-12发行人2025年末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表
单位:万元、%
类别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1,415.39 8.51 21,375.98 51.61 20,039.4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45,214.35 91.49 108,924.71 24.47 336,289.64
合计 486,629.74 130,300.69 356,329.05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表6-13 2025年末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185,941.42 14,619.30 7.86
1至2年 116,333.05 18,170.30 15.62
2至3年 67,895.47 19,271.76 28.38
3至4年 31,768.45 16,815.96 52.93
4至5年 12,503.98 9,275.40 74.18
5年以上 30,771.99 30,771.99 100
合计 445,214.35 108,924.71 24.47
发行人202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合计余额为72,375.33万元,占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14.87%,发行人2026年3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合计金额为72,324.45万元,占当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14.07%。
表6-14 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 23,670.47 - 23,670.47 4.41 10,526.86
江苏众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4,673.84 - 14,673.84 2.74 7,978.17
重庆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12,748.03 - 12,748.03 2.38 3,680.36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 10,420.00 1,362.00 11,782.00 2.2 1,085.12
分公司
唐山佳祥实业有限公司 10,863.00 - 10,863.00 2.02 4,653.96
合计 72,375.33 1,362.00 73,737.33 13.75 27,924.46
表6-15 2026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 23,670.47 - 23,670.47 4.44 12,417.02
江苏众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4,673.84 - 14,673.84 2.75 8,731.58
重庆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12,727.99 - 12,727.99 2.39 4,645.43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 10,420.00 1,362.00 11,782.00 2.21 1,698.80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1,242.81 523.43 11,766.24 2.21 1,435.21
合计 72,324.45 1,885.43 74,209.88 13.98 28,928.04
(5)合同资产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合同资产分别为105,750.39万元、92,361.31万元、45,872.71万元和51,426.3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15%、3.66%、1.9%和2.16%。2024年末合同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13,389.08万元,降幅12.66%。2025年末合同资产较2024年末减少46,488.60万元,降幅50.33%。主要由于公司部分项目质保金到期、EPC项目验收,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列报。
表6-16最近三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未结算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名称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未结算的合同资产 55,573.52 49,754.61 100,473.69 117,409.54
合计 55,573.52 49,754.61 100,473.69 117,409.54
(6)预付款项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114,303.71万元、101,856.00万元、127,666.17万元和116,838.5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49%、4.03%、5.29%和4.91%,发行人预付款项主要是设备采购预付款。
表6-17近三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账龄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96,768.39 75.8 69,983.22 68.7 84,089.89 73.57
1至2年 18,653.80 14.61 24,679.17 24.23 22,202.28 19.42
2至3年 12,241.27 9.59 7,167.00 7.04 7,975.71 6.98
3年以上 2.70 0.00 26.60 0.03 35.83 0.03
合计 127,666.17 100.00 101,856.00 100.00 114,303.71 100.00
发行人2025年末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汇总金额为32,415.86万元,占年末预付款项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22.27%。发行人2026年3月末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汇总金额为26,214.84万元,占当期末预付款项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19.26%。
表6-18 2025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415.72 6.47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147.28 4.91
开封开兴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6,260.39 4.3
江苏新宏大集团有限公司 5,112.24 3.51
维远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4,480.22 3.08
合计 32,415.86 22.27
表6-19 2026年3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877.03 7.99
江苏新宏大集团有限公司 5,112.24 3.76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 4,039.44 2.97
公司
维远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3563.91 2.62
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 3389.40 2.49
合计 26,982.02 19.83
(7)其他应收款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5,701.76万元、4,023.29万元、3,398.37万元和4,290.40万元,占总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22%、0.16%、0.14%和0.18%。
截至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构成如下:
表6-20近三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 4,290.40 3,398.37 4,023.29 5,701.76
合计 4,290.40 3,398.37 4,023.29 5,701.76
发行人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表6-21 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款项的性质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739.11 32.29 应收股利 3年以上 2,739.11
内蒙古伊东集团九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78.83 5.65 应收赔偿款 2-3年 143.65
陕西鼓风机集团西安锅炉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特种汽车厂) 283.02 3.34 往来款 3年以上 283.02
西安陕鼓汽轮机有限公司 200.45 2.36 往来款 3年以上 200.45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2.36 保证金 1-2年 20.00
合计 3,901.40 46 / / 3,386.22
表6-22 2026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款项的性质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739.11 28.05 应收股利 三年以上 2,739.11
内蒙古伊东集团九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56.23 4.67 损失赔偿款 2-3年 136.87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350.05 3.58 投标保证金 一年以内 17.50
陕西鼓风机集团西安锅炉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特种汽车厂) 283.02 2.90 往来款 三年以上 283.02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2.05 投标保证金 1-2年 20.00
合计 4,028.41 41.25 3,196.50
(8)存货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225,105.22万元、155,415.04万元、186,285.22万元和160,920.5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83%、6.15%、7.72%和6.77%,主要为库存商品、原材料及在产品等。2024年末存货较2023年末减少69,690.18万元,降幅30.96%,主要由于公司加强项目精准履约,加强停滞项目的存货利用和清理,存货较期初减少。2025年末存货较2024年末增加30,870.18万元,增幅19.86%。
表6-23发行人近一年及2026年3月末存货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5,926.41 596.98 15,329.43 15,108.77 711.79 14,396.98
在产品 63,705.24 6,705.45 56,999.79 83,501.43 7,356.28 76,145.15
库存商品 94,600.72 6,031.96 88,568.76 101,709.00 5,988.46 95,720.54
周转材料 22.55 - 22.55 22.55 - 22.55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
在途物资 - - - - - -
合计 174,254.92 13,334.39 160,920.53 200,341.75 14,056.54 186,285.22
(9)其他流动资产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20,814.93万元、24,693.47万元、26,884.53万元和18,426.5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82%、0.98%、1.11%和0.77%。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3,878.54万元,增幅18.63%。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2,191.06万元,增幅8.87%。
表6-24发行人近一年及2026年3月末其他流动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合同取得成本 272.86 549.77
应收退货成本 - 0.00
待抵扣、待认证进项税额 17,719.98 25,731.01
预交所得税及其他税款 92.52 293.02
待处置的 Bioval Rumunsko公司股权 251.66 263.51
其他 89.49 47.21
合计 18,426.52 26,884.53
2.非流动资产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477,843.03万元、464,404.87万元、465,521.43万元和459,073.9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75%、18.38%、19.30%和19.31%。2024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13,438.16万元,降幅2.81%。2025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1,116.56万元,增幅0.24%。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以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主,具体情况如下:
(1)长期应收款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分别为43,862.22万元、41,876.70万元、36,579.27万元和36,602.68万元,总资产占比分别为1.72%、1.66%、1.52%和1.54%。其中,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较2023年末减少1,985.52万元,降幅4.53%。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较2024年末减少5,297.43万元,降幅12.65%。
表6-25发行人近三年长期应收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期末余额 2024年末余额 2023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融资租赁款 27,204.28 136.02 27,068.26 31,921.63 159.61 31,762.02 36,585.27 182.93 36,402.34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3,643.10 - 3,643.10 3,123.45 - 3,123.45 4,032.10 - 4,032.10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 - - - -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 - - - - - -
资产处置分期收款 9,511.01 - 9,511.01 10,114.68 - 10,114.68 7,459.88 - 7,459.88
合计 36,715.29 136.02 36,579.27 42,036.31 159.61 41,876.70 44,045.14 182.93 43,862.22
(2)固定资产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别为296,363.84万元、262,615.93万元、267,938.14万元和259,181.0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63%、10.39%、11.11%和10.90%。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33,747.91万元,降幅11.39%。2025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5,322.21万元,增幅2.03%。
表6-26发行人2025年末固定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及其他 土地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44,009.18 406,803.41 704.22 7,307.77 920.07 559,744.66
2.本期增加金额 6,409.32 32,415.23 39.52 1,492.74 117.41 40,474.22
(1)购置 0.00 778.97 13.49 301.90 0.00 1,094.37
(2)在建工程转入 5,965.99 30,349.29 - 1,114.59 0.00 37,429.87
(3)企业合并增加 0.00 0.00 - 0.00 0.00 0.00
