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人民币伍拾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叁拾伍亿元

中期票据期限: 5年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主体评级结果: AAA

主承销商兼簿记管理人:中信银行

二〇二四年八月

声明与承诺

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企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自愿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人,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本募集说明书属于补充募集说明书,投资人可通过发行人在相关平台披露的募集说明书查阅历史信息,相关信息详见“第十七章备查文件”。

目 录

声明与承诺...............................................................................................................................................1

重要提示...................................................................................................................................................5

第一章释义.............................................................................................................................................9

一、常用词语释义...............................................................................................................................9

二、专用技术词语释义.....................................................................................................................10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1

一、投资风险.....................................................................................................................................11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1

第三章发行条款...................................................................................................................................22

一、本期中期票据主要条款............................................................................................................22

二、发行安排.....................................................................................................................................23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26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26

二、发行人承诺.................................................................................................................................26

三、偿债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26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28

一、基本情况.....................................................................................................................................28

二、历史沿革.....................................................................................................................................28

三、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30

四、公司独立性.................................................................................................................................32

五、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32

六、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48

七、发行人公司人员基本情况.........................................................................................................57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62

九、发行人在建工程与拟建工程.....................................................................................................90

十、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及竞争优势.............................................................................................93

十一、发行人战略定位及发展目标...............................................................................................107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109

一、财务概况...................................................................................................................................109

二、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117

三、公司合并报表财务状况分析...................................................................................................124

四、发行人有息债务.......................................................................................................................159

五、关联交易情况...........................................................................................................................160

六、重大或有事项及承诺事项情况...............................................................................................165

七、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166

八、公司持有金融衍生品、理财产品情况...................................................................................167

九、海外投资情况...........................................................................................................................167

十、公司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68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168

第七章 资信状况...............................................................................................................................169

一、银行授信用信情况...................................................................................................................169

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偿还情况...................................................................................................170

第八章 本期中期票据的担保情况...................................................................................................171

第九章 税项.......................................................................................................................................172

一、增值税.......................................................................................................................................172

二、所得税.......................................................................................................................................172

三、印花税.......................................................................................................................................172

四、税项抵销...................................................................................................................................172

第十章信息披露安排.........................................................................................................................173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173

二、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174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174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175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77

一、会议的目的与效力...................................................................................................................177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177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177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180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182

六、其他...........................................................................................................................................183

第十二章主动债务管理.....................................................................................................................185

一、置换...........................................................................................................................................185

二、同意征集机制...........................................................................................................................185

第十三章受托管理人机制.................................................................................................................189

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190

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91

一、违约事件...................................................................................................................................191

二、违约责任...................................................................................................................................191

三、偿付风险...................................................................................................................................191

四、发行人义务...............................................................................................................................191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192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92

七、处置措施...................................................................................................................................192

八、不可抗力...................................................................................................................................193

九、争议解决机制...........................................................................................................................193

十、弃权...........................................................................................................................................193

第十六章发行有关机构.....................................................................................................................194

一、发行人.......................................................................................................................................194

二、主承销商...................................................................................................................................194

三、发行人法律顾问.......................................................................................................................194

四、信用评级机构...........................................................................................................................194

五、审计机构...................................................................................................................................194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195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195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196

一、备查文件...................................................................................................................................196

二、查询地址...................................................................................................................................196

附录1: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198

重要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核心风险提示

1、宏观经济环境风险

水泥作为一种基础性建筑材料,属于投资拉动型产业。水泥的消费需求一般和国家宏观经济环境,特别是和固定资产投资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尽管未来国家仍有水利建设、保障房建设、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等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规划,但投资的推动力度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加上房地产调控政策等多种因素,未来水泥行业的需求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发行人自1997年上市以来,集中精力做强做优做大水泥主业,注重自主创新、科技创新,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循环经济。经过二十多年的持续、健康、稳健发展,通过精益内部管理,加强市场建设,推进技术创新,创建了独具特色的“海螺模式”,形成了较强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资金优势、市场优势和品牌优势,整体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弱于同业。

2、经营性净现金流波动风险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339.01、96.49亿元和201.06亿元。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出现明显下降,主要是由于近年来大宗原燃材料价格上涨及市场需求减弱导致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购买商品支付现金增加所致。未来水泥行业仍将面临市场需求下行、能耗管控等诸多挑战和压力,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发行人的营业额也可能会发生相应变动,从而对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情形提示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利润131.38亿元,较上年同期194.74亿元下降32.54%,实现净利润107.49亿元,较上年同期161.40亿元下降33.40%,主要原因系受行业整体运行环境影响。2023年,国民经济回升向好,基础设施投资保持平稳增长,但房地产行业进入深度调整阶段,按可比口径计算,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0%,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5.9%,房地产投资同比下降9.6%。房地产市场下行拖累水泥需求,2023年全国水泥产量20.23亿吨,同比下降0.7%,为近12年以来同期最低水平。水泥市场需求不足但产能总量处于高位,供需矛盾进一步激化,水泥价格同比大幅回落并总体呈现前高后低、震荡调整走势;受煤炭价格高企及环保降耗压力增强等因素影响,水泥生产成本居高不下,行业效益持续下行。2023年,本集团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行业形势,努力克服行业下行加剧、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等不利因素影响,聚焦经营目标,因时因势精准施策,稳定产品市场份额;以“直供为主、多元互补、稳定高效”为原则,通过巩固战略合作、拓展直供资源、加快替代燃料使用、严控指标消耗等方式提升成本管控水平;统筹绿色发展和创新研发,有序推进节能降耗技改,加快智能化建设成果转化应用,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

除上述事项外,近一年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三、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包括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五、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六、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词语释义

海螺水泥/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指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期中期票据 指发行额为35亿元人民币的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本期发行 指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本公司为发行本期中期票据并向投资者披露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相关信息而制作的《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交易商协会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 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承销团 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团成员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及流通签订的《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承销团成员各方为本次发行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文本》

余额包销 指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的本期中期票据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簿记建档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簿记管理人 指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间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上海清算所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商协会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北金所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 指北京市区域内的商业银行的对公业务营业日(不包括中国的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

元 指人民币元

近三年 2021年、2022年、2023年

近一年 2023年

海螺集团 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国资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螺新材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海创公司 安徽海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国贸 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海螺环保 中国海螺环保控股有限公司

中诚信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二、专用技术词语释义

水泥 指粉状水硬性无机胶凝材料,加水搅拌后成浆体,能在空气中或水中硬化,并能把砂、石等材料牢固地胶结在一起。水泥是重要的建筑材料,用水泥制成的砂浆或混凝土,坚固耐久,广泛应用于土木建筑、水利、国防等工程

熟料 指原料经粉磨成生料,煅烧后的熔块,为水泥的半成品

原燃材料 原材料及燃料

硅酸盐水泥 指以硅酸钙为主的硅酸盐水泥熟料、5%以下的石灰石或粒化高炉矿渣、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的统称

余热发电 指利用生产过程中多余的热能转换为电能的技术。余热发电不仅节能,还有利于环境保护

新型干法水泥 指采用窑外分解新工艺生产的水泥。其生产以悬浮预热器和窑外分解技术为核心,采用新型原料、燃料均化和节能粉磨技术及装备,全线采用计算机集散控制,实现水泥生产过程自动化和高效、优质、低耗、环保

混凝土 由胶凝材料(如水泥)、水和骨料等按适当比例配制,经混合搅拌,硬化成型的一种人工石材

型材 指铁或钢以及具有一定强度和韧性的材料(如塑料、铝、玻璃纤维等)通过轧制、挤出、铸造等工艺制成的具有一定几何形状的物体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中期票据时,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相关风险因素:

一、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产品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进行流通,但本公司无法保证本期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在转让时可能由于无法找到交易对手而难以将中期票据变现,存在一定的交易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不设担保,按期足额兑付完全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在本期中期票据的存续期内,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进而造成本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中期票据的按时足额支付。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存货跌价风险

发行人的存货主要包括下属子发行人采购的各种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和产成品等。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98.96亿元、116.79亿元和101.00亿元,发行人“以销定产”方式保证供销平衡,对存货发行人已计提了足额的跌价准备,但由于原材料及产成品的价格呈波动状态,未来若原材料以及产成品价格大幅度的下降,发行人可能面临存货跌价损失风险,可能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23.77亿元、56.37亿元和43.99亿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03%、2.31%和1.79%。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合计计提了1.07亿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2.38%。若应收账款回收不及时,可能导致坏账损失、资金成本及管理成本的增加;

3、发行人盈利能力波动的风险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的净利润分别为341.66亿元、161.40亿元和107.49亿元。2022年度,由于产品销量同比减少叠加价格同比下滑,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30.05%;2023年受销价降低影响,发行人营业利润、利润总额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去年同期下降32.54%、32.05%和33.40%。据中国水泥协会数字水泥网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水泥市场平均成交价为394元/吨(P.O42.5散到位价,下同),同比大幅回落15%,价格处于近六年最低水平。

4、经营性净现金流波动风险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339.01亿元、96.49亿元和201.06亿元。2021年-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的下降,主要是由于近年来大宗原燃材料价格上涨及市场需求减弱导致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购买商品支付现金增加所致。2023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1.06亿元,同比上升104.56亿元,主要系本集团报告期内通过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水平,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预付款项等科目较年初下降所致。2024年,水泥行业仍将面临市场需求下行、成本居高不下、能耗管控等诸多挑战和压力,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发行人营业额也可能会发生相应变动,从而对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产生一定的影响。

5、商誉减值风险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8.76亿元、11.46亿元和11.47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8%、0.47%和0.47%,发行人商誉账面价值2021年-2022年呈逐年增长的趋势。2021年末商誉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加3.00亿元,主要是本年新增对腾冲市腾越水泥有限公司、贵州新双龙水泥有限公司、观腾项目、塔什干海螺等项目投资形成的商誉。2022年末商誉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加2.70亿元,主要是新增对海螺环保、宏基水泥、长沙永运建材有限公司、鹰贵砂浆、安集延等项目投资形成的商誉。2023年末发行人商誉账面价值保持稳定。若未来区域市场景气度发生不利变化,发行人将面临商誉减值压力。

6、未来资本性支出压力较大的风险

2022年度,发行人资本性支出约239.33亿元,主要用于矿权购置、项目建设投资以及并购项目支出。2023年,发行人资本性支出约195.10亿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投资支出。2024年,本集团计划资本性支出152亿元,以自有资金为主,将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节能环保技改及并购项目支出等。预计全年新增熟料产能390万吨、水泥产能840万吨、骨料产能2,550万吨、商品混凝土产能720万立方米。较大规模的资本性支出有利于发行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但同时发行人也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而且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发行人面临预期收益可能无法实现的风险。

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值风险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总额分别为8.70亿元、23.25亿元和13.48亿元。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为持有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如果股票市场出现波动,有可能导致资产减值。

8、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74.43亿元、88.37亿元和90.46亿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19.24%、18.42%和18.76%。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工程及设备款、应付股权转让款及收购价款、工程质保金、保证金等。发行人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大,占总负债的比重较高,若发行人其他应付款金额持续增长可能会面临一定的的偿债压力。

9、汇率波动风险

发行人在境外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款项支付一般以当地货币、人民币以及美元为主。进口设备、耐火砖及备件等材料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结算,水泥熟料及设备出口结算一般采用人民币或美元为主,海外发行人采购原材料及销售商品一般采用当地货币结算,上述外币兑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直接影响发行人的项目建设成本、物资采购成本和出口销售收入。

10、营业毛利率下降风险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679.53亿元、1,320.22亿元和1,409.99亿元,营业成本分别为1,181.81亿元、1,038.97亿元和1,176.37亿元,营业毛利率分别为29.63%、21.30%和16.57%。未来若行业整体呈

现下行趋势,发行人营业毛利率也将存在继续下降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环境风险

水泥作为一种基础性建筑材料,属于投资拉动型产业。水泥的消费需求一般和国家宏观经济环境,特别是和固定资产投资具有较强的相关性。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3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10,913亿元,比上年下降9.6%,其中,住宅投资83,820亿元,下降9.3%;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838,364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7.2%。其中,住宅施工面积589,884万平方米,下降7.7%。房屋新开工面积95,376万平方米,下降20.4%。

公司所处水泥行业对建筑行业依赖性较强,与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增速关联度较高,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增速逐步放缓,可能对水泥市场需求产生不利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强化市场供需关系研判,以“海螺+”战略合作模式为依托,发挥“水泥+”全产业链营销优势,强化销售终端市场建设,推动市场份额稳步提升。

2、市场竞争风险

受益于经济增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开发,水泥行业近年来进入了一个良好的发展时期,但存在着行业整体发展粗放,资源、能源消耗高,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盈利水平低等问题,行业长期处于不良竞争状态。2010年以来,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目前我国水泥行业正处于重组整合的高峰期,规模较小、技术落后的水泥企业逐步减少,国家重点支持的大型水泥企业纷纷通过新建并购等方式扩大水泥产能,大型企业的规模优势和定价能力逐步显现,包括海螺水泥在内的大型水泥企业之间在重点区域存在一定的竞争,从而可能对公司产生一定的影响。

3、国内水泥行业产能过剩风险

我国水泥行业存在一定的产能过剩的问题。国发[2009]38号文《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中提出“严格控制新增水泥产能”,国发[2013]41号文《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提出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国办发[2016]34号文《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再次明确提出严禁新增产能。我国水泥产量已经连续多年世界第一,但是由于过去发展过快,2012年以后,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的问题愈发严重,供需矛盾进一步凸显。

中国水泥协会信息研究中心初步统计,截至2023年底,全国新型干法水泥熟料设计产能18.4亿吨/年,实际产能突破21亿吨。2023年产能利用率预计59%,比2022年下降7个百分点,产能过剩依旧是当前水泥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公司水泥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9.79%、65.50%及65.57%,熟料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1.60%、85.40%及81.25%,主要是由于公司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政策以及为缓解区域水泥市场供给过剩压力,公司主动调整生产策略,导致产能利用率没有完全发挥。受能耗管控、限电限产、煤价上涨等因素影响,水泥行业供给受限,未来行业整体产能过剩压力可能依然较大,发行人产能如果无法完全利用起来,会对发行人未来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下游行业需求下降的风险

2023年水泥行业遭遇了最严重的挑战,房地产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阶段,拖累水泥需求,全年水泥需求总量仍呈下降趋势。水泥企业同时受到了市场竞争加剧、上游原燃料成本高企、下游房地产下行和环保能耗约束力增强等多重不利因素冲击,尤其是各地水泥企业均不希望丢失市场份额,价格竞争激烈,竞争大于竞合,促使水泥价格底部震荡运行。企业的利润大幅萎缩,行业利润微薄。预计2023年水泥行业利润为320亿元左右,同比下降50%左右。行业利润总额为十六年来最低值,水泥行业销售利润率也远低于工业企业平均水平。

从下游地产行业数据看,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3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10,913亿元,比上年下降9.6%,其中,住宅投资83,820亿元,下降9.3%;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838,364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7.2%。其中,住宅施工面积589,884万平方米,下降7.7%。房屋新开工面积95,376万平方米,下降20.4%。

2024年,预计水泥市场需求不足和产能总量处于高位,供需关系边际明显改善的可能性不大,可能会对发行人未来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5、原材料供应风险

公司生产水泥的原料包括石灰石及粘土、粉煤灰、石膏、矿渣、砂岩及铁粉等。石灰石、粘土及砂岩主要为公司自有矿山开采供应,其他原材料外购。公司所有生产基地的矿石开采已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采矿权证,且储备量较大,足够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但若国家关于采矿权的许可、行使及其税费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公司目前所拥有的矿山开采完毕需重新购买,则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确定因素。

6、原材料供应商较为集中风险

公司近三年前五大水泥原材料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总采购的比重分别为35.50%、20.23%及17.04%,集中度较高,若供应商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变化,原材料供应不稳定,可能会给发行人的正常生产带来一定的影响。

7、原材料及能源价格波动风险

水泥是能源依赖性产业,煤炭和电力成本在熟料生产成本中占比较高,一旦煤炭价格由于政策变动或市场供需关系等因素出现大幅上涨,将会带动公司生产成本上升,倘若由此造成的成本上涨无法完全传导至产品价格,则会对公司盈利产生一定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深入研判煤炭等原燃材料市场供求关系变化,深化与大型煤企的战略合作,拓展长协资源采购渠道,最大限度降低原燃材料采购成本,加快燃料能源结构优化,加大清洁能源使用试点。同时,加大节能降耗技改力度,不断提高生产线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优化煤电耗指标,降低煤电使用成本。

8、环境保护风险

水泥制造属于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发行人经营情况受环保政策影响较大。近年来国家严查擅自停运、闲置治污设施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国务院多部门联合派出督查组,对水泥玻璃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国家持续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水泥错峰生产,减轻大气污染,促进水泥行业节能降耗。虽然发行人已严格遵守国内现行的环保法规和行政管理规定,但如果环保标准进一步提高,公司可能需要支付更多环保治理成本,而且冬季错峰生产时期收入下降,利润可能降低。环保政策的发布和推进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经营水平。

9、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制定了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构与职责、危险源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最近三年,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但若未来因粉尘废气排放、机器故障、操作失误、火灾等因素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将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10、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突发事件是公司生产经营的潜在风险,虽然公司持续重视对于突发事件的防范,但如遇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产业政策调整及媒体负面报道等突发事件,可能使公司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可能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1、海外业务经营风险

发行人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的实施,开展了印尼、缅甸、老挝、柬埔寨等国水泥项目,规划预留余热发电建设接口和配套建设燃煤电站。公司海外项目尚处于培育或成长期,该项目未来盈利能力受海外国家政策、市场波动影响,同时项目建设中可能会产生一些影响项目建成投产的国别风险因素。

同时,受海外疫情蔓延反复影响,公司海外项目在用工派遣和调研论证等方面存在诸多不便,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海外疫情长期未能得到有效防控,可能导致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推进缓慢。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国际疫情形势,努力克服困难,凝聚多方合力提升海外项目营运质量,推进项目建设进程,并将结合全球行业形势,以更加开放的心态积极寻找更多的国际发展机会,以更加务实的合作谋求互利共赢。

12、项目建设风险

发行人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于光伏发电设备制造项目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项目完工后实际运营过程中,将可能发生设备故障或耗损,或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政府政策的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状况,或将导致运营出现困难、项目收益下降的情况

13、项目安全生产风险

发行人本期中期票据募投项目中,部分光伏发电项目目前已实现并网发电,可能面临暴风暴雪、结冰、火灾、雷击、地震等现场自然因素风险,面临电站系统衰减、设备老化、维护及修理技术失误等技术风险,以及面临人为造成的电击、电弧以及操作人员误操作造成的电站及人身安全风险等,发行人在上述相关环节出现问题导致出现生产安全事故,可能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严重负面影响。

14、项目引发的环境次污染风险

光伏发电的电能输送或电压转换过程中,高压输电线和高压配电设备与周围环境存在电位差,产生极低频(工频,50Hz)的电磁场,对周围环境及人群有所影响。在吸收太阳能的过程中,光伏板会反射和折射太阳光,对周边造成一定光污染。发行人已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具有可控性。如果发行人出现安全生产或环保方面的意外事件,将可能引发环境次污染。

(三)管理风险

1、人力资源管理风险

公司本部和下属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是公司宝贵的资源。近年来,公司的规模和产能增长较快,如果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和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扩张的需求,或出现人才的流失,都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从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2、子公司管理的风险

截至2023年末,公司拥有477家附属公司,13家合营公司,参股8家联营公司及3家合伙企业。发行人统一管理的模式能否融合到各个下属公司并形成统一规范的经营理念,将对提高发行人整体运行质量和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3、跨区域管理风险

目前发行人的水泥子公司400多家,分布在省内基地和十四个区域,横跨20多个省、市、自治区和印度尼西亚、缅甸、老挝、柬埔寨等8个国家,员工5.08万人。如果发行人内部管理体系、人力资源储备、战略规划等方面不能满足公司应对各地复杂多变的水泥市场竞争、管理各地区子公司及日益发展的要求,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跨区域管理风险。

4、突发事件引发的管理风险

公司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合理规范运营提供保障,但如发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职责等突发事件,可能导致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5、关联交易的风险

发行人关联交易主要发生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以及合营、联营公司之间。发行人制定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决策程序,但如果关联企业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可能对本公司经营管理带来影响。

(四)政策风险

1、水泥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所处的水泥行业为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和高耗能行业,受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200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做好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淘汰落后产能。2009年9月7日,发布《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对水泥产能的扩张提出了严格的要求。2009年9月3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文件中指出包括钢铁、水泥等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并指出将坚决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201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水泥行业准入条件》,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严格抑制水泥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并鼓励现有水泥(熟料)企业兼并重组。2012年下发《关于下达2012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159号),并于2012年6月至9月确认公布了该阶段落后产能淘汰第一批及第二批名单,并要求年底全部落实到位。在13年最新发出的《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文中,对水泥行业提出了进一步的整改要求,同时要求对整改不达标的生产线依法予以淘汰,这将进一步推动水泥行业的优化整合过程。2013年1月,工信部联合发改委等12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3]16号),对水泥等九大行业和领域的兼并重组工作提出了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指出到2015年水泥行业的前10家企业产业集中度要达到35%。2013年10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再次要求各省政府对产能过剩行业全面清理在建违规项目,同时也提出“促进行业内优势企业跨地区整合过剩产能,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相关规划要求。2014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进一步明确了建立和加强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政府为企业兼并重组创造良好环境的格局。之后国家陆续下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14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29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在建项目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327号)等一系列政策。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4号),该文件进一步强调到2020年底前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在政策上首次要求在2017年底前,暂停实际控制人不同的企业间的水泥熟料产能置换。2019年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号),强调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将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推向深入。2021年12月,工信部印发了《“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发展目标中提出,到2025年,水泥产品单位熟料能耗水平降低3.7%;重点行业单位产值污染物排放强度、总量实现双下降,各行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新建项目满足超低排放标准。推动水泥深度脱硫脱硝、化学团聚强化除尘、高效低碳节能等新技术研发。完善并严格落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行业产能置换相关政策,防止铜冶炼、氧化铝等盲目无序发展,新建、改扩建项目必须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污染物超低排放值。严禁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实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探索建立钢铁等行业错峰生产机制。

上述产业政策的主要目的在于控制水泥总产量和加速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避免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有利于降低行业系统性风险,规范行业秩序,但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的短期影响。

2、环保政策风险

水泥行业是国家环保政策重点监控的行业之一,水泥行业环保政策持续紧,对水泥企业的成本管理和生产管理造成一定压力,水泥生产企业规范经营压力进一步加剧。

2018年7月3日,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计划针对水泥等行业要求,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公司已严格按照国内现行的环保法规和行政管理规定,在各下属企业及生产车间安装了必要的环保设施,以防止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并符合环保部门的核查要求。但随着全民环保意识的增强,如果国家有关环保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将为达到新的环保标准而支付更多环保治理成本,从而对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3、错峰生产政策风险

2020年12月底,工信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为“进一步巩固去产能成果,促进水泥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和质量效益提升”,将错峰生产常态化,以应对“水泥产能严重过剩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仍然艰巨”。错峰期间,发行人开工时间和熟料产量降低,主营业务收入减少,发行人利润存在降低的风险。

4、“双碳”政策相关风险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能源、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交通、建筑等行业和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节能降碳为导向,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同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冶金、建材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行动方案(2021-2025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21),“能源双控”和“双碳”目标,促使水泥行业加快绿色低碳发展。

随着我国“双碳”工作的持续推进,将促使水泥行业全面进入低碳绿色的高质量发展阶段,促进产业升级改造,推动行业节能降碳,低效水泥产能的退出,促使行业优质产能企业、龙头企业竞争优势凸显,并有望通过兼并重组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双碳”推进,将促进水泥企业产业链延伸,推进行业协同处置、智能化和布局新能源,同时,也必然将推高水泥企业综合成本。针对上述风险,发行人将认真研究并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有关法规政策,持续加大节能环保投入,制定碳排放中长期解决路线,加强环保前沿技术攻关,积极研究参与碳交易市场,同时大力发展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本期中期票据主要条款

经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确定,本期中期票据具体条款请参见以下条款说明:

本期中期票据名称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待偿还直接融资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待偿还直接融资余额为30亿元

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2]MTN972号

注册金额 人民币伍拾亿元(RMB5,000,000,000.00元)

本期发行规模 人民币叁拾伍亿元(RMB3,500,000,000.00元)

中期票据期限 5年

计息年度天数 平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

票面金额 人民币100.00元

发行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主承销商 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簿记管理人 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承担存续期管理的机构 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适用法律 本期所发行中期票据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由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担任

托管机构 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托管方式 实名记账式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中期票据

票面利率 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价格 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100元

公告日 2024年8月 日至2024年8月 日

发行日 2024年8月 日

起息日 2024年8月 日

缴款日 2024年8月 日

债权登记日 2024年8月 日

上市流通日 2024年8月 日

付息日 2025年8月 日; 2026年8月 日; 2027年8月 日; 2028年8月 日; 2029年8月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交易市场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兑付方式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限内到期日的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相关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中期票据的兑付,按照规定,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兑付日 2029年8月 日(如遇法定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偿付顺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和利息在发行人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评级结果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中期票据未评级。主体评级相关信息引用自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CCXI-20241047M-01),本次引用已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书面确认。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2024年【8】月【 】日9:00至2024年【8】月【 】日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18:30。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4年【8】月【

2、簿记管理人将在2024年【8】月【

】日12:00前。

】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安

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中期票据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2: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收款人名称: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暂收款项

收款人账号:7110010127304001101

开户行:中信银行总行管理部

开户行行号:302100011000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中期票据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4年【8】月【 】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长短期借款合计200.92亿元,其中短期借款合计44.80亿元,长期借款合计156.12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8.68亿元,应付债券0亿元。

发行人本次拟发行的35亿元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发行人及子公司归还存量债务。

二、发行人承诺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和保障本期中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承诺:

本期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用于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房地产、证券资本市场、不用于金融理财。若出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发行人将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中国货币网或其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提前披露有关信息。

1、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2、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等相关要求;

3、本次发行安排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不用于归还金融子公司的有息负债、对金融子公司出资;

4、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不直接用于参股公司、上市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等。

5、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或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等,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不用于购买高收益理财产品。

在本次中期票据存续期间,若因公司发展需要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将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中国货币网和其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提前进行公告。

三、偿债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

1、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共获得各银行提供的授信总额735.35亿人民币、14.85亿美元、3.6亿港币,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486.78亿人民币、13.86亿美元、3.6亿港币,授信额度充裕。此外作为A股+H股上市发行人,发行人亦拥有股权融资渠道。

2、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续期债券余额30亿元,发行人2023年12月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979.69亿元,净资产40%限额为791.88亿元,主体信用评级为AAA,因此发行人有较充足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

3、发行人近年盈利水平良好,2021年营业总收入1,679.53亿元,净利润341.66亿元;2022年营业总收入1,320.22亿元,净利润161.40亿元;2023年营业总收入1,409.99亿元,净利润107.49亿元。虽然受到行业整体运行形势影响,营业收入及利润出现下滑,但发行人行业龙头地位及营收规模,仍然具备充足的还本付息能力。

4、发行人货币资金较为充裕,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拥有货币资金578.66亿元;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拥有货币资金683.62亿元,为发行人提供了一定偿债保障。

总体来看,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较小。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军

注册资本:529,930.2579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529,930.257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09-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14949036XY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号

邮政编码:241000

电话号码:0553-8398976

传真号码:0553-8398931

海螺水泥主营业务为水泥、商品熟料、骨料及混凝土的生产、销售,水泥品种主要包括32.5级水泥、42.5级水泥及52.5级水泥,产品广泛应用于铁路、公路、机场、水利工程等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城市房地产开发、水泥制品和农村市场等。公司自1997年上市以来,集中精力做强做优做大水泥主业,注重自主创新、科技创新,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循环经济。经过二十多年的持续、健康、稳健发展,通过精益内部管理,加强市场建设,推进技术创新,创建了独具特色的“海螺模式”,形成了较强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资金优势、市场优势和品牌优势。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2,461.89亿元,负债总额为482.20亿元,净资产总额1,979.69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409.99亿元,利润总额136.00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06亿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分别为1,731.01亿元和1,529.96亿元。

二、历史沿革

1997年9月,经安徽省政府皖政秘(1997)128号和国家体改委[1997]140号文批准,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宁国水泥厂和白马山水泥厂的与水泥生产相关的全部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独家发起设立了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同时经国务院证券委证委发【1997】157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361,000,000股,每股发行价2.28港币,筹集资金共计港币823,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折合人民币835,055,850元,上述资金于1998年3月6日到位,经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1997年10月21日起本公司36,100万股H股正式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

2002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60号文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20,000万股,募集资金共计8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余额为793,539,802.27元,其中股本为200,000,000.00元,资本公积593,539,802.27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183,480,000.00元人民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国合字【2003】39号文《关于同意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公司于2003年11月5日成功发行了7,220万股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港币8.20元,共募集资金港币59,204万元,折合人民币约为63,12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额约为61,762万元。2003年11月12日,上述H股全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交易。此次H股增发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183,480,000股增加至1,255,680,000股,2003年12月3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07年,公司分别向海螺集团和海创公司发行22,755,147股以及287,999,046股A股股份以购买海螺集团和海创公司相关资产,发行价格为每股13.30元。本次发行于2007年4月2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公司字【2007】74号),并于2007年5月25日在中国登记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255,680,000股变为1,566,434,193股。2007年7月4日,公司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次新增股份的变更登记及章程修改的备案工作。

