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AAA

担保情况: 无担保

评级展望: 稳定

主承销商兼簿记管理人:

二零二六年六月

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本公司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本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声明与承诺...............................................................................................................................................1

目录...........................................................................................................................................................2

重要提示...................................................................................................................................................5

一、核心风险提示.............................................................................................................................5

二、情形提示.....................................................................................................................................5

三、发行条款提示...............................................................................................................................7

四、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7

第一章释义...........................................................................................................................................10

一、和本次发行相关的词汇...........................................................................................................10

二、专有名词释义...........................................................................................................................12

三、机构名称释义...........................................................................................................................13

第二章风险提示...................................................................................................................................15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15

二、发行人相关风险.........................................................................................................................15

第三章发行条款...................................................................................................................................22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23

一、募集资金用途.............................................................................................................................23

二、发行人承诺.................................................................................................................................23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24

一、发行人概况.................................................................................................................................24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东变动情况.............................................................................................25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与实际控制人情况.........................................................................................27

四、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29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30

六、发行人内部治理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34

七、发行人人力资源情况.................................................................................................................42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46

九、发行人在建项目及拟建项目情况.............................................................................................63

十、总体战略规划.............................................................................................................................64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67

第六章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85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情况.........................................................................................................85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89

三、发行人财务情况分析.................................................................................................................99

四、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123

五、关联交易情况...........................................................................................................................126

六、对外担保和未决诉讼(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153

七、受到限制资产情况...................................................................................................................156

八、金融衍生产品、大宗商品期货情况.......................................................................................156

九、理财产品情况...........................................................................................................................156

十、海外投资情况...........................................................................................................................156

十一、重要事项说明.......................................................................................................................156

十二、发行人近期直接融资计划情况...........................................................................................157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158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158

二、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158

三、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债券偿还情况...........................................................................158

四、发行人存续永续债券情况.......................................................................................................160

五、其他资信情况说明...................................................................................................................160

第八章信用增进.................................................................................................................................161

第九章税项.........................................................................................................................................162

一、增值税.......................................................................................................................................162

二、所得税.......................................................................................................................................162

三、印花税.......................................................................................................................................162

四、税项抵销...................................................................................................................................163

五、声明...........................................................................................................................................163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164

一、置换...........................................................................................................................................164

二、同意征集机制...........................................................................................................................164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168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168

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168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169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170

五、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前信息披露...............................................................................171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72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172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172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172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175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176

六、其他...........................................................................................................................................178

第十三章受托管理人机制.................................................................................................................180

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181

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82

一、违约事件...................................................................................................................................182

二、违约责任...................................................................................................................................182

三、发行人义务...............................................................................................................................182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183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83

六、不可抗力...................................................................................................................................183

七、争议解决机制...........................................................................................................................184

八、弃权...........................................................................................................................................184

第十六章发行有关机构.....................................................................................................................185

一、发行人.......................................................................................................................................185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185

三、发行人法律顾问.......................................................................................................................189

四、审计机构...................................................................................................................................189

五、信用评级机构...........................................................................................................................189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190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190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和地址.................................................................................................................191

一、备查文件...................................................................................................................................191

二、文件查询地址...........................................................................................................................191

附录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192

重要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钢铁制品,钢铁工业是典型的周期性行业,其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的正相关性非常显著。国家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工作,巩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成果,但低端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的结构性产能过剩局面仍然客观存在。作为钢铁行业规模最大企业之一,公司依然承受着经济周期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经济周期的波动,将会对公司盈利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2、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对资金的需求较大。2023年-2025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053,399.39万元、-1,803,079.85万元、-992,912.35万元,资本支出规模较大。目前,发行人钢铁主业方面主要以结构调整、技改升级、节能环保等项目投资为主。随着未来发展规划的实施,发行人未来在绿色低碳、智能制造等领域还会继续投资,但资金支出需求将逐渐减小。

3、有息负债较高影响盈利能力的风险

发行人通过多种融资手段补充营运资金与项目建设资金,但有息负债总额呈平稳趋势。2023年-2025年,发行人有息负债分别为1,318.39亿元、1,423.67亿元、1,535.94亿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66.08%、70.65%、75.57%,较高的有息负债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发行人区位调整项目已经接近尾声,预计未来有息负债进一步增长且对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二、情形提示

发行人近一年以来涉及MQ.7(重要事项)表,不涉及MQ.4(重大资产重组)表、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关注。涉及MQ.7(重要事项)为:

1、发行人取消监事会

2025年9月4日,发行人发布《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具体公告详见:

https://www.cfae.cn/connector/selectOnePortalView?infoId=634526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上述变动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变动对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决策有效性无重大不利影响。上述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2、发行人部分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王兰玉因工作变动辞去董事长及董事职务,邓建军为公司新任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已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

许斌因工作变动辞去总经理、副董事长及董事职务,聘任张爱民为新任副董事长、新任总经理。

张爱民因工作变动辞去总会计师职务,聘任王保卫为新任总会计师。

2025年11月28日,发行人发布《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具体公告详见:

https://www.cfae.cn/connector/selectOnePortalView?infoId=653757

以上变动均为公司正常人事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造成影响。最新董监高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中“七、发行人人力资源情况”。

3、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事宜

2025年12月26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河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4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你公司存在公司治理不规范、存货会计处理不规范、定期报告中关联交易金额披露不准确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0号)第四十四条,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2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本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前述问题,已严格按照河北证监局的相关要求完成整改。目前公司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相关业务的经办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况

2026年4月7日,财政部、证监会河北证监局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出行政处罚并于同月10日公开,处罚事由为该所在东旭集团、东旭光电、东旭蓝天等东旭系多家主体2015至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中,未勤勉尽责,风险评估、函证、监盘等关键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审计工作底稿存在虚假记载,未能识别虚增收入利润、虚增货币资金、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财务造假问题,同时在其他多个审计项目中亦存在执业违规情形;财政部对该所给予警告、暂停经营业务一年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921.3万元,证监会河北证监局对其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258.49万元并处罚款2.10亿元,两部门罚没金额合计2.52亿元,本次处罚同时涉及齐正华、王雅栋等共计16名注册会计师。

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发行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时签字注册会计师齐正华在此次处罚人员名单中。但处罚情形及项目与发行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审计工作无关。

综上,上述处罚所涉事项均为该所历史其他审计项目执业问题,与本次发行人报告期审计项目无关,不影响发行人2023年审计报告质量,2023年审计报告已客观公允反映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会对本次注册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上述内容已在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披露。除上述事项外,近一年以来,发行人不涉及MQ.4(重大资产重组)、MQ.7(重要事项)以及MQ.8(股权委托管理)的其他情形。

三、发行条款提示

无。

四、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特别议案包括: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二)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和本次发行相关的词汇

表1-1:和本次发行相关的词汇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河钢股份” 指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指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司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向投资者披露发行相关信息而制作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发行文件” 指 在本期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 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承担存续期管理职责的机构” 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团成员” 值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本期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和各其他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签订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按照《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自行购入。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法定节假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

“近三年”及一期末 指 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 月末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二、专有名词释义

表1-2:专有名词释义

“铁矿石” 指 含有铁元素或铁化合物的有利用价值的矿石。

“炼钢” 指 在转炉内高压氧气将铁水脱磷,去除夹杂,变成钢水。

“连铸” 指 热状态下将钢水铸成具有一定形状的连铸坯。

“型钢” 指 一种有一定截面形状和尺寸的条型钢材。

“板带” 指 钢板带是一种宽厚比和表面积都很大的矩形截面钢材。通常成张的称为钢板、平板;长度很长、成卷的称为钢带、卷板。

“棒材” 指 产品断面形状为圆形、方形、扁形、六角形、八角形等形状,以直条交货的钢材。

“螺纹钢” 指 热轧带肋钢筋的俗称,表面带有纵肋和横肋,通常带有二道纵肋和沿长度方向均匀分布的横肋。属于小型型钢钢材,主要用于钢筋混凝土建筑构件的骨架。

“废钢” 指 在生产生活工程中淘汰或者损坏的作为回收利用的废旧钢铁;其含碳量一般小于2.0%,硫、磷含量均不大于0.05%。

“热轧” 指 在再结晶温度以上进行的轧制。

“冷轧” 指 在再结晶温度以下进行的轧制。

“线材” 指 直径5.5-14毫米的热轧圆钢和10毫米以下的螺纹钢的通称,主要用作钢筋混凝土的配筋和焊接结构件或再加工(如拨丝,制钉等)原料。

“型材” 指 是钢材三大品种之一,根据断面形状,型材分简单断面型材、复杂断面型材和周期断面型材。简单断面型材指方钢、圆钢、扁钢、角钢、六角钢等;复杂断面型材指工字钢、槽钢、钢轨、窗框钢、弯曲型材等;周期断面型材是指在一根钢材上各处断面尺寸不相同的钢材,如螺纹钢、各种轴件等。

“热卷板” 指 以板坯(主要为连铸坯)为原料,经加热后由粗轧机组及精轧机组制成带钢,从精轧最后一架轧机出来的热钢带通过层流冷却至设定温度,由卷取机卷成的钢带卷。

“板坯” 指 钢水不断地通过水冷结晶器,凝成硬壳后从结晶器下方出口连续拉出,经喷水冷却,全部凝固后切成段,用于生产板材的坯料。

“中板” 指 厚度4.5-25.0mm的钢板。

“宽厚板” 指 宽度超过3,000mm,厚度超过25.0mm的钢板。

“镀锌板” 指 为防止钢板表面遭受腐蚀,延长其使用寿命,在钢板表面涂以一层金属锌,这种涂锌的薄钢板称为镀锌板。

“钢结构” 指 以钢材制作为主的结构,是主要的建筑结构类型之一。

“吨钢综合能耗” 指 钢铁企业在报告期内,按每吨粗钢合格产出量核算的钢铁工业生产中能源净消耗量。

“表观消费量” 指 表观消费量=国内总产量+进口量-出口量。

“材坯” 指 钢材和钢坯。

三、机构名称释义

表1-3:机构名称释义

“河钢股份” 指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河钢集团” 指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唐钢集团/唐钢” 指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邯钢集团/邯钢” 指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宣钢集团/宣钢” 指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钢集团/承钢” 指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舞阳钢铁/舞钢” 指 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衡水薄板/衡板” 指 邯钢集团衡水薄板有限责任公司。

“矿业公司” 指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板业公司” 指 河钢集团衡水板业有限公司。

“唐钢股份” 指 原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邯郸钢铁” 指 原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承德钒钛” 指 原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邯宝公司” 指 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风险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应特别认真的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市场利率变动将直接影响债券的投资价值。由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取固定利率形式且期限相对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波动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流通,受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充裕度及投资者偏好变化等因素影响,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从而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务融资工具转让和变现时面临困难。

(三)偿付风险

虽然发行人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由于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环境、行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和资本市场等方面存在不可预见或不能控制的客观因素,可能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二、发行人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债务结构风险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为1,535.94亿元,其中1年以内的有息债务合计895.87亿元,占有息负债的比例为58.33%,公司债务期限结构以短期限为主。总的来看,公司存在一定的短期债务压力,债务期限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若公司的自身经营或融资、信贷环境突发不利变化,公司将可能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对偿还短期债务本息造成不利影响。

2、资产流动性风险

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51、0.45、0.47,速动比率分别为0.38、0.29、0.31。公司近年来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低,但符合行业特点。

3、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86%、74.89%、74.83%。基于钢铁行业整体特点,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但鉴于发行人偿债能力、声誉和信用记录良好,与多家商业银行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且随着发行人区位调整等项目逐步完成,资金支出需求逐渐减小,如果未来发行人利润、现金流量能够维持在合理水平,偿债压力风险不大。

4、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及可能带来的信用减值风险

2023年末、2024年末和 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14,975.38万元、129,470.94万元和142,980.95万元,可能带来信用减值风险。但应收账款整体金额较小,且公司结合下游行业特性制定差异化信用规则,动态调整客户信用政策,严控业务风险,对公司盈利能力影响不大。

5、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波动风险

2023-202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121,308.54万元、967,820.68万元、990,144.69万元。受行业上下游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波动较大,公司面临一定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波动风险。

6、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和库存商品等。2023-2025年末,公司存货金额较大,账面价值分别为2,024,618.30万元、2,291,679.23万元、

2,255,369.81万元。由于近几年国内外铁矿石和钢材价格波动较大,且未来的价格走势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存在一定的存货跌价损失风险。最近三年,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14,458.82万元、10,899.52万元和7,459.25万元。未来如果存货价值下降导致跌价损失增加,则可能对公司的盈利状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7、固定资产折旧风险

2023-2025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2,486,561.14万元、2,434,277.60万元和2,245,668.45万元,2023-2025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分别为702,911.29万元、745,526.22万元和818,064.16万元。由于公司目前在建工程规模较大,随着公司现有在建工程完工后转为固定资产,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可能将进一步增加,若公司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后未能带来预期的收益,公司盈利水平将受到一定影响。

8、固定资产减值风险

作为钢铁生产企业,公司固定资产规模较大,最近三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4,381,323.12万元、15,995,566.15万元和16,431,569.72万元。未来,若国家产业政策或钢铁行业环境等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存在继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9、债务结构与资产结构错配风险

最近三年,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0.85%、75.70%、75.86%;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6.73%、72.76%、67.93%,若发行人的流动负债比例进一步增加,会进一步加剧发行人债务结构与资产结构不匹配、债务期限错配的风险。

10、可用授信规模较小风险

目前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与多家银行保持了良好合作关系。截至2025年末,公司获得主要合作银行授信总额为1,894.08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1,562.25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331.83亿元。若未来新增融资需求增加,发行人面临可用授信规模较小的风险。

11、投资收益、其他收益以及营业外收入等对利润影响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投资收益分别为68,639.26万元、64,974.03万元和62,717.10万元,其他收益分别为10,673.22万元、54,111.89万元和43,156.07万元,营业外收入分别为51,953.75万元、48,857.04万元和44,396.79万元。上述合计收入较高且对利润影响较大,相关收益可持续性较弱,未来可能对发行人利润水平稳定性存在不利影响。

12、毛利率和净利润波动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10.22%、9.65%和10.65%,净利润分别为118,970.15万元、80,084.00万元、106,468.29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和净利润有所上涨,2025年,铁矿石、焦炭等原材料价格趋于稳定,发行人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实现盈利能力显著改善。

13、固定资产清理回收时间不确定的风险

近三年,固定资产科目中包含固定资产清理金额分别为281.58亿元、277.09亿元和222.70亿元,主要为唐山分公司及邯郸分公司退城搬迁关停资产,有关资产通过退城搬迁补偿的方式回收。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唐山分公司已累计收到搬迁补偿款188.61亿元,占应收补偿款334亿元的56.47%,受国土规划编制等因素影响,未按原计划收取搬迁补偿款,相关资产回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14、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对资金的需求较大。2023年-2025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053,399.39万元、-1,803,079.85万元、

-992,912.35万元,资本支出规模较大。目前,发行人钢铁主业方面主要以结构调整、技改升级、节能环保等项目投资为主。随着未来发展规划的实施,发行人未来在绿色低碳、智能制造等领域还会继续投资,但资金支出需求将逐渐减小。

15、有息负债较高影响盈利能力的风险

发行人通过多种融资手段补充营运资金与项目建设资金,但有息负债总额呈平稳趋势。2023年-2025年,发行人有息负债分别为1,318.39亿元、1,423.67亿元、1,535.94亿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66.08%、70.65%、75.57%,较高的有息负债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发行人区位调整项目已经接近尾声,预计未来有息负债进一步增长且对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钢铁制品,钢铁工业是典型的周期性行业,其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的正相关性非常显著。国家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工作,巩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成果,但低端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的结构性产能过剩局面仍然客观存在。作为钢铁行业规模最大企业之一,公司依然承受着经济周期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经济周期的波动,将会对公司盈利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2、市场竞争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钢铁行业并购重组步伐加快,部分大型钢铁企业正在通过兼并重组提升综合实力、拓展市场份额。另外,公司所属钢铁行业是完全市场竞争行业,主要产品执行市场化定价机制,若未来公司不能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技术水平、增强综合竞争能力,则有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3、钢材价格波动风险

随着国家大力推进钢铁行业去产能政策,国内钢材市场供需矛盾得到改善,钢材价格呈现回升态势,钢铁企业经营状况有所好转,但近年钢材价格仍呈现出一定波动走势。未来钢材价格仍然存在着一定的波动风险,可能会导致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波动。

4、原燃料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生产所需的大宗原燃料主要有铁矿石、焦煤等,其供给情况及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生产成本和经济效益。尽管公司控股股东在河北地区拥有部分铁矿资源,能够为公司提供一定比例的生产原料,但发行人所需的大宗原燃料仍主要依赖于对外采购,因此如果未来原燃料大宗商品价格出现剧烈波动,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5、资产权属带来的风险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尚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244,393.71万元,发行人尚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1,069.74万元,两者合计为1,245,463.45万元,占2025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8.21%。发行人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价值占净资产的比例较高,能否获取产权证明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6、受限制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5年末,公司权利受到限制的资产合计2,904,998.59万元,占同期末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的10.69%,占同期末合并口径净资产的42.48%。发行人受限资产主要是因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票据保证金和因抵押取得融资租赁借款而受限的固定资产,受限制资产在未发生风险偿付时虽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但若出现偿付风险时,可能产生受限制资产被执行的风险。

7、生产技术风险

受国内钢材市场激烈竞争和国家产业政策影响,国内钢铁企业纷纷加大高新技术和先进设备的引进和开发,行业技术水平迅速提高,未来钢铁行业技术发展将向高效、节能、环保的制造工艺迈进,钢铁产品不断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方向发展。发行人也采取相应措施不断提升装备、技术水平,改善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但随着钢铁产业向高技术高质量方向发展,新产品的开发周期逐渐缩短,给发行人的技术开发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发行人不能持续性研发并及时优化、升级相关技术,将削弱核心竞争力。

8、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如遇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公司管理层无法履行职责等事项,可能造成公司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行等,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1、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为邯钢集团,截至2025年末,邯钢集团共持有公司41.29%的股份。截至2025年末,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河钢集团,河钢集团通过下属子公司邯钢集团、唐钢集团等间接持有发行人64.87%的股份。河钢集团存在通过董事会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施加重大影响的可能,从而与其他股东发生利益冲突。因此,公司存在大股东控制的风险。

2、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与关联方在矿石、焦炭等原燃料采购和各种物资材料、水、电、气体等产品销售、劳务以及土地使用等方面存在一定关联交易。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如交易价格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则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如国家物价部门无规定,则按照不高于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市场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以公平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须提交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涉及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净资产5%且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事项,均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尽管公司一贯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制度,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及时、充分披露关联交易的信息,保证关联交易的公正透明,最大限度保障公司的利益,但仍可能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风险。未来若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缺乏必要性,或者交易价格显失公允,将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3、安全生产及环保处罚风险

作为钢铁企业,公司的生产经营过程涉及金属冶炼,以及煤气、氧气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金属冶炼和煤气、氧气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列入了高危行业,明确了由企业负主体责任。公司作为钢铁制造企业,在钢铁制造过程中存在高温、高压、有害气体等不安全因素。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断加强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理念。尽管如此,公司在生产中出现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一旦出现此类事件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并有可能引起诉讼、赔偿性支出以及停产整顿等处罚。

(四)政策风险

1、国家或地区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钢铁行业,钢铁行业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监管政策、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影响较大。现阶段,国家相关部门对钢铁行业实施控制总量、控制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加快结构调整为目标的产业政策,采取“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有保有压”的调控原则,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生产国际急需或能替代进口的高端产品。随着国家对钢铁行业去产能化的加速,行业政策的变化以及国企改革的逐步实施和深入,钢铁行业的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未来还有可能发布类似限产与环保政策,将有可能对公司的业务或盈利造成影响。

2、环保政策风险

钢铁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和废渣,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的推进,钢铁企业面临的环保压力越来越大。公司一直重视环境污染治理问题,坚持环保绩效保A,持续推进环保标准化管理,全面对标提升环保精准管控水平,实现环保管理高标准长期稳定。关注前沿工艺技术,引进适用技术,改善和解决超低排放过程中的难点。积极探索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有效路径,推动氢、天然气、绿电等清洁能源和废钢等低碳循环材料在钢铁板块的应用,实现能源高效利用与减碳同步。

(五)不可抗力风险

严重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环保事件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第三章发行条款

本募集说明书为发行人统一注册(DFI)使用,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披露相应的发行条款。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人注册有效期内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有息负债、补充运营资金,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及适用法律法规、交易商协会允许的其他用途。

二、发行人承诺

公司承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直接或以资金拆借、委托贷款等任何形式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业务、对外投资理财产品和资金拆借等风险投资活动,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内,若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在变更前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BIS Compan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邓建军

设立日期:1997年01月18日

注册资本:10,337,121,092元

实缴资本:10,337,121,092元

公司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邮编:050023

联系方式:0311-66770709

传真:0311-66778711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文多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位:董事会秘书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311-66770709

所属行业: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104759628H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股票代码:000709.SZ

网址:http://www.hebgtgf.com

经营范围:对所投资企业资产进行运营管理;钢材、钢坯、钒钛产品(三氧化二钒、钒铁合金、钒氮合金、钛精矿)、耐火材料、炉料、铁精粉、钒渣、钛渣、焦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自动化设备及其零部件、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橡胶制品、润滑油销售;冶金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房屋、设备租赁;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涉及前置审批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钢铁冶炼;钢材、钢坯、钒钛产品(三氧化二钒、五氧化二钒、钒铁合金、钒氮合金、钛精矿)、钒渣、钛渣的生产销售;危险货物运输(1);普通货运;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压力管道安装;冶金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器设备、化工设备、工业炉窑设备安装、维修;自动化及仪表工程设计安装;水暖安装;金属构件制造、安装、销售;设备防腐保温工程;计算机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运行维护服务;产品检斤计量服务;皮带胶接服务;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要相关部门专项审批的项目)、销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以下范围仅限分支机构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氮、氧、氩、氖、氦、氪、氙、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氩氦氙氪氖氟氧多组分混合气、一氧化碳氢氮氩氦氙氪氖二氧化碳多组分混合气、氖氦氪氙同位素气体、粗苯、焦油、硫磺的批发(以上品种无储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钢铁上市公司之一,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工艺技术装备,具备进口钢材国产化、高端产品升级换代的强大基础,在钒钛钢铁冶炼和钒产品生产技术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截至2025年末,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716.37亿元,负债总额2,032.60亿元,所有者权益683.77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181.37亿元,利润总额14.28亿元,净利润10.65亿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东变动情况

发行人原名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系经河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冀体改委股字〔1994〕3号文和〔1994〕38号文批准成立,由唐钢集团作为唯一发起人,将主要生产经营性单位的净资产入股,并以定向募集方式于1994年6月29日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2,364,497,997股,其中唐钢集团持股比例为83.43%。

1997年1月,经河北省证券委员会冀证字〔1997〕6号文批准,并经公司于1996年9月3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按1:0.285的比例进行缩股,缩股后公司总股本由2,364,497,997股减少至673,881,929股。

1997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69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70号文批准,公司采取上网定价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9.22元。1997年4月16日,公司股票在深交所挂牌交易。该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73,881,929股增加至793,881,929股。

1999年12月,经公司199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公司字〔1999〕109号文批准,公司以总股本793,881,929股为基数,实施

每10股配3股的配股方案,向全体股东配售52,261,721股普通股,每股配股价格为8.58元。配股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793,881,929股增加至846,143,650股。

2000年6月,经公司199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846,143,65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股本507,686,190股。该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846,143,650股增加至1,353,829,839股。

2002年10月,根据《财政部关于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上市公司部分国家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财企〔2002〕332号)规定,河北省政府将唐钢集团持有的24,710,000股国家股划拨至河北省经济贸易投资有限公司。

2002年10月,经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行字〔2002〕32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增发普通股15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06元。该次增发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353,829,839股增加至1,503,829,839股。

2003年6月,经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1,503,829,839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股本451,148,951股。该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503,829,839股增加至1,954,978,790股。

2005年12月,经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东转增股本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股份获得以资本公积转增的5.5股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954,978,790股增加至2,266,296,841股。

2007年12月,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

2008年7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股,增加股本1,359,779,554股;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换债券累计转股2,822股,总股本由2,266,296,841股增加至3,626,079,217股。

2009年12月,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09〕1302号文核准,公司以新增3,250,700,248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邯郸钢铁和承德钒钛,总股本由3,626,080,133股增加至6,876,780,381股。于2009年12月28日,公司申请注册变更,公司名称由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23号),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4,182.24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4.28元,新增股票于2011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11年12月2日在深交所上市流通。本次增发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收购邯宝公司100%股权。本次增发后,公司总股本达到1,061,860.34万股。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换债券累计转股8,780股,总股本增加至1,061,860.79万股。

2016年6月6日,公司申请注册变更,公司名称由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河钢股份股本为人民币10,618,607,852.00元。

2022年12月06日,公司完成注销2019年05月06日至06月26日期间回购的281,486,760股股份,并于2022年12月29日取得了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10,618,607,852.00元变更为10,337,121,092.00元,其他登记信息不变。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本为人民币10,337,121,092.00元。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与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2025年末,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图5-1: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发行人4,268,333,455股,持股比例为41.29%;河钢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河北省国资委。

(二)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情况

1、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信息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8日

法定代表人:韩健

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复兴路232号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耐火材料生产;塑料制品制造;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办公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农业园艺服务;花卉种植;树木种植经营;谷物种植;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豆类种植;油料种植;薯类种植;棉花种植;糖料作物种植;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农副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煤炭及制品销售;炼焦;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薪酬管理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程管理服务;装卸搬运;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发布;健身休闲活动;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增材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公共铁路运输;危险废物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测绘服务;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旅游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邯钢集团系1995年12月28日经河北省体改委批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系河北省属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主要业务包括钢材销售、钢坯销售、销售原料等。

截至2025年末,邯钢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670.66亿元,负债总额1,185.37亿元,所有者权益485.29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809.46亿元,净利润14.86亿元。

截至2025年末,邯钢集团的控制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5-2:发行人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图

截至2025年末,邯钢集团持有发行人4,268,333,455股,其中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0股,不存在股份质押或冻结或其他存在争议的情况。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是河北省国资委,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河北省国资委根据河北省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省政府出资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部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工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权被质押或存在争议的情况。

四、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拥有充分的独立性。

(一)业务经营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体系,能够独立运行,不存在业务经营严重依赖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上不存在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出资人推荐的董事人选均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合法的程序。发行人设有独立行政管理机构,拥有系统化的管理规章和制度。发行人与出资人在人员方面是独立的。

(三)资产独立

发行人的财产独立,产权清晰,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土地、房产、生产设备、商标、专利、著作权等各项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存在与发行人股东资产混同或权属不清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

发行人独立运行,与控股子公司、参股企业及控股股东的下属分、子公司,机构设置完全分开。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董事会等机构和职务,同时建立了独立的内部组织结构,各部门之间职责分明、相互协调,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五)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有财务部,配备了固定的财务人员,并由发行人的财务负责人领导日常工作。发行人制定有内部控制制度、募集资金管理等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均单独开立银行账户,也未将资金存入股东的账户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独立申报纳税。发行人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股东干预发行人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9户,孙公司2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5-1:发行人控股子/孙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承德燕山带钢有限公司 24,741.56 承德 承德市滦平县西地 生产销售 74.00

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 1,200,000.00 邯郸 邯郸市复兴路232号 生产销售 100.00

河北河钢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37,121.46 石家庄 石家庄藁城区 技术研发 59.23

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 2,127,231.00 唐山 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 生产与销售 80.208

唐山德盛煤化工有限公司 20,246.00 唐山 唐山滦县台商工业园 生产销售 51.00

承德承钢柱宇钒钛有限公司 4,450.00 承德 承德市开发区上板城 生产销售 51.01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承德承钢双福矿业有限公司 8,000.00 承德 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 生产销售 51.00

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100,640.29 唐山 河北省乐亭县王滩镇 生产销售 51.00

河钢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3670.73(澳元)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开矿、贸易 100.00

保定唐钢板材有限公司 5,000.00 保定 保定市民营科技园区 加工配送 100.00

唐钢青龙炉料有限公司 15,000.00 秦皇岛 河北省青龙县祖山镇 生产销售 90.00

天津河钢华北贸易有限公司 10,000.00 天津 天津 销售 100.00

华睿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 150,000.00 天津 天津 销售 100.00

承德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 120,000.00 承德 承德市双滦区滦河镇 生产销售 100.00

