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人民币20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50亿元整

本期发行期限 180天

信用增进情况 无信用增进

发行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

声明与承诺

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或具有同等职责的部门)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本公司已就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本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将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发行人发行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公司承诺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重要提示.............................................................................................7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7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8

第一章释义.......................................................................................10

一、常用名词释义.............................................................................................10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3

一、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投资风险.................................................................13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13

第三章发行条款...............................................................................20

一、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20

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安排.................................................................21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24

一、募集资金用途.............................................................................................24

二、募集资金的偿债计划及偿债安排.............................................................24

三、发行人承诺.................................................................................................24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25

一、发行人概况.................................................................................................25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25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29

四、发行人独立性.............................................................................................31

五、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及参股公司.................................................................31

六、发行人治理情况.........................................................................................34

七、公司人员基本情况.....................................................................................43

八、发行人经营情况分析.................................................................................50

九、发行人主要在建、拟建设项目及投资规划.............................................66

十、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66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分析.............................................................................68

十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71

第六章发行人财务状况...................................................................73

一、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73

二、近三年发行人合并报表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73

三、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75

四、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75

五、资产结构分析.............................................................................................84

六、负债结构分析.............................................................................................92

七、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96

八、盈利能力分析.............................................................................................98

九、现金流量分析...........................................................................................100

十、偿债能力分析...........................................................................................102

十一、运营能力分析.......................................................................................102

十二、有息债务情况.......................................................................................102

十三、关联交易情况.......................................................................................106

十四、或有事项...............................................................................................110

十五、受限资产情况.......................................................................................112

十六、衍生产品情况.......................................................................................112

十七、公司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112

十八、公司海外投资情况...............................................................................112

十九、公司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12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113

一、发行人授信情况.......................................................................................113

二、发行人违约记录.......................................................................................113

三、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债券存续及偿还情况...........................................113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116

第九章税项...................................................................................117

一、增值税.......................................................................................................117

二、所得税.......................................................................................................117

三、印花税.......................................................................................................117

四、税项抵销.................................................................................................117

五、声明.........................................................................................................117

第十章信息披露安排...................................................................118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118

二、信息披露安排.........................................................................................118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22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122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122

三、会议召集人的召开情形...........................................................................122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125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126

六、其他...........................................................................................................128

第十二章主动债务管理..............................................................129

一、置换...........................................................................................................129

二、同意征集机制...........................................................................................129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33

一、违约事件...................................................................................................133

二、违约责任...................................................................................................133

三、偿付风险...................................................................................................133

四、发行人义务...............................................................................................133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134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34

七、处置措施...................................................................................................134

八、不可抗力...................................................................................................135

九、争议解决机制...........................................................................................135

十、弃权...........................................................................................................135

第十四章与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机构......................136

一、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的联系方式.............................................................136

二、发行人同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138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和查询地址..................................................139

一、备查文件.................................................................................................139

二、查询地址.................................................................................................139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近年来,比亚迪经营规模扩张较快,近三年末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5.42%、77.86%和74.64%,截至2025年3月末比亚迪的资产负债率降至70.71%。截至2024年末,比亚迪的资产总额增至7,833.56亿元,负债总额增长至5,846.68亿元,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增,对外部债权类资金需求会进一步增加,可能会导致资产负债率上升,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新能源汽车行业技术迭代的风险

比亚迪所处的新能源汽车行业在技术方面的迭代升级速度较快,为匹配行业技术更新迭代的节奏,可能需要大量资金以加大技术研发相关的投入。与此同时,由于行业发展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若未能在投入较大的前提下在技术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亦可能使比亚迪在生产经营方面承受一定压力,对其业务、财务状况及发展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海外投资管理的风险

发行人在全球6大洲、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022-2024年度,来自境外的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57%、26.60%和28.55%,呈上升趋势。由于海外投资企业在境外经营发展,面临政治、经济、法律等一系列不确定性因素。若投资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对当地政策法规缺乏必要了解等,都将使发行人的海外投资面临一定风险。

(二)情形提示

根据对发行人近一年及2025年1-3月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资信情况排查,发行人未涉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2020版)》MQ.7(重要事项)中重大(重要)事项。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议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名词释义

1.发行人/公司/集团/本集团/本公司/比亚迪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3.注册额度 发行人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总计不超过200亿元(RMB20,000,000,000.00)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最高待偿额度

4.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伍拾亿元(RMB5,000,000,000.00元)

5.超短期融资券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270天以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6.本期票据/本期超短期融资券 指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7.本次发行 指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行为

8.募集说明书 指发行人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9.发行文件 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募集说明书等)

10.人民银行 指中国人民银行

11.交易商协会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12.上海清算所 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13.主承销商 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承销团 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联席主承销商(如有)和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15.集中簿记建档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16.簿记管理人 指制定簿记建档程序及负责实际簿记建档操作者,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间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17.存续期管理机构 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承销协议 指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19.承销团协议 指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与承销团成员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文本》(2013版)及相关附件

20.余额包销 指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21.银行间市场 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22.北金所 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23.实名记账式超短期融资券 采用上海清算所的登记托管系统以记账方式登记托管的超短期融资券

24.工作日 指国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25.《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文件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26.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27.计息年度 从起息日及其他存续期内对应日期起算到第二个年度的付息日为止

28.元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29.近三年末 指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末

30.近三年 指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

31.近一年末 指2024年末

32.近一年 指2024年度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信用增进,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和利息按期足额支付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及偿债能力。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水平是根据当前市场的利率水平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由机构投资者确定。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不确定性。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存续期限内,不排除市场利率波动的可能,利率的波动将给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但在转让时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及活跃性。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期内,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进而造成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按期足额还本付息。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近年来,比亚迪经营规模扩张较快,近三年末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5.42%、77.86%和74.64%,截至2025年3月末比亚迪的资产负债率降至70.71%。截至2024年末,比亚迪的资产总额增至7,833.56亿元,负债总额增长至5,846.68亿元,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增,对外部债权类资金需求会进一步增加,可能会导致资产负债率上升,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其他收益金额较高的风险

2022-2024年发行人分别实现净利润177.13亿元、313.44亿元和415.88亿元,其中其他收益分别为17.21亿元,52.53亿元和140.52亿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9.72%、16.76%和33.79%,占比较高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如未来其他收益产生波动,可能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3、存货跌价的风险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91.07亿元、876.77亿元和1,160.36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02%、12.90%和14.81%,占比较高,且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增,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若后续存货产品价格下降,可能导致比亚迪存货发生减值,对其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4、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88.28亿元、618.66亿元和622.99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86%、9.10%和7.95%;2022-2024年末,发行人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79.27亿元、557.79亿元和535.21亿元,占当期期末总的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71.92%、90.16%和85.91%。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规模较大,客观上存在着应收账款能否按时足额回收的不确定性风险。

5、所有者权益结构不稳定的风险

2022-2024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合计1,213.90亿元、1,504.62亿元和1,986.88亿元。其中,未分配利润金额分别为409.43亿元、671.24亿元和986.48亿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33.73%、44.61%和49.65%,占比较高且逐年增加。未来若公司进行较大金额的利润分配,可能导致公司所有者权益规模和结构产生较大变化。

6、投资规模扩大导致资本支出压力较大的风险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318.80亿元、2,309.04亿元和2,622.87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70%、33.98%和33.48%,近三年增长较快,发行人处于经营规模扩增阶段,较大的资本支出可能会增加公司的财务负担,降低公司抵抗风险的能力。

7、短期债务偿付的风险

2022-2024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72、0.67和0.75,速动比率分别为0.49、0.47和0.5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对较低。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总负债5,846.68亿元,其中流动负债4,959.85亿元,占比84.83%,占比较大,若公司短期内无法及时筹措资金,将存在一定程度的短期债务偿付风险。

8、营业外收支波动的风险

2022-2024年,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5.27亿元、7.11亿元和12.52亿元,营业外支出分别为9.89亿元、15.46亿元和20.57亿元,其中营业外收入主要为违约金及损失赔款,营业外支出主要为非流动资产清理损失。未来若发行人营业外收支波动,可能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9、汇兑损益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在海外的投资和销售增长较快,随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将产生一定影响,公司面临汇率波动的风险。2022-2024年度汇兑收益分别为12.16亿元、6.38亿元和-15.32亿元,整体波动较大。发行人通过加强对汇率风险管理政策研究,适时制定汇率风险管理策略以降低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

10、期间费用占比较高的风险

2022-2024年,发行人期间费用(包含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分别为421.04亿元、767.73亿元和971.41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3%、12.75%和12.51%。发行人期间费用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为提升市场占有率而不断增加研发费用。未来如果期间费用进一步增加,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业务规模扩张较快的风险

比亚迪在过去数年经历销售收入及交付量的快速增长,未来运营表现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比亚迪成功管理扩张及增长的能力,业务规模扩张较快时面临的风险包括:管理各部门雇员人数更多的更大型的组织;控制预期业务扩张的开支及投资;建设或扩建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设施,以及充电网络;实施及改善基础管理设施、系统及流程等。如果比亚迪未能有效管理增长,可能会对其业务、前景、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新能源汽车行业技术迭代的风险

比亚迪所处的新能源汽车行业在技术方面的迭代升级速度较快,为匹配行业技术更新迭代的节奏,可能需要大量资金以加大技术研发相关的投入。与此同时,由于行业发展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若未能在投入较大的前提下在技术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亦可能使比亚迪在生产经营方面承受一定压力,对其业务、财务状况及发展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行业竞争激烈的风险

我国汽车市场庞大却竞争激烈,比亚迪的智能电动汽车与新能源客车和传统整车厂提供的内燃机汽车展开充分且激烈的竞争。竞争加剧也有可能导致汽车单位销量下降及库存增加,从而导致价格出现下行压力。汽车行业发展本身也可能存在波动,中高端市场的电动汽车销量增速可能不能一直维持高增长水平。此外,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至今,已出现废旧电池回收处置的隐忧,当前各个厂商更专注于扩充产能,增加销量,对于电池回收的积极性并不高,若废旧动力电池处置的技术瓶颈无法在短期内突破,将来废旧电池回收处置问题可能会变成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影响因素之一。

4、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钢材是汽车制造的主要原材料,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需要用到冷轧板、热轧板、电镀锌板和热镀锌板等钢材。钢材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发行人的生产成本和盈利空间。而钢材、铝材、化工件等主要原材料和零部件的价格受上游原材料及自然资源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一旦上述原材料和零部件的采购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可能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5、突发事件导致的经营风险

公司如遇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生产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公司管理层无法履行职责等事项,可能造成公司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行等,对公司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6、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汽车行业受宏观经济波动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变动的影响较大。如果宏观经济景气度下降以及居民可支配收入减少,或者经济下行的预期形成,都可能使汽车行业市场景气程度有所下降。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汽车市场需求可能出现滞涨甚至萎缩,将对公司业务规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7、产品质量管控的风险

产品质量问题对汽车制造企业的经营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发行人非常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尚未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政府质量主管部门的处罚。但是,未来如果发行人不能持续优化成本管理并不断提升汽车召回事件(如有)应急处理能力,则发行人可能会在产品质量管控方面曝出风险,进而影响公司产品销售。

8、关联交易的风险

发行人与其关联公司之间存在一些关联交易,其关联交易的类型主要体现为:向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提供担保、资产转让等。上述关联交易在发行人的整体交易规模占有一定比重,如果双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市场原则,则可能会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9、汇率波动的风险

目前公司业务已遍及全球6大洲、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超过400个城市,公司主营业务涉及海外销售、零部件和设备海外采购等,涉及使用外币进行结算,外汇波动将直接影响境内外收付款和和以外币计价的资产、负债以及境外投资实体的价值。虽然公司目前已采用外汇远期合同减少汇率风险敞口,但如发行人不能有效降低外汇结算过程中汇率波动的风险,将有可能增加公司的投资成本和经营成本,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盈利水平。

10、贸易环境变化的风险

2024年以来全球经济呈现缓慢复苏态势,但地缘政治冲突频发,加剧全球经济碎片化,保护主义上升给国际贸易增添诸多不确定性,同时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转向带来的巨大外溢效应,扰动各国经济运行。公司2024年来自境外的销售占比达到业务收入的28.55%,全球贸易环境的变化将对公司经营将造成多方面影响。

(三)管理风险

1、海外投资管理的风险

发行人在全球6大洲、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022-2024年度,来自境外的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57%、26.60%和28.55%,呈上升趋势。由于海外投资企业在境外经营发展,面临政治、经济、法律等一系列不确定性因素。若投资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对当地政策法规缺乏必要了解等,都将使发行人的海外投资面临一定风险。

2、生产安全管理的风险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相关安全生产法规愈加严格。发行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投入不断增加,安全设施不断改善,安全生产自主管理和自律意识逐步增强,近年未发生重大人身伤亡和生产事故。但仍然存在因人员操作失误、技术设备等因素影响发生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并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

3、经营管理的风险

公司主要投资于汽车制造生产,各项业务的精细化运作和协调发展对公司的管理能力具有较大挑战。另外,公司控股及参股的子公司众多,这对于公司在管理方面也有较高要求。如果发行人内部管理体系不能正常运作或者效率降低,或者下属企业及关联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不高,可能对下属企业及关联企业开展业务和提高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进而损害发行人的利益。

4、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已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互相协作、互相制衡、各司其职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但如遇突发事件,造成其部分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可能造成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董事会、监事会不能顺利运行,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5、内部控制风险

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在控制与防范企业重大风险、严重管理舞弊或重要流程错误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由于企业的内部控制存在固有的局限性(如不同的经营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与执行会存有差异),必须持续动态地升级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那么,一旦公司的内控制度出现不能适应客观存在的新问题、新隐患时,将有可能阻滞发行人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政策风险

1、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近年来政府顺应汽车产业发展趋势,制定并实施一系列支持政策,旨在持续提升新能源汽车及智能汽车的发展优势: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明确表示要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2024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全国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引导行业有序竞争,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2024年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利好新能源汽车市场扩容。

发行人所属汽车行业对产业政策高度敏感。未来若发生不利于汽车市场发展的政策调整,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盈利能力等造成不利影响。

2、消费税政策变化风险

2022年5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该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新规下减免的车型范围更广。2023年7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未来,如关于消费税的相关减免政策取消,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补贴政策变化风险

近年来为促进绿色出行及消费升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对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补贴政策,但补贴政策也随着市场存在变化的可能性。因此政府补贴的变化可能会对发行人盈利造成某种程度的不利影响。

4、监管政策变化风险

汽车行业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主要包括汽车和零部件的技术规范、最低保修要求和汽车召回规定等。近年来,国家陆续颁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和《乘用车后碰撞燃油系统安全要求》等,汽车行业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法规及技术标准日趋严格。未来,上述标准要求仍有可能继续被提高,将给发行人未来的生产制造提出更高要求。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

1.超短期融资券名称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2.发行人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3.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存续期管理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企业待偿还债券余额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待偿还债券余额为2.75亿元(均为ABN)

6.本次注册金额 人民币贰佰亿元整(RMB20,000,000,000.00元)

7.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伍拾亿元整(RMB5,000,000,000.00元)

8.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5】SCP【 】号

9.发行期限 180天

10.面值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面值为100元

11.发行方式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12.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3.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14.发行价格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

15.票面利率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方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协商一致确定,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16.计息天数 闰年366天,非闰年365天

17.公告日 2025年【 】月【 】日

18.发行日 2025年【 】月【 】日

19.缴款日 2025年【 】月【 】日

20.起息日 2025年【 】月【 】日

21.债权债务登记日 2025年【 】月【 】日

22.上市流通日 2025年【 】月【 】日

23.还本付息方式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24.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付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

20

照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兑付工作

25.付息日 2025年【】月【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6.兑付日 2025年【】月【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7.兑付价格 按超短期融资券面值兑付

28.偿付顺序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的普通债务

29.信用增进情况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无信用增进

30.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金所

31.托管方式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统一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托管

32.登记和托管机构 上海清算所

33.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债务融资工具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

1、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簿记管理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承销团成员需在2025年【】月【 】日上午9:00至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18:30。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二)分销安排

1、分销方式:承销商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分销期内将所承销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进行分销,所分销的超短期融资券按上海清算所的有关规定办理托管。认购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5年【 】月【 】日。

2.簿记管理人于2025年【 】月【 】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本期超短期融资券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收款人名称:招商银行

开户行:招商银行

收款人账号:910051040159917010

支付系统行号:308584000013

汇款用途: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承销款

如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签订的“承销团协议”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束后,超短期融资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超短期融资券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5年【 】月【 】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比亚迪注册超短期融资券200亿元,拟用于补充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营运资金。2022-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40.61亿元、6,023.15亿元和7,771.02亿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增,各项成本支出相应增加:2022-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3,005.42亿元、4,420.93亿元和6,813.64亿元。公司各项业务预计未来将保持稳定增长,各项经营相关支出也将进一步增加。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拟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营运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偿债计划及偿债安排

对于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公司内部的财务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超短期融资券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工作计划,包括指定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和制定管理措施,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信息披露等。

一是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本公司已指定财务处负责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偿付工作,落实未来还款的资金来源,制订偿债计划并保证到期本息按时兑付。

二是严格的信息披露。本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防范偿债风险。

三、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所募集的资金应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用于房地产及金融业务,不用于长期投资,同时将合理利用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人承诺如果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间,募集资金用途发生变更,发行人将事先进行及时披露。发行人将加强募集资金管控,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均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注册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YD COMPAN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成立日期:1995年2月10日

注册资本:303,906.5855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17458F

注册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3D眼镜、GPS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汽车电子装置研发、销售;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以及上述零部件的关键零件、部件的研发、销售;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含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件、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信及综合监控系统与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租赁与售后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轨道梁柱的研发、设计、销售;自有物业租赁(物业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比亚迪工业园内及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工业城宝荷路3001号比亚迪工业园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信息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比亚迪实业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1、原国家经贸委批准发起设立股份公司

2002年3月18日,原国家经贸委以《关于同意设立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2002]153号),同意融捷投资及王传福、吕向阳、夏佐全、杨龙忠、毛德和、王念强、戴常、刘卫平、古伟妮、贾言秀、李柯、方芳、李维、李永光、刘焕明、伦绪锋、孙一藻、王传方、吴昌会、吴经胜、肖平良、张翼、严岳清、鲁国芝、何志奇、渠冰、万秋阳、王海涛、夏治冰、谢琼、刘伟华、王海全、朱爱云、李竺杭、张金涛、肖峰、陈刚、何龙、邓国锐等39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本公司;同意本公司股本总额为30,000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比亚迪实业收购比亚迪锂电池

经于2002年4月30日召开的比亚迪锂电池股东会的批准,王传福等39名自然人将其合计持有的比亚迪锂电池90%的股权转让给比亚迪实业。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王传福在内的原39名比亚迪锂电池自然人股东退出比亚迪锂电池;比亚迪实业持有比亚迪锂电池90%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

3、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02年6月10日,原国家经贸委出具《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本结构的复函》(国经贸厅企改函[2002]348号),考虑到本公司改制并境外上市的特殊性,调整后股东及股东人数均未发生变化,资产及财务状况没有重大变化,同意本公司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意见调整股本结构;同意比亚迪实业收购比亚迪锂电池后,变更设立本公司;同意调整后的股本总额为39,000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起人投入公司的资产为134,994.91万元,负债为95,908.11万元,净资产折为股本39,000万股,未折入股本的86.80万元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其他事项仍按照《关于同意设立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2002]153号)办理。2002年6月10日,本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通过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2002年6月11日,深圳市工商局向本公司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01641)。