2008年,公司公开增发20000万股A股股份,发行价格为每股57.38元,募集资金总额114.76亿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是112.82亿元。本次发行于2008年4月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496号文核准,于2008年5月22日在中国登记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566,434,193股变为1,766,434,193股,2008年6月26日,公司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次新增股份的变更登记及章程修改的备案工作。

2010年6月3日,公司经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以公司2009年底总股本1,766,434,1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和H股股份于2010年6月22日分别在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份

总数由1,766,434,193股增加至3,532,868,386股。

2011年5月31日,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以公司2010年底总股本3,532,868,3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和H股股份于2011年6月17日分别在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532,868,386股增加至5,299,302,579股。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总股本5,299,302,579股,注册资本为529,930.2579万元人民币。

三、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海螺水泥注册资本为529,930.2579万元人民币。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公司1,928,870,014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36.40%,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图表5-1: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

1、发行人控股股东

图表5-2:截至2022年末海螺水泥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表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类别

1 海螺集团 国有法人 1,928,870,014 36.4 A股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298,021,710 24.49 H股

3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58,706,314 2.99 A股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88,300,875 1.67 A股

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68,767,400 1.3 A股

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趋 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27,999,644 0.53 A股

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18,532,701 0.35 A股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7,785,892 0.34 A股

9 马来西亚国家银行 其他 16,531,469 0.31 A股

10 安徽海创集团 其他 16,531,300 0.31 A股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为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发生变化。

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号

法定代表人:杨军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投资、融资、产权交易,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电子仪器、仪表、普通机械设备生产销售,电力、运输、仓储、建筑工程、进出口贸易,矿产品(下属公司经营)、金属材料、工艺品、百货销售,物业管理,科技产品开发,技术服务。印刷,承包境外建材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上述三项待领取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

海螺集团是以水泥生产为主导,集新型建材、余热发电、新型节能装备、国际贸易、物流、塑料纺织和酒店服务等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其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连续多年保持建材行业领先水平。海螺集团旗下主要控股公司有海螺水泥、海螺新材、安徽国贸,其中海螺水泥、海螺新材为两家上市公司,间接参股多家水泥公司,拥有100多家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主要分布在华东、华南及中西部的二十省、市、自治区。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控股股东资产总额为3,016.28亿元,负债总额为921.10亿元,净资产总额2,095.18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219.22亿元,实现净利润164.00亿元。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安徽省政府授权对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代表的权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四、公司独立性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已做到完全独立,且被授权经营,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方面

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公司直接拥有或通过协议获得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和商标使用权等权利。

2、人员方面

公司拥有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组织架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以及生产经营场所,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专职为公司工作,不在控股股东兼任任何行政职务和领取薪酬。

3、资产方面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拥有的生产经营性资产权属清楚,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关系明晰,不存在以资产、权益或信誉为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无偿占用的情况。公司能够独立运用各项资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受到其它任何限制。

4、机构方面

公司拥有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组织机构,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经营管理机构均独立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内设机构与本公司的相应部门没有上下级关系。

5、财务方面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独立作出各项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财务运作及资金使用的情况,在财务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

五、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下属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拥有477家附属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5-3: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情况表

子公司全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方式

直接 间接

长丰海螺 安徽 安徽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10,000,000 100 - 设立

张家港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江苏 江苏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35,000,000 98.71 - 设立

南通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 江苏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50,000,000 100 - 设立

上海海螺水泥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水泥及水泥制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5,000,000 100 - 设立

福建省建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 福建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14,000,000 76 - 设立

泰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 江苏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11,520,000 93.75 - 设立

蚌埠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 安徽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54,000,000 100 - 设立

分宜海螺 江西 江西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110,000,000 100 - 设立

绍兴上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 浙江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16,000,000 100 - 设立

建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 浙江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200,000,000 100 - 设立

江西庐山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江西 江西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100,000,000 100 - 设立

泰州杨湾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 江苏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170,000,000 100 - 设立

南昌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 江西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20,000,000 100 - 设立

安徽怀宁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273,250,000 100 - 设立

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 江苏 江苏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194,600,000 100 - 设立

淮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 江苏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20,000,000 - 100 设立

太仓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 江苏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20,000,000 - 100 设立

台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浙江 浙江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70,000,000 100 - 设立

南通海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 江苏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50,000,000 100 - 设立

江门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广东 广东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105,000,000 100 - 设立

马鞍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 安徽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80,000,000 100 - 设立

宣城海螺 安徽 安徽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406,500,000 100 - 设立

芜湖海螺 安徽 安徽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660,000,000 100 - 设立

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湖南 湖南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400,000,000 100 - 设立

英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 广东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580,000,000 70.01 4.99 设立

兴业葵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 广西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200,000,000 100 - 设立

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 广西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328,000,000 100 - 设立

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 广西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350,000,000 100 - 设立

宁海强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浙江 浙江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110,240,000 100 - 设立

北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 广西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450,000,000 100 - 设立

湛江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 广东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100,000,000 100 - 设立

象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 浙江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189,000,000 100 - 设立

扬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 江苏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210,000,000 100 - 设立

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 江西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457,500,000 100 - 设立

石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 湖南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421,000,000 100 - 设立

淮安楚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 江苏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113,000,000 100 - 设立

平凉海螺 甘肃 甘肃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470,000,000 100 - 设立

宁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 福建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150,000,000 100 - 设立

江西赣江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 江西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165,000,000 100 - 设立

佛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 广东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100,000,000 100 - 设立

六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 安徽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89,000,000 100 - 设立

达州海螺 四川 四川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480,000,000 100 - 设立

临湘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 湖南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290,000,000 100 - 设立

乐清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 浙江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238,000,000 100 - 设立

全椒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 安徽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350,000,000 100 - 设立

广元海螺 四川 四川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480,000,000 100 - 设立

清新公司 广东 广东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320,000,000 100 - 设立

重庆海螺 重庆 重庆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550,000,000 100 - 设立

礼泉海螺 陕西 陕西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480,000,000 100 - 设立

千阳海螺 陕西 陕西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490,000,000 100 - 设立

淮南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 安徽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160,000,000 100 - 设立

阳春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 广东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550,000,000 100 - 设立

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 山东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235,000,000 100 - 设立

祁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 湖南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200,000,000 100 - 设立

湖南益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 湖南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200,000,000 100 - 设立

广元海螺塑料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 四川 生产和销售包装袋 20,000,000 100 - 设立

宿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 安徽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200,000,000 100 - 设立

黄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 安徽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80,000,000 100 - 设立

化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 广东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200,000,000 100 - 设立

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 湖南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266,000,000 100 - 设立

江华海螺塑料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 湖南 生产和销售包装袋 20,000,000 100 - 设立

龙陵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 云南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225,000,000 100 - 设立

保山海螺 云南 云南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300,000,000 100 - 设立

耐火材料 安徽 安徽 开发、制造、销售耐火材料及售后服务 168,000,000 70 - 设立

铜仁海螺 贵州 贵州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510,000,000 100 - 设立

梁平海螺 四川 四川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300,000,000 100 - 设立

印尼海螺 印尼 印尼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51,000,000美元 75 - 设立

印尼南加海螺 印尼 印尼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90,000,000美元 - 71.25 设立

文山海螺 云南 云南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280,000,000 100 - 设立

巴中海螺 四川 四川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280,000,000 100 - 设立

亳州海螺 安徽 安徽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30,000,000 100 - 设立

镇江北固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 江苏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50,000,000 80 - 设立

进贤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 江西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42,000,000 70 - 设立

临夏海螺 甘肃 甘肃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350,000,000 100 - 设立

海螺国际 香港 香港 投资及贸易 285,400,000美元 100 - 设立

安徽海螺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 安徽 水泥及水泥制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50,000,000 100 - 设立

无锡海螺水泥销售有限公司 江苏 江苏 水泥及水泥制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100,000,000 100 - 设立

八宿海螺 西藏 西藏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827,500,000 70 - 设立

印尼国贸 印尼 印尼 投资及贸易 30,000,000美元 10 90 设立

南苏矿山 印尼 印尼 矿山开采及相关服务 1,000,000美元 - 90 设立

马诺斯水泥 印尼 印尼 水泥及水泥制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14,000,000美元 - 100 设立

巴鲁水泥 印尼 印尼 水泥及水泥制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25,000,000美元 - 100 设立

马德望海螺 柬埔寨 柬埔寨 水泥及水泥制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50,000,000美元 - 60 设立

宝鸡海螺塑料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 陕西 生产和销售包装袋 10,000,000 100 - 设立

北苏海螺 印尼 印尼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80,000,000美元 - 100 设立

西加海螺 印尼 印尼 水泥及水泥制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4,000,000美元 - 100 设立

卡尔希海螺 乌兹别克斯坦 乌兹别克斯坦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58,000,000美元 - 100 设立

贵定海螺塑料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 贵州 生产和销售包装袋 20,000,000 100 - 设立

伏尔加海螺 俄罗斯 俄罗斯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132,477,680卢布 75 - 设立

琅勃拉邦海螺 老挝 老挝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23,000,000美元 - 70 设立

万象海螺 老挝 老挝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20,000,000美元 - 75 设立

曼德勒海螺 缅甸 缅甸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45,000,000美元 55 - 设立

遵义海汇 贵州 贵州 混凝土及制品生产与销售 45,000,000 60 - 设立

池州海螺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 安徽 混凝土及制品生产与销售 250,000,000 100 - 设立

广元海螺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 四川 混凝土及制品生产与销售 40,000,000 90 - 设立

巴中建材 四川 四川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50,000,000 90 - 设立

安徽海中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投资及贸易 1,450,000,000 51 - 设立

江苏海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 江苏 水泥及水泥制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50,000,000 100 - 设立

湖南海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 湖南 水泥及水泥制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100,000,000 100 - 设立

云南海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 云南 水泥及水泥制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50,000,000 100 - 设立

江西海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 江西 水泥及水泥制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50,000,000 100 - 设立

贵州海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 贵州 水泥及水泥制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10,000,000 100 - 设立

南京海中贸易有限公司 江苏 江苏 水泥及水泥制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50,000,000 100 - 设立

陕西海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 陕西 水泥及水泥制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50,000,000 100 - 设立

广西崇左海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 广西 水泥及水泥制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50,000,000 100 - 设立

重庆物贸 重庆 重庆 水泥及水泥制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100,000,000 100 - 设立

芜湖东南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水泥及水泥制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40,000,000美元 55 - 设立

滁州海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混凝土及制品生产与销售 11,000,000 70 - 设立

芜湖海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 安徽 矿山开采及石灰石销售 12,000,000 70 - 设立

铜川新材料 陕西 陕西 混凝土及制品生产与销售 40,000,000 65 - 设立

临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 安徽 仓储物流 50,000,000 100 - 设立

珠海海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 广东 水泥及水泥制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50,000,000 100 - 设立

分宜建材 江西 江西 建筑用石加工与销售 1,000,000,000 97.51 - 设立

金边海螺 柬埔寨 柬埔寨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30000000美元 - 55 设立

南江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 四川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300,000,000 51 - 设立

南通市海门海螺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 江苏 生产及销售新型建筑材料 300,000,000 100 - 设立

江西弋阳海螺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 江西 生产与销售骨料等建筑材料 100,000,000 70 - 设立

江西弋阳海螺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 江西 混凝土及制品生产与销售 30,000,000 70 - 设立

全椒海螺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 安徽 装配式建筑服务 300,000,000 90 - 设立

安徽海博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 安徽 研究和试验发展 80,000,000 60 - 设立

南通海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 江苏 混凝土及制品生产与销售 60,000,000 70 - 设立

安徽海螺中南智能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 安徽 自动化机械的研发和制造 50,000,000 51 - 设立

铜陵海螺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 安徽 混凝土及制品生产与销售 25,000,000 70 - 设立

礼泉海螺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 陕西 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 200,000,000 100 - 设立

萧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 安徽 水泥及水泥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600,000,000 60 - 设立

安徽海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物流运输代理服务 150,000,000 65.6 - 设立

海南昌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海南 海南 水泥及水泥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650,000,000 - 100 设立

东加矿山 海外 海外 矿山开采及相关服务 1,000,000美元 - 100 设立

北苏矿山 海外 海外 矿山开采及相关服务 1,000,000美元 - 100 设立

海螺建安 安徽 安徽 提供建筑施工服务 30,000,000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海海螺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自营和代理服务 100,000,000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海海螺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提供各类商品物流服务 10,000,000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广东英龙海螺物流有限公司 广东 广东 提供各类商品物流服务 10,000,000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安徽宁昌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生产和销售包装袋 53,554,100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英德海螺塑料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 广东 生产和销售包装袋 6,000,000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芜湖海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生产和销售包装袋 30,000,000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安徽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742,000,000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宁波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浙江 浙江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171,000,000 7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荻港海螺 安徽 安徽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590,000,000 99.75 0.2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枞阳海螺 安徽 安徽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410,000,000 99.27 0.73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池州海螺 安徽 安徽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950,000,000 99.67 0.33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双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湖南 湖南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492,000,000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八菱海螺 江苏 江苏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32,960,000 7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海海螺明珠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 上海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30,000,000 94.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巢湖海螺 安徽 安徽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500,000,000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贵阳海螺 贵州 贵州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706,000,000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贵定海螺 贵州 贵州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460,000,000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遵义海螺 贵州 贵州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530,000,000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壮乡水泥 云南 云南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50,000,000 99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隆安海螺 广西 广西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120,000,000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凤凰山公司 陕西 陕西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928,800,000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金陵河公司 陕西 陕西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372,376,000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乾县海螺 陕西 陕西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560,000,000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六矿瑞安 贵州 贵州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477,450,000 5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黔西南公司 贵州 贵州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250,000,000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四川南威水泥有限公司 四川 四川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168,000,000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哈密建材 新疆 新疆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100,000,000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哈密兴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 新疆 矿山开采及相关服务 3,000,000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凌云通鸿 广西 广西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80,000,000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茂名市大地水泥有限公司 广东 广东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60,000,000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盈江允罕 云南 云南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300,000,000 99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邵阳云峰 湖南 湖南 研发;销售型材及相关制品 120,000,000 6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湖南云峰 湖南 湖南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93,000,000 6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水城海螺 贵州 贵州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800,000,000 87.2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昆明海螺 云南 云南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30,506,700美元 8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涟源海螺 湖南 湖南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74,800,000美元 8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赣州海螺 江西 江西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400,000,000 5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凤凰建材 陕西 陕西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584,612,000 6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广东广英 广东 广东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345,000,000 8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芜湖南方 安徽 安徽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300,000,000 - 5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铜陵海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200,000,000 100 - 设立

昌江海螺华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海南 海南 生产和销售包装袋 50,000,000 60 - 设立

天津海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 天津 物流运输代理服务 10,000,000 - 65.6 设立

南通海螺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 江苏 建筑材料销售 30,000,000 100 - 设立

塔什干海螺 乌兹别克斯坦 乌兹别克斯坦 水泥及水泥制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34,300,000美元 - 6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建德海螺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浙江 浙江 建筑材料销售 40,000,000 100 - 设立

肇庆交投绿色石场有限公司 广东 广东 建筑用石加工与销售 1,500,000,000 - 51 非同一控制下资产收购

封开绿色建材 广东 广东 建筑用石加工与销售 10,000,000 68 - 设立

尤溪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 福建 水泥及水泥制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800,000,000 - 51 设立

安徽海螺绿色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生产及销售新型建筑材料 1,500,000,000 65 - 设立

腾冲腾越 云南 云南 水泥及水泥制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56,000,000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贵州新双龙 贵州 贵州 水泥及水泥制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200,000,000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亳州华谊新材 安徽 安徽 混凝土及制品加工与销售 50,300,000 - 6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联新材 安徽 安徽 预拌混凝土及砂浆加工与销售 50,300,000 - 6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联湘谯建材 安徽 安徽 混凝土及制品加工与销售 100,000,000 - 6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墨泰新材 安徽 安徽 预拌混凝土及砂浆加工与销售 50,300,000 - 6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华盛道路工程 安徽 安徽 混凝土及制品加工与销售 26,000,000 - 6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联建工 安徽 安徽 公路交通工程施工 10,000,000 - 6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湘谯建工 安徽 安徽 装配式建筑生产安装与销售 50,300,000 - 6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联观腾新材 安徽 安徽 建筑工业化产品的研发研制设计及技术服务 50,300,000 - 6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联摩泰克新材 安徽 安徽 机制砂加工与销售及生产技术的技术开发与转让 50,300,000 - 6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英德市圣德混凝土有限公司 广东 广东 混凝土及制品生产与销售 5,000,000 - 7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英德市通德混凝土有限公司 广东 广东 道路货物运输及水泥制品制造 5,000,000 - 7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宏基水泥 内蒙古 内蒙古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465,260,000 8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赤峰海螺 内蒙古 内蒙古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120,000,000 - 80 设立

芜湖海螺绿色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 安徽 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200,000,000 100 - 设立

广东海螺鸿丰水泥有限公司 广东 广东 水泥生产及矿产资源开采 1,000,000,000 51 49 设立

芜湖海螺绿色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 安徽 建筑用石加工与销售 500,000,000 67 - 设立

宁国海螺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建筑用石加工与销售 500,000,000 60 - 设立

马鞍山绿色建材 安徽 安徽 建筑用石加工与销售 2,000,000,000 100 - 设立

英德海螺绿色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广东 广东 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与销售及投资活动 100,000,000 - 70 设立

淮安海螺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 江苏 技术服务与开发及水泥制品制造与销售 70,000,000 100 - 设立

枞阳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 1,000,000,000 51 - 设立

清远矿业 广东 广东 矿山开采及相关服务 62,950,000 - 80 设立

双峰绿色建材 湖南 湖南 建筑用石加工与销售 500,000,000 65 - 设立

六枝新型建材 贵州 贵州 混凝土及制品加工与销售 50,000,000 - 70 设立

蒙城建材 安徽 安徽 建筑用石加工与销售 100,000,000 100 - 设立

连云港绿色建材 江苏 江苏 建筑用石加工与销售 50,000,000 100 - 设立

贵州控股 贵州 贵州 企业管理 100,000,000 100 - 设立

湖南控股 湖南 湖南 企业管理 100,000,000 100 - 设立

陕西控股 陕西 陕西 企业管理 100,000,000 100 - 设立

云南控股 云南 云南 企业管理 100,000,000 100 - 设立

安徽智质 安徽 安徽 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30,000,000 - 55 设立

平凉绿型 甘肃 甘肃 混凝土及制品加工与销售 35,000,000 100 - 设立

贵阳绿色建材 贵州 贵州 建筑用石加工与销售 50,000,000 100 - 设立

南京绿色建材 江苏 江苏 建筑材料制造 50,000,000 - 100 设立

枞阳绿色建材 安徽 安徽 水泥及水泥制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35,000,000 100 - 设立

兴业新材料 广西 广西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6,000,000美元 - 100 设立

海螺工程科技 安徽 安徽 汽车零部件研发 40,000,000 - 77 设立

亳州建材销售 安徽 安徽 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 100,000,000 - 52 设立

兴塔再生资源 内蒙古 内蒙古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80,000,000 - 8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跃兴环保 内蒙古 内蒙古 处置工业废物 70,000,000 - 8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多吉再生资源 重庆 重庆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20,408,163 5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长沙永运 湖南 湖南 混凝土及制品加工与销售 30,000,000 - 8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顶兴混凝土 湖南 湖南 混凝土及制品加工与销售 10,000,000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鹰贵砂浆 江西 江西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26,000,000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临夏混凝土 甘肃 甘肃 矿产资源开采;水泥生产 40,000,000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安集延 乌兹别克斯坦 乌兹别克斯坦 水泥和熟料生产 5,000,000美元 - 5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肥控股 安徽 安徽 企业管理 100,000,000 100 - 设立

广西控股 广西 广西 企业管理 100,000,000 100 - 设立

浙江控股 浙江 浙江 企业管理 100,000,000 100 - 设立

海螺环保及附属子公司*# 安徽 开曼群岛 固危废处置 150,000,000港元 5.55 15.66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安徽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及附属子公司* 安徽 安徽 光伏风力发电及储能系统领域技术开发 5,000,000,000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海智质 上海 上海 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80,000,000 55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精公检测 安徽 安徽 环境检测检验 8,000,000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邵东磐石 湖南 湖南 混凝土及制品生产与销售 25,000,000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铜陵环境科技 安徽 安徽 化学纤维制造业 100,000,000 100 - 设立

如皋新材料 江苏 江苏 混凝土及制品生产与销售 30,000,000 100 - 设立

龙南海螺 江西 江西 生产和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 20,000,000 - 55 设立

江苏控股 江苏 江苏 企业管理 100,000,000 100 - 设立

南通通州新材料 江苏 江苏 混凝土及制品生产与销售 30,000,000 100 - 设立

张家港建材 江苏 江苏 混凝土及制品生产与销售 30,000,000 100 - 设立

海螺财务服务公司 安徽 安徽 财务支持服务 50,000,000 100 - 设立

蚌埠建材 安徽 安徽 混凝土及制品生产与销售 150,000,000 - 70 设立

注:自2022年10月28日起,发行人能够对海螺环保实施控制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虽然发行人持有海螺环保表决权少于半数,发行人管理层认为能够对海螺环保实施控制。为作出该判断,发行人综合考虑相关事实和各项因素,包括发行人持有的表决权相对于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份额的大小,其他投资方持有表决权的分散程度,发行人和其他投资方的特殊关系(包括一致行动人安排),以往其他投资方未有合并行使其持有的表决权或否决发行人的情况,发行人对被投资方董事会的控制,以及发行人与被投资方高级管理人员的特殊关系。

截止2023年末,发行人未有单个子公司的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任一指标占比超过35%以上的为重要子公司。

(二)主要合营、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有13家合营公司,参股8家联营公司及3家合伙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5-4:发行人合营、联营的公司情况表

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注册资本 对本集团活动是否具有战略性

直接 间接

合营企业

海螺川崎装备制造 安徽 安徽 水泥装备(含铸造物)设计、采购、制造、销售、维修及售后服务 50% - 权益法 348,000,000 是

中缅贸易* 安徽 安徽 进出口业务及水泥设备、水泥生产及水泥原料的技术服务 45% - 权益法 4,720万美元 是

西巴水泥* 印尼 印尼 水泥和熟料的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以及石灰石、粘土、砂等矿业活动 49% - 权益法 8,000万美元 是

缅甸海螺* 缅甸 缅甸 水泥和熟料的生产 45% - 权益法 4,200万美元 是

仰光海螺 缅甸 缅甸 熟料、水泥、骨料以及水泥辅料、水泥制品的销售服务、运输服务及煤炭运输服务 50% - 权益法 1,000万美元 是

相山水泥* 安徽 安徽 水泥及水泥制品的生产、销售,墙体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机械加工及技术咨询与服务、大型水泥设备维修 40% - 权益法 408,628,000 是

印尼富恒利* 印尼 印尼 石灰石、粘土、砂等矿业活动 - 49% 权益法 200万美元 是

苏鲁特索隆矿山* 印尼 印尼 石灰石、粘土、砂等矿业活动 - 49% 权益法 101亿印尼卢比 是

国家电投清洁能源* 安徽 安徽 电力、风电、光伏发电、 水电、天然气、生物质发电的开发 - 49% 权益法 50,000,000 是

芜湖海螺风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工程建设活动;风力发电技术服务 - 50% 权益法 1,000,000 是

芜湖市繁昌区海鑫风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工程建设活动;风力发电技术服务 - 50% 权益法 1,000,000 是

建德海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 浙江 新型建筑材料制造 - 49% 权益法 50,000,000 是

鸠兹新能源* 安徽 安徽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电业务 - 49% 权益法 11,400,000 是

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注册资本 对本集团活动是否具有战略性

直接 间接

联营企业

西部水泥 陕西 英属泽西岛 生产和销售水泥 - 29.80% 权益法 2,000万英镑 是

产业投资基金** 安徽 安徽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10.67% - 权益法 不适用 是

中建材管理** 安徽 安徽 投资活动、资产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 、7.62% - 权益法 50,000,000 是

海通互联网基金** 安徽 安徽 投资活动、资产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 、30.00% - 权益法 5,000,000,000 是

海螺金石基金** 安徽 安徽 投资活动、资产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 、20.00% - 权益法 5,000,000,000 是

江苏杰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 江苏 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 - 35% 权益法 80,000,000 是

云浮光嘉海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 广东 一般废弃物(含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的治理及技术研发及咨询服务 - 40% 权益法 60,000,000 是

重庆南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 重庆 危险废物经营;固体废物治理 - 35% 权益法 30,000,000 是

南城诺客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 江西 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 49% 权益法 18,000,000 是

上海海创德鑫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和销售 - 40% 权益法 50,000,000 是

新集明光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工程建设活动;风力发电技术服务 - 49% 权益法 410,000,000 是

*根据该等公司的公司章程,发行人与其他投资方对该等公司实施共同控制,因此该等公司为发行人的合营企业。

**2021年8月,发行人与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以有限合伙人身份认缴出资人民币16亿元,占产业投资基金出资额的10.67%。产业投资基金目标总规模为人民币200亿元,其中设立时首期基金规模(即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50亿元。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投资于安徽新材料产业,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链。发行人有权委任一名董事加入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委员会,因此发行人董事认为发行人可对产业投资基金施加重大影响,并认为其为发行人的联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向产业投资基金注资人民币人民币16亿元。

2021年11月,产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联合部分合伙人或其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了中建材管理,其中发行人出资占比7.62%,发行人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3,809,524元。中建材管理是产业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发行人有权委任一名董事加入中建材管理管理层,因此发行人董事认为发行人可对中建材管理管理层施加重大影响,并认为其为集团的联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向中建材管理实缴出资人民币3,809,524元。

2023年6月,发行人以有限合伙人身份认缴出资海通互联网基金股权,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千元,出资比例为30%。根据海通互联网基金章程,投委会为合伙企业唯一投资决策机构,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发行人有权委任一名委员,因此发行人董事认为发行人可对海通互联网基金管理层施加重大影响,并认为其为发行人的联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向海通互联网基金实缴出资人民币1.8亿元。

2023年10月,发行人以有限合伙人身份认缴出资海螺金石基金股权,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千元,出资比例为20%。根据海螺金石基金章程,投委会为合伙企业唯一投资决策机构,由6名委员组成,其中发行人有权委任一名委员,因此发行人董事认为发行人可对海螺金石基金管理层施加重大影响,并认为其为发行人的联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向海螺金石基金实缴出资人民币1亿元。

***发行人尚未对该等公司实际出资。

发行人重要合营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淮北相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淮北相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2年6月08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注册资本40862.8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189号,公司主要从事水泥及水泥制品的生产、销售;墙体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机械加工及技术咨询与服务、大型水泥设备维修。

截至2023年末,相山水泥资产总额40.67亿元,负债总额4.15亿元,净资产36.51亿元。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5亿元,净利润1.31亿元。

2、中国西部水泥有限公司

中国西部水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25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英镑,注册地址位于英属泽西岛,办公地址位于中国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航天基地神舟四路336号尧柏研发培训中心,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9号海港城港威大厦6座37楼3705室,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水泥产品业务,于2010年08月23日在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证券代码:02233.HK。

截至2023年末,中国西部水泥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25.93亿元,负债总额187.35亿元,净资产138.58亿元。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21亿元,净利润4.21亿元。

六、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架构

图表5-5:海螺水泥组织架构图

销售部:销售管理、重点客户管理、营销策划、骨料商混管理、统计管理、计划调度管理。

供应部:采购策略管理、采购执行管理、物资及工矿设备管理、供应商管理、综合管理。

法律事务部:诉讼管理、项目管理、法务事物管理、合规管理。

战略发展部:负责政策研究、战略规划、投资发展等职能,新能源项目立项后由其负责。

海外事业部:海外战略管理、、项目开发管理、国际并购管理、履行国内合规审批、海外工程协调、海外经营协调、牵头海外项目业务评价等管理。

安全环保部:生产运行管理、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及碳排放管理等职能。

生产运营部:日常生产运行组织,新技术应用及改造,生产智能化建设等相关职能。

装备管理部:体系建设、装备成套、运行管理、备件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供用电管理、发电管理、安装管理、智能化管理、信息化管理、DCS管理。

矿产资源部:矿山资源勘查管理、矿山权证管理、矿山生产管理、矿山信息化管理。

工程技术部:建筑专业体系建设管理、工程牵头及统筹管理、工程综合管理、项目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管理。

工程审计部:项目开工前工程审计、项目建设中工程审计、项目竣工后工程审计、工程造价管理。

品质部:项目发展品质管理、资源综合利用管理、质量监督与控制、产品质量监督与控制、品牌和权证管理、检验鉴定与研发管理。

工会:工会组织建设、职工代表大会管理、集体协商制度建设、职工权益维护、后勤生活设施配置、工会经费管理。

(二)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建立了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加强了对内部控制的管理力度。在战略制定、重大事项决策、投融资活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上规范运行。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①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11)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修改本章程;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A股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6)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或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17)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其它事项。

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③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如下: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若有)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8名董事中包括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含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经营决策主体,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职能作用,具体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因本章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收购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因本章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本章程修改方案;

(13)在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本章程的要求下,行使公司的筹集资金和借款权力以及决定公司重要资产的抵押、出租、分包或转让;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授权总经理在一定范围内行使此项所述权力;

(14)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适用的上市规则的限制下,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承担债务、费用等应一并计算)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决定公司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对外投资项目;

(15)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6)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7)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8)决定公司职工工资的分配方案;

(1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签署公司发行的证券;