邯钢华丰能源有限公司 28,000.00 邯郸 河北省邯郸市涉县 制造业 51.00

邯钢能嘉钢铁有限公司 980,000.00 邯郸 河北省邯郸市涉县龙西工业园区 制造业 100.00

上海河钢华东贸易有限公司 110,000.00 上海市宝山区 上海市宝山区 销售 100.00

上海惠唐郅和投资有限公司 38,898.27 上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咨询服务业 100.00

河钢汽车板有限公司 9,500.00 天津 天津自贸区 销售 51.00

河钢铁铁(河北自贸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9,000.00 唐山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 销售 100.00

河北大河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12,000.00 承德 承德市双滦区 技术研发 51.00

(二)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1、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

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25日,注册资金1,20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邯郸市复兴区复兴路232号,法定代表人韩健,目前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是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固体废物治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公共铁路运输;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的主要经营地为河北省。

截至2025年末,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总资产457.52亿元,总负债305.00亿元,净资产152.52亿元,资产负债率66.66%;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68.87亿元,净利润2.49亿元。

2、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

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13日,现注册资金2,127,231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张弛。目前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是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钢材加工;钢材、钢坯、铁矿石、铁精粉、球团矿、钢渣、水渣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销售;电力、热力、水生产和供应,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冶金机械设备及配件、电气设备、化工设备维修;房屋、机械设备、场地租赁;冶金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货运站(场)经营(仓储、配载、理货、信息服务、装卸):国际货运代理;节能,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技术管理及相关咨询:合同能源管理;劳务服务;电子产品、钢材、建材(木材、石灰除外)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办公设备、计算耗材、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通讯设备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的主要经营地为河北省。

截至2025年末,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总资产919.91亿元,总负债660.49亿元,净资产259.42亿元,资产负债率71.80%;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27.04亿元,净利润3.94亿元。

3、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厚板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18日,注册资金100,640.29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王滩镇,法定代表人为张弛,目前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为: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金属矿石、再生资源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合同能源管理;机动车充电销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经营地为唐山。

截至2025年末,中厚板公司总资产229.77亿元,总负债177.19亿元,净资产52.58亿元,资产负债率77.11%;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52.15亿元,净利润0.67

亿元。

4、邯钢能嘉钢铁有限公司

邯钢能嘉钢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8日,注册资金980000.00万元,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涉县龙西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为韩健,主营业务范围:许可项目:公共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钢压延加工;钢、铁冶炼;金属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洗染服务;办公服务;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体育竞赛组织;体育赛事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433.79亿元,总负债289.30亿元,净资产144.49亿元,资产负债率66.69%;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05.86亿元,净利润0.26亿元。

(三)发行人主要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重要的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表5-2:发行人重要的联营企业情况

单位:万元

参股公司 关联关系 注册资本 直接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河北钢铁集团滦县司家营铁矿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55,370.99 32.51% 生产销售

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666,000.00 49.00% 与财务相关的服务

1、河北钢铁集团滦县司家营铁矿有限公司

河北钢铁集团滦县司家营铁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16日,注册资金55,370.99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滦县响堂镇司家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华,主要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铁矿石采选加工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煤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爆破作业;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5年末,河北钢铁集团滦县司家营铁矿有限公司总资产61.11亿元,总负债11.03亿元,净资产50.08亿元,资产负债率18.04%;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1.39亿元,净利润8.88亿元。

2、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31日,注册资本666,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10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王陇刚,主要的经营范围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5年末,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资产251.72亿元,总负债178.38亿元,净资产73.34亿元,资产负债率70.86%;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8.74亿元,净利润5.25亿元。

六、发行人内部治理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一)发行人治理结构

公司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来的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制定了《公司章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行。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1、股东会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7)修改本章程;

(8)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9)审议批准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0)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1)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2)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3)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职工董事一名。公司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6)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2)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3)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4)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5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发行人内部机构设置

公司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部门和岗位,科学划分职责和权限,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

图5-3:发行人内部机构设置

主要组织机构的职责如下:

表5-3:发行人主要部门职责情况

职能部门 主要职能

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 主要负责公司党委、经理班子日常事务,党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工会、团委、宣传、统战等党群工作,人力资源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 主要负责公司董事会事务、证券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合规和全面风险管理、法律事务管理。

营销中心 主要职能是全面负责营销决策、资源投放、产线优化、价格政策、市场开发及有关业务管理,实现对各钢铁子公司资源计划、价格、销售业务、客户技术服务、合同物流等统一管理。

运营管理部 主要负责生产管控,原燃料和备品备件采购管理,库存管理,设备管理和物流业务管理。

经营财务部 主要负责全面预算管理、会计管理、成本管理,以及经营分析、对标管理、价格政策和信息化等工作管理。

科技管理部 主要负责产线评审、技术研发、质量管理、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军工产品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部 主要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职业健康管理。

环境保护部 主要负责环保管理和环保技术推广等工作。

战略发展部 主要负责战略发展规划、投资项目(含固定资产、股权投资及科技项目)管理。

审计部 主要负责财务审计、工程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成本费用及效益审计、管理审计、专项审计以及外部审计协调。

智能制造中心 主要负责智能制造有关国家政策研究、发展规划、资源管理及协同、项目管理。

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机构及各组织机构均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相应议事规则和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独立、有效地运行,未发现违法、违规的情况发生。

(三)发行人主要内控制度

为了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各项经营活动规范运行,发行人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发行人适用于河钢集团制定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报告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内部结算管理办法》、《税务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

发行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自身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环节,且运行情况良好。主要内部控制制度如下:

1、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报告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编制行为,真实反映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时、准确地提供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适用于河钢集团制定的《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资产财务部是公司财务报告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的制定,财务报告的组织编制,编制时间、编制质量的控制,财务报表对外披露等工作。各子、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按要求编制本单位的财务报告,准时报送,对编制中的有关问题积极反映,配合解决,以及本单位日常的财务报告管理工作。

2、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保护公司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推进公司财务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适用于河钢集团制定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财务会计的职能是根据公司制定的财务战略,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控制成本费用,规范收益分配等财务行为,加强财务会计监督和财务会计信息管理。公司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公司经营者履行责任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3、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为保证公司稳定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健全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该工作细则明确了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ESG战略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或方案。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由三到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董事长及一名以上独立董事。战略与ESG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战略与ESG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关于公司战略方面: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或审议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或审议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二、关于ESG事宜方面:对公司ESG目标、战略规划、治理架构、管理制度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识别和监督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ESG相关风险和机遇,指导管理层对ESG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公司ESG相关报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为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可靠性、真实性,加强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该工作细则明确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应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报请董事会批准。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查;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的职权;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5、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管理层的人员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该工作细则明确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报请董事会批准。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6、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该工作细则明确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内选举产生,报董事会批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及重要性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评价程序及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方案或制度等;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7、关联交易管理

关联交易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8、对外担保管理

担保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负责人及部门包括:总会计师及经营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汇集和初审被担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审核及信息披露责任部门,负责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审核、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9、对外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工作,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收益,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保障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权益。

10、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要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遵守承诺,注重使用效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时,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所披露信息应当简单明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披露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公司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1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并作为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13、对子公司的管理

子公司管理方面,对控股企业,按照对外投资、发展规划、投资项目、法律事务、内部审计等基本管理制度,履行内部决策及审批程序;对公司参股企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督促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决策机制,依据股权比例行使对公司管理权。

14、安全生产管理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及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和防火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其中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逐级承诺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及信息报告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事故隐患检(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安全生产问责制度》、《生产安全事故评估制度》等。

15、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为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安全和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快速畅通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渠道,确保公司的各项应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实施,最大程度地预防和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自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制度。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该制度对突发事件的适用范围、组织体系及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处置方案、突发事件信息披露制度、公司管理层的应急选举方案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七、发行人人力资源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及高管人员

发行人现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健全的组织机构及议事规则,该等组织机构、议事规则及高管人员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第六章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职工董事一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发行人本届董事会目前有董事十一名,与现行公司章程相符。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简介见表5-4。

(二)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表5-4: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日期 任职状态 任期起始日期

邓建军 董事长 男 1969.01 现任 2025年10月17日

张爱民 副董事长 男 1971.07 现任 2025年10月17日

张弛 董事 男 1973.04 现任 2025年09月15日

韩健 董事 男 1970.02 现任 2025年11月26日

张振全 董事 男 1974.07 现任 2024年11月04日

王保卫 董事 男 1975.07 现任 2025年11月26日

总会计师 现任 2025年10月17日

李正团 职工董事 男 1982.12 现任 2025年01月22日

张志芳 独立董事 男 1959.11 现任 2025年05月20日

曾加庆 独立董事 男 1959.10 现任 2025年05月20日

刘青 独立董事 男 1967.06 现任 2024年11月18日

宋绍清 独立董事 男 1963.04 现任 2025年05月20日

张爱民 总经理 男 1971.07 现任 2025年10月17日

朱坦华 副总经理 男 1971.06 现任 2024年06月11日

孙志溪 副总经理 男 1974.10 现任 2022年10月25日

薛军安 副总经理 男 1981.04 现任 2023年09月18日

庞辉勇 副总经理 男 1978.05 现任 2024年08月05日

王文多 董事会秘书 男 1983.12 现任 2024年10月18日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历情况

发行人为国有控股企业,实际控制人为河北省国资委。公司对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设置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高管人员不涉及公务员兼职、领薪情况。现将发行人目前主要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介绍如下:

1、董事会成员经历情况

邓建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河钢集团邯钢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河钢集团舞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河钢集团邯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河钢集团邯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河钢股份董事,现任河钢股份董事长、党委书记。

张爱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会计师,历任河钢集团唐钢公司财务经营部部长,河钢乐亭钢铁项目指挥部副总指挥,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党总支书记,河钢集团唐钢公司总会计师、董事,河钢股份董事、总会计师、党委常委,现任河钢股份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张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河钢集团唐钢公司发展规划部部长,唐钢公司副总经理,河钢乐亭钢铁项目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董事长,唐山唐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河钢集团唐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河钢集团唐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主持公司党委、董事会、经理层全面工作),现任河钢集团唐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河钢浦项汽车板有限公司董事长,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河钢股份董事。

韩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邯钢炼铁部部长,河钢集团邯钢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常委,邯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河钢集团邯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邯钢能嘉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河钢股份董事。

张振全,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承钢设备管理部部长,河钢集团承钢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现任河钢集团承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承德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河钢股份董事。

王保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历任河钢集团邯钢公司经营财务部副部长,营销管理部部长,河钢集团舞钢公司总会计师、董事、党委常委,现任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河钢股份董事、总会计师。

李正团,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承钢商贸有限公司经理,承德钒钛运营改善部部长、人力资源部(组织部)部长、改革创新中心主任、机关党委书记,河钢股份综合管理部副部长,现任河钢股份综合管理部部长、职工董事。

张志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河北省国资委财务审计处处长、开滦集团公司总会计师,2020年4月退休。张志芳为中国会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煤炭分会副会长,中国煤炭学会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导师”,河北地质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河北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燕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2010年3月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5年1月被国务院批准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任河钢股份独立董事。

曾加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硕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钢铁研究总院冶金工艺所所长、钢铁研究总院副总工程师。2022年10月退休。长期从事钢铁流程工艺优化方向的科技攻关,荣获冶金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三等奖1项,天津市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现任中国金属学会废钢铁分会主任、炼钢分会副主任;北京市金属学会炼钢分会副主任;中国核心期刊“中国冶金”副主编、“钢铁”编委,河钢股份独立董事。

刘青,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教授,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国际先进材料协会会士FIAAM,曾任北京科技大学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科研部副部长。现任北京科技大学绿色低碳钢铁冶金全国重点实验室教授、河钢股份独立董事。

宋绍清,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会计)博士、教授(三级)、河北省教学名师、硕士生导师,曾任河北地质大学党委委员、会计学院院长、河北省高等学校经济管理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学位论文评审专家、河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河北省企业管理学会常务理事等职。宋绍清为会计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负责人、教育部校企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正保云财务共享中心负责人、河北省会计学重点发展学科带头人、特色品牌专业负责人、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负责人、河北省会计专业硕士(MPAcc)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负责人。现任河钢股份独立董事。

2、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历情况

朱坦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邯钢公司邯宝炼钢厂厂长,邯宝公司副总经理,河钢集团南非钢铁项目部副组长,邯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现任青岛大河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河钢股份副总经理、党委常委。

孙志溪,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河钢集团邯钢公司生产制造部部长,河钢股份总经理助理兼安全总监,现任河北大河生态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董事,河钢股份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安全总监。

薛军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河钢集团唐钢公司生产制造部部长,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制造部部长,河钢销售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河钢股份副总经理。

庞辉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科技部副部长、常务副部长、部长,现任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董事,河钢股份副总经理。

王文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正高级会计师。历任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政策研究室经理、副总经理,河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现任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河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河钢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

(四)发行人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下属职工30,605人。具体如下表:

表5-5:截至2025年12月末发行人员工构成

单位:人

按文化素质: 人数 占在职员工总数的比例

本科及以上 10,121 33.07%

大专 5,750 18.79%

中专 4,427 14.46%

高中及以下 10,307 33.68%

合计 30,605 100.00%

专业类别 人数 占在职员工总数的比例

生产人员 24,309 79.43%

销售人员 296 0.97%

技术人员 3,195 10.44%

财务人员 167 0.55%

行政人员 2,638 8.62%

合计 30,605 100.00%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钢铁冶炼、钢材轧制,以及钒产品、钛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公司钢铁产品分为板材、棒材、线材、型材、窄带五大类,产品应用于汽车、石油、铁路、桥梁、建筑、电力、交通、轻工、家电等领域;同时公司也在钒钛钢铁冶炼和钒产品生产技术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钒产品年产能超2万吨,主要产品有五氧化二钒(片剂、粉剂)、钒铁合金、氮化钒铁、钒铝合金等。

经营范围:对所投资企业资产进行运营管理;钢材、钢坯、钒钛产品(三氧化二钒、钒铁合金、钒氮合金、钛精矿)、耐火材料、炉料、铁精粉、钒渣、钛

渣、焦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自动化设备及其零部件、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橡胶制品、润滑油销售;冶金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房屋、设备租赁;国内劳务派遣;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涉及前置审批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钢铁冶炼;钢材、钢坯、钒钛产品(三氧化二钒、五氧化二钒、钒铁合金、钒氮合金、钛精矿)、钒渣、钛渣的生产销售;煤气、粗苯、焦油、氧气、氮气、氩气、氢气、压缩空气的生产销售;危险货物运输(1);普通货运;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压力管道安装;冶金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器设备、化工设备、工业炉窑设备安装、维修;自动化及仪表工程设计安装;水暖安装;金属构件制造、安装、销售;设备防腐保温工程;计算机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运行维护服务;产品检斤计量服务;皮带胶接服务;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要经相关部门专项审批的项目)、销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以下范围仅限分支机构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氮、氧、氩、氖、氦、氪、氙、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氩氦氙氪氖氟氧多组分混合气、一氧化碳氢氮氩氦氙氪氖二氧化碳多组分混合气、氖氦氪氙同位素气体、粗苯、焦油、硫磺的批发(以上品种无储存)。(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拥有世界钢铁行业领先的工艺技术装备,具备进口钢材国产化、高端产品升级换代的强大基础,具备年产3,000万吨的精品钢材生产能力。

公司钢铁产品分为板材、棒材、线材、型材四大类,覆盖家电、汽车、石油、铁路、桥梁、建筑、电力、交通、轻工、船舶、新能源等重要应用领域。冷轧薄板、热轧钢板、中厚板、高强螺纹钢筋等品牌产品在国内外享有盛誉,获得了世界汽车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汽车板、家电板、管线钢、核电用钢及高强抗震建材打入国内外高端市场。在众多闻名中外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公司产品发挥出关键作用,如雄安高铁站、红沿河核电工程、昌江核电工程、港珠澳大桥、北京冬奥会场馆、国内首座跨海高铁桥等。

公司在钒钛钢铁冶炼和钒产品生产技术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钒产品年产能超2万吨。主要产品有五氧化二钒(片剂、粉剂)、氧化钒、钒铁、氮化钒铁、钒铝合金等,成功研发了99.9%能源级氧化钒、钒电池电解液、金属钒、钛合金粉末等一系列高端钒钛产品,形成了完整的产品研发制备体系,钒钛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钢铁冶金、超导材料和陶瓷印染等诸多领域,荣获2021年度“金匮杯”钒氮合金企业优质供应商称号。

(三)发行人营业收入及利润结构分析

1、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况

2023-2025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227.44亿元、1216.17亿元和1181.37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表5-6:2023-2025年发行人营业收入、成本、毛利率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1,173.68 95.62% 1,165.91 95.87% 1,141.37 96.61%

其他业务收入 53.76 4.38% 50.26 4.13% 40.01 3.39%

营业收入合计 1,227.44 100.00% 1,216.17 100.00% 1,181.37 100.00%

主营业务成本 1,050.95 95.36% 1,051.09 95.66% 1,017.32 96.38%

其他业务成本 51.10 4.64% 47.68 4.34% 38.19 3.62%

营业成本合计 1,102.05 100.00% 1,098.78 100.00% 1,055.51 100.00%

主营业务毛利润 122.73 97.88% 114.81 97.81% 124.05 98.56%

其他业务毛利润 2.66 2.12% 2.57 2.19% 1.82 1.44%

营业毛利润 125.39 100.00% 117.39 100.00% 125.86 100.00%

主营业务毛利率 10.46% 9.85% 10.87%

其他业务毛利率 4.95% 5.12% 4.54%

营业毛利率 10.22% 9.65% 10.65%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钢铁销售。2023-2025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173.68亿元、1,165.91亿元和1,141.3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5.62%、95.87%和96.61%。

2、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

发行人收入来源为钢材业务收入,还包括钢坯业务收入、钒产品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2023-2025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173.68亿元、1,165.91亿元和1,141.37亿元,构成如下:

表5-7:发行人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构成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钢材 1,005.88 85.70 1,007.91 86.45 969.29 84.92

钢坯 32.67 2.78 24.13 2.07 47.47 4.16

钒产品 13.21 1.13 12.44 1.07 14.42 1.26

其他 121.91 10.39 121.43 10.42 110.19 9.65

合计 1,173.68 100.00 1,165.91 100.00 1,141.37 100.00

发行人收入主要来源为钢材业务收入。2023-2025年,发行人钢材业务收入分别为1,005.88亿元、1,007.91亿元和969.29亿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85.70%、86.45%和84.92%。发行人其他业务包括铁水、气体、水电和煤化工等产品业务,近年来收入有所波动,但整体占比不高。

表5-8:发行人近三年主营业务成本构成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钢材 893.39 85.01 902.10 85.82 857.56 84.30

钢坯 30.51 2.90 22.44 2.13 44.57 4.38

钒产品 10.86 1.03 11.13 1.06 10.81 1.06

其他 116.19 11.06 115.43 10.98 104.39 10.26

合计 1,050.95 100.00 1,051.09 100.00 1,017.32 100.00

表5-9:发行人近三年主营业务毛利润构成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钢材 112.49 91.66 105.81 92.16 111.73 90.07

钢坯 2.16 1.76 1.69 1.47 2.91 2.34

钒产品 2.35 1.91 1.31 1.14 3.61 2.91

其他 5.72 4.66 6.00 5.23 5.80 4.67

合计 122.73 100.00 114.81 100.00 124.05 100.00

表5-10:发行人近三年主营业务毛利率构成表

单位:%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钢材 11.18 10.50 11.53

钢坯 6.62 7.00 6.12

钒产品 17.76 10.53 25.06

其他 4.69 4.94 5.26

主营业务毛利率 10.46 9.85 10.87

2023-2025年,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122.73亿元、114.81亿元、124.05亿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0.46%、9.85%、10.87%。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1、钢材业务

发行人普通钢材业务包括钢材业务、钢坯业务。发行人钢材业务主要运营主体为邯郸分公司、承德分公司、唐山分公司、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和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公司着眼于自身整体产品结构,对产品生产进行合理分工:唐山分公司定位于打造国内一流高端精品板材基地,邯郸分公司定位于建设专业化的板带基地,承德分公司定位于专业化热轧带钢与高强抗震钢筋基地和优质钒钛制品基地。专业化分工发挥了在业务上的比较优势,使公司更有效地应对行业竞争。

发行人聚焦钢铁向材料转变,致力于为各行各业提供最具价值的钢铁材料和工业服务解决方案,在品种开发、流程优化、工艺创新、装备升级等方面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高产品迭代升级硬核实力,高端品种研发成效显著,“专精特新”产品档次大幅提升,高端产品获得各领域用钢客户的青睐。例如,在核电用钢领域,为国内首台套可控核聚变装置研发关键核心材料;在汽车用钢领域,自研烘烤硬化钢实现转产并批量供货;在海洋工程、建筑桥梁用钢领域,公司产品用于多个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

(1)主要产品介绍

①板材

公司的板材产品包括热轧板、冷轧板及中厚板三大类。

公司的热轧板产品主要包括热轧普碳板卷、热轧低合金板卷、热轧汽车用钢等,其中热轧普碳板卷和热轧低合金板卷主要为建筑结构用钢,热轧汽车用钢主要用于汽车及其备件制作。

公司的冷轧板产品包括冷轧薄板、镀锌板、彩涂板、酸洗板等,广泛应用于家电行业、摩托车行业、汽车制造业、建筑行业等。

公司的中厚板产品包括中板、厚板及特厚板等。其中,中板以船板为主,厚板和特厚板以机械加工用钢为主。

②棒材

公司的棒材产品主要包括螺纹钢和圆钢。螺纹钢主要用于建筑行业,广泛用于房屋、桥梁、道路等土建工程建设;圆钢可用于制作钢筋、螺栓,也可用于轴料、金属结构件、标准件、油井抽油杆、汽车、拖拉机等机械零件的制造。

③型材

公司的型材产品主要包括角钢、矿用支撑钢、矿用工字钢、轻轨、槽钢等,广泛应用于工业建筑和金属结构,如厂房、桥梁、船舶、农机车辆制造、输电铁塔、运输机械,也可用于制作各种机械零件、农机配件和工具等。

④线材

公司的线材产品主要包括工程及结构用线材、硬线、焊线及合金线材等。工程及结构用线材主要用于建筑行业及拔丝等,硬线主要用于生产预应力钢丝、制钉、钢绞线、钢丝绳等,焊线主要用于生产手工电弧焊焊芯、焊丝等,合金线材主要用于制作标准件及五金工具。

⑤窄带

公司的窄带产品主要用于焊管、高速公路护栏、各类汽车、集装箱、输电塔、铁路机车等方面。

(2)主要产品产能和产量情况

公司拥有从炼铁、炼钢到轧钢全套生产流程,采用以效定销、以销定产的批量生产模式。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通过管理层总体审定后由董事会批准实施。公司生产部以公司年度计划为依据,根据产品销售合同和内、外部各种信息编制月、周、日生产作业计划。

最近三年,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5-11:近三年发行人钢材产能情况表

单位:万吨

主要产品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一、钢材产品 3,236.00 3,045.00 3,045.00

板材 2,216.00 2,310.00 2,310.00

长材 930.00 735.00 735.00

窄带 90.00 -

公司着眼于自身整体产品结构,对产品生产进行合理分工:唐山分公司定位于打造我国目前重要的精品板材和精品建材生产基地,邯郸分公司定位于建成国内一流的精品板材基地,承德分公司定位于建设国内领先的含钒高强钢筋和优质钒钛制品基地。专业化分工发挥了在业务上的比较优势,使公司更有效地应对行业竞争。

最近三年,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5-12:近三年发行人钢材产量情况表

单位:万吨

主要产品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产量 销量 产量 销量 产量 销量

一、钢材产品 2,539.32 2,605.42 2,642.47 2,724.61 2,809.00 2,811.51

板材 1,925.10 1,997.63 2,155.93 2,223.49 2, 385.90 2,385.53

长材 614.22 607.79 486.54 501.12 423.10 425.98

(3)销售情况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直接对接战略客户、工程客户和其他客户。公司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生产区域周边地区。公司采取整体定价、月定价制度。一般是采取月初先收款,月末按照市场价格结算的制度。其中大客户采取一户一价,有专人全程服务。

以下为发行人主要产品近三年收入占比情况:

表5-13:近三年发行人主要产品收入占比情况表

单位:亿元

主要产品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钢材产品 969.29 84.92% 1,007.91 86.45% 1,005.88 85.70%

板材 829.02 72.63% 828.96 71.10% 781.62 66.60%

长材 140.26 12.29% 178.95 15.35% 224.27 19.11%

以下为发行人主要产品近三年及一期销量情况:

表5-14:发行人近三年钢材销量情况表

单位:万吨

主要产品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销量 销量 销量

钢材产品 2,605.42 2,724.61 2,811.51

板材 1,997.63 2,223.49 2,385.53

长材 607.79 501.12 425.98

以下为发行人主要产品近三年销售均价情况:

表5-15:近三年发行人主要产品均价(含税)情况表

单位:元/吨

主要产品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板材 4,421.39 4,212.84 3,926.98

长材 4,169.46 4,035.32 3,720.87

发行人近三年前五大销售客户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5-16:2023年公司前五大销售客户占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占比 是否关联方

1 客户A 5,782,448.65 47.10 是

2 客户B 285,994.24 2.33 否

3 客户C 197,565.44 1.61 否

4 客户D 187,241.11 1.53 否

5 客户E 118,935.59 0.97 否

合计 6,572,185.02 53.54 -

表5-17:2024年度公司前五大销售客户占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占比 是否关联方

1 客户A 6,162,731.24 50.67 是

2 客户B 363,070.93 2.99 否

3 客户C 186,358.73 1.53 否

4 客户D 172,382.85 1.42 否

5 客户E 118,475.62 0.97 否

合计 7,003,019.37 57.58 -

表5-18:2025年度公司前五大销售客户占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占比 是否关联方

1 客户A 5,893,626.45 49.89 是

2 客户B 286,431.75 2.42 否

3 客户C 223,531.22 1.89 否

4 客户D 196,047.79 1.66 否

5 客户E 190,974.02 1.62 否

合计 6,790,611.23 57.48

发行人与河钢集团及其子公司存在购销业务,主要是由于统一购销平台的优势发挥、长期形成的业务关系及生产的连续性和辅助配套设施联系的紧密性等原因,是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且该等交易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和结算,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4)主要运营主体及设备和工艺情况

发行人钢材业务主要运营主体为邯郸分公司、承德分公司、唐山分公司、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和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

发行人不断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装备水平、推进产业升级,公司拥有3000m³级高炉8座、2500m³高炉3座,100吨以上转炉18座,配备有29条热轧生产线。2012年末,公司落后产能的淘汰和主体装备的优化升级改造便已经全部完成,整体工艺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的生产工艺和相关技术指标均符合【2009】38号文件、国发【2013】41号文件相关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目前公司炼铁、炼钢产能分别为3,279万吨、3,212万吨,产量分别为3,144万吨、2,979万吨。2025年,公司炼铁、炼钢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5.88%、92.75%。公司主要设备、产品产能如下表所示:

表5-19:发行人主要设备、产品产能情况表

单位:万吨

设备类别 主要设备 产品种类 2025年设备产能 2025年产量

炼铁 高炉15座 铁水 3,279 3,144

炼钢 转炉18座 钢坯 3,212 2,979

轧钢 轧机29条 板材 2,310 2,385.90

长材 735 423.10

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如下:

图5-4:主营产品的工艺流程

公司钢铁产品生产工艺主要包括烧结、炼铁、炼钢、连铸、轧钢等。工艺流程图如下:

①烧结

将矿粉(富矿粉、铁精粉等含铁细粒状物料)、熔剂(主要包括:石灰石、白云石、生石灰等粉料)、燃料(焦粉、煤灰)按一定比例配合混匀后送入烧结机,借燃料燃烧产生的高温发生一系列化学反应,产生部分液相粘结成块,然后经冷却、破碎、筛分形成粒度适宜的烧结矿,作为高炉炼铁的原料。

②炼铁

把烧结矿、块矿、焦炭等物料放入高炉中,在高温下,通过焦炭、喷吹物中的碳及碳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将入炉矿中的氧还原出来,得到液态生铁(铁水),然后送往炼钢厂作为炼钢的原料。

③炼钢

通过吹氧来氧化铁水中所含杂质的复杂的金属提纯过程。主要包括氧化去除铁水中的硅、磷、碳,脱硫、脱氧和合金化。其任务就是根据所炼钢种的要求,把生铁中的含碳量降到规定范围,并使其它元素的含量减少或增加到规定范围,达到最终钢材所要求的金属成分。

