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人民币40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50亿元
本期发行基础产品品种 中期票据
发行期限 3+2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主体评级结果 AAA
发行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议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本公司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本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公司发行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本公司承诺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重要提示...................................................................................................................................5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5
二、发行条款提示...........................................................................................................8
三、科技创新债券相关提示.........................................................................................8
五、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8
第一章释义...........................................................................................................................11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4
一、投资风险.................................................................................................................14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4
第三章发行条款...................................................................................................................18
一、主要发行条款.........................................................................................................18
二、发行安排.................................................................................................................20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22
一、募集资金用途.........................................................................................................22
二、发行人相关科创称号情况.....................................................................................22
三、偿债保障措施.........................................................................................................23
四、募集资金用途承诺.................................................................................................25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26
一、基本情况.................................................................................................................26
二、历史沿革.................................................................................................................26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28
四、独立性情况.............................................................................................................29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30
六、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31
七、人员基本情况.........................................................................................................36
八、主营业务经营情况.................................................................................................39
九、在建工程项目.........................................................................................................44
十、未来发展规划.........................................................................................................45
十一、所在行业状况.....................................................................................................47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51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51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60
三、主要财务指标分析.................................................................................................68
四、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85
五、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85
六、发行人营运能力分析.............................................................................................87
八、关联交易.................................................................................................................89
九、或有事项.................................................................................................................95
十、受限资产情况.......................................................................................................100
十一、衍生产品情况...................................................................................................100
十二、重大投资理财产品...........................................................................................101
十三、海外投资情况...................................................................................................102
十四、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02
十五、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项...................................................................................102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103
一、信用评级情况.......................................................................................................103
二、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103
三、债务违约记录.......................................................................................................103
四、公司债券发行及偿还情况...................................................................................103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105
第九章税项.........................................................................................................................106
一、增值税...................................................................................................................106
二、所得税...................................................................................................................106
三、印花税...................................................................................................................106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108
一、置换.......................................................................................................................108
二、同意征集机制.......................................................................................................108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112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112
二、信息披露安排.......................................................................................................112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16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116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116
三、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116
四、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119
五、持有人会议的表决和决议...................................................................................120
六、其他.......................................................................................................................121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23
一、违约事件...............................................................................................................123
二、违约责任...............................................................................................................124
三、偿付风险...............................................................................................................124
四、发行人义务...........................................................................................................124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124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24
七、处置措施...............................................................................................................125
八、不可抗力...............................................................................................................126
九、争议解决机制.......................................................................................................126
十、弃权.......................................................................................................................126
第十四章发行有关机构.....................................................................................................127
一、发行人...................................................................................................................127
二、承销团/簿记管理人..............................................................................................127
三、存续期管理机构...................................................................................................127
四、审计机构...............................................................................................................127
五、律师事务所...........................................................................................................128
六、信用评级机构.......................................................................................................128
七、登记、托管、结算机构.......................................................................................128
八、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128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130
一、备查文件...............................................................................................................130
二、查询地址...............................................................................................................130
附录: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132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3-2025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40,091,704.5万元、36,201,255.4万元和42,370,183.4万元,总体呈稳步增长态势,但2024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23年同比小幅下跌9.7%。公司经营业绩变动受原材料价格、市场竞争格局、技术进步、规模效应、补贴政策、疫情突发事件等因素,通过影响公司产品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若未来上述因素继续发生不利变化,将存在一定的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锂离子电池市场快速发展,不断吸引新进入者通过直接投资、产业转型或收购兼并等方式参与竞争,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新能源汽车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之一,也不断吸引新进入者通过直接投资、产业转型或收购兼并等方式参与竞争,同时现有动力电池企业亦纷纷扩充产能,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随着市场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大和客户需求的不断提高,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将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3、产品和技术被其他新产品和新技术替代的风险
作为新兴行业,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行业的技术更新速度较快,且发展方向具有一定不确定性。由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应用市场、环境对产品性能品质要求较为严格,只有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改进工艺和材料,才能持续满足市场竞争的要求。新能源汽车下一代电池发展方向包括全固态锂电池、锂金属空气电池、氢燃料电池等,当前尚处于基础和应用研究阶段,距离技术成熟和商业化还有较长距离。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培养了一支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团队,拥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技术研发水平位于行业前列。如果未来动力电池核心技术有了突破性进展,而公司因对新技术研发失败等不能及时掌握相关技术,将对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情形提示
近一年以来发行人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和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涉及MQ.7表(重要事项)情形,具体如下:
1、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发生变化
(1)2024年股份变动情况
2024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完成了2018年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共计234,014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股份。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399,041,236股变更为4,398,807,222股。
2024年9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提示性公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归属股票数量3,568,447股,并于2024年9月20日上市流通。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398,807,222股增加至4,402,375,669股。
2024年9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第五个限售期的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共计3,208,269股,并于2024年9月24日上市流通。
2024年10月29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行权数量为15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4,402,375,669股增加至4,402,375,684股。
2024年11月13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行权数量为1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4,402,375,684股增加至4,402,375,685股。
2024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提示性公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归属股票数量1,090,773股,并于2024年11月19日上市流通。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402,375,685股增加至4,403,466,458股。
2024年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数量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0,418.67 16.57 -344.23 50,091.0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89,485.45 449.36 320.83 390,255.63
三、股份总数 439,904.12 65.92 -23.40 440,346.65
(2)2025年股份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2025年2月21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有限售条件的71,547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71,547股。2、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批准,公司发行的135,578,600股H股股份(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于2025年5月20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同日,公司同意由整体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悉数行使超额配售权,并于2025年5月23日完成20,336,700股H股股份的发行。前述超额配售权悉数行使后,本次共计发行155,915,300股H股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155,915,300股。3、2025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提示性公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归属股票数量1,650,424股,并于2025年9月16日上市流通。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1,650,424股。4、2025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提示性公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归属股票数量300,382股,并于2025年11月20日上市流通。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300,382股。5、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行权数量为2,542,471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增加2,542,471股。以上变更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403,466,458股变更为4,563,803,488股。
2025年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数量
股份总数 440,346.6 16,040.9 -7.2 456,380.3
二、发行条款提示
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为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或减发行人选择调整的基点。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做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科技创新债券。
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科技创新项目及补充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营运资金。
三、科技创新债券相关提示
本期计划发行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人被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在有效期内,满足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型企业发行主体范围中第一类相关条件。
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募投项目聚焦锂离子电池生产领域,项目所需核心原材料涵盖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关键品类。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科技创新项目及补充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营运资金。
五、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设置了对投资者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特别议案,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特别议案的决议生效条件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的持有人同意。因此,存在特别议案未经全
体投资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投资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特别议案的约束,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利益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特别议案包括:
1、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
2、新增或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投资人保护机制或投资人保护条款;
3、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同意第三方承担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授权他人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相关权利;
6、其他变更发行文件中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约定。
(二)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关于债券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决策机制等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中关于违约事件的约定,对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情形设置了【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对本条所述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宽限期内应按照票面利率上浮【5】BP计算并支付利息。
2、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在发行人无异议的情况下,持有人会议可按照【90】%的表决比例通过决议,来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该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在发行人无异议的情况下,持有人会议可按照【50】%的表决比例通过决议,同意启动注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工作。通过启动注销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宁德时代 指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 指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中期票据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期科技创新债券 指 指本期发行金额为50亿元人民币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本公司为发行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并向投资者披露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相关信息而制作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 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 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 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簿记建档 指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科技创新债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 承销团成员为本次发行共同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科技创新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实名记账式 指 采用上海清算所的登记托管系统以记账方式登记和托管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近三年 指 2023年、2024年及2025年
工作日 指 每周一至周五及可能正常营业的周六、周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二、专有名词释义
宁德时代有限 指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前身
宁德时代投资 指 宁德万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瑞庭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庭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联创 指 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招银叁号 指 深圳市招银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海时代 指 青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时代 指 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时代 指 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邦普 指 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中汽协 指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GGII 指 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为专注于锂电池等新兴产业领域的研究机构
碳达峰 指 在某一个时点,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逐步回落
碳中和 指 国家、企业、产品、活动或个人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以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正负抵消,达到相对“零排放”
动力电池 指 为电动汽车等提供电能的化学电源,包括电芯、模组/电箱、电池包
储能电池 指 用于在电网电站、通信基站等领域储存电量的电池,包括电芯、模组/电箱、电池柜
电化学储能 指 电能的储存,含物理/机械储能、电化学储能、电磁储能
TWh 指 电功的单位,KWh是度,1TWh=1,000,000,000KWh
GWh 指 电功的单位,KWh是度,1GWh=1,000,000KWh
MWh 指 电功的单位,KWh是度,1MWh=1,000KWh
CTP 指 Cell To Pack,无模组动力电池包
CTC 指 Cell to Chassis,一种将电芯直接集成至底盘的技术
PACK 指 电池包
EnerOne 指 宁德时代户外液冷储能系统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时,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相关风险因素:
一、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投资者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银行间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上市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发行人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3-2025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40,091,704.5万元、36,201,255.4万元和42,370,183.4万元,总体呈稳步增长态势,但2024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23年同比小幅下跌9.7%。公司经营业绩变动受原材料价格、市场竞争格局、技术进步、规模效应、补贴政策、疫情突发事件等因素,通过影响公司产品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若未来上述因素继续发生不利变化,将存在一定的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2、应收款项较为集中及回款风险
截至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余额款为7,640,326.40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11,977.0万元;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的26.5%;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46.7%,占比较为集中。若届时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3、存货规模增长及存货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存货规模相应增长。2023-2025年,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543,389.0万元、5,983,553.3万元和9,452,623.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1%、11.7%和14.8%,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自制半成品等。公司存货规模增长会占用一定的流动资金,若不能有效进行存货管理,将可能导致公司运营效率降低的风险。适量的存货有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但若原材料、库存商品价格出现大幅下降或者供需发生不利变化、发出商品未能及时结转收入,公司将面临存货减值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关联交易风险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2024年,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方面存在关联交易,所涉关联交易均是出自发行人业务需求,风险可控。若关联方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不利事件,将可能对发行人造成损失。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与市场波动风险
全球宏观经济复苏分化、区域市场发展不均衡,叠加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半等政策调整、技术迭代加速等因素,行业供需结构性矛盾阶段性凸显。若未来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消费需求回归理性,或原材料价格波动、海外贸易政策变化等,将对新能源及动力电池行业的发展产生影响,进而可能波及公司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公司将持续聚焦技术创新,推进磷酸锰铁锂、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等前沿技术落地,深化全球化生产布局与供应链韧性建设,优化产能规划与运营效率,强化海内外市场协同拓展,最大限度降低宏观经济波动与行业变革带来的潜在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锂离子电池市场快速发展,不断吸引新进入者通过直接投资、产业转型或收购兼并等方式参与竞争,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新能源汽车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之一,也不断吸引新进入者通过直接投资、产业转型或收购兼并等方式参与竞争,同时现有动力电池企业亦纷纷扩充产能,下游整车厂布局自制电池,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随着市场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大和客户需求的不断提高,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将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和电解液等,上述原材料受锂、镍、钴等大宗商品或化工原料价格影响较大。受相关材料价格变动及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及规模也会出现一定波动。
4、产品和技术被其他新产品和新技术替代的风险
作为新兴行业,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行业的技术更新速度较快,且发展方向具有一定不确定性。由于对能量密度、安全性等更高性能的追求以及对替代、可持续电池技术的需求,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氢燃料电池等在近年来得到了广泛的重视,全球众多知名的车企、电池企业、材料企业、研究机构纷纷加大对新技术路线的研究开发,并逐步由基础布局向产业化、市场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培养了一支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团队,拥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技术研发水平位于行业前列。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始终保持技术水平行业领先并持续进步,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可能会受到影响。
(三)管理风险
1、业务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公司已经积累了一大批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市场营销人才,并建立了较稳定的经营管理体系。但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不断拓展、产品数量的不断增长和产品结构的不断优化,如何建立更加有效的经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引进和培养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市场人才将成为公司面临的重要问题。如果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及人力资源统筹能力不能随着业务的扩张而相应提升,未来公司的业务发展将因此受到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泄密风险
技术和研发水平是动力电池行业发展的关键,能否持续保持高素质的技术团队、研发并制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及高附加值产品,对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公司十分重视对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以保证各项研发工作的有效组织和成功实施。为保持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制定了相应激励约束机制,鼓励技术创新,较好地保证了公司研发体系的稳定和研发能力的持续提升。但未来仍可能会面临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竞争对手不正当获取公司技术的风险。
同时,为防止技术泄密,公司采取了与核心技术人员签定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对核心技术和产品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员工保密意识培训等一系列技术保护措施。但上述措施并不能完全保证技术不外泄,一旦核心技术泄密,将会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近年来全球新能源车产业整体发展较快,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车核心部件,其市场亦发展迅速。随着锂电池成本的下降与循环寿命的提高,电力清洁化加速带来储能需求持续增长,储能市场迎来快速发展阶段。若国内外补贴、碳排放、可再生能源应用等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名称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
发行人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注册发行以外,发行人待偿还银行间债券50.1亿元、交易所债券30.0亿元及境外债10亿美元
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6〕MTNXX号
注册金额 人民币400亿元(RMB40,000,000,000.00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50亿元(RMB5,000,000,000.00元)
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期限 3+2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与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计息年度天数 平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
票面金额 人民币壹佰元(RMB100.00元)
发行方式 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主承销商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存续期管理机构 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托管机构 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托管方式 实名记账式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科技创新债券
票面利率 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价格 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100元
公告日 2026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
发行日 2026年【】月【】日
起息日 2026年【】月【】日
缴款日 2026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2026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2026年【】月【】日
付息日 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月【】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本期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存续期间每年的【】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兑付价格 按面值兑付
兑付方式 (1)利息的支付 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利息按年支付。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付息日前 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披露《付息公告》,并于付息日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付息工作。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人投资科技创新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2)本金的兑付 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兑付日为2031年【】月【】日,若本期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9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本息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本息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兑付日 【2031】年【】月【】日,若本期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9】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为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或减发行人提升或降低的基点。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 发行人将于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公告关于是否调整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通知。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做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 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科技创新债券。
投资者回售登记期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日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信用评级机构及评级结果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确定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引用已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书面确认。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簿记管理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承销团成员须在2026年【】月【】日【9:00】时至2026年【】月【】日【18:00】时,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6年【】月【】日。
2、簿记管理人将在2026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招商银行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
账号:910051040159917010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8584000013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及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科技创新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科技创新债券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在债权登记日的下一工作日(2026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本次注册并发行科技创新债券400亿元,拟用于科技创新项目及补充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营运资金。2023-2025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40,091,704.5万元、36,201,255.4万元和42,370,183.4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增,各项成本支出相应增加:2023-2025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35,358,137.3万元和34,788,907.2万元和21,092,509.8万元。公司各项业务预计未来将保持稳定增长,各项经营相关支出也将进一步增加。
二、发行人相关科创称号情况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系统提供商,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全球新能源应用提供一流解决方案。发行人在电池材料、电池系统、电池回收等产业链关键领域拥有核心技术优势及可持续研发能力,形成了全面、完善的生产服务体系。发行人拥有国际一流的研发团队,设立了“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拥有锂离子电池企业省级重点实验室、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的测试验证中心,参与了《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等多个国家、行业规范及标准的制定。发行人承担了“十二五”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专项项目和智能电网与装备专项项目、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等国家级项目,为首批入选工信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目录的十家动力电池企业之一、《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目录的八家锂离子电池企业之一。
发行人相关科创称号或证书情况如下:
1、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1)认定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2)授予对象: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有效期:2023-11-6至2026-11-6
(4)申请形式:自主申报
(5)认定文件:发行人于2017年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公布2017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2017年11月6日发布)获得该称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结果,发行人通过复核,有效期延续。
称号名称 认定机构 授予对象 有效期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11-6至2026-11-6
三、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和制定管理措施,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信息披露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科技创新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财经部负责协调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偿付工作,落实科技创新债券本息兑付资金,保证本息如期偿付,保证科技创新债券持有人利益。发行人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本息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二)偿债资金来源
1、稳定的主营业务收入和经营性现金流
2023-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0,091,704.5万元、36,201,255.4万元和42,370,183.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676,103.5万元、5,400,679.4万元和7,678,630.9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44,640,749.7万元、44,487,941.7万元和51,186,835.3万元。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国内动力电池市场需求不断增长,公司作为行业内技术领先的动力电池供应商,具有较强竞争优势,随着产能逐渐释放,营业收入有望保持增长。发行人经营活动创造现金流的能力较强,销售回款质量较好,并且随着发行人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有望继续保持稳定增长,从而为发行人偿还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提供保障。
2、充沛的货币资金
2023-2025年,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26,430,651.5万元、30,351,199.3万元和33,351,292.7万元;非受限货币资金分别为24,183,116.9万元、28,017,243.8万元和
31,462,271.0万元。充沛的货币资金将为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到期偿付提供支持。
3、充足的可变现资产
2023-2025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6,402,053.3万元、6,413,551.0万元和7,640,326.4万元,公司主要客户为大中型整车企业,资金实力雄厚,信用记录良好,回收风险较小。发行人将不断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应收账款的不断回收将为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偿付提供有力支撑。
2023-2025年,发行人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累计余额分别为5,704,104.3万元、5,344,010.4万元和4,458,530.8万元,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必要时可及时通过贴现等方式获取资金,从而为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偿付提供有力支撑。
4、顺畅的外部融资渠道通畅
作为A股上市公司,发行人可在资本市场直接进行股权融资,并且与多家银行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已获得充足的授信额度。发行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渠道较为畅通,为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偿还提供可靠保证。
综上,发行人各个主营业务板块发展良好,未来几年有一定的经营性现金流入,拥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在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到期前,将由发行人财经部统一安排资金,偿还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本息,保证按时偿还。
(三)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科技创新债券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四)加强本次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
公司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次科技创新债券的相关条款,加强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本次科技创新债券各期利息及本金还款来源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时有足够的资金偿付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本息。
(五)其他保障措施
如果发行人出现了信用评级大幅度下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发行人将采取不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等项目的实施、变现优良资产等措施来保证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本息的兑付,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四、募集资金用途承诺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和保障本期科技创新债券产品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承诺,本次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应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用于房地产及金融业务,不用于长期投资,同时将合理利用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人承诺如果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存续期间,募集资金用途发生变更,发行人将事先进行及时披露。发行人将加强募集资金管控,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均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科技创新债券相关要求。
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定要求,发行人在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专门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将由资金监管机构负责募集资金到账和划付,履行募集说明书中的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相关条款,加强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利息及本金还款来源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时有足够的资金偿还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本息。
募集资金采取专户资金监管模式,确保募集资金合理、有效的使用。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分别由招商银行东莞分行负责监管,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执行受托支付。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监管账户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户名: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监管账户账号:【999014836910001】
人行支付系统号:【308602034063】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曾毓群
注册资本 : 440,339.4911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 456,380.3万元人民币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 2011年12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900587527783P
住所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邮政编码 : 352100
电话 : 86-593-8901666
传真 : 86-593-8901999
企业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 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一)宁德时代有限成立
宁德时代有限系由宁德时代投资货币出资100万元设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2011年12月7日,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闽海财验字[2011]528号),截至2011年12月6日,宁德时代有限已收到宁德时代投资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2017年8月18日,致同会计师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351ZB0118号),对《验资报告》(闽海财验字[2011]528号)进行了复核。
2011年12月16日,宁德时代有限取得宁德市蕉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5090210002764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宁德时代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5-1宁德时代有限设立时股权结构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宁德时代投资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二)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年11月25日,宁德时代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2015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1月30日,瑞庭投资、黄世霖、宁波联创、李平签署了《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1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宁德时代有限以经致同会计师审计的截至2015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68,937.17万元为基数,按照1.723429141575:1的比例折合股本40,000万股,其余计入资本公积。致同对本次整体变更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351ZB0035号)。
2015年12月15日,公司取得了福建省宁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900587527783P的《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5-2股份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表
单位:万股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瑞庭投资 20,000.00 50.00%
2 黄世霖 10,000.00 25.00%
3 宁波联创 6,000.00 15.00%
4 李平 4,000.00 10.00%
合计 40,000.00 100.00%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8年6月1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新增发行217,243,733股,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172,437,000股。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后的股本变动情况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定向增发股票
2021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8月3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2021年11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2022年4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01号)同意宁德时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次定增已完成,募集资金总额为44,999,999,770.00元,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109,756,097股,发行前总股本2,330,851,200股,发行后合计总股本2,440,607,297股。
(五)香港联交所上市
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发行的135,578,600股境外上市股份(H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于2025年5月20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同日,发行人同意由整体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悉数行使超额配售权,并于2025年5月23日完成20,336,700股H股股份的发行。前述超额配售权悉数行使后,发行人共计发行155,915,300股H股股份,总股本增加155,915,300股。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股本为456,380.3万股,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5-3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排名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厦门瑞庭投资有限公司 1,024,704,949 22.45
2 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692,541,784 15.17
3 黄世霖 420,388,947 9.21
4 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4,220,608 6.23
5 李平 197,460,277 4.33
6 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155,906,787 3.42
7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49,005,734 1.07
8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43,712,032 0.96
9 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41,400,000 0.91
10 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1,173,566 0.68
合计 2,940,514,684 64.43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厦门瑞庭投资有限公司,其持有公司1,024,704,949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2.45%;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曾毓群先生,曾毓群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瑞庭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毓群先生及李平先生的通知,双方经协商一致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终止协议》,决定解除双方于2015年10月23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曾毓群先生与李平先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曾毓群先生、李平先生变更为曾毓群先生。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或潜在纠纷的情况。