(4)其他增加 443.33 1,286.97 26.03 76.25 117.41 1,949.99
3.本期减少金额 145.84 1,621.13 132.78 664.79 0.00 2,564.53
(1)处置或报废 0.00 1,354.15 132.78 664.79 0.00 2,151.72
(2)其他减少 145.84 266.97 0.00 0.00 0.00 412.82
4.期末余额 150,272.65 437,597.52 610.97 8,135.73 1,037.48 597,654.3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53,200.35 239,021.74 686.39 5,695.26 - 298,603.73
2.本期增加金额 6,066.58 28,070.84 35.61 634.44 - 34,807.48
(1)计提 5,844.88 26,928.68 9.95 558.71 - 33,342.22
(2)其他增加 221.70 1,142.16 25.66 75.74 - 1,465.26
3.本期减少金额 0.00 1,500.94 124.38 641.96 - 2,267.28
(1)处置或报废 0.00 1,105.63 124.38 641.96 - 1,871.97
(2)其他减少 0.00 395.31 0.00 0.00 - 395.31
4.期末余额 59,266.93 265,591.64 597.62 5,687.74 - 331,143.9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 722.64 1.44 33.10 - 757.18
2.本期增加金额 - 2.46 0.00 0.00 - 2.46
3.本期减少金额 - 189.31 0.92 11.97 - 202.21
(1)处置或报废 - 184.90 0.92 11.97 - 197.80
(2)其他减少 - 4.41 0.00 0.00 - 4.41
4.期末余额 - 535.79 0.51 21.13 - 557.44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91,005.72 171,470.08 12.84 2,426.86 1,037.48 265,952.98
2.期初账面价值 90,808.83 167,059.03 16.40 1,579.42 920.07 260,383.74
(3)在建工程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22,883.14万元、45,669.91万元、47,026.77万元和50,280.6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90%、1.81%、1.95%和2.11%。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23年末增加22,786.77万元,增幅99.58%,主要是由于公司持续加大对气体产业的布局,2024年新建气体投资运营项目增加。202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24年末增加1,356.86万元,增幅2.97%。
表6-27发行人2025年末在建工程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新疆中合项目60000Nm3/h空分装置 21,932.36
晋开三期气化装置项目 20,906.65
其他零星工程 2,875.85
徐钢集团三期装备技改工业气体项目 1,311.91
合计 47,026.77
(二)负债结构分析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1,614,722.64万元、1,570,292.01万元、1,442,445.16万元和1,385,575.37万元,近三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呈下降趋势。
表6-28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9,773.10 10.81 184,664.97 12.80 246,081.23 15.67 185,193.56 11.47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1.66 0.00 9.98 0.00
应付票据 123,822.29 8.94 138,689.36 9.61 91,384.50 5.82 112,150.28 6.95
应付账款 441,080.37 31.83 485,612.91 33.67 556,480.44 35.44 572,851.93 35.48
预收款项 206.93 0.01 292.48 0.02 684.64 0.04 12,164.48 0.75
合同负债 341,768.56 24.67 345,924.36 23.98 317,449.10 20.22 384,511.12 23.81
应付职工薪酬 26,663.08 1.92 33,222.09 2.30 32,839.55 2.09 32,028.53 1.98
应交税费 13,464.13 0.97 11,984.28 0.83 19,016.77 1.21 14,751.96 0.91
其他应付款 18,110.56 1.31 19,213.62 1.33 27,113.49 1.73 29,998.65 1.8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02.76 0.05 641.63 0.04 88,071.86 5.61 65,258.33 4.04
其他流动负债 90,132.22 6.51 84,686.94 5.87 88,849.30 5.66 58,929.16 3.65
流动负债合计 1,205,724.01 87.02 1,304,932.64 90.47 1,467,972.54 93.48 1,467,847.98 90.90
非流动负
科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债:
长期借款 146,909.47 10.60 103,869.65 7.20 64,075.77 4.08 97,232.75 6.02
应付债券 - - - - - - - -
租赁负债 3,161.65 0.23 2,716.38 0.19 3,950.06 0.25 2,743.14 0.17
长期应付款 10,750.31 0.78 10,750.31 0.75 12,406.48 0.79 22,364.64 1.3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474.39 0.03 475.12 0.03 542.07 0.03 581.80 0.04
预计负债 3,879.95 0.28 3,879.95 0.27 1,979.92 0.13 489.41 0.03
递延收益 3,127.79 0.23 3,157.51 0.22 4,990.71 0.32 9,371.68 0.58
递延所得税负债 4,440.13 0.32 4,595.71 0.32 5,331.37 0.34 3,923.69 0.24
其他非流动负债 7,107.67 0.51 8,067.87 0.56 9,043.10 0.58 10,167.55 0.6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9,851.36 12.98 137,512.52 9.53 102,319.47 6.52 146,874.66 9.10
负债合计 1,385,575.37 100.00 1,442,445.16 100.00 1,570,292.01 100.00 1,614,722.64 100.00
1.流动负债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1,467,847.98万元、1,467,972.54万元、1,304,932.64万元和1,205,724.0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0.90%、93.48%、90.47%和87.02%,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负债占比较高。
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等构成,具体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185,193.56万元、246,081.23万元、184,664.97万元和149,773.1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47%、15.67%、12.80%和10.81%。2024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加60,887.67万元,增幅32.87%,主要系公司根据气体运营产业投资规模增长、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外部融资成本,增加短期借款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24年末减少61,416.26万元,降幅24.96%,主要系偿还到期借款所致。2026年3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25年末减少34,891.87万元,降幅18.89%。
表6-29发行人近三年及2026年3月末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质押借款 3,135.90 6,779.47 2,005.58 28,987.19
抵押借款 - - - 6,947.63
保证借款 - - - -
信用借款 125,037.20 170,748.54 239,603.28 149,258.74
应收票据贴现融资 21,600.00 7,136.97 4,472.38 -
合计 149,773.10 184,664.97 246,081.23 185,193.56
(2)应付票据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应付票据分别为112,150.28万元、91,384.50万元、138,689.36万元和123,822.2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95%、5.82%、9.61%和8.94%。发行人应付票据包含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减少20,765.78万元,降幅18.52%,主要原因系发行人持续强化精准履约,应付上游票据下降。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2024年末增加47,304.86万元,增幅51.76%,主要原因是公司持续优化供应商货款结算,期末未到期解付的应付票据增加。2026年3月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2025年末减少14,867.07万元,降幅10.72%。
表6-30发行人近三年及2026年3月末应付票据情况
单位:万元
种类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银行承兑汇票 92,232.99 103,950.76 59,729.50 78,058.18
商业承兑汇票 31,589.30 34,738.60 31,655.00 34,092.09
合计 123,822.29 138,689.36 91,384.50 112,150.28
(3)应付账款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572,851.93万元、556,480.44万元、485,612.91万元和441,080.3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5.48%、35.44%、33.67%和31.83%,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是应付工程款和货款,呈逐年下降趋势。发行人2024年末应付账款较2023年末减少16,371.49万元,降幅2.86%。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4年末减少70,867.53万元,降幅12.73%。发行人2026年3月末应付账款较2025年末减少44,532.54万元,降幅9.17%。
表6-31 近三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货款 433,437.08 478,114.32 550,093.05 563,995.33
工程款及其他 7,643.29 7,498.58 6,387.38 8,856.60
合计 441,080.37 485,612.91 556,480.44 572,851.93
表6-32 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债权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账龄 是否为关联方
西安陕鼓备件辅机制造有限公司 11,271.99 未到结算期 一年以内 是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758.66 未到结算期 1年以内、1-2年 否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8,938.71 未到结算期 一年以内 否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 7,166.25 未到结算期 1年以内、1-2年、2-3年 否
河南开元空分集团有限公司 7,123.35 未到结算期 一年以内 否
合计 44,258.96
表6-33 2026年3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债权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账龄 是否为关联方
西安陕鼓备件辅机制造有限公司 10,915.79 未到结算期 一年以内 是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 10,170.69 未到结算期 1年以内、1-2年、2-3年 否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351.35 未到结算期 1年以内、1-2年 否
河南开元空分集团有限公司 7,095.79 未到结算期 一年以内 否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6,698.10 未到结算期 一年以内 否
合计 43,231.72 - - -
(4)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预收款项分别为12,164.48万元、684.64万元、292.48万元和206.9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75%、0.04%、0.02%和0.01%。发行人2024年末预收款项较2023年末预收款项减少11479.84万元,降幅94.37%。发行人2025年末预收款项较2024年末减少392.16万元,降幅57.28%,主要系公司子公司长青租赁开展的融资租赁项目按期交付实现收入,主动防风险控融资租赁业务规模,预收款项减少所致。发行人2026年3月末预收款项较2025年末减少85.55万元,降幅29.25%。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分别为384,511.12万元、317,449.1万元、345,924.36万元和341,768.5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3.81%、20.22%、23.98%和24.67%。发行人合同负债近三年较为稳定,2024年末合同负债较2023年末减少67,062.02万元,降幅17.44%。发行人2025年末合同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28,475.26万元,增幅8.97%。发行人2026年3月末合同负债较2025年末减少4,155.80万元,降幅1.20%。
发行人涉及的大型装备制造业务生产周期较长,采取预收款模式组织采购、生产等经营活动,故合同负债占比规模较大。预收款作为无息负债,具有良好的现金补给作用,可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和优化财务结构,降低企业流动性风险。
表6-34 2025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债权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未结转原因 账龄 是否为关联方
北海顺应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8,743.71 项目未竣工 1-3年 否
唐山国堂钢铁有限公司 15,185.04 项目未竣工 1年以内 否
KS-TECH TD LLC 11,635.59 项目未竣工 1年以内 否
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 9,900.00 项目未竣工 1年以内 否
重庆旭盛晟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9,558.83 项目未竣工 1-3年 否
合计 75,023.17 - - -
表6-35 2026年3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债权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未结转原因 账龄 是否为关联方
北海顺应新能源材 26,359.60 项目未竣工 1-3年 否
料有限公司
唐山国堂钢铁有限公司 15,568.23 项目未竣工 1年以内 否
河北冠宇化工有限公司 13,215.60 项目未竣工 1年以内 否
KS-TECH TD LLC 10,343.33 项目未竣工 1年以内 否
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 9,900.00 项目未竣工 1年以内 否
合计 75,386.76 - - -
(5)其他应付款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29,998.65万元、27,113.49万元、19,213.62万元和18,110.5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6%、1.73%、1.33%和1.31%,总体占比较小且较为稳定。