④连铸

把钢包中的钢水通过中间包连续注入结晶器中,钢液的热量被流经结晶器器壁的冷却介质迅速带走,形成具有一定厚度的坯壳,通过拉坯机拉出结晶器,然后喷水快速冷却,使坯壳内的钢液全部凝固形成钢坯,经矫直后由切割机切成要求长度作为轧钢的坯料。

⑤轧钢

将坯料喂入轧机轧制成各类钢材。

(5)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发行人采购的原材料主要是铁矿石、焦炭、煤炭等,河北省及周边地区拥有丰富的铁矿、煤矿,特别是河北省有着全国最丰富的铁矿石储量。公司实行大宗物料的集中采购。

由于历史原因,河钢集团与其下属企业之间形成了成熟的上下游合作、前后工序关系。发行人通过河钢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采购原燃材料,有助于获取满足冶炼配矿特定需要及稳定供应。以上合作关系产生的关联交易,系目前状态下有利于各方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运行模式。

最近三年,公司主要原燃料的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5-20:近三年主要原燃料的采购情况表

单位:万吨、万元

主要产品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铁矿石 5,248.82 4,423,781.86 4,416.97 3,992,479.27 4,365.71 3,940,023.97

焦炭 1,249.87 2,089,355.46 1,137.30 2,425,258.35 961.26 2,238,788.65

煤炭 757.19 877,386.48 823.03 1,260,745.52 892.99 1,418,602.38

合计 7,255.89 7,390,523.80 6,377.30 7,678,483.14 6,219.96 7,597,414.99

煤炭、焦炭采购方面,除向河钢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外,公司对外主要采购炼焦煤及其他煤炭,以国内市场采购为主。焦炭主要供应商包括唐钢美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等。

最近三年,公司主要原燃料的采购平均价格情况如下:

表5-21:近三年主要原燃料的采购平均价格情况表

单位:元/吨

主要产品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铁矿石 842.81 903.90 902.49

焦炭 1,671.65 2,132.47 2,329.01

煤炭 1,158.74 1,531.83 1,588.60

2025年,发行人采购铁矿石、焦炭和煤炭的平均价格均出现较大降幅,主要系在缺乏需求支撑和产能释放背景下,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行、成本压力明显缓解,发行人进一步强化成本管控、优化采购策略,实现采购成本大幅下降。

发行人铁矿石采购情况如下:

表5-22:近三年铁矿石的采购情况表

单位:万吨、万元

采购情况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河钢集团 822.76 741,626.60 550.56 522,390.20 626.10 521,616.50

进口 3,238.04 2,914,726.23 3,490.85 3,123,374.77 4,258.32 3,598,145.24

国内采购 304.92 283,671.14 375.56 346,714.29 364.40 304,020.11

合计 4,365.71 3,940,023.97 4,416.97 3,992,479.27 5,248.82 4,423,781.86

发行人铁矿石采购渠道主要为通过河钢集团内关联方采购、进口采购和国内其他采购三种,发行人合并范围内无自给铁矿。发行人对向河钢集团铁矿石采购整体规模及占比较小,主要以进口为主。发行人目前主要铁精粉进口地为澳大利亚与巴西。

2023-2025年,发行人进口铁矿石3,238.04万吨、3,490.85万吨、4,258.32万吨,进口铁矿石占公司铁矿石总需求量的70%左右,主要以传统长协矿为主,长协矿占公司进口铁矿石量已达到60%以上。公司密切关注铁精粉市场的波动,随时调整采购品种结构,动态控制长协矿和现货矿采购节奏和比例,力争降低采购成本。

发行人针对上游原材料的采购,相关运输渠道主要依托于河钢集团于2008年11月成立的采购总公司,该公司承担了内部铁路运输和外部路局的协调工作。河钢集团通过沿海产能布局,优化采购半径,调整运输结构等方式,不断提升大宗原燃料采购运输成本的管控能力,同时,在销售端创新性的建设铁铁智运平台,通过公开询比价、运费刚性支付、压缩中间环节、全程运输可视等方式,促进物流成本降低。近年来,该公司加强基础管理,逐步提高火车运输比例,按照综合物流成本最低原则重新划分各生产厂原料采购半径,掌握生产与需求的关系,灵活调整采购策略,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采购成本。

发行人在电价成本方面,依托河钢集团较早成立了专业公司,研究电力政策,汇聚下属不同用户用电体量优势,与属地较大发电集团签约中长期电力合同,获取优惠电价。同时积极对接光伏、风力发电企业,采购绿色电力,践行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

发行人近三年前五大采购客户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5-23:2023年公司前五大采购客户占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占比 是否关联方

1 供应商A 7,237,989.23 65.68 是

2 供应商B 327,613.71 2.97 否

3 供应商C 207,520.21 1.88 否

4 供应商D 203,429.96 1.85 否

5 供应商E 142,622.14 1.29 否

合计 8,119,175.26 73.67

表5-24:2024年公司前五大采购客户占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占比 是否关联方

1 供应商A 8,075,607.29 73.50 是

2 供应商B 341,013.42 3.10 否

3 供应商C 242,223.00 2.20 否

4 供应商D 221,050.38 2.01 否

5 供应商E 209,569.74 1.91 否

合计 9,089,463.83 82.72 -

表5-25:2025年度公司前五大采购客户占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占比 是否关联方

1 供应商A 8,052,240.47 76.28 是

2 供应商B 212,775.17 2.02 否

3 供应商C 186,773.22 1.77 否

4 供应商D 174,923.83 1.66 否

5 供应商E 167,126.24 1.58 否

合计 8,793,838.93 83.31 -

(6)安全生产

公司自组建以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得益于公司实施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的最高管理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执行机构(安全生产监督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各子(分)公司分别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了充足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各子(分)公司均按照政府及公司要求,健全、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公司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度。每年年初公司与各子(分)公司签订责任书,明确了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及奖惩考核;各子(分)公司也与二级单位、车间、班组分级签订,形成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健全了管理制度,形成各子(分)公司、厂(矿)、车间、班组四级安全管理体系,完善了应急预案,保障了重大危险源的平稳运行。

公司每年不定期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防汛、消防等方面组织综合或专项的安全检查,各子(分)公司与二级单位、车间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班组每班按照岗位安全检查表进行安全检查。

公司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企业建设,目前各子公司全部达到二级安全标准化以上企业。同时,公司还广泛、持续地开展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活动,积极推进先进的安全文化理念,注重用文化的力量凝聚共识、集中智慧,齐心协力、持之以恒,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常态。

(7)节能环保情况

为实现公司长期发展目标以及满足环境治理的需要,公司加快了落后产能淘汰步伐,将污染治理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坚持节能减排投入不减、进度不缓。在河北省节能减排攻坚战中,发行人及各子公司承担着重要任务。发行人秉持“人、钢铁、环境和谐共生”的理念,积极推进“绿色”引领战略,全面推进节能减排的目标。

2021年3月12日,发行人所属河钢集团召开低碳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发布会,现场发布了河钢碳达峰、碳中和总体目标:2021年发布低碳冶金路线图,2022年实现碳达峰,2025年实现碳排放量较峰值降10%以上,2030年实现碳排放量较峰值降30%以上,2050年实现碳中和。

发行人始终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在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成为我国钢铁行业实现绿色转型的样板。依托各生产基地应用场景,建成碳排放管理绩效体系,配套制定 20余项管理办法,形成了三级数据流转台账,填补行业体系建设空白。唐钢新区、邯宝公司、承德钒钛 3家单位获评河北省首批“碳管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单位”。唐钢新区、邯钢新区、邯宝公司、邯钢华丰等 4家单位入选钢铁行业“双碳最佳能效标杆示范厂培育企业”,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做出积极贡献。

发行人坚持“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以氢能、绿电和全钒液流电池储能为突破口,推进清洁能源替代,重点打造绿色低碳高档次汽车板、高档次家电板、高强度中厚板等产品,让“绿钢”优势转换为产品竞争力。公司牢牢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率先在国内完成了烧结机脱硫脱硝设施全覆盖和超低排放改造。唐钢新区、中厚板公司、邯钢新区、邯宝公司、邯钢华丰、承德钒钛均已获评环保绩效A级企业,展现了国有企业责任担当。

(8)行业地位

公司拥有世界钢铁行业领先的工艺技术装备,具备进口钢材国产化、高端产品升级换代的强大基础,具备年产3,000万吨的精品钢材生产能力。

公司钢铁产品分为板材、棒材、线材、型材四大类,覆盖家电、汽车、石油、铁路、桥梁、建筑、电力、交通、轻工、船舶、新能源等重要应用领域。冷轧薄板、热轧钢板、中厚板、高强螺纹钢筋等品牌产品在国内外享有盛誉,获得了世界汽车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汽车板、家电板、管线钢、核电用钢及高强抗震建材打入国内外高端市场。在众多闻名中外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公司产品发挥出关键作用,如雄安高铁站、红沿河核电工程、昌江核电工程、港珠澳大桥、北京冬奥会场馆、国内首座跨海高铁桥等。

2、钒钛产品业务

(1)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钒钛产品主要包括五氧化二钒(片剂、粉剂)、钒铁合金、氮化钒铁、钒铝合金、钛精矿等。

五氧化二钒分为片状与粉状两种。片状五氧化二钒是冶金工业中的主要合金和微合金添加剂,是钒铁合金、氮化钒铁的重要原料;粉状五氧化二钒主要在合成氨工业中作为脱碳和脱硫催化剂使用,在石油化工行业中作为催化剂和制备含钒化合物的原料使用,还可作为印染和陶瓷的着色材料。

钒铁合金是钢铁工业重要的合金添加剂,分为含钒50%左右的钒铁(即50钒铁)和含钒80%左右的钒铁(即80钒铁)。钒铁合金用作低合金钢、合金钢的添加剂,可提高钢的强度、韧性和焊接性能。

钛精矿产品是钛白粉、高钛渣、海绵钛等下游钛产品生产的基础原料。

(2)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图5-5:钒钛产品及含钒合金钢生产流程示意图

(3)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钒产品的产能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5-26:发行人近三年钒钛产能情况表

单位:万吨

主要产品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钒钛产品 8.20 8.20 8.20

钒产品 2.20 2.20 2.20

钛精矿 6.00 6.00 6.00

公司坚持以全球视野优化布局,充分发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优势。国内资源投放量以华北、东北、华东核心钢铁行业用钒、全国特钢企业用钒为主,其余资源量投放到陶瓷、环保等其它行业。国际市场以亚、欧、美洲为主战场。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直接或间接对接终端用户。公司采取周定价制度,全部产品均为全款预付,先付款后发货。

最近三年,公司钒产品的产量、销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5-27:发行人近三年钒钛产量、销量情况表

单位:万吨

主要产品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产量 销量 产量 销量 产量 销量

钒钛产品 7.33 7.13 7.17 6.98 9.67 9.50

钒产品 1.58 1.40 1.92 1.68 2.33 2.16

钛精矿 5.75 5.73 5.25 5.31 7.34 7.34

(4)行业地位

公司在钒钛钢铁冶炼和钒产品生产技术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钒产品主要有五氧化二钒(片剂、粉剂)、氧化钒、钒铁、氮化钒铁、钒铝合金等,成功研发了99.9%能源级氧化钒、钒电池电解液、金属钒、钛合金粉末等一系列高端钒钛产品,形成了完整的产品研发制备体系。

公司下属承德分公司是我国钒钛磁铁矿高炉冶炼技术的发祥地和中国钒钛产业化的先导企业,是中国最早(1943年)输出钒钛磁铁矿,最早开展钒钛磁铁矿高炉冶炼(1958年)的企业。其钒钛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化技术处于世界先进水平。钒产品年产能2.2万吨。主要产品有五氧化二钒(片剂、粉剂)、氧化钒、钒铁、氮化钒铁、钒铝合金等。目前承钢钒产业已基本形成流程完整、品种齐全的现代化工业体系,拥有年产14000吨五氧化二钒生产线;年产300吨氮化钒铁生产线;千吨级99.5~99.9%全系列高纯钒生产线;1000m³钒电解液生产线和百吨级/年钒铝合金生产线。产品规模稳居世界前列。近年来,承钢持续打造高端品牌,不断推进钛钒产业生产技术绿色升级。经过多年努力,承钢具备了高纯钒、钒铝合金、钒电池电解液、航空级片剂钒等多个高端钒产品的生产能力,化工级99.5高纯氧化钒、能源级99.9高纯氧化钒,凭借良好的物理和化学性能,能够同时满足航空航天、新能源、环保、光学材料、催化剂及食品级高端颜料等高端制造领域需求。航空级片剂钒产品制备方法与流程属于国家发明专利高端钒产品打入欧、美高端市场,成为航空航天、新能源、高端化工企业的首选服务商。另外,承钢还与住友电工(SEI)等知名电气储能厂商保持了长期的研究合作,探索钒在储能领域的应用。全钒液流电池具有寿命长、安全性好的特点,在大规模风光电新能源系统储能、调峰电源系统、应急电源系统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3、其他业务

2023-2025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中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121.91亿元、121.43亿元、110.19亿元,占比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39%、10.42%、9.65%。其中,发行人铁水业务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相对较高,2023-2025年铁水业务收入分别为58.07亿元、39.32亿元、39.96亿元,占比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95%、3.37%、3.50%。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表5-28:近三年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构成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铁水 58.07 4.95% 39.32 3.37% 39.96 3.50%

其他 63.85 5.44% 82.11 7.04% 70.23 6.15%

合计 121.91 10.39% 121.43 10.42% 110.19 9.65%

发行人铁水业务的业务模式为依托钢铁板块主业采购原材料,通过高炉炼成铁水,销售后实现收入。发行人铁水业务主要销售给邯钢集团。鉴于邯钢集团缺乏铁水生产能力,邯钢集团在考虑运营成本效益和地理优势的前提下,从发行人采购铁水。同时,发行人兼顾自身生产平衡的前提下,为进一步发挥铁前规模优势,提高效益水平,决定向邯钢集团开展铁水业务。

发行人铁水业务主要设备、产品产能情况如下:

表5-29:发行人铁水业务主要设备、产品产能情况表

单位:万吨

设备类别 主要设备 产品种类 2025年产能 2025年产量

炼铁 高炉15座 铁水 3,279 3,144

发行人其他业务还包括气体、水电和煤化工等产品业务,近年来收入有所波动,但整体占比不高。

4、发行人所从事业务的部分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

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子公司主要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如下:

表5-30:子公司主要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

序号 许可对象 许可证名称 发证机关 许可证号 许可范围 有效期截止日

1 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冀)XK05-001-00013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 2031年4月15日

2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冀)XK05-001-00027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 2027年7月9日

3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 《排污许可证》 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911308036992277348001P 钢压延加工,其他电力生产 2027年1月18日

4 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 《排污许可证》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 91130400666597261T001P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炼焦,火力发电 2028年9月17日

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邯郸市复兴区行政审批局 邯复兴延字【2024】02 氮、氧、氩、氖、氦、氪、氙、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氩氦氙氪氖氟氧多组分混合气、一氧化碳氢氮氩氦氙氪氖二氧化碳多组分混合气、氖氦氪氙同位素气体、粗苯、焦油、硫磺 2027年8月14日

6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 《排污许可证》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 9113040069923044XT001P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炼焦,火力发电 2028年6月5日

7 承德承钢柱宇钒钛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厅 (冀)WH安许证字〔2021〕080032 多钒酸铵、五氧化二钒 2027年7月8日

8 河钢承德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冀)WH安许证字[2021]080024 五氧化二钒、三氧化二钒、多钒酸铵等 2024年9月27日

9 唐钢青龙炉料有限公司 《排污许可证》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 911303217825884778001P 炼铁 2027年1月3日

10 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排污许可证》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91130200766614559k001P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火力发电 2028年7月17日

11 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 《排污许可证》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91130225MA08E2NB290001P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火力发电 2028年10月5日

12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中厚板区) 《排污许可证》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91130200699229617X003P 炼铁 2026年2月4日

13 邯钢能嘉钢铁有限公司 《排污许可证》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 91130426MA7CBWAR2N001P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028年4月13日

14 邯钢华丰能源有限公司 《排污许可证》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 91130426MA7B8AXA27001P 炼焦 2028年8月22日

15 承德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 《排污许可证》 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91130803MA0CMRHN8L001R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026年7月29日

16 承德承钢柱宇钒钛有限公司 《排污许可证》 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91130805780802257H001Y 无机盐制造 2027年12月25日

17 承德承钢双福矿业有限公司 《排污许可证》 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911308037926837937001P 炼铁 2027年5月26日

注:针对上述即将到期的许可证,发行人将积极争取在到期前完成新许可证的批复。

九、发行人在建项目及拟建项目情况

(一)在建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表5-31: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总投资 截至2025年末已投资 2026年投资 相关部门批文

计划

1 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 一部:建设1座3200m高炉、1座230吨转炉、1台500平方米带式烧结机、2座石灰窑、1座白云石窑、1条1580mm热轧带钢生产线以及配套的公辅设施; 二部:建设2座120吨电炉,2条ESP热轧生产线、2条热基酸洗镀锌生产线及1条1550 mm冷轧生产线以及配套的公辅设施 262.77 124.68 3.2 河北省发改委:冀发改政务备字〔2021〕153号以及《关于同意河钢乐钢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分部建设的复函》;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冀环审〔2022〕76号;土地证编号:冀(2017)乐亭县不动产权第0000679号、0000775号、0000778号、0001829号、0005330号、0005331号、0005356号

合计 262.77 124.68 3.2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为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项目。

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项目:河钢唐钢新区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铁246万吨、钢405万吨、钢材392万吨、烧结矿475万吨。主要建设内容为:一部:建设1座3200m3高炉、1座230吨转炉、1台500平方米带式烧结机、2座石灰窑、1座白云石窑、1条1580mm热轧带钢生产线以及配套的公辅设施;二部:建设2座120吨电炉、2条ESP热轧生产线、2条热基酸洗镀锌生产线、1条1550mm冷轧生产线以及配套的公辅设施。产品以高强度汽车板等高强度、高性能、高质量升级换代钢材为主。项目第一部分除高炉外已基本完工,第二部分开工日期待定。

发行人在建工程中不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

(二)发行人拟建项目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暂无拟建工程计划。

十、总体战略规划

(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1、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全国粗钢产量9.61亿吨,同比下降4.4%;生铁产量8.36亿吨,同比下降3%;钢材产量14.46亿吨,同比增长3.1%;折合粗钢表观消费量8.29亿吨,同比下降7.1%。近年来,钢铁行业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巩固钢铁去产能成果,钢铁市场整体向绿色高质量的发展前进,积极应对国内外需求形势变化,行业总体运行态势良好。

根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监测,2025年中国钢材价格指数(CSPI)平均值为93.19点,同比下降9.28点,降幅为9.05%,整体处于近年低位,年内价格波动幅度较小,走势相对平稳。从分月情况看,2025年上半年钢材价格持续震荡下行,至6月末,钢材综合价格指数跌破90点,达到89.51点,为2016年11月底以来新低;7月份,受行业“反内卷”政策预期推动,钢材价格出现阶段性大幅上行;随着政策预期消化,市场回归基本面,8月-9月在需求恢复不及预期的影响下价格震荡回落;进入10月-11月,钢材价格低位盘整运行;12月份继续维持窄幅震荡走势。

2、公司发展战略

面对纷繁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将坚持以提升钢铁主业盈利能力为核心,强化业绩考核与价值创造导向,全力以赴打赢“稳产高效、极致成本、产品升级、品牌建设、精益协同”攻坚战,以更优的指标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坚定不移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3、生产经营计划

2026年公司产量计划为:生铁3195万吨,粗钢3080万吨,钢材2910万吨,钒渣27万吨。

围绕实现全年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聚力稳产提效攻坚,全面夯实运营保障基础

构建高效稳定的生产秩序,深化原燃料战略合作,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现代化供应链。坚守“零事故”底线,确保高炉工序实现高效顺稳。坚持效益最大化原则,推动铁水资源向高效益产品配置,提升钢轧协同效率与品种结构优化水平。

(2)极致成本攻关深化,着力拓展主业盈利空间

推进全工序精益降本,统筹战略采购与集中采购,进一步降低吨铁成本。压降全流程质量成本,加强以汽车板为代表的重点产品质量管理。推进大宗物料采购、设备、物流等专业系统协同降费,强化全流程物料消耗管理,进一步降低金属损耗。

(3)加快产品结构升级,增强高端高效供给能力

落实产线定位方案,推动增量订单向高附加值产线集聚。深化战略合作,复制成功合作经验,加强与车企主机厂及配套厂商对接,加快产线认证与市场拓展;携手家电品牌,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立足国内、拓展海外,做强管线钢市场;加快船板高端品种研发与产线认证,提升整船接单能力,以高端产品矩阵筑牢核心竞争力。完善价格机制,持续提升直供占比,不断增强“河钢品牌”市场影响力。

(4)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加速培育发展新动能

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与产品价值提升。系统推进高端产品研发,全面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能。聚焦汽车制造、新能源、高端装备、航空航天、高端钒钛制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与高端制造领域,系统构建覆盖多场景、差异化、高适配的产品体系。深化技术营销与定制化开发,推动研发人员深入用户一线,构建产业链技术共同体。

(5)全面加快数智赋能,推动智能制造升级突破

加快推进“智能化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扩大模型化生产的涵盖范围与应用深度,加快实现系列核心关键指标新突破,全流程高效协同制造能力显著提升。

深化“人工智能+”行动,加快新一代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与钢铁制造深度融合,推动企业生产运营全领域、全场景、全要素智能联动,以国家“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为引领,探索全流程管理模式变革,力争在研发范式与生产模式上取得突破。

(6)筑牢安全环保根基,扎实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巩固环保绩效创A成效,扎实开展环保三级标准化审查。系统应对全国碳市场,推动重点产品获国家碳足迹标识,打造绿钢旗舰品牌与产品矩阵。

(二)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对策

1.环境保护风险

风险: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的推进,钢铁企业面临的环保压力越来越大。

对策:坚持环保绩效保A,持续推进环保标准化管理,全面对标提升环保精准管控水平,实现环保管理高标准长期稳定。关注前沿工艺技术,引进适用技术,改善和解决超低排放过程中的难点。积极探索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有效路径,推动氢、天然气、绿电等清洁能源和废钢等低碳循环材料在钢铁板块的应用,实现能源高效利用与减碳同步。

2.市场竞争风险

风险:2026年,钢铁行业复杂严峻的市场形势依然存在,下游需求增长仍存在不确定性,行业处于由存量优化向减量发展转变时期,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仍将面临供需失衡的挑战,市场竞争会更加激烈。

对策:公司不断强化市场和客户意识,持续发力产品和客户“两个结构”优化,进一步扩大高端客户和市场份额,充分发挥装备、技术和绿色转型的先发优势,突出高端产品和绿色低碳产品的价值体现,持续降本增效,不断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竞争实力。

3.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风险: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国家信贷政策的调整将引起公司利息费用的波动,从而影响经营业绩。

对策:公司不断强化资金一体化集中管控,通过全面预算管理机制持续强化成本费用管控,常抓降本增效不放松。充分利用信贷成本下行的有利时机,积极压降融资成本。另外,通过永续产品和中长期融资品种,积极优化负债结构。不断丰富完善融资渠道,保证现金流的安全稳定运行,防范财务风险的发生。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一)所在行业情况

1、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中C门类第31大类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行业。

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技术、资金、资源、能源密集型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涉及面广、产业关联度高、消费拉动大,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财政税收、国防建设以及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钢铁工业是典型的周期性行业,其发展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广阔的市场前景,为钢铁工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和动力。

2017年以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钢铁行业去产能、取缔地条钢效果显著,优势产能加快释放,因化解过剩产能、清除地条钢和环保限产腾出的市场空间,通过合规企业增加产量和减少出口得以补充。2017年至 2020年,国内宏观经济运行良好,为钢铁行业的稳定运行提供了良好支撑,全国生铁、粗钢、钢材产量均保持增长,2020年粗钢产量达到峰值 10.53亿吨。2021年实行产量“双控”政策后进入平台调整期,在产量约束与绿色转型的双重驱动下,

2021年至2024年,全国粗钢产量从 10.33亿吨稳步下降至 10.05亿吨,但钢材产量依然小幅上涨,从 13.37亿吨上涨至 14亿吨,体现了我国钢铁企业通过各种技术和管理手段,不断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取得的成效,及在可持续发展转型过程中,通过废钢使用增加钢材产量并实现绿色生产。

2025年,在政策精准调控、市场深度调整与产业整合加速的多重作用下,钢铁行业走过了“减量优化、提质转型”的关键一年。钢铁行业政策延续“扶优汰劣、精准调控”的核心逻辑,构建起供需两端协同发力的调控体系。整个行业积极应对强供给、弱需求的挑战,坚持执行“三定三不要”经营原则,由“黑色”高碳迈向绿色低碳,由“内卷”升级为高质出海,实现了粗钢产量稳中有降、经济效益同比改善、环保水平持续提升。面对产能过剩、供过于求的局面,政府通过实施粗钢产量调控,以及修订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来引导行业合理调整投资方向,促进市场供需动态平衡。2025年9月,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在设定年均增长4%目标的同时,强调“严禁新增产能”与“实施产量压减”,并明确要加大减量置换力度和出清低效产能。在政策的引导下,行业调控效果正在逐步显现,行业供需格局也在逐步改善。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全国粗钢产量9.61亿吨,同比下降4.4%;生铁产量8.36亿吨,同比下降3%;钢材产量14.46亿吨,同比增长3.1%;折合粗钢表观消费量8.29亿吨,同比下降7.1%。钢材出口量创新高,进口量连续下降。据海关总署数据,2025年,我国出口钢材1.19亿吨,同比增长7.5%;出口均价694美元/吨,同比下降8.1%;进口钢材606万吨,同比下降11.1%;进口均价1696美元/吨,同比上升0.4%。利润总额同比增长,行业运行质效提升。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统计,2025年,重点统计企业累计营业收入为6.1万亿元,同比下降3.1%;营业成本为5.7万亿元,同比下降4.5%;利润总额1151亿元,同比增长1.4倍,其中钢铁主业盈利445亿元,实现扭亏为盈。

当前,我国钢铁行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攻坚期、绿色低碳发展的关键期、国际竞争格局重塑的窗口期,钢铁行业已经由过去的增量发展逐步转向减量优化调整、存量提质增效,逐步进入智能制造、绿色低碳的全新发展阶段。在未来的发展中,钢铁行业需要继续加强技术创新,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超低排放改造,以适应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钢铁行业还需加强上下游产业协同,共同应对市场变化,实现产业链的整体优化。随着全球经济的逐步复苏,钢铁行业的市场需求有望得到进一步改善,行业发展的挑战与机遇并存。

图5-6:全国生铁、粗钢及钢材产量情况

单位:亿吨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二)国内钢铁行业运行状况

1、粗钢产量情况

近年来,受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激励,中国粗钢表观消费量保持了快速增长。受国内市场巨大发展空间推动,国内钢铁企业纷纷进行产能扩张,钢铁产能和产量快速增长。

2016年我国粗钢产量8.08亿吨,同上年比略有上升。2016年粗钢产量增长主要得益于需求复苏以及补库存需求。2016年中国粗钢表观消费为7.09亿吨,同比增长2%。

作为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年份,2017年各项去产能措施持续推进,取缔地条钢、释放优质产能等政策陆续出台,对我国钢铁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钢铁行业经历了一系列重要变化:去产能取得显著成效,钢铁产量实现增长,消费逐步回暖,钢铁价格震荡上行,钢企盈利水平大幅增长。2017年我国粗钢产量8.32亿吨,同比增长5.7%。

2018年我国粗钢产量为9.28亿吨,同比增长6.6%。2019年我国粗钢产量为9.96亿吨,同比增长7.33%。2020年我国粗钢产量10.53亿吨,同比增长5.2%。2021年我国粗钢产量为10.33亿吨,同比下降3%。2023年我国粗钢产量为10.19亿吨,同比持平。2024年我国粗钢产量为10.05亿吨,同比下降1.7%。2025年我国粗钢产量为9.61亿吨,同比下降4.4%。2025年以来,钢铁行业供给侧改革进入以“质的提升”为核心的新阶段。