四、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财务、机构和资产等方面严格分开,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不存在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
(一)业务独立方面
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能独立面对市场自主经营。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同业竞争的情形,公司业务独立。
(二)人员独立方面
公司已经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以及考核、奖惩制度,建立了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况。同时,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人员独立。
(三)财务独立方面
公司设立财经部并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具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
(四)机构独立方面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治理结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同时,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机构混同的情形,公司机构独立。
(五)资产独立方面
公司已具备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晰,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详见下表。
图表5-4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市 100,000.0 100.00 / 设立
2 福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宁德市 450,000.0 100.00 / 设立
3 香港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 977,264.4 100.00 / 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港元)
4 瑞庭时代(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 50,000.0 100.00 / 设立
5 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宜宾市 530,300.5 79.20 / 设立
6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市 14,747.3 62.18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二)发行人重要子公司情况
发行人无近一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任一指标占比超过35%以上的重要子公司。
(三)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末,发行人主要参股及联营、合营企业情况如下表:
图表5-5截至2025年12月末发行人主要参股及联营、合营企业情况
序号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注册地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1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市 24.91% 权益法
1、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427886.20352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24.79%,法定代表人为刘建锋,经营范围为钨钼系列产品的采选、冶炼、深加工;钼系列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的出口;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上述进出口项目凭资格证书经营);住宿、饮食(限具有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009.3亿元,总负债1,011.5亿元,所有者权益997.9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066.8亿元,净利润240.3亿元。
六、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
(一)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要求,具体治理结构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召集、召开股东会,能够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证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绕过股东会的情况,也未发生重大事项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其他情形。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控股股东对公司依法通过股东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没有超越股东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受影响的独立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发表自己的独立意见,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其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的补充。
4、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要求。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经营管理层
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保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二)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完整的内部组织结构,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表5-6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各部门主要职能:
图表5-7 发行人各部门主要职能
部门名称 主要职责
市场中心 公司市场扩张的责任部门,通过为客户提供有竞争力的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确保公司收入、市场份额、新市场开发、品牌建设等目标达成。
研发中心 公司产品创新、工程创新、技术创新的责任部门,通过打造公司产品平台、工程平台、技术平台,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加速创新成果转化,在设计阶段构筑公司的安全与质量优势。
供应链与运营中心 公司契约化交付的责任部门,通过集成供应链和核心制造平台能力,实现精益生产,高质高效交付。
企业策划部 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投资战略规划部门,组织公司战略规划,负责重大投资项目实施,端到端管理公司投资项目。
企业公共事务部 公司公共关系管理责任部门,负责收集、分析和研究国家和地方的产业相关政策和信息,为公司高层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参与行业标准和相关法规的讨论与制定。
流程与 IT部 公司业务流程和信息资产管理的责任部门,为业务部门提供流程 IT专业化服务平台和工具,致力于公司业务效率提升和卓越运营。
质量部 公司产品质量保障的责任部门,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维护与监督实施,落实全面质量管理,打造质量品牌。
职业健康与安全部 公司安全生产,绿色生产及职业健康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公司安全体系的建立,安全意识的持续提升,安全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预防预警和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内部服务部 公司日常运营的行政服务平台,负责确保公司业务正常开展所需的各项行政事务策划与管理,为员工打造优质的工作环境。
综合管理部 公司经营管理、重大项目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和重点任务管理的责任部门,组织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组织绩效管理、重点工作推进、文化氛围建设等相关工作落实。
财经部 公司战略财经和财务管理的责任部门,建立与战略匹配的预算、核算和决算,从财经纬度,为公司高层提供决策分析,为企业运营提供财务解决方案。
人力资源部 公司人力资本增值的责任部门,通过制定选用留育等人才解决方案,打造与战略和组织需求匹配的人才梯队,营造业绩导向的奋斗文化。
审计部 公司内部审计的责任部门,通过合规审计,最大化制度红利,通过审计分析,为公司业务改进,管理改进提供战略支持。
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证券事务工作;协助董事会秘书筹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协助办理股东会、董事会闭会期间的日常事务;负责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媒体的沟通和联络工作。
法务合规部 建立健全公司的贸易、竞争、数据合规管理制度、指引、流程;针对贸易合规、竞争合规、数据合规、提供各类合规咨询和项目支持服务;支持特定领域之外的其他部门的合规工作;根据集团统一部署,负责项目型的合规工作。
(三)内控制度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有关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制定了涵盖公司各职能部门、四大业务体系及各级子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相关内部控制已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法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根据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
2、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了公正透明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和技术骨干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3、关联交易制度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发行人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均采用市场价。关联方之间代购代销及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的原则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七、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图表5-8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表
姓名 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任职状态 性别 出生年份
曾毓群 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2017年6月5日 2027年12月25日 现任 男 1968年
总经理 2022年8月1日 2027年12月25日
潘健 董事 2017年6月5日 2027年12月25日 现任 男 1976年
联席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2025年1月17日 2027年12月25日
李平 董事 2015年12月15日 2027年12月25日 现任 男 1968年
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2017年6月5日 2027年12月25日
周佳 董事 2015年12月15日 2027年12月25日 现任 男 1978年
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2022年8月1日 2027年12月25日
欧阳楚英 董事 2025年12月25日 2027年12月25日 现任 男 1976年
职工代表董事兼执行董事 2023年8月24日 2027年12月25日
吴映明 执行董事 2025年12月15日 2027年12月25日 现任 男 1967年
吴育辉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3年8月24日 2027年12月25日 现任 男 1978年
林小雄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3年8月24日 2027年12月25日 现任 男 1961年
赵蓓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3年8月24日 2027年12月25日 现任 女 1958年
谭立斌 副总经理 2015年12月15日 2027年12月25日 现任 男 1968年
蒋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7年6月5日 2027年12月25日 现任 男 1979年
联席公司秘书 2025年5月20日 -
郑舒 财务总监 2017年6月5日 2027年12月25日 现任 男 1979年
注:李平先生自2015年12月15日至2017年6月5日期间担任公司董事长。欧阳楚英先生自2023年8月24日起担任公司董事,自2025年12月25日起担任职工代表董事。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
1、董事会
公司现任董事会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会成员9人,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3人。各董事简历如下:
(1)曾毓群先生,董事长兼执行董事、总经理,1968年出生,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科院物理研究所博士。曾任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裁、CEO、董事,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莞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东莞新能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TDK副总裁、高级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厦门瑞庭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潘健先生,董事、联席董事长兼执行董事,1976年出生,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芝加哥大学硕士。曾任科尔尼咨询咨询顾问、贝恩咨询咨询顾问、MBK Partners投资基金副总裁、CDHInvestments Management(Hong Kong)Limited董事总经理、宁德时代副董事长及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联席董事长、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李平先生,董事、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复旦大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任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本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上海适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盘毂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4)周佳先生,董事、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1978年出生,美国国籍,芝加哥大学硕士。曾任本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贝恩咨询战略咨询顾问,美国资本集团投资经理,鼎晖投资执行董事,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资深人力资源总监、总裁办主任;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任上汽时代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5)欧阳楚英,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兼执行董事,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瑞士联邦理工学院(EPFL)物理系博士后,主要负责公司研发体系管理。曾任江西师范大学教授,韩国科学技术研究院访问学者。现任公司职工董事、研发体系联席总裁和创新实验室常务副主任。
(6)吴映明先生,执行董事,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7月在东北工学院(现东北大学)获得计算机软件学士学位。曾任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与信息技术总监、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总监、宁德时代采购与信息技术总监、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宁德时代监事会主席。现任宁德时代董事、区域管理总裁,兼任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瑞庭时代(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深圳时代未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盛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倍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
(7)吴育辉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财务学系主任,教授,兼任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林小雄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建筑材料工程学士,澳大利亚Latrobe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厦门市经济发展委员会处长、主任助理,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厦门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省游艇产业发展协会会长、福建省闽商研究会荣誉会长。
(9)赵蓓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经济学学士,加拿大达尔豪西大学MBA,香港大学管理学博士。曾任教于加拿大Acadia、Algoma、Mount Allison等大学;曾任加拿大皇家银行个人理财经理;曾兼任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共计4人,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曾毓群先生,总经理,见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介绍。
(2)谭立斌先生,副总经理,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浙江大学学士。曾任本公司董事,东莞新科电子厂部门经理,戴尔(中国)计算机公司NPI经理,东莞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客户官、市场体系联席总裁,兼任上海快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及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蒋理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硕士。曾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董事、董事、执行董事,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天津市滨海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小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等董事。
(4)郑舒先生,财务总监,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福州大学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学士,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财务部负责人,中国铁通集团福建分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海外区域预算经理、子公司财务负责人,万鼎硅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搜狐畅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兼任晋江闽投电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普莱德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三)员工构成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员工构成情况如下:
图表5-9 发行人人员结构表
单位:人
项目 专业构成 教育程度 总人数
生产人员 销售人员 技术人员 财务人员 行政人员 博士 硕士 本科 大专及以下
人数 145,568 3,615 22,901 780 12,975 818 8,785 40,250 135,986 185,839
八、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经营范围
发行人是全球领先的零碳新能源科技公司,主要从事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以推动移动式化石能源替代、固定式化石能源替代,并通过电动化和智能化实现市场应用的集成创新。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已在全球设立六大研发中心、24家电池工厂,覆盖全球广泛的新能源应用客户群体。
发行人在锂电池领域深耕多年,具备了全链条自主、高效的研发能力,在电池材料、电池系统、电池回收等产业链领域拥有核心技术优势及前瞻性研发布局,通过材料及材料体系创新、系统结构创新、绿色极限制造创新及商业模式创新为全球新能源应用提供一流的解决方案和服务。发行人将锂电池领域的深厚沉淀延展至钠电池等其他化学体系,形成全面、先进的产品矩阵,可应用于乘用车、商用车、表前储能、表后储能等领域,以及船舶、航空器、数据中心等新兴应用场景,推出复杂应用场景下的创新解决方案,包括助推全面电动化的换电业务、完善产业生态并延伸价值链条的零碳生态建设等,能够全方位满足不同客户的多元化、跨场景的需求,引领全球零碳新经济发展。
(二)主营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图表5-10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动力电池系统 31,650,636.9 74.7 25,304,133.7 69.9 28,525,291.7 71.2
储能电池系统 6,243,982.0 14.7 5,729,046.0 15.8 5,990,052.2 14.9
电池材料及回收 2,186,093.6 5.2 2,869,993.5 7.9 3,360,228.4 8.4
电池矿产资源 597,809.6 1.4 549,300.3 1.5 773,415.1 1.9
其他业务 1,691,661.2 4.0 1,748,781.8 4.8 1,442,717.1 3.6
合计 42,370,183.3 100.0 36,201,255.3 100.0 40,091,704.5 100.0
发行人主要营业收入来自于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电池系统、电池材料及回收和电池矿产资源四大业务板块。2023-2025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40,091,704.5万元、
36,201,255.3万元和42,370,183.3万元,2023-2025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增幅分别为22.0%、-9.7%和17.04%。发行人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动力电池与储能系统两大核心业务的快速增长、海外市场加速拓展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2024年营业收入较上
一年有所波动,主要由于碳酸锂等原材料价格下降,销售均价有所下调。发行人2025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168,928.00万元,增幅17.04%。
2、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图表5-11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动力电池系统 24,106,439.7 77.2 19,246,128.2 70.4 22,171,419.3 71.7
储能电池系统 4,576,368.9 14.6 4,191,400.3 15.3 4,564,778.2 14.8
电池材料及回收 1,589,981.3 5.1 2,568,291.6 9.4 2,977,774.5 9.6
电池矿产资源 530,559.9 1.7 502,461.1 1.8 619,789.0 2.0
其他业务成本 434,979.9 1.4 843,614.7 3.1 573,282.4 1.9
合计 31,238,329.7 100.0 27,351,895.9 100.0 30,907,043.4 100.0
2023-2025年,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30,907,043.4万元、27,351,895.9万元和31,238,329.7万元,总体成本控制稳定。2023-2025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呈现先降后稳的态势,发行人成本变化跟随其营业收入的增长或下跌同步变动,且增减幅基本与收入增减幅相吻合。
3、主营业务毛利润及毛利率分析
图表5-12 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及毛利率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毛利率 金额 占比 毛利率 金额 占比 毛利率
动力电池系统 7,544,197.2 67.8 23.8 6,058,005.5 68.5 23.9 6,353,872.4 69.2 22.3
储能电池系统 1,667,613.1 15.0 26.7 1,537,645.7 17.4 26.8 1,425,274.0 15.5 23.8
电池材料及回收 596,112.3 5.4 27.3 301,701.9 3.4 10.5 382,453.9 4.2 11.4
电池矿产资源 67,249.7 0.6 11.2 46,839.2 0.5 8.5 153,626.1 1.7 19.9
其他业务 1,256,681.3 11.3 74.3 905,167.1 10.2 51.8 869,434.7 9.5 60.3
合计 11,131,853.6 100.0 26.3 8,849,359.4 100.0 24.4 9,184,661.1 100.0 22.9
2023-2025年,发行人毛利润分别为 9,184,661.1万元、8,849,359.4万元和11,131,853.6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2.9%、24.4%和26.3%。发行人毛利润整体随着营业收入的增加而增加,毛利率近三年呈稳步增长的态势。发行人毛利率主要受各产品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变动综合影响,原材料价格、市场竞争格局、技术进步、规模效应、
补贴政策等因素,通过影响公司产品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进而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
(三)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动力电池板块
(1)整体情况
公司动力电池产品包括电芯、模组/电箱及电池包。公司可提供磷酸铁锂电池、三元高压中镍电池、三元高镍电池、超混电池、钠离子电池、凝聚态电池等覆盖不同能量密度区间的多种化学体系产品系列,能满足快充、长寿命、长续航、高安全、宽温度适应性等多种功能需求。公司亦可通过在单个电池包里采用双核/多核架构以实现多元化学体系的集成,进而充分发挥各类化学体系的性能优势。公司根据应用领域及客户要求,通过定制或联合研发等方式设计个性化产品方案,以满足客户对产品性能的不同需求。
乘用车应用领域,公司产品可应用于BEV、REV、PHEV、HEV等不同细分市场,广泛应用于私家车、运营车等领域。
商业应用领域,公司产品可应用于道路客运、城市配送、重载运输、道路清洁等客车及商用车领域。此外,公司产品还可应用于船舶、航空器、电动工具、电动两轮车等领域。
(2)销售情况
动力电池系统包括电芯、模组和电池包,其销售构成公司主要收入来源。2023-2025年,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销售收入分别为28,525,291.7万元、25,304,133.7万元和31,650,636.9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71.2%、69.9%和74.7%,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近几年维持在70%左右,为公司最大的收入来源。
图表5-13 近三年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销量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销量(GWh) 541 381 321
近三年在国内外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大幅增长的背景下,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有所加强、市场占有率提高,动力电池系统销量大幅增长。需关注动力电池价格持续下降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在货款回收方面,公司采用传统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一般回款流程,给予下游汽车生产企业一定的回款账期,待回款期满后采用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结算。
2023-2025年,国内外新能源车产销量持续增长,与此同时,公司进一步深化与一众知名车企的长期战略合作,市场占有率继续攀升。根据SNE Research统计,2025年公司全球动力电池使用量市占率提升1.2个百分点至39.2%,连续9年市占率位居全球第一。国内方面,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统计,2025年公司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市占率43.42%。海外方面,根据SNE Research统计,2025年公司海外动力电池使用量市占率实现突破,提升至30.0%。
(3)生产情况
公司动力电池产品包括电芯、模组/电箱及电池包。公司可提供磷酸铁锂电池、三元高压中镍电池、三元高镍电池、超混电池、钠离子电池、凝聚态电池等覆盖不同能量密度区间的多种化学体系产品系列,能满足快充、长寿命、长续航、高安全、宽温度适应性等多种功能需求。
图表5-14 近三年公司电池系统产能情况表
项目 2025年 2024年度 2023年度
产能(GWh) 772 676 552
产量(GWh) 748 516 389
产能利用率(%) 96.9% 76.3% 70.5%
2023-2025年,公司产能稳步扩张,2024年公司动力电池系统年产能较2023年增长22.5%,2025公司动力电池系统年产能较2024年增长14.2%,主要系部分生产线逐步建成、达产所致。2024年公司电池系统产量较上年增长32.7%,2025年公司电池系统产量较上年增长44.9%,2025年公司产能利用率达96.9%,利用率进一步实现提升。
2、储能电池系统板块
(1)整体情况
公司提供电芯、电池柜、储能集装箱以及系统集成等储能解决方案。公司的储能电池广泛应用于表前储能和表后储能领域,包括公用事业储能、工商业储能及数据中心储能等。
在表前领域,公司依托智能液冷控温、高成组CTP、无热扩散等技术,推出了EnerOne、EnerOnePlus等户外液冷电池柜,针对全气候场景的EnerC、EnerC Plus、EnerD、EnerX等集装箱式液冷电池柜,以及单体6.25MWh的天恒储能系统、全球首款可量产的9MWh超大容量储能系统解决方案TENER Stack、其他适应众多应用场景的TENER系列解决方案。在表后领域,公司产品已实现从低压、中压到高压平台的全场景覆盖。其中,PR系列、Unic系列及安鑫系列、PU系列分别可满足家庭储能、工商储能、数据中心能源管理需求。
根据相关需求,公司开发了适用于表前、表后市场的多场景、多工况的不同规格电芯,具备超长寿命、零衰减、高安全、宽温度适应性等特性。
(2)销售情况
在各国清洁能源转型目标推动下,随着风电光伏装机比例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要求提高、储能技术进步及系统成本下降,储能电池市场需求持续快速增长。值此背景下,公司的储能电池系统业务快速发展,2023-2025年公司储能电池系统销售收入分别为5,990,052.2万元、5,729,046.0万元和6,243,982.0万元,2024年公司储能电池系统营业收入减少4.4%,2025年公司储能电池系统营业收入6,243,982.0万元,同比增长9.0%。
3、电池材料及回收
(1)整体情况
公司电池材料产品主要包括锂盐、前驱体及正极材料等。公司亦通过回收方式,对废旧电池中的镍、钴、锰、锂、磷、铁、铝、铜等金属材料及其他材料进行加工、提纯、合成等工艺,生产锂电池生产所需的正极材料、三元前驱体、磷铁前驱体、锂盐等材料,并将收集后的铜、铝等金属材料通过第三方回收利用,使电池生产所需的关键金属资源实现有效循环利用。
此外,为进一步保障电池生产所需的上游关键资源及材料供应,公司通过自建、参股、合资等多种方式参与锂、镍、钴、磷等电池矿产资源及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设及运营。
(2)销售情况
2023-2025年,公司电池材料及回收业务实现收入分别为3,360,228.4万元,2,869,993.5万元及2,186,093.6万元。从业务结构来看,2023-2025年,电池材料及回收业务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比重为8.4%、7.9%及5.2%,在公司整体业务中的占比有所下降。公司通过回收获取原材料,还通过参股、合资等方式布局锂、镍、钴、磷等矿产资源,实现强化上游供应链保障。
(四)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组建了职业健康与安全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绿色生产及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构建,持续提升生产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和监督检查,做到有效预防和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九、在建工程项目
(一)在建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共5个,计划总投资合计14,900,383.4万元,已投资5,027,137.0万元,尚需投资9,873,246.4万元,相关明细如下:
图表5-15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及其资金需求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已投资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工程进度 资金来源
宜昌邦普一体化电池材料产业园项目 3,200,000.0 1,652,838.0 51.7% 建设中 自有及自筹资金