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包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其中,2025年末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分别为0万元、3,071.92万元和16,141.70万元;2026年3月末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分别为0万元、3,071.92万元和15,038.65万元。
表6-36 近三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3,071.92 3,071.92 4,403.23 3,572.54
其他应付款 15,038.64 16,141.70 22,710.26 26,426.11
合计 18,110.56 19,213.62 27,113.49 29,998.65
表6-37 近三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项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代扣代缴款 960.84 1,047.64 1,023.46 2,184.67
质保金、投标保证金 4,653.94 4,324.55 4,651.41 5,838.05
往来款 3,576.76 4,922.40 5,484.99 4,420.98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5,847.11 5,847.11 11,550.40 13,982.41
合计 15,038.65 16,141.70 22,710.26 26,426.11
(6)其他流动负债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58,929.16万元、88,849.30万元、84,686.94万元和90,132.2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65%、5.66%、5.87%和6.51%。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29,920.14万元,增幅为50.77%,主要由于发行人背书未到期票据列报至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增加。发行人2025年末其他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减少4,162.36万元,降幅4.68%。发行人2026年3月末其他流动负债较2025年末增加5,445.28万元,增幅6.43%。
表6-38 近三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待转销项税额 32,014.72 29,074.85 39,880.88 43,875.16
一年期售后回租借款 - - - 14,923.06
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的承兑汇票 58,117.50 55,612.10 48,968.42 130.94
合计 90,132.22 84,686.94 88,849.30 58,929.16
2.非流动负债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46,874.66万元、102,319.47万元、137,512.52万元和179,851.3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10%、6.52%、9.53%和12.98%。2024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减少44,555.19万元,降幅为30.33%,2025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35,193.05万元,增幅34.40%。2026年3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较2025年末增加42,338.84万元,增幅30.79%。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其他非流动负债构成,具体分析如下:
(1)长期借款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97,232.75万元、64,075.77万元、103,869.65万元和146,909.4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02%、4.08%、7.20%和10.60%。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3年末减少33,156.98万元,降幅为34.10%,主要系公司将于2025年到期的长期借款列报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长期借款减少。2025
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4年末增加39,793.88万元,增幅62.10%,主要系发行人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和外部融资成本优势,持续优化长短期借款结构,一年以上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2026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5年末增加43,039.82万元,增幅41.44%,主要系公司根据气体运营产业投资规模增长、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外部融资成本,增加长期借款所致。
表6-39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2026年3月末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质押借款 24,019.00 24,019.67 33,039.84 9,431.04
抵押借款 43,140.54 0.00 0.00 0.00
保证借款 - 0.00 1,885.27 32,727.13
信用借款 79,749.93 79,849.99 115,875.77 119,648.68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0.00 -86,725.11 -64,574.10
合计 146,909.47 103,869.65 64,075.77 97,232.75
(2)长期应付款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分别为22,364.64万元、12,406.48万元、10,750.31万元和10,750.3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9%、0.79%、0.75%和0.78%。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较2023年末减少9,958.16万元,降幅44.53%,主要系长青租赁开展的融资租赁项目到期按期退出,客户缴纳的保证金用于偿还到期融资租赁款,长期应付款减少。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较2024年末减少1,656.17万元,降幅13.35%。2026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较2025年末无变化。
表6-40发行人近三年末及2026年3月末长期应付款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长期应付款项 6,147.13 6,147.13 7,803.30 17,761.46
专项应付款 4,603.18 4,603.18 4,603.18 4,603.18
合计 10,750.31 10,750.31 12,406.48 22,364.64
表6-41发行人最近一年及2026年3月末长期应付款项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融资租赁保证金 5,906.35 5,906.35
陕鼓服务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 240.78 240.78
合计 6,147.13 6,147.13
表6-42发行人近一年及2026年3月末专项应付款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年末
能量回收装置产业化项目 506.00 506.00
专利申请专项资金 0.68 0.68
高效率节能吸附式压缩机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000.00 1,000.00
大型轴流压缩机技术提升研发及产业化 458.50 458.50
大型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空气压缩及膨胀发电系统开发 600.00 600.00
离心压缩机高效模型级开发 520.00 520.00
超大型空分压缩机组设计开发 518.00 518.00
大功率工业驱动及发电用汽轮机开发 1,000.00 1,000.00
合计 4,603.18 4,603.18
(3)其他非流动负债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0,167.55万元、9,043.10万元、8,067.87万元和7,107.67万元,分别占发行人负债总额的0.63%、0.58%、0.56%和0.51%。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减少1,124.45万元,降幅11.06%。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减少975.23万元,降幅10.78%。2026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负债较2025年末减少960.20万元,降幅11.90%。
表6-43发行人近三年及2026年3月末其他非流动负债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待转销项税 5,636.69 6,565.38 7,315.35 8,480.12
社会化移交 1,470.98 1,502.50 1,727.75 1,687.43
合计 7,107.67 8,067.87 9,043.10 10,167.55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933,299.96万元、956,149.60万元、969,895.81万元和992,064.76万元。发行人所有者权益主要由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构成,具体结构如下:
表6-44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结构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股本 172,347.45 17.37 172,347.45 17.77 172,559.90 18.05 172,719.12 18.51
资本公积金 259,228.55 26.13 259,212.91 26.73 259,114.22 27.10 254,220.31 27.24
减:库存股 5,818.20 0.59 5,818.20 0.60 11,521.49 1.20 13,953.50 1.50
其它综合收益 5,885.74 0.59 6,812.61 0.70 8,748.64 0.91 8,106.71 0.87
专项储备 8,794.39 0.89 8,361.42 0.86 8,716.28 0.91 9,004.93 0.96
盈余公积金 153,290.53 15.45 153,290.53 15.80 147,091.42 15.38 138,176.86 14.81
未分配利润 315,817.58 31.83 296,648.17 30.59 302,160.82 31.60 306,294.96 32.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09,546.05 91.68 890,854.91 91.85 886,869.79 92.75 874,569.39 93.71
少数股东权益 82,518.71 8.32 79,040.90 8.15 69,279.80 7.25 58,730.57 6.29
所有者权益合计 992,064.76 100.00 969,895.81 100.00 956,149.60 100.00 933,299.96 100.00
1.股本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股本分别为172,719.12万元、172,559.90万元、172,347.45万元和172,347.45万元,所有者权益占比分别为18.51%、18.05%、17.77%和17.37%。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股本金额基本保持稳定。
表6-45 2025年末发行人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元
科目 期初余额 2025年度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1,725,599,033.00 - - - -2,124,541.00 -2,124,541.00 1,723,474,492.00
根据本公司2025年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24,541股,2025年6月17日注销实施完毕。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注册资本由1,725,599,033元变更为1,723,474,492元。
表6-46 2024年末发行人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元
科目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1,727,191,217.00 - - - -1,592,184.00 -1,592,184.00 1,725,599,033.00
根据本公司 2023年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2024年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92,184股,导致本公司股本减少。 单位:元 表6-47 2023年末发行人股本变动情况
科目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一)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1,727,594,779.00 - - - -403,562.00 -403,562.00 1,727,191,217.00
根据公司2023年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3,562.00股,导致公司股本减少。
2.资本公积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254,220.31万元、259,114.22万元、259,212.91万元和259,228.55万元,所有者权益占比分别为27.24%、27.10%、26.73%和26.13%。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资本公积基本保持稳定。2024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较2023年末增加4,893.91万元,增幅1.93%。2025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较2024年末增加98.69万元,增幅0.04%。2026年3月末发行人资本公积较2025年末增加15.64万元,增幅0.01%。
表6-48 2025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90,060.40 - 495.64 189,564.76
其他资本公积 45,059.36 594.33 - 45,653.69
股权投资准备 60.72 - - 60.72
债务重组利得 246.07 - - 246.07
国有专享资本公积 23,687.67 - - 23,687.67
合计 259,114.22 594.33 495.64 259,212.91
(1)根据本公司2025年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24,541股,相应减少对应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956,397.71元。
(2)本期股份支付确认相关费用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943,307.49元。
3.盈余公积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盈余公积分别为138,176.86万元、147,091.42万元、153,290.53万元和153,290.53万元,所有者权益占比分别为14.81%、15.38%、15.80%和15.45%。2024年末发行人盈余公积较2023年末增加8,914.56万元,增幅6.45%。2025年末发行人盈余公积较2024年末增加6,199.11万元,增幅4.21%。2026年3月末发行人盈余公积较2025年末无变化。
表6-49 2025年末发行人盈余公积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28,418.16 6,199.11 - 134,617.27
任意盈余公积 18,673.26 - - 18,673.26
储备基金 - - - -
企业发展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147,091.42 6,199.11 - 153,290.53