2、需求规模仍处于高位

钢铁下游需求主要为地产、基建和制造业。作为建筑用钢材的需求大户,钢铁行业的效益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紧密相关。短期内建筑用钢材的需求仍会受到房地产政策的负面影响,建筑用钢材的需求恢复增长还需等待政策信号的释放。机械行业的工业销售产值出现整体下滑的态势,重点产品和出口增速同时也出现下滑,机械行业的整体发展速度减缓,这对于钢铁行业的产品需求增长较为不利。

虽然钢铁消费量有所下降,但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固定资产投资的稳定增长一直为国内钢材需求提供有力支撑,全球经济在金融危机后缓慢恢复增长也拉动中国钢材的出口。从总体看,钢材的需求规模仍处于高位。

当前我国钢铁行业进入峰值平台区,钢材需求总量将逐步下降成为行业共识。预期钢铁市场需求在部分领域将会有所改善,部分细分市场需求或继续向好,一方面船舶市场用钢方面仍将保持增长,中厚板市场整体需求也会继续增加。在国家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以及新能源发电等领域、经济有较大回复潜力以及大量基建投资落地的情况下,工程机械类用钢、造船用钢、基建与新能源用钢的需求将会正向带动。另一方面,得益于基础设施建设和装配式住宅建设的发展,以及钢结构的推广,钢结构市场需求也会处于上升态势。由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一系列稳增长的政策,行业下行将会引导行业生产自律,钢材成本不会大幅下降,但下游行业的承受力相对会有所改善。随着全球经济的逐步复苏,钢铁行业的市场需求有望得到进一步改善,行业发展的挑战与机遇并存。

图5-7:全国钢材表观消费量情况

3、国内市场钢材价格震荡

近年来,国内钢材市场价格波动剧烈,根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CISA)发布的钢材综合价格指数,2020年,在国内外宽松政策刺激和全球需求复苏推动下,指数开启一轮强势上涨,并于2021年5月14日达到174.81点的历史高位。随后,在国内“保供稳价”政策强力干预、下游房地产需求收缩以及原材料成本压力缓解等多重因素作用下,价格快速回调。2022年至2023年,指数进入宽幅震荡区间,中枢下移至110-130点之间。进入2024年至2025年,在“双碳”目标约束、产能产量调控以及高端制造业需求支撑的共同作用下,价格波动幅度收窄,呈现出“下有成本与政策底支撑,上有需求顶压制”的区间稳态运行特征,价格中枢较历史峰值明显下移。2025年末指数为91.87点,较2024年末下降5.11点。

图5-8:中钢协国内钢材价格指数走势图

4、铁矿石价格波动幅度收窄

2016年铁矿石价格受下游钢价的暴涨传导,导致其价格疯涨上行,创下两年新高,但5月份以后铁矿需求开始下滑,价格回落。2017年-2020年,受供给侧与事件驱动影响,中国铁矿石进口量持续处于10亿吨以上,2020年达到11.7亿吨,价格高位震荡,受2019年受巴西溃坝与澳洲飓风冲击,价格一度飙升至120美元以上,后在2020年回落至108美元/吨均值。2021年-2022年,铁矿石市场波动剧烈,普氏指数一度突破230美金,创出历史新高。后随着粗钢压产预期落地,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连续出台“保供稳价”政策,严厉打击市场炒作,价格快速回落,波动幅度为历史罕见,对钢铁企业的成本控制造成很大压力。2023年-2025年,随着中国粗钢产量进入平台下行期,铁矿石进口量从高位逐步温和下降。价格在80-120美元区间震荡,上有“政策顶”压制,下有主流矿山成本支撑。中钢协数据显示,行业持续推动“基石计划”提升资源保障能力,叠加绿色低碳转型,高品位矿溢价结构性走强,但整体价格已脱离“超级周期”波动模式,转向理性区间运行。

图5-9:2010年以来铁矿石价格走势图

5、钢铁行业产业集中度有所上升

钢铁行业CR10从2010年的48.6%下滑至2015年的34.2%。2016年,因当时的宝钢、武钢合并成立宝武钢铁集团,钢铁行业产业集中度首次回升。

2017年以来,我国钢铁产业集中度稳步提升。其中,粗钢产量排名前十家的企业合计产量占全国比重从2017年的36.9%提升到2025年末的43.14%,但与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提出2025年我国钢铁行业前10家企业集中度要达到60%的目标依然有较大距离,未来集中度提升空间依然明确。

6、全行业技术改造取得重大进步

近年来,全行业在技术改造方面取得重大进步:首钢采用国际一流的技术工艺装备建成投产了两个新基地;宝钢自主研发并扩大生产高档次取向硅钢,已批量投放市场,替代进口用于生产50万伏以上等级的超高压大型变压器;宝钢、鞍钢、武钢、本钢、马钢研究开发并生产高强度超高强度汽车板取得新进步。

(三)钢铁行业相关政策

钢铁行业是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扶持的行业,同时也是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明显的行业。产业政策方面,近年来针对钢铁行业主要围绕产能置换、节能环保、绿色低碳进行政策导向,相关政策摘录如下:

2013年1月9日,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印发了《工业领域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12-2020年)》。主要目标: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21%以上,其中钢铁行业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18%以上。到2020年,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50%左右,基本形成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体系;大力提升工业能效水平:以钢铁、建材、石化和化工、有色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加强对行业节能减碳的政策指导和规划引导,加快工业节能标准制定,强化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鼓励工业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鼓励重化工业延伸产业链,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鼓励重点行业推广应用低碳技术,包括:钢铁工业的煤粉催化强化燃烧、余热、余能等二次能源回收利用等减排关键技术,先进制造工业的低能耗低排放制造工艺及装备技术、制造系统的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等;六大重点工程:在钢铁行业,推广重大低碳技术、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新型钢铁材料或可再生材料替代传统钢材的替代示范工程、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工程、低碳产业园区建设试点示范工程、低碳企业试点示范工程;建立健全促进工业低碳发展的市场机制:探索建立碳排放自愿协议制度,在钢铁、建材等行业开展减碳自愿协议试点、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推动企业开展自愿减排行动,为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打好基础。工业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领域,控制工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发展绿色低碳工业,既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该《方案》将加大钢铁企业节能减排压力,倒逼行业转型升级。

2013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遏制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进一步加剧。根据《意见》,钢铁行业将在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基础上,在2015年底前再淘汰炼铁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同时,《意见》提出要重点推动山东、河北、辽宁、江苏、山西、江西等地区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整合分散钢铁产能,推动城市钢厂搬迁,优化产业布局,在未来5年内压缩钢铁产能8,000万吨以上。此外,河北省作为国内钢铁第一大省已表示,将在未来5年强制削减6,000万吨的产能,以缓解省内钢铁生产混乱和周边区域空气污染严重的局面。

2014年7月18日,环保部、发改委等6部委联合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环发〔2014〕107号)。建立以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空气质量改善程度作为检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设立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指标,通过强化考核,以督促各地区贯彻落实《大气十条》及《目标责任书》工作要求。对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2015年3月20日,工信部就《钢铁产业调整政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政策明确了新(改、扩)建钢铁项目市场准入标准,在布局、工艺装备方面以负面清单形式,在节能环保、节水、节地和安全等方面以底线思维理念,设置(改、扩)建钢铁项目的准入条件,加强对钢铁产业的引导和监管。明确了现有钢铁业的退出机制,提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完善钢铁企业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有效化解钢铁产能过剩矛盾。”淡化行政手段,重点发挥市场作用。明确提出钢铁企业服务理念创新。积极引导钢铁企业建立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体系,通过先期介入模式,为客户提供一揽子产品、技术支持和服务。明确提出加快钢铁企业两化深度融合。积极引导钢铁企业开辟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期货、物流等服务新领域,促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和步伐。构建开放性新经济体制,放开对外商投资国内钢铁领域的限制,境内外企业享有同等的投资政策,允许国外企业控股国内钢铁企业。

2015年5月16日,国务院发布《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将以与我国装备和产能契合度高、合作愿望强烈、合作条件和基础好的发展中国家作为重点国别,并积极开拓发达国家市场,其中钢铁行业是重点推进的行业之一。《意见》要求要立足国内优势,推动钢铁、有色行业对外产能合作。结合国内钢铁行业结构调整,以成套设备出口、投资、收购、承包工程等方式,在资源条件好、配套能力强、市场潜力大的重点国家建设炼铁、炼钢、钢材等钢铁生产基地,带动钢铁装备对外输出。

2015年5月19日,工信部发布修订后的《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和《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办法》,新规强化了节能环保约束,增加了新建和改造项目准入条件。修订后的《规范条件》对企业产品质量保证措施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要求“钢铁企业须建立完备的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保证制度和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具有产品质量保障机构和检化验设施”;同时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新增“严禁伪造他人厂名、厂址和商标,以次充好以及伪造、不开发票销售钢材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对工艺与装备要求更高。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并对工艺和装备有了具体的要求。不再限定单个企业生产规模,但鼓励企业保持经济规模和完整工艺流程。此外除了配备节能减排设施之外,修订中明确了“钢铁企业须配备基础自动化级(L1级)和过程控制级(L2级)自动化系统”。环境保护措施与新环境法高度契合,标准更加具体化及严格化。其中,新建、改造钢铁企业须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同时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再上新台阶。要求钢企必须具备健全的能源管理体系,配备必要的能源(水)计量器具。有条件的企业应建立能源管理中心,提升信息化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推进能源梯级高效利用。社会职能更加明晰。明确要求“钢铁企业须符合《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文件及相关安全、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同时,新增“新建、改造企业的安全和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完成安全及消防竣工验收手续”。修订后的新规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兼并重组及升级都起到不可或缺的推动作用。

2016年2月4日,国务院印发《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提出工作目标为:在近年来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用5年时间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1.5亿吨,行业兼并重组取得实质性进展,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产能利用率趋于合理,产品质量和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市场预期明显向好。《意见》指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要着眼于推动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办法,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促进钢铁行业提质增效。《意见》还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严禁新增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执法监管和推动行业升级。

在此基础上,多部委研究制定了8个专项配套政策文件,分别是《国土部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3号)、《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32号)、《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安监管四【2016】38号)、《质检总局关于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质检监〔2016〕193号)、《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银发【2016】118号)、《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环大气【2016】47号)、《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253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财建【2016】151号)。

同时,发行人所在区域所属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4月26日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6]13号)用于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中涉及企业及分流安置职工。并于2016年5月4日印发《河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方案》用于积极稳妥推进河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实现脱困发展。

2017年4月,国家发改委等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2017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去产能的攻坚之年,面临许多新的问题、风险和挑战,任务仍然很重。要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坚决清理整顿违法违规产能,坚决控制新增产能,坚决防止已经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强化监管,狠抓典型,严厉问责,努力实现科学精准去产能、有序有效去产能,促进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钢铁去产能方面,2017年6月30日前,“地条钢”产能依法彻底退出;加强钢铁行业有效供给,避免价格大起大落;2017年退出粗钢产能5,000万吨左右;企业兼并重组迈出新步伐,取得实质性进展;严格履行职工安置程序,多方开辟职工安置途径,努力做到职工转岗不下岗、转业不失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妥善处置企业债务,明确资产处置政策;加快推进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持续深入推进钢铁去产能。巩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成果,严禁新增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的过剩产能复产。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去产能,通过常态化严格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达不到有关标准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依法依规退出。严把钢铁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关,防止产能“边减边增”。着力推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合理高效利用废钢铁资源,进一步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

2019年4月29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五部委员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是指对所有生产环节(含原料场、烧结、球团、炼焦、炼铁、炼钢、轧钢、自备电厂等,以及大宗物料产品运输)实施升级改造。同时,《意见》也对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以及运输过程均提出了明确要求,且达到超低排放的钢铁企业每月至少95%以上时段小时均值排放浓度满足上述要求。

2020年9月28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的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采取停产或最严级别限产措施,河北省内企业面临的产能淘汰和环保设备升级压力或将不断增大。

2021年两会期间,我国提出碳达峰及碳中和目标,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钢铁行业作为制造业碳排放大户,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15%,工信部自2020年12月起多次在有关会议上针对性提出压降粗钢产量,明确钢铁行业是2021年降低碳排放的重点行业,并将制定相关规划,加快构建钢铁行业碳交易市场体系,并压缩冶炼能力。

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推进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工程、政策机制和保障措施,对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重要工作支撑。方案指出,到2025年,完成5.3亿吨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电解铝、水泥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等。

2022年2月,国家工信部、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力争到2025年,钢铁工业基本形成布局结构合理、资源供应稳定、技术装备先进、质量品牌突出、智能化水平高、全球竞争力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联合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围绕炼油、水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等17个行业,提出了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的工作方向和到2025年的具体目标。对于钢铁行业,提出到2025年,钢铁行业炼铁、炼钢工序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行业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大幅提高。

2022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钢铁、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下降,大宗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再生资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力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7%,其中,冶炼渣达到73%,工业副产石膏达到73%,赤泥综合利用水平有效提高。主要再生资源品种利用量超过4.8亿吨,其中废钢铁3.2亿吨,废有色金属2000万吨,废纸6000万吨。

2022年6月29日,工信部、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重点工业行业能效全面提升,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能效明显提升,绿色低碳能源利用比例显著提高,节能提效工艺技术装备广泛应用,标准、服务和监管体系逐步完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重点产品能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

2022年8月,为加快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切实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了钢铁行业的碳达峰目标。到2025年,废钢铁加工准入企业年加工能力超过1.8亿吨,短流程炼钢占比达15%以上。到2030年,富氢碳循环高炉冶炼、氢基竖炉直接还原铁、碳捕集利用封存等技术取得突破应用,短流程炼钢占比达20%以上。

2022年8月,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发布《钢铁行业碳中和愿景和低碳技术路线图》,该文件提出了钢铁行业“双碳”愿景,明确规划了钢铁行业实施“双碳”工程的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30年前),积极推进稳步实现碳达峰;第二阶段(2030—2040年),创新驱动实现深度脱碳;第三阶段(2040—2050年),重大突破冲刺极限降碳;第四阶段(2050—2060年),融合发展助力碳中和。

2023年8月,国家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提出各地要建立钢铁行业稳增长长效机制,清理针对钢铁行业的歧视性政策,对于低碳冶金、氢冶金、环保绩效达到A级且能效水平先进的电炉炼钢、承担关键技术攻关等符合高质量发展方向的钢铁项目不纳入“两高一资”项目管理。

2024年5月,国务院发布《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方案强调要加强钢铁产能产量调控,严格落实钢铁产能置换;深入调整钢铁产品结构,大力发展高性能特种钢等高端钢铁产品;加快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

2025年3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正式将钢铁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范围,通过激励先进、约束落后的市场化机制加快落后产能退出,精准管控行业碳排放总量与排放强度。

2025年9月,工信部等五部门出台《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提出行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的发展目标,持续实施粗钢产量压减政策,对电炉钢、氢冶金低碳工艺及兼并重组、高端特钢项目给予差别化产能置换支持,引导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推动行业提质升级与国际化发展。

2025年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升级产能置换管控标准,严禁重点区域新增钢铁产能及产能跨区域违规转移,收紧跨集团产能置换政策,严格产能与冶炼设备一一对应管控,遏制行业无序扩张内卷。

2025年11月,生态环境部出台《2024、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明确2024-2026年为碳市场启动过渡期,2027年起将实施碳配额总量控制、有偿分配与配额收紧机制,通过市场化手段抬升尾部高耗能企业成本,推动落后产能市场化出清。

202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大力推动传统产业优化提升》,明确“十五五”时期钢铁行业发展导向,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守粗钢产量调控红线、严禁违规新增产能,推动行业优胜劣汰、创新升级与高端化高质量发展。

(四)钢铁行业的前景展望

1、行业不断取得技术进步

近几年来,我国钢铁行业在技术改造方面取得诸多重大进步:围绕高端产品和新材料技术突破,在多个“卡脖子”和战略新兴领域实现了重大突破:宝钢股份全球首发的极薄规格无取向硅钢产品,精准契合了无人机、人形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对电机高效率、高功率密度的严苛要求;首钢两款取向软磁材料新产品全球首发,分别聚焦新场景下变压器直流偏磁难题和“低铁损”与“低噪声”难以兼顾的技术瓶颈;太钢“手撕钢”具有极高产品附加值,被广泛应用于柔性显示屏、汽车安全气囊、高端包覆材料、折叠屏手机、传感器、光伏太阳能、储能电池等诸多领域;鞍钢785MPa级高强韧高耐压深海容器用AG785球罐钢实现全球首发,有效支撑了国家重大工程示范项目的顺利推进;河钢自主设计的镀铝板、低铝低镁锌铝镁特殊镀层成分体系,突破国外在镀铝板产品生产技术的垄断,成为国内唯一一家稳定批量生产0.4-3.0mm全厚度规格、40-300g/m2全镀层重量的企业和第一个铝硅镀层产品通过主机厂认证的钢铁企业;河钢与奇瑞汽车合作开发的汽车用超高强韧2400兆帕热成型钢正式发布,使我国汽车材料在超高强区间实现重要跃升。未来,具备较强研发实力的钢铁企业将聚焦于特定高端品种或细分市场,不断做精做深,最终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2、钢铁需求难有大幅提升,但需求规模依然庞大

目前来看,全球经济复苏仍艰难曲折,经济增速明显弱于预期,国内经济增速换挡期和结构调整阵痛期叠加共振,下行压力持续存在。在此背景下,钢铁需求难有大幅提升。但也应该看到,“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点战略将对钢材需求起到一定的拉动作用。不过从当前中央和地方公布的主要项目来看,投资主要还是集中在交通、水利和基础设施方面,尤其是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这样的投资方向,固然会在一定程度上提振国内市场的钢材需求,但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钢材需求结构。必须指出的是,虽然中国经济增速放缓,但因为对比基数的不断提高,其体量规模依然巨大。

3、钢铁行业重组将提速

近年来,受我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房地产和汽车消费升级的带动,我国钢铁需求持续旺盛,钢铁工业总规模迅速扩张。

现阶段,我国钢铁行业兼并重组的发展目标是,以规模化、专业化整合为特点,以强竞争力企业整合为主要形式,实质性重组协同效益明显,行业竞争环境实现健康有序发展,国务院在全国层面系统地推进钢铁产业开展大范围的兼并重组。2016年推动宝钢集团和武钢集团重组合并成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宝武集团合并马钢集团,2020年合并太钢集团,托管中钢集团,并成为重庆钢铁实际控制人,2021年,宣布合并昆钢控股,成全球第一大钢铁集团。2021年,鞍钢重组本钢。2022年,宝武集团与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重组,中国中钢整体划入宝武集团。2023年3月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钢铁行业的区域性整合也迈出了重要一步。此外民营钢企也在开展跨区域兼并重组,2023年沙钢集团完成了对抚顺特钢12.73%的股权收购。

整体来看,相较于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我国钢铁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仍较为分散,同时供大于需的问题将长期笼罩于钢铁行业,因此加快产能出清,通过兼并重组方式引导落后产能退出,进一步发挥龙头钢企在成本控制、技术研发和环保节能的优势,增强国际话语权,行业集中度提升的进程或将进一步加快。

4、行业所面临的挑战

钢铁行业正经历从“规模扩张”向“质效提升”的历史性转变。供给侧严控总量、强化碳约束,落后产能加速兼并重组或退出,行业分化加剧,大型龙头企业凭借技术、绿色、资本优势巩固地位。需求侧驱动力由房地产、基建转向高端制造、绿色能源,产品结构向高附加值切换,最终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形成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的高质量发展格局,只有适配新需求、具备低碳与创新能力的企业才能抢占先机。

(五)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1、在行业中地位

公司拥有世界钢铁行业领先的工艺技术装备,具备进口钢材国产化、高端产品升级换代的强大基础,具备年产3,000万吨的精品钢材生产能力。

公司钢铁产品分为板材、棒材、线材、型材四大类,覆盖家电、汽车、石油、铁路、桥梁、建筑、电力、交通、轻工、船舶、新能源等重要应用领域。冷轧薄板、热轧钢板、中厚板、高强螺纹钢筋等品牌产品在国内外享有盛誉,获得了世界汽车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汽车板、家电板、管线钢、核电用钢及高强抗震建材打入国内外高端市场。在众多闻名中外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公司产品发挥出关键作用,如雄安高铁站、红沿河核电工程、昌江核电工程、港珠澳大桥、北京冬奥会场馆、国内首座跨海高铁桥等。

公司在钒钛钢铁冶炼和钒产品生产技术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钒产品主要有五氧化二钒(片剂、粉剂)、氧化钒、钒铁、氮化钒铁、钒铝合金等,成功研发了99.9%能源级氧化钒、钒电池电解液、金属钒、钛合金粉末等一系列高端钒钛产品,形成了完整的产品研发制备体系。

2、公司竞争优势

(1)产品优势

公司产品结构丰富,上百个钢材品种替代进口,是国家重要的精品板材和含钒优特钢生产基地。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多领域及国家重点工程项目,高强高耐蚀汽车板和高端家电装饰板入选河北省钢铁领域10个拳头产品榜单。热轧汽车车轮钢、汽车大梁钢、管线钢、耐候钢、冷轧汽车钢、工具钢、药芯焊丝、涂镀汽车板、家电板、镀锌铝镁、镀铝硅、高强结构镀锌板、中厚板容器用钢、工程机械用钢、耐磨钢等应用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其中,精品板材、优质高强合金钢等诸多产品用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含钒优特钢、药芯焊丝钢等产品,在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中打响河钢品牌。钒钛材料应用于航空航天、钢铁冶金、超导材料和陶瓷印染等领域。

(2)转型升级优势

公司主业装备已实现现代化和大型化,整体工艺装备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特别是,公司深入贯彻“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钢铁产业布局调整,着力打造引领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和示范工程,加快释放唐钢新区、邯钢新区两大新建生产基地的区位、装备、技术、人才等综合比较优势。

唐钢新区:行业首次从长流程工艺设计层面应用冶金流程工程学原理,以物质流、能源流、信息流的最优网络结构为方向,运用最新的钢厂动态精准设计、冶金流程学理论和界面技术,实施了230余项前沿新工艺,建成全流程能源管控系统和转换体系,吨钢比传统长流程二氧化碳减排明显,代表了中国钢铁工业的新高度,实现了“环保绿色化、产线智能化、流程高效化、工艺前沿化、产品品牌化”的总体目标。

邯钢新区:成功实现全流程紧凑型钢铁生产工艺技术突破。融合运用全流程紧凑式带钢生产、极致能效和绿色低碳理念,创造了施工时间最短、工程投资最省、运行效率最高、亩产钢最高等多项成绩。充分利用“西高东低”地理优势,优化工序布局。实施多项“极致能效”推广技术,生产集约化、流程高效化、资源能源循环化,建设了“铁前智慧中心”和“数字指挥中心”,推进以5G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钢铁产业深度“融合”,荣获工信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3)科技创新优势

公司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化研发投入“三年上、五年强”专项行动,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依托丰富生产场景,持续加强与知名高校共建合作,持续构建完善研发平台,建立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目前,已形成资源协同、运行顺畅的研发体系,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3个、通过CNAS认可理化试验室3个、省级产业研究院2个、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技术创新中心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个、4个国家级职工创新工作室。

公司聚焦钢铁向材料转变,致力于为各行各业提供最具价值的钢铁材料和工业服务解决方案,在品种开发、流程优化、工艺创新、装备升级等方面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高产品迭代升级硬核实力,高端品种研发成效显著,“专精特新”产品档次大幅提升,高端产品获得各领域用钢客户的青睐。例如,在核电用钢领域,为国内首台套可控核聚变装置研发关键核心材料;在汽车用钢领域,自研烘烤硬化钢实现转产并批量供货;在海洋工程、建筑桥梁用钢领域,公司产品用于多个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

(4)智能制造优势

公司聚焦智能化发展战略任务,持续推动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钢铁工艺流程、操作技术、运营管理的深度融合,强化AI、5G等技术赋能,智能化人才队伍的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智慧工厂应用体系不断完善,成熟技术加快落地,产线模型化和智能化解决方案进一步优化。用足用好丰富的钢铁生产应用场景,工厂数字化实践不断深入,通过高级计划排程、质量管理等信息系统的应用,实现生产计划管理全链条可协同、质量管理全流程可追溯、设备管理全生命周期可监测、园区物流管理全方位可追踪。

公司持续发挥科研团队力量,不断加强智能化、模型化项目研究应用。自主研发的LF自动冶炼模型、电镀锌表面检测系统、焦化无人巡检机器人、视觉一体化智能平台等自主化模型产品在产线得到成功应用。其中,“高品质热轧带钢板形板廓智能检测及控制应用”入选工信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案例名单,实现了板形板廓的高精度、动态闭环控制,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唐钢新区、邯宝公司入选工信部卓越级智能工厂名单。

(5)绿色发展优势

公司始终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在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成为我国钢铁行业实现绿色转型的样板。依托各生产基地应用场景,建成碳排放管理绩效体系,配套制定20余项管理办法,形成了三级数据流转台账,填补行业体系建设空白。唐钢新区、邯宝公司、承德钒钛3家单位获评河北省首批“碳管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单位”。唐钢新区、邯钢新区、邯宝公司、邯钢华丰等4家单位入选钢铁行业“双碳最佳能效标杆示范厂培育企业”,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做出积极贡献。

公司坚持“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以氢能、绿电和全钒液流电池储能为突破口,推进清洁能源替代,重点打造绿色低碳高档次汽车板、高档次家电板、高强度中厚板等产品,让“绿钢”优势转换为产品竞争力。公司牢牢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率先在国内完成了烧结机脱硫脱硝设施全覆盖和超低排放改造。唐钢新区、中厚板公司、邯钢新区、邯宝公司、邯钢华丰、承德钒钛均已获评环保绩效A级企业,展现了国有企业责任担当。

(6)人才发展优势

公司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将人才资源视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积极落实“创新新时代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操作技能人才、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年轻干部“四个一批”培养工程、“四个层次”人才工程和技能人才登高工程,深入推进“劳动竞赛、技能竞赛、群众性员工创新”三大体系建设,为员工提供“创新有舞台、成才有支撑、奋斗有回报”的成长环境。公司10名职工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1名职工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称号,公司职工多次参加世界模拟炼钢大赛且屡创佳绩,在世界钢铁舞台上展现了中国工匠风采。

(7)区位优势

公司所处河北省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河北省东临渤海,有较好的港口条件,海运十分便利。境内有四个大型港口承接省内钢铁产品的对外运输,钢铁企业可天然受益于海运运量大、运费成本低的优势。此外,多条铁路交叉纵横,具备便利的铁路交通条件。另外,河北省是国内主要铁矿蕴藏省份,省内及周边省份还是国内重要的焦煤产地,石灰石、白云石等钢铁生产辅料资源储量也相当丰富。经过多年发展,河北省形成了完整的工业体系,这些都为河北钢铁工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坚实基础。

(8)资源优势

依托河钢集团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公司原燃料供应得到有力保障。目前,集团铁矿石自给能力在国内钢铁企业中排名靠前,国内可控铁矿石资源量约34.8亿吨,铁精粉年产1000万吨。集团在海外拥有丰富矿山资源,南非PMC公司平均品位为58%的精粉料堆,目前堆存资源量约1亿吨。集团对境内境外两种资源的掌控将为公司钢铁主业未来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十二、其他经营重要事项

发行人近一年以来涉及MQ.7(重要事项)表,不涉及MQ.4(重大资产重组)表、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关注。涉及MQ.7(重要事项)为:

1、发行人取消监事会

2025年9月4日,发行人发布《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具体公告详见:

https://www.cfae.cn/connector/selectOnePortalView?infoId=634526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上述变动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变动对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决策有效性无重大不利影响。上述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2、发行人部分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王兰玉因工作变动辞去董事长及董事职务,邓建军为公司新任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已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

许斌因工作变动辞去总经理、副董事长及董事职务,聘任张爱民为新任副董事长、新任总经理。

张爱民因工作变动辞去总会计师职务,聘任王保卫为新任总会计师。

2025年11月28日,发行人发布《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具体公告详见:

https://www.cfae.cn/connector/selectOnePortalView?infoId=653757

以上变动均为公司正常人事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造成影响。最新董监高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中“七、发行人人力资源情况”。

3、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事宜

2025年12月26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河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4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你公司存在公司治理不规范、存货会计处理不规范、定期报告中关联交易金额披露不准确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0号)第四十四条,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2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本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前述问题,已严格按照河北证监局的相关要求完成整改。目前公司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第六章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情况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发行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2026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发行人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2025年度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105006号、利安达审字【2025】第0418号及利安达审字【2026】第038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的会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发行人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编制财务报表(简称“新会计准则”)。