印度尼西亚动力电池产业链项目 3,801,138.6 536,978.9 14.1% 建设中 自有及自筹资金
山东时代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项目 1,400,000.0 879,921.8 62.9% 建设中 自有及自筹资金
中州时代新能源电池生产基地项目 1,400,000.0 976,797.1 69.8% 建设中 自有及自筹资金
匈牙利时代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项目 5,099,244.8 980,601.3 19.2% 建设中 自有、自筹及募集资金
合计 14,900,383.4 5,027,137.0 33.7% -- --
发行人“印度尼西亚动力电池产业链项目”及“匈牙利时代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项目”预算数分别为59.68亿美元、73.40亿欧元,按照发行人公告披露日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下午3点市场价格进行折算。
发行人上述在建工程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十、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按照“三大战略方向”和“四大创新体系”的指引,推动各项业务发展,致力于以革命性的电池技术创新和规模化的商业落地,不断推广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的应用,通过集成式创新及零碳解决方案,减少全人类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助力全球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司的三大战略方向
公司三大战略发展方向为:以“电化学储能+可再生能源发电”为核心,实现对固定式化石能源的替代,摆脱对火力发电的依赖;以“动力电池+新能源车”为核心,实现对移动式化石能源的替代,摆脱交通出行领域对石油的依赖;以“电动化+智能化”为核心,推动市场应用的集成创新,为各行各业提供可持续、可普及、可信赖的能量来源,推动区域零碳生态建设及各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公司的四大创新体系
创新是公司的基因,也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根据“三大战略方向”的指引,公司构建了“材料及材料体系创新”、“系统结构创新”、“绿色极限制造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四大创新体系,支撑各项业务发展,并以“开放式创新”践行四大创新体系。公司将把数字化、智能化贯彻至研发、制造、销售、管理等各个环节,提升材料体系创新、电芯开发设计、制造工艺设计的效率,实现从科学到技术到产品再到商品的高效转化和大规模高质量生产,保障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持续领先。
材料及材料体系创新:公司将继续完善高通量材料集成计算平台等智能化开发平台,借助先进的算法和算力,利用已被验证的平台技术,在原子层级对材料进行模拟计算和设计仿真,高效筛选有潜质的材料体系,对材料及材料体系进行全面创新。同时,公司推进智能电芯设计平台的应用,通过智能化和数据驱动实现电池研发范式变革,提高电池设计效率,在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方面始终保持前瞻性及领先性。
系统结构创新:公司通过数字化的设计工具和方法,优化电池包和底盘集成的系统结构设计,对CTP、CTC等技术不断迭代和升级,进一步提升电池系统和滑板底盘产品的集成度,推出更高效、更安全、更经济的产品,改善新能源车和储能系统的关键性能,有效助力新能源整车开发和储能系统应用。
绿色极限制造创新:公司致力于打造绿色、高效的极限制造体系,保障电池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通过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和经验积累,公司不断升级超级拉线并在新基地实现应用,持续提升生产效率,同时电芯单体失效率达行业内领先的DPPB级。未来公司将继续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孪生、3D打印等技术提升工业数字化能力、优化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打造“TWh”级别的高质量交付能力。
商业模式创新:公司将充分发挥现有业务的优势,不断探索和拓展新的应用领域,实现创新技术和产品在船舶、航空器等更多场景中的应用,并推出巧克力换电、骐骥换电等创新解决方案。同时公司将结合自身运营与价值链减碳方面的丰富经验,以区域性试点项目为切入点,积极推动零碳科技产品和解决方案落地,助力区域零碳生态建设及各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立足全球能源革命与科技革命的历史性交汇,公司秉持“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开放合作、共享共赢”的核心理念,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的零碳新能源科技企业,构建全场景、全链条的新能源产业生态圈。面向未来,公司将以“零碳科技”为核心引擎,以数智化、全球化、低碳化经营导向,全面挖掘“全域增量”战略机遇,驱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跨越式发展。
在数智化领域,公司将数字与智能技术全面融入研发、采购、制造、销售及管理各环节,持续推进材料科学与智能平台的融合创新,加快制造工艺与电芯设计的智能化进程,通过构建虚实互联的数字孪生体系,确保从基础科学突破到技术应用,再到产品商品化的高效价值转化,实现大规模、高质量、敏捷交付的极限制造能力。
在全球化方面,公司将以“零碳新能源科技”推动全球业务发展,系统性构建支撑全球业务增长的“全域增量”价值链,同时加速推进海外产能的规模化建设与运营,完善全球供应链网络及关键资源与回收产业布局,广泛汇聚国际化顶尖人才,打造高效协同、合规稳健的跨国运营管控体系。
低碳化维度,公司全面推进零碳工厂与零碳生态建设,在实现自身核心运营碳中和的基础上,协同上下游产业链,系统性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碳足迹。此外,公司积极协同产业链伙伴,探索并构建区域性的零碳生态圈,将低碳竞争力转化为开辟新增长曲线、定义未来能源格局的战略优势。
十一、所在行业状况
(一)公司行业分类
公司主要从事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和电池回收利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属于门类“C制造业”中的大类“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小类“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
(二)行业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推进可持续发展,多个国家提出推动清洁能源转型及构建绿色低碳经济的战略。截至报告期末,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的国家自主贡献登记处数据,全球共有195个国家提交了首批国家自主贡献目标(NDC),以控制全球温升,推动低碳转型、共建气候治理体系。
全球碳排放来自电力、交通、工业等领域,其中电力、交通贡献主要排放量,电力行业碳减排的主要方式为提高风电、光伏等绿色清洁能源发电占比,交通行业碳减排的主要方式为提升出行工具的电动化率且使用绿色、清洁能源。近年来,智能化、电动化趋势下,电力和交通行业迎来能源转型的深刻变革。作为核心蓄能载体,高品质的锂电池凭借高能量密度、长循环寿命、良好稳定性及安全性等性能优势,在下一代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新型能源系统中,不再只是交通工具或储能设备的组成部分,而将成为支撑能源系统缓冲、稳定与调度的关键单元,其相关产业迎来快速、长足发展机遇。
1、动力电池行业
受益于新能源在售车型数量增加、智能化加速、充换电基础设施持续完善等因素,全球新能源车市场需求持续增长。根据SNE Research数据,2025年全球新能源车销量为2,147.0万辆,同比增长21.5%。国内市场,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5年中国新能源车销量为1,387.5万辆,其中新能源乘用车销量为1,300.5万辆,同比增长17.7%,渗透率提升至54.0%;新能源商用车销量为87.1万辆,同比增长63.7%,渗透率提升至26.9%;海外市场,根据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数据,2025年欧洲新能源乘用车销量为385.8万辆,同比增长30.9%,渗透率达29.1%。新能源车销量增长、单车带电量提升带动动力电池需求持续增长,根据SNE Research数据,2025年全球动力电池使用量为1,187GWh,同比增长31.7%。
2、储能行业
在全球电力需求增长、低碳转型趋势下,全球储能市场需求快速增长。根据IEA,全球电力需求持续增长,其推动力来自于工业、交通及建筑领域日益提升的电气化程度,全球电力消费的增长亦受新兴经济领域驱动,如人工智能(AI)、数据中心以及不断演进的创新场景。同时,全球电力供应结构正向低碳化快速转型,尽管电力需求强劲增长,受益于可再生能源的快速部署以及核电发电量的提升,化石燃料发电受到抑制,电力行业排放增长已明显放缓。国内市场,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5年我国新增并网风电光伏装机容量438GW,同比增长22.3%,光伏、风电累计装机容量首次超过煤电装机,标志着以风光为代表的新能源正从补充能源加速向主体能源迈进;受益于政策支持、商业模式改善且储能成本下降,储能需求快速增长,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统计,2025年我国新型储能新增装机规模达189.5GWh,同比增长73%。海外市场,数据中心能源需求及灵活性资源调节需求增加,峰谷价差拉大提升项目经济性,带动储能需求增长;欧洲及海外其他地区不断出台支持政策,推动储能招标规模增长。根据SNE Research统计,2025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550GWh,同比增长79%。
3、电池材料及回收
随着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市场的持续增长,电池材料及回收的需求也相应增长。根据SMM统计,2025年我国三元与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合计产量达456.5万吨,同比增长51%。随着早期投放市场的锂电池逐渐进入退役期,退役电池的回收需求逐步提升,根据上海钢联数据,2025年我国锂电池报废量达81.9万吨,同比增长9%。
(三)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业务全球领先。根据SNE Research数据,在动力电池领域,2025年公司动力电池使用量全球市占率为39.2%,较去年同期提升1.2个百分点,公司已连续9年(2017-2025年)动力电池使用量排名全球第一。在储能领域,公司已连续5年(2021-2025年)储能电池出货量排名全球第一。
(四)公司竞争优势
1、宁德时代的长期核心竞争力,根植于以技术创新和领先产品为基石,持续驱动商业模式的进化和客户市场的拓展,并形成正向反馈循环,以“飞轮效应”推动公司整体价值持续增长,不断加固“全球领先的零碳新能源科技公司”的竞争壁垒。具体而言,公司核心竞争力体现在以下方面:
2、一是研发为核,产品矩阵持续迭代。依托行业顶尖的研发团队与持续高强度的研发投入,公司构建起覆盖材料、电芯、系统及回收的全链条自主研发能力,是行业唯一入选“全球百强创新机构”的企业,助力宁德市跻身全球创新强度第四名。报告期内,公司拥有及申请的国内外专利总数达54,538项,创新成果密集落地。基于此,公司相继推出“二代神行超充”、“骁遥双核”及“钠新电池”等前沿产品,以全面领先的产品力为市场拓展提供坚实支撑。
3、二是市场领跑,全球化根基稳固。公司动力与储能电池市占率已连续多年领跑全球。在乘用车领域,中高端市场主导地位稳固,经济型市场持续突破;在储能领域,系统集成能力不断增强,并与多家全球领先的科技企业建立合作。同时,公司稳步推进海外工厂建设,持续完善全球服务网络,以坚实的全球化布局,巩固长期竞争优势。
4、三是极限制造,铸就品质与效率标杆。公司拥有全球规模最大的现有及在建产能,并以严苛的品控标准与自主研发的超级拉线PSL,持续探索制造效率、质量及安全的一致极限,电芯缺陷率水平较同行实现数量级领先。公司拥有行业最多的“灯塔工厂”及唯一“可持续灯塔工厂”。
5、四是全域增量,拓宽生态护城河。公司将电动化延伸至低空、船舶等更广阔领域,吨级eVTOL已完成关键性飞行验证,电动船舶安全运营规模持续扩大。同时,巧克力换电、骐骥换电等创新解决方案快速拓展,协同产业链伙伴共同构筑开放、共赢的产业生态,为全面电动化注入持续动能。五是零碳引领,重构产业价值链条。公司已率先实现核心运营碳中和,并实现废旧电池的大规模综合回收利用。通过携手多地推进零碳示范项目,助力高碳排产业实现新能源转型。公司正以“零碳”理念深度重构产业生态,发掘并释放全产业链的绿色价值。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23年、2022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发行人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报告。
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其他的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
(一)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发行人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发行人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23-2025年度发行人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24年度主要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具体要求及对公司影响如下:
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规定,对于供应商融资安排应披露:(1)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如延长付款期限和担保提供情况等)。(2)①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②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③相关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3)相关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包括企业合并、汇率变动以及其他不需使用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交易或事项)的类型和影响。
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相关准则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本公司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和第(2)项下②和③所要求的期初信息。
采用解释第17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具体要求及对公司影响如下:
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本公司自解释第18号印发之日起执行该规定,并进行追溯调整。采用解释第18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4年度) 影响金额(千元)
销售费用 -11,842,606
营业成本 11,842,606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3年度) 调整前(千元) 调整金额(千元) 调整后(千元)
销售费用 17,954,440 -14,911,696 3,042,744
营业成本 309,070,434 14,911,696 323,982,130
(三)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发行人2023-205年度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四)重要前期差错更正
发行人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审计报告未发生重要前期差错更正。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1、审计情况
发行人2023年合并会计报表和母公司会计报表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4)第351A001930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2024年合并会计报表和母公司会计报表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5)第351A001511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2025年合并会计报表和母公司会计报表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351A001323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2023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2023年,公司合并范围内新增子公司49家,减少子公司5家
图表6-1 发行人2023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公司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变动原因
1 宜春时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2 上海智科拓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3 时代电服(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4 珠海先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5 珠海先阳新基建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6 深圳先阳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7 时代长安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8 马尔康时代矿业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9 宜宾创能测试分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10 宁德时代(成都)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11 深圳时代未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12 成都青白江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13 宜昌邦普进出口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14 宁波邦亚贸易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15 CATL InvestmentLimited(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16 ContemporaryInnovation(HongKong)Co.,Limited(时代创新(香港)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17 CATL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Limited(宁德时代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18 Singapore Brunp Contemporary IndustryPTE.LTD(新加坡邦普时代工业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19 CBL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PTE.LTD(CBL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20 时代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下属27家子公司 新设成立
21 赣州云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合并
22 PT Feni Haltim(印尼布里园区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3 CATT Cells SE(宁德时代图林根电池欧洲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图表6-2发行人2023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原子公司的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变动原因
1 苏州芯安智控系统有限公司 注销
2 宜丰时代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注销
3 屏南邦普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
4 Canada Brunp Contemporary(Investment)Inc.(加拿大邦普时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图表6-3 发行人2023年主要并表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金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溧阳市 制造业 100,000.00 100.00% 设立
2 宁德蕉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宁德市 制造业 250,000.00 100.00% 设立
3 福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福鼎市 制造业 450,000.00 100.00% 设立
4 宁德时代润智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宁德市 服务业 320,000.00 100.00% 设立
5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市 投资 220,000.00 100.00% 设立
6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Hong Kong)Limited(香港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 投资 1.00万港币 100.00% 设立
7 时代电服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市 服务业 150,000.00 100.00% 设立
8 广东瑞庆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肇庆市 制造业 100,000.00 100.00% 设立
9 瑞庭时代(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 制造业 50,000.00 100.00% 设立
10 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 宜宾市 制造业 530,300.49 79.20% 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金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公司
11 宜春时代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 宜春市 采矿业 270,000.00 85.47% 14.53% 设立
12 青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西宁市 制造业 48,000.00 97.92% 设立
13 厦门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市 制造业 500,000.00 70.00% 设立
14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市 制造业 13,274.07 64.8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15 时代广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广州市 制造业 200,000.00 51.00% 设立
16 时代一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宁德市 制造业 200,000.00 51.00% 设立
17 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溧阳市 制造业 250,000.00 51.00% 设立
18 宜春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宜春市 制造业 234,000.00 85.47% 14.53% 设立
19 宁波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波市 贸易、投资 378,947.37 49.00% 51.00% 设立
20 宁波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市 贸易 1,000.00 100.00% 设立
21 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市 制造业 6,000.00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22 Brunp(China) Recycling TechnologyCo.,Limited(香港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 贸易、投资 4,000.00万港币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23 Hong Kong Brunp And CATLCo.,Limited(香港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香港 贸易、投资 53,421.60万美元 100.00% 设立
24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Thuringia GmbH(德国时代新能源科技(图林根)有限公司) 德国 制造业 6,500.00万欧元 100.00% 设立
25 宜昌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宜昌市 制造业 180,000.00 100.00% 设立
26 时代吉利(四川)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宜宾市 制造业 50,000.00 100.00% 设立
27 Contemporary Ruiding 英属维 投资 1.00万美 100.00% 设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金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Development Limited(时代瑞鼎发展有限公司) 尔京群岛 元
28 PT.LANGIT Metal Industry(印尼蓝天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印度尼西亚 制造业 9,000.00万美元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29 厦门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市 制造业 200,000.00 100.00% 0.00% 设立
30 时代长安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宜宾市 制造业 150,000.00 51.00% 0.00% 设立
31 宁德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宁德市 制造业 129,000.00 100.00% 设立
32 宜昌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宜昌市 技术服务、研发、制造 290,000.00 95.00% 设立
33 宁波普勤时代有限公司 宁波市 贸易、投资 666,666.67 75.43% 设立
34 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洛阳市 投资 120,000.00 79.20% 不构成业务合并
35 雅江县斯诺威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甘孜州 采矿业 5,075.00 100.00% 0.00% 不构成业务合并
36 奉新时代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 宜春市 矿业 100,000.00 100.00% 设立
(2)2024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2024年,公司合并范围内新增子公司104家,减少子公司14家。
图表6-4 2024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公司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变动原因
1 成都青白江时代新能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2 鄂尔多斯市时代可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设立
3 广东邦普设计有限公司 设立
4 贵州时代化工有限公司 设立
杭州时代电服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5 宁德时代(无锡)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6 宁普时代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下属14家子公司 设立
7 上海酝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8 深圳市时代新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 设立
9 厦门实证储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立
10 时代北汽(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11 时代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下属43家项目子公司 设立
12 时代电服(江苏)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13 AmpaceCorporation(新能安科技公司) 设立
14 Brunp Recycling Technology Hungary Limited LiabilityCompany(邦普循环科技(匈牙利)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
15 CATL Operation Service Thuringia GmbH&Co.KG(德国时代新能源科技运营服务(图林根)有限两合公司) 设立
16 CATL Thuringia TrustGmbH(德国时代新能源科技信托(图林根)有限公司) 设立
17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AustraliaPty.Ltd.(澳洲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设立
18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TreasuryManagement(HongKong)Limited(宁德时代财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设立
19 PT.Contemporary BrumpIndonesia(印尼邦普时代有限公司) 设立
20 PT.Contemporary Ampere TechnologyIndonesia(印尼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21 PT.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IndonesiaBattery(印尼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22 PT.Contemporary Energy SolutionIndonesia(印尼时代新能源方案有限公司) 设立
23 宁普时代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及其21家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4 溧阳润福新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溧阳乐叶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5 亳州西甲新能源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6 Ampace GmbH(德国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7 CATTAT AG(奥地利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图表6-5 2024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原子公司的情况
企业名称 变动原因
宁普时代数字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注销
宁普时代数字科技(包头昆都仑区)有限公司 注销
时代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下属7家项目子公司 注销
时代电服科技(辽源)有限公司 注销
宜春时代骐骥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
Singapore Brupp Contemporary HoldingPTE.LTD(新加坡邦普时代控股有限公司) 注销
Singapore Brupp Contemporary EnergyPTE.LTD(新加坡邦普时代能源有限公司) 注销
东风时代(武汉)电池系统有限公司 转让
图表6-6发行人2024年主要并表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金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溧阳市 制造业 100,000.00 100.00% - 设立
2 福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福鼎市 制造业 450,000.00 100.00% - 设立
3 瑞庭时代(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 制造业 50,000.00 100.00% - 设立
4 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宜宾市 制造业 530,300.50 79.20% - 设立
5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市 制造业 13,274.10 69.08% - 设立
6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Hong Kong)Limited(香港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 投资 675,636.30港币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3)2025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2025年公司合并范围内新增子公司31家,减少子公司14家。
图表6-7 发行人2025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公司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取得方式
1 川渝时代(重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2 罗源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3 东营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4 时代聚合(宁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5 宜宾时代新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6 天津邦普泰达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7 酝电智能科技(泉州)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8 东营时代零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9 厦门时代新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10 宁德时代(洛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11 海南时代零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12 宜春鑫丰时代矿业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13 时代电服科技有限公司下属40家子公司 新设成立
