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人民币5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人民币10亿元

本期发行期限:1年

本期担保情况:无担保

信用评级机构:无

二〇二五年八月

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代表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投资者购买本公司发行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本公司已就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本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重要提示................................................................................................................................................5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5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6

第一章释义........................................................................................................................................9

一、常用词语释义........................................................................................................................9

二、专用词语释义......................................................................................................................10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4

一、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投资风险.............................................................................14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4

三、特有风险..............................................................................................................................27

第三章发行条款................................................................................................................................28

一、主要发行条款......................................................................................................................28

二、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安排..................................................................................................29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31

一、募集资金用途......................................................................................................................31

二、发行人承诺..........................................................................................................................31

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32

四、偿债保障措施......................................................................................................................32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34

一、概况......................................................................................................................................34

二、历史沿革..............................................................................................................................34

三、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情况..............................................................................................42

四、发行人独立性......................................................................................................................52

五、下属企业情况......................................................................................................................53

六、公司治理结构......................................................................................................................88

七、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103

八、主营业务情况....................................................................................................................109

九、在建、拟建工程................................................................................................................129

十、发行人发展战略................................................................................................................132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133

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159

一、总体财务情况....................................................................................................................159

二、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162

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会计资料...............................................................165

四、主要财务情况分析............................................................................................................174

五、合并财务报表偿债能力分析............................................................................................190

六、合并财务报表经营效率分析............................................................................................191

七、合并财务报表盈利能力分析............................................................................................192

八、合并财务报表现金流量分析............................................................................................194

九、有息债务情况....................................................................................................................195

十、关联交易情况....................................................................................................................197

十一、或有事项及承诺事项情况............................................................................................204

十二、资产限制用途情况........................................................................................................204

十三、金融衍生品及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205

十四、海外投资情况................................................................................................................206

十五、直接债务融资计划........................................................................................................206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207

第七章资信状况..............................................................................................................................208

一、发行人及子公司资信情况................................................................................................208

二、其他重要事项....................................................................................................................210

第八章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信用增进情况..................................................................................211

第九章税项......................................................................................................................................212

第十章信息披露安排......................................................................................................................214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214

二、信息披露安排....................................................................................................................214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218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218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218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218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221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223

第十二章主动债务管理..................................................................................................................226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231

第十四章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机构.........................................................................235

一、发行人................................................................................................................................235

二、主承销商............................................................................................................................235

三、存续期管理机构................................................................................................................235

四、律师事务所........................................................................................................................236

五、会计师事务所....................................................................................................................236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236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237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238

一、备查文件............................................................................................................................238

二、查询地址............................................................................................................................238

附录指标计算公式............................................................................................................................240

重要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存货减值风险

公司采用紧密型“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的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且畜禽产品的养殖生产周期较长,该模式决定了公司存货金额在公司总资产中所占比例相对较高。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03.88亿元、203.36亿元、194.01亿元和196.2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0.79%、21.89%、20.67%和20.65%。受行业周期性供需变化、突发疫情等因素影响,肉鸡、肉猪价格波动较为明显。报告期内,肉猪价格整体呈现为先涨后跌、继而弱势反弹后回落的态势,2022年非洲猪瘟导致产能骤降,叠加玉米价格上涨的背景下,在疫情与政策干预,全年呈现“先涨后跌”趋势。2023年产能过剩与消费疲软导致肉猪价格下跌,市场调整后,2024年猪价弱势反弹。若肉鸡、肉猪价格出现大幅下滑,导致公司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下降,并低于其取得成本,则公司面临存货减值的风险,进而可能导致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受到较大影响,甚至出现亏损。

2、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肉鸡产品与肉猪产品,受到行业周期性供需变化影响,面临较明显的价格波动风险,发行人经营业绩也将面临明显的波动风险。2000年以来,全国商品猪市场价格基本上三年至五年为一个完整市场波动周期。商品猪市场价格的周期性波动导致生猪养殖业的毛利率呈现周期性波动,发行人的毛利率也呈现出同样的波动趋势。生猪价格的波动,造成发行人毛利率和净利润波动。商品猪销售价格对发行人营业利润的影响程度高。如果生猪市场价格出现持续大幅下滑,将会对发行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情形提示

近一年以来发行人涉及MQ.7表(重要事项)情形已在相应章节披露,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涉及重要事项情况如下:

1、注册资本变化

由于公司发行的“温氏转债”于2021年10月8日起进入转股期、公司2023年12月15日新增归属623.7235万股限制性股票等,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化。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股本数量为6,652,030,936股,需相应变更注册资本。2024年2月,公司进行工商变更,注册资本由6,645,790,896元增加至6,652,030,936元。

在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0月21日期间,“温氏转债”累计转股1,881,861股,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发生变化。2024年10月21日,公司注册资本由6,652,030,936元增加至6,653,912,797元,公司总股本由6,652,030,936股增加至6,653,912,797股。

2、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成员变化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温氏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为温氏家族。2025年6月4日,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成员发生调整,由温鹏程、温均生、温志芬、温小琼、梁焕珍、伍翠珍、陈健兴、刘容娇、孙芬、古金英调整为温鹏程、温均生、温小琼、温志芬、孙芬、温蛟龙、温铭驹、陈浩、温少模、温冰文,并于同日签署新《一致行动协议》,并在未来七年内(2025年6月4日至2032年6月3日)持续有效。实控人温氏家族持股数量为794,385,625股,持股比例为11.94%。

3、发行人审计报告经办会计师事务所受到有关部门处罚。

发行人2023-2024年审计报告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出具。2025年3月,江苏证监局发布了对华兴的行政处罚。因琏升科技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江苏证监局对华兴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如意、郑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年5月,因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项目,江苏证监局对华兴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小军、王活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的决定。上述处罚均不涉及发行人审计报告问题。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包括基础募集说明书、补充募集说明书等,以下简称“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三、(四)”所列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调整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等、调整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条款等、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受托管理人机制

无。

(三)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四)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中关于违约事件的约定,对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情形设置了【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对本条所述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宽限期内应按照票面利率上浮【10】BP计算并支付利息。

2、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五)投资人保护条款

无。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词语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温氏集团/温氏股份: 指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温氏: 指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温氏有限: 指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短期融资券: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指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本次发行: 指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本公司为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作的《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文件: 指在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募集说明书)

人民银行: 指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 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金所: 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指与主承销商签署承销团协议,接受承销团协议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文件的约束,参与本期短期融资券簿记建档的机构

承销团: 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及分销商组成的承销机构

承销协议: 指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注册发行签订的《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短期融资券承销协议》及补充协议

余额包销: 指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簿记建档: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 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簿记管理人: 指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管理人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指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工作日: 指国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股东大会: 指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三年及一期: 指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一季度

近一期/最近一期: 指2025年1-3月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二、专用词语释义

猪流感/甲型H1N1流感 一种发生在猪身上的高度传染性急性呼吸道疾病,由猪流感病毒引起。该病在猪中的发病率较高,但死亡率较低,仅为1%至4%。猪流感在猪之间主要通过空气悬浮颗粒、直接或间接接触、携带猪流感病毒但无症状的猪传播

无公害农产品 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猪蓝耳病 以妊娠母猪的繁殖障碍(流产、死胎、木乃伊胎)及各种年龄猪特别是仔猪的呼吸道疾病为特征,现已经成为规模化猪场的主要疫病之一

鸡新城疫 由副粘病毒引起的高度接触性传染病,又称亚洲鸡瘟或伪鸡瘟,常呈急性败血症状,主要特征是呼吸困难、便稀、神经紊乱、粘膜和浆膜出血。死亡率高,对养鸡业危害严重

HACCP HazardAnalysisandCriticalControlPoint,是“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的英文缩写,是用于对某一特定食品生产过程进行鉴别评价和控制的一种系统方法。该方法通过预计哪些环节最可能出现问题,或一旦出了问题对人危害较大,来建立防止这些问题出现的有效措施,以保证食品的安全。即通过对食品全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危害分析,找出关键控制点(CCP),采用有效的预防措施和监控手段,使危害因素降到最小程度,并采取必要的验证措施,使产品达到预期的要求

GMP 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中文的意思是“良好作业规范”或“优良制造标准”,是一种特别注重制造过程中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它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善

料肉比 指全程料肉比,即某畜禽群体从一出生到出栏期间喂养所用的饲料公斤数与该畜禽群体在上述期间净增重公斤数之比

瘦肉精 医学上称为“盐酸克伦特罗”,是肾上腺素类神经兴奋剂,在动物体内,对营养物质具有重新分配的作用,能促进动物生长、提高瘦肉率、降低脂肪沉积、提高饲料报酬等。盐酸克伦特罗属于非蛋白质激素,耐热,使用后会在猪体组织中形成残留,尤其是在猪的肝脏等内脏器官残留较高,食用后直接危害人体健康

大约克 大约克夏猪,又称大白猪,于18世纪在英国育成,是世界著名的瘦肉型猪种,在杂交配套生产体系中主要用作母本,也可按父系育种方向选育后用作父本

曾祖代种猪 生猪代次繁育体系中最上游部分,为第一层级,是优良遗传基因选育的源头,主要用于繁育祖代种猪使用,相对终端产品(商品代肉猪)而言是曾祖父(母)

祖代种猪/原种猪 生猪代次繁育体系中第二层,用于优良遗传基因扩繁,为父母代种猪生产提供优质种猪,相对终端产品(商品代肉猪)而言是祖父(母)

父母代种猪 相对终端产品(商品代肉猪)而言是父亲(母亲)的种猪

二元杂种猪 两个不同品种纯种猪杂交而育成的种猪

商品代肉猪 由父母代育成,包括商品肉猪和商品仔猪

核心群种猪 核心群种猪也即曾祖代种猪群体,又称遗传核心群或选育核心群,是以遗传进展或保种为目的,为祖代种猪场繁殖生产母猪,为扩繁场和商品猪场提供种公猪

能繁母猪 可以正常繁殖的母猪,包括已配种母猪和经产母猪,但不包括未配种的后备母猪

仔猪/猪苗 断奶后至保育期、或刚结束保育期后的小猪

选择技术 通过表型测定和记录、育种值估算对种猪性能实现排队,据性能指数和种用价值高低进行筛选的技术

ERP/EAS 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决策层及员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

瘦肉率 又称胴体瘦肉率,即经剥离后的瘦肉占胴体重量的百分比。商品肉猪经放血、脱毛、去蹄、去头、去尾和去内脏后的重量即为胴体重量。而活体瘦肉率是根据背膘厚或背膘厚与眼肌面积活体测定后据一定公式进行估测的瘦肉率

黄羽肉鸡 统指我国地方有色羽鸡,具有生长周期长等特点,主要品种有石岐杂肉鸡、新兴黄鸡2号、岭南黄鸡、新广黄鸡等,主要适用于中式烹饪

白羽肉鸡 从国外引进的白色羽肉鸡,具有生长快、体型大等特点,主要适用于西式烹饪

核心群种鸡 核心群种鸡也即曾祖代种鸡群体

祖代种鸡/祖代鸡 肉鸡代次繁育体系中上游部分,是优良遗传基因选育的源头,相对终端产品(商品代肉鸡)而言是祖父(母);该等鸡经育雏育成后主要用于产蛋,其蛋孵化出父母代鸡苗

父母代种鸡 肉鸡代次繁育体系中游部分,相对终端产品(商品代肉鸡)而言是父母;该等鸡经育雏育成后主要用于产蛋,其蛋孵化出的鸡苗即商品代鸡苗,具有良好的肉用遗传特性

商品代肉鸡 肉鸡繁育体系下游部分,该等鸡育雏育成后不用于产蛋,是用于食用的肉鸡

饲料转化率 消耗单位风干饲料重量与所得到的动物产品重量的比值。是畜牧业生产中表示饲料效率的指标,它表示每生产单位重量的产品所耗用饲料的数量

料肉比 饲养的畜禽增重一公斤所消耗的饲料量,是评价饲料报酬的一个指标

配合饲料 根据动物的营养需要,将多种营养成分的饲料原料按一定比例科学调配、加工而成的饲料,也称全价饲料

H7N9 一种亚型流感病毒

SPF 无特定病原体(SpecificPathogenFree)的英文缩写,指一个畜、禽群中不患有某些指定的特定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病,家畜和家禽呈明显的健康状态。SPF鸡是指生长在屏障系统或隔离器中,无国际、国内(尤其是国内)流行的鸡主要传染性病病原,具有良好的生长和繁殖性能的鸡群。由SPF鸡生产的蛋为SPF种蛋,可用于疫苗制造及检定,和各种鸡病的研究等领域

非洲猪瘟 非洲猪瘟病毒感染肉猪引起一种急性、出血性、烈性传染病

本募集说明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百分数尾数差系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短期融资券无担保,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购买本期短期融资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短期融资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发行人此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短期融资券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进行流通,在转让时可能由于无法找到交易对手而难以将债务融资工具变现,存在一定的交易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存续期内,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进而造成本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按时足额支付。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存货减值风险

公司采用紧密型“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的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且畜禽产品的养殖生产周期较长,该模式决定了公司存货金额在公司总资产中所占比例相对较高。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03.88亿元、203.36亿元、194.01亿元和196.2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0.79%、21.89%、20.67%和20.65%。受行业周期性供需变化、突发疫情等因素影响,肉鸡、肉猪价格波动较为明显。报告期内,肉猪价格整体呈现为先涨后跌、继而弱势反弹后回落的态势,2022年非洲猪瘟导致产能骤降,叠加玉米价格上涨的背景下,在疫情与政策干预,全年呈现“先涨后跌”趋势。2023年产能过剩与消费疲软导致肉猪价格下跌,市场调整后,2024年猪价弱势反弹。若肉鸡、肉猪价格出现大幅下滑,导致公司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下降,并低于其取得成本,则公司面临存货减值的风险,进而可能导致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受到较大影响,甚至出现亏损。

2、汇率风险

发行人存在部分出口业务,需要将出口销售获得的外币兑换成人民币。2022-2024年,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31,106.48万元、3,373.28万元和3,284.14万元,公司存在因人民币汇率波动而产生一定的汇兑损失风险。截至2024年末,公司持有的外币资产及负债分别为4,426.38万元和215,722.47万元,占整体的资产及负债比例较小。公司将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出口业务方面,就当前发行人整体业务状况来看,出口业务占比较低,对其整体经营影响有限。尽管如此,由于进出口业务仍是发行人整体业务中的一部分,因此发行人仍然面临着一定的汇率风险。

3、偿债风险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公司有息债务(含长短期借款、向中央银行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应付债券)分别为295.97亿元、266.18亿元、203.12亿元和192.11亿元,分别占负债总额的53.65%、46.66%、40.72%和39.30%,规模和占比均呈下降趋势;此外,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47、1.07、1.22和1.19,速动比率分别为0.6、0.39、0.54和0.41,现金短债比分别为1.11、0.67、1.36和1.20,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存在一定的波动风险。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的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249.51亿元、311.38亿元、291.36亿元及301.69亿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45.23%、54.58%、58.4%和61.72%。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员工薪酬、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应付款构成,近年来流动负债金额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为自发性经营负债的增加,同时发行人归还银行长期借款导致非流动负债减少,可能使得公司面临一定程度的短期偿债风险。

4、债务融资可获得性风险

公司的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相对充足,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25%、61.41%、53.14%和51.45%。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为472.37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为98.67亿元,尚余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为373.69亿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共计77.06亿元人民币和2.81亿美元,其中可转换公司债券77.06亿元,境外美元债2.81亿美元。由于公司的经营业务面临的疫病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及食品安全等经营风险较大,一旦经营活动出现异常或国家信贷政策的调整,将直接影响到债务融资的可获得性。发行人面临一定的债务融资可获得性的风险。

5、经营性现金流波动性风险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分别为110.75亿元、75.94亿元、195.86亿元和38.19亿元,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反映出公司的当期经营情况。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受产品市场环境及原材料采购成本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存在波动性风险。

6、非经常性损益波动的风险

2022-2024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32,268.01万元、6,215.76万元、-34,290.01万元,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波动较大。

近年来,政府为促进畜牧业发展,提高我国畜牧业现代化水平,保障农产品供给,颁布多项畜禽养殖企业扶持政策,并以多种方式鼓励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包括提供各项资金补贴。2022-2024年,公司确认的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25,214.10万元、16,478.52万元、20,261.75万元。尽管预期政府短期内对畜禽养殖企业扶持政策不会改变,但若未来政府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或对外处置金融产品投资收益出现预期外波动,将导致非经常性损益波动较大,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另外,公司持有一定数额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由此导致各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处置金融产品投资收益波动较大。2022-2024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产品投资收益分别为40,833.44万元、-1,683.61万元、-30,753.14元,主要来源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与处置收益,也造成非经常性损益波动。

7、盈利水平波动的风险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2.89亿元、-63.9亿元、92.3亿元和20.01亿元,报告期内盈利波动较大。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肉鸡产品与肉猪产品,发行人盈利水平与肉猪、肉鸡市场价格高度相关,受行业周期性供需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面临明显的波动风险。

8、负债结构不合理的风险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温氏股份流动负债分别为2,495,073.48万元、3,113,803.79万元、2,913,587.62万元和3,016,915.86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45.23%、54.58%、58.41%和61.72%,流动负债相对较高,公司短期内面临的集中偿债压力较大,但由于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较低,运营经验成熟,整体的融资渠道较广,现金流较为充裕,因此存在负债结构不合理的风险,但风险较小。

9、期间费用增长风险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分别为753,370.98万元、712,427.08万元、770,524.04万元,整体呈现较为平稳,主要是公司业务稳定,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增长不明显所致。若未来营业收入规模提高缓慢,同时未能有效控制期间费用增长速度,将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10、公司财务性投资金额较高的风险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1,013,277.79万元,761,057.02万元、919,530.47万元和892,665.44万元。发行人在这方面存在一定投资波动风险。

11、公司上市以来分红金额相对较高

公司自2015年上市至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14次,累计实现净利润468.24亿元,累计实现现金分红281.16亿元,上市以来平均分红率60.05%,现金分红情况与公司核心理念相一致,保持了公司上市以来的分红实施情况的连贯性,契合资本市场对公司的稳定分红预期,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但高比例现金分红仍可能对其偿债能力带来一定影响。

12、合并报表范围频繁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通过新设或收购方式获得子公司,同时通过注销或转让股权的方式处置子公司,发行人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随之发生变化。随着发行人业务发展需要,发行人未来合并范围可能还将不断变动,因此发行人面临合并范围变化频繁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未来资本支出的风险

发行人将进一步布局肉鸡与肉猪养殖产业,加大升级改造和新产能建设,增加在建工程项目,预计未来发行人用于相关产业资本支出的金额将会增多。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其中以养猪、养鸡产业为主。其中,前十大在建工程预算总投资17.62亿,累计投入14.06亿,尚需投入3.56亿。如果发行人未来资本支出较大,会增大发行人资金占用,降低发行人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可能进一步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在原有“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养殖模式基础上,公司正积极拓展“公司+养殖小区”模式创新,即公司负责整个养殖小区的租地,并统一做好“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和平整土地)、建设规划和经营证照的办理等工作,具体养殖场建设资金可来源于公司、农户、社会投资者、政府农业引导基金等途径。养殖模式的转型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本支出,可能对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2、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肉鸡产品与肉猪产品,受到行业周期性供需变化影响,面临较明显的价格波动风险,发行人经营业绩也将面临明显的波动风险。2000年以来,全国商品猪市场价格基本上三年至五年为一个完整市场波动周期。商品猪市场价格的周期性波动导致生猪养殖业的毛利率呈现周期性波动,发行人的毛利率也呈现出同样的波动趋势。生猪价格的波动,造成发行人毛利率和净利润波动。商品猪销售价格对发行人营业利润的影响程度高。如果生猪市场价格出现持续大幅下滑,将会对发行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食品安全风险

近年来,国内发生了多次食品安全事件,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受到较大冲击,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全社会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国家不断对食品安全及食品来源的立法进行完善,加大了对食品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反映出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以往我国出现的一些食品安全问题也造成了部分消费者对市场上食品的信任危机,一旦出现食品安全危机,将直接影响到企业多年以来累积所建立的品牌,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消费信心将受到严重的打击,以致直接影响到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的市场需求。

公司一旦出现对产品质量控制的不到位,就可能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品牌、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此外,如果行业内其他养殖企业的肉鸡或肉猪产品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损害行业整体形象和口碑,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能导致消费者对公司相关产品的恐慌及信心不足而需求量下降,从而在一段时间内会连带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4、重大疫情风险

重大畜禽疫病是畜禽养殖行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近年来,肉鸡养殖过程中易发生的重大疾病主要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低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传染性法氏囊病、传染性喉气管炎等。肉猪养殖过程中易发生的重大疾病主要包括猪瘟、蓝耳病、伪狂犬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等。畜禽疫病的发生容易导致畜禽生产成本的上升,从而影响生产成本和市场供应,对未来期间市场供给和价格造成不确定影响。另外,畜禽疫病的蔓延加上社会部分言论误导,容易引起消费者心理恐慌,造成整个市场需求的迅速萎缩,致使畜禽养殖企业面临较大的销量与销售价格压力。由于公司部分养殖地处在相关畜禽病易发的东南沿海和长江流域,公司本身仍面临着较大的防疫压力。如果重大畜禽疫病爆发程度及蔓延速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可能面临市场需求、盈利大幅下降,甚至导致公司出现亏损的风险。

5、自然灾害风险

发行人养殖场地遍布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分布范围广,部分养殖场地有可能面临飓风,水灾、雪灾等各种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以致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虽然发行人针对各种自然灾害亦投保了一定的财产保险,但各种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的发生仍然会影响到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

6、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国家对规模化养殖转型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大,畜禽养殖近年来逐渐成为行业热点,不少企业及资本均直接或间接进入畜禽养殖行业推进市场集中度提高。但是,畜禽养殖行业进入门槛仍然不高,仍以大量散养农户为主。

由于散养农户缺乏市场信息收集能力,其市场行为往往滞后,产品价格高的时候散户养殖热情上升,补栏数量上升,价格低的时候散户热情下降,补栏数量下降,导致市场竞争形势出现周期性波动,对规模化企业的市场营销策略造成一定冲击。

从短期看,由于公司产品销售区域主要在华南地区、华东地区、华中地区及西南地区等,其面临的市场竞争风险将主要来自当地散养农户进入及退出行业造成的局部冲击。从中长期看,随着行业整合,市场集中度提高,规模化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可能将进一步增强,销售网络也可能进一步覆盖全国。一旦公司不能及时应对竞争格局的变化,调整市场营销策略,增强自身竞争力,未来公司的市场份额和收益水平可能因激烈市场竞争而下降。

7、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成本是饲料原料成本,饲料原料中占比较高的玉米、豆粕、小麦等,短期内难以大量使用其他原料代替。

由于玉米、大豆、小麦等农产品受到国内和国际粮食播种面积与产地气候等因素影响较大,一旦播种面积大幅减少或气候反常以及国家农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都将会导致上述农产品减产并引发价格上涨;如果播种面积扩大或当年风调雨顺,则将导致农产品供大于求引发价格下降。近期受中美贸易战影响,可能会由于进口关税导致大豆价格上升,造成公司成本升高,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未来随着温氏集团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玉米、豆粕、小麦等原料的采购量还将继续增加,如果粮食原料及豆粕类原料价格出现较大波动,而公司不能及时通过改变配方控制成本或者无法及时向下游转移成本,将对温氏集团营业成本、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8、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中国肉鸡与肉猪市场的集中程度目前仍然相对较低,大量散养户存在“价高进入,价贱退出”的现象,影响市场供给量的长期稳定性,导致行业供需匹配呈现出较大的周期性波动,从而造成产品价格的较大波动性。近十年来,我国肉鸡及肉猪行业经历了多轮价格周期,价格波动性特征明显。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肉鸡产品与肉猪产品,受到行业周期性供需变化的影响,面临较明显的价格波动风险,公司经营业绩也将面临明显的波动风险。如果未来市场供需情况发生较大波动导致供应大于需求,则温氏集团畜禽产品的价格将面临较大的下行风险,其经营业绩可能下滑甚至出现亏损。

9、进口肉食品的替代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以及肉类消费需求的上升,我国肉类进口规模近年来持续上升。目前,进口肉类产品对国内畜禽养殖业影响尚不明显,如果国家相关政策进一步放开,进口肉类产品数量及金额可能会持续上升,将会对国内畜禽养殖业整体带来一定冲击。若温氏股份未能及时采取适当措施应对不断增加的进口畜禽产品,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10、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属于肉禽类生产和销售企业,其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与千家万户的食品安全密切相关,因此容易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近年来,国内爆发了一些食品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如三聚氰胺事件、双汇瘦肉精事件、地沟油事件,这些事件的突然发生对发行人的经营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特别是2013年、2014年突然爆发的禽流感事件,虽然发行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尚未发生一例病例,但由于媒体的误读造成了消费者的恐慌,短期内对企业禽类的销售和经营造成了重大的损失,造成了一定的经营风险。发行人作为国内较大的食品企业,虽然一直将食品安全全过程控制作为核心管理理念之一,在饲料生产、生猪养殖、生猪收购贩运、生猪屠宰等各环节进行严格监管,但发行人一旦出现对产品质量的控制不到位,就可能爆发食品安全等突发性问题,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品牌、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风险。

11、养殖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生猪与肉鸡市场价格存在明显的周期性波动特征,主要受供给关系、养殖生长周期、农户补栏积极性(滞后于供给变化)和疫病因素的共同影响。历史经验来看,由于种猪扩繁及肉猪养殖需一定时间,故猪周期相对较长,一般三到五年一个周期;种鸡扩繁及肉鸡养殖所需时间相对较短,且禽流感的爆发无实质规律可寻,肉鸡价格周期波动更加频繁,一年内可能存在多个周期。由于市场需求的大幅变化与生产的及时供给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在短期内若出现供求不平衡或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况将导致行业出现波动;同时,当前养殖利润水平的变化、烈性疫病的发生或鸡肉和猪肉替代品的供求变化将影响下一阶段肉鸡和肉猪的供应量;由此形成的阶段性供求不平衡关系,使得供求量和肉鸡、肉猪价格都存在周期性的波动特征,发行人可能面临此风险。

12、技术泄露风险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和产学研合作,研发并拥有畜禽养殖环节中的诸多关键技术,同时在鸡和猪育种、标准化饲养技术、肉鸡饲养规范化管理措施、瘦肉型猪规模化养殖、生物安全和食品安全控制技术、疫苗质检体系等关键技术均取得了突破,形成了较强的技术体系优势。如果出现核心技术机密泄露或核心技术被他人盗用的情况,即使公司借助司法程序寻求保护,仍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及时间,将使得公司的商业利益受到侵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也将带来不利影响。

13、租赁资产的相关风险

受行业特点及土地资源稀缺的影响,公司开展养殖业务需要大规模租用国有或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和房屋等经营资产。虽然公司已尽注意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必要手续,但仍可能存在少数租用资产权属瑕疵或租赁程序瑕疵,或因租赁到期或出租方租赁意愿改变等原因导致公司不能继续承租相关土地和房屋等经营资产。如公司不能及时重新选择替代经营资产,则与该等租赁资产相关的业务和经营活动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14、部分固定资产未办妥产权证书的风险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构筑物、生产设施及机械设备构成,合计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均达90%以上。其中房屋及构筑物主要包括公司繁育种猪、种鸡、猪苗、鸡苗及生产饲料的厂房及配套的办公楼、员工宿舍等;生产设施、机械设备主要包括鸡舍、猪舍相关设备、饲料厂及孵化厂生产设备等。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507,681.71万元、3,437,239.38万元、3,521,751.59万元和3,476,699.4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5.76%、37.00%、37.52%和36.59%,占比相对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显著上升,主要是由于公司为扩大业务规模、提高产能从而增加对相应房屋及构筑物、机器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的投资所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89,536.76万元,主要原因为尚待取得产权证书、需完善权属登记或所在土地的相关出让手续尚待办理等。若未来相关资产发生权属纠纷,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15、上游集中度较高风险

2022-2024年末,公司供应商前五名采购金额占比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31.25%、32.44%和31.82%。公司采用“集中采购为主,区域采购为辅”的采购模式。公司原材料采购决策委员通过综合分析、研判饲料原料的价格、营养含量和配方结构等因素后制定阶段性采购策略和采购方案。采购量根据畜禽生产计划、安全库存和运输周期等因素确定。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集中采购量随之增加,故对上游集中度有所增加。若供应商出现变动,将对公司的采购业务造成一定影响。

16、经营模式升级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紧密型“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已运行四十多年,是公司获得持续发展和壮大的主要驱动力之一,被业界称为“温氏模式”。近年来,随着经济、政策和行业技术的进步,公司不断迭代升级“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焕发模式新动力,出现“公司+家庭农场”、“公司+现代养殖小区+农户”、“公司+现代产业园区+职业农民”等合作模式。在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常态化、生猪价格下行等市场环境变化下,公司通过经营模式升级,加强对生产环节的整体掌控能力,加快对落后产能的升级改造,已取得一定成效,目前公司二季度猪苗生产成本、肉猪完全成本已呈逐月下降趋势,为盈利情况回归正常奠定基础。如后续公司经营模式升级未达预期,产能利用率提升效果不明显,公司的经营成本将面临无法实际降低的风险。

17、养殖行业过度竞争的风险

2024年,公司肉鸡销售量为12.08亿只,约占全国肉鸡出栏总量143.61亿只的8.41%,市场占有率稳居上市公司首位,肉猪销售量达到3,018.27万头,约占全国生猪出栏总量的4.3%,位列上市企业第二位,行业地位突出,规模优势明显。但禽畜养殖行业对资金、技术等进入门槛要求较低,从业企业及散养农户数量众多且分布广泛,市场集中度较低,竞争态势激烈。养殖行业的过度竞争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利润趋薄,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18、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在畜禽养殖的过程中产生废水、固体废弃物等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废弃物。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意识的增强,国家和各地政府未来将可能颁布新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更高的要求。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产生的污染物、废弃物也将进一步增加,从而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难度。公司已经制定了较为严格、完善的环境保护制度,并按照国家和各地方政府的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但仍不排除因操作失误或偶然性生态环境事故造成一定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而被有关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1、股权分散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温氏集团股权较为分散,无持有公司5%以上的单一股东,温氏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温氏家族,截至2025年6月4日,温氏家族合计持有公司11.94%的股份,绝对持股比例较低。股权的相对分散虽然有利于提升管理决策的科学性,但也可能造成公司在进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时,因决策效率降低而错过或贻误重要的业务发展机遇,造成公司经营业绩的波动。另外,公司股权的相对分散可能导致未来股权结构稳定性下降甚至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进而对公司经营业务及运作管理造成一定影响。

2、管理能力不能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规模持续稳步发展,已形成了相对成熟的管理体系。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和新增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人员规模和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数量也将进一步增加,公司在实施战略规划、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及合作农户管理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如果公司不能随着规模的扩大持续有效地提升管理能力,将导致公司管理体系不能完全适应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人员数量与合作农户规模的迅速上升,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产品质量控制造成不利影响。

3、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所处的畜禽养殖行业,其经营发展需要储备一批经验丰富、综合素质较高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工程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才。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工程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但如何保持自身对人才的吸引力,防止人才流失仍是公司在实行高效管理和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值得重视的问题。发行人地处广东西部地区,与经济较为发达珠三角地区相距较远,在吸引人才、挽留人才方面存在一定局限性。若发行人不能随业务规模扩张而加大人才的引进力度,不断提高现有人员的素质,将面临人力资源缺乏的风险。

4、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属于家族经营企业,企业基本上由温氏家族成员实际控制和经营,一旦温氏家族成员发生突发事件等对公司的治理机构和管理也会带来一定风险。但作为国内农业行业的龙头企业,发行人也在不断向国际同行业成熟企业学习,引进职业经理人等,降低因突发事件引发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带来的风险。

5、经营模式风险

发行人作为较早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畜禽养殖模式的企业之一,创立并不断完善独特的温氏模式。公司推行紧密型“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的产业分工合作模式,公司负责包括种苗生产、饲料生产、疫病防治、技术服务、回收销售等环节,农户作为养殖产业链诸多生产环节中的一环,负责肉鸡及肉猪的饲养管理环节,公司与农户以委托养殖合同方式合作。该模式组织和调动农民实现本土创业,参与农产品的产业化大生产,使得公司的肉鸡养殖业务与肉猪养殖业务一直保持规模化稳步发展。

多年来,公司秉承“精诚合作,齐创美满生活”的核心理念,逐渐与农户建立起稳定的信任合作关系,公司规模化的稳步扩张对合作农户的依赖性逐渐加强。随着合作农户数量的逐步增加,为维护稳定的农户合作关系,公司对合作农户甄选、养殖管理、物料供应、技术服务、质量控制及收益结算等养殖过程各方面的合作通过签订委托养殖合同进行统一规范。但在合作执行中仍可能存在某些农户与公司对合同相关条款的理解存在差异,导致潜在的纠纷或诉讼。未来如果出现疫病发生、当地政策变动或其他规模化企业采取竞争手段争夺农户等情况,可能导致公司对合作农户的吸引力下降,从而对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在经营模式上不断升级迭代,目前正逐步升级为“公司+现代养殖小区”模式,公司负责整个养殖小区的租地,并统一做好“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和平整土地)、建设规划和经营证照的办理等工作,通过三种形式与农户开展合作。该模式下公司前期资本投入进一步增加,可能导致公司资金压力提高。

6、子公司较多的风险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共拥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387家,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子公司数量将继续增加,使得公司在采购供应、销售服务、物流配送、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管理难度增大。如果子公司在业务经营、对外投资、担保等方面出现决策失误,将给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经营风险。

7、关联交易风险

公司关联交易的形成是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尽管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定价,若未来不能有效的加强管理,发行人仍然存在关联交易风险。

(四)政策风险

1、国家宏观货币政策风险

近年来人民币汇率和贷款利率的波动已影响到公司的财务费用,给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一定影响,因此,国家宏观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波动可能导致公司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

2、环保政策变化的风险

肉鸡及肉猪养殖过程中会有畜禽粪便、污水等污染物排放,其排放标准需符合国家环保监管的相关要求。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环保合规:(1)所有建设项目均严格遵循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制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相关要求;(2)下属畜禽养殖场均按要求配置污染防治设施,并能正常投入使用,做到达标运行,有效确保合法合规;(3)下属所有单位均按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如配置环保检测平台和环保检测人员,自觉开展环保自行监测。

如果国家及地方政府将来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环保监管要求,对环保工艺技术、排放标准及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将使畜禽养殖行业支付更高的环保费用,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3、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扶持政策,如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稳定提高畜禽综合生产能力、落实扶持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等,大力推动畜牧产业进入快速转型期,鼓励畜牧产业健康、快速发展,逐步建立规模化、现代化的生产体系。公司所从事的养殖业务直接受到当前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如未来相关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深化农产品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加快培育多元市场购销主体”。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在2017年取得成效,玉米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已经形成,稻谷和小麦“市场定价”特征明显,粮价正在从“政策市”走向“市场市”。一旦直补正式实施,那么农产品的价格可能实现内外价格回归,短时间内将造成企业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虽然发行人原材料采购都有固定的议价能力加强的采购供应商,短期的影响不大,但未来仍存在一定的农产品原料价格变动影响。

4、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温氏股份主要从事畜禽养殖业务,属于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多方面享有税收优惠政策。

公司及其子公司采取紧密型“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或其子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动物保健品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及其子公司回收,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

在上述经营模式下,增值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的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根据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作为农业生产者,公司生产销售的原奶、禽蛋产品属于自产自销农产品范畴,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的精神,公司及其子公司申报免征增值税的饲料以及预混料产品经省级税务机关认可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抽查检验合格,免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号)的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可以享受免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中从事海水养殖、内陆养殖所得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公司及其子公司屠宰加工冰鲜鸡、销售原奶属于农产品初加工,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农技推广、兽医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若国家未来对从事畜禽饲养、农产品初加工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则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三、特有风险

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或无法履行,将对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产生影响。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发行人全称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及下属公司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共计77.06亿元人民币和2.81亿美元,其中可转换公司债券77.06亿元,境外美元债2.81亿美元。

接收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5]CPXX号

注册总金额 人民币50亿元(RMB5,000,000,000元)

本期发行规模 人民币10亿元(RMB1,000,000,000.00元)

本期短期融资券期限 1年

计息年度天数 非闰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

短期融资券票面金额 人民币100元

票面利率 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利率为固定利率;利率的确定方式为在确定利率上下限的前提下,通过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短期融资券利率在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不计算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发行价格 面值发行,发行利率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短期融资券

发行方式 本期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公告日 2025年【】月【】日

发行日 2025年【】月【】日-2025年【】月【】日

缴款日 2025年【】月【】日

起息日 2025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2025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2025年【】月【】日

兑付日 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兑付日为2026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还本付息方式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兑付公告 本期短期融资券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照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兑付,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完成付息兑付工作;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兑付价格 按面值兑付

偿付顺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所有其他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

信用评级机构及评级结果 暂无

短期融资券担保 本期短期融资券不设担保

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托管人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交易市场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短期融资券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安排

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短期融资券簿记管理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短期融资券承销团成员须在簿记日2025年【】月【】日9:00-2025年【】月【】日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日及缴款时间:2025年【】月【】日11:00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2025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短期融资券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1: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清算中心

账号:11040038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行支付系统号:102100099996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本期短期融资券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短期融资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短期融资券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短期融资券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5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程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发行人承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募集的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期内,若因经营发展需要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将提前披露有关信息,并承诺将加强募集资金管控,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50亿元,均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或偿还存量融资。发行金额及用款主体待各期发行时确定。注册需求匡算如下:

