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注册金额: 人民币30亿元
本期发行规模 人民币10亿元
发行期限: 270天
担保情况: 信用无担保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声明与承诺
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董事会(或具有同等职责的部门)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指引和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忠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维护持有人利益。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 录
声明与承诺 ........................................................ 2
重要提示 .......................................................... 6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 6
二、持有人会议机制 .......................................................................................................................... 7
三、主动债务管理 .............................................................................................................................. 7
四、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 8
第一章 释义 ...................................................... 9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 ........................................... 11
一、与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 11
二、发行人相关风险 ........................................................................................................................ 11
第三章 发行条款 ................................................. 21
一、主要发行条款 ............................................................................................................................ 21
二、簿记建档安排 ............................................................................................................................ 22
三、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投资者提示 ................................................................................................ 24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 25
一、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用途 .................................................................................................... 25
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偿债计划保障措施 .................................................................................... 26
三、发行人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 .................................................................................... 27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8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 28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36
四、发行人重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 41
五、发行人内部治理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 53
六、发行人员工基本情况 ................................................................................................................ 64
七、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 ................................................................................................................ 68
八、发行人发展战略和行业状况 .................................................................................................... 87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 90
一、编制基础 .................................................................................................................................... 90
二、发行人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 90
三、发行人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 91
四、最近三年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 92
五、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 101
六、所有者权益分析 ...................................................................................................................... 120
七、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 122
八、现金流量分析 .......................................................................................................................... 127
十、有息负债情况 .......................................................................................................................... 130
十一、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146
十二、发行人重大事项情况 .......................................................................................................... 168
十三、发行人或有事项 .................................................................................................................. 168
十四、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 .......................................................................................................... 170
十五、衍生产品情况 ...................................................................................................................... 178
十六、重大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 178
十七、海外投资情况 ...................................................................................................................... 179
十八、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 179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 ...................................................................................................................... 180
第七章 发行人资信状况 .......................................... 181
一、发行人资信情况 ...................................................................................................................... 181
二、其他资信重要项 ...................................................................................................................... 182
第八章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信用增进情况 .......................... 183
第九章 税项 ................................................... 184
一、增值税 ...................................................................................................................................... 184
二、所得税 ...................................................................................................................................... 184
三、印花税 ...................................................................................................................................... 184
第十章 主动债务管理 ........................................... 185
一、置换 .......................................................................................................................................... 185
二、同意征集机制 .......................................................................................................................... 185
第十一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工作安排 ................................ 189
一、信息披露机制 .......................................................................................................................... 189
二、信息披露安排 .......................................................................................................................... 189
第十二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 ........................................ 192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 192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 192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 193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 195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 197
六、其他 .......................................................................................................................................... 198
第十三章 受托管理人机制 ......................................... 200
第十四章 投资人保护条款 ......................................... 201
第十五章 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 202
一、违约事件 .................................................................................................................................. 202
二、违约责任 .................................................................................................................................. 203
三、发行人义务 .............................................................................................................................. 203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 203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 203
六、处置措施 .................................................................................................................................. 204
七、不可抗力 .................................................................................................................................. 204
八、争议解决机制 .......................................................................................................................... 205
九、弃权 .......................................................................................................................................... 205
第十六章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206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 .............................................. 208
一、备查文件 .................................................................................................................................. 208
二、文件查询地址 .......................................................................................................................... 208
附录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 210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营业利润波动且对投资收益依赖度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营业利润分别为 287,422.43万元、221,184.45万元和141,835.36万元,呈波动趋势。其中,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发行人投资净收益分别为113,144.35万元、18,963.44万元和17,698.55万元,投资收益占营业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9.37%、8.57%和 12.48%。后期应持续关注发行人利润结构改善情况,营业利润或将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对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跌价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219,408.35万元、1,053,629.04万元和1,123,967.0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27%、21.03%和20.90%。发行人存货余额占比较高,且主要集中在房地产板块。发行人房地产项目主要集中在深圳、天津、武汉等一、二线城市,其中,深圳横岗茂盛城市更新项目余额为42.26亿元。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波动较大,发行人的房地产存货处理将面临挑战,同时存在一定的存货跌价风险。
3、锂电池业务相关风险
锂电池材料行业产能扩张已导致市场竞争加剧与价格压力可能制约该板块的盈利能力;锂电池材料领域技术路线多元且迭代,公司若未能持续保持技术领先,未来领先优势可能会受到冲击,未来此版块业务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投资行业跨度较大且关联度不高的风险
发行人涉及投资领域包括电池正负极、医药、房地产等,行业跨度较大且关联度不高,为发行人经营和管理增加一定难度。
(二)情形提示
发行人近一年来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但涉及到MQ.7表(重要事项)情况,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发行人董事长、总裁变更
近一年,公司发生3次董事长、总裁变更,具体如下:
2014年12月,陈政立由于换届原因不再担任董事局主席、总裁,黄旭开始担任董事局主席,陈文昌开始担任总裁。
2025年8月,陈文昌由于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总裁,卢敏开始担任总裁。
2、发行人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同比下滑
2024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分别为 2,022,788.38万元、141,835.36万元、103,232.39万元,分别同比下降34.12%、35.87%、38.59%,主要系高新技术行业受下游客户需求变化、市场竞争加剧、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收入大幅下降,本年营业收入下降及房地产板块存货跌价准备增加等影响,相应的营业利润、净利润也同步下降。
3、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滑
2024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242.35万元,同比下降72.11%,主要系公司下属高新行业子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相应销售回款减少。
二、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的特别议案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四、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二章“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第一章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名词释义
“发行人/宝安集团/本公司/公司” 指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券”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 指 发行规模10亿元的“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注册额度” 指 发行人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总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最高待偿额度。
“本次发行” 指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本公司为发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并向投资者披露发行相关信息而制作的《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兼 簿记管理人” 指 负责实际簿记建档操作者,即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办法》 指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文件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簿记建档” 指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实名记账式超短期融资券” 指 采用上海清算所的登记托管系统以记账方式登记和托管的超短期融资券。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本期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 和各其他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签订的《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超短期融资券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按照《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超短期融资券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全部自行购入。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计息年度” 指 从起息日及其他存续期内对应日期起算到第二个年度的付息日为止。
“上海清算所” 指 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法定节假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 指 国内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
“近三年” 指 2022-2024年
“近三年末及一期末” 指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
“近三年末” 指 2022-2024年末
二、专业名字释义
“马应龙” 指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贝特瑞” 指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际精密” 指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张家港友诚” 指 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无担保,超短期融资券的本金和利息按期足额支付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及偿债能力。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及其他经济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水平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市场利率的波动将给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投资带来一定价格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后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的供需状况及投资者的投资偏好变化可能影响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流动性,在转让时存在无法找到交易对象而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存续期间,由于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及经济环境发生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发行人的现金流与预期有可能发生一定偏差,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从而可能导致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不能按期足额兑付。
二、发行人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母公司偿债能力较弱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母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5.36万元、85.28万元和409.75万元。母公司营业收入较少,主要原因是发行人体系架构中,母公司定位为集团的管理平台、控股平台及投资融资平台,不直接参与具体业务的经营。母公司通过主营业务产生的现金流入较少,其独立经营方面的偿债能力较弱。
目前,母公司偿债资金主要依赖于子公司销售资金回笼、子公司分红、银行贷款融资、债券融资及部分子公司股权转让收益等渠道。虽母公司当前融资渠道较为畅通,但若后期市场情况变动对公司销售资金回笼及融资渠道产生不利影响,会对后续的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2、母公司货币资金较少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母公司的货币资金分别为30,890.35万元、32,573.95万元和14,746.27万元,资产占比分别为2.41%、2.48%、1.13%,占比较小且有下降趋势,原因系母公司作为集团的管理平台,不直接参与管理经营,货币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子公司销售回款和子公司分红等。若未来母公司货币资金进一步减弱,资产负债率进一步提高,将可能对发行人未来偿债能力造成影响。
3、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3.22%、75.04%和74.52%,处于较高水平,主要原因是发行人母公司定位为集团的全面管控平台,为控制融资成本,集团内大部分融资以母公司为融资主体,导致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偏高,存在一定的“子强母弱”现象。如果随着集团经营规模的扩大,发行人继续加大融资力度,负债规模不能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将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未来将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4、房地产相关存货占比较高导致资产周转率低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为0.72、0.60和0.39,存货周转率为2.29、2.14和1.35。近三年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3.27%、21.03%、20.90%,发行人的存货余额占总资产比重较大,其主要集中在房地产板块。截至2024年末,房地产开发成本及开发产品余额合计 70.35亿元,占存货余额的62.60%,占比较高。发行人有大量资金沉淀于房地产业务的存货中,降低了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5、少数股东权益占比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末,少数股东权益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 51.52%、52.76%和54.34%。少数股东权益占所有者权益比重较大。虽然发行人通过派驻核心管理人员、股权控制和调控子公司管理制度等方式控制子公司经营发展,但是由于部分子公司非绝对控股,少数股东对公司经营有一定影响,发行人仍存在对下属公司控制力有限的风险。
6、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3,354,907.64万元、2,907,686.96万元和3,205,899.15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4.04%、58.04%和59.62%。总体来看,近年来为满足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物医药行业发展的需要,发行人债务融资规模较大,负债水平较高,但各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和负债结构基本保持稳定,这说
明发行人财务状况相对稳定。如果发行人持续融资能力受到限制或者未来不能维持高新技术产业、生物医药行业的持续发展与升级,则可能面临较大的偿债风险。
7、存货跌价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219,408.35万元、1,053,629.04万元和1,123,967.0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27%、21.03%和20.90%。发行人存货余额占比较高,且主要集中在房地产板块。发行人房地产项目主要集中在深圳、天津、武汉等一、二线城市,其中,深圳横岗茂盛城市更新项目余额为42.26亿元。近年来,房地产行业波动较大,发行人的房地产存货处理将面临挑战,同时存在一定的存货跌价风险。
8、经营性现金流波动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29,047.61万元、596,167.03万元和166,242.35万元。2023年,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主要是公司加强了销售款回笼,同时根据生产情况控制材料采购等款项支付的节奏所致;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72.11%,主要原因系公司下属高新行业子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相应销售回款减少。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净波动较大,无法为到期负债提供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若出现不利波动,会对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9、受限资产占比较高的风险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296,455.00万元,占发行人总资产的比例为5.51%,主要系申请银行贷款而产生。发行人受限资产占比较高,影响了发行人资产变现能力及资产使用效率,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10、所有者权益结构不稳定的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为 1,884,237.71万元、2,102,315.62万元和2,171,581.10万元,从所有者权益结构来看,未分配利润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25.55%、26.07%和25.42%,未分配利润占所有者权益较大。若发行人未来对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其所有者权益可能大幅减少,公司的偿债能力将会受到影响。
11、交易性金融资产价值波动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 168,714.49万元、61,999.05万元和69,234.15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3.22%、1.24%和1.29%。2023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较2022年末下降63.25%,主要系发行人发行人子公司期末持有的理财产品减少以及2023年处置了部分股票资产所致。
12、投资收益波动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113,144.35万元、18,963.44万元和17,698.55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9.43%、8.45%和12.56%,发行人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参股公司分红、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期间取得的收益或者处置收益。近三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168,714.49万元、61,999.05万元和69,234.15万元 ,该部分资产主要为发行人持有的境内外股票,其投资收益受经济周期、宏观政策以及市场行情等多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投资收益的不稳定性对发行人的整体盈利水平产生较大的影响。
13、资产流动性较弱的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66.78%、57.76%和53.76%,近三年,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为0.72、0.60和0.39,发行人资产流动性较弱。尽管发行人当前融资渠道畅通,但如遇到市场条件变化,资产变现能力弱,仍会导致发行人面临短期流动性风险。
14、应收账款增长较快及回收的风险
近三年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37,252.42万元、492,968.62万元和499,882.3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91%、16.06%和24.71%。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占比维持在16.06%-24.71%之间; 2023年末较2022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比期初下降了 22.64%,主要系公司加强了销售款回笼所致。总体来看发行人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有所波动上升,一定程度反映公司销售回款速度降低,发行人资金回笼效率降低,若继续上升,对发行人资金周转将造成较大影响,进而影响偿债能力。
15、期间费用占比较高风险
发行人的期间费用主要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研发费用,近三年,发行人的期间费用分别为442,118.25 万元、389,668.35 万元和378,880.0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82%、12.68%和18.73%。发行人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在12.69%-18.73%范围之间,处于相对较高水平。期间费用占比较高将直接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16、营业利润波动且对投资收益依赖度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营业利润分别为 287,422.43万元、221,184.45万元和141,835.36万元,呈波动趋势。其中,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发行人投资净收益分别为113,144.35万元、18,963.44万元和17,698.55万元,投资收益占营业
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9.37%、8.57%和12.48%。后期应持续关注发行人利润结构改善情况,营业利润或将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对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17、并购及商誉减值风险
发行人近年来实施过并购,并购的协同效应需较长时间的验证。近三年末,发行人的商誉余额为46,008.98万元、47,939.16万元和45,068.8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88%、0.96%和0.84%。虽然发行人商誉处于较低水平,但仍存在一定的减值风险。
18、重要子公司未来投融资压力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共有6个,投资总额合计68.27亿元,集中在锂电池板块。根据发行人战略规划,未来会继续加大对新材料和生物医药领域的投资布局。若投资规模扩张过快,资金回笼速度难以匹配,则相关重要子公司未来将面临较大的投资融资压力。
19、有息债务上升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 831,545.79 万元、201,284.73万元、171,461.40万元,长期借款分别为493,027.14万元、921,799.77万元、1,204,305.19万元。整体有息负债规模较大。发行人的业务规模在逐步扩大,有息债务可能会随之上升。有息债务过高会增加财务费用,降低发行人盈利能力,同时可能会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
20、非经常性损益占比较高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 47,576.97万元、8,886.74万元和14,295.94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6.58%、3.96%和10.15%,非经常性损益波动趋势明显且利润总额占比较大。非经常性损益主要包括: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3、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取得的投资收益。非流动资产处置偶发性较强;政府对贝特瑞等子公司的财政补助未来存在不确定性;金融资产相关科目受市场影响波动较大。由于非经常性损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其利润占比相对较高,导致发行人的利润未来可能会存在较大波动。
21、未分配利润分配的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 481,473.90万元、548,092.58万元和551,998.61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25.55%、26.07%和25.42%,占比较高。如果未来发行人对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和使用,其所有者权益可能大幅减少。
22、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171,461.4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45,080.35万元。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616,541.75 万元。短期债务到期将会对发行人现金流情况产生一定影响,发行人短期偿债压力进一步加大。
23、或有负债风险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79,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 16,065.99万元。若子公司到期无法偿付,需由集团本部代为偿付,届时本部流动性将受到冲击,偿付能力将会受到影响。
24、投资性现金流净额持续为负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405,716.52 万元、-260,712.95 万元和-512,830.68 万元,近三年持续为负。近三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数系公司为完善海内外产业布局,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支出增加以及到期收回理财产品同比减少所致。若未来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继续为负,则可能对发行人日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环境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涉及的房地产、高新技术行业受经济周期及产业环境影响较大,国内外市场的景气程度和发展变化将直接影响发行人的上述业务。近年来,国内经济增速明显放缓,政府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以促进经济增长,但未来宏观经济走势的不确定性,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出现不利于发行人的变化,将导致发行人经营业绩下滑,从而降低发行人偿债能力。
2、高新技术业务研发投入需求高的风险
发行人三大主营业务之一的高新技术业务为保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优势,需要不断投入资金和人员进行研发。新技术和新产品从研发到投产需要经过较长时间而且涉及的流程环节较多,长时间的研发投入可能对发行人的生产销售造成一定影响。
3、高新技术替代风险
发行人三大主营业务之一的高新技术行业发展迅速,且发行人面临低价竞争等不利情况,如果公司的技术更新和升级不能一直保持行业领先的优势,可能面临失去市场优势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造成一定的风险。
4、突发事件导致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如遇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生产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公司管理层无法履行职责等事项,可能造成发行人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发行人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行等,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5、锂电池业务相关风险
锂电池材料行业产能扩张已导致市场竞争加剧与价格压力可能制约该板块的盈利能力;锂电池材料领域技术路线多元且迭代,公司若未能持续保持技术领先,未来领先优势可能会受到冲击,未来此版块业务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6、投资行业跨度较大且关联度不高的风险
发行人涉及投资领域包括电池正负极、医药、房地产等,行业跨度较大且关联度不高,为发行人经营和管理增加一定难度。
7、产能利用率不足风险
发行人高新技术板块核心子公司贝特瑞近三年正极材料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0.20%、64.83%和31.00%,正极材料产能利用率波动较大,且还有待提升。若发行人继续扩产,产品的产销情况可能会进一步不匹配,导致公司投资收益降低。
8、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2024年发行人高新技术板块子公司贝特瑞前五大客户销售占贝特瑞合并范围销售的71.12%,其中第一大客户占比21.34%,公司经营业绩一定程度依赖大客户的市场表现,如果未来下游客户行业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9、高新技术板块产能利用率不高风险
发行人高新技术板块主要集中在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锂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供应商,拥有完整的产业链条,产品销往全国。近三年贝特瑞负极材料产能分别为 328,000.00吨、477,500.00吨和501,666.67吨,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3.80%、78.93%和90.41%;贝特瑞近三年正极材料产能分别为41,333.33吨、63,000.00吨和63,000.00吨,相应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0.20%、64.83%和31.00%。发行人高新技术板块近三年产能利用率不高且有波动,特别是近一年正极材料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原因为该板块处于生产线投入运营和客户持续导入阶段,下游客户导入尚未全部完成,未来随着设备调试和客户验厂的逐步推进,公司正、负极材料产能利用率将逐步提升,但不排除未来高新技术板块产能利用率无明显改善的风险。
10、高新技术板块境外销售占比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高新技术板块部分销售收入来源于海外,如发行人重要子公司贝特瑞2024年度海外销售收入达到403,457.75万元,占贝特瑞全部销售收入的28.34%,占发行人营业总收入的19.94%,占比相对较高。
发行人在拓展海外市场的过程中将面临一系列的风险挑战, 包括但不限于对境外销售渠道的控制与管理、 对国际不同区域市场的分析和判断、对汇率走势的预判等等。如果未来发行人未能及时根据海外市场环境的变化调整海外业务战略,或是因海外政治、 经济环境、 贸易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发行人高科技板块在海外的销售可能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11、投资企业价值波动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125,039.10万元、109,944.49万元、88,983.4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39%、2.19%、1.65%。其中,2023年末较2022年末长期股权投资减少了10.31%,主要系受被投资企业业绩下滑影响,公司相应权益法下确认了投资收益;2024年末较2023年末长期股权投资减少了20.97%,主要系受被投资企业业绩下滑影响,公司相应权益法下确认了投资收益,另外公司本年处置了江西石磊等公司的股权。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主要为高新技术和医疗类企业,高新技术类企业受到产业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较大,孵化周期较长,且未来存在价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1、行业经营多元化带来的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范围涉及高新技术、房地产、医药三大板块,三大板块的关联度较低。多元化经营可能存在文化冲突、体制差异、管理障碍、行业差异等因素,为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增加难度。发行人面临多行业经营所带来的管理风险。
2、子公司众多的管理风险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较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17家,其中直接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145家,控股子公司72家,另有30家参股公司。子公司业务涵盖范围广,导致发行人的管理体系较为复杂,管理难度大,对发行人的管理能力提出了一定的考验。虽然发行人已经建立起完善的子公司管理制度,但是随着发行人下属公司数目的增加和涉及行业的扩展,发行人的管理半径不断扩大,管理难度将不断增加。如果未来发行人对子公司的管理出现问题,不能及时对子公司进行有效的整合和管控、提升子公司业务收入、控制其费用支出,将可能导致子公司经营效率的下降及经营风险的增加,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及未来发展。因此,发行人面临一定的子公司管理风险。
3、安全生产和环保风险
发行人涉足行业较多,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如高新技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工人意外触电的风险、机械故障伤人的风险;房地产企业在开发过程中,存在工人不慎受伤、工程架构毁损的风险;事故一旦发生,将直接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社会形象造成重大影响。发行人一直大力推行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严格培养员工生产安全意识,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目标管理,加大安全投入,确保本质生产安全。其子公司在安全环保方面多次获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表彰。尽管发行人在安全生产以及环保方面进行较多投入,但未来如果安全生产要求和环保政策进一步严格,发行人仍面临一定的安全生产和环保风险。
4、突发事件引起的治理结构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已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如发生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生产安全事件、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被执行强制措施或因故无法履行职责等,造成其部分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可能造成发行人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董事会、监事会不能顺利运行,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高新技术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高新技术产业涉及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国家和地方关于新能源汽车购置优惠或补贴、政府相关税费或补助等方面政策调整,都将可能对市场需求和企业经营发展产生影响。
当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行业竞争环境日趋激烈,发行人所属高新技术企业若不能适应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持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及持续创新能力,将可能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发行人所属高新技术企业经营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经营息息相关,倘若上游企业景气度上升导致供应紧张和原材料涨价,抑或下游企业景气度下降导致需求萎缩,均可能对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经营产生影响。
随着发行人高新技术产业规模逐步扩大,相关企业所面对的安全生产和环保方面的压力也在增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因设备故障、人为操作不当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安全生产和环保方面事故的风险。
2、税收及政府补助政策风险
发行人子公司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复审,报告期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024年度,发行人确认的政府补助收入为16,506.88 万元,若未来政府相关税费或补助政策发生变化,将可能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3、产业政策升级及贸易保护风险
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中国政府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路线图和总目标,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现阶段各种法律政策处于调整期,尤其是对企业经营影响巨大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和土地政策等。发行人未来几年将面临一定的政策调整风险。此外,发行人部分业务也可能受到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比如全球反垄断、反补贴反倾销调查等。
4、生物医药政策风险
发行人生物医药产业涉及药品生产经营、医院诊疗服务、有机农业等领域,受国家各种相关法规及行业政策影响较大,如医保目录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价格治理等都将可能对企业经营产生影响。
发行人生物医药产业在巩固和加强传统业务优势的同时,亟需通过拓展新业务或整合现有产业链资源来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而新产品开发和新业务拓展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无论是中药、西药、药妆或是生物农药,产品质量受原材料采购以及产品生产、运输、贮存和使用等多个环节影响,加之消费者对药品安全的要求不断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迎来更高的挑战。
第三章 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企业全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下属企业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0亿元,公司债0亿元,合计0亿元。
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5]SCP**号
注册金额 人民币30亿元(RMB3,000,000,000)。
本期发行规模 人民币10亿元(RMB1,000,000,000)。
超短期融资券期限 270天
超短期融资券面值 人民币100元(RMB100元)。
计息天数 闰年366天,非闰年365天。
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采用固定利率计息,按面值发行,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一致确定。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行方式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
簿记建档日 2025年【】月【】日-2025年【】月【】日。
发行首日 2025年【】月【】日。
缴款日 2025年【】月【】日。
起息日 2025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2025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2025年【】月【】日。
利息兑付日 【】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金兑付日 【】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付息方式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付息公告》,并在付息日按票面利率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付息工作。
兑付方式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日前5 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并在到期日按面值加利息兑付,由上海清算所完成兑付工作。
兑付价格 按面值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担保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不设立担保。
簿记建档安排 由主承销商安排簿记建档,本期债券簿记管理人由招商银行担任。
分销安排 承销团成员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分销期内将所承销的超短期融资券按照协议价格向其他市场成员进行分销,所分销的超短期融资券应在上海清算所办理托管。
登记托管安排 上海清算所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登记和托管机构。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
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5年【】月【】日)即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适用法律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所涉及的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簿记建档安排
(一)本期超短期融资券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采用面值发行,发行利率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
1、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簿记管理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承销团成员需在2025年【】月【】日前,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二)分销安排
1、分销方式:承销商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分销期内将所承销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进行分销,所分销的超短期融资券按上海清算所的有关规定办理托管。
2、认购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5年【】月【】日。
2、簿记管理人于2025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本期中票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北京银行
开户行:北京银行
账号:110400405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313100000013
汇款用途: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承销款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束后,本期超短期融资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超短期融资券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维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5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三、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投资者提示
凡购买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均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投资者接受申购要约和募集说明书对本期超短期融资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制约;
(二)投资者具备识别、判别、承担风险的能力。本期超短期融资券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公司根据日后业务经营的需要并经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可能继续增发新的超短期融资券,而无须征得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投资者的同意;
(四)一旦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生没有及时或者足额兑付的情况,投资者不得向主承销商要求兑付。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一、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用途
(一)总体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注册超短期融资券30亿元,拟用于偿还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到期债务。发行人本次注册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二)本期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规模10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金融机构借款。待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具体明细如下:
表4-1 待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明细
借款主体 借款银行 起息日 到期日 借款品种 借款币种 借款余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是否涉及非经营性项目 是否属于政府一类债务 是否可提前还款 贷款用途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025/7/22 2027/7/21 流动资金贷款 人民币 16,860 16,860 否 否 是 流动资金贷款
工商银行 2025/8/28 2027/8/27 流动资金贷款 人民币 9,700 9,700 否 否 是 流动资金贷款
中国银行 2023/9/22 2026/9/22 流动资金贷款 人民币 9,600 9,600 否 否 是 流动资金贷款
中国银行 2025/7/31 2028/7/31 流动资金贷款 人民币 19,600 19,600 否 否 是 流动资金贷款
交通银行 2025/7/23 2027/7/15 流动资金贷款 人民币 22,800 22,800 否 否 是 流动资金贷款
邮储银行 2023/7/19 2026/7/17 流动资金贷款 人民币 16,500 16,500 否 否 是 流动资金贷款
农业银行 2023/12/5 2026/12/4 流动资金贷款 人民币 9,700 4,940 否 否 是 流动资金贷款
合计 104,760 100,000
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偿债计划保障措施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偿债资金来源包括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营业利润、资产变现、银行融资等方式,具体如下:
(一)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所带来的稳定经营性现金流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 2,416,659.73万元、2,928,099.72万元、2,033,412.83万元和1,445,054.97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为稳定。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047.61万元、596,167.03万元、166,242.35万元和24,968.38万元,随着发行人高新技术业务板块产业链的不断完善,产能进一步扩大和释放,以及医药业务板块保持稳定增长,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将会稳步增长。同时合并范围内存货主要是存量房地产项目,预计随着存量项目实现销售以及相关采购支出逐步减少,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将得以进一步改善。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可保证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足额偿付。
(二)通过银行贷款合理安排债务期限和规模
发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极强的融资能力,与多家商业银行存在稳固的合作关系,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均能按时或提前归还各项债务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无不良信用记录。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取得的银行贷款授信总额度为145.04亿元,其中已使用的授信额度为63.74亿元,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81.3亿元。