(4)签署公司其它的重要文件或以委托书授权一名或多名董事签署公司其它的重要文件;及

(5)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可以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有紧急事项时,经三分之一或以上董事联名,或总经理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一人出任监事会主席。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会主席的任免,由三分之二或以上的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监事会成员由2名股东代表和1名公司职工代表组成。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罢免。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2)事由及议题;

(3)发出通知的日期。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4、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向总经理负责。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基本规章;

(6)提请聘任、解聘或调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亲自(或委托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参加;

(9)决定对公司职工的奖惩或升级或降级、加薪或减薪、聘任、雇用、解聘、辞退等事宜;

(10)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抵押、出租、分包或转让公司资产的权力;及

(11)本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会议上没有表决权。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行使职权时,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履行职务时,不得变更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或超越其职权范围。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母子公司管控架构,不断建立和完善公司与附属子公司层面以及各个业务环节的内控制度建设,公司组织人事部、监察室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实施情况进行

监督和检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业务活动实施专项审计,使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运营质量不断提升。具体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如下:

1、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公司实施全面的预算管理体系,执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以保证财务的独立性;实行集中的资金管理制度,所有融资均须公司总部审批,并由财务部门统一安排融资渠道,控制财务风险。

2、物资供应管理制度

公司已建立起完善的物资采购管理流程和决策体系,全面实行采购公开招标制度,控制采购风险。公司统一组织原煤等大宗原燃材料、主要辅助材料、工矿设备配件等物资的采购,控制采购价格,对子公司的物资储备和消耗定额实施监控;子公司负责对材料验收和信息反馈,对物资采购部门实施监督,形成采购与消耗的双向监督机制。

3、销售管理制度

公司实行统一的销售和发货系统信息化管理,实行款到发货制度,控制资金风险。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销售管理模式,统一市场管理,统一区域定价,控制销售风险。

4、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执行。公司总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投资项目进行调研、论证,提交公司党委会和办公会评审,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确保了项目投资的安全性,有效规避投资风险。

5、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招聘流程和用工办法等,以控制用工风险。公司还根据员工的专业特点制订个人的培训计划,实行内部培训晋升机制,进一步增强了员工的凝聚力,为公司实现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6、担保制度

公司根据《担保法》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担保事项的规定,制定公司担保管理制度,并依照制度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的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事项履行内部决策手续,由董事会审议并作出决议,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的由股东大会批准。对外担保严格执行《安徽省省属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省属企业应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不得为其他省属企业所属各级企业和无产权关系或经营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机构、个人提供担保。

7、关联交易制度

为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制度,规定公司的关联交易原则,包括合法合规原则、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诚实守信原则、互惠互利原则和回避表决原则;规定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批准和信息披露等,各业务部门将有关关联交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内容、金额、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等)报公司董秘室和财务部门,提交董事会审议,必要时经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最后对外信息披露。相关资料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从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应当披露的信息及披露标准、信息披露的程序、信息披露的管理和责任、信息披露媒体、档案管理、保密措施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规定,以促进提高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

9、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进区域、子公司为主体的安全管理模式,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司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目标,不断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各子公司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所有危险源、危险作业、危险场所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抢险、处置措施,并配备专用应急设施、设备,落实专人负责。在完善预案过程中,各子公司围绕行业突发事故的特点,认真研究各类事故发生的规律,吸取以往事故的经验教训,有力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10、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在原先“总部—区域—子公司”三级管控架构体系的基础上,设立了长三角大区、大湾大区、中部大区、西南大区、西北大区,各大区分别下辖对应邻近区域,形成了“大区+区域”组织管控模式,从而更好地发挥区域职能定位,强化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此外,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下属子公司实施管理控制。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子公司董事会事务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供应、销售、生产、装备、人事、财务、品质等专业各自结合专业特点制定下发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用以规范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对其公司治理、财务管理、投资发展、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内部控制、行政人事、绩效考核等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定期对子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运作情况开展检查,及时揭示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按照放管结合的原则,指导子公司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实现转型升级发展。

七、发行人公司人员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设置了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相关人员设置符合法律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公务员兼职,符合公务员法要求。

表5-6: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开始时间 任职结束时间

杨 军 董事长、执行董事 男 55 2022.7.13 2025.5.30

屈文洲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52 2022.5.31 2025.5.30

何淑懿 独立非执行董事 女 60 2022.5.31 2025.5.30

张云燕 独立非执行董事 女 49 2019.5.30 2025.5.30

李群峰 执行董事 男 53 2019.5.30 2025.5.30

吴铁军 执行董事 男 44 2022.5.31 2025.5.30

表5-7: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开始时间 任职结束时间

何承发 监事暨监事会主席 男 58 2023.11.2 2025.5.30

陈永波 监事 男 58 2022.5.31 2025.5.30

刘田田 职工监事 男 57 2019.5.30 2025.5.30

表5-8: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开始时间 任职结束时间

李群峰 总经理 男 53 2021.9.22 2024.12.31

吴铁军 副总经理 男 44 2017.10.27 2024.12.31

虞 水 副总经理 男 48 2017.10.27 2024.12.31

潘忠虹 副总经理 男 50 2022.4.01 2024.12.31

李 鑫 总经理助理 男 52 2023.4.27 2024.12.31

许 越 总经理助理 女 55 2023.4.27 2024.12.31

刘庆新 总经理助理 男 45 2024.6.19 2024.12.31

赵不渝 公司秘书(香港) 男 61 2000.8.29 /

注:赵不渝先生系董事会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有关要求委任的公司秘书,未与公司签署《经理层成员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不受公司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限制,无固定任职结束时间。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

杨军先生:1969年12月出生,正高级经济师,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杨先生自1992年起进入铜陵有色金属公司工作,历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有色”,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000630)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铜陵有色之控股股东)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董事长等职,在企业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杨先生于2022年5月加入海螺集团,现亦担任海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屈文洲先生:1972年6月出生,现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屈先生毕业于厦门大学金融系,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厦门大学金圆研究院院长、厦门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主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财务学系教授。屈先生于2002年6月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格,于2004年11月经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批准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资格,在金融经济、财务管理、资本市场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历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MBA中心副教授、副主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财务学系副主任、厦门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院副院长等职,曾担任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000690)独立董事。屈先生现亦担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001979)独立董事、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SH.600660、HK.3606)独立非执行董事、大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2117)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融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3301)独立非执行董事。

何淑懿女士:1964年4月出生,现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何女士为美国加州大学约翰安德森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美国布林莫尔学院文学学士,中国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资深会员。何女士拥有逾25年金融业经验,擅长投资管理,曾担任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董事会成员、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之持牌代表,先后在怡富证券有限公司及SEB Investment Management任职,并获特许金融分析师学院认可为特许金融分析师。何女士现亦担任浩德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GEM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8149)的投资总监及投资委员会成员。

张云燕女士:1975年1月出生,现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女士为美国耶鲁大学“创新学者”,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合伙人。张女士在证券与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等领域法律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张女士曾任安徽丰原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600990)独立董事,现亦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000543)独立董事、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600561)独立董事。

李群峰先生:1971年9月出生,高级工程师,现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李先生毕业于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于1994年加入公司,曾担任安徽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铜陵海螺”)制造分厂厂长、生产质量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皖北区域管理委员会主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李先生在企业管理、投资发展和水泥工艺技术等方面均具有丰富的经验。

吴铁军先生:1980年2月出生,工程师,现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助理。吴先生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于2001年加入公司,历任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英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英德海螺”)总经理、广东区域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具有丰富的生产运行管理经验。吴先生现亦兼任公司西北大区及西南大区总裁、安全生产环保部部长。

2、监事

何承发先生:1965年出生,现任公司监事暨监事会主席,正高级工程师。何先生毕业于武汉工业大学(现为武汉理工大学),于 1990年加入海螺集团,历任发行人下属的宁国水泥厂副总工程师,公司装备部部长和副总经理等职务,何先生具有丰富的装备管理和企业管理经验。

陈永波先生:1965年7月出生,高级工程师,现担任公司监事。陈先生毕业于长春建材工业学校,于1995年加入公司,曾担任铜陵海螺制造分厂厂长、生产质量部主任,安徽枞阳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怀宁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保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陕甘区域管理委员会主任、皖北区域管理委员会主任、云南区域管理委员会主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陈先生具有丰富的生产运行管理经验。陈先生现亦担任海螺集团总经理助理。

刘田田先生:1966年7月出生,高级经济师。现担任公司职工监事。刘先生毕业于上海建筑材料工业学院,于1987年加入公司,历任铜陵海螺总经理助理、皖北区域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海螺集团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海螺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等职务。

3、高级管理人员

李群峰先生:详见上文。

吴铁军先生:详见上文。

虞水先生:1976年10月出生,助理经济师。虞先生毕业于安徽大学经济学专业,于1997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销售部调度室副主任,销售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常务副部长、部长,蚌埠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淮南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长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印尼南加里曼丹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在公司治理、资本市场及市场营销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虞先生现亦担任海螺水泥副总经理。

潘忠虹先生:1974年10月出生,工程师,现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潘先生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于1995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下属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徽荻港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全椒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贵州区域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广东区域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英德海螺总经理等职,在水泥工艺技术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潘先生现亦兼任公司大湾大区总裁。

李鑫先生,1972年12月出生,高级工程师。李先生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于1993年加入海螺水泥,历任宁国水泥厂计量自动化处处长助理,安徽海螺信息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海螺水泥电气自动化部部长、机电保全部部长、云南区域管理委员会主任、缅甸海螺(曼德勒)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缅甸区域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在信息化管理和国际化运营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李先生现亦兼任海螺水泥海外事业部部长、海螺水泥下属万象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琅勃拉邦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等多家附属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许越女士,1969年12月出生,高级工程师。许女士毕业于安徽农业大学机械专业,于1993年加入海螺水泥,历任安徽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技术主管,海螺水泥装备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和装备成套部部长等职务。许女士在装备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许女士现任海螺水泥下属芜湖东南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徽海螺中南智能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智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庆新先生,1979年6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刘先生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于2001年加入海螺集团,历任安徽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制造分厂厂长、生产安全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在企业管理及水泥工艺技术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刘先生现亦担任公司皖北区域总裁。

赵不渝先生:联席公司秘书(香港),香港执业律师,毕业于香港大学。现为赵不渝·马国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先生曾负责处理多项香港地区及跨国性公司财务及商业法律工作,其中包括上市、收购合并及私有化发行、集团改组等。

(三)员工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职员工50,769人,其中生产人员32,140人,销售人员2,118人,技术人员11,005人,财务人员939人,行政管理人员4,567人;大专及以上学历21,227人,中专(含高职)11,610人,高中及以下17,932人。

图表5-9:截至2023年末员工教育结构情况

专业构成 教育程度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占比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占比

生产人员 32,140 63.31% 大专及以上 21,227 41.81%

销售人员 2,118 4.17% 中专(含高职) 11,610 22.87%

技术人员 11,005 21.68% 高中及以下 17,932 35.32%

财务人员 939 1.85% - - -

行政人员 4,567 9.00% - - -

合计 50,769 100.00% 合计 50,769 100.00%

综合来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较高,且具备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熟悉公司的业务及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员工文化素质较高,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水泥用石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露天开采;水泥及辅料、水泥制品生产、销售、出口、进口;建筑用骨料、砂石的生产、销售;装配式建筑及预制部件部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工程总承包;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生产、销售、出口、进口;电子设备生产、销售、出口、进口;技术服务。煤炭批发、零售;承包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碳回收利用、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除外)及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数据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水泥、商品熟料、骨料及混凝土的生产、销售。根据市场需求,公司的水泥品种主要包括32.5级水泥、42.5级水泥及52.5级水泥,产品广泛应用于铁路、公路、机场、水利工程等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城市房地产开发、水泥制品和农村市场等。

水泥属于基础原材料行业,是区域性产品,其销售半径受制于运输方式及当地水泥价格,经营模式有别于日常消费品。公司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营销模式,在中国及海外所覆盖的市场区域设立500多个市场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营销网络。同时,公司不断完善营销战略,在沿江沿海区域市场持续推进水路上岸通道建设,发挥“水泥+”全产业链营销优势,强化终端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布局,提升市场控制力。

图表5-10:发行人2021-2023年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亿元,%

板块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自产品销售: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42.5级水泥 847.90 50.48 693.86 52.56 609.17 43.20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32.5级水泥 138.41 8.24 115.77 8.77 102.76 7.29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熟料 109.79 6.54 98.74 7.48 67.41 4.78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骨料及机制 18.20 1.08 22.30 1.69 38.64 2.74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商品混凝土 2.23 0.13 18.07 1.37 22.54 1.60

合计 1,116.53 66.48 948.74 71.86 840.51 59.61

贸易业务:

建材行业(贸易业务) 365.71 21.77 88.13 6.68 23.56 1.67

其他 197.29 11.75 283.35 21.46 545.92 38.72

收入合计 1,679.53 100.00 1,320.22 100.00 1409.99 100.00

附注:42.5级水泥包括42.5级和42.5级以上的水泥

2021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679.53亿元,同比下降4.70%;实现归属于上市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332.67亿元,同比下降5.30%。2022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320.22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156.61亿元,同比下降52.92%。2023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409.99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104.30亿元,同比上升6.80%。其中:自产品销售板块实现收入840.51亿元,占比59.61%(42.5级水泥实现收入609.17亿元、32.5级水泥实现收入102.76亿元、熟料实现收入64.71亿元、骨料及机制砂实现收入38.64亿元及商品混凝土实现收入22.54亿元)、贸易业务板块实现收入23.26亿元,占比1.67%;其他版块实现营业收入545.92亿元,占比 38.72%。

图表5-11:发行人2021-2023年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亿元,%

板块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自产品销售: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42.5级 475.01 40.19 496.60 47.80 455.49 38.72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32.5级 74.37 6.29 82.02 7.89 71.59 6.09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熟料 69.09 5.85 73.50 7.07 57.25 4.87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骨料及 6.24 0.53 8.85 0.85 19.97 1.71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商品混 1.80 0.15 15.44 1.49 20.06 1.70

合计 626.51 53.01 676.41 65.10 624.36 53.08

贸易业务:

建材行业(贸易业务) 364.96 30.88 87.86 8.46 23.39 1.99

其他 190.34 16.11 274.70 26.44 528.61 44.94

成本合计 1,181.81 100.0 1,038.97 100.0 1,176.37 100.0

2021年-2023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181.81亿元、1,038.97亿元和1,176.37亿元,与收入结构相匹配,自产品销售板块中水泥及熟料业务是发行人成本构成的主要部分。

图表5-12:发行人2021-2023年毛利构成情况

单位:亿元,%

板块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自产品销售: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42.5级水泥 372.89 74.92 197.26 70.14 153.68 65.78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32.5级水泥 64.04 12.87 33.75 12.00 31.17 13.34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熟料 40.70 8.18 25.24 8.97 10.15 4.35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骨料及机制 11.96 2.40 13.45 4.78 18.67 7.99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商品混凝土 0.43 0.09 2.63 0.94 2.48 1.06

合计 490.02 98.45 272.33 96.83 216.15 92.52

贸易业务:

建材行业(贸易业务) 0.75 0.15 0.27 0.10 0.16 0.07

其他 6.95 1.40 8.65 3.08 17.31 7.41

毛利润合计 497.72 100.00 281.25 100.00 233.62 100.00

2021年-2023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497.72亿元、281.25亿元和233.62亿元。其中,自产品销售板块毛利润分别为:490.02亿元、272.33亿元和216.15亿元(水泥毛利润分别为436.93亿元、231.01亿元和184.85亿元,占比分别为87.79%、82.14%和79.12%;熟料毛利润分别为40.70亿元、25.24亿元和10.15亿元,占比分别为8.18%、8.97%和4.35%);其他业务毛利润分别为6.95亿元、8.65亿元和17.31亿元,占比分别为1.40%、3.08%和7.41%。 单位:% 图表5-13:发行人2021-2023年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板块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自产品销售: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42.5级水泥 43.98 28.43 25.23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32.5级水泥 46.27 29.15 30.33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熟料 37.07 25.57 15.06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骨料及机制砂 65.69 60.29 48.32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商品混凝土 19.14 14.56 11.00

合计 43.89 28.70 25.72

贸易业务:

建材行业(贸易业务) 0.21 0.32 0.70

其他 3.52 3.05 3.17

毛利率 29.63 21.30 16.57

2021年-2023年度,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29.63%、21.30%和16.57%。

2021年,发行人努力克服大宗原燃材料价格上涨和市场需求减弱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加强产销组织和资源统筹,坚持差异化营销策略,紧盯供应市场形势,加强监测分析研判,发挥规模采购优势,强化煤炭长协采购,控制物资采购成本;围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着力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强化运行管理和指标管控,实现毛利率29.63%。

2022年,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市场需求走弱,能源成本高企,面对诸多不利形势,发行人积极应变、主动求变,努力克服超预期因素影响,合理把握产销节奏,审时度势精准施策,积极抢抓市场需求,强化供应市场趋势研判,充分发挥规模采购优势,确保优质资源经济保供,强化运行管理和指标管控,努力提升生产运营质量,经营韧性不断增强,实现毛利率21.30%。

2023年,本集团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行业形势,努力克服行业下行加剧、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等不利因素影响,聚焦经营目标,因时因势精准施策,稳定产品市场份额;以“直供为主、多元互补、稳定高效”为原则,通过巩固战略合作、拓展直供资源、加快替代燃料使用、严控指标消耗等方式提升成本管控水平;统筹绿色发展和创新研发,有序推进节能降耗技改,加快智能化建设成果转化应用,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毛利率16.57%。

(三)具体业务板块

1、自产品销售板块

(1)原材料采购情况

原料市场供应方面,公司水泥主要原料包括煤炭、铁质材料和石灰石、石膏等矿产品材料,海螺水泥已与晋能控股集团、国家能源集团、中煤能源集团、山西焦煤等国家多个大型煤矿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保证了煤炭供应的稳定性和经济性。同时海螺水泥拥有国内较丰富的石灰石资源,公司石灰石资源品质优良,且地理位置便利,易于进行开采运输。公司大部分石灰石资源位于长江沿岸以及中南、西北等资源丰富的地区,目前已获得采矿许可的石灰石储量有125.50亿吨,开采能力4.58亿吨/年,石灰石自供比98%。公司依托资源优势建设熟料生产基地,并通过水运以及公路、铁路等运输方式辐射全国水泥主要消费地区,确保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具有极强的成本优势。

原料采购模式方面,在采购模式上,为了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针对不同类型的原材料产品采取了不同的采购策略。对于煤炭等采购量和采购金额较大且消耗较为规律的原材料,公司执行统一招标体系,由公司采购部门进行统一采购、统一调配。同时为减缓煤炭价格攀升带来的成本上涨,公司充分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采取先进的粉煤制备球磨粉磨技术,利于球磨机控制粉磨质量,有效降低了公司生产对煤炭品质的要求,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的成本优势。此外,针对煤炭价格波动较大的特征,公司对煤炭的采购渠道、价格等指标实行重点监控,由供应部、财务部、审计室等相关部门参与,通过对各业务区域市场状况进行分析,编制合理的采购计划,并每月进行内部评审。对于采购量不大,但集中采购有价格优势的原材料,公司采取集中采购、分别执行的模式。此外,其他采购量较小的原材料由下属各工厂自行采购。在采购结算方式上,公司利用自身市场优势,合理使用信用结算方式,信用期限1个月至3个月,并配比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使公司在财务管理上能够更加有效运用资金。

采购成本方面,水泥行业的高耗能特性决定了原燃料采购价格对公司稳定运营的重要性。生产成本主要是受产品销售结构变化、外购熟料增加以及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影响。2022年公司综合成本为230.40元/吨,2023年公司综合成本为204.97元/吨,较2022年末同比下降11.04%,主要系受燃料及动力成本下降影响。具体来看,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粉煤灰、石膏和外购熟料等,2023年原材料单位成本为39.18元/吨,同比下降3.31%,占水泥熟料综合成本的19.12%。公司燃料及动力系原煤和电力,2023年公司燃料及动力单位成本为119.71元/吨,同比减少17.18%,占综合成本的比重为58.40%。2023年,煤炭和电力成本占水泥总生产成本有所下降,报告期内,主要由于煤炭采购价格及煤耗下降,公司水泥熟料自产品综合成本同比下降11.04%。

图表5-14:2022-2023年公司水泥熟料综合成本及同比变动

项目 2023年 2022年 单位成本增减(%) 成本比重增减(百分点)

单位成本(元/吨) 比重(%) 单位成本(元/吨) 比重(%)

原材料 39.18 19.12 40.52 17.59 -3.31 1.53

燃料及动力 119.71 58.40 144.54 62.73 -17.18 -4.33

折旧费用 14.96 7.30 14.00 6.08 6.86 1.22

人工成本 12.56 6.13 13.08 5.68 -3.98 0.45

其他 18.56 9.05 18.26 7.92 1.64 1.13

合计 204.97 100.00 230.40 100.00 -11.04 -

图表5-15:2021年公司水泥前五大原材料采购商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总采购金额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供应商1 1,774,982 15.02% 否

供应商2 690,141 5.84% 否

供应商3 648,600 5.49% 否

供应商4 615,628 5.21% 否

供应商5 465,619 3.94% 否

合计 4,194,970 35.50%

图表5-16:2022年公司水泥前五大原材料采购商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总采购金额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供应商1 672,855 6.48% 否

供应商2 634,175 6.10% 否

供应商3 356,912 3.43% 否

供应商4 219,133 2.11% 否

供应商5 219,020 2.11% 否

合计 2,102,095 20.23%

图表5-17:2023年公司水泥前五大原材料采购商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总采购金额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供应商1 713,290 6.06% 否

供应商2 454,230 3.86% 否

供应商3 428,835 3.65% 否

供应商4 282,316 2.40% 否

供应商5 126,276 1.07% 否

合计 2,004,947 17.04%

(2)生产情况

生产产品方面,公司主导产品为“海螺牌”硅酸盐水泥熟料和“海螺牌”高等级水泥,生产的通用水泥主要有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等,等级分为62.5R、62.5、52.5R、52.5、42.5R、42.5、32.5等七个等级,生产的特性水泥有抗硫酸盐水泥、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道路硅酸盐水泥、油井水泥、无磁水泥、核电站专用水泥、白色水泥等,也可以按美国ASTM标准生产Ⅰ-Ⅱ型水泥、Ⅱ-Ⅴ型水泥和欧洲EN-197标准生产的PⅠ-52.5N、PⅡ-42.5R、PⅡ-42.5N水泥等多标准要求水泥。

海螺水泥产品全部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系统生产,采用先进的QCX在线质量控制系统和手段,配备先进的X-荧光仪、全自动恒应力压力机、水化热试验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等完善的水泥试验设施。下属多家子公司均取得了ISO9000:2000质量体系和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严格按照质量体系要求实施质量管理和控制,确保了海螺水泥品质满足不同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公司不但生产符合中国标准的硅酸盐系列水泥,还生产符合美国ASTM、欧洲EN及国际ISO标准的硅酸盐系列水泥,同时根据不同客户需求开发特性水泥。

为保证产品使用性能,海螺水泥建立了水泥行业国家一级混凝土试验室,专门研究和改进水泥产品使用性能,为不同层面客户提供服务,以此来实践海螺水泥的“至高品质,至诚服务”经营理念。通过不懈努力和开拓进取,海螺水泥品质得到国内外广大客户的认同,获得欧盟等多个地区和国家进口许可。

图表5-18:主要水泥分类表

水泥品种 适用范围

P.I62.5、P.II62.5R、P.I52.5R、P.II52.5R、P.O52.5R美标水泥I/II、II/V型水泥 配制高标号、超高标号混凝土及大跨度梁架等。

P.O42.5R、P.O42.5、 P.C42.5R、P.C42.5 适用于桥梁、码头、道路、高层建筑等各种建筑工程,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可配C30-C80不同标号混凝土。

P.S42.5R、P.S42.5、P.S32.5 主要用于大体积混凝土、地下及水中各种混凝土工程,高抗渗要求及耐高温工程,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

M32.5 用于砌筑和抹面砂浆、垫层混凝土。

抗硫酸盐水泥 主要用于海港、防浪堤、水利、地下、引水等基础工程。

道路硅酸盐水泥 主要用于路面如高速公路、机场跑道和对耐磨性、抗干缩等要求较高的工程。

中、低热硅酸盐水泥 主要用于大坝、大体积混凝土等工程。

无磁水泥 主要用于磁含量要求低的中国大地监测网等基础工程。

油井水泥 主要用油井的施工。

核电站专用水泥 主要用于核电站的建设,防止核辐射。

白色水泥 用于建筑物的装饰和彩色水泥的配制。

生产模式方面,海螺水泥根据水泥生产和销售特点,独创了颇具特色的“T”型发展战略,即在沿江拥有丰富石灰石资源的地区新建、扩建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熟料为水泥生产过程中的半制成品),在沿海无资源但水泥市场发达的地区建设水泥粉磨站,就地生产水泥产品。依据此战略海螺水泥在东部地区(江苏、浙江、上海、福建)、中部地区(安徽、江西、湖南)和南部地区(广东、广西)建有生产基地。截至2023年末,海螺水泥具有熟料产能2.72亿吨,水泥产能3.95亿吨,骨料产能1.49亿吨,商品混凝土产能3,980万立方米。

在生产工艺方面,公司通过增加研发投入,改善生产工艺等措施,不断节能降耗,从而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由于水泥属于高污染行业,因此公司十分重视减排工作。针对水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粉尘,公司在所有生产基地均安装了高效电收尘或袋式收尘器等环保设备,进行粉尘的收集和再利用。同时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的设备均采用基础减震措施,并通过加装消声器、建隔声间等措施进行隔声处理。总体看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均达到或低于国家排放标准。公司生产工艺流程图示如下:

图表5-19:生产工艺流程图

2023年,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行业形势,努力克服行业下行加剧、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等不利因素影响,聚焦经营目标,因时因势精准施策,稳定产品市场份额;以“直供为主、多元互补、稳定高效 ”为原则,通过巩固战略合作、拓展直供资源、加快替代燃料使用、严控指标消耗等方式提升成本管控水平;统筹绿色发展和创新研发,有序推进节能降耗技改,加快智能化建设成果转化应用,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

产能扩建方面,2023年度发行人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和并购,持续做强做优做大水泥主业,积极延伸上下游产业链,稳步拓展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领域。贵州水城海螺低碳减量项目、广东清新水泥二期项目、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海螺项目顺利建成投产,柬埔寨金边海螺和乌兹别克斯坦上峰友谊公司的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产业链延伸方面,芜湖建科、双峰建材等12个骨料项目顺利投产,并积极通过新建、并购和租赁等方式新增了14个在运营商品混凝土项目。

随着在建项目的稳步推进及完工项目的陆续投产,公司整体产能规模逐步扩大。2023年度,发行人通过新建和并购,发行人新增熟料产能350万吨,水泥产能705万吨,骨料产能4,070万吨,商品混凝土产能1,430万立方米,光储发电装机容量67兆瓦。截至2023年末,本集团熟料产能2.72亿吨,水泥产能3.95亿吨,骨料产能1.49亿吨,商品混凝土产能3,980万立方米,在运行光储发电装机容量542兆瓦。

图表5-20:近三年海螺水泥产品年产能

产品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熟料产能(亿吨) 2.69 2.69 2.72

水泥产能(亿吨) 3.84 3.88 3.95

骨料产能(亿吨) 0.66 1.08 1.49

混凝土产能(万立方米) 1,470 2,550 3,980

公司骨料及混凝土产能近两年大幅提升。2021年度发行人成功并购安徽观腾集团、英德通德混凝土、圣德混凝土等商混项目,导致混凝土产能出现快速的增加。2022年度,铜陵海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分宜海螺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多个骨料项目建成投产,导致骨料产能快速增长;南通海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淮安海螺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等多个商品混凝土项目建成投产,以及发行人完成对长沙永运建材、常德顶兴公司、临夏天翔公司、贵溪鹰贵公司4个商品混凝土项目的收购,导致混凝土产能持续增长。2023年度,贵州水城海螺低碳减量项目、广东清新水泥二期项目、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海螺项目顺利建成投产,柬埔寨金边海螺和乌兹别克斯坦上峰友谊公司的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导致水泥、熟料产能持续增长;芜湖建科、双峰建材等12个骨料项目顺利投产,并积极通过新建、并购和租赁等方式新增了14个在运营商品混凝土项目,导致骨料产能快速增长。

产能区域分布方面,2023年,发行人国内在东部、中部、南部和西部地区的熟料产能分别为720万吨、13,270万吨、4,580万吨及7,266万吨,占熟料总产能比例为2.64%、48.69%、16.80%及26.66%。此外,公司积极布局海外市场,2023年产能达1,420万吨,占熟料总产能比例为5.21%。当前海外产能规模仍较小,但随着海外在建、拟建项目的逐步推进,未来海外产能布局将进一步扩大,为公司国际化业务发展奠定基础。总体看,2023年公司整体产能规模保持稳定,产能布局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巩固其行业龙头地位。

图表5-21:2021年-2023年公司已投产熟料产能区域分布情况

单位:万吨/年

区域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熟料产能 占比 熟料产能 占比 熟料产能 占比

东部地区 786 2.92% 720 2.68% 720 2.65%

中部地区 13,448 49.93% 13,270 49.39% 13,270 48.76%

南部地区 4,400 16.34% 4,400 16.38% 4,580 16.83%

西部地区 7,192 26.70% 7,266 27.05% 7,226 26.55%

海外地区 1,110 4.12% 1,210 4.50% 1,420 5.22%

合计 26,936 100.00% 26,866 100.00% 27,216 100.00%

附注:1、42.5级水泥包括42.5级和42.5级以上的水泥;