(一)补充营运资金需求

近年来,发行人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而且发行人是养殖企业,其主要的原材料包括玉米、豆柏、高粱、小麦、糙米混合物,2022年发行人合计采购上述五个品种原材料703.93万吨、采购金额220.63亿元,平均每季度所需支付饲料资金55.16亿元;2023年发行人合计采购上述五个品种原材料968.97万吨、采购金额293.90亿元,平均每季度所需支付饲料资金73.48亿元,增幅达到33.21%;2024年发行人合计采购上述五个品种原材料1244.4万吨、采购金额314.84亿元,平均每季度所需支付饲料资金78.71亿元,增幅达到7.12%。2025年1季度合计采购上述五个品种原材料323.43万吨、采购金额74.52亿元。饲料采购规模较大,导致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流动资金占用不断增加,对营运资金的运作提出了较高要求。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07,452.76万元、759,393.58万元、1,958,612.34万元和381,911.02万元。

发行人因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和推动向“公司+现代养殖小区”模式转变,投入较多资金进行建设现代养殖小区和保证项目建成后的运营,实现规模产量提升,需要大量资金用于原料采购,因此,将有较大的营运资金需求。

(二)偿还存量融资需求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付息性债务总额194.68亿元。在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合适窗口,发行超短融偿还存量融资,实现资金成本下降。

综上所述,发行人拟注册50亿元短期融资券用于补充上述流动资金需求缺口或偿还存量融资等合规用途,用途符合国家法律及政策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募集的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用于长期投资和购买高收益理财;在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存续期内,若因经营发展需要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将提前披露有关信息,并承诺将加强募集资金管控,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偿还,以保障投资者利益。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履行内部申请和审批手续,使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公司预算范围内。若变更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公司将重新履行公司内部审批手续并进行公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公司财务运营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要求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内部审计部门集团审计监察部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四、偿债保障措施

本公司偿还本期短期融资券到期本息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同时,本公司还可以通过适度控制公司负债率,并依靠企业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在各商业银行筹集资金、变现资产等方式提供还款保障,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性现金流

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总收入分别为837.25亿元、899.21亿元、1049.24亿元和243.3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2.89亿元、-63.90亿元、92.30亿元和20.0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0.75亿元、75.94亿元、195.86亿元和38.19亿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利润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从而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保障。

(二)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

公司经营状况及发展前景良好,是多家银行重点营销和主动授信的优质客户,一直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多家银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因此公司获得合作银行授信的支持相对容易,具备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为偿还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到期本息提供保障。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为472.37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为98.67亿元,尚余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为373.69亿元。

(三)变现资产方式

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578,142.09万元、拆出资金余额256,862.93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208,319.25万元、应收账款余额54,300.26万元、存货1,962,331.87万元、其他流动资产350,397.79万元,上述可变现资产总计3,410,354.19万元,必要时公司可以通过变现上述部分资产的方式为本期短期融资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保障。

(四)资产负债率调控计划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25%、61.41%、53.14%和51.45%。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相对较低,运营经验成熟,整体的融资渠道较广,现金流较为充裕。公司已制定各项严格的财务指标控制计划,平衡公司经营发展和资金使用需求,将调控整体资产负债率处于中低水平以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概况

注册名称: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ENS FOODSTUFF GROUPCO.,LTD.(缩写:WENS)

法定代表人:温志芬

注册资本:人民币6,653,912,797元

工商注册日期:1993年7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300707813507B

注册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9号

邮政编码:527400

电话:0766-2292926

传真:0766-2292613

网址:www.wens.com.cn

发行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牲畜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智能农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家禽饲养;活禽销售;家禽屠宰;牲畜饲养;牲畜屠宰;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1、1993年7月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

发行人设立于1993年7月26日,公司的历史沿革情况如下:1993年7月26日,肇庆市人民政府(注:1993年,新兴县尚属肇庆市辖县)出具了《关于同意组建新兴县温氏食品集团成立新兴县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肇府函[1993]54号),同意成立“新兴县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为股份合作制企业。1993年7月26日,新兴县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领取了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9528427-6),注册资本为1,288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合作制。

2、1994年名称变更

1994年10月20日,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处《企业法人冠省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粤内企名940100号)批准,公司名称由“新兴县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3、1996年规范登记为有限责任的股份合作制企业

1996年4月2日,温氏有限于云浮市工商局办理了规范登记手续,规范登记后公司的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温氏有限取得了云浮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8096091-0),注册资本为1,288万元,股东为温鹏程等46名自然人。

4、1999年企业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广东省体改委《企业试行员工持股的若干意见》(粤体改[1996]118号)等相关规定,温氏有限于1998年10月通过股东会决议,决定变更公司性质,同时增资扩股。除温鹏程等46名自然人股东直接在工商进行登记外,同时增加“温氏有限工会”登记为温氏有限的新股东,“温氏有限工会”系代其他员工持有温氏有限股权。温氏有限注册资本由1,288万元增加至11,188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由原股东温鹏程等46名自然人以及新股东温氏股份工会认购并经新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审验。1999年4月22日,温氏有限于云浮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2001年,注册资本由11,188万元增加至25,669万元

2001年3月22日,温氏有限注册资本由11,188万元增加至25,669万元,本次增资未办理验资手续。温氏有限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云浮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53001000286)。

6、2003年,注册资本由25,669万元增加至40,000万元

2003年4月18日,温氏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14,331万元,增加后的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2003年6月23日,云浮市智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云智会验报[2003]098号),验证温氏有限注册资本增加14,331万元,温氏有限的注册资本增资至40,000万元。2003年6月30日,温氏有限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云浮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53001000286)。

7、2008年8月,注册资本由400,000,000元减少至378,631,240元

2008年6月10日,温氏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以支付现金方式减少温鹏程等45名自然人及温氏有限工会合计注册资本21,368,760元,减资后温氏有限注册资本为378,631,240元,2008年8月5日,温氏有限办理了本次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云浮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5300000003757)。

8、2008年8月,注册资本由378,631,240元增资至1,569,095,422元

2008年8月16日,温氏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温氏有限以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增加注册资本1,190,464,182元,其中由盈余公积转增108,214,000元,由未分配利润转增1,082,250,182元,增资后温氏有限注册资本为1,569,095,422元,实收资本为1,569,095,422元。2008年8月28日,温氏有限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云浮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5300000003757)。

9、2008年10月,注册资本由1,569,095,422元增资至1,882,748,714元

2008年10月6日,温氏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温氏有限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增加注册资本313,653,292元,增资后温氏有限注册资本为1,882,748,714元,实收资本为1,882,748,714元。

2008年10月28日,温氏有限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云浮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5300000003757)。

10、2009年5月,注册资本由1,882,748,714元增资至2,259,092,612元

2009年4月7日,温氏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增加注册资本376,343,898元,增资后温氏有限注册资本为2,259,092,612元,实收资本为2,259,092,612元,2009年5月14日,温氏有限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云浮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5300000003757)。

11、2010年5月,注册资本由2,259,092,612元增资至2,484,738,134元

2010年4月7日,温氏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增加注册资本225,645,522元,增资后温氏有限注册资本为2,484,738,134元,实收资本为2,484,738,134元,2010年5月14日,温氏有限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云浮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5300000003757)。

12、2010年10月,注册资本由2,484,738,134元增资至2,732,489,104元

2010年9月14日,温氏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增加注册资本247,750,970元,增资后温氏有限注册资本为2,732,489,104元,实收资本为2,732,489,104元,2010年10月21日,温氏有限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云浮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5300000003757)。

13、2011年4月,注册资本由2,732,489,104元增资至3,142,144,804元

2011年4月6日,温氏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增加注册资本409,655,700元,增资后温氏有限注册资本为3,142,144,804元,实收资本为3,142,144,804元,2011年4月29日,温氏有限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云浮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5300000003757)。

14、2012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0日,温氏有限以截至2012年10月31日止的经审计的净资产7,423,282,839.65元按1:0.4233的比例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142,144,804股,每股面值1元,超出部分4,281,138,035.65元作为资本公积,由温氏有限各发起人按照各自在温氏有限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314,214.4804万元,股东为温鹏程等45名自然人、温氏股份工会,其中温氏股份工会系代其他员工股东持有温氏股份股份。

15、2012年12月,注册资本由3,142,144,804元增资至3,190,000,000元

2012年12月22日,温氏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同意中金佳泰以公司截至2012年10月31日的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参考,以人民币现金570,061,895.92元向公司增资,认购公司新增股份47,855,196股;同意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3,190,000,00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3,190,000,000元,其中,温鹏程等45人合计出资1,584,611,788元,占注册资本49.675%,温氏股份工会出资1,557,533,016元,占注册资本48.825%,中金佳泰出资47,855,196元,占注册资本1.500%。2012年12月25日,温氏股份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云浮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5300000003757)。

16、2013年股权规范及确权

为规范温氏股份工会的代持股行为,在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公司根据《非公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公证的方式对温氏股份工会代持股权进行了股权确权工作。经温氏股份股东大会、温氏股份工会决议及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规范方案的批复》(云府[2013]29号)批准通过,公司于2013年4月完成了股权规范还原工作,将温氏股份工会代6,789名员工股东持有的股权还原为该等员工股东实际持有,并将记载有股东名册的公司章程报云浮市工商局备案登记。为了促进公司的股权管理的规范化和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申请在广东省股权托管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公司股份的托管。2014年6月6日,温氏股份与广东省股权托管中心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托管协议》,温氏股份委托广东股权托管中心对全部股东所持股份进行托管。

17、2014年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201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为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议案》。2014年4月7日,公司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延期申报的议案》,决定将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2014年9月2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核发了《关于同意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的函》(证监函[2014]339号),自此,公司正式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18、2015年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01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大华农并申请创业板上市。2015年10月8日,公司了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17号)。2015年11月2日,公司股票正式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温氏股份”,股票代码300498。

19、2016年6月,注册资本由3,625,247,380元增资至4,350,296,856元

2016年5月9日,温氏股份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25,247,3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812,623,69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股票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股本725,049,476股。公司已于2016年6月1日将前述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至4,350,296,856股,注册资本增至4,350,296,856元。2016年6月17日,公司收到云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5300707813507B)。

20、2017年6月,注册资本由4,350,296,856元增资至5,220,356,227元

2017年4月27日,温氏股份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50,296,8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350,296,856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股票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股本870,059,371股。公司已于2017年5月26日将前述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至5,220,356,227股,注册资本增至5,220,356,227元。2017年6月1日,公司收到云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5300707813507B)。

21、2018年5月,注册资本由5,220,356,227元增资至5,313,839,027元

2018年3月29日,温氏股份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2018年4月23日,温氏股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以2018年4月27日为授予日,以13.17元/股的价格向2,455名激励对象授予9,348.2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于2018年5月17日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至5,313,839,027股,注册资本增至5,313,839,027元。2018年5月21日,公司收到云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5300707813507B)。

22、2018年公司名称变更

2018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名称由“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于2018年8月15日取得云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5300707813507B)。

23、2018年公司回购

2018年11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18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30,000股。就上述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上述73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313,839,027元变更为5,313,109,027元,股份总数由5,313,839,027股变更为5,313,109,027股。本次回购股份已于2019年1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了相应修改,并已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24、2019年公司回购

2019年6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11名原激励对象、24名被降职的原激励对象、2位被聘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84,200股。就上述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2019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上述984,2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313,109,027元变更为5,312,124,827元,股份总数由5,313,109,027股变更为5,312,124,827股。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8032070823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2019年8月30日,984,200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2019年10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35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15,280股。就上述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2019年11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上述615,28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312,124,827元变更为5,311,509,547元,股份总数由5,312,124,827股变更为5,311,509,547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440FC0028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2020年1月6日,615,28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25、2020年6月,注册资本由5,311,509,547元增资至6,373,811,456元

2020年5月15日,温氏股份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5,311,509,547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311,509,54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373,811,456股。公司已于2020年6月11日将前述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注册资本增至6,373,811,456元。2020年6月22日,公司收到云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5300707813507B)。

26、2020年公司回购

2020年7月13日,温氏股份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1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47,616股进行回购注销。实施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47,616股限制性股票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373,811,456元减少至人民币6,373,463,840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373,811,456股减少至6,373,463,840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440FC00018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2020年9月7日,347,616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27、2021年公司回购

2021年6月17日,温氏股份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14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陈海枫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对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持的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1,678,768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373,463,840元变更为人民币6,351,785,072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373,463,840股变更为6,351,785,072股。截至2021年9月1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2021年9月2日,公司公告已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28、2021年公司转股

由于公司发行的“温氏转债”于2021年10月8日起进入转股期,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化,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股本数量为6,351,832,700股,需相应变更注册资本。截至2022年6月24日,公司公告已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29、2022年,注册资本由6,351,832,700元增资至6,546,260,203元

由于公司发行的“温氏转债”于2021年10月8日起进入转股期、公司2022年6月20日新增归属10,533.5099万股限制性股票等原因,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化,截至2022年10月24日,公司股本数量为6,546,260,203股,需相应变更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由2022年5月31日的6,351,832,700股增加至6,546,260,20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6,351,832,700元增加至6,546,260,203元。

30、2023年,注册资本由6,546,260,203元增加至6,645,790,896元

由于公司发行的“温氏转债”于2021年10月8日起进入转股期、公司2022年12月9日新增归属787.3795万股限制性股票等,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化。截至2023年4月24日,公

司股本数量为6,554,141,184股,需相应变更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由2022年10月24日的6,546,260,203股增加至6,554,141,18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6,546,260,203元增加至6,554,141,184元。

截至2023年7月25日公司新增归属9,164.8051万股限制性股票等,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化。截至2023年8月28日,公司股本数量为6,645,790,896股,需相应变更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由2023年4月24日的6,554,141,184股增加至6,645,790,89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6,554,141,184元增加至6,645,790,896元。

31、2024年,注册资本由6,645,790,896元增加至6,653,912,797元

由于公司发行的“温氏转债”于2021年10月8日起进入转股期、公司2023年12月15日新增归属623.7235万股限制性股票等,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化。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股本数量为6,652,030,936股,需相应变更注册资本。

在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0月21日期间,“温氏转债”累计转股1,881,861股,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发生变化。截至2024年10月21日,公司注册资本由6,652,030,936元增加至6,653,912,797元,公司总股本由6,652,030,936股增加至6,653,912,797股。

截至本次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53,912,797元。

(二)本公司的重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起人的主体资格

发行人系于2012年12月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股东为45名自然人股东及1名法人股东温氏集团工会。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股本结构较为分散,温鹏程为持有发行人股份最多的单一股东,截至2024年12月末,温鹏程持有温氏集团股份259,963,578股,占温氏集团总股本的3.91%。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温氏家族,共10名自然人,分别为温鹏程、温均生、温志芬、温小琼、梁焕珍、伍翠珍、陈健兴、刘容娇、孙芬、古金英。截至2024年12月末,温氏家族合计持有公司15.57%的股份。温氏家族成员之间关系是,梁焕珍和温子荣(已故)分别与温鹏程、温均生、温志芬、温小琼四兄妹为母子(女)和叔侄(女)关系,伍翠珍、刘容娇、孙芬、陈健兴分别是与温鹏程、温均生、温志芬、温小琼四兄妹的配偶,古金英是温子荣(已故)的配偶。温氏集团由四兄妹的父亲温北英创立,2017年4月,次子温鹏程退居名誉董事长,由三子温志芬接任新一任集团董事长。

温氏家族被认定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的主要原因如下:

1、发行人股本结构分散,无单一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发行人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均较小,温鹏程为公司持股第一大股东,温氏家族成员有5名为发行人持股前10名的自然人股东,截至2024年12月31日,温氏家族成员合计持股比例达到15.57%,持股比例较高,且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具有亲属关系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超过10%的情况。

2、温氏家族成员在董事会席位中占1/4,在非独立董事席位中占3/8,其中,温志芬担任公司董事长,温鹏程担任董事,温蛟龙担任公司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形成及发行人的日常经营决策构成重大影响。

3、温鹏程等10名温氏家族成员,均为发行人的创始股东或创始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持有公司股份时间长,持股情况稳定,掌握着公司的相对控制权。

4、为进一步稳定温氏家族的控制权,温氏家族11名成员于2015年4月23日签署了《关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股东权益行使方面保持一致。2023年2月16日,温子荣因病去世,丧失一致行动人身份,原协议其余签署人签署确认函,将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6月4日。

因原一致行动协议于2025年6月4日到期终止,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调整,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温鹏程、温均生、温志芬、温小琼、梁焕珍、伍翠珍、陈健兴、刘容娇、孙芬、古金英调整为温鹏程、温均生、温小琼、温志芬、孙芬、温蛟龙、温铭驹、陈浩、温少模、温冰文。温氏家族成员之间关系是,温鹏程、温均生、温小琼、温志芬为兄弟姐妹关系,温均生与温蛟龙、温鹏程与温铭驹为父子关系,温小琼与陈浩为母子关系,温少模、温冰文与温鹏程、温均生、温小琼、温志芬四兄妹为堂兄弟关系。

调整前,温鹏程、温均生、温志芬、温小琼、梁焕珍、伍翠珍、陈健兴、刘容娇、孙芬、古金英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035,921,964股,占总股本15.57%;调整后,温鹏程、温均生、温小琼、温志芬、孙芬、温蛟龙、温铭驹、陈浩、温少模、温冰文签署新的《一致行动协议》成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794,385,625股,占总股本11.94%。新《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一致行动事项包括股东会审议表决、股东提案权、提名权等,最终表决意见以温志芬所代表的意见为准。新《一致行动协议》自2025年6月4日起生效,并在未来七年内(2025年6月4日至2032年6月3日)持续有效。且温鹏程、温志芬、孙芬、温蛟龙、陈浩、温少模在公司担任重要职务,其中温志芬担任公司董事长、温鹏程和温蛟龙担任公司董事、孙芬担任公司副总裁、陈浩担任公司监事、温少模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足以实际支配和决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并可以通过其合计持有的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调整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温氏家族。

温鹏程先生的情况详见董事会成员简历部分。

综上,截至2025年6月末,温氏家族共同拥有发行人的控制权,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三)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2024年末,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累计质押22,4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16%,占发行人总股本的0.34%。

截至2024年末,除温氏股份外,温氏家族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表5-1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的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控制权结构 主营业务

1 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59,500 温氏家族中温鹏程、温均生、温志芬、温小琼、梁焕珍、伍翠珍、陈健兴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筠诚控股19.83%股权 股权投资;投资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广东筠城置业有限公司 120,000 筠诚控股持股100% 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云浮筠德置业有限公司 30,000 广东筠城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云浮筠城翠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30,000 广东筠城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 云浮筠城旭日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7,000 广东筠城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零售:卷烟,雪茄烟,食品,日用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用电器及制冷设备安装、维修、维护;国内贸易;设计、制作和发布国内广告;汽车租赁,接待旅客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健身服务,游泳室内场所服务,洗衣服务,室内外装饰装修活动,自有房屋租赁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郁南百合春天置业有限公司 10,000 广东筠城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房地产开发、销售;实业投资;物业管理;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郁南县金百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广东筠城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 投资的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控制权结构 主营业务

8 云浮筠顺贸易有限公司 2,888.12 广东筠城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销售:装饰材料、建筑材料(砂石、散装水泥除外)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管道设备、制冷设备、金属材料(除专控);物业管理;车辆停放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服务;文化活动服务;体育表演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销售:百货、五金交电、通讯设备、文化体育用品、玩具、服装、化妆品、洗涤用品、妇女用品、医疗用品和器材、眼镜、食品、饮料;零售:卷烟、雪茄烟、音像制品、书报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 云浮市海航港口有限公司 2,000 广东筠城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许可经营项目——在港区内从事普通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 云浮绿诚林木育苗有限公司 2,000 云浮市秉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持股100% 林木育种和育苗,花卉、苗木的种植、销售;绿化养护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 云浮海润食品有限公司 2,000 广东筠城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大豆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 云浮筠城百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906.54 广东筠城置业有限公司持股80.31% 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 云浮筠城霞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00 广东筠城置业有限公司持股80.1% 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 广东筠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60,236.59 广东筠城置业有限公司持股66.09%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物业租赁、室内外装修;中、西餐制售;加工、销售:糕点、中秋月饼;卡拉OK;旅业;零售:卷烟、酒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 德庆县筠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7,159.01 广东筠城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以自有资产对外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住宅房屋建筑;销售木雕工艺品;木材加工;停车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 罗定市筠城泷江置业有限公司 10,000 广东筠城置业有限公司持股60%、佛山市泽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40% 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 云浮市秉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5,000 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0%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畜牧机械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8 广东精宏建设有限公司 30,000 云浮市秉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持股100%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9 广东筠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筠诚控股持股80%、新兴县筠瑞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土石方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 广东筠宏混凝土有限公司 2,500 云浮市秉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持股80%、新兴县筠瑞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 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1 广东筠富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20,000 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教育、酒店、医疗项目投资及管理,股权投资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清洁服务,洗衣服务,办公服务;绿化管理;室内外装饰装修活动;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维修,日用电器修理;销售:食品,日用百货,服装,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 广东筠诚投资有限公司 500 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3 广东筠诚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新兴县筠硕肉牛有限公司) 36,000 筠诚控股持股63.19%、其他自然人股东持股28.34%、其他合伙企业持股8.47% 销售:肉牛、有机肥料;种植、销售: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4 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6,000 筠诚控股59.97%、李旭源3.86%、周建华1.9%、胡爱凤1.02%、戴睿智 沼气发电及环境处理相关设施配件的设计、研发及销售;生物科技技术研发及推广服务;肥料生产、销售;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农用仪器及设备购销;环保设备

12025年1月23日,“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5月28日,“广东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益康生态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投资的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控制权结构 主营业务

1.6259%、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启道致鸿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2.7322%、广东联塑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393%、广东天海鸿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393%、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8.62%、新兴县筠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海南筠诚共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8%、广东和智睿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2%、新余市筠诚共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6%、新余市天意和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 和水处理设备生产、销售;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及设备安装;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治理服务;环境评估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服务;批发、零售:水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5 广东润田肥业有限公司 4,000 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复混肥料、其他肥料的生产和销售;农业技术咨询服务;生物科技技术研发及推广服务;销售:农业专用仪器、水果、塑料制品;固体废物治理服务;环保技术开发、咨询、推广服务; 环保专用设备生产、销售;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销售、安装、维修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6 广东益康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4,200 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生产、销售、研发:环保设备、农业机械、机电设备;销售:有机肥、环保设备配件;环保项目投资;环境治理服务;环保设备维修服务;环保技术咨询服务; 销售:机械设备;环保工程设计、施工;房屋建筑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7 广东益康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000 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环保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环保生物科技技术研发及推广服务;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环境治理服务;环境评估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服务;销售:机械设备;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8 广东益康生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4,000 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环境治理服务;污水处理、污水资源化、水资源管理、水处理、固液废弃物处理、大气环境治理、生态工程、 生态修复的技术开发、推广、转让、咨询、服务;环保项目投资;信息技术研发;软件销售;环保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环保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9 新兴县培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00 梁焕珍持股99.45%;广东筠富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持股0.55% 实业投资;自有房屋租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

30 北京盈和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3,117.42 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1 唐山盈和瑞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3,000 北京盈和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生产专用搪瓷制品、建筑装饰及水暖管道零件、钢结构、电气设备专用绝缘配件;化学产品零售;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2 北京盈创和美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0 北京盈和瑞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热力供应(燃煤、燃油热力供应除外)货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除外)、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水污染治理;合同能源管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销售农作物种子;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农作物种子、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3 新兴县粤宝源投资有限公司 1,350 温氏家族中的温鹏程、温志芬、温均生、温小琼合计持股44.44% 股权投资,投资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4 乐陵嘉盈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0 北京盈创和美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一般项目: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序号 投资的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控制权结构 主营业务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35 云浮市云安筠诚牧业有限公司 1,000 广东筠诚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0% 牲畜饲养、销售、屠宰;初级农产品收购;饲料生产、销售;禽畜粪污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6 云浮筠顺贸易有限公司 2888.12 筠诚控股持股100% 销售:装饰材料、建筑材料(砂石、散装水泥除外)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管道设备、制冷设备、金属材料(除专控);物业管理;车辆停放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服务;文化活动服务;体育表演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销售:百货、五金交电、通讯设备、文化体育用品、玩具、服装、化妆品、洗涤用品、妇女用品、医疗用品和器材、眼镜、食品、饮料;零售:卷烟、雪茄烟、音像制品、书报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7 云浮筠城世纪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7304.09 广东筠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100%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

38 郁南县筠诚建筑有限公司 50 广东筠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100% 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树木种植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9 河北筠诚肉牛养殖有限公司 500 广东筠诚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0% 牲畜饲养、销售、屠宰;农产品收购;饲料生产、销售;粪污处理活动

40 新兴县筠诚肉牛养殖有限公司 500 广东筠诚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牲畜屠宰;饲料生产。一般项目:牲畜销售;草种植;饲料原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41 唐山筠诚牧业有限公司 100 河北筠诚肉牛养殖有限公司100% 牲畜饲养;牲畜屠宰;饲料生产。一般项目:牲畜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草种植;畜禽粪污处理利用。

42 广东温氏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36000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3.51%、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49.03%、珠海横琴筠利投 乳制品、饮料的生产、加工、销售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79%、珠海横琴筠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7%

43 肇庆市鼎湖乳业有限公司 10000 广东温氏乳业股份有限公司100% 牲畜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牲畜饲养;饲料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4 连州温氏乳业有限公司 12700 广东温氏乳业股份有限公司100% 原奶生产、销售,牛饲养、销售,牛粪销售,农副产品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5 江华温氏乳业有限公司 200 广东温氏乳业股份有限公司100% 牛饲养、销售;原奶生产、销售;牛粪销售;收购农副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6 新兴温氏乳业有限公司 1000 广东温氏乳业股份有限公司100% 农副产品销售;牲畜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7 广州温氏乳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500 广东温氏乳业股份有限公司100% 食用农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销售代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

48 肇庆温氏乳业销售有限公司 300 广东温氏乳业股份有限公司100% 乳制品、饮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9 钟山温氏乳业有限公司 500 广东温氏乳业股份有限公司100% 奶牛饲养、销售;奶牛原奶生产、销售;牛粪销售;农副产品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0 宁都嘉荷牧业有限公司 4500 广东温氏乳业股份有限公司80%, 牲畜饲养、牲畜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51 肇庆市鼎湖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600 肇庆市鼎湖乳业有限公司100% 奶牛养殖、销售,原奶生产、销售,牛粪销售,收购农副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2 深圳市温氏乳业营销服务有限公 500 肇庆温氏乳业销售有限公司51% 乳制品研发;初级农产品销售、市场营销策划。(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

司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预包装食品、乳制品、猪肉、鸡肉、熟食、鲜鸡蛋、散装食品,乳制品销售。

53 新兴县筠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0 广东筠诚投资有限公司68.89%,叶常兴13.33%、伍世德8.89%、陈文瑞4.44%、陈亮4.44%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54 珠海横琴筠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70.5 广东筠诚投资有限公司35.37%,其他投资者占64.63% 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市场主体在依法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55 新兴县筠诚共创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60 广东筠诚投资有限公司46.5%,其他投资者占53.5%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56 新兴县筠诚共创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75 广东筠诚投资有限公司27%,其他投资者占73%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57 新兴县筠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801.05 广东筠诚投资有限公司97.51%,其他投资者占2.49% 以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58 赣州信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000 广东益康生环保服务有限公司90% 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畜禽粪污处理,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肥料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蔬菜种植(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59 云浮兴瑞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00 广东益康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 水资源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发行人前十大股东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5-2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排名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温鹏程 25,996.36 3.91

2 严居然 17,982.47 2.70

3 梁焕珍 17,140.80 2.58

4 温均生 16,778.91 2.52

5 温小琼 15,528.73 2.33

6 黎沃灿 15,451.25 2.32

7 温志芬 15,262.06 2.29

8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3,818.57 2.08

9 黄伯昌 13,053.12 1.96

10 严居能 12,753.18 1.92

合计 163,765.45 24.61

四、发行人独立性

温氏股份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发行人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资产、财务等方面具有独立性,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稳定,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能够独立规范运作。

(一)业务方面

在业务方面,公司的生产经营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产、供、销等生产经营活动均由公司自主决策,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业务机构完整。温氏股份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包括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拥有日常业务经营所必要的主要生产、经营资质,也拥有开展业务所必要的人员、资金和设备,以及在此基础上按照分工协作和职权划分建立起来的完整组织体系;公司能够顺利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具有独立面对市场经营的能力。

(二)人员方面

温氏股份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技术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全部员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工资单独造册,单独发放。公司不存在股东利用其持股地位干预本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的情况。

(三)资产方面

公司和出资人之间资产关系明晰,公司资产账实相符,且由公司控制和使用,资产独立于出资人。公司对所有资产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被出资人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机构方面

温氏股份建立健全了与公司业务相适应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裁层等组织机构,设立了相应的内部职能部门,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财务方面

温氏股份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制定了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开立了独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纳税义务。

五、下属企业情况

(一)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共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387家,其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表5-3 主要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崇左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 祁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3 重庆丰都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重庆市丰都县 重庆市丰都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4 阳春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5 渠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6 灌云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7 重庆荣昌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重庆市荣昌区 重庆市荣昌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8 武冈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湖南省邵阳市武冈市 湖南省邵阳市武冈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9 北票温氏康宝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 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 肉制品加工、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0 灌南温氏食品有限公司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 家禽加工及销售、饲养、屠宰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1 黄骅市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 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 家禽养殖;家禽屠宰;饲料加工、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2 诏安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 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 家禽养殖、销售;种禽生产、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3 江永温氏晶鲜食品有限公司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 生猪收购、屠宰、加工、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4 重庆垫江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重庆市垫江县 重庆市垫江县 种猪、生猪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5 云南温氏晶华食品有限公司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 生猪、羊、牛收购、定点屠宰及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6 亳州温氏晶宝食品有限公司 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 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 牲畜、家禽收购、屠宰、加工、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7 河北温氏晶新食品有限公司 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 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 牲畜、家禽养殖、收购、屠宰、加工、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8 合江温氏晶宝食品有限公司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 畜禽产品收购、屠宰、加工、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9 无棣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河北省滨州市无棣县 河北省滨州市无棣县 畜禽养殖、销售;生猪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20 宾阳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 家禽的饲养、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1 荣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 家禽饲养、销售;畜禽屠宰、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2 万安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 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 种鸭苗、种鸭蛋、肉鸭生产与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3 崇左江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 种猪、猪苗、肉猪饲养、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4 崇左江洲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 种猪、猪苗、肉猪饲养、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5 会昌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 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 生猪、种猪养殖、销售;猪苗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6 重庆石柱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7 龙岩永定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 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 猪的饲养;牲畜批发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8 广东温氏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食品营销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9 新兴县佳裕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贸易 100.00% 0.00% 投资设立

30 广东温氏饲料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原料采购、贸易 100.00% 0.00% 投资设立

31 新兴县温氏荣康家禽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32 新兴县荣安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33 湖州南浔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 浙江省湖州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34 凌源温氏农牧有限公司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35 佛山市三水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36 肇庆市高要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37 四会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 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38 新兴县车岗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39 郁南广东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 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 畜牧养殖、销售 76.82% 0.00% 投资设立

40 阳西温氏禽畜有限公司 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 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41 新兴县新大地禽畜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畜牧养殖、销售 61.38% 0.00% 投资设立

42 梧州市温氏农牧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43 云浮市南江温氏农牧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 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44 新兴县稔村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45 云浮市云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46 开平市温氏禽业有限公司 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 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47 英德温氏禽业有限公司 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 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48 开平市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 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 畜牧养殖、销售 70.00% 30.00% 投资设立

49 阳江市阳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县 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县 畜牧养殖、销售 70.00% 30.00% 投资设立

50 新兴县温氏食品联营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畜牧养殖、销售 61.46% 0.00% 投资设立

51 河源市温氏禽畜有限公司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 畜牧养殖、销售 93.33% 0.00% 投资设立

52 吉安温氏禽畜有限公司 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 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53 进贤温氏禽畜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54 博罗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 畜牧养殖、销售 51.00% 49.00% 投资设立

55 信丰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 畜牧养殖、销售 95.00% 5.00% 投资设立

56 大余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 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57 吉安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 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58 龙南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59 永丰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 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60 铅山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 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61 广东温氏南方家禽育种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62 眉山温氏家禽育种有限公司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63 咸宁温氏家禽育种有限公司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64 阳山温氏家禽育种有限公司 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 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65 南京温氏家禽育种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66 广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兴业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兴业县 畜牧养殖、销售 70.00% 30.00% 投资设立

67 富川广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富川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富川县 畜牧养殖、销售 90.00% 10.00% 投资设立

68 怀集广东温氏畜禽有限公司 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 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 畜牧养殖、销售 92.20% 7.80% 投资设立

69 罗定广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罗定市 广东省云浮市罗定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70 桂林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 畜牧养殖、销售 90.00% 10.00% 投资设立

71 贺州广东温氏畜禽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 畜牧养殖、销售 90.00% 10.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72 赤峰元宝山区温氏农牧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73 赤峰市松山区温氏农牧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74 宁城温氏农牧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75 建平温氏农牧有限公司 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 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76 北票温氏农牧有限公司 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 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77 公主岭温氏农牧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 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78 伊通温氏农牧有限公司 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 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79 莆田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 畜牧养殖、销售 70.00% 0.00% 投资设立

80 丰顺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 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 畜牧养殖、销售 95.60% 0.00% 投资设立

81 揭阳市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县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县 畜牧养殖、销售 51.00% 30.00% 投资设立

82 漳州温氏农牧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 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 畜牧养殖、销售 90.00% 10.00% 投资设立

83 平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 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 畜牧养殖、销售 95.00% 5.00% 投资设立

84 长子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 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85 芮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 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86 将乐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 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87 镇江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江苏省镇江市 江苏省镇江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88 南京温氏畜禽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89 盐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90 泰安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91 南通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 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92 亳州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 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93 沧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94 淮安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95 连云港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 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96 宿迁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 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97 徐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98 滨海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99 响水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00 江苏淮阴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01 湖州广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 浙江省湖州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02 江山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 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03 常山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 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04 嵊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浙江省嵊州市 浙江省嵊州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05 芜湖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06 望江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 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07 汉川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 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08 监利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 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09 咸宁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10 松滋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 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11 孝昌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 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12 洪湖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 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13 湘阴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14 安仁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 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15 宁乡广东温氏禽畜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 畜牧养殖、销售 85.88% 0.00% 投资设立

116 耒阳温氏禽畜有限公司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 畜牧养殖、销售 80.00% 20.00% 投资设立

117 汉川广东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 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 畜牧养殖、销售 91.67% 0.00% 投资设立

118 武汉温氏畜禽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畜牧养殖、销售 85.00% 15.00% 投资设立

119 监利温氏畜禽有限公司 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 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 畜牧养殖、销售 72.00% 18.00% 投资设立

120 咸宁市贺胜温氏禽畜有限公司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 畜牧养殖、销售 85.00% 15.00% 投资设立

121 重庆广东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重庆市璧山区 重庆市璧山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22 德阳广东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四川省德阳市区市 四川省德阳市区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23 眉山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24 中江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25 清镇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26 石林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 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27 祥云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28 中江仓山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29 潼南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重庆市潼南县 重庆市潼南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30 平昌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31 重庆长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重庆市长寿区 重庆市长寿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32 仪陇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33 麻江温氏农牧有限公司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县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34 玉屏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 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35 靖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湖南省怀化市靖州县 湖南省怀化市靖州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36 曲靖市沾益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37 广西玉林市广东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兴业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兴业县 畜牧养殖、销售 80.00% 0.00% 投资设立

138 桂林广东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 畜牧养殖、销售 85.00% 0.00% 投资设立

139 南宁市广东温氏畜禽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 畜牧养殖、销售 75.00% 25.00% 投资设立

140 陆川县广东温氏畜禽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 畜牧养殖、销售 80.00% 20.00% 投资设立

141 钟山温氏畜禽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钟山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钟山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42 咸阳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 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43 永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 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44 合肥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45 滁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46 南陵温氏养猪有限公司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47 肥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48 亳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 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49 埇桥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50 天津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天津市宁河区 天津市宁河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51 盐山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 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52 南皮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河北省沧州市南皮经济开发区 河北省沧州市南皮经济开发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53 献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河北省沧州市献县 河北省沧州市献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54 新兴县国研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畜禽、兽医研究服务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55 温氏(朝阳)农牧有限公司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56 苍溪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57 巴中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58 江苏淮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59 思南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 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60 旬邑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 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61 宁阳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62 纳溪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63 广东温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软件开发、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64 福泉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65 余庆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 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66 敖汉温氏农牧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67 灵宝温氏禽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68 东光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 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69 莱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70 定襄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山西省忻州市定襄县 山西省忻州市定襄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71 弥勒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72 遵义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73 冠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74 蒙自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75 建水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76 沧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77 会泽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 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78 黎平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79 安龙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80 义县温氏农牧有限公司 辽宁省锦州市义县 辽宁省锦州市义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81 凌海温氏农牧有限公司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82 合江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83 金安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84 开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85 师宗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 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86 北安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 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87 安岳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88 莘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山东省聊城市莘县 山东省聊城市莘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89 乐陵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 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90 阳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 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91 禹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 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92 珙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四川省宜宾市珙县 四川省宜宾市珙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93 湖州南浔温氏佳味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 肉制品加工、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94 德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95 营山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96 定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97 万荣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 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198 安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99 曲靖市马龙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 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00 弥勒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01 广东精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食品检测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02 新兴县温氏佳丰食品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家禽屠宰及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03 水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04 南充市高坪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05 茌平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 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06 寿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南市寿县 安徽省淮南市寿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07 团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 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08 垣曲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 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09 盐城温氏佳和食品有限公司 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 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 食品生产、家禽收购、活禽屠宰 100.00% 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10 灵璧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11 咸宁温氏佳丰食品有限公司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 家禽屠宰及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212 邹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13 新泰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14 无为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15 泗水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16 铜仁市万山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17 广东温氏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金融业 91.00% 9.00% 投资设立