14 宁普时代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下属121家子公司 新设成立
15 时代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下属24家项目子公司 新设成立
16 CATGTrustGmbH(德国时代新能源科技信托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17 CATGOperationServiceAG&Co.KG(德国时代新能源科技运营服务股份有限两合公司) 新设成立
18 CATLKoreaCo.,Ltd(韩国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19 ContemporaryAmperexTechnology(Uk)Limited(英国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20 PT.NickelCobaltHalmahera(布里镍钴资源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21 CONTEMPORARYAMPEREXMIDDLEEASTTECHNOLOGY-L.L.C-S.P.C(阿联酋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22 ContemporaryStarEnergy,S.L(时代星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23 ContemporaryAmperexTechnologyItaliaS.R.L(意大利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24 PtCblibBatteryMaterialsIndonesia(普勤时代(印尼)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25 LinergyPowerSdn.Bhd.(马来西亚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
26 HongKongCBCInternationalHoldingLimited(香港CBC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
27 ContemporaryAmperexTechnologyChileSpA.(智利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
28 ContemporaryAmperexTechnologySouthAfrica(Pty)Ltd(南非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
29 CATGATViennaAG(奥地利时代新能源科技(维也纳)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
30 洛阳国宏新业发展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
图表6-8 2025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原子公司的情况
公司名称 变动原因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Holding LLC BELGRADE(Serbia)(塞尔维亚时代控股有限公司) 注销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LLC BELGRADE(塞尔维亚时代新能源科技(贝尔格莱德)有限公司) 注销
时代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下属5家项目子公司 注销
深圳先阳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注销
马尔康时代矿业有限公司 注销
图表6-9发行人2025年主要并表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 溧阳市 制造业 100.0 - 设立
福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50,000.0 福鼎市 制造业 100.0 - 设立
Contemporary AmperexTechnology(Hong Kong)Limited(香港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77,264.4(港元) 香港 投资 100.0 - 设立
瑞庭时代(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 制造业 100.0 - 设立
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 宜宾市 制造业 79.2 - 设立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530,300.5 佛山市 制造业 62.2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一)发行人2023-2025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图表6-10 2023-2025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3,351,292.7 30,351,199.3 26,430,651.5
交易性金融资产 5,899,352.8 1,428,225.3 776.7
衍生金融资产 113,350.2 0.0 0.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7,778,328.0 6,426,591.3 6,577,225.8
应收款项融资 4,320,529.2 5,330,970.1 5,528,931.9
预付款项 1,428,233.5 596,968.5 696,287.3
其他应收款 211,977.0 220,694.7 343,856.4
存货 9,452,623.9 5,983,553.3 4,543,389.0
合同资产 37,546.8 40,062.6 23,39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6,989.8 7,297.2 5,682.8
其他流动资产 1,237,930.4 628,646.5 828,602.5
流动资产合计 63,848,154.3 51,014,208.9 44,978,800.2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629,685.3 1,190,090.1 1,412,831.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88,226.4 313,565.8 281,619.0
长期应收款 38,618.0 15,134.2 984.0
长期股权投资 6,488,432.1 5,479,152.5 5,002,769.4
固定资产 14,640,059.2 11,258,905.3 11,538,796.0
在建工程 2,973,310.8 2,975,470.3 2,501,190.7
使用权资产 326,896.6 88,999.5 37,793.4
无形资产 1,526,387.5 1,441,980.4 1,567,587.6
商誉 83,732.8 89,475.7 70,788.2
长期待摊费用 496,063.8 459,398.0 469,578.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17,028.3 2,411,883.4 1,739,558.5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26,159.5 1,927,548.3 2,114,507.3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634,600.1 27,651,603.5 26,738,003.9
资产总计 97,482,754.4 78,665,812.3 71,716,804.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93,549.8 1,969,628.2 1,518,101.2
衍生金融负债 39,322.4 211,601.7 394,141.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6,360,596.1 19,833,373.1 19,455,371.4
其中:应付票据 10,327,699.9 6,735,632.3 7,751,494.1
应付账款 16,032,896.2 13,097,740.8 11,703,877.4
合同负债 4,923,337.7 2,783,444.6 2,398,235.2
应付职工薪酬 2,311,091.2 1,865,307.9 1,484,625.1
应交税费 1,177,501.9 943,644.2 1,174,182.6
其他应付款(合计) 1,050,409.8 1,616,192.3 1,365,400.2
其中:应付利息 0.0 0.0
应付股利 540,016.1 2,991.6
其他应付款 1,050,409.8 1,076,176.2 1,362,408.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223,754.0 2,288,141.7 700,887.4
其他流动负债 583,035.8 205,819.6 209,162.8
流动负债合计 39,962,598.8 31,717,153.4 28,700,106.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823,493.5 8,123,845.6 8,344,898.2
应付债券 344,343.4 1,192,262.3 1,923,701.4
租赁负债 280,508.1 66,281.4 28,329.6
长期应付款 163,960.8 160,648.0 152,025.6
预计负债 8,532,435.8 7,192,694.3 5,163,891.4
递延所得税负债 92,225.4 123,123.6 136,490.6
递延收益 2,732,155.3 2,204,106.9 2,144,898.7
其他非流动负债 448,401.0 540,079.5 3,134,146.6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417,523.2 19,603,041.6 21,028,382.1
负债合计 60,380,122.0 51,320,194.9 49,728,489.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56,380.3 440,346.6 439,904.1
资本公积金 15,624,821.4 11,675,613.6 8,790,721.3
减:库存股 709,799.3 271,280.4 157,297.2
其它综合收益 645,442.3 -34,863.7 152,822.3
专项储备 3,551.5 3,555.1 935.5
盈余公积金 227,494.7 219,477.9 219,256.6
未分配利润 17,462,883.7 12,660,154.1 10,324,46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3,710,774.7 24,693,003.3 19,770,805.2
少数股东权益 3,391,857.7 2,652,614.1 2,217,509.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7,102,632.4 27,345,617.4 21,988,315.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7,482,754.4 78,665,812.3 71,716,804.1
图表6-11 2023-2025年度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2,370,183.4 36,201,255.4 40,091,704.5
其中:营业收入 42,370,183.4 36,201,255.4 40,091,704.5
二、营业总成本 34,482,419.6 30,330,389.9 35,061,061.8
其中:营业成本 31,238,329.7 27,351,895.9 30,907,043.4
营业税金及附加 283,232.2 205,746.6 169,550.8
销售费用 373,511.8 356,279.7 1,795,444.1
管理费用 1,166,674.1 968,983.9 846,182.4
研发费用 2,214,658.1 1,860,675.6 1,835,610.8
财务费用 -793,986.3 -413,191.8 -492,769.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97,407.9 66,422.3 4,627.0
投资收益 797,055.2 398,782.3 318,920.1
信用减值损失 -41,858.5 -87,252.6 -25,404.1
资产减值损失 -866,016.4 -842,332.5 -585,392.7
资产处置收益 17,464.0 1,931.9 1,698.4
其他收益 1,060,047.7 996,763.0 626,738.8
三、营业利润 8,951,863.6 6,405,179.9 5,371,830.2
加:营业外收入 46,352.0 13,542.2 50,367.5
减:营业外支出 45,561.1 100,518.2 30,792.4
四、利润总额 8,952,654.5 6,318,203.9 5,391,405.3
减:所得税费用 1,274,023.6 917,524.5 715,301.9
五、净利润 7,678,630.9 5,400,679.4 4,676,103.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220,128.2 5,074,468.2 4,412,124.8
少数股东损益 458,502.7 326,211.3 263,978.6
图表6-12 2023-2025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生产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7,779,652.4 41,752,537.8 41,794,322.3
收到的税费返还 768,831.3 1,050,618.8 1,273,961.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38,351.6 1,684,785.1 1,572,46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186,835.3 44,487,941.7 44,640,749.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0,038,183.3 28,545,563.2 31,052,117.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278,918.3 2,549,965.3 2,114,059.7
支付的各项税费 3,445,870.7 2,852,918.8 1,711,719.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01,864.9 840,459.9 480,24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864,837.2 34,788,907.2 35,358,137.3
经营活动生产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21,998.2 9,699,034.5 9,282,612.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68,558.3 202,889.9 765,115.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28,047.0 183,808.3 171,139.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1,194.9 7,511.0 1,285.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2,741.1 0.0 330.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837.2 96,392.0 123,979.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30,378.5 490,601.2 1,061,85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234,455.8 3,117,994.3 3,362,489.7
投资支付的现金 5,753,382.7 2,216,945.1 564,968.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205,367.5 24,402.2 32,144.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4,751.6 18,790.7 21,024.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277,957.5 5,378,132.3 3,980,627.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47,579.0 -4,887,531.1 -2,918,776.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481,398.4 256,042.8 332,399.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979,007.9 3,054,012.9 4,659,574.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347.4 29,217.9 36,675.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560,753.7 3,339,273.5 5,028,650.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170,203.9 1,997,224.0 2,379,532.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492,303.6 2,580,743.2 948,109.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9,200.5 213,729.9 229,372.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191,708.0 4,791,697.1 3,557,01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0,954.3 -1,452,423.6 1,471,636.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66,464.0 -159,655.2 218,144.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77,000.8 3,199,424.7 8,053,617.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015,973.4 23,816,548.7 15,762,931.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992,974.1 27,015,973.4 23,816,548.7
图表6-13 发行人2023-2025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768,785.4 20,359,793.6 17,237,404.8
交易性金融资产 4,497,487.5 1,087,110.0 0.0
衍生金融资产 97,837.1 0.0 0.0
应收款项融资 8,427,774.1 4,914,524.9 5,171,645.9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3,724,692.4 6,996,906.0 6,810,304.9
预付款项 1,143,474.0 359,324.5 573,424.9
其他应收款 9,802,272.2 3,335,317.0 2,806,519.1
存货 4,523,324.6 3,236,970.0 2,401,625.5
合同资产 35,077.0 36,022.9 23,030.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565.3 0.0 0.0
其他流动资产 293,887.1 91,648.9 193,050.5
流动资产合计 50,316,176.8 40,417,617.8 35,217,005.8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0,512,993.3 8,704,719.4 7,056,359.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76,451.6 452,874.8 447,312.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30,809.3 117,719.3 96,718.8
长期应收款 26,647.3 0.0 0.0
固定资产 380,599.9 236,354.7 1,363,123.6
在建工程 162,644.2 61,330.4 60,427.3
使用权资产 12,998.6 16,196.5 16,619.3
无形资产 36,518.0 35,770.6 98,628.5
长期待摊费用 14,068.5 7,611.4 42,745.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73,408.3 1,349,638.9 1,100,445.2
其他非流动资产 577,371.5 748,568.2 850,585.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004,510.4 11,730,784.0 11,132,965.7
资产总计 64,320,687.1 52,148,401.8 46,349,971.5
流动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0.0 240,853.7 388,796.7
应付票据 7,592,851.4 5,070,143.3 5,268,016.3
应付账款 10,104,586.1 10,382,212.6 9,472,175.3
合同负债 3,967,997.4 2,522,835.1 2,406,081.8
应付职工薪酬 1,679,127.3 1,403,831.9 1,088,719.3
应交税费 614,537.6 480,111.8 749,496.0
其他应付款 1,296,707.4 1,731,503.4 1,506,258.4
应付股利 0.0 540,016.1 697.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30,293.0 995,422.0 179,869.4
其他流动负债 512,419.3 221,899.7 226,215.3
流动负债合计 26,698,519.5 23,048,813.6 21,285,628.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970,695.7 2,695,171.2 3,195,577.5
应付债券 973.2 486,601.3 501,066.6
租赁负债 11,284.9 14,679.6 15,404.1
预计负债 7,691,186.5 6,299,008.0 4,626,852.2
递延收益 74,196.4 70,540.8 57,078.8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 78,977.3 70,883.8
非流动负债合计 9,748,336.7 9,644,978.2 8,466,862.7
负债合计 36,446,856.2 32,693,791.8 29,752,491.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56,380.3 440,346.6 439,904.1
资本公积 13,264,461.2 9,445,234.4 9,192,628.9
减:库存股 709,799.3 271,280.4 157,297.2
其他综合收益 373,429.7 -44,871.5 -36,677.9
盈余公积 228,190.2 220,173.3 219,952.1
未分配利润 14,261,168.7 9,665,007.6 6,938,970.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873,830.9 19,454,610.0 16,597,48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4,320,687.1 52,148,401.8 46,349,971.5
图表6-14 发行人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一、营业收入 26,532,679.4 19,132,094.2 22,262,945.0
二、营业总成本 20,277,212.1 13,747,394.9 18,420,691.4
其中:营业成本 18,751,182.5 12,268,370.1 15,842,962.8
营业税金及附加 81,804.6 50,057.7 43,266.3
销售费用 286,176.6 280,772.0 1,594,306.7
管理费用 497,867.3 442,755.7 417,679.0
研发费用 1,380,155.7 1,200,118.6 1,020,423.5
财务费用 -719,974.6 -494,679.2 -497,946.9
其中:利息费用 95,846.3 120,045.7 103,650.1
利息收入 762,610.6 713,273.4 625,527.6
加:其他收益 246,676.7 219,838.2 58,161.7
投资收益 1,723,566.1 1,191,715.2 46,568.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326.8 -49,437.4 71,619.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劝人收益 0.0 0.0 -21,520.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43,183.1 16,744.7 3,01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0,783.0 -47,240.8 -22,169.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94,689.4 -562,277.1 -323,467.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240.3 4,783.9 927.6
二、营业利润 7,845,661.0 6,208,263.6 3,605,284.6
加:营业外收入 26,744.7 5,222.5 31,843.8
减:营业外支出 9,367.9 87,591.5 18,440.2
三、利润总额 7,863,037.8 6,125,894.5 3,618,688.3
减:所得税费用 821,616.3 658,443.3 437,242.3
四、净利润 7,041,421.4 5,467,451.2 3,181,446.0
图表6-15 发行人2023-2025年末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一、经营活动生产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6,013,096.5 21,433,289.6 21,988,375.9
收到的税费返还 454,834.7 765,230.2 766,391.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69,662.7 595,979.7 482,96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337,593.9 22,794,499.4 23,237,735.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852,604.9 13,506,021.4 16,169,908.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04,771.7 877,568.6 729,623.2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52,007.1 1,228,756.3 462,524.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83,126.1 494,826.4 228,22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092,509.8 16,107,172.7 17,590,278.7
经营活动生产的现金流量净额 6,245,084.2 6,687,326.6 5,647,457.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93,586.8 125,912.6 109,622.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820,849.2 1,250,051.1 74,556.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644.4 1,479.4 0.0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 248,020.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15,080.4 1,377,443.1 432,199.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05,630.0 313,025.8 316,704.9
投资支付的现金 5,518,036.6 2,241,557.1 1,712,205.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33,605.0 744,203.2 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57,271.6 3,298,786.1 2,028,91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42,191.2 -1,921,343.0 -1,596,711.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871,940.9 60,073.5 39,754.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25,000.0 760,000.0 1,021,644.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3,661.2 230,431.3 768,402.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30,602.1 1,050,504.7 1,829,801.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474,358.4 475,761.4 600,244.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064,384.8 2,317,264.8 709,941.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75,354.5 121,615.1 182,310.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14,097.6 2,914,641.2 1,492,49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3,495.5 -1,864,136.4 337,304.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33,633.8 -174,498.4 143,525.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2,614,236.4 2,727,348.9 4,531,576.0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931,134.7 16,203,785.8 11,672,209.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316,898.3 18,931,134.7 16,203,785.8
三、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1、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图表6-16发行人2023-2025年末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合计 63,848,154.3 65.5 51,014,208.9 64.9 44,978,800.2 62.7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634,600.1 34.5 27,651,603.5 35.2 26,738,003.9 37.3
资产总计 97,482,754.4 100.0 78,665,812.3 100.0 71,716,804.1 100.0
图表6-17发行人2023-2025年末资产同比增长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流动资产合计 63,848,154.3 25.2 51,014,208.9 13.4 44,978,800.2 16.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634,600.1 21.6 27,651,603.5 3.4 26,738,003.9 25.4
资产总计 97,482,754.4 23.9 78,665,812.3 9.7 71,716,804.1 19.3
2023-2025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44,978,800.2万元、51,014,208.9万元及63,848,154.3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62.7%、64.9%及65.5%,流动资产规模和占比较高,近年来持稳定状态。
发行人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生产、销售,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及其他流动资产等,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等。公司的资产结构合理,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2023-2025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6,738,003.9万元、27,651,603.5万元及33,634,600.10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37.3%、35.2%及34.5%。从趋势来看发行人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资产金额呈上涨趋势,主要系发行人业务规模稳步增长所致。
2、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图表6-18 发行人2023-2025年末流动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33,351,292.7 52.2 30,351,199.3 59.5 26,430,651.5 58.8
交易性金融资产 5,899,352.8 9.2 1,428,225.3 2.8 776.7 0.0
衍生金融资产 113,350.2 0.2 0.0 0.0 0.0 0.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7,778,328.0 12.2 6,426,591.3 12.6 6,577,225.8 14.6
应收款项融资 4,320,529.2 6.8 5,330,970.1 10.5 5,528,931.9 12.3
预付款项 1,428,233.5 2.2 596,968.5 1.2 696,287.3 1.6
其他应收款 211,977.0 0.3 220,694.7 0.4 343,856.4 0.8
存货 9,452,623.9 14.8 5,983,553.3 11.7 4,543,389.0 10.1
合同资产 37,546.8 0.1 40,062.6 0.1 23,396.4 0.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6,989.8 0.0 7,297.2 0.0 5,682.8 0.0
其他流动资产 1,237,930.4 1.9 628,646.5 1.2 828,602.5 1.8
流动资产合计 63,848,154.3 100.0 51,014,208.9 100.0 44,978,800.2 100.0
发行人2023-2025年末,流动资产项目占比在10%以上的从高到低分别为货币资金、存货、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上述资产在2025年末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2.2%、14.8%和12.2%。下面对流动资产的主要科目做详细分析:
(1)货币资金
2023-2025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26,430,651.5万元、30,351,199.3万元和33,351,292.7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58.8%、59.5%及52.2%,占比有所下降。其中,2024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23年末增长3,920,547.8万元,增幅为14.8%;2025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24年末增长3,000,093.4万元,增幅为9.9%,主要系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改善等原因所致。
图表6-19发行人2025年末货币资金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库存现金 43.5
银行存款 30,599,266.7
其他货币资金 2,751,982.4
合计 33,351,292.7
(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6,577,225.8万元、6,426,591.3万元及7,778,328.00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4.6%、12.6%及12.2%,近年来规模随营业收入增长逐年增加。下面分别就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情况做具体说明。
应收票据: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175,172.5万元、13,040.3万元及138,001.6万元。公司应收票据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2025年末,发行人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达10,421.1万元。
图表6-20发行人2025年末应收票据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商业承兑汇票 10,421.1
银行承兑汇票 127,589.6
合计 138,010.7
应收账款: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6,402,053.3万元、6,413,551.0万元及7,640,326.4万元,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204,492.3万元、264,089.2万元及281,342.2万元,坏账计提比例分别为3.8%、2.9%及3.6%。近年来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维持在降低水平。2024年末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709,379.1万元,占应收账款的比例为26.8%,2025年末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汇总金额2,099,579.3万元,占应收账款的比例为26.38%。
图表6-21发行人2025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84,447.0 1.1 84,447.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7,837,221.6 98.9 196,895.2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其中:应收外部客户 7,837,221.6 98.9 196,895.2
合计 7,921,668.6 100.0 281,342.2
(3)预付款项
2023-2025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696,287.3万元、596,968.5万元和1,428,233.5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6%、1.2%及2.2%,占比较低。其中,2023年末预付款项较2022年末减少888,041.2万元,降幅为56.1%;2024年末预付款项较2023年末减少99,318.8万元,降幅为14.3%;2025年末预付款项较2024年末增加831,265.0万元,增幅为139.3%,主要系扩充产能导致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2024年末前五大客户的预付账款汇总金额342,421.9万元,占预付款项合计数的比例的57.4%,2025年末前五大客户的预付账款汇总金额909,540.5万元,占预付款项合计数的比例的63.68%。
图表6-22 发行人2025年末预付款项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末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327,834.8 93.0 524,623.2 87.9
1年以上 100,398.8 7.0 72,345.4 12.1
合计 1,428,233.5 100.0 596,968.5 100.0
(4)其他应收款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由应收员工款项、应收保证金或押金和应收其他款项构成,具体如下。
图表6-23 发行人2025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应收员工款项 23,580.9 19,663.9
应收保证金或押金 105,295.3 121,436.4
应收其他款项 131,249.8 111,473.5
合计 260,126.1 252,573.8
其他应收款: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净额分别为301,257.9万元、214,172.9万元及204,244.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7%、0.4%及0.3%。
图表6-24 2025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末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含 1年) 99,995.0 38.4 106,172.7 42.0
1至 2年 37,651.2 14.5 112,871.8 44.7
2至 3年 99,229.1 38.2 5,538.8 2.2
3年以上 23,250.7 8.9 27,990.5 11.1
合计 260,126.1 100.0 252,573.8 100.0
(6)存货
存货是构成发行人流动资产的主要部分。2023-2025年末存货规模分别为4,543,389.0万元、5,983,553.3万元及9,452,623.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0.1%、11.7%及14.8%,存货占比基本保持稳定。
图表6-25 发行人2025年末存货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年末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326,873.5 199,633.9 1,127,239.6
在产品 31,195.8 1,080.5 30,115.3
库存商品 2,607,723.4 346,260.1 2,261,463.3
周转材料 65,105.8 4,545.5 60,560.3
合同履约成本 533,162.1 0.0 533,162.1
发出商品 4,014,790.8 147,312.0 3,867,478.7
委托加工物资 342,176.1 7,627.0 334,549.1
自制半成品 1,303,241.4 65,185.8 1,238,055.6
合计 10,224,268.8 771,644.9 9,452,623.9
项 目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099,160.7 119,149.6 980,011.1
在产品 61,393.0 1,722.5 59,670.5
库存商品 1,433,979.9 349,267.3 1,084,712.6
周转材料 43,568.4 3,339.6 40,228.9
合同履约成本 368,468.3 - 368,468.3
发出商品 2,465,476.9 84,090.8 2,381,386.1
委托加工物资 319,995.1 3,291.3 316,703.8
自制半成品 797,429.3 45,057.3 752,372.0
合计 6,589,471.7 605,918.3 5,983,553.3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发行人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3、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图表6-26 发行人2023-2025年末非流动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应收款 38,618.0 0.1 15,134.2 0.1 984.0 0.0
长期股权投资 6,488,432.1 19.3 5,479,152.5 19.8 5,002,769.4 18.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629,685.3 4.8 1,190,090.1 4.3 1,412,831.8 5.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88,226.4 0.9 313,565.8 1.1 281,619.0 1.1
固定资产 14,640,059.2 43.5 11,258,905.3 40.7 11,538,796.0 43.2
在建工程 2,973,310.8 8.8 2,975,470.3 10.8 2,501,190.7 9.4
使用权资产 326,896.6 1.0 88,999.5 0.3 37,793.4 0.1
无形资产 1,526,387.5 4.5 1,441,980.4 5.2 1,567,587.6 5.9
商誉 83,732.8 0.2 89,475.7 0.3 70,788.2 0.3
长期待摊费用 496,063.8 1.5 459,398.0 1.7 469,578.0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17,028.3 8.4 2,411,883.4 8.7 1,739,558.5 6.5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26,159.5 6.9 1,927,548.3 7.0 2,114,507.3 7.9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634,600.1 100.0 27,651,603.5 100.0 26,738,003.9 100.0
发行人2023-2025年末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26,738,003.9万元、27,651,603.5万元和33,634,600.1万元,其中金额占比前5大的科目为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具体如下:
(1)固定资产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净额分别为11,538,796.0万元、11,258,905.3万元和14,640,059.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3.2%、40.7%和43.5%,固定资产占比较为稳定。
图表6-27发行人2025年末固定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额
一、账面原值合计 24,340,311.5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8,598,384.6
机器设备 14,560,682.3
运输设备 28,879.9
电子设备 312,766.3
专用设备 667,174.0
其他 172,424.4
二、累计折旧合计 8,835,861.9
三、账面净值合计 15,504,449.6
四、减值准备合计 864,390.4
五、账面价值合计 14,640,059.2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7,198,008.3
机器设备 6,578,684.8
运输设备 12,044.8
电子设备 106,898.4
专用设备 620,886.2
其他 123,536.6
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和其他资产。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并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从账面来看,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布符合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生产基本特点。
(2)在建工程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2,501,190.7万元、2,975,470.3万元和2,973,310.8万元,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9.4%、10.8%和8.8%。在建工程余额2023-2025年逐年增加,主要系发行人近几年充分利用自身在锂离子电池销售的领先优势,不断加大技术更新、科技攻关、产品创新,积极促进产品升级、资源控制,为加快占领国内市场,在建项目增多。
(3)无形资产
2023-2025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1,567,587.6万元、1,441,980.4万元及1,526,387.5万元,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为5.9%、5.2%和4.5%。无形资产中占比较大的是土地使用权、采矿及探矿权和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主要公司计入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和采矿及探矿权均已取得土地证和专利证书。
图表6-28发行人2025年末无形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余额
一、原价合计 2,145,332.5
其中:土地使用权 1,159,359.6
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 82,786.2
软件 92,033.0
采矿及探矿权 804,880.6
商标及域名 6,273.0
二、累计摊销合计 212,104.9
三、减值准备合计 406,840.2
四、账面价值合计 1,526,387.5
其中:土地使用权 1,009,909.8
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 28,271.8
软件 39,292.7
采矿及探矿权 442,640.2
商标及域名 6,273.0
(4)长期股权投资
2023-2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5,002,769.4万元、5,479,152.5万元及6,488,432.1万元,在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18.7%、19.8%和19.3%,随着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增加,长期股权投资余额逐年增加。
图表6-29 发行人2025年末长期股权投资结构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余额
一、合营企业
福建时代闽东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604.1
10,171.7
福田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9,409.8
福建时代泽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3,857.5
其他合营企业 169,043.1
小计
二、联营企业
PT.SumberdayaArindo 326,198.4
Newstride Limited 123,216.8
小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124,294.4
上海捷能智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5,629.3
贵州磷化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0,817.1
福建宁德智享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44,222.1
苏州天华时代新能源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3,436.1
北京查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1,438.7
上汽时代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 22,177.7
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部分子公司投资 4,686,075.1
其他联营企业 781,883.2
小计 6,319,388.9
合计 6,488,432.1
(5)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2,114,507.3万元、1,927,548.3万元及2,326,159.5万元,在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7.9%、7.0%和6.9%。其中2024年末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186,959.0万元,降幅为8.8%;2025年末余额较2024年末增加398,611.2万元,增幅为20.7%主要。
(6)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其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1,739,558.5万元、2,411,883.4万元及2,817,028.3万元,在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6.5%、8.7%和8.4%。主要系资产减值准备、售后综合服务费及待支付职工薪酬。
(7)长期应收款
2023-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规模为984.0万元、15,134.2万元及38,618.0万元,在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0.0%、0.1%和0.1%,主要为预付工程款、设备款及采购保证金,占比较低。
(二)负债结构分析
图表6-30 发行人2023-2025年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39,962,598.8 66.2 31,717,153.4 61.8 28,700,106.9 57.7
非流动负债 20,417,523.2 33.8 19,603,041.6 38.2 21,028,382.1 42.3
负债合计 60,380,122.0 100.0 51,320,195.0 100.0 49,728,489.1 100.0
图表6-31 发行人2023-2025年负债环比增长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流动负债 39,962,598.8 26.0 31,717,153.4 10.5 28,700,106.9 -3.0
非流动负债 20,417,523.2 4.2 19,603,041.6 -6.8 21,028,382.1 63.9
负债合计 60,380,122.0 17.7 51,320,195.0 3.2 49,728,489.1 17.3
2023-2025年,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49,728,489.1万元、51,320,195.0万元及60,380,122.0万元,同比增幅分别为17.3%、3.2%和17.7%。随着产能增长,发行人应付账款增长较快,负债总额2023-2025年小幅稳定增长。
2023-2025年,发行人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28,700,106.9万元、31,717,153.4万元及39,962,598.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7.7%、61.8%和66.2%,增幅分别为-3.0%、10.5%和26.0%;非流动负债的余额分别为21,028,382.1万元、19,603,041.6万元及20,417,523.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2.3%、38.2%和33.8%,增幅为63.9%、-6.8%和4.2%。由于发行人2022-2023年全国生产基地扩建,长期债务增加,非流动负债增幅明显。2024-2025年扩产速度下降,非流动负债相对持平。
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图表6-32发行人2023-2025年流动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293,549.8 3.2 1,969,628.2 6.2 1,518,101.2 5.3
衍生金融负债 39,322.4 0.1 211,601.7 0.7 394,141.0 1.4
应付票据 10,327,699.9 25.8 6,735,632.3 21.2 7,751,494.1 27.0
应付账款 16,032,896.2 40.1 13,097,740.8 41.3 11,703,877.4 40.8
合同负债 4,923,337.7 12.3 2,783,444.6 8.8 2,398,235.2 8.4
应付职工薪酬 2,311,091.2 5.8 1,865,307.9 5.9 1,484,625.1 5.2
应交税费 1,177,501.9 2.9 943,644.2 3.0 1,174,182.6 4.1
其他应付款(合计) 1,050,409.8 2.6 1,616,192.3 5.1 1,365,400.2 4.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223,754.0 5.6 2,288,141.7 7.2 700,887.4 2.4
其他流动负债 583,035.8 1.5 205,819.6 0.6 209,162.8 0.7
流动负债合计 39,962,598.8 100.0 31,717,153.4 100.0 28,700,106.9 100.0
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应付款和预收账款构成。具体如下:
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应付款和预收账款构成。具体如下:
(1)短期借款
2023-2025年,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1,518,101.2万元、1,969,628.2万元及1,293,549.8万元,在流动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3%、6.2%和3.2%。2024年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23年增长451,527.0万元,增幅29.7%,主要系子公司短期资金过桥需求增加。2025年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24年减少676,078.4万元,跌幅34.3%,主要系项目陆续投产后收入增加,部分短期借款到期后无需再继续借用。短期借款主要是向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
(2)应付票据
2023-2025年,发行人应付票据分别为7,751,494.1万元、6,735,632.3万元及10,327,699.9万元,在流动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7.0%、21.2%和25.8%,近三年来应付票据余额和占比基本保持稳定,但2023至2024年应付票据下降明显,主要系发行人通过电子债权凭证部分替代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主要支付结算方式。2025年发行人应付票据较2024年增长3,592,067.6万元,增幅53.3%,主要系扩充产能导致采购款能加所致。
(3)应付账款
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是材料采购货款、工程设备款等应付结算账款。2023-2025年,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11,703,877.4万元、13,097,740.8万元及16,032,896.2万元,在流动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0.8%、41.3%和40.1%。近三年来应付账款余额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发行人通过电子债权凭证部分替代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主要支付结算方式,应付账款有所增长。
图表6-33 发行人2024-2025年应付账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末 2024年末
期末余额 比例 期末余额 比例
1年以内 15,655,241.8 97.6 13,097,740.8 100.0
1年及以上 377,654.4 2.4 0.0 0.0
合计 16,032,896.2 100.0 13,097,740.8 100.0
图表6-34 发行人2024-2025年应付账款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占比 2024年末 占比
货款 13,482,119.30 84.1 11,212,016.1 85.6
工程设备款 2,550,776.90 15.9 1,885,724.7 14.4
合计 16,032,896.20 100.0 13,097,740.8 100.0
(4)合同负债
发行人合同负债主要为货款。2023-2025年,发行人合同负债分别为2,398,235.2万元、2,783,444.6万元及4,923,337.7万元,在流动负债中的比重分别为8.4%、8.8%和12.3%。2025年合同负债较2024年增长2,139,893.1万元,增幅76.9%,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
2023-2025年,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1,484,625.1万元、1,865,307.9万元及2,311,091.2万元,在流动负债中的比重分别为5.2%、5.9%和5.8%。
(6)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主要为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2023-2025年发行人应交税费分别为1,174,182.6万元、943,644.2万元及1,177,501.9万元,在流动负债中的比重分别为4.1%、3.0%和2.9%。
(7)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合计)主要为应付股利以及其他应付款,2023-2025年,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合计)分别为1,365,400.2万元、1,616,192.3万元及1,050,409.8万元,在流动负债中的比重分别为4.8%、5.1%和2.6%。2025年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24年减少565,782.5,跌幅35%,主要系应付股利减少所致。
图表6-35 发行人2024-2025年其他应付账款(合计)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应付股利 - 540,016.1
其他应付款 1,050,409.8 1,076,176.2
合计 1,050,409.8 1,616,192.3
图表6-36 发行人近一年其他应付账款金额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预提费用 522,446.5 454,187.6
履约保证金、押金 348,969.7 447,896.9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0.0 0.0
其他往来款 178,993.6 174,091.7
合计 1,050,409.8 1,076,176.2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国有银行及商业银行借款,2023-2025年,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700,887.4万元、2,288,141.7万元及2,223,754.0万元,在流动负债中的比重分别为2.4%和7.2%、5.6%。
图表6-37 发行人2024-2025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808,281.6 1,513,222.6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362,048.1 751,177.3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5,529.1 5503.9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47,895.2 18,237.9
合计 2,223,754.0 2,288,141.7
图表6-38 发行人2024-2025年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质押借款 4,548.4 4,425.9
抵押借款 80,171.3 95,861.4
保证借款 114,727.0 296,850.7
信用借款 466,799.4 1,027,955.7
抵押及保证借款 1,142,035.6 88,128.9
合计 1,808,281.6 1,513,222.6
图表6-39 发行人2024-2025年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应付合作投资款 3,333.3 3,333.3
未缴纳的矿业权出让收益 2,183.4 2,158.2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12.4 12.4
合计 5,529.1 5,503.9
图表6-40发行人2025年末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2宁德时代GN001 500,000.0 2022年12月12日 5年 500,000.0 29.0 14,500.0
15亿美元境外债券 978,735.0 2020年9月10日 5年和10年 978,735.0 9,225.3 731,286.0
5亿美元境外债券 318,785.0 2021年9月2日 5年 318,785.0 352,793.8 5,391.3
合计 1,797,520.0 1,797,520.0 362,048.1 751,177.3
2、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图表6-41发行人2023-2025年非流动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7,823,493.5 38.3 8,123,845.6 41.4 8,344,898.2 39.7
应付债券 344,343.4 1.7 1,192,262.3 6.1 1,923,701.4 9.1
租赁负债 280,508.1 1.4 66,281.4 0.3 28,329.6 0.1
长期应付款 163,960.8 0.8 160,648.0 0.8 152,025.6 0.7
预计负债 8,532,435.8 41.8 7,192,694.3 36.7 5,163,891.4 24.6
递延收益 2,732,155.3 13.4 2,204,106.9 11.2 2,144,898.7 10.2
递延所得税负债 92,225.4 0.5 123,123.6 0.6 136,490.6 0.6
其他非流动负债 448,401.0 2.2 540,079.5 2.8 3,134,146.6 14.9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417,523.2 100.0 19,603,041.6 100.0 21,028,382.1 100.0
2023-2025年,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21,028,382.1万元、19,603,041.6万元及20,417,523.2万元。非流动负债规模2023-2025年基本呈现持平趋势,主要系发行人2024-2025年扩产速度下降,非流动负债相对持平。主要的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预计负债、递延收益。
(1)长期借款
2023-2025年,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8,344,898.2万元、8,123,845.6万元及7,823,493.5万元,在非流动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9.7%、41.4%和38.3%。长期借款是非流动负债最主要的构成部分,发行人2023-2025年长期借款余额基本呈现持平趋势。长期借款主要系向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申请的贷款。
(2)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主要为发行人作为承租人支付租赁款以及相关费用,2023-2025年,发行人租赁负债分别为28,329.6万元、66,281.4万元及280,508.1万元,在非流动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1%、0.3%和1.4%。
(3)应付债券
2023-2025年,发行人应付债券分别为1,923,701.4万元、1,192,262.3万元及344,343.4万元,在非流动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1%、6.1%和1.7%。应付债券主要为公司2019-2022年发行的绿色中期票据、公司债和美元债。2024年发行人应付债券金额较2023年减少731,439.1万元,降幅38.0%,2025年发行人应付债券金额较2024年减少847,918.9万元,降幅71.1%,主要系发行人偿还部分债券所致。
图表6-42 发行人2025年末应付债券明细表
单位:万元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期末余额
22宁德时代GN001 500,000.0 2022年12月12日 5年 500,000.0 1,002.2
15亿美元境外债券 978,735.0 2020年9月10日 5年和10年 978,735.0 352,595.5
5亿美元境外债券 318,785.0 2021年9月2日 5年 318,785.0 352,793.8
合计 1,797,520.0 1,797,520.0 706,391.5
(4)预计负债
2023-2025年,发行人预计负债分别为5,163,891.4万元、7,192,694.3万元及8,532,435.8万元,在非流动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4.6%、36.7%和41.8%。预计负债逐年增加,主要为售后综合服务费用(质保协议预计承担的质量保证费用)以及销售返利(根据签订的具体返利协议或合同承担的返利)因销量的增加而增加。
(5)递延收益
2023-2025年,发行人递延收益分别为2,144,898.7万元、2,204,106.9万元及2,732,155.3万元,在非流动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0.20%、11.2%和13.4%。递延收益变动主要为政府补助变动。
(6)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023-2025年,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136,490.6万元、123,123.6万元及92,225.4万元,在非流动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6%、0.6%和0.5%。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图表6-43 发行人2023-2025年所有者权益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或股本) 456,380.3 1.2 440,346.6 1.6 439,904.1 2.0
资本公积金 15,624,821.4 42.1 11,675,613.6 42.7 8,790,721.3 40.0
减:库存股 709,799.3 1.9 271,280.4 1.0 157,297.2 0.7
其它综合收益 645,442.3 1.7 -34,863.7 -0.1 152,822.3 0.7
专项储备 3,551.5 0.0 3,555.1 0.0 935.5 0.0
盈余公积金 227,494.7 0.6 219,477.9 0.8 219,256.6 1.0
未分配利润 17,462,883.7 47.1 12,660,154.1 46.3 10,324,462.6 4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3,710,774.7 90.9 24,693,003.3 90.3 19,770,805.2 89.9