(二)H股发行上市

经2002年6月12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2002]423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国合字[2002]19号)批准,并经香港联交所同意,本公司于2002年向境外投资者首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H股14,950万股(含超额配售1,950万股),并于7月31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简称为“比亚迪股份”,股票代码为“1211”。本次H股发行价格为10.95港元/股。发行后总股本增加至53,950万股。

(三)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8年3月20日,本公司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批准以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53,95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按每10股转增28股的比例增加总股本,共计转增股本151,06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转增完成后股本总额由53,950万股增至205,010万股。

(四)H股定向增发

2009年7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643号”文核准,公司向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中美能源控股公司,现更名为Berkshire Hathaway Energy)定向增发22,500万股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8港元/股),并完成该等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05,010万股增至227,510万股。

(五)A股发行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88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元。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增至235,410万股,其中,A股156,100万股,H股79,310万股。经深交所“深证上[2011]194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1年6月30日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详见公司于2011年6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2011年6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六)H股增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466号批准,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完成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121,900,000股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35港元,并完成该等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35,410万股增至247,600万股。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完成配售H股的公告》。

(七)A股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7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完成A股股票252,142,855股非公开发行,并于2016年7月25日上市,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47,600万股增至2,728,142,855股。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八)H股增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3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完成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133,0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股份总额由人民币2,728,143千元增至人民币2,861,143千元,并于2021年2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完成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50,0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股份总额由人民币2,861,143千元增至人民币2,911,143千元,并于2021年12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九)A股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拟使用白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完成1,877,000股境内人民币普通股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数由291,114.2855万股减少至290,926.585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股份总额由人民币2,911,143千元减少至人民币2,910,926千元,并于2024年12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十)H股增发

经股东会及有关监管部门批准,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12,980万股,于2025年3月1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经前述境外上市外资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03,906.5855万股,其中A股股东持有181,126.5855万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59.60%;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122,780万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40.40%。公司已于2025年5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3,039,065,855股。实际控制人为王传福,持有该公司股份513,623,850股,持股比例16.90%,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总股本2,909,265,855股,其中限售股份为648,851,914股,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为1,162,413,941股,无限售条件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为1,098,000,000股。

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股本结构具体如下:

图表5-1:截至2024年末公司股本结构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48,851,914 22.3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648,851,914 22.3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648,851,914 22.30%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260,413,941 77.70%

1、人民币普通股 1,162,413,941 39.9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1,098,000,000 37.74%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2,909,265,855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图表5-2:截至2024年末公司前十大股东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HKSCC NOMINEES LIMITED 境外法人 37.72% 1,097,459,799

王传福 境内自然人 17.65% 513,623,850

吕向阳 境内自然人 8.22% 239,228,620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33% 155,149,60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30% 95,942,676

夏佐全 境内自然人 2.84% 82,635,6073

王念强 境内自然人 0.63% 18,299,74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54% 15,567,98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41% 11,976,633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其他 0.38% 11,102,472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末,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图表5-3: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图

截至2024年12月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权未有被质押之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末,吕向阳先生为王传福先生之表兄,吕向阳先生及其配偶张长虹女士分别持有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9.5%和10.5%的股权,除此

1此数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1,000,000股H股和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SIGN INVESTMENTS LIMITED分别持有的195,000股H股和305,000股H股;也包括WESTERN CAPITAL GROUP LLC(系原名为 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的 BERKSHIRE HATHAWAY ENERGY COMPANY100%控制的公司)持有的股份转为HKSCC NOMINEES LIMITED代理的H股。

2此数不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1,000,000股H股;此数不包括王传福先生通过易方达资产比亚迪增持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3,727,700股A股。

3此数不包括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SIGN INVESTMENTS LIMITED分别持有的195,000股H股和305,000股H股。

之外王传福先生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4年12月末,王传福先生在发行人合并范围外,不存在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投资情况。

四、发行人独立性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体系,具有完备的公司治理结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一)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拥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独立开展业务,不依赖于股东或其它任何关联方。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人员、劳动、人事及工资完全独立。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和领取报酬。

(三)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资产,拥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五)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

五、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

图表5-4:截至2024年12月末发行人主要下属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全称 主要经营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股本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制造 美元3,757,654,524 96.79 3.21

长沙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长沙 长沙 制造 人民币 1,000,000,000元 - 99.88

郑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郑州 郑州 制造 人民币50,000,000元 - 100.00

合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合肥 合肥 制造 人民币2,000,000,000元 - 100.00

广西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南宁 南宁 制造 人民币50,000,000元 - 100.00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投资控股 港元440,000,000 - 65.76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制造 美元145,000,000 - 65.76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惠州 惠州 制造 美元110,000,000 - 65.76

常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常州 常州 制造 人民币50,000,000元 - 100.00

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投资控股 港元6,638,164,673 100.00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西安 西安 制造 人民币4,381,313,131元 99.00 -

(二)主要控股子公司简介

1、郑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郑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比亚迪”)成立于2021年9月22日,法定代表人何志奇,注册资本5,000万元,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物业管理;电机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陶瓷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郑州比亚迪总资产为672.44亿元,总负债为619.41亿元,所有者权益为53.03亿元,2024年度郑州比亚迪实现营业收入803.26亿元,实现净利润42.47亿元。

2、合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合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比亚迪”)成立于2021年7月12日,法定代表人何志奇,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物业管理;电机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体育竞赛组织;体育赛事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票务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健身休闲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4年末,合肥比亚迪总资产为706.76亿元,总负债为616.9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89.81亿元,2024年度合肥比亚迪实现营业收入1,019.36亿元,实现净利润47.85亿元。

(三)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重要参股公司。

发行人持有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金融”)77.00%的股权,但根据投资协议及章程约定,汽车金融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四名由发行人委派,且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一致通过,因此发行人与其他股东对汽车金融实施共同控制,故作为合营企业按权益法核算。

六、发行人治理情况

(一)组织机构设置

截至2024年12月末,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表5-5:截至2024年末公司组织架构图

(二)治理机制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1、股东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并且其姓名(名称)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人。股东按其持有股份的种类和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法人作为公司股东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的代理人或(如股东为一间被认可的结算所(或其指定之其他人士)(下称“认可结算所”))认可结算所之代表或委托人代表其行使权利。公司不得只因任何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人士并无向公司披露其权益而行使任何权力以冻结或以其他方式损害其所持任何股份附有的权利。

公司普通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领取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3)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股份;

(5)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①在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②在缴付了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a)所有各部分股东的名册;

(b)公司股本状况;

(c)自上一会计年度以来公司购回自己每一类别股份的票面总值、数量、最高价和最低价,以及公司为此支付的全部费用的报告;

(d)股东会议的会议记录;

(e)公司债券存根、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7)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8)依《公司法》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对损害公司利益或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相关权利;

(9)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股东会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对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的交易作出决议;

(13)对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第五十一条规定须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作出决议;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公司的任何对外担保事项均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下列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须提交股东会审批: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3、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

(7)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决定须由股东会批准以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9)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1)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和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2)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5)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6)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17)决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没有规定应由股东决定的其他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

(18)决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和任免有关负责人;

(19)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或出售方案;

(2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股东会及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作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6)、(7)、(8)、(14)项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外,其余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表决同意。董事会应遵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决议履行职责。但公司股东会所制定的规定不会溯及在该规定以前所作出原属有效的行为变成无效。

4、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外部监事(指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下同)应占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会由两名独立监事、一名股东代表监事和两名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组成,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并依法行使下列职: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的财务;

(3)对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前述人员予以纠正;

(5)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

(6)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7)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8)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9)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10)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5、公司总裁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裁若干、财务总监一名,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裁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公司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基本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抵押、出租、分包或转让公司资产的权力。

(9)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董事会秘书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是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自然人,由董事会委任。其主要职责是:

(1)保证公司有完整的组织文件和记录;

(2)确保公司依法准备和递交有权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要求的报告和文件;

(3)保证公司的股东名册妥善设立,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记录和文件;

(4)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宜;

(5)执行法律、公司上市地监管机关及/或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的职责及义务(包括董事会的所有合理要求)。

(三)公司内控制度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完善集团内部控制,强化风险管理,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以确保集团目标的实现,根据组织控制、安全控制、信息系统控制、行为控制、流程文档记录、财务与预算控制、沟通与评价等基本原则,制定了《比亚迪公司内部控制标准》。

1、财务会计类管理制度

为了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公司制定了《比亚迪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比亚迪公司货币资金管理规定》等财务会计类管理制度,对公司各个部门实行全面的财务管理。

2、对外担保制度

公司制定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具体规定了对外担保原则、程序和权限,强化担保风险控制,完善对公司担保事项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控制担保风险。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司每季度都会定期检查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目前没有发生任何违规担保行为,也不存在大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3、投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项目的内部程序,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按,提高对外投资效益,制定了《比亚迪公司对外股权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比亚迪公司对内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层,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项目作出决策;公司所有的对外投资项目均应报董事会审批,公司章程规定属于股东会审批权限的,经董事会审批后,报股东会审批。为全面规范集团对外股权投资的决策、执行及投后管理等投资全流程,更全面地控制投资风险,制定了《比亚迪公司对外股权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对公司股权投资项目的投资流程、投后管理、退出管理等进行规范。为加强对内投资项目管理,规范其在公司的内部运作,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正确实施,规避投资风险,制定了《比亚迪公司对内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就生产项目投资、研发投资、基建及动力项目投资、预研项目投资、IT信息化办公设备投资、技术改进及其他零星投资项目等对内投资进行规范。

4、融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防范财务风险,维护集团整体利益,制定了《比亚迪融资管理规定》。公司统一融资的审批,统筹资金调度,强化对子公司资金业务的统一监控,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执行筹资、投资、营运等各环节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要求,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核程序,形成了重大资金活动集体决策和联签制度,确保了资金活动安全有效运行。

5、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公司对于目前的控股子公司,均按照规定委派了董事、监事,并在各子公司的章程中明确规定了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方式和职责权限等。各子公司相关人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经验和能力,能准确表达公司意见,切实履行职责。近三年未发现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的失职行为。

公司要求各子公司严格按照《比亚迪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的规定,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及其他重要信息,定期报送各子公司与经营相关的月度、季度或年度的产销目标及安排计划、财务报表等。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或其他方式的对外提供资金事项,均需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的审议程序,并按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的《比亚迪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对各控股子公司同等有效。

6、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关联交易业务的合规性、公允性,充分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制定了《比亚迪A股关联交易管理规定》、《比亚迪香港上市集团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和关联交易披露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规范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公司还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侵占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为避免利益冲突,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应当遵循基本回避原则。董事会对关联事项的表决,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通过并经公司的独立董事签字后方为有效;凡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由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7、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及透明度,促使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化,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建立健全了《比亚迪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比亚迪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开信息披露和重大内部信息沟通进行全程、有效的控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知情人及信息使用人的范围、责任,明确公司及相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和保密责任,强化了责任追究机制,保障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

8、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重大事故/事件对人员和企业生产经营所造成的伤害或损失,公司特制定了《比亚迪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各相关部门职责,以及对应急响应办公室等常设机构、应急响应值班、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结束、事故调查和处理、保障措施、预案演练、记录保存等程序作相应规定。

9、资金运营内控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内部控制,降低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特制定了例如《比亚迪公司货币资金管理规定》、《融资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对资金相关权限及程序、印章管理、银行存款、银行信贷等明确了管理要求;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内部审计管理,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等,有效控制各项资金风险;公司在财务处及资金管理部门均设置内控和内部核查职责,定期和不定期对相关事项进行稽核、报告和跟进,形成执行闭环。

10、资金管理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财务战略目标,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体系,强化资金管理工作,突出财务监督与管控,遵循资金运作集约化、融资渠道多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已建立从现金流预测、资金计划、资金使用、筹资和理财、资金监控及复盘分析、内部核查等全链条资金管理体系。集团设立资金管理中心实行资金集中管理,主要以资金池等方式进行资金归集及调拨,统筹协调集团资金筹集、流通、使用等。

11、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公司建立资金风险预测、预警管理机制,通过事前预测、事中监控、事后复盘等跟踪监控资金和业务动态;针对风险和变动提前制定预案。集团适当保留较充裕的资金余额,提升应对风险的能力,可通过集团内部资金调拨满足子公司需求。公司有较充足的银行授信额度及良好的信用,可快速获得融资作为补充。

七、公司人员基本情况

(一)员工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末,本公司员工共968,872人(其中母公司总人数为2,406),具体情况如下:

1、按专业构成分类

图表5-6:员工专业构成情况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762,998

销售人员 45,611

技术人员 122,924

财务人员 2,151

行政人员 35,188

合计 968,872

2、按教育程度分类

图表5-7:员工教育程度构成情况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 38,788

本科 100,837

大专及以下 829,247

合计 968,872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图表5-8:截至2024年末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职状态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王传福 男 董事长、执行董事、总裁 现任 2002年6月10日 2026年9月19日

吕向阳 男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现任 2002年6月10日 2026年9月19日

夏佐全 男 非执行董事 现任 2002年6月10日 2026年9月19日

蔡洪平 男 独立董事 现任 2020年9月8日 2026年9月19日

张敏 男 独立董事 现任 2020年9月8日 2026年9月19日

喻玲 女 独立董事 现任 2023年9月19日 2026年9月19日

李永钊 男 独立监事、监事会主席 现任 2008年6月10日 2026年9月19日

朱爱云 女 独立监事 现任 2023年9月19日 2026年9月19日

王珍 女 职工代表监事 现任 2002年6月10日 2026年9月19日

黄江锋 男 股东代表监事 现任 2014年9月10日 2026年9月19日

唐梅 女 职工代表监事 现任 2021年3月25日 2026年9月19日

李柯 女 执行副总裁 现任 2015年4月27日 2026年9月19日

何志奇 男 执行副总裁 现任 2019年3月1日 2026年9月19日

何龙 男 执行副总裁 现任 2007年2月6日 2026年9月19日

罗红斌 男 高级副总裁 现任 2012年1月18日 2026年9月19日

周亚琳 女 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 现任 2014年11月18日 2026年9月19日

杨冬生 男 高级副总裁 现任 2021年3月29日 2026年9月19日

刘焕明 男 副总裁 现任 2012年1月18日 2026年9月19日

王传方 男 副总裁 现任 2017年1月3日 2026年9月19日

任林 男 副总裁 现任 2017年1月3日 2026年9月19日

王杰 男 副总裁 离任 2017年3月17日 2024年10月18日

赵俭平 男 副总裁 现任 2023年5月19日 2026年9月19日

罗忠良 男 副总裁 现任 2024年5月28日 2026年9月19日

李巍 女 副总裁 现任 2024年5月28日 2026年9月19日

李黔 男 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 现任 2014年11月18日 2026年9月19日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

王传福先生,一九六六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王先生于一九八七年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现为中南大学),主修冶金物理化学,获学士学位;并于一九九零年毕业于中国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主修冶金物理化学,获硕士学位。王先生历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副主任、深圳市比格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并于一九九五年二月与吕向阳先生共同创办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于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一日变更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实业”)任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裁,负责本公司一般营运及制定本公司各项业务策略,并担任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及主席、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方科技大学理事。王先生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科技专家,曾荣获“二零零八年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年度创新奖”、“二零一四年扎耶德未来能源奖个人终身成就奖”、“二零一六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可持续发展顾问委员会’创始成员”、“‘十五五’国家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二零一九年第五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创新创业人物和先进模范人物”、“全国抗击新冠肺炎民营经济先进个人”等奖项,王先生在《财富》杂志评选的“2023年中国最具影响力的50位商界领袖”以及福布斯中国发布的“2023福布斯中国最佳CEO”榜单中,均荣登榜首。

吕向阳先生,一九六二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师。吕先生曾在中国人民银行巢湖分行工作,一九九五年二月与王传福先生共同创办比亚迪实业,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并担任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融捷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融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制造业协会名誉会长、广东省产业发展促进会名誉会长等职。

夏佐全先生,一九六三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夏先生于一九八五年至一九八七年期间在北京钢铁学院(现为北京科技大学)修读计算机科学;并于二零零七年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夏先生曾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工作,并于一九九七年加入比亚迪实业;曾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并担任深圳市正轩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正轩前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正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联合利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安诺优达基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莲夏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等职。

蔡洪平先生,一九五四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本科学历。蔡先生于一九八八年毕业于复旦大学,获新闻学学士学位。蔡先生曾任德意志银行投行亚太区执行主席;瑞银投行亚洲区主席;法国巴黎资本(亚太)有限公司中国区主席;百富勤投资银行高级副总裁、董事总经理;国务院国家体改委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指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中国H股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会议主席;蔡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汉德资本主席、创始合伙人,并担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敏先生,一九七七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张先生于一九九九年毕业于北京物资学院,主修会计学,管理学学士学位,于二零零五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修会计学,管理学硕士学位,于二零零八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主修会计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并于二零一零年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出站。张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系主任,并担任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喻玲女士,一九七七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教授。喻女士于二零零一年毕业于湘潭工学院(现湖南科技大学)、湘潭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二零零四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法学硕士学位,后于华东政法大学获经济法学博士学位。喻女士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担任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财税法学研究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同时担任江西安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润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李永钊先生,一九六一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李先生于一九八二年八月毕业于西安工业学院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获学士学位。李先生曾历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国营第六一五厂技术员、室主任、副处长、处长、副厂长等职务,并兼任中外合资宝鸡星宝机电公司总经理;二零零二年五月起担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国营第八四三厂厂长;二零一零年十月起担任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二零二零年六月起担任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委员;二零二零年十月起担任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并于二零二一年十月正式退休。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朱爱云女士,一九六五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朱女士于一九八八年毕业于长沙交通学院,获颁工程财务会计学学士学位;于二零零八年获北京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朱女士曾于交通部旗下烟台海上救捞局任会计师,一九九七年加入比亚迪实业,历任会计师、财务部经理、财务部高级经理、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现任本公司监事,并担任深圳市正轩太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银川鑫诺汇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尚宏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长木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正轩志合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正轩前瞻志合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王珍女士,一九七六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王女士一九九八年毕业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原名为广州外国语学院),主修西班牙语,获学士学位。王女士于一九九八年加入比亚迪实业,历任海外商务部经理、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行政人事副总裁、总裁办公室主任、轨道交通产业办公室主任、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秘书长、比亚迪坪山地区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及人力资源处总经理,并担任汕头市云轨交通有限公司监事、济宁市云轨交通有限公司监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长。

黄江锋先生,一九八零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黄先生于二零零三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行政管理专业学士学位。黄先生曾任职于中国石化湖南郴州石油分公司、东莞徐福记食品有限公司、国信证券广州营业部,二零零八年八月至今在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于二零一四年九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现同时担任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兼副总裁、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等职。