218 运城温氏晶志食品有限公司 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 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 畜禽的收购、定点屠宰及销售 100.00% 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19 兴化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 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 生猪养殖及销售 100.00% 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20 化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 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21 冕宁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22 开原温氏农牧有限公司 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 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23 梧州温氏佳丰食品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苍梧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苍梧县 家禽屠宰;活禽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24 忻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225 犍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 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26 遵义温氏晶黔食品有限公司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 肉类及肉制品生产、加工及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27 宜章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 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28 余干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 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29 吴桥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 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30 宁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宁明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宁明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31 六盘水市钟山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32 房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33 纳雍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 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34 黄骅市温氏食品有限公司 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 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 家禽饲养销售、家禽屠宰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35 苏州吴中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36 四会市温氏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 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 生猪养殖及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37 印江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县 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38 滁州温氏晶宝食品有限公司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 肉制品加工、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39 通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240 新兴温氏晶宝食品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畜禽及畜禽产品的收购、屠宰、加工、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41 通江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42 玉屏温氏晶宝食品有限公司 贵州省铜仁市玉屏县 贵州省铜仁市玉屏县 生猪收购、屠宰及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43 关岭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自治县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自治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44 石阡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 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45 南宁温氏佳丰食品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 家禽屠宰;活禽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46 淮安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47 新兴县鸭先生家禽养殖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48 郁南温氏佳丰食品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 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 家禽屠宰;活禽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49 郁南县平台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 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50 进贤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 肉鸭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51 佛山市高明区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52 江苏温氏优鲜食品有限公司 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 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 鸡的养殖、销售 100.00% 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53 鹤山昌顺饲料有限公司 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 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 饲料生产 93.33% 0.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254 大英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 牲畜饲养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55 温氏(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投资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56 灌南粤灌贸易有限公司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 活禽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57 阳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 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58 合肥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59 恩平市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广东省江门市恩平市 广东省江门市恩平市 牲畜饲养、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兽药经营、饲料生产 70.00% 30.00% 投资设立

260 灌南温氏肉食品有限公司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 家禽屠宰;活禽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61 新兴县温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投资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62 山东温氏种猪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 种猪、肉猪、猪苗的生产与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63 宁远温氏种猪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 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 种猪、肉猪、猪苗的生产与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64 鹏福发展有限公司 香港新界 香港新界 食品贸易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65 温氏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香港新界 香港新界 投资 0.00% 100.00% 投资设立

266 广东温氏晶宝食品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牲畜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牲畜屠宰 100.00% 0.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267 河源温氏晶宝食品有限公司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 肉制品加工、销售、家禽收购、活禽屠宰 0.00%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68 赣州温氏晶鸿食品有限公司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 生猪收购、定点屠宰及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269 淮安温氏晶诚食品有限公司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 畜禽产品屠宰加工及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270 中山温氏晶宝食品有限公司 广东省中山市 广东省中山市 批发、零售生猪及鲜冻猪等 0.00%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71 上海温氏晶晨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 上海市松江区 食用农产品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272 广东温氏佳润食品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肉鸡、肉鸽屠宰及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73 广东温氏佳味食品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肉制品加工、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274 广州温氏佳味食品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生鲜家禽零售;禽类屠宰 0.00% 100.00% 投资设立

275 广东温氏佳鲜食品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家禽屠宰、活禽销售(限市场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276 咸宁温氏佳味食品有限公司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 家禽屠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277 上海温氏佳味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 上海市闵行区 食品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278 广东温氏尚厨食品有限公司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食品销售 0.00% 39.00% 投资设立

279 尚厨食品(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九龙 香港九龙 食品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280 佛山市尚厨润康食品有限公司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食品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281 广东温氏心厨优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互联网批发 100.00% 0.00% 投资设立

282 杭州温氏心厨优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 浙江省杭州市 互联网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283 广东温氏蛋业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鲜蛋销售、家禽养殖、销售 95.94% 0.00% 投资设立

284 汉川温氏蛋业有限公司 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 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 家禽养殖销售、鲜蛋批发零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285 耒阳温氏蛋业有限公司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 家禽养殖销售、鲜蛋批发零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286 盐城温氏蛋业有限公司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家禽养殖销售、鲜蛋批发零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287 马山温氏农牧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马山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马山县 家禽养殖销售、鲜蛋批发零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288 内蒙古康健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 家畜、家禽养殖、销售 94.74% 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89 内蒙古香饽饽熟食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 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 0.00% 50.98% 投资设立

290 江苏京海禽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市 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市 家禽饲养销售、孵化 0.00% 77.34%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91 京海禽业如东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 家禽饲养、孵化、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292 河南省新大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 畜牧养殖、销售 0.00% 89.5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293 河南新大义马养殖有限公司 河南省三门峡市马市 河南省三门峡市马市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94 伊川新大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95 河南国珍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 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 谷物、豆类油料、薯类、蔬菜、食用菌、园艺作物、水果种植 0.00%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96 河南省禾壮肥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 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的生产销售 0.00%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97 宜阳新大农牧有限公司 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 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98 河南新大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 饲料生产、销售 0.00%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99 鄢陵县新大牧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 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00 沁阳市新大牧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 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01 海南温氏食品有限公司 海南省儋州市 海南省儋州市 畜牧养殖、销售 80.00% 0.00% 投资设立

302 琼海温氏禽畜有限公司 海南省琼海市 海南省琼海市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03 东方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海南省东方市 海南省东方市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304 海南亿一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海南省儋州市 海南省儋州市 种畜禽经营;种畜禽生产;牲畜饲养;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牲畜屠宰;家禽屠宰;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05 肇庆大华农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 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 疫苗生产、销售 95.91% 0.0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06 广东温氏大华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疫苗生产、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07 佛山市正典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 疫苗生产、销售 0.00% 6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08 新兴大华农禽蛋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09 广东华农温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畜牧养殖、销售 93.33% 0.00% 投资设立

310 佛冈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 原种猪、猪苗、肉猪、饲料及猪精液的生产和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11 韶关市曲江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12 阳春市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13 南雄市温氏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 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 种猪、肉猪、猪苗的生产与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314 阳山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 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15 清远市清新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16 连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 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17 英德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 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18 仁化温氏新养殖有限公司 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 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 猪的饲养、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19 南牧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设备制造、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320 芜湖南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 设备制造、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21 南充南牧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 设备制造、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22 朝阳南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 设备制造、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23 青岛南牧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设备制造、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24 广东南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安装:塑料制品 0.00%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25 云浮市物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物联网工程设计与施工;提供数据网络技术服务 0.00%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26 广东南牧农业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 0.00%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27 广东南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设备制造、销售 0.00%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328 广东中芯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牲畜饲养、种畜禽生产经营 88.25% 0.00% 投资设立

329 广东温氏种猪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种猪、肉猪、猪苗的生产与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30 重庆温氏种猪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荣昌区 重庆市荣昌区 种猪繁育;种猪、猪苗、肉猪繁育及相关副产品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31 滁州华农畜牧有限公司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32 清远温氏种猪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连州市 广东省连州市 种猪、肉猪、猪苗的生产与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33 洪湖温氏种猪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 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 种猪、肉猪、猪苗的生产与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34 咸阳温氏种猪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 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 种猪、肉猪、猪苗的生产与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35 北票温氏育种有限公司 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 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36 贵州温氏种猪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 种猪、肉猪、猪苗的生产与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37 林西温氏农牧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38 曲靖温氏种猪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 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 种猪、肉猪、猪苗的生产与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39 武汉科隆育种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种畜育种、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40 桂林温氏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 种畜禽生产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41 巴中温氏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 牲畜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342 平和温氏育种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 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 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43 通山温氏育种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 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 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牲畜饲养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44 保定国农温氏种猪育种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 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 种猪、肉猪、猪苗的生产与销售 0.00% 67.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45 广东东成种猪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种猪、肉猪、猪苗的生产与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46 新兴县温氏慧农猪业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畜禽饲养技术研发、咨询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47 宜阳县新大种猪育种有限公司 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 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48 广东煦兴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牲畜养殖销售、农副产品销售 0.00% 67.49% 投资设立

349 广州市从化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50 启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 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51 南通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52 苏州煦兴畜牧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53 高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 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 原种猪、猪苗、肉猪、饲料及猪精液的生产和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354 湖南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355 江永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56 永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湖南省永州市 湖南省永州市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57 江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58 宁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 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59 新田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 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60 蓝山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61 祁阳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 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62 道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湖南省永州市道县 湖南省永州市道县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63 东安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64 衢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365 龙游温氏誉农家禽有限公司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 种畜禽经营;家禽饲养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66 开平温氏农牧有限公司 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 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367 广东温氏佳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供应链管理服务;鲜肉批发;鲜肉零售 0.00% 70.00% 投资设立

368 苍梧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苍梧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苍梧县 畜牧养殖、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369 梧州市龙圩区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 畜牧养殖、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70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投资 100.00% 0.00% 投资设立

371 新兴温氏新三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投资 0.00% 98.59% 投资设立

372 珠海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投资 0.00% 100.00% 投资设立

373 温氏成长壹号(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投资 0.00% 84.23% 投资设立

374 珠海横琴温氏叁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投资 0.00% 67.50% 投资设立

375 广东同茂富民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投资 0.00% 80.2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76 温润煦兴壹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投资 0.00% 41.54% 投资设立

377 珠海温润创新挑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投资 0.00% 35.47% 投资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378 温润成长壹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投资 0.00% 59.55% 投资设立

379 温润齐创成长(珠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投资 0.00% 81.90% 投资设立

380 温润振信贰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投资 0.00% 40.55% 投资设立

381 温润佳品贰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投资 0.00% 43.38% 投资设立

382 温润成长贰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投资 0.00% 74.47% 投资设立

383 温润智造贰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投资 0.00% 42.14% 投资设立

384 温润金产成长贰号(云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 投资 0.00% 86.72% 投资设立

385 温润(珠海)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投资 0.00% 33.32% 投资设立

386 广东温润振信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 投资 0.00% 82.96% 投资设立

387 深圳市安盈互联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深圳市 投资 0.00% 93.13%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

1、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温润煦兴壹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间接持股比例为41.54%,将其纳入合并范围,系因为子公司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系温润煦兴壹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第一大股东,是主要责任人,对温润煦兴壹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有控制权。

2、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珠海温润创新挑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间接持股比例为35.47%,将其纳入合并范围,系因为子公司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系珠海温润创新挑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第一大股东,是主要责任人,对珠海温润创新挑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有控制权。

3、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温润振信贰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间接持股比例为40.55%,将其纳入合并范围,系因为子公司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系温润振信贰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第一大股东,是主要责任人,对温润振信贰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有控制权。

4、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温润佳品贰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间接持股比例为43.38%,将其纳入合并范围,系因为子公司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系温润佳品贰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第一大股东,是主要责任人,对温润佳品贰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有控制权。

5、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温润智造贰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间接持股比例为42.14%,将其纳入合并范围,系因为子公司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系温润智造贰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第一大股东,是主要责任人,对温润智造贰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有控制权。

6、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温润(珠海)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间接持股比例为33.32%,将其纳入合并范围,系因为子公司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系温润(珠海)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第一大股东,是主要责任人,对温润(珠海)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有控制权。

7、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持有广东温氏尚厨食品有限公司39%股份,为了保证广东温氏尚厨食品有限公司日常经营治理的稳定性,规范公司在经营管理中的相关决策安排,持有广东温氏尚厨食品有限公司股份16%的股东新兴县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广东温氏佳味食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新兴县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广东温氏佳味食品有限公司保持一致行动,以广东温氏佳味食品有限公司意见为最终意见并放弃作出与之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权利。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广东温氏尚厨食品有限公司的表决权为55.00%。

十家子公司相对规模较大,创利能力较强、战略地位较高,情况介绍如下:

表5-4公司主要子公司情况

序号 公司全称 主要业务 注册区域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1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 珠海市横琴新区 100.00% -

2 广东温氏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金融业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91.00% 9.00%

3 广东华农温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 畜牧养殖、销售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93.33% -

4 广东温氏大华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疫苗生产、销售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 - 100.00%

5 曲靖市沾益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畜牧养殖、销售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 100.00% -

6 江苏京海禽业集团有限公司 家禽饲养销售、孵化 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市 0.00% 77.34%

7 亳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牲畜、家禽收购、屠宰、加工、销售 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 100.00% 0.00%

8 灌南温氏食品有限公司 家禽屠宰;活禽销售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 100.00% 0.00%

9 淮安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畜牧养殖、销售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 100.00% 0.00%

10 海南温氏食品有限公司 畜牧养殖、销售 海南省儋州市 80.00% 0.00%

注:以上重要子公司为温氏股份下属总资产规模前十大独立法人公司。

重要子公司情况介绍如下:

1、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21日,注册地址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58823(集中办公区),法定代表人为罗月庭,经营范围为: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法律法规禁止投资的项目除外);投资管理(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发行人直接持股100%。

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635,181.52万元,总负债188,677.30万元,所有者权益446,504.22

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008.26万元,净利润-7,069.51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是因为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行所致。

2、广东温氏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广东温氏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12日,注册地址为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法定代表人为李炜钊,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发行人直接持股91%,间接持股9%。

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817,642.07万元,总负债706,683.02万元,所有者权益110,959.05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2,095.32万元,净利润2,992.23万元。

3、广东华农温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农温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15日,注册地址为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法定代表人为陆焱飞,经营范围为:原种猪、猪苗、肉猪、饲料及猪精液的生产和销售(由下属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肉猪产品的销售。水果、蔬菜、花卉的种植、收购、销售及其相关副产品销售(涉及前置审批的凭相关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为94,510万元,发行人直接持股93.33%。

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48,822.03万元,总负债33,052.54万元,所有者权益315,769.50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99,580.33万元,净利润7,266.77万元。

4、广东温氏大华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温氏大华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4日,注册地址为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法定代表人为陈瑞爱,经营范围为:生产:兽用胚毒灭活疫苗、细胞毒灭活疫苗、细菌灭活疫苗、胚毒活疫苗、细胞毒活疫苗、细菌活疫苗、饲料添加剂;销售:兽用生物制品、饲料添加剂、兽用化学药品、中药制剂、外用杀虫剂、消毒剂、原料药、生化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及相关技术的咨询服务;生产、销售:普通级五指山小型猪实验动物;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收购:农副产品;生物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推广服务;生产、加工、销售:饲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为6,163.45万元,发行人间接持股100%。

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45,764.90万元,总负债74,443.34万元,所有者权益71,321.56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53,822.81万元,净利润19,053.67万元。

5、曲靖市沾益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曲靖市沾益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16日,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法定代表人为陈水华,经营范围为:种猪、猪苗、肉猪、饲料、猪精液的生产和销售及相关副产品销售,肉猪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为5800万元,发行人直接持股100%。

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01,820.09万元,总负债59,340.55万元,所有者权益42,479.53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11,587.37万元,净利润2,268.91万元。

6、江苏京海禽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京海禽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30日,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通市,法定代表人为顾云飞,经营范围为:家禽饲养销售、孵化;养禽设备、饲料、农副产品、兽药、禽蛋、肉禽产品批发、零售;粮食收购;生物有机肥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销售;家禽屠宰;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道路货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为2,068.78万元,发行人间接持股77.34%。

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01,118.58万元,总负债15,733.14万元,所有者权益85,385.45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8,342.68万元,净利润24,096.65万元。

7、亳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亳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27日,注册地址为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法定代表人为蔡艺仕,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家禽饲养;种畜禽生产;家禽屠宰;饲料生产;种畜禽经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鲜肉批发;牲畜销售;畜禽收购;鲜肉零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粮食收购;鲜蛋零售;鲜蛋批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截至2024年末,注册资本为6,580万元,发行人直接持股100%。

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97,920.03万元,总负债40,185.04万元,所有者权益57,735.00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08,261.15万元,净利润25,597.11万元。

8、灌南温氏食品有限公司

灌南温氏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10日,注册地址为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法定代表人为苏志军,经营范围为:家禽、冻肉、鲜蛋、农副产品及销售;家禽饲养、屠宰;

配合饲料生产;提供禽类饲养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粮食收购;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为8,700万元,发行人直接持股100%。

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98,448.05万元,总负债50,360.55万元,所有者权益48,087.49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9,177.32万元,净利润-3,238.45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是因为白羽鸡价格较低,毛利难以覆盖期间费用,从而导致亏损。

9、淮安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淮安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26日,注册地址为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法定代表人为张凤永,经营范围为:畜禽养殖,畜禽销售,生猪产品销售,配合饲料加工,粮食收购。家禽屠宰;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注册资本为4,900万元,发行人直接持股100%。

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08,433.25万元,总负债41,091.30万元,所有者权益67,341.95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61,110.95万元,净利润21,680.06万元。

10、海南温氏食品有限公司

海南温氏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11日,注册地址为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法定代表人为梁振华,经营范围为:畜禽养殖,畜禽销售,生猪产品销售,配合饲料加工,粮食收购。家禽屠宰;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发行人直接持股80%。

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96,524.09万元,总负债31,341.35万元,所有者权益65,182.74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73,202.50万元,净利润32,224.32万元。

2024年度,发行人母公司口径营业收入15.64亿元,占合并口径的1.49%,占比较低。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数量较多,主要是公司主要通过设立区属子公司、业务板块子公司等形式进行管理。发行人对下属子公司控制力度较强,对绝大多数经营主体均为直接全资持股,并通过内部层级设计,以集团-事业部-区域管理单位-分、子公司的链条实现对子公司的管理,各子公司在集团的统一指导下独立开展业务经营。对全资子公司而言,发行人作为唯一股东对其生产经营决策直接实施控制。另外,发行人子公司单体资产规模相对合并口径资产规模较小,发行人对单个子公司依赖程度较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母公司口径流动资产为1,641,231.19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为667,287.04万元,发行人母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强,货币资金充裕,偿债能力较强。

综上所述,发行人对子公司管控较强,母公司流动性充裕,控股型架构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影响较小。

(二)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营联营企业有28家,主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表5-5 发行人主要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情况表

序号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 横琴粤科中星技术专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市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3657(集中办公区) 股权投资及服务 - 31.17%

主要合营企业介绍如下:

横琴粤科中星技术专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横琴粤科中星技术专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7年7月17日,注册地址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3657(集中办公区),法定代表人为横琴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经营范围包括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为80,200万元,由11个股东共同投入,其中发行人间接持股占总股本的31.1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93,214.69万元,总负债0.00万元,净资产93,214.69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765.18万元,净利润765.18万元。

六、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逐步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以及审计委员会制度,并制定了公司治理相关的规章制度。主要规定如下: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发行人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依法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并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发行人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发行人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作出决议;(11)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2)修改公司章程;(13)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4)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及财务资助事项;(15)审议批准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所涉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6)审议批准公司单项发生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一年内累计发生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实业投资;(17)审议批准公司单项发生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累计投资余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对外资本投资(包括证券、期货、金融衍生品或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外非控股项目的财务性投资);(18)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向银行融资(含境外银行融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事项;(19)审议批准公司单笔或连续12个月累计发生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20)公司与董事和监事签订的聘任合同涉及如下约定的:一旦公司的控制权转移而导致该董事或监事被辞任,其将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除非该董事或监事存在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21)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22)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23)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2、董事会

发行人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职权、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进行了规范。发行人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批准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实业投资、对外资本投资、贷款、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总裁、董事会秘书;(11)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技术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2)审议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3)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14)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5)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6)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17)制订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18)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发行人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在《公司章程》的基础上对监事会的职权、议事规则等进行了细化。发行人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根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由3-7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不得少于监事会人数的1/3。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若监事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监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2)检查公司财务;监事发现公司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其他可能导致重大错报的情形时,应当要求相关方立即纠正或者停止,并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核查,必要时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告;(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监事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大会报告,并及时披露,也可以直接向监管机构报告;(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9)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管理层

根据《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技术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监事。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根据董事会的指示,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4)拟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政策和方案;(5)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6)拟订公司分支机构设置方案;(7)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8)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技术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人员;(10)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二)内部组织架构和职能分工

2025年5月14日,发行人发布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司拟将广东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简称“筠诚和瑞”)、海南温氏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海南温氏”)、广东温氏南方家禽育种有限公司(简称“育种公司”)定位为独立经营单元,并成立禽业运营管理部、禽业生产技术部作为总部职能部门,新设鸡业一部、鸡业二部、鸡业三部等3个事业部,撤销原养禽事业部。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2 2025年5月28日,“广东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广东益康生态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益康生态”。

发行人主要部门情况如下:

1、总部职能部门

(1)董事会办公室

其主要职能:集团董事会下设的职能部门,定位为战略研究中心、统筹协调中心、参谋与服务中心,主要开展战略管理、统筹协调、参谋与服务等工作,为集团董事会建设和战略引领发展提供支撑与保障。

(2)禽业生产技术部

其主要职能:定位为集团禽业生产技术中心与工程管理中心。负责统筹禽业全链条生产管理,以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为关键驱动力,持续完善生产技术管理体系,确保大生产高水平稳定;在集团技术创新体系的整体规划下开展禽业相关领域技术研究与转化应用,持续提升禽业生产端竞争力;全面深化精益管理,通过全流程优化实现禽业管理升级;统筹禽业工程项目管理,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标准与现代化建设标准,赋能集团禽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3)禽业运营管理部

其主要职能:定位为集团禽业运营统筹中心、营销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制订禽业发展规划与经营计划,分析和监督运营状态,整合配置禽业资源,实现统筹赋能发展,构建禽业营销管理体系,制定营销策略,创新销售渠道和管理模式,实现禽业业务高效运转,提升禽业业务核心竞争力,助力禽业业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4)营销管理部

其主要职能:为基于集团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中长期营销规划,实施渠道管理与开拓,开展品牌建设和电商发展的规划及管理工作,同时对集团机构大客户业务进行开发与管理,促进集团业务增量增效。

(5)数字流程部

其主要职能:负责温氏企业的信息系统统一规划、建设、应用、运维与管理,实现各业务的有效运作,达到总部对各条线管控的需要,保障企业信息系统稳定安全运行,显著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运作效率,推动企业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的进步;负责主产业高效发展模式创新和标准化管理体系输出;具体承担主产业技术、工艺、流程、装备创新,经营管理创新,发展模式创新,成套管理体系的示范与输出等职能。

(6)采购中心

其主要职能:作为温氏企业通用性、消耗量较大、单价较高的生产办公设备、车辆等的招标采购机构及饲料原料集中采购的监管和实施机构,负责温氏企业采购职能的整合和饲料原料集中采购实施,饲料原料、药物疫苗及其它供应商的管理;全面保证温氏企业各类集采物资按质按量可持续、低成本供应。

(7)审计监察部

其主要职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的政策和制度,对温氏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独立的监督、审计,以确保企业各项信息与工作的真实、合法、合规和有效性。

(8)研究院(技术中心)

其主要职能:在温氏企业经营战略的指导下,统筹管理温氏企业的科研工作与技术口的对外交流活动,开展前瞻性、关键性科技研究,不断完善温氏企业的技术保障体系。

(9)证券事务部

其主要职能:负责公司规范运作、资本运作、投资价值宣传和相关对外关系维护,管理公司证券事务,发挥集团资本市场响应平台和资本运作工具应用平台作用。

(10)战略投资部

其主要职能:开展企业发展研究,为温氏企业各业务的进入和退出战略的决策提供专业支持,为温氏企业新进入业务、战略投资业务和并购重组工作提供专业管理和服务。

(11)人力资源部(温氏学院)

其主要职能: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保障及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实现人力资源持续增值,重点抓好温氏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为温氏企业战略的达成提供人力支撑,以此促进温氏企业持续长久发展。

(12)财务运营部

其主要职能:作为集团财务运营管理和监督的部门,统管财务决策、财务资源配置、财务信息管理、财务政策制订,实现财务专业线的有效管控,为经营战略服务;负责组织制定计划管理体系、运营分析监控体系、项目投资管理体系,组织协调集团内部跨单位以及集团层面对外业务的协同工作,统筹建立各事业部及独立经营单元绩效与发展状态评价体系以及完善组织绩效考核机制,以专项调研和专题分析的形式为管理决策提供参考或依据,保证集团整体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13)行政管理部

其主要职能:作为集团总部综合事务的归口部门,负责集团总部的日常行政事务、内外宣传、接待、后勤事务及对接党群、工会等工作,保障总部日常工作的开展,为总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事业部

(1)中芯种业:是温氏食品集团成立的专业化猪育种科技公司,公司专注生猪育种科技创新,打造国际一流专业化猪育种科技公司。

(2)水禽事业部:2020年公司成立水禽事业部,水禽事业部业务范围主要包括白番鸭、黑番鸭、半番鸭、白鸭、麻鸭、鹅等水禽品种的养殖,以及相关种苗生产、饲料供应、疫病防控、屠宰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业务。

(3)温氏投资:温氏投资从事资本投资业务及资本运营业务的专业化投资平台。主要业务包括PE/VC投资、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及期货投资、金融资产投资等。同时,温氏投资承担着温氏股份的资本运作和产业并购职能。

(4)大华农:是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辖事业部之一,以兽用生物制品、兽用药物制剂、饲料添加剂为主营业务。

(5)猪业一部:负责广东、广西、云南、湖南、贵州、江西、福建等区域肉猪养殖业务。

(6)猪业二部:负责安徽、湖北、江苏、山东等区域肉猪养殖业务。

(7)猪业三部:负责河南、山西、陕西、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天津、四川、重庆等区域肉猪养殖业务。

(8)鸡业一部:负责管理广东、福建区域肉鸡养殖业务,同时负责管理肉鸡屠宰和食品加工业务。

(9)鸡业二部:负责管理华东区域肉鸡养殖业务。

(10)鸡业三部:负责管理广西、湖南、湖北和西南等区域肉鸡养殖业务。

3、独立经营单位

(1)育种公司:育种公司是温氏股份旗下专门从事畜禽育种的企业。

(2)筠诚和瑞:筠诚和瑞是温氏股份旗下从事于三农环保领域的企业。

(3)温氏蛋业:温氏蛋业有限公司是温氏股份旗下从事蛋鸡业务的专业化公司。

(4)海南温氏:海南温氏主要在海南省从事养鸡业、养猪业,涵盖种畜禽生产经营、饲料生产、食品经营等业务。

(5)温氏晶宝:温氏晶宝是温氏股份旗下从事生猪屠宰加工等业务的公司。

(6)财务公司: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7)南牧科技: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安装;农业和畜牧业机械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零配件,模具,五金制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钢材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加工;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建筑安装工程,互联网销售平台;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金融咨询服务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三)内部控制制度

发行人非常重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发行人结合行业特点、自身实际情况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经验,制定并不断完善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了销售与收款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子公司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融资管理、对外担保管理、突发事件的应对等事项所应遵循的原则。发行人于2020年10月新增涵盖业务环节包括存货管理环节、信息系统管理环节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环节,保证了公司业务的发展,业绩的稳步增长。

1、销售与收款管理

公司对销售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并制定了《关于加强养殖公司销售部内控管理工作的规定》、《关于加强养殖公司销售内控管理的补充规定》等一系列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销售工作的正常开展。规定了各产业的销售流程,并建立了温氏网上办公销售网信息系统,监控销售部门销售、发货、货款结算及回笼等过程,通过岗位分离控制、电子磅自动生成销售单据、价格短信审批控制等主要手段确保销售过程的可控性。公司对客户、合同、价格、流程等方面的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养殖业公司严格执行现货现款、先收款后发货的规定,其他产业公司也制定了货款管理办法,严格监控货款的回收时间。公司所建立销售与收款方面的管理规定和流程控制,确保了销售业务正常、有效地运行。

2、采购管理

公司成立了饲料采购中心,负责饲料原料采购、物流以及饲料厂原料仓储的监督工作。制定了《饲料原料采购管理办法》、《饲料原料货款支付操作细则》,对采购组织体系、采购计划管理、库存控制、合同管理、货款支付等有关内容做出了规定。同时还制定了《饲料原料及药物疫苗采购业务人员行为规范》,进一步明确了采购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行业准则。成立由副总裁领导的大宗物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对工程设备、生产消耗物资用具和办公用品也实行集中采购。其他小额物料由下属公司制定了采购制度,严格实行“预算-审批-采购-验收-付款”流程,确保采购价格在合理、可控的范围内。

通过原料采购电子平台和EAS网上管理系统,对原料电子合同、物流运输、验收入库流程、供应商资源等进行统筹协调管理。同时,公司建立健全了供应商档案和物料供应商质量评估体系,并与供应商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3、对分公司、子公司的管理

公司成立了鸡业一部、鸡业二部、鸡业三部、猪业一部、猪业二部、猪业三部、大华农、温氏投资、水禽事业部、中芯种业,实行事业部负责制。根据畜禽养殖业务管理特点及公司区域发展规划,公司在事业部下面又设立了若干个区域管理单位,每个区域管理单位管理若干个分、子公司。区域管理单位是虚拟管理平台,有少部分区域管理单位结合其所管辖的分、子公司构成情况设置为实体法人。公司建立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各分、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定、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检查与考核等方面进行管理。同时,通过设立事业部和区域管理单位,实现层级管理。分、子公司的经理对区域管理单位的总经理负责,区域管理单位的总经理对事业部负责,公司下属分、子公司的人事、业务、财务工作,在公司统一指导下独立开展,在保证有效管理、控制风险的同时,提高公司管理效率。

4、对参股公司的管理

发行人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有选择地参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发展前景、有较高投资回报率的企业或项目。发行人根据需要选派代表参与参股公司的决策及监督,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参股公司定期向发行人报告其财务情况、经营情况和收益分配情况。对参股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及分红情况,发行人可会同投资各方联合审计或委托中介机构审计,以确保发行人投入资产的保值增值。

5、安全生产管理

发行人安全生产管理实行鸡业一部、鸡业二部、鸡业三部、猪业一部、猪业二部、猪业三部、大华农、温氏投资、水禽事业部、中芯种业“一把手”责任制,事业部总裁是其业务范围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在公司事业部和区域管理单位设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和政策,部署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区域管理单位安全生产领导负责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协调其内部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部署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其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各生产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负责其内部较大和重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的领导与组织工作。公司事业部和区域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分别由其办公室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组长由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并根据上述制度对日常安全生产活动进行指导、检查、督促、管理和落实。公司在下属分、子公司设有安全技术员岗位和安全检查员岗位。安全技术员负责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一起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对其内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检查员负责检查其内部的安全生产,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措施,对拒不执行的人员有权向其上级单位领导汇报并要求其停工。公司下属各生产单位均结合相关ISO管理体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各个生产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和完善各项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财务管理

发行人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情况,以国家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章制度为准绳,制定并不断完善了多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有效的规范了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保证了公司业务的发展,业绩的稳步增长。其中主要的制度有:《温氏股份营运资金管理条例》、《温氏股份出纳工作管理制度》、《温氏股份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温氏股份财务审批制度》、《温氏集团预付款管理规定》(修订版)、《温氏集团财务单据管理办法》、《温氏集团费用报销管理规定》、《温氏集团会计核算手册》以及发行人控股广东温氏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广东温氏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广东温氏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头寸管理办法》、《广东温氏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放同业资金业务管理办法》、《广东温氏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流动性应急计划》、《广东温氏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广东温氏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办法》、《广东温氏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报销管理办法》等,财务公司资金存放和拆出遵守财务公司相关的资金管理制度,主要为防范风险,提高运营效益,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合规性。发行人对公司财务、出纳管理、费用开支管理、货币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7、收购、出售重大资产及投资管理

为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保证资产的有效监管、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发行人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试行)》。为充分行使出资人权利,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进行的各种收购、出售重大资产以及投资行为必须按规定程序报公司,由公司各层决策委员会组织评审通过后,再根据规定上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不得越权进行收购、出售重大资产以及投资行为。

收购、出售重大资产的审批权限如下:一年内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所涉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的,由董事长决定;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由董事会决定;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收购、出售重大资产业务包含战略性投资,在《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公司战略性投资业务,具体内容为:单项或一年内累计投资额不超过20亿元的战略性投资由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超过以上额度的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投资的审批权限如下:(1)实业投资董事会的权限:单项发生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一年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投资。股东大会的权限:超过董事会权限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对外资本投资董事会的权限:单项发生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累计投资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对外资本投资。股东大会的权限:超过董事会权限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进行投资,须经过调研、咨询、论证、审查、授权、签批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对项目调研,对拟投资项目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可行性作初步的、原则的分析、调研、咨询和论证。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投资方案进行审议决策,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的,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融资管理

公司开展权益性筹资,需由集团财务运营部连同证券事务部制订增资扩股方案,经集团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通过方可实施。子公司的增资扩股,根据申请额度,需经集团董事长办公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

集团财务运营部对筹资业务实行预算管理,进行事前控制,对达到规定标准的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发行人内部总体采取“统一借款、统一分配额度,统一归还”的融资模式,下属分子公司将本年度融资计划上报发行人,由发行人统一向银行融资,并将融资资金分配至下属公司,由发行人统一还款。如下属分子公司因临时资金周转不足,可向当地金融机构或发行人借款,但需提出书面申请,须经发行人审核批准。

9、担保管理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资产安全,促进健康稳定发展,发行人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发行人对外担保的最高决策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会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行使对外担保的决策权。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的审批权限的,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单笔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6)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7)对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8)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第(4)项担保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董事会决定对外担保事项的权限为:上述担保事项以外的其他担保事项。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于上述第(1)、(2)、(3)、(5)项情形的,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70%;(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三)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或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的免于适用前款规定。公司为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的,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如其他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该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说明原因并披露上述股东采取的反担保措施。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且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参股股东中一个或者多个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该关联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如该关联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司应当将上述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10、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管理

发行人为规范金融衍生品的投资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的投资风险,制定了《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期货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公司下属有全资子公司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主要是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在期货投资业务方面设立有投资理财小组;投资理财小组每年制定年度期货投资整体方案,确定年度投资总金额,整体预期收益目标以及最大风险额度,上报投资公司核准后,再上报总裁办公会议批准;投资理财小组设立风险控制岗(风控专员)、投资管理岗(理财专员)等相应的技术岗位,风控专员负责整体资金的风险,并对理财专员的风险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理财专员对所管理账户进行期货投资,并对实施的期货投资行为进行风险管理;理财小组实行理财专员自我监督,风控专员全面监控的风险管理方式,任何时点总亏损严格控制在初始资金的20%内,确保公司期货交易账户风险额度保持在合理水平;风控专员监督理财专员严格实施止损机制,当期货交易持仓浮亏额达到预先设定的风险额度时,风控专员立即敦促理财专员启动止损机制,监督理财专员对发生亏损的头寸进行平仓处理。

11、预算管理

发行人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公司在总经理会议中由公司各部门提出年度或临时预算方案,包括财务预算、融资计划、投资预算、生产经营计划。并在实际执行中比对、分析实际与预算的偏差,保证资金使用合理。

12、关联交易管理

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的关联交易的管理。在日常生产经营中,通过对公司关联交易定期及不定期的审查而进行协调监督控制,使内部关联交易合理、规范、顺畅,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温氏股份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对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议事规则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等,进一步规范了资金审批、流转等程序,加强约束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其他关联交易行为,对关联方进行了关联交易、资金管理、风险控制等规范运作方面的培训,管理层树立了规范运作的意识,此将有效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温氏股份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文件中,已经规定了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和决策权限、价格确定及内部控制等。主要规定如下:

董事会决定关联交易事项的权限为: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由董事会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单独意见;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至低于5%之间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由董事会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单独意见;未达到以上限额的,由董事长决定;与关联人(包括关联人自然人及关联法人)交易金额(提供担保外)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做出事前认可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与该关联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阐明其观点。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但是,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方可通过的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13、突发事件的管理

近年来发行人先后制定了《温氏集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温氏集团生产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温氏集团原料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突发事件的内部控制制度,使得企业在面对各类突发事件时有应该遵循的原则和处理方式,保证了公司业务的发展,业绩的稳步增长。

14、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健全和规范对信息披露的工作程序,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于2022年6月进行相关修订,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章程》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的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文化建设、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和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公司应遵循及时披露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开、公正和公平披露信息。公司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根据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要求,公司网站(http://www.wens.com.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法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公司设立了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咨询电话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咨询电话号码如有变更应尽快公布。依法律规定,需要报送文件给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依法报送。

15、资金运营内控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营运资金管理条例》、《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温氏股份资金池管理办法》等完善资金管理的制度,规范公司的资金管理,提升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建立有序、高效的资金运行机制,有效降低资金风险。公司的运营资金管理涉及资金预算、控制与安全管理,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管理、资金调度管理、筹资管理和理财产品管理等方面。公司严格执行资金的体内循环制度,资金收支必须统一经过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不允许发生资金分流和体外循环问题。强化资金内部控制管理,严格防范盗窃、挪用、私设小金库等资金损失。

16、资金管理模式

发行人实行集中式的资金管理模式,各分(子)公司的资金均受集团总部统一监督和管理。集团财务运营部是资金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筹集团的融资与资金管理事项,制定严谨的内控管理制度,监督指导下属各级单位做好资金管理工作,各分(子)公司财务部则同时接受集团财务运营部和所属公司的共同管理,各分(子)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上均根据各自生产经营实际,每日与集团总部进行资金结算。公司财务运营部对下属各分(子)公司财务部实行垂直管理,拥有较强的管理权,对下属单位财务资金管理进行协调、服务、指导、监督。

17、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发行人与下属单位之间可以进行现金或银行存款的调度,具有法人资格的下属单位之间不得进行资金调度。上级单位可通过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调款到下级单位,由下级单位提交申请,经上级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批后下拨款项。需向发行人申请资金的,应提前1-2个工作日做好资金调度计划并提交调款申请到集团财务部审批。各单位申请的资金到账后,应及时按照使用计划作出支付,禁止资金较长时间留存账户而不使用,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18、财务资助管理

发行人《章程》规范了公司财务资助的管理。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70%;(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或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的免于适用上述规定。公司为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的,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如其他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该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说明原因并披露上述股东采取的反担保措施。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且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参股股东中一个或者多个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该关联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如该关联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司应当将上述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在日常生产经营中,通过对公司定期及不定期的审查而进行协调监督控制,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七、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