投资者应通过查阅发行人上述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

在阅读下面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审计报告全文(包括公司其他的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如无特殊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使用数据为年末数据,非年初调整数。

(二)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发行人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的会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1)2023年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第 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自 2023年1月1日起适用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对可比期间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影响

合并资产负债表(于2022年1月1日)

单位:元

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影响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362,132,083.67 1,065,319,706.91 703,187,623.24

递延所得税负债 703,187,623.24 703,187,623.24

合并资产负债表(于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影响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1,863,188.36 1,069,513,275.02 597,650,086.66

递延所得税负债 597,650,086.66 597,650,086.66

对可比期间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于2022年1月1日)

单位:元

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影响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9,640,018.61 377,909,509.08 118,269,490.4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8,269,490.47 118,269,490.47

资产负债表(于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影响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332,053,059.42 425,456,439.07 93,403,379.65

递延所得税负债 93,403,379.65 93,403,379.65

(2)2024年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该项解释17号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解释18号规范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解释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执行解释18号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2025年无会计政策变更。

(四)会计估计变更

发行人2023、2024、2025年度未发生会计估计的变更。

(五)合并报表范围

1、合并范围确定的原则

本公司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和特殊目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合并报表编制的依据、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合并时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业已抵销。

3、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拥有控股子公司共19户、孙公司2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承 德燕山带钢有限公司 24,741.56 承德 承德市滦平县西地 生产销售 74.00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 1,200,000.00 邯郸 邯郸市复兴路232号 生产销售 100.00

河北河钢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37,121.46 石家庄 石家庄藁城区 技术研发 59.23

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 2,127,231.00 唐山 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 生产与销售 80.208

唐山德盛煤化工有限公司 20,246.00 唐山 唐山滦县台商工业园 生产销售 51.00

承德承钢柱宇钒钛有限公司 4,450.00 承德 承德市开发区上板城 生产销售 51.01

承德承钢双福矿业有限公司 8,000.00 承德 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 生产销售 51.00

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 100,640.29 唐山 河北省乐亭县王滩镇 生产销售 51.00

河钢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3670.73(澳元)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开矿、贸易 100.00

保定唐钢板材有限公司 5,000.00 保定 保定市民营科技园区 加工配送 100.00

唐钢青龙炉料有限公司 15,000.00 秦皇岛 河北省青龙县祖山镇 生产销售 90.00

天津河钢华北贸易有限公司 10,000.00 天津 天津 销售 100.00

华睿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 150,000.00 天津 天津 销售 100.00

承德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 120,000.00 承德 承德市双滦区滦河镇 生产销售 100.00

邯钢华丰能源有限公司 28,000.00 邯郸 河北省邯郸市涉县 制造业 51.00

邯钢能嘉钢铁有限公司 980,000.00 邯郸 河北省邯郸市涉县龙西工业园区 制造业 100.00

上海河钢华东贸易有限公司 110,000.00 上海市宝山区 上海市宝山区 销售 100.00

上海惠唐郅和投资有限公司 38,898.27 上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咨询服务业 100.00

河钢汽车板有限公司 9,500.00 天津 天津自贸区 销售 51.00

河钢铁铁(河北自贸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9,000.00 唐山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 销售 100.00

河北大河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12,000.00 承德 承德市双滦区 技术研发 51.00

(1)2022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成立全资子公司河钢铁铁(河北自贸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9,000.00万元人民币。

(2)2023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日经第五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与河钢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河钢汽车板公司的议案》,河钢汽车板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9500万元,其中河钢股份出资4,845万元,占比51%;河钢集团出资4,655万元,占比49%。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决定以中试基地资产及货币资金向河北大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4,257.03万元,持有河北大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3.95%的股权。

2023年9月26日,子公司承德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北京普能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子公司河北大河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0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61,200万元,持股比例51%。

(3)2024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4)2025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一)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2023-2025年度经审计的及2026年1-3月未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数据如下所示: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2026年3月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609,115.97 3,182,075.13 3,221,466.63 3,279,110.10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176,038.97 16,902.59 69,568.05 87,230.62

应收账款 114,975.38 129,470.94 142,980.95 147,671.44

应收款项融资 127,094.41 90,983.46 105,845.38 135,995.40

预付款项 195,011.19 184,428.08 178,801.23 188,410.18

其他应收款 78,673.41 91,389.96 56,183.35 70,812.99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9,800.00 23,080.68 55.28 14,359.6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存货 2,024,618.30 2,291,679.23 2,255,369.81 2,154,562.38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443,273.13 553,057.35 526,412.45 459,176.30

流动资产合计 7,768,800.75 6,539,986.74 6,556,627.84 6,522,969.40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551,852.72 568,220.29 601,493.61 593,429.4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1,168.35 41,168.35 41,168.35 41,168.35

投资性房地产 - - 455.02 450.24

固定资产 14,381,323.12 15,995,566.15 16,431,569.72 16,209,180.43

在建工程 2,486,561.14 2,434,277.60 2,245,668.45 2,435,331.3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413,454.31 391,012.01 375,740.39 369,831.10

无形资产 710,563.33 677,429.75 671,825.67 669,985.70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8.79 8.79 8.79 8.79

长期待摊费用 - 116.20 71.13 59.8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4,970.12 95,128.31 84,626.96 83,617.3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3,018.47 167,460.23 154,486.32 181,638.0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882,920.34 20,370,387.69 20,607,114.40 20,584,700.68

资产总计 26,651,721.09 26,910,374.43 27,163,742.25 27,107,670.0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226,747.00 7,037,990.42 5,980,605.08 5,953,060.51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3,203,909.54 2,624,387.19 2,113,245.88 2,237,821.11

应付账款 1,885,784.95 1,977,562.73 1,786,206.62 1,694,202.57

合同负债 586,941.42 524,924.76 468,247.20 520,899.66

应付职工薪酬 63,688.80 71,721.33 77,987.75 76,768.94

应交税费 57,121.60 70,704.84 98,631.26 92,160.76

其他应付款 666,843.26 482,712.57 243,377.77 238,163.01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2,325.56 2,325.56 2,325.56 2,325.5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41,156.51 1,804,035.57 2,978,125.17 1,828,957.42

其他流动负债 76,413.36 68,159.16 61,914.08 67,716.96

流动负债合计 15,308,606.43 14,662,198.56 13,808,340.81 12,709,750.9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720,670.15 3,649,916.55 4,503,092.68 5,804,805.61

应付债券 539,185.33 387,188.15 154,020.85 -

租赁负债 309,692.41 252,269.43 195,921.17 194,751.82

长期应付款 846,466.77 1,105,347.71 1,547,664.80 1,405,989.53

预计负债 108,308.00 - - -

递延收益 59,147.34 43,948.99 55,910.48 55,737.96

递延所得税负债 59,628.23 51,267.25 61,051.41 60,200.78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4,643,098.24 5,489,938.08 6,517,661.38 7,521,485.70

负债合计 19,951,704.67 20,152,136.64 20,326,002.19 20,231,236.6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33,712.11 1,033,712.11 1,033,712.11 1,033,712.11

其他权益工具 661,565.00 700,160.83 748,725.83 750,642.08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661,565.00 700,160.83 748,725.83 750,642.08

资本公积 2,207,556.90 2,199,080.14 2,195,606.70 2,195,606.70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23,682.37 -27,474.06 -25,064.67 -24,354.65

专项储备 23,844.99 22,523.12 26,196.38 27,538.33

盈余公积 299,493.64 315,684.51 325,244.81 325,244.81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1,588,922.06 1,579,110.07 1,618,967.56 1,646,647.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791,412.32 5,822,796.72 5,923,388.72 5,955,036.78

少数股东权益 908,604.10 935,441.07 914,351.33 921,396.66

所有者权益合计 6,700,016.42 6,758,237.79 6,837,740.05 6,876,433.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651,721.09 26,910,374.43 27,163,742.25 27,107,670.08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6年1-3月

一、营业总收入 12,274,394.89 12,161,651.98 11,813,725.46 3,130,076.77

其中:营业收入 12,274,394.89 12,161,651.98 11,813,725.46 3,130,076.77

二、营业总成本 12,244,959.44 12,217,407.73 11,789,350.56 3,119,908.18

其中:营业成本 11,020,510.83 10,987,779.00 10,555,081.71 2,830,721.60

税金及附加 77,390.39 87,747.18 91,584.00 23,354.34

销售费用 7,675.18 10,614.85 12,006.09 2,671.74

管理费用 286,109.88 278,646.25 296,075.05 74,613.09

研发费用 256,135.21 234,302.84 269,685.51 45,002.40

财务费用 597,137.95 618,317.61 564,918.20 143,545.02

其中:利息费用 514,091.01 514,499.31 464,688.55 127,248.59

利息收入 65,562.75 56,431.31 47,814.74 7,585.40

加:其他收益 10,673.22 54,111.89 43,156.07 7,740.5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8,639.26 64,974.03 62,717.10 13,624.9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68,469.92 63,152.60 59,408.43 13,391.1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8,548.01 2,707.57 100.18 22.1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2,907.32 -11,938.59 -26,733.7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33.81 -4,887.08 -1,190.01 0.0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6,458.79 49,212.08 102,424.48 31,556.20

加:营业外收入 51,953.75 48,857.04 44,396.79 15,310.81

减:营业外支出 3,819.96 5,638.81 4,022.37 168.6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4,592.58 92,430.31 142,798.91 46,698.38

减:所得税费用 15,622.43 12,346.31 36,330.62 7,542.4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8,970.15 80,084.00 106,468.29 39,155.9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8,373.01 70,743.20 100,199.16 32,296.08

少数股东损益 10,597.14 9,340.80 6,269.13 6,859.82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6年1-3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669,736.73 11,397,383.29 11,057,786.16 2,843,526.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404.31 13,418.09 739.85 60.4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8,034.12 67,119.06 84,621.38 18,226.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748,175.15 11,477,920.44 11,143,147.40 2,861,812.8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851,010.96 9,810,419.41 9,437,893.08 2,329,069.1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47,928.22 452,219.64 472,926.48 114,188.8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9,690.63 148,316.04 144,218.85 40,498.9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8,236.79 99,144.67 97,964.31 32,564.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626,866.61 10,510,099.76 10,153,002.71 2,516,321.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1,308.54 967,820.68 990,144.69 345,490.9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26,009.28 29,919.32 49,461.62 7,150.9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576,432.44 67,903.51 614,125.53 20,586.7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39.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2,441.72 99,461.83 663,587.16 27,737.7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755,841.12 1,902,541.69 1,656,499.51 194,744.90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55,841.12 1,902,541.69 1,656,499.51 194,744.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3,399.39 -1,803,079.85 -992,912.35 -167,007.2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03,935.00 398,757.00 35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4,655.00 8,757.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398,675.72 11,573,137.15 11,003,729.93 2,967,15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86,027.25 870,143.15 1,308,820.9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088,637.97 12,842,037.30 12,662,550.85 2,967,15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394,961.57 11,145,114.43 10,682,094.87 2,909,564.7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68,476.92 656,027.91 597,325.95 137,920.4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135.93 334.6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79,781.60 1,329,622.66 1,160,880.57 238,426.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143,220.09 13,130,765.00 12,440,301.38 3,285,911.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5,417.88 -288,727.70 222,249.47 -318,761.5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261.91 -3,496.39 348.25 -574.0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14,588.95 -1,127,483.27 219,830.06 -140,851.7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83,876.59 2,998,465.54 1,870,982.27 2,090,812.3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98,465.54 1,870,982.27 2,090,812.32 1,949,960.56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本公司2023-2025年度经审计及2026年一季度末/1-3月未经审计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数据如下所示:

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2026年3月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591,830.53 2,447,977.01 1,789,068.21 1,703,040.8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149,802.44 10,109.56 11,270.80 28,520.13

应收账款 919,957.75 667,887.31 577,075.19 526,905.52

应收款项融资 51,929.50 30,987.33 70,067.57 68,905.11

预付款项 155,401.06 187,613.65 72,746.56 98,271.88

其他应收款 2,489,464.22 2,938,460.70 2,757,246.78 2,595,211.79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16,188.20 79,468.88 92,397.11 106,701.43

存货 1,349,370.16 1,382,167.78 1,344,276.90 1,286,713.12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71,783.38 93,874.66 94,589.41 98,290.30

流动资产合计 8,779,539.04 7,759,078.00 6,716,341.42 6,405,858.67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4,266,528.23 5,307,157.03 5,843,348.57 5,833,784.4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1,168.35 41,168.35 41,168.35 41,168.3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4,713,838.62 4,538,148.73 3,857,735.38 3,821,791.63

在建工程 165,419.12 129,679.72 135,133.66 149,607.76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32,620.04 27,960.03 23,300.03 23,300.03

无形资产 2,542.68 2,472.22 2,394.68 2,375.29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43,098.98 41,168.39 38,938.08 38,938.0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1,391.30 121,366.30 121,756.09 121,756.09

非流动资产合计 9,386,607.32 10,209,120.78 10,063,774.83 10,032,721.67

资产总计 18,166,146.36 17,968,198.78 16,780,116.25 16,438,580.3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694,195.00 5,703,496.50 4,300,375.08 4,090,675.51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2,034,941.34 1,966,656.23 1,895,748.40 1,943,122.64

应付账款 1,508,784.79 1,243,667.16 1,307,123.80 1,123,131.36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341,415.05 479,825.29 522,652.17 510,788.94

应付职工薪酬 38,809.57 39,705.85 39,660.38 36,712.08

应交税费 52,851.27 64,927.59 91,008.27 83,354.11

其他应付款 232,408.37 224,005.80 94,344.74 102,368.27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2,325.56 2,325.56 2,325.56 2,325.56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33,365.41 1,038,678.08 1,354,924.75 577,777.36

其他流动负债 44,383.96 62,377.29 67,944.78 66,402.56

流动负债合计 10,781,154.76 10,823,339.80 9,673,782.37 8,534,332.8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446,808.00 1,368,024.00 1,464,291.27 2,415,633.27

应付债券 539,185.33 387,188.15 154,020.85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30,742.88 26,248.10 21,518.68 21,518.68

长期应付款 236,151.53 116,452.57 140,228.44 129,914.5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36,184.72 19,804.86 5,280.48 5,269.76

递延所得税负债 8,155.01 6,990.01 5,825.01 5,825.01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97,227.47 1,924,707.69 1,791,164.73 2,578,161.27

负债合计 13,078,382.23 12,748,047.49 11,464,947.10 11,112,494.1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33,712.11 1,033,712.11 1,033,712.11 1,033,712.11

其他权益工具 661,565.00 700,160.83 748,725.83 750,642.08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661,565.00 700,160.83 748,725.83 750,642.08

资本公积 2,299,572.00 2,299,085.68 2,298,279.07 2,298,279.07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15,007.50 -15,007.50 -15,007.50 -15,007.50

专项储备 16,887.63 13,620.88 16,058.70 16,677.71

盈余公积 297,208.42 313,399.29 322,959.59 322,959.59

未分配利润 793,826.47 875,180.01 910,441.35 918,823.14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87,764.13 5,220,151.30 5,315,169.15 5,326,086.2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166,146.36 17,968,198.79 16,780,116.25 16,438,580.34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6年1-3月

一、营业收入 11,785,476.29 10,817,979.57 11,212,158.12 2,968,078.33

减:营业成本 11,249,795.50 10,304,087.74 10,804,405.03 2,874,052.04

税金及附加 45,436.89 31,396.53 33,978.09 9,084.37

销售费用 5,473.77 7,987.67 9,264.67 2,039.13

管理费用 145,928.90 126,967.09 136,057.31 31,454.55

研发费用 43,200.71 28,765.51 49,628.68 5,726.60

财务费用 324,939.85 380,238.25 273,294.16 62,168.37

其中:利息费用 378,130.73 295,620.26 234,069.99 52,619.69

利息收入 136,941.81 39,860.98 43,173.19 2,125.94

加:其他收益 2,311.20 18,427.32 15,786.06 4,883.9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5,243.78 159,906.05 142,947.03 11,951.3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63,860.46 58,472.22 53,784.41 11,891.1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011.95 6,212.18 -1,010.9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959.49 -7,638.2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10.35 -1,872.79 -438.24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2,154.04 118,250.06 55,175.82 388.55

加:营业外收入 51,602.28 48,064.61 43,897.25 15,178.40

减:营业外支出 3,566.92 392.78 1,728.77 3.1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0,189.41 165,921.89 97,344.29 15,563.79

减:所得税费用 735.26 4,013.17 1,741.28 2,565.7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9,454.15 161,908.72 95,603.01 12,998.04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6年1-3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439,112.38 9,214,322.45 9,168,681.23 2,780,008.18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611.06 68.87 36.1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1,972.06 42,810.52 45,243.85 12,623.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491,084.43 9,269,744.03 9,213,993.95 2,792,668.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418,432.80 8,617,719.17 8,347,053.88 2,526,014.1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67,974.54 151,501.81 163,311.13 34,084.0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7,251.31 68,881.21 62,047.13 17,194.4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7,881.90 27,592.12 37,456.22 26,016.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751,540.54 8,865,694.31 8,609,868.37 2,603,308.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9,543.89 404,049.72 604,125.59 189,359.2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26,150.77 79,919.32 99,461.62 7,150.9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685,322.47 65,374.68 672,495.78 16,121.6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11,473.24 145,294.00 771,957.41 23,272.6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0,296.88 56,403.70 18,974.62 14,254.11

投资支付的现金 1,196,385.13 1,028,956.98 494,510.25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46,682.01 1,085,360.68 513,484.87 14,254.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5,208.77 -940,066.68 258,472.53 9,018.5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99,280.00 390,000.00 35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002,515.00 7,524,370.00 6,617,269.21 2,181,75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4,725.97 1,950,579.24 1,955,030.78 4,305.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306,520.97 9,864,949.24 8,922,299.98 2,186,055.1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840,892.00 7,863,557.00 8,073,533.00 2,362,012.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68,736.86 457,238.35 366,707.38 62,734.4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1,373.32 2,058,702.50 1,562,968.74 183,323.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721,002.18 10,379,497.85 10,003,209.12 2,608,070.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5,518.79 -514,548.61 -1,080,909.14 -422,015.2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1.4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89,853.91 -1,050,565.58 -218,309.55 -223,637.4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99,672.64 2,489,526.55 1,438,960.97 1,220,651.4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89,526.55 1,438,960.97 1,220,651.42 997,013.97

三、发行人财务情况分析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2023-2025年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

2023-2025年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指标 2023年末/度 2024年末/度 2025年末/度

盈利能力 销售净利润率 0.97% 0.66% 0.90%

营业毛利率 10.22% 9.65% 10.65%

净资产收益率 1.78% 1.19% 1.57%

总资产报酬率 2.49% 2.27% 2.25%

偿债能力 流动比率(倍) 0.51 0.45 0.47

速动比率(倍) 0.38 0.29 0.31

资产负债率 74.86% 74.89% 74.83%

EBITDA(亿元) 138.27 138.99 146.38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2.55 2.46 2.79

营运能力 应收账款周转率(倍) 70.86 99.50 86.72

存货周转率(倍) 5.20 5.09 4.64

总资产周转率(倍) 0.47 0.45 0.44

流动资产周转率(倍) 1.64 1.70 1.80

注:财务指标计算公式详见附录;

(二)资产结构分析

2023-2025年年末发行人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609,115.97 17.29 3,182,075.13 11.82 3,221,466.63 11.86

应收票据 176,038.97 0.66 16,902.59 0.06 69,568.05 0.26

应收账款 114,975.38 0.43 129,470.94 0.48 142,980.95 0.53

应收款项融资 127,094.41 0.48 90,983.46 0.34 105,845.38 0.39

预付款项 195,011.19 0.73 184,428.08 0.69 178,801.23 0.66

其他应收款 78,673.41 0.30 91,389.96 0.34 56,183.35 0.21

存货 2,024,618.30 7.60 2,291,679.23 8.52 2,255,369.81 8.30

其他流动资产 443,273.13 1.66 553,057.35 2.06 526,412.45 1.94

流动资产合计 7,768,800.75 29.15 6,539,986.74 24.30 6,556,627.84 24.14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551,852.72 2.07 568,220.29 2.11 601,493.61 2.2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1,168.35 0.15 41,168.35 0.15 41,168.35 0.15

投资性房地产 - - - - 455.02 0.00

固定资产 14,381,323.12 53.96 15,995,566.15 59.44 16,431,569.72 60.49

在建工程 2,486,561.14 9.33 2,434,277.60 9.05 2,245,668.45 8.27

使用权资产 413,454.31 1.55 391,012.01 1.45 375,740.39 1.38

无形资产 710,563.33 2.67 677,429.75 2.52 671,825.67 2.47

商誉 8.79 - 8.79 - 8.79 -

长期待摊费用 - - 116.2 - 71.1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4,970.12 0.39 95,128.31 0.35 84,626.96 0.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3,018.47 0.72 167,460.23 0.62 154,486.32 0.5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882,920.34 70.85 20,370,387.69 75.70 20,607,114.40 75.86

资产总计 26,651,721.09 100.00 26,910,374.43 100.00 27,163,742.25 100.00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资产的总体规模有所扩大。2023-2025年末,发行人资产规模分别为26,651,721.09万元、26,910,374.43万元、27,163,742.25万元,2024年末、2025年末数据分别较上期期末余额增长0.97%、0.94%,资产总额呈现缓慢增长态势。

从资产结构看,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为稳定,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近三年,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9.15%、24.30%、24.14%,其中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比例较大;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70.85%、75.70%、75.86%,其中主要为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在公司的资产结构中,各类主要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2023-2025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近三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库存现金 21.31 0.00 47.02 0.00 3.05 0.00

银行存款 1,482,690.70 32.17 1,057,477.25 33.23 1,464,666.02 45.47

其他货币资金 1,950,446.21 42.32 1,439,074.66 45.22 1,134,588.19 35.22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1,175,957.75 25.51 685,476.21 21.54 622,209.37 19.31

合计 4,609,115.97 100.00 3,182,075.13 100.00 3,221,466.6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4,609,115.97万元、3,182,075.13万元及3,221,466.63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7.29%、11.82%和11.86%。货币资金近年来一直是公司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主要为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和存放财务公司款项。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信用证保证金。钢铁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货币资金占比较高与钢铁生产企业生产特征相符。

2024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1,427,040.84万元,降幅30.96%,主要系对项目投资和经营性应付项目的支付;2025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2024年末增加39,391.50万元,增幅1.24%,变动较小。

2、应收票据

近三年发行人应收票据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票据种类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银行承兑汇票 157,866.07 14,302.59 62,622.90

商业承兑汇票 18,172.90 2,600.00 6,945.15

合计 176,038.97 16,902.59 69,568.05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176,038.97万元、16,902.59万元和69,568.0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66%、0.06%和0.26%,近年来呈现波动趋势。

2024年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减少159,136.38万元,减少幅度为90.40%,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增加所致;2025年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加52,665.46万元,增加幅度为311.58%,主要当期票据贴现比2024年末减少,导致应收票据增加。

3、应收账款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近三年发行人应收账款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 259,513.08 268,954.62 282,517.24

坏账准备 144,537.70 139,483.68 139,536.30

应收账款净额 114,975.38 129,470.94 142,980.95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的净额分别为114,975.38万元、129,470.94万元、142,980.95万元,在总资产中占比分别为0.43%、0.48%、0.53%。

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比2023年末增加14,495.56万元,增长幅度为12.61%,主要系应收往来款、货款等增加所致。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比2024年末增加13,510.01万元,增长幅度为10.43%。主要系应收往来款、货款等增加所致。

2023、2024、2025年末,发行人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2025年末采用账龄分析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占比

1年以内 96,226.70 44.41 2,813.52 2.60

1-2年 11,281.54 5.21 1,240.29 1.15

2-3年 5,679.31 2.62 1,184.15 1.10

3年以上 103,491.37 47.76 102,814.88 95.15

合计 216,678.92 100.00 108,052.85 100.00

2024年末采用账龄分析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占比

1年以内 83,732.66 39.66 3,066.40 2.83

1-2年 18,358.29 8.70 1,595.97 1.47

2-3年 6,925.91 3.28 1,740.63 1.61

3年以上 102,106.12 48.36 101,967.08 94.09

合计 211,122.98 100.00 108,370.09 100.00

2023年末采用账龄分析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占比

1年以内 75,794.08 37.12 5,266.64 4.64

1-2年 21,552.13 10.56 4,954.71 4.37

2-3年 3,316.49 1.62 924.96 0.82

3年以上 103,524.06 50.70 102,277.75 90.17

合计 204,186.76 100.00 113,424.06 100.00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前五大应收账款单位明细如下:

2023年末前五大应收账款单位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余额 占比 款项性质

1 河北承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56,552.85 21.79 货款

2 格林斯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187.05 7.39 货款

3 河北邯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 13,050.57 5.03 货款

4 唐山钢铁集团金恒企业发展总公司 13,028.97 5.02 货款

5 山东庆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8,954.47 3.45 货款

合计 110,773.91 42.69

2024年末前五大应收账款单位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余额 占比 款项性质

1 河北承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56,552.85 21.03 货款

2 格林斯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187.05 7.13 货款

3 唐山钢铁集团金恒企业发展总公司 13,071.55 4.86 货款

4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11,574.14 4.30 货款

5 河钢浦项汽车板有限公司 11,364.23 4.23 货款

合计 111,749.81 41.55

2025年末前五大应收账款单位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余额 占比 款项性质

1 河北承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56,552.85 20.02 货款

2 河钢浦项汽车板有限公司 23,139.78 8.19 货款

3 格林斯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187.05 6.79 货款

4 邯郸市邯钢附属企业公司 17,594.68 6.23 货款

5 唐山钢铁集团金恒企业发展总公司 13,071.55 4.63 货款

合计 129,545.89 45.86

4、预付款项

2023-2025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的余额分别为195,011.19万元、184,428.08万元、178,801.23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73%、0.69%、0.66%,占比较小。发行人在保障生产经营稳定的前提下,秉着运营效益最大化原则,在结合实际运行的基础上,会向供应商预付一定比例的款项。

2023-2025年末,发行人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账龄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原值) 比例

1年以内 156,481.22 87.52

1至2年 11,918.49 6.67

2至3年 601.81 0.34

3年以上 9,799.70 5.47

合计 178,801.23 100.00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账龄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原值) 比例

1年以内 173,355.91 94.00

1至2年 847.74 0.46

2至3年 5,736.26 3.11

3年以上 4,488.18 2.43

合计 184,428.08 100.00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账龄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原值) 比例

1年以内 178,087.69 91.32

1至2年 11,670.98 5.98

2至3年 890.80 0.46

3年以上 4,361.72 2.24

合计 195,011.19 100.00

5、其他应收款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总额分别为78,673.41万元、91,389.96万元、56,183.35万元,在总资产中占比分别为0.30%、0.34%、0.21%,占比较小。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各期末净额相对稳定,各期末坏账准备分别为16,467.52万元、18,813.93万元和18,661.14万元。

最近三年末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不含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单位:万元

科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其他应收款余额 85,340.93 87,123.21 74,789.20

坏账准备 16,467.52 18,813.93 18,661.14

其他应收款净额 68,873.41 68,309.28 56,128.07

发行人前五大其他应收款单位明细如下: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大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土地补偿款 15,195.64 1-2年 21.91

政府借款 3,500.00 3-4年

乐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政府借款 5,000.00 2-3年 11.72

5,000.00 4-5年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金 600.00 1年以下 10.60

2,250.00 1-2年

3,000.00 2-3年

3,200.00 3-4年

江西蓝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5,350.00 5年以上 6.27

唐山唐钢气体有限公司 资产使用费 2,802.67 5年以上 3.28

合计 45,898.31 53.78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大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土地补偿款 15,195.64 2-3年 21.46

政府借款 3,500.00 4-5年

乐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政府借款 5,000.00 3-4年 11.48

5,000.00 5年以上

江西蓝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5,350.00 5年以上 6.14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金 600.00 1-2年 5.34

2,250.00 2-3年

1,800.00 3-4年

唐山旺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货款 2,562.21 5年以上 2.94

合计 41,257.85 47.36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大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土地补偿款、政府借款 18,695.64 3-4年、5年以上 25.00

江西蓝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5,350.00 5年以上 7.15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金 4,650.00 2-5年 6.22