唐梅女士,一九八三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唐女士二零零五年六月毕业于中南大学,主修英语,获学士学位。唐女士于二零零五年加入本集团,历任总裁秘书、集团文化宣传部经理、集团接待中心经理、比亚迪慈善基金会执行长,现任本公司监事及总裁办公室副主任兼汽车产业办公室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王传福先生任本公司总裁,简历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1、董事”。

李柯女士,一九七零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李女士于一九九二年毕业于复旦大学,获统计学学士学位。李女士曾任职于亚洲资源,并于一九九六年九月加入比亚迪实业,历任市场部经理、销售总经理、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等职,现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兼比亚迪美洲地区总裁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

何志奇先生,一九七二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何先生于一九九八年毕业于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主修无机化学,获硕士学位;二零一零年获中欧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何先生于一九九八年七月加入比亚迪实业,历任公司中研部、品质部经理、第四事业部总经理、采购处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及乘用车事业群首席运营官、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

何龙先生,一九七二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何先生于一九九九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先后获得应用化学理学学士学位、法学学士学位及无机化学硕士学位。何先生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加入比亚迪实业,曾任第一事业部、第二事业部质量部经理,第二事业部副总经理,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弗迪电池有限公司董事长,并担任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

罗红斌先生,一九六六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罗先生主修计算机应用,获硕士学位。罗先生于二零零三年十月加入本集团,历任第十五事业部电子三部经理,电动汽车研究所所长,电力科学研究院院长、第十四事业部总经理、第十七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第十四事业部总经理、弗迪动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比亚迪汽车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

周亚琳女士,一九七七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周女士于一九九九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二零二四年六月,获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周女士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加入比亚迪实业,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并担任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比亚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监事等职。

杨冬生先生,一九七九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杨先生二零零五年三月毕业于东北大学,获硕士学位。杨先生于二零零五年加入本集团,历任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汽车工程研究院底盘部副经理、总裁高级业务秘书、产品及技术规划处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兼汽车新技术研究院院长。

刘焕明先生,一九六三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刘先生于一九八八年毕业于东北工学院(现为东北大学),主修冶金物理化学,先后取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刘先生曾在四川攀枝花钢铁公司钢铁研究院、辽宁本溪钢铁公司任职,并于一九九七年三月加入比亚迪实业,曾任人力资源处总经理、新能源车直营管理事业部总经理、轨道业务第三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审计监察处总经理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同时分管比亚迪知识产权及法务处、信息中心等部门。

王传方先生,一九六一年出生,中国国籍,王先生于一九九六年八月加入比亚迪实业,历任人事部经理、后勤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后勤处总经理,并担任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

任林先生,一九六七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教授级高工。任先生于一九八九年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主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获学士学位;工作期间曾多次于日本、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进修。任先生曾在陕西秦川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任职,并于二零零三年一月加入本集团,历任汽车工程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裁、第二十一事业部总经理、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低运能系统分会副会长、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单轨分会副会长、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专家和学术委员会专家委员等职务。

赵俭平先生,一九七七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赵先生于一九九九年七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化学学士学位。赵先生于一九九九年加入比亚迪实业,历任公司第十一事业部品质部副经理、汽车产业群品质处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品质处总经理。

罗忠良先生,一九七九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罗先生于二零零五年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罗先生于二零零五年加入比亚迪,历任中央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第十五事业部厂长助理、厂长、第十五事业部总经理、第十六事业部总经理(兼),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弗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第十五事业部总经理。

李巍女士,一九八二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李女士于二零零五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学士学位。李女士于二零零五年加入比亚迪,历任比亚迪集团总裁秘书、海外事业部高级商务经理、新加坡国家经理、海外事业部市场总监、集团品牌及公关处总经理,现任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秘书长,并担任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李黔先生,一九七三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李先生于一九九七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二零一六年七月,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李先生曾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李先生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前身为“香港特许秘书公会”)资深会士,并曾担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十届上市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一届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李先生于二零零五年八月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投资处总经理以及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之联席公司秘书、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弗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华大北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青海盐湖比亚迪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无锡邑文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八、发行人经营情况分析

(一)经营范围

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3D眼镜,GPS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汽车电子装置研发,销售;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以及上述零部件的关键零件,部件的研发,销售;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含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件,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信及综合监控系统与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租赁与售后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轨道梁柱的研发,设计,销售;自有物业租赁(物业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比亚迪工业园内及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工业城宝荷路3001号比亚迪工业园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信息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二)总体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以新能源汽车为主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同时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拓展城市轨道交通业务领域。

2022-2024年,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5-9:公司2022-2024年度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手机部件、组装及其他产品 15,960,857.60 20.54% 11,857,691.00 19.69% 9,881,505.40 23.30%

汽车、汽车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 61,738,193.50 79.45% 48,345,331.80 80.27% 32,469,117.50 76.57%

其他 11,194.40 0.01% 28,512.60 0.05% 55,440.60 0.13%

合计 77,710,245.50 100.00% 60,231,535.40 100.00% 42,406,063.50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业务板块可以划分为汽车、汽车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手机部件、组装及其他产品,及其他三个板块,公司主营业务突出。2022-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2,406,063.50万元、60,231,535.40万元和77,710,245.50万元,呈现明显增长趋势。其中2023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总额较上年增长17,825,471.90万元,增幅42.04%;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总额较上年增长17,478,710.10万元,增幅29.02%。

汽车、汽车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板块,2022-2024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2,469,117.50万元、48,345,331.80万元和61,738,193.50万元,呈现明显增长趋势。其中2023年度,汽车、汽车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板块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15,876,214.30万元,增幅48.90%;2024年度,汽车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板块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13,392,861.70,增幅27.70%。

手机部件、组装及其他产品板块,2022-2024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9,881,505.40万元、11,857,691.00万元和15,960,857.60万元,呈现明显增长趋势。其中2023年度,手机部件、组装及其他产品板块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1,976,185.60万元,增幅20.00%;2024年度,手机部件、组装及其他产品板块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4,103,166.60万元,增幅34.60%。

2022-2024年,发行人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5-10:公司2022-2024年度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营业成本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手机部件、组装及其他产品 14,628,938.90 23.37% 10,832,267.90 22.09% 9,299,364.10 25.95%

汽车、汽车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 47,966,085.90 76.62% 38,184,005.30 77.86% 26,484,775.90 73.91%

其他 9,636.80 0.02% 23,621.30 0.05% 48,811.20 0.14%

合计 62,604,661.60 100.00% 49,039,894.50 100.00% 35,832,951.20 100.00%

2022-2024年,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35,832,951.20万元、49,039,894.50万元和62,604,661.60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较上年增加13,206,943.30万元,增幅36.86%;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较上年增加13,564,767.10万元,增幅27.66%。发行人营业成本变化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汽车、汽车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板块,2022-2024年营业成本分别为26,484,775.90万元、38,184,005.30万元和47,966,085.90万元,占各期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73.91%、77.86%和76.62%。2023年度,发行人汽车、汽车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板块营业成本较上年增长11,699,229.40万元,增幅为44.17%;2024度,发行人汽车、汽车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板块营业成本较上年增长9,782,080.60万元,增幅25.62%。

手机部件、组装及其他产品板块,2022-2024年营业成本分别为9,299,364.10万元、10,832,267.90万元和14,628,938.90万元,占各期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25.95%、22.09%和23.37%。2023年度,发行人手机部件、组装及其他产品板块营业成本较上年增长1,532,903.80万元,增幅为16.48%;2024度,发行人手机部件、组装及其他产品板块营业成本较上年增长3,796,671.00万元,增幅35.05%。

2022-2024年,发行人毛利润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5-11:公司2022-2024年度毛利润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毛利润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手机部件、组装及其他产品 1,331,918.70 8.82% 1,025,423.10 9.16% 582,141.30 8.86%

汽车、汽车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 13,772,107.60 91.17% 10,161,326.50 90.79% 5,984,341.60 91.04%

其他 1,557.60 0.01% 4,891.30 0.04% 6,629.40 0.10%

合计 15,105,583.90 100.00% 11,191,640.90 100.00% 6,573,112.30 100.00%

毛利方面,2022-2024年发行人分别实现毛利润6,573,112.30万元、11,191,640.90万元和15,105,583.90万元,发行人毛利润呈上升趋势,主要系近三年发行人经营规模的扩增。

2022-2024年,发行人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5-12:公司2022-2024年度毛利率情况

营业毛利率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手机部件、组装及其他产品 8.34% 8.65% 5.89%

汽车、汽车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 22.31% 21.02% 18.43%

其他 13.91% 17.15% 11.96%

合计 19.44% 18.58% 15.50%

2022-2024年,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15.50%、18.58%和19.44%,基本保持稳定:其中汽车、汽车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板块毛利率分别为18.43%、21.02%和22.31%,手机部件、组装及其他产品板块毛利率分别为5.89%、8.65%和8.34%,均基本保持稳定。

(三)发行人各板块业务情况

1、汽车、汽车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

(1)业务介绍

比亚迪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先行者和领导者,凭借精准的战略布局、领先的技术实力、前瞻的市场洞察、完善的产业体系,大众化市场领导地位进一步夯实,品牌高端化成效显著,汽车业务出海亦全面提速,为中国汽车产业打开新的市场窗口和国际化机遇。在新能源汽车逐步成为主流趋势的背景下,公司勤耕不辍,持续推出一系列极具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并于2024年11月达成第1,000万辆新能源汽车下线的新里程碑,推动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加速提升,助力行业更深层次变革,实现业务的长足发展。根据中汽协数据,2024年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销量在高基数的基础上同比增长超40%,市占率进一步提升至33.2%,同比增长1.3个百分点。2024年,比亚迪蝉联中国汽车市场车企销量冠军、中国汽车市场品牌销量冠军和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销量冠军。

①坚持自主创新,用颠覆性、原创性技术催生壮大新质生产力

电动化领域:比亚迪发布“e平台3.0Evo”,在智能快充、整车安全和整车运动控制等多领域实现进化。本集团亦推出“第五代DM技术”,实现全球量产最高发动机热效率46.06%、全球最低百公里亏电油耗2.9L和全球最长综合续航2,100公里,开创油耗“2”时代。此外,“腾势”全新专属技术平台“易三方”发布,实现4.62米极致转弯半径、65%的泊车效率提升、15°蟹行角度等极致操控体验。

智能化领域:比亚迪于年初举办“2024比亚迪梦想日”发布会,首发智能化全新战略——“整车智能”,通过“璇玑”架构实现了电动化与智能化的高效融合。期内,本集团在智驾领域持续加大投入,自研车载计算平台,成立感知实验室、端到端大模型团队、AI超算中心,并依托百万级体量优势推动技术应用上车。本集团高阶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天神之眼”亦于年内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开通无图城市领航功能,适配“仰望U8”、“腾势Z9GT”、“腾势N7”,实现“全国都能开,有路都好开”,稳居高阶智驾第一梯队。

②新能源乘用车各品牌携手并进,产品矩阵全市场覆盖

新能源乘用车领域,依托于核心技术的创新与迭代以及对消费者需求的精准洞察,本集团逐步完善由“比亚迪”、“方程豹”、“腾势”及“仰望”所构建的多品牌梯度布局,覆盖从家用到豪华、从大众到个性化,更好地满足用户多方位全场景用车需求。2024年各品牌携手并进,推动比亚迪销量快速增长,屡破前高:

“比亚迪”品牌:作为本集团首个乘用车品牌,“比亚迪”品牌形成了“王朝”和“海洋”两大系列产品,不断夯实、强化本集团在大众化市场的领导地位。二零二四年,“比亚迪”品牌产品矩阵持续优化迭代并实现“电比油低”,同时依托“e平台3.0Evo”和“第五代DM技术”开启全新产品周期,推出多款全新车型。年内“元UP”、“海狮07EV”、“秦L DM-i”、“海豹06 DM-i”、“宋L DM-i”、“海狮05 DM-i”、“海豹06GT”等多款新车陆续上市,“夏”亦于年内亮相,加速推动新能源汽车在主流大众市场的渗透率提升。

“方程豹”品牌:新能源个性化品牌“方程豹”依托专业新能源技术平台和整车架构,与用户共同探索不同个性化场景下独特的用车体验和全新生活方式。“方程豹”品牌于一周年之际,宣布开启整体的品牌焕新战略,落实“始于越野不止越野”的品牌内涵,致力于满足更多元、更广泛用户人群的个性用车需求。

“腾势”品牌:作为新能源豪华科技品牌领先者,“腾势”品牌以科技为擎推动产品出新,成为全球首个覆盖MPV、SUV和轿车全品类的新能源豪华汽车品牌。八月,腾势汽车科技日发布全球首个整车智能控制技术平台“易三方”,以“易三方”、“云辇”以及“天神之眼”等全栈自研的智电融合技术,构成腾势专属智电融合架构,引领智能化体验革新。年内,“腾势Z9GT”和“腾势N7”正式推送全国无图城市领航,智驾能力持续进化。

“仰望”品牌:作为本集团旗下的百万级高端新能源汽车品牌,“仰望”以极致技术打造高端品牌和产品,基于“易四方”、“云辇”、“刀片电池”、超级车身、智能座舱、智能辅助驾驶六大技术,通过技术的灵活组合,聚焦不同场景需求,打造了新能源硬派越野“仰望U8”、纯电性能超跑“仰望U9”、新能源旗舰轿车“仰望U7”等多品类高端产品。

此外,为配合产品密集推出、渠道快速扩张、市场规模快速增长的新阶段,“腾势”品牌及“方程豹”品牌加速渠道布局,于2024年6月宣布引入经销商伙伴模式,构建多元渠道体系,为更多地区用户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③海外市场拓展蹄疾步稳,加速乘用车业务全球化布局

比亚迪紧抓历史性发展机遇,加速乘用车业务全球化布局,海外乘用车销量继续保持强劲增长。比亚迪不断丰富车型矩阵,多品牌车型纷纷在国际亮相与上市,纯电动、插电式混动共同发力,深受全球消费者青睐,跻身多国新能源汽车热销前列。截至2024年末,比亚迪新能源汽车已进入全球6大洲、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比亚迪秉承合作共赢的理念,携手众多全球优质经销商,为当地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及服务,推动全球汽车电动化转型。此外,比亚迪着力于品牌建设与宣传,成为“2024欧洲杯”、“2024美洲杯”拉美区域及“2025欧洲U-21足球锦标赛”官方合作伙伴,通过多种活动方式推广绿色出行理念。本集团亦积极搭建出海船队,两艘汽车运输滚装船“EXPLORERNO.1”、“BYDCHANGZHOU”分别于1月和11月顺利启航,进一步增强在国际航运市场的竞争力,助力比亚迪海外市场拓展。

随着乘用车业务全球化加速布局,比亚迪积极推进本地化生产进程。2024年6月,比亚迪乌兹别克斯坦工厂首批量产新能源车型正式下线;2024年7月,比亚迪泰国工厂正式竣工投产,结合本地一流的汽车制造能力与本集团领先的新能源技术,助力当地汽车产业链转型升级。此外,比亚迪亦积极推进更多海外产能的布局及建设,为海外需求的爆发做好充足准备。

④凭借核心零部件优势,持续发力新能源相关领域

新能源商用车领域,比亚迪通过灵活战略持续深化市场布局,以领先技术不断推出优质产品以满足不同市场的需求,优化经营模式,携手众多合作伙伴持续提升城市公交服务质量,引领全球公交电动化改革。根据中国客车统计信息网数据,比亚迪蝉联新能源客车出口年度冠军,彰显了比亚迪在全球绿色交通领域的领先地位和强劲发展势头。

城市轨道交通领域,比亚迪围绕解决城市微循环和最后一公里问题,稳步推进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及全产业链核心技术的中运量“云轨”和低运量“云巴”的应用,为解决全球城市治理交通拥堵问题提供有效方案。“云轨”项目方面,2024年4月,巴西圣保罗地铁17号线的云轨首列车正式交付,为当地提供中国的绿色交通解决方案,也为乘客带来环保、舒适且便捷的绿色出行方式。

二次充电电池领域,比亚迪持续深耕,技术规模国内领先,业务稳步发展。在保障自身动力电池需求的同时,比亚迪亦积极拓展外部战略客户,加速全球化市场布局。在储能业务方面,比亚迪多年深耕国际市场,专注于绿色电力发展和电化学储能技术研发,全面覆盖电源侧、电网侧、及用户侧的产品矩阵,向全球客户提供全场景、全价值、全生态的储能解决方案,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光伏领域,在实现“双碳”目标的道路上,比亚迪深化新技术研发布局,加强构建综合竞争优势,为行业的快速发展做好准备。

对外合作方面,比亚迪积极加强与全球不同领域专业伙伴的多方面合作,共同实践绿色愿景,为社会建立更美好的将来。二月,本集团与壳牌旗下巴西能源公司Raízen Power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计划未来三年在巴西8个主要城市建设比亚迪–壳牌电动汽车充电中心,为当地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充电服务。同月,本集团亦与法巴安诺集团(ARVAL)签署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正式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将携手致力为欧洲各类客户提供适应其减排目标的电动出行方案,共同推动欧洲绿色转型。七月,比亚迪与国际移动出行及配送科技公司优步(Uber)达成为期多年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扩大优步平台上的新能源汽车阵容,携手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

(2)主要产品

在汽车、汽车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板块,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整车和零部件。比亚迪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先行者和领导者,目前逐步完善由“比亚迪”、“方程豹”、“腾势”及“仰望”所构建的多品牌梯度布局,覆盖从家用到豪华、从大众到个性化,更好地满足用户多方位全场景用车需求。2022-2024年,比亚迪的汽车总销量分别为1,802,464辆、3,024,417、4,272,145辆,呈快速上升趋势。

图表5-13:公司2022-2024年度整车销量情况

单位:辆

分类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乘用车 4,250,370 3,012,906 1,796,625

--轿车 2,358,032 1,599,360 950,515

--SUV 1,788,787 1,292,397 826,101

--MPV 103,551 121,149 20,009

商用车 21,775 11,511 5,839

--客车 5,580 4,705 4,742

--其他 16,195 6,806 1,097

合计 4,272,145 3,024,417 1,802,464

数据来源:《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比亚迪通过“7+4”全市场战略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全方位拓展,应用范围覆盖7大常规领域,即私家车、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道路客运、城市商品物流、城市建筑物流,4大特殊领域,即仓储、矿山、港口和机场,实现新能源汽车对道路交通运输的全覆盖。比亚迪发挥集成创新和长期积累综合技术优势,将电动车产业链延伸到轨道交通领域,推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运量“云轨”和低运量“云巴”。

(3)生产工艺

整车生产主要需经过冲压、焊接、涂装和总装四个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第一道:冲压工艺。冲压是将备料冲压成整车部件的过程,冲压车间主要负责车身覆盖件及结构件的生产。工艺包括开卷落料、拉延成型、切边冲孔、整形翻边等。

第二道,焊接工艺。焊装工厂负责白车身的焊接与装配等工作。生产工艺包括电阻点焊、电阻凸焊、螺柱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车身涂胶、激光钎焊、机器人滚边、装配钣金等。

第三道,涂装工艺。涂装工厂负责整车防腐及车身的漆面涂装的生产。生产工艺包括电泳、车内液态阻尼板涂覆、底盘密封胶涂覆、色漆内外板喷涂等。配备高度自动化、集成化、智能化的生产工艺及自动化设备。