(一)员工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末,发行人拥有在职员工49902人,员工结构如下:

表5-6教育程度情况

单位:人次、%

教育类别 人数 占比

博士 88 0.18%

硕士 852 1.71%

本科 6,832 13.69%

大专以下 42,130 84.42%

合计 49,902 100.00%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成员

表5-7董事会成员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温志芬 董事长,董事 现任 男 2012-12-07 2027年12月09日

梁志雄 副董事长,董事 现任 男 2021-12-10 2027年12月09日

温鹏程 董事,名誉董事长 现任 男 2012-12-07 2027年12月09日

严居然 董事 现任 男 2012-12-07 2027年12月09日

黎少松 董事 现任 男 2018-12-10 2027年12月09日

秦开田 董事 现任 男 2021-12-10 2027年12月09日

赵亮 董事 现任 男 2021-12-10 2027年12月09日

温蛟龙 董事 现任 男 2024-12-10 2027年12月09日

杜连柱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2021-12-10 2027年12月09日

江强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2021-12-10 2027年12月09日

陆正华 独立董事 现任 女 2021-12-10 2027年12月09日

欧阳兵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2021-12-10 2027年12月09日

2、监事会成员

表5-8监事会成员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温少模 监事会主席,监事 现任 男 2024-12-10 2027年12月09日

陈浩 监事 现任 男 2024-12-10 2027年12月09日

梁列文 监事 现任 男 2024-12-10 2027年12月09日

陈海枫 职工监事 现任 男 2021-03-31 2027年12月09日

胡焱鑫 职工监事 现任 男 2021-11-22 2027年12月09日

黄聪 职工监事 现任 男 2022-07-08 2027年12月09日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表5-9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黎少松 总裁 现任 男 2023-04-18 2027年12月09日

张祥斌 副总裁,技术总监 现任 男 2021-03-31 2027年12月09日

林建兴 副总裁,财务总监 现任 男 2017-06-13 2027年12月09日

孙芬 副总裁 现任 女 2023-04-18 2027年12月09日

赵亮 副总裁 现任 男 2023-04-18 2027年12月09日

蒋荣金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现任 男 2024-12-10 2027年12月09日

范卫朝 副总裁 现任 男 2025-05-14 2027年12月09日

秦开田 副总裁 现任 男 2025-05-14 2027年12月09日

注:发行人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第五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董事长:温志芬;名誉董事长:温鹏程;副董事长:梁志雄;非独立董事:温志芬、黎少松、温鹏程、梁志雄、严居然、秦开田、赵亮、温蛟龙;独立董事:陆正华、欧阳兵、江强、杜连柱。监事会主席:温少模;非职工代表监事:温少模、梁列文、陈浩;职工代表监事:陈海枫、胡焱鑫、黄聪。总裁:黎少松;副总裁:赵亮、林建兴、张祥斌、孙芬、蒋荣金;董事会秘书:蒋荣金;财务总监:林建兴;技术总监:张祥斌;证券事务代表:覃刚禄。2025年5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聘任秦开田、范卫朝为公司副总裁。上述相关人员变动不会对企业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对董事会、监事会的决策有效性无不良影响。上述人员变动后公司治理架构仍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三)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简历如下:

(1)温志芬先生,汉族,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博士。1993年进入温氏股份的前身工作,历任公司副总裁、总裁,副董事长。现任温氏股份董事长,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新兴县北英慈善基金会理事,广东新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委会委员。

(2)梁志雄先生,汉族,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87年进入温氏股份前身工作,1987年至2013年历任技术中心经理、区域总经理、公司副总裁;2013年至2017年4月任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7年4月起历任温氏股份养禽事业部副总裁、总裁,温氏股份副总裁、总裁、董事。现任温氏股份副董事长,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广东省新兴县北英慈善基金会理事,广东新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委会委员、云浮筠顺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3)温鹏程先生,汉族,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3年进入温氏股份的前身工作,历任公司总裁、董事长。现任温氏股份董事,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兴县粤宝源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新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委会主任。

(4)严居然先生,汉族,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高中学历。1983年进入温氏股份的前身工作,历任公司副总裁、技术总监、常务副总裁、总裁、董事。现任温氏股份董事,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温氏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新兴县北英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广东新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委会委员。

(5)黎少松先生,汉族,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工程部总经理。2012年进入温氏股份的前身工作;2013年3月至2016年4月任广东筠城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4月至2018年9月任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商贸总监。现任温氏股份董事、总裁,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新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委会委员。

(6)秦开田先生,汉族,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5年进入温氏股份前身工作,1995年至2020年历任公司区域公司经理、总经理,养禽事业部副总裁、养禽事业部总裁。2020年2月至2021年12月,任温氏股份副总裁兼养禽事业部总裁。2021年12月至2025年5月,任温氏股份董事、首席运营官兼养禽事业部总裁。2025年5月至今,任温氏股份董事、副总裁。

(7)赵亮先生,汉族,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0年入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18年5月进入温氏股份工作,现任温氏股份董事、副总裁、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广东益康生态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合肥拉塞特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温蛟龙先生,汉族,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0年进入温氏股份前身工作,历任子公司副经理、营销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养禽事业部助理总裁、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温氏股份董事、鸡业一部总裁。

(9)杜连柱先生,汉族,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博士。2008年以来任职于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现为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养殖业污染防治团队首席科学家,兼任中国沼气学会理事,温氏股份独立董事。

(10)江强先生,汉族,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春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等,现任温氏股份独立董事、杭州烈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顾问。

(11)陆正华女士,汉族,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博士。曾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等。现任温氏股份独立董事、敏捷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2)欧阳兵先生,汉族,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至今担任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兼任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法商研究院研究员,温氏股份独立董事。

2、监事简历如下:

(1)温少模先生,汉族,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8年进入温氏股份前身工作;2011年4月至2020年10月任职于广东筠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主任、副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温氏股份监事会主席、广东新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首席执行官、管委会委员,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筠道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筠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罗定市筠城泷江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新兴县石头冲裕林林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2)陈浩先生,汉族,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金蝶国际软件集团有限公司市场专员、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大客户销售、广州晨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温氏股份非职工代表监事、广东新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委会委员。

(3)梁列文先生,汉族,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6年进入温氏股份前身工作,历任子公司副主任、副经理、区域公司副总经理、猪业一部市场经营部副总经理、审计监察部副总经理;现任温氏股份非职工代表监事、审计监察部总经理。

(4)陈海枫先生,汉族,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进入温氏股份前身工作,2003年至2021年历任区域公司经理、技术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温氏股份职工代表监事、区域公司总经理。

(5)胡焱鑫先生,汉族,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初进入温氏股份工作,2015年3月至2019年8月历任温氏股份财务部资金管理员、分公司财务部主任、财务负责人,2019年8月任投资管理事业部财务管理部财务经理。现任温氏股份职工代表监事、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6)黄聪先生,汉族,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7年9月进入温氏股份前身工作,历任温氏报社编辑、副主任,文秘室主任,办公室副总经济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副主任、证券事务部副总经理;现任温氏股份职工代表监事、温氏股份证券事务部总经理、广东温氏蛋业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新兴县北英慈善基金会监事长、广东温氏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黎少松先生,详见董事简历部分。

(2)张祥斌先生,汉族,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博士,正高级畜牧师。1992年进入温氏股份前身工作,1992年至2021年历任分公司经理、区域公司总经理、技术中心总经理、猪业一部副总裁、职工代表监事,现任温氏股份副总裁兼技术总监。

(3)林建兴先生,汉族,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05年进入温氏股份前身工作,曾任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起历任温氏股份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温氏股份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广东欣农互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4)孙芬女士,汉族,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年进入温氏股份的前身工作,历任公司饲料部财务室会计、饲料部财务室副主任、采购中心副总经理、采购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等。现任温氏股份副总裁兼采购中心总经理。

(5)赵亮先生,详见董事简历部分。

(6)蒋荣金先生,汉族,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00年进入温氏股份前身工作,2006年12月至2011年6月,担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6年4月,担任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4月至2020年2月,担任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2月起,历任公司财务运营部总经理、数字流程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温氏股份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7)范卫朝先生,汉族,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07年进入温氏股份前身工作,2007年7月至2013年4月,历任公司技术员、副主任;2013年4月至2025年3月,历任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筠诚控股”)综合办副主任工程师、筠诚控股子公司副经理、经理、营销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筠诚控股总裁助理、副总裁、董事;2019年12月起历任广东益康生态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康生态”)总裁、董事长。现任温氏股份副总裁、益康生态董事长、总裁。

(8)秦开田先生,详见董事简历部分。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原因主要为任期届满、个人原因辞职等导致的正常人事任免,发行人已按照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及时增补相关人选,系公司正常人事变动,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变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八、主营业务情况

(一)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牲畜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智能农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家禽饲养;活禽销售;家禽屠宰;牲畜饲养;牲畜屠宰;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经营概况

发行人是一家拥有四十多年创业历史,主营肉鸡和肉猪的养殖及其销售;兼营肉鸭、蛋鸡、鸽子等的养殖及其产品的销售,同时围绕畜禽养殖产业链上下游,配套经营畜禽屠宰、食品加工、现代农牧设备制造、兽药生产以及金融投资等业务。发行人坚持并不断完善以紧密型“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为核心的“温氏模式”,大力发展畜禽养殖业务,从农户领苗、代工饲养到产品上市,形成了完整的产、供、销一体化产业链,实现了双方的优势互补与合作共赢,逐步发展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肉鸡养殖企业、黄羽肉鸡产业化供应基地和国家肉鸡HACCP生产示范基地,同时也是全国规模最大的种猪育种和肉猪养殖企业,为国家瘦肉型猪生产技术示范基地、无公害肉猪生产基地和国家瘦肉型猪良种工程示范基地。

截至2024年12月末,发行人已将“温氏模式”复制至全国20多个省、市或自治区,拥有387家控股公司、4.3万户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总资产938.58亿元,2024年全年,温氏共实现营业总收入1049.24亿元,纳税额5.09亿元,合作农户合作总收益达118.43亿元,户均26.63万元。

2024年,发行人猪鸡销售量创历史新高,公司营业收入首次突破千亿元,公司累计销售肉猪(含毛猪和鲜品)3018.28万头,外销仔猪114.25万头,连续三年实现生猪销售年度奋斗目标。肉鸡(含毛鸡、鲜品和熟食)销售12.08亿只,其中鲜品销售1.7亿只,同比增加12%,预制菜(熟食)1340万只。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达到837.08亿元、899.02亿元、1048.63亿元及243.18亿元,其中:2022-2024年肉鸡销售量分别达到10.81亿只、11.83亿只、12.08亿只,肉鸡类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51%、40.78%、34.06%;各期肉猪上市量分别达到1790.87万头、2626.22万头、3018.28万头,肉猪类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0.94%、53.95%、61.85%。

发行人长期以来高度重视通过提高技术实力与创新能力促进自身发展与进步,已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学研合作为依托的技术创新体系,重点在种鸡和种猪繁育、疫病防治、饲料营养、种蛋孵化、养殖管理、新产品开发、信息化管理等方面进行研究积累,多项重要养殖指标数据显著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并依靠创新优化养殖品种,成为行业中拥有最多国家畜禽新品种的标杆企业之一。

2024年,公司进一步加大创新投入,主要投向畜禽育种、饲料配方、疾病防治、养殖环保和智能养殖等领域。2024年,公司研发人员规模达到1,725人,研发投入总额达6.75亿元,占营业成本比例达0.78%。年内新立项科研项目222项,申请发明专利40项、实用新型专利37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5项、实用新型专利87项,以及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8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8项、省部级科技奖项95项,培育畜禽新品种12个(包括猪2个、鸡9个、鸭1个),取得新兽药证书56项,拥有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37项。在专利方面,公司拥有有效发明专利301项(其中美国发明专利5项)和实用新型专利500项,其中252项发明专利直接应用于鸡、猪主营业务,为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发行人2024年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重点打造云苍穹、同呼、慧眼大数据、办公自动化系统四大平台级产品,并开发种猪、种禽孵化、肉猪育肥等十五个系统级产品,推出产品经理及先锋人才培养计划,加速核心业务系统迁移与产品迭代,实现种禽孵化生产管理系统提前上线,并持续优化种猪生产管理系统。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

1、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2022-2024年度,温氏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8,370,818.72万元、8,990,232.24万元及10,486,288.4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来自畜禽养殖业,销售产品包括肉猪产品、肉鸡产品及其他畜禽养殖产品等,对应的主营业收入分别为8,349,168.88万元、8,981,721.28万元

及10,477,331.3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99%以上。报告期内,温氏股份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表5-10 2022-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及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肉猪类 6,485,466.29 61.90 4,850,363.49 54.00 4,264,169.39 51.07

肉鸡类 3,571,752.20 34.09 3,666,367.17 40.82 3,558,159.98 42.62

其他 420,112.85 4.01 464,990.62 5.18 526,839.51 6.31

合计 10,477,331.34 100.00 8,981,721.28 100 8,349,168.88 100

报告期内,温氏股份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肉猪产品收入和肉鸡产品收入构成,二者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持续保持在90%以上;主营业务收入的其他收入是肉鸭产品、兽药、肉制品加工产品、现代农牧设备制造、原奶及乳制品等销售收入。

(1)肉鸡养殖业务经营方面

发行人是全国养鸡行业中规模最大的企业,也是全国规模最大的黄鸡产业化供应基地和国家肉鸡HACCP生产示范基地。2022年,公司商品肉鸡销售量为10.81亿只,约占全国黄羽鸡和白羽鸡总出栏量的11.01%(2022年全国黄羽鸡和白羽鸡总出栏量约98.2亿只)。2023年,公司销售肉鸡11.83亿只,约占全国肉鸡(包括白羽、黄羽和小型白羽肉鸡)总出栏数量的9.1%(2023年肉鸡(包括白羽、黄羽和小型白羽肉鸡)总出栏数量130.22亿只);2024年,公司肉鸡销售量为12.08亿只,约占全国肉鸡出栏总量143.61亿元的8.41%,市场占有率稳居上市公司首位(数据来源:全国肉鸡-中国畜牧业协会)。同时,发行人作为国内少数掌握黄羽鸡种源核心技术的企业,公司黄羽鸡实现100%自主育种,成功将中华土鸡地方种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竞争力。

(2)肉猪养殖业务经营方面

发行人在生猪领域,公司的种猪育种规模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拥有国家瘦肉型猪生产技术示范基地、猪良种工程示范基地和无公害肉猪生产基地。2022年肉猪销售量达到1790.86万头,占全国生猪出栏量6.99亿头的2.56%;2023年肉猪销售2,626.22万头,占全国生猪出栏量3.6%;2024年肉猪销售量达到3,018.27万头,约占全国生猪出栏总量的4.3%,位列上市企业第二位(数据来源:全国肉鸡-中国畜牧业协会、全国生猪-国家统计局)。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广东中芯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是行业内具有领先技术优势和规模优势的专业化猪育种公司之一,目前已在全国生猪主产区建立了专业化瘦肉型和地方特色品种猪育种基地、高标准区域公猪站。发行人目前拥有5个品种、10个专门化品系、8个商品肉猪配套系,其中有2个肉猪配套系获得国家畜禽新品种证书。

2、主营业务成本情况

2022-2024年,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表5-11近三年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肉猪类 5,168,710.83 59.63 5,031,827.71 56.47 3,520,199.71 49.85

肉鸡类 3,156,247.23 36.41 3,471,798.81 38.96 3,091,663.94 43.78

其他 342,975.73 3.96 407,611.75 4.57 450,298.88 6.38

合计 8,667,933.78 100 8,911,238.27 100 7,062,162.53 100

3、主营业务盈利情况

报告期内,温氏股份主营业务毛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表5-12近三年主营业务毛利润及毛利率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毛利 毛利占比 毛利率 毛利 毛利占比 毛利率 毛利 毛利占比 毛利率

肉猪养殖 1,316,755.47 72.77 20.30 -181,464.22 -257.46 -3.74 743,969.68 57.81 17.45

肉鸡养殖 415,504.97 22.96 11.63 194,568.36 276.05 5.31 466,496.04 36.25 13.11

其他 77,137.12 4.26 18.36 57,378.87 81.41 12.34 76,540.63 5.95 14.53

合计 1,809,397.56 100 17.27 70,483.01 100 0.78 1,287,006.35 100 15.41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商品肉猪和商品肉鸡的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所致。

肉禽养殖毛利率波动:主要系2022年,国内宏观环境改善,消费回暖,肉鸡行情好转,价格上行,带动发行人肉鸡业务毛利率同比大幅提高。2023年消费不及预期,市场价格低迷,毛利率同比下降。2024年虽然肉鸡价格总体上低于2023年,但饲料原料市场价格下降,实现了毛利率同比增长6.32个百分点。

肉猪养殖毛利率波动:主要系随着我国生猪产能自2019年非洲猪瘟疫情爆发后逐步恢复,生猪存栏量逐步回升,我国生猪价格持续回落至正常水平导致2022年至2023年毛利率下降;2024年生猪价格整体呈上涨趋势,带动发行人毛猪销售价格增长和毛利率提升。

4、销售区域情况

随着发行人的规模不断扩大,目前公司的经营机构遍布全国20多个省市,随着发行人全国性的生产布局不断推进,同时也形成了一个全国性的销售网络。

报告期内,温氏集团的销售区域主要为华南、华东、西南和华中地区。公司按区域分类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5-13近三年区域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区域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南区域 3,305,836.20 31.53% 3,182,715.95 35.40% 3,081,085.01 36.81%

华东区域 3,166,192.07 30.19% 2,692,413.51 29.95% 2,387,745.82 28.52%

华中区域 1,315,877.54 12.55% 1,096,658.29 12.20% 978,379.56 11.69%

西南区域 1,752,397.84 16.71% 1,362,402.14 15.15% 1,339,660.72 16.00%

其他区域 945,984.78 9.02% 656,042.35 7.30% 583,947.61 6.98%

合计 10,486,288.43 100.00% 8,990,232.24 100.00% 8,370,818.72 100.00%

(四)业务运作模式

公司经过多年在畜禽养殖行业的发展,结合我国农业发展的特点和养殖业规模化需求,探索出了以紧密型“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为核心、以适度规模化养殖为基础的发展和经营管理模式。

1、独特的发展盈利模式——温氏模式

公司坚持以紧密型“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为核心的“温氏模式”发展肉鸡和肉猪养殖业务。公司根据养殖产业链管理中的技术难度、劳动强度以及资金、市场等资源配置情况,与农户以委托养殖方式合作,根据产业链流程管理要求进行合理分工,在商品肉鸡及商品肉猪产品生产过程中承担不同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紧密型“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产业分工合作模式的主要特点为:公司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将养殖产业链中的鸡、猪品种繁育、种苗生产、饲料生产、饲养管理、疫病防治、产品销售等环节进行产业整合,由公司与农户(或家庭农场)分工合作,共同完成。其中,公司负责鸡、猪品种繁育、种苗生产、饲料生产、疫病防治、产品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及配套体系的建立,并向农户(或家庭农场)提供商品肉鸡和商品肉猪在饲养管理过程中的饲养技术指导;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在自有或租用的土地上建设商品肉鸡和商品肉猪的生产栏舍,或在公司的养殖小区中建设生产栏舍,经公司确认或验收合格后,在公司开户并签订委托养殖合同,领取鸡苗、猪苗、饲料、药物、疫苗等养殖所需物资,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负责商品肉鸡和商品肉猪的饲养管理环节。公司根据与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签订的委托养殖合同回收商品肉鸡和商品肉猪进行统一销售,并在完成销售后,与合作农户进行结算。公司与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公司充分发挥资金、技术、市场、种苗、饲料、药物、管理、规模等优势,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充分发挥劳动力和场地等优势,有效地将畜禽养殖产业链各生产要素组织起来,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和企业高效运转。

经过30多年的创业发展,公司紧密型“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模式运作越来越成熟,特别是经历了行业数次重大疫病影响和价格低潮的考验,公司与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合作关系更稳定牢固,形成利益共同体。

公司对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严格实施“五统一”管理,即统一品种、统一防疫、统一进苗、统一用料和统一销售,一方面公司可以严格控制种苗、饲料、药物、疫苗等原料物资的成本和质量,另一方面可以严格监控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从源头和生产销售全过程对公司产品进行有效监控,确保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以紧密型“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合作模式为核心的“温氏模式”已运作多年,具有较强的复制能力。公司已将此模式从肉鸡养殖复制到肉猪养殖,并从广东地区复制到华南其他省市以及华东、华中、西南、华北、东北、西北等区域,遍及全国20多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使得公司的收入和利润增长更具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将肉鸡和肉猪养殖模式的发展经验进一步拓展至肉鸭养殖等领域。近年来,随着经济、政策和行业技术的进步,公司不断迭代升级“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焕发模式新动力,出现“公司+家庭农场”、“公司+现代养殖小区+农户”、“公司+现代产业园区+职业农民”等合作模式。公司每次模式迭代升级的核心是努力提高合作农户的养殖规模、机械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以不断提高合作农户养殖效率和效益,在保证合作农户总体效益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公司总体养殖成本。同时,模式迭代升级后,公司管理更加精细、高效和规范,养殖效率进一步提高,成本进一步降低。

(1)科学有效的员工激励机制

公司在创业发展过程中实行员工股份合作制,主要干部和骨干员工不少持有公司股份,员工既是公司股东,又是企业员工,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股东和员工利益的相对统一。使其在获取合理劳动报酬的基础上,还能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充分调动干部和员工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提高其忠诚度和主人翁精神,实现企业、干部和员工精诚合作、各尽所能,齐创美满生活的企业理念。目前,公司积极推行股权激励计划,让公司更多的干部和骨干员工持有公司股份。持股员工在获取合理劳动报酬的基础上,还能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员工创业积极性。该项制度使得股东愿景、员工成长与公司发展目标始终保持一致,从而保障了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2)创新的产业化分工合作模式

公司根据农业产业化管理中的技术难度、劳动强度以及资金、市场等资源配置情况,在行业内率先推行紧密型“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产业分工合作模式。

公司紧密型“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产业分工合作模式的主要特点为:公司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负责养殖产业链中的品种繁育、种苗生产、饲料生产、饲养管理、疫病防治、产品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及配套体系的建立,并向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提供饲养管理过程中的饲养技术指导;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负责畜禽的饲养管理环节。达到上市天龄后,公司根据与合作农户签订的委托养殖合同回收商品肉鸡和肉猪进行统一销售,并在完成销售后,与合作农户进行收益结算。截至2024年末,公司拥有4.30万户合作养殖农户(或家庭农场),且养殖合作主体平均养殖规模不断扩大,饲养水平持续提高。

(3)高效的养殖产业链一体化管理

公司将品种繁育、种苗生产、饲料生产、饲养管理、疫病防治、产品销售等环节进行产业整合,形成了一体化养殖产业链。在该产业链中,公司以自身为产业发展平台,集合行业的各项优势资源,通过设立区域一体化养殖公司,推行规范和高效的产业化流程管理,实现各生产过程环节的一体化融合发展,促进了畜牧业的产业化生产和稳健发展。该产业链管理的主要特点为:通过将养殖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高效衔接,减少中间交易,实现了养殖产业链管理的自我配套和完善,降低中间交易成本,提高流程管控效率;通过产业链内部相互协作形成的有效的自主监督机制,实现了产业链流程的高效管理。

(4)紧密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公司已和国内外包括华南农业大学、中山大学等在内的20多所知名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了全面的紧密产学研合作。合作内容包括技术研发、消化吸收、行业新技术推广使用、企业经营管理等。产学研与公司产业化生产紧密结合,使得行业内最新技术成果得到了及时推广和运用,为公司的技术水平在行业内保持领先地位提供了坚强支撑。同时,公司成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组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平台,不仅提升了公司的技术和管理水平,而且吸引了大批农业科技人才,实现了产、学、研的紧密结合。

发展至今,已建成国家生猪种业工程技术中心、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企业研究院等科研平台。公司藉此吸引了大量优秀的行业技术人才,拥有一支由多名行业专家、博士为研发带头人,硕士为研发骨干的高素质科技人才队伍,集中在畜禽育种、疾病防治、饲料营养等核心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方面。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8项、省部级科技奖项95项,培育畜禽新品种12个(包括猪2个、鸡9个、鸭1个),取得新兽药证书56项,拥有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37项。在专利方面,公司拥有有效发明专利301项(其中美国发明专利5项)和实用新型专利500项,其中252项发明专利直接应用于鸡、猪主营业务,为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通过对各类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合理使用以及对先进科研成果的快速应用,公司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科技管理和研发体系,涵盖品种繁育、饲料营养、疫病防治、饲养管理、环保处理、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化管理、农牧设备设计与制造等方面。

公司搭建了完善的生产技术管理体系,形成了总部技术中心(研究院)、区域管理公司技术部、养殖公司技术小组的三级技术管理架构,分别负责基础科研和重大科研,应用性和对比性研究、基本技术指导和技术监督管理,建立了从生产实际需求分析出发、开展技术研发到成果转化的一整套技术研发与应用管理机制。在该体系下,行业最新的技术成果能够直接与生产实际对接。公司已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学研合作为依托的技术创新体系,平均每年立项科研项目超过200个,且均具备贴近生产实际需求、成果迅速转化的特点。

(5)健康的企业文化

公司在长期的经营实践中,确立了以相互合作为基础的对先进科研成果的快速应用,公司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科技管理和研发体系,涵盖品种繁育合作各方的精诚合作、各尽所能,共同推动企业的发展成长,共享行业成长和企业经营成果,实现共同发展、共同致富的目标。温氏集团文化来自于创业实践,又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有效传播,得到了全体合作成员的高度认同和追随,这种健康的企业文化能够使员工长期保持创业热情,不断追求实现新目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6)行业领先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公司在信息化应用较为薄弱的养殖行业较早建立了一个全面覆盖经营各环节的信息系统,通过EAS连接了分布于多个省、市(自治区)的所有下属公司,时刻监测各地的市场动态与经营情况,为管理层决策提供了及时有效的信息支持。公司将进一步丰富EAS系统功能,鼓励供应商通过终端进行报价、客户进行远程下单,将整条养殖产业链的各个环节统一于温氏股份大数据生态模式中。

探索物联网技术,推广智能化养殖:公司积极开展智能化养殖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如今已成功建成了超过300栋标准化的物联网养殖示范栏舍。在养殖过程中,养殖人员通过视频、传感器等对栏舍进行全方位的智能监控,一旦栏舍偏离了适宜的养殖环境,可通过远程操作及时调整。另外,通过自动风机,自动喂料机及自动刮粪机等设备,栏舍实现了高度智能化与自动化的养殖。以一千头商品肉猪养殖规模的栏舍为例,所需的劳动力由人工养殖的5-6人降至1-2人,大幅降低了养殖劳力需求与成本。

(7)专业的管理团队,完善的管理体系

公司有专注、稳定、经验丰富、从基层做起的高管团队,大多拥有多年的行业从业经验,对行业的发展具有深刻理解,能够制定出高效务实的业务发展策略、准确评估和应对风险。中层管理团队主要成员也有10多年以上的从业经验,在畜牧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管理实践。

公司建立了代表农业领域先进水平的ERP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集公司生产、销售、财务和人力资源四大管理信息系统于一体,实行集中式数据管理,完整覆盖公司养殖产业链,实现了全面信息化管理,大幅提升了管理效率。同时,公司启用个性化OA办公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为公司管理层经营决策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数据支撑,提升了决策效率与效果。近年来,公司还在探索智能养殖和物联网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已建成部分智能养殖和物联网技术应用项目,未来将继续引领现代农业的发展。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料主要是玉米、豆粕、小麦和高粱等饲料原料。采购量根据肉鸡肉猪等畜禽饲养生产计划、安全库存和运输周期等因素确定。公司采用“集中采购为主,区域采购为辅”的采购模式。

在决策方面,公司设立由公司分管副总裁、部门总经理、配方师和粮油行业研究员等组成的采购决策委员会。采购决策委员会拥有原料集中采购议价权和决策权,具体包括确定采购价格、采购总量、采购期、货运方式和配送地点等决策权力。采购决策委员会根据配方师、粮油行业研究员提出的饲料原料营养含量、配方结构、市场供需、价格走势等分析报告,结合自身研判后确定阶段性采购策略和采购方案。在实施方面,公司设立采购中心作为原料采购管理、实施和监督机构。采购中心下设区域采购中心、专业线采购部门和饲料贸易公司等单位,负责执行公司采购决策委员会制定的原料采购策略,组织协调物流运输和监控库存,保障原料供应稳定充足。各区域子公司根据生产需求,与供应商签署具体采购合同,并按合同进行采购;或者由公司饲料贸易公司签署合同并采购原料后,供应商按合同要求转销给区域子公司。各子公司也可根据所在区域粮食产量及市场行情,灵活采购少部分地产优势原料,作为公司大宗集中采购的补充。开展区域地产采购时,区域采购中心根据所辖区域子公司需求和市场行情,向公司采购中心提交原料采购申请,审批通过后,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进行采购。

2022-2024年,公司玉米和小麦采购量同比大幅增加,主要系养殖规模增加,对原料的需求量增加,2022年发行人合计采购上述五个品种原材料703.93万吨、采购金额220.63亿元,平均每季度所需支付饲料资金55.16亿元;2023年发行人合计采购上述五个品种原材料968.97万吨、采购金额293.90亿元,平均每季度所需支付饲料资金73.48亿元,增幅达到33.21%;2024年发行人合计采购上述五个品种原材料1244.4万吨、采购金额314.84亿元,平均每季度所需支付饲料资金78.71亿元,增幅达到7.12%。2025年1季度合计采购上述五个品种原材料323.43万吨、采购金额74.52亿元。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量及采购价格情况如下:

表5-14主要原材料采购量及采购价格

单位:万吨、元/吨

项目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1-3月

采购量 均价 采购额 采购量 均价 采购额 采购量 均价 采购额 采购量 均价 采购额

玉米 421.1 2953.06 124.35 535.96 2946.53 157.92 831.19 2436.26 202.5 282.36 2,252.71 63.61

豆粕 95.16 4439.83 42.25 78.45 4308.55 33.8 82.35 3329.74 27.42 16.22 3,099.94 5.03

高粱 125.47 2853.57 35.8 75.42 2944.59 22.21 151.5 2536.84 38.43 10.89 2,321.08 2.53

小麦 19.23 3051.47 5.87 135.74 2787.3 37.84 112.92 2530.11 28.57 13.96 2,399.16 3.35

糙米混合物 42.97 2877 12.36 143.4 2937.98 42.13 66.45 2696.99 17.92 0 0 -

合计: 703.93 - 220.63 968.97 - 293.9 1244.41 - 314.84 323.43 - 74.52

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表5-15 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

2025年1-3月

1 第一名 140,242.68 9.51%

2 第二名 96,019.61 6.51%

3 第三名 82,276.49 5.58%

4 第四名 77,298.09 5.24%

5 第五名 56,044.21 3.80%

合计 - 451,881.08 30.64%

2024年度

1 第一名 585,435.88 9.57%

2 第二名 395,916.77 6.47%

3 第三名 351,383.15 5.74%

4 第四名 321,239.16 5.25%

5 第五名 292,951.80 4.79%

合计 - 1,946,926.77 31.82%

2023年度

1 第一名 640,296.70 9.70%

2 第二名 515,145.90 7.81%

3 第三名 437,054.33 6.62%

4 第四名 302,185.95 4.58%

5 第五名 245,872.58 3.73%

合计 - 2,140,555.45 32.44%

2022年度

1 第一名 538,372.37 9.54%

2 第二名 479,012.02 8.49%

3 第三名 324,734.88 5.75%

4 第四名 234,091.56 4.15%

5 第五名 187,584.25 3.32%

合计 - 1,763,795.08 31.25%

2022-2024年以及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金额占主要原材料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1.25%、32.44%、31.82%和30.64%,集中度保持较低水平,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年度采购总额50%的情况。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均不是公司的关联方。货款结算方面,公司主要采用先货后款的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3、生产模式

公司肉鸡和肉猪养殖业务主要采用紧密型“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的生产模式,公司作为农业规模化经营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将畜禽养殖产业链中的品种繁育、种苗生产、饲料生产、饲养管理、疫病防治、产品销售等环节组合成为有机整体,由公司与合作农户分工合作完成。其中,公司负责品种繁育、种苗生产、饲料生产、疫病防治和产品销售,以及负责养殖管理环节的技术、管理及配套体系的建立,向委托养殖的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提供符合公司统一标准的商品苗、饲料、疫苗和药品等,并给予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定期和不定期的畜禽饲养和疫病防治技术指导等。合作农户与公司签订委托养殖合同,负责按公司制定的统一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饲养商品代肉鸡和肉猪。

公司与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以委托养殖方式合作,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养殖合同紧密联系在一起,各自承担生产过程中的职责,合理分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承担了主要的市场风险和技术风险,合作农户承担饲养管理风险。

公司主要采取内部流程定价结算的方式。内部流程定价是指公司事先预估下阶段的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饲养成绩、管理水平、市场行情等各方面综合因素,制定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饲养流程中的各项生产物料的领用价格及产成品的回收价格,在与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的养殖合同中予以约定,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部流程定价执行并结算。在结算流程上,公司根据委托养殖合同约定的产品回收单价乘以畜禽上市总重量得出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该批次畜禽养殖的总收入,扣除饲养期间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在公司所领取的种苗、饲料、药物等物料费用,即为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最终的养殖总收益。

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结算获得的总收益受出栏体重、成活率、正品率、耗料量、耗药量等生产指标影响。公司通过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可以分析出正常饲养管理条件下上述指标的合理变动范围。通常情况下,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的生产成绩若优于标准生产指标,则可获得超额收益;若差于标准生产指标,则获得较低收益。对取得低于平均收益的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公司将对比分析其与周边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的生产成绩,查找原因。若属于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饲养管理不当造成的,则养殖收益下降(并非资产)的损失由农户承担,若属于公司管理不到位或不可抗因素造成的,公司与农户友好协商,酌情给予补贴。

紧密型“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主要流程如下图;

图:紧密型“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主要流程图

在原有“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养殖模式基础上,公司正积极拓展“公司+养殖小区”模式创新,即公司负责整个养殖小区的租地,并统一做好“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和平整土地)、建设规划和经营证照的办理等工作,具体养殖场建设资金可来源于公司、农户、社会投资者/政府农业引导基金等途径。相对于原有的“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养殖小区由公司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标准,实现集约化、高效化现代养殖,且农户相对集中,有利于公司高效管理;合作农户单批饲养规模有很大提高,年养殖效率和经济效益也相应提高。

2022-2024年,公司合作养殖农户数量受单体养殖规模上升的影响而有所下降,分别为4.37万户、4.59万户和4.3万户。近年来,尽管行业景气度波动对公司经营产生了一定影响,但公司基本保持了合作农户的收益,巩固了公司发展基础。2022-2024年,合作农户获得总收益分别约为85.67亿元、107.91亿元、118.43亿元。在市场行情波动的情况下,公司基本保持养殖户收益的稳定,进一步巩固了与养殖户合作的稳定性。

公司积极促进合作农户向现代家庭农场方向升级。公司通过委托养殖费用补贴、养殖效率奖励等方式引导合作农户改造升级养殖场设施设备,稳步提高养殖集约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合作农户单批次饲养规模逐渐扩大。

公司紧密型“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已运行四十多年,是公司获得持续发展和壮大的主要驱动力之一,被业界称为“温氏模式”。近年来,随着经济、政策和行业技术的进步,公司不断迭代升级“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焕发模式新动力,出现“公司+家庭农场”、“公司+现代养殖小区+农户”、“公司+现代产业园区+职业农民”等合作模式。

“公司+现代养殖小区+农户”基本情况为:公司负责租赁养殖小区用地,统一做好“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和平整土地)、建设规划和经营证照的办理等工作,然后通过以下多种形式与农户开展合作:第一种:公司投资建设标准化养殖场,吸引农户到养殖小区内与公司合作养殖,这是公司当前养殖小区的主要形式。第二种:合作农户出资,根据公司标准在养殖小区内投资建设标准化养殖场,然后与公司合作养殖。这类农户通常是公司的长期合作农户,与公司签订了长期的合作协议。第三种:地方政府专项产业基金出资建设标准化养殖场(有时含租地),然后将养殖场出租给公司运营。公司发展合作农户到养殖小区内与公司合作养殖,并支付给合作农户委托养殖费用,支付给产业基金租金。

“公司+现代产业园区+职业农民”模式是畜禽养殖、加工、分销等功能的集聚联合发展体,初步规划按照年产优质生猪50-100万头(或肉鸡6000-10000万只、水禽3000-5000万只)的规模进行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建设高标准养殖设施,包括种畜禽繁育基地和肉畜禽养殖基地;二是建设行政和技术服务设施,包括产业化运行管理总部、技术服务中心、检测平台等。三是建设产业链相关配套设施,包括饲料加工厂、畜禽屠宰加工厂、仓储物流基地等。四是建设环保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废弃物处理设施、资源化利用设施、种养结合基地等。公司作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的实施主体,既是主要投资方,也是运营管理方。在养殖产业链的各环节与合作农户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利益联结与分享机制,形成产业化联合体。农户入园成为产业工人,可以从事专业化畜禽饲养,也可以参与园区专业服务队伍,还可以参与产业链后端的屠宰分割、加工、包装等环节,成为具备一定专业技能的职业农民。此外,公司也与外部第三方企业或专业机构、政府或其控股平台开展投资、建设、运营等层面的合作。

目前,公司经营模式仍以紧密型“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为主,“公司+现代养殖小区+农户”和“公司+现代产业园区+职业农民”为辅。公司通过深入践行“精诚合作,齐创美满生活”的企业文化核心理念,不断优化公司与农户的利益分配机制,为农户提供更多的安全保障、人文关怀、技术培训和优质服务。合作农户与公司实现互利共赢,互相依存,合作农户队伍稳定。