4.未分配利润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306,294.96万元、302,160.82万元、296,648.17万元和315,817.58万元,所有者权益占比分别为32.82%、31.60%、30.59%和31.83%。2024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较2023年末减少4134.14万元,降幅1.35%。2025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较2024年末减少5,512.65万元,降幅1.82%。2026年3月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较2025年末增加19,169.41万元,增幅6.46%。
表6-50 2025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302,160.82 306,294.96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302,160.82 306,294.96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4,795.87 104,158.84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199.11 9,016.49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74,109.40 98,359.14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处置 917.35
期末未分配利润 296,648.17 302,160.82
(四)盈利能力分析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1-3月,发行人盈利能力指标具体如下:
表6-51:发行人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盈利能力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总收入 258,782.89 942,161.76 1,027,707.99 1,014,291.66
其中:营业收入 258,782.89 942,161.76 1,027,707.99 1,014,291.66
营业总成本 226,003.58 841,505.43 896,740.03 882,146.20
其中:营业成本 203,548.28 756,219.93 796,380.81 796,289.75
税金及附加 1,566.26 6,129.61 6,005.95 5,716.11
销售费用 4,500.81 22,895.45 23,768.63 26,646.76
管理费用 11,897.45 49,696.52 54,858.93 56,973.09
研发费用 8,149.05 25,671.48 41,623.61 27,669.15
财务费用 -3,658.27 -19,107.56 -25,897.89 -31,148.66
加:其他收益 399.33 4,406.30 8,011.39 6,581.8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87.77 1,572.10 92.64 990.6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84.55 2,789.25 3,333.09 553.2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897.04 387.25 -2,777.59 3,233.7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606.91 482.77 849.37 -9,828.2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4.06 49.65 21.54 10.79
营业利润 28,311.06 110,343.66 140,498.41 133,687.55
营业外收入 53.91 123.96 691.47 2,951.19
营业外支出 6.76 919.70 286.57 992.61
利润总额 28,358.21 109,547.92 140,903.32 135,646.14
净利润 22,405.96 84,609.66 114,532.50 109,815.14
毛利率(%) 21.34 19.74 22.51 21.49
净资产收益率(%) 2.28 8.79 12.12 12.21
总资产报酬率(%) 1.24 4.80 6.08 5.52
注:上述表格季度数据未经年化处理。
1.营业收入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014,291.66万元、1,027,707.99万元、942,161.76万元和258,782.89万元。2024年,发行人营业收入为1,027,707.99万元,较2023年增加13,416.33万元,增幅1.32%。2025年,发行人营业收入为942,161.76万元,较2024年减少85,546.23万元,降幅8.32%。2026年1-3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258,782.89万元。
2.营业成本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796,289.75万元、796,380.81万元、756,219.93万元和203,548.28万元。2024年发行人营业成本较2023年增长91.07万元,增幅0.01%;2025年发行人营业成本较2024年减少40,160.88万元,降幅5.04%,主要系随当期营业收入下降而相应减少;2026年1-3月,发行人营业成本为203,548.28万元。
3.其他收益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其他收益分别为6,581.86万元、8,011.39万元、4,406.30万元和399.33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等。2024年较2023年增加1,429.53万元,增幅21.72%。2025年较2024年减少3,605.10万元,降幅45%,主要系当期政府补助收益减少所致。
表6-52:发行人近三年其他收益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其他收益构成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政府补助 2,796.71 5,594.49 3,464.92
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 1,531.46 2,349.72 3,023.60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77.12 67.19 92.77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1.00 0.00 0.00
债务重组收益 0.00 0.00 0.57
合计 4,406.30 8,011.39 6,581.86
4.投资收益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990.68万元、92.64万元、1,572.10万元和1,087.77万元,主要来自于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等。2024年较2023年下降898.04万元,降幅90.65%。2025年较2024年增加1,479.46万元,增幅较大,主要系确认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损失减少所致。
5.期间费用分析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期间费用(含销售、管理、研发及财务费用合计)分别为80,140.35万元、94,353.27万元、79,155.89万元和20,889.04万元。其中,管理费用占比最大,各期分别为56,973.09万元、54,858.93万元、49,696.52万元和11,897.45万元,占期间费用的比重分别为71.09%、58.14%、62.78%和56.96%。同期销售费用分别是26,646.76万元、23,768.63万元、22,895.45万元和4,500.81万元,分别占期间费用的33.25%、25.19%、28.92%和21.55%。同期研发费用分别为27,669.15万元、41,623.61万元、25,671.48万元和8,149.05万元,占比分别为34.53%、44.11%、32.43%和39.01%。发行人近三年及2026年1-3月财务费用分别为-31,148.66万元、-25,897.89万元、-19,107.56万元和-3,658.27万元,均为负值,主要系公司存量的一年期以上定期存款计提利息收入所致。
6.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利润总额分别为135,646.14万元、140,903.32万元、109,547.92万元和28,358.21万元。2024年度发行人利润总额较2023年度增加5,257.18万元,增幅3.88%。2025年度发行人利润总额较2024年度下降31,355.40万元,降幅22.25%。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109,815.14万元、114,532.50万元、84,609.66万元和22,405.96万元。2024年度,发行人净利润较2023年度净利润增加4717.36万元,增幅4.30%。2025年度,发行人净利润84,609.66万元,较2024年下降29,922.84万元,降幅26.13%。
发行人2024年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增加主要系公司强化市场开拓,持续深化转型,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强化降本增效、提升毛利率水平所致。发行人2025年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较2024年度减少主要系公司受宏观市场环境、下游客户项目执行进度影响,部分项目延期所致。
7.营业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报酬率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公司营业毛利率分别为21.49%、22.51%、19.74%和21.34%。2025年主要由于受实现收入产品结构变化及项目毛利率影响,导致发行人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2.21%、12.12%、8.79%和2.28%。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109,815.14万元、114,532.50万元、84,609.66万元和22,405.96万元,发行人净资产分别为933,299.96万元、956,149.60万元、969,895.81万元和992,064.76万元。2025年净资产收益率较2024年下降3.33%,主要是由于当年净利润降幅较大(较上年下降26.13%),而公司净资产规模仍维持了1.44%的小幅正向增长。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总资产报酬率分别为5.52%、6.08%、4.80%和1.24%。2025年总资产报酬率较2024年末下降1.28%,主要原因是公司受宏观市场环境、下游客户项目执行进度影响,部分项目延期,盈利规模下降所致。
(五)偿债能力分析
表6-53: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2026年3月末/2026年1-3月 2025年末/度 2024年末/度 2023年末/度
流动比率 1.59 1.49 1.40 1.41
速动比率 1.46 1.35 1.30 1.26
资产负债率(%) 58.28 59.79 62.15 63.37
EBIT利息保障倍数 22.06 13.35 11.64 13.65
EBITDA(亿元) - 15.43 19.23 17.67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7.41 14.51 16.48
1.流动比率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41、1.40、1.49和1.59,报告期内整体呈现稳步增长趋势。2024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变动幅度相当,流动比率小幅调整为1.40。发行人2025年末流动资产较2024年末减少115,217.20万元,降幅5.59%,发行人2025年末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减少163,039.90万元,降幅11.11%。由于流动负债压降幅度大于流动资产下降幅度,从而导致2025年流动比率较2024年增加0.09。通过流动比率指标判断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2.速动比率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速动比率分别为1.26、1.30、1.35和1.46。发行人2024年速动比率较2023年末上升0.04,主要是由于期末存货规模下降,速动资产占比提升所致。2025年末,速动比率较上年末进一步增加至1.35,主要系当期流动负债规模减少163,039.90万元所致。通过速动比率指标判断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3.资产负债率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3.37%、62.15%、59.79%和58.28%,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负债率稳步下降、资本结构持续优化,
一直维持在65%以下的较低水平。
4.EBITDA
2023-2025年度,发行人EBITDA分别为17.67亿元、19.23亿元、15.43亿元,发行人盈利能力较好,EBITDA保持在较高水平。
5.EBIT利息保障倍数和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发行人EBIT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3.65、11.64、13.35和22.06。发行人2023-2025年度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6.48、14.51、17.41。发行人长期偿债能力优良,两指标在2024年因公司业务日常经营需要增加融资导致利息费用有所上升,从而出现小幅回落;2025年起随着利息
费用的压降及整体债务结构的优化,利息保障倍数再度回升。两项指标总体均保持在极高水平,利息偿付风险极低。
(六)营运能力分析
表6-54:发行人营运能力指标表
单位:次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存货周转率 1.17 4.43 4.19 3.41
应付账款周转率 0.44 1.45 1.41 1.41
应收账款周转率 0.74 2.47 2.65 2.81
流动资产周转率 0.13 0.47 0.50 0.47
总资产周转率 0.11 0.38 0.41 0.38
注:上述表格季度数据未经年化处理
1.存货周转率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1-3月,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41、4.19、4.43和1.17。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呈上升趋势。
2.应付账款周转率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1-3月,发行人应付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41、1.41、1.45和0.44。发行人近三年应付账款周转率总体保持稳定且略有上升。
3.应收账款周转率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1-3月,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81、2.65、2.47和0.74。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效率近三年总体呈下降趋势。
4.流动资产周转率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1-3月,发行人流动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47、0.50、0.47和0.13。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资产周转率保持基本稳定。
5.总资产周转率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1-3月,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38、0.41、0.38和0.11。报告期内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保持稳定。
(七)现金流量分析