第四道,总装工艺。总装工厂主要负责整车装配及相关检验的工作。比亚迪拥有国内首创的自动化车身转接输送系统、挡风玻璃自动涂胶及安装工作站、轮胎自动安装及拧紧工作站、加注系统、电检系统、拧紧联网系统、CCR系统等,实现全过程信息化闭环管理,是集柔性化、信息化、自动化于一体的现代化智能车间,可满足混动汽车、纯电汽车的高节拍柔性化生产。

(4)主要经营模式

比亚迪的汽车业务经营模式有别于国内主要汽车生产企业的合资、技术引进、品牌引进等经营模式,而是采用自主研发、设计、生产整车及零部件,并以自主品牌销售的模式。比亚迪是全球唯一掌握电池、电机、电控等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核心技术的车企,拥有乘用车、客车、卡车及专用车、工业车辆等全市场产品矩阵,覆盖7大常规领域和4大特殊领域。针对不同的出行场景和市场需求,比亚迪给出了全系列用车解决方案。

比亚迪掌握了汽车的核心技术,以整车、零部件的自主研发、设计为起点,以整车及零部件的模具自主开发、生产为基础,最终实现零部件、整车组装的一体化业务体系。比亚迪实施一体化汽车业务体系,主要是考虑到以下因素:自主研发、设计可以摆脱对国外汽车厂商的技术依赖;自主开发模具可以实现比亚迪在汽车领域的各项新技术、新产品能够快速应用于生产环节,有效提升产品质量、缩短开发周期并节约开发成本;自主生产零部件可以大大降低生产成本并提高效率,且有效保障比亚迪整车产能提升所需的零部件供给。

①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活动遵循“公平、透明、竞争”三大准则,实施以招标为主、竞价为辅、比价慎用、议价限用的采购方式。比亚迪指定了严格的管理流程:供应商的导入、使用和退出,招标流程,采购核价,全过程监督等都制定了清晰的管理文件,所有采购内容都受到严格的监控。比亚迪的采购系统由集团采购委员会、采购处与各事业部采购部门共同组成,其中集团采购委员会定义并管理公司战略品类,确立采购策略,对采购重大事项进行决策;采购处建立采购制度管理体系、系统平台、确定采购物质划分并明确公司集中采购与事业部分散采购的物资区别等;事业部采购部门负责满足需求部门的采购需求,确保交付,控制成本,维护事业部供应商关系等。比亚迪建立了一套程序严谨、机会平等、竞争充分、监督有力的采购管理体系,保障公司的生产运营的高效有序供给。与供应商建立了互惠双赢的合作关系,持续推动阳光采购,助力品牌成长,为公司保驾护航。

②生产模式

比亚迪汽车业务采取高度垂直整合的生产模式,包括零部件的生产以及整车组装业务。同时,比亚迪还生产制造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的模具,以及设计和建设部分生产线和主要设备,并配备完善的整车及零部件检测设备,有效提升运营效率并降低成本。比亚迪以事业部作为业务分类的基本管理单位,由各个下属子公司完成汽车零部件的生产以及整车组装业务。

比亚迪汽车业务目前已形成以汽车工程研究院、汽车新技术研究院为核心的自主创新体系,同时第十一事业部主要负责公司的整车生产,拥有深圳、西安、长沙、常州、合肥、济南等生产基地,公司拥有从造型设计、工艺设计、模具开发、关键零部件设计制造到整车组装及检测一体化的完整生产能力。

比亚迪始终坚持自主创新路线,同时经过多年垂直整合,为纯电动车打造了专属技术平台-e平台4.0,将电动车安全、高效、智能、美学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创新涉及刀片电池采用高安全磷酸铁锂化学体系,超大长宽比创新结构,实现了从电芯到整包的直接集成,大幅提高电池系统的能量密度和体积利用率,完美解决了电池能量密度和安全相互制约的行业难题。DM-i、DM-P、DM-O等混动技术平台让消费者实现了从燃油车到纯电动车的平稳过渡。创新行业首个新能源专属智能车身控制系统,由云辇智探、云辇智算及云辇智控组成,构建感知、决策、执行完整体系,为用户带来智、护、稳、全的颠覆性体验。填补了国内技术空白,实现“从0到1”的突破;超越行业先进水平,实现“从1到2”的提升。

③销售模式

公司汽车整车的国内销售由公司国内汽车销售事业部负责,并通过直营门店或汽车代理销售商完成整车向最终消费者的销售;出口业务由四大海外销售事业部负责。经过20多年的研发投入与技术积累,如今公司已拥有四大品牌五大销售网络(王朝网、海洋网、方程豹、腾势、仰望)、全面布局新能源,由比亚迪品牌、腾势品牌、仰望品牌、方程豹品牌共同构成汽车品牌矩阵,覆盖了从家用到豪华、从大众到个性化,满足用户全方位、全场景的用车需求,让每一位用户都能享受到绿色出行。

Ⅰ.国内销售采取以直营店销售和授权销售服务店为主的模式。

比亚迪对销售服务门店进行严格管理。比亚迪根据产品上市进度安排销售服务店工作人员参加由比亚迪提供的培训课程,以确保销售服务店及时了解比亚迪产品、掌握比亚迪的销售及市场推广方法。通过培训,可以使授权销售服务店充分认识到汽车产品的完整概念,汽车的核心产品、有形产品和附加产品等产品价值的实现都通过授权销售服务店来实现,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已知需求和潜在需求,比亚迪也能迅速地通过授权销售服务店获取用户的意见和市场信息。比亚迪针对不同品牌制定了不同的销售方案,王朝、海洋、方程豹、腾势车系采取直营店和授权经销商共同销售的模式,仰望车系采用自营的方式进行销售。

Ⅱ.出口业务以授权经销商和总代模式为主的销售模式。

根据不同的地区,销售模式不同。总代模式为比亚迪在进口国或地区选择一家公司作为合作伙伴,并通过与其签订代理合同来规范、约束和指导独立经销商在该国家或地区建立品牌。经销商模式为比亚迪根据市场发展需要选择当地资质较好的经销商,与经销商签订协议后,将对经销商进行门店管理、培训管理、服务管理等,确保比亚迪在当地销售的顺利开展、保证消费者的良好体验。

④结算模式

结算方式主要采用款到发车的方式。

(5)采购及销售情况

①采购情况

比亚迪坚持“垂直整合”模式,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以及减少采购时间,使得公司拥有了低成本的竞争优势以及规模优势。总体来看,公司营业成本中原材料占比较高,生产成本的控制能力较好;凭借市场地位和大规模采购,尽量在采购中保障原料单价、供应量、供应质量的稳定、可控;对于利润空间相对透明、竞争性更强的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公司主要采用令上下游账期一致的“背对背”模式来缓解下游客户对营运资金的占用。自2018年以来,公司也在项目开发阶段引入国内外市场领先的零部件供应商,和在市场上形成竞争力的自主供应零部件产品形成内外竞争的开放生态,促进产品技术创新升级,从而最终提升公司整车的产品竞争力,从质量、成本、交付、风险等多维度订制完善的供应商准入制度,高标准、严要求建设汽车供应链管控制度。

②公司产品销售情况

公司紧抓历史性发展机遇,加速乘用车业务全球化布局,海外乘用车销量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公司不断丰富车型矩阵,多品牌车型纷纷在国际亮相与上市,纯电动、插电式混动共同发力,深受全球消费者青睐,跻身多国新能源汽车热销前列。截至2024年末,公司新能源汽车已进入全球6大洲、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6)产能利用率

产能方面,截至2024年末,公司乘用车产能为428万辆,实际产量428万辆,产能利用率100%。商用车产能为2.30万辆,实际产量2.30万辆,产能利用率100%。公司在全国拥有八大整车基地:西安、长沙、深汕、常州、抚州、合肥、济南、郑州。公司在全国各地分布动力电池基地,电池产能充足且能对外销售。

2、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1)业务介绍

本集团是全球领先的高科技创新产品提供商,依托电子信息技术、AI技术、5G和物联网技术、热管理技术、新材料技术、精密模具技术和数字化制造技术等核心优势,为全球客户提供一站式产品解决方案。本集团业务广泛,涵盖消费电子、新型智能产品等多元化领域。依托行业领先的研发和制造优势、丰富的产品组合和庞大的客户网络,本集团正迎来新一轮快速发展。

消费电子业务方面,本集团凭借领先的技术优势和强大的制造能力,深度参与客户的新产品开发,助力客户提升产品竞争力。本集团持续深耕安卓高端市场,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全方位服务,年内,受国内和海外客户需求增长驱动,安卓零部件和整机组装业务均实现增长。海外大客户业务方面,凭借卓越的业务能力,本集团的业务份额持续提升,带动出货量和收入同比增长。此外,随着本集团并表2023年年底完成收购的业务,拉动零部件业务规模快速扩大,并通过资源整合和自动化快速提升运营效率。

新型智能产品业务方面,本集团持续加强与各板块的行业头部客户的战略合作,无人机、智能家居、游戏硬件等业务板块均保持稳健发展。同时,本集团持续发力新产品研发,抢抓市场机遇,积极拓展新业务,持续完善在AI数据中心、AI机器人等赛道的布局。其中,3D打印机、AI服务器于年内实现量产,液冷和电源产品完成开发,为本集团业务增长注入新动力。

(2)主要产品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板块,公司是全球领先的高科技创新产品提供商,依托电子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5G和物联网技术、热管理技术、新材料技术、精密模具技术和数字化制造技术等核心优势,为全球客户提供一站式产品解决方案。本集团业务涵盖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新能源汽车、AI数据中心、智能家居、游戏硬件、无人机、3D打印机、物联网、机器人、通信设备等多元化的市场领域。

(3)业务模式

①采购模式

比亚迪采购活动遵循“公平、透明、竞争”三大准则,实施以招标为主、竞价为辅、比价慎用、议价限用的采购方式。比亚迪指定了严格的管理流程:供应商的导入、使用和退出,招标流程,采购核价,全过程监督等都制定了清晰的管理文件,所有采购内容都受到严格的监控。比亚迪的采购系统由集团采购委员会、采购处与各事业部采购部门共同组成,其中集团采购委员会定义并管理公司战略品类,确立采购策略,对采购重大事项进行决策;采购处建立采购制度管理体系、系统平台、确定采购物质划分并明确公司集中采购与事业部分散采购的物资区别等;事业部采购部门负责满足需求部门的采购需求,确保交付,控制成本,维护事业部供应商关系等。比亚迪建立了一套程序严谨、机会平等、竞争充分、监督有力的采购管理体系,保障公司的生产运营的高效有序供给。与供应商建立了互惠双赢的合作关系,持续推动阳光采购,助力品牌成长,为公司保驾护航。

②生产模式及生产工艺

比亚迪手机部件与组装业务主要采取垂直整合的生产模式,以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为目标。为保证生产的效率和产品的品质与成本,比亚迪还自主研发生产部分设备,自主设计和构建部分生产线。公司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的生产经营主体为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等。

比亚迪拥有专业的智能制造开发团队,掌握全工艺链设备开发技术,中国首家成功自主研发全自动3D玻璃热弯机,打破国际垄断。拥有丰富的系统开发经验,以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为目标,致力于智能办公、研发、运营、制造、分析等各环节信息化系统开发,助力生产设备网络化、生产数据可视化、生产过程透明化、生产决策智能化,打造智慧工厂。公司的自动化设备超过6万台,工业机器人使用9000台,设备类型超过200种,涉及各类产品工艺超过1000项。

③销售模式

比亚迪手机部件和组装业务直接面向客户销售,不经过中间销售渠道。手机部件和组装业务部分以大客户为依托,与其达成战略合作共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稳定销售量;同时以中小客户辅助,筛选信誉高、有潜力的用户建立稳定关系,保证业务的长期发展。公司集中开拓行业主流厂商客户,以加强产品的市场影响力,提升在客户中的品牌形象。

比亚迪销售网络由国内的销售部门和海外各国的子公司组成。国内的销售部门和海外的子公司同步开发新客户并维护客户关系,并成立包括工程技术、品质管理和项目协调相关人员在内的团队,协助产品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④结算模式

比亚迪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以大客户为主,大客户一般会获得1-6个月的账期,每月结算一次货款;公司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采购结算方式主要为月结,支付方式为现汇、银票不同比例的组合。

(4)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比亚迪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的主要外购部件和材料为一些电子类元器件,如印刷线路板,连接器等,该等电子元器件主要向客户指定的第三方进行采购。原材料供应渠道稳定、有多年合作经验。

(5)产能、产量情况

比亚迪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包括消费电子、新型智能、新能源汽车等业务,由于种类繁多,每种部件生产的产能产量各异,根据机型不同组装标准也不同,难以按统一的标准界定,因此公司近年来采取以销售收入作为统一口径对外披露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的经营情况。2024年,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596.09亿元,同比增长34.60%。

3、主要供应商及客户情况

(1)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2022-2024年,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分别为8,191,627.40万元、8,813,179.20万元和9,581,681.00万元,占当年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08%、20.17%和16.29%,总体占比较低,供应商采购相对分散,具体如下:

图表5-14:发行人2024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2024年度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供应商一 5,592,049.40 9.87%

供应商二 1,166,846.30 2.06%

供应商三 994,726.30 1.76%

供应商四 936,587.40 1.65%

供应商五 891,471.60 1.57%

合计 9,581,681.00 16.92%

图表5-15:发行人2023年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2023年度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供应商一 4,248,151.30 9.72%

供应商二 1,696,219.40 3.88%

供应商三 1,018,488.00 2.33%

供应商四 943,317.70 2.16%

供应商五 907,002.80 2.08%

合计 8,813,179.20 20.17%

图表5-16:发行人2022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2022年度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供应商一 3,873,701.20 10.44%

供应商二 1,831,110.80 4.94%

供应商三 863,238.60 2.33%

供应商四 847,722.20 2.28%

供应商五 775,854.60 2.09%

合计 8,191,627.40 22.08%

(2)发行人前五大客户情况

2022-2024年,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分别为8,002,501.50万元、10,448,288.60万元和14,261,355.30万元,占当年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86%、17.34%和18.35%,总体占比较低,客户销售相对分散,具体如下:

图表5-17:发行人2024年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24年度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客户一 9,856,116.80 12.68%

客户二 1,610,306.40 2.08%

客户三 1,063,651.10 1.37%

客户四 927,026.90 1.19%

客户五 804,254.10 1.03%

合计 14,261,355.30 18.35%

图表5-18:发行人2023年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23年度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客户一 6,338,775.80 10.52%

客户二 1,238,904.00 2.06%

客户三 1,041,960.60 1.73%

客户四 1,018,687.80 1.69%

客户五 809,960.40 1.34%

合计 10,448,288.60 17.34%

图表5-19:发行人2022年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22年度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客户一 4,776,043.20 11.26%

客户二 1,155,538.50 2.72%

客户三 909,134.40 2.14%

客户四 620,301.40 1.46%

客户五 541,484.00 1.28%

合计 8,002,501.50 18.86%

4、销售区域情况

在汽车领域,比亚迪紧抓历史性发展机遇,加速乘用车业务全球化布局,海外乘用车销量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在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领域,比亚迪是,依托电子信息技术、AI技术、5G和物联网技术、热管理技术、新材料技术、精密模具技术和数字化制造技术等核心优势,为全球客户提供一站式产品解决方案。

2024年在发行人实现的77,710,245.50万元营业收入,来自境内的业务收入达到55,521,768.20万元,占比71.45%,来自境外的业务收入达到22,188,477.30万元,占比28.55%。

图表5-20:发行人分区域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区域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 55,521,768.20 71.45% 44,209,385.40 73.40%

境外 22,188,477.30 28.55% 16,022,150.00 26.6%

九、发行人主要在建、拟建设项目及投资规划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如下:

图表5-21:截至2024年12月末主要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截至2024年末余额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工程进度 资金来源

华南工业园 3,115,670.00 596,113.40 51% 建设中 自筹资金

华东工业园 3,768,243.60 338,829.70 60% 建设中 自筹资金

西北工业园 1,778,886.90 68,337.30 72% 建设中 自筹资金

华中工业园 1,281,481.60 60,708.10 69% 建设中 自筹资金

西南工业园 1,256,099.50 50,231.10 85% 建设中 自筹资金

其他工业园 733,263.80 212,901.50 68% 建设中 自筹资金

合计 11,933,645.40 1,327,121.10

十、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

展望二零二五年,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快演进,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加深。中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但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不变,国内经济回升向好的坚实基础不变。国家正以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持续为二零二五年经济高质量发展添柴加薪。踏入新一年,汽车行业作为扩大内需重点的发力方向,继续暖风频传。一月,国家商务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扩大了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预期加大力度的补贴将进一步释放国内新能源汽车需求及缓解汽车市场价格竞争,助力推动汽车消费市场的复苏。同月,国家发改委及财政部发布《关于二零二五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对汽车及数码产品更新换代给予补贴,为消费市场注入新活力。此外,二零二五年,人工智能浪潮方兴未艾,逐渐进入日常生活应用,其中,人工智能与汽车领域开始融合,助力智能驾驶、智能座舱广泛普及。随着中国汽车开启全民智驾时代,自主品牌凭借高效的市场反应、领先的技术储备、完善的产品布局,把握智能化浪潮,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行业将昂首步入新一轮增长周期,渗透率有望再突破。

(一)汽车及电池业务

2025年,公司将坚定发展战略,强化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紧跟市场趋势,坚持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推进多品牌矩阵建设;加速业务出海进程,以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全面实力,为全球消费者提供卓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助力中国汽车产业引领全球新能源汽车变革。

1、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智电融合引领新能源汽车下半场

公司将持续深化新能源汽车电动化、智能化核心技术研发,以创新技术推动产品升级,夯实电动化技术护城河,引领行业智能化新变革。电动化领域,公司正式发布“超级e平台”,推出闪充电池、3万转电机和全新一代车规级碳化硅功率芯片,核心三电全维升级,实现兆瓦级(1,000kW)充电功率,开启“油电同速”新时代。智能化领域,公司切实落实“整车智能”战略,形成“天神之眼”技术矩阵。凭借中国最大的车云数据库、全球最大的工程师团队和全球最大规模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制造基地三大优势,公司进一步推出“全民智驾”战略,推动智能化技术普及,让高阶智驾人人可享,引领汽车行业智能化变革。

2、技术赋能产品价值提升,品牌高端化战略持续推进

本集团致力于以颠覆性技术的应用,满足消费者对于安全、智能、便利、环保等方面的深层次用车需求,从而实现品牌力的提升,完善品牌高端化战略布局,并不断推出更多细分市场车型,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持续提升本集团的汽车市场份额。

3、海外业务多领域推进,加速全球汽车行业绿色转型升级

本集团凭借新能源技术与产品实力的领先优势,持续拓宽产品矩阵,加速完善海外多区域产能布局及销售网络搭建,进一步提升自有出口运力,继续携手合作伙伴深耕海外各市场,为全球消费者提供差异化、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

4、创新为驱动,助力新能源相关领域绿色转型升级

本集团继续为不同国家和地区带来可持续、零污染、智能化的公共交通解决方案,通过行业领先的创新技术,推出受市场认可的零排放高质量绿色环保公共交通产品及服务,促进低碳社会快速普及健康发展。