4、销售模式

公司肉鸡的客户群体以批发商为主,终端零售商为辅;肉猪的主要客户群体为批发商和肉联厂。公司肉鸡、肉猪销售以活鸡活猪销售为主,屠宰销售和熟食加工为辅。公司直接批发销售给客户,由客户分销至全国各地市场,价格随行就市,交易模式为“款到发货”。公司根据产品特征和交货地点不同,交易方式有所不同。

销售肉鸡时,客户在温氏商城提前下单订购所需要的品种和数量,公司根据销售订单统筹安排合作农户饲养的肉鸡出栏。合作农户接到公司通知,将出栏肉鸡运输至公司销售部进行验货过磅,与公司完成产品交接。公司销售人员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在销售部进行肉鸡品种搭配,与客户完成产品交付。

销售肉猪时,客户在公司技术服务部完成相应销售手续后,由客户安排车辆至公司指定的已经完成产品上市前检测的合作农户装猪提货,然后到公司、客户和合作农户三方认可的地方过磅,并完成产品交接。

销售模式变化趋势: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新政策要求,未来将逐步取消活禽市场交易。目前,公司肉鸡、肉猪和肉鸭销售以毛鸡、毛鸭和毛猪批发销售为主,以屠宰后冰鲜销售或预制成熟食品销售为辅。未来,公司将逐步向“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的销售模式转变。公司已布局屠宰加工业务,加强品牌营销策划,探索建设社区销售、产销直供(大型食品加工、团膳配餐企业)、大批发和线上直销等营销渠道,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掌控渠道、直配终端提高销售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

表5-16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占销售总额的比例

2025年1-3月

1 第一名 49,917.34 2.05%

2 第二名 27,223.31 1.12%

3 第三名 14,282.64 0.59%

4 第四名 13,662.03 0.56%

5 第五名 13,094.42 0.54%

合计 - 118,179.73 4.86%

2024年度

1 第一名 186,153.50 1.78%

2 第二名 100,144.77 0.96%

3 第三名 58,886.47 0.56%

4 第四名 55,935.05 0.53%

5 第五名 49,760.79 0.47%

合计 - 450,880.58 4.30%

2023年度

1 第一名 101,040.35 1.31%

2 第二名 79,607.01 1.03%

3 第三名 61,775.97 0.80%

4 第四名 46,989.09 0.61%

5 第五名 46,317.11 0.60%

合计 - 335,729.53 4.35%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占销售总额的比例

2022年度

1 第一名 130,117.34 1.87%

2 第二名 77,168.10 1.11%

3 第三名 60,045.25 0.86%

4 第四名 54,973.45 0.79%

5 第五名 53,734.25 0.77%

合计 - 376,038.39 5.40%

报告期内,温氏股份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年度销售总额50%的情况。公司前五大客户均不是公司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温氏股份不存在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5、结算模式

肉鸡销售对象主要为肉鸡批发商和终端零售商,货款结算方式主要为现货现结;肉猪销售对象主要为毛猪批发商和肉联厂,货款结算方式主要为现货现结。

6、特有的关键工艺流程

(1)品种繁育

公司设立专业的鸡、猪品种繁育公司,专门负责鸡、猪曾祖代和祖代的选育或扩繁,为公司一体化养鸡、养猪公司提供充足、优质的父母代种鸡、种猪群。

品种繁育时,首先确定品种繁育的目标,其次通过技术手段选留出具有优秀性能指标的个体进行纯系繁育,之后再次选育,如此反复。每一项性能的提升需经过N个代次不断选育,因此,育种需耗费大量的时间、人力和财力,需长期积累获得最终品种。

鸡的品种繁育流程图如下:

猪的品种繁育流程图如下:

(2)商品苗生产

公司每一个下属一体化养鸡、养猪公司分别设有2-4个父母代种鸡、种猪场,负责生产商品鸡苗和商品猪苗,提供给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用于饲养商品肉鸡和商品肉猪。

商品鸡苗生产流程图如下:

商品猪苗生产流程图如下:

(3)饲料生产

公司经过几十年持续研发、试验和创新积累,建立了海量的饲料原料营养含量数据库和畜禽饲养营养标准数据库。公司根据饲料原料市场价格变化,充分挖掘出不同产地、不同种类、性价比较高的饲料原料互补或替代方案,配制出针对不同畜禽品种、不同生长阶段精确的、经济的饲料配方,实现单位增重饲料成本最优,平衡生产效益和经济效益。

公司种畜禽养殖场和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每月底向所属公司饲料厂报送下个月所需的饲料品种和用量。公司饲料厂品控员和饲料化验员对供应商提供的原料质量进行判断,接收质量合格的原料。原料接收、原料贮存和原料加工过程中,需对原料中的各种杂质通过筛选设备或磁选设备进行清除,并将合格的原料存入饲料厂原料仓库。公司饲料厂根据配方师下达的饲料配方,对原料进行配比组合,然后经粉碎、预混、配料、混合、膨化、制粒等不同工艺,制成成品饲料,分类包装入库。

公司种畜禽养殖场根据需求由公司统一安排车辆配送成品料,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凭公司技术服务部开具的成品料领取单据自行到饲料厂提货,合作养猪户由公司按订单统一配送。

(4)商品肉鸡和商品肉猪养殖

公司主要通过“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养殖模式发展商品肉鸡和商品肉猪养殖。“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养殖模式主要包括以下流程:

①建设养殖场

公司通过派发资料、媒体广告、上门拜访等方式向广大农户宣传公司合作养殖政策。有意向合作的农户(或家庭农场)到公司服务部咨询、洽谈。公司服务部对拟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的品行、劳动力、资金、养殖场地条件等进行考察。符合公司条件的,公司与其建立初步的合作意向。拟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在公司服务部的指导下,根据技术标准自行建设或改造养殖场地。

②签订合同及定价

养殖场建设完毕并经公司服务部验收合格后,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到公司服务部申请开户,同时交纳一定合作养殖保证金。公司与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签订委托养殖合同,确定委托养殖合作关系。

③领取物资

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后,公司服务部为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开具领取种苗、饲料、兽药等养殖所需物资的单据;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凭单据自备车辆或请物流公司到公司下属种猪场或种鸡场领取猪苗或鸡苗;到公司饲料厂领取饲料;到公司服务部领取兽药等养殖物资到自己的养殖场进行养殖。在部分地区,公司按物资订单统一配送。

④饲养管理

养殖管理过程中,公司派技术服务人员定期到现场做好养殖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按照公司的养殖管理作业指导书做好每天的饲喂、环境卫生、疾病防治等饲养管理工作,同时需认真记录用料、用药、温度、湿度和淘汰畜禽数量等生产数据。

公司建立了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并通过管理系统整理、统计和分析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的生产数据,指导并监督公司技术人员和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按标准流程进行饲养管理;公司技术人员定期到合作农户饲养现场进行巡查,现场指导饲养管理,如果发现数据异常,公司技术人员及时给予提醒并要求及时整改。

⑤销售

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按照公司要求规范饲养达到上市天龄后,公司开展产品品质检测,符合要求的,统一组织完成对市场销售。

⑥结算

公司根据委托养殖合同约定的产品回收单价乘以畜禽上市总重量得出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该批次畜禽养殖的总收入,扣除饲养期间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在公司所领取的种苗、饲料、药物等物料费用,即为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最终的养殖总收益。

(五)安全生产及质量控制

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疾病防治以及生物安全防控体系,通过及时、准确、完整的病毒抗体抗原检测体系和疫苗免疫抗体监测体系,及时掌握畜禽健康状况,制订有效的免疫程序和防疫计划。同时,制订了严密的生物安全制度和执行计划,规范人员、物料、车辆、畜禽个体的消毒、隔离和转移路径,杜绝生物安全危害物质接触畜禽个体,避免疫情危害,保证大生产稳定。

2018年国内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后,发行人重构了生物安全防控体系。增建洗消中心,完善猪场内外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和物理隔离等防疫硬件配置。更新完善种猪场、服务部、合作农户及饲料厂等单位的生物安全手册。组建事业部及三级公司生物安全小组,责成相关干部深入生产一线,靠前指挥,对各级干部执行压责、履责和问责机制,确保各项生物安全操作理解与执行到位。同时还借力互联网、AI等技术,在洗消中心安装智能监控,实现人员、物资进出两大防疫关键点的有效管控,通过上述措施不断革新、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大生产保持安全、稳定。

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参照执行的主要相关国家标准如下表所示:

表5-17 参照执行的主要相关国家标准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码注

1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 GB18406.3

2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求 GB/T18407.3

3 鲜冻禽产品 GB16869

4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2

5 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规范 GB19442

6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16548

7 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GB16569

8 无公害食品产品检验规范 NY/T5340

9 无公害食品禽肉及禽副产品 NY5034

10 无公害食品家禽养殖生产管理规范 NY/T5038

11 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T5339

12 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5030

13 无公害食品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5032

14 无公害食品家禽屠宰加工生产管理规范 NY/T5338

15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NY5027

16 无公害食品畜禽产品加工用水水质 NY5028

17 无公害食品产品抽样规范第1部分通则 NY/T5344.1

18 无公害食品产品抽样规范第6部分畜禽产品 NY/T5344.6

19 饲料工业术语 GB/T10647

20 饲料加工工艺术语 GB/T25698

21 颗粒饲料通用技术条件 GB/T16765

22 饲料和食品链的可追溯性体系设计与实施的通用原则和基本要求 GB/T22005

23 饲料企业HACCP安全管理体系指南 GB/T23184

24 饲料企业生产工艺及设备验收指南 GB/T23491

25 饲料和食品链的可追溯性体系设计与实施指南 GB/Z25008

26 饲料标签 GB10468

27 配合饲料企业卫生规范 GB/T16764

28 饲料卫生标准 GB13078

29 《饲料卫生标准》第一号修改单 GB13078

注: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适用于相关标准。

九、在建、拟建工程

发行人在建工程主要包括在建饲料厂、猪场、鸡场、鸭场及相关办公楼等厂房设施。截至20 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383,377.68万元、350,070.29万元、252,214.84万元及280,626.74万元。2022年至2024年,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呈现下降态势,是因发行人现有产能充裕,基于现阶段市场行情,严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截至2024年12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其中以养猪、养鸡产业为主。其中,前十大在建工程预算总投资17.61亿,累计投入14.08亿,尚需投入3.53亿。

(一)在建工程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列示如下:

表5-18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总投资 截至2024年末累计投入 未来计划投入 自有资本金是否到位 计划资金来源

1 江永温氏晶鲜食品有限公司一期项目 2.56 1.07 1.48 是 自筹

2 灌南温氏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厂项目 2.39 2.08 0.31 是 自筹、募股

3 康宝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区项目 2.01 1.70 0.31 是 自筹、募股

4 宁远公司花板塘猪场项目 1.75 1.53 0.22 是 自筹

5 宾阳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高效养殖小区项目 1.75 1.69 0.06 是 自筹、募股

6 营山公司丰台种猪场项目 1.60 1.47 0.13 是 自筹

7 晶华食品有限公司100 万头生猪屠宰项目 1.57 1.40 0.17 是 自筹、募股

8 金安温氏椿树种猪场建设项目 1.51 1.11 0.40 是 自筹

9 义县公司水泉猪场项目 1.26 0.92 0.33 是 自筹

10 咸宁公司黎首村高效种鸡场项目 1.22 1.09 0.13 是 自筹、募股

公司投资的主要方向仍然是养猪业、养鸡业以及上下游产业。发行人建设的项目主要是一体化养殖公司,主要包括饲料厂、猪场、鸡场及相关办公楼等厂房设施。公司的投资方向表明其仍然坚持沿核心产业上下游延伸的战略思路,不涉足除养殖业和配套产业外的其他产业,稳步推进集约化经营。公司各项在建工程均须在取得当地发改委、环保部门、城乡建设规划部门等相关审批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进行投资建设,各项审批手续完备,公司各项在建工程合法合规。公司投资的项目按照实际的建设进度拨备资金。已取得相关文件情况如下:

表5-19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批复情况

总项目名称 立项文号 用地批复文号 环评批复文号

江永温氏晶鲜食品有限公司一期项目 江永发改字【2019】113号 《关于同意江永温氏晶鲜食品有限公司项目用地选址的批复》 永环评【2020】15号

灌南温氏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厂项目 灌南行政审批备【2021】267号 灌南县不动产权第0004860号 连环审【2021】12号

康宝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区项目 北开发改备【2019】81号 北票市不动产权第0004254号 北开环审【2020】第7号

宁远公司花板塘猪场项目 宁发改备【2017】12号宁发改备【2020】86号 宁土设农备字【2020】1号 永环评【2018】7号

宾阳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高效养殖小区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 码:2105-450126-04-05-144600)(项目代 码:2105-450126-04-05-815709) 王政函【2020】29号洋政复【2020】6号 南审环建【2020】55号

营山公司丰台种猪场项目 川投资备 【2017-511322-03-03-167031】FGQB-0160号 营设农备【2019】第005号 南市环审【2018】66号

晶华食品有限公司100万头生猪屠宰项目 云南省项目投资备案证(项目代 码:2019-530303-13-03-051978) 沾益区不动产权第0000796号 曲环审【2020】80号

金安温氏椿树种猪场建设项目 金发改农经【2018】39号 金环管【2017】31号 六环评【2020】2号

义县公司水泉猪场项目 锦义发改备字【2017】64号 义国土资设备【2017】5号 义环审【2017】20号

咸宁公司黎首村高效种鸡场项目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 码:2020-421202-03-03-010323) 《关于咸宁市贺胜温氏畜禽有限公司在黎首村建设高效种鸡场的批复》 鄂林审准【2020】1801号 咸环审【2020】24号

对企业影响重大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1、江永温氏晶鲜食品有限公司一期项目

江永温氏晶鲜食品有限公司一期项目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包含年屠宰生猪100万头及生产食品深加工5000吨;生猪屠宰加工,包括标准的现代化生猪屠宰加工、肉制品深加工、冷库仓储和物流配送区、行政办公中心和生活配套设施。

2、灌南温氏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厂项目

灌南温氏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厂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111.22亩,项目整体建设完成后可实现年屠宰加工(含熟食加工)5000万只白羽鸡,预计年收益约4756万元。

3、康宝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区项目

康宝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区项目位于辽宁省朝阳市北票经济开发区,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130亩,项目整体建设完成后可实现年屠宰100万头生猪,预计年收益1782万元。

4、宁远公司花板塘猪场项目

宁远公司花板塘猪场项目位于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猪舍12栋,年存栏量58800头,年出栏量11.76万头。

5、宾阳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高效养殖小区项目

宾阳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大宁高效养殖小区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上市肉鸡660万只。项目配套建设员工办公生活区、污水处理系统、粪污处理系统、消毒系统等附属配套设施。

宾阳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那谢高效养殖小区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上市肉鸡1400万只。项目配套建设员工办公生活区、污水处理系统、粪污处理系统、消毒系统等附属配套设施。

6、营山公司丰台种猪场项目

营山公司丰台种猪场项目位于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建设内容:项目占地475亩,主要建筑面积7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现代化种猪生产线6条共65400平方米,行政管理中心750平方米,化验检测中心150平方米,职工宿舍及功能区2400平方米,环保处理设施4500平方米。年出栏猪苗24万头。

7、晶华食品有限公司100万头生猪屠宰项目

晶华食品有限公司100万头生猪屠宰项目位于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项目规划占地约150亩,项目整体建设完成后可实现年屠宰 100万头生猪及年深加工5000吨肉制品,预计年收益1470万元。

8、金安温氏椿树种猪场建设项目

金安温氏椿树种猪场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占地455.46亩,设计规模年上市20万头仔猪。

9、义县公司水泉猪场项目

义县公司水泉种猪场项目位于辽宁省锦州市义县,项目规划占地约490亩,整体建设完成后可实现年产猪苗22万头。

10、咸宁公司黎首村高效种鸡场项目

咸宁公司黎首村高效种鸡场项目位于湖北省咸宁市,项目总占地面积437.98亩,总建筑面积为61325平方米,新建鸡舍20栋,蛋库、孵化厂、生活区、水塔、更衣室值班消毒室、电房、鸡粪处理区、污水处理池年产鸡苗6000万羽。

(二)发行人拟建工程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末,发行人暂无具体的拟建工程计划。

十、发行人发展战略

发行人将继续推进发展养猪业,稳步发展养鸡业,协同发展蛋鸡、鸭、乳业、兽药及农牧设备业,打造以鸡、猪双主业为核心,依托资本力量构建多业态协同发展的产业链生态圈;同时,积极推进屠宰、食品加工、生鲜营销产业发展,延伸养殖产业链,促进公司从传统养殖企业向现代食品企业转型,其中:

细化管理、提升生产经营质效方面:优化资产结构,合理控制资产负债率;加强资产风险防控,高效盘活和处置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强化工程管理体系标准化建设,提高各类项目投资的科学性和可控性;推进工程、装备与光伏资源进一步融合,确保项目投资效益最大化。大力推动养殖业传统产能技改与设备更新,推动养殖场生物安全、饲喂、环控等关键环节升级改造,建立畜禽养殖场现代化、标准化管理体系;持续推进种鸡场、种猪场、饲料厂人效提升工作,深化人效标杆模型的应用,提升生产效率。持续优化畜禽疫病防控流程,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确保养殖环节疫病风险可控。加强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保等风险管理关键点把控,确保重大事故零发生。提升畜禽种业优势,统筹资源落实“五高”种猪战略,全力推动种猪供应链体系建设;养禽业采取“稳快大、强中速、扩优质”策略,强化品种优势。大力推动供应链精细化管理,强化对饲料原料采购、招标及饲料生产等环节的精细管理,建立饲料原料、成品料运输、药物疫苗、添加剂、试剂盒、阳光商城低值易耗品等从招标到落地的端到端管理机制,深挖内部管理增效空间。多维发力营销,增加销售效益,持续优化温氏商城功能和业务流程,改善用户体验。加强渠道的规划与体系管理,推动渠道下沉,增加有效客户数量;扩大肉禽产品配送业务,试点肉猪配送模式,探索仔猪及禽类副产品统筹销售模式。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概况

1、行业管理体制、主要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行业分类标准,公司归属于“农、林、牧、渔业”之“畜牧业”,行业代码“A03”。

我国肉鸡和肉猪养殖、鸡肉和猪肉流通、饲料生产分别由其各自的主管部门管理。肉鸡和肉猪的养殖、屠宰和饲料生产由农业农村部管理;肉鸡和肉猪及相关肉产品的国内流通和国际贸易归商务部管理;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的制定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中国畜牧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性组织,主要负责制定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协调行业内企业间、地区间生产经营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协调发展;研究行业发展方向、市场发展趋势,提出行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建议等。

公司为中国畜牧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会长单位和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会长单位。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我国在农业、畜牧业、饲料行业和食品安全等方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5-20 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 对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畜禽养殖、畜禽交易与运输、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做出了相关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 主要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产地、生产、包装和标识、药物及添加剂的使用及相关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

3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2007年修订版] 主要对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地条件与生产管理、产地认证及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等作出了相关规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2009年修订版] 主要对动植物的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携带、邮寄物检疫、运输工具检疫等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

5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 主要对饲养场及养殖小区、屠宰加工场所、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集贸市场等的防疫条件,相关证书的过渡安排及取得做出了相关规定

6 《种畜禽管理条例》[2011年修订版] 主要对加强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培育和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提高种畜禽质量等方面作了相关规定

7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1年修订版] 主要对新产品的审定与进口管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作出相关规定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修正版] 主要对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与加工等及农民权益保护、农村经济发展等做出概括性规定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3年修正版] 主要对动物疫病的预防、疫情的报告通报及公布、动物疾病的控制和扑灭、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动物治疗等方面作了相关规定

10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 主要对规范饲料生产企业设立的审查,设立的要求和审查程序作出了相关规定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版] 主要对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企业、兽医医疗单位、新兽药审批和进出口兽药管理等作了相关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的规定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修订版] 主要对国家食品安全的标准做了新规定,加大了损害食品安全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对针对百姓关心的网络食品、转基因食品、保健品食品、婴幼儿乳粉、食品添加剂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范

13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 主要为防治畜禽业的养殖污染而制定,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细则进行了规定,旨在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14 《兽药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版] 主要对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企业、兽医医疗单位、新兽药审批和进出口兽药管理等作了相关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的规定

(3)行业主要政策

1)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一号文件”

为规范和促进我国畜牧业发展,提高我国畜牧业现代化水平,保障农产品供给,中共

中央、国务院自2004年以来连续多年发布的“一号文件”,对畜牧业的发展战略、发展方向、发展方针以及支持畜牧业发展的措施做出了重要部署,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5-21 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的法律法规

序号 政策名称 主要内容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2015]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2016]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五大发展理念,通过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多措并举通过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2017] 优化产品产业结构,着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引领现代农业加快发展;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夯实农村共享发展基础;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激活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

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优化养殖业空间布局,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健康养殖,做大做强民族奶业

5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夯实农业基础,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健全监管体系、监测体系、追溯体系。加快突破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继续组织实施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和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加快选育和推广优质草种。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养殖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全覆盖,下大力气治理白色污染

6 《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生猪稳产保供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一件大事,要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2020年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落实“省负总责”,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县级抓落实责任,保障猪肉供给

7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生猪产业平稳发展,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保护生猪基础产能,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长效机制。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城,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8 《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加大力度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稳定基础产能,防止生产大起大落。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属地责任,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实行定责定岗定人,确保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等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责有人负、活有人干、事有人管。做好人 兽共患病源头防控。”

9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和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升级;统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储备和购销领域监管。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强化以能繁母猪为主的生猪产能调控。严格“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和重点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全面实施生物育种重大项目,扎实推进国家育种联合攻关和畜禽遗传改良计划。”

10 《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2024] “加强“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基地建设,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机制,稳定牛羊肉基础生产能力。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控制和产品检测,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

11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2025] “扶持畜牧业稳定发展。做好生猪产能监测和调控,促进平稳发展。推进肉牛、奶牛产业纾困,稳定基础产能。落实灭菌乳国家标准,支持以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为主体的奶业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严格生猪屠宰检疫执法监管,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提升饲草生产能力,加快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

2)国务院各部委颁布的畜禽相关产业政策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国务院各部委近年来陆续出台了众多与畜禽养殖相关的具体产业政策,促进畜禽养殖行业及所属企业的发展。其中,家禽养殖产业政策重点针对疾病防控、标准化规模养殖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等;肉猪养殖产业政策重点针对母猪饲养、肉猪良种、标准化规模养殖、疾病防控、化解市场价格周期性大幅波动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等。

表5-22 国务院各部委相关的法律法规

序号 产业政策 主要内容

1 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的通知 根据国内资源国情和国际市场竞争压力,以调结构、转方式为抓手,从优化区域布局出发,提出我国生猪分为重点发展区、潜力增长区、约束发展区和适度发展区,促进协调发展

2 《农业农村部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的意见》(2019年3月) 主要提出七项政策措施稳定生产。深入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生猪养殖企业集团在省域或区域化管理范围内全产业链发展。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引导,出台专门政策,在养殖用地、资金投入、融资服务、基层动物防疫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优先安排、优先保障。

4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2019年9月) 对生猪养殖用地政策进行落实与完善,保障生猪养殖用地需求。

5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2019年12月) 尽快遏制生猪存栏下滑势头,确保年底前止跌回升,确保明年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猪肉市场供应基本稳定;确保2020年年底前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常年的水平,2021年恢复正常。

6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及相关产业的实施意见》(2020年) 加大对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的政策扶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全产业链发展。支持生猪养殖、屠宰、加工等龙头企业通过联合、收购和订单合同等方式,在省域或区域管理范围内加快全链条生产发展。

7 《2021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 标准化猪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成套设施装备纳入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在生猪大县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加快生猪品种改良。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

8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银保监会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2021年8月) 用5-10年时间,基本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产业竞争力大幅提升,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市场周期性波动得到有效缓解,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

9 《农业农村部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2021年9月) 要求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设定了“十四五”期间(2021至2025年)的能繁母猪存栏量调控目标,即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稳定在41.0百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低于37.0百万头。

10 《农业农村部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 以能繁母猪存栏量为核心调控指标,坚持预警为主、调控兜底、及时介入、精准施策的原则,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分级压实责任,优化“三抓两保”(抓产销大省、养殖大县、养殖大场,保能繁母猪合理存栏量、保规模猪场合理数量)任务,建立不同层级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按照“长期调母猪,短期调肥猪”的调控策略,构建完善上下联动、响应及时的生猪生产调控机制,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十四五”后期,设定能繁母猪存栏量调控目标,即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稳定在3900万头左右。

3)地方政府颁布的畜禽相关产业政策

近年来,各地方政府颁布的主要畜禽养殖相关产业政策如下表所示:

表5-23 地方政府相关的法律法规

序号 产业政策 主要内容

1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生产自救扶持家禽业发展的通知》[2006] 鼓励家禽产品健康消费,维护正常的禽类产品市场流 通秩序;推进畜禽饲养方式改革,扶持家禽养殖小区建设;大力保护种禽生产能力和家禽品种资源,祖代种禽场和家禽品种资源场优先享受国家有关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收费等扶持政策;继续对家禽免疫和疫区家禽扑杀给予财政补贴;减免税费,降低家禽业生产成本

2 《内蒙古自治区种畜禽管理条例》[2010] 主要对畜禽品种资源保护、畜禽品种培育审定、种畜禽生产经营和推广使用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3 《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2011] 主要对畜禽养殖规划布局、备案管理、生产管理、扶持措施、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

4 《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2013] 提出科学规划生猪养殖区域,保障生猪养殖发展用地;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管理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要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发展绿色健康养殖,提高动物防疫水平,推广健康养殖模式,加大养殖污染治理;大力实施畜产品加工带动战略,以加工为龙头,带动基地建设、带动产业发展;加大生猪产品质量监督巡查力度;保证生猪规模养殖用地需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体系

5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决定》[2013] 提出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加大对畜禽养殖相对集中的地区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扶持力度,在生态养殖小区、生态养殖场和农牧结合的家庭农场建设以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土地、资金和技术的支持;大力培育新型畜牧产业体系,提升畜牧业发展的现代化水平,努力保障市场有效供给

6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生猪养殖业管理的通知》[2013] 加强规划布局指导,科学确定生猪养殖规模,积极调整优化养殖结构;推广标准化生态养殖,重点推广漏缝地面-免冲洗-减排放、猪-沼-果(草、林、菜、茶等)生态型、达标排放环保型等生态养猪模式;强化防疫监管;推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继续实施“畜禽无害化处理机”的农机购机补贴,在中央财政购机补贴的基础上,省级再给予一定的累加补贴

7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2013] 提出健全种用动物健康标准,引导养殖者封闭饲养,加快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对动物疫病实行区域化管理;启动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工程、突发疫情应急管理工程、强制免疫实施工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动物疫病防治信息化工程等重点工程;稳定和强化乡镇动物防疫体系,将动物疫病防治纳入本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加强兽医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资源集成融合,强化科技支撑

8 《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2014] 逐步推广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主要对活禽经营管理、生鲜家禽产品生产经营管理、安全风险防范等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

9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意见[2014] 明确污染防治责任,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畜禽养殖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管理;加大整治 资金投入;落实相应优惠政策;加强技术服务和指导,鼓励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

1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设区市主城区家禽杀白上市工作的通知》[2014] 提出科学规划布局家禽定点屠宰厂,加强对家禽定点屠宰厂的监管,加强“杀白”家禽产品质量管控,加快推进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加大财政和税收支持力度,加强用地保障,加强环保等政策支持,加强组织领导

11 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加快畜禽粪污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在1.1亿元中拿出6000万用于提高标准化养殖水平;拿出5000万引导支持畜牧业担保公司、合作组织开展贷款担保等有效模式,增强畜禽产品综合生产能力

12 浙江、广西等省出台《畜牧业“十三五”规划》(2016) 突出畜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畜牧业规模化、生态化、标准化、特色化和产业化发展,着力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

13 《黑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8] 各地要通过指定畜牧产业发展规划,调整优化畜牧业生产布局特别是优化调整生猪养殖布局,根据种植业需求和环境容量,有序承接畜牧产业转移,统筹畜禽规模养殖和环境保护的关系

14 《江西省2018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2018] 要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畜牧业现代化,大力推进质量兴牧、绿色兴牧,全面提升畜牧业质量效益竞争力,决定提高创建标准,严格创建要求,新创建一批现代化的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

2、肉鸡养殖行业基本情况

中国肉鸡的主要品类为黄羽肉鸡和白羽肉鸡。其中,黄羽肉鸡是由我国优良的地方品种杂交培育而成的优质肉鸡品类,肉质鲜美,符合我国传统烹调习惯;白羽肉鸡的祖代基本是从国外引进的品种,具有饲养天龄短、饲料转化率高等特点。黄羽肉鸡和白羽肉鸡的主要区别如下表所示:

表5-24 黄羽肉鸡和白羽肉鸡的主要区别

项目 黄羽肉鸡 白羽肉鸡

外观 毛色多为黄色、黄麻、青麻等有色羽 毛色多为白色

养殖成本 饲养天龄较长、饲料转化率较低、成本较高 饲养天龄较短、饲料转化率较高、成本较低

育种和品种 自主育种,良种繁育体系已基本健全 依靠进口,代次分明的良种繁育体系

市场及竞争范围 价格较高、主要面临区域性竞争 价格较低、面临国际市场的竞争

养殖规模化程度 生产分散、规模化饲养程度不高 生产集中、规模化饲养程度较高

肉鸡养殖体系根据代次繁育关系,可分为纯系、曾祖代种鸡、祖代种鸡、父母代种鸡和商品代肉鸡。黄羽肉鸡的曾祖代种鸡和祖代种鸡多为纯种鸡,主要是用于优质鸡种的选育和扩繁;父母代种鸡多为二元或多元杂交后品种,也有部分纯种鸡,主要用于生产商品代鸡苗;商品代肉鸡多为杂交型品种,也有少量地方特色品种,主要用于终端消费者食用。

肉鸡产业是包括种鸡繁育、肉鸡饲养、屠宰加工至肉制品消费的系统、完整的产业链条。公司拥有完整的肉鸡繁育体系,自主培育曾祖代种鸡,自行繁育祖代种鸡和父母代种鸡,并生产商品代鸡苗供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饲养。肉鸡养殖行业和公司肉鸡养殖业务的产业链情况如下图所示:

图5-3肉鸡养殖行业和公司肉鸡养殖业务的产业链情况

(1)我国鸡肉生产和消费情况

1)鸡肉生产量总体呈现增长趋势

2024年,全国家禽出栏173.4亿只,比上年增加 5.1亿只,增长3.1%。自2017年以来,全国家禽出栏量逐年增长,年均增长率约为4%,2024年再创历史新高。禽肉产量同步增长,2024年为2,660万吨,比2023年增加97万吨,增长3.8%,禽肉供给充足。其中肉鸡2024年总出栏数量为143.61亿只,较2023年增加13.4亿只(2023年总出栏数量为130.22亿只,数据来源:中国畜牧业协会)。

(2)当前竞争格局及行业内主要企业

1)肉鸡养殖行业的竞争格局

近年来,我国肉鸡养殖行业规模化程度不断上升。规模化养殖企业凭借不断提升的生产效率及内部治理能力将规模、资金、技术和成本等优势进一步扩大,普通散养户很难与之竞争。特别是,在面对H7N9等突发事件时,规模化企业凭借着雄厚的资金实力与全面的疫病预防机制,有效地化解风险,实现长期稳定的发展;而散养户往往因亏损严重而选择退出,或加入“公司+农户”模式,进一步促进了行业规模化水平的提升。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肉鸡养殖场规模仍然不大,规模化程度依然不高。2022年,全国养殖场数量合计为18,091,703个,年出栏规模2,000只及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数量为237,748个,占全国养殖场总数比约1.31%。

2022年,我国肉鸡养殖业养殖规模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5-25我国肉鸡养殖业养殖规模情况

养殖场类别 养殖规模(只) 养殖场数量(个) 养殖场数量占比(%)

散养户 1-1,999 17,853,955 98.69

专业养殖户 2,000-9,999 122,633 0.68

10,000-29,999 54,240 0.30

30,000-49,999 26,811 0.15

小型养殖场 50,000-99,999 18,779 0.10

100,000-499,999 11,830 0.06

大型养殖场 500,000-999,999 1,526 0.01

1,000,000以上 1,929 0.01

合计 - 18,091,703 100.00

数据来源:中国畜牧兽医2022年鉴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及市场份额

黄羽鸡规模养殖企业总体市场占有率比较高。2022年公司销售商品肉鸡10.81亿只,同比略降1.83%,占全国黄羽肉鸡出栏量37.3亿只的28.98%,占黄羽肉鸡与白羽肉鸡总出栏量98.2亿只的11.01%。2023年,公司销售肉鸡11.83亿只,同比增长9.51%,占全国肉鸡(包括白羽、黄羽和小型白羽肉鸡)总出栏数量9.1%,在同行上市企业中排名第一;2024年,公司商品肉鸡销售量为12.08亿只,约占全国肉鸡出栏总量143.61亿只的8.41%,市场占有率稳居上市企业首位。

3、肉猪养殖行业基本情况

肉猪养殖体系根据代次繁育关系,可分为曾祖代种猪、祖代种猪、父母代种猪(多为二元杂种猪或纯种猪)和商品代肉猪(三元杂肉猪和四元杂肉猪等)。

曾祖代种猪和祖代种猪为纯种猪,多用于优良品种的选育或扩繁;父母代种猪(二元杂种猪或纯种猪)多用于生产三元杂商品猪苗或四元杂商品猪苗;商品代肉猪主要指三元杂肉猪和四元杂肉猪等,是由二元杂种猪杂交或二元杂种猪与纯种猪杂交形成的肉猪品种,育肥、屠宰加工后用于食用。

目前,中国市场中的纯种猪主要是从国外引进的大约克、长白、杜洛克、皮特兰等瘦肉型良种猪。在品种杂交方面,杜洛克、长白、大约克、皮特兰等品种猪通过杂交获得的三元杂或四元杂商品猪,因其瘦肉率高、生长速度快、饲料转化率高等优点,成为商品肉猪养殖的主流,也是目前全球杂交模式中采用最多的杂交组合。公司委托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饲养的商品肉猪即为杜洛克、长白、大约克、皮特兰四品种猪杂交而得的三元杂或四元杂肉猪。

肉猪养殖产业是一个优良基因传递多代次、多环节并可持续的生产系统,包括种猪繁育、肉猪饲养、屠宰加工及肉制品消费的完整商业链条。公司拥有完整的肉猪繁育体系,以引进曾祖代种猪作为素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及加强选育,自行繁育祖代种猪和父母代种猪,并生产商品代猪苗供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饲养育肥。肉猪养殖行业和公司肉猪养殖产业链情况如下图所示:

图5-4肉猪养殖行业和公司肉猪养殖产业链情况

(1)我国猪肉产量及消费量情况

1)猪肉生产量保持平稳增长

2024年,全国生猪出栏70,256万头,比上年减少2,406万头,下降3.3%;猪肉产量5,706万吨,减少 88万吨,下降1.5%。2024年末,全国生猪存栏42,743万头,比上年末减少679万头,下降1.6%。其中,能繁母猪存栏4,078万头,减少64万头,下降1.6%(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全国生猪出栏有所下降,意味着猪肉供给有所减少,供需矛盾有所改善。我国猪肉生产量情况如下图所示:

图5-5 中国猪肉生产量

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wind

2)猪肉消费量持续增长,占肉类消费量比例稳定

由于我国饮食习惯的特点,猪肉是我国消费者日常饮食中最重要的肉类食品,在我国肉类消费中占比最高。近十年来,我国消费者的猪肉消费量占肉类消费量的比例基本维持在60%以上,我国消费者对猪肉消费习惯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未来,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特别是农村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猪肉消费需求有望继续保持稳步增长。

(2)当前竞争格局及行业内主要企业

1)肉猪养殖行业的竞争格局

①我国肉猪传统养殖长期以散养为主,但近年来规模化养殖程度不断提高

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驱动及市场发展,我国肉猪养殖规模化程度有一定发展,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肉猪养殖场的养殖规模仍然较小。2020年,全国养殖场数量合计为20,777,383个,而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合计162,116个,占全国养殖场总数的比例约0.78%。2021年,全国养殖场数量合计为20,099,934个,而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

养殖场合计176,863个,占全国养殖场总数的比例约0.88%。2022年,全国养殖场数量合计为19,263,724个,而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合计180,493个,占全国养殖场总数的比例约0.94%。2022年出栏规模分类的养殖场数量及出栏数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5-26 我国肉猪养殖业养殖规模情况

养殖场类别 年出栏规模(头) 养殖户/场数量(个) 养殖户/场数量占比(%)

散养户 1-49 17,982,140 93.35

专业养殖户 50-99 692,220 3.59

100-499 408,871 2.12

小型养殖场 500-999 95,893 0.50

1,000-2,999 54,123 0.28

中型养殖场 3,000-4,999 15,669 0.08

5,000-9,999 8,568 0.04

大型养殖场 10,000-49,999 5,247 0.03

50,000头以上 993 0.01

合计 19,263,724 100

数据来源:中国畜牧兽医2022年鉴

②肉猪市场的竞争主要集中在散养户与规模养殖企业之间,且散养户处于明显劣势目前,我国肉猪养殖主体仍为散养农户,市场规模较大。肉猪市场的竞争主要集中在散养农户与规模养殖企业之间。

肉猪养殖规模化程度较低、养殖周期相对较长,造成了市场上肉猪存栏量周期性波动较大,最终导致猪肉市场价格出现周期性大幅波动。在此情况下,规模养殖企业的成本优势得以体现:养殖过程中肉猪成活率高、料肉比及其他综合成本低,利润水平较高,有利于提升自身竞争力。另外规模养殖企业具有技术优势、质量和供应保障,使得下游猪肉食品制造企业、屠宰企业和消费者更加认可规模养殖企业的猪肉质量并愿意支付更高价格,因此其生产的猪肉的市场价格明显高于散养户生产的猪肉的市场价格,在肉猪养殖集中的区域价格差距更大。