表6-55:发行人现金流量表摘要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195,286.73 666,551.63 657,335.17 812,762.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151,443.63 572,403.16 542,522.06 677,590.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843.10 94,148.47 114,813.10 135,171.1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266,165.61 1,025,858.51 699,616.33 248,213.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289,937.29 843,625.00 905,145.46 663,844.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71.68 182,233.51 -205,529.13 -415,630.6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84,600.00 428,047.75 788,204.22 305,330.0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77,888.97 609,568.52 819,242.39 380,299.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11.03 -181,520.77 -31,038.17 -74,969.73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803.17 94,922.92 -122,588.70 -354,538.34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1-3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5,171.16万元、114,813.10万元、94,148.47万元和43,843.10万元。2024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较2023年减少20,358.06万元,降幅15.06%;2025年较2024年进一步减少20,664.63万元,降幅18.00%,整体呈现小幅下降趋势。2026年1-3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843.10万元,持续保持净流入状态,体现了公司主营业务较好的自我造血能力。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1-3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15,630.61万元、-205,529.13万元、182,233.51万元和-23,771.68万元。2024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较2023年减少210,101.48万元,主要由于当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2025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为182,233.51万元,较2024年大幅增加387,762.64万元,主要由于公司基于资金增值管理方案,到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985,896.02万元较上年大幅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1-3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4,969.73万元、-31,038.17万元、-181,520.77万元和6,711.03万元。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等,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以及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24年筹资净流出较2023年减少43,931.56万元,主要系当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大幅增加所致。2025年筹资活动净流出规模扩大至181,520.77万元,主要由于当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明显减少,同时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仍保持在较高水平。2026年1-3月筹资活动现金流量转正为6,711.03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当期资金计划适度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六、有息债务情况
(一)发行人有息债务结构
表6-56发行人近三年及2026年3月末有息债务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49,773.10 49.83 184,664.97 63.26 246,081.23 61.19 185,193.56 50.6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有息) 702.76 0.23 641.63 0.22 88,071.86 21.90 65,258.33 17.86
长期借款 146,909.47 48.88 103,869.65 35.58 64,075.77 15.93 97,232.75 26.61
租赁负债 3,161.65 1.05 2,716.38 0.93 3,950.06 0.98 2,743.14 0.75
其他流动负债(有息) - - - - - - 14,923.06 4.08
合计 300,546.98 100.00 291,892.63 100.00 402,178.92 100.00 365,350.84 100.00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金额分别为365,350.84万元、402,178.92万元、291,892.63万元和300,546.98万元。近三年,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以短期债务为主,其中发行人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有息)合计占比分别为68.55%、83.09%、63.48%。
表6-57发行人2026年3月末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期限结构 金额 占比
1年以内 150,447.78 50.06
1-3年 81,474.44 27.11
3-5年 67,506.90 22.46
5年以上 1,117.86 0.37
合计 300,546.98 100.00
表6-58发行人2026年3月末有息债务担保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信用 230,251.53 76.61
抵押 43,140.54 14.35
质押 27,154.90 9.04
保证 - 0.00
合计 300,546.98 100.00
(二)金融机构借款各类明细表
表6-59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主体 贷款金融机构 借款余额 借款期限 担保情况 起始日 到期日
1 陕鼓动力 秦农银行 39,700 三年期 信用 2024/12/6 2027/12/4
2 陕鼓动力 秦农银行 40,000 三年期 信用 2025/1/10 2027/12/4
3 长青租赁 星展银行 3,125 一年期 应收账款质押 2025/4/28 2026/4/27
4 长青租赁 招商银行 2,100 一年期 应收账款转让 2025/7/2 2026/7/1
5 长青租赁 汇丰银行 8,200 一年期 信用 2025/8/29 2026/8/28
6 长青租赁 汇丰银行 4,000 一年期 信用 2025/11/3 2026/11/2
7 长青租赁 华侨银行 2,060 一年期 信用 2025/11/18 2026/11/17
8 陕鼓动力 昆仑银行 20,000 一年期 信用 2026/3/30 2027/3/29
9 秦风气体 民生银行 23,400 一年期 信用 2026/2/13 2026/9/10
10 秦风气体 民生银行 5,000 一年期 信用 2026/2/12 2027/2/11
11 秦风气体 昆仑银行 9,100 一年期 信用 2025/12/17 2026/12/16
12 秦风气体 招商银行 1,000 一年期 信用 2025/12/18 2026/12/17
13 秦风气体 招商银行 1,000 一年期 信用 2025/12/26 2026/12/25
14 秦风气体 招商银行 1,000 一年期 信用 2025/12/31 2026/12/30
15 陕鼓动力 招商银行 48,000 一年期 信用 2025/11/11 2026/10/30
16 凌源气体 中信银行 100 八年 信用 2026/2/9 2034/2/8
17 凌源气体 中信银行 24,000 15年 气费收费权质押 2025/12/31 2039/12/30
18 赤峰气体 建设银行 43,000 五年 资产质押及气费收费权 质押 2026/3/18 2031/3/17
合计 - 274,785 - - - -
注:上述银行借款利率区间为1.86%-2.85%。
(三)直接债务融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公开发行债券,存续债券余额0亿元。
七、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东情况
表6-60发行人2026年3月末主要股东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省 能源设备生产 85,996.50 56.26
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省 投资活动 500,000.00 5.03
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ETF(512890) 上海市 投资活动 - 4.13
易方达中证红利低波动ETF(563020) 广东省 投资活动 - 1.01
李太杰 - 个人 - 0.9
柴长茂 - 个人 - 0.7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 - 0.73
杨迎军 - 个人 - 0.58
创金合信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A(005561) 广东省 投资活动 - 0.54
蒋丽春 - 个人 - 0.53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5月14日,注册资本85,996.5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国有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运营等。发行人最终控制方是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6.26%股份,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份,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100%股份。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5.03%股份。
(二)发行人的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子公司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章节内容。
(三)发行人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二)主要参股公司”。
(四)其他关联方情况
表6-61其他主要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股东
陕西鼓风机集团西安锅炉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特种汽车厂)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西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西安陕鼓骊山通风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西安陕鼓备件辅机制造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西安市临潼区陕鼓水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西安陕鼓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青海陕鼓能源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天津陕鼓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西安联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陕鼓欧洲研究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西安长青易得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西安鑫源产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12个月内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西安联易得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西安长青恒业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12个月内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西安中创区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陕西分布式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西安常青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西安联易得绿碳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浙江陕鼓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延安陕鼓能源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西安陕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陕分龙德(天津)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五)关联交易情况
1.发行人关联交易产生原因、定价依据、结算方式及交易影响
发行人关联交易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向关联方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关联方应收及应付款项、发行人与关联方担保情况等。
为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出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建立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根据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发行人与关联方签订的货物购销、各项服务协议,发行人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价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发行人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采取市场化的结算方式,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报告期内,发行人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大,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表6-62发行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年度 2024年度
西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配套件 1,628.46 2,609.13
西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劳务 155.88 0.00
西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修理服务 63.33 6.63
西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后勤服务 50.82 0.00
西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外协加工 14.45 202.72
西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水电暖服务 0.00 14.97
西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固定资产 0.00 20.35
西安陕鼓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配套件 2,139.70 1,204.52
西安陕鼓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外协加工 92.17 315.72
西安陕鼓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91.15 0.00
西安陕鼓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修理服务 29.25 0.00
西安陕鼓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固定资产 0.00 3.18
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后勤服务 2,288.01 2,157.74
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594.06 0.00
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汽车租赁费 261.24 0.00
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水电暖服务 140.23 0.00
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外协加工 120.15 203.61
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固定资产 23.04 56.75