城市轨道交通领域,本集团将在绿色低碳、智能智慧、集成高效等方面不断创新,不断开拓城市应用和国际合作,助力城市打造低碳交通,实现绿色智能交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次充电电池方面,本集团将继续提升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积极推进新技术应用及产品升级;进一步拓展客户基础,持续扩大国内外业务范围,拓展市场份额,推动相关业务持续发展。光伏业务方面,本集团将积极紧抓市场发展趋势,着力推动技术突破,完善产品升级转型,满足在绿色趋势下国内外对光伏装机的旺盛需求,以高质量产品应对行业百变。

(二)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作为全球领先的高科技创新产品提供商,本集团将持续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及高端制造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垂直整合优势,全方位深化大客户战略合作,积极抢占市场机遇。消费电子业务方面,AI浪潮持续深化,赋能功能创新,AI应用加速在端侧落地,成为驱动消费电子行业新一轮换机周期的核心动力。海外大客户方面,本集团将持续深挖海外大客户的核心业务潜力,积极拓展产品品类,进一步提高产品份额及扩大业务规模。安卓业务方面,本集团继续深化与客户在高端产品的战略合作,紧密配合客户的业务发展需求,全力支持客户产品的迭代和升级。

新型智能产品业务方面,本集团完成自主移动物流机器人AMR的开发,并开始应用于本集团自身制造场景。本集团在AI数据中心领域持续投入大量的研发资源,已形成包含AI服务器、液冷系统、电源管理、高速通讯的全面产品布局,为本集团打开了广阔的增长空间。依托强大的技术平台优势,本集团已针对AI机器人的多个核心零部件及系统整机进行全面布局。未来,本集团依托世界一流的研发实力、全球化布局和垂直整合优势,将持续开拓高增长潜力的新品类和新市场,实现业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分析

(一)行业分析及回顾

1、汽车及电池业务

二零二四年,全球经济呈现缓慢复苏态势,但地缘政治冲突频发,加剧全球经济碎片化,保护主义上升给国际贸易增添诸多不确定性。同时,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转向带来的巨大外溢效应,扰动各国经济运行。在此复杂的外部环境作用下,不同经济体表现分化。亚洲新兴市场发展成为全球经济的主引擎。其中,中国经济增速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名列前茅。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二零二四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顺利实现同比增长5.0%。国内经济平稳增长,以新质生产力为代表的新经济蓬勃发展,但国内有效需求不足,新旧动能转换存在阵痛,房地产和地方债务风险化解的压力,都给各行各业的发展带来一定挑战。

二零二四年,中国汽车产业继续发挥着作为中国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的重要作用,韧性和活力彰显。年初伊始,中国汽车市场面临库存高、消费弱的困难和日益加剧的行业竞争,供给端和销售端均呈现较大的压力。但同时,各车企持续迭代出新,提升产品质量、丰富产品功能,以满足更多消费者的需求,叠加国家“两新”政策和地方补贴落实发力,共同激发了车市终端消费活力,汽车市场稳中向好。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二零二四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达到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及4.5%,产销量再创新高,连续十六年稳居全球第一。在这一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取得耀眼成绩,产销实现突破,跨越了年度1,000万里程碑,全年产销分别达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大幅增长34.4%和35.5%,连续十年位居全球第一,巩固了中国新能源汽车规模化、全球化的高质量发展势头。新能源汽车作为一张亮丽的“中国名片”亦带来了中国汽车市场结构和全球汽车产业发展格局的重塑。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乘联分会的数据,二零二四年中国新能源乘用车零售年渗透率高达47.6%,同比增加12个百分点,下半年更是连续5个月渗透率突破50%,电动化趋势势不可挡,新老交替格局加速演变。同时,中国自主品牌亦借助新能源赛道的异军突起,在科技与智能的双赋能下,品牌份额持续扩大,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二零二四年中国品牌乘用车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达到65.2%,同比增长9.2个百分点。在满足国内需求的同时,中国自主品牌亦受到海外消费者的青睐,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二零二四年中国汽车出口量升至585.9万辆,同比增长达19.3%,成功蝉联全球汽车出口第一大国,中国汽车在海外市场站稳脚跟,为推动全球汽车发展贡献积极力量。其中,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再创新高,达128.4万辆,同比增长6.7%,为全球汽车产业的转型提供强大支撑。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亦为推动全球绿色转型的重要一环。二零二四年,中国政府顺应汽车产业发展趋势,制定并实施一系列支持政策,旨在持续提升新能源汽车及智能汽车的发展优势。三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全国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引导行业有序竞争,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四月,商务部、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对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范围和标准、补贴申报、审核和发放等做出明确指导,促进老旧车辆淘汰更新,有利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普及,同时推动节能减排和汽车产业升级。五月,工信部等五部门宣布开展二零二四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环境,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在下沉市场进一步渗透。同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利好新能源汽车市场扩容,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七月,发改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八月,商务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加大中央资金支持力度,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此外,《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进入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联合体基本信息》、《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等政策,意在支持L3级别(有条件自动驾驶)自动驾驶汽车的上路通行和量产落地,推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促进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次充电电池方面,二零二四年,随着新一轮智能手机换机周期到来,消费类电子行业迎来复苏,带动上游电池需求上升。储能方面,受益于全球多国陆续出台的利好政策以及能源结构转型的加速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不断突破,储能需求持续,市场活跃度高企。光伏方面,全球光伏装机需求及产业规模持续增长,但行业供需矛盾及海外市场贸易保护加剧导致终端产品价格呈下行趋势,产业链各环节盈利面临一定挑战。

2、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二零二四年,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加速迭代及过去积压的换机需求逐步释放,消费电子市场需求有所回升。在新兴市场强势增长及高端机型升级趋势的驱动下,全球智能手机市场需求于二零二四年迎来复苏。根据市场研究机构IDC的统计,二零二四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上升6.4%至12.4亿部;而中国智能手机出货量在经历了两年的下跌后,录得同比增长5.6%至2.86亿部。PC方面,全球PC市场出货量上升1.0%至2.63亿部。Canalys的数据显示,二零二四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约1.48亿部,同比上升9.2%。在AI、5G通信和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驱动下,新型智能产品的应用场景不断拓展,用户需求持续升级,市场规模稳步扩大。AI数据中心是智能时代承载算力的关键基础设施,为大模型训练和推理提供算力支撑。随着全球下游企业对云厂商大模型使用量持续提升,企业大力投入AI数据中心,带动AI服务器、热管理、电源管理等AI数据中心设备的需求强劲增长。TrendForce指出,大型云端服务供应商及品牌对于高阶AI服务器需求强劲,预估二零二四年AI服务器产值达2,050亿美元,产值占整体服务器市场的67%。

十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行业地位

发行人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先行者和领导者,凭借精准的战略布局、领先的技术实力、前瞻的市场洞察、完善的产业体系,大众化市场领导地位进一步夯实,品牌高端化成效显著,汽车业务出海亦全面提速,为中国汽车产业打开新的市场窗口和国际化机遇。在新能源汽车逐步成为主流趋势的背景下,发行人勤耕不辍,持续推出一系列极具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并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达成第1,000万辆新能源汽车下线的新里程碑,推动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加速提升,助力行业更深层次变革,实现业务的长足发展。根据中汽协数据,二零二四年发行人新能源汽车销量在高基数的基础上同比增长超40%,市占率进一步提升至33.2%,同比增长1.3个百分点。二零二四年,发行人蝉联中国汽车市场车企销量冠军、中国汽车市场品牌销量冠军和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销量冠军。

(二)竞争优势

发行人秉持“技术为王、创新为本”的发展理念,致力于用技术创新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业务横跨汽车、电子、新能源和轨道交通四大产业。

新能源汽车领域,发行人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先行者和领导者,拥有庞大技术研发团队和强大科技创新能力,开发出一系列全球领先的前瞻性技术,打造出长期、可持续的核心竞争优势。在汽车电动化上半场,发行人坚持纯电动及插电式混合动力“两条腿、齐步走”,以全球领先的电动化技术持续引领市场。在汽车智能化下半场,发行人贯彻整车智能战略,依托自身完善的产品矩阵、百万级的销售体量以及强大的研发落地能力,率先推动智驾技术全面普及,引领汽车行业智能化变革。发行人凭借在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等关键领域的核心技术,实现新能源汽车在安全保护、动力性能和能源消费等方面的多重跨越,加速推动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进程。

在已建立起全球领先的技术优势的基础之上,发行人积极布局产业链关键环节,具备显著的成本优势。此外,为满足日益增长的产品需求,发行人快速提升整车及关键零部件领域产能,亦建立起领先的规模优势。

凭借技术、成本、规模等各方面优势,发行人未来将继续致力于新能源汽车技术突破创新和产品推广,积极推进传统燃油车转向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变革。发行人将通过“7+4”全市场战略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全方位拓展,应用范围覆盖7大常规领域,即私家车、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道路客运、城市商品物流、城市建筑物流,4大特殊领域,即仓储、矿山、港口和机场,实现新能源汽车对道路交通运输的全覆盖。同时,集团也将结合新能源汽车的优势和自主品牌强势崛起的契机,在全球范围内加推更多车型,进一步丰富新能源汽车产品线,提升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推动发行人始终走在全球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和产品应用的最前沿。目前,发行人新能源汽车产品已遍及全球6大洲、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超过400个城市。

此外,比亚迪发挥集成创新和长期积累综合技术优势,将电动车产业链延伸到轨道交通领域,推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运量“云轨”和低运量“云巴”,为全球城市治理交通拥堵提供有效方案。

第六章发行人财务状况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发行人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2025年1-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该等审计报告全文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发行人对相关事项已作详细说明。除特别说明外,本募集说明书中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度所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分别来源于2022、2023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发行人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分别对其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0592504_HO3、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60592504_HO3号、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13328_H01号。发行人近三年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在阅读下面会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公司上述经审计的审计报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公司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2022-2024年比亚迪股份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比亚迪股份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比亚迪股份财务报表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二、近三年发行人合并报表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一)2022年度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无。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3、前期重大差错更正

无。

(二)2023年度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无。

2、会计估计变更

长期资产折旧/摊销年限变更。由于新能源汽车技术升级迭代持续加快,对应动力电池在产品结构及性能等方面的要求不断升级。原先部分技术平台下的动力电池生产设备已经无法满足新产品的生产,其寿命已经低于原有折旧年限。为了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比亚迪股份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比亚迪股份根据自身固定资产的使用现状和使用寿命,上述动力电池长期资产折旧/摊销年限由5年变更为3年。

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已于2023年3月28日经比亚迪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本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比亚迪股份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2023年度增加长期资产折旧/摊销人民币3,347,006千元,减少净利润和归母净利润人民币2,796,731千元。

3、前期重大差错更正

无。

(三)2024年度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财务报表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比亚迪将原列示于“销售费用”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改为列示于“营业成本”,相应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比较数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比亚迪将原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的衍生金融工具改为单独列报,相应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比较数据。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年度 会计科目 会计政策变更前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后

本年发生额 本年发生额 本年发生额

2024年 营业成本 61,367,567.90 1,237,093.70 62,604,661.60

销售费用 3,645,625.40 (1,237,093.70) 2,408,531.70

年度 会计科目 会计政策变更前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后

本年发生额 本年发生额 本年发生额

2023年 营业成本 48,055,835.00 984,059.50 49,039,894.50

销售费用 2,521,139.50 (984,059.50) 1,537,080.00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无。

三、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一)2022年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2年,比亚迪合并范围新增247家子公司,注销22家子公司。

(二)2023年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3年,比亚迪合并范围新增285家子公司,注销21家子公司。

(三)2024年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4年,比亚迪合并范围新增55家子公司,处置2家子公司。

(四)2025年1-3月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5年1-3月,比亚迪合并范围新增10家子公司,注销4家子公司。

四、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图表6-1: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货币资金 11,740,672.60 10,273,873.40 10,909,440.80 5,147,126.30

交易性金融资产 3,598,422.90 4,051,149.60 954,278.90 2,061,538.60

衍生金融资产 11,810.60 3,509.30 1,976.10 1,154.40

应收账款 5,318,276.70 6,229,898.80 6,186,601.90 3,882,849.40

应收款项融资 573,678.50 1,044,996.60 556,492.40 1,289,428.40

预付款项 518,225.00 397,402.30 221,541.30 822,356.70

其他应收款 363,475.50 361,603.00 275,791.20 191,000.90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959.10 39,247.20 - -

存货 15,437,361.60 11,603,623.70 8,767,674.80 7,910,719.90

合同资产 140,681.00 141,054.10 266,031.90 1,355,299.8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140,548.20 1,137,948.00 750,835.10 105,256.20

其他流动资产 2,148,311.20 1,772,918.40 1,321,480.20 1,313,620.10

流动资产合计 40,999,422.90 37,057,224.40 30,212,144.60 24,080,350.70

长期应收款 1,000,638.60 1,020,613.40 823,819.00 111,863.70

长期股权投资 1,963,066.80 1,908,249.60 1,764,721.20 1,548,540.2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26,883.80 850,109.30 532,728.30 441,858.4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89,235.20 265,524.50 269,637.40 214,714.00

投资性房地产 5,980.10 6,022.80 8,251.00 8,500.50

固定资产 26,981,410.60 26,228,730.20 23,090,382.00 13,188,036.90

在建工程 2,566,882.80 1,995,434.30 3,472,619.60 4,462,193.50

使用权资产 1,024,750.40 1,057,507.20 967,895.60 313,732.70

无形资产 4,014,395.70 3,842,392.50 3,723,626.10 2,322,349.70

开发支出 85,998.80 50,803.80 54,100.00 168,300.00

商誉 442,757.10 442,757.10 442,757.10 6,591.40

长期待摊费用 481,280.00 500,671.70 406,252.90 45,810.80

递延所得税资产 930,876.80 855,949.20 658,442.20 368,690.5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439,134.90 2,253,595.50 1,527,390.00 2,104,531.6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3,053,291.60 41,278,361.10 37,742,622.40 25,305,713.90

资产总计 84,052,714.50 78,335,585.50 67,954,767.00 49,386,064.60

短期借款 1,314,478.50 1,210,327.20 1,832,321.60 515,309.80

衍生金融负债 - 199.30 771.30 5,460.50

应付票据 188,961.50 238,399.60 405,331.40 332,841.90

应付账款 25,077,281.10 24,164,342.40 19,442,981.70 14,043,731.00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4,614,108.50 4,372,958.50 3,469,851.00 3,551,657.10

应付职工薪酬 2,171,417.50 2,184,319.60 1,713,883.60 1,203,701.10

应交税费 747,656.70 1,009,691.20 785,232.40 432,639.40

其他应付款 14,346,621.50 14,498,919.70 16,497,284.90 12,212,384.10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预计负债 387,104.40 354,716.50 262,032.50 128,745.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00,095.00 1,022,257.50 774,049.10 646,482.80

其他流动负债 531,982.80 542,386.10 182,927.60 261,503.20

流动负债合计 50,579,707.50 49,598,517.60 45,366,667.10 33,334,456.10

长期借款 633,914.50 825,778.60 1,197,513.90 759,359.60

租赁负债 964,309.20 987,596.70 884,718.60 261,727.40

长期应付款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0,017.40 278,748.40 395,083.60 201,853.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7,008,609.40 6,776,123.30 5,064,572.50 2,689,684.80

非流动负债合计 8,856,850.50 8,868,247.00 7,541,888.60 3,912,624.80

负债合计 59,436,558.00 58,466,764.60 52,908,555.70 37,247,080.90

股本 303,906.60 290,926.60 291,114.30 291,114.30

其他权益工具 1,500,000.00 1,489,444.20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1,500,000.00 1,489,444.20 - -

资本公积 9,956,947.30 6,067,940.60 6,204,177.40 6,170,589.30

减:库存股 72,396.80 72,396.80 126,694.40 180,992.00

其他综合收益 119,771.40 144,061.60 60,366.30 42,833.20

专项储备 3,060.60 2,946.10 2,237.00 1,207.80

盈余公积 737,408.70 737,408.70 737,408.70 683,854.10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10,787,434.40 9,864,779.40 6,712,397.20 4,094,323.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3,336,132.20 18,525,110.40 13,881,006.50 11,102,929.90

少数股东权益 1,280,024.30 1,343,710.50 1,165,204.80 1,036,053.8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616,156.50 19,868,820.90 15,046,211.30 12,138,983.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4,052,714.50 78,335,585.50 67,954,767.00 49,386,064.60

图表6-2: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7,036,044.80 77,710,245.50 60,231,535.40 42,406,063.50

其中:营业收入 17,036,044.80 77,710,245.50 60,231,535.40 42,406,063.50

二、营业总成本 16,285,040.10 73,793,994.70 56,768,113.20 40,118,733.20

其中:营业成本 13,617,538.50 62,604,661.60 49,039,894.50 35,832,951.20

税金及附加 327,336.70 1,475,240.20 1,034,962.80 726,711.00

销售费用 618,112.10 2,408,531.70 1,537,080.00 854,684.40

管理费用 490,586.80 1,864,466.10 1,346,170.80 1,000,737.00

研发费用 1,422,300.60 5,319,474.50 3,957,494.50 1,865,445.30

财务费用 -190,834.60 121,620.60 -147,489.40 -161,795.70

其中:利息费用 60,146.00 209,378.10 182,760.50 131,635.00

利息收入 57,396.00 248,375.60 279,619.50 182,961.70

加:其他收益 329,816.70 1,405,165.00 525,345.90 172,113.6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9,673.00 229,147.50 163,514.10 -79,190.3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7,747.60 146,895.40 127,745.50 -68,588.5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16.90 -741.10 - -2,271.9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4,626.90 53,193.30 25,774.00 12,609.8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369.40 -155,331.50 -157,961.20 -98,952.1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0,981.20 -387,167.70 -218,821.90 -138,645.8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94.20 -12,652.70 9,036.40 -1,083.6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02,064.90 5,048,604.70 3,810,309.50 2,154,181.90

加:营业外收入 58,588.20 125,157.60 71,137.00 52,697.40

减:营业外支出 41,564.80 205,694.60 154,582.80 98,906.4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19,088.30 4,968,067.70 3,726,863.70 2,107,972.90

减:所得税费用 174,774.30 809,273.70 592,456.70 336,662.5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44,314.00 4,158,794.00 3,134,407.00 1,771,310.40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44,314.00 4,158,794.00 3,134,407.00 1,771,310.4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4,191.70 84,339.80 18,402.80 54,623.00

七、综合收益总额 920,122.30 4,243,133.80 3,152,809.80 1,825,933.40

图表6-3: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699,395.40 77,434,739.50 57,270,479.80 41,320,922.60

收到的税费返还 502,270.00 1,207,392.50 1,516,544.70 762,816.2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81,425.60 2,839,631.00 2,394,785.80 2,054,259.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883,091.00 81,481,763.00 61,181,810.30 44,137,998.7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521,816.20 48,986,624.10 31,343,321.00 22,084,250.4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326,515.60 11,706,758.40 8,428,790.80 5,351,972.8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56,034.40 5,269,713.20 2,952,835.90 1,853,718.8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20,628.70 2,173,280.00 1,484,360.10 764,291.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024,994.90 68,136,375.70 44,209,307.80 30,054,233.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8,096.10 13,345,387.30 16,972,502.50 14,083,765.7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465.00 12,875.50 - 1,377.9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0,028.70 46,921.70 19,240.90 12,933.30