近年来,生猪养殖行业疫病的多发和价格的大幅波动导致承受能力低的散养户陆续退出,且退出速度有加快趋势。

③规模养殖企业之间的竞争激烈程度较小

在商品肉猪市场,规模养殖企业生产的肉猪因其质量和安全性的优势成为下游猪肉食品制造企业、屠宰企业和消费者的首选。同时,目前我国大型猪肉食品制造企业对猪肉的需求量远远超过规模养殖企业的生产量,规模养殖企业的生产量占肉猪总产量的比例较低,大规模养殖企业之间竞争激烈程度较小。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及市场份额

目前,我国肉猪养殖主体仍为散养农户,市场规模较大。2022年公司销售肉猪1,790.86万头(含毛猪和鲜品),占全国生猪出栏量6.99亿头的2.56%,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排名第二;2023年销售肉猪(含毛猪和鲜品)2,626.22万头,同比增长46.65%,占全国生猪总出栏量3.6%,在同行上市企业中排名第二。2024年肉猪销售3,018.27万头(含毛猪及鲜品),同比增长14.93%,占全国生猪出栏总量70,256万头的4.30%,位列上市企业第二位(数据来源:全国肉鸡-中国畜牧业协会、全国生猪-国家统计局)。规模化企业的集中度提升仍存较大空间,肉猪市场的竞争主要集中在散养农户与规模养殖企业之间。

4、行业的主要经营模式

目前,我国常见的肉鸡和肉猪养殖模式主要包括散养模式和规模养殖模式,其中规模养殖主要有紧密型“公司+农户”模式、松散型“公司+农户”模式和公司自繁自养模式。各模式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5-27 各模式的基本情况

项目 散养模式 松散型“公司+农户” 紧密型“公司+农户” 公司自繁自养

模式的主要内容 散养户利用自有劳动力和场地进行小规模养殖,负责养殖过程中的所有环节 公司与农户之间只是一种简单的产销关系,相互之间的定价按照市场定价或参考市场定价。两种之间没有严格明确的合作关系和约束力。 农户作为公司养殖产业链条的一环,通过委托养殖合作协议约定,按分工合作方式进行生产,按内部流程定价和核算方式计算收益,公司与农户密不可分。 公司建设养殖基地并雇用劳动力进行规模化养殖,负责养殖过程中的所有环节

规模扩张 难以实现快速扩张 实现规模快速扩张具有瓶颈 易于实现快速扩张 实现规模快速扩张具有瓶颈

疫病防治 疫病防治水平普遍较低 农户接受公司技术防疫的指导,但封闭性较差,难以有效防范疫病 公司制定统一的疫病防疫标准,并提供疫病控制指导,可较大程度地杜绝疾病的传播 公司制定统一的疫病防疫标准,可较大程度地杜绝疾病的传播

产品质量和安全 无法保持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出现问题肉的概率较高 难以实施统一饲养管理,存在产品安全风险 严格实施统一饲养管理,易于控制质量 严格实施统一饲养管理,易于控制质量

目前,我国白羽肉鸡规模化生产的主要模式为公司自繁自养和松散型“公司+农户”模式;我国黄羽肉鸡规模化生产的主要模式为紧密型“公司+农户”和松散型“公司+农户”模式。我国肉猪规模化生产的主要模式为公司自繁自养、紧密型“公司+农户”模式,也有少部分采用松散型“公司+农户”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紧密型“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模式实现商品肉鸡和商品肉猪的规模化养殖和扩张。这种模式结合了松散型“公司+农户”模式和公司自繁自养模式的优势,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实用性。

5、行业的技术水平

(1)育种技术

1)鸡育种技术

结合我国倡导建设资源友好型社会的宏观政策与消费者对鸡肉品质日益提升的要求,行业需要培育新品种以兼顾生产效率和鸡肉品质。随着新的生物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加快了选育种的效率,传统品种的改良以及优良新品种的推出正在不断拓展整个肉鸡养殖行业的市场空间。

2)猪育种技术

在肉猪养殖过程中,为了使经济效益最大化,必须发挥种猪的遗传潜力,并与饲料营养、动物健康、环境和日常管理因素有效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肉猪最佳生产水平。然而,随着养猪业饲养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不断发展和整体完善,养猪生产效率和肉猪品质将越来越依赖种猪生产性能的遗传改良和技术突破。

因此,猪育种作为肉猪养殖行业的起始环节,是肉猪养殖生产体系发挥潜力的基础,更是未来肉猪生产企业获得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环节。

(2)疾病防控技术

近几年来,我国畜禽养殖行业发展迅速,肉鸡和肉猪生产量逐年上升。然而行业仍面临着传染性疾病尤其是烈性传染性疾病发生的风险,且在短期内难以得到有效控制,制约了畜禽养殖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建立“预防为主,防检结合,以检促防”的综合配套防治工作运行机制。同时,科学的鸡场和猪场选址与布局、良好的饲养管理、严格的疫病防治措施及先进有效的疫苗研发等将会进一步提高畜禽疫病防治能力及水平。

(3)食品安全控制技术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对食品安全管理将会越来越严格,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要求将会越来越高。保证食品安全,控制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是肉猪和肉鸡养殖行业技术发展的必然要求。肉鸡和肉猪养殖技术将在合理使用饲料、兽药等投入品,开发生物疫苗,完善食品卫生标准,提高检验检测技术等方面不断提高,以保障整个生产过程中对食品安全的控制,确保商品肉鸡和商品肉猪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

6、行业的主要特征

(1)行业的周期性波动特征

肉鸡和肉猪养殖行业的周期性波动特征较为明显,主要是由于肉鸡和肉猪具有一定的自然生长周期,因此在短期内若出现供求不平衡或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况将导致行业出现波动。商品鸡苗和商品猪苗从投入生产开始到产品产出需要相对较长的时间,因此市场需求的大幅变化与生产的及时供给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当前养殖利润水平的变化、烈性疫病的发生或鸡肉和猪肉替代品的供求变化将影响下一阶段肉鸡和肉猪的供应量。由此形成的阶段性供求不平衡关系,使得供求量和肉鸡、肉猪价格都存在周期性的波动特征。

此外,肉鸡和肉猪养殖行业也具有季节性波动特征。受到我国居民消费习惯的影响,鸡肉和猪肉消费需求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波动特征。一般情况下,秋冬季消费需求较大,春夏季消费需求较小;重大节日期间,鸡肉和猪肉的消费需求一般也会大幅增长。消费需求的季节性波动同时也使得肉鸡和肉猪的生产供应随之产生季节性波动。

(2)行业的地域性特征

1)肉鸡行业的地域性特征

我国肉鸡生产呈现较明显的区域性分布特征,主要生产地为华东、华北、华南等区域。这主要与鸡肉的地域性消费习惯、饲养条件优势和地方政策支持等因素有关。我国北方多生产和消费白羽肉鸡,南方多生产和消费黄羽肉鸡。其中,两广地区是中国优质黄羽鸡的主要生产区和消费区。

另外,受不同地区各民族人民消费习惯的影响,鸡肉在我国东部省份生产量和消费量较大,而在西部牧区省份的生产量和消费量较小。

2)肉猪行业的地域性特征

我国肉猪生产受各地区和各民族消费习惯的影响,呈现较明显的区域性分布特征。东部非牧区省份居民以消费猪肉为主,因此,该地区的猪肉生产量和消费量均较大;西部牧区居民以消费牛羊肉为主,因此,该地区的猪肉生产量和消费量均相对较低;沿海地区和淡水水域相对较大的省份居民对水产的消费量较大,因此,猪肉生产量和消费量较中部地区低。我国主要的肉猪生产区为长江流域、华北、西南和东北地区,上述四大地区的肉猪生产量合计约占全国生产量的80%以上。

7、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肉鸡和肉猪养殖行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鸡肉和猪肉是我国消费量最大的两个肉类品种。为了缓解鸡肉和猪肉生产的周期性波动,稳定肉鸡和肉猪养殖行业的发展,保证居民的食物供应,改善居民的饮食结构,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国家在区域发展、养殖模式、用地支持、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方面出台了诸多政策,鼓励鸡肉和猪肉生产企业向专业化、产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如,在《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中提出“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成利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带动农户发展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支持龙头企业的发展,对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转变农业发展的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就业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同时,《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等行业政策,鼓励并引导我国畜牧业从散户养殖为主的格局中逐步向适度规模化的高效经营模式发展。

2)国内鸡肉和猪肉消费升级潜力大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也在不断增加,我国城乡居民畜禽产品消费需求出现新的变化:农村居民口粮消费继续下降,畜禽产品消费快速增长,城市居民畜禽产品消费不断升级,优质安全的畜禽产品需求不断增加。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扩大内需和城乡统筹发展等战略的深入实施,鸡肉和猪肉消费需求仍将继续刚性增长。人们对符合高食品安全标准和高品质鸡肉和猪肉需求的逐渐增加,将为采取规模一体化经营模式的鸡肉和猪肉生产企业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疫病的威胁

肉鸡和肉猪生长过程中伴随着各种疫病的威胁。肉鸡和肉猪若爆发高传染性或高致病性疫病,将直接给企业的生产带来损害;即使生产不受影响,疫病的发生与流行也会对消费者心理产生冲击,导致销售市场短期内出现萎缩。疫病对行业的稳定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尤其是散养户和规模较小的养殖企业,由于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差,而容易受到更大的影响。

2)土地的制约

肉鸡和肉猪规模化养殖需要大量的土地,如果畜禽养殖土地的供给不能保障,将制约肉鸡和肉猪养殖行业规模化的发展。

3)养殖场环境保护标准提高

随着我国畜禽养殖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畜禽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畜禽粪便、污水等养殖废弃物的产生量也迅速增加,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我国农业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2013年底,国务院颁布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提供法制保障。该法规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的同时提高了肉猪和肉鸡养殖场在防治污染方面的投资,并相应增加了其养殖成本。

8、行业进入壁垒

由于畜禽养殖业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同时国家对土地、环境保护和疫病防治等方面的要求的日益规范,未来养殖行业对资金、技术、人才等条件的要求必将越来越高。散养户和小规模养殖户已经较难在新形势下生存,未来新进入的养殖企业也将面临较高的进入壁垒,主要包括:

(1)养殖资金壁垒

规模养殖企业,尤其是大规模一体化肉鸡和肉猪养殖企业需要大量资金购买种鸡和种猪、购建鸡舍和猪舍、购买设备以及环保处理等相关配套设施等,特别是近年来养殖机械自动化设备的应用、智能化设备的应用和环保设施投入的不断提高,对养殖企业的资金实力要求不断提高。特别地,由于肉鸡和肉猪的养殖周期相对较长,导致资金回笼速度较慢,使得规模养殖企业需拥有充足的流动资金用于周转。因此,规模养殖存在资金壁垒。

(2)养殖技术壁垒

我国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要求日益提高,相关监管部门对肉鸡和肉猪的饲料标准、卫生标准和兽药残留标准也越来越高。具备一定规模的一体化肉鸡和肉猪养殖企业必须在育种技术、营养技术、疫病防治技术、饲养管理技术等方面具有较高的竞争优势,才能够提高生产效率,控制成本,确保自身的竞争优势,从而实现规模扩张并确立市场地位。因此,规模养殖存在技术壁垒。

(3)养殖人才壁垒

大规模一体化肉鸡和肉猪养殖涉及较多专业技术,需要高素质的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全面的技术人员以及养殖经验丰富的养殖管理人员。上述人员的数量应与养殖规模匹配,否则大规模肉鸡和肉猪养殖企业将难以实现规模养殖的持续扩张。然而,培养上述养殖人才并让其积累经验需要较长时间。因此,规模养殖存在人才壁垒。

(4)农户信任壁垒

我国大规模养殖企业大多采取与农户合作的经营模式,因此,规模肉鸡和肉猪养殖企业与农户的相互信任是企业能够实现快速扩张的基础。然而,这种信任需要经过多年时间积累,尤其是需要经历历次市场低潮的检验,才能够成功建立,短时间内难以复制。而且,企业在与农户的合作过程中一旦出现失信的情况,很难再次获得农户信任。因此,规模养殖存在农户信任壁垒。

(5)养殖场地壁垒

我国土地资源和水资源稀缺,养殖业发展用地和用水在部分地区受制约。肉鸡和肉猪养殖行业对养殖场环境要求较高,包括占地面积较大,需建在隔离条件好、污染源少、周边人员活动少、交通便利的区域,给自然资源的供给带来压力;同时,随着环境保护要求的不断提高,使得符合条件的养殖土地供给量相对有限。在肉鸡和肉猪养殖行业进入工厂化繁育和规模化养殖时期后,养殖场设施的建设需要大量的土地资源。因此,规模养殖存在场地壁垒。

(6)环保壁垒

肉鸡及肉猪养殖过程中会有污染物排放,其排放标准需符合国家环保监管的相关要求。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重视,国家制定了更严格的环保标准和规范,如2014年颁布的新《环境保护法》,进一步要求从事畜禽养殖的单位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如果国家及地方政府将来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环保监管要求,将使畜禽养殖行业支付更高的环保费用,可能对行业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9、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经济和畜禽养殖行业的不断发展,该行业主要呈现以下五个发展趋势:

(1)经济发展推动畜禽肉类需求量增加

近年来,我国人均鸡肉和猪肉消费量持续上升。但是,我国城镇与农村人均鸡肉和猪肉消费量存在一定差距。未来,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推进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肉鸡和肉猪消费需求仍具有一定提升空间。

此外,与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人均鸡肉和猪肉消费量差距仍很大。未来,随着我国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我国鸡肉和猪肉消费市场空间将随之增长。

(2)散养户加速退出

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大背景下,随着农民工工资的快速增长,以及农民工就业条件的不断改善,相比之下,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强度相对较高、收入相对较低,使得年轻一代农民从事农业职业的意愿有所减弱,并由此导致畜禽养殖的机会成本大幅提高。此外,近年来,疫情多发导致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和养殖风险增大,使得从事畜禽养殖的收益波动性大幅增加,加速了散养户退出。

(3)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

畜禽养殖行业的规模化和集中化程度不断提高,主要是由以下两方面因素驱动:

1)畜禽养殖的内在规模经济效益

大型畜禽养殖场在劳动效率和饲料成本方面优势明显。大型畜禽养殖场配备更多专业设备,使得每个劳动力可养殖的畜禽数量大幅增加,使得大型畜禽养殖场在劳动效率方面具备显著优势。同时,大型畜禽养殖场可实现集中采购饲料、疫苗和药物等物资以及自备饲料生产工厂,因此在饲料成本方面具备较强优势。

此外,规模化与技术进步相互促进,引发良性循环。规模化养殖企业通过在专业技术和专业设备上的资金投入,实现了养殖技术的改善和生产效率的提升,最终使得其盈利能力高于行业平均,获得显著的资金优势。未来,大规模畜禽养殖企业的内在规模经济效益将不断显现,促使养殖场规模化程度跃升。

2)下游需求青睐规模化养殖企业的产品

规模化企业生产的商品代畜禽更受下游食品制造企业、屠宰企业和肉品批发市场青睐,主要原因是:(i)大规模采购有利于下游企业降低运输成本及稳定开工率;(ii)散养或中小规模养殖场生产畜禽肉类质量和安全难以得到保证,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概率要远远高于规模化养殖企业。对于直接面对消费者的食品制造企业、屠宰企业和肉品批发市场而言,如果出现食品质量问题,对其品牌的负面影响巨大。未来,随着食品制造企业、屠宰企业和肉品批发市场规模化和集约化的进一步提升,将会继续推高对畜禽养殖行业规模化程度和集中度提升的需求。

(4)国家对畜禽养殖行业的环保要求日趋严格

随着畜禽养殖行业整体规模的不断扩大,畜禽养殖场排出的污水、粪便、气体等如果不加以处理,都会对空气、水和土壤等各环境因素造成污染。近年来,国家和各地政府陆续提出了严格的畜禽养殖环保要求,使得畜禽养殖行业面临较大压力。2003年颁布的《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按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不同规模分别规定了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量、恶臭气体的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以及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等。2014年颁布的新《环境保护法》进一步要求从事畜禽养殖的单位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为了解决规模化养殖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都采取了相关措施,以尽可能地将畜禽养殖的污染问题降低到最小范围,但这同时导致了企业养殖成本的增加。2016年,我国环保政策密集出台,环保门槛持续提高。国务院陆续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政策,明确要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划定禁止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区域,加强分区分类管理,推行绿色发展,把环保列入政府考核,禁养区划定全面展开。2018年1月,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2018年畜牧业工作要点》,提出继续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面实施粮改饲政策,推动规模化养殖水平,提升中小养殖场户的生产经营水平。

(5)消费者对畜禽肉类食品质量和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居民人均收入的不断提高显著推动了鸡肉和猪肉的消费升级,消费者更加注重追求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消费者对鸡肉和猪肉的营养价值和口感味道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将使得商品肉鸡和商品肉猪的品种更加多样化。此外,由于我国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国家对食品安全制定的相关法规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要求将促使肉鸡和肉猪养殖企业更加严格地控制其养殖环节的食品安全。

(二)发行人的经营方针、发展战略及竞争优势

1、竞争地位及市场占有率

温氏股份是一家拥有40多年创业历史的大型畜牧企业,公司持续深耕畜禽养殖全产业链,构建起覆盖畜禽育种、饲料配制、疾病防控、智能养殖等环节的核心技术体系。作为国内少数掌握黄羽鸡种源核心技术的企业,公司黄羽鸡实现100%自主育种,成功将中华土鸡地方种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竞争力。在生猪领域,公司的种猪育种规模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拥有国家瘦肉型猪生产技术示范基地、猪良种工程示范基地和无公害肉猪生产基地。公司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自2000年首批入选以来,已连续第十次通过监测(有效期至下一次监测结果公布前)。在2024年度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中,公司位列第107位,较上年跃升2个位次。

公司为农业部等八部委2000年联合认定的首批151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之一,并连续七次通过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公司逐步发展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肉鸡养殖企业、全国规模最大的种猪育种和肉猪养殖企业,同时也是全国规模最大的黄羽肉鸡产业化供应基地和国家肉鸡HACCP生产示范基地,国家瘦肉型猪生产技术示范基地、无公害肉猪生产基地和国家瘦肉型猪良种工程示范基地。

公司自2001年起担任中国畜牧业协会副会长单位、禽业分会会长单位。公司自2003年起担任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副会长单位,2007年起任会长单位。公司自2005年起任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单位。公司长期以来积极参与行业协会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知名度与行业影响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温氏模式”复制至全国20多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成为拥有 387家下属控股企业及4.3万多户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的畜禽养殖龙头企业。

公司养殖业务的具体分布情况如下图所示:

图5-6公司养殖业务的具体分布情况

2、近三年变化情况及未来趋势

最近三年,在产品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公司市场占有率在行业中占据明显优势地位。公司黄羽商品肉鸡市场份额基本保持稳定,商品肉猪市场份额稳步提升。

未来,公司将继续凭借独特的“温氏模式”,不断强化与完善育种体系、疫病防治体系,提高养殖技术水平和养殖管理水平,扩大畜禽养殖规模,扩展销售市场,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

对于肉鸡养殖业务,公司将以提质增效为总目标,贴近市场需求,适度调控增长规模,提升产品品质,优化各大区域产量和品种结构比例,以使得公司市场份额保持稳定。

对于肉猪养殖业务,公司将大力协调各区域的快速发展,全面提升生产指标和养殖效率。并且,加快在华中、西南等地区的布局与建设力度,市场份额将有望持续提升。

3、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公司主要的肉鸡产品为商品代黄羽肉鸡。肉鸡养殖行业市场集中度不高,以中小企业为主。行业内规模较大的企业大多拥有从饲料生产、种鸡繁育,到商品肉鸡养殖的全产业链。

我国肉鸡养殖行业的主要企业有温氏股份、正大集团、大成集团、圣农发展、江苏立华等,产品分为黄羽肉鸡或白羽肉鸡,主要分布于广东、安徽、山东、福建、江苏等地区。其中,温氏股份和江苏立华从事黄羽肉鸡养殖;其余上述企业均主要从事白羽肉鸡养殖。上述企业所采用的经营模式各不相同。目前,虽然养殖行业大规模企业的具体规模暂时没有权威性的第三方统计,但行业内公认温氏股份在商品肉鸡养殖规模及出栏量等多个方面为行业第一。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肉猪产品为商品肉猪。目前,我国肉猪养殖行业集中度较低,单一企业商品肉猪出栏量占全国总量的比例较低,散养户数量较大。行业内规模较大的企业大多拥有从饲料生产、种猪繁育,到商品肉猪养殖的全产业链。各企业在各自主要经营的地区具有区域优势,具有全国性优势的大企业较少。目前,我国商品肉猪市场容量仍然巨大,因此规模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并不激烈,主要的竞争体现在种猪培育、成本控制、疫病防治、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等。此外,散养户由于成本较高、质量较低、收益波动性较大等原因,正在被迫陆续退出市场。

我国肉猪养殖行业的主要企业有温氏股份、牧原股份、新希望、天邦股份等,主要分布于广东、河南、江西等地区。上述企业所采用的经营模式各不相同。

4、公司竞争优势

经过42年的创业发展,发行人紧紧围绕鸡猪双主业,坚持创新,不断积累,在竞争和发展中构筑自己的核心竞争力,逐步奠定了在行业的龙头地位。发行人在经营模式、产业布局、技术与研发能力、管理体系和企业文化等多个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1)模式优势

发行人采用紧密型“公司+农户”经营模式,这是获得持续增长和壮大的主要驱动力之一,被业界称为“温氏模式”。该模式通过公司间接投资、服务外包等形式,将我国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融合和衔接,具备以下优势:

专业化程度高,实现轻资产扩张:养殖产业链前端包括育种及种苗繁育、饲料研制和疫病防控等环节,属于资金、技术、人才密集型产业链,需投入资金多、技术水平高、周期长、人才需求量大,公司拥有组织、资金和人才优势,能够高效组织和完成。后端肉鸡、肉猪育肥环节属于劳动密集型和土地密集型产业链,但周期短、流程简单,合作农户有劳动力、自有土地,养殖积极性等优势。双方合作后,公司负责产业链前端,合作农户负责产业链后端,优势互补,提高产业链整体专业化程度和效率。合作农户只需专心做好育肥阶段的饲养管理,就能获得预期稳定的合作效益;公司则减少了鸡猪育肥栏舍及其设施设备的资本开支和折旧,减少育肥环节人力成本,实现轻资产扩张。这种专业化分工的生产模式,大大提高了公司和合作农户的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

产品集中销售,提高市场对接能力:发行人负责组织产品销售,可充分利用产品集中优势、营销优势,提高与市场的对接能力和议价能力,提高销售收益。公司完成集中销售后,根据委托养殖合同约定与合作农户结算,有效隔离市场价格波动向合作农户传导,保护合作农户生产积极性,保证产品质量和供应稳定。

管理完善,风险和成本管控有效:发行人对合作农户建立“五统一”的管理流程,即“统一品种、统一防疫、统一进苗、统一用料和统一销售”。通过全程组织化、数智化管理,有效控制种苗、药物、疫苗、饲料和出栏肉鸡肉猪的质量,同时减少中间交易环节,提高养殖产业链整体周转效率,降低成本。

规模适度,符合国情:发行人紧密型“公司+农户”模式兼顾了规模与效益的平衡,符合我国现阶段农业生产发展的资源条件和方向。公司通过适度控制单个合作农户的养殖规模,可以减少疾病风险和损失风险。合作农户合理分散,减轻资源环境承载压力,优化区域布局,实现养殖与生态和谐。

(2)双主业、多产业和全国布局优势

发行人有鸡、猪两大主业。鸡、猪行情周期的波峰波谷、发生频率和维持时间有所不同,有时互相抵消。公司双主业发展,具有双轮驱动、稳健发展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行业周期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其次,公司还有水禽业、蛋业、兽药业、农牧设备业、食品加工业和金融投资等横向相关产业。各产业在细分行业也处于龙头地位,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多相关产业配套进一步巩固了主业的护城河。第三,公司不断通过推进屠宰和食品加工业发展,延伸养殖产业链,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第四,公司各产业全国布局,不同区域有原料、价格以及细分产品需求差异,在销售和价格方面形成风险对冲机制,避免单一市场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双主业、多产业和全国布局的优势,使得整体经营更稳健,发展空间更大,发展韧性更足。

(3)紧密型“产学研”技术研发体系优势

发行人建立了紧密型“产学研”研发体系,与华南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山大学等多所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紧密型“产学研”合作关系。依托“产学研”合作体系,公司获得源源不断的技术和人才驱动力,促进公司技术创新全面提升。在“产学研”合作基础上,公司通过层级分工与合作,有效解决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的矛盾。其中,公司研究院(技术中心)主要开展畜禽育种、营养、防疫和环保等领域基础性、关键性和前瞻性的技术研究与储备,各事业部及其下属单位配套开展应用型研究或新技术、新成果转化。经充分发挥“产学研”技术研发体系和层级分工合作机制的作用,公司在畜禽育种、营养配方、疾病防治、养殖环保等相关技术领域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鸡育种:公司拥有专业的鸡育种公司,建立了行业内规模领先、结构合理的黄羽鸡育种基地,是国内掌握中华土鸡优质鸡遗传资源最多的单位之一。公司纯种鸡品种及其存栏规模行业领先,拥有约50个中华土鸡优质鸡纯系和肉鸡品种(配套系),基本上覆盖了我国市场上所有中华土鸡优质类型黄羽肉鸡品种;截至2024年公司有9个品种配套系通过国家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并获得畜禽新品种证书。公司利用丰富的特点各异的中华土鸡优质鸡遗传资源,经过系统的专门化品系选育后,培育出各具特色的品种和配套系。如果根据生长速度区分,可划分为快大型、中速型和慢速型品种;如果根据体型外貌区分,可划分为新兴矮脚黄鸡、新兴黄鸡、天露黑鸡、天露麻鸡、黄脚麻鸡、青脚麻鸡、乌皮麻鸡和丝羽乌骨鸡等品种系列。近几年公司继续深入研究市场需求及发展趋势,加强了前瞻性和潜力巨大的品种研发和储备,科学布局潜力品种,不断筑牢公司的黄羽鸡品种优势。公司深度掌握了基因组选择、基因编辑、智能化测定与选育、肉质与屠体性状改良等育种新技术,持续打造行业领先的育种技术优势,提升中华土鸡之黄羽鸡品种竞争力及其市场占有率。

猪育种: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中芯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是行业内具有领先技术优势和规模优势的专业化猪育种公司之一,目前已在全国生猪主产区建立了专业化瘦肉型和地方特色品种猪育种基地、高标准区域公猪站。公司针对不同市场需求,持续开展本土化瘦肉型猪选育,形成多个专门化品系和不同特点的商品肉猪配套系。目前拥有5个品种、10个专门化品系、8个商品肉猪配套系,其中有2个肉猪配套系获得国家畜禽新品种证书。2018年公司《高效瘦肉型种猪新配套系培育与应用》猪育种项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该项目创新了瘦肉型种猪分子育种、遗传评估和性能测定等技术,创建了中国瘦肉型种猪四系配套育种新体系,培育了两个四元杂交高效瘦肉型猪配套系,项目成果已在各区域公司推广应用,取得了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2020年公司育种项目《五元杂交瘦肉型种猪新配套系及其养殖技术示范推广》荣获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一等奖。

鸭育种:公司提出以“做精做强番鸭,丰富多元品系”为长期目标,在夯实番鸭养殖行业领先地位的同时,攻坚白鸭、麻鸭饲养技术,丰富多元品系育种,助推公司实现全面高质量发展。2022年,公司1个鸭品种配套系通过国家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并获得畜禽新品种证书,这是一项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也是国内首个通过国家审定的番鸭品种,突破了番鸭“卡脖子”种质资源问题。

营养配方技术:公司经过几十年持续研发、试验和创新积累,建立了海量的饲料原料营养含量数据库和畜禽饲养营养标准数据库。公司根据饲料原料市场价格变化,充分挖掘出不同产地、不同种类、性价比较高的饲料原料互补或替代方案,配制出针对不同畜禽品种、不同生长阶段精确的、经济的饲料配方,实现单位增重饲料成本最优,平衡生产效益和经济效益。

疾病防治技术: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疾病防治以及生物安全防控体系,通过及时、准确、完整的病毒抗体抗原检测体系和疫苗免疫抗体监测体系,及时掌握畜禽健康状况,制订有效的免疫程序和防疫计划。同时,公司制订了严密的生物安全制度和执行计划,规范人员、物料、车辆、畜禽个体的消毒、隔离和转移路径,杜绝生物安全危害物质接触畜禽个体,避免疫情危害,保证大生产稳定。

2018年国内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后,公司重构了生物安全防控体系。增建洗消中心,完善猪场内外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和物理隔离等防疫硬件配置。更新完善种猪场、服务部、合作农户及饲料厂等单位的生物安全手册。组建事业部及三级公司生物安全小组,责成相关干部深入生产一线,靠前指挥,对各级干部执行压责、履责和问责机制,确保各项生物安全操作理解与执行到位。同时还借力互联网、AI等技术,在洗消中心安装智能监控,实现人员、物资进出两大防疫关键点的有效管控,通过上述措施不断革新、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大生产保持安全、稳定。

养殖环保技术:公司自2004年起就把环保放到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位置,将“持续提升企业环保治理能力”提上了重要日程。2010年开始,公司大力推动各级单位下属种场、饲料厂的环保整治行动,督促合作农户做好环保治理工作。目前,公司组建有广东省畜禽健康养殖与环境控制重点实验室和广东省畜禽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拥有较为全面和系统的养殖环保成套技术。公司遵循“资源化、生态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原则,把清洁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发展等融为一体,大力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力求从源头减少污染,最大限度实现养殖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和综合利用,形成了适合不同区域特点和养殖模式的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促进企业低碳、绿色、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4)管理体系和信息化优势

公司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先进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支撑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平均行业从业经验超过20年,对行业的发展具有深刻理解,能够制定出高效务实的业务发展策略,准确地评估和应对各类行业风险。中层管理团队成员平均从业经验也有10年以上,在畜牧业积累了丰富的管理实践经验和技能。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骨干员工队伍通过内部培养及对外引进等多种渠道不断扩充和加强。在人才制度保障上,公司建立了行政职务和技术职称双通道人才晋升渠道,辅以位级、职级、专才优才聘用机制,使公司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形成合理的梯队和建制。同时,公司完善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制度,逐步增加竞聘选拔的比例,让真正有能力、能担当、能干事的人才进入管理团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环境。公司的管理制度以业务板块和业务条线划分,形成各业务板块相对独立、各业务条线互相衔接的健全的成套制度体系,确保各管理、经营和生产事项有章可循。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和事业部职能部门作为中后台支撑体系整体运行平稳。公司新进员工和新晋干部在中后台的支撑和赋能下可以在很短时间内快速胜任工作岗位。

公司从1990年开启了信息化探索之路;1993年与华南农业大学合作建立了局域网,实现了企业内部的网络化管理;2005年引入金蝶EAS集中式信息系统,实现了生产管理、财务、营销等业务的集中管理;2021年开始与华为合作,全面启动数字化转型,打造全方位的数智化体系。

公司通过数智化应用,有效管控分布于全国各地的经营单元,实现充分授权和有效监督有机统一。随着AI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目前公司正进一步探索AI等数智化应用场景,已初见成效。同时,公司还搭建并部署了内部私有化的AI大模型平台,用于辅助生产、销售、采购、管理和技术研发,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未来,公司继续把数字化、智能化的开发与应用作为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变革管理思维,重构业务流程,重塑管理体系,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5)企业文化优势

公司秉承“精诚合作,齐创美满生活”的企业文化理念,兼顾了员工、股东、合作农户、客户等各方利益,符合利益相关方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公司通过激励相容、多方共赢的利益分配机制,汇集员工、股东、客户和合作农户各方力量精诚合作,各尽所能,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一直以来,公司员工工作有保障,薪酬福利优厚,工作生活环境和谐,公司股东持续获得稳定分红回报,合作农户获得稳定合理收益。虽然公司在40多年的创业途中也经历了一次次行业重大事件的冲击,但是“精诚合作,齐创美满生活”的企业文化理念始终能够促进公司与合作农户、客户的合作关系更加稳定牢固,全体员工的忠诚度和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公司的吸引力、向心力和凝聚力也进一步增强,企业获得持续健康发展。

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

以下信息主要摘自本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本公司2022-2024年审计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以上报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一、总体财务情况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及重大会计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审计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3)第440A014507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审计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4)23012630017号、华兴审字(2025)24014890075号)。

公司2025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及2025年一季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三)报告期内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2022年度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解释第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解释第15号规定,亏损合同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追溯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本年度的,涉及所得税影响按照上述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年度发生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上述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类交易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2、2023年度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准则解释第16号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公司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调整情况如下:

表6-1 2023年会计政策变更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调整数 2023年1月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5,840.38 291.67 6,132.05

递延所得税负债 63,998.08 291.67 64,289.75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3、2024年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

2023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本公司执行解释第17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本公司执行解释第18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

无。

二、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发行人2022年度新增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公司有15家控股公司,其中14家为新设立的公司,1家为收购并入的公司;2022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有14家公司,其中11家控股公司已注销,3家控股公司因股权转让而丧失控制权,具体明细如下:

(一)2022年度变化情况

表6-2 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变更内容 原因

1 广东南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并 购买股权

2 新兴县标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股权转让

3 监利温氏晶宝食品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股权转让

4 博罗县昌顺饲料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股权转让

5 宁都温氏乳业有限公司 合并 新设

6 富川温氏乳业有限公司 合并 新设

7 大英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合并 新设

8 温润佳品贰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并 新设

9 灌南粤灌贸易有限公司 合并 新设

10 开平市温氏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合并 新设

11 温润(珠海)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并 新设

12 广东温润振信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并 新设

13 温润(海南)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并 新设

14 温润成长贰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并 新设

15 温润智造贰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并 新设

16 博罗县昌顺饲料有限公司 合并 新设

17 温润金产成长贰号(云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并 新设

18 广东温氏尚厨食品有限公司 合并 新设

19 汝阳县新大牧业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20 聊城温氏晶益食品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21 沧州温氏种猪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22 翁源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23 珠海温氏成长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2年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24 富川温氏晶宝食品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25 重庆大足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26 永州冷水滩区温氏晶宝食品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27 凯里温氏农牧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28 罗平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29 凯里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二)2023年度变化情况

2023年度新增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公司有12家控股公司,其中8家为新设立的公司,4家为收购并入的公司;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有14家公司,其中9家控股公司已注销,3家控股公司因股权转让而丧失控制权,2家控股公司因变更权力机构而丧失控制权。具体明细如下:

表6-3 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变更内容 原因

1 广东南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合并 购买股权

2 云浮市物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合并 购买股权

3 广东南牧农业建设有限公司 合并 购买股权

4 深圳市安盈互联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并 购买股权

5 广东温氏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出售

6 英德温氏鸽业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出售

7 肇庆翼方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出售

8 温润(海南)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3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变更权力机构

9 温润安心(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3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变更权力机构

10 海南亿一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合并 新设

11 阳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合并 新设

12 尚厨食品(香港)有限公司 合并 新设

13 佛山市尚厨润康食品有限公司 合并 新设

14 杭州温氏心厨优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合并 新设

15 龙游温氏誉农家禽有限公司 合并 新设

16 广东温氏佳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合并 新设

17 合肥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合并 新设

18 新兴县晶品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19 定襄温氏晶宝食品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20 重庆市铜梁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21 福泉温氏饲料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22 洛阳常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23 温氏成长叁号股权投资(肇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3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24 深圳市温氏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25 珠海温氏安赐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2023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26 广东大渔生物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三)2024年度变化情况

2024年度新增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公司有9家控股公司,均为新设立的公司;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有12家公司,其中10家控股公司已注销,2家控股公司因股权转让而丧失控制权,具体情况如下:

表6-4 2024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变更内容 原因

1 新兴县石头冲裕林林业专业合作社 2024年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股权转让

2 太仓广东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股权转让

3 广东温氏佳鲜食品有限公司 合并 新设

4 恩平市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合并 新设

5 灌南温氏肉食品有限公司 合并 新设

6 平和温氏育种科技有限公司 合并 新设

7 新兴县温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合并 新设

8 咸宁温氏佳味食品有限公司 合并 新设

9 马山温氏农牧有限公司 合并 新设

10 上海温氏佳味食品有限公司 合并 新设

11 通山温氏育种科技有限公司 合并 新设

12 广东筠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4年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13 新兴创新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4年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14 连平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15 齐齐哈尔市穗汾粮食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16 宁阳筠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17 重庆开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18 东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19 开平市温氏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20 赤水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21 重庆江津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不再纳入合并 注销

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发行人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报表数据来源于2022-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5年1-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表6-5发行人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78,142.09 446,020.14 426,600.13 426,551.59

拆出资金 256,862.93 370,924.22 200,288.16 226278.78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8,319.25 208,310.99 221,687.06 320,915.49

应收票据 4.71 200.50 19.00 0.00

应收账款 54,300.26 55,159.76 52,127.65 53,798.57

应收款项融资 0.00 1.83 0.00 0.00

预付款项 51,919.33 49,342.96 86,329.84 119,390.01

其他应收款 124,880.60 135,970.58 173,665.16 250,212.27

存货 1,962,331.87 1,940,109.68 2,033,566.05 2,038,832.60

合同资产 827.54 821.84 5,121.40 1,557.73

持有待售资产 0.00 0.00 1,079.93 0.00

其他流动资产 350,397.79 345,435.13 130,565.12 221,838.49

流动资产合计 3,587,986.39 3,552,297.63 3,331,049.51 3,659,375.51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4,638.74 4,626.30 4,710.16 5,457.18

长期股权投资 190,663.95 142,189.52 135,879.16 93,403.7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86.98 0.00 0.00 45,764.0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24,325.37 507,973.87 544,684.00 518,163.51

