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承销商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未按期兑付后续进展情况的公告(2023年11月)

一、 违约债务的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高科”或“发行人”)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5宏图MTN001,债券代码:101559055.IB)于2015年11月23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发行金额7亿元,期限3年,固定债券票面利率6.0%,到期日为2018年11月25日。由于发行人流动资金不足等不利因素的影响,15宏图MTN001于到期日日终,发行人未能按期兑付本金及利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为该期债券的主承销商。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高科”或“发行人”)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6宏图高科MTN001,债券代码:101659043.IB)于2016年7月20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发行金额7亿元,期限3年,固定债券票面利率5.00%,到期日为2019年7月22日。由于发行人流动资金不足等不利因素的影响,16宏图高科MTN001于到期日日终,发行人未能按期兑付本金及利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为该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为该期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高科)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8宏图高科SCP002;债券代码:011800353.IB)于2018年3月7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发行金额6亿元,期限270日,固定债券票面利率7.5%,到期日为2018年12月7日。由于发行人流动资金不足等不利因素的影响,18宏图高科 SCP002于到期日日终,发行人未能按期兑付本金及利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为该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为该期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

二、违约后续进展情况

因“15宏图MTN001”、“18宏图高科SCP002” 未能按期兑付本息,2018年12月12日,披露《关于召开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持有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召开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关于召开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2018年12月26日,组织召开“15宏图MTN001”、“16宏图高科MTN001”和“18宏图高科SCP002”持有人会议。2019年1月2日,披露“15宏图MTN001”、“16宏图高科MTN001”和“18宏图高科SCP002”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和法律意见书。2019

年1月4日,披露发行人关于“15宏图MTN001”、“16宏图高科

MTN001”和“18宏图高科SCP002”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的公

告。2019年1月11日,将发行人对持有人会议现场诉求的回复以邮件形式发给各持有人。2019年1月22日,牵头债券持有人去发行人企业进行实地尽调。积极与三胞集团金融债委会沟通,申请2019年1月7日的会议纪要,待正式下发后转发各持有人。2019年2月21日,以邮件和快递方式给发行人发送《关于提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做好15宏图MTN001、18宏图高科SCP002未按期足额偿付本息的披露工作的函》、《关于提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严格履行“16宏图高科MTN001”募集说明书条款的函》、《关于提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做好信息披露的函》的提示函,要求发行人严格按照要求披露相关事项。2019年2

月26日,给债委会邮件发送《宏图高科主承销商代债券持有人询问申请加入债委会的函》,咨询债券持有人是否可以加入债委会及流程、债委会是否可以向债券持有人提供债委会会议纪要及流程事项,目前在等待债委会的反馈意

见。我行就16宏图高科MTN001涉及交叉违约,须披露违约公告的事宜通知了发行人,发行人邮件回复要求主承销商提供相关规定文件。2019年4月18日,我行梳理相关规定文件,以邮件形式通知发行人,并提醒发行按要求做好以下两点工作:第一,就“15宏图MTN001”和“18宏图高科

SCP002”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提示发行人按照有关自

律规定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未按期足额偿付本息的信息披露表格》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第二,“16宏图高科MTN001”触发交叉违约和事先约束事项条款,提示发行人尽快召开“16宏图高科MTN001”持有人会议。2019

年5月31日,召开“16宏图高科MTN001”持有人会议,并于2019年6月5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2019年6月期间,

与发行人反映持有人诉求,要求发行人提供企业涉诉案件进展,发行人反馈前期企业涉及轮候冻结、解除轮候冻结的情况均按照上市公司要求进行了披露。2019年7月期间,

与发行人沟通16宏图高科MTN001未能按期兑付情况,并要求发行人就存续期三只债券召开持有人会议。2019年8月28

日,召开了“15宏图MTN001”、“16宏图高科MTN001”和“18宏图高科SCP002”持有人会议,发行人介绍了企业最新进展情况。2019年9月期间,经了解,三胞重组方案正在拟定商讨中。2019年10月期间,三胞重组方案仍在商讨中。2019年11月期间,三胞重组方案仍在商讨中。2019年12月期间,

三胞重组方案仍在商讨中。2020年1月期间,三胞重组方案仍在商讨中。2020年2月期间,三胞重组方案仍在商讨中。

2020年3月期间,三胞重组方案仍在商讨中。2020年4月期间,债务化解方案仍在商讨中。2020年5月期间,债务化解方案仍在商讨中。2020年7月期间,债务化解方案仍在商讨中。2020年8月期间,债务化解方案仍在商讨中。2020年9