处置合联营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389.80 12,261.70 9,58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2,425.40 106,801.60 47,079.30 26,823.7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200.00 777.60 7,384.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8,950.50 1,371,251.10 2,224,582.40 1,280,349.4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75,069.60 1,540,017.30 2,310,548.30 1,331,064.3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727,648.70 9,735,976.80 12,209,350.90 9,745,686.20

投资支付的现金 69,199.90 366,625.90 208,495.30 1,057,290.8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28,382.10 12,543.70 1,407,776.9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3,811.00 4,333,099.10 1,051,289.60 2,587,687.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49,041.70 14,448,245.50 14,876,912.70 13,390,664.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73,972.10 -12,908,228.20 -12,566,364.40 -12,059,599.7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022,197.10 9,800.00 9,800.00 50,762.5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4,700.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17,571.30 3,766,366.60 4,530,408.30 2,763,594.8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296,000.00 - -

发行其他权益工具收到的现金 - 1,489,444.2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555.80 2,823.30 303,147.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39,768.40 5,572,166.60 4,543,031.60 3,117,504.6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25,359.20 5,010,369.50 2,723,093.90 4,404,889.4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7,746.90 1,005,108.10 410,161.70 163,285.2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41,506.60 12,729.70 7,946.40

支付的其他权益工具利息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6,635.70 583,443.70 128,063.30 498,198.30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赎回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9,741.80 6,598,921.30 3,261,318.90 5,066,372.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00,026.60 -1,026,754.70 1,281,712.70 -1,948,868.3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2,056.40 -35,924.70 45,078.00 60,962.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96,207.00 -625,520.30 5,732,928.80 136,259.7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225,654.20 10,851,174.50 5,118,245.70 4,981,986.0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621,861.20 10,225,654.20 10,851,174.50 5,118,245.70

图表6-4: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货币资金 6,599,572.50 3,079,498.90 1,492,298.10 749,051.50

交易性金融资产 531,607.40 528,551.40 30,048.70 30,046.20

应收账款 58,980.60 236,334.70 164,273.00 155,688.50

应收票据 - - - -

应收款项融资 296.70 3,464.00 1,579.60 321.50

预付款项 1,616.60 1,435.70 1,248.50 1,007.50

其他应收款 2,654,021.10 3,295,300.50 2,641,073.50 583,539.70

存货 22,459.90 18,654.50 5,157.10 3,755.90

其他流动资产 13,044.00 12,691.00 1,313.40 -

流动资产合计 9,881,598.80 7,175,930.70 4,336,991.90 1,523,410.80

长期股权投资 7,180,443.10 6,931,208.80 5,956,512.00 5,489,571.5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82,395.20 517,415.30 490,209.70 402,653.6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44,512.60 145,619.20 119,597.40 76,930.40

投资性房地产 5,033.00 5,073.20 5,234.10 5,395.00

固定资产 70,132.90 70,644.10 75,501.70 82,259.40

在建工程 617.50 435.70 1,439.20 1,390.60

使用权资产 3,554.80 4,153.70 3,489.30 -

无形资产 141,380.00 155,896.70 67,162.20 41,223.40

其他非流动资产 6,704.80 7,979.90 3,350.60 2,228.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8,034,773.90 7,838,426.60 6,722,496.20 6,101,651.90

资产总计 17,916,372.70 15,014,357.30 11,059,488.10 7,625,062.70

短期借款 - - - 150,091.70

应付票据 - - 210.20 229.10

应付账款 23,999.00 202,474.20 147,243.10 126,490.40

合同负债 1,641.40 1,689.80 2,170.20 4,607.10

应付职工薪酬 5,409.50 5,788.80 6,176.70 5,794.90

应交税费 591.10 669.00 275.00 501.90

其他应付款 4,278,700.50 5,223,591.00 2,951,151.50 147,722.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10,908.20 269,793.70 428,702.70 435,294.20

其他流动负债 67.20 10,630.90 282.10 80.70

流动负债合计 4,721,316.90 5,714,637.40 3,536,211.50 870,812.20

长期借款 68,000.00 209,250.00 475,250.00 420,287.30

应付债券 - - - -

租赁负债 403.70 897.80 1,657.3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713.50 22,765.60 23,140.70 31,266.60

其他非流动负债 948.60 952.50 6,250.10 81.80

非流动负债合计 85,065.80 233,865.90 506,298.10 451,635.70

负债合计 4,806,382.70 5,948,503.30 4,042,509.60 1,322,447.90

股本 303,906.60 290,926.60 291,114.30 291,114.30

其他权益工具 1,500,000.00 1,489,444.20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1,500,000.00 1,489,444.20 - -

资本公积 9,631,801.50 5,631,249.20 5,686,574.40 5,656,797.50

减:库存股 72,396.80 72,396.80 126,694.40 180,992.00

其他综合收益 82,958.00 106,614.80 90,111.40 76,031.00

盈余公积 168,097.80 168,097.80 168,097.80 114,543.20

未分配利润 1,495,622.90 1,451,918.20 907,775.00 345,120.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3,109,990.00 9,065,854.00 7,016,978.50 6,302,614.8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109,990.00 9,065,854.00 7,016,978.50 6,302,614.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916,372.70 15,014,357.30 11,059,488.10 7,625,062.70

图表6-5: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8,292.50 428,096.50 274,395.60 770,700.60

其中:营业收入 48,292.50 428,096.50 274,395.60 770,700.60

二、营业总成本 48,446.50 408,607.90 269,589.20 644,181.70

其中:营业成本 41,901.50 375,830.50 231,168.50 604,130.30

税金及附加 756.40 1,919.00 1,529.10 1,318.40

销售费用 555.80 2,194.80 1,576.80 1,079.00

管理费用 6,873.30 50,213.00 25,504.90 23,664.70

研发费用 6,390.20 23,159.90 15,999.10 10,266.80

财务费用 -8,030.70 -44,709.30 -6,189.20 3,722.50

其中:利息费用 13,352.40 15,729.30 24,730.70 50,153.40

利息收入 24,876.30 64,144.50 33,992.50 44,796.60

加:其他收益 243.20 4,323.80 3,781.70 888.5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4,383.20 1,430,881.00 914,438.90 195,085.1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4,070.70 127,176.50 116,089.10 58,274.6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949.50 17,782.00 20,685.70 46,708.7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27.50 4,581.10 -7,413.40 658.0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80 -63,826.20 -7.30 -13.5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6.30 20.00 66.60 -43.6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6,689.90 1,413,250.30 936,358.60 369,802.10

加:营业外收入 1,730.80 1,973.30 2,900.90 1,394.90

减:营业外支出 1,035.70 3,907.40 3,413.10 905.5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7,385.00 1,411,316.20 935,846.40 370,291.50

减:所得税费用 836.70 -5,879.40 -12,814.90 6,229.9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6,548.30 1,417,195.60 948,661.30 364,061.6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3,656.70 16,503.40 14,080.40 55,018.10

七、综合收益总额 12,891.60 1,433,699.00 962,741.70 419,079.70

图表6-6: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28,473.43 405,558.90 297,411.40 1,095,068.80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80.90 290.00 9,096.7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552.92 750,356.20 647,432.70 1,073,716.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6,026.35 1,156,496.00 945,134.10 2,177,881.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6,961.07 316,230.30 214,985.30 896,077.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539.71 44,554.40 44,661.50 35,796.30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13.55 2,204.10 1,534.10 2,160.9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8,374.61 177,961.40 36,703.00 341,763.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1,088.94 540,950.20 297,883.90 1,275,798.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5,062.59 615,545.80 647,250.20 902,083.7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5,795.87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98,970.80 153,445.00 3,227.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68.38 226.30 5,298.00 2,438.2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34,698.30 2,802.3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980.60 2,493.50 1.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864.25 869,876.00 164,038.80 5,667.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2,485.12 174,697.10 34,132.00 22,184.40

投资支付的现金 215,697.43 653,998.60 420,989.80 964,349.6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6,000.00 1,396,397.90 4,562.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8,182.55 1,354,695.70 1,851,519.70 991,096.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2,318.30 -484,819.70 -1,687,480.90 -985,429.4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007,497.11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 481,250.00 64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的现金 - 1,489,444.2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06,028.10 2,239,529.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07,497.11 3,395,472.30 2,720,779.00 64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26,000.00 580,000.00 1,316,158.4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3,263.36 917,039.00 361,658.80 97,244.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53.83 329,554.90 2,112.50 181,707.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217.18 1,972,593.90 943,771.30 1,595,110.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93,279.93 1,422,878.40 1,777,007.70 -955,110.3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081.45 -671.40 -4.60 3,625.5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28,980.49 1,552,933.10 736,772.40 -1,034,830.5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34,902.25 1,481,969.60 745,197.20 1,780,027.7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563,882.74 3,034,902.70 1,481,969.60 745,197.20

五、资产结构分析

图表6-7:近三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资产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273,873.40 13.12% 10,909,440.80 16.05% 5,147,126.30 10.42%

交易性金融资产 4,051,149.60 5.17% 954,278.90 1.40% 2,061,538.60 4.17%

衍生金融资产 3,509.30 0.00% 1,976.10 0.00% 1,154.40 0.00%

应收账款 6,229,898.80 7.95% 6,186,601.90 9.10% 3,882,849.40 7.86%

应收款项融资 1,044,996.60 1.33% 556,492.40 0.82% 1,289,428.40 2.61%

预付款项 397,402.30 0.51% 221,541.30 0.33% 822,356.70 1.67%

其他应收款 361,603.00 0.46% 275,791.20 0.41% 191,000.90 0.39%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9,247.20 0.05% - - - -

存货 11,603,623.70 14.81% 8,767,674.80 12.90% 7,910,719.90 16.02%

合同资产 141,054.10 0.18% 266,031.90 0.39% 1,355,299.80 2.7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137,948.00 1.45% 750,835 1.10% 105,256.20 0.21%

其他流动资产 1,772,918.40 2.26% 1,321,480.20 1.94% 1,313,620.10 2.66%

流动资产合计 37,057,224.40 47.31% 30,212,144.60 44.46% 24,080,350.70 48.76%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1,020,613.40 1.30% 823,819.00 1.21% 111,863.70 0.23%

长期股权投资 1,908,249.60 2.44% 1,764,721.20 2.60% 1,548,540.20 3.1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50,109.30 1.09% 532,728.30 0.78% 441,858.40 0.8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65,524.50 0.34% 269,637.40 0.40% 214,714.00 0.43%

投资性房地产 6,022.80 0.01% 8,251.00 0.01% 8,500.50 0.02%

固定资产 26,228,730.20 33.48% 23,090,382.00 33.98% 13,188,036.90 26.70%

在建工程 1,995,434.30 2.55% 3,472,619.60 5.11% 4,462,193.50 9.04%

使用权资产 1,057,507.20 1.35% 967,895.60 1.42% 313,732.70 0.64%

无形资产 3,842,392.50 4.91% 3,723,626.10 5.48% 2,322,349.70 4.70%

开发支出 50,803.80 0.06% 54,100.00 0.08% 168,300.00 0.34%

商誉 442,757.10 0.57% 442,757.10 0.65% 6,591.40 0.01%

长期待推费用 500,671.70 0.64% 406,252.90 0.60% 45,810.80 0.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855,949.20 1.09% 658,442.20 0.97% 368,690.50 0.75%

其他非流动资产 2,253,595.50 2.88% 1,527,390.00 2.25% 2,104,531.60 4.26%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278,361.10 52.69% 37,742,622.40 55.54% 25,305,713.90 51.24%

资产总计 78,335,585.50 100.00% 67,954,767.00 100.00% 49,386,064.60 100.00%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组成,近三年末的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0.42%、16.05%、13.12%;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7.86%、9.10%、7.95%;存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6.02%、12.90%、14.81%。

公司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占比较高,近三年末的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70%、33.98%、33.48%,占比呈现上升趋势。具体资产结构分析如下:

(一)流动资产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近三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24,080,350.70万元、30,212,144.60万元、37,057,224.40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48.76%、44.46%、47.31%。2022年至2024年公司流动资产金额随业务规模的扩张呈上升趋势,占总资产的比重相对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构成。近三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5,147,126.30万元、10,909,440.80万元、10,273,873.4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0.42%、16.05%和13.12%。2023年末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5,762,314.50万元,同比涨幅111.95%,主要原因是新能源汽车销量激增,达302.44万辆,同比增长67.79%。2024年末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635,567.40万元,同比降幅5.83%,变动较小。

截至2022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5,147,126.30万元,其中受限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16,717.10万元,占货币资金比例为0.32%(其中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8万元的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保证金,另有人民币16,629.10万元为信用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受限性质)。

截至2023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0,909,440.80万元,其中受限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12,412.40万元,占货币资金比例为0.11%(受限原因主要为保证金及专款专用)。

截至2024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0,273,873.40万元,其中受限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20,405.70万元,占货币资金比例为1.99%(受限原因主要为保证金及专款专用)。

图表6-8:发行人2023-2024年末货币资金科目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库存现金 95.20 1,213.90

银行存款 6,052,812.30 10,531,835.50

其他货币资金 4,220,965.90 376,391.40

合计 10,273,873.40 10,909,440.80

图表6-9:发行人2023-2024年末受限制的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保证金及专款专用 20,405.70 12,412.40

合计 20,405.70 12,412.40

2、交易性金融资产

近三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规模分别为2,061,538.60万元、954,278.90万元、4,051,149.6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4.17%、1.40%和5.17%。2023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较上年末降低1,107,259.70万元,同比下降53.74%,主要原因是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减少。2024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增长3,096,870.70万元,同比增长324.52%,主要原因是大额存单及其他产品和理财产品增加。

图表6-10:发行人2023-2024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状况

单位: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4年末 2023年末

大额存单及其他产品 2,872,834.90 954,278.90

理财产品 1,178,314.70 -

合计 4,051,149.60 954,278.90

3、应收账款

近三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882,849.40万元、6,186,601.90万元、6,229,898.8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7.86%、9.10%、7.95%。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2,303,752.50万元,同比涨幅59.33%,主要原因是新能源汽车销量上升导致应收账款同比增长。202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43,296.90万元,同比涨幅0.70%,变动幅度较小。

2022年末至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的平均账龄较短,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分别为2,792,749.80万元、5,577,935.00万元、5,352,143.70万元,占同期应收账款总额的71.93%、90.16%、85.91%。

图表6-11:发行人近一年末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24年末

1年以内(含1年) 5,352,143.70

1至2年 705,429.90

2至3年 119,310.50

3年以上 498,718.30

小计 6,675,602.40

减:坏账准备 445,703.60

合计 6,229,898.8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共计人民币211,482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89.11%,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的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共计人民币4,865千元。

4、应收款项融资

近三年末,应收款项融资的规模分别为1,289,428.40万元、556,492.40万元、1,044,996.6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61%、0.82%、1.33%。企业对部分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管理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2023年末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减少732,936.00万元,降幅56.84%,主要是由于主要是由于票据贴现增加所致;2024年末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增加488,504.20万元,增幅87.78%,主要是由于新能源汽车业务增长所致。

5、预付账款

近三年末,公司预付账款分别为822,356.70万元、221,541.30万元、397,402.3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67%、0.33%、0.51%,占比较小。2023年末预付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减少600,815.40万元,同比降幅73.06%,主要是由于材料采购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而减少;2024年末预付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175,861.00万元,同比涨幅79.38%,主要是由于材料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

图表6-12:发行人2023-2024年末预付账款账龄分析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358,428.80 90.19% 193,635.80 87.41%

1年至2年 21,397.50 5.39% 16,115.50 7.28%

2年至3年 7,486.30 1.88% 9,324.00 4.21%

3年以上 10,089.70 2.54% 2,466.00 1.11%

合计 397,402.30 100.00% 221,541.30 100.00%

6、其他应收款

近三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191,000.90万元、275,791.20万元、361,603.00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0.39%、0.41%、0.46%,占比较小。2023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84,790.30万元,涨幅44.39%,主要原因是新能源汽车销量上升带动其他应收款同比增加。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85,811.80万元,涨幅31.11%,主要原因同上。

7、存货

近三年末,公司存货分别为7,910,719.90万元、8,767,674.80万元、11,603,623.7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6.02%、12.90%和14.81%,存货中主要以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占比较高。2023年末存货余额较上年末增加856,954.90万元,同比增长10.83%,主要由于预期产品市场需求增加,企业主动增产;2024年末存货余额较上年末增加2,835,948.90万元,同比增长32.35%,主要原因同上。

图表6-13:发行人2023-2024年末存货账面价值构成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2,034,487.70 17.53% 1,481,225.90 16.89%

在产品 3,717,725.40 32.04% 3,023,600.10 34.49%

库存商品 5,475,149.70 47.18% 3,871,246.00 44.15%

周转材料 376,260.90 3.24% 391,602.80 4.47%

合计 11,603,623.70 100.00% 8,767,674.80 100.00%

图表6-14:发行人2024年末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148,366.20 113,878.50 2,034,487.70

在产品 3,816,686.70 98,961.30 3,717,725.40

库存商品 5,766,709.40 291,559.70 5,475,149.70

周转材料 376,769.60 508.70 376,260.90

合计 12,108,531.90 504,908.20 11,603,623.70

图表6-15:发行人2023年末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539,580.90 58,355.00 1,481,225.90

在产品 3,052,042.80 28,442.70 3,023,600.10

库存商品 4,118,376.10 247,130.10 3,871,246.00

周转材料 393,074.50 1,471.70 391,602.80

合计 9,103,074.30 335,399.50 8,767,674.80

8、合同资产

在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确认为合同资产;后续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转为应收款项。近三年末,合同资产的规模分别为1,355,299.80万元、266,031.90万元、141,054.1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74%、0.39%、0.18%,占比较小。2023年末合同资产较上年末减少1,089,267.90万元,同比下降80.37%,主要原因是合同资产重分类为应收账款;2024年末合同资产较上年末减少124,977.80万元,同比下降46.98%,主要原因同上。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近三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规模分别为105,256.20万元、750,835.10万元、1,137,948.0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21%、1.10%、1.45%。2023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645,578.90万元,同比增长613.34%,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增加;2024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387,112.90万元,同比增长51.56%,主要原因同上。

图表6-16:发行人2023-2024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状况

单位: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4年末 2023年末

大额存单及其他产品 2,872,834.90 954,278.90

理财产品 1,178,314.70 -

合计 4,051,149.60 954,278.90

10、其他流动资产

近三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规模分别为1,313,620.10万元、1,321,480.20万元、1,772,918.4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66%、1.94%、2.26%。2023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7,860.10万元,同比增长0.60%,变动幅度较小;2024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451,438.20万元,同比增长34.16%,主要原因为待抵扣增值税增加。

图表6-17:发行人2023-2024年末其他流动资产构成状况

单位:万元

其他流动资产 2024年末 2023年末

待抵扣增值税 1,639,271.40 1,203,492.20

待出售房产成本 106,583.10 113,104.70

其他 27,063.90 4,883.30

合计 1,772,918.40 1,321,480.20

(二)非流动资产

近三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5,305,713.90万元、37,742,622.40万元、41,278,361.10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51.24%、55.54%、52.69%。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以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为主,具体情况如下:

1、长期应收款

近三年末,长期应收款的规模分别为111,863.70万元、823,819.00万元、1,020,613.40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0.23%、1.21%、1.30%,占比较小。公司长期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应收货款。2023年末长期应收款较上年末增长711,955.30万元,同比增长增幅636.45%,主要是由于融资租赁业务规模增长;2024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较上年末增长196,794.40万元,

同比增长23.89%。

2、固定资产

近三年末,公司固定资产的规模分别为13,188,036.90万元、23,090,382.00万元、26,228,730.20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26.70%、33.98%、33.48%。2023年末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增加9,902,345.10万元,同比增长75.09%,主要原因是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增长;2024年末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增加3,138,348.20万元,同比增长13.59%。发行人各类固定资产金额及其占全部固定资产的比例如下:

图表6-18:发行人2023-2024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构成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永久业权土地 139,629.80 0.53% 42,767.20 0.19%

房屋及建筑物 10,111,987.50 38.55% 7,552,493.80 32.71%

机器设备 14,121,436.70 53.84% 13,678,610.60 59.24%

运输工具 388,262.00 1.48% 348,447.70 1.51%

办公及其他设备 1,467,414.20 5.59% 1,468,062.70 6.36%

合计 26,228,730.20 100.00% 23,090,382.00 100.00%

2022年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折旧余额分别为6,203,494.80万元、9,405,682.00万元、14,307,541.90万元,随着固定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累计折旧也相应增加。

3、在建工程

近三年末,公司在建工程的规模分别为4,462,193.50万元、3,472,619.60万元、1,995,434.30万元。占总资产规模分别为9.04%、5.11%、2.55%。2023年末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减少989,573.90万元,同比下降22.18%;2024年末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减少1,477,185.30万元,同比下降42.54%,主要原因是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4、使用权资产

近三年末,公司使用权资产的规模分别为313,732.70万元、967,895.60万元、1,057,507.2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64%、1.42%、1.35%。2023年末使用权资产较上年末增加654,162.90万元,同比涨幅208.51%,主要原因是房屋建筑及其他设备的使用权资产增长;2024年末使用权资产较上年末增加89,611.60万元,同比涨幅9.26%,主要原因同上。

5、无形资产

近三年末,公司无形资产的规模分别为2,322,349.70万元、3,723,626.10万元、3,842,392.5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4.70%、5.48%、4.91%。2023年末无形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401,276.40万元,同比涨幅60.34%,主要原因是土地使用权及客户关系增加;2024年末无形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18,766.40万元,同比涨幅3.19%,变动较小。各类无形资产金额及其占全部无形资产的比例如下:

图表6-19:发行人2023-2024年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构成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土地使用权 3,161,425.10 82.28% 2,864,889.90 76.94%

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 86,952.50 2.26% 284,891.00 7.65%

非专利技术及软件 225,298.50 5.86% 112,949.70 3.03%

客户关系 368,716.40 9.60% 460,895.50 12.38%

合计 3,842,392.50 100.00% 3,723,626.10 100.00%

6、其他非流动资产

近三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规模分别为2,104,531.60万元、1,527,390.00万元、2,253,595.5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4.26%、2.25%、2.88%。2023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577,141.60万元,同比下降27.42%;2024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726,205.50万元,同比增长47.55%,主要原因是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

六、负债结构分析

图表6-20:发行人近三年末负债结构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10,327.20 2.07% 1,832,321.60 3.46% 515,309.80 1.38%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衍生金融负债 199.30 0.00% 771.30 0.00% 5,460.50 0.01%

应付票据 238,399.60 0.41% 405,331.40 0.77% 332,841.90 0.89%

应付账款 24,164,342.40 41.33% 19,442,981.70 36.75% 14,043,731.00 37.70%

合同负债 4,372,958.50 7.48% 3,469,851.00 6.56% 3,551,657.10 9.54%

应付职工薪酬 2,184,319.60 3.74% 1,713,883.60 3.24% 1,203,701.10 3.23%

应交税费 1,009,691.20 1.73% 785,232.40 1.48% 432,639.40 1.16%

其他应付款 14,498,919.70 24.80% 16,497,284.90 31.18% 12,212,384.10 32.79%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预计负债 354,716.50 0.61% 262,032.50 0.50% 128,745.20 0.3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22,257.50 1.75% 774,049.10 1.46% 646,482.80 1.74%

其他流动负债 542,386.10 0.93% 182,927.60 0.35% 261,503.20 0.70%

流动负债合计 49,598,517.60 84.83% 45,366,667.10 85.75% 33,334,456.10 89.5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825,778.60 1.41% 1,197,513.90 2.26% 759,359.60 2.04%

租赁负债 987,596.70 1.69% 884,718.60 1.67% 261,727.40 0.7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78,748.40 0.48% 395,083.60 0.75% 201,853.00 0.54%

其他非流动负债 6,776,123.30 11.59% 5,064,572.50 9.57% 2,689,684.80 7.22%

非流动负债合计 8,868,247.00 15.17% 7,541,888.60 14.25% 3,912,624.80 10.50%

负债合计 58,466,764.60 100.00% 52,908,555.70 100.00% 37,247,080.90 100.00%

近三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37,247,080.90万元、52,908,555.70万元、58,466,764.60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94.47%、42.05%、10.51%,由于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增,负债出现明显增长。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组成,近三年末应付账款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7.70%、36.75%、41.33%,绝大部分在一年以内清偿;其他应付款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2.79%、31.18%、24.80%,主要是外部往来款及保证金。

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和其他非流动负债组成,近三年末长期借款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04%、2.26%、1.41%;其他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22%、9.57%、11.59%。相比流动负债,公司的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较小。

(一)流动负债

发行人流动负债占比较大的科目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计负债,其他

科目占比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1、短期借款

近三年末,短期借款的规模分别为515,309.80万元、1,832,321.60万元、1,210,327.20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1.38%、3.46%、2.07%。2023年末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1,317,011.80万元,同比增长255.58%,主要原因是为满足日常经营周转需求,银行借款等短期借款上升;2024年末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减少621,994.40万元,同比下降33.95%,主要原因是公司自有资金相对充足,银行借款等短期借款有所下降。

图表6-21:发行人2023-2024年末短期借款构成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信用借款 1,210,327.20 100% 1,832,321.60 100%

合计 1,210,327.20 100% 1,832,321.60 100%

2、应付账款

近三年末,应付账款的规模分别为14,043,731.00万元、19,442,981.70万元、24,164,342.40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37.70%、36.75%、41.33%。2023年末应付账款较上一年末增长5,399,250.70万元,同比增长38.45%,主要原因是产品销量增加,应付账款同比增长;2024年末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4,721,360.70万元,同比增长24.28%。

3、其他应付款

近三年末,其他应付款的规模分别为12,212,384.10万元、16,497,284.90万元、14,498,919.70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32.79%、31.18%、24.80%。2023年末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增长4,284,900.80万元,同比增长35.09%,主要原因是外部往来款增加。2024年末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减少1,998,365.20万元,同比下降12.11%。

4、预计负债

近三年末,预计负债的规模分别为128,745.20万元、262,032.50万元、354,716.50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0.35%、0.50%、0.61%。2023年末预计负债较上年末增加133,287.30万元,同比增长103.53%,主要原因是售后服务费上升;2024年末预计负债较上年末增加92,684.00万元,同比增长35.37%,主要原因同上。

5、其他流动负债

近三年末,其他流动负债的规模分别为261,503.20万元、182,927.60万元、542,386.10万元。2023年末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78,575.60万元,同比下降30.05%;2024年末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359,458.50万元,同比增长196.50%,主要原因是待转销项税及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增加。

(二)非流动负债分析

近三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规模分别为3,912,624.80万元、7,541,888.60万元、8,868,247.0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50%、14.25%、15.17%。近三年末非流动负债同比增长率分别为93.39%、92.76%、17.59%。其中非流动负债主要由其他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组成。

1、长期借款

近三年末,长期借款的规模分别为759,359.60万元、1,197,513.90万元、825,778.60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2.04%、2.26%、1.41%。2023年末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438,154.30万元,同比增长57.70%,主要原因是银行贷款增加;2024年末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减少371,735.30万元,同比下降31.04%,主要原因是银行贷款到期还款。

图表6-22:发行人近三年末长期借款构成状况

单位:万元

长期借款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银行信用借款 1,528,915.60 1822159.30 1,131,707.8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703,137.00 624,645.40 372,348.20

合计 825,778.60 1,197,513.90 759,359.60

2、租赁负债

近三年末,租赁负债的规模分别为261,727.40万元、884,718.60万元、987,596.7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0.70%、1.67%、1.69%。2023年末租赁负债较上年末增加622,991.20万元,同比增长238.03%;2024年末租赁负债较上年末增加102,878.10万元,同比增长11.63%。

3、其他非流动负债

近三年末,其他非流动负债的规模分别为2,689,684.80万元、5,064,572.50

万元、6,776,123.30万元,占总负债比例为7.22%、9.57%、11.59%。2023年末其他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2,374,887.70万元,同比增长88.30%%,主要原因是由于企业经营规模扩大,其他非流动负债同比增长;2024年末其他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1,711,550.80万元,同比增长33.79%%,主要原因同上。

图表6-23:发行人2023-2024年末其他非流动负债构成状况

单位:万元

其他非流动负债 2024年末 2023年末

递延收益 3,971,720.60 2,589,003.60

预计负债 1,917,321.60 1,197,038.50

外部往来款 886,158.80 947,788.00

股东投资回购权 - 324,544.00

长期财务担保合同 922.30 6,198.40

其他 - .

合计 6,776,123.30 5,064,572.50

七、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图表6-24:发行人近三年末所有者权益构成状况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股本 290,926.60 1.46% 291,114.30 1.93% 291,114.30 2.40%

其他权益工具 1,489,444.20 7.50%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1,489,444.20 7.50% - - - -

资本公积 6,067,940.60 30.54% 6,204,177.40 41.23% 6,170,589.30 50.83%

减:库存股 72,396.80 0.36% 126,694.40 0.84% 180,992.00 1.49%

其他综合收益 144,061.60 0.73% 60,366.30 0.40% 42,833.20 0.35%

专项储备 2,946.10 0.01% 2,237.00 0.01% 1,207.80 0.01%

盈余公积 737,408.70 3.71% 737,408.70 4.90% 683,854.10 5.63%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9,864,779.40 49.65% 6,712,397.20 44.61% 4,094,323.20 33.73%

科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8,525,110.40 93.24% 13,881,006.50 92.26% 11,102,929.90 91.47%

少数股东权益 1,343,710.50 6.76% 1,165,204.80 7.74% 1,036,053.80 8.5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868,820.90 100.00% 15,046,211.30 100.00% 12,138,983.70 100.00%

近三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为12,138,983.70万元、15,046,211.30万元、19,868,820.90万元。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较上年末增加2,907,227.60万元,同比增长23.95%;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较上年末增加4,822,609.60万元,同比增长32.05%,所有者权益稳步上升主要来源于客户盈利。

1、股本

近三年末,公司股本分别为291,114.30万元、291,114.30万元、290,926.60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2.40%、1.93%和1.46%。2024年,公司因实施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减少1,877,000股。

2、其他权益工具

近三年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分别为0万元、0万元和1,489,444.20万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新增1,489,444.20万元,均为永续债。

3、资本公积

近三年末,公司资本公积分别为6,170,589.30万元、6,204,177.40万元、6,067,940.60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50.83%、41.23%、30.54%。其中2024年末资本公积较上年末减少136,236.80万元,同比下降2.20%,主要原因公司于报告期内完成回购并注销A股股份1,877,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导致本期股本减少人民币187.70万元,股本溢价减少人民币39,815.10万元。

4、未分配利润

近三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分别为4,094,323.20万元、6,712,397.20万元、9,864,779.40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33.73%、44.61%、49.65%。2023年,公司未分配利润较上年末增加2,618,074.00万元,同比增长63.94%;2024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较上年末增加3,152,382.20万元,同比增长46.96%,近两年增长的原因均为企业经营持续向好,盈利能力增强。

八、盈利能力分析

图表6-25:近三年发行人合并报表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营业收入 77,710,245.50 60,231,535.40 42,406,063.50

营业成本 62,604,661.60 49,039,894.50 35,832,951.20

投资收益 229,147.50 163,514.10 -79,190.30

营业利润 5,048,604.70 3,810,309.50 2,154,181.90

利润总额 4,968,067.70 3,726,863.70 2,107,972.90

净利润 4,158,794.00 3,134,407.00 1,771,310.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025,434.60 3,004,081.10 1,662,244.80

营业毛利率(%) 19.44 18.58 15.50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5.69 5.34 4.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05 24.40 16.14

1、营业收入

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2,406,063.50万元、60,231,535.40万元、77,710,245.50万元;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17,825,471.90万元,同比增长42.04%;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17,478,710.10万元,同比增长29.02%,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持续热销,销量持续上升。

2、营业成本

近三年,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35,832,951.20万元、49,039,894.50万元、62,604,661.60万元。2023年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增加13,206,943.30万元,同比增长36.86%,2024年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增加13,564,767.10万元,同比增长27.66%,主要原因是随着企业经营规模扩大,企业营业成本同比增长。

3、投资净收益

近三年,公司投资净收益分别为-79,190.30万元、163,514.10万元、229,147.50万元。2023年公司投资净收益较上年增加242,704.40万元,主要原因是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上升;2024年较上年增加65,633.40万元,同比增长40.14%,主要原因是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的投资收益上升。

4、营业利润和净利润

近三年,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2,154,181.90万元、3,810,309.50万元、5,048,604.7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771,310.40万元、3,134,407.00万元、4,158,794.00万元。2023年营业利润和净利润较上年呈上升态势,营业利润上涨76.88%、净利润上涨76.95%;2024年营业利润和净利润较上年呈上升态势,营业利润上涨32.50%,净利润上涨32.68%,主要是公司营业规模持续扩大,营业利润及净利润持续上升。

5、期间费用分析

图表6-26:近三年发行人合并报表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销售费用 2,408,531.70 1,537,080.00 854,684.40

管理费用 1,864,466.10 1,346,170.80 1,000,737.00

研发费用 5,319,474.50 3,957,494.50 1,865,445.30

财务费用 121,620.60 -147,489.40 -161,795.70

期间费用合计 9,714,092.90 6,693,255.90 3,559,071.00

占营业收入比重 12.50% 11.11% 8.39%

近三年,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 3,559,071.00万元、 6,693,255.90万元、9,714,092.90万元,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39%、11.11%、12.50%。

(1)销售费用

近三年,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854,684.40万元、1,537,080.00万元、2,408,531.70万元。2023年销售费用较上年增加682,395.60万元,同比增长79.84%,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售后服务费及职工薪酬增加所致;2024年销售费用较上年增加871,451.70万元,同比增长56.70%,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广告展览费和折旧及摊销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

近三年,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1,000,737.00万元、1,346,170.80万元、1,864,466.10万元。2023年管理费用较上年增加345,433.80万元,同比增长34.52%,

主要原因是职工薪酬增加所致;2024年管理费用较上年增加518,295.30万元,同比增长38.50%,主要原因是主要是职工薪酬和折旧及摊销增加所致。

(3)研发费用

近三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865,445.30万元、3,957,494.50万元、5,319,474.50万元。2023年研发费用较上年增加2,092,049.20万元,同比增长112.15%,主要原因是职工薪酬及物料消耗增加所致;2024年研发费用较上年增加1,361,980.00万元,同比增长34.42%,主要原因同上。

(4)财务费用

近三年,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161,795.70万元、-147,489.40万元、121,620.60万元。2023年财务费用较上年增加14,306.30万元,主要原因是汇兑收益减少所致;2024年财务费用较上年增加269,1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6、盈利能力指标分析

图表6-27:近三年发行人盈利能力指标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营业毛利率(%) 19.44 18.58 15.50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5.69 5.34 4.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05 24.40 16.14

近年来,公司面临着汽车行业竞争加剧、新能源汽车补贴取消等挑战,但公司凭借不断提升的品牌力、持续扩大的规模优势和强大的产业链成本控制能力,叠加上游原材料价格回落,持续保持良好的盈利能力。

近三年,公司营业毛利率分别为15.50%、18.58%、19.44%,净利润率分别为4.18%、5.20%、5.35%。近年来,公司的毛利率、净利润率均保持稳定,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迅速,盈利能力增强。

近三年,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6.14%、24.40%、26.05%。总资产回报率分别为4.49%、5.34%、5.69%,均保持稳步增长。

九、现金流量分析

图表6-28:近三年发行人合并报表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1,481,763.00 61,181,810.30 44,137,998.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136,375.70 44,209,307.80 30,054,233.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45,387.30 16,972,502.50 14,083,765.7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40,017.30 2,310,548.30 1,331,064.3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448,245.50 14,876,912.70 13,390,664.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08,228.20 -12,566,364.40 -12,059,599.7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72,166.60 4,543,031.60 3,117,504.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98,921.30 3,261,318.90 5,066,372.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6,754.70 1,281,712.70 -1,948,868.30

汇率变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924.70 45,078.00 60,962.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25,520.30 5,732,928.80 136,259.70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4,083,765.70万元、16,972,502.50万元、13,345,387.30万元。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期增加2,888,736.80万元,增幅20.51%,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期减少3,627,115.20万元,降幅21.37%,主要原因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近三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2,059,599.70万元、-12,566,364.40万元、-12,908,228.20万元。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期减少506,764.70万元,降幅4.20%;2024年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期减少341,863.80万元,降幅2.72%。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近三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948,868.30万元、1,281,712.70万元、-1,026,754.70万元。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期增加3,230,581.00万元,增幅165.77%,主要原因是本期取得借款净额增加所致;2024年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期减少2,308,467.40万元,降幅180.11%,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债务及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十、偿债能力分析

图表6-29:近三年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资产负债率(%) 74.64 77.86 75.42

流动比率 0.75 0.67 0.72

速动比率 0.51 0.47 0.49

EBITDA(亿元) 1,168.84 781.41 415.23

EBITDA全部债务比(%) 293.33 176.28 195.92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56.68 45.22 32.49

近三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5.42%、77.86%、74.64%,总体趋势较为稳定。

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72、0.67、0.75,速动比率分别为0.49、0.47、0.51,总体趋势稳定。从长期偿债能力来看,公司近三年EBITDA为415.23亿元、781.41亿元、1,168.84亿元,对本期债券偿付具有较强的覆盖能力。综合来看,公司的偿债能力较高。

十一、运营能力分析

图表6-30:近三年发行人资产运营效率指标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存货周转率(次/年) 6.03 5.25 4.8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2.52 11.96 11.30

总资产周转率(次) 1.06 1.03 1.07

近三年末,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87、5.25、6.03,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1.30、11.96、12.52,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1.07、1.03、1.06。

从以上指标可见,发行人整体发展平稳、经营正常,相关财务指标与发展趋势匹配,具备较好的资产综合营运能力和一定的可持续发展空间

十二、有息债务情况

(一)有息负债总体情况

图表6-31: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总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占比

短期借款 1,210,327.20 29.9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22,257.50 25.27%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703,137.00 17.38%