投资性房地产 6,793.57 6,927.51 7,713.13 7,705.35

固定资产 3,476,699.43 3,521,751.59 3,437,239.38 3,507,681.71

在建工程 280,626.74 252,214.84 350,070.29 383,377.68

生产性生物资产 505,924.51 489,022.92 489,115.35 589,112.27

使用权资产 735,219.24 720,930.74 790,357.10 774,931.50

无形资产 141,662.76 143,014.93 151,211.90 164,819.74

商誉 13,901.86 13,901.86 15,894.70 15,894.70

长期待摊费用 15,279.91 14,714.28 11,911.95 10,481.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551.28 4,921.04 4,011.08 5,840.3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035.41 11,264.19 15,666.30 26,441.36

非流动资产合计 5,913,609.75 5,833,453.57 5,958,464.50 6,149,074.18

资产总计 9,501,596.14 9,385,751.20 9,289,514.01 9,808,449.6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8,189.84 143,204.12 247,453.14 108,869.64

向中央银行借款 3,985.34 3,980.36 0 34.98

交易性金融负债 0 9,593.90 6,152.92 0.00

应付票据 36,669.88 34,851.25 363,376.96 175,273.25

应付账款 846,471.91 853,560.59 739,291.03 580,239.63

预收款项 1,036.78 200.46 280.69 210.28

合同负债 37,221.06 36,972.76 37,140.96 33,477.70

应付职工薪酬 168,001.83 166,080.45 77,667.40 144,963.54

应交税费 13,917.04 11,825.93 12,995.31 26,477.51

其他应付款 1,084,154.70 1,090,994.19 975,776.61 830,128.94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289.11 303.17 1,756.62 1,417.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87,241.21 562,159.20 653,552.83 595,201.79

其他流动负债 26.28 164.42 115.95 196.20

流动负债合计 3,016,915.86 2,913,587.62 3,113,803.79 2,495,073.4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25,694.59 451,144.83 759,711.14 1,015,295.15

应付债券 866,014.66 861,076.90 994,875.26 1,240,276.69

租赁负债 577,600.46 558,370.46 610,555.96 590,751.39

长期应付款 107,746.25 107,624.40 116,449.83 47,711.18

预计负债 9,250.65 9,126.65 8,818.75 16,073.70

递延收益 54,850.83 55,373.45 50,471.61 47,751.91

递延所得税负债 30,188.61 31,710.24 50,125.60 63,998.08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71,346.06 2,074,426.95 2,591,008.14 3,021,858.10

负债合计 4,888,261.92 4,988,014.56 5,704,811.94 5,516,931.5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65,392.49 665,392.47 665,203.09 655,414.10

其它权益工具 79,090.36 79,090.40 79,420.56 79,421.37

资本公积 1,016,878.64 1,006,076.37 982,410.65 831,195.86

减:库存股 72,648.78 71,648.79 79,974.70 20,317.10

其他综合收益 -33.19 -36.88 -99.98 4,437.56

盈余公积 350,290.47 350,290.47 350,290.47 324,379.03

一般风险准备 8,941.27 8,941.27 6,226.00 5,399.35

未分配利润 2,257,267.89 2,057,127.33 1,302,581.65 2,090,401.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305,179.16 4,095,232.64 3,306,057.73 3,970,331.75

少数股东权益 308,155.06 302,504.00 278,644.34 321,186.36

所有者权益合计 4,613,334.22 4,397,736.64 3,584,702.07 4,291,518.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501,596.14 9,385,751.20 9,289,514.01 9,808,449.69

2、合并利润表

表6-6发行人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一季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433,121.77 10,492,435.38 8,992,109.95 8,372,511.19

其中:营业收入 2,431,755.25 10,486,288.43 8,990,232.24 8,370,818.72

利息收入 1,366.52 6,146.95 1,877.72 1,692.47

二、营业总成本 2,239,282.93 9,458,287.02 9,641,418.03 7,836,384.85

其中:营业成本 2,084,332.11 8,671,506.32 8,914,681.45 7,069,685.77

利息支出 16.05 25.83 20.95 173.70

税金及附加 3,007.02 16,230.83 14,288.55 13,154.40

销售费用 21,857.68 91,808.98 90,678.79 81,230.52

管理费用 96,839.87 507,765.06 441,274.15 437,354.62

研发费用 14,234.38 67,468.19 59,187.23 53,174.07

财务费用 18,995.81 103,481.81 121,286.91 181,611.77

加:其他收益 6,132.39 25,493.83 22,613.55 24,595.4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76.20 -4,974.31 85,719.80 147,305.0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89.40 -14,236.79 4,416.45 12,902.3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390.25 -25,944.78 -51,157.08 -77,378.8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444.60 -3,612.16 -496.11 -6,068.5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395.07 -25,674.00 -24,450.82 -27,746.6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填列) -181.15 -3,459.00 3,371.63 14,972.1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11,053.67 995,977.94 -613,707.10 611,804.92

加:营业外收入 394.87 2,805.53 3,657.07 14,447.43

减:营业外支出 1,646.91 41,555.18 27,017.71 44,748.5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09,801.63 957,228.29 -637,067.75 581,503.84

减:所得税费用 2,378.59 -3,874.44 1,818.02 17,363.9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7,423.04 961,102.72 -638,885.77 564,139.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0,140.56 923,041.89 -638,966.24 528,900.51

少数股东损益 7,282.48 38,060.84 80.46 35,239.40

六、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0 1.39 -0.97 0.8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 1.34 -0.97 0.81

3、合并现金流量表

表6-7发行人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一季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382,321.39 10,255,129.35 8,770,143.75 8,167,127.88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减少额 200.64 0.00 0.00 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13.00 3,987.00 0.00 35.04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577.12 5,853.82 1,848.79 1,742.34

收到的税费返还 534.18 2,484.60 3,246.35 3,995.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110.58 361,139.95 365,205.48 409,238.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95,756.92 10,628,594.72 9,140,444.37 8,582,138.8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76,880.96 7,503,775.24 7,231,712.05 6,425,763.92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 0.00 0.00 35.04 0.00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0.00 15,831.17 3,571.44 1,180.63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4.81 38.26 26.34 179.2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7,355.25 721,074.76 767,180.50 619,001.42

支付的各项税费 8,364.39 46,700.53 62,946.17 49,375.5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220.49 382,562.42 315,579.25 379,185.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13,845.89 8,669,982.38 8,381,050.79 7,474,686.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1,911.02 1,958,612.34 759,393.58 1,107,452.7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63,404.88 268,083.25 573,622.48 846,604.2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252.36 13,206.63 21,438.07 12,474.0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82,071.99 356,617.92 352,552.87 294,892.7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0.00 900.17 36,892.30 5,871.2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8,729.23 638,807.97 984,505.72 1,159,842.2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39,079.62 913,525.89 977,462.90 935,245.11

投资支付的现金 235,447.62 479,902.39 330,879.12 800,876.65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0.00 0.00 7,630.16 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4,527.24 1,393,428.29 1,315,972.17 1,736,121.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5,798.01 -754,620.32 -331,466.45 -576,279.5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929.85 12,737.57 192,597.64 169,814.75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929.85 12,737.57 106,850.13 67,326.23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1,099.76 995,080.19 1,006,705.16 800,954.4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0.00 37,315.35 19,485.97 6,110.00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029.61 1,045,133.11 1,218,788.77 976,879.1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49,356.68 1,694,323.47 1,270,088.41 1,614,472.6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3,410.46 247,655.10 242,487.83 186,315.2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522.32 20,196.62 27,487.17 9,430.6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424.07 140,930.41 163,792.51 98,556.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5,191.20 2,082,908.97 1,676,368.75 1,899,344.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161.59 -1,037,775.86 -457,579.98 -922,465.0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35.86 -5.99 283.42 1,530.0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815.57 166,210.17 -29,369.43 -389,761.8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78,624.31 612,414.14 641,783.57 1,031,545.3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01,439.88 778,624.31 612,414.14 641,783.57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发行人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下(报表数据来源于2022-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5年1-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表6-8发行人母公司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75,360.10 667,287.04 493,311.87 534,713.74

交易性金融资产 70,065.73 40,065.97 0.00 0.00

应收账款 1,000.51 505.35 517.75 123.44

预付款项 2,203.23 822.32 920.86 506.02

其他应收款 664,187.52 596,819.44 1,144,986.18 626,848.40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2,010.46 2,010.46 2,010.46 0.00

存货 10,997.78 12,469.22 12,331.76 14,106.38

其他流动资产 321,135.47 323,261.85 90,086.17 196,458.47

流动资产合计 1,744,950.34 1,641,231.19 1,742,154.60 1,372,756.4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长期股权投资 5,646,001.05 5,611,436.08 5,483,122.26 5,318,668.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33,098.95 131,602.41 137,703.57 132,187.90

投资性房地产 6,260.87 6,368.34 7,027.41 7,243.28

固定资产 63,535.68 65,481.34 66,042.58 55,980.55

在建工程 545.16 516.69 878.77 10,801.41

生产性生物资产 2,585.26 2,717.02 2,675.78 2,281.00

使用权资产 5,120.29 4,176.34 3,611.19 3,467.76

无形资产 7,181.34 7,412.01 8,073.41 7,500.10

长期待摊费用 592.10 673.16 648.26 717.55

其他非流动资产 647,677.62 697,125.70 978,222.78 1,535,311.30

非流动资产合计 6,512,598.31 6,527,509.09 6,688,006.01 7,074,158.86

资产总计 8,257,548.65 8,168,740.28 8,430,160.62 8,446,915.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4,096.95 140,113.36 225,191.83 80,088.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9,589.40 6,152.92 0.00

应付票据 19,837.03 19,725.64 356,856.23 173,269.82

应付账款 12,727.40 17,059.80 12,749.85 13,585.33

预收款项 73.61 57.97 134.24 173.29

合同负债 218.53 228.51 328.50 242.73

应付职工薪酬 14,811.95 15,017.93 4,837.18 14,003.25

应交税费 863.50 1,222.51 2,877.78 2,517.99

其他应付款 1,644,994.84 1,428,132.30 590,188.32 723,816.03

其中:应付利息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20,707.84 490,312.58 582,008.18 529,718.44

流动负债合计 2,448,331.65 2,121,459.99 1,781,325.03 1,537,414.8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82,700.00 412,050.00 718,975.00 968,325.00

应付债券 866,014.66 861,076.90 994,875.26 1,240,276.69

租赁负债 4,395.37 3,449.27 2,795.93 2,696.55

长期应付款 1,354.77 1,331.11 4,589.39 246.04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4,394.53 3,989.78 4,749.05 4,341.66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58,859.33 1,281,897.06 1,725,984.63 2,215,885.93

负债合计 3,507,190.98 3,403,357.06 3,507,309.66 3,753,300.8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65,392.49 665,392.47 665,203.09 655,414.10

资本公积 1,051,923.18 1,040,828.53 1,012,140.47 862,490.58

减:库存股 72,648.78 71,648.79 79,974.70 20,317.10

其他权益工具 79,090.36 79,090.40 79,420.56 79,421.37

盈余公积 350,290.47 350,290.47 350,290.47 324,379.03

未分配利润 2,676,309.94 2,701,430.14 2,895,771.06 2,792,226.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50,357.66 4,765,383.22 4,922,850.96 4,693,614.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257,548.65 8,168,740.28 8,430,160.62 8,446,915.31

2、母公司利润表

表6-9发行人母公司三年及一期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一季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 31,649.97 156,388.92 168,253.68 168,093.88

减:营业成本 31,093.38 143,865.50 163,780.12 155,711.59

税金及附加 129.55 1,031.40 900.90 762.06

销售费用 2,618.80 9,659.30 7,449.71 4,813.82

管理费用 7,543.23 39,991.21 41,313.38 33,950.34

研发费用 8,380.79 42,324.20 30,792.29 28,284.00

财务费用 16,318.11 82,981.55 101,771.40 148,221.74

加:其他收益 383.58 1,683.69 1,501.46 2,163.3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27.75 166,823.74 437,354.77 270,014.0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58.59 -8,087.53 -3,804.18 -461.6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49.41 2,901.15 -637.24 10,539.7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1.68 -6,985.90 -141.59 -11,972.0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0.00 -23,939.55 -1,409.86 -7,258.4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填列) -10.95 803.03 1,022.45 99.26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5,105.77 -22,178.09 259,935.86 59,936.28

加:营业外收入 19.03 180.34 77.36 31.04

减:营业外支出 33.46 6,562.25 898.79 6,015.6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5,120.20 -28,560.00 259,114.43 53,951.67

减:所得税费用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5,120.20 -28,560.00 259,114.43 53,951.67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表6-10发行人母公司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一季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0,555.75 153,788.53 166,726.10 165,493.0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54.27 8,294.18 25,995.82 25,772.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510.02 162,082.71 192,721.92 191,265.0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1,751.26 129,333.34 155,743.27 143,973.8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682.38 31,531.95 36,834.97 22,652.9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4.11 1,208.78 2,547.05 782.4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910.59 44,982.73 31,008.51 31,770.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498.34 207,056.79 226,133.79 199,179.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988.31 -44,974.08 -33,411.86 -7,914.6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2,929.85 366,166.74 271,441.58 275,091.4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795.58 166,249.09 432,543.26 40,207.9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920.34 3,897.90 3,810.51 8,029.9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0,602.85 1,766,242.24 1,154,652.37 5,900,177.5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2,248.62 2,302,555.97 1,862,447.72 6,223,506.8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050.08 10,910.63 11,866.47 13,786.35

投资支付的现金 182,589.41 677,449.41 293,649.24 4,134,801.7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5,314.77 463,232.33 1,100,759.52 1,527,163.3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9,954.26 1,151,592.37 1,406,275.24 5,675,751.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2,294.35 1,150,963.60 456,172.49 547,755.4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0.00 97,309.38 102,488.5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4,000.00 979,564.03 961,082.56 739,2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35,685.36 938.85 2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4,000.00 1,015,249.39 1,059,330.78 841,948.5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46,456.68 1,655,903.30 1,229,310.78 1,563,499.1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6,776.68 235,750.44 223,339.88 169,918.8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39.71 60,881.93 70,059.04 24,560.1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4,373.07 1,952,535.67 1,522,709.70 1,757,978.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373.07 -937,286.28 -463,378.92 -916,029.5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33.68 -101.85 -783.57 -440.4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799.29 168,601.39 -41,401.87 -376,629.1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61,913.26 493,311.87 534,713.74 911,342.8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72,712.55 661,913.26 493,311.87 534,713.74

四、主要财务情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资产构成情况见下表:

表6-11发行人主要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时间 2025年3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货币资金 578,142.09 6.09 446,020.14 4.75 426,600.13 4.59 426,551.59 4.35

拆出资金 256,862.93 2.70 370,924.22 3.95 200,288.16 2.16 226278.78 2.31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8,319.25 2.19 208,310.99 2.22 221,687.06 2.39 320,915.49 3.27

应收票据 4.71 0.00 200.5 0.00 19 0.00 0 0.00

应收账款 54,300.26 0.57 55,159.76 0.59 52,127.65 0.56 53,798.57 0.55

应收款项融资 0.00 0.00 1.83 0.00 0.00 0.00 0.00 0.00

预付款项 51,919.33 0.55 49,342.96 0.53 86,329.84 0.93 119,390.01 1.22

其他应收款 124,880.60 1.31 135,970.58 1.45 173,665.16 1.87 250,212.27 2.55

存货 1,962,331.87 20.65 1,940,109.68 20.67 2,033,566.05 21.89 2,038,832.60 20.78

合同资产 827.54 0.01 821.84 0.01 5,121.40 0.06 1,557.73 0.02

持有待售资产 0.00 0.00 0.00 0.00 1,079.93 0.01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350,397.79 3.69 345,435.13 3.68 130,565.12 1.40 221,838.49 2.26

流动资产合计 3,587,986.39 37.76 3,552,297.63 37.85 3,331,049.51 35.86 3,659,375.51 37.31

非流动资产: 0.00 0.00 0.00 0.00

长期应收款 4,638.74 0.05 4,626.30 0.05 4,710.16 0.05 5,457.18 0.06

长期股权投资 190,663.95 2.01 142,189.52 1.52 135,879.16 1.46 93,403.74 0.9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86.98 0.00 0.00 0.00 0.00 0.00 45,764.04 0.4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24,325.37 5.52 507,973.87 5.41 544,684.00 5.86 518,163.51 5.28

投资性房地产 6,793.57 0.07 6,927.51 0.07 7,713.13 0.08 7,705.35 0.08

固定资产 3,476,699.43 36.59 3,521,751.59 37.52 3,437,239.38 37.00 3,507,681.71 35.76

在建工程 280,626.74 2.95 252,214.84 2.69 350,070.29 3.77 383,377.68 3.91

生产性生物资产 505,924.51 5.32 489,022.92 5.21 489,115.35 5.27 589,112.27 6.00

使用权资产 735,219.24 7.74 720,930.74 7.68 790,357.10 8.51 774,931.50 7.90

无形资产 141,662.76 1.49 143,014.93 1.52 151,211.90 1.63 164,819.74 1.68

商誉 13,901.86 0.15 13,901.86 0.15 15,894.70 0.17 15,894.70 0.16

长期待摊费用 15,279.91 0.16 14,714.28 0.16 11,911.95 0.13 10,481.00 0.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5,551.28 0.06 4,921.04 0.05 4,011.08 0.04 5,840.38 0.0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035.41 0.13 11,264.19 0.12 15,666.30 0.17 26,441.36 0.27

非流动资产合计 5,913,609.75 62.24 5,833,453.57 62.15 5,958,464.50 64.14 6,149,074.18 62.69

资产总计 9,501,596.14 100.00 9,385,751.20 100.00 9,289,514.01 100.00 9,808,449.69 100.00

2022-2024年总资产分别为9,808,449.69万元、9,289,514.01万元、9,385,751.20万元,其中2023年末与年初相比下降5.29%,2024年末与年初相比增长1.04%,2025年3月末与年初相比增加1.23%,总体而言近年来的总资产变化体现出公司的稳步发展态势。

在资产结构方面,公司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占比较为稳定。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37.31%、35.86%、37.85%和37.76%,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62.69%、64.14%、62.15%和62.24%,公司流动资产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为存货、货币资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公司非流动资产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主要为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由存货、货币资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构成。其中存货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55.72%、61.05%、54.62%和54.69%。

(1)货币资金

近三年,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6-12 发行人近三年货币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 9.94 6.31 25.68

银行存款 339,947.68 404,252.26 91,468.60

其他货币资金 106,062.52 22,341.55 335,057.31

合计 446,020.14 426,600.13 426,551.59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426,551.59万元、426,600.13万元、446,020.14万元以及578,142.09万元。2023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22年末增加0.01%,较上年变化不大;2024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23年末增加4.55%;2025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24年12月末增加29.62%,货币资金的增加主要系养殖板块收入增加驱动。

(2)拆出资金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拆出资金分别为226,278.78万元、200,288.16万元、370,924.22万元和256,862.93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2.31%、2.16%、3.95%和2.70%,是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温氏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放同业款项,属于非受限银行存款性质的资产。2023年末公司拆出资金较2022年末减小11.49%;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85.20%,主要是财务公司存放同业款项增加。

(3)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所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320,915.49万元、221,687.06万元、208,310.99万元和208,319.25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3.27%、2.39%、2.22%和2.19%。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包括权益工具投资和理财产品。2023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底下降30.92%,主要是处置金融资产与公允价值下降所致;2024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底下降6.03%。上述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且流动性较好,不存在大幅减值或无法回收的风险。

(4)应收账款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应收账款分别为53,798.57万元、52,127.65万元、55,159.76万元和54,300.26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55%、0.56%、0.59%和0.57%。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重较小,且保持稳定。对于销售收入主要来源——肉鸡产品及肉

猪产品销售业务,温氏集团采用“款到发货”、“货款两清”的结算政策,因此,应收账款始终占比较低。应收账款的欠款方主要是公司动物保健业务的疫苗客户、乳业的原奶客户、农牧装备制造业务的设备客户,形成原因是由于销售货物和收款结算存在时间差。2023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比2022年末减小3.11%;2024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比2023年末增加5.82%;2025年3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比期初减小1.56%。

表6-13 2024年末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万元

账龄 2024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46,258.05 2,312.90 5

1至2年 7,302.47 730.25 10

2至3年 5,238.81 1,571.64 30

3至4年 725.72 362.86 50

4至5年 450.41 360.33 80

5年以上 176.54 176.54 100

合计 60,152.00 5,514.52 -

注:以上为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情况,不包括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156.76万元。

2024年底排名前5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5,264.90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27.67%:

表6-14 2024年末应收账款排名前5位的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金额 占应收账款比例(%)

第一名 4,634.65 8.40

第二名 3,975.68 7.21

第三名 2,969.94 5.38

第四名 2,371.95 4.30

第五名 1,312.68 2.38

合计 15,264.90 27.67

(5)预付款项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119,390.01万元、86,329.84万元、49,342.96万元和51,919.33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22%、0.93%、0.53%和0.55%。近三年以来,公司的预付账款账龄以1年内的为主。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原材料款。

公司2022年末预付款项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预付原料款较多。公司2023年末及2024年末预付款项分别较年初减少27.69%和42.84%,主要系原料采购来源变化,预付原料款项下降所致。2023年与2024年底账龄情况如下:

表6-15 2023年与2024年末预付款项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47,838.58 96.95 84,099.19 97.42

1至2年 531.45 1.08 1,002.68 1.16

2至3年 275.22 0.56 593.77 0.69

3年以上 697.71 1.41 634.20 0.73

合计 49,342.96 100.00 86,329.84 100.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29,426.62万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59.64%:

表6-16 2024年底预付账款排名前5位的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金额 占预付款项总额比例(%)

第一名 12,146.71 24.62

第二名 11,041.84 22.38

第三名 2,997.52 6.07

第四名 1,668.04 3.38

第五名 1,572.51 3.19

合计 29,426.62 59.64

(6)其他应收款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50,212.27万元、173,665.16万元、135,970.58万元和124,880.6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55%、1.87%、1.45%和1.31%。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持续下降,其中:2023年末较年初下降30.59%,主要是养户养殖借款、押金和保证金减小;2024年末较年初下降21.71%;2025年3月末较年初下降8.1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合计135,970.58万元,不含应收利息以及应收股利。具体情况如下:

表6-17 2024年12月末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养户养殖借款 89,608.52 109,750.02

押金和保证金 19,210.12 40,251.83

备用金 2,799.85 1,782.24

拆迁款 9,590.68 12,970.68

资产处置款 6,464.31 7,037.28

股权转让款 0.00 997.27

清算基金本金及收益 0.00 152.99

其他款项 26,378.41 19,551.04

合计 154,051.89 192,493.35

表6-18 2024年12月其他应收款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4年1月1日余额 16,345.83 0.00 2482.35 18,828.19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转入第三阶段 -552.63 0.00 552.63 0.00

本期计提 1,559.10 0.00 0.00 1,559.10

本期核销 0.00 0.00 2307.21 2,307.22

其他变动 1.25 0.00 0.00 1.25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17,353.55 0.00 727.78 18,081.32

表6-19 2024年12月末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 拆迁款 5,604.98 2至3年 3.64 1,681.49

第二名 押金和保证金 5,184.23 1年以内 3.37 259.21

第三名 资产处置 2,280.00 1年以内 1.48 114.00

第四名 拆迁款 2,002.40 1至2年 1.30 200.24

第五名 拆迁款 1,380.53 2至3年 0.90 414.16

合计 16,452.14 10.69 2,669.1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合计16,452.14万元,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10.69%。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2,669.10万元。

(7)存货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038,832.60万元、2,033,566.05万元、1,940,109.68万元及1,962,331.8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0.78%、21.89%、20.67%和20.65%。2023年末较2022年末下降0.26%;2024年末较2023年末下降4.60%;2025年3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1.15%。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和消耗性生物资产构成,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包括种鸡蛋、种鸭蛋、鸡苗、鸭苗、猪苗、肉鸡和肉猪等存栏待售的畜禽,易受疫病影响,且市场价格波动性较强,存在较大的减值风险。

表6-20发行人近三年存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账面金额 比例(%) 账面金额 比例(%) 账面金额 比例(%)

原材料 398,511.69 20.54 421,788.42 20.74 491,492.24 24.11

在产品 669.27 0.03 744.04 0.04 1,804.84 0.09

库存商品 34,067.84 1.76 40,438.85 1.99 36,223.02 1.78

周转材料 23,235.42 1.20 7,632.42 0.37 9,812.79 0.48

消耗性生物资产 1,459,752.88 75.24 1,530,131.87 75.24 1,465,982.83 71.90

在途物资 6,579.30 0.34 4,611.86 0.23 909.38 0.04

半成品 13,907.80 0.72 25,039.87 1.23 29,083.10 1.43

合同履约成本 3,385.48 0.17 3,178.73 0.16 3,524.40 0.17

合计 1,940,109.68 100.00 2,033,566.06 100.00 2,038,832.6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及消耗性生物资产构成,二者合计占各期期末存货总额的比例保持在95%左右。报告期内,存货持续下降,主要是原材料和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于每期期末进行存货减值测试,对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4,524.53万元、4,805.39万元、1,567.54万元。在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变化幅度相对较大,主要是由于肉鸡、肉猪的销售价格随行就市波动,因而导致存货跌价准备波动较大。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性投资产品、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预缴税费、国债逆回购。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221,838.49万元、130,565.12万元、345,435.13万元及350,397.79万元。2023年末公司较2022年末减少41.14%,主要是货币性投资产品减少;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164.57%,主要是货币性投资产品增加。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经营资金安全性保障和灵活性需求的前提下,适当购买风险低、期限短的货币性投资产品、国债逆回购。

2、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中占比例较大的主要为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6,149,074.18万元、5,958,464.50万元、5,833,453.57万元和5,913,609.75万元,非流动资产略有下降,主要是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与生产性生物资产下降所致。

(1)长期应收款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长期应收款余额分别为5,457.18万元、4,710.16万元、4,626.30万元及4,638.7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06%、0.05%、0.05%和0.05%。公司长期应收款比较稳定,主要系应收复垦保证金、融资租赁款。2023年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较2022年末减小13.69%;2024年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较2023年末减小1.78%;2025年3月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较2024年12月末增加0.27%。

(2)长期股权投资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93,403.74万元、135,879.16万元、142,189.52万元及190,663.9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95%、1.46%、1.52%和2.01%。2023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较2022年末增加45.48%,主要是公司新增温氏乳业等联营公司;2024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较2023年末增加4.64%;2025年3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较2024年末增加34.09%,主要系对联营企业增加投资所致。

(3)固定资产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构筑物、生产设施及机械设备构成,合计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均达90%以上。其中房屋及构筑物主要包括公司繁育种猪、种鸡、猪苗、鸡苗及生产饲料的厂房及配套的办公楼、员工宿舍等;生产设施、机械设备主要包括鸡舍、猪舍相关设备、饲料厂及孵化厂生产设备等。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507,681.71万元、3,437,239.38万元、3,521,751.59万元以及3,476,699.43万元。2023年末较2022年末减小2.01%;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2.46%;2025年3月末较2024年末下降1.28%。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保持稳定。截至 2022-2024年末,公司固定资产累

计折旧分别为1,821,699.53万元、2,114,416.65万元、2,455,350.61万元,2022-2024年末固定资产成新率分别为65.98%、62.11%、59.22%。

截至2024年末,公司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89,536.76万元,主要原因为尚待取得产权证书、需完善权属登记或所在土地的相关出让手续尚待办理等。鉴于房屋建筑物大部分为自建房产,不存在权属争议,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与本次发行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表6-21发行人近三年固定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原值: 6,020,421.61 5,580,956.42 5,355,333.96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2,455,350.61 2,114,416.65 1,821,699.53

固定资产-净值 3,565,071.00 3,466,539.76 3,533,634.4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3,319.41 29,300.38 25,952.72

固定资产-净额 3,521,751.59 3,437,239.38 3,507,681.71

表6-22 2024年底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固定资产名称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1 房屋及构筑物 57,276.77 该房屋在建设过程中已经依法取得相应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尚待取得产权证书

2 房屋及构筑物 31,352.27 需完善权属登记或所在土地的相关出让手续尚待办理

3 房屋及构筑物 907.73 产权证书尚在办理流程中

合计 89,536.76

(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分别为518,163.51万元、544,684.00万元、507,973.87万元和524,325.37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5.28%、5.86%、5.41%和5.52%,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5.12%;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小6.74%;2025年3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3.22%,主要为权益工具投资。

(5)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温氏股份在建工程主要包括在建饲料厂、猪场、鸡场及相关办公楼等厂房设施。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在建工程分别为383,377.68万元、350,070.29万元、252,214.84万元及280,626.74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3.91%、3.77%、2.69%和2.95%。

表6-23 在建工程情况表(账面价值)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办公楼工程 8,192.62 38,040.90 51,843.46

鸡场工程 33,573.35 44,261.78 45,429.25

加工厂工程 33,496.39 46,345.26 41,185.48

牛场工程 - - 2,507.76

其他工程 2,771.81 19,043.23 12,915.89

饲料厂工程 27,926.05 29,537.09 34,038.11

鸭场工程 2,982.73 3,252.37 6,528.37

猪场工程 143,271.88 169,589.66 188,929.37

合计 252,214.84 350,070.29 383,377.68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下降,主要是根据公司战略计划调整,暂缓工程项目建设以及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6)生产性生物资产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分别为589,112.27万元、489,115.35万元、489,022.92万元和505,924.51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6.00%、5.27%5.21%和5.32%。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波动,主要系种猪存栏波动所致。2023年较2022年减少16.97%;2024年较2023年减少0.02%。温氏股份持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表6-24生产性生物资产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种鸡 61,818.30 61,095.36 54,286.48

种鸭 4,552.45 5,384.41 4,785.80

种猪 421,321.95 421,022.66 461,507.86

种鸽 1,330.21 1,612.91 1,660.03

奶牛 - - 66,807.39

林木 - - 64.70

合计 489,022.92 489,115.35 589,112.27

(7)商誉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商誉分别为15,894.70万元、15,894.70万元、13,901.86万元和13,901.86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16%、0.17%、0.15%和0.15%。报告期内,公司的商誉主要系收购外部企业时的收购价款超过享有购买日被购买方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构成。2023年较2022年无变化;2024年较2023年减少12.54%,系计提了中山温氏晶宝食品有限公司、兴化温氏畜牧有限公的商誉减值。

(8)使用权资产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均为774,931.50万元、790,357.10万元、720,930.74万元及735,219.24万元,使用权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类、运输工作类。2023年较2022年增加1.99%;2024年较2023年减少8.78%。

(二)负债结构分析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温氏股份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表6-25发行人三年及一期负债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时间 2025年3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38,189.84 2.83 143,204.12 2.87 247,453.14 4.34 108,869.64 1.97

向中央银行借款 3,985.34 0.08 3,980.36 0.08 0.00 0.00 34.98 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0.00 0.00 9,593.90 0.19 6,152.92 0.11 0.00 0.00

应付票据 36,669.88 0.75 34,851.25 0.70 363,376.96 6.37 175,273.25 3.18

应付账款 846,471.91 17.32 853,560.59 17.11 739,291.03 12.96 580,239.63 10.52

预收款项 1,036.78 0.02 200.46 0.01 280.69 0.00 210.28 0.00

合同负债 37,221.06 0.76 36,972.76 0.74 37,140.96 0.65 33,477.70 0.61

应付职工薪酬 168,001.83 3.44 166,080.45 3.33 77,667.40 1.36 144,963.54 2.63

应交税费 13,917.04 0.28 11,825.93 0.24 12,995.31 0.23 26,477.51 0.48

其他应付款 1,084,154.70 22.18 1,090,994.19 21.87 975,776.61 17.10 830,128.94 15.0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87,241.21 14.06 562,159.20 11.27 653,552.83 11.46 595,201.79 10.79

其他流动负债 26.28 0.00 164.42 0.00 115.95 0.00 196.2 0.00

流动负债合计 3,016,915.86 61.72 2,913,587.62 58.41 3,113,803.79 54.58 2,495,073.48 45.23

长期借款 225,694.59 4.62 451,144.83 9.05 759,711.14 13.32 1,015,295.15 18.40

应付债券 866,014.66 17.71 861,076.90 17.26 994,875.26 17.44 1,240,276.69 22.48

租赁负债 577,600.46 11.82 558,370.46 11.19 610,555.96 10.70 590,751.39 10.71

长期应付款 107,746.25 2.20 107,624.40 2.16 116,449.83 2.04 47,711.18 0.86

预计负债 9,250.65 0.19 9,126.65 0.18 8,818.75 0.16 16,073.70 0.29

递延收益 54,850.83 1.12 55,373.45 1.11 50,471.61 0.88 47,751.91 0.87

递延所得税负债 30,188.61 0.62 31,710.24 0.64 50,125.60 0.88 63,998.08 1.16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71,346.06 38.28 2,074,426.95 41.59 2,591,008.14 45.42 3,021,858.10 54.77

负债合计 4,888,261.92 100.00 4,988,014.56 100.00 5,704,811.94 100.00 5,516,931.57 100.00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温氏股份负债总额分别为5,516,931.57万元、5,704,811.94万元、4,988,014.56万元和4,888,261.9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负债规模持续下降。

1、流动负债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温氏股份流动负债分别为2,495,073.48万元、3,113,803.79万元、2,913,587.62万元及3,016,915.86万元,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流动负债波动式增长。报告期内,温氏股份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以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

(1)短期借款

2022-2024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表6-26发行人近三年短期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抵押借款 0.00 4,005.07 3,003.99

信用借款 143,204.12 243,448.07 105,865.66

合计 143,204.12 247,453.14 108,869.64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108,869.64万元、247,453.14万元、143,204.12万元和138,189.8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36%、7.95%、4.92%和4.58%。2023年末比2022年末增加127.29%,系公司为应对行业下行周期冲击,公司根据短期资金需求相应调减借款规模;2024年末比2023年末减小42.13%,主要是系公司优化融资结构,偿还短期借款所致;2025年3月末比2024年末减小3.50%。

(2)应付账款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580,239.63万元、739,291.02万元、853,560.58万元及846,471.91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52%、12.96%、17.11%及17.32%。2023年末比2022年末增加27.41%,2024年末比2023年末增加15.46%,系应付专业户利润、货款、工程款设备款增加所致。

表6-27 2022年末至2024年末公司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应付专业户利润 114,239.38 116,640.86 96,503.70

货款 619,860.23 525,930.32 406,360.62

工程款设备款 86,517.59 68,634.12 64292.71

服务费 31,642.48 26787.63 10516.73

其他 1300.9 1298.09 2565.87

合计 853,560.58 739,291.02 580,239.63

(3)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由应付工资及奖金构成。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144,963.54万元、77,667.40万元、166,080.45万元及168,001.83万元。2023年较2022年减少46.42%,主要是2023年公司效益影响,奖金减少所致;2024年较2023年增加113.84%,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增加,主要系业绩大幅增长,考核奖金增加所致。

(4)其他应付款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830,128.94万元、975,776.61万元、1,090,994.19万元及1,084,154.70万元,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17.55%。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11.81%;2025年3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0.63%。公司其他应付款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6-28发行人近三年其他应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应付利息 0.00 0.00 0.00

应付股利 303.17 1,756.61 1,417.20

应付专业户押金 959,651.32 857,699.36 716,485.70

保证金、押金 82,503.78 78,845.21 80,459.34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22,426.54 15,432.23 0.00

股权款 0.00 0.00 1,339.68

其他往来 26,109.38 22,043.19 30,427.02

合计 1,090,994.19 975,776.60 830,128.94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以应付专业户押金为主。合作户的押金主要在养殖场建设完毕并经公司服务部验收合格后,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到公司服务部申请开户时,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和交纳一定合作养殖保证金。专业户押金统一存放在公司银行账户,存放期间主要用于补充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药物、疫苗、饲料等饲养物资所需资金,以备用流动资金形式为主。通过信息系统对专业户押金明细进行管理,并能随时经过系统获取押金余额及其变动信息。若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超出双方合作规定时间,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没有作出继续合作的意向,则视为放弃与公司的合作,公司向其退回相应的保证金。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存放在公司的押金金额随之上升,由此导致公司应付专业户押金占资产比例较大。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由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构成。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595,201.79万元、653,552.83万元、562,159.20万元及687,241.21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79%、11.46%、11.27%和14.06%。2023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增加9.80%;2024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减小13.98%;2025年3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22.25%。

2、非流动负债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温氏股份非流动负债分别为3,021,858.10万元、2,591,008.14万元、2,074,426.95万元及1,871,346.0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组成。主要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进行长期债务融资所致。

(1)应付债券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应付债券分别为1,240,276.69万元、994,875.26万元、861,076.90万元和866,014.66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22.48%、17.44%、17.26%和17.71%。2023年较2022年减少19.79%;2024年较2023年减少13.45%,应付债券下降,系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长期借款

公司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的长期借款分别为1,015,295.15万元、759,711.14万元、451,144.83万元和225,694.59万元。2023年较2022年减少25.17%;2024年较2023

年减少40.62%,长期借款下降是市场恢复,公司主动压降负债所致。

(3)租赁负债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租赁负债分别为590,751.39万元、610,555.96万元、558,370.46万元以及577,600.46万元,2023年较2022年增加3.35%;2024年较2023年减少8.55%,租赁负债下降系公司支付租赁费用以及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

(三)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情况见下表:

表6-29 发行人所有者权益情况

单位:万元,%

所有者权益: 2025年3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股本 665,392.49 14.42 665,392.47 15.13 665,203.09 18.56 655,414.10 15.27