发行人较强的融资能力确保公司资金的正常运转和企业的正常运营,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偿付提供保障。
(三)发行人资产实力雄厚,偿付保障充足
发行人持有多家优质上市子公司股权,且相关股权均无质押,该等资产市值规模较大,市场认可度较高,具备极强的变现能力。此外,公司还拥有土地、房产、存货及预期收益权等多样化资产。如果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兑付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时,发行人可通过将上述优质资产用于质押、抵押,确保融资顺畅与债券的本息如期偿付。
(四)其他保障措施
发行人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保障,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和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信息披露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持有人利益的保护措施。
1、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发行人指定财务部负责协调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偿付工作,并通过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财务预算中落实超短期融资券本息兑付资金,保证本息如期偿付,保证超短期融资券持有人利益。发行人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本息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组成人员包括发行人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保证本息偿付。
2、严格的信息披露。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3、加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发行人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条款,加强对本期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本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各期利息及本金还款来源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时有足够的资金偿付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
4、其他保障措施。如果发行人出现了信用评级大幅度下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发行人将采取不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等项目的实施、变现优良资产等措施来保证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的兑付,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综合分析,发行人长期偿债能力较强,还款来源可靠。
三、发行人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
发行人发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所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发行人承诺发行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间内,若发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将提前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指定的其他平台提前进行公告。
发行人将加强募集资金管控,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承诺不存在隐性强制分红情况,资金用途不违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规定,不用于房地产建设及金融投资业务。
发行人承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直接或以资金拆借、委托贷款等任何形式用于金融业务、长期投资、股权投资、房地产相关业务等。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旭
注册资本:人民币257,921.40万元
成立日期:1990年10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9665XD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8、29层
邮政编码:518020
联系电话:0755-25170336
传真:0755-25170300
经营范围:新材料、新能源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投资及经营;现代生物医药项目的投资及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宝安集团原名宝安县联合投资总公司,成立于1983年7月。经宝安县编制委员会于1988年2月13日出具的(宝编[1988]4号)文件批准,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宝安投资(集团)公司。经宝安县人民政府于1990年8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宝安投资(集团)公司更改企业名称的批复》(宝府复[1990]136号)批准,因公司系按照股份制方式组建的股份公司,为反映出股份公司的性质,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宝安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复[1991]418号)文批准,公司于1991年6月1日改组为深圳市宝安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7月12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司([1993]企名函字147号)文批准,更名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表5-1 发行人上市前股权结构(截止至1991年6月24日)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宝安县投资管理公司 5,425.00 32.87%
宝安县大鹏镇大坑上村 806.00 4.88%
宝安县大鹏镇大坑下村 700.00 4.24%
宝安县沙井镇东风村 298.00 1.81%
其他 9,274.00 56.20%
合计 16,503.00 100.00%
1991年6月25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同意,并获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的“(1991)深人银复字第049号”文件批准,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5-2 上市时发行人股权结构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4,062.00 62.49%
1.国家法人持股 6,425.00 28.55%
2.其他内资持股 6,952.00 30.89%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6,952.00 30.89%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3.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4.内部职工股 685.00 3.0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441.00 37.51%
1.人民币普通股 8,441.00 37.5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22,503.00 100.00%
1992年4月 13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出具的深人银复字(1992)第049号《关于深圳宝安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派发红股的批复》批准,公司1991年度分红派息,派发红股39,006,436股。
1993年3月 31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出具的深人银复字(1993)第166号《关于深圳市宝安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二年度分红派息方案的批复》批准,公司1992年度分红派息,每10股送3股、同时每10股派息0.9元。
1993年6月23日,深圳市立诚会计师事务所就截至1993年5月31日公司的实有资本及注册资本进行了验证,确认:公司上市时扩股6,000万法人股(《深证市字(91)第001号》文批准),1991年分红增加股本39,006,436股,1992年
分红增加股本79,211,585股;截至1993年5月31日,公司实收股本343,250,201股。
1994年5月28日,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深证办复[1994]137号《关于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度分红派息的批复》批准,公司1993年度分红派息,每10股送7股、同时每10股派息1.22元。
1994年11月8日,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就截至1994年6月30日公司的股本进行验证,确认:公司于1992年向1992年10月30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认股权证,截至1993年11月30日实际认购股票34,320,000股;截至1993年12月31日,宝安转券转股144,040股;1994年1月1日至1994年6月15日,宝安转券转股530,050股;公司1993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票264,771,003股;截至1994年6月30日,公司股本643,015,294元。
1995年6月29日,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深证办复[1995]43号《关于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分红派息的批复》批准,公司1994年度分红派息,每10股送2.5股、同时每10股派息1.00元。
1995年8月29日,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就截至1995年7月31日的股本进行验证,确认:公司1994年6月16日至1994年12月31日,宝安转券换股21,118股;公司1994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票160,753,951股;1993年度多计红股20,606股,相应调减;截至1995年7月31日,公司股本803,769,757元。
表5-3 第四次分红派息、转券转股后发行人股权结构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5,891.90 44.65%
1.国家法人持股 21,021.46 26.15%
2.其他内资持股 14,870.44 18.5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14,831.26 18.45%
境内自然人持股 39.18 0.05%
3.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4,485.07 55.35%
1.人民币普通股 44,485.07 55.3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80,376.98 100.00%
1995年12月14日,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深证办字[1995]44号《关于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度配股增资的请示》同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发审字[1995]80号《关于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复审意见书》审核批准,公司1995年向全体股东配售192,904,741股普通股。
1996年5月30日,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就截至1996年5月30日的股本进行验证,确认:公司按照每10股配售2.4股的比例配售人民币普通股19,290.47万股;公司于1996年4月至5月间,完成配售新股109,382,664股;截至1996年5月30日,公司实收股本913,152,421元。
表5-4 第一次配股上市后发行人股权结构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6,152.10 39.59%
1.国家法人持股 20,816.46 22.80%
2.其他内资持股 15,335.64 16.79%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15,288.70 16.74%
境内自然人持股 46.94 0.05%
3.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5,163.13 60.41%
1.人民币普通股 55,163.13 60.4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91,315.24 100.00%
1996年6月24日,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深证办复[1996]41号《关于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分红派息的批复》批准,公司1995年度分红派息,每10股送0.5股、同时每10股派息0.30元。
1996年9月16日,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就截至1996年8月31日的股本进行验证,确认:公司1995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票45,657,621股;截至1996年8月31日,公司股本958,810,042元。
表5-5 第五次分红派息后发行人股权结构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7,959.72 39.59%
1.国家法人持股 21,857.29 22.80%
2.其他内资持股 16,102.43 16.74%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16,053.14 16.74%
境内自然人持股 49.29 0.05%
3.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7,921.28 60.41%
1.人民币普通股 57,921.28 60.4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95,881.00 100.00%
2002年6月26日,根据国家财政部(财企[2002]212号)文件批准,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111,622,689股划转给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其持股比例为11.64%。2002年7月13日股权划转过户手续办理完毕,本次股权变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股权转让后的第一大股东为深圳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1.64%;第二大股东为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1.15%。
2007年12月6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产权变动涉及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性质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7]1501号)文件批准,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性质变更为非国有股。
表5-6 第一次股东变化后发行人股权结构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7,908.32 39.54%
1.国家法人持股 10,695.02 11.15%
2.其他内资持股 27,213.30 28.38%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3.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7,972.69 60.46%
1.人民币普通股 57,972.69 60.4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95,881.00 100.00%
2008年3月17日,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9,999,986.00元,全部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 2008年 5月 16日;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8,810,042.00元,股本 958,810,042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38,810,028.00元,股本1,038,810,028股。上述增资业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8年6月12日出具(中磊验字[2008]第6003号)验资报告。
表5-7 第一次股权分置改革后发行人股权结构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9,279.48 28.19%
1.国家法人持股 7,259.71 6.99%
2.其他内资持股 22,019.77 21.2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20,988.63 20.20%
境内自然人持股 1,031.14 0.99%
3.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4,601.52 71.81%
1.人民币普通股 74,601.52 71.8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103,881.00 100.00%
2009年8月6日,根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原有总股本1,038,810,0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0.5股派0.3元(含税)。送股后总股本增至1,090,750,529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8,810,028.00元,股本 1,038,810,028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90,750,529.00元,股本1,090,750,529股。上述增资业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于2009年8月7日出具(中磊验字[2009]第6002号)验资报告。
2013年7月26日,根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本公司原有总股本1,090,750,5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转增0.5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送股及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254,363,108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0,750,529.00元,股本1,090,750,529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54,363,108.00元,股本1,254,363,108股。上述增资业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审验,并于2013年7月31日出具(众环审分验字[2013]第003号)验资报告。
2014年7月9日,根据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原有总股本1,254,363,1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送股及转增后总股本增至 1,505,235,729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54,363,108.00元,股本 1,254,363,108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5,235,729.00元,股本1,505,235,729股。上述增资业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8月1日出具(众环验字(2014)010058号)验资报告。
表5-8 第八次分红派息后发行人股权结构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556.67 1.03%
1.国家法人持股 -- --
2.其他内资持股 1,556.67 1.03%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539.10 1.02%
境内自然人持股 17.57 0.01%
3.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48,966.91 98.97%
1.人民币普通股 148,966.91 98.9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150,523.57 100.00%
2014年8月4日,宝安集团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
宝安集团于2015年2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金华瑞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5号),宝安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宝安集团通过此次定向增发股票购买深圳市金华瑞投资有限公司等 49 名交易对手持有的合计 26,359,458 股贝特瑞股份。通过此次交易宝安集团取得贝特瑞26,359,458 股的股份(占当时贝特瑞股本总额8,700万股的30.30%)。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2月4日出具的[2015]第6781579号《变更(备案)通知书》,上述股权变更后的贝特瑞公司章程已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5年2月4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众环验字(2015)010007号的验资报告,对宝安集团新增注册资本86,871,657元进行了审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宝安集团注册资本总额(股本总额)将变更为1,592,107,386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宝安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贝特瑞 746,591,901股,占贝特瑞总股本的66.22%。
表5-9 增发后发行人股权结构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243.83 6.43%
1.国家法人持股 -- --
2.其他内资持股 10,243.83 6.43%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7,029.00 4.41%
境内自然人持股 3,214.83 2.02%
3.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48,966.91 93.57%
1.人民币普通股 148,966.91 93.5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159,210.74 100.00%
2016年6月29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1,592,107,386股为基数,每10股派0.70元(含税)、每10股送2.5股、每10股转增1股。2016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7月21日。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报告期内按时实施完毕。本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变为2,149,344,971股。
表5-10 第十次分红派息后发行人股权结构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927.94 1.36%
1.国家法人持股 -- --
2.其他内资持股 2,927.94 1.36%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2,077.78 0.96%
境内自然人持股 850.16 0.40%
3.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12,006.55 98.64%
1.人民币普通股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214,934.50 100.00%
2019年6月27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公司总股本2,149,344,9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
(含税),每10股送0股、每10股转增2股。2019年7月13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22日。公司2019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在报告期内按时实施完毕。本次转增股本后,发行人总股本变更为2,579,213,965股
表5-11 第十三次分红派息后发行人股权结构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537.71 1.37%
1.国家法人持股 -- --
2.其他内资持股 3,537.71 1.37%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2,493.34 0.97%
境内自然人持股 1,044.37 0.40%
3.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54,383.69 98.63%
1.人民币普通股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257,921.40 100.00%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公司尚有4家非流通股股东没有执行对价安排,涉及股份2,688,821股,涉及垫付股份537,764股。根据股改承诺,由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先行代为垫付,垫付比例各为50%,即各垫付268,882股。
表5-12 未执行对价安排四家非流通股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未执行对价原因
1 深圳市建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四家股东是发行人股权分置改革之前的原始股东,经多次国企合并整改等原因,未执行对价安排,发行人当年为推进股权分置改革暂决定由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为垫付。
2 宝安区社会福利公司
3 市税务局招待所
4 深圳市龙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79,213,965.00元,股本为人民币2,579,213,965.00股。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0009.SZ。发行人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表5-12 截至2025年9月30日宝安集团前十大股东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人类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承兴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92,691,190 19.10%
2 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64,258,571 18.00%
3 李松强 境内自然人 127,674,442 4.95%
4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84,362,244 3.27%
5 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5,000,000 2.52%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26,256,750 1.02%
7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5,820,200 1.00%
8 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328,605 0.87%
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2,033,806 0.85%
10 深圳市鲲鹏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1,842,433 0.85%
合计 1,352,268,241 52.43%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情况
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承兴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鲲鹏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19.95%的股份,第二大股东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18.00%的股份。
1、深圳市承兴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22年5月16日
注册资金: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道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B9J902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咨询。
据了解,近年来深圳市承兴投资有限公司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无出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2)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图5-1 深圳市承兴投资有限公司
(3)所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深圳市承兴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鲲鹏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514,533,623股,持股比例为19.95%。
承兴投资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2、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8月4日
注册资金:3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志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232MA553FR18Y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股票、基金、期货、证券投资咨询);财务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销售;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据了解,近年来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无出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3)所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持股比例为18.00%。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累计质押了发行人股份210,00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5.2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1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累计质押了发行人股份 210,00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45.2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14%。质押明细如下:
表5-13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情况
质押股票 质押人 质权人 质押股数(万股) 质押起始日 质押结束日
中国宝安 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000 2024-08-01 2026-08-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00 2025-01-17 2028-01-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00 2025-02-10 2028-02-10
合计 21,000
(三)发行人与股东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经营方面的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资产完整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资产产权,与主要股东完全分开,资产界定清晰,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经营所需的作业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发行人对其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和支配权,不存在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无偿占用、挪用发行人资产的现象。
2、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会部门和独立的财会人员,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对子公司和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在银行设立独立开户,并能做出独立的财务决策。
3、人员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发行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履行了合法的程序。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专职工作并领取报酬,没有在股东及其关联单位任职并领取报酬。
4、业务独立
发行人在业务方面独立于主要股东,持有从事经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业务所必需的相关资质和许可,设有必需的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业务经营,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自主经营能力,而且和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相同或有竞争力的业务。
5、机构独立
发行人设有自己独立、完整的机构,股东大会、董事局、监事会等法人治理机构,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依法独立行使各自职权。发行人依据经营需要设置了相对完善的组织框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各部门进行明确分工,各部门依照规章制度和部门职责行使各自职能,不存在主要股东干预公司机构设置或公司机构从属于主要股东的现象。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2024年末发行人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的基本情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重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17家,其中全资子公司145家,控股子公司72家,另有30家参股公司,具体如下:
(一)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表5-14 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序号 被参控公司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参控关系
(%) (万元)
1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00.00 50,000.00 项目开发 子公司
2 中国宝安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3,800.00 实业投资 子公司
3 中国宝安集团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实业投资 子公司
4 深圳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6,706.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5 国发建富实业有限公司 50.00 12,000.00 仓储物流 子公司
6 深圳市平吉实业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实业投资 子公司
7 深圳市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3,000.00 物业管理 子公司
8 中国宝安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5,000.00 资产管理 子公司
9 深圳市唐人广告有限公司 100.00 110.00 广告设计 子公司
10 深圳市唐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00.00 300.00 文化制作 子公司
11 唐人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1,059.00 农业投资 子公司
12 深圳红莲湖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实业投资 子公司
13 恒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130.00 项目投资 子公司
14 华一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HKD 1,380.00 项目投资 子公司
15 宝安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HKD 100 项目投资 子公司
16 广东宝安农林高科有限公司 100.00 5,000.00 农林投资 子公司
17 广州市红塘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旅游地产开发 子公司
18 深圳市宝利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00.00 30,000.00 贷款 子公司
19 宝安集团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 产业投资 子公司
20 武汉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6,0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21 湖北美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2,0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22 武汉市广安置业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序号 被参控公司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参控关系
(%) (万元)
23 湖北红莲湖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3,111.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24 湖北红莲湖农林高科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1,500.00 农林投资 子公司
25 中国宝安集团创新科技园有限公司 100.00 7,500.00 项目开发 子公司
26 武汉南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300.00 物业管理 子公司
27 中国宝安集团海南实业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28 万宁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29 海南宝安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农业投资 子公司
30 海南宝安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2,0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31 海南宝安地产实业有限公司 70.00 1,0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32 新疆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5,0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33 天津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0.00 5,0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34 山东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5,0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35 威海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3,0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36 北京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9.00 USD 955.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37 北京富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50.00 1,000.00 项目投资 子公司
38 北京太丰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8,681.15 项目投资 子公司
39 北京太安投资有限公司 80.00 4,100.00 项目投资 子公司
40 密山宝安钾业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钾长石加工 子公司
41 昆明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物业管理 子公司
42 成都绿金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1.63 5,687.42 生物投资 子公司
43 江西宝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9.17 6,000.00 蜂窝陶瓷制品制造 子公司
44 美国宝安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65.00 USD 20.00 贸易代理 子公司
45 南京宝安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66.00 1,800.00 投资管理 子公司
46 南京宝安高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300.00 项目投资 子公司
47 南京宝骏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00.00 802.00 项目投资 子公司
48 遵义市大地和电气有限公司 100.00 2,000.00 机电制造 子公司
49 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3.80 1,000.00 项目投资 子公司
50 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20.00 37,500.00 项目投资 子公司
序号 被参控公司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参控关系
(%) (万元)
51 武汉天一医药开发有限公司 80.00 1,000.00 药品生产 子公司
52 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8,725.00 药品销售 子公司
53 武汉马应龙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4,500.00 医疗投资 子公司
54 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100.00 12,500.00 药品物流 子公司
55 武汉天一医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8,000.00 药品研发 子公司
56 武汉马应龙中西医结合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100.00 3,000.00 医疗服务 子公司
57 马应龙国际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HKD 1,911.00 药品销售 子公司
58 武汉马应龙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医疗服务 子公司
59 马应龙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5.77 8,000.00 医疗机构投资 子公司
60 南京马应龙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3,050.00 医疗机构投资 子公司
61 武汉迈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5.00 500.00 投资、企业管理咨询 子公司
62 湖北马应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78.82 3,000.00 药妆的研发及销售 子公司
63 武汉马万兴医药有限公司 100.00 3,000.00 批发零售 子公司
64 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 57.50 822.00 药妆的研发及销售 子公司
65 武汉马应龙网络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5,500.00 投资管理 子公司
66 武汉同道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61 1,020.00 投资管理 子公司
67 武汉小马奔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90.61 5,860.00 投资管理 子公司
68 武汉广为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批发零售 子公司
69 马应龙大健康有限公司 48.48 6,600.00 投资管理 子公司
70 惠州市中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1.00 1,000.00 房地产 子公司
71 北京太兴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物业管理 子公司
72 江西宝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0 2,340.00 制造业 子公司
73 苏州多思达连接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机电制造 子公司
74 天津宝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75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14 43,105.39 药品生产 子公司
76 武汉马应龙医药有限公司 88.21 600.00 药品批发 子公司
77 武汉马应龙爱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药品销售 子公司
78 武汉智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00 12.20 管理咨询 子公司
序号 被参控公司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参控关系
(%) (万元)
79 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79.81 7,650.00 医疗机构投资 子公司
80 北京马应龙长青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99.77 8,590.00 医疗服务 子公司
81 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90.63 4,800.00 医疗服务 子公司
82 大同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74.48 290.00 医疗服务 子公司
83 湖北高投鑫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5.00 600.00 投资管理 子公司
84 湖北高龙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77.27 17,500.00 投资管理 子公司
85 湖北洪龙大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100.00 20,000.00 投资管理 子公司
86 武汉马研康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3,000.00 批发和零售 子公司
87 武汉马和堂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2,000.00 批发和零售 子公司
88 武汉马仁堂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3,000.00 批发和零售 子公司
89 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52.12 10,279.60 机电制造 子公司
90 厦门捷欧大地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600.00 机电制造 子公司
91 深圳市运通物流实业有限公司 100.00 4,200.00 实业投资 子公司
92 深圳市丹晟恒丰投资有限公司 55.00 5,000.00 房地产 子公司
93 湖北青龙山风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60.00 5,500.00 旅游开发 子公司
94 武汉华博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99.10 5,000.00 军工制造 子公司
95 西安君兰科技有限公司 60.00 1,000.00 军工制造 子公司
96 海南合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97 海南大山农业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农业开发 子公司
98 海南荣域投资有限公司 96.55 14,500.00 房地产开发及经营 子公司
99 国科中农(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300.00 技术开发、咨询等 子公司
100 四川国科中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500.00 微生物肥生产 子公司
101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营销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300.00 生物农药、生物有机 子公司
102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99.50 4,989.00 生物农药生产、销售 子公司
103 宜宾市南溪区国科中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7.73 2,419.73 肥料及饲料批发、零 子公司
104 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68.00 24,187.50 黄金开采 子公司
105 北京宝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73.02 1,661.67 制造业 子公司
106 北京恒天隆商贸有限公司 100.00 50.00 地产经营 子公司
序号 被参控公司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参控关系
(%) (万元)
107 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0.49 8,454.46 机电制造 子公司
108 苏州工业园区多思达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机电制造 子公司
109 苏州沃乐思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256.00 机电制造 子公司
110 张家港友投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机电制造 子公司
111 深圳市华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5.00 49,900.00 房地产 子公司
112 惠州市华富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800.00 房地产 子公司
113 深圳市盈富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50 12,000.00 房地产 子公司
114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54.86 HKD 20,000.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15 Best Device Group Limited 100.00 USD 5.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16 Cyber Starpower Limited 100.00 USD 5.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17 Anglo Dynamic Limited 100.00 USD 5.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18 Tai Situpa Group Limited 100.00 USD 5.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19 Lewiston Group Limited 100.00 USD 5.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20 Prolific Sino Limited 100.00 USD 5.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21 Integrated Precision Engineering 99.99 THB 15,000.00 精密金属零件买卖及 子公司
122 Cullygrat Surface & Deburring Treatment 61.00 HKD 0.01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23 Ally Wise Group Limited 100.00 USD 5.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24 Greatest All Limited 100.00 USD 5.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25 Brilliant Precision Limited 100.00 USD 5.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26 Welltex Lighting Technology Limited 100.00 HKD 0.0001 LED产品及部件买卖 子公司
127 Gosmart Global Limited 100.00 USD 5.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28 IPE Robot Manufacturing Company Limited 100.00 HKD 1.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29 Integrated Precision Engineering 100.00 HKD 300.00 精密金属零件买卖及 子公司
130 IPE Precision Machinery Limited 100.00 HKD 10.00 精密金属零件买卖 子公司
131 International Precision Engineering 100.00 HKD 0.1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32 International Precision (Technology) 100.00 HKD 0.1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33 International Precision Equipment 100.00 HKD 1.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34 IPE-Greystone Machining Company Asia 100.00 HKD 775.05 投资控股 子公司
序号 被参控公司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参控关系
(%) (万元)
135 东莞科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100.00 HKD 21,300.00 精密金属零件制造 子公司
136 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HKD 90,000.00 精密金属零件制造 子公司
137 广州市科益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精密金属零件制造 子公司
138 凯格表面处理(太仓)有限公司 100.00 HKD 500.00 表面处理服务 子公司
139 江苏科达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00.00 USD 4,720.00 精密金属零件制造 子公司
140 江苏德上精密机床有限公司 90.00 3,159.01 智能设备销售及制造 子公司
141 常熟科裕格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100.00 USD 130.00 精密金属零件制造 子公司
142 深圳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5,000.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43 深圳智造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5,000.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44 海南金诚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8,0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145 湖北宝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0.00 2,000.00 蜂窝陶瓷制品制造 子公司
146 IPE MEDICAL LIMITED 100.00 HKD 0.0001 控股投资 子公司
147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6.22 112,733.86 新材料开发、生产 子公司
148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13,680.00 新材料开发、生产 子公司
149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35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50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40,00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51 鸡西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20,000.00 石墨制品生产 子公司
152 惠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80,000.00 石墨制品加工 子公司
153 鸡西长源矿业有限公司 80.00 16,000.00 石墨制品生产 子公司
154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82,50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55 深圳贝特瑞钠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3,00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56 鸡西市超碳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2,00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57 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00.00 70,00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58 惠州市鼎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0.00 10,00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59 康永腾大药房连锁(湖北)有限公司 95.80 1,000.00 批发和零售 子公司
160 江西马应龙美康药业有限公司 100.00 1,882.00 医药制造 子公司
161 武汉马应龙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卫生和社会工作 子公司
序号 被参控公司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参控关系
(%) (万元)
162 马应龙肛肠诊疗技术研究院 100.00 300.00 医 子公司
163 西安市新城区爱心护理院 100.00 50.00 老年 子公司
164 武汉市青山区健康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100.00 10.00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子公司
165 湖北康途维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53.33 150.00 批发和零售 子公司
166 江苏安之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70.00 1,000.00 医疗器械生产 子公司
167 广州宝顺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投资管理咨询 子公司
168 鸡西市贝特瑞矿产资源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矿产资源开采 子公司
169 深圳市深瑞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80.99 5,126.67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70 深瑞墨烯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100.00 5,00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71 开封瑞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75.60 20,817.39 石墨制品生产 子公司
172 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1.00 195,44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73 西安创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97.00 600.00 制造业 子公司
174 江苏科迈液压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95.76 4,500.00 液压设备制造销售 子公司