2、东部区域主要包括江苏、浙江、上海、福建及山东等;

3、中部区域主要包括安徽、江西、湖南等;

4、南部区域主要包括广东、广西及海南;

5、西部区域主要包括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陕西及新疆等。

图表5-22:2021年-2023年公司已投产水泥产能区域分布情况

单位:万吨/年

区域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水泥产能 占比 水泥产能 占比 水泥产能 占比

东部地区 6,410 16.71% 6,410 16.54% 6,874 17.42%

中部地区 14,062 36.65% 13,972 36.05% 13,808 34.99%

南部地区 6,715 17.50% 6,825 17.61% 6,865 17.40%

西部地区 9,179 23.92% 9,424 24.32% 9,619 24.38%

海外地区 2,005 5.23% 2,125 5.48% 2,295 5.82%

合计 38,371 100.00% 38,756 100.00% 39,461 100.00%

图表5-23:2021年-2023年公司已投产混凝土产能区域分布情况

单位:万吨/年

区域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混凝土产能 占比 混凝土产能 占比 混凝土产能 占比

东部地区 - - 180 7% 720 18%

中部地区 1,020 72% 1,560 61% 2330 59%

南部地区 150 11% 150 6% 150 4%

西部地区 300 17% 660 26% 780 20%

海外地区 - - - - - -

合计 1,470 100% 2,550 100% 3980 100%

产量方面,房地产市场下行拖累水泥需求,2023年全国水泥产量20.23亿吨,同比下降0.7%,为近12年以来同期最低水平。水泥市场需求不足但产能总量处于高位,供需矛盾进一步激化,水泥价格同比大幅回落并总体呈现前高后低、震荡调整走势。受行业宏观环境影响,发行人水泥和熟料产量小幅下降,全年水泥和熟料产量分别为2.59亿吨和2.21亿吨,同比分别增长2%和下降3.5%。当年公司水

泥和熟料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5.57%和81.25%,产能利用情况有所下降。公司目前规模优势显著,产能布局优化,2023年发行人资本性支出约195.10亿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投资支出。2024年,计划资本性支出152亿元,以自有资金为主,将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节能环保技改及并购项目支出等,预计全年新增熟料产能390万吨、水泥产能840万吨、骨料产能2,550万吨、商品混凝土产能720万立方。

图表5-24:2021-2023年公司水泥熟料产能利用情况

单位:亿吨/年

产品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水泥产能 3.84 3.88 3.95

水泥产量 2.68 2.54 2.58

水泥产能利用率 69.79% 65.50% 65.57%

熟料产能 2.69 2.69 2.72

熟料产量 2.40 2.29 2.21

熟料产能利用率 91.60% 85.40% 81.25%__

近三年产能利用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需求下滑影响。2021年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投资增速下滑,加之四季度“能耗双控”导致停限产,工程施工放缓,市场需求下滑走弱。2022年,水泥行情整体偏弱运行,基建推进、地产开工不及预期,致使下游需求明显下滑,伴随短期内竞争加剧,呈现量价下行局面。2023年,国民经济回升向好,基础设施投资保持平稳增长,但房地产行业进入深度调整阶段。房地产投资同比下降9.6%,房地产市场下行拖累水泥需求。根据中国水泥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水泥产量23.6亿吨,同比下降1.2%。2022年,全国水泥产量为21.3亿吨,同比下降10.5%。2023年全国水泥产量20.23亿吨,同比下降0.7%,为近12年以来同期最低水平。

(3)销售情况

①分产品品种情况

2021年度,发行人水泥熟料自产品销量为3.04亿吨,同比下降6.53%;自产品销售收入1,116.53亿元,同比增长4.46%;自产品销售成本626.51亿元,同比上升10.55%;自产品综合毛利率为43.89%,较上年同期下降3.09个百分点。其中:发行人42.5级水泥、32.5级水泥、熟料、骨料及机制砂、商品混凝土销售收入分别为847.90亿元、138.41亿元、109.79亿元、18.20亿元和2.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9%、增长1.47%、增长15.28%、增长77.50%和增长6.03%。公司英德绿色新材料150万方和安徽海螺绿色新型材料有限公司780万方均在2021年11月完成收购,临泉海螺商砼60万方2021年9月底投产,因自建、并购项目在年底投产或并表原因,导致混凝土产能大幅提升,但销售收入未实现相应增长。

2022年度,发行人水泥熟料自产品销量为2.83亿吨,同比下降6.94%;自产品销售收入948.74亿元,同比减少15.03%;自产品销售成本676.41亿元,同比上升7.96%;自产品综合毛利率为28.70%,较上年同期下降15.18个百分点。其中:发行人42.5级水泥、32.5级水泥、熟料、骨料及机制砂、商品混凝土销售收入分别为693.86亿元、115.77亿元、98.74亿元、22.30亿元和18.0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8.17%、下降16.35%、下降10.06%、增长22.49%和增长711.09%。发行人42.5级水泥销量及销售收入下降主要是2022年全行业需求下降导致;32.5级水泥销售收入下降主要原因为:一是2019年10月1日,国家正式取消复合硅酸盐水泥32.5强度等级(PC32.5R),水泥企业主要生产M32.5和PC42.5两个品种替代,公司部分工厂生产了PC42.5水泥替代,导致32.5级水泥销量和收入减少。二是农村市场需求结构性下滑,对32.5级水泥需求减少。骨料及机制砂、商品混凝土销量增长主要是新项目投产及混凝土项目并购导致。

2023年度,发行人水泥熟料自产品销量为2.85亿吨,同比上升0.72%;自产品销售收入840.51亿元,同比下降11.41%;自产品销售成本624.36亿元,同比下降7.69%;自产品综合毛利率为25.72%,较上年同期下降2.99个百分点。其中:发行人42.5级水泥、32.5级水泥、熟料、骨料及机制砂、商品混凝土销售收入分别为609.17亿元、102.76亿元、67.41亿元、38.64亿元和22.5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2.21%、下降11.24%、下降31.74%、增长73.32%和增长24.71%,42.5级水泥、32.5级水泥、熟料销售收入同比下降主要原因是由于行业整体需求下降,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所致。骨料及机制砂、商品混凝土销售收入同比增长,主要是项目投产,产能增加导致。

从产品毛利率来看,2021年度受原煤价格大幅上涨影响,发行人水泥熟料自产品综合成本同比上升10.55%,原材料单位成本增加至203.34元/吨,42.5级水泥产品毛利率为43.98%、32.5级水泥产品毛利率为46.27%、熟料产品毛利率为37.07%、骨料及机制砂毛利率为65.69%、商品混凝土毛利率为19.14%,较上年分别下降3.17个百分点、下降1.64个百分点、下降5.33个百分点、下降2.64个百分点、下降3.00个百分点。2021年下半年,能耗管控等因素推高产品价格,加之2021年公司在华东、广东并购的商砼项目毛利率相对较高,导致混凝土毛利率有所提升。但是由于行业差异,混凝土行业进入门槛低、产能集中度低,相比于水泥而言,竞争更加激烈,因此混凝土整体毛利率远低于水泥、熟料。

2022年度受煤炭及电力成本持续上涨,发行人水泥熟料产品综合成本同比发行人水泥熟料自产品综合成本同比上升13.31%,原材料单位成本增加至230.40元/吨,42.5级水泥产品毛利率为28.43%、32.5级水泥产品毛利率为29.15%、熟料产品毛利率为25.57%、骨料及机制砂毛利率为60.29%、商品混凝土毛利率为14.56%,较上年分别下降15.55个百分点、下降17.12个百分点、下降11.51个百分点、下降5.38个百分点、下降4.59个百分点。

2023年度受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影响,42.5级水泥产品毛利率为25.23%、32.5级水泥产品毛利率为30.33%、熟料产品毛利率为15.06%、骨料及机制砂毛利率为48.32%、商品混凝土毛利率为11.00%,较上年分别下降3.20个百分点、上升1.18个百分点、下降10.51个百分点、下降11.98个百分点、下降3.56个百分点。根据中国水泥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水泥产量为20.23亿吨,同比下降0.7%。此外,受到需求下滑、竞争加剧的影响,全年水泥市场价格走势颓势尽显,加之原燃材料价格“飙升”,企业生产成本大幅上涨,全年水泥行业利润仅为321亿元,同比下降约53%。公司2023年度自产品综合毛利率为25.72%,较上年同期下降2.99个百分点,盈利能力仍远优于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近三年主要产品的销售额、毛利率及产销情况具体如下:

图表5-25:近三年公司主要产品销售额及毛利率

42.5级水泥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产量(亿吨) 2.29 2.18 2.24

销售量(亿吨) 2.28 2.14 2.19

产销比(%) 99.65 98.17 99.77

销售额(亿元) 847.9 693.86 609.17

平均单价(元/吨) 371.23 318.28 278.25

毛利率(%) 43.98 28.43 25.23

32.5级水泥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产量(亿吨) 0.39 0.36 0.38

销售量(亿吨) 0.38 0.36 0.38

产销比(%) 99.66 99.58 99.80

销售额(亿元) 138.41 115.77 102.76

平均单价(元/吨) 359.79 324.80 273.11

毛利率(%) 46.27 29.15 30.33

熟料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产量(亿吨) 2.40 2.29 2.22

销售量(亿吨) 0.37 0.33 0.29

产销比(%) - - -

销售额(亿元) 109.79 98.74 67.41

平均单价(元/吨) 296.41 299.27 236.28

毛利率(%) 37.07 25.56 15.06

骨料及机制砂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产量(亿吨) 0.52 0.64 1.26

销售量(亿吨) 0.36 0.46 0.97

产销比(%) 69.23 71.88 76.98

销售额(亿元) 18.20 22.30 38.64

平均单价(元/吨) 49.91 48.31 39.68

毛利率(%) 65.69 60.31 48.32

商品混凝土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产量(万方) 173.00 503.31 746.91

销售量(万方) 173.00 503.31 746.91

产销比(%) 100% 100% 100%

销售额(亿元) 2.23 18.07 22.54

平均单价(元/方) 128.90 359.02 301.72

毛利率(%) 19.14 11.00 11.00

自产品销售合计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销售额(亿元) 1,116.53 948.74 840.52

毛利率(%) 43.89 28.70 25.72

备注:骨料及机制砂部分供应内部粉磨站生产使用。熟料少部分外销,其余生产水泥销售,因此未统计产销比数据。

公司是水泥行业的龙头企业,2021年新增熟料年产能720万吨、水泥年产能1,425万吨、骨料年产能750万吨,龙头地位进一步稳固。截至2021年末,公司熟料产能2.69亿吨/年、水泥产能3.84亿吨/年;2022年新增水泥产能385万吨,骨料产能4,480万吨,商品混凝土产能1,080万立方米。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熟料产能2.69亿吨,水泥产能3.88亿吨,骨料产能1.08亿吨,商品混凝土产能2,550万立方米,产能规模优势十分突出。2023年新增水泥产能705万吨,骨料产能4,070万吨,商品混凝土产能1,430万立方米。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熟料产能2.72亿吨,水泥产能3.95亿吨,骨料产能1.49亿吨,商品混凝土产能3,980立方米,产能规模优势十分突出。

公司各主要产品的平均单价在2022年呈现下降的态势,主要因2022年下游需求明显下滑,行情整体偏弱运行,加之短期内竞争加剧,价格下行。

②分区域来看

2021年度,得益于产品销价同比增长,自产品销售金额除西部区域同比略降外,其它各区域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受原煤价格大幅上涨影响,产品生产成本上升,各区域毛利率同比均下降。东部、中部和南部区域市场需求稳定,产品销量略有下滑,受益于销售价格大幅增长,销售金额同比分别增长5.60%、6.23%和5.42%;受原煤价格上涨致产品成本上升影响,毛利率同比分别下降3.16个百分点、3.11个百分点和2.35个百分点;西部区域由于市场需求不足,产品销量下滑,销售金额同比下降0.32%,毛利率同比下降4.37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优化销售结构,出口销量同比下降43.32%,销售金额同比下降50.15%。随着海外项目销售市场网络的不断完善,海外项目公司销量同比增长7.53%,销售金额同比增长5.32%。

2022年,受产品销量同比下降影响,国内各区域自产品销售金额均有不同幅度的下降。其中东部、中部及南部区域由于产品销量及销售价格下降,销售金额同比分别下降19.82%、15.77%、14.12%,毛利率同比分别下降18.48个百分点、16.26个百分点、19.04个百分点;西部区域市场需求下滑,销量下降,销售金额同比下降14.34%,毛利率同比下降5.44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发行人出口销量同比下降56.60%,销售金额同比下降45.73%。随着海外项目销售市场网络的不断完善,海外项目公司销量同比增长22.40%,销售金额同比增长41.70%。公司出口销售取决于国内需求和国内外价格,在国内需求不足的情况下,公司将加大出口销售,促进产能充分发挥。

2023年,受产品销量同比下降影响,国内各区域自产品销售金额均有不同幅度的下降。其中东部、中部、南部及西部区域由于产品销量及销售价格下降,销售金额同比分别下降13.26%、11.30%、11.48%、16.33%,毛利率同比分别下降5.85个百分点、3.67个百分点、0.16个百分点、2.08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发行人出口销量同比增长117.83%,销售金额同比增长92.53%。随着海外项目销售市场网络的不断完善,海外项目公司销量同比增长13.91%,销售金额同比增长17.75%。公司出口销售取决于国内需求和国内外价格,在国内需求不足的情况下,公司将继续加大出口销售,促进产能充分发挥。

图表5-26:自产品区域销量情况表

区域 2022年 2023年 销售金额增减(%) 毛利率增减(%) 销售比重增减(%)

销售金额(亿元) 毛利率(%) 比重(%) 销售金额(亿元) 毛利率(%) 比重(%)

东部区域 260.77 28.96 27.49 226.20 23.12 26.91 -13.26 -5.85 -1.64

中部区域 310.96 29.94 32.78 275.83 26.26 32.82 -11.30 -3.67 -0.29

南部区域 170.20 27.38 17.94 150.66 27.22 17.92 -11.48 -0.16 0.19

西部区域 165.95 27.86 17.49 138.85 25.78 16.52 -16.33 -2.08 0.14

出口 1.18 18.41 0.12 2.28 23.78 0.27 92.53 5.37 -0.08

海外 39.67 26.85 4.18 46.71 30.10 5.56 17.75 3.25 1.67

合计 948.74 28.70 100.00 840.51 25.72 100.00 -11.41 -2.98 -

附注:1、42.5级水泥包括42.5级和42.5级以上的水泥;

2、东部区域主要包括江苏、浙江、上海、福建及山东等;

3、中部区域主要包括安徽、江西、湖南等;

4、南部区域主要包括广东、广西及海南;

5、西部区域主要包括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陕西及新疆等。

③区域竞争态势

海螺水泥目前在区域市场主要面临全国型或区域型的大企业的竞争,主要有天山股份、华润水泥、华新水泥等。水泥行业是一个全竞争、产能过剩的行业,近几年,在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国家相关部委、地方政府及水泥协会出台了推进错峰生产、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较好地改善了供给矛盾,行业效益相对稳定。

图表5-27:2024年部分水泥企业主要指标对比表

公司名称 水泥产能(亿吨/年) 资产总额(亿元) 资产负债率(%)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亿元) 营业毛利率(%) 净资产收益率(%)

海螺水泥 3.95 2,462 19.59 1,410 107 16.57 5.65

天山股份 3.20 2,947 65.89 1074 20 16.19 2.37

华润水泥 - 728 37.15 255 6 14.72 1.45

华新水泥 1.27 688 51.61 338 32 26.71 9.80

上表为水泥行业同业对比,发行人在营业收入、净利润及资产负债率等指标上均处于同业前列,在区域市场具备较强的竞争力。

④前五大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集中在房地产(搅拌站)、基建工程、农村市场,客户集中度不高,因为工厂散布全国各地销售集中度较低。客户基于商业秘密的考虑,不对外公布具体的下游客户明细,但是从已公布的数据看,近三年公司水泥(自产品销售)下游前五大客户占比5.60%以内,客户集中度较低。

公司销售回款情况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3,390,052.89万元、964,926.79万元及2,010,556.36万元,持续为正,表明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正常。

图表5-28:2021年公司水泥(自产品销售)前五大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总销售金额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水泥客户1 235,214 1.40% 否

水泥客户2 219,362 1.31% 否

水泥客户3 159,039 0.95% 否

水泥客户4 136,783 0.81% 否

水泥客户5 131,894 0.79% 否

合计 882,292 5.25%

图表5-29:2022年公司水泥(自产品销售)前五大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总销售金额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水泥客户1 112,751 0.85% 否

水泥客户2 109,539 0.83% 否

水泥客户3 98,483 0.75% 否

水泥客户4 83,428 0.63% 否

水泥客户5 77,602 0.59% 否

合计 481,803 3.65%

图表5-30:2023年公司水泥(自产品销售)前五大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总销售金额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水泥客户1 199,045 1.41% 否

水泥客户2 147,230 1.04% 否

水泥客户3 99,913 0.71% 否

水泥客户4 78,235 0.55% 否

水泥客户5 47,725 0.34% 否

合计 572,148 4.06%

2、贸易板块

自2018年起,公司为加强区域一体化统筹,发展上下游相关产业贸易业务,逐步设立贸易子公司,作为水泥熟料、矿粉、钢材等生产工厂与下游客户的中间交易平台。与公司自产品水泥、熟料销售不同,贸易板块主要业务板块是钢材、矿粉、骨料等产品;另外,贸易公司也统筹各子公司在交叉区域市场的水泥、熟料等自产品销售,来实现公司经营效益最大化。

2021年度,发行人实现水泥熟料贸易业务销量1.05亿吨,同比下降18.00%;贸易业务收入365.71亿元,同比下降10.95%;贸易业务成本364.96亿元,同比下降10.93%。

2022年度,发行人实现水泥熟料贸易业务销量2,694万吨,同比下降74.19%;贸易业务收入88.13亿元,同比下降75.90%,主要因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调整,对水泥板块贸易业务规模进行控制;贸易业务成本87.86亿元,同比下降75.93%。

2023年度,发行人实现现水泥熟料贸易业务销量754万吨,同比下降72.00%;贸易业务收入23.56亿元,同比下降73.27%;贸易业务成本23.39亿元,同比下降73.37%,主要因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调整,对水泥板块贸易业务规模进行控制。

图表5-31:近三年发行人贸易业务经营情况

建材行业(贸易业务)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销售额(亿元) 365.71 88.13 23.56

成本(亿元) 364.96 87.86 23.39

毛利率(%) 0.21 0.32 0.70

(1)盈利模式

公司发挥区域市场综合优势,上游对接生产厂家,充分利用公司规模化采购和资金优势,取得优惠订单价格;下游面对需求方,发挥公司渠道和品牌优势,采用市场化定价销售。

(2)主要贸易产品

图表5-32:2023年发行人主要建材贸易品种购销情况

单位:万元

贸易品种 采购 销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水泥熟料 201,006.39 85.33% 199,748.08 85.39%

商品石灰石 34,559.96 14.67% 34,180.44 14.61%

合计 235,566.35 100.00% 233,928.52 100.00%

(3)采购情况

贸易公司上游供应商主要是水泥熟料、钢材、矿粉、骨料等生产厂家,贸易公司主要是作为水泥生产工厂与下游客户的中间平台。公司近三年主要采购信息如下:

图表5-33:2021年公司水泥熟料(贸易业务)前五大采购商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总采购金额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供应商1 289,598.69 7.94% 否

供应商2 209,953.33 5.75% 否

供应商3 170,693.63 4.68% 否

供应商4 90,547.39 2.48% 否

供应商5 84,241.31 2.31% 否

合计 845,034.35 23.15%

图表5-34:2022年公司水泥熟料(贸易业务)前五大采购商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总采购金额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供应商1 334,113.68 38.03% 否

供应商2 97,151.21 11.06% 否

供应商3 78,683.13 8.96% 否

供应商4 73,981.12 8.42% 否

供应商5 48,944.15 5.57% 否

合计 632,873.29 72.04%

图表5-35:2023年公司水泥熟料(贸易业务)前五大采购商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总采购金额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供应商1 65,890.10 32.99% 否

供应商2 23,986.63 12.01% 是

供应商3 18,712.55 9.37% 是

供应商4 10,335.82 5.17% 否

供应商5 8,663.12 4.34% 否

合计 127,588.22 63.87%

(4)销售情况

公司下游主要是工程、搅拌站以及建筑施工企业等终端客户等,集中度较低。近三年重要的销售客户情况如下:

图表5-36:2021年公司水泥熟料(贸易业务)前五大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总销售金额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客户1 114,555.80 3.13% 否

客户2 52,670.13 1.44% 否

客户3 44,643.92 1.22% 否

客户4 37,341.58 1.02% 否

客户5 23,811.02 0.65% 否

合计 273,022.45 7.47%

图表5-37:2022年公司水泥(贸易业务)前五大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总销售金额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客户1 19,815.27 2.25% 否

客户2 13,351.68 1.51% 否

客户3 9,589.9 1.09% 否

客户4 8,448.16 0.96% 否

客户5 8,276.85 0.94% 否

合计 59,481.86 6.75%

图表5-38:2023年公司水泥熟料(贸易业务)前五大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总销售金额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客户1 12,066.84 6.00% 否

客户2 9,821.09 4.89% 否

客户3 6,475.21 3.22% 否

客户4 6,283.76 3.13% 否

客户5 5,598.49 2.79% 否

合计 40,245.39 20.02%

(5)定价模式

公司与上游供应商及公司对下游客户的产品定价随行就市,不固定价格,根据市场供需情况而定。

(6)结算方式

公司贸易业务的结算方式主要是银行转账支票、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根据客户信用度和结算方式,在合同中约定款到发货、给予一定信用额度收取定金按发货周期结算。

3、其他业务板块

发行人其他业务板块主要是非主营业务板块的贸易业务,发行人为了充分利用大宗材料供销渠道,为产业上下游客户提供煤炭、辅材等商品的贸易服务。

2021年度,发行人实现非主营业务板块的贸易业务收入197.29亿元,占营业总收入的11.75%;业务成本190.34亿元,占营业总成本的16.11%,业务毛利润6.95亿元,占总毛利润1.39%。

2022年度,发行人实现非主营业务板块的贸易业务收入283.35亿元,占营业总收入的21.46%;业务成本274.70亿元,占营业总成本的26.44%,业务毛利润8.65亿元,占总毛利润3.08%。

2023年度,发行人实现非主营业务板块的贸易业务收入545.92亿元,占营业总收入的38.72%;业务成本528.61亿元,占营业总成本的44.94%,业务毛利润17.31亿元,占总毛利润7.41%。

图表5-39:近三年发行人其他业务经营情况

其他业务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销售额(亿元) 197.29 283.35 545.92

成本(亿元) 190.34 274.70 528.61

毛利率(%) 3.52 3.05 3.17

(1)盈利模式

公司充分利用规模化采购和资金优势,通过大宗商品交易取得优惠订单价格;下游面对集团产业上下游客户提供煤炭、辅材等商品贸易服务赚取价差。

(2)主要贸易产品

图表5-40:2023年发行人其他业务主要贸易品种购销情况

单位:亿元

贸易品种 采购 销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煤炭 177.93 34% 180.08 33%

辅料 319.68 60% 320.88 59%

服务 31.00 6% 44.96 8%

合计 528.61 100% _545.92 100%

(3)采购情况

非主营业务板块的贸易业务上游供应商主要是煤炭、辅材等生产厂家,通过大宗交易取得成本优势。公司近三年主要采购信息如下:

图表5-41:2021年公司其他业务前五大采购商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总采购金额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供应商1 124,706.23 6.65% 否

供应商2 113,710.43 5.97% 否

供应商3 98,213.90 5.16% 否

供应商4 67,653.56 3.55% 否

供应商5 59,661.91 3.13% 否

合计 463,946.03 24.37%

图表5-42:2022年公司其他业务前五大采购商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总采购金额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供应商1 121,543.69 4.42% 否

供应商2 117,595.33 4.28% 否

供应商3 87,463.71 3.18% 否

供应商4 80,999.36 2.95% 否

供应商5 67,545.24 2.46% 否

合计 475,147.33 17.30%

图表5-43:2023年公司其他业务前五大采购商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总采购金额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供应商1 480,049.78 9.08% 否

供应商2 253,315.82 4.79% 是

供应商3 174,641.70 3.30% 是

供应商4 171,100.79 3.24% 否

供应商5 166,531.25 3.15% 否

合计 1,245,639.34 23.56%

(4)销售情况

公司下游主要是产业上下游客户等,集中度较低。近三年重要的销售客户情况如下:

图表5-44:2021年公司其他业务前五大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总销售金额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客户1 136,783.27 6.93% 否

客户2 117,291.42 5.94% 否

客户3 92,977.06 4.71% 否

客户4 86,998.17 4.41% 否

客户5 69,624.72 3.53% 否

合计 503,674.64 25.52%

图表5-45:2022年公司其他业务前五大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总销售金额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客户1 112,750.64 3.98% 否

客户2 109,539.37 3.87% 否

客户3 69,092.23 2.44% 否

客户4 66,357.17 2.34% 否

客户5 65,330.10 2.31% 否

合计 423,069.52 14.93%

图表5-46:2023年公司其他业务前五大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总销售金额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客户1 503,479.06 9.22% 否

客户2 253,936.24 4.65% 否

客户3 174,788.58 3.20% 否

客户4 171,564.03 3.14% 否

客户5 166,841.78 3.06% 否

合计 1,270,609.68 23.27%

(5)定价模式

公司与上游供应商及公司对下游客户的产品定价随行就市,不固定价格,根据市场供需情况而定。

(6)结算方式

公司贸易业务的结算方式主要是银行转账支票、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根据客户信用度和结算方式,在合同中约定款到发货、给予一定信用额度收取定金按发货周期结算。

(四)节能减排、环保限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2023年,发行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持续加强环保管理,不断加大环保投入,积极发挥公司总部和区域管理委员会资源统筹优势,指导下属子公司加强环保设备运行维护,统筹推进各项环保技改工作,环保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各类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报告期内发行人累计投入15.5亿元实施各类环保技改。

1、节能减排方面

在氮氧化物减排方面,发行人完成了19条熟料生产线SCR脱硝技改,截至2023年,累计完成83条熟料生产线SCR脱硝技改,技改后氮氧化物实现超低排放。在二氧化硫减排方面,发行人新增并持续推进3条熟料生产线湿法脱硫项目建设,截至2023年累计有40条熟料生产线的配套湿法脱硫项目在运行,二氧化硫平均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m3以下。在颗粒物减排方面,发行人完成了1套主收尘器电改袋技改,截至2023年累计完成249套,技改后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低于10mg/m3,优于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报告期内,发行人共有10家子公司通过了水泥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A级企业评审,截至2023年,累计有21家基地公司通过水泥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A级企业评审,17家粉磨站公司通过了水泥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引领性企业评审。

在二氧化碳减排方面,发行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有关政策要求,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碳减排路线,有序推进碳减排项目实施。报告期内,发行人对部分熟料生产线实施了综合能效提升技改,运用行业节能减排先进技术装备,广泛开展篦冷机升级改造、低氮分解炉改造、原料磨改辊压机、高效风机使用、新型隔热纳米材料使用等,报告期内共完成17条熟料生产线综合能效提升技改,截至2023年,累计完成 54条熟料生产线综合能效提升技改。同时使用燃煤促进剂,全面降低煤耗指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发行人在替代燃料与新能源领域积极探索,持续优化用能结构,结合周边供应链情况,因地制宜加大替代燃料的使用,进一步减少化石燃料燃烧排放的二氧化碳。同时加快新能源产业链发展,持续推进光伏、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在安徽省宣城市建成BIPV光伏建材项目,在安徽省凤阳县持续推进光伏产业一体化项目建设,打造光伏全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发行人持续加大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积极探索水泥窑掺氢燃烧、碳化纤维板、二氧化碳电催化制备合成气等前沿技术,在芜湖海螺建成全球水泥行业首套二氧化碳储能示范系统,加速公司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根据发行人自行核算数据,2023年,发行人累计排放二氧化碳18,378万吨,较2022年下降2,027万吨,同比下降9.9%。

2、环保限产方面

水泥行业面临产能过剩,2015年底以来国家实行供给侧改革,措施主要包括错峰生产、限制新增产能、产能置换等,行业盈利能力逐年向好。国家工信部相继发布了《关于印发部分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修订稿)》、《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严格落实上述文件要求,新建产能均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环境保护方面

公司下属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环保政策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委托第三方单位规范开展运维工作,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泥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水泥工业》等规范要求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第三方单位严格按照方案定期开展自行监测,每季度开展比对监测,确保数据科学、有效。各子公司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要求规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规范备案,同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规范储备应急物资,确保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事故)时,能够快速响应,有序行动,高效处置,降低危害,从而实现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目的。2023年累计投入15.50亿元实施各类环保技改。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所在营运地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在保证环保合规的同时,公司不断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探索温室气体减排路线,提升污染防治水平,降低污染物、废弃物排放强度,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积极打造绿色矿山,加强环境风险管控能力,完善企业发展,与生态和谐共生。关于公司在执行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落实环保责任等方面的更多信息请参见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未发生环保事故。

(五)安全生产情况

发行人一直高度重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企业内部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构建了三级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多年以来,企业未发生较大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良好。同时,为贯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要求,下属子公司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定期开展演练,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或有安全生产次生、衍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公司环境污染事件(事故)突发时,能够快速响应,有序行动,高效处置,降低危害,实现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目的。