唐山旺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货款 2,562.21 5年以上 3.43

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金 2,500.00 2-3年 3.34

合计 33,757.85 45.14

6、存货

2023-2025年末,发行人的存货余额分别为2,024,618.30万元、2,291,679.23万元和2,255,369.8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60%、8.52%和8.30%。存货近年来一直是公司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以原材料为主,其次是库存商品和自制半成品,与钢铁生产企业生产特征相符。

2024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2023年末增加267,060.93万元,增长幅度为13.19%;2025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2024年末减少36,309.42万元,下降幅度为1.58%。公司的存货结构较为稳定,以原材料为主要构成部分,原材料包括铁矿石、焦炭和煤炭,与钢铁生产企业生产特征相符。公司存货余额变动主要是受原料价格变动、产品产销变化及公司存货管控目标等因素影响。

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均为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存货明细如下: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存货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跌价准备 净额

原材料 957,641.45 2,807.98 954,833.47

自制半成品 560,770.98 186.96 560,584.01

库存商品 586,002.75 4,464.31 581,538.45

材料采购 158,109.72 - 158,109.72

委托加工材料 304.15 - 304.15

合计 2,262,829.06 7,459.25 2,255,369.81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跌价准备 净额

原材料 1,026,673.62 7,202.95 1,019,470.68

自制半成品 562,275.79 - 562,275.79

库存商品 555,660.37 3,696.57 551,963.80

材料采购 157,908.82 - 157,908.82

委托加工材料 60.14 - 60.14

合计 2,302,578.74 10,899.52 2,291,679.23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存货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跌价准备 净额

原材料 1,032,095.99 13,090.99 1,019,005.00

自制半成品 478,018.03 - 478,018.03

库存商品 370,595.78 1,367.83 369,227.95

材料采购 158,293.83 - 158,293.83

委托加工材料 73.49 - 73.49

合计 2,039,077.12 14,458.82 2,024,618.30

7、长期股权投资

2023-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551,852.72万元、568,220.29万元和601,493.6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07%、2.11%和2.21%,整体占比较小。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4/12/31 2025/12/31

河北钢铁集团滦县司家营铁矿有限公司 119,253.87 129,487.30 158,555.76

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354,256.15 359,618.79 359,367.61

CHINAGASINDUSTRYINVESTMENTHOLDINGSCO.LTD. 54,468.36 59,164.11 64,759.43

北京中联泓投资有限公司 2,063.87 2,501.67 2,161.46

唐山钢源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9,061.88 9,334.00 8,425.70

承德燕山气体有限公司 12,748.59 8,114.42 8,223.65

合计 551,852.72 568,220.29 601,493.61

8、固定资产

发行人固定资产明细如下:

近三年固定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固定资产 11,565,567.84 13,224,669.62 14,204,540.48

固定资产清理 2,815,755.28 2,770,896.53 2,227,029.24

合 计 14,381,323.12 15,995,566.15 16,431,569.72

2023-2025年末,公司固定资产余额分别为14,381,323.12万元、15,995,566.15万元、16,431,569.7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53.96%、59.44%、60.49%,是公司非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

公司固定资产规模整体保持相对稳定。2024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加1,614,243.03万元,增长幅度为11.22%;2025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加436,003.57万元,增长幅度为2.73%,变化不大。

2025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表如下所示: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分类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6,177,396.73 11,886,235.52 174,332.34 612,272.07 18,850,236.65

2.本期增加金额 373,478.67 1,431,119.47 18,411.85 23,839.42 1,846,849.41

(1)购置 4,779.65 45,242.37 28.21 346.43 50,396.66

(2)在建工程转入 368,682.89 1,373,984.96 18,383.64 23,484.37 1,784,535.86

(3)汇率变动 1.24 1.24

(4)其他增加 16.13 11,892.14 7.37 11,915.64

3.本期减少金额 20,197.88 105,548.60 15,389.08 2,279.01 143,414.57

(1)处置或报废 19,423.95 105,518.61 4,169.72 1,590.09 130,702.37

(2)转在建工程 22.62 22.62

(3)其他减少 773.93 7.37 11,219.35 688.92 12,689.58

4.期末余额 6,530,677.51 13,211,806.39 177,355.11 633,832.48 20,553,671.49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095,284.81 4,211,860.64 102,339.14 205,327.47 5,614,812.06

2.本期增加金额 180,798.99 585,789.18 8,666.35 43,862.58 819,117.11

(1)计提 180,798.99 584,736.75 8,666.35 43,862.07 818,064.16

(2)汇率变动

(3)其他增加 1,052.43 0.51 1,052.95

3.本期减少金额 16,136.62 75,233.42 2,110.74 2,072.34 95,553.12

(1)处置或报废 15,833.24 75,232.91 2,110.74 1,019.90 94,196.79

(2)改扩建转出

(3)其他减少 303.38 0.51 1,052.43 1,356.33

4.期末余额 1,259,947.18 4,722,416.40 108,894.75 247,117.71 6,338,376.0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1,807.37 7,882.75 48.48 1,016.36 10,754.97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2)其他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2)其他减少

4.期末余额 1,807.37 7,882.75 48.48 1,016.36 10,754.97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5,268,922.96 8,481,507.23 68,411.88 385,698.41 14,204,540.48

2.期初账面价值 5,080,304.54 7,666,492.13 71,944.71 405,928.24 13,224,669.6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 1,244,393.71 正在办理中

合计 1,244,393.71

固定资产清理

项目 2025年末余额(万元) 2024年末余额(万元)

固定资产清理 5,553,604.91 5,553,144.37

减:固定资产清理收入 3,319,173.73 2,748,790.21

减:固定资产清理减值准备 7,401.94 33,457.62

合计 2,227,029.24 2,770,896.53

注:固定资产清理主要是由于唐钢、邯钢退城搬迁,资产清理程序复杂,耗时较长,目前仍处于清理状态。

9、在建工程

近三年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末 2023年末

在建工程 2,141,521.33 2,329,904.23 2,382,184.32

工程物资 104,147.12 104,373.37 104,376.82

合计 2,245,668.45 2,434,277.60 2,486,561.14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2,486,561.14万元、2,434,277.60万元和2,245,668.45万元。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9.33%、9.05%和8.27%。

2024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23年末减少52,283.54万元,下降幅度为2.10%;2025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24年末减少188,609.15万元,下降幅度为7.75%。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违背新增过剩产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大额已完工在建工程长期未转固的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 104,771.93 - 104,771.93

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二期工程 15,512.55 - 15,512.55

邯钢集团结构优化产业升级总体项目 560,645.84 - 560,645.84

老区退城整合项目炼铁炼钢 1,439,408.17 - 1,439,408.17

邯钢老区焦化搬迁项目 2,230.10 - 2,230.10

其他 38,341.36 19,388.62 18,952.74

合计 2,160,909.95 19,388.62 2,141,521.33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 139,373.08 - 139,373.08

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二期工程 338,584.83 - 338,584.83

邯钢集团结构优化产业升级总体项目 532,807.29 - 532,807.29

老区退城整合项目炼铁炼钢 1,153,824.42 - 1,153,824.42

邯钢老区焦化搬迁项目 65,940.82 - 65,940.82

其他 103,443.79 4,069.99 99,373.79

合计 2,333,974.23 4,069.99 2,329,904.23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 385,665.89 - 385,665.89

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二期工程 109,859.84 - 109,859.84

邯钢集团结构优化产业升级总体项目 492,327.82 - 492,327.82

老区退城整合项目炼铁炼钢 1,203,755.71 - 1,203,755.71

邯钢老区焦化搬迁项目 44,141.69 - 44,141.69

其他 146,715.08 281.70 146,433.38

合计 2,382,466.03 281.70 2,382,184.32

注:上表列示在建工程不含工程物资。

(三)负债结构分析

2023-2025年末发行人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226,747.00 36.22 7,037,990.42 34.92 5,980,605.08 29.42

应付票据 3,203,909.54 16.06 2,624,387.19 13.02 2,113,245.88 10.40

应付账款 1,885,784.95 9.45 1,977,562.73 9.81 1,786,206.62 8.79

合同负债 586,941.42 2.94 524,924.76 2.60 468,247.20 2.30

应付职工薪酬 63,688.80 0.32 71,721.33 0.36 77,987.75 0.38

应交税费 57,121.60 0.29 70,704.84 0.35 98,631.26 0.49

其他应付款 666,843.26 3.34 482,712.57 2.40 243,377.77 1.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41,156.51 7.72 1,804,035.57 8.95 2,978,125.17 14.65

其他流动负债 76,413.36 0.38 68,159.16 0.34 61,914.08 0.30

流动负债合计 15,308,606.43 76.73 14,662,198.56 72.76 13,808,340.81 67.9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720,670.15 13.64 3,649,916.55 18.11 4,503,092.68 22.15

应付债券 539,185.33 2.70 387,188.15 1.92 154,020.85 0.76

租赁负债 309,692.41 1.55 252,269.43 1.25 195,921.17 0.96

长期应付款 846,466.77 4.24 1,105,347.71 5.49 1,547,664.80 7.61

预计负债 108,308.00 0.54 - - - -

递延收益 59,147.34 0.30 43,948.99 0.22 55,910.48 0.28

递延所得税负债 59,628.23 0.30 51,267.25 0.25 61,051.41 0.3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643,098.24 23.27 5,489,938.08 27.24 6,517,661.38 32.07

负债合计 19,951,704.67 100.00 20,152,136.64 100.00 20,326,002.19 100.00

截至2023-2025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 19,951,704.67万元、20,152,136.64万元和20,326,002.19万元。各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15,308,606.43万元、14,662,198.56万元和13,808,340.81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76.73%、72.76%和67.93%。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

2023-2025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分别为4,643,098.24万元、5,489,938.08万元和6,517,661.38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23.27%、27.24%和32.07%。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构成。

1、短期借款

2023-2025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7,226,747.00万元、7,037,990.42万元和5,980,605.08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6.22%、34.92%和29.42%,是公司流动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

2023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22年末增加33,042.00万元,涨幅为0.46%,变动较小;2024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23年末下降188,756.58万元,下降幅度为2.61%,变动较小;2025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24年末下降1,057,385.34万元,下降幅度为15.02%。

2023-2025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类情况如下:

发行人短期借款分类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信用借款 5,873,045.00 5,284,101.50 4,357,075.08

保证借款 1,154,952.00 1,548,388.92 1,560,630.00

质押借款 148,750.00 155,500.00 62,900.00

抵押借款 50,000.00 50,000.00 -

合计 7,226,747.00 7,037,990.42 5,980,605.08

2、应付票据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3,203,909.54万元、2,624,387.19万元和2,113,245.88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16.06%、13.02%和10.40%,主要由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构成。 2023年末,公司应付票据较2022年末增加11.05%;2024年末,公司应付票据较2023年末减少18.09%;2025年末,公司应付票据较2024年末减少19.48%。整体来看,公司应付票据变动相对较小。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按项目分类如下:

发行人应付票据分类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银行承兑汇票 1,251,177.85 669,052.21 265,817.04

商业承兑汇票 264,212.29 190,883.81 36,915.60

国内信用证 1,688,519.40 1,764,451.16 1,810,513.24

合计 3,203,909.54 2,624,387.19 2,113,245.88

3、应付账款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885,784.95万元、1,977,562.73万元和1,786,206.62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9.45%、9.81%和8.79%。2024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2023年末增长4.87%,变动较小;2025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2024年末减少9.68%,变动较小。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明细如下:

发行人应付账款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备品备件款 138,497.26 178,405.81 62,882.20

材料款 791,657.33 967,080.17 1,289,220.00

工程款 402,167.93 303,367.24 219,177.79

检修费 143,711.79 236,970.73 133,690.54

设备款 31,598.73 36,543.74 55,644.46

运输费 62,252.37 63,846.30 41,621.05

技术费 60,798.13 64,699.60 5,556.80

维检费 24,575.01 19,101.32 20,791.47

水电费 55,873.19 45,166.34 14,928.04

其他 75,074.87 62,381.49 42,272.62

合计 1,786,206.62 1,977,562.73 1,885,784.95

2023年末前五大应付账款单位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余额 占比 款项性质 是否关联方

1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4,343.56 5.00% 原料 是

2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73,955.56 3.92% 原料 否

3 陕西榆林能源集团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 60,261.38 3.20% 原料 否

4 欧冶链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41,577.56 2.20% 原料 否

5 乐亭首创工业水处理有限公司 37,763.80 2.00% 原料 否

合计 307,901.87 16.33%

2024年末前五大应付账款单位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余额 占比 款项性质 是否关联方

1 乐亭首创工业水处理有限公司 60,078.30 3.04% 原料 否

2 欧冶链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40,891.02 2.07% 原料 否

3 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39,406.51 1.99% 工程款 否

4 唐山市树民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8,679.90 1.96% 工程款 否

5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4,955.56 1.77% 原料 否

合计 214,011.29 10.83%

2025年末前五大应付账款单位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余额 占比 款项性质 是否关联方

1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86,354.97 4.83% 工程款 否

2 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41,415.47 2.32% 工程款 否

3 北京欣环龙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36,582.26 2.05% 工程款 否

4 欧冶链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35,891.02 2.01% 原料 否

5 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31,981.24 1.79% 工程款 否

合计 232,224.97 13.00%

4、其他应付款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含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分别为666,843.26万元、482,712.57万元和243,377.77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3.34%、2.40%和1.20%。

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减少184,130.69万元,下降幅度为27.61%,主要系应付工程材料款减少。2025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减少239,334.8万元,下降幅度为49.58%,主要系应付工程材料款减少。

2023-2025年末,发行人按款项性质分类的其他应付款明细如下:

近三年其他应付款明细表(不含应付利息、应付股利)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代付社保及公积金 2,852.50 1,261.01 1,187.42

往来款 - - -

工程材料款 193,954.02 423,201.80 606,701.26

押金 6,505.51 4,423.48 5,785.78

保证金 9,571.27 18,401.96 17,954.70

备用金 128.94 87.98 1,767.73

修理费 - - 8.92

代扣代缴税金 110.45 64.49 63.43

运费 741.77 906.67 221.52

水电费 644.30 240.64 647.15

政府借款 5,291.06 5,291.06 2,248.68

其他 21,252.39 26,507.92 27,931.11

合计 241,052.21 480,387.01 664,517.70

2025年末前五大其他应付账款单位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余额 占比 款项性质 是否关联方

1 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20,024.80 8.30% 工程材料款 否

2 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15,970.74 6.62% 工程材料款 否

3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2,040.70 5.00% 工程材料款 否

4 唐山世博大厦有限公司 11,826.61 4.91% 工程材料款 否

5 河北百纳汇腾实业有限公司 11,373.70 4.72% 材料款 否

合计 71,236.54 29.55%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3-2025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如下:

近三年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119,856.21 993,656.83 805,061.28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233,305.27 306,153.64 300,771.96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69,426.68 66,168.34 64,069.8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555,537.00 438,056.75 371,253.43

合计 2,978,125.17 1,804,035.57 1,541,156.51

2023-2025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1,541,156.51万元、

1,804,035.57万元和2,978,125.17万元,在总负债中占比重分别为7.72%、8.95%和14.65%。

2024年末较上年末增加262,879.06万元,增长幅度为17.06%,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2025年末较2024年末增加1,174,089.60万元,增长幅度为65.08%,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6、长期借款

2023-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明细如下:

发行人近三年长期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信用借款 2,403,218.68 2,829,866.00 3,892,662.77

保证借款 1,001,262.75 1,717,857.39 2,649,286.12

质押借款 31,250.00 8,850.00 -

抵押借款 90,000.00 87,000.00 81,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805,061.28 993,656.83 2,119,856.21

合计 2,720,670.15 3,649,916.55 4,503,092.68

2023-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720,670.15万元、3,649,916.55

万元和4,503,092.68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13.64%、18.11%和22.15%。

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929,246.40万元,增加幅度为34.16%,主要系发行人信用借款和保证借款增加;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较2024年末增加853,176.13万元,增加幅度为23.38%,主要系发行人信用借款和保证借款增加。

7、应付债券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账面价值分别为539,185.33万元、

387,188.15万元和154,020.85万元,占总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70%、1.92%和0.76%。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明细如下:

发行人近三年末应付债券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19河钢01 150,484.06 - -

19河钢02 150,287.91 - -

20HBIS01 153,483.88 153,512.19 -

20HBIS02 152,613.15 152,641.46 -

23HBIS01 132,490.81 132,552.13 132,613.45

23HBIS02 100,597.48 100,644.65 100,691.82

24HBIS01 - 153,991.37 154,020.85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300,771.96 306,153.64 233,305.27

合计 539,185.33 387,188.15 154,020.85

2024年末,公司应付债券较上年末减少151,997.18万元,下降幅度为28.19%,主要原因系20HBIS01和20HBIS02将在一年内到期,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2025年末,公司应付债券较上年末减少233,167.30万元,下降幅度为60.22%,主要系到期债券偿还所致。

8、长期应付款

2023-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明细如下:

发行人近三年长期应付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1,347,357.46 1,684,287.99 2,254,966.21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129,637.26 140,883.53 151,764.41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371,253.43 438,056.75 555,537.00

合计 846,466.77 1,105,347.71 1,547,664.80

2023-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846,466.77万元、1,105,347.71万元和1,547,664.8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24%、5.49%和7.61%。

2024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较上年末增加258,880.94万元,增长幅度为30.58%,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加融资租赁业务规模。2025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较上年末增加442,317.09万元,增长幅度为40.02%,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加融资租赁业务规模。

9、预计负债

2023-2025年末,发行人预计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108,308.00万元、0万元和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54%、0%和0%,占比较小,公司预计负债是按照国家环保部要求对防护区内村庄搬迁安置的预计费用。2024年末及2025年末公司预计负债为0万元。

10、递延收益

2023-2025年末,发行人递延收益账面价值分别为59,147.34万元、43,948.99万元和55,910.4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30%、0.22%和0.28%,占比较小,主要是与环境保护、节能改造、技术研发相关的政府补助。

(四)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2023-2025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股本 1,033,712.11 15.43 1,033,712.11 15.30 1,033,712.11 15.12

其他权益工具 661,565.00 9.87 700,160.83 10.36 748,725.83 10.95

资本公积 2,207,556.90 32.95 2,199,080.14 32.54 2,195,606.70 32.11

其他综合收益 -23,682.37 -0.35 -27,474.06 -0.41 -25,064.67 -0.37

专项储备 23,844.99 0.36 22,523.12 0.33 26,196.38 0.38

盈余公积 299,493.64 4.47 315,684.51 4.67 325,244.81 4.76

未分配利润 1,588,922.06 23.72 1,579,110.07 23.37 1,618,967.56 23.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791,412.32 86.44 5,822,796.72 86.16 5,923,388.72 86.63

少数股东权益 908,604.10 13.56 935,441.07 13.84 914,351.33 13.37

所有者权益合计 6,700,016.42 100.00 6,758,237.79 100.00 6,837,740.05 100.00

1、所有者权益情况

2023-2025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6,700,016.42万元、6,758,237.79万元和6,837,740.05万元。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为5,791,412.32万元、5,822,796.72万元和5,923,388.72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86.44%、86.16%和86.63%。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主要由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构成。

(1)股本

发行人股本由河北省国资委于公司成立时投入的国家资本构成,共1,033,712.11万元。

(2)其他权益工具

2023-2025年,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分别为661,565.00万元、700,160.83万元、748,725.83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9.87%、10.36%和10.95%。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为发行的永续债。

(3)资本公积

2023-2025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2,207,556.90万元、2,199,080.14万元和2,195,606.70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32.95%、32.54%和32.11%。

(4)未分配利润

2023-2025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588,922.06万元、1,579,110.07万元和1,618,967.56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23.72%、23.37%和23.68%。

3、少数股东权益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908,604.10万元、935,441.07万元和914,351.33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13.56%、13.84%和13.37%。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主要是社会股东权益投入。

(五)资产运营能力分析

近三年末,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发行人主要营运能力指标

项目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倍) 70.86 99.50 86.72

存货周转率(倍) 5.20 5.09 4.64

总资产周转率(倍) 0.47 0.45 0.44

流动资产周转率(倍) 1.64 1.70 1.80

1、应收账款周转率

近三年,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周转率,2023-2025年分别为70.86、99.50和86.72,最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呈波动趋势。

2、存货周转率

近三年,发行人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20、5.09和4.64,公司的存货管理能力指标有所下降。

3、总资产周转率

近三年,发行人的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47、0.45和 0.44,总资产周转率较低,指标水平有所下降。

(六)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合并口径偿债能力指标

单位:亿元、倍

项目 2023年末/度 2024年末/度 2025年末/度

流动比率 0.51 0.45 0.47

速动比率 0.38 0.29 0.31

资产负债率 74.86% 74.89% 74.83%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2.55 2.46 2.79

EBITDA 138.27 138.99 146.38

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2023-2025年流动比率分别为0.51、0.45和0.47,速动比率分别为0.38、0.29和0.31,该指标处于较低水平。综合来看,公司短期偿债指标较低,主要由于公司的负债结构中流动负债占比相对较高,长期负债占比相对较低。

2、资产负债率

2023-2025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86%、74.89%、74.83%。近三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3、利息保障倍数

2023-2025年,发行人的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55、2.46和2.79。公司的经营收益对利息支出表现出超2倍的保障能力,说明公司可以通过经营性活动对利息进行偿还。

(七)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度利润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2,274,394.89 12,161,651.98 11,813,725.46

其中:营业收入 12,274,394.89 12,161,651.98 11,813,725.46

二、营业总成本 12,244,959.44 12,217,407.73 11,789,350.56

其中:营业成本 11,020,510.83 10,987,779.00 10,555,081.71

税金及附加 77,390.39 87,747.18 91,584.00

销售费用 7,675.18 10,614.85 12,006.09

管理费用 286,109.88 278,646.25 296,075.05

研发费用 256,135.21 234,302.84 269,685.51

财务费用 597,137.95 618,317.61 564,918.20

其中:利息费用 514,091.01 514,499.31 464,688.55

利息收入 65,562.75 56,431.31 47,814.74

加:其他收益 10,673.22 54,111.89 43,156.0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8,639.26 64,974.03 62,717.1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68,469.92 63,152.60 59,408.4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8,548.01 2,707.57 100.1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2,907.32 -11,938.59 -26,733.7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33.81 -4,887.08 -1,190.0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6,458.79 49,212.08 102,424.48

加:营业外收入 51,953.75 48,857.04 44,396.79

减:营业外支出 3,819.96 5,638.81 4,022.3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4,592.58 92,430.31 142,798.91

减:所得税费用 15,622.43 12,346.31 36,330.6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8,970.15 80,084.00 106,468.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8,373.01 70,743.20 100,199.16

少数股东损益 10,597.14 9,340.80 6,269.13

营业毛利率 10.22% 9.65% 10.65%

销售净利润率 0.97% 0.66% 0.90%

净资产收益率 1.78% 1.19% 1.57%

总资产收益率 0.46% 0.30% 0.39%

1、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2,274,394.89万元、12,161,651.98万元和11,813,725.46万元。发行人营业收入以钢铁产品销售收入为主,近年来,因钢材市场价格降低,营业收入有所下降。与营业收入相对应,发行人营业成本也同步呈下降趋势,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11,020,510.83万元、10,987,779.00万元和10,555,081.71万元。

2、毛利率

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毛利率分别为10.22%、9.65%和10.65%。总体来看,近年来受钢材价格波动,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呈现波动趋势。

3、期间费用

近三年,发行人期间费用如下:

最近三年发行人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7,675.18 0.06% 10,614.85 0.09% 12,006.09 0.10%

管理费用 286,109.88 2.33% 278,646.25 2.29% 296,075.05 2.51%

研发费用 256,135.21 2.09% 234,302.84 1.93% 269,685.51 2.28%

财务费用 597,137.95 4.86% 618,317.61 5.08% 564,918.20 4.78%

合计 1,147,058.22 9.35% 1,141,881.55 9.39% 1,142,684.85 9.67%

最近三年,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7,675.18万元、10,614.85万元、12,006.09万元,分别占同期营业收入的0.06%、0.09%、0.10%;管理费用分别为286,109.88万元、278,646.25万元、296,075.05万元,分别占同期营业收入的2.33%、2.29%、2.51%;研发费用分别为256,135.21万元、234,302.84万元、269,685.51万元,分别占同期营业收入的2.09%、1.93%、2.28%;财务费用分别为597,137.95万元、618,317.61万元、564,918.20万元,分别占同期营业收入的4.86%、5.08%、4.78%。近三年,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35%、9.39%、9.67%。

4、营业外收入

最近三年,公司的营业外收入分别为51,953.75万元、48,857.04万元、44,396.79万元。营业外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0.42%、0.40%和0.38%,占比较小。

5、利润总额与净利润

最近三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分别为134,592.58万元、92,430.31万元、142,798.91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18,970.15万元、80,084.00万元、106,468.29万元,最近三年呈现震荡趋势。

(八)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流量结构及变化情况如下:

最近三年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748,175.15 11,477,920.44 11,143,147.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626,866.61 10,510,099.76 10,153,002.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1,308.54 967,820.68 990,144.6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2,441.72 99,461.83 663,587.1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55,841.12 1,902,541.69 1,656,499.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3,399.39 -1,803,079.85 -992,912.3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088,637.97 12,842,037.30 12,662,550.8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143,220.09 13,130,765.00 12,440,301.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5,417.88 -288,727.70 222,249.4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261.91 -3,496.39 348.2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14,588.95 -1,127,483.27 219,830.06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21,308.54万元、967,820.68万元、990,144.69万元,波动较大,但均为正且净流入金额较大。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近年来都为正,说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获取能力较强。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下降153,487.87万元,下降幅度为13.69%,主要原因是钢材市场价格降低,使得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流入减少;202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4年增加22,324.01万元,变动不大。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53,399.39万元、-1,803,079.85万元、-992,912.35万元。2024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749,680.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收到的政府补偿款较上年减少。2025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810,167.5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到退城搬迁补偿款较上年增加。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45,417.88万元、-288,727.70万元和222,249.47万元。

公司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且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每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流出金额都较大。2024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1,234,145.58万元,下降幅度为130.54%,主要是本年偿还融资性债务增加。2025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长510,977.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偿还债务较上年减少。

四、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一)有息负债余额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近三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短期借款 598.06 703.80 722.6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97.81 180.40 154.12

长期借款 450.31 364.99 272.07

应付债券 15.40 38.72 53.92

租赁负债 19.59 25.23 30.97

长期应付款 154.77 110.53 84.65

合计 1,535.94 1,423.67 1,318.39

(二)有息负债期限结构分析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到期时间明细如下: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期限结构

单位:亿元

项目 2025年末

金额 占比

1年以内 895.87 58.33%

1年以上 640.07 41.67%

合计 1,535.94 100.00%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担保结构如下: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担保结构

单位:亿元

项目 2025年末

金额 占比

信用借款 973.77 63.40%

保证借款 547.79 35.66%

质押借款 6.29 0.41%

抵押借款 8.10 0.53%

合计 1,535.94 100.00%

(三)直接债务融资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尚在存续期的债券合计112亿元,其中包括公司债102亿元和永续中期票据1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尚在存续期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债券简称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规模 发行利率(%) 债券余额 存续及偿还情况

1 23HBIS01 2023/5/25 2026/5/25 3 13 3.48 13 存续

2 23HBIS02 2023/10/16 2026/10/16 3 10 3.50 10 存续

3 24HBIS01 2024/1/18 2027/1/18 3 15 2.98 15 存续

4 24河钢Y1 2024/6/27 2027/6/27 3+N 7 2.46 7 存续

5 24河钢Y2 2024/6/27 2029/6/27 5+N 8 2.61 8 存续

6 24河钢Y3 2024/8/14 2029/8/14 5+N 5 2.61 5 存续

7 24河钢Y4 2024/9/25 2027/9/25 3+N 9 2.50 9 存续

8 25河钢Y1 2025/3/12 2028/3/12 3+N 10 2.70 10 存续

9 25河钢Y2 2025/4/11 2028/4/11 3+N 15 2.48 15 存续

10 25河钢KY1 2025/9/17 2028/9/17 3+N 10 2.36 10 存续

公司债券小计 102 - 102

11 24河钢股MTN001 2024/12/3 2026/12/3 2+N 10 2.32 10 存续

债务融资工具小计 10 10

合计 112 112

(四)短期借款

2025年末发行人5亿元及以上短期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主体 贷款金额 年利率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1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00 3.05% 2025/05/23 2026/05/23

2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00 2.85% 2025/12/31 2026/12/30

3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 100,000.00 2.90% 2025/12/30 2026/12/28