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研发服务 6.53 0.00
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修理服务 4.81 2.45
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运输服务 0.00 281.85
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托管、劳务服务 0.00 1,030.98
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0.00 33.55
西安陕鼓汽轮机有限公司 采购配套件 38.94 94.46
西安陕鼓备件辅机制造有限公司 采购配套件 6,429.52 9,035.43
西安陕鼓备件辅机制造有限公司 外协加工 267.53 308.53
西安陕鼓备件辅机制造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13.72 0.00
西安联易得绿碳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配套件 0.00 43.35
西安联易得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配套件 98.73 448.85
西安联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修理服务 5.74 0.00
西安联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2.77 0.00
西安联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研发服务 0.00 5.73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协加工 1,242.88 1,879.27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配套件 704.62 1,719.46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491.12 0.00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水电暖服务 68.46 44.76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修理服务 13.44 13.27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后勤服务 8.15 8.43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服务 7.31 0.00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仓储服务 650.69 494.94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后勤服务 0.01 0.00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配套件 0.00 1.10
表6-63发行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年度 2024年度
陕分龙德(天津)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310.48 1,155.29
浙江陕鼓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157.95 0.00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39.51 0.00
西安陕鼓备件辅机制造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08.88 26.05
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6.08 41.33
西安中创区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27 48.85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247.79 105.54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水电暖服务 126.90 115.02
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水电暖服务 64.87 68.97
西安陕鼓备件辅机制造有限公司 外协服务 35.84 360.81
西安陕鼓备件辅机制造有限公司 材料收入 21.13 0.00
西安联易得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18.38 15.25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4.71 0.00
西安陕鼓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2.92 0.00
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2.83 125.35
西安陕鼓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水电暖服务 2.78 4.23
西安常青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水电暖服务 2.21 2.24
西安联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水电暖服务 1.81 2.15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水电暖服务 1.67 0.00
陕西鼓风机集团西安锅炉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特种汽车厂) 水电暖服务 0.66 0.61
西安陕鼓汽轮机有限公司 水电暖服务 0.33 0.20
西安陕鼓备件辅机制造有限公司 复印晒图 0.08 0.09
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0.00 5.69
西安市临潼区陕鼓水务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0.00 0.85
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0.00 41.70
西安陕鼓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 0.00 0.07
(2)关联租赁情况
发行人作为出租方的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表6-64发行人作为出租方关联租赁情况表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5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 2024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
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房屋 40.91 44.78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 20.15 0.00
西安陕鼓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 11.43 16.46
西安常青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 9.52 9.52
西安联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房屋 3.99 3.99
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设备 1.27 2.19
西安陕鼓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设备 1.38 1.56
西安陕鼓备件辅机制造有限公司 设备 0.88 0.00
表6-65发行人作为承租方关联租赁情况表
单位:万元
出租方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租金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 增加的使用 支付的租金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 增加的使
出 权资产 出 用权资产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 163.96 6.58 53.13 138.22 11.52 -
西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 115.04 3.61 - 120.79 18.10 -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 38.32 0.24 - 65.69 2.31 -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 35.56 0.66 - 37.47 2.30 -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土地 21.27 15.12 - 21.33 15.37 -
西安陕鼓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设备 8.00 0.94 - 6.00 0.80 2.95
(3)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表6-66 2025年末发行人关联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 9,882.60 2022/1/19 2025/2/3 是
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 44,471.70 2024/6/7 2025/6/2 是
EKOL,spol.sr.o 494.13 2023/5/10 2025/4/30 是
EKOL,spol.sr.o 4,694.24 2024/3/7 2025/2/28 是
EKOL,spol.sr.o 8,468.83 2023/6/15 2025/6/15 是
EKOL,spol.sr.o 3,705.98 2025/6/25 2027/4/30 否
EKOL,spol.sr.o 1,235.33 2025/7/4 2027/6/23 否
EKOL,spol.sr.o 2,248.29 2025/12/30 2028/6/30 否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①应收项目
表6-67发行人应收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浙江陕鼓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4,699.79 4,631.19 3,814.31 3,628.82 3,814.31 2,839.76
应收账款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440.32 416.55 386.45 251.79 481.09 249.82
应收账款 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97.23 42.31 236.24 29.41 290.61 32.17
应收账款 西安陕鼓备件辅机制造有限公司 38.88 3.49 198.25 15.68 202.10 20.66
应收账款 西安中创区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9.00 4.16 - - - -
应收账款 青海陕鼓能源有限公司 - - - - 3.32 0.61
应收账款 西安市临潼区陕鼓水务有限公司 16.61 15.13 16.61 14.49 15.71 14.37
应收账款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83 0.16 - - - -
应收账款 天津陕鼓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60 0.48 1.60 0.16 1.60 0.29
应收账款 西安联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0.72 0.06 0.08 0.01 0.28 0.03
应收账款 西安陕鼓汽轮机有限公司 0.66 0.09 0.31 0.03 0.09 0.01
应收账款 陕西鼓风机集团西安锅炉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特种汽车厂) 0.26 0.02 23.21 23.21
应收账款 西安陕鼓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11.50 1.15 20.00 1.98
应收账款 西安联易得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 3.50 0.18 - -
应收账款 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38.98 1.95 - -
预付款项 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644.68 - 40.44 - 166.94 -
预付款项 西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7.81 - 285.29 - 486.37 13.88
预付款项 西安陕鼓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53.39 - 1,104.08 - 854.61 -
预付款项 西安陕鼓汽轮机有限公司 - - 47.55 47.55 51.55 47.55
预付款项 西安陕鼓备件辅机制造有限公司 290.49 - 1,260.98 - 1,737.66 -
预付款项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78.66 - 43.70 - 273.03 -
陕西鼓风机集团西安锅炉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特种汽车厂) 23.21 23.21 23.21 23.21 23.21 23.21
西安联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1.80 - - - - -
西安陕鼓汽轮机有限公司 0.01 0.01 47.55 47.55 51.55 47.55
西安联易得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 0.59 - - -
其他应收款 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739.11 2,739.11 2,739.11 2,739.11 2,739.11 2,739.11
陕西鼓风机集团西安锅炉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特种汽车厂) 283.02 283.02 283.02 283.02 283.02 283.02
西安陕鼓汽轮机有限公司 200.45 200.45 200.45 200.45 200.45 86.01
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0.51 0.51 0.51 0.15 0.51 0.05
其他应收款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 - - - 185.16 13.52
合同资产 陕分龙德(天津)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752.82 65.12 600.51 47.50 - -
青海陕鼓能源有限公司 - - - - 6.75 0.67
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36.00 3.60 - - 70.32 6.96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24.30 1.22 - - 9.08 0.90
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77 0.37 2.73 0.14 155.92 7.80
合同资产 西安陕鼓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 3.23 0.32
合同资产 西安中创区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23.26 1.84 57.01 5.64
其他非流动资产 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132.33 91.11 99.48 - 379.48 99.48
应收票据 西安陕鼓备件辅机制造有限公司 - - - - 20.00 -
②应付项目
表6-68发行人应付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年末账面 2024年末账面 2023年末账面
余额 余额 余额
应付账款 西安陕鼓备件辅机制造有限公司 11,196.67 11,746.70 10,691.66
应付账款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6,382.82 10,113.00 12,266.11
应付账款 西仪股份有限公司 4,065.92 5,090.12 4,793.06
应付账款 西安陕鼓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209.92 1,999.25 1,494.62
应付账款 西安陕鼓汽轮机有限公司 1,490.96 2,603.31 2,458.50
应付账款 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710.37 847.18 1,429.82