公司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及时制(修)订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专项检查、年终(中)检查等不同形式,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其中,各子公司每月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各大区对区域内各子公司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股份专业部室结合季度性特点每季度开展专业检查,安全管理部门每月开展线上或线下“四不两直”安全检查。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发生。

(六)发行人符合国发[2013]41号文和有关文件规定的情况

发行人作为国内大型水泥企业,努力创建“创新绩效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责任型”的企业,为此,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力争为行业的新一轮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作出积极贡献,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专题学习和研讨以及一系列的自查工作。

根据《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环境保护部下发《关于在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过程中加强环保管理的通知》(环发[2014]55)号文、根据《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关于做好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296号)、《关于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在建项目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327号)、《办公厅关于水泥行业产能置换有关问题的意见》(工信厅产业函[2015]163号)及《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文件、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2014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14]7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以下合称“国发[2013]41号文及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发行人出具了《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国发[2013]41号文及有关文件的自查报告》。各级子公司的在建项目已在项目建设前期取得了合法有效的规划、土地、环保、核准等批准、资质及许可,各项审批手续齐备,该等项目的各项审批手续及开工建设手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文件的规定,海螺水泥已建成项目均取得环评审批和通过环保验收,不存在违规项目。海螺水泥在建项目目前均已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的水泥行业的准入条件,符合国务院和发改委的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制定的排污标准,不存在与国办发[2016]34号文件及相关文件相违背的情况。

(七)发行人执行错峰生产政策要求的情况

2018年11月1日生态环境部下发《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冬季开展错峰生产的时间及措施,也提出了严禁“一刀切”的要求。随后,上海、安徽、江苏、浙江等地陆续出台错峰生产政策性文件。此次出台的错峰生产的政策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范围更广。生态环境部第一次把长江三角洲流域纳入错峰生产范围。江苏、浙江、安徽等长江三角洲省份周边区域冬季预期执行错峰。二是标准更严。生态环境部文件虽然禁止“一刀切”,并将错峰生产安排的权利进行灵活处理,省市有了更大自主权。但从各省市下发的文件来看,整体停窑时间没有变化。颗粒物排放标准严于当前各企业执行标准。这就使错峰生产企业的范围不会出现较大变化。三是执行将更加严格。各省市自行确定秋冬季错峰生产文件后,也必将承担起冬季大气治理的政治责任,以避免空气污染严重被约谈。另外,政府主导、协会引导、大企业协同的错峰生产格局已经形成,错峰生产政策执行不会出现较大变化。

2021年10月29日,生态环境部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针对水泥行业提出,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做好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

错峰生产工作的开展为调节区域供需平衡,价格理性回归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可以帮助企业实现效益的更好增长,同时有利于节约资源,实现企业、行业的长期延续发展。作为水泥行业的一员,海螺水泥率先响应并倡导错峰生产工作,配合省级主管部门做好错峰生产,积极向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建言,提出可行性意见保障错峰生产有序落实。在执行上,按时主动停窑,切实履行央企的社会责任;同行企业间成立督导检查小组,监督停窑工作的开展。

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显示,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稳定,未发生重大不利影响事件。

九、发行人在建工程与拟建工程

(一)在建工程

截至2023年12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为108.42亿元,在建工程主要为水泥及熟料生产线建设、余热发电、节能环保技改和骨料项目建设等工程支出。主要在建项目具体情况见下表:

图表5-39:截至2023年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资金来源 资本金比例 资本金是否到位 截至2023年末累计投资金额 截至2023年末累计投资比例 2023年末在建工程期末余额 2024年预计投资金额 工程进度 项目合规情况

1 封开海螺交投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封开绿色建材”)古利山年开采800万立方米饰面用花岗岩项目 307,176.00 自有资金 30% 是 64,507 21.00% 65,258.31 150,000 在建 合规

2 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池州海螺”)四期10000t/d熟料线+配套18MW余热发电等项目 262,120.00 自有资金 30% 是 243,772 93.00% 39,470.49 30,000 基本完工 合规

3 塔什干海螺6300t/d熟料线+220万吨水泥粉磨线+配套9MW余热发电项目 177,450.00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30% 是 156,156 88.00% 17,925.48 30,000 部分投产 合规

4 安集延项目一期5000t/d熟料+220万 t/a水泥粉磨+配套9MW余热发电 165,281.00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30% 是 57,848 35.00% 58,087.67 78,000 在建 合规

5 金边海螺5000t/d熟料+180万t/a水泥粉磨+配套9MW余热发电+年产100万吨骨料项目 164,205.00 自有资金 30% 是 44,335 27.00% 44,180.73 108,600 在建 合规

6 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芜湖海螺”)新粉磨站项目、5#6#SCR脱硝技改设计、3线4线综合能效提升、10MW/80MWh二氧化碳压缩储能示范项目、石灰石破碎移位改造及其它技改 135,312.80 自有资金 30% 是 73,069 54.00% 9,324.53 2,500 在建 合规

7 马鞍山海螺绿色建材有限公司(“马鞍山绿色建材”)建筑石料用安山岩矿960万吨/年建设工程项目 104,522.00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30% 是 40,764 39.00% 3,384.33 2,500 在建 合规

8 清新公司5000t/d熟料+200万t/a水泥粉磨+配 套9MW余热发电项目 87,979.00 自有资金 30% 是 48,388 55.00% 48,328.68 8,000 在建 合规

9 水城海螺4000t/d熟料+220万t/a水泥粉磨+配套9MW余热发电项目 86,178.50 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30% 是 63,772 74.00% 449.00 12,000 部分投产 合规

10 江苏八菱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八菱海螺”)300万t/a水泥粉磨及年中转60万吨矿粉和年中转40万吨骨料项目 76,765.00 自有资金 30% 是 28,403 37.00% 28,331.94 20,000 在建 合规

合计 1,566,989.30 821,014.34 314,741.16 441,600

备注:1、水泥在建项目除上述10个主要在建项目外,其余为收尘器、堆棚钢网架、风机、辊压等水泥设备技术改造工程支出及其他零星项目工程支出。由于技改项目及零星工程涉及项目数量达三百余个,且单个项目金额较小,故此处未一一列出。

2、发行人所有在建项目均符合国发38号文件规定,项目均为日产4000吨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同时水泥熟料生产均采用了成熟、先进的新型干法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包括低压损型五级预分解窑系统、节能型立式原料磨、第四代篦式冷却机、高效燃烧器等技术,这些项目的熟料烧成热耗均可保证低于105公斤标煤/吨熟料,水泥综合电耗小于90千瓦时/吨水泥,而且各项目均配套了余热发电,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规定,各项目的能耗均符合国家《水泥行业准入条件》的能耗标准,并按照《水泥行业准入条件》要求,及时在新建项目上对烟气脱硝装置进行设计,陆续配置脱除NOx效率不低于60%的烟气脱硝装置。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

(二)拟建工程

暂无拟建工程。

十、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及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行业状况

1、水泥行业分析

(1)水泥发展概况

根据数字水泥网《2023年中国水泥经济运行及2024年展望》:

2023年水泥行业回顾:2023年水泥行业遭遇了最严重的挑战,房地产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阶段,拖累水泥需求,全年水泥需求总量仍呈下降趋势。水泥企业同时受到了市场竞争加剧、上游原燃料成本高企、下游房地产下行和环保能耗约束力增强等多重不利因素冲击,尤其是各地水泥企业均不希望丢失市场份额,价格竞争激烈,竞争大于竞合,促使水泥价格底部震荡运行。企业的利润大幅萎缩,行业利润微薄。预计2023年水泥行业利润为320亿元左右,同比下降50%左右。行业利润总额为十六年来最低值,水泥行业销售利润率也远低于工业企业平均水平。

2023年水泥需求总体表现为“需求不足,预期转弱,淡旺季特征弱化”。2023年房地产行业进入深度调整阶段,虽然基础设施建设、制造业保持稳中有增的发展态势,但难以弥补下降空间,房地产行业对水泥需求的拖累依旧非常明显,因此水泥需求总量仍呈下降趋势。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3年1-11月,全国累计水泥产量18.67亿吨,同比下降0.9%(同口径),较去年同期收窄9.9个百分点,水泥产量为2011年以来同期最低水平。预计全年水泥产量20.4亿吨,同比下降4%。

2023年国内水泥市场价格走势总体呈现前高后低、震荡调整的走势。据中国水泥协会数字水泥网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水泥市场平均成交价为394元/吨(P.O42.5散到位价,下同),同比大幅回落15%,价格处于近六年最低水平。中国水泥协会信息研究中心初步统计,2023年新点火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17条,年设计熟料能力2492万吨。截至2023年底,全国新型干法水泥熟料设计产能18.4亿吨/年,实际产能突破21亿吨。2023年产能利用率预计59%,比2022年下降7个百分点,华东和中南地区降幅最大。

2023年全国多地加大错峰生产力度,以缓解库存压力,但效果甚微。由于水泥需求整体趋弱,旺季恢复不佳,市场信心缺失,叠加部分地区产能释放,市场有效产能增加,水泥库存持续高位运行。根据数字水泥监测,2023年全国平均水泥库容比为72%,较上年高出3个百分点,较2021年高出15个百分点,库存水平为近8年同期最高。高库存导致区域市场竞争加剧,部分地区无序竞争,价格低位运行。整体来看,2023年水泥行业遭遇了最严重的挑战,水泥企业同时受到了市场竞争加剧、上游原燃料成本高企、下游房地产下行和环保能耗约束力增强等多重不利因素的冲击。部分地区无序竞争、区域性行业亏损,企业的利润大幅度萎缩,行业利润微薄。预计2023年水泥行业利润320亿元左右,同比下降50%左右。水泥行业销售利润率处于主要工业行业倒数水平,且行业亏损面积持续扩大,吨利润微薄。利润下滑幅度较大的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和西南等主要消费地区。

2023年,国内水泥需求大幅萎缩,水泥和熟料价格持续低位下行,进口熟料价格优势不在,利润空间收缩,国外熟料进口总量持续大幅下降至冰点。1-11月,海外水泥熟料进口总量为43.05万吨,同比下降94.64%;水泥进口总量为82.59万吨,同比下降64.1%。熟料进口几乎全部来自越南,老挝和韩国等有极少量进口。下半年熟料进口继续大幅下降,熟料进口几乎停滞。

中国水泥出口持续回升,1-11月水泥出口总量为328.19万吨,同比增长约1.02倍,熟料出口21.53万吨,同比增长约1.9倍。扭转前两年持续下降的局面。

2024年水泥行业展望:

从需求层面看,2024年水泥需求预计小幅下降。12月11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系统部署 2024年经济工作。明年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扎实做好经济工作。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稳是大局和基础,要多出有利于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政策。

2024年,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2024年全国房地产市场预计呈现“销售规模仍有下行压力,新开工面积、开发投资或继续回落”的特点。2024年房地产对水泥需求的下拉作用依旧存在,但相对2022年和2023年将会大幅减弱。基建投资依旧是2024年托底经济的重要手段。 “以进促稳、适度加力”,新老基建齐发力、稳增长。随着2024年初1万亿增发国债对应的新增基建项目陆续落地,基建投资将保持增长。房地产行业进入深度调整阶段,虽然基础设施建设保持稳中有增的发展态势,但难以弥补下降空间,预计2024年全年水泥需求比2023年将略有下降,降幅在2-3%。

从供给层面看,产能过剩加剧,产能处于历史高位。在需求不足的背景下,行业产能过剩矛盾更为突出,产能利用率将进一步走低。通过实施错峰生产等通常的措施来压缩水泥生产已经不能大范围扭转当前供需失衡的局面。通过采用能耗强度和总量的“双控”、排放的总量和强度“双控”的方式,加快行业低效产能切实有效地加速出清和提高集中度水平来调整产业结构,是保持行业中长期健康发展关键。

从价格和效益角度看,2024年将依旧是行业困难的一年,水泥市场需求不足和产能总量处于高位,供需关系边际明显改善的可能性不大,阶段性的价格竞争不可避免。但各地水泥企业经历过多轮的价格低谷,在市场需求相对稳定的背景下,对于盈利改善或稳定的诉求犹在,不太可能采取全盘持续超低价格运行策略,多将会因地施策,积极开展错峰生产,以减少亏损现象发生,预计全国水泥市场价格将会继续维持震荡调整走势,行业效益大幅改善困难重重。

从投资角度分析,首先是市场整合时机日渐成熟,面对未来市场的严酷竞争,部分劣势企业主动退出市场意愿增大,大集团和优势企业有望进一步推进产能整合,并同时优化强化市场布局,将有利于提升产业集中度。其次是大企业更加注重上下游产业投资,以增加水泥企业外延贡献增量,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推进全产业链建设。重要表现在矿山资源、骨料加工、商混和制品、数智化、光储新能源、协同处置、减碳和碳中和,乃至房地产。再次是有投融资能力的大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拓展国际市场。

未来,企业依然要面对市场需求不足的形势,煤炭等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行业将面临着极大的经营压力。面对压力和挑战,水泥企业应清醒的认识到水泥需求不足是未来的“常态”,面对需求将长期下行趋势,要建立行业信心与市场预期,全行业要发挥大企业集团对市场的主导地位,坚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强化包括“错峰生产”和“产能置换”政策执行,重点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与市场需求下行的主要矛盾,推动运用能耗和排放的总量、强度双控的方式,加快行业低效产能切实有效地加速出清。要积极研究探索过剩产能退出的产业政策,鼓励实施股权整合、兼并重组以及大企业间的股权合作,进一步提高行业集中度,实现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2)行业相关政策

自2006年以来,国家相继发布了一系列相关产业政策,逐步加强水泥行业的管理,具备较强的指导意义。具体如下表所示:

图表5-40:2006年以来我国水泥产业主要政策

政策 颁布时间

《印发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609) 2006

《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0号) 2006

《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发改工业[2006]2222号) 2006

《关于做好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7]447号) 2007

《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38号) 2009

《关于报送水泥和平板玻璃淘汰落后产能2009年计划及三年计划的通知》 (工信厅[2009]222号) 2009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水泥、平板玻璃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09]2351号) 2009

《关于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水泥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工信部原[2009]575号) 2009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 2010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国发[2010]12号) 2010

《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工原[2010]第127号) 2010

《关于下达2011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工信部产业[2011]161号) 2011

《关于下达2012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工信部产业〔2012〕159号) 2012

《关于下达2012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第一批)名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26号) 2012

《关于下达2012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第二批)名单的通知》 (工信部产业〔2012〕39号) 2012

《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3]16号) 2013

《关于下达2013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第一批)名单的通知》 (工信部产业[2013]102号) 201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发改产业[2013]892号) 2013

《关于2013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 (环发[2013]55号) 2013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2013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 2013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的通知》(国发[2013]47号) 2013

《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四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的公告》(公告2013年第80号) 2013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部) 2014

《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 2014

《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保部) 2014

《关于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银监会) 2014

《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水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委) 2014

《工信部关于做好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工信部) 2014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若干意见》 (工信部) 2014

《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 2014

《关于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在建项目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 2014

《关于批准发布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的公告》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4

《水泥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工信部) 2014

《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 2015

《关于在北方采暖区全面试行冬季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环保部) 2015

《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委、工信部) 2016

《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6)34号) 2016

《建材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 2016

《水泥行业2017年节能减排达标目标和达标企业名单》(中国水泥协会) 2017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7

《水泥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国水泥协会) 2017

《水泥行业去产能行动计划(2018-2020)》 2017

《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17〕337号) 2017

《原材料工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2018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2018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

《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2018

《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 2018

《落后产能和产能违规置换举报渠道》(工信部) 2018

《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工信部) 2018

《2019年水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国水泥协会) 2019

《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发改运行〔2019〕785号) 2019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2019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通知》 2019

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操作问答 2020

认真开展水泥错峰生产坚决打好防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

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80号) 2021

《“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 2021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2022

《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

《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2

《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2023

《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3年版)》(工信部) 2023

2009年,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8号),随后发改委、工信部等先后下发了《关于报送水泥和平板玻璃淘汰落后产能2009年计划及三年计划的通知》(工信厅[2009]2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水泥、平板玻璃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09]2351号)、《关于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水泥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工信部原[2009]575号),2010年,国务院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工信部发布《水泥行业准入条件》的公告,2011年下发《关于下达2011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1]161号),2012年下发《关于下达2012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159号)。随后,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动结构调整,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引导产业有序发展,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在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过程中加强环保管理的通知》(环发[2014]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2014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14]71号)》等。同时,为促进水泥行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和结构调整,引导水泥行业的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也先后发布了专门针对水泥行业的若干产业政策,其中

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14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29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在建项目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327号)等政策制度。2015年,财政部从税务角度进行调整,出台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工信部为进一步化解行业过剩产能,下发《关于在北方采暖区全面试行冬季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关于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工作的通知》。2016年,国务院制定了《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同时为响应“十三五规划”,中国建材联合会制定了《建材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2017-2019年工信部、中国水泥协会等部门也下发了《水泥行业2017年节能减排达标目标和达标企业名单》、《水泥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水泥行业去产能行动计划(2018-2020)》、《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2019年水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文件。这些政策文件的密集出台,集中在从严新项目审批、清理未开工项目、严禁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提升行业集中度、提升技术标准、节能减排、加快行业转型发展等方面。几大主要产业政策解读如下:

这些政策文件的密集出台,集中在从严新项目审批、清理未开工项目、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清理未开工产能、控制新增产能,限定行业准入,推动水泥产业结构调整。几大主要产业政策解读如下:

【1】《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以下简称“41号文”)、《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的通知》(国发[2013]47号)(以下简称“47号文”)解读:

“41号文”重申禁止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处理违规在建产能、清理违规建成产能。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要求“强化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和能源、资源单耗指标约束,对整改不达标的生产线依法予以淘汰”,使得淘汰摒弃以往的名单式淘汰而转向更加市场化的标准淘汰。除供给端调节外,“41号文”也在需求端通过标准修订、财税引导等市场化方式对水泥产品结构进行调节,如“逐步降低32.5复合水泥使用比重”、“提高建筑用混凝土使用标准,加快制修订水泥、混凝土产品标准和相关设计规范,推广使用高标号水泥和高性能混凝土”。上述调节方向的落实将增加熟料的需求,有望提高熟料产能利用率。

“47号文”重申“41号文”文件精神,并将水泥投资的审批权下放至省级政府核准,水泥行业投资管理市场化取向明显。短期内,前期已取得地方政府批文但尚未取得国家发改委批文的项目或加快上马,造成部分地区水泥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出现回升,市场需求、产能格局、资源禀赋不同的地区新增产能空间将表现差异。仅从市场需求方面看,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西北、西南等地区水泥市场需求旺盛,但从产能利用率水平来看,西南、西北地区熟料产能利用率普遍偏低,水泥产能过剩形式更为严峻,省级政府亦面临较大的化解产能过剩任务的压力,预计短期内为促进经济发展而大幅上马新增项目的可能性不大。另一方面,根据中央近期发布的《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地方政府业绩考核“唯GDP论”有望逐步弱化,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上更重要日程,我们判断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在审批水泥等高煤耗产业新增项目上将更加慎重。

【2】《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2014年3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修编发布了《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将于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新发布的《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了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资源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产品特征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六类。指标体系适用于通用水泥生产企业,包括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水泥粉磨站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水泥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核查、排污许可证和行业准入等资源能源消耗清洁生产管理需求。

【3】《水泥行业规范条件(2015)》

2015年1月20日,工信部印发了最新的《水泥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并于2015年3月1日实施,《水泥行业规范条件》将替代原工信部颁发的《水泥行业准入条件》,新的文件强化了环保、能耗、质量和安全等标准约束。

《规范》在涉及新增水泥熟料产能上,不再规定人均产能上线,而再次强调坚持“等量或减量置换”原则,且规定了新建项目必须兼顾协同处置和固体废弃物。

在清洁生产和环保上要求,符合国家发改委《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并强调脱销率不低于60%等。在节能降耗方面统筹建设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单位产品执行《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在安全及社会责任上也做了相关要求,要求符合《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4】《资源综合利用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2015年6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资源综合利用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目录》显示,利用废渣生产水泥、熟料符合以下标准和条件可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退税比率为70%:(1)42.5及以上等级水泥的原料20%以上来自废渣,其他水泥、水泥熟料的原料40%以上来自废渣;(2)纳税人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4915-2013)规定的技术要求

《目录》较之前制定的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要求更加严格:一是退税由100%即征即退改为退税比率70%;二是对环保标准更加从严;三是生产低标号水泥、熟料废渣利用率达到40%,难度加大,以生产低标号为主的诸多小企业将从享受综合资源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中退出。修订后的优惠政策更有利于促进水泥市场公平竞争,提升水泥产品质量。

【5】《关于在北方采暖区全面试行冬季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

水泥错峰生产得到了国务院和政府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为继续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水泥错峰生产,并建立常态化机制,2015年11月13日,国家工信部与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关于在北方采暖区全面试行冬季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通知》指出,北方地区水泥产能过剩严重,水泥行业亏损已处于净亏损状态。北方地区采暖期间若继续生产水泥熟料,水泥窑炉和采暖锅炉排放叠加,势必增强大气污染和雾霾天气。为减轻大气污染,促进水泥行业节能降耗,决定北方地区在2015-2016年采暖期全面试行水泥错峰生产。

【6】《关于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5年4月,工信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工作主要目标是,通过对试点生产线的技术、经济和污染控制水平进行评估,分析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现状及存在问题,突出解决技术装备、标准政策等问题。重点围绕技术、装备、标准、政策等4个方面,在已建成的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中选择一批生产情况稳定、技术水平高的,开展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试点工作,以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为支撑,以标准研制和技术评价为保障,使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引导水泥生产企业走绿色发展之路。

【7】《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

2016年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再减压一批水泥熟料,产能利用率回到合理区间,排名前10的企业生产集中度达60%左右。同时,严禁新增产能。2020年底前,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项目;对于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支持优势企业搭建产能整合平台,利用市场化手段推进联合重组,整合产权或经营权,优化产能布局,提高生产集中度;加快转型升级,提升水泥制品,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硅盐酸水泥,重点生产42.5集以上等级产品;促进降本增效,加大对无组织排放治理力度,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支持有意愿的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投资建材项目,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8】《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7年3月,国家环保部、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联合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力度,要求京津冀及周边2+26个城市水泥行业采暖季继续全面实行错峰生产。11月,工信部和环保部发布《关于“2+26”城市部分工业行业2017~2018年秋冬季开展错峰生产的通知》,提出水泥行业(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采暖季节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有关规定实施错峰生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

【9】《水泥行业去产能行动计划(2018-2020)》

2017年12月,中国水泥协会印发《水泥行业去产能行动计划(2018~2020)》,该报告提到三大目标,首先,三年压减熟料产能39,270万吨,关闭水泥粉磨站企业540家,将上述指标按四年分解得到每年的目标任务,使全国熟料产能平均利用率达到80%,水泥产能平均利用率达到70%;其次,前10家大企业集团的全国熟料产能集中度达到70%以上。水泥产能集中度达到60%。力争10个省区内前2家大企业熟料产能集中度达到65%;第三,形成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结合的去产能机制,2017年达到政策基本明确与出台、方案成立、家底基本摸清,准备就绪。2018年上半年正式启动运行去产能机制,力争在10个省区组建水泥投资管理公司,形成去产能的有效机制。

《水泥行业去产能行动计划(2018~2020)》确定了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的目标任务,具体看,2018年,全国范围内将完成压减熟料产能13,580万吨,将关闭水泥粉磨站企业210家;并且将力争于2018年上半年实现全面停止生产32.5强度等级水泥产品。2019年,全国范围内压减熟料产能11,640万吨,关闭水泥粉磨站企业150家。企业兼并重组方面,前10家大企业集团在全国的熟料产能集中度达到62%以上,水泥产能集中度达到50%以上。在5个省区内,前2家大企业实际控制熟料产能达到65%,此外,在全国100万以上人口规模、具有水泥窑的城市有50%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2020年,全国范围内压减熟料产能14,050万吨,压减水泥粉磨站企业180家。企业集中度方面,前10家大企业集团熟料产能集中度达70%,水泥产能集中度达到60%。

此外,水泥行业还拟设立去产能专项资金(基金),形成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结合的去产能机制。2017年试点、2018年启动,鼓励企业间兼并重组,支持相互参股、委托经营、资产交换等方式的市场整合,以优化市场布局,提高市场集中度。

总体看来,国家频繁出台针对水泥产能过剩的调控政策,反映了国家对水泥行业进行的大力治理,包括设置高准入门槛,严防行业重复性建设,对行业内企业进行整合等,以此引导水泥行业健康发展,同时政策支持优势企业进行行业兼并重组,提高行业竞争力和集中度。

【10】《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解读

2018年1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置换实施办法》要求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位于国家规定的环境敏感区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5吨产能;位于其他非环境敏感地区的新建项目,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25吨产能;西藏地区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执行等量置换。《置换实施办法》从源头把控好“严禁新增产能”的关口,引导企业通过联合重组和产能置换,使竞争乏力的过剩产能尽快退出。

【11】《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国务院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的省份,要保持和巩固改善成果;尚未完成的,要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应在“十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计划还明确了重点区域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等;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

计划针对水泥等行业要求,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重点区域城市钢铁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推动转型升级。重点区域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严控“两高”行业产能。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

【12】《2019年水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解读

2019年7月11日,中国水泥协会发布《2019年水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方案》要求2019年水泥行业单位产品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先进值的不低于80%,其中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生产线比例达到30%。同时实现污染物减排和碳减排,估算减排二氧化硫2.8万吨、氮氧化物4.0万吨、粉尘3.1万吨,减少碳排放约3000万吨。《方案》在大气污染治理领域对水泥行业的节能减排作出了新要求,完善末端治理,鼓励水泥行业污染控制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13】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80号)

2021年7月20日,《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正式稿落地,相较于原办法规定更加严格:一是提高水泥熟料产能置换比例,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水泥项目由原办法的1.5:1调整至2:1,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由原办法的1.25:1调整至1.5:1,西藏地区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不再执行1:1置换;二是加大低效产能压减力度,对产业结构调整目录限制类的水泥产能以及跨省置换水泥项目,产能置换比例一律不低于2:1。该办法明确已超过国家明令淘汰期限的落后产能,已享受产能退出补贴的生产线,无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的水泥熟料产能;违反错峰生产规定被省级及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环保部门约谈后拒不改正的水泥企业所涉及的熟料产能;2013年以来,连续停产两年及以上的水泥熟料不能用于产能置换。

【14】《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2022年6月,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发布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严禁新增水泥、平板玻璃(不含光伏玻璃)等产能。大力支持水泥行业加快原燃料替代。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推动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改造提升工程试点。

(3)行业发展前景——《“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对水泥行业发展的影响

2021年12月29日,工信部、科技部和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发展目标提到:到2025年,粗钢、水泥等重点原材料大宗产品产能只减不增,产能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钢铁行业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水泥产品单位熟料能耗水平降低3.7%,电解铝碳排放下降5%。研究建立运用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能耗总量等手段遏制过剩产能扩张的约束机制。实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探索建立钢铁等行业错峰生产机制。实施节能审查,严格控制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主要耗煤行业的燃料煤耗量。

2、建材贸易行业分析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2月份,规模以上建材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0.3%,1-12月份规模以上建材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0.5%,降幅比1-11月份收窄0.1个百分点。12月份,在重点监测的31种建材产品中,有19种产品产量同比增长,12种产品产量同比下降,产量增长的产品种类比上月增加4种。其中,规模以上水泥企业产量1.6亿吨,同比下降0.9%;平板玻璃产量8499.9万重量箱,同比增长5.7%。1-12月份,建材及非金属矿商品出口金额439.6亿美元,同比下降11.0%。扣除汇率变动、价格下降影响,建材出口实际增长约4.2%。

(二)发行人行业地位

发行人为全球水泥行业龙头企业,是世界上最大的单一品牌供应商。根据中国水泥协会于2023年5月16日《关于发布2023年中国水泥上市公司综合实力排名的公告》显示,海螺水泥以绝对优势位居首位。2023年5月8日,“Brand Finance 2023年度中国品牌价值500强榜单”重磅发布,海螺水泥以262.42亿元品牌价值,位列排行榜第100位。在2023年成本上升、需求减弱、供给冲击的复杂行业环境下,实现营业收入1,409.99亿元、利润总额136.00亿元、根据已公布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拟现金分红50.66亿元。

公司自1997年上市以来,集中精力做强做优做大水泥主业,注重自主创新、科技创新,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循环经济。经过二十多年的持续、健康、稳健发展,通过精益内部管理,加强市场建设,推进技术创新,创建了独具特色的“海螺模式”,形成了较强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资金优势、市场优势和品牌优势。

公司为了强化市场终端建设,依托目前水泥主业的市场龙头地位,积极开展建材贸易业务,目前业务区域主要集中在国内市场。

十一、发行人战略定位及发展目标

在投资发展方面,发行人将围绕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全面统筹主业发展和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培育高质量发展动能。抢抓市场格局深度重塑机遇,积极寻找优质并购标的,进一步完善水泥市场和产能布局,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控制力;

全力推进骨料产业规模壮大和产能发挥,坚定不移推进商混产业布局,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推动风光水储等多能及源网荷储一体化协同发展,加快做大做优做强环保产业,促进数字产业提质增效;稳步推进海外发展,完善已投资国市场布局,稳妥推进国际空白市场的发展,确保在建项目按期投产,着力提升海外项目运营质量。

2024年,发行人计划资本性支出152亿元,以自有资金为主,将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节能环保技改、并购项目支出等。预计全年新增熟料产能390万吨、水泥产能840万吨、骨料产能2,550万吨、商品混凝土产能720万立方米。