4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0 2.85% 2025/11/21 2026/11/20

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 70,000.00 3.00% 2025/05/30 2026/05/30

6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 68,000.00 2.50% 2025/07/18 2026/07/18

7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 3.15% 2025/02/14 2026/02/12

8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2.90% 2025/09/08 2026/09/07

9 乐亭钢铁有限公司 50,000.00 2.60% 2025/12/31 2026/12/30

合计 698,000.00

表中列明的为发行人5亿元以上短期借款明细,因发行人各分子公司贷款笔数较多,5亿元以下借款明细不易具体列明,其中金额在2亿元(不含)至5亿元(不含)的481.80亿元;金额在2亿元(含)以下的46.46亿元。

(五)长期借款

2025年末发行人4亿元及以上主要长期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主体 贷款金额 年利率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1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170,000.00 3.80% 2024/9/25 2026/9/24

2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2.80% 2025/1/16 2028/1/15

3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2.50% 2025/7/28 2028/7/21

4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99,999.00 4.30% 2023/2/2 2026/2/1

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 3.15% 2025/7/8 2028/7/8

6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 54,000.00 2.90% 2025/12/3 2028/11/24

7 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 50,000.00 2.95% 2025/9/26 2027/9/24

8 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 48,700.00 3.10% 2025/5/30 2028/5/28

9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 40,000.00 2.60% 2025/12/19 2028/12/19

小计 722,699.00

表中列明的为发行人4亿元以上长期借款明细,因发行人各分子公司贷款笔数较多,4亿元以下借款明细不易具体列明,其中金额在2亿元(不含)至4亿元(不含)的354.30亿元;金额在2亿元(含)以下的23.74亿元。

五、关联交易情况

(一)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关于发行人控股股东的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三、发行人股权结构与实际控制人情况”章节中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情况”版块介绍。

(二)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关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三、发行人股权结构与实际控制人情况”章节中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情况”版块介绍。

(三)发行人的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

发行人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章节中的“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版块介绍。

(四)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企业

发行人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章节中的“发行人主要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情况”版块。

截至2025年末,其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发行人其他联营企业情况

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唐山钢源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CHINAGASINDUSTRYINVESTMENTHOLDINGSCO.LTD 联营企业

承德燕山气体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北京中联泓投资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五)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唐山唐钢气体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唐山唐昂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唐钢美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 股东之联营企业

河钢数字信达(邯郸)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北邯钢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北邯钢锐达气体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北大河邯钢设计院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北邯钢新锐稀有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之合营企业

青岛河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承德正和炉料开发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股东之联营企业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承德承钢物流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承德承钢兴通钒业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邯郸市恒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钢集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唐钢华冶(天津)钢材营销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哈斯科(唐山)冶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之联营企业

合肥河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钢浦项(广东)汽车板有限公司 股东合营企业之子公司

河钢浦项汽车板有限公司 股东之合营企业

河南邯钢福然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股东之联营企业

普锐特(唐山)冶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股东之联营企业

青岛河钢复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河北承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之联营企业

唐山时创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之联营企业

滦县唐钢气体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河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唐钢浦项(唐山)新型光源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唐山创元方大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钢普锐特冶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DUFERCOS.A.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HBIS GROUP HONG KONGCO.,LIMITED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HBIS GROUP SINGAPOREPTE.LTD.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北京邯钢北方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北京冀钢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常熟科弘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承德承钢钒钛冷轧薄板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承德承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承德承钢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承德承钢正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承德万树园商务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承德燕山钒钢新材料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邯郸钢铁集团宾馆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邯郸钢铁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邯郸钢铁集团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邯郸市邯钢集团丰达冶金原料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邯钢汽车部件黄骅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北钢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钢集团参股企业

河北河钢建设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北华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北联合钢铁物流有限公司 股东之联营企业

河北燕山钒钛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钢集团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钢集团衡水板业工贸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钢云商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上海铁铁智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唐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股东之联营企业

唐山钢铁集团高强汽车板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唐山钢铁集团微尔自动化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唐山钢铁集团重机装备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唐山惠唐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唐山惠唐新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唐山佳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唐山唐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唐山唐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邢台铁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承德承钢黑山矿业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北京邯钢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邯郸威赛博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北石钢实业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北燕山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钢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唐山惠唐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唐山惠唐新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唐山微尔机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铁铁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铁铁智慧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邯郸邯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北大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衡水板业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普锐特(唐山)冶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股东之联营企业

青岛河钢大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北京铁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沧州铁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大河汇鑫(河北)供应链有限公司 河钢集团参股企业

河北河钢大河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钢大河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钢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台州市向海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股东之子公司

舞钢新希望炼铁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北燕山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钢集团财智云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张家口钢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张家口宣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钢国际贸易唐山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铁铁能源(广州)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舞钢钢联物流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河北宣钢冶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深圳铁亿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六)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

对于关联交易管理,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办法对公司关联交易范围、价格、决策程序等做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公司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独立董事应就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之前,公司应取得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可的书面意见。

独立董事应当就重大关联交易对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发表意见。必要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公司应向独立董事提供为其作出独立判断所需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背景资料。

2、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时,董事会应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下列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交易对方;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或者该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的(适用于股东为自然人的);交易对方及其直接、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影响的;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自然人。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其决策程序应遵照上述的规定。

3、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签订书面协议,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协议中予以明确。公司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以下原则进行确定:(1)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2)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3)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4)对于无法按照“成本加成”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商品和服务项目,由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七)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销售及提供劳务

发行人2024年度及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销售及提供劳务情况具体如下:

发行人关联销售及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年发生额 2024年发生额

DUFERCOS.A. 钢材 526,471,138.85 622,649,706.10

DUFERCOS.A. 钒产品 104,821,970.23 152,689,124.00

HBIS GROUP HONG KONG CO.,LIMITED 钢材 824,890,348.43

HBIS GROUP SINGAPOREPTE. LTD. 钢材 8,217,162.02 366,137,869.54

北京邯钢北方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钢材 127,693,591.71 143,037,391.22

北京铁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钢材 120,425,341.45

沧州铁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钢材 65,484,281.42 36,925,260.09

常熟科弘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钢材 175,533,848.21 114,515,788.39

承德承钢钒钛冷轧薄板有限公司 电、蒸汽、备件等 228,578,161.87 154,403,704.41

承德承钢钒钛冷轧薄板有限公司 钢材 2,376,791,319.50 2,098,045,903.89

承德承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水电蒸汽、材料备件 9,486.37 31,666,843.45

承德承钢物流有限公司 辅料及动力介质 10,192,933.92 9,066,823.53

承德承钢兴通钒业有限公司 水电蒸汽、材料备件 13,606,404.76 12,691,313.35

承德承钢兴通钒业有限公司 钒渣 13,374,308.89

承德承钢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废旧物资 190,987,607.65 267,605,394.24

承德承钢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水电蒸汽、材料备件 257,687.61

承德承钢正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废料 28,868,145.03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水电蒸汽、材料备件 5,500,331.17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进口矿 167,093,624.83

承德万树园商务有限公司 劳保用品 6,835.75 20,197.02

承德燕山钒钢新材料有限公司 钢材 2,427,503,465.34 45,138,706.88

承德燕山气体有限公司 水电等 463,217,920.07 388,568,292.55

承德正和炉料开发有限公司 水电汽 38,834,689.94 36,058,304.71

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水电汽等 55,873,813.76 57,346,861.98

大河汇鑫(河北)供应链有限公司 矿石、矿粉 78,499,212.92

深圳铁亿科技有限公司 钢材 1,580,922.73

哈斯科(唐山)冶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动力介质 856,926.05 29,060,604.10

哈斯科(唐山)冶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废旧物资 20,566,230.58

邯郸钢铁集团宾馆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 5,170.68

邯郸钢铁集团宾馆有限公司 水电费等 407,040.00 183,027.75

邯郸钢铁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钢坯及钢材 1,204,812.19 5,078,492.10

邯郸钢铁集团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煤气、水及电等 5,060,975.65 3,787,784.73

邯郸钢铁集团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 229,448.13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煤气、水及电等 341,350,788.00 347,157,837.69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非生产性废钢 306,385,167.56 295,396,585.09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钢坯及钢材 10,529,012,081.66 4,288,503,016.00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耐火料、合金料 414,757,145.31 365,955,273.00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矿石、矿粉 36,972,124.41 51,269,711.10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铁水 3,995,579,479.29 3,932,177,146.39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材备件 111,698,063.90 96,284,217.90

邯郸市恒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钢材及钢坯 2,813,323,603.67 2,154,454,156.00

邯郸市恒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废次材 232,789,338.60 226,773,929.46

邯钢汽车部件黄骅有限公司 钢材 904,336,051.16 663,199,153.37

合肥河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钢材 118,468,971.97 170,028,134.66

河北承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钢材 16,436,283.14 2,454,711.28

河北大河邯钢设计院有限公司 能源介质 2,884,184.98

河北钢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水电费等 9,560.23 2,610,851.42

河北邯钢锐达气体有限公司 煤气、水及电等 51,515,391.80 49,505,220.00

河北邯钢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天然气 61,681,349.91 29,633,869.07

河北邯钢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辅料备件 559,813.82

河北邯钢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煤气、水及电 421,856,151.50 369,039,617.93

河北邯钢新锐稀有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煤气、水及电 1,005,376.00 936,724.00

河北河钢大河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钢材 7,024,616.69

河北河钢大河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备件 10,812,333.18

河北河钢大河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废旧物资 327,964.60

河北河钢建设有限公司 钢材 30,650,730.64

河北燕山钒钛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钒铁 663,274.35

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 钒产品 2,954,867.26

河钢大河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动力介质 39,438,212.98 325,873,018.27

河钢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动力介质 353,584.17 548,387.88

河钢集团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钢材 333,982,156.39 539,974,314.69

河钢集团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进口矿 226,745,157.61

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费 2,107,644.00

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钢材 1,328,560,783.53 1,034,732,919.28

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焦粉 1,417,204,169.34

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钒铁 993,805.31 25,454,375.20

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天然气 16,594,390.43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钒产品 4,938,568.00 13,443,652.01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钢坯及钢材 22,909,223,332.97 28,841,659,292.92

河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钢材 2,542,997.72

河钢浦项(广东)汽车板有限公司 钢材 80,764,731.98 93,356,418.85

河钢浦项汽车板有限公司 动力介质 48,615,212.50 27,255,735.17

河钢浦项汽车板有限公司 钢材 1,093,535,748.83 535,762,590.01

河钢普锐特冶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动力介质 293,193.83 81,259.54

河钢云商有限公司 钢材 266,965,483.81 39,151,100.84

河南邯钢福然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钢材 329,813,674.41 396,106,092.12

衡水板业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钢材 118,017,038.09

普锐特(唐山)冶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动力介质 1,636,797.10 1,539,544.98

青岛河钢大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钢材 179,757.14

青岛河钢复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钢材 16,223,810.95 13,007,089.59

青岛河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钢材 140,245,709.73 317,578,231.44

青岛河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能源介质 17,337,064.73

上海铁铁智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钢材 25,051,504.13 233,548,344.41

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钒产品 1,017,349.06

台州市向海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钢材 65,577,951.97 8,751,453.89

唐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水电费 14,234.19

唐钢华冶(天津)钢材营销有限公司 钢材 35,778,087.53 15,298,131.24

唐山钢铁集团高强汽车板有限公司 钢材 2,407,844,874.41 6,507,504,431.56

唐山钢铁集团高强汽车板有限公司 水、电、气体等 150,836,030.79 146,512,787.96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钢材 1,149,022,951.67 3,760,143,152.30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备件辅料及其他 225,327,771.02 111,740,655.42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水、电、气体等 3,826,816.94 5,732,880.68

唐山钢铁集团重机装备有限公司 废旧物资 2,654,393.63 27,716.81

唐山钢铁集团重机装备有限公司 钒产品 2,497,517.16 512,851.32

唐山钢源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动力介质 244,235,203.76 227,263,303.99

唐山惠唐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水电、辅料、备件 5,417.33 76,430.64

唐山惠唐新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钢材 270,188,748.55 401,802,182.20

唐山惠唐新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水、电、气体等 562,686.01 391,544.07

唐山佳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动力介质 317,135,730.24 188,672,291.69

唐山时创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废旧物资 5,723,114.37 11,551,833.96

唐山唐昂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水渣、动力等 11,159,779.11 11,791,442.55

唐山唐钢气体有限公司 动力介质 819,347,532.64 682,677,410.06

舞钢新希望炼铁有限责任公司 焦炭等 107,276,462.35

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钢材 406,743,654.63 109,695,744.56

邢台铁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钢材 158,818,842.54 20,987,204.19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钢材 2,652,616.37

发行人关联销售及提供劳务情况(续)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年发生额 2024年发生额

承德承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31,849.06

承德承钢黑山矿业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2,754.71

承德承钢物流有限公司 代储、检斤等服务费 11,273.58 153,218.37

承德承钢兴通钒业有限公司 代储、检斤等服务费 5,660.38

承德承钢正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5,207.56

承德正和炉料开发有限公司 代储、检斤等服务费 19,773.57

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检斤费 675,544.75 695,507.99

邯郸钢铁集团宾馆有限公司 其他 1,616.51

邯郸钢铁集团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其他 394.15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劳务及其他 4,252,172.18 3,451,802.79

邯钢汽车部件黄骅有限公司 加工费 159,540.05

河北大河邯钢设计院有限公司 其他 10,711.29 6,577.99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复检费 1,433.96 6,490.57

河北邯钢锐达气体有限公司 其他 45,914.10 2,275.33

河北邯钢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其他 19,751,824.87 581,210.81

河北华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服务费等 2,198,490.57 13,186,415.10

河钢大河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6,905,094.34 8,198,541.51

河钢大河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 3,864.45 5,149.43

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10,395.54 10,087.64

河钢集团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加工费 13,749.48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31,192,725.59 34,410,622.06

河钢浦项(广东)汽车板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176,320.75

河钢浦项汽车板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709,433.95 168,698.11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3,383,716.97

唐山钢铁集团高强汽车板有限公司 装卸费、运费等 14,002.83 15,341,753.61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检修费 596,153.24 427,951.65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加工费 1,075,424.76 5,190,945.91

唐山唐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费 55,000.64 33,539.89

唐山唐钢气体有限公司 其他 2,092.55 1,641.04

唐山唐钢气体有限公司 服务费 19,248,930.72 28,026,677.88

注1: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注2:以上关联交易均执行市场价。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以下原则进行确定:1、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2、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3、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4、对于无法按照“成本加成”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商品和服务项目,由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交易主要是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均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必要的、合理的。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总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呈波动趋势,关联销售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相关交易的价格,销售总额未超过当年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不会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发行人2024年度及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采购及接受劳务情况具体如下:

发行人关联采购及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年发生额 2024年发生额

北京邯钢北方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备品备件 583,596.00

北京冀钢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矿石 4,744,707.04

承德承钢钒钛冷轧薄板有限公司 钢材 633,315,353.36 789,148,001.37

承德承钢钒钛冷轧薄板有限公司 废料 29,535,203.54

承德承钢钒钛冷轧薄板有限公司 动力介质 903,313.96

承德承钢黑山矿业有限公司 水电费 2,600,422.05 3,111,819.46

承德承钢兴通钒业有限公司 钒液 53,819,565.39 59,478,056.55

承德承钢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废料 1,218,468.59 100,058.23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焦炭、铁矿粉等 5,362,969,503.24 2,125,671,810.62

承德燕山气体有限公司 气体 474,527,551.29 367,385,967.72

承德燕山气体有限公司 辅助材料 84,677.79

承德正和炉料开发有限公司 石灰 116,668,693.55 51,490,031.31

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辅助材料、蒸汽、煤气、电 172,160,523.30 151,057,487.04

深圳铁亿科技有限公司 干熄焦、矿粉、石灰 1,820,389,708.04

深圳铁亿科技有限公司 合金、耐材 504,015,230.43

上海铁铁智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耐材 75,513,440.67

邯郸钢铁集团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资材备件 992,855.24 32,346,113.97

邯郸钢铁集团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设备 43,622,814.16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煤气、水及电等 464,547,504.20 460,300,231.37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矿石、矿粉 17,801,979,432.21 15,211,624,937.24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合金 1,887,397,405.59 1,950,381,491.29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废旧物资 290,050,120.43 367,554,490.06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焦炭 4,478,823,453.62 4,956,371,958.44

邯郸邯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备件及辅料 1,678,655.40

邯郸市邯钢集团丰达冶金原料有限公司 白灰块 61,738,320.91 99,164,979.24

邯郸市恒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废钢 539,082.13 3,268,830.09

邯钢汽车部件黄骅有限公司 钢材 96,614.15 492,064.16

河北大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焦炭 4,348,649,759.09 6,345,328,746.11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矿石、石粉等 814,352,220.42 1,094,135,165.37

河北钢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备品备件 6,180,000.00

河北邯钢锐达气体有限公司 煤气水电等 83,619,935.30 558,267,783.75

河北邯钢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能源介质等 450,664,243.15 11,858.03

河北邯钢新锐稀有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备件及辅料 29,978.93 1,926,541.98

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备品备件 193,982.30

河北燕山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用品 3,539.83

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 铁精粉 117,620,634.90

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 特材 240,501.77

河钢国际贸易唐山有限公司 钒产品 14,932,167.01

河钢集团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进口矿 5,192,428,968.37 4,225,934,350.24

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备件及辅料 4,684,971,811.99 2,053,137,302.98

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废钢 2,455,696,322.99 920,995,902.22

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铁精粉、含铁料 102,806,286.09 2,557,633,757.80

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合金耐火料 1,238,455,646.42 1,624,385,822.98

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矿石、矿粉 192,677,794.20 670,853,944.13

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焦炭、煤 1,756,346,941.65 3,411,596,925.77

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设备 35,604,159.30

河钢集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焦炭等 8,066,562.68

河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焦炭、合金、耐材、辅料等 176,868,084.40 209,965,063.16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钢材 12,407,415.53 7,426,027,133.46

河钢浦项汽车板有限公司 钢材 20,481,664.39 689,322.43

河钢普锐特冶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 4,585,098.23

河钢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设备 7,370,398.25 2,262,999.01

河钢数字信达(邯郸)科技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 4,526,390.83

河钢数字信达(邯郸)科技有限公司 设备 7,129,087.47 7,709,235.36

河钢云商有限公司 铁精粉、煤、废钢 38,654,827.29 33,380,638.75

上海铁铁智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耐材、辅料 328,123,671.94

上海铁铁智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球团矿 111,111,206.17

上海铁铁智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废钢 5,187,707.33

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钢材 2,082,297.05 2,594,515.00

唐钢美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 燃料 589,717,665.28 208,504,749.87

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 备品备件 2,345,814.11

唐山创元方大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备件 828,108.00 417,244.56

唐山钢铁集团高强汽车板有限公司 钢材 973,960,452.19 3,407,111,935.98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废钢 114,377,943.75 150,719,764.02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进口矿 8,460,694,489.10 8,554,271,864.67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辅料及其他 7,875,497,604.83 6,934,029,244.46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合金 1,646,606,200.19 1,415,502,298.12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煤 1,645,584,223.28 1,583,853,134.64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球团矿、烧结矿 79,662,696.19

唐山钢铁集团重机装备有限公司 备件及辅料 19,710,043.39

唐山钢源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白灰 557,441,450.16 849,772,352.91

唐山惠唐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备件 18,509.73 7,592.92

唐山惠唐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备件 774,336.29

唐山惠唐新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辅料及其他 3,969,086.52

唐山佳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动力介质 628,284,294.58 704,047,464.38

唐山佳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燃料 18,968,603.00 26,570,457.44

唐山时创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耐火材料 75,288,275.46 69,424,380.42

唐山唐钢气体有限公司 动力介质 1,137,276,462.53 1,001,559,327.02

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 焦炭 1,671,262,401.90 840,521,433.66

铁铁能源(广州)有限公司 备件 7,641,242.92

铁铁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备件及辅料 397,970.07 103,826,898.20

舞钢钢联物流有限公司 钢材 16,082.73

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钢材 10,046,791.44 27,308,870.25

邢台铁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辅料 43,860.17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钢材及钢坯 1,261,960,101.35 74,999.90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煤 1,518,335,197.60 464,579,066.44

发行人关联采购及接受劳务情况(续)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年发生额 2024年发生额

北京邯钢北方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服务 4,810,677.88

北京邯钢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会议费 393,692.44 372,048.26

承德承钢钒钛冷轧薄板有限公司 加工费 10,542.48 1,039,497.15

承德承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修理费 35,195,945.01 170,246,958.10

承德承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服务费 1,536,425.06 9,132,081.62

承德承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 15,720,283.94 118,567,983.97

承德承钢物流有限公司 运费 225,823,721.60 201,055,302.49

承德承钢物流有限公司 检修费 134,513.27

承德承钢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服务费 110,484,282.83 71,193,899.80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费 159,500.50 353,253.95

承德万树园商务有限公司 餐费保洁费 7,048,064.81 8,812,798.45

哈斯科(唐山)冶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加工费 160,180,791.87 283,082,935.79

邯郸钢铁集团宾馆有限公司 会议费 2,864,660.49 3,476,374.20

邯郸钢铁集团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 67,149,627.53 52,052,194.84

邯郸钢铁集团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修理费 118,192,318.41 83,266,305.85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会议费 9,487.00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服务 2,719,055.32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加工费 19,086,745.89

邯郸市邯钢集团丰达冶金原料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16,274,117.28 15,250,294.01

邯郸市邯钢集团丰达冶金原料有限公司 劳务费 22,682,093.41 9,470,650.54

邯郸威赛博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511,162.95 495,283.02

河北大河邯钢设计院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 29,065,738.40 90,199,497.84

河北大河邯钢设计院有限公司 服务费 5,245,567.80

河北钢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服务、检修等 30,218,899.65 158,190,230.57

河北邯钢新锐稀有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检验、检测费 99,540.00 51,310.62

河北河钢大河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修理费 3,989,770.62

河北河钢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4,587,155.97

河北华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及加工费 20,428,926.92 118,318,259.03

河北石钢实业有限公司 劳务费 700,895.02

河北燕山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住宿费等 67,488.78

河北燕山钒钛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服务费 754,716.98 3,018,867.87

河北燕山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费 2,956,920.74 2,540,687.73

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费 643,150.17

河北张宣高科科技有限公司 加工费 4,014.16 888,894.69

河钢大河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节能改造费、环保费 148,528,821.16 97,715,452.65

河钢大河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修理费 69,741,735.71 266,009,544.54

河钢集团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服务费 40,447,757.86 35,437,224.82

河钢集团财智云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费 100,228.22 47,169.81

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修理费、服务费等 196,884,581.51 69,673,988.35

河钢集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运费 1,360,253,028.77 1,406,205,629.48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费、服务费 1,695,489.66 312,047.68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 10,429,690.43

河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 60,091,743.13

河钢普锐特冶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修理费 475,060.18 1,130,712.39

河钢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 4,174,528.40 4,726,057.78

河钢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19,413,008.51 12,756,270.81

河钢数字信达(邯郸)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 5,809,697.37

河钢数字信达(邯郸)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费、修理费 23,620,286.33 11,406,208.53

河钢数字信达(邯郸)科技有限公司 劳务及其他 9,874,896.21

普锐特(唐山)冶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修理费 163,423,115.57 128,545,997.11

上海铁铁智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运费 181,965,456.75

台州市向海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加工费 224,174.70 405,686.46

唐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检测等 331,474,293.10 875,058,128.12

唐钢华冶(天津)钢材营销有限公司 加工费、运费等 106,746.96

唐山创元方大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服务 2,577,163.71 49,989,185.64

唐山创元方大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费、修理费 12,628,296.84 3,524,852.05

唐山钢铁集团微尔自动化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 3,977,554.59 48,339,203.63

唐山钢铁集团微尔自动化有限公司 检修费 331,905.66 1,844,193.24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检修费 3,058,811.75 25,008,009.28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费 35,849.06

唐山钢铁集团重机装备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 1,681,238.94

唐山惠唐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检修费 1,952,167.78 8,921,661.70

唐山惠唐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费、检修费 22,569,805.34 118,831,582.25

唐山惠唐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 8,286,500.11 55,440,237.32

唐山惠唐新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修理、加工费 66,379,103.07 26,550,352.08

唐山微尔机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修理费 4,093,333.80

铁铁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 4,447,156.20

铁铁智慧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运费 289,575,870.23 232,813,666.66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费 72,991,643.10 34,056,407.82

张家口钢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服务费 266,000.00

张家口宣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检修费 15,303,986.00 9,318,596.00

河北宣钢冶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费 642,773.71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以下原则进行确定:1、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2、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3、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4、对于无法按照“成本加成”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商品和服务项目,由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关联采购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相关交易的价格,采购总额未超过当年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不会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资金结算业务

河钢集团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为发行人和间接控股股东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其中河钢集团持股比例为51%,发行人持股比例为49%。河钢集团财务公司为发行人提供金融服务。

依照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金融服务协议”,公司与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财务公司”)开展部分资金结算业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河钢财务公司资金结算情况如下:

发行人及子公司与河钢财务公司资金结算科目余额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25年末 应收取或支付的利息

一、存放于河钢财务公司存款 6,222,093,672.05 43,217,495.72

二、存放于河钢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

三、委托河钢财务公司开具承兑汇票 12,500,000.00 -

四、向河钢财务公司进行票据贴现 655,000,000.00 11,697,083.12

五、向河钢财务公司借款 - -

六、向河钢财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 -

报告期内,除为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借款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3)关联受托管理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关联受托管理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受托/承包起始日 受托/承包终止日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2025年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2011-1-1 托管协议 943,396.23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2011-1-1 托管协议 943,396.23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2013-1-1 托管协议 943,396.22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重轨资产组 2025-4-22 2030-4-21 托管协议 943,396.23

衡水板业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邯郸集团衡水薄板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2025-4-22 2030-4-21 托管协议 943,396.23

唐 有 山钢铁集团限责任公司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钢铁集团高强汽车板有限公司的股权 2025-4-22 2030-4-21 托管协议 943,396.23

合计 5,660,377.37

注:托管资产管理类型包括:股权托管

(4)关联租赁情况

发行人作为出租方的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发行人作为出租方的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5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2024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唐山唐钢气体有限公司 土地租赁费 17,967,778.36 349,429.72

唐山唐钢气体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5,876,218.17

唐山唐昂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土地租赁费 636,427.16 636,427.16

唐山钢源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土地租赁费 1,455,672.72 1,455,672.72

唐钢美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 机车租赁 4,955,752.21

普锐特(唐山)冶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土地、房屋建筑物等 4,118,432.16 13,201,549.65

河钢数字信达(邯郸)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30,825.69 48,990.83

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407,719.81 543,626.43

河北邯钢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437,095.32 509,944.55

河北邯钢锐达气体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43,749.90 51,041.56

河北大河邯钢设计院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2,752,293.58

河北邯钢新锐稀有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37,064.32 43,241.70

青岛河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2,414,708.26 4,325,386.23

承德正和炉料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租赁费 43,332.64

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24,817,506.45

合计 58,286,530.96 28,873,356.34

发行人作为承租方的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发行人作为承租方的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土地

承德承钢物流有限公司 车辆 1,135,665.00 1,910,625.00

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土地 75,531.72 74,779.12

承德承钢兴通钒业有限公司 土地 51,028.72 9,114.85

河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设备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 318,584.04 318,584.04

邯郸市恒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24,863.58 510,870.56

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

河钢集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仓库 22,337,870.96 936,419.13

唐钢华冶(天津)钢材营销有限公司 设备 17,911.75

合计 23,961,455.77 3,760,392.70

(续)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支付的租金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土地 62,856,972.36 62,856,972.36 16,403,667.70 18,685,859.19

承德承钢物流有限公司 车辆

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土地

承德承钢兴通钒业有限公司 土地

河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设备 152,523,813.18 576,621,259.53 5,735,853.38 2,018,079.36 153,468,091.15 67,402,212.40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 4,013,789.34 4,013,789.34 1,018,637.94 1,297,098.72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支付的租金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邯郸 供应 有限 市恒金 链管理 公司 房屋建筑物

唐山 有限 司 不锈钢 责任公 设备 71,026,548.67 71,026,548.67 18,938,983.23 21,196,293.77

河钢 际物 公司 集团国 流有限 仓库

唐钢 (天 材营 公司 华冶 津)钢 销有限 设备

合计 290,421,123.55 714,518,569.90 42,097,142.25 43,197,331.04 153,468,091.15 67,402,212.40