应付账款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521.34 521.34 -
应付账款 西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7.57 141.29 155.84
应付账款 西仪股份有限公司电仪二分厂 11.40 - -
应付账款 西安联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3.96 6.96 6.96
应付账款 西安联易得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22.08 -
应付账款 西安联易得绿碳科技有限公司 - 9.80 -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西安长青恒业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2,642.66 - -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237.77 362.96 161.79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西安联易得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79.27 78.40 -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西安陕鼓汽轮机有限公司 30.57 30.57 30.57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西安陕鼓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1.00 21.00 21.24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西安陕鼓备件辅机制造有限公司 20.00 - 70.00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0.58 - -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浙江陕鼓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4 1,475.71 1,475.71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 34.15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90 - -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西安常青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9.52 10.70 0.30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陕西鼓风机集团西安锅炉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特种汽车厂) - 0.15 0.08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59.11 159.11 159.11
其他应付款 西安陕鼓骊山通风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166.87 166.87 166.87
其他应付款 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15.54 7.92 68.71
其他应付款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5.34 - 31.74
其他应付款 西安陕鼓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0.35 0.35 12.96
其他应付款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202.21 45.39 42.65
其他应付款 西仪股份有限公司 - 1.65 -
其他应付款 西安陕鼓备件辅机制造有限公司 - - 5.00
应付票据 西安陕鼓备件辅机制造有限公司 1,662.66 1,410.26 2,903.28
应付票据 西仪股份有限公司 751.59 724.77 478.77
应付票据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602.19 727.61 789.01
应付票据 西安陕鼓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61.02 357.04 1,003.56
应付票据 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5.58 27.46 8.83
租赁负债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300.48 798.93 761.07
租赁负债 西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103.83
租赁负债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95.37 202.92 157.40
租赁负债 西安陕鼓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8.23 6.66 14.6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95.37 226.50 75.5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西安陕鼓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45 4.57 4.5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4.61 56.70 128.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西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1.42 104.54
(5)关联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
八、重大或有事项
(一)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无对外担保情形。
(二)发行人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本公司为被诉讼对象且于2026年4月16日前未裁定诉讼标的影响额2,500.00万元以上的涉诉事项共1项,具体如下:
2024年8月,徐州气体与徐钢集团各自向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5年11月,一审判决。2025年12月徐州气体与徐钢集团各自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诉讼。
徐州气体诉讼请求如下:(1)撤销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2024)苏0312民初10761号民事判决;(2)依法改判徐钢集团支付徐州气体2021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20日欠付的气体款项54,704,231.69元及暂计算至2024年8月
31日止的违约金40,354,112.75元、补偿款51,528,000.00元及暂计算至2024年8月31日止的违约金24,092,323.20元,以上暂合计170,678,667.64元,或将本案发回重审;(3)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徐钢集团承担。
徐钢集团诉讼请求如下:(1)撤销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苏0312民初11945号民事判决书。(2)维持上述判决中关于徐州气体应支付徐钢集团2021年6月20日-2021年7月20日期间气电差价3,562,688.89元、一二期供气结算电费557,686.40元、调试期间电费24,787,507.00元。(3)①改判支持徐钢集团一审中关于判令徐州气体支付自2021年7月20日-2024年6月20日期间气费和公用工程费用抵减后的差额(含补偿款),金额为98,285,420.00元,并按照欠款金额每日万分之八的利率支付违约金,自每期应付款之日(次月10日)暂计算至2024年6月20日为41,403,033.04元,最终计付至实际支付之日止;②改判支持徐钢集团一审中关于徐州气体未按期支付2021年6月20日-2021年7月20日已结算气电差对应的违约金,以欠额4,120,375.29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八的利率自2021年8月10日暂计算至2024年6月20日为3,444,633.74元,最终计付至实际支付之日止;③改判支持徐钢集团一审中关于判令徐州气体未支付徐钢集团调试期内(即2020年11月20日-2021年4月20日)电费对应的违约金,以欠款金额24,787,507.00元为基数按照欠款金额每日万分之八的利率支付违约金,自每期应付款之日(次月10日)暂计算至2024年6月20日为23,105,119.09元,最终计付至实际支付之日止;④改判支持徐钢集团一审中关于判令徐州气体支付自2021年6月20日-2024年6月20日3年期间的土地租赁费金额共计93,000.00元,并按照欠款金额每日万分之八的利率支付违约金,自每期应付款之日(次年次月10日)暂计至2024年6月20日为26,213.60元,最终计付至实际支付之日止。(4)本案一、二审的诉讼费全部由徐州气体承担。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两案尚未判决。
(三)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开出尚未撤销的保函余额为95,460.01万元,未到期信用证余额445.43万元。
九、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合计53,185.8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表6-69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持有情况
单位:万元
受限资产名称 账面价值 受限期间 受限原因 抵押/质押等权益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277.82 2025年4月28日-2026年4月27日 借款质押、应收款项保理 星展银行、招商银行
货币资金 13,436.25 - 保函保证金、融资销售保证金、资金冻结、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昆仑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长安银行、招商银行
货币资金 117.19(印度卢比:1599.40万) - 保函保证金 汇丰银行
货币资金 346.28(波兰币:187.39万) - 预缴增值税 -
货币资金 38.69(捷克克朗:119.59万) - 保证金 Raiffeisenbank
固定资产 34,969.63 2026年3月18日-2031年3月18日 借款抵押 建设银行
合计 53,185.86 - - -
十、衍生产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持有衍生产品。
十一、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持有投资理财产品合计75,221.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表6-70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持有的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 本金金额 是否盈利 备注
保本理财 75,000.00 是 -
非保本理财 - - -
信托及资管 221.49 - -
合计 75,221.49 - -
十二、海外投资
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进行的主要海外股权投资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际化发展战略需要,投资5万港元成立了香港全资子公司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融资、国际贸易业务。
2.2015年,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陕鼓动力(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捷克EKOL公司股权,截止2026年3月末,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已支付1,548,908,390捷克克朗,持有EKOL公司100%的股权。EKOL公司主要专注于中等规模的工业用汽轮机,自主设计和制造锅炉和汽轮机,可为客户提供最优质和高效的服务。
3.陕鼓动力(印尼)有限公司(PT SHAANGU POWER INDONESIA)于2022年3月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注册成立,注册资金500亿印尼卢比,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7%股份并控股;截至2026年3月末,实收资本1,266,417.00万印尼卢比,陕鼓动力到位投资853,917.00万印尼卢比。该公司主要业务为大额机械、设备以及其他配件贸易。
表6-71发行人主要海外股权投资企业经营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投资企业 主要经营业务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2026年3月末财务数据
总资产 总负债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 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 贸易及投资 5万港元 100.00% 53,280.66 9,293.58 10.49 231.44
2 陕鼓动力(印尼)有限公司 电力、工业建设以及大额贸易采购 500亿印尼盾 67.00% 3,603.66 2,097.02 2,566.19 148.25
3 EKOL,spol.sr.o 中等规模的工业用汽轮机,自主设计和制造锅炉和汽轮机 500万捷克克朗 100.00% 43,047.44 22,777.59 7,529.55 35.18
十三、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人申请9亿元中期票据注册额度。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情况
1.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事项
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任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选举任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刘海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同意聘任刘海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苗福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杜国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会议,选举张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前期收到独立董事王喆先生的辞职报告,王喆先生因在公司连续任职满六年,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田俊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田俊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人事变动主要由于工作需要进行的人事变动,相关人员变动不会对企业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等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性造成影响。本次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仍然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2.发行人取消监事会事项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本事项已于2025年7月25日经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注册资本变更事项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24,541股,2025年6月17日注销实施完毕。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注册资本由1,725,599,033元变更为1,723,474,492元。2025年7月25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和备案新章程事项,发行人已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
除以上事项外,发行人近一年以来不涉及其他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表(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第七章企业资信状况
一、授信情况
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在金融机构授信总额为343.56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39.12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304.44亿元。