175 广州汇通精密液压有限公司 54.64 10,000.00 液压设备制造销售 子公司
176 联合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HKD 0.0001 控股投资 子公司
177 武汉添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500.00 物业管理 子公司
178 武汉马应龙九鼎医药有限公司 90.00 2,000.00 批发业 子公司
179 武汉广为兴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 研究和试验发展 子公司
180 贝特瑞(四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50,00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81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 技术研究与开发 子公司
182 山东瑞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5.00 50,00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83 湖北贝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2.38 21,650.00 电池生产 子公司
184 深圳市国盛宝实业有限公司 51.00 10,1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185 湛江宝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5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186 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1.00 30,00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87 山西瑞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1.00 30,000.00 石墨制品生产 子公司
188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 石墨制品销售 子公司
序号 被参控公司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参控关系
(%) (万元)
189 贝特瑞(香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0 USD 9,017.18 投资平台 子公司
190 汇通液压(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100.00 HKD 100.00 液压设备销售 子公司
191 广州汇通液压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技术支持与研发 子公司
192 云南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00.00 38,00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93 深圳贝特瑞新材料孵化器有限公司 70.00 1,000.00 房屋租赁 子公司
194 深圳市鼎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30,00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95 深圳市贝特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 供应链管理 子公司
196 BTR New Material Europe GmbH 100.00 EUR 5.00 新材料销售 子公司
197 印尼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60.00 USD 14,856.76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98 深圳市瑞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0.00 10,000.00 进出口贸易 子公司
199 瑞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00.00 USD 250.58 投资平台 子公司
200 贝诺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00.00 USD 1.00 投资平台 子公司
201 贝特瑞地中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MAD 30361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202 贝特瑞新材料日本合同会社 100.00 JPY 1,000.00 新材料销售 子公司
203 武汉洁柔马应龙护理用品有限公司 51.00 1,000.00 造纸和纸制品业 子公司
204 武汉广为晟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 信息服务 子公司
205 武汉广为隆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 研究和试验发展 子公司
206 武汉武创马应龙兴康科技有限公司 80.00 5,000.00 研究和试验发展 子公司
207 安徽恒基发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100.00 500.00 物业管理 子公司
208 安徽恒基发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500.00 物业管理 子公司
209 四川绿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生物农药生产、销售 子公司
210 裕泰液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75.00 2,335.96 液压设备研发 子公司
211 裕泰动力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00.00 800.00 液压设备研发 子公司
212 芜湖赢诺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97.00 2,222.22 液压设备制造销售 子公司
213 常州市金瑞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3,000.00 进出口贸易 子公司
214 贝特瑞地中海负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MAD3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215 湖北兆瑞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12,000.00 新能源制造 子公司
216 广东兆瑞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500.00 新能源制造 子公司
序号 被参控公司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参控关系
(%) (万元)
217 成都博川百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800.00 生物农药、生物有机 子公司
注1:本公司拥有半数或半数以下表决权,但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说明:
公司名称 表决权比例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14% 可通过董事会实施控制
马应龙大健康有限公司 48.48% 可通过董事会实施控制
国发建富实业有限公司 50.00% 可通过董事会实施控制
北京富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50.00% 可通过董事会实施控制
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3.80% 可通过董事会实施控制
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3.00% 根据合伙人协议,公司子公司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其普通合伙人可对其日常经营实质控制
主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简介:
1、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新能源、新材料产品的研发与生产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成立于2000年,北交所上市公司,代码:920185.BJ。贝特瑞深耕于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正极材料及先进新材料的研发创新与产业化应用,凭借深厚的技术沉淀与前瞻布局,构建天然石墨负极、人造石墨负极、硅基负极、三元正极等产品矩阵,覆盖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消费类电池三大核心领域,凭借优质的客户服务及产品定制化能力,为全球头部电池厂商提供专业化和高性能材料解决方案。贝特瑞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领域优势显著,在天然石墨负极材料方面,构建了从鳞片石墨矿开采、浮选到材料合成、后处理及成品的完整产业链,保障了供应稳定性与产品品质。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方面,通过自建与合作模式,形成了集焦原材料、石墨化、包覆碳化、成品加工于一体的产业链布局,持续通过工艺革新等举措降本增效。在正极材料领域,公司聚焦于研发生产具备低钴、高能量密度、高性价比、高安全性能的三元材料,打造了资源、回收、前驱体、三元材料的资源循环产业链生态。公司率先在国内实现NCA正极材料技术突破,并向海外动力电池客户批量供货。近年来,贝特瑞顺应行业发展,积极创新开发出了用于固态电池的正极材料,如超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富锂锰基材料、固态电池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等。在先进新材料领域,公司是国内最早量产硅基负极材料的企业之一,产品出货量位居行业前列,同时积极布局气相沉积法硅基负极材料,已获多家主流客户认可。贝特瑞钠电负极材料处于行业领先地位,钠电正极材料进展迅速,已获客户认可并实现批量稳定出货。此外,为顺应行业固态电池化趋势,贝特瑞在燃料电池、固态电池材料等前沿领域也进行了前瞻性布局,目前贝特瑞的固态电解质材料已实现量产和批量出货,并得到关键客户的认可。贝特瑞产能布局覆盖国内外主要新能源产业集群区域,包括华南、华东、华北、中西部、西南部、东北地区,以及海外印尼基地。同时,正积极推进印尼、摩洛哥等海外基地建设,未来将结合行业发展、海外客户需求和公司战略规划,完善海外布局。贝特瑞将以“全产业链布局+技术创新双轮驱动”为核心,持续巩固全球锂电材料领导地位,引领行业从同质化竞争向高端化、全球化发展转型。
截至2024年末,贝特瑞资产总额333.47亿元,负债总额189.52亿元,所有者权益143.95亿元;2024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42.37亿元,较2023年减少43.32%;净利润9.4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30亿元),较2023年减少48.55%,主要原因为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53亿元,较2023年减少76.17%,主要原因为销售收入减少,相应销售回款减少。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所持贝特瑞股份无质押。
2、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马应龙是一家经商务部首批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创始于公元1582年,于1995年引入第一大股东宝安集团,上交所上市公司,代码:600993.SH。
公司贯彻执行品牌经营战略,遵循“目标客户一元化,服务功能多元化”的发展思路,构建肛肠健康方案提供商,大力发展大健康产业,由原先的以药品治疗为主向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延伸,涵盖预防、保健、诊断、治疗、康复,并逐步构建细分领域竞争屏障。目前已构建形成医药工业、医疗服务和医药商业的立体产业结构布局。
医药工业持续强化核心优势,实施关联延伸,打造结构性优势。聚焦肛肠细分领域,持续做精做深做透,构建细分领域竞争屏障;医疗服务立足肛肠健康核心领域、打造肛肠健康方案提供商、拓展肛肠全产业链的重要支点;医药商业包括药品零售、批发及物流配送业务,医药商业以线下零售药房为依托,以线上业务创新发展为平台,始终致力于健康产业的发展,做大众身边的专业健康管理专家。
截至2024年末,马应龙资产总额51.82亿元,负债总额9.8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0.66亿元;2024年实现销售收入37.28亿元,较2023年增加18.85%;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8亿元,同比增长19.14%;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8亿元,较2023年减少17.62%。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所持马应龙股份无质押。
3、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港交所上市公司,代码:0929.HK。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适用于不同类型的超高精密金属零件,采用世界级的自动化生产技术和设备,大量生产高精密零件,并确保每一个零件达到所有质量标准。国际精密拥有大规模自动化生产的硬件,更配备世界公认的质量控制和检测系统,与世界的科技革新同步成长,全面发挥人力资本的各种优势、令国际精密的高精密零件真正能够世界通用,满足全球生产商对高精密技术的严格要求,并以合理价格向客户提供高质量及可靠的产品。
截至2024年末,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4.70亿港元,负债总额5.22亿港元,净资产19.48亿港元,2024年实现销售收入10.10亿港元,较2023年增加12.35%;净利润0.30亿港元,较2023年增加87.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83亿元,较2023年减少43.2%。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所持国际精密股份无质押。
4、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新三板挂牌公司,代码:873087.NQ。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领域内的技术研发;生产加工电动车辆零部件、电源连接器、快速充电接口及附件、电工电料器材、交直流高低压电器电动装置、发电机及发电机附件、模具等相关塑料、橡塑、金属制品,电子电气产品研发、生产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销售自产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张家港友诚是一家专业从事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连接装置、电源连接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时是国家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标准参与制定者之一,拥有多项发明专利。
截至2024年末,张家港友诚资产总额8.09亿元,负债总额1.42亿元,所有者权益6.67亿元,2024年实现销售收入5.31亿元,较2023年减少12.64%;净利润0.49亿元,较2023年减少36.5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57亿元,较2023年减少8%。
(二)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表5-16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信息
序号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1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 35,000.00 28.32 28.32
2 深圳游视虚拟现实技术有限公司 VR开发 2,000.00 22.28 22.28
3 深圳市金錋贵材科技有限公司 金属材料生产 6,121.70 8.93 8.93
4 深圳市雷迈科技有限公司 医疗设备研发 1,080.00 6.07 6.07
5 深圳市康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照明产品研发 641.02 6.75 6.75
6 广州市三甲医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医疗设备研发 1,088.00 8.35 8.35
7 深圳精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基因检测 3,947.37 8.05 8.05
8 深圳市光远科技有限公司 激光产品研发 1,341.18 10.53 10.53
9 深圳保利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管理 1,250.00 15.00 15.00
10 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电池回收研发 5,000.00 10.00 10.00
11 筠连众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肥料生产 500.00 40.00 40.00
12 深圳学泰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产品开发 1,628.04 10.53 10.53
13 鸡西哈工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新能源电池开发 10,000.00 7.00 7.00
14 南京济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生物技术开发 384.01 12.01 12.01
15 南京星遥科技有限公司 计算机技术研发 2,000.00 21.00 21.00
16 山西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材料生产 4,000.00 47.25 47.25
17 武汉同道诚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医疗健康技术开发 782.55 48.64 48.64
18 西安易能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清洁能源开发 23,132.00 13.54 13.54
19 浙江高泰昊能科技有限公司 新能源研发 4,482.59 16.31 16.31
20 宜宾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新材料制造 7,730.00 40.75 40.75
21 河南平煤国能锂电有限公司 电池技术开发 10,000.00 30.00 30.00
22 宁夏瑞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新材料研发 15,000.00 20.00 20.00
23 深圳国瑞协创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新能源研发 13,590.91 7.22 7.22
24 中能瑞新(厦门)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储能技术开发 4,000.00 15.00 15.00
25 贤丰新材料(深圳)有限公司 新材料研发 3,500.00 25.00 25.00
26 深圳璟美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酒店管理 2,000.00 15.00 15.00
27 深圳和博瑞科技有限公司 新材料研发 275.86 22.50 22.50
28 山西明瑞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电池制造 10,000.00 35.00 35.00
29 常州疌泉建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管理 22,065.00 17.11 17.11
30 宁波马应龙医院有限公司 医疗服务 1,000.00 28.00 28.00
(三)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关联方情况
除上述已披露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重要联营及不重要联营企业外,发行人无其他有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情况。
五、发行人内部治理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一)发行人治理结构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经营决策体系由股东大会、董事局、监事会和高管层组成。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局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由9人组成,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主要负有监督职责,由3人组成;设总裁一名,实行董事局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局决议,对董事局负责。最近三年发行人治理结构与治理制度建设和运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图5-2发行人治理结构图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发行人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局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运作。
2、董事局
董事局为股东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董事局设9名董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董事局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执行总裁、营运总裁、审计长、财务总监、副总裁、董事局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解聘补偿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局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运作。
3、监事会
监事会为常设的监督执行机构。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1人。监
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应当对董事局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的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局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列席董事局会议;
(7)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8)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9)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报告期内,发行人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运作。
4、总裁
总裁对董事局负责,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局决议,并向董事局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订公司具体规章;
(6)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局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7)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和解聘;
(8)根据董事局主席授权,代表本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和协议;
(9)提出聘用专家、顾问人选,报董事局批准后聘用;
(10)有权拒绝非经董事局授权的董事对经营管理工作的干预;
(11)公司章程或董事局授予的其他职权;
(12)拟定对高层管理人员的解聘补偿方案;拟定对公司任职两年以上员工的解聘补偿事项。
(二)发行人内部机构设置
图5-3 发行人内部机构设置图
发行人内设投资部、绩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12个部门,各司其职,职责明确,能满足发行人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形成了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和公司 治理制度,建立了健全的决策机制和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具体如下:
1、投资部
负责符合集团战略方向的主导产业投资和收购兼并业务,不断优化、完善集团产业投融资的业务模式。负责产业基金成立、管理和运营工作,建立具备募资、投资、管理、退出等各项功能的完整投资平台。负责集团全资、控股企业的上市、分拆、重组、出售等资产运营工作,负责集团在二级市场实施战略投资、吸收合并的相关工作。负责集团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产权和股权管理工作。
2、投资研究院
开展行业研究及投资研究,针对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进行研究分析,为集团一、二级市场投资决策提供投资标的及相关意见支持;并实施二级市场投资。负责集团战略管理,实施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战略规划、战略评估及战略实施跟进。
3、金融部
负责通过多种渠道融资,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效益,确保全部借款如期偿还,确保集团的资金需求和资金链安全顺畅,为集团发展战略的执行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资金保障。做好资金管理工作,加强对所属公司的资金监管及检查工作,帮助和指导所属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掌握所属公司现金流情况,监督其资金回笼,帮助所属公司解决资金问题。做好资金理财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效益最大化。做好担保风险的控制,加强担保监管力度,控制好内部担保。
4、地产部
负责集团房地产行业管理,对房地产企业项目开发实施全过程管理,对立项、工程、营销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评估;协助集团非房地产企业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5、绩效管理部(含企业管理部)
结合集团战略定位及管控模式,负责所属各企业经营业绩的实现,发现问题、组织核实、及时纠偏;持续优化集团组织绩效管理体系,完成所属单位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考核、绩效评估改进、绩效辅导及战略对接,持续提升企业绩效;负责所属企业申报的重大事项审批;负责诊断评估所属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负责集团经营管理制度、政策、机制的设计与制定;负责行业管理与协调,处理好行业关系、企业与集团职能管理之间的关系;为所属企业提供管理咨询和专项帮扶;负责创新奖、精益奖等集团类奖项的评审,以及精益人才培养与认证;开发、引进和利用管理工具和方法,促进所属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等。
6、人力资源部
负责集团人才队伍和人才机制的建设与优化,为集团发展战略的落实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人力资源支持,帮助所属企业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7、计划财务部
负责建立并规范集团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体系,强化纳税筹划、成本费用控制工作,加强财务风险控制,及时做好财务风险的识别、预估、监控等工作,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完整;负责会计核算工作,客观、完整地披露财务信息。
8、审计部
负责检查和监督集团所属单位对集团建设工程、成本管理、重大采购、财务等方面管理制度、方法、流程的落实情况;负责评价集团及所属公司内控体系是否健全、合理、有效,对存在的缺陷、不足、风险提出改正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落实。
9、秘书处
负责集团董事局事务、股证事务、投资者关系的管理与服务,负责集团公司治理结构、治理规范的设计与统筹。建立健全集团信息披露制度,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集团的信息披露事务。主导或配合集团资本运作的相关工作。
10、办公室
负责为集团提供高质量的行政管理、文秘服务、后勤保障、信息管理和党群工会工作,保证集团办公环境安全有序,持续推进集团企业信息化建设。
11、品牌部
推动集团品牌战略的实施,规范集团品牌管理与经营,与媒体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关系,维护并提升集团品牌形象;负责企业文化的建设与宣传;根据所属企业发展状况,协助所属企业建立健全品牌规划建设,提升品牌影响力,帮扶所属企业建立媒体公关管理体系,提升舆情处置能力,解决媒体公关具体问题;协助制造业企业进行产品推广营销工作。
12、法律部
为集团的经营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和服务,避免和降低法律风险,为集团利益的最大化提供法律保障。
(三)发行人主要内控制度
1、预算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并据此开展财务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考核工作,完善财务预算工作体系,推进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具体包括:所属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集团的有关要求,以统一的编制口径、报表格式和编报规范,向集团金融部报送财务预算报告;对所属子公司财务预算编制、报告及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和引导所属子公司切实建立以预算目标为中心的各级责任体系。
2、财务管理制度
发行人建立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分离的财务管理体制,主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具有公司财务决策的执行权、公司资金的日常管理权,监事会具有对公司财务检查监督权。财务总监或其他分管财务工作的公司领导(含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是发行人主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在总经理领导下统筹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财务部门对发行人的经济事项具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对经济事项负有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管理的职责。财务部门应当参与经济合同的签订、筹资投资方案的制定等经济事项的决策过程,提供事前财务筹划,其他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对经济事项的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与事后评价的财务管理工作。集团计划财务部是集团财务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所属公司财务机构及财务人员既接受所属公司领导,同时接受集团计划财务部的业务指导和财务监督、检查,所属公司财务机构负责管理其全资、控股公司和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财务部门负责人在上级公司财务部门及本公司主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所属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检查、财务监督工作,完成上级公司及公司领导交办的相关业务。所属公司在资金管理方面接受集团金融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3、投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投资计划管理,规范投资决策程序,明确投资决策权限与投资管理责任,强化投资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提高投资决策质量,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促进战略目标实现,发行人制定了完善的投资管理制度,具体包括:投资管理制度总则、投资决策权限、投资决策程序、投资调研考察工作流程、投资计划管理、投资实施与管理、投资后评价、投资的中止与退出、责任与奖惩、投资管理流程等。
4、融资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融资管理办法,依据适度负债原则,注重资金收支的计划性、筹资投资的效益性、资金筹集的合法性,规范资金的筹集和支出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在有效控制财务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发展战略和资产负债状况选择适当的资金筹集方案。发行人的资金筹集方案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报管理层、董事局或股东大会批准后,由金融部参与执行。财务部门配合进行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包括专用账户的开立及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台账管理。
5、担保制度
发行人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发行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局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机制。在确定审批权限时,执行《上市规则》关于对外担保累计计算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信誉情况。董事局应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审慎依法作出决定。公司可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局或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依据。公司对外担保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公司独立董事应在董事局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发表独立意见,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董事局和监管部门报告并公告。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及时进行清理检查,并定期与银行等相关机构进行核对,保证存档资料的完整、准确、有效,注意担保的时效期限,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一旦发现未经董事局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批准的异常合同,应及时向董事局和监事会报告。公司应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定期向董事局报告,如发现被担保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发生公司解散、分立等重大事项的,有关责任人应及时报告董事局。董事局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对外担保的债务到期后,公司应督促被担保人在限定时间内履行偿债义务,若被担保人未能按时履行义务,公司应及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需继续由其提供担保的,应作为新的对外担保,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上述规定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局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关联交易制度
发行人董事局确定了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了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由董事局批准,并及时披露:(1)发行人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2)发行人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3)发行人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关联交易及关联人的定义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7、安全生产制度
发行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并制定了多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保障生产的安全、有序。发行人多年来未发生任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8、信息披露制度
发行人已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2012)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9、资金运用内控制度
为防范风险,规范操作,加强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的资金监督和管理,发挥发行人整体优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行人的资金管理采取以集权管理为主、分权管理为辅的管理模式。发行人资金管理模式为:统一制度、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
统一制度:发行人财务部统一制定公司资金及风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一级经营单位根据本办法,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及审批流程,报发行人财务部备案。
统一计划:按照发行人战略规划和各业务单元年度经营计划及全面预算,发行人财务部统一核定各业务单元和下属子公司的年度融资额度。各业务单元及下属子公司不得在发行人核定融资额度之外进行融资。
分级管理:发行人财务部负责资金集中管理、银行关系管理、各下属子公司融资额度核定、银行总体授信额度管理、发行人整体资产负债率监控及对发行人整体负债结构做出合理安排。各业务单元财务部负责制定本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监督下属子公司执行,并负责本部门及下属子公司资金的安全使用、额度内的融资安排、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安全履行等。各子公司财务部,按照上述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公司的资金管理操作流程。
动态监控:发行人财务部统一建立风险监控系统和融资监控系统,动态监控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的财务风险、融资状况。下属子公司及时登陆融资监控系统上报资金情况,上报情况作为对各子公司财务人员年度考核的依据。发行人凭借较为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及良好的信用水平,能够在发生应急事件时,启动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通过调度下属子公司资金往来,银行融资支持等手段,有效化解应急风险事件。
10、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
发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事故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故总体应急预案》等国家与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编制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公司整体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针对公司治理和人员管理方面,如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等突发事件造成其无法履行职责的,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相关要求和领导班子管理相关制度及时安排其他人员代为履行职责,并根据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治理机制的正常运行。同时,针对信息披露,发行人将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在发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及时向市场披露相关信息。
11、对下属子公司人、财、物的管理制度
发行人对子公司的管控,主要是基于产权管理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子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目标、绩效考评、年度财务预决算、重大投融资、对外担保、大额资金使用、主要资产处置、重要人事任免、信息披露、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等重要事项。公司根据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审批权限、报批程序及报批(备案)归口管理部门。
为了提高资产使用效能,保护资产安全,发行人制定了《资产管理办法》,以规范下属公司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管理流程,加强对下属公司各项资产的管理。为进一步完善资产减值会计核算,发行人制定了《资产减值计提流程》,明确了资产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具体操作流程。要求下属公司建立规范的存货管理流程,明确了存货取得、验收入库、领料、生产加工、仓储保管、销售发货、盘点、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并充分利用用友、金蝶等信息管理系统,强化会计、出入库等相关记录、细化成本核算,确保了存货管理全过程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加强生产成本控制和成本预算管理,消除浪费。要求下属公司按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程序进行固定资产采购或自建,加强固定资产维护和更新改造;建立完善固定资产目录或台账,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公司加强对品牌、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明确了有关专利申请、证照管理等管理流程。
发行人按照“三力系统”要求,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通过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选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事、销售等骨干人员,对公司领导及部门经理实行任职资格审核等办法,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监管。公司以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为基础,通过与控股子公司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下达年度经营考核指标,对控股子公司制定工资总额考核方案,并对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发行人要求各下属公司针对公司核心事项,制定关键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职责权限、任职资格和工作要求;根据人力资源规划,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制定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并按照计划和程序落实人力资源引进工作;建立了选聘人员试用期和岗前培训制度、员工能力开发系统和员工培训长效机制等,不断健全人力资源开发机制;按照“三力系统”要求,落实员工绩效管理(压力系统),实施与业绩考核挂钩的薪酬体系、共享体系等激励项目(动力系统),通过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为合适的岗位选拔合适的人才(活力系统);加强员工关系管理,做好劳动合同及人事档案管理,确保合法合规。
发行人建立了财务分析制度,对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报表及时进行分析,检查、了解下属公司经营及管理状况,使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处于受控状态。发行人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事项处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建立了统一的会计政策,明确了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编制处理程序,保持适当职责分离,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发行人重视对下属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的管理,制定了《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管理办法》、《财务负责人管理办法》、《主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考评办法》,并要求下属公司财务负责人于每年财务工作会议时进行述职。
六、发行人员工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表5-17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基本情况表
姓名 现任职务 任职时间
董事局 黄旭 董事局主席 2024.12.16至第十五届董事局换届
曾广胜 董事局副主席 2024.12.16至第十五届董事局换届
卢敏 董事、总裁 2025.8.28至第十五届董事局换届
孙学东 董事 2024.12.16至第十五届董事局换届
刘志华 董事 2025.6.30至第十五届董事局换届
单慧 董事、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2024.12.16至第十五届董事局换届
吉江华 独立董事 2024.12.16至第十五届董事局换届
孔小文 独立董事 2024.12.16至第十五届董事局换届
刘金山 独立董事 2024.12.16至第十五届董事局换届
监事会 鞠彤欣 监事长 2024.12.16至第十一届监事会换届
赵琳 监事 2024.12.16至第十一届监事会换届
刘辉 监事 2024.12.16至第十一届监事会换届
高级管理人员 卢敏 董事、总裁 2025.9.15至第十五届董事局换届
单慧 董事、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2024.12.16至第十五届董事局换届
王轶超 副总裁 2024.12.16至第十五届董事局换届
郭山清 副总裁、董事局秘书 2024.12.16至第十五届董事局换届
吴海涛 财务总监 2024.12.16至第十五届董事局换届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
黄旭,女,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深圳市深华集团房地产工程开发公司干部,深圳市建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部长,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组和资本运营处副处长、处长。现任发行人第十五届董事局主席,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曾广胜,男,1966年出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发行人董事局秘书处证券委科员,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安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发行人投资总监、营运总监、发行人第十三届、第十四届董事局董事。现任发行人第十五届董事局副主席,宝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行政总裁。
卢敏,男,1980年出生,管理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曾担任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副行政总裁,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发行人第十五届董事局董事、总裁。
孙学东,男,196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核工业东北地质局247队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资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业务一部经理、综合管理总部总经理,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发行人第十五届董事局董事,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志华,男,1979年出生,法学硕士,曾任萝岗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法制办)产业研究处处长。现任发行人第十五届董事局董事,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粤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粤民投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韶关市高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粤民投农业科技(广东)有限公司董事,太朴生科私募基金管理(珠海)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粤金投(广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韶关市高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珠海凯利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单慧,男,198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及党委秘书,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现任发行人第十五届董事局董事、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吉江华,男,198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拥有 20年上市公司治理、董事会事务和资本运作等实践工作经验。曾任上海金信证券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现任发行人第十五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中心合伙人、证券事务代表。
孔小文,女,1957年出生,暨南大学产业经济学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河北地质学院讲师,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及学院党委书记等职务。现任发行人第十五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清陶(昆山)能源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环球中科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金山,男,1971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学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暨南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系助教、讲师、副教授、系主任助理、系主任和副院长,曾任华联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发行人第十五届董事局独立董事,暨南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系教工党支部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暨南大学投资咨询(研究)中心主任,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鞠彤欣,女,1991年出生,哥伦比亚大学(纽约)统计学硕士。曾任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部合伙人,粵民投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国高材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监事,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总监,粤民投私募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发行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长,韶关市高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益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赵琳,女,1979年出生,软件工程硕士。曾任北京金山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研究院员工,北京航天金税技术有限公司财税软件部经理,航美传媒集团采购部总监,泰康之家(北京)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前期室、采购室室长,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产业部副部长,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与研究部副部长。现任发行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刘辉,女,1970年出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会计师、审计师,中共党员。1993年3月加入发行人,历任审计部干事、副主任科员,计财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金融部副部长、常务副总经理,集团营运副总监等职务。现任发行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集团营运总监兼金融部总经理,中国宝安集团金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卢敏,见董事简介。
单慧,见董事简介。
王轶超,男,1985年出生,清华大学工程物理学士,英国华威大学金融数学硕士。曾任广证恒生研究所策略分析师、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执行总经理。现任发行人副总裁,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郭山清,男,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高级经营师,中共党员。1995年加入发行人,历任深圳市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调研部副经理,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发行人生物医药事业部副部长兼唐人药业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发行人副总裁、董事局秘书。
吴海涛,男,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1991年6月加入发行人,历任深圳市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香港恒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会计,集团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集团金融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发行人财务总监兼计划财务部部长,深圳市宝利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宝安集团金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发行人员工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在职员工16,658人,具体员工类型、教育程度情况详见下表:
表5-18 发行人员工构成表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74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16,584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16,658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16,761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103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6,434
销售人员 1,494
技术人员 4,366
财务人员 423
行政人员 768
其他人员 3,173
合计 16,658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博士 111
硕士 807
本科 3,766
大专 3,375
中专 4,088
其他 4,511
合计 16,658
七、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
(一)发行人营业收入总体情况
表5-19 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高新技术 1,358,315.99 80.79% 1,588,861.49 78.55% 2,682,947.50 87.40% 2,752,271.19 86.01%
医药 289,175.83 17.20% 379,412.07 18.76% 333,387.40 10.86% 393,282.96 12.29%
房地产 10,658.90 0.63% 22,675.59 1.12% 26,715.35 0.87% 25,307.77 0.79%
其他 23,095.11 1.37% 31,839.23 1.57% 26,661.56 0.87% 29,010.17 0.91%
合计 1,681,245.83 100.00% 2,022,788.38 100.00% 3,069,711.81 100.00% 3,199,872.09 100.00%
备注:其它是指发行人三大主营业务以外的行业收入,包括物流、物业管理、矿业、等行业。
表5-20 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成本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高新技术 1,055,246.09 85.48% 1,219,134.62 82.88% 2,194,299.48 90.24% 2,296,727.79 89.65%
医药 149,378.24 12.10% 205,158.31 13.95% 194,163.89 7.98% 219,263.80 8.56%
房地产 9,241.24 0.75% 17,108.84 1.16% 22,191.78 0.91% 20,627.16 0.81%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 20,650.96 1.67% 29,606.02 2.01% 21,054.55 0.87% 25,169.58 0.98%
合计 1,234,516.53 100.00% 1,471,007.78 100.00% 2,431,709.69 100.00% 2,561,788.34 100.00%
表5-21 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毛利润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高新技术 303,069.90 67.84% 369,726.88 67.01% 488,648.03 76.59% 455,543.39 71.39%
医药 139,797.59 31.29% 174,253.76 31.58% 139,223.51 21.82% 174,019.16 27.27%
房地产 1,417.66 0.32% 5,566.75 1.01% 4,523.57 0.71% 4,680.61 0.73%
其他 2,444.16 0.55% 2,233.21 0.40% 5,607.02 0.88% 3,840.59 0.60%
合计 446,729.30 100.00% 551,780.60 100.00% 638,002.12 100.00% 638,083.75 100.00%
表5-22 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毛利率情况表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高新技术 22.31% 23.27% 18.21% 16.55%
医药 48.34% 45.93% 41.76% 44.25%
房地产 13.30% 24.55% 16.93% 18.49%
其他 10.58% 7.01% 21.03% 13.24%
综合毛利率 26.57% 27.28% 20.78% 19.94%
发行人主要业务板块包括高新技术、医药、房地产。
从营业收入来看,2024年高新技术、医药、房地产三大板块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8.55%、 18.76%、1.12%,合计为98.43%,发行人三大主业十分突出。
最近三年,高新技术板块销售收入分别为 1,588,861.49万元、2,682,947.50万元、2,752,271.19万元,2024年较2023年、2023年较2022年分别下降了40.78%、2.52%,2023年收入与2022年持平;2024年收入减少的原因系行业竞争加剧、产品销售价格下行,公司高新技术板块负极材料受价格下降压力,正极材料受终端市场影响销量大幅下降,导致收入下降。
医药板块销售收入近三年分别为 379,412.07万元、333,387.40万元、393,282.96万元, 2024年较2023年上升了13.81%,保持平稳增长、2023年较2022年下降了15.23%,2023年收入减少的原因系公司在2023年度处置了大佛药业,处置后相应收入不再并入公司;2024年收入平稳增长。
房地产板块销售收入近三年分别为22,675.59万元、26,715.35万元、25,307.77万元,收入保持平稳。
从营业成本来看,2024年高新技术、医药、房地产三大板块营业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2.88%、13.95%、1.16%,合计为97.99%,与各板块营业收入占比分布基本一致。最近三年,高新技术板块营业成本分别1,219,134.62万元、2,194,299.48万元、2,296,727.79万元,也保持着收入变动趋势一致。2024年较2023年下降了44.44%、2023年较2022年下降了4.46%,与高新技术板块的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基本保持一致;医药板块营业成本近三年分别为205,158.31万元、194,163.89万元、219,263.80万元,2024年较2023年上升了5.66%、2023年较2022年下降了11.45%;地产板块营业成本近三年分别为17,108.84万元、22,191.78万元、20,627.16万元,与房地产板块的营业收入变动幅度基本保持一致。
从整体毛利率来看,最近三年营业毛利率分别为27.28%、20.78%、19.94%,毛利率平稳上升,主要系高毛利率的医药板块收入占比上升。
(二)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高新技术板块
高新技术板块方面,发行人目前以贝特瑞为运营核心,贝特瑞是国内乃至国际领先的锂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供应商。贝特瑞主要产品为锂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随着贝特瑞的快速发展,公司高新技术板块营业收入规模和收入占比不断提升,有效改善了公司的业务结构,增强了公司的竞争力。
表5-23 发行人近三年一期高新技术业务主导产品收入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产品名称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负极材料 983,247.61 742,511.75 1,069,240.43 772,367.53 1,229,623.00 930,122.99 1,463,137.58 1,163,075.75
正极材料 229,776.19 204,742.70 307,946.87 283,687.77 1,231,175.88 1,106,271.47 1,030,060.40 950,824.82