在经营管理方面,本集团将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提升精益化管理水平。强化市场供求形势研判和市场统筹,坚持产能有效发挥,在稳定市场份额的基础上拓量扩销,打好营销模式、品牌宣传、发运服务的组合拳,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构筑经济、绿色的物资供应体系,深化与主要煤企战略合作,积极拓展直供合作模式,稳妥推进替代燃料使用,合理把握原燃材料市场变化节奏,全面降低采购成本;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节能减排、减污降碳研发投入,持续推进生产线综合能效提升改造,大力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动新能源设备替代使用;坚持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加快推动专家系统迭代升级和数智化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助力公司经营管理效能提升和生产指标优化;凝练公司培训资源,扎实推进员工队伍素质提升,持续优化完善激励机制,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证。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

重要提示: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完整的财务报表。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审计报告附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财务概况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本部分内容所涉及发行人的财务数据来源于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告,如无特别说明,发行人报告期末/内相关数据均采用的是当年审计报告或当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期末数。

(一)重大会计政策的执行情况

自2007年1月1日起,发行人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已对发行人2021年-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201688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300688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0688号》。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更情况

1、发行人2021年度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较2020年度变化情况

(1)2021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48家子公司

序号 企业名称 形成控制的判断依据 合并原因

1 昌江海螺华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2 安徽海螺绿色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3 英德海螺绿色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4 枞阳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5 天津海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6 尤溪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7 马鞍山海螺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8 淮安海螺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9 铜陵海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10 南通海螺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11 建德海螺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12 封开海螺交投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13 芜湖海螺绿色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14 芜湖海螺绿色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15 广东海螺鸿丰水泥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16 宁国海螺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17 弋阳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18 宝鸡凤凰山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19 祁阳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20 临夏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21 文山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22 平凉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23 江门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24 阳春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25 淮安海螺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26 镇江北固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27 双峰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28 南通海门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29 盈江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30 保山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31 贵定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32 腾冲市腾越水泥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股权收购

33 贵州新双龙水泥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股权收购

34 亳州市华谊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股权收购

35 安徽省中联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股权收购

36 中联湘谯建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股权收购

37 安徽省墨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股权收购

38 亳州市华盛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股权收购

39 亳州市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股权收购

40 亳州湘谯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股权收购

41 安徽中联观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股权收购

42 安徽中联摩泰克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股权收购

43 广东鸿丰水泥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股权收购

44 英德市圣德混凝土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股权收购

45 英德市通德混凝土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股权收购

46 塔什干海螺水泥合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股权收购

47 安徽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企业合并

48 肇庆交投绿色石场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股权竞拍

(2)2021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1家子公司

本年新注销上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海螺”)。

2、发行人2022年度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较2021年度变化情况

(1)2022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88家子公司

序号 企业名称 形成控制的判断依据 合并原因

1 清远市广英矿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2 双峰海螺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3 六枝海螺溢鑫绿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4 蒙城海螺建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5 连云港海螺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6 海螺 (贵州)控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7 海螺 (湖南)控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8 海螺 (陕西)控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9 海螺 (云南)控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10 安徽智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11 平凉海螺绿色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12 贵阳海螺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13 安徽荻港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14 池州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15 宁国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16 枞阳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17 黄山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18 淮南海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19 怀宁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20 凤阳海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21 淮北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22 六安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23 蚌埠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24 象山海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25 宁海海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26 乐清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27 台州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28 绍兴上虞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29 海南昌江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30 湛江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31 隆安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32 兴业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33 北流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111

34 石门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35 涟源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36 益阳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37 邵阳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38 临湘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39 武冈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40 泰州杨湾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41 马鞍山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42 扬州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43 南通海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44 太仓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45 进贤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46 南昌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47 千阳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48 乾县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49 重庆市梁平区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50 八宿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51 巴中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52 铜仁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53 贵州六矿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54 遵义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55 贵阳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56 贵州省遵义播州海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57 六盘水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58 腾冲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59 宣城海螺建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60 江西赣江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61 长丰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62 铜川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63 达州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64 九江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65 重庆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66 黔西南州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67 清远海螺清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68 郎溪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69 清远清新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70 南京海螺绿色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71 枞阳海螺绿色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72 兴业海螺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73 安徽海螺工程机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74 亳州海螺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75 海螺 (合肥)控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76 海螺 (广西)控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77 海螺 (浙江)控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78 赤峰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79 常德顶兴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股权收购

80 长沙永运建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股权收购

81 重庆市多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股权收购

82 奈曼旗宏基水泥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股权收购

83 上峰友谊之桥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股权收购

84 中国海螺环保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股权收购

85 贵溪市鹰贵预拌砂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股权收购

86 临夏县天翔商砼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股权收购

87 安徽精公检测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企业合并

88 上海智质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企业合并

(2)2022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4家子公司

发行人于2022年10月14日注销了兴安海螺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注销了盐城海螺建材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注销了望江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2年 5月6日注销了分宜苍古岭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上述公司本年末不再纳入发行人资产负债表合并范围,其年初至注销日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纳入合并范围。

3、发行人2023年度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较2022年度变化情况

(1)2023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22家子公司

序号 企业名称 形成控制的判断依据 合并原因

1 龙南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2 海螺中新明光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3 来宾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4 铜陵海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5 如皋海螺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6 海螺 (江苏)控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7 南通通州海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8 张家港海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9 安徽海螺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新设立

10 蚌埠海螺建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11 铜陵海螺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12 海南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13 芜湖海螺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14 文山海螺环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15 忠县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16 确山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17 哈尔滨海环能远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18 池州海螺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19 昌江海螺环保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20 乐山沙湾海中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新设立

21 邵东市磐石混凝土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股权收购

22 武汉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股权收购

(2)2023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18家子公司

发行人于2023年1月13日注销了太仓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注销了咸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于2023年5月25日注销了贵定海化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注销了英德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注销了鄂尔多斯市海蒙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注销了海环环境科技 (上海)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日注销了烟台海创泛林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8月3日注销了雷州海创励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8月7日注销了山东海中贸易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注销了广西来宾海中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注销了宿州海螺金色家园农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注销了临夏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注销了进贤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注销了亳州海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注销了庐江海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注销了浙江宁波海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注销了郑州海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注销了保山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上述公司2023末不再纳入资产负债表合并范围,其年初至注销日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纳入合并范围。

(四)重大会计政策的变更情况

1、2021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发行人于2021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以下企业会计准则修订规定及2021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及案例,主要包括:《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解释第14号”);《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解释第15号”)。

(1)解释第14号

解释第14号自2021年1月26日(施行日)起施行。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解释第14号明确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特征和条件,规定了社会资本方对PPP项目合同的具体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会[2008]11号)中关于“五、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当如何处理”的内容同时废止。

采用该解释未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基准利率改革

解释第14号规定了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的有关金融工具和租赁负债的修改的相关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

采用该解释未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财会 [2021]9号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20]10号)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方法,结合财会[2021]9号的规定,该简化方法的租金减让期间为针对 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采用上述规定未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解释第15号

解释第1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自2021年12月30日起施行。采用该解释未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及报表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4)运输成本列报

发行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运输成本实施问答,对于发行人在商品控制权转移之前,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发行人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不再列示于“销售费用”。发行人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 12月 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 12月 31日及 2020年 1月 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年初及年末所有者权益均无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增加 /(减少)报表项目金额

发行人合并报表 发行人母公司报表

营业成本 76,826.93 781.46

销售费用 -76,826.93 -781.46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增加 /(减少)报表项目金额

发行人合并报表 发行人母公司报表

营业成本 61,580.52 523.95

销售费用 -61,580.52 -523.95

2、2022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发行人于2022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 (财会 [2021]35号)( “解释第 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解释第 15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 [2022]13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号)( “解释第 16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及解释第 16号中“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采用上述规定未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2023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发行人于2023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 [2020]20号)(“新保险合同准则”)及相关实施问答

新保险合同准则取代了2006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已经2009年印发的《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09]15号)

发行人未发生保险相关交易,采用上述规定未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 [2022]第31号)(“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

根据该规定,发行人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 )、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中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而不再按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净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者递延所得税资产。采用上述规定未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一)近三年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图表6-1发行人近三年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836,159.91 5,786,570.42 6,953,454.54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1,073.28 1,075,492.14 2,427,156.96

应收票据 632,796.70 859,179.34 798,875.16

应收账款 439,885.43 563,733.77 237,708.33

应收账款融资 188,901.18 276,231.81 422,783.12

预付款项 240,378.19 300,302.12 118,618.81

其他应收款 369,384.87 390,029.69 329,423.33

存货 1,010,034.58 1,167,899.46 989,553.10

持有待售资产 2,353.85 - -

其它流动资产 168,623.70 182,387.20 80,691.56

流动资产合计 10,109,591.69 10,601,825.95 12,358,264.90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34,801.06 232,518.59 86,990.2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0,130.00 297,265.00

长期股权投资 776,519.19 679,265.49 556,270.42

投资性房地产 5,513.99 7,340.80 7,635.66

固定资产 8,556,469.67 8,118,191.71 6,651,436.72

在建工程 1,084,208.84 838,706.72 727,942.32

使用权资产 33,989.64 14,622.88 12,693.52

无形资产 3,237,966.04 3,203,833.06 1,823,956.28

商誉 114,707.15 114,596.40 87,603.7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4,329.95 124,893.08 75,619.95

其他非流动资产 410,822.74 361,717.53 365,787.5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509,328.27 13,795,816.27 10,693,201.46

资产总计 24,618,919.95 24,397,642.22 23,051,466.3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47,955.92 1,003,736.40 328,975.38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56,818.82 699,305.43 682,781.58

合同负债 288,790.75 357,671.85 325,003.13

应付职工薪酬 151,258.80 163,916.68 155,765.22

应交税费 229,751.32 213,526.43 548,448.09

其他应付款 904,643.35 883,661.57 744,278.7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86,763.85 235,305.90 481,648.76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965,982.81 3,557,124.27 3,266,900.9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561,193.74 968,865.07 374,769.45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26,393.19 31,103.32 35,636.30

租赁负债 19,801.80 5,604.92 4,722.92

递延收益 87,046.50 66,398.74 59,593.1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1,629.15 169,186.43 127,236.47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56,064.39 1,241,158.48 601,958.27

负债合计 4,822,047.20 4,798,282.75 3,868,859.1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 529,930.26 529,930.26 529,930.26

资本公积 1,062,859.34 1,051,284.88 1,049,350.65

减:库存股 33,916.04 - -

其他综合收益 -234,826.56 -143,237.22 -7,561.84

盈余公积 264,965.13 264,965.13 264,965.13

专项储备 40,258.30 16,808.52 -

未分配利润 16,902,837.88 16,644,120.90 16,531,842.7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8,532,108.30 18,363,872.47 18,368,526.90

少数股东权益 1,264,764.46 1,235,487.00 814,080.2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796,872.76 19,599,359.47 19,182,607.1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4,618,919.95 24,397,642.22 23,051,466.36

图表6-2发行人近三年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4,099,942.80 13,202,155.37 16,795,266.38

减:营业成本 11,763,662.14 10,389,717.03 11,818,122.32

税金及附加 102,417.85 96,695.70 124,343.90

销售费用 342,365.59 332,749.39 340,842.86

管理费用 565,151.59 556,133.07 508,321.44

研发费用 185,955.32 201,131.66 131,733.17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11,917.93 -165,119.84 -131,460.60

其中:利息费用 93,040.34 52,462.92 33,367.18

利息收入 221,546.06 -221,769.49 -222,936.23

加:其他收益 56,534.09 66,603.03 100,219.43

投资收益 54,360.21 135,068.22 140,193.4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0,105.85 66,500.80 65,811.1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611.60 -45,772.23 59,121.6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247.56 -156.82 -2,417.2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0,123.15 - -

资产处置收益 4,556.32 776.63 10,438.26

二、营业利润 1,313,776.56 1,947,367.19 4,310,918.85

加:营业外收入 64,890.97 80,202.05 110,498.35

减:营业外支出 18,620.94 26,102.73 9,797.49

三、利润总额 1,360,046.59 2,001,466.51 4,411,619.71

减:所得税费用 285,128.06 387,475.86 995,036.11

四、净利润 1,074,918.53 1,613,990.65 3,416,583.6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1,074,918.53 1,613,990.65 3,416,583.60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43,013.76 1,566,074.99 3,326,706.94

2.少数股东损益 31,904.77 47,915.66 89,876.6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2,015.23 -323,749.89 -11,017.90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1,589.34 -328,484.04 -7,711.9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80,569.84 -293,003.51 5,731.60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80,569.84 -293,003.51 5,731.60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019.51 -35,480.54 -13,443.50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74.93 1,402.96 -7,157.71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0,644.58 -36,883.50 -6,285.7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25.89 4,734.16 -3,306.00

六、综合收益总额 982,903.30 1,290,240.76 3,405,565.7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951,424.42 1,237,590.94 3,318,995.0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1,478.88 52,649.82 86,570.67

图表6-3发行人近三年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155,009.95 15,783,515.86 20,064,529.93

收到的税费返还 4,763.98 2,307.84 2,424.0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0,371.66 144,472.03 208,443.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310,145.60 15,930,295.74 20,275,397.0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293,110.92 12,491,512.87 13,850,727.9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00,536.51 856,856.33 839,829.43

支付的各项税费 716,910.98 1,306,173.12 1,879,047.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9,030.84 310,826.64 315,739.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299,589.24 14,965,368.95 16,885,344.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0,556.36 964,926.79 3,390,052.8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989,281.52 5,450,491.39 3,862,672.5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3,946.71 143,612.70 119,480.9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3,301.06 25,784.61 61,488.1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5,276.11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6,930.37 192,187.26 226,106.0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03,459.65 5,837,352.06 4,269,747.7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416,745.14 2,664,629.57 1,520,231.11

投资支付的现金 3,586,035.96 3,468,543.13 4,562,063.2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27,264.37 201,572.81 346,931.1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15.93 30.670.00 7,218.4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34,161.39 6,365,415.50 6,436,443.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30,701.74 -528,063.44 -2,166,696.2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67,681.05 69,619.88 94,34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67,681.05 69,619.88 94,34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68,151.91 1,430,063.21 388,558.26

收到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5,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55,332.96 1,499,683.09 482,898.2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12,394.02 658,872.45 361,757.67

分配股利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23,016.29 1,353,132.65 1,213,899.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利润 35,891.95 41,107.20 60,641.85

购买少数股东权益支付的现金净额 7,150.30 14,614.77 8,827.5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6,392.51 45,408.93 58,860.8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98,953.12 2,072,028.79 1,643,345.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3,620.16 -572,345.70 -1,160,446.8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064.19 11,570.95 -5,089.1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60,701.36 -123,911.40 57,820.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15,842.28 1,739,753.68 1,679,930.7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55,140.92 1,615,842.28 1,737,751.38

(二)近三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图表6-4发行人近三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115,467.81 4,949,620.72 6,093,506.6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6,573.28 1,075,492.14 2,427,156.96

应收票据 134,532.45 231,722.12 205,684.91

应收账款 1,427.36 2,870.42 5,064.60

应收账款融资 2,124.53 6,183.25 13,202.65

预付款项 11,167.27 5,202.30 7,244.62

其他应收款 3,583,350.05 3,128,730.69 2,834,344.61

存货 42,596.59 41,498.19 49,002.07

持有待售资产 2,353.8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8,000.00 - -

其它流动资产 5,805.06 4,895.96 150.38

流动资产合计 10,113,398.24 9,446,215.78 11,635,357.45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投资工具 71,999.31 144,817.79 86,865.6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0,130.00 297,265.00

长期股权投资 6,313,361.62 6,045,184.11 5,084,868.84

投资性房地产 3,241.03 3,496.62 3,654.47

固定资产 168,332.48 181,686.33 117,406.23

在建工程 27,050.00 23,759.15 22,285.06

长期应收款 1,266,499.48 1,295,404.92 620,840.67

无形资产 35,423.54 36,450.40 32,737.62

使用权资产 0.69 2.08 1.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277.12 14,370.1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581.95 25,266.92 7,078.57

非流动资产合计 7,945,767.21 7,870,568.51 6,273,003.54

资产总计 18,059,165.44 17,316,784.29 17,908,360.9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6,141.93 198,819.47 159,494.55

应付账款 36,068.64 22,519.30 20,632.64

合同负债 6,342.01 5,818.17 6,979.76

应付职工薪酬 8,342.34 11,462.05 10,223.30

应交税费 2,692.21 3,488.02 12,425.16

其他应付款 1,505,854.79 1,553,219.32 1,047,199.8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9 359,621.55

流动负债合计 1,615,441.91 1,795,327.72 1,616,576.79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538.61 601.20 537.79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15,213.54

非流动负债合计 538.61 601.20 15,751.33

负债合计 1,615,980.52 1,795,928.92 1,632,328.12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 529,930.26 529,930.26 529,930.26

资本公积 1,667,709.25 1,667,404.95 1,670,029.02

减:库存股 33,916.04 - -

其他综合收益 -85,213.54 -31,890.40 20,942.25

专项储备 4,286.99 1,542.87 -

盈余公积 264,965.13 264,965.13 264,965.13

未分配利润 14,095,422.88 13,088,902.56 13,790,166.2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443,184.92 15,520,855.37 16,276,032.8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8,059,165.44 17,316,784.29 17,908,360.99

图表6-5发行人近三年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48,380.22 348,167.58 431,758.97

减:营业成本 262,799.04 256,822.64 251,974.08

税金及附加 3,904.53 3,466.35 5,242.24

销售费用 6,762.26 7,467.40 8,904.66

管理费用 45,290.23 45,215.59 39,062.66

研发费用 - - 7,342.39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248,006.47 -253,806.62 -228,242.77

其中:利息费用 3,978.36 18,219.93 18,597.19

利息收入 250,819.18 260,422.98 -203,305.37

加:其他收益 837.73 1,330.40 1,393.24

投资收益 1,594,384.85 438,930.29 2,197,381.6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5,673.87 26,887.88 26,941.5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611.60 -45,772.23 59,121.68

信用减值损失 78.81 -78.81 -

资产减值损失 -7,607.74 - -

资产处置收益 0.50 -3.90 886.07

二、营业利润 1,844,713.18 683,407.97 2,606,258.34

加:营业外收入 10,176.12 2,799.35 18,965.93

减:营业外支出 807.04 486.54 461.95

三、利润总额 1,854,082.25 685,720.79 2,624,762.31

减:所得税费用 63,265.15 71,993.80 124,035.24

四、净利润 1,790,817.10 613,726.99 2,500,727.08

持续经营净利润 1,790,817.10 613,726.99 2,500,727.08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3,323.14 -106,589.26 -834.15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4,613.86 -105,343.47 5,731.79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54,613.86 -105,343.47 5,731.79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290.72 -1,245.80 -6,565.94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290.72 -1,245,80 -6,565.94

六、综合收益总额 1,737,493.96 507,137.72 2,499,892.93

图表6-6发行人近三年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70,193.41 368,729.98 312,398.84

收到的税费返还 4,763.98 2,307.84 2,243.9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15,055.13 390,182.14 934,419.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90,012.53 761,219.96 1,249,062.6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3,436.37 256,630.51 279,051.9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6,364.48 40,816.19 40,586.52

支付的各项税费 93,335.02 116,155.13 145,775.8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53,517.74 657,702.50 1,058,469.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56,653.61 1,071,304.33 1,523,883.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6,641.08 -310,084.37 -274,820.8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796,016.80 5,414,707.55 3,808,635.8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351,737.09 428,303.91 2,201,847.43

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536.31 393.97 1,012.2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445.75 - 295.7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7,362.12 840,417.24 504,947.8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60,098.07 6,683,822.67 6,516,739.1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8,658.22 90,407.31 24,130.69

投资支付的现金 3,119,350.00 3,061,427.82 4,519,212.7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292,708.29 906,486.26 489,261.9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95,722.06 972,567.24 419,668.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26,438.57 5,030,888.63 5,452,273.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3,659.50 1,652,934.04 1,064,465.4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61,623.88 198,819.47 159,494.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1,623.88 198,819.47 159,494.5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59,620.84 100.00

分配股利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88,275.12 1,281,924.17 1,141,534.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3,917.45 2.11 0.7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22,192.57 1,641,547.12 1,141,634.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0,568.69 -1,442,727.66 -982,140.1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165.76 2,873.20 -875.4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89,384.51 -97,004.78 -193,370.9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67,778.42 964,783.20 1,158,154.1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78,393.91 867,778.42 964,783.20

三、公司合并报表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资产中各项金额及占比情况见下表:

图表6-7:发行人近三年资产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资产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规模 占比 规模 占比 规模 占比

货币资金 6,836,159.91 27.77% 5,786,570.42 23.72% 6,953,454.54 30.16%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1,073.28 0.90% 1,075,492.14 4.41% 2,427,156.96 10.53%

应收票据 632,796.70 2.57% 859,179.34 3.52% 798,875.16 3.47%

应收账款 439,885.43 1.79% 563,733.77 2.31% 237,708.33 1.03%

应收账款融资 188,901.18 0.77% 276,231.81 1.13% 422,783.12 1.83%

预付款项 240,378.19 0.98% 300,302.12 1.23% 118,618.81 0.51%

其他应收款 369,384.87 1.50% 390,029.69 1.60% 329,423.33 1.43%

存货 1,010,034.58 4.10% 1,167,899.46 4.79% 989,553.10 4.29%

持有待售资产 2,353.85 0.01%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其它流动资产 168,623.70 0.68% 182,387.20 0.75% 80,691.56 0.35%

流动资产合计 10,109,591.69 41.06% 10,601,825.95 43.45% 12,358,264.90 53.61%

其他权益投资工具 134,801.06 0.55% 232,518.59 0.95% 86,990.28 0.3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100,130.00 0.41% 297,265.00 1.29%

长期股权投资 776,519.19 3.15% 679,265.49 2.78% 556,270.42 2.41%

投资性房地产 5,513.99 0.02% 7,340.80 0.03% 7,635.66 0.03%

固定资产 8,556,469.67 34.76% 8,118,191.71 33.27% 6,651,436.72 28.85%

在建工程 1,084,208.84 4.40% 838,706.72 3.44% 727,942.32 3.16%

使用权资产 33,989.64 0.14% 14,622.88 0.06% 12693.52 0.06%

无形资产 3,237,966.04 13.15% 3,203,833.06 13.13% 1,823,956.28 7.91%

商誉 114,707.15 0.47% 114,596.40 0.47% 87,603.77 0.3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4,329.95 0.63% 124,893.08 0.51% 75,619.95 0.33%

其他非流动资产 410,822.74 1.67% 361,717.53 1.48% 365,787.54 1.5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509,328.27 58.94% 13,795,816.27 56.55% 10,693,201.46 46.39%

资产总计 24,618,919.95 100.00% 24,397,642.22 100.00% 23,051,466.36 100.00%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23,051,466.36万元、24,397,642.22万元、24,618,919.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12,358,264.90万元、10,601,825.95万元和10,109,591.69万元,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0,693,201.46万元、13,795,816.27万元和14,509,328.27万元,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3.61%、43.45%和41.06%。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总资产整体呈增长之势,这与发行人不断通过新建项目和联合重组众多公司以扩大经营规模的趋势相符合。2022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为24,397,642.22万元,较上年末有所上涨,涨幅为5.84%。2023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24,618,919.95万元,较上年末略有上涨,涨幅为0.91%。

在资产结构占比中,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占比相对均衡,符合水泥行业的特点。

(1)货币资金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6,953,454.54万元、5,786,570.42万元和6,836,159.91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30.16%、23.72%和27.77%。

图表6-8:2022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525.59 0.01

银行存款 5,705,228.37 98.59

其他货币资金 80,816.46 1.4

合计 5,786,570.42 100

图表6-9:2023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154.10 0.00

银行存款 6,755,365.67 98.82

其他货币资金 80,640.14 1.18

合计 6,836,159.91 100

发行人的货币资金以银行存款为主,近三年银行存款占货币资金的比重分别为98.81%、98.59%和98.82%。近三年货币资金余额呈现波动趋势,2021年末,货币资金为6,953,454.54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1.61%;2022年末,货币资金金额为5,786,570.4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23.72%,较上年末减少1,166,884.12万元,降幅16.78%,主要原因是发行人银行存款规模波动所致。2023年末,货币资金金额为6,836,159.9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27.77%,较上年末增加1,049,589.49万元,增幅18.14%,主要原因是发行人银行存款规模波动所致;

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银行存款包括包括定期存款人民币5,605,901.64万元 (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4,089,955.06万元),其中,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人民币5,603,531.90万元 (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4,089,955.06万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

2,427,156.96万元、1,075,492.14万元和221,073.28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0.53%、4.41%和0.90%。

图表6-10:2022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结构性存款 805,630.26 74.91

短期理财产品 152,807.00 14.21

权益工具投资 117,054.88 10.88

合计 1,075,492.14 100.00

图表6-11:2023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结构性存款 24,500.00 11.08

短期理财产品 103,988.50 47.04

权益工具投资 92,584.78 41.88

合计 221,073.28 100.00

2022年末较2021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1,351,664.82万元,降幅55.69%,主要由于结构性存款及短期理财产品减少。2023年末较2022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854,418.86万元,降幅79.44%,主要由于结构性存款及短期理财产品减少较多所致。

于2023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发行人向特定银行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人民币24,500.00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800,000.00万元),非保本保息理财产品人民币100,000.00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40,000.00万元)。

(3)应收票据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分别为798,875.16万元、859,179.34万元和632,796.70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3.47%、3.52%和2.57%。

2021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798,875.16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38,747.21万元,增幅21.02%,系报告期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尚未到期所致。2022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859,179.34万元,较上年末增加60,304.18万元,增幅7.55%,系报告期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尚未到期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632,796.70万元,较上年末减少226,382.64万元,降幅26.35%,系报告期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所致。

图表6-12:2022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银行承兑汇票 857,186.43 99.77

商业承兑汇票 1,992.91 0.23

减:坏账准备

合计 859,179.34 100

图表6-13: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银行承兑汇票 621,674.30 98.24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8,750.33 1.38

商业承兑汇票 2,372.07 0.37

减:坏账准备

合计 632,796.70 100

(4)应收账款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237,708.33万元、563,733.77万元和439,885.43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03%、2.31%和1.79%。

2021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237,708.33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14,068.41万元,增幅92.26%,系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增加及新并购公司带入影响。2022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为563,733.77万元,较上年末增加326,025.44万元,增幅137.15%,变动幅较大的原因系2022年发行人通过股权收购并表了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导致应收账款规模增加较多。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439,885.43万元,较上年末减少123,848.34万元,降幅21.97%,系上一年度应收账款余额较大,2023年应收账款余额阶段性减少。

图表6-14:2022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账龄 期末余额

1年以内(含 1年) 550,071.56

1年至2年(含2年) 19,220.97

2年至3年(含3年) 1,039.83

3年以上 894.88

小计 571,227.24

减:坏账准备 7,493.48

合计 563,733.77

图表6-15: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账龄 期末余额

1年以内(含 1年) 427,937.60

1年至2年(含2年) 14,851.94

2年至3年(含3年) 5,902.22

3年以上 1,934.71

小计 450,626.46

减:坏账准备 10,741.04

合计 439,885.43

图表6-16:2022年末应收账款前5名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年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客户A 49,347.49 8.64 -

客户B 41,504.36 7.27 -

客户C 37,014.81 6.48 -

客户D 27,656.41 4.84 -

客户E 15,659.50 2.74 -

合计 171,182.57 29.97 -

图表6-17:2023年末应收账款前5名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年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客户A 45,659.38 10.13 -

客户B 26,751.67 5.94 -

客户C 18,091.98 4.01 345.71

客户D 16,508.74 3.66 -

客户E 11,174.63 2.48 -

合计 118,186.40 26.22 345.71

发行人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并以逾期天数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发行人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在根据逾期信息计算减值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

图表6-18:2022年末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情况

单位:万元

1、应收水泥及水泥制品和其他材料销售等

预期信用损失率 年末账面余额 年末减值准备

未逾期 0% 413,782.55 -

逾期6个月以内 1% 56,694.25 577.68

逾期6至12个月 10% 17,304.11 1,730.41

逾期12至24个月 20% 2,135.44 427.09

逾期超过24个月 100% 1,208.98 1,208.98

合计 491,125.32 3,944.16

2、应收固废及危废处置服务

预期信用损失率 年末账面余额 年末减值准备

未逾期 1% 54,282.16 359.96

逾期6个月以内 4% 15,622.19 664.54

逾期6至12个月 12% 8,015.76 965.20

逾期12至24个月 59% 1,526.06 903.85

逾期超过24个月 100% 251.62 251.62

合计 79,697.78 3,145.18

图表6-19:2023年末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情况

单位:万元

1、应收水泥及水泥制品和其他材料销售等

预期信用损失率 年末账面余额 年末减值准备

未逾期 0% 252,731.95 -

逾期6个月以内 1% 17,540.23 175.40

逾期6至12个月 10% 5,076.11 507.61

逾期12至24个月 20% 2,167.62 433.52

逾期超过24个月 100% 1,038.53 1,038.53

合计 278,554.44 2,155.06

2、应收混凝土销售

预期信用损失率 年末账面余额 年末减值准备

未逾期 0% 42,035.09 50.31

逾期3个月以内 2% 17,384.71 339.52

逾期3至6个月 4% 11,833.08 494.33

逾期6至12个月 8% 3,176.21 252.25

逾期12至24个月 26% 2,624.01 675.08

逾期超过24个月 56% 88.76 49.36

合计 77,141.85 1,860.85

3、应收固废及危废处置服务

预期信用损失率 年末账面余额 年末减值准备

未逾期 2% 60,763.90 501.29

逾期6个月以内 5% 25,294.84 1,299.71

逾期6至12个月 19% 4,855.97 919.15

逾期12至24个月 99% 701.43 690.95

逾期超过24个月 100% 609.89 609.89

合计 92,226.03 4,020.99

(5)应收账款融资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422,783.12万元、276,231.81万元和188,901.18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83%、1.13%和0.77%。