月期间,债务化解方案仍在商讨中。2020年10月期间,债务化解方案仍在商讨中。2020年11月期间,债务化解方案仍在商讨中;2020年12月期间,三胞集团已召开金融债权人会议,重组方案正在征求意见中。宏图高科的重组专项方案已经着手制定,并将在三胞集团重组落地后尽快启

动。后续宏图高科将开展重组/重整专项工作,就宏图高科的金融和非金融债权制定专项解决方案,宏图高科的相关债权人可以参与后续宏图重组/重整程序,根据相关方案依法受偿后,再相应调整其相关债权人在三胞集团重组计划中的权益。2021年1月期间,三胞集团已召开金融债权人会议,重组方案正在征求意见中。宏图高科的重组专项方案已经着手制定,并将在三胞集团重组落地后尽快启动。后续宏图高科将开展重组/重整专项工作,就宏图高科的金融和非金融债权制定专项解决方案,宏图高科的相关债权人可以参与后续宏图重组/重整程序,根据相关方案依法受偿后,再相应调整其相关债权人在三胞集团重组计划中的权益。2021年2月期间,三胞集团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已进入各债权机构内部决策阶段,债委会工作组正督促三胞集团与各金融债权机构加强沟通。宏图高科的重组专项方案已经着手制定,并将在三胞集团重组落地后尽快启动。后续宏图高科将开展重组/重整专项工作,就宏图高科的金融和非金融债权制定专项解决方案,宏图高科的相关债权人可以

参与后续宏图重组/重整程序,根据相关方案依法受偿后,

再相应调整其相关债权人在三胞集团重组计划中的权益。

2021年3月期间,三胞集团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已进入各债权机构内部决策阶段,债委会工作组正督促三胞集团与各金融债权机构加强沟通。3月22日举行债委会主席团会议,审议延长债务缓冲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议案。宏图高科的重组专项方案已经着手制定,并将在三胞集团重组落地后尽快启动。后续宏图高科将开展重组/重整专项工作,就宏图高科的金融和非金融债权制定专项解决方案,宏图高科的相关债权人可以参与后续宏图重组/重整程序,根据相关方案依法受偿后,再相应调整其相关债权人在三胞集团重组计划中的权益。2021年4月期间,三胞集团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已进入各债权机构内部决策阶段,债委会工作组正督促三胞集团与各金融债权机构加强沟通。3月22日召开债委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将三胞集团存量融资偿还缓冲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的议案。宏图高科的重组专项方案已经着手制定,并将在三胞集团重组落地后尽快启动。后续宏图高科将开展重组/重整专项工作,就宏图

高科的金融和非金融债权制定专项解决方案,宏图高科的相关债权人可以参与后续宏图重组/重整程序,根据相关方案依法受偿后,再相应调整其相关债权人在三胞集团重组计划中的权益。2021年5月期间,三胞集团债务风险化解工

作已进入各债权机构内部决策阶段,债委会工作组正督促三胞集团与各金融债权机构加强沟通。宏图高科的重组专项方案已经着手制定,并将在三胞集团重组落地后尽快启动。后续宏图高科将开展重组/重整专项工作,就宏图高科的金融和非金融债权制定专项解决方案,宏图高科的相关债权人可以参与后续宏图重组/重整程序,根据相关方案依法受偿后,再相应调整其相关债权人在三胞集团重组计划中的权益。2021年6月期间,三胞集团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已进入各债权机构内部决策阶段,债委会工作组正督促三胞集团与各金融债权机构加强沟通。宏图高科的重组专项方案已经着手制定,并将在三胞集团重组落地后尽快启动。

后续宏图高科将开展重组/重整专项工作,就宏图高科的金融和非金融债权制定专项解决方案,宏图高科的相关债权人可以参与后续宏图重组/重整程序,根据相关方案依法受偿后,再相应调整其相关债权人在三胞集团重组计划中的权益。2021年7月期间,三胞集团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已进入各债权机构内部决策阶段,债委会工作组正督促三胞集团与各金融债权机构加强沟通。宏图高科的重组专项方案已经着手制定,并将在三胞集团重组落地后尽快启动。后续宏图高科将开展重组/重整专项工作,就宏图高科的金融和非金融债权制定专项解决方案,宏图高科的相关债权人可以参与后续宏图重组/重整程序,根据相关方案依法受偿