(5)发行人对外的关联担保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关联公司提供担保。

(6)发行人做为被担保方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担保具体情况

单位: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9,196,300.00 2023-3-1 2030-7-26 否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6,800,000.00 2024-9-20 2026-1-10 否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3,000,000.00 2025-8-15 2026-11-14 否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8,500,000.00 2023-4-3 2026-3-28 否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96,500,000.00 2023-4-10 2026-3-25 否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40,000,000.00 2024-6-13 2026-6-12 否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1,000,000.00 2024-4-25 2027-4-25 否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0,000,000.00 2025-11-27 2028-11-27 否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0,000,000.00 2024-6-25 2027-6-24 否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61,155,000.00 2025-1-23 2026-2-22 否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2,282,500.00 2025-2-12 2026-3-11 否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8,750,000.00 2025-4-16 2026-5-15 否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34,000,000.00 2025-2-14 2026-2-13 否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0.00 2025-12-26 2026-12-25 否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0.00 2025-9-16 2026-9-15 否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0.00 2025-5-23 2026-5-22 否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0.00 2025-5-29 2026-5-28 否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5,000,000.00 2025-11-28 2026-11-27 否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000,000.00 2025-12-1 2026-11-30 否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00 2025-9-5 2026-9-4 否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0,000,000.00 2025-12-13 2026-12-12 否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00 2025-9-26 2026-9-25 否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3,750,000.00 2025-4-22 2026-4-21 否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5,000,000.00 2025-4-16 2026-4-15 否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050,000.00 2025-9-2 2026-6-29 否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0.00 2025-9-10 2026-9-10 否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00 2025-5-7 2026-5-6 否

承德创远工贸有限公司、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99,750,000.00 2023-5-15 2026-5-14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349,934,338.00 2023-3-16 2033-3-16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408,000,000.00 2023-6-30 2032-6-28 否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00 2025-9-17 2027-9-10 否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0.00 2025-12-31 2027-12-3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25-8-25 2026-8-24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25-8-25 2026-8-5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25-10-31 2026-10-30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62,603,098.11 2023-2-15 2028-2-15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429,897,546.41 2025-3-27 2030-3-27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336,000,000.00 2024-3-20 2029-3-20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575,102,929.87 2024-6-15 2029-6-15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76,638,836.21 2023-4-7 2028-3-3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348,503,649.82 2023-3-31 2028-3-2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0.00 2023-11-15 2028-11-27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140,000,000.00 2025-9-20 2030-9-20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57,968,055.08 2025-1-16 2030-1-16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0.00 2025-12-20 2030-12-25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87,096,809.92 2024-3-30 2029-5-17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023-4-28 2028-4-20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50,000,000.00 2023-3-30 2028-3-20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425,000,000.00 2025-3-14 2030-2-20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39,127,856.02 2022-8-25 2027-8-15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313,406,761.14 2023-3-17 2028-3-15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62,670,640.13 2023-6-29 2028-6-29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65,192,984.09 2022-7-29 2028-7-29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0.00 2025-9-30 2030-9-29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27,080,352.24 2022-12-28 2027-12-28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00.00 2025-4-30 2026-4-30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00.00 2025-6-30 2026-6-29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60,000,000.00 2025-4-10 2026-4-9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00 2025-6-30 2026-6-26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00 2025-10-31 2026-6-26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025-5-9 2026-5-8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00 2025-11-14 2026-5-14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0.00 2025-6-30 2026-6-30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90,000,000.00 2025-1-16 2028-1-16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76,000,000.00 2024-9-2 2036-7-1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88,000,000.00 2025-3-21 2037-3-4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576,000,000.00 2025-6-27 2037-3-4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644,000,000.00 2024-7-30 2026-7-1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552,000,000.00 2024-12-30 2026-12-19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750,500,000.00 2024-6-28 2034-6-26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391,120,000.00 2023-10-25 2033-10-24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346,928,000.00 2023-10-25 2033-10-24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86,000,000.00 2023-12-30 2033-9-20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684,000,000.00 2024-1-17 2033-9-20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898,480,000.00 2024-12-31 2034-2-28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599,520,000.00 2024-12-31 2034-2-28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000.00 2025-1-1 2036-7-1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780,000,000.00 2024-8-16 2036-7-1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00 2024-8-16 2036-7-1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00 2025-1-1 2036-7-1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24-8-16 2036-7-1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450,000,000.00 2024-4-1 2034-3-2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966,660,000.00 2025-1-10 2034-3-2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025-6-18 2026-6-17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2025-7-29 2026-7-28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20,000,000.00 2025-11-14 2026-5-14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0.00 2025-6-27 2026-6-18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99,600,000.00 2025-1-27 2026-1-22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99,700,000.00 2025-1-27 2026-1-22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2025-2-28 2026-2-26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0.00 2025-3-18 2026-3-16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49,000,000.00 2025-3-18 2026-3-16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00 2025-5-14 2026-5-13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0.00 2025-10-27 2026-10-26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46,000,000.00 2025-10-27 2026-10-26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98,700,000.00 2025-5-14 2026-5-13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5,000,000.00 2025-6-27 2026-6-15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00 2025-12-10 2026-12-8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99,400,000.00 2025-12-10 2026-12-8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24,000,000.00 2025-9-24 2026-9-18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75,000,000.00 2025-9-24 2026-9-18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99,600,000.00 2025-1-27 2026-1-22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2025-5-29 2026-5-28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2025-7-30 2026-7-29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00 2025-12-10 2026-12-9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84,000,000.00 2025-7-14 2026-7-13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90,000,000.00 2025-1-17 2028-1-17 否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00 2025-5-30 2026-5-29 否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00 2025-6-24 2026-6-23 否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00 2025-6-27 2026-6-26 否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00 2025-7-22 2026-7-20 否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000.00 2025-8-28 2026-8-26 否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70,000,000.00 2025-9-19 2026-9-18 否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00 2025-9-25 2026-9-24 否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00 2025-9-28 2026-9-27 否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00 2025-9-30 2026-9-29 否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0.00 2025-10-21 2026-10-20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2025-12-17 2026-12-16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0.00 2025-12-17 2026-12-16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00 2025-12-29 2026-12-28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00 2025-12-29 2026-12-28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486,000,000.00 2025-5-30 2028-5-28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502,000,000.00 2025-12-18 2028-12-17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360,000,000.00 2025-7-29 2026-7-29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2025-7-31 2026-1-26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2025-7-31 2026-1-26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303,000,000.00 2025-8-26 2026-8-26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303,500,000.00 2025-10-31 2026-10-3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440,000,000.00 2025-7-7 2026-7-7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410,000,000.00 2025-7-31 2026-7-3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0.00 2025-3-21 2026-3-13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2025-8-27 2026-7-15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00.00 2025-11-28 2026-10-16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00.00 2025-11-28 2026-10-23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450,000,000.00 2025-9-26 2026-9-23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2025-5-23 2026-5-22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0.00 2025-6-30 2026-6-30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0.00 2025-5-30 2026-5-30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36,303,467.00 2023-9-20 2029-8-13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69,971,333.00 2023-9-13 2029-8-13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73,159,640.00 2023-9-15 2029-8-13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62,824,659.00 2023-11-24 2029-8-13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392,513.00 2024-4-16 2029-8-13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414,367.00 2024-5-10 2029-8-13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19,000,000.00 2018-12-29 2026-12-27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81,000,000.00 2019-1-17 2026-12-27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900,000,000.00 2023-6-30 2030-11-30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90,000,000.00 2024-11-6 2026-10-30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82,000,000.00 2025-12-18 2027-12-18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02,142,820.00 2024-2-6 2034-1-7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24-1-10 2034-1-7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2024-4-17 2034-1-7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83,000,000.00 2024-4-22 2034-1-7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024-7-5 2034-1-7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66,625,053.00 2024-7-24 2034-1-7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40,488,512.46 2024-7-29 2034-1-7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4,747,918.92 2024-8-8 2034-1-7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72,606,000.00 2025-1-3 2034-1-7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34,247,407.23 2025-2-11 2034-1-7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31,639,173.69 2025-2-24 2034-1-7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8,316,117.23 2025-3-13 2034-1-7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34,358,431.65 2024-9-2 2031-12-10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68,429,735.40 2024-9-30 2031-12-10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63,711,728.41 2024-11-1 2031-12-10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5,675,770.37 2024-11-14 2031-12-10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94,679,434.66 2024-12-2 2031-12-10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41,893,370.45 2024-12-23 2031-12-10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0,833,341.27 2025-1-24 2031-12-10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2,669,594.06 2025-2-20 2031-12-10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52,101,678.85 2025-3-28 2031-12-10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7,754,055.61 2025-4-11 2031-12-10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560,000,000.00 2025-6-30 2031-12-10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00 2025-1-8 2034-1-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00 2025-3-7 2034-1-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59,000,000.00 2025-5-29 2034-1-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59,953,034.80 2025-6-27 2034-1-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90,000,000.00 2025-7-10 2034-1-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90,900,000.00 2025-8-8 2034-1-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3,000,000.00 2025-1-3 2034-1-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977,000,000.00 2025-1-3 2034-1-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00 2025-2-28 2034-1-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48,953,796.10 2025-4-3 2034-1-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47,580,977.02 2025-4-18 2034-1-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89,066,972.90 2025-6-26 2034-1-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53,044,150.00 2025-7-10 2034-1-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61,300,000.00 2025-8-6 2034-1-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90,000,000.00 2025-1-15 2028-1-15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99,500,000.00 2025-4-30 2027-4-2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99,500,000.00 2025-5-29 2027-4-21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50,000,000.00 2025-8-28 2027-8-26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00 2025-11-14 2030-11-14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0.00 2025-11-19 2030-11-19 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30,000,000.00 2019-8-23 2025-8-22 是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0.00 2024-9-27 2025-9-26 是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2024-5-22 2025-5-21 是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390,000,000.00 2024-9-14 2025-9-9 是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45,000,000.00 2024-11-12 2025-11-7 是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25-1-20 2026-1-13 否

(7)关联方资金往来余额

①关联方应收款项

2024-2025年末,发行人关联方往来应收款项情况如下:

发行人2024年、2025年末关联方应收款项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年末余额 2024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哈斯科(唐山)冶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522,551.70 1,321,052.42 7,219,617.97 1,141,881.34

应收账款 合肥河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517,181.45 26,800,244.18

应收账款 河北邯钢新锐稀有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38,172.76 34,259.00 2,097.86 274.90

应收账款 河钢浦项(广东)汽车板有限公司 21,834,817.43 2,030,724.72

应收账款 河钢浦项汽车板有限公司 231,397,769.63 113,642,306.02

应收账款 河南邯钢福然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38,201,852.61 1,149,875.76 75,075,742.17 2,092,352.29

应收账款 普锐特(唐山)冶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1,224,698.87 4,918,507.17 21,860,769.89 4,426,629.20

应收账款 青岛河钢复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408,874.93 619,970.82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年末余额 2024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青岛河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6,730,814.70 58,602,282.04

应收账款 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 10,659,341.40 10,659,341.40

应收账款 河北承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565,528,459.41 565,528,459.41 565,528,459.41 565,528,459.41

应收账款 唐山时创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07,351.91 33,089.73

应收账款 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14,917,090.98 638,451.49

应收账款 唐山唐钢气体有限公司 54,600,891.70

应收账款 滦县唐钢气体有限公司 21,523.46

应收账款 青岛河钢大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03,125.58

合计 961,164,534.89 572,952,153.76 952,791,540.11 573,861,138.36

预付账款 唐钢美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 119,125,402.48 126,074,972.51

预付账款 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 159,925,383.15 746,797,627.54

合计 279,050,785.63 872,872,600.05

其他应收款 唐山唐钢气体有限公司 118,850.00 118,850.00

合计 118,850.00 118,850.00

②关联方应付款项

2024-2025年末,发行人关联方往来应付款项情况如下:

发行人2024年、2025年末关联方应付款项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年末账面余额 2024年末账面余额

合同负债(含其他流动负债) 青岛河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93,832.82 1,393,832.82

合计 1,393,832.82 1,393,832.82

应付账款 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118,891,071.51 53,602,599.10

应付账款 哈斯科(唐山)冶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9,956,978.76 88,724,501.06

应付账款 河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2,544,889.66 2,544,889.66

应付账款 河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424,071.01 13,823,686.01

应付账款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759,393.64 759,393.64

应付账款 滦县唐钢气体有限公司 38,121,551.52 31,037,192.57

应付账款 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4,657,427.47 4,657,427.47

应付账款 唐钢浦项(唐山)新型光源有限公司 7,053,510.90 6,750,474.91

应付账款 唐山创元方大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60,385,148.82 13,847,303.40

应付账款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4,087,489.47 134,473,156.12

应付账款 唐山唐钢气体有限公司 120,791,579.15 468,770,511.21

合计 516,673,111.91 818,991,135.15

其他应付款 河钢普锐特冶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737,975.85 4,606,192.77

其他应付款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856,075.00 1,085.95

其他应付款 唐钢浦项(唐山)新型光源有限公司 34,968.15 2,744,254.25

其他应付款 唐山创元方大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90,171,298.06 94,959,103.06

合计 91,800,317.06 102,310,636.03

长期应付款 河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775,343,098.19 856,059,679.92

合计 775,343,098.19 856,059,679.92

2、关联方资金占用

截至2025年末,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况。

六、对外担保和未决诉讼(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一)发行人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二)发行人主要未决诉讼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股份”)于2020年9月27日收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相关案号为:(2020)冀01民初457号、(2020)冀01民初458号),因合同纠纷,亚联(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联公司”)向公司提起了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1、案号(2020)冀01民初457号诉讼的基本情况

(1)起诉时间:2020年9月21日

(2)受理机构: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3)当事人:

原告:亚联(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钢集团”),山西美锦煤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美锦”)。

第三人:唐钢美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钢美锦”),唐山德盛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德盛”)

(4)诉讼理由:亚联公司认为,其与河钢股份(原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唐山德盛在解算清算过程中与河钢股份、唐钢集团、山西美锦签订的《关于变更德盛公司焦化项目备案证实施主体有关事项的备忘》中的相关事项未能实现,致使其利益受损。

(5)原告主要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四方签订的《关于变更德盛公司焦化项目备案证实施主体有关事项的备忘》;2)判令唐钢美锦返还唐山德盛150万吨/年的焦炭指标,或按市场价赔偿唐山德盛损失45,000万元;3)依法判决河钢股份、唐钢集团、山西美锦对返还焦炭指标或赔偿价款承担连带责任;4)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6)原告追加诉讼请求:2020年9月27日,河钢股份收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的《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亚联(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增加诉讼请求,具体如下:

申请人:亚联(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联公司”)

被申请人:河钢股份、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钢集团”)、山西美锦煤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美锦”)

第三人:唐钢美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钢美锦”),唐山德盛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德盛”)

增加诉讼请求事项: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河钢股份、唐钢集团和山西美锦赔偿德盛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费损失237,476,402.82元,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增加诉讼请求事项理由:亚联公司与河钢股份、唐钢集团、山西美锦解除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20年9月立案,原诉讼请求有四项,现申请增加一项诉讼请求为第五项。2012年5月原告和被告四方签订的《关于变更德盛公司焦化项目备案证实施主体有关事项的备忘录》(以下称备忘),自德盛公司焦炭产能指标转给唐钢美锦至今已八年多,被告未履行约定义务,未落实对德盛公司土地变性收益补偿、资产清算等事宜,德盛公司资产价值大幅减损,合计金额237,476,402.82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199,485,661.68元,在建工程价值减损金额37,990,741.14元,无法弥补。这两项损失属于因焦炭产能指标被转走给德盛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解除合同后,被告应依法予以赔偿。

2、案号(2020)冀01民初458号诉讼的基本情况

(1)起诉时间:2020年9月21日

(2)受理机构: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3)当事人:

原告:亚联(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4)诉讼理由:2006年亚联公司与河钢股份(原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就成立合资公司事宜签订了《唐山德盛煤化工有限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亚联公司认为河钢股份违反双方所签合同,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造成合资公司清算至今未完成,致使亚联公司利益受损。

(5)原告主要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7,408.68万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上述案件已于2020年11月11日和12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1年9月25日,河钢股份收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1民初457号和(2020)冀01民初458号《民事裁定书》,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亚联公司的诉讼请求。2021年11月2日,根据河钢股份公告,亚联公司不服原裁定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裁定,将案件发回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2021年12月30日,根据河钢股份公告,河钢股份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冀民终892号民事裁定书,撤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1民初457号和(2020)冀01民初458号民事裁定,指令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2024年7

月13日,河钢股份收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对亚联公司起诉河钢股份及相关公司案件作出了判决,驳回原告亚联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亚联公司负担。亚联公司不服石家庄中院判决,再次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5年4月2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两案,根据河钢股份2025年11月的公告,河钢股份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2024)冀民终1324号和(2024)冀民终1325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亚联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亚联公司负担。该案件已结案。

除上述诉讼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正在进行的或可预见的对发行人偿还债务融资工具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重大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重大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

七、受到限制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权利受到限制的资产合计2,904,998.59万元,占同期末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的10.69%,占同期末合并口径净资产的42.48%。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权利受到限制的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受限金额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130,654.31 保证金、冻结资金

固定资产 1,765,857.70 融资租赁资产

无形资产 8,486.58 抵押借款

合计 2,904,998.59 -

八、金融衍生产品、大宗商品期货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没有金融衍生品情况、发行人无大宗商品期货情况,发行人近期内亦未计划开展大宗商品期货业务。

九、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重大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十、海外投资情况

2004年9月,经相关部门批准,发行人出资成立了河钢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澳大利亚墨尔本市,注册资本3670.73万澳元,持股100%,主要经营贸易和采矿业务。

十一、重要事项说明

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相关业务的经办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况。

2026年4月7日,财政部、证监会河北证监局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出行政处罚并于同月10日公开,处罚事由为该所在东旭集团、东旭光电、东旭蓝天等东旭系多家主体2015至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中,未勤勉尽责,风险评估、函证、监盘等关键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审计工作底稿存在虚假记载,未能识别虚增收入利润、虚增货币资金、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财务造假问题,同时在其他多个审计项目中亦存在执业违规情形;财政部对该所给予警告、暂停经营业务一年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921.3万元,证监会河北证监局对其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258.49万元并处罚款2.10亿元,两部门罚没金额合计2.52亿元,本次处罚同时涉及齐正华、王雅栋等共计16名注册会计师。

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发行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时签字注册会计师齐正华在此次处罚人员名单中。但处罚情形及项目与发行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审计工作无关。

综上,上述处罚所涉事项均为该所历史其他审计项目执业问题,与本次发行人报告期审计项目无关,不影响发行人2023年审计报告质量,2023年审计报告已客观公允反映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会对本次注册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十二、发行人近期直接融资计划情况

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注册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100亿元,注册文号为证监许可[2025]1780号。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公司债、本次DFI外,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无其他直接融资计划。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与多家银行保持了良好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渠道获得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能力较强。截至2025年末,公司获得主要合作银行授信总额为1,894.08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1,562.25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331.83亿元。公司外部融资渠道通畅。

2025年末发行人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授信银行 授信总额 已使用数额 未使用额度

中国银行 297.90 252.72 45.18

农业银行 183.32 142.92 40.40

工商银行 150.96 136.76 14.20

建设银行 185.57 144.13 41.44

交通银行 177.50 140.82 36.68

光大银行 51.00 47.80 3.20

其他银行 847.83 697.10 150.73

合计 1,894.08 1,562.25 331.83

二、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未发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违约(含银行贷款违约)或延期支付本息的情况。

三、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债券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如下所示: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债券简称 起息日期 回售日期 到期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规模 发行利率(%) 债券余额 存续及偿还情况

1 12河钢01 2013/3/27 - 2016/3/27 3 37.5 4.9 0 已兑付

2 12河钢02 2013/3/27 - 2018/3/27 5 12.5 5.16 0 已兑付

3 16河钢01 2016/7/28 2018/7/30 2019/7/28 3 30 4.79 0 已兑付

4 16河钢02 2016/8/9 - 2019/8/9 3 20 3.56 0 已兑付

5 18河钢Y1 2018/4/3 - 2021/4/3 3+N 30 5.96 0 已兑付

6 18河钢Y2 2018/7/24 - 2021/7/24 3+N 50 5.5 0 已兑付

7 19河钢01 2019/11/26 - 2024/11/26 5 15 4.08 0 已兑付

8 19河钢02 2019/12/12 - 2024/12/12 5 15 4.11 0 已兑付

9 20HBIS01 2020/4/20 - 2025/4/20 5 15 3.38 0 已兑付

10 20HBIS02 2020/7/30 - 2025/7/30 5 15 4.2 0 已兑付

11 22河钢Y1 2022/7/6 - 2024/7/6 2+N 15 3.4 0 已兑付

12 23HBIS01 2023/5/25 - 2026/05/25 3 13 3.48 0 已兑付

13 23HBIS02 2023/10/16 - 2026/10/16 3 10 3.50 10 存续

14 24HBIS01 2024/01/18 - 2027/01/18 3 15 2.98 15 存续

15 24河钢Y1 2024/06/27 - 2027/06/27 3+N 7 2.46 7 存续

16 24河钢Y2 2024/06/27 - 2029/06/27 5+N 8 2.61 8 存续

17 24河钢Y3 2024/08/14 - 2029/08/14 5+N 5 2.61 5 存续

18 24河钢Y4 2024/09/25 - 2027/09/25 3+N 9 2.5 9 存续

19 25河钢Y1 2025/03/12 - 2028/03/12 3+N 10 2.7 10 存续

20 25河钢Y2 2025/04/11 - 2028/04/11 3+N 15 2.48 15 存续

21 25河钢KY1 2025/09/17 - 2028/09/17 3+N 10 2.36 10 存续

公司债券小计 - - - - 357 - 89 -

22 18河钢绿色债 2018/03/26 2023/03/26 5 7 5.42 0 已兑付

企业债小计 5 7 0

23 22河钢股MTN002 2022/10/20 - 2024/10/20 2+N 20 3.9 0 已兑付

24 23河钢股MTN001 2023/04/19 - 2025/04/19 2+N 20 3.87 0 已兑付

25 23河钢股MTN002 2023/09/14 - 2025/09/14 2+N 10 3.78 0 已兑付

26 24河钢股MTN001 2024/12/03 - 2026/12/03 2+N 10 2.32 10 存续

债务融资工具小计 60 10

合计 - - - - 424 - 99 -

四、发行人存续永续债券情况

发行人发行的永续债券均计入所有者权益中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续的永续债券合计为74亿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续永续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发行人 债券简称 债券品种 发行金额 存续余额 起息日 期限 票面利率 清偿顺序 利率调整机制 是否计入所有者权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4河钢Y1 公司债 7 7 2024/6/27 3+N 2.46% 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利率跳升300BP 是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4河钢Y2 公司债 8 8 2024/6/27 5+N 2.61% 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利率跳升300BP 是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4河钢Y3 公司债 5 5 2024/8/14 5+N 2.61% 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利率跳升300BP 是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4河钢Y4 公司债 9 9 2024/9/25 3+N 2.5% 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利率跳升300BP 是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5河钢Y1 公司债 10 10 2025/3/12 3+N 2.7% 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利率跳升300BP 是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5河钢Y2 公司债 15 15 2025/4/11 3+N 2.48% 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利率跳升300BP 是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5河钢KY1 公司债 10 10 2025/9/17 3+N 2.36% 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利率跳升300BP 是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4河钢股MTN001 中期票据 10 10 2024/12/3 2+N 2.32% 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利率跳升300BP 是

合计 74 74

五、其他资信情况说明

无。

第八章信用增进

无担保。

第九章税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章的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章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说明仅供参考,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投资者应就有关税务事项咨询专业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均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根据以上规定,投资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务融资工具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印花税。前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四、税项抵销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五、声明

上述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本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公司将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3版)》等文件对于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登记托管机构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等信息披露服务平台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向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已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信息披露要求,已制定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信息披露管理机制,确定了信息披露的总体原则、职责分工、披露内容和标准和管理要求。由资产财务部具体负责和协调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及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所有重大信息的披露事项。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董事会秘书王文多担任,其负责组织和协调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接受投资者问询,维护投资者关系。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信息如下: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文多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位:董事会秘书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385号

联系方式:0311-66770709

传真:0311-66778711

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前1个工作日前,披露如下文件:

1.当期募集说明书;

2.信用评级报告;

3.当期法律意见书;

4.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5.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发行人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发行人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发行人在出现以下情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履行上述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董事会或者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时;

(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知道该重大事项发生时;

(四)收到相关主管部门关于重大事项的决定或通知时;

(五)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时。

重大事项出现泄露或市场传闻的,发行人将在出现该情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履行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重大进展或变化的,发行人将在进展或变化发生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应当按以下要求披露定期报告:

1、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信息披露的时间应当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媒体上的时间。

五、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前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应当至少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发行人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冯宁卓

联系方式:010-66635953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邮箱:fengningzhuo@citicbank.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_fengningzhuo@citicbank.com_或寄送至冯宁卓、010-66635953、北京市朝阳区中信大厦中信银行投资银行部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

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受托管理人机制

无。

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

无。

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七、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八、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六章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法定代表人:邓建军

电话:0311-67807679

传真:0311-66778621

联系人:王陇刚、王海争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

(一)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联系人:庞培源

电话:010-66635907

传真:010-65559220

(二)存续期管理机构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联系人:冯宁卓

电话:010-66635953

传真:010-65559220

(三)主承销商团成员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联系人:李诚心田梅

电话:0311-89915698 0311-89180807

传真:0311-85239111

邮编:050000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郑国雨

联系人:于歌

电话:010-68857498

传真:010-68857394

邮编:100020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联系人:庄浩然

电话:010-85209701

传真:010-85106311

邮编:100005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彭益晖、安子博

电话:0755-88026559

传真:0755-88026559

邮编:518040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杨书剑

联系人:李白璐

电话:010-85237515

传真:010-85238084

邮政编码:100005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联系人:周静

电话:010-66592433

传真:010-66594337

邮编:100032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联系人:王文佳、张小伟

电话:010-67595589、0311-88601880

传真:-

邮编:100032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利军

联系人:邱锐豪

电话:010-63637783

传真:010-63639384

邮编:100033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张为忠

联系人:张盈

电话:010-57395455

传真:021-63604215

邮编:201799

名称: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0号

法定代表人:于建忠

联系人:苑永旭、李聪

电话:022-28405946/022-28405702

传真:022-28405804

邮编:300074

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王锦虹

联系人:李亚鹏

电话:022-58563804

传真:/

邮编:300012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住所:石家庄市桥西区石铜路11号

负责人:吕玉崇

联系电话:0311-85278213

传真:0315-85288018

签字律师:吕玉崇、杨自冲、甄靖宇

四、审计机构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执行事务合伙人:姚庚春

联系电话:010-52805600

传真:010-52805601

签字会计师:齐正华、王飞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锦辉

联系电话:010-85886680

传真:010-85886680

签字会计师:王亚平、秦跃钟

五、信用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1幢60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杆胡同2号银河SOHO5号楼

负责人:岳志岗

联系电话:021-66428877

传真:021-66426100

评级分析师:于美佳、张洪源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 :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 : 马贱阳

联系人 : 发行岗

电话 : 021-23198888

传真 : 021-23198866

邮政编码 : 200010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名称 :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 : 郭仌

联系人 : 发行部

电话 : 010-5789672257896516

传真 : 010-57896726

邮政编码 : 100032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和地址

一、备查文件

(一)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同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有关决议;

(二)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三)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

(四)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法律意见书;

(五)发行人2023年-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26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六)《接受注册通知书》;

(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文件查询地址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簿记管理人。

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联系人:王陇刚、王海争

联系电话:0311-67807679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联系人:庞培源

联系电话:010-66635907

投资者可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查询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前述备查文件。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包括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网站(www.cfae.cn)、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营业毛利率(%) = (1-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净资产收益率(%) = (净利润/年初末平均净资产)×100%

总资产报酬率(%) = (EBIT/年初末平均资产总额)×100%

总资产收益率(%) = (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

EBIT = 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EBITDA = EBIT+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资产负债率(%) =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EBIT利息保障倍数(倍) = EBIT/(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销售净利润率 = 净利润/营业总收入

流动资产周转率 = 营业总收入/平均流动资产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 =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年初末平均应收账款+年初末平均应收票据)

存货周转率 = 主营业务成本/年初末平均存货

总资产周转率 = 营业总收入/平均资产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