其他 12,399.98 17,929.05 28,007.86 33,057.01 26,222.19 23,957.21 42,219.45 37,594.97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 精密制造件 69,718.50 50,211.02 93,284.38 68,673.48 83,146.26 60,948.89 83,042.32 60,790.92
公司名称 产品名称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公司
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机电制造 40,231.99 26,635.27 53,129.20 38,590.43 60,816.09 42,003.73 61,850.38 43,674.53
(1)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①公司介绍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发行人在高新技术板块的龙头企业,贝特瑞2024年实现销售收入142.37亿元。贝特瑞是一家专注于新能源、新材料产品的研发与生产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成立于2000年8月7日,截至2024年末注册资本112,734万元,目前已形成负极材料、正极材料等业务体系。贝特瑞在主营产品方面优势明显,拥有完整的价值产业链,目前已经形成广东、华北、东北、江苏、四川、印尼六大产业基地。其中:广东主要负责从事锂离子负极材料和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深圳贝特瑞主要负责锂离子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深圳纳米主要负责锂离子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惠州贝特瑞主要负责新型负极材料前驱体生产及负极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惠州鼎元主要从事新型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华北产业基地中,其中天津科技负责主要从事锂离子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东北为前端石墨原材料基地,主要在黑龙江鸡西,其中鸡西长源主要从事石墨矿开采、鳞片石墨生产和销售,鸡西贝特瑞主要从事石墨深加工生产,是负极材料的原材料供应子公司;江苏产业基地中,江苏新材料、常州贝特瑞主要从事锂离子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三元正极材料,江苏新能源负责主要从事锂离子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四川产业基地中,四川贝特瑞、四川瑞鞍主要负责主要从事锂离子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印尼产业基地中,印尼贝特瑞主要负责主要从事锂离子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六大基地构成的完整产业链,大大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力。在高新技术业务板块方面,贝特瑞成立了以董事长、总经理为首的安全管理机构并将安全管理责任分解到各层级管理干部,设立了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的《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劳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过国家三级安全标准化认证,并持续有效运行,不断改善员工工作环境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安全条件。通过定期的内、外审核评估,以及对工作场所的不断改善,2024年公司未发生任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公司制定了各种事故应急预案,组建应急小组,实行全天候24小时待命的快速反应机制,配备应急设备如照明设备、消防设备、通讯设备、医疗设备等,在发生危险情况和紧急状态时如火灾、洪水、台风、断电等,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充分发挥应急小组的作用。
在高新生产业务板块方面,贝特瑞在发展企业的同时特别关注环境保护的问题,公司坚持以“创新引领新能源产业进步,构建绿色美好世界”为愿景和使命,打造环境友好、绿色低碳的生产体系,先后荣获国家级“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称号,入选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获得“2024年ESG典范企业奖”,旗下四个生产基地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同时,公司主导了《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绿色工厂评价要求》、《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碳足迹评价导则》等团体标准,为行业树立了“绿色制造”标杆。
在高新技术板块方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深圳贝特瑞及子公司获得授权的国内、国际专利 692 项,其中发明专利 442 项,主导及参与制定了包括5 项国际标准、17 项国家标准及 4 项行业标准在内的多项标准。
②高新技术板块主要产品
表5-24 贝特瑞主要产品情况简介
主要产品 分类 产品介绍 应用领域
天然石墨 负极材料 该类产品运用独特的表面改性技术,石墨化技术,提高天然石墨的容量、压实密度、循环性能、高温性能。 锂离子方形、圆柱、聚合物、动力型锂离子电池,电池主要用于手机、笔记本、平板电脑、动力汽车。
人造石墨 负极材料 通过独有的球化、纯化、改性、混捏成型、高温石墨化等核心技术具有高压实、高容量、长寿命的人造石墨负极材料。 锂离子方形、圆柱、聚合物电池,电池主要用于手机、笔记本、平板电脑、动力汽车
新型负极材料 负极材料 原料以硅基负极材料为主,还有软碳、硬碳等其他新型负极材料。具备高容量、低膨胀和长循环的特点。 锂离子方形、圆柱、聚合物电池,电池主要用于手机、笔记本、平板电脑、动力汽车。
三元系正极材料 正极材料 运用共沉淀技术,在改性工艺中通过表面处理、体相掺杂、表面包覆等技术的应用,实现材料性能的全面提升,具有高容量、长循环、易加工、存储性能优等特点。 锂离子方形、圆柱、聚合物电池,电池主要用于手机、笔记本、平板电脑、动力汽车。
③产能、产量情况
表5-25 贝特瑞产能及产量情况
产品大类 单位 2024年
产量 产能 产能利用率(%) 产销率(%)
负极材料 吨 453,535.39 501,666.67 90.41 96.52
正极材料 吨 19,529.21 63,000.00 31.00 101.18
产品大类 单位 2023年 2022年
产量 产能 产能利用率(%) 产销率(%) 产量 产能 产能利用率(%) 产销率(%)
负极材料 吨 376,899.45 477,500.00 78.93 96.02 340,480.16 328,000.00 103.8 97.05
正极材料 吨 40,841.60 63,000.00 64.83 100.48 33,150.48 41,333.33 80.20 98.20
产能利用率方面,近年来通过对生产线的新建和改扩建,贝特瑞的负极产线总产能持续大幅提升,正极材料产线总产能维持稳定,2024年产能加权平均值分别达到50.17万吨和6.30万吨。2024年以来负极材料产量持续上升,产能利用率同比提升,而正极材料产品主要面对欧美市场,由于2024年以来欧美市场电动汽车销售普遍下滑,需求放缓,贝特瑞按需生产导致正极材料产量下降,产能利用率大幅下滑。
④主要生产工艺
贝特瑞在以天然石墨为原料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业化方面运用自己特有的球形化技术、提纯技术、热处理技术,将普通天然石墨加工成球形石墨,可将纯度提高到99.95%以上,通过先进的表面改性技术研制、生产出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高端负极材料产品。贝特瑞的主要产品包括新一代天然石墨、人造石墨新型负极材料等,并正在不断扩大生产规模。
正极材料生产工艺:三元材料前驱体与其他原料按照一定质量比例进行混合后,通过烧结设备在特定温度下烧结一定时间,通过控制氧气浓度、炉压等烧结条件,制备出结构稳定的半成品,将半成品进行破碎和后处理,通过表面包覆等除去表面残余锂与杂质,产品物理性能和电化学性能均提升,再经过筛分、除磁以及包装工序后得到最终的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产品。
在新产品开发方面,贝特瑞致力于自主创新研发,现已形成比较成熟的工艺技术,在现有研发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新建生产设施,增加先进的生产、研发检测设备,增加优秀人才储备,进一步加快适应锂电行业发展需求的新产品负极材料开发。
贝特瑞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如下:
供应商名称 2024年采购金额 占比 产品类型 是否关联方
供应商2 54,919.91 5.99% 锂盐 是
供应商3 36,210.22 3.95% 前驱体 否
供应商4 26,497.60 2.89% 焦原料 否
供应商5 23,626.92 2.57% 委外加工 否
合计 249,146.69 27.16%
⑥销售情况
贝特瑞产品销售分为外销和内销,销售方式为直销。
贝特瑞设立销售中心,统一管理、分配各个公司的销售业务。目前销售体系主要由销售公司、贝特瑞母公司、天津贝特瑞科技、惠州贝特瑞等组成,各个公司在营销总部的统一管理下分别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开展业务活动。
贝特瑞的主要客户包括宁德时代、比亚迪、亿纬锂能、松下、LG、SK On、三星SDI等,客户遍布国内外。
贝特瑞产品定价政策主要是根据客户或双方确定的产品具体规格及要求,进行成本核算,再结合产品成本基价、产品利润、产品市场需求、市场价格等条件设定产品价格。
贝特瑞针对销售管理体系制定了“客户开发流程”、“技术交流”、“发货管理流程”、“收款流程”、“产品使用跟踪流程”等制度,从开发、维护客户到产品发货控制、销售回款、售后服务等环节去管理销售业务。贝特瑞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客户自身原因采取了不同的信用等级评定,针对信用等级较差的客户,贝特瑞会在发货量、发货时间予以适当控制,并严格催收货款。
表5-27 2024年度贝特瑞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24年度销售金额 占比 产品 是否关联方
客户一 303,786.31 21.34% 正极材料、负极材料 是
客户二 200,210.44 14.06% 正极材料、负极材料 否
客户三 186,925.13 13.13% 正极材料、负极材料 否
客户四 173,999.67 12.22% 正极材料、负极材料 否
客户五 147,646.08 10.37% 正极材料、负极材料 否
合计 1,012,567.64 71.12%
在销售结算方面,国内客户一般采取月结30~90天,国外客户一般采取月结30~90天的结算方式。在市场分布方面,公司近一年的国内外销售情况如下:
表5-28 贝特瑞国内外销售情况
项目 2024年度
金额(万元) 占比(%)
国内销售 1,020,223.90 71.66
海外销售 403,457.75 28.34
合计 1,423,681.64 100
海外销售主要市场是美国、日本、匈牙利、韩国、波兰等。
最近三年销售情况如下:
表5-29贝特瑞最近三年一期销售收入情况
单位:亿元
产品名称 2025年1-9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负极材料 98.32 80.24% 106.92 76.09% 122.96 49.44% 146.31 57.71%
正极材料 22.98 18.75% 30.79 21.91% 123.12 49.51% 103.01 40.63%
其他 1.24 1.01% 2.80 1.99% 2.62 1.05% 4.22 1.66%
合计 122.54 100% 140.51 100% 248.70 100% 253.54 100%
表5-30 贝特瑞最近三年一期销售成本情况
单位:亿元
产品名称 2025年1-9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占比 金额 占比
负极材料 74.25 76.93% 77.24 70.91% 93.01 45.14% 116.31 54.06%
正极材料 20.47 21.21% 28.37 26.05% 110.63 53.69% 95.08 44.19%
其他 1.79 1.86% 3.31 3.04% 2.4 1.16% 3.76 1.75%
合计 96.52 100% 108.92 100% 206.04 100% 215.15 100%
表5-31 贝特瑞最近三年一期毛利润情况
单位:亿元
产品名称 2025年1-9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负极材料 24.07 92.51% 29.68 93.95% 29.95 70.21% 30.00 78.15%
正极材料 2.50 9.62% 2.42 7.66% 12.49 29.28% 7.93 20.66%
其他 -0.55 -2.12% -0.51 -1.61% 0.22 0.52% 0.46 1.20%
合计 26.02 100% 31.59 100% 42.66 100% 38.39 100%
表5-32 贝特瑞最近三年一期毛利率情况
产品名称 2025年1-9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负极材料 24.48% 27.76% 24.36% 20.51%
正极材料 10.89% 7.88% 10.15% 7.69%
其他 -44.59% -18.03% 8.64% 10.95%
合计 21.24% 22.49% 17.16% 15.14%
负极材料是贝特瑞的主打产品,从销售收入来看,近三年负极材料销售收入合计为146.31亿元、122.96亿元、106.92亿元,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为57.71%、49.44%、76.09%。从销售毛利润来看,最近三年负极材料毛利润合计为30.00亿元、29.95亿元、29.68亿,占毛利润的比重为78.15%、70.21%、93.95%,负极材料毛利润呈增长趋势,同时贡献了大部分的毛利润,最近三年毛利率为20.51%、24.36%、27.76%,毛利率较为稳定。
纵观锂电池上游材料行业,发行人2024年度正极材料毛利率为7.88%,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为行业竞争加剧、产品销售价格下行,导致公司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销售价格下降,同时正极材料受终端市场影响销量大幅下降。
⑦生产技术情况
贝特瑞依托二十余年技术积淀,聚焦新能源领域关键材料和前沿技术的开发,构建了覆盖材料设计、制备工艺、应用优化的全链条研发体系。公司打造了材料合成和工程化平台、计算模拟与仿真平台、应用开发平台、分析测试平台等一流研发平台,在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等主流及前沿电池技术路线进行材料解决方案的卡位布局和创新突破。并与全球主流锂离子电池厂商建立密切的共同开发机制,实时触达前瞻性、多样化的电池客户需求,针对性地升级材料性能,以创新突破优化电池材料整体解决方案,确保公司保持领先的市场地位。
公司拥有近多项国内、国际专利权,主导及参与制定多项新能源、新材料相关的国际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研发成果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一等奖、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深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等,同时公司挂牌了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并获得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广州海关化验中心合作实验室认证,获得多项CNAS 实验室认证,还挂牌了其他多项省级或市级工程技术中心或实验室,并承担相关科研任务。
基于多维度技术储备,贝特瑞围绕天然石墨、人造石墨、硅基负极及高镍三元正极等电池核心材料,打造高能量密度、长循环寿命、高充电倍率、宽温域、高安全性等性能优势,形成适配动力(智能电车)、3C 消费(机器人、手机)、智慧储能、低空出行等全场景的产品矩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深圳贝特瑞及子公司贝特瑞累计获得授权的国内、国际专利 692 项,其中发明专利 442项,主导及参与制定了包括 5 项国际标准、17 项国家标准及 4 项行业标准在内的多项标准。
⑧产品市场占有率情况
贝特瑞先后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实施企业、高效能量转换与储能材料产学研战略联盟、广东省产学研示范基地、广东省绿色动力电池负极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港创新圈能源材料龙头企业、深圳市自主创新行业龙头企业,并承担多项国家863计划项目,起草编制了“锂离子二次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国家标准,填补了国内行业空白。
贝特瑞是目前全球最大的锂电池负极材料制造商之一,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调研数据显示,2024年贝特瑞国内负极材料出货量排名第一。目前公司已经成为宁德时代、比亚迪、亿纬锂能、松下、LG、SK On、三星SDI等国内外领先企业主要供应商,已经进入日本市场,韩国市场,美国市场,贝特瑞的产品已经广泛用于手机、笔记本电脑等通讯类产品,以及电动汽车、储能电站等领域。
2、生物医药板块
发行人控股的马应龙 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7.28亿元,同比增长18.85%;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者的净利润5.28亿元,同比增长19.14%;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1亿元,同比增长44.98%;医药工业持续强化核心优势,实施关联延伸,打造结构性优势。聚焦肛肠细分领域,持续做精做深做透,构建细分领域竞争屏障;医疗服务立足肛肠健康核心领域、打造肛肠健康方案提供商、拓展肛肠全产业链的重要支点;
医药商业包括药品零售、批发及物流配送业务,医药商业以线下零售药房为依托,以线上业务创新发展为平台,始终致力于健康产业的发展,做大众身边的专业健康管理专家
发行人医药板块业务情况如下:
表5-33 医药板块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治痔类产品 129,690.92 46.44 159,184.22 43.26 129,216.68 41.70 148,833.73 42. 55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产品 44,502.30 15.93 56,958.03 15.48 54,230.03 17.50 58,504.98 16.73
零售、批发业务 85,378.88 30.57 124,885.11 33.94 108,771.20 35.11 135,402.60 38.72
医院诊疗 30,915.40 11.07 44,870.41 12. .20 34,476.21 11.13 25,866.86 7.40
内部抵消 -11,193.35 -4.01 -17,945.37 -4.88 -16,849.78 -5.44 -18,881.85 -5.40
合计 279,294.16 100.00 367,952.40 100.00 309,844.34 100.00 349,726.32 100.00
表5-34 医药板块主要产品销售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治痔类产品 32,781.70 22.81 41,451.25 20.87 37,378.00 20.60 41,552.56 20.48
其他产品 14,156.36 9.85 20,331.28 10.24 27,662.63 15.25 30,789.55 15.17
零售、批发业务 79,383.60 55.23 113,999.40 57.40 102,063.10 56.25 126,232.94 62.20
医院诊疗 26,943.71 18.75 39,514.71 19.90 29,742.00 16.39 22,939.95 11.30
内部抵消 -9,545.02 -6.64 -16,696.94 -8.41 -15,403.03 -8.49 -18,579.85 -9.16
合计 143,720.35 100.00 198,599.70 100.00 181,442.70 100.00 202,935.15 100.00
表5-35 医药板块主要产品毛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治痔类产品 96,909. 22 71.48 117,732.97 69.52 91,838.68 71.52 107,281.17 73.08
其他产品 30,345.95 22.38 36,626.75 21.63 26,567.40 20.69 27,715.43 18.88
零售、批发业务 5,995.28 4.42 10,885.71 6.43 6,708.10 5.22 9,169.66 6.25
医院诊疗 3,971.69 2.93 5,355.70 3.16 4,734.20 3.69 2,926.90 1.99
内部抵消 -1,648.33 -1.22 -1,248.43 -0.74 -1,446.74 -1.13 -302.00 -0.21
合计 135,573.81 100.00 169,352.70 100.00 128,401.64 100.00 146,791.16 100.00
表5-36 医药板块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
单位:%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治痔类产品 74.72 73.96 71.08 72.08
其他产品 68.19 64.30 48.98 47.37
零售、批发业务 7.02 8.72 6.17 6.77
医院诊疗 12.85 11.94 13.73 11.32
合计 48.54 46.03 41.44 41.97
(1)医药板块整体情况
发行人医药板块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治痔类产品、医院诊疗服务以及批发零售业务等,具体如下:
表5-37 发行人医药板块整体情况
产品大类 主要产品 主要子公司 生产模式
治痔类产品 马应龙麝香痔疮膏、痔疮栓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按销售计划生产
零售、批发业务 医药零售、医药物流 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医院诊疗服务 医疗服务 北京马应龙长青肛肠医院有限公司等四家医院 /
马应龙生产的治痔类产品是发行人医药板块业务最具核心竞争力的医药产品。马应龙逐步构建形成了以肛肠为核心,以眼科、皮肤等为支柱的产品格局,涵盖药品、大健康产品等。目前拥有国药准字号药品百余个,拥有马应龙麝香痔疮膏、麝香痔疮栓、马应龙八宝眼膏、龙珠软膏等独家药品10多个,生产剂型涵盖膏、栓、片剂、洗剂、中药饮片等。与此同时,基于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需求(预防、保健、诊疗、治疗、康复),由诊断治疗向前向后延展,积极拓展大健康业务,目前拥有大健康产品200余个,涵盖肛肠医疗器械、肛肠卫生用品及日化品、肛肠功能性食品等肛肠健康产品,以眼霜、眼部精华、眼部精油等为代表的眼部健康产品,以及持续开发“内调外养”系列产品的皮肤类健康产品。
公司医药板块的主要产能产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5-38 医药板块主要产品产销量情况表
主要产品 单位 生产量 销售量 库存量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马应龙麝香痔疮膏 万支 17,324.69 16,294.02 1,091.86 37.98 25.9 1,092.12
麝香痔疮栓 万粒 28,547.13 28,096.08 578.88 15.26 16.95 15
地奥司明片 万片 17,942.70 17,995.42 979.76 -2.05 2.99 -25.44
龙珠软膏 万支 590.91 596.09 109.53 5.37 20.95 -19.91
痔炎消片 万片 11,695.40 11,256.62 738.04 21.12 6.86 51.95
马应龙八宝眼膏 万支 87.98 72.15 18.31 16.66 17.74 51.84
金玄痔科熏洗散 万袋 108.74 135.71 16.8 -75.9 -72.76 -63.6
2024年,发行人马应龙的主要产品生产、销售情况良好,其中麝香痔疮膏生产量17,324.69万支、销售量16,294.02万支,麝香痔疮栓生产量28,547.13万粒、销售量28,096.08万粒,地奥司明片生产量17,942.70万片、销售量17,995.42万片。
(2)主要生产工艺
马应龙麝香痔疮膏、麝香痔疮栓、龙珠软膏等主导产品均为公司的独家药品,产品原料采用人工麝香、珍珠、琥珀、人工牛黄、炉甘石等名贵中药材,依传统制药技艺精心炮制而成。产品所运用的传统制作技艺已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具有四百多年的传承历史。在保持传统工艺精髓的基础上运用先进微粉化技术使原料达到微米级细度,极大地提高了原料的生物利用度。
马应龙在软膏剂和栓剂产品具有较强的专业优势,产品工艺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生产过程采用标准化工艺流程和全过程质量监控,产品质量稳定,多年来市场抽检一次合格率均为100%。产品的灌装包装设备均采用德国和意大利的先进全自动生产流水线,实现了物料自动监测、差错识别、自动报警、动态调节等自动化控制,设备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通过运用ERP管理系统和电子监管码系统,实现产品从原料入库到产品销售的全过程的信息追踪管理,保证了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
治痔类产品主要生产流程如下:
(3)原材料采购情况
马应龙与主要供应商合作达10年以上,并确立了战略合作关系,能够为马应龙提供质优、价廉、及时、稳定的原材料和包装物料。为保证采购活动的持续可靠、合法透明、降低采购成本、缩短采购周期,马应龙建立并实施了《物料供应商管理制度》,使供应商相对稳定,提供的物料能够满足公司生产、质量等方面的要求,确保产品品质的稳定、优良。
表5-39 2024年马应龙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2024年采购金额 占比 产品类型 是否关联方
供应商1 24,006.68 12.65% 采购商品 否
供应商2 11,973.42 6.31% 采购商品 否
供应商3 5,981.81 3.15% 采购商品 否
供应商4 4,739.82 2.50% 采购原材料 否
供应商5 4,066.15 2.14% 采购包装物 否
合计 50,767.89 26.74% — —
在采购结算方式方面,国内采购一般采用月结60天的结算方式。
表5-40 医药板块主要生产成本的构成情况
成本构成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原辅料 50,306.55 81.43 50,428.19 77.53
人工 2,972.43 4.81 3,481.98 5.35
燃料及动力 1,891.11 3.06 2,474.48 3.81
制造费用 5,333.08 8.63 7,096.22 10.91
运输费用 1,279.36 2.07 1,559.76 2.40
合计 61,782.53 100.00 65,040.63 100.00
(4)产品销售情况
持续深化与特约经销商合作,动态优化特约分销商、配送商网络布局,促进区域内有效协同,运行情况良好。集中资源加大头部连锁拓展及合作力度,百万级、千万级产出的连锁数量持续增加,头部连锁产出贡献占比同比提升,在零售终端销售实现持续增长。新设广阔渠道,加大基层市场拓展力度,选取区域试点,完善商业渠道建设,加强区域纯销网络构建,推动膏、栓及二线品种在第三终端的覆盖,
在销售结算方面,国内客户一般采取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的结算方式。
表5-41 2024年医药板块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24年销售收入 占比% 是否是关联方
客户1 78,863.26 21.15% 否
客户2 30,692.12 8.23% 否
客户3 25,253.88 6.77% 否
客户4 10,283.12 2.76% 否
客户5 9,811.69 2.63% 否
合计 154,904.08 41.55% —
(5)生产技术情况
围绕产业布局,优化调整研发内设机构设置,强化专业分工,聚焦肛肠、眼科、皮肤等战略重点领域,系统提升解决方案支持能力,报告期内多项在研项目取得进展。肛肠类中药一类创新药虎麝止血止痛膏(暂定)获得临床批件,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自主专利菌种获得保藏证书、正积极推进相关产品开发;眼科类用药地夸磷索钠滴眼液、盐酸莫西沙星滴眼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皮肤类主导品种龙珠软膏成功获得中华中医药学会临床应用专家共识,将进一步为医生在临床使用提供参考依据。与此同时完成60个大健康产品的自主研发,涵盖特妆、医疗器械等,为后续大健康业务市场拓展奠定坚实基础。
(6)产品品质及品牌情况
产品品质方面,马应龙从品质教育、全员质量责任制、质量监督、标准化、PONC衡量等重点环节入手,不断完善、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多年来始终保持产品市场监督抽查质量合格率100%,产品一次性合格率99%以上。
产品品牌方面,公司聚焦肛肠领域持续深耕细作,已成为肛肠细分市场优势品牌,品牌价值持续提升,连续多年入选“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品牌价值超600亿元。根据中康资讯《2024年肛肠类市场竞争态势研究报告》显示,2024年公司在零售终端市场份额稳中有升。2019年,国家工信部发布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通告,公司治痔膏药获选单项冠军产品,是国内唯一获此殊荣的中药类产品,2022年11月顺利通过国家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复评。
(7)质量认证情况
公司在药品业务方面一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文件的要求开展药品GMP管理,根据《湖北省药品生产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鄂药监发〔2024〕47号),马应龙《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鄂20200218)有效期至2030年7月28日。
在医药生产业务板块方面,马应龙推行“和谐马应龙”的发展理念,努力履行环保职责。马应龙致力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努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严格控制生产、生活用水排放,减少环境污染,在医药行业内率先与国际标准接轨,顺利获得国际权威机构SGS认定的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的认证。近年来,马应龙废水、废气、噪声等各项排放指标均符合政策和法规要求,无超标排放情况。
在医药生产业务板块方面,马应龙致力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努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严格控制生产、生活用水排放,减少环境污染,在医药行业内率先与国际标准接轨,顺利获得国际权威机构SGS认定的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的认证。近年来,马应龙废水、废气、噪声等各项排放指标均符合政策和法规要求,无超标排放情况。
(四)发行人安全生产、环保及获得专利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在高新技术业务板块方面,贝特瑞成立了以董事长、总经理为首的安全组织架构并将安全管理责任分解到各层级管理干部,设立了专门的安全稽核小组并定期实施安全检查。2024年未发生任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的《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劳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过国家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不断改善员工工作环境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条件。通过一系列活动改善员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通过定期的内外审评估体系的有效性和适用性,以不断改善对工作场所的管理,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公司组建各种应急小组、建立小组成员全天候24小时待命的快速反应机制,配备应急设备如照明设备、消防设备、通讯设备、医疗设备,在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和紧急状态时如火灾、洪水、台风、断电等,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充分发挥应急小组的指挥作用。
在医药生产业务板块,公司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安全管理工作的系统性、合规性与可操作性。通过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目标管理,并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切实保障本质安全。公司以常态化隐患排查和系统化安全教育培训为抓手,有效控制安全生产风险。2023年11月16日,经湖北省应急管理厅考评,公司被正式确认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三年。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宝安集团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环保情况
贝特瑞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通过持续性技术创新和环境管理实践,全面推进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2024年,公司可再生能源电力使用约4.29亿度,占电力消耗总量的29.43%,厂内自建光伏发电站累计安装容量19.39兆瓦,较2023年底增加了61.58%。贝特瑞还通过了国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认证,入选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目前已拥有4个国家级绿色工厂,主导了《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绿色工厂评价要求》、《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碳足迹评价导则》等团体标准,为行业树立了“绿色制造”标杆。此外,公司在正负极材料领域创新开发回收技术,打造资源循环体系,驱动产业可持续发展,推动电池全生命周期减碳。
在医药生产业务板块,马应龙秉持绿色及可持续的发展理念,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公司致力于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广泛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技术与设备,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严格管控生产及生活污水排放,切实减少环境污染。马应龙在医药行业率先与国际标准接轨,成功通过国际权威机构SGS的认证,获得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证书。近年来,公司废水、废气、噪声等各项排放指标均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要求,未出现超标排放现象。
发行人近三年未受到重大环保处罚。
3、获得专利情况
在高新技术板块方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深圳贝特瑞及子公司累计获得授权的国内、国际专利 692 项,其中发明专利 442 项,主导及参与制定了包括 5 项国际标准、17 项国 家标准及 4 项行业标准在内的多项标准。
在专利技术领域,马应龙已累计获得196项中国有效专利,其中包括63项发明专利,并布局了3项国际专利,专利技术覆盖肛肠、眼部及皮肤护理等公司核心业务。
(五)发行人2024年末业务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无重大变化。
(六)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情况
主要在建项目如下:
表5-42 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情况(截至2025年9月末)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 资金来源 投资完成额 投资计划 预计完工时间
总额 自筹 贷款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1 印尼贝特瑞年产16万吨新能源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 39.69 11.91 27.78 33.60 6.09 2025年
2 贝特瑞地中海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 26.47 10.59 15.88 1.72 1.94 8.87 4.31 2026年
3 云南贝特瑞年产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 27.50 8.25 19.25 10.06 1.19 8.7 7.55 2027年
4 山西瑞君年产10万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线项目(一期) 18.40 5.52 12.88 13.35 0.72 4.33 2026年
5 光明年产4万吨硅基负极材料项目 21.37 6.41 14.96 8.32 0.43 0.79 11.83 2025年完成一期部分产能
6 贝特瑞地中海年产6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 26.18 7.85 18.43 1.22 3.20 18.06 3.70 2026年
发行人以上在建项目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并均已经过核准或备案程序,项目建设合法合规。
(七)拟建工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暂无拟建工程。
八、发行人发展战略和行业状况
(一)发展战略
公司管理团队正在组织制订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力求以前瞻的国际视角、务实的产业视角、股东的价值视角,切实采取改革创新措施,推动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未来,发行人将围绕“巩固提升核心业务、清理整顿非核业务、谋划布局未来业务”的整体思路开展工作。
1、巩固提升现有核心业务
巩固集团高新技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的核心业务优势,加大对核心产品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提升产品竞争力,保持行业头部地位;巩固核心市场和核心客户,多举措加强对头部客户的供货能力,扩大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推动战略合作联盟;围绕上下游打造更具竞争力和支撑力的产业集群;加强与国际市场的合作与交流,拓展海外业务布局,推动国内外产业协同,提升国际竞争力;充分发挥核心企业在集团挑大梁和对整个集团业务的带动作用,形成和输出可资整个集团借鉴的经营管理范式。
2、清理整顿非核业务
加大低效、负效资产及不良项目的清理和处置力度,着力为经营“止血”;加快房地产企业存量房销售和去库存工作,加速资金回笼,改善经营现金流;围绕集团战略方向,加快非核资产和业务的优化调整,盘活存量,提升质量,化解风险。
3、谋划布局未来业务
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和产业发展趋势,积极寻找新的增长点;关注前沿技术,通过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驱动新产品、新服务、新市场;充分发挥集团的资源配置功能,做好对所属企业的赋能,在巩固和提升集团现有核心业务的基础上,培育“第二增长曲线”。
4、优化管理制度和流程,完善风控体系
全面梳理现有管理制度和流程,建立健全匹配业务发展的现代化制度体系;全面识别潜在风险,加强海外风险识别及防控措施,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强化内部过程监督、结果考核,提升应对各类风险和挑战的能力。
5、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通过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引入信息化手段,实现流程自动化、标准化,提升流程效率;聚焦产业和技术的痛点与需求,探索信息化智能化应用场景,提升生产制造和技术开发的效率;推动运营管理信息数据化,运行智能化,提升经营管理效能。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
发行人从事的主要业务涉及高新技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房地产及其他产业。
1、高新技术行业情况
高新技术产业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突破的产业,承担着中国实现产业升级的重任,在“十四五”以及更为长远的周期,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成为我国现代经济体系建设的新支柱。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新能源行业在技术、产业链布局上取得巨大优势,形成了强大的全球竞争力和创新力。
EVTank和鑫椤资讯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 1,823.6万辆,同比增长24.4%,其中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286.6万辆,占全球销量的70.5%;2024年全球储能电芯出货量330 GWh,同比增长58%,国内储能电芯出货量120 GWh,同比增长56%;2024年全球负极材料产量216.73万吨,同比增长23%,其中中国负极材料占比进一步提升至98.5%;2024年中国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总出货量达329.2万吨,同比增长32.9%,其中磷酸铁锂贡献主要增量。虽然正负极材料行业短期受到了市场价格波动及海外市场政策影响,但长期来看,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持续增长、锂电储能市场的迅速扩大和电池技术的不断进步,正负极材料行业发展仍然乐观。展望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将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同时,会上还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近年来受此困扰的新能源汽车、光伏等行业,供给端竞争不断加剧的势头有望得到扭转。发行人的高新技术产业主要集中在新能源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精密制造等领域,从技术与市场两大维度,持续深耕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精密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增强经营能力,持续开发新技术,增加新动能,构建新优势。发行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战略与国家战略相吻合,具备广阔的发展前景。
2、生物医药行业情况
生物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对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养生保健意识与消费能力不断加强,同时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社会整体医疗需求进一步放大,生物医药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健康中国”作为我国 2035年发展总体目标的一个重要方面,提出“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在健康中国战略背景下,健康产业在政策深化与市场变革中加速转型。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发布的《2024年医药工业运行情况》显示,2024年规模以上医药工业增加值按照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4%;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762.7亿元,同比持平;实现利润4,050.9亿元,同比下降0.9%。2024年,医药行业受多重因素的影响,行业整体收入与利润面临着较大的经营压力,但也展现出了强大的韧性。发行人生物医药板块深耕多年,持续推进创新驱动与智能化转型,不断挖掘市场机遇,利用现有技术、品牌、渠道等优势开发功能性大健康产品,推动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升级,实现资源价值的延伸增值。
3、房地产行业情况
房地产行业是一个具有高度综合性和关联性的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近年来房地产供需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房地产市场面临着需求不足、房价下跌等问题,房地产企业面临经营压力较大。2024年,国家多次强调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性,政策端持续发力,多维度支持房地产行业发展。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稳住楼市股市”写进总体要求,再次释放出国家层面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坚定决心和强有力信号。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00,280亿元,同比下降10.6%;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97,38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9%;新建商品房销售额96,750亿元,同比下降17.1%。虽然房地产市场整体仍呈调整态势,但受行业调控政策组合拳的拉动,市场持续出现积极信号,预期房地产行业将进一步采取积极政策,提振购房者、房企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行人将进一步“去库存、促销售”,提升房地产经营效率,改善经营效益。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编制基础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审计报告及未经审计的2025年1-9月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发行人于2015年12月10日发布“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发行人聘任的审计机构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更名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于2015年8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更名不涉及主体资格的变更,不属于发行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众环审字(2023)0101568号、众环审字(2024)0101468号、众环审字[2025]0101666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机构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机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分别引自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报告。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会计信息,请参阅本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上报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二、发行人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除下列事项外,发行人最近三年无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财政部于2021年 12月 31日发布了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会计准则。 董事局批准、监事会审议 该变更对2022年1月1日及2021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2年 12月 13日发布了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 》,其中,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会计准则解释一,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会计准则解释二及解释三,该变更对2022年1月1日及2021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董事局批准、监事会审议 递延所得税资产 9,814.31
递延所得税负债 9,831.18
盈余公积 0.28
未分配利润 108.91
少数股东权益 -126.06
所得税费用 -27.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71
少数股东损益 -26.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3.7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6.57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会计准则。 董事局批准、监事会审议 该变更对2023年1月1日及2023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会计准则。 董事局批准、监事会审议 2023年度销售费用 - 430.16
2023年度营业成本 430.16
2024年度销售费用 -726.53
2024年度营业成本 726.53
三、发行人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一)2022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2年,因设立、股权收购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1家,分别为BTR New Material Europe GmbH、云南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深圳贝特瑞新材料孵化器有限公司、深圳市鼎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武汉马应龙九鼎医药有限公司、武汉广为兴科技有限公司、张家港友投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平吉实业有限公司、西安君兰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汇通液压研究院有限公司;因清算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家,分别为湖北康途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武汉硚龙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大源高科有限公司、文昌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2023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3年,因设立、股权收购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4家,分别为裕泰液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印尼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瑞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瑞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贝诺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贝特瑞地中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日本合同会社、武汉洁柔马应龙护理用品有限公司、武汉广为晟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广为隆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武创马应龙兴康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绿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恒基发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安徽恒基发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处置、清算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8家,分别为深圳大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佛医贸有限公司、南京马应龙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南昌智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IPE Macao Commerical Offshore Limited、上海启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红莲湖恒安大酒店有限公司、深圳市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三)2024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4年,因设立、股权收购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5家,分别为常州市金瑞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贝特瑞地中海负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兆瑞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兆瑞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博川百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处置、清算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家,分别为山东宝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卓力金液压技术有限公司。
(四)2025年9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5年1-9月,因设立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家,分别为四川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瑞兴创界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印尼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因处置、清算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家,分别为广东兆瑞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君兰科技有限公司、凯格表面处理(太仓)有限公司。
四、最近三年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以及2025年9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以及2025年1-9月的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表6-1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9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31,720.19 746,525.63 944,553.85 1,053,161.52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4,998.21 69,234.15 61,999.05 168,714.49
衍生金融资产 1.68 - - -
应收票据 18,733.84 10,217.82 32,251.76 36,217.77
应收账款 631,901.81 499,882.39 492,968.62 637,252.42
应收款项融资 86,462.93 123,122.27 74,485.64 129,936.27
预付款项 40,007.83 25,337.36 11,993.18 38,485.90
其他应收款 75,105.72 73,929.93 77,229.79 84,450.16
其中:应收利息 - - 87.00 -
应收股利 - 22.72 - 1,707.63
存货 1,229,506.07 1,123,967.04 1,053,629.04 1,219,408.35
合同资产 3,304.37 2,329.71 1,527.45 -
持有待售资产 660.00 - 358.65 28,706.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8,480.85 - -
其他流动资产 228,278.36 197,770.48 142,891.28 102,273.24
流动资产合计 3,120,681.01 2,890,797.63 2,893,888.32 3,498,606.5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1,053.68 1,248.79 1,816.80 8,715.80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102,276.54 88,983.41 109,944.49 125,039.1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5,530.51 58,036.36 58,090.96 47,142.21
投资性房地产 53,834.12 55,468.91 56,926.81 117,387.82
固定资产 1,709,918.83 1,405,131.38 1,113,725.27 787,304.92
在建工程 107,815.09 386,423.36 315,971.98 269,128.58
使用权资产 41,201.85 44,478.54 58,844.72 56,518.78
无形资产 161,913.73 167,213.36 168,995.16 141,066.13
开发支出 10,813.47 10,701.56 7,166.11 4,291.81
商誉 45,068.86 45,068.86 47,939.16 46,008.98
长期待摊费用 17,961.55 19,930.17 21,653.04 22,142.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75,291.76 67,197.41 60,508.24 52,832.4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4,582.03 136,800.52 94,531.53 62,960.2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37,262.02 2,486,682.63 2,116,114.26 1,740,538.80
资产总计 5,657,943.03 5,377,480.26 5,010,002.5 8 5,239,145.35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5,622.09 171,461.40 201,284.73 831,545.79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194.00
衍生金融负债 4.15 - - -
应付票据 127,263.70 131,128.65 180,093.61 400,526.23
应付账款 592,417.70 653,794.62 657,453.51 681,508.59
预收款项 446.35 438.20 272.49 137.26
合同负债 25,075.09 25,469.38 33,221.87 31,068.00
应付职工薪酬 34,919.53 34,959.43 37,663.97 37,495.05
应交税费 34,625.23 35,817.65 45,337.34 53,449.69
其他应付款 102,234.65 95,185.91 79,869.87 86,583.01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221.27 196.95 172.68 150.93
持有待售负债 - - - 14,157.9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90,793.56 445,080.35 332,311.36 278,942.03
其他流动负债 5,539.94 6,060.99 4,390.35 3,584.85
流动负债合计 1,778,941.98 1,599,396.57 1,571,899.10 2,419,192.4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161,941.61 1,204,305.19 921,799.77 493,027.14
应付债券 - - 74,792.02 104,570.78
租赁负债 36,726.68 35,497.65 47,070.23 45,954.61
长期应付款 101,683.53 101,745.58 116,486.21 135,257.2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56.39 213.58 214.26 245.82
预计负债 1,700.76 1,507.21 1,581.64 1,650.02
递延收益 96,044.32 88,750.75 68,705.87 57,032.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28,862.89 29,933.17 35,470.50 28,202.04
其他非流动负债 165,263.77 144,549.45 69,667.37 69,775.5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92,479.95 1,606,502.58 1,335,787.86 935,715.18
负债合计 3,371,421.92 3,205,899.15 2,907,686.96 3,354,907.64
股东权益:
股本 257,921.40 257,921.40 257,921.40 257,921.40
资本公积 140,093.02 144,781.66 153,453.49 141,884.16
其他综合收益 1,016.44 660.38 -5.34 -1,033.48
专项储备 1,555.27 1,461.41 860.46 347.80
盈余公积 34,646.79 34,646.79 32,896.76 32,896.76
未分配利润 572,584.28 551,998.61 548,092.58 481,473.90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 1,007,817.20 991,470.25 993,219.35 913,490.54
少数股东权益 1,278,703.91 1,180,110.86 1,109,096.27 970,747.17
股东权益合计 2,286,521.11 2,171,581.10 2,102,315.62 1,884,237.7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5,657,943.03 5,377,480.26 5,010,002.58 5,239,145.35
表6-2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681,246.03 2,023,036.05 3,070,643.19 3,203,283.57
其中:营业收入 1,681,245.83 2,022,788.38 3,069,711.81 3,199,872.09
利息收入 0.20 247.67 931.38 3,411.48
二、营业总成本 1,552,474.85 1,867,525.31 2,843,871.97 3,020,187.83
其中:营业成本 1,234,516.53 1,471,007.78 2,431,709.69 2,561,788.34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2.65 3.66 129.62 518.51
税金及附加 12,358.19 17,633.77 22,794.46 15,762.73
销售费用 79,847.68 111,449.36 94,774.04 111,712.97
管理费用 100,011.91 136,664.18 139,613.76 134,258.78
研发费用 76,449.71 98,144.19 115,357.92 150,849.09
财务费用 49,278.17 32,622.36 39,492.47 45,297.41
其中:利息费用 43,584.74 51,308.05 60,515.63 55,866.53
利息收入 7,044.20 14,657.41 18,472.20 12,858.74
加:其他收益 23,961.77 24,393.95 33,320.41 21,522.63
投资收益 21,592.41 17,698.55 18,963.44 113,144.3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580.00 -5,594.00 -12,599.63 17,164.1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214.37 -16,093.87 -28,284.92 -1,721.22
信用减值损失 -3,809.21 838.46 5,204.15 -12,773.34
资产减值损失 -16,403.58 -40,388.45 -34,282.36 -16,109.52
资产处置收益 -313.40 -124.02 -507.50 263.80
三、营业利润 160,013.55 141,835.36 221,184.45 287,422.43
加:营业外收入 779.91 1,304.03 6,083.01 2,031.64
减:营业外支出 1,751.58 2,239.25 2,863.76 2,523.10
四、利润总额 159,041.88 140,900.15 224,403.71 286,930.97
减:所得税费用 27,150.31 37,667.76 56,308.62 40,102.62
五、净利润 131,891.57 103,232.39 168,095.08 246,828.35
持续经营净利润 131,891.57 103,232.39 168,095.08 246,828.3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323.31 17,262.52 75,645.93 115,711.75
少数股东损益 103,568.25 85,969.87 92,449.15 131,116.61