后,再相应调整其相关债权人在三胞集团重组计划中的权益。2021年8月期间,三胞集团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已进入各债权机构内部决策阶段,债委会工作组正督促三胞集团与各金融债权机构加强沟通。宏图高科的重组专项方案已经着手制定,并将在三胞集团重组落地后尽快启动。后续宏图高科将开展重组/重整专项工作,就宏图高科的金融和非金融债权制定专项解决方案,宏图高科的相关债权人可以参与后续宏图重组/重整程序,根据相关方案依法受偿后,

再相应调整其相关债权人在三胞集团重组计划中的权益。

2021年9月期间,三胞集团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已进入各债权机构内部决策阶段,债委会工作组正督促三胞集团与各金融债权机构加强沟通。宏图高科的重组专项方案已经着手制定,并将在三胞集团重组落地后尽快启动。后续宏图高科将开展重组/重整专项工作,就宏图高科的金融和非金融债权制定专项解决方案,宏图高科的相关债权人可以参与后续宏图重组/重整程序,根据相关方案依法受偿后,再相应调整其相关债权人在三胞集团重组计划中的权益。2021

年10月期间,三胞集团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已进入各债权机构内部决策阶段,债委会工作组正督促三胞集团与各金融债权机构加强沟通。宏图高科的重组专项方案已经着手制定,并将在三胞集团重组落地后尽快启动。后续宏图高科将开展重组/重整专项工作,就宏图高科的金融和非金融债

权制定专项解决方案,宏图高科的相关债权人可以参与后续宏图重组/重整程序,根据相关方案依法受偿后,再相应调整其相关债权人在三胞集团重组计划中的权益。2021年11月期间,三胞集团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已进入各债权机构内部决策阶段,债委会工作组正督促三胞集团与各金融债权机构加强沟通。宏图高科的重组专项方案已经着手制

定,并将在三胞集团重组落地后尽快启动。后续宏图高科将开展重组/重整专项工作,就宏图高科的金融和非金融债权制定专项解决方案,宏图高科的相关债权人可以参与后续宏图重组/重整程序,根据相关方案依法受偿后,再相应调整其相关债权人在三胞集团重组计划中的权益。2021年12月期间,《三胞集团有限公司重组计划(草案)》已获得

三胞集团金融债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正式成为

《三胞集团有限公司重组计划》。目前债委会正在着手安排

《三胞集团有限公司重组计划》执行准备的相关工作,包括2021年12月31日债务缓冲期到期后的延期工作、各债权成员单位于2021年12月31日前与三胞集团完成重组协议签署工作,并依据重组协议签署相关业务落地的配套文件

等。宏图高科的重组专项方案已经着手制定,并将在三胞集团重组落地后尽快启动。后续宏图高科将开展重组/重整专项工作,就宏图高科的金融和非金融债权制定专项解决方案,宏图高科的相关债权人可以参与后续宏图重组/重整

程序,根据相关方案依法受偿后,再相应调整其相关债权人在三胞集团重组计划中的权益。2022年1月期间,《三胞集团有限公司重组计划(草案)》已获得三胞集团金融债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正式成为《三胞集团有限公司重组计划》。目前债委会正在着手安排《三胞集团有限公司重组计划》执行准备的相关工作。宏图高科的重组专项方案已经着手制定,并将在三胞集团重组落地后尽快启

动。后续宏图高科将开展重组/重整专项工作,就宏图高科的金融和非金融债权制定专项解决方案,宏图高科的相关债权人可以参与后续宏图重组/重整程序,根据相关方案依法受偿后,再相应调整其相关债权人在三胞集团重组计划中的权益。2022年2月期间,宏图高科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债权人南京溪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宏图高科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南京中院提出对宏

图高科进行破产重整。2022年3月期间,《三胞集团有限公司重组计划(草案)》已获得三胞集团金融债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正式成为《三胞集团有限公司重组计