少数股东权益 3,391,857.7 9.1 2,652,614.1 9.7 2,217,509.8 1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37,102,632.4 100.0 27,345,617.4 100.0 21,988,315.1 100.0
2023-2025年,发行人所有者权益为21,988,315.1万元、27,345,617.4万元及37,102,632.4万元,总体呈上升趋势。所占份额较高的项目有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东权益。
1、实收资本
2023-2025年,发行人实收资本分别为439,904.1万元、440,346.6万元及456,380.3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2.0%、1.6%和1.2%,规模相对稳定。
2、资本公积
2023-2025年,发行人资本公积规模分别为8,790,721.3万元、11,675,613.6万元和15,624,821.4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40.0%、42.7%和42.1%,主要由于发行人股权激励和2023年定增导致。
3、未分配利润
2023-2025年,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0,324,462.6万元、12,660,154.1万元及17,462,883.7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47.0%、46.3%和47.1%,随着发行人收入的增长未分配利润逐年增加。
(四)现金流量分析
图表6-44 发行人2023-2025年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生产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186,835.3 44,487,941.7 44,640,74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864,837.2 34,788,907.2 35,358,137.3
经营活动生产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21,998.2 9,699,034.5 9,282,612.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30,378.5 490,601.2 1,061,851.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277,957.5 5,378,132.3 3,980,627.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47,579.0 -4,887,531.1 -2,918,776.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560,753.7 3,339,273.5 5,028,65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191,708.0 4,791,697.1 3,557,01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0,954.3 -1,452,423.6 1,471,636.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66,464.0 -159,655.2 218,144.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77,000.8 3,199,424.7 8,053,617.0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23-2025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282,612.4万元、9,699,034.5万元及13,321,998.2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自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25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4年增长3,622,963.7万元,增幅37.4%,主要系销售规模增长,销售回款增加。
2023-2025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44,640,749.7万元、44,487,941.7万元及51,186,835.3万元,与营业收入水平相匹配,现金流入水平较好。
2023-2025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35,358,137.3万元、34,788,907.2万元及37,864,837.2万元,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23-2025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18,776.4万元、-4,887,531.1万元及-9,447,579.0万元,因构建固定资产及股权投资支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表现为净流出。2024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减少1,968,754.7万元,跌幅67.5%,主要系收回股权投资现金减少及购买理财产品额增加;2025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4年减少4,560,047.9万元,跌幅93.3%,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额增加。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23-2025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71,636.3万元、-1,452,423.6万元及-630,954.3万元,2024年发行人筹资活动净额较上年减少2,924,059.9万元,跌幅198.7%,主要系发行人现金分红增加及减少银行借款所致。2025年发行人筹资活动净额较上年增加821,469.3万元,上升56.6%,主要系H股IPO收到募集资金。
四、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图表6-45发行人2023-2025年流动性和偿债能力指标表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资产负债率(%) 61.9 65.2 69.3
流动比率 1.6 1.6 1.6
速动比率 1.4 1.4 1.4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41.3 22.1 21.4
发行人2023-2025年流动比率维持在1.6、速动比率维持在1.4,短期偿债能力较强。尽管产能与销量增长推高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但流动资产中存货(9,452,623.9万元)、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7,778,328.0万元)对手方为大型车企,违约风险低、变现能力良好,为短期债务偿还提供了坚实保障。
从长期偿债能力看,发行人2023-2025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9.3%、65.2%及61.9%,整体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长期偿债能力较强,流动比和速动比维持在尚可水平,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保障程度相当。发行人通过降低存货、催收应收款项等措施,有效降低了资金占用。
五、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图表6-46发行人2023-2025年度盈利能力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42,370,183.40 36,201,255.4 40,091,704.5
营业利润 8,951,863.60 6,405,179.9 5,371,830.2
利润总额 8,952,654.50 6,318,203.9 5,391,405.3
净利润 7,678,630.90 5,400,679.4 4,676,103.5
营业毛利率(%) 26.3 24.4 22.9
销售净利率(%) 18.1 14.9 11.7
总资产收益率(年化,%) 9.3 7.7 7.4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 24.7 22.8 24.4
图表6-47发行人2023-2025年度盈利增长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营业收入 42,370,183.4 17.0 36,201,255.4 -9.7 40,091,704.5 22.0
营业利润 8,951,863.6 39.8 6,405,179.9 19.2 5,371,830.2 45.9
利润总额 8,952,654.5 41.7 6,318,203.9 17.2 5,391,405.3 47.0
净利润 7,678,630.9 42.2 5,400,679.4 15.5 4,676,103.5 39.8
投资收益 797,055.2 99.9 398,782.3 25.0 318,920.1 26.8
2023-2025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40,091,704.5万元、36,201,255.4万元及42,370,183.40万元,同比增幅分别为22.0%、-9.7%和17.0%;实现营业利润分别为5,371,830.2万元、6,405,179.9万元及8,951,863.60万元,同比增幅分别为45.9%、19.2%和39.8%;实现利润总额分别为5,391,405.3万元、6,318,203.9万元及8,952,654.50万元,同比增幅分别为47.0%、17.2%和41.7%;实现净利润分别为4,676,103.5万元、5,400,679.4万元及7,678,630.9万元,同比增幅分别为39.8%、15.5%和42.2%。
2023-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22.9%、24.4%及26.3%;销售净利率分别为11.7%、14.9%及18.1%;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7.4%、7.7%及9.3%;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4.4%、22.8%及24.7%。
2023-2025年度,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318,920.1万元、398,782.3万元及797,055.2万元,投资收益因股权投资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利得而转正。2025年,申请人投资收益797,055.2万元,较2024年增长398,272.9,增幅99.9%,主要原因为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具体明细如下:
图表6-48 发行人2025年度投资收益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735,310.6 374,304.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61,367.1 30,036.3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38,840.9 17,960.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11,504.7 4,332.1
部分股权投资不具备重大影响后,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14,182.4 10,728.1
其他 -35,785.7 -38,579.0
合计 797,055.2 398,782.3
图表6-49 发行人2023-2025年度期间费用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占营业收入比例 2024年度 占营业收入比例 2023年度 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 373,511.8 0.9 356,279.7 1.0 1,795,444.1 4.5
管理费用 1,166,674.1 2.8 968,983.9 2.7 846,182.4 2.1
研发费用 2,214,658.1 5.2 1,860,675.6 5.1 1,835,610.8 4.6
财务费用 -793,986.3 -1.9 -413,191.8 -1.1 -492,769.7 -1.2
合计 2,960,857.70 7.0 2,772,747.4 7.7 3,984,467.6 9.9
2023-2025年,发行人期间费用分别为3,984,467.6万元、2,772,747.4万元及2,960,857.70万元,成本费用控制良好。
图表6-50发行人2023-2025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 44,140.8 19,213.5 38.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3,538.5 47,208.9 4,588.3
其他 -271.5
合计 97,407.9 66,422.3 4,627.0
2023-2025年,发行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4,627.0万元、66,422.3万元及97,407.9万元,同比增幅分别为-88.4%、1,335.5%、4,664.9%,上述变化主要为发行人金融资产的价值变动。
图表6-51 发行人2023-2025年度资产减值损失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515,169.4 -220,718.0 -20,915.4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265,999.2 -321,432.2 -261,388.6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327.3 -201,707.8 -185,477.3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84,520.6 -98,474.5 -117,611.3
合计 -866,016.4 -842,332.5 -585,392.7
2023-2025年,申请人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585,392.7万元、-842,332.5万元和-866,016.4万元。2024年末,申请人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为-842,332.5万元,2025年末,申请人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为-866,016.4万元。申请人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收回的已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存货、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计算的减值准备。
六、发行人营运能力分析
图表6-52发行人2023-2025年度资产营运效率表
项 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6.0 5.7 6.6
存货周转率(次/年) 4.0 5.2 5.1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年) 0.7 0.8 1.0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5 0.5 0.6
从反映资产周转效率的重点监测指标来看,2023-2025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6次/年、5.7次/年及6.0次/年,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1次/年、5.2次/年及4.0次/年;流动资产周转率(次/年)分别为1.0次/年、0.8次/年及0.7次/年,总资产周转率(次/年)分别为0.6次/年、0.5次/年及0.5次/年。
七、发行人有息债务
(一)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图表6-53 发行人2025年末有息债务担保结构
单位:万元
借款性质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租赁负债 合计
质押借款 - 48,117.4 - - 48,117.4
抵押借款 - 402,597.1 - - 402,597.1
保证借款 179,473.9 3,990,328.6 - - 4,169,802.50
信用借款 1,114,075.9 3,894,424.4 706,391.5 - 5,714,891.80
抵押及保证借款 - 1,296,307.5 - - 1,296,307.5
其他 402,898.4 402,898.4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808,281.6 362,048.1 47,895.2 2,218,224.90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 74,495.1 74,495.1
合 计 1,293,549.80 7,823,493.40 344,343.40 280,508.10 9,741,894.70
图表6-54 2025年末公司有息负债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1年 (1,5]年 >5年 合计
金额 12,935,498.0 6,683,544.8 1,764,800.2 21,383,843.0
占比 13.3 68.6 18.1 100
(二)最近一年发行人主要债务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主要是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等,规模总计9,741,894.8万元,其中短期借款1,293,549.8万元,占比13.3%;长期借款7,823,493.5万元,占比80.3%;应付债券344,343.4万元,占比3.5%;租赁负债280,508.1万元,占比2.9%。
(三)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情况
发行人存续直接债务融资情况具体如下:
图表6-55 2025年末公司直接债务融资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起息日 到期日 币种 债券余额 利率 还本付息方式 交易场所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22宁德时代GN001 132280119 2022/12/14 2027/12/14 人民币 500,000 2.90%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银行间债券市场
时代瑞鼎发展有限公司5亿美元债 -- 40382 2020/9/17 2030/9/17 美元 50,000 2.63% 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时代瑞鼎发展有限公司5亿美元债 -- 40833 2021/9/9 2026/9/9 美元 50,000 1.50%
八、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概况
发行人关联关系主要指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之间交易往来,具体如下:
1、发行人母公司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厦门瑞庭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22.45%。本公司2024年2月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毓群先生及李平先生的通知,双方经协商一致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终止协议》,决定解除双方于2015年10月23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曾毓群先生与李平先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曾毓群先生、李平先生变更为曾毓群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曾毓群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瑞庭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22.45%的股份。
2、存在控制关系的子公司
详见“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一)主要子公司情况”。
3、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图表6-56 2025年末发行人合营企业以及联营企业情况
单位:万元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成都电服交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福建时代闽东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营企业
福建时代泽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部分子公司 合营企业
福田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国网时代(福建)储能发展有限公司部分子公司 合营企业
解放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晋江闽投电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上海快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 合营企业
宜宾三江绿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阿维塔科技(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爱行(海南)智慧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安脉时代智能制造(宁德)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 联营企业
北京查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北京中汽院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子公司 联营企业
东营时代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佛山华普气体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福建宏大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福建宁德智享无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子公司 联营企业
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 联营企业
格威半导体(厦门)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贵安新区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贵州磷化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国联汽车动力电池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国宁新储(福建)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杭州安脉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河南跃薪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江西春友锂业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 联营企业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 联营企业
能建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 联营企业
宁德汇智镁铝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宁德时代科士达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宁乡金锂邦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曲靖市麟铁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 联营企业
厦门新能达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 联营企业
山东亘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 联营企业
山东融汇时代船舶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商飞时代(上海)航空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上海捷能智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上海启源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上海融和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 联营企业
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子公司 联营企业
上海芯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上汽时代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深圳壁虎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子公司 联营企业
深圳吉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 联营企业
深圳盛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子公司 联营企业
时代智慧科技(福建)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 联营企业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 联营企业
宜宾百川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 联营企业
宜昌白洋供热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宜春龙蟠时代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宜丰县花桥永拓矿业有限公司部分子公司 联营企业
众德世纪(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子公司 联营企业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 联营企业
宁普易充新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南京市卡春创新创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广汽时代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港华时代智慧能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常州孟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PTQMB New EnergyMaterials(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PT.SumberdayaArindo 联营企业
Newstride TechnologyLimited部分子公司 联营企业
CHCCo.Limined部分子公司 联营企业
Autofighx Ine部分子公司 联营企业
4、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图表6-57 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海南亦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和舟蓝海文化产业发展(福建)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关键管理人员
(二)关联方交易原则及定价政策
发行人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均采用市场价。关联方之间代购代销及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的原则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三)2025年关联交易
2025年度发行人关联交易明细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图表6-58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联营企业 采购商品 1,389,943.2 1,635,599.5
联营企业 采购材料 1,706,684.5 1,102,664.3
联营企业 采购劳务及其他 19,983.0 29,995.1
合营企业 采购商品 167.0 53.9
合营企业 采购材料 472.3 0.0
合营企业 采购劳务及其他 343.9 0.0
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采购劳务及其他 0.0 484.1
图表6-59出售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销售商品 8,734.00 1,178.60
合营企业 销售服务及其他 455.10 836.80
联营企业 销售商品 624,836.60 538,955.10
联营企业 销售材料 176,016.40 166,140.40
联营企业 销售服务及其他 90,589.50 110,922.10
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销售服务及其他 0.00 1.20
2、关联担保情况
图表6-60关联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晋江闽投电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286 2019/7/19 2025/4/20 是
晋江闽投电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286 2019/7/19 2025/10/20 是
晋江闽投电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5,214 2019/7/19 2034/7/18 否
佛山华普气体科技有限公司 164 2023/1/1 2025/6/21 是
佛山华普气体科技有限公司 656 2023/1/1 2025/12/21 是
佛山华普气体科技有限公司 3,116 2023/1/1 2027/12/12 否
宜春龙蟠时代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1,656 2023/8/23 2025/2/21 是
宜春龙蟠时代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2,192 2023/8/23 2025/8/21 是
宜春龙蟠时代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24,336 2023/8/23 2030/2/22 否
宜春龙蟠时代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11,210 2023/8/25 2031/8/24 否
PT.QMBNew Energy Materials (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 120 2024/12/10 2025/12/10 是
公司)
PT.QMBNew Energy Materials (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7,590 2024/12/10 2029/6/18 否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图表6-61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450.3 2,474.9
(四)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图表6-62应收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合营企业 9,489.8 7,383.4 8,550.4 5,748.3
应收账款 联营企业 161,641.1 2,449.8 199,705.6 7,505.0
合同资产 联营企业 927.6 11.5 200.0 2.6
预付款项 合营企业 - - 2.2 -
预付款项 联营企业 506,235.4 - 194,913.6 -
长期应收款 合营企业 1,835.5 - - -
长期应收款 联营企业 41.8 - - -
其他应收款 联营企业 20,320.5 1,420.6 19,835.4 3.3
其他非流动资产 合营企业 60.5 - 52.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联营企业 960,395.9 - 1,142,107.3 -
2、应付项目
图表6-63应付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合营企业 242.2 38.8
应付账款 联营企业 747,656.3 743,252.2
合同负债 合营企业 14,585.9 1,721.3
合同负债 联营企业 36,319.3 13,621.5
其他应付款 合营企业 83.3 542.3
其他应付款 联营企业 12,149.7 17,312.5
九、或有事项
(一)担保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图表6-64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实际担保金额 实际发生日期 担保期 是否履行完毕
晋江闽投电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572.0 2019年7月19日 5年-7年 是
5,214.0 2019年7月19日 6年-15年 否
洛阳国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90,000.0 2022年12月7日-2024年10月25日 1年-3年 是
400,000.0 2025年4月28日-2025年9月10日 2年 否
佛山华普气体科技有限公司 820.1 2023年1月1日-2024年6月25日 1年-3年 是
3,116.3 2023年1月1日-2024年6月25日 2年-5年 否
否
宜春龙蟠时代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3,847.9 2023年8月23日 1年-2年 是
35,545.7 2023年8月23日-2025年1月17日 2年-8年 否
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48.3 2024年1月16日 1年-2年 是
11,501.8 2024年1月16日 2年-14年 否
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 3,383.5 2024年9月25日-2025年10月21日 2年-10年 否
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844.5 2024年12月10日 1年 是
7,590.1 2024年12月10日 1年-5年 否
宁普时代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12,628.8 2024年8月30日-2025年1月5日 4个月-2年 是
17,416.8 2024年8月30日-2025年1月5日 1年-10年 否
1,109.3 2025年9月25日-2025年12月16日 1个月-3个月 是
62,151.8 2025年9月25日-2025年12月30日 6个月-10年 否
香港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269,213.8 2021年12月14日-2025年5月20日 3个月-4年 是
275,529.0 2021年7月29日-2025年5月20日 4年-5年 否
匈牙利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116.0 2025年3月10日 10个月 是
662,992.1 2023年7月10日-2025年10月27日 3年-22年 否
宜昌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4,555.8 2022年12月22日-2025年5月23日 1年-3年 是
112,040.9 2022年12月22日-2025年9月26日 1年-9年 否