六、综合收益总额 132,172.76 103,877.19 169,388.79 247,649.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8,679.37 17,928.24 76,674.07 117,476.1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03,493.40 85,948.95 92,714.71 130,172.86
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98 0.0669 0.2933 0.4486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98 0.0669 0.2933 0.4486
表6-3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33,240.65 1,900,033.24 2,780,590.50 2,303,458.5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收回额 153.89 2,174.11 8,004.97 18,865.62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0.20 259.86 989.66 3,605.88
收到的税费返还 38,815.98 56,120.41 46,253.64 34,104.6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2,844.26 74,825.21 92,260.96 56,624.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45,054.97 2,033,412.83 2,928,099.72 2,416,659.7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07,639.90 1,327,032.58 1,778,026.44 1,904,158.95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7.24 138.23 549.2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8,368.79 280,624.58 278,087.47 259,305.41
支付的各项税费 82,917.23 125,428.43 160,287.21 106,839.5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1,160.67 134,077.65 115,393.35 116,758.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20,086.59 1,867,170.48 2,331,932.69 2,387,612.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968.38 166,242.35 596,167.03 29,047.6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25,181.80 415,717.24 535,857.99 632,923.1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425.68 1,207.51 3,985.34 5,705.7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872.16 6,472.96 6,713.65 1,045.8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93.94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70.00 239.87 1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0,649.65 423,731.52 546,656.99 639,674.8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54,534.04 392,659.91 288,940.22 368,915.45
投资支付的现金 538,991.82 528,620.91 510,181.17 676,475.91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5,281.38 4,976.43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10.95 - 3,272.1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5,636.81 936,562.20 807,369.93 1,045,391.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4,987.16 -512,830.68 -260,712.95 -405,716.5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127.29 43,441.25 86,661.00 116,321.85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127.29 43,441.25 86,661.00 116,321.8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64,267.80 862,795.41 972,174.43 1,475,162.8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174.02 916.57 - 53,2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07,569.11 907,153.23 1,058,835.44 1,644,684.7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32,029.74 552,936.06 1,147,720.06 959,792.4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6,488.25 115,626.39 109,400.93 118,583.0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41,158.24 35,613.89 25,876.87 41,886.5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381.16 98,467.75 56,745.47 24,794.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6,899.15 767,030.20 1,313,866.45 1,103,170.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669.97 140,123.03 -255,031.02 541,514.6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3,486.73 1,829.81 -196.73 8,891.4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2,835.54 -204,635.50 80,226.33 173,737.2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60,774.17 865,409.67 785,183.34 611,446.1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77,938.63 660,774.17 865,409.67 785,183.34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母公司是管理机构及控股平台,仅对所属公司进行全方位管理及支持,不直接从事经营业务,无独立的主营业务盈利,所属各公司均为独立经营及盈利主体,偿债资金来源亦为所属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9月30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9月的母公司利润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表6-4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 产 2025年1-9月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716.48 14,746.27 32,573.95 30,890.3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25.22 1,290.50 1,760.61 1,642.72
预付款项 9.43 9.43 9.43 9.43
其他应收款 960,822.99 917,257.33 901,364.43 854,323.03
存货 1,164.23 1,164.23 1,164.23 1,164.23
持有待售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413.93 425.14 353.31 307.80
流动资产合计 990,152.29 934,892.90 937,225.96 888,337.56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328,863.77 356,655.43 359,173.38 375,347.1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074.28 5,456.94 6,727.48 7,959.57
投资性房地产 4,957.57 5,118.76 3,090.51 3,245.09
固定资产 195.95 180.41 183.07 188.72
使用权资产 412.03 311.21 488.94 679.18
无形资产 5.88 6.79 15.73 25.28
长期待摊费用 7.79 19.76 35.73 51.69
递延所得税资产 6,322.10 7,237.42 7,292.84 7,990.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5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3,839.37 374,986.73 377,007.67 395,987.00
资产总计 1,333,991.66 1,309,879.62 1,314,233.63 1,284,324.5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7,000.00 8,000.00 69,600.00 452,100.00
应付账款 53.68 53.68 53.68 53.68
预收款项 - 1.40 - -
合同负债 41.56 41.56 41.56 41.56
应付职工薪酬 11.45 17.34 18.74 1,225.55
应交税费 40.33 155.17 382.65 380.09
其他应付款 75,227.87 74,180.42 88,298.10 89,060.40
其中:应付利息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37,756.41 253,467.75 116,862.88 172,859.39
其他流动负债 2.08 2.08 2.08 2.08
流动负债合计 550,133.38 335,919.40 275,259.67 715,722.7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08,452.00 599,480.00 594,591.00 78,120.00
应付债券 - - 74,792.02 104,570.78
租赁负债 348.75 256.94 355.44 531.06
长期应付款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9.31 477.03 1,081.29 1,405.42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61.74 61.74
非流动负债合计 448,910.07 640,213.97 710,881.49 224,688.99
负债合计 999,043.44 976,133.38 986,141.17 940,411.74
股东权益:
股本 257,921.40 257,921.40 257,921.40 257,921.40
资本公积 13,342.92 13,342.92 13,582.96 13,575.93
盈余公积 34,646.79 34,646.79 32,896.76 32,896.76
未分配利润 29,037.11 27,835.14 23,691.35 39,518.74
股东权益合计 334,948.22 333,746.24 328,092.47 343,912.8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333,991.66 1,309,879.62 1,314,233.63 1,284,324.56
表6-5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 67.19 409.75 85.28 55.36
减:营业成本 161.19 164.16 122.83 82.46
税金及附加 32.56 60.36 75.39 57.66
销售费用 - - - -
管理费用 4,629.28 7,236.11 7,619.61 9,601.07
财务费用 7,360.95 10,018.95 11,914.21 14,445.36
其中:利息费用 23,373.02 35,218.04 39,329.36 42,386.07
利息收入 16,014.29 25,202.49 27,420.23 27,950.82
加:其他收益 17.70 28.20 55.97 105.90
投资收益 23,716.88 36,304.68 14,303.69 21,197.6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1.84 -94.81 -251.23 487.1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412.79 -2,228.01 -1,114.20 -5,516.26
信用减值损失 -30.22 59.24 -25.67 84.22
资产减值损失 - - - -
资产处置收益 24.41 42.67 0.16 23.76
二、营业利润 9,199.18 17,136.93 -6,426.80 -8,235.91
加:营业外收入 288.03 367.16 - -
减:营业外支出 - 552.65 - 4.05
三、利润总额 9,487.21 16,951.44 -6,426.80 -8,239.96
减:所得税费用 547.60 -548.84 373.33 -656.04
四、净利润 8,939.62 17,500.28 -6,800.14 -7,583.92
五、综合收益总额 8,939.62 17,500.28 -6,800.14 -7,583.92
表6-6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1.86 210.20 99.37 87.18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968.34 37,843.73 38,475.50 27,508.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050.20 38,053.93 38,574.87 27,595.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7.09 61.67 89.5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903.47 5,679.15 7,044.38 10,523.16
支付的各项税费 29.07 70.80 68.96 68.2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860.67 44,001.09 61,326.33 49,098.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793.21 49,928.14 68,501.33 59,779.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43.01 -11,874.21 -29,926.46 -32,184.0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193.92 8,327.10 15,928.52 4,860.76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3,010.16 33,470.00 16,302.38 18,944.6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30.10 54.54 536.82 27.4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5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984.17 41,851.65 32,767.71 23,832.8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65.38 2,297.17 73.32 99.95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0,000.00 3,699.64 - 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65.38 5,996.81 73.32 99.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918.80 35,854.84 32,694.40 23,732.9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37,185.00 190,700.00 681,340.00 690,9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5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7,185.00 190,711.57 681,340.00 690,9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317,987.00 184,866.00 630,641.00 671,52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28,050.53 47,458.13 50,822.21 53,757.77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2.97 195.81 211.18 530.2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6,390.49 232,519.94 681,674.39 725,808.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05.49 -41,808.37 -334.39 -34,908.0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08 0.06 0.0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70.21 -17,827.68 2,433.60 -43,359.1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746.27 32,573.95 30,140.35 73,499.5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716.48 14,746.27 32,573.95 30,140.35
五、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表6-7 发行人资产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31,720.19 11.17% 746,525.63 13.88% 944,553.85 18.85% 1,053,161.52 20.1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4,998.21 3.09% 69,234.15 1.29% 61,999.05 1.24% 168,714.49 3.22%
衍生金融资产 1.68 0.00% - 0.00% - 0.00% - 0.00%
应收票据 18,733.84 0.33% 10,217.82 0.19% 32,251.76 0.64% 36,217.77 0.69%
应收账款 631,901.81 11.17% 499,882.39 9.30% 492,968.62 9.84% 637,252.42 12.16%
应收款项融资 86,462.93 1.53% 123,122.27 2.29% 74,485.64 1.49% 129,936.27 2.48%
预付款项 40,007.83 0.71% 25,337.36 0.47% 11,993.18 0.24% 38,485.90 0.73%
其他应收款 75,105.72 1.33% 73,929.93 1.37% 77,229.79 1.54% 84,450.16 1.61%
其中:应收利息 - 0.00% - 0.00% 87.00 0.00% - 0.00%
应收股利 - 0.00% 22.72 0.00% - 0.00% 1,707.63 0.03%
存货 1,229,506.07 21.73% 1,123,967.04 20.90% 1,053,629.04 21.03% 1,219,408.35 23.27%
合同资产 3,304.37 0.06% 2,329.71 0.04% 1,527.45 0.03% - 0.00%
持有待售资产 660.00 0.01% - 0.00% 358.65 0.01% 28,706.43 0.5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0.00% 18,480.85 0.34% - 0.00% - 0.00%
其他流动资产 228,278.36 4.03% 197,770.48 3.68% 142,891.28 2.85% 102,273.24 1.95%
流动资产合计 3,120,681.01 55.16% 2,890,797.63 53.76% 2,893,888.32 57.76% 3,498,606.55 66.78%
非流动资产: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发放贷款及垫款 1,053.68 0.02% 1,248.79 0.02% 1,816.80 0.04% 8,715.80 0.17%
债权投资 - 0.00% - 0.00% - 0.00% - 0.00%
其他债权投资 - 0.00% - 0.00% - 0.00% - 0.00%
长期应收款 - 0.00% - 0.00% - 0.00% - 0.00%
长期股权投资 102,276.54 1.81% 88,983.41 1.65% 109,944.49 2.19% 125,039.10 2.3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0.00% - 0.00% - 0.00% - 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5,530.51 0.98% 58,036.36 1.08% 58,090.96 1.16% 47,142.21 0.90%
投资性房地产 53,834.12 0.95% 55,468.91 1.03% 56,926.81 1.14% 117,387.82 2.24%
固定资产 1,709,918.83 30.22% 1,405,131.38 26.13% 1,113,725.27 22.23% 787,304.92 15.03%
在建工程 107,815.09 1.91% 386,423.36 7.19% 315,971.98 6.31% 269,128.58 5.14%
使用权资产 41,201.85 0.73% 44,478.54 0.83% 58,844.72 1.17% 56,518.78 1.08%
无形资产 161,913.73 2.86% 167,213.36 3.11% 168,995.16 3.37% 141,066.13 2.69%
开发支出 10,813.47 0.19% 10,701.56 0.20% 7,166.11 0.14% 4,291.81 0.08%
商誉 45,068.86 0.80% 45,068.86 0.84% 47,939.16 0.96% 46,008.98 0.88%
长期待摊费用 17,961.55 0.32% 19,930.17 0.37% 21,653.04 0.43% 22,142.02 0.42%
递延所得税资产 75,291.76 1.33% 67,197.41 1.25% 60,508.24 1.21% 52,832.46 1.0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4,582.03 2.73% 136,800.52 2.54% 94,531.53 1.89% 62,960.20 1.2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37,262.02 44.84% 2,486,682.63 46.24% 2,116,114.26 42.24% 1,740,538.80 33.22%
资产总计 5,657,943.03 100.00% 5,377,480.26 100.00% 5,010,002.58 100.00% 5,239,145.35 100.00%
1、总资产结构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5,239,145.35万元、5,010,002.58万元、5,377,480.26万元和5,657,943.03万元,公司各项业务运营正常,资产规模保持稳定态势。最近三年流动资产占比平均约为 59.41%,非流动资产占比约为40.59%,流动资产占比较高的原因主要是发行人存货余额较大。
从资产构成来看,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组成,其中存货余额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3.27%、21.03%、20.90%和21.73%,占比相对较大;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组成,其中固定资产余额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5.03%、22.23%、26.13%和30.22%。
2、流动资产分析
(1)货币资金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053,161.52万元、944,553.85万元、746,525.63万元和 631,720.19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0.10%、18.85%、13.88%和11.17%。2023年末较2022年底下降了10.31%,主要系2023年比2022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有所减少;2024年末较2023年末下
降20.97%,主要系下属高新行业子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相应销售回款减少同时子公司为完善海内外产业布局,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支出增加以及子公司到期收回理财产品同比减少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下降15.38%,主要系本期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发行人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原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报表项目核算内容不变,名称修改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该项目核算内容为发行人自二级市场购入的证券投资项目以及部分理财产品。近三年一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168,714.49万元、61,999.05万元、69,234.15万元和174,998.21万元 ,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3.22%、1.24%、1.29%和3.09%。2023年末较2022年末下降63.25%,主要系子公司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上升11.67%,主要系本期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上升152.76%,主要系本期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37,252.42万元、492,968.62万元、499,882.39万元和631,901.81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89%、16.06%、24.71%和37.59%。2022年底至2024年底,发行人应收账款占比维持在16.06%-24.71%之间,占比相对较小;2023年末较2022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比期初下降了22.64%,主要系2023年公司加强了销售款回笼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上升了1.40%,应收余额保持平稳。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上升了26.41%,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相应应收款增加所致。
2024年末,发行人高新技术、医药、地产、其他行业等应收账款余额分别占总应收款余额的92.82%、5.96%、0.57%以及0.65%。其中医药、地产应收款基本不存在重要风险,风险相对较高主要为高新技术行业。
表6-8 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24年末
原值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 510,590.17 16,060.83 494,529.34
1至2年(含2年) 7,666.22 2,734.85 4,931.36
2至3年(含3年) 2,650.49 2,228.81 421.68
3至4年(含4年) 1,101.36 1,101.36
4至5年(含5年) 2,239.37 2,239.37
账龄 2024年末
原值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5年以上 12,050.02 12,050.02
合计 536,297.62 36,415.24 499,882.39
表6-9 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款前五名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2024年末
客户名称 金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1 单位1 133,798.12 24.96%
2 单位2 73,793.10 13.76%
3 单位3 70,332.35 13.11%
4 单位4 40,588.60 7.57%
5 单位5 28,339.82 5.28%
合计 346,851.99 64.68%
备注:应收款前五大客户均不是发行人关联方。
2024年末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 346,851.99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64.68%,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0,570.80万元。
表6-10 2024年末发行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3,039.11 3,039.11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肇庆遨优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2,761.60 2,761.60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76.58 676.58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领途汽车有限公司 1,473.28 1,473.28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浙江锐镁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951.12 951.12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三门峡速达交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4.92 304.92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江苏威能汽车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449.93 449.93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北京乡村赛马场 300.00 300.00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长春北车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210.58 210.58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杭州普拉格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200.65 200.65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无锡恩吉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158.60 158.60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浙江泓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79.88 179.88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Dropcases limited 1,231.44 862.01 70.00 存在坏账风险
北京中福商贸公司 141.00 141.00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 244.07 244.07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合肥国骋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100.43 100.43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江苏卡威汽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3.57 63.57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信阳福英纯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97.00 97.00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湖北方辉物业有限公司 90.00 90.00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山东泰丰制动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1.86 61.86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浙江康迪车业有限公司 50.55 50.55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其他小额32户合计 310.82 310.82 100.00 存在坏账风险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12,727.55万元,计提坏账比例97.18%。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风险主要集中在贝特瑞,其应收账款及坏账计提情况如下表:
表6-11 2024年末贝特瑞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 额 比例(%) 金 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6,477.29 1.48 6,477.29 100.00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 额 比例(%) 金 额 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429,868.52 98.52 12,896.78 3.00 416,971.74
组合1-国内客户 381,042.51 87.33 12,632.55 3.32 368,409.96
组合2-国外客户 48,826.01 11.19 264.23 0.54 48,561.78
合 计 436,345.81 100.00 19,374.07 4.44 416,971.74
(4)预付账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38,485.90万元、11,993.18万元、25,337.36万元及40,007.83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依次为0.73%、0.24%、0.47%和0.71%。2023年末较2022年末下降68.84%,主要系高新行业子公司原材料采购结算方式采用预付方式减少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上升111.26%,主要系高新行业子公司原材料采购结算方式采用预付方式增加所致;2025年 9月末较2024年末上升57.90%,主要系本期高新技术行业子公司海外公司投产开展业务以及预付焦原料款项增加。
表6-12 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款前五名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2024年末 是否为关联方
客户名称 金额 占预付款总额的比例(%) 性质
1 单位1 5,810.78 22.93 采购款 否
2 单位2 3,737.91 14.75 采购款 否
3 单位3 3,448.79 13.61 采购款 否
4 单位4 1,113.65 4.41 采购款 否
5 单位5 986.57 3.89 采购款 否
合计 15,097.69 59.59 —
(5)其他应收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除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分别为82,742.53万元、77,142.79万元、73,907.21万元和75,105.72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58%、1.54%、1.37%和1.33%。主要为项目合作方往来款、旧改项目保证金和其他政府保证金等。2023年末较2022年末其他应收款减少了6.77%,2024年末较2023年末其他应收款减少了4.19%,整体变动不大。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上升1.62%,变动较小。
表6-13 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14,648.58 865.29 13,783.29 18.65%
1至2年(含2年) 5,062.29 1,140.99 3,921.29 5.31%
2至3年(含3年) 2,452.89 1,231.86 1,221.03 1.65%
3至4年(含4年) 6,924.38 480.06 6,444.32 8.72%
4至5年(含5年) 4,107.38 2,539.27 1,568.10 2.12%
5年以上 64,354.37 17,385.20 46,969.17 63.55%
合计 97,549.88 23,642.67 73,907.21 100.00%
6-14 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明细
单位:万元
年份 名称 款项性质 其他应收款金额 账龄 占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是否为关联方
2024年末 单位1 往来款 34,177.54 1-5年及5年以上 35.04 否
单位2 往来款 5,548.85 1-5年及5年以上 5.69 否
单位3 往来款 4,953.64 5年以上 5.08 否
单位4 保证金 4,620.04 3-5年 4.74 113.09 否
单位5 出口退税 4,035.23 1年以内 4.14 235.25 否
合计 53,335.30 54.69 348.34 否
(6)存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219,408.35万元、1,053,629.04万元、1,123,967.04万元和1,229,506.07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27%、21.03%、20.90%和21.73%,存货余额及占比均较大,主要系房地产行业存货较大。截至2024年末,房地产开发成本及开发产品账面价值合计70.35亿元,占存货账面价值的62.60%。2023年末较2022年末下降13.60%,主要系高新技术行业子公司前端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下降以及本期控制库存、减少材料采购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上升6.68%,无重大变动。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上升9.39%,无重大变动。
表6-15 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整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在途物资 28,310.03 28,310.03
原材料 43,583.81 5,708.10 37,875.71
包装物 2,476.76 246.85 2,229.92
低值易耗品 12,478.17 5,781.56 6,696.61
在产品 84,253.98 4,926.63 79,327.35
自制半成品 47,773.55 3,205.90 44,567.65
库存商品 90,405.86 12,485.69 77,920.17
发出商品 66,022.45 3,073.64 62,948.80
委托加工物资 70,332.70 1,290.74 69,041.96
开发成本 569,498.14 2,618.65 566,879.50
开发产品 149,060.19 12,390.44 136,669.75
消耗性生物资产 9,826.04 2,306.08 7,519.96
合同履约成本 3,979.64 3,979.64
合计 1,178,001.32 54,034.28 1,123,967.04
表6-16 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开发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4年末
宝安吉兆湾花园 16,014.17
月湖项目 5,321.53
宝翠公馆 2,258.94
红莲湖果岭一号 12,116.57
红莲湖商住服务中心 16,803.41
景园项目 877.72
华浩源1-3期 286.51
宝安江南城1-3期 945.96
碧海名园车位 519.18
世纪春城车位 3,089.82
宝安椰林湾 1,844.20
宝安.江南城一期 158.97
宝安.江南城二期 690.09
宝安江南城三期A 251.66
宝安江南城三期B 112.93
江南城三期E区 751.51
江南城三期F区 3,459.34
江南城三期K区 556.50
宝安.江南城一期别墅 3,849.43
宝安.江南城一期高层 4,140.99
宝安.江南城二期别墅 11,867.22
宝安公园家 2,031.61
宝安.江南城一期 23,952.27
深圳龙华新彩苑 16,431.31
宝安江东豪庭 20,728.35
合 计 149,060.19
表6-17 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开发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4年末
红莲湖酒店客房楼及别墅改造项目 98.17
半山墅更新改造工程 4,353.51
红塘项目扩宽道路建设 50.55
横岗茂盛城市更新项目 422,569.27
运通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1,314.43
布吉运通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1,970.97
龙岗惠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16,407.36
龙岗区坂田街道河背南老围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102,522.29
威海宝通待开发土地 20,211.59
合 计 569,498.14
(7)其他流动资产
最近三年,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102,273.24万元、142,891.28万元、197,770.48万元和228,278.36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95%、2.85%、3.68%和4.03%。其中,2023年末较2022年末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了39.72%,主要系年末持有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了38.41%,主要系年末持有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上升了15.43%,主要系期末持有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3、非流动资产分析
(1)发放贷款及垫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发放贷款及垫款余额分别为8,715.80万元、1,816.80万元、1,248.79万元和1,053.68万元。2023年末较2022年底减少了79.16%,主要系公司主动收缩小额贷款业务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了31.26%,主要系公司主动收缩小额贷款业务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了15.62%,主要系公司主动收缩小额贷款业务所致。
表6-18 发行人发放贷款分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贷款分级情况 2024年期末余额(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计提比例(%)
正常类 / / /
次级类 12.00 3.60 30
可疑类 3,100.97 1,860.58 60
损失类 6,374.90 6,374.90 100
合 计 9,487.87 8,239.08 86.84
(2)投资性房地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分别为 117,387.82万元、56,926.81万元、55,468.91万元和53,834.1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4%、1.14%、1.03%和 0.95%。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出租及计划出租的房地产项目,标的选取标准为出租及计划出租的房地产项目。会计处理上,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2023年末较2022年末减少51.51%,主要系公司将不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的房产账面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核算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2.56%,主要系投资性房地产正常摊销减少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2.95%,主要系投资性房地产正常摊销减少所致。
表6-19 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合计
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68,382.24 1,193.21 69,575.45
2.本期增加 1,106.26 1,106.26
(1)存货转入 1,041.66 1,041.66
(2)相关税费 64.60 64.60
3.本期减少 94.18 17.13 111.31
4.期末余额 69,394.32 1,176.08 70,570.40
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12,530.73 117.92 12,648.64
2.本期增加 2,450.39 24.58 2,474.97
(1)计提 2,450.39 24.58 2,474.97
(2)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转入
3.本期减少 20.18 1.95 22.14
4.期末余额 14,960.94 140.54 15,101.48
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54,433.38 1,035.53 55,468.91
2.期初账面价值 55,851.51 1,075.29 56,926.81
(3)固定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87,304.92万元、1,113,725.27万元、1,405,131.38万元和1,709,918.83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03%、22.23%、26.13%和30.22%。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为主。固定资产余额及占比整体变动不大,涉及的变动主要包括部分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的购建以及正常折旧变动等。2023年末相比2022年末上升41.46%,主要系在建工程及投资性房地产转入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上升26.16%,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入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上升21.69%,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入所致。
表6-20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固定资产原价 1,972,664.06 1,592,399.76 1,192,628.26
减:累计折旧 562,682.84 474,193.03 400,611.46
减:减值准备 4,849.85 4,481.46 4,711.87
固定资产净额 1,405,131.38 1,113,725.27 787,304.92
表6-21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屋建筑物 692,008.98 49.25% 528,574.72 47.46% 385,911.40 49.02%
机器设备 647,361.02 46.07% 540,345.32 48.52% 373,957.96 47.50%
运输工具 4,500.41 0.32% 4,586.18 0.41% 4,550.99 0.58%
电子设备 27,933.27 1.99% 25,649.39 2.30% 14,078.22 1.79%
其他设备 18,368.08 1.31% 14,569.65 1.31% 8,806.35 1.12%
土地 14,959.61 1.06%
合计 1,405,131.38 100.00% 1,113,725.27 100.00% 787,304.92 100.00%
(4)在建工程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269,128.58万元、315,971.98万元、386,423.36万元和107,815.09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14%、6.31%、7.19%和1.91%。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17.41%;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22.30%,主要系子公司为完善海内外产业布局,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支出增加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72.10%,主要系在建工程到达预计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5)无形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41,066.13万元、168,995.16万元、167,213.36万元及161,913.73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9%、3.37%、3.11%和2.86%。2023年末较2022年末无形资产增加了19.80%,主要系本年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无形资产减少了1.05%,主要系无形资产正常摊销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无形资产减少了3.17%,主要系无形资产正常摊销所致。
表6-22 发行人近三年末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管理软件 4,962.79 4,347.48 4,454.85
林权 1,031.82 1,065.65 1,099.49
商标权 2.13 -1.16 1.18
土地使用权 139,416.92 140,302.63 118,229.50
专用技术 8,486.35 10,736.10 6,249.34
探采矿使用权 12,362.19 11,420.91 9,730.47
药品经营权 3.86 3.86 3.86
其他 947.30 1,119.68 1,297.44
合计 167,213.36 168,995.16 141,066.13
(6)开发支出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开发支出分别为4,291.81万元、7,166.11万元、10,701.56万元和10,813.47万元。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长66.97%,主要系公司资本化研发投入增加;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长49.34%,主要系公司资本化研发投入增加;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增长1.05%,增幅较小。
(7)商誉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46,008.98万元、47,939.16万元、45,068.86万元。2023年末较2022年末商誉增加了4.20%,主要系收购公司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商誉减少了5.99%,主要系计提减值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无变化。
表6-22 发行人商誉账面价值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处置 期末余额 期末减值准备
武汉马应龙爱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91.91 91.91 91.91
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250.00 250.00 82.50
大同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564.00 564.00 108.28
湖北高投鑫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8.64 28.64 28.64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86.33 686.33
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450.10 1,450.10 1,450.10
海南荣域投资有限公司 881.46 881.46 327.78
武汉华博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12,264.61 12,264.61 2,841.14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38.54 438.54 438.54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8.88 28.88 28.88
四川国科中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44.88 544.88 544.88
北京宝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2,964.98 2,964.98 2,964.98
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904.21 14,904.21 291.26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19,580.40 19,580.40 8,888.79
凯格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171.74 171.74 171.74
苏州沃乐思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28.20 28.20 28.20
深圳市深瑞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980.20 980.20 980.20
西安创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288.40 288.40
康永腾大药房连锁(湖北)有限公司 71.78 71.78
江西马应龙美康药业有限公司 1,831.28 1,831.28
江苏科迈液压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943.26 943.26
裕泰液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5,342.88 5,342.88
合 计 64,336.71 64,336.71 19,267.84
(8)其他非流动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62,960.20万元、94,531.53 万元、136,800.52万元和154,582.0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0%、1.89%、2.54%和2.73%。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50.14%,主要系子公司持有的大额存单增加;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44.71%,主要系子公司项目代建工程款增加;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13%,主要系子公司持有的银行理财增加。
(二)负债结构分析
表6-23 发行人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5,622.09 4.91% 171,461.40 5.35% 201,284.73 6.92% 831,545.79 24.79%
交易性金融负债 - 0.00% 0.00 0.00% 0.00 0.00% 194.00 0.01%
衍生金融负债 4.1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应付票据 127,263.70 3.77% 131,128.65 4.09% 180,093.61 6.19% 400,526.23 11.94%
应付账款 592,417.70 17.57% 653,794.62 20.39% 657,453.51 22.61% 681,508.59 20.31%
预收款项 446.35 0.01% 438.20 0.01% 272.49 0.01% 137.26 0.00%
合同负债 25,075.09 0.74% 25,469.38 0.79% 33,221.87 1.14% 31,068.00 0.93%
应付职工薪酬 34,919.53 1.04% 34,959.43 1.09% 37,663.97 1.30% 37,495.05 1.12%
应交税费 34,625.23 1.03% 35,817.65 1.12% 45,337.34 1.56% 53,449.69 1.59%
其他应付款 102,234.65 3.03% 95,185.91 2.97% 79,869.87 2.75% 86,583.01 2.58%
其中:应付利息 -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应付股利 221.27 0.01% 196.95 0.01% 172.68 0.01% 150.93 0.00%
持有待售负债 - 0.00% 0.00 0.00% 0.00 0.00% 14,157.95 0.4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90,793.56 20.49% 445,080.35 13.88% 332,311.36 11.43% 278,942.03 8.31%
其他流动负债 5,539.94 0.16% 6,060.99 0.19% 4,390.35 0.15% 3,584.85 0.11%
流动负债合计 1,778,941.98 52.77% 1,599,396.57 49.89% 1,571,899.10 54.06% 2,419,192.46 72.1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161,941.61 34.46% 1,204,305.19 37.57% 921,799.77 31.70% 493,027.14 14.70%
应付债券 - 0.00% 0.00 0.00% 74,792.02 2.57% 104,570.78 3.12%
租赁负债 36,726.68 1.09% 35,497.65 1.11% 47,070.23 1.62% 45,954.61 1.37%
长期应付款 101,683.53 3.02% 101,745.58 3.17% 116,486.21 4.01% 135,257.27 4.0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56.39 0.01% 213.58 0.01% 214.26 0.01% 245.82 0.01%
预计负债 1,700.76 0.05% 1,507.21 0.05% 1,581.64 0.05% 1,650.02 0.05%
递延收益 96,044.32 2.85% 88,750.75 2.77% 68,705.87 2.36% 57,032.01 1.7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8,862.89 0.86% 29,933.17 0.93% 35,470.50 1.22% 28,202.04 0.84%
其他非流动负债 165,263.77 4.90% 144,549.45 4.51% 69,667.37 2.40% 69,775.51 2.08%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92,479.95 47.23% 1,606,502.58 50.11% 1,335,787.86 45.94% 935,715.18 27.89%
负债合计 3,371,421.92 100.00% 3,205,899.15 100.00% 2,907,686.96 100.00% 3,354,907.64 100.00%
1、总负债结构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3,354,907.64万元、2,907,686.96万元、3,205,899.15万元和3,371,421.92万元。
从负债构成来看,2024年末发行人的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5.35%、20.39%、13.88%,其中应付账款占比相对较大;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构成,长期借款占负债总额比例为37.57%。
2、流动负债情况分析
(1)短期借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831,545.79万元、201,284.73万元、171,461.40万元和165,622.09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4.79%、6.92%、5.35%和4.91%。2023年末比2022年末短期借款余额减少75.79%;2024年末比2023年末短期借款余额减少14.82%,2025年9月末比2024年末短期借款减少3.41%,主要系公司优化债务结构,将短期债务调整为长期债务所致。
表6-24 2024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抵押借款 1,600.00
质押借款 3,250.00
保证借款 47,961.40
信用借款 118,650.00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合计 171,461.40
(2)应付票据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为400,526.23万元、180,093.61万元、131,128.65万元和127,263.7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1.94%、6.19%、4.09%和3.77%。发行人的应付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2023年末比2022年末应付票据余额下降55.04%;2024年末比2023年末应付票据余额下降27.19%;2025年9月末比2024年末下降2.95%,主要系票据支付减少。
(3)应付账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681,508.59万元、657,453.51万元、653,794.62万元和592,417.7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20.31%、22.61%、20.39%和17.57%。2023年度,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账龄超过一年以上的金额为57,614.81万元,主要为尚未支付的开发项目工程款、施工工程款等;2024年末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账龄超过一年以上的金额为70,385.22万元,主要为尚未支付的开发项目工程款、施工工程款等。2023年末相比2022年末减少3.53%,2024年末相比2023年末减少0.56%,2025年9月末相比2024年末减少9.39%,无重大变化。
表6-25 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1年以内 583,409.41
1-2年 50,419.26
2-3年 7,381.33
3年以上 12,584.62
合计 653,794.62
表6-26 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前五名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2024年末
客户名称 金额 占应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1 单位1 37,165.34 5.68
2 单位2 22,993.47 3.52
3 单位3 15,154.11 2.32
4 单位4 14,487.00 2.22
5 单位5 12,456.39 1.91
合计 102,256.31 15.65
备注:应付账款前五大单位均不是关联方