2021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为422,783.12万元,较上年末增加37.03%,主要系报告期发行人视日常资金管理需要,以背书为目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2022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为276,231.81万元,较上年末减少34.66%,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为188,901.18万元,较上年末减少31.61%,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6)预付账款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118,618.81万元、300,302.12万元和240,378.19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51%、1.23%和0.98%。

2021年末,预付款项较2020年末减少227,823.28万元,减幅为65.76%,主要因发行人预付供应商原材料款减少所致。2022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余额为300,302.12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181,683.31万元,增幅为153.17%,主要是预付供应商原材料货款增加所致。2023年末,预付款项较2022年末减少59,923.93万元,减幅为19.95%,主要因发行人预付供应商原材料款减少所致。

图表6-20:发行人2022年末预付款项前五名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款项性质 年末余额 账龄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供应商A 预付货款 22,100.38 一年以内 7.35 -

供应商B 预付货款 19,205.64 一年以内 6.39 -

供应商C 预付货款 18,885.72 一年以内 6.29 -

供应商D 预付货款 15,819.48 一年以内 5.27 -

供应商E 预付货款 9,069.86 一年以内 3.02 -

合计 85,081.09 28.32 -

图表6-21:发行人2023年末预付款项前五名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款项性质 年末余额 账龄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供应商A 预付货款 30,887.26 1年以内 12.84 -

供应商B 预付货款 20,855.62 1年以内 8.67 -

供应商C 预付货款 20,312.64 1年以内 8.45 -

供应商D 预付货款 19,115.64 1年以内 7.95 -

供应商E 预付货款 9,469.12 1年以内 3.94 -

合计 100,640.28 41.85 -

(7)其他应收款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329,423.33万元、390,029.69万元和369,384.87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43%、1.60%和1.50%。

2021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329,423.33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35,799.66万元,增幅为70.14%,主要系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增加及新并购公司带入影响。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390,029.6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60,606.36万元,增幅为18.40%,主要系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增加影响。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369,384.87万元,较上年末减少20,644.82万元,降幅为5.29%,变动幅度较小。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前5大集中度如下:

图表6-22: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年末余额 账龄 占年末余额的比例(%)

欠款方F 往来款 95,029.00 一年以内 24.20

欠款方G 代政府垫付款 16,500.00 一年以内 4.20

欠款方H 应收拆迁补偿款 11,536.12 一年以内 2.94

欠款方I 向地方政府提供贷款 5,670.00 一年以内 1.44

欠款方J 应收拆迁补偿款 5,000.38 一年以内 1.27

合计 133,735.50 34.05

图表6-23: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年末余额 账龄 占年末余额的比例(%)

欠款方F 拆迁补偿款 10,836.12 一年内 2.91

欠款方G 向地方政府提供的贷款 9,950.00 一至两年内 2.67

欠款方H 向地方政府提供的贷款 8,520.50 一至两年内 2.29

欠款方I 垃圾焚烧补偿款 4,063.74 一年内 1.09

欠款方J 向地方政府提供的贷款 3,500.00 一至两年内 0.94

合计 36,870.36 9.90

图表6-24: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余额

1年以内(含1年) 273,489.68

1年至2年(含2年) 112,974.83

2年至3年(含3年) 3,565.19

3年以上 2,664.49

小计 392,694.19

减:坏账准备 2,664.49

合计 390,029.69

图表6-25: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余额

1年以内(含1年) 283,589.82

1年至2年(含2年) 73,752.11

2年至3年(含3年) 9,840.27

3年以上 4,867.16

小计 372,049.36

减:坏账准备 2,664.49

合计 369,384.87

发行人与政府相关往来主要系为积极配合协调地方政府加快推进在房屋拆迁、征地、矿山开采等进度,满足子公司项目建设开展前期的相关工作,发行人与当地政府有相关资金往来,以确保公司项目有序推进,相关往来款均有真实业务背景,不存在替政府融资行为,不会新增地方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均合法合规。

(8)存货

发行人存货主要是水泥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库存商品。发行人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的存货余额分别为989,553.1万元、1,167,899.46万元和1,010,034.58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4.29%、4.79%和4.10%。

2021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989,553.1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89,391.58万元,增幅为41.33%,主要系期末大宗原燃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期末原材料账面价值较年初大幅上升所致。2022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1,167,899.46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78,346.36万元,增幅为18.02%。2023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1,010,034.58万元,较上年末减少-157,864.88万元,降幅为13.52%。

图表6-26:2022年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存货种类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506,929.00 256.09 506,672.92

在产品 35,302.02 - 35,302.02

库存商品 625,924.53 - 625,924.53

合计 1,168,155.55 256.09 1,167,899.46

图表6-27:2023年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存货种类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502,281.75 256.09 502,025.66

在产品 33,257.52 - 33,257.52

库存商品 474,751.40 - 474,751.40

合计 1,010,290.67 256.09 1,010,034.58

上述存货预计于一年内流转。

(9)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分别为86,990.28万元、232,518.59万元和134,801.06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38%、0.95%和0.55%。

2021年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86,990.28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47,866.13万元,增幅122.34%,为当期新增对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的股票投资。2022年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232,518.59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145,528.31万元,增幅167.29%,为当期增加了对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的股票投资,以及新增对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投资。2023年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134,801.06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97,717.53万元,降幅42.03%,主要系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的投资余额减少。

图表6-28: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7,623.76 7.58

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 135,607.15 58.32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72,110.09 31.01

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7,177.60 3.09

合计 232,518.59 100.00

发行人对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为于公开交易市场的股票投资,其公允价值按2022年12月31日的市场报价确定。

图表6-29: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8,301.60 13.58

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 52,563.30 38.99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56,758.57 42.11

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7,177.60 5.32

合计 134,801.06 100.00

发行人对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为于公开交易市场的股票投资,其公允价值按2023年12月31日的市场报价确定。

(10)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297,265.00万元、100,130.00万元和0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29%、0.41%和0。

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向特定银行购买的长期非保本保息理财产品人民币290,000.00万元,以及当年合计公允价值变动为人民币7,265.00万元。发行人于2022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发行人向特定银行购买的长期非保本保息理财产品人民币100,000.00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290,000.00元)。于2023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发行人向特定银行购买的长期非保本保息理财产品人民币0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00,000.00万元)。

(11)长期股权投资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556,270.42万元、679,265.49万元和776,519.19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2.41%、2.78%和3.15%。

近三年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呈稳定增长趋势。2021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上年末增加130,922.17万元,增幅为30.78%,主要系对淮北相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建材(安徽)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期末余额大幅增加所致。2022年12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上年末增加122,995.07万元,增幅为22.11%,主要系对联营企业中建材(安徽)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和县海螺绿色建材有限公司、中国西部水泥有限公司等投资增加所致。2023年12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上年末增加97,253.7万元,增幅为14.32%,主要系对中建材(安徽)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海螺海通工业互联网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海螺金石创新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投资增加所致。

(12)投资性房地产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余额分别为7,635.66万元、7,340.80万元和5,513.99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03%、0.03%和0.02%。

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余额基本稳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全部为房屋及建筑物,没有发生减值,无尚未办妥产权证的情况。原值为8,254.09万元,累计折旧为2,740.10万元,账面价值为5,513.99万元。

(13)固定资产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余额分别为6,651,436.72万元、8,118,191.71万元和8,556,469.67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28.85%、33.27%和34.76%。

2021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为6,651,436.72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324,001.05万元,增幅5.12%。2021年末固定资产中永久业权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占比53.95%、机器设备占比44.26%、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占比0.72%、运输工具占比1.06%。2022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为8,118,191.71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1,466,754.99万元,增幅22.05%,主要系永久业权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增加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为8,556,469.67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438,277.96万元,增幅5.40%,主要系永久业权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增加所致。

图表6-30:近三年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永久业权土地、房屋及建筑物 4,463,895.47 4,194,929.48 3,588,347.91

机器设备 3,955,109.54 3,784,894.38 2,944,221.15

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 55,658.51 58,833.97 48,218.16

运输工具 81,806.15 79,533.88 70,649.50

合计 8,556,469.67 8,118,191.71 6,651,436.72

注:永久业权土地为发行人在海外购置土地。

图表6-31:截至2023年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永久业权土地、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 运输工具 合计

账面原值

年初余额 5,882,418.71 7,560,532.82 149,804.84 262,005.52 13,854,761.89

年末余额 6,355,116.69 8,064,114.66 162,696.72 281,667.63 14,863,595.70

累计折旧 1,799,498.25 4,057,886.01 106,745.87 199,538.70 6,163,668.84

减值准备 91,722.97 51,119.10 292.34 322.78 143,457.19

账面价值

年末账面价值 4,463,895.47 3,955,109.54 55,658.51 81,806.15 8,556,469.67

年初账面价值 4,194,929.48 3,784,894.38 58,833.97 79,533.88 8,118,191.71

于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034.78万元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取得银行借款(2022年12月31日:无)。

2023年发行人因转出至持有待售资产而转出计提的减值准备人民币2,496.03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0元)。

2023年发行人因因处置固定资产而转出计提的减值准备人民币107.97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31.48万元)。

(14)在建工程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727,942.32万元、838,706.72万元和1,084,208.84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3.16%、3.44%和4.40%。

2021年末,在建工程总额为727,942.32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56,847.2万元,增幅为54.52%,主要系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四期10000t/d熟料+440万t/a水泥粉磨+18MW余热发电项目、设备技改项目,安徽枞阳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3#窑综合能效提升改造、1/2线SCR脱硝技改、1-6#窑电收尘改造,卡尔希海螺3200t/d熟料生产线及120万吨水泥粉磨系统,涟源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涟源海螺”二期骨料、原料磨更换辊压机技改项目、厂区物料输送廊道封闭等技改工程,赣州海螺200万吨t/a水泥粉磨节能及智能化技术改造工程,全椒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骨料机制砂工程、SCR脱硝技改、1#综合节能技改、自动装车技改、石破技改项目,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0万t/a水泥粉磨站项目、能效提升改造、4#泊位技术改造工程、SCR脱销技改项目、原煤、石灰石堆场升级改造项目,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新粉磨站项目、机制砂项目、智能化项目、超净排放项目及其他工程技改项目,湖南省云峰水泥有限公司二期4500t/d熟料+220万t/a水泥粉磨+9MW余热发电项目等增加投入所致。

2022年末,在建工程总额为838,706.72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10,764.40万元,增幅为15.22%,变动幅度不大。

2023年末,在建工程总额为1,084,208.84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45,502.12万元,增幅为29.27%,为新建项目增加所致。

图表6-32: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在建工程 688,954.36 82.14

工程物资 149,752.36 17.86

合计 838,706.72 100

图表6-33: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在建工程 873,441.40 80.56

工程物资 210,767.44 19.44

合计 1,084,208.84 100

图表6-34: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年末余额

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四期10000t/d熟料+440万t/a水泥粉磨+18MW余热发电项目、设备技改项目 41,411.08 105,026.37 -143,401.98 3,035.47

安徽枞阳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3#窑综合能效提升改造、1/2线SCR脱硝技改、1-6#窑电收尘改造、5#窑综合能效提升改造、 21,623.34 13,388.29 -19,666.06 15,345.57

卡尔希海螺3200t/d熟料生产线及120万吨水泥粉磨系统 50,720.05 74,490.00 -122,963.41 2,246.64

八宿海螺2500t/d熟料+110万t/a水泥粉磨+4.5MW余热发电项目 - 10,101.49 -49.10 10,052.39

湖南省云峰水泥有限公司二期4500t/d熟料+220万t/a水泥粉磨+9MW余热发电项目 60,144.46 10,184.91 -68,530.26 1,799.11

塔什干海螺水泥5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 3,344.18 35,867.05 - 39,211.23

马鞍山绿建960万吨骨料项目 - 15,953.13 - 15,953.13

水城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城海螺”)4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 17,142.95 17,430.81 - 34,573.77

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宣城海螺”)小葛村砂岩矿项目、全自动实验综合楼改造项目、智能化项目、1#熟料线综合能效提升、双脑融合技改项目 11,798.50 19,880.61 -20,555.65 11,123.46

池州新材料二期骨料项目、溶剂项目 631.74 11,190.37 -331.51 11,490.61

其他 356,793.89 1,214,143.55 -1,026,529.18 544,408.26

合计 563,610.20 1,527,656.57 -1,402,027.15 689,239.63

图表6-35: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年末余额

封开海螺交投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封开绿色建材”)古利山年开采800万立方米饰面用花岗岩项目 1,223.68 64,034.63 - 65,258.31

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池州海螺”)四期10000t/d熟料线+配套18MW余热发电等项目 12,304.38 69,786.44 -42,620.32 39,470.49

塔什干海螺6300t/d熟料线+220万吨水泥粉磨线+配套9MW余热发电项目 39,211.23 116,707.32 -137,993.07 17,925.48

安集延项目一期5000t/d熟料+220万t/a水泥粉磨+配套9MW余热发电 5,037.36 53,050.31 - 58,087.67

金边海螺5000t/d熟料+180万t/a水泥粉磨+配套9MW余热发电+年产100万吨骨料项目 12,730.11 31,450.61 - 44,180.73

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芜湖海螺”)新粉磨站项目、5#6#SCR脱硝技改设计、3线4线综合能效提升、 10MW/80MWh二氧化碳压缩储能示范项目、石灰石破碎移位改造及其它技改 10,201.50 62,494.96 -63,371.94 9,324.53

马鞍山海螺绿色建材有限公司(“马鞍山绿色建材”)建筑石料用安山岩矿960万吨/年建设工程项目 15,619.46 25,234.19 -37,469.32 3,384.33

清新公司5000t/d熟料+200万t/a水泥粉磨+配套9MW余热发电项目 1,041.31 47,287.37 - 48,328.68

水城海螺4000t/d熟料+220万t/a水泥粉磨+配套9MW余热发电项目 31,010.22 32,514.40 -63,075.62 449.00

江苏八菱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八菱海螺”)300万t/a水泥粉磨及年中转60万吨矿粉和年中转40万吨骨料项目 5,184.68 29,289.70 -6,142.44 28,331.94

其他 555,675.69 702,507.79 -699,197.98 558,985.50

合计 689,239.63 1,234,357.73 -1,049,870.69 873,726.66

图表6-36: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工程物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专用设备 129,908.12 86.75%

专用材料 19,844.25 13.25%

合计 149,752.36 100%

图表6-37: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工程物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专用设备 200,370.21 95.07%

专用材料 10,397.23 4.93%

合计 210,767.44 100%

(15)使用权资产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使用权资产余额分别为12,693.52万元、14,622.88万元和33,989.64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06%、0.06%和0.14%。使用权资产在发行人总资产中所占比例较小,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发行人作为承租人租赁的资产增加所致。

(16)无形资产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无形资产余额分别为1,823,956.28万元、3,203,833.06万元和3,237,966.04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7.91%、13.13%和13.15%。

2021年末,无形资产总额为1,823,956.28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452,932.40万元,增幅为33,04%,主要系矿山开采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大幅增加所致。2022年末,无形资产总额为3,203,833.06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1,379,876.78万元,增幅为75.65%,主要系矿产开采权大幅增加所致。2023年末,无形资产总额为3,237,966.04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34,132.98万元,增幅为1.07%,变动幅度较小。

图表6-38:近三年发行人无形资产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土地使用权 776,595.52 740,022.19 650,399.28

矿山开采权 2,324,697.42 2,323,981.79 1,067,464.36

粘土取土权 3,152.58 3,515.21 3,891.96

技术 18,698.33 20,808.33 -

客户关系 17,484.33 17,148.33 -

其他 97,337.85 98,357.21 102,200.69

合计 3,237,966.04 3,203,833.06 1,823,956.28

(17)商誉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商誉余额分别为87,603.77万元、114,596.40万元和114,707.15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38%、0.47%和0.47%。

2021年末,商誉总额为87,603.77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29,999.60万元,增幅为52.08%,主要系收购腾冲市腾越水泥有限公司、贵州新双龙水泥有限公司、观腾项目、塔什干海螺大幅增加所致。凤凰山公司、金陵河公司、乾县众喜水泥有限公司、陕西众喜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的水泥相关业务资产,合称“众喜项目”。亳州市华谊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安徽省中联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中联湘谯建材有限公司、安徽省墨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亳州市华盛道路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亳州湘谯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安徽中联观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安徽中联摩泰克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商砼相关业务资产,合称“观腾项目”。

2022年末,商誉总额为114,596.40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26,992.63万元,增幅为30.81%,变化幅度较大,主要系2022年度发行人通过股权收购了部分公司导致商誉增加较多。

2023年末,商誉总额为114,707.15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110.75万元,增幅为0.10%,变化较小。

商誉减值准备:为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商誉会分配至一组资产组(即在每次收购中购入的子公司或子公司的组合)。这些资产组亦即本集团为内部管理目的评估商誉的最低层次。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方法确定。发行人根据管理层批准的最近未来5年财务预算和税前折现率预计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超过5年财务预算之后年份的现金流量均保持稳定。对可收回金额的预计结果并没有导致确认减值损失。但预计该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所依据的关键假设可能会发生改变,管理层认为如果关键假设发生负面变动,则可能会导致本集团的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

图表6-39:截至2023年发行人商誉情况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金额

分宜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611.96

贵阳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421.60

贵定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801.86

遵义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99.07

隆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729.80

众喜项目 11,606.65

贵州六矿瑞安水泥有限公司 72.02

亳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84.72

广西凌云通鸿水泥有限公司 1,811.18

临夏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8,697.72

盈江县允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7.63

邵阳市云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724.82

湖南省云峰水泥有限公司 4,172.28

涟源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584.39

赣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8,917.35

巢湖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991.72

广东清远广英水泥有限公司 2,075.02

芜湖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6,164.36

腾冲市腾越水泥有限公司 2,616.28

贵州新双龙水泥有限公司 1,568.76

观腾项目 25,611.61

塔什干海螺水泥合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94

长沙永运建材有限公司 336.72

奈曼旗宏基水泥有限公司 4,599.20

贵溪市鹰贵预拌砂浆有限公司 563.50

上峰友谊之桥有限责任公司 529.83

中国海螺环保控股有限公司 20,963.37

邵东市磐石混凝土有限公司 7.31

武汉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03.44

小计 114,707.15

减值准备 -

合计 114,707.15

(18)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75,619.95万元、124,893.08万元和154,329.95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33%、0.51%和0.63%。

2021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总额为75,619.95万元,较2020年末减低9,557.72万元,降幅为11.22%,主要系资产/信用减值准备、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递延抵税支出减少所致。2022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总额为124,893.08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49,273.13万元,增幅为65.16%,主要系互抵金额大幅增加所致。2023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总额为154,329.95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29,436.87万元,增幅为23.57%,主要系资产/信用减值准备、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增加所致。

图表6-40: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资产/信用减值准备 20,375.46

可抵扣亏损 29,114.01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49,222.84

递延收益 15,003.73

递延抵税支出 11,156.00

新租赁准则产生的影响 35.76

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9,056.76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3,204.44

小计 147,169.01

互抵金额 -22,275.93

互抵后的金额 124,893.08

图表6-41: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资产/信用减值准备 24,019.90

可抵扣亏损 33,862.21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61,305.50

递延收益 18,725.85

递延抵税支出 9,476.00

租赁负债 4,756.94

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27,261.37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9,321.96

小计 198,729.74

互抵金额 -44,399.79

互抵后的金额 154,329.95

(19)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365,787.54

万元、361,717.53万元和410,822.74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59%、1.48%和1.67%。

2021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总额为365,787.54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294,175.34万元,增幅为410.79%,主要系预付土地款和预付采矿权款增加所致。2022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总额为361,717.53万元,较2021年末减少4,070.01万元,变动幅度很小。2023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总额为410,822.74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49,105.21万元,增幅为13.58%。

图表6-42: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政府贷款 24,200.50 6.69%

代政府代垫款 5,065.20 1.40%

预付土地及采矿权款项 146,548.48 40.51%

其他 185,903.35 51.39%

合计 361,717.53 100%

图表6-43: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政府贷款及代政府代垫款 25,025.59 6.09%

预付土地及采矿权款项 154,482.28 37.60%

其他 231,314.86 56.31%

合计 410,822.74 100%

2、负债结构分析

图表6-44:发行人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短期借款 447,955.92 9.29% 1,003,736.40 20.92% 328,975.38 8.5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56,818.82 13.62% 699,305.43 14.57% 682,781.58 17.65%

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288,790.75 5.99% 357,671.85 7.45% 325,003.13 8.40%

应付职工薪酬 151,258.80 3.14% 163,916.68 3.42% 155,765.22 4.03%

应交税费 229,751.32 4.76% 213,526.43 4.45% 548,448.09 14.18%

其他应付款 904,643.35 18.76% 883,661.57 18.42% 744,278.75 19.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86,763.85 5.95% 235,305.90 4.90% 481,648.76 12.45%

流动负债合计 2,965,982.81 61.51% 3,557,124.27 74.13% 3,266,900.91 84.44%

长期借款 1,561,193.74 32.38% 968,865.07 20.19% 374,769.45 9.69%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26,393.19 0.55% 31,103.32 0.65% 35,636.30 0.92%

租赁负债 19,801.80 0.41% 5,604.92 0.12% 4,722.92 0.12%

递延收益 87,046.50 1.81% 66,398.74 1.38% 59,593.14 1.5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1,629.15 3.35% 169,186.43 3.53% 127,236.47 3.2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56,064.39 38.49% 1,241,158.48 25.87% 601,958.27 15.56%

负债合计 4,822,047.20 100.00% 4,798,282.75 100.00% 3,868,859.18 100.00%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3,868,859.18万元、4,798,282.75万元和4,822,047.20万元。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债务规模的近三年趋势与资产规模趋势保持一致,呈平稳增长态势。2021年末,公司负债规模总额为3,868,859.18万元,较上年末增加545,130.57万元,增幅16.40%。2022年末,公司负债规模总额为4,798,282.75万元,较上年末增加929,423.57万元,增幅24.02%。2023年末,公司负债规模总额为4,822,047.2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3,764.45万元,增幅0.5%。

(1)短期借款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28,975.38万元、1,003,736.40万元和447,955.92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8.50%、20.92%和9.29%。2021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为328,975.38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30,747.78万元,增幅为65.96%,主要是主要是当期公司已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未到期,信贷风险尚未实质转移,已贴现的票据相应确认为短期借款所致。2022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为1,003,736.4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674,761.02万元,增幅为205.11%,主要系子公司信用类借款大幅增加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为447,955.92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555,780.48万元,降幅为55.37%,主要系子公司信用类借款到期偿还所致。

长期来看,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有所波动,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平衡债券发行和短期借款之间的结构,置换一部分银行贷款,降低融资成本。

图表6-45: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

信用借款 802,009.38

保证借款 100.00

抵押借款 2,807.55

票据贴现借款 198,819.47

合计 1,003,736.40

图表6-46: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信用借款 390,905.72

保证借款 908.27

抵押借款 -

票据贴现借款 56,141.93

合计 447,955.92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为682,781.58万元、699,305.43万元和656,818.82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17.65%、14.57%和13.62%。2021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账面682,781.58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04,489.91万元,增幅为42.75%,主要系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背书予供应商以结算应付账款未被终止确认,转回的应付账款金额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2022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账面金额699,305.43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16,523.85万元,增幅为2.42%,变动幅度较小。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账面金额656,818.82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42,486.61万元,减幅为6.08%,变动幅度较小。

图表6-47: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

银行承兑汇票 21,169.50

合计 21,169.50

图表6-48: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银行承兑汇票 26,993.89

合计 26,993.89

图表6-49:近三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账龄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1年以内(含1年) 629,824.94 678,135.93 676,481.58

合计 629,824.94 678,135.93 676,481.58

(3)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分别为325,003.13万元、357,671.85万元和288,790.75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8.40%、7.45%和5.99%。2021年末发行人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账面金额325,003.13万元,较上年末减少99,460.19万元,减幅为23.43%,主要系发行人从水泥及水泥制品客户的销售合同中收取的预收款减少所致。2022年末发行人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账面金额357,671.85万元,较上年末增加32,668.72万元,增幅为10.05%。2023年末发行人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账面金额288,790.75万元,较上年末减少68,881.1万元,减幅为19.26%,主要系发行人从水泥及水泥制品客户的销售合同中收取的预收款减少所致。

(4)应交税费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分别为548,448.09万元、213,526.43万元和229,751.32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14.18%、4.45%和4.76%。2021年末应交税费余额548,448.09万元,较2020年末减少49,442.12万元,降幅8.27%。2022年末应交税费余额213,526.43万元,较2021年末减少334,921.66万元,降幅61.07%,系营业收入下降带来影响。2023年末应交税费余额229,751.32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16,224.89万元,增幅7.60%,变动幅度较小。

(5)其他应付款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744,278.75万元、883,661.57万元和904,643.35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19.24%、18.42%和18.76%。2021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账面金额744,278.75万元,较上年末增加320,474.64万元,增幅为75.62%,主要由于报告期内部分新并购公司的股权转让款尚未达到支付条件。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账面金额883,661.57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39,382.82万元,增幅为18.73%。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账面金额904,643.35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0,981.78万元,增幅为2.37%。

图表6-50:截至2022年末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

余额 占比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366,583.65 41.48%

应付股权转让款及收购价款 88,751.49 10.04%

工程质保金 49,693.51 5.62%

存入保证金 72,971.80 8.26%

履约保证金 123,450.82 13.97%

其他 182,210.29 20.62%

合计 883,661.57 100.00%

图表6-51:截至2023年末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余额 占比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411,721.79 45.51%

应付股权转让款及收购价款 76,509.38 8.46%

工程质保金 52,862.30 5.84%

存入保证金 80,069.82 8.85%

履约保证金 128,465.17 14.20%

其他 155,014.89 17.14%

合计 904,643.35 100.00%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481,648.76万元、235,305.90万元和286,763.85万元,在总负债中占比分别为12.45%、4.90%和5.95%。2021年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金额为481,648.76万元,较2020年末增长310,115.76万元,增幅为180.79%,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增加349,870.84万元。2022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金额为235,305.90万元,较2021年末减少246,342.86万元,降幅为51.15%,主要系发行人2022年度内归还了到期债券。2023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金额为286,763.85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了51,457.95万元,增幅为21.87%,主要系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图表6-52:近三年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期末余额 占比 期末余额 占比 期末余额 占比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77,040.55 96.61 226,317.66 96.18 123,511.37 25.64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3,538.92 1.23 2,486.92 1.06 2,008.05 0.4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6,184.39 2.16 6,501.32 2.76 6,258.50 1.30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 349,870.84 72.64

合计 286,763.85 100.00 235,305.90 100.00 481,648.76 100.00

(7)长期借款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金额分别为374,769.45万元、968,865.07万元和1,561,193.74万元,在总负债中占比分别为9.69%、20.19%和32.38%。

2021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金额为374,769.45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5,264.45万元,增幅为1.42%,主要系子公司信用类借款增加所致。2022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金额为968,865.07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594,095.62万元,增幅为158.52%,主要系子公司信用类借款及抵押借款增加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金额为1,561,193.74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592,328.67万元,增幅为61.14%,主要系子公司信用类借款增加所致。

发行人近三年长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图表6-53:发行人近三年长期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信用借款 1,782,505.34 1,083,205.71 491,270.08

保证借款 2,197.00 9,891.30 7,010.75

抵押借款 53,531.95 102,085.71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77,040.55 226,317.66 123,511.37

合计 1,561,193.74 968,865.07 374,769.45

(8)长期应付款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分别为35,636.30万元、31,103.32万元和26,393.19万元,在总负债中占比分别为0.92%、0.65%和0.55%。

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占比较小,且变动幅度不大,变动主要由分期付款方式购入长期资产的金额变动导致。

(9)租赁负债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租赁负债金额分别为4,722.92万元、5,604.92万元和19,801.80万元,在总负债中占比分别为0.12%、0.12%和0.41%。2021年末租赁负债金额相较于2020年末增加1,060.39万元,增幅为28.95%,主要系2021年合并范围增加及新并购公司带入影响。2022年末租赁负债金额相较于2021年末增加882.00万元,增幅为18.67%。2023年末租赁负债金额相较于2022年末增加14,196.88万元,增幅为253.29%,主要系2023年发行人将部分机器设备、厂房建筑物及土地用于出租。

(10)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金额分别为127,236.47万元、169,186.43万元和161,629.15万元,在总负债中占比分别为3.29%、3.53%和3.35%。2021年末递延所得税金额相较于2020年末增加50,079.76万元,增幅为64.91%,主要系2021年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影响。2022年末递延所得税金额相较于2021年末增加41,949.96万元,增幅为32.97%,主要系2022年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影响。2023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金额较上年末减少7,557.28万元,降幅4.47%,变动幅度较小。

3、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的所有者权益总额分别为19,182,607.18万元、19,599,359.47万元和19,796,872.76万元。

图表6-54:发行人近三年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所有者权益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实收资本 529,930.26 2.68 529,930.26 2.70 529,930.26 2.76