一年内到期应付债券 119,160.10 2.95%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99,960.40 4.94%

长期借款 825,778.60 20.41%

租赁负债 987,596.70 24.41%

合计 4,045,960.00 100.00%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合计4,045,960.00万元,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和租赁负债,公司有息债务期限结构情况如下所示:

图表6-32: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期限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1,210,327.20 - - 1,210,327.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22,257.50 - - 1,022,257.50

长期借款 - 825,778.60 - 825,778.60

租赁负债 248,045.10 804,575.30 328,008.50 1,380,628.90

合计 2,480,629.80 1,630,353.90 328,008.50 4,438,992.20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担保结构情况如下:

图表6-33: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担保结构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信用

银行贷款 2,739,242.80

债券融资 119,160.10

租赁负债 1,187,557.10

合计 4,045,960.00

(二)银行借款情况

图表6-34: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银行借款

单位:万元

银行 利率 2024年年末余额

币种 金额

金融机构 1.85%-2.98% 人民币 187,500.00

金融机构 人民币 150,000.00

金融机构 人民币 150,000.00

金融机构 人民币 141,250.00

金融机构 人民币 130,000.00

金融机构 人民币 114,000.00

金融机构 人民币 112,500.00

金融机构 人民币 100,000.00

金融机构 人民币 90,000.00

金融机构 人民币 71,000.00

(三)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债券发行情况

图表6-35: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直接债务融资发行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债券简称 起息日期 回售日期 到期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规模 发行利率 当前余额 存续及偿还情况

1 迪链1次 2020-12-25 2021-05-06 0.3616 0.01 - - 已兑付

2 迪链1优 2020-12-25 2021-05-06 0.3616 4.70 3.20 - 已兑付

3 20亚迪01 2020-04-22 2023-04-24 2025-04-22 5 20.00 3.56 - 已兑付

4 19亚迪03 2019-08-09 2022-08-09 2024-08-09 5 25.00 4.80 - 已兑付

5 19亚迪Y1 2019-06-21 2021-06-21 2 5.00 6.20 - 已兑付

6 19亚迪01 2019-02-22 2022-02-22 2024-02-22 5 25.00 4.60 - 已兑付

7 18亚迪02 2018-08-22 2020-08-24 2022-08-22 4 16.00 5.75 - 已兑付

8 18亚迪01 2018-04-12 2021-04-12 2023-04-12 5 30.00 5.17 - 已兑付

9 17亚迪01 2017-06-15 2020-06-15 2022-06-15 5 15.00 4.87 - 已兑付

10 15亚迪01 2015-08-12 2018-08-12 3 15.00 4.10 - 已兑付

11 11亚迪02 2013-09-23 2016-09-23 2018-09-23 5 30.00 6.35 - 已兑付

12 11亚迪01 2012-06-19 2015-06-19 2017-06-19 5 30.00 5.25 - 已兑付

公司债券小计 215.71 -

13 24弗迪租赁ABN001次 2024-07-12 2025-09-12 1.1699 1.56 - 1.56 正常存续

14 24弗迪租赁ABN001优先 2024-07-12 2025-06-13 0.9205 29.60 1.70 1.19 正常存续

15 19比亚迪ABN001次 2019-08-26 2022-08-26 3 2.20 - - 已兑付

16 19比亚迪ABN001优先 2019-08-26 2022-08-26 3 34.80 5.30 - 已兑付

17 19比亚迪SCP011 2019-08-21 2019-09-27 0.1011 10.00 2.85 - 已兑付

18 19比亚迪SCP010 2019-08-14 2020-05-08 0.7322 20.00 3.60 - 已兑付

19 19比亚迪SCP009 2019-07-26 2020-04-21 0.7377 20.00 3.84 - 已兑付

20 19比亚迪SCP008 2019-07-19 2020-04-14 0.7377 10.00 3.91 - 已兑付

21 19比亚迪SCP007 2019-07-10 2019-08-09 0.082 10.00 2.80 - 已兑付

22 19比亚迪SCP006 2019-06-25 2019-07-25 0.082 10.00 2.80 - 已兑付

23 19比亚迪SCP005 2019-06-05 2019-07-05 0.082 10.00 2.80 - 已兑付

24 19比亚迪SCP004 2019-05-30 2019-06-29 0.082 10.00 2.80 - 已兑付

25 19比亚迪SCP003 2019-04-29 2019-05-29 0.082 10.00 2.80 - 已兑付

26 19比亚迪SCP002 2019-03-26 2019-04-25 0.082 10.00 2.80 - 已兑付

27 19比亚迪SCP001 2019-03-07 2019-12-02 0.7377 20.00 3.89 - 已兑付

28 18比亚迪 2018-11-19 2019-08-16 0.7397 20.00 4.08 - 已兑付

SCP005

29 18比亚迪SCP004 2018-11-13 2018-12-28 0.1233 10.00 3.96 - 已兑付

30 18比亚迪SCP003 2018-08-15 2019-05-12 0.7397 15.00 4.75 - 已兑付

31 18比亚迪SCP002 2018-06-15 2019-03-12 0.7397 20.00 5.80 - 已兑付

32 18比亚迪SCP001 2018-03-08 2018-12-03 0.7397 20.00 5.29 - 已兑付

33 16比亚迪MTN002 2016-02-29 2021-02-28 5 4.00 5.10 - 已兑付

34 16比亚迪MTN001 2016-02-25 2021-02-25 5 2.00 5.10 - 已兑付

35 07比亚迪CP01 2007-06-25 2008-06-24 0.9973 7.50 4.20 - 已兑付

36 06亚迪CP01 2006-07-26 2007-06-26 0.9178 7.50 3.91 - 已兑付

债务融资工具小计 314.16 2.75

37 19亚迪绿色债01 2019-06-14 2022-06-14 2024-06-14 5 10.00 4.86 - 已兑付

38 18亚迪绿色债01 2018-12-21 2021-12-21 2023-12-21 5 10.00 4.98 - 已兑付

企业债券小计 20.00 -

81 比亚迪香港4.520140428 2011-04-28 2014-04-28 3 10.00 4.50 - 已兑付

海外债券小计 10.00 -

(四)非传统融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夹层融资、明股实债等非传统融资。

十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

1、与公司发生交易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如下:

图表6-36:2024年与公司发生交易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公司名称 关联方关系

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深圳壳牌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天津宏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深圳市微网数电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LA SkyRail Express Holding LLC 合营企业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浙江中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BYD UZBEKISTAN FACTORY LLC 合营企业

天津三英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无锡邑文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山煤灵丘比星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碳一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厦门微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深圳华大北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河北海伟电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深圳芯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其他关联方

图表6-37:2024年与公司发生交易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公司名称 关联方关系

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一名非执行董事为该公司董事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一名非执行董事为该公司董事

四川长和华锂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本公司一名非执行董事间接控制的公司

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本公司一名非执行董事间接控制的公司

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本公司一名非执行董事间接控制的公司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为该公司董事

(二)定价依据及定价原则

关联方交易价格由关联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三)关联方交易

1、关联采购与销售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图表6-38:发行人2023-2024年接受关联方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年发生额 2023年发生额

合营企业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76,177.50 116,597.00

联营企业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945,377.00 1,127,000.60

其他关联方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17,757.00 33,869.70

合计 1,039,311.50 1,277,467.30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图表6-39:发行人2024年为关联方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年发生额 2023年发生额

合营企业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249,411.10 226,873.80

联营企业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45,593.90 44,331.70

其他关联方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2,914.70 28,818.70

合计 297,919.70 300,024.20

2、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图表6-40:发行人2024年为关联方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履行完毕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254,100.00 2024/1/18至2024/1/23 2028/1/18至2028/1/23 否

3、关联方应收应付情况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图表6-41:近一年发行人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4年末数 2023年末数

合营企业 104,559.70 139,331.90

联营企业 16,012.30 12,487.90

其他关联方 2,081.20 4,796.20

合计 122,653.20 156,616.00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图表6-42:近一年末发行人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4年末数 2023年末数

合营企业 101,279.60 37,909.30

联营企业 421,654.50 385,750.30

其他关联方 17,939.80 35,222.20

合计 540,873.90 458,881.80

4、存放关联方的货币资金

图表6-43:近一年末发行人存放关联方的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4年末数 2023年末数

合营企业 101,279.60 37,909.30

联营企业 421,654.50 385,750.30

其他关联方 17,939.80 35,222.20

合计 540,873.90 458,881.80

(四)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供资金情况。

十四、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

截至2024年12月末,比亚迪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254,1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28%。具体情况下表所示:

图表6-44:2024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物 反担保情况 担保期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 2024/1/18 100,10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已提供反担保 4年 是

2024/1/18 77,000 4年 是

2024/1/23 77,000 4年 是

合计 254,100

(二)未决诉讼(仲裁)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案件如下:

图表6-45:2024年末发行人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万元)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等和本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之间的侵权诉讼-人民币 650.70 否 状书往来阶段 暂无审理结果 暂无审理结果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1,971.74 否 执行中 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汽 正在执行

(简称"比亚迪公司")和山西利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山西利民")的购销合同纠纷-人民币 车有限公司各项经济损失14,840,300元。一审诉讼费161,543元,反诉费70,902元,由比亚迪公司负担 61,543元,山西利民负担170,902元,二审诉讼费231,760元,由比亚迪公司负担23,176元,山西利民负担208,584元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与爱佩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香港爱佩仪")和爱佩仪光电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爱佩仪")购销合同纠纷-人民币 1,021 否 执行中 1、香港爱佩仪向惠州比亚迪实业支付1,621,365美元;2、香港爱佩仪向惠州比亚迪实业支付逾期利息损失人民币9,956,153.92元;3、香港爱佩仪支付惠州比亚迪实业一审案件受理费83,086.99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 正在执行

(三)承诺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已签约但未拨备的资本承诺3,516,939.80万元,投资承诺56,845.50万元。

图表6-46: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2024年 2023年

资本承诺 3,516,939.80 3,572,746.30

投资承诺 56,845.50 53,552.70

合计 3,573,785.30 3,626,299.00

(四)其他或有事项

除上述披露事项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五、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末,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明细如下:

图表6-47:近一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受限原因 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 20,405.70 保证金及专款专用 使用受限

其他非流动资产 84,449.50 存出资本保证金及利息 使用受限

合计 104,855.20

十六、衍生产品情况

公司为规避日常经营中所面临的汇率、利率风险,通过操作金融衍生品对实际持有的风险敞口进行套期保值。公司遵循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已建立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要求,仅开展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且该类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的衍生品投资合计924,721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为4.99%。

十七、公司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1,177,000万元,均为银行理财产品。

十八、公司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末,发行人无重要海外投资。

十九、公司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外,暂无其他发行计划。

1根据《保险法》等有关规定,本集团从事保险业务的子公司按其注册资本的20%提取资本保证金,存放于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全国性中资商业银行。资本保证金仅当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与多家商业银行保持着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已使用授信额度约为1,855亿元。

二、发行人违约记录

发行人严格遵守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经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本部信贷及授信未出现逾期、欠息情况。

三、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债券存续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已发行债券情况如下:

图表7-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债券发行及偿还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债券简称 起息日期 回售日期 到期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规模 发行利率 当前余额 存续及偿还情况

1 迪链1次 2020-12-25 2021-05-06 0.3616 0.01 - - 已兑付

2 迪链1优 2020-12-25 2021-05-06 0.3616 4.70 3.20 - 已兑付

3 20亚迪01 2020-04-22 2023-04-24 2025-04-22 5 20.00 3.56 - 已兑付

4 19亚迪03 2019-08-09 2022-08-09 2024-08-09 5 25.00 4.80 - 已兑付

5 19亚迪Y1 2019-06-21 2021-06-21 2 5.00 6.20 - 已兑付

6 19亚迪01 2019-02-22 2022-02-22 2024-02-22 5 25.00 4.60 - 已兑付

7 18亚迪02 2018-08-22 2020-08-24 2022-08-22 4 16.00 5.75 - 已兑付

8 18亚迪01 2018-04-12 2021-04-12 2023-04-12 5 30.00 5.17 - 已兑付

9 17亚迪01 2017-06-15 2020-06-15 2022-06-15 5 15.00 4.87 - 已兑付

10 15亚迪01 2015-08-12 2018-08-12 3 15.00 4.10 - 已兑付

11 11亚迪02 2013-09-23 2016-09-23 2018-09-23 5 30.00 6.35 - 已兑付

12 11亚迪01 2012-06-19 2015-06-19 2017-06-19 5 30.00 5.25 - 已兑付

公司债券小计 215.71 -

13 24弗迪租赁ABN001次 2024-07-12 2025-09-12 1.1699 1.56 - 1.56 正常存续

14 24弗迪租赁ABN001优先 2024-07-12 2025-06-13 0.9205 29.60 1.70 1.19 正常存续

15 19比亚迪ABN001次 2019-08-26 2022-08-26 3 2.20 - - 已兑付

16 19比亚迪ABN001优 2019-08-26 2022-08-26 3 34.80 5.30 - 已兑付



17 19比亚迪SCP011 2019-08-21 2019-09-27 0.1011 10.00 2.85 - 已兑付

18 19比亚迪SCP010 2019-08-14 2020-05-08 0.7322 20.00 3.60 - 已兑付

19 19比亚迪SCP009 2019-07-26 2020-04-21 0.7377 20.00 3.84 - 已兑付

20 19比亚迪SCP008 2019-07-19 2020-04-14 0.7377 10.00 3.91 - 已兑付

21 19比亚迪SCP007 2019-07-10 2019-08-09 0.082 10.00 2.80 - 已兑付

22 19比亚迪SCP006 2019-06-25 2019-07-25 0.082 10.00 2.80 - 已兑付

23 19比亚迪SCP005 2019-06-05 2019-07-05 0.082 10.00 2.80 - 已兑付

24 19比亚迪SCP004 2019-05-30 2019-06-29 0.082 10.00 2.80 - 已兑付

25 19比亚迪SCP003 2019-04-29 2019-05-29 0.082 10.00 2.80 - 已兑付

26 19比亚迪SCP002 2019-03-26 2019-04-25 0.082 10.00 2.80 - 已兑付

27 19比亚迪SCP001 2019-03-07 2019-12-02 0.7377 20.00 3.89 - 已兑付

28 18比亚迪SCP005 2018-11-19 2019-08-16 0.7397 20.00 4.08 - 已兑付

29 18比亚迪SCP004 2018-11-13 2018-12-28 0.1233 10.00 3.96 - 已兑付

30 18比亚迪SCP003 2018-08-15 2019-05-12 0.7397 15.00 4.75 - 已兑付

31 18比亚迪SCP002 2018-06-15 2019-03-12 0.7397 20.00 5.80 - 已兑付

32 18比亚迪SCP001 2018-03-08 2018-12-03 0.7397 20.00 5.29 - 已兑付

33 16比亚迪MTN002 2016-02-29 2021-02-28 5 4.00 5.10 - 已兑付

34 16比亚迪MTN001 2016-02-25 2021-02-25 5 2.00 5.10 - 已兑付

35 07比亚迪CP01 2007-06-25 2008-06-24 0.9973 7.50 4.20 - 已兑付

36 06亚迪CP01 2006-07-26 2007-06-26 0.9178 7.50 3.91 - 已兑付

债务融资工具小计 314.16 2.75

37 19亚迪绿色债01 2019-06-14 2022-06-14 2024-06-14 5 10.00 4.86 - 已兑付

38 18亚迪绿色债01 2018-12-21 2021-12-21 2023-12-21 5 10.00 4.98 - 已兑付

企业债券小计 20.00 -

81 比亚迪香港4.520140428 2011-04-28 2014-04-28 3 10.00 4.50 - 已兑付

序号 债券简称 起息日期 回售日期 到期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规模 发行利率 当前余额 存续及偿还情况

海外债券小计 10.00 -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无信用增进措施。

第九章税项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

的法律、法规。本部分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部分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5月1日生效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其附件规定,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收入及买卖价差收入需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并于2017年2月24日及2018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

源于投资债务融资工具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务融资工具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我国境内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均应缴纳印花税。

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发行人

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四、税项抵销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五、声明

上述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本公

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十章信息披露安排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一)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

发行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22号)、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及《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有关信息披露的监管部门规章和协会的自律规则发生变化,公司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二)信息披露管理机制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项。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披露各类公司信息,并就市场关注事项进行主动披露,保障所有投资者的知情权。

(三)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姓名:李黔

职位:董事会秘书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

电话:0755-8988 8888

二、信息披露安排

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发行人将严格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对于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等协会认可的渠道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并承诺披露时间不晚于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向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

(一)本次发行相关文件

发行人将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日前1个工作日,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和中国货币网披露如下文件:

1.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2.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

3.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及2025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发行结果信息披露

发行人或簿记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首日披露发行结果。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当期债券的实际发行规模、期限、价格等信息。

(三)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间,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和中国货币网等协会认可的渠道定期披露以下信息:

1.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5.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年8月31日前,披露本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上述信息的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

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信息披露的时间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

债务融资工具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四)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在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将及时向市场披露,包括: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如有)、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五)本息兑付事项

1、发行人将在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2、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公司将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3、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企业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将披露违约处置进展,企业将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企业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将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做出调整。披露时间不晚于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向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

上述信息的披露时间应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的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曹翀、刘倩倩

联系方式:0755-88026137、0755-88023711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

邮箱:chongcao@cmbchina.com、qianqian_liu@cmbchina.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如有);

3.受托管理人(如有);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如有)或受托管理人(如有)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如有)、发行人或增进机构(如有)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如有)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发行人申请或被申请预重整;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如有)、发行人或增进机构(如有)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如有)、发行人或增进机构(如有)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qianqian_liu@cmbchina.com】或寄送至【收件人姓名:刘倩倩;电话:0755-88023711;收件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如有)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如有)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如有)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如有)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如有)、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如有);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如有)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如有),导致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的请求权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表决比例以享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单独计算。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和其他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二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发行人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5.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的请求权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表决比例以享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单独计算。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方案的同意征集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发行人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如有)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如有)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期发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如有)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券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经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50%的持有人同意后生效;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八、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超短期融资券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3、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超短期融资券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超短期融资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超短期融资券投资者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超短期融资券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超短期融资券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合同履行地之深圳国际仲裁院根据申请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四章与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机构

一、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的联系方式

发行人: 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联系人:郭毅翔 联系电话:0755-89888888 邮编:518100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联系人:曹翀、刘倩倩 联系电话:0755-88026137、0755- 88023711 邮编:518040

存续期管理机构: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联系人:陈妮娜、刘倩倩 联系电话:0755-88026246、0755- 88023711 邮编:518040

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1座20、22-25层 负责人:汪冬 经办律师:杨露、王艾子 联系电话:+8610 6590 6639

传真:+8610 6510 7030 邮政编码:100004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负责人:毛鞍宁 联系人:李剑光 联系电话:010-64283222 传真:/ 邮政编码:100005

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33F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63326662 传真:021-63326661 邮政编码:200010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名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编:100032

二、发行人同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和查询地址

一、备查文件

1、接受注册通知书;

2、有权机构决议;

3、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

5、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及2025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6、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查询地址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主承销商: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

联系人:郭毅翔

联系电话:0755-89888888

邮编:5181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查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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