(4)预收款项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预收款项分别为137.26万元、272.49万元、438.20万元和446.35万元,负债占比较小。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长98.52%,主要系预收的出租租赁款增加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长60.81%,主要系预收的出租租赁款增加所致;2025年9月末相比2024年末变化较小。
(5)其他应付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除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分别为86,432.08万元、79,697.20万元、94,988.96万元和102,013.37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2.58%、2.74%、2.96%和3.03%。2023年末相比2022年末减少7.79%,无重大变化;2024年末相比2023年末增加19.19%,主要系年末往来余额增加所致;2025年9月末相比2024年末增加7.39%,无重大变化。
表6-27 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占比
往来款 34,760.52 36.59
待付款项 20,051.30 21.11
质保金 7,271.76 7.66
押金、保证金 9,744.71 10.26
预计费用 11,098.63 11.68
水电费 2,328.42 2.45
运费 42.96 0.05
应付股权收购款 967.93 1.02
预收股权转让款 3,230.64 3.40
销售佣金 773.98 0.81
房地产购房意向金 3,822.39 4.02
其他 895.73 0.94
合 计 94,988.96 100.00
表6-28 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账款前五名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2024年末
客户名称 金额 占其他应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1 单位1 25,500.00 26.85
2 单位2 4,203.67 4.43
3 单位3 2,364.81 2.49
4 单位4 1,836.39 1.93
5 单位5 1,078.11 1.13
合计 34,982.98 36.83
备注:其他应付账款前五大均不是关联方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278,942.03万元、332,311.36万元、445,080.35万元和690,793.56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8.31%、11.43%、13.88%和20.49%。2023年末比2022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了19.13%;2024年末比2023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了33.93%,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2025年9月末相比2024年末增加了55.21%,主要系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此科目近三年波动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每笔借款到期日不同,每期末必须将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重分类至本期项目。
(7)其他流动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3,584.85万元、4,390.35万元、6,060.99万元和5,539.94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11%、0.15%、0.19%和0.16%。2023年末预收账款较2022年末增长22.47%,主要系年末应付退货款及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长38.05%,主要系年末应付退货款及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8.60%,无重大变化。
2、非流动负债情况分析
(1)长期借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493,027.14万元、921,799.77万元、1,204,305.19万元和 1,161,941.61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14.70%、31.70%、37.57%和34.46%。其中 2023年末比2022年度长期借款上升了 86.97%,主要系通过长期借款方式筹集资金增加所致;2024年末比2023年的长期借款上升了30.65%,主要系通过长期借款方式筹集资金增加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的长期借款减少了3.52%,无重大变化。
表6-29 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抵押借款 206,050.02
担保借款 624,706.01
质押借款 376,521.70
信用借款 349,344.26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52,316.81
合 计
1,204,305.19
(2)应付债券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104,570.78万元、74,792.02万元、0万元和0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3.12%、2.57%、0%和0%。2023年末相比2022年末减少28.48%,主要系债券逐步到期;2024年末应付债券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披露,故应付债券余额为0。
表6-30 宝安集团应付债券情况
单位:万元
证券简称 发行规模 发行利率 发行期限 发行日期 债券类别 余额
22宝安 01 75,000 6.30% 3年 2022年08月19日 公司债 75,000
合计 75,000
六、所有者权益分析
表6-31 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析表
单位:万元
权益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股本 257,921.40 11.28% 257,921.40 11.88% 257,921.40 12.27% 257,921.40 13.69%
资本公积 140,093.02 6.13% 144,781.66 6.67% 153,453.49 7.30% 141,884.16 7.53%
其他综合收益 1,016.44 0.04% 660.38 0.03% -5.34 0.00% -1,033.48 -0.05%
专项储备 1,555.27 0.07% 1,461.41 0.07% 860.46 0.04% 347.80 0.02%
盈余公积 34,646.79 1.52% 34,646.79 1.60% 32,896.76 1.56% 32,896.76 1.75%
未分配利润 572,584.28 25.04% 551,998.61 25.42% 548,092.58 26.07% 481,473.90 25.55%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 1,007,817.20 44.08% 991,470.25 45.66% 993,219.35 47.24% 913,490.54 48.48%
少数股东权益 1,278,703.91 55.92% 1,180,110.86 54.34% 1,109,096.27 52.76% 970,747.17 51.52%
股东权益合计 2,286,5 100.0 2,171,5 100.0 2,102,3 100.0 1,884,2 100.0
权益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21.11 0% 81.10 0% 15.62 0% 37.71 0%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股东权益合计分别为1,884,237.71万元、2,102,315.62万元、2,171,581.10万元和2,286,521.11万元。发行人股东权益总额逐年稳步增长,主要系利润留存增加所致。
从股东权益构成来看,其中股本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13.69%、12.27%、11.88%和11.28%;未分配利润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25.55%、26.07%、25.42%和25.04%,股本和未分配利润占比最大。
1、股本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股本分别为257,921.40万元、257,921.40万元、257,921.40万元和257,921.40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13.69%、12.27%、11.88%和11.28%,整体无变化。
2、资本公积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141,884.16万元、153,453.49万元、144,781.66万元和140,093.02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7.53%、7.30%、6.67%和6.13%。2023年末相比2022年末增加8.15%,主要系2023年收购相关子公司少数股权或相关子公司本年增资引起的股东间权益结转以及根据持股比例享有发行人联营企业以及子公司股份支付等其他因素引起的其资本公积变动份额所导致;2024年末相比2023年末减少5.65%,无重大变动;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3.24%,无重大变动。
表6-32 2024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股本溢价 106,826.33 9,660.46 116,486.79
其他资本公积 46,627.16 2,755.06 21,087.36 28,294.86
合计 153,453.49 12,415.53 21,087.36 144,781.66
注1:股本溢价本年增加,系公司相关子公司本年增资引起的股东间权益结转等所导致。
注2:其他资本公积本年增加,系根据持股比例享有发行人联营企业以及子公司股份支付等其他因素引起的其资本公积变动份额增加所导致。
注3:其他资本公积本年减少,系发行人不能再对相关联营企业实施重大影响,对剩余股权投资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
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以及根据持股比例享有发行人联营企业以及子公司股份支付等其他因素引起的其资本公积变动份额减少所导致。
3、其他综合收益
近三年及一期末,其他综合收益分别为-1,033.48万元、-5.34万元、660.38万元和1,016.44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0.05%、-0.0003%、0.03%和0.04%。2023年较2022年增加99.48%,主要系外币报表折算差引起;2024年较2023年增加12,470.95%,主要系外币报表折算差引起。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53.92%,主要系外币报表折算差引起。
4、未分配利润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481,473.90万元、548,092.58万元、551,998.61万元和572,584.28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25.55%、26.07%、25.42%和25.04%。2023年较2022年增加了13.84%,主要系利润留存增加影响;2024年较2023年增加了0.71%,主要系利润留存增加影响;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8.35%,主要系利润留存增加。公司在满足现金分配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5、少数股东权益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970,747.17万元、1,109,096.27万元、1,180,110.86万元和1,278,703.91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51.52%、52.76%、54.34%和55.92%。少数股东权益2023年较2022年增长14.25%,无重要变化。少数股东权益2024年较2023年增长6.40%,无重要变化。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增长8.35%,无重要变化。
七、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表6-33 盈利能力指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总收入 1,681,246.03 2,023,036.05 3,070,643.19 3,203,283.57
其中:营业收入 1,681,245.83 2,022,788.38 3,069,711.81 3,199,872.09
其他业务收入(金融类) 0.20 247.67 931.38 3,411.48
营业成本 1,234,516.53 1,471,007.78 2,431,709.69 2,561,788.34
销售费用 79,847.68 111,449.36 94,774.04 111,712.97
管理费用 100,011.91 136,664.18 139,613.76 134,258.78
研发费用 76,449.71 98,144.19 115,357.92 150,849.09
财务费用 49,278.17 32,622.36 39,492.47 45,297.41
资产减值损失 -16,403.58 -40,388.45 -34,282.36 -16,109.52
利润总额 159,041.88 140,900.15 224,403.71 286,930.97
净利润 131,891.57 103,232.39 168,095.08 246,828.35
净资产收益率(年化) 2.82% 1.73% 7.91% 13.49%
总资产报酬率 3.67% 3.70% 5.56% 7.66%
投资收益分析:
表6-34 发行人投资收益情况表
发行人近三年一期投资收益情况(单位:万元)
期间 2025年1-9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投资收益 21,592.41 17,698.55 18,963.44 113,144.35
发行人的投资收益来源包括三方面:
1、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相关的投资收益来源主要是联营公司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2、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收到的投资收益。主要是发行人通过对自身战略的考虑,通过出售公司股权获得收益,其收益主要取决于出售公司规模、当时的市场环境等项因素。通过公司战略改革而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从而收到投资收益对发行人近年来整体投资收益造成较大波动。2022年为5.15亿元,2023年为1.67亿元,2024年为1.03亿元。
3、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主要是发行人处置二级市场证券资产及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表6-35 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
发行人近三年一期资产减值损失(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资产减值损失 -16,403.58 -40,388.45 -34,282.36 -16,109.52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6,109.52万元、-34,282.36万元、-40,388.45万元和-16,403.58万元。2023年度及2024年度资产减值损失较大原因为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营业外收入分析:
表6-36 发行人营业外收入表
发行人近三年一期营业外收入(单位:万元)
期间 2025年1-9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营业外收入 779.91 1,304.03 6,083.01 2,031.64
发行人近三年一期的营业外收入分别为2,031.64万元、6,083.01万元、1,304.03万元和779.91万元,其主要收入是补偿款及违约金等收入。
表6-37 发行人近三年一期营业收入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高新技术 1,358,315.99 80.79% 1,588,861.49 78.55% 2,682,947.50 87.40% 2,752,271.19 86.01%
医药 289,175.83 17.20% 379,412.07 18.76% 333,387.40 10.86% 393,282.96 12.29%
房地产 10,658.90 0.63% 22,675.59 1.12% 26,715.35 0.87% 25,307.77 0.79%
其他 23,095.11 1.37% 31,839.23 1.57% 26,661.56 0.87% 29,010.17 0.91%
合计 1,681,245.83 100.00% 2,022,788.38 100.00% 3,069,711.81 100.00% 3,199,872.09 100.00%
备注:其它是指发行人三大主营业务以外的行业收入,包括物流、物业管理、矿业等行业。
根据企业公开报告,发行人主要业务板块包括高新技术、医药、房地产。
从营业收入来看,2024年高新技术、医药、房地产三大板块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8.55%、 18.76%、1.12%,合计为98.43%,发行人三大主业十分突出。最近三年,高新技术板块销售收入分别为 2,752,271.19万元、2,682,947.50万元、1,588,861.49万元,2024年较2023年、2023年较2022年分别下降了40.78%、2.52%,2023年收入与2022年持平;2024年收入减少的原因系行业竞争加剧、产品销售价格下行,公司高新技术板块负极材料受价格下降压力,正极材料受终端市场影响销量大幅下降,导致收入下降。医药板块销售收入近三年分别为393,282.96万元、333,387.40万元、379,412.07万元,2024年较2023年上升了13.81%,保持平稳增长、2023年较2022年下降了15.23%,2023年收入减少的原因系公司在2023年度处置了大佛药业,处置后相应收入不再并入公
司;2024年收入平稳增长。房地产板块销售收入近三年分别为25,307.77万元、26,715.35万元、22,675.59万元,收入保持平稳。
从营业成本来看,2024年高新技术、医药、房地产三大板块营业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2.88%、13.95%、1.16%,合计为97.99%,与各板块营业收入占比分布基本一致。最近三年,高新技术板块营业成本分别2,296,727.79万元、2,194,299.48万元、1,219,134.62万元,也保持着收入变动趋势一致。2024年较2023年下降了44.44%、2023年较2022年下降了4.46%,与高新技术板块的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基本保持一致;医药板块营业成本近三年分别为219,263.80万元、194,163.89万元、205,158.31万元,2024年较2023年上升了5.66%、2023年较2022年下降了11.45%;地产板块营业成本近三年分别为20,627.16万元、22,191.78万元、17,108.84万元,与房地产板块的营业收入变动幅度基本保持一致。
表6-38 宝安集团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金额及在营业收入中占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收入比重 金额 占收入比重 金额 占收入比重 金额 占收入比重
销售费用 79,847.68 4.75% 111,449.36 5.51% 94,774.04 3.09% 111,712.97 3.49%
管理费用 100,011.91 5.95% 136,664.18 6.76% 139,613.76 4.55% 134,258.78 4.20%
研发费用 76,449.71 4.55% 98,144.19 4.85% 115,357.92 3.76% 150,849.09 4.71%
财务费用 49,278.17 2.93% 32,622.36 1.61% 39,492.47 1.29% 45,297.41 1.42%
合计 305,587.47 18.18% 378,880.09 18.73% 389,238.19 12.68% 442,118.26 13.82%
从上表可知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在12.68%—18.73%之间,与营业收入保持较为稳定的关系。期间费用与公司的收入规模,保持同步增长。
最近三年,发行人销售费用余额分别为111,712.97万元、94,774.04万元、111,449.36万元。2023年末比2022年减少15.16%;2024年末比2023年年末增加17.59%。
最近三年,发行人管理费用余额分别为134,258.78万元、139,613.76万元、136,664.18万元。2023年末比2022年增加3.99%,;2024年末比2023年年末减少2.11%。
最近三年,发行人研发费用余额分别为150,849.09万元、115,357.92万元、98,144.19万元。2023年末比2022年减少23.53%;2024年末比2023年年末减少14.92%。
最近三年,发行人财务费用余额分别为45,297.41万元、39,492.47万元、32,622.36万元。2023年末比2022年减少12.82%;2024年末比2023年年末减少17.40%。
表6-39 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营业毛利润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高新技术 303,069.90 67.84% 369,726.88 67.01% 488,648.03 76.59% 455,543.39 71.39%
医药 139,797.59 31.29% 174,253.76 31.58% 139,223.51 21.82% 174,019.16 27.27%
房地产 1,417.66 0.32% 5,566.75 1.01% 4,523.57 0.71% 4,680.61 0.73%
其他 2,444.16 0.55% 2,233.21 0.40% 5,607.02 0.88% 3,840.59 0.60%
合计 446,729.30 100.00% 551,780.60 100.00% 638,002.12 100.00% 638,083.75 100.00%
从毛利润来看,2024年三大板块毛利润占总毛利润的比重分别为67.01%、31.58%、1.01%,合计为99.60%,高新技术板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润在各项总额中占比基本一致;医药板块毛利润占比高于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占比;地产板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润在各项总额中占比基本一致。最近三年,高新技术板块毛利润分别为455,543.39万元、488,648.03万元、369,726.88万元,2023年较2022年增长了7.27%,2024年较2023年下降了24.34%,主要系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降所致。医药板块毛利润分别为174,019.16万元、139,223.51万元、174,253.76万元,整体保持平稳。地产板块毛利润分别为4,680.61万元、4,523.57万元、5,566.75万元,整体保持平稳。
从整体毛利率来看,最近三年营业毛利率分别为19.94%、20.78%、27.28%,毛利率平稳上升,主要系高毛利率的医药板块收入占比上升。
八、现金流量分析
表6-40 发行人现金流量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33,240.65 1,900,033.24 2,780,590.50 2,303,458.5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收回额 153.89 2,174.11 8,004.97 18,865.62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0.20 259.86 989.66 3,605.88
收到的税费返还 38,815.98 56,120.41 46,253.64 34,104.6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2,844.26 74,825.21 92,260.96 56,624.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45,054.97 2,033,412.83 2,928,099.72 2,416,659.7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07,639.90 1,327,032.58 1,778,026.44 1,904,158.95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7.24 138.23 549.2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8,368.79 280,624.58 278,087.47 259,305.41
支付的各项税费 82,917.23 125,428.43 160,287.21 106,839.5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1,160.67 134,077.65 115,393.35 116,758.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20,086.59 1,867,170.48 2,331,932.69 2,387,612.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968.38 166,242.35 596,167.03 29,047.6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25,181.80 415,717.24 535,857.99 632,923.1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425.68 1,207.51 3,985.34 5,705.7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872.16 6,472.96 6,713.65 1,045.8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93.94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70.00 239.87 1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0,649.65 423,731.52 546,656.99 639,674.8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54,534.04 392,659.91 288,940.22 368,915.45
投资支付的现金 538,991.82 528,620.91 510,181.17 676,475.91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 15,281.38 4,976.43 -
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10.95 - 3,272.1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5,636.81 936,562.20 807,369.93 1,045,391.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4,987.16 -512,830.68 -260,712.95 -405,716.5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127.29 43,441.25 86,661.00 116,321.85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127.29 43,441.25 86,661.00 116,321.8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64,267.80 862,795.41 972,174.43 1,475,162.8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174.02 916.57 - 53,2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07,569.11 907,153.23 1,058,835.44 1,644,684.7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32,029.74 552,936.06 1,147,720.06 959,792.4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6,488.25 115,626.39 109,400.93 118,583.0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41,158.24 35,613.89 25,876.87 41,886.5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381.16 98,467.75 56,745.47 24,794.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6,899.15 767,030.20 1,313,866.45 1,103,170.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669.97 140,123.03 -255,031.02 541,514.6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3,486.73 1,829.81 -196.73 8,891.4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2,835.54 -204,635.50 80,226.33 173,737.2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60,774.17 865,409.67 785,183.34 611,446.1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77,938.63 660,774.17 865,409.67 785,183.34
1、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最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29,047.61万元、596,167.03万元、166,242.35万元。2023年比2022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上升了1,952.38%,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强销售款回笼,同时根据生产情况控制材料采购等款项支付的节奏;2024年比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下降了72.11%,主要原因系下属高新行业子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相应销售回款减少。
2、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最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405,716.52万元、-260,712.95万元、-512,830.68万元。发行人2023年比2022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固定资产购建现金支出较同期减少;2024年比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减少,主要原因系公司为完善海内外产业布局,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支出增加以及到期收回理财产品同比减少。
3、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最近三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分别为541,514.63万元、-255,031.02
万元、140,123.03万元。2023年比2022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减少了147.10%,主要原因系2022年度债权及股权筹资金额较大;2024年比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增加了154.94%,主要原因系2024年度债权净融资额增加。
九、主要财务指标
(一)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表6-41 偿债能力指标表
项目 2025年9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流动比率 1.75 1.81 1.84 1.45
速动比率 0.91 0.95 1.07 0.88
资产负债率 59.59% 59.62% 58.04% 64.04%
利息保障倍数 - 2.87 3.89 5.14
最近三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4.04%、58.04%、59.62%,资产负债结构相对保持稳定;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45、1.84和1.81,速动比率分别为0.88、1.07和0.95,发行人流动比率较高,速动比率表现一般,主要是存货占比较大所致,但整体来看,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为合理,流动性风险较小。从利息保障倍数来看,发行人利息偿还能力较强,付息风险较低。整体来看,发行人各项财务指标较为稳健,财务风险可控,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二)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表6-42 盈利能力指标表
指标名称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销售毛利率 26.57% 27.28% 20.78% 19.94%
营业利润率 9.52% 7.01% 7.21% 8.98%
净利润率 7.84% 5.10% 5.48% 7.71%
最近三年,发行人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9.94%、20.78%、27.28%,三年销售毛利率平稳上升,主要系高毛利率的医药板块收入占比上升;发行人营业利润率分别为8.98%、7.21%、7.01%;发行人净利润率分别为7.71%、5.48%、5.10%,主要因高新技术板块盈利下滑所致。
(三)资产运营效率分析
表6-43 资产运营效率指标表
单位:次/年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存货周转率(次) 1.05 1.35 2.14 2.2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97 4.07 5.43 6.57
总资产周转率(次) 0.30 0.39 0.60 0.72
最近三年,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72、0.60和0.39;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29、2.14和1.35,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较低,主要是发行人存货周转率较低,同时存货占总资产的比重较大,最近三年占比为23.27%、21.03%、20.90%,存货周转率较低的原因是房地产板块存货开发周期较长。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57、5.43、4.07。
十、有息负债情况
(一)有息债务总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有息债务总余额为1,820,846.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表6-44 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71,461.40 5.3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45,080.35 13.88%
长期借款 1,204,305.19 37.57%
合计 1,820,846.94 56.80%
发行人有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中期票据以及公司债券,债务融资方式较为多样,融资渠道畅通,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是发行人有息负债的主要构成部分。
(二)有息债务期限结构分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息债务期限结构如下:
表6-45 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短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合计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71,461.40 100.00% 445,080.35 100.00% 616,541.75 33.86%
1-2年(含2年) 706,024.95 58.63% 706,024.95 38.77%
2-3年(含3年) 242,500.68 20.14% 242,500.68 13.32%
3-4年(含4年) 71,461.76 5.93% 71,461.76 3.92%
4-5年(含5年) 58,610.86 4.87% 58,610.86 3.22%
5年以上 125,706.94 10.44% 125,706.94 6.90%
合计 171,461.40 100.00% 445,080.35 100.00% 1,204,305.19 100.00% 1,820,846.94 100.00%
从债务期限结构看,截至2024年 12月31日,公司一年以内到期的有息债务为616,541.75万元,占有息债务总余额的比例为33.86%,中短期债务较多,公司拟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继续调整债务结构,缓解资金压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有息债务按到期时间分类明细如下:
表6-46 发行人有息债务到期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债权人名称 借款金额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一、1年内到期的有息债务明细
短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5,000.00 2024/6/27 2025/6/26
短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25,000.00 2024/9/25 2025/9/24
短期借款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 8,600.00 2024/8/9 2025/8/9
短期借款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 16,400.00 2024/9/23 2025/9/23
短期借款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 5,000.00 2024/9/25 2025/3/21
短期借款 上海银行深圳市分行 10,000.00 2024/3/20 2025/3/18
短期借款 广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20,000.00 2024/3/29 2025/2/28
短期借款 广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20,000.00 2024/9/13 2025/9/13
短期借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分行 3,000.00 2024/1/5 2025/1/5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利息 2.29
短期借款 工商银行鸡西和平支行 2,083.22 2024/6/5 2025/6/5
短期借款 工商银行鸡西和平支行 2,900 2024/7/22 2025/6
.00 /5
短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恒山支行 2,724.96 2024/2/6 2025/1/10
短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恒山支行 2,057.12 2024/3/27 2025/1/10
短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恒山支行 2,217.92 2024/5/14 2025/1/10
短期借款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60.00 2024/4/26 2025/4/23
短期借款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0 2024/1/16 2025/1/15
短期借款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 2024/1/18 2025/1/17
短期借款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0 2024/1/17 2025/1/16
短期借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40.00 2024/5/8 2025/4/24
短期借款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3,094.61 2024/3/15 2025/3/15
短期借款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84.82 2024/3/26 2025/3/25
短期借款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21.02 2024/4/19 2025/4/18
短期借款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87.86 2024/9/14 2025/9/13
短期借款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2.14 2024/10/15 2025/10/14
短期借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451.54 2024/1/22 2025/1/22
短期借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766.08 2024/7/25 2025/5/25
短期借款 成都农商银行蒲江鹤山支行 50.00 2024/8/1 2025/7/31
短期借款 中国银行成都龙泉驿支行 950.00 2024/1/10 2025/1/10
短期借款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邛崃市支行 50.00 2024/11/22 2025/11/21
短期借款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邛崃市支行 250.00 2024/11/26 2025/11/25
短期借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溪支行 1,000.00 2024/12/13 2025/12/2
项目 债权人名称 借款金额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短期借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600.00 2024/8/6 2025/12/23
短期借款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94.16 2024/11/14 2025/10/14
短期借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905.39 2024/11/26 2025/4/26
短期借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3,000.00 2024/3/6 2025/3/6
短期借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238.95 2024/1/22 2025/1/22
短期借款 贵州遵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池支行 480.00 2024/6/25 2025/6/24
短期借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3,500.00 2024/10/22 2025/10/22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利息 9.32
短期借款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00.00 2024/10/24 2025/10/24
短期借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000.00 2024/10/29 2025/10/29
短期借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400.00 2024/1/19 2025/1/19
短期借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50.00 2024/6/28 2025/6/28
短期借款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200.00 2024/6/28 2025/6/28
短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 200.00 2024/1/22 2025/1/21
短期借款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 500.00 2024/8/8 2025/8/7
短期借款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 1,000.00 2024/3/29 2025/3/28
短期借款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 980.00 2024/3/28 2025/3/27
短期借款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 500.00 2024/9/6 2025/9/6
短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 200.00 2024/9/10 2025/9/10
短期借款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500.00 2024/6/19 2025/4/26
应付债券及其利息 应付债券及其利息 76,676.61 2022/8/19 2025/8/19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1,424.04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4,662.90
长期借款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6,179.23 2021/1/29 2027/1/29
长期借款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9,000.00 2024/1/24 2027/1/24
长期借款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10,000.00 2024/5/20 2027/5/20
长期借款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6,868.61 2021/12/29 2027/12/29
长期借款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10,000.00 2023/1/3 2026/1/3
长期借款 中国银行 14,100.00 2022/1/28 2025/1/28
长期借款 中国银行 9,400.00 2022/3/15 2025/3/15
长期借款 中国银行 14,150.00 2023/9/22 2025/9/22
长期借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 10.00 2024/4/25 2026/4/25
长期借款 中信银行 9,800.00 2023/9/4 2025/9/4
长期借款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4,522.17 2023/9/11 2029/9/11
长期借款 北京银行 400.00 2024/3/12 2026/3/12
长期借款 招商银行 400.00 2024/3/27 2026/3/29
长期借款 邮储银行 200.00 2024/10/30 2027/10/29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 3,226.88 2021/10/18 2027/8/6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 3,741.45 2023/3/24 2028/8/15
长期借款 招商银行常州金坛分行 7,299.77 2021/12/29 2026/12/28
长期借款 中国银行金坛支行 2,480 2023/9/28 2025/9
.00 /20
长期借款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4,600.00 2022/10/31 2025/10/27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利息 8.30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信支行 8,362.19 2022/3/14 2028/3/10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信支行 5,946.07 2023/3/15 2028/3/10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信支行-利息 47.44
长期借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7,765.81 2022/6/17 2030/6/12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利息 43.38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支行 6,250.00 2022/10/21 2027/3/20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利息 39.05
长期借款 长治市潞城区潞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5,000.00 2022/4/26 2025/4/25
长期借款 长治市潞城区潞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1,500.00 2022/4/26 2025/4/25
长期借款 利息-长治市潞城区潞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419.26
长期借款 湖北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5.00 2022/4/29 2025/4/28
长期借款 眉山农商银行 122.38 2023/7/5 2028/5/20
长期借款 眉山农商银行 10.00 2024/9/2 2027/9/1
长期借款 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溪支行 75.00 2024/2/20 2027/2/19
长期借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1,000.00 2023/1/11 2026/1/8
长期借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9,600.00 2023/2/10 2025/2/10
长期借款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柏支行 100.00 2023/3/20 2026/3/20
长期借款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柏支行 100.00 2023/3/28 2026/3/20
长期借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200.00 2023/4/20 2026/4/20
长期借款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 10,00 2023/6/20 2025/6
支行 0.00 /15
长期借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00 2023/6/7 2025/4/21
长期借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850.00 2023/6/7 2025/4/21
长期借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700.00 2023/6/20 2025/6/20
长期借款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 2023/7/18 2026/7/18
长期借款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 2023/7/18 2026/7/17
长期借款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 2023/7/18 2026/7/17
长期借款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区支行 200.00 2023/7/18 2026/7/17
长期借款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900.00 2023/8/7 2025/8/6
长期借款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0.00 2023/10/26 2025/8/6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12,800.00 2023/8/21 2025/8/20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15,800.00 2023/10/25 2025/10/24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19,800.00 2023/11/6 2025/11/5
长期借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800.00 2023/8/30 2025/8/30
长期借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800.00 2023/10/23 2025/9/16
长期借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200.00 2023/9/22 2026/9/22
长期借款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991.00 2023/10/26 2025/10/26
长期借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7,900.00 2023/12/8 2025/12/8
长期借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200.00 2023/12/5 2026/12/4
长期借款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 2024/1/15 2027/1/14
长期借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200.00 2024/1/5 2027/1/4
长期借款 兴业银行深圳梅林支行 200.00 2024/1/17 2026/1/17
长期借款 上海浦发银行罗湖支行 200.00 2024/1/19 2027/1/19
长期借款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城支行 200.00 2024/1/5 2027/1/3
长期借款 广州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200.00 2024/4/17 2027/4/17
长期借款 上海银行深圳宝新支行 200.00 2024/5/6 2027/5/6
长期借款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196.00 2024/5/13 2026/5/13
长期借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 20.00 2024/7/9 2027/7/9
长期借款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 2024/8/9 2027/8/9
长期借款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城支行 200.00 2024/8/12 2026/8/11
长期借款 上海浦发银行罗湖支行 100.00 2024/8/15 2027/8/15
长期借款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194.00 2024/8/20 2026/8/19
长期借款 广州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200.00 2024/9/20 2027/9/20
长期借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0 2024/10/24 2026/10/24
长期借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80.00 2024/10/29 2026/10/29
长期借款 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支行 700.00 2024/9/29 2027/9/29
长期借款 湖北鄂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苑支行 400.00 2024/4/29 2029/4/29
长期借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 9,980.00 2022/7/28 2025/7/28
长期借款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799.00 2024/6/17 2025/9/6
长期借款 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 40.00 2022/2/14 2027/2/14
长期借款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1,048.78 2024/1/12 2031/1/12
长期借款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 112.2 2024/1/12 2031/1
行 6 /12
长期借款 南洋商业银行 10,186.44 2023/4/8 2025/4/8
长期借款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计提借款利息 15.31
二、1-2年到期的有息债务明细
长期借款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10,000.00 2023/1/3 2026/1/3
长期借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19,740.00 2023/1/11 2026/1/8
长期借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36,000.00 2023/1/13 2026/1/8
长期借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30,000.00 2023/2/3 2026/1/8
长期借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20,000.00 2023/2/3 2026/1/8
长期借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50,000.00 2023/4/6 2026/1/8
长期借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20,000.00 2023/4/20 2026/1/8
长期借款 兴业银行深圳梅林支行 9,700.00 2024/1/17 2026/1/17
长期借款 北京银行 19,400.00 2024/3/12 2026/3/12
长期借款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柏支行 9,700.00 2023/3/20 2026/3/20
长期借款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柏支行 9,700.00 2023/3/28 2026/3/20
长期借款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市分行 70,000.00 2024/3/27 2026/3/27
长期借款 招商银行 19,400.00 2024/3/27 2026/3/29
长期借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000.00 2023/4/20 2026/4/20
长期借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00 2023/4/20 2026/4/20
长期借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00 2023/4/21 2026/4/21
长期借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6,000.00 2023/4/24 2026/4/24
长期借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1,06
行 7.22
长期借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 34,988.00 2024/4/25 2026/4/25
长期借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 9,998.00 2024/4/25 2026/4/25
长期借款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9,506.00 2024/5/13 2026/5/13
长期借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00 2023/5/23 2026/5/23
长期借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00 2023/5/23 2026/5/23
长期借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700.00 2023/5/23 2026/5/23
长期借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 4,999.00 2024/6/26 2026/6/24
长期借款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960.00 2023/7/18 2026/7/17
长期借款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960.00 2023/7/18 2026/7/17
长期借款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区支行 19,500.00 2023/7/18 2026/7/17
长期借款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750.00 2023/7/18 2026/7/18
长期借款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00 2023/7/18 2026/7/18
长期借款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00 2023/7/18 2026/7/18
长期借款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00 2023/11/6 2026/7/18
长期借款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00 2023/11/6 2026/7/18
长期借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00 2023/7/19 2026/7/19
长期借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4,300.00 2023/7/19 2026/7/19
长期借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00 2023/7/19 2026/7/19
长期借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00 2023/7/19 2026/7/19
长期借款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城支行 23,700.00 2024/8/12 2026/8/11
长期借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 9,999.00 2024/8/16 2026/8/16
长期借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 9,999.00 2024/8/16 2026/8/16
长期借款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9,506.00 2024/8/20 2026/8/19
长期借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9,600.00 2023/9/22 2026/9/22
长期借款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市分行 20,000.00 2024/5/10 2026/9/27
长期借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800.00 2024/10/24 2026/10/24
长期借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720.00 2024/10/29 2026/10/29
长期借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9,600.00 2023/12/5 2026/12/4