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6,018.1 2022年6月28日-2025年12月11日 1个月-3年 是
128,959.7 2022年6月28日-2025年12月11日 6个月-10年 否
宜春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4,486.6 2023年1月17日-2023年8月29日 1年-3年 是
257,892.7 2023年1月17日-2023年8月29日 2年-8年 否
宜春时代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35,553.9 2023年6月25日-2025年8月30日 6个月-2年 是
264,158.2 2023年6月25日-2025年8月30日 1年-10年 否
1,452.6 2025年12月26日 2年-7年 否
成都金堂时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67.7 2022年1月17日-2023年8月28日 1年-3年 是
40,763.8 2022年1月17日-2023年8月28日 2年-8年 否
成都市新津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043.0 2022年5月26日-2023年7月26日 2年-3年 是
71,282.7 2022年5月26日-2023年7月26日 2年-8年 否
福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3,826.7 2021年11月30日-2025年1月1日 6个月-4年 是
211,516.4 2021年11月30日-2025年1月1日 1年-10年 否
广东瑞庆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158.6 2022年4月25日-2022年11月10日 2年-3年 是
43,332.2 2022年4月25日-2022年11月10日 3年-8年 否
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6,199.4 2022年9月15日-2023年3月20日 2年-3年 是
74,761.2 2022年9月15日-2023年3月20日 3年-8年 否
宁波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12.5 2025年5月19日-2025年8月11日 2个月-1年 是
49,967.5 2025年5月19日-2025年8月11日 6个月-7年 否
宁德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15,154.6 2021年12月28日-2025年6月27日 1年-4年 是
85,869.3 2021年12月28日-2025年6月27日 1年-10年 否
宁德蕉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9,194.6 2021年12月17日-2022年6月29日 3年-4年 是
157,557.1 2021年12月17日-2022年6月29日 3年-8年 否
宁德时代(贵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712.0 2023年3月27日-2024年7月19日 1年-3年 是
115,601.9 2023年3月27日-2024年7月19日 2年-8年 否
4.0 2025年4月17日-2025年6月19日 1个月-8个月 是
25,844.0 2025年4月17日-2025年12月26日 6个月-5年 否
屏南时代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9,474.6 2018年12月18日-2025年4月14日 1年-6年 是
36,746.3 2018年12月18日-2025年4月14日 1年-10年 否
5,880.0 2025年7月1日 2年-7年 否
普勤时代国际有限公司 2,661.1 2023年12月21日 1年-2年 是
63,521.6 2023年12月21日 2年-7年 否
瑞庭时代(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8,372.7 2023年11月10日-2024年1月10日 2年-8年 否
厦门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3.9 2023年6月14日-2025年10月17日 1个月-2年 是
135,666.6 2023年4月27日-2025年11月27日 5个月-8年 否
厦门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 4,253.0 2022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9日 1年-3年 是
204,773.1 2022年12月26日-2024年5月16日 2年-8年 否
40.9 2025年9月15日 1个月 是
7,372.8 2025年5月19日-2025年9月15日 2年-5年 否
时代电服科技有限公司 42,955.8 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13日 2年-3年 是
214,485.6 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13日 3年-5年 否
时代瑞鼎发展有限公司 702,880.0 2020年9月17日 5年 是
702,880.0 2020年9月17日-2021年9月10日 5年-10年 否
时代思康新材料有限公司 6,071.8 2022年6月2日-2024年2月4日 1年-4年 是
45,180.8 2022年6月2日-2024年2月4日 3年-5年 否
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1,469.0 2020年10月21日-2023年8月30日 1年-5年 是
626,674.6 2020年10月21日-2023年8月30日 2年-8年 否
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15,586.2 2025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30日 1年-5年 否
中州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15,532.0 2025年4月27日-2025年12月29日 1年-5年 否
山东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233.0 2025年3月21日 9个月 是
17,707.7 2025年3月27日 1年-5年 否
52,343.9 2025年4月16日-2025年12月26日 1年-5年 否
湖北宜化江家墩矿业有限公司 3,079.0 2024年9月25日-2025年10月21日 2年-10年 否
青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75.7 2025年6月26日-2025年10月17日 1年-5年 否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10,534.1 2021年12月24日-2023年8月22日 2年-4年 是
45,340.9 2021年12月24日-2025年10月21日 2年-10年 否
宁波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13.0 2025年5月19日-2025年8月11日 2个月-1年 是
52,007.0 2025年5月19日-2025年8月11日 6个月-7年 否
宁波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844.5 2024年12月10日 1年 是
7,590.1 2024年12月10日 1年-5年 否
宁德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15,773.1 2021年12月28日-2025年6月27日 1年-4年 是
89,374.2 2021年12月28日-2025年6月27日 1年-10年 否
普勤时代国际有限公司 2,769.7 2023年12月21日 1年-2年 是
66,114.4 2023年12月21日 2年-7年 否
香港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280,202.2 2021年12月14日-2025年5月20日 3个月-4年 是
286,775.0 2021年7月29日 4年-5年 否
-2025年5月20日
宜昌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4,741.8 2022年12月22日-2025年5月23日 1年-3年 是
116,614.0 2022年12月22日-2025年9月26日 1年-9年 否
宜昌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16,739.6 2022年3月31日-2025年7月17日 2个月-3年 是
321,052.7 2022年3月31日-2025年10月29日 1年-10年 否
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6,263.7 2022年6月28日-2025年12月11日 1个月-3年 是
134,229.8 2022年6月28日-2025年12月11日 6个月-10年 否
印尼普青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9,221.9 2022年9月26日-2023年5月31日 1年-3年 是
13,832.9 2022年9月26日-2023年5月31日 2年-5年 否
香港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34,337.6 2025年1月9日-2025年3月20日 3个月-6个月 是
湖北宜化江家墩矿业有限公司 3,204.6 2024年9月25日-2025年10月21日 2年-10年 否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64.2 2023年6月16日-2025年4月14日 6个月-2年 是
22,719.8 2023年6月16日-2025年4月14日 1年-9年 否
宁普时代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3,320.6 2023年4月27日 1年-3年 是
24,914.3 2024年9月30日-2025年7月22日 1个月-6个月 否
15,960.2 2025年7月24日-2025年12月26日 3个月-6个月 是
印尼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46,766.1 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17日 7年-8年 否
6,543.8 2025年12月31日 6年-7年 否
德国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2,194.6 2025年1月8日-2025年10月24日 无固定期限 否
屏南时代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6,120.0 2025年3月25日 2年-7年 否
(二)重大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经律所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涉案金额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案件。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重大承诺及其他事项
无。
十、受限资产情况
发行人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票据、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截至2025年12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合计3,881,283.4万元。具体如下:
图表6-66 2025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 1,889,021.7 保证金及质押定期存款
应收票据 127,589.6 已质押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固定资产 528,631.5 以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取得银行综合授信及借款
无形资产 141,899.2 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取得银行综合授信及借款
在建工程 3,580.1 以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向银行取得借款
股权投资(含权益投资) 1,189,386.3 限售股票
应收账款 1,175.0 以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取得银行综合授信及借款
合计 3,881,283.4 /
除上述资产受限情形外,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留置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以及除此以外的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十一、衍生产品情况
1、金融衍生产品名称
金融衍生产品名称为:镍、铝、铜、锂、钴等金属的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
2、交易目的
(1)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为减少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外币结算需求持续上升。为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发行人金融衍生品持有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金融衍生品持有情况如下:
图表6-67 2025年末发行人金融衍生品持有情况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 初始投资金额 期初金额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期末金额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商品 1,127,264.4 44,539.6 -271.5 -14,113.5 1,082,428.6 637,645.9 508,084.9 1.51%
外汇 35,840,642.2 3,632,403.7 - 88,141.3 32,216,230.2 23,405,867.9 12,626,472.3 37.46%
合计 36,967,906.6 3,676,943.3 -271.5 74,027.8 33,298,658.8 24,043,513.8 13,134,557.2 38.96%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及自筹资金
截至2025年末,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发行人无任何其他大宗商品期货、期权及各类金融衍生品情况。
十二、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持有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合计1,428,225.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6-68 2025年末发行人持有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5,899,352.8 1,428,225.3
截至2025年末,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十三、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涉及的主要海外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投资方式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投入金额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项目进度 披露日期
印度尼西亚动力电池产业链项目 自建 是 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48,348 536,979 建设中 2022年4月15日
匈牙利时代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项目 自建 是 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520,018 980,601 建设中 2022年8月13日
合计 2,355,165 5,027,137 -- --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十四、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除本次拟注册并发行的科技创新债券外,发行人暂无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十五、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暂无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项。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信用评级情况
(一)本次评级机构
2025年4月29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确定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经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同意了上述议案。议案公告:2024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6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截至2024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3,441亿元。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经2025年4月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同意了上述议案。议案公告: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新增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截至2025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已使用2918.37亿。
总体来看,公司拥有较强的融资能力、竞争优势及抗风险能力。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债务违约记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债务违约情况;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的相关记录,发行人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没有借款人逃废债信息,没有被起诉信息,没有借款人欠息信息,没有违规信息,没有不良负债信息,没有未结清信用证信息。
四、公司债券发行及偿还情况
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共发行债券5期,合计规模人民币45亿元、美元债20亿美元,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存续余额人民币501,000万元、美元债10亿美元。
图表7-1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债券待偿还情况一览表
单位:亿元、亿美元
发行主体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到期日 发行金额 待偿还余额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6宁德时代MTN001(科创债) 2026/02/09 2031/02/09 50 5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6CATLK1 2026/02/27 2031/02/11 30 3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2宁德时代GN001 2022/12/14 2027/12/14 50.0 0.1
时代瑞鼎发展有限公司 美元债 2021/09/09 2026/09/09 5.0 5.0
时代瑞鼎发展有限公司 美元债 2020/09/17 2030/09/17 5.0 5.0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无信用增进。
第九章税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章的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章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下列说明仅供参考,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投资者应就有关税务事项咨询专业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债务融资工具的利息收入应纳入企业纳税年度的应纳所得额,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其中,应税凭证指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证券交易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依托凭证。
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有关的具体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债务融资工具而书立转让书据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信息披露管理机制,确定了信息披露的总体原则、职责分工、披露内容和标准和管理要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专门机构。
董事会秘书蒋理为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93-8901666
传真:0593-8901999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电子信箱:CATL-IR@catl.com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实现其债务融资工具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
二、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存续和兑付期间,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发行前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2个工作日前,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2、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法律意见书;3、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存续期间,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定期披露以下信息:
(1)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如果存续期企业不再符合主体范围认定标准的,企业应进行专项披露。专项披露文件应就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进行说明;
(5)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应在存续期进行更正披露,就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进行说明;
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三)存续期内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及时向市场公开披露可能影响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投资人实现其债权的重大事项,包括: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四)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发行人应当至少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企业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企业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企业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陈妮娜、朱弘毅
联系方式:0755-88026246、13532478491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22楼
邮箱:zhuhognyi124@cmbchina.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3.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如有)或受托管理人(如有)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如有)、发行人或增进机构(如有)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如有)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如有)、发行人或增进机构(如有)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如有)、发行人或增进机构(如有)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zhuhognyi124@cmbchina.com或寄送至东莞市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招商银行大厦24楼(收件人:朱弘毅,电话:135324784918)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如有)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如有)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如有)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如有)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持有人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如有);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八)【债务融资工具】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应提请召开持有人会议向投资人进行解释说明,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1)【宽限期条款】发行人在上述情形发生之后有【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应以当期应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为计息基数、按照票面利率上浮【5】BP计算利息。
发行人发生前款情形,应不晚于本息应付日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支付本金或兑付利息的安排性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宽限期条款及计息情况、宽限期内偿付安排等内容。发行人发生前款情形,并预计无法在宽限期内完成足额偿付的,应不晚于本息应付日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无法在宽限期内支付资金的风险提示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宽限期条款及计息情况、无法在宽限期内完成偿付的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等内容。
发行人在宽限期内足额偿付了全部应付本金和利息(包括宽限期内产生的利息),则不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不晚于足额偿还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内完成资金偿付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及支付完成情况等,同时下一计息期(如有)起算日应从足额偿付的次一工作日开始起算,终止日不变。
若发行人在宽限期届满日仍未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则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于当日向市场披露企业关于未按约定在宽限期内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在宽限期内支付的原因及相关工作安排。
2、因发行人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
(二)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
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议案经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的持有人同意后生效。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本条关于持有人会议未尽事宜依据前述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执行。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
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经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50】%的持有人同意后生效;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八、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本公司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四章发行有关机构
声明: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一、发行人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法定代表人:曾毓群
联系人:王姜伟
联系电话:0593-8903000
邮政编码:352100
二、承销团/簿记管理人
(一)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22楼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王烨、朱弘毅
联系电话:0755-88026212
传真号码:0755-88026212
邮政编码:518038
三、存续期管理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22楼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陈妮娜、朱弘毅
联系电话:0755-88026246、13532478491
传真:0755-88026246
四、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法定代表人:李惠琦
联系人:施旭锋
电话:010-85665588
传真:010-85665120
五、律师事务所
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和16楼
法定代表人:韩炯
联系人:熊星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六、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中国人保财险大厦 17层(100022)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联系人:黄露
电话:010-85679696
传真:010-85679228
七、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人代表: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63326662
传真:021-63326661
八、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号);
(二)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机构决议;
(三)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
(五)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法律意见书;
(六)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查询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前述备查文件。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包括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网站(www.cfae.cn)、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一)发行人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法定代表人:曾毓群
联系人:蒋理
联系电话:0593-8901666
传真号码:0593-8901999
邮政编码:352100
(二)主承销商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22楼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王烨、朱弘毅
联系电话:0755-88026212
传真号码:0755-88026212
邮政编码:518038
137附录: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营业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营业净利率 净利润/营业收入
总资产报酬率 净利润/年末总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年末所有者权益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初年末平均应收账款金额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360/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年初年末平均存货金额
存货周转天数 360/存货周转率
营业周期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天数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末平均总资产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现金流动负债比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流动负债
现金负债总额比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负债总额
有形净值债务率 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无形资产净值)
EBIT 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
利息保障倍数 EBIT/利息支出
EBITDA 税、息、折旧及摊销前的收益(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债务保护倍数 EBITDA/(长期债务+短期债务)
短期债务 短期借款+应付融资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长期债务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销售现金比率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
全部资产现金回收率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年末资产总额
(本页无正文,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之盖章页)