划》。目前债委会正在着手安排《三胞集团有限公司重组计划》执行准备的相关工作。宏图高科的重组专项方案已经着手制定,并将在三胞集团重组落地后尽快启动。后续宏

图高科将开展重组/重整专项工作,就宏图高科的金融和非

金融债权制定专项解决方案,宏图高科的相关债权人可以参与后续宏图重组/重整程序,根据相关方案依法受偿后,

再相应调整其相关债权人在三胞集团重组计划中的权益。

2022年4月期间,宏图高科发布公告《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南京中院同意公司先行启动为期6个月预重整工作,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及经营工作的清理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工作等,与广大债权人、意向重组方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详见公告;发布公告《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要求债权人于2022年5月30日前向公司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依法提供有关证据材料,详见公告。2022年5月期间,宏图高科发布公告《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重整进展的公告》,披露了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详见公告。2022年6月期间,宏图高科发布公告《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重整投资意向协议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披露“2022年6月15日,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签署了《重整投资意向协议》”,详见公告。2022年7月期间,宏图高科发布公告《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被继续冻结的公告》,此公告为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后,

在银行间市场补充披露,公告披露“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被继续冻结的公告》”,详见公告;发布公告《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详见公告;另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亏损公告的更正公告》和《关于预重整进展的公告》,详见公告。

2022年8月期间,本月发行人无关于预重整进展的公告,最新公告为2022年7月25日发布的《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重整进展的公告》,详见公告。2022年9月期

间,关于预重整进展详见公告。2022年10月期间,公司公告披露“公司预重整期限延长至南京中院就公司重整申请作出裁定之日止”,详见公告。2022年11月期间,关于预重整进展详见公告。2022年12月期间,关于预重整进展详见公告。2023年2月期间,关于预重整进展详见公告。2023年3月期间,关于预重整进展详见公告,发布《关于预重整进展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

公告》、《关于预重整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和《关于子

公司破产清算债权申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暨风险提示的公

告》等公告。2023年4月期间,关于预重整进展详见公告,

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宏图触及重大违法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复函》、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等。2023年5月期间,关于预重整进展详见公告,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复函》、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和《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等,公司股票将自5月29日开市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此后15个交易日内召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相应的终止上市决定。2023年6月期间,发布《关于预重整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关于股票终止上市暨停牌的公告》

等,公告提示“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南京溪石于2023年5月29日向南京中院申请撤回对宏图高科提出破产重整的申请,南京中院准许南京溪石撤回对宏图高科的破产重整申请”;“鉴于在预重整期间,公司已做出详细重整方案,此次因退市影响使得部分方案条件发生变化,公司接下来将按新的条件调整重整方案,适时继续推进破产重整工作”;2023年7月期间, 鉴于在预重整期间,公司已做出详细重整方案,此次因退市影响使得部分方案条件发生变化,公司接下来将按新的条件调整重整方案,适时继续推进破产重整工作,目前尚无上述债券的具体兑付安排计划。2023年8月期间,鉴于在预重整期间,公司已做出详细重整方案,此次因退市影响使得部分方案条件发生变

化,公司接下来将按新的条件调整重整方案,适时继续推进破产重整工作,目前尚无上述债券的具体兑付安排计

划。2023年9月期间,鉴于在预重整期间,公司已做出详细重整方案,此次因退市影响使得部分方案条件发生变化,

公司接下来将按新的条件调整重整方案,适时继续推进破产重整工作,目前尚无上述债券的具体兑付安排计划。

2023年10月期间,鉴于在预重整期间,公司已做出详细重整方案,此次因退市影响使得部分方案条件发生变化,公司接下来将按新的条件调整重整方案,适时继续推进破产重整工作,目前尚无上述债券的具体兑付安排计划。2023

年11月期间,鉴于在预重整期间,公司已做出详细重整方案,此次因退市影响使得部分方案条件发生变化,公司接下来将按新的条件调整重整方案,适时继续推进破产重整工作,目前尚无上述债券的具体兑付安排计划。

二、后续工作安排

1、继续督促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保持良好沟通,督导发行人响应债券持有人诉求。

2、督导发行人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并落实相关决议。继续督导发行人召开相关事项持有人会议。

3、继续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规则,及时、完整、准确向债券持有人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4、继续督促发行人尽快制定并推进偿付方案,落实偿付资金。

5、保持与债券持有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沟通,及时向债券持有人告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做好主承销商关于三只债券未按期兑付后续进展的信息披露工作。

三、联系方式

发行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凯伦

电话:025-83267739

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善超

电话: 010-66635929

联席主承销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龙

联系电话:025-86823803

联席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兴

电话:010-56051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