长期借款 招商银行常州金坛分行 4,492.17 2021/12/29 2026/12/28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支行 -2,940.30 2022/10/21 2027/3/20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支行 3,309.70 2022/10/24 2027/3/20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支行 2,264.75 2022/11/23 2027/3/20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支行 2,182.41 2022/12/9 2027/3/20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支行 2,417.06 2023/1/12 2027/3/20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支行 234.65 2023/1/31 2027/3/20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支行 584.67 2023/2/14 2027/3/20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支行 584.67 2023/2/20 2027/3/20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支行 368.70 2024/2/5 2027/3/20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支行 368.70 2024/2/5 2027/3/20
三、2-3年到期的有息债务明细
长期借款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城支行 14,600.00 2024/1/5 2027/1/3
长期借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9,700.00 2024/1/5 2027/1/4
长期借款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970.00 2024/1/15 2027/1/14
长期借款 上海浦发银行罗湖支行 4,700.00 2024/1/19 2027/1/19
长期借款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18,000.00 2024/1/24 2027/1/24
长期借款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9,886.76 2021/1/29 2027/1/29
长期借款 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 360.00 2022/2/14 2027/2/14
长期借款 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溪支行 675.00 2024/2/20 2027/2/19
长期借款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市分行 14,000.00 2024/6/14 2027/3/27
长期借款 广州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9,700.00 2024/4/17 2027/4/17
长期借款 上海银行深圳宝新支行 9,700.00 2024/5/6 2027/5/6
长期借款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9,300.00 2024/5/20 2027/5/20
长期借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 9,970.00 2024/7/9 2027/7/9
长期借款 上海银行深圳宝新支行 10,000.00 2024/10/16 2027/7/9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 1,532.17 2021/10/18 2027/8/6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 3,528.59 2021/11/30 2027/8/6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 649.61 2022/1/14 2027/8/6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 217.44 2022/3/1 2027/8/6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 525.96 2022/9/26 2027/8/6
长期借款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1,998.00 2024/8/9 2027/8/9
长期借款 上海浦发银行罗湖支行 14,900.00 2024/8/15 2027/8/15
长期借款 眉山农商银行 190.0 2024/9/2 2027/9
0 /1
长期借款 广州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9,800.00 2024/9/20 2027/9/20
长期借款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市分行 10,000.00 2024/7/11 2027/9/27
长期借款 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支行 1,422.71 2024/9/29 2027/9/29
长期借款 邮储银行 29,700.00 2024/10/30 2027/10/29
长期借款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27,474.43 2021/12/29 2027/12/29
四、3-4年到期的有息债务明细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信支行 19,488.08 2022/3/14 2028/3/10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信支行 16,437.67 2023/3/15 2028/3/10
长期借款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市分行 8,000.00 2024/8/14 2028/3/27
长期借款 眉山农商银行 312.85 2023/7/5 2028/5/20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 -1,247.64 2023/3/24 2028/8/15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 1,927.00 2023/7/14 2028/8/15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 10,543.79 2022/9/14 2028/8/15
长期借款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市分行 16,000.00 2024/9/11 2028/9/27
五、4-5年到期的有息债务明细
长期借款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市分行 14,600.00 2024/10/17 2029/3/27
长期借款 湖北鄂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苑支行 3,400.00 2024/4/29 2029/4/29
长期借款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3,902.26 2023/9/11 2029/9/11
长期借款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1,111.61 2023/9/27 2029/9/11
长期借款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3,388.54 2023/11/23 2029/9/11
长期借款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2,304 2023/12/21 2029/9
.56 /11
长期借款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3,473.65 2024/1/24 2029/9/11
长期借款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2,810.98 2024/2/5 2029/9/11
长期借款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4,514.44 2024/3/27 2029/9/11
长期借款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74.27 2024/4/29 2029/9/11
长期借款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556.30 2024/5/29 2029/9/11
长期借款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808.39 2024/6/27 2029/9/11
长期借款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1,157.82 2024/7/18 2029/9/11
长期借款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519.09 2024/8/29 2029/9/11
长期借款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960.12 2024/9/27 2029/9/11
长期借款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691.77 2024/11/18 2029/9/11
长期借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76.91 2023/9/11 2029/9/11
长期借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55.09 2023/9/27 2029/9/11
长期借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303.28 2023/11/23 2029/9/11
长期借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86.37 2023/12/21 2029/9/11
长期借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 619.91 2023/9/11 2029/9/11
长期借款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市分行 18,000.00 2024/11/19 2029/9/27
六、5年以上年到期的有息债务明细
长期借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695.40 2022/6/17 2030/6/12
长期借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991.58 2022/6/24 2030/6/12
长期借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991.58 2022/6/27 2030/6/12
长期借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959.68 2022/7 2030/
/1 6/12
长期借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517.16 2022/8/16 2030/6/12
长期借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434.24 2022/9/15 2030/6/12
长期借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4,243.13 2022/9/29 2030/6/12
长期借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084.73 2022/11/21 2030/6/12
长期借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382.65 2023/1/17 2030/6/12
长期借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169.66 2023/3/31 2030/6/12
长期借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741.85 2023/4/4 2030/6/12
长期借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801.96 2023/9/14 2030/6/12
长期借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734.48 2023/12/4 2030/6/12
长期借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298.57 2024/2/2 2030/6/12
长期借款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9,497.74 2024/1/12 2031/1/12
长期借款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1,016.64 2024/1/12 2031/1/12
长期借款 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10,440.12 2024/1/16 2031/9/22
长期借款 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7,512.51 2024/1/26 2031/9/22
长期借款 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4,448.45 2024/2/7 2031/9/22
长期借款 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564.76 2024/3/26 2031/9/22
长期借款 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946.36 2024/4/22 2031/9/22
长期借款 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1,607.42 2024/6/11 2031/9/22
长期借款 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1,751.83 2024/7/1 2031/9/22
长期借款 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563.71 2024/7/8 2031/9/22
长期借款 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1,326.90 2024/8/7 2031/9/22
长期借款 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981.79 2024/8/20 2031/9/22
长期借款 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1,840.33 2024/9/26 2031/9/22
长期借款 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3,749.10 2024/9/27 2031/9/22
长期借款 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8,659.92 2023/12/1 2031/12/1
长期借款 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677.74 2023/12/29 2031/12/29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大理祥云支行 1,124.25 2023/11/10 2033/10/20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大理祥云支行 3,502.00 2024/2/7 2033/10/20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大理祥云支行 6,570.00 2024/3/22 2033/10/20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大理祥云支行 1,500.00 2024/9/23 2033/10/20
长期借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大理州祥云支行 1,050.60 2024/2/29 2033/10/20
长期借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大理州祥云支行 1,980.90 2024/5/22 2033/10/20
长期借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674.55 2023/11/10 2033/10/20
长期借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1,573.95 2023/11/10 2033/10/20
长期借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2,451.40 2024/1/31 2033/10/20
长期借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4,622.10 2024/5/29 2033/10/20
长期借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3,116.00 2024/7/30 2033/10/20
长期借款 中国银行祥云支行 9,300.00 2024/11/18 2033/10/20
长期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4,000.00 2024/1/24 2033/12/31
注:主要有息负债融资利率区间为2-4.5%
(三)有息债务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的结构分析
截至2024年 12月31日,公司有息债务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的构成如下:
表6-47 发行人信用融资和担保融资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抵押借款 207,650.02 11.40%
质押借款 379,771.70 20.86%
担保借款 672,667.41 36.94%
信用借款 467,994.26 25.70%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利息 1,758.75 0.10%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1,424.04 0.63%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4,662.90 0.26%
公司债券 74,917.86 4.11%
合计 1,820,846.94 100.00%
截至2024年 12月31日,保证借款、抵押借款、质押借款、信用借款等银行融资贷款占期末有息债务总余额的94.91%,银行融资贷款是公司债务融资的主要方式。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额度为367.95亿元,公司信用等级相对较高,后续融资能力较强。
(二)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债券发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所在集团公司并表范围内企业无未到期债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已披露的有息债务情况外,发行人无其他需披露的有息债务。
十一、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3号)、上证所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并对照公司的实际情况,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一)关联方
1、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详见表6-48。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17家,其中直接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145家,控股子公司72家,另有 30家参股公司,具体如下:
表6-48 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被参控公司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参控关系
(%) (万元)
1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00.00 50,000.00 项目开发 子公司
2 中国宝安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3,800.00 实业投资 子公司
3 中国宝安集团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实业投资 子公司
4 深圳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6,706.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5 国发建富实业有限公司 50.00 12,000.00 仓储物流 子公司
6 深圳市平吉实业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实业投资 子公司
7 深圳市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3,000.00 物业管理 子公司
8 中国宝安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5,000.00 资产管理 子公司
9 深圳市唐人广告有限公司 100.00 110.00 广告设计 子公司
10 深圳市唐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00.00 300.00 文化制作 子公司
11 唐人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1,059.00 农业投资 子公司
12 深圳红莲湖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实业投资 子公司
13 恒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130.00 项目投资 子公司
14 华一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HKD 1,380.00 项目投资 子公司
15 宝安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HKD 100 项目投资 子公司
16 广东宝安农林高科有限公司 100.00 5,000.00 农林投资 子公司
17 广州市红塘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旅游地产开发 子公司
18 深圳市宝利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00.00 30,000.00 贷款 子公司
19 宝安集团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 产业投资 子公司
20 武汉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6,0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21 湖北美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2,0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22 武汉市广安置业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序号 被参控公司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参控关系
(%) (万元)
23 湖北红莲湖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3,111.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24 湖北红莲湖农林高科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1,500.00 农林投资 子公司
25 中国宝安集团创新科技园有限公司 100.00 7,500.00 项目开发 子公司
26 武汉南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300.00 物业管理 子公司
27 中国宝安集团海南实业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28 万宁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29 海南宝安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农业投资 子公司
30 海南宝安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2,0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31 海南宝安地产实业有限公司 70.00 1,0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32 新疆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5,0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33 天津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0.00 5,0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34 山东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5,0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35 威海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3,0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36 北京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9.00 USD 955.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37 北京富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50.00 1,000.00 项目投资 子公司
38 北京太丰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8,681.15 项目投资 子公司
39 北京太安投资有限公司 80.00 4,100.00 项目投资 子公司
40 密山宝安钾业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钾长石加工 子公司
41 昆明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物业管理 子公司
42 成都绿金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1.63 5,687.42 生物投资 子公司
43 江西宝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9.17 6,000.00 蜂窝陶瓷制品制造 子公司
44 美国宝安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65.00 USD 20.00 贸易代理 子公司
45 南京宝安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66.00 1,800.00 投资管理 子公司
46 南京宝安高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300.00 项目投资 子公司
47 南京宝骏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00.00 802.00 项目投资 子公司
48 遵义市大地和电气有限公司 100.00 2,000.00 机电制造 子公司
49 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3.80 1,000.00 项目投资 子公司
50 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20.00 37,500.00 项目投资 子公司
序号 被参控公司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参控关系
(%) (万元)
51 武汉天一医药开发有限公司 80.00 1,000.00 药品生产 子公司
52 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8,725.00 药品销售 子公司
53 武汉马应龙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4,500.00 医疗投资 子公司
54 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100.00 12,500.00 药品物流 子公司
55 武汉天一医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8,000.00 药品研发 子公司
56 武汉马应龙中西医结合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100.00 3,000.00 医疗服务 子公司
57 马应龙国际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HKD 1,911.00 药品销售 子公司
58 武汉马应龙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医疗服务 子公司
59 马应龙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5.77 8,000.00 医疗机构投资 子公司
60 南京马应龙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3,050.00 医疗机构投资 子公司
61 武汉迈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5.00 500.00 投资、企业管理咨询 子公司
62 湖北马应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78.82 3,000.00 药妆的研发及销售 子公司
63 武汉马万兴医药有限公司 100.00 3,000.00 批发零售 子公司
64 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 57.50 822.00 药妆的研发及销售 子公司
65 武汉马应龙网络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5,500.00 投资管理 子公司
66 武汉同道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61 1,020.00 投资管理 子公司
67 武汉小马奔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90.61 5,860.00 投资管理 子公司
68 武汉广为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批发零售 子公司
69 马应龙大健康有限公司 48.48 6,600.00 投资管理 子公司
70 惠州市中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1.00 1,000.00 房地产 子公司
71 北京太兴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物业管理 子公司
72 江西宝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0 2,340.00 制造业 子公司
73 苏州多思达连接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机电制造 子公司
74 天津宝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75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14 43,105.39 药品生产 子公司
76 武汉马应龙医药有限公司 88.21 600.00 药品批发 子公司
77 武汉马应龙爱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药品销售 子公司
78 武汉智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00 12.20 管理咨询 子公司
序号 被参控公司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参控关系
(%) (万元)
79 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79.81 7,650.00 医疗机构投资 子公司
80 北京马应龙长青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99.77 8,590.00 医疗服务 子公司
81 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90.63 4,800.00 医疗服务 子公司
82 大同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74.48 290.00 医疗服务 子公司
83 湖北高投鑫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5.00 600.00 投资管理 子公司
84 湖北高龙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77.27 17,500.00 投资管理 子公司
85 湖北洪龙大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100.00 20,000.00 投资管理 子公司
86 武汉马研康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3,000.00 批发和零售 子公司
87 武汉马和堂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2,000.00 批发和零售 子公司
88 武汉马仁堂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3,000.00 批发和零售 子公司
89 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52.12 10,279.60 机电制造 子公司
90 厦门捷欧大地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600.00 机电制造 子公司
91 深圳市运通物流实业有限公司 100.00 4,200.00 实业投资 子公司
92 深圳市丹晟恒丰投资有限公司 55.00 5,000.00 房地产 子公司
93 湖北青龙山风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60.00 5,500.00 旅游开发 子公司
94 武汉华博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99.10 5,000.00 军工制造 子公司
95 西安君兰科技有限公司 60.00 1,000.00 军工制造 子公司
96 海南合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97 海南大山农业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农业开发 子公司
98 海南荣域投资有限公司 96.55 14,500.00 房地产开发及经营 子公司
99 国科中农(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300.00 技术开发、咨询等 子公司
100 四川国科中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500.00 微生物肥生产 子公司
101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营销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300.00 生物农药、生物有机 子公司
102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99.50 4,989.00 生物农药生产、销售 子公司
103 宜宾市南溪区国科中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7.73 2,419.73 肥料及饲料批发、零 子公司
104 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68.00 24,187.50 黄金开采 子公司
105 北京宝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73.02 1,661.67 制造业 子公司
106 北京恒天隆商贸有限公司 100.00 50.00 地产经营 子公司
序号 被参控公司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参控关系
(%) (万元)
107 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0.49 8,454.46 机电制造 子公司
108 苏州工业园区多思达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机电制造 子公司
109 苏州沃乐思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256.00 机电制造 子公司
110 张家港友投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机电制造 子公司
111 深圳市华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5.00 49,900.00 房地产 子公司
112 惠州市华富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800.00 房地产 子公司
113 深圳市盈富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50 12,000.00 房地产 子公司
114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54.86 HKD 20,000.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15 Best Device Group Limited 100.00 USD 5.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16 Cyber Starpower Limited 100.00 USD 5.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17 Anglo Dynamic Limited 100.00 USD 5.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18 Tai Situpa Group Limited 100.00 USD 5.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19 Lewiston Group Limited 100.00 USD 5.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20 Prolific Sino Limited 100.00 USD 5.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21 Integrated Precision Engineering 99.99 THB 15,000.00 精密金属零件买卖及 子公司
122 Cullygrat Surface & Deburring Treatment 61.00 HKD 0.01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23 Ally Wise Group Limited 100.00 USD 5.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24 Greatest All Limited 100.00 USD 5.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25 Brilliant Precision Limited 100.00 USD 5.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26 Welltex Lighting Technology Limited 100.00 HKD 0.0001 LED产品及部件买卖 子公司
127 Gosmart Global Limited 100.00 USD 5.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28 IPE Robot Manufacturing Company Limited 100.00 HKD 1.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29 Integrated Precision Engineering 100.00 HKD 300.00 精密金属零件买卖及 子公司
130 IPE Precision Machinery Limited 100.00 HKD 10.00 精密金属零件买卖 子公司
131 International Precision Engineering 100.00 HKD 0.1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32 International Precision (Technology) 100.00 HKD 0.1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33 International Precision Equipment 100.00 HKD 1.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34 IPE-Greystone Machining Company Asia 100.00 HKD 775.05 投资控股 子公司
序号 被参控公司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参控关系
(%) (万元)
135 东莞科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100.00 HKD 21,300.00 精密金属零件制造 子公司
136 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HKD 90,000.00 精密金属零件制造 子公司
137 广州市科益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精密金属零件制造 子公司
138 凯格表面处理(太仓)有限公司 100.00 HKD 500.00 表面处理服务 子公司
139 江苏科达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00.00 USD 4,720.00 精密金属零件制造 子公司
140 江苏德上精密机床有限公司 90.00 3,159.01 智能设备销售及制造 子公司
141 常熟科裕格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100.00 USD 130.00 精密金属零件制造 子公司
142 深圳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5,000.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43 深圳智造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5,000.00 投资控股 子公司
144 海南金诚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8,0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145 湖北宝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0.00 2,000.00 蜂窝陶瓷制品制造 子公司
146 IPE MEDICAL LIMITED 100.00 HKD 0.0001 控股投资 子公司
147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6.22 112,733.86 新材料开发、生产 子公司
148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13,680.00 新材料开发、生产 子公司
149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35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50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40,00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51 鸡西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20,000.00 石墨制品生产 子公司
152 惠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80,000.00 石墨制品加工 子公司
153 鸡西长源矿业有限公司 80.00 16,000.00 石墨制品生产 子公司
154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82,50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55 深圳贝特瑞钠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3,00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56 鸡西市超碳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2,00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57 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00.00 70,00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58 惠州市鼎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0.00 10,00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59 康永腾大药房连锁(湖北)有限公司 95.80 1,000.00 批发和零售 子公司
160 江西马应龙美康药业有限公司 100.00 1,882.00 医药制造 子公司
161 武汉马应龙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卫生和社会工作 子公司
序号 被参控公司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参控关系
(%) (万元)
162 马应龙肛肠诊疗技术研究院 100.00 300.00 医学研究与技术推广 子公司
163 西安市新城区爱心护理院 100.00 50.00 老年人服务 子公司
164 武汉市青山区健康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100.00 10.00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子公司
165 湖北康途维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53.33 150.00 批发和零售 子公司
166 江苏安之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70.00 1,000.00 医疗器械生产 子公司
167 广州宝顺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投资管理咨询 子公司
168 鸡西市贝特瑞矿产资源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矿产资源开采 子公司
169 深圳市深瑞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80.99 5,126.67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70 深瑞墨烯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100.00 5,00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71 开封瑞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75.60 20,817.39 石墨制品生产 子公司
172 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1.00 195,44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73 西安创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97.00 600.00 制造业 子公司
174 江苏科迈液压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95.76 4,500.00 液压设备制造销售 子公司
175 广州汇通精密液压有限公司 54.64 10,000.00 液压设备制造销售 子公司
176 联合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HKD 0.0001 控股投资 子公司
177 武汉添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500.00 物业管理 子公司
178 武汉马应龙九鼎医药有限公司 90.00 2,000.00 批发业 子公司
179 武汉广为兴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 研究和试验发展 子公司
180 贝特瑞(四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50,00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81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 技术研究与开发 子公司
182 山东瑞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5.00 50,00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83 湖北贝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2.38 21,650.00 电池生产 子公司
184 深圳市国盛宝实业有限公司 51.00 10,1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185 湛江宝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500.00 房地产开发 子公司
186 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1.00 30,00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87 山西瑞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1.00 30,000.00 石墨制品生产 子公司
188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 石墨制品销售 子公司
序号 被参控公司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参控关系
(%) (万元)
189 贝特瑞(香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0 USD 9,017.18 投资平台 子公司
190 汇通液压(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100.00 HKD 100.00 液压设备销售 子公司
191 广州汇通液压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技术支持与研发 子公司
192 云南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00.00 38,00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93 深圳贝特瑞新材料孵化器有限公司 70.00 1,000.00 房屋租赁 子公司
194 深圳市鼎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30,00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95 深圳市贝特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 供应链管理 子公司
196 BTR New Material Europe GmbH 100.00 EUR 5.00 新材料销售 子公司
197 印尼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60.00 USD 14,856.76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198 深圳市瑞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0.00 10,000.00 进出口贸易 子公司
199 瑞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00.00 USD 250.58 投资平台 子公司
200 贝诺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00.00 USD 1.00 投资平台 子公司
201 贝特瑞地中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MAD 30361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202 贝特瑞新材料日本合同会社 100.00 JPY 1,000.00 新材料销售 子公司
203 武汉洁柔马应龙护理用品有限公司 51.00 1,000.00 造纸和纸制品业 子公司
204 武汉广为晟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 信息服务 子公司
205 武汉广为隆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 研究和试验发展 子公司
206 武汉武创马应龙兴康科技有限公司 80.00 5,000.00 研究和试验发展 子公司
207 安徽恒基发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100.00 500.00 物业管理 子公司
208 安徽恒基发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500.00 物业管理 子公司
209 四川绿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生物农药生产、销售 子公司
210 裕泰液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75.00 2,335.96 液压设备研发 子公司
211 裕泰动力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00.00 800.00 液压设备研发 子公司
212 芜湖赢诺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97.00 2,222.22 液压设备制造销售 子公司
213 常州市金瑞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3,000.00 进出口贸易 子公司
214 贝特瑞地中海负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MAD30.00 新材料生产 子公司
215 湖北兆瑞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12,000.00 新能源制造 子公司
216 广东兆瑞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500.00 新能源制造 子公司
序号 被参控公司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参控关系
(%) (万元)
217 成都博川百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800.00 生物农药、生物有机 子公司
注:本公司拥有半数或半数以下表决权,但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说明:
公司名称 表决权比例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14% 可通过董事会实施控制
马应龙大健康有限公司 48.48% 可通过董事会实施控制
国发建富实业有限公司 50.00% 可通过董事会实施控制
北京富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50.00% 可通过董事会实施控制
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3.80% 可通过董事会实施控制
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3.00% 根据合伙人协议,公司子公司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其普通合伙人可对其日常经营实质控制
2、无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表6-49 合营及联营企业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1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 35,000.00 28.32 28.32
2 深圳游视虚拟现实技术有限公司 VR开发 2,000.00 22.28 22.28
3 深圳市金錋贵材科技有限公司 金属材料生产 6,121.70 8.93 8.93
4 深圳市雷迈科技有限公司 医疗设备研发 1,080.00 6.07 6.07
5 深圳市康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照明产品研发 641.02 6.75 6.75
6 广州市三甲医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医疗设备研发 1,088.00 8.35 8.35
7 深圳精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基因检测 3,947.37 8.05 8.05
8 深圳市光远科技有限公司 激光产品研发 1,341.18 10.53 10.53
9 深圳保利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管理 1,250.00 15.00 15.00
10 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电池回收研发 5,000.00 10.00 10.00
11 筠连众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肥料生产 500.00 40.00 40.00
12 深圳学泰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产品开发 1,628.04 10.53 10.53
13 鸡西哈工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新能源电池开发 10,000.00 7.00 7.00
14 南京济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生物技术开发 384.01 12.01 12.01
15 南京星遥科技有限公司 计算机技术研发 2,000.00 21.00 21.00
16 山西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材料生产 4,000.00 47.25 47.25
17 武汉同道诚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医疗健康技术开发 782.55 48.64 48.64
18 西安易能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清洁能源开发 23,132.00 13.54 13.54
19 浙江高泰昊能科技有限公司 新能源研发 4,482.59 16.31 16.31
20 宜宾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新材料制造 7,730.00 40.75 40.75
21 河南平煤国能锂电有限公司 电池技术开发 10,000.00 30.00 30.00
22 宁夏瑞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新材料研发 15,000.00 20.00 20.00
23 深圳国瑞协创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新能源研发 13,590.91 7.22 7.22
24 中能瑞新(厦门)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储能技术开发 4,000.00 15.00 15.00
25 贤丰新材料(深圳)有限公司 新材料研发 3,500.00 25.00 25.00
26 深圳璟美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酒店管理 2,000.00 15.00 15.00
27 深圳和博瑞科技有限公司 新材料研发 275.86 22.50 22.50
28 山西明瑞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电池制造 10,000.00 35.00 35.00
29 常州疌泉建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管理 22,065.00 17.11 17.11
30 宁波马应龙医院有限公司 医疗服务 1,000.00 28.00 28.00
(二)关联交易
宝安集团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定价机制,相关程序和机制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宝安集团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关于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定价机制的内容。
公司章程第七十九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权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有关联关系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
(一)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大会(或董事局秘书处)提交报告,说明某项交易事项与自己有关联,自行提出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并保证不影响其他股东的正常表决。
(二)董事局可以向股东大会提交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名单和说明,经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后,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
(三)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对有关关联交易不参与投票表决,对其他事项仍具投票表决权。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局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规规定,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由董事局批准,并及时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二)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上;
(三)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二)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
(三)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由董事局批准,并及时披露: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关联担保
表6-50 2024年末发行人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余额(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80,000.00 176,740.00 2023/1/11 2026/1/10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0,000.00 9,800.00 2023/9/22 2026/9/22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 本公司 10,000.00 9,600.00 2023/2/10 2025/2/10 否
公司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0,000.00 9,990.00 2024/7/9 2027/7/9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0,000.00 8,200.00 2023/4/20 2026/4/20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0,000.00 10,000.00 2023/4/20 2026/4/20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0,000.00 10,000.00 2023/4/21 2026/4/21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6,000.00 16,000.00 2023/4/24 2026/4/24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0,000.00 10,000.00 2023/5/23 2026/5/23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0,000.00 10,000.00 2023/5/23 2026/5/23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9,700.00 9,700.00 2023/5/23 2026/5/23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4,300.00 14,300.00 2023/7/19 2026/7/19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0,000.00 10,000.00 2023/7/19 2026/7/19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0,000.00 10,000.00 2023/7/19 2026/7/19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0,000.00 10,000.00 2023/7/19 2026/7/19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 本公司 10,000.00 10,000.00 2023/11/6 2026/7/18 否