表7-1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获得的金融机构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授信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额度
1 中信银行 26.31 2.40 23.91
2 北京银行 20.00 0.23 19.77
3 招商银行 17.90 7.95 9.95
4 平安银行 17.64 - 17.64
5 民生银行 17.56 3.42 14.14
6 建设银行 17.28 2.58 14.70
7 浦发银行 16.65 - 16.65
8 汇丰银行 16.40 2.80 13.61
9 昆仑银行 15.70 4.44 11.26
10 交通银行 15.00 1.63 13.37
11 农业银行 15.00 - 15.00
12 中国银行 15.00 0.60 14.40
13 广发银行 14.00 1.00 13.00
14 星展银行 13.51 0.60 12.91
15 成都银行 13.00 2.25 10.75
16 工商银行 12.84 0.13 12.71
17 华夏银行 10.50 - 10.50
18 光大银行 10.00 - 10.00
19 恒丰银行 10.00 - 10.00
20 兴业银行 10.00 - 10.00
21 秦农银行 8.00 7.97 0.03
22 浙商银行 7.00 - 7.00
23 渤海银行 5.00 - 5.00
24 华润租赁 4.50 - 4.50
25 重庆银行 3.00 - 3.00
26 浐灞担保 2.30 - 2.30
27 华侨银行 2.00 0.21 1.79
28 中银金租 2.00 - 2.00
29 捷克斯洛伐克贸易银行CSOB 1.64 0.49 1.15
30 中银租赁 1.50 - 1.50
31 工银金租 1.42 - 1.42
32 比利时联合银行 0.50 0.37 0.12
33 裕信银行Unicredit 0.41 0.04 0.37
总计 343.56 39.12 304.44
二、债务违约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近三年未有延迟支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历史兑付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续债券余额0亿元,未公开发行债券,无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兑付情况。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信用增进措施。
第九章税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章的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章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下列说明仅供参考,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投资者应就有关税务事项咨询专业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规定,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的)以及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金融商品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并于2017年2月24日及2018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本期中期票据持有人应根据其按中国法律规定的所得税义务,就其本期中期票据利息收入和转让本期中期票据取得的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其中,应税凭证指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证券交易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依托凭证。
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有关的具体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债务融资工具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四、税项抵消
本期中期票据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出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章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信息披露要求,已制定《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由公司资金中心具体负责和协调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及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所有重大信息的披露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国货币网( 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并且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接受投资者问询,维护投资者关系,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赵甲文
职务:财务总监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
电话:029-81871088
传真:/
电子信箱:zjw001050@shaangu.com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公司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1个工作日前,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2.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3.发行人2023-202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及2026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发行人将向市场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一)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二)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三)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四)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名称变更;
(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三)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四)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六)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七)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八)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九)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十)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一)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十三)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十四)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十五)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十六)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八)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九)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十)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二十一)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二十三)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二十四)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五)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发行人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将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其他特别议案: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
6.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冯宁卓
联系方式:010-66635953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邮箱:fengningzhuo@citicbank.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fengningzhuo@citicbank.com或寄送至冯宁卓、010-66635953、北京市朝阳区中信大厦中信银行投资银行部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二章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无受托管理人。
第十三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1.1【宽限期条款】:
发行人在上述情形发生之后有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应以当期应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为计息基数、按照票面利率上浮10BP计算利息。
发行人发生前款情形,应不晚于本息应付日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支付本金或兑付利息的安排性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宽限期条款及计息情况、宽限期内偿付安排等内容。
发行人在宽限期内足额偿付了全部应付本金和利息(包括宽限期内产生的利息),则不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不晚于足额偿还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内完成资金偿付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及支付完成情况等。
若发行人在宽限期届满日仍未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则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于当日向市场披露企业关于未按约定在宽限期内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在宽限期内支付的原因及相关工作安排。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中期票据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中期票据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3、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不可抗力发生时,本公司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中期票据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中期票据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或主承销商应召集中期票据投资者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中期票据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中期票据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五章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任矿
联系人:李雪、张葱葱
电话:029-81871088
传真:029-81871080
邮政编码:710611
二、主承销商兼簿记管理人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联系人:杨奇、田申、丁绍翔、李沛
联系电话:010-66635904、029-89320241
传真:010-65559220
邮编:100020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住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369号曲江创意谷F座5层
负责人:窦醒亚
联系人:王胜兵
电话:029-62625555
邮政编码:710061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吕桦、曹爱民
联系人:李静
电话:029-83621813
传真:029-83621813
邮政编码:710024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联系人:党小民
电话:010-85665588
传真:+86(10)85665120
邮政编码:100004
五、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23198888
传真:021-23198866
邮编:200010
六、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名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896726
邮编:100032
七、存续期管理机构
单位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联系人:冯宁卓
联系方式:010-66635953
传真:010-65559220
邮政编码:100020
声明:发行人与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六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号);
(二)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三)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和2026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四)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五)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任矿
联系人:李雪、张葱葱
电话:029-81871088
传真:029-81871080
邮政编码:710611
(二)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联系人:杨奇、田申、丁绍翔、李沛
联系电话:010-66635904、029-89320241
传真:010-65559220
邮编:100020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营运能力指标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率 营业成本/平均应付账款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平均存货净额
流动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
盈利能力指标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平均所有者权益*100%
营业毛利率 营业毛利/营业收入*100%
总资产报酬率 (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
债务结构指标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计*100%
偿债能力指标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存货)/流动负债合计*100%
EBITDA 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EBIT利息保障倍数 (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