资本公积 1,062,859.34 5.37 1,051,284.88 5.36 1,049,350.65 5.47

减:库存股 33916.04 0.17 - - - -

其他综合收益 -234,826.56 -1.19 -143,237.22 -0.73 -7,561.84 -0.04

专项储备 40,258.30 0.20 16,808.52 0.09 - -

盈余公积金 264,965.13 1.34 264,965.13 1.35 264,965.13 1.38

未分配利润 16,902,837.88 85.38 16,644,120.90 84.92 16,531,842.71 86.18

归属于母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合计 18,532,108.30 93.61 18,363,872.47 93.70 18,368,526.90 95.76

少数股东权益 1,264,764.46 6.39 1,235,487.00 6.30 814,080.28 4.2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796,872.76 100.00 19,599,359.47 100.00 19,182,607.18 100.00

(1)实收资本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的实收资本金额分别为529,930.26万元、529,930.26万元和529,930.26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2.76%、2.70%和2.68%。

(2)资本公积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的金额分别为1,049,350.65万元、1,051,284.88万元和1,062,859.34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5.47%、5.36%和5.37%。

(3)其他综合收益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分别为-7,561.84万元、-143,237.22万元和-234,826.56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0.04%、-0.73%和-1.19%。其他综合收益占比较小,发生波动主要系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变动所致。

(4)专项储备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专项储备的金额分别为0万元、16,808.52万元和40,258.30万元,2022年末专项储备增加为申请人根据财资〔2022〕13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对从事的非金属矿山开采等业务计提相应的安全生产费,并依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使用。2023年末专项储备增加为发行人根据财资[2022]13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对从事的非金属矿山开采等业务计提相应的安全生产费,并依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使用。

(5)未分配利润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的金额分别为16,531,842.71万元、16,644,120.90万元和16,902,837.88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86.18%、84.92%和85.38%。2021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16,531,842.71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5.35%。随着发行人规模的逐渐扩大,近三年发行人未分配

利润稳步增长,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发行人净利润增长放缓,故未分配利润增幅放缓。2022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16,644,120.9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12,278.19万元,增幅为0.68%。2023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16,902,837.88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58,716.98万元,增幅为1.55%。

(二)偿债能力分析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数据见下表:

图表6-55:近三年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表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资产负债率 19.59% 19.67% 16.78%

流动比率 3.41 2.98 3.78

速动比率 3.07 2.65 3.48

EBITDA(万元) 2,197,612.45 2,732,824.14 5,040,662.59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21.01 47.71 150.98

1、短期偿债能力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6.78%、19.67%和19.59%,保持较低水平且较为稳定。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3.78、2.98和3.41,速动比率分别为3.48、2.65和3.07,近三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指标值较行业平均值较好,短期偿债能力较强。2022年相关指标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发行人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负债余额相较年初上升所致。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12,358,264.9万元、10,601,825.95万元和10,109,591.6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3.61%、43.45%和41.06%。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速动资产分别为11,368,711.8万元、9,433,926.49万元和9,099,557.1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9.32%、38.67%和36.96%。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3,266,900.91万元、3,557,124.27万元和2,965,982.81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84.44%、74.13%和61.51%。

2、长期偿债能力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EBITDA分别为5,040,662.59万元、

2,732,824.14万元和2,197,612.45万元,由于利润总额同比下降导致该指标有所下降;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50.98、47.71和21.01。发行人支付利息费用的能力较强。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6.78%、19.67%和19.59%,在控负债降杠杆的背景下,呈稳定趋势,资本结构稳健性较强。

(三)合并报表经营效率分析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经营效率指标数据见下表:

图表6-56:近三年发行人资产运营效率指标表

单位:次/年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 28.10 32.95 92.96

存货周转率 11.94 9.63 10.80

总资产周转率 0.73 0.54 0.57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92.96、32.95和28.10,呈平稳趋势,发行人销售渠道比较畅通,销售回款的风险较小,应收账款质量稳步提升。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0.80、9.63和11.94,总体波动呈平稳趋势,且周转速度保持在较快的水平。原因主要为水泥市场情况较好,发行人为水泥市场中的龙头发行人,存货去化较快,经营状况优良。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57、0.54和0.73,较为平稳。总体来看,资产流动性较高,发行人整体经营能力较强。

(四)盈利能力分析

图表6-57:发行人近三年盈利能力指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营业收入 14,099,942.80 13,202,155.37 16,795,266.38

营业成本 11,763,662.14 10,389,717.03 11,818,122.32

销售费用 342,365.59 332,749.39 340,842.86

管理费用 565,151.59 556,133.07 508,321.44

财务费用 -111,917.93 -165,119.84 -131,460.59

三项费用收入占比 5.64% 5.48% 4.27%

投资收益 54,360.21 135,068.22 140,193.48

资产减值损失 -3,247.56 0 0

营业利润 1,313,776.56 1,947,367.19 4,310,918.85

营业外收入 64,890.97 80,202.05 110,498.35

利润总额 1,360,046.59 2,001,466.51 4,411,619.71

净利润 1,074,918.53 1,613,990.65 3,416,583.60

营业毛利率(%) 16.57 21.30 29.6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5 8.5 19.23

1、营业收入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6,795,266.38万元、13,202,155.37万元和14,099,942.80万元。2022年以来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房地产市场持续走弱等因素影响,全国水泥市场需求明显收缩,对发行人营业收入造成一定影响。

2、期间费用

图表6-58:发行人近三年期间费用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时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营业收入 14,099,942.80 13,202,155.37 16,795,266.38

销售费用 342,365.59 332,749.39 340,842.86

销售费用占比 2.43 2.52 2.03

管理费用 565,151.59 556,133.07 508,321.44

管理费用占比 4.01 4.21 3.03

研发费用 185,955.32 201,131.66 131,733.17

研发费用占比 1.32 1.52 0.78

财务费用 -111,917.93 -165,119.84 -131,460.60

财务费用占比 -0.79 -1.25 -0.78

期间费用合计 981,554.57 924,894.28 849,436.88

期间费用合计占比 6.96 7.01 5.06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期间费用分别为849,436.88万元、924,894.28万元和981,554.5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06%、7.01%和6.96%,发行人期间费用占比呈波动趋势。总体而言,发行人期间费用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较低,期间费用管控较好。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508,321.44万元、556,133.07万元和565,151.59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为3.03%、4.21%和

4.01%。管理费用上涨,主要是由于发行人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同比增加,以及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等技术开发投入同比增加所致。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340,842.86万元、332,749.39万元和342,365.59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2.03%、2.52%和2.43%。2021-2023年,近三年销售费用波动较小。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财务费用合计分别为-131,460.60万元、-165,119.84万元和-111,917.93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0.78%、-1.25%和-0.79%,发行人2023财务费用同比增加32.22%,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净汇兑亏损增加。

3、投资收益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投资收益合计分别为140,193.48万元、135,068.22万元和54,360.21万元。发行人2023投资收益同比下降59.75%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购买的理财产品以及投资的公司,发行人2023年收益水平有所下降。

4、利润情况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利润总额分别为4,411,619.71万元、2,001,466.51万元和1,360,046.59万元。2023年房地产投资同比下降9.6%。房地产市场下行拖累水泥需求,2023年全国水泥产量20.23亿吨,同比下降0.7%,为近12年以来同期最低水平。水泥市场需求不足但产能总量处于高位。水泥价格同比大幅回落并总体呈现前高后低、震荡调整走势;受煤炭价格高企及环保降耗压力增强等因素影响,水泥生产成本居高不下,行业效益持续下行。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29.63%、21.30%和16.57%。整体营业毛利较好,处于行业较高水平。

图表6-59:营业收入中主营业务毛利率比较

单位:%

板块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自产品销售: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42.5级 43.98 28.43 25.23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32.5级 46.27 29.15 30.33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熟料 37.07 25.57 15.06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骨料及 65.69 60.29 48.32

建材行业(自产品销售)-商品混 19.14 14.56 11.00

合计 43.89 28.70 25.72

贸易业务:

建材行业(贸易业务) 0.21 0.32 0.70

其他 3.52 3.05 3.17

毛利率 29.63 21.30 16.57

5、资产减值情况

图表6-60:近三年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

坏账损失 - - -

存货跌价损失 - -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30,123.15 - -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商誉减值损失 - - -

其他 - - -

合计 30,123.15 - -

6、营业外收入情况

图表6-61:近三年营业外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

政府补助 58,248.47 69,338.39 90,082.62

其他 6,642.50 9,653.43 11,317.65

负商誉 - 1,210.22 9,098.08

合计 64,890.97 80,202.05 110,498.35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10,498.35万元、80,202.05万元和64,890.97万元。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政府补助占营业外收入比分别为81.52%、86.45%和89.76%。政府补助明细包括有:脱硝技改专项补助、垃圾环保一体化项目补助、综合节能技改、基础设施建设返还、其他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财政补贴等。

(五)现金流量表分析

图表6-62:发行人近三年现金流量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310,145.60 15,930,295.74 20,275,397.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299,589.24 14,965,368.95 16,885,344.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0,556.36 964,926.79 3,390,052.8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03,459.65 5,837,352.06 4,269,747.7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34,161.39 6,365,415.50 6,436,443.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30,701.74 -528,063.44 -2,166,696.2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55,332.96 1,499,683.09 482,898.2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98,953.12 2,072,028.79 1,643,345.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3,620.16 -572,345.70 -1,160,446.8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064.19 11,570.95 -5,089.1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60,701.36 -123,911.40 57,820.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15,842.28 1,739,753.68 1,679,930.7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55,140.92 1,615,842.28 1,737,751.38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

2021-2023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390,052.89万元、964,926.79万元和2,010,556.3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20,275,397.08万元、15,930,295.74万元和17,310,145.6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金额分别为16,885,344.19万元、14,965,368.95万元和15,299,589.24万元。

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90,052.89万元,同比下降2.65%。由于发行人经营相对稳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变动幅度不大。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4,926.79万元,同比下降71.54%,主要因为2022年销售收入下降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下降较多。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10,556.36万元,同比上升1,045,629.57万元,主要发行人报告期内通过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水平,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预付款项等科目较年初下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人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及持有待售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1-2023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66,696.26万元、-528,063.44万元和-1,930,701.74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分别为4,269,747.72万元、5,837,352.06万元和3,203,459.65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6,436,443.98万元、6,365,415.50万元和5,134,161.39万元。发行人2023年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较上年同期上升1,402,638.3万元,主要系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回的理财及存款产品同比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等。

2021-2023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160,446.80万元、-572,345.70万元和-543,620.16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482,898.26万元、1,499,683.09万元和1,655,332.96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1,643,345.07万元、2,072,028.79万元和2,198,953.12万元。

近三年发行人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均为负,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年末归还部分负债以及支付股东分红所致。总体来看,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保持净流入,同时,发行人对外投资规模的扩张也引发了较大规模的筹资需求。随着项目投资的放缓,企业将加强管理整合,逐步提升资源调配与资金调控能力,逐渐降低外部融资需求。

四、发行人有息债务

(一)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总额为2,322,306.70万元,其中短期借款447,955.92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86,763.85万元,长期借款1,561,193.74

万元,长期应付款26,393.19万元。

图表6-63: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

项目 2023年末

金额(万元) 占比

短期有息债务 短期借款 447,955.92 19.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86,763.85 12.35%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77,040.55 11.93%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3,538.92 0.15%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6,184.39 0.27%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0 0

合计 734,719.77 31.64%

长期有息债务 长期借款 1,561,193.74 67.23%

长期应付款 26,393.19 1.14%

应付债券 0 0

合计 1,587,586.93 68.36%

有息债务合计 2,322,306.70 100.00%

图表6-64:发行人有息债务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信用借款 390,905.72 87.26% 1,512,382.37 96.87% 270,122.97 97.50%

保证借款 908.27 0.20% 2,197.00 0.14% - -

抵押借款 - - 46,614.37 2.99% 6,917.58 2.50%

票据贴现借款 56,141.93 12.53% - - -

合计 447,955.92 100.00% 1,561,193.74 100.00% 277,040.55 100.00%

(二)发行人存续债券情况

截至报告日,除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计划外,发行人无待偿还各类债券余额。发行人到期债券均按时兑付,无违约记录。

五、关联交易情况

由本公司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另一方,或者能对本公司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一方;或者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另一企业,被界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的关联方及其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母公司及最终控股母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母公司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6-65: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母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万元)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 资产经营、投资、融资、产权贸易、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等开发、技术服务 80,000 36.4 36.4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份,安徽省投资集团系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国资委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二)发行人的子公司

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五、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中“(一)公司下属企业及主要关联企业情况”相关内容。

(三)发行人的联营及合营企业

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五、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中“(二)主要合营、联营及参股公司”相关内容。

(四)关联方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不含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年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海螺节能环保及其附属公司 采购材料 12,826.34 0.09%

国贸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采购材料 31.17 0.00%

亳州海创节能材料 采购材料 4.73 0.00%

西巴水泥 采购材料 29,051.65 0.21%

缅甸海螺 采购材料 269 0.00%

清洁能源 采购材料 117.95 0.00%

海螺新材料及其附属公司 采购材料 76,240.44 0.54%

印尼富恒利 采购材料 3,372.00 0.02%

苏鲁特索隆矿山 采购材料 3,337.70 0.02%

成利建材 采购材料 2.39 0.00%

相山水泥及其附属公司 采购材料 53,422.46 0.38%

海螺投资及其附属公司 采购材料/采购设备 15,494.34 0.11%

海螺川崎节能设备 采购材料/采购设备 22,838.01 0.16%

海螺川崎装备制造 采购材料/采购设备 69,821.67 0.50%

海螺设计院 采购材料/采购设备 10,566.25 0.07%

海螺川崎工程及其附属公司 采购材料/采购设备 31,356.68 0.22%

仰光海螺 采购设备 9.03 0.00%

海螺设计院 工程设计/建筑安装 16,390.67 0.12%

海螺信息技术 采购材料/工程设计 13,402.12 0.10%

海螺节能环保及其附属公司 建筑安装 89.11 0.00%

仰光海螺 运输服务 4,700.89 0.03%

扬州海昌 煤炭中转服务 7,071.56 0.05%

海创绿能环保及其附属公司 废物处置服务 159.98 0.00%

芜湖海螺大酒店 保洁绿化服务 292.75 0.00%

海螺集团 物业服务 35.8 0.00%

海螺集团 采购材料 13.48 0.00%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年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例

海螺集团 销售材料 39.54 0.00%

海螺投资及其附属公司 销售材料 149.18 0.00%

仰光海螺 销售产品 2.56 0.00%

海螺新材料及其附属公司 销售产品 85.87 0.00%

海螺川崎工程及其附属公司 销售产品/材料 751.26 0.01%

相山水泥及其附属公司 销售产品/材料 3,156.23 0.03%

缅甸海螺 销售产品/材料 96.12 0.00%

扬州海昌 销售产品/材料 14.33 0.00%

亳州海创节能材料 销售产品/材料 171.51 0.00%

国贸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销售产品/材料 0.65 0.00%

西巴水泥 销售产品/材料 29,003.42 0.25%

海螺节能环保及其附属公司 销售产品/材料 942.93 0.01%

海创绿能环保及其附属公司 销售产品/材料 435.01 0.00%

海螺川崎装备制造 销售产品/材料 2,899.88 0.02%

海螺信息技术 销售产品/材料 161.11 0.00%

海螺设计院 销售产品/材料 192.43 0.00%

海螺川崎节能设备 销售材料/废物处置服务 761.52 0.01%

安徽海创节能材料 销售材料/废物处置服务 634.98 0.01%

海螺节能环保及其附属公司 运输服务/废物处置服务 4,061.56 0.03%

海创绿能环保及其附属公司 协同运营处置服务/废物处置服务 3,874.25 0.03%

海螺新材料及其附属公司 检测服务/运输服务 131.46 0.00%

海螺川崎装备制造 建筑劳务 17.91 0.00%

成利建材 运输服务 132.86 0.00%

缅甸海螺 综合服务费 1,353.49 0.01%

西巴水泥 综合服务费 1,213.89 0.01%

仰光海螺 综合服务费 567.52 0.00%

芜湖海螺大酒店 废物处置服务 1.76 0.00%

海螺信息技术 废物处置服务 1.31 0.00%

海螺集团 研发技术劳务 462.28 0.00%

3、受托管理/承包

单位:万元

委托方 受托方 受托资产类型 受托起始日 受托终止日 托管收益定价依据 2023年确认的托管收益

成利建材 建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经营管理水泥生产项目 2020年10月22日 2023年1月10日 根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协商定价 -

4、关联租赁

(1)出租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3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2022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2021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海螺集团 场地租赁 165.61 80.86 161.71

清洁能源 场地租赁 20.77 14.71 10.03

海螺设计院 场地租赁 70.79 79.88 83.88

海创绿能环保及其附属公司 场地租赁 - 1.21

芜湖贸易 场地租赁 - 5.58

海螺环保及其附属公司 场地租赁 0.4 26.19

印尼富恒利 机械租赁 1,532.72 1,292.25 1,419.79

苏鲁特索隆矿山 场地租赁/机械租赁 633.82 609.18 678.42

西巴水泥 机械租赁 11.05

合计 2,434.76 2,077.31 2,386.81

(2)承租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采购的使用权资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计提的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采购的使用权资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计提的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采购的使用权资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计提的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海螺集团 场地租赁 - - - 10.40 - 7.14

芜湖海螺大酒店 场地租赁 - 2.30 98.32 0.98 - 0.03

扬州海昌 场地租赁 199.72 8.44 - 2.03 - 3.97

亳州海创节能材料 场地租赁 - - - - - -

合计 199.72 10.74 98.32 13.40 - 11.14

5、关联担保情况

发行人作为担保方;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2023年

西巴水泥 21,408.79 2015年6月3日 2025年6月2日 否

西巴水泥 17,352.62 2021年9月6日 2025年8月31日 否

西巴水泥 34,705.23 2022年8月22日 2024年8月22日 否

西巴水泥 14,112.00 2023年8月4日 2024年9月1日 否

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2023年

海螺投资及其附属公司 6,460.97 2020年12月18日 2023年1月4日 是

6、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2023年拆出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2023年收回

成利建材 1,291.04 2020年10月22日 2023年10月21日 年利率4.75%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332.10 1,251.36 1,993.15

8、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

2023年6月6日,发行人与海螺资本及其他投资人,共同投资海通互联网基金,基金总规模人民币50亿元,其中发行人认缴人民币15亿元,海螺资本认缴人民币5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实际出资人民币1.8亿元。

2023年9月8日,发行人与海螺资本及其他投资人,共同投资海螺金石基金,基金总规模人民币50亿元,其中发行人认缴人民币10亿元,海螺资本认缴人民币10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实际出资人民币1亿元。

9、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类型 2023年 2022年

海螺集团 商标许可权使用费 商标许可权使用费 2,614.05 3,176.67

成利建材 借款利息收入 借款利息收入 6.81 70.75

海螺川崎装备制造 股利收入 股利收入 388.33 382.77

相山水泥 股利收入 股利收入 - 24,000.00

西部水泥 股利收入 股利收入 10,551.86 14,100.80

江苏杰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股利收入 股利收入 314.90 -

六、重大或有事项及承诺事项情况

(一)对外担保

发行人下属各公司一般选择信用或者担保贷款。各公司在办理贷款时,如需担保,其担保人原则划定为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共计87,578.64万元,占净资产比例为0.44%,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6-66:2023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 担保余额 担保期限 担保合同签署日期

发行人 西巴水泥 21,408.79 10年 2015年6月3日

发行人 西巴水泥 17,352.62 4年 2021年9月6日

发行人 西巴水泥 34,705.23 2年 2022年8月22日

发行人 西巴水泥 14,112.00 1年 2023年8月4日

合计 87,578.64

(二)资本承担

图表6-67:2023年末发行人资本承担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已签订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 222,000.00 -

已签订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长期资产投资合同 957,505.73 1,130,128.58

已批准未订立的长期资产投资合同 659,235.08 725,477.21

合计 1,838,740.81 1,855,605.79

(三)或有负债

于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为其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65,195.00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490,148.36万元);发行人未为其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2022年:无)。发行人董事认为公司不会因为该等担保而承担重大风险。

于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开立信用证未结清余额人民币65,452.48万元(2022年:人民币16,242.10万元)。发行人认为该等信用证不会引致额外风险。

此外,发行人本年为合营企业西巴水泥和缅甸海螺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7,578.63万元(2022年:人民币85,273.69万元)。发行人董事认为公司不会因为该等担保而承担重大风险。

(三)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对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四)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不存在重大承诺事项。

(五)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无其他或有事项。

七、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受限资产情况如下:

图表6-68:发行人截至2023年末所有权和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占总资产比重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77,487.09 0.31% 保证金

固定资产 8,034.78 0.03% 用于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 125,658.36 0.51% 用于借款抵押

合计 211,180.23 0.86%

2023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共计211,180.2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0.86%。所有权和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主要是无形资产,金额为125,658.3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0.51%,受限原因为借款抵押。抵押资产保障的银行借款债务人还款正常,履约实力较强,履约意愿较好。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列示情况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没有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八、公司持有金融衍生品、理财产品情况

至2023年末,发行人未持有金融衍生品,持有1笔未到期理财产品,共计人民币10亿元。

图表6-69:发行人截至2023年末理财产品持有情况

序号 受托方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产品名称 金额(亿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

1 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30日 2024年12月26日 建信理财机构专享“睿鑫”固收类封闭式产品2021年第34期 10 5.66%

合计 10

九、海外投资情况

“十三五”以来,发行人深入践行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大力实施国际化战略,全面推动海外项目建设,加速海外布局,在拓展东南亚项目布局的同时,向中亚、非洲挺进,推动产业全球化发展,印度尼西亚、柬埔寨、缅甸、老挝、乌兹别克斯坦等项目先后落地,为我国传统产业“走出去”发展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发行人境外子公司主要有印尼海螺、印尼南加海螺、印尼国贸、南苏矿山、马诺斯水泥、巴鲁水泥、北苏海螺、西加海螺、马德望海螺、金边海螺、琅勃拉邦海螺、万象海螺、伏尔加海螺、缅甸海螺(曼德勒)水泥有限公司(“曼德勒海螺”)、卡尔希海螺、塔什干海螺等,业务种类主要包含水泥熟料及贸易业务。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境外资产合计1,915,573.3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

7.78%。

图表6-70:近三年海外子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收入总计 521,168.27 444,274.04 342,834.96

利润总额 10,807.41 45,627.41 -9,075.64

资产总额 1,915,573.36 1,983,955.77 1,415,269.95

十、公司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期中期票据注册以外,发行人另有35亿元中期票据发行计划。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利润131.38亿元,较上年同期194.74亿元下降32.54%,实现净利润107.49亿元,较上年同期161.40亿元下降33.40%,主要原因系受行业整体运行环境影响。2023年,国民经济回升向好,基础设施投资保持平稳增长,但房地产行业进入深度调整阶段,按可比口径计算,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0%,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5.9%,房地产投资同比下降9.6%。房地产市场下行拖累水泥需求,2023年全国水泥产量20.23亿吨,同比下降0.7%,为近12年以来同期最低水平。水泥市场需求不足但产能总量处于高位,供需矛盾进一步激化,水泥价格同比大幅回落并总体呈现前高后低、震荡调整走势;受煤炭价格高企及环保降耗压力增强等因素影响,水泥生产成本居高不下,行业效益持续下行。2023年,本集团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行业形势,努力克服行业下行加剧、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等不利因素影响,聚焦经营目标,因时因势精准施策,稳定产品市场份额;以“直供为主、多元互补、稳定高效”为原则,通过巩固战略合作、拓展直供资源、加快替代燃料使用、严控指标消耗等方式提升成本管控水平;统筹绿色发展和创新研发,有序推进节能降耗技改,加快智能化建设成果转化应用,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

除上述事项外,近一年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第七章 资信状况

一、银行授信用信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人民币合并银行授信额度为756.95亿元,用信总额为248.56亿元,剩余可用授信额度508.38亿元,美元合并银行授信额度为3.6亿美元,剩余可用授信额度为4.88亿美元,港币合并银行授信额度未14.85亿港币,剩余可用授信额度为14.85亿港币。发行人获得的主要授信和用信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表7-1:2023年末发行人银行授信用信额度表

单位:万元,万美元

金融机构 币种 授信额度 已使用授信额度 剩余额度

国有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 人民币 1,524,100 747,069 777,031

港币 148,500 0 148,500

建设银行 人民币 545,000 13,100 531,900

农业银行 人民币 520,800 164,844 355,956

工商银行 人民币 1,105,078 414,898 690,180

小计 人民币 3,694,978 1,339,911 2,355,067

港币 148,500 0 148,500

股份制银行 交通银行 人民币 150,000 0 150,000

浦发行 人民币 230,600 81930 148,670

徽商银行 人民币 560,000 110,116 449,884

招商银行 人民币 450,000 78,800 371,200

中信银行 人民币 204,500 34,050 170,450

民生银行 人民币 240,000 62,050 177,950

光大银行 人民币 100,000 0 0

广发银行 人民币 354,700 12,200 342,500

兴业银行 人民币 300,000 0 300,000

小计 人民币 2,589,800 379,146 2,210,654

外资银行 花旗银行 美元 20,000 0 20,000

渣打银行 美元 16,000 0 16,000

汇丰银行 人民币 510,647 432,107 78,540

小计 人民币 510,647 432,107 78,540

美元 36,000 0 36,000

政策性银行 进出口银行 人民币 774,050 334,500 439,550

小计 人民币 774,050 334,500 439,550

合 计 人民币 7,569,475 2,485,664 5,083,811

美元 36,000 0 36,000

港币 148,500 0 148,500

发行人历年来与国内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不存在逾期而未偿还的债务。发行人良好的还贷纪录以及高信用等级表明发行人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

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计划外,发行人另有35亿元中期票据发行计划。发行人待偿还债券余额30亿元,无违约记录,具体明细如下:

表7-2:发行人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单位:亿元

债券简称 发行金额 发行日期 起息日 到期日 债券期限 债务余额 偿还情况 信用增进情况

24海螺水泥MTN001(绿色) 15 2024/4/26 2024/4/29 2027/4/29 3年 15 存续中 无

24海螺水泥MTN002(绿色) 15 2024/4/25 2024/4/29 2027/4/29 3年 15 存续中 无

合计 30 30

第八章本期中期票据的担保情况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

第九章税项

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投资者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企业短期融资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中期票据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1988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在我国境内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均应缴纳印花税。对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中期票据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四、税项抵销

本期中期票据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章信息披露安排

加强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障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新修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设立信息披露领导小组,协调公司相关部门、单位,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具体承办相关事务,将所有对公司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或相关监管机构进行公布,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和公平,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周小川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位: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553-8398976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并且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前3个工作日,发行人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募集说明书;

2、法律意见书;

3、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

4、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5、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将向市场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一)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二)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三)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四)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五)每半年披露募集资金用款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名称变更;

(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三)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四)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六)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七)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八)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九)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十)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一)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十三)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十四)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十五)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十六)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八)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九)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十)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二十一)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二十三)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二十四)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五)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发行人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如有);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袁善超

联系方式:010-6663592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中信大厦中信银行投资银行部

邮箱:yuanshanchao@citicbank.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如有);

3.受托管理人(如有);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如有)或受托管理人(如有)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如有)、发行人或增进机构(如有)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如有)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如有)、发行人或增进机构(如有)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如有)、发行人或增进机构(如有)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yuanshanchao@citicbank.com或寄送至袁善超、010-66635929、北京市朝阳区中信大厦中信银行投资银行部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如有)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如有)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如有)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如有);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二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中期票据未设置受托管理人机制。

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

无。

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及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如有)代为追索。

(二)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期发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

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如有)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本条关于持有人会议未尽事宜依据前述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执行。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其他处置措施

无。

八、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投资者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六章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号

法定代表人: 杨军

注册资本: 529,930.2579万元

联系人: 凡展

电话: 0553-8398892

传真: 0553-8398753

邮政编码: 241000

二、主承销商

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方合英

联系人: 李雨桥

电话: 010-66635907

传真: 010-65559220

邮政编码: 100020

三、发行人法律顾问

名称: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34层

负责人: 赵洋

联系人: 侯敏

电话: 021-54049930

传真: 010-58091100

邮政编码: 100025

四、信用评级机构

名称: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场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7层

负责人: 闫衍

联系人: 杜佩珊

电话: 010-66428877

传真: 010-66426100

邮政编码: 10010

五、审计机构

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营业场所: 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负责人: 邹俊

联系人: 周徐春

电话: 025- 86912888

传真: 025- 86912828

邮政编码: 210005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 马贱阳

联系人: 发行岗

电话: 021-63326662

传真: 021-63326661

邮政编码: 200002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名称: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 郭仌

联系人: 发行部

电话: 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 010-57896726

邮政编码: 100032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关于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通知书;

2、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3、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4、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5、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7、2024年度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

8、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一)发行人

名称: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号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号

法定代表人:杨军

联系人:凡展

电话:0553-8398892

传真:0553-8398753

邮政编码:241000

(二)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联系人:李雨桥

电话:010-66635907

传真:010-65559220

邮编:100020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

(www.shclearing.com)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者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1: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销售净利率 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总资产报酬率 净利润/年末总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年末所有者权益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净额/年初年末平均应收账款金额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360/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年初年末平均存货金额

存货周转天数 360/存货周转率

营业周期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天数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末总资产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EBIT 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

利息保障倍数 EBIT /利息支出

EBITDA 税、息、折旧及摊销前的收益 (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债务保护倍数 EBITDA/(长期债务+短期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