公司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0,000.00 10,000.00 2023/11/6 2026/7/18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0,000.00 9,850.00 2023/7/18 2026/7/18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0,000.00 10,000.00 2023/7/18 2026/7/18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0,000.00 10,000.00 2023/7/18 2026/7/18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0,000.00 9,850.00 2023/6/7 2025/4/21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0,000.00 10,000.00 2023/6/7 2025/4/21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20,000.00 19,700.00 2023/7/19 2026/7/17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5,000.00 14,800.00 2024/1/5 2027/1/3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24,000.00 23,900.00 2024/8/12 2026/8/11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0,000.00 9,700.00 2023/6/20 2025/6/20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0,000.00 9,800.00 2023/8/30 2025/8/30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0,000.00 9,800.00 2023/10/23 2025/9/16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 本公司 10,000.00 9,980.00 2023/7/18 2026/7/17 否
公司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0,000.00 9,980.00 2023/7/18 2026/7/17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0,000.00 9,990.00 2024/1/15 2027/1/14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0,000.00 9,900.00 2024/1/17 2026/1/17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0,000.00 9,900.00 2024/4/17 2027/4/17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0,000.00 10,000.00 2024/9/20 2027/9/20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6,000.00 5,991.00 2023/10/16 2025/10/26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5,000.00 4,900.00 2024/1/19 2027/1/19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5,000.00 15,000.00 2024/8/15 2027/8/15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12,000.00 12,000.00 2024/8/9 2027/8/8 否
深圳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 20,000.00 19,800.00 2023/11/6 2025/11/5 否
深圳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 16,000.00 15,800.00 2023/10/25 2025/10/24 否
深圳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 13,000.00 12,800.00 2023/8/21 2025/8/20 否
深圳恒安房地产开发有 本公司 10,000.00 9,800.00 2023/12/5 2026/12/4 否
限公司
深圳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 10,000.00 9,900.00 2024/1/5 2027/1/4 否
本公司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9,000.00 16,065.99 2021/1/29 2027/1/29 否
本公司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 2019/11/25 2026/5/24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5,000.00 4,624.69 2022/4/26 2025/4/26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鸡西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000.00 4,983.22 2024/1/29 2025/6/5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鸡西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8,400.00 2024/12/13 2025/12/13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鸡西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000.00 2022/9/16 2027/8/30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鸡西长源矿业有限公司 4,550.00 4,550.00 2024/1/18 2025/1/18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46,000.00 11,791.94 2021/12/30 2026/12/28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5,000.00 2022/11/10 2025/8/9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40,000.00 2,480.00 2023/9/26 2025/9/20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7,000.00 9,680.65 2021/10/18 2027/8/6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7,000.00 14,964.61 2022/8/29 2028/10/29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 500 2023/8/18 2025/3/18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0 2,679.00 2024/5/22 2025/5/18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 2,629.00 2023/12/13 2025/6/11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0 990.00 2024/5/16 2025/6/16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0 3,000.00 2023/4/18 2025/1/5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 4,600.00 2022/10/26 2025/10/27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瑞墨烯科技(福建)有限公 2,000.00 2021/10/15 2027/4/2 否
司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瑞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4,000.00 27,628.71 2022/3/14 2028/12/19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瑞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1,000.00 1,702.04 2023/12/22 2025/3/13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瑞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500.00 5,500.00 2023/12/27 2025/11/13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瑞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500.00 3,797.96 2024/5/13 2026/4/26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8,509.00 18,575.05 2022/6/17 2030/6/12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100.00 3,745.90 2024/7/11 2025/7/10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200.00 2,124.40 2024/11/11 2025/11/11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贝特瑞(四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5,000.00 15,625.00 2022/10/21 2027/3/20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贝特瑞(四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 3,690.49 2023/12/19 2025/12/19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贝特瑞(四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 1,383.68 2023/9/26 2025/2/19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贝特瑞(四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 2024/10/9 2025/10/9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贝特瑞(四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7,000.00 3,500.00 2024/10/18 2025/10/22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贝特瑞(四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0 11,155.67 2024/4/19 2025/5/27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00,000.00 37,465.75 2023/11/10 2033/11/10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0,000.00 2024/10/9 2025/10/9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5,000.00 4,647.00 2024/9/30 2025/9/29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瑞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6,100.00 22,986.19 2023/12/1 2031/9/22 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印尼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32,608.00 102,360.00 2024/3/21 2031/3/27 否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 3,000.00 2,803.24 2024/1/31 2025/1/30 否
司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1,900.00 1,866.08 2024/5/13 2025/5/13 否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 300.20 2024/6/25 2025/6/25 否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马应龙九鼎医药有限公司 500.00 500.00 2024/8/8 2025/8/7 否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马应龙护理品有限公司 500.00 500.00 2024/9/6 2025/9/6 否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马应龙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799.00 2024/6/17 2025/9/6 否
成都绿金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50.00 250.00 2024/11/26 2025/11/25 否
成都绿金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0.00 50.00 2024/11/22 2025/11/21 否
四川绿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0.00 50.00 2024/8/1 2025/7/31 否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成都绿金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950.00 2024/1/10 2025/1/10 否
成都绿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绿金生物科技营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绿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20.00 435.24 2023/6/21 2028/5/20 否
中国宝安集团海南实业有限公司 海南金诚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790.00 2,122.72 2024/9/30 2027/9/29 否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汇通精密液压有限公司 芜湖赢诺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500.00 500.00 2024/6/19 2025/4/26 否
裕泰液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芜湖赢诺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400.00 400.00 2022/2/14 2027/2/14 否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IPE Precision Machinery Ltd 11,000.00(HKD) 11,000.00(HKD) 2023/4/8 2025/4/8 否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汇通精密液压有限公司 11,675.42 11,675.42 2024/1/12 2031/1/12 否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表6-51 2024年末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3,040.09万元(税前) 3,554.83万元(税前)
3、共同投资
2024年8月,公司子公司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风险投资”)及湖南力合厚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厚浦”)其他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共同对力合厚浦进行增资,其中江苏贝特瑞、中国风险投资分别认缴出资592.1598万元、394.7732万元,增资完成后江苏贝特瑞、中国风险投资占力合厚浦的股权比例分别为4.5912%、13.0318%。
十二、发行人重大事项情况
1、发行人董事长、总裁变更
近一年,公司发生3次董事长、总裁变更,具体如下:
2024年12月,陈政立由于换届原因不再担任董事局主席、总裁,黄旭开始担任董事局主席,陈文昌开始担任总裁。
2025年8月,陈文昌由于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总裁,卢敏开始担任总裁。
2、发行人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同比下滑
2024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分别为 2,023,036.05万元、141,835.36万元、103,232.39万元,分别同比下降34.12%、35.87%、38.59%,主要系高新技术行业受下游客户需求变化、市场竞争加剧、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收入大幅下降,本年营业收入下降及房地产板块存货跌价准备增加等影响,相应的营业利润、净利润也同步下降。
3、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滑
2024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6,242.35万元,同比下降72.11%,主要系公司下属高新行业子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相应销售回款减少。
十三、发行人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79,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16,065.99万元。
表6-52 2024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对子公司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物(如有) 反担保情况(如有) 担保期 是否履行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2018年08月30 40,000 2020年03月09日 0 连带责任 科技园保证目土地+地上建 贝特瑞股东岳敏、贺雪琴、山西晋沪碳素有限责任公司、曾广胜、贺德 七年 否 否
公司 日 保证 筑物 华、黄映芳、杨红强、孔东亮、王培初、黄友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另外,贝特瑞承诺向本公司出具无条件不可撤销反担保函,承担反担保的保证责任。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9日 39,000 2021年01月29日 3,421.05 连带责任保证 科技大厦证+地上建筑物 贝特瑞股东岳敏、贺雪琴、曾广胜、贺德华、黄映芳、杨红强、孔东亮、杨书展、黄友元、任建国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六年 否 否
2021年07月01日 684.21
2021年11月04日 47.16
2021年11月17日 110.16
2021年11月19日 684.21
2021年12月27日 266.83
2022年01月17日 4,599.55
2022年02月23日 36.36
2022年04月13日 229.68
2022年06月01日 163.05
2022年06月27日 1,134.4
2022年07月28日 895.07
2022年08月26日 1,404.43
2022年10月14日 558.07
2022年12月02日 110.11
2023年01月09日 849.77
2023年01 56.46
月12日
2023年01月18日 815.42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79,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16,065.99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物(如有) 反担保情况(如有) 担保期 是否履行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0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79,000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16,065.99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0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无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无
(二)未决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未决诉讼或仲裁。
(三)重大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重大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十四、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
表6-53 2024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74,310.28 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用于担保的银行存款、房地产业客户按揭贷款、拆迁安置补偿保证金、司法冻结款等
应收票据 532.73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存货 16,146.69 借款抵押
在建工程 840.71 售后租回融资
固定资产 149,577.16 借款抵押、开具票据抵押、售后租回融资
无形资产 55,047.44 借款抵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抵押
合 计 296,455.00 -
表6-54 2024年末发行人抵质押借款情况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 抵、质权人 贷款余额 贷款期限 抵、质押、留置物 账面价值
宜宾市南溪区国科中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溪支行 0.10 2024/12/13至2025/12/2 固定资产 0.01
无形资产 0.003
宜宾市南溪区国科中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0.06 2024/12/24至2025/12/23 固定资产 0.02
无形资产 0.002
四川绿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农商银行蒲江鹤山支行 0.005 2024/8/4至2027/7/31 无形资产 -
西安君兰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0.02 2024/6/28至2025/6/28 西安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质押 不适用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0.30 2024/10/29至2025/10/29 长期股权投资 0.0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0.96 2023/2/10至2025/2/10 长期股权投资 0.0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0.82 2023/4/20至2026/4/20 长期股权投资 0.0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 2023/4/20至2026/4/20 长期股权投资 0.0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 2023/4/21至2026/4/21 长期股权投资 0.0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60 2023/4/24至2026/4/24 长期股权投资 0.0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 2023/5/23至2026/5/23 长期股权投资 0.0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 2023/5/23至2026/5/23 长期股权投资 0.0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0.97 2023/5/23至2026/5/23 长期股权投资 0.0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 2023/7/19至2026/7/19 长期股权投资 0.0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43 2023/7/19至2026/7/19 长期股权投资 0.0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 2023/7/19至2026/7/19 长期股权投资 0.0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 2023/7/19至2026/7/19 长期股权投资 0.0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0.98 2023/9/22至2026/9/22 长期股权投资 0.0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79 2023/12/8至2025/12/8 长期股权投资 0.0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 1.00 2024/7/9至2027/7/9 长期股权投资 0.0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0.50 2024/10/24至2026/10/24 长期股权投资 0.0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0.70 2024/10/29至2026/10/29 长期股权投资 0.0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计提借款利息 0.68 不适用 不适用 -
湖北红莲湖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鄂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苑 0.38 2024/4/29至2029/4/29 存货 0.07
无形资产 0.14
支行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0.08 2024/6/17至2025/9/6 货币资金 0.10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1.05 2024/1/12至2031/1/12 长期股权投资 0.16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0.11 2024/1/12至2031/1/12 长期股权投资 0.07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0.40 2024/1/24至2033/12/31 固定资产 1.65
无形资产 0.25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南洋商业银行 1.02 2023/4/8至2025/4/8 货币资金 0.18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计提借款利息 0.002 不适用 不适用 -
海南金诚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支行 0.21 2024/9/29至2027/9/29 存货 1.47
湖北宝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4 2022/4/29至2025/4/28 无形资产 0.06
四川绿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眉山农商银行 0.04 2023/7/5至2028/5/20 固定资产 0.16
四川绿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眉山农商银行 0.02 2024/9/2至2027/9/1 固定资产 0.16
宜宾市南溪区国科中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溪支行 0.08 2024/2/20至2027/2/19 固定资产 0.02
无形资产 0.03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1.61 2021/1/29至2027/1/29 无形资产 2.95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3.43 2021/12/29至2027/12/29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0.06 2023/9/11至2029/9/11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0.11 2023/9/27至2029/9/11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0.34 2023/11/23至2029/9/11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0.23 2023/12/21至2029/9/11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0.35 2024/1/24至2029/9/11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0.28 2024/2/5至2029/9/11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0.45 2024/3/27至2029/9/11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0.01 2024/4/29至2029/9/11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0.06 2024/5/29至2029/9/11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0.08 2024/6/27至2029/9/11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0.12 2024/7/18至2029/9/11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0.05 2024/8/29至2029/9/11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0.10 2024/9/27至2029/9/11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0.07 2024/11/18至
公司 2029/9/11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0.05 2023/9/11至2029/9/11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0.09 2023/9/27至2029/9/11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0.13 2023/11/23至2029/9/11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0.09 2023/12/21至2029/9/11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 0.06 2023/9/11至2029/9/11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 0.48 2021/10/18至2027/8/6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24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 0.35 2021/11/30至2027/8/6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 0.06 2022/1/14至2027/8/6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 0.02 2022/3/1至2027/8/6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 0.05 2022/9/26至2027/8/6
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常州金坛分行 1.18 2021/12/29至 2026/12/28 无形资产 0.12
固定资产 0.91
山东瑞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信支行 2.79 2022/3/14至2028/3/10 无形资产 0.64
山东瑞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信支行 2.24 2022/3/15至2028/3/10
山东瑞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信支行-利息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
山西瑞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0.87 2023/12/1至2031/12/1 无形资产 0.53
山西瑞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0.07 2023/12/29至2031/12/29
山西瑞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1.04 2024/1/16至2031/9/22
山西瑞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0.75 2024/1/26至2031/9/22
山西瑞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0.44 2024/2/7至2031/9/22
山西瑞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0.06 2024/3/26至2031/9/22
山西瑞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0.09 2024/4/22至2031/9/22
山西瑞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0.16 2024/6/11至2031/9/22
山西瑞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0.18 2024/7/1至2031/9/22
山西瑞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0.06 2024/7/8至2031/9/22
山西瑞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0.13 2024/8/7至2031/9/22
山西瑞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0.10 2024/8/20至2031/9/22
山西瑞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0.18 2024/9/26至
司 2031/9/22
山西瑞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0.37 2024/9/27至2031/9/22
PT Indonesia BTR New Energy Material 长期借款-利息 -0.11 不适用 不适用
PT Indonesia BTR New Energy Material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市分行 7.00 2024/3/27至2026/3/27 长期股权投资 6.39
PT Indonesia BTR New Energy Material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市分行 2.00 2024/5/10至2026/9/27
PT Indonesia BTR New Energy Material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市分行 1.40 2024/6/14至2027/3/27
PT Indonesia BTR New Energy Material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市分行 1.00 2024/7/11至2027/9/27
PT Indonesia BTR New Energy Material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市分行 0.80 2024/8/14至2028/3/27
PT Indonesia BTR New Energy Material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市分行 1.60 2024/9/11至2028/9/27
PT Indonesia BTR New Energy Material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市分行 1.46 2024/10/17至2029/3/27
PT Indonesia BTR New Energy Material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市分行 1.80 2024/11/19至2029/9/27
公司名称 抵、质权人 贷款余额 贷款期限 抵、质押、留置物 账面价值
合计 58.74 18.53
十五、衍生产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投资衍生产品。
十六、重大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重大理财产品投资情况。2024年末其他流动资产理财为9.92亿元,主要为贝特瑞、华博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发行人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在董事局授权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
表6-55 2024年末发行理财产品情况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名义本金(万元) 购买主体 交易目的 购买日期 盈亏金额(万元)
定期存单 定期存单 30,000.00 常州贝特瑞新材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高资金收益 2023/12/18 981.66
定期存单 定期存单 20,000.00 常州贝特瑞新材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高资金收益 2024/2/1 558.33
定期存单 定期存单 5,000.00 常州贝特瑞新材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高资金收益 2024/4/23 98.39
定期存单 定期存单 5,000.00 常州贝特瑞新材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高资金收益 2024/10/17 25.33
定期存单 定期存单 4,000.00 常州贝特瑞新材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高资金收益 2024/12/27 1.11
定期存单 定期存单 2,000.00 常州贝特瑞新材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高资金收益 2024/12/31 0.11
定期存单 定期存单 2,000.00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高资金收益 2024/5/14 32.84
定期存单 定期存单 2,000.00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高资金收益 2024/5/14 33.54
定期存单 定期存单 2,000.00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高资金收益 2024/5/14 33.54
定期存单 定期存单 2,000.00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高资金收益 2024/5/14 33.54
定期存单 定期存单 2,000.00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高资金收益 2024/5/14 33.54
定期存单 定期存单 2,000.00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高资金收益 2024/5/14 33.54
定期存单 定期存单 2,000.00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高资金收益 2024/5/14 33.54
定期存单 定期存单 2,000.00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高资金收益 2024/5/14 33.54
定期存单 定期存单 2,000.00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高资金收益 2024/5/14 33.54
定期存单 定期存单 2,000.00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高资金收益 2024/5/14 33.54
定期存单 定期存单 1,000.00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高资金收益 2024/5/29 14.79
定期存单 定期存单 1,000.00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高资金收益 2024/5/29 14.79
定期存单 定期存单 1,000.00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高资金收益 2024/5/29 14.79
定期存单 定期存单 1,000.00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高资金收益 2024/5/29 14.79
定期存单 定期存单 1,000.00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高资金收益 2024/5/29 14.79
定期存单 定期存单 1,000.00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高资金收益 2024/5/29 14.79
定期存单 定期存单 1,000.00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高资金收益 2024/5/29 14.79
定期存单 定期存单 1,000.00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高资金收益 2024/5/29 14.79
定期存单 定期存单 1,000.00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高资金收益 2024/5/29 14.79
定期存单 定期存单 1,000.00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高资金收益 2024/5/29 14.79
定期存单 固定收益 1,000.00 武汉华博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提高资金收益 2022/1/4 67.67
合计 97,000.00 2,215.27
十七、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重大海外投资。
十八、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无其他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计划。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无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章 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表7-1 银行授信情况(截至2024年末)
单位:万元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额度
1 北京银行 50,000.00 30,000.00 20,000.00
2 渤海银行 3,000.00 1,000.00 2,000.00
3 常州金沙投资科技 20,000.00 20,000.00 -
4 成都农商银行 340.00 340.00 -
5 成都银行 200.00 200.00 -
6 大华银行 11,645.14 - 11,645.14
7 鄂州农商银行 4,500.00 4,275.00 225.00
8 工商银行 104,590.00 86,440.00 18,150.00
9 光大银行 55,000.00 5,400.00 49,600.00
10 国开银行 79,000.00 14,000.00 65,000.00
11 哈尔滨银行 5,000.00 4,750.00 250.00
12 韩亚银行 3,000.00 1,000.00 2,000.00
13 花旗银行 11,546.60 - 11,546.60
14 华夏银行 52,000.00 7,000.00 45,000.00
15 华兴银行 50,000.00 - 50,000.00
16 汇丰银行 10,000.00 3,000.00 7,000.00
17 吉林银行 2,000.00 2,000.00 -
18 交通银行 15,000.00 - 15,000.00
19 晋中银行 5,000.00 - 5,000.00
20 芦溪农商行 230.00 230.00 -
21 民生银行 160,000.00 87,000.00 73,000.00
22 南洋商業銀行 24,633.95 23,402.25 1,231.70
23 深圳农商行 20,000.00 14,000.00 6,000.00
24 农业银行 68,800.00 26,400.00 42,400.00
25 平安银行 20,000.00 - 20,000.00
26 浦发银行 13,000.00 4,000.00 9,000.00
27 上海汇丰銀行 5,374.68 - 5,374.68
28 四川屏山农村商业银行 3,100.00 2,200.00 900.00
29 新华信托 60,000.00 60,000.00 -
30 兴业银行 34,000.00 500.00 33,500.00
31 邮储银行 100,000.00 22,500.00 77,500.00
33 招商银行 154,920.00 111,824.00 43,096.00
34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 100.00 100.00 -
35 中国进出口银行 102,900.00 37,513.89 65,386.11
36 中国银行 121,500.00 67,650.00 53,850.00
37 中信银行 80,000.00 700.00 79,300.00
合计 1,450,380.37 637,425.14 812,955.23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获得银行授信额度1,450,380.37万元,已使用637,425.14万元,剩余812,955.23万元。
(二)近三年是否有债务违约记录
发行人近三年一期借款能够按期还本付息,未有延迟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三)发行人发行债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发行债券情况如下:
表7-2 发行人发债记录
证券简称 发行规模 发行利率 发行期限 主体评级 债券评级 发行日期 债券类别 状态
14宝安集MTN002 9亿 7.20% 3年 AA AA 2014-05-16 中期票据 到期已兑付
14宝安集MTN001 9亿 6.70% 3年 AA AA 2014-02-27 中期票据 到期已兑付
16宝安01 10亿 5.60% 5年 AA+ AA+ 2016-03-28 公司债 到期已兑付
17宝安MTN001 16亿 6.20% 3年 AA+ AA+ 2017-08-18 中期票据 到期已兑付
17宝安02 10亿 6.08% 5年 AAA AA+ 2017-08-29 公司债 到期已兑付
19宝安集MTN001 10亿 7.00% 3年 AA+ AA+ 2019-01-02 中期票据 到期已兑付
19宝安集MTN002 5.4亿 7.00% 3年 AA+ AA+ 2019-04-30 中期票据 到期已兑付
二、其他资信重要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落款日,发行人暂无其他资信重要事项。
第八章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信用增进情况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信用无担保。
第九章 税项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这些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本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5月1日生效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收入及买卖价差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券利息计入企业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1988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财产转让书据,均应缴纳印花税。
但对超短期融资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尚未列举对其征收印花税。因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之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超短期融资券而书立转让书据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超短期融资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不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构成抵销。
第十章 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 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 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工作安排
一、信息披露机制
为规范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规则及《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由公司董事局负责制定,并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董事局秘书负责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郭山清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部门:董事局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务:董事局秘书
联系地址: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8、29层
联系电话:0755-25170336
二、信息披露安排
(一)信息披露依据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超短期融资券投资者实现其超短期融资券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向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二)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公司首期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在发行日前1个工作日公布发行文件,
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披露如下文件:
1、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2、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法律意见书;
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三)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在各期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间,向市场公开披露可能影响超短期融资券投资者实现其债权的重大事项,包括:
1、企业名称、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2、企业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3、企业涉及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4、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划转或报废;
5、企业发生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6、企业发生大额赔偿责任或因赔偿责任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难以消除的;
7、企业发生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
8、企业一次免除他人债务超过一定金额,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9、企业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10、企业做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12、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3、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14、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企业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5、企业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四)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发行人在各期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向市场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1、每年4月30日以前,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
2、每年8月31日以前,披露本年度上半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以前,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第一季度信息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信息披露时间。
(五)超短期融资券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本公司将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本公司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第十二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本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特别议案,不得少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的特别议案。(本脚注为提示性内容,添加使用时应删除)]: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其他特别议案(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占琦
联系方式:0755-81205520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68号
邮箱:zhanqi@bankofbeijing.com.cn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发行人申请或被申请预重整);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zhanqi@bankofbeijing.com.cn或寄送至占琦,0755-81205520,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68号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 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书对个别事项的表决比例另行约定的,应不低于本条关于表决比例的约定要求。(本脚注为提示性内容,添加使用时应删除)]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 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设置受托管理人。
第十四章 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投资人保护条款。
第十五章 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1.1【宽限期条款】:
发行人在上述情形发生之后有1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应以当期应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为计息基数、按照票面利率上浮0BP计算利息。
发行人发生前款情形,应不晚于本息应付日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支付本金或兑付利息的安排性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宽限期条款及计息情况、宽限期内偿付安排等内容。
发行人在宽限期内足额偿付了全部应付本金和利息(包括宽限期内产生的利息),则不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不晚于足额偿还的次 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内完成资金偿付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及支付完成情况等。
若发行人在宽限期届满日仍未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则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于当日向市场披露企业关于未按约定在宽限期内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在宽限期内支付的原因及相关工作安排。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及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2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本公司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六章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发行人: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8层
法定代表人:黄旭 联系人:刘辉、杨振良 电话:0755-25170370、0755-25170923 传真:0755-25170681 邮编:518020
主承销商兼簿记建档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霍学文 联系人:张国霞 电话:010-66223400 传真:010-66225594
律师事务所: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 2003 号国银金融中心大厦 11-13 楼
负责人:杨林
联系人:胡相伟、张渟蔚
电话:0755-33377408
传真:0755-33377409
邮编:518031
会计师事务所: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 法定代表人:石文先 联系人:罗明国、余宝玉 电话: 027-86770549 传真: 027-85424329 邮编: 430077
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埔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63326662 传真:021-63326661
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发行人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都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接受注册通知书》;
(二)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三)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
(四)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及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五)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六)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决议;
(七)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八)中国交易商协会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文件查询地址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簿记管理人。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8层
法定代表人:黄旭
联系人:刘辉、杨振良
电话: 0755-25170370、0755-25170923
传真: 0755-25170681
邮编: 51802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联系人:任聪
联系电话:010-66225520
传真:010-66225594
邮编:100031
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查询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前述备查文件。投资者可通过发行人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SCP【】号)项下的募集说明书查阅历史信息。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包括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网站(www.cfae.cn)、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附录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1.主营业务毛利率(%) = (1-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100%
2.净资产收益率(%) = 净利润/ 年初末平均净资产×100%
3.总资产报酬率(%) = EBIT / 年初末平均资产总额 ×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 =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年初末平均应收账款+年初末平均应收票据
5.存货周转率 = 主营业务成本/年初末平均存货
6.EBIT = 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7.EBITDA = EBIT+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资产负债率(%) = 负债总额 / 资产总额×100%
9.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10.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存货)/ 流动负债
11.EBIT利息保障倍数(倍) = EBIT/(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12.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倍) = EBITDA /(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