其它权益工具 79,090.36 1.72 79,090.40 1.80 79,420.56 2.22 79,421.37 1.85

资本公积 1,016,878.64 22.04 1,006,076.37 22.88 982,410.65 27.41 831,195.86 19.37

减:库存股 72,648.78 1.57 71,648.79 1.63 79,974.70 2.23 20,317.10 0.47

其他综合收益 -33.19 0.00 -36.88 0.00 -99.98 0.00 4,437.56 0.10

盈余公积 350,290.47 7.59 350,290.47 7.97 350,290.47 9.77 324,379.03 7.56

一般风险准备 8,941.27 0.19 8,941.27 0.20 6,226.00 0.17 5,399.35 0.13

未分配利润 2,257,267.89 48.93 2,057,127.33 46.78 1,302,581.65 36.34 2,090,401.57 48.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305,179.16 93.32 4,095,232.64 93.12 3,306,057.73 92.23 3,970,331.75 92.52

少数股东权益 308,155.06 6.68 302,504.00 6.88 278,644.34 7.77 321,186.36 7.48

所有者权益合计 4,613,334.22 100.00 4,397,736.64 100.00 3,584,702.07 100.00 4,291,518.11 100.00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所有者权益分别为4,291,518.11万元、3,584,702.07万元、4,397,736.64万元和4,613,334.22万元,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在2023年,所有者权益较2022年下降16.47%,系公司亏损及现金分红导致未分配利润减少。2024年受主营产品生猪价格恢复、公司经营好转,所有者权益较2023年增加22.68%。

1、实收资本(或股本)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股本分别为655,414.10万元、665,203.09万元、665,392.47万元和665,392.49万元,股本比较稳定,股本变动主要是对股权激励的员工在归属条件成就时归属限制性股票以及公司的可转债转股导致。

2、资本公积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资本公积分别为831,195.86万元、982,410.65万元、1,006,076.37万元和1,016,878.64万元,占比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为19.37%、27.41%、22.88%和22.04%。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18.19%。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2.41%。2025年3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1.07%。发行人近三年资本公积情况变动如下:

表6-30发行人近三年资本公积情况变动表

单位:万元

2022年度 项目 2022/1/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2/12/31

股本溢价 514,129.80 295998.44 6.98 810,121.26

其他资本公积 36,852.02 46,764.50 62541.91 21,074.61

合计 550,981.82 342,762.94 62,548.89 831,195.87

2023年度 项目 2023/1/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3/12/31

股本溢价 810,121.26 124341.5 9,797.60 924,665.16

其他资本公积 21,074.60 194521.93 157851.04 57,745.49

合计 831,195.86 318,863.43 167,648.64 982,410.65

2024年度 项目 2024/1/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412/31

股本溢价 924,665.16 38129.25 30,364.60 932,429.81

其他资本公积 57,745.49 62,724.57 46,823.50 73,646.56

合计 982,410.65 100,853.82 77,188.10 1,006,076.37

3、其他综合收益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其他综合收益分别为4,437.56万元、-99.98万元、-36.88万元和-33.19万元,占公司所有者权益比例较小,且逐年下降。2023年较2022年减少4,537.54万元,同比下降102.25%,由正收益转为负值,主要系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24年较2023年负值收窄,减小63.1万元,降幅63.11%,主要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的减少。

4、盈余公积

2022年公司盈余公积为324,379.03万元、2023年-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盈余公积均为350,290.47万元,占公司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7.56%、9.77%、7.97%和7.59%。公司的盈余公积总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以不再提取。

5、未分配利润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未分配利润分别为2,090,401.57万元、1,302,581.65万元、2,057,127.33万元和2,257,267.89万元,占公司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48.71%、36.34%、46.78%和48.93%,所占比例较大。2023年较2022年减少37.69%;2024年较2023年增加57.93%。公司2023年后的未分配利润增加,主要系因为公司处于盈利状态,且净利润未全部分配,部分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6、少数股东权益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321,186.36万元、278,644.34万元、302,504.00万元和308,155.06万元,2023年较2022年减少13.25%;2024年较2023年增加8.56%,2023年后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稳步增加,主要是公司公司盈利,少数股东损益增加所致。

五、合并财务报表偿债能力分析

表6-31发行人近三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财务指标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流动比率(倍) 1.22 1.07 1.47

速动比率(倍) 0.54 0.39 0.6

资产负债率(%) 53.14 61.41 56.25

EBITDA/全部债务(%) 61.00 1.00 34.23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14.46 0.28 7.89

(一)资产负债率分析

2022-202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25%、61.41%、53.14%。资产负债率维持在合理水平,长期偿债能力适中,财务风险较低。

(二)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2022-2024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47、1.07、1.22,速动比率分别为0.6、0.39、0.54。系因为公司业务链条较长,从采购原材料到产品上市时间较长,存货所占比例较大,同时公司的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导致速动比率值较低。整体看,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三)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2022-2024年末,EBITDA/全部债务分别为34.23%、1.00%、61.00%,EBITDA利息费用(倍)分别为7.89倍、0.28倍和14.46倍;公司长期偿债能力逐步提升,主要是受猪价上涨影响。

六、合并财务报表经营效率分析

表6-32 发行人近三年主要经营效率指标

单位:次/年

财务指标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195.48 169.75 176.28

存货周转率 4.36 4.37 4.00

流动资产周转率 3.05 2.57 2.32

固定资产周转率 3.02 2.59 2.38

总资产周转率 1.12 0.94 0.86

2022-2024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76.28次/年、169.75次/年、195.48次/年。依据wind数据证监会行业的农、林、牧、渔的分类,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远优于内地20家市值最高上市公司的中位数,2022-2024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中位数分别为45.34次/年、56.96次/年、65.03次/年,公司销售肉鸡肉猪时实行销售与支付同步的结算方式,销售货款回笼及时。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良好,应收款帐期较短。

2022-2024年度公司存货周转次数分别为4.00次/年、4.37次/年、4.36次/年,依据wind数据证监会行业的农、林、牧、渔的分类,公司存货周转率远优于内地20家市值最高上市公司的中位数,2022-2024年度存货周转率中位数分别为3.76次/年、3.99次/年、3.77次/年。

2022-2024年度公司流动资产周转率分别为2.32次/年、2.57次/年、3.05次/年。公司近几年流动资产周转率处于较稳定水平。反映公司流动资产运作效率较高。

2022-2024年度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86次/年、0.94次/年、1.12次/年,依据wind数据证监会行业的农、林、牧、渔的分类,公司存货周转率远优于内地20家市值最高上市公司的中位数,2022-2024年度总资产周转率中位数分别为0.56次/年、0.56次/年、0.64次/年。

从以上指标可见,公司经营规模稳定扩大、整体发展平稳、经营正常,相关财务指标与公司经营情况匹配。可见,公司具备较好的资产综合营运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七、合并财务报表盈利能力分析

表6-33发行人三年及一期经营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一季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433,121.77 10,492,435.38 8,992,109.95 8,372,511.19

其中:营业收入 2,431,755.25 10,486,288.43 8,990,232.24 8,370,818.72

利息收入 1,366.52 6,146.95 1,877.72 1,692.47

二、营业总成本 2,239,282.93 9,458,287.02 9,641,418.03 7,836,384.85

其中:营业成本 2,084,332.11 8,671,506.32 8,914,681.45 7,069,685.77

利息支出 16.05 25.83 20.95 173.7

税金及附加 3,007.02 16,230.83 14,288.55 13,154.40

销售费用 21,857.68 91,808.98 90,678.79 81,230.52

管理费用 96,839.87 507,765.06 441,274.15 437,354.62

研发费用 14,234.38 67,468.19 59,187.23 53,174.07

财务费用 18,995.81 103,481.81 121,286.91 181,611.77

加:其他收益 6,132.39 25,493.83 22,613.55 24,595.4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76.2 -4,974.31 85,719.80 147,305.0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89.4 -14,236.79 4,416.45 12,902.3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390.25 -25,944.78 -51,157.08 -77,378.8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444.60 -3,612.16 -496.11 -6,068.5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95.07 -25,674.00 -24,450.82 -27,746.6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81.15 -3,459.00 3,371.63 14,972.1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11,053.67 995,977.94 -613,707.10 611,804.92

加:营业外收入 394.87 2,805.53 3,657.07 14,447.43

减:营业外支出 1,646.91 41,555.18 27,017.71 44,748.5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09,801.63 957,228.29 -637,067.75 581,503.84

减:所得税费用 2,378.59 -3,874.44 1,818.02 17,363.9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7,423.04 961,102.72 -638,885.77 564,139.91

销售净利率 - 9.17% -7.11% 6.74%

净资产收益率 - 24.08% -16.22% 14.53%

总资产报酬率 - 11.36% -5.45% 7.45%

2022-2024年和2025年1-3月,公司营业总收入分别为8,372,511.19万元、8,992,109.95万元、10,492,435.38万元及2,433,121.77万元。从收入构成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比重达99%以上,主营业务十分突出。公司的肉鸡类和肉猪类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最重要构成。近年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呈波动增长趋势,主要是公司生猪养殖规模扩大所致。2024年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6.68%,其中肉鸡类收入同比下降2.58%,肉猪类收入同比增长33.71%。

2022-2024年和2025年1-3月,公司销售净利率分别为6.74%、-7.11%、9.17%和8.53%。公司的盈利能力与产品市场价格的波动密切相关,而产品市场价格的波动属于该行业的特性。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一直没有发生变化,公司以紧密型“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为核心的“温氏模式”开展肉鸡和肉猪养殖业务。2024年因市场饲料原料价格下降,养殖成本下降,带动养殖业务利润同比上升。

公司的期间费用金额随着经营规模的呈现波动式增长,但总体期间费用率保持稳定,显示了公司良好的费用控制能力。

2022-2024年度和2025年1-3月,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81,230.52万元、90,678.79万元、91,808.98万元和21,857.68万元,年度销售费用呈增加趋势,主要系售后技术服务费、广告宣传费增加所致。

2022-2024年度和2025年1-3月,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437,354.62万元、441,274.15万元、507,765.06万元和96,839.87万元。公司年度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系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2022-2024年度和2025年1-3月,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53,174.07万元、59,187.23万元、67,468.19万元和14,234.38万元,公司年度研发费用增加,主要原因系职工薪酬、咨询费增加所致。

2022-2024年度和2025年1-3月,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181,611.77万元、121,286.91万元、103,481.81万元和18,995.81万元,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利息费用和融资费用下降所致。

2022-2024年度和2025年1-3月,公司的营业利润分别为611,804.92万元、-613,707.10万元、995,977.94万元和211,053.67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581,503.84万元、-637,067.75万元、957,228.29万元和209,801.6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64,139.91万元、-638,885.77万元、961,102.72万元和207,423.04万元。公司盈利水平与肉猪、肉鸡市场价格高度相关,受行业周期性供需变化影响。

总体而言,公司的经营、销售管理得当,公司的盈利能力与产品市场价格的波动密切相关,而产品市场价格的波动属于该行业特性,从长远看来,其整体盈利能力与同行业相比处于较优水平。预期公司能不断改善经营结构,持续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公司发展前景良好。

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来看,20 22-2024年和2025年1-3月,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77,378.86万元、-51,157.08万元、-25,944.78万元及10,390.25万元。

八、合并财务报表现金流量分析

表6-34发行人三年及一期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95,756.92 10,628,594.72 9,140,444.37 8,582,138.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13,845.89 8,669,982.38 8,381,050.79 7,474,686.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1,911.02 1,958,612.34 759,393.58 1,107,452.7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8,729.23 638,807.97 984,505.72 1,159,842.2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4,527.24 1,393,428.29 1,315,972.17 1,736,121.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5,798.01 -754,620.32 -331,466.45 -576,279.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029.61 1,045,133.11 1,218,788.77 976,879.1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5,191.20 2,082,908.97 1,676,368.75 1,899,344.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161.59 -1,037,775.86 -457,579.98 -922,465.0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35.86 -5.99 283.42 1,530.03

五、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01,439.88 778,624.31 612,414.14 641,783.57

2022-2024年度和2025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07,452.76万元、759,393.58万元、1,958,612.34万元和381,911.02万元。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度减少31.43%,主要系公司肉鸡、肉猪产品销售价格同比大幅度下降,价格下降幅度大于养殖成本下降幅度,毛利率大幅下降,现金净流量减少所致。202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增长157.92%,主要系2024年主产品肉猪量价齐升,收入增加,导致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在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均为负值,分别为-576,279.55万元、-331,466.45万元、-754,620.32万元和-225,798.01万元,主要是公司扩建新的养殖场基地、增加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等。2023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度负值收窄,净流出额减小244,813.10万元,降幅42.48%,主要是减少购买理财产品导致现金流出减少;2024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负值扩大,净流出额规模同比增加423,153.87万元,增幅127.66%,主要系公司主要原因是理财产品净支出对比上期增加,导致现金净流量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在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分别为-922,465.06万元、-457,579.98万元、-1,037,775.86万元和-133,161.59万元,流入主要体现在取得借款,现金流出以偿还债务和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为主。2023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度负值收窄,净流出额减小464,885.08万元,降幅50.40%,主要是增加债务融资,同时偿还债务融资同比减少;2024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负值扩大,净流出规模同比扩大126.80%,主要原因是减少融资款以及偿还融资借款,导致现金净流量减少。

九、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有息债务余额为2,031,159.30万元,主要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向中央银行借款、应付债券等。

(一)期限结构

表6-35 有息债务期限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143,204.12 - - - - - 143,204.12

长期借款 - 349,696.38 69,046.38 17,471.29 3,997.95 10,932.83 451,144.83

向中央银行借款 3,980.36 3,980.36

交易性金融负债 9,593.90 9,593.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62,159.20 562,159.20

应付债券 - - - - - 861,076.90 861,076.90

合计 718,937.57 349,696.38 69,046.38 17,471.29 3,997.95 872,009.73 2,031,159.30

(二)担保结构

表6-36 有息债务担保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融资类型 短期融资 中长期融资 合计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信用借款 712,499.47 99.10% 1,268,928.81 96.70% 1,981,428.27 97.55%

抵押借款 301.80 0.04% 1,476.80 0.11% 1,778.61 0.09%

质押借款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保证借款 6,136.30 0.85% 41,816.12 3.19% 47,952.42 2.36%

合计 718,937.57 100.00% 1,312,221.73 100.00% 2,031,159.30 100.00%

(三)主要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主要银行贷款1明细具体如下:

表6-37银行主要贷款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 借款银行 余额(万元) 期限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95,000.00 2024.05.13-2026.05.12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47,500.00 2024.03.17-2026.03.16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28,500.00 2024.03.22-2026.03.21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47,500.00 2024.04.08-2026.04.07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60,000.00 2024.01.05-2025.01.04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40,000.00 2024.04.26-2025.04.25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40,000.00 2024.04.17-2025.04.16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进出口银行 49,800.00 2022.12.01-2025.12.01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43,000.00 2021.01.19-2028.01.19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4,700.00 2023.04.13-2025.04.10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4,700.00 2023.04.20-2025.04.18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4,700.00 2023.05.15-2025.05.14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4,700.00 2023.05.15-2025.05.14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9,800.00 2024.01.02-2026.01.02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4,800.00 2024.01.02-2027.01.02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4,800.00 2024.01.04-2027.01.02

1本表主要列示了借款金额为2亿元以上的银行贷款明细,该部分借款利率区间为1.95%-2.85%。

单位 借款银行 余额(万元) 期限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38,000.00 2024.03.07-2026.03.07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28,500.00 2024.01.01-2026.01.01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48,750.00 2024.01.01-2026.01.01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 37,600.00 2023.07.10-2025.07.09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42,500.00 2023.08.18-2025.08.17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40,500.00 2023.11.16-2025.11.15

(四)公司直接债务融资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待偿还债务融资情况如下:

表6-38 公司待偿还债务融资情况

发行人 品种 规模(亿元) 余额(亿元) 币种 发行利率(%) 期限(年) 起息日 到期日 备注

温氏股份 境外美元债 2.50 1.814 美元 3.258 10 2020-10-29 2030-10-29 存续

温氏股份 境外美元债 3.50 1.185 美元 2.349 5 2020-10-29 2025-10-29 存续

温氏股份 可转债 92.97 77.06 人民币 0.20 6 2021-03-29 2027-03-29 存续

十、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产生原因、结算方式、影响及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发行人内部关联交易情况:内部关联交易的产生主要是发行人出于完善产业链配套、实现经营一体化和效率最大化的需要。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主营饲料原料贸易的子公司对部分原料进行统一采购,然后再销售到发行人其他养殖公司;二是主营产品初加工和深加工的子公司向养殖类的子公司采购活鸡等主营产品进行加工,然后再供应给下游市场或通过发行人境外窗口公司销售到港澳地区;三是主营农业和畜牧业机械设备制造的子公司向发行人其他子公司销售机械设备及承接建筑安装工程等;四是主营动物保健产品制造的子公司向发行人其他子公司销售兽用药物及疫苗等产品。前述关联交易一般通过集团资金结算中心结算,发行人内部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经营效率提升、财务成本节约和产品质量保障等方面均有较大的积极意义。发行人内部关联交易由发行人在合并报表中进行抵消。

发行人外部关联交易情况:外部关联交易的产生是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主要是向具有业务配套供应关系的关联方采购设备及相关劳务等,具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结算方式一般为银行转账结算。发行人外部关联交易占比不大,对公司的整体经营并无大的影响。

(二)关联方

2024年度,温氏股份关联方及关联方关系如下: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第五章。

2、公司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情况

表6-39发行人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序号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 横琴粤科中星技术专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市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3657(集中办公区) 股权投资及服务 - 31.17%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广东欣农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公司持有广东欣农互联科技有限公司39.2%股份,公司财务总监林建兴担任其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蒋荣金担任其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

广州无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天津市中升挑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公司关联方间接持有天津挑战5%以上的股权,对天津挑战具有重大影响,根据会计师意见以实质重 于形式的原则判定天津挑战为公司的关联方

徐州法牧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贺州市正旭食品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广东积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广东泛仕达农牧风机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广东众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合肥拉塞特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公司持有合肥拉塞特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37.88%的股份,公司董事赵亮担任其董事,公司董事会 秘书蒋荣金担任其董事

广东谷越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广东泰德饲料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好牧农业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侨益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3、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表6-40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温鹏程任筠诚控股董事长,董事温志芬、梁志雄、严居然、温小琼、监事温均生、严居能任筠诚控股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中温鹏程、温均生、温志芬、温小琼、梁焕珍、伍翠珍、陈健兴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筠诚控股19.83%股权(筠诚控股)

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北京盈和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唐山盈和瑞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赣州信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广东润田肥业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广东益康生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广东益康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广东益康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广东精宏建设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广东筠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广东筠富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云浮筠顺贸易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云浮市云安筠诚牧业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河北筠诚肉牛养殖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新兴县筠诚肉牛养殖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唐山筠诚牧业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云浮绿诚林木育苗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云浮市秉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广东筠诚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云浮筠城旭日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云浮筠城翠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乐亭筠诚牧业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广东筠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宁都温氏乳业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广东温氏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肇庆市鼎湖温氏乳业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钟山温氏乳业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连州温氏乳业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江华温氏乳业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新兴县温氏乳业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肇庆市鼎湖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宁都嘉荷牧业有限公司 关联方筠诚控股下属子公司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赵亮在2023年5月前担任该公司董事,关联方关系存续至2024年5月

义乌华农家禽屠宰有限公司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义乌市绿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台州华统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金华市浩强农牧有限公司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湖北华统蕙民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衢州华统牧业有限公司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东阳华统牧业有限公司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兰溪华统牧业有限公司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仙居华统种猪有限公司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浦江华统牧业有限公司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广东福百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总裁黎少松的关联人吴庆兵在2023年1月前担任该公司董事,关联方关系存续至2024年1月

连州大家食品有限公司 广东福百盛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广东大家食品有限公司 广东福百盛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怀集大家食品有限公司 广东福百盛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广东天露山旅游度假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严居然的儿子的配偶的父亲控制的企业

新兴县新城镇帝华酒业商行 温氏家族成员伍翠珍的妹妹的配偶控制的企业

新兴县六祖慈善会 公司董事黎少松的关联人黎沃灿担任该组织的会长

广州晨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中的温小琼的关联人陈浩2023年3月前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关联方关系存续至2024年3月

广东标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中升挑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广东无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无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广东省新兴县北英慈善基金会 温氏家族的温均生、温小琼、温志芬担任该组织的理事,公司董事严居然、梁志雄担任该组织的理事

广东新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董事温志芬、黎少松、梁志雄、严居然、监事温少模、陈浩在其担任管委会成员,公司董事温鹏程在其担任管委会主任

新兴县合源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中的温均生在其担任董事

温润(珠海)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董事赵亮、公司监事胡焱鑫在其担任管委会成员

关联自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情况

1、2023-2024年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表6-41发行人2023-2024年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年度 2023年度

筠诚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 鸡蛋、生鲜食品、动物粪、设备等 1,223.74 7,229.72

华统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 种鸡、鸡苗、肉鸡等 2,809.97 19,144.13

广东新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下属子公司 私募管理业务收入 1,164.55 1,533.09

新兴县六祖慈善会 私募管理业务收入 20.34 39.76

关联自然人 私募管理业务收入 572.73 694.93

广东福百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设备零配件等 2.32 7,558.88

贺州市正旭食品有限公司 肉猪 1,891.41 140.31

广东泛仕达农牧风机有限公司 设备零配件等 17.25 19.96

广州晨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熟食制品 104.66 576.96

天津市中升挑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检测试纸 0.40 81.90

广东谷越科技有限公司 药物、疫苗 0.59 0.00

广东泰德饲料有限公司 饲料添加剂等 1,060.35 18.40

广州无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生物制品、饲料成品 0.07 0.18

广东众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药物、疫苗 796.59 10.02

好牧农业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设备零配件等 203.66 25.23

合肥拉塞特机器人科技有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设备及零配件、工程等 12.93 0.00

徐州法牧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设备零配件 0.00 0.01

广东省新兴县北英慈善基金会 预制菜 0.48 0.22

合计 -- 9,882.04 37,073.7

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是双方在参考市场价格的情况下确定的协议价。

2、2023-2024年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具体情况

表6-42发行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4年度 2023年度

筠诚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 建筑安装劳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设备、有机肥、编织袋等 47,186.24 50,216.82

广东欣农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服务、软件等 4,006.14 3,187.80

天津市中升挑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药物、疫苗 16,829.17 27,815.51

广东福百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饲料原料等 920.79 9,434.06

广州晨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广告服务、咨询服务等 0.00 172.00

华统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 采购生鲜禽畜 0.00 21.59

广东泛仕达农牧风机有限公司 设备等 3,243.70 3,018.30

广东天露山旅游度假区股份有 餐饮住宿服务 3.71 2.80

新兴县新城镇帝华酒业商行 烟、酒 0.39 18.91

徐州法牧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设备及零配件、分包工程 954.25 170.25

广东积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等 234.89 230.80

广东泰德饲料有限公司 饲料原料、饲料成品等 55,356.98 3,556.40

广州无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药物、疫苗、饲料原料等 1,153.52 133.45

广东谷越科技有限公司 精液 8.66 0.55

好牧农业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饲料原料等 2,787.82 610.01

合肥拉塞特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设备及零配件、工程等 6,755.51 1,432.55

温润(珠海)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私募管理业务服务 620.71 0.00

广东众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 34.00 0.00

侨益股份及其下属公司 运输服务等 2,152.31 0.00

3、关联租赁情况

表6-43发行人关联租赁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4年租赁收入 2023年租赁收入 2022年租赁收入

新兴县合源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投资性房地产 0.00 8.00 16.01

筠诚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 投资性房地产 87.18 42.18 60.73

天津市中升挑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投资性房地产 87.60 72.28 68.00

合计 174.78 122.46 144.74

说明:温氏股份作为出租方。

表6-44发行人关联租赁承租情况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4年租赁费用 2023年租赁费用 2022年租赁费用

筠诚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 投资性房地产 6.04 - -

说明:温氏股份作为承租方

(四)关联方担保

从2020年5月22日起,广东南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新兴县新城镇二环路西段196号厂房、员工宿舍作为抵押物,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兴县支行借款,同时由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公司子公司南牧装备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月31日从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广东南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95%股权,原由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长期借款担保到期日为2028年5月21日,从而形成了关联担保。

(五)关联方资金拆借

2022-2024年,温氏股份及其下属控股企业无关联方贷款及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六)其他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

2023-2024年,温氏股份及其下属控股企业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表6-45发行人关联股权转让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年发生额 2023年发生额

筠诚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 股权转让 0.00 43,750.00

筠诚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 股权转让 0.00 13,148.56

温润(珠海)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权转让 340.20 0.00

广东新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权转让 380.00 0.00

合计 720.20 56,898.56

(七)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2023-2024年,关联捐赠情况

表6-46发行人关联捐赠情况

单位:万元

受赠方 2024年发生额 2023年发生额

广东省新兴县北英慈善基金会 5000.00 0.00

新兴县六祖慈善会 8.18 200.00

合计 5008.18 200.00

十一、或有事项及承诺事项情况

(一)担保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为符合本公司与农担公司签署《担保业务合作协议》项下的养殖户提供2000万元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20万元,发生日2024年6月15日,实际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2024年6月15日-2029年6月5日。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重大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

1、重大承诺

表6-47发行人资本承诺情况

单位:万元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对外投资承诺 20129.50 25100.00

2、或有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重要或有事项。

(四)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十二、资产限制用途情况

表6-48发行人截至2024年末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32,595.06 保证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等

存货 501.65 与政府协定的储备肉

固定资产 7,338.72 融资租入、借款抵押

合计 40,435.43 --

1、货币资金受限主要为保证金和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等。

2、存货受限资产主要是中山温氏晶宝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签订900吨冻猪储备肉合同,合同期2023年5月17日至2025年5月16日,轮换期间任一时点储备冻猪肉的库存量不能低于储备计划数的80%。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对应储备肉的账面价值为5,016,457.15元。

2、固定资产受限资产包括:(1)河南新大义马养殖有限公司作为承租人,以售后回租形式向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资总金额人民币82,000,000.00元,起租日为2022年11月30日,租赁期30个月,售后回租标的物为截止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43,885,822.13元的义马一、二场设备设施等猪场相关固定资产。(2)广东南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29,501,358.70元的筠塑厂房1期作为抵押物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兴县支行借款14,750,000.00元,抵押期限为2020年5月21日至2028年5月21日。

十三、金融衍生品及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一)金融衍生品

表6-49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投资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 初始投资金额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期末金额

期货合约 29.73 - 29.73 28.19 0.00

外汇远期合约 6,673.76 -4.5 6,673.76 5,615.53 1,018.64

合计 6,703.49 -4.5 6,703.49 5,643.72 1,018.64

2024年发行人主要的套期为持有若干商品期货合约以管理预期未来生猪销售所面临的价格变动风险,持有外汇远期合约以管理预期未来出口回款所面临的汇率风险。发行人对于极可能发生的预期生猪销售与预期出口回款采用现金流量套期,并将所持有的期货合约指定为套期工具。报告期内,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亏损1.54万元,外汇远期合约套期亏损35.09万元。

(二)理财产品

发行人高度重视投资业务管理,严格限制下属企业从事高风险投资。发行人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为确保资金安全,发行人对资金投资运作实行严格监控管理,建立了投资运作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小组在集团公司规定范围内可以实施投资运作,同时建立有资金运作决策机制和管理程序,大额资金运作必须实行集体审议制度,对集团公司批准的资金运作项目实行严控风险、全程跟踪、实时监控、定期对账的管理原则,并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资金运作的效益和风险变化情况。

2024年12月末,公司投资的主要理财产品如下:

表6-50公司投资的主要理财产品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金额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3000.00 0.00 0.00 0.00

券商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7093.12 3694.41 0.00 0.00

合计 10093.12 3694.41 0.00 0.00

十四、海外投资情况

表6-51温氏主要海外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境外子公司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2024年12月末所有者权益 2024年度营业收入 2024年度净利润

鹏福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食品贸易 -270.85 47,896.95 -96.13

温氏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投资 2,440.14 0.00 -176.95

尚厨食品(香港)有限公司 39.00% 食品销售 49.04 455.90 -17.97

注:1、鹏福发展有限公司亏损主要是主营产品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售价下滑,公司降本空间有限,毛利率低,盈利空间收窄。

2、温氏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亏损主要因公司战略调整,投资业务减少,收益下降。

3、尚厨食品(香港)有限公司亏损主要是公司正处于开创初期,业务量不大,营业收入未能弥补筹办期间的费用支出。

十五、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除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计划外,发行人暂无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收购筠诚和瑞

2024年12月13日,发行人发布公告拟使用160,974.52万元现金收购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筠诚和瑞”)91.38%的股权。此次收购完成后,发行人将合计持有筠诚和瑞100%股权,筠诚和瑞将成为温氏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根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2020版)》对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定义,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作为畜禽养殖龙头,发行人一直致力于产业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筠诚和瑞创立于2014年,专注于三农环保领域,在农业农村环保领域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和市场经验,在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可再生资源生产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此次收购符合发行人的战略及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提升在农业环保领域的竞争力,提高产业链附加值,为发行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也有利于减少发行人的关联采购。

2025年4月27日,筠诚和瑞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筠诚和瑞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2025年1月23日,筠诚和瑞更名为“广东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5月28日,“广东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益康生态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第七章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及子公司资信情况

(一)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从国内各商业银行获得的银行授信总额折合人民币为472.37亿元,已用额度折合人民币为98.67亿元,已使用额度占授信总额的20.89%。明细如下:

表7-1 2024年12月末情况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获得的银行授信情况明细

单位:亿元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已使用数额 未使用数额

工商银行 92.96 20.04 72.92

农业银行 102.63 39.04 63.59

建设银行 35.00 1.02 33.98

中国银行 91.41 14.53 76.88

其他银行 150.37 24.04 126.33

合计 472.37 98.67 373.70

(二)债务违约记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主要经营实体全部未偿还人民币及外币贷款、国际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五级分类均为正常。信用报告反映公司银行信用记录良好,无违约记录。

发行人商业信用良好,无拖欠供应商货款的记录。

(二)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历史情况

1、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历史情况

表7-2 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历史明细

发行人 债券简称 品种 规模(亿元) 币种 发行利率(%) 期限(年) 起息日 到期日 备注

温氏股份 09粤温氏CP01 短期融资券 9.00 人民币 3.90 1.00 2009-11-23 2010-11-23 已兑付

温氏股份 10粤温氏CP01 短期融资券 7.00 人民币 3.88 1.00 2010-10-25 2011-10-25 已兑付

温氏股份 11粤温氏CP01 短期融资券 5.00 人民币 5.35 1.00 2011-03-31 2012-03-31 已兑付

温氏股份 11粤温氏MTN1 中期票据 4.00 人民币 7.06 3.00 2011-11-14 2014-11-14 已兑付

温氏股份 12粤温氏MTN1 中期票据 5.00 人民币 5.78 3.00 2012-04-28 2015-04-28 已兑付

温氏股份 12粤温氏CP001 短期融资券 4.00 人民币 4.23 1.00 2012-07-20 2013-07-20 已兑付

温氏股份 12粤温氏CP002 短期融资券 3.00 人民币 5.21 1.00 2012-09-26 2013-09-26 已兑付

温氏股份 12粤温氏CP003 短期融资券 4.00 人民币 5.07 1.00 2012-11-21 2013-11-21 已兑付

温氏股份 13粤温氏MTN1 中期票据 5.00 人民币 5.06 3.00 2013-03-04 2016-03-04 已兑付

温氏股份 13粤温氏MTN002 中期票据 5.00 人民币 6.18 3.00 2013-07-26 2016-07-26 已兑付

温氏股份 14粤温氏CP001 短期融资券 5.00 人民币 6.95 1.00 2014-02-12 2015-02-12 已兑付

温氏股份 14粤温氏CP002 短期融资券 5.00 人民币 5.40 1.00 2014-09-12 2015-09-12 已兑付

温氏股份 15粤温氏CP001 短期融资券 5.00 人民币 4.60 1.00 2015-06-19 2016-06-19 已兑付

温氏股份 15粤温氏SCP001 超短期融资券 3.00 人民币 2.69 0.04 2015-11-03 2015-11-18 已兑付

温氏股份 17温氏01 公司债 5.00 人民币 4.60 3+2 2017-03-20 2022-03-20 已兑付

温氏股份 17温氏02 公司债 20.00 人民币 4.87 3+2 2017-07-04 2022-07-04 已兑付

温氏股份 19温氏01 公司债 5.00 人民币 3.80 3+2 2019-09-06 2024-09-06 已兑付

温氏股份 20温氏01 公司债 23.00 人民币 3.77 3+2 2020-07-01 2025-07-01 已兑付

温氏股份 20温氏食品MTN001 中期票据 9.00 人民币 4.00 3.00 2020-08-11 2023-08-11 已兑付

温氏股份 温氏股份3.25820301029 境外美元债 2.50 美元 3.258 10 2020-10-29 2030-10-29 尚未到期

温氏股份 温氏股份2.34920251029 境外美元债 3.50 美元 2.349 5 2020-10-29 2025-10-29 尚未到期

温氏股份 温氏转债 可转债 92.97 人民币 0.20 6 2021-03-29 2027-03-29 尚未到期

2、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情况

表7-3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情况

发行人 品种 规模(亿元) 余额(亿元) 币种 发行利率(%) 期限(年) 起息日 到期日 备注 主体评级情况 债项评级情况

温氏股份 境外美元债 2.50 1.13 美元 3.258 10 2020-10-29 2030-10-29 存续 / /

温氏股份 境外美元债 3.50 1.68 美元 2.349 5 2020-10-29 2025-10-29 存续 / /

温氏股份 可转债 92.97 77.06 人民币 0.20 6 2021-03-29 2027-03-29 存续 AAA AAA

合计 6.00 2.81 美元

92.97 77.06 人民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均已按期足额偿还上述债券的利息及足额支付了投资者回售本金。本公司未发生延迟支付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

1、发行人审计报告经办会计师事务所受到有关部门处罚。

发行人2023-2024年审计报告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出具。2025年3月,江苏证监局发布了对华兴的行政处罚。因琏升科技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江苏证监局对华兴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如意、郑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年5月,因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项目,江苏证监局对华兴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小军、王活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的决定。上述处罚均不涉及发行人审计报告问题。

第八章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信用增进情况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信用增进。

第九章税项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部分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部分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5月1日生效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其附件规定,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收入及买卖价差收入需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并于2017年2月24日及 2018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投资债务融资工具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务融资工具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1988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在我国境内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均应缴纳印花税。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我国境内买卖(出售)、继承、赠与、互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应缴纳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将随《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施行同时废止。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尚无具体规定。公司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四、税项抵销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五、声明

上述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本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十章信息披露安排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本公司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规定》,明确了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信息披露管理机制,确定了信息披露的总体原则、职责分工、披露内容和标准和管理要求。公司由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制定债券融资相关信息披露的管理规则,组织债券存续期间潜在内幕信息的评估、报批、披露;资金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债券发行阶段的信息收集整合、报批、披露;组织实施债券存续期间面向债券融资利益相关方的持续信息披露;各信息来源部门设立专岗或指定专人,负责按债券融资项目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披露的信息。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蒋荣金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务:董事会秘书

联系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9号

电话:0766-2292926

电子邮箱:dsh@wens.com.cn

二、信息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实现其债务融资工具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场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一)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公司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前1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信息披露渠道向市场公告:

1.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2.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

3.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25年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将及时向市场披露。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三)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信息披露渠道向市场公告:

1.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信息披露的时间应当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

债务融资工具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四)本息兑付事项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信息披露渠道向市场公告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企业应当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企业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企业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企业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企业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

企业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

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吴思怡

联系方式:010-81012556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邮箱:siyi.wu@icbc.com.cn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召集人联络邮箱或寄送至召集人收件地址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二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

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1.1【宽限期条款】:发行人在上述情形发生之后有【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应以当期应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为计息基数、按照票面利率上浮【10】BP计算利息。

发行人发生前款情形,应不晚于本息应付日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支付本金或兑付利息的安排性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宽限期条款及计息情况、宽限期内偿付安排等内容。

发行人在宽限期内足额偿付了全部应付本金和利息(包括宽限期内产生的利息),则不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不晚于足额偿还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内完成资金偿付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及支付完成情况等。

若发行人在宽限期届满日仍未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则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于当日向市场披露企业关于未按约定在宽限期内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在宽限期内支付的原因及相关工作安排。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投资人保护条款”及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3.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本公司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应召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四章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机构

一、发行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9号

法定代表人:温志芬

联系人:李炜钊

联系电话:0766-2291779

传真电话:0766-2291818

邮政编码:527400

二、主承销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廖林

联系人:吴思怡

电话:010-81012556

传真:010-66107567

邮政编码:100140

三、存续期管理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廖林

联系人:吴思怡

电话:010-81012556

传真:010-66107567

邮政编码:100140

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408

负责人:颜羽

联系人:韦佩、王浩

电话:0755-82789766

传真:0755-82789577

邮政编码:100031

五、会计师事务所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童益恭

联系人:胡敏坚

电话:0591-87852574

传真:0591-87840354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23198888

传真:021-23198866

邮政编码:200010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

技术支持机构: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发行人与上述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或间接的超过5%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

2、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机构决议;

3、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4、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25年1-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

二、查询地址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9号

法定代表人:温志芬

联系人:李炜钊

联系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9号

联系电话:0766-2291779

传真电话:0766-2291818

邮政编码:527400

(二)主承销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廖林

联系人:吴思怡

电话:010-81012556

传真:010-66106736

邮政编码:100140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或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www.shclearing.com)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者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指标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营业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销售净利率 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总资产报酬率 (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平均所有者权益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初年末平均应收账款金额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360/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年初年末平均存货金额

存货周转天数 360/存货周转率

营业周期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天数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初年末平均总资产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现金流动负债比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流动负债100%

EBIT 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

利息保障倍数 EBIT/利息支出

EBITDA 税、息、折旧及摊销前的收益(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债务保护系数 EBITDA/(长期债务+短期债务)

短期债务 短期借款++向中央银行借款+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

长期债务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期间费用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

现金短债比 (货币资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短期借款+向中央银行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票据)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